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9時5分至17時2分 @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席:李委員貴敏)
  •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星期四)9時5分至17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李委員貴敏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日程。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30日)」
    主席:報告聯席會,現在繼續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四次追加預算案,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經濟部還在準備,我們在經濟部準備之前,謝謝今天有一些行政官員,還是列席解決昨天還沒有解決的通案部分保留案,現在把昨天通案保留案的部分再走一遍。
    賴委員士葆:主席,我覺得是不是往前走,未來再走一遍?現在不要處理回去了,因為這樣一來時間又拖了,先解決經濟部的議案對不對?還是怎麼樣?通案是哪一個?好啦!
    主席:謝謝委員的體諒,我們很快的走。
    保留案第1案的部分是不是繼續保留?還是怎麼樣?繼續保留。
    保留案第4案是沈委員的,昨天因為經濟部不在,經濟部表達一下意見,因為這可以走得很快,第4案的部分?
  • 王部長美花
    第4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4案遵照辦理,第4案的部分解決。
    接下來的第7案是賴香伶賴委員的提案。
    王部長美花:第7案已經跟賴委員溝通好,有修正文字。
  • 主席
    修正文字在哪裡?
  • 王部長美花
    修正文字有沒有拿給委員?修正文字在倒數第三行的部分。
  • 主席
    念一下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好。就是倒數第三行最後一句,改成「行政院應針對本次五倍券民眾消費通路、產業類別等項目作調查統計分析,並請於全案執行完成後三個月內送交書面」,就這幾個字。
    主席:好,我看到送主席台上這個部分第7-A案的部分賴委員已經簽字了,所以應該是可以沒問題,所以原來保留第7案的部分,現在修正通過。
    第8案因為邱委員希望表達意見,所以先跳到第28案。
    第28案是張其祿委員的。勞動部部長?勞動部昨天已經反映過沒有問題,所以基本上來講是……
    陳次長宗彥:跟召委說明,勞動部這個案子主要還是合作社的部分,併在第108案一併處理,就我們內政部主管合作社的部分。
    主席:好,所以這個地方就是併案處理,OK。
    接下來處理第50案,第50案是主計長,怎麼樣?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昨天講,因為歲計賸餘追加預算裡面沒有這個會計科目,現在加這個會計科目是不是恰當?
  • 主席
    可是你要怎麼改呢?
    朱主計長澤民:那是我們來研議,應先加「研議」兩個字就好。
    主席:為什麼?你早就該研議了,怎麼會是委員提案教你研議?研議是你本身的職責,怎麼會要委員提案叫你研議,你才研議?你先想一想,我們先跳過去,不要浪費別人的時間好不好?
  • 朱主計長澤民
    好。
  • 主席
    第50案繼續保留。
    第52案,主管機關還是沒到,所以還是保留。
    第53案,經濟部跟內政部。
    王部長美花:第53案是各部會,第52案、第53案是不是內政部的字眼要刪掉?因為內政部沒有發……
    主席:沒關係,我們會問別的部會,你就回答你的部會就好,經濟部做不做得到?
  • 王部長美花
    經濟部沒有意見。
  • 主席
    經濟部可以做到。交通部呢?交通部在哪裡?
  • 沈委員發惠
    交通部昨天審竣。
  • 主席
    交通部昨天也講沒問題是不是?怎麼沒人回答?
    沈委員發惠:交通部昨天審竣,他們昨天談到這個應該沒有問題。
    主席:不是,他們昨天有些部會在,昨天我們為什麼要求大家都要在,因為通案就是要大家都在的時候才有辦法決定。我們現在經濟部的部分是OK的,文化部跟農委會今天都沒有來,好,這案還只能保留。
  • 沈委員發惠
    文化部有來。
  • 主席
    文化部有來嗎?文化部部長。
  • 沈委員發惠
    李部長永得有來。
    主席:部長,歡迎。部長,文化部的部分可以嗎?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主席:文化部的部分可以,所以就是農委會、內政部,內政部可以嗎?
  • 陳次長宗彥
    內政部的部分……
    主席:內政還沒來,所以這一案還是保留。
    陳次長宗彥:報告召委,內政部的部分因為沒有發行數位券,所以有跟提案委員說明過,也同意刪除。
  • 主席
    他也同意刪除是不是?
    沈委員發惠:對,內政部刪除,沒有發行。
    陳次長宗彥:對,我們都沒有。
    主席:沒關係,還是有交通部、教育部。
  • 潘部長文忠
    教育部遵照辦理。
    主席:教育部遵照辦理是不是?謝謝。所以剩下交通部跟農委會,所以還是保留第53案,剩下交通部跟農委會還沒有回應。
    第58案?
  • 王部長美花
    第58案我們建議倒數第三行的「二週內」改為「一個月」。
    主席:第58-A案的部分,經濟部的意見是改成一個月是不是?
  • 王部長美花
    是。
  • 主席
    吳委員同意了嗎?
  • 王部長美花
    吳委員還沒有聯繫上。
    主席:好,還是先保留,因為這裡面還是有相關部會,我們走一下,教育部沒問題,教育部是不是沒問題?
  • 潘部長文忠
    是。
    主席:對著麥克風講好不好?因為這邊有隔板,所以你們的聲音不見得傳得過來。
  • 潘部長文忠
    沒問題。
    主席:教育部沒問題,交通部還沒來,農委會也還沒來。文化部有沒有問題,文化部?剛才李部長不是在嗎?
    王部長美花:報告委員,經濟部補充報告,因為這是要做一份書面報告,所以應該會由一個單位彙總,所以應該是經濟部彙總。
  • 主席
    所以彙總的是經濟部?
  • 王部長美花
    對。是經濟部彙總。
    主席:所以經濟部會負責其他各部會的彙整,所以我們問經濟部就好,經濟部沒有問題,唯一的是把「二週」改成「一個月內」。
    王部長美花:是,因為各單位的彙總資料要給我們。
  • 主席
    請問國民黨黨團曾銘宗委員同意嗎?
  • 曾委員銘宗
    OK。
    主席:第58案就按照第58-A案內容修正通過,唯一修正的內容是把「二週內」改成「一個月」內。
    第59案?內政部還沒有到是不是?
    沈副署長志修:第59案,環保署沒有問題。
    主席:環保署沒有問題,內政部還沒到,我們先開始。
  • 陳次長宗彥
    內政部在這裡。
  • 主席
    內政部我沒看到部長。
    陳次長宗彥:報告委員,部長現在在內政委員會。
    主席:我們等部長到,我們先保留。
    對不起,第58案剛才有個地方的用語是向本院財政、內政及相關委員會,部長可以嗎?因為剛才議事人員糾正。
    王部長美花:可以,沒有問題。
    主席:所以第58-A案的地方除了「一個月」之外,是向本院「財政、內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好不好?所以第58案是按照第58-B案內容通過,修正通過。
    第59案,內政部沒到所以保留。NCC的意見怎麼樣?
  • 在場人員
    沒有來。
    主席:NCC也沒有來,環保署的意見怎麼樣,環保署署長在不在?環保署也沒有到,所以我們還是一樣保留。
    沈副署長志修:環保署報告,昨天環保署長有表達沒有問題。
    主席:所以昨天環保署長有表達沒有問題,所以第59案的部分環保署沒有問題,但是因為其他部會還沒到,所以第59案保留。
    處理第60案。
    王部長美花:第60案昨天應該是國發會主政,經濟部的部分跟國發會的意見一樣,在預算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向本院內政、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就是改為預算期間結束後「三個月內」。
    主席:跟部長說明,昨天國發會有特別講,我們特別問預算期間是什麼時候,不然你們一直延,他提到是民國111年6月30日,所以你講「三個月」內就是民國111年的9月30日,對不對?所以他的內容是:於民國111年9月30日前向本院財政、內政及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對不對?對不起,財政、內政、經濟及相關委員會,你後面還提了經濟,好不好、可以嗎?
    高委員嘉瑜:報告主席,因為上面有寫說行政院與各部會,是不是就包含內政部?因為很多案子都跟內政部有關,如果現在討論了內政部又沒來又要保留,是不是時間上會有點重複,是不是只要關於內政部或各部會的我們都要先保留?還是現在還是要再走一次?
    主席:跟高委員報告,因為通案常常會牽涉到各部會,各部會又各自請假,所以我們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是他們有到的,讓他們表達意見,表達意見之後就不用各個部會因為有的部會卡關,就變得所有的人都要在這裡,所以你會發現慢慢的有一些部會已經反映,我們還是用比較彈性的方式來處理。
    高委員嘉瑜:所以就是現在有來的先確認他們沒意見,沒來的之後再走一次,意思是這樣?
  • 主席
    對。
    高委員嘉瑜:好,謝謝主席。
    主席:就是浪費本院委員的時間,但是至少沒有浪費行政官員的時間。
  • 高委員嘉瑜
    好。
    沈委員發惠:主席,因為昨天交通部這些部會的案子都審竣了,所以我們告訴他不用來,早上要處理通案,他們也不知道今天早上會再回頭處理通案。
    主席:不是,我跟你講一下,本來今天是講按照昨天的議程,我們剛才只是做了通融的方法,因為很多部會已經到了,我覺得對這些已經到的部會,基本上我覺得他們是比較負責的,所以我們才講因為他們很負責,我們也鼓勵他很負責,他的部分處理完之後就可以專心他的公務,原因是這樣,好不好?才會做一些變通的辦法,謝謝沈委員。
    接下來第60案是吳怡玎委員的提案,剛才提到經濟部沒問題,因為經濟部的部分就是各部會都有,但是其他的部會沒到的,我們會再問其他部會,第60案的部分一樣保留。
    第74案涉及警政署也就是內政部,內政部還沒到,所以一樣保留。
    處理第120案。
    謝謝今天與會的行政官員,通案的部分你們如果已經都表達意見,謝謝大家,但拜託你們確定的確是跟你們沒有關了,謝謝。因為不要讓本院的委員同樣的東西走了三次、四次,彼此尊重,謝謝。我們現在開始進行。
    陳次長宗彥:召委,部長已經過來了。
    主席:我們開始進行今天的議案,今天的議案是經濟部的。
    沈委員發惠:主席,內政部長到了。
  • 主席
    部長好。我們現在開始處理經濟部的議案。
    處理第184案。
    王部長美花:第184案委員建議要減列預算,經濟部建議改成在一個月內提出經費編列說明的書面報告。
    鍾委員佳濱:他們兩個從別的委員會特別趕過來,他們別的委員會都要審,我也登記要發言。
    主席:沒關係,他們就先回去,快要到的時候再來。
  • 鍾委員佳濱
    沒差兩分鐘吧?
  • 主席
    不要啦!因為經濟部長已經在這裡了。
    鍾委員佳濱:他會待比較久,只差NCC跟內政部。
    主席:不是,因為還有委員要問經濟部。
  • 鍾委員佳濱
    有嗎?
    主席:對。第184案的部分,部長,對不起,因為剛才太多程序的部分,第184案您說希望怎麼改?
    王部長美花:因為第184案是要減列預算,經濟部是建議改為「請經濟部在一個月內提出經費編列說明的書面報告」,改成主決議。
  • 主席
    但是你不願意減的原因是什麼?
    王部長美花:目前這些預算的編列跟使用都有按照相關的契約在執行,編列情形也可以提供給委員詳細的細目……
    主席:沒關係,因為這個是本席的案子,所以我們先保留。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我支持主席說的先保留,因為等一下後面我有刪一些跟你的項目是一樣的,所以先保留,好不好?
    主席:因為是我自己的案子所以比較好處理,不會影響到別人,所以第184案保留。
    處理第185案。
    王部長美花:第185案已經跟邱臣遠委員溝通過了,修改的地方包括案由第二行的「防治」改為「紓困振興」;另外比較重要的是案由的最後一句:「爰刪除5,000萬元」改為「爰請經濟部撙節各項經費支出」。以上。
    主席:改成主決議,然後邱委員也同意了?
  • 王部長美花
    是。
  • 主席
    第185案就按照第185-A案的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86案。
    王部長美花:第186案邱臣遠委員也同意修改,修改的文字就是第二行的「防治」改為「紓困振興」;從第三行最後開始的「爰刪除5,000萬元;另凍結2,000萬元」都刪掉,改為爰請經濟部一個月內提交五倍券系統營運開發等等的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186案就按照送主席台的第186-A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87案。
    王部長美花:第187案也跟楊瓊瓔委員溝通過,委員同意修改為主決議,文字就是倒數第三行改為「皆發生系統不順暢」,「民怨四起」改成「民眾不便」,最後改成「提案請經濟部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楊委員同意喔?
    王部長美花:是,楊委員同意。
    賴委員士葆:稍等一下,這是我們黨團委員的案子,民怨四起就民怨四起,這沒什麼了不起啦!真的民怨四起啦!媒體都這樣寫,改成民眾不便什麼之類的,我堅持要這幾個字,文字要保留啦!刪預算已經放掉了,你還要改文字。
    主席:部長,是不是本於尊重本院的委員,那是他的意見,你連他的意見都要改,這有點太霸道了!
    沈委員發惠:賴委員,這個民眾黨委員的提案……
    賴委員士葆:楊瓊瓔委員的案子,我們國民黨的,第187案。
    主席:沈委員,我們已經講到第187案了,不好意思,尊重一下本黨委員。
  • 賴委員士葆
    其他黨的我不會講話啦!我講國民黨黨團的。
  • 沈委員發惠
    但是提案委員都同意了。
  • 主席
    不是啦!這個就是尊重啦!
  • 賴委員士葆
    對啦!我們黨團的啦!
  • 主席
    可以嗎?部長。
  • 高委員嘉瑜
    可是賴士葆委員沒有在提案裡面簽名啊!
    主席:沒有啦!高委員,因為我們昨天審的時候是這樣子,因為昨天柯總召還很生氣,我要看他的委託書他還很生氣,是這樣子,沒有到的委員的黨團幹部可以代表委員,昨天後來的決議是這樣的。部長,怎麼樣?尊重一下。
    王部長美花:現場委員有意見,我們就按照現場委員的意見再修改文字。
    主席:現在修正通過的就是按照原來楊委員的用語,只是把後面刪除該預算的部分變成提案,這個「請」是經濟部的人寫的是嗎?經濟部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前面的用語都跟楊委員原來的用語一樣,按照送主席台的第187-B案修正通過,改的部分只有把最後面的刪除預算700萬元改成「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第187案就按照第187-B案的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88案。
    王部長美花:第188案跟江永昌委員溝通過,也同意改為主決議,主決議修改的內容是倒數第四行改為爰提案請經濟部於一個月內針對振興三倍券及振興五倍券投保方案規劃過程、理賠申請狀態等提出書面報告送委員會。
    高委員嘉瑜: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說明一下?因為保險費是按張數來算,所以這個是算得出來的,那現在實際上紙本的五倍券到底印超過多少份?
  • 王部長美花
    目前我們要印的是1,950萬份。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實際上印的就是1,950萬份,不管實際上有沒有申請這麼多,你們就是印這麼多,是這樣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目前一定要印這麼多來準備著,它不是用張數來看保險,保險一定是看金額。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沒問題。
  • 沈委員發惠
    我們同意。
  • 林委員楚茵
    提案委員同意。
    主席:提案委員同意,但是這邊發現「等提出書面報告送交」,這是哪個委員會?你們會……
  • 王部長美花
    是不是統一……
  • 主席
    你是不是多了一個「後」字?
    王部長美花:「後」字應該要刪掉。送委員會的部分是不是就比照之前的,包括財政、內政、經濟委員會等等委員會。
    主席:相關委員會,好不好?所以第188案就按照送主席台的第188-B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89案。
    王部長美花:第189案邱臣遠委員也同意改為主決議,修改的文字從第二段的第三行開始,就是「加碼券發放完畢後即不再使用」,「鑒於」兩個字是不是建議不要?不然會不順,就接到倒數第三行的「請經濟部及各加碼券部會就抽籤單一窗口網站於一個月內提出整合效益的書面報告」。
  • 主席
    民眾黨在嗎?
  • 張委員其祿
    在這邊。
    主席:因為邱委員簽出來的有「鑒於」,但是剛才經濟部說不要「鑒於」那兩個字。
  • 王部長美花
    因為會不順。
    主席:我知道,的確是會不順,但是要民眾黨同意。
  • 張委員其祿
    是不是就改為「要求經濟部及各加碼券部會」?不是「請」吧!改為「要求」。
    主席:經濟部,可以嗎?這是人家的要求嘛!
  • 王部長美花
    可以。
    張委員其祿:好,謝謝,那就這樣子。
    主席:我會建議國會聯絡人不要製造行政院跟本院之間不必要的爭議,因為你們不是上級機關,好不好?所以第189案就按照送主席台的第189-B案內容修正通過,「鑒於」兩個字有刪除。
    處理第190案。
    王部長美花:第190案我們還沒有聯絡上張委員,因為跟前面的案子都一樣,張委員的提案是要凍結5,000萬元,我們建議是不是也跟前面一樣改成主決議,由經濟部在全案執行後3個月內提出振興五倍券的執行成效報告。
  • 賴委員士葆
    先保留。
  • 主席
    第190案張委員的案子先行保留。
    處理第191案。
    王部長美花:第191案江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的修改就是第二段的凍結都刪掉,就直接接到「就上開檢討計畫事項於一個月」,向剛才通案體例的委員會提出報告。
    鍾委員佳濱:好,同意。
  • 主席
    江委員在現場嗎?
  • 鍾委員佳濱
    委員同意啦!
    主席:不是,我請問你一下,因為送主席台上面改的內容還有第一段的部分,剛才部長沒有念,所以第一段的部分是……
    王部長美花:抱歉,第一段的部分……
  • 沈委員發惠
    「為避免」是錯別字。
    鍾委員佳濱:對,「為避免」是錯別字。
    主席:所以修正是含第一段的這個部分,好,所以第191案就按送主席台的第191-A案內容……
    鍾委員佳濱:等一下,不是兩週是一個月?
    主席:對,那個剛才部長有念,部長念的是有經過手寫修正的內容,第191案就按照第191-A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92案。
    王部長美花:第192案邱臣遠委員也同意改為主決議,就是一樣把「防治」改成「紓困振興」,然後凍結的那些都刪掉,就「請經濟部一個月內提交廣宣費用用途書面報告」。
  •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也幫忙講一下,這個「請」字還是要改「要求」,謝謝。
    張委員其祿:是的,民眾黨這邊也是要要求……
  • 主席
    也是一樣。
    張委員其祿:應該是「要求」,沒有錯,經濟部要做到之後才可以動支。
    主席:我們拜託一下行政單位不要高高在上,好不好?現在已經看到在野黨都是,主決議就是要求你要做的,為什麼一定要把別人矮化,叫人家要「請」你做、「建請」你做,要不要「跪請」呢?不用吧!
    王部長美花:絕對沒有高高在上的意思,其實是兩院大家一起和諧把事情做完。
    主席:尊重嘛!所以剛才第192-A案會改成第192-B案,就是把「請」字改成「要求」,好不好?可以嗎?第192案就按照送主席台的第192-B案內容通過。
    處理第193案。
    王部長美花:第193案高委員還沒有回覆,我們是想建議改為主決議,凍結的部分是不是跟剛才一樣改為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但是因為委員確實還沒有回覆。
    主席:謝謝部長,部長很誠實,請民眾黨發表意見。
    張委員其祿:謝謝主席,剛才有跟高委員講過,可以改主決議,但是內容上除了凍結的可以之外,其他的不要動,高委員堅持這樣子,還有那個「請」字變成「要求」,就這樣。
  • 王部長美花
    那是不是一樣一週內改為一個月?因為剛才都是一週內提同樣的報告。
    張委員其祿:高委員是堅持一週,不然他說就保留這案,是不是就維持一週?
    賴委員士葆:就是保留,好不好?
    林委員楚茵:部長,要不要就先建議保留,然後我們先pass到後面去……
  • 沈委員發惠
    先保留。
    王部長美花:好,我們就保留。
    主席:第193案就先保留,建議部長是不是請次長或誰去跟委員溝通一下,同時就可以做了,好不好?
    處理第194案。
    王部長美花:第194案也是高委員的意見,他一樣也是要凍結相關的預算,我們是比較建議跟剛才一樣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請民眾黨代表。
    張委員其祿:這個地方可以,除了那個字還是一樣,本來這邊修正是「請」經濟部,我們還是「要求」,好不好?就改這邊。
    主席:部長,改成「要求」可以嗎?
  • 王部長美花
    可以。
  • 主席
    第194案就按照第194-B案的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95案。
  • 王部長美花
    第195案是委員的提案。
  • 主席
    是。
    王部長美花:這個是要刪減我們的加班費預算,我們是建議改成主決議。
    主席:我們先保留好了,反正我都在,本席的部分我們可以後面再來討論,第195案保留。
    處理第196案。
    王部長美花:第196案是賴士葆委員的提案,也是針對我們加班費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人事費方面我就不堅持,不要凍結就提出報告,這樣可以。
    主席:賴委員,他說你要「請」經濟部,這個「請」你同意嗎?
    賴委員士葆:沒有,我這邊沒有「請」啊!他把我亂改,我不接受,要「要求」。
    主席:行政單位的幕僚不要這樣子,好不好?真的,不要用一些用字來讓大家彼此之間的……
  • 賴委員士葆
    請行政……
    王部長美花:委員,因為這個都已經在今天會前作業完畢,如果各相關的黨對「請」要改的,我們都會同意做修改。
    主席:一併都同意嗎?就是經濟部的部分都同意,經濟部的內容有經濟部的人員把它改成「請」經濟部的全部都改成「要求」,好不好?
    賴委員士葆:這個是幕僚作業了,我們請經濟部的幕僚人員不要把經濟部長看那麼大、把立委看那麼小啦!
  • 王部長美花
    沒有這個意思。
    沈委員發惠:沒有,這純粹是行之有年了,那我們今天這樣提起,以後他們就不會這樣了。
    主席:沒有行之有年啦!不要這樣子,我覺得很多東西……
  • 沈委員發惠
    以後就不會了嘛!你今天講了他們以後就不會了。
    主席:不是,這以前講過啦!我們上次朝野協商的時候……
    賴委員士葆:我們昨天就講過了,講過一陣子了,講了N次了,從上一次就講過,講到現在還是這個樣子。
    主席:因為上次朝野協商,游院長主持的時候就說兩院之間是平行的,所以不是由本院──立法院去……
  • 沈委員發惠
    好、好、好。
    主席:不是,你要讓我講完嘛!我不講完,下次他沒有那個東西你們又說沒講過,對不對?不要好、好、好。
  • 沈委員發惠
    一切按照主席的指示。
    主席:好,謝謝,感恩,都按照我指示,謝謝沈委員的授權。也謝謝經濟部長的體諒,幕僚人員做的這個東西,今天經濟部相關的部分,「請」字都改成「要求」。第196案就按照送主席台的第196-B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97案。
    王部長美花:第197案要凍結,我們是建議要修改,但因為我們還沒有得到張委員的答覆。
  • 主席
    國民黨黨團?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 賴委員士葆
    那就先保留吧!
    主席:好,第197案保留。
    處理第198案。
    王部長美花:第198案的部分,張其祿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在倒數第二行的「加碼券」後面增加「登記平臺的」便利性。
    張委員其祿:好,沒有問題。
    主席:沒有問題,還有「請」字也改成「要求」。然張委員同意,我們就按照第198-B案的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99案。
    賴委員士葆:在講第199案之前,從昨天開始審查到這裡,其實我覺得很難過,1,600億元的預算扣掉要真正發給每個人5,000元,就花掉一千多億元,所以這裡面我們大概有400億元左右,然而到現在為止,連凍結一毛錢都沒有,連刪減一塊錢都沒有,而行政部門就獨大,要凍結就改成主決議,而且我們立法委員也實在太體恤行政部門,一塊錢都沒有刪;一塊錢也沒有凍結,我們走得出這個門嗎?所以第199案我堅持一定要砍,因為我是按照經濟部給我們的資料,我這裡的案子是列1,850萬份,你們做了1,950萬份,如果是按照1,850萬份,我要砍五千七百多萬元,我現在重新調整了,因為你做了1,950萬份,因為印製跟分裝已經決標了。在提案中倒數第四行「決算」兩個字打字打錯了,應該是「決標」,所以你們的決標金額都出來了。我再跟各位委員報告,這裡面都是經濟部的資料,它整個來講的話,就是預算6.14億元、決標5.88億元,我要感謝經濟部替國庫省錢。部長,我要誇獎你不但替國庫省錢,而且多印了100萬份,但是所省的2,600萬元就應該要砍掉。
    其次,分裝部分你也省掉了600萬元,也要砍掉,這是根據你的數字,所以我希望這個案子能獲得大家的支持。這部分你們已經做完了,決標的金額在這裡,決標應該省掉3,200萬元,所以這個案子我要變成刪減3,200萬元,亦即砍3,200萬元。
  • 主席
    怎麼樣?經濟部。
    王部長美花:因為剛才謝謝委員提到我們紙本印製加印100萬份,加印100萬份,其實我們兌付的金額會增加4,000萬元,所以我們原先編列的20.85億元,其實還不夠1,000萬元。
    賴委員士葆:部長不要雞同鴨講,我現在講的是印製跟分裝,你後面兌付是另外的事情,我現在跟你講第199案是印刷,應該一項、一項來看,不能一起混起來,如果你要……
  • 王部長美花
    因為這其實是大項裡面……
    主席:部長,你等一下,稍安勿躁,讓委員講完。
    賴委員士葆:你先不要急,讓我講完好不好?我們現在是講第199案,你不要扯到第200案、第203案到第206案,不要扯這麼多啦!我們就講第199案。這個案子你等於自己已經砍掉2,600萬元,我就順著你的數據,我沒有多砍,省下來的2,600萬元就應該砍掉,那未來增加的,你們可以在合約砍掉。你自己昨天也說你們在跟人家簽合約都有載明如果立法院有作成決議,就按照立法院的決議做,否則的話,我們就不要審了,所以我們現在是講第199案,你不要扯到另外的案子,第199案我就把它改成刪減2,600萬元。
    王部長美花:經濟部說明:沒有錯,每一個單項決標都會有不同,因為這都是細項的部分,在所有的部分,其實它是整個包在1,260億元裡面,包括行政費跟給民眾領的錢,還有相關兌付的錢。有一些細項決標金額確實較少錢,但是在兌付部分有增加。委員是不是用它的合理性來判斷?所以我們的預估沒有辦法那麼精準,但是我們用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口上,所以再請委員多包含一下。
    賴委員士葆:你現在講的是第203案的兌付及保險,我一直跟你講的是第199案,你不要扯到第203案,第203這個案子,你契約可以改啊!契約改了就可以把經費砍掉,明明是8.85,為什麼你給他9.26?你合約為什麼簽給他9.26?你可以把它改成8.85,因為立法院決議就是8.85,預算最多就編列8.85,我不給你超編、超用,我們現在講第199案,你怎麼跟我扯到第203案,一個案子、一個案子來講啊!
  • 王部長美花
    我就是要跟委員講這些都是大項裡面的細目工作。
    賴委員士葆:沒有這回事,如果這樣的話就表決一次就好了,看是要砍多少,不要這麼多案子,為什麼要提出四百多案?就一個案子決定砍多少就好了,看一個部會砍多少……
  • 主席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其實我覺得剛剛賴士葆賴委員講的是有道理的,就是我們在整個執行的過程當中,確實有一些預算在決標之後,可能有一些被我們多估,那麼在決標之後,當然比較會有金額上的差異,但是就像剛剛部長也有特別提到,這是在整個預算的一個大項當中,我們知道其實前面有一些關於預算的部分,其實也是先保留,那麼有沒有這樣的可能是說像這樣有些決標還沒有兌付,是不是像這樣的預算都在同樣一個預算科目裡面,我們一併保留?因為到朝野協商的時候,其實這裡還有一些彼此加總的空間,然後來做一個刪除,因為我也同意賴委員所講的,我們該省的要把它省下來,只是如果我們在這邊就砍了,那麼接下來前面的部分,他如果真的要有一些彼此在衡酌的過程當中,可能會有一些回來之後才想可能又要重新議價一次,所以是不是有可能這部分我們就先保留繼續往前走?因為等一下賴委員好像有類似都在這個員額科目的預算也在裡頭,有沒有這樣一起討論的可能?
  • 主席
    接下來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我再提醒部長還有跟各位委員報告,我跟各位委員是報告,對部長是提醒,你這裡全部是一千兩百多億元,按照過去三倍券也沒有100%領完,只有97、98%,還剩下上百億元可以用,按照你的邏輯來用的話,經濟部都會剩錢,1,200億元我就砍了兩千多萬元,然後你卻不給我們砍,對不對?我覺得如果這麼明顯的一個案子你堅持不讓的話,那對不起,所有的案子我都保留送朝野協商處理,而且我也要跟林委員報告,我們朝野協商這裡所刪減的數額,如果合理的話,也可以回復回來,都很有彈性,就看你們今天要不要讓它出去,我是替各位著想,若是真的走出去,人家會怎麼想?笑死立法院啦!1,600億元一塊錢沒有刪、一塊錢沒有凍結,我真的是替各位委員的面子著想,預算送出去一毛錢也沒有砍、一毛錢也沒有凍結,是怎麼樣?那立法院就無須存在了,立法院等於是橡皮圖章,對不對?然後所有的凍結案通通要改成主決議,預算還不給我們刪,那審什麼?如果要這樣,通通保留。我們留到朝野協商講,這些都不要講了。
    主席:部長,好好地想一下!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謝謝主席,我想這個案子,基本上算是我們國民黨同仁提的,當然我們也是給予支持,因為簡單講就是說,其實現在我們編的是預算,但問題是這些錢有一些是已經實際支用,而且現實出來的結果又好像確實跟當時預計的決標價格不一樣,它比較低,所以事實上真的是有這個空間,因為說白一點,其實我們行政單位所編列的預算,不可能精準到100%一毛錢都不可能被刪掉,或者說如果能這麼準確,我們真的以後應該就不用審計部了,因為預算就是結果了,所以其實事實上真的是需要有這樣子的,而且我覺得現在然決標的價格都已經比你們當時預估要低了,所以這真的是有合理的理由,當然我也同意剛才林楚茵委員的建議,就是這案我們當然可以保留到朝野協商,但是我覺得這還是一個基本的精神,就是立法單位是進行預算的審議,其實現在你們已經真的執行,這就有點接近真實狀況,那怎麼可能說我們連這種空間都沒有?不然到時候以後在同樣的情況都把預算編得更高一點,不就更好嗎?這個我覺得也會造成整個財政紀律的影響,所以這一案我覺得經濟部必須要有一個堅強的說明,不然的話,這個部分確實我們很難同意經費不予刪減,這樣實在是很不合理。以上。
  • 主席
    謝謝張其祿委員的支持。接下來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關於五倍券,目前我們在送預算書的時候,它是有一個概估各項執行項目的單價,現在我們來看一下,我們所拿到部分是已經決標跟尚在招標當中還沒發生的事項,我是支持如果決標在某些單價上是比我們預估的少,那當然這是值得鼓勵的,因為幫國家省錢,但是我們要思考到在後面繼續執行當中,有沒有可能比他們預估多的部分,我們來看這五倍券,我們先看到印製的部分有兩個變數,剛剛賴委員也提到印製的份數增加100萬份,但是決標的印刷費用每一份降低了兩毛錢,所以這是已經為國庫撙節的預算,這個我們也支持,但是實體券銷毀的部分目前已經決標了,雖然實體券未來回收兌付之後要銷毀,但是他們原來概估銷毀的部分,一份是6.5元,那它現在決標的時候變成7.2元,那就增加了,原來估計是48萬份,後來他們估計會有50萬份,目前決標的金額是增加了嘛!截長補短,有減的就要減,有增加的就要增加,包括外包的印刷費用,決標金額也比預估的金額來得少,雖然份數增加,這也是應該支持的,那分裝的部分,決標的金額,原來是估計單價兩塊半,實際也是兩塊半,但是由於份數增加,所以它的預算增加,這個我覺得應該要支持,因為這是按照實際發行的數量,比如說在分裝的過程當中,這些人員必須要做PCR的檢測,原來他們概估是大概0.19億元,後來實際發生較少,所以我是覺得這個部分當然就拿掉,但是配送的部分,目前正在決標,簽約金額已經簽了,因為份數增加100萬份,所以簽約金自然要增加1,000萬元,這也是可以接受的,問題比較大的是兌付及保險,這裡可能要請經濟部說明一下,因為兌付目前只有部分執行,那你們是已經跟負責兌付的金融機構,包括農漁會信用部都已經談妥你們簽約的金額比原來的高,但是你們的單價不變,所以純粹是因為份數增加的關係,但是保險的金額是下降的,本來你們概估保險要3億7,000萬元,現在少了5,000萬元,當然我們也覺得能夠撙節就支持,所以從這樣看來看去,因為還有部分沒有完成採購,是不是說從預算科目來看,我們有註記依實際數額?因為我們有調整它的數量,調整增加的數量,預算該給就給,至於決標的單價比原來預估的低的,當然就拿掉,比原來預估高的,我們要叫他說明,為什麼決標會比原來預估的金額高?這點要請經濟部說明。
    主席:謝謝鍾委員。接下來請沈委員發惠發言,然後是曾委員銘宗。
    沈委員發惠:我想剛剛賴委員所講的,我們最後所謂案子先保留不是說就直接保留到朝野協商,而是這個案子保留後面來處理,因為這確實是同一個預算科目,剛剛鍾委員講得很詳細,印製有比決標少,然後分裝比較少,配送增加,然後未來的兌付跟保險增加,我們當然知道有一些會比預估高,所以在同一個預算科目裡面可以流用,那我們現在這樣砍下去,我們又不行讓它在兌付保險這部分增加預算,所以我建議這個案子還是先保留,我們大家最後就整個預算看看出委員會之前要怎麼通案來處理這個預算,這部分大家再來討論,不過針對這個項目,恐怕在這裡要直接處理,我是覺得比較有困難,所以最後大家再一起來講。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謝謝召委,有關五倍券的相關行政費用,包括印製、配送及兌付等等,大概編列20億元,從剛開始國民黨主張要發現金時就覺得說為什麼要花這些錢?並就此提出質疑,並希望能儘量節省,現在因為經濟部相關作業已經發包,現在已經確定大約要花多少錢,我知道部長的堅持是你想挪用這個科目,那我就提出一個折衷方案,有關五倍券行政費用編列20億元,到底要統刪多少?你現在已經知道你用不到,因為所涉及案子很多,針對相關的行政費用,部長能否講出一個數字來?反正你也用不到,你也不能挪用到別的地方去,你就直接講個數字予以刪減,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就是我們立委也做到該監督之責,你們該節省的行政費用也節省了,我覺得這樣也有助於後續相關個案的審查,因為這案子很多,我的意思是說假設你行政費用部分能刪多少就刪多少,不要再扯東扯西,真的不合適。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特別請主計長還有王部長稍微聽一下,上一次三倍券沒有100%都領,審計部的決算報告是領了98.3%左右,剩下47萬人沒有領,所以2,000元的話,大概就是差不多九億多元,這些錢你根本就可以挪用了,所以我今天隨便對經濟部砍個幾千萬元,隨便你要挪用都可以挪過來,但是對我來講意義就很大了,我是覺得行政費用清清楚楚,而且已經決標了,為什麼不給我刪?對不對?因此你一直、一直卡在這,就是因為你們仗著怎麼樣,這樣的話就不要朝野協商,就一案、一案表決,最後表決輸了也沒關係,因為現在結果是一塊錢都不能刪,那我們就表決嘛!雖然一定會輸也不打緊,但一毛錢都不給我們刪,一毛錢也不給我們凍結,請問那我還審什麼?我還審什麼?你給我刪嘛!你未來還有這麼多錢,我敢保證這次剩的至少有10億元,10億元你就可以挪用,你不怕沒有錢啊!你何必這樣子?我是按照你們的決標金額,決標出來你省了三千多萬元,我要刪你的三千多萬元,就是你決標的結果,你卻不給我刪?你告訴我,這是哪門子的邏輯?然後到現在為止真的一塊錢都不給我們刪,一塊錢不給我們凍結,是在審假的啊!那我就主張通通不要審,不要朝野協商,直接一案、一案表決,我們全部輸就好了,還審什麼?
    主席:等一下!等一下!主計長,你不要急。部長,我是勸你考慮一下賴委員的提案,因為你剛剛講錢不夠,原來第184案我都說先保留,因為那是本席提的,你們原來在110年8月的時候流到交通部的就高達71億多,所以你實際上執行的內容跟你編的預算完全不相符。我是很誠意建議部長考慮,你編的預算,不尊重在野黨,然後一毛不刪是不是合理,我很誠意的請你考慮。
    接下來曾委員還要表達意見,曾委員發言之後,請鍾委員佳濱。
    曾委員銘宗:謝謝,我是強烈主張這部分要刪,不是只有幾千萬,看要刪一億或兩億,刪完讓你科目自行調整,就沒有這個問題在,因為後面提案很多,處理在前面,看要刪三億或兩億,科目讓你自行調整,這有沒有問題?
  • 主席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針對剛剛兩位委員的發言,我剛剛一直在聽賴委員的說明,我過去在行政機關服務,真的比較沒有什麼機會遇到像這種特別條例有這樣的授權,可以在預算沒有審議之前就進行必要及時的支應,所以我們在審預算才會發現,居然在審預算的同時,一個預算的執行事項當中有些部分已經決標了。過去我們審預算大概不會發生這種情況,但是聽起來賴委員也不反對,因為我們這個預算是抓一個概估的額度,過去預算概估額度同意使用之後,行政機關當然是依照民意機關審議的結果去執行,執行的結果一定會有出入,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樣,因為是概估的,所以最後才會有決算,才會有審計報告。我們今天如果按照賴委員的說法,彷彿是一個預算已經在執行當中,中途做一個決算的審計報告一樣,我根據你執行的部分已經決標的金額加以刪減,但是還沒有發生採購、還沒有決標的金額到底會多還是少不知道。所以我們還是回到預算審議的基本精神,是立法機關同意給行政機關多少的額度去執行這件事情,在每個分科項目之下,他們之間怎麼去調整,就比較接近曾委員所說的。曾委員的意思是立法機關對於行政機關在辦理五倍券行政作業事項所需費用,大概有個概估數,我們希望在這個概估數之下,請他們自行去調節,而不是根據實際發生的決標金額,少了就減,否則萬一未來還沒執行的決標金額變大了,要怎麼加?不過我也同意曾銘宗委員,這個部分是不是先保留,請行政機關去抓一下?我也覺得五倍券整個行政費用的支出加總起來還有撙節的空間,但是要討論一下。所以我們先保留,讓行政機關討論一下根據目前的執行狀況,看看有沒有可能有所撙節。
    主席:我先說明一下,鍾委員,可能你對賴委員的發言有點誤會,他並不是要在這個時候辦決算,他只是說因為我們在審預算,預算金額編得是否合理,他是根據過往的情形,看到目前編的金額顯然是不對的。我剛剛舉的例子就是110年8月經濟部流到交通部的部分就高達70億,所以從過往的經驗來看,今天預算顯然有浮編的情形,所以才會說要拿出來討論。我真的很誠懇的希望主計單位、經濟部深思。我建議是不是休息10分鐘,請主計長、經濟部長跟委員私下先協商一下?我覺得不合理就是不合理。因為我們作為委員,肩負民意,到目前為止,賴委員也講得很清楚,哪裡可以從昨天禮拜三審一天,一毛錢不刪的?休息10分鐘的時候,我覺得行政單位跟本院的委員兩邊可以協商一下。
    王部長美花:委員好,我剛才聽賴士葆委員和曾銘宗委員的意見是在我們1,200多億元的總項目裡面來刪減,在預估可能不會百分之百的人都來領的前提之下,可能會剩下經費,如果就這樣的一個大項目要去刪,而不是刪細項,讓我們可以調整科目的話,為了可以一次處理今天這麼多的刪減案,我們經濟部建議是否連後面的刪減案一起處理?這樣我們就同意剛才曾委員的意見刪1億元,不夠的話,我們就另外移緩濟急。
    賴委員士葆:根據審計部的決算,發三倍券的時候是剩下9億多元,那現在五倍券,我認為絕對double,最少十幾億元,十幾億元都給你們用啊!從昨天到今天,我主要在看經濟部這一塊,我同意曾委員和王部長講的,就乾脆把所有五倍券的行政費用做一個總數的刪減,科目你們自己調整,我同意,但是要有一個數字出來。這個數字執政黨委員也不用擔心,因為我們到朝野協商也還可以再討論。
    沈委員發惠:我不同意,保留,我不同意。
    曾委員銘宗:不同意,我也不同意,那就每個案子直接審啊!
  • 沈委員發惠
    我們保留。
    曾委員銘宗:慢慢審,行政機關都同意了,然沈委員不同意,那就每個案子好好的審、仔細的審,我贊成,審到明天也沒關係。
    賴委員士葆:如果執政黨不同意的話,所有案子都保留,我們就不要審了。
    曾委員銘宗:那就慢慢審,每個案子慢慢審。我們提出來的方案,基本上是可行的,也兼顧行政機關的需要,執政黨然不答應,那每個案仔細審。
    主席:我剛才裁示了,就是我們休息10分鐘,大家心平氣和的就事論事,請行政單位也特別體諒我們有幫人民把關的義務,特別請主計長、部長多考量一下,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請問主計長跟部長,剛才協商的結論是怎麼樣?
    王部長美花:剛才協商的部分,國民黨提出的意見,也在跟民進黨的委員徵詢。假設是在整個1,206億元的大項之下做刪減,按照剛才曾委員的意見,也說我們可以挪移科目,這樣的話,在整個1,200多億元的大項裡面,我們可以同意刪1億元,科目我們自行調整。以上。
  • 主席
    先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因為今天有很多案子,我們常常講程序正義,還是要一個、一個案子走喔!但可以說哪個案子你同意的話我們刪,然後加一句「科目自行調整」,這樣就可以了。可以吧?我提的案子,你讓我刪,然後科目自行調整,刪到一個數字你就喊停了,這樣子才好!不然的話,我們打自己的臉啦!因為我們不喜歡用包裹的,好像整個統刪,那種感覺不好。私底下大家有一個mutual understanding,那可以,還是要一個、一個案子走下來,好不好?但我同意,就是你同意讓我刪,然後底下加一句「科目自行調整」,這樣意思就達到了。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接下來是鍾委員佳濱。
    曾委員銘宗:其實本來我們提出來的方案是可行的,而且行政機關也接受,金額可以談。不過在休息的過程當中,我覺得民進黨黨團有政治上或者程序上的考慮,統刪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但我現在要把我前面的建議收回來,還是尊重賴委員的講法,一案、一案地好好審。
  • 主席
    所以曾委員剛剛的提案撤回。
    接下來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我這邊要先跟主計長確認一下,目前這1,206億8,500萬元,它其實是一個科目,剛剛大家在過程當中的用詞,包括幾位前面委員討論的是,這個科目的說明欄裡面對於各個執行細項的概括金額,但事實上,包括曾委員跟賴委員,我們就是對這個科目1,206億元刪1億元,在執行的過程當中,因為每個執行細項的決標金額跟原來預算書說明欄裡面的會有出入,這一點可能賴委員覺得是可以接受的嘛!至於後面的其他案子,如果涉及到本科目的部分,我也覺得就是在這1億元裡面去處理,不曉得這樣的理解是不是符合剛剛賴委員跟曾委員的想法,也符合剛剛經濟部部長所說對1,206億元這個科目審查的處理方式?主席可不可以請主計長說明一下?
    主席:等一下,因為昨天委員的提案是說,等大家都講完之後再一次,對不對?所以也不能夠一直變來變去。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我們知道主席在這兩天的會議當中是很仔細地帶我們盯每一筆預算,之前特別條例的部分,因為有緊急需求,所以有一些先自行挪用,有些也已經發包了。雖然剛剛曾銘宗委員要撤回他的這個提案,但我前面發言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們看到預算跟實際上的執行情形,會發現確實有一些比原本的預算低,而有些是比預算來得高,但全部都是在同樣的預算額度當中。剛剛沈發惠委員不同意,暫停的過程當中,我覺得其實是需要溝通的,最重要的是我們要針對這個預算有效率把關之外,也讓錢能夠用在該用的地方。像賴委員所提到的部分,所謂的刪減包括業務費部分,如果我們現在就在這邊單純地把它刪掉,未來恐怕就沒有辦法再補回來或是怎麼樣,就我所瞭解的,是不是經濟部也讓我們知道一下?我還是認為曾銘宗委員的建議是非常好的,雖然他對於剛剛我們要求的這個執行部分,就是暫停10分鐘之前的這個,賴士葆委員發言之後還有這麼多委員,然後還有沈發惠委員,我覺得是這樣,在場每一個委員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跟看法,包括執政黨的委員,每個人各自對於預算的把關有不一樣的想法,比如我就認為該審的我們必須要審,可是從經濟部那邊剛剛我所拿到的資料,發現在配送或者保險方面,預算執行的部分就會比預算來得高,那麼就有一些差異了。像剛剛經濟部長也同意在這樣的金額當中大家做預算科目的調整,我覺得我們就這樣子來往前推,不要再說什麼休息之前、休息之後又有一些什麼樣的差異,好像時光又倒流了。主席,明明這整個議事運作是非常順暢,如果現在又走回去,其實是浪費大家寶貴的時間,也沒有達到要好好針對預算把關的一個目的。
  • 主席
    接下來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每個委員都一樣很認真在這裡審查預算,我提供數字給大家,三倍券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去領,預算留下了9億元,這是審計部的審計報告、有9億元,按照這個條例它都可以流用,然後流出去的有70億元,所以有79億元、將近80億元在三倍券的部分是可以流用的。因此林楚茵委員所講的這種情況根本不會發生,因為不夠的話就從其他的地方流用過來就可以了,它是可以流用的,三倍券就有將近80億元可以讓你們流用,你擔心什麼呢?一點都不用擔心,真的!我們只是在這裡說,針對這個科目,已經決標了、就是少,我們把它砍掉,不夠的話以後再補回來就好啦!因為有幾十億元在那裡等著啊!三倍券有80億元左右讓你們用,這是審計部的報告。所以你擔心什麼錢不夠用,怎麼會呢?不可能的啊!不會有錢不夠用的這個事情!我們這整部法對行政部門太寬厚了,他們的科目也可以流用、機關別可以流用,交通部整個流用進來就差不多幾十億元了啊!三倍券的部分。所以想清楚,各位,你把它弄清楚,就這部法,審計報告才出來,賸餘幾十億元在那裡,絕對不會發生「不夠用」的事情,不會!
    主席:待會兒請林委員楚茵發言,接下來是張委員其祿。
    可是在這之前,因為我怕鍾委員等太久,所以部長跟主計長可不可以先回應一下?
    部長,我請問你,因為第184案,我的提案我之所以保留,就是因為尊重別的委員,這上面你們有沒有讀啊?
  • 王部長美花
    有。
    主席:那上面不是就寫,到110年8月的時候你們流出去給交通部的高達71億多元,對不對?結果剛才曾委員在休息協商的時候,你們就是1,200多億元你要減1億元,這個回應會不會過份了一點?
  • 王部長美花
    我說明一下……
    主席:沒關係,你先說明鍾佳濱委員的提問,待會在提你的offer就是你的基礎在哪裡時,這些事項有沒有納入考量?除了鍾委員剛才的提問之外,前面問的要部長說明的兌付及保險,如果不用的話,就是鍾委員本來提問要求你說明的兌付及保險,現在鍾委員不要你說明了。拜託針對鍾委員的問題,還有剛才我問你流用的七十幾億元,你都不夠了,還可以給別人嗎?
    鍾委員佳濱:我的問題跟您又重新整理的有點小差別,我可以說明明確一點嗎?
    主席:可以,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我個人聽完幾位委員的發言,我們當然要嚴審預算,透過這個預算,因為特別條例授權已經有做部分的執行,也看得出發行作業當中,有些行政費用是比預期來得低,但是總體在整個發行完畢後,在這1,206億元當中,有些是直接進民眾的口袋,即5,000元的部分,其他的我們姑且稱之為行政費用。本來他們在預算說明欄裡都有做一個概估說明,我們希望這部分能有個總體的撙節,這樣的一個說明到頭來,是不是反映在1,206億元的這單一科目底下呢?因為這單一科目底下,並沒有去區分民眾領到的5,000元,還是為了領到這5,000元的一些行政費用呢?我個人不贊成去動民眾的5,000元,因為民眾的5,000元要放口袋,至於他們會不會來領,這是是另外一件事情,但是我們在執行發放及兌付的過程當中的行政費用,我主張是要撙節的,而撙節的是不是剛剛部長所說的1億元呢?針對行政費用的撙節,我們來思考一下這部分。
    主席:部長針對鍾委員的問題先回答一下,好不好?因為你現在的項目是用1,206億元的部分,鍾委員的意思就是你不要減到給民眾的。
    王部長美花:這就是我們一開始在編列預算的原則,也就是在這個大項下面,確實一個是行政費用,一個是要給民眾的5,000元。行政費用的部分也有給各位委員參考,事實上,我們當時編的20.85億元,目前決算金額會不夠1,000萬元,所以行政費用是不夠的,而行政費用在支出上是沒有辦法再去撙節。所謂1億元的這個空間,剛才賴委員有提到,來領的人不是百分之百,如果是從三倍券的經驗來看的話。就這一部分而言,我們當時要編時,確實一定要編足,但是在立法院審議時,委員認為如果依去年的經驗,其實不會領到足,所以我們的經費要稍微下修及挪移。我們覺得在過往的經驗之下,也同意刪減1億元的概念,其他科目就需要讓我們自行調整,所以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以上說明。
    主席:鍾委員,經濟部有沒有回答你所有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我瞭解部長的意思,我還是要強調,因為1,206億8,500萬元是一個科目,只是在說明的部分有分成很多項目,其他項目我可以同意做一個通盤及概括的運用,而不是針對預算書的那個項目,我是可以接受的,不過還是要請主計長說明,1,206億元是一個科目是不是明確的呢?剛剛是從這個科目刪1億元,至於其執行細項是不是完全按照預算說明書的說明呢?我們同意讓他們在這些執行細項當中去通盤考量。
  • 主席
    請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我必須跟各位報告,根據大院的預算的審查,是按照一個科目、一個科目來審,我們這個科目是1,206億元,下面的都是這些科目的一個說明,所以只有一個科目,而不是有很多科目,一個科目就是1,206億元,所以我們可以就1,206億元底下去刪,而不是說就每一個說明去刪。你可以就這個科目去刪,1,206億元要刪多少,我尊重大院的意見。
    主席:這樣推託不好啦!我待會在解釋為什麼你這樣推託不好。在賴士葆委員說完之後,我再告訴你,為什麼你在推託呢?我們先讓委員發言,賴士葆委員完之後是林楚茵委員,然後是張其祿委員,在他們講完之後,我再告訴主計長為什麼你是在推託?
    賴委員士葆:我不知道主計長為什麼講這句話?在這裡經濟部主管一千兩百多億元,它不是一個大科目,底下有一堆,還什麼說明啊!如果是這樣,我們就不用提案再刪,經濟部一個科目1,206億元要刪多少就好了嘛!哪裡有這樣子!經濟部這裡有人事費、業務費、獎補助費等一堆,科目、編號及名稱都在這裡,你還這樣講,好像在欺騙我們,吃定我們以為我們都沒有在看。這是你們送過來的資料,行政院編的,我唸給大家聽,經濟部1,206億8,500萬元,人事費六百多萬元,業務費兩百多萬元,獎補助費一億多元等一堆,補助民眾的是一千多億元等等,所以沒有在一個科目,哪裡有這樣子的!
    主席:主計長已經不是第一次,主計長注意聽別人的發言,你已經不是第一次參加本席召集的會議,在本席召集會議裡特別講到,在本席召集的會議裡面不准糊弄,你要針對委員的問題回答嘛!你這個白紙黑字就是這樣,鍾委員都還特別要釐清,然後你還在講說這就是一個科目,所以你要專心聽委員講話,好不好?專心聽委員講話,你才有辦法針對委員的問題回答。接下來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謝謝主席,有關於現在我們所討論一千二百多億元的五倍券部分,首先我要澄清的是我剛剛的發言,認為在1,206億元當中,如果就像剛剛經濟部及主計長所回應的,即有印製、分裝及配送,如果以現在我們編的預算及執行的部分,有些是所謂的在發包之後,有些我們省下了一些預算,原本比預估的來得低。我剛才有強調,有些是比預估來的高,最後在現在所看到的總支出,如果經濟部現在給的數字是執行費用,也是正確的,而且已經發包出去的話,就是1,206億9,500萬元,還要多1,000萬元。當時我的主張是說為什麼會碰到曾銘宗委員所說的,如果今天經濟部可以在這個預算中,有關五倍券的部分可能以三倍券的經驗而言,有一些不會來領取,所以有一些即使在執行已經撥出去的部分,還是有機會可以幫預算做把關、做撙節的。當然我們同意在一個預算員額當中,你們在科目上自行調整。剛剛不斷提到的是,三倍券的狀況及五倍券的部分,但是我也必須要做一個提醒,就是三倍券當初民眾必須要自己掏1,000塊,所以有一些人可能就想說這1,000元我也不想掏了,所以在所謂領取的比例上,就一定會有一個額度出現。但因為現在的五倍券民眾不用再墊付1,000元,所以是不是可以用三倍券領取的狀況來做五倍券同理的推論?針對這部分,我個人是有點保留的,這方面的空間必須留點經濟部做彈性,我很希望現在的預算在合理的情況之下能夠繼續往下走,至於是不是還有機會在這樣的預算額度當中,先以經濟部同意的1億元作為自行挪用的預算金額,那我們就要再繼續討論下去,謝謝。
  • 主席
    謝謝林委員楚茵。接下來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談到這邊我一直覺得有許多根本的矛盾,雖然剛才經濟部王部長說直接讓我們以類似統刪1億的概念來處理。針對預算數1,206億,剛才主計長也說這是一個大的科目,現在的問題在於執行數編列1,206.95億,等於是它超支了,部長是不是應該要講得更清楚一點,實際上執行的狀況到底會是什麼?如果每一個個人真的拿到5,000元,算出來應該是1,186億,就算把它分開來看,也就是實體的部分要花1,186億,另外的20億有點像是行政成本的概念,到底喊出統刪1億的基礎是什麼?其實這也會讓大家很懷疑,甚至會覺得這好像只是因為在今天這樣的壓力下,政治上的告訴大家反正就讓你們刪個1億好了。
    另外,之前我們也看到真的是可以流用出去,所以其實並不是很精準,經濟部應該還是要更明確精準一點的說清楚,我覺得財委會的問題在於我們好像沒有很充分的資訊,也不知道你們到底會做出什麼東西,你們也好像只是在應付財委會的狀況下喊出統刪1億的概念,這在基礎性上並不是很有說服力,而且看起來上上下下之間變動的差距很多,甚至之前流到交通部的部分也不少,如果用那個比例來看的話,統刪1億好像又太少了。或者用剛才其他的講法又感覺1億並不見得少,如果1,186億已經全部都發出去了,只剩下這20億的話,那麼刪減1億的比例也不低啊!到底這個基準在哪裡?我們需要比較科學性的說法,我們還是想聽清楚一點,行政部門請給我們一些說明,謝謝。
  • 主席
    請主計長先針對剛才委員提出的問題說明一下。
    朱主計長澤民:我原則上贊同張委員的意見,經濟部應該針對為什麼可以刪減1億的部分進行說明,不過我必須說明如果是指定項目刪減用途別的話,那就不能自行調整。
    主席:部長,不好意思,主計長把問題踢到你這邊,那你就先說明刪減1億的部分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好,我來說明一下。有關我們的預算編列,大家應該可以看得很清楚,行政費編列20億再加上人事費,假設在這個項目之下刪減的話,那我們增加的部分就沒有辦法增加到,也就是錢會不夠,所以我才會說它一定要往上一層,也就是在1,206億的這一層去刪減,這樣下面的科目我們才有辦法自行調整,這是第一點說明。第二點,到底五倍券會領多少、要多精準,其實這是一個判斷拿捏,對行政機關而言,我們當時的想法確實是這一次不需要民眾先拿錢出來,所以我們當然要儘量編足,讓有資格的人都有經費,其實行政機關在編預算的時候一定要這樣做,我們不可以假設可能只會來領98%或97%等等。在預算審議時,委員提出如果以三倍券的經驗確實沒有領足,依照我個人的判斷,同意刪減1億是因為有可能不會領到100%,但確實會像林楚茵委員所講的,這次領取的量一定會比三倍券的時候還要多。第三點,我們為什麼會給交通部相關的71億經費?去年我們非常幸運,原本是非常嚴重的衝擊,而製造業的就業人數非常多,所以我們估算的情形是如果有這麼嚴重的衝擊,那麼製造業等相關需要紓困的經費就要編列出來。非常幸運的是我們去年疫情守得非常好,製造業所受到的影響與衝擊降低很多,所以我們就趕快把相關的紓困經費給交通部,因為觀光相關行業確實一直都沒有好轉,這是部會之間針對紓困所作的挪移,讓海嘯第一排的觀光等行業可以及時拿到相關的紓困。以上是經濟部的說明,謝謝。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大家在這裡是講道理、講數字,我現在給大家一些數字,這是審計部的資料,三倍券實際上領取的比例是98.01%,有45萬人沒有來領,預算流用幾十億。以現在來講,如果刪減1億,等同有2萬人沒有來領。上一次是45萬人沒有來領,剛剛有委員說五倍券領的人會比較多,其實這是不進入狀況,王部長你也沒有做功課,我要告訴王部長和各位先進,45萬人沒有來領的原因大部分是因為雖然有身分證,但是住在海外且兩年內沒有入境,所以就把他們的戶藉除掉,因為他們不符合資格,這部分內政部徐部長應該最清楚。這和五倍券沒有關係,因為現在有疫情,一進來就要關14天,所以大家不要進來,其實沒有領的這些人是住海外的臺灣人,他們回不來,主要是這個原因,並不是現在領五倍券的人一定會比較多,不是這樣的。主要原因我們已經查過了,就是因為他們住在海外,因為兩年內沒有入境而被除籍了,但是我們的資料沒有更新,還是照樣造冊列在2,300萬多人裡面,問題出在這裡。現在加上疫情,說不定沒有領的人更多,當然也許更少,但絕對不可能百分之百,因為被除籍的人兩年內沒有入境臺灣,像我服務處旁邊就有選民這樣子啊!而且上一次發三倍券的時候,他們就來本席的服務處那邊抗議,他們說他們是臺灣人,為什麼他們不能領?其實是因為他們被除籍了,他們是因為被除籍而不能領,兩年內沒有入境臺灣就不能領了,但是這些人一樣算在我們的人口裡面,是這樣子的原因啦!流用的錢有幾十億,上次有45萬人沒有來領,所以上次就有9億可以讓你們流用了,是不是?我要強調刪減1億真的很划算,等同2萬個人沒有來領,上次是45萬人。並不是這次發5,000元,所以領的人一定會更多,並不是這樣子,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住在臺灣,是這樣子的原因啦!
    主席:賴委員,我補充說明一下,其實不只是在海外的人,我還有朱學恆他們,我們都沒有領五倍券,所以有很多人是沒有領五倍券的。
    賴委員士葆:因為你錢比較多,所以不要領?
    主席:不是啦!我是覺得錢要給需要的人,所以其實除了海外的臺商沒有領之外,然後也有很多人沒有領。部長,請容我補充關於賴委員的部分,如果你有看委員的提案,我覺得你針對刪1億元的部分可能真的要重新考量一下,因為我們看到你過往的情況,從第一次到第四次追加的執行率都很低,顯然你編列預算的部分,真的是從數字上來看,是有浮編的情形,所以部長要不要跟主計長討論一下,然後考慮一下!真的!我覺得賴委員其實還滿誠懇的,他的第199案刪你3,000多萬元而已,所以你要不要就讓這個案過了呢?因為他講的內容其實也很合理,他還告訴你逐一的情形是怎麼樣,所以是不是這個案就過了,我們就可以繼續往下進行?
    王部長美花:我說明一下,執行率的部分其實一部分是因為信保基金的問題,如果有發生沒有償貸的情況,才會有我們這方面經費的支出,所以問題是在那個地方,至於其他地方其實執行率都非常高,這是第一個說明;第二個,我們提到以億元來刪的原因是,假設這裡的印刷費刪掉了,但是我們該增加的錢其實是要去挪移的,所以沒有辦法只就這個單項說刪就刪,其他的挪移的部分,其實我們就是一定要從這1,200億元再去做挪移,所以剛才賴委員跟曾銘宗委員本來是同意可以讓我們做這樣科目自行調整的挪移。
    賴委員士葆:這樣好了,我也不要耽誤大家太多時間,大家心裡就有一個譜,我的案子你就給我刪,然後加一句話「科目自行調整」,這樣就好了。
  • 主席
    好不好?
    賴委員士葆:哪有道理到1億元就喊停?大家都有妥協,對不對?就是科目自行調整,這樣已經對你們很好了。
    沈委員發惠:不指定業務費的話,我覺得就可以。
    賴委員士葆:我不指定是業務費,科目就讓你們自行調整,你還要怎樣呢?
    朱主計長澤民:那個不是業務費,因為業務費才20億元……
    沈委員發惠:主計長,賴委員的意思是說,不指定是業務費,但是這個金額把它刪除。
    賴委員士葆:我就給你科目自行調整就包山包海了,你們在緊張什麼呢?
  • 沈委員發惠
    可以啦!
    賴委員士葆:科目自行調整,就只是這樣啊!
  • 朱主計長澤民
    不是業務費裡面的科目自行調整?
  • 賴委員士葆
    我沒有這樣子講!
    主席:主計長,我就說你要聽人家講的話,賴委員的意思是說,在這個1,206億8,500萬元的大科目裡面,他的第199案刪減的部分,你就讓他刪,然後他加一句話,就是「科目自行調整」,這樣有沒有聽懂?如果可以,請對著麥克風講出來。
  • 朱主計長澤民
    那個是就1,206億……
  • 主席
    你就先講可以還是不可以……
    朱主計長澤民:那個是就1,206億元裡面的經費去調整,而不是業務費裡面去調整。
    主席:沒有人講是業務費,你要注意聽人家講話啊!
    賴委員士葆:兩個都對!我的提案是說「刪減上述肺炎紓困振興經濟項下業務費」,那我把「業務費」這三個字刪掉,然後後面加上「科目自行調整」,這樣就好了。
    主席:部長,所以可不可以呢?就是大項裡面,他把「業務費」等字刪掉。
    王部長美花:是,把「業務費」刪掉就比較沒有爭議。
    鍾委員佳濱:把「業務費」三個字刪掉,不是把業務費刪掉。
    主席:對,謝謝鍾委員。刪掉「業務費」這三個字,不是把業務費整個刪掉。
  • 王部長美花
    後面加上「科目自行調整」。
  • 主席
    對。
    沈委員發惠:所以後面說明二的實體券等等字都一併刪除,那個都是業務費項下的,總之,就是改為「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所以簡單來講,就是只有刪掉「業務費」三個字……
  • 鍾委員佳濱
    那個都要刪掉……
    賴委員士葆:沒有!前面說明的部分不能,因為這個錢是從業務費出來的,但後面的部分,我說整個大項裡面你們自己調整。
    主席:請注意聽一下!主計長、部長,賴委員提案倒數第3行開始「提案刪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項下金額……
    賴委員士葆:我們一樣、一樣來處理,1億元放在心裡,不要寫在這裡。
    主席:所以簡單來講就是「提案刪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請問金額是一樣嗎?
  • 賴委員士葆
    這裡是3,200萬元?
    主席:接著就是「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部長、主計長,可以嗎?
  • 王部長美花
    對。
  • 主席
    第199案就按照主席台宣布的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200案。
    賴委員士葆:就比照處理,經濟部就不要再拿提案過來了,就是一樣的,刪了500萬元,後面「業務費」三個字刪掉,然後加上「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所以第200案就把最後第4行開始「提案刪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500萬元正,科目自行調整」,可以嗎?請部長對著麥克風講一下。
  • 王部長美花
    可以。
  • 主席
    第200案依主席台宣布的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01案。
    我的第184案也是同樣的,請問你要怎麼處理?
    賴委員士葆:你可以跟我併案處理就好了,我們兩個案子加起來一起討論。
    主席:好,所以第184案併第199案,主計長跟部長同意嗎?
  • 王部長美花
    可以。
    主席:第200案的部分,按主席台剛剛修正的用語通過。
    至於第201案的部分呢?
    賴委員士葆:這部分預算金額是1,200億元,委員建議刪3,000多萬元,我是建議這裡是不是可以留多一點額度,然後跟其他委員刪減的金額再加起來,所以這裡是不是刪個1,200萬元就可以?
    主席:好,刪1,200萬元……
    王部長美花:可是這裡的說明是在講配送,可是配送的部分我們的行政費其實是增加1,000萬元的。
    主席:我們一樣用那個大的科目來比照,就是科目自行調整,這個地方刪除的部分,剛才賴委員建議減1,200萬元,然後科目自己調整。部長,可以嗎?
    王部長美花:這個是增加的,因為警力戒護,即這裡的緣由……
    主席:因為把它擺在大項上面了,就是跟剛才一樣擺在大項上面。
    賴委員士葆:這個案子保留,好不好?
    鍾委員佳濱:保留,這個會衝突。
  • 賴委員士葆
    這個會衝突!保留!
  • 主席
    這個案子我們保留。
    我是尊重別的委員的權利,所以不願意耽誤委員的時間,但是在今天會議結束之前,本席保留的案子,經濟部還是要回來說明,到時候就拜託大家慢慢的說明清楚,好不好?OK。
    接下來處理第202案。
    王部長美花:第202案,萬委員美玲提案要凍結,我們有去跟委員溝通,但是還沒有答案……
    賴委員士葆:我代表萬美玲委員講一下,這個案子先保留,好不好?
    主席:第202案,保留。
    我們今天中午會休息,我要特別拜託我們幕僚單位把你們的作業做好,我下午不要再看到有「建請」的字眼,好不好?謝謝。
    接下來處理第203案。
    王部長美花:第203案是賴委員的提案,這裡因為兌付的經費是增加的。
    賴委員士葆:沒有關係,你就把這些業務都拿掉,因為你現在湊不到1億元,你乾脆把它項下剩多少把它寫上去就好了。好不好?這樣也比較簡單。
  • 沈委員發惠
    把業務費拿掉是可以……
    曾委員銘宗:如果把業務費的科目拿掉,總要有個科目。
    賴委員士葆:科目就是直接列在振興經費項下,有科目啊!我剛才看了一下,原來是刪減3,200萬元,加了500萬元,等於3,700萬元。現在已經刪了4,900萬元,所以就再5,100萬元……
    在場人員:第201案1200萬元沒有刪,保留。
    主席:這很奇怪,為什麼本席當召委,但本席的案子都全部保留是什麼狀況?我剛才特別講了是為了尊重委員的權利。
    賴委員士葆:我是建議為了尊重主席,把主席那個案子文字修一下,看怎麼修可以讓前面的文字不要打架。
    沈委員發惠:我本來的意思是說保留的案子,我們等一下再回頭處理,包括主席保留那些案子,我們都來處理沒有關係的,是不是就往下走我們看看……
  • 賴委員士葆
    現在就是往下走……
  • 沈委員發惠
    現在要回頭……
    主席:因為我是尊重委員的權利,對不對?所以我就把時間留給委員儘量發言,但是待會我還是要聽到經濟部長還有主計長的回覆理由是什麼?已經講了它是在大項上面,也講了它是挪用的部分,然後你找了一個理由出來,但我聽不出來它的關聯性在哪裡?
    沈委員發惠:主席,這第201案也做個修改就讓它通過了,好不好?
  • 主席
    現在沈委員的意思是怎麼樣?
    沈委員發惠:我的意思就是說第201案是主席的提案,就不要保留了,我們一樣就讓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主計長、部長,可以嗎?
    賴委員士葆:我建議部長跟主計長,你趕快找你們的幕僚把主席提案的文字修改一下,讓大家不會感覺到有扞格的地方,寫完給主席看一下,然後就讓它通過,就這樣子啦!
  • 沈委員發惠
    你們把第201案的文字改一下。
    王部長美花:因為如果前面的描述留著,後面要刪會有矛盾,我們可能要再看一下。
  • 賴委員士葆
    你去改嘛!把前面拿掉。
    主席:我覺得真的不要這樣子,請部長、主計長兩位聽一下。
    主計長,你是不想聽?還是太累了,我們需要休息?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這個請幕僚單位就……
    高委員虹安:主席,不好意思。
    主席:等一下,高委員,因為現在還討論到一半,我看到你舉手了,所以我會那個。
    請問一下,你這地方減項的部分所講的是減多少錢嘛!下面只是說明而已,那你是出了什麼狀況?
    王部長美花:我請同仁確認一下,能不能做這樣的簡單處理?
    主席:你的幕僚需要處理多久?主計長、部長,你們做這麼久了,你們不知道審預算時理由不會出現嗎?理由只會看到刪減的部分,但理由是看不到的,你們到現在為止經驗那麼豐富,你不知道刪減預算時,只有數額出現,理由不會出現,有什麼好用理由來嚕來嚕去?
    賴委員士葆:主席,我建議休息5分鐘,我們整個來調整一下,因為底下的說明欄在正式的會議紀錄都不會出現,所以沒這個問題。
  • 主席
    是啊!主計長、部長不知道嗎?那是哪裡丟了你的臉?
  • 朱主計長澤民
    只有科目出現。
  • 賴委員士葆
    只有科目出現。
    主席:主計長,請你對著麥克風講:「只有科目出現」。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最後的會議紀錄是只有科目出現,然後顯示會減列多少……
    主席:然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剛才的理由是怎麼成為理由?可以還是不行?請現在給個回答。
    王部長美花:每個委員都很認真在寫,我們現在只是要確認最後的結論是出現減列的部分,但這畢竟都是留檔的,所以我只是要讓同仁確認文字不要出現矛盾而已。
    主席:什麼地方矛盾嗎?它沒有矛盾,它是陳述一個事實……
    王部長美花:假設決標的金額是比編預算高的時候,那我們看這部分的文字能不能確認一下。
    主席:哪個地方告訴你文字啦?你上面執行數部分的數字,在今天本會開會之前,難道你們不讀嗎?委員的提案,你們不讀嗎?委員提案的內容有錯,你們不說嗎?然後在開會的時候,沒有任何的數據,相關的數據也不知道,就在現場污衊委員提出的提案有哪個內容不對,剛才主計長不是也才講,在最後數據出來時,只有一個減列數字,連說明的內容都不在裡面,這樣是丟了什麼臉?
    王部長美花:關於第201案委員提案的部分,我們同仁改出來的部分是在後面倒數第二行「爰提案減列1,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用這樣的文字修改,可以嗎?
    賴委員士葆:我建議直接減列3,200萬元,這樣可以比較快湊到1億元,所以就刪3,200萬元,好不好?反正要湊1億元嘛!就改3,200萬元啦!原提案是三千兩百多萬元,那就把零頭去掉,改為3,200萬元好了。
  • 主席
    3,000萬元?
  • 賴委員士葆
    是3,200萬元。
    主席:減列數字就是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賴委員士葆
    對。可以嗎?
    主席:請朱主計長回答,你認為可以嗎?請對著麥克風說。
  • 朱主計長澤民
    我要尊重業務單位啊!
    主席:好,主計長請部長回答,改為刪減3,200萬元,可以嗎?
    王部長美花:為了讓議事可以順利,就刪3,200萬元。
    主席:這什麼話?等一下,什麼叫做「為了讓議事可以順利」?我們前面議事怎麼不順利了?
    重新回答一次。如果你堅持我們哪裡議事不順利,我們就回頭看看議事哪裡不順利。
    王部長美花:因為大家在協商預算,我們原先的……
    主席:不要栽贓嘛!哪裡議事不順利?今天從頭到尾,哪裡議事不順利?
    鍾委員佳濱:應該是指往後議事順利,預期會愈來愈順利。
    賴委員士葆:大家能少講點話就少講點話,議事就順利了。
    主席:怎麼樣?這件案子到底要怎麼處理?請部長對著麥克風講,本案修正內容為何。
    王部長美花:就如同剛才委員提的,倒數第二行改為「爰提案減列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第201案就按照剛才宣布的內容,最後一行刪除「發放三倍券發放執行數核列」,直接單純改為「爰提案減列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修正通過。
    處理第202案。剛才好像有委員要表示意見。
    高委員虹安:謝謝主席,針對我所提第193案保留的部分,我看了一下,其實與第202案意思是一樣的,只是凍結數額不太一樣,所以這兩案能不能併案、一起討論?
    主席:我向高委員解釋一下,第202案的結論是先保留。
    高委員虹安:好,那就一起保留。
  • 主席
    第202案與高委員的……
    高委員虹安:第193案,我剛才好像聽到要修正文字,所以我想如果要修正,可以和第202案一起討論、修正。如果沒有,一起保留就好。
  • 主席
    好。第193案與第202案併案處理、保留。
    處理第203案。
    賴委員士葆:第203案是我的提案,我建議把後面的「業務費」三字刪除,刪減1,500萬元照過,科目自行調整,這是剛才的共識。
    主席:部長,第203案按照賴委員的提議修正通過,可以嗎?
  • 王部長美花
    同意。
  • 主席
    第203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04案。
    賴委員士葆:第204案是主席的提案,而主席也辛苦了,所以我建議照案通過,但加上幾個字:「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後面加上「科目自行調整」後修正通過。部長,可以嗎?
  • 王部長美花
    好。謝謝。
    主席:可以?第204案修正通過,前面完全一樣,最後加上「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05案。
    賴委員士葆:剛才萬委員特別拜託、說明,強調本案要凍結,不!是保留,第205案要保留。
  • 主席
    好。第205案保留。
    處理第206案。
    賴委員士葆:第206案刪減數額剛好是100萬元,建議可以通過,並加字「科目自行調整」。這樣湊起來剛好是1億元。
    主席:對於第206案修正,部長認為可以嗎?
    王部長美花:好,謝謝。
    主席:第206案在數字也就是經費100萬元後加上「科目自行調整」,修正通過。
    處理第207案,這是林委員楚茵的提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主席:好,第20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8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0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9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主席:好,第20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0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主席:好,第21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1案。
    王部長美花:對於第211案,我們建議修正文字。賴委員主張不論數位或紙本都應該可以變更使用方式,但由於這部分現在已經在執行,能不能讓我們提出相關政策設計的書面報告?所以建議倒數第三行改為「要求經濟部1個月內提出綁定或不得變更政策設計的書面報告」。
    賴委員士葆:我沒辦法接受,保留好了。因為我覺得這筆錢都是向老百姓借來的,蘇院長還說視同現金,現金就應該隨人民怎麼用,結果卻限制那麼多,所以本案應該保留,而且我堅持本案就算表決也沒關係,連輸都沒關係。
  • 主席
    第211案保留。
    處理第212案。
    王部長美花:針對第212案,原使用期限是到4月30日,賴委員要求延到6月30日,我們比較建議改為「評估使用到6月30日之可行性」。
    賴委員士葆:不要啦!蘇院長不知道講了幾次振興券等同現金,特別條例效期又到6月底,那就讓民眾使用到6月底嘛!何必對人民綁手綁腳?就那麼一點點錢,不要把5,000元當作牛車輪,沒那麼偉大啦!所以你要求修改,我不接受,你不同意也沒關係,那就保留、表決,好不好?我寧願表決,輸也沒關係,就讓全民評評理,看看是我有道理還是你有道理。然法案執行到6月底,為什麼不同意振興五倍券使用期限延長到6月底?畢竟等同現金。而且照理講,就算是用現金買的禮券也都沒有時間限制,主席是大律師,最清楚了,部長也是大律師啊!都是律師出身。現金買來的禮券敢押日期啊?這是違法的!結果這裡還押個4月!我押6月你說不行,然不行,就表決啊!
    主席:部長,怎麼樣?
  • 鍾委員佳濱
    我可以問嗎?讓我表達一下不同意見啦!
    主席:好,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我了解賴委員的意思,但對這件事情應該評估的是延長後有沒有即時促進經濟振興的效果。因為振興特別條例以6月為期限是指預算執行,目的則是透過設定使用期限促進持有者的消費,進而帶動經濟復甦,所以就振興的目的來講,設定期限有其必要。至於設定期限到什麼時候為止,倒不是依據特別條例的施行日期,而是依據振興經濟所要達到的限時消費效果。所以,如果照剛才部長所說的,是做來檢討、評估這個設定期限是否達到振興目的,我可以接受。但如果賴委員很堅持,那我也同意保留,提供政策討論。
    主席:保留之前,請部長先回答一下吧!院長不是講說振興券等同現金嗎?那現金是沒有期限的啊!
    王部長美花:我說明一下,其實是……
    主席:等一下,我的話還沒講完。針對賴委員提出的問題,在部長回應完之後,提案仍可以保留,但不妨礙部長回應,主計長也回應一下。
    請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振興券確實是有使用期限、有相當於現金的效果,我們也希望它在比較短的時間之內達到振興效果。之所以拉4月30日,其實我們當時都考慮到條例在6月底結束,要留2個月是因為還有非常多行政作業,最主要是兌付,兌付上需要留一些時間作業,讓整體作業在6月底之前可以盡量完成。
  • 主席
    請朱主計長說明。
    朱主計長澤民:我要說明的理由就如同剛才王部長所講的,要加速消費,而且由於到6月30日截止,之前需要帳目整理期間。
    主席:那院長講的「如同現金」就是不實的,對不對?
  • 朱主計長澤民
    那是兩回事啦!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振興券到底應該用到什麼時候,不曉得經濟部有沒有審慎評估,或者只是急就章,錢有了就花掉。其實這涉及您想在這段期間創造多少消費或引發多少消費,尤其是這段期間可能引發通膨,不知道經濟部是否曾經精確地評估,是設定要在幾個月內花完,還是要分散花,這些都牽涉到很精確的評估。我相信經濟部根本沒有任何評估啦!畢竟整本預算裡都沒有可行性評估。
    到底要延長到什麼時候,我初步贊成賴委員的意見,經濟部恐怕也真的有必要詳細說明。
    主席:請兩位官員先回答。第一點是曾委員講的,針對使用到什麼期限,經濟部內部與行政院內部做了評估沒有?有還是沒有?有沒有做過使用到4月30日的評估,例如使用到4月30日,振興成效會很好,用到6月30日成效就不好?是否曾經做過任何評估意見?有還是沒有?
    王部長美花:這部分不叫評估報告,而是我們從去年三倍券發放的情形評估。
    主席:沒有關係,我們的問題是有沒有評估?是你們看了報告之後自己憑空想,還是有評估報告?有還是沒有?
  • 王部長美花
    我們是以去年的發放經驗為依據。
  • 主席
    有沒有書面評估報告出來?
  • 王部長美花
    不是書面的評估報告。
  • 鍾委員佳濱
    主席……
    主席:等一下,委員問的問題我要先得到回答。
    腦筋裡想的是根據每個人所想的,還是只有經濟部想了就提出來?還是在行政院每個人想?腦筋與腦筋之間是用什麼連線連起來,做出評估報告的?
    王部長美花:我們第一是看經驗,第二是討論,考量各項因素後做的決定。
    主席:好,簡單來講,第一就是看經驗。是誰的經驗?
  • 王部長美花
    是去年三倍券發放經驗。
  • 主席
    誰的經驗?
  • 王部長美花
    去年發放三倍券的經驗。
    主席:是,所以是哪個部會的經驗?
  • 王部長美花
    我們經濟部的評估。
  • 主席
    只有經濟部的經驗?行政院內部有沒有討論?
  • 王部長美花
    當然有討論。
  • 主席
    在院裡跟誰討論?
    鍾委員佳濱:主席,我詢問一下,現在討論的是第212案嗎?
  • 主席
    因為我要……
    鍾委員佳濱:我只是詢問而已,現在是討論第212案嗎?因為我剛才出去了一下才回來。
    主席:對,現在是第212案沒錯。
    鍾委員,你這樣是打岔,剛才曾委員正在問有沒有評估根據。
    鍾委員佳濱:主席,我是在進行會議詢問,因為剛才是委員詢答,我要了解提案討論情形。
    主席:可以,所以我回答你。
  • 鍾委員佳濱
    謝謝。
    主席:經濟部還是要回答一下,剛才曾委員問到,是否只是經濟部內部用腦筋想的評估,實際上並未做出評估報告?所以與行政院溝通時也只以腦筋評估而已,沒有提出任何報告式意見嘛!我聽到的答案是這樣,這個認知是對還是不對?
  • 王部長美花
    我們是把去年三倍券發放領用的經驗……
  • 主席
    對啦!但你剛才提到是腦筋的評估嘛!
    王部長美花:我沒講這句話,我是說經濟部從去年三倍券……
  • 主席
    有沒有書面評估?
  • 王部長美花
    我們沒有說……
  • 主席
    那是誰、幾個人之間的評估?
  • 王部長美花
    用到什麼時間考量的因素是透過行政院跨部會討論。
  • 主席
    誰嘛?你就直接講啊!是誰啊?
  • 王部長美花
    是跨部會啊!相關部會都在。
    主席:跨部會也沒關係啊!由誰代表各部會在院內討論?因為根據你給院長的訊息,院長認為振興券是現金啊!那顯然是你們彼此之間的溝通出了狀況啊!曾委員認為沒有做過評估,你又告訴老百姓有。賴委員提議延長到6月30日,你又說不可以,不可以延到6月30日是因為你們已經評估過了,但問你們有沒有評估意見,你們又說評估意見沒有。然評估意見沒有,賴委員只是進行折衝,因為然蘇院長說等同現金,那現金沒有使用期限啊!而且雖然等同現金,但賴委員也折衷建議用到6月30日,你又說不行,因為照你們原本的規劃,就是必須用到4月30日,所以曾委員才會出聲詢問你們規劃到4月30日又絕對不能延到6月30日的理由在哪裡。
    鍾委員佳濱:主席,我沒有這樣講!
    主席:我不是說你,我是說「曾」委員,不是「鍾」委員。你剛才出去上洗手間時曾委員提到的,不是說你。不是鍾佳濱委員,好嗎?
    部長,你拒絕賴士葆委員提議延到6月30日的原因在哪裡?就是沒有嘛!沒有的東西,你卻一下子就拒絕他?
    王部長美花:其實我剛才就說明了,而且其實我也不是原本說有評估報告後來又說沒有評估報告,我沒有這樣講。我講的是我們之所以決定4月30日期限,第一個原因是要即時發揮振興的效果。第二,在4月30日至6月30日之間,因為本條例6月30日截止,但最後還有兌付工作要做,我講的就是這兩點理由。以上說明。
  • 主席
    所以答案我還是沒聽清楚。
    主計長,你看過評估報告嗎?一定要到4月30日結束的評估報告,你看過沒有?
  • 朱主計長澤民
    我沒有。
  • 主席
    你沒看過?那你聽過沒有?
  • 朱主計長澤民
    我必須……
    主席:主計長,你聽過一定要在4月30日結束的理由嗎?你聽過沒有?有沒有?
  • 朱主計長澤民
    我只聽院長講過……
  • 主席
    聽院長講過?所以是蘇院長的指示?
    朱主計長澤民:聽院長講過這是有使用期限的現金,他在很多種場合都說等同有使用期限的現金。
    主席:好,謝謝主計長釐清,你幫院長釐清振興券等同有使用期限的現金,他並不是說現金。
    那麼4月30日期限怎麼來的,主計長聽過沒有?
  • 朱主計長澤民
    主計總處是在……
  • 主席
    你沒有參與會議是不是?
    朱主計長澤民:主計總處是彙編預算,政策是由相關政策業務單位處理,我只是……
    主席:主計長,你有沒有參與會議嘛?
  • 朱主計長澤民
    沒有。
    主席:你沒參與會議,所以你也沒聽到?那你怎麼會知道院長講振興券等同4月30日到期的現金?你怎麼會知道?你不是沒參加會議嗎?
  • 朱主計長澤民
    他在立法院都講過啊!
  • 主席
    喔!所以你是聽他在立法院講過?
    朱主計長澤民:對,他在各種場合都講過是等同……
    主席:好,懂。主計長,其實你解釋得很清楚,謝謝你。
    現在回到第212案,是否將期限挪到6月30日?
  • 鍾委員佳濱
    保留嘛!剛才不是說保留了嗎?
    主席:確定保留了是嗎?好,第212案保留。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我再補充一下,抱歉再講一點點。我把三倍券領出來之後全部捐掉了,捐給公益團體。但最近有人告訴我,就是選民跟我講的,上次發的三倍券他忘了花,還在家裡,所以我才建議再延2個月,我的初衷在此。我想我就這樣解釋完畢,好不好?這是我的提案初衷,也就是給大家多一點時間。而且剛才曾委員也提到壓縮時間的問題,現在是錢太多啊!其實你可以看到,現在餐廳幾乎都是客滿的,真的!民眾不是靠你們那5,000元去消費的,靠5,000元的是那些中低收入者。一般來講,大家只是不敢出門花錢,口袋裡5,000元還是有的。你看,徐部長都笑了,區區5,000元還討論什麼!所以,這5,000元就給一般人多一點彈性,但經濟部不同意就保留。
    主席:好啦!本席做個建議。我也贊成保留,我沒有意見,也不會有意見,對於委員的決定,本席予以尊重。但我建議部長想想看,因為這涉及全民權益,尤其你們又沒有評估報告指出一定要卡在4月30日是基於什麼樣的好處,蘇院長也只說這是有期限的現金,沒講是4月30日到期的現金,又沒溝通,主計長等官員統統沒參加,所以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大家看起來好像精神壓力很大,上午的討論到這個地方,先休息,讓行政單位也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沈委員發惠:主席,我有個建議,就是內政部徐部長剛剛特別向樓下的內政委員會請假上來。
    主席:經濟部的部分先討論到這裡,回頭處理內政部的相關提案,謝謝徐部長特別配合。現在處理內政部的相關提案,讓徐部長下午可以回去執行他的公務,經濟部的部分下午再繼續。
    現在處理關於內政部的提案第102案。
    徐部長國勇:跟主席與各位委員報告,本案經過與高虹安委員協商,已經有相關的修正。
  • 主席
    高委員也在現場吧?
    邱委員臣遠:民眾黨團同意,高委員先離席了。就按照溝通過的內容修正。
    主席:好。本案按照主席臺收到的修正案,改為主決議,也就是第102-A案的內容。第102案修正通過。
    邱委員臣遠:對,謝謝主席,就依照送交主席臺的內容。
  • 主席
    處理第103案。
  • 徐部長國勇
    第103案已經……
  • 主席
    有內政部?
  • 徐部長國勇
    對。
    主席:改為「爰要求」?你們又是要求提案改為「請」你們,壞習慣。
  • 徐部長國勇
    這些都按照主席剛剛的裁示處理了。
    主席:改為「要求」,好不好?
  • 徐部長國勇
    對。
  • 主席
    那期間改成1個月內?
    徐部長國勇:1個月內可以,我們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請問民眾黨認為可以嗎?
  • 邱委員臣遠
    現在是處理第104案吧?
    主席:對不起,這是楊委員的提案,應該詢問國民黨委員,曾銘宗委員覺得如何?
  • 曾委員銘宗
    第幾案?
    主席:第103案,只修正時間,並且把「請」字改為「要求」,修正為「爰此要求內政部」,時間則是1個月之內,可以喔?
  • 曾委員銘宗
    可以。
  • 主席
    可以喔?第103-A案部分修正通過。
    處理第104案。
    徐部長國勇:本案也獲賴委員同意,按照相關的修正改為主決議,「建請」部分仍照主席剛剛的裁示處理。
    主席:好,就是修正為「要求內政部通過《查處違反暫停營業規定之八大行業等特定場所獎勵金作業規定》」,賴委員也同意了。
    邱委員臣遠:民眾黨團同意改為主決議,依照內政部溝通後內容修正通過。
    主席:好,第104案照送交主席臺的第104-A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05案。
  • 徐部長國勇
    提案委員已同意修正文字。
    主席:好,第105案照第105-A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06案。
  • 徐部長國勇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0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07案。
    徐部長國勇:經過沈委員同意,有修正文字。
  • 主席
    沈委員同意喔?第107案按照第107-A案修正用語通過。
    處理第108案。
  • 徐部長國勇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0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09案。
    徐部長國勇:按照委員的修正文字,改為2個月;「建請」的部分仍然按照主席剛才的裁示。
    主席:好,第109案改為2個月,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109-A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110案。
  • 徐部長國勇
    經過邱委員同意修正文字。
    邱委員臣遠:對,同意。
  • 主席
    第110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之第110-A案修正內容通過。
  • 邱委員臣遠
    民眾黨邱臣遠同意。
  • 主席
    處理第111案。
  • 徐部長國勇
    經過委員同意修正文字。
    主席:第111案按照送交主席臺之第111-A案修正內容通過,另外把「請」改為「要求」。
    處理第112案。
  • 徐部長國勇
    經過委員修正同意。
  • 主席
    第112案按照送交主席臺之第112-A案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113案。
  • 徐部長國勇
    經過洪委員同意修正文字。
  • 主席
    第113案依照送交主席臺之第113-A案修正內容通過。
    處理第114案。
  • 徐部長國勇
    經過委員同意修正文字。
  • 主席
    第114案依照送交主席臺之第114-A案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115案。
  • 徐部長國勇
    遵照辦理。
  • 鍾委員佳濱
    還有第59案。
  • 主席
    什麼?
  • 鍾委員佳濱
    內政部的相關提案好像還有第59案。
    主席:還沒有到,現在討論第115案,你怎麼跳來跳去?我們正在討論的第115案,但謝謝鍾委員提醒,我們把內政部相關提案處理完之後,再跳回去處理通案。
    第115案是照案通過嗎?
    徐部長國勇:是,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1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16案。
    徐部長國勇:經過委員同意改為2個月,建請這部分按照主席裁定。
  • 主席
    但修正內容沒送上來喔!
    徐部長國勇:對不起,那遵照辦理。
  • 主席
    遵照辦理是嗎?
  • 徐部長國勇
    對。
  • 主席
    第11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17案。
    徐部長國勇:遵照辦理,我們1個月內可以處理。
    主席:這個不錯,比較有擔當,本席在此予以嘉許。
    第11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18案。
  • 徐部長國勇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1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19案。
  • 徐部長國勇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19案照案通過。
    回頭處理剛才鍾佳濱委員提醒的第59案。本案是吳怡玎委員提案,內政部沒問題吧!
    徐部長國勇:是,遵照辦理。
    主席:好,謝謝。
    通傳會官員在現場嗎?陳主委在嗎?
    沈委員發惠:昨天在現場,都表示過意見了。
  • 主席
    昨天他已經講過可以?
  • 沈委員發惠
    對。
  • 主席
    那環保署張署長呢?
    沈委員發惠:昨天也表示意見了,他們都同意。
  • 主席
    第59案照案通過。
    徐部長國勇:跟主席報告,通案中的第52案與第53案當時保留,是否能修正?
    主席:好,現在討論,因為昨天您不在。您對於第52案與第53案也沒問題,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內政部同意刪掉。
  • 主席
    內政部刪掉了?好。
    徐部長國勇:對,因為我們沒有這部分業務,所以同意刪除。
    主席:好。不過我沒看到林委員的同意書,所以這部分還是保留,因為農委會等其他部會還沒表達。
    徐部長國勇:好,那我們就先表達,因為與我們的確無關,完全無關。
  • 主席
    沒問題。第53案……
  • 徐部長國勇
    第53案也一樣。
  • 主席
    也是將內政部刪掉?
  • 徐部長國勇
    對。
    還有第74案,提案委員葉委員已經簽名,同意修正。
    主席:好,第74案修正為「由內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徐部長國勇:是,1個月內。
    主席:好,第74案照送交主席臺之第74-A案修正通過。
    民眾黨要求第28案併案處理,看看第28案。
    徐部長國勇:本案其實與第108案有關,提案委員張其祿委員在場。
    主席:張委員,您剛才要求第28案與第108案……
  • 徐部長國勇
    還有第236案。
  • 張委員其祿
    還有第108案與第236案。
    主席:第28案、第108案都是張其祿委員的提案,第236案也是張委員的提案。可是第236案與內政部沒關係啊!
    徐部長國勇:合作社的部分與我們有關係,因為提案提及消費合作社。
    主席:張委員,三案一併處理本席不會有意見,但是你要以哪件提案為主?第28案、第108案還是第236案?
  • 張委員其祿
    應該以內政部的相關提案為主喔!
  • 徐部長國勇
    應該是第108案。
    主席:以第108案為主?好。本席宣布:第28案、第108案及第236案併案處理,以第108案為主。
    內政部相關提案全部處理完畢,感謝徐部長蒞臨,讓我們很有效率地處理。
  • 徐部長國勇
    感謝主席、感謝各位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組把這2天官員簽到、簽退的資料同時送到主席臺來,謝謝!
    (進行協商)
    主席:繼續還沒有完成的提案討論,現在處理第213案。
    王部長美花:第213案王美惠委員有同意做文字修改,在最後倒數第3行的句子開始刪除,改為「爰要求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數位綁定後不得變更政策設計之書面報告」。
    主席:王委員不在現場,請問民進黨黨團?
  • 沈委員發惠
    可以。
    主席:可以,第213案就依照送主席臺的第213-A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214案。
    王部長美花:第214案王委員也是同意做文字修改,就是在倒數第2行的「修正辦法」改成「改善作法」,「兩周」改成「一個月」。
  • 主席
    同樣地請問民進黨黨團?
  • 沈委員發惠
    沒有問題。
    主席:好,第214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14-A案修正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215案。
    王部長美花:第215案賴惠員委員也同意做文字修改,在第2段第1行「盤點台灣各地」這幾個字改為「瞭解小型店家」;第2行最後一句話一直刪除到倒數第2行「研擬」的地方;最後1行的「111年」刪除。
    主席:賴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15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15-A案修正內容通過。
    處理第216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16案的內容照案通過。
    處理第217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1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8案。
    王部長美花:第218案沈發惠委員有同意做簡單的文字修改,在倒數第2行的「2周」改成1個月;同樣這一行的「紙本」後面加「及數位」3個字;最後一行的「之報告」刪除。
  • 主席
    沈委員在現場。
  • 沈委員發惠
    同意。
    主席:沈委員同意,第218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18-A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219案。
    王部長美花:第219案沈委員同意在最後一段的部分進行修改,改為「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瞭解五倍券的領用、兌付及資源配置情形」,並於110年12月底前;最後一行加「預計」2個字,改成「預計執行措施方案」。
    主席:因為沈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19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19-A案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220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主席:沈委員,你本來上面就有手寫的「書面」2字,對嗎?
  • 沈委員發惠
    對。
  • 主席
    第22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1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2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2案。
    王部長美花:沈委員有同意做文字修改,在倒數第3行的部分,「請經濟部」改為「及交通部具體提出」等字;「針對熱心協助之基層人員」改為「表達肯定」;後面文字刪除到「研議」的地方;最後一行,在「協助發券工作」後面加「相關辛勞」4個字。
    主席:因為沈委員在這邊有簽字,但剛才部長講的可能不對。不是刪除「針對」,是「針對熱心協助之基層人員表達肯定」,我在主席臺看到的用語是這個樣子,沒錯吧?
  • 沈委員發惠
    對。
    主席:沒錯的話,第222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22-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23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2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4案。
    王部長美花:因為第224案和蔡壁如委員提的第12案一樣,我們建議併到第12案。
  • 主席
    民眾黨團……
  • 張委員其祿
    請問第12案是通案的嗎?
    王部長美花:對,通案的第12案。
    張委員其祿:本席傳達一下蔡委員的意見,就是如果經濟部不能接受,我們就保留。
    主席:經濟部可以不接受,你然已經認為第12案是通案,可以接受,蔡委員第224案的提案是不是可以接受?接受就不用保留嗎?
  • 張委員其祿
    對。如果經濟部能接受的話……
    主席:你然覺得跟第12案是一樣的,這個地方為什麼不能接受?
    王部長美花:不是,因為第12案是國發會會做研究,這裡提的是要經濟部多這個步驟做研究。
    張委員其祿:部長,沒關係,你就看一下。如果不行,就保留嘛!
    主席:可以,還是不行?
    王部長美花:因為這樣是要做2份一樣的內容,不同的部會。
    主席:沒有,她就是要確信就算國發會做了,經濟部也讀啊!這部分是可以,還是不行?
    沈委員發惠:主席,對不起!我這樣看……
    主席:等一下,我先讓她回答一下,經濟部不能迴避問題嘛!可以還是不行?
  • 王部長美花
    我們建議保留。
  • 張委員其祿
    好。
    主席:沈委員,你認為呢?
  • 沈委員發惠
    那就保留吧!因為這個會變成……
    主席:所以你剛才是要幫她發言,叫她保留嗎?
    沈委員發惠:我個人的意見,這樣會變成叫經濟部跟國發會2個單位,若是這2個案子同步,會變成要做2遍。
    主席:好,第225案保留。
  • 張委員其祿
    第224案。
  • 主席
    對不起!第224案保留。
    處理第225案。
    王部長美花:第225案蔡委員有同意文字做小修正,就是最後一段的「以」改成「針對」;「細項檢討評估為題」改成「政策宣導規劃」幾個字;再加「於」一個月內。
    主席:我看到蔡委員有簽字,所以應該沒有問題,對不對?
  • 張委員其祿
    沒有問題。
  • 主席
    第225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25-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26案。
  • 王部長美花
    我們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2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7案。
    王部長美花:第227案蔡委員有同意文字修正,就是最後一段「爰此,要求經濟部針對2021年五倍券發放成效為題,進行調查統計分析」;接著是「內容須包含替代效果、通路、產業類別等」;再來是「於全案結束後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等」文字。
    主席:因為蔡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27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27-A案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228案。
    王部長美花:第228案邱志偉委員有同意文字修正,在倒數第4行「類別」後面的「消費品項之」刪除;再下一行的「六個月內」那一段改成「經濟部於五倍券全案結束後3個月內提出五倍券執行成效之書面報告」。
    主席:因為邱委員有用印,所以第228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28-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29案。
    王部長美花:第229案張其祿委員有同意文字修正,倒數第3行的「研擬」改成「評估」。
  • 主席
    因為張委員在這上面也簽字了……
    張委員其祿:好,沒問題。
  • 主席
    所以第229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29-A案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230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3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1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3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2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3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3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3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4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34案張委員有同意做文字的簡單修正。最後一段「並就上述情形研擬改善方案」這幾個字刪除。
    主席:因為張委員在這上面有簽字了,所以……
    張委員其祿:好,沒有問題。謝謝!
    主席:張委員,第234案「紓困今」的「今」是不是筆誤?
    張委員其祿:對,是金額的「金」。
  • 主席
    第234案按照第234-A案修正用語修正通過。
    處理第235案。
    王部長美花:第235案張委員同意做文字修正,最後一段「請經濟部檢討」後面的「並精進」3個字刪除;下面一行的「研擬」改為「就」;再往下一行的「規定」改為「輔導」;申請紓困「時」改為「後」;再來是「應思考綠色轉型計畫,研議可行性」;最後一行的「二個月」改為「三個月」。
    主席:因為張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35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35-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張委員,第236案因為併第108案,所以第236案已經處理過了。
    張委員其祿:是,沒問題。謝謝!
  • 主席
    處理第237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37案張委員同意最後一行的「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主席:因為張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37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237-A的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8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38案張委員同意倒數第2行的「二周」改為「一個月」。
    主席:好,張委員,你有簽字的,我就按照你有簽字的內容通過,除非你認為是有問題的,好不好?
    張委員其祿:是,沒問題。謝謝主席!
  • 主席
    所以第238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38-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9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3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0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4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1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4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2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4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3案。
    王部長美花:第243案高委員有同意文字修正,倒數第2行的「爰提案要求經濟部」後面刪除,接著是「檢討申請程序之流程,於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因為高委員在這邊有用印,所以第243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43-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44案。
    王部長美花:第244案高委員同意做文字修正,在倒數第3行的「不詳實」改為「呈現方式」;接著的一句話刪除;最後一句「提交相關報告」的部分改為「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同樣地,高委員在送主席臺的第244-A案地方有用印,所以第244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44-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45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45案高委員同意併第243案處理。
    主席:因為高委員有用印,所以第245案就併第244-A案──對不起!第245案併第243案,併案處理。
    處理第246案。
    王部長美花:第246案高委員同意文字修正,最後一句話改為「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因為高委員有用印,所以第246案就照送主席臺的第246-A案修正用語修正通過。
    處理第247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4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8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4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9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4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50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50案邱臣遠委員同意倒數第2行的「二周」改為「一個月」。
    主席:因為邱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50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50-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51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5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52案。
    王部長美花:邱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在倒數第2行的部分改為「並於好食券使用期間截止後2個月內向財政聯席委員會提出」等等。
  • 主席
    好食券的使用期間截止是什麼時候?
  • 王部長美花
    跟五倍券一樣。
  • 主席
    4月30日嗎?
  • 王部長美花
    是。
    主席:我看到邱委員有用印,所以第252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52-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53案。
    王部長美花:邱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倒數第3行前面刪除「振興三倍券及」這幾個字。
    主席:我這邊看到的是「針對」還是在啊!最起碼送主席臺了,你們可以確認一下。
    王部長美花:抱歉!爰請經濟部「分別」2個字也刪除,所以改之後就變成「爰請經濟部針對五倍券之最終短差額」等等。
    主席:好,這個才是對的,跟你剛剛前面講的不一樣。所以現在第3行開始「爰請經濟部針對五倍券」,然後後面都是不改的,這是送主席臺的253-A的修正內容。
    所以第253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53-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54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54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5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55案。
    王部長美花:第255案文字修正,倒數第2行改成「爰要求經濟部建置完成好食券店家資訊」。
    主席:因為邱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55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55-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56案。
    王部長美花:邱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倒數第3行的「兩週」改為「一個月」。
    主席:因為邱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56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56-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57案。
    王部長美花:邱委員同意文字修正,最後一行改為「並於好食券使用期間屆止後二個月內」。
    主席:邱委員也有蓋印,所以第257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57-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58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5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59案。
    王部長美花:邱委員同意文字修正,所以倒數第2行的「兩週內」改為「一個月」;「送交五倍券宣傳費用之流向」改為「規劃」;「得標廠商名單與」增加「預期」2個字,改成「預期宣傳成效予本院」。
    主席:邱委員同樣簽字了,所以第259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59-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60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6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61案。
    王部長美花:第261案我們有跟委員溝通,委員是沒有簽字,那我們是有一點建議……
  • 主席
    我們上午不是已經講過了嗎?為什麼每一次講的東西不做呢?
    王部長美花:有,我們中午有再去溝通。
    主席:我們上午已經講過了,就是委員同意的東西,就拜託拿一下簽字。第261案保留。
    處理第262案。
    王部長美花:第262案委員同意文字修正,最後一行刪除「對此重大疏失」幾個字。
    主席:好,第262案我這邊看到的是提案委員劉建國有簽字,所以第262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62-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63案。
    陳委員椒華:主席,第263案最後第3行的「爰此,請經濟部」那邊再改「要求」,「請」改「要求」。謝謝!
    主席:好,就是把送主席臺的第263-A案部分,在最後一段的倒數第3行,改成「爰此,要求經濟部於一個月內修正前開缺失……查詢餘額、已歇業和無法數位支付商家,研擬完善數位五倍券平台機制,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陳委員椒華
    是。
    主席:好,第263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就是剛才宣讀的第263-A案修正內容通過。
    王部長美花:抱歉!有修改的文字寫得很不清楚,「刪除」要變成「改善」,這樣文句才會順。
    主席:好,因為剛才漏唸了,就是「刪除」劃掉之後變成「改善」,是不是?陳椒華委員,您那邊同意的嘛?
    陳委員椒華:有,同意,謝謝!
    主席:好,所以剛才的決議內容還是一樣,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63-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64案。
    王部長美花:第264案賴瑞隆委員同意做文字修正,倒數第2行改為「故如在預算仍有餘裕之下,評估展延紓困可行性」。以上。
    主席:因為賴委員在這邊也有簽字,所以第264案就按送主席臺的第264-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65案。
    王部長美花:第265案是曾銘宗委員的提案,我們是建議「一周」改為「一個月」。
  • 主席
    曾委員在這裡。
    曾委員銘宗:改成一個月不行,因為這是在編列的時候本來就要講,所以我的說明是「有關五倍券相關經費本次特別預算編列金額高達1,206億元,但政策說明極度簡略,僅僅9行208個字,也未見任何政策效益評估,顯然不尊重立法院……」。我意思是說,這個東西本來編的時候就要寫清楚,我為什麼寫「一周」?就是希望朝野協商的時候,你要提一個初步的意見,所以這個不能延一個月,不行!
  • 主席
    怎麼樣?經濟部。
    王部長美花:因為我們要提的報告非常多,所以我們其實是需要時間……
    主席:但你們提的報告都是1個月、幾個月,這個應該是在你編預算之前就要有的。如果你在編預算之前的確已經做了評估的話,你在1個禮拜之內提出報告,是沒有困難的。有一個情況你在1個禮拜之內提出報告有困難,就是你沒有做評估,那就跟你早上的答案是不一樣的。
  • 主席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部長,這沒問題,因為當時五倍券在設立的時候,我們原本就有一個規劃,你把當時希望規劃要怎麼做的就先提報上來。當然在執行之後的成效一定不一樣,你可以先把它提上來嘛!到時候落實的時候,如果更好,我們當然嘉獎;不好的話,當然檢討,好不好?這個應該沒有問題啦!因為原本你就已經有了啊!
  • 主席
    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我是不堅持,但是這個累也是累到公務員,你要他1週內提的報告,對,他原本就有,但丟出來的東西就比較簡略;我們給他1個月,它就比較詳盡。大家如果堅持1週,就……
    曾委員銘宗:我不贊成延1個月,1個月預算已經通過了,你看他的評估報告,那就不是事前的,我要的是事前評估報告。假如立法院已經過了,完成法定程序了,那個評估就沒有意義了。
  • 主席
    還有沒有別的委員要發言?
  • 王部長美花
    我是不是可以說明?
    主席:好,請部長。
    王部長美花:如果委員一定要1週的話,我是建議加個「補提規劃書面報告」,好不好?就是因為委員是要事先的嘛!
  • 主席
    上面有啊!
  • 曾委員銘宗
    但是裡面還含有政策的效益評估。
  • 主席
    上面已經講了1週內補提啊!
    王部長美花:不是,要加「規劃」2個字。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不用怕啦!因為你不用「規劃」2個字啦!書面就囊括全部,因為你到時候執行的時候,執行的成效跟你原先規劃──主計長在笑了,你可以笑大聲一點沒關係啊!
  • 主席
    主計長的笑聲可以記入議事錄。
    楊委員瓊瓔:那個沒有問題啦!因為部長你現在要提出來的是預估成效如何,我們要的是這個,因為實際上執行下去不一定一樣啦!一定不一樣的嘛!也一定應該會更好啊!好不好?所以這個沒有問題啦!沈委員沒意見啊!
  • 主席
    怎麼樣?部長。
    王部長美花:好,謝謝!
    主席:曾委員,早上黨團的意思是所有的「請」都變成「要求」。
    曾委員銘宗:當然!我是說你要規劃報告也好,我的意思是說這個是事前。第二,你的規劃報告要含有相關的政策效益評估。
    主席:好,所以前面說是含有政策效益評估的書面報告,是不是?
  • 曾委員銘宗
    對。
    主席:好,所以修正內容會變成倒數第3行開始是「要求經濟部在一周內補提含有政策效益之書面報告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相關委員會」。這樣子好不好?部長,可以嗎?
    王部長美花:委員是說要把上面那個政策效益評估,是不是?上面就有寫了啊!所以我們就是把「請」字改為「要求」就可以了。
    主席:沒有啊!上面然有的話,加上去會有什麼困難度呢?
    王部長美花:不是,剛才委員是講說上面有……
    主席:不是啊!他剛才也已經講了,後面的地方說要求你「在一周內」,你的書面報告是要含有政策效益的,那你拒絕把它加上去的原因是什麼?
    王部長美花:不是,我不是拒絕。如果要加,就是「含有政策效益評估」這幾個字。
  • 主席
    是啊!他就是說你……
  • 王部長美花
    要評估啦!因為他沒有講「評估」。
  • 主席
    有啊!
  • 曾委員銘宗
    有!
    楊委員瓊瓔:有啦!就效益評估啦!部長,把「請」改為「要求」,然後書面前面加「政策效益評估」。
    主席:我重唸一次,就會變成倒數第4行開始是「要求經濟部在一周內補提含有政策效益評估之書面報告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相關委員會」,這樣對不對?部長,可以嗎?
  • 王部長美花
    好。
  • 主席
    所以第265案就按照我們剛才宣讀的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66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主席:第266案遵照辦理,所以第26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67案。
    王部長美花:第267案因為前面都有類似,我們是建議做文字修改,修改的部分就是在倒數第4行的「大幅」2個字刪除;重要的是後面的部分,改為「爰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五倍券不得使用項目,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這個我們保留,因為我們今天早上已經宣布了,就是你要取得那個提案委員的簽字,上面沒看到,我們就保留。
    處理第268案。
    王部長美花:第268案陳超明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倒數第2行就改為「爰要求經濟部……」,等一下……
    主席:你還沒唸完,還是我幫你唸?
    王部長美花:是「爰要求經濟部書面報告,並持續更新好食券官網店家名單」。
    主席:OK,因為陳委員在這地方有簽字,所以第268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68-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69案。
    王部長美花:第269案陳委員也同意文字修正,倒數第3行改為「爰要求經濟部針對此次振興五倍券民眾消費通路、經濟效益、產業類別等項目做調查統計分析,並於全案執行完成後三個月內送交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你的全案執行完成後三個月,同樣是指111年9月30日嗎?
  • 王部長美花
    對。
  • 主席
    我們釐清一下。
    因為第269案陳委員有簽字,所以第269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269-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70案。
    王部長美花:第270案陳委員同意簡單一個文字修正,就是倒數第2行的「研擬」改成「研議」。
    主席:好,第270案因為陳委員有簽字,所以就按送主席臺的第270-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71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72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73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74案。
    王部長美花:第274案委員同意做文字修正,在倒數第2行的「向立法院提出……」。
    主席:我沒看到委員簽名,因為剛才總召特別要求我們要加速,因為沒看到委員簽字,我們第274案保留。
  • 王部長美花
    林為洲委員有簽字。
  • 主席
    送主席臺上面的沒簽字。
  • 王部長美花
    抱歉!中午有去……
  • 主席
    那你們為什麼不送對的?第274案的部分再一次說明修正為什麼?
    王部長美花:林委員同意倒數第2行的「專案」改成「書面報告」;抱歉!倒數第3行「提出」後面加2個字,變成「預期效益評估報告」。
    主席:好,第274案林委員已經簽字,所以就按送主席臺上的第274-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75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76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76案沒有拿到委員的簽名。
  • 主席
    第276案保留。
    處理第277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77案委員也沒有簽名。
  • 主席
    第277案保留。
    處理第278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79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80案。
  • 王部長美花
    鄭委員還沒有簽字。
  • 主席
    第280案保留。
    處理第281案。
    王部長美花:第281案鄭委員有同意文字修正,在倒數第2行的部分……
    主席:你們為什麼會這個樣子?剛才你說沒有,然後現在又有?
    王部長美花:一個有簽字,一個沒有簽。
    主席:好,第281案的部分鄭委員同意修正的是什麼?
    王部長美花:倒數第2行的部分,「應立即刪除上開條款,刪除」這幾個字刪除,改為「檢討不得找零的使用限制」。
    主席:第281案鄭委員有簽字,所以按送主席臺的第281-A案的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82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8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83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8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84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84案是李委員的意見。
    主席:我的提案,當然是我的意見,我的意思是經濟部可以辦理,還是不行啊?我的提案,當然是我的意見,不然還會有誰的意見?
    王部長美花:我們是有一點建議,最後的「專案」改成「書面報告」,這樣我們就能接受了。
  • 主席
    為什麼?
  • 王部長美花
    因為其他的案子也都是書面報告啦!
  • 主席
    其他的案子不是我提的啊!
    王部長美花:對,我們也請求委員同意。
  • 主席
    我沒有同意啊!
  • 沈委員發惠
    我們就尊重主席的專案報告啦!
  • 王部長美花
    好。
  • 主席
    第28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85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85案委員沒有簽字。
  • 主席
    提案委員沒有簽字?
  • 王部長美花
    抱歉!因為主要是在這個提案的第4行……
  • 主席
    你現在講哪一案?
  • 王部長美花
    第285案。
  • 主席
    蔣委員有沒有同意你的修改?
    王部長美花:因為是國發會做的推估模型,不是經濟部做的。
    主席:跟經濟部沒有關係,是嗎?
    王部長美花:對,之前是國發會做的。
    主席:我建議經濟部的幕僚人員先聯絡一下蔣萬安委員辦公室,好不好?我們這個案子先暫時保留。
    處理第286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8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87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8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88案。
  • 王部長美花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88案照案通過。
    因為我們有些保留的案子,經濟部辛苦一下,我們待會兒還會再討論,等到我們討論的時候,經濟部必須要在場,好不好?現在進到農委會的第326案,農委會主委呢?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農委會主委因為今天……
  • 主席
    現在是誰拿著麥克風講話?
  • 陳副主任委員駿季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
    主席:農委會主委不到,是不是?我們下一個部會是哪一個?農委會之後,衛福部部長到了嗎?
  • 在場人員
    到了。
  • 主席
    衛福部的從第346案開始。
    我們先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衛福部部長現在到了,我們從第346案是跟衛福部相關的提案。
    處理第346案。
    陳部長時中:我們希望改主決議,修正文字從「凍結」起改為「衛生福利部加速預算執行,並送交書面報告」。委員已經簽名。
    主席:送主席臺的跟部長講的不一樣,你有沒有拿到?部長要看對的,你剛才講的內容跟送主席臺上的內容是不一致的。
    陳部長時中:改主決議,倒數第4行「顯見」改「是否」,「爰提案凍結」改為「衛生福利部加速預算執行,送交……
    主席:你的句子不通,部長你來開會之前唸了沒有?
  • 陳部長時中
    本來修訂的跟這個文字有一點不同。
    主席:現在送主席臺的是「爰衛生福利部加速預算執行,並請」沒有了?這句子通嗎?
    陳部長時中:並請送交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沈委員發惠
    沒有始得動支。
    陳部長時中:沒有始得動支,始得動支刪掉了,送交書面報告。
    主席:部長重新唸一下,因為你現在的內容跟送主席臺的內容是不一樣,第346案保留,等部長唸完之後我們再來討論。
    處理第347案。
    陳部長時中:也改主決議,「爰提案凍結……」這部分刪掉,「衛福部就抗病毒藥劑相關藥物採購計畫及藥物採購預算編列提交報告」。
    主席:我這邊的「爰」沒有刪掉耶!第347案保留,等你把用語唸好之後我們再討論。
  • 陳部長時中
    「爰」是有留著啦!
  • 主席
    處理第348案。
    沈委員發惠:主席,像這個小文字的,現場……
    主席:對,但請他搞清楚之後再講。
    陳部長時中:我唸留下的文字,刪掉的文字沒有唸。
  • 主席
    第348案照案通過嗎?
    陳部長時中:改主決議,提書面說明。
  • 主席
    有沒有修正後委員簽字?
    陳部長時中:沒有,邱委員說要現場來談。
  • 主席
    邱委員在現場嗎?民眾黨。
    張委員其祿:他不在,如果不能照這個,我們就保留。
  • 主席
    第348案保留。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針對這個案子要保留我沒有意見,不過我要請教部長兩個問題,因為現在學校已經開學了,現在的規定是12歲以上打BNT,對不對?
  • 陳部長時中
    對。
    曾委員銘宗:目前學生的覆蓋率大約多少?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你也知道美國預定年底會對4歲以上兒童施打疫苗,我們會不會跟進?
  •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政策上還沒有進行專家的討論。第二個,現在施打率大概到87%。
  • 曾委員銘宗
    學生是87%?
    陳部長時中:對,87%。
    曾委員銘宗:假設美國預定年底針對4歲以上兒童施打疫苗,我要求衛福部要充分注意後續的情況,必要的時候,我們能不能跟進?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會提給專家討論,有必要我們會來跟進。
    楊委員瓊瓔:專家還沒討論之前,我再請問12歲的,就是國小6年級的可不可以打?很多家長來問。
  • 陳部長時中
    滿12歲就可以。
  • 楊委員瓊瓔
    沒有滿就不行?
  • 陳部長時中
    沒有滿不行。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未滿12歲的不行?
  • 陳部長時中
    對。
    楊委員瓊瓔:所以國小等於不能打,因為很多家長在問。
  • 陳部長時中
    有一部分6年級的是可以的。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的標準就是滿12歲就可以打,未滿的是不能打的。
  • 陳部長時中
    是。
  • 主席
    第348案保留。
    處理第349案。
    陳部長時中:請改主決議,改三個月提書面報告,委員沒有簽名。
    主席:部長,我們在宣讀整個程序,因為你們柯總召特別要求叫我們加速,我們要加速的一個前提,在我們審案子的時候就已經特別講了,如果委員溝通完同意之後,要委員簽字,我們在前面就講,然後你不要遵守這個遊戲規則,你要我怎麼加速?
  • 陳部長時中
    這是一個討論的過程。
  • 主席
    所以你要本委員會遵照你的遊戲規則來運作?
  • 陳部長時中
    我是照委員會的遊戲規則。
    主席:遵照委員會的遊戲規則不就是講委員要簽字嗎?你不來參加會議,你的國會聯絡人也不告訴你?
    陳部長時中:有溝通,但是委員沒有簽字。
    主席:那就是保留,第349案保留。
    處理第350案。
    陳部長時中:第350案委員有簽名,改主決議;「爰提案凍結200萬元」刪除;「衛福部於三個月內研議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方向」,以下同;「後始得動支」刪除。
    主席:因為賴委員有簽字,所以第350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350-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51案。
    陳部長時中:第351案委員有簽名,改主決議;倒數第3行「爰」字留下;「提案凍結200萬元」刪除,改為「爰衛福部就此一專責救濟機制……」。
    主席:你是有「爰」還是沒有「爰」?這個地方「爰衛福部」是一個完整的句子,是不是?
  • 陳部長時中
    是連在一起的句子。
    主席:張委員,民眾黨今天早上討是所有的「請」字都改成「要求」?
    張委員其祿:對,要求。
    主席:他想要把「請」槓掉,但是不加「要求」。
    張委員其祿:我們加個「要求」,好不好?
  • 陳部長時中
    同意。
  • 主席
    所以這個地方是「爰要求」。
    陳部長時中:爰要求衛福部就此一專責救濟機制進行評估後,並於三個月內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那個「支」沒有劃掉。
  • 沈委員發惠
    把最後那個「支」劃掉。
  • 陳部長時中
    「支」劃掉。
    主席:因為賴委員有簽字,民眾黨也確認加了「要求」兩個字在衛福部的前面,「爰要求衛福部」,後面的動支的「支」劃掉,所以第351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351-A案本席宣讀的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52案。
    陳部長時中:最後一段「要求衛生福利部修正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倒數第2行「於3個月內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因為賴委員有簽字,但是他漏掉了「要求」,所以民眾黨團這邊的「請」字改成「要求」。
    張委員其祿:是,謝謝!
  • 主席
    第352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352-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53案。
    陳部長時中:請改主決議,委員已經簽名,最後一段從「爰」起刪掉;「衛生福利部應就相關臨床研究或進行本土研究提出混打之安全性與效果,於三個月內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因為賴委員有簽字,所以第353案就照送主席臺的第353-A案修正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354案。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5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55案。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5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56案。
    陳部長時中:我們想改書面報告,就是最後一段「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委員也簽名了。
  • 主席
    第356案照送主席臺經賴惠員委員簽字的第356-A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357案。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5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58案。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5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59案。
    陳部長時中:最後1行刪掉「逐週」,只要定期公布,委員也簽名了。
    主席:沈委員,你前面的「爰」字沒有嗎?
    沈委員發惠:那邊就不用改了,「逐週」刪掉就可以了。
  • 主席
    所以有「爰請」兩個字?
  • 沈委員發惠
    對。
    主席:第359案照送主席臺的第359-A案,倒數第3行的衛福部前面加上「爰請」,變成「爰請衛生福利部重新評估」,修正通過。
    處理第360案。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6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61案。
    陳部長時中:第361案委員已經簽名,因為修改的比較多鑑於公費COVID-19疫苗預約平台自上線啟用以來屢次發生當機事件,爰要求衛福部應責成關貿公司於二週內就當機失誤等事件提交檢討報告。
  • 主席
    向誰提交檢討報告?
  • 陳部長時中
    他的文字就是提交檢討報告。
  • 主席
    所以是向本院?
  • 陳部長時中
    我想意思應該是向江委員。
    主席:什麼?你是說向江委員?沒關係,他要向江委員可以,但是除了江委員之外,因為我們審預算,所以也送財政委員會,民進黨黨團可以嗎?
  • 沈委員發惠
    可以。
    主席:第361-A案經過江委員簽字及民進黨團確認,後面的文字修正為「二週內就當機失誤等事件提交江永昌委員及財政委員會檢討報告」。
    處理第362案。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6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63案。
    陳部長時中:第363案委員已經簽名,最後1段改成「研議簡化行政流程作業,使醫護人員等待時間降至三個月以下」。
    主席:因為第363案范委員有用印,所以第363案照送主席臺的第363-A案修正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364案。
    陳部長時中:第364案委員已簽名,修訂得比較多,從第4行中間是「為確保疫苗施打政策符合科學、法規與倫理適當性,本席建請政府除了需要具有醫衛專業知識的人員、法律專家外,還需要納入倫理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等背景及研究機構,以平衡專業與社會公益。」;以下刪除。
    主席:因為蔡委員有簽字,但是上面的主辦食品藥物管理署誰蓋的?
  • 張處長育珍
    內部的分工。
    主席:那個東西劃掉,你們沒有要求本會要加進去?
  • 陳部長時中
    沒有。
    主席:第364案按照送主席臺的第364-A案內容修正通過,不含上面有額外的蓋印。
    處理第365案。
    陳部長時中:第365案委員已經簽名,最後1段修正為「爰要求衛福部在三個月內提出邊境開放評估報告。」;以下刪除。
    主席:因為第365案蔡委員有簽字,就按照剛才部長所唸的第365-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66案。
  • 陳部長時中
    第366案因為涉及我們現在的商業合約。
  • 主席
    第366案有沒有修正?
  • 陳部長時中
    沒有。
  • 主席
    照案通過嗎?
    沈委員發惠:沒有,能不能保留?這個案子因為跟委員溝通,大家觀念……
    主席:張委員,民眾黨的部分?
    邱委員臣遠:這個案子其實疫苗的採購在特別預算包括公務預算裡面都非常重要,包含它的研發、採購和施打,這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民眾黨黨團要求衛福部在二週內提出已經使用疫苗採購相關經費的細項,並每季向本院提出報告,但是衛福部這邊好像不同意,所以我們這個案子要求保留。
    主席:第366案保留,不過請部長說明一下為什麼民眾黨這個合理的要求你拒絕?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現在也有調閱小組的成立,相關事項在調閱小組也做過討論。
    主席:調閱小組跟本院還是不一樣,他這個提案是說你要把已經使用過的疫苗採購經費明細提出,因為我們在審你的經費,你不讓我們知道已經採購相關經費的細項,保留我沒意見,但是你還是要說明,你是希望本院對你提的東西就閉著眼通過嗎?不然你的經費不說,我們怎麼審?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現在調閱小組已經進行相關的活動。
  • 主席
    審你的預算是調閱小組才可以審的嗎?
  • 陳部長時中
    沒有啦!委員會的決議……
    沈委員發惠:沒有啦!這一次沒有疫苗採購的預算啦!這次是紓困的預算,這部分因為涉及合約,本院才特別成立調閱小組,經過調閱小組大家同意之後,來調閱這些牽涉疫苗採購合約的相關資料,如果說委員會這邊直接通過要求他們提報告,調閱委員會的運作等於沒有意義。
    主席:不會沒有意義,一個是看那個東西,我們是審預算啊!
    沈委員發惠:主席,保留啦!
    主席:我知道保留,我同意保留,我沒有反對保留,我的意思是說,你要說明為什麼不給嘛!我同意結論啊!結論保留,剛剛已經講了,民眾黨的邱委員已經反應保留,我同意保留,我不會反對委員的提案,但是總要說明,衛福部是要求本院在審預算的時候閉著眼睛審,不准看資料,還是怎麼回事?
  • 陳部長時中
    這裡面已經牽涉到商業合約相關的一些機密。
    主席:你不要鬼扯了,這邊有國際經驗的人比你多得很。
    陳部長時中:委員這樣子講,我想大家在立法、行政上面也要互相尊重。
  • 主席
    你尊重了本院嗎?
  • 陳部長時中
    我們在調閱小組裡面已經準備要提供一些相關的資料。
    主席:那個是一回事,人家要查你有沒有弊案嘛!這個地方我們要查的是審你的預算,這是兩回事。
    陳部長時中:也跟召委報告過了,相關裡面……
  • 主席
    你是跟哪個召委報告過?
  • 陳部長時中
    現在在跟你報告。
  • 主席
    對啊!我就請你說嘛!
    陳部長時中:這牽涉到一些保密的事項,會牽扯將來疫苗的進貨等等。
  • 主席
    你就不要扯了嘛!所有的保密合約……
  • 陳部長時中
    你講這樣是扯就沒道理了。
    主席:有道理,我現在在告訴你,所有的保密合約裡面都有一個exception,那個exception有一個例外規定就是,如果你按照政府機關要求的規定,例如本院在審經費的情況之下,你沒有保密義務的。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858裡面的限制還是我們在這裡面相關的過程,我們首長可以做相關是否揭露的一些規定。
    主席:你在鬼扯什麼東西!我現在問你的問題是說你經費不告訴本院,本院怎麼審嘛!
    陳部長時中:這裡面並沒有在審這筆的決算,現在並沒有在審這筆的決算。
    主席:對啊!你好歹講個話了,對不對,你說在決算裡面才會相關,在這一次的預算金額裡面沒有疫苗採購,所以這個資料沒有嘛!你是這個意思,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縱使在審決算的時候,我們會有所保留。
    主席:你不可以啊!那法律規定的,你依法行政,你怎麼可以呢?
    陳部長時中:相關的一些解釋,也有配合我們的主觀理念……
  • 主席
    你怎麼會完全視中華民國的法律於無物呢?
    陳部長時中:有,我們對法律非常的尊重。
    主席:你的幕僚人員直接上網去告訴他,就看一下保密合約裡面所有的標準版本裡面,看我講的政府機關要求的東西有沒有在你的保密義務裡面。沈委員也是學法律的。
  • 沈委員發惠
    我可以講嗎?
    主席:可以,沈委員教一下你的衛福部部長基本的法律常識。
    沈委員發惠:我們這些涉及到採購合約,所以立法院才特別成立一個調閱小組,經過調閱小組大家同意之後,我們要求他的,他就必須提供,如果今天我們財政委員會就提一個要求他提供,其他內政委員會也要求他提供,哪個委員會要求提供,調閱小組就變成沒有……
    主席:不是,不是,我的理解啦!我錯的話可以糾正,調閱小組的部分是要調閱他採購疫苗的部分,但是本委員會是要審他的預算、他的經費怎樣,我猜民眾黨原來在寫的時候……
    沈委員發惠:這裡是疫苗採購相關經費之細項啊!我們今天的預算是紓困、振興,不是疫苗採購啊!如果今天我們審疫苗採購預算,那我們可能可以要求他提供相關資料,但是我們今天審的預算是……
    主席:沈委員講到重點了,部長回答不出來,你幫他回答出來了,你的意思是說,因為今天我們沒有審疫苗採購,那你要不要請部長回答一下,他有沒有聽懂了?
    陳部長時中:我剛才已經跟召委報告過了,這裡面也沒有到決算,今天只有審預算。
    主席:沈委員在講預算,他沒有講決算。
    陳部長時中:今天講預算,預算就沒有包含這一部分。
    主席:沈委員沒有講決算,你是講預算嘛!但是部長是沒聽還是沒聽懂?
  • 沈委員發惠
    意思一樣啦!
  • 主席
    決算和預算一樣喔?
    沈委員發惠:不是啦!我是說我們現在不是審疫苗採購的預算,所以我們現在要求他提疫苗採購相關經費之細項,他們是可以有所有保留的,因為也有調閱小組,依法是可以的。
    主席:案子我們就是保留,曾委員有意見嗎?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其實就這個案子,我給部長一個建議,這個案子當然保留,但是其實你講有一些保密合約,我也尊重,但是其實第366案有一些是可以做的,有些項目是可以做的,你們就你能做的部分,至少到現在可以公開的部分,可以大約說明,或者給蔡委員他們一份報告,因為你現在好像全面都不行,其實也不見得全部不行,我覺得可以折衷,有些是你可以做得到的。我很客觀講,假設你的合約真的簽得那麼死,當時是迫於國際上的壓力,簽了連國會都不能知道,我也尊重。
    主席:不會啦!各國的約定裡面這個都排除的,國會審的東西,它不會有不准給的。
  • 曾委員銘宗
    因為我們現在沒看到合約啦!
    主席:我不能摘要,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昨天吳秉叡委員說摘要的東西是重複問問題,所以你就針對委員的問題直接回答。
    陳部長時中:委員如果需要其他相關的資料,我們就可以回答的部分去回答。
    主席:那為什麼蔡委員的到現在為止你不給人家,這是為什麼?
    陳部長時中:因為這裡面牽涉到經費的細項,我們到現在來講,還是會牽涉到我們……
  • 主席
    你有沒有聽曾委員的講話?
    陳部長時中:曾委員說可以提供的我們可以來提供,我們尊重。
  • 主席
    你什麼時候要給他?
  • 陳部長時中
    他還有什麼樣的要求嘛?
    主席:雖然本席不認同,但是你現在咬死了它是機密,之外的訊息、費用都給他啊!
    陳部長時中:剛才委員也建議要保留,我們可以私下再跟委員報告。
    主席:保留是對於這個案子的處理,現在問的是你必須要回答的問題,這是兩回事,一開始的時候,我們就說這個案子會保留,但是委員問的問題你還是要回答啊!委員問的問題,你什麼時候把沒有機密部分的費用給蔡委員?
  • 陳部長時中
    會後我們會跟蔡委員討論。
    主席:民眾黨聽到部長的回應了,他在今天會後會跟蔡委員、跟你們討論你們所需要的。部長,這是我理解的,如果講錯要更正我,只要不是機密的費用的細項都會給你們,也請部長會後給了之後,只要非機密的細項,也給本委員會的委員及本委員會,所以就拜託民眾黨。
  • 陳部長時中
    這裡面是要做一個附帶的決議嗎?
  • 主席
    沒有附帶決議。
    陳部長時中:在這裡面,我們對於提案人在會後跟他說明相關的事項。
    主席:我現在裁示了,不是機密的資料給了蔡委員之外,為什麼本院委員不可以有?
  • 柯委員建銘
    調閱委員會昨天已經處理了。
    主席:好了啦!柯總召你就不要那個,剛才已經講了,蔡委員只要不機密的部分嘛!
  • 柯委員建銘
    那就調閱委員會在處理啊!
  • 主席
    不機密的部分而已。
  • 柯委員建銘
    先保留一下。
  • 主席
    這個案子保留。
  • 柯委員建銘
    為什麼不能保留?
    主席:這個案子已經保留,一開始就保留,只是講說為什麼不機密的部分。
  • 柯委員建銘
    你現在又擴張提案。
  • 主席
    沒有嘛!
    柯委員建銘:那就保留,你們要擴張。
    主席:本來這個案子就保留了,沒有不保留,這個案子一開始就說保留,所以我特別釐清一下。
    柯委員建銘:然保留了,還有什麼可以加蔥加料的,現在還可以改提案啊?
    主席:沒有啦!一開始的時候保留,現在請部長回答而已。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其實剛剛主席裁示是有道理的,假設沒有涉及到機密,給在座的每一位委員或所有立法委員,我覺得本來就應該這樣做啊!其實不待立法委員提出要求,我覺得假如不涉及機密的資料,怎麼可以不給?你有調閱小組去處理機密的,我們也尊重,就我們作為立法委員做這樣的要求已經很合理了,而且非常卑微,我非常支持召委的裁示。
  • 主席
    剛才裁示的部分就是按照……
    鍾委員佳濱:主席,有什麼裁示?這個案子保留,主席有什麼裁示?
  • 主席
    沒有。
    鍾委員佳濱:主席就本案做保留的決定後,裁示的部分是根據議場的狀況作裁示、委員的意思作裁示,主席的權責就是在維持會場的秩序。
  • 主席
    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剛才私底下協商有一些結果,在講成果之前,張委員、邱臣遠委員和林楚茵委員都要發言。
    先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謝謝主席!剛才在休息的時間跟大家進行協調,其實我們這個案子在於現在審特別預算,我們當然也希望有一些實證的基礎,過去好幾次的追加裡面,其實一直都有編,我們當然想要至少知道一些大體的情況,其實這也是非常合理。像這一次又因為緊急狀況,其實已經用了一些,我們知道在衛環委員會有調閱小組,我們在財政委員會當然也希望就比較實質性的,有個實證的基礎,當成一個根基來看看審議這個預算合不合理。所以蔡委員這邊到時候可能會就一些資料,如果衛福部真的覺得哪些地方太機密,絕對不可以跟我們講的,也沒關係,但至少有一些項目、哪一些大項上或總量上等等,遮蔽你們覺得要迴避商業合約的部分,其他的部分能夠公開的,還是必須要給我們,到時候蔡委員也會跟衛福部就這個案子溝通,我們希望能夠比較詳盡一點,至少我覺得能以昭公信。不然的話,我們在審議的過程中,變成衛福部單方面的說怎麼樣就怎麼樣,因為我們完全在五里霧中。
    這個地方當然也謝謝主席剛才跟衛福部進行了協調,再請衛福部會後跟蔡委員這邊協調,蔡委員這邊也會提出詳細的資料需求,至少提供本委員會作為審議這次預算的參考。
  • 主席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謝謝主席!誠如張委員所講的,雖然這一次的特別預算審議內容並沒有包含疫苗,但是過去疫苗經費還是有很多訊息是我們必須得知的,剛剛經過主席協調之後,我們會跟蔡委員溝通,請她羅列出所需要的相關資訊,也請衛福部來評估,不涉及你們所認定相關商業機密的部分請予以提供,作為我們審查預算的參考。特別預算追加到今天已經是第四次了,其實相關疫苗採購的細項對國人來講,都需要提供相關資訊以昭公信,也建請財政聯席委員會李召委和部長,經過協調之後,提供蔡委員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 主席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謝謝主席!經過溝通,大家已經達成共識,我就不浪費大家的時間,因為這一個案子確實是保留,當時主席的建議也是提到,在不涉及機密之下,因為民眾確實都想知道疫苗從過去到現在衛福部的規劃是怎樣進行採購的,然是保留,接下來還是會有討論,我相信剛剛不論是召委或民眾黨的同仁已經提出了要求,我們在這邊也是建議衛福部,未來這個案子還會拿回來再繼續討論、協商的時候,確實是要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可以提供的部分必須提供出來。
  •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席!針對疫苗採購的部分,如果衛福部在調閱小組這邊可以公開的資訊,有關這些採購經費細項,也希望讓其他委員的辦公室可以收到這些資訊來參考。
  • 主席
    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第366案還是保留,因為大家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達成共識,剛才主席所裁示的部分,大家經過討論,比較精準的講,會後請衛福部跟蔡委員討論她所希望提供的資料,哪一些是涉及採購相關合約的部分,那部分衛福部當然沒有辦法提供,至於不牽涉這些部分、非機密的部分,經過大家討論同意,就提供這些部分給蔡壁如委員一份,同時也給委員會一份,大家都可以看到這些非機密的部分。但是跟這個案無關,因為這一案已經保留了,今天就算這些都過了,最後還是要朝野協商,還是會碰到同樣的問題,所以這部分我們希望衛福部可以配合大家的討論,提供給大家。
  •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也希望衛福部能夠提供的資料儘量提供,我們也不希望一直採用保留的方式,不管執政黨、在野黨,各委員辦同仁很辛苦提出這些預算,如果衛福部可以提供,還是請儘量能夠提供。
    主席:我想這個已經很清楚剛才達成的共識,其實為了避免誤會,一開始就講了第366案的部分是保留,剛才民眾黨也提到會後蔡委員會把項目列出來,剛才達成的共識是衛福部會跟蔡委員溝通,提供的資料除了給蔡委員之外,也給聯席會的委員及本委員會一份。
    處理第367案。
    陳部長時中:最後1行「書面計畫」改「書面報告」,蔡委員已經簽名。
    主席:第367-A案的確蔡壁如委員已經簽字,所以第367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367-A案內容修正通過。
    處理第368案。
    陳部長時中:第368案最後1行「書面計畫」改「書面報告」,委員已經簽名。
    主席:好,368案的部分經過蔡委員同意,所以368案就按照送主席臺的第368-A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69案。
    陳部長時中:369案蔡委員也有簽名,一樣是書面計畫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369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369-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70案。
    陳部長時中:370案委員也有簽名,倒數第二行是「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民眾黨,這個地方是不是應該要改成送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張委員其祿:是,應該是要送聯席的所有委員會。
  • 主席
    對。
    張委員其祿:是,謝謝!
    主席:好,部長,你對剛才再次修正的第370-B案用語有沒有意見?
  • 陳部長時中
    送交聯席委員會我沒有意見。
  • 主席
    送交財政委員會及相關委員會?
  • 陳部長時中
    我沒有意見。
    主席:可以,所以第370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370-B案修正用語修正通過。
    處理第371案。
    陳部長時中:371案是改成「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統計資料」,原來委員提案是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知道要不要改成跟剛才一樣送交相關委員會?
  • 張委員其祿
    跟剛才一樣好了。
    主席:好,同樣的這也是蔡委員簽字,但後面有再修正的部分,民眾黨同意,所以就變成第371-B案,371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第371-B案,把「送交財政及相關」改為「送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處理第372案。
    陳部長時中:372案邱委員有簽名,是改善書面報告。
    主席:好,邱委員有簽字,所以第372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372-A案修正用語修正通過。
    處理第373案。
    陳部長時中:第373案倒數第二行從「爰請衛福部針對獎勵金核發作業……」到最後,請刪除。
    主席:不是,這個主決議是決議什麼東西?
  • 陳部長時中
    需積極快速辦理核發作業。
  • 主席
    可是我不太懂。
    鍾委員佳濱:主席,我也是連署人,我看懂了,本來我們是……
    主席:鍾委員請等一下,我已經講了,這個我沒看懂,待會兒我會讓你發言。因為這個地方是說到110年6月間還沒有核撥,你也是連署人,你要不要釐清一下你們這個主決議的訴求是什麼?要積極快速辦理核發是核發到110年6月還沒有撥款的,還是包括後面?到底你們的提案是什麼?
    鍾委員佳濱:本來我們是希望能夠提出改善報告,但是聽剛才衛福部部長的說法,他們願意積極快速辦理,就是有改善,改善就好了,然他們要積極改善那就OK了。
  • 主席
    可是我收到的這個裡面沒有「改善」2個字?
  • 鍾委員佳濱
    他說積極……
    主席:我收到的?你們給委員的是否跟給主席臺的一樣?我收到的是「需積極且快速辦理核發作業」,剛才部長唸的也是這樣子耶!但我的問題是,它是核發110年6月前未撥款的,還是也包括後面的?
    鍾委員佳濱:這樣子啦!主席,我是不是可以做一個修正?就是「請積極且快速辦理核發作業」。
  • 主席
    你有連線嗎?
    鍾委員佳濱:因為剛才我們跟衛福部的溝通就是要他們積極改善,所以把「需」改成「請積極且快速辦理核發」,因為這個比提出一個報告來得重要。
    主席:所有嗎?鍾委員,是所有還是到……
    鍾委員佳濱:「請積極且快速辦理核發作業」,這是提醒他們要積極辦理,因為後面我們要求他們要提出書面報告,也是一個同樣的目的,如果他們能夠承諾會趕快改善,我就接受。
    主席:好,鍾委員,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當然你沒有義務回答,我現在只是說這個主決議的內容不明,你是請他……
  • 鍾委員佳濱
    我是說把「需」改成「請」。
    主席:我聽到了,我現在問你的是,你要請他核撥的部分是110年6月之前的?還是所有的?
  • 鍾委員佳濱
    照文字上面的決定。
  • 主席
    文字上面決定的是什麼?
  • 沈委員發惠
    就是109年7月至110年6月間應該獎勵的這些數額的核撥。
  • 主席
    所以只限於110年6月前的而已?
  • 沈委員發惠
    這些部分應該積極且快速核發。
    主席:好,OK!謝謝沈委員,我們確定這個部分,衛福部同意的內容是按照送主席臺的第373-A案用語,依鍾佳濱委員的要求將「需」字改成「請」,期間只限文字上面110年6月前還沒有撥款的部分要快速辦理,第373-B案衛福部可以嗎?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主席:衛福部可以的話,第373案就按照第373-B案修正用語修正通過。
    處理第374案。
    陳部長時中:第374案我們有和委員溝通,但是沒有達成合意。
    主席:好,第374案保留,民眾黨有沒有問題要問的?
    張委員其祿:我們請教一下部長,為什麼你們不能提供我們預約平臺採構的資訊?
  • 陳部長時中
    我們願意提供報告。
    主席:不是,你們願意提供報告,高委員不是也要求你們提供報告,你們是哪裡有困難?
  • 張委員其祿
    這邊不就是說……
  • 陳部長時中
    他是要具體的規劃文件。
  • 沈委員發惠
    要文件可能不行。
    主席:你現在都已經在執行了,具體規劃的文件你沒有,你怎麼執行?
    陳部長時中:我們相關決議事項,還有一些執行的內容,我們都可以提供,這個沒有問題。
  • 主席
    哪個東西可以提供?
  • 陳部長時中
    執行的內容和我們的決議事項、決標等等都可以提供。
  • 主席
    所以你是哪一個地方要刪掉?
  • 陳部長時中
    具體規劃文件、執行時程等相關資料。
    主席:那你要跟他報告什麼?你把它刪掉,你要跟他報告什麼東西?
  • 陳部長時中
    報告我們相關決標的情況、執行的內容。
  • 主席
    決標的情況及執行內容?
    張委員其祿:部長,這樣聽起來不也是跟這個差不多嗎?如果你執行的內容,當然這也要包括執行的時程,對不對?
  • 陳部長時中
    執行的時程沒有問題。
  • 張委員其祿
    這個地方等於就沒有什麼好刪的了。
    主席:不是,然執行的時程沒有問題,你剛剛為什麼要刪掉呢?
    陳部長時中:沒有,我們的報告裡面當然會包括相關的事項,只是規劃的文件……
    張委員其祿:部長,你們有沒有具體建議的文字?
    主席:你們要不要把你們要修正的東西給在座的委員一份,讓大家可以討論一下,你說你跟高……
    陳部長時中:我說我們願意把報告提出來,不知道委員的意思?我們會提出一份報告,這個報告當然會包括多少錢、執行的情況和內容,這些我們都可以提供。
    張委員其祿:部長,或是你們覺得這個文字要怎麼刪?因為你們現在把整條都刪掉了,我看不太懂。
    陳部長時中:好,那我們就刪掉「具體規劃文件」。
  • 張委員其祿
    刪掉「具體規劃文件」?
    主席:就是你不要給他規劃文件,但是你會給他平臺採購案等相關執行資料?
  • 張委員其祿
    執行時程等相關資料?
  • 陳部長時中
    執行的內容我們當然可以跟委員報告。
    主席:我建議先保留,你們要不要聯絡一下高委員?
    張委員其祿:好,我們先保留。
    主席:第374案先暫時保留,因為這個差異性有可能可以解決。
    林委員楚茵:我也建議先保留,畢竟提案委員不在。
    主席:對,先保留,你們要不要跟高委員聯絡一下?好不好?
    處理第375案。
  • 陳部長時中
    遵照辦理。
  • 主席
    第37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76案。
    陳部長時中:第376案我們有和委員溝通過,我們本來是想刪除倒數第三行的文字,改提書面報告,委員沒有同意。
  • 主席
    你們要刪除什麼?
    陳部長時中:等於是第三行「疫苗行政作業書面報告」,其餘刪除。
    張委員其祿:我們剛才有和高委員聯繫,他說第376案要保留。
    主席:好,376案他要保留。
  • 張委員其祿
    是。
  • 主席
    第376案保留。
    處理第377案。
    陳部長時中:第377案委員已經同意,倒數第四行的「發展,」之後,「妥適規劃……」刪除,然後「滾動式檢討各地方政府社區篩檢站設置指引,補助原住民地區及部落設置篩檢站,於二個月內函文予各縣市政府檢視原住民族及部落設置篩檢站需求,並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因為伍委員有簽字,所以第377案就按照送交主席臺的第377-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78案。
    陳部長時中:第378案委員有簽名,但最後一行「一個月」改成「三個月」。
    主席:部長,前面案由的部分,SARS是不是少了一個「S」?有SAR嗎?部長,你同意它是SARS?
  • 陳部長時中
    可以。
    主席:好,SARS少了一個「S」的地方我們加上去,那個應該是筆誤,第378案筆誤的部分修正後按照第378-B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79案。
    陳部長時中:379案也是倒數第二行的「一個月」改成「三個月」,委員已經簽名。
    主席:有,我有看到高委員的簽字,所以第379案就按照提交主席臺的第379-A案文字修正通過。疾病管理署是什麼意思?好,疾病管理署和用語無關。
    處理第380案。
    陳部長時中:380案委員也有簽名,修訂文字是「請指揮中心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主席:好,高嘉瑜委員有在修正文字上面簽字,所以第380案就按照提交主席臺的第380-A案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381案。
    陳部長時中:第381案我們有跟委員研議,但委員沒有同意,我們是想改成「三個月」,「研議催貨、增加訂貨、交由民間自行採購之評估,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財政聯席委員會」,提案委員在現場。
    邱委員臣遠:不是,因為我們整個疫苗的採購有3,500萬劑是明、後年才會到貨,現在要達到全體七成的免疫覆蓋率還需要3,290萬劑,所以催貨的部分或增加訂貨,還有開放民間縣市政府自行採購疫苗的整體策略,請在二週內提供相關書面給財政聯席委員會,我不知道這個有什麼困難?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回應一下?
  • 主席
    請部長說明一下邱委員的提案很合理為什麼你拒絕的原因。
    陳部長時中:在二個月內提供有關增加訂貨、開放民間縣市政府自行採購的評估,這些評估事實上我們需要一點時間。
    邱委員臣遠:這些應該都是你們現在正在執行的政策項目,如果你們這個樣子的話,這個案子我要予以保留。
    主席:這個案子保留沒問題,因為兩邊都沒有同意,這個案子肯定是保留,但是剛才邱委員問的那個問題請你回答,因為現在疫苗都已經缺貨成這個的狀態,你應該要催貨,但你這個時候還在研議,老百姓都沒有打疫苗,你們都打完了,在老百姓都沒有打疫苗的情況之下,你還要研議?他說你們應該催貨,像韓國一天到晚……
  • 陳部長時中
    我們很快就會有大量的疫苗進來。
    主席:我還沒有講完啊!韓國一聽到疫苗要delay,他們馬上就有動作,他們也沒有說要研議。
    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我想有關催貨這些都沒有問題,不過開放民間與縣市政府自行採購之評估,這可能就比較重大,因為到目前為止,民間還是必須要得到政府的授權。
  • 主席
    OK!懂。
    沈委員發惠:所以這部分叫他們二週內就提出,真的有困難。
    主席:沈委員,你的意思是說,催貨與增加訂貨的部分應該現在就可以做了,不需要研議,但是後面開放民間、縣市自行採購的部分需要研議?
  • 沈委員發惠
    因為茲事體大。
  • 主席
    OK!懂。
    邱委員臣遠:部長,這樣子好不好?按照我們的文字,如果你們認為二週內太趕,那一個月內你們有沒有辦法?如果可以一個月內,我們就同意修改,好不好?
    主席:就是按照邱委員的文字,把二週改成一個月內,可不可以?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沒有,就按照邱委員的……
  • 陳部長時中
    修正文字以後遵照辦理。
    主席:就是按照邱委員的原文,只是把最後「二週內」改成「一個月內」,所以第381案的部分就按照邱委員的提案,把最後一行的二週改成一個月。
    沈委員發惠:他們還是希望能夠改成「爰請衛福部研議」,邱委員,這部分是不是能夠按照衛福部的文字?
    邱委員臣遠:沒有,剛才部長已經同意了,它這邊也是寫「擬定」,也不是說一定就照這樣子,「擬定催貨、增加訂貨或開放民間與縣市政府自行採購之疫苗整體策略」,又不是一定要怎麼做,而且現在已經把二週延長為一個月。剛才部長現場也同意了,所以我想就讓它順利的通過就好了,好不好?
    主席:好,接下來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謝謝主席,我比較建議加「研議」2個字,開放民間當然沒有問題,因為這個條款之前就有很多善心的民間團體有採購的經驗了,可是開放地方縣市政府自行採購的部分,恐怕預算使用這部分,因為現在疫苗是由中央來補助經費,地方自行採購之後,因為這個攸關地方自治的部分,所以我建議用「研議」比較精準,我建議還是把「研議」加進去,其他的我沒有意見。
    邱委員臣遠:好,我同意,但「研議」要加在哪邊?
    沈委員發惠:倒數第二行「爰請衛生福利部擬定催貨、增加訂貨計畫」,把這裡的「擬定」改成「研議」。
  • 主席
    剛才沈委員的意思……
    邱委員臣遠:好,我們可以接受,我們就同意,好不好?把倒數第二行的「擬定」改成「研議」;最後一行的「二週」改成「一個月」,也請衛福部支持,謝謝!
    主席:邱委員,我確認、我理解最後達成的共識是把倒數第二行中的「擬定」改成「研議」,把「二週」改成「一個月」,其他的都照邱委員的用語。是不是這樣子?部長。
  • 陳部長時中
    我們遵照辦理。
  • 主席
    我們按照送交主席台的就是剛才宣讀的第381-B案修正用語修正通過。
    今天處理到第381案,接下來委員會需要一點時間整理,現在休息15分鐘,委員會會宣讀昨天到今天為止的協商結果。
    沈委員發惠:主席,我詢問一下,今天就到這裡,等一下就要宣讀了嗎?預算還要再開一次會嗎?真的要這樣嗎?考慮一下。
    主席:行政單位必須配合,他們不配合、推託就會有這樣的結果,昨天後半場從下午開始就很順利,但是只要碰到不願意配合的行政官員,資料不提供就會有這樣的困難。我們待會兒休息的時候還是有溝通,但委員會議事處需要時間處理,所以我們現在先休息。
    (協商結束)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對於今天提案的內容,不管是國民黨、民眾黨或時代力量的提案裡有「請」行政單位的部分,這個「請」字都改為「要求」。
    今天的會議時間會到協商結論宣讀完畢為止,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 協商結論

    第1案保留;第2案照案通過;第3案修正;第4案照案通過;第5案修正;第6案照案通過;第7案修正;第8案保留;第9案修正;第10案、第12案合併處理,以第10案為主,照第10案通過;第11案修正;第13案、第14案、第15案、第16案均照案通過;第17案修正;第18案照案通過;第19案修正;第20案修正;第21案修正;第22案修正;第23案照案通過;第24案修正;第25案、第26案、第27案、第29案、第30案均照案通過;第31案修正;第32案、第33案、第34案、第35案、第36案、第37案、第38案、第39案修正通過;第40案、第41案、第42案照案通過;第43案修正通過;第44案、第45案照案通過;第46案修正;第47案、第48案、第49案照案通過;第50案保留;第51案照案通過;第52案、第53案保留;第54案修正;第55案照案通過;第56案、第57案、第58案修正;第59案照案通過;第60案保留;第61案、第62案均照案通過;第63案、第64案修正;第66案、第67案、第68案、第69案、第70案、第71案均照案通過;第72案、第73案、第74案修正通過;第75案、第76案、第77案均改為主決議;第78案、第79案均照案通過;第80案、第81案修正;第82案、第83案、第84案、第85案照案通過;第86案、第87案改為主決議;第88案改為主決議;第89案、第90案、第91案、第92案、第93案、第94案、第95案、第96案、第97案、第98案、第99案均照案通過;第100案修正;第101案照案通過;第102案、第103案、第104案、第105案均改為主決議;第106案照案通過;第107案修正;第108案、第28案、第236案併案處理,以第108案為主,照第108案通過;第109案、第110案、第111案、第112案、第113案、第114案修正;第115案照案通過;第116案修正;第117案、第118案、第119案照案通過;第120案保留;第121案、第122案、第123案、第124案、第125案、第126案、第127案、第128案、第129案均改為主決議;第130案照案通過;第131案改為主決議;第132案照案通過;第133案修正通過;第134案、第135案照案通過;第136案修正;第137照案通過;第138案修正;第139案、第140案照案通過;第141案修正;第142案、第143案、第144案、第145案、第146案、第147案、第148案、第149案、第150案、第151案均照案通過;第152案、第153案修正通過;第154案、第155案照案通過;第156案保留;第157案、第158案、第159案、第160案均照案通過;第161案修正;第162案、第163案、第164案、第165案均照案通過;第166案修正;第167案照案通過;第168案、第169案修正;第170案、第171案、第172案、第173案照案通過;第174案、第175案、第176案修正;第177案、第178案、第179案、第180案、第181案、第182案、第183案均照案通過;第184案併到第199案處理;第185案、第186案、第187案、第188案、第189案均改為主決議;第190案保留;第191案、第192案改為主決議;第193案保留,第202案併到第193案處理;第194案修正;第195案保留;第196案修正;第197案保留;第198案改為主決議;第199案、第184案兩案合併處理,刪減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00案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01案刪減3,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02案保留;第203案刪減1,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04案刪減1,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05案保留;第206案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07案、第208案、第209案、第210案均照案通過;第211案、第212案保留;第213案、第214案、第215案修正;第216案、第217案照案通過;第218案、第219案修正;第220案、第221案照案通過;第222案修正;第223案照案通過;第224案保留;第225案修正;第226案照案通過;第227案、第228案、第229案修正;第230案、第231案、第232案、第233案照案通過;第234案、第235案、第237案、第238案修正;第239案、第240案、第241案、第242案均照案通過;第243案、第245案合併處理,以第243案為主,修正通過;第244案、第246案修正;第247案、第248案、第249案照案通過;第250案修正;第251案照案通過;第252案、第253案修正;第254案照案通過;第255案、第256案、第257案修正;第258案照案通過;第259案修正;第260案照案通過;第261案保留;第262案、第263案、第264案、第265案修正;第266案照案通過;第267案保留;第268案、第269案、第270案修正;第271案、第272案、第273案照案通過;第274案修正;第275案照案通過;第276案保留;第277案保留;第278案、第279案照案通過;第280案保留;第281案修正;第282案、第283案、第284案照案通過;第285案保留;第286案、第287案、第288案照案通過;第289案、第290案、第291案、第292案、第293案均改為主決議;第294案、第295案、第296案、第297案、第298案、第299案、第300案均照案通過;第301案、第302案修正;第303案照案通過;第304案、第305案、第306案修正;第307案照案通過;第308案修正;第309案照案通過;第310案、第311案、第312案、第313案、第314案修正;第315案照案通過;第316案修正;第317案、第318案照案通過;第319案修正;第320案照案通過;第321案修正;第322案、第323案、第324案照案通過;第326案至第345案是農委會的,還沒處理;第346案保留;第347案保留;第348案、第349案均保留;第350案、第351案、第352案、第353案均改為主決議;第354案、第355案照案通過;第356案修正;第357案、第358案照案通過;第359案修正;第360案照案通過;第361案修正;第362案照案通過;第363案、第364案、第365案修正;第366案保留;第367案、第368案、第369案、第370案、第371案、第372案、第373案修正;第374案保留;第375案照案通過;第376案保留;第377案、第378案、第379案、第380案、第381案均修正通過。
    主席:報告聯席會,有關審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四次追加預算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本次會議進行到此,散會。
    散會(17時2分)
User Info
李貴敏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