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星期五)11時25分 @ 本院議場 (主席:游院長錫堃)
  •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4日(星期五)11時25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 林秘書長志嘉
    報告院會,出席委員95人,已足法定人數。
  • 曾委員銘宗
    (在台下)有關昨天全國大停電……
  • 主席
    現在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兩件,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一件。
  • 壹、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 時間
    111年3月1日
    決定事項:
    一、黃國書委員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一席與民進黨黨團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席互換。
    二、林昶佐委員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席與民進黨黨團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一席互換。
  • 主 持 人
    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邱臣遠  賴香伶(代)    張其祿(代)
    王婉諭  林昶佐  黃國書
  • 曾委員銘宗
    包括能源……
  • 主席
    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11年3月1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黃國書委員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一席與民進黨黨團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席互換。二、林昶佐委員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一席與民進黨黨團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一席互換。
    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二件。
  • 貳、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1年3月4日(星期五)上午11時
    地點:議場主席辦公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3月31日前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有關0303興達電廠事故致全台停電之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主 持 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代)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代)  邱顯智  陳椒華(代)  王婉諭(代)    邱臣遠     賴香伶(代)  張其祿(代)    蔡壁如
  • 曾委員銘宗
    (在台下)經過早上的協商……
  • 主席
    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11年3月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台下:王美花,下台!)
    (台下:王美花,下台!)
    (台下:王美花,下台!)
    (台下:蘇貞昌,道歉!)
    (台下:蘇貞昌,道歉!)
    (台下:蘇貞昌,道歉!)
    (台下:蘇貞昌,道歉!)
  • 主席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3月31日前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有關0303興達電廠事故致全台停電之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報告院會,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依序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議內容。
  •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2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擬請增列下表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2)次院會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4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萬美玲
  • 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24案(如下列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邱臣遠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眾黨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提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提議均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照各黨團增列及原編擬議程草案通過。
    繼續處理討論事項部分,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共一案。報告院會,本案方才業已通過協商結論,因此就不再處理,列入公報紀錄。
  •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 主席
    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針對本次會議議程,建請除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增列報告事項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所列的質詢事項、行政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擬請除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增列報告事項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所列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就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因院會方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其他黨團之提議就不再處理,列入公報紀錄。
  • 國民黨黨團提案
  • 主席
    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 主席
    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5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增列部分。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部分。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4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徐志榮等32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及調適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民眾黨黨團增列部分。
    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菸酒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遊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遠洋漁業條例第三章章名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電業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
    二、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8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孔文吉等38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之一、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一條、第六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條之一、第九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6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廢止「印花稅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專利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五、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六、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七、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一、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二、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七、(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臺印度有機農產品同等性相互承認協議」換函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三十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結果公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送「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廢止104年4月15日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105年5月10日公告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並自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各黨團共同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四十、衛生福利部函送「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及廢止「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並自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各黨團共同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四十一、考試院函送亟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二、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部處務規程部分條文」及「國防部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三、國防部函送「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處務規程」及「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四、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五、國防部函送「執行海空戰力提升計畫一定金額以上採購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主席
    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四十六、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七、國防部函,為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0次會議制定「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檢送附帶決議第12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四十八、國防部函送「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九、國防部函,為修正「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公益彩券發行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三、財政部函送「電子支付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與海關身分資料及必要交易紀錄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四、財政部、內政部函送「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公告「指定外籍移工匯兌公司於經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範圍為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一項所稱之金融機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七、行政院函,為文化部為辦理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建築裝修水電空調工程履約爭議求償經費,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6,663萬元,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八、行政院函,為指定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為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五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其適用之交易型態,以及不適用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五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行政院函,為修正「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一、行政院函,為「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名稱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修正條文;修正「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二、行政院函,為修正「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三、行政院函,為修正「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文書使用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議事處意見辦理。
    報告院會,第六十四案至第二○○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六十五案、第六十七案、第六十九案、第七十一案、第七十四案、第七十七案、第八十案、第九十六案、第一○○案、第一○一案、第一○五案、第一○八案、第一二九案、第一三二案、第一四二案、第一四四案、第一四九案、第一六八案到第一八○案、第一九四案到第一九八案、第二○○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九十五案、第九十六案、第九十八案到第一○○案、第一○二案、第一○三案、第一○五案、第一○八案、第一一二案、第一一四案、第一一九案、第一二三案、第一二九案、第一五三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六十六案、第七十一案、第八十一案、第八十六案、第八十八案、第九十四案到第九十六案、第一一七案、第一二六案、第一四四案、第一四九案、第一五三案、第一八四案、第一九四案,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六十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輔導資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六十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養師人力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六十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教育推動計畫現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六十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六十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六十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修正性平教育「散布私密影像防治」宣導教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性平教育有待加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專校院推動轉型正義議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管控等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擴大社區及學齡前兒童運動參與及補助款納入偏鄉離島差異設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團膳廠商提升章Q使用率相關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前特殊教育相關措施及特教生適應體育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各地方政府輔諮中心組織定位及主任資格與主管加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專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校運動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專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七十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年輕與傑出之助理教授人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外業務執行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一、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特定非公務機關評估辦理變更原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二、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博士創新之星計畫擴大高階人才之支持人數與政策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三、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博士創新之星計畫學員返國機制之檢討與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四、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擴大農業科學研究之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五、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政策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六、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發展部之具體規劃及對科技部業務與同仁權益之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七、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朝委員會之組織型態改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八、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成立數位發展部後保障現有同仁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八十九、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提高補助赴國外高階人員之返國就業意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九十、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議助理教授占整體科技部補助計畫比例應至少提升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九十一、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近3年整體對科技研發經費預算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九十二、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九十三、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2017年全國文化會議建議事項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九十四、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及後續相關推動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九十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強化道安資訊之揭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九十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五)改善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使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九十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六)萬金石地區新闢專用自行車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九十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七)區間測速路段選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九十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八)督促機關落實橋梁檢測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二)無人機監管機制檢討與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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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三)具電子支付功能之販賣機是否為大陸地區產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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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十七)區間測速設備之資安及數位足跡資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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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十八)高齡駕照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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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十)「藍色公路十年整體發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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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十二)停止補助及暫緩區間測速設備及訂定速限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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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九)汽車貼膜可見光透過率定量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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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五)建構金萬地區多元遊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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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十一)檢討現行露營區管理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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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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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司法院秘書長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司法院發言人室應統合各單位宣導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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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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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新評估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標準合理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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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監所防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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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自營作業產品以內部銷售為主情形及提升外部銷售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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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作業基金短絀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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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行銷矯正機關自營商品展售商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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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遏止新興毒品危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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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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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改善矯正機關以勞務承攬進用心理及社工人員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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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國史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籌設「歷任總統圖書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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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一、考選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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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二、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有財產署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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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三、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有財產署廢棄物棄置案件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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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四、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級距調整成效及影響之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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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活化及推動中興新村之規劃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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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方創生資料庫評估增列各地已提案或經評估核定之地方創生事業計畫項目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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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活化中興新村及後續配合意見之相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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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建立農業國土大數據等資料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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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八)推動農業綠能相關措施及爭議解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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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四)委託專業機構研究梅花鹿族群擴張危害生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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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四)精進新興跨年期計畫報核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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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五)農業綠能整體推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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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七十六)農業科技研究發展細部計畫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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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七十八)農業資源循環產業化推動與加值化應用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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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七十九)農漁產銷與農機創新營運計畫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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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八十二)加強優良畜產品驗證管理及推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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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八十五)「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生態時空資訊多元應用計畫」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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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九十三)「農企業與農民團體數位轉型意願徵詢調查問卷」調查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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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九十四)農漁產銷與農機創新營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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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九十七)精進旱災停灌之補償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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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一八)提升流浪動物保護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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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一九)台灣豬標章如何穩定豬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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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二○)短中長期水資源供農業使用調度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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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二七)開放美國含萊克多巴胺豬肉之我國豬價變動分析及因應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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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決議(九)自動化控制系統對於農業灌溉水資源利用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決議(十四)農業灌溉水資源調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決議(十五)旱象應對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決議(七)墾丁梅花鹿族群減少農損、減少生態損害之具體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速規劃新增再生能源開發計畫及相關替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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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縣市自來水管線漏水問題改善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建立全國智慧財產權交易網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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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地工廠查處績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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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未設污水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未設置污水處理廠之產業園區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屋頂型光電目標配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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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立還原碴使用手冊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活化閒置土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政府轄管產業園區閒置土地之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科技發展計畫」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蓄水建造物更新及改善計畫第三期」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蓄水建造物更新及改善計畫第三期」執行成效檢討及未來具體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蓄水建造物更新及改善計畫第三期」水庫清淤及更新維護工程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開發及維護─水資源工程」計畫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資源規劃及管理」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國家會展中心因應後疫情時代商業模式變革應變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協助中小企業加速數位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六八、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九、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一、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二、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三、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四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四、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五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五、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五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六、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五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七、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七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八、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七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九、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七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八○、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七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二代接班人數位成長計畫」預算凍結7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八三、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中部辦公室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八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經濟合作與促進投資」預算凍結1,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八五、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禮制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事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八六、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政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八七、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外旅費(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八八、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濟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八九、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濟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私校之獎助」預算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一、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陸地區旅費(含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二、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三、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政業務」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四、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港澳蒙藏業務」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五、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教業務」預算凍結25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六、大陸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聯絡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智慧創新人事服務」預算凍結77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國外旅費」預算凍結2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一九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八)「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 主席
    報告院會,第二○一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二○四至第二三四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 項目
    二○一、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經濟部會銜函送「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名稱修正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修正規定等1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名稱修正為「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生效案等39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函送「醫療器材創新科技研究發展獎勵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為修正「檢察官倫理規範」部分條文等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七、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外銷食品及飼料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名稱修正為「外銷水產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實施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第十條及第十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八點附件四之五「未去除內臟冷凍冷藏魚產品之輸入檢疫條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八點之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第一條、第三條之一及第十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名稱修正為「售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農田水利法第七條第二項所定一定規模」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一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農田水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三項所定事業」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限制輸入我國之稻米貨品」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政府撥款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計算標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水利小組設置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民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宜蘭管理處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等17項公告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二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灌溉用水加壓供水收費標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一、本院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投資促進及保障協定」英文約文影本、中文譯本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二、本院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駐韓國臺北代表部與駐臺北韓國代表部專利程序上生物材料寄存相互合作瞭解備忘錄」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三、本院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臺灣臺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泰國曼谷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有關亞太農業生物技術暨遺傳資源聯盟合作計畫瞭解備忘錄」英文約本影本及中譯本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四、本院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我國與波蘭簽署「建立畜產科技交流瞭解備忘錄」英文、中文及波蘭文約文影本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2人於第10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 主席
    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 質詢事項

  • 項目
    一、本院溫委員玉霞,為政府不許國外人民寄送國內親友少量自用的「新冠病毒快篩試劑」,涉違法越權,且很不合情理,應請行政院查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僑居或旅居國外的國民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相當困難,我政府宜授權各駐外領使館或代表處協助受理申請及發證,以資便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 主席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 主席
    現在請行政院蘇院長報告。
  • 質詢:蘇院長貞昌:12:4

  • 蘇院長貞昌
    (12時4分)游院長、各位委員先進。貞昌依據憲法,應貴院邀請,率同行政團隊前來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首先,我要就昨天早上9時7分由於興達電廠事故,造成龍崎超高壓變電所以南的發電機組跳脫,影響全臺電力輸送,導致全國549萬戶停電,對於這一電力事故造成國人生活不便與困擾,貞昌要向受影響的國人同胞深致歉意。
    昨天在第一時間掌握訊息後,我立刻指示沈副院長、王美花部長趕赴台電指揮調度,立刻啟動相關應變作為。依台電公司初步調查研判,這一事故因為興達電廠在進行歲修期間,以及開關場處理過程中出現操作上的人為疏失所造成,儘速復電是政府最優先的要務;經台電同仁全力搶修,昨天中午12點已復電七成,到晚上9點31分全數恢復用電。我特別要求就這一事故要嚴查、嚴辦,經濟部須在三天內提出完整的書面調查報告,至於相關人員的究責,在調查報告提出後進行處理,絕不護短。
    昨天事故發生時,備轉容量率超過24%,整體電量足夠,但是因為興達電廠的事故,導致全台電力系統受到影響,擴及到中北部地區,這也凸顯目前國內長年以來電網韌性不足的問題,政府會加速進行系統性改善,特別是加強電網風險管理,強化其韌性,建立有效的防錯機制,以避免因單一電廠事故就造成大區域整體電網受到影響,我們應該特別就相關事故深刻檢討。
    總盤整過去一年,可以說全世界面對最大疫情戰爭衝擊最困難的一年,但在蔡總統領導,貴院指教、支持及全體國人團結努力下,我們在最困難的時代,拚出最好的成績,經濟成長率達6.45個百分點,創下11年來新高。而在相關國際評比中,臺灣在不同的評比間都得到最好的分數,像全球清廉印象指數、像臺灣的防疫成績為世界第一;英國《經濟學人智庫》中,臺灣的民主指數是「完全民主國家」,並排名全球第八、亞洲第一;華府智庫經濟自由指數報告在「經濟自由國家」中,臺灣排名全球第六,在人口2,000萬以上的國家中更是唯一。這都是不同的國際機構一致對臺灣的肯定,得來不易。
    去年,我們挺過本土疫情嚴峻考驗外,也順利完成第一次全國與選舉分開的公投,國家的主人,以最直接的民權,表達對國家發展方向的認同及對政府政策的支持、肯認,我們要表示最大的感謝跟敬意,同時行政團隊會以更謙卑、更努力,來回報臺灣人民的付託。近期的各項施政已有書面報告送達貴院,今天謹就「繁榮經濟、走向世界、造福國人」三大主軸做簡要報告。
    我們守好疫情防線,更要顧好經濟產線。Omicron雖然來勢洶洶,這段期間以來,就算經過春節的團聚,但臺灣人經得起考驗,目前醫療量能足夠、疫苗充足、品項齊全,更是亞洲第一個同時齊備兩種抗病毒藥物的國家,政府要靈活調整防疫模式,兼顧防疫及經濟,同時要讓防疫效果最大、影響生活最小,以產業正常生產、社會正常運作為努力的目標。
    臺灣也寫下經濟奇蹟2.0,我們不但經濟成長率創11年來新高,人均GDP更是第一次超過3萬美元,出口值與外銷訂單都創下史上新高,投資率創21年來新高。國家以群體的力量打造西部科技走廊,近2年來核定7處科學園區的新設及擴建,加工出口區也改為科技產業園區,而去年3大科學園區跟科技產業園區的營業額都創下歷史新高。政府更投入126億元,建構從產地到消費者手中不中斷的冷鏈系統,為臺灣農業發展與競爭力帶來革命性改變,並提高農民的收益。
    當全世界都在搶人才時,臺灣就高階人才的培育、中階技術人才的增補,甚至對外籍優秀且成熟的移工留才久用都有系統的進展,同時臺灣也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所公布的「2021年世界人才排名」取得10年來最好的成績。
    過去一年,臺灣的國際能見度屢創新高,友臺、挺臺的決議不斷,國會外交頻繁,美國國會兩院3度組團來臺,歐洲議會、波羅的海3國議員、法國國會兩院更在去年底接連到訪。上個月,陸續就有澳洲、英國國會及其元首、美國政府紛紛發表報告聲明、通過動議,表達對臺灣加入CPTPP、參與國際組織、強化友我交流合作、維持臺海穩定的支持。大前天,美國總統拜登特別派遣跨黨派的特使團來臺,昨天更有長期對臺灣堅定支持的前國務卿龐培歐來臺晉見總統,也與我當面交換意見,在在展現臺灣地位的重要,展現美臺關係堅若磐石,也明白表達美國重視共同維護區域和平、臺海穩定的堅定立場。
    政府一方面拚經濟,一方面為國人增福利、減負擔,同時也從各方面穩定物價,降低對民生經濟的影響。對勞工基本工資連續6年調漲,今年漲幅是15年來最高,軍公教的加薪調幅是25年來最高,基本生活費連續5年調漲,110年的調幅也是歷來最高。我們不只防疫成功,對重要傳染病的防治成效斐然,像流感、腸病毒、登革熱等等,在亞洲鄰國有數以萬計的病例,臺灣的本土病例都是零,麻疹更是連續兩年零病例,這是非常不容易。
    我們擴大對不孕症的補助,育嬰留職停薪的津貼調到八成薪,產檢假提高到7天,從今年8月起,育兒津貼也要從每月3,500元再提高到每月5,000元,而幼兒園的學費也再次降低。政府承諾的「班班有冷氣」,過去幾十年做不到,我們在上個月都已提前完成,在今年夏天,不分城鄉、離島,所有國中小的孩子都可以在冷氣空調的教室中上課,每年的冷氣電費、修繕費及維護費都由中央全額負擔。
    另外,我們還讓「校校會發電」,讓所有發電產生的電量超過冷氣的用量,餘電的售價也全數回歸學校。同時今年9月,我們更要做到「中央廚房大帶小,熱騰騰的午餐準時到」,把偏鄉孩子們的午餐費從每人每餐3.5元調高到10元,讓全國的孩子同時、同樣吃得好、吃得飽。並在今年的9月做到「班班有網路,生生用平板」。
    更進一步,我們要維護道安,做到各地方及校園危險路口、路段改善,擴大公車入校園,加強規範外送平臺的交通事故預防,強化科技執法,對酒駕肇事予以從嚴、從重追訴。
    另外,轉型正義委員會在今年5月完成階段性任務後,將由行政院成立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新設人權與轉型正義處,讓轉型正義的工作無縫接軌、持續努力。相關修法已送達貴院,敬請支持。
    我們不但要讓國人更安居樂業,讓國家更自由民主,在這幾年的努力之下,國家財政良好,所以能夠積極為國人加薪、減稅、增福利,連續5年歲入、歲出都有賸餘,且連續4年的賸餘都破千億元,去年的賸餘及還債金額更是創20年來的新高。
    我們只有一個臺灣,這是我們安身立命的國家,我們要確保國家安全、疫情穩定、國人健康、生計及產業生產力旺盛,我們要讓臺灣繼續保有全球產業鏈的關鍵地位,也要勇敢拓展國際經貿布局,讓臺灣迎向世界,在國際上不只是有一席之地,而且要持續發光發熱。
    懇請貴院委員指教、支持,期盼國人同胞奮起加油,讓我們一起努力,天佑臺灣。謝謝大家。
    行政院111年度施政方針
    過去一年,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不僅世界各國確診及死亡人數不斷攀升,國際政經情勢亦隨之產生變化。面對此美國「時代雜誌」形容「史上最糟的一年」,政府一刻不敢怠慢,第一時間即做出正確判斷,防疫工作超前部署,紓困及振興措施亦及時到位,加上人民信任政府,全國合力,不僅將疫情有效控制,成功保護國人健康,2020年經濟成長率更高達3.11%,穩居亞洲四小龍第1名,領先全球所有已開發國家,臺灣表現令世人驚豔且欽羨。
    政府除了有效應對COVID-19百年大疫之外,在面對其他各項挑戰方面,也達成多項成果,包括:防範強權挑釁,守護國家安全;加速國機(艦)國造,厚植國防能量;整備戰略民生物資,強固關鍵基礎設施;調漲基本工資,減輕租稅負擔;延攬優質國際人才,鼓勵新創事業發展;擴大投資臺灣,創造就業機會;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培養太空科技人才,投入太空領域發展;增加育兒津貼及平價幼兒園名額,減輕托育費用負擔;推動向山海致敬,培養國民寬廣胸襟與視野;健全房地產市場,協助青年安心成家等。
    臺灣位居印太地區地緣政治的關鍵戰略位置,在全球半導體產業鏈中更占有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我們的科技優勢與領先技術,不僅讓國際重新審視臺灣的重要,也讓我們被世界需要。未來政府除將繼續堅守自由民主,積極參與區域合作機制,成為被各國信任的合作夥伴外,更將持續落實疫病風險管控,守護國人健康;建構整體防衛作戰能力,鞏固國家安全;推動核心戰略產業發展,建構完整且安全的供應鏈;加速發展綠電及再生能源,強化供電韌性;大力推動水資源建設,增進供水穩定;加強源頭污染減量,落實空污防制;爭取加入區域經貿組織,拓展全球商機;建構優質投資環境,加速投資臺灣;落實花東、離島及偏鄉建設,均衡城鄉發展;提升反毒綜效,強化治安維護;完善兒童福利與權益、協助青年安心成家,推動青年適性發展,提供普及化、多元化及優質化長照服務,增進高齡者健康;保障勞工、農民及弱勢族群權益;加強人才培育及延攬,強化產學研鏈結,促進文化多元發展,推升國際競爭力與影響力。
    111年將是「後疫情時代」的一年,國際政經情勢多變,全球產業鏈正進行劇烈變化的重組過程,行政團隊必將掌握時代脈動,謹慎以對,不僅要確保國家安全,更將以我們既有優勢鏈結新時代的供應鏈,以智慧數位發展為導向,繼續繁榮臺灣、壯大臺灣。同時,經此百年大疫,國人與政府一起努力度過難關,臺灣不僅是亂世中的福地,更是最安全的國家,臺灣認同成為我們共同榮耀,相信只要國人團結向前,臺灣必能成為一個更美麗勇敢的國家。
    爰本此旨,訂定111年度施政方針如次:
    壹、內政、族群及轉型正義
    一、加速推動地方創生政策,協助青年在地深耕;協助花東、離島及偏鄉地區建設發展;健全地方制度,鼓勵區域聯合治理;精進國土管理機制,確保國土永續發展。
    二、運用新興科技強化政府服務,串連並應用資料解決民生議題,提升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感,實現智慧政府願景;建立資料釋出及再利用制度,完備資料開放規範,強化民眾資料自主應用機制。
  • 項目
    三、落實轉型正義,調查及處理政黨、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健全政黨公平競爭環境;促進真相和解,推動政治暴力創傷療癒,迎向團結和諧社會。
  • 項目
    四、保障警察、消防、海巡及空勤人員照護與福利;打擊電信網路詐騙,根絕毒品,檢肅組織犯罪,強化治安維護;精進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提升複合型災害防救量能,扎根防災教育,增進緊急救護品質。
  • 項目
    五、健全租賃住宅制度,加速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保障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權益,提供多元居住協助,落實居住正義;加速都市更新、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強化公共設施服務機能與品質;落實震災預防措施,建構智慧節能宜居環境。
  • 項目
    六、健全政黨政治發展,落實陽光政治;完備選舉及公民參政法制,精進選務品質及效率;辦理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多元化宣導及開放選舉資訊並淨化選風。
  • 項目
    七、積極培育國家重點領域人才,優化國際人才延攬法規、工作及生活環境,精準延攬產業所需關鍵人才;精進新住民權益照顧措施,培力新住民及其子女。
  • 項目
    八、促進原住民族生存發展,落實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建立原住民族自治基礎;保障原住民族基本居住權益,提供多元居住選擇;堅實部落基礎建設,推動原住民族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促進族語保存與發展;完善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照顧體系。
  • 項目
    九、落實客家在地主流化,完備客庄基礎資料;建構客語母語社區,強化公教人員及年輕世代客語能力;培植客家藝文團隊,提升藝文創作展演質量;發展客家傳播體系,提高客家語言聲望;跨域整合治理客庄,振興客庄經濟。
  • 項目
    十、擘劃海洋整體施政藍圖,達成生態保育、永續發展、海域安全、產業繁榮的優質海洋國家;扎根國民海洋教育,厚植國人海洋文化內涵;鏈結國際海洋法制,增進國際合作。
    貳、外交、國防及兩岸關係
    一、堅持和平、自由、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以前瞻思維及創新作法,實踐「踏實外交、互惠互助」理念,全力鞏固與邦交國關係,深化與理念相近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二、維護我國已加入的國際組織會籍與權益,爭取參與尚未加入的重要功能性國際組織,經由務實、創意方式尋求突破,結合理念相近國家支持,積極加入國際社會的運作。
    三、結合國內外各方力量,在人道救援、醫療公衛、減災防災、數位治理、永續發展、性別平權及糧食安全等領域強化國際合作,與理念相近國家及國內外重要非政府組織(NGO)建立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對區域及國際社會做出貢獻。
    四、運用新科技與模式,擴大全球僑務服務量能;善用僑教網絡,深耕海外華文市場;開拓海外僑生生源,培育友我僑青世代;匯聚全球僑臺商力量,創造投資及壯大臺灣。
    五、強化智庫戰略溝通與政策研究,掌握國際安全情勢;積極參與區域合作機制,聯合區域相關國家,共同維護印太區域和平、穩定與繁榮。
    六、秉持「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指導,以「創新/不對稱」作戰思維,建構整體防衛作戰能力;精進各項戰演訓任務,蓄積部隊堅實戰力。
    七、推動後備戰力改革,精進組織調整、部隊整編、教召訓練、後備編管、裝備整備及優惠配套;強化現行後備體系,統一動員運作機制事權。
    八、推動軍風紀律改革;實施公允法紀調查,深化國軍人權工作,提升行政救濟效能。
    九、依國軍聯合作戰需求,執行武器裝備研製任務及推動機艦國造;前瞻未來科技趨勢發展,整合產、學、研科技,厚植國防自主能量;強化國防科技管控,落實機密維護作為。
    十、採「質重於量」、「退補平衡」方式補充人力,逐步提升國軍人力素質;改善官兵生活環境,照顧官兵及眷屬;強化國軍執行非軍事性任務能力,協力救災、防疫。
  • 項目
    十一、周全退伍軍人服務照顧,厚植學能促進穩定就業;營造榮家優質高齡頤養環境,整合醫療長照全人照護。
  • 項目
    十二、在「和平、對等、民主、對話」基礎上開展兩岸良性互動關係;動態檢討兩岸政策法規及管理機制;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強化香港人道援助關懷作為。
    參、經濟及農業
    一、掌握國內外總體經貿情勢,規劃前瞻因應措施,建構優質財經與投資環境,加速投資臺灣,以活絡經濟創新成長動力。
    二、持續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並在「五加二」產業創新的基礎上,推動「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打造臺灣成為半導體先進製程、亞洲高階製造、綠能發展及高科技研發等中心,並建構完整供應鏈,使臺灣成為全球經濟的關鍵角色。
    三、加速數位轉型引導產業創新,強化新創及中小企業發展;推動智慧商業與跨境電子商務,深耕在地接軌國際。
    四、爭取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洽簽雙邊經貿協定;持續推動「新南向政策」,開拓潛力市場,引導產業布局拓展全球商機。
    五、確保穩定供電,強化節能,加速發展綠電與再生能源、布建儲能及智慧電網,推動亞太綠能發展中心,落實能源轉型,實現非核家園。
    六、加速水庫清淤、水源開發、備援管網及自來水減漏;推動水環境建設及流域整體改善,增加承洪韌性及營造水漾環境;持續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建立下水道永續營運管理體系;推動再生水回收利用,促進水資源循環利用。
    七、全面推動農業保險制度,提高投保覆蓋率;精進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強化納保與給付制度;推動農民退休儲金制度,布建綠色照顧站,健全農村高齡者照顧服務,完善農民福利體系。
    八、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效能,防範疫病蟲害跨境傳播,維持非洲豬瘟及口蹄疫非疫區;導入現代化畜禽飼養管理系統,強化屠宰場衛生安全管制,策略性擴大出口拓銷臺灣豬;落實動物保護,加強遊蕩犬減量控制。
    九、推動農業環境給付及耕作制度轉型,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適地適作擴大灌溉服務,提升用水效率;強化青農輔導,提供安心健全的從農環境;運用智慧科技與物聯技術,促進農業數位轉型獲利。
    十、完善農業生產預警制度,加強因應氣候變遷調適,確保糧食供應無虞;全面提升農產品安全管理與驗證制度;強化地產地消,拓展食農教育,提升消費者對國產農產品的支持;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開拓新興市場。
    十一、強化漁業資源管理,落實責任漁業;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諮商,維護漁業作業權益;提升外籍漁船員勞動權益與友善漁作環境,接軌國際規範;推動養殖漁業生產區,建構功能完善漁港與特色漁村,永續漁業發展。
    十二、優化農業旅遊服務,拓展並深耕國內外遊客市場;以農村再生帶動產業發展,營造宜居宜農宜遊的農村;建置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維護生物多樣性;落實山林開放,提供友善活動場域。
  • 項目
    十三、健全競爭法令規章,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民眾權益;完備消費者保護體制與法規,積極妥處重大消費爭議。
    肆、財政及金融
    一、多元籌措國家財源並落實零基預算檢討,維護財政永續;精進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落實債務監管,嚴守財政紀律。
    二、持續檢討稅制及稅政措施,建構公平、效率、簡化、適足稅收及具國際競爭力賦稅制度;促進國際財政合作與交流,營造優質經貿投資環境。
    三、推動數位智慧海關,增進通關服務效能;精進關務科技查緝,強化邊境查緝量能。
    四、引導重大公共基礎建設,優先利用促參模式引進民間投資;多元運用國家資產,創造資產活化效益;精進公股股權管理,提升事業經營績效。
    五、擴大金融業務範疇,促進金融商品及投資管道多元化,活絡資本市場;推動臺灣成為臺商資金調度中心;鼓勵金融科技及創新,營造數位金融環境。
    六、促進永續金融及普惠金融,保護投資人及消費者權益;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產業,協助經濟發展。
    七、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強化金融韌性,加強金融業公司治理,落實法令遵循、資訊安全及風險管理。
    八、採行妥適貨幣政策,維持物價穩定與金融穩定;強化外資進出管理機制,維護外匯市場秩序。
    伍、教育、文化及科技
    一、擴展平價教保服務,持續增加公共化幼兒園供應量及強化準公共機制;逐步降低幼兒就學費用及提高2歲以上育兒津貼額度,減輕育兒負擔;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成就每個孩子;強化師資培育,增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二、完成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冷氣裝設、提升校舍耐震能力、全面改善校園遊戲場,營造舒適安全校園環境;減輕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租屋負擔,提升學生宿舍質量;落實校園食材登錄,確保學校供膳使用國產在地優良食材。
    三、積極推動「2030雙語國家政策」,透過雙語加值專業,將我國人才與產業推向國際;深化國際交流學習,打造臺灣優質華語文教育品牌;完善原住民族與新住民子女教育,營造學習國家語言友善環境。
    四、精進數位學習環境,厚植我國科技人力素質;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提升高等教育品質,培育國家重點領域人才;強化產學研鏈結,擴散大學研發能量。
    五、擴大青年公共參與,增進政府施政創意活力;扶植運動產業發展,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扎根培訓運動菁英,提升國際競技實力;強化家庭與高齡教育,建構優質終身學習場域。
    六、完備文化治理體系與文化法規制度,建構藝文產業支持體系;促進文化多元發展,保障人民創作、表意的自由;落實文化平權,支持藝文創作實驗創新及青年參與;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培植藝文欣賞人口,擴大文化參與。
    七、強化專業文化中介組織運作及功能;打造國家級劇場及美術館,支持地方藝文場館升級轉型;重建臺灣影視聽與藝術史,以當代多元觀點詮釋與推廣;打造臺灣藝文品牌,促進國際交流,擴大與東南亞、印度太平洋地區合作。
    八、落實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活化再利用及永續發展;再造歷史現場,以文化治理帶動城鄉發展,促進跨域合作及公民參與;強化社區營造組織,推動公民審議、都會社造、企業社會責任及新住民參與,展現文化治理民主精神。
    九、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政策,保障國民平等使用母語權利,營造語言友善平權環境;發展在地知識,推動全民共寫國家文化記憶庫,結合科技與文化產業加值運用。
    十、健全影視音產業生態系,整合內容、科技應用及經濟能量,點燃產業動能;推動影音場域5G應用,加速產業創新發展;支持內容產業發展,促進資源整合與跨域合作;打造具公共性、產業性及國際性公共媒體,維護我國文化傳播權。
    十一、提振臺灣文學創作與出版產業發展,促進跨域應用、數位發展及國際交流,並推廣本土原創漫畫;推動博物館專業發展及多元社群合作;營造故宮友善環境,發展新媒體及數位科技,深化國內外館際合作。
    十二、擘劃我國科技政策,以未來10年社會需求為核心,逐步實現創新、包容與永續的臺灣2030科技願景;順應國際太空發展趨勢,加強衛星通訊技術、臺灣衛星供應鏈及低軌道衛星產業,促進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的發展。
    十三、推升我國半導體及資通訊科技(ICT)產業國際競爭優勢;完善精準健康生態系及精準健康產業鏈;整合防疫科技能量、布建防疫科研平臺、培育防疫人才及奠定防疫科研磐石,建構臺灣為全球精準健康與科技防疫標竿國家。
  • 項目
    十四、規劃國際合作策略,鏈結頂尖研究機構,媒合國內研究團隊;推動科研人才培育全階段措施,匯聚全球英才;鏈結相關部會與國際新創資源,打造新創聚落生態系;完善科學園區基礎建設及優質生活環境,激發園區動能。
  • 項目
    十五、嚴密監督核電廠運轉與除役作業及放射性廢棄物管制,持續推動公眾參與及資訊透明,強化輻安管制、環境輻射偵測及災害防救能量。
    陸、交通及建設
    一、貫徹以人為本的交通服務理念,規劃環島鐵路網,加強前瞻軌道建設,辦理鐵路捷運化及立體化,構建都會區捷運路網;建構環島公路網,兼顧景觀及生態;辦理公路瓶頸路段改善,健全生活圈交通建設,營造智慧城市環境。
    二、推動前瞻與策略性基礎建設,帶動關連產業投入,刺激內需市場動能;精進計畫與經費審議;促進工程產業開拓海外市場;協助各機關工程查核及督導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三、推展電動智慧化公共運輸服務,促進運輸產業數位轉型;強化運輸場域節能減碳及減污,鼓勵使用無障礙、節能、低污染客運車輛;加強道安教育及酒駕零容忍,保護弱勢用路人安全;落實重大運輸事故調查,建置整體運輸安全環境。
    四、創新治理,整合智慧運輸實驗場域,擴大智慧交通科技生活應用範圍;訂定交通科技應用產業標準,帶動產業升級,擴大產業聯盟創新效益;創新應用5G提升交通大數據與人工智慧,整合多元運輸,結合智慧城市規劃,促進偏鄉交通。
    五、落實觀光主流化,強化疫後產業發展,推動觀光圈及產業聯盟,推展數位旅遊科技體驗,加速觀光產業轉型;行銷自行車、鐵道與小鎮旅遊,持續推動多元路線及路網串聯優化,提升數位資訊服務,帶動觀光產業振興發展。
    六、推動「多元門戶,地方共榮」目標,建設桃園、臺中、高雄及松山機場四大國際機場為「東亞最具競爭力機場群」,並強化花東及離島地區空運;賡續拓展國際航權協議,開闢國籍航空航網航點,督導航空業者落實管理及提升飛航安全。
    七、穩固國際商港競爭地位,推動智慧海空港及智慧物流發展,優化海運產業及培育海事人才;推動藍色公路,汰換老舊交通船,提升離島海運服務品質;推動郵輪產業發展,優化郵輪港埠設施,加強東南亞行銷競爭力。
    八、持續辦理國家頻譜資源規劃及提升使用效益,完善數位基礎建設;健全通傳產業發展,提升5G創新應用服務;普及兆元級(Gbps)寬頻網路建設,關照偏鄉離島數位建設;強化媒體自律及事實查證義務,營造優質廣電環境。
    九、賡續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多元服務,促進政府採購公開化及透明化;完善政府採購法規,導入全生命週期的採購策略;善用採購機制,提升政府採購效能與品質,迅速、客觀、公正處理政府採購爭議。
    柒、司法及法制
    一、賡續落實司法改革政策,推動「國民檢察審查會」及「國民法官」制度;完善監護處分制度,健全社會安全網絡,建置「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臺」,完善被害人訴訟參與法規;執行毒品多元處遇政策。
    二、深化人權教育,普及人權意識,掌握國際人權脈動,接軌國際並實踐;檢討民事法律,建立符合社會需求的現代民事法制;健全行政法律,維護人民權益,提升行政效能。
    三、滾動檢討新世代反毒策略,查緝校園藥頭,追緝毒品源頭,阻絕毒品於境外,提升反毒綜效;打擊經濟金融、食品安全及黑道組織等類型犯罪,有效遏止犯罪;推動科技偵查相關法制,有效打擊科技犯罪。
    四、強化洗錢防制體質,塑造金流透明、金融穩健的永續環境,提升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效能;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合作交流,推動與各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議),共同打擊跨境犯罪;強化安全防護工作,維護國家安全。
    五、持續改善矯正機關收容環境,維護收容人人權;賡續健全獄政管理,提升科技戒護成效;建構專業觀護團隊,推動多元處遇措施,無縫接軌社區矯治網絡。
    六、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賡續推動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檢舉貪瀆不法;建構與精進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倡導公私部門建立防貪管理機制與誠信倫理文化。
    七、穩健推動政府組織改造,檢討公務人員考、訓、用、獎懲與陞遷等制度,培育優質公務人力,強化員工給與合理性,精進人事資料運用,深化友善健康的公務職場。
    八、推動成立專責機關,統籌資訊、資安、電信、網路與傳播五大領域,因應未來數位發展,以加速資料經濟及軟體服務產業發展,並強化資通安全及資料治理,讓國民安心享受數位生活,以及建構以民為本服務型智慧政府,發展平等包容數位社會。
    九、建構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試煉場域,導入風險評估及防護基準以提升韌性,接軌國際資安情資,發展主動防禦機制,規劃物聯網整體檢測框架,建構安全智慧聯網環境。
    捌、勞動、衛生福利及環境保護
    一、賡續檢討基本工資;強化具彈性及安全的工時規範;推動企業多元化托育服務;促進新經濟模式工作者權益保障,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二、完備勞工保險制度,健全保險財務;落實勞工退休金法令,強化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提升勞動基金監理功能,加強風險管理,強化基金投資配置及效能。
    三、完善就業保險制度,強化促進就業功能;掌握產業發展及勞動力市場需求,推動多元職業訓練;建構青年職涯藍圖,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鼓勵創新創業;強化跨國勞動力聘僱及管理制度。
    四、營造有利勞工結社及協商環境;強化勞資爭議處理制度;完善勞工法律扶助機制,穩定集體勞資關係。
    五、加強推動職業災害保險,完備職業災害勞工服務體系;策進職業安全衛生防護機制,強化新興危害預防及高風險事業減災效能;落實職場健康危害評估及風險控制。
    六、完備國家防疫體系,嚴管邊境檢疫,阻絕傳染病於境外;精進防疫檢驗技術,強化疫情偵測與風險控管;精進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強化疫災緊急應處;積極推動疫苗政策,提升國民免疫力,落實全民防疫新生活。
    七、持續推動分級醫療制度,提供連續性及完整性的醫療服務;推動健保財務改革,妥善配置健保資源;優化兒童醫療照護體系;完備急重症醫療網絡,精進區域聯防機制;擴大導入智慧遠距醫療,提升偏鄉離島地區醫療品質。
    八、優化食安五環及生技醫藥政策環境,健全產品監管、邊境管控與稽查輔導,提升關鍵藥品醫材自產能力,完備醫療物資調度應變量能,建構食藥安全防護網;精進中醫優質發展,強化中藥品質管理;深化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結。
    九、提供普及化、多元化及優質化長照服務;全方位營造友善環境,增進高齡者健康、自主與社會連結;落實以人為中心的服務體系,結合科技創新,實現健康永續的智慧生活。
    十、擴增托育公共化服務,建置完善準公共服務機制,積極打造健全育兒家庭支持體系;依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完善兒少及身心障礙者福利與權益。
    十一、整合服務體系,擴增家庭服務資源,綿密社會安全網絡;導入人工智慧精進風險預警機制,強化成人及兒少保護服務效能;友善社會工作人員執業環境及提升服務量能;精進自殺防治及精神疾病服務措施。
    十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強化性別主流化工具應用,深化地方培力與拓展國際交流,營造尊重多元與性別平等的公義社會。
    十三、強化循環經濟,推動廢棄物資源化,健全管理制度與暢通去化途徑;精進資源回收效能,提升再生資源高值利用;推動焚化廠升級整備,發展垃圾處理技術;廚餘全面回收,暢通去化管道及能資源化整合再利用。
    十四、落實空氣污染防制,積極推動老舊高污染車輛改善或汰除、工業污染排放減量及改善、港區污染改善、河川揚塵防制,強化季節性空氣污染管制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應變。
    十五、積極推動河川水質改善,結合循環經濟模式加強源頭污染減量。
  • 項目
    十六、精進環評制度,提升審查效率及公信力,建構明確及有效率的環評制度。
  • 項目
    十七、落實溫室氣體減量,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建構低碳家園;改善公共環境衛生,加強登革熱等環境蟲鼠防治,落實老舊公廁修繕與清潔維護;推動整體海岸環境清潔。
  • 項目
    十八、擴大化學物質源頭管理與強化流向追蹤,落實毒化災預防整備與事故監控;提升環保專業知能,強化檢測數據公信力,提升環境檢測鑑識技術,加強污染或高風險污染溯源;鼓勵綠色生活及消費,落實環境永續目標。
  • 主席
    謝謝蘇院長提出的報告。
    在進行質詢之前,先作下列兩項宣告:一、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如以兩個議題進行質詢,每一個議題為15分鐘;採用聯合質詢時,依其人數合併計算詢答時間,但不得超過3個人。二、依登記順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時,其中質詢委員如不在場,亦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計入。
    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林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志嘉
    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陸委會邱主任委員太三本日下午4時起因公請假,由邱副主任委員垂正代表列席。報告完畢。
  • 主席
    現在請邱委員臣遠質詢。
  • 質詢:邱委員臣遠:12:20

  • 邱委員臣遠
    (12時20分)謝謝主席。蘇院長午安,今天本席還是針對3月3日全臺大停電事故請教院長,昨天全臺大停電不只549萬戶受到影響,還有48個工業區的損失不計其數,初步估計整個產業的損失高達上百億元,而且非常諷刺的是,蔡英文總統在前幾天接見八大工商團體的時候才承諾會供電無虞,加上美國前國務卿龐培歐來訪,而這次全臺停電的狀況是921以來最嚴重的,對我們國際形象有非常大的損失。今天在國會殿堂雖然院長的報告有提到這個部分,但是本席認為還是要針對這個部分跟國人致歉,以表達你們的誠意及對這件事情的態度,好不好?
  • 主席
    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 質詢:蘇院長貞昌:12:21

  • 蘇院長貞昌
    (12時21分)委員好。謝謝委員指教,昨天的停電確實非常不應該,我們誠摯地向因此受到影響的全國同胞及產業表示最誠摯的歉意。
  • 邱委員臣遠
    部長是不是也要表達你的態度?是不是也要跟國人道歉?
  • 王部長美花
    是,我們對於台電昨天這樣的操作造成全國這麼大的停電,表達最深摯的歉意。
  • 邱委員臣遠
    本席認為政務官有其政治責任,要對國人負責,常常發生這樣的事情,院長就是要致歉、嚴查、嚴辦,把政治態度表達出來,但是很多實際方面的問題我們還是要討論。政府一再強調供電充裕,備轉容量率都有超過10%,其實這些都是用口號治國,無論是昨天說的備轉容量率達到24.6%,或是現在說是因為電網脆弱的問題,其實對於一般民眾而言,電就是送不到我家,中小企業的工廠在生產的時候,整批料因為停電就毀掉了,更不要講這些石化產業、鋼鐵產業受到的影響不計其數。
    本席認為不管是在缺電還是供電不穩定的定義上,這就是經濟部跟台電管理失能的問題,尤其是從董事長到總統,其實在這一段時間內一共對外做了14次保證不會缺電的承諾,結果一年內就跳電了7次,包含去年比較嚴重的513,到現在其實也不到一年的時間,這樣跳電的常態化對於外資的投資者還是國內民眾,其實都是一個非常大的隱憂,這個部分的問題到底在哪裡?是不是凸顯政府在說謊?對於民眾來說,不管是缺電、跳電還是供電不穩,就是代表電不夠用,這部分政府必須要誠實地面對。
    這次的問題剛剛的施政報告也提到是因為人為的因素,就是興達電廠出事,9部機組無法傳送相關電力,所以我們想要瞭解這個問題,請部長回應一下,為什麼同樣的原因會一再的發生?這樣低級的錯誤、這樣的人為操作疏失,台電到底在做什麼?經濟部到底在做什麼?尤其是你們之前成立的穩定供電專案小組的相關責任,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發生這樣的意外?是不是請部長說明一下?
  • 王部長美花
    我們對於操作沒有按照應有的程序執行,確實要深刻地檢討,這是因為興達電廠的開關場在大修之後要恢復進行測試時,因為開關附近的絕緣體還沒有充滿,人員就打開開關造成跳脫,影響到龍崎電廠,後續的影響就是造成南部電廠很大的斷電情況。所以,第一個,在人員管理、訓練、專業的要求上,我們確實需要深刻的檢討;第二個是電廠的電網韌性部分,如何能夠更有效的隔開,不至於讓一個電網操作的錯誤影響到大的範圍,這確實也是我們要就系統面來做深刻檢討。
  • 邱委員臣遠
    像這樣的事故檢討報告一再出來,但是都沒有去落實相關的SOP,甚至根據報導指出,是因為趕工造成絕緣氣體在未回填完成的情況下,就操作旁邊的開關,才會釀成相關的災害,有沒有這一回事?
  • 王部長美花
    沒有,因為本來重新啟動的時間是3月中旬,現在是測試的問題,絕對不是趕工的問題。
  • 邱委員臣遠
    院長,這個問題要就教於你,因為昨天台電董事長跟台電總經理已經自行請辭,目前王美花部長跟你提出自行處分,你認為這樣的事故,對於經濟部部長及後續嚴辦的過程,有沒有人要因為這樣的政治責任負責而下台?您認為自行處分的層級應該要到什麼樣的程度?
  • 蘇院長貞昌
    謝謝委員指教,既然發生了這樣的結果,必有其原因,我對這件事情怎麼發生的原因,一定要嚴查,就是為了要嚴辦,以防再發生。至於相關的人員,到底什麼人要負怎麼樣的責任?我一定要求經濟部給我完整的報告、正確的報告,對於責任我必追究,不會護短。
  • 邱委員臣遠
    我想行政責任跟台電是一定要究責,這個沒有問題,但是政治責任部分,部長可能也要去思考一下。民眾黨黨團也不是說只要出了任何事情,就要求政務官一定要下台,當然我們一定要把事情妥善地完善,但是該負的政治責任,部長跟院長要用你們的智慧來知所進退,給國人一個正面的回應,因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我希望院長可以承諾。
  • 蘇院長貞昌
    我做事情一向是對於該負責任的,一定不會護短,但也不以處分人為樂,或者用處分人來做交代,也不是這樣,處分是不得已的,但處分就是為了不要再發生。
  • 邱委員臣遠
    可是確實就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我們可以看這張簡報,其實在政府的承諾下,供電跳票事件簿從2021年3月18日到今年3月1日,包含去年3月18日的彰化停電、5月13日跟5月17日的全臺大停電、12月12日的雙北大停電,以及2021年12月27日的土城大停電,加上今年3月1日的竹科大停電,結果過沒兩天,又來一個全臺大停電。才不到一年的時間,就造成7次的大停電,這怎麼樣都說不過去,尤其目前國際情勢這麼緊張,2018美中貿易戰跟香港反送中之後,很多臺商要回臺投資,甚至很多因為COVID-19,對臺灣相關產業有投資意願的外資,這會讓他們卻步。我們知道一個企業如果要到一個國家投資,第一個要考慮的是政治環境因素,但現在兩岸關係非常緊張;第二個就要考慮勞動力跟供電的穩定、能源的政策,目前看起來,這三個指標都會造成投資人跟外資,甚至臺商投資意願的降低。關於這部分,你要怎麼樣去恢復國人的信心?
  • 蘇院長貞昌
    我們對於整體的政府運作,要負完全的責任,政府運作的方方面面,有非常多的事情,有些時候如果有相關不好的設計,或者不好的制度,我們都一定要從這面向來著手;但如果相關的制度面有,但操作面是這樣,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我之所以要求要有完整正確的報告,就是要誠實的面對。
  • 邱委員臣遠
    這些都是口號,剛剛立法院朝野協商,我們等一下也會具體提出訴求,希望行政院還是針對這個部分來做專案報告。但是我必須再提到一個比較細節的問題,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昨天表示,跳電的原因是因為南電北送,造成電網的脆弱,所以行政院會加緊推動三接工程。關於這部分,我們看來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因為今年1月天然氣大漲,在俄烏戰爭之後,國際原料跟能源的價格更是雪上加霜,尤其天然氣不僅貴,更有斷氣的風險,就是受到天候的影響,三接如果是解決方案的話,是不是表示今年在後續的能源政策上,電價是否會調漲,會不會面臨斷氣停電的風險?這個部分院長要不要回應一下,因為天然氣價格的問題,會不會調漲相關的電價?
  • 蘇院長貞昌
    昨天這件事情跟電價是無關的,政務委員羅發言人昨天講的是,這件事情發生以後,變成全國性的問題,確實從這一點看出來,我們這個網是脆弱的,應該要進一步加強韌性,這些是要來做,所以講的是全面的問題。對於整個台電供應全國電力24小時不斷的這些努力,在各方面現在面臨整個產業發達、民生需求增加,所以會有哪些地方出了哪些狀況,確實不容發生,但發生了,我們現在要追究跟查明究竟是怎樣,像體檢一樣,希望不要再發生……
  • 邱委員臣遠
    我想這個體檢已經喊過很多次了,包含去年513、517的整個全臺大停電,後來提出的相關調查報告,其實也都沒有去落實,我想政策的執行力還是在於人的部分,這個部分我認為還是要把它落實。尤其這次台電的缺失,我們也幫你羅列出來了,有7大缺失,從外部的脆弱性來看,第一個,全國電網相連,任何一個設備事故就可能影響全國的供電,也就是說人為的操作造成的失誤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樣子低級的錯誤其實不應該再犯,這就充分顯示出政府行政單位的管理失能、失職跟對於基層作業上的督導有疏失。第二個,再生能源的建置仍然無法有效對接輸配電的系統,幫助維運的供電穩定,也就是說在再生能源接續上是有一個落差的。第三個,絕緣氣體充填不確實,仍然與滿負載發電導致趕工缺失有關,這個是屬於外部的脆弱性。
    再來,我們要講內控的部分,內部機制的失靈,第一個,沒有落實設備試驗標準的SOP作業程序。第二個,所有防呆的機制,可以說只要一有狀況就全部失靈,馬上全臺大跳電,一個人為的疏失就可以影響549萬戶,仍然錯誤操作相關的管制設備。第三個,送電中的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跟巡視都沒有到位,這個其實不應該,中間應該都要有相關的防呆機制跟管制點。第四個,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的監督不周,這個也不是說是致歉、嚴查、嚴辦,還是任何的政務官下臺就能解決的,可是這是台電現在目前確確實實最大的一個缺失。台電的董事長跟總經理雖然說現在已經自行處分,但是相關的督導單位經濟部,我覺得不能免責。部長,你是不是針對這7個疏失來跟我們做一個回應?
  • 王部長美花
    好,謝謝。關於第一個電網相連的部分,臺灣的電網相連有它的優點,但是確實也容易引起像昨天這樣的一個事故,而造成電力相關的一連串情形,所以相連的部分我們要把它做好,但是有事故的時候,斷點把它斷開,讓它更有韌性的部分,確實是我們現在要積極來做的。這個在上一次檢討我們也有發現,只是說系統性改善的這個部分,有很多的點要做。事實上,我們也開始在做了,從345K到161K,等於是高速公路、省道、縣道,怎麼樣分散下來,有相關的斷點、有電網的韌性,這個確實相對於系統上是比較複雜,也需要在系統面去做的。至於相關的管理,在相關的防呆機制上面,像這個個案其實本來也都有掛牌了,掛牌就表示這一個開關現在是故障中,若要重啟的話,要確實落實檢查完所有的問題,才可以去操作……
  • 邱委員臣遠
    這都是管理的問題。
  • 王部長美花
    這個部分也有執行的人跟督導的主任,進一步更落實、確實要嚴加地訓練,我們會深刻來檢討。
  • 邱委員臣遠
    不只檢討,一定要改善,這樣的狀況不可以再發生了。
  • 王部長美花
    沒有錯。
  • 邱委員臣遠
    王部長,我想你現在承受的社會輿論壓力非常大,非常多的在野黨、來自不同的民意也要求你下臺,但是這個部分我希望你還是要擔起你政務官的責任,把相關的後續處理好,那相關的政治責任,我相信你有你的智慧來知所進退。另外一個問題請教你,就是昨天開始在網路上瘋傳今年3月份開始夜間彈性限電的台電公文,是否是真的公文?
  • 王部長美花
    這應該是假訊息!
  • 邱委員臣遠
    這份公文是不是1月3日發布的?
  • 王部長美花
    我們沒有夜間限電這樣的機制,完全沒有這回事。
  • 邱委員臣遠
    有關這個部分,你們所有的事實查核跟相關打假訊息要馬上加以處理。
  • 王部長美花
    我們會儘快讓大家知道。
  • 邱委員臣遠
    院長,我跟你講一個笑話,有很多廠商在反映說,如果你們要停電,不讓他們做生意,最起碼也要讓他們能關一下鐵門。面對昨天這樣一個狀況,真的是讓全國的人民,尤其是最嚴重的縣市幾乎都是你們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像是高雄、屏東、臺南,這些這麼支持你們執政黨的縣市,你們停電是停最久的,我覺得實在很對不起他們,有空的話,可能要再下去巡視一下,並跟大家表示歉意。我覺得實在很離譜,而且這對很多產業來講,許多投資人的信心將大幅遞減,也覺得風險非常高,就這個部分相關的補償機制,其實你也要去做相關損失的盤點。
    第三個結論是,我們認為這次停電暴露出臺灣供電系統的脆弱,我們不希望全臺大停電的惡夢重複發生,可是目前這一年看起來,它已經趨近常態化了,如果政府連供電穩定都沒有辦法給民眾跟投資人信心的話,我想這對於我們不只是形象,還有產業發展,以及勞動力的提升都會有很嚴重的影響。尤其現在回臺投資的案件大幅成長,如果經濟要蓬勃發展,我想這部分是不能迴避的問題,因此針對這件事情,我們民眾黨團提出幾個重點及訴求,第一個,我們希望經濟部還是要儘快恢復供電的穩定及強化供電系統的穩定性為前提,把現在全國所有的電網做一次盤點。
    第二個,我希望院長這邊要盤點相關產業的損失,昨天雖然有一些補償方案,不過那些大概是針對民生用電,關於產業用電的部分,譬如有一些石化、鋼鐵,還有一些中小企業,因為這次的大停電造成的損失,本席希望院長可以責成經濟部成立一個單一窗口受理相關的賠償申請,然後做相關的損害認定,後續並研擬出一個配套的賠償機制,這部分院長能不能承諾?
  • 蘇院長貞昌
    我們在剛剛的報告裡面提到,第一個是復電,第二個是查明原因追究責任,跟相關整個賠償……
  • 邱委員臣遠
    我知道,我是指相關的賠償部分。
  • 蘇院長貞昌
    最後,就其因此所受的損害如何填補的問題,會請經濟部……
  • 邱委員臣遠
    昨天有提出民生用電的減免,但是因為這次停電所造成產業上的損失,我們認為也應該要成立單一窗口來盤點相關的損失,然後來看怎麼去做後續的補償措施,這部分院長能不能承諾會去做?
  • 蘇院長貞昌
    我會請經濟部就因此而受害的情形進行整個盤點。
  • 王部長美花
    我們會請台電成立一個單一窗口,讓大家可以……
  • 邱委員臣遠
    成立單一窗口,我希望這部分要……
  • 王部長美花
    是。
  • 邱委員臣遠
    再來,我們立法院這邊會要求蘇院長近期來立法院針對這次停電事故進行相關的專案報告,我想剛剛朝野協商已經得出結論,我希望在這次的專案報告中,蘇院長要針對2050後的國家能源政策做相關的提出及願景的說明,這部分有沒有問題?
  • 蘇院長貞昌
    貴院所作的決議,我們都尊重。
  • 邱委員臣遠
    就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接下來,我要跟院長及邱部長討論國際情勢及烏俄有關的問題,烏俄戰爭發生至今引發全球對臺海局勢的關注,也是現階段國防首要的注意的狀況,尤其是徵兵制的役期是否延長?我國國防是否要朝向以色列全民皆兵的方向發展?其實現在是國人最關心的,尤其烏俄戰爭也讓我們有很多的警惕或和要做好事前的準備,所以第一個問題要就教邱部長的是,如果要朝全民皆兵的方向來發展,未來女性是不是也有服兵役義務的考量?
  • 邱部長國正
    跟委員報告,目前討論這個議題,一方面因為俄烏之間的問題,還有我們對長期兵役一直強調因為服役四個月,所以戰力不夠,但現在我們的兵役是募徵兩用,也同時在用,真正募來的兵力,如果是服役四年以上的,較之以往的服役時間,其實是更長,所以戰力部分應該是可以更彰顯出來。今天大家會把這個議題偏向於認為役期不夠長,所以現在還有軍事訓練役,至於未來徵召的問題,或是否採完全募兵制,或者要列入徵兵,對於這個議題,我們現在也在研議當中,對於現在外面的紛紛紜紜,我們都會納入參考。國防部有一個編組,它不光是針對男女服兵役的問題,也會針對未來我們會面臨到如何的敵情、如何的科技,然後來取得一個……
  • 邱委員臣遠
    尤其是針對現在少子化的問題,其實兵源一定會減少,因此不管是要延長徵兵制的役期,還是要納入木蘭兵種,甚至女性是否要服兵役,現在都是國人非常關心的議題。
    另外一個部分,因為我們的國情跟烏克蘭不一樣,我國民間在槍械的使用上,基本上是禁止的,但是保衛國家大家都有義務,對於主動想接受槍械使用訓練的國人,國防部現在有沒有提供相關的管道或訓練的課程?
    另外,從俄烏戰爭目前公布的戰神來看,烏克蘭的部隊透過單兵反裝甲武器,摧毀大量的敵方戰車,本席要求將來後備兵力的訓練應該要普及單兵反裝甲及防空武器的訓練,這個部分國防部有沒有相關的計畫?或者是能不能做到?
  • 邱部長國正
    我跟委員報告,少子化也是我們增加役期,甚至將來役期要怎麼樣做調整的考慮因素之一,但我剛剛也有講到,對於未來的狀況為何、要用哪種兵器,而這種兵器的操作是按照高級專長、終極專長或低級專長、一般專長,我們要做一個界定,然後來區分怎麼樣做訓練。剛剛委員所關切的是,因為教召方面我們增加了戰鬥教練,而剛才也有講到,不管是近距離的、對坦克的,這些狀況當中的一環,也會納入訓練,至於要用什麼樣的武器裝備來做人員的訓練,這要看我們對他的目標為何,以及要把他訓練成終極專長,或者一般專長,我們會去做個分野,提供他訓練時的項目。
  • 邱委員臣遠
    我想關於後備兵力的整備,還有相關戰力的提升,現在其實都是當務之急啦!另外一個部分,在上個禮拜的專案報告中,其實也有委員關注到目前的國防手冊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發布,其內容是否包含臺灣各地區的避難設施,包含防空洞等等的資訊,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也跟我們回應一下後續的進度?因為你那一天好像有口誤,你說已經發了,但是其實還沒有。
  • 邱部長國正
    是,我確實是口誤。
  • 邱委員臣遠
    再讓你澄清一下。
  • 邱部長國正
    跟委員報告,這件事已經準備很久了,從去年我們就整個在做,而且已經跟各部會、各地方政府也做了一個規範,雖然稱之為國防手冊,事實上它是一個範本,因為各地方政府所管轄的,不管是防空、避難也好,或一般設施,都有所不同。未來我們這個範本發下去以後,現在正在準備,如果批定就馬上可以把它發下去了,因為之前都有經過討論,我們預判問題不會太大,就算有問題,我們也可以去做一個單面的處理。各縣市政府可以依據這一個範本來擴張成他們在地方上的措施,只要把這些資料填註進去,這樣對我們一般百姓來講,一旦有狀況發生,將是一個他要如何行動的很好依據。
  • 邱委員臣遠
    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儘快去提出,好不好?讓國人有相關的準備。
  • 邱部長國正
    是。
  • 邱委員臣遠
    謝謝部長。接著本席要繼續請教蘇院長,在您剛剛的施政報告中,你有提到經濟的數字非常亮眼,但是人民實際的感受卻不是這樣,尤其到底是誰偷走了經濟果實?您提到6.45%是近11年來史上最佳的,但是老百姓卻無感。我們可以看到經濟成長率這11年來的幾次數據,但是民眾真的有感到幸福嗎?
    接著我們看到自從2016年蔡總統執政之後,每年的年度代表字,網路上提出的代表字,2016年是苦,2017年是忙,2018年是翻,2019年是亂,2020年是疫,2021年是宅,我們不是要唱衰臺灣,但是很多小老百姓的心聲確實是非常的辛苦。我們看到主計處所公布的110年平均總薪資,平均月薪大約是5萬5,000元,但是實際的數字我們去調查過,很多年輕人並沒有達到實際的5.5萬元。去年實質薪資的負成長是達到0.04%,尤其薪水也跟不上物價的成長,全國有64%的勞工薪水低於4萬元,30%未滿3萬元,並且絕大多數的年輕人月薪不到4萬元。所以,看到經濟成長這樣算亮眼的數字,但是實際上經濟果實並未落實到基層的人民,尤其現在低薪、高房價、少子化可以說是國安危機,也是現在所有年輕人心中的痛。針對這部分,院長,我具體就教您一個問題,尤其是高房價的飆漲,根據聯徵中心2021年全臺各縣市的大樓單價有感成長,屏東漲最多,年輕人買不起房,這就是執政黨要給年輕人的未來嗎?您提到這麼亮眼的經濟成長率,回饋到實際的薪資所得,有64%的人沒有辦法達到平均的薪資,這部分政府要怎樣協助他們解決此一問題?
  • 蘇院長貞昌
    謝謝委員指教。委員很認真提出很多數字,不過有一些數字需要更新,譬如你提到GDP成長6.26%,那是舊的數字,新的數字已經上修到6.45%了。
  • 邱委員臣遠
    不要緊,那是平均數字,但實際上你們都沒有拿到嘛!
  • 蘇院長貞昌
    對,沒關係,這只是給委員參考。另外,確實房價是讓很多剛剛出社會的年輕人,甚至於努力一陣子都買不起房子,這是一個事實,但是正因為這樣,所以蔡總統上任以來就努力推動社會住宅,甚至於中央銀行和財政部等相關公股行庫,從稅、從獎勵等方面著手,對第一次買房子的人多予以幫助。另外,對於借政府的錢來炒房這方面也多所約制,都是希望能夠達到儘量打炒房,能夠讓年輕人需要時有房子住,還有推動包租代管等等政策,都是我們努力在做的事。
  • 邱委員臣遠
    我想這些都是治標,如何治本比較重要。尤其我們看到院長您一直提到經濟成長率6.45%,這個數字的組成主要是資本形成的總投資額大幅成長,證明主要的經濟成長數字都來自投資的擴張,跟民生的消費無關,也就是說大部分的就業人口是沒有辦法享受到的。而且投資的擴張也帶動了土地跟房價的價格飆升,成為房價高漲的主要元兇之一,這部分現在我看不到政府有拿出什麼手段去抑制。雖然有在興建社會住宅,也有提出相關的配套,但是跟人民實際的感受及跟高房價這個問題都沒有辦法去連結,尤其加上實質薪資又倒退。
    本席以實際的數字跟院長報告,現在的平均薪資是5.5萬元,假設兩個30歲的已婚年輕人,兩人的薪資都超過平均薪資,假設每人每月有6萬元薪資,一個雙薪家庭每個月有12萬元的收入,這樣已經比60%的人還高所得了,但是實際上如果做一個家庭收支表,包含房租、育兒,這是以一個小孩的支出來算,扣除房租、育兒、伙食費、保險費、雜項費用、停車費及大眾運輸等等,每個月總支出大概要將近11萬元,也就是說每個月勉強只能存1萬元的自備款。假設他要買一個房子,每個月房貸3.6萬元,占月薪的30%,貸款年限30年,銀行貸款利率是1.49%,200萬元的自備款要存16.7年,也就是說要到他46歲左右才有辦法籌足自備款,接下來才能開始還房貸。還房貸的時候,假設他的薪資還是同樣的水準,他每個月還要透支6,000元,在還房貸的中間他還不能出國,不能做相關的進修,不能有其元塊去計算,而且這是生一個小孩的情況下,那要如何讓年輕人能夠生第二個、第三個以解決我們的國安危機,甚至讓他們可以看到未來的希望?為什麼現在的年輕人會有躺平族,為什麼會對國家失望?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針對這部分,院長要不要回應一下?
  • 蘇院長貞昌
    謝謝。委員所描述的確實是一個社會現象,也是事實,我們也看到這個事實,所以政府在這方面盡力去努力,譬如怎樣讓年輕人買得起房子,政府從各方面出力幫忙,譬如從利息從各方面。另外,抑制房價的飆漲潮,在打炒房方面,政府用政策工具,從稅、從貸款種種方面來壓制。第三方面是針對年輕人或是新的年輕爸爸、媽媽來減少他們的負擔。剛才我在報告裡面也特別指出,光是從蔡總統就任這6年來的預算數字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來……
  • 邱委員臣遠
    院長,還是不太夠,我想應該要修法,針對這個部分,本黨團在本會期有提出房屋稅條例的修法,取消自住三戶的優惠;還有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修正草案,就這部分是將扣除額從12萬元提升到20萬元。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行政院要提出並支持相關版本,請問有沒有問題?
  • 蘇院長貞昌
    我對貴院的職權行使予以尊重,那我們一起來努力。
  • 邱委員臣遠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邱委員。
    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51分)
User Info
曾銘宗
性別
黨籍
中國國民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