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26分 @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席::出席委員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2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李委員貴敏
    主席:出席委員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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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9時至17時40分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5日(星期四)9時至13時41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曾銘宗 賴士葆 郭國文 沈發惠 林德福 林楚茵 李貴敏 鍾佳濱 張其祿 余 天 羅明才 高嘉瑜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陳椒華 邱顯智 楊瓊瓔 呂玉玲 邱志偉 莊競程 何欣純 蔡易餘 賴惠員 翁重鈞 廖婉汝 江永昌 賴香伶 謝衣鳯 羅致政
    委員列席16人
    主 席:鍾召集委員佳濱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謝禎鴻 科 員 沈克彬
    科 員 簡廷育 科 員 劉雅欣 辦事員 范恩邦
    110年11月22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財政部蘇部長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及經濟部次長和公股行庫董事長就「如何遏止銀行及融資公司放貸淪為股市禿鷹和房市炒手的推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分別就專題、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曾銘宗、賴士葆、郭國文、沈發惠、林德福、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張其祿、高嘉瑜、羅明才、陳椒華、江永昌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財政部部長蘇建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丁彥哲、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璋瑤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永誠等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 討論事項

  • 審查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決議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審查結果
  • 中國輸出入銀行

  • 一、中國輸出入銀行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1億4,300萬元,增列「營業收入」項下「金融保險收入」之「手續費收入」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億4,400萬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3億9,065萬9千元,減列:
    (1)「營業成本」200萬元。
    (2)「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550萬元(含「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50萬元及「專業服務費」2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7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億8,315萬9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7億5,234萬1千元,增列850萬元,改列為7億6,084萬1千元。
  • (三)金融保險成本
    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 (四)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1,955萬1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七)通過決議13項

    1.111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070萬2千元,列有公務車駕駛及一般庶務承攬外包等費用,查107至109年度決算數至多840萬9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費用可按決算數予以降低,以減少服務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80萬元,俟中國輸出入銀行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2.111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行銷推廣費」編列1,665萬7千元,列有研討會金融諮詢服務及行銷廣告宣傳等費用,考量政府經費短紹,是項費用可予以降低,以減少服務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50萬元,俟中國輸出入銀行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高嘉瑜  
  • 連署人
    郭國文  
    3.英國金融監理局於2017年7月宣布,2021年底起不再要求報價銀行提供LIBOR報價;洲際交易所指標管理機構(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於2021年3月宣布部分天期之美元LIBOR退場期限至2023年6月底,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則建議金融機構於2021年底前停發連結LIBOR之新契約。全球金融市場利率衡量指標(LIBOR)即將退場,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發布新聞稿籲請金融機構審慎因應,銀行公會亦成立LIBOR轉換專案工作小組協助蒐研資訊;依中國輸出入銀行統計,迄110年6月底,國際聯貸與貸款帳載數及契約數則各為544億1,500萬元及706億9,400萬元,金額甚高。基於轉換計價或系統調整誤差將連動影響未來年度之計息、還款確認、催收、帳務及稅務等作業。爰此,中國輸出入銀行應審慎進行替代利率擇選、定價調整、計息方式、系統轉換等事宜,俾替代利率得無縫銜接,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4.依中國輸出入銀行統計,106至110年8月底各期底國際聯貸案自88件逐年降至62件,參貸餘額則自106年底159億0,495萬元增加至107年底170億0,936萬9千元,復漸減至109年底144億2,400萬6千元,110年8月底亦僅為136億1,503萬2千元;同期間國內聯貸案件數及參貸餘額逐年遞減,件數自106年底39件減少為109年底20件,110年8月底亦僅為16件,參貸餘額自106年底54億5,199萬8千元減少為109年底36億3,310萬元,110年8月底亦僅為25億7,511萬4千元,顯示近年該行參與國際及國內聯貸案件數及金額皆有所減少,鑑於聯貸案金額高,期間長,銀行如參與聯貸案成功,除增加收益外,亦有分攤風險、增加同業合作經驗、提升產業研究與評估審核技術、提高知名度等周邊效益。爰此,中國輸出入銀行應於風險控管前提下,強化經營與同業合作,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5.依中國輸出入銀行統計,106至108年度轉銷國內聯貸案呆帳1億3,133萬8千元、1億6,805萬3千元及5,376萬2千元,107年度轉銷國際聯貸案呆帳6,629萬元,轉銷金額合共逾4億元,據該行統計目前求償進度,轉銷案件之4項個案中,B股份有限公司擔保品與無擔保品部分拍賣及營業稅退款獲分配2,310萬5千元,C有限公司擔保品及無擔保品部分獲分配美金569萬1千元,A聯合授信案及D股份有限公司之聯貸團分別取得支付命令及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約131.74億元,擔保品保險理賠款2億3,403萬2千元,各案之民事、刑事及代位仲裁等法律程序進行中。爰此,為維護銀行權益,中國輸出入銀行應積極持續追償,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6.中國輸出入銀行提供輸出保險商品,協助廠商規避貿易風險,開發市場商機。隨著輸出保險營運量提升,相關保費收入亦呈增加,例如:107至109年度保費收入分別為3億2,374萬8千元、3億4,878萬4千元及3億6,031萬4千元,逐年呈遞增成長趨勢,損益影響程度增加,同期間保險賠款分別為5,590萬1千元、6,946萬元及7,293萬7千元,整體業務損失率分別為14.85%、18.33%及18.29%,亦逐年上升,鑑於輸出保險損失率及保險賠款上升,為風險管理。爰此,中國輸出入銀行應持續監控輸出保險損失率、保險賠款、部門營運及業務風險變化情形,加強與出口廠商之聯繫,以兼顧政策及經營,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7.中國輸出入銀行業務經營範圍為融資、保證與輸出保險,收入主要來源為利息收入,106至111年度利息收入分別占總收入之76.28%、79.2%、81.09%、76.06%、81.73%及75.67%,皆逾七成,鑑於該行未辦理存款業務,放款資金來源包括自有資金及借入款,借入款及融資放款間產生之利差攸關營業利益,106至110年度(8月底止)間臺幣放款利差及外幣放款利差概呈下降趨勢,110年度(8月底止)臺幣放款利差為0.73%,低於106年度0.77%達0.04個百分點,低於107年度0.81%達0.08個百分點,又110年度(8月底止)外幣放款利差0.94%,低於106年度1.11%達0.17個百分點,低於107年度1.07%達0.13個百分點,由此可知,近期臺幣與外幣放款利差皆低於106及107年度水準。爰此,中國輸出入銀行應於安全性前提下,積極研謀改善營運方式,強化訂價策略,以增裕收益,進而達成政策任務並增加盈餘繳庫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8.111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獎金科目編列6,950萬1千元,其中績效獎金編列2,602萬9千元,係依預算員額251人,1.2個月薪給總額計算,與110年度預算編列基礎相同。鑑於中國輸出入銀行自103年度起,皆以1.2個月保守編列績效獎金預算,發放月數卻高於預算,以2.4個月發放,致決算數高於原編預算,以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成本費用須依實際需求編列之規定未盡相洽,為落實預算管控功能。爰此,中國輸出入銀行應確實恪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參酌實際情形編列,俾利立法院審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9.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營業部分)編列「業務計畫─營運計畫─保證業務營運量」270億元。為順利推動國內重大公共及綠能建設,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9年9月23日通過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草案),主任委員龔明鑫指出,未來若國內離岸風電技術發展成熟,預計輸出海外,政府將規劃出口信用保險機制,並擬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辦理,銜接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協助國內廠商打國際盃;惟我國離岸風電問題重重,包括受疫情影響,截至110年6月進度停在2年前達成率7.5%,已順利併網的離岸風電只有108年完工的22支(苗栗128MW海洋風場),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且無具體改善對策恐衍生資金周轉問題,大幅提高呆帳風險。中國輸出入銀行宜審慎配合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爰要求中國輸出入銀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因應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曾銘宗  羅明才  李貴敏  賴士葆  
    10.111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營業部分)編列「業務計畫─營運計畫─放款業務營運量」1,450億元。依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與越南110年1至8月雙邊貿易金額達133億9,517萬美元,較109年同期成長30.76%,其中台灣出口至越南為93.74億美元,較109年同期成長46.42%,我國亦為越南第五大貿易夥伴;中國輸出入銀行與越南石油銀行自107年起合作轉融資業務,由中國輸出入銀行提供優惠資金給越南石油銀行,轉貸給越南進口商,間接提供進口商分期付款融資,以購買我國產品,減輕進口商財務負擔及提高越南買主採購我國產品的意願,達成互惠雙贏的長期合作模式。中國輸出入銀行宜積極辦理轉融資業務合作,以推升我國產品輸銷越南,強化我國廠商在越南市場的競爭力,爰要求中國輸出入銀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曾銘宗  羅明才  李貴敏  賴士葆  
    11.111年度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案(營業部分)編列「業務計畫─營運計畫─放款業務營運量」1,450億元。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109年捷克為我國第41大貿易夥伴、第45大進口夥伴、第35大出口夥伴,出口至捷克金額為5億2,078萬美元,年增14.6%,自捷克進口的金額為3億6,994萬美元,年增1.5%;中國輸出入銀行與捷克當地銀行自101年起合作轉融資業務,且於近期完成展期轉融資合約,110年11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中國輸出入銀行向捷克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布拉格辦事處,作為國銀在中東歐的第一據點,將有效協助我國廠商拓展出口貿易及拓銷捷克市場力道。中國輸出入銀行宜審慎籌劃設立布拉格辦事處,以利我國產品輸銷捷克,強化我國廠商在捷克市場的競爭力,爰要求中國輸出入銀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曾銘宗  羅明才  李貴敏  賴士葆
    12.鑑於中國輸出入銀行是目前唯一仍以中國命名的公股金融機構,而該行的英文名稱為「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文行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進出口銀行」相似,作為國有事業宜審慎評估名稱,避免造成誤解。綜觀上述,請中國輸出入銀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高嘉瑜
  • 連署人
    郭國文  張其祿
    13.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受全球高度重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9年起循序推動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並宣示將於111年要求上市櫃公司與公開發行公司必須在年報揭露ESG資訊、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改為永續報告書、擴大要求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應取得第三方認證範圍等措施。經查,中國輸出入銀行為重要公股銀行之一,肩負海外政府政策性貸款重任,其資本額317億元雖由國庫撥補,資本額及營業規模已不亞於部分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於揭露ESG資訊宜更加積極作為;次查,中國輸出入銀行於其網站上雖揭露每年節能減碳,及其辦理社會公益活動(如捐血活動)之成效,但僅於年報中略為提及,並未編製該行之ESG或CSR年報。爰此,請中國輸出入銀行評估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相關政策,研議增加編製ESG或CSR年報,或於年報中增列ESG專章之必要性及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941億1,173萬3千元,增列「營業收入」10億5,000萬元(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保險收入」5,000萬元)、「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170萬元(含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什項收入」100萬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息收入」70萬元),共計增列10億5,17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951億6,343萬3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852億3,350萬元,減列:
  • (1)「營業成本」
    減列「營業成本」1億2,533萬8千元〔(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成本」項下「銷貨成本」1億元、「金融保險成本」項下「各項提存」183萬8千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息費用」100萬元、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營業成本」項下「什項營業成本」之「折舊及攤銷」2,250萬元〕。
  • (2)營業費用
  • 「業務費用」1億3,650萬元(含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元)

    「服務費用」8,200萬元〔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萬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000萬元、「專業服務費」2,050萬元(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萬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50萬元)、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關慰勞費」100萬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行銷推廣費」50萬元。〕
    「材料及用品費」550萬元(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及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用品消耗」50萬元)。
    「租金與利息」4,800萬元(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房租」3,000萬元及「機器租金」1,800萬元)。
  • 「管理費用」570萬元

    「服務費用」360萬元〔含「專業服務費」260萬元(含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萬元、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萬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萬元)、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關慰勞費」100萬元〕。
    「材料及用品費」210萬元(含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用品消耗」10萬元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萬元)。
  • 「其他營業費用」350萬元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展費用」之「材料及用品費」250萬元及「員工訓練費用」100萬元。
    (3)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中「什項費用」之「其他」有關「其他費用」200萬元。
    (4)配合「營業收入」增列,隨同調增「營業成本」8億2,473萬8千元〔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成本」7億7,193萬8千元、「金融保險成本」5,280萬元(含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存責任準備」5,000萬元、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手續費用」280萬元)〕。
    以上增減互抵後,計增列5億5,17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57億8,520萬元。
    3.稅前淨利:原列88億7,823萬3千元,增列5億元,改列為93億7,823萬3千元。
  • (三)金融保險成本
    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 (四)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17億3,284萬8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提案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預算案於業務費用項下編列「用人費用」13,642,086千元,查107至109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足額進用,除107年度因為調薪致預算編列不足外,其餘均有結餘(詳下表),爰提案減列用人費用1億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李貴敏  賴士葆  曾銘宗
    2.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預算案於管理費用項下編列「用人費用」966,703千元,查107至109年度預算員額均未足額進用,致使用人費用預算數均有結餘(詳下表),爰提案減列用人費用50,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李貴敏  賴士葆  曾銘宗
    3.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預算案於管理費用項下編列「用人費用」147,432千元,較109年度決算數126,714千元,增編20,718千元,依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用人費用應注重用人成本效益,本撙節原則核實編列,爰提案減列管理費用─用人費用5,000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 (八)通過決議42項

    1.111年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服務費用」編列36億0,471萬5千元,然查109年度決算數為31億9,368萬9千元,亦低於當年度預算編列數。而近年金控合併資產規模之擴增速度緩於其他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另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多呈下滑態勢,顯示出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整體經營規模有萎縮之情形。綜上,考量近年獲利遞減,實有減少支出之必要,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要求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針對經營方針及業務規劃進行總體改善,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2.111年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營業費用」項下「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之「行銷推廣費」編列1,985萬元,列有業務行銷及推動集團間共同作業等廣告、行銷、宣導及紀念品等費用,查107至109年度決算數最高1,367萬9千元,及近3年預決算數實現率為62.26%至69.17%,顯示預算編列有高估情形,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費用可按決算數予以降低,以減少管理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300萬元,俟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李貴敏  張其祿  林德福  曾銘宗
    3.111年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營業外費用」項下「財務成本」之「利息費用」編列4億7,033萬1千元,而110年度編列4億7,652萬6千元,然而根據109年度決算數僅有282萬2千元,與109年預算數4億5,707萬4千元,相差4億5,425萬2千元,顯見相關費用有予以精簡的空間,以利政府財政撙節,爰凍結該項預算5,000萬元,俟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李貴敏  曾銘宗
    4.111年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管理費用」編列「用人費用」1億2,318萬1千元,查107至111年度預算員額均編列63人,惟107至109年度均未足額進用,致使用人費用預算數均有結餘(詳下表),爰凍結該項預算1,231萬8千元,俟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5.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主管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部分)編列「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用人費用」之「津貼」有關房租水電津貼派駐國外人員房租補助費1億0,725萬5千元。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臺灣銀行9處國外代表人辦事處至109年8月底尚未經各該國家政府核准改制升格為分行並取得當地國對外營業許可者,故僅能協助國內銀行進行商情蒐集、業務連繫及轉介客戶等非營業活動,各年度尚無營業收入;惟每年所需經費遞增,由105年度1,100萬元增至109年度6月底達2,950萬元,應通盤考量最適海外布局並撙節相關經費,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曾銘宗  羅明才  李貴敏  賴士葆
    6.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主管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部分)編列「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有關外包費1億5,768萬元,係含信用卡資料建檔、整理及包裝,電腦資料登打等經費。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臺灣銀行信用卡業務績效欠佳,包括:1.108年度信用卡有效卡數:全體本國銀行3,148萬0,234張,較104年度成長25.08%,臺灣銀行11萬4,614張,較104年度僅成長2.05%;2.108年度信用卡簽帳手續費收入:全體本國銀行392億6,000萬元,較:104年度成長38.5%,臺灣銀行1億2,500萬元,較104年度呈停滯發展;3.截至109年6月底客戶於線上申辦信用卡之比率僅有8.59%,亟待研謀改善,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曾銘宗  羅明才  李貴敏  賴士葆
    7.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主管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部分)編列「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有關「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1億8,405萬元,係包括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服務費、資料庫效能監控平台版本提升、資訊服務管理制度擴充暨維護輔導服務費等估列經費。110年6月15日勞工紓困貸款申辦首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路系統大當機,部分分行甚至大排長龍,不僅衍生群聚風險,也大幅增加許多作業負擔;對此,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說明,網路系統大當機主要係民眾瞬間湧入使頻寬無法負荷,內部已緊急加大頻寬,網站已恢復正常運作。因應疫情,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強化資訊系統,周延數位服務,維護國人健康,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曾銘宗  羅明才  李貴敏  賴士葆
    8.111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材料及用品費」編列2億2,697萬2千元,列有設備零件、服裝、辦公用品、農業園藝、電腦及其他用品消耗等費用,查107至109年度決算數最高為1億6,340萬5千元,及近3年預決算數實現率為69.49%至86.54%,顯示預算數編列有高估情形,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費用可按決算數予以降低,以減少業務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2,500萬元,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李貴敏  張其祿  
    9.111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管理費用」之「服務費用」編列2,569萬7千元,列有水電、郵電、國內外旅運、勞務外包及專業費等費用,查107至109年度決算數最高為1,650萬1千元,及近3年預決算數實現率為68%至73%,顯示預算數編列有高估情形,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費用可按決算數予以降低,以減少管理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李貴敏  張其祿
    10.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成本」項下「金融保險成本」之「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費用」項目編列43億元,查過去3年度是項決算數不到111年度預算數1%,且未見111年有擴編之理由,顯見預算有浮編之事實,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預算數與決算數脫鉤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11.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稅前淨損」7億0,169萬3千元。查各年度稅前淨損預算數介於6.9至7.4億元之間,決算數介於18.4至39.2億元之間,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高達159%至620%,顯有稅前淨損預算短編之情事,且虧損幅度逐年增加,顯見營運效能之低落。爰凍結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營業費用」8億5,772萬8千元之十分之一,俟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提升營業績效,達成降低虧損之目標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12.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編列9,153萬1千元,主要係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服務費及電腦軟體服務費,較109年度決算數3,465萬元,增編5,688萬1千元,為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2,000萬元,俟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13.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中「服務費用」之「行銷推廣費」編列4,141萬8千元,列有保險商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強化保險專業形象及宣導與拓展等費用,較109年度決算數3,206萬9千元為高,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費用可按決算數予以降低,以減少業務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俟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李貴敏  張其祿  曾銘宗  高嘉瑜
  • 連署人
    郭國文
    14.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編列4,254萬元,查109年度該項目預算數2,927萬1千元,決算數為2,820萬3千元,可見往年該項目支出並無擴編之需求,且109年度稅前淨損高達39.2億元,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撙節支出,以達損益平衡。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15.111年度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之「服務費用」編列3,928萬7千元,列有水電、郵電、國內外旅運、行銷推廣、勞務外包及專業費等,較109年度決算數3,532萬8千元為高,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費用可按決算數予以降低,以減少業務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16.111年度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外費用」編列2,155萬7千元,查109年該項目決算數為1,549萬5千元,考量疫情期間政府財政短絀,是項預算尚有空間予以精簡,以減少金融成本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600萬元,俟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17.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97年成立時之合併資產總額3兆餘元,無論是總資產或其承擔風險及支應業務擴展量能均居同業之首,然其後陸續被同業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超越,因其業務拓展速度、資產規模之成長幅度較同業落後,於106年底至109年僅維持在同業第4。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成效每年均被委員提出檢討關心,但檢視106至110年度該金控之權益報酬率(ROE)為2.64%、3.08%、2.66%、1.80%、1.78%與總資產報酬(ROA)為0.14%、0.17%、0.17%、0.13%、0.13%。因其淨利成長幅度未及權益增加、企業經營績效、獲利能力均呈現成長停滯甚至有衰退之虞,恐不利於金控長期競爭力,故要求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謀提升經營效率之對策,以利永續發展。
  • 提案人
    郭國文
  • 連署人
    沈發惠  鍾佳濱
    18.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97年度成立時之合併資產總額為3兆7,665億餘元,逾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3兆7,462億餘元,合併資產規模為當時金控業界龍頭。之後歷經十餘年經營,至109年底止,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資產規模已突破10兆餘元躍居第一,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被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超越,居同業第4名,若觀察同期間各金控公司合併資產規模之成長態勢,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由97年底之3兆7,665億餘元增至110年6月底之5兆9,466億餘元,增加2兆1,801億餘元,增幅57.88%,惟相較同業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合併資產規模之成長幅度各為202.63%、396.15%、311.70%及156.89%,顯示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業務拓展速度反映至資產規模之成長幅度較同業落後不小,又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7至109年度總資產報酬率決算數分別為0.17%、0.17%及0.16%,且110及111年度預算案數則均低於0.15%,107至109年度權益報酬率決算數分別為3.08%、2.66%及2.39%,逐年下滑,又110及111年度預算案數該比率均低於2%。爰此,要求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研謀提升經營效率之改善因應對策,俾利金控集團之永續發展及長期競爭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19.金融控股公司成立旨在藉由金融跨業經營,以發揮綜合經營效益。惟近年來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權益法認列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資損失逐年增加,雖已透過6次現金增資挹注資金385億元,109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淨損再擴大為25.75億元,整體經營績效未見顯著改善,爰要求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督促該子公司研謀業務改善對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20.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主管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部分)編列「業務計畫─營運計畫─存款業務(營運量)」4兆1,000億元。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臺灣銀行106至109年度6月底之各年度存款月平均餘額為3兆9,626億4,200萬元、4兆0,706億5,600萬元、3兆9,849億9,300萬元及4兆0,313億8,900萬元,市占率分別為10.39%、10.32%、9.59%及9.44%,因存款增加幅度未及同業,故市占率呈現下滑情形;在獲利方面,該行各年度稅前純益於同業間排名由106年度之第14名退步至109年6月底第16名,宜瞭解癥結並提出改善對策,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曾銘宗  羅明才  李貴敏  賴士葆
    21.111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營業收入3億3,598萬9千元、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2億5,090萬5千元與營業利益8,508萬4千元,收支相抵後本期淨利6,381萬3千元。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103年度起連續第8年編列新設大陸子銀行─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之相關收支預算,惟迄今仍未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爰要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審慎處理並衡酌111年度是否續編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預算,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22.111年度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營業收入3億3,598萬9千元、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2億5,090萬5千元與營業利益8,508萬4千元,收支相抵後本期淨利6,381萬3千元。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103年度起連續第8年編列新設大陸子銀行─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之相關收支預算,惟迄今仍未獲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爰要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審慎處理並衡酌111年度是否續編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預算,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臺灣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的設立進度及是否續編111年度預算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23.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營政策提及強化信用卡業務功能,持續推展兼具公益特色之導盲犬及祝福認同卡,提撥一定比例之刷卡金額,捐助公益團體並提升形象,經營政策同時亦強調推展數位金融業務。惟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APP並未建置相關公益提撥點數查詢之機制,亦未建置有關於積點做公益或連結行動支付等多元功能,就推展金融業務及強化金融數位科技等面向而言,尚有改進之空間。次查,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APP與其他銀行所屬之APP相較,其操作介面較缺乏圖像化直覺點選功能,且點選後運作速度亦較卡頓,造成客戶使用不便。爰要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APP改版時評估如何優化功能及使用介面,並就APP使用時作業遲延改進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24.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經營政策提及運用數位科技,開創智慧金融服務,上述業務第2點提及於該行業務系統導入國家發展委員會建置之數位服務個人化(MyData)平台,簡化業務申辦流程及縮短作業時間,並減少該行人力成本。惟查,其預算編列尚未就上述業務訂定具體績效指標,且未充分說明導入進度。次查,上述業務之第3點提及因應規劃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為確保該行業務不中斷、保障客戶權益,積極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及建置基礎設施,並以優化客戶使用體驗、提升內部作業效率及業務數位化發展為目標。然數位身分識別證之整體系統建置及製卡等事務,迄110年11月內政部仍在規劃及測試中,且尚未完備其法制化作業,是以該行之配套措施及建置基礎設施是否已有完備之計畫,尚有疑問,爰要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針對MyData平台及New eID相關業務配合計畫及最新進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25.鑑於本屆2020東京奧運我國選手於各參賽項目均有亮眼表現,計獲得2金、4銀、6銅,總計12面獎牌,遠超越歷屆成績,創下歷史新高,除教練與選手努力訓練的成果展現之外,另對於公股銀行給予長期支持、贊助與投入各項經費也功不可沒。查目前大多數公股銀行及國營事業都有支持的體育項目,其中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籃球與棒球此兩項體育活動皆長期投入資源,舉辦籃球夏令營、辦理偏向公益活動及相關賽事,以利活絡國內籃球與棒球體育運動之風氣。為讓國內運動發展更為蓬勃,更多國內運動員在國際體壇綻放光芒,我國各項運動基層運動員培養與訓練將刻不容緩,故請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來要持續投入各項資源,培養優質各項運動人員,辦理與推動基層運動人才培訓計畫或活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俾利我國體育永續發展。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26.政府積極推動永續發展債券制度,於110年修正完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委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正式成立永續發展債券專板,揭露包括綠色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及社會責任債券等三大類永續發展債券相關資訊,期盼鼓勵企業透過永續發展債券,落實對環境保護與社會發展之企業責任,滿足資金需求,總計至110年11月20日止,永續發展債券已發行82檔。爰此,本於響應政府強化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之政策,以及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結合企業界及第三部門組織,評估強化發行永續發展債券之必要性及可行性,並擬訂相關業務計畫,並於111年6月底前針對評估結果及參與永續發展債券之計畫或具體成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27.隨著客戶需求與行為模式快速轉變,全球金融業已迎向數位轉型浪潮,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亦持續推動數位金融業務,透過數位人才培育、數位服務項目增加、擴增智能客服系統服務及新建置相關平台等,期提供客戶全方位數位體驗。惟迄110年第2季止,仍有部分數位金融服務業務之使用比率偏低,爰要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推廣數位金融服務之普及性現況,妥適評估檢視並研擬因應對策,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資料來源
    臺灣銀行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28.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稅前淨損7億0,169萬3千元,較109年度決算稅前淨損減幅高達82.11%,有關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5至109年度稅前淨損之預、決算數,預算數介於4.5至7.4億元間,決算數介於18.4至39.9億元間,每年度決算數超逾預算數金額介於11.3至31.9億元間,預、決算差異(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比率介於159%至620%間;又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稅前淨損(利)之預、決算差異比率仍達負200%,預算編列及執行存有相當落差,顯示有短編稅前淨損預算情形。爰此,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預算與決算產生落差原因之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29.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稅前淨損7億0,169萬3千元,較109年度決算稅前淨損減幅高達82.11%,有關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5至109年度稅前淨損之預、決算數,預算數介於4.5至7.4億元間,決算數介於18.4至39.9億元間,每年度決算數超逾預算數金額介於11.3至31.9億元間,預、決算差異(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比率介於159%至620%間;又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稅前淨損(利)之預、決算差異比率仍達負200%,預算編列及執行存有相當落差,顯示有短編稅前淨損預算情形。爰此,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參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覈實編列預算,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預算與決算產生落差原因之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30.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係於97年度經分割臺灣銀行人壽保險業務部門之營業資產及負債而設立,初期資本50億元,政府為健全其資本結構及達資本適足率之要求,自98年度第1次辦理現金增資20億元,迄至110年8月底止,歷經6次注資累計達385億元,逾設立資本50億元之7倍。惟自102年度起因增提責任準備金及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等,開始由盈轉虧,營運持續虧損,顯示經營轉型未見具體成效,又配合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恐再面臨鉅額增資壓力。爰此,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改善對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升經營績效,俾利公司永續健全經營。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31.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資金運用項目包括銀行存款、股票、長期股權投資、國內債券、國外投資及不動產投資等投資標的,111年度預計資金運用收益率為3.1%。惟107至109年度資金運用收益率分別為2.84%、2.64%及2.44%,準備金成本率分別為3.52%、3.36%及3.19%,負利差各為0.68%、0.72%及0.75%,負利差呈擴大趨勢。又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資金運用收益率及準備金成本率分別為2.86%、3.12%,負利差為0.26%,鑑於資金運用收益率均低於準備金成本率,負利差呈擴大趨勢,欲達成111年度預算目標正利差0.04%,亟待持續精進。爰此,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強化投資、外匯避險策略及風險管控措施,以有效提升投資效益及優化財務結構,並利公司穩健經營,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措施之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32.有關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7至109年度決算投資性不動產之收入分別為2億8,758萬元、3億0,221萬1千元及2億9,297萬3千元,收益率分別為2.14%、2.09%及1.76%,呈逐年下降趨勢。109年度收益率1.76%,相較109年度壽險同業平均不動產投資收益率2.35%,僅及前揭收益率之七成餘,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投資性不動產之收入2億2,617萬1千元及收益率2.18%,欲達成111年度預計收益率2.23%之目標,亟待賡續策進。鑑於107至109年度不動產投資收益率概呈下降,109年度收益率未及壽險同業之平均水準。爰此,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強化不動產管理,以提升資金運用報酬率,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強化不動產管理之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33.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保費收入」179億1,593萬3千元,營運目標為分期繳商品153億8,518萬3千元(占85.87%)及躉繳商品25億3,075萬元(占14.13%);又111年度保費收入預算數較110年度預算數309億0,218萬9千元,減少129億8,625萬6千元(減幅42.02%),較109年度決算數448億4,148萬4千元,減少269億2,555萬1千元(減幅60.05%),據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書所述,主要係配合主管機關政策及接軌IFRS 17,調整推展長年期分期繳保障型商品所致。然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度保障型及分期繳商品之銷售金額及市占率概呈大幅減少,爰要求重新評估推展保障型及分期繳商品之可行性,以提升營業收入,降低虧損,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34.111年度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稅前淨損7億0,169萬3千元,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11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自97年度成立迄110年8月底止,政府已6度注資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累計達385億元,而自102迄110年度每年均呈現虧損情況,屆時配合接軌國際財報準則第17號(IFRS 17)恐將再度面臨增資壓力,爰此,針對保險商品之創新及客戶拓展與經營,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落實盡職治理,擬訂計畫善加因應,以提升整體營運績效。另查,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108至110年度分別編列700萬元、720萬元及750萬元辦理網路整合行銷活動案,雖於該案擬訂網路活動執行之量化指標,然內容未能與公司之經營與創新計畫搭配,亦未能顯見其為業績帶來大幅提升之影響,應重新檢討該案之招標與執行,其績效指標之訂定是否充分切合企業變革,提升品牌形象,強化經營績效之需求。爰要求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強化公司治理,改善經營績效,以及提升品牌形象之相關計畫與具體作為。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35.鑑於2026年IFRS 17將於我國壽險業正式啟用,對於IFRS 17所設立之條件各壽險業者須逐步調整,以利於接軌IFRS 17正式啟用之要求。鑑此,請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臺銀人壽因應IFRS 17之對策(含資本與會計)」為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 提案人
    高嘉瑜
  • 連署人
    郭國文  張其祿
    36.鑑於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自102年度起持續虧損至今,而中央政府6次挹注資金達385億元,為達公司之財務健全,對於經營方針有改革之必要,以由虧轉盈,降低政府之財政負擔。鑑此,請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經營轉型之計畫」為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 提案人
    高嘉瑜
  • 連署人
    郭國文  張其祿
    37.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當日沖銷金額由103年度之262億4,442萬3千元增加為109年度之3,692億2,304萬5千元;當日沖銷交易收入由103年度1,369萬2千元增加為109年度之1億8,746萬8千元;且自106年4月29日起因當日沖銷證券交易稅減半,交易量大幅增加,致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繳交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由103年度3,932萬5千元,增至109年度之2億7,184萬4千元;110年度截至8月底當日沖銷金額5,296億8,634萬4千元,當日沖銷交易收入2億6,647萬元,繳交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3億9,457萬1千元,惟申報違約交割金額自103年度之1,983萬7千元,增加至109年度之5,049萬9千元,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申報違約金額為4,525萬5千元,近年占當日沖銷金額之比率多在0.02%之下,109年度占整體市場(包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違約交割總額比率為1.23%。爰此,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加強風險管理,減少違約交割情形發生,以避免影響證券交易秩序,並於3個月內就違約交割情形之風險管理措施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38.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當日沖銷金額由103年度之262億4,442萬3千元增加為109年度之3,692億2,304萬5千元;當日沖銷交易收入由103年度1,369萬2千元增加為109年度之1億8,746萬8千元;且自106年4月29日起因當日沖銷證券交易稅減半,交易量大幅增加,致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繳交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由103年度3,932萬5千元,增至109年度之2億7,184萬4千元;110年度截至8月底當日沖銷金額5,296億8,634萬4千元,當日沖銷交易收入2億6,647萬元,繳交當日沖銷交易證券交易稅3億9,457萬1千元,惟申報違約交割金額自103年度之1,983萬7千元,增加至109年度之5,049萬9千元,110年度截至8月底止申報違約金額為4,525萬5千元,近年占當日沖銷金額之比率多在0.02%之下,109年度占整體市場(包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違約交割總額比率為1.23%。爰此,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加強風險管理,減少違約交割情形發生,以避免影響證券交易秩序,並於1個月內就違約交割情形之風險管理措施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39.近年度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臺灣金控子公司間資源整合行銷平台協銷業務下單量之收益包括開戶代收件下單收益及保險收益。協銷業務下單量係依據開戶代收件客戶交易量計算,隨市場交易量逐年累積持續成長,由106年度之2,686億1,094萬3千元,增加至109年度之6,394億0,780萬4千元,開戶代收件下單收益亦隨之增加,由106年度之1億5,109萬5千元,增加至109年度之3億4,350萬5千元,惟保險收益自106年度之165萬7千元,下降至109年度之15萬元,減少150萬7千元,減幅90.95%,鑑於106至109年度協銷業務下單量及開戶代收件下單收益均呈增加之趨勢,惟保險收益呈減少之趨勢,績效實有待加強。爰此,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加強行銷策略,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40.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度預算書說明經營政策部分,其中第一項關於執行政府政策者提及賡續推動外國企業來台與台商回台第一、第二上市/櫃及資本市場籌資等相關業務。惟查,針對近年來第一及第二上市/櫃公司頻傳財報不實或投資糾紛,主管機關已提出加強查核措施。爰此,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推動第一、第二上市/櫃公司相關業務強化風險管理,並就配合上述業務辦理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41.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度預算書說明主要業務項目經營趨勢,關於證券自營業務部分提及: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出的資本市場藍圖,未來將持續推動ESG投資及綠色金融,因此將遵循盡職治理政策,關注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之營運狀況,透過參與法人說明會、與管理階層互動、出席股東會與投票等方式參與被投資公司之公司治理,並將被投資公司在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等面向,整合於投資流程及決策中,以促進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之永續發展,進而提升客戶長期利益,並對整體人類社會帶來正面影響。惟查,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並未就上開事項充分提列具體績效,例如該公司年報尚未揭露參與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法說會之情形、未揭露與管理階層互動情形,參與股東會情形僅列出參與投票次數(於網站揭露)而未列場次及企業,以及究係如何提升客戶長期利益等,如何促進被投資公司及發行公司之永續發展等,相關說明尚嫌不足。爰此,請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針就證券自營業務如何再精進,如何強化相關績效指標及成果揭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42.鑑於當沖降稅之政策,活絡股市也帶動股市當沖之動能,惟109至110年當沖占比逐步提升,經查累計至110年8月底,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當沖交易客戶違約交割金額已達4,525萬5千元,對於當沖違約交割之風險需加強管控。鑑此,請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強化投資人風險管控降低違約交割之比例」為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 提案人
    高嘉瑜
  • 連署人
    郭國文  張其祿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三、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680億1,503萬元,增列「營業外收入」項下「其他營業外收入」之「股利收入」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80億2,503萬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610億1,477萬9千元,減列:
    (1)「營業成本」項下「銷售成本」之「銷貨成本」5,000萬元。
  • (2)「營業費用」5,100萬元
    「服務費用」3,300萬元(含「修理保養與保固費」800萬元及「行銷推廣費」1,000萬元)、「行銷費用」項下「用人費用」300萬元及「服務費用」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000萬元、「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500萬元。
    (3)「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投資性不動產費用」1,15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億1,2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09億0,227萬9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70億0,025萬1千元,增列1億2,250萬元,改列為71億2,275萬1千元。
  • (三)生產成本
    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
  • (四)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8億0,500萬2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七)通過決議16項

    1.111年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營業費用」項下「行銷費用」中「服務費用」之「郵電費」編列2,561萬4千元,列有郵費、電話費及數據通信費等費用,查107至109年度決算數最高1,984萬2千元,及近3年預決算數實現率為45.30%至63.14%,顯示預算編列有高估情形;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支出可按決算數予以精簡,以減少服務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300萬元,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賴士葆  張其祿  李貴敏  
    2.111年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編列有關環境保護之預算中,環境保護支出共編列5億2,459萬2千元。經查,109年度環境保護支出決算數僅3億0,360萬6千元。109年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環境污染事件共計5件,其中包含台中酒廠乙醇用量超出許可核定量、嘉義營業處發包新建工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桃園酒廠未於期限內完成前一個月之毒化物運作量申報紀錄,以及善化啤酒廠流放口水樣送驗未符合發酵液放流水標準等,為維護環境及生態保護、落實環保政策,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十分之一,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環境保護管理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提案人
    郭國文  
  • 連署人
    沈發惠  鍾佳濱  
    3.111年度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相關環境保護支出5億2,459萬2千元,係依據環境保護相關規定,秉持符合環保法令、污染預防及各項環境管理規範之理念,持續落實環境管理作業,以善盡社會責任,提升企業形象。惟109年度發生環境污染事故計5件,包括臺中酒廠2件、嘉義營業處、桃園酒廠及善化啤酒廠各1件,裁罰金額共計43萬8千元,影響公司經營形象。爰此,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應亟須督促所屬落實環境保護管理計畫,並確保環保法令之遵循,以防範污染事件發生,俾善盡公司環保責任,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環境保護管理計畫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4.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為我國第一個簽署安全伙伴宣言之國營事業,致力營造優質、安全及穩定之工作環境。惟109年發生職業災害事件4件,近2年工傷事故率分別為0.086%及0.072%,較107年之0.017%為高,且109年桃園酒廠、善化啤酒廠、南投酒廠及竹南啤酒廠發生之4件員工職業災害事故,皆屬重大傷害員工身體部位職災案件,導致員工因工傷或職業病等造成無法工作之誤工比率亦較107年大幅提高,顯示部分作業單位職業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實執行。鑑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近2年工傷事故率未能有效控制,為確保作業條件或環境安全,杜絕職業災害及事故發生,亟需檢討各工安事故發生之癥結。爰此,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應督促各作業單位落實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提升全體員工安全知能,並加強著重員工自主管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有效降低發生職業災害及事故風險,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5.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於106年4月14日起生產臺酒陳釀烏醋,主要原料包括水、釀造醋、砂糖、鹽、五香粉、花椒粒及花雕濃縮液,是項產品自106年12月24日起生產流程不再添加花雕濃縮液,惟產品標示主要原料仍包括花雕濃縮液。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審計部派員於110年3月5日赴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酒廠抽查產品標示情形,發現臺酒陳釀烏醋標示產品主要原料仍包括花雕濃縮液字樣,又該公司臺酒購物網陳列該項產品主要原料亦標示包括花雕濃縮液,未針對該項產品之庫存重新貼標,更正主要原料標示內容,或修改網頁標示,或進行回收下架,仍繼續於各銷售通路販賣,遲未更正該項產品標示,有誤導消費者認知之虞,並與前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未盡洽合。爰此,為保障消費大眾食用之安全,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儘速研議訂定產品標示作業規範,確保產品標示揭露資訊之正確性,並提升相關法規知能及掌握法規變動內容,俾遵循法定規定及維護消費者權益,確保公司形象與消費者食用安全,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6.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酒事業部所屬9個酒廠,其中桃園酒廠及埔里酒廠連續5年度皆為營運虧損,嘉義酒廠109年度虧損增加至1.24億元,花蓮酒廠及隆田酒廠109年度稅前純益呈現衰退情形,宜蘭酒廠產能利用率下降6.67個百分點,此外,尚有花蓮酒廠及南投酒廠產能利用率亦略下降。另桃園酒廠、台中酒廠、嘉義酒廠、屏東酒廠、花蓮酒廠、宜蘭酒廠、埔里酒廠、南投酒廠及隆田酒廠109年度固定資產報酬率各為負2.62%、11.19%、負3.75%、2.46%、2.55%、6.86%、負3.41%、15.96%及13.54%,呈現負值者為桃園酒廠、嘉義酒廠及埔里酒廠等3個酒廠,各酒廠該年度固定資產報酬率均係13.54%以下,且多數酒廠該報酬率未及5%,顯示各酒廠資產利用效率亟待提升。爰此,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對於經營虧損、稅前純益減少、固定資產報酬率偏低或產能利用率衰退之生產單位,應促請其加強調整產品結構、開發新產品、尋找訂製代工客戶及拓展外銷市場等措施,以有效改善營運績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7.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於99年度轉投資成立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數占股權49%,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除營運九成以上高度依賴承攬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載運業務外,近年來營業收入由103年度6.12億元,逐年遞減至109年度3.64億元,逐年衰退,獲利情形亦自103年度948萬2千元降至109年度112萬4千元,預計111年度營業收入持續下降至3.45億元,稅後淨利則下降至49萬6千元。且外界屢有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攬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運輸採購案占比過高,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6條公平合理之訾議。爰此,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應就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目的、必要性及存廢與否,以及對公司運輸業務影響等事宜,儘速積極研議妥適應對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李貴敏  曾銘宗  賴士葆  
    8.鑑於111年度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中,已揭露預估菸品健康福利捐可課徵額度增加幅度約5%,據悉為111年度可望開放新興菸品。爰要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加強研發新興菸品之技術與產品開發能力,以利於法規鬆綁後提升產品競爭力及市占率。
  • 提案人
    羅明才  林德福  李貴敏  
    9.有鑑於近年來酒類、菸品類市場競爭激烈,另又受疫情影響等因素,導致相關娛樂性消費減少,進而導致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營收減少。綜上,除了開發不同差異化兼具獲利性之菸酒產品外,也應構思非菸酒類產品之多元性,並應加強異業合作,以達增加獲利及品牌曝光之目的,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10.有鑑於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於99年度轉投資成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數占股權49%,主要業務為從事第三方物流運輸服務,包括司機統整、貨品配送、行銷管理到售後服務,並預計朝向建構倉儲管理、擴展商品銷售與物流配送統整之服務平台,成為物流、商流、資訊流整合之綜合型物流服務與商品銷售中心。然該公司遲遲未就商、物流整合等營運方向提出具體規劃,與原規劃引進專業物流之計畫目的相去甚遠,嚴重影響原投資目的之達成。另外,除了營運九成以上高度依賴承攬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載運業務外,近年來營業收入逐年衰退,由103年度6.12億元,逐年遞減至109年度3.64億元,預計111年度營業收入持續下降至3.45億元,獲利情形也逐年下跌。而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曾於109年3月17日第6屆第33次董事會提出「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評估檢討報告」,經決議俟該公司提出改善方案措施並評估其實施成效後,於未來董事會再行討論;惟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淨利持續下降至112萬4千元,再較108年度551萬元減少且減幅達79%,營運績效顯未獲改善;該公司復於110年2月18日第7屆第6次董事會提出轉投資事業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解散評估報告案,依董事會決議略以,如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確定解散,需針對公司運輸業務可能面臨之問題提早檢討規劃方案因應。綜上,考量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規劃不復存在且獲利逐年下降改善未果,要求財政部及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就擴展該公司業務及改善規劃方案進行檢討,並研議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後,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產品運輸之配套規劃,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張其祿  賴士葆  林德福
    11.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豐原捲菸研發製造工廠員工於105年利用巡視廠房開啟空調機會,於工廠內竊取檢測後所剔除之瑕疵菸品,並於廠外販售,獲取不法利益,長達3年有餘。且107、108年各工廠又分別傳出員工竊菸事件,顯見菸廠對於員工未落實控管機制。此外,桃園免稅商店賣場工作安全守則及相關規定皆有禁止攜帶違禁品、超額幣鈔及免稅品等進入管制區,然而仍有國際事業部營業員於108年間私自購買免稅菸品之行為,遲至109年始被查獲,期間長達10個月。綜上,爰要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加強風險管理及內部控管制度,以有效降低內部員工觸法之風險,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郭國文  
  • 連署人
    沈發惠  鍾佳濱  
    12.有鑑於桃園酒廠及埔里酒廠連續5年度營運皆呈現虧損,且嘉義酒廠於109年度虧損增加至1.24億元之多,宜蘭酒廠之產能利用率下降6.67%。固定資產運用情形上,酒事業部所屬9個酒廠中,桃園酒廠、嘉義酒廠及埔里酒廠等皆呈現負值,而各酒廠109年度固定資產報酬率僅餘13.54%以下,甚至多數酒廠報酬率未達5%,爰要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針對經營虧損、固定資產報酬率及產能利用率低之情形,加強調整產品結構及拓展外銷市場,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營運措施之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郭國文  
  • 連署人
    沈發惠  鍾佳濱  
    13.過去台灣高價位泡麵價格波動不大,堪稱泡麵界四大天王的味味一品、滿漢大餐、一度贊以及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花雕雞系列中,滿漢大餐一口氣從53元漲至59元,漲幅達11%,繼滿漢大餐後味味一品也調漲至59元,民眾對於近期兩款泡麵價格上的調漲非常有感。泡麵為民眾生活之基本支出,為避免產品因漲價而受到衝擊,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應確保所生產之花雕雞系列泡麵價格不會受原物料上漲而調整,以免對消費者造成影響,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郭國文  
  • 連署人
    沈發惠  鍾佳濱  
    14.有鑑於我國與紐西蘭已於2013年7月10日簽署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台紐雙邊農產貿易中,鹿茸為我國自紐西蘭進口之主要初級農產品,進口值占近400萬元,配額內零關稅,配額量由協定生效後每隔3年增加1,500公噸,自第12年起取消關稅。由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鹿茸酒,台紐協議將於2025年取消關稅,爰要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應於4年協議到期後,以採買本地鹿茸為優先。
  • 提案人
    郭國文  
  • 連署人
    沈發惠  鍾佳濱  
    15.鑑於本屆2020東京奧運我國選手於各參賽項目均有亮眼表現,計獲得2金、4銀、6銅,總計12面獎牌,遠超越歷屆成績,創下歷史新高,除教練與選手努力訓練的成果展現之外,另對於公股銀行給予長期支持、贊助與投入各項經費也功不可沒。查目前大多數公股銀行及國營事業都有支持的體育項目,其中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對籃球與棒球此兩項體育活動皆長期投入資源,除成立籃球隊、棒球隊與贊助相關活動賽事外,對於棒球部分,更是與國立體育大學進行建教合作方式,培養國家棒球選手,深耕基層人才培訓。為讓國內運動發展更為蓬勃,更多國內運動員在國際體壇綻放光芒,我國各項運動基層運動員培養與訓練將刻不容緩,故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未來要持續投入各項資源,培養優質棒球、籃球及各項運動人員,辦理與推動基層運動人才培訓計畫或活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俾利我國體育永續發展。
  • 提案人
    沈發惠  吳秉叡
  • 連署人
    郭國文  
    16.鑑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之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營業收入逐年下降獲利減少,且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攬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之運輸採購占比過高,恐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條公平合理之疑慮,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解散也成為討論。鑑此,請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若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解散,運輸業務之調配」為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釋大眾之疑義。
  • 提案人
    高嘉瑜  
  • 連署人
    郭國文  張其祿  
  • 通過臨時提案5案

    一、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出席股東會可使用委託書之制度雖已行之有年,但每逢股東會面臨董監事改選時,委託書徵求即成為經營權爭奪之利器,甚至連金錢價購以取得委託書之事件時有所聞,查現行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對於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所訂定之條件限制及內控措施相對寬鬆,遠遠不及代辦股務機構,其申請設立之審核准否及查核作業,均交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主管機關僅予以備查,惟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僅為受主管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本身並無行政調查及處分權,故查核與監管之效果恐有限制。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經濟部,針對代為處理委託書徵求事務相關業者進行盤點及研議,除應儘速建立相關業別外,更應參考代辦股務機構之條件限制及內控制度,以強化處理委託書徵求事務相關業務之規管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沈發惠
  • 連署人
    郭國文  鍾佳濱
    二、據報載,111年度行政院調升軍公教待遇,財政部表示轄下國營事業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111年度將跟進調薪4%,惟未見營業預算有所調整?爰請財政部、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加薪暨預算規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羅明才  林德福  李貴敏
    三、為防範股市禿鷹藉由大量收購股東委託書取得上市櫃公司之經營權,破壞金融市場穩定、損及廣大股東權益,現行股東會委託書制度有檢討之必要,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及杜絕價購委託書之亂象。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討現行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評估要求紙本委託書需授權完整(例如:委託內容及簽名需完整填妥始能交付),並建立價購委託書之認定準則。同時,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經濟部共同研議,針對違法徵求委託書,評估建立董監當選無效之訴訟機制之可行性,並於110年12月31日前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開放電子委託書之修法計畫及預計開放時程表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鍾佳濱  林楚茵  張其祿
  • 我國房價過高及房市過熱問題持續發生,雖財政部調整房地合一稅,提高交易成本、中央銀行採取三波信用管制等措施,仍無法有效降溫,這些管制措施多為管制購買方,供給方之資金管制雖有中央銀行管制土建融放貸成數,但建商於銀行提供成數外之資金缺口多轉向民間融資公司。此類融資公司已明顯成為房市資金管制之漏洞,然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其為一般公司非屬金融機構,經濟部則未針對此類公司資金流入不動產市場採取任何統計管制,致使此類融資公司成為墊高房價之推手,爰此,要求經濟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針對一定規模以上大型融資公司設置管理辦法之可行性,加強供給方資金管制,以有效抑制房價過高及房市過熱問題,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四、我國房價過高及房市過熱問題持續發生,雖財政部調整房地合一稅,提高交易成本、中央銀行採取三波信用管制等措施,仍無法有效降溫,這些管制措施多為管制購買方,供給方之資金管制雖有中央銀行管制土建融放貸成數,但建商於銀行提供成數外之資金缺口多轉向民間融資公司。此類融資公司已明顯成為房市資金管制之漏洞,然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其為一般公司非屬金融機構,經濟部則未針對此類公司資金流入不動產市場採取任何統計管制,致使此類融資公司成為墊高房價之推手,爰此,要求經濟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研議針對一定規模以上大型融資公司設置管理辦法之可行性,加強供給方資金管制,以有效抑制房價過高及房市過熱問題,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郭國文  沈發惠  鍾佳濱
  • 現今資本市場猶有有心人士向銀行融資貸款方式,進行狙擊上市櫃公司,利用證券市場進行吞併,影響正常公司之永續經營,我國銀行倡議ESG同時卻提供資金給市場禿鷹去併吞別人公司,顯然與責任金融精神有違,為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國內銀行進行專案檢查,落實責任金融,調查企業貸款資金利用流向,嚴加審查授信對象,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五、現今資本市場猶有有心人士向銀行融資貸款方式,進行狙擊上市櫃公司,利用證券市場進行吞併,影響正常公司之永續經營,我國銀行倡議ESG同時卻提供資金給市場禿鷹去併吞別人公司,顯然與責任金融精神有違,為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國內銀行進行專案檢查,落實責任金融,調查企業貸款資金利用流向,嚴加審查授信對象,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郭國文  沈發惠  鍾佳濱
    110年11月25日
  • 討論事項

  • 審查「使用牌照稅法」14案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暨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暨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 審查本院民眾黨黨團、委員高嘉瑜等17人、委員曾銘宗等19人、委員謝衣鳯等17人、委員翁重鈞等18人、委員萬美玲等17人、委員楊瓊瓔等19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

  • 二、審查本院民眾黨黨團、委員高嘉瑜等17人、委員曾銘宗等19人、委員謝衣鳯等17人、委員翁重鈞等18人、委員萬美玲等17人、委員楊瓊瓔等19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
  • 審查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審查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審查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審查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審查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0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審查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0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經本院民眾黨黨團代表張其祿、委員賴士葆、高嘉瑜、曾銘宗、楊瓊瓔、羅致政說明提案要旨,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回應黨團、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曾銘宗、賴士葆、沈發惠、林德福、林楚茵、郭國文、李貴敏、鍾佳濱、張其祿、高嘉瑜、陳椒華、楊瓊瓔、邱顯智、羅明才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楊志清、法務部參事林豐文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委員李貴敏所提書面補充資料,列入紀錄,刊登公報。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決議
  • 一、併案審查結果

    (1)第五條、第七條、第二十八條: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2)第十二條
    維持現行條文。
  • (3)第二十五條
    照行政院提案、委員賴士葆等28人及委員楊瓊瓔等22人提案通過。
    二、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鍾召集委員佳濱補充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4案

    一、為使地方政府能落實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規定徵收率,財政部於110年4月16日邀集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會商,研訂敦促地方政府檢討房屋稅稅基及稅率之督導方案及獎懲措施,並於同年8月10日訂定發布房屋稅稅基努力度考評指標計算公式及努力目標,惟財政部除辦理考評與積極敦促外,亦應該同時扮演協助輔導之角色,建立溝通管道,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爰要求財政部將上述考評及督促情形納入地方財政聯繫會報議題,以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規定徵收率,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之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沈發惠  林楚茵  鍾佳濱  張其祿  
    二、近期民眾網購食品無法順利通關、甚至有海外業者表示暫停台灣販售服務,主因在於報關業者未依照我國相關法令進行,致使民眾購物權益受損,也影響廠商營運。110年10月13日審查關稅法時,曾擬具臨時提案請財政部關務署研擬修正現行法規公告重大違規報關業者名單,然已過月餘,仍未有具體回復與進行方向。爰請財政部關務署公告重大違規報關業者名單,並研擬建置查詢平臺之可行性,供境外電商網購平台、快遞業及民眾使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林楚茵  鍾佳濱  沈發惠  
    三、為達到2050年淨零轉型,我國針對電動運具產業訂定相關扶植計畫,針對民眾購置電動機車,經濟部工業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皆有補助,然查四輪以上電動車輛部分,目前僅交通部針對市區汽車客運業、公路汽車客運業或計程車業者進行補貼,對於一般民眾或其他同樣高度使用運具企業(如長照社福機構等)卻未有任何補助,顯示相較污染較小的機車,我國四輪電動車的鼓勵政策明顯消極。若政府能對於電動汽車購車訂定獎勵措施,給予一般民眾或企業新購電動汽車給予補助,民眾購買意願提升,市場亦會因此導入更多電動汽車,形成我國汽車市場能源轉型正循環。爰此,建請經濟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相關部會,研議電動汽車購車補助方案,針對一般民眾、企業購置電動汽車之補助,以加速我國達成淨零轉型目標,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郭國文  林楚茵  鍾佳濱  
    四、依照現行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交通工具若經查獲使用於道路上而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者,一律推定為其當年度及以前年度有漏稅之事實而可處以罰鍰(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未考量交通工具於以前年度是否有實際使用之事實及納稅義務人是否有逃漏稅之主觀意圖,顯失公平,因此請財政部:1.針對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說明對於以前年度未實際使用之交通工具,應否要求其所有人或使用人補稅並繳交滯納金,又其舉證責任應由主管機關或納稅義務人負擔?2.針對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說明對於交通工具以前年度無實際使用之事實,仍推定納稅義務人有逃漏稅而需按應納稅額處1倍以下罰鍰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於110年12月31日前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人
    鍾佳濱  張其祿  高嘉瑜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議事錄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審查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
  • 主席
    今天議程安排的是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的歲出預算案。
    現在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貴委員會今天審查111年度本部及所屬機關歲出預算,本人承邀率同主管同仁列席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各機關歲出預算編列情形擇要提出報告。
  • 各機關歲出預算編列情形
  • 財政部

  • 一、財政部
    編列173億7,332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75億5,990萬7千元,減少1億8,658萬元,主要係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減少2億5,557萬3千元,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增加4,524萬5千元,暨新增對亞洲開發銀行國內資源調配信託基金捐助3,005萬元,增減互抵之影響。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74億5,712萬5千元。
    (二)填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88億元。
    (三)繳納亞洲開發銀行增資股款1億5,640萬2千元。
    (四)對亞洲開發銀行第13期亞洲開發基金第2年捐助款8,257萬6千元。
    (五)繳納中美洲銀行增資股款2億7,625萬元。
    (六)協助各機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經費8,500萬元。
    (七)對亞洲開發銀行國內資源調配信託基金捐助3,005萬元。
    (八)人員維持費3億4,068萬5千元。
    (九)基本行政經費1億4,523萬9千元,包含財政人員訓練3,967萬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556萬9千元。
  • 國庫署

  • 二、國庫署
    編列1,197億140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184億4,180萬9千元,增加12億5,959萬6千元,主要係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增加12億2,093萬元所致。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國債付息及經理1,079億7,331萬9千元,包括:
    1.公債利息877億2,075萬1千元。
    2.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利息29億7,931萬5千元。
    3.借款利息168億4,279萬8千元。
    4.國債經理4億3,045萬5千元。
    (二)撥補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109億7,200萬元。
    (三)私劣菸品查緝作業經費2億6,505萬元。
    (四)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經費4,602萬3千元。
    (五)人員維持費2億9,218萬4千元。
    (六)基本行政經費1億5,282萬9千元。
  • 賦稅署

  • 三、賦稅署
    編列150億7,891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47億9,312萬3千元,增加2億8,578萬7千元,主要係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減少7億9,458萬元,暨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增加9億9,769萬7千元,增減互抵之影響。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125億107萬8千元,內含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資料庫及相關應用系統維護計畫經費1億2,638萬9千元。
    (二)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15億元。
    (三)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6億5,279萬9千元。
    (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1,395萬元。
    (五)人員維持費3億5,150萬6千元。
    (六)基本行政經費5,957萬7千元。
  • 臺北國稅局

  • 四、臺北國稅局
    編列24億9,762萬4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5億4,767萬元,減少5,004萬6千元,主要係該局信義分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減少編列7,543萬8千元,及110年度萬華稽徵所辦公廳舍整修計畫4,365萬5千元,111年度不再編列,惟證券(期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增加4,980萬7千元,且新增信義分局辦公廳舍室內設計(裝修)經費1,690萬9千元,增減互抵之影響。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該局信義分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經費523萬6千元。
    (二)人員維持費19億9,367萬8千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4億9,871萬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與稅款徵收及處理2億5,834萬1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3,386萬7千元,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與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億650萬2千元。
  • 高雄國稅局

  • 五、高雄國稅局
    編列16億3,926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7億3,755萬9千元,減少9,829萬6千元,主要係該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合署興建所屬單位辦公廳舍計畫減少編列1億1,210萬4千元,惟辦公廳舍整修及證券(期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分別增加904萬9千元及498萬3千元,增減互抵之影響。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該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合署興建所屬單位辦公廳舍計畫經費829萬3千元。
    (二)人員維持費13億7,512萬5千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2億5,584萬5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與稅款徵收及處理1億2,259萬2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2,331萬5千元,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與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993萬8千元。
  •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 六、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28億7,079萬7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9億1,919萬6千元,減少4,839萬9千元,主要係110年度該局新店稽徵所辦公廳舍參與公辦都更,已完成進駐,110年度所需1億244萬5千元不再編列,惟新增蘆竹稽徵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2,618萬2千元及新莊、信義稽徵所建築物耐震補強經費1,969萬2千元,暨證券(期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增加1,299萬5千元,增減互抵之影響。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該局羅東稽徵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經費1億1,098萬6千元。
    (二)該局蘆竹稽徵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經費2,618萬2千元。
    (三)人員維持費21億4,873萬8千元。
    (四)基本行政經費5億8,489萬1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與稅款徵收及處理3億1,739萬3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4,797萬7千元,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與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億1,952萬1千元。
  •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 七、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22億9,078萬4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2億8,787萬9千元,增加290萬5千元,主要係110年度大智稽徵所高壓供電變壓器及纜線更新等經費335萬5千元,111年度不再編列,及配合預算員額減少人事費173萬3千元,惟證券(期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增加890萬1千元,增減互抵之影響。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人員維持費19億1,671萬5千元。
    (二)基本行政經費3億7,406萬9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與稅款徵收及處理2億830萬7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3,020萬6千元,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與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3,555萬6千元。
  •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 八、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17億5,936萬3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7億4,639萬7千元,增加1,296萬6千元,主要係證券(期貨)交易稅代徵人獎金及人員退休離職儲金分別增加440萬8千元及663萬5千元所致。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人員維持費14億9,675萬7千元。
    (二)基本行政經費2億6,260萬6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與稅款徵收及處理1億4,016萬5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2,582萬7千元,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與其他基本運作需求9,661萬4千元。
  • 關務署及所屬

  • 九、關務署及所屬
    編列66億4,380萬2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60億3,736萬9千元,增加6億643萬3千元,主要係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計畫、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暨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計畫分別增加2億8,672萬元、7,903萬元及5,650萬6千元,暨為應關區空運及海運快遞進口業務量倍增等,增加人事費1億1,727萬8千元所致。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計畫經費2億8,784萬5千元。
    (二)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經費1億3,923萬8千元。
    (三)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計畫經費1億1,898萬2千元。
    (四)小型X光檢查儀汰購計畫經費3,960萬元。
    (五)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第1年經費476萬1千元。
    (六)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經費4,200萬元。
    (七)人工智慧輔助緝私系統平台建置計畫經費3,000萬元。
    (八)人員維持費51億7,018萬9千元。
    (九)基本行政經費8億1,118萬7千元,包含稅費稽徵業務1億4,627萬5千元,查緝業務2億6,378萬3千元,關稅資料處理2億4,254萬8千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5,858萬1千元。
  •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 十、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編列27億2,396萬5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數23億7,761萬9千元,增加3億4,634萬6千元,主要係處理國有財產所需稅捐及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分別增加3,989萬7千元及1,716萬元,暨新增該署辦公廳舍取得案1億9,605萬5千元及愛國西路舊財政大樓結構補強經費5,863萬2千元所致。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經費2億4,482萬3千元。
    (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經費1億8,865萬1千元。
    (三)處理國有財產所需稅捐7億9,000萬元。
    (四)國有財產署辦公廳舍取得案經費1億9,605萬5千元。
    (五)人員維持費7億7,662萬1千元。
    (六)基本行政經費5億2,781萬5千元,包含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管理處分及電腦化業務等相關經費3億7,935萬7千元,與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4,845萬8千元。
  • 財政資訊中心

  • 十一、財政資訊中心
    編列15億5,981萬元,較110年度預算數15億3,602萬3千元,增加2,378萬7千元,主要係稅務暨戶政大數據資料加值運用計畫較110年度減少編列3,910萬8千元,及110年度智能稅務服務計畫3,300萬元,111年度不再編列,惟本部共用資料中心資源擴充計畫增加4,449萬2千元,及新增賦稅數位轉型服務計畫5,600萬元,增減互抵之影響。
  • 111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稅務線上服務躍升計畫經費2,884萬7千元。
    (二)稅務便民服務及資源整合計畫經費6,341萬1千元。
    (三)本部共用資料中心資源擴充計畫經費3億1,339萬3千元。
    (四)稅務暨戶政大數據資料加值運用計畫經費3,626萬元。
    (五)地方稅智慧線上服務計畫經費1,155萬元。
    (六)推動雲端發票數位服務計畫經費1億5,419萬7千元。
    (七)賦稅數位轉型服務計畫第1年經費5,600萬元。
    (八)人員維持費3億9,446萬5千元。
    (九)基本行政經費5億168萬7千元,包含財政資訊業務4億7,985萬1千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183萬6千元。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本次會議委員若有預算等提案,請於下午5時以前送主席臺,俾便議事人員整理。
    現在依照登記順序,請登記第一位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21分)部長早!今年8月,在新莊瓊林地帶有查獲越南走私豬肉,請部長說明一下,現在海關對於進口的快遞貨物、進口的郵包跟入境旅客等方面是如何來查緝非法肉品及走私品的作為?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非常謝謝委員垂詢這個部分,針對當時發生的情況,我們後來對於整個快遞通關做了非常澈底的檢討,包含所謂的併袋部分,我們取消了併袋通關,對於高風險國家進來的貨物,包含越南及其他高風險國家,未來在明年4月就開始全部都不能併袋通關了。另外,我們也增加了所謂的X光智慧掃描、智慧判讀的機制;同時也跟內政部警政署合作,未來警力會進駐到快遞通關的相關重要據點;至於人員的管控部分,所有的證照也全部都收回由海關自主管理。
    吳委員秉叡:你們的資料提到,現在進口的快遞貨物都有經過X光機的掃描、防疫局檢疫犬的機動嗅聞巡查,從越南進口的快遞貨物執行百分之百的查驗。這裡特別標示越南,難道對於其他也有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沒有這樣處理嗎?是只有針對越南還是對於其他有疫情的國家也用這樣的處理方式?
    蘇部長建榮:有關這個部分,我請署長來說明。
    吳委員秉叡:好,請署長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跟委員報告,在疫情發生之後,的確對越南等風險國家的進口是百分之百查驗,從11月1日起,我們公告的10個疫區已經全面取消併袋通關,包括越南及幾個東南亞的疫區現在都是逐件通關,逐件通關的話……
    吳委員秉叡:我的問題是,你取消併袋通關是針對這10個國家,可是有疫情的國家不只這10個,我舉個例子,中國,中國可以併袋嗎?
    謝署長鈴媛:中國的部分,目前到12月2日前,如果當時有被查獲一件的,也都是百分之百查驗。
    吳委員秉叡:對啦!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財政部自己公告的資料是對於越南進口的快遞貨物目前執行百分之百的查驗,你們特別標示越南,我就會懷疑對於非越南部分是不是也有百分之百查驗呢?不然為什麼要特別標示越南?
  • 謝署長鈴媛
    越南當時的確是……
  • 吳委員秉叡
    不是啦!
    謝署長鈴媛:跟委員報告,情境已經過了。
    吳委員秉叡:我相信你對越南是百分之百查驗,我現在是擔心對於其他的疫區國家,除了越南之外的其他疫區並沒有百分之百查驗,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謝署長鈴媛:的確是抽檢,因為貨物量太大了,如果百分之百查驗,北關的貨站會爆倉……
  • 吳委員秉叡
    所以是用抽檢的?抽檢比例是多少?
    謝署長鈴媛:是,全部都經過X光,但查驗是用系統抽驗。
    吳委員秉叡:不併袋通關自今年11月1日起有10個國家,包括越南、柬埔寨、寮國、緬甸、菲律賓、東帝汶、印尼、印度、馬來西亞及不丹,看起來都是印太的國家,以東南亞國家居多。另外,12月1日開始,併袋的件數不可以超過20件,明年2月1日起不得超過10件,到明年4月1日之後就都不得併袋了。
    蘇部長建榮:對,全面取消併袋通關。
    吳委員秉叡:部長,對於查驗出來的豬肉,因為疫區的豬肉不能進來,上次我們查到的不只是走私進來肉品,那個肉品裡面還有非洲豬瘟的菌,那是更嚴重的問題。部長,你們做了這樣的措施之後,成效如何?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是縮減併袋的件數,縮減併袋件數之後,基本上X光掃描的判讀就會比較容易,雖然是抽檢,但是都要經過X光的檢查,所以判讀會比較容易,再配合我們AI的系統,就能幫助我們海關同仁及航警局同仁做AI的判讀,有助於找出有肉製品的相關包裹。
    吳委員秉叡:瞭解,我很肯定你們很認真在處理這個事情,但是因為這個對臺灣來說事關重大,所以有的時候是愛之深責之切。也就是說,雖然你們非常努力,但希望你們能夠做得更加盡善盡美,我們是這樣的心態。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明年4月1日就要全面取消併袋通關,X光掃描基本上都是非常清楚,就跟海運快遞一樣,逐件掃描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看到非常清楚的看到裡面……
    吳委員秉叡:部長、署長,我知道院長對於這個事情非常的支持,你們如果需要物力,例如X光機或其他設備,包括人力,他都願意給你們支持,幫你們補足,所以這一方面你們自己要規劃好、想好。
    蘇部長建榮:是,有關我們的人力,前年院長也同意增補243人。另外,我們也非常感謝警政署在航警局的部分增撥了一些人力協助我們駐所後站的門禁,這個對於那些非相關人員的進出基本上有很大的管制。同時也非常謝謝蘇院長的支持,雖然開始的時候他對我們有一些責難,但是後來我們逐步改善以後,也獲得院長……
    吳委員秉叡:其實目的都是希望為臺灣做事,把豬瘟阻絕在國門之外。
    蘇部長建榮:是,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會……
    吳委員秉叡:否則像我們以前的口蹄疫,對臺灣來說是非常慘痛的教訓,對我們產業的傷害是一年上千億元!
    蘇部長建榮:是,對於報關業者,我們也強化了懲罰的措施,只要有違規紀錄,如果是累犯,我們就會撤銷其報關行的證照。
    吳委員秉叡:好,這個是快遞貨物的部分,進口郵包的部分呢?
    謝署長鈴媛:有分流,郵包的部分,我們是請中華郵政配合我們分流,把疫區國家來的郵包都分流,然後逐件經過X光,在臺北郵局那邊我們也有設置AI的輔助查緝系統。
  • 吳委員秉叡
    雙方配合的好嗎?
    謝署長鈴媛:非常好,而且中華郵政那邊的進出人員非常單純,只有中華郵政的人,一般沒有報關業跟承攬業進去,所以那邊環境是相對單純。
    吳委員秉叡:再來剩下的就是入境的旅客,因為旅客可以隨身攜帶行李,這個部分的查驗是怎麼樣?
    蘇部長建榮:入境旅客是百分之百查驗,跟委員報告,入境旅客如果有托運行李的話,是百分之百要經過X光檢查,這個沒有問題,至於所謂的手提行李,基本上也是一樣。
    吳委員秉叡:在發生疫情之前,我也曾經多次進出國門,當然當時沒有那麼緊張,所以在手提行李的查驗,通常是認為有可疑或是怎麼樣才會進行查驗,不然是帶著就出來了,這方面在發生這個事情之後的查驗有比較嚴格嗎?
    蘇部長建榮:有,桃園機場有三道防線,第一個是出機艙口到要進到通關的地方時,警察就會抽驗行李,然後再過來的過程還要經過我們海關的最後一道抽驗,中間還有農委會檢疫犬的嗅聞,這幾個部分基本上就可以確保如果有夾藏肉品的話,就可以很安全的檢測出來。
    吳委員秉叡:你們很辛苦,可不可以講一下你們進行這些措施的績效?例如查獲了多少?
    蘇部長建榮:有關這個部分,我請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我們從去年8月到今年11月22日,在郵包部分就查獲了349公斤的豬肉製品;因為最近疫情期間,旅客入境比較少,所以旅客部分19公斤;空運貨物有141公斤、海運貨物有7,233公斤。跟委員報告,我們海關是非常盡力、努力在查緝非洲豬瘟製品。
    吳委員秉叡:對,有這個成績代表你們很盡力,但是也代表還是有人在走私肉製品來臺灣,所以希望大家還是要更加努力,因為這個對我們臺灣來講實在是太重要了,希望大家加油!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的支持與鼓勵。
  • 吳委員秉叡
    謝謝部長及署長。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0時31分)部長早!這兩天新聞報導得很大,新冠疫情受到新種病毒的影響,疫情未來會更加嚴峻,這也已經引發國內外金融市場的波動。請問部長,公股銀行有沒有進入股市護盤?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不曉得,因為他們都是自行財務操作,不過國安基金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在上個禮拜這個事情發生、公布出來以後,特別是這個週末美股下跌了今年以來單日最大跌幅九百多點、跌幅將近3%的情況下,我們的國安基金已經密切注意到這個問題。歐洲的股市,比如英、法的跌幅也都達到4%,所以我們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國安基金已經密切注意了。
  • 曾委員銘宗
    國安基金會不會進場護盤?
    蘇部長建榮:目前還不至於,因為我們每年的1月、4月、7月跟10月都有聚會,對於目前的這個情況我們會密切關注,如果真的有需要,當然就可以召開臨時的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視當時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進場。
    曾委員銘宗:部長,國安基金要不要護盤,你關注的點是價還是量?
    蘇部長建榮:主要還是價的部分,當然量的部分,像2016年、2017年的時候,量都比較少,大約是一千多億元,主要是看價的漲跌幅的情況,比如2016年、2017年有一些黑天鵝來的時候,基本上的衝擊就會有非常大的影響,這個時候可能就必須密切關注,有可能召開臨時的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
    曾委員銘宗:部長,其實國安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的很清楚,關注的是量,市場流動性有問題的時候,國安基金才可以介入,不是講價而是講量,我這樣的理解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委員說的沒錯,但是如果價大幅度的下跌,導致這個流動性減少的時候,這就造成了問題。也就是說,如果價大幅度下跌造成流動性產生問題的時候,後續就是國安基金要密切注意的地方。
    曾委員銘宗:另外,前幾天主計總處預估今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年增率1.98%,但實際上是萬物齊漲,各部會的便當費用也都調漲了,國防部從80元調漲到150元,幅度高達百分87.5%;內政部從80元調到100元,調幅是25%,請問部長,財政部調了沒有?
    蘇部長建榮:財政部目前沒有餐廳,委員當時在舊大樓時有餐廳,目前新大樓沒有餐廳,但是同仁到景美附近買便當時基本上多多少少會有,我們也注意到這個問題,80元不是我們規定的。
    曾委員銘宗:現在財政部買公家用的便當,假設是開會,是買多少錢?
    蘇部長建榮:目前沒有規定,主計長在幾次場合裡也說沒有強制規定80元的情況。
  • 曾委員銘宗
    請問財政部目前是買100元還是120元的便當?
  • 蘇部長建榮
    大概100元左右。
    曾委員銘宗:所以調幅也高達25%。政府機關的便當費用調幅都達到25%,還有超過80%的,這樣會不會帶動一般物價的大幅飆升?
    蘇部長建榮:委員,100元的便當費用應該不是最近調的,是好久以前調的,80元只是個參考,但是上下左右……
    曾委員銘宗:很久以前就調了,所以你也帶動整個物價的飆升嘛!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那麼偉大,但是基本上我們是視實際情況,因為財政部有時候有外賓來開會時,便當還是會做適度範圍的調整,80元到100元的情況,並不是因為物價的關係調整,基本上我們沒有強制規定。
    曾委員銘宗:因為過去80元買得到便當,現在要100元,我這樣解讀正確啊!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樣說反而顛倒了,主計總處沒有強制規定80元,而是授權各部會決定他們的便當費用,部裡面早就決定是在100元的範圍內調整。
    曾委員銘宗:近期內才100元。另外,機動降稅調降關稅現在只有要調小麥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這部分這兩天行政院就會決定,只要跨部會會議決定調降關稅、營業稅或貨物稅的項目確定,財政部就會配合辦理。因為這個涉及經濟部、農委會,他們要選定調降關稅、貨物稅或營業稅的項目,只要在行政院跨部會會議中決定了,這兩天財政部大概就會有動作。
    曾委員銘宗:現在初步已經決定了啊!小麥的稅率從6.5%要調到0%對不對?牛肉每公斤10元的關稅調降為5元,已經公布了,這樣解讀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這個目前還沒正式對外公布。
  • 曾委員銘宗
    對!但是……
    蘇部長建榮:那是報紙上談的,因為我不是跨部會小組成員,基本上還是要透過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及物價小組確定,財政部接到指令後才會啟動相關的降稅措施。
    曾委員銘宗:另外在貨物稅的部分,汽油每公斤是6.83元,柴油每公斤是3.99元,各降1元的幅度夠嗎?
    蘇部長建榮:等接到行政院跨部會物價小組決定後,我們會在政策上做決定。
    曾委員銘宗:所以很快,快的話12月1日開始實施,慢的話1月1日開始實施,這樣解讀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只要行政院政策決定,我們就可以馬上啟動,不一定要等到1月1日。
  • 曾委員銘宗
    所以基本上不會到1月1日那麼慢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只要政策決定我們就會馬上啟動,最快可能這個禮拜就可以啟動。
    曾委員銘宗:所以快的話12月1日,慢的話12月中對不對?這個預估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應該最近這一、兩個禮拜就可以啟動。
    曾委員銘宗:另外,請教部長有沒有聽過iHerb?它是銷售保健食品的美國電商平台,它在11月24日公告釐清通關規定以前暫停對臺灣地區客戶的服務,也就是對中華民國國民的服務,到底這問題是在通關還是關稅?
    蘇部長建榮:我想關稅並不是問題,主要是因為這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按照規定要跟食藥署請證才可以報關通關,要用一般報關方式辦理,但是報關業者不採用一般通關也沒有經過食藥署同意就用快遞簡易報關的方式報關,所以被海關查獲以後有很大一批全被退運了,因為不符合食藥署的規定,我們是配合食藥署執行食品保健檢驗機制而不是關稅的問題。
    曾委員銘宗:這個要報關的規定實施幾十年了,為什麼過去沒有問題,現在發生這樣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不是現在才發生這樣的問題,這些規定報關業者都知道,他為了要快速所以沒有跟食藥署請證,我們發現以後就按照食藥署的規定退運。
  • 曾委員銘宗
    退運了幾萬件?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 謝署長鈴媛
    退運一萬多件。
    曾委員銘宗:因為這很多都是消費者在這平台買回來的,他的價格大概是國內的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對一般消費者的權益而言影響非常重大,請問部長怎麼重新讓iHerb的產品銷售到臺灣?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我們已經請報關業者要依照規定,只要依照規定請證,通關的速度跟快遞通關的速度一樣。
    曾委員銘宗:一般保健食品不用請證,高劑量的才要嘛!部長,能不能趕快找報關業者談,協助業者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也會跟食藥署合作儘快讓通關程序完備,只要符合規定我們就可以儘量快速。
  • 曾委員銘宗
    什麼時候?總是要快啊!這已經是11月24日到現在了。
    蘇部長建榮:現在就可以處理,只要報關業者符合規定按一般通關方式,有證書速度就非常快。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們每個包裹不是2,000元以下不用繳稅也可以簡易通關嗎?
    謝署長鈴媛:是,跟委員報告,雖然是2,000元免稅,但是因為食品、藥品還是有簽審規定要按一般報單處理。在民眾的部分,食藥署有個規定是食品價值在1,000元美金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以及供自用的錠狀、膠囊狀的食品每種可以到12瓶,最多不能超過36瓶,如果用一般報單申報免證代碼就可以不用請證,但是還是要走一般報單。這規定我們會多宣導、多說明讓民眾知道,也要跟報關業者講。
  • 蘇部長建榮
    這次涉及到幾家報關行?
    謝署長鈴媛:有3家報關行在跟iHerb往來,其中有1家報關行沒有按照規定處理。
    曾委員銘宗:署長或部長要趕快,這些都是民眾的權益。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我們會積極跟幾家報關行協助、合作,並請他們按照報關程序辦理,基本上都不會是問題。
    曾委員銘宗:好,我的要求很簡單,有關報關程序的部分趕快在1週內解決,有沒有問題?
  • 蘇部長建榮
    是。
    曾委員銘宗:另外我也要求財政部跟衛福部好好談,簡易的部分看衛福部能不能鬆綁相關檢疫規定,跟衛福部反映這件事好不好?
  • 蘇部長建榮
    我們會將委員的意見轉達給衛福部。
  • 曾委員銘宗
    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45分)兩位長官好,請問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三條明白的講出超過500坪的國有地不得標售,請問這一句規定有沒有例外?
  •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沒有例外。
    賴委員士葆:沒有例外!我要敬告政府相關單位,這個是沒有例外的!為什麼我這樣講?因為現在內政部底下的一個行政法人住都中心鑽一個漏洞,根據條例可以價購,不知道錢怎麼來的,現在極可能買了在大安區和平東路和辛亥路間的建國營區968坪、和平新莊兩千四百多坪將近2,500坪,這兩個都是軍方土地,我不了解為什麼軍方不交給國產署呢?請署長說明。
  • 曾署長國基
    因為軍方的是營改基金的土地。
  • 賴委員士葆
    它直接賣!
    曾署長國基:另外可能也是眷改的土地,眷改本身有規定可以自行處分。
    賴委員士葆:可以!好,這個不必受到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嗎?
    曾署長國基:之前都沒有,大概在前幾次會期內有把超過500坪的眷改土地再做標售,後來大院提出質疑,國防部也依照指示,現在國防部連500坪以上眷改的土地也不再標售。
    賴委員士葆:也不可以賣啊!法律硬梆梆的寫在這裡,超過500坪不可以賣,怕拿去炒地皮,軍方敢違規嗎?國產署是中華民國所有土地的最高主管單位,你們要去問一下啊!告訴軍方一個九百多坪、一個兩千四百多坪的土地怎麼可以賣呢?即便賣給住都中心也不可以啊!搞什麼鬼啊!而且最被質疑的是什麼?它用公告現值賣!住都中心拿到這個土地可以轉賣或做一般住宅,這樣一來住都中心就變成炒房中心!我們才知道原來政府的住都中心帶頭炒房、炒地皮,不能這樣子!國產署的署長要講話,你是主管單位!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三條超過500坪不可以賣、不可以標售,對吧?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住都中心是依照大院審查過的、它的設置條例第二十七條要興辦社會住宅,對於這個要有償撥用,國有土地用公告現值價購。
    賴委員士葆:你講的是一部分,可是還是要照著規範,它並沒有排除國產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我讀得很清楚,它沒有排除國產法第五十三條,沒有!它可以買沒有錯,可是沒有排除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三條,它排除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六十條,沒有排除第五十三條,沒有!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我想委員比較擔心的是不是住都中心沒有依照它的設置條例規定的業務職掌,將國有土地以較低的價格取得後再轉售?我想這不管是……
    賴委員士葆:不一定轉售,轉售或者自己就地蓋房子去賣,這都是圖利!住都中心又是行政法人,我們幾乎管不到!
    曾署長國基:沒有,報告委員……
  • 賴委員士葆
    我們幾乎管不到!
    曾署長國基: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或是顧慮之處轉請住都中心的監督主管機關內政部,對於它所取得的社宅土地做規範。
    賴委員士葆:兩位長官看一下我的PPT,你們有讓售對不對?對於社會住宅你可以捐贈,或者租賃或者讓售,讓售用公告現值,但是住都中心呢?它是用要蓋社會住宅的名義拿了這塊土地,然後用在都更、危老或其他開發,你知道嗎?道地的貍貓換太子。你們傻呼呼的都不知道,國有地就這樣被轉走了,它是行政法人你也管不到,我們也監督不到,就是這樣子啊!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蘇部長建榮
    住都中心是用於社會住宅。
  • 賴委員士葆
    不是喔!它的任務不是只有社會住宅。
    蘇部長建榮:社會住宅基本上只租不售,所以它也不可能賣房子。
    賴委員士葆:部長,你不知道就不要插嘴。我已經研究很久了,你們搞不清楚。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住都中心取得的土地可能透過都更手段,但是最終透過都更手段取得的房屋也是用來做社會住宅。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去查一查住都中心的任務,不是只有為了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只是其中一部分,它是為了都市發展。
  • 曾署長國基
    都更跟社會住宅都是它的業務。
    賴委員士葆:所以部長不懂就安靜不要講話。住都中心可以用在都更、危老,不是只有社會住宅,不知道不要亂講。還有我要糾正一下,我剛剛訝異你回答曾銘宗委員的問題時,說國安基金的進場是看價不看量,我有沒有聽錯啊?部長!市場沒有交易是量,今天沒有量才要進場,價是市場在決定的,所以你要護到1萬8,000點、2萬點,怎麼會看價呢?
    蘇部長建榮:沒有,我剛才也有跟曾委員講。
  • 賴委員士葆
    看量不是看價啦!
  • 蘇部長建榮
    如果價下跌得很厲害的時候量可能就會縮。
  • 賴委員士葆
    看量!
  • 蘇部長建榮
    這也是我們先看價再看量的原因。
    賴委員士葆:當然先看量,可憐啊!我不要跟你辯啦!為什麼國安基金要進場?就是因為市場失靈了,malfunction、不work了,因為沒有量就有價無市,所以國安基金這時候可以進場,是這個道理,主要看量而不是價,你心目中有價也不要講出來,會被笑啦!堂堂教授出身的蘇部長居然會說看價,會被笑死喔!會被笑啦!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已經補充說明了價會影響量的最後結果,所以基本上國安基金都會密切關注。
    賴委員士葆:你要堅持也可以,會被笑啦!回答這個答案會被笑,你看看歷屆的財政部長,沒有人敢在這個地方說國安基金進場與否要看價,都是看量,當然你說價跌會影響量那是原因,但是結果看的是量,量不夠、太低,這個市場就等於沒有運作,所以我們希望活絡這個市場,原因是這樣來的。部長,你這樣講會被笑啦!再請問部長,你有沒有參加貴黨──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民進黨的,你是不是民進黨的?
  • 蘇部長建榮
    不是。
    賴委員士葆:好,民進黨政府推出的反公投相關活動你有沒有參加?
  • 蘇部長建榮
    我只有去一次是它的全代會。
  • 賴委員士葆
    全代會你去喔?
  • 蘇部長建榮
    是。
  • 賴委員士葆
    我是說反公投?
  • 蘇部長建榮
    沒有。
  • 賴委員士葆
    反公投活動沒有參加?
  • 蘇部長建榮
    沒有。
  • 賴委員士葆
    全代會你是去報告?
  • 蘇部長建榮
    是去說明施政成果。
  • 賴委員士葆
    所以反公投沒有?
  • 蘇部長建榮
    我目前沒有。
    賴委員士葆:如果蘇貞昌院長要求你向財政部的同仁宣講四大公投要怎麼蓋,你要怎麼回應?
    蘇部長建榮:我想同仁自有判斷,因為這是對事不對人。
    賴委員士葆:你回答問題!蘇院長已經講了政務官都有義務要為四大公投宣導,所以你的態度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這個是對事不對人,我是政務官當然要為政策辯護。
    賴委員士葆:你的答案就是蘇院長叫你講你就要講,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我是政務官,政務官對相關政策要做辯護。
    賴委員士葆:這個政策跟你有什麼相關呢?四大公投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和經濟部有關,和農委會有關,衛福部可能有關,環保署可能有關,但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你辯護什麼?你告訴我你辯護什麼?
    蘇部長建榮:沒有,如果有相關的議題的時候,當然我們還是要……
  • 賴委員士葆
    有什麼相關?
    蘇部長建榮:身為政務官,我們還是要做相關的辯護。
  • 賴委員士葆
    我來跟你上上課。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這個國家已經完蛋了,不是民主國家了,完全只有行政權,蘇貞昌講那什麼話?他說政務官要出來庇護,銓敘部跳出來說:政務官沒有行政中立的問題,他不是公務員。笑死人!為什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沒有包含政務官?因為政務人員要另立專法,考試院送過來了,考試院自己糊里糊塗的、自甘墮落,還替行政院背書,銓敘部部長笑死人!不要忘了他提出來政務人員法,其中就提到政務人員要行政中立,寫得清清楚楚,這是考試院的版本,且已經送到立法院,是我們立法院自己怠惰沒有給它通過,並不是政務官不用行政中立,笑死人!
  • 蘇部長建榮
    我想政務官……
    賴委員士葆:先聽我講完,因為我時間不多。政務官如果不行政中立的話,你的錢就統統分配給綠營執政的縣市就好了,藍營執政的縣市就不要給!不要忘了這個是中華民國所有納稅人的錢,不是只有綠的人的錢,不要忘了,所以當然要行政中立啊!怎麼不用呢?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我再強調一遍,只是因為政務人員法沒有通過,裡面一定有規範到政務人員要行政中立,但很遺憾地,公投到現在為止被蘇貞昌這樣操弄到你們都要被拖下海,我都替你感到悲哀。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政務官為政策辯護是應該做的事情。
    賴委員士葆:政務辯護?人家講選舉對人拉抬是指,你下班時間去站台,可以、沒問題,可是你不可以在上班時間把辦公室當成宣講的舞臺,不可以這樣子,我要提醒你。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這樣子,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我很遺憾聽到因為蘇貞昌叫你講你就要講,你應該要大聲地跟蘇貞昌說:跟我財政部沒有關係,而且我覺得這樣不好。因為你底下都是公務員,怎麼會這樣呢?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政務官為政策辯護是政務官應該做的事情。
    賴委員士葆:但不是在上班時間,你的業務沒有關係,跟財政部沒有關係,你就不應該講話。
    最後一個問題,你們說明年3月要對網民透過FB、LINE平台銷售貨物或勞務進行課稅,請問怎麼做?
  • 蘇部長建榮
    這部分我請署長來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因為實體店的部分……
  • 賴委員士葆
    你們已經公布了。
    許署長慈美:對,如果是實體店的話,要登記它的營業地址,但對於網路交易的賣家,他的虛擬地址應該就是他的位置或是會員編號,所以我們準備要修正稅籍登記規則,要求進行網路交易的賣家要在登記時登記他的位置或是會員帳號。
  • 賴委員士葆
    你們有跟FB、LINE談過了嗎?
  • 許署長慈美
    目前沒有。
  • 賴委員士葆
    那你怎麼公布3月份要課稅呢?在平台裡面做生意的……
    許署長慈美:那是針對賣家,賣家在他的網頁上要有這些資訊。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但你沒有透過FB、LINE,你怎麼知道他們的資訊呢?你根本不知道啊!
    許署長慈美:我們要蒐集各界的意見,包括平台要提供這些賣家的資訊給稅捐稽徵機關……
    賴委員士葆:按理不是去找FB和LINE最快嗎?好,因為我時間到了,我不要講了。
    部長,這四大公投跟你沒有關係,如果蘇貞昌院長找你,你要去到處講的話,我會瞧不起你,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10時)在質詢之前,我想回應一下。有關政治學的ABC,也許今天我們委員會裡有很多委員都是財政方面的專業,但是對於政治學的ABC,公民投票就是人民對於一個政策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人民所提出的公民投票案與現在政府在執行的政策是牴觸的,政府當然要為自己的政策辯護,這關行政中立什麼屁事?只有你自己帶著黨派的眼鏡來看公民投票,你認為公民投票就是藍綠對決,你戴著有色眼鏡來看公民投票,才會覺得行政機關違反行政中立。公民投票就是對這件事情贊成、不贊成,你對於開放美國豬肉進口贊成、不贊成,農委會要開放美國豬肉進口,人民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公民投票,農委會出來辯護,這是天經地義啊!我們政府要推動天然氣發電,我們需要一個接收站,結果公民投票希望政府遷移這個接收站,這個政府當然要出來辯護,因為遷移之後可能要延宕10年,這個就是政府對自己的政策辯護,是天經地義的事,任何政務官──不要說政務官,連事務官為自己的政策辯護都是應該的。
  • 曾委員銘宗
    你沒有念行政中立法第四條。
    沈委員發惠:公民投票原本就是對政策的選擇,所以你不要自己帶著藍綠的眼鏡來看待公民投票,才不會最後的結果是認為別人行政不中立。以上,這是浪費我的質詢時間。
    蘇部長,我們還是回歸今天的議程,今天要進行財政部相關的預算審查。我看國庫署的網站以及它的施政目標、預算數中都明示公股股權管理及評核是它的重要業務,對不對?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蘇部長建榮
    是。
    沈委員發惠:國庫署裡面有關公股作業管理預算的編列,國庫署的業務預算大概有4億3,000萬元,主要為國庫及支付管理,其中有關公股作業管理的預算編列了384萬9,000元,我注意到過去委託書徵求的預算大概都編200萬元左右,但今年只編15萬元,理由是什麼?是因為明年度改選較少,結構比較穩定嗎?
    蘇部長建榮:不是,是因為明年大概只有華南金控會改選,所以我們就編列比較少。
    沈委員發惠:但是過去,像109年度有2家改選,當時是編203萬元,今年度3家是編199萬元,但明年度1家卻只編15萬元!
    蘇部長建榮:109年度是比較特殊,因為109年度是合庫金和彰銀,委員應該也知道彰銀股權的席次向來……
  • 沈委員發惠
    比較不穩定?
    蘇部長建榮:對,比較不穩定,所以我們……
    沈委員發惠:我只是先瞭解一下。但如同我剛剛所講的,有關公股事業的評鑑是財政部國庫署的事情,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是。
    沈委員發惠:評鑑和考核都是國庫署的事,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是。
    沈委員發惠:我看目前有兩套制度在走,一套是績效評鑑,一套是績效考核,這兩個是根據不同的辦法,有關評鑑的部分是根據財政部所屬公股事業負責人績效評鑑實施要點,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是。
    沈委員發惠:署長,你可以幫忙回答沒關係。另外,有關考核的部分是另外一個辦法,叫做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對不對?
  • 主席
    請財政部國庫署蕭署長說明。
    蕭署長家旗:是,這兩邊會有區分,就是泛公股國營事業的派解任由我們負責,所以我們對於國營事業……
  • 沈委員發惠
    這兩套制度實施的方式跟範圍都不太一樣……
    蕭署長家旗:是,性質是不太一樣。
    沈委員發惠:我簡稱為評鑑跟考核,這樣就不用每次都唸那麼長的名字。在評鑑部分,適用範圍是12家,對不對?就是財政部的行庫加上臺酒、印刷廠、關貿網路,對不對?
  • 蕭署長家旗
    是。
    沈委員發惠:就是這12家,而且是針對董、總,對不對?
  • 蕭署長家旗
    對。
    沈委員發惠:限於董、總,因為是針對負責人的績效評鑑。考核部分的範圍就比較廣,包括董(監)事、經理人、負責人等在內,而且國營、民營,還有轉投資之子公司都在考核範圍內,對不對?
    蕭署長家旗:考核主要是第一層的董、監,還有董、總。
  • 沈委員發惠
    沒有!沒有!我現在講的是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裡規定的考核。
    蕭署長家旗:是,那個下層也是準用。
    沈委員發惠:包括子公司都在內,對不對?
  • 蕭署長家旗
    是。
    沈委員發惠:這兩套制度差別在哪裡?他們的標準是不是一致?會不會考核出來,走評鑑的結果是不好但考核的結果是好的?有沒有可能?
    蕭署長家旗:這兩邊考核的結果大概是一致,而這個考核結果是供給長官在做整個人事或整個業務評估時,最主要的一個參考。
    沈委員發惠:好,我們就來看評鑑,考核先不講,因為考核範圍比較大,我就講評鑑。關於108年到110年董、總的評鑑,過去三年我們的評鑑是上下季各一次,就是上半季一次、下半季一次,總共5次評鑑的統計結果,你看這張表,依照這個辦法,總分在80分以下就要列管,但我們80分以下者是零;評鑑中有10分是針對出席率,20分是政府的政策目標,中間70分就是最重要的有關事業機構目標達成度,這個最重要,占70分。我們看這個指標,109年上半年度,在事業機構目標達成度的指標裡面,又區分為營業額達成率、盈餘達成率、股東報酬率達成度等8個項目,這8個項目評分都是「差」,結果最後評鑑結果總和是「可」,請問,這個制度設計是不是有問題?全部評鑑每一項都是差、差、差,最後結果總和是「可」,會不會很奇怪?這部分我把姓名都去掉了,你看109年度的這張表。
    蕭署長家旗:這個可能是比重不一樣,還有……
    沈委員發惠:比重不一樣?我現在就是要跟你講這個,你這個評鑑制度形同虛設,出席率占10分,只要一年出席五分之四,就可以10分全拿,這個很簡單,原本出席會議就是負責人最重要的任務,所以這10分是穩拿,然後配合政府政策目標,即使「差」,也是16分,「優」的話是20分,優跟差只差4分,等於保證可以拿到16分到18分,加上自己所列的具體優良事蹟,加起來就已經有28分的基本分,其他7個項目林林總總加起來,只要有42分就達標了,出現這種所謂評鑑,根本有評鑑跟沒有評鑑意思是一樣的,不是嗎?
    蘇部長建榮:非常謝謝委員提到這個部分,基本上我瞭解委員的意思,就是可能幾個項目評鑑起來是「差」,但到最後總和卻是「可」,我想我們會進一步積極的來檢討這個評鑑辦法,讓它……
    沈委員發惠:要積極檢討這個評鑑辦法啦!108年到110年,光金管會裁罰100萬元以上的重大裁罰案就有9個,但完全沒有辦法在財政部的評鑑辦法裡呈現出來啊!
    蘇部長建榮:這個都是扣分的項目,這些都是列為扣分……
    沈委員發惠:我剛剛講的,差2分、差3分,按照這個辦法的第七點規定,80分以下列管,但這幾年列管了幾個人?零個人啊!這種評鑑制度形同虛設,跟社會期待落差太大嘛!我知道你們之前才剛剛修改這個辦法,因為有委員提案,把金融業跟非金融業分開來,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是。
    沈委員發惠:分開之後,就只差一點,就是金融業多了一個第六點,就是有關銀行或子公司的資產品質,結果這個資產品質在100分中就只占3分!本席覺得評鑑制度應該參考我剛剛講的另外一個考核制度,讓兩者趨於一致,這樣才有辦法達成真正的評鑑目標,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我們會進一步來檢討。
    沈委員發惠:好,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11分)蘇部長,上禮拜我有關心到囤房稅的問題,我發現一個數字,就是和各國比較,我國的囤房稅有效稅率幾乎是全球最低的,對於這個部分,部長有什麼樣的看法?你認為臺灣的囤房稅是不是全球最低的?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早!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名目稅率事實上跟國際差不多,但是實質有效稅率是有點差,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的稅基評定。
    郭委員國文:對!就是稅基的問題,你一直強調稅基問題,但有些稅基問題,雖然是地方稅,但地方政府居然可以任意調降,對於這種非常違反常態的作為,雖然是屬於地方政府權利,但中央政府難道沒有權利針對此訂定規範嗎?地方政府沒有核實計算稅基,還調降……
  • 蘇部長建榮
    對!房屋稅的部分。
    郭委員國文:你不要只有考核而已,應該訂定一個指導原則,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也在思考,未來譬如房屋稅稅基,包含標準單價,還有地段率跟折舊……
    郭委員國文:該升不升,還反降,雖然這是地方稅!
    蘇部長建榮:是,像有一些縣市的標準單價就是好幾十年都沒有調,最近工程造價增加後,他還是沒有調,目前地方政府針對房屋稅的稅基評定,是在不動產評議委員會評定以後,就自行公布,未來我們思考是不是要報……
  • 郭委員國文
    報準?
    蘇部長建榮:報部核定,或是報部備查。
    郭委員國文:對!要經過中央政府、經過財政部的備查,同意之後才准實施,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是。
  • 郭委員國文
    否則哪有任意調降的道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思考,但是因為這也涉及到地方自治的問題。
    郭委員國文:對!是在地方自治基本原則底下,但也不能任意調降稅基,哪有這種道理!
  • 蘇部長建榮
    是。
    郭委員國文:部長一再強調,如果沒有落實這些稅基的話,會納入整個稅捐稽核業務考核指標,但是這個考核指標對地方政府真的有嚇阻作用嗎?
  • 蘇部長建榮
    基本上應該是有一點……
  • 郭委員國文
    有一點?點在哪裡?那一點在哪裡?是統籌分配款少給嗎?還是什麼?
  • 蘇部長建榮
    像今年某一個地方政府調降所謂地價稅……
  • 郭委員國文
    臺中市政府嘛!
    蘇部長建榮:我們把它的評定就拉到很後面,這樣子它的評定……
    郭委員國文:拉到很後面是面子問題,有沒有裡子問題?有達到棒子的效果嗎?
  • 蘇部長建榮
    它獎勵金的分配……
  • 郭委員國文
    獎勵金的分配差多少?
  • 蘇部長建榮
    本人請署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獎勵金是根據他申請案件的內容來核定,那他這一部分就會被扣分。
    郭委員國文:對啊!沒有差很多嘛!對不對?部長,有沒有一個比較像樣的方法來規範一下?一個是不升反降的要有什麼樣的方式來遏止;另一個則是該升的沒有升該如何處理,你是不是能多想一些棒子跟蘿蔔的方法?
    蘇部長建榮:關於它考核的部分,我們先予以落實,未來我們在思考,就是看主計總處或是補助款……
    郭委員國文:聯合主計總處一起來處理,好不好?
  • 蘇部長建榮
    是。
    郭委員國文:另外一個部分,如果經過這一波稅基充實之後,本席之前有提案,就自用住宅的部分,從1.2%降為1%,這樣就不會影響地方的稅收,因為稅基已經充實了,應該就會收到更多的房屋稅,所以這個稅率就有可以調降的空間,對此,請部長思考一下。
  • 蘇部長建榮
    是。
    郭委員國文:另外一個部分要提醒部長,現在大家都在炒房,但是炒地的問題更嚴重,連續32個月創歷史新高,就是土建融餘額累計的部分,而土建融標售速度之快,雖然國產署的土地有所謂限制500坪的規定,但是地上權的部分沒有限制,可是地上權在這種飆售的情況下,會不會助長相關的飆售呢?對此,部長有何看法?
    蘇部長建榮:地上權不是土地的部分,它是涉及權利……
    郭委員國文:如果地上權都飆得這麼高,則土地所有權不就飆更高嗎?有沒有可能造成這種影響?
  • 蘇部長建榮
    本人請曾署長代為說明。
  • 主席
    請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那個地上權的價值,大概是市價的四成到七成。
    郭委員國文:如果四成到七成都還漲的話,其他所有權也會跟漲,不是嗎?
    曾署長國基:因為地上權標的是一個權利金,這個地租的部分當時就是因為會有地價的波動,所以我們變成……
    郭委員國文:我知道,當初有限制實質的買賣,現在就只有地上權的標售,我的意思是說,在房地產飆漲的情況下,你如果任意標售地上權,可能就會有所謂助長的現象,所以後續地上權的標售,你要考慮一下時機,不要火上澆油,好不好?
  • 曾署長國基
    我們會考量進場的時機。
    郭委員國文:之前央行做了一些選擇性信用管制的時候,對於土建融的部分只有道德勸說,請問這個道德勸說的1.8%有沒有在公股銀行來落實呢?
  • 蘇部長建榮
    應該是有。
    郭委員國文:1.8%有落實的情況下,相對的二房房貸也不過差0.2%而已,假設這些土建融一再地放貸出去,這還有牽涉到社會責任的問題,像許許多多大公司的土建融,以前只要金額是三十億、四十億元的,都是要聯貸的,現在單一銀行動不動50億元以上就貸出去了,所以規模可說是越來越大,最大的是建商興富發,在今年9月的時候,就已經高達280億元;寶佳則是到140億元,表示這五大建商幾乎占了五成以上,所以在放貸的過程中,你們額外有沒有一些嚴格審查的標準?
  • 蘇部長建榮
    這個部分各公股行庫應該都會符合金管會跟中央銀行的要求。
    郭委員國文:部長,上次會議提到的六大措施,你就要去考慮資金用途的部分以及後續的影響,好不好?不要變成把公股銀行的錢拿來炒土地。
  • 蘇部長建榮
    這就是所謂貸後管理的問題。
    郭委員國文:接下來還有另外一種更嚴重的情況,就是左手賣給右手,就是母公司賣給子公司。
  • 蘇部長建榮
    這個我們瞭解……
    郭委員國文:價格是越來越高,若是所有公股銀行的錢都跑到這種公司的話,那就是在助長了,不是嗎?
    蘇部長建榮:就我的瞭解,後來是沒有參與的。
    郭委員國文:沒有參與一部分是因為有擋下來,但是每個案子都要嚴格審查,好不好?
  • 蘇部長建榮
    是。
  • 郭委員國文
    就是ESG的問題嘛!
    接下來,不知部長有沒有看到這則新聞,就是史上最大宗毒品查獲案件?
  • 蘇部長建榮
    我有看到。
    郭委員國文:我後來去查一下,臺中海關已經通過了,而且去年11月8日關務署跟調查局還有簽署一個毒品查核合作備忘錄,中間一個最重要的東西是研發奈米驗毒技術,阻絕毒品夾藏闖關,結果現在還是爆發這樣的事件,部長,這種事情怎麼防堵?不是都已經用奈米了嗎?怎還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呢?
    蘇部長建榮:發生這種事情,我們部裡跟關務署非常遺憾,但是我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也通過了剛才所提到的X光軌道式檢查儀……
  • 郭委員國文
    是設備不夠還是人員疏忽?
    蘇部長建榮:這個毒梟擺放的形式,就是專門針對我們的X光檢查儀一些比較弱的地方。
  • 郭委員國文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蘇部長建榮:所以針對這樣的情況,未來我已經要求……
    郭委員國文:這很丟臉耶!你們去年才簽署備忘錄,結果還是被臺北刑大跟監一個多月才查獲,顯然後來是靠線報,不是靠技術、不是靠你們把關才成功的,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所以未來我們會要求各關對軌道式檢查儀所有的檢查要更仔細、更詳盡。
  • 郭委員國文
    不要再漏氣了!
    還有一個是「網路買酒行不行?!」,2016年的時候你們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但是現實上網路上有許許多多酒商,而且現在都可以去登錄成為會員,裡頭也都沒有年齡相關的標示,也沒有年齡的審閱,要加入就可以加入,加入之後就可以詢價,簡單地講,就是你想要買才會詢價,此時就會有客服人員跟你聯絡,聯絡完之後,就會叫你匯款,接著東西就會寄到你家,這一樣是在交易,並沒有辦法限制18歲以下者來交易;二來也沒有辦法扣到他的稅金,結果這樣的行為一樣在進行,從2016年到現在,為什麼網路到底能不能那買酒的事情一直遲遲沒有作出一個決定呢?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2016年的時候雖然有提出網路賣酒的相關規範,但是後來因為兒童福利團體有很強烈的反對意見,所以後來我們就暫緩。
  • 郭委員國文
    主要是身分辨識的問題?
  • 蘇部長建榮
    對!對!對!
    郭委員國文:身分辨識有好幾種方式,比方說健保卡、手機還有自然人憑證等等都可以,所以這個其實是可以克服的,並不是不能克服。
  • 蘇部長建榮
    但是兒福團體還有相關社福團體基本上還是認為這個……
    郭委員國文:我們不是在鼓勵買酒或賣酒,但是現實上這個行為已經持續在發生,而且造成一種漏稅的狀態。
    蘇部長建榮:關於委員所提到的這種案件,我們會請地方政府詳細來查。
    郭委員國文:你們應該去想清楚嘛!不是查稅而已,而是要正視這個問題,好不好?
  • 蘇部長建榮
    好。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10時23分)部長你好。其實這兩、三年來,我們很多的特別預算都是舉債,不管是前瞻、新冠肺炎、政府紓困1.0、2.0、3.0、4.0,還有三倍券等等,幾乎都是特別預算,其實這都是舉債,尤其最近美國國會議員一批、一批來,幾乎都是在談國防預算,我相信部長應該很清楚。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因為民進黨執政以後,特別預算就會變成常態化,而且這些全部都是舉債,我相信部長最清楚,這些全部都是舉債,債臺高築是債留子孫,而且那些舉債,講實在話,我們的確有需要自衛、防衛,但是他們一批、一批來,我們本來就有編列國防預算,你又一批批的在編列特別預算,債臺高築當然會債留子孫,加上國防預算逐年成長,而且負擔越來越沉重,只要美國國會議員來一提出要求,然後我們什麼都買,全部都是特別預算,使得特別預算現在變成常態化,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就此部長有什麼看法?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美國國會議員對臺灣友好,我們非常感謝,至於武器採購的部分,是屬於國防部國防相關的專業……
    林委員德福:但他們一批批來,每次都要我們採購武器……
    蘇部長建榮:我想並不是美國國會議員來了以後,他要求我們買什麼,我們就答應要買什麼,就我的了解並不是這樣。基本上整個還是要經過行政院編列預算,然後透過大院審議通過,整個程序才會……
    林委員德福:但是只要送到立法院都是表決處理,到最後幾乎都全部如數通過,我們知道這些特別預算都是舉債,而且很多都量身打造,這一點是最嚴重的,前幾天通過的中科院案,它現在已經變成法人了,說實在話,它儼然已經變成一個武器的交易中心,很多都是來這裡購買武器,甚至於量身打造,我相信部長也很清楚,我認為一個國家的防衛絕對有需要,而中科院以前是在研發所有的武器,現在變質了,講實在話,民進黨當政以後,整個都變質了,而且量身打造變成好像客製化一樣,我認為是很不妥又不宜的,防衛絕對有需要,但我們已經有編列正式的預算,然後再加上特別預算,你認為如此對財政惡化有沒有影響?
    蘇部長建榮:我想特別預算,當然會對整個政府的債務有點影響,但基本上我們會密切注意。
  • 林委員德福
    對呀!債臺高築債留子孫。
    蘇部長建榮:從107年到現在,107年債務還本792億元,108年885億元,109年850億元,今年我們的還本大概將近1,000億元。
    林委員德福:但是你雖然還本,可是在本預算裡面……
    蘇部長建榮:至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大概減少了兩三千億元的債務。
    林委員德福:部長,像這次條例一通過就2,400億元,後續美國的國會議員又一批批的來,講實在話,買是一定要買,但是要是這樣讓美國國會議員一批、一批來,他們就食髓知味,他們認為只要來這裡談就有機會,大家都清清楚楚,同時國防部也派高官出席,大家就談一談然後回去,其實大家心知肚明這些國會議員的背後都是軍火商,他們來是談武器,要你購買,後面當然有軍火商的利益嘛!大家心知肚明,我們今天所擔憂的是不要什麼都是特別預算,不要把特別預算常態化,而且一次又一次的來,這實在是很嚴重,攸關我們整個國家的財政問題。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國防部所謂的特別預算,包含兩千四百多億元的戰機部分,還有戰力提升兩千三百多億元,這部分它是分年編列預算……
  • 林委員德福
    對呀!其實你這些分年編列……
    蘇部長建榮:分年編列基本上對財政的衝擊,相對比較……
    林委員德福:有的5年或有的幾年,其實本來就在本預算裡面可以處理……
  • 蘇部長建榮
    所以對財政的衝擊相對會比較減緩一點。
    林委員德福:你現在就是把它全部弄在特別預算,這樣才可以增加,而且變成常態化,我認為這是最嚴重的問題,我不是說不支持國防預算,但是你把它變成常態化,而且巧立名目,然後一次又一次增加,而且我們這次紓困花了這麼多錢,再加上前瞻經費又花費八千多億元,講實在話,整個累積起來,我相信部長最清楚,我們今天是擔憂整個國家的財政,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非常謝謝委員的提醒。
    林委員德福:部長,我認為未來在這方面的特別預算,希望真正有需要才編列,不要什麼都用特別預算,因為民進黨執政以後,就認為特別預算好用,條例一通過,如果你不給,就在立法院表決嘛!整個變成這個樣子,對不對?我們在野人數少,舉手表決也是輸,一個國家的治理,不是這樣搞,因為我在立法院算是資深的委員,今天我說出由衷的肺腑之言,我認為一個國家財政的控管非常重要,你作為部長的立場,該給一定要給,但是不該給的,不能他們一說要我們就給,不可以這樣做,你可以做到嗎?
    蘇部長建榮:因為特別預算都是由主計總處提出,我們也會跟主計總處那邊一起共同來努力。
    林委員德福:一起共同努力,好不好?
    部長,主計總處的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以五分位可以支配的所得差距倍數,從2014年的6.05倍到2019年的6.1倍;而2020年達到6.13倍,創下7年來最大的差距,請問貧富差距明顯擴大,您認為這是好現象嗎?
    蘇部長建榮:有好有壞,因為基本上貧富差距的增加,是整個經濟發展情況的反映,但是我要跟委員說明的是所得分配差距的擴大基本上有其經濟的背景,在政策上我們能做的,比如說透過稅的方式或移轉支出的方式……
  • 林委員德福
    我知道啊!
  • 蘇部長建榮
    這樣才能達到降低所得分配的差異。
    跟委員報告,根據過去幾十年來的經驗,政府移轉支出對於所得分配的效果,相對比用租稅政策的效果還要來得大,對減緩所得分配的差距來講,這在主計總處的家計收支調查報告歷來都是呈現這樣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我一直認為財政部調降免稅額、扣除額的作法是不是在移轉焦點?因為差距越來越大嘛!你為了要平息民怨,所以把這些調降,讓人民感覺不會出現這種狀況?
    蘇部長建榮:應該不是,因為我調升免稅額或扣除額是所得稅法裡面規定隨物價指數調整,距上次調整的幅度達到3%以上時,它就自動隨著物價指數調整,並不是財政部就這樣做的,現行法令就這樣規定。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貧富的差距越來越大,貧富懸殊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年年檢討稅制卻又看不到明顯的成效,請問到底是不是政府施政無能?或是為了經濟發展,政府不願意大刀闊斧的改革,只能粉飾太平,讓整個貧富差距變大,而且扭曲變形整個社會繼續的運作?是不是這樣子?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不會啦!如同我剛才提到的,透過政府移轉支出的效果會比稅制上的效果來得大,但並不是因為這樣稅制就不處理,有關政府移轉支出部分,在最近政府的支出裡面,社會福利支出所占的比重已經是最大的部分,顯示政府也非常重視這方面的影響。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量能課稅的原則,就是要求個人的稅捐負擔應按照稅捐義務人可以給付稅捐的能力來加以衡量,而其量能指標,包括所得財產及消費,請問目前的稅制是不是仍然秉持量能課稅的原則?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們所得稅制基本上的精神就是在這裡,財產稅的部分則是涉及到地方,至於消費稅,基本他的消費能力如果高的話,就要繳更多的營業稅,當然這中間有一部分營業人,比如地下經濟這部分,可能就沒辦法課到。
  • 林委員德福
    你認為落實量能課稅原則下的稅制是不是一定能夠縮小貧富差距?
    蘇部長建榮:我想多多少少,但是有個問題是就學理上來講,稅率太高也是造成逃漏稅的誘因,所以要兩權相害取其輕的情況,在稅制設計上也不能一味提高稅率。
  • 林委員德福
    你認為有沒有其他配套措施?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想我們會進一步的在擴大稅基的方面進行,比如最近我們推動持有多屋漏報租賃所得的部分,就是我們要落實租稅公平很重要的措施,在稅制跟稅政上都要做。
    林委員德福:因為本席希望要落實量能課稅,不要只是理想,因為目前整個稅制跟理想還距離一大段,還沒有辦法拉近貧富差距,我希望財政部在這方面好好探討、研究怎麼做最理想。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0時36分)部長早。看到報導,本席非常肯定財政部現在要修法,把網路交易以兩個新的方式、法規讓我們更實現租稅正義、賦稅正義,本席要就教的是在修法內容中有一個稅籍登記的規定,就是網頁要揭露相關的統編及名稱。我們都知道現在非常流行「斜槓人生」,很多人可能不只做一份工作,會做好幾份工作,在斜槓的情況下,如果他不是專職賣家那麼他可能是臨時做這份生意、工作。所以斜槓當賣家的時候,這種小資賣家沒有提供應該有的稅籍資料,甚至可能沒有統編,某種程度來看算是個體戶,這種個體戶會不會成為在防堵法拍──所謂在網路上、空間上的賣家,他不是專職賣家,沒有統編、沒有稅籍登記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處理?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稅籍登記的辦法現在規定如果貨物一個月超過8萬元、勞務一個月超過4萬元就要做稅籍登記,所以營業額如果在這個規定以下基本上就不用擔心稅籍登記的問題,如果小資賣家營業額沒有那麼大,基本上不用擔心。
    林委員楚茵:也就是說在稅籍登記上已經明確界定到底是專職還是手上有些東西做二手交流、拍賣的部分,但是現在還有存疑的問題是像臉書並沒有真正的落地。之前我質詢過類似以物易物的user,臉書的使用者彼此交易,但是裡面已經暗藏許多不只是犯罪狀況的可能性或犯罪陷阱,又或者明明就是在做賣家但是假裝是做交易,對於這樣沒有落地或境外的平台,我們該怎麼辦?有跟經濟部討論嗎?真的可以把這個真正的大漏洞、大魚收網捕起來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稍微做說明,等一下請署長補充。就我的了解,臉書這部分目前針對境內有一個境外電商相關規定有繳營業稅、所得稅的部分,比如臉書裡面有一個Market place就是在賣東西,這部分國稅局通常都會查。
    林委員楚茵:署長你可以補充沒有關係。因為其實我已經多次質詢這個Market place了,它完全逃脫在現在所講的營業稅之類,就是讓人在裡面上架交易,這樣的交易就會變成抽不到稅,也讓合法業者蒙受損失。因為大家發現合法上架的還要給業者上架費,所以大家都跑到臉書的Market place了,這樣在賦稅上完全是不公平的。請問署長有沒有跟經濟部或相關單位談過?
  • 主席
    請財政部稅賦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我們針對這部分除了國稅局在稅政上資料的收集外,法制上的作業就是最近剛預告的兩個相關子法規「稅籍登記規則」和「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帳簿憑證辦法要求平台業者提供賣家相關資訊給稽徵機關。
    林委員楚茵:言下之意是就算它沒有落地還是必須遵守法令,是這樣嗎?
    許署長慈美:是,我們在稅籍登記的部分也會跟經濟部協調登記申請書格式的調整。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然有漏洞就要補起來,讓真正合法納稅的賣家、買家或合法平台口服心服,不要其實有法令,但只要在境外或沒有落地的境外電商就可以有豁免權。
    另外要關注的是與立法院只有一路之隔的美齡樓,在今年5月黨產會已經認定必須交給國有,也就是說它過去是不當侵占的狀況。我想問部長或署長,從5月到現在,8月底已經確定把美齡樓登記為國有財產,現在國產署到底知不知道它沒有離開、依舊是占用的情況?補償金到底跟誰收?
  • 蘇部長建榮
    我請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因為到底是婦聯會還是基金會在使用,雙方各有論述,目前我們有跟黨產會協調,由黨產會幫我們查清,確定到底目前的使用者是誰,我們會對使用人追收使用補償金。
    林委員楚茵:所以現在變成只要糾纏不清,婦聯會或社福基金會傻傻分不清,就可以一直吵下去嗎?這非常奇怪。因為婦聯社福基金會是由婦聯會捐贈所成立,其中有關黨產會的新聞寫得非常清楚,第四條就說婦聯會捐贈賦予婦聯社福基金會,所以現在誰在用?不就都一家人在用?這是不是推託之詞?
    曾署長國基:應該像委員講的有點推託之詞,不過國產署……
    林委員楚茵:如果是推託之詞不用依法行政嗎?本席認為對占用國有土地或違法使用的建築是不能縱容的,今天有法令在這裡但是它卻可以無據占有國有財產,就只要找個藉口?我說明明社福基金會就是婦聯會成立的,結果它可以說誰占用不知道?就它們家的人占用啊!爸爸用或兒子用不是都一樣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我想絕對不會拖延,我們最主要是會由黨產會做最後確定,我們會儘速跟黨產會再做一次確定,我記得在前一、兩個禮拜有開過會議,黨產會會儘速釐清。
    林委員楚茵:好,我提醒署長,它已經在今年8月底收歸國有,也就是已經在國產……
  • 曾署長國基
    8月16日。
    林委員楚茵:對,所以如果你現在還推給黨產會,那就跟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傻傻分不清,但是就是它們的人在占用,言下之意是一樣的。如果今天你面對美齡樓的問題可以這樣,那我必須提醒你,其他相關單位如果占用國有土地時,是可以拿這個例子做援引,它說「感覺上它過去有政黨撐腰,所以你就不敢動,那我是小老百姓也可以這樣啊!我只要搞一個傻傻分不清的關係就可以占用」,請問這是一個示範作用嗎?
    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這跟一般情況不太一樣,因為這個國有土地的來源是依照不當黨產條例收歸國有,這裡面的權責必須要釐清,而且黨產會與婦聯會雙方還有訴訟存在,所以國有財產在行使相關權力時會遵循黨產會意見來作為執行依據。
    林委員楚茵:好,我只是要提醒你,黨產會也說這是當初成立時有個緣由、有一個關係,你是因為擔心未來會訴訟,所以不敢收回,是這樣嗎?還是收回卻不敢收取補償金?現在有收補償金嗎?
    曾署長國基:我們已經有通知,但它沒有繳。
    林委員楚茵:所以有通知它但沒有繳,就耍無賴?
    曾署長國基:是,其他像救總部分都有繳納。
  • 林委員楚茵
    我希望財政部國產署要依法行政。
  • 曾署長國基
    是。
    林委員楚茵:最後就教部長,我們今天要審查關於國稅局、財政部相關賦稅,但是連監察院都已經發函表示臺中市政府調降地價稅與事實脫節且獨厚大地主,並使臺中市整體賦稅減少17億元,也就是減少67%的賦稅,卻獨厚4%的納稅義務人,這是不符合社會租稅公平正義的。我們前幾個禮拜都還在討論財政部及國稅局的歲入部分,如果當內政部認為這是不好的示範,監察院也認為有問題、不符合公平正義時,財政部不要吃了悶虧還悶不吭聲,這是財政部轄下的中區國稅局,請問部長怎麼看?
    蘇部長建榮:不是,這是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去年臺中市政府公告要調降20%地價稅時,我在108年就已經於媒體上直接反映我們會做適當處理,已經表態反對了,所以我比監察院及內政部都還早表態反對。後來臺中市政府稅捐稽徵考核部分有非常大的影響,因為我們將此列為一個很重要的扣分項目,他們的評分不是很好,也有來抗議,但是我們就是要按照這樣的情況來做。
    林委員楚茵:我希望這個部分,我們討論地價稅、房屋稅及前面委員所提的囤房稅部分,如果中央要做表率,但地方不跟上來,到最後被吃豆腐的還是中央。
  • 蘇部長建榮
    是。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48分)部長早。今天已經有委員詢問過本席想請教您的問題,但是您的回答並不是很清楚,我只是想確認您的答案。第一個是關於國安基金護盤問題,您今天有提到您是看它的價不是看它的量,您也提到目前大概不會,有可能是在明年1、4、7月的時候。差不多11月份有一些投信投顧或外資結算時會有拋盤的情形發生,您如果是看它的價,那國安基金進場的時間點會落在明年1月左右,是不是?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蘇部長建榮
    李委員好。不能這樣推算。
  • 李委員貴敏
    我是聽你的答案。
    蘇部長建榮:沒有,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都是例行性聚會,按照國安基金管理條例是一定要召開的。
    李委員貴敏:不是啦!部長,我覺得不要浪費時間,你今天已經回答過了,剛才的答案不要再重講。重點是國安基金按照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您現在認為有沒有發生第八條的情形?
  • 蘇部長建榮
    目前看起來沒有。
  • 李委員貴敏
    目前你看起來還不構成第八條的情形?
  • 蘇部長建榮
    是。
    李委員貴敏:好,所以在短期內你認為國安基金進場的機率不高?
  • 蘇部長建榮
    我們會隨時密切關注。
  • 李委員貴敏
    只是會關切而已?
    蘇部長建榮:對,因為國際經濟情勢瞬息萬變。
    李委員貴敏:國際的經濟情勢在剛才的投影片上已經給你看到了。我要請教您第二個問題,其實也是民眾都關心的,就是您提到稅籍登記規則的部分,您剛剛講對於平台業者、賣家部分,有要求他們要提供稅籍編號,請問對於買家部分呢?
  • 蘇部長建榮
    買家不用。
    李委員貴敏:我就是要確認這一點,很多老百姓為什麼會團購?並不是買了之後要拿去賣,而是因為找很多人揪團的價錢比較便宜。所以目前為止財政部對團購部分沒有做任何查緝動作,對不對?
  • 蘇部長建榮
    是。
    李委員貴敏:很好。對於賣家部分,上次有提出電商,你們預估稅收大概會有多少?沒有預估過?
  • 蘇部長建榮
    電商?
  • 李委員貴敏
    就是透過電商交易能夠取得的稅收。
  • 蘇部長建榮
    這個……
    李委員貴敏:沒有遇到過?沒關係,你就事後給我。
  • 主席
    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我們就境外電商有統計,每一期大概有6億元到8億元左右的營業稅稅收。
    李委員貴敏:每一期是兩個月,是不是?
    許署長慈美:對,所得稅大概10億元左右。
    李委員貴敏:所以每一期大概是6億元到10億元,是不是?
  • 蘇部長建榮
    這是營業稅法規定的。
    李委員貴敏:我知道,所以電商部分有預估出來,以目前交易情形來講,大概會有6億元到10億元。
  • 蘇部長建榮
    我們實際收到的稅大概就是這樣。
  • 李委員貴敏
    實際收到的稅?
  • 蘇部長建榮
    對。
    李委員貴敏:就是現在電商的,你還沒有變更之前要求做這些,實際稅收是6億元到10億元,您做了這些變更之後……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好意思打岔,是境外電商,營業稅法所規範的境外電商部分。
    李委員貴敏:不是啦!這跟我的題目沒關係嘛!不要每一次問A答B嘛!我問的是,現在經營社群電商,報紙都幫你登出要揭露統編,而這樣實施之後可以增加多少稅收?
  • 蘇部長建榮
    這部分我們還沒有估計。
  • 李委員貴敏
    還沒有估計就說還沒有估計嘛!什麼時候可以估計呢?
  • 蘇部長建榮
    因為……
    李委員貴敏:沒有關係,什麼時候?因為你要做一項措施,總要預估成效與缺點,不是嗎?
    蘇部長建榮:是,但是……
    李委員貴敏:剛才已經有很多委員跟你講,他們可能有這個顧慮、那個顧慮等等,所以我現在給你一個機會講這個優點比缺點多,是不是?或者是優點比缺點少,那就不應該做。但是你在做之前總要有一些規劃,統計還沒有做沒有關係,你回答什麼時候做就好了。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個是要讓那個合法化,所以基本上我們希望……
  • 李委員貴敏
    所以你們沒有統計?
  • 蘇部長建榮
    目前還沒有統計。
  • 李委員貴敏
    將來會不會統計?
  • 蘇部長建榮
    當然會啊!
  • 李委員貴敏
    什麼時候?
  • 蘇部長建榮
    只要實施以後我們就會進一步統計。
  • 李委員貴敏
    什麼時候實施呢?你們的預告是1月22日……
  • 蘇部長建榮
    預告3個月之後。
    李委員貴敏:就是大概4月底之後會實施,是不是這個意思?
  • 蘇部長建榮
    是。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我要請教下一個問題,關於稅務獎勵金暴增的部分,你可以看到我幫你統計的資料,這個是我上次質詢時你講的1億3,000多萬元,光是許署長的稅務署就拿了3,000多萬元,而老百姓的部分,今年稅務超徵部分,你上次講到10月底大概是3,000多億元,到年底學者講大概是4,000億元,請問部長是這樣的情形嗎?
  • 蘇部長建榮
    不會到4,000億元。
  • 李委員貴敏
    不會到4,000億元?
    蘇部長建榮:稅收大於預算數與獎勵金無關,跟獎勵金沒有任何關連。
    李委員貴敏:怎麼會呢?然跟獎勵金無關,為什麼不把獎勵金廢掉呢?查稅獎金不是當初也廢掉了嗎?
  • 蘇部長建榮
    查稅獎金跟這個又不一樣。
    李委員貴敏:對啊!查稅獎金都應該被廢掉,稅務獎勵金的部分,監察院不是也糾正了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那個已經廢除了,已經廢除了。
    李委員貴敏:不是!查稅獎金你廢除了,稅務獎勵金現在在投影片上面,哪裡有廢除啊?你111年都還編列了,哪裡有廢除啊?
  • 蘇部長建榮
    是個人的獎勵金。
    李委員貴敏:那你現在的稅務獎勵金怎麼分咧?我就用上面的資料,賦稅署就三千多萬元啊!這個錢到了誰的口袋裡去呢?
    蘇部長建榮:賦稅署這三千多萬元還有分給地方政府,22個縣市的地方政府,不是只有賦稅署自己拿。
  • 李委員貴敏
    那你那個稅務獎勵金……
    蘇部長建榮:辦理稅務的部分,基本上有一些……
    李委員貴敏:不是啦!部長,我已經問了好幾次了!不管叫什麼名目,你要叫它查稅獎金也好,你要叫它稅務獎勵金也好,你的金額是這麼多嘛!一億三千多萬元的錢,像五倍券說什麼也不肯給老百姓,然後一億三千多萬元花在這上面。監察院都已經糾正,如果是因為人員薪資不夠,就應該調人家的薪資啊!哪裡有用這樣的方式。然後用這樣的方式,我們也不知道到底你把這些錢給了哪裡?我現在請問你,獎勵金是怎麼分配的?是不是官越大,獎勵金分配得越多?
    蘇部長建榮:應該不會,我們是獎從下起,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貴敏:那你講一下,簡單來講,什麼單位以下的才會有?
  • 蘇部長建榮
    我們……
    李委員貴敏:不知道?他們在找資料之前,我再問部長下一個問題,讓他們幫你收集資料。
    下一個問題,請教部長,因為你超徵嘛!不管是4,000億元也好,三千多億元也好,它是一個事實。但是問題在哪裡呢?上次你不是才在要求稅法變更的時候說,如果是因為政府的錯誤,原來只有五年?出委員會之後你妥協了,現在可以同意十五年。但是問題是在政府錯誤的情況之下,你今天超徵,人民納稅錢給了你之後,你還規定過了時效之後不能夠領回去,而且只有你知道是超徵的情形,人民不知道。部長,你認為合理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不能這樣講,你講得好像全部所有的稅收都是違法課徵,基本上我們……
  • 李委員貴敏
    看起來啦!
  • 蘇部長建榮
    我們依法課徵。
  • 李委員貴敏
    超徵的部分。
    蘇部長建榮:超徵的部分,我們也是依法課徵。
    李委員貴敏:我不認為,我不認為。
    蘇部長建榮:當然有一部分是政府的錯誤,我們會依法退稅、退還。
    李委員貴敏: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要請問部長,這個我要先講啦!稅收復查的情形,你故意拖延,你看看臺北市國稅局平均審理的天數有234天。我告訴你,所有的事實、所有的資料顯示,第一個,你超徵並不是合法的!第二個,你拖延時間也不是合法的!這些數據都讓你看到老百姓很可憐啊!為什麼?老百姓被你扒了好幾層皮之後呢?還不能夠吭聲,吭聲了之後,審理的期間這麼長,將近一年期間審理,老百姓只能把這個吞下去!
    下一個要請教部長的是稅收,前兩天您提到我們的財政健全,但是事實上我看不出來為什麼我們的財政健全?因為國債鐘調整到現在是24.7點,每一個人負擔24.7萬元,對不對?可是除了國債鐘之外,地方政府還有負債8,471億元,這些都是中央政府總預算總說明裡的數字,不是我統計的數字,你的給付責任是18兆元,這樣怎麼會是財政健全呢?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給付責任的部分,基本上國際慣例都不納入債務的部分。
    李委員貴敏:這不就是把債留給子孫,叫子孫去解決嗎?不是這樣子嗎?
  • 蘇部長建榮
    這個基本上不是……
    李委員貴敏:因為國際上不納入,所以我盡量做,反正在我這輩子也不會看到,所以將來的子孫死活是看他的!這個態度不對啊!就像前面林德福委員也有提到,你不能夠用什麼特別預算,特別預算就更扯了啦!憑良心講,我本來不想講的。
    部長,我請教你,主計總處有沒有跟你講過,或者跟各單位講過,我就拿國防預算來講,你們有沒有跟各單位講過,因為今年你的預算必須要減多少,這個預算不能給你,所以你只能夠編特別預算?有沒有講過?
  • 蘇部長建榮
    我想這是主計總處的權責啦!
    李委員貴敏:對,但你有沒有聽過?你有沒有聽過其他部會?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沒有這樣,主計總處……
    李委員貴敏:你有沒有聽過他這樣講,是不是?
  • 蘇部長建榮
    主計總處會通盤的考量。
    李委員貴敏:我現在請教部長的是,你有沒有聽過?你有沒有聽過他給別的部會或是跟你的部會說「你今年的總預算,我只給你多少,剩下的部分你要編特別預算」?有還是沒有?
    蘇部長建榮:就財政部來講,我這邊從來沒有。
    李委員貴敏:沒有是不是?很好、很好!謝謝。因為我時間到了,最後只問一個問題,再拜託你回答。
    我們看到大宗物資的關稅調降,小麥會調降嗎?還是調降的時間點大概在哪裡?還有沒有其他的項目會調降?
    蘇部長建榮:我想調降的項目,最近這幾天行政院跨部會小組就會決定。
  • 李委員貴敏
    您有提了嗎?您有提到行政院去了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是配合辦理的,包括關稅跟營業稅。
    李委員貴敏:你有沒有研究,行政院怎麼說就是……
    蘇部長建榮:這些部會包含經濟部跟農委會,他們選定哪些項目要調降,我們是配合調降關稅。
    李委員貴敏:是,但是到目前為止,是討論過還是沒討論過?
  • 蘇部長建榮
    在物價小組裡面討論。
  • 李委員貴敏
    討論的是什麼項目?
  • 蘇部長建榮
    我不知道。
  • 李委員貴敏
    你沒有參加物價平穩小組?
    蘇部長建榮:我們是次長參加,但是裡面的內容……
  • 李委員貴敏
    你們是次長參加。
  • 蘇部長建榮
    行政院還沒有決定嘛!
  • 李委員貴敏
    但是次長回來有跟你講最快時間?
  • 蘇部長建榮
    品項還沒確定嘛!
    李委員貴敏:大概什麼時候,你知道嗎?次長回來有沒有跟你報告?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剛才回答曾委員的時候也是一樣,大概是這個禮拜之內就會有一個比較確定的方向。
  • 李委員貴敏
    所以到目前為止還不知道就是了。
    蘇部長建榮:大概這個禮拜,最快這個禮拜就有決定。
    李委員貴敏:不是啦!這個禮拜是決定,我是說你……
  • 蘇部長建榮
    只要行政院決定……
  • 李委員貴敏
    現在的行政單位是不討論就決定啊?
  • 蘇部長建榮
    沒有!沒有!跨部會小組決定了以後……
  • 李委員貴敏
    是啊!
    蘇部長建榮:行政院政策確定,我們就會啟動降稅機制,馬上就會……
  • 李委員貴敏
    天啊!現在不是就等於一個人做的決定──憑自己的好惡作決定嗎?
  • 蘇部長建榮
    沒有這樣子。
  • 李委員貴敏
    現在所有的……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不能這樣子。
    李委員貴敏:所有不管是企業也好,民間也好,做一個決定之前,因為都會有影響,一定是把他的規劃和評估拿出來討論之後,然後再擇其優劣。
  • 蘇部長建榮
    有啊!在跨部會小組裡面就會去討論啊!
    李委員貴敏:所以我才問你是否知道,或是次長跟你報告調降的項目沒有?你又不知道?還是次長沒跟你報告?
  • 蘇部長建榮
    因為相關的主管部會農委會和經濟部的調降項目都是在跨部會小組討論。
  • 李委員貴敏
    是啦!我是問你有哪些項目呢?
    蘇部長建榮:討論經過行政院確定以後,才會告訴我們要降哪些稅嘛!
    李委員貴敏:天啊!!好,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主席(李委員貴敏):我們在鍾委員質詢後,休息10分鐘。
    鍾委員佳濱:(11時03分)謝謝主席。先請教部長,現在大家都在關心房屋,中南部像我屏東很多鄉親反映,哇!房地產和房價,我不敢說房價高漲,但是買氣很旺啦!你看看2021年1月至9月六都建物買賣移轉件數的年增率,只有桃園不是,其他縣市都漲很高,且臺南市漲得特別高。部長,請看臺南市特別高喔!請教部長,怎麼樣會導致高房價?是因為市場資金過多,還是市面上的住宅供給太少?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一波臺南的漲勢,一方面是剛性需求多,另外一方面就是建材及建築相關的成本也相對提高。
  • 鍾委員佳濱
    成本提高也是高房價的一種可能原因。
  • 蘇部長建榮
    是。
    鍾委員佳濱:好,我這邊列了兩個手段。目前假設因為資金過多,需求曲線的價格會往上跑,這時候價格會從P1到P2,這是基本經濟學。房地合一稅打擊炒房,炒房就是一個假性需求,您認為有效嗎?
  • 蘇部長建榮
    這個還得評估。
    鍾委員佳濱:我是覺得有限啦!但是如果我們想辦法,不管是不是假性需求,我們將供給曲線的數量增加,價格就會回來。所以你認不認為我們增加住宅供給量,社會住宅是一個有效防止高房價的方法之一?部長同意嗎?
    蘇部長建榮:增加供給基本上是一個有效的方式,但是因為增加供給……
  • 鍾委員佳濱
    需要時間。
  • 蘇部長建榮
    房子並不是一下子就蓋得出來。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沒有錯!來看這個雜誌的報導「房價要漲了?台積電高雄設廠,護國神山背後的盤算」,臺南已經漲那麼高了,是不是跟台積電設廠有關?接下來,高雄市房價是不是也會進一步上漲,帶動我們屏東的房價上漲,這是假性需求嗎?
    蘇部長建榮:這應該是因為高雄設廠以後,很多人去那邊買。
    鍾委員佳濱:工作人口會先增加,對不對?他是有需求,不是假性需求,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工作人口增加,有一些是藉機炒作,比如說一些建商藉機炒作。
    鍾委員佳濱:所以不完全是假性需求,他是真的有實際的需求,對不對?台積電進駐,陳其邁市長要做什麼?他說要找地蓋社宅,未雨綢繆,因為實際需求增加了嘛!他預期從業人口增加,所以要覓地建社宅。請問部長,財政部有沒有幫上忙?
    蘇部長建榮:有,這個部分有啦!
    鍾委員佳濱:好,因為高雄漲,我們屏東也會受影響,我們也歡迎台積電能夠把就業機會往屏東擴充。所以潘孟安縣長要找地蓋社宅,今年11月26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潘孟安縣長指出,縣府會盤點人口密集鄉鎮市的公有地,與營建署合作繼續推出社宅,以穩定房價。他說是跟營建署合作蓋社宅。要作西裝,也要有西裝布,西裝布在哪裡?是不是在國產署,國產署有公有地嗎?
  •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屏東留了滿多大塊的住宅土地,只要縣政府跟住都中心有需要,隨時……
    鍾委員佳濱:國產署是大地主啊!目前有22萬公頃的非公用土地,超過四成是保留或閒置,保留35%,閒置11%;國產署所管國有非公用土地,超過46%為保留或閒置狀態。怎麼樣在大海裡淘沙,找到合適建社宅的基地,是不是當務之急?部長,你同意嗎?我們要趕快找出一些基地,讓他們蓋社宅。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一部分,我們在政策上,只要有社會住宅的需求,我們都會跟地方政府合作。
    鍾委員佳濱:目前中央的作法有點像選妃,內政部指定匡列,國產署被動配合。什麼叫選妃?今天王子要娶親,跟你們國產署說把全國適合當王妃的都找來,國產署提供所有年滿18歲的女子名單給內政部去選妃!內政部要一筆、一筆地去找,找到的時候匡列用地,根據住宅法第二十一條、住都中心設置條例第二十七條交由住都中心去作。人家要選妃,你把全國滿18歲的女子名單都給他,這樣是很樂意配合的方式嗎?他到底已婚、未婚,你知不知道?
    曾署長國基:沒有,跟委員報告,也不是漫無標的,第一個就是會看社會住宅的供需狀況,跟這個地區,假設是屏東市,需求是多少戶。
    鍾委員佳濱:好,我知道,你講的是需求的量。
    曾署長國基:對,先看量,才會來匡這個地方需要多少的土地。
    鍾委員佳濱:好,你講的是量,但是我們講的是案。地方政府剛好相反,拿著玻璃舞鞋一個、一個去套,地方政府都要自己找,找到的時候才跟國產署申請撥用,是不是這樣子?地方政府是這樣子,你們不會主動送給他嘛!他們找到再問你嘛!問這個地方有沒有人要。
    曾署長國基:沒有,沒有。在屏東,我們其實都會事先篩選大筆的土地。
    鍾委員佳濱:很好!你說事先篩,怎麼篩,我們看一下。政府興辦社會住宅參考手冊裡面有四個選址、選妃的條件:1.面臨10公尺以上計畫道路,2.面積在0.15公頃以上,3.優先考慮無地上物或毋須拆遷,就是素地最好,4.優先考慮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這些條件,你國產署都知不知道?
  • 曾署長國基
    我們都知道。
    鍾委員佳濱:很好。國產署最近標了二筆地,一筆在屏東市,一筆在高雄左營,一個在2021年6月標出,一個在2021年12月標出。這些地都符合剛才那四個條件,都適合蓋社宅,你們招標給民間之前,有沒有先問過地方政府有沒有可能蓋社宅?有沒有問過?
    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都是先給地方政府匡列、評估。
  • 鍾委員佳濱
    你們招標之前會不會先問一下?
    曾署長國基:我們就是先匡列給他,他沒有使用的時候,我們才會列入地上權招標。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要先主動匡列,根據選址原則,計畫道路不常變動,都市計畫不常變動,但是你們有沒有掌握面積多少?有沒有地上物要拆遷,你們有沒有掌握?最重要的是,這個土地的狀況是公用或非公用,你們最清楚。
  • 曾署長國基
    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由你們來匡列,是不是最適合?
    曾署長國基:對,我們其實也會跟地方政府合作,譬如剛剛講的,如果今天這個地區沒有社宅的需求,我們就不會找地。
    鍾委員佳濱:我了解。接下來請教部長,我要拜託你,國有土地的清冊定期比對及社宅選址原則,主動幫他挑,主動幫他匡,國產署定期提供可建社宅之土地清冊給中央跟地方政府,部長可以答應嗎?更積極定期盤點、提供土地清冊,可以嗎?
  • 蘇部長建榮
    請署長來說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這絕對沒有問題。
    鍾委員佳濱:好,沒有問題,謝謝。
    曾署長國基:我們現在已經匡了一千多筆的土地,大概有84公頃。
    鍾委員佳濱:好,了解。
    接下來第二個問題,國有地設定地上權住宅,可增加平價居住供應。2012年後,500坪以上國有土地就不能賣了,所以現在很多標案,就是你們設定地上權70年,跟土地所有權不一樣喔!以前是跟你們標土地,現在是500坪以上國有地可以設定地上權,用來蓋住宅的話,大概是市價七折,提供長期穩定的居住空間,它只有使用價值,並不具備資產價值,對不對?請問部長是不是同意這樣子的說法?這種設定地上權的房子,只具使用價值,並不具備資產保存價值,所以比較不會有炒作空間,也比較平價,是不是這樣子?
  • 蘇部長建榮
    是。
    鍾委員佳濱:但是問題來了,一般的地上權住宅,一般的銀行不太願意承做分戶貸款,為什麼?因為地上權住宅設定70年,銀行沒有土地產權,就算能承作貸款,一貸款成數低,二利率較高,那怎麼辦?怎麼辦?如果今天有政府或私人辛辛苦苦提供了很多地上權住宅給年輕人、剛成家的,或是消費能力、置產能力比較不足的,他怎麼去貸款?有誰願意承作?請問國庫署,你覺得公股銀行會不會承作?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之前就已經找公股行庫來談過了。
    鍾委員佳濱:對,有沒有什麼具體的結論?
  • 蘇部長建榮
    有!土地銀行有一些改善的措施。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只有土地銀行在做啊!
  • 蘇部長建榮
    公股銀行也會一起來。
    鍾委員佳濱:現在公股銀行針對只有單一住宅的民眾,而且是要自住、不是要租給別人的,那麼提供他貸款,讓民眾取得可負擔的長期居住空間,除了土地銀行,請問部長,有沒有更具體的方式要求國庫署所屬公股銀行積極來幫忙配合承作?可以嗎?
  • 蘇部長建榮
    這個可以啦!我們可以進一步請各公股行庫配合辦理。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最後一個問題,什麼是82721,部長知道嗎?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82721是土地取得的日期。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政府其實考慮到臺灣很多早期的先民,他們或許在日治時代不想被政府課稅,自己的土地沒有登記;或是國民政府來的時候,他去一些無人的土地占耕,但是沒有去登記,沒有主張資產所有權,就沒有土地了。政府為了照顧這些農民,只要在民國82年7月21日前或者是耕作、或者作住宅,實際使用至82721,在認證之後,政府就直接出租。但是有個問題喔!如果租期屆滿要申請換約,出租機關不另外通知,是不是這樣子?署長,是這樣沒有錯吧?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我們會通知啦!
  • 鍾委員佳濱
    你們會通知?
    曾署長國基:有一些可能有繼承的問題,或是這些租約在爸爸……
  • 鍾委員佳濱
    沒有來得及換約。
  • 曾署長國基
    小孩可能不願意。
  • 鍾委員佳濱
    好。再跟主席借1分鐘。
    有種情況,如果老人家沒有注意到租約屆期,或是像你說的,因為遺產繼承沒辦法「撨」好,到時候租期屆滿了,他沒有去辦理續租,結果呢?有意的房地產開發商跟公司法人程序完備、有經驗,他先跟你們租走了,會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 曾署長國基
    會。
    鍾委員佳濱:會發生這種情況,對不對?好,我們來看什麼情況最多:光電業者。政府在大力推動光電,很多光電業者到處去找農地,找到那種82721沒有繼續租的,他整合、整合,講好了,就一併向你租下來了。所以財政部在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案件處理方式中有特別保障,只要光電業者申請的土地當中有82721的原承租戶,你們要求開發光電商必須先輔導原使用者到結案,確定他不繼續租,是不是有這樣?
  • 曾署長國基
    是的。
    鍾委員佳濱:這點我肯定你們!但是,不夠!部長,如果連政策性支持的太陽光電都需要控管了,一般來跟國產署承租土地的開發案,要不要比照辦理?
  • 蘇部長建榮
    我想應該也是要比較辦理。
    鍾委員佳濱:好,我希望其他的開發案應該比照光電業者,如果有大型的開發商要跟國產署承租土地,上面有原來82721的承租戶,在你們承租之前,一定要要求開發商確認原租戶沒有續約的意願,可以嗎?
    曾署長國基:我想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有租約,我們要去處理,如果是沒有租約,剛剛講的,因為82721是法律明文保障的,一般的開發案並不是法律,只是國產署沒有其他使用的時候才會提供給他,所以我們會以法律保障的部分為優先。
    鍾委員佳濱:最後要請部長做三個承諾,首先希望你們超前部署,主動要求國產署盤點可建社宅的土地清冊,定期提供給中央跟地方政府,部長可以嗎?
  • 蘇部長建榮
    可以。
    鍾委員佳濱:第二,希望你們要求國庫署敦促官股銀行對專案設定地上權的社宅,公股行庫應該主動提供,儘量提供分戶貸款,增加可負擔的住宅供給,可以嗎?
  • 蘇部長建榮
    沒有問題。
    鍾委員佳濱:最後是國有土地的開發,你們已經承諾應該優先保障弱勢的原承租戶,評估開發案應該都要優先取得82721的不續租意向,也同意嗎?
  • 蘇部長建榮
    是。
    鍾委員佳濱:針對這三個同意,請你們提出評估報告給本委員會及本席,本席希望看到財政部、國庫署及國產署在這件事情上能有這三個具體作為,可以嗎?
  • 蘇部長建榮
    可以。
    鍾委員佳濱:謝謝部長,謝謝兩位署長。
    主席:謝謝鍾委員,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1時28分)謝謝主席。今天的詢答主要都集中在課稅這個問題上;最近物價上漲,前面也有委員在關切這件事,財政部上週三也公布將調整111年綜所稅的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還有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等等,要在112年報稅的時候使用。我們當然是歡迎做這件事情;但是不是做了這些事之後,民眾就完全可以享受到這樣的稅負優惠,或是得到它的好處?我想在這過程裡面仍然有幾個公式需要再討論,因為這裡面可能還有一些bug得跟部長還有署長來討論。
    因為你們的新聞稿也說了,到時候這個基本生活費大概要調高1萬元,差不多有兩百多萬戶會受惠。其實綜所稅的課稅基礎就是在綜合所得的淨額上,也就是拿所得總額減掉免稅額、減掉扣除額,再減掉基本生活費的差額;基本生活費的差額大概就是兩個項目──一個A、一個B,A就是依主計總處公布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而定,這次看起來可能要調整為19.2萬元,另外就要減掉B這個基本生活費,這裡面有5項特別扣除額。這樣做的原因,部長也很清楚,這是按照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的規定──維持自己跟撫養親屬能夠享有符合屬於人性尊嚴的這個基本生活費用,就理論上,這個部分是不可以去課稅,這是我們的重點。現在對這個地方要做這樣的調整,我們當然是歡迎的;問題是,這個部分的調整,按照財政部自己的說法,基本上就是調整1萬元,因為109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是32萬元左右,現在按照這60%來計算,109年大概在18.2萬元,現在調高為19.2萬元,大概是這樣一個概念,沒有錯啦!就是調升了1萬元。你們的資料也說了,以一家四口來講,1萬元乘以4就是4萬元,也就是每一個四口之家,到時候的課稅總額可以較前一年度減少4萬元,有這樣一個好處。
    不過坦白說,這裡會有點bug,我必須這樣講,這個情況當然得在基本生活費用總額大於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合計數,我舉最簡單的例子,假設我們從18.2萬元調到19.2萬元,就是A這個項目,但如果我的B項目也就是這五項扣除額加在一起已經20萬元的話,就算你把18.2萬元調到19.2萬元也是沒有差別的,因為我在這個地方是完全沒辦法享受到的。假設我的B項目是18.5萬元不是20萬元,我在前一年度是18.2萬元減18.5萬元,我還負3,000元,當然這個也是沒有享受到。如果今年變成19.2萬元減18.5萬元,我就可以有7,000元的好處。所以,前提就如我前面這個幻燈片說的──A一定要大於B,我們講白了,一旦B的基本生活費用比較項目合計超過19.2萬元,其實是完全沒辦法享受這個好處的。所以我在這邊必須說明,財政部所謂的每個人可以享受1萬元的減免,那是有前提的,部裡面應該說這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享受到的,如果這五項特別扣除額加在一起超過19.2萬元,你就沒辦法享受到這個好處,應該是這樣子吧!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基本上,我們這個也不是政策大內宣,只是我們在媒體上所做的一個說明;當然比較細的個案會有個案不同的情況。如果基本生活費項目的部分加起來小於基本生活費,我們保障他基本生活費以內所得都不課稅的精神是在這裡。
    張委員其祿:本席建議把這部分寫清楚,我們當然歡迎讓更多更弱勢的人能夠得到租稅上的優惠;但實際上也不是每個都可以,我覺得這個必須要講清楚,因為你的說法好像每個家戶減4萬元,每人1萬元,聽起來好像很不錯,可是實際一算,發現這個又是看得到卻吃不到,這是第一點。
    我們再往下看,這個公式還有一個問題,就這個基準來看,比如我們現在是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度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元,但部長、署長也都很清楚,這是去年度也就是更前面一個年度的資料,可是我們看當下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或是躉售物價指數上漲幅度都很高,很多委員也都在關切,簡單來講,通膨來的速度比你們的減稅還要走得更快,對於這個時間落差,部長這邊要怎麼來因應?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是沒辦法的事情,因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是按照最近一年的可支配所得來做基礎……
  • 張委員其祿
    我瞭解……
    蘇部長建榮:所以,基本上來年還沒有實現之前,我也不知道可支配所得是多少。所以對於這種情況,基本上我們就按照有的數字,然後去訂所謂的可支配……
    張委員其祿:部長,我們當然也承認每一年的CPI變動,都會有它的波動性,不一定能夠很準確的預測,衛福部也是用這個概念。但本席認為,對於臨時出現通膨這些問題時,當然也要看看有什麼可以因應的方法,雖然現在這樣調整立意很好,可是我們發現通膨問題可能更厲害,所以這部分還是要去思考,怎麼來跟近期更接近……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雖然基本生活費沒辦法按物價調整,但是我們的免稅額、扣除額,基本上是統計前一年11月至今年10月底之前的物價指數,那就可以據實反映所謂的物價指數,只要這個物價超過三次調整,累計達3%的時候,我們明年的免稅額、扣除額就會自動調整……
    張委員其祿:所以,這種彈性的機制,我認為我們要把它加進來……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基本上就可以使用到,即使基本生活費沒辦法調整,但這部分還是可以適度的做調整。
    張委員其祿:謝謝部長。我覺得你們還是要注意一下這種彈性。最後,在這個公式裡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B項目的調整,在特別扣除額裡面,比如身心障礙的扣除額2021年本來是20萬元,2022年調到20.7萬元,簡單講,就是在B的基本生活費比較項目裡面,如果項目增加或扣除額提升等等,也會影響到基本生活費差額的計算……
  • 蘇部長建榮
    當然。
    張委員其祿:以身心障礙為例,如果從20萬元提高至20.7萬元,講白一點,你們之前所說的這1萬元的效益就被打折了,儘管基本生活費總額從18.2萬元19.2萬元是多了1萬元;但是你看另外一邊,也就是身心障礙那邊從20萬元調到20.7萬元,多了7,000元,所以A減B之後只有3,000元的好處,就沒有辦法達成你們原來設想的1萬元。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機制的設計上是這樣子,就是我們列的這五項扣除額,基本上是在反映所謂的基本生活需要,它不能再重複於基本生活費用總額去扣除,所以這兩個是一增一減的情況。
    張委員其祿:這會讓民眾覺得本來還有一點期待,沒想到另外一邊又被做了調整,好像也沒有完全享受到。
    我們當然知道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精神是,維持人性尊嚴基本生活所需的部分不要課稅,剛剛我們討論的是所得稅的部分,其他的稅負是不是也要follow這個精神,包括營業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等?我為什麼要提這個?因為像加值型營業稅也還是一種民生必需的消費;房屋的部分,比如我完全自住的那間,甚至很多低收入戶也是因為有房屋,它們有沒有反映納保法第四條的這個精神?另外,像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在偏鄉地區,他一定要通勤,一定要付這個費用,可是他是弱勢者,這是他唯一要用的工具。所以,像其他這些營業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尤其是偏弱勢的那一群,我們還是課了他的稅。說實話,這個在租稅公平上可能就不盡那麼公平,甚至違反第四條的這個精神。對此,部長怎麼看?有沒有可能幫他們做租稅公平……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營業稅的部分,如果是基本民生必需品,比如農產品的米等等相關的必需品,基本上都是免稅的;房屋稅的部分,我們對自住的部分已經採取從低課稅,還有10萬塊以下的低價房屋,基本上是免課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的部分,對身心障礙者也是排除課稅,給予免稅的;即使是民眾經常使用的摩托車,在150cc以下也是免繳使用牌照稅的。所以……
    張委員其祿:當然,我們還是可以去想一想這中間的平衡。我最後的結論,就是我們然已經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是希望租稅更公平,基本生活所需可以不用被政府課那麼多的稅;在這個中間要怎麼平衡?就是我們今天所討論的這個問題,包括基本生活費差額的計算跟基準的比較,另外就是納保法第四條,怎麼讓它的解釋能夠更加統一,甚至讓部長剛剛講的那些精神能夠顯現出來,這些都還是可以再繼續努力一下,讓它更好一點。本席等一下也有相關的提案,還請大家支持。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42分)今天討論海關稅則部分,因為之前我們提過報關行的責任,有多次的冒名報關,也有很多的受害人,但財政部或是相關的關稅署都沒有做相關的懲處,也沒有依法去執行,讓海關的人力、物力都受到很大的影響,也就是說這些不負責任的報關行,已經造成很多民眾的不便,甚至增加行政機關的負擔。
    雖然海關最近有一些新制上路,包括每袋併袋不得超過20件及預先委任制度等等,但本席認為我們必須強化這些報關行也就是快遞商的責任,也要修法來提高報關行經營跟後續追蹤的責任,除了可以減輕海關的人力、物力之外,也能夠更確實、精確地去掌握所有流程,不應該讓報關行該負的所有責任,都由我們的政府跟人民來負擔,這樣非常不公平;同時也要引入自動化快遞倉系統來加強關務的審查。對此,部長認同嗎?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非常謝謝委員,我想這是我們目前正在努力的方向;自動化的部分,就得要求業者去投資。
    高委員嘉瑜:我們在這部分要給業者壓力,要給業者責任,而不是所有責任都由行政院在扛。雖然關務署這邊有增加約聘僱的人力等等,但因為這個經費非常龐大,這個自動化系統,包括貨棧跟通關線之間自動化的管理等等已經在進行了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目前沒有。我跟委員報告,比如說像比較知名的遠雄自由貿易港區,出口部分有所謂的自動化通關,可是進口部分就沒有;這一部分因為是跟交通部民航局BOT的案子,所以也跟交通部那邊支不支持整個……
  • 高委員嘉瑜
    所以是跨部會整合問題。
  • 蘇部長建榮
    是、是。
    高委員嘉瑜:其實在當初建立這種自由貿易港或是等等設施的時候,就應該要把這個部分變成一個先決條件,要求一定要做到自動化的通關。
  • 蘇部長建榮
    是。
  • 高委員嘉瑜
    這個未來如何去加強?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未來整個桃園機場新貨棧園區成立的時候會要求──我的瞭解是交通部應該就會要求,所有的貨棧業者要採取自動化的措施。
  • 高委員嘉瑜
    現在也有所謂的區塊鏈引入嘛!
  • 蘇部長建榮
    是。
    高委員嘉瑜:我相信其實這樣的技術也都有,而且是未來一定要強制把所有這些貨運、航運到站的貨品等等,都要區塊鏈上鏈,甚至要引入自動化系統。
  • 蘇部長建榮
    是。
    高委員嘉瑜:關務署在2018年的時候有去韓國考察,當時韓國就有海關自建現代自動化快遞倉的報告,在考察報告的內容中提出未來有兩個改革的方向,包括未稅貨物的管理員制度。相較於我們現在的證照制來講,其他國家對於這些貨物的管理制度,其實對報關行的責任跟要求是非常的嚴格,而且門檻也非常的高。
  • 蘇部長建榮
    是。
    高委員嘉瑜:但是臺灣顯然在這個部分是幾乎沒有要求,所以才會導致這麼多亂象出現,而且這些報關行的素質參差不齊,加上我們相關的懲罰例如停止報關業務等等也都沒有落實,才會讓他們有恃無恐,所以相關的法令修正其實應該要更嚴格!財政部有在做這部分的修法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在做的有一部分就跟委員剛才所提到的相同,我們強化報關行的責任,對於它違規累犯的部分,我們都會是撤照或者停業這樣子的情況。
    高委員嘉瑜:對,但是據我們瞭解,從來沒有撤照或是停業的。
    蘇部長建榮:有、有、有,最近就有,最近有做。
    高委員嘉瑜:最近才要有嘛!過去從來沒有!所以我們要嚴格落實,課予報關行前、後追蹤的責任,而最後的行政成本也不應該是行政機關來分攤。這些報關行負有追蹤、落實的責任,並且要要求提高經營的責任跟門檻,來紓解我們的關務壓力。
  • 蘇部長建榮
    是。
    高委員嘉瑜:另外,硬體的自動化系統包括區塊鏈等等也必須要引進,這部分財政部多久能夠落實並且有一個相關報告可以給我們?可不可以一月內提供給我們?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做一個書面報告,但是我要跟委員講我剛才提到的,所謂新貨棧園區的整個規劃,還是在交通部的權責範圍內,所以我沒有辦法……
  • 高委員嘉瑜
    因為這個影響未來我們所有貨物的通關啦!
    蘇部長建榮:對,但是我們會跟交通部講,這個請署長來說明一下好不好?
  • 主席
    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跟委員說明:我們目前在海港或是空港的貨棧基礎設施,是民航局跟港務局提供的,所以它的基礎設施不是海關提供的;委員所提到的自動化快遞倉這個部分,我們有跟交通部民航局討論……
  • 高委員嘉瑜
    那他們有沒有願意要配合?
    謝署長鈴媛:他們在將來新貨棧園區建置的時候,會一併來規劃,要求貨棧就是要有自動化的……
    高委員嘉瑜:好,這部分一定要有啦!
  • 謝署長鈴媛
    是、是。
    高委員嘉瑜:關於EZ WAY的部分,其實我們發現從推出到現在,使用上其實非常的不便利,包括實名制的上路等等,相關的更新其實也都非常的慢,最後一次更新是在10月4日,評論只有1.8顆星啦!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還有加強的必要,也希望你們能夠加強,好不好?
  • 謝署長鈴媛
    是。
  • 蘇部長建榮
    這個我們積極來改進。
    高委員嘉瑜:好。下一個是關於潤寅案還有遠航的超貸案等等問題,其實這個部分我也希望部長能夠正視,因為潤寅案發生到現在,合庫到底損失多少錢,部長你有瞭解嗎?
    蘇部長建榮:我有稍微瞭解,合庫大概損失了──它是曝險啦!曝險4.9億元、將近5億元左右。
  • 高委員嘉瑜
    所以合庫損失將近5億元。
  • 蘇部長建榮
    它是……
    高委員嘉瑜:但是在整個過程中,其實是五鬼搬運的手法,到現在合庫到底有沒有澈底地檢討?因為潤寅案爆發到現在兩年多了哦!這兩天的新聞是檢調找出當年的內鬼,而且是合庫裡面的公營銀行內鬼!合庫身為受害銀行,其實我們一直在追這件事情,但是關於這件事情幾乎沒有看到任何相關懲處,也沒有同仁因此而受到任何相關處罰;可是合庫因為這樣子內控不稽、甚至內神通外鬼的情況,卻害我們的公股銀行損失將近五億多元,其中的這些詐貸手法,到現在財政部或是公股銀行有沒有做相關的改進?
    如果我們整理潤寅的詐貸案,包括偽造不實的買賣合約書、以買空賣空這樣的狀況去做放款,甚至公股銀行在查驗單據真實性跟有效性上面,其實也沒有做具體的改變,而相關的照會程序等等,導致匯款人填寫非帳戶持有人的名稱等等,讓他可以去做這樣子的洗錢、詐貸行為,這個部分就公股銀行本身而言,是不是因為欠缺獨立性,導致有一些外部的政治黑手可以伸入,進而有施壓等等狀況發生,因而使公股銀行一再成為這種官商勾結的受害者?這部分我想請教部長,你如何去改革啊?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關於責任的部分,因為這個已經進到司法程序,所以後續……
  • 高委員嘉瑜
    不是什麼都拿司法來搪塞啊!
  • 蘇部長建榮
    我知道、我知道。
    高委員嘉瑜:就是說我們內部行政懲處的責任到底在哪裡?我到現在沒有看到啊!你說土銀董座黃伯川、合庫總座陳世卿,他們當初都是請辭耶、請辭耶!屆齡退休、請辭獲准!所有相關的當事人,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公股銀行中在這件事情裡面施壓下屬的人,或是相關人等,有受到任何的懲戒。請問,事發到現在已經4、5年以上了,到底財政部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什麼啊?除了交由司法去審判之外,內部沒有任何行政疏失跟任何懲處報告嗎?我沒有看到耶!所以公股銀行在這件事情上面都沒有任何違失嗎?還是要等到司法判決出來才有違失?你們自己內部的檢討到底在哪裡啊?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第一個,關於我們內部的部分,我們已經要求各公股行庫未來在相關的授信案件上,強化所謂授審部門的專業。第二個,因為潤寅案的關係,銀行公會也修改了相關的授信準則。
  • 高委員嘉瑜
    我現在是問你要負相關責任的人在哪裡?有沒有相關的行政懲處報告?在哪裡?這部分會有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因為已經是合庫公司治理的權責範圍,所以合庫這邊應該也有……
    高委員嘉瑜:但是合庫不是第一件耶!部長,包括遠航張綱維的爛帳一大堆,包括他當初挪用遠航31億元,用淡水小坪頂「八卦山」的105戶爛尾樓抵債,他當初拿這105戶爛尾樓跟合庫借款22億元,結果實際上,我們現在要拿這些爛尾樓來拍賣,評估出來的總價不到14億元,最後連11億元還拍賣不出去啦!我想請問,這些錢是誰的錢?公股銀行的錢難道不是人民的錢嗎?22億元借給遠航,它拿爛尾樓抵債,現在連11億元都拍賣不出去,損失誰來負責?這部分誰要負責?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這部分我想就是基本上……
    高委員嘉瑜:所以這些事情從潤寅案、遠航案就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都沒有人負責啊!錢就這樣不斷地被掏空、被五鬼搬運拿出去;被用假債權、被用這種爛尾樓去抵債,然後隨便作價,作的價根本不符合實際行情!除了我剛剛講的「八卦山」105戶爛尾樓之外,另外是小坪頂的兩筆土地,當初號稱9億元的鑑價,結果到現在一拍連2.4億元都拍賣不出去耶!所以這些根本都是沒人要的垃圾,結果我們竟然可以借給遠航三十幾億元,到現在連1億元都拿不回來耶!那這三十幾億元誰要負責?不是交由司法審判、錢都搬空了就沒事了!如果永遠都是這樣不斷輪迴的話,那錢就不斷地一直被搬出去啊!所以為什麼今天大家在說「為什麼某某政治人物可以拿一些擔保品去借錢,然後這些根本不值錢也拿不回來」?不斷、不斷地重複用這樣的手法,根本沒有人需要負責,在這種情況之下,錢就不斷被掏空!你們公股銀行就是這樣嗎?變成一個呆帳,然後最後就沒事了?
  • 蘇部長建榮
    所以……
    高委員嘉瑜:請問財政部到底對於這些不斷重複發生的官商勾結、五鬼搬運等情事,有什麼具體的作為?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從所謂的慶富案也好、潤寅案也好,我們已經要求各公股行庫積極加強貸後管理。
    高委員嘉瑜:不是加強貸後管理,我的意思是說錢已經借出去了,在這件事情發生了之後,沒有人要負責啊!只要請辭、退休就可以沒事了,那三十幾億元就這樣不見了的時候,誰要來賠這筆錢啊?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因為未來在刑事責任之後,還會有一個民事求償的部分。
  • 高委員嘉瑜
    那你要向誰求償?
    蘇部長建榮:比如說合庫的話,就是合庫按照它公司……
  • 高委員嘉瑜
    財政部你有求償了嗎?
  • 蘇部長建榮
    沒有、沒有……
    高委員嘉瑜:這件事情發生到現在,你有去整理說……
    蘇部長建榮:在合庫公司治理這部分,它會自己去評估嘛!它的董事會要對股東負責,它要去評估。
    高委員嘉瑜:這件事情已經發生到現在了,什麼時候要去評估?財政部身為主管機關,你身為大長官,你認為合庫到現在應不應該要提出求償?要向誰求償?
    蘇部長建榮:我想合庫有它自己的公司治理,它應該會做一些動作,基本上現在刑事部分已經進行到這種程度的時候,那民事部分它也會做相關的適當……
    高委員嘉瑜:不是啊!那這個東西就是拖延嘛!因為事實擺在眼前,張綱維拿一些賣不出去的爛尾樓、根本市場上沒價值的垃圾,從我們合庫搬了三十幾億元出去!在這個過程中,合庫從上到下不管是被施壓或是放貸的過程,其中有太多可能是基層人員被逼迫、甚至被調職,種種的一些不合理現象,誰來幫他們伸張正義?今天不是說司法判決完就沒事了,當初這些因為不願意屈服而被調職的小職員,或者是在這個過程中所發生的事情,我們如何來防堵、甚至去求償?要讓這些銀行的高層知道「不是靠關係、不是靠人脈,就可以無視於這些爛尾樓,然後把公股的錢變成自家的錢」!你要讓他們背負一定的責任並且求償,你要拿出動作來,才能夠防止後續這樣的事情一再發生。但是我沒有看到財政部或是公股銀行有這樣子的積極作為,就只是擺爛說「交給司法來處理」,難怪這樣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因為反正司法判決完就是了。問題是,這些錢都是人民的錢,所以我也希望財政部就這次的事件,能夠積極地建立一個標準,只要是涉及到這樣子違法掏空、甚至協助他們從公股銀行搬錢的這些人,都要負起相關的民事責任,要向他們求償、追償到底,這三十幾億元他們都難辭其咎,都應該要負責。所以財政部可以要求合庫去追討這三十幾億元嗎?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我想這是合庫公司治理的部分,我們也會請合庫去評估。
  • 高委員嘉瑜
    什麼叫做評估啦?這個事情就是事實擺在眼前啊!那你要如何去評估?是不是可以要求?那你這樣子就不痛不癢啊!你永遠就不去要求這個責任!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想我之前……
    主席: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高委員,請容我說明,因為時間超時滿多的,我幫你解釋一下啦!
  • 高委員嘉瑜
    是。
  • 主席
    其實你的題目很清楚啦!
  • 高委員嘉瑜
    嘿!
    主席:高委員只是說財政部做為合庫的一個大股東,基本上來講,站在股東的立場,這個有損失你應該提嘛!你現在就回應她你會不會直接跟合庫……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請合庫去做這件事情,因為這……
  • 主席
    好。
    高委員嘉瑜:好,我們希望能夠去追究相關的放貸責任,並且要求賠償,部長可以做得到嘛!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後續會來做。
  • 高委員嘉瑜
    多久?給我們一個回應?
  • 蘇部長建榮
    因為這個……
  • 高委員嘉瑜
    這個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幾年了啦!
  • 蘇部長建榮
    這個還是要合庫董事會通過啦!
  • 高委員嘉瑜
    多久嘛?要不要去追償什麼時候能夠有個決定?
  • 蘇部長建榮
    我看是不是可以三個月內我們再做……
    高委員嘉瑜:這件事情已經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還要三個月?能夠在一個月內嗎?
  • 蘇部長建榮
    可以啦!
    高委員嘉瑜:好,一個月內請合庫決定要不要向這些相關有疏失、甚至有經手的人提出求償,好不好?謝謝。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高委員。
    接下來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1時59分)主席、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好。蘇部長好,現在又燃起了新變型病毒Omicron的疫情,這個新的疫情出現,不曉得部長有沒有確實地掌控?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蘇部長建榮
    我有瞭解。
  • 羅委員明才
    它這個比Delta病毒還強幾倍?
  • 蘇部長建榮
    是、是。
  • 羅委員明才
    傳染力很強嗎?
    蘇部長建榮:目前的瞭解應該是朝這個方向,但是世衛還要進一步再作評估,不過我最近從國際媒體新聞上看到,包含從南非延伸到歐洲幾個國家,還有亞洲,包含香港、以色列都有類似案例發生,甚至澳洲也有這樣的情況,引起國際間很大的關注。
  • 羅委員明才
    臺灣連續加零應該有十幾天吧?
  • 蘇部長建榮
    是。
    羅委員明才:大家都很開心,所以心情也比較鬆懈,但就在這個時刻,面對這樣來勢洶洶的新變種病毒,本席希望部長要趕快加強管控,特別是邊境防疫部分,還有海關物品的進出,請問你們準備好了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都配合指揮中心的所有防疫措施,包含國門規範,以及落地後14+7的所謂隔離及自主管理,這些基本上都是CDC、防疫中心規定的,而我們海關針對國際旅客進出,會檢查他們的行李及查驗貨物,相關官員都會做好相關查驗措施及防護工作。
    羅委員明才:接下來很快就是過年,春節勢必會有很多人流、物流進出臺灣,部長覺得到時候會有什麼問題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就是積極配合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人流的增加當然會增加風險,但是只要做好相關防疫措施,加上民眾的配合,譬如……
    羅委員明才:第一線防疫人員,也就是海關人員,其實非常辛苦,因為像Christmas聖誕節、年底等,物流方面非常、非常多,你們應該給的加班費也不要吝嗇啊!
  • 蘇部長建榮
    這個沒有問題。
    羅委員明才:有問題你要講,防疫第一線,大家都是一體的,要共體時艱,多多加油!請問部長,冷凍食品進來會不會造成漏洞?這些新的變種病毒會不會殘留在冷凍蝦、冷凍食品裡面而跑進來?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有跟防疫中心瞭解,目前應該是沒有這種情況,就是在冷凍物品的外包裝有病毒存在的情況,目前是沒有。
    羅委員明才:最近要辛苦一下,請同仁們多多加強防疫概念,多多上緊發條。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羅委員明才:另外,美國最後一個營業日股市暴跌九百多點,造成……
  • 蘇部長建榮
    是上禮拜五。
    羅委員明才:造成股市恐慌,請問國安基金目前的基金規模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總共有5,000億,其中2,000億由財政部所持有的公股股票質押,其他的3,000億就由四大基金投資的餘額作為國安基金投入市場的準備。
  • 羅委員明才
    目前手上還有沒有剩餘股票?還是全部出清了?
  • 蘇部長建榮
    我們老早就出清了。
  • 羅委員明才
    所以現在銀彈充足?
  • 蘇部長建榮
    是。
    羅委員明才:我看今天部長一出面,本來臺股暴跌一百多點,現在又拉到平盤,表示部長的出面是有效的。
  • 蘇部長建榮
    我不知道啦!但是至少……
    羅委員明才:有啊!盤面上就看到了,所以必要時要信心喊話說你們已做好準備,其實大家一直都很關心你們的。
    蘇部長建榮:是,基本上,國安基金會密切關注整個情況,包含這次的疫情,還有國際經濟、政經情勢變化,我們都會密切關注。
    羅委員明才:目前的狀況還是穩定最重要,包括物價的部分也是一樣,不要造成人心惶惶,國內因為疫情關係已經變成兩極化,窮困的人比賺到錢的人多很多,請部長莫忘世上苦人多。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提醒。
    羅委員明才:很多人可能沒有工作,或是領有限的薪水,面對高漲的物價,早餐也漲、便當也漲、汽油也漲,萬物飆漲,這些受薪階級或沒有工作的人非常辛苦。部長,你現在首要之務就是要穩定物價,包括大宗物品的進口,有沒有考慮黃豆、小麥……
    蘇部長建榮:有,這個部分有,就是黃小玉部分。
    羅委員明才:黃小玉,「玉」就是玉米。
    蘇部長建榮:對!這個部分我跟委員報告,最近行政院密集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議包含進口關稅、貨物稅,或是所謂營業稅的調降。至於要選定哪些項目,基本上,像黃豆、小麥、玉米這些營業稅調降都是授權行政院決定,這部分行政院在最近已經召開跨部會會議,只要選定的項目一確定,財政部就會啟動相關減稅措施,包括關稅、貨物稅跟營業稅。
  • 羅委員明才
    剛剛所講的玉米、大豆等等……
  • 蘇部長建榮
    甚至油氣類也都是貨物稅減徵……
  • 羅委員明才
    什麼?
    蘇部長建榮:油氣類,比如汽油等等。
    羅委員明才:這些品項加起來,預估減稅金額大概多少?
    蘇部長建榮:這要看項目多寡,按照過去經驗,有時候是十幾億,有時候是二十幾億,都有。
    羅委員明才:現在物價蠢蠢欲動,你要在第一時間因應,不要等漲上去了才來降稅,包子、饅頭、飯糰等價格都已經漲上去了,便當的價格,像雞腿飯、排骨飯也都已經往上調,現在再來降貨物稅已經有一點來不及,因為一般商家把價格調上去以後,價目表更改之後,要叫他們再往下調的機會就變少了,所以第一時間你們的速度要快,要劍及履及。
    蘇部長建榮:是,我跟委員報告,行政院跨部會會議如果決定了,我們馬上……
    羅委員明才:不要等什麼跨部會決定,你們要先做好超前部署。
    蘇部長建榮:我們都已經準備好了,只要項目確定,我們就馬上行動,我剛剛答復曾銘宗委員時也提到,最快這個禮拜就會……
  • 羅委員明才
    速度快一點啦!
  • 蘇部長建榮
    是。
    羅委員明才:真的窮苦人太多了,他們快受不了了!
  • 蘇部長建榮
    是。
    羅委員明才:另外請教一個問題,現在財政部國稅局5個局長表現得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我想5區國稅局局長都非常好,也非常認真、非常努力。
  • 羅委員明才
    為什麼這些局長全部都是女性?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沒辦法決定,甚至兩位次長也都是女性。
  • 羅委員明才
    次長也兩個都是女性?
  • 蘇部長建榮
    對!
  • 羅委員明才
    你應該保護男性啊!男性變成稀有動物。
    蘇部長建榮:沒有,因為在國稅方面,女性的表現確實相對比較好,而且人數也比較多,女生的占比比較多。
  • 羅委員明才
    我以為部長你比較青睞女性?
  • 蘇部長建榮
    國稅局同仁女性占70%以上。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機會鼓勵一下男性?以前性別平等要保障女性,現在男性變成應該保護的對象。
    蘇部長建榮:是,所以我也鼓勵部內及國稅局男性同仁要加緊努力。
  • 羅委員明才
    這是整體結構的問題嗎?
  • 蘇部長建榮
    應該是……
    羅委員明才:女性不是不好啦!滿溫柔的,也很細心,也願意付出……
  • 蘇部長建榮
    基層人員的結構就是這樣。
    羅委員明才:基於性別保障,男性也應該有一些基本往上爬的工作權。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如果男性表現不好,我不能因為性別保障就給他當局長或怎麼樣。
    羅委員明才:可是在那麼廣大的同仁裡,就只有你的局長全部是女性啊!
  • 蘇部長建榮
    是。
  • 羅委員明才
    男性比較沒有積極付出、努力嗎?
  • 蘇部長建榮
    當然有啦!但是還不到時候。
  • 羅委員明才
    有機會也要照顧一下。
  • 蘇部長建榮
    是。
    羅委員明才:我覺得長期下來感覺有點失衡,因為人才培育也是要慢慢上來,對不對?從局長開始,然後變署長,以後也會變部長,會不會以後部長也是女的,男的變得越來越少……
  • 蘇部長建榮
    不會啦!
    羅委員明才:這是一種情況啦!以前我覺得男女至少有一個平衡的感覺,現在全部一片都是女性,請注意一下這個問題。
  • 蘇部長建榮
    我會鼓勵部內男性同仁加緊努力。
    羅委員明才:多鼓勵他們,謝謝。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10分)主席、各位委員。部長好!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特別明定,非公用財產經撥為公用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由財政部查明隨時收回,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接管。但撥用土地之收回,應由財政部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後為之:
    一、用途廢止時。
    二、變更原定用途時。
    三、於原定用途外,擅供收益使用時。
    四、擅自讓由他人使用時。
    五、建地空置逾一年,尚未開始建築時。
    事實上,這個議題106年4月12日我就在財政委員會提出過,107年10月5日總質詢時,我也特別質詢過部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七條規定,凡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用之土地、林區、池沼、礦區等,由政府各主管機關就國(公)有而可供利用者,呈經行政院核定,得依法撥供輔導會配合國家經濟建設計畫使用之。所以退輔會現在經管的這些土地,就是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撥用。我們就以花蓮、臺東為例,退輔會在臺東農場委託經營有9,313筆,面積2,195公頃,占比60.17%。如果從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來看,委託是委託、撥用是撥用、出租是出租,都各有不同規範,請問署長,目前這個部分的進度如何?
  •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委員多次在委員會或其他委員會都很關心這個案子,目前退輔會已經陸陸續續在檢討,也持續收回一些土地,現在最大的爭議就是在委託經營部分,如同我們跟委員認定的,這些委託經營到底跟他的公用性有沒有直接關聯?目前退輔會是主張這些委託經營的目的,是要獲取相關收益以作為榮民安置基金使用,這個部分我們持續跟退輔會溝通,其他部分則每年都陸續有一些繳回。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政府機關要率先依法行政,國有財產法規定那麼清楚,有很多土地,因為民眾使用或怎麼樣,然後你們收回的,都有這樣的案例;相關出租的土地,如果違法使用也會收回,所以政府機關要依法行政,何況剛才署長說明的有關退輔會意見,只能當作參考,因為退輔會對榮家的相關安養,絕對不是只靠這個,也不能只靠這個所謂的收益,條文寫得很清楚,於原定用途外,擅供收益使用,這就違法了,而且政府本來就有編列預算,所以這個理由絕對不充分,政府一定要依法行政,財政部要依自己所主管的國有財產法來執行。退輔會擔心少了這些經費,會造成他們預算上的問題,事實上只要是榮家或安養機構等相關榮民需要的經費,都可以透過預算編列來支應,這完全沒有問題,所以這個部分真的不能成為理由,請國產署要把問題釐清,主動因應。剛剛我也說明有幾千筆土地,面積那麼大,你們應該請退輔會把委託經營的土地地段、地號提供給你們,然後你們針對當初撥用目的查核是不是符合當時撥用目的,如果不符合,就應該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處理。部長,可以嗎?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會請國產署積極跟退輔會溝通,相關後續作為,請國產署積極協調退輔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可以分階段執行,第一階段,一個月內把有哪些地段、地號,以及核對當初撥用目的是否跟現在所謂的委託經營符合,起碼這點要先釐清,接下來才能去溝通協調,可以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退輔會造清冊可能需要一點時間,因為委員也知道退輔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時間可以再延長。
    曾署長國基:我們請他們在三個月內造冊出來,然後我們再來清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反正已經好幾年了,不差這三個月。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18分)部長好!部長,上禮拜四我們在這裡討論了囤房稅全國總歸戶問題,當時我告訴你桃園市政府受訪時表示,囤房稅必須全國總歸戶,實施累進稅率,當時你回覆表示姚局長沒有這樣講。現在請你看一下右邊這個部分,這是姚局長的說法:囤房稅是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課徵,所以必須全國總歸戶,實施累進稅率才有意義,因此建議中央、財政部應該就此整合。其實我不只找出姚局長的說法,我甚至把2014年財政部早就知道跨縣市囤房漏洞的問題點出來,你看一下左邊的部分,當時張盛和部長的看法,因為2014年臺灣房價指數創下歷史最高點297.78,持有10戶以上的人數高達1.7萬人,所以按照當時營建署所提供的資料,臺北市房價所得比已經到15倍,當時的立委李應元等人因此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希望擴大自住和非自住房屋稅率的差距,也就是因為這個背景,所以在5月20日將現在的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修正通過,將非自住房屋稅率上調到1.5%到3.6%,當時的部長就是知道現行囤房稅的機制沒有辦法處理跨縣市的囤房問題,你看這個報導裡面提到,當時只有五都沒有六都,例如在五都十七縣各擁有一間房,持有二十二間也不算囤房,張盛和對此表示,會進一步研究在稽徵實務上是否可以突破,那就是為了避免縣市囤房時沒辦法計算的問題,我現在要請教部長的是,這樣已經又過7年了,這7年財政部要怎麼處理?或是處理了什麼?要怎麼樣去克服這樣的問題?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第一,關於姚局長的事情,我們有跟他當面聯絡過,基本上是記者誤會他的意思,他沒有這個意思,而且他有發澄清稿,第二,張前部長所提到的自住戶數的全國總歸戶,目前就已經在做三戶以內包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全國總歸戶,所以這部分目前也在做了。至於非自住的部分,這個是一個問題。委員,我剛才這樣一個答覆就可以讓你瞭解,事實上全國總歸戶自住的部分,我們已經在做了。
    邱委員顯智:回到非自住的部分,因為現在的狀況也是一樣,你如果沒有對於非自住進行跨縣市歸戶的話,以現行的囤房稅或是我們很希望財政部可以提出版本去增加持有成本的囤房稅,也沒有辦法推動,隨便舉個例子,有關「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二條就規定地非常清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它講的是「全國」合計三戶以內屬於供自住使用,我上一次也是問你這個問題,我在臺北、新北、桃園各有一間自住和非自住,這樣到底是用各縣市一間去做課徵,還是以非自住三戶去做課徵?部長,這麼簡單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自住、非自住由納稅義務人即房屋持有人自行去申報。
    邱委員顯智:是啦!如果他可以自行申報,沒問題。
    蘇部長建榮:他如果是在臺北市,自住的話1.2,非自住就是2.4,兩戶以內就是2.4,新北的話是1.5,桃園現在已經是2.4,相對比自住房屋多了兩倍的稅率。
    邱委員顯智:部長,你就回答我這個問題就好,你如果是用縣市認定的話,臺北一間自住、一間非自住,新北一間自住、一間非自住,桃園一間自住、一間非自住,如果是用各縣市去認定的話,你的結果就會是非自住第一戶、非自住第一戶、非自住第一戶,如果是以全國來認定的時候,他的自住就是有三戶、非自住也是有三戶,部長,所以這會產生差異,所以才跟你講是不是應該解決非自住全國歸戶的問題?否則的話,對於囤房要怎麼計算進去?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非自住的部分,還是有一些問題,如果用全國總歸戶的話,第一,哪一個部分──即哪一個縣市的稅率高低會不一樣,比如臺北市跟新北市的1.5和2.4就有差,他可能會把新北市兩戶都歸為自住。
    邱委員顯智:部長,你又把它混為一談,我們的狀況其實非常清楚,你的規定也是說用全國來處理,假設你在稽徵實務上面遇到這個困難,其實現在的狀況如果有困難,一年又一年、一年又一年去研議,也總該研議出一個配套作法了,難道你這個狀況大概要再過七年之後、再過十年之後,這個問題永遠就停在這個地方。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瞭解委員的用意,就是非自住的部分要全國總歸戶,但事實上我們跟地方政府的稅捐稽徵機關來討論的時候,他們也都不贊成這樣一個方式,即非自住的部分,但自住沒有問題,現在全國總歸戶是全國三戶,至於非自住的部分會增加他們很多稽徵行政上的困擾,特別是跨縣市查核房屋的使用狀況時,就會有很大的一個問題。
    邱委員顯智:部長,第一,如果你去找他們來喝咖啡,最後的結論是各縣市都不贊成,所以我們就不用去做這個部分。
  • 蘇部長建榮
    沒有……
    邱委員顯智:我講過了,你是這一個條例的主管機關,你應該要有你的態度,臺灣這麼小,假設我光是在臺北、新北、桃園各有非自住房屋,我都不能把它統合在一起了,遑論要進一步去談怎麼增加持有的稅率?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部長,現在的狀況是房價攀高,這麼多的炒房讓大家苦不堪言、痛苦不堪,不應該是用這種很技術性的問題去講說這樣的方式沒有辦法來落實,過去早就有這樣的問題,財政部這麼多的資源、這麼多的租稅實務卻沒辦法克服這個問題,現在還來講機關和地方政府不贊成,這不對啊!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財委會已經有一個決議,就是要求我們在明年1月底之前做一個房屋稅的整體評估報告,到時候我們會提出來相關的評估。
    邱委員顯智:對,因為這應該是一個很技術性的問題,地方政府說的是實然面,實際上如果你不解決這些相關問題的話,在實然面本來就會碰觸到這個問題,所以他們說現在沒辦法做,你應該思考的是應然面的問題,也就是說到底未來應該要怎麼做,而這一些技術性的問題由中央出來統合,告訴大家要怎麼去克服這樣的問題,這應該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想你也瞭解房屋稅是地方稅,還是要考慮到其因地制宜的精神,另外我也跟委員說明,房屋稅是地方稅,在學理上,它是按照地方受益程度來課稅,所以各縣市政府容許它有不同的稅率,現在全國總歸戶的結果可能就違反了整個房屋稅是地方稅的一個很重要精神,就是受益原則課稅的精神,不管怎麼樣,我們瞭解委員的建議,我們未來在評估上面也會進一步……
    邱委員顯智:最後我要講的是,部長真的要能非常仔細思考這個問題,因地制宜有因地制宜的部分,但現在是在討論全國總歸戶要怎麼來進行的問題,每一間房在每一個地方,也許考慮到房屋的價值等等,你可以去設定一些條件把它排除,但是現在只是在討論臺北一間房、新北及桃園各有兩戶然後一間自住、一間非自住的情況之下,我們要怎麼把它計算在一起的問題,這應該是一個很技術層面的問題才對。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我們會進一步在評估報告裡面說明,謝謝。
  • 邱委員顯智
    好。
  • 主席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2時30分)部長好,剛剛在答詢當中,我歡喜聽到你是以能力取向,而不是以性別取向。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蘇部長建榮
    是。
  • 楊委員瓊瓔
    我覺得這是民主國家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
  • 蘇部長建榮
    這個本來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精神。
    楊委員瓊瓔:謝謝,好不容易我們達成這樣的共識,真的要讚許,所以本席要請問,印度神童上個禮拜突然間又講了那個事情,讓全球的股市震盪,也因為疫情導致國外的部分也更嚴肅,所以在這樣情況之下,請教國安基金有沒有stand by?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國安基金一直都在密切關注整個全球的疫情和政經情況的變化,我們除了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例行性的每季季會以外,如果有遇到重大事件,比如涉及國安基金管理條例第八條相關的部分,造成金融動盪的時候,我們就會視需要隨時召開臨時的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來評估是否要進場。
    楊委員瓊瓔:是,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本席願意讓你說明清楚,因為社會大眾現在有點慌,國安基金的銀彈也準備了,當然我們希望是備而不用,如果有所需求的時候還是秉持穩定、讓國人安心的原則,是嗎?
    蘇部長建榮:是,這個是很重要的部分,另一方面我們國內的經濟情況的實質面也相對不錯,所以我也籲請國人不用擔心,即使在今年4月份、5月份疫情的情況下,我們的經濟表現也都還不錯,所以基本上我們籲請國人不用擔心,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會密切注意整個情勢的發展。
    楊委員瓊瓔:好,本席給你將近一分鐘的時間去說明清楚,是希望讓社會大眾安心,但是其中你講了一句話說「我們的產業景氣是不錯的」,可是我們現在不是只有國內,而是整個國際間的產業連動及供應鏈的問題,加上疫情的關係,也是我們必須要密切瞭解的。
  • 蘇部長建榮
    對。
    楊委員瓊瓔:現在有很多「火燒山,累到猴」的狀況,比如港口不能進,這是非常嚴肅的議題,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也特別針對防疫的部分要密切和國際來接軌。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請教,雖然五位國稅局局長是女性,但是本席也發覺你對我們臺中比較不好,中區的預算編列如果依照比例都是最低的。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它是按照各區的員額……
  • 楊委員瓊瓔
    需求。
    蘇部長建榮:對,它的人力、員額,還有相關業務的範圍。
    楊委員瓊瓔:你不要這樣說,好像我們沒有提出來。
  • 蘇部長建榮
    沒有。
    楊委員瓊瓔:我們中部地區,尤其臺中,我們現在如火如荼在成長,人口也成長,盧市長也全力進行地方建設,大家都希望搬到臺中來,所以我們希望建構一個宜居城市,我還是建議要好好均衡預算。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部長請回,辛苦了。接下來我要請教國產署,署長,我看到「向海致敬」的預算是2億4,482萬3,000元,我是海口長大的「囡仔」,我是在海坪,現在臺中港也有抽砂填海,是第一個開放的海釣區,對於「向海致敬」的部分,不管是3浬內或3浬外,本席要請教你,「向海致敬」其中的清潔維護計畫是做什麼呢?
  •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那是因為蘇院長提出來全國人民應該要向海致敬,所以做全國海岸的清理,按照轄管,國產署分配的部分大概有700公里的海岸,就是要把海岸先清潔乾淨,接下來要修正相關的法令,希望讓民眾能夠親近海洋,提供一些海洋教育的部分、推廣一些海洋活動,那是一系列的部分,國產署就是負責兩個部分,一個是海岸清理、一個是針對海岸地區國有土地提供做相關親海活動所需。
    楊委員瓊瓔:兩個部分,第一個要先清理,除了清理乾淨之外,還要包括教育,人不丟,你就不用清了。
  • 曾署長國基
    是。
    楊委員瓊瓔:就像地板上面有水,你如果只擦地板沒用,你要去瞭解水從哪裡滴下來,不管是天花板或是水管滴下來,就去整理那些,你就不用一直擦,所以這部分除了被動式的清以外,主動的部分本席強調應該要從教育……
  • 曾署長國基
    減輕廢棄物的來源也是一部分。
    楊委員瓊瓔:當然,所以教育非常重要,對不對?所以這個部分要加強。
    曾署長國基:是,這個部分在教育部也有編列專款,從學校落實,甚至像河川上游漂下來的部分也會有水利單位……
    楊委員瓊瓔:第二項就要講你的海岸部分,就算清出來,或許我們還會有一些沒有所有權的部分,就是國家的,要怎麼樣地盡其利對不對?
    曾署長國基:院裡面指示每一寸土地都要有人清,所以如果有權責不分的部分,都會由環保署這邊來協調,剛剛提到國產署分配到的海岸線大概是700公里。
    楊委員瓊瓔:是,所以這些未來當然是國家的,就是國有財產署的,這個概念就是地盡其利,因為國有財產署的土地遍布各地,本席認為因為我們有歷史的產物,所以以不擾民為基準來協助,讓大家能夠達到很好的、地盡其利的發揮,對不對?
  • 曾署長國基
    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希望有關「向海致敬」計畫,請把你們把主管700公里的部分,將方案的書面資料給本席。
  • 曾署長國基
    可以。
    楊委員瓊瓔:我們是一個海島型國家,這個政策非常的重要,然口號拿出來,不希望是口號治國,而是希望真正落實、達到,這才是我們美麗的寶島,好不好?尤其在中部地區,臺中港美得不得了。
    曾署長國基:沒問題,我們再把整個計畫的內容和歷年來的執行成果給委員,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一起加油。
  •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2時37分)部長好、署長好。我想請問一下,今天早上在賴士葆委員也問過同樣的問題,請問一下有關於國產法的規定,500坪以上土地是原則上禁售或是絕對禁售?
  • 主席
    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 曾署長國基
    目前全部500坪以上是不得標售。
    林委員奕華:沒有,你們有排除,不是有法律排除了嗎?
    曾署長國基:剛剛在答詢委員的部分,之前因為眷改條例的……
  • 林委員奕華
    眷改條例有排除?
    曾署長國基:對,它本身有排除國產法……
    林委員奕華:除了眷改條例有排除,還有什麼法排除的嗎?
    曾署長國基:對對對,他們就是在眷改條例裡面用直接的條文不受國產法的因素。
    林委員奕華:所以我說除了眷改條例之外,還有沒有哪一個條例有排除500坪以上的土地禁售規定?
    曾署長國基:之前還有一個部分是依照產創條例,但是最近院裡面已經把它釐清,產創條例範圍內的國有土地超過500坪也是……
    林委員奕華:我能否請問一個問題?請問現在住都中心設置條例裡面,有沒有規定若是超過500坪以上的話不得標售?它可以違反嗎?
  • 曾署長國基
    住都中心裡面沒有規範到住都中心……
    林委員奕華:所以住都中心的土地取得,若是跟國有財產有關的,也必須要遵守500坪的規定,對不對?
    曾署長國基:如果我們捐贈給它是做社會住宅的部分,它一定要做社會住宅,要不然的話我們要收回。
    林委員奕華:所以一定要做捐贈,如果是價購呢?價購如果要做社會住宅的話,如果最後不做社會住宅,可不可以?
    曾署長國基:只要你當時價購的目的是做社會住宅,就一定要做社會住宅。
    林委員奕華:所以如果價購要做社會住宅就一定要做社會住宅,我再請問一個問題,以住都中心現在的土地來講,如果超過500坪,能夠把它切割不高於500坪,然後分別標售可以嗎?
    曾署長國基:如果這個土地是取自國有財產,我想這部分是不可以有這樣的作法,但不排除未來住都中心有私自運用基金所購置的其他私有財產,這就不在我們所限。
  • 林委員奕華
    你說是私人的、跟國家無關的?
  • 曾署長國基
    是。
    林委員奕華:我再請教一個問題,如果今天是超過500坪以上的土地,但用公辦都更的名義改成住宅區,變成住商混合後再賣出,一樣都是賣出,只是不是標售500坪的土地,最後是用公辦都更蓋出所謂的住商混合再全部賣出,請問這樣有沒有違法?
    曾署長國基:據我所瞭解,目前住都中心的房舍還沒有所謂的標售,因為近期……
    林委員奕華:我說的是未來。如果住都中心拿到超過500坪的國有地,並用公辦都更的名義蓋好,再全部賣出去,按照我們的法令來講,請問這樣可以嗎?
    曾署長國基:如果是社會住宅,它是只租不售、不可以出售的。
  • 林委員奕華
    你說什麼?署長再說一次。
  • 曾署長國基
    如果是做社會住宅……
  • 林委員奕華
    我現在說的是不做社會住宅。
  • 曾署長國基
    不做社會住宅就不可以用國有土地或買了以後拿去做其他使用。
    林委員奕華:好,我們接著看,為什麼我問這麼細?有關內政部社會住宅選用國防部軍備局土地統計表,全臺灣有33處,其中臺北市的13塊全都在精華區,我的選區大安區有4塊,最近在進行都市計畫公展的就是我匡起來的建國營區,也就是原來的臺北市憲兵隊,位置在辛亥路龍門國中旁邊。在上禮拜五,臺北市已經做了都更計畫的公展說明會,非常明確地告知不做社會住宅。請問一下,內政部用社會住宅選用國防部軍備局的名義來框33塊土地,我現在起碼舉例1塊,目前的公開說明就是不做社會住宅,用公告現值的價格買超過500坪的土地,改為住宅區、變住商混合賣出去,這樣可不可以?我就舉一個實例了,請告訴我可不可以?
    曾署長國基:剛剛我有說明,如果國有土地取得目的是要做社會住宅,那就只能做社會住宅,若是它有違反相關規定,我們會通知內政部,因為這是內政部要求我們配合依照住都中心設置條例出售的。
    林委員奕華:自由時報的新聞在今年1月就出來了,指出該處不做社會住宅。上禮拜五我把所有的都展計畫全看完了,的確是不做社會住宅,臺北市用公辦都更的方式取得30%的回饋、還要移到南港去,這就是大安區臺北市憲兵隊那一塊。你知道全部33塊土地如果用公告現值取得,內政部住都中心只要花多少錢?花202億元就取得33塊全臺灣精華區的土地。
    我以大安區建國營區來說,土地面積高達961坪,根據國防部提供的資料顯示,內政部以選用社會住宅用地的名義向國防部軍備局洽購,洽購價格為16億元,換算1坪是166萬元。對照附近的一塊大安區國有地,在3月份由新潤建設以24.2億元標下485坪土地,每坪單價逼近500萬元大關。他取得1坪只有166萬元,但之前國產署幫軍方標售大安區附近的土地是1坪500萬元,住都中心幾乎等於是以市價三分之一的價格強徵國有地。如果是做社會住宅,你還可以說是土地正義,但現在不做社會住宅。
    那天開完說明會之後,我就開始接到電話,第一個質疑叫賤賣國土;第二個質疑叫政府帶頭炒房,因為蓋好之後絕對全部都是豪宅,賣出之後就是買空賣空。用公告現值的價格買超過500坪的土地,之後用市價賣出,可是也不是社會住宅,我覺得這根本是一個很大的弊端、很有問題喔!臺北市的13塊土地先不講,我以市價計算大安區的4塊土地大概就值175億元,結果他買全國33塊地只花202億元。我是比照了這個地點,除非他沒有公告出來,不然在大安區我找不到屬於社會住宅的用地,你們要不要說明一下這樣做可以嗎?
    曾署長國基:我還是重複剛剛說的話,只要是我們這邊出去的國有土地,若是當時的目的是做社會住宅,我們一定會追蹤,但如果今天不做社會住宅,有其他的……
    林委員奕華:我要麻煩你們立刻處理,我剛剛講這已經在公展階段、建國營區已經在公展階段。
    曾署長國基:他可能在做都市計畫的變更,但是土地可能還沒有開始……
    林委員奕華:說明寫得很清楚,這是公辦都更、不做社宅。第一個,我拿媒體給你看;第二個,那天公開說明說了不做社宅,我們在現場都知道不做社宅。
  • 曾署長國基
    我們的是一定要做社宅。
    林委員奕華:那就請你們去瞭解狀況,要不然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弊端!如我剛剛講的,有賤賣國土的嫌疑。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請容許我們再進一步去瞭解。
    林委員奕華:好,去瞭解。
    蘇部長建榮:署長剛才的意思是原則上如果沒有做社會住宅,我們可以依規定收回,所以這部分我們後續會進一步瞭解。
    林委員奕華:因為已經在公展期間,最慢、最慢一個月內請把這件事的處理狀況告訴我們,因為這牽涉的問題非常大!我們希望財政部、國產署要求各部會應該遵守原則跟法律,請一個月內給我們相關的報告,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
    主席:署長等一下,你剛剛前面說只要違反就收回,你後續怎麼收回、處理要在報告裡面寫清楚,而不是單純的一句收回而已,謝謝。
  • 曾署長國基
    是。
  • 主席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不在場)洪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48分)部長好。今天本席要針對合庫貸款的潤寅案請教主管公股行庫的財政部部長,據報載當初合庫承作潤寅案的時候,經辦人看到有風險,所以他們就不配合,但因為不願配合就被調離,甚至被冰凍起來,部長有沒有調查這是否屬實?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陳委員好。基本上,我們已經責成合庫現行的董事會做調查、去瞭解……
    陳委員椒華:有調查,對不對?有屬實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針對潤寅這個案子……
    陳委員椒華:經辦的人因為不願配合而被調查,他們不願意做不正確的事情就被修理了,請問財政部有沒有請合庫針對這件事情還給被修理的行員一個公道?目前調查的情形是如何?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誤會您的意思,這部分我們會請合庫進一步調查。
    陳委員椒華:一個禮拜內給本席書面報告,好嗎?
  • 蘇部長建榮
    是。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合庫還有一位當時擔任授信管理部的協理,他在配合之後升任為副總,像黃伯川這樣子,目前有沒有在司法調查告一段落前將他調離主管職?請問部長知道嗎?
  • 蘇部長建榮
    我想這都是公司……
  • 陳委員椒華
    就是調查期間有沒有把他調離主管職?部長知不知道?
    蘇部長建榮:我不瞭解,因為這屬於公司治理的部分,除非有特別重大的事情才會報到部裡面,要不然……
    陳委員椒華:部長請看這個畫面,有關台新副總劈腿4名女主管,他在調查期間被調離主管職了。我剛剛提到的那位合庫副總,他在調查的時候都沒有調離主管職,請問財政部要不要建立一個讓行庫內部可以舉報、檢舉的平台?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金管會有吹哨者的相關條款,公股行庫也會依循這個機制來辦理。
    陳委員椒華:我想先不要到金管會,至少財政部針對公股也成立一個……
  • 蘇部長建榮
    現在就有這個機制。
    陳委員椒華:檢舉、舉報的一個窗口,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內部如果有情況,有時候都會直接寫信到部裡面,我們都會交辦公股代表進行調查。
  • 陳委員椒華
    請部長針對設置舉報窗口在一個月內給本席書面……
    蘇部長建榮:公司都有相關的舉報窗口,如果再不行,也可以透過部長信箱將相關狀況寫信進來。他們都會有一個機制,再不行也有金管會的吹哨者相關辦法可以進行。
    陳委員椒華:好,希望能具體、有效。如果有必要,請財政部也考慮成立一個針對吹哨的單獨舉報窗口。
    蘇部長建榮:我想還是按照金管會的相關規範,對吹哨者比較有保障。
    陳委員椒華:再來我們看到合庫在潤寅案、潤琦案的受害事件,他們的聲明說會做內稽、內控等三道防線的管理。目前我們沒有看到他們還給不配合行員一個公道、調查期間當事者還繼續領主管津貼,不知道財政部公股管理小組面對這樣的違法要怎麼處理?
    蘇部長建榮:第一個,我剛才已經答應委員在一個禮拜之內瞭解這個情況;第二個,關於後續的……
  • 陳委員椒華
    究責?
    蘇部長建榮:民事部分,據我瞭解,合庫已經準備要做了。至於違失主管未被調整職務的部分,我們也會進一步瞭解,因為這涉及到公司治理部分。
    陳委員椒華:假如這些公股行庫的涉案人在調查期間還領主管津貼,實在說不過去啦!所以財政部很明顯在公股管理部分好像有很大的破口,希望你們能好好檢討,從這個事件再來追究。另外是未被發覺前的檢舉還有未被完成前的舉報情形,有關於獎金的發放,上次部長說目前還沒有發過,是不是?
  • 蘇部長建榮
    委員所說的是檢舉獎金……
  • 陳委員椒華
    譬如東莞案還有那個……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是公司治理、彰銀內部的舉發獎金規範,所以我不曉得他們的機制是怎麼樣。
    陳委員椒華:最後我再問一個問題。我上次也問過部長,公股行庫除了臺銀跟土銀的卸任董座及總經理不能轉任民營銀行,其他都可以,但是我們知道這些公股行庫都是財政部官派的董、總,他們竟然可以轉民營銀行擔任董座或總經理,且沒有受限制,財政部針對這部分是不是要他們簽競業禁止條款?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基本上臺銀、土銀的董、總退休以後的公務員沒有旋轉門條款規定。現在有旋轉門條款的主要是金管會的監理機關、監理銀行或是相關的金融業,他們就不能到金融業任職。
  • 陳委員椒華
    所以八大公股行庫的董、總都可以去民營銀行擔任……
  • 蘇部長建榮
    這基本上沒有受到限制。
  • 陳委員椒華
    沒有受限制?
    蘇部長建榮:這是他們的就業權問題,像合庫、兆豐、玉銀都已經民營化,民營化後到民間公司去……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再問一次,他們需不需要簽競業禁止條款?否則我們公股行庫的相關營業都被民營銀行搶走了。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競業禁止是各公司聘任人員的時候在聘僱合約裡面的規範,依我的瞭解,中國信託有一些比較高階的職位也沒有所謂的競業禁止問題,所以要看聘約的規範為何。
    陳委員椒華:如果是這樣,財政部要不要訂立八大公股行庫的董、總退休之後有旋轉門的規定?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個限制對那些人不是很公平,因為他們基本上就是在民營機構服務,民營到民營就是有各種情況……
    陳委員椒華:這個我們以後再追究,請部長在兩個禮拜內給本席一份具體的資料,有關於為什麼對他們不公平、怎麼樣的不公平,請財政部也寫清楚這些公股行庫董、總轉到民營對公股行庫未來的營業損失有哪些可能。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損失不損失的問題,基本上一樣是民間公司到民間公司的道理,當然他……
  • 陳委員椒華
    但是他們是官派的董、總。
    蘇部長建榮:比如在高科技產業可能會有一個保密條款,商業機密不能……
    陳委員椒華:如果以後這些公股行庫的董、總不是由財政部派任的,我們就不需要他們遵守旋轉門條款。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不是我們主導的,我沒有權限去限制他們的轉業自由。
    陳委員椒華:財政部沒有這個權限,那誰有權限作這個決定呢?
    蘇部長建榮:委員,是不是我們在兩、三個禮拜內提一個報告跟委員說明不能這樣做的原因?
    陳委員椒華:那就三個禮拜,謝謝。
    蘇部長建榮:好,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費委員鴻泰、廖委員婉汝、葉委員毓蘭、李委員德維、邱委員志偉、莊委員競程、何委員欣純及翁委員重鈞均不在場。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3時)部長好,我開門見山地問,你知不知道什麼是非同質化代幣即NFT?
  • 主席
    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蘇部長建榮
    江委員好。我知道。
  • 江委員永昌
    請說明一下。
    蘇部長建榮:非同質化代幣比較屬於將藝術創作放在網路上銷售,用數位下載的方式等等,反映出藝術品的價值,譬如說黃明志的一首歌透過這種方式銷售,民眾也可以參與。過程中是用NFT,但個別的商品有不同的價值存在,並且是不能互相流通的。
    江委員永昌:即智慧合約、分散式帳冊及區塊鏈技術,請問如何交易?交易是如何課稅?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想……
    江委員永昌:你空白的時間,主席要還給我,你答不出來。
    比如說以太坊的入口是MetaMask小狐狸錢包,用此去嫁接OpenSea即NFT的交易所。我可以跳過技術層面,直接問你,之前你們有解釋關於虛擬通貨要如何課稅的問題,但NFT的層級不同,是在虛擬世界所擁有的數位資產,應該如何定義擁有者?這會牽涉到交易價、交易平臺手續費及礦工驗證執行的驗算費,這三種都會產生營業稅,有交易價差、版稅,就是你剛才所說的藝術家,他們會擁有版稅,而且現在都是10%,通常都是這樣的行情,這會產生所得稅,因此要如何追蹤得到、如何課稅?請回答。
  • 蘇部長建榮
    目前賦稅署正在積極瞭解並且研議當中。
    江委員永昌:還在瞭解,已經如火如荼在進行了,你跟不上世界的腳步,即使不去問金管會如何發展、如何監理,在這裡也要問你如何課稅啊!你還在尋求答案中,財政部好像太弱了吧!賦稅署沒答案嗎?那我這段詢答不是空白了?我剛才所講的事情都已經發生了啊!
  • 主席
    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新興的一些交易商品都不斷推陳出新,我們都持續在研究、蒐集相關課稅資料,包括國外的課稅方式,我們會儘速訂定出來。
    江委員永昌:你說推陳出新,結果你們還在研究,我不知道你們還要研究多久。臺灣有沒有這樣的平臺?又要等你,Fansi平臺就是臺灣的。
    蘇部長建榮:以我們的瞭解,目前應該是有。
    江委員永昌:有嘛!對啊!已經課稅了沒有?我剛才已經把營所稅及所得稅可能會觸及的都列出來,我難道還要再唸一遍嗎?還是你們連我剛才所說的名詞定義都還不太理解?現在糟糕的問題來了,先前財政部的腳步只在法定貨幣交易虛擬貨幣,或是法定貨幣購買虛擬貨幣之後再去交易實體商品,我今天談論的已經不是這些了。現在糟糕的是你抓不到,因為會有法定貨幣換虛擬貨幣之後交易虛擬商品的情況,虛擬商品也許是智慧財,比方像我剛才所說的區塊鏈技術商品即NFT的商品,結果問題就來了,本國的金融帳戶轉成虛擬貨幣去購買,你追得到嗎?從本國金融帳戶轉到外國金融帳戶,在外國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或是本國金融帳戶介接到本國的交易平臺,光是型態就有很多種。而且坦白講現在已經交易熱絡,我講一個不好聽的,法定貨幣交易虛擬貨幣、法定貨幣購買虛擬貨幣後交易實體商品,這些相關課稅,你們說不定都還沒完全準備好,現在人家已經又有更新的了。換成外幣帳戶或甚至到交易NFT的國外平臺,你們追不到啊!告訴我你要怎麼研究?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會進一步再瞭解,像委員剛才所提到的這些,如果營利事業出售或交換NFT的話,當然會有所得的問題。
    江委員永昌:但是你追不到嘛!只有付款方用本國金融帳戶換成虛擬貨幣是可以追蹤得到的,但他再用虛擬貨幣進行虛擬商品交易,甚至使用國外平臺的時候,你這邊是付之闕如、完全空白,付款方用法定貨幣換成虛擬貨幣,你最多追蹤到這裡,但如同我剛才所提,有關於這些稅的產生,收款方這個你是完全追蹤不到的。甚至於如果我有一個NFT的創作,我在交易平臺如剛才所提的OpenSea等等,售出後有獲利、利潤,甚至驗證費用或平臺交易費用,在收款方沒有換回本國法定貨幣之前,你這邊是完全空白、沒有資料啊!
  • 蘇部長建榮
    是。
    江委員永昌:你不能只回答一個「是」啊!本席在關心這個問題,未來到底是要讓它發展還是要抑止,不要有這種行為?這關乎於將來實體世界跟虛擬世界到底是要走向分離還是如何,在此時此刻會有一個重大的決定。我先不管這個方面,還是先討論賦稅公平的問題,你總不能這樣啊!
  • 蘇部長建榮
    我們會再跟主管監理、監管的金管會來……
    江委員永昌:不、不、不,你別推給金管會。我是說藝術家在NFT交易中產生的版稅要不要課?這算不算所得?版稅能否追蹤到是一個問題,另外是否適用文獎條例的分離課稅?到底是境內平臺還是境外平臺?問題統統都已經發生了啊!你毫無準備,那我提一個見解給你,美國總統拜登有說他們現在設了一個投資基礎建設與工作,法案中的第80360條規定,數位資產超過1萬美元以上的交易要申報,這個本來是要打擊洗錢,但對於相關數位交易就會有效果。我先不要講交易要申報,財政部做得到數位資產要申報嗎?你瞭解本席的意思。
  • 蘇部長建榮
    是。
    江委員永昌:如果數位資產、虛擬資產不用申報的話,你真的追蹤不到,可是要申報的話,手段會不會又太過強制?而且並沒有相關法律作為足夠的武器。我還沒有講到數位資產交易所衍生的稅費問題,只先講到數位資產要不要申報,我已經告訴你我是參酌美國現在所提出的投資基礎建設法案第80360條的規定。部長,你的意見如何?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進一步瞭解相關的規定,當然這是一個新興的網路交易模式,我們也會陸續精進相關稽徵作為。
    江委員永昌:我說問題很大,不代表已經危害社會,但已經產生未來無可想像的問題,希望你們提早做因應。
  • 蘇部長建榮
    是。
    江委員永昌:主席是不是裁示一下,你可以看到就本席剛才所提的問題,財政部幾乎是空白、沒有什麼回答,看是否可在最短時間內用書面報告回應?
  • 蘇部長建榮
    是不是3個月內針對這個課題……
  • 江委員永昌
    可不可再快一點?那天問金管會是說2個月。
    蘇部長建榮:那就2個月,可以嗎?
    江委員永昌:好,就這樣。
  • 主席
    2個月的話就要到下個會期嗎?
  • 江委員永昌
    差不多。
    主席:可以嗎?可以,謝謝。
  • 蘇部長建榮
    謝謝委員、謝謝主席。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蔡委員易餘、余委員天及謝委員衣鳯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1、
    我國為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特於2016年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第一項:「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然財政部仍應針對現行基本生活費差額的計算公式進行檢討,研擬如何衡平基本生活費與比較基準兩者之間的交互影響,以利建立對國民最有益的減稅措施,請財政部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提案人
    張其祿  曾銘宗  李貴敏
    2、
    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第一項:「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但現行僅適用於「不得加以課徵所得稅」,卻忽略了國人在所得稅之外的各種稅負,例如日常消費的營業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等。
    請財政部針對上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及「不得加以課稅」的解釋一併予以釐清,評估納入國人在所得稅之外的各種稅負,例如日常消費的營業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等之可能性,並盡速盤點現行稅徵實務現況,檢討未來如何持續發揮納保法的精神,請財政部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提案人
    張其祿  曾銘宗  李貴敏
    主席:請教一下部長,第1案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非常謝謝張委員的提案,我們做兩個文字修正,張委員也同意,在倒數第三行的「研擬如何衡平基本生活費」的「研擬」改成「評估」,張委員也有同意。
    張委員其祿:好,沒有問題。
    主席:提案委員同意,第1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2案。
  • 蘇部長建榮
    第2案遵照辦理。謝謝委員。
  • 主席
    第2案照案通過。
  • 張委員其祿
    謝謝。
    主席:本日會議作如下決定:一、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如另要求期限者,依其期限。二、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及本席所提書面補充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有關「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已成案之連署,提議修正《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規定:「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財政部回應為,在無法有效防杜未成年人透過網路販酒取得酒品前,不參採提案人訴求。
    然而根據其回應附帶資料顯示,先進國家多有部分開放以上的政策,且近年各國未成年人飲酒率大多呈現下降趨勢,與是否開放網路販酒似無明顯關聯,惟我國係少數未成年人飲酒率增長之國家。顯然是否開放網路購買酒精飲品與未成年人飲酒率並無正向關聯,為何財政部仍認為此政策會造成社會安全問題?
    此議題為網路上熱議之議題,請問財政部是否有規劃在一年內針對各界意見進行蒐集、民意調查、配套措施研究?
  • 委員李貴敏書面補充資料

    主席:還有一些事情想提醒財政部,委員要求提出的報告,同時也要送財政委員會的委員及本會一份。
    除了剛才提到的這些之外,有一些委員提出的問題,財政部沒有回答得很清楚,比如說鍾佳濱委員要求國有土地的資料要提供給地方政府及內政部,我也聽到財政部很爽快地應允。我想請問這個資料會同時公布在網路上,讓大家知道嗎?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提供社會住宅資料的部分,因為都是給公務機關,沒有提供在網站上。但是內政部有關社會……
    主席:不是,這會牽涉到資料是否為機密,會不會……
    曾署長國基:沒有關係,如果委員要求我們公布在網站……
    主席:等一下,我先講完,你急什麼呢?
    你先回答會不會公布?
  • 曾署長國基
    目前是沒有公布。
    主席:對,但未來會不會公布?
    曾署長國基:如果委員會要求,我們就公布。
    主席:委員會要求的意思是我們要做成臨時決議,你才會公布。
    曾署長國基:沒有,我們今天口頭承諾,就會提供各個地方政府評估社會住宅的部分。
    主席:是,這只是行政中立法所規定不能有差別待遇。
  • 曾署長國基
    我們沒有差別待遇。
    主席:所以你要提供給地方政府及內政部的話,除非你認為這是機密或其他考量,我看不出來有什麼理由不可以在你們網站上公告。
    曾署長國基:可以,我們可以公告。
    主席:謝謝你,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在82年7月21日前取得的部分,現在已經有一部分了,對不對?
  • 曾署長國基
    82年7月21日前取得的部分……
    主席:我知道,你不要再去繞委員問的問題,不要老是用委員問的問題去回答問題,你有些資料不完整,我知道,你已經講過了,以現有的部分會不會公告?
  • 曾署長國基
    82年7月21日前取得的大概有18萬左右的資料。
    主席:如果你不公告,是大家都不知道,我不會有意見,只是你如果要給特定的人知道的話,是所有人都應該要知道。
    曾署長國基:因為這都是有租約的部分,會涉及到個資的保護,我們沒有公告。
    主席:沒關係,你認為這是有機密性的,所以不會給特定的人,對不對?
    曾署長國基:對,因為……
    主席:我只是要確定一下,你沒有差別待遇。
    另外,高委員有詢問你對於土銀及合庫弊端的請求部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提,是不是?因為高委員一直要你們問一下有沒有提損害賠償的請求,你的回答是公司治理。我是要釐清委員的問題,我坐主席臺聽得很清楚,他是問你以前有沒有提?沒有的話,以後會不會提?答案應該很明確啊!以前的話是一個事實,有提就是有提、沒提就是沒提。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後續會提。
    主席:過去有沒有提?將來會提,我是問過去有沒有提?
    蘇部長建榮:過去還沒,未來……
  • 主席
    未來會提。
  • 蘇部長建榮
    合庫有準備。
    主席:OK,瞭解。你也會在剛才所講的時間內給高委員一個報告嘛!
  • 蘇部長建榮
    是。
    主席:邱委員所提到的整合全國總歸戶的部分,你回答自住的部分已經做了,但非自住的部分多久會做好?
  • 蘇部長建榮
    非自住的部分會納入財委會的評估報告做說明。
  • 主席
    你會不會做?
  • 蘇部長建榮
    會不會做全國總歸戶?
    主席:因為邱委員已經來了好幾次了,講得都是同一件事,自住的部分已經做了,非自住的部分會不會做?
  • 蘇部長建榮
    目前沒有要做。
  • 主席
    會考慮要做嗎?
  • 蘇部長建榮
    我們會放到評估報告說明。
  • 主席
    給邱委員的報告也要很明確。
  • 蘇部長建榮
    是。
    主席:我特別拜託,要針對委員的問題回答,不要閃躲,因為……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委員,我沒有閃躲。
    主席:好,謝謝。
    另外,關於公股代表的部分,陳椒華委員提的,你說如果有弊端的話,會透過公股代表反映,或是他們都會寫信到部長信箱,你剛才是這樣回答。
    蘇部長建榮:對,甚至有關於吹哨者的保護條款……
  • 主席
    到目前為止透過公股代表反映的案件有幾件?
    蘇部長建榮:不一定,有時候……
    主席:大概多少件?總數是多少?我不需要知道各個案子,我只要知道目前透過公股代表反映的案件有多少件?
    蕭署長家旗:應該有將近十件,一年大概……
  • 蘇部長建榮
    一年有十幾件。
    主席:OK,反應之後的結果是有處理還是只是反映而已?
    蕭署長家旗:都會處理,都會交給……
    蘇部長建榮:我們都會處理,有時候會交給……
    主席:不是,是怎麼處理?有結果的處理還是只有交代而已?
    蕭署長家旗:因為這個必須要由各事業單位查處,查處之後……
    主席:你這個一聽就是推託之詞,別人問你……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比方說公司治理比較嚴重的,我們會責成獨董去做調查。
    主席:你說每一年有十幾件,我問的就是這十幾件你處理了沒?剛才署長說有處理,所以我的問題是,你交代這件事情要處理,就表示有處理了?還是追蹤到有處理的結果出來?請問是哪一個?
    蘇部長建榮:我們要看情況,有時候就請公股代表去做調查、處理;有時候我們會請公股代表轉交董事會的獨立董事去做調查。
  • 主席
    有沒有結論?
  • 蘇部長建榮
    當然都會有結論。
  • 主席
    每一年處理的十幾個案子……
    蘇部長建榮:涉及到內稽內控的部分,他們內部就會去改善。
    主席:拜託署長寫一個報告,針對這個問題,處理到現在為止,包括你認為最有效的處理方式是什麼、為什麼每一年還會有十幾件的案件產生等等,好不好?
  • 蘇部長建榮
    是。
    主席:這個署長最清楚,所以由署長來寫。
    還有陳椒華委員提到競業禁止的部分,你會做一個評估報告給他,時間是多久?兩週?
  • 蘇部長建榮
    三個禮拜。
    主席:三週之內,你會給他一個評估報告,其實他講的問題真的很清楚,在民間企業裡面也都有競業禁止的規定……
  • 蘇部長建榮
    就是看聘僱合約有沒有記載進去。
    主席:但是他要求的是,其實公股銀行也應該有,而且他講得很清楚,因為公股銀行沒有,所以若有人知道公股銀行這些營業秘密然後帶出去之後,可能會對公股銀行產生一些傷害,他的意見其實就是這個樣子。
    蘇部長建榮:是,我瞭解。
    主席:民間企業可以做,則公股銀行可不可以做,如果不能做的話,理由是什麼等等,請提供一個報告。
  • 蘇部長建榮
    是。
    主席:然後最嚴重的事情是他們講到國有財產法的部分,還有住都中心設置條例,我覺得曾署長在回答的時候有很多的閃躲,其實你不需要閃躲他的質詢,換言之,林奕華委員一上來就問你這是絕對不行還是有例外?他就已經這樣問你,結果你卻重複回答他、去閃躲他,可是他的問題講得很清楚,報紙上都已經刊登了,結果你卻一直重複跟他說如果是什麼樣的情況之下、只要是社會住宅等等,但他並沒有跟你講社會住宅,他其實講得很清楚,就是在這個案子裡,它是公辦都更,所以答案是可以還是不行?
  • 曾署長國基
    公辦都更事實上……
  • 主席
    可以還是不行?
    曾署長國基:公辦都更是住都中心的業務沒有錯,但是地主沒有一定要提供土地的義務……
    主席:他沒有問你住都中心要如何,因為你又不是住都中心,他只有問你:作為國產署,這是不是一個例外?你會不會跟它把土地要回來──會還是不會?
  • 曾署長國基
    沒有!這個土地目前都還沒有給。
    主席:當然是還沒有給,他的問題是,如果這個東西不是一個例外的話,你不可以跟它一起做這樣的事情。
  • 曾署長國基
    我們當然會遵照法令。
  • 主席
    我聽不見你說什麼!
  • 曾署長國基
    我們會遵照法令。
    主席:遵照法令是什麼意思?今天林奕華委員問你的是你是不是會跟著他的前提,當然你就直接講不行啊!你前面回答時曾說只有眷改條例有例外而已,換言之,你前面不是說除了眷改條例之外,其他就沒有了?後來則是說有個產創條例,但現在已經不適用了,所以你所有的回答都只有說現在沒有任何的例外,除了眷改條例,這個答案是對的還是不對的?
  • 曾署長國基
    對的。
    主席:那你就直接講啊!為什麼需要繞來繞去、繞來繞去,要幹什麼呢?所以萬一有報紙上所表示的情形,就表示它是違法的,是不是?
  • 曾署長國基
    是的。
    主席:所以你就會依照法律的規定去辦理,對不對?
  • 曾署長國基
    是。
    主席:好,謝謝。就是要這樣的答案,再拜託你的報告除了給林委員之外,也給財政委員會及財政委員會各個委員都一份。
    另外,關於NFT的交易,部長,那個真的需要趕快……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因為經濟數位化的過程當中,這是必然的,所以我也非常重視,因此兩個月內我們會提出相關的報告。
    主席:好,謝謝。但是因為你這個不要給金管會,因為金管會已經講得很清楚。
    蘇部長建榮:對,沒有,我們會針對整個課稅的流程,瞭解它的交易型態、課稅的情況、如何去課徵等等,以之來做評估報告。
    主席:好,謝謝。其實我對部長很尊重,但是該你執掌的,不是金管會……
  • 蘇部長建榮
    跟金管會沒有關係。
    主席:跟金管會不一樣,它管它的,你管你的,好不好?謝謝。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主席:今日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案,我們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進行。
    本日會議議程已經進行完畢,如果有不在場的委員補提書面質詢的話,請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謝謝大家,現在休息。
    休息(13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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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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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籍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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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4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