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4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星期二)12時1分至12時16分 @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星期二)12時1分至12時1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INCLUDEPICTURE "\\\\Dpc18\\掃瞄圖檔\\十月份\\1002\\100-\\100-001.jpg" \* MERGEFORMATINET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3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3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12時10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林楚茵 賴香伶 羅美玲 周春米 沈發惠 曾銘宗 湯蕙禎 邱泰源 吳玉琴 陳以信 管碧玲 范 雲 洪申翰 邱顯智 溫玉霞
    主 席 曾委員銘宗
    列 席 劉副處長厚連
    記 錄 吳秘書秀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0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未審定。(主席宣告:本次院會議事日程草案內容,朝野黨團無法達成共識,援例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
    委員提案:
    1、民進黨黨團(林委員楚茵)提議: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
    附件
    案由: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林楚茵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
    我們處理議程草案以前,先向各位委員報告,我們依今天上午院會通過的協商結論決定,從10月8日(星期五)院會重新開始質詢,所以原議程草案「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調整為「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進行質詢」。
    主席:現在請宣讀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8、12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三條、第九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外交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1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8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林為洲等20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四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2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6人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5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莊競程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1人擬具「消防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9人擬具「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9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9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3人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3人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9人擬具「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職工福利金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土地稅法第六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21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六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行政院函請審議「土地法增訂第二百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地籍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優先順序排列總表暨各主管機關概算計畫優先順序排列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修正「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財政部函,為修正「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設置標準」部分條文、「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九條及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六款授權發布之令,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官進修考察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司法院函,為修正「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司法院函送「商業事件選任律師為程序代理人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司法院函送「商業事件審理細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司法院函,為修正「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調解委員日費旅費及報酬支給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法務部函,為修正「遴選檢察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監察院函,為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修正公布之「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十一條條文,定自110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阿勃勒(Cassia fistula L.)果實之使用限制」,並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除第二部第一章第一節門診診察費,自110年3月1日生效外,自110年6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內科及外科專科護理師申請甄審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專科護理師申請甄審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勞動部函,為修正「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及第一百二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中途學校員額編制準則」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文化部函,為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廢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入住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併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民眾安心宅家抗疫優惠配套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併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建築法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九十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一、本院委員林奕華等2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林奕華等26人擬具「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國籍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市區道路條例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5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4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葉毓蘭等23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0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2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0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5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5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5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4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5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翁重鈞等24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徐志榮等23人擬具「客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7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7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8人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吳怡玎等21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1人擬具「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1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外來政權統治原住民族時期原住民受損權利回復及補償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本院委員林德福等31人擬具「醫療法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口腔健康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五十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科技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六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二條之一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職能治療師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 詢 事 項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進行質詢。
    主席:請登記委員發言,我們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大家好。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以上,謝謝。
    主席:請問對邱委員的提案有沒有異議?
    費委員鴻泰:有。
    主席:有異議那我們就來進行處理。
    現在請清點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現場有16人。現在請贊成邱委員提案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有10位。反對的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6票。那我們多數通過的話,邱委員的提案我們就通過。報告事項跟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進行質詢就通過。
    跟大會補充報告,因為今天早上的院會我們沒有處理報告事項,所以我們補充宣告:一、本次議程草案報告事項第一案,要增列第二次會議議事錄。二、原列第三次會議報告事項,除了剛才審定的議案外,其餘遞延編入後續的會議。
    另外,下禮拜一是10月11日,因為雙十節連假放假,所以第5次議程草案黨團增列的部分,要調整到這個禮拜五10月8日中午12時截止收件,請大家配合。
    繼續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8案)
    (第1案及第2案擬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凌暐等為陳請暫停實施戶籍法之「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之規定案。
    2.張坤和為政黨法第二十六條條文有牴觸釋字第499號等解釋,陳請修法案。
    (第3案及第4案擬送請經濟委員會審查)
    3.美國電影協會為針對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提出修正建議案。
    4.台灣區動物用醫藥保健工業同業公會為有關動物藥品為經濟動物使用,罰責太重,建請修法減輕罰則案。
    (第5案至第7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5.郭登昌為提出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之修正建言案。
    6.黃則惟、黃俊豪為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之保安處分,是否為一罪兩罰?陳請修法案。
    7.邱伊翎為陳請儘速完成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之立法案。
    (第8案擬送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8.王郁揚為檢送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議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1案至第20案係屬應提起訴訟(願)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
    1.林裕森為臺北關北松郵移字第1040200372號函扣留移工藥包事,請求國家賠償案。
    2.彭淦和為苗栗地方法院法官涉嫌偽造文書及違法判決事陳情案。
    3.黃耀炯為屏東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61497號案陳情案。
    4.李慧曦為就登載不實等對新北地方法院院長等人,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告發等案。
    5.李慧曦為對台灣高等法院院長等人,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告發案。
    6.李慧曦為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與台灣高等法院程序違法和登載不實告發案。
    7.何冠蒨為陳請返還80年徵收之中和員山子段土地案。
    8.林朝枝為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萬興大樓部分所有權人,仗勢基地使用坪數優勢強迫小分區住戶繳交公基金、管理費及修繕費案。
    9.王炫明等為請軍方補償王育騏醫療費、心理療癒費、失能工作損失看護費及精神損傷等費用案。
    10.黃金貴為針對新北市泰山區貴和段土地遭分割及徵收乙案,提出抗告被駁回陳情案。
    11.陳宗為台中市政府土地徵收案,被徵收人權益受損事陳情案。
    12.鍾燕玉為太極門稅務案,陳請還其清白案。
    13.徐鳳英為太極門稅務案,陳請撤銷稅單還其清白案。
    14.李宗潔為太極門稅務案,陳請歸還太極門土地案。
    15.陳吉村為太極門稅務案,陳請撤銷稅單,歸還太極門土地案。
    16.蕭添發為太極門稅務案,陳請還其清白案。
    17.張素美為太極門稅務案,陳請撤銷稅單,歸還太極門土地案。
    18.古瑞燕為陳請平反太極門稅務案。
    19.羅桂香為陳請平反太極門稅務案。
    20.范春桃為就109年度他字第2451號案,陳請重啟調查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4案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許勝雄等為陳請總統對毒品案件之監獄受刑人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案。(擬函轉總統府)
    2.劉文澤為中國有毒疑慮岩棉大量低價傾銷來台,建請政府重視其對我國人健康之危害,特提出建議案。(擬函轉經濟部)
    3.曾敬明等為有關財團法人臺灣省新竹縣私立義民高級中學第19屆董事選舉法律適用疑義等事,陳請主管機關釐清案。(擬函轉教育部)
    4.陳歐珀委員等為檢送高鐵宜蘭設站意見書案。(擬函轉交通部)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次人民請願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16分)
User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