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9時至12時11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陳委員秀寳)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9時至12時1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秀寳
  • 主席
    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2時59分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怡玎 王婉諭 黃國書 林宜瑾 何欣純 張廖萬堅 鄭正鈐 吳思瑤 賴品妤 范 雲 林奕華 高金素梅 萬美玲
    委員出席13人
    視訊委員:陳秀寳
    列席委員:林德福 游毓蘭 李貴敏 陳椒華 曾銘宗 羅明才 洪申翰 陳亭妃 楊瓊瓔 邱顯智 李德維 廖婉汝 謝衣鳯 張育美 高嘉瑜 洪孟楷 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林思銘 孔文吉 莊競程 陳玉珍 蘇巧慧
    委員列席23人
    主 席:鄭召集委員正鈐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11月9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討論事項

  •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所屬單位預算案。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所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 四、審查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吳怡玎、王婉諭、黃國書、張廖萬堅、林宜瑾、何欣純、游毓蘭、范雲、林奕華、賴品妤、吳思瑤、洪申翰、萬美玲、邱顯智、鄭正鈐、陳秀寳(視訊)、李德維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金素梅、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與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及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17日下午3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11月10日)
  • 討論事項

  •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 審查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 四、審查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萬美玲、吳怡玎、林奕華、黃國書、林宜瑾、王婉諭、鄭正鈐、何欣純、范雲、吳思瑤、陳秀寳(視訊)、張廖萬堅、賴品妤、陳椒華、游毓蘭、邱顯智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金素梅、楊瓊瓔、陳明文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4日下午3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 主席
    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就「文化部推動文化禮金規劃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主席
    現在請文化部李部長報告,報告時間8分鐘。
  • 李部長永得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安。今天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就「文化部推動文化禮金規劃辦理情形」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詢,在此代表文化部同仁,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施政的支持及指教。
    自從疫情爆發以來,藝文產業受到非常嚴重的創害,文化部推出藝FUN券鼓勵民眾進行藝文消費,全臺超過1萬8,000家的店家可以使用,兩次發放之領券使用率皆超過9成,可見藝FUN券政策對於民眾及藝文產業來說都相當有感。為了繼續支持臺灣的藝文產業,並培養更多的藝文消費人口,我們規劃將藝FUN券轉型為常態化的方案,名稱為「文化禮金」,主要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由文化部編列預算,支持18歲已步入成年人的成年禮,每年發放1,200元;第二個,我們鼓勵參與的所有藝文產業,包括表演團體,能夠釋出優惠,以文化禮金的方式回饋消費者;第三個,鼓勵企業聯名發行文化禮金,或購買禮金回饋員工、客戶及會員等。
    有關文化禮金的部分,因為是要由政府編列預算,我想各位委員也特別關心,因此在這裡要特別跟各位報告有關文化禮金針對18歲青年的部分之規劃情形。在此特別跟各位委員報告,由政府編列預算,讓青年參與文化消費的政策,在歐洲已經成為一種主流。首先,義大利在2016年推出「18 APP」,也就是發給18歲的義大利年輕人每人500歐元,大概相當於1萬6,000元新臺幣,這是要在一年內使用完畢。法國也於2021年跟進,推出「Culture Pass」,第一年只發給18歲的年輕人每人300歐元,大概等於9,600元新臺幣,不過使用年限為兩年;在今(2022)年因為預算更充足,更降低到15歲至17歲,每人發放20至30歐元,大概相當於640至960元新臺幣。此外,荷蘭也針對12歲至18歲學生,發給每人大約15歐元,相當於480元新臺幣;西班牙則特別在疫情期間發給18歲青年每人400歐元,大概相當於1萬2,800元新臺幣整。
    另外,我們看到臺灣,在兩次發放藝FUN券的經驗中,登記抽籤的年輕人,20歲以下的比例最高,大概占百分之十九點多,將近20%,但在OPENTIX這種需要付費的購票平台,20歲以下的年輕人只占5%,其中顯示出一個很清楚的現象,即年輕人對於藝文消費非常有興趣,但為什麼在OPENTIX的購票比例比較低呢?我想應該是有經濟上的原因,因為18歲還是高中生,他本身尚未就業。因此根據這樣的訊息,為了落實文化平權、培養藝文消費人口,甚至鼓勵更多青年人投入藝文產業,我們先針對18歲的年輕人,每人發放1,200元的文化成年禮,每年至少明年大概有21萬人,這個禮金使用的範圍及方式跟藝FUN券都相當類似,針對弱勢及身心障礙的族群,或是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族群,我們也特別規劃用實體方式提供服務。
    文化禮金除了文化成年禮之外,藝文產業、表演團體及企業的共襄盛舉也是該文化政策能否長久發展的關鍵,換句話說,這個政策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將所有藝文產業的參與者,包括藝文表演團隊、藝文產業、政府及消費者,共同組織一個市場消費、藝文消費的生態圈,必須去完整並且能夠循環,這個機制才會永續發展。因此我們非常鼓勵廠商團隊釋出部分的折扣優惠,讓文化禮金點數能夠擴大流通範圍,帶來更多金流;我們也正積極與企業洽談,依照不同企業的屬性,聯合發行文化禮金,或是直接購買點數,讓文化禮金在不同的企業間能夠流通,觸及更多類型的消費者,這個部分可以拓展到原來沒有進場的消費者。因此我認為該政策對於培養未來藝文人口的多元性,以及拓展它的範圍會有非常、非常大的幫助。
    文化禮金將會由國家兩廳院的OPENTIX作為平台,OPENTIX長期和表演團隊合作,瞭解表演藝術的生態,同時也累積超過50萬名會員,具有足夠的能量以及健全的應變機制來永續發展文化禮金的支持系統。我們希望藉由文化禮金這項政策,擴大文化的社會參與、落實文化平權,讓青年有更多的機會參與藝文活動,也讓藝文產業、企業夥伴一同加入,壯大產業規模、促進產業生態系的永續發展。
    最後,感謝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文化部的鼎力支持跟指教,我們會繼續努力,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大家。
  • 主席
    謝謝李部長口頭報告。
    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吳思瑤委員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一位王委員婉諭發言。
  • 質詢:王委員婉諭:9:13

  • 王委員婉諭
    (9時13分)部長,我相信你一定也很認同推動臺灣文學非常重要,關於臺灣文學的翻譯狀況,有幾個部分想跟您討論和請教。我們知道目前臺灣文學的翻譯大概分成三類,第一個是臺灣文學的外譯,也就是翻成外國語言;第二個部分是臺灣文學作品翻譯成國家語言,也就是現在在國家語言發展之下,其實有非常多的語言都屬於國家語言,那要如何翻譯成不同的國家語言;第三個部分是臺灣文學相關文本史料的當代翻譯其實也很重要。
    首先,就臺灣文學外譯部分來表達一下我的意見,我們知道臺灣作品翻譯成國外語言其實非常好,我們也知道從2016年到現在,文化部總共有5個計畫、花了五千七百多萬元的預算在外譯上面,我們給予非常多的肯定。這裡面包含了各種文學作品,像是同志文學、白色恐怖文學、原住民文學還有山林文化等等都能夠放進來做外譯,我覺得很好,其實這就能夠促進我國文學和世界做交流,同時提升我國文學在國際間的能見度。但是在我剛才提到的3個翻譯方向當中,主要大多數集中在外譯的部分,我們當然希望這個部分能夠持續穩定提升,除此之外,我要就另外2個部分來跟部長請教。
    像是臺灣文學的國家語言翻譯,特別是把華文或是漢文這些主流的國語翻譯成臺羅、臺漢、客語、原住民語言及手語的部分,我知道目前正在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包括我們上次討論過要如何推廣又或者是發展,我覺得這些文學作品也很重要。目前在實際上的補助案件裡面,絕大多數比較偏向兒童教材取向,其中有74案是用兒童語言,這部分的經費大概是三千多萬元,因此我想請教,有沒有可能在不動用剛才提到的外譯資源的情況下,能夠更進一步提升國家語言的翻譯?
    第二部分想請教,我非常理解你們希望能夠推動國家語言,讓兒童能夠沉浸式學習,這樣子的教育方式其實很重要,但是孩子也是會成長的,而且現在人口大多數都是青壯年,也會有母語繪本或母語書籍的需求。所以想問一下,文化部未來如何看待成人閱讀的需求以及如何推動母語方面的譯本,是不是有一個具體的規劃或是具體的方向?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王委員早。謝謝委員的指教,所謂把一些文學作品翻譯成國家語言,這個部分坦白講我不鼓勵,所以我不會有這個政策,但是我們鼓勵用母語創作,這個部分我必須要跟委員非常坦白地說,因為我認為沒有這個必要,但是鼓勵用母語創作是我們的方向,不會將華文的創作翻譯成臺文、翻譯成客文、翻譯成原住民語,我認為這個沒有需要。
  • 王委員婉諭
    那我想請教一下,如果文化部認為沒有需要,但是相對來說,也編了三千多萬元的經費,這代表的是?
  • 李部長永得
    三千多萬元應該是鼓勵創作,不會是鼓勵翻譯成臺語文。
  • 王委員婉諭
    是不是能夠跟我們說明一下,這三千多萬元裡面哪些是創作、哪些是翻譯?因為就我們看到的資料,三千多萬元都是屬於翻譯成國家語言。
  • 李部長永得
    這都是創作。你說從國外語言翻譯成臺灣的嗎?
  • 王委員婉諭
    不是,臺灣翻成臺灣的其他國家語言。
  • 李部長永得
    不是!那個翻譯是指從外文,不管是由法文、英文翻成臺灣的語言,我們有鼓勵,也有臺文、也有客語。但是從臺灣的作品裡面去翻譯成臺文、客文還有原住民語,我覺得這個不是很必要;而英文的部分我們會鼓勵,在我的思維中,這是一個創作!
  • 王委員婉諭
    這部分我覺得可能需要釐清一下,因為我看到的資料是,臺灣文學史的這些臺文翻譯其實占了三千多萬元,所以希望能夠就這個部分說明,讓我們清楚地知道這三千多萬元全部都是從國外語言文本翻譯成臺灣的語言嗎?
  • 李部長永得
    我從來沒有想過這個事情,如果有的話,那是不是請人文司來跟您說明一下。
  • 王委員婉諭
    好,是不是能夠先就這部分稍微釐清一下,因為這跟我們的理解不一樣。
  • 主席
    請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陳司長說明。
  • 陳司長瑩芳
    委員好,我們的確有訂定一個內容創作、多元應用的補助要點,這裡面有直接的原創,包括一些母語的原創作品,當然也有出版社把國外的經典作品翻成母語,也是有這樣子的情形;但把華文作品翻譯成母語的部分,目前的比例確實非常、非常少,我可能還要再查一下,但的確是少的。
  • 李部長永得
    應該是沒有啦!
  • 王委員婉諭
    請教一下,以現在這個129案來說,全數都是從國外文本翻譯成臺灣語言?
  • 李部長永得
    它應該是從國外的語言翻譯,然後包含國內的語言創作,我舉例說,像今年得到臺灣文學獎金典獎的作品叫做《白色畫像》,其實它裡面用了很多的臺語文;在金鼎獎部分,有一本全臺語的創作也得到金鼎獎。我們鼓勵用這樣的方式創作,但是我並不鼓勵把臺灣的華文翻譯成臺語、客語或者是原住民語,這個我們不鼓勵;關於外國的語言,所謂的外國語言包括英文、西班牙文或日文,當它翻譯成臺文或中文的時候,我們就尊重每一個出版社的需求,要翻譯成臺語文我們都尊重。
  • 王委員婉諭
    所以文化部並不會特別鼓勵把臺灣的華語或漢語翻譯成其他的國家語言。
  • 李部長永得
    不會!
  • 王委員婉諭
    好,瞭解。接下來也想請教一下臺灣文本史料的當代翻譯,為什麼我們需要當代的翻譯?大概有幾個面向,我們覺得滿好的,包括這些文本、史料有些來自於清代、日治時代或者是民國初年的翻譯,當時的用法、語法跟現在有些不同,所以讀起來非常不容易;又或者是過去在戒嚴時代,許多文學為了要躲避政府的審查,會將一些比較敏感的字眼、意識型態刪去,造成了翻譯不完整或是不正確的情況,包括清大台文所的學者王教授曾經提出,邱永漢的日文小說中譯本就被刪除掉有關親日、左翼閱讀、批判國民黨政府及臺獨意識的段落,我們理解在這些文史料對於臺灣的發展、臺灣文學的價值研究之外,也能夠讓更多臺灣的人民更加瞭解土地的歷史,所以我們希望這些長久以前的史料,能夠有更多當代的譯本作為推動文藝創作或是影視改編等基礎資料使用。這些文史料的翻譯是國家記憶工程中很重要的一點,但是有它的困境,包括可能沒辦法在翻譯市場取得優勢,又或者是過去日治時代的臺灣文學作家、譯者逐漸凋零,而造成人才斷層的問題。想請教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如何改變?包括現在當代文本翻譯的數量可能不是很多、無法在翻譯市場上取得優勢,應該如何推動?還有譯者的凋零等部分,針對翻譯人才的斷層,應該如何來做培力?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問題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我們過去的外譯,基本上比較多是文學作品,而且它也比較具有國際的市場性,但是有很多的作品是根據市場,而所謂的市場就是有出版社願意提出方案,配合它必須要能夠上市的條件,然後我們給予翻譯補助,但是未來針對剛剛委員講的臺灣文史資料,我們會做系統性的規劃,翻譯成其他不同的語言,讓所有國家的人民有興趣瞭解臺灣者,都可以透過相關譯本讀到。
  • 王委員婉諭
    不過剛剛提到外譯部分的比例比較高,如何讓這些文史料的譯本變成當代譯本是很重要的。
  • 李部長永得
    對,所以文史資料……
  • 王委員婉諭
    我們不希望顧此失彼,或是挖東牆補西牆,把外譯的資源拿來作文史料,而是希望提升當代譯本。
  • 李部長永得
    原來的譯本,我們都會再增加預算來推動,現在要增加的一部分就是您講的,甚至包括臺灣的憲法都可以外譯成英文,雖然我們並不是很喜歡這個憲法,可是外國人要瞭解臺灣的政治制度到底是什麼,卻找不到資料。臺灣的歷史在比較簡明的部分,也必須翻成英文,讓外國人能夠有資料可以看。
  • 王委員婉諭
    是,但是我想請教部長,除了外譯本之外,把過去的史料翻譯成當代譯本這件事情,會怎麼推動?
  • 李部長永得
    所謂的史料當代譯本,我不太清楚您所講的,比如說剛剛講的邱永漢是過去已經有翻譯過,現在要……
  • 王委員婉諭
    是,因為過去曾經在戒嚴時代有一些狀況。
  • 李部長永得
    只要有提出來,我們就會斟酌。
  • 王委員婉諭
    所以是被動的接受他們的申請,而不是說……
  • 李部長永得
    這當然接受,因為我們很難決定哪一個一定要怎麼做。
  • 王委員婉諭
    而不會有正面積極的作法,鼓勵大家儘可能的發展?
  • 李部長永得
    正面積極是規劃並有系統的組織,把臺灣的藝術、文學、歷史,甚至包括歷史政治制度相關的文本,一些比較不具有市場價值的,我們會主動的透過程序甄選決定,然後把它翻譯成不同國家的語言。
  • 王委員婉諭
    是,但我想請教像這些當代譯本的翻譯,目前文化部沒有作法,因為這些預算是放在前瞻預算當中,那未來前瞻預算如果結束,我們的常務經費是不是還會鼓勵支持臺灣當代譯本,還是就沒有了?
  • 李部長永得
    當代譯本這個不能由文化部決定,當事人覺得有需要……
  • 王委員婉諭
    所以是完全回歸到商業市場。
  • 李部長永得
    或者某一個學術機構覺得它有需要,可以敘明理由,由我們的計畫支持。
  • 王委員婉諭
    我想問這個計畫,目前在前瞻裡面嘛!
  • 李部長永得
    對。
  • 王委員婉諭
    未來前瞻結束之後,會不會有常務性的計畫或常務性的預算支持這一部分。
  • 李部長永得
    我們現在計畫關於翻譯這件事情,可以當作是一個重要的文化政策來推動,所以預算也會增加。
  • 王委員婉諭
    未來預算會增加,如果前瞻結束之後也會持續用常務預算做努力?
  • 李部長永得
    對。
  • 王委員婉諭
    瞭解,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質詢:張廖委員萬堅:9:25

  • 張廖委員萬堅
    (9時25分)部長好,今天因為時間關係,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今年要發放文化禮金1,200元,距離明年1月1日剩下不到2個月,我們準備好了沒有?第二個,現在坊間的演唱會,或者是比較熱門的展演,黃牛票的問題還是沒辦法解決,這個喊了那麼久,蔡依林的票1張好像喊到約4萬元,韓國的女天團喊到40萬元,這有點離譜,針對這兩個問題,要請教一下。
    第一個,剩下2個月,我們到底準備好了沒有?剛才部長表示要把藝FUN券常態化,這也是我在過去質詢所主張的,也謝謝文化部有這樣非常好的立意;文化的消費、文化的產業往下扎根,開發市場讓它能夠以歐洲為借鏡,歐洲是一個文化消費、藝文消費產值非常高的國家,他們的文化藝術發展很值得臺灣借鏡,走這條路絕對是正確的,可是文化部112年只編了2億元,國表藝的平臺營運發展用這個方式跟OPENTIX合作,剩下的經費是否已經籌組?有沒有什麼誘因?因為時間關係,我就一次問完。
    第二個,剛才部長也有提到說藝FUN券要把它常態化;藝FUN券它主要的使用族群,從使用年齡分布來看,是30歲到50歲,而20歲以下,剛才部長提到可能是因為經濟因素的關係,即使領了六百塊,也不知道使用的效果如何,他也可能沒有特別去領,看起來20歲以下好像只有8%去使用。另外一個問題,OPENTIX的合作廠商大概只有一千四百多家,而藝FUN券大概有一萬八千多家,在通路的使用上,若通路方便一定會讓它的使用率達到九成,也就是藝FUN券的效果會好,如果通路少的時候,我們該怎麼樣拓展通路?這是一個問題。然後我們剛才有提到藝FUN券的店家數有18,650家,而OPENTIX的代售單位只有1,443個,不到十分之一,這該如何拓展?否則使用率可能會有一些問題。
    另外我們常常講到,藝文消費其實因為場館、票房的關係,大概都集中在六都,文化禮金的發放是要讓18歲的年輕人能夠有相關的消費習慣,而城鄉的差距是否會抵銷文化禮金的美意?該如何去弭平這個差距,有沒有相關準備?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從藝FUN券使用的區域分布,看到六都,臺北、新北、桃園、臺中、高雄、臺南是前六名,大概囊括了八、九成的消費,再看到OPENTIX的購票會員也是在六都,臺北、新北、臺中、高雄也幾乎占了八成以上。以上這些問題,針對城鄉差距、還有通路分布太少;第二個,關於18歲年輕人經濟因素的問題,他領1,200禮金要去城市消費還要搭車,並不方便,或者透過OPENTIX購票可能1張要兩、三千元,他只有1,200元,還是會有經濟壓力。這3個問題,請問部長你們準備好了沒有?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的支持跟關心。通路的部分在於OPENTIX代售表演團體的家數,未來會擴展到書店、電影院。
  • 張廖委員萬堅
    書店、電影院也會有?
  • 李部長永得
    對,還有包括各地的獨立書店。
  • 張廖委員萬堅
    只剩下2個月,這些……
  • 李部長永得
    跟委員報告,我們不會在明年1月1日開始,因為要預算通過以後才能執行,所以目前的規劃是在明年3月。
  • 張廖委員萬堅
    明年3月,也只剩下3個多月。
  • 李部長永得
    對,所以現在積極地在談、在進行。而且在藝FUN券使用期間,只要店家有意願,我們都歡迎它加入。
  • 張廖委員萬堅
    換句話說,它的通路跟藝FUN券的通路應該有過之而不及啦!不能少於吧?
  • 李部長永得
    有一部分可能會更嚴謹一點。
  • 張廖委員萬堅
    好,瞭解。
  • 李部長永得
    但是這個還有一些技術上的問題,譬如有一些書店有附設餐飲,很多人去書店的餐飲使用藝FUN券的時候,我們就沒有那麼計較,反正到書店去就是對的,未來這個是不是要有一些區隔也要再考慮,可是在技術上、執行上是不是會有點問題?總之來講,不會少於藝FUN券的使用家數啦!長期來講。
  • 張廖委員萬堅
    好,不會少於這個家數?
  • 李部長永得
    對。
  • 張廖委員萬堅
    另外,你說要鼓勵社會募集,有沒有抵稅的誘因等等之類的?
  • 李部長永得
    有,第一個,本來就有抵稅的誘因;第二個,我們現在正跟金管會還有行政院在談,就是企業界上市公司叫ESG,這個program其實餅很大,我們現在正跟金管會提出一個比較具體的方案與協調,希望對於文化事業、文化消費的捐贈、或者是投資,能夠成為ESG衡量的一個標準。
  • 張廖委員萬堅
    好,瞭解,加入ESG?
  • 李部長永得
    ESG這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另外我們還有一些要修法的,那當然就比較長久的啦!
  • 張廖委員萬堅
    對,我瞭解。
  • 李部長永得
    城鄉差距的部分我們也會特別注意到。
  • 張廖委員萬堅
    城鄉差距這個真的是很明顯,你看它的藝FUN券、它的消費區域分布裡面,都是集中在六都,六都加起來已經超過差不多將近七、八成。
  • 李部長永得
    這個有時候會難免喔!但是到八成可能就是太多了,我們會儘量鼓勵,譬如我們第一次藝FUN券消費的時候,大概有將近60%用在圖書跟出版;第二次的時候,因為很多委員都很關心,包括你也很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們第二次發行的時候,就特別鼓勵用其他的方法,來鼓勵其他的消費能夠增加,有成效,所以後來圖書的消費大概占54%左右。
  • 張廖委員萬堅
    對,我知道百分之七十幾,你看那個OPENTIX差不多也是這樣子,所以這個真的要特別注意,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對,OK。
  • 張廖委員萬堅
    現在我要問一下有關黃牛票的問題,像蔡依林的演唱會11月5日開始售票,韓國天團BLACKPINK演唱會大概是上星期五開始售票,可是現在蔡依林演唱會的黃牛票,已經從4,900元喊到13萬元,然後韓國天團BLACKPINK演唱會,大概從8,800元喊到40萬元。我記得過年、過節火車票之前也是這樣子,它就是會有很多黃牛票造成民怨,後來在103年鐵路法修法修了第六十五條,很顯然第一個,如果被抓到每張票價可以罰5倍到30倍的罰鍰;第二個,它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跟併科罰金300萬元以下,修法之後好像鐵路黃牛票猖獗的情況真的稍微有改善。
    我們再看下一頁,我們是不是可以比照鐵路法第六十五條來抑制黃牛票?這個其實在2018年時在網路公共平台已經反映過,後來你們也開了會,開了會之後沒有修法,後來2018年行政院這邊開會是修了定型化契約,內容是沒賣出去的不能退票,讓黃牛票成本能夠提高、能夠抑止;可是從107年到現在已經過了4年了,最近疫情剛結束,這兩場演唱會大家會去看,不錯啊!可是以1張票13萬元、1張票40萬元,這個可能是國際新聞啦!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這個問題其實過去就像你講的,研究了很多但最後無疾而終,就是因為到底哪個單位主管?到現在還搞不定。
  • 張廖委員萬堅
    對,不應該這樣子啦!
  • 李部長永得
    我認為只有一個方法是比較容易解決,不需要修法,那就是實名制買票。
  • 張廖委員萬堅
    實名制,業者也有講,但是有用嗎?現在有辦法用實名制買票嗎?
  • 李部長永得
    絕對可以,我們口罩都可以用實名制去購買。
  • 張廖委員萬堅
    我們看日本的例子,我提供給你參考啦!其實你去研究看看,韓國的部分是罰金;日本108年通過一個專法來處罰黃牛票,那個叫做入場券不正當轉賣禁止法,也是在2019年才通過,差不多3年前,也真的發生作用喔!很有名的嵐演唱會,有人因為賣嵐演唱會黃牛票,遭大阪地方法院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3年緩刑及罰鍰30萬日圓(大概約新台幣8.4萬元)。演唱會的門票本來沒有那麼貴,賣黃牛票的方式,讓很多迷哥、迷姐們都覺得,搶黃牛票本來就很貴了,我要省好幾頓餐費了,結果弄到那個天價已經太離譜了。已經過好幾年了,我們之前是用修改定型化契約的方式,我希望文化部開始好好研究,你說實名制也好,那要怎麼處理?趕快有一個對策出來,不然這對年輕人來講,他們也是會非常失望,覺得政府怎麼不管這個事情,讓他們反映了好久都沒有辦法解決,一定要想辦法解決,好不好?部長。
  • 李部長永得
    是的,謝謝!我想這個我們會積極來研究,因為這個需要用兩條路,第一條,實質上用技術來減少、降低、或者是說讓它變得不可能,就是我講的用實名制去買票,實名制當然我們必須跟所有的表演團隊、消費者再去溝通,那我認為是可行的。
  • 張廖委員萬堅
    實名制還有很多問題啦!用人頭。
  • 李部長永得
    人頭也至少會降低很多啊!
  • 張廖委員萬堅
    對。
  • 李部長永得
    他不可能用一掃就掃幾百張門票,要找人頭也都很困難嘛!最重要的是,買了它不能轉賣,因為進場的時候我必須要跟你核對身分,這個技術上是沒有辦法做,現在的科技有辦法做到,不阻礙觀眾進場的時間,然後又可以核對身分。
  • 張廖委員萬堅
    好,部長,我希望這件事情能夠趕快去做。
  • 李部長永得
    第二個,就是你剛剛講的修法,一旦有發現這樣情況的時候,如果實名制的話,也比較容易發現,就是重懲嘛!
  • 張廖委員萬堅
    就是兩個,一個實名制、一個修法重懲?
  • 李部長永得
    對。
  • 張廖委員萬堅
    我們希望儘早看到這個配套措施出來。謝謝!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質詢:黃委員國書:9:36

  • 黃委員國書
    (9時36分)部長,幾天前我看到我們Taiwan Plus的臉書官網貼公告說,Taiwan Plus的應用程式遭到中國蘋果App Store下架,下架的理由是,因為在中國是非法的內容。我想請問一下李部長,有沒有掌握到這個問題,我們是哪一個內容違反中國哪一個法律?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這是一個不講理的國家,所以所有的東西它都可以認定不合法,是不是合法、非法?由它去認定,所以我們認定沒有用。但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我們判斷為什麼它現在要禁止這個,我們的資料裡面,就是9月以前在中國排不進前10名app的下載量;但10月的時候突然進入前10名,它的下載量已經占了2.86%;到11月的時候也是一樣到百分二點多。10月、11月的時候下載量突然變高了,我認為應該是這個原因啦!
  • 黃委員國書
    你的意思是說,他們開始喜歡看臺灣的節目了,喜歡瞭解臺灣了?
  • 李部長永得
    對。
  • 黃委員國書
    他們現在不只禁止我們的農、漁產品,像鳳梨、釋迦,還禁止了石斑魚,現在連影視產業都要禁止,而且還沒有給你一個明確的理由,它說禁止石斑魚是因為有一些成分不符合他們的規定,也許OK,還有一個道理;它現在禁我們的影視產業,它有指出我們到底違反哪一個中國的法規嗎?哪一個內容?連講都不講耶!
  • 李部長永得
    沒有講,對啦!
  • 黃委員國書
    這個大概愈來愈誇張了。部長剛剛提到的,對,沒有錯,我也調了資料,在9月份的時候,我們Taiwan Plus在中國的市場占0.7%;到10月份的時候變成2.8%。就是有上升的趨勢,是不是他們開始在擔心中國人接觸太多的文化?我覺得這樣的狀況持續下去,會讓兩岸的文化交流不平等,你知道我們臺灣有多少人口每天要接觸多少中國影視音相關的節目?你看看,年輕世代在臺灣最常使用的社交軟體包括IG、Facebook,當然也包括抖音、小紅書、微博,這些都非常熱門的,我們透過這樣子的社群軟體,然後看到中國的節目這太平常了,如果這樣持續下去,兩岸的文化交流有平等嗎?文化部有沒有進一步的反制措施?或是需不需要採取一些反制措施?
  • 李部長永得
    我認為我們不必特別加強所謂的反制措施,不會因此而加強。我認為文化基本上還是以人性為本,中國本來就對臺灣的影視產業有很多限制,所以很多人本來去中國做電視劇、電影,現在也都回來臺灣了,甚至本來在香港的也都回來了,因為香港現在管控也非常嚴格。我認為這個就是臺灣跟中國最大的差距,臺灣完全是一個創作自由的國家,所以我們不必有任何的反制措施。相對地,吸引他們的人才到臺灣來,我們都歡迎。
  • 黃委員國書
    好,謝謝。文化部在這件事情上要有一些基本立場。
  • 李部長永得
    對。
  • 黃委員國書
    當然不一定要採取反制措施,但是對於中國沒有任何理由片面禁止臺灣影視產業輸出,造成文化的不平等,文化部是不是應該要表達一些立場?部長,我今天利用這個機會讓你表態。
  • 李部長永得
    我認為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製作更多好看的節目,讓他們有更多人願意看。
  • 黃委員國書
    問題是進不去。
  • 李部長永得
    有很多方法可以進去。
  • 黃委員國書
    好,謝謝。再來,有關文化成年禮,現在文化部有沒有規劃使用的範圍?這個政策是我們學習法國等歐洲國家的相關政策,在法國的結果是很多年輕人去買漫畫書。那在法國用在電子遊戲、訂閱影音串流平台都是被允許的,文化部有沒有一些相關的規劃?也就是文化禮金可以適合在哪一個範圍?法國限定用戶最多只能花費100歐元,買他們喜歡的電子書、線上音樂或是電影串流平台的節目。
    文化部會不會有一些相關配套的限制?從審計部的資料來看,藝FUN券使用最高的比率都是去書店買日本的漫畫、參考書、手機配件,甚至是烤麵包機。因為現在書店是綜合型的賣場,甚至裡頭也有餐點,這樣算不算文化禮金使用的範圍?這個你們要去思考。然而使用到藝文產業的比率很低,比如用在表演藝術產業的比率非常少。之前體育署也推動動滋券,本來動滋券是要挹注運動賽事的門票,結果大家都去買體育用品,而且獨厚某一家體育用品,那一家本來生意就很好,結果讓他大賺,你們要防範這樣的問題發生,所以需要有配套。這些要給文化部參考,因為馬上就要上路了,你們對使用的範圍要好好思考。像法國也有政策,比如只能在個人喜歡的某一種特定範圍使用到100歐元,我們當然要有政策引導到需要協助、挹注的相關藝文產業。不然的話,大家一定到書店用在他們喜歡的行為,這樣對藝文產業的幫忙會非常有限,這個提醒你們。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我們有在規劃這個,但有一些牽涉到技術上實質的問題。因為我們要這樣做,包括商家的軟體都必須配合,所以一開始可能沒有辦法完全百分之百,但是原則上我們比較不鼓勵購買網路上的東西,除非是在網路上購票要進入實體的,比如表演。
  • 黃委員國書
    雖然你們不鼓勵,但是你們相對應的政策要訂出來,上路之前,你們就要把這個政策……
  • 李部長永得
    比如網路書店就沒有包括在店家裡面。
  • 黃委員國書
    針對文化卡政策暨試點實驗計畫,你們也做過了一些瞭解跟評估。事實上,在法國針對這個政策反對的意見比較多,占了79%,支持的只有占21%。反對意見就是剛剛我說的,它圖利了某一種特定文化類型產業,這個部分要給你們參考。
  • 李部長永得
    好。
  • 黃委員國書
    再來,黃牛票總是要解決,從蔡依林的演唱會到韓團都是天價,你們總是要處理。部長剛剛提到用實名制,可是你們有沒有認真評估?畢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些都是高手,現在已經有黃牛的購物平台,他們會利用駭客,也會利用非常多的人頭搶購票,然後會跟消費端說,因為成本增加,所以黃牛票票價要更高。你說用實名制,到底有沒有辦法解決黃牛票的問題?可能你們要進一步再思考。日本的案例可以給你們參考,日本是用專法,而我們現在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當然那樣的輕法沒有辦法遏止。日本用專法,而且是刑法,處罰非常重,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叫做不當轉賣禁止法,你們可不可以參考這部法?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法,主責單位當然就是文化部,所以文化部要不要考慮立一個專法?日本不只是處罰賣家,除了賣黃牛票的人之外,連買黃牛票的行為者都必須受到處罰。文化部有沒有像這樣的相關規劃?
  • 李部長永得
    我們現在沒有,不過這個意見可以讓我們參考、研究。我認為政府過去談了很多,但最後總是沒有辦法、無疾而終,因為連主管機關該是哪一個都還沒有確定。我認為文化部可以扛起這個責任。
  • 黃委員國書
    你說我們要採實名制,實名制的主管機關到底是文化部、內政部,還是經濟部?
  • 李部長永得
    各有不同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是我覺得……
  • 黃委員國書
    對,業務執行各有不同,所以你們要去思考這個問題。再來還有一個問題,這些黃牛購票平台會跟售票公司合作,如果不遏止這個趨勢,未來一定會慢慢演變出這樣的問題。
  • 李部長永得
    技術上問題也許有些要克服,如果用實名制,他用100個人、1,000個人去買,縱使是1,000個人還是不能轉賣,所謂實名制就是不能轉賣,如果是1,000個人,目的為什麼是1,000個人?一定不是1,000個當事人要去看,而是要轉賣出去,轉賣出去以後,買的人到現場就沒辦法進場,如果我們發現有這樣的情況就重罰,所以我認為有效之道就是兩個,第一個是修法或者是立專法重懲,第二個就是技術上完全採實名制。所謂實名制就是進場的時候,必須查驗你就是購票人,我相信這樣就不能轉賣,因為嚴格禁止不能轉賣,以這樣的方式來做應該有效。
  • 黃委員國書
    好,這個給你們參考。
  • 李部長永得
    我們會就這方面的再來諮詢、研究。
  • 黃委員國書
    其實實名制有一些窒礙難行的地方,給你們參考。比方我買了票,卻沒有時間去看,我給我的太太去看,這樣不是實名,可不可以?
  • 李部長永得
    可以,但就是要申請。
  • 黃委員國書
    這個要申請,執行面可能會有很多……
  • 李部長永得
    過去大家認為不可行,但是你看連口罩都可以實名制,我最近報名一場馬拉松,牽涉幾萬人也都要實名制,到現場如果沒有拿號碼牌就不能進去。
  • 黃委員國書
    跑馬拉當然不能代跑,那樣毫無意義!
  • 李部長永得
    對。
  • 黃委員國書
    至於可不可以另外一個人去看,這個會有很大的問題。
  • 李部長永得
    所謂的實名制當然就是不可以,當然這個東西還要徵求大家的意見。
  • 黃委員國書
    好,這個也給你們參考。
  • 李部長永得
    如果真正要禁止這個東西,就必須接受一些不方便。當然實質上執行的技術以及委員剛剛講的各種不同狀況,比如我買了票,剛好不去能看,我要改請我的弟弟去看。這個東西可能要證明或者事先要跟主辦單位聯繫,有一些技術問題需要進一步溝通。
  • 黃委員國書
    執行面會有很麻煩的問題要處理。
  • 李部長永得
    這要進一步溝通。
  • 黃委員國書
    所以你們要做一些規劃及因應。
  • 李部長永得
    光是嚴懲,如果抓不到沒用。我常常說我們的法律有時候訂得非常嚴,可是問題在於抓不到,抓不到的話,法律都沒有用。
  • 黃委員國書
    不過還是要解決,也還是要面對。
  • 李部長永得
    對,要解決。
  • 黃委員國書
    給你們時間去規劃,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好。
  • 黃委員國書
    可不可以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提出相關的規劃?
  • 李部長永得
    好,我們會提出評估。
  • 黃委員國書
    這個會期結束前,我們再來討論,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
  • 主席(黃委員國書代)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質詢:陳委員秀寳:9:50

  • 陳委員秀寳
    (9時50分)部長早安!部長今天的專報第2頁提到,用三大執行重點來刺激藝文消費,其中第三點提到「鼓勵企業出資聯名發行,或購買點數回饋員工及會員。」為文化永續發展一同努力。這部分所謂的回饋員工及會員,他們的年齡跟我們文化禮金發放所規定的18歲有衝突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這個不衝突,就是政府編列預算發放給18歲青年,事實上,我現在講的應該是更上位,就是文化禮金其實有三個大部分,並沒有年齡限制,只有政府編列預算發放給18歲的部分是有限年齡,其他不限年齡。
  • 陳委員秀寳
    所以是分不同方向在執行?
  • 李部長永得
    對。
  • 陳委員秀寳
    目前政府編列的部分是只給18歲青年,但如果是企業出資,回饋給員工或會員部分,就不限年齡,而是針對不同的對象?
  • 李部長永得
    對,不限,就是由出資的企業自己去決定要給誰。
  • 陳委員秀寳
    有關文化禮金政策,很多人都非常關心,從數位券要常態化到目前由政府編列預算的部分,是確定只針對18歲青年。本席相信文化政策形成過程不是只參採其他國家辦理的狀況,而是希望將文化認同向下延伸,培養青年消費文化的習慣,這個出發點、角度非常好,本席非常支持。
  • 李部長永得
    謝謝。
  • 陳委員秀寳
    我們的政策概念,部長方才的報告表示是參採義大利的文化補給,以及法國的文化通行證概念,以目前文化部的規劃,使用範圍涵蓋表演藝術、展覽、博物館、視聽娛樂、文創、工藝及圖書出版,其實當初義大利辦理文化補給是有一個背景,當時因為巴黎恐攻,義大利當局希望以義大利的文化文明及歷史底蘊作為擊敗未知愚昧的武器,希望青年可以增加文化認同、堅持文化價值,以抵抗一些比較偏激的想法,這是當時義大利辦理這個文化補給計畫的背景,但我們文化部推動計畫是定位在增加消費人口,這樣是不是我們的動力稍嫌不足?
    再來,義大利當時規範的適用範圍有一項是國家公園,文化部是不是思考也把自然文化的體驗納入使用範圍?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我想這個是越多越好,但我們現在不考慮。
  • 陳委員秀寳
    現在還不考慮?
  • 李部長永得
    當然不考慮,因為第一,預算只有2億元,2億元如果還要分那麼多,其實大家會無感。
  • 陳委員秀寳
    那不是自由支配嗎?
  • 李部長永得
    不是自由支配,像國家公園就不在範圍之內。
  • 陳委員秀寳
    但是自然人文不是應該在引導年輕人接觸的範圍嗎?
  • 李部長永得
    是應該,但是文化部優先還是在文化的出版,還包括電影、表演事業、博物館、美術館等等。
  • 陳委員秀寳
    請教部長,你認為文化禮金的推動會不會遇到什麼困境?譬如青年的消費內容沒有預期的那麼廣泛,或領用的人數沒有想像中踴躍?圖片上的這篇文章是法國經貿辦公室文化中心在2019年發布的文章,標題就是「法國的文化通行證施行近一年後,成效不彰」,內容提到領用的人數不如預期,其中消費項目大部分是拿來購買老師指定的課外閱讀書籍,還有購買線上音樂類串流服務,部長,你認為這樣的狀況會不會也成為我們年輕人拿著文化禮金會去消費的項目?這個問題剛才黃委員也非常關心。
  • 李部長永得
    這個我們其實也瞭解,法國他們自己也有檢討,因為他們第一年實驗的時候,包括義大利也一樣,情況比我們還嚴重,大概有七成以上都集中在所謂的圖書使用,所以後來他們也慢慢根據實施結果作一些修正,這部分我們一開始就有納入考慮,因為我們有藝FUN券的經驗。
  • 陳委員秀寳
    所以如何確保文化禮金的一千二百元可以實際運用在培養文化認同上,本席覺得非常重要,如何跳脫目前18歲青年已經在消費的項目,讓他們拓展整個文化視野,這是文化部應該多加思考的議題,如果文化禮金只使用在原本已經就在消費的項目,這樣就不算是有達到拓展多元的效果,剛才……
  • 李部長永得
    我不太清楚跳脫現在的使用範圍之外是指什麼?譬如有哪些呢?國家公園當然很好,但目前不在我們的優先項目。
  • 陳委員秀寳
    這個等一下本席在這邊一併跟你討論。之前本席也質詢過部長,就是根據18歲青年,就是新的藝文消費人口使用藝FUN券的狀況,本席跟文化部要了一些數據,根據110年數位券領用狀況來看,20歲以下的消費人口只占8%,部長認為18歲以下的青年是藝文潛力消費人口,但是從這樣的數據還真的是看不太出來,所以本席認為文化部應該再做更多的政策溝通,把政策拿出來分析。本席沒有反對發放文化禮金,而是認為政策的形成應該要有更多完備的資料、數據來支持,這樣大家才能更肯定、更認同。
    接下來再請教部長,之前本席也詢問過關於OPENTIX這個app,看起來20歲以下的會員僅占5%,如果以會員總數五十多萬人計算,也只有3萬多人,這個狀況跟本席剛剛指出的狀況一樣,也許現在的數據是現況,文化禮金發放推動之後,應該會改變而增加,但是以現狀來看,20歲以下的數據還是比較低,如果只想要以文化禮金來吸引年輕人,結果可以改變多少,我想這才是大家比較不能理解的。其實剛剛投影片裡的那篇文章也指出,光靠免費就想吸引年輕人參加藝文活動是不夠的,需要有更多的引導跟媒介教育來激發他們的興趣,現在我們僅靠發放一千二百元的文化禮金,就希望年輕人可以對藝文有廣泛的興趣,或是培養他們的藝文消費習慣,部長覺得這樣能夠達到預期效果嗎?
  • 李部長永得
    委員,效果要做了以後才知道,當然事前我們認為可以達到,但實際上能不能達到,就要看實施的結果,如果委員有更好的方法,我們也願意聆聽,好不好?
  • 陳委員秀寳
    我們借鏡其他國家辦理的經驗……
  • 李部長永得
    對,像法國也是一樣,他們第一年辦了以後也做了檢討,發現到一些問題,而各界也有很多意見,所以他們做了修正,今年進一步有更多的預算,年齡還下放到15歲到17歲。我想如何培養年輕人對於參與藝文的熱忱,也不用冠上那麼大的帽子,說一定就是為了培養國家未來的發展,我認為參與藝文活動本身就是拓展視野跟經驗,所以不必扣上那麼大的帽子,在我認為是這樣。
  • 陳委員秀寳
    剛才本席提到在年輕人原來既有的消費項目之外去拓展,其實現在的年輕人本來在電影、文創貼圖、電玩等相關領域,消費的占比就比較高,所以我們的文化禮金應該是要讓他們使用在本來就會消費的項目領域外,讓他們去體驗平常不會觸及的領域,這是一種多元拓展,藉此培養他們相關文化消費的習慣,也促進我們文化經濟的成長,但這個部分,我們在報告裡並沒有感受到,就是除了他們原本就會有的消費,譬如看電影,他們本來就會去看電影,現在你給他一筆錢,他還是看電影,但是其他的他應該可以再廣泛去瞭解的藝文項目……
  • 李部長永得
    委員,像看電影我們都有規定,看電影是限於國片才有,洋片是沒有的,另外,看表演、到美術館,或是購買一些書籍、工藝品等,這些都在鼓勵範圍。
  • 陳委員秀寳
    部長,本席要跟你討論的是,如果本來就是這些年輕人固定會去消費的項目,你給他錢免費去消費,他當然很高興,但是我們是不是有什麼方式可以引導他,在他原來的消費項目之外,再由其他興趣去接觸其他的藝文類、文化類,這個部分,本席這邊有幾個建議,剛才雖然部長有回應過,但是我還是要建議,不僅是電影、音樂、演唱會等,其實國家公園的部分以後可以列入考慮,因為自然人文也是體驗的一環,所以這個部分如果以目前文化部的經費、預算沒有那麼多,但是希望以後也可以納入,在你們檢討的時候,把國家公園這塊納入你們的考慮範圍。第二個……
  • 李部長永得
    國家公園是不是請委員去拜託內政部好不好?這是內政部主管。
  • 陳委員秀寳
    今天我講的是文化禮金,這個部分是……
  • 李部長永得
    對。
  • 陳委員秀寳
    第二個部分是拓展年輕人進入文化領域,要撇除既有已經參與的項目還是要涵蓋,這個部分你們要去考量,是原來就會消費的部分涵蓋在裡面,還是……
  • 李部長永得
    委員的意思是電影不要涵蓋,好不好?
  • 陳委員秀寳
    還是在這之外,文化部應該再有其他鼓勵的部分是你們要思考,不是我說要還是不要,你們文化部在制定政策的時候,要涵蓋的範圍有多廣,在這個範圍之內,如何去拓展年輕人對其他項目有激發其他興趣而願意去接觸。
  • 李部長永得
    這個都非常鼓勵啊!
  • 陳委員秀寳
    第三個部分,提早培養年輕人進入文化領域,可以提高下一代的文化涵養,但是如何讓它變成習慣,應該變成你們要評估之後……
  • 李部長永得
    委員,這個你要給他這麼大、偉大的──我寧可把這個政策取消,所以18歲全部取消了以後,一生都可以成為文化消費者。
  • 陳委員秀寳
    今天推動文化禮金,文化部設定在18歲,你說今天推動了之後,又沒有辦法讓它成為興趣,沒有你們預期效益……
  • 李部長永得
    我的意思是說……
  • 陳委員秀寳
    到底今天推動文化禮金的立意在哪裡?
  • 李部長永得
    我的立意就是多培養人口,但你說要每個人看了以後,他終身都會去消費,我告訴你,委員……
  • 陳委員秀寳
    本席要跟部長討論的就是……
  • 李部長永得
    不要把這個東西當作好像是萬靈丹去解決所有問題。
  • 陳委員秀寳
    當然不是一年1,200元下去之後,他就永遠成為習慣。
  • 李部長永得
    對啊!
  • 陳委員秀寳
    所以我說這個必須要你們評估之後,在檢討的時候,也要把它納入參考,如何做後續的規劃……
  • 李部長永得
    第一年執行完之後,我們會有檢討報告,然後會做改進。對新創的政策……
  • 陳委員秀寳
    部長,要增進對青年的文化自我認同,這個部分本席建議在本土語言學習的抵用方案的部分,你們可以考慮,他如果參加本土語言學習課程,是不是有一些方式回饋或是鼓勵?部長,政策的推行應該有更仔細的數據來佐證,文化禮金的部分是很新的政策、很新的想法,但是政策的形成不是只參照文字,本身也有自己的考量、規劃,今天本席提出這些建議,希望文化部可以做更全面的考量,有一些也許……
  • 李部長永得
    如果我有10億元的話……
  • 陳委員秀寳
    針對本席的建議,部長,你誤會了,也許在短暫的質詢時間裡沒有辦法做詳細的溝通,這個部分,我們會後可以再繼續來討論。
  • 李部長永得
    不是,我要跟委員釐清一個觀念就是,一個2億元的政策、一個新創的政策,你給我這麼多、這麼多的使命,坦白跟委員報告,這沒有辦法達成,要國家公園,又要學習語言,學習語言很好,但另外有經費再做支持,因為這二億多真的分到那麼多地方的話,沒有辦法,為什麼我只有能力發給18歲?所以有委員說,為什麼16歲沒有、17歲沒有、20歲沒有?就是沒有經費,如果國家這個政策有50億元,那又不一樣的作法……
  • 陳委員秀寳
    當然礙於經費,也礙於是新的政策、新的方案,我們必須把它定點,先從18歲開始推,但是今天不是你有1,200元就叫你做全部的事情,因為時間也到了,我會後再跟您討論,謝謝。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
  • 主席
    委員意見很寶貴,給文化部參考,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好。
  • 主席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 質詢:萬委員美玲:10:4

  • 萬委員美玲
    (10時4分)部長,早上有沒有吃過早餐?
  • 主席(陳委員秀寳)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吃過了。
  • 萬委員美玲
    吃過了,那情緒要和緩一點,好不好?當然今天給你2億做2億的事,給10億做10億的事,但是即便給2億,我覺得還是要有一些期程,今天所有委員在這個地方都有給你很多期許跟建議,我覺得其實要耐下性子來,才能把這個計畫做得更好。
    好,我們來討論一下,其實在10月24日的質詢,本席就提過,現在原本額度編列2億元,預計要跟企業要募1億元,對不對?合計是3億元,不過,本席看到現在在你的專報當中,所需要的總經費是2.5億元,你自己寫的,所以除了本部要編列2億元的預算之外,其他的要去募款,您的意思是,只要募5,000萬元就夠了,是這樣的意思嗎?
  • 李部長永得
    什麼5,000萬元?對不起,因為我沒有聽清楚。
  • 萬委員美玲
    好,你原本講,現在預算是2億元,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然後要跟企業再募1億元,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但是在專報上面說,這個計畫其實2.5億就夠了,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不是、不是。
  • 萬委員美玲
    所需要的總經費?
  • 李部長永得
    不是,這個預算目前是2億元,事實上之前已經投入的,包括一些現在開始規劃建置的已經差不多有三、四千萬,所以預算第一年的執行經費大概會有2.5億,但是我們對企業目標,包括合作的部分,目標我們會定為1億元。
  • 萬委員美玲
    也就是說你的意思是,先前投入一些前置作業及後面可能需要的行政費用,大概會有將近5,000萬元,所以怎麼算也要3億元。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好,這樣很清楚。因為本席看到,如果按照專報上的人數21萬來進行計算的話,每個人1,200元大概需要二點五億多。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好,這樣這個經費OK。又根據文化部提供給本席的資料,看起來目前你們正在跟7家企業洽談合作,但是部長,上次我在質詢時,您沒有說出家數,不過根據文化部後來提供的資料是7家,請問目前這7家談得如何?可以捐助的金額及進度順利嗎?
  • 李部長永得
    跟委員報告,因為我一直強調這個沒有什麼太大問題,我們可以積極地進行,因為這個東西坦白講,我們光跟企業溝通,都要講很久,才能瞭解我們到底做些什麼。談完了以後,如果它有意願,到底什麼方面比較容易介接?舉例講……
  • 萬委員美玲
    沒關係,部長,請教一下,因為一直都沒有說明現在跟這7家企業談是什麼情況?7家之外又是什麼情況?因為說真的要募1億元,以現在這個時機不是很容易的,就像您剛剛所講,我們需要費很大的力氣,但本席兩次質詢,其實都沒有辦法獲得實際的狀況,我們也替你很著急,所以我在想,現在募資看起來可能不是那麼順利,大家還在努力。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因此你有沒有想過要想方設法,除了同仁很努力地去勸募之外,需不需要提出一些獎勵方式?比如說以新修正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為例,為了要鼓勵運動產業,所以企業捐贈可以抵150%的稅,這個在企業裡面其實滿有誘因的,有沒有規劃要有類似的誘因搭配同仁努力的勸募?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提供這樣的好方式。事實上,我們已經有修法,文創法修法已經送到行政院了,就是提高企業的投資文化產業或是捐贈文化產業的抵稅額度。第二個,我們也走ESG的路線,因為上市公司每年都要做ESG的報告(年報),對於每年的這些年報,金管會會有一個評量標準,現在是沒有文化類,我們認為在永續發展這個部分應該可以列入文化的衡量指標,因為文化的多樣性也是永續社會、人類永續發展很重要的元素之一。
  • 萬委員美玲
    當然我想我們有這個……
  • 李部長永得
    我們儘量在爭取,謝謝委員支持、指點。
  • 萬委員美玲
    我們有積極的作法搭配募款這件事情,我覺得都會好一些,但是可以再積極一些。
  • 李部長永得
    是,好,謝謝。
  • 萬委員美玲
    再來,在整個募資有沒有設定一個期程,還是會一直這樣募下去?
  • 李部長永得
    這個會一直下去,跟委員報告,將來是彈性會很大,比如說,點數的部分,發行點數以後,我剛剛講的,比如說高鐵,高鐵現在也有回饋點數,但是高鐵的點數,我們現在跟它談跟我們平臺介接,就是它的點數集到某一個階段,雙方跟它合作以後,它的點數可以多少換多少的文化幣……
  • 萬委員美玲
    部長,我瞭解你的意思,因為其實這種案子能用在很多地方,也就是基於跟企業合作的模式,我們會再做一些不同的方案或調整而會繼續募資下去。
  • 李部長永得
    對,有不同的方案,包括便利商店每年也都有做回饋。所以我們的募資其實不一定是要他們拿現金出來,但有的企業會願意拿現金出來捐贈。
  • 萬委員美玲
    好,這個部長早上有提到,本席瞭解。
    接下來我想請教一個問題,文化禮金的使用管道,目前確定是用OPENTIX的兩廳院文化生活平台,您清不清楚目前有多少類型的藝文業者及家數參與?
  • 李部長永得
    現在只有OPENTIX,還沒開始,正要做招商的工作。
  • 萬委員美玲
    要去談。
  • 李部長永得
    對。所以原則上針對有參與藝FUN券的廠商幾乎都可以,但有些條件要稍微再做限制。
  • 萬委員美玲
    您剛剛提到藝FUN券,本席要提一下,110年時,藝FUN券合作的店家數超過1萬8,000家,量滿大的,但我們現在看到OPENTIX平台的合作廠商大概只有1,443家,且大部分都集中在北部,所以家數有點過低、分布不平衡,針對這個部分,要如何讓它常態化?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你現在為了要擴大使用範圍,招商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會開始?要如何在全省進行招商?同時我要特別提到,在這樣不均衡的狀況,以我們桃園來講,當時發放藝FUN券時,桃園是六都裡面店家數是最少的,在7,249家中只有309家,比例真的非常低;消費金額也是最低的,大概百分之七點多,一點點而已。我不理解的是,我們在六都裡面,都已經有這麼大的差距,那麼在全國要如何去平衡?這個政策不能只有雙北做得好而已。以上問題是否能夠簡單回答一下?
  • 李部長永得
    這個部分我們會特別留意,尤其是店家的使用,我們可以加強中南部或是過去使用比較少的地方,至於要如何做,我想規劃團隊都會具體提出一些規劃。
  • 萬委員美玲
    會後是否能請部長提出具體規劃?讓我們瞭解一下,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可以,因為現在預算還沒有通過,所以……
  • 萬委員美玲
    沒關係,規劃出來再趕快提供給我們。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接下來,今天很多委員也有在問,我們知道藝FUN券過去使用很集中在書店、出版業及電影院等等,就是你們剛才有提到的,不是不好,但我們希望效能是否能夠繼續擴張,剛才您特別提到義大利、法國,既然我們是因為義大利及法國做得不錯,那我們就應該借鏡。部長,您知道嗎?法國2021年正式發行,有73%的使用者在第一次使用時是嘗試新的藝文活動,並且有32%的人在第一次使用是到博物館,所以並不是大家都拿來看電影。我就講看電影沒有不好,今天沒有人說看電影不好,但我們都希望他有更新的嘗試。所以您必須要去瞭解,既然你們是看到歐美做得好,因此引進來做,我們都支持,但要如何讓他在第一次使用時是嘗試新的藝文活動,同時要如何讓他們能夠進去博物館?我覺得這些都要有計畫,至少法國是這樣做的,就是今天早上提到的法國及義大利。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有關年齡的部分,您提到112年度年滿18歲的人口就可以使用,部長,我想請教一下,現在因為募款還不是那麼順利,導致文化禮金的期程有拖延,會不會間接造成112年18歲的青少年在政策要正式實施前超過18歲?因為你們有耽擱到時間。簡單來講,現在的實施時間是什麼時候?
  • 李部長永得
    其實我們沒有delay,我們現在確定的時間是3月。
  • 萬委員美玲
    112年的3月?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這樣我就要請教部長,現在是112年的3月要開始實施,但如果他是在3月之前就滿18歲了,那麼他在1月、2月可以領嗎?就是如果是在3月實施之前就已經滿18歲,還有2個月,這樣他可以領嗎?
  • 李部長永得
    當年度18歲就可以領。
  • 萬委員美玲
    我們確認一下資格好不好?因為這些18歲或是即將滿18歲的年輕人都很在乎。
  • 李部長永得
    我請業務單位跟你說明。
  • 萬委員美玲
    可以。
  • 主席
    請文化部文創發展司江司長說明。
  • 江司長清松
    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規劃是當年度,即112年度年滿18歲,用時間來講就是94年1月1日到94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都可以領。
  • 萬委員美玲
    好,我覺得這是要清楚公布的,因為你說3月份,我也不知道是3月幾日,往前推如果已經滿18歲就會有權益上的損失。所以現在很確定是94年1月1日到94年12月31日出生,滿18歲的年輕人都可以領,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是。
  • 萬委員美玲
    最後兩個小問題,如果112年1月才招商,3月就要實施,你有辦法在2個月內招商完成嗎?如果拿到券結果卻沒有地方消費,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文化禮金有期限嗎?
  • 李部長永得
    一年的期限。
  • 萬委員美玲
    只有一年的期限?
  • 李部長永得
    對。
  • 萬委員美玲
    那我就要請文化部注意一下,你們3月才開始實施,1月才招商,且現在看起來招商沒有那麼順利,又只有一年的期限,到時候萬一沒有地方消費,就失去文化禮金的意義啦!
  • 李部長永得
    不會啦,現在已經積極規劃,也不是1月才招商,現在就開始有說明會,開始在招商了,但正式簽訂合約還是要等預算通過。
  • 萬委員美玲
    對,所以我想這個時間點很急,如果3月要實施,辦法也有了,但招商還沒有、募款也還沒有,我拜託文化部同仁要再辛苦一點、積極一點,3月份政策上路之後,才不會好意反而惹來民怨,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委員。
  • 萬委員美玲
    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質詢:林委員宜瑾:10:17

  • 林委員宜瑾
    (10時17分)部長好。Taiwan Plus在這個月10日有收到App Store通知,在中國無法使用下載使用Taiwan Plus的app,理由是說因為含有在中國違法的內容,我們都很清楚,整個事件證實Taiwan Plus是專業客觀的媒體,也讓世界認識自由而多元、獨立的臺灣。藉由這件事情,我想要跟部長討論的是,面對這麼龐大的惡鄰居,臺灣的媒體或文化內容產業都遭受相當程度的壓力,來自中國的壓力當然會對臺灣的創作自由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所以是否要有配套的作為,確保我們的媒體或文化內容產業可以維持獨立及活力,這個部分要請文化部好好地來思索。
    我想唯有絕對的創作自由,搭配上政府適度的投資及輔導,才能打造我們的公共媒體並站穩腳步,所以Taiwan Plus真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對外窗口,目前看起來,這是屬於臺灣人的英語頻道,理想上,我們會針對不同的語言區有不同的行銷計畫,期待在未來Taiwan Plus可以成為世界性的國際頻道。接下來面臨到2024年的巴黎奧運,其實臺灣選手已經準備好要發光發熱來奪獎牌,Taiwan Plus也必須要跟上腳步,是否可以搭上這一班列車,讓世界各大媒體都來引用Taiwan Plus完整而詳實的報導?部長,有關這個部分,應該沒問題吧?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林委員好。我會請公視特別在這方面做好準備,其實這個部分很重要,我常常舉例,像是韓國的阿里郎電視台,在東京奧運時韓國選手得獎,通常其他外國媒體就是報導得獎人是誰並升旗,但並沒有進一步深度介紹這個人平常的訓練等等,這部分就是由阿里郎電視台提供,國際媒體就有素材可以報導。我認為我們的Taiwan Plus在這方面也應該做足準備。
  • 林委員宜瑾
    是。另外我想跟部長討論,上個禮拜針對公共電視誤刪片庫四十多萬筆資料,還有華視定位不明的問題,監察院有分別對文化部提出糾正。監察委員提到片庫的資料發生如此重大資安事件,顯現出資安管理鬆散、相關經費與專業人力不足,這些問題,他覺得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難辭其咎。
    至於華視的定位不明的部分,監委也說華視早在2006年就成為公廣集團的一員,監察院過去也在2014年的專案調查報告中指出,華視定位不明跟發展不利的問題,華視至今仍原地踏步,這是監委的說法。我知道這個月月初也有召開第一次的諮詢會議,公視基金會胡元輝董事長,邀集了華視資產活化策略小組,召開諮詢會議。所以我想針對這個相關的計畫,不論是資產活化或者是民股買回,部長能不能就你掌握的進度,做一些說明?
  • 李部長永得
    監察院報告,當然我們是列入重要的參考,非常感謝它們的指教。不過,這些問題都是長年累積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有一些所謂媒體跟政府之間界線的問題,所以常常就是文化部如果多管一點,就有人說你手又伸進公視,如果說尊重他們,就有人說出了事情,文化部都不管,所以也很難。基本上我還是尊重公視基金會獨立自主的營運,像監委所提的有關資安的問題,他們都已經改善,而且有明確的進度,包括要成立未來資安管理單位,進用的人員按照規定要多少,這個都有,我相信這個部分,他們未來可以做得很好。至於資產活化的問題,也尊重華視董事會所成立的小組所提出的方案,我們也會派人去參加他們的小組瞭解進度,看隨時需要什麼協助?我們是站在協助的立場,來處理這件事情。
  • 林委員宜瑾
    好。另外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下,公共電視法跟文化基本法中它規定經費的問題,我們要怎麼來應對?依據公共電視法現行條文第二條第三項,即目前公視基金會每年獲取捐贈的法源,但是現在公廣集團處在轉型的關鍵時刻,公視基金會它採取多頻道、擴大公共服務範圍的經營策略,不僅業務增加,也要面對大環境的物價波動。所以如果公視基金會每年獲取的經費沒有跟著調整,那我們有辦法支應後續的營運嗎?我的意思是,我們是不是要有更彈性的做法?因此有二個問題要請教部長,第一個是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確定下會期會送進立法院嗎?第二個是我們怎麼因應公視基金會的營運需求,給予更彈性經費的支持?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關心。第一個,簡單說明,公共電視法下會期會送到立法院來……
  • 林委員宜瑾
    好。
  • 李部長永得
    這個我們跟行政院也有一些共識。另外有關經費的問題,我們也做了一些修正,讓它更有彈性,現在第二條第三款等於是一個天花板,我們是把最上面天花板拿掉變成地板,當然是希望每年有固定至少一個金額,但是我想這裡面,在政府內部也有一些溝通上的困難。所以我們另選所謂的文化發展基金,現在提出一個文化基本法的修正案,這個我們也已經送進行政院,就是希望文化發展基金會資金的來源,可以有一些包括頻譜的使用等等,挹注固定的費用給公共電視更多一些費用,可以製作好的節目,同時也讓它更具有獨立性。
  • 林委員宜瑾
    好。所以重點還是公視法要趕快進立法院。
  • 李部長永得
    好。
  • 林委員宜瑾
    另外跟你談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就是上次我們討論的「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當然這裡面沒有提到基金的財源啦!所以為了讓這個文化發展基金可長可久,我們是不是要確認經費來源?部長,未來到底有什麼樣的規劃?
  • 李部長永得
    文化發展基金,在原來的文化基本法裡面,就像委員所講的只講一句話,但是財源從哪裡來,沒有法源根據。所以我們現在文化發展基金,第一個,是先從文獎條例裡面公共工程的建設百分之一提過來;第二個,我們希望幫它找到一個固定財源,就是未來頻譜拍賣時超額拍賣的部分,撥出一定比例能夠進入文化發展基金,作為未來影視產業的支撐。第三個,其實所有的電信公司在使用頻譜的時候,每年都要繳交一些頻譜的使用費,我們也希望有一定比例能夠進入文化發展基金,去支持文化內容及影視,尤其是影視音的文化內容產業。所以現在假設修法,法律上能夠通過,這個錢就直接給公視,不必再透過政府,可以更增加它本身的獨立性。
  • 林委員宜瑾
    所以要在文化基本法……
  • 李部長永得
    坦白講這個基金,我們還需要很多的溝通跟共識,這個法律送到行政院現在還沒有開始,相關單位對這個部分是非常有意見。不過,我認為從國家未來長遠發展來講,不管是從文化或者是影視,因為影視它已經不是一個國家所謂自己本身節目的娛樂性質,而是具有國家文化戰略意義在裡面。所以我認為這個東西,政府必須要大力的支持。
  • 林委員宜瑾
    對。所以就是要好好的來修文化基本法,增列所謂經費的來源。OK,好,部長加油。謝謝。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 質詢:鄭委員正鈐:10:27

  • 鄭委員正鈐
    (10時27分)部長好。我們今天的內容是針對文化部推動文化禮金規劃辦理情形進行專報,其實我們文化禮金1年的預算只有2億元的規模,不算多,可是召委特別安排這個題目,顯見召委對文化禮金重視的程度。所以,對於整個文化禮金的推動,我們也就要好好檢視它的狀態,文化禮金基本上是從藝FUN券轉過來的,那就先來看一下藝FUN券之前在使用時的一些現象。我們看到審計部報告,對之前藝FUN券使用,有消費類別及店家,區域使用都非常集中的一個現象。包括使用藝FUN券的店家數,占適用藝FUN券的店家數比率只有27.17%,這些店家使用藝FUN券金額占發放藝FUN券金額的比率高達85.85%,表示說27.17%的店家消費了藝FUN券85.85%的金額。我們也看到在整個書店、出版業、唱片、樂器行及電影院,占了整個藝FUN券消費項目類別的84%,其實也非常的集中。包括在直轄市,有5,867家在整個能夠使用的7,536家中占77.85%。所以整個藝FUN券使用,包括消費類別、店家、使用區域都非常集中。我們現在要把藝FUN券常態化變成文化禮金的概念,對於藝FUN券之前使用的這些現象,有沒有什麼樣調整的方式,能夠讓文化禮金真的更常態化,不要有太多城鄉的差異或者有消費類別的差異?可不可以請部長說明一下,這要怎麼去改善?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做這麼詳細的分析,的確,我們是根據藝FUN券的大數據來做分析,無論是第一次或是第二次,都有發現這個問題,很多委員也都有跟我們提出指教,所以在藝FUN券第二期的時候,我們有提出一些其他的方法,以降低集中在某一類使用的情況,然後提升其他類別的使用,尤其是博物館類。換言之,是有很多的方法出現,有效但效果不是很大,因為這個東西從技術上去處理的話,可能困難度比較高,所以我們基本上還是用鼓勵的方式,所謂的鼓勵就是釋出更多的配合回饋措施,比如說博物館,剛剛也有很多委員提到,其實臺灣的博物館很少,如果博物館有參與,我們就把它們聯合起來,看看如何用更有效的促銷方法,讓更多持有文化禮金的人願意進來,而且進來以後可以得到一定的回饋或禮遇,也就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其實技術上我們也曾討論過,即一開始技術上的確是比較困難一點。
  • 鄭委員正鈐
    這個部分在六都集中的情況非常明顯,我想知道新竹縣市當時藝FUN券使用的狀態,請文化部到時給我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好。
  • 鄭委員正鈐
    就是新竹縣市的部分。
  • 李部長永得
    新竹縣市的部分,這個數據我們都有,也都可以提供給委員。
  • 鄭委員正鈐
    就是給我一個很清楚的報告。再來,現在要把藝FUN券變成18歲文化禮金、成年禮的概念,就只給18歲的人才可以用,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
  • 鄭委員正鈐
    這跟今年我們憲法……
  • 李部長永得
    跟委員稍微修正一下,不是只有18歲才可以用,而是政府編列預算發放的對象只有18歲,但是關於廠家回饋或是企業捐助的部分,那就不限於18歲。
  • 鄭委員正鈐
    好,現在我要問的是,因為發放的對象只給18歲的人,也就是94年次的人,這跟我們今年想修憲,讓18歲有公民權一事有沒有關係?此外,這是否就常態化了?是只有今年有還是以後年年都會有?
  • 李部長永得
    我們是編列在公務預算裡面,當然是希望年年有,而且行政院也會支持,如果第1年成效好,明年我們會爭取更多的預算,我想第1年這2億元,基本上有一點試辦的性質,就像法國一樣,試辦了以後,到底情況怎麼樣,我們有一定的預期,但是結果會怎麼樣,我們還是要做檢討,要往好的方向去走。總之,會爭取更多的預算來做,所以持續性是沒有問題的。
  • 鄭委員正鈐
    所以之後會年年辦?
  • 李部長永得
    對。
  • 鄭委員正鈐
    透過文化禮金培養年輕人對於文化、藝文活動的接觸,我覺得其實是好的。就我所知,你們為了藝FUN券還有推動文化數據加值應用,好像有提到這個文化禮金是要透過兩廳院的OPENTIX系統,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
  • 鄭委員正鈐
    這部分我有點疑惑,所以我就直接問,因為之前藝FUN券本來有配合一個藝FUN NEXT的app。
  • 李部長永得
    對。
  • 鄭委員正鈐
    而且藝FUN NEXT app的使用人數遠遠超過OPENTIX的使用人數,為什麼我們捨棄藝FUN NEXT不用,現在要改用OPENTIX?
  • 李部長永得
    跟委員報告,藝FUN NEXT點數的來源全部都是政府的預算;第二個,它是單獨的app,一年的維護費大概就有五、六千萬元,但是我們規劃所謂文化禮金的概念,不是只有政府在發這個錢而已,也鼓勵民間的企業能夠回饋,而且能夠跟其他的企業,包括超商、高鐵一些點數的機制能夠介接,所以這在功能上更加複雜,剛好OPENTIX去年4月開始建立了一個新的平台,而這個新的平台,它本來就不是只有賣兩廳院或是表演藝術的票,同時將來也會介接到其他的藝文產業,所以這時剛好可以結合在一起,更何況OPENTIX是屬於行政法人,它就是非營利事業單位,縱使有盈餘,也是回歸到政府。
  • 鄭委員正鈐
    剛才部長提到藝FUN NEXT一年的維護費要五、六千萬元,請問之前我們建立藝FUN NEXT app花了多少錢?部長知道嗎?
  • 李部長永得
    五、六千萬元。
  • 鄭委員正鈐
    營運費用五、六千萬元還是整個建置的費用五、六千萬元?
  • 李部長永得
    建置加上維持的費用。
  • 鄭委員正鈐
    好,如果藝FUN NEXT本來就有上百萬人的績效時,我們為什麼不去使用這個app呢?這部分我還是覺得很疑惑,而且現在藝FUN NEXT好像就沒有用了。
  • 李部長永得
    現在是沒有,因為藝FUN NEXT我剛剛跟委員講過了,它的功能就是非常單純,就是政府發錢給他,然後他去消費,消費完了以後,他就去結帳。
  • 鄭委員正鈐
    像這樣的一個狀態,政府已經花了很多錢,如果這個app只有這樣的功能,只有發放點數的功能,我就覺得太少了,而且缺乏遠見,這部分今天我就先不追究了。
    再來,剛才有提到,其實我們是在學義大利,因為它有一個18app,但它的績效其實很差,你知道嗎?所以你們強調說要學義大利,我就不太懂了,為什麼要學義大利呢?因為他們的FB人數只有6.7萬人,然後IG人數也只有4.1萬,其實都非常的少,所以我不知道要學它的什麼東西。
  • 李部長永得
    就是他們針對18歲有這樣一個政策、想法的這件事情、這個概念。
  • 鄭委員正鈐
    去學他們的概念?
  • 李部長永得
    對,因為實際上藝FUN券的操作,我認為我們的經驗、我們的數據比他們還更適合用到我們現在新的文化禮金。它的概念就是不約而同,即歐洲的國家都針對18歲的年輕人這件事……
  • 鄭委員正鈐
    做一個文化深耕的動作。
  • 李部長永得
    對。
  • 鄭委員正鈐
    最後,剛剛部長也主動提到,很多委員都很關心這樣的文化禮金,如何讓年輕人更願意去博物館,在此談講一下我們的文化機關興建跟相關使用人數的情況,依據預算中心所提出來的數字,民國100年國立的文化相關機關總共有28家;到了108年有32家,館數有增加了,可是我要講的是,入館人數其實是差不多的,並沒有增加。換言之,我們增加了很多的博物館、增加了很多的文化相關機關,可是去的就是這些人,然後我也看到收費入館的人次,基本上都是在25%到30%,也沒有增加,表示有25%到30%的人,願意付費去參觀,表示還是有很多民眾對於展覽相關的content是關心的,並不是因為免費他才去,所以如果現在有文化禮金這樣一個計畫在做的時候,我也希望整個國立文化相關機關的內容上,可以讓他們有更多的鼓勵措施,而不只因為有更多免費的方式可以去運用,然後就是把預算消化掉,我覺得這並不是我們要的,能夠讓文化生根,然後從18歲開始,我覺得這也是值得鼓勵的,我們希望能夠長長久久地落實下去,然後能夠具體落實。針對新竹縣市的部分,再請部長給我具體詳細的資料。
  • 李部長永得
    好,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做研究看看,就是剛剛委員提到文化場館入場人數跟受惠人數,我們會再做整體研究。
  • 鄭委員正鈐
    這個部分可能要再進一步去做分析。
  • 李部長永得
    對。謝謝。
  • 主席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
    請范委員雲發言。
  • 質詢:范委員雲:10:39

  • 范委員雲
    (10時39分)召委早安、部長早安。今天主要是關心OPENTIX如何可以做得更好一事,部長剛剛已經講到,今天的主題就是針對18歲青年人口發放文化禮金,我覺得這個方向非常好。再來,今天你們的報告中也有提到整個預算是2.5億元,其中的2億元希望由文化部出,剩下的0.5億元希望由企業界來贊助,這個方向也很好,我還希望以後能夠更好、更多,因為我看到你們提供的資料顯示,法國2022年文化禮金的相關預算是1.6億的歐元,我們的2.5億元是台幣,我全力支持部長未來逐年增加預算,並爭取更多的支持,我覺得我們要成為文化大國,從青少年這一塊培養起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方向。回頭來講OPENTIX相關的運用,我覺得它應該要越來越重要,所以針對它不夠好的部分,今天要提出質詢。
    目前文化禮金只能透過OPENTIX來使用,這部分我覺得有些疑問,是否跟OPENTIX還不夠好有關?目前有很多重要的表演藝術團體,譬如說知名度很高的、我自己也有看過的「故事工廠」、「果陀」都不在裡面,如果兒童劇團也不在裡面,這些藝文團體這麼的不錯,可是為什麼他們的表演沒有出現在OPENTIX?那就等於政府發放的禮金,卻沒辦法讓每個表演團體都能一起分享這個成果。部長可能會說團體只要來用OPENTIX,就會成為適用對象,那部長知不知道之前這些團體為什麼沒有加入OPENTIX呢?為什麼他們不想加入或是沒有加入,部長知道嗎?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范委員好。我知道有些藝文團體對於OPENTIX目前的作法,尤其涉及資訊的分享,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我是不是請兩廳院那邊在個資法能夠維護的情況之下,儘量提供資訊給表演團隊?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問題,其實都不成為問題,因為其他的平台跟這個平台合作,所以文化禮金也可以用到,下載文化禮金要從OPENTIX,但是我可以在其他的平台去買……
  • 范委員雲
    可以到其他平台使用?
  • 李部長永得
    是可以使用的,使用完之後,其他平台回過頭來跟OPENTIX去結帳。
  • 范委員雲
    好,這樣滿好的。OPENTIX這部分是文化部支持的,我還是希望您的方向是對的,有關資訊的分享,上次我也質詢過,部長有承諾要努力,這次我們更深入去了解,想讓部長了解一下資訊分享對於表演藝術團體的重要性。兩廳院從107年開始就委託交通大學統計所,透過售票平台進行消費行為的統計,這些數據兩廳院其實有,可是它卻不開放給所有藝文團體使用,這其實有點奇怪。如果藝文團體可以拿到這個數據,它其實完全都是匿名的,所以並沒有個資的問題,這對於表演藝術團體來講非常有用。
    OPENTIX已經不是一個普通的售票平台,這種行為會讓人覺得兩廳院跟藝文團體及售票平台之間反而是競爭的關係,理論上我們都希望兩廳院可以帶動全臺灣的表演藝術產業,OPENTIX也應如此。可是,我們可以看到,從統計數字來講,以兩廳院為例,2019年舊的兩廳院平台賣出的年均票房大約是12億元,可是到今年初估可能只剩下10億元,也就是說有2億元的票房是移轉到其他的售票平台,那一定有原因,也就是說別的平台是不是比較好用?
    本席上個月已經跟部長講過這個問題,就是上線後很多藝文團體抱怨,文化部有給我一份書面報告,但我看了這份書面報告之後覺得還是有不少問題,OPENTIX應該可以做得更好。最近我們又跟藝文團體詢問了一下,問他們為什麼不參與,他們也反映了使用上的問題,其實還是回到購票團體的數據資料。因為他們如果去別的平台可以得到比較完整的數據資料,而OPENTIX平台不願意把數據分享給團體,它只願意提供購票觀眾的分析服務。可是這個購票觀眾的分析服務相對是比較粗糙的。
    為什麼這個購票觀眾分析服務對於藝文團體來講這麼陌生呢?我進一步去了解,原來OPENTIX的分析服務必須透過專案去申請,而且要額外付費,必須經過預約諮詢、需求確認、評估報價的流程才能得到這份數據分析報告。藝文團體要的其實很簡單,他們不需要這麼精美的客製化數據分析服務,只要把數據直接提供給藝文團體,他們就很高興了。如果別的平台可以做到,我們的OPENTIX不能做到,這就非常奇怪了。
    以民間的售票平台Tixfun來講,可以看到一場演出購票人的性別比、年齡層分布、來源等等,都是用去識別化的方式,所以完全沒有個資問題。而且這些資訊不用額外申請,也不用額外付費,都是藝文團體直接在後台的app就可以看到的,我覺得這個對藝文團體來講應該方便很多。民間的平台可以做到,為什麼政府的平台做不到?我覺得這有點說不過去。
    藝文團體覺得OPENTIX不好用,只好轉移到其他的平台,可是今天我們的文化禮金,當然這部分要修正一下,您剛才說在OPENTIX下載但可以到別的平台使用。我還是希望政府做的這個OPENTIX應該讓藝文團體覺得是夥伴關係、更好用,而不是變成他想參與,可是卻處處受到阻礙。兩廳院到底能不能改進目前的數據分析服務,直接提供購票觀眾的數據給藝文團體,就像別的平台一樣,這部分部長是否可以承諾一下,請他們儘速改革呢?
  • 李部長永得
    OK,我來了解一下。是不是可以請主管OPENTIX的兩廳院跟您簡單報告一下?
  • 范委員雲
    好。
  • 主席
    請國家兩廳院許副總監說明。
  • 許副總監美玲
    謝謝委員指正。我大概說明一下,其實目前我們的後台有直接提供給主辦單位即時性的銷售分析,那……
  • 范委員雲
    但是那是你們分析過的,而不是像其他的平台,直接在app後台就可以看到數據。
  • 許副總監美玲
    其實每個主辦單位都可以上去看,而且它可以自己下載報表。關於您提到的去個資化、更精進的BI,其實我們在明年的第二季還會有一個新的版本上架,那……
  • 范委員雲
    所以明年會改善嗎?
  • 許副總監美玲
    對。那……
  • 范委員雲
    那就會跟其他的平台一樣,是不是?
  • 許副總監美玲
    其實您剛才看到的……
  • 范委員雲
    我想這邊能比較的,譬如說其他平台的部分,像Tixfun來講,它能夠做到一樣的服務?
  • 許副總監美玲
    這個沒有問題。但是關於個資部分……
  • 范委員雲
    沒有問題?好。因為上次你們給的書面報告並沒有寫到這個部分。
  • 許副總監美玲
    是。關於個資的部分,也跟委員報告,如果觀眾同意的話,我們當然也可以提供給團隊。
  • 范委員雲
    我想現在都還沒有處理到個資的部分,只要跟其他的平台一樣的數據分享,藝文團體就覺得已經夠了。
  • 許副總監美玲
    好的。
  • 范委員雲
    最後還有一點時間,藝文團體還反映了另一個問題,也讓部長知道一下,就是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這三個國家級的場所,不接受其他平台在館所內設置購票櫃臺,這個就有點奇怪。有些表演團體譬如在國家兩廳院演出,可是現場無法購票,我覺得這件事情就會變得有點奇怪,如果民眾剛好經過看到某一場演出的廣告,想要現場買票進場觀賞,因為這個團體沒有參加OPENTIX,民眾就不能現場買票了,我想兩廳院應該要跟民間攜手合作而不是關上大門吧!所以,這些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監督一下,請相關的機構提出改善方案,好不好?
  • 許副總監美玲
    謝謝委員。目前兩廳院的部分,除了OPENTIX之外,其實也有提供年代的平台在我們裡面販售,那在演出……
  • 范委員雲
    所以除了OPENTIX,你們只有提供年代嗎?
  • 許副總監美玲
    對。
  • 范委員雲
    為什麼其他的就不提供,只有提供年代呢?
  • 許副總監美玲
    表演藝術類目前有很多家平台,在演出的時候,他們是可以來兩廳院設置臨時櫃臺的。以上說明。
  • 范委員雲
    好,詳細的部分,也給我們書面資料,好不好?
  • 許副總監美玲
    好的。
  • 范委員雲
    讓我們可以了解,問題是不是有逐步解決。
  • 李部長永得
    好,這個部分我會再進一步了解。我覺得委員講的非常對,這三個場館是國家的場館,應該開放給所有的平台、所有的表演團體,不是變成好像是競爭對手,我想這是不對的。
  • 范委員雲
    部長,可不可以請他們在一個月之內提供書面報告,好嗎?
  • 李部長永得
    OK,好。感謝。
  • 范委員雲
    謝謝部長。
  • 主席
    待邱顯智委員質詢結束後休息5分鐘。
    現在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 質詢:游委員毓蘭:10:49

  • 游委員毓蘭
    (10時49分)部長好,前幾天有個新聞,就是時代力量黨團的王婉諭委員質詢,應該把臺灣通行的閩南語正名為臺灣臺語,報紙報導您承諾在1個月內會檢討改正。王委員在今年2月也在委員會跟教育部提出,為了改善性別歧視,要求教育部在線上國語辭典將爸爸、媽媽的父母親一律改叫阿公、阿嬤,然後教育部立刻改了。
    以我的年紀來講,我的同學、朋友泰半子女都已經有了下一代,他們都當阿公、阿嬤了,所以過去半年多來,我只要碰到他們,他們都表示我們立法委員管太多、也太霸權了,比如女兒的小孩叫他婆婆,或是兒子的小孩叫他奶奶,或者還有家庭是喊姥姥,我們並不認為這是歧視,就是比較容易分嘛。我在想為什麼王委員一講而部長就馬上答應了,好像是王委員下令的,其實要求閩南語正名一事,我覺得對王委員來講,跟要求一律改叫阿公、阿嬤的事情一樣,會受到很多的抨擊,因為很多人對「臺灣臺語」這樣的說法不是很同意。就好像部長您是客家人,你講客家話跟我媽媽講的客家話又不一樣,因為我母親那邊是屬於四縣客語,我不知道部長是屬於海陸還是什麼,實際上,當我們在談及不管四縣或海陸腔調,都還是會追蹤溯源到我們最早祖先來的地方。
    其實王委員會提出這一點,主要是回應在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中的第二點,提及優先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臺灣客語、臺灣臺語、馬祖語、臺灣手語,請教部長,這是政府的既定政策嗎?還是王委員個人的創見?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跟委員報告,行政院國家語言發展法裡面是優先使用這些語言,尊重每一個單位的選擇,你可以叫臺灣閩南語,也可以叫臺語,也可以叫臺灣臺語。之所以特別有這樣的名詞,我知道一定會有很多人反對,包括很多的客家,我的想法是語言的部分很多是牽涉到情感的問題,所以應該尊重每一個語言使用族群自己要稱成什麼,我覺得這個很重要。有些人認為要稱為臺灣閩南語也可以,所以我們……
  • 游委員毓蘭
    部長,我就很怕您會像教育部……
  • 李部長永得
    文化部作為國家語言主管機關,我們會要求我們自己文化部,我們將來會使用臺灣臺語。
  • 游委員毓蘭
    你們要用臺灣臺語?
  • 李部長永得
    對、對。
  • 游委員毓蘭
    像我們兩個現在所使用的語言……
  • 李部長永得
    就是臺灣華語。
  • 游委員毓蘭
    臺灣華語啊?而不是用國語?
  • 李部長永得
    不是,所以這個觀念是很大的改變,過去國語講的叫做華語,現在就是說我們是一個多元文化的國家,所以每一個本地所原生使用的語言就叫做國家語言。
  • 游委員毓蘭
    部長,您的意思是國家的政策已經正名,就是要把中華民國的國名正式改為「臺灣」了嗎?
  • 李部長永得
    沒有、沒有、沒有……
  • 游委員毓蘭
    沒有的話,那為什麼……
  • 李部長永得
    跟這個是不相關啊!不相關!
  • 游委員毓蘭
    那我們為什麼不用中華民國原住民族語、中華民國客語、中華民國臺語、中華民國手語?
  • 李部長永得
    這跟國家無關嘛,這兩個扯太遠了,想太多了。
  • 游委員毓蘭
    您說扯太遠,不過本席認為這樣等於我們有點畫地自限,也讓人家有很多的話。
    主席,不好意思,我再把這個問題問完。前幾天11月10日,監察院通過范巽綠及賴品妤委員的調查報告,針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基金會一年內連續發生遭勒索病毒攻擊及片庫資料遭誤刪高達41萬餘筆之重大資安事件,監察院指出,公視基金會資安管理作業鬆散,主管機關沒有正視該會這個長期的問題。其實在3月15日公視發出新聞稿,證實有42萬筆新聞資料畫面誤刪,本席想請教部長,從誤刪事件到現在,文化部對於資安漏洞一事有沒有做什麼加強或調整?還是認為這都是民營公司、資訊公司的錯誤?
  • 李部長永得
    在這個事情發生之後,文化部立即跟NCC組了一個專案小組實地現勘,約談所有相關的人員,包括公視和廠商的人員,發現有很多漏洞,所以也都寫得非常具體,公視也根據這樣的報告做了一些改善,包括成立資安專責單位、建置資訊人員,以及跟廠商之間如何簽訂合約,這些都有,所以現在已經改善了,沒有問題。
  • 游委員毓蘭
    已經有改善了嗎?
  • 李部長永得
    對,沒有問題。
  • 游委員毓蘭
    本席認為公視的誤刪事件就好比當初教育部的學習歷程檔案出包一樣,所影響到的權益是很大的,所以不管是否委外,我覺得文化部跟數位部都應該合作,制定相關的資安準則跟標準,檔案也要做好資安分級管制。
  • 李部長永得
    現在政府都有資安的標準,比如評定為資安二級,就會規定至少要配備多少個專業人員;如果是三級更高級的話,人員可能需要更多。
  • 游委員毓蘭
    請文化部會後給我一份資料。
  • 李部長永得
    好,行政院資安小組都有。
  • 游委員毓蘭
    我要看文化部針對這個……
  • 李部長永得
    這不是文化部,是針對整個政府裡面的資安等級。
  • 游委員毓蘭
    沒有關係,我就是針對公視基金會的資安改善。
  • 李部長永得
    好。
  • 游委員毓蘭
    謝謝部長。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質詢:邱委員顯智:10:57

  • 邱委員顯智
    (10時57分)部長早,本席今天想跟部長討論如何讓博物館發揮多元能量,今年國際博物館日的主題就是博物館的力量,怎麼樣讓博物館發揮力量。國際博物館協會提出博物館在當代社會中所能發揮的力量,包括可以促進永續發展、科技、可近性的創新及學習帶動社群的建立等等。日本文部省也在去年提出博物館法制度的未來,它有一個政策綱領,開宗明義提到今後博物館的使命跟機能,我比較側重的是機能的部分。請教部長,你對於臺灣博物館的使命跟機能的看法是什麼?你覺得博物館對解決臺灣社會各方面的問題可以發揮什麼樣的力量?請概括地說明。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其實博物館可以分成很多種不同的類型,有歷史的、有自然人文的,還有不同特殊產業的,比如我們應該有糖業博物館,我們應該有電腦工業……
  • 邱委員顯智
    各式各樣啦!
  • 李部長永得
    對,各式各樣的博物館,但是我們也需要一個綜合性的博物館,它就是在展示該國國家或是土地的文明發展過程,所以它是綜合性的,這是有關整個歷史記憶、智慧及知識傳播的地方。
  • 邱委員顯智
    對,沒有錯,本席要提及的是,我們要讓博物館可以充分發揮力量,就像剛剛部長講的,這是有知識、歷史的,知識就是力量嘛,所以它其實可以發揮很大的力量。但是重點是國家政策、資源跟制度的推動,這些是不可或缺的,但問題來了,就是我們政策的方向是什麼?這個很重要。首先,其實博物館對於地方的文化觀光發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核心地位,比如臺南有奇美博物館,有國家文學館等等之類的,因為文化觀光的核心就在文化資源,這個必須要靠長期的調查、研究及累積,才能夠策展、策劃、建立真正能吸引人的、有深度的東西。一個地方有了文化的深度之後,接下來還有很多部分要處理,譬如有指南、解說的撰寫,以多語化吸引外國人,利用VR、AR的技術等等,包括夜間跟早晨的活動。我們看到日本政府為此制定了文化觀光推進法,讓相關的預算制度可以法制化,同時引導博物館的發展方向。近來他們有一個很成功的案例,北海道的網走監獄博物館,推動很多海外宣傳、多語化等等,甚至吸引臺灣的觀光客去參觀,可謂增加這個博物館可近性非常重要的部分。
    回到博物館本身,其實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像剛剛部長講的,它是知識的、歷史很多的核心,所以學習跟研究的空間其實是很重要的。如果能夠把知識、研究成果拿來解決地方跟全國性各式各樣的社會議題,譬如說少子化、高齡化、地方人口流失、永續發展、社會繁榮等等,博物館是可以有很多剛剛講的機能。日本文化廳最近的Innovate MUSEUM政策有補助博物館資源,會特別專注去強化博物館不只讓人家看,且要解決社會問題的各個層面,強化博物館之間,還有博物館與機構共同解決問題的脈絡。
    文化部也有博物館專業的推廣補助計畫,其實也花了很多預算,是不是能夠與地域、社會整體共同發展?文化部有沒有這些評估,如何評估?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關心,其實我們正在評估博物館法,要做一些翻修,剛剛委員提的意見非常寶貴,我們會列入重要的參考,看看怎麼樣……
  • 邱委員顯智
    是,要側重在解決問題的面向。
  • 李部長永得
    對,這個觀念我們會諮詢,看怎麼樣把它落實。
  • 邱委員顯智
    主席已經站起來了,我很快的講一下,我們從「日本文化審議會博物館部會調查」裡面可以看到博物館會遇到哪一些問題,譬如說,面向外國人的對應措施不足、設施設備老化等等。請問部長,文化部有沒有做過相關的調查?到底臺灣的博物館面對的困境主要是什麼?
  • 李部長永得
    我們目前最大的困境應該是參訪人數還有待提升。
  • 邱委員顯智
    是,這部分譬如說做問卷好了,回收之後就知道可能面對的問題是什麼,我們也可以試圖幫它解決。
  • 李部長永得
    好,財政也是困難之一。
  • 邱委員顯智
    好,我們可以看到日本政府除了補助之外,還會從中選取有創意、成功的博物館的案例,製作案例集,譬如說哪一個表現真的很好,可以供其他博物館參考,這個似乎也值得借鏡。
    最後一個我想要談一下,博物館法如何能夠更加促進博物館的發展?我們看到日本今年修訂博物館法的內容,基本上就是強化博物館的登錄審查制度,亦即登錄後有詳細的審查基準,登錄的時候必須邀請專家提供意見,也要求博物館定期報告營運狀況,讓這個登錄的審查不是流於形式而已。為什麼要強化博物館的登錄審查跟營運評鑑?因為日本的法律對博物館有很多優待,譬如說稅、許多補助,鼓勵政府和民間建立博物館的同時,也要確保博物館的品質,不能太差。
    我現在看臺灣的博物館法目前有兩大問題,第一個,怎麼扮演促進博物館設立的角色?我們要讓博物館更多,像日本、歐洲,希望博物館設立更多,大家可以蓬勃發展。第二個,你可以看到目前全臺灣登記的博物館只有79家,應該沒有錯嘛!
  • 李部長永得
    對。
  • 邱委員顯智
    如果我們要做一個文化大國,這個數字當然是偏少的。還有許多沒有登記的博物館,沒有登記就很難用博物館的政策跟補助去協助跟引導。第二個,評鑑制度要怎麼有效化,真正發揮博物館的機能與功用?部長,針對這兩個部分不知道你有什麼看法?
  • 李部長永得
    OK,謝謝委員,我一直聽我們同仁講要檢討,目前我們有博物館法,但是依據該法來登錄的家數其實非常少,很多好的博物館反而不願意加入,原因到底是什麼?可能有各種門檻,另外一方面,既然要登錄然後評鑑的話,當然希望政府也能夠挹注更多資源。
  • 邱委員顯智
    對,要能夠挹注。
  • 李部長永得
    所以我們會同時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放寬門檻……
    比如說,過去博物館可能蓋在非都市計畫合法使用的場地,怎麼讓它合法化,用最低的成本讓它可以登錄?這個我們會研究看看。
  • 邱委員顯智
    針對剛剛提出的問題,就是檢討現行博物館法跟博物館評鑑制度,對於如何促進博物館登記,並強化博物館評鑑的功能等等,請文化部在一個月內提出一份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跟本辦公室。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
  • 邱委員顯智
    大家一起努力。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6分)
    繼續開會(11時12分)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質詢:吳委員思瑤:11:12

  • 吳委員思瑤
    (11時12分)部長早。今天的主題是文化禮金,我在上週的總質詢質詢蘇貞昌院長時大概也提過,我hundred percent、非常支持這樣的政策,也非常感謝在您手上推動臺灣的第一次─18歲一生一次,每人1,200元,要2.5億元的公務預算,另外你去找國藝會的基金支應,我都支持。我也跟您分享,我們也應當鼓勵縣市政府一起做,這一次陳時中競選臺北市長,他的政見就是6歲到18歲的市民每人1,500元的藝遊券,它不只適用藝文產業,也可以擴大使用在運動產業,規模是4.26億元。我要比較的是,中央當然要服務比較多的國人,但是陳時中未來有機會當選的話,臺北市政府自己也願意編4.26億元,幾乎是你們的兩倍。除了支持文化、臺北先行這個方向,我們更希望push文化部挹注更多資源。
    那一天我向蘇院長拋出,能不能把一生一次的文化禮金成為一年一次的文化禮金?如果沒有辦法全民享有,優先讓兒童、長者或弱勢優先享受,以落實文化平權。除了刺激文化產業,讓大家成為文化的消費者之外,更有落實文化平權的概念,所以政策上我非常同意先求有,再求好。對於這樣的方向那天蘇院長本人非常支持,並說臺灣應該要進入這樣的時代。未來你們是不是願意朝這樣的方向研議?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委員好。我們會根據第一年實施的成果,積極跟行政院爭取更多預算,擴及更多年齡層,這個是我們未來的方向,但是第一年我們先從18歲開始實驗。
  • 吳委員思瑤
    好,謝謝,沒問題,第一年的預算也編了,我非常支持,未來就朝這個方向落實。
  • 李部長永得
    對。
  • 吳委員思瑤
    好,我進入今天另一個主題,這個是我擔任立委7年來推得最辛苦的一件事情,也就是臺灣非常重要的文化拼圖──建築博物館,我們還要等多久?我再次跟您簡報我這五年多的努力。其實這幾年在文化事務上您的投入有大大的助益,新開幕的臺博鐵道博物館園區、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都是新開幕的,也是新政府的德政;而升格的,在您的努力下及我們的協助下,臺灣文學館跟臺史博也升格了;在數位傳播方面,公視的臺語台開台了,Taiwan Plus上線了,現在甚至成為channel;目前更積極籌備的就是國家漫畫博物館及128億元的國家兒童未來館。達標的、規劃中的我們都在做,可是遺珠之憾就是本席長期在說的臺灣音樂中心跟建築博物館,為什麼都會有觸礁的感覺呢?
    臺灣音樂中心似乎是人事總處有不同的意見,建議你們用行政法人來處理,這個我另外再跟你們討論;建築博物館我一定要再次強力的來爭取,1,857天,我從2017年10月16日在這個場域向當時的鄭麗君部長提出質詢,部長say yes,但是軟體先行,1,857天過去了,是5年32天,我不是只有在質詢台上說,大大小小的會議,我自己著急的不管是跟文資司、不管是跟臺博、不管是跟次長,我也召集了民間的專家學者一起來,我還去現勘未來的選址地點,使盡洪荒之力但未見曙光。
    很多政策可能不值得做、不應該做,你可以評估,有的政策是應該做,但是再等一等,我也可以理解,可是我一步一步5年又32天,我要告訴部長,此其時也,我們都準備好了!臺灣建築博物館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第一個理由是我們的典藏已經到位了,謝謝前瞻的挹注,2007年到現在已經徵集了12萬4,042筆的建築圖書,有12萬的典藏等在那裡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藝文消費者準備好了,這幾年在臺灣的建築展覽何其興盛,過去伊東豐雄展、Norman Foster展在北美館、高美館,那是擠爆人;去年忠泰私人博物館的SOS粗獷主義建築展,這個是多少人在看的重點熱展;剛剛落幕的安藤忠雄展在松菸,天啊!也是擠爆了。臺灣的藝文消費者對於建築這一個文化項目非常熱切的愛好跟企盼,這一端也準備好了。
    在國際上我們的建築人、我們的學者專家上國際的巡迴展無數,我已經講過n次了,當我們因疫情哪裡都去不了時,建築把臺灣帶到更多的地方,慕尼黑建築博物館史上第一次、全球第一次以臺灣建築為主題進行的展覽,在歐洲大受好評,現在還要travel到布拉格、波蘭。這就是我們的成績啊!我們準備好了。
    空間也準備好了,這個我要謝謝部長,我們已經會勘選址好了,決定在臺北工場,也就是我們鐵道博物園區旁邊的這個臺北工場,部長甚至非常辛苦的跟柯文哲的臺北市政府,包括本人也一直努力去溝通,已經合作簽訂了臺北工場納入鐵道博物園區的整體營運契約,最難搞的臺北市政府都搞定了,等著你們核定,而且這個空間也已經修復了,空間整備已經OK了,部長核定了嗎?好不容易跟柯文哲市長有一個共識,這個還沒核定嗎?
  • 李部長永得
    還有一些細節,我認為還有繼續再談的必要。
  • 吳委員思瑤
    但是方向上是OK吧?
  • 李部長永得
    方向上沒問題,但是有一些細節,就是他們對這個地方的要求,以後的要求還要再談。
  • 吳委員思瑤
    我也很擔心,這個地方作為建築博物館的基地,選舉之後會不會有什麼樣狀況。
  • 李部長永得
    應該不會。
  • 吳委員思瑤
    好,那趕快把它敲定,已經難得跟柯文哲臺北市政府有了一個共識,這當中思瑤盡了多大的努力,也是洪荒之力,趕快把它定了吧!
  • 李部長永得
    好。
  • 吳委員思瑤
    我跟你報告一個最新的好消息,我們準備好了!臺灣還沒有實體的建築博物館,可是臺灣博物館已經率先在今年9月成為國際ICAM的會員,也就是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Architectural Museums世界建築博物館國際聯盟的會員了,今年我們的學者專家去歐洲參加大會的時候,天啊!全世界的建築博物館界的人都在說:「你們臺灣要成立了!好棒!什麼時候?我們好期待。」我們讓國際友人也引領企盼。
    所以最後也跟您報告,臺博準備好了,我們甚至要有建築博物館,以臺灣建築文化中心的名稱來先行,超前部署,在研究面、在策展面、在出版面都已經做出成績了。新年度我們審預算的時候,會再一次看到研究、人才培育、國際交流跟典藏都有新的具體計畫。從剛剛講到現在,我們都準備好了,可是有了空間還沒核定,有了計畫,錢、預算原本是答應我說5年2.4億元,我們國家兒童未來館一個館是128億元欸!原訂分5年2.4億元,今年要編1,400萬元,你們讓它用臺博基金會的錢,好,我都沒有關係,先求有再求好,結果竟然需要的1,400萬元,臺博基金會自己的預算從109年的2,688萬元到現在只剩下1,542萬元,其中的1,400萬元全部拿來做建築文化中心嗎?那臺博基金會其他的任務不用做了嗎?文資司不要再欺騙我了!不要再唬弄我了!也不要再唬弄部長了!部長,從建築博物館變成建築文化中心,我接受;軟體先行到軟硬兼備,我有努力,當初期待的獨立館所到尾聲在臺博下,好吧,我也忍受;答應我要有穩定的預算,5年2.4億元而已欸!到現在預算縮水,我也不希望因為臺博基金會接了建築文化中心的業務,以至於它原本的業務受到很大的排擠,預算都沒有了。
    部長,我們不能再這樣遲緩下去了,等等請司長再說明,我相信您一定會支持我,我們現在是在跟韓國拚,今年我們到歐洲參加ICAM的大會,歐洲大概在建築類都成立了博物館,現在這股風潮吹到亞洲來,要成立的有印尼、斯里蘭卡、韓國和臺灣,我們正在PK,已經有的是日本跟香港的M Plus,我們不要輸韓國可以嗎,可是我們已經輸韓國了,韓國2021年到2025年5年期的計畫,他們2025年要開館,占地22,000平方公尺,5館五合一,以建築與都市博物館做主軸,他們要花幾十億元的預算。我們已經輸了,我們可以贏在前面的,但已經輸了。我希望您真的督促下面的同仁,我曾經質詢您,2021年4月7日您也說你會努力在2024年前完成設立,事實上我也看到努力了,方向就是這樣,我們需要最後的助力。我的要求是臺灣要做領頭羊,在亞洲吹起建築博物館成立風潮時,臺灣在2024年要負責把我們開的支票,在明年任期屆滿前兌現;第二、我們更可能爭取ICAM亞洲分會在臺灣成立,我們可以的!這一次國際ICAM大會,他們都非常期待,因為不希望去中國辦,日本有很多文化的分會,對臺灣而言這是一個機會,我們很難得有任何館還沒成立,但已經成為國際聯盟的成員,這是第一個。
    部長,我知道您說到做到,也知道您絕對支持,文化部的同仁跟我合作這麼久,我也不忍苛責,可是我必須憤怒!部長,最後您可不可以承諾我?2024年前也是您之前說的,我們的努力也是這個方向,軟體、硬體、預算,預算怎麼辦?我現在沒有看到預算,答應我的事情都沒有做到。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一直積極推動建築博物館,我也完全支持,所以我們已經做好評估、分析。現在就像剛剛委員提到的,場所都已經訂了,但是我認為談判之中還有一部分的細節要再釐清,我相信這個可以在今年之內核定。其實我印象中明年是有編一部分的經費要做……
  • 吳委員思瑤
    可是就像我秀出來的,它是用臺博基金會的錢。
  • 李部長永得
    不是,臺博基金會有臺博基金會自己的錢,是部裡面會補助他們去辦這個業務,不是只有原來的預算。
  • 吳委員思瑤
    要講清楚,部長,有的時候我們可能會被下面的人的資訊給左右了,我是追查得非常清楚,所以我希望審預算的時候可以清楚地告訴我,新的年度1,400萬元到底編在哪裡?也希望不要對臺博基金會的業務造成排擠。還有未來五年期2.4億元要怎麼編?不是我拿著鞭子在後面鞭,而是預算該怎麼編?說到要做到,請部長督促一下。
  • 李部長永得
    這2.4億元的部分是編在我們報行政院的歷史五期的公務預算裡面,現在要送國發會去審議。至於明年的部分,我印象是有編2,000萬元要做開館的籌備。
  • 吳委員思瑤
    在哪裡?
  • 李部長永得
    在文資司。
  • 吳委員思瑤
    好,來跟我報告。
  • 李部長永得
    我再去查一下。
  • 吳委員思瑤
    您再查一下,必須督導,甚至不督導,我就要追究,我真的覺得文資司這件事情我很不滿意!不好意思占用這麼多時間,部長辛苦了,我們一起加油,謝謝!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
  • 主席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 質詢:吳委員怡玎:11:26

  • 吳委員怡玎
    (11時26分)部長早。上禮拜我跟你提到左營眷村的事情,我們再去查了一些法條,發現非常有趣,你也表示其實你反對解編賣地嘛?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吳委員好。對啊!
  • 吳委員怡玎
    但是我們去查了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因為國防部沒有在使用這塊地,所以其他機關是可以跟國有財產署要這塊地的,但如果它被匡列成文化資產保存,現在是只有市政府可以解編,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啊,因為它也是市政府的文資委員會通過的。
  • 吳委員怡玎
    對,我就發現如果市政府沒有把它匡列成文化資產保存,任何人都可以去跟國有財產署要地,但就是因為市政府把它編列了,就變成只有市政府可以解編。
  • 李部長永得
    對。
  • 吳委員怡玎
    部長,接著我就發現有個很奇怪的漏洞,我不希望有任何一個縣市政府用這個方法來圈地,因為這樣會變成只有政府自己可以解編,等於它先把這塊地圈住了,圈到它要用的時候再來解編。因為要點裡面有提到,機關申撥國有不動產,應檢具相關書件,而書件中最複雜的就是撥用不動產計畫書,也就是說,你要跟國有財產署提出這個計畫書後,才可以申請撥用。但是下面的規定又非常奇怪,「但申撥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或文化景觀之不動產,免附。」怎麼會變成當機關要去跟國有財產署要地時,如果那個標的物是文化景觀,手續反而變簡單了?
  • 李部長永得
    我想這裡面比較簡單的原因應該是說,既然是文化景觀或古蹟,他只是申請管用合一,因為他不能申請土地後又把文化景觀解編掉,這是不可以的,如果他用文化景觀去申請撥用土地,它就是文化景觀用地。
  • 吳委員怡玎
    等一下,你的意思是,如果它是文化景觀用地,當他去申請撥用時,他申請後還是只能當文化景觀用地,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應該是這個樣子。
  • 吳委員怡玎
    可不可以確定一下?
  • 主席
    請文化部文資局陳局長說明。
  • 陳局長濟民
    依照文資法,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是可以排除掉一些法規,像是國家公園法、建築法以及都市計畫法,但是文化景觀現在還沒有排除。
  • 吳委員怡玎
    我好奇的是,如果現在市政府……
  • 陳局長濟民
    文化景觀也有排除。
  • 吳委員怡玎
    我好奇的是,如果它現在是列為文化景觀,市政府可不可以去跟國有財產署先要這塊地,然後免附計畫書?
  • 陳局長濟民
    無償撥用還不行。
  • 吳委員怡玎
    當然不會無償,通常都會有價格。所以他可以去申請撥用,再來自己解編,是不是?部長,我知道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不是你主管的,我只是要提醒你,這會變成一個很大的漏洞,就是只要市政府看上一塊地,他就先把它變成文化景觀,因為只有他可以解編,其他人不能要走,然後市政府再來把這塊地要走,再把它解編,這樣會有點奇怪。
  • 李部長永得
    我們再去瞭解一下,應該不可以這樣,既然他當時跟國有財產署爭取撥用這塊地是因為它是文化景觀或歷史建築,有啊!其實現在很多地方政府是這樣,不過要經過文化部的同意,如果我們認為這塊地國產署沒有其他的用途,因為……
  • 吳委員怡玎
    但是這個不需要你們同意,對不對?因為它是在……
  • 李部長永得
    沒有,撥用土地要我們同意。
  • 吳委員怡玎
    文化景觀也需要你們同意嗎?因為這是市政府解編的層級。
  • 李部長永得
    只有古蹟才要我們同意。
  • 吳委員怡玎
    對,所以這部分你們管不到,是市政府就可以解編了,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
  • 吳委員怡玎
    所以這會變成一個漏洞,只要市政府看上一塊地,他就先把它匡成文化景觀,然後再去跟國產署要地,還可以用比較簡單的手續,要了之後市政府再把它解編,這樣有點可怕!可不可以請你們注意一下?
  • 李部長永得
    我們再來瞭解,應該不至於可以這樣做,我們來瞭解一下好不好?謝謝。
  • 吳委員怡玎
    再來,這塊地當時之所以被申請為文化景觀,是因為它是全臺灣最大且同一軍種的眷村集中區域,而當時登錄的理由是為了要將它保存,因為它是一個特定的歷史產物,具有特殊的文化價值及時代意義,所以希望能夠把它保留,這樣以後才有保存它活化以及彈性發展的空間。部長,你同意這些登錄理由還是存在的嗎?
  • 李部長永得
    當然存在,當時保留的重點就在這裡,它是一個時代裡面非常特殊且重要的臺灣文化景觀。
  • 吳委員怡玎
    假設當時的登錄理由都存在,你覺得有任何理由可以解編嗎?
  • 李部長永得
    當然這不是完全不能檢討,但基本上我是不贊成解編,除非有什麼特別的理由,那他就必須要提出來說服大眾。
  • 吳委員怡玎
    好,至少它當時登錄的理由都還存在。
  • 李部長永得
    都還存在。
  • 吳委員怡玎
    我們上次也提過,其實民團有一些建議,建議的重點是,它是公共空間,是作公共使用的,對於這麼棒的地方,除了保存它之外,我們希望還可以讓大眾使用,而不是某個財團進駐之後,變成只有部分的人才可以進去,好嗎?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因為它的範圍很大,所以活化也要很多元,而且要挹注很多的資金。其實當年我有提出一個建議,就是可以相當程度的做影視基地,因為那裡的房子修好了以後,裡面的景觀都沒有被破壞,還是那個年代的重要景觀,我覺得這很寶貴。第二個就是引進研究型的園區,像是科技方面的研究園區,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活化方式。
  • 吳委員怡玎
    部長,老實說,不管怎麼樣活化,我都希望可以儘量保存它原來的樣貌,而不是把它鏟平做另外的規劃。
  • 李部長永得
    我想應該不至於,我們會密切注意。
  • 吳委員怡玎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之前有以住代護,之前有人修了、拿了租金,就去跟市政府租那些房子來修護,其實如果只是修護簡單的衛浴設備,大概300萬元左右就可以搞定,這比你去蓋一個房子、社宅的單位或是用個什麼辦公室都還要來得便宜,而且是一個很有特色的區域,我們希望能夠朝這個方向來規劃。
    另外,今天講的藝文禮金是18歲以上可以用,請問演唱會也包含嗎?如果要買演唱會的票……
  • 李部長永得
    演唱會也包括在裡面。
  • 吳委員怡玎
    部長,現在最熱門的演唱會一票難求,你知道最近在搶的是哪一場嗎?
  • 李部長永得
    就是蔡依林跟BLACKPINK。
  • 吳委員怡玎
    對,你知道BLACKPINK的……
  • 李部長永得
    基本上,BLACKPINK是外國的藝人,不適用我們的文化禮金。
  • 吳委員怡玎
    外國的藝人不適用?
  • 李部長永得
    對,我們支持國內的國片、影片。
  • 吳委員怡玎
    雖然我只舉BLACKPINK的例子,但我想國內藝人的表演也會有人賣黃牛票,即黃牛的情形還是存在,買了票不能去折想要轉賣的情形當然不能完全禁止,但是到底要怎麼禁止這些專業的黃牛?
  • 李部長永得
    我們應該朝兩個方向去思考,第一個當然是訂定法律重罰,第二個我認為在技術上可以朝實名制的方向來研究,但是實名制也……
  • 吳委員怡玎
    之前也試了實名制卻還是沒有效。
  • 李部長永得
    什麼?
  • 吳委員怡玎
    之前有一次演唱會有實施實名制也是沒有效。
  • 李部長永得
    這樣嗎?
  • 吳委員怡玎
    對。
  • 李部長永得
    我覺得應該是執行技術上的問題,以現在的科技來講,因為實名制最怕的就是有一些其他的狀況,比如我臨時沒有辦法去,要轉給我的太太、我的弟弟、我的家人或者我的同學,這個部分要怎麼處理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進場的時候如何核對買票人就是觀看者本身。
  • 吳委員怡玎
    因為今年初張惠妹在小巨蛋的演唱會有用實名制,那時候仍然有一張11萬元的黃牛票。
  • 李部長永得
    還是有嗎?
  • 吳委員怡玎
    對,還是有。
  • 李部長永得
    但是不能移轉,所謂的實名制並不只是登記實名去買票,而是登記實名買票以後,入場的時候要查驗。
  • 吳委員怡玎
    據我所知,現在只有社維法在規範,而且罰得非常輕。
  • 李部長永得
    對,目前的法律太薄弱,這是事實。
  • 吳委員怡玎
    你們其實有委託一個研究報告案,也花了不少錢,以八十幾萬元做研究報告案,這個研究報告案是106年的,有點久了,可不可以趕快思考到底怎麼來遏制黃牛?好不好?
  • 李部長永得
    好。
  • 主席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 質詢:林委員奕華:11:37

  • 林委員奕華
    (11時37分)部長好。今天大家都很關心文化禮金,從之前的藝FUN券來看這個部分,希望有些部分可以持續,我們都支持常態化。因為藝FUN券應該可以達到一定的鼓勵效果……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林委員好。謝謝。
  • 林委員奕華
    所以我們支持文化社會常態化,今天也聽到您說現在只有兩億元,但是未來可以檢討看看。
  • 李部長永得
    對,如果第一次實施得好,以後我們會爭取更多預算來處理。
  • 林委員奕華
    對,就看怎樣可以有更大的效益。第一個、現在是針對18歲,因為現在成年是18歲,所以第一波先針對剛成年的18歲並鼓勵向下扎根。從110年數位藝FUN券的使用年齡可知,雖然是數位,但20歲以下使用的人大概只有8%,事實上,若從這個累積下來的數字來看,的確是需要鼓勵也可以鼓勵他們。我們希望這一波可以先做試看,但這個部分目前是要透過OPENTIX,對不對?
  • 李部長永得
    對,OPENTIX。
  • 林委員奕華
    我們先看看藝FUN券使用的範圍,首先是藝FUN券消費類別,書店以及出版業占60%、電影院占19%,所以這兩個部分算是占比非常高。以全部來看,將近80%都用在這兩個部分,請問OPENTIX到底能不能使用在這兩個部分?如果以現在提供的藝FUN券,統計到111年4月底,總共有16.1億元,最大宗就這兩類吧?
  • 李部長永得
    對。
  • 林委員奕華
    請問18歲的部分能夠透過OPENTIX這個平臺去買書、出版品以及看電影嗎?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 林委員奕華
    現在可以嗎?現在OPENTIX的功能有辦法嗎?
  • 李部長永得
    OPENTIX現在主要還是賣表演藝術的票,但是這個平臺本來就有規劃將來包括電影院的票也可以代售,也包括文化產業。
  • 林委員奕華
    因為預算過了,等於明年就要上路。
  • 李部長永得
    對,可以。
  • 林委員奕華
    明年上路的時候,你確定OPENTIX平臺也能夠去買書?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 林委員奕華
    我們看到使用比例最高的就是買書跟買電影院的票,這個部分是可以做的嗎?
  • 李部長永得
    可以,沒有問題。
  • 林委員奕華
    我要確定的是這個,因為目前的平臺沒有辦法。
  • 李部長永得
    對,目前沒有。因為預算審查還沒通過,還沒有跟廠商初步……
  • 林委員奕華
    部長應該可以預期,這部分的預算我們不可能去刪。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但我們總是……
  • 林委員奕華
    所以你們要同步做,委員的意見都是覺得兩億元不夠。
  • 李部長永得
    有同步在做。
  • 林委員奕華
    既然明年就要上路,這個平臺哪時候可以做好?
  • 李部長永得
    我們現在預定是明年3月正式啟動。
  • 林委員奕華
    就是你們會把OPENTIX變得更多元化。
  • 李部長永得
    對。
  • 林委員奕華
    如同剛剛講的,我們現在看到FUN券的類別,未來18歲的人要使用文化禮金的時候,都可以符合他想要的相關消費型態。
  • 李部長永得
    對,都可以。基本上以這幾大類為原則。
  • 林委員奕華
    就這幾大類嗎?
  • 李部長永得
    對,跟藝FUN券很類似,甚至過去參加過藝FUN券的廠家未來都是最優先招商的對象,所以現在正在溝通、正在談。
  • 林委員奕華
    也就是確定明年上路之後,第一個是各種型態應該都可以被照顧到。
  • 李部長永得
    都有,一定有。
  • 林委員奕華
    再來就是會用這個平臺繼續進行。我覺得這個滿重要的,所以先來確定一下。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
  • 林委員奕華
    另外我希望明年你們能檢討,因為除了18歲之外,使用最大宗的是21歲到50歲,大概都超過了20%以上,而且到某個年齡之後,他本身開始工作了,可能會增加藝文支出。至於18歲是鼓勵性質,基本上來講,比較難在1,200元之後再另外增加太多的藝文消費。可是21歲以上的人,因為他開始有收入了,這時候鼓勵他進行藝文消費,他可能還會增加自己的藝文支出。我希望這一次辦完能檢討一下,再來希望不限年齡、熱愛藝文的民眾都能夠有機會來參與。你現在做的是在鼓勵藝文人口,這也很好,但再來下一階段可以做的是,願意挹注、投入到產業的消費可以更多,所以你們是不是願意這一波做完之後,再來進行這樣的檢討?
  • 李部長永得
    當然很好,第一年做完以後,我們會根據實施的成果以及把很多數據拿來分析,瞭解下一階段應該怎麼做。這個只有往更擴大的方向,坦白講,兩億元對產業而言真的感覺不大。
  • 林委員奕華
    真的是微乎其微、真的是不大!
  • 李部長永得
    但我覺得總是要有一個起頭。
  • 林委員奕華
    好。當然也是要確認各種領域可以被照顧到,現在就先起頭,今天剛好有這樣的專案報告,我就提出對未來的期待,也反映現在初步聽到,很多民眾覺得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他們礙於年齡沒辦法來參與,就麻煩你們朝這個方向滾動式修正,未來能夠對藝文產業幫助更大。
    另外,我要先肯定一下文化部,「初擁」劇組發生了拍攝意外,當時我也提出質詢,因為影視產業的工作樣態非常多元,所以我們希望可以根據不同樣態訂定不同的契約範本,例如參與藝術演出的人、劇場的技術、編導等等,也許還有負責燈光、音響等,有很多各種不同的人員,你們這一次訂了48種版本,所以這點我要肯定你們。
  • 李部長永得
    非常謝謝委員指導。
  • 林委員奕華
    那時候講了,在短短幾個月裡面,我們看到能完成這樣的成果,的確不容易,這部分我們要公開說:大家也辛苦了。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
  • 林委員奕華
    但是,當然推動之後基層人員對於這個部分如果有反映,我們也許可以滾動式再看看還可以做些什麼微修,希望這件事能持續跟相關團體或從業人員對話,看看他們實施之後的狀況。
    我先反饋一個我現在聽到的情況,因為影視拍攝的工作性質很多元,很多是屬於承攬性質,並沒有長期的僱傭關係,工作人員也許在這齣戲承攬幾個月就換到下一個劇組,所以不斷轉換劇組是他們常有的型態,所以他們並不是僱傭而是承攬。可是現在就碰到勞保局搞不清楚狀況,會一直在問誰是老闆,結果問不到老闆就給他退件,後來還要出動很多人幫忙協調,所以現在我們好意訂出48個契約範本,有沒有可能在這個時間點跟各縣市的勞工局或勞動局以及勞動部、勞保局來開個會協調一下?因為這些範本出來了,要怎樣在過程中不會浪費大家溝通來、溝通去的心力,讓這些48種不同型態的契約能保障各種人的權益,可不可以做到?請你儘快在最近來約一個會議,針對地方政府的勞工、勞動局以及勞動部、勞保局等相關單位來做說明,可以嗎?
  • 李部長永得
    好,謝謝林委員,非常感謝所有的委員,當時發生事情時,幾乎所有的委員都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業務單位也非常積極,因為這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工作型態,所以總共訂了48種,的確非常辛苦,因為要訂這部分之前,要跟很多專家包括公協會都有溝通,做完了以後,接下來最重要的第一個工作就是分區座談。
  • 林委員奕華
    落實。
  • 李部長永得
    第二、就像委員講的,還會再去跟各地方政府和相關公協會說明和溝通,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使用者隨時滾動檢討,如果發現有窒礙難行或實際上有哪些缺失,我們隨時都可以檢討改進,所以我們立即就會辦這個說明。
  • 林委員奕華
    你們可以立即啟動嗎?我覺得部長講得滿好,也許要分幾場,因為一場也許人太多。
  • 李部長永得
    OK!原來的規劃是針對所有的公協會分開說明,現在……
  • 林委員奕華
    公協會還不夠,我發現政府部門自己也搞不清楚。
  • 李部長永得
    對,我想委員講得很對,尤其是地方政府包括勞工局,因為這部分跟勞工局也有很密切的關係。
  • 林委員奕華
    還有勞保局,因為我現在碰到的案例就是勞保局自己也搞不清楚。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 林委員奕華
    所以這部分就麻煩你們是不是能分不同的對象,儘速來做協調,如有相關案例,我先不講,我再把我們得到的案例給文化部做參考。
  • 李部長永得
    好。
  • 林委員奕華
    就麻煩你們來進行,讓這件事的所有人員可以透過文化部的用心,我們真正可以從一個事件來檢討、來保障所有不同工作型態的影視人員之權益,感謝。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質詢:張委員其祿:11:49

  • 張委員其祿
    (11時49分)部長好。今天也到尾聲了,其實也是藉這個機會綜合一下,很多委員今天垂詢的重點都是文化禮金,我就把題目一次列出來。當然大家關切的包括這樣的政策到底是否有城鄉差距?說實話,我們當然覺得這是德政,我必須還是先強調這是好的方向,可是在我們內部因為也有結構性的問題,就是城鄉差距。
    部長來自南部也更清楚,這中間還是有差距的,像一些演藝場館,坦白講,還是北部的活動比較多,像這種政策如果用無差別性來做的話,會不會反而造成優勢族群更優勢,弱勢族群拿到了還不知道要去哪裡?所以這也是政策效應,所以我們要問,到底需不需要因應城鄉差別或是先天稟賦上的差異而要排富?最後,我們也要質問這個政策如果這一次做完,在更久之後還有沒有機會延續或後續要怎樣?剛好今天大家也都在關心這件事,最終在這個政策本身上面,關於我這幾個問題,請問部長怎麼看?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張委員好。謝謝張委員關心,的確我們在規劃的時候也有特別考慮到城鄉差距和數位落差。
  • 張委員其祿
    是,差很多。
  • 李部長永得
    包括產業過度集中,比如過度集中在出版,我們都在思考,看看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能夠減少,我認為這部分可能難以避免,比如我們過去經常批評圖書和出版會使用比較多,但是這很自然,為什麼?因為這個產業本來就比較大,消費點會比較多,但是在我認為超過55%以上可能就會有點過度集中,所以必須要分給一些表演或博物館,我們現在亟待提升的就是博物館和美術館。
  • 張委員其祿
    部長,請問這一次的發放有沒有更具體的、要怎樣來減少這幾個問題?
  • 李部長永得
    我們有研究看看在技術上有沒有辦法,比如剛剛有委員提到像法國在app裡面就設計某一類的消費如果超過一定的程度以後,對不起,就不能再用在那個地方。
  • 張委員其祿
    設限,對。
  • 李部長永得
    或在某一個地區,我們再研究這個技術。
  • 張委員其祿
    有沒有可能在這一次用得上?
  • 李部長永得
    但是現在為止我們得到的資訊,就技術人員來講,現階段有困難,可能要給他們更多的時間去研究、設計、規劃這個程式,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初期我們是用鼓勵的方式,所謂鼓勵的方式比如博物館是我們的重點,我們可以把博物館找來一起合作,也可以回饋文化禮金的方式,你不只是可以用文化禮金,也可以得到回饋文化禮金,怎樣讓它循環運用,用鼓勵的方式來做。
  • 張委員其祿
    我建議部長用滾動式修正,等我們上路一陣子之後,可能要把效果先評估一次。
  • 李部長永得
    好,OK!
  • 張委員其祿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請部長具體回答,因為這也算是比較一次性的,您覺得未來這個政策能夠延續嗎?以後還有沒有資源做這件事?
  • 李部長永得
    我認為一定會繼續延續,未來目標是希望能夠爭取更多預算來做這件事情,並爭取更多民間企業及產業一起來建立整個文化消費的市場規模。
  • 張委員其祿
    我最後給部長一個建議,坦白說,用政府的公帑能做的事絕對是有限。
  • 李部長永得
    是的。
  • 張委員其祿
    其實最重要還是把其他的資源引入。
  • 李部長永得
    對。
  • 張委員其祿
    說實話,在你們的報告裡,我覺得有一點也是講得很好,比如企業的責任,甚至未來直接和ESG扣連,有時候我覺得民間力量還是比我們大得多,政府了不起只是拋磚引玉一下。
  • 李部長永得
    點火。
  • 張委員其祿
    點個火而已,但是真正的大火還是要靠後面,不能只靠我們政府,所以我必須直說。
  • 李部長永得
    對。
  • 張委員其祿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問延續性的問題,我們希望最後能有持續性以及把民間資源帶入,這件事可能更是要思考,再麻煩部長,謝謝。
  • 李部長永得
    OK!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 質詢:賴委員品妤:11:54

  • 賴委員品妤
    (11時54分)李部長好。上次詢答時我大概就有問過你一些文化禮金的事情,後來文化部也有給我一些初步的資料,但是我還是有幾個問題,包含我自己看過資料後,以及跟業界、消費者回饋的意見歸納而成的問題,第一個,文化禮金雖然是文化部借鏡前面藝FUN券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把它轉型,希望藉此推動擴大文化參與的政策,這件事情本身立意是良善的,本席也認同文化軟實力真的是國家根本,除了提升大眾的藝文素養以外,最重要的也會提升臺灣的國際形象及競爭力,所以部長也很清楚,我一直以來都非常支持相關的政策。但是到目前為止,文化部就文化禮金所提出的說明和規劃,老實說,我覺得還是有很多的疑問,有幾個問題希望部長聽了之後先簡單回復、說明,如果有需要資料也請事後補充書面給我。
    第一個,目前的規劃是當年度滿18歲就每個人發放1,200元文化禮金當成年禮,預計可以用於表演藝術、展覽、博物館、視聽娛樂、文創工藝、圖書出版等消費折抵,這是你們自己寫的,發放方式預計採用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平臺進行發放。但是就本席瞭解,這個平臺目前所販售的票券都是在兩廳院或公立場館所演出的音樂、舞臺劇性質的展演,這個平臺並沒有販售兩廳院以外或是非公有展演場地演出的票券,所以第一個問題,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未來沒有在兩廳院或公立場所展演的團體能不能加入OPENTIX以及要如何加入?我想部長也很清楚,現在有很多藝文表演,如小型舞臺劇、LIVE、樂團演出或藝文講座,有可能因為各種成本的考量選擇在私人展演場所進行表演,這些展演是不是能夠納入文化禮金適用的範圍呢?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賴委員好。跟委員報告,這些其實都可以,使用方式和藝FUN券很類似,如果你不在任何一個售票平臺,不要說在OPENTIX,你是獨立的,你只要來申請一個QR Code相對接起來就可以了,就像藝FUN券一樣,如何去解決數位落差以及城鄉差距,其實最重要一點就是要方便使用。像以前我們發行藝FUN券的時候,一個小攤位只要有申請納入藝FUN券的使用範圍之內,不需要設備,你只要有手機,和對方的手機對接一下就可以消費,傳回來就可以結帳。
  • 賴委員品妤
    所以等於這個平臺會變成跟過去不一樣,基本上,上面的內容會比現在還要更多,我可以這樣理解?
  • 李部長永得
    OPENTIX主要是代理售票,現在只有一千四百多家而已,但是它會慢慢地招商,所有的包括出版、電影院或圖書館、博物館都可以使用。
  • 賴委員品妤
    我可以理解,聽起來文化部也希望利用招商去擴大這個平臺。
  • 李部長永得
    對。
  • 賴委員品妤
    但是剛才我有提到,這個平臺目前只有販售展演票券,你們給我的說明是適用範圍包含文創工藝及圖書出版品,這到底要如何執行?接下來,這個OPENTIX平臺會發展成一個綜合性的藝文票券,也有商品的販售平臺嗎?否則是要如何執行?
  • 李部長永得
    對,OPENTIX本來的規劃是新換這個平臺之後……
  • 賴委員品妤
    應該是會變得更多元。
  • 李部長永得
    對,它本來就不是只有販售表演團體的票券,將來它會是一個綜合性的售票平臺。
  • 賴委員品妤
    瞭解,因為時間比較短,所以我趕快簡單問,剛才部長大概有講過,其實這個是結合OPENTIX的發展,但是我剛剛講到的文創工藝或圖書出版品販售的場所非常多元,有可能在獨立書店、二手書店、書局、租書店、文創園區等等,這些地點或商家也都可以跟這個平臺合作嗎?
  • 李部長永得
    都可以,沒有問題,甚至包括臺東或屏東鄉下的獨立書店都可以。
  • 賴委員品妤
    電子出版品也可以嗎?
  • 李部長永得
    電子出版品的部分我們初步要過濾,電子出版品現在除了Pinkoi這個平臺以外,以出版圖書來講,我們基本上還是鼓勵實體的。表演可以在線上平臺購票,但是因為你還是要進入電影院,至於線上的部分,我們初期會比較受到限制。
  • 賴委員品妤
    第一,其實我覺得電子書的發展是不可逆的。
  • 李部長永得
    就是因為它不可逆,而且也是市場趨勢,所以政府沒有必要再去協助,我們是要拯救……
  • 賴委員品妤
    我覺得這個可以再想想,我沒有說非得一定要怎麼做。
  • 李部長永得
    未來可能不排除。
  • 賴委員品妤
    如果我們希望擴大更多人去參加藝文活動,但你卻排除這種越來越多人使用的方式,這個部分你要再想一下。還有一個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後面還有問題要問,我希望部長用書面回答我,部長想要讓這個平臺擴大,我也很同意這個概念,但是我想問業者到底需不需要付相關的成本或手續費?假設這個商品或票券設定在100元,你就可以拿到100元嗎?還是理論上應該會扣除系統成本和手續費?
  • 李部長永得
    他們所收的服務費差不多在5%至7%、8%之間。
  • 賴委員品妤
    這個部分的詳細內容再以書面回復我。
  • 李部長永得
    好。
  • 賴委員品妤
    接下來,因為時間的關係,第二個問題我覺得非常重要,一定要在這裡問部長,我之前詢答時有問過臺語活動宣傳的部分,後來我有收到文化部的回復表示,目前文化部在本土語言推廣活動大致分成三個面向進行,第一個是文化部本部自辦,其次是補助縣市政府,第三個是補助民間團體。在文化部本部自辦的部分,2023年度相關的活動預算,目前希望提升到200場以上,我想請教部長,在這兩百多場次,各種語言之間目前大概是怎麼調配?麻煩簡單回答這個調配狀況。
  • 李部長永得
    基本上,我們文化部辦的是以臺語為主,因為客語、原住民語是由客委會、原民會去做。
  • 賴委員品妤
    因為有專責機關。
  • 李部長永得
    我們是以臺語、閩東語,還有手語為主,至於細節部分,我是不是司長跟委員簡單報告?
  • 賴委員品妤
    沒關係,細節再以書面回復我。我想問的重點是接下來的問題,我有看到目前一個很大的問題是,補助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相關的作業要點還在研擬及修正中,但是距離2023年已經倒數剩下四十多天了,相關的資訊卻都沒有,老實說,我們也有收到陳情,為什麼都還沒看到這個要點,對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想要辦理本土語言推廣活動,我覺得是非常不利,所以是不是能夠請部長承諾我,在11月結束以前完成這個補助作業要點的研擬或修正?這個真的很重要,因為你要給人家一些時間準備。
  • 李部長永得
    現在已經初步研擬完成,正在徵詢一些業界還有相關單位的意見,11月底以前可以完成。
  • 賴委員品妤
    確定可以?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 賴委員品妤
    最後一點時間,我必須要說文字的曝光度這件事情,對語言文化的學習和傳承是有相當程度的重要性,我想部長、司長都能夠同意,在辦理推廣活動的宣傳時,除了大多數民眾都能夠懂的華語外,辦理什麼語言推廣活動就應該要搭配什麼樣的語言文宣,這樣才能夠有助於語言文化的推廣和傳承,例如,今天辦臺語活動就應該要有臺文、臺羅的活動文宣,這點我希望部長可以承諾我,往後能夠針對我所提出的建議積極辦理。
  • 李部長永得
    語言的使用不管是臺語也好、客語也好,其實有各大家門派,還有一些不同的意見,但是比較通俗的,我們一定會使用母語。
  • 賴委員品妤
    但是因為我目前看到很多的宣傳文宣都只有華語,所以我希望……
  • 李部長永得
    我舉個例子,我最近在看的「白色畫像」今年就得到金典獎,裡面其實有很多的對話是用臺語,但是在旁邊有註明華語是什麼意思,所以現在很多寫作者慢慢會用比較通俗的母語在寫,客語也是一樣。我想委員也很關心,今年金鼎獎有一本全臺語的小說,坦白講,那本小說我也看不太懂,但是它得獎了,所以慢慢地會有母語創作。
  • 賴委員品妤
    所以部長講到一個問題,民間作者在努力,我現在的期許是文化部自己出去的宣傳,尤其特別是在這種相關的語言推廣時,我會希望應該要有母語文字版本或是附上母語文字,這個部分是我的期許。
  • 李部長永得
    這個部分我們跟教育部討論,比較通用、通俗的,我也贊成這樣子。通俗的可以訂定一些標準字讓大家選用,至於一些比較艱深的,因為各個學者、門派的研究,要用哪二個字或哪一個字,其實爭論也非常多,我們會選通用的。
  • 賴委員品妤
    是,這個我都非常瞭解,但是你懂我的意思。
  • 李部長永得
    我瞭解。
  • 賴委員品妤
    希望能夠積極辦理。
  • 李部長永得
    瞭解,OK。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謝委員衣鳯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 質詢:鍾委員佳濱:12:6

  • 鍾委員佳濱
    (12時6分)部長好,很久沒有來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關心文化,今天特別來瞭解文化禮金的狀況。我聽了其他幾位委員的質詢,部長大概都有講到要點,我再確認一下,現在我們說未來要給18歲的文化禮金的部分,您是不是要用兩廳院的平台?
  • 主席
    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李部長永得
    對,就是兩廳院的OPENTIX購票平台。
  • 鍾委員佳濱
    你剛剛又講了「購票平台」,其實我聽起來,如果是藝FUN券的話,那不是購票,只是一個交易平台,因為你說成「票」,我們真的會想到買票,要去看表演,如果我去買一個文創產品或一本書,我不會用到票吧?
  • 李部長永得
    對。
  • 鍾委員佳濱
    所以不是購票平台,是一個交易平台,是不是這樣子?因為你一直講購票平台,大家就會問……
  • 李部長永得
    我修正一下,現在它叫做購票平台。
  • 鍾委員佳濱
    對,所以我希望未來文化部在宣傳時能夠說清楚。
  • 李部長永得
    對,會誤會了。
  • 鍾委員佳濱
    不然我們都會以為能夠參與這樣一個分潤機制的只有演出團隊,那我們很多的文化青年做的事情,好像就沒有被像你所說的視聽娛樂、文創工藝或圖書出版涵蓋在內,這是第一點。
    如果這個部分解決了,現在有兩個部分,是誰可以拿到券(文化禮金)?你們目前規劃的發行方式是18歲的年輕人?
  • 李部長永得
    18歲年輕人是由政府編列預算給,參與的廠商也可以發行。
  • 鍾委員佳濱
    廠商可以發行?廠商可以拿出經費來發行?
  • 李部長永得
    現在民間很多企業、廠商有一些促銷活動或者回饋活動,如果用文化禮金……
  • 鍾委員佳濱
    有點像圖書禮券的概念?
  • 李部長永得
    對。
  • 鍾委員佳濱
    買圖書禮券讓購買者送給他的顧客?
  • 李部長永得
    對,所以他們也可以發行。另外,我們講的跟企業界合作,它也可以跟我們共同聯名發行,也可以單獨買我們現成的文化禮金贈送給它的員工,讓員工在這個平台上消費。
  • 鍾委員佳濱
    那麼問題又來了,如果是政府編列預算,因為政府預算是有限的,但是我知道很多民間機構尤其是金融機構,因為我在財政委員會看到很多金融機構都會跟很多大型的類似藝文演出合作,都是在兩廳院,票一張都滿高檔的,他們都是獨家贊助,坦白說在消費族群上比較集中,我們希望這些金融機構能把他們對社會的回饋分享給更多人,所以我要請教一下部長,你要怎麼讓這些金融機構配合你的計畫?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當然一方面我們會去拜訪,讓他們瞭解如果企業捐助、贊助或是共同發行這個點數,對他的企業有什麼好處,這個部分我們的執行團隊有積極地在進行。第二個,在法制上,我們也跟金管會討論,是不是可以在ESG企業永續發展領域中,把文化支持列入未來ESG的重要評量標準之一。
  • 鍾委員佳濱
    我很關心,那金管會怎麼說?
  • 李部長永得
    金管會原則上支持,這個其實2年前我跟金管會主委說,他說他支持,但是沒有具體的落實。
  • 鍾委員佳濱
    對,我在財政委員會,我們又是在督導金管會的,所以我想知道我們要怎麼樣幫忙push?
  • 李部長永得
    所以我們現在就要請委員幫忙,我們現在有很具體的,就是在哪一個部門、哪一個位置、哪一個領域加一條加分的評分項目。
  • 鍾委員佳濱
    你們擬出來了嗎?
  • 李部長永得
    我們已經擬出來了。
  • 鍾委員佳濱
    那是不是可以給本席?
  • 李部長永得
    可以。
  • 鍾委員佳濱
    因為我在財政委員會,對金管會一直要求,對於這些金融機構,應該要讓他們善盡ESG的社會共同責任,目前金管會有這樣的一個評分機制,希望能夠有助於文化事業,能夠有助於文化部的內容,是不是可以會後給我一份,我可以跟金管會要求?
  • 李部長永得
    謝謝委員,還要請委員多幫忙,我覺得這個對企業非常好,對文化產業更好,謝謝。
  • 鍾委員佳濱
    謝謝部長。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高委員嘉瑜、李委員德維、羅委員明才、李委員貴敏、陳委員椒華及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
    今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何委員欣純、李委員貴敏提出書面質詢。
  • 委員何欣純書面質詢
  • 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
  • 主席
    關於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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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秀寳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彰化縣第1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