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前接第一冊)
@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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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前接第一冊) -
參、委員新增或修正提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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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臨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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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
主席我們開始審查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首先進行文化部主管歲出,第1案是吳委員怡玎的提案,吳委員要發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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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針對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其中社區母語計畫編列了3,000萬元預算,但是我們發現這些受補助對象的點閱率非常低,有些點閱率甚至連100都不到,如果你們沒有訂好KPI的話,變成人家拍個短片就可以拿補助,這樣不大好,所以你們至少要對KPI做個調整,像你們對語發計畫經費執行所訂的KPI就滿明確的,諸如要開多少班、訓練多少人次等等。對於社區母語計畫的產出部分,你們至少要訂出一個KPI,比如它的點閱率及download情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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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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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等一下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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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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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有關社區母語計畫,事實上今年是由生活美學館推動,生活美學館在推動這個案子的時候,其實是給社區去操作,所以今年並沒有真正納入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的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的推動是在明年才會開始,今年只有幾百萬元在做這件事情,這是併在社區營造裡頭的計畫,所以並不是國家語整體發展方案裡其中的一項,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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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社區母語計畫3,000萬元,現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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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那是編在明年的預算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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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知道啦!我的意思是,之前社區母語計畫已經執行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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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之前那個不是社區母語計畫,之前那個是就社區的推動,其實它不是for國家語言,那是社照裡面推動的方案,包括原住民語言及各族群語言都在這裡面,所以它並不是國家語言所推動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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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這3,000萬元的社區母語計畫裡面,並不會補助業者去開發多元語言的遊戲,不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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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不會,因為那個是給社區就語言發展環境去推動,所以那個是針對社區推動的補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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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對社區去做怎樣的補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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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由各社區提出來,在社區裡面通用的語言,比如在原民地區就是提原民語言的推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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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那社區如何提出來?是辦活動還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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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可能有各種形式,比如是形成語言的故事文本等等的推動方案,所以它是多元的,由社區自主就社區裡面所能夠發展的方案去提出補助計畫,我們就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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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對於來申請的對象,你們有要求訂定KPI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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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我們會由各生美館去推動,我們就社區數來訂KPI,我們目前是訂150個社區去推動,就這些社區來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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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OK,麻煩讓我們知道一下,你們到時候是怎麼訂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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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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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這部分就請文化部再做說明,這筆預算就先照列好不好?先照列,然後併到之後各目再去做處理。
現在處理文化部歲出的部分。處理第2案到第7案。請委員表示一下意見,先請吳委員怡玎發言,然後是張廖委員萬堅。 -
吳委員怡玎我想淨零排放非常重要,減碳也非常重要,但是老實說,這部分編列的數字並不小,有7,700萬元,其實我們不是很清楚你們到底要怎麼做,因為我們看到不是只有這個7,700萬元而已,後面還有編了許多跟淨零相關的,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你們確實是要怎麼實施?這7,700萬元要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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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司長秋宜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準備一份說明資料,現在可以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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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請所有委員發言完再請文化部一併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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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先說一下,第7案有關淨零排放這個計畫是7,700萬元,它是散在8個單位,包括綜規司、文資司、文創司、影視司、人文司、藝發司及影視局等,其實我的第30案、第65案、第94案、第186案、第205案和第314案剛好是在這個項目下,所以我跟主席講一下,第7案如果作成決議,那麼第30案、第65案、第94案、第186案、第205案和第314案就併同處理。我來講一下,稍後你們說明時也請幫我說明一下,這個部分很重要,文化部也有來說明,這個部分是基於環保署的112年─115年淨零排放路徑綱要計畫草案,現在行政院都還沒有核定這個計畫,淨零排放的上位計畫如果都還沒有核定,那文化部的依據是什麼?所以我那時候才提案稍微減列一下來瞭解情況,後來你們有說因為這個案子還沒核定,所以你們根據的是111年3月國發會公布的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這個我是可以接受,但是我要提醒你們,藝文產業有很多要配合政策,很多藝文產業的團體都是非營利團體,比起一般的製造業跟商業服務,他們對於碳排這個議題要怎麼去計算、怎麼去節能都比較陌生,我們如何讓這些表演團體、產業知道政府規劃這30年間的政策,要怎麼樣才能夠讓藝文團體也能夠跟上政府的腳步,這個很重要,坦白講,藝文團體他們多數都是非營利、比較公益性質的,八成五以上都屬於資本額低於500萬元的微型企業。關於淨零排放,舉例來說,其實最簡單就是更換節能設備,其實他們本身要維持就很困難了,如果還要配合政府政策,政府站在輔導機關的立場,可能會有一些計畫性的協助或補助。過去我們對藝文產業的補助大概都用在經常門,我們對資本門的補助可能有一些法令的問題,如果你們能夠提到這部分你們會協助,而且已經有辦法解決,那我這8個刪減案可以併同改成一個主決議案,我就聽你們的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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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做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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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司長秋宜跟委員報告,委員很關心淨零這個案子,我們有準備一份資料說明112年我們規劃要做的內容以及預算的分配,在112年大概會有幾個面向:第一個就是從最基礎的調查研究開始去研究藝文的減碳到底要怎麼開始執行、怎麼計算、怎麼處理;第二個部分是會做一個我們部裡面重要活動的平台示範計畫,在我們平台的活動包括文博會、時裝週、臺北國際書展等等,在這個規劃跟推動的過程當中去納入永續經營的概念;第三個部分就是實際在展演場館的部分,我們會做剛才幾位委員所關心的軟硬體的改善,同時在軟體補助的部分,我們會鼓勵一些具有淨零和永續概念的節目。最後一個部分就是對於產業的輔導計畫,大概編列了4,650萬元,這部分會用在4個產業的領域,包含博物館、流行音樂、表演藝術、視覺藝術以及影視領域,這個部分就包含了幾位委員所關心的軟硬體設施的改善、設備的改善以及一些可回收材料跟資材的再利用。
剛才委員有提到關於淨零的相關補助案件,目前經濟部能源局針對服務產業有提供節能設備的補助方案,一個案子好像是500萬元,可以搭配在今年的四千六百多萬元的設備汰換、產業的補助裡面,等於有一個加乘的效果,這是可以有文化部的資源投入和經濟部的資源投入。另外就是業者可以投入一部分它自己的成本,但是可以大幅的降低,因為有兩個政府單位的補助管道可以去協助它,對於委員關心的議題,我想這個部分應該是可以達到您的期待與目標,以上。 -
主席針對這部分還有沒有委員要發言?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
吳委員怡玎請教一下,大概是多少百分比來換冷氣設備或是哪些設備節能的更新?是多少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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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司長秋宜跟委員報告,這必須看看來申請的產業,譬如說,也許是電影院、表演場館,可能每個產業所需要的節電,或是它的改善設備的狀況會不同,這部分需要看它提出來的計畫內容,我們才能再去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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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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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只能說節能減碳是很好,可是你們真的是非常大方,我們現在要收碳費,接下來他們自己要想想如何減少排碳,我真的不知道你們怎麼可以這麼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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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司長秋宜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也是包括文化部、文化產業第一次要投入淨零減碳這個行列,初步就是剛剛我講的調查研究是最基礎的;第二個,我們會提出整個產業的減碳指引,我想這個部分是我們在明年很重要的工作,可以逐步引導藝文產業去評估自己該怎麼切入減碳的行列,包括要改善哪些設備、如何計算碳排等等,這個部分在我們明年的計畫是第一個要優先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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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淨零排放這部分,因為之後在各目還是會處理到,我們在這邊要先處理,還是要併到之後各目當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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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覺得還是要處理一下,還是要凍結,因為現在聽起來連研究計畫都還沒做,所以老實說,到底要從哪個方向來減你們都不知道,然後就可以匡列這麼大一個數字,我真的覺得很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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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其實淨零排碳現在大家都在摸索,包括國際上也都在摸索,所以我們第一個是先做國際的,尤其是歐洲,他們比較先進;第二個,比較多數是用在場館,這個比較容易去解決,就是從節能設施這個角度先去做,至於表演團隊未來如何去減碳?這個部分坦白講,還需要吸取各界的意見,現在各個表演團隊都非常熱心、有興趣,已經來找過文化部了,我說他們也可以先去做一些研究規劃,我們也可以支持他們,比如說,他們要減碳減到什麼程度,可以提出計畫,然後我們來補助他們。至於硬體的部分,我們這有一部分也可以視為是硬體,另外再結合經濟部的,如果有需要,尤其是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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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這樣好了,我提出一個簡單的要求,因為其實現在碳足跡都可以很簡單的計算出來,你們至少訂一個規定,就是它減多少碳,你補助多少,不要來個最後你補助幾百萬、幾千萬,結果它並沒有減多少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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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計畫裡面是要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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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可不可以去增加這個?也就是你們到時候的補助必須是依照它的減碳程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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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想這可以做為一個很重要的衡量標準,就是它的計畫裡面必須提出它現在排量是多少,能夠進步到多少、排碳量多少,我們根據這個標準給予相當補助,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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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還是繼續凍結,我的要求很簡單,因為你們有寫一個科研計畫,拜託你們先把那個科研計畫做出來,我再解凍,好不好?我都不知道你們要做什麼,然後就可以編這麼大一塊,真的是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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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如果凍結,我們連開始都沒有辦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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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沒有啊,凍結部分而已,我可以凍結少一點,凍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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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連權因為這每一個的錢都非常少,分到各個產業都不到五、六百萬而已,因為文化部的產業這麼多,第一個,比如文化產業減碳的科研計畫,我們已經請北藝大,它在前一個月(今年11月)已經召開一次會議討論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節能減碳的永續發展應該要做的策略,其實我們當場也承諾了,即我們一定要在博物館、永續的文化活動中要設定一些指引。這裡面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文化產業的減碳分成三部分,一個是減碳、零碳跟負碳。其實現在也有負碳,負碳就是用材料捕集碳,現在有一個計畫CCUS(Carbon Capture, Utilisation and Storage),我今天本來要帶一件完全是負碳的衣服,它很簡單,就是把CO2抓回來以後轉換成某種類似石化材料,轉化成材料後製作成衣服,這個衣服就是負碳,目前遠東新世紀已經開發出來,有一些表演的藝術材料也可以,雖然現在做得不夠高檔、比較初級,但是也需要我們去鼓勵,讓這個負碳材料能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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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待委員發言完之後,一併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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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剛剛李次長講的那個我在時裝週有看到,就是捉排放出來的碳後作成布料,這我是真的有看到,今年的時尚週有展示。
其實這一項我是這樣覺得,因為這是科技預算,文化部好不容易爭取到的科技預算其實看不到其他部會的車尾燈,真的非常少,對於得來不易的科技預算,我想委員也應當都是站在支持的角度,我個人對於文化產業的減碳科研當然也很想多瞭解一點。坦白說,你們這一項是第一年開始做,預算7,700萬,剛剛看到這四大類相對滿具體的,但我個人覺得未來還需要再多做一點點討論,比如我看到你們除了要求產業界之外,在布展、策展、藝術創作端、產業端要要求之外,包括你們自己的館舍,現在是國表藝帶頭自己在做,但你們很多的博物館群自己是需要做的。尤其很重要的是,我昨天剛好參加一個全天的文化資產論壇,就是UNESCO要求的,全世界的文資從保存、活化到邁向SDGs,其實臺灣有很多部分要跟進,所以你們自己的場館要做的,包括視覺藝術的博物館群及文化資產,我覺得都要納進來。
我要說的是我們都非常支持這個預算,因為是第一年,我建議我們讓它通過,但是明年下會期的召委可以好好針對這個主題安排專題,讓大家可以更深入瞭解。所以我在這裡發言,我也是支持這個預算,但是我要提醒文化部門,你們要做的減碳不是只有這些,其實是更多的,尤其是文化資產,文資局一定要follow最新的趨勢,這個7,700萬第一年可能太少了,因為預算比較少,你們只能夠先挑這些項目。所以我強烈主張,這太重要了,錢都不夠了,尤其科技預算很難爭取到,我希望大家支持,都是讓它通過,但是若未來可以排一個專案我也非常支持,下個會期我們好好來瞭解這個內容的執行,所以我希望預算照列,否則第一年就卡到它的凍結,我覺得是還滿……
7,700萬實在太少了,就算凍任何一部分、一些些,其實都會影響他們一開始的規劃,所以在這裡請吳委員能夠同意。 -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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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大概理解吳怡玎委員提這個案子要凍結的用意,淨零碳排是整體國家的目標,其實也是全球的目標,文化部在因應淨零碳排上有沒有想法、作法?當然這涉及到整體國家對淨零碳排的路徑,現在對文化產業的路徑其實還不清楚,那麼文化部要不要把它搞清楚?我認為要,為什麼?因為所有的文化產業,其實大家都想要瞭解應該做什麼,所以在這過程當中,文化部當然要跟大家說明,我們國家設定了這一個總體目標,相關的文化產業,包括文化部自己所屬場館,選擇什麼樣子的路徑、文化產業如何跟著文化部走?
當然淨零碳排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國科會,甚至環保署,但對於產業端最嚴重的影響是要不要去做ESG吧?如果不做ESG可不可以?當然可以,但是影響其產業發展,比如就會影響到銀行的授信額度,現在綠色金融3.0已經要出來了,所以他們不得不去配合。我的意思就是說,文化部應該要就總體目標針對文化產業設定,當然我們還有非常多個不同的文化產業,要讓他們知道未來在淨零碳排他們要選擇的路徑會是什麼、你們相關的作法會是什麼?這個當然要進入必要的研究程序,所以我建議文化部還是要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但這個預算是重要的,如果你們未來要把這個問題釐清,那我要支持這個預算,所以我可不可以建議這個預算如果可以用主決議的方式,我們要求文化部一定要在下個會期或在什麼期限內針對淨零碳排,文化產業端該做什麼、你們的整體規劃會是什麼?現在當然是還在摸索,其實2030年也很快就到了,總不可能到兩、三年後我們還在摸索,所以我們還是要及早因應,把路徑規劃出來,好不好? -
主席吳怡玎委員還要再發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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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對不起,所以我們現在是都不凍,然後到後面整凍,是不是?還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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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幾個選擇,第一個就是之後我們在各目當中一併處理,或是在這邊改成跨部會主決議,這也是一個解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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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你說下面各目的時候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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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跨黨派的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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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那不是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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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剛才聽了,因為這是文化部第一次要辦理淨零轉型的計畫,也根據國發會的策略處理,其實要整個規劃。我本來想說有7,700萬,再加文資局的500萬,才8,200萬,其實我也覺得不夠。因為你們是剛開始,可能有些部會也還在摸索、瞭解產業的需求,所以第一次我們應該要去監督你們怎麼辦,所以我滿贊成。我可以同意改主決議,也就是說文化部要怎麼配合節能設備的補助方案、文化產業的需求提出各種方案配合這個政策,你們應該來做報告,我們也希望能夠……
你們有沒有政策性的誘因?錢當然不可能一直無限地撥,但你們有沒有什麼政策性的誘因能夠提出來,讓這些文化性產業能夠配合這個政策。其實針對後面的各司我還提出第30案、第65案,第30案就併第65案、第94案、第186案、第205案及第314案,其實我們都有提,我是覺得可以用主決議,謝謝。 -
主席請問吳怡玎委員是否可以接受?還是你堅持要凍?因為張廖萬堅委員後續有很多案子都跟這有關,我們是做一個跨黨派的主決議,甚至再要求文化部做一個專報,這樣可不可以?吳怡玎委員,請問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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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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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就改跨黨派的主決議,你們趕快擬一下文字,把後續幾個與淨零碳排相關的一併寫在一起,再提專案報告。
接下來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5億4,750萬4,000元,相關提案只有第8案與第9案。
針對第1目有沒有委員要發言?如果沒有委員要發言,本席有提出1案,可是我凍的很少,我只有凍結十分之一,最主要是因為它預算有增加,卻沒有說明清楚,這個部分我簡單說明。
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提案是第8案,我之前也質詢過,主要是有關歷史建築修復,文化部每年都會編列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施工查核是為了確保工程品質,我們知道文資修復其實很專業,今年發生了兩件事,臺南火車站及鹿港龍山寺都涉及施工團隊居然把一些有文資價值的磁磚、窗台,像龍山寺的夔龍窗,好像在修復時將部分修得太新了,而引起外界議論。我們就覺得奇怪,如果看公共工程的網站,有關施工查核部分都會公開,我們想知道文化部有關古蹟與歷史建築的施工查核紀錄是否有公開,所以我才會提,如果你們能夠檢討,有瞭解這個事情也做過檢討,我是可以改成主決議,但我要聽你們說明,其實我刪減得很少,主要是你們要如何避免再發生這種事情,尤其文資修復如果修壞就很難恢復,修得太新又無法回復舊的,花的錢就白花了,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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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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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處長建華報告委員,有關文化部施工查核部分,我們會遵照委員指示,定期公布對所屬機關補助及委託其他機關、法人團體所辦理的古蹟與歷史建築修復之工程品質查核計畫,我們會定期公布在文化部的網站上,以求公開透明,讓需要的人士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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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張廖萬堅委員還要再補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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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好啦!我可以改主決議。如果我不提出來,其實這些案件幾乎都是上報我們才知道,我們在你們的網站真的看不到,公共工程會都有,其施工查核紀錄都會上網,但你們都沒有,如果你們確定以後一定遵照,我可以改成主決議,你們就遵照這個方式,施工查核結果一定要上網、即時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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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8案改主決議。
我這邊簡單講一下,去年第1目是凍結100萬元,前年是凍結250萬元,預算規模都差不多,還是第1目就一樣凍結100萬元,比較簡單,好不好?如果沒有意見,第1目就凍結100萬元,好不好?好,第1目凍結100萬元。 -
吳委員思瑤凍結的理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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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發言,我們現在在處理第1目,相關提案只有第8案與第9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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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不好意思,我的提案在第2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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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目還沒開始審查。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5億4,750萬4,000元,我們就少少凍100萬元,好不好?提書面報告就可以了。凍100萬元,提書面報告,第8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原列2億1,824萬1,000元,相關提案為第10案至第42案。
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吳委員思瑤因為綜合規劃業務滿重要的,都是我們新的案子,在研議上路前的綜合規劃,針對這部分我提出6個案子,我就講重點。第21案可能是與李靜慧次長負責的業務有關,第21案非常謝謝部長在本席的要求下,文化展演介入地方文化場域的案子啟動了,也就是要讓文化部來協助觀光部門,能夠結合我們的觀光資源,讓遊客中心、旅客服務園區等都可以有文化內涵置入,新年度的新期方案預算我是一定都支持啦!但我要提醒一下,我們選定的幾個場域,就以宜蘭壯圍沙丘為例,好像現在跟觀光局的談判還觸礁,我想提醒部長,可不可以再全力幫忙一下?因為這整個案子能有這麼好的啟動,它original的構想發起就是來自於壯圍沙丘跟蔡明亮導演的跨界合作,但是觀光局在處理上似乎沒有那麼積極,反而其他新規劃的案子都有一些比較明確的進度要進行了,結果第1個案子還卡在那,我覺得與觀光局的談判可能需要部長多多協助,好不好?所以這個案子我一定要在這裡提出提醒,我很希望能夠把它執行出來,它是典範案例,這是我提的第21案。
第23案我改成主決議,就是文化發展基金今年完成設置,針對財源部分,謝謝部長的奔走,第23案就改成主決議,不外乎是希望讓財源趕快增加並做跨部會爭取,這一案我可以改主決議,叮嚀部長繼續努力。
第27案,也請綜規司協助一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指定,我想部長非常支持,我也多次聽到,第一次我在文化部長的業務報告或表述上聽到,希望能將臺灣的食文化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角度去做保存、去做推廣,世界各國都在做這部分,現在以食文化來指定UNESCO的非常多,像今年最新的,法國的法國麵包及義大利的expresso咖啡都是在今年這個月才剛剛完成指定的。所以臺灣的食文化,不管是客家的、原民的,或是臺灣小吃,都很有潛力,只是我去看了之後發現雖然部長有這樣的想法,可是部裡對於食文化的推動其實很不足,而且不是用文化思維的,所以這一點是不是請部長能夠協助?將你的想法能夠來督促一下綜規司,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食文化的指定上,不能講你們現在沒有辦法去指定,但是這個要用文化思維來做飲食文化的保存與推廣,這是我提的第27案。第29案跟剛剛第23案是一樣的,就是文化發展基金是不是能夠爭取將OTT的特別捐納入,這兩個我都改主決議,要給文化部叮嚀。
第32案也請部長納入工作項目,今年要上路的文化禮金,這是一個很好的啟動,是一個新的方案,我想委員們都支持,但是除額外編列預算之外,我們所有的國、公營企業都有職工福利金,其實我們可以協助他們把職工福利金做一些方向的調整,多一些導向來進行文化消費,我覺得這就是讓所有的民間企業還有國營企業一起來做文化禮金的概念,這個等一下可以請綜規司回復一下嗎?不管跟金管會也好,或是跟其他的國、公營企業也好,你們有沒有什麼樣的合作方案?
最後,第40案我改成主決議,謝謝部長,文化科技論壇要重新啟動,文化科技施政綱領希望能夠照過去的規畫上路。
我總共提出6個案子,目前有3個案子可以改主決議,分別是第23案、第29案跟第40案。另外幾案我聽聽大家的表述,滿意的話,我們就不凍結;不滿意的話,我們再來討論,好不好?謝謝。 -
主席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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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一一講一下我的案子,第16案提到文化部有一些政策需要跨機關才能夠達成,之前我們在質詢的時候大概有好幾項不管是在記者會或是在專案質詢的時候都有提到,也不曉得現在做得怎麼樣了,所以我有提案做一些凍結。我舉個例子,之前我跟黃國書委員有開過記者會,主要是關於藝文工作者稿費的問題,那個稿費太低了,主計總處的稿費支給基準7年沒有變動,這7年物價已經漲了好幾次了,但主計總處的標準還是一個字0.68元到1.6元,市場行情一個字至少要1元,而且還太少,甚至有到3元、4元的。目前這部分溝通得如何?
第二點,很多演藝人員或者是製作節目者都在反映有關老歌的問題,不管是臺語或國語的版權費都太貴了,基於成本的考量,本來有意要讓比較年輕一點的聽眾、觀眾來聽,但是因為版權費太貴了,所以乾脆就廢棄不用,這樣子反而對這些老歌的推廣保存不利。對於老歌的合理授權模式是怎麼樣?不論臺語或國語可能都會因為版權問題不能唱,慢慢流失或被淡忘,這很可惜!因為著作權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智財局,文化部基於影視產業的主管機關應該跟智財局溝通,那你們有沒有溝通了?目前有沒有找出解決的方式?
另外一個就是國際上都在關心電子媒體的平臺設立之後,傳統媒體像報紙、雜誌大量被引用都不付費,就是所謂的媒體議價這個問題,臺灣到底有沒有要做?
第四個是黃牛票的問題,我上次質詢部長時,部長跟我說其實你們已經在推動實名制,也準備要做,短期是這樣做;長期的部分,我那時候提過像日本或者一些國家是採修法的方式,這部分可能涉及到要去跟內政部或者其他的單位做跨部會溝通,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會凍結,目的就是想要瞭解有關文化產業的部分,你們到底有沒有做一些跨部會政策的溝通了?結論如何?如果你們等一下回復得可以,我當然可以改主決議。文化部爭取預算不容易,可是我們必須透過預算凍結來敦促你們儘快透過跨部會協商大家關心的議題,把這些問題解決或者有一個方向讓我們瞭解。
另外還有第36案、第38案、第41案,這3個案子都是關於經由數位科技輔助來促進文化發展的提案,我就一併說明。剛才我已經提過第30案,併第65案、第94案、第186案、第205案、第314案,這一案我就改主決議,這是有關淨零排放的計畫。第36案、第38案、第41案都是有關數位科技的部分,我特別提一下第36案,當然,我們都很支持啦!文化產業能夠用這種數位或者是比較科技化的方式來幫忙這些表演藝術團體也好,或者是這些公協會也好,能夠讓他們的產業發展找到自己的目標群眾,然後能夠對文化藝術表演產業有所幫助。你們有一個「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在110年到114年有辦理一些資料的蒐集跟分析,初期是以影視音產業作為主要的蒐集分析對象,可是後來文化部給我們辦公室的回復表示初期實施結果是臺北時裝週,其實我不是要說時裝週不必要,那都是很重要的,吳委員也很認真在推動,但問題是計畫書當時有提到影視音產業,我想影視音產業也相當地大,我們都很關心,這樣會不會讓外界覺得有點便宜行事?這部分你們有沒有一些初期的成果?另外,在藝文產業中其實比較弱勢的是表演藝術團體,他們可能更需要透過這種輔助的方式來找到比較可以增加票房的商業模式,所以你們在這部分是不是有一些計畫?像「台灣有個好萊塢」那部臺語音樂劇,其實在疫情前票房是很好的,一票難求,後來為什麼在疫情之後票房不如預期?當然可能也有疫情的因素,但是劇團檢討起來,最大原因可能是錯估市場,因為疫情解封之後有太多的節目搶市了,或許那時候不是定目劇的好時機,這當然是外界的報導啦!這些表演團體其實很辛苦,也創作出好劇,但是有時候如果能夠有一些數位的大數據提供他們做參考、判斷,或許在推出的時機、製作的內容、目標對象等都會有幫助,所以我才會提案減列一點點,只有50萬元,希望這個計畫的執行成果跟當初的目標能夠更相符,這麼好的計畫是不是也可以幫很需要振興的這些表演團體一些忙?這是我第36案特別提的。
至於第38案、第41案,因為時間關係,我就聽你們說明,我對這個計畫不太瞭解,像「數位科技及文化創新應用研究計畫」預算編列600萬元,但也只有這樣子,也不曉得內容是什麼,在你們說明之後,我們可以來做一些處理,以上,謝謝。 -
主席接下來請范委員雲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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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的案子是第17案,這一案主要是跟本土語言臺語的口譯人才跟規範有關,因為根據行政院最新的調查,其實目前臺灣66.3%的民眾溝通的時候是用華語,臺語只有占31.7%,客語占1.5%,其他語言低於1%。我們在107年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推動的方向有家庭、學校跟社會三方面,因為臺語其實是國家語言中相較於客語跟原住民語言,唯一沒有專責機構的,文化部的工作是要負責社會面的推廣。我們看社會面推廣的部分,其實目前我們的政府機關在各個公部門記者會的場合,譬如指揮中心還有大型會議都有客語的口譯、臺灣手語翻譯、聽打服務,可是臺語到目前為止卻都沒有相關的服務。
為了保障臺語國家語言的存續,也符合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確保臺語的公共領域使用權,我只有提案凍結100萬元,希望文化部能夠研議出培訓臺灣臺語口譯人才、建置臺灣臺語口譯規範的規劃,可以只是期程規劃,但是必須要有規劃,待向立法院教文委員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再動支,希望文化部可以支持這個方案。 -
主席接下來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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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我的案子是第24案、第25案及第26案,其實第24案基本上是依據大法官釋字第813號解釋的精神,所以我提出這一案其實是在提醒文化部,應該要針對積極修法來進行溝通,因為我們很清楚知道文資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好像在2019年就已經函報行政院,可是至今還沒有送到立法院。根據813號解釋的精神,其實就是對人民的財產權,國家要給予相當補償的部分要做一些修正,所以我想要請教文化部到底是考量什麼原因,為什麼都還沒有送到立法院?到底是有什麼考量和困境?所以我提案小小凍100萬,看文化部怎麼做說明。
會提第25案其實主要是關注如何讓我們國家的文化資源能夠更集中,我也質詢過,針對臺灣把故宮這樣的博物館當作部會的安排當然算是少見,同樣是博物館,故宮的資源跟文化部轄下博物館的資源是硬生生地被拆開,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跟文化部的文化發展基金各自獨立,沒有辦法共享,去年文化部跟故宮有一起開過會,可是結論好像是因為分屬兩部基金,用途跟功能不同,所以沒有辦法一併討論。當然我們期待是否可以跳脫舊有兩部基金的框架,讓故宮跟文化部可以一起成立一個新的基金,根據文化部來跟本辦的說明,它說是依據現行組系的作業制度,針對文化部可以掌握的基金預算來源,兩個部會一起成立基金還是有一些困難,除非故宮願意調修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讓故宮的基金可以撥補部分經費給文化部,這樣兩個部會就可以展開進一步的資源整合。所以這部分還是要請文化部進一步針對本席提出的見解跟說法做說明,也說明一下接下來要跟故宮合作的規劃,到底資源的整合還有什麼樣的會議可以做討論?這是第25案。
第26案其實是依據文化基本法的規定,為了辦理文化發展跟公共媒體的業務,我們必須設置文化發展基金,不過文化基本法並沒有明定基金的財源,以致於基金成立初期的預算相當有限,那當然是先以購藏作為核心的業務,沒辦法完整地落實文化基本法的核心精神,所以等一下也要請文化部回應一下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修法,將財源明確化?當然目前公廣集團剛好正處於轉型的關鍵時刻,我們必須因應數位時代的潮流,業務量也增加很多。全球公共電視的鼻組,英國的BBC開播至今剛好滿100年,我們公視到今年也滿24年半,相較之下當然我們是很晚起步,可是在全媒體、全平臺、全通路這種服務的今天,我覺得我們腳步真的沒有落後的餘地,所以期待文化部要好好地修正公共電視法,提供公廣集團一個合理的經營環境。這部分其實就是期待文化部要務實來解決,特別是公視基金會遭遇經費不足的核心問題,未來我們就應該要以公視的業務需求為基礎,逐年檢討預算的編列。這一案其實沒有要堅持凍結多少,就是想請文化部再做進一步的說明。以上。 -
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
接下來請黃國書委員發言。 -
黃委員國書文化部有一筆預算是要補助碩博士的論文,這本來是教育部的事情,為什麼文化部要做呢?為了要獎勵文化藝術政策的碩博士論文,我看了一下,這個預算大概有1,600萬,大概每一年都編這個數額;那有沒有補助的作業要點?有的,但是我看這個作業要點並沒有一個詳細的審查跟比對系統,因為今年碩博士論文抄襲的問題在教育部鬧得沸沸揚揚,我覺得文化部也應該要有一些機制出來,因為這是給錢的,這是我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我們每一年花了一、兩千萬去補助碩博士論文的用意是什麼?用意是希望他們研究出來的藝術文化政策可以為文化部、為我們國家推動文化藝術相關政策的時候作為參考,我想要瞭解我們每一年補助產生出來的這些論文,有哪些論文是讓文化部所用的?這個部分可能文化部也應該要去瞭解一下。我只是想要瞭解,不然我們每一年形式上編了這個預算,然後也補助了,如果只是形式上說你們都有補助一些碩博士生來特別針對文化政策做一些研究,如果只是形式上的話,那我就覺得可惜了!現在臺灣面臨的文化藝術發展的挑戰是非常非常嚴峻的,其實我們應該要擬定我們需要哪些進一步的專業研究,然後從那裡去獎補助,因為我們總是希望補助了這些研究是真正可以為我們推動文化政策的時候用的嘛!而不是只是給他補助,補助完就算了,在補助要點裡頭其實也沒有很清楚地去規範補助他們之後,他們的論文應該要配合什麼?也都沒有。所以我覺得這個作業要點的機制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沒有論文防弊的比對系統,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產生的碩博士論文能不能為我國推動文化政策所用?以上兩個問題,大概是這樣子,我等一下也想請文化部說明。 -
主席謝謝黃國書委員。
接下來請王婉諭委員發言。 -
王委員婉諭我的部分是從第12案開始,首先先講一下第12案,之前曾經質詢過,也曾經討論過,就是身障者如果要購票,他必須還要去傳真,當時文化部表示已經有系統在做處理了,而且會儘快協助業者可以上線使用,上次最後的消息是說今年年底有1家會上線,其實年底也就是下週了,所以想知道確實會如期進行嗎?
第13案的部分希望能夠來討論一下,現在輪椅席次雖然有規定數量,但實際上在舉辦活動的時候,如果主辦單位選擇不出售,那麼身障者可能只看得到有這樣的座位,但是卻完全沒有辦法使用。文化部雖然有行文要求各地方主管機關在未來辦理文化表演的時候,應該要公開販售輪椅的席次,但是我們也知道這只是行文過去,並沒有相應的罰則、督促、監督或鼓勵的機制。所以想請教文化部,未來假設仍然發生這樣的情況,會有哪些作為或是措施?以及如何能夠讓它可以具體落實?因為我們還是希望輪椅的席次或者是身障席次實際上是可以開放出來的,而不是只有設置但是沒有辦法購票的情況。
還有第14案是關於影視人員的勞動安全,經過之前的溝通,目前給我們的是1到6月的資料,有失真的情況,應該要提供給我們更新的資料,但目前還沒有看到,所以是不是等一下也可以說明後半年在做監督和管理的時候,如何能夠讓協拍單位的通報機制還有確保相關勞動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少通報要來做協拍,然後多少是確實有去做考核、勞檢的部分,希望都能夠讓我們清楚知道。
第15案是有關中正紀念堂轉型的任務,雖然我們一直談這個問題談了非常非常多年,目前我們的確有看到徵圖,但是徵圖之後會怎麼做?根據文化部的說明,徵圖結束之後會做展出,然後就沒有後續了。所以也想請教,如果我們沒有辦法知道未來長期要怎麼樣來做改變,至少短期是不是應該還是要有一些具體的作為?而不是只有做完徵圖、展覽完就沒有了,因為我還是希望能夠實際上來推動中正紀念堂的轉型,而不是只有做一個活動而已。謝謝。 -
主席謝謝王婉諭委員。
接下來請萬美玲委員發言。 -
萬委員美玲我在這個部分有4個案子。針對第10案,我們看到文化基本法從108年5月經過立法院三讀之後,在第二十四條有明定文化部應該要設置文化發展基金,可是這麼長的時間過去了,一直還沒有去設置。文化發展基金其實非常重要,不管是辦理文化發展或是公共媒體等許多相關事項都是由這個文化發展基金來完成,但至今一直沒有設置。文化基本法三讀通過已經超過3年了,如果這個相關配套措施還沒有辦法完成,我在這裡提案要凍結這筆預算10%,希望等一下部長能夠做個說明,關於文化發展基金什麼時候可以設置,又會怎麼設置,我們再來看看預算上要怎麼處理,這個大家可以來談。
其次是第11案的部分,在「綜合規劃業務」之下,我們看到有二筆預算,分別是「04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以及「07數位科技及文化創新應用研究計畫」這二個費用,本席發現其實這跟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第二條明定掌理事項的「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之建構及人才培育」很類似,是不是能夠請文化部說明一下,這個部分跟數位發展部的業務有什麼不一樣?如果真的有不同的功能,當然我們樂見這筆預算的保留,但如果這個是疊床架屋的話,我想還需要進一步再做更清楚的說明,所以這個地方我也先提案凍結10%的預算。
再來是第31案的部分,其實在我質詢時有特別講過,文化禮金這個政策是不錯的,未來是由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平臺來施行,但是我上次質詢時有特別問過部長,這個平臺目前的合作廠商家數是1,443家,藝FUN券那時候合作的店家數是高達1萬8,000家,所以數量相差非常的遠,如果這個平臺的合作廠商還是維持在這麼低的數量上,恐怕會降低禮金政策的美意。所以待會針對這個部分也請部長說明一下,這裡我先提案凍結10%預算,如果等一下的說明能夠很清楚,我們也可以再來看怎麼去做預算凍結的調整。
最後是第34案的部分,我們一直在談要辦理文化平權的推廣,雖然預算的編列並不是很多,但是我想每筆預算的使用都應該要達到效果。我從藝FUN券的施行可以看到,不管是參與文化藝術的商家或者消費在文化藝術活動用途上的金額,有很高比例幾乎都在臺北市跟新北市,我想這跟文化平權要求在文化資源分配上應該要有效而且均等是有一些違背的。所以文化部待會可以說明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現象,如果是真實有這樣的現象,我們應該怎麼解決這個現象才可以達到文化平權,我暫時也是先要求這筆預算要凍結10%,待會如果有很清楚的說明,把它改成主決議我也沒有問題。
以上4案說明,謝謝。 -
主席接下來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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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謝謝召委。針對第2目的部分,我的提案是第18案、第35案及第39案。首先是第18案的部分,因為這裡有一個新增計畫,是因應2050年淨零碳排而提出的112年到115年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這當然是該做的事情,但是我要確定一下,因為今年分配是8,200萬元,裡面一個是要去做調查,再來就是會將一些地方作為示範的對象,以活動來說,對臺北書展、臺北時裝週、臺灣文博館分別有所謂的示範計畫;在場域部分,112年是國表藝中心為試辦計畫,經費是1,350萬元。另外,有關整個文化產業淨零輔導部分,針對一些民間的部分會做一些補助。看起來這些都是該做的,但是我想確定一下你們要怎麼做,以現在來講,你們如何來啟動?啟動之外,有沒有設下目標?也就是說,我們從112年到115年會投入非常多的金額,舉例來說,明年可能會投入將近2億元的預算,你們的目標是什麼?在你們自己的領域裡有沒有設定一個減碳的目標數、目標值?針對以上的疑問,是不是能讓我們整體瞭解一下?要不然只是編列經費,而這會牽涉到我們審查氣候變遷因應法的時候,其實我們是希望在2050年淨零碳排之前要訂出短期、中期的目標是要減少多少,立法院在審法案的時候都還在討論這個部分,對立法委員來講,我們都希望設下短期、中期的目標,因為這樣2050年才有辦法做到,要不然只是訂定2050年那麼遠的期限與目標,事實上大家會打一個比較大的問號,會質疑是玩真的或玩假的,所以一樣的,你們編列這樣的預算非常好,這也是該做的,但是如何做?以及設定這四年的目標之後所預期達到的減碳狀況是什麼?這個部分請稍後跟我們說明一下。因為我覺得這個部分很重要,所以我提案刪減,不過等一下可以再討論,改採凍結預算的方式我是沒有問題的,可以改為凍結。
再來,第35案的部分是我們之前談過的資安問題,就麻煩再注意一下。
另外是第39案的部分,我是提案要求減列,在看完之後,我必須說我還是不太知道這600萬到底要做什麼,因為看起來要做的事情很多,又要研析文化科技趨勢,又要成立智庫,因為我看到其中有一個是要匯聚產學研能量籌組專業智庫,所以意思是文化部要成立智庫嗎?這個能不能說明一下,要不然真的不知道這600萬最主要是要做什麼,600萬其實也不多啦,但是是不是可以說明它的目標,讓我們更加瞭解,要不然這個錢不知道應該要怎麼給。
還有一個是貫穿全部的,我還是要表達一下,因為文化部是國家語言發展法的主管機關,我覺得對於文化部來說,應該是各種語言同等重要,所以對於文化部成為部分語言主管機關這件事情我是有意見的,我在預算審查中不斷有表達這樣的意見,為什麼會成立客委會或原民會,是因為這些語言相對來說更加弱勢,從現在臺灣講客語的比例跟真正是客家人的比例相比是相距甚遠啦!如果說文化部是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整個主管機關,就不能把自己限縮了,認為客語有客委會、原民語言有原民會,所以文化部就不用管這些語言,若是抱持這個立場的話,我是堅決反對!以上,謝謝。 -
主席針對第2目,本席有2個提案,第一個是第19案的部分,這個跟淨零路徑有關,我改為主決議。至於第42案的部分,跟剛剛林奕華委員所講的第39案一樣,新增600萬的金額不大,可是這個數位科技及文化創新應用研究計畫到底要做什麼沒有說清楚,我們希望把它一併說清楚。以上。
接下來請文化部一併回應。 -
魏司長秋宜有關綜規司的業務部分,我按照委員剛才的詢問順序一一來做回覆。有關林宜瑾委員關心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要在文基法第二十四條增訂第三項,包括政府頻譜拍賣的標金、無線電頻的使用費,還有剛才吳思瑤委員建議OTT規費的部分,這個部分其實文化部會研擬修正草案,因為這有關整體政府的財政紀律,其實是必須要做一些協調,包括主計總處等等,這個部分我們還在處理,因為茲事體大,是整個院的政策,所以還要跟財主單位去做些溝通,上次部長其實有說明,這個部分需要做一些溝通,包括社會的溝通,這個部分委員都很關心,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來做修法的推動,但是這個還是有一些程序及過程需要處理,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可能需要再做一些溝通協調,這是有關林宜瑾委員關心文化發展基金財源的修法問題。
另外,黃國書委員關心碩博士論文的部分,也謝謝委員的指正,經過委員的提醒之後,我們會在明年的補助要點裡面做二個調整,一個是如果論文被檢舉有抄襲狀況的時候,我們會啟動查核機制,目前在我們的要點裡面並沒有說明這樣的程序,這個部分我們會去做明確的處理。委員也關心申請者的論文比對證明,這個部分我們會研議要求他們提出比對證明,確認他的論文是經過一定認證,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委員第三個關心的是,這麼好的一些論文被我們評選出來之後,在政策上怎麼應用,今年的評選會裡面其實也有很多評選委員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在明年會規劃並辦理這些論文的發表,希望能夠把這些好的政策建議分享給我們部內的長官與同仁,可以做為政策的參考。
接下來是萬美玲委員關心整個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置狀況,我們上次跟委員說明的時候提到,這個部分在112年的年初就可以開始運作,包括我們部內的一些內部流程、機制都已經啟動在做預備了。委員也關心文化發展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這個部分其實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權責,但是我們有很努力的一直在溝通,目前已經在院裡面進行審查了,應該在近期會有明確的結果。
最後就是林奕華委員關心淨零的部分,我先說明一下,我們現在的中程計畫是規劃112年到115年一共編列5億元,這個計畫的總目標是希望在4年的推動之後,整體的節電目標是節電2,330萬度,能夠減碳1.187萬噸,這在我們的說明資料上面有提出來。我們如何來啟動這個案子,我剛剛在前面有說明,就是整體的研究先行,這個部分會由綜規司來啟動一個委託研究案,會找專業團隊幫我們做整體規劃,包括推動機制、輔導機制、碳盤查跟能源檢測,這個部分會做基礎的啟動。其他包括平臺、展演場域跟淨零的產業輔導部分,就可以用獎補助的方式同步推動。
以上是綜規司簡單的回應。 -
莊處長舜清有關資訊處的部分,先針對張廖萬堅委員所提到文化數據智能分析的部分,這個部分是我們4年期的科技計畫,去年的時候我們是以演為主,找了7個場域,針對3個領域,包括表演藝術、流行音樂跟時裝週,所以提供給委員的是其中一部分的時裝週而已,去年一共蒐集了22萬筆的電信信令資料,也提供了這些場域做一些人流輪廓、觀眾群輪廓的分析。今年的部分我們改成以展為主,收集了56萬筆的資料,選了10個場域,包括故宮、科教館、北美館、蘭陽博物館、朱銘美術館等等,尤其是國美館、臺灣歷史博物館,還有5個景點的前後對照。明年的部分就改成以景點為主,我們會就目前部內現有的文物,帶入國定古蹟、百年老店等等這一些景點,然後跟GoogleMap結合,並且做一些文字探勘的分析。
有關第38案的部分,是針對數位內容文化流通的平臺,這個也是4年期的科技計畫,其目的就是在建置版權存證跟認證的平臺,從去年開始到今年為止,目前介接的北流、文策院、CCC創作集等,已經介接大概29萬筆,目前這個網站在試營運,預計明年第一季會上線。委員提到為什麼沒有跟公有典藏的資料庫介接,依照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有10類,因為這個領域相當的複雜,所以我們以流行音樂跟漫畫這二個領域先行。
第41案是有關數位科技及文化創新應用研究計畫的部分,還有剛剛林奕華委員提到的智庫問題,這個就是我們文化部14支科技計畫的PO辦公室,我們會從博物館跟表演藝術相關領域去研析新興的科技,包括IoT、AR、VR等等,然後從六大領域,包括國內的影視音、數位出版、文創、博物館、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等等,研析這些新興的科技,提供給我們這14支計畫來共用。同時我們也會跟國科會建構跨部會平臺,辦理新興科技辦理工作坊跟輔導培力活動,目的就是提供我們這14支計畫,讓大家在提計畫以及計畫執行之後,研析有哪些新興科技可以運用在文化場域,改善我們的文化,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等等部分。
有關萬美玲委員所提到我們「04」跟「07」的部分,「04」是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的部分,這個是我們共構系統的部分,包括機房維運、網路租用、雲端租賃跟資訊安全防護,「07」就是剛剛所講的這14支計畫的PO辦公室,包括研析新興科技等等,跟數發部的數位科技與創新環境的績優人才培育是無關的,所以這個部分再請委員支持。
最後回應吳思瑤委員所提的部分,我們除了在11月會跟影視司的文化科技博覽會有一個大型文化科技論壇外,在4月份也跟國科會先辦一個中小型的文化科技論壇。
以上說明,謝謝。 -
李次長連權有關張廖萬堅委員所提第16案,有三個比較大的部分,第一個是有關於藝術工作者職業公會陳情稿費從103年到現在都沒有調整,經過李部長的指示,我在9月21日、10月5日已經跟主計總處溝通,昨天宣布調整,一般稿件從680元到1,020元調整為1,100到1,600元,調整了50%;特別稿件從810元到1,420元調整為1,600元到3,000元,調整了大概二倍,這是第一件事情,這個部分應該對藝術工作者有一些獎勵,文化部李部長也指示我們的藝文採購一定要比這個金額還要高,所以我們的藝文採購一定在這個基礎上再墊高,我們會再來跟藝術工作者討論。
第二件事情就是有關於臺語老歌版權的問題,因為我們目前跟NCC、智財局有一個平臺,我們會把這個議題提到那裡去討論。
第三個問題是關於數位平臺業者和新聞內容,就文化部、NCC和數位發展部來講,目前是由數位發展部在處理,我們會把藝術工作者的聲音表達出來,也會把新聞工作者的聲音表達出來。 -
曾司長金滿影視司補充說明,有關黃牛票的部分,因為黃牛票涉及的不只是演唱會,包括體育、旅遊都有,所以行政院近期要召開跨部會的會議來協調,看看是否要制定一式跨業的專法,這個部分我們會配合行政院的原則方向來執行。另外,第12案王婉諭委員提到有關身心障礙者的平臺,我們確定在年底有一家可以上線,當然這也要配合是不是實際有活動要售票。其他家目前跟我們講明年2月會結案,也就是在2月之前都可以陸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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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吳思瑤委員關心文化展演介入地方文化場域的部分,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的是壯圍沙丘的發想,其實應該還可以追溯到陽明山屋,陽明山屋今年獲得兩個獎,我今天早上看到一個新聞,就是今年第四屆的亞洲步道大會特別把陽明山屋當作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典範,陽明山屋一直都是我們在促成這件事,才會引發到後面去,也才會有那些計畫針對壯圍把它放進來。針對我們把壯圍沙丘納進來這件事,其實從去年開始我們就一直在進行。到今年要把它落實成為四大場域,之前我們也跟東北角管理處一直討論,政次還特別跟政委找觀光局大家來討論,原來初步大概都沒問題,所以我們也按照這樣去公告,要進行這些事情,但是最近他們透過了很多會議反映一些地方的問題,最後結論是他們確實會擔心。因為我們開始要follow,就想說再確認如果要同意給我們做,那就要用到明年,最少要一段時間,不能說我們現在做了,8月你就叫我們拆掉,這樣也不行。最後他們來跟我們說他們還要再商議,也就是現階段他們還是不太願意釋放出來,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看看有沒有機會把它收回來,但是其他的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包含北投、中興新村,這部分本來要安排跟委員報告,但是找不到時間。
第二個問題是委員一直很關心的ESG部分,企業責任(ESG)納入這個部分是一個好消息,我剛剛有問同仁,因為上個月部長帶著我們去跟金管會主委討論,最後確定要在上市上櫃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裡面納入促進文化發展的指標,證管會也已經通過了,聽說已經簽到金管會了,所以這個部分已經是確定,這是很不錯、非常了不起的,未來超過20億元的上市上櫃公司就會把它列入經營指標、治理指標,必須要揭露,我覺得這件事情是個很不錯的進展,未來企業對於文化發展這件事有相當大的幫助。
另外,委員特別關心福委會文化禮金的部分,我們已經把它納進去我們這次處理上的作法。萬美玲委員關心幾件事,包含文化禮金的店家數,因為透過OPENTIX系統,當初跟我們要的時候大概只有1,400多家,我們會朝著使用範圍擴大、使用區域擴大的方式,我們會朝著至少要1萬家以上的規模,這個部分我們持續在做,我們透過查訪原來藝FUN券的商家,確認它要不要參加文化禮金。在區域擴大的部分,第二個問題就是剛剛萬美玲委員提到的是不是集中在臺北和新北,我們也特別行文給各縣市,希望它們來推薦在地、偏鄉,藝FUN券的確集中在六都,這是事實,但是我們也透過各縣市政府來推薦,尤其提供偏鄉的資料給我們,所以不管是店家數或區域的分布,我們都非常努力,希望這次能夠更分散一點,達到文化平權的方向。 -
主席(萬委員美玲代)部長要補充說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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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相關單位都已經說明,我拜託委員支持,委員所提的意見,我們都會把它列入,是不是可以在預算上給我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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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個部分我想追問一下,因為資料我本來就看到了,剛才也只是把數字再唸一次,就是預期效益有關減碳的部分,4年要降多少。我剛剛講的是比率,我們如果以94年為基準年,現在各部會不是都有個資料嗎?我們用94年當基準年,到底這次4年計畫貢獻多少?我要的是這個比率,我不是要數字,因為數字你早就寫給我了,不用再唸一次給我聽,我問的是貢獻度,所以我剛才才會說我們希望知道短中長期的目標,短中長期目標訂的都是比率,不會訂數字,可能是哪一年到50%、哪一年到80%、最後是淨零等等,有個基準年,以前都是以94年當基準年,以現在來講的話,大概貢獻度是什麼?我要知道的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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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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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剛剛好像沒有聽到第13案和第15案的說明,一個是未來身障者的座位如何販售和如何積極落實,以及第15案關於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好像沒有聽到說明,意思是沒有進度?還是沒有想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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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有關一般的身心障礙團體,我們現在要求自己的國家廳院一定不得隱藏,一定要釋出賣票,至於民間團體,坦白講,因為身心障礙免費或優待的費用由民間團體來負擔,我覺得也不是很公平,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尋找經費來鼓勵所有身心障礙優惠或免費的部分,這些錢由政府來負擔,由文化部來負擔,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第二個有關中正紀念堂的轉型,現在到了一個階段,我們現在當然有一些具體的規劃,但是現在行政院有個轉型正義聯合會報,這個東西還要經過行政院聯合會報大家去討論,討論之後再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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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第13案的部分,剛才說未來會用補助的方式來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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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現在研究中,因為我們今年沒有編這個預算,坦白講,這次也很感謝郝明義先生幫我們清查了一下,至少我才知道很多的團體在賣票的時候,一開始就把身心障礙的額度給鎖住,變成沒有辦法買,這件事情我認為非常不應該。如果這要由表演團隊自己負責,我覺得也不公平,所以我認為這部分應該政府來負擔,我們基於文化平權這個概念來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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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第15案的部分,其實從去年就一直說會有個方案,但是一直都沒有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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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哪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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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就是中正紀念堂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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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之前有方案,但是這件事情要做得完善,因為這已經到行政院層級了,促轉會停止業務之後,現在整個轉型方案全部在行政院的轉型會報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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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有沒有一個目標,什麼時候會有一個看得到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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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當然希望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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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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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感謝文化部調整國家的支給基準,特別是稿費的部分,今年9月我跟張廖萬堅委員一起開記者會提出這個問題,感謝文化部從善如流,馬上建請主計總處做了一些調整,現在每千字調整為1,600元到3,000元,調整的幅度大概50%到130%,當然比原本好很多,也高出物價指數,這部分我們很感謝。目前還有一個問題,昨天主計總處已經公告了,接下來文化部要怎麼做呢?是不是要發函給各個相關的藝文團體、藝術家、地方政府、相關的機構,不然的話,大家還是會用舊的方式去招標,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除了稿費之外,現在文化部辦理的美展評審費多低你知道嗎?全國美展的評審老師都是國家級的藝術家,但他們參加評審一天的酬勞只有800元,為什麼用這樣的標準呢?因為比照教育部體育署有一個標準叫做裁判費的標準。為什麼文化部要去比照體育署的標準呢?張廖萬堅委員最清楚了,裁判費1場400元,1天800元,這是一個多古老的支給數額!雖然依照規定要在這個標竿以上,但通常地方政府或各個辦理單位就用這個最低標準做,顯不合理。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文化部各個美展的評審費用或音樂比賽裁判費用要比照體育署?你們沒有辦法建立一套自己的標準嗎?稿費的部分解決了,我非常感謝,但是那天記者會我不只提到稿費的問題,我還提到評審費,評審費的部分也是要解決吧!太低了!我覺得我們不用去比照體育署,那是一個古老的、國家類似的評審費用、裁判費用都用這樣的基準,但我覺得文化部應該也要建立一套評審的基準,不然對這些參與評審的國家級藝術家,其實對他們不夠尊重,這部分請文化部也積極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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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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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的第27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食文化」有沒有要做一個比較全面性的規劃,這沒有具體回答到,這是不是文資局的業務?另外我要肯定一下,第32案我本來是提案希望把文化禮金的概念適用在各國、公營企業職工福利金裡頭去落實,剛剛司長有特別提到我們把ESG很具體的落實,部長也帶大家去跟金管會溝通,我這邊要提醒,未來企業能否優先參與是從上市櫃公司的治理評鑑來反映,第一個,是不是已經都談好,明年就可以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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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明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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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儘可能讓它可以更具體,否則各企業不知道怎麼遵行,所以從SDGs、CSR到ESG,文化已經在2019年列為ESG的第四支重要的支柱,所以文化部要跟上這個國際趨勢,你們所說的去跟金管會洽談,這部分未來會反映在上市櫃公司的治理評鑑,這就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察指標,如果有最新的訊息,請副知給委員這邊,包括我一直都在關心,所以第32案我同意改主決議。
另外,因為剛才很多委員都在講文化發展基金,其實要回到文基法第二十四條的修正案,我之前也看到你們的條文,這還是要督促一下,我知道跟財主單位很難溝通,可是既然這是我們依法律的授權,我們希望能訂定適足財源的規範。立法院這一屆就剩下最後一年了,文化發展基金是我們上一屆完成立法,這一屆終於讓它可以設置,從2.5億元開始,距離我們要挹注文化的財源其實還有一大段路要走,我非常期待,既然這麼多委員在預算提案都提到這一點,我希望部長努力在下個會期把它送到立法院來,讓委員協助文化部把這個法案修好,確保文化發展基金未來的財源,這我一定要講,否則永遠停在那裡,現在2.5億元實在做不了太多事情。如果要從購藏下手,我也要提醒一下部長,我也找吳密察院長來談,他說你們沒有很具體的跟他談到購藏基金,可能是下面的人有溝通,可是就我所理解的,故宮沒有這麼被動消極,故宮也沒有這麼抗拒,它們反而希望能夠設法來解套,讓文化發展基金裡頭的購藏基金可以上路,所以這一點無論如何請你們要加把勁。我有我的肯定和我的要求,這一大項總共2億多元,綜規司都是負責政策研議的前頭,我建議大家的要求就用書面報告來處理,我具體主張凍結1,000萬元,藉此督促它們進行,這樣好嗎? -
主席我建議文化部在回答委員提案時可以更詳實一點,如果你回答不詳實,就會二輪、三輪、甚至四輪的發言,我希望不要拿委員提案的問題當作答案來回答,我們現在進行二輪的部分。
請范委員雲發言。 -
范委員雲我不知道剛剛有沒有漏聽,我的第17案有關臺語口譯的部分好像沒有聽到回應,我知道你們有在著手進行臺灣臺語人才庫,會優先做臺灣手語和臺語的口譯翻譯,如果是這樣的話,可否簡單講一下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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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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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剛剛提到智庫的部分,是我沒仔細聽還是怎樣?有講到要成立智庫嗎?因為好像也沒有很明確說要成立智庫,這部分要再明確回復一下。另外,本黨要進入協商的是第15案,我在這裡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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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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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剛才聽了說明之後,關於第16案藝文工作者稿費的部分主計總處已經在昨天公布了,非常感謝,終於有了一個結果,而且是很不錯的結果。對於評審費比照體育署的部分,我也跟大家講一下,其實那個也不合理,所以單項體育委員會的裁判費早就自行調漲,當時在記者會我有說明,如果藝文相關審查還是比照那部分,就是我們自己太不瞭解行情了。但是因為還有其他像是老歌的授權還在跟NCC或智財局協調,黃牛票的部分也在推動中,經過剛才的說明之後,我都很肯定你們現在有在努力,所以這一案我可以改成主決議,但是你們要針對進度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第36案也一樣,剛才有說明了,也很詳細,我也可以改成主決議。
剛才大家有提到文化基金的問題,我之前有提過2.5億確實很少,我們委員都在這邊,其實我們有機會應該去跟行政院爭取,像5G那些特殊執照的發放,雖然是硬體,過去我們都是編預算,等進來之後去補助那些硬體的產業,可是承載的文化內容產業等等都沒有受到補助和分配,我覺得不合理,其實這些分配進來之後,文化基金還可以做很多事情,包括公視的費用也一樣,我們覺得太少了,如果能夠固定從一些特許的頻譜或頻道爭取一些費用來給文化基金或其他文化內容產業,這樣會比較公平,這部分我們也請文化部努力,謝謝。 -
主席委員剛剛有補充提出幾個案子還有比較不清楚的地方,是不是請文化部相關部門再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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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濟民文資局補充說明,剛剛吳思瑤委員特別提到飲食文化是否要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李部長的指示及吳思瑤委員的督促之下,世界遺產推動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動會的組織都已經成立了,對於飲食文化,我們部裡面也有一些初步的研究,我們會提一個案子到推動會裡面去研議,看看是否可以納到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點項目,我們會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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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第五屆就重新成立了,現在變成第六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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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濟民世界遺產是第五屆,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第一屆,過去是放在一起,這一次把它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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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那就是我的問題,並不是放在裡面,而是另外成立,一個是第五屆,一個是第一屆,那就正式來啟動,你給我成立委員們的資料,因為有國際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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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濟民相關資料會再提供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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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很希望可以比較有系統去保存和推廣食文化,期待你們的成果,我的第27案改主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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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連權有關張廖萬堅委員和黃國書委員所提審查費用的問題,因為未來圖片、海報、宣傳折頁已經放寬,由我們自行處理,我們會將現在每件810元調整為1,220元至1,830元,因為這本身有個審查費已經賦予我們一個彈性。第二件事是有關部長所提文化採購會做一些比上述所提的項目更多的部分,我們會跟藝文團體再做進一步溝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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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瑩芳人文司就范雲委員所關切的臺語口譯跟公共領域使用權的部分做說明,因為相關部會在過去都培育一些口譯的人才,比方客委會有客華口譯之外,其實也有客台臺,即客閩人才,教育部那邊也有,首先,我們會先去盤點各部會所做的臺語涉及翻譯相關人才的部分;第二個,目前因為國家語言發展法也有提到必要的通譯服務,所以部長有指示什麼是必要,像民眾進行醫療服務時,這件事情還滿必要的,所以我們在112年也會就醫療服務的部分在縣市政府或在地方去做提案。至於館所和民間努力的部分,我們也都會有這樣的支持計畫。委員所關心臺語和手語服務,我們也注意到文化平權的部分,因為在國家語言推動裡面,其實非常期待的事情是大家都能說、都能使用,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在臺灣手語也是國家語言,但是它特別有一個文化平權的部分是需要被關注的,所以我們可能也會研議是不是優先來做這件事,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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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針對林奕華委員剛剛所提第39案,因為現在的新興科技有很多,包括IoT、AR、VR等等相關科技,我們成立智庫就是以成立PO專案辦公室的方式來協助這14支計畫,看看哪些新興科技可以運用在各個文化場域、博物館、表演藝術等,因為這14支計畫跨在六大領域,包括影視音、數位出版、文創、博物館、文化場域、視覺藝術等等,所以這部分的智庫主要就是成立PO專案辦公室,同時也會去建構跨部會平台,辦理文化科技論壇,也會辦理相關文化科技的工作坊和培力活動等等,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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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可以追問嗎?這辦公室設在哪裡?又要多設一個辦公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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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沒有,就在我們的資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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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再聘人嗎?有增加人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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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它會有一個駐點人員在我們資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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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是用文化部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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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用這一支科技計畫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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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是600萬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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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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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又要變一個常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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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就是給他一個OA,有一個PO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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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怎麼會一個案子又多了一個智庫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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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簡單講應該是委託一個適當的機會,比如可能是資策會或工研院來綜理整個案子,但是他們會派一個人跟我們部裡面密切聯繫,因為科技是非常專業的,一個文化部沒有辦法瞭解到全部,所以必須要借助外面一些相關機構,名為辦公室其實就是一個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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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這個用語是不同的,如果是專案計畫就是一個專案計畫,那就不是一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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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專案計畫就是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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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辦公室的概念就是要有人,等於又成立一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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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所以那應該不叫辦公室,就是一個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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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專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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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派一個人駐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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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你們給我們的資料是要組專業智庫,智庫的概念是要有錢、有人,是一個單位叫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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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是一個專案計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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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能這樣講,這要講清楚,所以我看完這個預算說明覺得到現在都還講不清楚,我的結論就是,聽不清楚到底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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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我們會用法人的方式來提供這14支計畫相關文化科技方面的資源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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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以上二輪發言,大家今天很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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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還是沒有回答我的淨零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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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哪位回答?還是部長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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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司長秋宜委員關心這部分,我們會後再提供資料可以嗎?我們立刻來做,因為之前我們在110年有做過一個調查,我們把那個資料查出來提供給委員,可以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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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淨零碳排這部分我們可以用專報,就是前一個講的,因為它是第一年做,未來SDGs要怎麼落實淨零碳排,包括每年、長期、中期等等,我覺得就是併凍在裡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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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就排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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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可以,我覺得應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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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啊!就排專案報告,這樣可以接受,併凍排專案報告。但是那個智庫我還是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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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它沒有要成立辦公室啦!是用詞的問題,以後要寫清楚不要讓委員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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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處長舜清抱歉,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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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處理預算的部分,我剛剛是說1,000萬元,我很堅持我的第21案壯圍觀光要併凍在裡面,看大家的意見,接下來,請主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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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席先把幾個案子講一下,第10案真的是超過3年沒有設置了,雖然明年要設置,但詳細的作法剛剛還是沒有聽得很清楚,所以這一案我認為還是要提凍結,但是凍結多少,等一下大家可以討論。
第11案比較清楚,改成主決議。
第31案及第34案,這兩個案子所提的內容剛剛已經有作說明,不過我希望能有更仔細的計畫及辦法,這兩案我同意改成主決議,但會後把計畫及辦法送來辦公室給我,好不好?以上。
第2目已經討論了很久,文化部也有鉅細靡遺的回答,先把已經改成主決議的部分念一次,大家看有沒有什麼錯誤,然後等一下再處理。主決議的部分,第11案、第14案、第19案、第23案、第27案、第29案;第30案是併第65案、第94案、第186案、第205案、第314案;再來是第31案、第34案、第32案、第36案、第40案,還有沒有其他的? -
張廖委員萬堅第16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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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張廖萬堅委員的第16案也改成主決議。
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
林委員奕華我的第35案也改成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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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35案改成主決議。
處理第2目。大家對於整個凍結的數目有沒有意見? -
吳委員思瑤1,000萬元加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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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去年是凍結2,000萬元加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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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覺得有些還是沒講清楚,再多凍一些,凍1,600萬元加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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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凍1,600萬元加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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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到現在還是回答不出來,我們還是要表示我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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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其實1,600萬元加專報,可以啦!去年是凍結2,000萬元呢!
請王婉諭委員發言。 -
王委員婉諭一樣的狀況,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其實也是處理非常久,所以我也支持併凍1,600萬元,希望能積極處理。我的第14案因為剛才已經有先溝通過,相關資料已經提供,所以我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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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這部分剛才有宣告改主決議。
好,那就1,600萬元加專報,好不好? -
黃委員國書好,我的第28案併凍,提供書面報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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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併凍然後改書面就可以了。
主決議的部分已經唸過一次,都沒有問題,整目處理,就凍結1,600萬元加專案報告。 -
何委員欣純是ESG的專案報告,這要講清楚,限縮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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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有問題,第2目就這樣處理。
休息5分鐘,等一下再進入第3目。
休息(11時4分)
繼續開會(11時11分) -
主席(鄭委員正鈐)繼續開會,先補充說明一下,在文化部歲出的第7案,吳怡玎委員針對「淨零排放─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把它併到各目中作凍結處理,因為剛才張廖萬堅委員的部分要改主決議,而張廖萬堅委員的主決議我們可以跨黨派支持,不過在第7案吳怡玎委員的部分就把它併入各目的凍結案中處理,以上。
處理第3目的預算審議,第3目是文化資源業務,原列15億8,075萬7千元,從第43案到第76案,要發言的委員請舉手,有吳思瑤委員、賴品妤委員、何欣純委員、王婉諭委員、黃國書委員、張廖萬堅委員、林奕華委員。
先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我這邊有7案,就照順序來。第53案,我想要瞭解你們在前瞻中一些文化館所的耐震,這個我在前瞻第4期也提案了,所以第53案改主決議。
接下來,第59案、第60案、第62案是一個系列的,我一起講,第59案、第60案、第62案是有關於博物館的防災、SDGs及政策白皮書,想要督促部裡,也跟部長報告,依據博物館法所要求的其實就是要頒布國家的博物館政策白皮書,等了這麼久,我也一直在追,都還沒有看到博物館政策白皮書。依據博物館法的修法,還有我們也召開了全國的博物館論壇,都沒有看到具體的政策,它已經delay這麼久了,到底期程什麼時候會出來?
我的第59案是針對防災,最近因為烏克蘭戰爭,大家啟動了一些對於博物館防災的新思考,包括文物怎麼輸送、怎麼防護及怎麼保全,而博物館的防災不只文化部所管的博物館群,其實連故宮都一樣,都focus在火災及水災。我想你們也看到問題了,所以我的第59案應當在你們頒布的博物館政策白皮書中納入防災的專章,而且它是新型態的防災任務,這部分請你們答復,是否有作相關研議?
第60案回到我剛才所說,到底博物館論壇的結論有沒有落實在你們的政策白皮書?期程是什麼?請說明。
第62案,剛剛很多委員都講到淨零碳排的部分,我在一開始第1目時就說,現在我看到的淨零碳排都是對產業要求、對於策展的要求、對於表演藝術要求,所有的館舍是國表藝主動在做,但是對於文化部轄下的博物館群,不管是臺博、國美、歷史博物館、史前博物館,我們自己淨零碳排的作法其實相對付之闕如,這應當是比較全觀的,這個會納入下會期的專報,請文資司這邊要督促博物館群的SDGs怎麼做?這個部分看起來是所有的館舍比較少的,而且不只我們自己館的,還有地方博物館、地方文物館這些東西,你們有沒有一套什麼樣子的指標跟政策或誘因來協助地方博物館一起來投入這個時代新的任務,這是第62案,等一下一併說明。
我的61案是我上次在質詢的時候有提到,在購藏基金還沒有辦法正式上路之前,我把法國羅浮宮的經驗提供出來,用全民勸募的方式、我們網路募資的方式,是可以為我們的文物徵集找出一個新的可能。你們的答復是告訴我說,你們本來想要在勸募條例裡頭去提,好像財政部有不同意見是嗎?你們就放棄了嗎?還是你們未來要在博物館法裡頭修法來放,那麼你在博物館法裡頭修法來放,財政部還是會有意見啊!到底你們的策略是什麼?我想這是新時代的一個新的募資方式,以臺灣人對於文物的喜好、對於公益的熱衷,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等一下請你們一併來說明好嗎?
我的第76案是兒童未來館部分,兒童未來館目前是文化部主導,但是它必須有教育部的角色,還有一個就是國科會,因為這裡頭有很多新的科技要導入,是不是也能夠讓科技預算來幫忙呢?這個部分目前沒有納入國科會的角色,我有向國科會提出質詢和提醒,他們非常樂意帶著專業團隊來投入,我想這個應當可以納入他們,成為我們前端籌備的重要成員。
第64案等一下請司長好好說明,這個建築博物館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說了,預算反映政策,但是明年的預算我並沒有看到你們答應的,能夠協助它明年在展覽先行、軟體先行部分的預算,它一年至少要1,400萬元,你現在用補助臺博的1,500萬來內含,部長,臺博基金會本來一年就要一千多萬來做其他的業務,就是內含,等一下司長講清楚。我的認知是1,500萬再plus1,400萬才對啊!可是他編出來就是1,542萬補助臺博基金會,請問建博館的業務怎麼推呢?這是軟體,硬體就是在空間的簽約上,我知道部長有一些考量,但我是很擔心煮熟的鴨子會不會飛掉?所以我真的再殷切地講,推動了7年,這是我任內感到最挫敗的一件事情,就是臺灣要把建築從文化的角度切入,我們的建博館從規劃到現在7年,我拜託最後一年的時間是不是能夠有比較具體的進度?所以這一案─第64案,請好好回答,好不好?
目前我是第53案與第76案改主決議,其他的幾案請你們一併說明。謝謝! -
主席請賴品妤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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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席!本席在這一目的提案是第51案,這個部分之前也有溝通過,就是語言的學習大致上聽說讀寫都很重要,但是本席有查詢各地生活美學館,以往在做社區母語推廣活動的形式和相關資訊,基本上我們好像還是都著重在聽和說,我看到的例如繪本共讀、戲劇活動,或者有寫互動式體驗,讓參與者開口說;但有關閱讀臺語文字或者書寫臺語文字的部分,真的是非常稀少。你們應該也記得我之前詢答就提到一件事,就是我們是參考原住民族語或是客家語的活動,在這個活動的文宣上面,基本上我們或多或少都是可以看見原住民族語或是客家語的文字,這部分我的要求並不是文宣、文字上完全以本土語言展現,但是至少在標題、標語或是設計的元素上面,都應該主動把本土語言的文字融入,因為現在本土語言文字的能見度真的是非常少,說實話,我覺得公家基本上應該要帶頭去做這件事情、去提高它的能見度、去促進這個語言推廣的效能;雖然文化部在今天預算審查前已經有承諾,就是辦理各項語言推廣活動時加強本土語言文字的能見度,但是目前看起來,你們到底要怎麼具體落實這個部分?文化部尚未有給我一個明確的答案;本項預算是用於文化部委託生活美學館辦理語言推廣活動,並訂有績效指標,可是對於委託內容、績效指標具體的內容,目前我都沒有收到文化部提供相關細節的說明;有關於活動文宣加入本土語言文字,到底會不會明定在委託的內容或是績效指標裡?等一下你們第一說明就是這一案,因為這件事我滿重視的,我會希望要凍結,只是要凍多少,我們可以討論。
第二就是我剛剛問的,這些東西到底會不會明定在委託內容或績效指標?我希望等一下文化部要進一步來說明,以上。 -
主席接下來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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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本席的提案是第70案,我關心的是─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我比較想詢問的是,第一個目前的進度;第二個未來的營運,我知道你們給我的回復是說,116年即將要成立一個行政法人,引進一些商業模式來營運,發展博物館經濟。你們已經大概有這樣的方向策略,等一下再簡要地跟我說明一下,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你講到博物館經濟,我們現在後疫情時代疫情比較穩定了,所以我們開放參觀,人數預期也會愈來愈成長,我關心的是,在文化進用這樣的理念之下,你們推動了一些博物館的無障礙設施,我們現在盤點了,如果是新的博物館,我們當然沒有意見,絕對沒有問題,會符合建築法規,可是舊有的,或是所謂用歷史建築來活化轉型成為博物館的,這些無障礙設施你們現在建置得如何?有盤點了嗎?已經百分之百都OK了嗎?我為什麼會提到這個?因為前一陣子各位委員都很關心我們一些表演場館的無障礙設施,包括國家兩廳院;我們上個禮拜也去看過臺中國家歌劇院,臺中國家歌劇院在符合現行的法規之下,還更優於法規、更進化相關無障礙設施,甚至提供更多席次,讓身障人士可以來聽音樂劇或是看劇。臺中國家歌劇院是一個新的建築,所以它可以做一個典範,但是我們也要來盤點其他舊的,或是歷史建築轉活化利用的所有場館無障礙設施是怎麼樣?等一下也給我重點回復。
第三個,在我們這一目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叫做博物館的智慧升級,對於博物館的智慧升級,我只希望,起碼第一個告訴我,數位博物館不只是把你的典藏3D、4D掃描進去就好。我也跟故宮講過,故宮不是一直在掃描我們的國寶而已,掃描的畫質,還有掃描的3D、4D科技的運用,你們的決策要對,如果決策不對的話、做得不對的話,掃描之後就永遠放在你的檔案裡面、硬碟裡面,你不見得可以拿出來應用。
第四個,我們的數位博物館因為前幾年疫情的推波助瀾之下,歐美各國的博物館都開始有所謂的數位展覽、線上展覽,你們轄下所有的博物館之智慧升級計畫裡面,對未來數位、線上的展覽推動,如何來做一個科技的結合?我覺得這個才是重點。以上我就這4個問題,謝謝! -
主席接下來請王婉諭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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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的部分是第73案,就是一直在關注兒童未來館的發展和你們的規劃,因為這真的是近年來我覺得是一個非常旗艦型的計畫,而且金額其實也不少,不只是如何把專家學者的意見納入,我們一直在談的是使用者參與的情況也應該具體做說明及規劃。
當然,以兒童未來館來說,它的使用者參與絕對會包含孩子們、兒少,雖然我們之前談過很多次,但是目前只有看到透過問卷的方式去做盤點,實際上未來會做哪些實質的討論,包括是不是會有工作坊、座談會等等,你們一直提到會計劃、會有規劃,但是目前好像都沒有看到。我們希望這個部分真的不要再拖下去了,因為往往很多計畫都是到最後才倉卒成行,在整體的規劃、硬體和軟體的部分其實都會很倉卒,而且非常地零碎。所以我們很希望既然有這麼大型的旗艦計畫,就應該要從頭開始好好地做具體的規劃,只是很可惜到目前都還是沒有,所以我們才提出這樣的凍結案,希望能夠讓大家好好地從前期就開始具體來做思考和規劃。謝謝。 -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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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的案子是第45案、第46案及第69案,我先來講第69案。關於國家鐵道博物館的進度,剛才何欣純委員也有關切,臺鐵的臺北機廠在7年前(2015年)文資審議通過國定古蹟全區保存,當時臺鐵表示他們損失了四百多億元,但是臺鐵的損失卻成就了我們國家級的文資場館,問題是這7年來各界都在關切進度到底為何。我看了今年還要進行鐵道文物的審議,我也不懂這個期程為什麼要這麼漫長,文化部目前規劃要清查在臺北機廠內的物件審議的期程,111年到113年要審議4萬4,000件,114年到115年要審議13萬件,116年要審議13萬件,也就是說,總共的文物大概有30萬件左右,但是85%的文物要在114年以後才審議,審議要幹什麼呢?就是確定這些文物的文資身分,對不對?再來,我們要去整理、爬梳未來在設立鐵道博物館以後,這些東西要不要展覽?如何展覽?或是如果有策展的方向,這些文物如何被使用?這些都是問題。如果按照這樣的文資審議進度的話,到114年以後還要再審議85%,以這樣的進度,我不知道國家鐵道博物館什麼時候可以開館?開館之後這些文物、展品的內容是什麼?我們現在都不清楚,已經7年了,文化部每一年都有編列預算,這項籌備的業務明年還要編7億元,這7億元要做哪些事情?這些文物的審議如果要拖那麼久的話,這個博物館的推動能不能如期完成?什麼時候可以完成?未來成立之後,整個鐵道博物館策展的內容會是什麼?我想文化部應該要做比較清楚的說明。
另外,文化部所轄的場館有三十多家,看起來文化部應該也要去盤點一下,因為這些場館最主要還是希望有公共性、提高民眾的公共參與。歷年來文化部所屬場館的公共參與或入館的人數大概是這樣,當然,我不是說每個場館都要設定入館的KPI,但是總是要提高一些公共參與。至於如何提高公共參與,我們要按照每個場館的特色去發展、提高比較專業的相關展覽方向,文化部應該有一些比較具規模的盤點。
之前故宮曾經發行過博物館卡,其實故宮自己發行的故宮卡已經失敗了,也不再推了。故宮辦理的博物館卡原本在今年6月以前要發行5萬張,現在才發行三千多張,所以也不符合原本的效益,可能要終止發行了。未來文化部所屬的場館有沒有相關的規劃?也就是說,文化部的博物館卡對於未來提高文化部所轄場館公共參與的程度有沒有幫忙?我都希望文化部能夠有比較清晰的說明及報告。以上。 -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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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案子是第47案、第54案、第68案及第71案,其中第54案已經併同第8案做主決議了。關於第47案,我看了社區營造有一個「台灣社區通」的網站,大家都知道我們的社區營造多數都是對地方的補助,大概有八成,我們花了四千多萬元做了一個「台灣社區通」的資料庫,可是對於比較重要的補助明細、內容的公告、在地達人或社區人才資料庫都是空白的,這是滿離譜的,我覺得這個網站的經費高達四千多萬元,卻沒有重要的內容,這是應該檢討的。你們已經來說明3個月內會儘速補上,是不是?如果你們可以這樣的話,我可以同意改主決議,要求你們一定要儘速補上,因為社區營造很重要的就是人才,攸關社區營造成功與否,可是如果我們花了錢建置網站,在資訊透明度上不管是哪一個計畫、哪一個縣市、哪一個村落的補助、其內容及成果如何、是哪個社區達人主導的、是否會成功,都應該透過這個網站讓其他的社區也能夠去瞭解,所以請你們改善。
第68案就是剛才大家提到的臺北機廠的問題,你們大概有說明了,我本來提案凍結1,000萬元,像文物清查的速度、未來要做什麼樣的策展、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完成、鐵道計畫的進度,似乎是大家關心的重點,我看你們的回復如何再來做處理。
第71案是有關國家兒童未來館的興建,你們今年的預算要到明年才完成先期的規劃作業,明年度(112年)又編了3億元,如果明年3月才能夠完成先期規劃作業,這個3億元是要做什麼?是要做後續的建築設計及施工嗎?還是也是做規劃設計的施工?有沒有辦法在明年度執行?這些是我比較關心的。我雖然提出刪減,但這是進度的問題,看你們怎麼說明,包括這項預算你們如何加速執行、需不需要提出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給我們。以上,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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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謝謝召委。第3目我有3個案子,包括第50案、第56案及第74案。
第一個部分,我還是再次強調,已經有說明過了,就是4個生活美學館在都會區推動語文的部分可能困難度會更高,我希望在都會區的部分能夠透過社區母語的推廣計畫做相關的推動,讓都會區也可以共同參與。當然,去年講了之後,你們表示有做一些處理上面的調整,希望可以繼續重視都會區各種語言的發展。
其次,我的另外一案想要瞭解的是,講到博物館的部分,因為故宮博物院的關係,大家就開始重視整個文物保存的問題。後來我在說明裡面有看到,其實從107年開始就做了4年的博物館評鑑,已經評鑑了69館,等於算是一個累計完成,我希望可以做部分凍結,麻煩未來送一個資料,就是整個輪完一次評鑑後,所有公立博物館評鑑的狀況,包括國家的、地方屬於公立博物館的評鑑狀況,讓我們也能瞭解屬於公家的部分,到底在這部分所做的狀況,經過評鑑後,包括自評、初評、複評,大概的情況如何,讓我們可以更加掌握和瞭解。
另外,因為文物的保存是重點,我們有提到文化部所屬博物館均有訂定典藏相關管理規範,是否能把這個管理規範的細節讓我們瞭解一下?就是有關典藏這個部分,讓我們瞭解一下其細節。
再來的部分,等一下可以直接先回答,我知道歷史博物館的文物也非常多,因為現在是在整修改建,所以它的文物保存一定是放到別的地方,我要問的不是放哪裡,我要確定你們放到其他地方之後,是不是也有針對所有的文物管理,包括其SOP、權限的分別?而且因為是暫時性的,在管理上有沒有符合文物典藏保管相關規範?不管是空間也好、溫度、溼度等等,這部分是否能夠跟我們說明?我想要瞭解一下。
再來是有關兒童的部分,現在行政院還沒有核可所謂的「國家兒童未來館」,因為還要修正,未經行政院同意,我想瞭解一下,首先,時程會不會延後?本來是110年到117年,但這幾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又加上整個物料上漲得非常厲害,又缺工,所以以目前修正的部分,進程上會不會調整?總經費大概會增加多少才夠?初步是否可以讓我們瞭解一下?這次編列2億8,000萬元,在這樣修正的過程之中,到底這個錢是否確定有辦法進行相關的執行?這部分一併跟我們說明。另外是一個提醒,因為這個兒童未來館是隸屬文化部,所以藝術教育的部分絕對是重點,你可以用很多新的方式,但重點一定是藝術教育,這就是隸屬文化部和教育部的差別,所以這是一個提醒,要確定!希望我們真的能夠透過各種新穎及探索的方式,讓孩子從小把藝術深耕在他的價值裡,我們當然非常樂觀其成要來做,所以這就是一個提醒,一定要跟文化藝術有比較相關的內容設計,以上,謝謝。 -
主席本席在第3目中只有第48案一案,是針對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的部分,比上年度增加社區母語推廣經費2,299萬7,000元,因為沒有說明計畫的方式和預期成果,我們希望能夠補充說明,以上。
接下來請文化部回應。 -
林司長宏義謝謝召委,還有各位委員的提問,我就逐一回應。吳思瑤提到有關耐震評估的部分,等一下看工管組要不要再做補充。第二個就是博物館防災白皮書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今年4月份的時候就送到行政院,行政院要我們做一些修正跟調整,所以我們在10月份修正調整完之後,再報到院裡面,期間當然有一些文字上的斟酌和修改,目前已經陳核到國發會長官辦公室,準備做最後的確認。另外,也一併回答防災指引這件事,因為博物館白皮書是四年滾動修正一次,因為我現在已經報到行政院了,所以我們建議是不是讓這一期的白皮書先核定?針對防災這件事情,其實部長特別督導叮嚀我們,對於戰亂、天災的部分也要納入博物館這一塊,所以我們在10月份有訂出一個指引,請各館盤點跟處理,未來我們會把這樣一個指引具體化之後,納到下一期博物館白皮書去訂定,因為這一期白皮書已經送到院裡面,如果我再抽回來,在核定上會有一段時間的落差,這個部分特別跟委員報告。
接下來是有關SDGs碳排的部分,因為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們很多館舍做策展這件事情,其實是用不可回收材,比如木頭角料來做,我們編的預算中其實有幾件事情要做:第一、我們可能請幾個館來做示範,摸索出是否可以用可回收材的布展方式來做策展,這是第一個,第二、對於策展作業以及目前市場上有哪些材料可以處理可回收材等等這些問題,我們會訂一個指引做為未來博物館在策展方面可以共同遵守的方式,即用可回收材的循環經濟方式做為未來博物館策展的方向改革,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減廢方式。有關博物館碳排這件事情,我們可能先朝減廢以及各館建立共同工作模式的方式來操作。但因為一開始可能要建置可回收材的方面,這部分我們會跟館所做討論,這是博物館減廢碳排部分的處理。
再來是針對購藏基金及勸募條例的處理,確實要修法的這件事情,跟衛福部需要非常非常多的溝通,而部長在業務會報裡面也特別指示我們其實有幾個方向可以來處理:第一、我們部裡頭有一些基金會、財團法人,這是一個方向;第二、請各館去發展博物館之友,比如臺博館之友、歷史博物館之友等等這樣的方式,可能變成他們做為未來藏品贊助的方向,而最主要馬上可以做的就是基金會的部分,因為我們有幾個基金會,剛剛委員有特別點到臺博基金會、臺灣美術基金會等等,未來可以來做這方面的操作。
針對建築博物館這個部分,我跟委員特別報告,等一下可能請臺博館館長再來補充。其實我們在明年編了1,540萬元補助臺博基金會來處理建築博物館這件事情,委員所關切的未來營運費用其實是併在歷史5期裡面,應該是5年2.4億元的經費來處理這件事情,因為本預算要去容納博物館的經營,這件事情確實是有難度,明年我們大概以展覽先行的方式,可能就先策幾檔建築的展覽,也許1,540萬元不夠,而不夠的部分,如果它有策展上的經費需求,我們部裡頭可以來做一些經費上面的檢討,看看到時候能否來支持它去做這些建築策展。至於後續開館營運的部分,它確實是編在歷史5期的經費裡,這個部分跟委員報告。
接下來就是賴委員品妤講到臺語文跟委託生美館績效這個部分,委員的提醒非常重要,我們一定會把它納入臺語文書寫,至少在標題上一定要呈現出來,我們會納入生美館的委辦重要事項,我們會特別注意這個部分,非常感謝委員。
何欣純委員提到博物館智慧升級,這部分是編在我們的科技計畫裡面,整個處理上它包括博物館的科技防災、智慧管理、研究修復、多元傳承的部分,其實我們各館做得還滿多的,會後我們可以把各館執行的書面資料送給委員參考。
針對黃國書委員所提第45案及第46案有關入館人數一事,其實博物館在疫情發生之後,入館人數真的少了非常多,所以博物館也在這段期間運用前瞻計畫及部裡面支持的預算,進行常設展的更新以及裝修方面的更新;未來各館舍在重新開館這件事情上,也會有一些開館推廣活動。另外跟教育部長年合作的事項,如寒暑假的博物館聯合行銷活動,我們也會持續來推動;此外部裡面還有其他的活動,像518博物館日等等,我們會來處理。有關故宮博物館卡的停辦是因為這個部分有一定市場性的問題,因為我們有很多館所是免票入館,有一些收費的館所門票價格也非常低,如果要做博物館套票這件事情,基本上可能還要對一些先天條件來做檢討。另外,我們也可以跟周邊一些旅遊路線結合,到時候再請各館跟周邊的景點合作,可能會比較好推動。以上跟黃國書委員報告。
張廖萬堅委員提到社區營造裡面4,700萬元社區通的這個部分,可能我們表述的不是很精準,其實那4,700萬元包括網站費用,還有社區營造裡面的一些業務費用,真正會用在社區通網站的部分,大概只有600萬元而已,在地達人部分我們確實有疏忽,明年3月改版之前,一定會把這個資料送上去,以上要跟張廖委員特別報告。
林奕華委員提到都會區母語推廣的部分,我們會請各館特別加強都會區這個部分的推動。有關故宮文物保存指引的部分,因為文化部所屬館舍還滿多元,包括自然史的那些動植物標本、鳥類標本,還有像臺史博那個常民文化的收藏,都跟故宮的典藏性質完全不一樣,我們尊重各館的典藏發展。委員提到的評鑑,我們每年都在做;委員要求的評鑑報告,我們也會把公立館舍的報告另外再提供給委員參考,那個部分在處理上可能要特別注意。另外文資局要在六個月內將古物的保存指引訂出來,對於這個部分,不是只有訂定,我們一定會請各館所來遵循,未來也會納入督導跟要求標準裡頭去處理。以上是對各委員的詢問,先回答到這裡。 -
鄭主任銘彰委員、主席好。首先回答何欣純委員所關心的鐵道博物館目前的進度及未來的營運方向,我們現在是依照特別預算計畫,也就是公建計畫,今年邁入第六年,明年是第七年。之前我們大部分都在做古蹟建築,甚至軌道的修復,現在我們也開始重視到內容,除了要對古蹟再利用,接下來馬上會面臨到第一階段的開館計畫;第一期的開館計畫預計在2024年,也就是民國113年,我們希望能在113年的秋天,將一些已經修好的古蹟,包含比較熟悉的澡堂、面臨市民大道的總辦公室、最近剛完工的大禮堂及柴電工場,大概是第一期開放的範圍。因為我們的園區有16.7公頃,範圍相當大,我想很多民眾還有委員都很關心,所以我們不太可能一直拖到民國116年才整個出來,這個部分的工程進度將扣合著我們未來的策展,還包含我們現在進行的一些前端的調研計畫。因為我們不是在做一個園區,而是做一個博物館,所以我們規劃的方向策略,未來是朝向一個活的鐵道博物館,我們所詮釋的是一種鐵道文化或者是臺北鐵路機廠的職工、機械文明,然後運用它的場地特色來做這樣的經營策略。基於這樣的構想,對委員剛剛提到的無障礙設施,或是與平權相關的一些建築規劃,在我們現在做的一些修復工程裡面,如果它原本有廁所的,我們會把它的洗手間都改成性別友善廁所,先做性別平權這一塊。臺北鐵路機廠過去廁所非常的少,所以我們現在也會有興建廁所這樣的作法,免得未來在營運的時候,讓民眾有所不便,畢竟這個是很基本的民生需求。無障礙設施在古蹟建築裡面大概會比較困難,我們除了建築做這種斜坡、升降梯之外,連未來在誘導民眾去參觀我們鐵道車輛,對於那種可以從平面甚至看到上面的那種設計,我們都已經在做進行,所以在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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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有升降設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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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主任銘彰有,我們也去看過日本的鐵道博物館,看他們如何輔助觀眾到車上或是平臺,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在113年第一階段柴電工場的展示計畫裡面把它秀出來。
另外,黃國書委員也關切到我們目前正在做一些文物的清查,我跟委員說明一下,因為包含第67案、第68案,還有黃委員都提到文物清查這件事情,其實我們做的是物件清查,因為當初臺鐵局在撤離臺北鐵路機廠的時候,遺留、散落非常多雜七雜八的物件,其中也有很珍貴的機械,例如1889年的蒸汽錘也非常有名,我們都有列管,或是一些工具機等等。因為我們採取普遍性、全面性的地毯式清查,目標是要將當初所遺留的脈絡查清楚,所以在清查過程,難免會有員工的一些民生廢棄品─信封、標籤在裡面,所以大家看到我們努力清查了30萬件,可能會誤以為我們有30萬件文物,其實是不一樣的。因為有這樣的清查,我們今年也建立了審議制度,成立審議專門委員會,有一個工作小組在輔導它如何辨識、確定這是跟鐵道文化有關、有價值的物件,我們會做一些篩選,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去做。另外委員也關切到我們什麼時候做完?因為我們得清查完才能讓工區進來,依目前的進度來看,預計可以在113年的時候,完成剩下還沒有清查的四個範圍;其實我們今年已經啟動了一個計畫,將鈑金工場裡面的一個倉庫提前到今年來做,所以這個進度應該可以扣合第一期開放的營運目標,以及民國116年轉型為行政法人之後的一些相關規劃。對於這些清查出來的東西,我們也有一個簡易的物件管理系統,有關它的清查表單、它的一些tag、照片,我們的清冊大概都有,所以在稽核上、尋找上、管理上都沒有問題。籌備處到目前為止已成立三年,我們運用這樣的成果,辦了九檔特展,所以展覽部分,我們也都在規劃當中,謝謝委員的指教,後續也會努力做好這個管理制度。謝謝。 -
曾主任聰邦國家兒童未來館在此說明,首先非常感謝王婉諭委員一路以來給我們的叮嚀,也知道范雲委員非常關心兒童參與的部分。我想在這裡具體說明一下,確實從目前的參與機制來看,它有不同的機制,包括王委員希望的要有工作坊,這些未來都會出現;第二個它會有分齡;第三個它有期程的問題,我們現在是在概念收集期間的部分,所以比較沒有看到我們大家可以看到的。那天我也跟李玉華理事長討論過,它會出現在下一個階段,就是規劃及主題收集階段的時候,就會有所謂的工作坊等等。所以,我們可以具體承諾─未來在設計過程中,在規劃過程中,一直到開放完成,兒童參與的部分會持續的進行,謝謝委員的指教。而且部長也交代,未來在兒童參與的過程中,不但所有的利益關係人會邀請,包括關心這個議題的委員,我們也會邀請一同來參與,越多人的參與,會讓我們把事情做得更好。
對於張廖萬堅委員給我們的提醒,我們回來之後也有再盤點一下,我們按照行政院核定的公建計畫,目前已經做到先規,11月底已將先規的期末報告做了初步的修正與核定,所以明年會徵選建築師、會做作展示設計、會做先規的總結,也要支付營建署的代辦費用。另外在軟體部分,包括兒童參與相關的費用也都在這個裡面,所以兒童參與會一直陪著我們整個發展過程,直到開辦以後,一直持續參與。包括相關意見的蒐集、兒童參與的調查,及國內外其他相關設置的部分,這也就是我們為什麼會有經常門與資本門,我們是有一些規劃的。
再來要謝謝林委員的提醒,其實這個是行政院在110年就已經核定的案子,我們現在做的是公建計畫的修正,因為我們想把它做得更好,在修正過程中,不只是軟體,我們也希望把更好的內容放進來;另外內政部營建署也告訴我們,因為缺工缺料的關係,他們已經預估了在工期上或是經費上,我們原來的金額不合理,也明白地告訴我們。我們除了謝謝他們之外,也跟行政院報告了,所以我們這一次已經在11月18日將案子送到行政院,蘇院長之前也對外宣布165億是新的工程經費,主要是因為整個展示計畫的擴增跟多元化,另外期程的增加是因應營建署估計缺工缺料的結果,原本是117年,現在預計可能要到119年,這是營建署專業評估的結果,這些也都經過公共工程會初步的確認,因為國發會還在審查,所以我們要依審查結果再來做補正。 -
吳委員思瑤你們的籌備小組裡面有幾個部會,但就是缺了國科會,國科會也願意加入,所以你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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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聰邦好,我們後續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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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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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專門委員富欽有關吳思瑤委員所提第53案─地方藝文場館的結構評估、耐震補強的部分,文化部會協助地方政府來辦理;尤其很多展館的初評跟詳評都還沒有開始,因為補強的經費比較高,所以我們會積極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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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因為教育部門在學校的部分都弄好了,體育設施也弄好了,就文化館所是比較晚的,請你們加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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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專門委員富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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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佑感謝吳思瑤委員對建築文化中心的關心,部長在這個月初也特別召集了基金會、臺博跟文資一起開專案報告會議,目前1,400萬元的預算只會多不會少。有關臺博的部分,我們預備明年會有三個展,一個是由我們基金會聘請專業人員策展的公宅展將在鐵道部的特展區展出;也會在文化部的藝廊舉辦做張肇康巡迴展;另外在小白宮會有成大建築的展覽。另外王俊雄老師的臺灣行動展在慕尼黑紅了以後,未來在波蘭與捷克也會有兩檔展覽,對於這兩檔展覽,部裡面的風潮計畫已經確定會核給300萬元。臺博目前的預算可以籌出的部分,明年度包括設計書圖等會有750萬的挹注,基金會之外,剛剛文資司也特別承諾會從博物館裡面去挹注,所以那個預算會更多,不會少。另外跟委員簡單報告,我們的諮詢委員會已經開過兩次會議,也彙集了委員們的意見;至於建築文化中心的簡訊,預計這個月底會出第一期。所有的動作都在進行,特別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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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可以再追著一下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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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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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部長也在這裡,臺博明年的1,542萬是你們補助給他們的,我很擔心他們承接建博館的業務之後,真的會排擠到原本的業務;如果館長在這裡覺得OK,展覽的籌備也OK,然後文資司司長也在這裡講得很清楚,不夠的錢會去籌,只會多不會少,大家都聽到了!本席希望不要最後來找我幫忙籌錢,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我要很懇切的告訴大家,這是我們最後一哩路,這幾年我們對於新設的場館,不管是漫博或是國家影視中心,包括攝影中心都成立了,代表文化部對於各個多元的文化面向都願意成立一個新的組織跟空間來支持它,而建築又是藝術文化之首,所以這個部分要再三拜託部長,請您一定要幫我們衝出一片天地。有關空間的部分,未來跟臺北市政府的合作上,也請部長多幫忙,儘可能要到更好的條件,但是我也很擔心好不容易修復的空間,萬一鴨子飛走了,就不知道要去哪裡找空間。所以,館長確定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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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佑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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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預算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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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佑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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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們等一下再來做主決議的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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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梁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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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館長永斐謝謝林奕華委員關心國立歷史博物館重要文物部分,國立歷史博物館重要的文物目前移至三個地方─中央研究院、故宮南院及國美館,全都按照很嚴謹的SOP去處理。其次要感謝部長跟各個立委的支持,我們規劃興建的典藏庫房,於今年年底決標;該庫房將於115年底完工,完工之後,這些文物整個都會回到中和的庫房。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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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抱歉,針對第48案的部分,我再簡短回應一下,有關社區母語的操作部分,我們會請四個生活美學館來協助,預計會有150個社區來推動這樣一個母語語言環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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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沒有要補充發言?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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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聽了解釋之後,本席的第47案可以改主決議,如果你們可以在三個月內將這個網站的資訊更新或協助地方政府趕快將成果上網,本席可以接受。第68案有關鐵道博物館的部分,也可以改主決議,請你們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剛才賴品妤委員講的第51案,有關臺語母語的復振計畫,他滿堅持要凍結100萬元,希望你們提出書面計畫之後再來解凍,本席替他表達一下他的意思;吳思瑤委員也有連署,可能會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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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如果沒有委員要進行第二輪發言,我們就開始處理第3目減凍的部分,等第4目處理完,我們休息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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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要處理到第4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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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第4目很多,可能要討論到下午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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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的,第3目處理完,我們休息30分鐘。
提供大家一個參考資料,有關第3目的預算,明年較今年增加2.4億元,今年減列100萬元,凍結1,000萬元。針對第3目的部分,我們要減多少,要凍多少,請大家提出數字來。 -
何委員欣純凍結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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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不要減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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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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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本席第71案有關國家兒童未來館的部分,原本提議減列5,000萬元,因為你們剛剛說明,再提的公建計畫可能會再增加預算,本席就不提減列,改凍結一部分,希望你們提出公建計畫之後,來跟我們做報告,因為這筆經費相當的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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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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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本席突然發現你們剛剛忘了回答一個問題,因為現在要調整嘛,你們編的這2億8,000萬確定執行得完嗎?本席很務實的問,如果真的執行不完,我們就小刪一點點,來增加它的執行率,因為這個預算是每年執行,後年多編一點,我沒有意見。總預算增加,我也覺得好啊;在未來總計畫中,明年編兩億八千多萬元,執行得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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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執行是完全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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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是要留下紀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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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可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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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明年可是要回過頭來看,確定你們都有執行完,因為現在還在修正,沒辦法照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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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現在細節都已經討論到最後了,明年確定可以啟動,公開徵求建築細部規劃團隊,金額將會高到五億多。因為這個案子的建築仍在規劃設計當中,所以時間要留長一點,金額希望高一點,硬體建築的細部計畫比建築規劃還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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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這一目有沒有要減列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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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本席建議酌凍一些,然後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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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張廖萬堅委員針對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業務本來提議減列5,000萬元,現在要改凍結5,000萬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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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凍結數可以不用那麼多,1,000萬的話,我可以接受;主要是看它整個公建計畫修正之後的進度,要來本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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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國家兒童未來館興建計畫如果凍結1,000萬元,提出專報,林奕華委員有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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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就凍結1,000萬元,提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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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第51案的100萬就併凍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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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們其他案也都併凍在裡面,要求回答的部分還是要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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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第3目的部分,第47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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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本席的第45案、第46案改主決議;第69案併凍,希望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包括鐵道博物館現在進行的一些文資審議是不是有一些公告的機制,比如審議的結果,有沒有一些說明?因為你們的審查程序拖得很長,我們不知道審查的內容會是什麼東西,外界也不得而知。我的意思是,可否有一些公開的說明,不一定要一個制式的機制,但是你們審查的結果,在每一個階段是不是可以有一些說明,讓我們瞭解到底有多少物件具有文資的身分,這些物件的內容是什麼。因為你們不是一、兩個月就審查完畢,審查時間拉得那麼長,所以每個階段審查出什麼樣的物件,可否有一些公告,讓大家知道這裡頭到底有多少物件具有文資身分。你知道嗎?光是審查的過程,就足以吸引全臺灣的鐵道迷共同來參與,大家甚至可以發表意見。除了專家學者參與審議之外,我們也希望全國的鐵道迷可以共同來瞭解,他們也可以提供一些意見。臺灣的鐵道迷人數非常多,他們想對臺灣鐵道發展的歷史一窺究竟,當然就要透過這些文物,而這些文物現正由文化部審查,我們希望讓這些鐵道迷也可以有參與討論的機會。針對這部分,你們再進一步提出一些書面說明就可以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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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本席的第70案要併凍,剛剛黃國書委員提到鐵道博物館臺北機廠的部分,剛好也是本席所關心的議題,本席就延續補充說明。就文資物件透明公開,讓所有鐵道迷都能夠知道,其實這樣子一次又一次的發布,正好可以當作113年要進行第一階段開幕之前的暖身運動、暖身活動!一件又一件,不斷的開箱,給所有國人一個驚喜也好,或是熱情參與的一個機會也好,我想所有的鐵道迷都非常地期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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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何欣純委員是第70案要併凍。
繼續請賴委員發言。 -
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席。首先要感謝張廖委員剛剛幫我說明第51案要併凍;可是本席還有一個地方要再確定一下,因為我剛剛問,會不會明文訂在委託內容或是績效的指標裡面,文化部回答說至少標準會納入,我想進一步瞭解,你們剛剛說的這個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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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就是我們會把它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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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OK,因為我剛剛說了第51案要併凍,看起來你們也要去做這件事情,你們的內容大概會怎麼去訂定,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將相關的資料送給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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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宏義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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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繼續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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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本席的第53案、第59案、第60案、第61案、第62案、第64案改主決議,第76案併凍。針對建博館的部分,我就沒有凍結了,但是你們寫給我的報告裡面完全沒有臺博館跟司長剛剛講的內容,都是一些盤古開天的說法,本席很不安心!所以請你們兩個禮拜之內,把你們剛剛說的整理出來,你們打算怎麼做展覽,預算要怎麼補足,趕快提一份報告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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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可否請吳委員再講一次主決議的部分跟併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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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只有第76案併凍,其他都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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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本席的第71案原本提議刪減5,000萬元,現就改凍結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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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目的部分,第45案改主決議、第46案改主決議、第47案改主決議、第51案併凍、第53案改主決議、第54案併第8案、第59案改主決議、第60案改主決議、第61案、第62案也改主決議、第64案改主決議、第65案併第30案、第68案改主決議、第69案併凍、第70案併凍、第71案凍1,000萬元,第76案併凍。
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部分凍結1,000萬,然後加兒童未來館的專案報告。第3目就處理到這邊。現在休息30分鐘,30分鐘之後再繼續開會。
休息(12時16分)
繼續開會(12時57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第4目文化創業產業發展業務原列18億6,358萬5,000元整,委員提案自第77案至第122案。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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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本席有6個提案─第79案、第80案、第81案、第82案、第113案及第121案。第121案有關文化禮金的部分能否擴大?縱使無法全面擴大,亦可從弱勢家庭、青少年或長者來擴大發放。這個部分在答詢的時候,部長似乎也說了,可以往這方面來研議。因為不分黨派的立委都支持文化禮金,只是認為現在規定18歲且一生一次的發放,應否擴大為某些族群的一年一次?這個部分等一下請綜合答復。本席的第113案與空總有關,未來新任的臺北市長上任之後,能否對過去協議的方向有一個新的轉寰,也請部裡面說明。至於第81案及第82案有關文化金融的部分,再請你們綜合答復一下,同時也要謝謝你們願意跟金管會談納入ESG,但是在納入ESG之外,文化金融還需要很多的配套,比如無形文化資產的評價制度,如何去push經濟部把它訂出來,皆有利於我們未來在協助這些藝術創作者或是文創產業得以獲得一些金融融資的可能,所以第81案、第82案是聚焦在文化金融,我很希望明年度會是文化金融在大家的努力之下很跨越的一年,民間投資的活水比較有利於文化產業發展。
第79案、第80案是一個系列,也就是我們要擴大民間對於文化事業的投資,不管是個人捐助或是企業捐助,都應當透過修法來提高它的抵稅門檻以及金額,讓大家捐助文化產業如同捐助運動產業一樣,有比較好的條件。這個部分要修文創法以及產創條例,等一下請司長及部長綜合答復。
所以我的六個提案,有兩案聚焦在文化金融,兩案聚焦在修法來提高民間對於文化事業的捐助,後面一案是空總以及另一案是文化禮金能不能夠擴大。以上六個案子,我作這樣的報告,希望能得到你們很正面的回覆。 -
主席接下來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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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有八個案,我就簡單講。第83案提到的是有關文博會,文博會舉辦十年以來第一次到高雄,當然高雄市政府策劃了很多相關活動,讓文博會成功掀起話題,而且銷售的狀況也比在臺北好,連帶造福高雄市的觀光,短短一周內吸引了65萬人潮,高雄的住房率也比去年同期多了9%。如果這個資料正確的話,我希望你們評估看看,文博會都在臺北辦,臺北是首善之區,高雄如果有這樣很好的主辦意願,是不是有可能開放給其他比較成熟的六都,比較成熟大概是六都比較有可能,臺南、臺中、桃園或新北有沒有可能也來主辦?或許會有不同的效果,這一案可以改成主決議,請你們來評估,好不好?
第88案是有關文創園區,我大概知道那個是老問題了,即審計部調查指出國片方言比例的績效考評問題,立法院預算中心還提到花蓮文創園區跟嘉義文創園區的招商爭議到現在還沒辦法解決,所以我當時有提一個凍結案,看你們怎麼說明。
第96案是吳思瑤委員也很重視的時裝產業問題,從107年到111年已經四年了,而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四年有7億8,000萬元的預算,也參考國際四大時裝週──紐約、倫敦、米蘭及巴黎來舉辦臺北時裝週,其實是累積起來,已經越來越有一些規模也慢慢受到注意,但那個是採取標案的方式,標案的缺點是比較沒有辦法累積產業的能量,就是不同得標單位對國際時裝週的認知跟專業背景可能不太一樣,是不是可以仿照金馬獎?它也是一個執行委員會,會讓比較瞭解電影產業的相關人士在裡面,每次主辦都會累積一些成果。然而明年開始臺北時裝週還要續辦四年,雖然後來你們回答110年已經辦理臺北時裝週中介組織的可行作法研究,就是委託比較專業的單位可以整合產業及各種研究單位等等,推行時裝產業怎麼樣能夠越做越好,可以累積一些經驗,但我不曉得你們110年做的可行作法研究的結果如何。我們希望這個時裝週越辦越成熟,能夠逐漸提升,當然要一時趕上紐約、倫敦、米蘭及巴黎很難,但臺北時裝週一定有它的特色、能夠辦出它的特色。請你們等一下說明這個部分。像在法國跟義大利的時尚品牌中介組織最初也都是文化部在背後支持,法國後來是完全下放給民間主導,義大利是加入其他政府部門的經費,維持官民合作,有各種型態,請你們等一下說明。
第97案主要是華山的「臺北酒廠」被臺北市政府列為古蹟,好像每次動都要經過文資審議,你們有回答這幾年又遇到疫情,針對我的提案,你們來說明過了,你們看看現在的修正計畫如果無法執行,我是不是就比照兒童未來館改凍結案,由你們提出書面報告或者專案報告?
另外,第103案、第106案及第114案是有關預算質詢的問題,你們也都看過我的提案了,請你們說明,如果OK,我都可以改主決議。 -
主席接下來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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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本席提的是第92案,我關心的是文創園區,部長也知道應地方要求,臺灣各地都有文創園區,也為了要活化一些閒置的歷史建築空間,所以設立的算多,但是營運績效一直參差不齊,有的不錯,但大部分好像看起來都不是很好,尤其經過疫情這兩年,很多處的營運績效更是都很低。我記得私下跟部長聊過這個部分,大家都在思考文創園區該怎麼樣轉型,還有如何引進新的營運模式,以及很多半公益、半商業性質的營運模式,或更多元化不同樣態與異域結合。我還是想聽聽看到目前為止,文化部對全臺灣文創園區的盤點跟未來如何輔導轉型、未來如何提升或者引進更多元、更新的商業營運模式或其他模式,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因為剛剛張廖萬堅委員講到時裝週的事,我過去曾經數次提案,也希望臺北時裝週的量能可不可以延伸到臺北以外,比如到臺中?為什麼我會特別提到臺中?因為在我的選區有臺中市第一座市有的博物館「纖維工藝博物館」,裡面有一個部分叫「纖維」,纖維是什麼?就是衣物、衣服。所以在博物館裡面比較有名的、有亮點的就是開館的時候,曾經在美國得獎的古又文所編織設計的服裝在那裡展示,於是引發了我的想法,編織工藝博物館的編織最大部分剛好是時尚產業會用到的材料、衣物或編織等等,這些是不是可以做一些結合?
不必然臺北時裝週都要全部移到臺中,不是這樣,而是應該以臺北時裝週作為臺灣指標性的時尚活動,是不是能夠有更多的量能結合、帶動其他區域的相關時尚產業,或者可以讓時尚產業在地化,並結合在地的產業?我一直以來很希望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有一些評估?這是我關切的兩個點。 -
主席請黃國書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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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繼續來談文創園區。文化部每一年可能都要去瞭解一下,每個文化園區是不是都有符合文化部的預期?是不是都上軌道了?是不是有達到預期設定的目標?KPI是什麼?你們可能要思考文化文創園區的定位,到底是要做產業,還是要做藝術家進駐的空間?它的定位要很清楚。我們既希望委外的單位可以生存,又不希望它有太多的商業空間。可是當我們不希望它有太多商業空間的時候,承辦的這些單位、廠商根本就無以為繼,一段時間後可能就撐不下去。其實現在各地都有這個問題,臺中是因為有文資局進駐在那邊上班,不然經營起來也一定很痛苦。要如何去解決這樣的問題呢?我覺得文化部應該全面思考這個問題,到底文化部有多少能量、多少資源去支援每個地方的文創園區發展?除了委外之外,文化部當然沒有力氣自己經營,這怎麼可能!好,如果一定要委外,可能我們就要瞭解有什麼資源可以提供給這些委外單位,不然的話,一定是幾年之後就換人,永遠經營不出符合文化部期待的文創內容。
當然,文創園區也要符合地方特色,可是這一點我看都很難達到,就好像臺灣的老街很多,可是每條老街賣的東西幾乎都一樣,缺乏地方特色。文化部在全臺灣所管理的文創園區非常多,不只花蓮的要上軌道,嘉義的要上軌道,我想各地的園區都必須再重新思考其定位是什麼?我們可以給的資源是什麼?有多少?地方有什麼資源可以協助?當然我們希望地方政府要扮演一些角色,可是如何讓地方政府也可以共同來協力?這些都要全面性檢討,不然我們所有的文創園區,一開始大家都寄予高度期待,可是每個文創園區目前碰到的狀況都是無以為繼,就是這個樣子,到最後變成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真的太可惜了!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我覺得文化部真的要好好盤點。
其他幾個案子,包括淨零碳排那個案子,早上我已經提過了,像華山、空總,特別是未來我們要推動的空總部分,我們當然不希望它變成下一個失敗的文創園區。現在空總部分,大概跟臺北市政府已經有些共識了,可能規劃變成文教設施,然後給你們比較高的比例,但問題來了,文化部要推動的內容是什麼?這點很關鍵,我們希望文化部可以提出一個具體可行的目標、策略。相關的這幾個案子,希望等一下文化部可以具體回答,以上。 -
主席謝謝黃國書委員。
請陳秀寳委員發言。 -
陳委員秀寳針對第4目本席有3個提案,分別是第110案、第119案和第120案。第110案是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文策院的營運與發展,這個部分編列的預算較111年度增加九千多萬元,文策院致力於推廣文化相關產業,但其社群平台吸引民眾閱覽數卻一直很低,提案要求文策院應該積極推動業務,並訂定相關社群平台民眾觸及目標。之前質詢時,我已經提過這個問題,建議文策院在宣傳自己的社群平台時,應該要訂定民眾觸及目標,譬如明年度文策院在社群平台的經營上,預計要增加多少粉絲、增加多少觸及量等等,這樣在年度結束後,才有一個數據來評斷、檢視你們在整個年度的行銷、推廣是不是有達到預定目標?如果沒有訂一個目標或訂一個檢視的標準,那要如何檢討你們在業務推動上是否有達到預期成效?這個部分本來本席提凍金額是500萬元,經過相關單位說明後,我可以改成主決議,但還是希望文策院針對相關目標設定及推廣措施,提出書面報告給本席。
第119案和第120案是有關文化禮金和OPENTIX平台的相關提案,這兩個部分我就一起說明。文化部有來跟本席說明,表示開放平台部分,本來是要用OPENTIX,但是這2億的預算編列,其中有5,000萬是要拿來做新的系統,並且規劃建置長期會員以及藝文消費點數回饋機制,而第一個階段的系統會以發放文化禮金為主。我想請教,如果現在要使用新的系統來發放文化禮金,是表示沒有要透過OPENTIX系統嗎?之前專報時,部長表示文化禮金預計明年3月要上路,問題是你們現在的這個新系統還在辦理招標文件研議而已,根本還沒有建置,那這個app的招標要在3月上路,時間夠嗎?建置得起來嗎?3月份文化禮金可以真正上路?還是要延期?
另外,關於文化禮金發放部分,本席在質詢時也有提到文化禮金使用範圍的問題,當時文化部回復本席是1月底前會針對文化禮金的使用範圍研擬相關方案,在此我也要提醒文化部,文化禮金是發給18歲青年的成年禮,也是鼓勵18歲青年去做各種藝文產業的消費,那麼是不是應該針對18歲青年分析和調查,看看他們可能會從事什麼樣的藝文消費?同時,文化禮金也鼓勵18歲青年從事他們目前比較不會接觸到的藝文領域,譬如他們本來就會去看電影、訂閱線上音樂或購買圖書,那麼文化禮金的使用方向,是不是可以鼓勵他們去做這些本來他們會從事的消費以外的項目?如果我們在這個部分的規劃還沒有很完善,那麼第一點,文化禮金在3月份能不能真正上路?第二點,上路之後,使用的範圍和方式,是不是能針對之前部長所回應的,在1月底之前提出文化禮金的使用範圍方案?
本席這兩個提案本來提凍的金額都是300萬元,而且我也很堅持這兩個案子都要凍結預算,然後要求文化部一定要在1月底前提出文化禮金使用範圍相關方案的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以上。 -
主席OK,謝謝陳秀寳召委。
接下來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
林委員奕華謝謝召委。第4目我的提案比較多一點,我先講第78案。第78案我是要求預算減列,當然我有提出一些說明,在此就不再重述。但我想確定一下,現在規劃明年的臺灣文博會展場地點是在空總當代文化實驗場,好像可以把租金省下來,但有關一些初步規劃,包括時間等等,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先瞭解一下?臺灣文博會要在空總舉辦,你們要如何使用它的一些相關場域?另外,有關國際競賽獎勵金部分,我覺得這個很好,是一個新的調整。
再來是第87案,這個問題剛才很多委員都有提及,就是感覺上嘉義和花蓮文創園區從過去到現在好像一直都有很大的困難存在,如果今天檢討下來,大家覺得嘉義和花蓮一定要有文創園區,那麼就必須接受它可能沒有辦法用招標方式來營運,而必須由文化部自己來經營。如果確定是由文化部自己經營,那應該盤點哪些部分可以分包出去?哪些部分可以自己營運?我比較希望聽到的是正式的政策宣示,要不然就像過去一樣,就是一直招標、招標,然後不是流標就是標到又不去,要不然就是去了又解約,就是一直都命運多舛,現在是不是就確定未來花蓮跟嘉義採取的就是類似花蓮有多少委外,然後嘉義的部分就是我們自己來做,我比較希望聽到一個很正式的政策宣布。但是定位就必須要想清楚,像花蓮假如是多元文化發展中心,嘉義文創園區想到的是跨域新創加速器,我就比較有疑慮了。嘉義做跨域新創加速器,這聽起來就比較像是孵化器的概念,是不是確定要做一個藝術場域0到1的孵化器,是這樣嗎?因為我們一聽到新創加速器,這是有它的定義的,但是你又沒有講,是講跨域,所以是包括文化跟各種的跨域嗎?還是是怎麼樣?但你要做新創加速器牽涉到的就不是只有文化部,可能要有經濟部的支持,也要有相關的民間團隊,可能是律師、會計師,可能是投資,要怎麼讓它能夠跟投資端連結,或甚至要讓它有機會去參加一些國際的展出,增加文創產業化的機會,所以到底是不是要做這個,還是也不一定要做這個?希望可以再說明得清楚一點點。
再來是第95案,本來就有一個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因為接到112年之後,要叫「永續時尚產業鏈整合及……」後面就不講了,多了「永續」兩個字,所以就想確認一下,因為現在什麼都要加「永續」二字,是為了代表我們跟得上進步的腳步,還是這邊的「永續」兩個字要怎麼做?是一樣要做減碳,或是其實臺灣發展很快,把一些再回收的部分recycle作成布料,但是現在我們看到的都是比較傳統的衣飾,就是運動外套、外套等等,或者像POLO衫,就是少了一些時尚感。我知道大家都在努力這件事情,這個部分有打算做這塊嗎?就是把一些回收的東西作成布料,未來在時尚設計上能夠用這樣的部分來進行,做一些政策上的引導或活動上的引導,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清楚瞭解一下?
再來是第111案,文策院說明之後,如果可以增加當然是很好,但我們也希望文策院不要做太多很宣傳面的東西,多做點實質面的東西,讓各領域的投資帶進更多民間投資。我們對文策院有滿大的期許,可是一樣地,之前我們一直想要發展的動漫產業,我覺得在文策院的資源分配下去之後,它能夠分配到的似乎還是很少、還是不夠。我知道有增加,但它是一個全球競爭的領域,我覺得還是過少,尤其臺灣一直希望能在這一塊增加國際競爭力,所以還是有比較多的期許,可以再多一些在這個產業。像是國家有所謂的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對於文化的部分,有沒有什麼比較要著重的、充滿未來競爭力的領域呢?這可能也是文策院可以去發展的重點部分,這部分也可以讓我們再多一點瞭解。
第116案是一樣的問題,大家都在關心的,希望把原來的藝FUN券常態化,從18歲開始補助,但這裡面就分為兩個,因為他如何使用就會牽涉到使用的平台,原來在報告裡面都是說會用原來兩廳院的OPENTIX,之後會對OPENTIX做一些改善,就完全用這個平台,但在說明之後發現後來又變了,所以我覺得這有必要跟我們說明清楚,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因以及到底有哪些平台要被納進去?另外還要再做一個app,是不是又會再發展一個app?當時藝FUN券也有一個app,現在又要再做一個app,當然這會增加做app的商機,可是沒有辦法統整嗎?一定要做一個新的app嗎?這個app大概需要花多少錢來建置?是不是也能公開讓我們有更多瞭解?
最後,有些是提凍結,但是我是提主決議的方式,我還是利用這個機會講一下空總的都市計畫這個部分,我知道現在進行中,可是因為當時在地方說明,現在聽下來大家對於要做文教用地這件事情是覺得很好的,可是問題是你們當時跟里長們說明時提了一個我覺得有點擔憂的方案,因為說實在在教文委員會裡面也沒聽部長說過這個方案,叫做國家博物館,如果做國家博物館,那就是不得了的定位了,所以里長們就很訝異說在那個空間有辦法做國家博物館嗎?還是其實目的只是要先變成文教用地,我自己本身說如果做國家博物館的話,那個地方的腹地真的不夠大,再加上還有交通的問題,因為國家博物館總不會希望只有國內的人去看,總希望它要像故宮一樣是國際人都可以來看,光遊覽車、各方面的問題,又在東區最繁華的忠孝東路三段上,所以國家博物館是不是只是一個暫時希望可以申請文教用地的非常非常初步的規劃,但事實上並不是一個定案的計畫,它是可調整的,這部分是不是也公開讓我們大家瞭解一下,謝謝。 -
主席謝謝林奕華委員,接下來請范雲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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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召委,我的案子是第4目的第84案,其實之前我也有質詢過部長,文化部有一個很好的方向,就是要鼓勵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發展,所以有修正文化內容的投資要點,放寬投資限制,增加文化部的政策型投資專案,但是我們有接到有意願申請的藝文團體問文化部的時候被拒絕,覺得好像沒有一個書面申請的標準,有點無所適從,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增設1年,到現在都沒有成功申請的案例,文化部是不是可以更具體地把申請審核標準的內容寫出來,然後儘早公告?這個部分文化部有來說明說你們有在進行當中,如果確定明年1月底可以公告相關規則的話,我可以改成主決議,不用凍結,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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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范雲委員。接下來請賴品妤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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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本席這一目是第89案,有關動畫創作者基地的部分,文化部表示這項預算是用在辦理動畫創作者基地,鼓勵以本土語言創作,雖然有設定績效指標,可是本席在文化部提供的預算說明資料裡,其實看不太出來所謂的績效指標是什麼,因為你們只是說有訂,但是好像沒有細節,所以指標到底是什麼?鼓勵的方式目前看不太出來,這部分等一下文化部在回答的時候,應該要回答一下。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文化部雖然有提供動畫創作者基地進駐單位在明年度預定產出之項目,但是產出項目裡,至少從資料上看起來,沒有註明哪些是華語動畫,哪些是本土語言動畫,我講這些不只是資料給予的問題,如果現在的狀況是這樣,我很難對這個預算在推廣本土語言的成效上有信心,我覺得文化部可能要拿出態度、要更積極。
先前文化部到我們這邊溝通的時候,已經針對這幾點要求再提出更多資料,但是到目前審預算的當下,我都還沒有收到相關資料,所以今天第一,這一案我希望凍結,因為相信在這個狀況下,可能也很難、很詳盡地說明,但我問的這些,我還是希望文化部能夠給一個初步說明。
還有一件事情,我覺得有關本土語言的推廣及補助活動,其實常常都會有同樣的情形,活動辦理的場次、數量也許可以代表一部分成績,可能也在KPI裡,但是活動的具體內容其實相當重要,辦活動的質跟量應該都要同樣重視,我想你們也不會反對,不然我很怕最後會不會變成付了、撒了很多錢,可是成效卻不夠好的狀況,所以這部分麻煩等一下文化部要好好說明,以上。 -
主席謝謝賴品妤委員。接下來請林宜瑾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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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我的是第85案,其實跟思瑤委員提的很相似,文化內容評等系統是用來協助金融機構判斷各類別文化內容產業是否適合融資的工具,不過,仍出現資料庫不充足,還有系統不夠貼近市場生態等多項問題。所以我覺得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是,因為臺灣文化內容產業大部分都是中小型公司為主,各項資源都不是那麼充足,所以要跟金融機構談融資其實並不容易,這一點真的還有賴文化部要積極跟金融監理機構進行跨部會協調。
當然經過上個禮拜文化部的說明,這個提案有部分的問題有得到一些解答,像會考量國內銀行系統對於以文化內容評等作為投融資依據的接受度很低,所以會先就這套系統轉型為辦理專案投資的評估工具,文化部說近日會跟金管會協調,然後也取得一些共識,會把支持文化發展納入企業的ESG,在永續發展範圍內,成為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的衡量指標,希望能夠提升企業把更多資源投注文化內容產業的誘因,所以針對上述問題,還有後續怎麼規劃,請文化部再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
另外還有第122案,就是大家都關心的文化禮金問題,因為文化禮金明年就要上路,實際上其形式跟藝FUN券有點類似,都是鼓勵民眾藝文消費。當然這次文化禮金是著重在青年身上,文化部指出,因為過去藝FUN券的經驗是積極跟正向的,去年透過放寬適用店家範圍,還有很多加碼,以及店家自主優惠等等的推廣措施,實際上讓各產業類別的消費比例有更加平均的趨勢。當然文化禮金明年就要上路,因為文化是長期的事物,不可能要求二、三年就有什麼成果,所以我不一定堅持要凍結多少,可是文化部一定要有策略、有評估,針對近幾年,乃至於未來藝文消費的相關鼓勵措施及預期效益,再給本席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本席在第4目總共有3案,第一個是第86案,這是跟大陸地區旅費有關,一樣通刪送協商。還有第100案是關於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計畫,分5年辦理,明年預算會比今年多了2億6,335萬8,000元,但沒有說明細節,希望能夠說明增加的原因。另外一個部分是在第108案,跟剛剛陳秀寳委員講的有點類似,針對補助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的經費,比上個年度增加了9,543萬元,也沒有說明增加的理由跟原因,希望能夠補充說明。以上3案,其中第86案通案處理,接下來請文化部針對委員的提案,做一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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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謝謝各位委員。今年我算是變成大戶,謝謝各位委員非常認真給我們指導,因為問題很多,所以就按照順序來說明,並按委員分別的提問統一對項目來回應。關於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從第78案到第86案,有好幾位委員提出,像文博會的部分,奕華委員針對剛剛文博會的國際推展減列經費,未來要提供資料的部分,這之後會再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奕華委員,委員的一些問題,我們之前全部都到辦公室先去跟辦公室同仁說明,所以我很簡要地說。
另外張廖萬堅委員的文博會的績效分析跟移轉的可行性,這個部分是在第83案,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規劃,現在大概已經確定就是雙年移展的概念,就是1年在臺北,1年就在外縣市,所以我們預計後年應該就是在臺南,臺中的部分我們會來規劃,或者是以六都為主,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做,歷年分析資料也提供給萬堅委員參考。
針對文化金融的部分,因為思瑤委員對這塊非常重視,剛剛宜瑾委員也提到評等的部分,不管是啟動金融挺創意,或者是ESG的永續金融納入文化指標、建立無形文化資產評價或是宜瑾委員剛剛提到的創造友善文化內容的投資環境,文化部一直努力做這一塊。金融挺文創部分,之前大概有跟委員說明,因為我們跟金管會講,105年結束之後,金融機構投入整體文創這塊,其實金額沒有下降,有四千多億,現在為止,最主要之前在做金融挺文創時,還沒有文策院,文策院之後會有國發基金的投資,還有貸款融資的問題,所以我們跟金管會把它轉移到ESG。早上有跟思瑤委員報告,ESG的部分也已經獲得金管會的同意,我們現在把它納入,未來只要20億以上的所有上市上櫃公司,都要把它列入公司治理的指標,因此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無形文化資產評等的部分,這過程裡面的確是這樣,我舉一個例子,比如融資部分,像演藝團隊的紓困補助,我們的補助跟信保基金補助的額度是百分之百,即便是這樣,金融單位也是不想保,這個是百分之百啊!至於評等部分,其實我們也知道,我找了金管會、經濟部一起來開會,現在我們會比照吳思瑤委員所提點的,明年會跟文策院再討論一下,看是否先委託工研院做一些示範作法,我們會再跟文策院討論,文化金融部分我們很重視,我們一定會很認真地推動,也請委員支持。
范雲委員提到政策型投資部分,我們之前有在辦公室報告,我們大概會有一些程序,因為其實我們是比照國發基金,國發基金裡面有一個專案補助部分,就是政策型補助部分,因為它沒有申請要點或辦法,所以當初我們就是比照這樣,但是我們內部在規劃時,還是有一定的準則,因為委員有這樣的關心,所以我們現在正在籌劃、規劃整個細節要怎麼做,我們希望明年1月底就能夠公告,這個部分跟委員說明。
吳思瑤委員的第79案是針對文創法修法,我想委員非常關心也督促我們往前走,所以這部分我們會持續跟院裡面研議,將相關的資料整合起來,尤其無論是稅捐抵減,或是投融資,投資研發抵減部分我們都會積極處理。
接下來是針對嘉創與花創的招商情形,因為有很多委員關心,包括林奕華委員的第87案、張廖萬堅委員的第88案及黃國書委員的第93案,剛剛委員們針對這部分都有一些意見,何欣純委員的第92案也有提到文創園區的相關規劃。黃國書委員應該還記得,去年就已經要求我們做整個政策白皮書的規劃,所以後來整個政策白皮書其實有針對整個園區,最後擬出的方式,即整個政策的定位大概是這樣,所以現在的文創園區當然就不再像以前只是將國家的資產、國家的土地直接分租出去,做二房東或大房東的概念,我們現在不是這樣。
目前會以三個主軸來看,第一個,整合文化政策,作為整合地方或中央文化政策的平臺;第二個,成為藝文支持的基地;第三個,活化文化商業服務的概念,所以現在的嘉創及花創基本上都是朝這個方向來處理。剛剛林奕華委員特別提到到底政策是怎樣,我們的方向其實就是這樣,花創現在是由生美基金會協助經營,未來嘉創也會朝這個模式,方向大概是這樣。
現階段這麼大的園區要招商,最主要是如果這樣弄下去,其實整個會偏掉,部裡面對文創還是有一些想像,所以我們會朝這三個主軸來處理。地方部分,像花蓮的花創成為這樣的基地,其實跟在地的文化局、文化團體都有相當程度的互動,不會好像只有中央自己在那邊唱獨角戲,不是這樣,所以這部分我們會朝這樣的方向來處理。
剛剛林奕華委員特別問到嘉創要做什麼,我覺得我們的文化新創加速器的概念是這樣,我們現在其實已經有一個選定,目前有一種稱為沉浸式體驗的園區,我們現在計畫將其建構成這樣的概念,它不會只是孵化器…… -
林委員奕華那你就不能叫做加速器,你的文字要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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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是,文字要精簡也要正確。因為我們也會將產業銜接進來,不會只是從零到一的概念,我們會把產業做一個產業聚落的群聚概念,這個部分跟各位委員報告。
黃國書委員針對淨零排放部分,我們早上已經有做整體上的回應。剛剛賴品妤委員的第89案特別針對國家語言發展方案,到底要怎麼做這件事情?我們現在在空總裡面有做動畫園區,目前甄選了8家,明年大概也會有7、8家左右,針對語言部分,我們現在是輔導、補助,就是10家在地業者去開展出至少10部國家語言的動畫,未來還要做人才培育與座談會,委員有提到一些細節的部分,我們會另外再提供委員相關資料。
接下來是永續時尚產業部分,林奕華委員特別針對與去年之間的差別,現場有跟林奕華委員提到,它其實是延續性的,未來對於永續機能布料的開發的確會是一個趨勢,今年其實針對咖啡紗之類的都已經有在處理,我們會好好地再強化這一塊。
何欣純委員也特別提到是否可以到臺中去的部分…… -
何委員欣純要往外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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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對,其實我們現在就有了,今年已經有一位設計師特別選定在臺中做展示或展售會,剛剛李常次特別跟我講,他會特別協助我們安排到臺中去,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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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臺中的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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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是,這個部分我們會來處理。另外,張廖萬堅委員針對中介組織未來如何經營的部分,張廖萬堅委員大概知道110年已經有提出整體規劃,我們規劃出三個東西,第一個,是不是委託給文策院、是不是委託給設計研究院,或者是其他的法人?但是因為我們現在正在構想,我們採用的模式的確就像金馬獎委員會的概念,不過這不是只有我們單方面的想法,也涉及到法人的想法、設計師的想法、業者的想法,所以這部分我們還在磨合、溝通,長期一定要朝這個方向走,因為不可能像早期一樣由文化部來推動,但到一定程度後就一定要退場,所以這部分我們朝這個方向來處理,大概沒有什麼問題。
接下來是華山2.0部分,提案委員相當多,張廖萬堅委員是針對執行率不是很好的部分,其實我們在現場有跟委員辦公室的同仁說,這部分的執行程度有提到108年的計畫為什麼到110年才完成,那個應該是我們在表達上不夠明確,108年是指108年8月才核定,109年又剛好有疫情,所以109年就與108年一起合作、一起把它整合,並於110年就已經執行完畢,其實目前我們的整個計畫大部分都執行得不錯,都有按照進度,因此跟委員報告,請委員放心。
在KPI部分,很多委員都有提到一些方式,我們未來會將它從200調至1,000。鄭正鈐委員特別針對華山2.0的預算編列為什麼多了二億多,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是工建計畫要開始推動,所增加的預算是針對工建計畫,拜託委員支持,讓我們往前走。
接下來是設計驅動部分,張廖萬堅委員針對設計驅動的執行率,我們整個計畫到現在為止,其實執行率也差不多,我們會很認真推動,設計驅動執行率過低的部分,剛剛已經有稍微跟委員說明…… -
張廖委員萬堅錢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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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執行率一定沒問題。
接下來是法人的問題,鄭正鈐委員、林奕華委員、張廖萬堅委員是針對文策院的預算為什麼多了九千多萬,萬堅委員對於自籌率是不是有把它納進來?相關的績效評鑑是不是有公開?這個部分都有跟委員說明了。
奕華委員針對編列文策院的錢增加了九千多萬元,其實這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就是要增加所謂的文化內容多元開發,我們除了用投資來取代補助外,但因為有的案件還沒有達到國家投資的規模,所以我們在前期必須要支持,所以大概編列了4,000萬元。另外因為現在疫情差不多已經告一段落,未來在國際展會上面,明年我們大概會參加23個國際展會,所以預算大概要增加三千多萬元。另外,還有最重要的其實就是紓困後續的問題,演藝團隊的這些紓困的利息補貼、青年創業的利息補貼大概也編列了兩千多萬元,所以加起來其實是覈實編列的,請委員給我們支持。
至於自籌率過低怎麼處理?其實我們已經把它納入111年跟112年的評核指標,所以這個部分未來我們會加強督促,但是其實也要給文策院一點時間,因為它現在沒有館舍可以經營,它只能靠TAICCA School,但是TAICCA School因為疫情又不能跟人家收錢,它只能靠這些很少的收入,我想這個部分我們要給它期許,希望各位委員支持我們這樣的作法。
另外,奕華委員有針對高階數位素材的這個部分提案,我們其實之前有說明過,110年之前是我們的資訊處在做,大概做了650個,後來到110年要給文策院的時候,它其實是希望從典藏變成商轉的概念,所以110年商轉它要做一些轉化,111年我們只有編列600萬元,原因是什麼?就是因為它現在在轉化,所以我們還要讓它持續營運一下,現在它已經差不多告一段落了,它的一些應用、商轉的部分有一定的經驗,所以我們明年還是要開始做一些建模,增加它的相關資料,這個部分要拜託委員支持。
接下來空總的部分,思瑤委員有提第113案,國書委員也對於國家博物館定位的部分有提案,剛剛奕華委員也有針對都市計畫這塊就教。我們與臺北市政府之間針對都市計畫的溝通其實一直都沒有中斷,但是之前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卡在文創特區需要40%回饋的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10月25日進行調整了。整條濟南路以南就是文化資產保存區;以北本來是叫做特專區,現在把它變成文教用地,我們用這種方式提到臺北市政府,開完會之後送到都發局先審,他們也同意這個做法。
當初都審會的委員就講說你們要做什麼?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就問我們說:「你們到底要做什麼?先提出一個說明。」都審委員說:「你要做什麼,其實我們不會管你」,但是文化局希望我們提出一個比較清楚的想法,所以的確就像剛剛奕華委員說的,現在其實還不是定案,只是一個想像,但是未來國家文教設施的規畫,這件事是絕對的,就是這個方向,未來會怎麼樣?到底是國家博物館還是什麼樣?我們其實可以討論。未來整個都市計畫改變的時候,還是要先舉辦一些公聽會討論,所以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朝著這個方向來做。至於它未來怎麼樣做?做什麼東西?其實都可以討論,這個部分也跟委員報告。
最後一大項就是關於文化禮金,這個部分奕華委員、秀寳委員、思瑤委員還有宜瑾委員都有一些問題,我覺得應該這樣回應,就是為什麼變成這件事?上一次專報之後,其實委員對文化禮金都很支持,但是對它的期許也很多,所以希望它的店家數要擴大、使用範圍要大、類型要大,不要限於表演藝術,然後店家數需要平衡。講實話,OPENTIX是沒有辦法的,因為OPENTIX當初在規劃的時候就是一個以表演藝術為主軸的平臺,但因為要整合參考委員的一些意見,其實我們就必須要去思考,所以從本來的單一選擇變成有其他的選擇,我們現在在朝這個規劃走,但是OPENTIX還是要一起合作。
這樣的作法我早上其實有稍微提到,未來我們的店家數其實不會低於1萬家,而使用範圍是以體驗表演藝術為主,也包含其他更新型的。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未來是不是可以有各種不同的體驗?秀寳委員提到是不是有其他的這種年輕人的體驗?其實像沉浸式體驗這件事,也許我們以前沒有辦法納進來,像今年以前,藝FUN券都沒有把公立博物館放進來,所以我們這一次就是要把它放進來,因為考量地方平權的部分,還是要把它放進來,人在臺東你不能叫他到臺北來嘛,所以要讓他在地就可以參觀。
另外思瑤委員針對是不是除了18歲之外要向下延伸,以一年一次的方式發放,這個部分我們會討論,但因為最主要是預算的問題,即便是這樣我們其實也在做,希望透過企業贊助、協助的方式,也許可以發放給他們,所以早上特別提到針對福委會的部分,其實我們希望在第一階段就可以處理,至於剛剛提到的app,其實它就是要達到我們的第一階段,我們一定會在第一季的時候完成這件事情,整體跟委員做很簡要地說明,以上,謝謝。 -
主席好,文化部這邊回應完了。針對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的部分,我給各位幾個數字,作為我們總共要減列多少,還是要凍結多少的參考。第4目的部分我們明年的預算比今年多了4.8億元,去年的時候,就今年的部分我們是減列3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加專案報告,那我們今年要怎麼減列或凍結?可不可以請林奕華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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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還是建議減列啦,就在整目好了,原因就是剛剛講的,是一個督促啦!文化園區的事情我們每年都講、每年都講,但是就覺得進度非常緩慢,所以小刪是代表一個警惕,就是說要調整定位、各方面加快腳步,也不要說搞了一個明明是沉浸式,然後又變成加速器,讓我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麼,所以我主張維持小刪,也是希望各方面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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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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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們去年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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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刪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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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就提刪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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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刪500萬元是不是?OK,那凍結呢?有沒有其他委員要表示意見?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我想還是要提醒一下爐主文創司,你們現在要建立一個專屬文創20億元的信保基金,為什麼是20億元?為什麼不能再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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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司長清松那個是因為我們跟信保基金,它要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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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我覺得這個額度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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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銀行也貸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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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貸不出去嗎?好,我只想知道20億元不曉得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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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主要是銀行,我們會跟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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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雞生蛋,蛋生雞嘛!你的無形資產評價,這些東西的配套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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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它不會虧錢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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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處理預算嘛,那就比照去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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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去年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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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刪300萬元,凍2,000萬元,對不對?去年凍2,000萬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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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去年是凍2,000萬元,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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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當然我是覺得能夠不刪最好,支持一下文化預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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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這次的經費真的增加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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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就刪200萬元,凍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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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刪100萬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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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次增加4億元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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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裡面有文化禮金的錢啊!文化禮金的錢就有2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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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降為300萬元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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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就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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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那就不要凍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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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降為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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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刪的部分,可不可以再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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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刪300萬元。500萬元變300萬元,可以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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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剛剛提到增加的部分,包括文策院,其實有一個部分很重要,我要再強調一下,就是我們要增加一些投資,前提是必須有更多的好案子,所以前面要進行更多的支持,讓民間所有的單位,他們都可以去發展出一個可以去徵求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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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我覺得不用再談了,就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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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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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就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然後凍結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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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就不要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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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刪就好了,是否可以不要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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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刪300萬元了啊!就不要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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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是覺得可以凍少一點,但還是要讓它回復大家提出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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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凍一些好了,凍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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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凍一些好了,凍1,000萬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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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減300萬元、凍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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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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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1,500萬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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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000萬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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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凍1,000萬元,不要刪好了,我主張不要刪的原因是,其實文化部的預算在送到委員會之前,在行政院、主計單位那個階段就應該已經刪到所剩無幾了,這是我認為的,而且通常文化部絕對不是行政院大力、國家重點政策要發展的一個單位,真的是這樣子啦!我覺得真的不要刪,我同意凍1,000萬元,但真的不要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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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剛剛的發言也是希望不要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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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就保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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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林奕華委員,那我們不要刪那麼多,就刪200萬元、凍1,000萬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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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就說去年也是刪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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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刪200萬元、凍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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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奕華委員,這樣好了,刪200萬元、凍1,000萬元,然後加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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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樣就凍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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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沒有啦!剛剛就說凍1,000萬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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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是刪200萬元、凍1,000萬元,因為凍1,000萬元已經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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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剛才說刪300萬元、凍1,000萬元,現在又說刪200萬元、凍1,000萬元,這樣不對吧!這樣真的不對啊!你們在野時會這樣嗎?我已經很客氣了,好不好?再說下去我就要保留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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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提議刪200萬元、凍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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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奕華委員,你是主張刪200萬元、凍1,000萬元,然後加專報,對不對?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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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沒有這個意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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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不要刪300萬元,凍1,200萬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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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刪300萬元、凍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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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刪300萬元、凍1,000萬元,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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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刪300萬元、凍1,000萬元、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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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可以嗎?反正就刪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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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刪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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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刪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1,000萬元,加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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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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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如果這樣的話,我的幾個案子就要改主決議了,第91案改主決議;第93案改主決議;第102案併凍;第115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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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報告主席,我的部分改主決議的有第79案、第80案、第113案跟第121案;我的第81案、第82案併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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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報告主席,我的第92案併凍,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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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的部分,就是有關文策院的第105案改主決議,其他的話就是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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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的部分第110案改主決議;第119案跟第120案就併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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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10案改主決議;第119案、第120就併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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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報告主席,我的是第89案併凍,但我有一個部分要跟文化部溝通一下,因為你們會提供給我包含補充的資料及書面報告,但是我要提醒的是,因為剛剛你們回答得滿簡略的,我知道你們的動畫創作基地容量是15家,現在是有8家,但我有幾件事情要提醒。第一個,就我的理解,這8家裡面會不會產出本土語言動畫呢?目前的狀況是不確定誰會推出,但好像有些業者是不排斥的,所以我想要知道哪些業者可能會把他們的動畫去做本土語言的版本。但是我要提醒一件事情,因為這些動畫看起來原本都是華語的版本,所以等於會先有一個華語版再去改成本土語言的版本,可是在這樣的考量下,我覺得會變成事實上華語的部分可能會先占到我們市場一定的比率,即可能會因為有華語版反而造成會先占有這個市場,所以我希望你們這部分要講清楚。也就是說,因為先有華語版,然後再改一個本土語言版,跟原來一開始就是本土語言版其實是不一樣的事情,所以這個部分在報告裡面,我要求要講清楚,到底都是兩個語言的版本,還是有一些是直接就是本土語言版,這部分請跟我講清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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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張廖萬堅委員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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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案子中,第83案、第96案、第106案均改為主決議;第88案、第97案、第103案併減;第114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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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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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我的第122案,文化禮金一案就改主決議;另外,第85案就併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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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重複一下,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的部分,第79案改主決議;第80案改主決議;第81案併凍;第82案併凍;第83案改主決議;第85案併凍;第86案就通刪;第89案併凍;第90案改主決議;第91案改主決議;第92案併凍;第93案改主決議;第94案併第30案;第96案改主決議;第98案改主決議;第100案併凍;第102案併凍;第103案併減;第105案改主決議;第106案改主決議;第108案改併凍;第110案改主決議;第112案改主決議;第113案改主決議;第114案併凍;第115案改主決議;第119案併凍;第120案併凍;第121案改主決議;第122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5目。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原列37億9,733萬3,000元,提案是第123案到第170案。要發言的委員,請表示一下。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我有3個案子,第146案、第152案跟第167案,第146案是華視的部分,華視好不容易組成了新的董事會,新的經營團隊也重組了資產活化策略小組,這是要來解決這種非公非私的狀況嗎?這也是個老問題啦!只是對於新任的董事會我們會有比較高的期待,是不是能針對華視資產活化方案,併同民股買回做整體評估?新董事會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這是解決華視問題的根本部分,等一下請華視做個說明。以上是第146案。
第151案與TaiwanPlus有關。TaiwanPlus現在由公視處理,但我們還是要面對法源問題。因此,修正公共電視法就是為了讓TaiwanPlus這個國際傳媒有法源,不知這點是否併入你們修法的基礎方向?
最後是第167案,也是公共電視法的部分。我的理解是公共電視法可能採階段性修法,即第一階段處理董監事名額比例,這個大家的共識比較高,也非常急迫。其次就是剛剛講的,TaiwanPlus是不是要有法源?公共電視所挹注的經費來源是不是能擴大?從你們說明資料裡回答我的理由來看,似乎是第二部分也會納入修法?我從你們的說明來看是這樣,而不是僅限於原本的董監事三分之二這部分。如果是的話,可否具體跟大家說明一下?
其實我擔心的是下一個會期,對我們這個屆期來講,這是最後一年,但文化部有多少法要修呢?本席在此要提醒大家,公共電視法一定要修!還有剛剛講的文創法要修,而文資法也非常非常重要!文資法是不是能擴大對於私有文化資產的獎勵與誘因?文資法究竟是脫鉤修一部分,抑或修大部分?對此,我期待文資法能做個大盤點,所以文資法要修。再加上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要修,給文化基金適足性的財源。光這四個法就夠我們下會期做足準備了,因為從剛剛審預算審到現在,我知道這四個法你們都已經送行政院了,如此,我們這些教文委員就要有一個很好timetable以便超前部署一下,好在一個會期裡處理這四個大法案。我們只剩下下個會期,所以我非常期待,在政策上這需要一個非常清楚的宣示,所以連同公共電視法在內,請部長跟華視董事長給我們說明,謝謝。 -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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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這一目我有四個案子。首先是第135案,係針對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與加值利用問題。現行國家電影與視聽文化中心所典藏的影視及廣播文物保存空間,只安裝一般中央空調,並未達到文物所需之涼藏、冷藏、凍藏的溫濕度標準,所以本席提出預算凍結案。經過上週的說明我們知道,為了防止劣化文物相互感染,你們已經在影視聽中心擴增租賃廠房,且該廠房還設置標準的冷藏、涼藏及除酸、除濕設備,以進行專業典藏,所以本案就不凍結,改主決議。
第154案與TaiwanPlus有關。之所以提出這個案子,是因為我們清楚知道TaiwanPlus目前還在初始設置階段,其規模難以與國際媒體抗衡。為了增加平臺曝光度,你們做了TaiwanPlus app,也大力推廣中。原本預計2021年app下載目標值為100萬次,但實際上僅七萬餘次;之後轉由公共電視承接後,app下載次數,到2022年9月20日為止成長至十一萬餘次,仍明顯與目標值差很多。雖然這裡所探討的是下載量問題,但使用過新聞app的閱聽者就知道,其實新聞app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是,輔助使用者快速取得新聞資訊的一種工具。換句話說,影響是否使用app的關鍵非常現實,也就是好不好用!如果不好用的話自然就不會用。
我們對TaiwanPlus有太多期許,自然要給一些壓力,當然,我們也知道TaiwanPlus不能與老牌媒體相提並論,這樣不大公平,畢竟才剛剛起步。可是本席還是要提醒,當大家都在突飛猛進時,TaiwanPlus一定要展現出奮力競爭的氣魄,給出藍圖,做出成果!2024年巴黎奧運即將來到,我在質詢時也說過,臺灣選手已經準備發光發熱爭獎牌時,TaiwanPlus要跟上腳步才可以翔實報導我們選手在奧運的比賽狀況。以上是第154案。
再來是第162案,本案提到OTT串流平臺。我們很清楚知道,國內影視的串流平臺規模無法與國際串流平臺相提並論,爰此,如果國內平臺業者可以整合,相互合作,那麼就可能有機會組建出比較具國際競爭力的國際大型平臺。我們也清楚業者考量的面向很多,譬如來自股東的意見就具有高度影響力。站在政府立場,若希望國內平臺業者相互合作的話,也只能透過鼓勵。就此,文化部上禮拜有說明,11月有邀集國內外OTT平臺、影視製作與電信業者、文策院針對影視製作與合作進行意見交換,也同時討論到國內平臺整合與海外影音平臺投資臺灣本土內容等議題。本席所關心的是,未來該如何課以境外影音串流平臺善盡投資臺灣原創內容產業的義務?會不會有專法?這一點是不是請影視司與文策院回應一下?
第168案與華視有關。我們知道公廣集團的預算相當有限,但這一案我堅持凍結,我先談談附負擔捐贈與民股買回這兩個議題,這些我在質詢中都有提到過。
附負擔捐贈其實是政府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民股買回是政府該怎麼做的問題,兩者並不相同。這並非代表政府不給華視附負擔捐贈,華視就會經營不善;或者政府不給就一定是錯的,這一筆錢所關乎的是政府的態度!既然公視基金會是華視最大股東,持股達百分之八十三點多,那麼根據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規定,已經遠超於一定得編列預算的標準。若此時評估不需要編列附負擔捐贈預算的話,勢必要給出不至於影響華視民心士氣的充分理由,這是我的看法。另外,民股買回的問題,民股的財產當然是屬於人民,所以政府當然沒有立場強制買回,可是我們也很清楚的知道,就算還有民股,可是公視基金會指派的法人代表在華視的董事會還是具有很大的主導權,所以某個程度文化部其實也可以這樣說,在法律地位上,其實華視仍然是具有商業活力的民營商業電視臺,某個程度也可以這樣講。我想要請教二點,第一點,如何讓爭取商業利益的這件事情同時也對全民有利?第二點,華視資產活化小組的評估方向是什麼?什麼時候會提出評估報告?以上問題,謝謝。 -
主席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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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提案是第126案、第136案、第147案、第151案及159案,其中第126案及第151案可以改成主決議。第126案本來是提案要求減列1,000萬,這是有關「影視音政策規劃補助與跨域整合」編列1.24億元的部分,我的提案提到二個部分,一個是急難慰助及展演活動補助業務突然增加到四千多萬元,你們有說明那是針對一些特殊貢獻的影業資深演員,比如說辦一些影展、追思會或音樂會,這個我可以接受。另一個是補助辦理金馬獎活動也增加很多經費,你們說是因為明年是60週年,所以規模不一樣,這個我也OK,可以接受。
第159案是有關「推升影視音智慧發展」編列1億4,600萬元,裡面有高達8成是對國內團體捐助的獎補助費,我認為那個部分依法應該公開補助結果,所以當時才提案刪減1,500萬元,文化部做預算說明時表示會提供補助資料,所以我就不刪減,該案可以改成主決議。
另外,第136案、第147案及第151案,其中第136案是有關「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這個很好,執行期間是109年到112年,明年是最後一年。其實國影中心都很認真,我實在不應該去凍結,但是我希望在加值利用的部分,也就是在修復之後,很多年輕人對這些老電影或者這些修復後的經典電影,因為已經數位化了,他們應該比較容易取得,或者說你們有沒有什麼加值利用的計畫,所以我才小凍100萬元,要凍結少一點也沒關係,就是你們提出一個有無加值計畫的書面說明,我就可以解凍,其實是要請你們把這個很好的修護計畫更擴大來使用及推廣。
第147案及第151案都涉及到公視的修法,有關第147案,其實大家都知道公視遭廠商刪了42萬筆珍貴新聞畫面,我們立法院對此也很關心,到最後還是有8萬筆追不回來。監察院上個月有提出糾正,糾正文當中提到公視人力不足、經費不足,尤其資安經費不足。經費不足其實是來自於文化部延宕公視法修法的速度,所以剛才吳思瑤委員也有提到,我也認為下個會期應該開始好好來談要怎麼修法,不然每次董監事就延宕產生,然後也不利於對公視的監督、督導之責。還有包括華視資產化的問題也一樣,它雖然是在公廣集團中,但是公視擁有8成的股權,怎麼去監督華視資產活化的問題,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問題?其實8.54億元的公視預算我認為是不夠的,但我為什麼提凍結500萬元,其實是希望能夠解決相關問題,公視已經發展一段時間了,對於法令不足的問題,我們怎麼樣趕快來協助。
第151案有關國際影音平臺的部分也一樣,我們終於有了一個國際宣傳的頻道,可是這個都用標案來進行,一年一標也不利於人才的留用,但是這也涉及到修法,譬如你們的說明有提到,現在已經要交到公視底下去執行,這個我也同意,但它是不是還是應該要有一個妾身比較明確的體制內的定位?在修法時是不是也能夠一併解決這個問題?目前是用權宜的方式,我們都支持它為臺灣宣傳。還有,部長今年10月回答委員的詢問時提到,這個最後還是要落地,它現在是影音,落地的進度如何?有沒有跟各國洽談?洽談的進度如何?以上,謝謝。 -
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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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本席在這一目有4個提案,分別是第129案、第130案、第153案及第161案,其中第129案及第130案都是關於中國劇播出時間的占比問題,我就二案一起說。這個案子其實本席非常關心,我也都質詢過,為什麼關心中國劇播送時間占比太大的問題,也是因為我們很多日常用語就是慢慢的,在不知不覺中被中國同化、統一了,像有時候我們聽年輕人在講話,像是完蛋了、糟糕了,他們會講「芭比Q了」,丟垃圾(ㄌㄜˋ,ㄙㄜˋ)會講成丟垃圾(ㄌㄚ,ㄐ一),顯示我們其來有自的一些習慣用語已經漸漸地被他們這樣同化了。
文化部身為國家語言發展的主責機關,一定要正視這個問題,關於中國劇的播放時數、播放類別等相關議題應該進行研議,要修正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的相關規定要去做檢討。文化部來說明時表示,針對中國劇的相關資訊、播出時間、類別、銷售模式等會進行分析,之後會提供數據給通傳會,然後會由文策院這邊來整理分析,明年2月會完成。所以本席在這邊要要求文化部,屆時這個數據資料也要提供給教文委員會的委員們。再來,影視司也回應說之後會根據這些數據作為研擬修正大陸地區電視節目播放比率及相關政策的參考方向,本席希望文化部要很積極的來辦理相關的事項,也要求影視司要具體提供相關政策及你們修正期程規劃的報告給本席。這二個案子我很堅持要凍結預算,但是可以跟其他委員的提案併凍處理。
第153案是關於TaiwanPlus預計2023年上半年會在北美落地,有關這個部分,是希望達到「讓臺灣走向世界,也讓世界看見臺灣」的目標,文化部這邊要很積極地來製播與臺灣相關的節目或新聞,例如明年2月我國女足會參加世界盃的附加賽,TaiwanPlus是不是就可以開始規劃製播相關節目跟新聞,來搭上這個熱度,讓世界也看見臺灣。這個提案本席可以改成主決議,但是公視這邊一定要提供關於TaiwanPlus未來預計規劃的節目製播計畫的書面報告給我的辦公室。
接下來第161案的部分是關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辦理整個影視發展、產業轉型跟國際競爭力的相關經費,根據文策院的資料顯示,目前臺灣影視海外版權交易市場還是以中國為最大宗,電影節目及影集的占比是39.29%,網路影音內容是31.58%,所以我們要如何來拓展臺灣海外版權交易市場,文化部的說明是目前會持續補助製播及拓展海外交流等等,來推展我國影音進入外國市場的相關措施,但是以目前現有的資料來看,不管是2020年、2021年或是今年海外版權市場的版圖,看起來依舊是以中國為最大宗。中國最近陸續禁止我國產品輸入,包括農產品、漁產品,甚至到食品,如果有一天,中國禁止我們的影視音產品輸入,我們要如何應對?所以文化部要儘速拓展跟其他國家海外交易的市場,希望不只侷限在中國,我們要增加其他海外市場,一旦遇到中國禁止輸入情事,屆時我們還有其他市場能夠支撐、支應。所以對這一案本席很堅持要凍結,金額部分可以跟委員們一起討論。以上。 -
主席謝謝陳委員秀寳。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
林委員奕華謝謝主席。針對第5目,我有提3個案子,針對重點說明如下。第137案是有關新的連續型計畫,我們之前有去參訪過,確定二期的部分有跟新北市政府談好,就是會興建二期場館,我覺得這是一件不錯的事情。但是本席關心的是,按照時程預計要到118年,之前大家也關心片庫典藏的環境狀況,經說明是有提出一些現在打算做的部分,不過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公開說明一下,即過程中有關片庫典藏改善有哪些作法,讓我們也可以瞭解一下,因為這部分也是包括在這個預算裡面。
第149案是有關TaiwanPlus的部分,我跟其他委員的意見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我覺得程序很重要,大家都提到應該要修法,所以我那時候就講沒有法源,TaiwanPlus開頻道沒有法源,其他都有法源,就這個沒有法源。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做事情有法律制度,我覺得還是很重要,不是說這件事情該做就可以先做,如果這樣就不用制度了,就行政權獨大就好了啊,今天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也不用立法委員監督嘛!我覺得TaiwanPlus就是這個狀況,我們先不要講到底該不該做,從一開始用第二預備金先起頭,起了頭之後,然後每年就10億,就是頭已經洗下去,每年就是得給你10億元!再來,又一樣開頻道,它又變成不是一個新的案子,是持續的去改變自己的計畫,來跟我們立法委員報告內容就可以自己改變,變多一個頻道,然後也不用有法源。
今天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我要公開講這段,我知道我的力量很小,因為我是在野黨委員,但我還是要公開說民主國家法治的重要,我是很不能接受政府用這種粗暴的作法,非常粗暴的作法。如果要開頻道也不是不行,公視法趕快送來、趕快走程序,沒有說不行,但是法制總是要完備吧,今天法制不用完備,要做就做,只是押一個頻道,所以那時候才會說,國防部要求公視押一個頻道可不可以?我用標案嘛!就標給公視啊!再來也是一樣,新住民很重要,僑委會可以要求開一個頻道,開新住民的頻道,只要用標案都可以呀!所以這是開惡例啊,這叫開惡例,從法制的角度來說,這叫開惡例,而且百分之百是政府出資,違反了我們之前在講公共電視就是不能百分之百政府出資,結果公共電視既然可以有一個頻道是百分之百政府出資!我希望要省思這些問題,真的要省思這些問題。
另外,如果公視要長期經營,我覺得不應該編10億,要思考怎麼樣做資源統整,公共電視本身有它的人力、空間、資源,每年10億是很高價的,是非常高價的,這都是人民的納稅錢,所以如果當時中央社自己找辦公室,自己還要弄攝影棚,當然攝影棚是有它的功能,但要找一個獨立空間做辦公室,難道今天公視要做之後,沒辦法做資源統整嗎?真的一定要每年花納稅人10億元嗎?董事長、部長要不要思考這個問題?要花人民那麼多錢來搞一個國際頻道嗎?要做是可以做,但不代表要花這麼多錢,應該想想有哪些地方可以幫人民省荷包,可以人力共享、資源共享,我們就可以幫人民省下一些錢去做更有意義的事。
我對這個部分有兩點非常在乎的事情,一個就是法源,一個就是有沒有可能資源統整,省下一些錢做更有意義的文化推動都好。等一下我還是要說明一下,也希望可以回應本席一下,所以這筆我是提刪除案跟凍結案,我還是希望透過預算的刪除來督促公視做資源統整的工作,可以幫人民省下一些錢。我刪的並不多,以10億來講,我提刪3,000萬,我覺得並不多,我覺得是有辦法透過資源統整來解決,幫人民省下一些錢來。我先作以上發言,謝謝。 -
主席謝謝林委員奕華。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
何委員欣純謝謝召委,本席提案第131案及134案。第131案,我改主決議,但是我要再拜託部長跟文化部給予支持,我一直在說北高都有流行音樂中心,過去文建會時代,其實是北中南都有一樣的規劃,現在北高完成了,臺中還沒完成,因為臺中還沒有流行音樂中心。我上次在質詢時也要求部長,部長也承諾要啟動評估,本席要再拜託部長跟文化部能夠予以支持,趕快進行評估。這是第131案,我可以改主決議來支持預算。
有關第134案,我也改主決議,但是我要談一個觀念。剛剛其他委員都在關心片庫,就是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之後有關專業庫房的問題。其實專業庫房不是只有底片需要,事實上像藝術品及很多相關的包括文資都需要庫房,政府對所謂專業庫房的政策有沒有做盤點?我們有跟部長討論這件事情,如何集中資源並且做專業的規劃,因應不同型態或是不同的文資、藝術、電影影片等很多方面,怎麼樣去建立一個現代化的專業庫房,如何集政府之力量來做,向歐美國家取經也好,或者是我們自己來研究,然後趕快投入資源,以建置屬於國家的不同種類的專業庫房,所以本席的第134案特別關心電影影片修復之後的專業庫房,現在到底要怎麼做?我看資料好像是借樹林工業區的一個倉庫。第一,借倉庫不專業;第二,位於工業區的環境會適合嗎?這部分請簡要的回復本席,謝謝。 -
主席謝謝何委員欣純。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黃委員國書國影中心藍祖蔚董事長是我們很敬仰的電影人,我們小時候都知道你為臺灣的電影發展做很多事。我那時候真的還是小時候,還沒有長大,我在還沒有進立法院之前都算是小時候,我在那時候就知道藍祖蔚。我要說的是,當然這是一個很艱巨的工程,我們國家可以給多少預算?我們有多少修復的量能?一年可以修復多少影片?我們預計要典藏的片庫到底數量是多少?應該是非常龐大。其實我們每一年都非常關心,以目前的速度來講,要全部修復完成,恐怕還要幾十年的期程。當然這又涉及到典藏技術性的層面,到底要多大的典藏庫?相關的典藏設備、設施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是否需要像故宮典藏文物倉庫那樣的恆溫空調設施?可能是需要,我也不曉得,這部分是涉及專業嘛。我的意思是,這些重要的電影資產當然要進一步的修復、典藏,這是重要的目標,但是除了這個之外,另外一個方式是我們應該也要做數位典藏,我也不曉得我們針對重要的國家電影做了多少數位典藏,因為重點不是在於這些實物,而是在於它的內容,內容要透過數位典藏,我們要看的是當時國家電影的那些內容,那個文本才是我們最重視的,至於要典藏這些實體的東西,那個是次要,我認為是這個樣子。我的意思是,我們除了拚命找很多資源來對早期國片這些重要電影資產進行修復之外,當然我們還是要做數位典藏,我也不瞭解現在國影中心的數位典藏進度如何、到底有多少資源和預算,我覺得數位典藏遠遠比這個還重要,這是我的意見。
針對黃牛票的問題,我覺得文化部一定要把這個責任擔起來,火車的黃牛票也猖獗,可是臺鐵有鐵路法相關的規範,文化部不能把它推給其他的單位,文化部認為這個要透過社維法,而社維法的管理單位是內政部,變成電影的黃牛票由內政部主管,坦白說,我是覺得怪怪的,終究這還是從事藝文活動,這是看電影嘛!其實不只是看電影,最近演唱會的票價飆高,竟然還有黃牛票喊到40萬元的天價,對此文化部不能束手無策。這幾個月其實各界都有很多的倡議,我覺得文化部要把這個責任扛起來,我們也希望文化部可以提出一些具體的作法。
針對第5目,本席有提6個案子,我先講這兩個案子就好,否則我會講很久。以上。 -
主席謝謝黃委員國書。
本席針對第5目提出4案,第133案是有關大陸地區旅費,直接通刪。第143案、第144案及第166案,這幾個案子跟公共電視內容產製有關,其中對優質的電視節目,我之前也質詢過很多次,尤其各界關注華視的節目在近年屢有爭議,延及了公視還有文化部影視司,現在智慧財產局針對之前被質詢過的商標部分也已經有明確的結果,希望文化部能夠督促公視跟華視切實執行。之前文化部曾經來本辦針對預算做說明,也具體表示在12月31日跟1月10日會處理後續華視跟廠商之間的一些問題,這部分請部長能夠明確表示。
另外,《神將少女八家將》是龍劭華的最後一部影片,也是他的遺作,現在已經完整交付給華視驗收完畢,之前拖了2年,我們希望至少能夠在明年3月10日觀世音菩薩生日的時候如期播出,以表示文化部對本土劇的重視。以上,謝謝。
接下來請文化部針對委員的提案逐一回應。 -
曾司長金滿謝謝各位委員,我先做說明,如果有不足的部分,我再請幾個法人幫忙做說明,另外如果有不太清楚的部分,也請各位委員再指正,因為問題很多,我就按照順序說明。
第123案及第124案是黃委員國書關切典藏空間和數量及黃牛票的問題,在典藏空間部分,目前已經有17個庫房,這部分等一下再請國影中心一起回答,因為有很多委員都詢問到典藏的問題。有關黃牛票的部分,現在我們並沒有要朝向社維法,我們部裡面提出來的是希望能夠修正刑法,因為所涉及的不只演唱會,包括體育票券或旅遊票券都有黃牛票的問題,行政院最近已經要召開會議,也發出通知了,我們會配合行政院的步驟,看看是不是要修法或調整還是採其他作法。
有關陳委員秀寳所提在黃金時段播放大陸劇,根據NCC的規定,黃金時段是晚上8時到10時,就我們瞭解是沒有播放大陸劇,只是播放大陸劇的比例還是有點偏高,所以我們在跟委員說明預算的時候也有承諾會再研議,就數據請文策院配合做一些研議,包括對大陸片如何銷售到臺灣的這些模式,我們都會通盤檢討,以作為未來修正許可辦法的依據。
另外,林委員宜瑾的提案已經改主決議,謝謝。
有關國影中心加值應用部分,稍後請中心來回應。
有關公視法的修法,剛才很多委員都有提到,第一個是有關TaiwanPlus的法源問題,我們已經把國際傳播的部分納入修正條文裡面,希望未來能夠正式成為公視的一個任務職掌。至於進度的問題,我們已經送到行政院,希望在下個會期可以送到大院來審議。
有關林委員所提app下載數的目標值,事實上現在已經到了14萬次,可是根據我們對國際的瞭解,像阿里郎的app是10年才10萬次,NHK是7年才100萬次,所以確實我們當時設定目標100萬次有點過高,所以我們也跟公視做調整和修正,預計在明年6月之前,至少以現在的基礎會倍數成長而到達24萬次。
有關陳委員秀寳所提到的關於拓展海外市場的部分,事實上,我們也訂定了「文化部辦理推動影音平台內容開發與國際化發展補助作業要點」,剛剛林委員有提到怎麼樣去組成一個大型的平台,然後鼓勵國外的平台來投資臺灣,這部分除了我們自己本身有補助要點在進行之外,剛剛也有提到我們跟平台業者還有國內的產製業都會定期、不定期開諮詢會議,討論如何鼓勵國外的平台能夠投資臺灣,因為這涉及到NCC的網際網路專法,到時候我們也會把我們的意見提供給NCC參考、作為納入條文的依據。
另外,關於華視的資產活化部分,目前有關華視資產活化和公股買回這個議題,當然我們現在還是會優先處理華視資產活化,這個部分公視會同華視經營團隊已經組成一個資產活化的小組,他們都已經有在開會討論當中,未來如果有比較明確的作法,相信也會跟大家做個報告,我先報告到這裡。 -
何委員欣純剛剛提到華視的公股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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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司長金滿對,是民股買回,說錯了,謝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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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董事長元輝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謝謝委員剛才的指教與關心,剛才委員所談到涉及公廣集團大概有4個部分,我一一來做補充說明。第一個部分,關於公視法修法的部分,這當然是行政部門和大院的權責,不過,基於公共媒體的責任,所以我們歷屆董事會也都會提出公視修法的版本或建議,我們這一屆也是如此,目前已經組成一個修法小組,預計在明年一、二月間會提出一個修法建議,提供給行政部門和大院作參考,這是第一個關於公視法修法的部分。
第二個部分是很多委員都關心的TaiwanPlus,我就我們權責的部分來跟各位做報告。關於TaiwanPlus的部分,其實做一個國際頻道,據我們蒐集到的資料來看,國外從最少的譬如說像阿里郎頻道,大概每年的預算是十幾億臺幣,或是像BBC World Service,大概1年都在七、八十億,甚至曾經有過上百億,以這樣的經費來看,當然我們不是用經費來做處理,不過相對來講,我們當然是希望把有限的經費做最大效益的處理,包括委員剛才提及如何資源整合的部分。事實上,現在TaiwanPlus進入公廣集團服務之後,我們現在已經做了很多整合,譬如說,在資料的建檔、資料的運用、人力的部分、空間的部分,我們都已經開始做整合的運用,這點可以請委員放心。其次,關於TaiwanPlus落地的部分,目前在文化部的政策指導之下,我們都已經做了相關的規劃,預計經過文化部同意之後就會進行招標,這些部分往海外的旅館做第一步落地的目標,我們目前都在掌握進度當中,這個也跟委員報告一下。
至於指標的部分,誠如剛才司長所談,除了我們現在訂了24萬的 app下載數作為到明年6月的一個指標之外,我們還有建立其他指標,其他指標包括影片觀賞的時間、影片觀賞的次數以及觀眾的滿意度,這些在文化部的監督之下,這些也都在處理當中。另外,關於TaiwanPlus的節目製播計畫,在我們可以處理的範圍內,一定都會儘量提供給委員指教,這是關於TaiwanPlus的部分。
第三個部分是關於華視,委員們比較關心資產活化的部分,我也做個補充說明,我們新屆董事會成立之後就成立一個策略小組,董事會裡面包括施振榮董事長、周俊吉董事長都是華視董事,他們是我們小組的成員,我們已經開過2次會議,做了相當多資料的蒐集與整理,也很感謝文化部把過去相關的研究以及徵集案件的企劃書都提供給我們小組來做參考。以目前來講,我們按月都在開會以及資料的整理,希望能夠掌握在明年的4月間把這些相關的意見加以處理,同時也朝公開透明的方向來進行,必要時都會向董事會、向我們所有的員工、向文化部來做報告,這是關於資產活化的部分。
關於廠商的部分,就我們所知,這個部分都已經做了相當的溝通及處理,如果相關的程序都沒有問題的話,應該都會按照我們的作業程序來處理付款的作業,這些事情都已經在順利地進行當中,應該也沒有什麼問題。我不曉得還有沒有遺漏,如果有遺漏的話,我們同仁可以再補充說明,請委員指教,謝謝。 -
藍董事長祖蔚我代表影視聽中心就各位委員剛才的指教做簡單的回應。感謝林委員、何委員、黃委員大家所有的簡單提醒,我們的核心業務就是過去經典影片的典藏、修復這兩個重點,關於典藏的空間,剛才也提到確實受限於過去一些歷史的糾結,目前存放在樹林工業區17間庫房底下。這個工業區是老舊的,所以我們一再的呼籲,希望國家能夠重視這些國家資產的維護,我們也獲得政府大力支持,已經獲得我們的二期擴建計畫,希望在我們現在一期的房子外面有一個永久片庫的建立和博物館的成立。目前就在我們這次的預算案底下可以充分實現,將來希望這些經過修復好的、經過整理好的影片可以獲得一個非常好的存放空間,我們會把我們的需求很強烈的讓規劃的影視司充分瞭解我們的需求,並充分反映保存這些文物的重要性。
在修復的過程中我們分兩個重點,第一個是這些經典影片的修復,我們的工作項目很簡單,就是修復完之後希望它可以重映、可以讓更多人看見,希望可以做更好的特別是史料保存的搶救。我們的方向有兩個,第一個是臺語片,這是非常珍貴的臺灣電影的文化類型。在庫存的部分,從過去非常輝煌的1,200部到今天剩下不到170部片子,我們要求同仁在3年之內,希望能夠完成這些影片的數位化,在數位化之後,然後看影片保存的情況來做它的文化重點、修復的目標。譬如說,我們去年曾經從海外搶救回來林福地導演在琉球拍攝的2部電影,它就是我們明年要修復的重點。因為它是非常珍貴的臺語片,過去只聽過它的名字,沒有看過它的片子,但是我們意外從海外買了回來,所以搶救這些歷史資源是我們非常開心的事情。
我們在去年修復的影片,其中包括《龍山寺之戀》是白克導演在白色恐怖遇害前3天才完成的片子,這個片子可以在下個月參加鹿特丹影展放映,明年25週年的義大利影展,也把我們今年剛剛修復好的,楊惠姍獲得金馬獎最佳女主角的小逃犯做影展的放映。基本上,我們這些影片修復可以讓大家看見我們過去的歷史,但是我們的數量很有限,因為它是手工業,以一格、一格影片去修是很困難的,所以我們分兩個策略,一個就是儘量把這些珍貴影片數位化,透過掃描器材的協助、透過我們原始底片的保存情況良好,經過同仁的審視之後,可以開始透過掃描機的協助,我們數位修復的影片數量大概是12部左右,數位化這些影片的數量已經從前年的50部增加到今年的70部,我們希望這樣的速度可以讓這些影片──數位化的意思就是將來有平台需要使用的時候,這些影片是可以公開放映的,只要我們解決它權利上的問題的時候,其實它可以幫助我們更加的普及、更多讓人家可以接近的空間,所以在空間需求方面,我們會請文化部大力支持讓這些國寶妥善保存。但是因為它前面必須先經過手工的整飭,確保影片本身,也就是必須先檢視完成,才可以進行機器掃描的數位化,但是數位化之後,它的可用性就會增加,也方便很多,所以我們會儘量透過我們同仁的訓練和人員的增聘,將這個數目慢慢增加,從兩年前的50部到今年的70部,我們希望每年有一個穩定的數目,繼續慢慢增加。這個部分因為作業空間有限,而且臺灣現在只有一所學校在做專業人才的訓練,每年畢業生並不太多,沒辦法符合需求,所以還是需要專業的養成…… -
張廖委員萬堅是哪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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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南藝大。
我們很希望這些美好的臺灣歷史能夠透過我們的手工重新來訴說,也希望我們能完成這些素材,透過我們自己編輯的節目,能在明年舉辦臺灣100大的電影、100大的演員或明星等等,透過這些活動把臺灣的歷史輸向國際去。 -
張廖委員萬堅都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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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謝謝各位委員支持,我們會很努力來做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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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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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不好意思,我要追問一下胡董事長。我對公共電視法的修法進程在認知上有一點點落差,而且是搭配文化部回應的資料。您剛剛是說,你們有組成修法小組,是在你們的董監事裡面再去弄一個嘛!那很好,因為那就是你們第一現場在執行的人的觀點是什麼。您還說,明年1、2月間會送一個版本給文化部,時間馬上要到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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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董事長元輝是一個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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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OK,可是文化部告訴我們的進度是,文化部自己已經提了公共電視法的修正案,而且送到行政院了,那麼文化部的版本到底有沒有涉及TaiwanPlus的財源、法律授權,還是只有原本董監事席次的部分?我是擔心期程,因為如果1、2月你們才送文化部,文化部再送行政院,行政院再到立法院,下會期我看是不可能了。我對這個期程非常、非常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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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補問一個問題,剛剛公視董事長回答我,針對文化部來溝通的12月31日和1月10日這兩個部分,再請部長這邊確認一下。另外就是針對《神將少女八家將》明年3月10日之前是不是能在華視播出?因為已經全部交給華視了,卻拖了2年,我們希望能夠儘早播出。針對這兩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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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神將少女八家將》的部分等一下請胡董事長說明。公視法的部分是兩件事情,我們去年就已經提出來了,主要是要解決比較迫切的問題,第一個是董監事的同意門檻,第二個是國際影音傳播的部分,甚至包括族群電視臺,客家電視台其實還沒有像公視一樣的法律上的位階,所以想同時解決這個問題,另外一個重點就是打破公共電視經費上限、天花板的問題,希望變成9億是地板,而不是天花板,我們只有先針對這三個比較急迫的重點,法案已經在行政院了。至於新的公視董事會有什麼樣的建議,也許我們可以列入第二階段再來處理。
接下來請胡董事長說明。 -
胡董事長元輝我先補充一下公視法的部分,公視法的修法建議書純粹是提供參考,事實上我們也都瞭解文化部大概的作業進度,也很希望下個會期真的能夠儘快審議,所以那個修法建議書是基於董事會成立之後,大家關切公視法的議題,希望提供給委員們做為修法的參考。其次,關於鄭召集委員所關注的部分,目前是相關作業文件齊全之後都沒有問題,我們會照順序加以處理,這一點也都已經跟相關廠商做過說明,有關排播的時間,因為涉及檔期的整體規劃,可能還要做一點研究。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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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以上是之前來協調過的部分,請具體落實。
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
林委員奕華其實之前來溝通的時候就提到,因為現在反正公視已經接了TaiwanPlus,而大家在講華視的活化空間,華視本身有很多空間可以做辦公室之用,這本來就都可以一起做一些資源上的整合,如果要付錢,是付給華視啊!可是現在還要到外面去租一個很貴的地方,所以我一直在想,為什麼我們不能幫政府多省一些錢呢?不然就是在進程上想一下,我真的希望如果公視承接,我們在野黨就講一講,但是法源也要趕快解決,這個方向當然是對的,但是資源統整這件事情大家也要多花一點心思,就是公視如果要長期來做,人力、空間就可以一起做規劃,一年花10億我覺得真的有點太多了,現在補助公視一年也才9億,一個TaiwanPlus頻道就給10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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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問題不是TaiwanPlus太多,是公視現在太少,所以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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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不只啊!像文策院才多少錢!我們要做文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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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同樣的性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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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要說不同性質。現在每年10億,你當然一定要這樣講嘛,可是我想我講的方向你們應該也不會反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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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有關委員講的方向,我們的確是朝這個方向在做,但是我稍微跟委員解釋一下,當時TaiwanPlus第一優先去勘查的就是華視的場地,但是當時場地是不夠的,所以不得已才到外面去租。第二,它現在已經有空出一個場地,所以胡董事長也在跟他們研究有沒有可能大概在什麼時候,當那個地方租約期滿就搬回來;他們現在有在做類似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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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現在的確有在做相關的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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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有、有、有,他們有在做這樣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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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另外要追問一個問題,你們不要每次都這樣回答啦!就是華視民股買回的事情,每年大家都要問一次,可是你們每次都說之後再說,然後過一年又要審預算了。所以這件事情文化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現在公視已經重新改組了,是不是可以比較積極地來處理華視定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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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也期待公視董事會華視資產活化小組一併去考慮,因為這個資產活化小組不是只有處理所謂的不動產或是空地要如何蓋的問題,而是整個華視的財務結構,因為如果大家認為買回是必要的,包括民間持有的部分,到底要用多少錢買回,而且大家都同意了,那麼這筆錢怎麼來?在整個華視的活化過程當中可能會有一些經費來處理這個問題,如果不足的話,政府是不是要考慮編列預算來處理?這些都要一併納入相關方案裡面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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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胡董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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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董事長元輝跟林委員說明一下,有關人力和空間的部分,我現在做更具體的說明,比如人力,現在公視有二十多位人力在支援TaiwanPlus,所以我們會考慮到整體的運用,空間的部分就如剛才部長講的,涉及目前使用空間的簽約年限和裝潢,因為裝潢當初也花了錢,如果回到華視,又要重新裝潢。但是新增大概30至40人的空間目前已經規劃在華視,所以請委員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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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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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因為我從小仰慕的藍祖蔚董事長今天近在眼前,所以我再追問一下下。剛剛國書還是萬堅委員有談到修復進度,說是從50到70,而且只有南藝大在培育修復人才,如果換一下思維,有沒有可能採取國際合作,就是請國際人才來幫我們修?文化財還是臺灣的,是我們本土的影視音結晶,但是這樣做第一可以解決現有人才不足的問題,第二是趕快把典藏做好,以免它又毀損,第三其實也是一個國際文化交流很好的機會,所以有沒有可能採取這個方式?這也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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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我們已經開始在做這個事情,而且一開始我們是透過國際合作才開始展開這個修復計畫,所以我們目前完成的76部修復影片中,有19部是自主修復的,其他其實都是跟外面廠商或者是外國廠商合作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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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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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所以我們是大力借助現有的修復機制,把我們已經完成好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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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反過來是國際在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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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在支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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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幫我們培育跟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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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是,我們需要資金,然後也許有些案子就可以往外,而且我們最近有個案子是透過日本,把過去像石頭一樣的片子鬆開了,我們明年會宣布這樣一個好消息,就是有一些珍貴的臺語片,透過新的技術協助,幫我們把以前看不見的影像救回來了,但是我們最近會確定這個案子是否適合來做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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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都是哪些國家的人才來幫我們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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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現在有義大利、日本、法國等幾個中心,而且法國現在還特別來協助我們,因為我們的業務涵蓋了電視,所以電視的磁帶修復其實也是一個新興的,我們必須去學習的技術。過去我們都還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所以透過國外的協助,幫助我們的產業慢慢一步一步的進步,是我們現在正在努力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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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我們編的預算額度,在國際請優秀的人替我們修有競爭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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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是希望借重他們的技術,譬如這一次跟日本的合作案,我們就請教他們如何把這些因為酸化凝結成一塊石頭的膠卷,透過他們的技術還原影片的內容,這是透過他們的技術來提升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這是我們正在努力做的事情,這個技術我們過去沒有,透過這個合作案,我們正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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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看起來預算不高,我就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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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所以我們一直在呼籲這部分能夠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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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以後你們要增加,自己再請部裡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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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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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也是透過這樣詢問,才知道原來是國際來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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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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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很好啊!幫我們一起做人才鏈結也是一種文化的交流,預算上就是真的很少,來年再請部裡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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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董事長祖蔚感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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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如果沒有委員要再發言,我們等一下把第5目的預算案處理完之後就休息5分鐘,我們今天會把所有的預算案處理完,所以等一下休息5分鐘之後再回到現場。
現在先處理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我給各位幾個參考的數字,明年的預算比今年增加了3.7億元,然後我們去年是減列300萬元,凍結6,000萬元,所以現在我們要怎麼樣來刪減或者是凍結,可不可以請委員發表意見?去年是減列300萬元、凍結6,000萬元,再前1年是凍結1億元。 -
吳委員思瑤我做一下建議,我記得前2年在審查的時候有做專案報告跟凍結數比較高,那是因為大家對於剛剛成立的TaiwanPlus的定位,然後當初中央社、公視、華視這樣子繞一圈,所以那時候大家比較不清楚其定位跟操作,有一些質疑,我覺得現在整體來看體制上是比較清楚了,大家對於未來的推展還是有相當高的期待。我是具體建議,像我剛剛在問藍董事長,預算根本就不夠,我們公共電視的錢比起世界各國,我們根本看不到人家的車尾燈,我是覺得不要減列啦!凍結數我個人就提議凍結2,000萬元,給你們一些督促,好不好?然後把一些報告資料提供給委員,這是我的建議,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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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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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第137案我願意改主決議,對於剛剛講的公共電視,我們也都支持,沒有不支持,但是TaiwanPlus的部分,剛才提到一個重點是我們繞了一圈,那時候不給公視給中央社,就說是寄生中央社,因為中央社那麼小,寄個TaiwanPlus那麼大,然後功能又不同,在那邊寄生一段時間,變成它所有的功能,基本上中央社沒辦法跟它有一些所謂資源統整的作法。但是到了公視,因為要長久,就可以做了,所以我是站在這個角度,我決定要刪一些預算,因為公視有些部分可以用現有的人、空間來解決一些它的支出,所以我提3,000萬元是因為回到公視之後,我認為長期發展之後,應該可以站在這樣的立場幫人民省錢,我希望可以刪3,000萬元。這是幫人民省錢,當然之後法的部分,我可以同意我們再去完備,但是我希望的是從明年開始,我們就幫人民省一些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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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奕華是說凍3,000萬元,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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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刪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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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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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們請你喝咖啡啦!我們後面二位帥哥要請你喝咖啡啦!我是建議啦!我們本來審預算把關是應當錢要花在刀口上,這個我們是應當要求行政各單位,但是我們剛剛聊了一下午,我們都知道公視集團跟世界各國的公廣集團比較起來,已經是小巫見大巫,我們的量能一直被約束住、被匡住了,我們都還嫌錢給得不夠多,未來我也希望修法之後,我們在預算上還能夠給予更大力的支持,現在你反而要來刪減它,我覺得這個反而會讓它更捉襟見肘、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好不容易公廣集團有好多的作品是可以邁向國際,甚至是國人很肯定的,而且有它獨立製作的一個空間,所以第一個,我認為公廣集團的部分不要再有任何的刪減,也不要因為TaiwanPlus現在在公廣這邊,然後認為TaiwanPlus的10億元太多。我跟各位報告,我在質詢上也有拿過其他各國類似TaiwanPlus的頻道來做過比較,我們TaiwanPlus一開始在中央社的時候是小到不能再小,完全沒有辦法發揮功能,現在好不容易部長重視,在大家的支持之下移到公廣集團公視這邊來,反而10億元比較起來,說真的也不夠多啦!如果要做好,還要再爭取更多預算,所以我是希望各位委員支持,在這個部分不要有任何的刪減。再來,我們可以凍結,凍結是因為我們給它的一個要求,凍結是給它一個可以更好的動力,我想這就達到我們監督預算還有要求他們做得好的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好不好?凍就好了,不要刪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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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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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剛才第126案、第151案已經改主決議;第136案有關電影中心的提案,我也可以改主決議,就不凍結了;至於第147案跟第151案,我認為是機會難得,其實我們的凍結案都是希望公視的修法,真的是要幫公視相關的董監事改選造成的僵局,以及經費來源的問題,還有它的制度化,希望把TaiwanPlus這個影音平臺納進去,要怎麼樣子做整合,還有華視的活化問題,我是覺得這個可以部分凍結來要求明年度就修法的部分、制度的部分來好好地做討論。其實那個版本放在立法院很久,大家都可以討論,也很高興新的董事會會提版本出來,我覺得這樣也不錯,行政院有版本,我們各自委員也有版本,我們好好來討論,把公視已經行之多年所遇到的問題解決。當時有當時設計的道理,現在運作一段時間之後,有遇到現在的問題,所以我們還是要面對問題去解決,我可以同意凍結,少部分凍結,然後可以納入第136案、第147案統凍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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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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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還想講一個,剛剛講到公視,包括公視跟華視,華視也是屬於我們公廣集團的一部分,但是政府一毛錢都沒有補貼華視,都是用節目製播方式給華視經費,反而是TaiwanPlus一下可以拿10億,比目前法律上可以給公視的還多。當初要把華視娶過來時,說會給人家嫁妝,結果到現在有給過錢嗎?一毛錢都沒有啊!我覺得這很不公平,在政府預算的分配上,我們可以看到你們內部的不公平,所以我希望這邊可以省一些錢,因為明年公視法修正通過,搞不好你們還要提高對公視的補助,而有關華視的問題,要不要在公視法裡一併解決?其實這包括你們到底有沒有把華視當作是公廣集團的一部分?整個通盤考量下來,是需要很大的經費,所以我提案刪減一點預算,主要是告訴你們,希望可以省下一些錢,因為未來如果公視法修正通過,搞不好文化部相關預算還會再增加,增加了公視的預算,那華視要不要也給它一些經費呢?這難道不用統一考量嗎?所以站在公平的立場上,我認為這部分應該刪減,如果你們覺得金額太大,那就小刪,可以把3,000萬改成2,000萬或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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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胡董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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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董事長元輝我跟委員再報告一下,有關華視部分,當然一方面有賴於法制定位上的處理,不過以公廣集團目前的狀況,這些都是我們的小孩,所以委員放心,我們在作業上有合作事項,包括第一個,國會頻道部分,事實上這是由公廣集團一起來處理。第二個,有關臺語頻道部分,也謝謝文化部的諒解,臺語臺的部分有九千多萬。另外有關TaiwanPlus部分,正是因為現在的合作,所以TaiwanPlus跟華視買資料帶、運用華視的棚,這些都要付費,但如果這裡的預算一刪減,可能華視會受到更大的壓力。當然,這需要整體來處理,不過涉及到的都是經費問題,還是麻煩委員多考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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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國書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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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主張凍結,當然我也覺得要一併檢討整個公視結構性的問題,以及跟華視之間運作上產生的一些疑義,都應該要一併處理。公廣集團的任務是什麼?它當然不是一個商業的廣播電視集團,問題是當國家賦予你們一定的規格,你們可以做什麼事情、不可以做什麼事情時,事實上,商業的部分就面臨很大的壓力,這個部分當然需要國家資源挹注,如果國家相關預算沒有給你們,其實你們也就會作出一些不符合大家期待的成果出來。從我的角度來看,我認為公廣集團目前並不是一個很正常的運作狀況,它不是百分之百完美,有很大的檢討機會跟空間,但如果刪減預算或不給你們預算,那麼你們也很困難可以進一步檢討,所以我建議合理的凍結一些預算,然後請你們把所有問題再進一步盤點,希望在林奕華委員未來去擔任臺北市副市長時,這些問題都可以妥善解決完畢,好不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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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最後還是要協調出一個金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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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要我作一個結論,我的建議是可以維持去年的刪減數,但加專案報告,就是有關公視,包括華視、TaiwanPlus的整個制度面檢討,需要一個專報。就是我同意把3,000萬改為300萬,少一個零,這很有誠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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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就是減列300萬元,去年是凍結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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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啊!去年也是減列300萬元,我是比照去年的金額,但加一個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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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科目可以自行調整,凍結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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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加一個專報啦!凍結當然是要凍結,說實在的,凍個2,000萬、3,000萬,其實也沒什麼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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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如果沒什麼差,那就凍結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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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啦!凍2,000萬元,減列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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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那就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然後凍2,000萬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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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加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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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好,加公廣集團的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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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然後加公廣集團及華視的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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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是加公廣集團的專報,要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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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加一個公廣集團的專報。
繼續處理第5目主決議部分。 -
黃委員國書第5目委員提案改主決議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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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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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的第152案、第167案改主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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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的第131案、第134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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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不起!修正一下,第167案是併凍,因為那是有關公視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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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的第123案、第124案、第125案、第132案及第165案改主決議,第164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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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的第153案改主決議;第129案、第130案及第161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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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147案、第151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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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召委,我剛剛發言時就表達了,我的第135案改主決議;其餘第154案、第162案及第168案都是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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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再確認一下。第5目的部分,第123案改主決議、第124案改主決議、第125案改主決議、第126案改主決議、第129案併凍、第130案併凍、第131案改主決議、第132案併凍、第133案通刪、第134案改主決議、第135案改主決議、第136案改主決議、第137案改主決議、第139案改主決議、第140案改主決議、第142案改主決議、第143案併凍、第144案併凍、第146案改主決議、第147案併凍、第151案併凍、第152案改主決議、第153案改主決議、第154案併凍、第161案併凍、第162案併凍、第164案併凍、第165案改主決議、第166案併減同時併凍、第167案併凍、第168案併凍,這樣有沒有問題?好,第159案也改主決議。
各位委員,還有沒有要增減的部分?如果沒有,我們就休息5分鐘,謝謝。
休息(15時30分)
繼續開會(15時38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處理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原列10億1,176萬元,處理第171案至第185案,若委員無發言,我們就直接協調嗎?請林奕華委員。 -
林委員奕華人文司的部分是第173案、第178案、第183案,之前我也有提過這部分,即與國家語言相關的經費,就是我說的還是希望要重視,不要搞到最後變成都是只有一種,大家都說多元是對少數的尊重,這是很重要的,包括客語、原民語等都要一樣重視。有關母語日及閱讀等,如果要推動的話,就文化部而言,還是必須同步進行,而不能說客家語是客委會的事,原民語是原民會的事,這樣我比較不是那麼認同。
再來是出版事業書展的部分,之前有談過,我們就省略時間,希望慢慢放手民間。其次,現在閱讀的定位及概念也轉換得滿多的,我想應該多讓民間參與及一起討論,而有助於書展與國際動向能更加接軌。雖然我們有書展基金會,該會在結構上與面對民間的部分,也希望在廣度上能夠再多一些。
其他部分如出版產業振興方案,我在質詢教育部時有特別提到,因為疫情關係,整個購書經費大減,還有圖書借閱上亦受到影響,而有關出版產業的振興方案就變得非常重要。原來是106年到111年,還好現在有延長到113年,因此這部分要麻煩人文司在後疫情時代,怎麼樣能夠重視閱讀?即原來在疫情過程中減少的買書、借閱等,這些都是後疫情時代很重要及要來做的事情,所以麻煩人文司要注意。
另外,有關漫畫的部分,還是一樣我們要怎麼樣多扶植本土的原創漫畫,雖然我們也開始在做了,即每次的展出也慢慢開始了,先求有再求好,但是我每次都覺得相對來說,與國際競爭還是比較弱勢,至於我們怎麼樣給他們更多的力量?這部分也麻煩部長可以多費心。謝謝。 -
主席謝謝林奕華委員,接下來請賴品妤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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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席,本席是第176案,從這一提案就看得出來都與我之前詢答時講到本土語言的教育有關啦!在前面大概也有講到這部分,就是語言的學習及推廣,第一步是讓大家多聽、多說,我完全是認同的。但是要深化本土語言的紮根,讀、寫也是有相當的重要性,然後也是必要的嘛!至於寫當然是我們自己寫,但是像讀的部分在委託館所的話,我就想問文化部,即在委託館所或補助縣市政府辦理活動時,第一是到底有沒有要求搭配臺語文字製作相關文宣?到底有沒有?其實上午時我有講嘛!之前我有詢答,後來相關的資料在我這邊並沒有補得很齊,像這一案等一下文化部要回答一下,到底有沒有這種配合製作的相關文宣呢?因為我自己是沒看到,如果有的話,也希望可以回答一下或提供我看一下。
其次,在這種委託的內容裡面,目前有載明的狀況嗎?或是補助作業要點有明定嗎?目前文化部都沒有提供這些說明的資訊,希望你們進一步說明,因為我一直強調,也不止我啦!包括我旁邊的秀寳委員也都很重視本土語言或臺語的推廣。這件事情我們知道有一個很大的問題,譬如原住民族語言有原民會,而客語有客委會,臺語這邊就是沒有一個專責的主管機關,所以很多時候這類的業務都會四散在各個部會。其實我之前詢答的時候也有要求過文化部,像永得部長自己也是非常認真在推廣臺語這個母語的復甦嘛!所以我想你一定也可以感同身受,所以這個部分真的是希望文化部等一下進一步來說明。我也希望就是酌凍啦!因為我非常重視這部分,以上。 -
主席謝謝賴品妤委員,接下來請陳秀寳召委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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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謝謝召委,在第6目的部分,我這邊的案子是第181案及第184案,而第181案是關於出版事業的輔導,文策院這邊的資料顯示從2018年以來,臺灣圖書出版品的營業額一直都在衰退。文化部有來說明,其實也因為疫情的關係,除了本席剛提到的這個部分之外,文化部也有發放藝FUN券及種種方案之後,希望在今年會看到成效。行政院這邊也發了一千多億元的五倍券,實際上整個出版的銷售量,看今年或是明年的數據可能會比較準,這個部分本席是接受這樣的說明,但是還要請人文及出版司積極辦理相關的業務推廣,讓我們出版產業可以繼續維持一定的消費市場。所以這個案子我可以改主決議,但是文化部要提供振興出版業的書面報告。
第184案也是出版產業振興方案的部分,關於我們的漫畫出版品,其實國外作品在我們國內市場占總銷售量的94.28%;而我們國內的作品才只占5.72%;我們的漫畫出版品銷在國內占99.44%;銷到國外的只占0.56%,顯示我們本土漫畫出版品的銷售量以國內市場為主,但是國內市場的銷售量卻是國外的漫畫賣得比較大宗。所以我們要如何積極推廣本土漫畫出版品,去扶植有心在發展漫畫的這些人?這個部分希望文化部應該要再更積極。文化部說明的時候有說,你們有在辦理協助臺灣漫畫翻譯從外國語言去做相關的推廣,而且也會加強推廣銷售版權來協助臺灣的漫畫走進世界,這個部分我看你們的說明及推廣措施,其實也是做得很詳細,所以我可以接受。這一案我可以改主決議,但是文化部這邊要繼續提供你們如何提升我國漫畫國際能見度這個策進的行為?我希望這個書面報告要交給我辦公室,以上。謝謝! -
主席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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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是第177案,剛才委員也提到,其實母語保存的最佳方式就是代代傳承,我在之前專案質詢的時候也提過─文化部應該主動連結教育部嬰幼兒閱讀推廣母語計畫。特別是嬰幼兒母語書籍比較匱乏,目前我們檢視一下臺語幼兒讀冊,全臺出版品好像不到100本,當時我在質詢的時候,你們跟我解釋你們有輔導很多團體也都在做,那麼做了多少?臺語兒童有聲書或者翻譯外文圖書有沒有母語版?若有的話,你們是不是應該跟教育部做連結,然後讓他們提供,不然我看他們送都送不出來。還有一些母語團體或臺語團體講那個環境不友善,我們在推動、復振語言發展法的過程裡面,過去有很多案子沒有把新的法律精神納入,像教育部在鼓勵親子共讀,現在國語法要通過了,結果又找不到好的出版品。所以我提案凍結只是一個手段,其實不用凍結到1,000萬元,可以小小的凍結,希望在這部分你們能夠提供給我們一些書面報告,或者跟教育部有沒有什麼計畫?現在幼兒讀冊不到100本,你們將來有什麼計畫能夠讓幼兒讀冊更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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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國書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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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這一目我有幾個提案,不過想來問一下,我們國家漫畫博物館還要推嗎?等一下可不可以稍微回答一下?就是目前跟臺中市政府有再進一步的協調嗎?協調的狀況、進度、方案是什麼?因為之前大概有碰到一些困難,後來知道規劃選址地點都在我的選區啦!之前最早的時候是在萬堅委員那邊,現在跑來我這裡了,所以球從萬堅委員那邊丟到我這邊來了。當然我們要瞭解到底碰到的困難是什麼,我們如何來處理很多細節的問題,當然還有地方政府要扮演的角色嘛!地方政府的職掌是什麼?讓我們對國家漫畫博物館推動的期程至少有一些掌握,我也知道國發會已經編列一些預算,如果你們在期限內沒有執行完成,是不是這些預算會收回去?我們很擔心國家漫畫博物館就無疾而終了,還是怎麼樣呢?等一下請文化部說明一下。
另外人文出版司掌管出版業務,現在實體的出版已經很困難了,這個問題沒有辦法解決,除了我們協助辦理一些臺北書展之外,出版司是不是可以持續去思考如何協助一些實體的出版業轉型,要怎麼樣轉型?臺灣到底現在還有多少獨立的書店?那些書店今年一定碰到很多困難,很多獨立經營的書店,事實上都有文化資產上的一些價值,是不是可以從文字的角度去協助他們轉型?因為它承載了當地甚至是地區發展非常大的歷史記憶,這些歷史記憶未必是一個有形的文化資產,或許它是一個無形文化資產,我覺得這個東西都應該被記錄、被轉型。在這個事情上,我覺得人文出版司應該要有一些比較深入的想法,不然的話,我們就看著這些實體出版業者一天一天凋零,後來就不見了,不見了之後,我們的記憶當中就沒有這些東西了,可惜!事實上在我們這個世代,它是很重要的人文成長記憶,我覺得這個部分其實出版司可以有一些比較積極的作法。以上我的一些建議,等一下請文化部說明。 -
主席OK,本席在這部分有第174案,因為預算比前年增加6,000萬元,沒有詳細說明使用的目標與效應,我們希望能夠補充說明,以上。
是不是請文化部這邊針對各委員的發言做個回應? -
陳司長瑩芳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有關林奕華委員所提出來的第173案、第178案及第183案,在第173案國家語言的部分,沒有問題,我們後續的推動一定會遵照委員的多元尊重,而且我們在明年的母語日,就一定是多語的共融;還有相關閱讀的這個部分,我一定也會肩負主管機關的責任來共同推動。
委員所提到第178案與第183案的部分,我們目前正在研擬新的出版振興方案,所以委員所提到關於本土的創作、漫畫,還有剛剛黃國書委員在第171案所提到實體書店的轉型跟輔導,現在這個案子我們都已經在公告了,我們新的振興方案裡面,開始會把這個部分來凝聚共識跟提出新的措施。
林奕華委員所關心的第178案裡面還有提到,有關怎麼樣讓民間的力量整合進來?在書展還有廣度的這個部分,我們同樣也會在新的出版振興方案裡面來容納、納入委員的意見。
有關賴委員所提到第176案裡面,委員非常關心我們在推動國家語言時,有關文字的部分能不能適度納入標題和標語的文宣理念?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意見來辦理,因為我們現在正在研擬有關縣市的補助、館所的計畫,這個部分我們都會特別再來加強。也特別跟委員報告,明年2月21日的世界母語日我們跟4個部會共同主辦,在相關的主視覺文宣裡面,我們都會適度地去露出母語的文字,請委員放心。
還有陳秀寳委員所提到的第181案及第184案,謝謝委員非常關心我們的出版產業,還有漫畫的推廣,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意見積極來辦理;同時在外譯的部分,還有跟文策院加強市場合作的拓展,我們這邊會提出一個比較詳盡的書面報告。
張廖委員關切的第177案,我們已經跟教育部在談了,嬰幼兒閱讀推廣計畫裡面,每年會選出100種,它已經公告了。事實上,本土語言的出版品絕對不低於100種,我們會盤點。同時,去年有72家出版社來參加教育部的申請,我們文化部會加強,把這個訊息告訴有出版本土語言書籍的出版社,希望它踴躍申請,教育部也會在委員評選特別注意這件事情。再者,我們在國家語言方案裡面,會特別扶助、鼓勵民間多出版一些適合嬰幼兒閱讀的內容,跟教育部同步攜手合作,我們來加強內容面的部分,然後它來負責相關圖書館的選書跟推薦。
最後,黃國書委員非常關切國家漫畫博物館目前的進度。現在臺中市政府已經同意帝國糖廠這邊給我們無償使用,對於國漫館整體的地點還有大概要怎麼樣規劃,我們積極進行當中,是最後的階段了,所以這個部分也會特別再針對整體空間、定位還有未來的營運方式,請委員再給我們一點點時間,我們希望很快可以整備這個計畫再重新提。委員放心,雖然這個計畫在進行當中,但是軟體的經費已經納到我們明年的預算裡面,國漫館的籌備小組不會停,還會持續籌備軟體,我們也會很快地讓硬體的計畫跟上。以上先簡要說明。 -
主席好,我們處理第6目的預算,給各位幾個參考數字,今年的預算比去年增加3.8億,不過去年在這一目當中只有凍結200萬元。這一目今天要怎麼樣處理?可不可以請委員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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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出版司非常弱勢,我建議照列,因為他們的錢真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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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有沒有其他委員有其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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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要不然凍100萬,因為我想要看出版產業的振興方案。我知道有在做,可是如果都照列就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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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啦!我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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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還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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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100萬就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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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啦!既然鼓勵,不然你等振興方案要怎麼做出來之後,再給教文委員會的委員,好不好?那我就不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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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100萬要不要加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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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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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加書面嘛!好,加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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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照列,但是他們現在在擬新的產業振興方案,我覺得那個對未來滿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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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奕華,聽你的意見就照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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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OK,照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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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照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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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再補充資料,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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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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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全部改主決議,我的部分也是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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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照列,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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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6目我們就照列,第177案改主決議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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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黃國書的第171案、第172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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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71案、第172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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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好,我的第176案也改主決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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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76案改主決議。還有誰的改主決議?奕華,你也改主決議嗎?全部還是部分?第173案、第178案、第183案都改主決議。好,我重複一下,第6目第171案改主決議,第172案改主決議,第173案改主決議,第174案改主決議,第176案改主決議,第178案改主決議,第181案改主決議,第183案改主決議,第184案改主決議,以上。
接下來處理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原列37億9,868萬4,000元,從第186案開始到第218案。
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吳委員思瑤我有三個案子,為了精簡時間就講重點,請你們做一下進度報告。第194案就是臺灣音樂中心的設置案,請問相關組織成立的進展到哪裡?送到院裡了嗎?員額是50個還是多少?我不曉得,你們要報告一下,因為處理到這裡。
第195案,NFT是現在新興藝術的形式,到底對於這種數位藝術拍賣的發展,你們的法規面要怎麼處理?涉及的部會很多,包括數位發展部、財政部、金管會,我看你們回復我的報告說,金管會現在是用「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我提這個案子是希望能夠promote新興藝術發展的方式,讓它成為可以流通的藝術商品,結果你們回給我是說現在要防制洗錢,又好像要勒死它。我希望看到你們比較正面的回應,因為文化部是推廣的部分,怎麼去做呢?這是第195案。
最後一個第199案是藝術體驗,請你們報告一下。我去年審預算的時候也提出來了,我們確實協助很多團隊,並培育團隊,但是團隊在跟教育部門、國教署或是縣市政府媒合的時候,反而造成很大的落差,我們政策的美意──扶植藝術團隊的好的方向沒有辦法落實。今年有什麼新的作法?有沒有什麼樣的改善?就三個案子,請簡要的報告。謝謝。 -
主席請陳秀寳召委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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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第7目的部分本席有兩個案子,一個是第197案,一個是第209案。第197案是針對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中,關於辦理表演藝術產業分析調查這些相關的業務。文策院的資料顯示,67.7%的民眾對表演藝術活動有興趣,但是其中參加的民眾只有30.5%,48.2%的民眾一年內只參加一次表演藝術活動。在推動相關產業的時候,要瞭解到底這些民眾覺得有興趣,但是沒有去參加是因為什麼樣的原因。這樣的資料有沒有分析出來?是因為活動項目、距離或是預算等等嗎?我們現在要推動發放文化禮金,而且計畫建立消費回饋機制的同時,要研擬如何吸引對表演藝術活動有興趣的民眾實際參與表演藝術活動。文化部有說明,說有透過臺經院進行藝文活動消費的分析研究,而且有請9家主要售票業者提供相關資料進行分析。這個部分請文化部研究完成之後,提供相關資料給教文委員會的委員。同時我要提醒,這個研究也可以作為後續文化禮金及藝文消費回饋機制的參考依據,所以要儘快完成這個研究分析。第197案本席可以改主決議,但是請文化部儘快完成剛剛提到的相關消費分析研究,而且要提供相關的書面報告。
第209案是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辦理淨零排放文化產業減碳科研輔導計畫的經費。根據文化部調查的結果顯示,藝文產業未能執行節能減碳工作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節能設備資訊不足占25.7%,節能專業知識不足占18.6%,所以文化部應該要建立藝文產業淨零減碳的指引,也要訂定相關補助標準跟淨零的規範,因為2050年臺灣淨零排放的目標是各部會都要一起努力去前進的,但是文化部的腳步好像也慢了。文化部有來說明現在視覺及表演藝術領域已經有在關注淨零排放這個議題,在111年也有成立臺灣藝術永續聯盟,也會持續的協助協會來進行國外指標性的場館執行方案的研析,來評估我國可以做的減碳措施。希望文化部要積極參考國際在藝文活動的減碳措施,趕快來評估我們可以採行的減碳方案,也要為我們2050年的淨零排放做好準備。這個部分本席提凍的金額是200萬元,希望文化部研擬我國藝文活動可以採行的減碳措施指引來供給業者參考,而且要制定減碳措施相關的進程。 -
主席接下來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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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本席在這1目是第203案跟第207案。第203案是表演藝術的輔導與推動,本項的預算用途規劃基本上有二個補助方向,分別是補助各縣市傑出的演藝團隊徵選跟獎勵,還有補助演藝團隊表演藝術展演、研討講座、獎勵推廣數位典藏出版、扎根傳承語言等等的相關推廣活動。其實就跟我前面提到的問題一樣,在補助這種本土語言活動時,這一次我有很多提案都是在抓這件事情,我希望文化部等一下也要解釋一下,就是在補助作業要點或是相關規範的時候,到底在本土語言文字露出的部分,我們到底有沒有明確的去要求?因為在這一案裡面,我看到包含文化部自己在預算說明所提供的資料裡面,其實也都沒有明確地說到這個部分,當你講出這個東西的時候,大家一定都會說支持嘛!那到底要如何去支持?要如何去執行?這個部分等一下可能要請文化部來說明一下。
再來是第207案,有關藝術銀行購藏的部分,藝術銀行購藏的部分是年年都有增加,累計到目前已經有2,759件。但是在租賃流通的部分,除了在2018至2019年當時有顯著增加以外,其餘年度其實都維持在900件左右,當然我們也知道疫情對這件事情都滿有影響,但是現在基本上疫情已經慢慢解封了,所以這個部分我也想聽文化部說明,因為當時我有說希望文化部來回答。我覺得我們不能只是期待疫情解封,然後它就會慢慢地再上來,我覺得文化部是不是也應該要更積極一點,看有哪些能夠促進這種租賃的方案,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等一下回答?就是在促進的部分,文化部跟過去比起來到底有沒有什麼新的方式、新的方案,能夠讓大家更願意去做這件事情。 -
主席接下來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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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在藝術發展業務部分有第200案跟第212案,第200案是這次國家語言發展法大幅增列了語言相關表演活動的部分,我整個看說明下來,其實我還是要回來探討一個觀念,就是你們是文化部,不是客委會、原民會,你不是臺語部啊!你是文化部啊!所以我一直覺得在語言跟文化的部分,你不能因為國家語言發展法就變成某個語言的主管機關,這很奇怪耶!就像我們在教育體系辦理所謂的國語文競賽,絕對是有分各種語言同時都在這個平臺上面比賽,或者是在這個平臺裡面同時有演出、有表演。但現在我看到比較怪的是,舉例來講,好像青少年只有臺灣臺語的現代戲劇創作演出,那為什麼沒有青少年的客語呢?或是原民語呢?文化部是國家語言發展法的主管機關,結果你在相關的表演藝術活動的時候,你一樣也只推動一種語言,這樣就跟文化部的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多元語言部分就衝突了,除非你今天告訴我說各辦各的,客委會也有辦客家青少年現代戲劇創作演出,有嗎?就是同樣的名稱喔!同樣的名稱客委會自己有辦、原民會自己有辦,所以才告訴我是這樣子,那大家就彙整資料來看。就是同樣一件事情,我在同樣的青少年裡面,我都有做同樣的事情,只是預算有的在文化部,有的在客委會,有的在原民會。否則現在這樣看下來,會覺得文化部沒有多元化了,我覺得以文化部這樣的一個機關來說,我認為是衝突,再次表達我的意見,我覺得是衝突的,所以這是為什麼我對增加這麼多有意見,不然你就全部都含括在裡面。
另外,既然是多元語言,為什麼縣市一定要是臺灣臺語?我不能在一個戲劇演出裡面講華語、講臺語、講客語、講原住民語,我全部都摻雜在一起不行嗎?既然可以,但你為什麼要把它切開來呢?現在看到的就是切開來啊!對於文化部本身的定位,我覺得也是需要來討論的,這是這兩年審預算下來,我自己覺得在方向上,尤其今年我看到整個預算的方向上,會讓我覺得文化部好像要改名了,因為你們就像客委會、像原民會,你們要叫臺灣臺語部也可以,既然是文化部,就有文化部整體的責任,這是我的意見。
再來是第212案的科技藝術的部分,它是一個4年計畫,112年是8,700萬元,裡面包括國美館、國表藝中心、傳藝中心跟國臺交共同來執行,在我們這邊的是2,150萬元,這個部分有7到10件,是否可以大概說明一下第一項,就是科技藝術創作發展這個部分,你們是否已經有什麼樣的想法?因為你們有說以發展穩定的科技藝術團隊為對象,那這個部分能不能說明一下你們大概已經有的想法,讓我們可以更清楚。第二點,我覺得從這邊開始做也很好,就讓藝術跟科研單位來共創,可以去媒合這樣子的團隊合作,所以第二點是好事。那第一點所謂發展穩定的部分,我覺得它可能是臺灣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很重要的一個產出,因為它還有所謂國際演出這樣的功能,所以大概的想法是什麼?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先瞭解一下?謝謝。 -
主席接下來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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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我有兩個案子,第一個是第208案,第208案是文化部補助臺灣美術基金會辦理藝術銀行的計畫,常態性購入通過評審的臺灣藝術家的作品,再用租賃的方式,把這些作品提供給個別的公私部門,這個文化政策是值得鼓勵的。經過上個禮拜文化部的說明,我們可以理解到不論是承租的空間或者是產業的屬性都有越來越多元的趨勢,今年度也有一千多件次的流通,算歷年最高。所以這一案,本席就不堅持凍結。
第213案是有關於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發展,這一案其實依據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的內容指出,促轉會有提到民主化後,針對中正紀念堂確實有各式各樣的轉型嘗試,但是在缺乏法制配套,現行法還是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這個前提下,相關的努力難免有所侷限,現行的這個組織法,其實仍舊以紀念緬懷為主要的目的,這等同是昭告天下國家看待這個威權統治者的態度還是紀念,反省歷史的展覽跟活動,我覺得好像是點綴啦!事實上我覺得中正紀念堂還承載著所謂法定紀念緬懷這個業務,我覺得從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的編制就可以看得出來,怎麼說?因為研究典藏組是負責蔣中正總統紀念文物史蹟之蒐集、研究、獎助、出版及文化交流,這是研究典藏組負責的。而展覽企劃組織負責蔣中正總統史蹟紀念文物展覽規劃及執行,其餘的組才是負責所謂園區的運作,換句話說,維持紀念這個業務的正式編制高達55人,相較之下,中正紀念堂轉型的相關工作,要委託或者以採購的形式,而不是編制內人力在執行。我剛剛講的是促轉會在任務總結報告中所提到的重要內容,等一下請回應我,承接促轉會的業務後,你們自己做了多少的改善措施,又有哪些的措施未來要執行?本席是認為如果要澈底解決我剛剛提到的問題,這個組織法勢必要作出一些修正,根據你們的說明,明年6月就會確定組織轉型的方向,也會提出組織法的修正草案,我想請教是不是真的這樣?那個進度是如何?謝謝。 -
主席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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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有4個案子,分別為第196案、第204案、第205案、第218案。第196案是有關評審透明度的問題,我們表演藝術有一些補助,有一些評審名單以及補助金額多少等等,有關評審的名單,我們講透明度,不是只有名字,他的背景或是因為他是評審,他應該要有一定的公信力,所以有時候也很難的是,我們要如何可以公開檢驗評審的公平性,又不會去干擾專業的判斷,可是也不能只有公布名單,讓外界持續疑惑,所以我當時有提案凍結,希望針對藝文補助的評審制度能夠更透明化,看你們怎麼說明,如果說明得可以,我們就改主決議,希望讓外界的質疑能夠少一點。
第204案就是我們經過一場疫情之後,很多表演團體其實都很期待文化部的振興,所以明年的預算有增加63%,可是歷年文化部所謂表演藝術團體的補助,我看大概都位在大概256個到234個這個數目,在紓困的時候受補助的團體也高達860件至1,200件,所以你們現在增加63%,你們要怎麼持續去補助才足夠?你們可以提出一個比較詳盡的書面報告,怎麼讓疫情後這些藝文團體不至於因此解散,或者面臨發展的困境。
第205案就是大家都講過的有關藝術銀行的問題,我就不再贅述了。
最後一個是我比較重視的案子,就是我們曾經質詢過,過去有很多單位好像都已經提升了,有關音樂的部分,我們臺灣音樂的部分並沒有一個國家級的三級機關,後來我知道你們現在要成立一個國家級的臺灣音樂中心,還有臺灣館,要把國臺交跟傳藝中心來做合併,我質詢過部長,部長也答應過我,可是感覺起來,好像你們年中的時候送到行政院,到現在到底遇到什麼問題,還卡著?我聽到的是人事單位對員額編制有管控,換句話說,如果國臺交跟傳藝中心合併升格,結果員額減少,那也很奇怪。我們國家重視臺灣音樂,成立一個三級機關,結果反而員額減少、資源減少,我覺得這跟我們當時想要把它提升、重視臺灣音樂的原意就相違背了,我不曉得你們現在到底進度怎樣?遇到什麼困難?所以我是提了一個小小的凍結100萬元,希望你們來做專案報告,我們都支持,好不容易重視臺灣的音樂,好不容易可以整併資源,把它成立起來,假如像國臺交或者傳藝中心原來的單位整併之後,可是員額編制減少了,會不會將來連帶資源也減少了?這跟我們要把它整併成三級機關,讓它有一個比較好的地位,過去從四級變成三級,這變成一個徒具形式而已,也不是我們當時推動的原意。所以我小小凍結,目的是希望支持你們跟行政院爭取,假如是升格之後,原來員額反而減少,我覺得這可能跟我們當時推動的目的就不一樣,好不好?這個部分請你們能夠做詳盡的說明,謝謝。 -
主席請黃國書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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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藝發司當然是我們文化部非常重要的一個單位,掌管視覺藝術,還有表演藝術,臺灣不管是視覺還是表演藝術,其實都面臨很大的困境,疫情之後的表演藝術更是困難。文化部有一些振興的作法,當然就整體發展而言,我們也希望藝發司這邊也要去瞭解表演藝術跟視覺藝術分別面臨的困境是什麼,要提出一些因應的作法。我們每年有一些預算,藝發司最重要的任務,當然就是協助一些藝術團體的發展,透過一些補助款來協助,但是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我們還有一些協助的政策擬定,而且要滾動式的檢討。當然我們也推動了表演藝術政策的研議推動,底下還有文化體驗教育的計畫,文化部這個作法其實也必須跟教育部相關單位合作,我們希望從國小階段到國高中都有一些文化體驗教育。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有一些比較具體的作法,這當然受到疫情的影響,我們的預算大概在決算的部分也看得出來,都保留了好幾年了,現在狀況應該還好,所以明年應該可以擴大辦理,或是用什麼方式,可以更加落實文化體驗教育的計畫。因為這對於協助在學齡階段的學生,透過這種方式去認識到藝術文化的體驗,從這裡去培養未來的藝術文化的人口,對於扶植非常多的視覺藝術跟表演藝術產業的基礎,這都有很正面的效益跟影響。這個部分,我們也請文化部,特別是藝發司來做一些比較具體的說明。至於藝術銀行,藝術銀行已經推動好幾年了,現在的成效如何?我們募集了一些資源,透過現行的機制讓一些單位可以用租賃的方式取得藝術品,目前的成效看起來並沒有像一開始的時候那麼有效應,請你們做一下說明。以上這幾個建議提供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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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席在這一目當中有2個提案,一個是第201案,就是表演藝術的輔導與推廣經費比前一年增加了1億6,743萬8,000元,增加很多,但沒有說明詳細的實際運作狀態及預期效益,我們希望能夠補充說明。第210案是跟大陸旅費有關,我們直接通刪。以上。
請文化部針對剛剛委員的提問逐一說明,謝謝。 -
陳司長春蘭謝謝各位委員的提點及建議,以下依序予以回復。首先是吳思瑤委員的提問,臺音中心的案子已經在今年5月26日報到行政院,我們已經彙整完各部會的意見,要進一步處理。本案與張廖萬堅委員所提第218案有關臺音中心的案子是相同的,目前的進度就是在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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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5月到現在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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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長春蘭因為人力的問題,目前提的組編是50人,所以還在進一步的溝通當中。
另外,吳思瑤委員所提第195案有關數位藝術拍賣政策的部分,因為它確實涉及到各個相關的部會,比如數發部等等,所以我們會請他們一起來研議數位藝術拍賣相關的政策。
有關第199案文化體驗的部分,確實在前兩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學校跟藝文團體的接觸是比較少的,但是從今年下半年來看其實有很大的提升,我們在補助的要點上面也做了一些改變,過去都是以研發為主,研發出來的教案就PO到一拍即合的平臺上面。我們從去年開始增加了推廣面,也就是說,表演藝術團體可以直接跟學校接觸、媒合,我們就直接補助表演藝術團體,這是最大的改變,所以是研發面與推廣面的並行。
再來是陳秀寳委員所提第197案有關表演觀眾的趨勢調查,我們會在明年2月底完成,到時候也會將結果提供教文會。這項調查結果確實是我們在執行表演藝術時的參考,譬如為什麼有六成的人願意進去,但實際上沒有這麼多?其實它跟預算也有關係,每一部戲的門票也好、投入的成本也好,確實會影響願意進場的觀眾數目。
其次,陳秀寳委員所提第209案有關淨零排放的問題,我們有跟台灣藝術永續聯盟做進一步的洽談,希望明年度能夠做一個先期的研究調查,瞭解國外就這個部分是如何進行的,謝謝委員的提醒。
再來是林奕華委員提到相關計畫本土語言的部分為什麼只著重在臺語,跟委員報告,以剛剛提到的戲劇演出來講,原民會有鼓勵族群的戲劇及競賽,現在確實已經有了,客委會也有推動全國中小學戲劇比賽的相關活動,族群使用的方言或本土語言是不同的,所以戲劇表演在演出時,各種本土語言都有用到。剛剛提到一部戲的演出是不是可以融合多種語言的並進?是可以的,而且現在的實際狀況就是在一部戲劇裡面有多語的融合,這樣反而比較吸引一般觀眾聆賞。
有關張廖萬堅委員提到有關評審委員的揭露部分,在審查的部分確實只有揭露名字,採購法規定只有跟採購相關的才會揭露相關的職業,這個是法令的規定。對於審查委員揭露的資訊能否變多,我們可以做通盤的檢討。可能不是只有文化部有這個問題而已,我們會做進一步的通盤檢討。
至於表演藝術的補助,疫情之後我們如何幫助表演藝術團體?我想就是加強力道,所以在補助的金額或規模上面可能會比過去來得更多一點,讓表演藝術團體的腳步能夠更穩之後再往前跨,所以我們會以強化、加強力道的方式來處理。
有關藝術銀行目前的執行狀況,今年到目前為止已經有一千出頭的流通件數,過往每一年大概都有七百出頭,今年是增加的,我們希望藝術銀行在明年的成效能夠更好。在租金收入方面,去年大概是210萬元左右,我們希望明年可以達到220萬元,這是我們給它的KPI。另外,有關如何讓藝術銀行的作品可以運用得更廣泛,以前租借藝術銀行的作品只有限民間團體或團體,沒有自然人的部分,所以我們會研究是不是加入自然人也能夠租借的部分,讓流通的件數能夠增加,以提升租賃的效果。
再來是賴品妤委員提到本土語言的能見度,就是在文獻能否露出,我們會在補助要點直接明白地揭露,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其次,第207案有關藝術銀行的部分已經答過了,就不再贅述。
有關林奕華委員所提第212案科技藝術的部分,我們已經找了非常穩定地開發科技藝術的廠商或團隊來做,我們可以省去的是技術這一塊,就是他們已經有一定程度了,有兩種方式,第一個就是跟研發合作,這是剛剛提的,只要他們有相關的經驗,都可以來提案,我們再就他們提案的內容去審查,所以可以找到相關的專家學者幫我們審核,件數大概是7到10件左右。也就是說,我們是依成熟度的不同去區分,來選擇不同的科技藝術作品。
另外就是鄭正鈐委員所提第201案增加1.67億元未說明的部分,其實就是剛剛提到的青少年本土語言戲劇創作比賽,還有傳統藝術和臺灣經典音樂的教育推廣活動的部分,所以經費是編在這邊。
有關文化體驗媒合的部分,剛剛有幾位委員有提到我們怎樣跟教育部更進一步合作,除了在我們共同的平台有一些校長聯誼會議等等可以加強宣傳,甚至我們透過教育部的相關平台和體系去讓他們瞭解有這個服務,可能是我們宣傳不夠,有很多人不知道我們有這個服務,所以我們會來提高宣傳,讓這個文化體驗的計畫效益能夠提升。以上回應,謝謝。 -
李部長永得我補充一下中正紀念堂的問題,剛剛我在早上也有提過,現在這個案子我們也非常積極處理,除了徵案繼續進行以外,還有我們根據這次徵案大多數人的想法已經規劃一個方案,這個方案從促轉會停止運作之後,現在行政院有一個由院長召集的轉型正義委員會,所以會提到那個委員會裡讓大家討論,過去很多促轉會委員也是轉型正義委員會的委員,所以大家共同討論,如果有一個決定,我們就照這個方向去做。委員非常關心的部分就是要有永續性,這部分我們也有建議,所以行政院決定之後,才能向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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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方向上是修改這個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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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有提建議,最後要大家一起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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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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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於你們的說明,不是只說客委會有辦,原民會也有辦,這是不夠精確的說明方式,就算客委會辦的,內容辦得有沒有不一樣?原民會辦的,內容辦得有沒有不一樣?還有我真的要誠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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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是不是可以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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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誠心建議,你把它全部都融合在文化部辦,或是由客委會辦,文化部也可以跟客委會合辦,但是就我剛才講的,因為你們是國家語言發展法的主管機關,不能變成你是負責某個語言,比如你們所謂的臺灣台語,然後跟客委會分開,我覺得這很奇怪,你還是整體的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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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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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跟委員簡單報告一下,語言的確有委員所講的問題,但是文化部推廣語言的時候,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有國家語言法之後產生了一些問題,因為在國家語言法之前,原民會已經成立了,主管原民會的語言,客委會也成立了,來對客語做推廣,所以現在剩下台語沒有主管機關,這也是這一次很多振興台語的語言學界很關心的問題,大家就談出一個分工的方法。剛好委員提到這部分,其實過去我在客委會,我非常清楚,它辦青少年的活動,比現在的台語還要多得多,而且這一次預算增加,客委會和原民會的預算同步增加大概18億左右,原來的預算不算,再增加18億,增加的部分其實都差不多,所以他們能夠積極去進行。
另外,第二個原因就是我們也必須尊重每一個語言要如何去推動它的語言,我們不要把它納入制式化,其實我們每一個活動都有邀請客委會和原民會是否一起參與,但是他們有的願意參與,有的要自己去辦,我們都尊重。沒有錯,文化部是國家語言法的主管機關,但是現在有關語言已經升級到行政院,行政院有本土語言推廣委員會,文化部是幕僚機構,所以我們也會特別關心所有不同語言的推廣狀況,並提到推廣委員會去做整合。 -
主席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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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什麼都往行政院去,我覺得很奇怪,因為當初國家語言發展法是文化部提出來在教文委員會審的,而且文化部最重要的部分是推動共同發展,甚至不是說客委會、客家人才懂客語,其他人都不需要瞭解客語或是原民也是這樣。站在文化部的立場,反而是要透過多元語文讓各族群彼此認識、彼此合作、彼此融合,所以今天不是你只辦青少年臺灣台語現代戲劇創作演出,我剛剛講了,你能不能辦一個多元語言的活動?但文化部沒有辦這樣的活動,卻變成臺灣台語的主管機關,你辦的全部都是這樣。難道我們今天講國家語言發展法是把大家切開,學臺灣台語的就學臺灣台語,學客家語學客家語,不是這樣吧?部長,這是有一個中心思想在這邊的,這樣下去文化部的中心思想不見了,變成是單一語言的主管機關,中心思想不見了,跟原來的法要推動的部分,我覺得要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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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文化部是國家語言法的主管機關,也是台語推廣的主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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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有委員要補充說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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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就凍結檢討,我本來是主張要刪,因為我覺得沒有看到我剛才所講比較屬融合性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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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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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問一下第218案,剛才有回答臺音中心的問題,其實我覺得50個員額,光是傳藝中心和國臺交現在有的員額就不只,且遠遠超過,所以部長在溝通上會不會有難度?假如它給的員額很少反而引起反彈,升格的美意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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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臺音中心現在的關鍵問題就是人事單位希望我們用行政法人的方式來成立,這樣的話就比較不會受到政府機關對於員額方面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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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樣對攬才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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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所以大家再討論評估,其實就我的看法,還是可以大家一起討論,像NSO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都是行政法人,所以我並沒有說一定要三級機構或行政法人,大家可以去分析利弊得失,而且可以做一些比較。像國外通常都是法人,臺灣會有一個問題,因為這個音樂中心還要整合一些行政法人,行政法人要去整合其他行政法人是有困難的,這是目前行政法人很大的障礙,所以我說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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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樣好了,我這個凍結其實主要是希望能瞭解進度,跟吳委員一樣,我們是不是可以用專報的方式,你們去努力溝通,也給我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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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那我們開始討論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部分,我給大家幾個參考數字。今天提出來的預算比前一年增加2.9億元,去年我們凍結200萬元,針對這一目我們要如何刪減或凍結?請委員表示意見。
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
林委員奕華我們先確定一下方向,就是我剛剛講的,有關我們國家語言發展法發展的狀況,希望多看到的是融合性的而不是分裂性的,可是現在這樣一切開就會變成是分裂性的,然後剛剛部長說現在主責機關是行政院,不是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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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有一個委員會,那個是協調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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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那就叫協調機構啊!所以我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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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同樣都是部會層級的單位,我們文化部也沒有立場去要求客委會一定要怎麼做,或者是說原民會一定要怎麼做,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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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融合性的部分,你們總可以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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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融合性的部分,我們本來就有在做,剛剛有跟委員報告過,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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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我剛剛講的是,在這筆預算裡面看到你們只負責主責的部分,我沒有看到融合的東西在你們的預算裡,如果你們今天答應我說你們要做這個,那我可以考慮只凍結啦,因為我現在從你的預算說明裡面看到的不是這樣,沒有融合性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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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這個東西跟金曲獎的定義是一樣的,比如臺語歌曲,其實臺語歌曲裡面很多是華語、英文、日文、原住民語的內容,現在都幾乎都是融合了,這個我們並不排斥啦,所以也沒有必要特別說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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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你們就叫做臺灣臺語現代戲劇創作演出啊!另外又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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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想這個名稱、定義的精準度,也許我們可以再檢討一下。但事實上我們也是鼓勵,因為現在臺灣日常生活也都是這個樣子,就是各種語言都混在一起,你可以看金曲獎就是,每一首得獎的歌曲,臺語歌曲裡面其實有很多是客語,客語歌曲裡面其實有很多是臺語,所以大家其實都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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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你們這裡面牽涉的比較廣,文化部做得比較細緻,像你們這裡面就提到包括基礎表演培訓、劇本開發、讀劇發表會等等,我覺得各種國家語言都應該要可以享受到這些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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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可以講一下我的觀點,分享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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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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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因為國家語言發展法是上一屆我擔任召委排審的時候通過的,為什麼會有國家語言發展法?確實是因為客家跟原民都已經有相關電視臺的編制或是語言的推廣,大家認為剩下的國家語言中亟需保存跟復振的就是臺語跟臺灣手語,這兩種規範在國家語言發展法裡面,所以文化部就自然成為它的主管機關,現在因為有這部法律的授權,文化部當然需要依規定編列相關的預算來執行。剛剛奕華委員垂詢的這些,我也不太理解您所謂的融合是什麼意思,但是今天剛好在審預算,就我所知道的,我們看到表演藝術的部分,不管是國表藝、在兩廳院,或者是在衛武營等等,也會有客家的表演,也會有原民的表演,同樣地,在人文司裡頭也鼓勵不同語言的創作,對不對?然後博物館的部分,剛剛談的文創司、博物館群對於各種文化及不同的語言基底所呈現的文化多元性也都有在做。所以我是認為作為一個文化部門的主管機關,針對讓語言成為一個文化承載的工具,它是在方方面面的業務裡都要去做的事情,包括在藝發司裡、在國表藝裡、在博物館群裡,甚至在文化資產裡,反而不會是在這個項目裡面就單一語言推動去落實奕華委員所說的融合性。所以我反而覺得,剛剛部長回答現在在行政院有比較高的層級去做各種語言的整合性工作,我非常支持,反而我不認為文化部只做臺語。我的觀點跟奕華委員的觀點剛好出發點都是一樣的,希望各種語言都被推廣,但是以我的切入點,我反而覺得它這樣的處理,在法律的規定之下跟現行的方式之下有達到目的,這是我的理解啦,分享一下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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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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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剛才思瑤委員提到國家語言發展法,也許我們在認知上有點不太一樣,他認為國家語言發展法是為了臺灣臺語跟臺灣手語去訂定的,但事實上在我的認知裡,國家語言發展法裡包括客語、原住民語,這些都是國家語言,國家語言是有包括這些的,這全部都是國家語言要發展的部分,不是只有臺灣臺語跟臺灣手語耶!國家語言包括客語、原住民語,這是國家語言發展全部都要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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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他們是以客委會的預算去執行,因為它依據那部法律的授權,相關的預算規範在原民會跟客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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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所以剛剛有一些我沒有特別提出來,我只有提醒,就是因為有在做,不是說有些被偏廢掉,所以剛剛有些部分我只有提醒,就是因為我知道也許在所在的縣市,有些比較有在強調國家語言的部分,但是回到這個部分,我就覺得要怎麼樣才能讓它感覺有受到同等重視,或者是像我剛剛講的,不是去切開來的感覺。所以文化部有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反而是要透過在青少年時候,你透過這些讓他有好的認識,我真的覺得這很重要!當然也許你會覺得這些語言沒有一個主管機關,可是我覺得文化部的一個很重要的角色是要讓所有的國家語言被同等重視,甚至大家互相尊重、互相使用,我覺得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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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講的這個非常正確,就是大家能夠互相使用,互相聽懂對方的語言,所以我們跟其他語言主管機關的關係,簡單講就應該叫做分工合作,所以我們有很多的活動、很多的計畫都有要求一定要跟原民會還有客委會一起開會,能一起做的就一起做,如果要個別做的,我們也尊重,這個有分工合作啦!能夠達到委員講的這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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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第7目要如何減列或者是凍結?可不可以請委員表示意見?去年我們是凍結200萬元,明年的預算比今年的預算多了2.9億元,總預算是37億9,868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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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就多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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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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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預算有增加,而且我剛剛有說我覺得還是要釐清一下文化部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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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那就凍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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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不然就凍結500萬,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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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500萬元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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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200萬元就好了啦!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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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有啊,小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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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200萬元啦!就如剛剛奕華委員要求的部分,未來再多融合一點,200萬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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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200萬元,補書面報告?還是要凍結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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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它有增加預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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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奕華委員給個數字,凍結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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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們大家一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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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一起啦!那就凍結200萬元,補書面報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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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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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主決議的部分,第7目部分,第186案併第30案;第197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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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的第195案跟第199案改主決議,然後第194案是併凍,跟萬堅委員的音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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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95案跟第199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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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然後第194案是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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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94案是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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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主席,我的第203案併凍,第207案可以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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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3案併凍,第207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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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主席,我的第208案改主決議,第213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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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8案改主決議,第213案併凍。OK,還有沒有?
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196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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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96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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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第205案也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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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5案也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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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第204案跟第218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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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5案是併第30案喔!第205案之前是說併第3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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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是第204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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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4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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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沒有,第204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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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4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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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對,跟第21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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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然後第218案也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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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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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
請林奕華委員發言。 -
林委員奕華主席,我的第200案列入併凍,第212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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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0案併凍,第212案改主決議。
請黃國書委員發言。 -
黃委員國書我的第188案、第189案、第190案、第191案、第192案都改主決議,第198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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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88案、第189案、第190案、第191案都改主決議,第19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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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包括第192案都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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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都改主決議,第198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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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的第197案是主決議,第209案就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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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09案併凍。
好,本席宣告第7目部分:第186案併第30案,第188案改主決議,第189案改主決議,第190案改主決議,第191案改主決議,第192案改主決議,第194案併凍,第195案改主決議,第196案改主決議,第197案改主決議,第198案併凍,第199案改主決議,第200案併凍,第201案改主決議,第203案併凍,第204案併凍,第205案併第30案,第207案改主決議,第208案改主決議,第209案併凍,第210案通刪,第212案改主決議,第213案併凍,第218案併凍。
我再補充一下,第5目部分,張廖萬堅委員的第132案原本是併凍,改主決議,第6目張廖萬堅委員的第177案改主決議,以上。
處理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原列3億4,919萬3,000元,處理第219案至第227案。
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吳委員思瑤謝謝主席。因為時間比較晚了,然後我們希望今天能夠審完,所以我自我要求,每個案子我都會在1分鐘內講完,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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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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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第222案、第226案是我的提案,第222案就是這次部長到德國、捷克參訪,帶了非常豐碩的交流成果回來,我之前有去查過臺灣跟歐洲或是其他國家設有文化獎項的部分,到現在還有在做的就是臺法文化獎,就是這一個,過去曾經有做過臺灣跟烏克蘭的相關獎項,可是之前就停掉了,好像還有一個是跟馬其頓。總之,我查過的有3個,到現在就只剩下臺法文化獎一直在做,我反而覺得其實可以多做這些雙邊獎項的交流,對此,你們的回答是,臺法文化獎其實是向歐洲徵件,那為什麼要叫臺法文化獎?把它upgrade不是也不錯嗎?就是臺灣跟整個歐洲的交流,我們應更大破大立才是。剛好部長去交流回來,所以這個文化獎項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多做、多編或是多國?這個部分想聽聽你們的意見。
第226案就是要肯定一下去年在東京奧運執行的Taiwan Now專案,我們確實透過這種Mega Events,把臺灣的文化能量帶到國際賽會的現場,我希望這種Taiwan Now的方式,未來能繼續在Mega Events中、在世界上來推動,比如說2025年的大阪世博,是不是能有這樣一個好的經驗可以傳承呢?所以我希望這兩個案子可以得到你們的說明。謝謝。 -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表示意見?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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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是要表達一下,事實上今年在編預算的時候,由於歐美國家在疫情的部分解封得比我們快很多,但是比較遺憾的是,我們明年其實減少了相關經費的編列,可是我們都知道,疫情對於整個國際在藝術交流等等各方面,其實影響還滿大的,如果要讓臺灣趕快在國際上走出去,讓大家更能夠看到,其實照理來說,我們明年應該要更有企圖心、要多編一點預算,但我反而看到你們的預算跟執行都相對縮減,這是我把它凍結的原因,然後也想表達一下,我覺得文化部太消極了,所以這個部分能否說明一下,明年是否就是這樣一個比較消極的作法?
再來,在113年之後,有沒有打算採取一些比較積極的作為?同時也請讓我們瞭解一下,將來我們不會看到每年的預算都是縮減的,現在已經是後疫情時代,預算卻還是繼續縮減而不是增加,所以我很需要你們來說明一下這個部分,包括文化部的態度。 -
主席好,我的部分在第8目總共有兩案,第224案是針對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預算是有2億多元,但我不太懂現在國際跟兩岸在布局上是怎樣去做區隔,所以可不可以詳細的說明呢?第227案是大陸地區旅費直接通刪,以上。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220案也是一樣,就是請說明一下,就現在的兩岸關係,你們編了700多萬元是有關以臺灣主題單元或經典作品赴大陸、港澳地區進行表演、展覽、巡演等經費,以目前這個狀況有辦法去嗎?我們的駐港澳人員不是都回來臺灣了嗎?這些預算怎麼執行?這要如何增加兩岸文化交流?我是覺得有點不切實際,而你們的評估到底是什麼,也請說明一下,我倒不一定要刪減,只想聽聽看你們為什麼還會編列這樣的預算?有沒有什麼其他的想法?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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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針對委員的發言來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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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司長業勤謝謝各位委員的關心,針對吳委員的第222案,我做一個簡單的說明,其實李部長上任以後,第一個簽署的,即文化部跟美國國務院的Fulbright簽訂了「傅爾布萊特─臺灣文化部藝文專業人才獎助計畫」,這也是孫曉雅處長上任後的第一個公開活動。另外,我們跟教廷也有合作關係,每年都會派遣一些人員,主要是古蹟修復人員,而今年參與的人員才剛剛回來,成果可說是非常豐碩。再者,關於部長的出訪,除了歐洲之外,今年我們跟立陶宛、烏克蘭、捷克跟波蘭,也都有新的突破,像波蘭就是我們明年書展的主題國,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針對吳委員第226案中的Mega Events,事實上,今年是我們第一次跟各部會在美國首府華盛頓舉辦了一個臺灣國際形象展,就是在白宮旁邊的Ronald Reagan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Center,一共舉辦了3天,效果還滿不錯的,各部會也都非常感謝文化部的支持、支援。
針對2024年巴黎奧運,部長這次出訪巴黎,除了參訪了一些展場,同時也跟主要的策展人會面;2025年大阪博覽會,現在行政院已經組成專案小組,一開始我們就有參與。
林奕華委員的第221案,主要是關於風潮計畫,這個部分我們的預算稍微做了一些刪減。基本上,風潮計畫是針對文化部所屬的展演團體,像國臺交今年本來要去日本展演的,但是因為疫情的關係,他們將時間延到明年;國立臺灣國樂團本來今年要去韓國演出,後來也是延到明年再演出,所以我們這個部分的預算就沒有再特別為他們增加了。
針對鄭委員的第224案,關於國際跟兩岸的部分,整體而言,因為國際情勢一直在變化,比如說去年這個時候,我們根本沒有想到會跟烏克蘭、立陶宛發生這些文化交流的關係,所以我們是一直在滾動式的檢討,當然現在因為中國大陸才剛剛宣布解封,事實上是我們進入市場的一個空窗期,所以這也是需要大家共同來支持的。
針對張廖萬堅委員的第220案,本人要說明的是,我們最近在甄選幾個國家品牌團隊的時候,比如說唐美雲歌仔戲團,希望明年有機會到中國大陸或香港進行巡演;雲門也有在接洽一些中國大陸跟香港的劇場;果陀劇團的部分,因為他們的人員不能過去,所以就用授權的方式,就是授權中國大陸去改編他們的劇本來進行演出,然後導演也會過去進行指導。基本上,這是一個滾動式的狀況,就像剛才我講的,現在因為我們比中國大陸更早解封,整個國際藝文市場是有一個空窗期,我們可以去填補這個空檔,我們也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當然就整體預算來講,交流司有一部分預算很特別,像去年在審預算時,新臺幣跟美金的兌換比是1比27,可是現在是1比30.7,事實上,假如這個預算沒有刪的話,我們實質上其實也已經打了9折;進入統刪跟通刪之後,大概再打個85折,所以整體來算,我認為我們的預算最後是打了8折。謝謝。 -
主席吳委員思瑤要補充嗎?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陳委員秀寳我的案子是第223案,這跟剛才的第161案的問題是一樣的,就是我國影視作品現在最大的市場還是中國,如何加強我們海外市場的拓展,不要只依賴中國這個市場,我覺得文化部在整體規劃還有整體策略上的積極度不夠,我的意思就是這樣,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請你們說明一下,對於這個部分你們現在的看法為何?因為中國針對我們的各種產品,都已經陸陸續續禁止我們的產品銷到他們那裡了,那以後我們如果遇到這種瓶頸要怎麼辦?如果你們沒有積極再去開拓其他市場的話,一旦遇到這種狀況,是不是我們整個影視產業就停頓在那邊?針對海外市場積極開拓,請問你們目前的規劃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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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司長業勤謝謝陳委員所提的第223案,針對國際影視市場的部分,其實我們有分工,我們的影視局有委託文策院針對海外市場參加各項專業國際影視展;交流司則是把一些國片翻譯成不同的外語,比如蔡總統上任之後第一次出訪所攜帶的禮品當中就有一份西班牙語的臺灣影片禮盒,這是由我們所製作提供的。像今年我們也第一次把臺灣的臺語片翻譯成各種不同的語文在歐洲巡演,而且我們今年也安排臺灣電影界的明星蔡明亮導演至美國紐約大都會博物館、華府亞洲藝術博物館、芝加哥、東京等地巡迴開展,目前則是在法國龐畢度開展。其實交流司所做的就是推廣臺灣國片的知名度和形象,另外我們也固定會與國影中心合作,把我們的國片翻譯成各地的語言。再者,今年文化部交流司也第一次透過印度的OTT平臺放映了五部臺灣影片,為期3個月,經過我們調查,收視人口為62萬人左右,我們覺得效果還不錯,印度這個市場我們以後還會繼續透過OTT平臺來推廣,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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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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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預算我支持照列,因為經費還比去年少。針對第222案,在此想和部長及司長交換一下意見,我當然非常支持我們採用類似Fulbright的方式,它是用獎金的方式來培育人才,而我剛剛所提到的臺法文化獎,它的設置是在法國給予鼓勵,後來變成在歐洲很多國家推動臺灣文化的卓著成績,那個思維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培育人才,另外一個是感謝大家在國際上發揚臺灣文化。我認為此時此刻是臺灣在國際的能見度相對高的時候,以臺法文化獎來說,為什麼叫做臺法文化獎?其實它已經拓展到歐洲,我想來想去,可能是因為我們和法蘭西學院合作,所以是和他們對接。未來可以思考看看我們對於多邊或多國的文化獎項設置,我覺得這也可以讓我們在外館的文化人員有多一點具體而明確的honor和目標去推動,所以我基本上非常支持多設一些與臺灣有關的文化獎,以上是我的建議,希望未來可以往這方面推進。至於預算的部分,我希望能夠爭取大家支持照列,因為經費真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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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原列3億4,919萬3,000元,比前一年減少1,700萬元左右,去年是凍結200萬元,剛剛吳思瑤委員主張照列,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的話,這部分的預算就照列。
針對第8目的部分,請問有沒有委員的提案要改主決議? -
陳委員秀寳第223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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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23案改主決議,請問還有沒有其他提案要改主決議?如果沒有的話,針對第8目的部分,第222案、第223案、第224案、第226案均改主決議。
處理第9目「蒙藏文化中心業務」原列2,882萬6,000元,相關提案為第228案至第232案。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針對「蒙藏文化中心業務」本席提出三個案子,如果推廣西藏文化是蒙藏文化中心重要業務的話,那麼令人感到相當訝異的是蒙藏文化中心連這一點基本功都沒有做好,為什麼?因為今年所舉辦的第8屆西藏文化藝術節壓軸節目「梵音國度」簡直就是一個荒腔走板的例子,你們花了那麼多錢,代表臺灣政府所做出來的表演竟然連在臺藏人都大加批判、很嫌棄。而臺灣官方所舉辦的西藏文化藝術節欠缺真實的西藏元素,辦理過程中也沒有與在臺西藏人或社群討論過,並沒有跟他們的NGO討論過,基本上這樣的演出讓許多在臺西藏人都很不滿。針對這件事情,我覺得蒙藏文化中心真的要好好檢討。
另外,現在已經是2022年,蒙藏文化中心還是把藏族、藏胞這種語詞寫入預算書當中,對於藏人來講,其實他們很不願意大家用這樣的名稱去稱呼他們,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大中華很偏狹的眼界,所以才會稱他們為一族,也就是稱他們為藏族,而且還有點附和中國共產黨這種暴力的唱和。如果要讓人家覺得舒服或是被尊重,那麼該如何稱呼這個團體應該是去諮詢在臺藏人的社群或NGO的觀點,可是蒙藏文化中心的回應竟是去諮詢政大民族所教授的看法,我覺得應該是去諮詢基層藏人團體的意見,看看他們是否願意被用藏族或藏胞來稱呼。我認為這還是要改成比較中性的「藏人」或「西藏」,我想這應該沒有那麼困難,這是一個態度的問題,所以我堅持凍結這部分的預算,除非他們提出一個比較好的說法,謝謝。 -
主席針對第9目本席有兩案,第228案與大陸交流有關,直接通刪;第232案也是通刪。
請文化部針對剛剛林宜瑾委員所提出的問題加以說明。 -
高主任玉珍謝謝林宜瑾委員的指正,蒙藏文化中心在此補充說明。首先是關於「梵音國度」這個表演,最主要是因為疫情,其實我們之前都是邀請西藏團體原汁原味過來表演,往年都是由達賴基金會負責邀請,由我們贊助。其實今年總共有兩場,第一場是在傳藝中心,那是邀請藏人和臺灣國樂團來表演。至於「梵音國度」,主要是因為疫情,加上要對臺灣的表演團體紓困,所以我們也藉這個機會請他們表演西藏的藝術。關於剛剛委員所提,其實我們在事後也有瞭解到藏人的反映,所以我們也拜訪了藏人相關團體,包括達賴基金會格桑董事長,我們跟他說從明年開始會邀請紐約來的西藏人。事實上,我們一直都是邀請西藏的表演團體,這兩年主要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才改邀臺灣的表演團體,這是有關西藏文化藝術節的部分。
另外是有關藏族稱呼的部分,其實11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名稱是「藏族」,如果委員覺得不妥,我們也同意再提案更改。謹作以上補充說明,謝謝。 -
林委員宜瑾這部分的更改是修改一些辦法就好,還是要修法?如果要修法的話,那你們就要主動提案。話說回來,我們也不大喜歡中國人稱呼我們為「臺胞」,其實意思是一樣的,我們稱呼美國人也沒有說「美胞」,所以不要再用這樣的方式去稱呼他們,我覺得名稱一定要改。
另外,你說是因為疫情的關係,這一點我還是不大認同,因為認真講,前兩年疫情期間難道你們都沒有辦嗎? -
高主任玉珍其實我們前兩年也是找臺灣的表演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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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並不是說找臺灣表演團體不對,或不是原汁原味,但這樣一來表演就完全沒有西藏元素,這讓在臺藏人非常火大,認真講起來是這樣。尤其你們沒有諮詢西藏駐臺辦事處的意見,他們其實都有提醒你們要好好去跟誰溝通,看起來你們並沒做到這點,才會讓在臺藏人如此反彈。我想你們還是要去處理這些反彈情緒,而這部分也需要做很大改進,我是說認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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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主任玉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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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次長宗煌在達賴喇嘛的晚會裡,我當場公開致歉,也表示這部分我們以後一定會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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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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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這個問題,每個委員都有看法,我也尊重。只是感覺這事情有點茲事體大,畢竟牽涉到很多法的問題,講複雜點的話,就是又回到兩岸關係來。至於「藏族」之稱有其歷史與政治上的淵源,也實在不宜直接說要怎麼改,所以請文化部再去做進一步的整體瞭解,這是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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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發言?若沒有的話,現在直接進入預算部分。這次的預算較上一年增加500萬元,去年是照列,無凍結,無刪減,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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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還是要凍,如果你們有修正或改善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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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凍結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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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凍結100萬元?凍結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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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這預算很少,所以是不是改主決議?至於稱呼問題,我們會做一些研究評估,俟修改條例後送行政院,再送立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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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我不是不支持,只是這件事真的讓在臺藏人很火大。當然,你們有致歉,代表你們也知道他們很火大。本席提凍結案是希望你們能有改進的力量,所以就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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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凍結100萬元,加書面報告,好不好?好。
接下來是改主決議的部分,林委員宜瑾有哪幾案要改主決議? -
林委員宜瑾三個都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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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三個都併凍?好,林委員沒有改主決議的案子。
第9目的第229案併凍第230案、併凍第231案。
接下來處理主決議的部分,我們今天會把所有的預算案走完,可能無法在五點半時結束,在此先向大家報告。待主決議結束後,休息5分鐘。
第233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34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35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36案遵照辦理?請部長。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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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33案至第236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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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都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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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37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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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各位有無意見?若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處理第238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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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39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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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40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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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若各位對修正文字沒有意見的話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241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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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也OK?修正通過。
處理第242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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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也OK?修正通過。
處理第243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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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也OK?修正通過。
處理第244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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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45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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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有無意見?若無意見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246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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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修正通過。
處理第247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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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各位有無意見?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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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現在黃牛票的問題非常嚴重,所以我想確認一下文化部的立場到底是什麼?之前文化部曾表示要修社維法,但今天在回應范雲委員的意見時卻說修刑法。爰此,本席想請教,文化部是否曾思考過立場到底是什麼?我知道行政院希望能儘快召開會議,問題在於,黃牛票雖然涉及其他產業,但絕大多數仍以文化相關產業最為嚴重,而且是相對非常嚴重!所以我希望部長說明一下,到底希望朝哪個方向進行?就各機關、各界的專業意見,以及民間的聲音來看,其實是希望能立專法來處理,不知文化部未來是否評估立專法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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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簡單講,真正能杜絕問題的方法就是落實實名制!實名買票、實名轉票、實名入場!但這裡面牽涉到一些相關問題,包括如何用科技給予協助,至於所增加的成本文化部會給予幫助。其次,就增訂法律來說,也就是修刑法、加重刑責,禁止所有的票券未經正當程序轉讓牟利,這部分要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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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修刑法是比較奇怪的方向,我記得法務部並不同意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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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點行政院正開會協調,而文化部的立場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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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這比較偏向市場秩序的重建,若用刑法來處理確實有點奇怪,所以我希望文化部可以思考除了實名制外,其他的具體方案是什麼?並於兩個月內告訴我們有哪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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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實名制的具體方案其實已經很清楚了,我們現在也在跟所有平台,包括一些演藝團體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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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同意可以改成兩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只是需要比較詳細的內容,不只是溝通而已,還必須有具體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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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兩月內提書面報告,至於具體方案已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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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我還是希望文化部能評估修專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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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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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王委員對於將一個月修正為兩個月之文字修正是否同意?同意,修正通過。
處理第248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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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49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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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50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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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51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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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52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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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53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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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54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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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55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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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56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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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對文字修正有無意見?若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處理第257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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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對文字修正有無意見?若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處理第258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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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對於文字修正有無意見?若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處理第259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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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60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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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61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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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對文字修正有無意見?若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處理第262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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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63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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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64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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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我再補充宣告預算案改主決議的部分:第8案、第11案、第14案、第16案、第19案、第23案、第27案、第29案、第30案,其中第30案併第65案、第94案、第186案、第205案、第314案;第31案、第32案、第34案、第35案、第36案、第40案均改主決議;第45案、第46案、第47案、第53案、第59案、第60案、第61案、第62案、第64案、第68案、第79案、第80案、第83案、第90案、第91案、第93案、第96案、第98案、第105案、第106案、第110案、第112案、第113案、第115案、第121案、第122案、第123案、第124案、第125案、第126案、第131案、第132案、第134案、第135案、第136案、第137案、第139案、第140案、第142案、第146案、第152案、第153案、第159案、第165案、第171案、第172案、第173案、第174案、第176案、第177案、第178案、第181案、第183案、第184案、第188案、第189案、第190案、第191案、第192案、第195案、第196案、第197案、第199案、第201案、第207案、第208案及第212案照案通過。有沒有任何意見?好,那我們就先休息5分鐘。
休息(17時30分)
繼續開會(17時36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處理文化資產局歲出及第2目部分,整個一併處理,提案是從第265案至第300案,請要發言的委員舉手登記。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黃委員國書我在這一目提了12個案子,我建議這樣子啦,我的意見是這一目看看能不能比照去年,就是凍結300萬元,我要凍結的部分共有3個案子,我來說明一下。這一次龍山寺的修復,我認為我們要持續的去檢討整個文資修復的流程,避免日後產生一些爭議,從這個事件,我們來做一些檢討。再來,我們經常會發生一些爭議,50年以上的公有建物到底要不要做文資的審議申報,通常會有一些問題,當這些建物要處理的時候,才發現他們並沒有送文資的評估,一旦送評估之後,要處分這些建物的時候,常常就會曠日廢時,這個部分也請你們要做一些處理,希望你們有一些妥善改善的作法。
我的案子還有第281案,現在文資法比較大的問題是私有文資的部分,公有文資大概不太有問題,我們推動了這麼多年,現在看得出來比較大的問題是在私有文資上面。私有文資因為是私人的財產,現在大法官釋憲認定,以現在目前的作法,如果沒有提供其他適當方式給予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物所有權人做補償的話,那是違憲的。所以這個球又丟回來給文化部,文化部怎麼去處理呢?在私有文資的部分,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一個比較具體的作法,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文化部、文資局這邊可以提出一些比較精進的作法,避免私有文資一旦被指定文資身分的時候,馬上會有滅失的危機。
再來,我還有一案是第289案,文資委外當然是一個方式,但是我們發現現在全臺灣的公有文資數量越來越多,但是這幾年,我們文資的委外數量其實並沒有增加。我不是說一定要委外,但是從這些委外之後,我們並沒有看到很好的活化方案,關於這個部分,當然每個個案都有個案的問題,是不是請文資局這邊去做個盤點,文資指定之後最好的活化方案會是什麼?一直到目前為止,我們其實沒有看到全面性的文資活化,將最好的一個方式的作業準則提出來,那什麼是最好的方案?目前其實還沒有答案,這個部分,文化部除了指定文資是你們重要的任務之外,文資的活化其實才是關鍵,不然的話,我們全臺灣一大堆文資,這些文資保存了下來,但如果沒有找到好的活化方案的話,那這些文資事實上將變成是一個冷冰冰的建物,這樣會很可惜、很可惜,這樣會變成我們的工作只有做到一半。關於這個部分,我覺得在文資局的預算裡面應該要有一些強化的作法。所以我的提案第278案、第281案及第289案,我主張每一個案子都凍結100萬元,當然等一下主席的裁決如果是整個目都凍結的話,我這三個案子可以併凍,我建議是比照去年。
另外,我的第275案、第276案、第277案、第279案、第280案、第282案、第290案、第291案及第292案都改成主決議。以上,謝謝。 -
主席黃委員,抱歉,我再確認一下,就是第278案、第281案及第289案這三個案子要凍結,對不對?其他案子都改主決議,好。
接下來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陳委員秀寳謝謝召委,在這一目裡面,我的案子共有3個,分別是第288案、第270案及第273案,其中第270案跟第288案相似,我就一起講。關於第288案,剛才國書委員也有關心,就是在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裡面,我們在執行的國定古蹟─鹿港、龍山寺整體修復計畫的部分,這個部分,剛開始時因為修復團隊並沒有按照法定程序來召開說明會,跟地方民眾及文資人員來做溝通。這件事本來是美事,但就因為文資局的疏失,沒有照程序做,造成美事變爭議。關於這個部分,當然後來文資局有承諾後續的分區修復計畫會在計畫執行之前,以及執行完畢後都會召開說明會,針對關心整個龍山寺修復計畫的民眾、文史學者進行相關的說明,也會徵詢相關的意見。目前你們是排定112年3月會召開關於變更戲臺的修復說明,我希望你們是如期召開,因為你們這樣子排定,你們就必須要這樣子做,這個必要的程序一定不能省,不能因為便宜行事而造成像這樣的困擾,這樣實在是對不管是工作人員,不管是關心的民眾,不管是龍山寺本身,都是一個很大、很麻煩的事情。所以這個部分,本席希望我這個案子也併凍到國書委員這邊,就是我一定要凍。
再來,關於第270案的部分,這一案是關於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項下有關於培訓相關文資修復人員的計畫,但是文資修復師或是古蹟修復師,其實從業的人數很低,因為他們的工時長、薪資低,而且在整個計畫裡面,整個計畫好像是無助於相關文資及古蹟修復工作的進行,對於整個招募相關人才的幫助也真的不大。文資局身為我國文化資產保存的主責單位,應該要加強提升相關的知能培育,就是除了增進我們培訓的數量,也要提升相關人員的職能,這個部分本席提到的凍結金額是10%,但是我可以併凍到剛才我提的第288案。文資局這邊有說明,表示你們已經修訂了古蹟修復傳統匠師整體薪資參考基準,來規定各傳統匠師合理日薪應該要達到多少金額,文資局這邊也有辦理文資傳匠的工坊,自108年成立以來,有增聘141位傳統匠師。本席有肯定你們的努力,但3年來增加141位,平均一年大概是增加40位,這樣子的培訓數量真的是夠的嗎?本席覺得它真的很不夠,也希望文資局在辦理相關的工坊培訓之後,也還要去追蹤這些培訓完成的匠師是不是有投入相關文資修復的工作,如果沒有頭路,文資局就要去瞭解原因。在我們培訓之後,如果他沒有在第一線來執行古蹟修復,這樣的人才我們培訓起來,他卻不願意去從業,或者說我們招訓、培訓的這些人數遠遠不足,那麼對於整個文資的保存及管理都會非常不利,所以第270案及第288案的部分,本席堅持要併凍。
再來是第273案的部分,也是有關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因為文物損毀的部分引起民眾很大的討論,文資局是文化資產維護的主責單位,應該要研議文物毀損的公開機制。其實文物的館藏不應該忽略民眾對文物的情感,不管它歸類在文物、古物還是國寶,如何建立民眾對於館所收藏的信心,文資局應該研議相關的配套措施。文資局有說明明年6月會完成國寶重要古物定期盤點維護及破損狀況的公布指引,而且完成後會立即協助文化部轄下的博物館來配合辦理。你們這邊的說明很詳細,所以這個部分我接受,第273案我可以改成主決議,但是請文資局於三個月內要提供這個指引研擬的規劃跟預定實施等相關期程。以上。 -
主席陳委員,你剛才提到第288案要併凍,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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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第288案及第270案二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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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那第273案的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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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第273案可以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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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的。
接下來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
林委員奕華剛剛有委員說了,那我們就講要講的,有些就不說了,但是有些還是要說一下。有關於文資局的部分,還是要提醒觀念跟人才的重要性,剛剛有關龍山寺的部分,我們就不再多說了,但是有很多是可以自我再加強的地方。
我來講一下有關於我的第294案,除了防災的部分之外,另外一個我有看到問題的是有關於各類修復人才的培育認證部分,你們的說明是說本計畫的最後執行年度是112年,所以整個錢就少很多,我要瞭解的是,因為這是一個很重要且未來應該要持續去做的事,各類修復人才培育的認證、學刊出刊等等這些,112年是最後執行年度就代表113年之後就沒有了嗎?還是會另起計畫?這個要先說明清楚,這是一個。
再來,我下一個要關心的是第296案,第296案也是一樣,有關文化資產場域系統治理計畫,我們的文化資產學院是虛擬式的學院,可是我們看了一下,從104年開始就有這個文資學院,到111年,也就是今年,竟然今年的補助金額是有史以來最低的,以前最少都還有1,804萬元,今年只有補助1,681萬元。裡面有分成幾個群組,產訓群組因為經費可能重複,你們就從111年將其調掉,剩下三個群組─教學群組、研發群組及推廣群組,結果我看到有史以來補助最低的都是今年,我覺得教學群組、研發群組、推廣群組都很重要,聽說推廣群組從109年還增加了中小學對文資教育的相關部分,對不對?這都是你們寫的啊,109年開始也以中小學生為對象,文資教育課程計畫也納入到推廣群組去,可是就我剛剛看到的,109年有納入推廣群組,所以有1,318萬元去做推廣,再來就萎縮到415萬元,今年只剩下184萬元用於推廣;研發也是一樣,除了第一年之外,是有史以來最少的;教學也是有史以來最少的,這讓我覺得很擔心。我們相關的人才培育是很重要的,你要在學校裡面做學程或是要做一些課程的相關推廣,可是我們居然看到補助在萎縮,是因為疫情不好做,還是因為覺得不重要?我們只能在預算裡面挪一挪,覺得這個部分不重要就把錢減少了嗎?我要再次強調,這個部分是非常必要的,我們文資保存的人才培育部分,我還是要再強調它的必要性,所以經費不要再減少,有沒有可能給我們宣示一下,文化部或文資局對於這件事情的重視? -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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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我的提案是第271案及第283案,第283案在前面有談過,也是大法官釋字第813號解釋的部分,所以我就不提了。我來談一下第271案,第271案是跟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相關,因為在促轉會結束之後,我們轉型正義的落實就有賴於各部會的實踐,根據促轉會總結報告,我提出這一案跟文資局來作一些探討。
過去文資局很多的重點任務在於怎麼好好保存這些文化資產,但目前還有一個新的任務,這個新任務就是如何處置全國54處同時具有法定文資身分且又有威權的象徵,我希望不要讓我們的人民陷入一邊崇仰威權、一邊反思威權的錯亂狀態,所以我覺得這個可能要請文資局提交一個書面報告來說明清楚如何處理的期程。以上。 -
主席有關這個部分,本席有2個提案,第284案是通刪,第286案則直接改為主決議。
接下來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在這一目有3個案,其中第285案及第299案改主決議,至於第272案是有關文資法修法,我知道你們有提案修法,也認同本席所講的,歷史建築的部分比照古蹟,在容積移轉的代金也比照古蹟做容積移轉,地價稅及房屋稅也能夠比照古蹟,讓這個歷史建築不至於因為還沒到古蹟的層次而不斷地被破壞,或者不利指定為歷史建築。我也質詢過謙興堂的問題,但是我會提案酌予凍結的原因是希望敦促你們趕快完成修法,因為110年12月24日大法官釋字第813號已經表明文化部應於2年內針對歷史建築所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第三人者,應修法給予相當補償,所以你們只剩下1年的時間了,因為下下會期又是預算會期,不太可能處理,所以下會期很重要的就是文資法的修法,我講的這個一定要通過,所以我會酌予凍結,希望你們趕緊辦理,行政院的那個部分趕快取得共識後儘快送來立法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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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有沒有委員要表示意見?沒有的話,請文化部一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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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濟民召委及各位委員,我針對剛才各位委員的提問做簡要的回復。第一個就是龍山寺這部分我們上次沒有召開說明會,此事我們已經確實檢討改進,而且我們還加碼召開地方座談會,總共增加了4場。
另外就是50年以上公有建築物的文資價值評估,我們會跟各縣市商討看能不能超前部署,不是等到處分前才來做價值評估。
再來,涉及大法官釋憲案的私有建物被指定為歷史建築之補償不足的問題,我們已經有修正草案,我們也會加速看能不能夠將草案送到大院來。
再來,關於現行很多文資修復之後的活化問題,剛才黃國書委員所提醒的,就是我們部長已經多次提醒我們文資局應該要做全盤的了解,然後看如何採行活化機制,這個我們已經委外進行研究。
再來,陳秀寳委員所提的文資修復人才的培訓,現在勞動部已公告傳統匠師的職能基準還有薪資的參考基準能夠提高,這些都已經在進行,剛才提到3年培訓傳統匠師141位夠不夠,我想這是整個修復產業生態系的問題,如果薪資拉高,給他榮譽感,應該有很多人培訓之後會投入這個產業,生態系我們已經在進行當中了。
另外,像故宮文物損毀之後的公開或通報機制,我們會在半年內提出草案,在3個月內我們會提出相關的期程,這部分我們會照主決議來做沒有問題。
再來,林奕華委員提到防災的經費少了一億多以及是不是才培育經費減少的問題,人才培育部分,在此我很願意承諾,人才培育的經費不會再減,減少的經費其實是一些設備、設施的建置,因為我們的計畫是4年為一期,等於112年是最後一期,前3年都是設備、設施的建置,第4年大概都是維護,所以經費就比較少。人才的培育是很重要的,我們一定會照這個方向來進行。
另外,林宜瑾委員所提到的威權象徵和文化資產之間處理的情形,我們會提出一個報告;另外大法官釋憲案這部分,剛才提過了。張廖萬堅委員提的也是修法的問題,剛才也已一併說明過了。以上簡要說明,謝謝。 -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若沒有,我們就直接處理預算的部分。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這部分,它的預算比前一年增加4億元左右,去年是凍結300萬元,剛剛黃國書委員就直接主張希望凍結300萬元,其他委員有無其他意見? -
林委員奕華那就一樣好了,但一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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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就一樣凍結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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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剛才講的人才那部分,還是要書面給我們回復一下,包括我剛剛講的為什麼文資學院的錢越來越少那部分,就麻煩都書面回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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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272案就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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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那就凍結300萬元,再加上書面報告,好不好?好,其他就併凍。
要改主決議的部分呢? -
吳委員思瑤我的第297案改主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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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然後第285案、第299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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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好,併凍?那就併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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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第271案跟第28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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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71案、第288案併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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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主席,那我的部分也是全部都併凍,第294案、第296案就都併凍。還有第269案,抱歉,還有第269案。我的是第269案、第294案、第296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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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那我重複唸一次,針對文化資產局的部分,第267案改主決議;第269案併凍;第270案併凍;第271案併凍;第273案改主決議;第275案改主決議;第276案改主決議;第277案改主決議;第278案併凍;第279案改主決議;第280案改主決議;第281案併凍;第282案改主決議;第283案併凍;第284案通刪;第285案改主決議;第286案併凍;第287案改主決議;第288案併凍:第289案併凍;第290案改主決議;第291案改主決議;第294案併凍;第295案改主決議;第296案併凍;第297案改主決議;第298案改主決議;第299案改主決議;第300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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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第272案併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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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72案也是併凍,是不是?第272案併凍,好。以上。
還有沒有疏漏的地方?如果沒有,我們就處理主決議部分的第301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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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02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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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文字修正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303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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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修正文字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處理第304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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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主席,第304案保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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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0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處理第305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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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主席,一樣要保留送院會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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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保留,送院會處理。以上。
第304案跟第30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接下來處理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歲出原列16億5,859萬元,第2目、第3目跟第4目一起處理,從第306案到第332案,就整個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一併處理。
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影視局第2目我有2案分別是第307案跟第316案,第307案來說明的部分我可以接受,所以此案就改主決議。
第316案是有關「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我質疑的是開發出來的劇本有39案,後來真正去拍劇的只有5案,為什麼比例會那麼低?之後累計執行的執行率也只有54.8%,所以我提了一個刪減案。不過坦白講,補助旗艦計畫這個補助案經費有增加也得來不易,所以我可以改凍結,你們如果討論必須酌凍的話,我就改凍結不刪減,這部分我就簡單說明。以上。 -
主席請陳秀寳召委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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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在第3目的部分我提的案子是第325案跟第326案,第325案影視局這邊有說明了,我也可以接受,所以第325案我可以改成主決議。
第326案講的是金鐘獎發生資格不符,事後獎項又遭撤銷這件事,此事對於音樂創作人的信心有很大的打擊,事件肇因於影音局的審核過程有疏失,為什麼審核過程會有疏失係因金鐘獎相關審核作業的人員只有一個,案件很繁雜,他一個人要負責這麼多案子的審查,所以這部分是影音局在整個程序中審核人員不足而造成的疏失。對於這部分,影視局有來說明對於金鐘獎這個疏漏已進行檢討,有將「主題歌曲獎」修正為「最佳原創戲劇歌曲獎」等凸顯原創獎項的名稱,而且會增加審核作業人員的人力配置,希望影視局在明年度收件的時候要詳細地宣導相關徵件的條件以及徵件的資格限制。這部分本席提凍的金額是100萬元,我堅持要凍,金額大家可以討論。
另外,我要幫品妤講的是第4目的第330案,此案我有幫忙連署,這部分講的是文化部影視局有規劃在明年補助辦理全國性的臺語流行歌曲推廣活動,希望藉此來提升本土語言流行音樂的能見度,但是目前補助作業要點都還沒有完成,這樣的效率極有可能拖延到補助活動辦理的效益,所以賴委員品妤跟本席都有共識應該要酌凍,賴委員品妤的第330案跟本席的第326案就併凍。以上。 -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發言?如果沒有的話,本席的第310案是有關大陸地區旅費,我就先通刪,第332案也通刪,第327案也通刪。
針對其他部分,請主管單位先發言,我們再行處理。 -
徐局長宜君謝謝各位委員的提案。第316案是有關於劇本開發,這部分補充說明一下。事實上,我們實際完成的案子只有18案,因為有21案展延,所以其實有18案,目前已經轉製跟開發中是6案,所以是30%,確實比例是比較低,我們會加強協助這些劇本的創作能夠媒合,也會跟文策院直接對接,直接跟相關的資金做媒合,希望能夠提高他們的轉製率。
第326案是有關於金鐘獎的部分,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已經檢討相關的人力,明年至少會有2名專責做初審的部分,也會視報名件數做調升,另外我們還會增加複審的機制,會有14個分組的同仁來協助,我們也會做相關的懶人包跟QA,以協助所有業者瞭解相關的程序。
第330案是有關於明年我們做臺語歌曲相關的部分,因為我們有召開諮詢會議,目前要點已經都差不多完備了,我們希望在預算通過之後,應該在明年1月初就可以公布相關要點,希望能夠提早做規劃。以上報告。 -
主席謝謝。針對這部分要如何處理,我先給大家一個簡單的基本資料。整個影音產業局今年大概增加了1.3億元,我針對第2目至第4目一併講,去年只有第4目凍結1,000萬元,現在我們要做怎麼樣的凍結或是刪除?請各委員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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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陳委員秀寳跟賴委員品妤分別是針對第3目及第4目,我是建議第3目及第4目一起凍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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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100萬元,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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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不能一起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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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是第3目凍500萬元,第4目凍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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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本來想第3目凍100萬元,第4目凍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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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就第3目凍100萬元,第4目凍100萬元,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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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目凍100萬元,第4目凍100萬元,就這樣子嗎?OK,那我就不好直接加了,因為我發現只有我這邊能夠加。那就第3目凍100萬元,提書面報告,第4目也凍100萬元,提書面報告。這樣感覺好像很容易就過去了。
改主決議的部分:第306案改主決議;第307案改主決議;第308案改主決議;第310案通刪;第312案改主決議;第313案改主決議;第314案併第30案;第315案改主決議;第317案改主決議;第318案改主決議;第319案改主決議;第322案併凍;第323案併凍;第324案改主決議;第325案改主決議;第326案併凍;第327案通刪;第328案併凍;第329案併凍;第330案併凍;第331案改主決議;第332案通刪。
第316案是併凍嗎?好,第316案併凍。第316案是凍結嘛!OK。
接下來處理國立傳藝中心歲出部分,原列8億8,032萬8,000元,我們針對第2目的部分,從第333案至第339案。請張廖委員萬堅先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這部分已經來說明過了,所以我同意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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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這個部分,我是提案第333案至第337案及第339案,第336案就是通刪比較簡單。第337案是針對傳藝園區的部分,因為苗栗很缺一個展館,所以之前有跟部長特別提到,就是對於苗北藝文中心是不是可以給予適度的補助?本席特別把它提出來。針對這個部分,因為只有張廖委員萬堅及本席提案,請部長做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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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悅宜謝謝委員的提議,對於相關的指標及KPI等等,我們都會全力的達成,而且也會訂定。至於場館的營運,我們也會有預期的目標跟進度,也會全力來達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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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針對這個部分,傳藝中心今年的預算是多3,000萬元,去年只有凍結50萬元,張廖委員萬堅是表示改成主決議,我也一併改成主決議,這個部分就照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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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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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33案改主決議;第334案改主決議;第335案改主決議;第336案通刪;第337案改主決議,有關苗北的部分,請部長特別支持;第338案改主決議;第339案改主決議。
接下來處理第340案主決議的部分。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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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41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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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歲出部分,原列5億2,697萬9,000元,針對第2目的部分,只有我跟張廖委員提案。 -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案子是針對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館長有特別來說明,本來我是凍結210萬元,可以改主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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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一旦你改主決議,我就不好說了。其實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歲出在去年也是照列,並沒有凍結,所以這個部分就照列,第342案改主決議;第343案通刪;第344案改主決議;第345案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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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館長仁義感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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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新館長不跟我們講兩句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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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老師講幾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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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館長仁義感謝召集人鄭委員正鈐及張廖委員萬堅、吳委員思瑤關心國美館,國美館編列這些預算都是非常確實的,也感謝位各位委員與召集人同意改為主決議,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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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謝謝館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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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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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坐在這裡是為了老師,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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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處理第346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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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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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修正文字,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347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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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修正文字,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就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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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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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是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歲出部分,原列6億3,945萬5,000元,第2目的部分只有第348案到第350案3個案子,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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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關於這個案子,我是在想怎麼會增加那麼多錢,結果張仁吉主任特別從草屯到我的服務處跟我說明,我覺得這個經費真的是難得,而且對臺灣的工藝發展會有幫助,因為長期以來都沒有錢,這次終於有了經費,其實我提這個凍結案只是希望要說明,他已經說明得很清楚,所以我可以改成主決議,我們希望這筆錢能夠好好的來利用,讓臺灣的工藝發展能夠有新的進程和表現,主任想要做事,我沒有必要凍結預算,要讓他好好來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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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關於這個部分,我有提了兩個案子,第349案是跟大陸旅費有關,我就一樣通刪。對第350案我也可以改成主決議,事實上,工藝研究中心今年的預算比去年多了4.6億元,主要是因為有一個中長期的計畫,我想我們原則上對這個中長期計畫也都給予支持,請文化部也做一個簡單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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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仁吉謝謝,這次非常感謝行政院和部裡面支持我們這個很穩定的4年計畫,關於這個部分,我也有跟張廖委員及召集委員做了比較詳細的說明,我想這個穩定的計畫可以讓我們在4年當中有一個比較長期且具穩定性的發展,所以真的非常感謝委員全力的支持我們,我們會以最大的能量來執行這個計畫,以上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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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的預算就照列,第348案改主決議;第349案通刪;第350案改主決議。
好,我們接下來處理國立臺灣博物館歲出部分,原列2億8,281萬7,000元,第2目的部分有第351案到第353案,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張廖委員萬堅本來我對這個優化計畫是減列300萬元,不過因為有來說明,我同意改成主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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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353案改主決議,在張廖委員萬堅改主決議之後,我也就不好堅持了,我提的第352案一樣通刪,第351案也改主決議。請部長針對這個部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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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請館長感謝委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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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佑非常謝謝鄭正鈐委員、吳思瑤委員、張廖萬堅委員及所有在場委員對臺博館的支持,我們會更努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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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感謝,國立臺灣博物館的歲出部分就照列,第351案改主決議;第353案也改主決議;第352案就通刪。
接下來處理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歲出的部分是2億6,089萬7,000元,只有第354案和第355案兩個案子,我就比照前面,第354案一樣通刪,第355案改主決議。 -
王館長長華我們史前館謝謝召集委員、各位委員還有部裡頭的支持,我們會更努力的來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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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接下來處理國家人權博物館的部分,原列5億2,402萬元,這個部分有第356案到第360案,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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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提出第359案,主要是關於工程進度的問題,也是有文資保存的問題,他們已經有來說明,所以我也同意改主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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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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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主席,關於人權館的部分,洪館長也在這裡,我雖然沒有提案,但是我前陣子在質詢教育部的時候有講到跟你們相關的問題。人權館有三套制度,我覺得是非常好的,是要跟教育部共同來推,一個就是你們有辦人權巡迴展,我有去調查過,其實學校知道的還不多,所以它travel的場次並不多,我也有請教育部協助你們推廣,這是第一件事情,你們要繼續做。第二件事情是你們有培育老師去做一些人權的融入課程,這也是很好,可是教育部也不太知道,我在那一天有請國教署來協助。第三個就是你們有教案、有教具,那些教具可以借給學校用,但是套數好像比較少,因為你們的教具滿有趣的,就像桌遊一樣,可以讓大家去模擬如何扮演人權者,我覺得非常好,但是這個東西應該要再多一些,既然有研發3套了,可不可以再多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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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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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都有要求教育部要全力幫助你們推動,我覺得既然有這麼好的開始,你們就大力去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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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芳OK,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意見來做更進一步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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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那就麻煩您,不好意思,我沒有提案,只是要叮嚀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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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沒問題。我對國家人權博物館這個部分有提案,我先簡單講一下,我原本是針對3億1,845萬元凍結10%,人權館的預算比去年多了6,000萬元,去年我們是凍結1,000萬元,我在想今年是不是比照1,000萬元,然後你們提書面報告之後,我們再來做處理,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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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館長世芳委員,是不是可以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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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不能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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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拜託不要啦!因為人權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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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而且我剛剛都在稱讚他們,我還覺得要讓他們多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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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人權館管理的園區很大,包括新的安康園區,然後還有綠島,所以園區是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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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懇請主席高抬貴手、支持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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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是要意思意思凍一些,因為去年已經有凍1,000萬元,如果今年都沒有凍,感覺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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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去年是一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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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那是因為文資審議一直拖而沒有過,所以沒辦法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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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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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現在已經過了,他跟我說已經過了,所以我才不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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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啦!麻煩主席支持,就照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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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這邊可不可以有一點凍結、微調,讓他們提一個書面報告,然後我們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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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凍100萬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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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就照張廖萬堅委員的建議凍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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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就尊重張廖萬堅委員的意見,凍100萬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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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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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目凍100萬元,然後要提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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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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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關於國家人權博物館的部分,第357案改主決議;第358案改主決議;第359案改主決議;第360案併凍。
好,接下來處理臺灣歷史博物館的部分,歲出原列2億7,878萬6,000元,只有黃國書委員提出第361案,黃國書委員的提案改成主決議,所以預算就照列。 -
張館長隆志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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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362案是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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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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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第362案照案通過,感謝。
我們接下來繼續審查文化發展基金的部分,因為文化發展基金是今年新的部分,基金用途原列2億2,910萬元,總共有第1案到第4案,提案委員都不在場,有沒有委員要表示意見?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文化發展基金終於設置了,真的是得來不易,我沒有提案,因為我都嫌預算不夠了,我還要替你們籌措更多的財源,其實我真的很擔心,所以我要勞煩部長跟陳執行秘書,因為今年有3個計畫,一個是做平權的部分,對不對?然後一個是購藏,一個是公共藝術,公共藝術應當是相對比較沒有問題嘛!我真的很擔心你購藏,沒有一個好的制度把它做出來,今年執行率不好,明年我們去跟行政院要財源就……
可以做得好?你要有相關購藏的作業要點,你們都出來了嗎?回應一下。 -
蕭次長宗煌先期階段我們會委託藝術銀行來幫我們代為徵件,因為以現在來講,基金的工作小組還沒有成立,所以第一個階段,我們會委託藝術銀行,他們很有經驗,這方面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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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銀行組的審議委員非常多元,而且非常接地氣,不是只有學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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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執行秘書冠甫跟吳委員補充,有關購藏的作業要點,現在已經起草了,我們努力儘快在半年內,如果越快完成越好,所以整個制度的建立請委員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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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在要點出來之前先委託藝術銀行,但未來你們會回到自己的作業嘛!好,就先試看看,但是拜託一定要成功。然後跟故宮趕快再談一下,好不好?所以預算一定要照列,因為實在太少,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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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理解。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陳委員秀寳賴品妤委員的第2案、第3案我有連署,都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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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賴品妤委員的第2案、第3案改主決議。
文化發展基金的部分,因為提案委員都沒有到,我們就照列。這個部分,部長這邊有沒有要再補充說明什麼? -
李部長永得非常感謝委員支持,我們會一定會落實將來相關的一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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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接下來處理文化發展基金,第5案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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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第5案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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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於修正文字,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6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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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於修正文字,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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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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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我們處理文化部監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部分,先處理總收入的部分,原列是34億6,655萬4,000元。總收入部分,只有本席提出了一個議案,我原本是提案要增列4,000萬元,溝通過之後,國表藝這邊同意增列1,500萬元,我們也同意在總收入的部分增加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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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有點好奇,可以質詢一下主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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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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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為什麼國表藝部分你只針對衛武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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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不是針對衛武營,而是針對國表藝整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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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可是你這邊是寫衛武營國家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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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邊印錯了,我們是針對整個國表藝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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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是這邊印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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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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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OK,所以召委有修正,就是在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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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在總收入的部分,不是只有衛武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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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主席報告,可不可以讓國表藝有一個機會再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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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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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主任秘書美娟非常謝謝。我們瞭解召委提案,希望我們在一些國際節目賣座賣得好,然後希望收入有增加的空間,但是幾個事情,我想跟召委這邊當面做報告。首先我們112年編列的總體收入,跟111年來比較,我們的整體自籌已經增編1,539萬元,這個編列的總收入數,如果對照疫情前正常年度108年來看,那時候我們的自籌收入編了6.49億元,112年編了7.69億元。換言之,我們增編了1.2億元,就從疫情一路成長過來,我們每一年的自籌收入,都是成長性的編列。對於112年7.69億元的自籌收入的編列上面,我們的票房其實是用趨近於正常年,也就是沒有疫情時來編。但是對我們影響最大的是什麼呢?就是場租、售票佣金的減免這個部分,因為我們實施了對表團的特別方案,也就是比照政府防疫特殊振興的方案,實施年期到112年的6月份。我們這樣子明年有半年沒有辦法收場租跟售票佣金,無法有相關正常年應該達成的數額,所以數字我們用前兩年的經驗來看,半年大概差了5,000萬元左右。
整體來講,我們本來的數字就已經比前一年增編了一千五百三十幾萬元,但是事實上我們還有五千多萬元是收不到錢的,那個部分沒有辦法再編進去。所以我只是想跟委員說明,如果我們再增加1,500萬元這件事,其實我們自己每一年的自籌收入編列,一定都會再做努力,也希望能夠有更好的一個表現,謝謝。 -
吳委員思瑤主席,我同意啦!因為我們之前在審故宮,故宮是大幅的從疫情開始就自己先把歲入減很多,可是聽起來國表藝它其實是恢復疫情前,甚至還增編,然後它還有半年是讓這些表團的場租是減少的,所以我非常同意,也覺得非常合理啦!所以請主席這邊照列,我主張是這樣子,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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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是可以增列少一點,我在想如果是部分的話,其實之前有溝通。部長這邊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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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不是可以請委員讓我們改成主決議,要求國表藝對於各個場館的經營效率要提高,自籌款的部分要盡力提高。因為有一個具體數字,剛剛講過其實國表藝在疫情期間,我們所有的場館收入都減半,而且在這種情況之下,它列的預算收入都比疫情前沒有優惠的時候還要高,所以這一來一往,它其實已經增加大概4,000萬元、5,000萬元了。要再增加1,500萬元,坦白講也不是做不到,但是因為公家的國家場館,它還是有相當的公共性,包括我們要扶植國內的一些團隊,也要讓國內的團隊有機會。我們不能只搞賺錢的,像國際的表演團隊當然是很賺錢,而且都很賣座,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可以,但不能夠大量的增加嘛!所以是不是可以按照原來的,委員的意見我們改成主決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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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部長講了,我這邊就改主決議沒有關係,可是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坦白說之前有溝通過了,國表藝他們也覺得這個數字是可以努力達到的。部長這樣講,我想在這樣的空間當中,我們還是希望國表藝能夠盡力達成,好不好?我們沒有在預算上面直接要求,可是我們希望你們能夠去達成,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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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主任秘書美娟非常謝謝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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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總收入部分照列,改主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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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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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總支出的部分,原列35億3,360萬1,000元,提案有第2案至第5案,第2案改主決議,第3案也改主決議,第5案,我這邊也改主決議,直接改,直接照列。
接下來針對主決議部分,處理第6案。 -
李部長永得第6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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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7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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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照案通過。
處理第8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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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照案通過。
處理第9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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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照案通過。
處理第10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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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照案通過。
我們繼續進行文化部監督文化內容策進院的部分,總收入原列10億7,941萬4,000元,提案委員有陳秀寳委員,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陳委員秀寳本來覺得疫情慢慢解封了,漫畫基地繪圖工作室使用率這麼低,是不是應該請他們再積極一點提高使用率?但是文策院這邊也有來說明,針對這個部分,我接受你們的說明,所以這部分我不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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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總收入的部分就照列。總支出原列10億7,941萬4,000元,總共有第2案到第9案,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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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的案子是第3案及第4案,我先說第4案的部分,因為這個部分跟我的第110案一樣,也已經有來說明了,所以我的第4案可以改主決議。
第3案是針對文策院投資的相關資料都延遲很久才公開,其實本來你們自己是訂每半年要公開,但是你們投資的類型很廣泛,包括影視音作品、演唱會等等,後續相關需要整理資料的時間是不同的,所以在公開資料上會有所延遲。既然這樣子,文策院應該針對不同投資類型制定不同的公開實現,譬如說將資料公開時間訂在投資結束後半年內,而不是全部資料都統一每半年就要公開,反正你們也沒有辦法如期公開。所以這個部分要請文化部和文策院去研議針對不同投資類型資料的公開時程訂得不一樣,這樣才不會每一次都延遲你們公開資料的實現,以上。 -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委員要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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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對不起,我再補充一下,張廖委員的第2案及第9案改主決議,因為我有連署,所以我幫他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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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2案及第9案改主決議。針對這個部分,我先表示一下,去年我們是凍1,000萬元加專案報告,就是文策院的部分,至於今年,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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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董事長俊亨不一樣了啦!這一年我們也很努力在做,而且對於整個產業精進的作為,其實我們也都掌握得還不錯,至於投資的效益,我想委員也都看到了,是不是可以不要按照去年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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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我說明一下,我們已經跟每半年要出報告的相關單位整理完流程,所以之後都可以如期出報告了,也不用特地分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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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以後不會嗎?就像100年6月到110年12月的資料,你們到111年7月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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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之後就是1到6月(上半年)的執行成果報告在當年度12月就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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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以後你們會把自己的時程統整好,不會再有延遲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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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院長明哲對,不會再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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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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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部分陳秀寳委員要不要凍?要不要凍500萬元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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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如果可以照這樣子做,不會再延遲,我就不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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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就不凍了?凍200萬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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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照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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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那就凍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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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大家的意思是要小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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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去年凍1,000萬元,還是你要凍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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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不用那麼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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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拜託照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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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文策院總支出一樣照列。第2案改主決議;陳秀寳委員的第3案也要改主決議嗎?第3案改主決議;第4案也改主決議;第5案改主決議;第6案改主決議;第7案改主決議;第8案改主決議;第9案改主決議,以上。
處理第10案。 -
李部長永得第10案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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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1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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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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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3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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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案。 -
李部長永得遵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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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照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文化部監督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部分,總支出原列3億6,519萬2,000元。提案有第1案到第3案,黃國書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我有2個提案,也直接改主決議好了,所以這個部分就照列。 -
藍董事長祖蔚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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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進行主決議部分,處理第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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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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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於修正文字,大家有沒有意見?(無)修正通過。
處理第5案。 -
李部長永得建議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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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於修正文字,大家有沒有意見?(無)修正通過。
現在繼續開會。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臨時提案1案。 -
陳委員秀寳我覺得這個部分很重要,民眾發現他們在OTT平台上看到節目中將外國語言翻譯成中文字幕的時候將Taiwan翻譯成中國臺灣,我覺得文化部要很審慎評估這件事情,相關單位有來溝通過,表示會儘快針對這個部分提出檢討,剛才你們說1個月的時間不夠,要改成3個月,我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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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是不是請部長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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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照案辦理,原來的提案是1個月,修正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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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把1個月改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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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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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然後提出評估方案,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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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檢討方案也可以,這部分就不用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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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字不用修改,是檢討方案,但時間改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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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照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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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修正通過。
預算案改主決議的部分有第222案、第223案、第224案、第226案、第267案、第273案、第275案、第276案、第277案、第279案、第280案、第282案、第285案、第287案、第290案、第291案、第295案、第297案、第298案、第299案、第300案、第306案、第307案、第308案、第312案、第313案、第315案、第317案、第318案、第319案、第324案、第325案、第331案、第333案、第334案、第335案、第336案、第337案、第338案、第339案、第342案、第344案、第345案、第348案、第350案、第351案、第353案、第355案、第357案、第358案、第359案、第361案,照案通過。
文化基金預算案改主決議的有第2案、第3案、第4案。
國表藝預算案改主決議的有第1案、第2案、第3案、第4案、第5案。
文策院預算案改主決議的有第2案、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第8案、第9案。
國影中心預算案改主決議的有第1案、第2案、第3案,照案通過,以上。
(協商結束) -
主席今天的審查結果免予重複宣讀,在不影響文意前提下,授權議事人員依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報告與黨團協商之範例整理,列入紀錄。
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已審查完竣,是否交由黨團協商?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今天會議作以下決議: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所屬單位預算案、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鄭召委正鈐補充說明。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本會主審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及非營業基金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鄭召委正鈐補充說明。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8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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