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9時4分至17時20分 @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席::報告聯席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星期三)9時4分至17時2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李委員貴敏
    主席:報告聯席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星期一)9時8分至18時12分
    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星期三)9時2分至17時30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賴士葆 曾銘宗 吳秉叡 林德福 沈發惠 李貴敏 鍾佳濱 郭國文 林楚茵 黃國書 林俊憲 鄭正鈐 洪孟楷 范 雲 高嘉瑜 趙正宇 邱臣遠 萬美玲 賴惠員 林宜瑾 蔡壁如 吳玉琴 洪申翰 楊瓊瓔 陳玉珍 林奕華 張育美 蘇巧慧 鄭天財Sra Kacaw 張廖萬堅 邱顯智 湯蕙禎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張其祿 李德維 謝衣鳯 何欣純 蔣萬安 管碧玲 陳秀寳 林岱樺 李昆澤 邱議瑩 陳亭妃 鄭運鵬 高金素梅 孔文吉 徐志榮 魯明哲 陳 瑩 羅明才 邱泰源 王美惠 高虹安 賴香伶 莊競程 羅美玲 邱志偉 黃秀芳 蘇震清 陳明文 蘇治芬 莊瑞雄 吳思瑤 呂玉玲 陳超明 王婉諭 吳怡玎 林思銘 周春米 陳素月 賴瑞隆 傅崐萁 蔡易餘 余 天 賴品妤 吳琪銘 陳歐珀 張宏陸 楊 曜 劉櫂豪 廖國棟Sufin.Siluko 許淑華 林為洲 林文瑞
    委員出席85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葉毓蘭 劉世芳 費鴻泰 廖婉汝 江永昌 翁重鈞 江啟臣
    委員列席8人
    主 席:李召集委員貴敏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謝禎鴻 科 員 簡廷育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議事處110年9月23日台立議字第1100702719號函,為請本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二、110年9月10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之決定事項三,「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三、邀請相關部會首長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第1次至第3次追加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
    (報告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交通部部長王國材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賴士葆、曾銘宗、吳秉叡、林德福、沈發惠、李貴敏、郭國文、鍾佳濱、林楚茵、黃國書、林俊憲、鄭正鈐、洪孟楷、范雲、高嘉瑜、邱臣遠、萬美玲、楊瓊瓔、林宜瑾、何欣純、賴惠員、管碧玲、賴瑞隆、蔡壁如、蔣萬安、林奕華、張育美、莊競程、徐志榮、吳玉琴、邱顯智、湯蕙禎、伍麗華、張其祿、李德維、鄭天財、張廖萬堅、李昆澤、陳亭妃、陳歐珀、陳秀寳、謝衣鳯、黃秀芳、陳瑩、孔文吉、吳怡玎、邱泰源、蘇治芬、羅明才、魯明哲、蘇巧慧、高虹安、王婉諭、賴香伶、張宏陸、吳思瑤、呂玉玲、林思銘、劉世芳、廖婉汝、葉毓蘭、蔡易餘、陳椒華、賴品妤等6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交通部部長王國材、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楊長鎮、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另擇期繼續審查。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四、委員余天、陳明文、許淑華、劉櫂豪、羅美玲、周春米、王美惠、陳超明、陳素月、傅崐萁、邱志偉、莊瑞雄所提書面質詢,委員李貴敏、陳亭妃、張廖萬堅、呂玉玲、廖婉汝所提書面補充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會 議 事 項
    主席裁示各列席機關單位(機構)均應於會議前一工作日下午5時前,取得輪值召集委員書面同意後,才得指定代理人列席;未經書面同意、未列席或擅自指定他人列席者,一律視同無故缺席。
    通過臨時提案5案:
    一、鑑於110年疫情嚴重導致各地觀光旅館住房率不佳,有關行業經營慘澹,政府機關應考量除紓困振興補助外,也應納入稅負面之紓困。經查,地價稅受限土地稅法未賦予地方政府調整稅率之權責,若於此時修法減緩觀光旅館之地價稅負擔緩不濟急。又,現地方政府只願向觀光旅館業者課徵地價稅,卻無考量另立相關補助,顯見其被動之態度。爰建請交通部會商財政部,於2週內邀集各地方政府稅捐單位及觀光單位,召開土地稅相關補助措施研商會議,並於地價稅開徵前公告補助計畫草案。
    提案人:林楚茵 邱議瑩 蔡易餘
    二、有鑑於經濟部規劃紙本五倍券印製量為1,850萬份,占比是78.7%,因此數位綁定五倍券目標必須達到500萬人次,實體紙本券才足夠無須再增印。惟依據經濟部規劃提升數位綁定之優惠利多行銷搭配之好食券僅有400萬份,並參考數位綁定登記情形於達到372萬份以後,即呈現緩慢增加情形,恐難達成500萬份的目標。因此經濟部準備之紙本五倍券不足數可能達100萬份,為避免民眾領不到紙本券,爰請經濟部仔細評估五倍券增印數量,儘速增加印刷並完成分裝作業,並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張其祿 蔡壁如
    三、鑑於109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提及振興三倍券執行效益之評估尚待強化,且國家發展委員會委辦「振興三倍券之經濟效益評估」,均稱因缺乏消費者端之調查資料可供參考,各通路、類別、消費品項之占比無從得知,爰請經濟部主責會同財政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振興五倍券(數位及紙本)之民眾消費通路、產業類別等項目,作調查統計分析,並請於全案執行完成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張其祿 蔡壁如
    四、有鑑於疫苗有效覆蓋率才是防疫工作重中之重。但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採購數量有3,500萬劑都是在明年及後年才到貨,此外全民二劑八成覆蓋率必須要有3,760萬劑到貨,而110年採購量僅有3,081萬劑,實際到貨僅1,700多萬劑(含捐贈數),致無論全民二劑八成或第三劑開打,都是一個非常難達成的目標,爰請衛生福利部於2週內擬定催貨、增加訂貨或開放民間與縣市政府自行採購之疫苗整體策略,向立法院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蔡壁如 張其祿
    五、有鑑於五倍券政策有搭配各部會提出8項加碼券,然而各項加碼券均有名額限制及使用限制,意即民眾不一定能獲取想要的或取得使用意願低的加碼券,而在這樣的前提下,恐造成加碼券使用率不如預期評估之成果。綜上,為有效促使各種加碼券能達到刺激效益最大化,爰請經濟部邀集相關單位評估「加碼券交換平台機制」或「加碼券放棄並統一重新抽籤」之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鍾佳濱 林楚茵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
    進行今日議程。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
    主席:報告聯席會,繼續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我們已經詢答完畢,現在要進行審查討論事項及處理提案。
    請議事人員宣讀「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之審查項目及提案,共463案,預計宣讀時間為100分鐘左右,宣讀完畢之後,我們預計在10時45分開始討論。請宣讀。
  • 預算數部分:

  • 一、預算數部分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
    (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
    一、收入1,600億元
    (一)債務之舉借第4次追加預算數1,600億元
    (以上請參閱預算書第5頁、第7頁)
  • 支出1,600億元

  • 二、支出1,600億元
    (一)歲出第4次追加預算數1,600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以上請參閱預算書第5頁)
    第1款 行政院主管
    第1項 原住民族委員會第4次追加預算數2億元
    第1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2億元
    第2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第4次追加預算數2億元
    第1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2億元
    第2款 內政部主管
    第1項 內政部第4次追加預算數6,174萬9千元
    第1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第4次追加預算數6,174萬9千元
    第3款 教育部主管
    第1項 教育部第4次追加預算數25億7,400萬元
    第2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25億7,400萬元
    第4款 經濟部主管
    第1項 經濟部第4次追加預算數1,206億8,500萬元
    第2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1,206億8,500萬元
    第5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第4次追加預算數36億9,747萬元
    第1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第4次追加預算數8,700萬元
    第2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36億1,047萬元
    第6款 農業委員會主管
    第1項 農業委員會第4次追加預算數15億6,076萬元
    第2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15億6,076萬元
    第7款 衛生福利部主管
    第1項 衛生福利部第4次追加預算數294億1,102萬1千元
    第1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第4次追加預算數187億6,247萬3千元
    第2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106億4,854萬8千元
    第8款 文化部主管
    第1項 文化部第4次追加預算數16億1,000萬元
    第1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第4次追加預算數16億1,000萬元
    (以上請參閱預算書第15頁至18頁)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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