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星期三)9時至13時13分 @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
  •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星期三)9時至13時1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莊委員瑞雄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
    現在開始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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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0年3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9分至9時12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王美惠 莊瑞雄 吳怡玎 林思銘 林文瑞 魯明哲 邱顯智 湯蕙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管碧玲 吳琪銘 羅美玲 張宏陸 林為洲
    委員出席14人
    主 席:邱委員顯智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辦事員 鄧瑋宜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10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3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二、宣讀本院第10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一、選舉本會召集委員2人。
    二、當場推舉邱委員顯智擔任主席。
    三、主席宣告:第10屆第3會期本委員會召集委員,經各黨團同意以推選方式行之。
    四、各黨團推選名單,已送達本委員會。
    選舉結果:推選莊委員瑞雄、林委員思銘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
    主席:等一下在場委員人數足夠時,議事錄再作確定。
    繼續進行本次會議議程。
    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 主席
    王美惠委員也到了現場。
    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現在進行業務報告,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報告。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早!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本會成立後即制定「海洋基本法」,完成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擘劃海洋政策之藍圖,統合推動各項海洋政策,協調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海洋事務,並積極開放海洋,推動向海致敬政策,鼓勵國民「潔淨海洋、認識海洋、親近海洋及進入海洋」,營造永續發展的海洋國家。
    感謝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以下就本會109年7月至12月(以下稱本期)「重要業務推動」與後續「未來施政重點」提出簡要報告:
    壹、本期重要業務推動
  • 項目
    一、推展海洋政策,健全法制規範
    (一)推動三項作用法立法
    1.「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
    為促進海洋產業之發展,提升海洋產業競爭力,本會擬具「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經行政院於109年6月12日、7月9日及10月22日召開三次跨部會會議獲致共識,俟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將函請大院審議。
    2.「海洋保育法(草案)」
    為維護海洋生態環境,本會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於109年7月30日函報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於8月20日召開第1次審查會,刻正依行政院指示,盤點相關行政機關涉及海洋保育之作用法,修正條文及補強內容。
    3.「海域管理法(草案)」
    為強化海域管理,本會擬具「海域管理法(草案)」,於109年7月31日函報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於8月18日召開第一次審查會,會後請本會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就各涉海法令之銜接與縫合進行意見交換,本會業依行政院指示,於11月25日辦理「我國海洋空間規劃與管理論壇」,以獲取草案架構內容之共識,刻參照上述論壇意見研修條文內容,後再報請行政院審議。
    (二)落實「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政策目標
    為落實執行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所列六大政策目標,本會依行政院指示,持續盤點各部會分工、明確訂定各項工作期程,並嚴密追蹤管考,每半年度將執行情形報送行政院。
    (三)統合海洋事務推動
    為促使國人向海發展,本會研訂「向海致敬─海域開放與發展計畫」,於109年12月18日奉行政院核定,刻由13部會分別執行相關內容,以有效推動海洋相關事務。
    (四)推動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
    為落實國際公約內國法化工作之推動,本會召開「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研討會」,並編纂國內首部「國際海洋法公約判決及案例彙編」,提升我國應處海洋法律議題能量。
  • 項目
    二、潔淨海洋環境,落實海廢治理
    (一)精進海洋污染防治
    1.推動修訂海污法
    為接軌國際最新規範,辦理修訂「海洋污染防治法」,已完成60日法案修正預告,並分別於109年12月10日舉辦公聽會及12月24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另於110年2月5日辦理第二次公聽會,後續將循法制作業程序儘速提報行政院審議。
    2.運用科技監控環境
    為有效監控海洋環境,109年利用人造衛星及無人飛行載具執行監控海洋污染事件28件次,監控海洋棄置及油輸送作業14件次。
    3.強化海污應變成效
    為提高海污應處成效,109年辦理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桌面兵棋推演4場次、許可業者現地查核6場次。
    4.落實定期監測水質
    為維護海域水質,每季執行105處海域水質監測,每半年執行6處臨海掩埋場海域水質監測,每年6月及7月執行6處海灘水質監測,並將監測結果定期公告周知,提供民眾親海之活動場域。
    (二)科技監控清理海廢
    1.優化技術監測海廢
    使用人工智慧技術,完成海洋廢棄物自動辨識與監測之研究,並建置海洋廢棄物資料庫;另佈放擬真漂浮物模型,應用於海廢追蹤預測與堆積熱區模擬,優化海岸廢棄物清理效率以節省經費。
    2.公私協力清理海廢
    以實際行動守護海洋,109年舉辦2,624場次淨海活動暨教育宣傳活動,招募314艘環保艦隊(累積招募3,719艘)、2,687名潛海戰將,清除1,021公噸海漂(底)廢棄物。
    3.溯源管理回收利用
    109年8月31日辦理「海廢資源循環平臺交流」座談會,與海廢產品供應商、再利用機構等進行交流討論;另委託或補助地方政府試辦廢漁網(廢蚵繩)、離島海廢保麗龍回收再利用,109年回收廢漁網(蚵繩)逾89公噸、海廢保麗龍逾16公噸。
  • 項目
    三、耕耘保育意識,保護海洋資源
    (一)保育海洋野生動物
    1.防杜外來物種
    本期審核海洋野生動物輸出入案148件,有效防止外來物種入侵。
    2.守護保育物種
    落實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救援組織網之運作,本期救援海龜177隻及鯨豚47隻。
    3.保(復)育白海豚
    109年8月31日公告訂定「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763平方公里,並自9月1日生效;另為追管監控白海豚數額,有效掌握族群生態,109年目擊18群次,辨識32隻白海豚。
    4.培植鯨豚觀察員
    公布「臺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截至109年累積培訓246位鯨豚觀察員。
    (二)整合生物資源調查及管理
    1.評估重要生態系
    109年辦理藻礁生態調查6處及岩礁生態調查67處,其中岩礁調查發現生物保育價值最高者,為東北海岸萊萊及墾丁鼻頭礁。
    2.辦理物種調查
    109年辦理花東海域鯨豚族群調查18趟次、海鳥生態調查4次;另分析分布於我國海域,已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59種海洋生物之瀕危程度。
    (三)維護海洋棲地擴大公私協力
    1.109年召開3次臺灣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會議,並執行全國海洋保護區訪查計畫,期藉由現地訪查結果,提供海洋保護區經營管理策略精進參考。
    2.辦理臺灣首例「藍鯨骨骼重建前置處理計畫」標本保存;另加強海洋生物救援量能,109年辦理海龜保育宣導活動6場次,超過10,000人次參與。
    3.辦理海洋公民科學家招募計畫,與垂釣、海龜及鯨豚目擊回報;另辦理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推動在地團隊守護海洋環境,並培訓志工及海洋公民科學家。
    4.出版4期「海洋漫波」海洋保育電子季刊及臺灣百種海洋動物圖鑑,並建置iOcean(海洋保育網)及回報功能,超過160,000人次瀏覽,蒐集回報資料超過6,300筆。
  • 項目
    四、強化海域執法,維護岸海安全
    (一)查緝槍毒偷渡犯罪
    1.查緝毒品
    依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指導,貫徹「阻毒於境外、防毒於海上、緝毒於岸際」及「對外杜絕來源、對內全面查緝」兩大任務方向,強化邊境查驗及溯源偵緝,本期查獲各級毒品1,192公斤。其中109年7月24日於鵝鑾鼻南方54浬查獲漁船載運海洛因126.43公斤,屬社會矚目重大毒品案件。
    2.查緝槍械
    本期查獲各式槍枝23枝、子彈1,356顆,將持續溯源專案偵緝及強化跨境合作,以維護社會安定。
    3.查緝非法入出國
    本期查獲偷渡犯105人,以「越南籍」居多,將持續加強情資蒐報與機關橫向聯繫,強化查緝部署。
    (二)防制走私產品
    1.查緝菸酒
    依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本期查獲私菸1,247萬2,497包,其中查獲利用外籍貨輪走私菸品1,091萬8,000包,占87.53%,分別為109年8月25日查獲獅子山共和國籍「大東輪」貨輪載運私菸536萬3,000包,及10月30日查獲巴拿馬籍「銘霞號」貨輪載運私菸555萬5,000包;另查獲私酒61公升。
    2.查緝農漁畜產品
    為防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非洲豬瘟」及「牛結節疹」等疫情入侵,全面強化海上、岸際查緝及防疫工作,本期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8,897公斤、活體動物61隻。
    (三)查緝不法抽砂陸船
    運用雷達擴大偵蒐範圍,先期掌握船舶動態,常態部署艦艇於違法盜砂熱區,適時辦理擴大取締專案,另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聯繫機制,強化兩岸協同執法質量與密度,共同打擊遊走兩岸界線之抽砂船,本期驅離1,619艘次、查扣3艘,並分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罰、「刑法」加重竊盜罪或「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損害天然資源及破壞自然生態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四)落實邊境防疫管控
    1.防範「COVID-19」疫情
    依「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變計畫」及相關勤務作為,應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並執檢及配合檢疫船舶,本期檢查活魚運搬船175艘、遠洋漁船381艘及商(貨)輪8,654艘,有效阻絕疫病於境外。
    2.防堵「非洲豬瘟」疫情
    本會持續各項查緝作為,針對自疫區啟航或航經疫區之特定船舶,實施全面安檢,並落實海漂豬隻屍體之巡查工作,本期於所轄岸際發現豬隻屍體7案,皆為陰性反應,嚴防肇生任何防疫破口。
    (五)執行海域海岸搜救
    為善盡海上安全維護職責,本會主動宣導用海安全注意事項,並妥適規劃勤務作為,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本期執行救生救難任務217案、63船、397人。
  • 項目
    五、確保海洋權益,密集漁業巡護
    (一)專屬經濟海域
    掌握臺日及臺菲重疊經濟海域情勢,依據漁船作業情形、漁汛期及艦船艇能量,彈性調整艦船艇部署點位及數量,落實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域執行漁業巡護任務,本期執行北、東方(臺日)海域巡護任務63航次及執行南方(臺菲)海域巡護任務54航次。
    (二)太平洋公海
    為落實中西太平洋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海登臨及檢查相關規範,以打擊「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業行為,持續派遣巡護船執行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本期執行3航次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
    (三)東、南沙海域
    為維護我國南海主權及東南沙漁業資源,定期調派大型艦船或依個案調(增)派其他艦船,結合駐地海巡能量執行巡護任務,本期執行東沙海域巡護15航次、南沙海域巡護16航次。
    (四)沿、近海水域
    先期部署於陸船出沒重點海域,靈活運用各式巡防能量,適時辦理擴大取締勤務,遏阻陸船越界情事,本期驅離中國大陸非法越界船舶2,390艘、扣留24艘,裁罰15艘、罰鍰2,732萬元、沒入11艘。
  • 項目
    六、推動基礎調查,創研智慧海洋
    (一)推動海域基礎調查
    1.建置南沙太平島水文浮標,掌握我國南疆海域基礎海洋環境資訊及強化海洋預警優勢。
    2.辦理臺灣西南海域調查,探測海底地形變化。
    3.執行雲嘉海岸侵退防治研究計畫,建構海岸變遷預測模式,研發精進AI偵測技術,調查海岸灘線地形變遷。
    4.建立我國海洋生態調查監測網與監測規範,並執行臺灣岸際生物資源調查及離岸風電場生態保育環境監測研究,以逐步拓展為全海域海洋生態調查研究。
    (二)優化全國海洋資料庫
    持續整合海洋研究與觀測資料,已介接14個政府部會及研究單位共97筆涉海資訊,將持續精進以符合各界期盼。
    (三)研發洋流能關鍵技術
    為持續推展我國洋流能發電研究量能,賡續辦理「洋流能關鍵技術開發與推動」計畫,並已有「10kW、400kW洋流發電機機組實海域姿態測試」、「自走式載臺與避颱措施、海上製氫、營運基地港之評估」及「洋流發電機測試海域選址」等成果。
    (四)協商國內研究船航次
    透過落實航次通報與敏感海域突發狀況應處,以協助海洋科學研究推動,109年召開3場跨部會協商會議,並完成海域通報跨部會協商18航次。
    貳、未來施政重點
    一、完善海洋政策,建構海洋國家
    (一)推進三項作用法立法
    將加速海洋三法推動進程,並統合與落實各機關意見整合,朝強化海洋治理方向邁進。
    (二)賡續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工作
    持續掌握「聯合國國家管轄範圍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養護及永續利用(BBNJ)」國際協定制約動態,並統籌協調我國有關部會,推動接軌國際法制,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三)落實向海致敬政策
    本會將依行政院核定相關計畫之時程及內容,賡續執行核定工作,並掌握實際狀況,定期回報及落實管考,俾使向海致敬政策如期完成。
    二、健康海洋環境,強化應處量能
    (一)監控海域水質
    為因應偶發性海洋污染案件,機動檢測與分析海域水質,並持續監控海域水質環境,減輕污染對於環境之損害。
    (二)掌握海廢熱點
    為掌握海洋廢棄物污染熱點,持續運用科技工具、科學調查及人工智慧建立海洋廢棄物辨識模型,有效掌握臺灣海域及岸際垃圾分佈類別及數量,作為研訂海洋廢棄物管理政策之重要準據。
    (三)落實海廢回收
    1.規劃成立「海廢再生聯盟」,以供應鏈的市場經濟模式去化海廢,展現我國私部門於海廢回收再利用之專業實力;另強化海廢末端處理,持續協調環保、漁政、航政、地方等單位,並結合「海廢再生聯盟」業者(機構),增強回收再利用機制。
    2.訂定開口合約擴大即時清除量能,並串聯環保艦隊及潛海戰將,提升海漂(底)垃圾清除量能,以全方位合力清理海洋廢棄物。
    (四)增強海污應處量能
    因應海污即時應處整備所需,規劃建置北、中、南、東四處鄰近海岸地區海污應變資材倉儲,遇有污染立即圍堵、縮短清理時效。
    三、豐富海洋生態,落實海洋保育
    (一)厚植救傷量能
    優化野生動物救傷場域設施,規劃提升成大海洋生物及鯨豚研究中心、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等相關設備;另招募保育志工,落實專業人員訓練,以強化海洋保(復)及研究。
    (二)推升保育管理工作
    整合協調跨部會資源,推展保育計畫並維護海洋生態環境,並派駐海洋保育巡查員巡查,強化保育工作;另賡續推行鯨豚觀察員制度,有效降低離岸風機等開發行為對於鯨豚活動之影響,辦理宣導友善賞鯨、賞龜觀念,強化國人保育意識。
    (三)加強公私協力維護生態
    持續擴充海洋保育網(iOcean)資料庫,廣泛蒐集及滾動更新海域水質、海洋廢棄物及海洋野生動物擱淺資料外,並便利垂釣成果、海洋生物目擊及淨海回報等公民科學家功能。
    (四)推動永續發展目標
    規劃藉由沿岸區域優氧化指數監測、海底垃圾清除、全國海域環境水質監測及海洋保護區跨部會統合協商等工作持續推展,達到海岸與海洋,減少海洋污染,保育海洋生態系,以落實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108年7月核定之「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之「核心目標14: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生態系,以確保生態多樣性並防止海洋環境劣化」。
    四、防杜疫病入境,邁向安全海洋
    (一)強化防疫措施
    1.阻絕「COVID-19」入境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秋冬COVID-19疫情防治專案」、「COVID-19」因應指引及COVID-19防疫新生活運動,持續強化港口安檢、海上巡弋、岸際巡邏、衛教宣導及聯繫機制等重點,避免防疫漏洞。
    2.防堵「非洲豬瘟」及「立百病毒」入侵
    持續加強各項查緝作為,落實全天候岸際巡邏、進港漁船全面安檢及海上驅離越界大陸船舶等工作,並積極主動運用相關管道推播各項勤務作為,向民眾、船員宣導勿私自攜(夾)帶違禁物品,嚴防疫病入侵。
    (二)強化邊境管制
    透過統合情資及勤務作為,依據船舶種類、漁具設備、前科及潛在風險因素等,分析船筏動態,機先掌握不法集團動態,藉由雷情分析、比對及通報作業,增加巡邏勤務密度,提高海上攔檢頻次,嚴密海域巡邏,落實邊境人員安全檢查。
    (三)厚實救難能量
    隨著新型態水域活動日漸興盛,本會為全面提升救援裝備效度並減少搜救盲區,持續以「搜救規劃智慧化」、「救援裝備現代化」、「馳援方式機動化」及「人員防護高規化」策略精進救難裝備,以打造「用海安全網」,使民眾能知海、勇於進海且安心用海。
    (四)推動區域搜救合作
    持續強化與周邊國家進行搜救合作及人員交流互訪,溝通及協調推動演練並辦理驗證等相關工作,以建立跨國聯合搜救機制,俾利拓展區域搜救合作效能;另將積極爭取參與國際海事救難組織、機構辦理之海上搜救相關訓練及研討會,以掌握各國最新搜救相關技術發展趨勢及脈動。
    五、維護海域秩序,守護海洋環境
    (一)善盡國際責任
    為打擊「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IUU)」漁業行為,確保漁民遵守養護管理規範,持續偕同漁業署派遣巡護船執行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另運用巡護整補時機,視疫情狀況規劃巡護船進行敦訪,鞏固與南太平洋島國友好邦誼,並由適階長官前往主持交流活動,深化合作關係及落實海巡合作協定相關內容。
    (二)充實南海救援能力
    為提升南海救援能力,將持續規劃專案任務派遣艦船巡弋東、南沙海域,並檢整及汰補現有救援所需裝備,充實南海救援量能,維護南沙太平島周邊海域航行安全。
    (三)防堵越界抽砂陸船
    持續強化馬祖及澎湖臺灣灘等盜砂熱區執法作為,另因應「土石採取法」及「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正通過,將透過大陸委員會之正式管道、兩岸協同執法及我方取締越界抽砂船時機,積極向陸方宣導(或廣播),嚇阻陸船越界盜砂情事。
    六、精進海域調查,研發海洋綠能
    (一)完善全國海洋資料庫
    推動全海域水文、生態、底質及地形基礎調查,完備海域環境資訊長期調查監測與收集分析;另擴充精進全國海洋資料庫網站系統架構與功能,持續介接更新海洋資料,俾推動海洋科技前瞻研究與海洋事務政策之應用。
    (二)發展海洋綠能關鍵技術
    延續「洋流能關鍵技術開發與推動」成果,辦理20kW浮游式與百瓩級浮台式發電機製作與實海域姿態測試,並同時進行洋流能測試場細部規劃,以建立未來廠商申請驗證之標準作業流程;另展開「波浪能科技示範場域建置」規劃作業,建構我國波浪能測試與驗證體系,推升海洋綠能發展。
    (三)建構復育基礎
    建置海洋菌種及水質分析實驗室,以執行海域水質檢測、檢測方法開發、海洋菌種篩選分析及相關應用研究;另導入環境DNA及水下聲景等研究技術於海洋生態調查,並規劃辦理臺灣西部海域藻場復育,以建構棲地復育基礎。
    (四)籌建南沙國際海洋研究站
    為因應未來南海氣候變化、海洋資源之保育與利用,海洋監測與氣候防災、海洋環境基礎資料調查,規劃「南沙國際海洋研究站建置及國際研究合作計畫」,建置國際海洋研究站及強化國際研究合作,提升臺灣在海洋科學研究及國際形象,促進區域和平與永續發展。
  • 項目
    七、厚植海洋文教,開拓多元發展
    (一)研析臺灣海洋文化資產
    分區分年盤點海洋文化資產,蒐整北海岸及東北角沿海地區涉海文化及傳統地名之歷史背景;另研析海洋社會教育推動策略並規劃拍攝海洋文化紀錄片,累積在地影像紀錄,充實國家影像記憶。
    (二)里海創生之區域發展模式研究
    推動具備文化底蘊之地方創生活動,鏈結在地智識能量,打造海岸聚落的永續實驗場域,作為推廣里海創生網絡之碁石,帶動我國海岸聚落永續發展,並進一步達成聯合國所揭示之永續發展目標(SDGs)。
    (三)結合跨部量能推廣海洋教育
    與教育部共同合作,精進學校海洋教育課程及教材規劃設計,並結合各地社教館所及與本會簽署合作備忘錄之大專校院,推展校外海洋社會教育,提升民眾對海洋保育、產業、科技、文化、安全等多元領域之認識,提升全民海洋素養。
    (四)推動海洋教育與人才培育
    與教育部合辦「2021海洋教育與人才培育論壇」,扣合我國海洋政策發展,以確立未來國家海洋教育與人才培育方向。
  • 項目
    八、促進地方創生,提升產業升級
    (一)協助地方政府發展海洋事務
    輔導地方政府發展具競爭力之海洋產業,組成地方創生工作團隊,多元發展海洋運動、觀光及休憩活動,協助爭取資源投入,促進地方海洋產業發展;另持續瞭解產業發展需求,協調有關主管機關,營造良好經營環境。
    (二)生態永續管理開創藍色經濟
    國內離島及各濱海景點從事海域遊憩活動及觀光人數急遽增加,為兼顧海洋生態保育及濱海遊憩品質,本會針對臺灣各濱海遊憩區及海域活動,研擬訂定「海洋遊憩活動生態永續管理指引」供有關機關單位參考。
  • 項目
    九、鏈結國際發展,彰顯國際貢獻
    (一)拓展多邊交流
    1.為共同推動實踐海洋永續發展目標,賡續參與本年度「我們的海洋大會」(OOC),藉由多面向之海洋事務交流及多邊互動,並與友邦或友我國家攜手合作,以創新效能推動海洋永續發展,並彰顯我方國際貢獻及努力,深化確立臺灣在國際之地位及角色。
    2.深化亞太經濟合作(APEC)海洋相關領域參與,除結合本年主辦經濟體設定優先領域,積極研提相關計畫,並規劃於10月辦理「APEC運用創新科技監測海洋廢棄物能力建構研習營」,創造多方聯繫平臺。
    3.與中央研究院共同辦理「2021臺灣海洋國際論壇」,聚焦「海洋生態保育」及「海洋產業」兩大主題,邀集國內外產、官、學、研等各界專家學者,展現我國海洋生態保育及海洋產業之施政績效及研究成果,並促進國內外海洋相關領域之對話及交流。
    4.推動「氣候與海洋風險脆弱指標(CORVI)」國際合作研究案,偕同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際智庫史汀生中心進行合作,於友邦進行海洋相關研究,並將相關成果於重要國際場域進行發表,提升我國能見度,強化國際參與。
    (二)強化與友我國家間夥伴關係
    1.美國
    (1)加入臺美環保合作執行夥伴,共同籌劃舉辦海洋環境及海洋廢棄物應處工作坊、印太區域國際青年海洋議題競賽活動,以解決日益加劇之全球海洋污染情況。
    (2)持續與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密集互動,研商科技研究相關合作計畫,並推動簽署合作協議,以促進海洋永續利用。
    (3)參加臺美政軍及海事對話,促進與美國海岸防衛隊交流,籌組臺美海巡工作專案組,爭取互派駐點連絡官,建構常態化互動機制並落實區域合作。
    2.歐盟
    參加臺歐盟年度非諮商會議,交換國際海洋治理最佳實踐與活動資訊,並促請歐方賡續支持我實質參與各項海洋國際組織及會議。
    3.日本
    (1)合作治理海洋廢棄物
    與日本環境省合辦「對話平臺會議」,並就洽簽「臺日海洋廢棄物應處合作備忘錄」持續磋商,期能發揮雙方互補共創雙贏綜效。
    (2)推動雙邊對話機制
    籌辦定期之「海洋政策對話工作坊」,並規劃與日方海洋政策研究所共同舉辦,增進臺日海洋事務合作與交流。
    (3)強化互訪研究制度
    本會前已遴薦互訪研究計畫的優秀研究人員,將俟疫情趨緩後出發,並邀請日方優秀研究員來臺訪問研究,以鏈結臺日海洋研究能量。
    4.菲律賓
    本會針對海洋永續、環保、生態保育、產業發展及科研等各類海洋領域議題,持續與菲律賓推動簽署「臺菲海洋合作備忘錄」。
    5.印尼
    與外交部共同參與「降低南中國海潛在衝突會議」,藉此與周邊國家交流互動,蒐整情資,掌握南海局勢。
    6.太平洋友邦
    依據雙邊(馬紹爾、帛琉、諾魯)海巡合作協定架構,共同執行我與友邦海上執法及搜救演練,維護區域和平穩定,拓展國際合作,促進海洋外交。
  • 項目
    十、完善向海致敬,落實開放海洋
    (一)強化意見溝通協調
    針對民眾高度關切海域開放之地方,賡續協調地方政府辦理相關民間焦點團體座談會,以協助各主管機關廣納民意,落實向海致敬政策,達到開放海洋目標。
    (二)完成本會主責工作
    1.新增示範釣魚場域
    規劃與新北市及基隆市合作推動友善釣魚示範區計畫,建置環境友善釣魚秩序,提升臺灣的整體釣魚環境,讓國人能夠廣泛性參與。
    2.建構友善海洋驛站
    將12處海巡營區轉型為海洋驛站,提供海洋教育、保育、科研及民眾休憩等多元用途,提升海洋意識生根於生活之中。
    3.設置首座海洋保育教育中心
    強化成功大學海洋生物及鯨豚救援中心設備,以兼具海洋保育教育中心功能,擴大推廣海洋保育教育。
    4.拓展海洋文教體驗
    為加強教育推廣,除賡續辦理「海洋教師研習營」、「海洋學生體驗營」外,將再推動「海洋小學堂課程」、「知海系列講座」、「海洋職涯探索體驗」及「海洋文化體驗營」等文教專案,以開創海洋文教多元發展。
    5.設立遊憩示範場域
    為掌握我國近岸海域與海岸狀況,瞭解海域遊憩活動危險因子與風險等級,針對全國4處主要遊憩海域,推動建置海象水文觀測站,並透過最新資訊技術將海域遊憩示範點即時安全資訊傳遞至民眾,以降低意外事件發生。
    6.強化地方救難能量
    賡續辦理本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建置水域告示牌、安全宣導活動、水域安全巡查及汰換與購置救生救難裝備,以降低海域風險及提升救難效能。
  • 項目
    十一、賡續國艦國造,前瞻海洋技術
    (一)強化執法船隊
    為落實政府國艦國造政策,持續執行並積極管辦「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及「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計畫內首艘600噸級巡防艦已於109年12月11日交船,本年亦將完成首艘噸位最大、具醫療艙間、可艦載直升機之4,000噸級巡防艦;另規劃「籌建海巡遠洋暨執法船隊發展計畫」,以提升我國海上執法能量。
    (二)籌建研究船隊
    籌建海洋基礎調查研究船,建置國家海洋研究船隊,俾提升海洋科研執行能量,開拓國家海洋能源探勘與厚植我國海洋實力。
    (三)規劃船模實驗室
    盤點現有國內船模試驗能量與需求,補足國內所需船模試驗設施,規劃建置船模實驗室,並擬訂維運組織架構,提升我國造船核心量能。
  • 項目
    十二、籌設防護設施,落實資訊安全
    (一)設置防護設施確保通信運作
    為符合行政院關鍵基礎設施與資安責任等級(A級)防護要求,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關鍵基礎設施電磁脈衝防護建置計畫」,採試辦方式籌建電磁脈衝防護設施,強化遭受電磁脈衝危害防護能力,確保平、戰轉換通資訊系統穩定運作。
    (二)落實資訊安全堅實管理機制
    遵照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法令,擴大資安防護能量,強化人員安全意識,即時因應多型態資訊網路攻擊,有效防禦及應變復原,並賡續落實「資通安全政策目標」、「資通安全推動組織」及「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等作業事項,維護本會及所屬機關(構)整體資通訊作業安全,輔助遂行各項核心業務,組織營運得以永續發展。
    參、結語
    為健全發展海洋事務,實踐政策願景,及達成「生態、安全、繁榮」之優質海洋國家目標,本會在此基礎上,藉由健全海洋法制、維護海洋環境、推升海洋保育、強化海洋權益、落實海域治安、發展海洋產業、培植海洋科研、優化海洋文教及參與國際合作,發揮政策協調統合功能,接軌國際海洋體系,經營海洋並航向海洋,使臺灣邁向海洋國家之新紀元。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報告結束。現在開始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7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得延長2分鐘;今天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截止提出時間為11時,在詢答完畢後處理。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9時17分)主委、署長,大潭藻礁的議題最近是炒得沸沸揚揚,尤其公投的門檻已經通過了,對於這個議題,不管是環團或經濟部,其實說法是滿兩極的。最近本席有接到一些曾經連署公投的民眾來電,他覺得主責單位並沒有把這個議題的內容說得非常清楚,當初他們會去連署公投,其實他們接收到的訊息不是那麼的明確,所以有一點怪中央政府對於這個藻礁議題沒有把話說清楚,我想在這個部分跟民眾的溝通可能出了問題。
    對於大潭藻礁保育的問題,海保署是主責單位,我想瞭解的是海委會、海保署對於大潭藻礁的保育議題有什麼樣的看法跟說法?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可不可以多花一點時間跟委員做個說明。
  • 羅委員美玲
    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於藻礁的這個爭議,我覺得在環境的保護跟能源發展方面,我們怎麼樣去創造雙贏,才是大家期盼看到的一個結果。
    有關三接站的工程,其實從當初規劃的232公頃,到後來為了要保護藻礁,所以已經縮小到23公頃,也就是相比原來的規劃,只有十分之一在運用,而且這是在2017年10月就經過環評通過的一個案子,環評通過的時候,主管機關也對這個工程做了一個環評的承諾,也就是對環境保護的一個承諾,這個承諾有13項,我們現在重要的就是依照它的環評承諾來看他有沒有落實執行,假如他有落實執行,他應該對環境的保護就會減到最低,也是在環評審查的時候,是在可允許的範圍之內通過的,所以現在的重點是他有沒有依照環評的承諾去執行。
    第三點大家現在爭議的就是,去年5月跟10月發生了兩次船舶造成藻礁的破損,它不是工程造成藻礁的破壞,而是在施工的那個船,因為它的故障或者是流錨飄到了藻礁區,而破壞了藻礁,所以這跟整個工程的設計跟開發,應該是沒有直接關係。
    羅委員美玲:主委,我打岔一下,因為我們都一直強調在2015年的時候,原先的規劃是232公頃,後來縮小了90%,現在只剩下23公頃。最近我們也有接到一些民眾的陳情,他們說這23公頃你還是得要開發,你還是要增加這23公頃,有些人誤認為這23公頃是要另外新增的土地,對此,經濟部和海保署有沒有要跟民眾說明的?
    本席的認知是這23公頃其實就是在觀塘工業區原來的土地上面,到底有沒有新增這個部分,民眾其實是有一些疑慮的,到底這23公頃是另外在工業區之外新增呢?還是原來就在這個觀塘工業區上面?請問這部分你們有沒有說清楚呢?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想這個應該是由主管的經濟部能源局跟中油公司來說明。
    羅委員美玲:所以主委你也不是很清楚。請問海保署署長,新增跟未新增是不同的方向,很多民眾認為這23公頃是增加的、是新增的,到底有沒有新增?還是它本來就是在這個工業區上面,在原址上面蓋了三接站,這差別到底在哪裡?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目前在經濟部的23公頃裡面,絕大部分都是在之前已經進行工程的一個區位,不是新增的……
    羅委員美玲:所以完全沒有新增,對不對?因為我們看到環團其實也有他的說法,可是他提的是工業港,並不是三接站,我也覺得這部分有一點點混淆,他說未來工業港將新增填海造地21公頃,然後整個海堤長度是1,688公尺,其實很多人都有接收到環團的這個訊息,所以他們覺得這還得了,他們說這是新增,可是這個工業港的新增跟三接站的設立是兩碼子事,是不是?
    黃署長向文:特別跟委員說明,當初提到覺得生態比較好的G1、G2和G3這三個地方目前是沒有開發的。您剛剛提到外面的1,600公尺,是比較外海的區域,不是在目前生態豐富的大潭藻礁區域。
    羅委員美玲:所以您的意思是不是其實對於藻礁的保育是沒有影響的,是不是這樣子?我想明確瞭解海保署的看法是什麼?
    黃署長向文:目前大家最關心的G1到G3,基本上是沒有任何發跟變動的。他們其實持續在進行調查,包括柴山多杯孔珊瑚還有藻礁的調查……
    羅委員美玲:本席昨天看到鄭文燦市長在晚上發了一篇臉書,他提到藻礁保護要以科學的調查為基礎,2015年他有要求農業局委託中央大學進行藻礁的調查,中央大學的報告並沒有建議要將大潭海岸劃設為自然保留區,就是我們現在所講的個部分嗎?講的是這個點嗎?
    黃署長向文:對,當初中央大學做的其實是整個海域相關的藻礁,有分段去進行,所以觀新那塊已經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
  • 羅委員美玲
    對。
    黃署長向文:相對大潭那一塊,在那時候的報告認定是還沒有到自然地景或是保護區的一個階級。
    羅委員美玲:所以我們目前就是要設立三接站,就是觀塘工業區這邊,其實在中央大學的報告裡面就沒有要將它劃為自然保留區,是不是?而且我有看到,中油在2018年、2019年有委託進行水下攝影調查,他說在工業港底下海水的濁度很高,透光度也很低,所以其實並沒有發現藻礁的主要造礁生物─殼狀的珊瑚藻,還有柴山多杯孔珊瑚,這部分海保署有去瞭解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所有調查的資料都會彙集到主管機關。
    羅委員美玲:對,應該全部都移動到海委會去了嘛!類似調查報告的話有再去求證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要跟委員講,我們會獲得這個資料,但是這個資料的彙整是由地方政府來做,因為不管是自然地景或者重要生態系的劃設,它的權責都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會統合很多調查的資料。
    羅委員美玲:對,說實在的,我昨天有很仔細看了鄭文燦市長的臉書,其實在過去六年來,他真的投入很多的經費在保護藻礁跟海洋生態方面,六年來他大概就投了八億多。還有我發現桃園市政府真的做了很多海洋保育的工作,只是這部分有沒有讓民眾去做瞭解?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覺得我們是要加強去說明。
    羅委員美玲:對,我發現我們跟民眾之間的溝通好像出了問題,尤其最近曾經有連署過的民眾打電話來問了一些問題之後,我發現中央好像有些話並沒有講得很清楚,跟民眾、環團的溝通好像出了問題,所以民眾接收到的訊息好像是片面的,這部分可能要求有關單位去加強溝通。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院長已經指示了,我們會加強去做說明,說明以後,讓所有的國人都瞭解這個實際的狀況。
    羅委員美玲:對本席來講,這看起來好像是保育跟開發的一個爭議,其實還是環保跟環保之間的爭議。為什麼要設立三接站?這個是能源轉型一個很大的過程,再來,節能減碳等等這些都是環保的議題,如何讓民眾真正去瞭解,中央政府所做的目的是什麼?這溝通非常重要。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也覺得是這樣子,一開始我們希望怎麼樣去創造雙贏,這是我們要去努力的一個方向。
    羅委員美玲:OK,謝謝主委、謝謝署長。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9時28分)主委早。我看到海委會的業務報告,真的是業務繁雜,非常的多,而且非常的多元、非常的廣,從我們的保育到我們的海域執法、維護安全,甚至要做教育,還要做調研等等,但是我看到你們的施政重點,放在最前面、最重要的,就是要建構一個海洋國家。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談到這個海洋,我不曉得主委有沒有聽說過,其實現在很多很多的研究都指向臺灣這個島國的原住民族,我們是發源地,然後發散成為南島語族,甚至像很多族人,他們去夏威夷也都聽到那邊的人說:哎呀,你們是我們的母國,我們是從那裡來的。所以我想作為一個海洋國家,不能夠不重視原住民的海洋文化,所以想要請教主委,這個圖片是哪一個族群?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達悟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達悟(tao),就是人的意思。再猜猜看,因為這個已經穿現代服了,主委知道這大概是什麼族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阿美族是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是阿美族沒有錯。除了達悟族、阿美族,實際上目前還有所謂的海洋祭儀,有海祭的民族,有噶瑪蘭族、卑南族、撒奇萊雅族、西拉雅族,甚至有一些排灣族的部落也有海祭,可是請主委猜一下,您猜我是什麼族?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排灣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其實我是魯凱族,也是排灣族,這樣講沒有錯,因為兩邊的血統血緣都有。請教一下,排灣族和魯凱族有沒有海的祭儀?剛才說排灣族有一些部落有,魯凱族有沒有?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不太清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目前來講,因為我們是屬於山的民族,我們住在深山,所以其實並沒有一些所謂海洋的活動,但是在南島語族裡面有一個所謂的同源詞,證明我們是一家人,像lima,是一二三四五的「五」,他代表數字五,幾乎所有南島民族都有這個字,像眼睛(mata),也是幾乎所有南島民族的「眼睛」都叫做「mata」,我們有一些同源詞,其中有一個同源詞叫做「apange」,「apange」就是船,竟然我們魯凱族,我的母語的「船」就是叫「apange」,表示魯凱族曾經也有船的記憶、海的經驗,所以這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
    為什麼我要特別這樣子提?我們來看一下,在我們整個海洋這樣的一個式微沒落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可能是我們的環境改變了,可能是我們的祭典停辦了,可能是我們很多的海洋行為是被禁止的。我舉個例子,像現在最高密度還在做海洋活動的族群,大概就是蘭嶼的達悟族。前不久,就在今年過年,蘭嶼族人出海捕魚的時候,他怎麼知道會捕撈到什麼魚,他捕撈到保育類的蘇眉魚就遭到開罰,諸如此類,其實按照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去裁罰的時候,我們會發現你真的要罰的時候,還觸犯到滿多法,所以我們有一個呼求,就是希望有一個原住民的土海法,來解決我們土地和海域傳統領域劃設問題。不曉得海委會針對這個部分,跟原民會和其他部會討論的進度如何?主委,您可不可以稍微講一下?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很重視這個問題,就是原住民的用土地、用海洋的這種原來的權利要怎麼樣保障下去,所以我們在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裡面也特別強調這一塊。其實我們跟相關的部會也做過很多的討論,最後的一次討論決議,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把原住民的傳統海域劃定出來,我們海委會絕對會全力來支持這件事情,讓這個法能夠順利設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所以海委會其實是非常支持的立場,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海委會在這個地方既然那麼支持,我們也很希望你們能夠趕快跟其他的部會,尤其是我們的主管機關原民會,共同來催生,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已經開過很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認為作為一個海洋國家,訂定我們的海洋政策,就我剛剛說的,這個部分是不可或缺的,原住民的傳統海域回來,突破很多法令的限制,我們才有辦法趕快豐富地發展我們的海洋文化,復振我們的海洋文化,這樣可以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可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我在這個地方也要特別提出來,像蘭嶼這個地方,我接受到的陳情不少,我希望海委會可以幫幫忙。舉個例子來說,蘭嶼島共有6個部落,這6個部落都是捕魚的民族,所以他們都會有自己的港口,但是一般人可能不知道,尤其是在捕飛魚的時候,我們的船是不可以到別人的港口,因為那是犯忌諱的,但是有一些部落目前是沒有漁港的,所以有時候必須停靠到別人的港,就造成蘭嶼島各部落之間很強烈的紛爭,而且飛魚季是有季節節奏的,而目前還沒有港口的部落,例如漁人村、野銀村,他們到目前為止是沒有漁港的。我們看一下這個漁港,這是他們自己做的耶,因為既不屬於一級漁港,也不屬於二級、縣級漁港,那就只好自己開挖,可是開挖又找不到經費對應的科目,這樣的行為政府到底要不要讓它合法?還是要一直開罰,把它視為違法?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部分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委員這樣來反映,其實我們一直很重視飛魚季,我們也會配合蘭嶼鄉公所,還有在地的部落、酋長他們的要求,我們會去做一些事情,這個問題我們來研究一下,看看怎麼樣去解決。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如果我請求海委會幫忙,主委您是願意幫忙支持的,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非常感謝。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覺得這是屬於傳統的海洋文化,我們怎麼樣讓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想要再拜託主委一件事情,因為蘭嶼的情況我剛剛說過了,它是目前我們16族當中仍高密度在行使海洋行為的族群,所以這個地方的海難也特別多,我相信主委應該很明白,所以在這裡我想要為這個地方請命,是不是可以針對這邊的海巡人員擴充他們的設備?像照明的、潛水的、快艇的,因為這裡不光是遊客,這個地方的族人,目前他們的生活有非常多海洋行為的行使,所以本席在這裡特別請求主委,是不是能夠特別幫忙一下蘭嶼的這個部分?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回去以後會馬上檢討,假如能夠馬上調撥的話,我們馬上就調撥這些裝備過去。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有關海洋教育的部分,未來本席會再就教,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主席:主委,我覺得你可能要「抱著燒」了,因為你們的業務包山又包海,謝謝你對伍麗華委員的支持。
    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9時38分)主席、李主委,以及海洋委員會的各主管。本席先請教李主委。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早。
    湯委員蕙禎:主委及海洋委員會辛苦了,因為上個會期我們談到中共大量的漁船,或者抽砂船一直在侵犯我們的海域,我們的海巡署已經非常忙碌了,今年中國又通過海警法,未來海警總隊可以動用武力,加上他們在3月1日又要開始軍事演習,當然我們也有,我們從3月23日開始也有一些軍事演練,剛才我也有跟主委請教,主委說一切在掌控之中。我們一直希望我們的海巡署能夠把所有,不管是海面上的船艦,甚至空中的巡航機都建置好,巡航機的計畫曾經提出來,但是其他的部會對此有意見,您的看法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報告,關於空中兵力的籌建,最主要就是因為行政院既有的政策有所改變,而這個政策的改變是屬於一件重大的事情,也就是說,它必須要去做一個比較周延、比較完整的討論,建立一個共識以後,我們才能夠把這個政策做個調整,所以這個部分是比較要花一些時間去做評估及分析,我們現在正積極在做這件事情,目前我們還是朝向希望在海巡能夠有整建空中兵力的需要,我認為有它的必要性,所以我們還是會去爭取。
    湯委員蕙禎:尤其現在我們要到太平洋、南沙群島、太平島的距離很遠,如果單靠船隻,所需時間是非常長的,有時候確實是需要有一些空中的偵巡兵力,才有辦法用時間來爭取空間,達到防禦的目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這個是有必要的啦,我們檢討整個國際情勢的變化,依照我們兩岸之間的關係,還有未來我們在海域上面執法上的需要,所以我們做了一些討論,也有一個建議,我們希望能夠獲得大家共同的支持,建立一個共識以後,我們把這方面的兵力去整建起來,以後不管是在海域的監控、救生、救難,還有一些人道救援上面,我們都可以比較快速的去達成目的。
    湯委員蕙禎:對,所以空中的巡航機也是非常重要的。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湯委員蕙禎:現在我們在南沙的情勢有一點點小緊張,但是剛才主委說過仍在掌控之中,我們先來看看太平島的戰力、戰備,請問是否足夠?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我們所有武器的配備,都是依照我們防衛作戰的需求,而防衛作戰的需求又是依照敵情的威脅,我們相對來配置的,至於現在足不足夠的問題,我想它是越多越好,但是我們認為當它多了以後,可能也是一個……
    湯委員蕙禎:調度、指揮,也是負擔?
    李主任委員仲威:負擔,也是一個浪費,所以我們都會做檢討,目前我們看到現在在防衛武器上面,如果要應付現在這個情勢,它是足夠的,但是針對未來我們還是已經去建案了,要朝著火力更強、機動力更大的武器來去做換裝。
    湯委員蕙禎:現在海巡署打算要強化碼頭、造艦計畫能不能趕得上?因為現在中共的共機已經在我們的南沙、太平島、西南海域這邊一直不停地在繞臺,請問我們現在趕得上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關於這個部分,現在它在我們的西南海域大概是對東沙島的影響會比較大一點,不過我們在東沙島現在也有一個疏浚計畫,未來疏浚完成以後,就可以派駐比較大型的巡艇去進駐,把我們巡護的能量增加。至於太平島的部分,它既有的突堤碼頭已經有了,但是因為在靠港側的這個部分水深是不夠的,所以我們也有疏浚的計畫,今年都已經開始按照計畫在執行了。因此未來疏浚完成以後,水深就足夠了,我們的船就可以多一個靠泊的位置,這會增加我們在那邊巡護能量的建置。
  • 湯委員蕙禎
    這個部分主委真的要多費心了。
    另外,我們看到國人保育鯨豚的觀念確實有點薄弱,也發生賞鯨船追逐、騷擾、直播的行為傷害我們的鯨豚,根據中華鯨豚協會的調查,近三年來,每年大概有100多隻鯨豚死亡,也就是平均每3天就有1隻鯨豚要死亡,我們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處罰是否過輕?海保署有沒有改進的地方?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個問題我請海保署來說明。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基本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針對騷擾或者宰殺保育類動物的行為,其實是用刑法在處理的,我想應該沒有過輕的問題,它基本上是夠用的。不過回過頭來,其實在海洋保育法裡面,我們也希望加強對於一般野生動物更廣泛性的保護,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改善,剛剛提到一些……
  • 湯委員蕙禎
    必須加強教育啦。
    黃署長向文:對,教育的部分,其實最近我們也在加強,包括跟潛水店家及遊艇業者加強做宣導,希望可以在他們出海之前就有足夠的知識,這樣就可以改善這樣的現象。
    湯委員蕙禎:我想法院的判決,有時候讓我們感覺刑度過輕,或者不足以來警嚇他們,我想你們也可以透過電視媒體去做宣導。
    第三個問題,本席要談到桃園市政府與海委會海洋保育署合作試辦的「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在桃園竹圍漁港、永安漁港有一個廢漁網的回收點,以每公斤15元的價格收購廢漁網。桃園從去年11月開始推動到現在,有20公噸的廢漁網,可以減少對海洋環境及生物的傷害,這個計畫我覺得還滿有意義的,目前除了聽到桃園有在辦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縣市繼續接辦?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部分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仍持續、一直在擴大這個計畫,現在基隆、新北、嘉義、高雄都有加入這個計畫在實施當中,未來我們也希望全臺灣沿海的19個縣市都能夠……
  • 湯委員蕙禎
    都能夠實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湯委員蕙禎:免得這些漁網流到海裡面,造成我們的鯨豚、魚類都被它掛鉤了,有時候甚至會影響到他們的生命,這是很危險的。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湯委員蕙禎:另外,我想跟主委請教一下所謂海洋空間規劃的問題,我想這個規劃是需要透過很多部會協商、整合的機制,來兼顧生態、經濟、社會、文化等目標,合理來分派海域各類使用的分區,促進我們海洋的永續管理。目前在南非、韓國已經有這樣的規劃,臺灣是一個海洋國家,我想海委會更有責任去做海洋空間的規劃。
    李主任委員仲威:跟委員特別報告,其實我們在海域管理法草案裡面,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海域空間規劃,因為這個部分就是剛才講的,它會有競合的問題,所以必須要跟很多不同的部會,以及不同的產業做交流與討論,在大家都可以建立共識之下才能夠去完成這個管理法的制定,所以它必須要花一段比較長的時間。我再跟委員特別報告一下,像內政部的海岸管理法已經討論十幾年了,最後才完成立法,但是我們不希望拖這麼長的時間,我們希望儘快地把海域管理法完成,所以現在我們的蔡副主任委員正密集的跟各部會做協商,我們會加速把這個工作完成。
    湯委員蕙禎:好,謝謝。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9時49分)主席,我想請李主委及海洋保育署黃署長上臺備詢。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早。
    邱委員顯智:主委早,藻礁公投的連署已經破50萬份,但是今天看到海洋會的業務報告卻只有一句話,就是109年辦理藻礁生態調查六處,岩礁部分又是另外的,就只有這句話。這50萬人或全國的民眾其實都在看主管機關─海洋會到底對於大潭藻礁的態度是什麼嘛,因為經濟部有經濟部的態度,這個我們可以理解,作為一個主管機關,然後你還有一個海洋保育署,但你的態度到底是什麼?還是說你對這一個議題不熟?請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其實在環境保護跟能源的開發上面,我剛才特別講過,我們會採取怎麼樣才能創造雙贏的……
    邱委員顯智:對,可是報告為什麼會只有一句話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剛才講的是我們是主管機關,其實我們海洋保育署主管的主要是在保育上面。
  • 邱委員顯智
    是啊。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可是藻礁並不屬於保育類的東西……
  • 邱委員顯智
    那我想請教……
    李主任委員仲威:你讓我講完,我跟委員做說明,我們還有自然地景、重要生態系,它可以去劃保護區,但是這個劃設的權責是在地方政府,地方政府……
    邱委員顯智:主委,我現在就是要問你啦,海保署黃署長,你應該可以回答這一題,你在中研院也是一個研究多樣性的學者、專家,中研院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說,現在有一個觀新藻礁保護區嘛,對不對?現在桃園海岸線3公里的大潭藻礁,它的生物多樣性遠勝於其他桃園海岸區,有沒有要將這一個大潭藻礁劃入保護區?請署長回答。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方才提到觀新藻礁保護區之前已經在2014年劃為保護區,但在大潭電廠這塊區域,基本上如果要提劃保護區是地方,也就是桃園市政府的權責。
  • 邱委員顯智
    過去嘛。
    黃署長向文:對,事實上,目前也是,包括野保法跟文資法都是,過去我們跟桃園市政府其實有密切聯繫跟資訊交流,之前的評估是認為還暫時沒有列入保護區的……
    邱委員顯智:那是過去,但現在的狀況是這樣,從2013年開始,那時候是在農委會,對不對?野生動物保護的主管機關是在農委會嘛,然後海委會在2018年成立之後,你自己看一下海洋污染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包括海洋野生動物這一塊,已經列在海委會所謂的海洋保育署裡面嘛,但這段期間以來,大家都沒有聽到你們的聲音,這其實跟農委會的業務沒有什麼關係耶,這是海洋保育署的權責,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部分我要特別跟委員講一下,我們沒有聲音並不表示我們沒有做事,我們其實一直在做啊。
  • 邱委員顯智
    那你的態度是什麼?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剛才海保署……
    邱委員顯智:你的態度總不能都跟經濟部一樣吧,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剛才一開始就跟委員講了,我們希望創造雙贏嘛。
    邱委員顯智:主委,我想請教你,你對這個議題到底有沒有瞭解?你對藻礁這個議題有沒有瞭解?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當然是有相當程度的瞭解。
    邱委員顯智:請你看一下右邊這一個,右邊這一個是不是藻礁?你知道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柴山多杯孔珊瑚。
    邱委員顯智:對,柴山多杯孔珊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它是保育類。
    邱委員顯智:對,它是保育類,為什麼它跟藻礁的生態會有這麼嚴重的關聯性及重要性?為什麼?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柴山多杯孔珊瑚,它會生長,它不見得會只生長在藻礁裡面。
  • 邱委員顯智
    是啦!
    李主任委員仲威:它生活的生態環境適合它,它就會生長嘛。
    邱委員顯智:沒錯,所以你知道它的重要性嘛,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邱委員顯智:所以你應該要盡力、努力的把海洋做好保育,我們為什麼要保育這些柴山多杯孔珊瑚?我們為什麼要保育這個藻礁?因為事實上下面也劃了一個觀新藻礁保護區嘛,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 邱委員顯智
    所以你的態度到底是什麼?這個應該要講清楚。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啊,我們好好的保護它。
    邱委員顯智:我再請教一下署長,關於海洋保育的問題,我們始終是覺得到底有沒有真的把它嚴肅看待來做,你可以靠近一點,因為我剛才有看影片,你的聲音大家都聽不見。
  • 黃署長向文
    抱歉。
    邱委員顯智:關於周邊海洋的威脅,請問署長,你有掌握這樣的狀況嗎?包括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包括抽砂船的問題,包括其他臺灣灘越界抽砂的問題,署長你有瞭解這個狀況嗎?
  • 黃署長向文
    這些資訊我們都有掌握。
    邱委員顯智:對,但你有沒有相對應的作為?
    黃署長向文:我想這邊提到很多,比如說剛剛提到臺灣灘的部分,其實海委會國海院有進行相關研究,在執法上面,其實海巡署也在很多地方盡了很多心力,包括艦隊的部署跟一些執法。
    邱委員顯智:請你看一下,臺灣灘的部分,事實上中研院的學者─鄭明修的研究團隊,他自己也有下去,你有看過這個報導嗎?
    黃署長向文:有,都看過。
    邱委員顯智:就這個部分,本來中國沿海漁業資源已經很匱乏了,臺灣灘具有珊瑚礁和魚群,署長,你有看到報導嗎?
    黃署長向文:有,那個報告我們在第一時間都有掌握。
    邱委員顯智:對啊!現在變成整個被廢漁網纏繞,像這艘船就是一艘運砂船,主委知道現在這艘船何在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個已經被我們沒入拍賣了。
    邱委員顯智:對,是5,139萬元拍定。這個當然是海巡署……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從抓到開始就一直掌握,並且協助辦理這個案子。
    邱委員顯智:對,這就是海巡署和海委會的努力,當然要給予肯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在海洋保育方面一直很努力。
    邱委員顯智:是。接下來這個一樣是一艘抽砂船,以2,133萬元拍賣,這些狀況層出不窮,當然我們是很努力在執法,但是澎湖東、西吉嶼海域在1月17日同時有102艘越界,主委知道這件事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天天都掌握到整個海域的狀況,所以都很清楚,我們去看當天的氣象,那時風浪很壞,於是會有大批漁船躲到島的背風面避風。
    邱委員顯智:主委,現在的因應作為是什麼?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就驅趕。
  • 邱委員顯智
    你看16日有37艘、17日有102艘、18日有26艘。
    李主任委員仲威:相對的,一個鋒面來影響的海象大概就是3天,所以16日開始海象轉壞以後,到17日是最差,所以會集結最多,但是等到18日海象慢慢轉好以後驅離他們,他們就全部離開了。
    邱委員顯智:因為到17日的時候有102艘,這也是當地漁民反映的,我們為什麼會知道,當然就是漁民反映的。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沒錯。
    邱委員顯智:漁民反映為什麼會聚集到102艘,這樣的數量很驚人。
    李主任委員仲威:漁船的捕魚作業會不會有那麼多船聚集在那裡?相對的,那麼多船聚集在那裡可不可能進行漁撈作業?
  • 邱委員顯智
    是啊!所以才說這要積極作為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現在就是一直在……
    邱委員顯智:我要強調的是今天我們討論海洋保育的問題,署長不要一直退到後面,現在就是大家都沒聽到你的聲音。
  • 黃署長向文
    抱歉。
    邱委員顯智:藻礁公投連署已經破50萬了,你要發出聲音嘛!而且你是這個領域的專家。
    黃署長向文:針對藻礁,其實我們持續在調查與監督。
    邱委員顯智:你看,我們問你到底有沒有討論中國的底拖船?因為中國的底拖船會破壞海底的海洋生態,這一點其實你非常清楚。
  • 黃署長向文
    他們本來就不應該進來作業。
    邱委員顯智:對啊!但是你看右邊這裡,現在是不是有一個臺灣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
  • 黃署長向文
    對。
    邱委員顯智:請主委也看一下,回覆內容第2點:前揭會議目前尚未就來函議題研商,未來可視需要邀請內政部警政署就此議題討論。意思就是你們還沒有去討論嘛!你瞭解意思嗎?所以才說你要去積極的作為啊!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因為那邊的海域屬於國家海洋公園範圍之內,所以是由他們來主政……
    邱委員顯智:就是國家海洋公園裡面的人,基本上,如果要驅趕的話,是要海巡署來驅趕,對不對?所以才需要有一個會議,叫做臺灣海洋保護區整合平臺。
    李主任委員仲威:要由他們來發起啊!然後他們要求我們去,我們才能去啊!
    邱委員顯智:是他們來邀請,但你不是說你隨時在監控那一百多艘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監控是……
    邱委員顯智:所以你早就知道了,你應該是把它放到這個議題,我現在只是要求你把它放到那個議題。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我們再去跟國家公園管理處研商,請他們積極辦理。
    邱委員顯智:對,現在已經有這個整合平臺,你也知道你要推動海洋保育,需要林務局、漁業署、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署等等之類的,那你應該是把它放到這個議題裡面,讓大家討論應該要怎麼處理。
    署長,你又退到後面去了!你看一下,當我看到這個文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們國家的海洋保育會不會太消極,你們說:本署將持續關注該區域之海洋環境狀況。現在是大陸漁船用網子一直在拖我們的珊瑚礁,我們都快要沒有魚了,然後就是納入重要議題,透過整合平臺與主管機關研議對策,共同維護珍貴的珊瑚礁生態資源。另外還提到:本署將視經費及需求,適時公布這個區域調查成果,必要時發布相關文件,吸引國際輿論關注。不是這樣啦!不是吸引國際輿論關注以遏止中國底拖船破壞海洋環境的非法行為,第三點你知道嗎?主委,你瞭解我的意思嗎?不是說我們去做,然後要吸引國際的輿論關注,不是!你們就是要把國內機關做個整合,包括海巡署應該做什麼、內政部警政署應該做什麼、林務局要做什麼、漁業署要做什麼,這個整合平臺才有意義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覺得它講這個講得太多了,事實上,就是海巡署會協助處理這個事情,海巡署也一直在積極處理這個事情。所以我特別跟委員報告,底拖漁船是我們絕對不允許的,而且這個漁船只要被抓到以後只有一條路,就是沒入。
  • 邱委員顯智
    17日有102艘……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不是102艘全部都是底拖。
    邱委員顯智:我知道,但至少要抓1艘以懲效尤。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一定會去做這個事情,但是我能不能去抓這個船要靠一個事實的認定。
    邱委員顯智:對啦!我懂,但是至少要……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們沒有捕魚作業的事實,我怎麼抓呢?頂多就是驅離嘛!
    邱委員顯智:驅離之後如果又來,你有什麼相應的作法?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我們都會檢查,假如我們驅離以後再進來,第二次再去驅離就是以查扣為主。
    邱委員顯智:就海洋保育,希望真的要能夠本於權責。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會。
    邱委員顯智:社會大眾就是期待主管機關負責保護海洋生態,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是我們主要的任務之一,所以我們一定會把這個事情做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10時2分)主委早,最近大家都關注藻礁議題,其實藻礁關係到許多行政部門,從經濟部到環保署、到農委會、到海洋委員會,還有桃園市政府,我們比較好奇的是,海委會、農委會及環保署你們之間是怎麼做橫向聯繫?你們的權責是怎麼區分?比如說這次提到和環團的協調是農委會,那海委會的角色呢?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早。我特別跟委員講,這個案子在做環評及通過的時候,前面有關保育的相關業務是在農委會,所以在2017年10月通過的這一段時間都是農委會在主責。
    吳委員怡玎:我知道,可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委會是2018年4月成立,成立以後這個業務才移交到海委會,但是移交到海委會的時候,環評的承諾及評選都已經通過了,其實農委會對這個案子相對是非常清楚的。
  • 吳委員怡玎
    這樣聽起來就是你們沒有很明確區分誰負責哪一個部分。
    李主任委員仲威:現在已經很清楚區分了,所以我說現在保育工作及生態系的維護當然是海委會的海保署在負責嘛!
    吳委員怡玎:我舉個例子好了,中油去年發生東坪8號事件的時候,我想要主委在這邊確定一件事情,那時候到底有沒有對第一類保育類的柴山多杯孔造成受傷?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經過所有相關機關和團體去看,確認沒有造成傷害,有些原來有柴山多杯孔……
    吳委員怡玎:主委,其實我本來想幫你講話,可是我真的有點嚇到,這是2020年9月21日的報載:官官相護一事與事實不符,因為當時環團指控海委會……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們是說藻礁有被破壞,你現在講的是柴山多杯孔。
    吳委員怡玎:藻礁和柴山多杯孔都有被破壞,這些照片都有。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報告,所有團隊及海保署署長當天……
    吳委員怡玎:或許主委不清楚,但是海保署可以再說一次,當時中油東坪8號到底有沒有損害藻礁及柴山多杯孔?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我這邊說明一下,針對東坪8號的調查,是由海委會海保署進行,邀請包括關心的委員、環團……
  • 吳委員怡玎
    你簡單說當時到底有沒有受傷?
    黃署長向文:簡單說,針對藻礁的部分,我們後來利用空拍機去鑑定,它一共造成0.58公頃的藻礁損害,至於柴山多杯孔珊瑚的部分,我們後來去比對過去的歷史資料,然後再邀請所有相關專家去檢視的時候,柴山多杯孔的數量基本上是沒有變的。
    吳委員怡玎:數量是沒有變,可是有沒有受傷?
    黃署長向文:因為珊瑚本身是一株一株,可能是一群一群的,每一群大小不太一樣,所以我們去看的時候,之前曾經紀錄到的那些珊瑚群體都還在。但是就像您剛剛提到的,可能有些邊緣有磨損到的少數現象其實有存在,但是整體來說,那些珊瑚群共有10群,都還在那個地方。
    吳委員怡玎:這件事情要講清楚,那就是東坪8號這件事情確實有造成藻礁及……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造成藻礁的損壞,這個我們在報告上……
    吳委員怡玎:對,它也是有造成柴山多杯孔的損害。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沒有造成柴山多杯孔的損傷啦!
    吳委員怡玎:署長,你再解釋一次,有沒有造成柴山多杯孔的損傷?
    黃署長向文:我想稍微說明的是,因為柴山多杯孔珊瑚是生物,它本身的數量就會變大跟變小,也會因為季節不一樣而有改變,所以那時候我們的重點是這些珊瑚都還在,就類似我們在看很多動植物一樣,它的範圍會有大小,所以我們去看的時候能夠證明它在……
    吳委員怡玎:這件事情很簡單,就像你講的,它是生物,它可大可小,就像一個人被車撞了,他可能稍微擦傷,他也可能很嚴重,可能就掛了,沒有辦法恢復。
  • 黃署長向文
    類似這個狀況。
    吳委員怡玎:我本來是要聽你們講話的,因為你們算是中立的。
  • 黃署長向文
    實際上我們看到的就是還在。
    吳委員怡玎:現在聽起來,你們完全站在中油的角度去說。
  • 黃署長向文
    倒沒有。
    吳委員怡玎:工業港的施工海域並沒有藻礁生態系,這樣的說法對嗎?
    黃署長向文:基本上,我想那塊區域就是藻礁生態系,所以如果說是沒有藻礁生態系可能有點……
    吳委員怡玎:所以中油的說法是不對的,工業港的施工海域其實是有藻礁的生態系?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個我要跟委員講……
    吳委員怡玎:這件事情只要由專業來講就好,完全不要有任何模糊。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剛才也是跟委員講,我們就是用專業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我們沒有偏向誰在講,我們當初的東坪8號報告也是很完整的……
  • 吳委員怡玎
    我只要很簡單的說有還是沒有而已。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剛才問是不是在生態系,那本來就是在生態系裡面。
  • 吳委員怡玎
    OK!那我們希望……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但不是全部海域都有藻礁。
  • 吳委員怡玎
    當然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所以關於現在的施工,第一個,接收站是在18年前就完成的海埔新生地上興建,它的管線要透過棧橋到港區的碼頭接氣,棧橋的橋墩在環評承諾裡有特別提到,假如橋墩落的位置下面有藻礁的話就必須要移位。
    吳委員怡玎:主委,你是海巡出身,我問你,船施工到那邊去是不是要經過許多地方?就像這次中油的船擱淺這件事,它是個意外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它是意外。
    吳委員怡玎:但是它破壞了我們的藻礁的生態區,雖然工程區落柱子的地方並沒有藻礁,但是它要經過的地方是不是有藻礁?
  • 李主任委員仲威
    經過的地方假如水深夠的話就不會影響到藻礁。
  • 吳委員怡玎
    但水深不夠的時候就會影響到藻礁了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仲威:所以這就是在環評承諾時的施工規範,它不會用一個吃水深的船去作業。
    吳委員怡玎:當然,我相信中油環評承諾就是不傷害環境。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吳委員怡玎:這次意外發生了,請問一下,你們要求他們回復對不對?他們有沒有回復了?如何改進?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復育要靠環境整個……
    吳委員怡玎:這其實有兩件事,一件事情是復育,一件事情是如何避免同樣或類似的意外發生。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吳委員怡玎:第一個是如何避免同樣的意外發生,他們有沒有提出相關的報告?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有。
  • 吳委員怡玎
    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們直接提給環保署,因為整個環評監控是由環保署監控大隊負責。
    吳委員怡玎:好,再來說復育這件事情,關於復育,中油其實有一個研究計畫,需要3年的時間,請問一下,3年時間施工都已經完成,整個都已經破壞殆盡,結果研究發現並沒有辦法好好的復育,那該怎麼辦?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藻礁的珍貴就是珍貴在這裡,1年才能長1公分,假如現在要復育它,即便把環境做到符合它生存的條件,也要在1年以後、2年以後、3年以後才能看到成果。
    吳委員怡玎:當然,我沒有說件事情有錯,我只是問主委你同不同意復育的時間需要很長,所以復育成功與否,我們其實需要很長的時間之後才會發現。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所以我們現在一直在持續監控。
    吳委員怡玎:對,可是施工也持續在進行,假設施工已經結束,然後整個生態環境也已經破壞了,這是節錄於2018年的環差報告,雖然並沒有直接在藻礁上面施工,但是對於整個港灣的實質改變已經造成了,對它的物理及化學因子都有重大的改變,整個藻礁生態系已經有很大影響,這個環差其實是建議中止審查,也就是建議中止。
    李主任委員仲威:環評委員會最後還是通過了,但是我現在講的是……
  • 吳委員怡玎
    那次通過是幾個人離席?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不知道,那時候我也沒有參加。
    吳委員怡玎:那我提醒你好了,那次本來是21個人參加,其中11個人不知道是離席還是不簽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法定有法定的程序,他們在法規的規範下通過了。
    吳委員怡玎:主委,我其實只要……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講一下,大家都認為施工會不會造成整個環境的變化,但是從開始施工到目前為止,它的生態系及藻礁生長並沒有受到影響。
  • 吳委員怡玎
    這怎麼證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除了東坪8號造成的損壞以外,其他藻礁都還是在正常生長,就表示它的生態系環境還是好的。
    吳委員怡玎:我覺得就像你講的,藻礁復育要好幾年,它的生長到底有沒有被改變,也要好幾年之後才會知道,所以我們之後再來看。
    主席,對不起,我很快問一個問題,中油給的LNG氣爆影響範圍在大潭這個點只有700公尺,可是在臺中港評估的時候是1,800公尺到3,200公尺,請問一下,這個差別是……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
    吳委員怡玎:我是不是可以請你們也去追查一下?因為這是很大的影響,如果是1,800公尺到3,200公尺的話,海上那些藻礁、魚類是不會講話的,他們需要你們來發聲,所以也請海委會去追一下這件事。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我們去瞭解以後再跟委員報告。
  • 吳委員怡玎
    謝謝主席。
    主席:好,瞭解以後請跟吳委員報告。
    繼續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10時13分)主委,你好。海委會從組織法通過、設立到掛牌,其實是一波三折,拖了好久的時間,去年行政院長提出向海致敬。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早。是。
    張委員宏陸:我今天早上看了一下你們的報告,你們也有說要完善向海致敬,落實開放海洋。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張委員宏陸:但我感覺好像不夠開放、不夠向海致敬,這個好像是有意思到了,但不夠味,可能這是去年的事情,你們還沒有準備好還是怎樣?因為依照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我們海洋的環境保護、資源管理、永續發展、生物多樣性保育跟污染防治之綜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這個是海洋委員會的職掌,但我覺得今天你們所提出來的這個報告裡面要向海洋致敬、落實開放海洋,以第二條的規定跟我們所做的這些,其實有點不夠,這個問題要不要由處長來回答比較精確?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我先回答看看,後面再請處長。開放海洋是既定的政策,我特別跟委員說明的就是其實臺灣的1,988公里海岸線,以前列為國防安全的管制區只有三十幾公里,這一次我們跟國防部做協調,大概又開放十幾公里,所以未來真正國防安全管制的部分只有二十幾公里,其他的地方都不是國防管制區。第二點,為什麼以前有很多的海岸線被管制住,都是因為安全考量,這由地方政府去設定,因為怕出事情,所以設定禁止下海、下水,我們也透過跟地方政府的座談會,各個地方政府都願意採取原則上開放,只有例外才做管制的這個方向努力。第三點,海洋委員會把全臺灣的海岸線劃成57區並做風險分析,列出哪些海岸線是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依據每一種不同的風險可以開放做哪些海域的活動,我們已經把整個委託研究的結果都發到各縣市,給他們做參考,所以我們現在很努力的跟地方政府做協調,因為大都是地方政府在管制。
    張委員宏陸:主委,我知道,其實我說的是有感覺,但不夠味。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我們加強。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不夠味,你說的那個大原則、大方向沒有錯。今天的報告裡面寫你們有新增示範釣魚場,這個就是主委剛剛說好像有多開放什麼的,但是我剛剛講的組織法第二條所規定的不只是這些,海洋環境保護只是其中一個,還有資源管理、生物多樣性、永續發展都在裡面,然後要讓我們去親近。我想請你們的署長或處長回答我,花蓮跟臺東的海岸線哪個比較長?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 黃署長向文
    臺東。
    張委員宏陸:確定?花蓮跟臺東,哪個比較長?
    黃署長向文:應該是臺東,而且臺東包括蘭嶼跟綠島。
    張委員宏陸:我是問你花蓮跟臺東縣喔!一般人就知道這是問海岸線,我乾脆問宜蘭的海岸線有多長,然後包括龜山島,我現在是問臺東跟花蓮。
  • 黃署長向文
    我要再確認詳細的數字。
    張委員宏陸:所以你剛剛就是不確定嘛,所以趕快加一個蘭嶼跟綠島,對不對?
  • 黃署長向文
    應該是花蓮。
    張委員宏陸:又應該是花蓮了,這個這麼清楚的,今天要來備詢,我問一個你就轉,我再點一下,你又再趕快轉。主委,你看我這樣一問,你就知道我為什麼說不夠味,連這個最基本的、要負責的都不知道,味道怎麼會出來?你的原料在哪裡,你要怎麼去做,我如果再問下去,我看一定問倒,我只問一個海岸線而已,味道就沒了、出不來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再改進、加強。
    張委員宏陸:主委,我這樣子全國的人都看到了,其他的我就不用問了,你就知道問題點在哪裡。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張委員宏陸:主委,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請問中國的海警法通過了,我們一定是有很多爭議的海域,他對日本的釣魚臺海域都這樣子,我們先不要講太多,未來我們的漁民如果在爭議的海域遇到這些事情,我們現在有沒有把該評估、演練的部分做事先準備?這個我只要你講有沒有事先做準備,太細的不用在這邊講。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我們針對海警法的研究,最重要的就是這個法的適用海域非常模糊,他以後可以隨時擴張。第二點,對於不同的海域,他的執法強度並沒有明顯的規劃,也就是他完全違背國際法在處理爭議的原則。第三點,他可以在所有他想要的地方畫一個警戒區,就把所有的船排除、驅離,未來一定會產生委員剛才關切的這些問題,所以我們就特別把突發狀況處置的規定重新檢視,必須修訂的部分,我們去做修正,必須要增加的部分,我們就把它增加。我們也把器械使用條例做檢討,訂定一個風險的處理對應表,也把器械使用指南訂定出來,這些東西我們都已經完成也開始實施訓練,未來只要發生這種狀況,我們都會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應處。
    張委員宏陸:今天我就是在說有一些比較重大的爭議,我認為在海警法通過之後不會馬上產生。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張委員宏陸:但我比較擔心的就是漁民的權益,我覺得他要下手也是從這裡,就像剛剛主委所說,他的這部法令其實也沒有訂得很完善,他就是有他的目的,但是我怕我們的漁民會在第一時間發生問題,所以我覺得我們的海巡要護漁什麼的,這一點要及早因應,把這件事情做好,不要到時候真的問題出現之後,我們才手忙腳亂、不知道如何處理,這一點我覺得要優先把它做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突發狀況中第一優先的就是漁船的漁事糾紛。
    張委員宏陸:好,我們的看法一樣,就一起努力,我覺得應該要把漁民的權益顧好。另外,我剛剛說的部分希望主委回去督導他們,院長都說要向海致敬,結果一問是這樣子,表示不夠認真。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10時23分)我想先請教主委關於藻礁的問題,我直接就問主委好了,你是否同意天然氣的第三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昨天本席與我們的國民黨籍立委都到中選會遞送了百萬份的公投連署書,今天的報紙也記載珍愛藻礁公投突破60萬的連署,很顯然環團及民意都反對興建大潭天然氣的第三接收站,所以我想在這邊直接請教主委的看法是如何,你同意三接站不要在大潭電廠這邊設置還是不同意?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要特別跟委員講,其實藻礁的爭議我覺得是環境保護跟能源政策如何創造雙贏,所以都必須經過專業的評估跟分析,整個三接站的案子是在2017年10月份就經過環評通過,也有環評的承諾,我們現在就依照環評的承諾來好好的監督它,是不是在三接站建造時能同時兼顧藻礁的維護。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了解你的意思,你認為尊重環評,環評已經通過,還是依照環評的結果去做嚴格的監督。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林委員思銘:我想蘇院長在108年時,面對前立法委員陳學聖的質詢時,他曾經答應為了維護環境,對藻礁的海域自然地景及文化資產的保護,會依照文資法進行一定的行政程序,也請農委會啟動文化資產保護法的審議程序,因為當時藻礁的主管機關,我們界定為是農委會,當然現在整個業務在108年底已經移轉為海委會管轄,既然整個業務已移轉到貴轄,整個程序的進行還是要有延續性,我想請問你們有沒有依照文資法相關規定來繼續審議這個案子?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向委員說明,依照文資法自然地景的規定,因為藻礁是完全位於桃園市管轄的區域內,並沒有牽涉到不同縣市的行政機關,所以依規定就是由桃園市政府依照文資法的標準程序來評估能否劃設為自然地景,現在桃園市政府也在積極辦理這件事情,所以能夠達到標準,然後透過它的……
  • 林委員思銘
    主委的意思是依照文資法相關規定審議是由桃園市政府來做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它來初步去做。
  • 林委員思銘
    它來依照相關規定去啟動審議程序。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林委員思銘:我就非常不了解了,依照文資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係指具保育自然價值之自然區域、特殊地形、地質現象、珍貴稀有植物及礦物。所以請教主委,因為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現在海委會是主管機關,這項業務已由貴轄,所以應該是由海委會來辦理文化資產保護法的審議程序,怎麼會由桃園市政府來做案子的審議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文資法有很明確的規定,我請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林委員思銘:好,請黃署長說明一下。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按照文資法相關分工規定,地區性的是由地方政府負責,他們評估後具有相關條件再送到中央來審議通過。之前我們其實有跟桃園市政府密切討論這個議題,他們內部認為這個地方要再持續調查,所以目前並沒有將案子提送上來。
    林委員思銘:主委,經過我的了解,其實在2016年時,環團就已經向農委會及桃園市政府提報要把這個地方依照文資法的規定劃定為海域的自然地景,但是現在我們看到的是大家好像在互踢皮球。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不是。
  • 林委員思銘
    我現在聽到你又把這個責任推回給桃園市政府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文資法……
  • 林委員思銘
    請教桃園市政府到現在有沒有把這個案子送到海委會審議?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們現在還在做調查、討論,他們有自己的程序要走。
    林委員思銘:現在都要公投了,還沒做好,己經那麼久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跟剛才有委員在問,藻礁能夠復原。我說藻礁要復原,第一個,生態系要符合,它長得很慢,需要很長的時間來看。
    林委員思銘:我了解,主委,我現在要了解整個文化資產審議的主管機關到底是不是海委會?其實依照文資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如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我想這個案子都已經要公投了,已經這麼急迫,你剛才一直說依照環評來監督,但是實際上如果人民或環團有申請把這個地方依照文資法規定列為自然地景的保護區,是不是就要儘速有所作為?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是不是跨越行政程序了呢?
    林委員思銘:沒有,就依照文資法規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因為……
    林委員思銘:如果縣市政府不做的話,就要由中央來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他們沒有不做。
  • 林委員思銘
    你要代行處理。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他沒有不做,他在繼續做,做是需要時間嘛!
    林委員思銘:但是我們看到他似乎沒有很積極的作為,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海委會應該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特別向委員說明……
    林委員思銘:而不是一直無限期拖延,已經拖這麼久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向委員說明,就是自然地景能不能成立有其標準,也有其程序。
    林委員思銘:是,當然。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就依照行政程序來做,依法行政就是這樣。
    林委員思銘:主委,我的意思是要有啟動程序,因為到現在好像都互踢皮球,……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桃園市政府一直……
  • 林委員思銘
    都沒有審議。
    李主任委員仲威:桃園市政府一直在做,它不提報到中央來,我……
    林委員思銘:我了解您的想法,但是我的意思是說,海委會是不是要督促桃園市政府儘速來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
  • 林委員思銘
    因為審議太久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是可以跟他們提醒。
    林委員思銘:到底審議結果怎麼?總是要跟人民做報告,不要一直無限期的拖延。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可以去提醒。
    林委員思銘:是,好,謝謝,我想這部分真的要儘速處理。
    另外,再請教主委,對於海巡署船艦舷側「ROC COAST GUARD」上方新增「TAIWAN」字樣,跟原本船鑑上紅藍白色有「T」字的圖案,跟加註「TAIWAN」的黑字,識別度哪個比較高?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加「TAIWAN」。
  • 林委員思銘
    加「TAIWAN」的識別度比較高?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因為向委員報告,我們的船經常到國外,靠舶在國外港口,不管開放參觀或怎麼樣,經常國外百姓分不清楚,我們必須要花很多時間解釋。關於圖案,明眼人看起來……
    林委員思銘:主委,這是您主觀的看法,客觀上大家還是有很多的想法。我個人是認為,辨識度已經夠了,當然您認為加「TAIWAN」的辨識度更夠,這是您個人的意見,但是加這幾個字是不是意識型態的作祟?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所以委員不要往政治方向去思考。
    林委員思銘:如果沒有的話,為什麼過去辨識度已經非常清楚,這樣做對於執法的手段、目的有任何助益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要特別考慮到,現在大陸的海警法出來後,以後在這個海域裡會有兩個不同的執法單位在執法,這兩個單位如果沒有很明顯的辨識,以後會造成一個很不好的現象出來,所以加註「TAIWAN」,更表明我們的身分,讓被執法的人清楚知道。
  • 林委員思銘
    所以現在進度如何?全部都塗裝好了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配合年度修護期程。
  • 林委員思銘
    會陸續完成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會陸續完成。
    林委員思銘:好,謝謝。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謝謝。
    主席:謝謝林思銘委員。跟委員會報告,王美惠委員質詢結束後休息5分鐘。
    現在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10時34分)有關剛剛林思銘委員特別談到自然地景的問題,我想請問主委,現在已經通過的觀新藻礁是不是用自然地景認定的?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關於這個,我不太清楚,……
  • 魯委員明哲
    不清楚喔!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是在海委會成立之前就已經通過的,……
  • 魯委員明哲
    署長可以講啊!用那個麥克風講。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 黃署長向文
    那個是按照野生動物保育法劃定的。
    魯委員明哲:對嘛!所以我不知道啦!這就已經有一個藻礁,它的隔壁鄰居就是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認定的嘛!我是講真的,文資法是當時想到沒辦法想要用去卡一下的東西嘛!你說這個是地方政府主導的,現在我要跟你談的是你們主導的、跟你們有關的。
    107年4月28日在眾所期待之下海洋委員會成立了,併入了海巡署和現在的海保署,加上海洋研究院,坦白講,就我的角度來看,海巡署、海保署就好像我們維護臺灣海洋的兩支箭,可以講要用得好,要剛柔並濟,要去管制走私,也要用愛心去保護我們的海洋資源。
    我們現在講了半天,大家都在講藻礁,剛剛李主委特別有說,你們是107年成立的,你剛剛說對了,107年你們成立之後將近五個月後也是決定大潭藻礁(也就是三接那個地方)生死那四場會議的開始,從第337次到第340次,在環保署開的會議,當時眾所期待,臺灣的海洋環保終於有一個單位、一個署出來了,說真的,大家都非常非常期待。你們既然成立了,請問黃署長,五個月之後,在決定大潭藻礁生死的那四場關鍵環差分析會議,你參加了幾場?我知道你們很重視嘛!我剛剛也聽過,所以不用重複你們的重視,在這麼重視的情況之下,在那四次會議,你參加了幾次?請說。
    黃署長向文:我們都有派人去參加,基本上,有強調在這個開發過程他們必須要講清楚相關的生態保育措施,……
    魯委員明哲:所以你一次也沒有去嘛!但是你非常重視。如今好不容易有一個海保署出來了,大家非常期待,因為有太多問題。你剛剛講經濟發展和環保要平衡,我認同,但是在政府召開的這種關鍵會議,除了公民團體在那邊嘶吼之外,我們政府主管單位的一方是經濟部、中油,不要講他們的立場了,請問誰代表海洋環保?你,所以你很重視,但是那四次會議你都沒有參加,你沒有代表海保署表達任何立場,請問你派誰去?
    黃署長向文:那是我們的業務相關同仁去,因為剛剛……
  • 魯委員明哲
    誰?派誰去?
  • 黃署長向文
    應該是我們的一位科長。
  • 魯委員明哲
    吳科長。
    黃署長向文:對,相關業務的科長。
  • 魯委員明哲
    請問吳科長去那邊講了什麼?
    黃署長向文:基本上,我們都有提出我們的一些相關意見,還有剛剛提到要講清楚……
    魯委員明哲:他講了什麼?你對海洋這種態度,不光是大潭藻礁,所有關心環保的人在擔心這是你的態度,在這麼關鍵的會議,即使被碾壓式通過是你沒辦法的,但是你既然身為海保署署長,你要為海洋環保說幾句話,就像假設你是勞動部部長,你要為勞工說幾句話嘛!這是你的天職,要不然你就不要來占這個職位。你們的科長講什麼?他的結論說我們都知道有一些研究成果已經委託海委會,剛剛有些團體都很關心這邊是不是能劃成保護區,我們後續會依據中央研究院的報告繼續辦理,我們也會繼續爭取預算做研究調查。他在說什麼啊!你們的科長說什麼!我跟你講,你可以派你們的科長,但是你們的科長說的話就是海保署說的話。
    我要跟你講,在海委會成立的那一天行政院也發一個函,把相關海域的野生動物保護和重要棲地所有業務都給你們,但是我不想問主委,因為主委是國防部海軍出來的,他把「剛柔並濟」的「剛」做好就好了,把走私防好,我就很感謝他,而你是海洋專業出來的,你是保育類的專家,所以我們對你的期待真的是比較多。
    你們連續做了兩年的研究,總共花了230萬元,做藻礁的研究,做了之後,是什麼成果?是有什麼成果?成果出來了,你們講103年的報告、中央大學2016年的報告,你們寧可相信別人的報告,不去看手中自己做的報告,請問你們研究報告結論的五個要點為何?
    黃署長向文:我們提到其實我們的報告都調查了這幾個地方,從觀塘到大潭……
    魯委員明哲:對,請問為什麼觀新可以做成保護區,大潭不行?過去所有研究報告都說,觀新的藻礁生態是最豐富的,對不對?
    黃署長向文:對,基本上,我們有發現一些新種,還有一些覆蓋度等等,還有包括……
  • 魯委員明哲
    所以你們有什麼新發現?
  • 黃署長向文
    有一些珊瑚藻的……
    魯委員明哲:你們有什麼新發現?你們有什麼能夠為不會說話的大潭藻礁說的?那是你們的天職,你們有新發現,有沒有有利於大潭藻礁的?有沒有?這是兩天之前3月8日公視的新聞,請你來告訴我,這是不是假消息?後來他們做了研究報告,也發現觀新藻礁不論藻類的覆蓋比率或整個殼狀珊瑚藻的種類都沒有大潭來得好,去年海保署的大潭藻礁委託案結論就是這樣,你們委託的報告有一個重要的資料,原來藻礁生態最棒的是大潭藻礁,就是現在三接的位置,我講的是你們的結果……
  • 黃署長向文
    我們發現……
  • 魯委員明哲
    有沒有這個內容?
  • 黃署長向文
    珊瑚藻種類大概就是19種至20種……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請問有沒有這個內容?有沒有這個內容?
    黃署長向文:基本上,都有。
    魯委員明哲:這是對大潭藻礁有利的。之前審議環差分析時,你不去,你派科長去,講那種官式語言,「我們未來會再研究」,還有剛剛主委說你們就按照那個環差分析的結果來做,問題是大家關心,審議環差分析時是海保署已經成立了,你們如果已經盡你們的努力了,主委剛剛講這句話,我接受,但是之前署長沒去,派科長去,講那個官式的話,事後你們做了兩年的研究,現在人家如火如荼連署了50、60萬份。請問這是不是假新聞?這是公視的「有話好說」,所以你現在也有話好說,這個對不對?他剛剛講的對不對?簡單來講,有幾個指標,大潭地區(現在三接位置)的藻礁生態比現在列為保護區的好,……
    黃署長向文:關於這個,我想應該沒有所謂的假新聞,的確愈來愈多的生態調查……
    魯委員明哲:就是真的,不是假的喔!
    黃署長向文:對,愈來愈多的生態調查發現……
    魯委員明哲:不是,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以輕明重或以重明輕都沒有關係嘛!假設大潭藻礁的生態比現在列為保護區的觀新藻礁都還要好,請問這邊有沒有資格、有沒有條件列入野生動物保護區?我也不要自己亂講話,這是你們的報告第16頁,我覺得如果以後你們做這樣的報告,不痛不癢、不說不講,不要花230萬元,我也沒意見啊!你們去講103年別人做的報告、2016年中央大學做的報告,你們在講手上拿到的最新報告,裡面寫什麼?「在大潭電廠區旁的G1和G2海域中大型藻類是以殼狀珊瑚藻為主,特別是在低潮線附近有最高的覆蓋率,次之……」,它是第一名,第二名才是現在納入保護區的這個部分,我講到現在,這是你們自己做的報告,我要講,你們自己去想你們這個報告到底是什麼意思。
    最後,陳吉仲主委大概在2016年有去協調,當時你們還沒成立,在協調過程中,不管是用文化部的自然地景方式或是納入保護區,他們都有在考量,當然後面就沒有回應,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回應,這次又要派他,但是時空環境完全不一樣,現在所有的海洋保育全部都是海委會海保署的業務,所以他有沒有和你們聯絡?你們有沒有授權他?如果他講自然地景,那是文化部的事,如果談到野生動物保護區,他能代表你們去談嗎?你們的立場是如何?我也是出生於桃園的立委,主委,在海巡的部分,我相信你有這個能力,但是海保的部分現在是國際的顯學,我也拜託你,依據這個部分的法規,你們自己要先畫一個大的區域,不是跟你們沒關係,103年觀新藻礁怎麼設立的?那不是桃園縣政府、市政府可以設立的,要先報請當時的林務局,請他們先畫一個大的野生動物重要棲地,指定、公布之後,地方政府才可以在這個大棲地裡面再次研究,去畫一個保護區,如果我講錯,你事後可以指教。所以你們現在不要再推給別人了,經過這次公投的討論、辯論,我希望海保署能夠站在不會說話的海洋保育、大潭藻礁這一方,謝謝。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10時46分)主委你好,早上同事們也講了很多,大家都為了政治在拔河,我覺得好的政策應該不分黨派支持,當說明不清楚時,我們應該向當地的政府繼續說明,因為以前都可以過了,現在是延續繼續做,不過現在所要用的區域大概只占原先區域的十分之一,所以在本席和主委探討另外一件事情之前,我覺得這部分應該先說明清楚,當初答應,為什麼現在又反對?我覺得是在民進黨要執行的時候來反對,這樣也很不好,所以我們要說明清楚,再辛苦也要去。剛才有講到署長,這很重要,說實在的,不管你多忙,你都要去聽取專家的意見,未來你們才有辦法綜合之後再做說明,這樣比較好。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非常謝謝委員,對於藻礁的問題,我一直認為要創造雙贏,不要雙輸。
  • 王委員美惠
    對。
    李主任委員仲威:為了雙贏,最重要的就是去說明,所以我們會持續去溝通,讓全國國人都瞭解整個狀況。
    王委員美惠:身為執政黨,我認為要提出每一項政策時,我們真的要溝通、再溝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王委員美惠:主委,最近中國已經通過海警法,現在他們的飛機常常在中線上空飛行,而且不只是飛機而已,我們去年修法提高盜砂船的罰金,他們就不敢來了,來的船只剩少數。我想請教主委,以他們現在的作法,跟我們3月1日的演練相較,你認為我們的人力、裝備是否足夠?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的人力需求要視勤務多少,是否能夠負荷,假如勤務一直不停增加,我們的人力需求當然就會顯著不足,若是人力不足,我們就要想辦法補充人力,……
    王委員美惠:假設人力不足時,你們要如何補充?
    李主任委員仲威:比如我們現在要造船,要增加很多船,相對的,我們也會汰除一些船,把汰除的船上的人力轉用到新的船上以後,對於還有不足的部分,其實我們在做這個計畫的時候已經有申請人力,會依照建船的速度申請員額,逐年增加,行政院就會逐年將員額核給我們,而針對現在比較缺乏的人力部分,我們在招募時對於想要的人力會有所作為。
    王委員美惠:主委,你剛好講到我想講的重點,104年你們招募1,196人,結果109年只招募四百多人,因此本席想與主委探討,是你們招募的宣導不足,還是現在看到中共在那邊飛來飛去,孩子不敢來考?差異那麼大的原因為何?還是中央、院會自動把名額減少?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我要跟委員特別報告,我們在107年以前是徵兵與募兵同時執行,從107年以後就取消徵兵,全部都是募兵,我們募兵的人數……
    王委員美惠:沒關係,不要講過去的,109年你們只招募了四百二十幾人,要如何讓人數增加?
    李主任委員仲威:因為前面徵兵的役期只有不到一年,所以每年的人員都在替換,現在募兵一募就是服役四年,所以我們人員流動的替補率就下降了,現在海巡署的編現比(編制跟現員的比例)已經到了94%,所以人力很充足,因為我們離退的人少,所以需要招募的人數也會減少。
    王委員美惠:主委,照你這樣的解釋,如果我們真的要預防他們這樣侵門踏戶的擾亂,……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於委員的關心,其實我現正要求海巡署做一個規劃,在我的手頭上要有一些預備的兵力,不能把所有的兵力全部放在一線上面,而沒有預備的兵力。
    王委員美惠:對,重點就在這裡。
    李主任委員仲威:現在我們正在檢討這個部分,檢討出來以後,我們會向行政院請增。
    王委員美惠:主委,這個問題你們什麼時候可以報出去?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可能在今年之內一定要報,因為明年要……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是今年,現在是3月,你們什麼時候可以報出來?因為有很多細節我們也不能在這裡公開說明,讓對方瞭解那麼多,但我想知道你剛才說要探討的問題大概多久可以研議出來。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儘快,大概1、2個月之內會研議出來,到時候再跟委員討論、報告。
    王委員美惠:那就是6月之前。主委,你的所作所為讓我覺得你是真的很認真,看到問題,研究問題,但有時候若要發生戰爭,時間不等人,我們必須超前部署。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王委員美惠:他們這樣一次、二次、三次、四次飛越中線是在做什麼?我認為海巡署應該硬起來,不是驅趕就好,對於他們這些漁船進來的時候,我們是不是來研議修法,可以提高罰款或扣押船隻,你們是否有此規劃?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我們現在都在處理,其實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它的罰則及罰款金額,還有處理辦法都是比較寬鬆的,我們正在把執行的細節做一個調整。
    王委員美惠:主委,本席就是要告訴你,既然罰得太輕,就像去年處理盜砂船這樣處理下去,他們就不會來了。現在漁民這樣來擾亂,我們是不是應該修法處理一下?這是最重要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非常贊成委員的意見,就是說,把罰則及刑責加重的話,就可以產生嚇阻的效果。
    王委員美惠:對,還有很多問題,我們會後再研議。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王委員。王委員,我從剛才聽到現在,主委每一項都跟你說好,所以我說你很厲害。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1時4分)主委早!我想主委應該也瞭解,事實上海洋研究院也多次到本席辦公室,都在討論外傘頂洲復育的相關計畫。我想要再具體問一下,現在海委會究竟要怎樣去實施外傘頂洲的復育,你們要如何規劃,未來工程單位以及地方必須要怎麼去做配合?海洋會可否再說明一下。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關外傘頂洲逐漸消失的情況,我們必須要去重視,其實大家已經關注外傘頂洲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大家一直認為它會自然回復,也希望它能夠自然回復。但是我們認為假如再這樣子持續失血下去,我覺得不是一個辦法,我們現在要先做止血的動作,而止血了以後,然後再考慮要怎麼樣把它復原。我們跟很多部會去做討論,然後也請行政院政務委員出來主持,吳政務委員最後也做了一些決議,我覺得有一個很好的意見,有一位教授提出一種方式,就是以築森林的方式來做,我覺得我們可以朝這個方向試看看,用這種工法來做,看看能否止血。
    蔡委員易餘:有,事實上我們也邀這位教授來立法院,我們也去研究他的工法,這是半自然的一個工法。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蔡委員易餘:而且這個工法看起來對於整個,不管是保育,還是怎樣,都有它的效果,不過我還是要跟主委提示,因為從我們整理的這一張圖表,你可以去看,外傘頂洲被稱之為消失的國土,它從2,000公頃到現在僅剩下1,200公頃。過去雲林縣主張這裡是雲林的管轄,事實上它現在已經不在雲林縣的外海,幾乎在東石一帶,而且持續地在南移,大概是一年往南移70公尺,這是相當長的距離,也是很恐怖的現象。大家都認為外傘頂洲很可能在將來的20年後就會不見了。如果它真的不見,對於未來整個,不管是東石的外海或者是這附近的養蚵產業鏈大概都會完全消失。
    我想這些情況,主委都很清楚,但是在開會的過程中,我知道邱院長跟蔡副院長都有與會,與會過程的心情可以說是如何,我來幫你講啦!如果我有講錯,你再來吐槽,沒關係!你當時的心情是覺得很窩囊、很「賭爛」,為什麼呢?因為大家推來推去、所有的部會推來推去!水利署也說,這個不是屬於水利的範圍,所以他們無法處理;營建署也說他們沒辦法,這也與他們無關;漁業署也說,與他們無關,所以沒有人要用;在場還邀請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過去雲林都主張這個是他們的管轄,結果雲林縣政府現在也說,這裡看起來影響不到雲林縣的縣民,所以他們也不配合,但是我們嘉義縣願意配合啊!因為我們要保護我們的漁民,結果又卡在這個權責不分,我後來很感謝吳澤成政委跳出來,他以整合的方式,而且當場就直接說,不要再講這些有的、沒的了,現在看起來是政府在踢皮球。事實上很多專家的意見也莫衷一是,有的人還在講成因是什麼,是濁水溪的沙源減少、還是怎樣,他們也不敢下結論,因為只要下結論了,就必須要有權責單位。如果是因為台塑六輕攔沙,可能工業局要負責任,但沒有人要負責嘛!沒有人要為最終的權責負責,所以吳澤成政委直接說,我們都跳開這些,我們只是站在要怎麼恢復外傘頂洲的立場上來面對這件事情。
    主委,你應該很清楚,海洋委員會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要保育、鞏固所有的海洋資源,所以像外傘頂洲就是最好的、最天然的海洋屏障及沙洲景觀,而且可以形成一個天然的沙洲,臺灣沒有一個地方是如此。主委,所以我們要用更積極、有效的態度,海洋委員會未來到底可以扮演怎樣的角色?主委,你自我期許也好,還是你認為未來你們要怎麼去規劃外傘頂洲後續的執行計畫?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委員的心情,其實跟我們都是一致的,我們不願意看到國土的流失、看到海洋資源的損耗,所以我在想我們能否來研究一下,看看用什麼研究案、用試辦理的方式,然後去做……
    蔡委員易餘:我想重點應該不是研究案,應該是要執行……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蔡委員易餘:因為主委講到有一個很好的計畫,那這個計畫未來要怎麼執行?誰要執行?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剛才提到的那個教授的工法,我覺得是一個非常好的工法。
  • 蔡委員易餘
    在我聽來是很好啊!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用這種試驗的計畫來做一些試辦,然後看它的成果,用成果的顯示……
    蔡委員易餘:如果是用試驗的,那我們要試驗多久?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不知道,就是去做,其實就是做嘛!只是這個試驗的成果來看未來的……
    蔡委員易餘:主委,如果你要執行這個計畫是不是需要地方政府協助推動?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想這部分我們再來討論。
  • 蔡委員易餘
    你們再討論?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是用建岸的方式。
    蔡委員易餘:你們現在先走你們的計畫,可是未來如果我們真的要大規模執行固沙計畫,是不是要發動地方政府來配合?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蔡委員易餘:那如果需要這一塊的話,我們是不是可以跟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三方坐下來談,到底要怎麼去執行,如果雲林這邊有他們的主張,但是看起來它是在鞏固嘉義漁民的安全跟產業的話,那這部分是不是能做行政區域的重新調整?因為過去外傘頂洲2,000公頃時,範圍有達雲林外海,現在沒有了,所以它的情勢有變更,既然這個情勢已經變更是一個事實的話,能不能以這樣的一個論點來做行政區的調整,這樣未來我們比較能夠對接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那個是未來的問題,其實我覺得我們不要再空談,就是討論這些理論的東西,怎麼樣把它付諸於實際的行動,然後用實際行動的成果,變成未來一個大計畫執行的基礎。
    蔡委員易餘:OK,我還是期待,我覺得今年應該就要付諸行動,不能再拖了,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我們研究完了以後,再跟委員做一個報告,好不好?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主委。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
  • 主席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1時13分)首先麻煩主委,請主委還是關心一下,本席已經到海委會聽取報告,而且有做了一些溝通,就是有關於海洋產業發展法,還是條例,你們最後怎麼命名?這一部草案,我希望主委關注一下,本席認為目前草案的方向是我們可以支持的方向,可以加速來推動的話,就希望能夠加速推動,好不好?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跟委員報告,這個行政院已經通過了,現在就是最後院會再確認以後,就可以送到大院來。
    管委員碧玲:我們黨團、委員會的委員會先來跟大家溝通,可能才會送院會,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好。
  • 管委員碧玲
    希望你們來安排。
    今天要談的是跟休閒企業相關的一個課題,這幾天也發生了一些事件,就是有一個叫做波特船的浮具,它是屬於滿成熟的一種海上浮具,目前在臺灣的管理,我看了一下整個歷史是這樣,在1997年的時候,其實我們當時的省交通處有委託研究臺灣地區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規則的規劃,其實有委託研究過,但是一直都沒有下文,反而反其道而行的在2009年5月5日,這個當然是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我們也要負責,2009年交通部在修正小船管理規則的時候,就把未具船型浮具這個項目從小船管理規則裡面把它刪掉了,換句話說,它變成化外的一塊,完全不受國家法律規範了,可是它是一個事實的存在。2009年的時候,我們就不把它當小船,然後從此完全沒有被納管,它也不需要買保險,也不需要登記報備,不需要接受任何的檢查跟管理,然後一直到現在。期間其實也經常有失事的問題,譬如2017年8月2日就有發生翻覆,然後造成四個人失蹤,到2020年8月9日基隆又發生波特船海釣一死一失蹤的案件。因此新北市政府在去年11月就制定規則,然後禁止波特船出海海釣。
    這個問題為什麼我今天會提出來,因為政府機關對於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事實存在的現象,完全不予納管,這非政府所應有之作為,既然如此,這到底應該誰管?現在變成三不管的地帶,交通部觀光局回應說,水域遊憩活動歸他們管沒有錯,但是他們不涉及有關於動、植物自然資源獲取行為的活動,換句話說,因為你是釣魚,你有釣到魚,所以就不是他們管的,他們所管的可能就是管船舶以外,他們會管衝浪,會管海上摩托車等等很多項目,但是海釣的這些浮具、波特船等等就不歸他們管。漁業署管不管?漁業署說:因為它不是娛樂型漁船,如果是娛樂型漁船的海上休閒活動,我們就管,它不是,因為它不屬於小船,不屬於漁船,所以我們也不管。
    漁業署不管,觀光局不管,推來推去,到底誰該管?為什麼我會找主委,因為海委會制定「友善釣魚行動方案」並自詡為主責機關,在向海致敬的體系裡面,你看這張圖,事實上,海洋委員會確實是友善釣魚行動方案最高的協調機構,有沒有法規命令授權給你們做依據來執行呢?也沒有,因為目前向海致敬有這些行動方案,可是卻沒有法規命令供你們來執行這個方案,所以你無從下手。因為觀光局所管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它只管這些項目,然後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六條後段規定,其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它就賦予了直轄市政府跟地方政府可以訂規範,它確實可以訂規範,我就不讓你來了,對不對?所以地方政府可以訂規範,然後中央沒有人要管?那誰應該出面協調?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關切的這個事情,其實存在相當長的時間,所以在2月4日由吳政委召集了跨部會的會議,在這個會議上面,大家也是意見很多。
    管委員碧玲:你們又要叫航港局啦!我等一下去交通部,他們還是說他們沒有管。主委,我時間有限,我還有一個議題也很重要,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好。
    管委員碧玲:海委會既然是向海致敬,又是友善釣魚行動方案的主責機關,請發揮你的影響力,雖然有政委沒錯,海委會要置身其中,發揮協調整合的功能,讓我們來看看海委會在跨部會海洋相關課題上面你們的協調整合,這種像老大一樣的主責機關,發揮你們的影響力,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會積極來參與。
    管委員碧玲:好,那就這樣。請教海保署署長,有一個叫做海洋公民科學家,對不對?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 黃署長向文
    是。
    管委員碧玲:其實我覺得非常好。基本上如果我們能夠讓社會大眾共同來關心海洋,然後他們也能力所及,可以當我們的海洋公民科學家,他們看到了什麼,跟我們回報什麼,久而久之,他不但能夠提醒我們的問題,然後補充我們對於海洋掌握的資訊,說不定經過從中的認識跟瞭解,我們可以培養一群熱愛海洋,所謂民間的海洋科學家,或者是環保尖兵,對不對?
    黃署長向文:對,那是我們的目的,謝謝。
    管委員碧玲:我覺得很好,但是,署長,我認為你不夠關心,我的證據在這裡,你來看看,民眾相當熱情,願意回報,我們看看這個統計表,民眾回報的數量一直都在增加,尤其是垂釣成果,還有海洋生物,還有海洋垃圾淨海回報等等,都有在回報,然後也有地圖可以顯示出來我們這些回報的成果,裡面有些是官方資料,那個比較OK,沒問題,那麼公民回報的資料裡面,我們點進去看,你會發現有回報的資料說,他在鶯歌看到五條偽虎鯨,有人回報說:我在桃園龍潭看到400尾長吻飛旋海豚;有人回報說:我在苗栗泰安看到30尾長吻飛旋海豚;有人回報說:我在蘆洲看到一隻綠蠵龜,這個是陸地耶!有人說:我在楊梅看到4尾中華白海豚;有人說:我在高雄市區目擊到10尾瓶鼻海豚。重點是,譬如說在臺南新化擱淺1尾瓶鼻海豚,發現有一個海豚擱淺了,結果點進去是臺南新化,通報機關是成大鯨豚中心,而且這個通報資料上面就寫著,所有回報紀錄經由專家判識後皆在此呈現,專家判識後的資料呈現出來怎麼可能在陸地上會發現海豚、綠蠵龜?
    黃署長向文:我想謝謝委員幫我們注意到這些點,我們回去後會再檢視,主要是因為在申報資料的時候,專家都會檢視一些物種,這有可能是在手機上傳的過程中,申報人是在岸上,我們回去後會再重新檢核。
    管委員碧玲:好,其實這就是你們的制度出了問題,我有一個建議,我希望你們可以優化回報的界面及研發手機的app來避免各種錯誤的資訊;精準的定位與錯誤的更正機制也很重要。問題是當這個項目成為你們的業務範圍時,如果主管的首長有關心,不會讓這些錯誤持續存在那麼久,如果海洋公民科學家真的是我們要推動的領域,我們就不要這麼漠不關心,這是涉及到工作態度的問題。你們都有署務會議讓大家報告業務成績嘛!在報告的時候,你就可以發現這些問題,你也可以偶爾上你們的網頁去看一下,就馬上會發現這些問題,因為這些錯誤的資料真的是有一點太扯了,好不好?
    黃署長向文:謝謝,今年度我們會再優化,謝謝委員。
    管委員碧玲:好,這也是政府威信的問題,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11時23分)主委,我早上看了很多委員的質詢,有些人還是聚焦在藻礁的問題,但是我要先肯定海洋委員會的海巡署,尤其是前天永裕興18號漁船的搜救,它是在中途島失聯的,海巡署從今年1月救援,歷時57天後,前天已經返抵蘇澳港。海巡署為了漁民的安全真的付出了相當的代價和辛苦,所以我要針對這點再次肯定海巡署。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吳委員琪銘:本席在這邊要提出很重要的一點,因為最近媒體一直在報導,所以有很多派駐在東沙島的海巡署官兵的家屬很擔心,尤其對岸正在實施長達一個月的軍演,3月1日我們也有實施實彈演習,很多國人都認為東沙島真的很緊張,所以我們應該要讓前線的海巡官兵更有信心,我們要成為國軍的後盾,也要讓在臺灣的家屬知道他的兒子或是親人在東沙島是安全的,要讓他們可以安心。主委,你應該要讓派駐在東沙島的官兵的家屬能夠安心,所以我要留點時間讓您來做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非常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東沙島周邊的情勢我們都有完全掌握,有任何的突發狀況,我們也都會有應變的計畫。島上的官兵同仁在那邊也都有受到好的照顧,我上個禮拜才親自去了一趟東沙島,我看東沙島上的官兵不管是生活、訓練、勤務都非常的正常,大家的士氣也都非常的高昂和穩定,這點我要在這裡特別的跟委員報告。至於他們的家屬,我們也會與他們保持密切的聯繫,讓他們能夠安心。現在主要的是這些同仁都能夠定時的回來休假,休假期間他們也能夠和他們的家屬報告和說明。其實現在大家都還是按照正常的步調持續的做好各項該做的工作,這點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也謝謝委員的關心。
    吳委員琪銘:好。署長,這是很多家屬的反映,畢竟他們的子女在前線,他們很不放心,尤其現在媒體又擴大的報導,讓他們更為緊張,所以我們應該要讓他們瞭解國軍的後盾是沒有問題的,東沙島與太平島的安全也是絕對沒有問題的,要讓他們更有信心,這點我們一定要做到,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吳委員琪銘:再來,對岸已經在今年2月實施海警法,所以現在中國的海警隊已經可以使用武力,那未來他們和我們的海巡署起衝突時會不會使用武力?這點請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報告,中國海警法的實施其中有幾個我們必須要特別關切與注意,第一個,這個法適用的海域並沒有很明確,也就是它可以隨時地擴張它適用的海域範圍;第二個,依照國際法的規定,不同性質的海域,譬如:領海、鄰接區或是專屬經濟海域,你在執法時使用的武器、執法的強度會有不同,但是他們把它模糊化了;第三個,它可以隨時地在它所想要的海域裡來劃設警戒區,並強制的排除在這個警戒區裡的所有船隻,它甚至還可以動用武力。在這種狀況下,未來我們要關注的是它對於這個法的運用和實踐會產生什麼狀況?委員擔心的是,未來在這個海域可能就會產生這種糾紛,如果它要把我們在這個區域裡的船隻排除掉,我們當然不會依循它的這些排除,到時執法上就會產生對立,所以我們必須要思考,因為未來會發生的狀況可能是多樣化的,所以我們要重新檢討我們的突發狀況處置規定。
    我們會重新檢討突發狀況處置規定,視各種不同的狀況來做應對,我們會針對它所採取的動作來做風險等級的劃分,我們會將可以採取的動作做成對應表,我們也會訂定我們的器械使用指南,就是在什麼樣的狀況下你可以動用你的器械,其實我們都是相對應的來做。
    吳委員琪銘:好的,主委,本席最主要是要讓你知道,請不要讓我們的海巡和對岸的海警起衝突,我們要有整套的模擬和推演,針對未來有可能會發生的事情,看要怎麼樣來做處置,這是很重要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在執法時都是本著不挑釁、也不示弱的原則,但我們真的要避免擦槍走火的事件發生。再來,有關剛才委員關注的,我們要如何強化我們的教育和訓練,這是我們現在正在做的。
    吳委員琪銘:好。我看海委會海巡署取締抽砂船的成效非常的好,這點本席也非常肯定,海巡查緝到的毒品數量成效也很好,主委,還是給海巡的官兵及弟兄加油吧!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好。
  • 吳委員琪銘
    謝謝。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1時31分)藻礁的問題令人心焦,現在大家都很擔心藻礁會被破壞,目前的爭議點就是三接到底會不會破壞藻礁的生態?因為藻礁要生成要經過七千多年,然後藻礁生成後,現在它的上面又長出了柴山多杯孔珊瑚。多杯孔珊瑚是保育類的,是非常珍貴的生物及海洋資源,所以大家和環保團體都非常擔心,雖然民進黨政府上臺後有做環差,把原來三接站的範圍(外面的港及接收儲存槽的範圍)給縮小了,閃避了一些藻礁生成的位置,但現在的重點是它到底會不會影響?會不會繼續影響?雖然你們把範圍縮減了,但會不會繼續影響藻礁的生成和繁衍?
    我們先看這個圖,這是環差之後將來要做的三接站以及所有相關的設施,包含岸邊及海外的,當然這中間有連接的、鏤空的棧橋,這些都是為了要減少影響整個生態所做的調整。回到上面那個圖,這到底會不會影響?我先問一個問題,為什麼藻礁會生成在這一段海岸?不是在東岸,也不是在西岸的南邊,而是在西岸的北邊,主委你知道嗎?為什麼?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因為這個生態系適合它的成長,所以它就存在這裡。
  • 林委員為洲
    對。
    李主任委員仲威:剛才委員有講到一個最重要的重點,就是這個生態系有沒有被破壞掉?
  • 林委員為洲
    有沒有?會不會破壞?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施工到目前……
  • 林委員為洲
    現在施工多久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一年多。
  • 林委員為洲
    一年多?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到目前為止,……
  • 林委員為洲
    沒有破壞?
    李主任委員仲威:生態系並沒有被破壞,藻礁還是持續……
    林委員為洲:對不起!我沒有辦法同意你這句話,因為我剛才聽你答詢時,你都是重複這句話,2019年才開始施工,現在才施工一年多而已,但藻礁要生成,20年才長1公分,是不是?
  • 李主任委員仲威
    10年長1公分。
  • 林委員為洲
    10年長1公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林委員為洲:但你現在才施工一年多,你就說沒有影響,你怎麼知道?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因為到目前為止它的生態系都沒有改變。
    林委員為洲:10年才長1公分,結果你現在就斷言說不會影響。而且……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我沒有斷言……
    林委員為洲:你現在斷言說沒有影響,……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剛才講的話是說,……
  • 林委員為洲
    現在有影響也看不出來啦!
    李主任委員仲威:從施工到目前為止,這個生態系並沒有變化。
    林委員為洲:10年才長1公分,1年長0.1公分,現在才施工一年多,你怎麼可以判斷它現在沒有受到影響?還看不出來,何況現在才開始施工,後面還有99%的工程要施工,我們現在只施工一點點。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剛才特別講了,施工到目前為止,它的生態系並沒有變化。
    林委員為洲:我不同意你這個講法,我們先看這個圖。我們回到前面你講的,為什麼藻礁會生成在這個地方?這一定有它的自然環境,我們很難詳細的去列出它的生長因素,為什麼它一定只生長在這個地方?這一定是有海流、海水的溫度種種因素造成藻礁可以在這裡生成,你現在有做突堤、棧道,外面還有做接收站,你只是閃避有藻礁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就做垂直的突堤,這會不會影響海流?當然會影響,我用常識,我不是專家。我們用常識來看這個圖就可以知道它會影響到整個海流和生態系,結果現在才施工一年多,你就說目前看起來並沒有影響及破壞藻礁的生成,10年才長1公分,你現在就要斷言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我沒有斷言,我只是說現實的這一段時間,就是到目前為止。
    林委員為洲:你應該要這樣子講,現在才施工一年多,老實講,還看不出來與衡量不出來。而且現在施工的程度還不到10%,其他還有好多要做,繼續做下去會產生什麼影響?這就是環團擔心的問題。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講的突堤或是棧橋做了之後會不會影響到水流?我相信環差的時候他們一定有做過評估。
    林委員為洲:很難令人信服,這樣做了之後不會影響到當地的海流和生態。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它一定會有影響,但是影響的程度環差時一定有做評估。
    林委員為洲:你放著它在那邊生長,我們就看著它一直生長。我的意思是這麼難得的天然環境產生藻礁,甚至後面長出來的珊瑚。西岸很難長出珊瑚,因為西岸都是沙岸,一般珊瑚礁都是長在東岸比較多,這邊因為有藻礁形成的固體,才會生成長珊瑚,非常難得!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要提醒你一點,我們先看下面的圖,事實上,這個地方就是在桃園和新竹的交接處、鳳鼻隧道的附近,其實這裡才是藻礁最南的衍生點,很多人都不知道,以為是到觀新,其實是到這裡,這個有調查報告,它到哪裡?是到我們新竹新豐的鳳鼻隧道旁邊,之前我們在那邊做復育,因為它被污染、被傾倒了幾千公噸含有有毒戴奧辛的灰渣,這是幾十年前傾倒的,後來我們跟海洋委員會以及環保署一起申請經費來把它清除,現在這裡正在做復育。我希望你們針對最南端藻礁生態的這個地方,第一個,要做完整的調查研究。第二個,要提出復育、保育的計畫。現在看起來,北邊三接站的地方會被破壞,「失之東隅、收之桑榆」,請好好的在這邊做復育。
    李主任委員仲威:跟委員報告,鳳鼻海岸線這邊我們有持續的在觀察,……
  • 林委員為洲
    我會持續要求你們提出調查研究報告與復育的計畫。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關復育的計畫,109年新竹縣政府已經放流2批魚苗了,……
    林委員為洲:我針對的是藻礁這部分,因為這裡很難得也有藻礁的生成。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我們要先把生態系整建出來。
  • 林委員為洲
    我們會持續的追蹤。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林委員為洲:我再最後一句話,還是要請李主委答詢的時候注意說話的方式,藻礁生成要10年才長1公分,現在只施工一點點,將來還有90%要施工,你現在就說沒有受到破壞,你是依據什麼?你有去調查、量測它們沒有受到影響?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我特別跟委員再說明一下,我剛才講的是截至目前為止,就是說從施工開始到現在的這一段時間,生態系並沒有改變。
  • 林委員為洲
    現在難以斷言啦!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要看未來。
    林委員為洲:你們現在才開始,還沒有真正大量施工,請你稍作保留,謝謝。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再講,我剛才講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改變,謝謝。
    主席:謝謝林為洲委員,他現在是藻礁大師,雖然他對藻礁都不懂。主委,有一點要特別留意一下,藻礁生長應該是10年1公分,但是剛才本席聽到你在答詢時說是1年1公分,那個答案是什麼?10年吧?
  • 李主任委員仲威
    10年1公分。
    主席:所以剛才你是口誤,現在本席幫你更正。
    接下來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林委員文瑞:(11時42分)主委好,關於藻礁的議題,大家已經講了很多,本席就不再重複了。
    現在本席想了解的是關於大陸的海警法,因為大陸的人大常委會已經在1月22日通過,並於今年的2月1日正式生效,明確授權給海警單位,必要時可以對外國的船隻開砲。對於大陸周圍的國家而言,最主要是針對南海以及釣魚島的部分,相對的就是菲律賓與日本,在海域重疊之處,一定會比較有問題發生。但是這樣的狀況也會起化學效應,因為我們臺灣與大陸、菲律賓及日本都是鄰近國家,應該也是會受到牽連,未來雙方或三方一定會有對峙的時候,恐怕會發生草木皆兵的狀況。
    在大陸公布海警法之後,美國國務院公開指責大陸政府,強烈暗示這部法律是用來恐嚇海上的鄰國,而日本政府與菲律賓政府也都對大陸表達抗議,日本政府甚至不排除在釣魚台海域使用武器,導致我們臺灣周遭海域的局勢緊張。根據我們的國防安全研究院對於海警法所做的分析,授權大陸海警船艦對外國船隻開火,將對周遭國家及爭端領土海域帶來威脅壓力,因此,我們的蔡總統已特別指示,誠如你們剛才在詢答時所言,將在我們的船隻及海警艦艇上塗裝「TAIWAN」的字樣。你們剛才說在船艦上塗裝「TAIWAN」的字樣是要與大陸的船艦有一個明顯的區別,譬如航行至菲律賓、南海或釣魚台,人家一看就知道是臺灣的船隻,這樣就會比較沒有敵意。除了塗裝「TAIWAN」之外,本席要請教主委及署長,是不是還有更完備的因應方式?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報告,在海警法實施之後,周邊的國家都很擔憂,擔憂的是什麼?它以後會如何運用這個海警法?它實踐的程度是多少?我們可以想像的到,未來絕對是紛爭不斷,在紛爭不斷的狀況下,誠如剛才委員所言,我們如何提高自己的國際辨識度,讓人家一看就知道我們是什麼身分,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把可能發生糾紛的狀態重新做一個檢討,並針對每一種狀態的風險進行評估,也針對如何應對的方式做了一些整理,至於我們是否也要使用武器,我們訂定了使用器械的指南,這樣主要是讓海巡署執法的同仁在發生這種狀況時能夠知道如何應處,假如對方使用武力的話,我們該如何去反應。因此,我們會要求將這些都做好之後再去進行教育及訓練,讓我們所有海巡的同仁都能夠很熟悉,在每一種狀況之下該如何去處理事情。我們要避免擦槍走火的狀況,不挑釁,但是我們也不能示弱,畢竟這是我們的海域,既然現在它以這樣的方式來威脅我們,我認為我們該有的立場及作法都必須非常明確的做好。
    林委員文瑞:是啦!我們一定要有相當好的因應方式,提早讓海巡同仁清楚了解,遇到任何狀況該如何因應及面對,避免發生擦槍走火的狀況。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林委員文瑞:主委是海軍出身,你認為海警法的實施具有什麼樣的動機?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認為中國大陸一直在走三戰的原則,這個其實就是法律戰的一種,完備這個法律來支撐未來,也就是我剛才所講的,周邊國家都特別關心的一件事就是它會如何運用這個法。以前它要使用這個東西時並沒有法律作為支撐,也就是它要做這種作為時沒有法律可以支撐,現在它訂了這個法之後,將來做任何動作就是依法而為,這就是一個法律戰的運用。
    林委員文瑞:海警法在去年的11月就已經提出,而我們在12月就提出修正草案,也可以說是一個應對,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就是因應它的作為而做一個完整的整備,避免以後我們在處理上會手忙腳亂。
  • 林委員文瑞
    我們也是要有法律基礎做為背後的支撐。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我們的法律基礎其實都已經很完備,包括器械使用條例都已是既有的。
    林委員文瑞:再來是關於防疫的問題,因為第一線海巡岸勤人員的勤務比較具有染疫風險,所以他們施打疫苗的順位是排在第二位,但是海巡應該是有3個單位,其中的查緝隊怎麼不在疫苗施打的順位之中?
    李主任委員仲威:假如是有遺漏,而且確實是在防疫第一線工作的話,我們會向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再做反映,希望能將它再列進去。
    林委員文瑞:雖然查緝隊的工作可能是在岸上比較多,但是在查緝上也是會有所接觸。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它隨時都會到第一線去。
    林委員文瑞:但是他們並沒有被列入,所以海巡署應該去了解清楚,不是只有海上的與岸勤的被列入,查緝的被遺漏也是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林委員文瑞:關於這一點,請主委向衛福部、指揮中心做個反映,同樣都是同仁,就應該要一樣關心。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應該的。
    林委員文瑞:好,謝謝。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已經將近12點了,我們繼續進行詢答到發言完畢,12點會先發便當,大家可以先用餐。
    接下來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本席暫時不質詢原住民的議題,所以請主委坐下。最近大家都對藻礁相當關心,可以說是相當熱門的議題,但是我們過去對於藻礁並不是很清楚,所以本席在此要請教海保署的署長。
    首先很感謝為了保護藻礁而辦理公投連署的這些人員,讓我們能夠進一步的了解藻礁,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還是有必要讓社會大眾獲得更多的了解。「藻礁」從字面上的含意是由藻類形成的礁岩或石塊,「藻礁」是由生長在海洋或淡水湖泊的大型底棲藻類死亡後的鈣化藻類遺骸,經過長時間與周遭表層無脊椎動物粘結或膠合,加上礦化作用,所形成富含碳酸鈣的生物礁體。光念這些文字,就可以知道它是相當的難能可貴,真的,如果光念這些文字就能知道它並非像一般植物或一般生物那樣可以馬上形容,它是很難形容的。藻礁成長比珊瑚慢,到底藻礁與珊瑚有什麼差別?關於藻礁與珊瑚礁的不同,大家也想了解,因為有時候會不小心弄錯,像我們這些外行人一定會弄錯。珊瑚礁和藻礁都是生物造礁,最大的差別是在珊瑚礁是動物造礁,而藻礁是植物造礁,這是很大的差別。而藻類造礁的過程緩慢,剛才有提到10年還成長不到1公分,這邊是寫20年還成長不到1公分,這是另外一種說法,表示它的成長非常非常不容易。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對,它的變異性很大。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珊瑚礁平均年成長1公分,1年與10年、20年相比,確實有很大的差距,署長,你要指導本席、指導大家,……
  • 黃署長向文
    不敢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你是這方面的專業,根據你過去的學歷及經歷,希望能夠多多為藻礁發聲,今天我們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為藻礁多發聲。
    黃署長向文:關於這一塊,其實我們一直在加強教育宣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藻礁是海洋生物的育嬰房,為什麼?因為藻礁地形多孔隙的環境同時是各種魚蝦蟹貝最佳的海洋生物育嬰房。我們以前都不知道,原住民看到的就是魚蟹蝦貝,原來藻礁對於原住民傳統食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育嬰房,所以就更要保護,因為藻礁對於海洋生物而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保護體、非常重要的育嬰房,所以這個部分真的是非常非常的重要。為什麼大家都要詢問海洋保育署,因為海洋基本法規定的很清楚,「政府應本生態系統為基礎之方法,優先保護自然海岸、景觀、重要海洋生物棲息地」,所謂的海洋生物棲息地,從剛才的說明與介紹可知,藻礁就是一個海洋生物的棲息地,可以這樣說嗎?
  • 黃署長向文
    當然是。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它是海洋生物的棲息地。
  • 黃署長向文
    相當重要的生態系。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剛才提到「育嬰房」的用詞就是學術用語上的「棲息地」,海洋生物的棲息地。再來,「特殊與瀕危物種、脆弱敏感區域、水下文化資產」,這是海洋基本法第一條立法的目的,尤其是第一句話,「政府應本生態系統為基礎」,這是海洋基本法第一條立法的目的。
    我們再來看海洋基本法第十三條,「為打造生態」,第一句話還是提到生態,「為打造生態……創造健康海洋環境與促進資源永續」,像這樣的一個議題,真的我們應該利用這一次的機會,所以我為什麼要找你?就是要更發揮你的專業,然後要發揮海洋委員會、也是海洋保育署的一個職責。
    我們看一下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三款,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管理、永續發展、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污染防治之統合規劃、審議、協調及推動。這裡面都有你的職掌,屬於你的部分。
  • 黃署長向文
    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再來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的組織法,也特別明定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復育之規劃、協調及執行。第一款也有「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都是,但是我從這段時間來看海洋委員會,尤其是海洋保育署的發聲不足,你們對外的說明不足,要加強好不好?
    黃署長向文:好,謝謝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看了你們的網站,你們的網站有介紹,更加油可以嗎?
    黃署長向文:謝謝委員的說明,其實我剛剛提到,我們這幾年做了滿多調查,也把資料提供給大眾跟環團,後面也會再強調說明這一塊。目前我們跟桃園市政府跟中油監督整個環境,包括從水質、棲地,還有一些廢棄漁網的清除,這些我們都有在做;教育宣導我們會透過包括今年度的一些巡察計畫去加強跟推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要跟所謂的藻礁團體來對談、溝通,恐怕不應該是農委會主委,應該是海洋委員會主委跟署長……
    黃署長向文:相關會議我們也都有出席,包括從去年6月份到現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加油!
  • 黃署長向文
    謝謝!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謝謝!
  • 主席
    下一位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2時2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記者媒體女士先生。本席要請教李主委,還有兩位副主委,尤其是當過國安局副局長的周副主委,也是周署長,以及海洋工程的理事長蔡副主委,三位一起上台。主委,因為你昨天我問過了,我現在問兩位副主委,請問兩位副主委,你看得出這是什麼圖嗎?周鍾副主委,這是什麼?請蔡副主委看一看。
  • 主席
    請海巡署蔡副主任委員說明。
  • 蔡副主任委員清標
    海纜。
    鍾委員佳濱:這是海纜,好,謝謝!李主委,昨天我問過了,目前的國際數據傳輸光纖海纜占了95%,橫越太平洋的21條,其中12條經過香港上岸,所以香港是亞洲海纜的中繼站,也就是說,它是海纜的數據港。但是香港赤化之後,我們臺灣的重要性大幅提升,臺灣有12條經過,考量到美國乾淨網路的政策,數據上岸,資訊的加值服務會吸引海外的大型業者,包括Google、Facebook與Microsoft,他們要進一步形成雲端產業群聚,都紛紛來臺灣尋找機會。
    好,如果未來臺灣海纜是我們的經濟命脈的話,我們來看一下其他國家怎麼保護經濟命脈?根據日本內閣府政策白皮書,「海上保安廳」相當於我們的海巡署,日本仰賴海運輸入石油、天然氣,因此它布建了一個有包括慢速機、旋翼機跟噴射機,它的慢速機從沖繩縣的石垣島航空基地起飛,可以巡弋到東沙島;若是噴射機的話,可以到達麻六甲海峽,這是日本以立體巡航的方式來保護海上石油命脈。
    我們臺灣的數據命脈怎麼保護呢?我們看一下,日本有8架噴射機、慢速機27架、旋翼機55架,一共90架,一年的營運維持費就要676億元;目前海巡署要成立一個航空分署,大概估計要買20架飛機,12架定翼機、8架旋翼機,總共要250億元。單單日本營運要676億元,我們建置它的九分之二,花250億元,請問一下海委會,你們這個機隊的建隊計畫有沒有參考日本的使用規劃,大概花多少維護費?他們676億元一年,你覺得250億元買了飛機之後一年要花多少錢?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想這個我們要買多少飛機……
    鍾委員佳濱:沒有關係,以這樣的規劃一年要花多少錢維持?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這個一年最起碼要……,因為飛機我不是很……
  • 鍾委員佳濱
    所以我要請兩位來……
    李主任委員仲威:大概估算的話,最起碼要30到50億元。
    鍾委員佳濱:我估計要150億元,因為九分之二,你算一下就知道。我們再往下看,目前海巡想要建立航空分署的理由,你們向行政院提案是因為防護方式,目前共軍空機擾臺開始派戰鬥機來,就是派狐狸來,我們用什麼對應?用幻象2000、F-16,我們用軍用犬、狼犬去對應,但是不管是軍用機或噴射機戰損都很大,從去年到現在大概花了340億元;現在他們也聰明了,改派運-8,運-8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眼,黃鼠狼(慢速機)來,我們派慢速機去,我看海巡目前想購置的C-130,跟我們的畢琪就足夠使用了,所以我們不應該用高消耗的戰鬥機來飛。
    你來看空軍單機購置成本大概要30億元;海巡署的單機6億元。幻象2000單小時要60萬,F-16及IDF要20萬元;海巡署的只要6萬元。單趟飛行呢?它只能滯空2小時,海巡署的旋翼機、慢速機可以滯空12小時。空軍的一年要340億元,你說沒有錯,你們一年要花30億元,我覺得還不夠,給你150億元都划算。但是當這種情況的時候,你們提出來的業務報告,我剛剛看了你的業務報告,你們的業務報告統統沒有提半個字,行政院在去年11月20日召開第一次跨部會會議,在今年的1月20日也開第二次的跨部會會議了,請問主委,現在進度如何?各部會業務怎麼樣?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我特別跟委員報告,在業務報告裡面沒有提到,因為這個是還沒有成案的東西。第二、沒有成案的原因是因為政策上面,到底要不要做?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我就直接講了,你們這一次在跨部會會議是秘書長主持,就是在財政部召開的,主計、人事總處都反對,交通部民航局也反對,內政部空勤總隊也反對,你們期中考沒有過,不過還有50分,為什麼?因為監察院的審計部挺你們啊!所以至少還有50分,還可以補考,請問一下你們現在補考的狀況怎麼樣?因為3個月後又要重新提。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我覺得我們不要用這種方式去講,其實各部會有他們的意見,我覺得都好,所以說……
  • 鍾委員佳濱
    你們結果被擱置3個月是不是這樣?
    李主任委員仲威:也不是,行政院現在要我們……
  • 鍾委員佳濱
    請你們3個月後再重提?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要我們重新召集各部會再做說明。
    鍾委員佳濱:好,你的方向怎麼修正?
    李主任委員仲威:再評估,我想我們會做一些考量……
    鍾委員佳濱:我告訴你,審計部支持你們,但是有3點意見,它說,行政院93年制定航空器一元化政策之後,時空有沒有變遷,有沒有調整?這是第一個行政院要決定的。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是我們建案的第一個理由。
    鍾委員佳濱:對。第二個是人力經費的籌措;第三個是空勤總隊現行的結構性問題,你們有預為綢繆,所以審計部說什麼?他認為你們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希望你們怎麼樣?審慎地蒐集也評估相關事項,以期周延。要評估什麼事項?我告訴你,空勤總隊108年決算23億元;109年度26億元,空勤總隊是以旋翼機為主,海巡是用什麼方式?定翼機為主,你們有配置一些旋翼機要放在艦艇上的,但是真正的巡空、滯空時間長的是定翼機、慢速機,還有噴射機對不對?好,你們要怎麼使用?有沒有對應的人力?有沒有編列的預算?這一點就是我說補考的時候,你們趕快的要針對這些事情提出說明。
    我們看一下空勤總隊有什麼問題?空勤總隊任務風險高、人員來源有限、薪資待遇較民間差、勤務繁重、航空器的維修保養不易、經費不足,你知道空勤總隊被審計部怎麼盯嗎?它說人員流動率太高,補不滿額啊!為什麼?因為我空軍退役下來,幹嘛去空勤總隊,我直接去飛民航機就好了,薪水高。所以你們有沒有跟空軍後勤指揮部,還是漢翔,還是亞航考慮到,建了機隊之後,後勤維修是委請他們做,還是你們自己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跟這幾個單位都在討論。
  • 鍾委員佳濱
    都在討論?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鍾委員佳濱:也在思考。我們往下看有關全生命週期的運用規劃,我剛剛去問主計長,就在今天我問他,他說,我們不反對設機隊,只是說明資料不夠充足。主計總長這樣講你要聽進去,買車不是只看購車成本,要看使用方式、營運費用、保修計畫,你是不是可以承諾一個月內向本院提出,你們打算怎麼樣全生命週期的規劃,可不可以?先讓我們看一看,我們會幫忙、幫你說好話,行政院補考的時候希望能夠通過,怎麼樣?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個我想……
  • 鍾委員佳濱
    一個月先給本席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可以跟委員做一些討論。
    鍾委員佳濱:好,給我一個書面可以嗎?要不要?很簡單嘛,一句話,給一個書面一張紙也是一個書面,10張紙也是一個書面。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儘量。
    鍾委員佳濱:好,可以。請看空勤總隊有什麼問題?它的Beech-200是林務局委託它遙測,現在350的撞壞了,200機型快40年了準備退役,它是唯一的公務航空器非軍用的定翼機,它2004年移交了2架、8個飛行員、11位技工,一年2,000萬元維護費,結果運安會說了什麼?2015年出了事,現在它怎麼樣?空勤總隊要把這服役40年的200機型準備要淘汰了,所以它逐漸的幹嘛?它去向外面委託。
    所以2019年開始建案,往下看,在今年3月5日已經得標了,它未來是用私租的,私租2架之後,現在的200機型連飛行員到期之後怎麼辦?飛機就停飛退役了,人員怎麼辦?人員就沒有工作了,因為未來2架都是私租。往下看,所以我希望你最後幫忙記一下,公務航空器唯一非軍用的機組員如果裁撤,建議海巡分署你們要不要從零開始?現在空勤總隊已經面臨到這個問題了,你們又不要開始的話,怎麼樣在空勤總隊還有你們海巡航空分署成立之前的過渡期,你們要趕快去張羅這些珍稀的人力資源,可不可以這樣考慮過渡時期的交接計畫?
  • 李主任委員仲威
    當然可以。
    鍾委員佳濱:最後我希望你們妥善面對行政院的補考,應完善機隊的使用、維護計畫;與空軍和民間合作,共享保修資源;最後現有的珍稀人力,趕快爭取過渡時期的交接計畫。我剛剛也說了,請主席裁示一個月先給本席一個書面報告,可以嗎?主席。
  • 主席
    主委可以嗎?你們有沒有辦法……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我可以把這個原則性跟委員做說明,因為這個沒有經過行政院在討論的……
  • 鍾委員佳濱
    我們私下交換意見。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鍾委員佳濱:2位副主委都點頭了,他在國安局當過副局長,還有……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他答應他來給。
  • 主席
    你們找時間特別跟……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的意思就是說,這是一個原則的問題。
  • 主席
    是。我這樣子好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沒有經過行政院的討論。
    主席:佳濱,我們主委這邊,還有海委會這邊針對鍾委員關心的,特別去跟他做一個說明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可以跟委員報告跟討論……
    鍾委員佳濱:因為我想你們兩位都是海軍出身,應該感情很好,怎麼剛剛在互相陷害?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沒有。
    鍾委員佳濱:好,沒有關係,誰來都一樣好不好?主委負責都可以,我接受了,謝謝!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下一位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2時12分)主席你好,我今天要請教李主委。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好。
    葉委員毓蘭:主委好,這張照片是艦隊分署的小隊長蔣爭台在2月18日的告別式,他其實在2月5日的時候,因為在執行碧海專案勤務上被發現的時候已經過世了,所以讓我們非常非常不捨,因為我們同仁一生都奉獻給守護國土。也就是因為去蔣爭台小隊長的告別式之後,我再深入地去瞭解,因為我們海巡是一個軍警文並用的單位,因為身分的不同,在任用、待遇、撫卹這些法規的適用上也產生了許多差異。有很多同仁到我的臉書上來留言,就說同工不同酬,這在管理上面是造成問題的,也會讓同仁心裡覺得不平,比如說我們就看到的,即使是蔣爭台小隊長因公殉職的話,最高可以領到20年的年撫卹金;可是如果不幸地被他們從嚴認定成為只是觸發疾病的,只能夠領10年,這實在是很不公平。如果你們看軍人撫卹條例……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剛才講的就是,因公或者因公意外這兩個會有差異性,但是不管是因公,還是因公意外,要由法醫和檢察官來決定,我們沒有辦法來左右。
    葉委員毓蘭:我當然知道,這就是這一點,所以我才會從內政跳槽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們自己再去看,我再看了一下,我把海巡署所屬機關過去10、11年來因公死亡的撫卹一覽表看過來。我要特別提醒的是警職人員,當然就會像剛剛主委所提的,它的認定上還要法醫,還有審定的這些問題;可是如果是軍職的話,都是終身撫卹,甚至於他們的因公意外等等都是終身撫卹。在警職人員我們看到,到目前為止撫卹核定的只有一位,是適用已經廢止的公務員撫卹法,可以領終身給與,其他的按照現行的就分別都是核定12年到15年,乍看之下我覺得並不是十分合理。
    我要提一個案例,特別要提一個案例,主委,你看到在我們左邊的這個表格最下面,也是一位非常年輕剛剛畢業沒多久的21、22歲的隊員,黃隊員他去年是在值勤的時候,他在臺東執行岸戒勤務的時候意外落海溺水死亡,所以銓敘部就核定他可以領卹15年;但是如果看到右邊的這一這個表,在105年北部地區巡防局的一位下士,他執行安檢勤務的時候,在駕車途中遭海浪捲入,捲入海中失聯不幸溺水的,他核定的是領卹終身。一樣的,本席覺得海巡同仁為國家奉獻生命,撫卹照顧本該一致,不應該軍警文有別。主委,你作為軍警文的領導,你覺得這樣的差距合理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講,這個都是因為身分別造成的問題,其實我覺得不應該有差別的待遇。
    葉委員毓蘭:你也認為是不應該有差別,但是因為程序上,軍人都是國防部審查小組自己來審查。
    李主任委員仲威:它這個是一部法規,因為法規的規定,我覺得我們要從這個法規面去做……
    葉委員毓蘭:是,我們應該要做一些修正。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覺得有差異就產生不好的現象。
    葉委員毓蘭:是,主委你知道,警察的要送銓敘部,我就以我們去年6月15日警察節那天死亡的葉宗祐分隊長,他在東沙一守守了一年半,主委都知道的,非常非常辛苦,在東沙沒有醫療服務等等,所以等他有病想要回來來不及,就是來不及看醫生就過世了。我是想要請主委以你的高度,因為葉宗祐的撫卹案到現在已經9個月了,但是還沒有核定下來。主委,我希望你能夠承諾,以你的高度要求他們能夠儘快來解決這個問題啦!另外一個就是蔣爭台小隊長殉職之後,我們也看到不只是蔣爭台小隊長,他們執行碧海專案12天,這一次巡八跟巡……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巡九。
    葉委員毓蘭:巡九,他們去永裕興救援57天,萬里巡航,他們兩艘船統統都沒有回家過年,非常的辛苦。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葉委員毓蘭:我們不管駐守在東沙或南沙的同仁,在島上、艦上的醫療資源幾乎非常匱乏,海象的凶險又不可預測,我覺得每一次任務都是在賣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葉委員毓蘭:主委,我在這邊特別特別懇求你,就是也能夠幫助海巡弟兄們,其實我們應該制定專法,因為原來的公務人員撫卹法這一套還要到銓敘部,銓敘部的審定小組裡面根本沒有人去瞭解海巡同仁,不管在平時或現在兩岸情勢緊張的狀態之下,他們非常非常辛苦,所以是不是能夠請主委,因為我們剛剛也聽到你們在談航空分署等等,一談就是幾百億的經費,那是否能夠花一點錢給我們海巡的同仁,他們出海的時候,要給他們最起碼的一些保障,比如科技設備、健康監測,像是健康手環及雲端的控管,或者是主委我們一起努力來推動、訂定海巡撫卹的專法,主委能承諾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剛才委員關心的是設備、器材,我們來檢討,儘快地給他們加上去。第二個,我覺得其實我跟委員一樣,我當海巡署署長的時候,我們就一直在研究是不是就比照消防,就是把海巡變成一個海巡的職類,才能澈底去解決這個問題,就不會有軍警文等類別、身分別的問題。但是這裡面的工程非常浩大,也非常複雜,這有關國家考試的資格問題,所以後來就把這個問題擱置,我覺得我們應該朝這個方向去做。
    葉委員毓蘭:是,主委。
    李主任委員仲威:假如推動海巡成為一個單獨職類的話,那撫卹自然就會有專法出來。
    葉委員毓蘭:就這幾個訴求,請主委給我一個書面報告,還有目前碰到的困難,因為我相信在莊瑞雄莊委員主持下的內政委員會,雖然很困難,但是我們一定有辦法可以來克服,繼續朝這方向努力。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好。
  • 主席
    葉委員這樣講就對了。
  • 葉委員毓蘭
    謝謝。
    主席:該給的就要給,法該修就修,這樣可以啦!然後要給個別委員的書面,也請給內政委員會一份。
    接下來質詢的陳委員歐珀、林委員俊憲、洪委員孟楷及蘇委員震清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12時22分)主委,好久不見。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早、委員好。
    陳委員雪生:您的表現我都是給予肯定的,因為真的沒話講,我接續剛才葉毓蘭委員所講的,現在海巡的撫卹沒有專法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就是依照身分別,軍職的依照軍人的撫卹辦法、警職的依照警職的撫卹辦法。
  • 陳委員雪生
    可以合併嘛!這有困難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合併?因為身分別不一樣。
  • 陳委員雪生
    海巡的專法有身分別的問題?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陳委員雪生:莊委員你是學法律的,ok吧?有什麼困難嗎?
  • 主席
    我們來努力。
    陳委員雪生:我有問題問你,召委要回答我啊!
    主席:你質詢怎麼會質詢到我這邊來,你講什麼我都好啦!
    陳委員雪生:好啦!主委,我想了解一下馬祖海巡隊廳舍整建的進度。
  • 李主任委員仲威
    現在按計畫在走。
  • 陳委員雪生
    在哪裡?
    李主任委員仲威:按照計畫在走,海巡隊的廳舍……
  • 陳委員雪生
    因為我覺得滿久了、好久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請金馬澎分署來說明。
  • 陳委員雪生
    好。
  • 主席
    請海巡署金馬澎分署廖分署長說明。
    廖分署長德成:現在馬祖海巡隊的廳舍基本設計都已經通過了,現在廠商正在審核當中,預計在7月跟10月會分別完成臨時廳舍跟新建廳舍的設計。
  • 陳委員雪生
    還在設計?
  • 廖分署長德成
    是。
  • 陳委員雪生
    預算有了嗎?
  • 廖分署長德成
    預算是編在111年。
  • 陳委員雪生
    多少錢?
  • 廖分署長德成
    兩個案子合起來是三億多元。
  • 陳委員雪生
    現在就是在碼頭那邊先蓋一個房子?
    廖分署長德成:是,臨時廳舍的部分是3,000萬元。
  • 陳委員雪生
    然後把那個再拆掉?
  • 廖分署長德成
    是。
  • 陳委員雪生
    臨時廳舍是鋼筋混凝土嗎?
    廖分署長德成:目前是用貨櫃,縣府那邊是跟我們這樣子協調。
  • 陳委員雪生
    你們跟縣政府有協調過嗎?當初主委不是講說用鋼筋混凝土嗎?怎麼變成貨櫃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我再去了解,這是跟地方政府協調的,我不知道地方政府為什麼會做這種改變。
  • 陳委員雪生
    因為你們將來……
    李主任委員仲威:因為當初我知道的是臨時廳舍未來我們蓋好以後就交給縣政府,他們做倉儲來使用,當初就是這種想法,那為什麼現在地方政府有這種調整、改變,我想要再了解一下。
    陳委員雪生:好,我還不了解,因為那裡是海邊,我怕東北季風很強,浪上來不知道會不會被捲走,這個要注意。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陳委員雪生:還有海巡弟兄的安全,一個是建築結構的問題,一個是海巡弟兄的安全,這很重要。
  • 李主任委員仲威
    這是一定的。
    陳委員雪生:在房舍還沒改善以前,現有的房舍非常破爛,我進去看過好幾次,主委也常常去馬祖嘛!我很抱歉,你去馬祖我都不在。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挑你不在的時候去。
  • 陳委員雪生
    我們有仇啊?你到那邊去……
    我另外問主委一下,前幾天大陸有抓了幾艘船是嗎?抽砂船抓了5艘是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錯,那是在兩岸協同執法的狀況下,我們這邊幫他趕出去,他在那邊就查扣。
  • 陳委員雪生
    在莒光那邊是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在莒光跟南竿的西南那邊。
  • 陳委員雪生
    因為國際的媒體也都在關注中國的抽砂船是不是在圍島。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最近這種狀況已經沒有了,以兩岸協同執法來講的話,現在這種狀況已經改善了非常多。
    陳委員雪生:主委,你們現在兩岸還可以聯絡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這個協同執法的機制一直都存在。
    陳委員雪生:這樣的話很好啊!你多聯絡嘛!多聯絡以後,我們大的船隻去趕,他們去抓,如果是這樣很好啊!他們對面也反對抽砂船。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破壞海洋生態的事情,大家都不會同意。
    陳委員雪生:對,因為他這樣弄了以後,閩江口那邊的砂也是會構成影響,對那邊的海域安全也會有影響。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 陳委員雪生
    我想兩岸要共同維護。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陳委員雪生:海巡弟兄很辛苦,尤其是東北季風強大的時候,但現在已經慢慢過去了。執法是很辛苦,我記得執政黨的委員好像也有到那邊去,我聽說3Q哥去的時候還吐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不習慣這個……
    陳委員雪生:對,因為他們不習慣。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每一個人的生理都不一樣。
    陳委員雪生:謝謝主委啦!不管怎麼樣,那邊的海巡、岸巡、機動查緝隊,我有跟他們講說跟民眾接觸,老百姓是講:「不要海巡、岸巡來,也不要海關來,我們還比較自由、方便一點,你們來了以後礙手礙腳。」當然不是講走私啦!我是說有一些小的事情微罪不舉啦!像老百姓多拿了幾個麵條進來,或是魚拿了兩條進來,當然你們是執法單位,有的枝微細節看了就過了,但你們就一定要把人家關起來,還要罰錢罰3萬元、5萬元,這是沒必要的,不過我想你們在勤前教育的時候,當然也可以做一些……,因為大家都是鄉親嘛!是不是?主委,這個就……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執法人員最重要的是依法來執法,對不對?
  • 陳委員雪生
    那當然。
    李主任委員仲威:所以我還是拜託委員跟馬祖的鄉親,能守規矩還是最……
    陳委員雪生:那當然。我一直跟鄉親講,海巡、岸巡他們有一些事情也很為難,還有我們的海關,海關也很為難,像過年時,麵條一個人規定帶5公斤,他有時候為了送人或坐月子帶了10公斤,就會被沒收,這很傷腦筋,你說他走私嗎?拿去賣嗎?又絕對不是。有的人說他也沒工作做,能夠進來有一點蠅頭小利,藉著小三通之便有點蠅頭小利,這個是有的。因為在那邊我們感情互動嘛!就跟那邊軍民一家的道理一樣,我想海巡在那邊也是保護我們,我們也非常感謝,冒著很大的風浪,幫我們在那邊抓走私、取締非法,都非常好,就拜託主委多問候他們,好不好?多關心他們,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 陳委員雪生
    謝謝主委。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的意思就是要依法行政,但執法要有溫暖啦!就這樣而已啦!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貴敏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30分)主委,海巡署的業務裡面有海洋保育,對不對?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椒華:但是我看你今天交的業務報告,好像都沒有提到藻礁,你在海洋保育的地方,保育海洋野生動物、白海豚、海龜、鯨豚,但就是沒有提到藻礁,你對藻礁的認識如何?
    李主任委員仲威:藻礁是一個生態系的保護,我想其實……
    陳委員椒華:去年大潭藻礁中油施工船的擱淺事件,海巡署有報告……
    李主任委員仲威:報告調查的時候,好像委員都有參加。
    陳委員椒華:調查報告處置如何,請主委跟大家報告一下,因為這是你主管的業務。
    李主任委員仲威:因為海保署有親自參與,我請海保署署長來跟委員說明。
    陳委員椒華:好,請儘快。我是想考考主委啦!就是你對藻礁的認識怎麼樣。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跟委員報告,針對去年的擱淺案,在3月份發生之後,其實在4月份……
    陳委員椒華:署長,這個嚴不嚴重?
  • 黃署長向文
    基本上那時候大概有損害到0.58公頃的藻礁。
  • 陳委員椒華
    多少公頃?
    黃署長向文:0.58公頃。那個案子其實環保署也要求中油提出應變計畫,那他們在去年的7月9日跟9月21日……
  • 陳委員椒華
    所以確實有傷害到藻礁?
    黃署長向文:對,藻礁有部分有,所以要他們提改善計畫。
  • 陳委員椒華
    那現在呢?現在恢復的怎麼樣?
    黃署長向文:最近去看,其實藻礁有慢慢恢復回來,那珊瑚的部分近期也不定期在盤點,珊瑚其實都還在。
  • 陳委員椒華
    恢復比例、面積是多少?
    黃署長向文:第一次是0.58公頃,第二次是0.02公頃。
  • 陳委員椒華
    那只有恢復百分之五而已。
    黃署長向文:沒有,剛剛說的0.02是公頃,實際上的恢復可能比較沒有辦法量化,我們還是有定期去監看它的狀況。
    陳委員椒華:好。那再請教一下主委,這個地方的海象,你認為是不是適合做中油的三接?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跟委員報告,他們在做環差評估的時候,一定會把……
    陳委員椒華:我是在問你這個問題,我是說以你的專業,你認為這個地方的海象,因為之前中油的前董事長,他是認為這個地方不適合。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覺得這個不是用我個人,這個要有一個數據來去支撐,就是我們不能用自己個人主觀的意識來判定……
  • 陳委員椒華
    所以你不清楚?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因為這要看當地……
    陳委員椒華:但是你身為海洋保育的主管,你還是要多做一點功課。因為我剛剛請教的是針對藻礁的重要,那請你回答我一下,你知不知道藻礁多重要?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當然知道他是一個非常好的生態系。
    陳委員椒華:豐富的生態系,有非常多可以讓海洋生物棲息的孔洞,所以有非常豐富的漁業資源。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們做好海洋保育,就是創造漁業經濟,那我當然不是反對中油三接,只是說要有替代,因為藻礁這麼珍貴,所以我們儘量去找適合的點,也希望主委身為海洋保育的主管機關,你一定要很清楚,然後來協助,不要像我請教你的,你就說環差怎麼樣啊!跟著經濟部的口氣在回答嘛!這樣可能你就有失你是海洋保育的主管。
    李主任委員仲威:報告委員,我絕對不會這樣子,我一定是站在海洋保育的立場。
    陳委員椒華:所以本席今天借這個機會,請主委要多做功課,因為8月就要公投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陳委員椒華:那針對我們現在的天然氣接收站,針對是不是要燒煤,當然這還是另外一個能源的議題,但是本席認為針對藻礁的珍貴性、不可替代性,這是世界少有的,希望主委能夠幫大家來做好保育。另外再一個問題,今天是福島10週年前夕,福島的輻射污水可能會流到我們的海域,然後造成海洋的污染,未來日本可能也會將儲存的輻射污水放流到海洋,那我們該怎麼因應?因為可能也會對臺灣的漁業資源造成影響。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也是大家非常重視的問題,世界各國都在盯這件事情,就是有關被核污染的廢水最後的處理方式,所以我們政府也由原委會來主政,相關的部會都在配合,那我們對……
    陳委員椒華:那我也請教,你就是說大家要注意,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一直在做水質的監測。
    陳委員椒華:廢輻污水,對不對?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陳委員椒華:那我們臺灣自己核一、核二的核廢料,今天早上環團也召開記者會,就是儲存在核一、核二裡面的高放射性核燃料棒,也是有冷卻水可能外漏,可能會有核爆、氣爆的可能。所以本席也希望主委能夠知道,如果萬一發生意外,我們也會造成海洋的污染。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我們……
  • 陳委員椒華
    那主委要怎麼來因應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我們核能電廠的核廢料、冷卻水有沒有外洩,我知道台電他們一定還在緊盯這個狀況。
    陳委員椒華:其實我也是要幫環保團體,還有我自己長期也是支持非核家園、反核,主要就是輻射核廢料現在是沒辦法去處理的,而且會造成海洋的嚴重污染,所以請大家支持藻礁公投,不要把藻礁公投講成支持藻礁公投也是支持核四運轉,其實不是的。針對海洋保育、保護藻礁,也拜託海保署、海委會能夠多多宣傳藻礁保育,可以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可以。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楊委員瓊瓔、孔委員文吉、呂委員玉玲、鄭委員麗文、江委員啟臣、賴委員瑞隆、廖委員婉汝、何委員欣純、高委員嘉瑜均不在場,林委員奕華改提書面。
    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12時38分)主委午安,我來延續剛才委員所提的藻礁保育跟燃氣發展,最近桃園的藻礁保育公投議題沸沸揚揚,這個議題我們受到很多社會大眾的關心,可是在很多的報導裡面,我們好像都沒有看到海保署在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是我覺得非常納悶的。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講,像藻礁的事情,就是環境的保護與能源的開發要如何創造雙贏。今天海保署在成立之前,其實這個案子就通過了環評,已經開始在執行了,對不對?
    賴委員惠員:是,沒有錯。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保署現在能做的就是依照它的環評承諾,去監督它能不能把環評的承諾落實,對不對?
  • 賴委員惠員
    對。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海保署就站在這個角色上面積極地扮演,所以它做了很多的調查及監測,相關的資料都會送給主管的機關。
    賴委員惠員:主委,其實對於藻礁的保育,你們也下了很大的一個工夫。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賴委員惠員:好,我想請問一下黃向文署長,農委會在103年其實已經公告桃園觀新的保礁專區,就是從觀音到新屋的沿岸及外海二十幾公里的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從海洋委員會成立以後,農委會也把工作撥給海保署了。其實我覺得海保署已經做了很多的努力,剛才我有準備海保署做的一些文創的東西,譬如提袋;甚至你們把很多對於海洋保護的種種努力轉換成一些文創用品,我們辦公室都有收到這些東西;108年你們也在官網公告設置了一個專區。我要請問你,在這段時間你跟我們的環保團體做過幾次的溝通?
  • 主席
    請海委會海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都有,就像剛剛提到去年大概3月份、4月份、5月份的幾次藻礁現勘,都有邀請環保團體,還有幾個委員的辦公室,之後……
  • 賴委員惠員
    每個月嘛?
    黃署長向文:對,幾乎每個月。然後6月份之後農委會主委召開一個會議,其實我們都有出席,後面陸續大概也開了四、五次。除此之外,針對我們的相關調查資料及網頁資料,我們都有提供給環團參考。
    賴委員惠員:在與環團互動及溝通的過程裡頭,針對他們提出來的建議,海委會在未來的規劃做了哪些主題上的努力,是不是跟本席做一下報告?
    黃署長向文:我想補充說明,其實雖然這個區域目前沒有劃設保護區,但是有很多監測及保護工作在做,包括現在這個區域是管制不讓一般人可以隨意進出,就是希望不要讓民眾進去踩踏這些比較相對脆弱的藻礁。另外,在這兩、三年的調查計畫,就像先前提到的,其實有看到我們記錄到的藻礁的覆蓋率也高到60%到90%,顯示這兩、三年來它的物種量及覆蓋率沒有明顯的變化……
    賴委員惠員:沒有明顯的變化,對不對?
    黃署長向文:對,基本上相對是穩定,而且生態還是不錯的。
    賴委員惠員:所以相對地對於這個藻礁的保育,其實我們是做得非常好的,因為它沒有變化,沒有變少,有變多嗎?
    黃署長向文:基本上以它的季節性變化而言,我們可以看到每年第1季都是最多的,至於珊瑚的部分,包括去年度4、5月會勘的時候,我們也注意到更外海的區域有些新的、過去沒有紀錄到的,所以我想在目前這個時間點來看,其實還是相對穩定的。
  • 賴委員惠員
    所以它有新生的保育的……
  • 黃署長向文
    我們有記錄到一些新的群體。
    賴委員惠員:其實基本上它是活化了,是不是可以這樣講呢?
    黃署長向文:在目前的觀察,就是沒有下降的狀況,相對算穩定,有些新的資訊出來,包括新的物種有被發現到。
  • 賴委員惠員
    新的物種也被發現到了?
    黃署長向文:對,有一些藻礁的物種。
    賴委員惠員:可見它是保育成功了,主委,可不可以這樣講呢?
  • 黃署長向文
    在目前來說它還是穩定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要這樣講,應該是講它的生態系並沒有被破壞掉,所以到目前為止生態系是沒有破壞掉的,但是未來假如要再做施工,會不會有影響?我特別還是要講,在前面環評的時候,他們一定都會考慮到這些,所以未來……
    賴委員惠員:是,沒有錯。其實環保團體要求的,就是對於這個生態系有沒有加以保育、它是不是可以永續生存下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對。
    賴委員惠員:好,主委,再請教你,你認為綠蠵龜的復育有沒有做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在海龜的保育上面,我們一直做得非常落實,假如有人去破壞或者干擾,我們馬上就會制止,都會做必要的裁罰。
    賴委員惠員:但是從海保署109年的統計裡頭,我們看到臺灣擱淺的海龜通報有276隻死亡,59隻獲得集體的安置,這些數字是不是顯示你們的復育工作有更加努力的空間?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跟委員講一下,我覺得我們要這樣看,因為我們去保育它,所以綠蠵龜的數量就會增加。
    賴委員惠員:對,沒有錯。
    李主任委員仲威:增加了以後,可能有自然的死亡,或者因其他的因素死亡。其實海龜對溫度的變化特別敏感,今年有一個報導提到紐西蘭或澳洲因為溫度的變化,有上萬隻海龜同時死亡。在我們發現的這250幾隻裡面,大部分都是已經死亡了很長的時間,就是它死亡的地點比較偏僻……
    賴委員惠員:所以我們看到的已經是屍體了,它已經死亡多時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已經死亡很長一段時間。
    賴委員惠員:好,主委,我再請教你一下,澎湖望安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的範圍從你們成立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在處理了,針對今年工程預訂的期程,你可不可以做一個說明呢?請你提出書面的說明給我,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謝謝委員。
  • 賴委員惠員
    謝謝。
  • 主席(王委員美惠代)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其祿及陳委員以信均不在場。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12時47分)謝謝主席,有請海委會主委及海洋保育署黃署長。
  • 主席
    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委員好。
    莊委員瑞雄:主委好。我今天早上聽了這麼多委員對你的垂詢,我倒發現了幾個問題要來就教於你。我看上午主委的答詢裡面都一直講,這整個環評是在海委會成立之前就已經通過了,但是我想重點應該不是在這個地方。以海委會的宗旨來說,你們一直表示要秉持永續共好的精神,藉由公私的協力來導入民間豐富的資源,致力推動海洋事務的健全及發展,將臺灣打造成一個永生態永續、海域安全、產業繁榮的海洋國家,你們的宗旨就是這樣。我要來問一下,到底在藻礁的議題上,海委會的立場是什麼?其實在這次爭議的幾個問題裡面,針對突堤效應,主委應該有看到這次的環評裡面有提到十幾項承諾的事項,我要請教的是,海委會有沒有特別注意到海中結構物建造的量體如果越大的話,這些漂沙淤積的效應會不會因此而越大?有沒有可能?我相信很多環團會很在意這個問題。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於委員剛才講的,我特別先說明,海委會是一個委員會的編制,所以對所有的海洋的事務,我們只是統合、協調、推動,我們不能越權到其他主管機關的權責上面去做。像三接站這個案子,它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我們海委會只能站在統合的立場。就像剛才委員特別講的、問的這些問題,包括海洋保育、生態維護、有沒有污染,我們可以在這些上面做……
    莊委員瑞雄:問題是你說你們對於這些只能統合,但是海委會如果沒有主動去把它解決掉,或者主動去發現問題的話,你們怎麼樣來保育?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接下來跟委員報告,像這種突堤效應,在海裡面要放一個這麼大的固體的物品,會不會造成海流的變化?那是一定的,對不對?這個變化會不會造成淤沙、積沙及淘空?這個也需要研究,所以我剛才講……
  • 莊委員瑞雄
    那一定就會影響了?
  • 李主任委員仲威
    不是……
  • 莊委員瑞雄
    那一定會影響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它一定會變化,但是這個變化會不會產生?是往好的方向走,還是往壞的方向走呢?這個就是在環境影響評估的時候要去做的。環境影響評估做出來以後,大家認為它影響不大,或者是可以接受的,它才會通過,假如……
    莊委員瑞雄:我懂主委的意思,你現在要宣示、告訴民眾,只要海委會嚴格監督環評所通過的這13項承諾事項,民眾就不用擔心這個藻礁的議題,你的意思是這樣子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本來就是這樣子,因為它的環評承諾上面就是為了要保護……
    莊委員瑞雄:我的問題就是Yes或No的問題,是不是海委會只要嚴格監督環評所通過的這13項承諾事項,這些環團、關心的民眾就不用去擔心整個藻礁會遭到破壞,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李主任委員仲威:應該是這樣子講,就是它的環評的承諾一定要落實去做,做到百分之百,當然應該就不會有危害生態系統的狀況發生。
    莊委員瑞雄:略嫌保守!我覺得環團及關心的民眾反而擔心,即使完全照環評通過的承諾事項去做,他們還是有疑慮,但是海委會的想法是,這個案子已經經過專家通過了,你們依法行政,就是監督這13項而已,你的意思和態度好像是如此。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還有很多其他可能不能控制的因素,對不對?比如去年發生了那兩件破壞的事件,就是誰也沒有想到它會流錨,對不對?誰也沒有想到船開到那裡忽然失去動力、故障了,因而造成影響。也就是說,還是有很多不確定的、不可預期的……
    莊委員瑞雄:那當然。主委,這個議題之所以會這樣延燒,我認為都是溝通不足……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也承認。
    莊委員瑞雄:像藻礁,我看了很多,我們屏東的風吹沙、南仁、九鵬、阿朗壹也有,很多地方都有藻礁的生態。我一直在想,其實中研院有專家去做過這些生物的研究,農委會好像也有去委託研究,當然,做出來的調查報告一定會認為整個大潭的藻礁是值得保育才對,具有生態保育的價值,我們今天才會這樣吵,對不對?你們應該也認為有值得保育的價值吧?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應該講它是一個重要的生態系。
  • 莊委員瑞雄
    所以當然就有價值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它的價值就在它是一個重要的生態系。
    莊委員瑞雄:所以我反而會覺得,跟民眾的溝通也是海委會必須要加強的地方。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海保署一直在做,可能因為……
    莊委員瑞雄:我剛剛聽了,你們只是說有會議,你們有去參與而已。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委員假如有機會,可以到我們海保署的網站去看,上面把這些東西都講得很清楚,他們都有一些……
    莊委員瑞雄:我一直覺得海委會的官網及粉專很強,你知不知道?我這樣建議好了,可不可以請海委會在你們的官網及粉專做一個專區?
    李主任委員仲威:可以,我們去做這件事情。
  • 莊委員瑞雄
    做一個專區說明你們的專業並釐清整個環團或社會大眾的疑慮。公開跟透明是最容易取得信賴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我今天聽了很多委員的質詢,委員都代表地方的心聲,我覺得大家真的不是很瞭解,因為瞭解得不夠,也就是我們的說明不夠……
    莊委員瑞雄:我覺得你們的溝通還不足,好不好?這個部分還要再加強。本席甚至認為你們都該下鄉去辦座談會,你們假如要辦座談,我替你們辦也沒關係。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跟地方之間都有去溝通,我們會加強。
    莊委員瑞雄:你們也該思考,你說有溝通,你跟誰溝通?你了不起跟地方首長溝通。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我們都是跟地方的環保團體在……
    莊委員瑞雄:結果溝通的成效怎麼樣?看起來是沒有成效啊。如果有成效,怎麼弄到現在整個沸沸揚揚的?溝通一定要講成效,我在這個地方也不是批評,我認為要加強的地方還很多,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好。
    莊委員瑞雄:至於座談,我認為大型的座談也要列入考慮。
  • 李主任委員仲威
    好。
    莊委員瑞雄:另外,我必須要就教主委,以整個海巡來講,我在現在有一點擔心,中國的海警法通過以後,必要時他們可以使用武器作為執法的方式。為了因應中國實施海警法,日本是怎麼講的,你知道嗎?它說他們不排除使用武器,也就是在國際法容許的範圍裡面,他們執法的人也要動用武器,那我們呢?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我們海巡署本就有器械使用條例……
  • 莊委員瑞雄
    那當然!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本來就有賦予它,我們在處理任何事件的時候,假如有危害到我們同仁的安全的時候,我們就可以使用武器來反擊,我們在突發狀況的處置規定裡面都訂得非常明確。
    莊委員瑞雄:要再思考一下,為什麼?因為本來中國沒有制定這樣的海警法,現在它制定了海警法,狀況會不會還是一模一樣?本來沒有這部法律,它既然訂出來以後,也對外這樣宣示,我認為主委要多加考慮,再去加強因應、該有的SOP,我不認為現在的狀態跟之前的狀態是一樣的,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它的海警法草案一出來以後,就針對它的海警法草案做討論。所以我們重新檢視了突發狀況處置的規定,把它可能運用海警法產生的所有態樣都做了因應的標準SOP;同時,在每一種狀況下,我們可以相對應地使用什麼樣的器械的指南都已經做出來了。
    莊委員瑞雄:好,你應該要準備好。我最後一個問題要請教你,最近從北中南我看到好多、好多槍聲出現,你說是突發性也好,我們海巡弟兄負責守護國門,其實是在最前線,我最近看到你們的統計,你們破獲的子彈、槍械數量反而是最少的,你要注意。你有沒有什麼看法?
    李主任委員仲威:在槍械的查緝上面,我們一直保持持續的強度在做。
    莊委員瑞雄:當然,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要持續,尤其是看到這個數字,也許沒有是最好的事情,我不渴望你們一定要查緝很多,搞不好真的沒有人在走私,可是走私自古皆然,杜絕不掉,但是我們要加強,好不好?
  • 李主任委員仲威
    是。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
  • 李主任委員仲威
    謝謝。
  • 主席
    我們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莊委員瑞雄)
    現在繼續開會。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張其祿、林奕華、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本日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也請一併書面答復。
  • 委員張其祿書面質詢
  • 委員林奕華書面質詢
  • 委員邱志偉書面質詢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兩案,請宣讀。
    1、
    自108年(第九屆第七會期)起本席接獲漁民抱怨,反映常有商(貨)船隨意錨泊北高雄沿岸海域,嚴重影響漁民漁船捕魚作業及航行安全,築成海上長城。隨後多次於委員會質詢農委會漁業署及海委會海巡署,要求機關單位協助處理,加強驅離,截至去年底(第十屆第二會期)雖已有減少艘次,但仍見類似情況存在。
    海巡署提供本席臺南、北高雄地區非錨泊區錨泊商(貨)輪驅離成效統計資料顯示,108年3月至12月,驅離約151艘次,109年全年驅離約917艘次,大幅度成長,據了解,為臺灣港務公司針對錨泊區停泊之商貨船收費,促使商貨船至錨泊區外隨意錨泊,嚴重影響沿岸海域之海上航行與漁船作業安全。
    依海洋基本法第四條略以:政府應制(訂)定海洋空間規劃法規,因應海洋多目標使用需求,協調海域使用及競合之精神,落實海洋整合管理。請海洋委員會協調主管機關邀集各相關單位於二個月內,針對本案提出現行法規面檢討、增訂定違反及處罰規定之改善計劃報告,以利海巡署第一線執行時,有相關法規依據執行,並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以保障我國漁民權益與安全。
  • 提案人
    張宏陸  管碧玲  王美惠  邱志偉  吳琪銘
    2、
    海洋委員會於2020年宣示「向海致敬」,有意開放海洋活動,擴大民眾參與,然而鼓勵民眾親近海洋活動同時,相關的管理措施卻未能與時俱進,形成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不同調的現象。例如在「台灣友善釣魚行動方案」中,海委會擬定了友善釣魚行動方案,在方案中有釣魚管理規範以及友善釣魚指南;但卻在載運釣客的浮具相關規範上付之闕如;因此造成了現在釣客最常使用的波特船,在缺乏政府相關安全評估與規範的情況下,有地方政府明令禁止使用,讓釣客無所適從。為了促進國內民眾海釣安全與親海便利性,要求海委會應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在二個月內針對國內民眾海釣最常使用之非船舶型載具,協調是否研擬海釣浮具之統一性標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
    管碧玲  莊瑞雄  吳琪銘
    主席:臨時提案第1案邱志偉等委員提案,如果沒有意見,我們照案通過。
    第2案管碧玲委員等所提提案,倒數第三行末句修正為「要求海委會應在二個月內針對國內民眾海釣最常使用之非船舶型載具,協調相關主管機關,……」,沒有意見的話就修正通過。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13分)
User Info
羅美玲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