@ (主席:)
  • 附件三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
    甲、國防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92億5,136萬2千元,增列:
    (1)醫療事業─「醫療收入」項下「住院醫療收入」500萬元。
    (2)服務事業─「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50萬元。
    (3)福利及文教事業─「勞務收入」100萬元、「租金及權利金收入」項下「其他租金收入」100萬元、「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50萬元。
    (4)副供事業─「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雜項收入」37萬5千元。
    以上共計增列837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92億5,973萬7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381億2,541萬7千元,減列:
    (1)生產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1,400萬元(含「銷貨成本」500萬元、「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行銷費用」100萬元、「管理及總務費用」100萬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200萬元)。
    (2)醫療事業─「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50萬元、「業務外費用」100萬元。
    (3)服務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325萬元(含「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行銷費用」5萬元)。
    (4)福利及文教事業─「銷貨成本」項下「印刷出版品銷貨成本」100萬元。
    (5)副供事業─「管理及總務費用」1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2,07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81億0,466萬7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1億2,594萬5千元,增列2,912萬5千元,改列為11億5,507萬元。
  • (三)解繳公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9億1,134萬7千元,照列。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9,689萬元,照列。
  • (八)通過決議6項

    1.110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在「住院醫療服務」業務方面,預計辦理188萬4,807人次,較109年度之184萬8,456人次略增3萬6,351人次(增幅1.97%),預計住院醫療成本119億4,770萬4千元,卻較109年度之111億6,176萬6千元增加達7億8,593萬8千元(增幅7.04%),其預估平均單位成本6,338.95元,亦較109年度之6,038.43元增加300.52元(增幅4.48%)。經查:110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住院醫療收入編列147億9,960萬7千元,占預計整體業務收入246億3,562萬8千元之比率為60.07%,顯為該事業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由於業務量龐大,如成本控制得宜,使單位成本降低或維持於一定水準,當有助其業務賸餘之提升。惟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近年住院病患醫療單位成本逐年攀升,從105年度之5,535.49元,逐漸提高至108年度之6,322.90元,3年間每單位成本共增加787.41元,增幅14.22%;109年度雖預估維持在6,038.43元,然109年度截至9月底之實際單位成本已達6,599.02元,亦較108年度之6,322.90元增加276.12元,增幅4.37%,均顯其單位成本逐步上升之勢似難以遏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住院病患醫療單位成本近年逐年上升且均超逾預算數,有待設法抑減,宜積極檢討加強相關成本之管控。爰針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醫療成本」項下「住院醫療成本」預算編列119億4,770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林昶佐 陳柏惟 羅致政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趙天麟 溫玉霞 
    2.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醫療事業中編列預算進行醫學中心質子治療系統整備計畫,本案原欲以國防部公務預算支應,後改為由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支應,然醫療事業未依相關規定完成成本效益評估作業,就程序而言有精進空間。爰針對110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12億5,533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陳柏惟 
    3.110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編列1,294萬8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30萬元增加1,264萬8千元,增幅達42倍,惟110年度新增項目計畫內容尚未明確,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以信 溫玉霞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昶佐 
    4.110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一次性項目」項下「房屋及建築」預算編列1,070萬元,其中950萬元係四海一家住宿部客房整修工程經費。經查:海軍四海一家房間數96間,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為提升顧客住宿意願,自105年度起即逐年編列預算,分批辦理客房整修工程。然依其提供105年度至109年8月底之年平均住房率分別為60.05%、59.49%、41.74%、35.90%及18.83%,客房住房率不佳且逐年降低。雖經海軍司令部就客房營運狀況說明略以:「原固定客源之教育部體育署替代役役男停招、國家訓練中心完成住宿大樓新建、整體景氣不良及電子商務競爭,造成客源流失。」然此亦顯其客房經營困境並非短期間可資解決,為避免客房於整修完成後有閒置之狀況,宜就尚未整修客房持續辦理之效益及其必要性通盤檢討。爰凍結175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王定宇 林昶佐 陳柏惟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5.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軍人儲蓄事業以同袍儲蓄會長年代辦各類軍人儲蓄存款業務,然其中優惠存款須自行編列預算補貼利息,且在銀行業激烈競爭且提供多樣性服務型態下,該事業代辦軍人儲蓄業務金額亦日益萎縮,允宜依行政院及審計部建議,適時檢討儲蓄會存續之必要,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6.查國防部軍醫局於國防部軍醫局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中,訂有國軍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發放規定,官兵於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並持續接受繼續教育維持證書有效性期間,分別給予獎助金,應比照資訊專業等相關類別在取得證照得以發放相關給與,以鼓勵是類人員加強急救處置能力及施訓之意願,並充實基層單位緊急救護能量。
  • 提案人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陳以信 溫玉霞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15億2,763萬8千元,增列「其他業務外收入」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2,813萬8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61億1,818萬1千元,減列「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雜項費用」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1億1,718萬1千元。
    3.本期短絀:原列45億9,054萬3千元,減列150萬元,改列為45億8,904萬3千元。
  • (三)解繳公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無列數。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 (七)通過決議1項

    1.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近年除指派所屬人員參與眷村文化保存工作之專業訓練,培訓所需人才(如古蹟修復工地負責人)外,並與全國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所在地縣市政府積極協調合作,成立專業輔導團,加深與地方政府之合作,並交由地方政府經營管理及規劃執行保存工作,除前揭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外,國防部另列管具文化資產身分之眷村計38處。基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中就眷村文化保存經費並無可編列修復經費之法源,為避免文資建物因年久失修而毀損,為利眷村文化保存工作之推展,允宜加速推動制定專法,俾利相關業務之永續經營。爰請國防部儘速擬定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相關條例,並規劃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展出等相關預算法源,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未來落日後,能有眷村文化保存相關基金,以利眷村文化工作持續推動。
  • 提案人
    羅致政 王定宇 趙天麟 
    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564億4,710萬元,增列「財產收入」1,200萬元(含「權利金收入」200萬元、「利息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64億5,910萬元。
    2.基金用途:原列133億4,083萬8千元,減列「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200萬元、「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00萬元、「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3,0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一般行政管理計畫」200萬元,共計減列4,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2億9,683萬8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431億0,626萬2千元,增列5,600萬元,改列為431億6,226萬2千元。
  • (三)解繳公庫
    無列數。
  • (四)通過決議1項

    1.為加速推展不適用營地處理作業,國防部已於99年11月5日令頒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納管營地處理具體作法,針對核定納入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標的,依其面積、使用分區及土地活化方式等清查分類,並積極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其他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辦理土地活化事宜。惟近年不適用營地移管及釋出作業之處理進度緩慢,自核定納入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迄今已逾10年者未移管之營地仍有11.13公頃,相關移管及釋出作業進度允宜強化改進,以減少資源閒置,發揮國有土地運用效益。
  • 提案人
    溫玉霞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一、作業基金─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26億2,603萬2千元,增列「勞務收入」項下「服務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億2,703萬2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7億8,227萬元,減列:
    (1)安置基金管理會─「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旅運費」7萬7千元。
    (2)臺東農場─「銷貨成本」1萬8千元。
    以上共計減列9萬5千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億8,217萬5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8億4,376萬2千元,增列109萬5千元,改列為8億4,485萬7千元。
  • (三)解繳公庫淨額
    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1億元,照列。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6,136萬1千元,照列。
  •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 (七)通過決議12項

    1.110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編列「旅運費」中「國外旅費」114萬1千元,較109年度79萬9千元成長,另大陸地區旅費編列7萬7千元,然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於全球肆虐,目前國際疫情仍未和緩,110年度是否能出國辦理交流、宣傳仍無法確定,國外旅費編列高於109年度,應考慮疫情關係,待疫情明朗後恢復交流。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旅運費」預算編列190萬元,凍結3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趙天麟 林昶佐 陳柏惟 溫玉霞 呂玉玲 江啟臣 
    2.查108年4月與109年11月統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有轉投資事業中,有6家公司安置率低於持股率,進步幅度未見明顯。且安置基金管理會預算中,110年度編列60萬7千元預算作為「加強本會安置與民股協商之業務宣導」之用,惟就結果而言尚有改進空間。爰針對110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預算編列606萬9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安置基金管理會針對如何提升6家轉投資事業安置率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趙天麟 王定宇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陳柏惟 
    3.110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基金管理會於「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有關「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中「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預算編列4,489萬9千元。為辦理就業諮商與職業適性評量編列760萬元,較109年度預算400萬元增加360萬元,用途、對象及預期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有關「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預算編列1億6,666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王定宇 林昶佐 陳柏惟 
    4.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業務計畫包括「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及介紹」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協助退除役官兵適應民間職場,促進長期、穩定就業,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辦理「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而2019年推介就業津貼領取人數為4,152人、訓後就業穩定津貼領取人數則為547人,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提供之資料,「就業方案已領滿1年津貼者」仍在職者比例達75.60%,惟仍缺少津貼之「平均領取月份數」相關資料,難反映實際成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訂定個案管理追蹤計畫,設計更細緻的數據分析內容,以利資源妥善利用及反映方案實施成效,亦可追蹤退除役官兵投入各產業之情形,提供「就學輔導」相關計畫之修正依據,並可研議納入僱用獎勵之可行性。爰針對110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有關「退除役官兵職業介紹計畫」預算編列3億0,36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柏惟 林昶佐 趙天麟 羅致政 蔡適應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王定宇 
    5.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其他業務費用內,編列捐助、補助及獎助預算,獎勵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110年度編列820萬元,與109年度相同,但109年度預算執行截至12月初,僅完成81%,108年度預算執行率僅72%,107年度預算執行率也僅83.9%,編列預算與實際決算金額有些許落差,預算編列應符合實際需求。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編列4億8,614萬7千元,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羅致政 趙天麟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6.110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基金管理會於「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有關「其他項目」中「服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編列405萬元。較109年預算編列305萬元增加,雖文宣印刷及裝訂之費用減少,但新增廣告費100萬元,業務宣導費增加至220萬元,其宣傳管道、二者之差異,是否重複編列,應予說明。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費用」項下「雜項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預算編列1億2,499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7.110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清境農場─「業務成本與費用」─「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行銷費用」預算編列731萬元,較109年度增加91萬餘元,預算書中未予說明增幅原因,再者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如何遊客防疫與行銷收益兼具,宜妥適評估因應,爰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8.110年度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安置基金管理會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投資淨額44億4,383萬元,110年度預計投資1億元。預算說明表示為改善投資事業經營體質,配合各公司增資計畫需要,預計投資1億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多達28家,但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由退役將領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休之簡任級官員出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之副總經理以上高階經理人之作法,因專業性不足屢遭外界質疑並由監察委員立案調查。另轉投資事業中,天然氣公司高達15家,其性質屬於獨占公用事業,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長期有會派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高階主管之轉投資事業共計18家,其中天然氣公司共計12家,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因持股比率較高,對該等轉投資事業之經營決策應具實質影響力,然部分轉投資事業不僅政策配合度欠佳,更發生天然氣公司申裝費用過高、價格壟斷等情況。另查,已上市(櫃)之5家天然氣公司在近3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中,其表現也不甚理想。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往年固定投入1億元於轉投資事業,但對於轉投資之天然氣事業,在公司治理、經營績效、實質影響等相關決策上卻毫無掌握,以致於發生市場、價格、設備被天然氣公司壟斷,讓消費者成為弱勢,以及經營績效不佳的情況,爰凍結2,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蔡適應 陳柏惟 林昶佐 羅致政 呂玉玲 趙天麟 何志偉 何欣純 
    9.110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一次性項目」經費合計2億6,136萬1千元,其事前規劃評估作業似欠嚴謹。按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7條規定:「各項購建固定資產應詳予規劃評估,營業基金之專案計畫,應依『國營事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製評估要點』規定辦理,作業基金亦應比照辦理。」又,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應按專案計畫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劃分。」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近4年期間所屬農場各年度均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惟計畫內多數科目間有連年調整流用之情形,應強化前置規劃評估作業之嚴謹性,並覈實編列預算。
  • 提案人
    溫玉霞 呂玉玲 江啟臣 
    10.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配合政府觀光政策,各農場積極辦理特色活動及多元體驗,查其他農場入住率因國際疫情緊張而有所提升,惟彰化農場(高雄場區)108年入住率為18.97%;109年截至11月止衰退為17.63%,允宜積極研議謀待改善。
  • 提案人
    何志偉 羅致政 趙天麟 
    1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開拓退除役官兵就業機會,與廠商簽訂合作契約,惟允宜訂定合作廠商若有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事之相關配套措施,以保障退除役官兵勞動權益。
  • 提案人
    何志偉 羅致政 趙天麟 
    12.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林機構成立目的,係以安置並輔導榮民(眷)為農場員工為本,宜優先僱用國軍退除役官兵以維持生計,惟現階段農林機構員工總人數和榮民(眷)安置人數比例,安置率稍有偏低,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導所屬農林機構檢討安置率偏低原因,研議改善方式,以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照顧榮民(眷)之服務宗旨。
  • 提案人
    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二、作業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66億7,538萬1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644億6,220萬6千元,減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80萬元(含臺北榮民總醫院20萬元及臺中榮民總醫院之「服務費用」20萬元)、臺北榮民總醫院─「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項下「訓練費用」中「服務費用」50萬元及「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雜項費用」100萬元、高雄榮民總醫院─「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項下「研究發展費用」5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8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44億5,940萬6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22億1,317萬5千元,增列280萬元,改列為22億1,597萬5千元。
  • (三)解繳公庫淨額
    無列數。
  • (四)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5億7,868萬3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3億5,880萬元,照列。
  • (七)通過決議13項

    1.查臺北榮民總醫院近年辦理多項新建工程計畫,有多次流標影響計畫進程之情形,顯見購置固定資產前置規劃評估不周,允宜檢討該院管理階層對相關計畫之管控,以利後續各項新建工程計畫之進行。爰針對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臺北榮民總醫院─「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預算編列16億0,165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林昶佐 王定宇 陳柏惟 趙天麟 何志偉 羅致政 蔡適應 馬文君 溫玉霞 陳以信 呂玉玲 
    2.前臺北榮民總醫院院長張德明於109年7月16日退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卻未及時派任新院長上任,懸缺達半年之久,對院務推展造成妨礙,顯有檢討改進之必要,爰針對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臺北榮民總醫院─「業務成本與費用」─「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中「研究發展費用」預算編列16億5,490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以信 溫玉霞 呂玉玲 馬文君 
    3.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臺中榮民總醫院─「業務成本與費用」─「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中「研究發展費用」預算編列7億9,143萬7千元,109年度編列7億3,224萬3千元,110年度較109年度無端增列5,919萬4千元(增幅8%),為免浮編浪費公帑之嫌,爰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以信 溫玉霞 呂玉玲 馬文君 
    4.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高雄榮民總醫院─「業務成本與費用」─「其他業務成本」中「雜項業務成本」預算編列7,408萬5千元,109年度編列6,206萬8千元,110年度較109年度無端增列1,201萬7千元(增幅19%),為免浮編浪費公帑之嫌,爰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以信 溫玉霞 呂玉玲 
    5.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高雄榮民總醫院─「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中「雜項費用」預算編列8,349萬5千元,109年度編列6,093萬5千元,110年度較109年度無端增列2,256萬元(增幅37%),為免浮編浪費公帑之嫌,爰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陳以信 溫玉霞 呂玉玲 
    6.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臺北榮民總醫院─「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興建計畫」預算編列10億5,729萬元。惟查該計畫截至109年度止,各年度編列預算介於1,735萬7千元至6億3,536萬7千元之間,該期間預算執行數則為1,735萬7千元至3億9,105萬8千元之間,占各該年度可支用預算數之比率自105年度之100%逐年下降至108年度之38.04%,109年度截至8月底止之執行率雖微幅上升,亦僅46.67%,未及五成;如以累計執行情形觀之,截至108年底止,預算累計編列10億0,944萬9千元,累計執行數6億0,688萬6千元,累計執行率為60.12%,僅達六成,該計畫執行率有逐年偏低之情形。爰凍結2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新建醫療大樓興建之精進計畫,提高預算執行率,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溫玉霞 江啟臣 陳以信 林昶佐 
    7.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臺北榮民總醫院─「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臺北榮民總醫院手術室新建工程計畫」預算編列1億8,843萬1千元。惟查臺北榮民總醫院手術室新建工程計畫自108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108年度編列預算5,000萬元,執行數754萬2千元,執行率僅15.08%,109年度編列3億1,030萬7千元賡續辦理,然截至109年8月底止,可支用預算數3億1,030萬7千元,執行數617萬9千元,僅占可支用預算數之1.99%,該工程截至109年8月底止累計預算執行率更自108年度之15.08%下降至3.81%,預算執行顯未如預期。爰凍結2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手術室興建工程之精進計畫,提高預算執行率,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呂玉玲 溫玉霞 江啟臣 陳以信 林昶佐 
    8.110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預算編列65億4,643萬6千元,用以辦理7項繼續計畫,1項新興計畫,其中,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工程計畫執行過程中多有因投標成本未依實際需求詳予估列,致工程招標多次流標而影響計畫推動之情形,容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陳以信 林昶佐 
    9.醫院急診為提供緊急治療中繼站,提供及時處理並安排病人後續進入門診專業科別治療,故急診病患處置效率攸關病患治療。然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轄下部分醫院急診病患轉住院等待時間,以臺北、臺中、高雄3所本院為例,其107及108年度轉住院等待超過24小時及48小時人數,皆有逐年上升趨勢,應檢討急診等待時間,儘可能縮短病患於急診留置時間,除緩解急診壓力,也提供病患更有效率之治療,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進一步研擬並提出相關對策,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羅致政 趙天麟 蔡適應 王定宇 
    10.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臺灣防疫表現與醫療水準受到國際肯定,被譽為全球防疫模範生,基層醫護人員實功不可沒。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為全國醫療院所之楷模。查,我國護理界的勞動條件不佳,且有些護理人員長期處於過勞狀態。除薪資微薄之外,一般公立醫院的值班費也相當少,以臺北榮民總醫院為例,小夜班700元、大夜班900元,顯見微薄。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擴大表揚優秀護理人員,檢討調高榮民醫院護理人員之福利及獎金。並針對醫療照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病患之醫護人員發給危險津貼或獎勵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對站在防疫第一線的各榮民醫院護理人員給予更多實質的補助津貼,以資慰勞與鼓勵。
  • 提案人
    溫玉霞 呂玉玲 江啟臣 
    11.查臺北、臺中、高雄3所榮民總醫院,於107至108年已與澳洲、菲律賓、柬埔寨、印尼、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國簽訂逾47項合作備忘錄,並赴新南向國家進行義診、常駐計畫;3所榮民總醫院與國立陽明大學所組成之榮陽團隊,執行衛生福利部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發展計畫,提供越南國際醫療服務、技術及合作交流。惟查108年度新南向政策預算執行情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相關預算數704萬6千元,執行數441萬2千元,執行率62.62%,預算之執行似有進步之空間,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偕上開醫院針對新南向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加以檢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昶佐 陳柏惟 趙天麟 
    12.榮民總醫院歷年為提升醫療效能與技術編列研究發展及訓練經費,惟高雄榮民總醫院與臺北榮民總醫院在相關經費差異仍懸殊,雖110年度高雄榮民總醫院經費提升13.07%,但仍不到臺北榮民總醫院的六成;為避免南北醫療資源嚴重失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積極研議謀待改善,降低南北醫療資源差距,提供高品質醫療服務。
  • 提案人
    趙天麟 林昶佐 陳柏惟 
    13.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所屬各醫院對於病患緩期或分期繳納醫療欠費之管理,均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訂之相關規範處理。然近年來積極以轉銷呆帳取代催繳之方式清理催收款項,且部分醫院對於醫療欠費之催收程序有欠嚴謹,容有檢討之必要。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江啟臣 溫玉霞 呂玉玲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呂召集委員玉玲出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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