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星期三)9時27分至14時16分 @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席:邱委員泰源)
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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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星期三)9時27分至14時1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泰源 -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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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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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9時3分至13時48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申翰 蘇巧慧 吳玉琴 張育美 莊競程 邱泰源 賴惠員 廖國棟Sufin.Siluko 黃秀芳 陳 瑩 林為洲 楊 曜 蔣萬安 徐志榮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李德維 邱顯智 洪孟楷 江啟臣 邱臣遠 楊瓊瓔 王婉諭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林楚茵 何欣純 王美惠 陳亭妃 張其祿 廖婉汝 謝衣鳯 高嘉瑜 李貴敏
(委員列席19人)
主 席:張召集委員育美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彩鳳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
科 員 莊鴻基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及其國營事業委員會、交通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我國淨零排放路徑(含2030年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國家永續發展政策與相關經費具體規劃,如何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與國際減碳目標,並務實兼顧國內企業穩健發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代表吳明蕙、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任蘇金勝、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處長許永議、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蕭翠玲、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執行長莊老達報告後,委員洪申翰、蘇巧慧、吳玉琴、張育美、莊競程、邱泰源、林德福、黃秀芳、廖國棟Sufin.Siluko、邱顯智、楊曜、邱臣遠、王婉諭、陳瑩、江啟臣、陳椒華、高嘉瑜、林楚茵、賴惠員、謝衣鳯、張其祿及楊瓊瓔等22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蕭翠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執行長莊老達、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代表吳明蕙及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任蘇金勝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徐志榮、林為洲、蔣萬安及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 -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議事錄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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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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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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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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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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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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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已於111年10月17日說明及詢答完畢,預算處理前先做以下宣告:一、本次審查公務預算案歲入科目以項為處理單位,歲出科目以目為處理單位,基金預算案以各基金為處理單位,無委員提案部分預算均照列。二、本會召委會議決議於審查預算時,提案委員不在場,保留於第二輪再處理,如第二輪仍不在場,則不予處理該項提案。三、本次審查會有關提案委員所提預算刪減案,經委員會通過者,除提案委員特別聲明不同意外,均同意勞動部得以科目自行調整。四、有關提案委員預算凍結案部分,勞動部與各提案委員溝通結果,如提案委員同意併案凍結者,請勞動部於本次公務及基金預算全部審查完竣前,將各同意併案凍結之提案案號及科目彙整後,送主席台宣告後通過。五、上述委員提案凍結之預算,除特別聲明不同意者外,文字均統一為「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六、在本會審查中,如提案委員口頭同意改為主決議,及原案為主決議修正部分文字通過者,請勞動部儘速與提案委員溝通後,將書面修正文字送至本委員會辦公室,俾彙整納入議事錄。
現在開始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勞動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書案逐案之科目、金額及委員提案。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勞動部主管收支部分(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基金運用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壹、預算數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3項 勞動部200萬元。
第154項 勞工保險局2億7,134萬3千元。
第155項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34萬8千元。
第156項 職業安全衛生署1億7,500萬元。
第157項 勞動基金運用局,無列數。
第158項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30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20項 勞動部2,448萬2千元。
第121項 勞工保險局2千元。
第122項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1億5,789萬8千元。
第123項 職業安全衛生署3億4,355萬5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3項 勞動部,無列數。
第164項 勞工保險局25萬元。
第165項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830萬7千元。
第166項 職業安全衛生署2萬8千元。
第167項 勞動基金運用局6千元。
第168項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60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1項 勞動部3萬8千元。
第162項 勞工保險局66萬8千元。
第163項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148萬1千元。
第164項 職業安全衛生署26萬元。
第165項 勞動基金運用局8千元。
第166項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6萬元。
二、歲出部分
第15款 勞動部主管
第1項 勞動部1,931億0,494萬5千元。
第1目 勞動保險業務1,923億2,740萬元。
第2目 一般行政5億2,355萬9千元。
第3目 綜合規劃業務1,158萬4千元。
第4目 勞動關係業務6,101萬2千元。
第5目 勞動福祉退休業務2,885萬6千元。
第6目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4,753萬3千元。
第7目 勞動法務業務815萬2千元。
第8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9,260萬4千元。
第9目 第一預備金424萬5千元。
第2項 勞工保險局36億8,249萬6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28億4,749萬2千元。
第2目 保險業務7億1,074萬7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8萬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360萬元。
第5目 退休金業務1億2,017萬7千元。
第3項 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17億2,066萬3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4,187萬元。
第2目 勞動力發展業務1億9,781萬元。
第3目 分署管理10億5,222萬2千元。
第4目 技能檢定中心管理1億2,593萬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6目 第一預備金283萬1千元。
第4項 職業安全衛生署9億1,783萬4千元。
第1目 職業安全衛生科技發展業務2,900萬元。
第2目 職業災害保護業務,無列數。
第3目 一般行政4億3,028萬4千元。
第4目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3億8,928萬2千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836萬8千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90萬元。
第5項 勞動基金運用局2億4,024萬8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2億2,979萬7千元。
第2目 基金運用業務1,036萬1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4目 第一預備金9萬元。
第6項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3億2,836萬6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億0,862萬5千元。
第2目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1億8,953萬1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011萬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 -
貳、委員提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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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宣讀先暫停一下,我們特別來歡迎新任的立法委員──也是我們衛環的委員──吳欣盈委員,歡迎!歡迎!
繼續宣讀。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勞動部主管 -
壹、預算數部分
甲、非營業部分
一、作業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936億4,772萬5千元。
2.業務總支出:5,936億4,772萬5千元。
3.本期賸餘:0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二、特別收入基金─就業安定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275億2,986萬7千元。
2.基金用途:352億9,465萬5千元。
3.本期短絀:77億6,478萬8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乙、信託基金部分
一、勞工退休基金(舊制)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13億2,222萬7千元。
(三)總支出:35億3,994萬7千元。
(四)本期賸餘:277億8,228萬元。
二、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392億0,684萬3千元。
(三)總支出:1億3,553萬元。
(四)本期賸餘:1,390億7,131萬3千元。 -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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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1億4,396萬6千元。
(三)總支出:6億2,762萬5千元。
(四)本期賸餘:5億1,634萬1千元。 -
貳、委員提案部分
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書案。 -
壹、預算數部分
一、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7,589萬9,000元。
2.支出總額:7,547萬4,000元。
3.本期賸餘:42萬5,000元。
(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1,337萬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收入、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2年度預算書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2億1,663萬7,000元。
2.支出總額:2億1,657萬6,000元。
3.本期賸餘:6萬1,000元。
(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1,549萬5,000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收入、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貳、委員提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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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公務預算逐案討論,計有委員提案177案,每案先請行政單位說明,接著請委員表示意見。請大家全神貫注,錢要用在刀口上。
處理第1案,請行政單位說明。 -
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1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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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你們都溝通得差不多,請行政單位就不用再重複講內容了,就講狀況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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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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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委員跟行政單位其實都已經很瞭解內容了,請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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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第1案經與徐委員溝通,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簡單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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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出來了嗎?好,那就保留,趕快去要喔!
處理第2案。 -
謝司長倩蒨跟主席及各位委員報告,第2案的部分我們有跟委員辦公室溝通,他表示要撤案,但是先保留,因為委員現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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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3案。 -
陳司長美女主席、各位委員。第3案因為委員不在,是不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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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4案。 -
陳司長美女第4案也因為委員不在,是不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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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4案保留。
處理第5案。 -
陳司長美女第5案楊曜委員的提案,他是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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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等一下,有時候行政單位跟委員都有差距,常常簽好了也送到這裡了你們都還不知道,所以各部門的同仁要抓緊脈動,這不是你們部的問題,其他部門也會這樣,常常浪費我們不需要浪費的時間,主管在那邊講,結果人家已經簽出來了,這個差距要去彌補一下、拉近一下。
第4案簽了喔!第4案簽的是什麼? -
陳司長美女謝謝委員的支持,張委員同意改凍結20萬元,在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並且與張委員所提的第13案併案處理,委員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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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20萬元,同意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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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美女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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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關係,我們已經有宣布怎麼處理了。
處理第5案。 -
陳司長美女第5案楊曜委員已經簽署,他同意不減列改凍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並與其他委員的提案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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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同意併案。
處理第6案。 -
陳司長美女第6案黃委員也已經簽署,他同意改凍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並同意與其他委員提案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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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同意併案。
處理第7案。 -
陳司長美女第7案是賴委員的提案,賴委員還沒有簽署,他是關心健全勞保財務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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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針對第7案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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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謝謝主席。大家關注勞動基金的虧損,因為受到全球面臨高通膨的影響,景氣也緩慢,所以庫存的調整,還有全球央行短期間看起來其實也難以改變緊縮的貨幣政策,國際經濟面臨衰退風險,本席建議財務要做適時的估算跟配置,才可以掌握國際的情勢,我也建議做滾動式調整以分散風險、維護勞工朋友的權益,這是本席的建議及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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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結論呢?請勞動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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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美女我們遵照委員提案的指示辦理,請示委員,因為我們跟委員辦公室溝通這個案子是同意改凍結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並與其他委員提案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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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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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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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可併案處理。
處理第8案。 -
陳司長美女第8案張委員也已經簽署,謝謝委員的支持,同意改凍結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在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並與其他委員的提案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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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同意併案。
處理第9案。 -
陳司長美女第9案是徐委員的提案,但是徐委員不在,還沒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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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10案。 -
陳司長美女第10案蔣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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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10案改主決議簽了,通過。
處理第11案。 -
陳司長美女第11案是黃委員的提案,他也已經簽署,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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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2案。 -
陳司長美女第12案是賴委員的提案,賴委員在現場,賴委員關心的是勞工職災保險費率調整的問題,我們會遵照賴委員的指示再審慎處理職災保險費率調整的事項,跟賴委員報告,上次我們跟委員辦公室溝通是同意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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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好,主席,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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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3案。 -
陳司長美女第13案是張委員的提案,他已經簽署了,謝謝張委員的支持,同意改凍結勞動保險業務20萬元,提書面報告,並同意跟張委員所提的第4案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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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3案凍結2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4案。 -
蕭處長鈺主席、各位委員。第14案經與徐委員辦公室溝通說明,獲口頭同意撤案,目前尚待委員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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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那就保留。
處理第15案。 -
丁處長玉珍第15案徐委員辦公室同意改為主決議,但是委員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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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還沒簽就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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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處長玉珍第16案林為洲委員也是改主決議,但委員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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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17案。 -
丁處長玉珍第17案徐委員也是同意改主決議,但是委員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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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18案。 -
何處長依栖第18案也是委員同意文字修正、改主決議,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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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既然已經溝通好了就請趕快去處理。
處理第19案。 -
丁處長玉珍第19案徐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但委員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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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20案。 -
丁處長玉珍第20案蔣委員同意改凍結5萬元,委員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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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凍結5萬元,通過。
處理第21案。 -
王司長厚誠跟主席報告,第21案委員已經同意改主決議,但委員還沒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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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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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誠第22案、第23案委員已經簽署了,同意兩案併凍10萬元,提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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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2案、第23案同意併案凍結10萬元。
處理第24案。 -
王司長厚誠第24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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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主決議。
處理第25案。 -
王司長厚誠第25案委員已經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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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都簽署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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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誠是,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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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就通過主決議。
處理第26案。 -
王司長厚誠第26案、第27案莊委員已經同意改為主決議,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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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6案、第27案都是主決議,已經簽了,通過。請莊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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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有關第26案,我是認為過去到現在我們在就業方面一直著重青年就業,這個確實是必要的,但是隨著人口結構的改變,婦女跟中高齡的勞動參與也開始顯得越來越重要,剛好勞動部在我的選區北區有一個中高齡就業的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當然從勞動部的統計來看,其實臺灣49歲以前的勞動參與率完全不輸日本、韓國及美國,但是50歲以後就快速下降,尤其65歲以上臺灣只有9.2%的就業率,但是日本是25.6%,臺灣社會跟經濟發展其實跟日本有很多類似的方向,其實可以好好參考日本過去這二、三十年是怎麼做到的,我本來是要凍結50萬元,現在同意改成主決議,勞動部也要去做一些這樣的規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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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誠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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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6案、第27案都改主決議,通過,謝謝莊委員。
處理第28案。 -
王司長厚誠第28案已經跟委員辦公室溝通,改為凍結第五分支的十分之一,但委員還沒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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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29案。 -
王司長厚偉第29案是莊委員的,同意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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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9案莊委員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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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我同意併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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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併到第30案吳委員的,一起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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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併凍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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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是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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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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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他說10萬元,你說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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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對,因為吳委員是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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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好,同意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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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了就好,凍結30萬元,同意併案,這是第29案。
處理第30案。 -
王司長厚偉吳委員同意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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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要不要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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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的提案其實是外送員派單的問題,我知道勞動部已經做了滿多努力,所以在今年8月30日有第二次的發布,希望外送平台應該有合理的派單規定,其實細節有在努力,至於如何促成相關團體的協約,這部分請勞動部還是持續幫忙促成協約的訂定,讓它能落實,凍結部分本來要凍50萬元,既然大家都凍30萬元,我就降一下,同意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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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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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我們凍結3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31案。 -
王司長厚偉第31案謝謝洪委員同意我們併凍第30案的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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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洪委員發表一下意見,可以嗎?那就凍結3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32案。 -
王司長厚偉第32案也謝謝洪委員,一樣併凍第30案的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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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30萬元,可併案,第32案通過。
處理第33案。 -
王司長厚偉第33案一樣比照前面,謝謝洪委員,也是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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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3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34案。 -
王司長厚偉第34案黃秀芳委員辦公室同意了,也有簽名,現在就是委員同意不予刪減,一樣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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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30萬元,可併案,已經簽名,通過。
處理第35案。 -
王司長厚偉第35案賴委員同意我們改為主決議,但是委員還沒有簽署文字修正,我們的修正是後面那句,請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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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5案賴委員還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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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跟主席報告一下,我同意本案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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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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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36案。 -
王司長厚偉第36案楊曜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也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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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6案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37案。 -
王司長厚偉第37案蔣萬安委員同意併凍第30案,一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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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30萬元,可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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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是,也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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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38案。 -
王司長厚偉第38案蔣委員已同意簽署併凍第3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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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30萬元,可併案,第38案通過。
處理第39案。 -
王司長厚偉第39案賴委員也同意我們併凍第3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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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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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主席,我說明一下第39案,在後疫情時代勞動部應該要主動積極辦理很多還沒簽訂的團體協約,我希望你們主動入場去輔導,共創勞資雙贏,以上是對你們的期待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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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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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結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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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併凍第3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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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30萬元,可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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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對,不用減列,併凍第3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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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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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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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通過。
處理第40案。 -
王司長厚偉第40案楊委員也同意不減列,一樣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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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3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41案。 -
王司長厚偉第41案就是我們通案同意的,委員同意改併凍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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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了沒?保留。
處理第42案。 -
謝司長倩蒨第42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凍結80萬元,同意併凍,委員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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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80萬元,可併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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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併第42案、第4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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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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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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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43案。 -
謝司長倩蒨第43案洪申翰委員也是凍80萬元,同意併案,已經簽署,謝謝洪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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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80萬元,可併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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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第42案跟第43案是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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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4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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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第44案是賴惠員委員關心企業托兒的部分,勞動部會持續努力協助企業建立友善的職場,有跟賴委員辦公室溝通過,我們希望賴委員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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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主決議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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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主席,我在這裡還是要跟勞動部再做一個建議,我們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這個立意非常良善,可是雇主提供托育服務場所時面臨到一些困難,也就是空間、土地、樓層,還有托兒需求的變動以及未來營運的不確定性,這也造成他們不是那麼積極,所以我建議部分計畫的績效跟指標若在年末沒有達成目標值,應該要提出滾動式檢討及計畫,這樣會有利於後續的推動,以上建議,所以本案我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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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謝謝賴委員,我們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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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45案。 -
謝司長倩蒨第45案林為洲委員不在現場,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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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46案。 -
謝司長倩蒨第46案廖國棟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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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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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已經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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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那就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47案。 -
謝司長倩蒨第47案陳瑩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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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47案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48案。 -
謝司長倩蒨第48案楊曜委員凍5萬元,已經簽署,他也同意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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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5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49案。 -
謝司長倩蒨第49案謝謝邱委員凍5萬元,已經簽署併案第48案跟第49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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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5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50案。 -
謝司長倩蒨第50案徐志榮委員不在現場,所以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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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51案。 -
黃司長維琛第51案林為洲委員不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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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52案。 -
黃司長維琛第52案張育美委員的案子,同意併其他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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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簽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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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有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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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了再說,不然說一堆卻沒有簽。請你再講一次,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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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第52案張育美委員同意凍20萬元,併其他委員的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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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20萬元,可併案,第52案通過。
處理第53案。 -
黃司長維琛第53案張育美委員同意凍20萬元,可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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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3案凍2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54案。 -
黃司長維琛范雲委員的,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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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范雲委員要來嗎?第54案是范雲委員的,你要處理嗎?要等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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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他沒有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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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去溝通一下,看他什麼時候要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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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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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趕快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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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主席,第54案先保留,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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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知道,先保留了。
處理第55案。 -
黃司長維琛第55案莊競程委員同意凍20萬元,可以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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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莊委員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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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同意併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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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凍結20萬元,可併案,第55案通過。
處理第56案。 -
黃司長維琛第56案洪申翰委員同意併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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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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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針對第56案我想說明一下,也想讓部長知道,過去科學園區跟加工出口區基於便民的想法,所以後來有一種作法就是透過行政委託、函釋授權的方式,讓科學園區或加工出口區能處理勞工行政的問題,可是這樣的作法走到現在其實出現非常、非常多的問題,甚至是不便民。尤其是加工出口區對勞工行政的法規往往非常不熟悉,我之前已經有找勞動部開過幾次協調會,包括相關移工團體都來討論,針對勞基法、就服法這些問題在加工出口區到底能不能被處理等問題,其實相關機制長期以來都是混淆不清的。現在看起來,勞動部各司署已把相關議題帶回去各自處理,但如果把各自帶回去的議題拼起來,就會發現對於一個勞工來說,如果要申訴遇到相關處境,對他是極不方便的,而且幾乎非常難搞清楚到底要找誰。所以我很希望勞動部除了讓業務歸屬不明的問題得到處理以外,其實應該直接檢討到底怎麼讓經加區與科學園區處理。科學園區問題還比較小,大部分問題是在經加區,在這個問題之上,真的還符合當初希望便民的想法嗎?還是現在其實真的已經是非常混亂、複雜、不便民,有常常在這座迷宮裡走失、迷路的狀況?我覺得應該做統一的檢討。我後來同意併凍20萬元,可是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很嚴重,甚至是普通的現象,不只是高雄經加區的情況,部長應該審慎處理,我也與王安邦次長談過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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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委員。
請行政單位簡要回應。 -
黃司長維琛報告主席與各位委員,關於這部分,我們會在1個月內進一步開會檢討,針對剛才委員關心這部分,也就是希望便民加以處理,不要讓勞工一件案子必須分成好幾個地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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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許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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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關於這個問題,本部同仁在開會完之後都已報告,我也了解問題所在。我們會在內部就委員關心的議題做跨單位討論,想出辦法,把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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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部長。
併案凍結20萬元,通過。
處理第57案。 -
黃司長維琛針對第57案,張育美委員同意凍結20萬元,可併案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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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20萬元,可合併?張委員是否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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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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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57案併案凍結20萬元,通過。
處理第58案。 -
黃司長維琛針對第58案,廖委員國棟同意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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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名了?好,第58案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通過。
處理第59案。 -
黃司長維琛針對第59案,黃秀芳委員同意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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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9案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通過。
處理第60案。 -
黃司長維琛楊曜委員同意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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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名了?好,第60案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通過。
處理第61案。 -
黃司長維琛蔣萬安委員同意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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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61案凍結20萬元,可併案處理,通過。
處理第62案。 -
郭副司長培榮針對第62案,張委員同意凍結50萬元,可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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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2案凍結50萬元,可併案處理,張委員,這樣可以喔?簽了?好,通過。
處理第63案。 -
郭副司長培榮針對第63案,吳委員同意凍結50萬元,可併案處理,所以就是第62案與第63案併凍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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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討論第63案。
請吳委員發言。 -
吳委員玉琴我關心的是女性移工在懷孕期間的工作保障。當然勞動部也稍微給了我一些回應,但好像沒有很具體可以解套者。這個問題確實是兩難,一是要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女性移工懷孕能不能解僱,雇主方面對於其勞動情形可能也難滿足,這個制度就是一項零和狀態,只有可以和不可以,不可以就回家了。可是雇主如果違法,又要被停權兩年。對於這樣的零和狀態到底怎麼樣才能有相關配套或思考,我知道你們現在還沒有答案,但我覺得這件事應該思考。所以我同意併凍,但也是希望給勞動部時間思考這個問題,也就是怎麼解決這個零和問題,而且在保障雙方權益下思考問題。這點與勞發署也是很有關係的。我同意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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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副司長培榮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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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50萬元,可併案凍結,通過。
處理第64案。 -
丁處長玉珍針對第64案,林為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但委員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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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65案。 -
丁處長玉珍針對第65案,徐志榮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但委員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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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66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66案莊委員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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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67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67案廖國棟委員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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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
莊委員競程針對第66案中申請特登工廠這個問題,其實我也與部長討論過很多次了,之前已經先解決A、B廠問題,不過臨登工廠之前未曾聘僱移工這部分,我也希望能以比較正面的態度研議。畢竟臨登工廠納管之後與一般工廠受到的管理其實是一樣的,既然義務一樣,權利也應該平等才比較合理。而且多數臨登工廠規模不大,以傳統產業居多,這些產業在國內其實本來就很缺工,所以希望勞動部與經濟部可以多溝通,一方面努力媒合本國勞工,但是如果真的還是找不到人,是否也應考慮允許業者聘僱移工?在這方面,我想勞動部與經濟部要多做協調,畢竟臨登工廠現在成為特登工廠之後,大家的權利義務應該相同才對,他們這樣才有辦法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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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莊委員。行政單位遵照辦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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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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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6案通過。
處理第68案。 -
王司長厚偉第68案是廖國棟委員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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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69案。 -
王司長厚偉第69案廖國棟委員同意也簽署文字修改,並改為主決議,我們也同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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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70案。 -
黃司長維琛第70案是廖國棟委員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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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71案。 -
謝司長倩蒨針對第71案,我們向廖委員辦公室表示希望作文字修正,但可能還需要再溝通,第71案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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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1案保留。
處理第72案。 -
陳司長琄第72案是關於勞保局的提案,先謝謝洪委員,我們剛才與他溝通,本案先行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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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
洪委員申翰我想說明一下第72案。在勞保局過去的歷史發展裡有一群人叫做業務佐理,也許是因為當時的人力等問題,所以有一群這種性質的約僱人員。業務佐理大概數百人,但是現在這群人陳情,他們在民國87年以前的年資在計算退休年資時幾乎完全不被計算,最後歸零。針對這件事情,其實我之前曾請勞保局談,當時勞保局跟我說這件事必須由行政院的人總訂定統一的處理規則才能處理,我在那場會議上幾乎要相信這個說法了,所以我請我的助理再去詢問幾位公法學者,在法律解釋上是否真的如此。但幾位公法學者都告訴我並不是這樣,其實勞保局就可以自訂規則處理這個問題。勞基法第八十七條之二其實寫得很清楚,如果當時無法令適用者,依各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所以可以有兩種做法,一是勞雇雙方之協商,另一是自訂規定。但行政機關剛才拿來的勞雇雙方協商會議紀錄看起來就不像是真的勞雇雙方協商,只是片面告知勞保局的做法與規定。明明在法規上,幾位公法學者都跟我說勞保局是可以自訂規則、自訂處理作法的,但勞保局現在的說法是要由行政院人總制定才可以,所以在法令解釋爭議之下,我還是要求保留這項提案。當然,後續還可以針對法律見解召開法律見解的專家會議,但對於這個過程,我必須說我真的覺得勞保局應該對這些自己過去的員工好一點,勞保局不應該自己當了外界可能會說的慣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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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謝謝委員的指教。就這部分,我們剛才與委員協商後,也會儘快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再把結果陳報上來。至於這項提案,洪委員要求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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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再溝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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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再溝通喔!先保留。
處理第73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73案,委員已經同意改為主決議,也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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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3案改為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74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74案,委員辦公室已經同意併案凍結,並改凍一般行政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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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簽了沒?保留。如果案子沒來或委員還沒簽名就先講。
處理第75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75案,徐委員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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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76案。 -
陳局長琄第76案是莊競程委員提案,他同意改凍一般行政100萬元,並且與第74案、第75案、第77案、第78案併凍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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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莊委員,是這樣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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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第76案這項提案中的資訊業務計畫之前曾遭監察院調查,經過保險局的說明並沒有違法的問題,但也凸顯政府採購人員在資訊採購這塊其實好像都有點不熟悉。也不只勞保局,甚至其他部會,可能都要多與工程會和業界交流這些經驗,不然動輒幾十億元的資訊標案其實都關係到全國民眾的重大事項,勞動部也要稍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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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是,謝謝莊委員。針對這一塊,我們已經依照監察院的指示開始辦理各種教育訓練,在採購單位與需求單位,我們都會建立採購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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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0萬元,可合併凍結,第76案通過。
處理第77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77案,蔣萬安委員不在,所以保留。不過他同意,也簽署了,他同意改凍一般行政100萬元,與第76案、第7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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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凍結100萬元,可併案,第77案通過。
處理第78案。 -
陳局長琄第78案也是蔣萬安委員提案,他同意改凍一般行政100萬元,與第76案、第77案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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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8案改為凍結10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79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79案,謝謝張育美委員,委員同意併案凍結,改為書面報告。本案可與第79案、第81案、第85案、第88案併凍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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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50萬元,可併案,第79案通過。
處理第80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80案,黃秀芳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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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為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1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81案,謝謝吳玉琴委員,本案經與委員溝通,委員同意改凍50萬元,提書面報告。本案可與第79案、第85案、第87案、第88案合併凍結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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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關係,可以合併。
請吳委員發言。 -
吳委員玉琴我想向勞動部或勞保局表達,我知道政府的資訊系統真的用很久了,但民眾向我反映的是勞保局的資訊系統加退保手續一直非常繁瑣。臺灣資訊產業這麼發達了,相關流程應該很優化了,可是政府的資訊系統真的二、三十年了,好像要動都很難動,我真的建議要優化你們資訊系統。我同意併凍在資訊業務上,就是希望你們能好好優化資訊系統。你們提出優化系統相關計畫了嗎?因為民眾反映都覺得很不友善、很難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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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關於e化申報服務系統,我們近幾年都有精進措施,譬如說臨時工可以預報、申報加保、預申報退保,只要辦一次,十天之內我們都可以處理。至於民眾向委員反映的,我相信一定是投保單位的單位憑證沒辦法拿到。之所以要透過投保單位申報,因為我們要確認是該單位的員工,所以才會使用單位憑證,但有些單位沒辦法拿到單位憑證,所以沒辦法上我們的e化服務系統。不過現在針對4人以下單位因為災保法開辦,我們也精進了,4人以下單位可以線上申報。這部分我們遵照委員指示,會隨時精進我們的e化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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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50萬元,可併案,第81案通過。
處理第82案。 -
陳局長琄第82案林為洲委員提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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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83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83案,洪委員同意改凍2%。而我們在此向洪委員爭取改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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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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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針對第83案,洪委員同意改凍2%,我們只是想在此爭取改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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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然他原來要求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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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他現在是希望我們提出相關規劃報告以後才可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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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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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是規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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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書面報告若不含規劃,算什麼書面報告?凍結就是要提書面報告,剛剛已經宣告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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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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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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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改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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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來就應該提出書面報告才能改為凍結案。
凍結2%通過。
處理第84案,是蘇委員提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84案,謝謝蘇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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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為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5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85案,經與委員溝通,委員同意改凍保險業務10萬元,這一塊也同意與第79案吳玉琴委員的其他提案併凍辦理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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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等一下再合併就好。本案已經簽署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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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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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可併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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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可併案凍結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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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86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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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報告主席,第85案是併凍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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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86案,請蘇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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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我提第86案是因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在5月1日正式施行,我最主要探討的其實是家事移工部分,也就是家庭看護工和家庭幫傭也應該被納入這樣的保障範圍,所以我調了資料,看看從5月開始大家進行得如何。在我第一次看到時其實偏低,可是現在勞動部也確實提出新的資訊,我拿到的資料是8月的,而光是9月確實又增加了三萬多人,這樣一加上去,比例確實高了起來,已經到達95%了,如果以這個數字來看,我是可以了解勞動部確實認真。同時,現在又多了新聘家事移工一站式入境講習服務,這也是我肯定的,這點如同剛才洪申翰委員提到的,如果政府服務有一站式服務真的最好。基於這兩點,我肯定你們提出來的後續作法,所以我的提案可以改為主決議,但還是希望你們往這個方向繼續前進,這是我希望留下紀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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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謝謝蘇委員,我們會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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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蘇委員的發言都留下紀錄。
等一下,本案改成主決議? -
蘇委員巧慧改為主決議,我簽了。我的提案是第86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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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5案宣告過了,凍結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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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對,第85案宣告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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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5案凍結50萬元,可併案。
第86案改為主決議。 -
蘇委員巧慧第86案是我剛才發言的,我也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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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蘇委員,改為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7案。 -
陳局長琄關於第87案,賴委員在現場,拜託委員同意合併凍結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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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勞保局是所有勞工朋友與事業單位最好的後盾,但到目前為止,還有2,258個事業單位、42個職業工會申請,他們申請的原因就是希望我們幫忙雇主度過疫情這道難關。我認為積欠勞保或就保保費會影響勞工未來給付的權利,所以我才特別提出這一個案子,如果只是慣性使用電話催繳,我覺得這個效能不大,不過我同意併案,凍結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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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凍結50萬元,可併案,第87案通過。
處理第88案。 -
陳局長琄謝謝賴委員。第88案楊委員同意併案,改書面報告,合併凍結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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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50萬元,可併案,第88案通過。
處理第89案。 -
陳局長琄第89案是蘇委員的提案,蘇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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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9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0案。 -
陳局長琄第90案是楊曜委員的部分,楊委員已經同意改主決議,並且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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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0案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1案。 -
陳局長琄第91案是陳瑩委員的提案,他也簽署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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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1案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2案。 -
陳局長琄第92案是黃秀芳委員的提案,他已經簽署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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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2案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3案。 -
陳局長琄第93案是邱泰源委員的提案,他已經同意簽署改成主決議,謝謝邱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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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3案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4案。 -
陳局長琄第94案是莊競程委員的提案,他已經同意簽署改成主決議,謝謝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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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莊委員,改成主決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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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競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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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4案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5案。 -
陳局長琄第95案謝謝賴惠員委員同意,已經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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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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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勞保局在107年辦理農職保的業務到111年7月底,投保人數才31萬422人,我要稍微讚美、鼓勵一下勞動部部長,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的助理要把這個案子改成主決議,因為你們採人海戰術,我看我們辦公室都被勞動部說服了,本席的選區就是以農業為主,當然我也要支持我的助理,不過我是不太情願改成主決議,我認為你們應該要跟農委會跨部會進行加強宣傳,因為這是要用在農民上,其實農民非常辛苦,所以你們的宣傳要落實,現在其實有很多是青農,不一定都是老農,老農本身就有保險,如果你們的執行力才31.74%的話,顯然在宣傳方面沒有落實,現在青農出頭了,農民的第二代出頭了,他們都識字,都聽得懂,可能是因為宣傳的時間方面不夠落實,不然執行率不會是這麼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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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報告委員,這一塊是農職保的試辦對象,這個部分,我們也有跟農委會稍微溝通,農委會要修正農職保的試辦辦法,持續精進,這個部分也會配合農業政策的專業貸款,以後專門貸款給有農職保的人,不是只有限定投保農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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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是啊,那為什麼投保率會只有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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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這個部分它有要修改,但還沒有修改,這個部分我們會密切配合農委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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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它跟你們說什麼時候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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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我們會持續跟它溝通,因為它是主管機關嘛,我們會持續跟它報告,這個部分我們會跟農委會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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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所以我想這個是需要加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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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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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我剛才已經把這個問題點出來了,現在整個農業結構其實是青農跟第二代農民,基本上他們更需要這種保險的概念,他們其實是能接受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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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好,謝謝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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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以第95案的結論是怎麼樣?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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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那就同意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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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謝謝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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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謝謝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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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5案就改成主決議,該做的部分要趕快努力去做好,部長可以嗎?拚一下。
請楊委員曜發言。 -
楊委員曜我補充說明第90案,我們覺得職災給付的時間拖得太久了,我們曾經有申請超過250天的,這個案子我後來同意改成主決議,但我還是要在這邊請勞動部注意一下,因為傷病給付有時候會拖太久,傷病者需要的資源必須要確實且迅速,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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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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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楊曜委員的補充,楊委員的提案是第90案,非常感謝,因為第90案已經通過了。第95案改成主決議,通過。
本席補充宣告一下,等一下行政單位報告的時候,要先說明委員簽名了沒有,因為等一下還會再講一次,這樣才不會花時間在說明溝通的結果,如果委員尚未簽名,我們都會先保留。
處理第96案。 -
蔡署長孟良第96案有跟吳委員溝通過,委員同意併其他委員的提案,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併凍100萬元,也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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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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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覺得勞動部這次真的是人海戰術,很厲害,我們辦公室都被說服凍5萬元、10萬元而已,我想說我們在凍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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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個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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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對,這個還好,凍100萬元,可是我是4個案子併案,原來提出的是凍結1,000萬元,現在4個案併起來才凍結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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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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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覺得真的是非常少,才凍結5萬元、10萬元,拜託你們以後不要這樣說服我們,好不好?尤其是我們的助理都押著我們要簽字,我們提凍結案其實是想看我們關心的議題有沒有好好地被解決。
第96案是我的提案,關於挑工費的部分,在移工進來或是在轉換雇主的時候會收取的費用,其實這個問題存在好幾年了,這幾年我們雖然有改了一些制度,但仍未達成效,問題還是存在3、4年以上,所以這部分希望勞動部能夠去稽查,抓出來或是不要讓這類事情一再發生,不管是移工或雇主,挑工費都會一再增加,這會是雇主跟移工的經濟負擔。
因為這部分是不合法的,我們就應該要積極地查核,我有看到你們的報告有去查核了,也努力在查,但事實上抓到的案件很少,這就是個問題,到底要怎麼去稽查、查核,才可以真正抓到違法的人,我想勞動部勞發署還是要想想辦法啦,不能說就抓不到,或是讓市場上一直存在這樣的情形。
我想這次就先這樣,但是我們還是希望你們好好做。所以還是先同意凍結100萬元,可以併案凍結。 -
蔡署長孟良謝謝委員,勞動力發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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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楊委員要針對這個嗎?還是另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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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本人附議吳玉琴委員的說法,勞動部真的很厲害,我們更慘,大概都撤案了,不過我還是要跟署長講一下,我一直很關心創客基地要如何讓它落實、轉型,還是請署長找時間到我辦公室來說明,好不好?我們為了要落實勞動力的發展,對貴署真的非常非常好,所以你們必須要把事情做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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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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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講的是創客基地的部分,特別是離島的創客基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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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是,謝謝楊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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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楊委員的關心跟指導。第96案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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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併案,改勞動力發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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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處理第97案。 -
蔡署長孟良第97案跟吳委員溝通後,也是同意跟其他委員併案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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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6案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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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對不起,第97案、第98案及第99案都是我的提案,我乾脆一起說明。我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但是這裡面涉及1955的吃案問題,我還是要提醒勞發署注意有這些問題,要思考如何強化接線員的相關訓練,不要把申訴變成諮詢,能夠真正反映移工提出申訴的情況,因為1955專線同時也有接受申訴的性質,不是只有諮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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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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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第98案則是對於比較複雜、較有爭議案件的處理,因為真的有時候拖太久了,卡案卡太久,造成勞雇雙方都損失,而且會增加移工安置費用的支出,所以也希望能夠提升效率。我看到你們給我的答復裡面好像也有相關的改善方式,這部分我大概能接受,所以我會持續觀察接下來你們對於複雜爭議案件的處理效能有無提升,因為你們今年8月15日才公布一個新的辦法。
第99案比較是一個個案,就是有來自香港的同學在臺灣完成社工科系的學業,而且也取得臺灣的社工師證照,可是他在臺灣無法工作,我想我們應該一起協助來台讀書的優秀人才能夠留在臺灣,而且他還考上社工師。此案雖是一個個案,但是我也希望能夠一起研議,畢竟我們現在正在處理專業攬才的專法,就是希望優秀的人才可以留在臺灣,反而這群僑生卻進不來,這個問題可能也要勞發署一併協助處理解決,此事已經拖了一點時間了,所以請署長一起來幫忙。我都同意併案。 -
蔡署長孟良好。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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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7案、第98案及第99案都是凍結10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00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0案廖國棟委員的提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不過因為委員不在,所以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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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沒簽署就保留。
處理第101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1案張委員的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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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張委員。第101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02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2案陳瑩委員的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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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2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03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3案跟張委員溝通後同意併其他委員的提案,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100萬元,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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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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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主席、部長。中高及高齡者就業專法2020年12月正式實施至今已將近2年的時間,我先前質詢時曾經關心過,專法施行的成效是否能夠真正提升我國中高齡人口的就業率。根據國發會所做的人口推估,我國15至64歲的青壯年人口已經從2015年的1,737萬的高峰之後逐年下降,預估到2070年的時候,青壯年人口只剩下783萬人,比較2015年時整整減少了954萬人,快要1,000萬的人口。然而,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國人平均壽命已經拉長到80歲以上,跟當前65歲的退休年齡相比還有將近15年的時間,我認為這一群年富力壯、思慮純熟的人不應該被生理年齡所限制,可以持續為社會貢獻,這就是「壯世代」的概念。根據統計2021年我國65歲以上高齡勞工勞參率只有9.2%,仍遠低於南韓的36.3%、新加坡的32.9%、日本的25.6%以及美國的19%,我國中高齡勞工的勞動參與率還有待提升。
針對高齡者的勞動參與率,本席有兩點意見,請勞動部研擬後以書面回答。第一,中高齡就業專法實施以來,各項補助申請案件數最多的是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110年申請件數633件,核定467件,核定1,158人次;111年到9月為止,申請件數473件,核定352件,核定903人次。此項計畫雖然鼓勵雇主繼續聘僱屆齡員工,但是多數受惠的勞工都集中在保全業以及清潔業等原本就會繼續僱用高齡者的行業,對於促進中高齡者就業的成效是有限的,因此本席建議,勞動部應針對不易留用屆齡退休員工的產業研議放寬補助的門檻。
第二,針對其他成效不彰的補助項目,例如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計畫,110年申請只有2件,核定2件,實際上只有2人受惠,這個太少了,必須改進,所以勞動部應該重新檢討補助計畫的內容及促進中高齡就業的相關措施,以貼近勞動環境現場實際的需求,像這個補助計畫只有2人而已,受惠的民眾太少。
在預算的部分,本席同意第103案與第104案、第105案及第111案合併凍結100萬元,請於3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這樣OK嗎? -
蔡署長孟良是,先謝謝委員,委員剛剛提到的確實是針對中高齡及高齡就業的補助計畫,我們未來會持續精進,尤其相關的補助計畫,我們會滾動檢討。剛剛委員提到併案的部分,因為前面吳玉琴委員那4案也是一樣的,是不是也能夠同意就一起併案凍結100萬元?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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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併案,好,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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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3案凍結100萬元,可併案。第103案、第104案、第105案及第111案都是凍結100萬元可併案。好,就這樣通過。
處理第106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6案莊競程委員的提案,這個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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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6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07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7案跟洪委員溝通後,委員同意改為凍結1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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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7案凍結10萬元,通過。
處理第108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8案是徐委員的提案,因為徐委員尚未簽署,所以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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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8案保留。
處理第109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9案賴委員的提案,經跟委員溝通後同意改為主決議,這個部分委員關心整個失聯移工跟遞補等相關的法制問題,這部分我們都會持續依照委員的意見,遵照委員的指示來檢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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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9案還沒有簽,請賴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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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關於失聯的勞工,勞動部是否應加強管理,尤其疫情期間國境管制,還有經濟的誘因,本席要特別跟你們再一次提醒,現在山區什麼最多,你知道嗎?就是失聯的移工最多。本席一直希望勞動部可以加強處分這些非法僱用還有非法媒介的人,這部分特別要持續精進的宣導。這個宣導基本上很重要,可是有時候又很為難,就是我們農業移工每年的名額只有6,000人,這個人數事實上遠遠不足以支援我們農業上的需求。還要再一次提醒勞動部,其實你們的經費已經編得很少了,再凍結你們的預算好像也沒有意思,所以我也同意這個案子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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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第109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10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0案是徐委員提案,因為徐委員不在現場,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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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111案,這案通過了嘛? -
蔡署長孟良第111案在前面已經併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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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112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2案是黃委員秀芳提案,我們跟黃委員溝通之後,也是併前面相關的提案,併勞動力發展業務併凍100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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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100萬元,可併案,第112案通過。
處理第113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3案是賴委員提案,我們跟賴委員溝通後,也同意併勞動力發展業務併凍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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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還沒有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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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主席,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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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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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10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14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4案跟洪委員溝通後,洪委員同意改凍結50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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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50萬元,可併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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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個是單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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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單獨,第114案凍50萬元,通過。
處理第115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5案是徐委員提案,徐委員不在場,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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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116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6案是蔣委員提案,跟蔣委員溝通後,同意改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5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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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5萬元,第116案通過。
處理第117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7案是張委員提案,跟張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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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7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18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8案是徐委員提案,因為徐委員不在場,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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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119案。 -
蔡署長孟良第119案是賴委員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委員同意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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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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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我稍微補充一下,如果我們到日本旅行,我們會發現日本的勞動力很多是集中在高齡化,我們當今的社會就是少子化跟高齡化,所以我們希望國人的在職年齡能夠延長或是採什麼樣的變通方式,這似乎已成為必然的趨勢。其實中高齡就業也是非常重要的勞動力,包括據點設置、課程內容、服務方式、就業講座及教育訓練,我認為這些都是當前非常重要的課題,當然預算編列也不多,還是要以鼓勵為原則,所以我同意本案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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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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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9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20案。 -
蔡署長孟良第120案是林委員的提案,林委員不在場,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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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沒有來也還沒簽嘛?保留。
處理第121案。 -
蔡署長孟良第121案是蘇委員提案,經跟蘇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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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121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122案。 -
蔡署長孟良第122案是陳委員瑩提案,經跟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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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22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123案。 -
蔡署長孟良第123案是廖委員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同意撤案,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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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23案撤案。
處理第124案。 -
蔡署長孟良第124案是徐委員提案,徐委員不在場,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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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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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接下來第124案、第125案、第126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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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24案至第129案均保留。
處理第130案。 -
蔡署長孟良第130案是陳委員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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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131案。 -
蔡署長孟良第131案是廖委員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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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132案。 -
蔡署長孟良第132案是廖委員的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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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通過。
處理第133案,職安署的部分。 -
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第133案是廖國棟委員提案,同意改成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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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33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34案。 -
鄒署長子廉第134案是賴委員惠員提案,關心我們職業安全衛生智能發展計畫,跟委員辦公室溝通,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請委員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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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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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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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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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35案。 -
鄒署長子廉第135案是洪委員申翰提案,已跟委員辦公室溝通,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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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50萬元,這沒有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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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是改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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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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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科目就是原來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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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處理第136案。 -
鄒署長子廉第136案是黃委員秀芳提案,黃委員同意併凍70萬元,提書面報告,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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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凍7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37案。 -
鄒署長子廉第137案是張委員育美提案,關心疾病鑑定的部分,謝謝委員指導,委員也同意改凍結70萬元,可併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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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7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38案。 -
鄒署長子廉第138案也是張委員育美提案,張委員關心拆除建築工程的安全衛生,也謝謝委員同意能夠改凍結70萬元,可併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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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7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39案。 -
鄒署長子廉第139案也是張委員育美提案,張委員關心影視業的拍攝安全,謝謝委員同意改凍結70萬元,可併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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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39案凍結70萬元,可併案。
處理第140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0案也是張委員育美的提案,謝謝委員同意改凍結70萬元,可併案辦理,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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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40案凍結70萬元,可併案。
處理第141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1案是賴委員惠員的提案,有關於營造業減災的問題,已跟委員辦公室溝通,同意改凍結10萬元,不過還沒有簽名,請賴委員給我們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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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可以嘛?是凍結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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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併案凍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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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7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42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2案是范委員雲提案,已經溝通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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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43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3案也是一樣,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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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44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4案是林為洲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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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沒有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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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有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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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簽再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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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有簽名了,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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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是第14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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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有,已簽名了,送上去了,也是併凍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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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凍70萬元,可併案。
處理第145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5案是徐委員志榮的提案,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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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
處理第146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6案是莊委員競程提案,已跟委員辦公室溝通,同意改主決議,也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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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46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47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7案是主席的提案,敬請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費用1萬元,併凍70萬元,請委員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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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席簡單發言一下。外送員是我國的新興行業,已經是大家不可或缺的,人數也很多,但是有關這些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保障,其實很需要勞動部擬定外送員勞動權利指導原則,以進行規範,但是目前還沒有這樣的規範,而相關的工資、工時、保險、派單等沒有弄好的話,他們還是會在路上衝來衝去,也是很辛苦,所以我們希望在沒有公布指導原則前,可以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來加以保障,同時也要督促勞動部趕快完善相關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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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是,我們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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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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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併凍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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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70萬元,可併案,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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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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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14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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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第148案是林委員為洲的提案,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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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49案。 -
鄒署長子廉第149案是楊委員的提案,已經同意改凍結10萬元,並且同意可併凍,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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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可併案,第149案通過。
處理第150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0案是莊委員競程的提案,也溝通同意改凍結10萬元,可併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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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51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1案是蔣委員萬安提案,也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費20萬元,同時同意併案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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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2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52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2案委員也同意改凍結,同時也可以併凍20萬元,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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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20萬元,可併案,通過。
處理第153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3案是蘇委員巧慧的提案,委員不在現場,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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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沒有講好嗎?第153案保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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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委員還沒有來簽名,有同意,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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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為什麼不早一點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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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還沒有簽名,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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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們要掌握時間,委員有時候很忙。第153案先保留。
處理第154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4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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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54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55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5案是陳委員瑩的提案,也同意改凍30萬4,000元,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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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30萬4,000元,可併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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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這個沒有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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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156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6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已經同意併凍70萬元,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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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凍70萬元嗎?好,通過。
處理第157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7案是黃委員的提案,同意改成主決議,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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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58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8案是蘇巧慧委員的提案,已經同意改成主決議,同時也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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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58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59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9案委員同意凍結50萬元,有文字修正,請容許我唸一下。在倒數第二行「爰提案併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凍結該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500千元,俟該署向委員會提出112年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07健全機械、設備及器具安全資訊登錄與驗證』,與同年度災保法第62條工作計畫之『推動機械設備器具安全驗證,新購安全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計畫』項目運用情形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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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是第159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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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對,第159案凍結50萬元,並做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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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修正文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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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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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16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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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第160案是楊曜委員的提案,楊委員同意改凍結「08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分支計畫10萬元,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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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萬元,通過。
處理第161案的主決議。 -
鄒署長子廉已跟委員報告,同意修改文字,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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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通過。
處理第162案。 -
鄒署長子廉第162案主決議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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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通過。
處理第163案。 -
蘇局長郁卿第163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已簽名同意改為主決議。第164案,謝謝張育美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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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等一下,第163案的部分再說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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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局長郁卿好,第163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已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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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已簽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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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局長郁卿已經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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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63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64案。 -
蘇局長郁卿第164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已簽名同意改凍30萬元,並同意併案改提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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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64案凍30萬元,可併案。
處理第165案。 -
蘇局長郁卿第165案是莊競程委員的提案,已簽名同意改凍30萬元,可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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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併案凍30萬元,通過。
處理第166案。 -
蘇局長郁卿第166案,謝謝賴惠員委員的提案,賴委員已簽名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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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67案。 -
蘇局長郁卿第167案是陳瑩委員的提案,已簽名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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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67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68案。 -
蘇局長郁卿第168案是主席的提案,謝謝主席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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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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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局長郁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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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同意,但單子要送過來。
處理第169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69案,謝謝張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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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通過。
處理第170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0案,謝謝賴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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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賴委員,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71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1案,謝謝召委改凍14萬元,可併案,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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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172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2案,蘇委員已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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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72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73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3案,蘇委員已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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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73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74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4案,林為洲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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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74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75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5案,蘇巧慧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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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75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76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6案,林為洲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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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77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177案,陳瑩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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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勞動部還滿會溝通的嘛!
先休息一下,要喘一下,我們休息10分鐘好了,謝謝。
休息(11時24分)
繼續開會(11時38分) -
主席繼續開會。
接下來進行基金預算的逐案討論,計有委員提案100案,每案先請行政單位說明,接著再請委員表示意見。
處理第1案。 -
鄒署長子廉主席、各位委員。第1案是蔣萬安委員的提案,已跟委員辦公室溝通,同意改成主決議,已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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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案改主決議,已簽名,第1案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案。 -
鄒署長子廉第2案是陳瑩委員的提案,已拜訪過委員辦公室,同意改為刪減200萬元,已簽名,並請同意科目自行調整,以下刪減案也建請同意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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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通過。
處理第3案。 -
鄒署長子廉第3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已同意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已簽署,謝謝張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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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50萬元,通過。
處理第4案,蘇巧慧委員的主決議。 -
陳局長琄第4案是蘇巧慧委員的提案,已和委員溝通,會提書面報告,這部分委員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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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修正文字嗎?是不是遵照辦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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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琄是,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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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遵照辦理就好了,通過。
處理第5案。 -
蔡署長孟良第5案跟林委員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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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6案。 -
蔡署長孟良第6案是徐委員的提案,不過徐委員不在,是不是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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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徐委員幾點會來?他在辦公室的話,待會再一併處理,第6案保留。
處理第7案。 -
蔡署長孟良第7案是蘇委員的提案,跟委員溝通後,我們是建請委員同意跟其他委員的提案併案凍結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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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併案凍結100萬元,請問簽名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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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現在還沒有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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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要趕快去聯絡,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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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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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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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第8案是徐委員的提案,因為徐委員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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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
處理第9案。 -
蔡署長孟良第9案是黃委員的提案,跟提案委員溝通後同意併凍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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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10案。 -
蔡署長孟良第10案是林委員的提案,經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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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改主決議,已簽署,第10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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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第11案為賴委員的提案,經委員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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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主席,我補充一下。針對65歲以上高齡勞工的勞動參與,其勞參率只有9.57%,還不到10%,但從數字上可知高齡勞工的勞動參與已成為常態,所以我要建議勞動部應該要辦理更多政策的行銷,促進中高齡者延續就業,並建立友善的職場環境,旨在鼓勵中高齡勞動者的勞動參與,並善用中高齡的優勢。
可以看到國外,像美國的航空參與,很多都是很資深、年紀很大的空服員,而不是美少女,其實他們的服務是非常溫暖的,所以有沒有這個市場?當然有這個市場啊!像我們在麥當勞也看到很多媽媽二度就業的市場,其實他們在服務上也非常友善,所以在這裡要特別提醒署長,創造一個更友善的環境,除了這些年輕人以外,我們希望再往上面那一層可以創造更好的一個延續中高齡的就業環境,這是本席對你們的建議跟期待,謝謝。 -
蔡署長孟良謝謝委員,這個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指示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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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案併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12案。 -
蔡署長孟良第12案保留。第13案徐委員保留。第14案徐委員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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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15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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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第15案是廖委員提案,已跟廖委員溝通,同意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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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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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併案凍結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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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
處理第16案。 -
蔡署長孟良第16案徐委員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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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17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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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第17案是廖委員提案,已跟委員溝通,同意併案凍結358萬2,000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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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併案凍結358萬元,通過。有併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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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有,併案凍結358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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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1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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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第18案徐委員提案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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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19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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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第19案是廖委員提案,已跟委員溝通,同意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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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9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0案。 -
蔡署長孟良第20案跟蔣委員溝通過,同意改為凍結100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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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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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個單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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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21案。 -
蔡署長孟良第21案跟蘇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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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1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2案。 -
蔡署長孟良第22案跟楊委員溝通過,同意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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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2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3案。 -
蔡署長孟良第23案是蘇委員提案,因為蘇委員還沒簽署,是不是建議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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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3案保留。
處理第24案。 -
蔡署長孟良第24案是黃委員提案,跟黃委員溝通後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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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4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25案。 -
蔡署長孟良第25案跟張委員溝通後同意凍結50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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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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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本席在先前有質詢過,我曾關心我國照服員培訓結訓後追蹤的議題,根據統計,106到109年之間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結訓人數及訓練後就業率均逐年增加,109年結訓9,117人,訓後就業率是78%,為近10年新高,但是110年度照服員結訓人數7,368人,訓後就業率只有75.1%,均較109年度下降,其中自訓自用訓練計畫留用率僅達47.69%。受到疫情影響,外籍看護工缺工問題短期難以解決,倘若本國籍照服員又沒有辦法適時補位,恐怕會讓更多的長照悲歌上演。
為了追蹤本國籍照服員訓後於長照相關產業就業的情況,本席曾於去年11月質詢的時候要求勞動部必須追蹤照服員訓後一年就業的情況,請問部長為何迄今無法提供相關資料呢? -
蔡署長孟良委員去年確實在關心這個議題,我們當初有承諾,依照委員的意見,我們要追蹤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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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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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我們有追蹤一年的就業率,但是確實沒有追蹤到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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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對,我要的是關聯性,就是他受過照服員訓練之後跑去做別的工作,例如餐飲業,那就失去意義了。你答對了,我就是要問你,你有提供就業率給我,但是你沒有提供就業相關性給我,對不對?請問何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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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我們從明年開始,因為即將要112年度了,我們從明年1月開始雙追蹤,追蹤就業率一年,關聯性也追蹤一年,這個我們明年會提出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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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明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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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會提供,112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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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由於勞動部沒有辦法按時提供本席質詢時所需要的資料,預算部分本席堅持本案單獨凍結50萬元,而且要求勞動部於三個月內就提升本國籍服務員培訓量能及訓練後就業相關性提出書面報告才可以解凍,不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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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是,我們知道委員對我們這個有非常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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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很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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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行政部門好好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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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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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5案單獨凍結50萬元,通過。
處理第26案。 -
蔡署長孟良第26案是賴委員提案,跟委員溝通後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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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主席,我來補充一下,邊境開放以後,所有旅遊跟觀光的周邊產業有大量的人力需求,其實我們也看出來你們積極在輔導,甚至你們有為期三個月的專案協助計畫。但為什麼觀光產業的媒合有這麼大的困難?困難就在於他們的薪水太低,勞工會認為這樣的薪資不是他們的期待,所以也留不住人。
我們把真正的問題點出來了,那怎麼辦呢?希望你們在這裡面再去多加研擬,我想就是溝通啦!不是這麼多的產業都是像精華產業這樣的幸福產業,這個有一定的困難度,我們也知道你們在推動上有很大的困難度,所以是不是可以恩威並進,用怎麼樣利益誘導的方式,讓他可以換位思維?也就是他本來是老闆,可是他可以站在勞工的立場上去想。這樣是不是可以快速的止血,讓整個觀光周邊產業更多的勞工可以歸隊?以上是本席的建議,謝謝。 -
蔡署長孟良非常謝謝委員,有關於觀光產業,現在我們跟各產業相關的工會團體都保持聯繫,我們建立一個窗口,現在對於各單位我們就秉持全力協助、理性溝通、解決問題,我們會按照這樣的原則積極協助他們的缺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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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6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7案。 -
蔡署長孟良第27案是林委員提案,跟委員溝通後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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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7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28案。 -
蔡署長孟良第28案是黃委員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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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8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29案。 -
蔡署長孟良第29案是蘇委員提案,因為蘇委員還未簽署,是不是建議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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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處理第30案。 -
蔡署長孟良第30案是廖委員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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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0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31案。 -
蔡署長孟良第31案是主席提案,跟委員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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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1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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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對,第3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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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沒有交出去喔!因為受到疫情的影響,衝擊到各國跟我國的就業市場,造成失業率上升,尤其是青年的失業率部分也高於整體,以20歲到24歲的青年就業人口失業率最高,這個狀況除了疫情因素以外,在國內長久的學用落差或者是相關的就業輔導部分是不是還有可以精進之處?現在是後疫情時代,各行業的職缺需求越來越多,所以是不是請勞動部跟勞動力發展署趕快強化青年就業人口的就業能力,讓他們想工作的能夠符合職場的需求?當然也可以看看怎麼樣加強誘因,讓青年的就業人口有更多的就業及強化自身能力的動力,請趕快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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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是,我們會遵照主席指示,積極來推動相關青年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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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1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32案。 -
蔡署長孟良第32案是蘇委員的提案,因為尚未簽署,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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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2案保留。
處理第33案。 -
蔡署長孟良第33案是蘇委員的提案,溝通後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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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3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34案。 -
蔡署長孟良第34案是陳委員的提案,同意刪減2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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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4案減列200萬元,通過。
處理第35案。 -
蔡署長孟良第35案是廖委員的提案,因為委員不在,建議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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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5案保留。
處理第36案。 -
蔡署長孟良第36案是廖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凍結47萬8,000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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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6案凍結47萬8,000元,通過。
處理第37案。 -
蔡署長孟良第37案是主席的提案,我們建議併案凍結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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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同意,第37案併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38案。 -
蔡署長孟良第38案是蘇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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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8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39案。 -
蔡署長孟良第39案是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銀髮人才服務計畫項下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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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9案併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40案。 -
蔡署長孟良第40案是蘇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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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0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41案。 -
蔡署長孟良第41案是陳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減列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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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1案減列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42案。 -
蔡署長孟良第42案是主席的提案,我們建議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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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2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43案。 -
蔡署長孟良第43案是蘇委員的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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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3案有凍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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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凍結40萬元,這部分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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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40萬元,通過。
處理第44案。 -
蔡署長孟良第44案是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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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4案併案凍結50萬元,通過。
處理第45案。 -
蔡署長孟良第45案是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青年就業服務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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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5案併案凍結50萬元,通過。
處理第46案。 -
蔡署長孟良第46案是林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凍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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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6案併案凍結50萬元,通過。
處理第47案。 -
蔡署長孟良第47案是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刪減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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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7案減列50萬元,通過。
處理第48案。 -
蔡署長孟良第48案是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減列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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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48案減列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通過。
處理第49案。第49案已經改主決議,就通過。 -
鄒署長子廉是,第49案賴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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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處理第5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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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第50案是楊曜委員的提案,委員同意併案刪減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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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0案併案減列100萬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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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併5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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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5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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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署長子廉第51案是賴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減列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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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1案併案減列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52案。 -
鄒署長子廉第52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併第52案、第53案,刪減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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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2案併案減列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53案。 -
鄒署長子廉第53案也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委員同意併案刪減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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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3案併案減列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54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林為洲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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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4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55案。 -
蔡署長孟良第55案是林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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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5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56案。 -
蔡署長孟良第56案是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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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6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57案。 -
蔡署長孟良第57案與林委員溝通後,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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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7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58案。 -
蔡署長孟良第58案是黃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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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8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59案。 -
蔡署長孟良第59案與吳委員溝通後,請委員同意第59案、第60案、第61案這三案併案凍結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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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同意,第59案、第60案、第61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62案。 -
蔡署長孟良第62案至第65案都尚未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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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2案至第65案保留。
處理第66案。 -
蔡署長孟良第66案是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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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6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67案。 -
蔡署長孟良第67案是張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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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育美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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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第67案有關提供移工來源國的開發,本席在今年3月質詢時關心我國移工來源國的開發情況,目前我國移工來源國只有越南、泰國、菲律賓和印尼等4國,移工來源高度集中,容易受到單一國家人力輸出政策的影響,而產生勞動力短缺的情況。請問部長,歷經超過半年的接洽,移工來源國的開發最快何時有具體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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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針對目標國的部分,我們工作小組已經有開會,相關的規劃也有提送給目標國,目標國目前還沒有回覆,我們也透過外交部積極幫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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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你覺得最快何時呢?牽涉到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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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可能還需要一點時間。但是我們除了原來的目標國以外,我們也有新的,有請外交部、國安來幫我們評估,也就是我們除了原來的目標國,其實已經有工作小組在進行,進度上我們還要再努力一下,因為疫情的關係,真的有點延宕,但是對於其他的國家,我們也有請外交和國安系統幫忙評估。
-
張委員育美你的意思是說除了原來的來源國之外,有增加新的來源國,有努力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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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但是我比較抱歉的是沒辦法給委員比較具體的期程,因為這不是我們單方說要多久、什麼時候有成果就有成果,但我們一定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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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好。
第68案我就直接講了。有關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為了補充國內中階技術勞動力,勞動部今年4月30日正式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在專業工及基層體力工作外,開放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以及永久居留,但是根據統計,目前全國年資條件符合中階技術人力申請門檻之移工大概有20萬人,但政策實施後,9月上旬為止,實際申請人數只有5%,最後僅有238人申請,其中產業類213人、社福類25人,而且皆為家庭看護工,約0.1%順利轉為中階技術人員,人數遠不如我們的預期。本席曾在質詢時要求勞動部立即展開分析調查,我們要了解雇主的實際需求,並且針對移工留才久用的方案,加強雇主方面的宣傳,部長有講過要跟雇主多宣傳,對不對? -
許部長銘春有。
-
張委員育美進行了嗎?
-
許部長銘春有,進行了,雇主聽到都很高興,我們大概辦過100場的座談宣導會,他們大部分都派人資來,有些回去都沒跟老闆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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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所以你就請老闆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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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前兩個禮拜我有親自跟老闆座談溝通,甚至去看移工的工作情況時,我也當場跟雇主說明,雇主反應其實非常好。我也跟委員報告,你剛剛講的數字是之前的,到10月底,申請人數是1,291人,其中核准的691人,待審的343人,不予許可的是2人,撤案的255人,因為我們展延到12月底,所以有些人認為還不急。我去跟雇主溝通時也跟他們講,我們現在努力的一塊,我也跟發展署說明,我們現在雖然有20萬人符合資格,但我們是預計到2030年能夠留下8萬人,目標是希望至少1年達到1萬人,但是今年因為4月底才上路,加上有展延,所以有些雇主還在觀望,但是我們現在針對已經符合6年條件的,甚至有些薪資門檻已經到了,根本不需要技術認可的,我都鼓勵雇主就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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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預計會增加多少人?你剛才說現在600多人,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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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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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已經多出2倍多了,按照你到2030年8萬的目標,你各階段的預計目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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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今年成效上比較沒辦法那麼好,但是我覺得明年開始會有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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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今年確實比較特殊,但是明年我們很樂觀,因為當初設定的目標是1年1萬、8年8萬,我們覺得這個目標明年非常有機會,因為最近我們在訪廠,我直接到南科跟很多科技廠,它們裡面符合中階的移工都1、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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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部長是說跟老闆溝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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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直接找高層,因為部長很關心,所以我們就不對它的人資,直接對它們高層,直接對它們的總經理、副總等等,其實他們了解之後很有意願,他們覺得對他們是有利的,只是因為剛好今年移工都還在聘期,因為到年底,所以他們大概都表達願意把他們轉銜到中階,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加強宣導,原則上我們跟各產業公會合作,開一些比較高階的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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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聽起來勞動部有努力,速度要快一點,我聽到的只有600多人,你說目標是1年1萬人,還是有差距,明年看你的成果。所以這次預算審查酌予凍結部分預算,以利後續追蹤你們的辦理情況,本席要求第56案、第67案、第68案合併凍結500萬元,要求勞動部3個月內就上述項目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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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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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7案、第68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69案。 -
蔡署長孟良第69案是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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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9案併案凍結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70案。 -
蔡署長孟良第70案是張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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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育美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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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第70案是關於勞動部新推出的外看家庭短照服務方案,此方案補足每位家庭移工1年休假52天,讓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在移工休假期間,有短期替代性人力可以支援,既可提高照護品質,又可以保障移工勞動權益,所以本席非常支持。但是方案原本預計10月1日正式施行,卻因為尚未處理好衛福部長照系統資訊系統的問題,而延遲開辦日期,致使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到現在都沒有辦法使用這項服務,為了持續追蹤後續開辦情況,本席要求第70案凍結100萬元,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就此方案追蹤辦理情況提出書面報告,即可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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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0案併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71案。 -
蔡署長孟良第71案是蘇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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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1案併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72案。 -
蔡署長孟良第72案是蘇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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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2案併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73案。 -
蔡署長孟良第73案是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已簽署,這案單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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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3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74案。 -
蔡署長孟良第74案是陳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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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4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75案。 -
蔡署長孟良第75案是莊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已簽署,本案單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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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5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76案。 -
蔡署長孟良第76案是林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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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6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77案。 -
蔡署長孟良第77案是陳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撤案,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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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7案撤案,通過。
處理第78案。 -
蔡署長孟良第78案是陳委員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改減列50萬元、凍結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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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8案減列50萬元、凍結50萬元,通過。
處理第79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第79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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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9案、第80案都保留。
處理第81案。 -
王司長厚誠第81案是林委員的提案,林委員已經同意改在提升勞工福祉項下「推動尊嚴勞動計畫」刪減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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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1案減列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82案。 -
謝司長倩蒨第82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減列1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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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2案減列10萬元,通過。
處理第83案。 -
謝司長倩蒨第83案也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委員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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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3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4案。 -
謝司長倩蒨第84案是黃秀芳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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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4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5案。 -
謝司長倩蒨第85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謝謝委員,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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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5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6案。 -
謝司長倩蒨第86案是莊競程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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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6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7案。 -
謝司長倩蒨第87案是蘇巧慧的提案,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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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7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8案。 -
王司長厚偉第88案是召委的提案,召委也簽署,改成減列20萬元,有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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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8案減列20萬元,通過。
處理第89案。 -
鄒署長子廉第89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委員已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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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9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0案。 -
王司長厚偉第90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委員同意減列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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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0案減列30萬元,通過。
處理第91案,主決議部分。 -
蔡署長孟良第91案是廖委員的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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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1案通過。
處理第92案。 -
蔡署長孟良第92案是廖委員的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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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2案通過。
處理第93案。 -
謝司長倩蒨第93案是召委的提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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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3案通過。
處理第94案。 -
蘇局長郁卿第94案是黃秀芳委員的提案,同意併案減列50萬元,已簽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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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4案併案減列50萬元,通過。
處理第95案。 -
蘇局長郁卿第95案是徐委員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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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5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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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局長郁卿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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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處理第96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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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局長郁卿第96案是林委員的提案,已經簽名同意併案改書面報告,減列50萬元、凍結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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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6案併案減列50萬元、凍結50萬元,通過。
處理第97案。 -
蘇局長郁卿第97案是黃委員的提案,同意併案減列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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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7案併案減列50萬元,通過。
第98案保留。
處理第99案。 -
陳局長琄第99案是張育美委員的提案,謝謝張委員,張委員已經同意改為主決議,提書面報告,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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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99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00案。 -
陳局長琄第100案是吳玉琴委員的提案,經溝通後,委員同意文字修正,提出書面報告,我們遵照辦理,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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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0案修正文字後通過。
宣讀保留部分。
公務部分:第1案、第2案、第3案、第9案、第14案、第15案、第16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第21案、第28案、第41案、第45案、第50案、第51案、第54案、第64案、第65案、第71案、第72案、第74案、第75案、第82案、第100案、第108案、第110案、第115案、第118案、第120案、第124案至第129案、第145案、第153案,計37案。
營業及非營業基金部分:第6案、第7案、第8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第16案、第18案、第23案、第29案、第32案、第35案、第62案、第63案、第64案、第65案、第79案、第80案、第95案、第98案。
有關勞動部112年度公務及基金預算部分,委員提案除保留部分外,第一輪已初審完畢。因為有些委員的行程我必須配合一下,我們休息到1點10分。 -
謝司長倩蒨主席,剛剛公務預算部分有委員有提案再送過來,可否補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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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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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公務預算的部分,剛剛有幾個保留案,後來委員已經簽署送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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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等第二輪一起處理,應該很快,讓大家好好吃個飯,1點10分繼續開會,用餐時,請勞動部利用這時間加強與提案委員溝通,下午再繼續進行第二輪審查,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3分)
繼續開會(13時11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上午保留部分及第二輪審查。先從公務預算開始,首先處理委員提案保留部分第1案,請行政部門再說明一下。 -
王司長厚偉謝謝徐委員,徐委員同意第1案改為主決議,也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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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1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2案。 -
謝司長倩蒨謝謝徐委員,第2案徐委員撤案了;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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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2案撤案。
處理第3案。 -
陳司長美女謝謝主席。第3案林委員已經同意改成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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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第3案主決議通過。
第9案是徐委員的提案。 -
陳司長美女謝謝徐委員,徐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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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4案。 -
蕭處長鈺謝謝徐委員已經同意撤案並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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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撤案,好,通過。
處理第15案、第16案和第17案。 -
丁處長玉珍謝謝徐委員和林委員,第15案徐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第16案林為洲委員也同意改成主決議;第17案徐委員也是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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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15案、第16案和第17案都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8案。 -
何處長依栖謝謝徐委員同意第18案改為主決議,已經簽名了,剛剛送印,馬上就送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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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主席,請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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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8案徐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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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處長依栖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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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關係,慢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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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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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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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第18案是改主決議啦!可是你看我們今天的報紙好像也登得滿大的,說勞動基金如何如何。當然,這和烏俄戰爭等等關係很大,特別是勞保基金的部分,就百分比來講,根據今天的報導,好像也超過10%。我現在的意思就是,我們要怎麼樣來開源節流?開源的部分,我們一直在講用公務預算去補,從200億元、220億元到300億元,明年是450億元,我的意思是,我們也不能這樣無限地去擴大公務預算,畢竟總共就一塊大餅,我們也怕會排擠到其他部會;開源的部分可能就這樣。至於節流的部分,人有時候自私一點是很合理啦!我們自己可能也會這樣做,當然,大規模的公司可能比較不容易發生,因為他們會計等方面比較有制度,我講的可能是比較小的企業或職業工會,勞工申請時是平均60個月,這樣會不會在退休前5年都保很低,到了準備退休前5年才把保額提高。本席主要的意思是大家公平,占點小便宜很難免,但是部裡面對於比較突出的部分是不是有一個機制?總不能一下子從基本工資保到最高額,當然不可以這樣子。我也不用你們說明目前的機制,以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關心的是,我們也不能讓當事人幾十年來都繳很少,後面5年再快速提高保額,這樣也是占了勞保基金的便宜。以上是有關節流的部分,提供給業務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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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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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徐委員。第18案改成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9案。 -
何處長依栖謝謝徐委員同意第19案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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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9案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1案。 -
王司長厚誠跟主席報告,第21案林為洲委員已經同意改為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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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21案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8案徐委員的提案。 -
王司長厚誠謝謝徐委員已經同意改為在我們綜規司業務項下第5分支計畫凍結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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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凍結十分之一,通過。
處理第41案徐委員的提案。 -
王司長厚偉謝謝徐委員同意第41案改為併凍十分之一,也簽署了;就是併凍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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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講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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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對,併案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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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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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30萬元;就是之前吳玉琴委員說的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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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就併凍30萬元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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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司長厚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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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樣就好,你們再去處理。好,第41案併凍30萬元。
處理第45案。 -
謝司長倩蒨第45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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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45案,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50案。 -
謝司長倩蒨第50案是徐委員的提案,併案凍結十分之一,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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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併案凍結十分之一。
請徐委員發言。 -
徐委員志榮你講的沒錯啦!我也不要講得太詳細,就是希望因應貿易自由化的部分可以比較正規一點,向行政院那邊提報計畫書或怎麼樣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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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司長倩蒨瞭解,謝謝徐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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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50案併案凍結十分之一,通過。
處理第51案。 -
黃司長維琛第51案林為洲委員同意改為凍結20萬元,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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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凍20萬元,通過。
處理第54案范雲委員的提案。請范委員發言。 -
范委員雲謝謝召委。我的第54案和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就是如果主管被質疑是性騷擾的當事人,也就是加害人的時候該如何處理。這個事情部長知道我過去已經關心過非常多次,除了質詢,我也提過預算案的主決議,還提出修法的版本,上禮拜我在針對原能會首長疑似性騷擾質詢蘇院長的時候也提出一個根本的問題,就是現行性工法對這一塊的規定並不清楚;因為公務員的部分目前也是依照性工法的設計精神在處理,所以我當時有請蘇院長一定要監督勞動部處理這個事情。因為依照目前的性工法,雇主是性騷擾行為人的時候,會有自己查自己的情形,使得有些案子員工最後只好去外面的法院告,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球員兼裁判的很大漏洞。當然我知道勞動部不是沒有做事,你們勞動部有做了兩個研究案,你們也提出了性騷法的修法版本,修了1條,或者是性工法的版本修了第八條,是有進度的,所以這一點我還是要肯定部長。但是針對預算案,勞動部給我辦公室的回應是說,因為性工法主要處理的是雇主責任,所以你們覺得應該放在性騷法,只要把雇主加進去就可以補足。另外,你們有說羅政委正在處理跨部會的溝通,所以勞動部沒有辦法有推動的期程。
可是這兩點我都不同意,跟部長溝通一下。第一個,你如果是修性騷法而不修性工法,那會有很大的問題,因為性工法的目的是保障性別工作權的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它就是處理職場的性別平等,任何一個員工遇到這種問題,他不會找性騷法,他一定是找性工法來看。所以針對雇主可能是加害人的時候,如果不修性工法而去修性騷擾防治法,我覺得這個部分有違反性工法的立法精神,而且在實務上,你讓職場員工在遇到這種狀況的時候,他很難找到適用的法律。雇主性騷擾不是一般的性騷擾,而是職場的性騷擾,他又是最大的主管,這本來就是性工法應該保障的對象啊!所以我不能理解為什麼你們會認為要修性騷法?
第二個,羅政委在處理當然很好,但是政委一定會諮詢勞動部的意見,勞動部本來就要有自己修法的版本跟主張,你們也可以提建議給他,那為什麼會提不出期程呢?勞動部在今年3月的時候,總預算案決議之後就處理了,現在又過了半年,你看原能會也發生這種事情,然後相關辦法都用函釋,都不清楚,所以性工法針對主管遲遲不處理,我覺得是最根本的問題。今天我非常堅持這個案子一定要凍結,我覺得拖了這麼久,現在又發生這麼大的事,然後這個還影響到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勞動部責無旁貸啦!一定要給一個明確的期程,這個跟羅政委沒有關係,勞動部要提自己的版本,你也可以給他建議,好嗎? -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我想關於雇主的性騷擾到底要有怎麼樣的處理機制,一定要有法源依據,這個我們認同。其實這個案子今年在委員關心之後,政委就有召開過會議,也有請我們就兩個法提出我們的版本,委員您也很清楚。本來是有排期程要討論,但因為政委也非常忙碌,不過我想那一天在總質詢的時候,院長也再次裁示會請政委來協調處理這件事情,我也會跟政委說看看能否儘快排程,因為原來開會就有這樣的決議,就是政委會再召開會議。我也跟委員抱歉,主要是我們沒有辦法給你一個具體的期程,還是要等政委召開會議,但是我們會積極push這件事情,尤其那天院長也非常關切這件事,我想一定要讓這件事情的法律處理機制明確,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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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覺得還是沒有回答我剛剛的兩個問題,召委,不好意思,我再溝通一下。第一個,政委太忙,你就告訴他你已經答應我們立法院,然後期程是什麼,你就要他優先來幫你開這個會啊!第二個,這件事情還沒有涉及到跨部會,其實勞動部有自己的版本,你就告訴政委你認為要修性工法,難道你還要他來幫你裁決修性騷法,還是性工法嗎?這樣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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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委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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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他是法律專業,可是關於職場的性別平等,你是主責的最重要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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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對,但是這個處理的機制到底要放在哪個法,勞動部有勞動部原先的想法,因為這部性工法是在軍公教勞全部的職場都適用,不是只有民間而已,所以我們考慮的會比較多一點,再加上修法的條文,其實我記得司長跟我報告過,修性工法的話要修8條,如果修性騷擾防治法只要修1條,所以修法的工程兩個又不一樣,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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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請問部長,性騷擾防治法的主管機關是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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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是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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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你不覺得職場性騷擾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非常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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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但是他的行為,事實上就是一個騷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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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但是它是職場性別平等啊!它符合性工法的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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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騷擾的部分不管在職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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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性騷擾防治法已經要去處理非雇主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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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它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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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你在路上的,不在學校、不在職場的,你這樣反而是混亂這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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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委員,它的本質就是一個性騷擾的行為,不管在職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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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它是職場性騷擾,如果是教育的性騷擾,就是由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這是職場性騷擾,就是勞動部,然後你把它推到性騷擾防治法,最後由衛福部來管,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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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委員,不是推到它啦!委員,我覺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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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不要用推好了。職工到時候拿性工法看不到這個東西,他不知道怎麼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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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覺得不管是員工、勞工或任何人受到性騷擾,都要有一個處理的法律依據給他,這個部分到底是在哪一個法,我想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覺得大家就是充分討論以後,所以政委才會希望來召開這個會議,那我們也有請專家學者開過會,大家就各方面的意見來做一個最後的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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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部長,我今天就不爭辯哪個法,雖然我一直認為應該修性工法,因為是老闆對員工,是員工職場的性別平等。可是在期程的部分,我覺得應該要給我們期程,你不能推給行政院的協調,至少你這邊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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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沒有推啦!我是跟委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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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因為你剛剛的理由是政委很忙,沒有辦法給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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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沒有推啦!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情我們有在處理,因為政委之前也有開過會,還要再進一步的討論,已經在走了,所以期程的部分我不能現在就卡掉自己來處理,這樣也不對,這個在整個行政倫理上也不對,我是要跟你說我們現在的處理是這樣的,我也會跟政委說儘量能夠儘快來排這個案子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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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3個月提出您自己的版本,然後它什麼時候出行政院,我們再去跟行政院監督,這樣可不可以呢?我覺得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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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現在已經有兩個版本了,已經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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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跟主席和委員報告,目前來講,政委那邊因為排了討論,排了討論以後,其實有再請學者專家提出了兩個版本,這兩個版本要再做進一步討論,討論的過程行政院有邀請很多單位,還有學者專家也都有來參與,等討論過後總會有一個結果,這個部分當結果出來的時候,該哪個部會或是怎麼樣做都會有一個明確的結果出來,不管是衛福部也好或者是勞動部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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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這個要凍結,所以還是要後續再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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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個部分我還是堅持要獨立凍,我原來是提400萬元,那我把它降到單獨凍至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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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報告主席和委員,我們這支計畫整個是4,700萬元,其中四千二百多萬元是法定支出,也就是補助產檢假跟陪產檢假的兩個錢,這是法定支出動不了的,以今年的執行去對照明年的預算數來說,9個月的執行數已經達到76%,等於明年這筆錢其中的4,200萬元大概跑不掉都要用掉。再來,撇開這個補助款以外,我們整個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的業務費只有510萬元,找不到哪個部會的一個司的預算是510萬元,如果再凍結100萬元,那基本上是無法運作的。其實今天早上包括剛才的保留案,總共有10個案子,這10個案子我們都爭取到委員可以同意併凍,整個目併凍20萬元,如果委員自己要單獨凍一個100萬元,總共就是120萬元,就變成510萬元減掉120萬元,我們只有三百多萬元可以用。但如果要包括整個司的話,我們還不是只有處理性別工作平等這件事情,性別工作平等預算占了一百多萬元,其他還有基本工資、工時等等,我們真的沒有辦法運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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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如果你們待會兒就給我們一個期限,那我可以少凍一些,我真的覺得沒有給期限不行,我們身為立委,在監督上這樣也不合理,因為之前已經拖了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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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看看要給委員怎麼樣的期限,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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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已經第二輪了,沒有再處理的機會,請你們趕快決定,不然就要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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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我們可以在期限內提報告,但是期程這件事情確實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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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如果講不定的話,第54案就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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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期程的部分真的沒有辦法幫政委做最後的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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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是啦!提法案沒有那麼簡單,提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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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因為最後如果是政委的決定,也許不是用勞動部的法案提,所以由我們這邊提出來也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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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建議也跟大家凍結一樣,但你們必須特別針對這個案子於三個月內提出進度規劃的書面報告,當然不是叫你們提法案,因為提法案牽涉到太多事情了,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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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我們可以提出檢討的進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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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如果范委員不滿意,那麼不解凍就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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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三個月內提出具體的時程及規劃好嗎?這時候你們一定要有清楚的時程,其實我從去年就已經在質詢這件事情,包括今年3月也有提到,而且預算的部分我過去也都提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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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我們會在三個月內針對我們檢討到哪個期程的情況向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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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樣子的話,那麼文字再修正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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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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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還是堅持凍結,但是文字可以修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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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要凍結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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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併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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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席也建議併凍20萬元,這樣他們才有辦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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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啦!既然吳玉琴委員和主席都幫你們求情,但凍結20萬元真的很少,在教文委員會從來沒有這樣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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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因為也沒有看到哪一個司的業務費是510萬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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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併凍30萬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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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全部都是併凍20萬元,併凍30萬元不知道要怎麼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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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啦!看在邱泰源召委的份上,那就併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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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范委員所提的部分,一定要具體加以回應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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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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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重點是期程裡面要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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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是非常重要的主題,所以一定要大家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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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文字我們來修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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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是,我們等一下修好就會趕快拿給委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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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凍20萬元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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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銘春我請他們把文字擬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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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現在就要決定,現在不決定的都是保留,就照我剛才唸的那樣子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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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維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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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這部分就這樣通過,謝謝范委員的關心。
處理第64案。 -
丁處長玉珍針對第64案,林為洲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委員已經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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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4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65案。 -
丁處長玉珍針對第65案,徐志榮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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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5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71案。 -
謝司長倩蒨針對第71案,廖國棟委員同意改成主決議,文字已經修正,委員也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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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那就按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72案,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
洪委員申翰這一案還是先保留送協商好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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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保留送協商。
處理第74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74案,林為洲委員已經同意併案改凍「一般行政」100萬元,委員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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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75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75案,謝謝徐委員同意改凍「一般行政」100萬元,委員已經簽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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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82案。 -
陳局長琄針對第82案,林為洲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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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2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00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00案,廖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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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00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08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08案,徐委員同意凍結1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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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有併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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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沒有併案,這是單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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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108案凍結10萬元通過。
處理第110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10案,徐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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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0案改主決議通過。
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
徐委員志榮因為事務中心及管理組所執行的業務都涉及公權力的行使,所以我建議明年編列相關預算時可以在公務預算當中編列。目前該中心及該組的執行費用都是使用基金的錢,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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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是的。跟委員報告,這兩個單位所執行的都是就安基金關於外國人許可管理的法定業務,委員希望能在公務預算當中編列,但公務預算確實會受到總額的限制,因為行政院有匡列,所以目前我們在實務上很難再增編。不過關於委員的意見,不管在哪項預算上我們都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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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徐委員。
處理第115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15案,徐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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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5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18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18案,徐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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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8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20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20案,林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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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20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24案至129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24案至第129案,徐委員同意併凍「分署管理」10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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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24案至第129案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145案。 -
鄒署長子廉針對第145案,徐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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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45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153案。 -
鄒署長子廉第153案是蘇巧慧委員的提案,蘇委員同意改為併凍1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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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53案併凍10萬元通過。
公務預算已經處理完畢,現在處理基金部分。
處理第6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6案,徐委員同意併凍358萬2,000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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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案併凍358萬2,000元通過。
處理第7案。 -
蔡署長孟良第7案是蘇巧慧委員的提案,蘇委員同意併凍10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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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案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8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8案,徐委員同意併凍10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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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案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12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2案,徐委員同意併凍10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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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2案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13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3案,徐委員同意改為刪減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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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3案刪減10萬元通過。
處理第14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4案,徐委員同意併凍10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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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4案併凍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16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6案,徐委員同意併凍358萬2,000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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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6案併凍358萬2,000元通過。
處理第18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18案,徐委員同意改為凍結10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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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有併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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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是單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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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18案凍結100萬元通過。
處理第23案。 -
蔡署長孟良第23案是蘇委員的提案,蘇委員同意併凍5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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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3案併凍50萬元通過。
處理第29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29案,蘇委員同意併凍500萬元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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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9案併凍500萬元通過。
處理第32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32案,蘇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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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2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35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35案,廖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並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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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5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62案,這是徐委員的案子。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62案及第63案,徐委員都同意併凍2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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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62案及第63案併凍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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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對,第62案及第6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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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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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那是外國人許可管理計畫的服務費,併凍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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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處理第64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64案,徐委員同意改凍結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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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凍結50萬元。50萬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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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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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通過。有沒有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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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個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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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有?好,沒有併案,通過。
處理第65案。 -
蔡署長孟良針對第65案,徐委員同意凍結30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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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300萬元,沒有併案,通過。
處理第79案。 -
陳代理所長明仁針對第79案,謝謝徐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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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79案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80案。 -
在場人員針對第80案,謝謝徐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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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95案。 -
蘇局長郁卿針對第95案,謝謝徐委員,已同意併案減列50萬元,已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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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案減列50萬元,通過。
處理第98案。 -
蘇局長郁卿謝謝徐委員,已經簽署同意併案減列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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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併案減列50萬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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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早上有宣告第二輪的時候要處理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的預算,剛好徐委員在場,趕快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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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明政跟委員報告,那是討論事項第二案,我們要先把第一案處理完之後,才來處理討論事項第二案。如果徐委員已經簽完名,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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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有簽名的話就要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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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專門委員明政簽完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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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宣讀公務預算凍結改主決議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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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決議
10、
案由: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0年4月30日制定公布,並自111年5月1日起施行,整合勞工保險條例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擴大納保範圍,提高各項保障權益。該法審查會過程中本院委員已多次強調制定該法目的之一為扭轉過去職災保險費率低下及「量入為出」思維惡性循環之結果,施行後應以「量出為入」之思維規劃施政、預算並據以精算費率。勞動部雖已精算平衡費率應為0.3833%。,尚未據以公布施行,現行平均保險費率0.2%將使基金每年保險收入不敷各項保險給付約20億元,將影響勞職保及保護基金財務狀況,雖目前基金足敷之各項應保險給付、津貼補助及職災預防與重建等相關經費,允宜密切注意基金財務狀況,逐年精算給付責任,並於114年1月1日前提早公告最新精算後最適平均費率及完整財務報告書,俾供各界共同監督,確保基金財務健全。。
爰請勞動部就新法施行後如何以「量出為入」之思維規劃施政、預算並據以精算費率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1、
案由:勞動部112年度預算案於「勞動保險業務」項下「研議勞工職業災害保護業務」編列預算數161萬3千元。有鑑於:
一、勞保局於110年度委外精算結果,未來災保平均費率應為0.3833%,較現行平均費率0.2%相差0.1833個百分點。
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係由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保險基金餘額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專款結餘款,分別撥入後合計數為335億9,232萬餘元,惟按平均費率0.2%推估,預計未來3年(111至113年度)期末基金餘額分別為326億餘元、306億餘元及286億餘元,即該基金每年保費收入不敷支出各項經費約20億元。勞動部允宜密切注意基金財務狀況,並於114年1月1日前提早公告最新精算後最適平均費率及完整財務報告書,俾利基金財務健全。
爰此,請勞動部向本委員會提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調整書面報告。
12、
案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1年5月1日施行,擴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納保範圍並提升給付基準,提高各項權益與對勞工及其家屬之保障。
惟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按最近一次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辦理,未重新訂定保險費率。雖勞動部係考量施行初期尚無標準值,且為降低開辦初期對勞資雙方之保險費負擔,以利制度順利銜接,爰於災保法第16條第3項明定保險費率於本法施行時逕行訂定。現行各行業別平均保險費率為0.2%。依據勞保局於110年度委外精算結果,未來平均費率應為0.3833%,較現行平均費率0.2%相差0.1833%。
建請勞動部注意基金財務狀況並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4、
案由:近年來「新興」非典型勞動者快速增加,這群人通常缺乏明確雇主,也不受勞動法制、社會保險保障。如自己接案的自然人承攬工作者、零工經濟工作者如外送平台外送員等。以美食平台外送員為例,人數近年來快速增長,全台已超過10萬人。
非典型勞動者在台灣現行的勞動法制、社會保障體系下,時常不被納入保障或保障覆蓋率不足,如有些勞動者可能不受社會保險(勞保、就保)的保護,也通常缺乏就業保障,容易在經濟環境變動下成為首當其衝的犧牲者。此外還有收入不穩定、勞動環境不安全等問題。
為因應新興非典勞動者的人數攀升,及所衍生之各式問題,各國紛紛啟動法制上之應變措施。以外送員為例,西班牙去年八月剛開始施行「外送員專法」;德國、加拿大,則是增設介於「受僱勞工」及「自營作業者」之間,「中間型勞動者」的類別,替他們提供一定程度的勞動保障。我國也亟須儘速啟動修法之準備工作,參考各國之立法例,找到適合我國之方案,以免人數漸長之新興非典勞動者持續缺乏妥適保護。
爰請勞動部研議如何提供新興非典勞動者法制化保障,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5、
案由:世界經濟論壇(WEF)分析COVID-19疫情後,各經濟體於競爭力面向之復甦、轉型階段優先推動事項,其中人力資本面向,其中一項為:管理勞動者受疫情影響之強制休假機制,逐步過渡到新勞動市場機會;又我國於IMD世界競爭年報中,我國就業人口成長率,2022年排名下降,顯示我國疫情升溫確實衝擊勞動力市場,勞動部應積極研擬並提因應疫情發展穩定就業相關對策之書面報告。
26、
案由:因應少子化、人口老化趨勢帶來的勞動市場衝擊,我國已於109年制定並施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110年中高齡、高齡者勞動參與率分別為64.7%、9.2%,雖已創下歷史新高,但仍低於鄰近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家,尤其年齡越高,差距越大,例如65歲以上高齡者,台灣僅9.2%,遠低於日本的25.6%、韓國的36.3%。根據國發會之推估,台灣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中高齡者將成為重要的勞力資源,且有意願繼續工作之中高齡者比率持續攀升,未來如何調適勞動模式,鼓勵企業進用中高齡者,應是勞動部當務之急。爰請勞動部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27、
案由:112年度勞動部預算編列3,624千元辦理因應貿易自由化相關業務,包含綜合規劃業務1,786千元、勞動關係業務1,260千元及勞動福祉退休業務578千元。經查,勞動部及所屬歷年持續編列此項預算,然而從近年計畫執行及績效報告來看,與該部日常業務推動之差別性不易區分,是否仍有必要再立計畫名目推動?況且我國自加入WTO至今已滿20年,對於貿易自由化之影響與因應措施執行成效亦應通盤檢討,以檢視本計畫繼續推動之必要性。再者,我國已經提出申請加入CPTPP,並積極與其他國家洽談FTA等,對於我國產業及勞動市場之影響應有更詳盡之評估,以利評估後續相關計畫之推動。請勞動部就因應貿易自由化近3年預算執行情形,提出相關成效及檢討方向之書面報告。
35、
案由:一、112年度勞動部「勞動關係業務」促進工會組織自由化預算編列1,950萬3,000元,查2021年該業務實施成果,透過補助工會協助籌組工會辦理獎勵工會成立措施,計1家。另辦理青年及女性工會幹部相關訓練活動計3場次。
二、綜上顯示該業務辦理及輔導業務成效尚待加強,請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36、
案由:根據勞動部112年度預算書指出,2021年,透過補助工會協助勞工籌組工會,辦理獎勵工會成立措施,計1家,今年上半年,獎勵工會成立措施,計6家,顯示該業務執行之成效仍有待加強,請勞動部提交加強新成立工會輔導措施報告至本委員會。
44、
案由:勞動部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措施多年,整體職場環境持續改善,惟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績效指標達成情形,仍有部分計畫績效指標連年未達目標值。
此外,部分事業單位仍未能落實提供友善職場措施,均待通盤檢討因應。故請勞動部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計畫報告。
46、
案由:查勞動部112年度預算脂症目標與重點,針對友善職場環境,將輔導並補助事業單位辦理工作生活平衡措施、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措施,惟據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指出「勞動部推動友善育兒職場措施多年,整體職場環境持續改善,惟仍有部分計畫績效指標連年未達目標值,另部分事業單位仍未能落實提供友善職場措施,均待通盤檢討因應。」除「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措)施家數」1項指標,超逾目標值外,「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成長率」、「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等2項指標,110年度達成值分別僅0.3%及6家,與目標值之3%、10家,仍有相當落差,且連年未達計畫設定之績效目標,顯見該項業務執行效能有待改進,為達成友善職場之目標,爰請勞動部提出友善職場精進改善書面報告。
47、
案由:有鑑於商港服務費係為促進國際商港建設及發展而收取,交通部依商港法第12條訂定「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該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由該年度收取之商港服務費提撥千分之五,交由勞動部運用於提升港口相關工會人力服務品質,包括教育訓練、工作安全及所得保障等面向。是以,勞動部已訂定「商港服務費福利專款運用管理要點」,專款運用範圍,包括:教育訓練、急難救助、職災保險或慰問金、退休補助及員工福利等項目。今勞動部又以「規劃商港相關工會勞工福利,增進港口勞工福祉」之名,編列公務預算辦理規劃事項。勞動部應持續落實專款分配運用,加強查核,並提供書面報告至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以強化商港勞工福祉。
69、
案由:所謂「勞動教育」係以提升勞動知能、激發敬業精神、促進工作效能為目標之教育活動,屬於公民教育及人權教育之一環。其內容包括勞動意識、勞動人權、勞動關係、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勞動福祉、職場安全與衛生、就業平等及勞動倫理等事項。為了落實勞動教育普及化,讓勞資關係穩定發展,勞動部制定《勞動教育促進綱領》,不只在職場位雇主舉辦勞權講習會,更要於學校中推出針對國小到高中學生的勞權教材。然先前中州科大被指控透過「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矇騙外籍生、將其當作廉價勞動力。在《勞動教育促進綱領》中,也指出要兼顧建教合作、產學合作等學生的學習及實習權益,編定勞動人權及勞動權益手冊在職前訓練時使用,就該綱領分工表「完善產學合作學生實習權益保障」系勞動部權責,該校作為不僅傷害學生,同時也危害台灣國際形象,為避免未來類案肇生,爰要求勞動部應會同教育部落實督導地方主管機關定期視察,要求學校簽署保障學生權益的實習合約,並對入境學生實施台灣的勞動權益課程,以維護外國籍學生權益。
73、
案由:勞工保險局租用辦事處及分攤行政執行署房屋租金費用,每年逾1億元,勞工保險局應積極尋覓公有房舍設置辦公處及服務站,減少向外租用需求並研議逐年降低租金支出,以節省公帑。
80、
案由:勞保局於112年度預算案編列「保險業務」預算數7億1,074萬7千元,辦理各項保險業務。有鑑於:一、國民年金自97年10月1日開辦,迄111年7月底止,總溢領人數及總溢領金額為3萬710人及3億7,364萬1千元,經勞保局清理後,截至111年7月底止,尚未收回案為244人及1,481萬6千元。勞保局允宜賡續與衛福部研議國民年金溢領情形改善措施,提高行政效率。爰建請勞保局會同衛福部在兼顧給付核發之效率及正確下,持續推動各項精進作為。
84、
案由:依勞動部110年底公布的「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勞保財務自106年起,收入不足支出,加計投資收益和政府撥補之後,預估今年起現金流量將出現負值,基金累積餘額開始下降。若不將未來政府持續撥補納入考量,預估117年基金將用罄,出現負值。此次精算雖然將基金用罄的破產年調後兩年,但仍未澈底解決勞保破產危機,且預期未來保費收入與各項支出的差額將逐年增加。「賡續推動勞工保險年金改革」為112年勞動部工作重點,惟行政院於106年3月30日提出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屆期不續審,退回行政部門重新檢視後,便未見具體進展,請勞動部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勞工保險財務改善書面報告。
86、
案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其整合《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規定,並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將4人以下事業單位、外籍家事移工等列為保障對象。據勞動部統計,111年8月底家事移工(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人數共有216,054人,惟《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被保險人數僅有156,692人,佔整體人數72.52%,投保比例實屬偏低,宜積極辦理,促其落實外籍勞工職災權益保障,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積極辦理家事移工納保作業,並提書面報告,以保障家事移工工作安全。
89、
案由:勞工保險局112年度編列預算426,963千元於補助職業工會及漁會等單位辦理保險業務,較111年度增幅達41.78%,主要係配合111年5月1日施行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惟勞工保險局107至111年查核職業工會、漁會等單位補助款運用情形之抽查比率年年降低,111年度截至7月底檢查家數只有24家,抽查比率僅0.59%,亦呈偏低情形,112年度檢查家數目標值為100家,允宜積極辦理。
註:107年至111年(1-7月)為實際數,112年度為目標值。
90、
案由:民眾反映,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常曠日廢時,等待許久,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所提供資料,110年申請職業災害傷病給付最長需花費253天工作日數,顯示勞保局職災給付程序仍待精進以及審查人力需適時補足,避免勞工等候期間過久,影響日常生活所需,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持續研議職業災害審查認定精進作為,並提交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
91、
案由:因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通過後,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並未就未來職業災害給付之各項統計指標,向外界加以說明,俾便了解我國職業災害發生之趨勢及職災勞工保護之具體成效。顯見對於災保法實行以來之給付統計未加以重視,亦未思與內部機關職業安全衛生署及早討論因應,恐後續發生我國職災統計在災保法施行後,難以比較分析。考量今年同一年度有不同制度,給付項目不同,爰應與職業安全衛生署討論新法實施後,母數包含4人以下,自然人,所有工作者都納保,訂定111年職保統計指標及相關統計資料。
92、
案由:勞保局112年度預算案於「保險業務─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項下,編列771萬1千元,為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經費。有鑑於:
一、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初期,保險率偏低,經農委會擴大投保範圍後,投保人數及投保率逐年增加,截至111年7月底止,投保人數及投保率分別為31萬422人及31.74%,惟仍有提升空間。勞保局允宜與農委會加強推廣,提供農民更完善保障。
爰此,應向本委員會提出未來精進計畫之書面報告。
93、
案由:勞保局自107年11月1日開始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108-110年度投保人數占整體農保人數均不到三成,雖在農委會擴大投保範圍後,於今年七月終於突破三成門檻達到31.7%左右,然相較於勞工依然偏低,仍有大量精進空間,
勞保局表示,為提升投保率,製作摺頁文宣及「農民保障權益手冊」寄發各地辦事處及農會供民眾索取參閱;製作農民職災保險民眾常見問答集,置於該局網路供民眾瀏覽參考;並於每年定期辦理相關宣導會,讓農民瞭解農職保的保障。勞保局應偕同農委會設法研議增加其他管道宣導,增加讓農民可以接收此資訊的管道,畢竟農民與勞工生活習慣場域皆有所不同,如此或可讓農民知道職保之保障及必要性,藉以提升投保意願。
爰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與農委會研議後提出精進方案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94、
案由:112年度勞工保險局預算保險業務項下07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編列7,711千元,用以辦理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各項業務。經查,截至111年7月底止,農民職災保險投保人數及投保率分別為31萬422人及31.74%,每年成長幅度有限,對於廣大農民之保障恐有不足,仍應會同農委會積極研議提升納保人數,並向本委員會提出精進措施之書面報告。
95、
案由: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自107年11月1日起試辦至今,試辦對象為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保被保險人,並採自願性申請參加方式辦理。雖業經農委會擴大投保範圍,使得投保人數及投保率逐年增加,惟仍有持續改善提升空間。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勞保局自107年底開始試辦農職保業務,截至111年7月底止,投保人數為31萬422人,投保率為31.74%,雖為歷年最高,惟仍有待持續改善。故勞保局應與農委會加強推廣,以提供農民更完善保障。
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101、
案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預算案編列業務費29,660千元,用於辦理重要政策效益評估等業務。惟我國失聯移工總數節節上升,至今年8月已突破7萬人,為有效嚇阻並嚴懲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行為,勞動部研擬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加重處罰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但數月以來該法修法進度停滯,行政院迄今仍未將法案版本送交立法院進行審查,任由國內失聯移工情形持續惡化,請勞動部於三個月就「就業服務法之修法規劃」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2、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織法第2條第1項第7款:跨國勞動力引進之規劃、評估與督導、海外合作規劃與督導,仲介外國勞動力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許可、管理及評鑑。再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規規程第4條第6款設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及第13款設跨國勞動力試務中心。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書第9頁年度施政目標3.優化跨國勞動力聘僱管理制度詳列5點,有關外籍勞工的申請及管理的業務由一個組擴大成二個『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及『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然詳觀勞動力發展署公務預算2目勞動力發展業務僅編4節(綜合規劃、訓練發展、就業服務及身心障礙及特定對象業務),顯無編列任何預算辦理跨國勞動力業務,該4節預算恐有浮編或勻支錯亂之虞,而無法達成發展署所列之施政目標。爰請勞動力發展署檢討預算編列檢討報告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6、
案由:我國近兩年受美中對抗、武漢肺炎疫情等影響,失業率有所上升,但根據主計總處統計,亦存在產業缺工狀態,111年上半年人力缺口達25.7萬人,且工業部門超越服務業,製造業及營造業普遍存在缺工問題,並以具備專業性需求之職缺占多數。缺工與失業率上升並存現象持續存在,勞動部及各部會雖推動各項短中期措施,但民間普遍反應缺工問題難解。由於國際經濟情勢受地緣政治及通膨影響,就業問題惡化可能性提高,相關人才引進、強化職業訓練績效等,應有具體前瞻之規劃。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9、
案由:依據移民署2022年7月統計,台灣約有7萬2千名移工失聯,依「就業服務法」第58條之規定,移工失聯而未能尋獲者,雇主須等待6個月(家庭看護工為3個月)方得申請遞補,惟此期間雇主所需之勞力支援,造成家庭、產業負擔確仍存在,勞動部應了解並改善移工失聯之成因,以穩定雇主之照護、生產人力,平衡雇主與移工雙方之權益。
爰針對112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訓練發展」預算編列146萬元,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針對降低移工逃逸與失聯問題,並進而提供罰則增加逃逸阻力等具體方法之書面報告。
117、
案由:鑑於我國庇護工場目前有161家,以台北市為例,算至111年9月19日台北市有52家庇護工場,佔全國庇護工場約三分之一。查台北市政府庇護工場109年庇護577人,轉出13人、110年庇護581人,轉出6人、111年算至7月底止庇護581人轉出10人,顯示庇護工場轉出者少,惟庇護工場並非只能消極提供保護性職場之用,尚可導入被庇護者生活及工作能力之相關訓練,如:導入職能治療資源進入工作流程促使被庇護者能力提升。此外,庇護工場產業多屬於手工餅乾等零售業,高度依賴逢年過節業績收益、政府相關行銷方式亦對於庇護工場永續經營助益有限,要求勞動部於三個月內提出與衛生福利部主管「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修正之處理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19、
案由:一、經查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南投縣、嘉義縣等5個地方政府皆設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除新北市政府已達各共通性績效之目標值外,其餘4個地方政府或未及於110年度設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或因據點尚處營運初期,部分績效目標未達計畫設定之目標值。
二、次查各縣市政府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設置緩慢,請勞動力發展署積極推動辦理,並針對執行成效欠彰措施,深入探究原因,滾動檢討制度設計內涵,以契合勞動市場現況,並符雇主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工所需。
三、112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業務」預算編列2,146萬7千元,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研議績效達標及加速推動「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設置,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21、
案由:根據勞動部110年底統計,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義務機關(構)數為17,905家,未達法定義務機關(構)數為1,772家,佔比近一成。查我國近十年統計資料,未達法定義務機關(構)數佔義務機關(構)數皆為一成左右,每年仍有1,500至1,700家應負擔法定義務之機關(構)不符合規定,其中又以私立機關(構)為大宗。定額進用制度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的重要手段,請勞動力發展署就提升政府輔導及媒合效益、加強身心障礙者職場適應等措施提出策進做法,促其增進未足額進用機關(構)意願,請於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22、
據111年5月13日媒體報導中彰投分署的「助理研究員」職業訓練的講師,自己開公司,用自己母親擔任人頭,陸續承攬得標採購標案,自民國100年至109年共十年不斷地犯案,從中詐得採購價金403多萬元,並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回扣及詐取金額高達669萬元,檢方以多項罪名起訴該名研究員。
事隔不到半個月,5月25日媒體報導北基宜花分署泰山職業訓練場王姓研究員,於民國104年至108年間利用辦理採購案機會與某公司負責人及業務員聯手,以不實驗收詐領款項被判刑。
依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第3條將職業訓練師分為正訓練師、副訓練師、助理訓練師三級,而勞動力發展署卻以約聘人員擔任,職稱以研究員稱之。建請勞動力發展署就內部稽核、升遷管道及約聘僱研究員職稱做檢討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33、
案由:依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用途別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定義,委辦費係指:「凡公務所需委託其他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進行學術研究或辦理屬本機關法定執掌之相關業務,並依雙方約定契約支付之各項費用屬之。」勞動部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其112年度預算委辦費占業務費比例高達58.18%,參照11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點規定,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三)……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2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五、(三)、4點亦規定:「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應儘量減編。」,而委辦費占業務費比重越高,則凸顯機關將所職掌業務委外辦理之程度越高,為避免職業安全衛生署無法掌握主要核心業務發展,爰要求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134、
案由:經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推動全國職業安全衛生智能發展計畫已超過兩年,除完成多國語言數位學習教材計畫採購案,只產製1門數位課程,數位學習平台瀏覽數200萬人次外,仍未見其他顯著成效,爰針對112年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科技發展業務」預算編列2,900萬元,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142、
案由: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統計,2019年全台外送員人數達4.5萬人,2020年達8.7萬人,2021年年底更達10.2萬人,數字不斷攀升。於此同時,外送員交通事故也頻傳。
然而平台外送作業屬新興勞動型態,致使外送員尚無法適用勞動基準法等勞動法令保障。為提供外送員之基本職業安全衛生保障,勞動部於民國108年起訂定發布第一版「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其後陸續更新版本直至今年八月之最新版「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要求外送平台落實。
依最新版「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規範,外送平台需提供外送員「第三人責任保險」,職安署並宣告該項規定將於今年11月1日實施。然目前已逾實施日仍未見保險商品上市,且保障期間是否涵蓋接單、取餐、送餐之完整值勤時間區段,也仍因商品細節未定而難以確認。
爰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應加速與金管會之協調及合作,讓「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所規範之「第三人責任保險」盡速上市,且應確保保險之保障期間涵蓋外送員接單、取餐、送餐之完整時間區段,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43、
案由:范雲委員曾於2020年提出預算凍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幼兒園、托嬰中心、長照機構等涉及照顧工作之事業機構,檢討其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要求、業務主管訓練課程設計等。
職安署雖已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惟針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訓練課程內容,如何符合幼教產業(如幼兒園)現場需求,至今仍無具體改善作為。
有民間團體持續反應,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訓練課程內容,不符幼教產業現場需求,致受訓內容無法運用,徒浪費資源,也恐造成幼兒園現場職業安全衛生之落實疑慮,爰職安署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46、
案由:依據職安署統計全國勞動檢查機構重大災害通報結果,110年違法家數為346家,違法比率為40.8%,雙雙創下三年來新高,勞動部應儘速分析相關違失樣態及原因,研議改進措施,以落實職業安全保護工作。其次,重大職災移送地檢署案件自107至111年6月計512件,其中已結案者僅254件,101件處理中,另有157件未獲回復,應積極與地檢署聯繫溝通,避免裁處權恐罹於時效而影響國家公權力實行。爰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48、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02建構職場安全及推動防災措施,編列9,347千元,問題如下: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職災意外事件:如中科院系統製造中心肇生人員灼傷意外事件、原委會核能研究所工安意外、花蓮港工安意外、東南水泥舊廠區工安意外、超商員工意外頻繁,就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落實程度有待努力空間。
綜上,爰請勞動部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54、
案由:據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106至110年度由認可訓練機構及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及相關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共計336場次,總計507名醫師、11,200名護理人員及相關人員,惟查前開專業訓練課程,近9成集中於六都,其中東部區域更僅開辦2場次、訓練合格人數40人,專業訓練資源明顯分配不均,導致部分未開訓縣市之醫護及相關人員,須遠赴其他市縣接受訓練,不利延攬人才投身勞工健康服務工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應積極協調認可訓練機構及職業訓練機構評估於六都以外縣市開辦專業訓練課程之可行性,並研議在職教育訓練課程之收費標準,以避免影響收費課程之報名意願,故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三個月內提交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57、
案由: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度於「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加強勞動監督檢查」計畫項下編列951萬4千元。有鑑於:
一 、職安署(北、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之重大職災移送地檢署案件(總數)之控管情形,截至111年7月底止,共計移送512件,其中已結案254件、移送地檢署尚未回覆案件157件、處理中件數101件,結案率不到50%。職安署允宜積極與地檢署溝通,避免裁處權恐罹於時效而影響國家公權力實行。
爰此,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未來精進計畫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58、
案由:110年為「營造業減災加強年」,將風險最高之「營造業」列為優先減災業別,並訂定「110年提升營造業監督檢查量能計畫」,以營造業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降至123人以下作為該年度計畫目標。然而,110年死亡人數仍有137人,高於目標值14人,且110年下半年營造業工作場所重大職災死亡人數有再度攀升之情形,宜賡續加強營造業監督檢查機制,爰請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12年6月底前提出精進方案之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61、
自97年8月起,勞動部規劃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FAP),迄今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全國僅65人,輔導全國22縣市之職業災害勞工,以深度個管方式,截至111年9月底,個案管理服務總計1,663件,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及家屬服務及連結相關資源共6萬0,067人次。就其人數與案件量之差距,實可推估個案管理員每人每年業務過度繁重,以及該項資源之有限性。故本項計畫之個案管理員有擴編之強烈需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112年3月底前提出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人數逐年增加之評估計畫。
163、
一、今年3月,媒體報導「投資蓬佩奧公司?勞動基金局曾接外交部來文」,基金局在去年就已經接到外交部相關來文詢問。在勞動基金的投資上,勞動基金局的專業評估考量中,就投資項目這一塊,主要是投資哪些標的?怎麼評估投資標的?又有哪些單位代為操作?勞保年金並不是公務預算,也不是台美關係政策的工具,它是勞工的養老金,連起心動念都不可以。
二、今年以來台股大幅下跌超過25%,不只散戶荷包縮水,政府基金投資績效也慘不忍睹。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布最新統計,勞動基金今年截至8月底累計虧損3,204.6億元,收益率-6.2%,虧損規模擴大;8月單月虧損292.2億元。勞動基金運用局副局長劉麗茹坦言,「後市很不看好」,對此,勞動基金局允宜謹慎投資。
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66、
案由:受全球股、債市大幅震盪影響,111年截至8月底止勞動基金評價後收益數為-3,204.6億元,收益率-6.20%。111年截至8月底止,以新制勞退基金虧損金額最大、舊制勞退基金收益率最低,資金運用收益涉及勞工生活照顧,應慎謀因應策略。
勞動基金運用局雖強調長期投資績效仍屬穩健,惟整體經濟環境具重大變數,恐影響勞動基金資金運用績效;勞動部及基金運用局允宜加強投資風險控管,適時調整短、中、長期投資部位,俾利提升資金運用績效,健全基金財務狀況。
為因應全球股、債市大幅震盪,請勞動基金運用局加強勞動基金投資風險控管,適時調整投資部位,俾利提升資金運用績效,健全基金財務狀況等,並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167、
案由:有鑑於本年來受國際股市動盪及經濟局勢不明影響,勞動基金恐虧損5,000億元,致勞工族群惶恐不安。查勞動基金運用局應有專業經理人事前分析掌握國際經濟局勢,做出合理調整股市投資之比重,免遭暴險損失致如此鉅大,影響勞工信心。勞動基金運用局更應審慎檢討投資策略,於一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至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以保障勞工權益。
168、
案由:勞動部基金運用局掌管勞動基金運用投資,於109年Covid-19肆虐期間相當努力,於當年度終了前績效轉正,並於110年創下新制勞退基金運用投資收益自101年以來收益新高紀錄,然遇到今年因國際地緣政治問題,又因美國聯準會為抑制通貨膨脹三度升息影響,金融市場普遍不看好全球經濟發展的衝擊下,整體勞動基金111年截至8月底之評價後收益數為-3,204.6億元,雖基金運用局之運用投資標的屬長期投資,非某一時點即可斷定損益狀況,然基金運用局之風險控管及避險操作應趁此時機檢討強化,以確保廣大勞工退休權益。並研議如何以民眾能了解的語言說明方式,爰此,請勞動基金運用局檢討後,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69、
案由:鑒於外送行業已在我國盛行一段時日,惟相關外送員權益母法卻遲未制定,以至於外送員權益保障仍嫌不足。查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刻辦理外送平台工作者報酬結構公開透明之可行性研究,完成蒐集外送平台產業現況、市場運行情況、盤點國內外送平台業者及勞務提供之樣態、薪資(工資)透明法運作情況、外送平台業者與工作者間的溝通(申訴)管道等,作為本研究分析之基礎。刻正針對外送平台工作者進行問,惟外送行業已在我國運行一段時日,樣本數應該極為充足,為讓相關部會了解外送平台研究情況,爰要求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將外送平台薪資、申訴管道、國內外平台業者及勞務提供之態樣研究彙整,並於預算通過3個月內向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70、
案由: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於110年度進行整修後,更名為勞安加衛體驗館於111年3月29日正式啟用,然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110年度因疫情等因素,致參觀人次僅達目標值之9.1%,勞安加衛體驗館於111年3月正式啟用,有鑑於國內疫情逐漸減緩,勞安加衛體驗館允宜滾動式結合實際案例加強宣導,俾達到強化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之教育目的。
故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提出精進作為,並於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172、
案由: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人力運用調查,從2008年到2019年,非典型工作者已經由65萬升至81.9萬,2020年及2021年則受疫情影響,些微降至79.9萬及79.7萬。但依照疫情前人數增長的趨勢,非典型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已經成為我國必須重視的勞動議題之一。
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參考國際勞工組織對非典型就業提出的兩大政策建議:改善非典型就業、全力支持勞動者,研析本國勞動市場現況並提出我國未來可精進方向,以其將非典型工作者納入典型就業者保護措施的範圍內,爰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73、
隨著COVID-19疫情在全球蔓延,我國勞動市場受到經濟影響,工作型態、職務內容或是雇傭關係皆出現明顯變化,同時加速了各產業的數位轉型及數位發展,許多新型態的工作模式相繼出現,遠距工作的人口比例和工作時間也明顯提升。
數位的蓬勃發展,打破工作地點的限制,導致工作時間和職業災害的認定與舉證成為新的挑戰。
請勞動部因應後疫情時代的工作趨勢,針對遠距工作及混合式工作型態,就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工作場所安全保障、職業災害認定等勞動條件,規劃進行相關研究並提出具體政策建議,供我國未來相關政策規劃之參考,爰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針對遠距工作勞動權益現況及因應對策之規劃情形將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74、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之02辦理工作生活平衡與友善職場研究、勞資關係與勞動條件研究,該組為關係組之業務,惟該組之研究常常與社會期待明顯不足。
爰此,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75、
案由: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台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計畫」之研究報告顯示,自1911至2020年間,台灣的平地年平均氣溫上升約攝氏1.6度,已經超越全球平均增溫的1.07度,對比近50年、近30年台灣的增溫速度,皆有加速趨勢。氣候變遷造成的環境溫度提升,對我國勞工的影響甚鉅,尤其戶外工作者更是首當其衝,其相關的預防措施及權益保障是勞動部亟需面對的議題。
請勞動部因應氣候變遷產生之熱危害,蒐集分析各國規範、實施概況及發展方向,並與我國實務現況對照,以供未來相關政策規劃之參考,於預算通過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76、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之06辦理勞動與職業安全衛生展示、研發成果推廣與國際交流,此為展示館之業務。
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自91年啟用,後更名為「勞安加衛體驗館」,於111年3月29日正式啟用。職災頻傳,為避免勞工受傷,應多辦參訪,可從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進行推廣,爰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並於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77、
案由:有鑑於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網頁辦理智慧科技應用於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創新研究,其成果多利用創新科技博覽會及成果發表會等型式對外發表,較少利用多媒體新聞發布方式讓社會各界了解並運用。爰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就智慧科技創新研究成果以多媒體新聞發布等方式進行規劃及推廣運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
案由:勞動部112年度罰款及賠償收入項下之罰金罰鍰編列200萬元,經查該項收入歷年皆編列200萬元,惟決算數起伏過大。依其說明,該項係違反工會法及團體協約法規定之罰鍰收入,然工會法第35條及45條分別規範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對勞工參與工會所為不利之待遇及其罰則。歷來我國工人權益不彰、工會運動發展遲緩、資方壓迫勞方等新聞層出不窮,在在顯示勞動部未能依法行政,落實工會法之規定,爰要求勞動部應以協助工會發展、保障勞工權益加強避免雇主不當勞動行為相關措施,提出書面送交本委員會。
3、
勞動保險業務,編列192,327,400千元,問題如下:
根據勞工保險精算報告,勞保基金2028年破產,但勞動部始終無力解決勞保年金面臨破產的問題,縱使部長於2020年8月宣示掉烏紗帽也要完成勞保年改,但終究未看見勞動部除了撥補以外的方案。
再者,就日前監察院有關:「台北榮總玉里分院擅自扣發二照合作社勞健保費等情」案調查報告,勞動合作社的性質及疑義,尚有待勞動部解決,以確保勞工權益。
綜上,爰請勞動部針對上述問題說明及檢討改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9、
案由:勞動部112年勞動保險業務項下之01-研議勞工保險財務及就業保險業務─業務費編列1,056千元,然勞動保險司主責健全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而小英政府自105、106年即呼籲改革勞保並列入競選政見,然其任期僅剩一年有餘,至今改革法案仍未送入立法院審議,其拖延黃金時間,導致缺口擴大、恐使勞保破產提前發生,並嚴重影響退休生活安定性。保險司應預先規劃,而非被動回應,爰要求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勞工保險財務改善書面報告。
15、
案由:勞動部112年一般行政業務項下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79,894千元,其中勞動部取得自有辦公廳舍計畫於本科目111年編列14,200千元、112年編列13,439千元。然該科目系辦理購置活動家具、搬遷及水電管理,勞動部應依行政院所核計畫期程覈實支用,以撙節支出。
16、
有關勞動部112年度「一般行政」預算,存在下列問題:
一、勞動部沒有家!勞動部組改之後,勞動力發展署及職業安全衛生署(原勞動檢查處)遷至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而勞動部今年終於擁有屬於自己的辦公處所,應確實掌握搬遷計畫進度,以求如期如質完成。
二、辦理「汰換辦公室、會議室及官舍等雜項設備」用途不明,易恐與「辦公室、簡報室、會議室等活動場所修繕」、「相關修繕及保養維修費」等預算相似,恐有重複編列之嫌,宜撙節開支。
綜上,請勞動部依搬遷計畫期程如期進駐新址,節省租金支出。
17、
案由:勞動部112年一般行政業務項下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79,894千元,其中檔案清查及數位化掃描系作業編列2,727千元。然該項費用逐年增加編列,至110年編列最高至5,119千元,111年復編列2,727千元,112年維持2,727千元,勞動部應確實執行檔案清查及數位化掃描作業並覈實支用,以撙節支出。
18、
案由:勞動部112年「一般行政」業務項下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79,894千元,其中辦理會計事務檢討及印製年度預決算書編列1,289千元,應依業務需求切實控制預算之執行,以達經費運用效益。
19、
案由:勞動部112年一般行政業務項下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864千元之房屋建築養護費,,然勞動部已預訂112年4月進駐志清大樓,如屬志清大樓重新裝修範圍,請確實要求廠商履行保固責任,該筆建築養護費應覈實用於大樓公共空間及既有設施維護,以撙節支出。
21、
112年度「綜合規劃業務」存在下列問題:
一、綜規司欲積極推動台灣參與國際組織與勞動、就業議題,但在疫情衝擊下,明年能做什麼,勞動部並未有清晰的政策規劃,如:參與FTA談判、出席WTO相關談判、出席OECD、派員觀察ILO會議及其周邊會議、出席NAGLO會議、出席ANZTEC會議等。再者,新冠疫情後,許多會議均改以線上會議辦理之情形。
二、有關台灣積極加入CPTPP、IPEF一案,其項下有關勞工專章規範內容,未見勞動部有何因應,若有因應,未來要如何落實也未說明。
三、分支計畫「04強化國際事務」,其中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席「兩岸勞動事務」研討會51千元,年年編列實無必要,因中國勞動政策從坊間書籍雜誌即可得知,若要了解實務推動,委託學者參加即可。再者,若大陸地區的勞動相關法規優於我國,怎麼不見勞動部有採納或於政策推動過程中,引用大陸地區之相關數據資料?最後,因兩岸關係緊繃,官方已許久未有交流,再者,新冠疫情明年狀態未明,為確保人員安全,允宜思考是否派人出席。 -
國內勞工薪資成長緩慢,加上物價上漲,導致弱勢勞工生存不易;其次,青年失業率偏高,女性勞動率偏低,又提不出好政策,實應檢討改進。再者,隨著5G、AI、大數據等新技術、新科技的到來,產生許多新興職業,跳脫以往正規、穩定的工作模式,對此類型工作型態,未見勞動部有提出任何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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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內勞工薪資成長緩慢,加上物價上漲,導致弱勢勞工生存不易;其次,青年失業率偏高,女性勞動率偏低,又提不出好政策,實應檢討改進。再者,隨著5G、AI、大數據等新技術、新科技的到來,產生許多新興職業,跳脫以往正規、穩定的工作模式,對此類型工作型態,未見勞動部有提出任何相關政策。
綜上,爰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因應新科技、新技術相關研究執行情形(含研究報告)書面報告。
45、
勞動福祉退休業務─01推動職安福利,改善勞工生活,編列1,265千元,問題如下:
《職工福利金條例》於民國32年公布後,後續只有作4度小幅度修正(民37年、民92年、民103年、民104年),法規中有些用語仍存在官署等國民政府時期的用語,以及裡面的罰則等規定為以民國30幾年所訂定,不符合現在所需用語,遲未見勞動部主動提出任何修正《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劃,顯然分支計畫「01推動職工福利,改善勞工生活」中所述,欲檢討研議職工福利法規暨相關配套措施明顯不符。
綜上,爰請勞動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64、
有關勞動部112年度「營建工程」預算,存在下列問題:
一、勞動部沒有家!勞動部組改之後,勞動力發展署及職業安全衛生署(原勞動檢查處)遷至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而勞動部今年終於擁有屬於自己的辦公處所,應確實掌握搬遷計畫進度,以求如期如質完成。
二、向政府請願,是民主國家所賦予國民的基本權利,惟勞動部新址並未畫設陳抗區,顯有逃避國民向政府請願之情事。
三、綜上,請勞動部依搬遷計畫期程如期進駐新址節省租金支出,並於新址妥為規劃陳情請願區,以彰我國民主之效。
65、
案由:勞動部112年營建工程業務項下之01─勞動部取得自有辦公廳舍,編列78,955千元,然該項建築設備費業已於111年4月1日決標,決標金額為157,118千元,又111年預算除購置志清大樓產權所需24億元外,尚有115,166千元,雖不足數達41,952千元,然該工程係跨年度計畫(至112年4月),且工程係依進度分期給付,故112年度所編列78,955千元,勞動部應依工程實際執行情形及進度覈實支用,以撙節支出。
82、
根據勞保精算報告,勞保基金117年破產,報告內容指出:「10年來數次精算報告評估結果大致相同。這段期間無論參加人數、投保薪資等推估與實際數額差異,折現率、死亡率、通貨膨脹率等精算假設有所差別,經歷不同精算專家簽證,連續四次精算報告的平衡費率、精算負債數額或有不同,總結方向一致,皆建議本保險財務需要立即性改善。」
精算報告亦建議:「評估另立專法、另闢資金來源(如有效活化「外匯存底」或連結市場豐沛資金如「發債籌資」),委由專責機構(跨政府部門),從負債面移轉至資產面的創造,聘任專業投資人才,進行全球資產配置。透過投資績效創造「利差益」,舒緩社會保險累積的財務壓力。
綜上,終究未看見勞動部除了撥補以外的方案。請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勞工保險財務改善書面報告。
100、
案由:查勞動力發展署所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計畫,係為提升失業者就業技能所推動之方案計畫,並以參訓者於訓後能立即就業為目標。其中有關辦理職前訓練北基宜花東分署自110至112年度預算其辦理職前訓練班各年均為108人,再查該署桃竹苗分署110年至112年度預算其辦理職前訓練班各年均為326人,再查勞動部勞統統計之訓練人數按訓練機構及訓練性質分(按分署)數據資料,有關職前訓練各分署之統計數據均較預算書多,查就業安定基金為營造「安穩工作」、「安心職場」及「安全勞動」的勞動環境,勞動部積極推動青年及中高齡與高齡者就業,並強化就業促進網絡,提供多元職訓管道與強化技能檢定內涵」,顯然除勞動力發展署公務預算外,就業安定基金亦辦理相同職前訓練業務,為釐清兩者職前訓練人數差異,強化立法院監督效能,請勞動力發展署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供書面改善報告。
110、
案由:勞動力發展署112年訓練發展業務項下之02─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編列964千元,然該項編列係依據行政院99年核定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後經104年立法通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又行政院所核定之支援方案已於108年12月31日屆期,目前係依照勞動部108年函詢經濟部意見(108年經工字第10700748600號函),續以寬列經費。惟行政院所核方案已屆期失效,勞動部應循編列中長期計畫方式重新報核,非以平行單位一紙函復,即據以賡續辦理該項業務,所為並非適當,且非循正常預算編列方式,恐有越權行政院之嫌,實為不妥。再者,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條例係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實施,該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且綜觀該條例,實為協助企業經營,縱然該第四條第一款第六項訂有協助產業人才養成及傳統技能之傳承,然該法並未授權勞動主管機關得據以編列經費辦理是項業務,僅於第五條規範各主管機關得運用編列之預算、經費等購置軟硬體設施,故立法者授權明確,未有模糊空間。然若勞動力發展署針對貿易自由化若認為對勞工產生之影響,確有需要編列預算,實應循正常修法程序,修訂該條例,使法律授權範圍明確,或循報院核定中長程計劃為之,而非逕以一紙公文,漠視立法者意旨、規避政策管考及檢討。對於勞動力發展署該項預算之編列,已然破壞權力分立原則、無視行政倫理規範、規避上級及外部機關之監督,實為不妥,請勞動部檢討改善。
115、
勞動力發展署112年就業服務業務項下之02─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編列730千元,然該項編列係依據行政院99年核定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後經104年立法通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又行政院所核定之支援方案已於108年12月31日屆期,目前係依照勞動部108年函詢經濟部意見(108年經工字第10700748600號函),續以寬列經費。惟行政院所核方案已屆期失效,勞動部應循編列中長期計畫方式重新報核,非以平行單位一紙函復,即據以賡續辦理該項業務,所為並非適當,且非循正常預算編列方式,恐有越權行政院之嫌,實為不妥。再者,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條例係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實施,該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且綜觀該條例,實為協助企業經營,縱然該第四條第一款第六項訂有協助產業人才養成及傳統技能之傳承,然該法並未授權勞動主管機關得據以編列經費辦理是項業務,僅於第五條規範各主管機關得運用編列之預算、經費等購置軟硬體設施,故立法者授權明確,未有模糊空間。然若勞動力發展署針對貿易自由化若認為對勞工產生之影響,確有需要編列預算,實應循正常修法程序,修訂該條例,使法律授權範圍明確,或循報院核定中長程計畫為之,而非逕以一紙公文,漠視立法者意旨、規避政策管考及檢討。對於勞動力發展署該項預算之編列,已然破壞權力分立原則、無視行政倫理規範、規避上級及外部機關之監督,實為不妥,請勞動部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18、
案由:勞動力發展署112年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業務編列21,467千元,然該計畫業務109年僅編列7,552千元、110年:7,467千元、111年21,405千元,故110年後該項預算寬列約3倍,然就法定進用身心障礙者、提供職業重建個管、職業諮詢輔導、推動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等部分,歷年數據皆差異不大,顯見勞動力發展署雖增加預算,卻仍未加強推動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另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一、二次國家報告,勞動部未設定國家策略來增加身心障礙者就業率,尤其對於身障女性更為忽略、未研擬禁止雇主對身障者就業拒絕提供合理調整之方案、未能對就業體系中對身障歧視提供補償措施、欠缺鼓勵提供於庇護工廠就業之身障者,轉職至一般勞動市場,使身障者長期無法充分參與社會,且長期隔離勞動市場之外亦屬變相歧視。爰請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完成檢討改進方案以及具體落實策略、方法、時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120、
案由: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權益,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私立義務機關(構)應有一定比例進用身心障礙者,截至110年12月底,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全國公、私立義務機關(構)總數1萬7,905家,惟仍有公立單位19家、私立單位1,600家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顯示主管機關對於身障者就業協助仍有待加強之處。
勞動部肩負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及就業促進等事項,爰此請勞動力發展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45、
案由: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之01─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編列7,400千元,然依據該項說明4,恐和新設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部分業務重疊,請職業安全衛生署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主席繼續宣讀附屬單位預算提案改主決議文字修正部分。
-
主決議
1、
案由: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2年度人事費用二千多萬,,佔全年預算約10%,且約30%由經理級以上僅占全部人數20%之17人支領,恐有薪酬分配失衡疑慮。
爰中心應就保障同仁薪資專業公平性,及不同層級職務專業性、經歷要求、薪資專業分析級距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4、
為降低疫情對勞工衝擊,勞動部於109至111年度逐年推出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就業保險之保險費,以及雇主提繳之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依據勞工保險局統計,109及110年度緩繳措施逾期金額分別為278,927千元及585,077千元,兩年度合計達864,004千元。
勞工保險局允宜賡續積極清理,對於未逾緩繳期限或新申請案件提前宣導,並加強輔導逾期之投保單位、職業工會或提繳單位,以利嗣後繳款作業進行,請勞工保險局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
為因應(COVID-19)全球疫情持續延燒,影響全球勞動力市場發展,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預算編列30,221,630千元,辦理安心就業計畫等七項因應疫情之相關措施。經查:依據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總述、重要施政議題之查核及最終審定數額表,第乙─208頁所提及:安心就業等紓困與補貼措施,對於重複支領之認定似過於寬鬆,復乏機關間聯繫查證機制,且間有應上傳資料未上傳不利比對情形;擴大辦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其中採線上參訓課程之學習時數認定缺乏明確規範,且間有事業單位以虛偽不實之書面文件結報,或核給金額超逾標準等情事。110年度核發各類勞工生活補貼、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已透過各項稽核機制,確保政府有限資源挹注於真正受疫情影響之弱勢勞工,惟經運用跨資料庫勾稽比對結果,仍間有領受人未符規定資格條件,或具公務人員或軍人身分,或與其他性質類同之勞工紓困措施重複發放等欠妥情事,為使有限預算資源之分配及運用更臻妥適,避免預算浮濫編列,俟就業安定基金提出改善報告。
19、
案由:查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預算編列房租116,682千元,惟查該項目110年度決算僅61,371千元,又查行政院107年1月26日頒定之「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檢討作業程序,要求「主管機關在行政院核定之歲出概算額度內,採用「減法原則」評估支出項目之必要性及適切性,就非屬施政重點業務,重新檢討整併,將資源移至優先性較高、效益較大之需求項目,與時俱進,呈現政策亮點。」為該項預算不僅高於110年度決算亦比111年度預算高,為撙節政府預算,落實就業安定基金設置目的,爰提案請勞動力發展署積極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尋求協助,借用非公用之公務機關房舍,以節省政府預算。
21、
案由:近年來就業安定基金預算規模持續擴增,112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達35,294,655千元,雖較110年度決算數少716,899千元,惟較疫情發生前之108年度預算數增加1.08倍。
為降低疫情對勞動市場衝擊,就業安定基金自109至112年度辦理多項因應疫情辦理相關措施,挹注金額龐鉅,爰宜通盤檢視109及110年度原編預算中,未辦、緩辦或執行率偏低(未達80%)項目之具體理由,並審酌代替項目之執行成效,俾利落實零基預算精神,確保編列之必要性,爰提案勞動部將符合上述情形之項目彙整報告3個月內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22、
勞動力發展署112年度「規劃辦理勞動力發展相關業務綜合性宣導」編列492萬元,較111年度增加200萬元,增幅達68.49%,並未說明新增預算用途及預期績效,為嚴守財政紀律,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請勞動部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新增預算用途及預期績效之書面報告。
26、
案由:近年產業缺工問題越趨嚴重,根據人力銀行資料,缺工工作數自7月起,每月工作數皆維持百萬之上,來到9月,更攀上101.7萬個工作數歷史新高,已經嚴重影響我國產業與經濟成長的人力需求,因應後疫情時代,邊境重新開放,觀光產業快速復甦導致的缺工現象特別嚴重,勞動部雖有三個月的專案媒合,惟因應措施仍追不上各產業的人力需求,爰請勞動部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31、
案由:Covid-19疫情衝擊我國就業市場,這段期間導致了失業率上升,尤其是青年失業率高於全體失業率,若以五歲為區分區間,其中以20-24歲年齡組失業狀況尤為嚴重,雖有疫情影響但也是長期學用落差導致此一現象,如今進入後疫情時期,各行業的受雇職缺需求紛紛產生,勞動部及勞動力發展署應加強此一年齡層的關注,如何強化青年就業能力,讓想工作的年輕人能更符合職場需求;或者強化誘因,讓年輕人更有動力強化自身能力以面對挑戰。
爰此,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出強化方案並繳交書面報告。
32、
案由: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是為鼓勵在職勞工持續進修,以因應產業發展,提高職場穩定度,其方案又分為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與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惟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之110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效益評估」研究結果顯示,政策性產業課程班次比率只占整體課程之9.3%,又其參訓人次比率僅占整體課程之6.6%,辦訓單位同時反映課程招生困難,存在課程與產業連結度不足、辦訓單位專業度不足等問題。
為達增加我國產業競爭力並強化創造力之目標,允宜檢討政策性產業課程比率過低之現況,並研擬課程改善計畫,爰請勞動部持續加強推動辦理政策性產業課程,以符合產業需求。
33、
案由:110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訓練單位辦理課程共計5,097班次,其中以實體方式辦理之課程計有3,480班次(佔68.28%);採部分遠距部分實體方式辦理之課程計有425班次(佔8.34%);其餘1,192班次全部採線上遠距方式辦理(佔23.38%)。依據參訓學員對於採線上遠距方式之課程建議統計,主要可以歸納為3類,依次分別是「遠距課程學習效果不佳,無法互動」(佔41.55%)、「訓練單位連線品質不佳或不諳操作,常有斷線之情形或雜訊等(佔31.05%)」、「實作課程,以實體方式辦理為佳(佔27.4%)」,惟數位學習為未來之趨勢,且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係培訓在職勞工,參訓學員仍須考量時間、工作等多項限制,勞動部宜參酌學員意見,檢討遠距方式之課程效益,並就近年辦理之課程種類及特性,研議常態遠距教學之可行性,俾供未來政策規劃之參據。
35、
案由:為降低疫情對勞動市場衝擊,就業安定基金為辦理促進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婦女、中高齡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失業者及一般國民就業,實施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技能檢定事項。惟查勞動部108至110年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概況統計,其中未達法定進用機關(構),108至110年分別為1,765、1,774及1,772家,法定進用不足人數均在2,550人左右,顯然近三年身心障礙未達法定進用機構並無明顯減少,不足進用人數亦未明顯減少,足見就業安定基金項下身心障礙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之相關預算執行效果並未如預期,爰請勞動部檢討改善。
38、
案由:《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等配套法規施行後,勞動力發展署因應辦理補助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措施,推動求職、就業媒合、就業諮詢等服務,惟上述業務內容與地方就業服務據點重合,有疊床架屋之虞,宜釐清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與地方就業服務據點之業務內容,俾利提升效能,爰請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40、
案由:《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等配套法規施行後,期透過支持在職者續留職場、協助失業者重返職場暨鼓勵退休後再就業等措施,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發展與再運用,惟查勞動部110年度補助雇主指派在職中高齡員工參加退休後再就業職業訓練課程,及辦理相關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等協助措施,僅5人受惠,勞動部允宜依審計部110年度決算之查核意見確實檢討,俾利達成目標績效,故請勞動部針對現行計畫相關缺失研謀妥處,提交書面報告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42、
案由:近年詐騙集團鎖定求職者希望高薪之心態誘騙國人赴海外工作進而衍生出不少問題,觀台灣就業通網站僅只有貼上外交部警示,卻沒有進一步的資料,比如:如何識辨話術或者提供更詳細的辨別資訊給與求職民眾參考,給予國人赴海外就業客觀、正確的觀念。
爰此,請勞動力發展署加強充實網站資訊內容並置於顯著網頁位置,協助國人提升防騙意識。
49、
案由:職業安全衛生署考量中小企業之組織結構、人力、物力及各項資源均不及大型企業完善,為協助事業單位落實依法推動勞工健康服務工作,辦理「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惟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因其申請程序繁瑣,影響事業單位申請意願,且因審查費時,延遲撥款進度,致預算執行率偏低。
建請職業安全衛生署簡化申請及審查程序,兼顧補助案件審查品質,未來將持續檢討申請與審查流程,朝無紙化作業方式精進,以提升補助案件時效性。故要求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74、
案由:有鑑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就業服務法56條之函釋,經媒體披露後引起我國引進外勞之雇主批評;認為渠聘僱之外勞之所以有恃無恐逃逸,甚至逃逸外勞利用網路媒體教導逃逸技巧,可能與此函釋造成之漏洞有關。有民眾認為,未來如發生逃逸外勞造成社會治安之問題,勞動力發展署應承擔疏失之責任。顯見外國人聘僱管理仍應積極檢討改進,並尋求該解釋函令之迅速處理。建請勞動力發展署儘速召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檢討函令內容,並重新公告,並就辦理情形提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53、
建置職業安全衛生多體感延伸實境(XR)防災模擬教育訓練,提升安全衛生知能,結合最先進的延伸實境(XR)技術包含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與混合實境(MR)等,搭配虛實整合多體感體驗設計,使勞工在多體感延伸實境的模擬工作環境中,透過沉浸式體驗深刻的感受職場上潛在危險,並建立良善的安全行為與態度,保障勞工職場安全,以提升並促進勞工就業。但是國內重大職災仍頻傳,該比預算科目執行上恐有待加強。
54、
勞動資料科學建置及勞動力應用研究業務編列16,738千元,主要是辦理針對不同群體就業促進、人力資源提升與勞動市場資訊揭露等,掌握勞動市場變化,提供勞動政策決策參考,此無具體成果(如:食品外送平台之勞務工作者工作態樣、外籍家庭看護工制度、長照服務整合),亦與社會期待之內容有所落差。
爰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於預算通過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55、
此科目為:支付勞動力發展署辦理就業保險基金業務所需通訊、差旅,辦公事務用品、檔案庫房及雜項設備租金等費用。該比預算科目與公務預算恐有重覆編列之嫌,宜撙節開支。
請勞動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76、
就業安定基金112年「辦理外國人聘僱管理及權益保障等相關事項」編列670,281千元,其中辦理1955外國人諮詢申訴專線計畫113,883千元。經查:美國國務院公布2022年度人口販運報告,台灣防治成效雖被評為第一級,但內文也指出台灣遠洋漁工移工權益待改善。勞動部雖設立單獨24小時熱線,惟外籍漁工長年於遠洋海域外,對於勞動部熱線存在認識有限,且遠洋海域之網際網路或行動通訊等設備皆存有諸多限制,或難以利用勞動部所提供之申訴熱線,應予以改善。俟勞動部會商農委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79、
案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提升勞工福祉計畫項下服務費用編列106,522千元,惟相關實施內容與勞動部新設立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之業務部分重複,請勞動部就如何收集職場勞工暴露採樣分析資料及其具體作法,於預算通過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80、
案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提升勞工福祉計畫項下之專業服務費用編列40,699千元,惟去年僅編列38,118千元、前年度決算數僅32,923千元,顯見預算編列連年浮濫。另(一)綜合規劃業務,其110年度之實施概況規劃辦理4項業務,惟依照112年預算書中之前年計畫實施成果概述,卻減少2項,未見說明,爰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83、
案由:為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協助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需求。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推動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編列39,300千元。預計補助160家團體及私校設置哺(集)乳室,2,880千元;280家團體及私校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25,500千元。經查:企業設置托嬰中心、幼兒園門檻較高,雖2019年勞動部放寬標準讓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也能申請補助,但截至2022年7月,僅三家企業申請設置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補助,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則掛零,顯示勞動部推動成效不彰,應確實檢視勞資雙方需求及遭遇困難,爰請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84、
案由:就業安定基金112年度預算編列「提升勞工福祉計畫─勞動福祉退休業務─推動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3,930萬元,預計補助160家團體及私校設置哺(集)乳室,及280家團體及私校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有鑑於:
一、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中,針對「提升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之實際辦理結果,108至110年度「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成長率」之實際值分別為1.8%、1%及0.3%,另109及110年度之「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之實際值均為1家及6家,均未達目標值。勞動部允宜調查並檢討其中困難之處,並研擬對策。
爰此請勞動部向本委員會提出未來精進計畫之書面報告。
85、
案由:有鑑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於91年公布施行,為營造友善育兒職場環境,勞動部依該法第23條規定訂定「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並於109年4月修正「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納入事業單位托兒經費補助項目,以協助雇主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至111年)將「提升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列為主要工作項目之一,並設有3項績效指標,實際辦理結果,108至110年度「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成長率」之實際值分別為1.8%、1%及0.3%;另109及110年度之「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之實際值均為1家及6家,且該項目111年度截至7月底前僅3家,均未達目標值,顯見友善職場育兒環境推動不利。爰凍結「勞動福祉退休業務—推動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10,000千元,待勞動部提出有效提升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及成效檢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86、
案由:112年度推動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預算編列39,300千元,預計補助160家團體及私校設置哺(集)乳室,及280家團體及私校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等。經查,本項計畫相關指標「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成長率」及「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近年來均未達標。友善職場生養育環境為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之重點項目,除政府努力推動外,亦需要民間企業大力配合,勞動部應加強與勞資雙方溝通,了解勞資雙方需求及遭遇困難,並積極尋求改善之道。爰請勞動部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87、
案由: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至111年)將「提升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列為主要工作項目之一,並設有3項績效指標,惟「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之成長率」及「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等2項績效指標連年不達預期,允宜檢視勞資雙方需求及執行困難,加強溝通協調並研謀善策,俾利達成目標,請勞動部於三個月提出精進書面報告送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註:111年度統計至7月底止。
89、
補助各地方政府遴聘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檢查人力,以確保勞工可有身心健康、尊嚴勞動的就業環境,有效督促雇主改善勞動條件及降低事業單位職業災害風險,消除安全衛生疑慮,進而穩定勞雇關係,俾提升勞工福祉並促進勞工之就業。
依勞動檢查法規定,不得有預告勞檢之情事,惟預告勞檢之情事仍層出不窮,致勞工權益受損。
爰提案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
99、
案由:有鑑於勞基法擴大墊償範圍及適用期間,導致墊償金額逐年提高,111年度截至7月底止,獲償款項達3.19億元,追償成效雖有提升,致111年7月底累積未償金額降至60.59億元,惟金額仍屬龐大,且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恐有重大墊償案件持續發生。爰要求勞工保險局就如何提升追償成效及精進方案,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0、
自民106年至111年6月為止,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之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項目,為呆帳預計收回所編列預算,與及實際收回情形之比率,有逐年該比率超達120%以上,以及呆帳預計收回所編列預算逐年增加之趨勢。其雖彰顯呆帳預計收回之績效優良,但觀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則預算自109年度起逐年遞減,以視本項目呆帳回收有窒礙之處,應作檢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提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呆帳收回績效提升之書面報告,及呆帳收回績效提升之具體作為。 -
主席繼續宣讀本次會議公務及基金預算委員同意併案凍結及提案案號及預算科目,宣讀後均照案通過,請宣讀。
公務預算部分:第4案、第13案併案凍結20萬元;第5案、第6案、第7案、第8案併案凍結10萬元;第22案、第23案併案凍結10萬元;第29案、第30案、第31案、第32案、第33案、第37案、第38案、第39案、第40案、第41案併案凍結30萬元;第42案、第43案併案凍結80萬元;第48案、第49案併案凍結5萬元;第51案、第52案、第53案、第54案、第55案、第56案、第57案、第58案、第59案、第60案、第61案併案凍結20萬元;第62案、第63案併案凍結50萬元;第74案、第75案、第76案、第77案、第78案併案凍結100萬元;第79案、第81案、第85案、第87案、第88案併案凍結50萬元;第96案、第97案、第98案、第99案、第103案、第104案、第105案、第111案、第112案、第113案併案凍結100萬元;第124案、第125案、第126案、第127案、第128案、第129案併案凍結100萬元;第136案、第137案、第138案、第139案、第140案、第141案、第144案、第147案、第156案併案凍結70萬元;第149案、第150案、第153案併案凍結10萬元;第151案、第152案併案凍結20萬元;第164案、第165案併案凍結30萬元。
營業及非營業基金部分:第5案、第7案、第8案、第9案、第11案併案凍結100萬元;第6案、第16案、第17案併案凍結358萬2,000元;第12案、第14案、第15案併案凍結100萬元;第24案、第27案、第28案、第29案、第30案併案凍結500萬元;第37案、第39案併案凍結100萬元;第23案、第44案、第45案併案凍結50萬元;第50案、第51案併減100萬元;第52案、第53案併減100萬元;第56案、第57案、第58案、第59案、第60案、第61案併案凍結500萬元;第66案、第67案、第68案、第69案併案凍結500萬元;第62案、第63案併案凍結200萬元;第70案、第71案、第72案併案凍結100萬元;第94案、第95案併減50萬元;第96案、第97案、第98案併減50萬元。 -
主席針對本次會議作以下決議: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業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繼續進行審查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書案逐案討論,計有委員提案2案,每案先請行政單位說明,接著請委員表示意見。
處理第1案,請行政單位說明。 -
何執行長俊傑本案提案委員徐委員已簽署同意改主決議。
-
主席那就同意改主決議,通過。
處理第2案。 -
何執行長俊傑本案提案委員徐委員已簽署同意改凍50萬元,可併凍,並於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主席就是凍結50萬元。
請宣讀委員提案改主決議部分。 -
主決議
1、
案由: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2年編列26,400千元之職業災害預防業務費用,惟工作計畫重點及內容與111年完全相同,且部分業務與職業安全衛生署重疊,爰中心應就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服務之需求,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113年度工作重點內容之書面報告。 -
主席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0年度總預算、111年度預算均照列,112年度預算照列,並通過2項決議。作以下決議: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請問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今日會議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4時16分)
User Info
邱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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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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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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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賴惠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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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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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第1選舉區
莊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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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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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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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第5選舉區
吳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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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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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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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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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黨籍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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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張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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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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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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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蘇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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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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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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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第5選舉區
楊曜
性別
男
黨籍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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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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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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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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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第2選舉區
范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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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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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