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星期一)9時11分至11時54分 @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席:王委員定宇)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6日(星期一)9時11分至11時5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定宇
  • 主席
    出席委員5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12時44分
    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6分至12時8分、下午1時5分至5時24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羅致政 邱臣遠 林淑芬 溫玉霞 林靜儀 馬文君 何志偉 蔡適應 廖婉汝 江啟臣 吳斯懷 趙天麟 王定宇
    (出席委員14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陳椒華 李德維 洪孟楷 鄭正鈐 張其祿 李昆澤 游毓蘭 曾銘宗 陳歐珀 陳以信 劉世芳 楊瓊瓔 孔文吉
    (列席委員14人)
    列席人員:(12月19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馮世寬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李翊柔
    (12月21日)
    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李翊柔
    僑務委員會人事室主任翁慧敏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專門委員梁毓芳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人事處專門委員鄧慧儀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專門委員林永裕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科長李葳農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科長郭玲如
    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科長陳佩岑
    衛生福利部國際合作組副主任賴麗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業務處科長黃耀白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綜合計畫處科長賴弘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簡任技正袁華興
    漁業署遠洋漁業組簡任技正溫祖康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照顧處科長葛得生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科長李佳儒
    主 席:馬召集委員文君
    專門委員:李淑娟
    主任秘書:張景舜
    紀 錄:簡任秘書 曾郁棻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黃姵瑜
    專 員 王世義
    12月19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處理)
    決議:
    一、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20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580萬1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7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2億3,439萬6千元,增列第1目「使用規費收入」第1節「服務費」234萬4千元,改列為2億3,674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30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946萬4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8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6億0,121萬8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億0,221萬8千元。
    歲出部分
    第26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272億7,191萬6千元,減列:
    (一)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140萬元(含「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獎補助費」之「其他補助及捐助」50萬元、「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問」中「獎補助費」之「其他補助及捐助」80萬元、「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之「業務費」10萬元)。
    (二)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30萬元(含「業務費」之「物品」20萬元)。
    (三)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500萬元。
    (四)第12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大陸已退來台軍官半俸」之「人事費」59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729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72億6,462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76項: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選擇繼續就學者,除提升學術知識外,亦與就業導向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針對繼續就學者規劃「申領就學補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追蹤計畫」。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年度申領就學補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追蹤計畫書面報告」,可發現追蹤之官兵就學以管理學群、工程學群及餐飲觀光學群居前3名,然卻未顯示就學與就業之關聯性,無法了解退除役官兵就業與就學之關聯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相關計畫應對學群及就業關聯性進行更完整訪視,以了解相關輔導機制、措施及就學後整體狀況,更務實協助退伍官兵就學。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措施」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8萬3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趙天麟 羅致政 何志偉 馬文君
    (二)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56萬4千元,較111年度增加21萬4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臉書粉專在發布徵才訊息時,公司薪資待遇以「面議」揭示,恐觸犯就業服務法「若經常性薪資不到4萬元的職缺,必須揭示薪資範圍,違者最高可罰6萬至30萬元罰鍰」之規定,導致求職退除役官兵誤解,造成薪資面議之爭議,應予檢討改善。基此,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林靜儀 趙天麟 何志偉 廖婉汝
    (三)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項下編列「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編列1,409萬6千元。從美國及日本之退輔制度上來看,政府將其訓練出來的官兵們視為國家重要之人才,退休後轉職能夠有助於國家經濟且減少因退伍無法自主生活而產生之社會問題,並且能夠重新讓社會使用人才,減少人力資源浪費之情況,反觀我國退伍軍人就業途徑仍以自行謀職為主,利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勞動部等就業輔導資源比率不高,普遍謀職不易,國防人力資源再運用成效欠佳。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長期辦理退役官兵就學、職訓等相關輔導訓練,以提升退役官兵職場競爭力,並媒合符合專長之職缺,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定期追蹤退除役官兵就業調查,應納入退徐役官兵實際投入各產業之情形及其平均薪資等相關資訊,以利後續檢視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等相關輔導措施具體成效,並針對不足之處進行修正。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549萬6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何志偉 趙天麟 林昶佐
    (五)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572萬9千元,較111年度編列1,158萬9千元有所增加,實需為何,應有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溫玉霞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馬文君
    (六)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678萬6千元,較111年度編列355萬6千元增加近1倍,卻無提供細部資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供細項並具體說明,以利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江啟臣 吳斯懷 溫玉霞 羅致政 邱臣遠 馬文君
    (七)鑑於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地榮民服務處所提供之服務種類已逐年增多,另隨社會發展,榮民服務處亦將榮民長照服務列入,惟現具備長照服務專業證照之志工人員比例偏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強開設專業訓練課程,增加強化志願服務人員之專長認證,確保符合照護榮民之需求。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10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強化及增加志願服務人員之專長認證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八)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獎補助費」之「其他補助及捐助」預算編列1億3,597萬1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兼顧對榮民(眷)之服務品質與社區志願服務人員之勞動權益,就該等服務人員於夜間因應緊急之突發事件,且需出勤時核撥相關補助費,雖有其必要性,惟近年隨著社區志願服務人員之夜間出勤次數減少,致補助費之預算執行率逐年下滑且偏低,建議應審酌歷年服務人員之實際出勤狀況,核實編列相關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何志偉
    (九)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相關經費支用情形,無法有效說明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之成效,難以使立法院監督預算編列之必要性,另應公開官兵代表遴選標準,俾利確保座談內容具合理參考性。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96萬4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之成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十)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76萬8千元。經查近5年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案件數逐年遞減,111年度執行率僅達80.20%,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計畫又暫緩執行,顯然其業務功能應調整與強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表示我國正推動與美國退伍軍人部合作,未來如美方提出具體方案,3所榮民總醫院將配合規劃提供美國退伍軍人醫療服務,但美方目前暫無具體政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職責所在應在照顧我國榮民,此案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詳加說明。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41萬6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馬文君
    (十二)網路謠言有關美國眾議院退伍軍人事務委員會主席高野(Mark Takano)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建議,未來美國居住在亞太地區之退伍軍人,可尋求使用臺灣之退伍軍人醫療、照護資源,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備詢回答相關的評估,認為「十分的贊成跟支持」遭斷章取義,相關錯誤新聞報導從111年11月11日起,至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未針對相關訊息澄清,民眾僅能透過「TFC臺灣事實查核中心」111年11月22日公告確認訊息真偽,錯誤訊息廣傳逾10天,恐傳遞錯誤訊息給國人。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預算編列1,096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羅致政 何志偉 林昶佐
    (十三)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服務機構加強輔導及服務照顧國防部國軍退員宿舍退員作業規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維護退員生命財產安全及加強服務照顧,整合地區各項資源以協助退員生活,基於醫療照護及安全考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輔導單身退員,並加強勸住榮譽國民之家,惟迄今仍未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說明相關作法及成效;入住榮譽國民之家除照護便利,亦可減少臨時人力之聘用,提高照護品質。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預算編列849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單身退員輔導及加強勸住榮譽國民之家之作法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十四)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編列65萬5千元辦理委託製播長青樹節目、媒體刊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施政成效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惟111年10月26日刊載於聯合報「退輔會照顧榮民 暖心又全面」一文,通篇卻聚焦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公務表現,形塑個人形象,而非聚焦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目前照顧榮民之政策與具體措施,難以達到政策宣導效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檢討改進報告。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487萬4千元,凍結3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羅致政 林昶佐
    (十五)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尚有兩蔣遺像、塑像合計62件,其中農林機構、醫療機構及訓練機構,已轉型以一般民眾與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為服務對象,卻仍有兩蔣遺像、塑像合計29件,為去除威權遺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與相關單位合作,具體規劃各項不義遺址之移除計畫及時程。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487萬4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十六)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近年榮光雙周刊紙本訂閱率略有下滑,於109年度到達82.27%高峰後,後續則逐漸下滑至111年度7月底之74.25%。自104年10月起,榮光雙周刊調整發行紙本對象以56歲以上之榮民為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建議其餘退除役官兵可申辦電子報,惟榮光雙周刊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策宣導及與榮民溝通的重要管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透過官網、臉書粉絲頁及Line官方帳號同步發布電子報之方式彌補紙本訂閱率下滑問題,惟應亦考慮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受眾類型,及過度依賴數位化可能面臨之弊端。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487萬4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馬文君 邱臣遠
    (十七)鑑於國防部即將恢復1年制義務役,及調整兵役徵集之免役、替代役體位標準,恐影響機關單位役男配賦人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事先完整規劃相關因應作法,召訓方式、課程規劃與實際執行之業務,亦應具體公告說明。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87萬3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國防部恢復1年義務役召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之替代役男相關訓練管理辦法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十八)鑑於配合政府行政作業電子化相關政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開始推行數位榮民服務卡,然經查相關推行成效,皆尚未達到預期結果,預算執行恐不符經濟效益,應適度調整執行方式,俾利達到數位化行政之目的。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4,877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數位榮福卡推行精進作法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十九)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370萬4千元,較111年度增加近530萬5千元,其主要目的在汰換已逾使用年限,效能不佳較易故障之105年購置個人電腦,經查另有汰換一批107年購置服務機構122部訪視用平板電腦,然其使用年限僅達4年便統一淘汰報廢,預算似有浮濫編列之嫌,淘汰相關電腦能否優先捐贈給偏遠地區學校或弱勢團體使用,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審酌研議。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二十)鑑於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9年5月1日進行解散清算,惟迄今不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作為,致112年度仍須編列預算償還借款利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速清理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財產負債,儘快完成清算作業,俾利降低國庫支應借款利息之負擔。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1,558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還款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二十一)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森林保健學會、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與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正努力推動森林療癒,透過參與森林中療癒性之遊憩活動來舒緩身心壓力,並且融入健康教育、健康管理之知識,達到預防疾病、促進健康之目的。現行國內除森林遊樂區外,臺灣大學亦於山地實驗農場(梅峰農場)辦理森林療癒活動,可依不同場域進行安排。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擁有醫療保健資源與山地農場,可參考國外與國內辦理森林療癒經驗於所屬山地農場推廣。尤其除了福壽山、清境、武陵農場觀光休憩人數絡繹不絕之外,台東農場東河休閒農莊地處偏遠,清幽環境卻欠缺發展特色,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參採國內外辦理森林療癒活動經驗,評估規劃發展森林療癒活動。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30億4,288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辦理公共衛生政策,包含推動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派員赴社區與榮譽國民之家辦理心理健康促進活動,以降低意外事件發生,然近年榮民總醫院分院、各榮譽國民之家提供之心理健康照護服務人次不斷降低。而111年台北榮譽國民之家仍不幸發生憾事,造成住民2員喪生。可見相關業務推動仍有未盡完善之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整體改善規劃,以促進榮民(眷)及榮譽國民之家住民身心健康。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8,621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二十三)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中「獎補助費」內,計畫辦理補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弱榮民所需各項醫療輔具、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膺復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巡迴服務、配送指導等,自110年度起預算編列8,782萬7千元,因所揭露資料無法說明各項目執行作法、需求、執行成效,故尚有疑義,為免浪費公帑。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中「獎補助費」之「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預算編列9,371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二十四)偏鄉醫療公費醫師留任人數逐年下修,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創新之留任計畫,或加碼補助,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其他補助及捐助」預算編列7,335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馬文君 廖婉汝 羅致政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邱臣遠
    (二十五)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項下「林區經營管理」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455萬3千元,補助森林保育處林區維護等,惟行政院於111年5月5日通過組織改造法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全部業務,將併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改制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查森林遊樂區屬於林業經營之一環,況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全部業務皆併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有關棲蘭及明池遊樂區(包含神木園)之經營權理應一併交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說明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及神木園區ROT案後續處理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羅致政 林昶佐 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二十六)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3億5,812萬5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榮福卡之辦卡績效由同仁承擔,其妥適性容有檢討之必要;又有關榮譽國民之家安全之維護,住民之生活、交際照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檢討報告,避免交際摩擦引發憾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溫玉霞 林昶佐 蔡適應 王定宇 馬文君
    (二十七)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139萬6千元,辦理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所需旅費。經查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因Covid-19疫情影響,前述經費自2020至2022年已經3年未執行。雖然目前疫情趨緩,然中共政府仍堅持繼續執行清零政策,於目前疫情因病毒變種加速感染仍強之狀態下,112年度該項經費之執行實有相當困難。考量中國仍採行不合理之防疫管制措施,並顧及訪視人員之健康安全,仍應暫緩前往中國訪視長居大陸之榮民就養情況,應以持續強化指紋驗證查核機制即可。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7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江啟臣 吳斯懷 溫玉霞 馬文君 林昶佐
    (二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榮福專案」,宣導申辦數位榮福卡、擴大資源,以數位資訊服務平台提供榮民(眷)更多生活的便利與優惠措施,照顧榮民福利。惟自110年度11月1日推動以來,截至111年10月11日,數位榮福卡會員計有6萬3,518人,消費總金額為11萬9,132元,消費次數為78次,平均單次消費金額為1,527元。顯然榮福卡的績效不彰,數位資訊服務平台同樣缺乏誘因,導致發行張數累積有限,然而卻屢傳不合理要求志工或榮譽國民之家工作人員發卡績效,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數位榮福卡之效益。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億2,850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淑芬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九)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費用,係辦理榮譽國民之家辦公與住民設備購置、更新作業。經檢討16所榮譽國民之家使用之手動照護輔具護理床,有11所榮譽國民之家逾期限床數已超過50%。亟待改善。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規劃整體汰換作業。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億2,850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淑芬 羅致政 林昶佐
    (三十)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11年7月底各榮譽國民之家仍在使用中之照護工作輔具護理床,其中逾使用期限者占比55.69%。在作為照護工作輔具之各類護理床之使用情形方面,使用手動護理床且已逾使用期限者占73.37%;使用電動護理床方面,已逾使用期限者,占比33.84%。為提升榮譽國民之家之照護品質,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112年度計有包括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等11所榮譽國民之家預定購置電動護理床。為使相關照護工作輔具能發揮應有效益,各榮譽國民之家除依相關規定妥適辦理採購事宜外,允宜加強照服員之相關教育訓練。各榮譽國民之家允宜定期檢討機構內配置之照護輔具情形,並加強照服人員之教育訓練,以兼顧照服員之勞動權益及提升長期照護服務之品質。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043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馬文君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何志偉
    (三十一)因應榮民比例逐漸下降,而臺灣邁向高齡化社會,對長照資源需求日益增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之床位,應調整對於其他不具榮民身分年老長開放之相關規劃,以滿足民眾對於長照資源之需求,俾提升榮譽國民之家資源之運用效益。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4億6,893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趙天麟 何志偉 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林昶佐
    (三十二)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73億4,873萬9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統計資訊,截至111年7月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之各類床設置床位數分別為:安養床4,872床、失能床3,058床、失智床593床,合計8,523床;各類床實際占床數分別為:安養床3,489床、失能床2,367床、失智床452床,合計6,308床;各類床占床率則分別為:安養床71.6%、失能床77.4%、失智床76.2%,整體床占床率74%,尚有提升空間,截至111年7月底所屬榮譽國民之家整體占床率僅74%,又機構住民中之榮民與一般民眾對就養資源之需求略有不同,允宜適時調整床位運用政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三十三)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100萬元。近年營建物料高漲,市場缺工缺料情形嚴重,公共工程多有延宕,整建工程之經費編列是否覈實,招標採購之節點管控,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溫玉霞 馬文君 廖婉汝
    (三十四)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台北、彰化、桃園、新竹、中彰、花蓮及高雄等榮譽國民之家設施整建等10項工程,考量近年人力、物料上漲,相關工程案件能否如期、如預算開工執行,尚有疑義,仍待澄清說明。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1,391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三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板橋、八德、雲林、高雄及馬蘭等榮譽國民之家忘我園區工程,多次流標,迄未完成工程案發包作業。行政院雖於111年10月同意修正計畫調增預算及期程。惟各榮譽國民之家後續能否如期完成先期規劃、發包施工等工作尚待努力。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8,379萬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廖婉汝 羅致政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邱臣遠
    (三十六)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服務機構房舍整建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2,416萬1千元。近年營建物料高漲,市場缺工缺料情形嚴重,公共工程多有延宕,整建工程之經費編列是否覈實,招標採購之節點管控,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吳斯懷 溫玉霞 馬文君
    (三十七)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榮光大樓、南京宿舍及榮園等房舍整建工程,考量近年人力、物料上漲,相關工程案件能否如期、如預算開工執行,尚有疑義,仍待澄清說明。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會本部房舍整建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285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三十八)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各榮譽國民之家皆定期辦理家區建物之耐震性檢查,而針對改善榮譽國民之家家區建物安全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2年度針對高雄及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編列相關預算辦理耐震補強工程,然經查部分榮譽國民之家,包括新竹榮譽國民之家、彰化榮譽國民之家、岡山榮譽國民之家及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等分別位處新竹、彰化、車瓜林及利吉等活動斷層帶範圍,雖無立即危險性,惟臺灣地震發生頻率頻繁,仍不可忽略發生重大地震之可能性,又榮譽國民之家居民大多為年長者,為確保住民之安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針對榮譽國民之家定期辦理家區建物之耐震評估外,應改善與落實平時防災演練,強化住民防災意識。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6億6,680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靜儀 何志偉 趙天麟 林昶佐
    (三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年度計畫汰換105年購置之電動機車11輛、燃油機車18輛等共計29輛公務機車,考量榮民服務處公務機車共計418輛,然社區服務組長目前計397人,已超出21輛。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仍持續使用88至99年購置之公務機車計17輛,未列入年度汰除規劃,原因不明。故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年公務機車汰換規劃尚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646萬元,凍結4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四十)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就該中心之公共廁所(以下簡稱公廁)整修工程費編列450萬元。有關職訓中心公廁之現況與辦理整修工程之必要性,經查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111年8月底,男、女性使用之132座便器中屬於妥善者僅4座(占比2.9%),屬於堪用者(狀況差、損壞、維修頻繁)109座(占比79.6%)、非妥善者(狀況極差,不符規定、常損壞)24座(占比17.5%),狀況不盡理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公廁係配合教學及實習工廠興建時一併完成啟用,最早可追溯至67年,相關設備相對老舊,近期除110年10月曾整修聯合服務臺之公廁外,囿於經費限制,餘均為零星維修、更換廁所便器之零附件,俾維持基本堪用狀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年度既針對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公廁之整修編列相關經費,允應督促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如期如質完成相關公廁整修工程,俾提供良好之訓練環境。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四十一)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0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1億1,391萬9千元,其中就高雄榮家耐震補強工程預算編列6,458萬元;另於「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經費1億8,379萬3千元項下就「雲林榮家整建辦理耐震補強工程」預算編列540萬元。有關部分榮譽國民之家緊鄰活動斷層帶或耐震檢查尚有待改善等情事,經查為維護榮家家區內建築物之使用安全,建築法第77條規定賦予榮譽國民之家維護家區房舍結構安全之責任,除接受地方建築主管機關派員檢查外,並應定期委託具資格之專業機構或人員進行檢查簽證(包括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3條第2款之耐震能力評估檢查),並將簽證結果向前揭主管機關申報及就不合格情況進行改善與接受複查。除前述112年度編列2處榮譽國民之家耐震補強預算之外,依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臺灣活動斷層 GIS查詢系統圖資,目前16所榮譽國民之家中,包括新竹榮譽國民之家、彰化榮譽國民之家、岡山榮譽國民之家及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等分別位處新竹、彰化、車瓜林及利吉等斷層帶範圍,鑑於部分榮譽國民之家位處活動斷層帶區域,倘該斷層未來有擠壓活動,不排除對地表建物之安全產生衝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持續針對該等榮譽國民之家定期辦理區內建物之耐震評估、改善與落實平時防災演練,強化住民防災意識;另榮譽國民之家區內存有耐震係數不足建物之榮譽國民之家,亦應督促該等榮譽國民之家儘速辦理相關補強作業,俾提升家區居住環境之安全性。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四十二)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透過榮民總醫院分院推動包括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項目在內之公共衛生政策,並在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榮家)提供心理諮商輔導與講座服務,惟在榮家住民心理健康之照護服務工作容有精進空間。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運用三級醫療資源,於符合防疫規範下,增加辦理各類心理健康講座及多元活動,以提升住民心理健康知能。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四十三)部分榮譽國民之家所配置之護理床照護輔具多有逾使用期限之情形,鑑於適當之照護輔具可兼顧照服員之勞動權益與照護品質,各榮譽國民之家允宜定期檢討機構內配置之照護輔具情形,適時辦理更新汰換,並加強照服人員之教育訓練。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四十四)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光雙周刊作業、印製及專書編印等業務,於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就發行該刊物所需經費預算編列1,799萬8千元。有關該會近年辦理榮光雙周刊業務,榮民紙本訂閱率略有下滑,電子報之推廣亦有待進一步提升等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向榮民宣導政令,提供新聞資訊及與榮民建立溝通管道允宜評估將訂閱對象擴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之可行性,以利提升刊物發行效益。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四十五)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108至110年度各榮民總醫院分院辦理衛教宣導、訓練之服務人次自1萬7,899減至1萬3,733人次,服務人次呈減少情形,111年度截至7月底則為9,627人次。另榮譽國民之家辦理精神科、心理衛生門診之服務人次110年度為8,520人次,111年度截至7月底為4,747人次,反映榮譽國民之家住民對相關醫療服務仍有相當需求;至於同期間心理諮商服務人次介於740人次與1,163人次,心理衛生相關專題講座之平均服務人次則介於2,496與3,039人次,111年度截至7月底心理諮商服務人次491人次,心理衛生專題講座服務人次751人次。然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109至111年度(截至8月底)各年度榮譽國民之家發生之自我傷害事件件數介於2至6件之間,暴力攻擊事件則於111年有1件,顯示近年榮家仍有零星偶發之自我傷害與暴力攻擊事件。按目前榮譽國民之家主要收住對象仍以榮民為主,且多數係屬65歲以上之高齡長者,參照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所公告之自殺死亡與自殺通報統計,108至110年度全國依年齡層區分之自殺死亡人數與自殺死亡率統計中,65歲以上年齡層自殺死亡人數係各年齡層中較顯著增加、死亡率有略增情形,且較其他年齡層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導各榮譽國民之家落實辦理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並滾動式修正檢討,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四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補助經費之執行率偏低,以110年度為例,預計補助人數44人,據此編列補助預算數6,089萬6千元,經報請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人數25人,惟實際補助人數12人,致110年度決算數僅1,260萬元,預算執行率僅20.7%。為提升補助成效,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衛生福利部爭取放寬補助對象(即適用之服務期滿期間放寬為107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與增列適用之服務機構(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分院)後,111年度截至9月13日核定補助人數增至49人,截至6月底實際補助人數25人,針對偏鄉公費醫師留任補助項目之預算執行率偏低一節,因實際補助人數須經衛生福利部審查後始能核定,致存有不確定性外,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與審查核定作業往往費時,且依衛生福利部申請作業須知規定與2機關間協調結論,每年度受理申請經費核撥時間係6月與12月,假如公費醫師於申請時間內未符任職滿一定期間,其服務機構仍無法為其提出申請,致實際補助人數不如預期。對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適時與衛生福利部協調,促請衛生福利部簡化補助經費核撥程序。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四十七)按偏鄉地區醫師不足之主要原因之一在於勞動條件欠佳,此包括職涯發展受限,生活便利性不如都會地區等,倘僅提供金錢補助,僅能拉長其領取補助需提供服務之期間,未必能使其久任其職,提供穩定服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定期檢討相關措施之落實情形,並探討公費醫師服務期滿後未能留任之實際原因並謀定改善。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四十八)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截至111年7月底榮譽國民之家仍在使用中之照護工作輔具護理床計3,410床,其中逾使用期限者計1,899床,占比55.69%。在手動護理床1,885床之中,已逾使用期限者計1,383床,占比73.37%,16間榮譽國民之家中,12間榮譽國民之家手動護理床超過使用期限五成以上,更有7間榮譽國民之家已經全部都超過使用期限,4間榮譽國民之家電動護理床超過使用期限五成以上。鑑於適當之照護輔具可兼顧照服員之勞動權益與照護品質,榮譽國民之家允宜定期檢討機構內配置之照護輔具情形,適時辦理更新汰換,並加強照服人員之教育訓練。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四十九)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資料顯示,雲林榮譽國民之家已規劃為失智專區之舊養護大樓與高雄榮譽國民之家安養區與養護區建築物均有耐震係數不足情況尚待改善。臺灣位處歐亞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接處,地震發生頻率相對頻繁,鑑於榮譽國民之家住民多屬較年長者,更應重視住民居住房舍之耐震性,俾確保地震發生時住民之安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促該等榮譽國民之家定期檢查並做好預防,耐震係數不足者應盡速補強。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林靜儀
    (五十)有關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補助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各有各的立場,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知道上校在漢光演習時都是戰地演習的指揮官,當任務結束以後、到了要退休時,連子女教育補助費都沒有,像話嗎?不能說退休金比公務員還要高,那是生命換來的,「那你為什麼不去從軍呢?那你年輕的時候為什麼不去當軍人呢?」每個人生死別不同,應該得到應有的待遇跟尊重,「尊重比應得的還要重要」。依目前國人婚姻年齡,大多數國人及軍人都很晚才結婚,尤其軍人到了退休年齡,小孩才上高中,可是公務員可以任職到65歲,大學可以唸到研究所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能用「衡平」2字為藉口,而軍、公、教的特性本來就不同,因為軍人24小時執勤、工作風險高、地點離家遠(外島)、沒有加班費、職位輪調性高、救災第一、戰備休假不正常等等,如何衡平?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人事行政總處所需資料,以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退伍上校子女教育補助費事宜。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五十一)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讓全世界看到戰爭的殘酷,透過烏克蘭及媒體傳送出來的影音發現,戰爭爆發時,許多烏克蘭人躲在地鐵站避難,滿滿的人群無家可歸,烏克蘭人對著鏡頭說「這像是個惡夢,他們完全沒想到真的會發生戰爭」。國防部推動14天新制教育召集訓練,號稱是史上最硬教育召集訓練,首梯約500人,於2022年3月5日至桃園市蘆竹區山腳國小報到,有的是父母陪同,也有攜家帶眷,現場只見未婚者和女友相擁畫面,也有爸爸抱著小朋友依依不捨,但教育召集訓練人員都強調,鑑於烏俄戰爭經驗,的確有必要加強訓練。後備部隊是非常重要的,就國防部的戰略指導是「後備守土、常備打擊」。所以未來如果發生戰爭,後備部隊之重要性不可言喻,但自從107年7月1日年金改革後,請問有多少退役的後備軍人榮民對政府產生怨恨?當初軍人年改時,蔡政府一意孤行,完全不理會退役軍人為國家犧牲奉獻的付出,執意砍軍公教的年金,現在因為俄烏戰爭的啟示,政府為了響應同島一命的精神,希望讓這些後備幹部及榮民能再為國犧牲奉獻,請問政府應不應該再重新檢視修訂這些退役軍人年改的問題?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國防部所需資料,俾利國防部研議檢討年金改革相關條文修訂。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五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聯繫僑居海外地區之國軍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協助成立海外榮光聯誼會(以下簡稱榮光會),加強團結互助及推展國民外交,榮光會之基本任務:1.增進本地區國軍退除役官兵及其眷屬之團結及共同福利。2.促進與地主國退伍軍人組織之聯誼及相互觀摩。3.增進與地主國人民之友誼。4.配合本國重要節日舉辦慶祝紀念活動。5.結合當地僑胞拓展國民外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駐外案經長期爭取,終獲美方同意派員,並於2022年1月派駐。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短期目標」為輔導海外榮光會推動國民外交,「中期目標」是深化與美國主流退伍軍人協會實質交流,「長期目標」與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建立官方聯繫管道,提高我國退伍軍人福祉。全球現在有43個榮光會,但美國紐約卻沒有成立榮光會,如何結合當地僑胞拓展國民外交?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設立紐約榮光會可行性評估」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五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設置榮光雙周刊以達政令宣導、提供新聞資訊及與榮民建立溝通管道之目的,榮光雙周刊期發行管道除紙本刊物外,為因應網路世代,亦設置電子報,以擴展善於使用網路之榮民,然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發行之刊物,其發行之目標群眾似僅限於榮民,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已長期辦理之榮光雙周刊內容、目標群眾及宣傳管道等相關策略,參考國外針對退役軍人宣傳及介紹,研議可行之作法,增加民眾對於退伍軍人認識廣度與深度,以利提升臺灣民眾對於退役軍官之認同,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靜儀 何志偉 趙天麟
    (五十四)經查全臺榮民人數共有32萬9,345人,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資料,全臺各地共設置19處榮民服務處,共有737位職員服務榮民,平均1位職員需服務約447位榮民,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有設置社區服務組長及榮欣志工協助,然針對第一線榮民服務處職員仍有身兼多職、業務沉重之現象,再加上近年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流行,在維持既有服務榮民與推動相關業務執行,須同時兼顧防疫工作,致使榮民服務處職員工作負擔增加之情形,恐不利於榮民服務之品質,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榮民服務處人力配置及工作分配進行檢討,適時增補人力以減輕職員工作負荷,並隨國內疫情相關政策解封後,調整榮民服務處相關防疫業務,以利長期榮民服務相關業務之推動。
    提案人:林靜儀 何志偉 趙天麟
    (五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推動數位轉型精進服務,自110年11月1日開放申辦「榮福卡及新式榮民證」,逐步換發紙本榮民證,設計附電子票證功能之新式卡式榮民證,申請換發卡式榮民證之榮民一併加入數位榮福卡會員,出示卡片可享有該平台商家之優惠及服務。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推廣榮福卡,要求從業人員協助推廣,引發基層反感,類此情形也被部分榮民抱怨,有榮譽國民之家向退伍袍澤積極推薦能結合悠遊卡之卡式榮民證,但後因晶片缺乏,近期申辦之卡式榮民證,核發卡式實體等候期延長,榮民袍澤抱怨連連。基此,新式卡式榮民證本採「分年度分階段」換發,開放自由申請,不應要求所屬基層榮民服務員擔任卡片推銷員,且須評比業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全球晶片荒,晶片取得不易,不應強行推銷榮福卡,在新式卡式榮民證從事換發之方法與技巧應再予檢討。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五十六)自兩岸分治以來,中華民國歷經八二三、古寧頭等戰役,國軍官兵長期以來為守衛台海、維護國家安全付出重大貢獻。雖目前我國針對退除役官兵規劃輔導榮民就學、就業、就醫、就養及一般服務照顧等服務工作,針對八二三戰役時參戰義務役官兵及金馬自衛隊納入榮民身分,並有榮民節以表彰榮民。然卻因我國近年各種社會運動發展,致使多數國人難以實際感受榮民、國軍之貢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身為榮耀退除役國軍之重要單位,應針對榮民節或相關紀念儀式擴大辦理、並加強宣揚表彰八二三戰役時參戰義務役官兵及金馬自衛隊之歷史貢獻,並深化國人對榮民意象及情感交流。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五十七)隨著我國高齡化及就養榮民人數漸減趨勢,榮譽國民之家在維護榮民就養權益前提下,開放資源與地方共享,頗受國人好評,惟現全國16間榮譽國民之家整體占床率僅74%,佳里榮譽國民之家占床率更僅有60%,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如何善用餘裕床位資源以提高榮譽國民之家占床率,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五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推動服務數位轉型,自110年11月1日起推動數位榮福卡,至今(111)年9月底為止榮福卡發出5萬1千餘張,由於績效不如預期,傳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處同仁必須協助推廣。數位榮福卡廠商雖不收費,但實際上卻獲得退除役官兵之廣大潛在客源,業務推廣應屬於其商業行銷範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同仁應回歸本務,而非成為廠商行銷人員。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榮福卡推廣方式,避免以任何形式施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同仁業績壓力。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五十九)安置全部供給制(公費)就養榮民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要業務之一,110年度依每人每月1萬4,558元發給就養金,111年度則配合軍公教退休人員調整退休俸給,榮民就養金陳報行政院後於111年7月1日調增316元,每人每月按1萬4,874元發給,112年度不再調整。惟考量我國111年至10月底止,每月的CPI都較110年同月增加,無論是CPI還是核心CPI,平均每月漲幅皆高達3%,就養金調幅僅2.1%,明顯跟不上物價上漲幅度,且國際通膨因素並未消失,112年度物價恐持續上漲,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續向行政院爭取榮民就養金上調,以盡可能消彌物價上漲壓力。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六十)為推動榮譽國民之家家庭化、社會化、智能化全方位照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1年10月13日業務報告中所提,馬蘭與板橋榮譽國民之家辦理「青銀共居」實驗計畫,使家區融入青年的熱情與朝氣,讓銀髮族住民長輩享有青春洋溢的創意服務,也讓青年減輕房租負擔之壓力,為青銀雙世代創造了「歡樂共享」與「生活互助」之雙贏模式,允宜視榮譽國民之家床位餘裕狀況,評估推廣辦理,並以提供實習場域與大專院校合作等方式,讓青年與長者互動共學,另青銀共居計畫服務規費入庫部分,未來宜納入歲入預算估列。
    提案人:趙天麟 羅致政 何志偉
    (六十一)依「111年度就養榮民全家人口總收入審核標準」觀之,全國僅區分為6個直轄市、金門縣與連江縣、臺灣省等8個項目,但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家庭收支時,各縣市數字皆不同,顯見各縣市狀況不應一視同仁,就養榮民全家人口總收入審核標準分類過於籠統。復基隆市與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同屬北北基桃首都生活圈,110年度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排名第三,與新北市、桃園市約略為同一水平,但就養榮民全家人口總收入審核標準卻為4市中最低者,顯與實務脫鉤,有失真問題。綜上所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其他社會福利規範,研擬就養榮民全家人口總收入審核標準,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六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辦理大學及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公費生(以下稱公費醫師)分發至醫療人員補充較不易之榮民醫院及榮譽國民之家服務。現行制度中,公費醫師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公費護理師則為4年,與衛生福利部之10年及4年、國防部之14年及10年有明顯落差,且未服滿最低年限之賠償額度亦未如上述2部會為受領之4倍公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費醫師和護理師僅須按比例賠償受領公費,門檻明顯較低。為使位置較偏遠之榮民醫院與榮譽國民之家能獲得穩定醫療人力補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費醫師及護理師制度應有所精進,提高同仁提前離任門檻至衛生福利部或國防部標準,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將相關規劃及配套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六十三)臺灣位處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帶,地震發生頻繁,鑑於榮譽國民之家住民多屬年長者且行動不方便,更應重視住民居住空間之安全。依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關於臺灣活動斷層之GIS查詢系統,目前全國16所榮譽國民之家中,即有新竹榮譽國民之家、彰化榮譽國民之家、岡山榮譽國民之家及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等位處斷層帶範圍,應定期檢視建物之耐震性,並視個案採取補強措施。此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另轄有4處榮民總醫院和12處榮民總醫院分院,提供榮民及在地居民醫療,為保障就醫民眾與就業同仁之工作安全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同步檢討16所醫院之地理位置和建物安全性,將後續安全規劃併同上述榮譽國民之家補強計畫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六十四)國防醫學院之醫師及護理師為依據國防需要,負責培育國軍醫療保健之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專業人才而設立。更影響國軍官兵、退除役官兵的就醫權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調國防醫學院,多加輔導代訓公費生,協助渠等完成學業、考取醫事人員證照,避免接受政府培訓後因輟學或未履行服務年數提前離職,以保障國防醫療保健所需。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六十五)精準醫學、人工智慧、大數據醫療為未來科技發展趨勢,榮民總醫院為我國醫學發展重要機構,理應積極提出目前研究之發展及未來趨勢,使我國醫療發展持續精進,並獲得民眾支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促所屬醫療機構持續推動精準及智慧醫療,樹立全人智慧醫療典範,領航健康醫療產業,造福國人健康權益。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六十六)112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補助原則偏重計畫件數,且逐年預算編列金額皆維持不變,為利各榮民醫院持續推動精準及智慧醫療,拓展細胞治療、再生醫療等新興療法,精進臨床照護品質及成效,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5年(108至112)「醫學臨床教學研究」編列公務預算補助經費占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之平均比率為17.93%,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此比率,向行政院爭取增加公務預算補助榮民醫院醫學臨床教學研究經費額度,以提升榮民醫療體系的教學研究量能,促進國家精準健康照護及生技產業發展。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六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事業─台北、台中、高雄、屏東榮民總醫院(含所屬各分院)院內有(無)線電視公播系統,為提供院內各醫療與服務人員及就診、就醫、住院民眾大眾資訊,相關頻道應包含各類主要頻道,並應以一年一簽為原則,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
    提案人:馬文君 吳斯懷 溫玉霞 廖婉汝
    (六十八)近年來醫療成了商品,經統計國人每人平均1年看12次病,1次門診大約有將近八成的人會拿取新藥物,鑑於部分國人將就醫當成逛街的習慣,而又以年邁長者最為嚴重,相關健保補助已逐漸入不敷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督導榮民醫院建立相關審核機制,加強宣導正確用藥觀念,減少不必要之藥品浪費行為,以建立正確就醫及用藥方式,節省健保醫療補助支出。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六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百歲榮民慶生活動,由榮民服務處服務團隊,親至榮民家中祝壽,並致贈總統、行政院院長壽屏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飾。惟近2年因受疫情影響,部分百歲榮民或其家屬擔心染疫而婉拒辦理,榮民服務處均尊重榮民本人及家屬意願,並於生日前夕,親送生日禮品表達祝福,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服務照顧方式與時俱進,並依榮民或家屬需求,適時調整慶生慰問方式,以展現照顧榮民誠意。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七十)今(111)年10月1日及2日發生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作業疏失,造成118名未滿3歲幼童打錯針,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開罰25萬元罰鍰處分,誤打疫苗,院方也需要照價賠償。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說明此案檢討結果,顯示系統性錯誤,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疫苗接種相關人員之教育訓練、標準化服務流程與資訊智慧化等面向檢討精進,督導所屬醫療機構提升疫苗接種安全。
    提案人:林淑芬 羅致政 林昶佐
    (七十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項目之推動成果,108至110年度各榮譽國民之家辦理精神科門診、心理諮商及心理衛生專題講座之服務人次自1萬3,755人次減至1萬1,756人次,服務人次呈減少情形,111年度截至7月底則為5,989人次。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督導各榮譽國民之家辦理心理健康及自殺防治,以促進榮民(眷)之身心健康。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七十二)屏東榮民總醫院為提升屏東醫療平權所設立,並配合縣府醫療在地化政策,於偏鄉醫療及境內急重症醫療後送等醫療服務上,受到各方高度期待。為回應中央、地方政府與國人之期望,屏東榮民總醫院應更積極於營運、品質上提升,並提出更精進之計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應積極督導屏東榮民總醫院之營運與服務,以落實醫療平權之目標。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七十三)鑑於穩定醫療品質之目的,長期且穩定之醫事人力係醫療體系中不可或缺部分,惟一般公費醫師留任率偏低,且地方養成醫師之留任意願容有提升空間,經統計,整體留任率19%,其中婦產科又以3%數據敬陪末座,加上近年各縣市公費醫師人力需求缺口頗大,亟待研謀改善。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留任公費醫師之精進措施,以提升留任率。
    提案人: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趙天麟 羅致政 何志偉
    (七十四)經查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辦理精神科、心理衛生門診之服務人次110年度為8,520人次,111年度截至7月底為4,747人次,反映榮譽國民之家住民對相關醫療服務仍有相當需求;依國家衛生研究院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研究團隊近日發布之研究指出,我國逾八成之中高齡憂鬱症狀患者雖認知就醫之便利性,卻僅有二成七之患者尋求治療,最終僅一成之患者獲得有效治療,顯示我國中高齡憂鬱症呈現就醫率偏低之狀況,致易發生中高齡患者自我傷害事件,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續監督各榮譽國民之家,強化高風險對象篩檢及監測、辦理照護人員心理衛生教育訓練及落實各項訓練等因應措施,並滾動式修正檢討,以減少高齡者自殺事件發生。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七十五)屏東榮民總醫院開幕後,應積極致力社區健康營造,善盡社會責任,提升地區醫療照護,使醫院致力醫療保健服務,提升醫療平權之角色,守護在地居民健康。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促屏東榮民總醫院依規劃執行,以提升屏東地區在地化急重症醫療,降低民眾跨區就診之風險。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邱臣遠 江啟臣 馬文君
    (七十六)屏東榮民總醫院為全國榮民總醫院最大之院區,並配合縣府醫療在地化政策,與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垂直整合,成為支援屏南地區、偏鄉醫療及境內急重症醫療後送醫院。屏東榮民總醫院為提升屏東醫療平權所設立,並將持續提升相關設備,為落實監督,了解相關精進作為,屏東榮民總醫院宜針對醫務設備購置所提出規劃及預計購置設備項目,供地方及國人了解。據瞭解,112年度急性一般病床擬由126床增加至318床,特殊病床擬由68床增至117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促購置所需病床、急救車等醫務設備,並妥依規劃執行,以提供就醫民眾良好醫療服務。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溫玉霞
    二、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馬召集委員文君出席說明。
    三、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四、111年12月21日繼續開會。
    12月21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處理(先公開、後秘密)】
    決議:
    一、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6項 外交部185萬元,照列。
    第77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78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1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30億5,015萬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證照費」2億元,改列為32億5,015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3,004萬9千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5萬6千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6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原列3億5,797萬4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8,797萬4千元。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302萬1千元,照列。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36萬4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92億6,369萬1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170萬元。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120萬元。
    2.「資訊處理」50萬元。
    (二)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之「業務費」150萬元。
    (三)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
    (四)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400萬元。
    1.「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文化交流活動」100萬元。
    2.「訪賓接待」之「業務費」300萬元。
    (五)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400萬元。
    1.「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300萬元。
    2.「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1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1,22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92億5,149萬1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83項:
    (一)112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9,920萬5千元,相較111年度大幅增加8,401萬餘元。探究原因係為編列1,500萬元用於「天母使館專用區專案修繕」。經查天母使館專用區為提供駐中華民國外交使館辦公及住宅大樓,除教廷國自有館舍外,目前有15個邦交國及友好國家在此設置大使館或商務辦事處,另友好我國之立陶宛、索馬利蘭等國並未在天母使館專用區設置辦事處,外交部應宜積極鼓勵籌設。再者,天母使館專用區地上15層樓,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占據4層樓作為辦公使用,其餘15國則僅使用9樓層,顯然使館專用區空間利用上獨厚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恐失去使館專用區之美意,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二)112年度外交部預算編列6,630萬元用於辦公大樓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統」顯示,外交部102年12月計有2案完成初評,無需補強及需拆除案件,後續無更新資料,外交部辦公大樓是否有耐震力補強需求,及預算是否覈實編列皆待釐清,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9,920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溫玉霞 吳斯懷 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趙天麟 王定宇 林昶佐
    (三)112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億5,255萬3千元,較111年度增加7,275萬8千元,該部表示因112年度增列房屋建築養護費等7,804萬元,但若和110年度相比,「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億3,641萬4千元,增加1億1,613萬9千元,增幅達85%,等於2年內「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增加85%。另2億5,255萬3千元扣掉房屋建築7,804萬元等於1億7,451萬3千元,也比110年度編列1億3,641萬4千元,增加3,809萬9千元,外交部編制並未大幅增加,為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必須增加27%?為撙節開支,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8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四)112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2,794萬6千元,用以辦理公文歸檔、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工作。外交部保存清朝末年以來之大量外交檔案,為國家重要資產,對於檔案管理卻有諸多宜檢討之處。外交部為集中存管檔案,已辦理北投檔案大樓興建工程,並自110年1月起清查存放各處庫房之檔案。然至111年8月底,尚有382萬5,293件未完成清查,未清查比率高逾七成,且其中不乏有未依檔案法規定辦理回溯編目建檔者;另國家機密保護法92年施行前核定之機密檔案仍有九成未依規定重新核定,宜積極辦理,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94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五)112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管理」預算編列2,794萬6千元,用以辦理公文歸檔、清理、解降密系統註記等檔案管理工作。經查外交部為集中存管檔案,已辦理北投檔案大樓興建工程,並自110年1月起清查存放各處庫房之檔案,截至111年8月底,尚有七成檔案約382.5萬件尚未完成清查,且其中多有未依檔案法規定辦理回溯編目建檔者;另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92年施行前的機密檔案,亦有超過九成約3.95萬餘冊,尚未依規定於2年內重新核定,已逾期16年。外交部應積極辦理,並加速清理,以減省檔案空間及儲存成本,提升資產運用效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趙天麟 何志偉 林昶佐 蔡適應
    (六)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為將事務性紙本申請作業改為線上填單、審核與撥付,及原辦公室自動化表單系統改版等,辦理「外交部新事務表單建置委外案」,預算及採購金額分別為1,722萬元及3,272萬元。惟因所交付系統部分功能未達原使用需求及預定效用,致驗收後均無法上線供相關單位使用,任其處於停用狀態,顯見事前規劃及驗收之審查程序皆未臻完備,應積極檢討策進,以避免類案情事發生,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6,210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林淑芬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林靜儀 趙天麟 何志偉 馬文君 吳斯懷
    (七)鑑於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臺期間,外交部官網從111年8月2日偵測到中國大陸、俄羅斯等地IP連線攻擊,8月4日中午、深夜及8月5日清晨都偵測到境外網軍惡意連線攻擊,癱瘓網頁運作,次數最高達每分鐘1億7千萬多次。近年網路資安事件層出不窮,駭客手法日益精進,因應攻擊型態多變,外交部對資安防護應主動防禦加強提升,以避免爆發國家資安危機。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6,387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邱臣遠
    (八)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及辦理我與新南向國家雙邊交流」編列經費辦理,然其採委辦性質,對加強我與東協國家產、官、學界交流之實施成果難以評估,再者,其委託研究案諸多與新南向政策議題無關,與預算目的不符,淪為消化執行預算之嫌,外交部宜列入追蹤及檢討。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編列1,747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九)112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係辦理外交管理業務所需基本行政工作,其中外交電信傳遞所需通訊及郵遞等經費編列2,422萬1千元,惟公文洩密狀況時有所聞,顯見相關管理機制仍有檢討改善空間,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660萬7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林淑芬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林靜儀 趙天麟
    (十)外交部為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等議事,歷年皆編列會議經費,111年囿於疫情影響,各地區工作會報決改採以「保密電話會議」方式進行,甚至不少地區工作會報辦理進度緩慢,迄今111年11月底仍尚待規劃研辦中,顯然此類會報舉辦與否,對於推動外交工作並無實質影響,因無急迫性,導致執行率偏低,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預算編列1,655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十一)經查外交部近3年度編列預算設置「國際法研究獎學金」及賡續外交獎學金,鼓勵優秀青年在校修讀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等領域學科,刺激獎補助學生投入撰寫我國南海主權權利及我國劃定領海基線之法律基礎專題報告,作為強化南海主權外交工作運用國際法專業之參考。經查近3年在學大學生申請「國際法研究獎學金」並不踴躍,檢視得獎作品專題在質與量上多未達應有標準,亟待檢討調整,以達預期效益,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預算編列110萬9千元,凍結1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十二)112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689萬元。查本預算111年度可接受統刪之額度達600萬元,但歷年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案仍可於減價為900萬元(原訂1,500至1,800萬元)之額度下執行,外交部對此業務之態度、主題選擇、效益,應有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林淑芬 蔡適應 何志偉 羅致政 王定宇 馬文君 吳斯懷
    (十三)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及人員,對於國人旅外遭遇緊急危難時,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維護國人海外旅遊、就學自身安全,惟不少國人赴海外遭遇危難求助駐外使領單位,卻遭受館處人員敷衍輕怠之對待,外交部在辦理駐外人員教育訓練部分應精進加強。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36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十四)112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億5,398萬6千元,「業務費」預算編列28億3,445萬8千元,經查:1.112年度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之旅費共編列2億9,135萬3千元,110和111年度分別編列2億9,190萬2千元、2億9,203萬8千元,無法瞭解執行狀況,若賸餘或保留數過高,112年度不宜再編列過高預算。2.依預算書所載01分支計畫、說明7.各項物品耗材每年編列1億餘元,是否和說明8.所編館長和館員交際費6億4,452萬8千元重複?71頁說明2.汰購事務機及辦公設備每年皆編6千多萬元。為撙節支出,避免浪費,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8億3,445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羅致政 林淑芬 王定宇 蔡適應 廖婉汝 馬文君 趙天麟 何志偉
    (十五)鑑於近年中國大陸持續競逐國際多邊組織主導權,積極參與聯合國體系,布局主導多邊組織,擔任聯合國專門機構重要要職,持續加大國際影響力,日益壓縮我方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空間,然我方近期加入或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皆未有具體成效,歷年來僅透過國內社群臉書、Youtube平臺發稿,或部長專文廣告投書方式,似乎活動國際宣傳一成不變、了無新意,預算規模效益不符預期,允宜通盤檢討改善。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047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廖婉汝 江啟臣 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趙天麟
    (十六)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1,954萬7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01萬8千元,經查其近年經費支用狀況,過度傾斜日本單一方面學術交流活動,外交部長期補助「日本早稻田大學臺灣研究中心」、「臺日年輕研究者共同研究事業」等計畫案,預算執行效益與量能如何,容待外交部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邱臣遠
    (十七)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計需550萬元。查111年度僅協助舉辦1場研討會,另協助民間團體郵寄會刊,預算執行成果有待商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十八)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預算編列1億3,151萬8千元,主要用於推動與歐盟及英、法、德及中東歐等歐洲國家之重要智庫合作,在預算書中並未完整揭露,難以審視評估其效益,外交部官方網站應公開辦理計畫成果及特色訊息揭露,以利國人與國會共同審議及監督,再者,111年度新增「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其支用率偏低,工作執行未如預期,容有檢討改善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邱臣遠
    (十九)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辦理對美加學術界交流活動、補助美國務院海外語言訓練及交流計畫、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預算編列2億1,479萬2千元,較111年度增加2,400餘萬元,本於預算撙節原則,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3億7,910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溫玉霞 吳斯懷
    (二十)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預算編列1,585萬9千元,經查111年度由於疫情影響,國內優秀藝文團體無法赴歐洲地區表演,導致預算執行率偏低,再者,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與歐洲議會議員史蒂芬尼茲(Ivan ŠTEFANEC)合辦「台灣蘭花展」,僅在議會大樓內部舉辦展覽活動,4天參觀人次僅百餘人,預算效益不符預期,有精進調整空間,另亦與歐洲在台機構合作辦理臺灣歐洲影展,卻非推動在歐洲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對於中華民國提升在歐洲能見度毫無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強化雙邊關係精進作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二十一)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舉行或參加國際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經費,計需1,810萬元,較111年度編列1,690萬元有所增加,然已與尼加拉瓜斷交,111年度又以補助駐臺大使館或商務文化辦事處參加活動為主,預算實需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舉行或參加國際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經費」預算編列1,81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馬文君 吳斯懷
    (二十二)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文化交流活動」,有關研究設計會預算編列209萬6千元,主要業務為外館於駐在地輔導成立「留臺校友會」(Taiwan Alumni Association, TAA),每年辦理相關交流活動,然111年度預算執行率僅20%,支用41萬餘元,成效未如預期,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二十三)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683萬7千元,較111年度增加60萬元,經查111年「台日漁業委員會」、「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活動停辦,導致對於台灣東部周邊海域的台日「重疊經濟海域」爭端,迄今未獲解決,再者,日本是我第三大貿易夥伴,中華民國則是日本第三大貿易夥伴,但近年我國對日本貿易逆差逐年增加,110年度已達269億美元,顯然外交部辦理「臺日經濟貿易會議」成效未如預期,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二十四)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760萬元,鑑於政府近年提出「非洲計畫」,盼深入連結非洲經貿,強化臺商布局,但從我國與非洲地區進出口貿易總額觀之,占我國與全球貿易總額比率僅0.9%,經貿推廣成效未如預期,顯然外交部在經貿交流活動資源挹注上實有檢討之必要。再者,111年度因疫情影響,本分支計畫實體活動皆停辦或延後辦理,預算執行率偏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二十五)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預算編列505萬元,經查「中華民國(台灣)農產品貿易赴美友好訪問團」簽署價值超過33億美元(超過新台幣1,000億元)的採購美國黃豆、玉米及小麥意向書,有助增加美國農民收益,但基於雙方互利互惠,外交部應積極協助臺灣農產品爭取外銷美國之經貿通路,以外銷照顧國內本土農業,同時避免國內產銷失衡,維護農產品價格和農民收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二十六)我國與美國111年11月8、9日於紐約進行「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輪談判,21世紀貿易倡議議題包含貿易便捷化、法規制定、農業、反貪污、中小企業、數位貿易、勞工、環保、標準、國營企業,以及非市場經濟等11項。雖然目前我國與美國談判「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然CPTPP、IPEF仍無法加入,影響我國國際經貿甚鉅,目前加入進度為何,應向各界澄清疑慮。另,「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哪些議題符合中華民國的國家利益?至今仍未向各界釋疑,宜積極提出以供國人了解。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中」,有關國際組織司「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607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二十七)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2億0,431萬7千元,經查:1.其中說明3.經貿活動交流(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1〉委託專業展覽單位舉辦商展或參加國外商展;委託國內學術機構或智庫辦理WTO國際經貿事務研究及人才培訓7,981萬9千元,試問委託及補助對象、歷年實施成效為何,應予說明。為避免補助流於常態與形式,並撙節政府支出,外交部應提供歷年補助成效與檢討報告,再審慎評估是否延續本項補助。2.〈3〉112年度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機票預算編列2,187萬元、111年度編列2,546萬1千元比110年度增加1,010萬7千元,執行績效亦未敍明,112年度再編列2,187萬元,應提供之前補助成果,作為預算審查之參考依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馬文君 廖婉汝
    (二十八)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運用多元管道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預算編列1,430萬元。連年編列預算推動,至今未有具體進展,111年度僅執行3項公關、智庫或文宣合作案,推案訪團1團,以及總統宴請CPTPP成員國駐臺代表爭取支持我入會案,成果待檢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邱臣遠
    (二十九)《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出爐,國際審查委員共提出86點建議,包含重視慰安婦的議題以及相關之歷史教育議題。外交部預算編列「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然國人卻未了解外交部執行狀況及進度,如索償多少、索償進度等,外交部理應對此釋疑,並周知國人。另,亦難了解是項預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於預算中之何種用途科目,宜積極改善,以利國會監督。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4,131萬7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溫玉霞 吳斯懷
    (三十)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預算編列1億1,469萬3千元,其分支計畫主要為駐美國代表處編列預算聘用公關,為我提供協助聯繫美國各界政要、分析美方相關政策及議題、推動對美工作之主要輔助力量等,經查111年我駐美代表處在雙橡園舉行國慶酒會,美國國會參眾議員皆未親自出席,就連華盛頓特區議員也沒有受邀參與,顯然公關公司推動對美國會工作及拓展我於華府政界人脈能力亟待加強,有檢討改善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三十一)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有關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編列1億8,735萬6千元,相較111年度增加885萬6千元,經查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定:每年度循預算程序編列新台幣1億5,000萬元,顯然外交部捐助預算逐年增加,不符合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之捐助原則,其應積極向國內外公司、團體或個人爭取捐助為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三十二)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7,518萬2千元。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皆未辦理元首出國訪問行程,112年度將如何規劃,外交部應有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吳斯懷 馬文君
    (三十三)112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4億2,901萬4千元,較111年度大幅增加5,634萬5千元,外賓來訪本是美意,但是否所有外賓來訪都對我國產生正面助益,則有待商榷,如111年多位外賓來訪都帶有商業目的,從推銷波音飛機、投資基金、到採購武器或高鐵車廂等,姑不論來者不少僅為前政府官員,於其國家政壇是否還有影響力,實際上也確實未見因其來訪而對我國國際地位產生顯著轉變,而引發之爭議卻不小,以致總統府數次刻意就接待外賓時涉及商業推銷之談話予以「消音」,外交部應就相關預算編列之效益謹慎評估,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趙天麟 林靜儀 溫玉霞 吳斯懷
    (三十四)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有關「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預算編列2億0,188萬7千元。經詢,未能說明預算執行成果,112年度預算編列是否允當,不無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三十五)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0億4,356萬1千元,經查:1.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6,523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10億4,356萬1千元,等於本分支計畫的97.96%都是委辦費,請問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角色與功能為何?又如何掌控委辦的實際績效?2.例如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委辦費5,014萬4千元,如何執行?每年都編5千多萬元培訓友邦人才,成效如何?「辦理與私部門合作開發商業化及創新計畫,與國際機構及友好國家合作經費」110年度預算編列3,401萬元、111年度預算編列3,977萬3千元、112年度預算編列4,008萬1千元,前2年成果如何,為何需年年增加?皆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馬文君 廖婉汝 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趙天麟 王定宇 何志偉
    (三十六)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6,523萬5千元,經查外交部112年度「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預算編列144億3,783萬元,較111年度增加17億5,024萬6千元,增幅達13.79%,且近4年度(109至112年度)「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占外交部年度歲出預算規模(公開部分)幾近五成,其預算編列數概呈增加趨勢,然執行結果預算未及執行而辦理保留及繳庫者亦逐年增加,110年度所編列預算甚有五成以上未及執行,建議應檢討策進,俾利援外資源發揮最大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林昶佐 蔡適應 趙天麟
    (三十七)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29億2,476萬3千元。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全球各地造成嚴重生命傷亡及經濟損失已近3年,外交部編列鉅額經費協助友邦重建,然各友邦之疫情影響不一,110年度、111年度分別編列4億餘元,112年度再編列4億9,910萬5千元,具體用途及成效為何,應清楚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趙天麟 林昶佐 何志偉
    (三十八)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太平洋島國論壇各相關區域組織發展計畫及人才培訓經費」預算編列5,762萬元,較111年度增加695萬元。經查近2年度執行率僅1.6%,109至111年度「辦理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計畫」暫停辦理,支用率為0%。顯然對外之捐助計畫編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洋地區布局,圖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應檢討策進,提高執行量能,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編列顯有浮濫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三十九)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太平洋友邦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推動增進與亞太無邦交國家關係等」預算編列23億6,084萬9千元,較111年度增加2,507萬5千元,經查111年度執行率僅30.44%,其細項有關:(1)醫衛合作計畫執行率40%,(2)潔淨能源計畫執行率60%,(3)技職訓練計畫執行率60%,(4)「日本政界青年台灣研習營」執行率0%,(5)推動與東南亞國家間農業合作計畫顯然對外之捐助計畫執行率約偏低,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洋地區布局,圖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應宜檢討策進,提高執行量能,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編列顯有浮濫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四十)經查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2億6,477萬6千元,有關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29億2,476萬3千元,包括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協助太平洋友邦及在太平洋島國論壇架構下,協助太平洋島國強化防疫醫衛能量與復甦重建4億9,910萬5千元,相較111年度增列1,064萬5千元,而疫情已進入尾聲,增列之必要性尚有疑義,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08億8,348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林淑芬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四十一)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東太平洋司─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協助太平洋友邦及在太平洋島國論壇架構下協助太平洋島國強化防疫醫衛能量與復甦重建」預算編列4億9,910萬5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064萬5千元,經查111年度支用率僅13.1%,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洋地區布局,圖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應宜檢討策進,提高我與太平洋區域執行量能,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編列顯有浮濫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四十二)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2億6,477萬6千元,有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15億4,478萬1千元。經查:1.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2億6,477萬6千元,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共編列15億4,478萬1千元,主要為辦理我與非洲國家之合作計畫。2.外交部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於非洲地區某國家進行養殖,但未考量當地缺水或氣候地理條件等因素,計畫胎死腹中,外交部未記取教訓,仍然於另一國家進行養殖事業,最後必然以失敗收場。3.另蔡總統於108年4月出訪史瓦帝尼返臺表示將提出「非洲計畫」,澈底整合部會、外館、技術團及台商,並結合當地政府的力量來推廣外交。但非洲計畫迄今執行不力,外交部如何推動,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扮演何重角色,至今成效為何?外交部應提出說明。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15億4,478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有關「非洲計畫檢討與精進作法」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趙天麟 林昶佐 何志偉
    (四十三)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西及非洲司─辦理亞非國家人員專業技術訓練、技術合作計畫等經費」預算編列1,140萬元,經查110年度支用率僅6.55%,111年度支用率17.54%,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本預算編列目的係提升友邦及友好國家產銷能力,並促成各國來台採購我產製機器設備,顯然近2年未能提高區域執行量能,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應檢討策進,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四十四)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亞非地區友好國家獎學金計畫及援助非洲永續發展計畫等經費」預算編列9,127萬元,經查110年度支用率72.34%,111年度支用率大幅降為57.71%,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其辦理對外之捐助,深度與廣度應加強,提供優秀學生台灣獎學金,協助培育人才執行量能偏低,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應檢討策進,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四十五)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非洲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預算編列14億3,241萬9千元,較111年度增加近2,200萬元,經查110年度支用率75.95%,111年度支用率大幅降為61.41%,預算編列與執行結果不如預期,導致協助非洲友邦強化基礎建設,改善民生執行效能低落,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應檢討策進,而非保留預算繳回國庫,預算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四十六)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歐洲司預算編列3億9,630萬元,較111年度大幅增加3億7,800萬元,主要為新增立陶宛、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等,惟該計畫細目及目的為何?計畫為何針對此3國,渠等是否具特殊半導體研發優勢?外交部皆應予說明,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歐洲司─立陶宛、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等經費」預算編列3億7,900萬元。(對外之捐助3億5,000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9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溫玉霞 趙天麟 林昶佐 何志偉 邱臣遠 吳斯懷
    (四十七)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技職人才培育及電力合作計畫等經費」預算編列48億4,161萬5千元,經查110年度執行率僅54%,111年度執行率更大幅下降為35%,鑑於中華民國許多邦交國集中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中共近年積極拉攏我友邦,外交部應宜貫徹預算執行效能,加強與我友邦緊密程度,積極改善執行量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四十八)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2億6,477萬6千元,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預算編列2,490萬2千元,經查:1.其中針對5.「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下說明(4)預算編列1,452萬5千元(110年度編列1,518萬元、111年度編列1,429萬1千元),係履行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開發台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實際投入大筆經費打官司。2.自109年外交部表示將積極解決,但本案至今纏訟27年,外交部每年度編列1千多萬元繼續纏訟?究竟要編幾年,才能解決,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履行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開發台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預算編列1,452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四十九)經查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參加或挹注臺灣─美洲開發銀行技術合作信託基金、臺灣─中美洲銀行夥伴關係信託基金、亞洲開發銀行、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預算編列8億5,855萬2千元,其中「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億5,055萬2千元,相較111年度2億0,389萬1千元,增列6億4,666萬1千元,增幅達317%,惟諸多計畫執行率欠佳,如此大幅度之增列實有不妥,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08億8,348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林淑芬 蔡適應 王定宇 林昶佐
    (五十)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09億2,847萬元,較111年度增加9億2,181萬6千元,經查我國援外工作透過多邊架構推動者尚屬偏低,多數係由外交部駐外館處與合作之邦交國洽商年度援助計畫,並以援贈方式推動辦理,另顧及合作國家自主性、現況、能力及發展水準,多數援外計畫係尊重合作國家政策,依其國家發展需要辦理,惟恐不易使外界瞭解我國援助原則、模式及辦理情形等,亦難以彰顯中華民國對國際社會之貢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五十一)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預算編列144億3,783萬元,計畫內容包含預計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辦理各項國際技術合作計畫。經查為利援外計畫之執行,國合會特訂定執行援外計畫設置循環基金專戶保管運用要點,據該要點第7條規定:「業務結束或計畫移轉予駐在國時,技術團應將專戶資金扣除應付款項後,造冊報請駐外機構簽註意見,並於報請本基金會審查及貴部核定後,將結餘款依雙邊文書移交駐在國運用。」我國自94年度起與瓜地馬拉農牧部合作執行「瓜地馬拉外銷蔬果計畫」,協助農民生產蔬果外銷。該計畫原經行政院於103年8月13日核定同意於同年底到期結案,並將部分固定資產設備轉贈瓜國政府。上開計畫於103年度到期結案時,因考量產銷班與技術團之訴訟案尚在進行中,且計畫之循環基金係訴訟案之主要標的,爰報經外交部於103年12月17日同意暫緩移交循環基金,以支應後續可能衍生之訴訟費用,外交部並提示該基金最終應依規定移交予瓜國政府運用。上開訴訟案於110年11月19日完成法院撤案程序後,截至110年12月31日,該循環基金專戶結餘數計瓜幣1,136萬5千元(約為147萬7千美元),截至111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後續處置事宜,外交部應督促國合會儘速妥處該計畫循環基金專戶剩餘款項後續移轉或處置事項,俾確保雙邊權益。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12億6,477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林昶佐 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五十二)經查外交部「國際合作及關懷」計畫之預期成果為:敦睦邦交,提升與無邦交國家之友好關係,促進與國際組織之合作,善盡國際責任,而執行項目包括: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烏克蘭難民安置計畫及戰後復原工作等18億元,惟援助經費龐大,預計以何種方式進行相關援助,以達到預算最佳配置、同時善盡國際責任和援助烏克蘭之美意,宜詳加說明,以爭取國人對援助計畫之支持,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20億7,714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林淑芬 蔡適應 王定宇 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馬文君 趙天麟 吳斯懷 林靜儀
    (五十三)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21億0,781萬9千元,較111年度大幅增加17億3,323萬3千元,經查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在110年度支用率為31%,111年度為42.13%,近年中國大陸積極在太平洋地區布局,圖謀進一步擠壓我外交空間,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應檢討策進,提高我與太平洋區域關懷救助及重建之執行量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邱臣遠
    (五十四)經查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獎補助費」中「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29億7,855萬4千元,較111年度增加26億7,516萬4千元,增幅達25.96%,預計於112年度大幅增加對臺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之捐助至1億7,820萬3千元,較111年度增幅達56.54%,然與歐銀合作辦理綠色能源基金整體計畫執行進度較預期落後,且整體資金使用率僅及七成,為善盡國際責任,外交部除長期透過臺灣─歐銀技術合作基金捐助歐銀,並與歐銀合作共同投資技術合作計畫外,另亦由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歐銀簽約成立特別投資基金,進行各項投、融資計畫之合作,外交部應持續監督並檢討各項計畫之執行進度,俾利捐助款及投、融資經費達預計之成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五十五)112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5億8,506萬7千元,用於購置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計畫分年辦理,總經費22億8,522萬1千元,111年度已編列14億5,762萬6千元。據悉我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已於今(111)年12月1日購入,後續經費是否有編列需要,非無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趙天麟 何志偉 吳斯懷 溫玉霞 林昶佐
    (五十六)112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0,814萬4千元,辦理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經查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於108年5月24日經行政院核定後,外交部以工程細部設計後詳盡估算建築發包金額超出該計畫總經費甚鉅、致無法達成原計畫目標為由,於109年9月向行政院提出修正計畫書,並經行政院於同年12月7日函復外交部原則同意計畫延至112年度。110年2月5日及3月9日辦理該新建工程公告招標,2次招標均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110年4月26日爰再以建材原物料大幅上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營造業嚴重缺工及COVID-19疫情未減緩致廠商成本遽增等由,提第2次計畫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行政院則於110年9月15日同意修正,計畫期程再度延後至113年度,總經費調增至6億9,013萬1千元,原計畫則增加2億2,889萬8千元,增幅達49.63%。行政院爰請外交部爾後提報或修正計畫前務必先盤點相關法令規定應辦事項,審慎規劃周妥,並務實檢討編報需求,以避免計畫核定後短期間內即報修計畫,並請加強計畫管理及督導。該跨年期計畫109至111年度已編列2億8,004萬4千元預算數,截至111年3月底止實現數僅875萬餘元,如何於112至113年度分配執行,並未於預算書表說明,不利立法院預算之審查。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致遠新村職務輪調宿舍改建」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億0,814萬4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林昶佐 何志偉
    (五十七)我國友邦瓜地馬拉總統於111年6月中接受英國媒體專訪表示,瓜地馬拉與臺灣邦誼穩固,只要他在任總統期間,「我們唯一承認的中國就是臺灣。」然該論述似乎和目前執政黨及政府之立場大相逕庭。從蔡英文總統至外交部部長吳釗燮,皆不斷強調「中華民國臺灣」之國家概念。立法委員廖婉汝亦曾發文詢問外交部「中華民國臺灣」之論述為何?外交部僅回答:「外交部基於憲法及法律守護主權」、「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主權屬於臺灣2,350萬人民,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外交部未回答「中華民國臺灣」之主權、歷史、疆域等問題,無怪乎友邦亦無法正確理解何為「一個中國」與「中華民國臺灣」之差異。爰要求外交部應積極正面處理「中華民國臺灣」之論述,藉由精確、正面、清楚之論述彰顯,以正民眾及友邦視聽。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八)美國白宮2022年6月24日宣布,美國將與澳洲、日本、紐西蘭和英國成立非正式組織「藍色太平洋夥伴」(PBP),希望藉此促進太平洋島國之經濟與外交關係。白宮在聲明中指出,「我們支持1個有利於太平洋各國人民的地區,在如何實現上我們也團結一致,依據的是太平洋區域主義原則、主權、透明度與問責制,最重要的是,由太平洋島國領導和指引。」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康貝爾(Kurt Campbell)表示,他預計會有更多美國高級官員訪問太平洋島國,因為華府試圖在這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地區,加強對抗中國的力度。但從美國的印太戰略、印太經濟架構到現在的藍色太平洋夥伴等組織,都未將我國納入,而我國又地處對抗中國的第一線,其戰略位置比其他國家都來得重要,請問為何未將我國納入?建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中華民國參與美國印太各項組織可行性之評估」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五十九)阿富汗2022年6月22日發生震災,蔡英文總統指示捐款100萬美元救災,這個數目到底多不多?其實這要從很多面向來看這個問題;首先必須要問這是由私人腰包所支出,還是由政府預算所支應。假若是私人解囊相助,要捐助多少數目,不涉及公眾利益,蔡英文總統愛捐多少就捐多少,不干他人的事,我們沒有說三道四空間。但若是運用公務資源,那就要看是從何類預算項目下支應此項經費。若是由首長可以全權支用之特支費或是國務機要費,這是屬於首長本身之政治判斷範疇,不論支用項目為何,我們都必須尊重。不過若是從情報作業預算支用,就必須要有情報價值與情報成果;情報成果可以證明情報經費運用價值,舉世皆然就是如此。假如由外交部所管控之對外援助經費支出時,就要考慮能否獲得外交利益;講得更明白些,當我們決心砸下這100萬美元後,在外交上能獲得什麼成果。其次就要考慮各方反應;對比2021年8月邦交國海地共和國發生震災,中華民國援助捐款50萬美元,該經費係由外交部所主管預算支應。如今阿富汗並非我邦交國發生震災,我國在當地並無代表機構,但捐款金額卻倍增至100萬美元,其中取捨之標準,應予說明。假若總統指示捐款係由政府同類預算支付,就更必須有個合理說法,證明政府能夠珍惜國家資源,將援助預算用在刀口上,同時不會讓邦交國覺得受到冷落忽視,影響雙方關係。建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中華民國援助友邦及非邦交國重大災害標準作業程序」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六十)外交部為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民生及經濟發展,於107至110年度分別編列113億餘元、110億餘元、131億餘元及141億餘元,且109及110年度較107年度分別增加18億餘元及28億餘元,成長比率為15.76%及24.49%,但107及108年度我國陸續與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薩爾瓦多、索羅門及吉里巴斯等國家終止外交關係,相關援助計畫隨之終止,造成賸餘數分別為7億餘元、19億餘元、23億餘元及28億餘元,尤其110年度計編列援外預算經費141億餘元,執行結果,實現數僅三成七,應付保留數逾四成,執行效率亟待提升,為有效執行援外預算,充分運用政府有限資源。建請外交部覈實編列,並就預算執行率偏低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以提升預算執行率。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六十一)旅外國人急難救助是外交部及駐外各館處重要經常性業務之一,駐外館處並設有「緊急聯絡專線電話」,由全館人員包括相關部會派駐合署辦公同仁共同輪流執機,以即時接聽、回應及協助旅外國人所遭遇之急難事件,惟近期國人遭詐騙到柬埔寨落入工作陷阱、甚至遭人口販運等事件頻傳,遭國人質疑第一線人力是否不足,但由於柬埔寨與我國無邦交,加上中國大陸因素,因此我國在柬埔寨未設代表處,相關事務均由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理,目前由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處長及外交部及警政、調查與移民等6位同仁統籌負責辦理急難救助,但因被詐騙之國人人數眾多,請問這樣之業務量6位同仁能夠處理嗎?為因應近期大幅增加「國人在柬埔寨落入求職陷阱」之受害案件,建議外交部就未來發展台柬兩國合作關係,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斯懷 溫玉霞 江啟臣
    (六十二)112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業務計畫編列援外預算144億3,783萬元(約4.5億美元以1:32匯率估算),較111年度126億8,758萬4千元增加17億5,024萬6千元,約占我國國民所得毛額(行政院主計總處預測我國2023年GNI=3.5萬美元*2,340萬人=8,190億美元)比率為0.055%,經查按國際合作發展法第14條規定:「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經費應視政府財政能力,並考慮國際援外標準編列之……。」經審計部追蹤覆核結果,108年度我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中符合OECD定義之ODA費較107年度略微增加0.16億美元,並續於109年度增加至5.16億美元(折合新臺幣約143億1千萬元),占國民所得毛額(GNI)比率為0.073%,惟仍未及99及100年度之0.101%與0.093%,112年度預算編列之援外經費更下降至僅0.05%(因美元匯率上升之故),除落後OECD發展援助委員會(DAC)成員國2020年援外經費占整體GNI之比率0.32%,與聯合國建議之官方援助發展標準0.7%相較,亦不及該項標準之十分之一,凸顯我國援外經費成長仍有努力空間。我國長年囿於兩岸關係及國際情勢,援外政策多奠基於維繫邦交,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政府透過向國際機構捐款、提供防疫物資等實體捐贈及經驗分享等方式,對外推動「防疫外交」,彰顯「Taiwan Can Help,and Taiwan is helping!」之精神。嗣於我國於該疫情較為嚴峻期間,國際友好國家亦紛紛捐贈疫苗,顯示援外已朝向「對等雙向、互惠雙贏」之新思維模式。值此後疫情階段,面對國際援外趨勢之變化,區域政經勢力之消長,應適時調整援外計畫內容,並回應國際關注之性別、疫情、海洋、氣候金融及社會創新等多元合作議題,關注夥伴國家SDGs之推展進度等。另外交部開發援助(ODA)經費規模與國際建議援助發展標準差距仍大,允宜賡續衡酌政府財政,研謀適度增加經費規模。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六十三)外交部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之「後疫情時期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婦女經濟賦權計畫」整體執行率偏低,請外交部積極督促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檢討改進。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六十四)外交部首次發布「援外政策白皮書」已為2009年,而聯合國於2015年通過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2016年發布17項永續發展目標,已為各國政策努力之目標。故我國援外政策方向應與時俱進、廣納各界建議,以利國際合作及符合受援國需求。外交部雖已表示111年度9月底公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辦理研究案相關綜整會議結果及意見參用情形,但至今仍未見公告。外交部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說明相關計畫辦理情形及新版援外政策白皮書發布日程規劃,以使我國援外政策有明確方向可循。
    提案人:趙天麟 何志偉 林昶佐
    (六十五)查外交部為落實「全民外交」理念,於2000年成立非政府組織事務部門,運用民間資源及能量以促進我國國際交流。我國NGO組織積極參與國際NGO組織活動、爭取重要幹部職位、參與合作計畫等多元外交形式皆具相當成效。惟查相關國際參與仍有受打壓或限制之情事,例如我國NGO參與全球權威刊物之翻譯,期能爭取繁體中文,並加入翻譯國之本土研究文章,卻仍遭原發行機構拒絕,僅允諾由中國民間單位發行簡體中文版本,實不利我國於相關專業之發展及交流,中國掌握中文使用者之專業詮釋權,讀者僅能選擇中國翻譯之視角及接受中國相關研究文章。據上,外交部應針對前開問題,積極協助我國NGO洽談相關單位,並研議可行之合作策略,以提升臺灣之能見度。
    提案人:林靜儀 趙天麟 羅致政
    (六十六)臺灣以正式官方之管道積極擴展國際外交,亦積極協助民間NGO參與國際交流,以民間之資源與能量,在國際社會充分展現臺灣軟實力,提升臺灣於國際之影響力。查外交部為協助民間團體及機構參加或舉辦國際交流及與國際事務有關之會議或活動,制定《外交部補助民間團體從事國際交流及活動要點》,以補助經費之方式予以協助,而臺灣國內NGO發展蓬勃,各自關注不同議題,發展各式與國際接軌之交流方式,不僅只限於國際活動或會議,亦有自行發行以雙語呈現之國際刊物,然因可宣傳據點有限,無法觸及更多來臺之外籍人士,針對前開情形,外交部針對國內NGO與國際交流之多元形式,應予以協助洽談潛在宣傳管道,例如:機場、駐臺外國機構、外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以利提升我國NGO之國際能見度。
    提案人:林靜儀 趙天麟 羅致政
    (六十七)外交部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費11億6,602萬5千元,計畫期程105至111年度,但該計畫期程自105至107年度所編預算皆未及執行,全數辦理保留;至110年度持續編列之5,405萬9千元亦全數申請保留待以後年度賡續執行。由於該計畫啟動後,歷經多次流標、簽約後因故終止買賣契約等原因致該計畫進度嚴重落後,嗣於108年4月陳報行政院,將計畫期程延後至110年度,計畫總經費由8億4,944萬6千元調增至10億6,262萬3千元,增加2億1,317萬7千元,增幅達25.10%。但該計畫經修正後,又因受新冠疫情影響,原物料及人力價格大漲,於110年8月兩度陳報修正計畫,修正計畫期程至111年12月31日,並提高計畫總經費為11億6,602萬5千元,較第1次修正計畫增加1億0,340萬2千元,增幅9.73%,案經行政院於110年12月同意辦理,爰要求外交部確實控管本計畫執行進度,避免再次延宕,且未來不得再提出增加經費需求。外交部實應嚴加督促駐外館處積極趕辦,確實強化計畫管理機制,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以免類似情事一再發生。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六十八)外交部單位預算執行率長年偏低,儘管109年迄今遇COVID-19疫情確造成影響,但在108年前預算執行率即已逐年下降,且連續2年未達80%,預算明顯過於寬裕。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檢討近3年來預算執行率不佳之具體原因,並將書面報告提交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趙天麟
    (六十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參與平臺所公布,有關外交部110年度自行管制之11項重大個案計畫,年度經費執行率僅46.87%,且全數未符合預定目標率,執行率介於0.59至91.47%之間,其中未及八成者計有「致遠新村活化再利用中長程個案計畫」等9項,「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執行率更僅有0.59%,112年度除「駐洛杉磯辦事處購置館舍中程個案計畫」及「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因計畫屆期未編列預算外,餘皆持續編列預算辦理,且所編預算除「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事務」及「駐舊金山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外,皆高於111年度所編預算數,外交部允宜審視過去預算執行情形覈實編列。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蔡適應
    (七十)外交部現有檔案除清末民初史料係寄存於國立故宮博物院、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等處外,較近代之檔案資料則由外交部存管,截至111年8月底止,外交部計有北投、汐止及本部等3處檔案庫房,各檔案庫房面積合計約1,334.67坪,檔案架可存放空間容量合計約27萬958冊,截至111年8月9日止實際存放於檔案庫房之檔案(包含以裝箱方式保存之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前行政院新聞局)移入檔案,及前供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運用,目前已歸還置放於汐止檔庫惟尚未上架之檔案)則計約27萬3,075冊。據外交部說明,該部北投檔案大樓興建工程預計於113年度落成啟用,為配合該大樓空間規劃,自110年度起陸續進行清查存管之檔案,截至111年8月底止,共已完成清查123萬880件檔案,另有382萬5,293件尚未清查,未完成清查之檔案逾七成,然依據檔案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各機關對於本法施行前未屆滿保存年限之檔案,應辦理回溯編目建檔。前項檔案屬永久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5年內完成;屬定期保存者,應於本法施行後7年完成。」按上開規定屬永久保存者,應於96年1月1日前完成回溯編目建檔,屬定期保存者應於98年1月1日前完成回溯編目建檔。外交部截至111年8月底止僅完成3萬481冊檔案之回溯編目作業,尚有1萬9,603冊檔案未辦理完成,顯與檔案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不符,外交部允宜積極辦理。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蔡適應
    (七十一)經查外交部每年皆會編列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航廈貴賓室各項業務經費,共677萬4千元,其中房屋租金603萬3千元,占總預算89%,惟據「外交部桃園機場貴賓室使用要點」所示,貴賓室之租用使用效益料在邊境解封與國際交流恢復後逐步提升。外交部應秉持撙節經費原則,有效提升貴賓室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形塑我國對外形象。
    提案人:羅致政 林淑芬 蔡適應 王定宇
    (七十二)據外媒於111年8月中報導,中國與中東歐的合作機制自110年5月立陶宛退出後,111年8月拉脫維亞和愛沙尼亞也宣布退出,波羅的海3國全都退出,近日亦傳出捷克可能跟進。雖然外交部總強調我國外交不以建交主要目標,然為持續增加「抗中保台」之國際友好國家,外交部應積極規劃,與波羅的海3國,甚至捷克等國家共同建立具建設性、務實之關係,包含官方經貿合作。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三)112年度外交部預算編列18億元對烏克蘭進行援助,惟烏克蘭貪污感知指數多年來始終不佳,援助項目應審慎評估,考量烏克蘭戰後重建需大量技術人才,相關援助若用於協助烏克蘭培育相關人力,提供烏克蘭學生來臺獎學金,不僅促進兩國人民交流,以長遠計,更為烏克蘭重建提供真正的支持。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四)鑑於我國與烏克蘭無正式邦交,甚至無設置辦事處,我對烏克蘭之援助因缺乏辦事處而阻礙重重,爰要求外交部當此臺烏友好之際,積極與烏克蘭外交部磋商設立辦事處事宜。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五)外交部近年積極扮演「全民國防」角色,從美臺軍購、臺海戰情分析、兩岸軍力情勢狀況等,外交部著力甚深,深感外交部及全體人員對全民國防之重視。然,目前全民國防意識不足,外交部理應做為表率,定期舉辦全民國防課程,參與、接受相關軍事訓練,如防衛避難、戰災救援,使外交人員了解全民國防重要性,並與友好國家軍事交流、協助爭取軍援及技術轉移,以強化國防韌性。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規劃之書面報告,以強化我國外交部全民國防能力。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六)鑑於111年發生數百件我國國民遭詐騙至東南亞地區打工及人口販運等事件,其中尤其以柬埔寨最為嚴重。由於許多國家尚未與我簽訂司法互助、引渡、移交受刑人以及警政合作及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等協定,亦未與我建立實質外交關係(如互設辦事處等),目前係由我東南亞其他外館統籌因應,以及聯繫當地台僑、台商協助,採公私協力之方式因應。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目前計有近300名遭誘騙落入海外求職陷阱國人仍等待救援返國,爰請外交部協調內政部暨相關單位針對「111年臺灣民眾於東南亞地區遭打工詐騙與人口販運犯罪情形」,整合各部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提出最新救援進度及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七十七)經查外交部針對「公私部門向烏克蘭捐贈善款與物資」,已於111年5月27日將捐贈烏克蘭的物資全數運送完畢,據外交部統計總運費約2億4,000萬元,外交部表示將先以自有預算勻支,不足部分將向行政院請求協助。而外交部亦於112年度預算編列18億元捐款至烏克蘭地方政府進行人道援助。惟國際外交並非只有外交層面,經濟、學術、農業及軍事等層面,亦為務實交流範圍,外交部應與各部會討論進行各種合作之可能性。爰請外交部針對本次捐贈烏克蘭物資2億4,000萬元運費,提出經費支應來源說明;並應檢討「公私部門協力對外國捐贈善款與物資」計畫,明定收受民間捐贈物資類別條件等,以避免發生民眾熱心捐贈許多非標的援助物資以致運費大增情形。並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七十八)近年外交部連續發生多次疑似機密電報洩漏事件,如2020年駐印尼代表處密件電文遭洩;2021年外交部擬贈友邦高端疫苗密件電報遭洩;以及111年3月駐美代表處電報遭洩。如此高的電報洩漏頻率,已經揭示外交部內部電報控管程序出了重大疏漏,而外交工作極重保密,應為最基本之工作要求,外交保密工作無法達成,也會降低他國對我國的信心、破壞我國的國際名聲,不利我國拓展外交空間。爰請外交部針對「彌補外交部電報機密漏洞」研擬改善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改善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七十九)據外交部111年5月17日新聞稿指出,2020年至今2年多期間,新增並留駐臺灣的外媒共29家及63位記者,較2020年之前數量增幅超過三分之一。除臺灣新聞自由表現亮眼,吸引外媒駐臺之外,近年中國強力打壓其境內國際媒體也造成部分外媒移駐臺灣。揆諸近期中國防疫持續採嚴格清零政策,令外媒駐點環境短期內較難改善,此時正是臺灣加強吸引外媒駐臺,以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並強化我國與外媒間資訊交流之際。爰請外交部針對「加強吸引外媒自中國、香港以及澳門等地區移駐臺灣」之目標,根據中國、香港以及澳門媒體環境對外媒之可能推、拉力,以及臺灣媒體環境對外媒之可能推、拉力進行評估,並研擬相關加強吸引外媒之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細節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八十)外交部112年度歲出317億1,501萬2千元,較111年度多出16億4,000萬元。經查外交部各年度預算應付保留數及賸餘數金額偏高並逐年攀升,其中110年度實現數153億8,942萬1千元,應付保留數68億1,112萬2千元,賸餘數46億7,040萬2千元,分別占歲出預算數57.27%、25.35%及17.38%,保留數、賸餘金額及比率逐年提高,且應付保留數占歲出預算25.35%,較109年度之18.79%大幅增加6.56%,為近年來之最大增幅。另查111年度歲出預算275億9,966萬6千元,截111年至7月底止之實現數比率亦僅31.05%,未及四成。另同期間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之未結清比率均逾二成,減免(註銷)數亦偏高,110年度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61億0,863萬2千元,未結清數26億7,575萬4千元,實現數占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比率46.12%,為105年度以來最低,而未結清數占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比率達43.8%,為近5年來之最大增幅。近年外交部歲出規模呈增長趨勢,然執行結果未如預期,預算執行效能有待提升,鑑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外交部應檢討近年預算保留及賸餘金額偏高且有逐年攀升之情形,未來覈實編列預算。爰請外交部於112年4月30日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及國際合作發展政策白皮書。
    提案人:邱臣遠 溫玉霞 馬文君
    (八十一)查近年臺灣政府網站不斷遭受網路惡意攻擊,以致無法運作。111年8月外交部官方網站偵測到有大量境外IP 連線攻擊,意圖癱瘓網站運作。次查,111年10月底時,外交部官網「即時新聞澄清專區」無法呈現資訊,雖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搶先處理,恢復瀏覽功能,惟外交部為臺灣重要機關,係網軍攻擊首要目標,資訊安全尤為重要,外交部應積極防範惡意駭客網路攻擊,並提出應對策略,以避免政府重要資訊外洩,並且確保傳遞重大訊息給大眾之官網正常運行。
    提案人:林靜儀 羅致政 趙天麟
    (八十二)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於111年11月30日表決通過歐盟2項年度執行報告決議案,強調臺灣為歐盟關鍵夥伴及印太地區民主盟友,呼籲歐臺灣建立戰略合作、共同對抗外來干預等,以建立全面且更強勁的友好夥伴關係。然,自從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來,雖歐美國家表示支持烏克蘭,但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仍每日呼籲歐美國家提供更多重武器來反制俄軍。歐美之支持是否有辦法口惠實至令人憂慮。歐美支持我國不外乎建交和國防,建交非目前外交部首要目標,外交部應持續透過推動我參與國際安全論壇,邀請國際重要戰略安全人士來臺,爭取國際社會對我強化國防的支持,使民主國家間關係更加堅韌。
    提案人:廖婉汝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三)臺北賓館為外交部所管理之百年國定古蹟,係全民共有的文化資產,惟過去臺北賓館空間解嚴未符預期,古蹟不盡親民,經查外交部秘書處回應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11年監督意見後,積極規劃提升營管經理,台北賓館111年度截至12月5日止,已辦理12次假日、21次平日專案開放參觀,吸引1萬8,634人次參訪,相較去(110)年4,403人次,大幅成長323%,可謂成效卓著,對臺北賓館除為我國外交儀典之舉行場所外,使其更具有親近歷史場景、民眾休閒遊憩之附加價值,值得肯定,期盼臺北賓館持續努力,使文化古蹟資源為國人所享。
    提案人:馬文君 廖婉汝 溫玉霞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2億0,943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503萬5千元,經查:1.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503萬5千元,較111年度編列3,805萬5千元,增幅近1倍!2.說明11.要汰換辦事處冷氣機房、傳真機、行政電腦、資訊平臺建置及電子公文系統升級案等1,135萬7千元,請問購置的必要性?爰針對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135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廖婉汝
    (二)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391萬4千元。據預算書說明,該預算用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安全數位工具系統升級、購置簽證指紋比對資料庫檔案處理授權軟體、簽證製發系統硬體汰換、簽證指紋採擷比對系統更新案及網路預約申辦護照系統擴充案等。然部分設備購置與110年度、111年度相同,是否重複投資,又近年多有因未依執行進度妥為規劃預算之編列期程而致「設備及投資」預算保留之情形,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吳斯懷 林昶佐 何志偉
    (三)經查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億3,764萬3千元,相較111年度編列6億7,552萬9千元,增列6,211萬4千元,而計畫編列說明關於印製晶片護照費計需6億8,375萬6千元,相較111年度6億2,150萬1千元,增列6,225萬5千元,惟歲入說明中預計核發的護照數量兩年度相同,故增列之合理性容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林淑芬 蔡適應 王定宇
    (四)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3,015萬2千元,較111年度編列1,361萬元倍增,委辦之需求為何,應有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溫玉霞 廖婉汝 邱臣遠 馬文君 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五)根據亨利護照指數(Henley Passport Index),持我國護照者可免簽證進入145個國家或地區,與多米尼克並列全球第65名,惟近年新達成之免簽協議進展緩慢,且大幅落後於日本(可免簽入境193地)、韓國(可免簽入境193地)、新加坡(可免簽入境192地)等亞洲國家。再者,持汶萊、菲律賓、泰國護照者入境臺灣可享有免簽證停留14天(試辦多年),但持我國護照入境上述3國並無法享有對等免簽證待遇。此外,原先給予俄羅斯籍人士入境21天免簽證待遇,在111年俄羅斯非法入侵烏克蘭,免簽試辦至111年7月31日截止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仍顯示「正研議是否延長試辦」,外交部簽證政策仍有相當待改進之處。綜上所述,請外交部將本主決議所提到之簽證政策項目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淑芬 羅致政 趙天麟
    (六)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局)「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億3,764萬3千元,印製晶片護照相關費用。經查:2020年1月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為避免我國護照遭誤認為中國,影響我國人旅外權益及便利性,立法院於111年7月下旬經立法委員王定宇及立法院同仁提案並決議「行政部門應就如何進一步提升我國護照之『臺灣』、『TAIWAN』辨識度研提具體作法,以維護國人尊嚴,並確保國際旅行之便利與安全」;外交部報請行政院核定,調整護照封面設計,以更加彰顯臺灣。新版護照於2021年1月發行,疫情期間每天僅約8百件申辦量,自新版護照發行以來,截至2021年全年發行量累計23萬3,579件,顯示國人支持新版護照,也在為後疫情時代旅行預做準備。2002年2月27日修正之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29條第2項第1款(同現行條文第15條第1項第1款)明文規定,在國內出生者護照出生地依出生之省、直轄市或特別行政區層級登載,因此目前新版護照之出生地規定登錄方式有三:1.戶籍之出生地為臺灣省轄縣(市)登錄為TAIWAN。2.六都登錄為六都之英文。3.金門和馬祖(連江)出生者被登錄為福建之英文名,惟此登載方式未能彰顯臺灣,爰請外交部研議如何凸顯臺灣。
    提案人:王定宇 林靜儀 趙天麟
    (七)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421萬9千元,其中預算執行包括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委託戶政事務所代辦業務之委辦費。查外交部與內政部自100年7月起合作實施「首次申請護照親辦」,委由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協助辦理人別確認:後又於109年8月起進一步擴大推動「戶所一站式服務」由戶政事務所增加提供民眾首辦護照收件及領照之服務,惟自108年底開始受疫情影響,致整體護照申辦量驟減。現疫情趨緩、國境解封,民眾已出現申辦潮,爰請外交部賡續加強宣導首辦護照民眾可多利用此便民管道,以落實推動本項措施之美意。
    提案人:溫玉霞 吳斯懷 江啟臣
    (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於100年度以來至111年7月底止歷年建置、維護及改版費用累計共235萬1千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蒐集使用者意見,以使該APP符合民眾需求,並適時強化軟體操作功能,以提供民眾便捷之行動服務,俾利及時提供旅外國人所需之協助。
    提案人:趙天麟 林昶佐 何志偉
    (九)112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391萬4千元,其中預算執行包括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旅外救助指南APP及LINE官方網站之改版費用。經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旅外救助指南APP,未來隨國境逐漸解封,國人出國旅遊人數將大幅回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宜強化軟體操作功能,以提供民眾便捷之行動服務,俾利及時提供旅外國人所需之協助。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8,432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12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36萬5千元,經查近年歲出預算規模大增,然業務執行結果,預算執行率卻逐年下降。為使資源配置更具效益,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12年度歲出預算應有依以往執行能量檢討調整編列之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溫玉霞 吳斯懷
    (二)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7至112年度編列之歲出預算數由107年度之8,178萬元增加至112年度之8,432萬1千元,概呈增加趨勢,然執行結果,決算數由107年度之7,287萬4千元減少至110年度之7,046萬9千元,歲出預算執行率則由107年度之89.11%逐年下降至110年度之81.04%,預算之執行顯未如預期,另111年度編列之歲出預算數8,388萬9千元,截至111年至8月24日止,執行數為4,518萬2千元,執行率為53.86%。然112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仍持續增加歲出預算數之編列至8,432萬1千元,較111年度之8,388萬9千元增加43萬2千元;如以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之預算執行能量觀之,112年預算案所編列之歲出預算較107年度以來最高決算數7,287萬4千元增加1,144萬7千元,較107至110年度平均執行數7,181萬4千元更增加1,250萬7千元,歲出預算之編列難謂已配合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可達之執行能量。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允宜配合業務量能覈實編列。
    提案人:何志偉 羅致政 蔡適應
    二、機密部分,審查結果:(密略)
    三、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馬召集委員文君出席說明。
    四、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 主席
    請問在場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遺漏或錯誤?(無)無遺漏或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 討論事項

  •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
    (一)作業基金:
    1.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2.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 主席
    本日會議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我待會會請議事人員宣讀以上3項基金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我們會移到協商桌來處理提案,宣讀時間大概是20到30分鐘,各位委員跟列席官員可以自行運用這段時間,請開始宣讀。
  • 預算數部分:

  • 一、預算數部分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國防部主管
    甲、非營業部分
    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01億4,823萬4千元。
    2.業務總支出:389億9,312萬5千元。
    3.本期賸餘:11億5,510萬9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1億0,783萬4千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 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億8,195萬4千元。
    2.業務總支出:4億7,857萬4千元。
    3.本期賸餘:2億0,338萬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 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 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216億1,827萬2千元。
    2.基金用途:233億9,685萬2千元。
    3.本期短絀:17億7,858萬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INCLUDEPICTURE "F:\\工作檔\\aa_頁面_01.jpg" \* MERGEFORMAT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部分: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部分:
    (三)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部分:
  • 主席
    我們現在移到協商臺進行審查。
    (進行協商)
  • 主席
    在開始審查之前,跟本會同仁做幾項報告,第一個,支出預算提案循往例以業務計畫為併案原則,再根據現場討論情形來做彈性的處理。另外,為了我們審查的效率,國防部如果已經就各提案與提案委員溝通完成,也達成共識的話,當報告案的時候,請摘要直接說出溝通結果,有共識不要在這邊改,就是你們達成刪、減、凍的建議數額,如果委員沒有其他意見,那就這樣審查通過;如果委員還有要垂詢的,我們就來進行詢問。
    現在開始進行收入的部分,處理第1案到第6案。請業務單位說明。
  • 吳局長慶昌
    委員好。軍備局局長吳慶昌報告,第1案至第6案併案,林靜儀委員和馬文君委員對輕型狙擊槍因為驗收不合格,致解繳進度未如期,還有重型狙擊槍尚未通過測評的指導;以及林昶佐委員、羅致政委員、馬文君委員、趙天麟委員共同關心製成品的銷貨收入等硬體,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及提供書面報告資料,建請同意併案增列2億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有沒有共識?有共識嘛?
  • 謝局長其賢
    有。
  • 主席
    請林委員發言。
  • 林委員靜儀
    我講一下,我是第2案,輕型狙擊槍的部分,你說因為耐久度試驗之前要2,000發,現在要3,000發,那目前是2,888發,所以沒有辦法按照原訂計畫,這個我可以接受,因為你有很清楚的數據跟原因、理由。但是重型狙擊槍不能繳交的原因,你說因為三軍提出的測試規範過高,遠高於美軍規格,所以請問一下,現在全世界有這樣的廠商能夠符合你們的規格嗎?
  • 吳局長慶昌
    跟委員報告一下,現在目前重狙擊槍的部分……
  • 林委員靜儀
    你們是找世界第一的嗎?你們是拿全世界第一名的規格還是怎樣?
  • 吳局長慶昌
    不是,是因為陸軍所提的需求已經超過美軍的標準,我們現在是按照……
  • 林委員靜儀
    我知道,我就請問為什麼你是跟美軍標準比?因為美軍是全世界最厲害,所以跟美軍標準比?還是什麼原因?
  • 吳局長慶昌
    現在世界上國家的狙擊槍還是以美軍為大宗。
  • 林委員靜儀
    所以現在是美國為大宗,你們跟美國比,比美國還要高,就是你們要求的規格是全世界最高規格就對了?
  • 吳局長慶昌
    不是,這是當初陸軍要求的。
  • 林委員靜儀
    你不要跟我講當初陸軍要求的……
  • 主席
    軍備局,這個應該陸軍來回答,陸軍提需求、提標準,然後你們根據那個標準來製槍嘛!所以它現在提的標準比美軍還高,陸軍是不是簡單說明一下為什麼提那麼高?因為這個案子已經有共識了。
  • 章參謀長元勲
    委員好。這個問題是在技術檢驗的過程中,軍備局認為達不到,其實針對美軍標準的部分已經在溝通當中,因為它只有八十幾把,在後面達到的製程中,我們是審慎樂觀的,所以這個情形是溝通和技術問題,我們會努力克服。
  • 林委員靜儀
    所以聽起來是你們軍備局跟陸軍之間的矛盾耶!
  • 主席
    兩個都陸軍。
    陸軍你們有提出比美軍還要高的標準嗎?沒有?所以陸軍說沒有,但軍備局長說有,你們回去協調啦!好不好?
  • 林委員靜儀
    自己的問題喔!
  • 主席
    請馬文君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狙擊槍這個的確是內部自己的問題,我們希望這部分趕快早日完成,不過另外我們也想要一起提出來,因為這是併案的嘛!我們希望在這個部分,第一個,針對我們看到的,像現在教召增加、演訓增加,兩岸情勢也比較緊張,所以照理說彈藥應該也會增加,在我們的消耗數跟使用都增加的情況之下,我們的彈藥收入照理說也要增加啦!所以不是因為需求減少而減少,這是第一點。
    第二個,軍備局目前正在執行戰鬥個裝,我們也希望可以考量到這個部分,因為軍種也在規劃112年要採購救護員的戰術急救包,那是不是可以一起考量戰士的野戰服裝?因為他要背很多大大小小的包像戰鬥個裝攜型背包的穿著、配置,又有頭盔、又有防彈背心、又有水壺、又有防毒面具還有槍彈的包包,以後可能還有無人機。如果現在一些急救包未來國軍士官兵都有攜帶的需求的話,這個部分在設計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委由軍備局統一設計、規劃,讓它可以比較有整體性,不要大大小小背了一堆的東西。我提出一個建議,希望你們一併規劃,讓我們的國軍官兵在個裝上面可以比較有一致性。
  • 主席
    這個部分已經溝通有共識,我們以林昶佐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其他委員併案,增列2億元收入。
    我再次報告,因為剛才有部分委員還沒有到場,第一個,我們以業務計畫為併案原則,討論情形彈性處理。第二個,國防部待會報告的時候,如果已經充分溝通,委員也都瞭解,你們已經有達成共識,直接報告共識部分。但是我們不會這樣就停,如果委員針對個別案件還是要詢問的,我們就進行垂詢,這樣可以避免重複太多時間在做一樣的事情,效率也會比較好。
    處理第7案至第12案,請報告。
  • 吳處長佳駿
    委員好。第7案至第12案,是由國防部軍醫局醫技處吳佳駿處長報告。第7案、第8案及第9案是馬文君委員針對收入的指導,已經跟委員辦公室說明,同意下修增列金額為1,000萬元。
  • 主席
    下修是刪減還是凍結?
  • 吳處長佳駿
    下修增列1,000萬元。
  • 主席
    就增列嗎?增列1,000萬元。
  • 吳處長佳駿
    第10案、第11案及第12案,分別是林昶佐委員、王定宇召委及羅致政委員的指導,我們已到委員辦公室說明,同意增列金額100萬元。
    建請同意第7案至第12案,總共增列1,0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 林委員昶佐
    針對最後併案增列100萬元,其實我沒有意見。我只是希望,因為我看到說明的部分,其實你們來跟我們討論的時候,尤其是桃園總醫院受勞動法令裁罰次數最多,雖然你們都說是個案問題。我只是要提醒,在處理這些的時候,既然它在次數上有這麼多且頻繁、重複的狀況,表示它應該不會是個案問題,所以怎麼樣能夠通盤且系統性的處理,這還是比較重要,謝謝。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 馬委員文君
    這個部分討論的金額,我沒有意見。不過就門診收入、住院收入還有其他醫療收入,我們希望還是要有一個比較精進的作為。因為你人減少,可是錢照理說應該可以增加,尤其是住院收入的部分,目前真的是一房難求。健保跟醫護比,你如果增加收入,就應該增派病床數,可以減少官兵等病房的時間,可以把這個時間縮短。雖然醫院還是有成本考量,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必須要提升服務的量能與品質,這個才是最主要的,而不是以賺錢為目的,我們希望可以精進來執行。
  • 主席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 羅委員致政
    我想今天大家要求三總或是國軍相關單位能夠增加這一方面的收入,其實並不是要叫你去賺錢,而是希望能夠比較務實地反映你們實際的情況,當然如果把預算數變少的話,你就容易達標嘛!而且比照去(110)年你們的決算看起來會增加到十六億多,而今年看起來你們又更保守了,所以我們增列的部分,主要是希望能夠比較務實地反映你們實際營運的情況。
  • 主席
    好。這個案子我們這樣處理,第7案至第9案,以第7案馬文君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增列1,000萬元。
    第10案到第12案併案,以王定宇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增列100萬元。
    再來處理第13案至第18案,請說明。
  • 蔣參謀長正國
    召委、各位委員好,海軍參謀長報告。第13案至第18案為「海軍司令部服務事業─服務收入」提案委員為林昶佐委員、馬文君委員、溫玉霞委員、蔡適應委員及羅致政委員,主要對於四海一家營運收入未達預期目標的議題。我們已分別至委員辦公室說明及提供資料,建請委員同意併案增列5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這個部分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四海一家我常去,他們後來都不賣水餃了。
    第13案至第18案的部分,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 羅委員致政
    我再問一下,雖然過去兩年主要是疫情的關係有一些影響,今年因為疫情減緩,大概預期收入都會增加,你們有沒有預估一下,今年的業績會不會稍微增加一些?
  • 蔣參謀長正國
    今年確實會增加,從109年到110年大概年度的賸餘是負五百多萬、六百多萬,今年我算到12月23日上個禮拜是負二十萬,預判到年底今年可以是正的,今年比去年跟前年增加非常多。
  • 主席
    第13案至第18案併案處理,以羅致政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增列50萬元。
    處理第19案,請說明。
  • 楊局長安
    召委、各位委員,大家好,政戰局局長報告。有關於林昶佐委員的第19案,依提案辦理。
  • 主席
    第19案,林委員沒有要再問了嗎?好,第19案增列100萬元,通過。
    第20案,出席委員不在,原則上我們按慣例不處理。第20案,就不予處理。
    處理第21案,羅致政委員提案,請說明。
  • 楊局長安
    有關羅致政委員的第21案,已向委員辦公室提供完整的說明資料,建議修正為增列500萬,請委員指導。
  • 主席
    羅委員有沒有意見?
  • 羅委員致政
    沒有意見。
  • 主席
    OK。第21案,羅委員提案增列500萬元。
    接下來處理第22案至第27案,請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22案至第27案,其中第23案為羅致政委員、第24案為馬文君委員、第27案為溫玉霞委員對「半自動輕型狙擊槍」尚未通過鑑測、「重狙擊槍」尚未通過戰測的指導;還有第22案是江啟臣委員、第25案是趙天麟委員共同關心印刷出版品銷貨成本的議題。我們已至各提案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並提供書面資料,建請委員同意併案減列1,0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溫委員玉霞發言。
  • 溫委員玉霞
    狙擊槍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通過測試,多久能通過?有沒有預計時間?
  • 吳局長慶昌
    報告委員,本來在公務預算的時候,報告是說12月底,但是我們上次11月中在製作的時候還有一點點問題沒有解決,經過高應大的老師們給我們指導,我們大概在2月底會通過鑑測。
  • 溫委員玉霞
    好像我們不符合的還比美國……
  • 吳局長慶昌
    不是,那是重狙擊槍,輕狙擊槍是因為我們材質的問題。
  • 溫委員玉霞
    所以,我們到目前為止……
  • 主席
    2月份會有結果嗎?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 羅委員致政
    我對併案減列沒意見,但我還是關心到底驗收不過是什麼原因,是205廠所研發生產的東西不符合標準嗎?你們準備怎麼讓它驗收過?是降低標準,還是減價驗收?不可能有這種事情,只有Yes或No而已!
  • 吳局長慶昌
    沒有。半自動狙擊槍是因為目前材質還不能耐久打就對了。
  • 羅委員致政
    是哪個地方出問題?
  • 吳局長慶昌
    是槍管座。
  • 羅委員致政
    槍管座有問題,這是大問題。
  • 吳局長慶昌
    槍管座後面的一個東西,槍管沒有問題。
  • 羅委員致政
    那會不會影響到整個射擊的需要?我只要問最後怎麼驗收,是降低標準嗎?
  • 吳局長慶昌
    沒有,照原標準3,000發。
  • 羅委員致政
    它做得到嗎?
  • 吳局長慶昌
    做得到。
  • 羅委員致政
    205廠做得到嗎?
  • 主席
    請回答。
  • 潘廠長煥亞
    委員好,我是205廠廠長潘煥亞。關於3,000發的部分,原先訂的標準從2,000發提升到3,000發,剛剛有說打的時候是二千八百多發,所以沒過。我們重新設計過材質,也進行硬力分析,提升了42%,耐久部分的安全係數也提升到1.8,目前我們數值模擬之後是五千八百多發,2月份我們就做實際上的測試,也就是我們模擬後是可以的,即精進設計後可以達到5,800發。
  • 主席
    廠長是剛到任嘛?
  • 潘廠長煥亞
    是。
  • 主席
    什麼時候到任的?
  • 潘廠長煥亞
    12月1日。
  • 主席
    跟大家介紹一下大名,讓委員認識。
  • 潘廠長煥亞
    各位委員好。我原先是在202廠接任廠長,12月1日調到205廠。
  • 主席
    好,謝謝。羅委員還有沒有要……
  • 羅委員致政
    陸軍可以接受嗎?
  • 章參謀長元勲
    是,沒有問題。
  • 羅委員致政
    這是要給你們用的。
  • 章參謀長元勲
    是。
  • 主席
    接下來請馬文君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就剛剛軍備局的說明,過去軍備局的這個部分已經通過陸軍的作戰測評,可是軍備局自己從之前的2,000發提升成3,000發。其實陸軍的測評是通過的,但軍備局自己把它提升為3,000發,又要找新的材料重新測試、製作剛剛提到的槍管,那它不合理……
  • 主席
    是槍管托。
  • 馬委員文君
    陸軍那時候測評為什麼會通過?對於比較不合理的地方,我們還是要求說明,第一個、照理說,廠測的條件要比陸軍的作戰測評還要鬆,現在為什麼是倒過來做?第二個、用新的材料重做新的槍管托,廠測過後作戰測評要不要重做?這是第二個。廠測完才是軍種的作戰測評,這樣可能才是比較正確的作法?槍管托的材質重做、重新組裝應該要重測,這個部分還沒有充分說明這樣的必要性。這個部分,我們同意……
  • 主席
    謝謝馬委員,我們請陸軍參謀長摘要說明一下。我提醒一件事情,光是重型狙擊槍,我在這邊就已經聽到兩次軍備局跟陸軍講的不一樣,陸軍說沒有要求超過美軍規格,軍備局卻說這個規格比美軍還高。其實都是國防部內部,我建議這個部分請副部長多費點心,因為光在這裡幾次審查,我就已經聽到兩次的說法不太一樣,這樣不太好。針對剛才委員詢問的部分,請參謀長回答。
  • 章參謀長元勲
    我們現在說明的是輕重型狙擊槍,第一個、我們軍種的作戰測評從頭到尾跟軍備局說法是一致的,可能是說明資料的問題。軍備局出廠要廠測,但廠測過關不代表我們軍種的測評過關。輕型狙擊槍在整個測評過程當中,之前有一些測試環境的問題都克服了,到最後是握把的問題。剛剛也一併說明握把沒有降規的問題,握把如果原先廠測2,000到3,000發,現在可以測到5,800發,明年第一季、2月左右,我們就會去做,所以降規和廠測、作戰測評是勾稽得上的,可能是之前說明的問題,以上一併說明。
    至於重型狙擊槍的問題,我們會跟軍備局再充分溝通,也不會降規。針對技術克服的問題與驗收,我們審慎樂觀。以上補充。
  • 主席
    希望2月份輕型的部分有成果,接下來2月份剛好是定期會要開議,我們就會知道狀況。
    第22案至第27案,以江啟臣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1,000萬元,併案處理,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8案。
  • 吳局長慶昌
    第28案是邱臣遠委員對「業務費用」的指導,本案已至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建請同意改減列1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邱委員臣遠
    召委,我補充說明一下,這個案子主要還是針對我國國防工業及相關六大核心產業的發展,國內的軍工產業後續如果要輸出,可能有一些相關法規需要盤點,經過跟國防部溝通後,我同意國防部的建議,改減列100萬元。
  • 主席
    第28案邱委員提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9案到第33案,請併案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29案是江啟臣委員的指導,第30案是王定宇委員對「管理及總務費用」有關「服務費用─公關慰勞費」的指導,第31案廖婉汝委員提案、第32案蔡適應委員提案、第33案馬文君委員提案,都是共同關心「管理及總務費用」議題,已經都到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並提供書面資料,建請委員同意併案減列3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如果沒有委員垂詢,這幾個案子就這樣處理:第29案到第33案併案處理,以廖婉汝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34案到第38案,請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34案至第36案都是江啟臣委員提案,分別針對「研究發展費用」中的「旅運費」、「專業服務費」及「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均較110年度增加,要求我們說明清楚的指導;第37案邱臣遠委員、第38案林淑芬委員提案共同關心「輕重型狙擊槍」驗收不合格及未通過戰測的相關議題,均已到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除了第38案林淑芬委員同意併案減列額度現場討論外,其餘委員都同意併案減列5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這幾個案子如果大家沒有特別意見,就以林淑芬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39案到第45案。
  • 吳局長慶昌
    第39案到第45案分別是廖婉汝委員、江啟臣委員、王定宇委員、馬文君委員、溫玉霞委員及吳斯懷委員的提案,共同關心我們第205廠光中營區土地污染整治費用的問題,已經到各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並提供書面資料,建請委員同意併案減列500萬元,凍結5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馬文君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我的提案是第42案,因為光中營區土地污染整治所需費用,我們看到的資料是不足的,但是你們編列的預算卻非常高,這個部分其實已經執行過第一期,經費5億元,當初是由公務預算和基金共同分攤,可是第二期經費居然高達37億元,為什麼?當初是怎麼評估的?他們的報告說明第一期是5億元,我們本來以為只要5億元來做土污處理,結果現在突然又冒出37億元,增加的原因又是什麼?我們看到這塊地現在高雄市政府已經登廣告招商,以後這塊地會是非常好的一塊地,市府已經把它規劃為經貿園區,但針對這整個案子,國防部居然是賠錢的,這非常離譜,因為這是用精華區去換偏遠地區,國防部要換到別的地方蓋營區,以後可能還要花更多的錢,但這些都要國防部出,國防部也統統吞下來,這樣合理嗎?以後高雄市政府可以透過這塊地做非常好的發揮,收入也可能非常高,結果整個案子看起來,土地你們要自己除污,然後第一期、第二期除污費用高雄市政府給的錢根本就不夠,這塊地以後是經貿園區,未來高雄市可以賺很多錢,總共57公頃,整個面積當然不只如此,你們要遷到新廠,還要花錢蓋,如果土污慢慢地做,你看高雄市政府會不會出錢?我們今天不是以哪一個縣市為考量,而是國防部今天出了一個精華地段的土地,要擴遷到比較偏遠的其他地方,卻要花很多很多的錢來處理,如果原來在現地,根本不需要這樣,這是第一點。第二個,就我們剛剛講的,為什麼第一期5億元,第二期突然暴增成37億元,到底要處理什麼?它的內容物是什麼?這應該要說明清楚,不然國防部白白又要出37億元,所以我們要求對凍結的部分,應該要詳細地說明清楚,我也同意減列。
  • 主席
    請溫玉霞委員發言。
  • 溫委員玉霞
    我跟馬委員一樣,第一點,你們在第一期的時候只有5億元的整治費,如果像你們來說明的一樣,第一期好像比第二期的困難還要多,第二期雖然面積比較大一點,可是問題好像沒有那麼多,但是第二期要花到37億元,對於這筆經費應該要好好地說明。我想國軍應該是最弱勢的團體,就像臺南砲校也是一樣,遷到湯山營區,還要自己蓋道路,到最後精華地段換到偏遠地區,結果自己還要整修,真的是要請教一下如何算出37億元?從你們的說明來看,並沒有什麼問題啊!雖然地方大一些,但是沒有什麼大問題,大問題是在第一期比較有問題,請說明。
  • 主席
    我們等趙天麟委員及廖婉汝委員發言後,再請行政單位摘要回答。
    請趙天麟委員發言。
  • 趙委員天麟
    待會就請詳盡地回答,畢竟在這部分不要讓人家留下不公平的對待和處理的印象,對於高雄來講,205兵工廠遷建案其實已經相當長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裡,高雄市政府跟國防部軍備局等等都進行了非常好的公共政策對話,甚至也是先建後遷,完全沒有影響到國防的本務,不管是遷到哪裡,像過去在大樹或任何地方,也跟地方已經建立起相當好的情誼,對於委員的監督我都尊重,請一定要詳盡說明,沒有任何去慷國軍之慨的問題,它是國防部跟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上兵工廠遷移的良善成功經驗,待會請詳盡說明,謝謝。
  • 主席
    請廖婉汝委員發言。
  • 廖委員婉汝
    針對這個案子,當然大家會質疑第一期5億元、第二期37億多元,我還是希望軍備局說明一下,在整個205兵工廠遷移上,我知道污染的問題滿嚴重的,一般以政府來講,環保署都是歸咎於原來使用土地的人一定要做清理,這是一個非常重的負擔,包括我們處理過的國營事業單位,像台糖土地被污染,還是找原地主處理。我覺得既然是兵工廠遷移這種污染源,一樣都屬於高雄市政府要使用,國防部是原使用人,當然是清理完之後,還原土地才能給高雄市政府,但這些費用完全由國防部來出,我們也覺得很奇怪,要不要說明是如何評估5億元到37億元的?
  • 主席
    請軍備局簡單說明。
  • 吳局長慶昌
    委員好,軍備局局長報告。整個區域的分期有幾個重點,第一個,先講光中營區整個是57公頃,第一期原來只有整治5.7公頃,而第二期整治51.3公頃,在整治期間,因為我們每半年都要提送管制的進度,其中提送報告時,被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查核出可能在外面也有污染,高雄市政府才會進行整個營區的調查,而調查結果是委由外面的學者專家來做的,確定是因為營區被早期的煉銅,還有製造槍械所遺留的三氯乙烯所污染,此營區大概從日據時代就在做這件事情,所以才叫我們要全區檢測。第一期的5.7公頃使用了5.9億元,第二期的51.3公頃使用了37.45億元,公務預算跟基金預算的比例大概是四比六。
  • 主席
    局長,因為這個預算已經有共識,對於這個案子,馬委員,我先講一下啦!這個兵工廠算是老兵工廠了,早期從煉銅到做彈殼、彈頭,現在要遷走,也經過判定造成污染,任何地方、任何一家廠商如果有污染,不要說國家的廠,地方政府當然該開罰就開罰、該要求就要求。
    馬委員跟廖委員想要再詢問,先請馬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對於軍備局的說法,其實這是有問題的,之前在土污處理的時候是沒有分期的,那時候在土地污染上,你們編列的預算就是5億多元,要將它處理完成,為什麼你們要處理那一塊地、那個範圍?雖然只有五公頃多,可是因為它就是重污染的區域,你才會選擇那裡,而不是按照土地面積下去換算其比例,而且污染的處理費用差別是非常大的,總共大概分為三型,對最嚴重的污染,其處理的費用也是最高的;另外一種只是把土載運走,其實也可以;或另外一種只是做簡易處理,其費用差距是非常高的,而不是第二期面積51公頃,它的費用就應該到達37億元,這是錯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剛剛講的,這個跟縣市政府無關,國防部自己的土地是屬於國家的,如果地方政府有這樣的要求,當它拿到這塊地的時候,它可以變成一個非常好的、未來可以賺很多錢的精華地段,而且可以有充分的發揮,它要求你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是不是它也應該要酌予分攤?因為它以後會賺錢啊!但所有的費用全部都由國防部吸收,這也等於是由國家吸收,因為盈利跟這部分是要分開來看的,我們都贊成讓地方有充分的發展,可是比例原則也要正確。所以就這兩點,我們希望軍備局就這部分要去注意,到底它是做何種土地污染處理?如果是之前比較乾淨的,根本只是住宿的地方,怎麼會有什麼污染?
  • 主席
    各位委員,因為我看他在這邊說明也說明不清楚,我等會宣告減列及凍結數,請他們儘快處理,至少在下個會期,我們就要看到完整的報告,因為範圍多少?是哪一種類型的污染物?為什麼有這個費用?我看吳局長一時半刻也說不清楚,我們把這個案子做個處理,好不好?
    廖委員請簡短發言。
  • 廖委員婉汝
    我簡單講一下,因為我們處理過屏東縣汞污泥的污染源,清理費都將近是上億,沒有錯,也將近10億元。我舉個例子來講,有時候土地是越處理,污染源越擴大,因為當它在移除的時候,另外乾淨的土地也被污染到了,這是我們屏東的例子。所以這筆處理費用從5億7,000萬元到37億多元,我是覺得土地污染的處理,其實要看處理到什麼程度、怎麼去認定,這樣的費用我覺得太離譜了,要對整個委外的檢測方式進行比較詳盡地說明,誠如召委所講的,提出一個專案報告,因為37億多元有點太多了。
  • 主席
    接下來處理第39案到第45案,凍結的部分,以溫玉霞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減列的部分,以王定宇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的部分是用溫委員的第43案來凍結500萬元。
    接下來處理第46案,請說明,有共識就直接說共識。
  • 吳處長佳駿
    第46案是溫玉霞委員針對雜項業務費用的指導,本案已至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委員同意預算照列,請委員指導。
  • 主席
    溫委員,沒有意見嘛?
  • 溫委員玉霞
    沒有意見,同意。
  • 主席
    好,第46案的預算同意照列。
    第47案至第53案併案處理,請業管單位說明。
  • 吳處長佳駿
    軍醫局報告,第47案至第53案係江啟臣委員、邱臣遠委員、王定宇召委、趙天麟委員及馬文君委員針對醫療成本的指導,已經分別到委員辦公室說明並提供書面資料。其中第48案同意改列主決議;第52案同意預算照列;第47案、第49案及第51案同意下修刪減金額到50萬元;第53案同意下修刪減金額至10萬元。懇請委員同意第48案改列主決議,其餘第47案、第49案、第51案刪減5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另外,跟各位委員提醒一下,剛才洪申翰委員有3個提案,其中第53-1案及第53-2案也在這裡一併處理。
    現在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 趙委員天麟
    剛才的共識裡面好像跳過了我的第50案沒有提到,沒關係,我提一下我的提案要旨。我們非常支持軍醫院的發展,事實上,我去考察過很多次,他們表現得也很好,只是在預算的編列上過於保守,所以變成每次都超支。事實上各種成本的增加我們可以理解,所以你們其實可以大膽編列,不要只編列一點點,結果到最後都超過。我這一案有提減列的部分,不過沒關係,尊重主席最後的處理。
  • 主席
    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 洪委員申翰
    我剛剛新提了第53-1案及第53-2案,主要是針對國軍桃園醫院今年被媒體報導出來,他們針對清潔跟看護工的合作社一直有違反勞基法及違反採購契約的事情,其實我們這邊已經協調過了,從6月開始協調,當時軍醫局跟桃園醫院對我們承諾的事項很簡單,包括要求要依約計罰,就是違反多少契約的部分列出來,七十幾萬就該罰,可是到目前為止,只罰了少部分,沒有完成罰款;另外,當時還包括要去做勞動教育等等比較完備的作法其實都沒有落實。我們在這個案子裡面,現在加起來是要凍100萬元,至於解凍的條件剛剛已經跟軍醫局討論了,就是包括勞工教育的部分,如果今天可以確認好時間及地點的話,也包括可以完整書面說明這七十幾萬元到底什麼時候會完成罰款的話,我們其實就可以解凍了。謝謝。
  • 主席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 邱委員臣遠
    謝謝主席。本席所提的是第48案、第52案及第53案,我先說第53案的部分,跟洪申翰委員的提案一樣,之前國防部的相關醫療事業單位發生非常多因違反勞基法而遭主管機關裁罰的情事,而且相關違法的事項以擅自延長工時、休息時間不足法定標準及沒有依規定核發工資為大宗,這部分我們希望相關單位要去正視及處理,尤其是護理人員的工時跟勞資問題,他們在這段疫情期間都是過勞的,這也直接關係到相關的醫療品質跟醫療量能,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認為應該提出相關的說明跟書面報告。
    針對第48案的部分,機關有來做溝通了,我們同意改為主決議。
    至於第52案及第53案的部分,第52案是國防部所屬醫療事業單位112年度預計服務603萬餘人次左右,相較於111年度的605萬餘人次,大概少了2萬人次,但是年度預算卻增加5億元,增幅達到5.8%左右,換算成每單位醫療成本則是增加6%,加上近年來決算數不斷上升,發生超用預算數的情事,我想112年可能也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我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要做通盤檢討,以提升相關績效。這二個案子我們同意由主席決議併案處理。以上。
  • 主席
    第47案至第53案及第53-1案、第53-2案,本席之處理如下:減列部分,以趙天麟委員所提第50案為主提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部分,以林靜儀委員所提第53-1案為主提案,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54案至第59案,請說明。
  • 吳處長佳駿
    軍醫局報告,第54案到第59案係羅致政委員、廖婉汝委員、江啟臣委員、馬文君委員及林淑芬委員針對管理及總務費用的指導,已經分別至委員辦公室說明及提供書面資料。第54案到第55案同意改列主決議;第56案同意照列;第57案及第59案同意下修刪減金額至50萬;第58案同意凍結金額100萬元。懇請委員同意第54案至第59案……
  • 主席
    還有第59-1案。
  • 吳處長佳駿
    第59-1案是洪申翰委員的凍結100萬。懇請委員同意第54案到第55案改列主決議;第56案、第57案、第58案及第59-1案同意併案刪減50萬;第58案修正為凍結1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你現在是希望減列50萬,凍結100萬,是不是?
  • 江委員啟臣
    第57案減列50萬元。
  • 主席
    第57案減50萬、凍100萬,然後另外二個是主決議。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 羅委員致政
    這個案子跟前面那個案子的理由是一樣的,就是你們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要怎麼改進的部分,本席同意改成主決議,但是請你們把修改的主決議文字準備一下,我還沒有看到。
  • 主席
    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 廖委員婉汝
    我提的第55案及第56案其實是跟前面第48案至第53案一樣,針對我的提案,其實軍醫局長也來說明過,對於這些勞資問題,我覺得應該還是管理上的問題,尤其是5年內遭裁罰的案件有10件,醫護人員都非常辛苦,為什麼不能做比較合理的管理呢?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爭議?我覺得軍醫局應該要特別特別注意一下。我也同意改主決議,但是你們的管理到底能不能再強化一點?對於這些裁罰案件,軍醫局長跟我說這真的是有理說不清,好像針對國防部就一定要裁罰,但是對於醫務人員來講,我們還是要非常體恤他們,所以在管理上的打卡問題或者上班時數的問題,我覺得應該要有一套機制可以建立起來,怎麼會為了時數問題而造成那麼大的爭議,還要被裁罰,我覺得可以說明一下未來的改進方式。
  • 主席
    謝謝廖委員,您剛才說軍醫局講國防部有理說不清,這事情很大喔!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 林委員淑芬
    不好意思,我要講的不一樣。有關三總牙科醫師涉嫌在外兼職、詐領健保補助,還利用廠商溢領款項詐取財物。雖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在調查中,但我們看到的是顯然三總在行政管理上是系統性的出現問題了,這也是一個系統性的犯罪,所以內部的行政檢討、相關作業的缺失,顯然是需要大幅的改進。因為整個「業務成本與費用」的錢很多,所以我還是傾向要凍結1,000萬元。
  • 主席
    你們數額沒有溝通過?
  • 林委員淑芬
    有啦,他建議我們改為減列50萬元,但50萬元對我們來說……
  • 主席
    沒關係,我待會再來處理數額,好不好?
  • 林委員淑芬
    50萬元在這麼一大筆錢裡面,我還是覺得應該要凍結,他們在行政方面應該要有一些作為及改進啦。
  • 主席
    另外跟委員會報告,軍醫局蔡建松局長公務結束,現在提早趕回現場了。局長,你們處長剛剛說國防部有理說不清喔,你不要釘他。
  • 蔡局長建松
    應該不會吧!抱歉、抱歉!
  • 主席
    報告各位委員,我先補宣告一下:第48案、第52案及第53案邱臣遠委員的提案改主決議,剛才沒有宣告到。另外,第54案至第59案及第59-1案,羅致政委員、廖婉汝委員的第54案及第55案改主決議;減列部分,以江啟臣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部分,以林淑芬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林委員淑芬
    蛤?
  • 廖委員婉汝
    100萬元就好了啦!軍醫局耶!
  • 林委員淑芬
    100萬元的凍結數對他們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
  • 蔡局長建松
    謝謝委員,我們會努力改進。
  • 林委員淑芬
    你們的預算這麼多,才凍結100萬元……
  • 主席
    局長,醫院不管是要符合勞基法或者符合衛福部要求的相關醫療品質,請強化管理,你們在報告的時候要載明這個部分。
    處理第60案,請說明。
  • 蔡局長建松
    第60案是林淑芬委員針對研究發展費用的指導,已經到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同意下修凍結金額為2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林委員淑芬
    沒有啦!局長,我們沒有同意下修凍結金額!因為你們裁罰最多的部分有點離譜,裁罰原因包括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未核給假期內應給付之工資等,這種東西都不是工時的問題,而是你該給的工資沒有給、沒有全額給付,這個好像有點離譜,所以我們還是建議凍結。
  • 主席
    金額的部分,我們等一下來處理。
  • 林委員淑芬
    凍結多一點啦!
  • 主席
    請問軍醫局長,基本上有付出勞務,我們就要付人家錢嘛,確實有人家付出勞務而你們沒有支付的情形嗎?
  • 蔡局長建松
    報告召委,我們5年之內被裁罰10個案子,1年大概是2個案子,的確是有一些關於費用的問題,大部分是護理師,而護理師的工作,他們下班打卡的時間因為每個人的習慣不一樣,所以有時候我們很難去……
  • 主席
    我可不可以……
  • 蔡局長建松
    但是我們該付的都儘量付了。
  • 林委員淑芬
    局長,你這樣講不對!我跟你講,護理師不是下班時間到了就能直接下班耶,護理師要交班耶,所以他們的工時會延長,這個要算進去的,護理師是要交班的。在整個醫院的照護體系裡面,醫生雖然是主角,但是95%的工作都是護理人員在執行,他們的工時很長又勞累,他們承擔起所有一切的責任,幾乎啦,醫生交辦的事情也是他們在做,所以應該給的就要給啦!
  • 主席
    醫生跟護理師都一樣辛苦啦,我也不認為有95%或5%的區分,大概都是相當超時。不過軍醫局長,我覺得剛才有一句話可以拿來作為你接下來進行管理的原則,那就是該付給人家的要付給人家,這個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基本的。至於認知的部分,也就是打卡的時間,因為我們知道有些工作單位會要求先打卡後繼續上班,這個不要發生在軍醫相關的單位喔,就是說,交班完成才算工時結束,不管是醫生或護理師,我覺得都一樣,該付給人家薪資不要有虧欠,如果是認知上的差異,那就去瞭解一下,看實況是怎麼樣,我相信你們不會故意不付啦。
    蔡適應委員,第60案我先處理完,之後再請你發言。
    林淑芬委員,我們還是一樣啦,凍結200萬元,請軍醫局做完整的精進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林委員淑芬
    主席,我可不可以講一句話?就是說,我們那個土地污染動輒幾十億元就花下去了,可是這個東西我們卻這麼斤斤計較,我是不是建議凍結數再多一點啦!
  • 主席
    多100萬元啦,好不好?好,林淑芬委員都這樣說了,那就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蔡局長建松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 蔡委員適應
    謝謝主席。雖然局長長期在三總服務,但畢竟剛接局長沒多久,我是覺得有一些內部管理的議題當然是你就任之後才開始去做處理,但關於護理人員的部分,之前我們幾次的質詢,包括我及很多委員都有提到,希望可以增加護病比的比例,讓護理人員的名額能夠繼續增加。在這樣做的過程當中當然會涉及到護理師的權益問題,剛才包括林淑芬委員在內有很多委員都有提到,這次的案子有凍結了,我能不能拜託一下局長,除非三總虧損很嚴重,如果三總營運有餘裕的話,我覺得加強護理師人員的薪資福利一事是有必要的,能不能請局長在說明這個案子的過程當中思考一下幾個問題,第一個,如何增加護理人員,第二個,護理人員待遇的提升可以怎麼做,第三個,針對過去這幾年所遇到的醫院跟護理人員的這種勞資爭議問題,可以有怎麼樣的概括性原則來做後續處理,這樣也可以避免往後的爭議。
    局長,你新人新氣象,你上任後如果來處理這些問題,我相信大家都會支持啦,我覺得用這個方式來處理是還滿不錯的,所以我支持局長,至於凍結金額的高低,我是覺得還好,最主要是給局長有點彈性時間趕快去處理。以上,謝謝。
  • 主席
    反正我們跟局長在委員會會常見面,沒關係,到時候提出精進作為後,我們再來檢討。
    現在處理第61案到第63案,請說明你們討論的共識。
  • 蔡局長建松
    第61案到第63案分別為羅致政委員、趙天麟委員及馬文君委員針對高級救護員發放獎助金的指導,第61案到第62案已提供委員辦公室說明資料,第63案已至馬文君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委員同意併案減列5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減列5萬元?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 羅委員致政
    其實我並沒有一定要刪減你們的預算,但問題就是說,你們現在為了留住人才而發放所謂的醫勤獎助金,針對取得高級救護員及並持續接受繼續教育維持證書有效性期間,一年發5,000元或8,000元。第一個,坦白講錢並不多,到底能不能因為8,000元或,5000元就留住人才,我是打問號啦,但這是他們該得的。第二個,這個理由,我覺得以某些角度來講,持續接受教育維持證書有效性不是本來就是他們應該做的事情嗎?以這個來作為發放獎金的理由也很奇怪。所以我認為你們應該想辦法找到一個真正適合的名目,看是用什麼方式讓他們能夠得到這樣的肯定跟獎勵,而不是用一個很奇怪的名目,以持續接受教育維持證書有效為理由,這個是救護人員本來就應該做的事情,卻以此為由而發給他獎金。
    第二個,相較於其他外界,包括消防人員的救護,他們的加勤獎金比較多,所以我建議國防部還是從結構上、制度上去檢討,到底怎麼樣留住好的醫護人才,與其用這種一年才給5,000元、8,000元的作法,還不如真正從結構制度面去找到更好的方法留住人才。
    我沒有一定要砍你們的錢,但我還是建議在制度上一定要找到更好的方法,否則我不認為一年發個5,000元,用這樣的名目給他錢,就能夠留住這樣的人才,好不好?
  • 蔡局長建松
    是,謝謝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 馬委員文君
    這個部分減列的金額只有5萬元,可是重點是想要拿到高級救護技術員(EMT-P)的資格並不容易,目前260位幾乎都是醫科人員,其他的人根本不容易考過,所以這是比較大的問題。你們每年大概都針對這個部分發放獎助金,一年雖然只有8,000元,可是他們本來就會過,就像剛剛羅委員提到的,這個可能本來就是他們自己本身在技術特質裡面應該要具備的,所以是不是可以鼓勵更多的人可以通過取得資格?另外,在未來的晉升方面,像學經歷、技術的培育、證照的取得等等,都可以納為考核的項目,而不是只是用錢,因為對這些醫科的人來說,一年多8,000元並不多,可是我們實質的意義就不存在了,我們減列的主要目的是在這裡,希望可以從這個方向去進行。
  • 主席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 趙委員天麟
    我的看法跟羅致政委員一樣,雖然我們整理資料後有發現重複領取的情況,後來的解釋說明是說這就是希望給他們更好的待遇,避免他們可能回到消防局或回到其他民間救護單位,這一點我聽進去了,所以我也不會堅持啦!只是說這樣的杯水車薪,倒不如給他們更好的待遇跟制度,鼓勵他們可以長留久用。對這個部分的刪減,我沒有堅持的意思,我覺得那是權宜之計,還是得繼續支持啊,只是說有沒有更長久、更有意義的待遇,讓他們會願意留下來為國軍服務,因此我很支持羅致政委員的看法,謝謝。
  • 蔡局長建松
    謝謝委員。
  • 主席
    聽起來各位委員對這件事情都有要求,但對那5萬元的減列並沒有特別堅持,所以是不是可以跟各位委員討論一下,這5萬元就不予減列,也就是照列了?
    局長,我們不刪你這5萬元的預算,就是期望你把如有機會會怎麼做來委員會向大家說明。
  • 蔡局長建松
    是。
  • 羅委員致政
    主席,是不是可以提個主決議,請他們精進?
  • 主席
    那就請委員提,我不能提。
  • 羅委員致政
    好,就是請軍醫局提一個主決議出來……
  • 主席
    由羅委員提好了,因為你有提案嘛!你就提個主決議好不好?
  • 羅委員致政
    你們國防部改一個主決議出來。
  • 主席
    減列5萬元的部分就不予處理,同意照列。
    處理第64案,溫玉霞委員是不是同意改為主決議?你要說明嗎?請說。
  • 溫委員玉霞
    我是同意改主決議,但一個這麼大的單位,從107年到111年就被罰了10件,而且開罰的金額還是25萬元,你們為什麼不按照規矩辦理呢?這樣就不對了。罰1次就很夠了,結果還被罰了10次,真的要好好改進。
  • 蔡局長建松
    是。
  • 溫委員玉霞
    清潔人員雖然是自組的清潔合作社,你們不是用正規的,但你們也要考慮一下,不要等到出事情,就很難看了,這麼大的一個單位,還常常在出事情……
  • 主席
    多謝溫委員,最近博客來事件,局長可以去研究一下,一件小事情可能會造成整個商譽和組織文化的衝擊。坦白講,你們這麼多年就有10件,雖然我不敢說這樣很嚴重,但我們希望的是都沒有,你懂我的意思嗎?
  • 蔡局長建松
    是。
  • 主席
    我不能說你很嚴重,但委員都希望你們都能夠沒有,大家都照法辦事。
    第64案改為主決議。
    接下來處理第65案。
  • 謝局長其賢
    第65案為江啟臣委員針對「服務事業」中「材料及用品費」有增加但預估之餐飲服務及客房服務之人次卻減少而提出的指導,本案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並提供資料,建請委員同意改為減列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主席
    江委員有沒有意見?
  • 江委員啟臣
    沒有。
  • 主席
    好。第65案同意減列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66案,請說明。
  • 蔣參謀長正國
    第66案為海軍司令部「服務事業」的「勞務成本」,提案委員為馬文君委員,已至委員辦公室說明及提供資料,獲委員同意下修為凍結50萬元,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委員指導。
  • 主席
    馬委員有沒有意見?OK對不對?第66案同意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67案和第68案,併案說明。
  • 朱參謀長志保
    第67案是溫玉霞委員的提案,第68案是邱臣遠委員的提案,以上兩案都已到委員辦公室溝通說明,並改為主決議,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溫委員發言,接下來請邱委員發言。
  • 溫委員玉霞
    我也同意改主決議,但你們仍要精進一點,像ROT這種案件,既然不能執行,就不要一直執行下去。你看我們還要被罰2,000萬元,這2,000萬元是不是要賠償廠商的?為什麼會推不動,一定就是有它的問題,所以就是要針對問題去檢討,不要一直往前走,結果若走不通的話,是不是又要再通盤再檢討一次?
  • 朱參謀長志保
    是,謝謝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邱臣遠委員發言。
  • 邱委員臣遠
    謝謝主席,我同意改主決議。
  • 主席
    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 廖委員婉汝
    我問一下,現在活動中心的進度到底是怎樣?每次都說已經在審……
  • 朱參謀長志保
    跟委員報告,目前鵝鑾鼻的案子已經在議約,後續會再審查投資計畫書的部分。
  • 廖委員婉汝
    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 朱參謀長志保
    1月19日會完成投資計畫書的審查。
  • 廖委員婉汝
    投資計畫書的審查……
  • 朱參謀長志保
    對,就是議約裡面的附件計畫。
  • 廖委員婉汝
    所以到委外出去可能還要一段時間?
  • 朱參謀長志保
    已經委外了。
  • 廖委員婉汝
    委外了?
  • 朱參謀長志保
    已經正式……
  • 廖委員婉汝
    所以是委外後再議約。
  • 朱參謀長志保
    已經到了議約的階段。
  • 主席
    請蔡適應委員發言。
  • 蔡委員適應
    我覺得國防部講清楚一點,我剛剛也很好奇這個案子,這個罰款2,000萬元,應該不是罰廠商的問題,而是民國九十幾年的時候,聯勤在那邊有一個開發案,有違國家公園法,最後被罰款。是因為這樣才被罰了2,000萬元對不對?所以等一下要確認一下是不是這樣,因為剛剛你們的助理跟我講是這樣,以上是第一個問題。
  • 朱參謀長志保
    因為它是有關投資計畫的仲裁,雙方都……
  • 蔡委員適應
    是九十幾年那時違規的事情對不對?
  • 朱參謀長志保
    對。
  • 蔡委員適應
    所以這跟現在其實沒有什麼關聯性。第二件事情是,我剛剛聽了覺得還不錯,因為已經有個飯店標到這個案子了對不對?
  • 朱參謀長志保
    是。
  • 蔡委員適應
    所以我關心的重點是,有關未來廠商提出的營運計畫書,這畢竟是國防部的土地,以前本來是國防部自己管理的,現在委託民間業者管理之後,民間業者對於國軍官士兵優惠專案的部分,希望國防部在跟廠商談的過程中能夠盡量為國防部的人員談出很好的方案來。不要國防部的土地外包給民間廠商標到後,國防部就只收到權利金而已。對國防部的官士兵來講,當時之所以會有招待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希望官士兵有一個休閒渡假的地方。不知標到的廠商可以公布了嗎?應該是可以了吧?
  • 朱參謀長志保
    可以。
  • 蔡委員適應
    是不是煙波?
  • 朱參謀長志保
    是煙波國際飯店。
  • 蔡委員適應
    就可以公布了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就可以要求,也希望主席等一下裁示一下。希望國防部跟飯店業者談官士兵的優惠方案時能盡量爭取最好的方案。希望方案出來以後,結果不要跟信用卡的優惠差不多,那就失去了那樣的意義,也失去國軍……
  • 朱參謀長志保
    好,謝謝委員指導,這些都已經納進去考慮了。
  • 主席
    等你們的回饋方案出來以後,也讓委員會知道一下。
  • 朱參謀長志保
    是。
  • 主席
    盡量讓官兵得到優惠。第67案和第68案的兩位提案委員都改成主決議。
    接著處理第69案至第70案,請摘要說明。
  • 蔣參謀長正國
    第69案及第70案為海軍司令部「服務事業」的「管理及總務費用」,提案委員有邱臣遠委員和羅致政委員,已分別至委員辦公室說明及提供資料,建請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萬元,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委員指導。
  • 主席
    這兩案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併案以羅致政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71案,請說明。
  • 楊局長安
    有關蔡適應委員所提的第71案,依提案辦理。
  • 主席
    第71案為蔡適應委員提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蔡委員有問題要問嗎?
  • 蔡委員適應
    不用了,因為國防部之前有來說明清楚,我也知道OK了。
  • 主席
    好,我們就有效率地處理了,謝謝。
    處理第72案至第74案,請說明。
  • 楊局長安
    針對第72案至第74案,感謝江啟臣委員、馬文君委員及蔡適應委員針對「銷貨成本」預算的相關指導,之前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或提供完整說明資料,建議修正為併案減列2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好,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以馬文君委員……
  • 蔡委員適應
    主席,可不可以用我的,因為都很少講到我的?
  • 主席
    其實我這邊有表,會很注意平衡,我也是先委屈自己,把機會先給大家。所以馬委員,這裡的預算要減列對不對?你們同意減列200萬元嗎?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的話,這兩個案子就以馬文君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接下來併案處理第75案至第76案。
  • 楊局長安
    針對第75案至第76案,感謝邱臣遠委員及溫玉霞委員就「業務費用」預算提出的相關指導,之前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修正為併案預算照列,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兩位有沒有意見?OK,第75案至第76案同意照列,不予處理。
    接著處理第77案至第80案,請說明。
  • 楊局長安
    針對第77案至第80案,感謝廖婉汝委員、馬文君委員及林淑芬委員對「成本及費用總計」預算所提出的相關指導,之前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修正為併案減列1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如果沒有意見的話,以廖婉汝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廖委員的減列案是第79案,廖委員可以嗎?可以啦!反正都一樣。那就以第79案為主提案,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接著處理第81案。
  • 謝局長其賢
    第81案為江啟臣委員針對「軍人儲蓄事業」中「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的指導,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及提供資料,懇請委員同意預算免予凍結,同意照列。
  • 主席
    江委員OK嗎?
  • 江委員啟臣
    可以。
  • 謝局長其賢
    謝謝委員。
  • 主席
    第81案預算照列,不予處理。
  • 林委員淑芬
    主席,我可以講一下話嗎?
  • 主席
    好,我們講完了,可以讓你講話。
  • 林委員淑芬
    雖然第80案已經過了,預算處理了就算了,不過讓我講一下下。我的意思是,我們的青年日報、吾愛吾家、奮鬥等刊物年輕人想看嗎?要看嗎?我們可不可以轉型或者是廢除,然後看看要辦什麼,稍微想一下我們該給年輕人或是我們的國軍看什麼內容,先停刊,然後再想一個新的。你們花這個錢,然後數十年如一日,我是覺得浪費錢,沒有人想看。
  • 主席
    林委員,你沒有看過吾愛吾家喔?
  • 林委員淑芬
    吾愛吾家我不知道,我看過青年日報。
  • 主席
    我小時候看過吾愛吾家,沒想到它還在。局長,現在不管是我們講的混合戰等各方面,其實政戰業務確實面對新的工具、新的內容,還有面對即時性的挑戰,林委員給你們勉勵,我們希望你們與日俱進,你們提出精進方案後,我們排專報都值得,政戰局應該是不一樣的政戰局。
    第81案同意照列,不予處理。
    處理第82案,請說明。
  • 謝局長其賢
    第82案為羅致政委員針對軍儲事業的信託存款提出相關的指導,經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及提供資料,懇請委員同意改為減列50萬元,科目自調。
  • 羅委員致政
    我簡單問一下,你們今年本來的預估目標是存款能夠達到52億元,現在只到47億元,且你們又放寬了可以存款額度,為什麼大家不太願意,或是為什麼跟你們的期待會有落差?
  • 謝局長其賢
    兩點跟委員報告,今年的目標為52億元,47億元是到今年的8月,現在已經達到50億元左右,已達90%以上。第二,有關定存零存整付及整存整付的優惠分別從四千提升到1萬及8萬提升到12萬是從今年開始,這個會隨著他原來存的到期之後才會做轉存,所以時間可能要拖得比較長才能看到它的效果。
  • 羅委員致政
    你們112年是把目標提到84億,做得到嗎?
  • 謝局長其賢
    是,我們朝這個目標來努力,我們也積極地做各項促銷的作業。
  • 主席
    這個案子怎麼處理?
  • 羅委員致政
    減列50萬。
  • 主席
    第82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83案,請說明。
  • 謝局長其賢
    第83案為邱臣遠委員針對軍儲事業有關存款業務的指導,經向委員辦公室說明並提供資料,懇請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邱委員發言。
  • 邱委員臣遠
    這個部分是軍人儲蓄事業的相關營運計畫,這個儲蓄業務編列260億2,550萬,其中84億550萬是軍人優惠儲蓄存款,另外有編列3,400萬餘元的補貼利息差額,但是從111年1月1日放寬官兵存款額度之後,到11月底,距離預定存款的額度還差了40億,還沒有達到那個效果,所以我們認為這個計畫應該還要做相關的改善。至於編列的數字,剛剛在溝通上我們是同意減列40萬元,不是主決議,我們還沒有決定要主決議,我想我們這邊的底線是減列40萬,剛才跟部會已經溝通過了。
  • 主席
    我看就尊重邱委員的意見,第83案減列4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84案到第85案,請說明。
  • 許次長金騰
    第84案江啟臣委員關心旅運費編列是否符合實需;第85案為趙天麟委員關心業務收入無法有效提升,應加強相關成本的管控,以上各案均已向提案委員辦公室說明並提供書面資料,建請同意併案減列100萬元,懇請委員指導。
  • 主席
    這2個案子我們是不是以趙天麟委員提案為主提案,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好。
    接下來處理第86案到第90案,請說明。
  • 許次長金騰
    第86案到第89案分別為王定宇委員、廖婉汝委員、馬文君委員及溫玉霞委員關心員工獎勵金逐年增加,應再檢討妥適性;第90案為邱臣遠委員關心督導經費增加比例是否合宜,以上各案均已向提案委員辦公室說明並提供書面資料,建請同意併案減列10萬元,懇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溫委員發言。
  • 溫委員玉霞
    我是沒意見,同意它減列10萬,但是我請問一下,因為過去這五年來你們業務成本與費用增加1,200多萬,等於是5%,你們業務收入增幅僅0.13%,又要發獎勵金,應該是多增長一點才發獎勵金。否則才增長這一點點就發獎勵金的話,是該鼓勵啦!可是這個應該要稍微再想一下,以做生意的角度來看,業務收入也沒什麼增加,還要發獎勵金!
  • 主席
    第86案至第90案,我們是採減列的方式處理,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以第86案王定宇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至於剛才溫委員垂詢的部分,你們個別向他說明也好,將來跟委員會報告,也是應該的,好不好?
  • 許次長金騰
    是,謝謝委員。
  • 主席
    接下來處理第91案至第93案。請說明。
  • 許次長金騰
    第91案為羅致政委員關心國軍應落實食安稽核。第92案至第93案,分別為廖婉汝委員及馬文君委員關心副供事業收入無法提升,應設法抑減成本與費用。以上各案均已向提案委員辦公室說明,並提供書面資料,建請同意併案減列100萬元,懇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羅委員發言。
  • 羅委員致政
    這個案子與國軍的食安有絕對的關係,光是8月份就發生過,包括空軍屏東基地,陸軍官校、空軍官校的食物中毒事件。
  • 許次長金騰
    是。
  • 羅委員致政
    後來媒體又爆料你們外包的麵包廠,廠商根本就不符合相關的衛生規定,還有邊做麵包邊吃的事情等。你們有沒有一些精進的作為,甚至去查廠?
  • 許次長金騰
    我們有……
  • 羅委員致政
    那為什麼從來沒有發現過?有去麵包廠查過嗎?
  • 許次長金騰
    對,我們……
  • 羅委員致政
    事後還是事前?
  • 許次長金騰
    事前有查過兩次。
  • 羅委員致政
    沒有發現任何違規的現象?
  • 許次長金騰
    查廠第一次是有不合格,經過1個月之後我們複驗,第二次他們是合格。
  • 羅委員致政
    這家違規的廠商,現在如何了?
  • 許次長金騰
    10月28日就終止契約,也沒收履約保證金175萬。
  • 羅委員致政
    OK,同意減列100萬。
  • 主席
    對,要終止契約才對,不要像臺北市,吃到餿水了還可以讓他們繼續做,實在是不應該。
  • 許次長金騰
    是。
  • 主席
    這部分是不是以馬文君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好。
    接下來處理第94案至第96案。請軍醫局說明。
  • 蔡局長建松
    召委及各位委員,大家好。第94案至第96案,分別為江啟臣委員及溫玉霞委員針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指導,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第94案至第95案委員同意併案,下修減列金額50萬元;第96案委員同意預算照列。建請併案減列5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的話,我們是不是以溫玉霞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在此跟各位委員報告,主決議剛才已宣讀過,但有7個新增的案子尚未宣讀,其中有一個羅致政委員的主決議還沒有擬妥。是不是我們先把這邊的主決議處理完,再宣讀新增的7案,之後一併處理,這樣好嗎?
  • 廖委員婉汝
    好。大概所有的提案都已處理完成……
  • 主席
    是這個基金而已,後面還有。這是生服基金的部分,共有3個基金。
  • 廖委員婉汝
    在等待當中,能不能請陸軍參謀長說明一下,今天在屏東九如有一輛中型戰術輪車自撞,那是怎麼回事,情況如何?
  • 章參謀長元勲
    今天早上發生這個事情,我們有一部3.5噸的戰術輪車疑似擦撞安全島之後自摔,目前人員沒有重傷,大概10員有擦傷和挫傷,全部都意識清楚,後續的責任在釐清當中。
  • 主席
    那是載著阿兵哥的車嘛?
  • 廖委員婉汝
    對。
  • 主席
    先做摘要說明,人員的安全最重要,請陸軍章元勲參謀長繼續掌握狀況,因為我們都在這邊審預算,坦白講沒有follow到這部分。請參謀長去瞭解,確保官兵是安全的,肇事責任由相關單位鑑定,好不好?
    主決議的部分,一樣循往例,如果有文字調整,先去詢問委員有沒有意見,都有共識的話,直接說同意照列,我們就可以逐案處理下去。從第97案開始,請業管單位說明。
  • 謝局長其賢
    我這邊直接說明,第97案的部分,王定宇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修正的文字是將倒數第7行的「重型狙擊槍」移至倒數第5行前面,作文字上的調整。
  • 主席
    沒問題嘛!第97案按文字修正後同意通過。
    處理第98案。
  • 謝局長其賢
    第98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98案通過。
    處理第99案。
  • 謝局長其賢
    第99案,建請委員同意將「專案報告」改成「書面報告」,委員也同意。
  • 主席
    第99案改書面報告,所以這個主決議就不通過。
    處理第100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0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00案通過。
    處理第101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1案,第5行有部分文字修正,委員也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溫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嘛!第101案按文字修正後同意通過。
    處理第102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2案,「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03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3案,「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04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4案,「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05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5案,倒數第7行部分的文字予以刪除,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按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06案。
  • 謝局長其賢
    106案有部分文字修正,「一個月內」提「專案報告」,改為「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第106案按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07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7案修正部分為,「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改為「二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第107案按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08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8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08案通過。
    處理第109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09案修正部分為「一個月內」提「專案報告」,改為「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第109案按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0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10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110案通過。
    處理第111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11案修正部分為,「一個月內」提「專案報告」,改為「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第111案按照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2案。
  • 謝局長其賢
    第112案,委員同意免予提案,撤案。
  • 主席
    第112案不予處理,撤案。
    處理第113案。林昶佐委員的提案。這是營改還是眷改的部分?
  • 謝局長其賢
    第113案是眷改的部分。
  • 主席
    這是另外一個基金,是眷改基金,我們一併處理。因為生服作業基金的部分還有7個主決議,針對眷改的第113案,我們先暫停一下。現在宣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新增的7個主決議,請議事人員宣讀。
  • 新增主決議
  • 主席
    現在處理新增主決議提案。如果是已經溝通的,就直接報告,如果需要修正文字……
    第112-1案是原來邱臣遠委員的第48案改主決議,有沒有意見?
  • 謝局長其賢
    依委員提案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2-2案。
  • 謝局長其賢
    依委員提案辦理。
  • 主席
    好,通過。
    處理第112-3案。
  • 謝局長其賢
    依委員提案辦理。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112-4案。
  • 謝局長其賢
    依委員提案辦理。
  • 主席
    通過。
    處理第112-5案。
  • 謝局長其賢
    依委員提案辦理。
  • 主席
    處理第112-6案。
  • 謝局長其賢
    依委員提案辦理。
  • 主席
    好,照案通過。
  • 廖委員婉汝
    主席,針對我的第112-3案和溫玉霞委員的第112-4案,你們寫的主決議幾乎都一樣,以溫玉霞委員的案子為主就好了。
  • 主席
    你要合併在一起?
  • 廖委員婉汝
    對。
  • 主席
    通過就通過了,一人一案啦!好不好?
  • 廖委員婉汝
    好。
  • 主席
    處理第112-7案。
  • 謝局長其賢
    依委員提案辦理。
  • 主席
    好,第112-7案照案通過。
    接下來是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的提案。首先處理第113案,請說明。
  • 楊局長安
    有關林昶佐委員提的第113案,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
  • 主席
    等一下,林委員在不在?
    有沒有和他一起簽署的委員在場?
    好像是我。我代表他好了。請繼續說明。
  • 楊局長安
    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修正為增列5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好,我們就照共識通過,增列50萬元。
    處理第114案。
  • 楊局長安
    有關林昶佐委員提的第114案,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修正為增列2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好,第114案同意增列20萬元,通過。
    處理第115案,這是邱臣遠委員的提案。
  • 楊局長安
    有關邱臣遠委員提的第115案,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預算照列,請委員支持。
  • 主席
    邱委員,OK嘛?
  • 邱委員臣遠
    這個部分同意啦!但我還要說明一下,本席提的第115案至第118案都是針對眷改的部分,大原則就是要加速整個眷改進度的提升,另外是要保存眷村文化的內容和核心價值,最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的協助。因為案子非常多,是不是可以請主席統一處理?
  • 主席
    好,我們先處理這個案子,同意預算照列。
    處理第116案。
  • 楊局長安
    第116案及第117案都是邱委員的提案。
  • 主席
    都用同樣的原則處理?
  • 楊局長安
    是。
  • 主席
    待會邱委員有什麼建議的話,我們再通案處理。
    第115案、第116案及第117案都同意預算照列。
  • 楊局長安
    還有第118案。
  • 主席
    好,還有第118案。
    處理第119案。本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這樣好了,第115案至第119案都同意預算照列,但是相關委員提案詢問相關細節的部分,請負責單位向委員翔實報告。
  • 楊局長安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處理第120案至第129案。
  • 楊局長安
    針對第120案至第129案等10案,感謝王定宇委員、邱臣遠委員、吳斯懷委員、趙天麟委員、林靜儀委員及林淑芬委員,所提均為「其他業務外費用」預算相關指導,有關不同意改建戶搬遷、眷改基金餘屋水電費及修繕費超支及眷地維管金額逐年提高,增加基金財務負擔等,已向委員辦公室說明,建議併案減列1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林靜儀委員發言。
  • 林委員靜儀
    關於第126案,其實我們要求凍結的金額不高,我們關注的重點在於希望積極活用,也就是你們要想辦法讓現在的餘屋能夠積極活用,租用也好,開放其他更好的使用方式也好,這樣你們才不用一直把老舊房屋放在那裡,既不能使用,還要負擔它的水電費和維修費用等等。好不好?我們辦公室的態度就是要積極活用,我尊重召委最後的裁量。
  • 楊局長安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邱委員發言。
  • 邱委員臣遠
    鑑於司法院釋字第727號解釋,為保障眷戶之居住基本權,國防部應於眷村改建時,以保障原有住戶權益為最高原則,但是迄今還有將近30戶不願意配合政策搬遷,這中間的溝通到底有什麼問題?尤其其中大概有22戶還在執行行政訴訟作業當中,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國防部和住戶的溝通過程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這部分希望等一下能說明一下。我覺得這種情形也會降低原住戶配合的意願,我們知道溝通過程很辛苦,但部會還是要在維護原住戶權益的原則之下做好相關的溝通,除了督促相關單位加強落實溝通,也要落實相關案件的進度管控,我想這樣也可以避免衍生後續的糾紛和費用、浪費相關的成本。這個部分本席希望能再說明一下。
    機關這邊是有來溝通,說希望能夠免予凍結,改減列100萬元,這個部分我們尊重召委的裁示,不過我建議可以以我的案子為主。謝謝。
  • 主席
    這個案子以邱臣遠委員的案子為主提案,併案處理。邱委員的提案是第121案,減列100萬元,併案處理,科目自行調整。因為是減列案,你們該跟邱委員報告的部分請向邱委員翔實報告。
  • 林委員淑芬
    第129案也在內嗎?
  • 主席
    對,到第129案,併案處理。
  • 林委員淑芬
    我可以發言嗎?
  • 主席
    當然可以。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也講一下,你們的未售餘屋和店鋪其實數量不少,為什麼會標售不出去或標租不出去?水電、保養、修理、保固費其實也都還要花錢。它是區位問題,還是有什麼樣的條件?大家說水費超支,可是回到本質上,這些未售餘屋和商服設施也是要從源頭解決啊!到底要怎麼處理?希望你們提出一個報告。
  • 主席
    林委員的垂詢請各位都記錄下來。
    處理第130案。提案委員不在場,先不予處理。
    接下來是主決議。處理第130案,各位有沒有意見?
  • 謝局長其賢
    有關第130案,經向委員說明,同意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好,按照修正後文字通過。
    接下來是營改基金的部分。處理第131案至第136案。
  • 吳局長慶昌
    第131案為王定宇委員、第132案為林昶佐委員、第133案為溫玉霞委員共同針對利息收入的指導,第134案為羅致政委員、第135案為馬文君委員、第136案為林靜儀委員共同針對營改基金待處分不適用營地大幅增加、進度緩慢的指導,已至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並提供相關資料,除第136案林靜儀委員同意併案,額度現場討論外,其他委員都同意併案增列1億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林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
    先請馬文君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我提的是第135案,同意增列1億元。營改基金是運用國防部的檢討,處分不適用的營地來增加收益,我們當然也希望可以照顧國軍官兵的福祉。因為最近正在討論役期是否延長的問題,在兩岸關係這麼緊張的情況之下,以前我們認為不適用的營地是否應該重新檢討規劃?不然到時候如果有需要,我們根本沒有土地可以使用,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可以一併做一個整體的規劃跟檢討。在說明的資料裡面,我們看到國防部的土地都是透過國產署或者配合地方政府跟團體的都市更新,所以土地的估價應該要用第三方的公正單位,要有自己的查核估價手段,才有辦法去比對委託單位的價格是不是公平合理,這樣子也可以維護國防部基金的權益,不會發生土地被低估出售的情形,這是一個。
    另外在基金的利息收入部分,預算書裡面,活期年利率只有0.09%,可是臺銀的活期有0.455%到0.575%;另外還有定期存款利率,預算書的收入來源也只有0.34%,可是臺銀的活期,一般人就有1.44%到1.48%,我們才0.34%,即使是高於500萬的、比較大額的定期,一般人也可以拿到0.52%,可是我們定的就0.34%,統統任人宰割,而且都是低估,所以一定要確切地去爭取相關權益。
  • 主席
    是,很好,就是幫你們增加收益,請聽進去。第131到第136案以林靜儀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增列1億元。
    處理第137案至第143案,請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137案到第143案為林昶佐委員、羅致政委員、江啟臣委員、林靜儀委員、吳斯懷委員、馬文君委員及邱臣遠委員共同關心第205廠遷建計畫執行進度都有落後,且計畫兩度修正的議題,已至各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及提供書面資料,建請委員同意併案減列1,0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這個案子是不是以林昶佐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馬文君委員有意見,請說明。
  • 馬委員文君
    這個部分我們那時候好像有要求要凍結,有一些部分還是要說明清楚,因為我們看到執行年度延了2年,總預算增加了32億,增加非常多,增加的經費是51億嗎?工程是由高雄市新工處代執行,錢跟怎麼做都是由別人幫你們決定,你應該花多少錢、你要增加多少錢怎麼都是別人決定,可是錢都是國防部出?104年的時候是核定273億,111年就要完成,可是110年有修訂一次,增加了19億,到111年又修訂第二次,又增加了32億,總共增加51億,你是直接委由高雄市新工處代執行,所以增加也是他們說,我們要求要凍結,也必須詳細說明清楚,國防部也要有態度跟立場啊!
  • 主席
    贊成,預算這樣處理好不好?因為你們已經有共識是減列1,000萬元,以林昶佐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科目自行調整,我們另外再凍結1,000萬元,軍備局OK嗎?凍結1,000萬元以馬文君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144案至第147案,請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144案至第147案為林昶佐委員、江啟臣委員、馬文君委員及邱臣遠委員共同關心資安園區專案執行進度的議題,已至各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及提供書面資料,除第146案馬文君委員同意凍結1,000萬元以外,其他的第144案、第145案及第147案委員都同意併案減列5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凍結數是多少,1,000萬元是嗎?
  • 吳局長慶昌
    是。
  • 主席
    凍結的部分是不是以江啟臣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減列的部分用邱臣遠委員的提案為主提案,科目自行調整
    請馬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凍結的部分,我們希望可以再說明清楚,雖然預算沒有調整,可是它有減項,我們希望可以把減項的部分說明清楚,到底減了什麼?
  • 主席
    通常發包的時候會因為物價調整等等採取減項,書面報告的時候請把減項的項目詳實羅列出來,第144案至第147案就這樣處理。
    處理第148案至第164案,請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148案至第164案為林淑芬委員、馬文君委員、江啟臣委員、王定宇委員、吳斯懷委員、邱臣遠委員及溫玉霞委員共同關心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工程已進入高峰期,宜妥為安排工程的優先順序,避免排擠其他重要施政的指導;及馬文君委員針對部分個案工程揭露資料不足的議題,已至各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並提供資料,除了第148案林淑芬委員同意併案、現場討論額度以外,其餘委員同意併案減列1,0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凍結沒有嘛?
  • 林委員淑芬
    有啊!
  • 馬委員文君
    有啊!
  • 主席
    你承諾凍結多少?
  • 吳局長慶昌
    沒有,就是減列1,000萬,這個案子減列1,000萬而已。
  • 主席
    沒有,剛才委員說……
  • 吳局長慶昌
    委員是不是現場討論?
  • 主席
    直接處理好不好?因為這個案子我們其實都有在討論,你說減列1,000萬嘛!
  • 吳局長慶昌
    是。
  • 主席
    我們一樣再凍1,000萬元啦!好不好?請馬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我要講好幾案,他們先。
  • 主席
    請溫玉霞委員發言。
  • 溫委員玉霞
    我想請問一下,營改基金110年幾乎都沒有動,111年是用了240億,112年是用了232億,為什麼到113年可以用到幾乎3倍?你們的規劃是717億,為什麼會差這麼多?然後到116年就降下來剩下58億,我想請問一下,111、112差不多都是二百多億,為什麼突然會暴增3倍,這樣子有沒有辦法消化?這個是我的疑問,這樣可以負荷得了嗎?
  • 主席
    請何志偉委員發言。
  • 何委員志偉
    非常感謝,針對老舊營區還有眷舍等等,我們之前其實常常在講要做一個統籌性、整體性的規劃跟進程,以現在的進度,如果預算這樣刪減是否足夠?這是第一個。第二個、linking到我們剛剛講到的資安園區,我還是要提醒一下下,資安園區不要只著重在硬體的部分,在於軟體、在於技術,甚至跨國的合作這一塊也是需要強大的後援的,是不是可以稍微回應一下?謝謝。
  • 主席
    請馬文君委員發言。
  • 馬委員文君
    不好意思,第148案至第164案我提了非常多案子,因為我們認為這裡面幾乎都有問題,所以我們希望可以稍微檢視,雖然我們總共有103案,不過我只是挑幾案做主要的方向。
    第149案,最重要的大項目其實就是興安專案,它有103項工程,包括陸海空各軍種都有,可是在這一、兩年,其實112年到113年才是執行的高峰期,我們都沒有檢討它做合理的排序,所以不管是期程也好、預算也好、工項也好,全都變了調,這嚴重影響到官兵的權益。接下來的幾個案子,我們都有看到類似的問題,因為所有的案子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推出來,而且金額非常龐大,所以造成整個社會的成本不斷墊高,人工就是缺,其實外面的大家都不太願意來標,除非有很高的預算額度,不然工人和工班就是不夠,如果提高的程度讓他覺得可以賺比較多的時候,他們就選擇來投標,這對我們也是一種傷害,我們的預算會暴增非常多。
    我們先看第153案,這是國防大學復興崗校區的部分,預算書裡面要展延到112年,可是在預算分配表已經主動延到113年,這讓我們審的意義在哪裡?而且這個工程案減項、減量,延期又提高預算,應該要提出到底減哪些項量,因為有增加預算,可是又減項、減量,這也沒有辦法,但減項部分以後到底可不可以彌補?
    另外,第154案是國醫中心營區宿舍大樓,採取方式也是減項,並且增加預算,全案調增預算達5,000萬元,延到114年。112年只編10萬元的工程管理費,可是112年的執行項目有樹木移植、假設工程及地下1樓基礎結構工程,需求經費是9,500萬元,你只編10萬元,但要執行9,500萬元,這筆經費要從哪裡來?這是第154案。
    第155案是憲兵的堅實營區,原來計畫106年到108年就要完成,經過三次修訂,目前要延到113年,而且調增預算高達四億多元,全案要九億餘元,依照預算書表跟預算說明,已經支用的款項及112年的預算編列數都已經提出來了,可是113年的結尾工程卻要將近4億元,我不知道這個工程預算的分配是怎麼編的,這也沒有詳細說明。
    第156案是空軍清泉崗基地官兵生活大樓跟臺東基地的辦公生活大樓,在公務預算已經分別編33億元跟43億元,都是非常高的預算,可是在基金預算卻又分別編九億多元跟八億多元,其實我們在公務預算已經看到減項、減量,而且增加預算,所以它到底做了什麼?尤其是公務預算,本來清泉崗跟臺東基地主要都是放飛機的地方,可是我們看到大部分公務預算都拿來蓋一些官舍大樓,還有地勤的寢室、招待大樓,光是拆除費用及其他費用就要八億多元,我以臺東為例,可是蓋機堡卻只花四億多元,用機堡為藉口編了一百多億元,包括臺東、清泉崗、岡山總共編一百多億元,可是放置飛機的經費非常、非常低。本來蓋官兵的生活大樓應該是用基金預算支應,現在卻用公務預算來做,公務預算應該用來放置飛機,我們現在最重要也是最貴的武器裝備就是飛機,結果用在它上面的少之又少,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我們照顧官兵的生活所需都是應該的,可是感覺上是以機堡為名義,但真正花在這上面的錢很少。
  • 主席
    好,還有?
  • 馬委員文君
    等一下,因為我寫了很多案。第157案是左營基地的屏海樓,全案已經增加到2.9億元,光是預算就增加一億四千多萬元,它也是減工項、調預算又延工期,刪減的工項是陣營具嗎?這部分我們希望提出具體說明,因為就算未來完工也沒辦法進駐,除非要另籌款項,這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第158案的部分,我認為也是很離譜的,海軍句踐營區新建工程案本來是108年到112年,現在延到113年,可是按照目前的規劃又要延到114年,原來的預算是12億8,500萬元,調高8.8億元,將近9億元的預算,調高七成!你們跟我們說是原物料增加,但有到七成嗎?已經從十二億八千多萬元變成二十一億多元,總共調高將近9億元,這部分顯然太離譜,如果按照一般的物價上漲,最高的調漲部分也只有27%,你是調到七成,連說明都沒有就直接把錢花掉。
    第159案的海軍馬公基地營區工程也是增加2.2億元,預算數已經調到9.6億元,所有的預算在最後一年要執行至少6億元的經費,總共是9.6億元,但最後一年要支出6億元,這個預算編列到底是怎麼做的?而且預算書跟說明的差異非常大,這應該要再詳實說明。
    另外,第160案是馬祖基地的辦公及生活大樓,這當然也是往後延,而且預算數也集中在最後一年,這跟上述的問題是一樣的。你們來說明的時候,還說包含綜合室內體能訓練館,這個工項是屬於營改基金的作業範疇嗎?是項目取錯還是錯置?照理說,這應該在公務預算執行,這個預算數也增加1.1億元,都非常高,幾乎都增加一半以上。
    另外,第161案是海軍東引基地的部分,本來是107年到111年要完成,但最後也是把所有的預算都調高,最後的執行年度也放最高的預算,在一般常態的營建上,我們蓋私人房子也是一樣,不可能把這麼多的執行預算留在最後一年,所以可能都有問題。
    最後是162案有關陸軍的綜合提案,包含太平、上成功及武勝、嘉興、龍泉、淡水、后里、太湖、湖口、興中山莊、南塘等營區興建綜合大樓跟兵舍餐廳的期程延展,我們先不提預算增加的部分,我們在第149案的說明看到國防部在106年成立興安專案,為了建立標準化、模具化的營區,代表著我們希望相關的營舍規劃有標準化的規範,可是為什麼相關工程案件還要分別委託個別設計?全都一案、一案拆開了,這些設計師是發揮創意嗎?餐廳、兵舍、綜合大樓還要花大量的設計費,我們在設計及監造上也花非常高的額度,這都是可以計算出來的。所以請國防部業管單位及陸軍司令部一一說明每個案子的設計差異在哪裡,讓大家明白設計公司的設計價值到底在哪裡,為什麼我們花那麼多錢?這跟我們原來預設的目標跟目的是有差異的,這部分我們希望能聽到詳實的說明。
  • 主席
    謝謝馬文君委員,接下來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 林委員淑芬
    我講的不是個案,之所以提第148案係因行政院在106年審查興安專案時曾提出意見,當時行政院的意見是:興安專案整體計畫之執行預算,估算每年以不超過100億額度為原則,並視每年工程執行進度及營改基金之收入情形,滾動檢討予以彈性增減額度,所以是以100億為原則。當時會做成這樣的決議,應該是考量到施工量能、安排工程辦理之優先順序,也請各營區避免同時進入施工高峰期,畢竟同時蓋很多的話會影響到品質。再者,我們所能監督的量能有限,既然量能有限,又監督得不好,自然也會影響到品質。另外,這四年來通膨加上缺工,整體預算勢必提升,若以106年的100億規模來預估監工量能及國軍所能負荷的量能,確實可能會再提高。坦白說,專案裡的每一個個案內容、目標及案量也不停變更,甚至你們不停變更才是主因,在沒有讓委員充分瞭解與知情的狀況下,委員當然會有很多意見!我們當然也想瞭解為什麼會這樣?是合理的增加?抑或真的是浪費公帑?現在數字上有減列也有凍結,我們希望主席裁示一下。
  • 主席
    謝謝各位委員。透過剛才幾位委員的發言及個案,其實都看得出這是通案問題,譬如馬委員所指導的,包括預算又有減項又有增列,當中的平衡到底是什麼?你們是怎麼調節的?另外排序的原則是什麼?為什麼這個先、那個後?還有經費籌措的來源以及相關個案的關係、模組化設計、工期延宕或展延的具體因素,看起來是全面性的問題,這些因素如係是通案就請一併說明,我想委員都支持興安專案以改善官兵的生活環境,不能再像黃埔時期一樣過得那麼辛苦。所以我們支持改善官兵生活環境,至於預算我決定如下,再看各位委員意見如何。
    首先是凍結部分,凍結1,000萬元,以馬委員文君第155案為主提案,因為馬委員所關心的層面比較廣,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減列部分,以王委員定宇的提案為主提案,併案處理,科目自行調整,就這樣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165案至第169案,請摘要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165案至第169案為江委員啟臣、馬委員文君、邱委員臣遠共同關心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工程先期規劃未臻周延、致原計畫多次調整與資料揭露不足之指導。另外,馬委員文君對軍博館、後備指揮部營區之下水道工程及空軍東澳嶺整建工程議題,已至各委員辦公室說明完畢,建請委員同意併案減列5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請邱委員臣遠。
  • 邱委員臣遠
    本席的提案為第169案,因應國防戰備任務需要,配合整建、新建國軍工程及設施,推展國防建設之進度與相關內容,本席希望能有再進一步的說明及瞭解。因為本計畫中有多處營區整建計畫的事前規劃並沒有那麼周延,以致計畫核定後,很多內容常常變動,也就是滾動式調整,我們對此是有所疑慮的。也因此,原規劃目標與經費需求多次調整後,相關專案進度能否如期完成,當中存在很多變數。爰此,本席提案凍結2億元,請國防部提供本委員會及本席書面報告,內容則以剛剛提到的幾個重點為主。經部會溝通,我們同意減列500萬元,併案處理。
  • 主席
    請馬委員文君。
  • 馬委員文君
    我們非常重視這個案子,因為本基金的主要宗旨是改善國軍生活設施,現在卻拿來蓋軍博館!不僅如此,軍博館預算還從十幾億變成32億,再變成46億,預算已經非常高了,而且用的都是基金預算。這部分本席雖然同意減列,但本席要在此呼籲,所有官舍改善尚未完成,迄今只完成3處,其餘103處都沒做,還不斷調增預算。將預算用在其他地方對國軍來說是一種傷害,所以本席同意刪減。
  • 主席
    軍博館的狀況我們大概都知道!其實只要在本委員會待得夠久的,都知道軍博館是審查基金預算時的必考題。這個案子從馬政府實施迄今,所以我們還是要尊重該案的精神。
    有關預算數的處理以邱委員臣遠的第169案為主提案,併案處理,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剛才所詢問的相關項目,請務必列入說明,包括軍博館在內。
    處理第170案至第175案,請說明。
  • 吳局長慶昌
    第170案是馬委員文君所提、第171案是王委員定宇對空置營地委商維護所需費用之指導;第172案是馬委員文君對計時計件人員酬金資料揭露不足之指導;第173案為江委員啟臣對工程進度沒有確實掌握之指導;第174案為馬委員文君對購買金融債券之指導;第175案是馬委員文君對個案執行期程延長之指導。上述提案已至委員辦公室提供書面資料及說明,除第174案馬委員同意改列主決議外,其餘第170案至第173案及第175案等五案,委員同意併案減列100萬元,請委員指導。
  • 主席
    以王委員定宇提案之第171案為主提案,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吳局長慶昌
    是100萬元。
  • 主席
    我以為吳局長沒有專心上課,就要混過去了。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馬文君委員的第174案改主決議。
    請馬委員。
  • 馬委員文君
    本席雖然同意改主決議,不過對於主要精神我還是要說明一下。國軍營舍與設施改建基金其實跟生服基金不太一樣的,生服基金係自負盈虧,而營改基金最重要的是不能有風險、不能虧錢,畢竟是用來改善國軍官兵生活設施及相關權益,所以也無法賺錢,除非一直賣地!簡單說,當初設立這些基金均有其目的所在,而成立本基金的目的也不是為了賺錢!但現在居然有餘裕可以投資金融債券,代表已經超過了,況且投資金融債券其實是有虧損的可能!綜合以上三點,我認為你們不應該想要創造利潤,因為一旦虧錢了,就影響到基金實際上所要執行的目的,這也是我們同意為改主決議,希望能有所限制的原因所在。
  • 主席
    馬委員所提,就是我們常常在廣告上所看到的,基金投資有賺有賠之類的,所以國軍基金對於投資的風險評估要保守一點,這畢竟牽涉到官兵權益。
    第174案就照剛剛說的處理。
    在處理主決議之前,先宣讀改列之主決議。
  • 新增主決議
  • 主席
    現在處理主決議。
    處理第176案。
  • 謝局長其賢
    遵照辦理。
  • 主席
    照案通過。
    處理第177案。
  • 謝局長其賢
    遵照辦理。
  • 主席
    照案通過。
    處理第178案。
  • 謝局長其賢
    經向委員說明,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第178案按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79案。
  • 謝局長其賢
    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第179案按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80案。
  • 謝局長其賢
    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同意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席
    第180案按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80-1案。
  • 謝局長其賢
    遵照辦理。
  • 主席
    照案通過。
    (協商結束)
  • 主席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作業基金,包括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案已處理完畢,送請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審議前,是否需要黨團協商?不需黨團協商;院會審議時,請推派一位委員補充說明。
  • 廖委員婉汝
    召委。
  • 主席
    好,由王委員定宇補充說明。
    本次預算審查如有預算科目誤植或金額調整,授權議事人員處理。
    本次會議係12月26日、28日兩天一次會,現在散會。大家辛苦了!
    散會(11時54分)
    二、委員提案部分:
User Info
王定宇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臺南市第6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