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保留部分的處理,依協商結論,保留部分進行處理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各2人發言,依時、眾、國、民之黨團順序進行,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各案均不再發言,即開始進行保留部分之表決。)
  • 繼續開會(14時31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保留部分的處理,依協商結論,保留部分進行處理前,由各黨團推派代表各2人發言,依時、眾、國、民之黨團順序進行,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各案均不再發言,即開始進行保留部分之表決。
    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首先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4時31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是2021年12月10日,距離年底已經不到1個月,今年度的國營事業和非營業基金的預算終於要三讀了。時代力量黨團對於本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的審查其實充滿無奈,因為今年又是到年底,等到錢都已經花完了,立法院才通過三讀,所以審查過程中又充滿不能凍結或根本無法刪除,因為錢已經花光了,或者是已經知道花不完,所以還請立法院幫忙刪除以提高執行率等奇怪的現象。而且附屬單位預算拖到下半會期,甚至年底最後一、兩個月才完成三讀,就我們所知,至少是從立法院第8屆以來一直都存在的問題。第10屆一開始,2020年的附屬單位預算好不容易在游錫堃院長和朝野的共同努力下,終於在去年5月第一會期的時候就完成審查三讀。今年原本大家也都說好要儘早,希望今年3月就開始處理附屬單位預算的審查,但最後還是因為杯葛又再度拖延到年底。
    坦白說,這種錢都花完才在審查的情況,實在非常不利於立法院對國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的監督,而且附屬單位預算的預算總額其實都比中央政府總預算還龐大,其中也包括許多涉及全民民生的台電、中油、各大公股銀行、交通和郵政等國營事業,但我們對於這些機關的監督,因為現在立法院生態的關係,往往變成很倉促、形式化、缺乏品質和仔細實質討論的機會。所以時代力量黨團還是要再一次藉這個機會呼籲立法院朝野各黨派,基於立法院的權責,希望明年度的附屬單位預算,我們能儘早完成,至少在上半會期就完成審查與三讀,不要又落入年底才三讀的處境,以上。
  • 主席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14時34分)院長、各位立法院同仁。我想110年度預算早該在第二會期,也就是去年12月底就要完成審查,卻拖到今天才要進行三讀,整整拖了一年,顯示相關的財政紀律確實有加強的空間。今年初(1月11日至31日)本院召開臨時會期間,通過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但營業、非營業預算案仍然趕不及處理。3月11日由院長召開朝野黨團協商,研商110年度營業、非營業部分預算協商的時程,原定在總質詢結束就要處理,結果拖到現在,也使得營業與非營業基金的預算都已經執行將近一年了,這樣到底是在審預算還是在延誤國營事業財務調度能力的營業商機,這點我們真的存有非常大的質疑。
    再來,本黨堅守財政紀律,希望善盡監督政府預算審查的職責,民眾黨團不能接受政府許多的施政計畫跟預算都是先斬後奏,認為立法院必須負起應有的預算審查責任,確實監督政府的預算執行。但是110年度附屬單位的營業、非營業預算拖到現在才進行三讀,預算可以說是已經執行了大部分,今年度甚至已經要結束了,反而是國會逼行政部門與營業單位先斬後奏。對於預算的審查,本黨堅持在遵守財政紀律跟預算法的原則之下正常運作,但目前110年度許多公務相關的預算審查進度也嚴重落後,本會期只剩下不到一個月,再不恢復正常的運作,加速進行審查的時程,就算加開臨時會可能也都審不完。我想我們還是要呼籲執政黨恪守行政中立,朝野要有效溝通才有效率。歸根究底,這次110年度營業、非營業基金審查的拖延,執政黨跟在野黨都有非常大的責任,但是主要還是要建議執政黨要有大黨的風範、要有開闊的胸襟,要兌現自己在在野時期的長期主張,更應該嚴守行政中立,朝野的溝通才有效率。
    最後,本黨堅持這個會期是預算會期,在10月12日的朝野協商就已經表示本黨關注的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案、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海空戰力提升計畫的特別採購預算案,都希望可以在12月31日法定會期結束前完成審議程序,現在看來加開臨時會是勢在必行,我們還是呼籲兩大黨趕快讓預算審查正常運作,儘快如期、如質地處理完畢,也讓國人對國會的信心可以重新建立,謝謝。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4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審查110年度營業及非營業相關基金,這些企業跟基金經營效率的好壞,最重要的關鍵是能不能找到好的、專業的經營人才。目前國營企業、政府主導泛公股董事長、總經理老化非常嚴重,超過65歲、甚至七十多歲的比比皆是,因為年紀太大、得過且過、做事消極已經影響了經營效率,也阻礙企業化的經營。所以國民黨提案為培養企業經營人才、提高經營效率、善盡公股企業的政策責任,要求各部會所屬的國營公司、政府主導的公股公司,從明年起派任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執行長,出任者不得超過50歲,續任者如已經超過65歲,每年必須報經行政院核准,但是最高不得超過70歲。跟各位委員報告,這不是新的規定,早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就已經行之多年,只是民進黨執政以後,用人看顏色、不尊重專業人才,破壞了這個好的制度。
    回顧103年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柯建銘總召提案要求政府主導的財團法人在任的最高年齡不得超過65歲,即使當時國民黨在立法院是絕對多數,也接受民進黨的提案,如今民進黨執政,卻不接受相同的標準,民進黨真的是標準的雙標黨!
    110年度國營事業及相關基金總收入5.6兆元,支出5.4兆元,是國家經濟產業最重要的一環,為了強化公司治理,提高經營效率,真的奉勸行政院、奉勸執政黨,希望這些公司、基金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能夠年輕化,給年輕人更多的機會。我要請問民進黨,給年輕人機會有這麼困難嗎?給年輕人機會有這麼困難嗎?所以,等一下會表決我的提案,也就是國民黨的提案,呼籲朝野立委支持國民黨的提案,讓年輕人在國營事業及泛公股事業裡有更多的機會,謝謝。
  • 主席
    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4時41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已經是2021年12月了,距離年底其實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而今年度國營事業和非營業基金的預算,終於要三讀了。過去,預算的監督是立法委員的職責,但是一旦這樣的審查一直拖到預算都快用完了才要處理,其實是完全沒有辦法要求相關的預算能夠執行到位的。尤其仍然有一些表決案是跟防疫相關、跟疫苗相關,以及跟今年度必須要執行的種種重要議題相關的情況下,錢都已經花完了,我們再來做這件事情,顯然就沒有辦法知道如何能夠提高行政效率,以及如何能夠提高執行成效等等奇怪的現象。而且,附屬單位預算拖到下半會期,甚至在年底最後一、兩個月才進行三讀,這是一直以來,長期存在的問題,從第10屆一開始,2020年的附屬單位預算,好不容易終於在院長及朝野的努力之下,在去年5月,第一個會期就已經完成審查的三讀。而今年我們也希望能夠儘早開始,儘早完成,但是遇到總總的問題用杯葛等方式,讓這些預算遲遲拖到年底,坦白說,在錢都花完才要來審查的結果,實在是讓大家非常難以接受,也覺得非常荒謬的,尤其還有非常多附屬單位預算金額都比中央政府預算還要龐大,包括涉及民生的台電、中油、各大公股銀行、交通及郵政等國營事業,但是我們對於這些機關的監督,現在卻因為立法院這樣審預算生態的原因變成了非常倉促、形式化、缺乏品質及失去實質檢討的機會。
    所以時代力量黨團還是希望能夠再一次藉這個機會,呼籲立法院朝野各黨派、各位同仁們,我們應該要基於立法委員的職責,希望明年度附屬單位的預算應該要儘早完成,最少也應該在該年度的上半年完成審查與三讀,不要又落入到年底,錢都已經幾乎花光了之後,我們才來提是不是要刪除、是不是要凍結等奇怪、荒謬的境地。我們真的很希望立法委員的職責,應該要如實來執行,也應該確實來做討論,讓我們國家的每一筆預算都能花到位,而且同時有其成效,謝謝。
  • 主席
    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14時44分)院長,各位同仁,下午好。這個會期剩下3週就要結束了,我們才在院會審查台電等國營事業年度的預算,更不用說明年度的預算不知道什麼時候才開始完成審查?在協商的時候,許多提案都失去了時效,監督預算的功能無法發揮,這是立法院自廢武功,身為立法委員之一,我必須向國人感到抱歉。
    從去年進入立法院,民、國兩黨總是在對立、鬥爭,我感到非常無奈,民眾黨雖有158萬票的支持,不投藍、綠兩黨的民眾也有三分之一,但中道力量的席次卻不到一成,權力跟民意的結構落差這麼大,是國會運作困難的主因,民進黨的傲慢,更加深行政跟立法的鴻溝,執政黨必須負最大的責任。
    民眾黨這個提案,只是要求台電要評估公投如果通過三接遷址大潭的時候,其他供氣來源以及電力調度的替代方案,執政黨都要咬文嚼字地藉口而不願意接受,三接明明蓋在藻礁上,蔡英文、蘇貞昌、王美花都帶頭說謊,製造假新聞。民進黨以前總是強調核四不蓋,不會缺電。這一年來卻反過來恐嚇民眾,三接不蓋在大潭就會缺電,就要多燒500萬噸的煤,但環保署卻在此時此刻的空污季,竟然撤下調高空污費和差別費率的公告,這證明民進黨只是拿反空污的口號來政治鬥爭,民進黨根本就不在意中南部民眾的肺。當執政黨說這個提案是假設性的問題,當執政黨享用國會席次表決封殺民意,各位民眾、各位國民,12月18日,請全國民眾對公投投票第20案投下同意票,讓三接遷址,遷離大潭藻礁成為事實,讓7,600年的大潭藻礁永存,謝謝。
  • 主席
    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4時47分)主席,立院同仁以及媒體朋友們。在今天附屬單位預算要通過之前,我還是由衷懇切的希望執政黨以及執政黨的成員都能夠深思,回頭是岸。
    我們看到在民黨執政的這幾年,不管是一般預算或者是特別預算,林林總總,有沒有依照法律規定來編列?答案很清楚,沒有。應該編列在一般預算的項目,居然會用特別預算的方式來編列,然後編在特別預算之後,特別預算相關條例裡也明明白白地規定,在通過必要的程序之前,可以支用一部分,但是這一部分到了執政黨的手裡,居然是百分之九十幾的絕大部分,這個情形已經讓整個立法院喪失其監督的功能,絕對不僅僅是弱化而已,今天在立法院裡面,就算在野黨再怎麼樣舉手、舉腳,也比不上執政黨,所以今天當立法院完全喪失了一個監督功能的情況之下,我們唯一要倚賴的,就是全民雪亮的眼睛,來監督這個無為、無能、無知、無感的政府,我們要問的是,每一年編了這麼多的錢,比方從109年開始,支出就超過兩兆元,每一個新生兒一出生之後,其肩膀上面背負的國債、背負的債務就有24.6萬元,一個新生兒到了這個世界,來到臺灣,就背負這麼重的債務,我們怎麼能夠花子孫、曾孫的錢?如果是用在國家建設上,那還說得過去,但是問題是,這樣的錢如果用在大內、外宣上,我們怎麼對得起我們的子孫?以台電、中油為例,我們看到編了很多的預算做什麼去了?做了反公投的宣傳,在廁所、在洗手間裡貼的是反公投的宣傳單,用的是誰的錢?用的難道不是人民辛苦的納稅錢嗎?但我們要問一件事情,國營企業難道不應以你的經營的績效為主嗎?國營企業的台電也好,中油也好,難道不是要把這些獲利回饋人民,讓電價、讓油價不會漲價嗎?這些才是附屬單位該做的事情!回頭是岸!
  • 主席
    謝謝李委員。接下來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4時50分)謝謝院長。非常感謝各位同仁在12月中旬還在這個地方處理有關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營業基金還有非營業基金的部分。其實大家都很心痛,剛剛在野黨都有特別提到,110年國營事業預算早就應該在今年年初處理完畢,但是在野黨不管是用指責民進黨的方式,或是用自己的想法來表達自己的想法,我們都覺得,其實大家都要一起負責任。
    立法委員在立法院應該做的工作就是好好的監督政府,然後好好的刪減預算。今年3月民進黨黨團在審查預算的時候,就已經有要求在野黨趕快來進行協商,但是他們用盡各種理由來逃避各種協商,到最後現在已經是110年年底了,才來討論110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我們在這個地方除了向社會大眾道歉之外,其實朝野四黨都有責任,剛剛也聽了很多在野黨黨團成員的發言,我想大家也都有所了解了。
    在審查110年度預算的時候,其實我們也看到,有人是打人喊救人、提籃假燒金,像我們在處理中油或是台電預算的時候,大家都知道中油跟台電需要擔負國家的政策任務,尤其在發電方面,但是我們看到在野黨,尤其是國民黨黨團所提這些要刪除的預算,則是充滿了很多矛盾跟混亂,我們都知道,110年國營事業預算跟年底要舉行的公投,其實應該脫鉤,而且它已經部分執行完畢。所以事實上在處理預算的時候,把明年111年或是未來的預算放在今年110年度來處理並做成這樣的提案,真的是讓人家啼笑皆非,更何況國民黨黨團在處理有關轉型能源時,也進行了提案,即總共的火力發電經費是2,760億元,要刪掉760億元,但這裡面有很多是我們很在乎的,就是我們的燃氣發電,這些燃氣的發電範圍非常的廣,從苗栗開始到南部都有,很多人都有提到南電北送及中電北送,南部的人跟中部的人為什麼要用燃煤的方式來幫助北部的人發電呢?所以希望三接可以好好來整理、好好來蓋,讓大家知道全臺灣在能源轉型的時候,我們是用燃氣發電來代替,但是我們也看到,國民黨黨團一方面要刪除火力發電燃氣機組的更新作用外,又提案刪除所謂火力發電的燃煤採購,不要燃煤也不要燃氣,請問我們要用什麼來發電?更何況現在已是110年底了,所以請大家支持讓110年的預算可以順利通過。謝謝。
  • 主席
    謝謝劉世芳委員。
    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
    陳委員超明聲明對上午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通案保留部分。
    請宣讀第3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請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3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5人,贊成者25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02分52秒
    表決議題:通案部分保留3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5  贊成人數:25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3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陳以信  鄭天財Sra Kacaw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 主席
    請宣讀通案保留部分第6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5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04分40秒
    表決議題:通案部分保留6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5  贊成人數:28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通案保留部分第10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4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06分34秒
    表決議題:通案部分保留10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4  贊成人數:27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通案第1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5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08分24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5  贊成人數:28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5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4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10分09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5
         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4  贊成人數:24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3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主席:報告院會,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5案,國民黨黨團撤案,故本案不予處理。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94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4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12分07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94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4  贊成人數:23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4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70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4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13分58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70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4  贊成人數:27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通案第171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71-1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4人,贊成者25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16分16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71-1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4  贊成人數:25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2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陳以信  鄭天財Sra Kacaw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通案第171-2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通案第171-3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53人,反對者0人,棄權者19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19分06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71-3
         民進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53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19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反對:
    棄權: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通案第171-4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72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5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21分44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72
         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5  贊成人數:28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73案。
    173、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4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23分42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73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4  贊成人數:26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2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97案。
    197、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周委員春米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林委員奕華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5人,贊成者26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25分30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97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5  贊成人數:26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2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98案。
    198、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廖委員國棟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5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27分15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98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4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5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231案。
    231、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49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28分57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231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3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4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通案第232案。
    232、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233案。
    233、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5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31分18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233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5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4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241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33分06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241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3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6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243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3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35分00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243
         委員楊瓊瓔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3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6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主席:報告院會,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283案,國民黨黨團撤案,不予處理。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346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36分54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346
         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9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347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38分37秒
    表決議題: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347
         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9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13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40分24秒
    表決議題: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13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7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2
    贊成: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 主席
    請宣讀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346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42分09秒
    表決議題: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346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9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377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6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43分58秒
    表決議題: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377
         委員楊瓊瓔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9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第416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7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45分44秒
    表決議題:非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保留416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7  贊成人數:30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費鴻泰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非營業部分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保留第119-1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費委員鴻泰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7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47分36秒
    表決議題:非營業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保留119-1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7  贊成人數:30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費鴻泰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 主席
    請宣讀第120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121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123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124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129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130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131案。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168-1案。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7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4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下午3時51分49秒
    表決議題:非營業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保留168-1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7  贊成人數:30  反對人數:47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費鴻泰  萬美玲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賴士葆  廖國棟  陳超明  李德維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李昆澤  黃世杰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周春米  王定宇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何志偉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蘇治芬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內容。
  • 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三讀)

  • 主席
    三讀內容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 本案決議
    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照審查總報告修正通過。
    報告院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12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後續討論事項。
    現在休息。
    休息(15時56分)
  •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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