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建築研究所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 貳、委員提案部分
    一、內政部
    二、營建署及所屬
    三、建築研究所
    主席:因為徐部長今天有事請假到下午3點,我已經准假,所以今天預算審查的順序,先從建築研究所開始,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建築研究所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歲出通案部分有4案「國外旅費」要怎麼凍結?怎麼減列?提案減列的委員為林思銘委員提2案,然後提案凍結的委員為張宏陸委員、魯明哲委員。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我的第3案、第4案都是國外旅費,基於疫情的關係,現在到底有沒有出國的必要?這部分待會請建築研究所說明,如果真的有必要,也可以改成凍結。
  • 主席
    請建築研究所說明。
    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先說整體的部分,等一下再就業務部門其個別需求說明。其實這兩年因應疫情的狀況,實際上有些確實編列了也沒辦法出去,最後也都是繳回國庫。可是為了因應未來的需要,這兩年都會視疫情狀況而做機動地調整,就是這項編列還是要請委員支持讓它存在,以因應疫情的調整跟變動,讓我們可以依照原來的計畫去做推動跟執行。
    主席:這項編列金額不多,出國旅費只有40萬元,對不對?
    莊委員瑞雄:沒有執行,也不會不見。
    主席:對啊!凍結10萬元,視疫情狀況,他們如果覺得還需要、不夠用,就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莊委員瑞雄:凍結10萬元,可以嗎?
  • 主席
    可以吧!
    林委員思銘:10%是嗎?好,我同意凍結。
  • 主席
    合併凍結10萬元。
  • 林委員思銘
    凍結10%。
    主席:不是10%,是10萬元,因為總共只有40萬9,000元,10%只有4萬元。
  • 林委員思銘
    OK!
    主席:寫提案也不夠成本,所以凍結10萬元。
    第1目「一般行政」,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有委員提案凍結,林思銘等委員提案減列,另外羅美玲委員提案凍結200萬元,張宏陸委員提案凍結90萬元,魯明哲委員提案凍結10%及林思銘委員針對不同項目提出減列及凍結。
    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我的第11案是針對我們在12月22日去實地考察建築研究所智慧化居住空間展示中心,其內部展覽設施主要是推廣宣導智慧綠建築,讓國人可以加速瞭解國內智慧化居住空間的產業發展,另外還特別強調智慧照護、高齡友善環境,然後還有庶民化智慧生活等指標,可是實地考察之後,發現其所展覽的設施,不管是家具、檯面高度等多處木工設計其實都不符合人體工學,其中整體中控及配電系統的彈性設計不足,而且成本非常高昂,不容易維護,因此很難達到他們簡報提到所謂庶民化智慧生活規劃的概念,所以要向外賓展示這些重要設施,其設計應該更加正確、精準,而且簡報一再強調「庶民」,該用詞讓人覺得是不是有社會階層的貶抑意涵,是不是可以修正而不要用庶民化?這個用語在做簡報的時候,聽起來覺得怪怪的。所以建築研究所還是要以書面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尤其針對設施的部分,因此本席凍結200萬元。以上,謝謝。
  • 主席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我提的是第13案,主要針對綠建築環境科技計畫總共編了一千六百五十幾萬元,我提案凍結10%,你們也有來溝通過,因為我們看到一些預算中心的數字,從106年私部門申請綠建築的比例,每一年都有下降的趨勢,從106年的43.57%,一直到109年的36.38%,數據上,110年本來是36.43%,但是你們說110年好像有回升到46%。建議在過去幾年申請比例持續下降的情況下,就產業界私部門的想法,對他們而言,不光是一種標章,也不光是光榮;而對於綠建築來講,建築本身有節能省碳、資源再利用,對於當地環境非常友善,所以我希望能夠多鼓勵,然後也希望建築研究所能夠掌握並瞭解私部門的參加意願,至於總體要怎麼樣去做處理,尊重主席。
    主席:針對委員所提出的疑問,請建築研究所先說明。
    王所長榮進:第11案先做說明,那是一個展示中心,上次參觀時展示的主要是有關智慧化的一些新的設施跟設備,一般傢俱其實都是採購市面上的家俱,都是一般我們所使用的,所以人體工學的部分,一般家俱應該都沒有問題,可能有些我們設計的展示桌面,譬如說流理檯,因為它是可以隨著身高的不一樣去升降,如果身高較高的人使用,就會自動升高,如果身材比較嬌小的,就會往下降低,也因此可能參觀時看到的是還沒有升降前的,現況高度可能比較不符合人體工學,不過它是可以升降的,跟委員做報告。
    再來提到名詞的部分,「庶民」我們會來修改,按照委員的建議,我們會把文字做適當的修正。
  • 莊委員瑞雄
    你說庶民跟民眾差別在哪?
    王所長榮進:對我們來講,那是用語習慣的問題,庶民代表的範圍跟民眾其實是一樣,只是庶民講的就是一般民眾,我們認為是一樣的,就是指一般民眾、一般大眾。
    主席:民眾的範圍比較廣,庶民好像特定的,莊瑞雄就可能不能稱為庶民,對不對?民眾是大家都可以。
    莊委員瑞雄:主席,你這句話要解釋清楚。
  • 主席
    因為你是立法委員。
  • 莊委員瑞雄
    這什麼意思要講清楚。
    主席:你是立法委員,一般不會講立法委員是庶民。
    莊委員瑞雄:沒有,庶民跟民眾我覺得都一樣。
  • 主席
    一樣?
  • 莊委員瑞雄
    一樣。
  • 主席
    我覺得還是不一樣。
    莊委員瑞雄:你沒有讀書,所以在胡說。
    主席:一般來講,庶民確實有剛剛委員說的,好像有一點階層上的分別,比較有分別的意義。
  • 莊委員瑞雄
    我聽起來都很親切。
    主席:但是我覺得用民眾比較好,涵蓋範圍就沒有區別。
    莊委員瑞雄:好,你是主席,我尊重你。
    主席:好,就改為「民眾」。
    王所長榮進:第二個部分,就是對第13案,魯明哲委員所提有關綠建築的部分,數據我們再查過一次,在109年是42%,即私有的占所有綠建築的42%,110年是46%,之前在106年大概是43%,107年大概是42%,在108年有稍微降下來,可是到109年、110年又回升,而且今(110)年在私有的部分是創歷年新高。目前危老跟都更的部分,部裡也把它納到容積獎勵的項目中,所以我們預期未來私有部分的數量應該會再繼續成長,但是委員交代的,要我們再去加強宣傳,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再來努力。
    主席:我們現在來處理,大家提的案子雖然是在「建築研究業務」裡面,但是都在不同的項目之下,第5案、第6案是本席所提的,凍結100萬元,提報告後動支。這個有沒有問題?第5案、第6案合併為一案,因為「綜合規劃」的預算總共是856萬元。沒辦法嗎?
    王所長榮進:跟主席報告,因為我們的金額不多,可不可以少凍一點?
    主席:好啦!我很好講話,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7案。這案有減列,還有全數凍結,經費是160萬元。
  • 莊委員瑞雄
    說明一下。
    王所長榮進:這個部分我們有跟委員做說明,委員同意減列的部分就不再減列,凍結的部分這案是撤案,提書面報告。
    主席:撤案,提書面報告。就是只報告、不凍結。
  • 王所長榮進
    是。
  • 主席
    這樣是什麼意思?
  • 王所長榮進
    就是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那就是改主決議,把它改成主決議,把文字列出來。
    第7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8案。「工程技術」減列1,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
    王所長榮進:第8案的部分我們也有跟主席辦公室協調,已經同意免減列,改為凍結300萬元,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300萬元,他們有和我們辦公室溝通過了,凍結30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9案。溝通了嗎?
    王所長榮進:也有溝通了,也是同意免減列,改為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
    主席: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
  • 王所長榮進
    是。
    主席:第10案就併案,所以第9案、第10案一起。
    處理第11案。
    這是在「環境控制」的項目下,前面第9案是凍結200萬元,羅美玲委員跟張宏陸委員,因為我們都是同樣的項目,是不是就合併凍結200萬元?報告還是一樣,針對委員提的問題還是向個別委員提書面報告。以上是第9案到第12案。
    處理第13案。凍結10%。
  • 王所長榮進
    第13案我們也有跟委員溝通。
  • 主席
    現在怎麼樣?
    王所長榮進:但是委員不在,因為這個跟前面的案子其實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建議是不是併案就好了,不要再額外凍結10%?
    魯委員明哲:好,就併到剛剛主席的「環境控制」裡,但是我的題目不太一樣,你要給我們不同的書面。
  • 王所長榮進
    沒問題。
    主席:書面答復都要針對個別委員的提案內容做不同的答復。那就併案到第9案到第12案裡,等於是第9案到第13案合併凍結200萬元,向個別委員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14案。
  • 王所長榮進
    第14案我們已經跟委員辦公室溝通了……
  • 主席
    金額不多啦!
  • 王所長榮進
    委員辦公室同意撤案。
  • 主席
    第14案撤案。
    第3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主決議的部分總共有7案,我宣讀一下,除第17案修正文字通過,其他的都照案通過。
    第7案改主決議的部分請把文字寫出來。
    好啦!我唸一下,第7案是林思銘委員的提案,第3行修正為「經查:預算書中內容過於簡略,未有其他行政(或招標)流程,且難以看出其實際效益。建請建築研究所提供近五年補助單位名單並檢附行政作業流程相關資料書面報告」,這是主決議,就書面報告,沒有減列、沒有凍結,第7案就改成主決議,通過。
    針對建築研究所,宣讀協商結論。
  • 協商結論
    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建築研究所單位預算部分:
    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部分,通案第1案至第4案合併處理,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第1目一般行政,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第5案至第14案,第5案、第6案合併處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第7案改為主決議,第8案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第9案至第13案,合併處理,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第14案撤案;第3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主決議部分,第15案、第16案均照案通過;第17案文字修正,第二段文字修正為「去(109)年建築研究所提出社會住宅青銀共居公共空間設計原則之研究,研究案例調查中較多針對心理與空間設計做討論,對納入智慧科技之規劃,打造智慧銀髮生活空間討論較少,現也較少社會住宅是以銀髮智慧科技為本建置,考量銀髮族住宅需求近在眼前,故要求建築研究所針對銀髮智慧社會住宅老人公寓青銀共居等與銀髮長者智慧住宅相關之模式進行分析研究,擬定相關配套建議供參考。」,第一段照案通過;第18案至第21案,均照案通過;第7案改為主決議的文字,末段修正為「爰予減列60萬元,其餘凍結」等文字予以刪除,其下的文字修正為「爰建請建築研究所提供近五年補助單位名單並檢附行政作業流程相關資料,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本單位以上提案的處理,其中均為提出書面報告,如有「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等文字,均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等文字予以刪除,委員提案中的解凍條件均予以納入。
    主席:繼續處理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歲入的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現在開始處理歲出通案的部分。出國旅費這個部分,我們也是提案凍結,署長要不要先講一下你預估出國旅費大概要編列多少?你們編列的其實不多啦!90幾萬元!
    吳署長欣修:其實不多,可否凍結10%?
  • 主席
    凍結10%?
  • 吳署長欣修
    10萬元。
    主席:你們好像有一個項目是「派員出國」,另外一個叫「國外旅費」,為什麼?
  • 吳署長欣修
    它是進修跟考察。
  • 主席
    10萬元?
  • 吳署長欣修
    10萬元。
  • 莊委員瑞雄
    一樣都10萬元。10萬元可以嗎?
    主席:好,凍結10萬元,向各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就是併案,國外旅費第1案到第5案併案。
    處理第1目「公園規劃業務」。有提案凍結,也有提案減列的,林思銘委員提出減列案。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因為疫情的關係,大家都無法出國,所以都會去山裡遊玩,所以應該加強宣導,應該參加合法登山社團,避免發生危險。
  • 吳署長欣修
    是。
    主席:對,要加強,避免發生憾事。
  • 王委員美惠
    對。
    主席:第6案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的提案改為主決議。另外第14案林思銘委員有交代,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這個部分總經費3,700多萬元,凍結10%或是300萬元?
    吳署長欣修:這部分的業務的確比較雜,而且屆時各個分項處理下去,可能會有所影響……
  • 主席
    給你們自行調整。
  • 吳署長欣修
    是否可以凍結100萬元?拜託!
    王委員美惠:召委,100萬元。
    主席:好,凍結100萬元,針對個別委員所列提案內容做書面答復,始得動支。
  • 吳署長欣修
    是。
    主席:對,我們連同第14案也併入,所以都是併入在第1目項下,凍結100萬元。
    處理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這個經費就比較多,17億5,000多萬元。我來宣讀一下你們溝通的成果,第15案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提案改主決議;第17案林思銘委員同意撤案;第18案林思銘委員同意撤案;第19案撤案;第20案撤案;第21案撤案;第22案撤案;第23案撤案。所以只剩下張宏陸委員提案凍結100萬元,那個留著好了,就不要撤案,否則就沒有案子了。
    張委員宏陸:隨便你,我都尊重。不然全部都不要好了。
    主席:所以只有一個主決議,大家對國家公園管理處真是不錯!所以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的部分,有一個主決議,其餘都撤案。
    處理第3目。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席,雖然只有一個主決議,其他都撤案,但我還是說明一下,因為我的第6案跟第15案是併案改為主決議,我在這邊還是要再強調一下,因為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往往只是一種任務編組,所以就會被詬病這是一種形式的共管,只是開會參與,當然沒有辦法實際地反映共管的精神,所以這邊的主決議還是特別希望營建署要研議如何讓這樣的共管會能夠常設化,或是可以提供更為有效的發聲管道及共管機制,在此特別作這樣的主決議。謝謝。
    主席:好,謝謝伍委員的說明。
    現在處理第3目「非營業特種基金」。這個部分預算滿多的,有94億7,000多萬元,然後有兩個案子,張宏陸委員提案減列1億元;本席是提案減列100萬元、凍結5,000萬元。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其實這個提案是希望他們的績效能夠好一點,我覺得他們的執行力真的不夠高,不過就召委和我兩個人提案,我就尊重你好了,你也不要減列,我們凍結5,000萬元就好了。
  • 莊委員瑞雄
    署長說明一下。
    主席:好,說明一下。
    吳署長欣修: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基金雖然逐步、逐步一直撥列進來,但是因為它全部的目標是500億元,而且那是接續國土計畫實際執行當中,陸陸續續要發生的規劃測量還有地籍的編定,甚至到最後有一些必須要因應的損害賠償,這些相關的經費要一起到位,所以目前來講,其實每年的執行數會越來越增加,所以才會建議委員,大概就是以凍結的方式,讓我們這個執行能夠順利地進行。總之,我們同意凍結5,000萬元,我們會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24案、第25案併案,凍結5,000萬元,向個別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處理第4目。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5目「營建業務」。我先宣讀一下有溝通的部分,第28案伍麗華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第40案林思銘委員提案,改提議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第46案林思銘委員提案改為主決議。
    好,我們來處理洪申翰委員跟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共同提案第26案、第27案。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洪委員申翰:我先講一下第26案,關於營建廢棄物的問題,我跟營建署陳副署長之前其實花了滿多時間討論的,這一案主要包括三個問題,第一個,目前營建廢棄物的處理其實很缺乏一個整體的物質流申報,以整合營建剩餘土石方跟營建混合物還有衍生副產品的追蹤跟申報,這部分之前有跟陳副署長提過,請營建署應該提供整體系統的建置時程跟經費盤點,但就目前所知,營建署知道這件事情該做、這件事情很重要,但是在經費的編列跟期程上,我認為還是太過保守。
    第二個,營建署長或副署長應該要協調建管組跟工務組,重新評估關於天然土石方跟人工土石方到底是營建廢棄物還是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認列。
    第三個,應該要協調環保署來共商兩邊有管轄的營建混合物,因為目前這個管理的介面很混亂,應該要將介面統整或協調,然後跟我剛剛提到的第一點做介接。所以針對這個案子,我希望營建署可以做一點回答,然後以上這三點希望營建署可以來落實。
  • 主席
    請營建署針對洪委員所提問題進行說明。
    吳署長欣修:的確委員就這件事已經詢問過我們相關的部門,其實就整個院的角度來講,院長追蹤這件事已經長達一年,過程當中原則上都是以環保署為主,因為環保署要綜理所有這方面的業務,在營建廢棄物方面,則都是由吳澤成政委來協調各部會進行相關的分類跟流程的處理,所以就本署來講,有關剩餘土石方,不管是天然的或是人工的,事實上大致上都已經有提供了相關的處理方向,當然最近比較爭議的,就是人工土石方裡面的磁磚還有一些粒料的粒徑等等,的確因為有些粒料涉及到在過程當中,可能有遭受油污的損害,所以我們會要求要處理到一定程度才會讓其進到我們同意的合法棄置地點、填置地點,所以這一點我們目前還在跟相關業者持續協調當中,其實署對這一方面一直都希望能夠改進這個作法,所以後續我可能會請副署長帶著相關同仁,再跟委員繼續做溝通協調。
    但是也跟委員報告,在吳政委這邊的協調中,我們其實也會不斷地提出一些具體的改進措施,希望能夠讓廠商在這方面有一些比較明確的去處,但是我們也同時強調,還是應該要慎重地處理後才進場。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是許多廠商都喜歡便宜行事,因為過去便宜行事習慣了,現在要他們嚴格去篩分這些粒料,許多廠商到目前為止都還是規避的,這一點其實就是我們跟環保署還要齊心努力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
    洪委員申翰:吳署長,確實現在我們還是看到很多的亂象,而且這個亂象接下來會衍生更多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提出這些在管理上應該有助於把事情做好的作法,可是現在看到的狀況是,營建署也認為該做的事情,但在經費上、在期程上還是非常、非常的保守,這是現在的狀況,所以這個案子我還是想先保留,本席希望我們針對這個案子的一些細節再進行討論。總之,第26案先保留。
    主席:第26案,保留。因為委員是提案凍結……
    吳署長欣修:建議委員予以凍結,我們答應委員會去協調。
    主席:他如果答應凍結就通過,就不用保留了,但是他是提議凍結5%,這個數字滿多的,就是52億元裡面的5%。
  • 洪委員申翰
    凍結當然OK。
  • 主席
    就是凍結2億6,000萬元。
    吳署長欣修:凍結,金額的部分我們再來協調。
    洪委員申翰:你如果都願意凍結5%,我們就這樣通過,如果金額要協調,那就保留。
  • 主席
    那就是保留了!
    張委員宏陸:洪委員,不好意思,我先跟你報告一下,我們內政委員會像這個情況我們幾乎都是全目一起看的……
  • 主席
    沒有!也不一定啦!
  • 張委員宏陸
    要先跟他解釋一下。
  • 吳署長欣修
    那一方面的經費……
    張委員宏陸:你等我們一下,看看全目我們凍多少,屆時再來談這部分。
  • 洪委員申翰
    好。
  • 主席
    我說明一下……
  • 莊委員瑞雄
    我來說就好……
    主席:現在誰是主席、誰是召委?我不跟你吵架。我說明一下,我們的遊戲規則,如果委員提的凍結案是說要全目凍結的,那就會合併,因為都沒有指定項目,像第31案,我提的也是凍結,但是我不是就整目凍結,有特別舉出這個目下面的一些項目,所以如果是第26案到第30案,這都可以合併的,因為這是整目的。
    莊委員瑞雄:敬愛的主席,我已經幫你詢問過了,洪申翰委員表示凍結1,000萬元。
    主席:第26案到第30案,因為都是針對整目,包括邱顯智委員的,所以我們等一下就一併處理。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我是第29案跟第30案,第29案的問題其實我提過臨時提案,也通過了,那問題在哪裡?現在營建署評選優良的營建業,但是在優良營建業裡面,你沒有去考量到他們是不是有違反相關勞動法令的部分,譬如他已經有違反勞動法令的狀況,導致勞工發生高墜事件,出了人命,一而再、再而三發生,拜託!這關乎一條人命、兩條人命、三條人命!不管是本國、外國的這個狀況,結果我們發現到,哇!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違反勞動法的狀況而出事,然後竟然還可以得到你的優良營建業?你頒獎給他們,如果頒獎後沒有法律效果那也就算了,你頒獎給他們之後,他們享有承攬政府工程押標金、工程保證金或工程保留款得降低50%以下,然後申領工程預付款可以增加10%的優惠措施,所以當你頒獎給他們之後,就是一個很大的優惠嘛!所以就這部分的話,你是不是應該要去考量這些營造公司違反勞動法令這麼嚴重,所以你要對他們做一個相關的考量?而不是變相在鼓勵,變成政府在鼓勵這些違反勞動法令、不顧勞工生命安全的營造廠商嘛!
    我們提的臨時提案通過之後,我們以為你們會去做,結果營建署的回答竟然是說,因為這個案裡面沒有要求你應該去修改營造業的頒獎規定,所以你就不用去做了,這個非常離譜。我們的目的是希望你能夠就這個頒獎的規定,怎麼樣能夠得到優良營造業的規定,裡面至少要納入這些違反勞動法令的考量,當然你可以自己去設計。署長,我提這個案子基本上就是希望你能夠考量到這個部分,因為這是人命的問題,尤其是像太魯閣案發生的時候,營造廠商也有類似的問題,導致這麼嚴重的49死、218受傷,是臺鐵60年來死傷最慘重的事故。所以讓你頒獎成為優良營造業的營造廠商,基本上他們要顧慮到勞工的安全、職業的安全,我覺得這個是非常起碼且合理的要求。
    主席:營建署說明一下有沒有什麼辦法,不然你還在鼓勵他們,他們就已經出了那麼多事,是不是檢核優良廠商的標準有問題?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大家都不希望工程造成工人危險或意外,在整個工程大家各自所執掌的分類上,其實都有不同的認定標準,如果像這種有違反勞動相關法規的,他在勞動部那邊都會得到懲處。過去在評核相關的優良工程都是以有沒有發生重大公安事故或傷亡來計算,所以所謂的違反勞動法規,其實有時候是違反出勤,有時候是違反相關的規定,在原來的評審其實的確就沒有,所以我才會建議說,像這樣的案子,其實在公部門各類的評比裡面,本來就是被分開的,現在變成硬要把它合併在一起的話,那會不會對某些工程,他們可能只是出了一個小意外,但是他們表現得非常好,甚至做得非常好,但因此就不能獲獎,或甚至把它排除變成惡劣的廠商,這樣的話其實對這些廠商也不公平,但是這個部分我覺得我們可以再來做一點探討。
    邱委員顯智:署長,你說如果他們出了一個小意外,什麼叫小意外?是出人命的意外嗎?
    吳署長欣修:所以我才會報告,如果它今天已經是屬於重大公共安全,當然是不會被列進去,但是如果他們只是違反一般勞動,譬如……
    邱委員顯智:那我問你嘛!如果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一直高墜事件,都是意外嗎?
  • 吳署長欣修
    違反勞動事件沒有……
  • 邱委員顯智
    要幾條人命才算是小意外……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只要有一個沒有戴安全帽,他們也是會被記點,那也是違反。
    邱委員顯智:對嘛!所以我要求的是說,你就把你合理的、應該怎麼樣才能夠頒獎……
  • 吳署長欣修
    所以我跟……
  • 邱委員顯智
    你現在是沒有啊!你考量的項目裡面……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是有,它是重大公安事件……
  • 邱委員顯智
    在頒獎裡面沒有要求……
    吳署長欣修:它是重大公安事件,當然就不行。
  • 邱委員顯智
    那你的標準何在?
    吳署長欣修:所以我們不是沒有,跟委員報告,不是沒有。
    邱委員顯智:我現在的要求很簡單,你要頒獎給他們,你剛剛講了,人家勞動部都對他們予以裁罰了,結果你還在頒獎,這個沒有辦法講得過去嘛!那我也同意說,如果你認為這個是小意外,不應該取消頒獎給他們,那這樣的話,你就定義清楚,對不對?我覺得你定義清楚,讓大家都可以理解……
    吳署長欣修:我們會把詳細的書面報告,再跟委員做一個說明,好不好?
    主席:我聽了一下,邱委員剛剛說,這個廠商明明之前的工地已經發生公安,而且出人命,這樣還會被頒獎嗎?會嗎?這個我們就覺得……
    吳署長欣修:是不同案件,我的意思是說……
  • 主席
    你說公安事件一定會列入評比……
  • 吳署長欣修
    不同案子。
    邱委員顯智:之前我提臨時提案的時候也通過了,結果你的說法是說,因為那個臨時提案裡面沒有要求你改頒獎的規定,所以你不用去改,但後來沒下文,那我現在只好再提一次,就是你要去修改相關的規定。已經出人命了,這麼嚴重,你就不要再頒獎給他。因為頒獎是一個授益行政處分,讓他的保證金、押標金都可以降低50%以下,你的頒獎是有意義的,所以業界也是很看重你的頒獎。現在我們不是不讓你頒獎給他們,你可以訂出規定後跟他們講要注意工人的安全,不然你不會頒獎給他們,透過你的政策引導,他們是不是就可能更注重這些安全?臺灣的高墜事件,這邊有這麼多的委員,大家去殯儀館看一下高墜事件發生的比例有多高,不管是本國還是外國的,整天都在發生這種事。我問他們是發生什麼事,他們就說工人從工地摔下來死掉。這是你一個很好的機會,因為是優良營建業,那就用誘導的方式,你告訴他們說,如果注意工人公安的安全,表現非常好的話,就可以頒獎給他們,讓他們得到政府這些保證金的優惠。所以應該是要往這個方向做,至於你要怎麼訂,你可以訂一個你認為合理的規範出來。
    吳署長欣修:是,我想有關的規範,我們會跟委員做說明,如果我們還有改進的空間,我們會改進,但是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也不能因為他們發生一次就永遠不讓他們得獎,如果是不同案件,我們還是會……
    邱委員顯智:你同意啊!你都在舉那些例子,那我問你,假設他們已經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這種狀況……
    吳署長欣修:所以我才會說,這個部分為什麼會去考量他們的狀況……
    邱委員顯智:所以才叫你把你的規範稍微整理一下,是合理的規範,在這個中間拉一條界線出來。
  • 吳署長欣修
    這個我們再跟委員做說明。
    主席:督促就要有所回應,要做書面的說明。
    邱委員顯智:第30案還沒有講。第30案的部分其實大家討論非常多,因為「城中城」的案件發生之後,造成這麼多的死傷,大家也會覺得弱勢者的惡劣租屋環境問題要怎麼處理。所以我們提的案子是在於,內政部營建署包租代管計畫的房屋,我們並沒有要求你現在馬上去做怎麼樣的處理,我們要求的是你去清點,首先分成兩類,不需要進行公安檢查跟消防檢查的一類,需要進行公安檢查跟消防檢查的一類,先把這個部分清點清楚。然後在需要進行公安檢查跟消防檢修的物件裡面,它有已實施的跟未實施的,先去把它清點清楚,我覺得這個是在幫助你了解未來在政策跟管理方面應該要怎麼做,我們是要求你清點清楚而已,署長,是要求你把這個東西點清楚。
    吳署長欣修:我想是這樣的,因為我們包租代管的樣式非常多,也不是全部都是公寓、大廈,所以不會全部都需要公安跟消檢啦!我跟委員報告,反而我們比較重視的是現在全面都要求裝住警器跟滅火器,我覺得這對一般住戶而言,因為他們有一些甚至是雅房,為了一間雅房就要求人家整棟都要處理,要確定這樣其實也不太好。但是我們其實在現行制度上,反而會針對住警器跟滅火器去作全面性的要求,所以我是不是……
    邱委員顯智:對啦!署長,瞭解嘛!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是不是我們把它改成這樣子?我們會全面清查住警器跟滅火器的安裝狀況。
    邱委員顯智:不是啦!你剛剛說它不需要公安檢查跟消防檢修的部分,這個我同意啊!所以我要跟你講的就是:不需要的就把它點清楚嘛!不需要公安檢查跟消防檢修的物件,就點清楚到底有多少。在需要與否裡面就分成兩類,一類就是有需要的部分,對不對?把有需要的部分當中有做的跟沒做的點清楚,這個提案只是要求,你是不是沒有看清楚還是怎麼樣?
  • 吳署長欣修
    我瞭解、我瞭解。
    邱委員顯智:這個提案只是要求你把它點清楚而已,沒有要求你去對它做什麼嘛!好……
    吳署長欣修:我瞭解,只是要對你……
  • 王委員美惠
    瞭解了啦!
  • 邱委員顯智
    對啊!他瞭解啊!
    吳署長欣修:不是,要對你說明是……
  • 王委員美惠
    讓他再講啦!
    吳署長欣修:對,我要再向委員說明。
  • 主席
    好啦!你要……
    吳署長欣修:我是說儘量讓影響小一點,不要驚動那些大樓啦!
    主席:好了,瞭解。就是針對邱顯智委員所提出來的,你們去盤點,清點出來看裡面哪一些有需要做、哪一些不需要做,要把這個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以後再進一步看要怎麼處理嘛!所以第26案到第30案針對整目的凍結數,我們就把它設定為凍結1,000萬元。但是這個項目還有在通案之下的,所以那又要個別凍結。其次,通案的部分就由你們去自行調整。
    第26案到第30案合併凍結1,000萬元,要針對個別委員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對不起!其中的第28案已經改為主決議,所以是第26案、第27案、第29案、第30案等4個案合併凍結1,000萬元,然後對於個別委員所提內容作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31案。因為跟第32案併案凍結,我是有提出減列……
  • 吳署長欣修
    不要啦!
  • 主席
    好啦!不減列啦!
  • 王委員美惠
    還減列?
    主席: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可以嗎?
  • 吳署長欣修
    少一點好嗎?
    主席:少一點?好,300萬元?
  • 吳署長欣修
    200萬元好嗎?
  • 主席
    100萬元?200萬元?
  • 吳署長欣修
    200萬元好了。
  • 羅委員美玲
    你說100萬元?
    主席:沒有,因為他這樣我沒有看到啊!
  • 王委員美惠
    你說100萬元啦!
  • 吳署長欣修
    你說比較快啦!
    王委員美惠:召委,你說100萬元啦!
    主席:他都這樣,所以我看做這樣子。
  • 王委員美惠
    你說就好啦!
    羅委員美玲:尊重主席,100萬元。
  • 王委員美惠
    對啦!主席。
    主席: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
  • 吳署長欣修
    好。
    主席:處理第33案。接下來這個會跟幾個案子一起,包括吳怡玎委員有提出3個案子,都是要凍結的,分別是5,000萬元、2,000萬元、2,000萬元;王美惠委員也有提一個凍結200萬元的案子,這些都是在「營建業務─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這個項目之下。
  • 王委員美惠
    主席……
  • 主席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主席,在這裡我要跟吳署長講,我們包租代管的執行率很低,房東的參與率、意願都不高,我們應該檢討如何對房東能夠有一個優待措施的誘因。
  • 吳署長欣修
    是。
    王委員美惠:希望在113年能夠達到8萬戶的目標,你們如果不認真去做,到了113年會真的很慘哦!這部分我覺得效率做得不好。
  • 主席
    有把握嗎?你們的20萬戶?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確實像包租代管這麼好的政策,一般說出去人家都不相信,所以……
  • 王委員美惠
    人民要……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逐步在加溫,我們現在平均一季已經是提高到5,000戶,目前總數已經達到2萬8,000戶了。這個速度在拉那個曲線是越拉越陡了,也是慢慢這樣不斷地透過很多宣導的手段才這樣。第二個,我們把過去大家擔憂會查稅的事情也取消了,現在沒有在查稅了,也就是原來的房子提供出來時不會再被查稅了;其次,免稅額也已經都提高了,從1萬元變成1萬5,000元。所以老實說,現在每次出去只要遇到新的,他一聽都覺得怎麼會有這麼好的政策?所以要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是持續在加溫當中。
    王委員美惠:113年的8萬戶,你們一定會……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現在平均一季已經是用5,000戶的速度在衝了;因為一季是用5,000戶的速度在衝,所以我們是有信心啦!
  • 王委員美惠
    你們有信心?
  • 吳署長欣修
    因為它的速度越拉越快了。
    王委員美惠:這樣好,你說有信心!
    主席:你報的是8萬戶,1年就可以增加2萬戶。好,我們就看嘛!他敢這樣講哦!1年2萬戶啦!
  • 王委員惠美
    1年2萬戶?
  • 主席
    對啊!所以可以達得到他的8萬戶目標。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謝謝主席。我的提案是第34、35、36案,其實第34案、第36案都是跟社宅相關的,第34案是因為社宅現在有一個經濟或社會弱勢優先的部分,可是你們列了12個不同條件加上1個「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我希望你們可以研議用積分的方法,就是有些人的情形可能比較嚴重,可能是有特殊境遇、又是老人、又有身心障礙等等,就是他可能一個人就有好幾個……
  • 吳署長欣修
    是用疊加的方式啦……
  • 吳委員怡玎
    對、對、對。
  • 吳署長欣修
    用疊加分數的方式。
    吳委員怡玎:對,用那個積分的方式,考慮一下。
  • 吳署長欣修
    好。
    吳委員怡玎:第36案也是社宅的部分,你不要說是市價的多少、幾折啦!其實就算是市價的幾折,一般有些低收入戶還是住不起,所以你們可能還是要漸漸地朝租金所得比的方向,來看一下你的社宅租金怎麼算。
    至於第35案,其實就是我們現在「租屋黑市」的問題還是滿嚴重的,你們可能還是要想辦法提出一個報告,說明到底這件事情怎麼來解決。
    吳署長欣修:好。跟委員說明,租金的問題其實我們一直在檢討,所以這一次修法完成之後,我們已經有跟相關的團體一起開過會,現在根本上就是一方面我們要尊重各地實際租金的差異,第二個就是也考量到現在大家可支配所得及家戶所得的差異性也相當大。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最新的討論結果,現在就是朝向把我們原來所訂的市價租金標準再降低,所謂再降低不是指「折數」,而是在於如何計算市價,「中古屋」的這個概念要抓進來,因為現在一國多制的樣態下,的確由我們自己來抓這一件事情,它事實上會比現有的還要再低;而且第二個要跟委員報告的是,它是用中位數的概念。
    吳委員怡玎:不是啦!這個確實是會比你現在的還要低啦!可是你只要朝一個方向前進就好,你就想像城中城的那些住戶可以租得起這樣就好了。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因為有的就像你說的2,000元、3,000元,的確以現在來講,他必須要透過其他的補貼才有……
  • 吳委員怡玎
    其實很簡單……
  • 吳署長欣修
    而不是一律地把它一直降。
    吳委員怡玎:署長,我跟你說,以你們興建的那種高級社宅而言,2,000元、3,000元確實是有一點不合理或者是沒有辦法達成啦!
  • 吳署長欣修
    是。
    吳委員怡玎: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要朝2,000元、3,000元這個方向去努力,以2,000元、3,000元的水準來講,你應該去想像要蓋什麼樣的社宅,才可以接近這個價格,就是我們不要再有太多高級豪華社宅了啦!
    吳署長欣修:是,我……
  • 吳委員怡玎
    我們要更多的是可負擔的社宅。
    吳署長欣修:我也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其實已經有在做不同的方向,就包含去修繕一些原先已經使用過的廳舍或者是旅館,或者是像過去的一些舊的宿舍,這個已經都有在……
    吳委員怡玎:對,我覺得這個方向……
  • 吳署長欣修
    這個當然訂出來的又會更低了。
    吳委員怡玎:對、對、對,這個方向非常好,所以你可能可以給我們一些報告,就是……
  • 吳署長欣修
    好、好。
    吳委員怡玎:你做了這些修繕既有的部分,那你可能可以達成多少戶數是可以讓這些低收入戶去租的。
    吳署長欣修:我跟委員報告,比如說我們在信義區最近剛整修的兒福中心A1那個案子,它是在臺北市信義區哦!大概租金只有五千多元,那個就是我們用這樣的方式在處理,是不同的方向。
    吳委員怡玎:好,我們希望你們的書面報告可以讓我們知道你們的目標。
    吳署長欣修:好,也希望委員支持,因為我們一定是用很多元化的方式來考慮大家的需要。
    吳委員怡玎:對,就是你們的目標要增加多少像這種真的是可負擔的啦!
  • 吳署長欣修
    是、是、好。
  • 吳委員怡玎
    謝謝。
  • 邱委員顯智
    主席、主席……
  • 主席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不好意思,一樣啦!跟吳委員一樣,大概是同一個脈絡,就是社宅的租金部分,我們的提案是第38案。署長,現在的問題就是這個計價的方式,一國多制是不對的啦!因為社會住宅本來依照住宅法,內政部是主管機關嘛!社會住宅的目的就是在於支持這一些社會弱勢者,讓他們可以有房子可以住;而我們也提高了像是弱勢的比例嘛……
  • 吳署長欣修
    對。
    邱委員顯智:在今年內政委員會的修法裡面,提高到百分之四十。
    吳署長欣修:沒錯、沒錯,百分之四十。
    邱委員顯智:所以應該是說各黨團的委員也都有這樣的共識嘛!像臺北市的社宅,它的價格基本上已經有了3個版本,而且3個版本是一次又比一次更高耶!這個是非常不合理的嘛!所以社會住宅的租金,就像剛剛吳委員也有提到的,首先是如何能夠符合可負擔的精神,其次是不要一國多制嘛!感覺上好像在臺北市的社會住宅、中央興建的社會住宅以及其他地方興建的社會住宅當中,竟然會有這麼多的差異,這是不對的嘛!應該是訂一個全國一致的租金定價基準,然後去符合興辦社會住宅的精神,同時也要考量到承租者收入的上限,以及細緻分層收費的基準,要以這個方向去處理。以上就是我們所提第38案的大概狀況。
    主席:好。第33案、第34案、第35案、第36案、第37案、第38案及邱顯智委員提的第39案,其實都在這個項目之下,但是都要向個別委員提出書面報告。我們統一來凍結,凍結數額分別有8,000萬元、5,000萬元、2,000萬元、200萬元,我們是不是凍結……
  • 王委員美惠
    200萬元。
  • 吳署長欣修
    200萬元好啦!
  • 主席
    柿子開軟的?你挑最軟的!
    吳署長欣修:拜託!因為這個真的是衝得正積極的案子,而且越來越多元化啦!
    主席:沒有,我覺得在不影響你們業務的情況之下,我們也要作監督嘛!
  • 吳署長欣修
    是。
    主席:所以2,000萬元可以嗎?因為你這個是總額50億元下面的部分,2,000萬元……
  • 吳署長欣修
    太重啦!
  • 主席
    這樣會影響業務推展嗎?
  • 吳署長欣修
    還是減一些啦!
  • 主席
    不可能啦!
    莊委員瑞雄:主席,1,000萬元啦!
    吳署長欣修:我跟委員報告,50億元是在撥充住宅基金的。因為我們那個社宅都要給非自償性補貼啦!
  • 主席
    是。
    吳署長欣修:都要給非自償性補貼,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再補給各縣市政府那些差額,所以我要跟委員報告,其實業務費事實上沒那麼多。
  • 主席
    沒那麼多?就是50億元?
    吳署長欣修:不是,50億元要拿掉,因為那是撥充住宅基金的。
  • 主席
    那個固定就要多少?
    吳署長欣修:對、對,那是50億元。
  • 主席
    所以呢?
  • 吳署長欣修
    所以我跟委員拜託是200萬元。
    主席:你的推動費用像什麼輔導管理等等,這些是多少呢?50億元啊!
  • 吳署長欣修
    這樣200萬元好不好?拜託一下!
    王委員美惠:召委,他現在說的是50億元是要給地方的,剩下能夠刪的部分,我們也要做好……
  • 主席
    對啦!
  • 王委員美惠
    也要給他警惕。
  • 主席
    是。
    王委員美惠:我是說這些要減下來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就刪減200萬元?比較尊重大家……
    吳署長欣修:不是,是凍結、凍結啦!
  • 主席
    凍結啦!
  • 王委員美惠
    不是!是凍結、凍結啦!
  • 主席
    刪200萬元也可以啦!
  • 王委員美惠
    凍結、凍結啦!沒有、沒有啦!凍結啦!
  • 主席
    凍結200萬元?魯委員你的看法呢?
    魯委員明哲:我不知道,因為一直在排隊啊!還沒有討論到後面是不是?
  • 莊委員瑞雄
    好啦!200萬元。
    主席:到這邊而已,到第39案而已。
    莊委員瑞雄:對,凍200萬元啦!
    魯委員明哲:還好啦!因為是凍結、書面報告而已,我們是不是可以速度快一點?凍結沒差啦!不用凍結2,000萬元,1,000萬元就好啦!凍結1,000萬元沒有差。
    主席:好,凍結1,000萬元啦!
    莊委員瑞雄:不是啦!主席,200萬元啦!
  • 主席
    啊?還是200萬元?
    吳署長欣修:真的啦!它這個衝的速度很快,拜託!
    主席:真的喔?好,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
  • 吳署長欣修
    好。
  • 主席
    你快一點提就快一點解凍了。
  • 王委員美惠
    好啦!
    主席:我先宣告一下:我們之前處理的第8案,那是我的案子,現在我把它改成主決議了,文字已經擬定出來,等一下處理主決議的時候一併處理。
    現在處理第40案。這是關於「辦理建築許可、建築師輔導及公寓大廈等工作管理業務」部分,總經費大概有九千九百多萬元、接近一億元。相關提案有我提的第41案、第42案、第43案,其中第42案、第43案撤案;另外還有魯明哲委員的第44案、張宏陸委員的第45案,這些都在這個項目之下。這中間有提案要減列的,也有提案要凍結的,因為我提的第42案、第43案撤案了,而且第41案我們也把它改成凍結,所以我們現在來討論第40案、第41案、第44案、第45案的凍結數目。
    先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謝謝主席。我提的是第44案,好像很多委員提案的方向大概都是這樣,事實上高雄城中城大火這樣一個複合式舊建築的大火,從10月14日發生到今天,大概是二個半月的時間,當時造成了46人死亡,其實我知道當時內政部包括營建署也很積極地提出很多的目標,除了消防跟救災這個部分不在今天談之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包括管委會在八千多個舊公寓大廈中還沒成立的問題,你們說要加一點強制性,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不是要修法?
    另外,當時我也說公安檢查、公安申報的部分實際上法律早就有規定,但是因為到了各縣市政府之後,除了少數像臺北市可能是從11樓開始要求,其他幾乎都是從16樓以上的高樓開始要求,才要大概提個1年、2年的資料去申報公安,而其他的部分照法規規定也要申報,只不過是說等待地方政府去宣布,但是地方政府這麼多年來都沒有宣布。所以我想不行啊!這些40年的大樓大概都是10樓到12樓左右的複合式住宅,各個縣市都有很多城中城住宅啊!這個部分我到目前為止真的沒有看到,包括你們跟消防的整合性、具體的意見,包括哪些是要修法、哪些是要去做的,所以我這邊提出小小的凍結20%,提出書面報告後再來解凍。以上。
  • 主席
    20%就是2,000萬元。
  • 張委員宏陸
    主席……
    主席:是,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其實我跟魯委員的意思也都是希望他們做得好一點,可是魯委員,20%是多了一點啦!少一點、少一點好不好?
  • 魯委員明哲
    10%啦、10%啦!
  • 主席
    10%就是900萬元。
    張委員宏陸:900萬元?我是覺得──那個署長,多少你們可以?
  • 主席
    900萬元、提書面報告啦!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簡單說明一下。其實現在開會要求都做了、其實各縣市政府速度也很快;而的確現在也是囿於經費的問題,因為發生在這個時機點,導致各縣市政府有點措手不及,所以我們已經動用其他基金,做為耐震補強、自主更新的整建維護經費,並要求各地方政府加速提報。至於修法的部分,院會最近應該會完成,之後會送到大院審議。
    這個部分我們都有在努力,包含相關的公安檢查都已經落實要求,目前各縣市政府清查的樓層數都在往下降當中,當然各自的速度和目標不一樣,最遲應該是112年會做到11樓以上全部都要申報,接下來就是6樓以上都要申報,這些我們在會議中都有明確要求,各縣市政府也在持續努力當中。一樣的,這部分的業務很分散,如果一次凍結這麼多,因為他們現在正在加速處理,如果把它freeze起來,這樣其實不好做啦!是否可以凍結少一點?
    主席:900萬元?張宏陸委員也是提案凍結900萬元,金額很精準啦!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之後是莊委員瑞雄。
    邱委員顯智:要凍結多少,大家可以談,本席沒有特別意見。本席主要是呼應魯委員和張委員,因為城中城這個案件暴露出一個問題,就是一個人的基本居住水準。其實署長也很清楚,住宅法第四十條就有規定,這個條文在2011年開始施行,其中就有規定一個人的基本居住水準是什麼,而且主管機關應該每4年進行檢視,看這樣的基本居住水準,到底要不要隨著時代、社會經濟發展、公共安全和衛生,去做修正。
    但是從2011年施行之後,主管機關只有在2013年、2017年提出委託案,委託案件只針對基本居住水準提出建議,並沒有進行標準的調整。所以本席的第39案是認為,你們應該針對這個部分提出相應的清查計畫,這也是法條所規定的,請你們去研議基本居住水準的清查計畫到底要長成什麼樣子,以及要怎麼執行,這樣你們才能對這個部分有基本的認識,也可以確保如果發生城中城這樣的狀況,能夠介入了解並進一步管理。
  • 主席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謝謝。主席、各位委員,本席剛才看了這幾個提案,其實大家都是針對老舊建築物的安全問題,督促營建署針對這個部分再加強,本席剛才聽了委員的說法,也看了業務內容,他們這部分的業務確實比較分散。我們主要是要求他們加強這個部分,甚至是盤點、檢討整個管理機制,尤其是這些危老建物是要重建還是都更?包括你們怎麼加速處理,我們現在想要達到的是這個目的,結果你們卻往反方向處理。
    本席認為不要這麼做啦!因為就算把預算都刪掉也沒有用,這關係到從中央到地方的業務。署長,其實我們是象徵性處理,因為我們也要督促你們,所以凍結一部分,因為你們這方面的業務很零散,但這部分確實也需要趕快處理,這是中央和地方都關心的公安問題,而且不分黨派,大家都很關心啦!本席相信你們也希望把它做好。主席,我們也討論得差不多了,如果沒有公安的問題,大家聯手把預算全刪了也沒有關係,對不對?所以能不能只凍結200萬元?
  • 主席
    500萬元啦!提書面報告。
    魯委員明哲:金額的部分,大家可以討論,本席覺得凍結500萬元應該沒有影響啦!
  • 吳署長欣修
    因為真的很分散啦!怕會影響到其他科目。
    魯委員明哲:好啦!署長,剛才莊委員也特別說到這個案子的複雜性,除了中央政府之外,地方政府也要配合。
  • 吳署長欣修
    是的。
    魯委員明哲:所以本席才會特別提到,這部分要做專案報告,因為專案報告的時間正好是下會期,到時候可以進行檢討,各縣市政府到底檢視到第幾個樓層,包括配合的法律案修正進度。本席覺得專案報告比較重要,至於金額,坦白說,本席尊重大家的意見。
    主席:本席覺得有道理啦!因為大家都想知道城中城案之後,政府機關到底從每個面向提出哪些改善措施,例如該修法的修法,該加強檢核的就要去檢核,我們要看成果,所以下個會期來做專案報告,這一筆凍結200萬元就好。
    張委員宏陸:如果要做專案報告的話,本席認為要凍結少一點啦!200萬元就好了。
  • 主席
    對啊!就是200萬元。
  • 莊委員瑞雄
    他們這麼有誠意。
    張委員宏陸:既然還要做專案報告,凍結100萬元就好了啦!好不好?
  • 魯委員明哲
    本席沒意見。
    主席:其實做專案報告是大家比較希望看到的,到時候要看你們做到什麼程度。
    莊委員瑞雄:署長,就做專案報告,凍結100萬元。
    主席:其實就算不做專案報告,老實說到時候這些事情也是要來報告啦!現在只是加上專案報告,因為這個比較重要,我們要知道你們到底做了哪些事情、有沒有效果。第40案至第45案,本席的提案是第41案,第42案、第43案撤案,所以第40案、第41案、第44案、第45案併案處理,凍結100萬元,做專案報告,尤其是針對城中城事件之後的改善計畫,包括立法、相關措施,請你們來做專案報告。
    第46案改主決議。
    第47案也改主決議。
    處理第48案。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本席說明一下第48案,營造業務管理,因為你們新增加的部分沒有詳細說明,而且服務型智慧政府這部分是分四個年度編列經費,像這種新增計畫,你們要列出上年度的執行效益,所以這部分業務單位應該更進一步說明。這個部分很簡單,凍結100萬元,只要你們說明一下就解凍,我們只是要了解,因為這是新增計畫,而你們的確沒有說明。
    吳署長欣修:簡單的說,其實新增的這些都是要給地方政府的,因為我們過去都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他們委辦查報,但是效果並不好,而且他們現在人力不足,所以都是以這樣的理由回答我們。這次是獲得行政院支持,希望補助地方政府澈底清查,嚴格來說,新增的這3,000萬元都是要給地方政府的。
    莊委員瑞雄:沒關係啦!這3,000萬元是新增經費,我們就凍結100萬元,你們只要說明就可以解凍,好不好?
    吳署長欣修:好的,謝謝。
    主席:第48案照案通過,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
    第49案改主決議,已經溝通好了。
    處理第50案,這是另外的,請魯委員明哲說明。
    魯委員明哲:好的,謝謝主席。第50案主要是針對營建業務,你們特別說了,要改善、配合營造業缺工政策、媒合的辦理,本席相信委員們如果參加過相關會議,不管是公部門或是私部門,都知道現在營造產業遇到的問題,包括缺工等等,有時候還會缺料,而且原料價格上漲非常多,工人也非常缺。事實上主計總處的報告也顯示,從105年到109年,營建工程的缺職率大概是2.5%,這是他們的數據啦!110年2月的缺職率則是之前的一倍以上,高達5.98%。
    這裡面有很多原因啦!可能因為疫情,可能因為這是公共工程,也可能是臺商回流,其中有很多原因,憑良心說,本席碰到相關產業的人士時,他們都要求本席請營建署協助。這個部分本席提出凍結10%的目的,是希望你們做明確報告,怎麼樣才能夠緩和目前臺灣的情況,讓營建缺工的比例儘速下降。以上。
    吳署長欣修:其實這件事情我們從2年前就已經積極著手,因為2年前這個問題滿嚴重的,所以當時我們也主動提案,並且到勞動部跨國人力協調小組報告過。事實上國內的職缺部分,即使勞動部一再說明他們有積極在協調、媒合,但事實上就我們所知,其實效果越來越差,所以引用跨國人力已經是勢在必行。
    我們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勞動部今年7月已經開放可以進行引入,不過因為疫情的關係,現在是以看護工為優先,我們目前得知的是,農曆過年後應該就會輪到營造業,這部分的檢疫可以開始進行。我們有在持續努力中,而且也有向工會提過,其實他們現在也很歡迎,希望我們這個政策能夠持續進行。以上報告。
    主席:關於更詳細的計畫,請你們在書面報告中提供,針對缺工的問題。
    吳署長欣修:委員,這部分的經費很少,是不是改主決議,提供書面報告?
    主席:你們編列950萬元,他們只凍結95萬元而已,還好啦!
    吳署長欣修:凍結50萬元,好嗎?
    主席:好啦!50萬元。你看,有內行人直接告訴你該怎麼辦,但是你們要快,一個禮拜內提供書面報告。
    吳署長欣修:好的,沒有問題,我們有相關的報告。
    主席: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從第51案開始,第52案本席已經改主決議,所以只剩下第51案和第53案,凍結50萬元。
    吳署長欣修:凍結50萬元,好嗎?
    主席:好,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本席的案子和張宏陸委員的案子併案。
    處理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8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這部分的經費比較多,有七十三億四千多萬元,第54案、第55案是針對全目凍結。其實莊瑞雄委員的提案也幾乎是針對全目,因為生活圈的部分就占了70億元,和本席的73億元差不多。所以第54案、第55案、第56案、第57案是否就一併處理,其實吳怡玎委員的提案也是針對生活圈道路系統。
  • 張委員宏陸
    其實都差不多啦!就整目處理啦!
  • 主席
    但是吳怡玎委員有特別針對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的部分。
  • 吳委員怡玎
    本席的提案是減列。
    主席:那個另外處理啦!第54案至第57案,因為都是針對道路系統,尤其是生活圈道路及交通系統的建設計畫,總共凍結1億元,針對個別委員的提案提書面報告。
    管委員碧玲:主席,因為生活圈分布在各縣市,所以很分散。
  • 主席
    我們都知道這部分是分散的。
    管委員碧玲:而且這不是綜合在年底才用,所以本席建議這筆經費就給他們使用啦!
    主席:本席知道,所以請他們提書面報告。因為個別委員有個別問題要請教他們,請他們針對個別委員的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管委員碧玲
    對啦!所以就象徵性處理啦!
  • 吳署長欣修
    2,000萬元好嗎?
  • 管委員碧玲
    好啦!
  • 主席
    本席也是提案凍結1億元。
    莊委員瑞雄:其實不是金額的問題啦!生活圈道路對我們比較偏鄉的地方來說更為需要,為什麼本席會提案?就因為你們重複編列和補助標準不一,有些並不在計畫範圍內,這部分需要說明一下,不然我們也怕你們混水摸魚,因為和林為洲委員比較好,所以就補助他比較多,我們屏東就補助的比較少。
    吳署長欣修:不會啦!其實這都有固定的標準,而且我們會輔導縣市政府好好提案。
  • 主席
    你忘了你們是執政黨嗎?
  • 莊委員瑞雄
    本席只是舉例啦!
  • 主席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先讓莊委員說完。
  • 莊委員瑞雄
    審計部為什麼會這麼說你們?這一點你們確實要注意一下啦!
    吳署長欣修:是。其實我們也發現各縣市的提案能力是一個關鍵啦!所以我們現在的作法就是早一點告訴他們,審查的過程中也在同步教他們,雖然現在把你們的案子退回去,但這不代表你們就不能提案,而是你們要怎麼改進再送進來,還是有機會再獲核准。如果這個案子的確有需要,只是他們的提案真的做的不好,我們一定會努力輔導,不會因為提案內容不好,以後就沒有機會了,我們不會這樣做,因為這都是地方的需要。
    莊委員瑞雄:因為這是很大筆的預算,對於越有需要的地方政府,如果他們不會提案,你們更要去輔導、要去教,好不好?本席的重點是這個。
    吳署長欣修:是的。的確,尤其是鄉鎮公所,這個問題比較嚴重。
    莊委員瑞雄:不然有的地方補助比較多,有的地方補助比較少,這樣是不對的,好不好?
    吳署長欣修:是,這部分我們會協助。
  • 主席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主席,這一筆預算各縣市政府都非常需要,以我們嘉義市北港路來說,之前補助那麼多、做了那麼多次,為什麼每次壞的都是那一條路?本席希望署長能夠和當地工務處協調一下,看看怎麼做比較好,不然每次一到嘉義就開始顛簸,大家就都知道嘉義到了,這樣心情真的很糟糕。署長,本席沒有騙你,北港路真的很糟糕,你們真的要注意。說實在的,本席為什麼沒有提案刪減?因為本席知道各縣市政府都很需要這筆經費。
    吳署長欣修:是的。關於北港路的部分,我們有輔導他們,現在他們可能也在提升道路品質,那部分編列在前瞻預算,他們會提案,我們也會去輔導,因為那條路的品質的確不好,以前常有人說路才修好不到半年又壞了。
  • 王委員美惠
    對。
    吳署長欣修:施工品質或設計品質的部分,我們會再去輔導。
    王委員美惠:真的,署長,大家一路閉著眼睛休息,但一到那條路就知道那是哪裡,這樣觀感真的不好,希望你們重視,要去輔導一下。以上。
    吳署長欣修:凍結2,000萬元,拜託。
    主席:2,000萬元啦!王美惠委員提的,鄉鎮或是縣市政府,尤其是鄉鎮公所,有的施工、監造……
  • 吳署長欣修
    提案能力比較差啦!
    主席:提案能力是一回事,這的確會影響到經費爭取,但有時候施工、監造的能力也不足,所以你們要去輔導。技術最好的一定是營建署啦!再來才是縣政府,鄉鎮公所有時候真的連監造廠商的技術都很不好,所以你們要去輔導。
    吳署長欣修:好,我們會加強輔導。
    主席:因為全部都由你們做,這也不可能,所以你們一定要讓他們也去做,但是常發生發包施工之後,連監造都沒有做好的狀況,所以你們要去輔導啦!
  • 吳署長欣修
    好的。
    主席:好,這部分就凍結2,000萬元,針對個別委員提的問題做詳細書面報告後動支。
    處理第58案,這是針對資訊軟體的部分,請吳委員怡玎說明。
    吳委員怡玎:對你們來說,其實這個金額非常小啦!可是我們覺得滿不可思議的,本席舉個例子好了,你們買一套Office軟體的價格竟然是1萬4,000元,我們到PChome買,商業版也才8,600元,價格差了50%。
    吳署長欣修:其實我們都是照院和部的採購編列標準,不會自己額外制定新的標準。
  • 主席
    行政院的採購金額怎麼那麼貴?
    吳委員怡玎:怎麼會這麼貴?立法院買個人電腦,一套也不會超過2萬6,000元。
    吳署長欣修:我說明一下電腦的部分,3萬元是有螢幕的,2萬5,000元是沒有螢幕的,我們會區分,如果這一台只要更換主機,那就是2萬5,000元,我們只會針對需要新增的部分編列預算。
  • 吳委員怡玎
    這樣好不好?因為我們在這邊看不到……
    吳署長欣修:這都是照死豬價去買的,不要刪減、凍結啦!
    吳委員怡玎:因為我們辦公室可能看不到價格,你們可不可以把你們在行政院哪裡、哪個網站提供給我們?
    吳署長欣修:我們待會就把資料給委員看,現在就可以給委員看一下,這個都是照標準編列,凍了或刪了都很難執行。
    主席:提書面報告,不凍,但是要提詳細的採購相關的資料給吳委員。
    處理第10目,下水道管理業務,這個金額更多,全目大概有170億元左右。
    吳署長欣修:這個要跟大家拜託,不但是地方爭著要,且我們已經欠錢了,是不是可以改主決議?
  • 主席
    第59案改主決議。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我在這裡要跟署長講,你說這個非常重要,你們全國的污水下水道接管率是37.93%,但是嘉義市只有1.65%,你們要多協調一下,好不好?拜託一下,我覺得嘉義市開始在進步了,污水下水道要做得更好、更快,次長之前也有去看,所以要趕快幫他們一下。
  • 主席
    魯委員也有提案凍結10%。
    魯委員明哲:針對我提的第60案,主要還是在關心目前全國有72家的污水處理廠,其中11家清理完的放流水完全沒有被利用,其他有37家在0%到10%,9家是10%到20%被利用等等,我們覺得臺灣有些季節滿缺水的,放流水的被利用率是應該被重視的,我也不凍結,就改成主決議,希望你們能夠認真去做,逐年快速改善這個比率。
    主席:第60案改主決議。我的是第61案,只是凍300萬元。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即使今年就污水的部分有比去年略為提升,但是跟缺口的30億元相比,真的比不上,所以嚴格來講,我們現在是被縣市政府追著跑,這些錢根本就不夠分。
  • 主席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 王委員美惠
    我的第62案改主決議。
    主席:好,第62案改主決議。我們一直處理到第62案,這是整目的經費,第63案以下是針對不同項下,另外處理。意思一下,你總是要寫報告給大家,就到第62案,因為第63案是另外的業務費,當然,你說包括,全部包括在137億元裡面。
  • 管委員碧玲
    全部都叫業務費。
  • 主席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我的第63案是刪減案,並不是凍結案,我們其實是針對他的行銷費用,之前110年是編295萬元,因為你們現在都要公開,主計那邊有說你們行銷相關的要公開花了多少錢、做了什麼,我們看了一下你們公開的部分,只有公開了171萬元,其實還是有一些落差。另外,為什麼今年要提高到750萬元?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中間少的部分就是因為考慮到疫情,事實上因為疫情的影響,有一些案子比較不容易,但是我們考量現在已經慢慢復甦,而且現在大家的動作……
  • 吳委員怡玎
    為什麼明年要編比較多?
    吳署長欣修:我們其實只是恢復到前年的標準而已,是因為今年比較少。
    吳委員怡玎:這其實跟疫情無關,因為你們都是刊登在電視媒體、網路媒體和平面媒體,這跟疫情沒有關係吧?
    吳署長欣修:因為我們有一些是短編的,其實我們會考量這個問題。
    主席:補前面的啦!我們就凍結200萬元,提書面報告,就是要讓你寫報告的意思。
  • 吳署長欣修
    真的感謝大家。
  • 主席
    一定不會影響你補助地方。
    第63案係針對行銷費用,吳委員說這部分增列了750萬元,總數是多少?1億多元嗎?
    吳署長欣修:那一項就750萬元而已,是不是象徵性凍100萬元,我們給委員詳細的報告?
    吳委員怡玎:我想說象徵性刪100萬元,你之前295萬元都花得好好的。
  • 主席
    你增加了多少?增加很多!
  • 吳委員怡玎
    從295萬元跳到750萬元。
    吳署長欣修:只是恢復以前的額度,不是增加。
    吳委員怡玎:我只是覺得恢復的理由很奇怪,疫情跟電視廣告有什麼關係?
  • 吳署長欣修
    我建議凍結就好。
    主席:凍結,寫報告。
  • 吳委員怡玎
    刪100萬元啦!
  • 主席
    減列100萬元。
  • 吳署長欣修
    真的太多了。
  • 主席
    這1案保留。
  • 吳署長欣修
    我們真的只是恢復而已。
    主席:因為你增加滿多的,第63案先保留。
    處理第64案到第66案。第66案是我的案子,撤案,我們先處理第64案、第65案。
    莊委員瑞雄:署長,你們110年度是30億元,比前一年度增加了14億元,變成說你這段期間再生水計畫的評估作業,我所以提案,就是認為你們都沒有發揮,工程為什麼大幅延宕?那個部分你們到現在只有鳳山跟永康供水,你們這個改善計畫到底能不能做出來?預算一直編,編了之後卻沒有做。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這些都是工程費。
    莊委員瑞雄:我跟你講這些合理嘛!你看這每一點都很清楚,而且你較上年度增加了10幾億元。
  • 吳署長欣修
    這就是針對過程中需要編列的工程費用。
    莊委員瑞雄:但是延宕的部分呢?我覺得你也應該跟我們說明,我不是要找你們麻煩,而是為了督促。
    吳署長欣修:我們再提供詳細的書面報告,我建議不要凍這個,因為大家都等著付錢。
    莊委員瑞雄:你趕快來說明,我就趕快給你啊!這哪有什麼問題?不然都沒人跟你講的話,你這8年多都沒做,不然300萬元好了。
  • 主席
    第64案和第65案併案?
  • 莊委員瑞雄
    我沒有意見。
    主席:第64案、第65案併案凍結300萬元,向個別委員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67案。
    莊委員瑞雄:全數凍結。署長,我之所以這樣提案的原因在於你辦理新增的部分應該要有計畫內容。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總合治水是跟水利署配合,這是雨水的部分。
  • 莊委員瑞雄
    我知道。
    吳署長欣修:雙方有針對非都更都計內的總合性的治理計畫,它是分年編。
    莊委員瑞雄:我知道,政府長年投入龐大的經費在各項治水計畫,新增的部分你本來就要說明,不然你如果編個1,000億元,難道都不用計畫內容?
  • 吳署長欣修
    沒有啦!不會這麼做啦!
    莊委員瑞雄:我們長年編列這麼龐大的經費在處理污水下水道的建設,你去看我們17座的污水處理廠,有的超過10年了,設備利用率還達不到40%,有的是利用率不足,有的像新北淡水廠的容量已經不夠了,你們也沒有妥善規劃,一個新增計畫出來以後,你至少要有個計畫內容是怎樣,簡單讓大家知道才對,不然這個預算要怎麼審?
    吳署長欣修:我了解。因為雨水的部分,我們也希望能夠解決都市內的防洪治水的問題,所以這的確是跟水利署合併一起搭配做的,就這個部分,因為各地方政府都已經陸續提交,也審查過了,我具體建議是不是凍100萬元就好,我們趕快提報告給委員。
  • 莊委員瑞雄
    報告趕快提出來。
  • 吳署長欣修
    好。
    主席:第67案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主決議。
    第68案王美惠委員的修正文字溝通好了嗎?
    第69案修正通過。
    第70案照案通過。
    第71案照案通過。
    第72案照案通過。
    第73案照案通過。
    第74案照案通過。
    第75案照案通過。
    第76案修正文字尚未溝通好,等一下處理。
    第77案修正通過。
    第78案修正文字尚在溝通。
    第79案照案通過。
    第80案照案通過。
    第81案照案通過。
    第82案照案通過。
    第83案照案通過。
    第84案照案通過。
    第85案修正通過。
    第86案照案通過。
    第87案修正文字尚在溝通。
    第88案照案通過。
    第89案照案通過。
    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繼續開會。
    請宣讀協商結論。
  • 協商結論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 歲出部分

    通案第1案至第5案合併處理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第1目「公園規劃業務」,第7案至第14案;第6案併入第15案;第8案改為主決議;其餘提案合併處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第15案至第23案,第15案改為主決議,第16案至第23案均已撤案,本目預算照列。
    第3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24案、第25案合併處理,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
    第4目「一般行政」,委員無相關提案,本目預算照列。
    第5目「營建業務」,第26案至第50案,第26案、第27案、第29案、第30案合併處理,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第28案改為主決議;第31案、第32案合併處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第33案至第39案合併處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第40案、第41案、第44案、第45案合併處理,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第42案、第43案撤案;第46案改為主決議;第47案改為主決議;第48案照案通過;第49案改為主決議;第50案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第51案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第52案改為主決議;第53案、第51案合併處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第7目、第8目,均無委員相關提案,預算均照列。
    第9目,第54案至第57案合併處理,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第58案改為主決議。
    第10目「下水道管理業務」,第59案改為主決議;第60案改為主決議;第61案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第62案改為主決議;第63案保留;第64案、第65案合併處理,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第66案撤案;第67案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 主決議部分

    第68案照案通過。
    第69案文字修正為「請內政部營建署持續加強環境教育與登山安全教育宣導,提醒山友加強行前準備,落實安全自主管理以及應變自救能力等配套措施,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70案至第75案均照案通過。
    第77案文字修正為「鑑於民眾承租房屋時,於房屋租金外,仍需繳交2個月押金給房東,以作為屋主房屋之保障。然民眾若不幸遇到不友善的房東時,押金常常被房東惡意苛扣或不依合約返還,惟查現行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雖有押金返還及管理之相關規定,但無相關約束力。為保障民眾租屋權益,爰要求內政部於3個月內應就『民眾承租自行出租屋主之住宅時,所繳交之押金應交由公正第三方託管』研議可行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76案句末文字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儘速研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規範其設置條件、安全性及保險等相關規定,送交立法院審議」;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第78案句末文字修正為「營建署應加強注意營建工程業缺工情形,爰提案請內政部營建署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第79案至第84案均照案通過。
    第85案句末文字修正為「爰請內政部營建署配合經濟部,強化再生水用水端需求媒合機制,並落實進度控管,加強宣導再生水循環利用及確保用水無虞之經濟效益,以提升計畫效益,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第86案照案通過。
    第87案句末修正為「請營建署配合經濟部加強媒合之外,另積極輔導供應端與需求端契約之簽訂,並積極推廣再生水之運用,以符我國整體水資源運用之戰略方向」;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第88案、第89案均照案通過。
  • 第85案補充宣告
    第85案句中「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之「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
  • 前面提案改為主決議的部分

    第8案句末修正為「爰此,請營建署加強登山安全教育,宣導與提醒山友加強行前準備,落實安全教育管理,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15案文字修正為「經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2條規定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等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且訂有『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惟,所據以訂定『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所規定之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應能實際回應族人的意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共管會提案類型及處理情形書面報告」。
    第28案句末修正為「爰此請營建署就營造業缺工提出解決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35案句末修正為「要求內政部針對『租屋黑市』問題及租金全面……」。
    第46案句末修正為「爰請營建署就上述提及之問題提出書面報告,並於3個月內完成上線作業及通知縣市政府」;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47案句末修正為「爰3個月內請營建署以書面說明該項科目工作內容為何,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49案句中之「1,500萬元」修正為「1,074萬元」;最後一段修正為「請營建署就海外拓點補助之辦理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58案句末修正為「因此,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避免預算浮濫編列與未盡詳實,爰請營建署就『道路建設及養護─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59案句末修正為「營建署應加強提升各污水處理廠放流水之利用,以因應氣候變遷造成水資源短缺問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60案句末修正為「爰此,請營建署就如何提升放流水之利用率,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62案末段修正為「污水下水道是都市進步的指標,但我國污水下水道卻存在城鄉差異極大化之問題,請營建署積極協助嘉義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建設之推動,並於預算上配合嘉義市工程進度,使嘉義市工程如期如質順利完工,確保嘉義市民生活品質;此外,檢討全國污水下水道普及率之差距,並研議如何提升嘉義市污水下水道接管戶數,於1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上開預算處理,除第40案、41案、第44案及第45案合併處理為專案報告外,其餘委員提案中如有「專案報告」文字均改為「書面報告」,有「經同意」等文字也予以刪除,但委員提案的解凍條件均已納入。
    第35案,原凍結案改為主決議,倒數第六行修正為「要求內政部針對租屋黑市問題及租金全面實價登錄,改善方向及可行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宣讀完畢。
  • 主席
    好。我們繼續審查內政部單位預算。營建署人員可先離席。
    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歲出部分,通案─國外旅遊費用,有提凍結,也有提減列的,要凍結多少?
  • 管委員碧玲
    比照。
  • 張委員宏陸
    比照。
    主席:比照20%,這是多少?110萬而已,比照就好了!各位委員,凍結20萬元,需要的時候都要提出報告。通案部分併成1案合併處理,凍結20萬元,提書面報告。
    繼續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要說明嗎?
    張委員宏陸:整目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這樣比較快,好不好?大家都同意。
  • 主席
    5,800多萬元!
    張委員宏陸:凍結第1目,書面報告就好了啦!
    主席:好,第11案到第18案。
    第19案是專案計畫的業務費用,有需要說明嗎?其實有跟委員溝通,第1目「一般行政」改主決議的部分,第15案、第16案、第17案、第18案、第19案都已經改主決議;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一併處理,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針對各委員的質問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繼續處理第2目「民政業務」。第20案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第21案改主決議;第22案改主決議;新增第22-1案改主決議;第26案改主決議;第27案也改主決議。所以我們現在處理第23案「地方制度與自治督導」減列50萬元、凍結100萬元。這個有影響嗎?
    徐部長國勇:跟主席報告,第一個,錢不多。第二個,這些都是用於表揚村里長跟資深的這些人,如果凍結的話就無法表揚了,就無法處理了,所以拜託各位,這個部分不要凍結,這都是表揚所有全國資深村里長等等……
  • 主席
    跟竹竹合併有沒有關係?
  • 徐部長國勇
    沒有關係。
  • 主席
    沒有關係?
    徐部長國勇:完全絕對沒有關係,我保證沒有關係啦!
  • 主席
    沒關係就可以。
  • 徐部長國勇
    謝謝啦!謝謝啦!真的沒有關係!
    主席:好,不處理,撤案。
    繼續處理第24案,凍結10萬元,提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
    徐部長國勇:感謝委員,謝謝。
    主席:要針對委員提出來的質問提出說明,這是第24案。
    徐部長國勇:是,謝謝。
  • 主席
    繼續處理第25案「行政管理」。
  • 張委員宏陸
    第25案不要處理了啦!
    主席:不處理了。好,第25案撤案。其他都已經改主決議了。
    繼續處理第3目「戶政業務」。
    第27案已經改主決議了,剛剛有講。
    我先把第3目改主決議的念過,就不會再處理了。第28案、第29案改主決議。再來處理──請羅美玲委員發言。
  • 羅委員美玲
    第30案也改主決議了。
    主席:好,第30案改主決議。
    第31案凍結10萬,做文字修正,溝通好了,修正通過。
    處理第32案。
  • 張委員宏陸
    第32案併你的案子就好了。
    主席:好,第31案、第32案一併處理,凍結10萬元,提書面報告。
    繼續處理第33案,「數位身分證」的爭議很大,現在到底做到哪裡去了都不知道。
  • 吳委員怡玎
    我們的提案是全數減列。
    主席:對,好像沒有要做了。
    吳委員怡玎:對,也沒有要做了。
    主席:要說明一下嗎?我們還有去考察,考察以後……
    徐部長國勇:我請司長說明,我先說明,這最主要是原來買機器的維護費用。
    林司長清淇:跟委員報告,這一部份編列的經費,因為當初決議暫緩推動,現在是行政院有一個專案小組,由副院長主持召開會議,有國發會、資安處,甚至將來要成立一個個資保護的專責機構等等,這些等於是行政院在推動。既有買的設備,當初在考慮的時候,如果我們要解約,一口氣要賠10幾億元,所以後來才用所謂不解約,用最低營運來處理,希望我們這個部分在相關法制完成之後,可以在2、3年內完成相關的規劃,完成新制身分證的發放。
    我們編的只是維持它印製設備最低的營運用基本費用,1億3,800多萬元就是屬於要給中央印製廠的基本營運費用,所以這個部分……
  • 主席
    什麼費用?
  • 徐部長國勇
    機器的維護費用。
  • 主席
    沒有再繼續印了。
    徐部長國勇:但是它放著會壞掉,所以必須要維護、處理,就像一輛車子放著還是要處理,那個機器本來就……
    主席:那麼貴嗎?那個機器有幾台?我們有去看過,你不要隨便講喔!
  • 吳委員怡玎
    什麼機器?
  • 主席
    就是做卡片的機器。
    徐部長國勇:那些印製卡片的機器設備,都是相當精密、相當先進的。
    主席:我知道,上次去印製廠考察時都有看到。
    魯委員明哲:第37案,其實大家想法都一樣,第一個,你現在新一代數位身分證目前為止是沒有要做,如果要做會有很多問題,這個部分沒有人怪你,假設社會的接受度都不大,當然跟你原來的想法不一樣。可是機器的維護費部分,我不太懂耶!你一台新的機器成本是多少錢?你們現在簽的約是幾年?維護費簽約幾年?非護不可是幾年?是要10年嗎?
  • 徐部長國勇
    我們現在所編的是1年的成本維護費。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你到底要給它幾年,否則違約?
    徐部長國勇:因為它當時暫緩,但是仍然有其他部分,譬如人力等等相關的,現在……
    魯委員明哲:我們要付幾年?假設我們不做、投降、認輸了,我們要付幾年費用給招商廠商,才不用賠?
    徐部長國勇:我們正在進行專法的審議,很快送出來以後,大概兩年內應該可以把整個的工作完成,因為當時大院決定的是專法。
  • 主席
    要有專法?
    徐部長國勇:對,要有專法,當時決定就是這樣,專法出來以後,我們就按照這個再繼續處理,因為現在數位身分證已經變成一個國際趨勢,也是一定要這樣做,所以我們還是往……
    魯委員明哲:所以部長是指預計兩年之後,專法過了,可以真正做數位身分證了,那時候就沒問題嗎?
    徐部長國勇:這些還是要繼續run,這一些機器都還是……
    魯委員明哲:如果到最後真的沒有做呢?你到底簽了什麼約?假設我們真的不做,我們講最壞打算,因為有時候吵吵鬧鬧,到最後真的不做,我們到底要賠幾年?我們審預算,總要知道我們的成本嘛!萬一我們不做,我們簽了一個很奇怪的合約,我們要賠10年,假設我們要賠14億元,但是一張數位身分證都沒做。我們現在給它一年的維護費到底是什麼?暖機嗎?每天開一下、熱一下?因為機器雖然不是我們設計的,但是數位身分證連一張都沒有印,你到底要維護什麼?讓它暖機?還是上黃油?還是做什麼?沒有人想得通這一億多元要做什麼。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是凍結50%,做個專案報告,好不好?
  • 主席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第36案我也提議數位身分證的規劃已經暫緩了,維護費是一年一億多元,不過宣導費比上年多131萬元。在此,我要請問部長,到底我們會不會做?還是每年都是這樣的情形一直重複?因為我們也希望臺灣和國際一樣是使用更好的身分證,但是到目前為止,看不到可以實行的東西出來。以上。
  • 主席
    請問你們專法修法的進度到哪裡了?
  • 徐部長國勇
    我們第六次會議開完了……
  • 主席
    內政部?
    徐部長國勇:對,上次……
  • 主席
    預計什麼時候送院?
    徐部長國勇:應該是滿快的,因為現在已經開了六次會議,大概都已經把這些相關的意見,包括專家學者的意見收斂起來了。
    主席:送院之後,院會通過再送立法院?
    徐部長國勇:送院之後就比較快了,行政院的院會會比較快,進來之後,委員們再來討論。
  • 主席
    下個會期都不一定了?
    徐部長國勇:應該是可以,因為已經開過六次會議了,下個會期我們……
  • 主席
    因為現在已經確定制定專法之後才能做了。
    徐部長國勇:對,上次大院委員會開會時,我跟委員們報告已經開五次會了,最近又開了一次,已經開六次了。
  • 主席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我呼應王美惠委員的意見,我的提案是第34案,這個決定暫緩實施,要制定專法後再來辦理,但是我們現在看到預算數,有一個媒體政策業務宣導費用是280萬元,剛才你們提的是維護費用,那麼為什麼又要有媒體政策業務宣導費?所以這280萬元看起來就沒有必要啊!
    林司長清淇:跟委員報告,其實一億四千多萬元這個部分,其中1億3,800萬元是維護的費用,另外因為在專法研定的過程中,我們要不斷做社會溝通,所以這裡面有專家學者相關的費用,也有我們對外說明相關的費用,所以我們在這裡面當然有編列宣導費三百多萬,是這樣的情況。
    林委員思銘:現在你是寫媒體宣傳費,跟你講的專家費用是不一樣的,所以這個280萬元,我贊成跟王美惠委員一樣,減列部分,真的要減列一些,280萬元減列一些費用,好不好?
  • 徐部長國勇
    我是跟委員報告……
  • 林委員思銘
    委員是說50萬元嘛?減列50萬啦!
    徐部長國勇:委員,感謝啦!50萬元我沒有意見,我接受,我是要講我們會盡全力來做相關的溝通。
  • 林委員思銘
    其他看凍結多少。
    管委員碧玲:好啦!50萬元。然後全目凍5%,好不好?
  • 主席
    不是、不是……
    管委員碧玲:這個部分減列50萬元,然後全目凍5%,好不好?
    主席:管委員,你提的好像跟他們的比較接近……
  • 管委員碧玲
    他們有來溝通。
    主席:你提的也是宣導經費,不是維護費。
    管委員碧玲:對啦!本來是說全數凍結,但是減50萬元,我就接受了。
    主席:數位身分證分兩塊,一個是宣導費用,包括王美惠委員、林思銘委員都有提到,這部分是減列50萬元,提案為第34案、第36案以及第40案這三個案子。
    吳委員怡玎:主席,第33案怎麼辦?
    可不可以解釋一下,剛剛魯委員有詢問你們簽約到底是怎麼簽的?一年維護費到底是多少?要付多少年的維護費?
  • 徐部長國勇
    我們編列的就是一年的維護費。
  • 吳委員怡玎
    要付幾年?
  • 徐部長國勇
    這就是一年的維護費。
  • 吳委員怡玎
    要付幾年?你們簽約簽幾年?你剛才說如果違約是10億元嘛!
    徐部長國勇:我們希望很快進行,專法過了以後就開始運作了,就沒有再……
    吳委員怡玎:不是,你剛才說如果違約是10億元嘛!
    徐部長國勇:如果違約,那會超過10億元。
  • 吳委員怡玎
    合約是怎麼約定的?這個計畫要進行幾年?
    徐部長國勇:因為買了機器,還有人力以及這些卡片,為我們客製化這些相關的仍然有處理,這變成要賠償的,其實我們是應該要進行的,因為現在是數位時代,連護照也是晶片,所以以這個部分來講,大家當時的意思是對於資安有疑慮,針對資安的疑慮,我想……
    吳委員怡玎:部長,這個我們都同意,重點是那一台機器是印製數位ID的機器,還是它是什麼機器……
  • 徐部長國勇
    不只一台……
    主席:有十幾台,不是一台。
  • 吳委員怡玎
    它就是印製……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那是相當精密的機器,就像我們辦公室的印表機,噴頭要是太久沒用,那就整個卡死,整組要換掉,費用會更貴。所以它一定要固定時間固定要去做……
  • 吳委員怡玎
    當時那些機器是花多少錢買?
  • 徐部長國勇
    我現在手頭沒有……
  • 主席
    購買機器花多少錢?
    徐部長國勇:因為當時是中央印製廠,所以我們……
    主席:你們是委託中央印製廠,當時委託的經費是多少?到目前為止花了多少錢?簡單講,要做eID身分證這件事,目前為止已經花了多少錢?
    徐部長國勇:因為它現在還沒有開始做,我們當時簽約是按照卡片的金額印多少張就給多少錢,是這樣付的。
    主席:所以整個計畫是多少錢?如果印好了是38億元,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中央印製廠是38億元。
    主席:我們委託中央印製廠,每個人都改成數位身分證,全部都印好,整個是38億元,那當然包含那一些機器、紙張、印製以及卡片,那時候是38億元要把所有身分證改成eID,但是現在做到一半,還沒印製,但是機器買了。
    吳委員怡玎:所以假設我們eID真的開始發行了,每一年還是要付一億三千多萬的維護費嗎?
    徐部長國勇:如果開始了以後,我們就按照印製多少,實付多少錢給中央印製廠。
    吳委員怡玎:所以其實不是維修費,只是掛一個維修費的名目,然後……
    徐部長國勇:事實上還是維護費,不是維修費,因為機器要繼續維護,這就是他們不能印製時,包括整個的人力,因為當時……
    吳委員怡玎:我很好奇,這個數字是合約上的數字,還是你們最後……
    徐部長國勇:這是計算出來的,我們可以把這些計算的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主席:所以這筆費用是要支付給中央印製廠,對不對?
  • 徐部長國勇
    對。
    主席:中央印製廠又有委外的廠商,它才去付給其他廠商。
  • 徐部長國勇
    包括它……
  • 主席
    每年你們要給它一億三千多萬元。
  • 徐部長國勇
    包括機器維護跟相關人力等等。
  • 主席
    這還是疑雲重重。
    魯委員明哲:主席,我比較好奇,假設全民的eID全部發行完畢,全部印完了,一人一張,之後每一年是不是還要付一億多元的維護費?還是不用?
    徐部長國勇:沒有,我們是按照印多少卡片給多少錢。
  • 主席
    印完就沒有了?
    徐部長國勇:對,接下來如果有補發的,譬如因為不見而補發的,那就是每一張多少錢計算,這是固定的。
    主席:所以第一批38億元,完了之後才是補發的。
    魯委員明哲:但是像這種幾年的空檔,就等於是從38億元再往上加的意思嗎?
    徐部長國勇:對,就是會產生這個費用。
  • 主席
    會逐年增加一億三千多萬元。
  • 徐部長國勇
    就是因為我們沒有按照契約才產生……
    主席:如果兩年印完,那38億元付完就……
  • 徐部長國勇
    就沒有這個問題。
    主席:但是會多兩年的維護費用,維護費用還是很高。
    吳委員怡玎:我覺得疑雲重重,就像主席剛剛講的,這樣聽來這不是維護費用,比較像是因為我沒有履約就先付對方一點錢讓廠商別跑掉,所以是不是可以凍結?我比較想看簽約的內容,我懷疑要付的這一億多元是你談的,而不是契約約定的。
    徐部長國勇:這是中央印製廠計算出來的,中央印製廠也是百分之百的國家機關,倒不會因為這樣就去跟中央印製廠談出些什麼……
  • 吳委員怡玎
    可是中央印製廠也是委外的。
  • 徐部長國勇
    但他們本身也還是會受到我們的監督。
  • 管委員碧玲
    所以這一筆錢就變成是他們的歲入嗎?
  • 徐部長國勇
    這是要支付給他們的。
    管委員碧玲:這要支付給他們,沒辦法啦!
    主席:我知道,但中央印製廠也要支付給廠商,所以到底是支付多少……
  • 管委員碧玲
    這部分是由財委會監督的。
    主席:因為有一筆宣導費和維護費無關,所以第34案、第36案和管碧玲委員的第40案都是針對宣導費而不是維護費,這部分剛剛的結論是合併處理,減列50萬元;其他的,包括吳怡玎委員的第33案、我的第35案、魯明哲委員的第37案、張宏陸委員的第38案和羅美玲委員的第39案是要全數減列還是要怎麼處理?要凍結、提專報嗎?讓他們好好做專報。
    吳委員怡玎:主席,我的保留,可以到協商的時候和財委會一起……
    徐部長國勇:做專案報告沒有問題,我也會請委員到現場考察後再來看……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如果部長這樣講,就是要付給中央印製廠了嘛!我們就辦個考察,直接去看一下,好不好?
  • 徐部長國勇
    我可以親自陪委員一起去那邊……
  • 主席
    把契約拿出來看嘛!
    吳委員怡玎:直接看契約,看機器沒有用……
    主席:也要提供和中央印製廠簽的契約,這沒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這是政策上要立專法才停下來的嘛!
    徐部長國勇:對,是因為要立專法……
  • 管委員碧玲
    有說要等數位發展部成立……
    主席:財委會要怎麼監督中央印製廠、他們怎麼委外發包,以及機器要怎麼買,是財委會要處理的,所以……
    吳委員怡玎:主席,這樣是不是保留,等院會協商的時候跟財委會一起……
    主席:對,保留。這幾個案子全部予以保留,除非你們自己要撤案,包括張宏陸委員、羅美玲委員、魯明哲委員……
    管委員碧玲:這樣的話,宣導的部分也一起保留。
    主席:好,一起保留。第33案到第40案保留,到院會協商的時候,因為會跟財委會在一起,這樣才好問,不然現在也問不太出來。
    徐部長國勇: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處理第4目「地政業務」。
    第41案撤案,這已經協調好了;第42案也協調好了,凍結70萬元,並修改文字;第43案修改文字,凍結100萬元;第44案和第42案是一起的,請問,吳委員的第44案有撤案嗎?
  • 王委員美惠
    第43案撤案。
    主席:沒有,第43案我剛剛有唸過,王美惠委員的是凍結100萬元,有修正文字,提書面報告;第44案撤案;第45案凍結5%,這裡的凍結和前面的凍結會不會重疊啊?是不是都是針對「地籍及不動產服務業管理」?
    邱委員顯智:對,是這個。
  • 主席
    所以是不是要併案?邱顯智委員……
    邱委員顯智:內政部有來溝通過,我是有同意,至於要怎麼處理就……
    主席:那就併案,一併處理嘛!第45案、第43案及第42案併案處理,以王美惠委員的提案為主凍結100萬元,並針對各委員的提案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46案,本案凍結10%才11萬元。
  • 管委員碧玲
    這個錢那麼少。
  • 主席
    那要多一點。
    管委員碧玲:不是啦!這個不需要處理,這種事……
    主席:提書面報告,只要是委員想瞭解的內容,你們就提書面報告。魯委員,提書面報告、凍結10萬元?
    魯委員明哲:沒關係,我就併到前面的案子一起凍結100萬元,但對於你們最新提出來的,不管是預售屋轉讓,還是到底要怎麼樣修,希望你們能來說明,因為大家都在問。
  • 主席
    到時候一定要專案報告。
    王司長成機:沒問題,謝謝。
    主席:要針對預售屋修法不能買賣的部分,相關的法案還沒有送進來,到時候……
    徐部長國勇:向委員報告,目前還在行政院,政委正在處理,處理完以後才修法,修法的時候就一定要來立法院向委員報告。
  • 主席
    要專報。
    徐部長國勇:所以這是一定要來報告的,不能不來。
    主席:第46案和前面的第43案、第45案及第42案併案處理,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47案。
    林委員思銘:改成凍結100萬元,已經來溝通過了。
    主席: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
  • 林委員思銘
    對。
    主席:下面的案子從第48案到第51案好像是跟你併案的,也一併凍結100萬元嗎?
  • 林委員思銘
    好。
  • 主席
    邱委員的也一起凍結100萬元。
  • 邱委員顯智
    好。
  • 主席
    但都要個別提書面報告說明。
    第52案撤案,第53案已溝通過,有修正文字,凍結5%,5%才6萬5,000元。
    管委員碧玲:不要處理,跟前面……
    主席:因為那是不同的項目,這是「平均地權及土地利用」,不過這一案可以和我們的提案一起。
  • 管委員碧玲
    對呀!
    主席:這樣好了,邱顯智委員,「平均地權及土地利用」的部分,包括第53案、第54案和第55案一併處理,凍結30萬元,提書面報告。
    邱委員顯智:好,有來溝通過了。
    管委員碧玲:不是,總共才215萬元……
    主席:還要包含第56案。邱委員,你的第56案也是凍一點點,才45萬元而已,這裡總共才二百多萬元,所以第53案到第56案凍結3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金額不多。
  • 邱委員顯智
    好。
    主席:處理第5目「土地測量」,第57案改成主決議。我的部分是第58案和第59案,兩案一併處理。好啦!不減列了,就按湯蕙禎委員所提的,凍結500萬元,修正文字,提書面報告,可以嗎?因為你們總金額滿多的,二億一千多萬元,所以我們只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6目「土地開發」,這個部分我們有協商,凍結2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
    第61案改主決議。
    第62案改主決議。
    第63案改主決議。
    第64案、第65案、第66案、第67案好像都是「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裡面的,是不是都相關?
  • 張委員宏陸
    對啦!這4案都相關。
  • 林司長清淇
    第67案已經改主決議。
  • 主席
    好。第64案、第65案、第66案三案合併凍結……
  • 張委員宏陸
    50萬元。
    主席:好,尊重提案委員,合併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67案,這一案已經改主決議。
    處理第68案。這裡為什麼又有數位身分證?跟剛剛的不太一樣嗎?說明一下。
    林司長清淇:跟委員報告,雖然這個名字叫做數位身分證,但是它包括戶役政系統跟自然人憑證系統的客服資訊系統,我們簡稱三合一,就是新式身分證、自然人憑證跟戶役政系統的客服系統是合在一起的,只是它的名稱是寫成新式身分證的計畫。
    主席:現在新式身分證不做了,你們的三合一還能做嗎?
    林司長清淇:報告主席,裡面的服務內容不是只有新式身分證,就像剛才講的,這包括自然人憑證的客服和戶役政的客服,現在每年差不多有十六萬多通,每個月差不多有一萬四千多通……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是在服務戶政系統的,假如數位身分證通過了,在開始發行以後,這些服務就要併到這裡來,所以其實他原來的還是這些相關的服務,所以並不是有增加變成一個數位身分證,不是這個意思。只是它當時的計畫名稱是寫這樣子,這是在資訊中心的,這一點跟委員做說明。
    主席:所以現在數位身分證停止做了,這個業務還是繼續在做嗎?
    徐部長國勇:還是要繼續,就是從以前到現在,我們的自然人憑證跟這些……
  • 主席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請教一下,去年編多少?
  • 林司長清淇
    去年大概是3,456萬元……
  • 吳委員怡玎
    那就刪1,400萬元。
  • 主席
    第68案和第69案是不是有相關?應該是吧?
  • 林司長清淇
    對。
    主席:第68案、第69案併案處理,因為去年是編列三千多萬元……
  • 徐部長國勇
    因為現在服務的量也增了。
  • 吳委員怡玎
    為什麼會增加?
    徐部長國勇:因為人民開始用自然人憑證報稅等等,這些越用越多,所以進來的服務就越來越多了。
    主席:是要凍結一部分,還是要減列一部分?減列多少?
    吳委員怡玎:請問一下,這個客服是外包還是自己聘的?
    林司長清淇:外包,現在有45位人力。
  • 吳委員怡玎
    外包?45位嗎?
    林司長清淇:是,所以如果刪除的話,可能這些人就會被……
  • 吳委員怡玎
    去年幾位?
    林司長清淇:去年38位,今年成長到45位。
  • 吳委員怡玎
    OK。
  • 主席
    怎麼樣?怎麼處理?減列……
  • 管委員碧玲
    這不是數位身分證啦!這是傳統的。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這個是對自然人憑證跟對戶役政系統的。
    張委員宏陸:召委,他們那個是寫得不清楚,這不是什麼數位身分證……
    主席:大家一看到數位身分證,就想說這個就不做了……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我以前當過民政局長,我知道這個跟那個沒有關係。
    徐部長國勇:對,沒有關係,是因為數位身分證有一些服務也要進來這個計畫裡面,所以當時國發會就把這個改成數位……
  • 張委員宏陸
    他們應該本來想要推數位身分證……
  • 主席
    你還寫換發計畫耶!
  • 張委員宏陸
    他們是把以前舊的用新的名稱、科目改過去啦!所以這是不一樣的。
  • 徐部長國勇
    對啦!謝謝張委員。
    魯委員明哲:我建議你們明年度把這個計畫名稱換一換,換成自然人憑證,這樣大家都看得懂。
    徐部長國勇:好,我們會再特別說明,明年我們把它特別說明,免得委員們誤會。
    主席:預算書裡的計畫是怎麼寫的?「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但我們沒有要換發了。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這個說法我們來改進,謝謝委員指導,實際上我們新的數位身分證因為會有自然人憑證在裡面……
  • 主席
    所以是你自己寫錯了?
    徐部長國勇:對,他當時要我們……
  • 主席
    所以吳怡玎委員沒有錯啊……
    吳委員怡玎:如果是客服的話,為什麼是編在資訊中心裡面?請問你們是哪一年開始編的?
  • 林司長清淇
    自然人憑證是民國92年就開始有了。
  • 吳委員怡玎
    所以這個科目是民國92年就有了?
    林司長清淇:但是後來因為國發會的計畫整編,把有關自然人憑證等部分掛在新式身分證的計畫下。
    主席:所以你們的預算書是多久以前寫的,怎麼還會寫「數位身分證換發」?奇怪了!
  • 徐部長國勇
    這個我們來改進……
    主席:已經停止製作數位身分證,也沒有要換發的計畫,有專法之後才會處理,既然如此,你寫預算書的時候,科目還寫這個?
    徐部長國勇:因為國發會當時就給我們掛這個科目,就是要把這些併在一起,這部分如果明年法律還沒過,我們就來改進,把這邊做相關的說明。
    主席:到時候主計那邊說,審計單位說核銷會有問題耶!
    張委員宏陸:召委,他們真的寫得有點問題,但是因為數位身分證裡面有包含自然人憑證,他們就把它寫在這邊,他們是要升級,就一次把它升級到最高級,所以才會有這個問題出現。
    徐部長國勇:對,當時國發會就是這樣子。
  • 主席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他其實寫得很清楚,他的客服是3,400萬元,多的確實是數位ID的,所以是可以刪1,000萬元。
    林司長清淇:多的1,000萬元是資安的,客服的話是3,456萬元,加上一些電路費用、網路跟電信費用是三百多萬元,所以是3,840萬元,另外加1,000萬元是做監控及所有新式身分證系統資安的改善措施,跟7x24小時監控的費用1,000萬元,總共是4,840萬元。
    主席:那個都用不到,因為數位身分證沒做了,你還在數位身分證監控?
    林司長清淇:我們的監控是包括戶役政、自然人憑證還有新式身分證,是三合一的,這個系統是做7x24小時三合一的監控。
  • 吳委員怡玎
    你們去年怎麼編的?你們去年有編這一筆嗎?
    林司長清淇:有,去年就是編在戶政司……
  • 管委員碧玲
    你們的決算呢?決算率多高?
  • 林司長清淇
    決算率是百分之九十幾。
  • 管委員碧玲
    大概都要用就對了?
    林司長清淇:對,95%左右。
  • 管委員碧玲
    沒辦法減列是不是?
    林司長清淇:對,沒辦法減列。
    管委員碧玲:如果沒辦法減列,你們可以凍結多少?
  • 林司長清淇
    5%。
  • 吳委員怡玎
    所以你們去年戶政部分也是編1,000萬元?
    林司長清淇:戶政的部分一樣,數目都跟去年一樣。
  • 吳委員怡玎
    好啦!做報告。
    管委員碧玲:好啦!做報告,不過要凍結一點,凍結5%。
    徐部長國勇:是,感謝委員……
    主席:這個一定要講清楚,不然預算書那樣寫,但明明就沒有數位身分證……
    徐部長國勇:對!對!這個我們改進。委員講得沒有錯,說明這部分我們的確沒有說明好,這個我要跟委員道歉,沒有講清楚是我們的錯,但這個科目確實跟這部分沒有關係,所以建議凍結5%,我們會在書面說明裡把它列清楚,讓委員瞭解,這樣就可以做很詳細的監督,這一點我跟委員報告。
    主席:好,OK,第68案、第69案一併處理,凍結5%,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部分。無委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9目「第一預備金」。吳怡玎委員提案凍結200萬元,有沒有問題?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是不是可以不要凍結?因為這實際上是反恐訓練中心的預算,應該是列在警政署那邊,所以建議這部分不要凍結,明天審查警政署預算時,警政署再跟委員詳細說明。因為這個科目是「第一預備金」,如果因為反恐訓練中心的事而凍到第一預備金,變成我們部本部預算也會有些不一樣,所以是不是在審查警政署預算時再處理,這邊就改為主決議或看怎麼處理?好不好?
    吳委員怡玎:這個麻煩你們跟葉毓蘭委員辦公室溝通一下,就是這邊撤掉,但在警政署那邊提,是不是?
    徐部長國勇:改為主決議,然後我們明天審查警政署預算時再跟委員詳細說明?
  • 管委員碧玲
    可以啦!
    徐部長國勇:不要說撤掉啦!我沒有要委員撤案,這是立委的職權行使,我們不會這樣要求,除非委員願意撤,我們是建議改主決議,然後明天再說明。
    吳委員怡玎:改主決議,OK。
    主席:好,OK,改主決議。
    徐部長國勇:感謝委員,明天我們會再說明清楚。
    處理第10目「社會行政業務」部分。
    處理第71案、第72案。第71案改主決議,這兩個案子一併處理,還要凍結嗎?
  • 徐部長國勇
    是不是請委員不要凍結?
    王委員美惠:召委,這兩個案子都改主決議好了!
    主席:好,第71案、第72案改主決議。
    徐部長國勇:好,謝謝委員。
    主席:剛剛委員提案改主決議部分,請相關單位趕快擬出文字。
    接續處理主決議部分。第73案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的主決議、第74案吳怡玎委員的主決議、第75案吳怡玎委員的主決議、第76案吳怡玎委員的主決議均照案通過;第77案管碧玲委員提案修正通過;第78案管碧玲委員提案修正通過;第79案王美惠委員提案修正通過;第80案王美惠委員提案修正通過;第81案王美惠委員提案修正通過;第82案湯蕙禎委員提案照案通過;第83案王美惠委員提案修正通過;第84案吳怡玎委員提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85案。
  • 邱委員顯智
    第85案我不知道戶政司有沒有問題?
  • 主席
    你們要講……
  • 邱委員顯智
    喔!通過了。
    主席:你們要講,如果沒有提,我就念過去。
    處理第86案。
  • 邱委員顯智
    第86案也沒有問題。
    主席:好,照案通過。
    邱委員顯智:第87案因為有重複,所以我撤案。
  • 主席
    第87案撤案;第88案照案通過;第89案照案通過。處理第90案。
    吳委員琪銘:第90案是我的提案,本來是要求一個月,現在已經作修正,就修正通過。
    主席:好,第90案修正通過;第91案邱顯智委員的提案修正通過;第92案邱顯智委員撤案;第93案王美惠委員提案照案通過;第94案魯明哲委員提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95案。魯委員有修正文字嗎?
  • 魯委員明哲
    有。
    主席:有文字,好,修正通過。
    王委員美惠:召委,本席的第89案本來是「一個月」,現在修正為「二個月」。
    主席:好,第89案修正通過。
    第96案照案通過;第97案照案通過;第98案撤案;第99案照案通過;第100案照案通過。
    前面案子有要修正的部分,再宣告一次:第74案文字已經修正好了,我們就修正通過;第76案也是修正文字,修正通過。
    好,現在請議事人員整理協商結論,大家再稍待一會兒。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宣讀協商結論:
  • 內政部部分協商結論

    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 歲出部分

    國外旅費第1案至第10案合併處理,第4案撤案,凍結2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1目「一般行政」,第15案至第19案改主決議;第11案至第14案合併處理,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2目「民政業務」,第23案、第25案撤案;第20案、第21案、第22案、第22-1案、第26案、第27案改主決議;第24案凍結1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3目「戶政業務」,第33案至第40案保留;第28案、第29案、第30案均改主決議;第31案及第32案合併處理,凍結1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預算均照列。
    第4目「地政業務」,第41案、第44案、第52案均撤案;第42案、第43案、第45案、第46案合併處理,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47案、第48案、第49案、第50案、第51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53案、第54案、第55案、第56案凍結3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5目「土地測量」,第57案改為主決議;第58案及第59案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6目「土地開發」,凍結2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第61案、第62案、第63案及第67案改為主決議;第64案、第65案、第66案合併處理,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68案、第69案凍結5%,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第9目「第一預備金」,改為主決議。
    第10目「社會行政業務」,第71案、第72案均改為主決議。
  • 主決議部分
    第82案、第85案、第86案、第93案、第94案、第96案、第97案、第99案、第100案均照案通過;第95案修正;第87案及第98案均撤案。
    主決議修正部分:第73案倒數第二行末段修正為「請內政部就其弱勢條件提供社宅租金上的優惠,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74案第二段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營建署應協同經濟部依照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四條,訂定臺灣用水大戶再生水使用比例辦法,及制定再生水交易、交換機制,以及妥為善用有限之水資源」;第75案倒數第四行「應參考日本、韓國……」等文字修正為「邀集地方政府同時依社會住宅『40%弱勢入住比例』保障之規定,研商落實照顧各縣市弱勢民眾居住需求」;第76案第三行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全面清查各縣市老舊危險複合用途建築物及大樓,並邀集地方政府就建物管理……」,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77案除將第四段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加強給與移民署撰寫報告之相關資源,並請移民署針對撰寫首次國家報告、辦理國際審查及後續每4年提出1次報告事等之相關規劃,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外,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78案第四段首句增列「移工權益如何保障、如何減少失聯移工及避免黑戶寶寶之產生」等文字,「失聯移工……有待加強」等文字予以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79案倒數第四行後段修正為「爰請內政部於一個月提供北高雄八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申請公所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建築補強、補助情形之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80案將「北高雄機關廳舍建築補強重建計畫」之「重建計畫」刪除,其後增加「書面報告」等文字,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81案末句修正為「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83案將倒數第三行後段「補助嘉義市」修正為「優先協助嘉義市」,並將「1個月」修正為「2個月」,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84案倒數第三行末句修正為「爰要求內政部參考健保恢復之方案,於1個月研議就疫情期間國人若出境逾2年戶籍遷出者,回國後仍享有投票權之可行性」,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88案倒數第三行末句修正為「請內政部就該部因應人口問題相關作為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90案第三行之後修正為「內政部111年度預算『內政資訊業務─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4,840萬元,有鑑於數位身分證將串連政府所有服務,為避免外界對於數位身分證在應用上存有資安及隱私保護疑慮,爰請內政部提出說明及改進之方案,並於三個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91案第三段末句修正為「於三個月內說明不動產市場指標之分析方向及所參考之數據來源,並說明未公開之原因」,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95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請內政部研議抵價地原則性50%之規定合宜性及土地徵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項所稱特殊情況,保障民眾權益,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事項,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第89案將「1個月」修正為「3個月」。
    改主決議部分:第15案第一句「111年度……提案凍結五分之一。」等文字、倒數第三行「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等文字均予刪除,「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等文字予以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16案案由予以刪除,其餘說明文字照案通過。
    第17案改為主決議,第一段文字予以刪除;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請內政部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18案第一行及第二行均予以刪除;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請內政部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第19案前兩行予以刪除;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爰請內政部提出具體增加巡官職缺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20案倒數第五行中段之「忽視了……」改為「未規範山地原住民之政治參與權,爰請內政部參照直轄市議員總額之立法例,研議在選區內有一定人數之山地原住民亦得選出縣(市)議員及鄉(鎮、市)代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21案文字修正為「爰請內政部對於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等地方民意代表因公死亡之保障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22案第七行之「惟是項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使立法院無法監督其預算編列是否合理」予以刪除,「並未」改為「但未」;第五行末段修正為「爰此,內政部就『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之內容、經費規劃情形,並後續用於原鄉地區公墓改善工作之經費應不低於107至110年合計預算水準,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22之1案第六行之「惟民進黨……之宗旨」等文字予以刪除;另,文字修正為「為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爰請內政部針對地方制度國內外案例、我國地方制度法現況與整體國土規劃等進行蒐集研議」;「應依『國土計畫法』制定……立法院審議」等文字予以刪除,其餘照案通過。
    第26案說明倒數第二行末句修正為「請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刪除「後,並經同意始可動支」之文字,其餘文字照案通過;案由予以刪除。
    第27案第三行修正為「爰請內政部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上述問題及其實際效益、成果」,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28案倒數第四行修正為「爰此,請內政部就該……」。
    第29案倒數第四行修正為「得選擇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及羅馬拼音,爰此,請內政部研議臺灣原住民之傳統姓名得使用羅馬拼音或原住民族文字(及羅馬拼音登記),不受應使用中文文字之限制,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30案第四段予以刪除;第五段修正為「爰請內政部於四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文字予以刪除。
    第57案倒數第五行修正為「爰此,請內政部就原鄉界址爭議問題,研議具體解決原則、方案與期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61案第二段予以刪除;第三段第一句後段修正為「爰請內政部研議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同時間可提供之服務量能呈現政策執行成效,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予以刪除。
    第62案第二段予以刪除;第三段修正為「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第一段文字照案通過。
    第67案第二段修正為「因此,請內政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第70案第二段倒數第三行修正為「爰此,請內政部提出提升反恐工作改善計畫,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書面報告」,其餘照案通過。
    第71案倒數第三行後段之「且地方創生……始得動支」等文字修正為「爰請內政部針對試辦計畫實施期程、具體措施及預期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72案第三段第三行修正為「爰請內政部提出計畫之時程規劃、計畫具體實施策略及預期成效,以及未來之中長程計畫目標,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文字予以刪除,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第28案句末修正為「爰此,請內政部就該部因應人口問題相關作為,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第63案第三段後段修正為「請內政部研議要求地方政府建置列管山坡地住宅社區資訊申辦系統,並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案通過。
    主席:辛苦了。有委員提案的部分,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提案的部分,均照列,請問各位同仁,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明天繼續審查,謝謝。
    休息(17時20分)
  •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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