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星期三)9時1分至13時2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范委員雲)
  • 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星期三)9時1分至13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范委員雲
  • 主席
    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秀寳 陳靜敏 吳思瑤 鄭正鈐 黃國書 張廖萬堅 張其祿 鄭麗文 林宜瑾 范 雲 陳培瑜 高金素梅 萬美玲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鍾佳濱 陳椒華 邱臣遠 王婉諭 莊競程 楊瓊瓔 邱志偉 張育美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德福 廖婉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靜儀 何欣純 蔡易餘
    委員列席16人
    主 席:張召集委員其祿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項目
    二、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銓敘部、財政部列席就「如何在制度上提升公立大專院校治理效率,並強化大學自主及管理彈性,以增進高等教育競爭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議程有委員張廖萬堅、陳秀寳、吳思瑤、張其祿、黃國書、鄭正鈐、陳靜敏、廖國棟Sufin.Siluko、林宜瑾、范雲、萬美玲、王婉諭、陳培瑜、陳椒華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李秉洲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鄭麗文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項目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 主席
    因在場委員未達議決人數3人,議事錄暫不確定。
    繼續進行今日議程。
    二、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列席就「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案。
    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2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總支出」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討論事項

  •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8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委辦費」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一、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委辦費」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第1節項下「性別平等教育」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二、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第1節項下「性別平等教育」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三、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學前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四、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學前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五、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六、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終身教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七、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終身教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學務與輔導」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八、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學務與輔導」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九、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一、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項下「推展競技運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二、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項下「推展競技運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預算凍結1,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三、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預算凍結1,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四、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中等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五、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中等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第1節項下「本國語言文字標準訂定與推廣」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六、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第1節項下「本國語言文字標準訂定與推廣」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1目「體育教育推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十七、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1目「體育教育推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 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國家體育建設」預算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十八、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國家體育建設」預算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 主席
    今天的議程有兩個,首先是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列席就「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第二個議程是處理或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9案。
    請潘部長進行報告,時間12分鐘。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今日應邀列席就「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提出專題報告及處理或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本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9案,謹向各位委員長期對於本部各項教育事務關心與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並請各位委員持續指教及支持,詳細資料再請委員詳參本部所準備之相關書面資料,謹口頭說明如下:
    壹、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
    一、辨識有需求之兒少照顧者: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且基本的起步,希望透過學生基本資料調查及家庭訪問辨識是否為兒少照顧者;倘係為「脆弱家庭需求面向與脆弱性因子辨識指標」者,則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進行線上通報。本部亦將整合現行部分地方政府自行發展高關懷學生評估量表,發展參考範例,提供各校導師評估之參考。
    二、提供兒少照顧者各類教育支持服務:為了能夠維護兒少照顧者學生之受教權,包括休閒遊戲及參與各項學習活動,依學生需求提供入學協助措施、經濟協助措施、課業協助措施、輔導協助措施及家庭支持協助措施,並連結社會網絡資源服務,給予不同需求的學生和家庭最大的支持。
    三、提升教育人員專業知能:為了能夠更友善在校園裡對於兒少照顧者從辨識到支持,提升教育人員的專業知能,這部分是我們後續要加強辦理的事項。本部也會持續蒐集兒少照顧者相關案例及協助增強教師相關知能及其保密之敏感度,避免因為要協助學生,卻不小心落入標籤化,對學生也會相當的傷害。
    貳、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9案
    大院審議本部及所屬公務預算、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所作凍結決議共19案計2億3,710萬元,詳細報告資料均已依決議函送大院。以下謹就凍結項目及擬請解凍之重點說明如下:
    一、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凍結200萬元
    本部所屬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推動國家運動訓練事務,持續推動亞運及世大運選手培訓計畫、備戰奧運黃金計畫,積極提升選手競技實力,以備戰重大國際運動賽事,並研擬修訂選手待遇制度,持續完善選手輔導照顧。
    二、本部各單位預算凍結1億9,510萬元
    (一)「委辦費」預算凍結1億元
    1.本項目係為因應業務上之專業需求,必須委託外界具專業性之機關(構)、團體及個人等,提供各種專業性或學術性服務或建議,以增進整體教學品質、競賽公信力及完善推動教育政策。
    2.本部112年度「委辦費」法定預算較111年度增加6億8,937萬餘元,主要係辦理「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與現行數位學習業務整合規劃、建置教育大數據資料庫、因應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預定導入第三方驗證機制、辦理閩南語語言認證與語料庫建置及本土語言辭典維護、委託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研發及推廣作業等。這些項目在在都需要委由專業機關(構)、個人或學者專家共同協助。
    (二)「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
    本項目包括持續推動促進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計畫、辦理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各項業務,以及透過相關措施降低本部退休人員再任私立學校之人數、明定身障教職員協助單位等事宜。
    (三)「高等教育」預算凍結8,100萬元
    本項計畫辦理重點,包括研議大學法修法、公私立大學合併計畫具體方案、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推動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精進高中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備份與資訊安全、確保大專校院原住民專班品質、持續推動人才培育及延攬措施等,以持續提升我國大學校院研究能量、建立全球國際間交流研討之連結;另推動彈性入學管道、輔導技專校院校務推展、強化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多元人才、精進新南向技職人才培育、強化教師工作權益並提升私立學校教育品質等。
    (四)「中等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
    本項計畫辦理重點,包括多元管道培育本土語文師資、推動雙語教學師資職前培育及在職進修、開辦各類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及深化師生美感素養與推動藝術教育等。
    (五)「終身教育」預算凍結300萬元
    本項計畫辦理重點,包括為落實國家語言平權目標,補助本部所屬社教機構提升相關服務並辦理國家語言推廣活動,另對於適合嬰幼兒閱讀之本土繪本比例,已納入評選原則;以及持續強化樂齡學習資訊素養、積極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強化發展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等。
    (六)「學務與輔導」預算凍結210萬元
    本項計畫辦理重點,包括依學生輔導法落實三級輔導機制、設置跨性別友善宿舍等設施、防止校園霸凌提升友善校園意識、強化校安體系網絡與機制以維持校園安全;另落實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及調查處理機制,同時培訓調查專業人員,防堵涉性別事件不適任人員等。
    (七)「各項教育推展」預算凍結600萬元
    本項計畫辦理重點,包括在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方面,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偏鄉多元族群資訊素養與數位健康照顧、重點科技與跨領域教育、節能減碳措施及校園環境永續與愛樹教育等計畫,以因應數位轉型及環境變遷之教育需求。另在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方面,辦理擴大招收優秀境外學生、推廣華語文教育及鼓勵並協助我國青年學子赴海外留遊學等各項計畫,提升我國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
    三、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算凍結2,400萬元,主要係:
    (一)辦理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案輔導學校審議認定與輔導,落實學習歷程檔案系統優化及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2.0;另持續改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權益;落實聘任原住民教師比例,補助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
    (二)落實心評參考原則,提升特教助理人員服務等;持續營造友善安全校園環境,以利學生安心學習並維持身心健康。
    (三)多元化管道宣導建教生申訴機制及相關陳情管道、督導學校落實教師不預告訪視並強化預警效果及精進辦理建教合作考核工作,維護建教生權益。
    (四)另為持續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本部刻正與各縣市政府視供需情形調整整體平價教保服務供應量,推動公共化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及調整師生比方案等,以提供更符合家長需求之教保服務。
    四、本部體育署預算凍結1,600萬元,主要係:
    (一)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教學、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山林教育安全推廣及足球運動發展,充實學校運動場地設施等計畫。
    (二)輔導特定體育團體提升組織運作及效能、健全優秀選手及教練獎勵制度,提升競技運動競爭實力。
    (三)辦理各項體育行政事務,輔導地方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及落實管理,提供全民友善運動環境。
    綜上,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與指教,並請同意動支預算,使本部各項教育事務得以順利推展。本部也將持續維護兒少照顧者權益,加強整合社政、民政、醫療等資源與專業,提供其連結社福部門之長照及各類支持性福利措施,來減輕兒少照顧者壓力,確保兒少照顧者獲得全面支持與保護。最後,敬祝各位委員健康平安,謝謝!
  • 主席
    謝謝潘部長的口頭報告。
    因為現場有3位委員,我們先確認議事錄。請問各位委員,上次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請衛福部李次長報告。
  • 李次長麗芬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大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本部維護兒少照顧者權益作為及與教育體系之跨體系合作分工,提出專案報告,謹就本部業管事項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憲法第21條明定人民有接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又國民教育法第2條第1項規定6歲至15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另教育基本法102年11月21日公布施行,該法第2條第3項規定,為實現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爰家庭有責維護子女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而國家須扮演支持兒少就學之角色。
    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8條規定:「締約國應盡其最大努力,確保父母雙方對兒童之養育及發展負共同責任的原則獲得確認。父母、或視情況而定的法定監護人對兒童之養育及發展負擔主要責任。兒童之最佳利益應為其基本考量。」又,相關文獻指出,倘兒少未能獲得父母適當之養育,反需承擔起家庭照顧之責任,不僅自身發展需求未受滿足,在身心健康方面可能因照顧負荷而身心俱疲,且因擔心受照顧者健康情形,造成心理雙重壓力;在就學方面可能影響就學穩定度及成績表現,甚至出現中輟之情形;在人際關係方面可能較少時間與同儕相處,致其容易被孤立,影響未來人際關係建立;在生涯發展方面可能因需提早進入就業市場負擔家計,無法顧及個人生涯發展。是以,類此處境之兒少,亟需公私部門協力共同協助之。
    貳、辦理情形
    行政院107年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107-109年)」,建立以家庭為核心、社區為基礎之服務模式,續於110年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10-114年)」,透過增加資源、補充人力、強化跨體系、跨專業與公私協力服務,從多元面向綿密社會安全網,提供兒少等社會弱勢者妥善的社會保護。依據本部訂頒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辦理脆弱家庭服務指標、工作流程及表單」,家庭倘因功能不彰或家庭結構使然,造成兒少需承擔家庭成員之照顧任務,原則上符合「兒少發展不利處境需要接受協助」需求面向,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下稱社福中心)脆弱家庭服務對象。經本部統計,111年全國共新增13,978個脆弱家庭,其中3,384個(佔24.21%)家庭有兒少發展不利處境需接受協助情事,惟兒少家庭樣態多元,並非均有兒少擔任家庭照顧者情形。
    爰為避免兒少承擔家庭成員過多之照顧責任,進而影響其身心發展與受教權益,本部與相關網絡單位合作機制如下:
    一、布建社區服務窗口:
    本部輔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於全國設置156處社福中心,結合網絡單位及民間團體力量,共同提供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之綜融性服務。倘學校教育人員發現兒少有強迫入學條例第9條規定情事時,基於維護學生就學權益之責,應敏於覺察學生有無特殊處境致產生就學困難或障礙,並適時透過通報或轉介等方式,結合社福中心相關資源提供學生協助。
    二、建置網絡合作機制:
    教育單位倘發現學生及其家庭有不利處境(如擔任家庭照顧者)需要接受協助時,可運用「關懷e起來」求助通報平台進行通報,續由社福中心連結跨體系網絡資源提供家庭服務。社福中心會與學校合作,透過到校關懷兒少或偕同教育人員進行家庭訪視,並透過個案研討、共案會議、區域網絡聯繫會議等方式,協調雙方合作機制及實務議題,共同協助學生家庭解決困難,維護學生就學權益。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於新案評估、例行訪視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據點社工訪視等不同階段,若發現其家庭照顧者為18歲以下兒少,同步運用「關懷e起來」通報平台,續由社福中心連結跨網絡資源共同協助家庭調整照顧安排並提供相關支持,未來亦將強化此項跨網絡合作轉介機制,提供家庭更多協助以支持兒少快樂成長。
    三、連結資源或支持服務:
    社福中心接獲教育等網絡單位或民眾通報兒少有擔任家庭照顧者情事,會進行訪視並整體性評估家庭問題,依兒少及其家庭需求提供福利諮詢、福利補助申請、物資提供、協助就醫、特殊照顧協助、安置服務、諮商或心理治療、喘息服務、身心障礙服務、長期照顧服務等,並連結民間團體資源,如經濟扶助、到宅照顧指導、紓壓活動、支持團體、關懷訪視或電話關懷等多元服務方案,合作協力讓學生與家庭獲得更多支持與陪伴。
    參、結語
    接受國民教育為憲法賦予國民之權利,教育單位可積極藉由跨單位合作機制及運用民間專業團體服務量能,俾共同發揮協力效益,本部亦持續於主管權責範疇優化家庭支持資源及提供多元服務方案,據以適時回應兒少及其家庭需求,確保並維護渠等相關權益。
    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 主席
    現在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在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范雲委員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解凍案及臨時提案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一位鄭委員正鈐發言。
  • 質詢:鄭委員正鈐:9:22

  • 鄭委員正鈐
    (9時22分)部長早。非常感謝主席今天安排有關兒少照顧者權益之專題報告,坦白說,這個議題存在我們社會當中很長的時間,可是很容易被忽略掉,今天在教文委員會特別提到兒少照顧者的部分,我覺得也可以讓大家對兒少照顧者相關的問題有更多認識。
    我問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問一個在前一陣子引起大家很多關注的學倫問題,學倫問題的核心在臺大國發所,核心人物是陳明通教授,他之前提出退休案這件事情,目前學校的三審制度好像已經通過了,現在送到教育部,不知道情況是不是這樣?可否請部長說明一下教授退休的相關機制?目前教育部準備要怎麼做處理?對於這個退休案,您個人的意見是怎樣,可否請部長回應?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早。對於國立大學相關教授的退休有一定的申辦程序,因為陳明通教授最後任職的學校是臺大,所以他確實已經在之前向臺大提出退休案的申請,因為陳明通教授過去有關學倫案的審議,當時監察院、教育部也都有請臺大對於這個學倫案的疑義做出釐清,我們希望這個結果也能報到教育部來,之後我們才會對後續退休案做出核處,目前我所瞭解到的是……
  • 鄭委員正鈐
    這個案子到教育部了沒?
  • 潘部長文忠
    退休申請案到教育部了,但是學倫案的審議,就之前我所掌握到的是,因為學校有三級三審的制度,最後有關程序和結果這部分,我們應該尊重臺大的審議。如果有關學倫案的審議結果有再報到教育部,教育部會依據這個部分做出有關後續退休案的核處。
  • 鄭委員正鈐
    OK!所以教育部這邊基本上完全尊重臺大的三級三審制度,就是送到教育部來,你就完全尊重?是這個意思嗎?請問教育部的態度?
  • 潘部長文忠
    因為之前就是要請臺大釐清有關陳教授學倫案的情況,這個結果當然屬於學術的審議,也應該尊重學校審議的結果。
  • 鄭委員正鈐
    所以您跟教育部對於陳明通教授的退休案,基本上你們不會表達看法,就完全尊重臺灣大學的決議?
  • 潘部長文忠
    這本來就有一定的程序,只是因為陳教授之前有涉及學倫案,才會有所謂要請學校做釐清的事情。
  • 鄭委員正鈐
    理解,對於這個部分,某個程度也表示您對於整個大學自治的尊重,我認為可以這樣去理解它。
    再來,針對今天對於兒少照顧的部分,我看到教育部花了很大的篇幅說明要如何辨識有需求的兒少照顧者,我想你們做了很多的動作,包括現在在做要辨識有需求的兒少照顧者,這是不是表示你們對於到底有多少兒少照顧者,目前的數字以及情況都還沒有掌握?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兒少照顧的對象可能跟過去一直有的,像高關懷學生或高關懷家庭、脆弱家庭有關,其實過去我們協助的對象是以這個為主,這些都有具體的數據,兒少照顧者的部分確實跟這些有關,但不是完全必然。
  • 鄭委員正鈐
    理解。
  • 潘部長文忠
    所以在這方面,我也很謝謝中華民國家庭照顧總會,他們之前就有特別提醒,在這些需要相關協處的學童當中,尤其是18歲以下的孩子如果有家庭家人身心失能或有其他現象而去承擔照顧家務的事情,他們特別請我們在這方面給予支持。
  • 鄭委員正鈐
    部長剛剛提到很多部分,你們有很多針對脆弱家庭以及需要輔導學生的統計,可是對於兒少照顧者並沒有具體的統計,今天教文委員會既然要針對這個問題來做討論,我們希望對於這個部分能夠有更清楚的統計及追蹤。事實上,因為兒少照顧者在整個社會當中,很容易把他認為是家庭裡面互相照顧的事情,而沒有把他當成公共議題來看待,今天既然教文委員會特別把這件事情提出來,我們就希望能夠從政府的角度去看待兒少照顧者。
    兒少照顧者基本上都在求學年齡,所以學校肯定會變成第一線,我看到衛福部也有提出相關的數據,111年全國新增加1萬3,978個脆弱家庭,有24.21%的家庭有兒少發展不利處境需要接受協助,但是並非都是兒少照顧者的情況,這表示衛福部對於這部分的掌握也沒有那麼精準。既然今天教文委員會針對兒少照顧者進行專題報告,我們就希望這個問題能夠被更關注、聚焦,教育部和衛福部都能夠把這個問題當作重點,我們好好來解決它。
    兒少照顧者有一個很特別的條件,就是他很容易被忽略掉,或被認為是家庭當中彼此照顧的問題,而不是一個公共議題。因為這些人年紀都很小,他們可能也不知道到底有什麼社會資源可以運用,我看到相關機構提出來的個案當中,有人從5歲就開始扮演兒少照顧者的角色,5歲懂什麼東西,我們都很難想像,可是他卻要開始扮演兒少照顧者的角色。所以我們希望政府的相關資源,教育部要站在第一線,衛福部相關的社會資源都能夠真正地導入進來,讓兒少照顧者知道他們有哪些資源可以運用,有哪些人可以去爭取協助,我認為這是我們現在第一步要做的事情,因為當我們都不知道有哪些人的時候,要講後續我們能夠做到什麼,我也不相信。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儘速把這個數量具體統計出來,並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包括有哪些人,我們要進行怎麼樣的兒少照顧者需求調查,設計負荷評估量表等相關問題,我們都希望能夠儘速提出來,讓長照2.0能夠友善對接,這個部分是不是有辦法處理?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不管是教育部或衛福部,過去的社會安全網包含校內和社會,其實對於這些相關的對象、家庭或學生都有給予支持,這次謝謝召委安排有關兒少照顧者的專案報告,可以讓我們更聚焦。其中辨識是一個很重要的動作,委員剛才的論述也說明得很清楚,有一些可能是隱藏在家庭當中,他的年齡還很小,可是又承擔了很多可能會影響到其學習及生活的事項,所以第一個工作,我們在辨識以及這些支持體系、通聯支援方面,後續我們會與衛福部會來共同努力。
  • 鄭委員正鈐
    今天還有另外一個主題,就是教育部相關的解凍案,本席有提出一個針對楠梓文中足球場的凍結案,因為教育部目前所有的回應狀態,我覺得完全不滿意,針對第十七案的部分,解凍案的說明當中完全都沒有提到楠梓文中足球場的相關部分,我希望這個部分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說明,而不是只跟我們說你們已經把60萬的檢測費用砍掉了。整個經費是兩億多,因為FIFA Quality Pro檢測沒有做,本來就不應該給,如果把它砍掉就要來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是不夠的。我希望針對這部分能夠有更進一步的說明,再來處理這個解凍案,我稍後也會針對這個部分有所堅持。
  • 潘部長文忠
    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再跟委員詳細說明我們現在處理的細節、過程。
  • 鄭委員正鈐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培瑜發言。
  • 質詢:陳委員培瑜:9:31

  • 陳委員培瑜
    (9時31分)部長早安,辛苦了!時間有限,我們就快速進入問題,其實我昨天已經看到衛福部及教育部相關的書面報告,所以我要直接跟部長討論,我們認為目前這麼多的協助角度,確實如同剛剛衛福部和教育部共同的報告,已經有現有的體制及法令在協助這些小孩,可是我們還是希望一旦這個問題開始被認真看待,是不是可以創造一個以兒少照顧者為中心的支持系統?也就是過往不管是因為貧窮的關係或是社會福利不足的關係而去協助這些孩子,可是如果我們可以回到這個孩子的角度,以他為中心去想這些事情,我想整體的考量會更不一樣。
    我快速向教育部說明我們的版本建議,我們希望從這個角度共同協助理解這些孩子,第一個,教育部的報告提到辨識有需求兒少照顧者,包含入學資料,我當過地方老師,我非常好奇也去找了很多各縣市的入學報告,我們發現其實在這些入學報告裡面,大概有一些共同點,可能是教育部認為可以作為辨識有需求的兒少,例如身心障礙的孩子需要打工,或是身心障礙家庭、低收入戶,或其他各種各樣的可能。但是因為各縣市的狀況不一,所以我們很好奇教育部有沒有打算以這個部分作為老師在第一時間可以確實知道孩子狀況的資料。
    第二個,教育部提到要提升教育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能,我們覺得這個非常重要,但是我們很好奇教育部打算在未來規劃什麼樣的師訓課程、增能課程,讓學校老師可以在第一時間有sense注意到這個孩子可能就是兒少照顧者?最後是發展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我們很好奇,很多高關懷學生在現場不見得是有狀況的孩子,例如,家總所提到的得孝行獎的孩子,他們的狀況可能隱藏的很好,他們是所謂最乖的孩子,但也許是受傷最重的孩子。這個部分如果我們用高關懷的角度來看,其實就會忽略掉這些孩子,我認為這些是很細緻的東西,教育部和衛福部在後續討論當中,是不是可以把我們這些考量納進教育部的工作規劃?以上是第一個部分。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好。非常謝謝委員,我特別感謝召委今天安排這個議題,過去我們都用各種體系來支持這些高關懷或經濟弱勢等學生,我想委員大概也瞭解。但是過去確實沒有那麼聚焦在兒少照顧者,這一部分各縣市之前大概也有進行,只是沒有那麼有體系,因為辨識真的是第一個關鍵,我們也不可能用很粗淺的調查。
  • 陳委員培瑜
    對,為了顧及孩子的隱私,所以我們也找了很多資料……
  • 潘部長文忠
    所以我們會朝委員所提的這些面向來跟衛福部做討論,確實也需要蒐集一些真實且更好的資料來作為參考範例與指標,之後在做老師或教育人員的培訓時就會比較聚焦。
  • 陳委員培瑜
    有沒有機會在一個月內看到比較完整的規劃報告?
  • 潘部長文忠
    這需要一點時間,一個月時間真的有點短!
  • 陳委員培瑜
    那就三個月?我希望能快速,也許到下個學年……
  • 潘部長文忠
    我知道委員長期關心這議題,所以希望委員能在過程中像現在這樣給我們提醒,也有助於……
  • 陳委員培瑜
    沒問題,這些資料我們都很願意提供給教育部,畢竟當中有我們自己在現場的觀察……
  • 潘部長文忠
    三個月時間會比較周延。
  • 陳委員培瑜
    好,謝謝部長。
    特教法正在修法,今天下午也要協商,所以我們也收到非常、非常多的問題,譬如之前跟部長提到各縣市對評鑑標準不一的問題,部長當時快速回應了,也確實因各縣市標準不一導致學生狀況很多,故而修法時會將這點納入考量。其實我們也聽到一些額外問題,根據報導,教育部在2023年補助2.7億元購買交通車,足見教育部已經做了很好的起步,但仍有很多交通問題沒有解決!第一,以校外教學而言,我們看到一個令人心碎的規定,也就是新竹縣政府規定,如有疾病或身體孱弱者,學校應勸阻其參加。但我們也看到令人佩服的愛心,即彰化縣政府所規定的,應兼顧普通、罹患疾病及身心障礙學生充分參與校外學習之機會,勉力關照學生需求。
    其實國教署在102年即頒發相關規定,但我們還是看到新竹縣這個令人心碎的規定,且直到107年做最後修正時都還沒有改過來!相對的,彰化縣在110年做最後修正時就參考了國教署建議。這次修特教法時,也一併修正國教法,所以就戶外教學這部分,可否請教育部認真規劃出中央的辦法讓地方政府有參考依據,不要在校外教學這一段就把特教學生拒絕於整個教學過程之外,這是第一個部分。
  • 潘部長文忠
    不管特教法修法或過去針對特教學生的學習,包含運動在內,我們都希望能努力克服各種障礙讓學生可以參與學習活動,包含環境建置概念也都能一致,所以就這部分,教育部應該……
  • 陳委員培瑜
    部長一定也覺得很惋惜,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對!這些特教孩子可能因為這樣而永遠沒有機會參加最喜歡的戶外教學活動……
  • 陳委員培瑜
    對,這部分就麻煩教育部。
  • 潘部長文忠
    這部分很有必要……
  • 陳委員培瑜
    太好了,謝謝部長。
    第二,基於CRPD精神,衛福部出版了「每一個都要到」這本繪本,這講的其實就是戶外教學這件事。教育部在十年前就訂定了相關辦法,即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並補助8,000元交通費,可是十年後這個交通補助額度是不是還適合?這裡面有無討論空間?我希望在特教法修法通過後,教育部可以就此進行調整。有關交通補助辦法,其實各縣市規範不一,可否藉著特教法修法之機,就交通補助訂定中央法規作為參考依據,讓各地方縣市政府在自治教育階段提供補助,協助特教學生解決上下學問題?當然,需要考慮的事情非常多,而這只是其中一個。因為不只是交通費不敷使用,很多特教家長也告訴我們,他們會申請復康巴士,但一旦申請復康巴士可能會與有就醫需求的身障者搶奪資源,這點他們自己也知道,明白這樣做不見得妥適。再如很多縣市學校在寒暑假都會開設非常好的暑期輔導課程,但因為寒暑假沒有交通車,導致這些特教生因上下課問題無法參與學校暑期輔導活動。這是特教法修法過程中非常、非常多家長所反映的問題,為此,我想請問教育部,可否在修訂相關子法時把這些納入考量?
    最後一個還是與跨縣市問題有關。上次也跟部長討論過,跨縣市確實會出現很多問題,例如有很多特教生的學籍在新北,可是就學學校卻在臺北,所以早上派車時是一段,下午放學時派車又是另外一段。就這個案例,我們也請教過國教署,也明白有時候就是要case by case來解決!我們知道國教署是有誠意的,但仍希望在特教法修法時,能一併討論並解決這些跨縣市問題,一方面協助地方政府,另一方面也展現教育部在普特融合以及照顧特教生的決心。
    有鑑於此,我們有幾個簡單的訴求跟教育部溝通:首先,盤點各縣市身障交通車規範,並提供現行身障交通車相關數據予本辦及本委員會,我相信有非常多委員都關心特教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問題。其次,因為特教相關子法真的太多,以致碰到跨縣市問題時就會產生縣市隔閡,從而造成特教生就學障礙,所以這部分也請教育部把相關評估報告送交本辦及本委員會。
    接下來兩點均與修子法相關,也請教育部納入考量。不管是特殊教育法或國民教育法,在修訂子法時,一旦與特教生權益有關,或與跨縣市事項有關時,請國教署與教育部共同擬定,看要如何協助特教生。
    以上的訴求有點多,但今天的時間有點短,不過我仍想儘快表達特教生在交通車所面臨的困難。
  • 潘部長文忠
    我簡單回應委員。委員提到身障學生的交通車問題,包括交通費,還有跨縣市事項等,因為這會跨到我們與社政部門的……
  • 陳委員培瑜
    以會考來說,就是北北基一起考……
  • 潘部長文忠
    對。
  • 陳委員培瑜
    所以北北基學生就會有跨區就學問題……
  • 潘部長文忠
    之前委員提醒5月底會舉行相關會議,所以是不是給我們比較充分一點的時間?
  • 陳委員培瑜
    沒問題。
  • 潘部長文忠
    因為確實有跨部門與跨縣市問題,我們需要做整體且周延的討論。
  • 陳委員培瑜
    也希望國教署能積極來溝通討論,畢竟我們接獲非常多的跨縣市案例,或因地方與中央規範不一,導致孩子權益受損。
  • 潘部長文忠
    在特教法修法過程中,譬如評鑑問題,教育部也表達過態度。也就是說如因此造成地方差異,或因過於繁瑣而造成地方行政負荷時,教育部會以這樣的態度來處理。
  • 陳委員培瑜
    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 主席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質詢:陳委員秀寳:9:42

  • 陳委員秀寳
    (9時42分)部長早。最近討論度很高的一個議題是週休三日,現在有大學校長出面回應,可以將課程與開課時間壓縮在四天內,如此要週休三日不是問題。該名校長也建議可否像國外大學採三、四個學期制,而不是像現在的上下兩學期制?如此除符合國際潮流外,也讓學生可以有密集度高的學習,亦有助於學習成效。請問教育部是否考慮採納這樣的意見?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好。剛才委員提到另外一個議題,也就是過去的兩學期制若有機會可否改成三學期制?這點在大學校長會議中其實有討論過,不過各校條件狀況不一,所以當時的大學校長會議有達成共識:如果學校有做相關規劃時,可以採試辦方式進行,不過這還需經過校內溝通。我想委員也知道……
  • 陳委員秀寳
    部長提到試辦,所以你們並未預設立場?
  • 潘部長文忠
    這需要一套比較完整的規劃。
  • 陳委員秀寳
    其實本席的助理也分享過,說唸大學時會去研究學校課程時間,儘量把課安排在三、四天內。足見現況中,學生可以透過課程安排,讓課集中在三、四天內,這並不是問題,學生可以做這樣的安排。教育部認為如果大學願意試辦的話,你們也不會……
  • 潘部長文忠
    委員講的是三學期制,還是週休三日?這兩個有點不太一樣。
  • 陳委員秀寳
    週休三日,我知道不一樣。
  • 潘部長文忠
    有關週休幾日的問題,涉及學習階段與各行各業,委員當媽媽也一定瞭解,在學習階段中有更年幼的小孩要考慮,跟家長的作息也會有……
  • 陳委員秀寳
    但部長有提到學校有意願來試辦……
  • 潘部長文忠
    他們講的是學期制的概念……
  • 陳委員秀寳
    如果學校有意願來試辦的話……
  • 潘部長文忠
    委員,那是學期制,不是週休幾日。
  • 陳委員秀寳
    第一,如果學校願意試辦學期制的話;第二,就週休問題而言,學生本來就可以經由課程安排做到,而不是說學校是不是這樣子走,如果由學生自己來安排的話,他們其實覺得週休3日也不是問題。部長,現在對於學校願意試辦三、四學期制的部分,如果學校有意願的話,你們是可以給他們空間去試辦的,是嗎?
  • 潘部長文忠
    是,但當時在討論時都有一個很詳細的過程,因為這不是僅涉及個別老師、個別學生,如果學校要成為一個制度,就表示很多的老師跟學生都要能服膺、適用,所以我們才會說那個部分一定要充分的溝通,不然的話,這個學生可以,但另外一個學生覺得他沒辦法這樣……
  • 陳委員秀寳
    沒有錯,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其實也有給他們空間,就是學校自己在校內的討論其實是要充分的,充分的溝通一定要做到。關於這個部分,以教育部的立場來講,你們其實是持開放的態度。
  • 潘部長文忠
    在之前的大學校長會議上,校長們針對這個部分有做過一些討論,但是大家最後沒有獲得共識的原因是這個涉及到制度面,如果學校在條件、各方面溝通、討論上都認為可行,應該是採個別學校要提出試辦計畫的概念,這個跟現在大家在關心週休幾日的問題其實是不一樣的。
  • 陳委員秀寳
    對,不一樣。
  • 潘部長文忠
    我一直在說明的是,校長會議討論的是之前三學期制的概念。
  • 陳委員秀寳
    好,謝謝部長。接下來,我想要請教部長,對於現在英語教學的內容,有英語補教老師在節目上透露,他認為目前學校教的英語課程內容都是廢物,實際上,英語學習的表達在使用是沒有幫助的,他認為學校的課程對學生實際上在使用是沒有幫助的。也有老師表示,學校教的英文內容太難又太細,而且很多是日常難以應用到的單字,甚至這些上節目的補教老師認為說,要學好英文不要理英文老師在說什麼,你自己多看英文影集或看電影,什麼都自己來,這樣英文就會變好。說實在的,針對英文課程內容的意見,其實之前就有很多人在討論了,部長,您覺得這些英文課程的內容可以怎麼改進,能讓它更生活化、更有實用性?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確實英文的學習各界都很關注,目前我們在推有關雙語教育的部分,這方面也一直在努力,因為從過去的一些調查發現,臺灣孩子在學習英文上面,在說跟寫的方面,亦即寫成一篇文章這方面,相對於讀跟聽是比較不足的,現在……
  • 陳委員秀寳
    聽、說、讀、寫,其實在英文的學習裡面,每一面都是重要的。
  • 潘部長文忠
    是,但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經過我們的調查……
  • 陳委員秀寳
    所以我們也不能偏重,要配合我們2030年國家雙語政策,英文課程的內容其實應該要更在日常生活中、日常對話中能夠應用。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我們現在在師資培育,也就是教學方法及學生應用上,正是朝剛才委員所說的這個方向在努力。
  • 陳委員秀寳
    因為以後有一些課程是會用英文來授課,如果在生活上的這些應用,他的能力不足的話,比如說你要用英文來上音樂課的話,學生根本很難跟上這樣的課程進度,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去研討,針對英文課程融入一些日常生活的對話,來取代一些不常用的單字或文法,讓課程可以應用在生活中,並讓學生學習各種興趣,部長您覺得這個方向如何?
  • 潘部長文忠
    為了讓學生學習,尤其能夠應用在日常生活上,這絕對是一個語言發揮最好的溝通工具,或表達的目標,過去我們也檢視過,國內孩子在學習英文或老師教學英文上,這種在生活應用、口語表達方面是不足的,所以現在在英語教學的推動上,確實是以這個為……
  • 陳委員秀寳
    內容不能太過艱澀或太注重文法,這樣是不具實用性的。
  • 潘部長文忠
    對,我們在這次推動雙語教育當中,也有特別引進一些母語人士,也就是英語外籍老師或助理教學這方面的人員,希望提供學生在一個情境裡面,比較有多對話……
  • 陳委員秀寳
    所以你們會從比較生活化、實用性這邊去做檢討?
  • 潘部長文忠
    因為這個確實是我們要加強的部分。
  • 陳委員秀寳
    好,謝謝部長。
    接下來,本席要跟部長討論一下,根據衛福部自殺通報的資料顯示,在校園學生問題的自殺通報人數,從98年到110年人數是攀升的,平均下來其實每天都會有2名學生是因為校園問題而嘗試自殺。每一個年輕生命的殞落都是令人心痛的消息,尤其是在現在少子化問題很嚴重的臺灣,有的家庭甚至只有一個孩子,因此校園裡面的輔導機制是非常非常的重要,我們必須要有完善的輔導機制,才能在孩子最絕望的時候、需要幫助的時候,適時地的介入關懷來接住這些孩子。如果校園內的專案輔導人員人力不足,將會導致這些孩子沒有辦法受到適當的關懷,原本也可能因為人力不足,我們很難去發現孩子的問題,導致我們漏接了這些孩子。本席在這個會期有提出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希望適當的增加校園專業輔導人員的人力,關於這個部分,請問部長是不是也支持朝這個方向來修正?
  • 潘部長文忠
    教育部當時提出的學生輔導法法案草案,確實就是往這個方向在做,尤其是大學校院的部分,過去這個部分是1比1,200,以目前來講,要增加學生跟這些專業人員的接觸,這個比例實在是沒辦法滿足,所以在我提的方案裡面,就是直接調整為1比900。
  • 陳委員秀寳
    所以部長您也覺得要朝這個方向去修正?
  • 潘部長文忠
    我覺得非常必要。
  • 陳委員秀寳
    部長,你也清楚說過,即使我們能夠順利完成修法,修法通過之後到真正落實來增加專業輔導人員的人力,還要經過一段時間,所以儘速地提出學生輔導法來審議是非常重要的,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能夠送進來立法院討論?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現在行政院正在做審議,之後會循這個程序來提出,我知道林萬億政委對這個法案也是很積極在進行,後面就是提報院會的過程,之後如果完成院會的作業就會報到大院來。
  • 陳委員秀寳
    其實我們對校園友善的提升,包括我們今天的主題,兒少照顧的辨識、及早發現,關於教育部門要連結社政的部分,你們都有規劃,但是專業輔導人員人力的部分,也必須要去重視,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夠重視校園自殺的問題,儘速將學生輔導法送進立院,我們才能夠盡力的接住每個需要幫助的學生。
    因為時間到了,我趕快講一下,我上禮拜有質詢關於專輔學校這230名錄取學生的問題,但目前我發現教育部到現在仍沒有針對這些學生的權益做一個檢討方案來給予協助,因為我的時間到了,請相關的承辦人員,把我上次質詢的部分,你們現在有什麼方案、有什麼對策可以來協助這些學生,請到我辦公室來跟我們討論。
  • 潘部長文忠
    好,我再請高教司整理資料後,再跟委員報告。
  • 陳委員秀寳
    好,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
  • 主席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質詢:林委員宜瑾:9:52

  • 林委員宜瑾
    (9時52分)謝謝主席,麻煩請潘部長及李次長上臺備詢。部長早!由於兒少照顧者這個議題牽涉到跨部會的合作,所以本席首先想請教部長跟次長,經過跨部會的討論後,你們覺得長照工作到底是一份家庭成員的義務還是勞務?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好!是不是請次長先回應?
  • 林委員宜瑾
    好,請次長先回答。
  • 主席
    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麗芬
    委員好!因為我們知道家庭成員都是家庭的一份子,所以大家其實都會有互相照顧的想法,我覺得那也是一個家庭很重要的家庭情感維繫,在我國民法裡面也有所謂的互負扶養的責任及相關的規定,可是並不是說家庭的成員有互相照顧、互負扶養的責任,我們國家就沒有責任了,我想國家的責任就在於怎麼樣跟所有家庭站在一起,如果他在整個照顧上有發生困難,不管是經濟或人力等等,這個時候就是國家的責任要去介入,然後協助家庭能夠扮演好更好的照顧責任。
  • 林委員宜瑾
    本席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其實主要原因是我有把長照所謂的勞務性質納入考量,這樣政府跟社會大眾才會意識到,就像受僱者也需要週休2日一樣,照顧者同樣也需要所謂的妥善休息,才不會連自己的健康跟生涯發展都埋葬在長照的無盡勞動裡面,尤其是不該讓兒少的照顧者孤立無援,我們應當要積極盤點,全國承擔起照顧家人責任的未成年學生到底有多少人,以利我們進一步給予協助,才不會讓家庭照顧的品質以及學生的受教權受到雙重的剝削。當然我們覺得不該讓孝順和懂事這種所謂傳統觀念下的標籤成為兒少照顧者的情緒勒索。
    未成年還在接受義務教育,同時要扛起照顧家人責任的兒少照顧者在臺灣的數目可能比你我想像的還要更多。2021年家扶基金會對全臺接受援助的家庭進行調查,結果顯示,近2,000個家庭中約二成是兒少照顧者,其中又有五成是來自單親家庭。
    為了要弄清楚在現有制度下實務上我們究竟該如何發現並給予兒少照顧者協助,我們辦公室的團隊特地向第一線的學校輔導老師請教,得到的回應如下,輔導老師跟我們說,目前要從三個管道來得知學生為兒少照顧者,第一個是由第一線的導師去察覺是不是有異,並主動聯繫,進一步瞭解學生的家庭狀況。第二個是部分的家長或許會主動來告知。第三個是社政端接獲通報,轉知學校。請教部長及次長,現在除了這三個現行獲知學生為兒少照顧者的管道以外,我們是否還有欠缺?缺的又是什麼?我的意思是目前教育部和衛福部共同研擬的評估和指引是不是有所欠缺?你們認為呢?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這麼深入的就這一方面來瞭解及提出意見,確實過去我們都用幾個不同的重點,像高風險家庭或經濟弱勢、學習弱勢的對象去支持學生,對於兒少照顧者這一部分,過去在做的確實比較缺乏聚焦,這個聚焦就是委員點到的,基層在辨識方面確實需要蒐整資料作為後來參考的一些範例,這個也比較能夠來幫助第一線的教育同仁去瞭解有這樣的情況,怎麼樣去更細膩的察覺,因為我們都很擔心,如果不小心又貼了另外一個標籤,這一段我想應該是教育部可以和衛福部來努力……
  • 林委員宜瑾
    對,要共同研擬一個評估和指引。
  • 潘部長文忠
    對、對,對我們相關的第一線教育人員,我們應該要給一些專業的知能或參考的範例做提醒,我想這個確實是我們在這個基礎上應該要來做的努力。
  • 林委員宜瑾
    好,因為輔導老師也跟我們說,如果要釐清教育現場究竟有多少兒少照顧者,現行的制度真的沒有明確的輔助機制,加上學齡的孩子並不懂得表達,所以我們就無法明確認知他們自己的家庭生活中實際上是需要被協助的狀態,所以我覺得要找出需要幫助的學生這個狀況幾乎都完全落在導師的身上,我覺得這個部分可能就誠如部長剛剛講的,真的要去研擬出一些指引和評估。
    另外,願景工程的看見年輕照顧者系列報導,不曉得部長和次長有沒有看過?這份報導我覺得你們沒有看過,我建議必須要讀一讀,因為當中除了寫出我國兒少照顧者的困境外,它也提到很多國外的經驗,我們可以一窺英國、日本、澳洲這些國家如何實踐對兒少照顧者的保障。澳洲政府認為兒少照顧者如果無法獲得妥善的協助,短期而言,影響學生學業,甚至中輟,長期而言,會造成就業困難,無法保障自身生活的困境,甚至他們認為這是國安的問題,所以澳洲政府確立了對兒少照顧者的轉介流程,學校發現學生有照顧家人的事實,它第一時間會安排學生做心理輔導。第二個是為學生連結長照的資源,為了鼓勵這些年輕人繼續升學,澳洲政府還提供1,000名年輕的照顧者每年約新臺幣6萬2,640元的獎助金;英國和日本也都針對年輕照顧者有做一些全國性的調查研究,為了保障18歲以下年輕照顧者的權利,英國政府還會特派社工評估年輕照顧者的照顧能力及意願,瞭解他們的生涯規劃、連結的資源,避免這些年輕照顧者為了照顧長者犧牲自己的未來。
    統整上述這些議題,我想有四個要求,部長和次長看能不能一一做到,困難在哪裡?第一個、教育部和衛福部應該合作調查兒少照顧者的總數,以及因長照壓力輟學或休學的學生人數;第二個、教育部和衛福部應該合作提供學校鑑別兒少照顧者的指標及轉介的指引,以明確協助第一線老師的教學及輔導需求;第三個、教育部和衛福部應該合作擴大校園內長照2.0的宣傳,並擬定適合教師研習、學生聽講的長照講題與講者名單;第四個、教育部和衛福部應該合作建置供兒少照顧者申請的獎助學金,以及申請的機制。這個是我們做了一系列的整理對於教育部和衛福部提出的要求,當然時間的關係,我想是不是請教育部、衛福部在一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到本辦,好不好?因為時間的關係。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像剛才陳委員等也都在關心,因為這個我們比較需要周延一些的討論,所以我想給我們兩個部會比較充裕一點的時間……
  • 林委員宜瑾
    好。
  • 潘部長文忠
    尤其在調查兒少照顧者這件事情上真的要細膩一點,相信委員也很關心,不要因為我們的好意,結果又讓孩子在這方面更不好,因為過去我們有很多支持系統,但不見得是以這個為標的,所以有關這個面向的統計部分,讓我們再研議怎麼進行會比較好,好不好?
  • 林委員宜瑾
    好,不然,半年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剛才我跟陳委員報告,不然就三個月……
  • 林委員宜瑾
    從一個月到半年。
  • 潘部長文忠
    我講三個月。
  • 林委員宜瑾
    三個月,好。
  • 潘部長文忠
    好。
  • 林委員宜瑾
    好,謝謝部長,謝謝次長。
  • 潘部長文忠
    謝謝。
  • 主席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 質詢:萬委員美玲:10:3

  • 萬委員美玲
    (10時3分)部長好!最近關於週休三日的議題可以說是炒得沸沸揚揚的,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有些人支持,有他的說法,也有些人反對。
    當然今天也要花一點時間跟部長來討論,因為這個議題出來以後,老師、學生和家長也非常的關注,尤其是我們看到東吳大學也開了第一槍,表示它支持。我想這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看,第一個就是在大學的部分,第二個是高中的部分,第三個是國中國小,我把它分成這三個是因為他們在課程、體制上面,各方面都有不同,當然我想支持與反對的意見都有。本席今天想要知道部長的立場是什麼,但是在知道部長的立場之前,我們必須要來談到,其實我們的教改從12年國教開始一路上來,到108課綱,尤其是素養上路之後,我們可以看到,其實教育現場是一團混亂,補習班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同時補習班也是教改最大的幫忙者,本席擔心未來如果週休三日真的參酌來做了,對於我們學校裡面很多孩子們,他的作息會混亂,也會影響家長,同時對於一些弱勢的孩子,如果他們的爸爸媽媽沒有辦法配合週休三日,而他們卻是實施週休三日,將來他們要去補習班或是去才藝班等等,我覺得對於經濟弱勢的孩子來說,他們會變得更弱勢,所以第一個想請教部長,對於週休三日的看法是贊成還是反對?第二個,對於現在從國小到大學,或許大學的課程可以做比較彈性的調整,但是在國小、國中、高中的部分,現在課程時數是不足的,如果真的週休三日以後,我們是會縮短寒暑假的時間,還是會延長上課的節數,請問部長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因為委員對這個議題很關心,所以委員剛才所反映的問題,也正表示社會各界還需要再做更多的討論,就政府部門來講也都是跨部門的,委員也提到不同年齡的孩子跟家長作息的連結,年齡越小跟家長工作的關係越密切,所以大概比較不宜單獨從教育的領域來看這些相關連動的問題。
  • 萬委員美玲
    部長,我打個岔,您回答到這裡的意思是還要跟家長的工作連結,但本席今天是提到,如果單從現在的教育現場來看課程的節數、課程的內容及我們有很多弱勢的孩子,這個區塊您怎麼看?
  • 潘部長文忠
    因為剛才是大家普遍在談的,比較一般性的討論議題,就教育而言,學生受教的品質以及能力培養,每個階段都有目標的設定,我們希望要去實踐、達成學生受教育的品質跟基本能力的養成,這個部分是教育專業需要很深入去討論。
  • 萬委員美玲
    您回答完以後,我實在不太理解。週休三日之後對於現場的課程時數不足,你是準備要用寒暑假來補,還是要用延長節數,還是您根本就反對週休三日?
  • 潘部長文忠
    沒有,因為這個議題大家才剛開始在做討論,我當然會回答很核心的問題……
  • 萬委員美玲
    部長,我提醒你一件事,教育是百年大計,雖然跟其他的議題有關聯,但是您更要長遠地去看這件事情,現在雖然才剛開始討論,可是你不知道這個議題後面會不會真的去實施,所以你現在就應該要未雨綢繆,就應該做長遠的計畫。
  • 潘部長文忠
    所以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那是教育最核心的部分,我們當然應該要讓孩子得到應有的受教品質,以及需要培養各階段國民的基本能力,這個是教育最核心要討論的。
  • 萬委員美玲
    部長,原則跟宗旨你都可以掌握,但是本席希望今天提出這一些問題點,你回去以後還是要全盤的、長遠的去思考這件事。
    再來我要跟你討論,最近教育部的統計顯示,近10年來,我們高中生的人數從35萬減到29萬,少了6萬人;高職生是從46萬跌到了26萬,大減20萬人,比例也從56.39%降到47.3%。本席用這些數字說明我們高職生的人數大幅下降,它連結到的可能就是現在科大招生遇到很多的困難跟窘境,面對現在技職學校招生報考人數逐年銳減,而且10年來,到現在也接近腰斬,對這種狀況教育部有什麼樣的政策、有什麼樣的策略可以協助技職學校來撐過少子化的危機?還是都等著他們專輔退場?
  • 潘部長文忠
    因為從更長的數據可以預估到生源減少,在這種情況之下,教育部對所有大學校院或技職校院一直在努力,在過去學生招生的經驗裡面,很多國家的學生對參與臺灣的技職校院或大學相當期待,所以這幾年疫情期間,確實學位學生的人數是呈現穩定的成長,當然對於少子化的努力政府有在進行,在這個階段我們也一直鼓勵,對於可以馬上努力的部分,包含對這些境外學生做國際招生的相關措施。
  • 萬委員美玲
    部長,聽起來這個問題一時半刻你還沒有想出一個可以很快速解決的具體辦法,但我們還是要去做啦!除了用各種方式去增加技職生之外,最近我的服務處接到一個選服,我覺得很值得我們在這裡做一個討論。因為教育部在103年的時候函釋明定,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以報考四技二專日間部,也因為這個規定,所以每一年技職院校針對特教生舉辦的特教獨招也一樣規定,應屆畢業的普通科特教學生是不可以報考的,隔一年當然可以。這個用意在剛開始的時候是我們要保障這些職校畢業的學生,但是以本席的選區桃園市為例,普通高中提供的特教資源比較充足,所以很多的特教孩子唸普通高中,可是當這些孩子面臨升學的時候,我們都希望孩子能夠就近入學,尤其是特教的孩子,可是桃園有辦理特教獨招的學校非常少,桃園只有龍華科大跟南亞技術學院,鄰近的外縣市恐怕也只有醒吾科大,非常的少,我們看到這張表,有辦獨招的一般大學大概是10個學校左右,技職學校有達到21個學校,所以當時就有特教的孩子希望能夠去參加技職的獨招,可是被迫一定要停一年。
    部長,我們剛剛在討論技職的學校現在招不滿,如果今天是爆滿的情況資源有排擠,本席今天在這裡也不敢把這個拿出來討論,可是現在私立的技職學校沒有招滿,很多特教的孩子們可能在科大有找到他覺得可以去唸的科系,可是卻要受限停一年,而這一年間特教生的家長又沒有辦法去照顧他或有好的安排。依照我的瞭解,過去各大專院校辦理的獨招除了國立大學有招滿之外,其他的技職院校根本沒有招滿,所以我想我們是不是可以討論看看,在技職院校目前招生不足的情況之下,在獨招的部分可以開放給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的特教生來參與?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提的是特教學生?
  • 萬委員美玲
    特教。
  • 潘部長文忠
    如果是特教孩子,基於他學習、就學的方便性等等,我覺得可以來做一個討論,至於剛才委員比較的這兩個體系,確實是有對接的,但是對於特教生我覺得是應該朝更多方面來努力。
  • 萬委員美玲
    謝謝部長支持,我也跟你提一下,現在技職院校擴大招生的這個部分,除了申請入學有收高中應屆畢業生之外,另外還有特殊選才、技優保送及甄試,還有進修部的單招都可以收高中應屆畢業生,因此我認為,剛剛我們提到特教生有比較特殊的需求,再加上技職學校大專院校的部分現在也招收不滿,我覺得這塊是不是可以來研議,在獨招的部分不要再有一年的限制,讓普通高中的特教學生同時也可以參加技職或專科學校的獨招?
  • 潘部長文忠
    因為112年的招生目前招生簡章等等大概都公布了,但是後續我會請學特司跟技職司研議,尤其是對特教學生這部分,我認為應該要把這樣的機會再打開,否則對他們來講是比較不便。
  • 萬委員美玲
    我覺得今年簡章都出去了,就不要去影響,但是這樣就有比較多的時間,可不可以研擬從明年開始這樣處理?
  • 潘部長文忠
    像委員開宗明義就講了,我們也希望這兩個體系能夠比較衡平的發展,對於一般生,這方面當時的設計是有所考慮。
  • 萬委員美玲
    我指的是特教學生。
  • 潘部長文忠
    至於特教學生,我覺得我們應該為他特別來考量。
  • 萬委員美玲
    好,謝謝部長支持,我們也希望看到這個辦法趕快出來。
  • 潘部長文忠
    我們儘快來研處,希望能夠有機會在113學年將這個機制建立起來。
  • 萬委員美玲
    好,感謝部長對特教學生升學的重視。
  • 潘部長文忠
    這是應該的,謝謝。
  • 主席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質詢:張廖委員萬堅:10:14

  • 張廖委員萬堅
    (10時14分)今天的議程是解凍案還有一個專題報告,針對解凍案,我們常常討論的議題包括現在學校退場的問題,我們知道臺東有一個公東高工因為財務問題被列為專輔學校,大家覺得這麼優秀的學校怎麼會被列專輔?他們最近也說會出售校地,財務不會有問題,如果同意的話,大概還可以讓學校撐一陣子,可是學校的經營其實是應該要永續支持,如果讓它這樣賣下去,那麼這所原本在地方對技職教育貢獻非常大的私立學校要繼續經營下去可能會有困難。這只是一個問題,我們之前在講私立學校退場機制的時候,其實也曾提到很多私校招不到學生是因為它的位置在偏鄉、交通不方便、地方沒那麼發達,外縣市學生會填志願去那邊念的人很少,所以它變成在地偏鄉孩子很重要的教育資源,以臺東公東高工為例,它對臺東在地孩子而言是很重要的,外縣市孩子不見得會去,據本席所知,它現在還有五百多個學生。這樣的現象並不只是存在於私立高中職,另外還包括大學院校。
    最近我們看到在大學端的專輔名單當中,今年5月底彰化、雲林、嘉義原有的4所私立科大可能只會剩下建國科大和吳鳳科大這兩所,對地方來講,技職教育可能會產生一些斷層,當然它裡面也有國立科大,可是國立科大很多都是外縣市學生考上來的,而在地的孩子想要在地找一間學校來讀,他們的成績也許沒有那麼好,但他們想要學得一技之長或者進入技職體系,以雲林地區來講,如果按照現在的專輔退場機制,那雲林地區就沒有私立技職學校可以唸。包括宜蘭縣也是一樣,蘭陽技術學院去年停辦了,所以現在宜蘭也沒有技職大學。在此想要請教部長、署長或司長,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退場之後的問題?當然少子化是最主要的因素,受到少子化的影響,造成城鄉教育失衡,技職教育不斷萎縮,從公東高工的例子,我們該如何面對?還是說我們都是一刀切,反正只要被列為專輔、沒有改善就退場,問題是退場之後呢?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確實少子化的衝擊一直在浮現,有關偏鄉學生的受教權益,這確實是政府一定要支持與面對的,在此要向委員報告,在過去我們處理的過程當中,因為區域性的關係,開始出現需要政府更積極思考的問題,比如以臺東公東高工的例子來看,我也瞭解這個學校招收相當多的原住民孩子以及家庭比較弱勢的學生,這是一個例子,我也請國教署和技職司全面盤點區域性的問題。我的意思是說學校進到專輔,甚至到退場,其實有一個歷程,目前針對區域性的部分我們已經開始在做……
  • 張廖委員萬堅
    我記得去年曾經提過今年5月底之前會完成私立高中職退場的審議,請問現在已經完成了嗎?現在列入專輔的有13家對不對?但當時你們說應該會超過20家,高教學會甚至說會有50家,你們說今年5月底之前會完成審議,請問評估起來大概會有多少家?
  • 潘部長文忠
    關於數量方面,當然各界都會有一些推論,我要說的是不管……
  • 張廖委員萬堅
    不管是20家或50家,針對這些私立技職學校退場,類似臺東公東高工的問題,我們該如何加以規劃?是不是要有一些特別的方式來讓偏鄉在地的孩子或原住民孩子有好的技職教育環境?也許他們上不了公立學校,但是有一些私立學校可以幫忙他們,這部分你們有沒有規劃?
  • 潘部長文忠
    剛才我已經向委員報告,目前我也請技職司和國教署進行區域性盤點,我們大概都……
  • 張廖委員萬堅
    什麼時候可以盤點出來?
  • 潘部長文忠
    當然這方面也有一些客觀條件的考慮,以公東高工這所學校為例,目前學校的經營或董事會對於過去辦學的績效和未來他們想做的努力,這就是我所說的客觀條件,當然有些私校情況不是這樣,可能董事會的……
  • 張廖委員萬堅
    針對這樣的盤點,大概什麼時候會有方案或措施提出來?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在盤點完之後,我們就會有一些針對區域性需求的不同措施,有一個目標就是不要讓這個區域的孩子翻山越嶺才能到別的地方去就學,不論是努力協助輔導這樣的學校或進行鄰近學校的支援,就近入學這件事情都是我們鎖定的目標。
  • 張廖委員萬堅
    能不能請部長給一個時程表,本席希望這部分能夠有一些規劃,不要每次我們問你時你都說有,但卻還是看到這些學校面臨退場的狀況。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關於那項規劃,我們可能沒有辦法很具體的說哪所學校一定會如何,這個大概……
  • 張廖委員萬堅
    你們的方案和挹注的資源……
  • 潘部長文忠
    我剛才向委員報告的是我們的核心目標,比如花東地區……
  • 張廖委員萬堅
    三個月可不可以?可不可以在三個月之內提出方案?
  • 潘部長文忠
    可以啊!不過那是相關措施,並不是針對哪一所學校……
  • 張廖委員萬堅
    我瞭解,我指的是你們的補救措施,也就是為了縮短城鄉教育資源的落差,針對偏鄉孩子教育權的問題,請在三個月內給我一份報告。
  • 潘部長文忠
    可以,我想最核心的就是從學生受教權益的維護去思考相關配套,我們不會以針對區域性或特定學校的方式去做。
  • 張廖委員萬堅
    另外我想請教體育署鄭署長有關動滋券的問題,其實青春動滋券也有城鄉問題,針對動滋券2.0所編列的6.49億,當時總共有2,164家,可是消費場所幾乎都在六都,也就是說,6.49億當中的5.28億之消費場所都集中在六都。在此想請教署長,體育署對於動滋券的規劃是從6月1日開始領用至12月31日為止,請問目前簽約的家數是多少?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 鄭署長世忠
    目前登記的有753家……
  • 張廖委員萬堅
    才753家?只有四分之一耶!當初針對2.0的……
  • 鄭署長世忠
    因為我們才剛開放,現在我們也透過客服一一打電話給動滋券2.0的合作廠商與店家,希望能夠邀請他們加入。
  • 張廖委員萬堅
    我們審查預算時也都討論過,我們希望它是常態性的,如果是常態性的話,合作家數是不是應該也要有累積的效果?也就是說,不要今年一個方案到期之後就必須再簽約再重來,其實這樣的行政成本耗費也比較大。當初針對2.0所編列的6.49億,其中有5.28億的消費場所都集中在六都,也就是81%的消費場所都集中在六都,而現在又只剩下七百多家,眼看6月1日就要上路,現在問題來了,因為動滋券領用的期限是到12月31日。其實今年並不是只有發放動滋券,另外還有文化體驗券,文化體驗券和動滋券所設定的年齡層差不多,但文化體驗券的使用期限是到明年6月底,為什麼兩者的使用、領用期限會不一致?同樣都是針對青少年,不管是文化體驗券或是動滋券,更何況你們6月1日就要上路,可是現在簽約數卻只有七百多家,只有當時規劃2.0共兩千八百多家的四分之一而已,請問這方面的使用期限是不是能夠一致?是不是能讓青少年使用文化體驗券或動滋券的時間一致?
  • 鄭署長世忠
    因為去年的狀況和今年的狀況不一樣,其實我們在今年推出青春動滋券,也希望未來能夠常態化。關於委員所提出的意見,我們也有注意到,我們會加以研議。
  • 張廖委員萬堅
    我想動滋券的使用時間可以稍微延後一點,至於第二年的期限,這部分要提出長期的規劃案,我相信運發基金的錢是足夠的,因為它每年都在增加,把這部分常態化讓青少年習慣性去參與運動產業、支持運動產業、觀賞運動賽事,我覺得這是好事。針對這部分,我認為它的使用期限要和文化體驗券的時間一致,文化體驗券的使用期限是到明年6月底,難道明年1月1日又有新的動滋券要推出嗎?
  • 鄭署長世忠
    目前還在規劃,我們會針對這項議題去……
  • 張廖委員萬堅
    應該先延長到6月底,和文化體驗券一致才對,這樣青少年使用時比較方便,而且現在簽約的家數那麼少,所以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加以考慮?
  • 潘部長文忠
    確實有好幾位委員都關注這個問題,希望動滋券未來是常態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今年推出是在下半年,在目前的過渡階段我再請署長研議一下,但未來希望每年都有固定的消費,不要變成是累積,我們希望……
  • 張廖委員萬堅
    對啦!主要是現在簽約的家數那麼少,而且還有文化體驗券,對象都是青少年與青年,所以時間上一致的話會比較好,都從今年6月1日到明年一年,這樣會比較好。如果到年底結束的話,那麼動滋券就要隔半年,半年以後才有嗎?
  • 潘部長文忠
    這我請署長研議……
  • 張廖委員萬堅
    請趕快研究,儘速公布,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未來動滋券是常態性的,也就是每年都會推出。
  • 張廖委員萬堅
    希望在月底上路前能做出決定,好不好?署長、部長,在6月1日上路前做出決定,好不好?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
  • 主席(陳委員培瑜代)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質詢:黃委員國書:10:25

  • 黃委員國書
    (10時25分)體育署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要輔導運動選手從事半導體產業,這計畫看起來很好,也出於好意,卻有體育界人士提出質疑,我今天利用這個機會請體育署長回答一下他們的質疑。體育署打算媒合半導體產業所提供的技術員職缺,但其實這方面的門檻很低,只要高中職畢業就可以應徵。以現在半導體產業大缺工的狀況來說,只要應徵就可能上工的機率其實非常、非常高,所以根本不需要政府介入輔導。我想問的第一個問題是,體育署這個計畫究竟在輔導什麼?這個計畫有無預算?有!有預算,也就是以運發基金支應,預算超過一千四百多萬,執行期程為四年兩個月。我想瞭解這一千四百多萬的預算要怎麼花?我知道你們委託給高雄大學,是把整個預算交給高雄大學執行嗎?可是選手自己就可以去應徵了,體育署做的只是協助媒合,何以需要花這筆經費?這兩個問題請署長回答。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 鄭署長世忠
    首先我需要先澄清一點,行行出狀元,我們只是提供一個管道給績優運動員,不代表我們不重視運動產業或運動員本身的專業。我們只是提供另外一種管道讓他們去成長,就好像我本身是物理治療師,跨到體育界後,從最基層開始做起,我現在是署長一樣,所以這樣做有其未來性。至於輔導方面,現在委託給高雄大學執行,目前已經攜手至少十七所大學願意投入媒介,且仍在陸續增加當中,也已經媒合五家半導體公司。我們做的輔導不是只有媒介而已,是在兩年期間我們先以薪水聘用運動員,使其無後顧之憂,之後進行職業訓練與上課。此外,每個星期有一天時間回到學校,這過程分三年,每年會有一個導師,不管是他們在職場上的問題或生活上、訓練上的問題都做輔導,所以不是只有單純媒介而已。
  • 黃委員國書
    他們的質疑在於,這是高中職畢業就可以去應徵的,如果要去做這樣的工作,根本就不需要體育署輔導,問題是在這裡!
  • 鄭署長世忠
    說實在,行行……
  • 黃委員國書
    不是行行出狀元的問題,你針對這個來回答……
  • 鄭署長世忠
    我們把運動員原來不曉得的專業知識,透過類似技職課程,以兩年時間來訓練他,可以讓他比別人更快進入職場,進入狀況,也讓他未來在升遷為主管過程中,可以加速,縮短期程,這是我們未來……
  • 黃委員國書
    所以是在就學期間去接受這樣的人才訓練?
  • 鄭署長世忠
    在畢業之後轉職過程中,這兩年的訓練就好像去唸技職學校,接受兩年的課程一樣。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紮實的訓練使其未來在職場上可以更順利,而不是沒有技術性,沒有專業性的工作,其實不是這樣子的。
  • 黃委員國書
    這一千四百多萬預算要怎麼花?怎麼執行?今天是處理解凍案,我提到這個。其實跟體育署很多解凍案有關。所以我想瞭解這從運發基金來的一千四百萬的執行細節,署長可否提出一些說明?不過今天可能沒有時間了,所以可不可以提報告給我?好不好?
  • 鄭署長世忠
    是。
  • 黃委員國書
    解凍案中還包括針對中華足協財務狀況進行訪評與具體輔導作為一項。因為足協的財務缺口超過九千萬,積欠了六十多位人員裁判費,還有合作廠商的轉播費等等。新的理事長上任了,他承諾112年接任後,不會再拖欠任何款項。最近本席接獲陳情指出,有人在足協臉書上質疑,足協不僅積欠國家男足薪水大半年,連女足國家隊參加世界杯附加賽的出場費也積欠,甚至得自己代墊十幾萬的代課費用,這意思是什麼?足協沒有幫忙付出場費,可能只是給個幾千塊的車馬費做因應,這是一個問題。比較大的問題是,選手參加世界杯足球賽的話,原來的課就沒辦法上,畢竟他們有的可能在教書,如此就必須請人代課,請問代課費用誰出?只好自掏腰包了!目前自掏腰包所積欠的費用大概有幾十萬,但足協完全不認帳!對此,體育署可否想想辦法?體改後的首要目標就是重視國家代表隊選手的權益,而且他們是為國征戰,總不能還要他們自掏腰包,犧牲自己權益吧?這部分體育署應該要有一些作為吧?在此,本席要求體育署於兩個禮拜內掌握中華足協積欠女足國家代表隊相關費用之情況,並做督導,好不好?這部分請體育署一定要做到!
    最近臺灣被說是行人地獄,為此我們也看了一些統計資料。根據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統計,去年因為交通事故死傷的兒少超過2.6萬名。據靖娟基金會所公布的2023年兒童安全指標調查發現,兒童的感受以交通安全最低,不僅如此,交通意外已成為近十年來兒少死亡事故之主因!我想國教署必須重視這問題,也務必想辦法改善,特別是在臺南女童跨越斑馬線身故事件後,我們都必須更重視這問題!交通部與教育部、國教署合作開發的交通安全五階段課程模組,國教署知不知道這個交通安全模組?
  • 主席
    請教育部國教署彭署長說明。
  • 彭署長富源
    是的。
  • 黃委員國書
    這個安全模組包括交通安全、水域安全、防墜安全、防災安全與食藥安全等,惟交通安全並非固定課程,尤其是在新課綱實施後。換句話說,這個研發的課程模組並不那麼受到重視,使用率也不高。從109年開始,國教署與交通部開發了交通安全五階段課程模組,在使用率上,以全國的統計,特別是高中、國中與國小部分來說,高中有一萬八千多個班級,下載次數才兩千多,平均使用率只有11.4%;國中只有9.2%;至於最需要交通安全模組的國小部分,使用率僅有4%,顯然偏低!我想教育部國教署可能要思考如何改善這問題,這點請署長回答。
  • 彭署長富源
    簡單說,委員所看到的是校定課程,而在部定課程中則包含生活課程、健體課程、綜合課程、社會課程,以及高中階段全民國防部定課程裡的綱要內容。就校定課程來說,我們給予一個完整的模組,當要用的時候可以參考,不過這部分原來就有部定課程。由於在原來的部定課程中其實已經上了,所以我們給予一個更具結構的模組,當學校想自行規劃時可以參用。目前我們辦了大概41場研習有八千多位老師參與研習,我們會持續處理。針對委員看到的這個現象,我們會持續加強、說明、宣導,運用這個模組幫忙學校校定的部分。謝謝。
  • 黃委員國書
    希望國教署可以提出一些改善計畫,好不好?
  • 彭署長富源
    好,謝謝,我們持續努力。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質詢:吳委員思瑤:10:35

  • 吳委員思瑤
    (10時35分)今天特別開心,我的好姐妹難得到教文會。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好。那我先請次長回應。
  • 吳委員思瑤
    我今天都會作球給兩位,你們只要say yes就好了。衛福部強化跟教育部合作,中央、地方一起攜手,好事不要做半套。HPV的疫苗男女一起來,我相信兩位都會樂觀其成。前陣子剛過完母親節,我們委員在選區、基層走跳,真的很感動也很感謝,衛福部的衛教有成,各個基層的里長、宮廟、公園都在宣導,甚至出動地方衛生局的夥伴一起做女性的很多檢測,如乳癌、子宮頸癌,大家真的都很有保護自己的公共衛生意識,非常好!尤其臺灣要跟進WHO 2021年的宣示,剩下倒數7年,我們宣示要在2030年,讓危害女性非常嚴重的子宮頸癌完全消除。但是臺灣關鍵的7年,我們還有最後一哩路要走,兩個部會要一起努力。
    我想李麗芬次長非常熟悉,我是要給潘部長做科普跟衛教。HPV疫苗、人類乳突病毒就算不懂也聽過,對不對?我今天要特別強調,也讓教育部門的同仁一起學習,女性、男性都會感染,而且男性的感染率大於女性,目前沒有藥物可以治療,所幸已經有疫苗可以有效防治,所以癌症基金會有個口號是「8成與你有關」,不管你的性行為是多個伴侶或是固定性伴侶,男性罹患HPV導致罹癌的比例是將近女性的4倍。因此,男女都會感染,而且男性的感染率大於女性,同時男性會傳給女性。
    中央的德政是在2018年,中央跟地方透過補助跟分攤,目前已經有92%的接種率。我們前進校園,國中的女生就開始打,衛福跟教育真的是聯合攜手,但是只打女性,只保護女性的健康,這樣夠了嗎?我把國際的研究報告分享給兩位,英國說男生HPV的感染率大於女性,美國的醫學報導說男生也要打疫苗,這都是世界的趨勢,即兩性共同預防,而國內專業界的倡議不落人後,不管是公衛專家或者男性的醫學會也都出來呼籲,HPV疫苗的注射兩性都需要。針對目前的政策,監察院已經在2017年示警,因為有進入國中,所以女性的注射率在19歲以下已經達到4成,沒有打的20到30歲女性也有8%,而男性都是0.1%、0.2%,所以監院不斷地提醒,應當將HPV疫苗納入公費補助的對象,這是監察院的意見。
    國際上,2006年美國發明了HPV疫苗上市之後,2007年澳洲就開始免費對全國的年輕女性、青少女施打,而臺灣一直到11年後的2018年才上路,我們施打國中女生的政策已經落後國際10年。2013年澳洲創全球之先,把年輕的國中男性納入公費施打,臺灣到今年也已經落後10年了,我們可以跟上,還來得及跟上,我想潘部長應當都會支持,因為錢不是你出。OECD國家有21國都補助男女施打,非OECD國家有17國都補助了,臺灣要繼續當outsider嗎?
    地方政府比中央更進步,我們看財政分級到第四級的嘉義市,是臺灣第一個願意用市政府自己的經費,百分之百補助男性國中生打HPV疫苗的縣市,本席選區的臺北市也在今年剛剛宣布這樣的政策要上路。既然地方政府都願意做這樣的努力,中央何不畢其功於一役?我先問潘部長,因為這一場疫情,全國在學校端打疫苗的經驗及效率都提升很多,如果有經費,我想教育部門一定願意全力協助男性的國中生也能夠一併施打,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過去我們跟衛福部……
  • 吳委員思瑤
    有合作經驗。
  • 潘部長文忠
    在學生防疫各方面是最佳的夥伴,對於相關的政策,教育部跟學校體系……
  • 吳委員思瑤
    全力、樂觀?
  • 潘部長文忠
    一定是全力協助。
  • 吳委員思瑤
    好,謝謝,我要到你的全力配合。
    麗芬次長,我幫你找了兩個方法,納入現在防癌專用的菸品健康捐,這是Plan A,我把預算都寫在這,從過去打2價試劑到現在9價試劑,每年大概3億元。Plan B,納入我們的疫苗基金,雖然我知道疫苗基金這幾年因為疫情都非常吃緊,甚至每年短絀,但是每年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都可以針對疫苗基金使用的優先順序排列。2023年採購了二十項,每一項都很重要,但是我認為HPV疫苗一樣足夠重要到納入疫苗基金。我的Plan A跟Plan B都替您找到政策的解方,我相信您應當都支持,但是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中央的計畫方案呢?
  • 主席
    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麗芬
    委員好。謝謝委員關心少年的健康,目前在少女的部分確實已經全面公費施打……
  • 吳委員思瑤
    對,全額補助。
  • 李次長麗芬
    少男的部分也有縣市開始施打,剛剛委員提到不管是Plan A或是B,都是我們可以思考的方向。可是這個部分確實也會牽涉到經費,因為公費的話就會有經費來源的問題,以及施打疫苗還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可能要回到諮詢委員會再去審議。
  • 吳委員思瑤
    沒問題。
  • 李次長麗芬
    這兩個方案是不是……
  • 吳委員思瑤
    我給您三個月的時間……
  • 李次長麗芬
    對,我們帶回去研議。
  • 吳委員思瑤
    請兩個部會因應,主要是衛福部。我要再次跟次長報告,疫苗基金2023年採購了二十項,諮詢會會排定哪些防治項目是現在國家公共衛生非常重要的。我要再講一次,2030年子宮頸癌要在臺灣消除並跟上國際,剩下最後的7年,我認為HPV疫苗能夠有效防治,而且男女都保護。這二十項採購的疫苗都很重要,但是HPV的重要性毫不遜於這二十項。真的,這應當能保護臺灣年輕男女,而且不只是年輕男女,他們會長大,越年輕打越可以有效防治,今天的投資會減少未來的醫療支出,所以這一定要上路。我希望三個月內看到,這是一個政策利多,潘部長也已經說教育部門樂觀其成,全力協助。麗芬次長,我們三個月內一起努力。
  • 李次長麗芬
    好,我們三個月來研議。
  • 吳委員思瑤
    我相信在你手上,我們可以做到。2023年,我們落後2013年男女都施打的澳洲10年,我不能容許臺灣繼續落後下去,我們是公衛第一的國家,加油!期待好消息。我們今天提一個臨時提案,跨黨派的委員都支持,那就給您更大的政策助力,好不好?
  • 李次長麗芬
    好,謝謝委員。
  • 吳委員思瑤
    謝謝麗芬,謝謝潘部長。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 質詢:鄭委員麗文:10:45

  • 鄭委員麗文
    (10時45分)今天我們特別關心兒少照顧者,最近有兩齣劇非常有名,鬼滅之刃和華燈初上,劇中的主角炭治郎和子維剛好就是很典型的兒少照顧者,當然這兩齣劇最後這兩位主角都有相當正向的發展,但是在現實當中恐怕不是每個孩子都這麼的幸運。所以今天我們特別來關心兒少照顧者,重要的是,第一、我們要先找到兒少照顧者,到底要符合什麼樣的型態叫做兒少照顧者?其實家庭型態是非常非常複雜的,雖然衛福部針對脆弱家庭個案、兒少保護個案有做一定的統計,但我們也認為可能還有很多的黑數,當然要找到這些案例在過程當中會有一些實際上的阻礙跟困難,而且恐怕不是只有脆弱家庭和受虐兒才有兒少照顧的問題,兒少照顧的問題恐怕還超越這兩個範圍很多,所以,第一、除了學校端跟衛福端之外,恐怕要先趕快建立一個平台跟機制有效的找到兒少照顧者。
    我們今天看到的大部分都是因為經濟弱勢,所以小孩子才需要照顧其他的小孩,甚至於照顧家裡面的大人,但其實所謂的經濟弱勢是很模糊的,譬如有很多例子是父母正在離婚當中,有時候並不是因為家庭經濟能力很不好,孩子必須要擔負起照顧家裡其他的小孩甚至老人或病人,而是因為父母在情緒上面根本無瑕顧及其他人。像我就認識一個朋友,他母親罹患很嚴重的憂鬱症,他從小上學每天都提心吊膽,不知道媽媽在家會不會尋短,最後媽媽就是尋短了。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所謂的兒少照顧者不只是真正在照顧其他人的生活起居,另外一個層面恐怕還有很龐大的情緒壓力,面對照顧他的爸爸、媽媽的情緒,但他們家是沒有經濟問題的。所以第一個要請教育部跟衛福部去注意的就是,恐怕現在的機制並不足以真的把兒少照顧者都找出來。在學校的部分,我看到教育部的報告就是訪談,每個學期導師都會瞭解學生的家庭狀況,那怎麼樣能夠找到真正需要協助的學生,然後讓整個社福的網絡能夠進入跟介入,恐怕還要幫老師們做很多很多再教育的工作;另外找到了之後,還必須瞭解這些兒少照顧者的需求,所以教師跟他的同儕如何能夠找到兒少照顧者,讓他們接受協助?還有就是不要排擠他們、歧視他們,因為現在的家庭型態真的很多、很複雜,很多孩子根本不懂得怎麼求助,或者是他很自卑,甚至在學校會被霸凌,這些都需要我們在傳統的教育之外,將教育的心力和資源放在這上面,提供更多的輔導,而不是簡單的說孩子的EQ就可以帶過去的。
    本來這個社會就很複雜,從小到大的過程當中,我們都會遇到各式各樣、跟我們成長背景不同的同學、鄰居、家人、同事,我們到底應該要怎麼跟他們相處,適時的提出我們的協助?而不是排擠、欺負、霸凌、歧視或漠視,這個東西恐怕也是教育部跟衛福部必須攜手一起面對的。除了我剛剛說的之外,現有的體系裡面似乎並沒有把兒少照顧者找出來,然後瞭解他們需求的機制,並在我們的教育環境和社會環境中營造一個友善的環境,對他們真正的需要提供一個支持。
    還有一個比較具體的問題,因為我看之前部長也有回答過其他委員,所以我們希望能夠重視這個問題,找到解決之道,因為這對他們的一輩子會有很大的影響。我們最近在討論很多例子,就是大人,不是我們今天討論的18歲以下的孩子,其實有很多大人照顧者的長照悲歌,即使是大人都無法承擔長期的體力跟心理上面的壓力,最後殺人或自殺,就是他殺掉被他照顧的人,然後自己尋短,像這樣的悲劇一直不斷的在臺灣社會裡上演,更何況是18歲以下的孩子,他們不一定有能力去殺人,但很有可能他們會自己去尋短,所以我們一定要在最早的時候就找到他,當問題還沒有累積得這麼嚴重的時候,或者是他已經度過了他的成長時期,可是他成人之後心裡面永遠留下了陰影。
    接下來我想要問的就是,我剛剛說了,兒少照顧者的家庭恐怕大部分並不符合我們所謂的絕對弱勢,或者被他照顧的人恐怕大部分也不符合現在的長照標準,有時候他要照顧的是健康的小孩,例如他的弟弟妹妹,或者就像我剛剛說的他們家的經濟條件也沒有糟到無法生活,問題是因為大人們自己有病,有心理上的問題、複雜的家庭衝突矛盾,導致疏於照顧,於是家裡頭大大小小的事情就落在老大或老二身上。我想請教一下衛福部,因為我們要照顧這個兒少照顧者,首先他們家裡頭可能有這些所謂精神障礙、心理障礙或身體障礙的人,如果他們得到一定的照顧的話,兒少照顧者當然就卸下了他的重擔,問題是他又不符合你們所定義的弱勢家庭、長照的標準,那怎麼辦呢?你們的做法是什麼?
  • 主席
    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麗芬
    謝謝委員,所謂的兒少照顧者不一定是照顧長者或生病的家人,他有可能是照顧他的弟妹。
  • 鄭委員麗文
    對,就是大娃娃照顧小娃娃。
  • 李次長麗芬
    很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因為在脆家裡面就有兒少、有不利處境,這是我們服務的對象,可是在不利處境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把它細分,就是說他是不是一個照顧者,或他扮演照顧者的角色,照顧的是尊親屬還是卑親屬等等,我們都會希望能夠跟教育部再把這個指標釐清楚,透過教育系統、民政系統或長照系統,我們都希望能夠透過現在的一個平台叫做「弱勢e關懷」通報進來,通報進來之後,我們社福中心的社工就會開始去做訪視評估,然後再看看這個家庭需要什麼服務。
  • 鄭委員麗文
    換句話說,如果他本來不符合長照或弱勢家庭的標準,可是因為家裡有一個兒少照顧者,很可能就符合另外一個……
  • 李次長麗芬
    他符合脆弱家庭有兒少處於不利處境這樣的標準。
  • 鄭委員麗文
    然後就可以協助這些應該要被照顧的人。
  • 李次長麗芬
    是。
  • 鄭委員麗文
    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剛剛講的,其實有時候是家長應該要負起責任跟義務,可是他卻沒有負起責任跟義務,譬如他們正在鬧離婚,可能兩個家長都是經濟能力沒有問題的人,但是他們卻長期忽略了他們的孩子,所以他們的孩子要去照顧更小的小孩或老人,那麼就這個部分,如果社會福利團體沒有辦法積極的介入,我認為是不是要協助相關的法律體系甚至於警察體系課以這些不負責任的父母一定的責任?你懂我的意思嗎?譬如他應該要請保母,他們其實是請得起保母的,或者是他們家有老人需要相關的醫療照顧,他們其實是有經濟能力的,可是因為他們疏於照顧或是其他各種複雜的問題,所以他們沒有負起這個責任,而把這個責任丟給孩子。此時我們應該要從另外一個層面積極介入,但也不是包山包海,全部的社會福利制度統統都包了,用國家預算幫他們養家裡面所有的大大小小。對於脆弱家庭,社會福利一定要積極地介入,不要遺漏,但是如果家裡面經濟條件是夠的,完全是因為父母疏於照顧的話,是不是也應該積極課予這些父母應該要有的責任?
  • 李次長麗芬
    跟委員報告,其實疏忽照顧也是兒少保護的類型之一,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透過兒少保護的系統,可能會要求父母要盡一定的責任、聲請保護令或要他們接受一定的親職教育,我們會從兒少保護疏於照顧的部分來處理,要求家長一定要盡到他們的親職責任。
  • 鄭委員麗文
    謝謝,接下來希望教育部及衛福部在網絡上面的連結能夠更加強,趕快建立一個專業的體系,給予學校足夠的資源及訓練,讓他們能夠及早找到這一些需要協助的兒少照顧者,並且滿足他們的需求,謝謝。
  • 李次長麗芬
    謝謝委員。
  • 主席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質詢:張委員其祿:10:56

  • 張委員其祿
    (10時56分)部長好、次長好。今天的這個專題報告也滿重要的,我們要談社會安全網,坦白講,主責單位還是衛福部,但是我們今天特別提出兒少照護的問題,其實這在整個社安網裡面算是一個missing的地方,這一塊過去被談得很少,但是我們卻發現真的有很多兒少家庭照護的問題,所以現在把這個事情談清楚也是好事,等於是補社安網上的一個漏洞。過去我們怎麼會想到有小朋友照顧者,但是這一塊確實是有,然而這一塊的關鍵又在哪裡呢?
    我們等一下會談到比較大的部分,這個核心就在於到底怎麼有效地掌握誰是這些人?尤其教育部又是站在第一線,你們比較容易知道誰發生這件事情,所以我認為真的需要兩個部會非常緊密的協作,不然的話,雖然我們的立意良善,但是就是找不到這樣的人,這也是會出問題的。現在既然要花這個錢,其實第二期的經費也不少,有四百多億,過去衛福部對於各縣市兒少照護者的人數及相關狀況,你們在第一期算是掌握得很清楚,請次長說明。
  • 主席
    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麗芬
    社安網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就是要布建社福中心,現在有156處,最主要服務的對象就是脆弱家庭,脆弱家庭其中一個指標就是兒少處於不利處境,這個不利的處境非常非常多元,包括兒童是照顧者也是一個不利處境,只是我們目前的統計確實沒有特別把他區分出來,這個部分其實在系統裡面不管是通報或服務系統,我們可以再把他標示出來。
  • 張委員其祿
    請次長仔細看一下,現在最重要的是,因為你們的基礎是用脆弱家庭個案管理系統的6萬筆資料,你覺得光靠這個夠不夠?有沒有機會抓出全部的個案?尤其講白了,還有很多黑數。
  • 李次長麗芬
    這是一個個案管理系統,最重要的是通報的來源,通報來源的第一個部分,因為兒少都在學校端,如果學校可以來通報,當然是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來源。第二個,我們也跟長照系統這個部分……
  • 張委員其祿
    對,其實這個就是制度性的問題。
  • 李次長麗芬
    對。
  • 張委員其祿
    現在衛福部基本上是採這種脆弱家庭個案管理系統,但是說實話,有建這種檔的是不是就是兒少照護的case,我覺得不見得是啦!這很難畫等號。
  • 李次長麗芬
    是,所以我們想把它再特別標示出來。
  • 張委員其祿
    對,那這個地方需要的就是學校,這當然也是一個問題啦!本席必須幫部長講點話,其實我們的老師已經overloading了啦!他們是不是能夠有效地來協助,把這個系統建立得更好,或者抓出更多這樣的人,這也是一個真實的問題,這就是我今天的重點。
    我們知道要真正找出這些人也不容易,而且過去我們還有一個傳統文化上的限制,我們以為這是好事、這是孝行,這種兒少照顧者好像很棒,可是實際上搞不好這是出問題的。各國其實也有經驗,比如像日本,他們甚至要成立跨部會的「支持年輕照顧者福利、護理、醫療和教育工作小組」,你看英國也會評估這件事,澳洲的教育部也認為這樣子的事情要跟整體的長照更連結,當然我也必須說現在政府做的也是類似的事,只是說這要怎麼做。
    今天時間有限,我就直接進入主題。當然我們現在是有一個系統來做這件事情,現在真正做的是三級架構,就三級架構本身的制度面,我就逐一地來談一下它的問題。第一個部分就是初級的部分,需要由全體教師共同去理解,我也承認我們剛才講的脆弱家庭資料庫確實有它的限制,所以需要第一線的老師,可是第一線的老師要能夠做這件事,可能教育部就要讓老師有相關know-how,要讓老師有這個察覺,部長,您覺得第一線老師在這樣的準備上充分嗎?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確實這個議題過去在我們支持高關懷學生或經濟弱勢、學習弱勢的系統倒沒有特別的聚焦,所以我覺得我們第一步要努力的,其實衛福部還是要有一些辨識兒少照顧者的指標或參考範例,因為這樣才能夠……
  • 張委員其祿
    有沒有可能在未來,比如我們教育老師的一些……
  • 潘部長文忠
    我希望能夠跟衛福部把這個部分做好,因為過去一定會有這樣的個案,只是我們希望未來比較有系統地去提供相關個案,因為學校還是第一線最頻繁接觸孩子的,但是也要給我們的老師在這方面有一些參考。
  • 張委員其祿
    能有一些指引啦!
  • 潘部長文忠
    對。
  • 張委員其祿
    甚至講白了,教育一下也是可以。
  • 潘部長文忠
    這樣子才能夠結合家庭訪視或電話聯絡,可以比較深入,之後才比較有機會進到社會安全網的通報,我想這個步驟、策略,我們兩個部會應該要來做。
  • 張委員其祿
    在第二層的部分,我們當然知道,就是由學校更專業一點的輔導老師,相信部長都知道,現在就是人力的問題。你看,我們這邊也有調出來,比如北市的輔導老師1人服務285人,專任輔導老師則是1人服務450人,所以這也是另外一個限制,而且是教育部自己的限制,部長要怎麼解決?你有沒有想過?
  • 潘部長文忠
    跟召委報告,剛才談到那個議題的辨識,參考這個部分之後,我們才能夠進一步跟第一線的教育夥伴做這方面的職能培養或資訊的提供。我覺得一定要先協助學校第一線,之後才是處理相關的人力問題,就這個議題而言,我覺得對這樣的兒少照顧者,在孩子心理層面的支持,需要做一些……
  • 張委員其祿
    既然衛福部是一個總體,因為預算或者是比較大的資源都是來自衛福部,那我們當然是配合協作,比如說按照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其實我們也是要設置,我覺得剛好可以藉這個機會看資源是怎麼導入,因為現任的輔導老師是不夠的,真的是要爭取。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這樣,第一層當然就是能夠辨識,找出需要協助的兒少照顧者,這是一定的。那之後,因為現在的社會安全網其實是行政院跨部會一個相當大的網絡,這裡面也涵蓋相關的資源,如果學校能夠幫我們察覺,然後通報進入到社會安全網的體系裡面,其實剛才召委關心的就不是輔導老師去幫這個學生。
  • 張委員其祿
    應該是這樣講,部長您看它還有三級,三級就是各地方政府自己去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臺北市為例,它總共也只能編五十幾個人嘛!雖然我們一層一層的把關是沒有錯,但是現實上也確實是有量能的問題,比如一年要處理那麼多件,那你看這一層一層的,所以我不知道到底在資源上怎麼配置會更好,尤其像地方政府自己設的這個,它更有限啦!它要管轄區內所有的學校,這有可能嗎?
  • 潘部長文忠
    如果就對象來說,過去是被隱藏在其他的弱勢協助,包含經濟、學習或是心理需要去特別關心的,不管是學校的輔導教師或我們的專輔人員,其實他們過往協助比較多的是在孩子的輔導層面,但是如果碰到這種兒少照顧者來講,需要引進的應該是其他社會資源,比如他有長輩長照的問題,甚至是兒少……
  • 張委員其祿
    對,這也是我們強調的啦!這個資源要更多介接,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是。
  • 張委員其祿
    最後還有一個議題,對於兒少這樣的照護,其實我們也要非常留意一點,尤其這是未成年,要是他們的心理壓力特大,其實近年來也看到很多兒少自殺的案例,這個我們在下一週會安排公聽,其實我們也要非常重視,因為剛才講的都是制度面怎麼去做這件事,但是實際上,有的時候他自己都照顧不好自己了,只要心理壓力一大,不小心就輟學了、自殺了,這些都有可能發生,所以這也是一個大議題,兩部可能要協調來好好談一下這個事,我們剛好在下一週也要來談。
  • 潘部長文忠
    好,這是學生輔導法這一次修法的重點,大學校院過去是1比1,200,目前教育部提行政院審議的版本是往1比900的方式來努力。
  • 張委員其祿
    我們剛剛講的都是資源的介接、資源的增加,既然有第二期計畫。
  • 潘部長文忠
    好。
  • 張委員其祿
    以上,謝謝。
  • 潘部長文忠
    謝謝。
  • 主席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發言時間4分鐘。
  • 質詢:王委員美惠:11:8

  • 王委員美惠
    (11時8分)部長你好。因為主席說4分鐘,我們要趕快來談,說到強化教育的問題,本席知道部長對於嘉義市教育是非常關心與用心的。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這也是委員很關心的。
  • 王委員美惠
    在很用心當中,我們說教育要如何強化友善校園,其中有包括硬體與軟體,我也知道部長對嘉義市硬體經費的幫忙,本席在這裡代表嘉義市民及家長向你說一聲感謝再感謝。不過對於不足之處,像我最近去國中小,發現有很多硬體設備需要中央趕快來處理,尤其到7、8月孩子就放假了,但是每次經費要補助給地方就說要等到後面幾個月,影響到孩子開學之後的安全性,所以本席在這裡要告訴你,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不只是嘉義的問題,而是全臺灣都有這個問題,所以經費要撥付的時候,希望可以在暑假處理,也兼顧到孩子的安全。
    第二點,你知不知道嘉義市有提出總圖的計畫?部長,你回答一下。
  • 潘部長文忠
    感謝委員,委員對於嘉義市學校的很多建設,只要有發現都會一直努力地提出,教育部也會盡最大力量來做。
  • 王委員美惠
    我打個岔,因為我不願意中央的付出和努力在地方看不到或不知道,結果責任推給地方,地方推給中央,這樣不好。為了教育,中央要跟地方手牽手來做才能做得好。
  • 潘部長文忠
    是。我再補充,委員說的嘉義市總圖,嘉義市確實有提出,但是我要向委員報告這是屬於專案計畫的費用。
  • 王委員美惠
    我知道。
  • 潘部長文忠
    上次那筆經費因為要讓地方趕快執行,所以在110年6月的時候,屬於比較大型圖書館的建設經費都已經核配完畢。
  • 王委員美惠
    部長的意思是說,它送的資料不足或是送的時間已經過了?
  • 潘部長文忠
    時間過去了。
  • 王委員美惠
    時間過了才送的?
  • 潘部長文忠
    是。因為要做的話,我們會有一個專案,委員很瞭解,如果在時間過後才提出,等於有點跟不上,這時候我們要馬上再籌出這麼龐大的經費就比較困難,因為時間上已經來不及,那是在110年,現在已經112年了。
  • 王委員美惠
    本席在這裡要拜託部長,雖然趕不上專案的時間,但是未來如果有經費,也要拜託你協助嘉義市來爭取。說實在的,在地方也好,在南部也好,要培養小孩子閱讀是很不容易的,尤其今天的自由時報有報導臺灣的閱讀素養在全球的排名,從當初的第22名一直進步到今年變成第7名,在五十幾個國家之中,中華民國臺灣是第7名,所以我希望你們對於嘉義市的總圖不要只是一紙公文跟他們說經費沒有了,你們也要多去協助他們。因為興建一個總圖可以培養很多孩子未來的閱讀,影響他的命運,希望部長對這件事情要在意,不是只用公文說沒有錢就算了,責任也是中央的,這樣就不好了,所以共同來把這件事情完成最重要,部長,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好,我向委員報告,關於總圖,因為我們上一期在110年就已經核配完了,
  • 王委員美惠
    我是說未來。
  • 潘部長文忠
    我現在繼續努力向行政院爭取,因為圖書館的設施對小孩子閱讀的培養非常重要,如果後續我們能夠再增加方案……
  • 王委員美惠
    親子,帶孩子一起閱讀。
  • 潘部長文忠
    我想嘉義市的需求我們會考量,好嗎?
  • 王委員美惠
    好,請部長要在意,以上。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
  • 王委員美惠
    主席,你說時間4分鐘讓我很緊張。
  • 主席
    不好意思,我們有多給1分鐘,謝謝王委員為嘉義市爭取閱讀的預算。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 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14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11時14分)今天的議題是強化友善校園、安全,但是本席今天還是要再次地向部長、署長及司長表達校園歧視霸凌案件還是頻傳,以這一屆來講,我在109年質詢過,在今年4月也質詢了,但是我們還是很遺憾,在去年3月24日臺中市大里某國中的學生因為被罵「死原住民」發生衝突,結果老師說要記過,這個學生擔心被記過就跳樓了,這是非常遺憾的事件。至於臺中一中最近這個案件,部長應該知道嘛?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是。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事實上,我不太願意苛責這些歧視原住民的學生,因為他們畢竟是未成年人,畢竟他們還是學生,所以我還是認為我們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教育部、各縣市教育局及所有老師都有責任避免這個部分,真的是要請教育部去加強。
    我上次也提過,兒福聯盟對於兒少微歧視有一份調查報告,我就不再重複了,我已經講了很多次。根據至善基金會2019年至2020年調查數據顯示,就學中的原住民孩子幾乎百分之百都曾遭遇歧視或微歧視,而這個微歧視雖然很輕微,但是它會產生更重大的歧視事件,甚至霸凌的事件,所以教育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但是在校園中卻常常發生這樣的歧視事件,所以要請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注意,這個我就不再重複了。
    對於我在今年4月10日的質詢,教育部也做了回復,寫了很多,我就不列出來,但是我期勉教育部,包括各縣市教育局及所有的老師,真的是要積極、加強來辦理,部長,可以嗎?
  • 潘部長文忠
    是,謝謝委員。減少校園歧視霸凌本來就是我們應該持續來努力,我想委員也關心、瞭解,當時我們在修訂原住民族教育法,其實大家對這個議題,在法的層次討論裡面,都會覺得一定要有一個很清楚的態度,我們不只是認識原住民族,我們更希望各界也都有更好的認識,用一個尊重彼此共融的方式,因為臺灣社會本來就是應該以這樣的方向來前進。至於校園中出現這部分的問題,我們除了應該重視之外,也應該跟所有的教育人員一起來努力,任何一個過程都要做好機會教育,讓孩子從這個過程去學習。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因為時間的關係,針對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配置情形,依據教育部在111年8月底的資料,非六都縣市比例嚴重失衡,在原鄉地區,尤其花東更是失衡,這個不在話下,所以對於這樣的情形,按照你們的規劃,112年預計要引進1,047名外籍英語教學人員。
    我也曾經在3月31日行文給教育部,希望你們修正相關的規定,增列「或臺灣公私立學校任教二年以上經驗者」,希望能夠修正這個規定,讓偏鄉地區能夠做一個處理。部長,教育部也有答復,你們認為好像不太適合或是這個門檻怎麼樣,會有這樣的意見就是地方的意見,因為時間的關係,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教育部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聯絡?是不是問一下當地的議員笛布斯.顗賚議員?他認為你的答覆是有問題的。
  • 潘部長文忠
    委員說的是哪一位議員?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等一下我再跟署長說。
  • 潘部長文忠
    等一下我再請署裡跟議員聯繫,瞭解一下整個情況。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最後,關於擴大引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計畫,你們設北區中心跟南區中心,花蓮被劃為國立中正大學的範圍,可是中正大學在嘉義,花蓮人要跑到那麼遠,而不在比較近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是不是可以乾脆把花東這部分就放在花蓮東華大學,再多設一個中心?你評估一下。
  • 潘部長文忠
    委員,這部分我們再研議,當然也要找到有意願跟合適的大學。委員剛剛提到的區域,我們再研究一下,好不好?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第一個,最好能夠在花蓮,如果不行,最起碼放在國立臺灣大學,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這個我們再研議一下。
  • 主席
    時間已經超過了3分鐘,鄭委員如果需要資料,就請教育部再提供。謝謝。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莊委員競程、李委員貴敏及劉委員世芳均不在場。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質詢:廖委員國棟:11:22

  • 廖委員國棟
    (11時22分)部長好。最近校園裡面發生了幾件事情,我們要講的你都知道了,在立法院,不論是國事論壇或是各委員會,我們一直在討論兩件事情,就是關於霸凌跟歧視這兩大議題。我看資料,在國際上第一個將兒童當作人權保障對象的就是兒童權利公約,所以各個國家對於兒童的權利都予以公約化來制定怎麼樣對待兒童,這一次在臺中一中發生的事情,你們現在應該都已經知道了,因為我們講了很多遍,你們從各個媒體應該都知道這件事情,但是我們擔心的就是,教育部對這一件事情的後續,到現在為止做了什麼?有沒有做什麼?如何去防止?如何去改善這樣的環境?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關於霸凌或歧視,委員講到中一中的情形,教育部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正對學校做進一步的調查跟後續的處置,我們覺得雖然這件事是在學校發生,但我們要以此為鑑,這表示我們需要再對更多學生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因為我認為族群相互尊重是非常重要的,出現這一些事情,對於學生,學校會去做一些理解,但更重要的是,在校園裡面應該要傳達正確的訊息,委員也都很瞭解,當初我們立原住民族教育法,就是希望各族群對原住民族教育有所瞭解,更重要的是尊重。
  • 廖委員國棟
    對,現在這個環境的塑造是非常重要的。
  • 潘部長文忠
    是。
  • 廖委員國棟
    這就是學校要做的工作,顯然我們在這個部分應該要加強。
  • 潘部長文忠
    我們持續來加強。
  • 廖委員國棟
    部長,他們已經是高中生了,還有那種狹隘的想法,我無法想像,如果是我那個時代,在四、五十年前,那就算了,但是當國家、社會的發展已經到這樣一個層次的時候,居然還發生這樣的事,顯然教育有要再改善的地方。
  • 潘部長文忠
    是。跟委員報告,在友善校園這部分,不管是性別平等或族群平等,雖然是有進步,但是一定還要再加油,比如說,這樣一個個案,大家深究以後發現在學生學習歷程當中有這樣的情況,我認為這一些都應該是很好的機會教育,所以這一次我們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希望除了對學校進行瞭解以外,也要善用這樣的方式,來讓孩子知道像這樣的用詞,本來是一個很歡愉的活動,但對原住民族學生來講,是一個傷害。
  • 廖委員國棟
    經過這樣的事情以後,目前教育部有通令各個學校加強這方面的相關環境教育嗎?
  • 潘部長文忠
    因為之前有一些案例,我們都會在整體的友善校園上再加強,因為這是一個整體面,我們不是只有處理對原住民族學生的歧視問題,還有其他的面向,我一直比較努力,也跟委員報告,在友善校園這一塊,教育部一直把它當成非常重要的議題,而且是持續在做,只是針對這個機會教育,我也會請國教署再跟各縣市教育局處善用跟宣導。
  • 廖委員國棟
    一樣是在臺中市發生的成功中學學生遭霸凌事件,最後造成墜樓事件,你也聽過這個報告嗎?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是哪一個?是國中吧?
  • 廖委員國棟
    成功中學就是國中啊。
  • 潘部長文忠
    那個事件比這個事件更早一點。
  • 廖委員國棟
    對,比較早一點,但是一樣是發生在臺中,為什麼都在臺中發生?顯然我們的大環境、學校的環境都有待改善。你做為一個最高教育主管,對於這一類事情,你要有所警惕,不得再發生。我們上次在質詢內政部的時候提到反歧視法,詢問是不是能夠儘速送審,內政部長居然告訴我們說明年再修,為什麼要等到明年呢?為什麼不現在就馬上做呢?我們的大環境連大人都這樣了,何況是小孩子?對不對?所以你們有非常大的責任,要把這樣的環境改善,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是,一定要持續加強,我覺得一定要不斷地做,讓我們的校園環境真的更友善,孩子接觸的過程當中,是孩子培養人格很重要的部分。
  • 廖委員國棟
    部長,我拜託你,你在行政院院會的時候,經過這次討論以後,在院會裡面幫我們提案,因為現在內政部沒有人來,只有教育部有人來,所以我們只能針對你們在院會裡面的提案,快點完成反歧視法整個立法,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好,我再跟林部長說明。
  • 廖委員國棟
    好。
  • 潘部長文忠
    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等一下王委員鴻薇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5分鐘。
  • 質詢:陳委員椒華:11:28

  • 陳委員椒華
    (11時28分)部長好。我們今天的主題是友善校園,那我要請教部長,友善校園的範圍是只有指校內嗎?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說學生的部分都是我們要關注的核心重點,學生也有在學校,也有在家庭。
  • 陳委員椒華
    那學生從學校到回家的路上,我們要不要關心友善環境?
  • 潘部長文忠
    當然,尤其是上下學的安全。
  • 陳委員椒華
    對,本席要提到一件事,我們現在已經被說成是行人地獄,包括學生從校園回到家的路上,包括人行道的不暢通,學生都要走在馬路上。請問部長,這個部分要怎麼改善呢?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這不只是教育,行政院從蘇院長到陳院長,都接續非常關注這個議題,尤其是在跨部會的討論裡面,從環境的硬體設施的改善……
  • 陳委員椒華
    現在就是要盤點從校園到回家路上的人行道,目前進行的情況怎麼樣?
  • 潘部長文忠
    現在已經不是盤點,目前……
  • 陳委員椒華
    可以全面盤點嗎?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這些危險的重要交通路口,教育部已經跟我們幾個單位盤點出來……
  • 陳委員椒華
    聽說才四百多所學校,現在可以加強盤點嗎?
  • 潘部長文忠
    不只。
  • 陳委員椒華
    我建議教育部要全面盤點,可以嗎?
  • 潘部長文忠
    我們現在做的就是全面盤點,已經盤點了。目前營建署跟公路總局也都陸續在開始做這方面的改善,這是硬體的部分。
  • 陳委員椒華
    好。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交通安全教育的部分,請問部長,交通安全教育是教育部主責嗎?
  • 潘部長文忠
    在學生這部分,因為這是學習的關鍵階段,這個部分當然是教育部要負責。
  • 陳委員椒華
    那成人教育的部分是誰主責呢?
  • 潘部長文忠
    有好幾個面向……
  • 陳委員椒華
    部長,你知不知道現在車子經過斑馬線不停車要罰多少錢?部長,你知道嗎?
  • 潘部長文忠
    哪一個?
  • 陳委員椒華
    就是車子在有行人穿越馬路時不停。
  • 潘部長文忠
    罰款的數目我沒有很清楚。
  • 陳委員椒華
    請問這方面的教育是教育部要負責,還是交通部要負責?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我剛才跟您報告,行政院統籌的這一個方案,幾個部會都參與,即使是教育宣導,也有分學校這一部分的交通安全教育,至於對社會的教育,就我所知道的,像交通部「路老師」這樣一個方案,交通部……
  • 陳委員椒華
    我請部長跟交通部談清楚,因為本席在質詢交通部的時候,他們好像認為是教育部負責,但是這個部分不管是誰負責都要做……
  • 潘部長文忠
    這個都是跨部會在做。
  • 陳委員椒華
    對,但是本席要說的是,大家不清楚,包括部長你也不清楚罰多少錢。我要告訴部長,這樣要罰3,600元。所以現在就是說,如果不停車就要罰3,600元,我們要加強教育宣導,我們不是為了要處罰才罰錢,我們是要讓大家知道,包括成人,包括學生,就是要知道這時是要停車的,要讓大家瞭解。
  • 潘部長文忠
    是。禮讓行人是目前我們在行政院跨部會方案裡要最優先執行的,宣導和路口的改善,目前幾個部會都跨部會在做。
  • 陳委員椒華
    本人認為宣導不夠,包括部長不知道,我本來也不知道,我在交通委員會,我也沒有去記,但是這個是很重要的。
  • 潘部長文忠
    我不知道罰款罰多少,但是禮讓行人是目前我們跨部會的重點。
  • 陳委員椒華
    是,宣導是重點,交通安全教育是重點,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是。
  • 委員椒華
    那教育部的相關法規是不是有列入交通安全的相關法規,並加強教育的宣導?
  • 潘部長文忠
    在宣導面,我們幾個部會也會跨部會合作。
  • 陳委員椒華
    好,麻煩部長,這個很重要,社會的交通安全教育,校園也都要做。
    最後要請教部長,現在戶外教學也要加強學生的安全,但是現在有一些教育園區、動保園區設在鄰避設施旁邊,譬如廢棄物掩埋場、焚化底渣掩埋堆置的地方,請問部長,我們現在的戶外教學有重視這個部分嗎?
  • 潘部長文忠
    委員,這個個案的點我是比較不瞭解,因為戶外教學有很多據點,這些據點有很多是跨部會合作的,很多人都認為是很好的戶外教育的場域。
  • 陳委員椒華
    但是你看現在五甲的壘球場就設在焚化爐底渣掩埋場旁邊。
  • 潘部長文忠
    壘球場怎麼是戶外教育的場地?我不知道它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 陳委員椒華
    因為它旁邊就要設動保園區,畜牧處如果規劃這樣子的動保園區,未來就很可能會做戶外教學場地,本席要提醒教育部,未來這些體育設施或休憩場所的相關規範,我們希望能夠顧慮到焚化爐底渣掩埋場揚起的灰砂可能含重金屬,學童會吸入,希望教育部能夠多多重視。
  • 潘部長文忠
    戶外教育注意安全這些事情我們會特別留意。
  • 陳委員椒華
    好。
  • 潘部長文忠
    謝謝。
  • 陳委員椒華
    謝謝。
  • 主席(范委員雲)
    謝謝潘部長,謝謝陳椒華委員。
    請王委員鴻薇發言,高金素梅委員質詢完之後,我們休息。
  • 質詢:王委員鴻薇:11:34

  • 王委員鴻薇
    (11時34分)部長好。去年年底臺大撤銷了現任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的論文,因為涉及學倫,涉及論文抄襲事件。大家應該都記得,去年爆發林智堅論文抄襲事件時,臺大召開記者會,向外界說明為什麼會撤銷林智堅的論文和學位,最近我有跟教育部調閱當時臺大的報告,因為臺大當時的報告一直都沒有公諸於世,結果沒想到教育部在5月5日函文給我的辦公室,竟然說鄭文燦的碩士論文審定資料是要保密的,所以沒有辦法提供審查報告。其實就我所瞭解,臺大事實上有提供報告給教育部,所以我在這邊請教部長,林智堅違反學術倫理的報告可以透過記者會公諸於世,那麼為什麼鄭文燦的論文到了教育部手上,卻屬於要保密的資料?難道要如同蔡英文總統升等的相關資料也要保密30年嗎?請問部長,可不可以回答為什麼要保密?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跟委員報告,對於論文學術審查部分,我想各校本來就有規範。
  • 王委員鴻薇
    應該一致,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比如說,確定違反學倫,撤銷學位,有一個副知通知的規範,這個是我們比較一致性的做法。
  • 王委員鴻薇
    應該一致。所以請問一下,鄭文燦的論文,因為論文抄襲被撤銷,跟林智堅的論文抄襲被撤銷,有什麼不同?同屬臺大,同屬國發所,請問有什麼不同?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應該這樣子說,如果就審查過程這部分,我們當然就是尊重學校的專業審議。
  • 王委員鴻薇
    我要請問,為什麼教育部要保密?
  • 潘部長文忠
    沒有,我沒有什麼保密啊,臺大的審議結果只告訴我們撤銷某某人,也會副知給各大學和國家圖書館。
  • 王委員鴻薇
    這是你函文給我的,這個論文就是鄭文燦的論文,函文說「中國基層選舉演變之分析──尋找民主發展的動力」碩士論文案之審定資料係屬保密,無法提供審查報告。所以這樣子的敘述是不對的,對吧?
  • 潘部長文忠
    這個是臺大的相關規範。
  • 王委員鴻薇
    不是,臺大有提供給教育部。
  • 潘部長文忠
    沒有。
  • 王委員鴻薇
    臺大有提供給教育部。
    那請問一下,能不能保密?如果這樣的話,臺大能不能保密?為什麼林智堅他可以開記者會,但是鄭文燦要保密?
  • 潘部長文忠
    委員,對於論文公開的原則,經過幾起學術倫理事件之後,各界有一個討論,我們也在大學校長會議中針對這個議題……
  • 王委員鴻薇
    部長,你已經語無倫次了,所以我在這邊具體要求,有關於論文抄襲的規範應該一致,你剛剛講應該有一致性,如果林智堅的抄襲審定報告可以公諸於世,那請問一下,鄭文燦的抄襲報告是不是應該公諸於世?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應該這樣子說,這個事情發生以後,過去這一段時間……
  • 王委員鴻薇
    你還是沒有直接回答我。
  • 潘部長文忠
    不是,委員,因為我們大家一起做了很多的討論,也提出一個後續的規範……
  • 王委員鴻薇
    我的發言時間到了,我不要耽誤別人的時間,但是你沒有給我具體的回答。
    第二點,今天我也召開記者會,5月26日臺大校評會要討論陳明通的退休案,送到教育部時,教育部會不會核定?
  • 潘部長文忠
    應該是他的學倫案。
  • 王委員鴻薇
    是退休案。
  • 潘部長文忠
    他的退休案本來學校就提到教育部來了,但是因為有過去陳教授關於學倫案的討論,臺大還沒有完成最後的審議,所以退休申請案還候在我們這邊。
  • 王委員鴻薇
    所以他的退休案都已經通過了?
  • 潘部長文忠
    沒有,還在審議過程,因為就是有前面學術倫理的問題,有待臺大審議……
  • 王委員鴻薇
    所以你在這邊很具體地回答我,我從去年8月1日就已經向教育部及臺大檢舉,已經經過10個月了,到現在陳明通所指導的論文,鄭文燦也好,或是他做為口試委員的林智堅也好,不要說其他未來還會爆發的人,以這樣的狀況,臺大一定要處理他違反學倫的問題,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現在正在進行審議過程。
  • 王委員鴻薇
    所以在臺大沒有處理違反學倫問題之前,教育部不會核准他退休,對不對?
  • 潘部長文忠
    是,就是這樣。
  • 王委員鴻薇
    好,這個原則必須遵守。
  • 潘部長文忠
    這一向也是教育部處理的原則。
  • 王委員鴻薇
    好,謝謝。
  • 主席
    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 質詢:高金委員素梅:11:40

  • 高金委員素梅
    (11時40分)今天議程安排的是社會安全網與兒少照顧,請問教育部潘部長,你清不清楚針對原鄉地區社會安全網與兒少照顧的權益大概有哪些機構在做?您大概不知道吧!沒關係,那您可以休息一下。所以今天邀請衛福部李麗芬次長,次長是我以前的同事,同時也請原民會社會福利處科長上臺。部長可以休息一下聽聽。
    目前原民會以原家中心、世界展望會與教會三大系統在支持原鄉地區的社會網或安全網。長期以來,衛福部社家署對於原住民地區的社會網其實做得很少,因此原民會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四年計畫,這項計畫就由原民會來做,今年已經是第三年了。我在這裡要先給原民會肯定,也給衛福部社家署否定,因為原住民也是這個國家、社會的一分子,但你們對於其社會保護網做得非常少,都丟給地方政府做。當然現在沒關係,因為原健法已經通過了,社會安全業務也屬於衛福部,原民會只主責文化安全部分,分工分得非常清楚,也已經入法了,所以我今天要提醒次長一下。
    由於今天時間不夠,我後續會邀請原民會、衛福部和教育部來我辦公室討論一下怎麼整合精進,但我仍要稍微講一下原家中心的工作項目,總共分為七大類,有社會工作個案服務;專案服務,這裡的專案服務就是運用團體工作、社區工作專業方法推展社會服務;第三是原住民族各項權益宣導或講座;第四是推展志願服務;另外還有建立社會資源網絡平臺以及建立服務地區人文與福利人口的群統計資料,再來就是其他創新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事項,包山包海,對不對?原民會是不是該整合一下以後原家中心和教會該做些什麼事?
    大家看到原家中心業務包山包海,舉凡婦女權益、兒少照顧、家暴案、性侵案、醫療及喪葬急難救助、長照資源轉介、輔具申請、公部門資源連結、社會企業資源連結,還有在疫情時代也必須到部落關懷族人。而且原家中心還要辦理各項講座,像是性平宣導、人口販運防制宣導、網路詐騙宣導、兒少網路誘拐防制宣導、法律扶助資源宣導。原家中心還做了什麼事呢?要為原民會所有政策及計畫服務提供諮詢,例如補助假牙也是原家中心要做,禁伐補償要說明,居家修繕也是原家中心要說明。
    我們再看看原家中心的人力編制。首先要看原家中心在哪一個地區,再依照地方政府的財力分級補助,大概分為一級與二級。補助什麼呢?補助人事費、業務費,所以大部分原家中心只能聘任4到5個社工。請問科長、次長,你們覺得如何?原鄉地區這麼大的區域,我們就談屏東縣,原鄉這個大社區就占了整體一半以上;花蓮也是這樣。4到5人的社工能做剛才所說那些包山包海的事情?你們覺得可以嗎?是不是應該檢討一下了?請問衛福部李次長意見。
  • 主席
    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麗芬
    跟委員報告,其實原家中心應該比社安網的社會福利中心更早推動,至於社福中心的設立,也不是不能設在原鄉地區。
  • 高金委員素梅
    我知道啊!所以我現在跟您說的是資源整合。
  • 李次長麗芬
    是。
  • 高金委員素梅
    我們的錢就這麼多而已,如果我不在這裡質詢,我看你們會一直放任這個情況,讓各機構取用這麼小塊的餅,不再整合。
  • 李次長麗芬
    針對原家中心,其實我們是放在社安網的策略一。我們知道原家中心大部分委託給民間單位,但要是他們發現相關問題,還是要回到公部門處理,與所有鄰近社福中心連結,並不是要這些民間團體處理。這部分的聯繫……
  • 高金委員素梅
    所以你的講法是原家中心只要通報的意思?
  • 李次長麗芬
    對,它要通報。
  • 高金委員素梅
    對啊!但通報事件中,其實有很多都是需要即時輔導、介入的啊!我剛才也說,原鄉地區其實幅員非常遼闊,所以我要求、也建議衛福部社家署,應該導入資源到原家中心,與原民會共同整合並盤點、推動,而且你們要負擔原家中心的專業督導費,強化部落的社會安全網。
    我也要講,原家中心社工人員執行業務範圍非常大,科長,你應該也清楚知道,社工員的年資認定是不公平的,應該改為到職日滿1年就可以認定年資並且調薪。而且年資的計算很奇怪,社工在其他社福機構服務的年資並不能帶到原家中心,這是什麼樣的概念?我認為他們在其他社福機構的已服務年資應該可以帶過去,以保障社工人員的權益。請問科長和次長,你們認為呢?
  • 李次長麗芬
    其實衛福部本來就有一項針對民間團體社工人員的薪資補助,只要是政府補助的社工,不管他是在公部門還是私部門……
  • 高金委員素梅
    次長,我都知道!但是今天時間非常短……
  • 李次長麗芬
    我是說資歷可以累計,在衛福部這邊確定是可以累計的。
  • 高金委員素梅
    好,所以你現在是告訴我,在原家中心服務的這些人只要在其他地區服務過,年資就可以帶到原家中心去?
  • 李次長麗芬
    對,那他是拿政府的補助。
  • 高金委員素梅
    科長,你聽到了嗎?但是我在部落聽到的是你們不准喔!所以對於今天的質詢,我覺得還有非常多問題,希望衛福部─尤其是次長,您是我以前的同事,我相信您也非常專業與了解,我希望今天質詢結束之後,衛福部次長、原民會與教育部能一起到我辦公室來,研究怎麼把社福機構或團體整合起來,做最有效的運用,以及基於原鄉地區幅員遼闊,文化、安全性不同,怎麼樣以專業指導更加落實服務。尤其是教育部長,雖然我沒有請你再上臺,但我們有非常多社工系的孩子畢業,這些孩子畢業後的流向應該怎麼導入原鄉地區?現在很多孩子都不願意回去,不願意回去的原因是什麼?我覺得教育部應該要有一些統計資料,讓我們可以整合產、官、學,一起建立完整的原住民地區社會安全輔導與聯絡網。次長,可以嗎?
  • 李次長麗芬
    可以。
  • 高金委員素梅
    好,謝謝。我希望你們回去之後先整理資料,1個月之後,我會請大家到我辦公室再來討論。
  • 主席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48分)
    繼續開會(11時53分)
  • 主席(吳委員思瑤代)
    現在繼續開會。
    請范委員雲發言。
  • 質詢:范委員雲:11:54

  • 范委員雲
    (11時54分)部長好,我今天要繼續向您追問臺中市政府的事,再來就是談今天的主題:兒少照顧者。潘部長應該記得,上個月(4月)我以豐原高中案列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非常誇張,長期在處理校園霸凌、性平、不當管教、體罰等各種事件上都有重大疏失,當時部長也承諾針對臺中市政府從豐原高中案到其他案件,在兩個月內、也就是6月10日前提出完整調查報告給立法院。沒想到調查報告還沒出來,昨天臺中市政府、而且又是豐原高中爆出新的案件,以案情來看,我認為非常嚴重。我讓部長看一下,一樣是豐原高中,有學生遭到性騷擾,但校內求助無門。學生繼續努力,向市政府教育局局長信箱求助,沒想到教育局問了學校,學校說沒有這件事,於是教育局又跟學生說「請再去找學校」。我要請問的是:部長很清楚,對於性騷擾案,只要知道就要調查,但教育局居然沒有辦法督導豐原高中依法處理,還跟學生講「再去找學校」。我已經將信箱內容匿名呈現,這位教官不只對學生評論身材、關心學生有沒有男朋友、跟男朋友的親密關係,學生反映覺得被騷擾後,這名主任教官還威脅學生他有的是方法,讓這名學生無法順利畢業,之前該教官也已刁難過,不給學生請假了。根據人本調查,其實該學生向學校美術老師、數學老師、學務處秘書、校長申訴過,但學校都不處理。
    我覺得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太糟糕了,逼得大家都要出面開記者會申訴。部長,你很清楚性騷擾案與別的案件不一樣,只要有人申訴或他人檢舉,3天之內就要由已設立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但臺中市教育局可以自行決定不要交由性平會調查,只回信給檢舉人,要檢舉人再去找學校。我覺得臺中市教育局不依法監督這件案子、不啟動性平調查,造成可憐的學生申訴陷入無限迴圈,最後還要找關心學生權益的NGO出面等等,等於讓學生身心受創,無法好好畢業、好好考大學。所以,除了我們上次說好6月10日要給本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我也要求教育部依法處理,真的要好好調查,對臺中市政府和這所學校的違法失職行為確實究責,6月10日前要給我的完整報告是否可以把這件案子也加入,一起報告?否則臺中市政府每次都等到被害者出面對媒體開記者會,才願意好好走程序,真的是沒有把教育部的規定放在眼裡。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召委。針對這起案子,我當時也向召委與委員會承諾一定嚴正徹查,教育部也確實在這樣的基調上處理。對於有另一學生對該校主任教官提出性騷指控,這方面的處置本來就有原則必須依循,我們會併案要求。
  • 范委員雲
    好,特別是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長信箱的處理方式有沒有依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我就等你們6月10日提出的調查報告。
    第二,今天的主題其實就是兒少。依照兒童權益或國家法令,兒少就是應該專心唸書,不該被迫成為照顧者,家總也呼籲別再辦孝行獎。我知道孝行獎是內政部主管,但也希望教育部橫向聯繫,孝行獎等於是鼓勵這樣的行為,卻沒辦法讓學生好好學習。
    我也請部長看看國際經驗:日本跨部會成立支持年輕照顧者的工作小組;澳洲教育部也確立年輕照顧者的轉介流程;英國會有社工評估其照顧能力、意願,並連結資源。我今天就提出兩個要求,衛福部也在場─謝謝次長,報告都寫得很詳盡。對於教育部的報告提到會提升第一線的認知敏感度,我覺得可能要更加強,因為教育現場很多老師都說他們心有餘而力不足,好像完全不知道有相關管道與衛福部資源,所以第一點是請教育部協助教育現場第一線人員提升認知敏感度。第二,我也希望教育部建立兒少照顧者的需求調查,銜接衛福部的資源。而且相關調查不能讓學生被貼上標籤,也應該在調查中了解他們的負荷,所以應有負荷評估量表。針對這部分,部長是不是能答應我們建立兒少照顧者的需求調查,而且不能貼上標籤,內容還要包含複合評估量表?第二是協助教育第一線人員提升認知敏感度。就這兩件事,好不好?
  • 潘部長文忠
    好。謝謝召委,今天這項專題報告確實讓我們更注意到,在原來的弱勢孩子支持體系裡應該再特別針對兒少照顧者。我們的書面報告中提到,我們與衛福部有一項兩部會聯合措施,也可能需要建立更多確認、辨識兒少照顧者的方法。之後就是針對召委所提的這幾個事項,我們應該加以研處。
  • 范委員雲
    謝謝。那麼針對我對於這兩件事的要求,多久之內可以給我書面報告?
  • 潘部長文忠
    早上我們就向委員提到可不可以給我們3個月時間?
  • 范委員雲
    好,3個月內一起報告。
  • 潘部長文忠
    因為除了需要跨部會討論,我們也希望研究怎麼細密處理,以免不小心又對這些孩子貼了標籤。
  • 范委員雲
    好,謝謝部長。未來我還會繼續針對其中的青少女媽媽,關心這群人。
  • 潘部長文忠
    是。
  • 主席(范委員雲)
    現在處理報告事項第三案:教育部檢送「總支出」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以上1案書面解凍報告,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准予動支。
    處理討論事項所列審查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8案,並進行討論與協商。
    一、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委辦費」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第1節項下「性別平等教育」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第1節項下「學前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終身教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學務與輔導」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項下「推展競選運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預算凍結1,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3目「中等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第1節項下「本國語言文字標準訂定與推廣」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1目「體育教育推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教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第3目「國家體育建設」預算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現在逐案討論。
    處理第一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二案,關於性別平等教育,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林委員宜瑾
    我對解凍沒有意見,可是我還是想提醒一下,本席當初提案時曾經指出,2006年到2020年全國各級學校全年疑似性騷擾通報案件數是大幅增加的。當學生勇於投訴、有協助需求的時候,教育部要如何接觸這些學生?處理校園性平案件的人力資源是否充足或有待加強?我覺得這一點還是要請教育部說明,因為在你們的報告上看不見。
  • 主席
    請教育部說明。
  • 吳司長林輝
    接獲通報之後,第一個要處理的是啟動調查以及相關人員的輔導工作。在調查部分,其實我們規劃了相關培訓課程,目前由教育部國教署會同各地方政府,依照我們規劃的嚴謹課程培訓調查人員。我們也要求學校在進行調查的過程中必須聘請具有培訓資格、在人才資料庫裡的人調查,以確保調查能夠很適切,避免學生遭到二度傷害。第二個部分是輔導人力這一塊,目前對於受害以及行為人學生的輔導工作,我們是針對輔導老師以及專業輔導人員,將來在相關培訓時增加有關性平教育的一些輔導知能,以上報告。
  • 主席
    好,還有沒有委員有意見要表達?沒有的話,我們就通過。
    現在處理第三案,關於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預算凍結600萬元案,有沒有委員要表達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第四案,關於學前教育預算凍結200萬元的書面報告案,有沒有委員要表達意見?沒有的話,第四案予以動支,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第五案,關於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6,000萬元的書面報告案,有沒有委員要表達意見?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
    因為這一案我們凍結6,000萬元,數額滿高的,我對於解凍是OK,可以支持,但是我提醒一下部長跟高教司,對於本席在這個會期關切的議題要給予回復。第一個,今年疫後我們對於學貸補助的放寬,我有要求你們針對整體的、長程的貧窮線的認定要檢討,對不對?我還沒有看到你們的回復。
    第二個,因為最近大學的畢業季、畢業展都已經開始,我昨天才參加實踐大學建築設計學院的畢展,我也要求針對這些特殊學門學生的學習支出要擴大辦理,作為他們可以提列學貸的項目,我也還沒看到你們的回復,如果OK,要趕快把政策拍板。如果你可以告訴我們,我們就在這個畢業季的時候告訴他們,因為所有的畢業學員們都在這個時候舉辦展覽,可以趕快把這個好消息告訴畢業學員們未來的學弟妹。像我昨天去,我很想告訴他們這個好消息,但我的話含在嘴巴說不出來,因為我不知道你們的政策評估是什麼,這件事剛好在這個畢業season裡頭,我非常希望高教司趕快來跟本席說明,這個是學生的權益。
    第三件事情,因為上週是次長列席,部長不在,對於高教的部分我們有這麼多的大學有工程在進行,尤其新宿舍運動做得這麼好,現在都面臨沒有辦法發包的狀況,所以我們要強化跟工程會的聯繫,我知道全臺灣的公共工程都碰到這個困難,但是暑假要到了,很多工程都是急著在暑期進行,尤其更多大的工程,如果發包沒有在國家的協助之下,它就會無限期的delay,甚至有一些學校可能要撤回原本已經爭取到的經費,非常可惜,所以對於校園公共建設的發包,你們一定要找出一個幫忙的機制,要嘛提高預算,要嘛解決它去找廠商的問題,這個剛好是高教行政督導的項目,我再一次就我關切的三個部分提醒,請司長會後儘速來跟本席說明好嗎?謝謝。
  • 主席
    針對高教的統凍6,000萬元,我也有幾個部分要表達意見。第一個,關於私立大專院校聘約不合理,譬如高額離職違約金的部分,雖然你們已經有盤點跟檢視聘約內容,而且有一個相關的規範,但是沒有給時程或進度,今天是不是能夠現場給時程或進度?第二個,關於我其中一個案子─生養環境不友善,有滿多女教授反映他們申請育嬰留停的時候,學校或者是系主任會叫他自己找代理老師,但事實上他可能找不到,造成他們的困難,這部分教育部有回應說你們有做一些相關的督導,這邊我要提醒你們,要嚴格的監督,好不好?比較大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高額離職違約金的部分,是不是有個時程?也可以一起說明,謝謝。
  • 王處長崇斌
    跟委員報告,有關私校聘約不合理的部分,部裡面已經有整理了不合理的聘約條款規定,目前也已經在內部的作業程序中,應該近期2個月之內就會確定,然後通函給各私立大學作為辦理聘約的依據,以上報告。
  • 主席
    好,有沒有其他委員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我們這一案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也請教育部聽進委員的意見。
    現在處理第六案,關於技職教育這部分,有沒有委員有任何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第七案,關於終身教育預算凍結100萬元的這個部分,有沒有委員有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第八案,關於學務與輔導預算凍結200萬元這部分。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林委員宜瑾
    這個案子我對解凍案也是沒意見,可是我還是想要詢問一下,我們本來這個會期要提出學生輔導法的修正案,可是目前好像只聞樓梯響,不曉得到底是卡在什麼樣的關卡,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 主席
    請教育部說明。
  • 吳司長林輝
    學生輔導法修正的條文在本部已經完成審查,目前送行政院審查中,行政院已經開過一次審查會,有提供了很多的修正文字,我們目前在綜整文字,要再回復給行政院,行政院收到回復後會安排院會審查,審議通過了就會報立法院,以上報告。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
    我支持預算解凍,因為你們預算已經很少了。我在上上週有參加一個大學的論壇,在講心理健康假的部分,有越來越多學校要跟進,我質詢的時候只有中山大學跟實踐大學2間,現在已經增加10間,總共有12間,所以政策上大家越來越重視校園的心理健康,這很好,你們繼續去push。我這裡要拋出的是,因為要修學生輔導法,當天有很多專業的心理專家在現場拋出來說,學生輔導法在修法的同時,跟衛福部心理師法的競合一定要去處理,否則它在執行業務的部分,那個場域會受限,這是一個,因為很多專業界的人士擔心在修法的過程跟心理師法沒有做一個配套。
    第二個,很多學生還有輔導老師、心輔老師現場就告訴我們,在高教端,我們到心輔室居然會有次數的限制,也就是說有的學校規範一個學生只能夠來4次,有的12次,就是因為人力不足,所以我們要修學生輔導法,把1比1,200修到可能是1比900,甚至是1比800。有這種次數限制非常離譜,對不對?應該要幫學生諮詢輔導到他恢復mental health為止,請你們一併來檢討,好嗎?一個是心理師法的競合,在修法過程的思考。第二個,一定要去盤點,不可以有次數限制這件事情,看醫生看到一半,就要叫你不要來了,哪有這種事情?第三個是有關心理健康假,請繼續去督導,我這三件事情就教於司長,謝謝。
  • 吳司長林輝
    有關跟心理師法競合的問題,這次學生輔導法已經有增列了一個條文,把兒童最佳利益考量的精神入法,也就是說當它有出現競合的時候,在處理上必須優先以兒童的最佳利益來考慮,所以我們在立法說明有寫。
  • 吳委員思瑤
    不只是兒童,學生也是,就是一直到大學端。
  • 吳司長林輝
    是,我們在立法說明裡頭有做補充說明,就是排除現況遭遇到的困境,已有做處理,我們會後把相關條文跟立法說明提供給委員參考。至於心理健康假的部分一定會持續推動,而且我感覺到大家聽到很多學校的實務分享之後,很多人更願意主動去檢討這件事情,而不是被動地等學生來主張。至於有關次數的問題,確如委員所說,確實受到人力資源不足的限制,他們也是為了避免後面的人會一直進來,所以才做了這樣的處理,對於輔導人力配置的問題,我們現在會努力在修法之前先想辦法改善。
  • 吳委員思瑤
    你可以轉介到其他的資源,跟縣市政府或是衛福部,甚至跟民間的單位合作,對不對?
  • 吳司長林輝
    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心理健康促進計畫有一個案子是進用精神科醫師……
  • 吳委員思瑤
    我知道,但是目前轉介的不夠多,才會受限於次數嘛!
  • 吳司長林輝
    是,我們會加強宣導。
  • 吳委員思瑤
    這個部分會後請提供改善的方式來跟本席報告,那預算就可以解凍,謝謝。
  • 主席
    這一案我是提性別友善廁所,教育部已經有給獎補助指標,我也支持解凍。第八案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九案關於各項教育推展預算凍結600萬元案,有沒有委員要表達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案,關於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案,有沒有委員要表達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一案,體育署「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案,有沒有委員要表達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二案,關於推展競技運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請林宜瑾委員發言。
  • 林委員宜瑾
    因為這個牽扯到競技運動,日前林騰蛟次長有證實,足協目前財政缺口達到九千多萬元,關於足協財務狀況償還的情形,不知道體育署到底掌握了多少?我覺得這個一定要有效地監管,除了你們交出來的書面報告外,我想等一下要請你們進一步說明。
    另外,我們知道去年美國女足工會有跟美國足球協會訂一個團體協約,透過白紙黑字明確規範協會跟球員的權利義務關係,有融入同工要同酬、禁止歧視,還有場地安全責任等等的概念。我想我們看別人也要看看自己,在世界女足很積極地向上發展的同時,我們來看臺灣自己,2018年亞運欠薪,還有3個月前世界盃附加賽,一些五四三的事情就陸陸續續在發生。特別是現在一些相關賽事的出場費,還有球員要墊付超過十幾萬的代課費用,都沒有著落啊!我覺得這個部分其實體育署應該要好好地去做相關的協助處理。
    女足工會也有指出,如果我們能參考國外的發展經驗,透過球員工會與協會之間簽訂團體協約,明確化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跟相關給付的期程,這樣才是所謂制度化的作法,所以在女足工會的會員大會中,球員們也有通過決議,要啟動跟足球協會的團體協約。我想請問體育署,我們是不是願意用這樣的行動來支持女足運動員?到底要如何輔導這些運動員跟單項協會簽訂團體協約,或者類似運動員組相關工會組織,請教一下這部分要怎麼樣輔導?
  • 主席
    請陳培瑜委員發言。待會再請體育署一起回應。
  • 陳委員培瑜
    今天我們有提了一個臨時提案,就是關於東亞青女足的事件,已經聽到體育署說會針對這個提案往下處理,在此先謝謝體育署。不過因為後續我們還知道女足有來陳情,包含積欠女足的出場費及代課費,所以在後續相關的報告還沒有出爐之前,是不是可以建議先凍結這100萬元,暫時不予解凍?然後期待看到相關報告跟規劃,解決這個爭議的事件。以上,謝謝。
  • 主席
    有委員提議要凍結100萬元,這部分如果沒有委員反對的話,我們就繼續凍結,然後另定期繼續處理,留在委員會當中。
    體育署要說明嗎?
  • 鄭署長世忠
    報告委員,這部分其實我們一直有跟足球協會在持續溝通,的確他們目前的財務狀況是非常不理想,這主要也是從去年邱義仁理事長提前辭職之後,在代理期間的5個月剛好是國際賽會,那部分大量的支出,但是沒有後續募款的能力,所以造成短時間大量債務的累積。
    出場費的部分其實是非常的高,我們跟足球協會已經商量過,第一優先償還的順序大概是裁判費先處理,接續處理的就是積欠給選手、教練、隊職員的債務,再來就是員工、廠商的部分。其實足球協會在今年度的計畫大概透過我們體育署的支持,他們去辦理相關的賽事,然後尋求社會資源及贊助,然後再用社會資源來償還去年的債,這的確需要一點時間。但是他們的確也拿出誠意,理事長說至少在今年他的任內是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絕對不會有積欠的情況出現;至於去年跟往年的部分,他現在陸續在想辦法尋求社會的協助。
    我們也是支持女足工會,在他們跟協會雙方協議的部分,我們會從中去輔導、協助,這個沒有問題,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體育署的說明。
    那委員是要繼續凍結還是怎麼樣?
  • 林委員宜瑾
    我看還是繼續凍,等到你們協助他們清償這些錢之後,我們再來解凍,好不好?
  • 主席
    OK。
  • 林委員宜瑾
    這也是給你們一個動力啦!
  • 主席
    好,這個就是保留繼續凍結,然後定期繼續處理,等到他們解決這個議題。謝謝。
    處理第十三案,關於國民及學前教育預算凍結1,600萬元案。
    本席自己有反對解凍的理由,我先講一下。第一個,代理教師聘期的部分,教文委員會通過的臨時提議是希望無條件,當時教育部也答應;可是你們最近公告有非常多的條件,然後地方縣市政府也傳出要求代理教師簽一些很特定的、光怪陸離的各種約。我跟代理教師開記者會,當時指名了3個縣市,說他們有不合理的要求,後來這3個縣市說他們完全沒有這樣的要求,完全是遵照國教署的修法規定,全教總的老師也說應該要比照教師法這個部分的相關規定,所以他們其實已經不是同工同酬了,因為它是短期契約,沒有所謂的job security,也沒有所謂的退休金等等,還要給他差別的待遇,我覺得請國教署依照教文委員會當時的臨時提議之後,我們才能解凍。
    我反對解凍的另外一個原因是,裡面有關於雙語教育的問題,最近各界反映雙語教育,我也希望教育部可以給我們一個比較完整的書面報告,回應各界的一些要求之後,這部分再一起解凍。謝謝。
    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 王委員婉諭
    我同樣也是想要請教代理教師的部分,這個草案提出來也過了預告期之後,其實有非常多的爭議,包括我們上次在教文委員會質詢的時候,不論是次長又或者是國教署副署長,其實都沒有辦法回答得出為什麼要訂「應配合學校規定處理校務」,又或者是校務的定義是什麼?一下子說跟正式教師是一樣的,一下子又說跟正式教師不同。我覺得連教育部自己都說不清楚為什麼要這麼訂,以及訂定這樣的修正草案裡面的內涵到底包含了什麼,在沒有辦法主動說明的情況之下,我不支持用這個方式來解凍。謝謝。
  • 主席
    國教署是不是說明一下?
  • 彭署長富源
    王委員和召委所提的代理老師聘期以及相關的條文第十六條之二,目前在研修中,委員的意見我們都會蒐集;包含像全教總、教師代表、教師相關團體的意見,也在蒐整中。謝謝委員們的意見。
    另外,剛才召委所提雙語的部分,我們事後儘快給召委回應的說明,大概在這10天內會給召委。謝謝。
  • 主席
    因為有兩位委員主張繼續凍結,如果沒有委員反對的話,這一案……
  • 潘部長文忠
    召委……
  • 主席
    請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我知道國教署在預算的執行上是比較緊一些,我想可以續凍一部分達到委員提案的目的,所以是不是可以部分解凍?
  • 主席
    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吳委員思瑤
    因為1,600萬元真的比較高了一點,我認為代理教師的部分當然要解決,署長也承諾要擴大對於第一線教育現場的意見。我是建議這樣,我們還是要促成對你們的動力,要不然凍200萬元?因為剛剛續凍大概都是一、兩百萬元,這是一個督促,這樣好嗎?
  • 主席
    王婉諭委員要發言嗎?
  • 王委員婉諭
    我補充一下,上次質詢是針對為什麼要列這一條以及列這一條的目地是什麼,就是代理教師這部分。所謂處理校務,當時加入這一條的目標是什麼?那時候說瞭解以後會給我們清楚的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如果要減少凍結的金額,我還是希望教育部國教署能夠先處理這個部分。至少蒐集意見是一件事情,當初為什麼這樣寫?這應該相對清楚,而且早就可以跟大家說明。謝謝。
  • 主席
    好,所以王婉諭委員不反對吳思瑤委員的意見,但現在還要國教署繼續說明,是不是?
  • 王委員婉諭
    我希望國教署能夠在一週內提供資料給我們。
  • 主席
    國教署再說明一下,好嗎?
  • 彭署長富源
    概要的研修是基於在短期內就老師的需求來代理老師不在時的課務,所以他是代理人員。當時整體嫁接相關的法制,是用約聘人員的精神連結,這樣的法制設計就會有整體一套相關的機制。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有關其權益嫁接,以及教學工作上相關倫理準則的要求,適用教師法的部分等等,各有其適用、準用等等,所以在身分上的定位,如剛才所提是對其課務的代理。就其相關的權益,是在第四十七條之後律定的子法中完備。以上補充,謝謝。
  • 主席
    好,我還是提醒教育部,一般老師平常寒暑假需要備課,我們對代理教師教學的要求應該不低於這些老師,所以沒有給地方縣市政府自己訂定不同規則的空間,因為他們已經不是同工同酬了,他是短期契約,也沒有退休金,連資歷都無法累積。我同意吳思瑤委員還有王婉諭委員的意見,其他委員也不反對的話,1,400萬准予動支,但是我們堅持繼續凍結200萬,等你們後續解決完,依照教文委員會當時通過的臨時提案中有關無條件的要求,再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四案。
    請林宜瑾委員代為主持。謝謝。
  • 主席(林委員宜瑾代)
    第十四案解凍,有沒有委員有問題?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五案。有沒有委員有問題?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吳委員思瑤
    這個要肯定一下,讓部長知道,我上次針對美感體驗教育做了比較完整的、全方面的政策檢討,會後武曉霞司長都特別努力,讓文化資產體驗課程也成為重要的一支,這是這一件事情。第二個,我們要檢討「藝拍即合」這個媒合平台,也做出了一些改善的方案。預算我們一定全力支持,甚至希望明年這部分的預算要加碼再加碼,真的透過體驗來增進學習。我不只支持預算解凍,還期待明年要加碼預算。大家加油,謝謝。
  • 主席
    好,第十五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六案。有沒有委員有問題?沒有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七案。請鄭正鈐委員發言。
  • 鄭委員正鈐
    第十七案本席主張不予解凍,第一個,法定預算是37億5,456萬5,000元,其實是很大的經費,我們只凍結這筆預算當中的500萬元。當時凍結500萬元的理由,有很大一部分是針對楠梓文中足球場的問題,但是整個書面報告隻字未提,完全沒有提到這個部分,只在368頁提到要「建立興整建運動設施補助案管考機制,以確保服務品質」,可是這裡面講到的管考機制就是我們最質疑的,因為楠梓文中足球場的總經費是3.5億,教育部補助2.38億元,是非常高的比例。
    最重要的是,當時提出的招標標準是比較高的,是職業運動場館的標準,必須符合FIFA Quality Pro的標準,結果很多廠商看到這麼高的標準都不敢進來,有廠商得標之後,我們的標準却降低了,變成現在沒有要求到FIFA Quality Pro的認證標準。招標之後把標準降低,可是你們後續都沒有任何動作。之前我質詢過,教育部只提到檢測費用60萬沒有給,拜託!這不是檢測費用60萬的問題,而是整個工程品質原本是要求很高的,用這樣的標準去招標,結果得標廠商進來之後,我們的標準卻降低了。
    這個部分如果沒有任何解決或態度,等於讓這個案子破壞全國的採購制度,所以我們認為這個部分一定要有具體的處置方式,是不是有部分的預算要追回來,或者必須針對相關人員懲處?我覺得這都必須要有,至少態度總得做出來,不能什麼都沒有做,然後就直接解凍,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本席主張不予解凍。以上,謝謝。
  • 主席
    有沒有其他委員……
  • 鄭委員正鈐
    我補充一下,要等教育部有更清楚的、進一步的、詳細的動作,說明你們怎麼努力,或者高雄市政府怎麼配合做了一些努力,我們再來考量是不是予以解凍。以上,謝謝。
  • 主席
    先請體育署說明。
  • 鄭署長世忠
    跟鄭委員說一聲不好意思,本案其實是針對第1目有關學校體育建設的部分,您剛剛提的可能是下一案。我等一下當然可以一併回應,可是這一案是不是可以請委員予以解凍,因為這部分主要是學校的體育建設。謝謝。
  • 主席
    鄭委員OK嗎?好,第十七案還是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處理第十八案。剛剛鄭正鈐委員有說過,我們再請體育署說明。
  • 鄭署長世忠
    體育署目前做的努力是這樣,委員之前給我們指導,我們有針對這些疑慮行文高雄市政府,就足球場鋪面材質更換這些行政程序以及它的緣由做了一些了解,但是還有一些疑慮,所以我們又回文請他們進一步說明,目前他們還沒有回文。但是我們今天早上有跟高雄市運發局局長通話,建議局長乾脆去申請國際認證,解決大家的疑慮。至於行政程序的部分,如果雙方文件的往來方面發現的確有一些行政瑕疵,我們再來追蹤,目前體育署有這種實際的行動。謝謝。
  • 主席
    好,請鄭正鈐委員發言。
  • 鄭委員正鈐
    這個說法我們某個部分可以理解,可是我希望能夠具體達到最後怎麼樣做,我們再來考慮是不是予以解凍,好不好?
  • 鄭署長世忠
    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幫我們部分解凍?因為我們的確已經在做這樣的努力了。
  • 主席
    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 吳委員思瑤
    這一案是針對全國性體育硬體建設、國家體育建設下的督導,鄭委員提的是高雄的足球場個案,聽起來署長也研議了一些solution。鄭委員很care,要看到你們的執行成果,我希望不要連累到其他的國家體育建設,是不是可以請鄭委員減少?因為500萬真的是滿高的。針對這個案子,本席建議凍100萬,督促他們進行,讓其他體育建設的預算不會受到影響,好嗎?謝謝。
  • 鄭委員正鈐
    我們都希望能夠提高體育建設經費,因為我們在教文委員會都支持體育的發展,不過這個部分已經質詢很長的時間,如果現在已經在做,我希望能夠儘快有一個答案,我們再來看是不是解凍,所以本席還是主張先不予解凍。因為500萬坦白說也不算多,相較於2億3,800萬的補助金額,我就覺得真的非常少。我希望你們加快進度,給你們一些壓力,趕快把高雄市政府要處理的方式解決掉,如果你們要送檢驗,這本來就是應該要做的事情,怎麼會等到我們現在要解凍預算了,你們才去做這個檢驗?我覺得這當中有很多程序上不合理的地方,所以我們希望你們加快腳步,也希望能夠有更多的預算來支持體育場館的建設,促進體育的發展,不過在這個部分,我希望你們至少先去追,之後再跟本席做更進一步的溝通跟討論,我們再考慮是不是要解凍這筆預算。
  • 鄭署長世忠
    報告委員,因為各縣市今年度的賽事真的很多,全運會接下來還有其他賽事,各縣市都希望我們能夠多補助他們的建設,因為他們的財政真的比較困難,這部分我們已經實際在努力,委員是否可以讓我們凍100萬跟提出書面報告,後續我們會積極跟您溝通。
  • 鄭委員正鈐
    你們加快腳步嘛!你們加快腳步,我們就儘快讓你們解凍,因為我在教委會已經質詢過這件事情不下三次了,經過這麼長的時間到現在才走到這個情況,所以我希望你們腳步能夠加快。
  • 鄭署長世忠
    報告委員,他們今年二、三月才會提他們核結的部分到部裡面來,所以我們到二、三月才能夠真正開始去處理這件事情,其實我們已經很快的在處理了。
  • 鄭委員正鈐
    那我就主張先不予解凍,然後你們腳步加快,我們就用最快的速度來配合解凍的問題,可是至少這個部分,我是希望能夠儘快處理,因為去年審預算協商的時候我們已經讓步,凍100萬我覺得意義真的不大。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夠真正解決,不然真的對臺灣的採購制度產生很大的破壞,你不能在招標的時候用很高的標準,得標之後就把標準降低,這是說不通的。
  • 主席
    請吳思瑤委員。
  • 吳委員思瑤
    當然就這個高雄的案子,鄭委員比較了解狀況,剛剛也說明了他質疑的部分,我覺得委員的質疑跟要求都很合理,不過鄭委員一直說繼續凍500萬元,然後加快處理,問題是我們有時程的問題,因為會期要結束了,而下一個會期最快要到9月中以後,9月中以後,我們要再排定議程,就算第一案就來解凍體育署的預算,但他們執行預算的時間只剩下兩、三個月,而我們現在都在會勘學校的PU跑道,500萬元能夠幫忙學校改善PU跑道,我不希望一個高雄的案子影響到臺北的建設,不想影響到臺北孩子的權益,所以懇請鄭委員瞭解,署長也很有誠意,我們就凍100萬元造成壓力讓他們去執行,因為時程上再快都會影響他們預算撥用的程序,拜託!拜託!我們最近都在學校看PU跑道,400萬差很多,拜託鄭委員!謝謝。
  • 主席
    請部長回復。
  • 潘部長文忠
    正如吳委員提到,因為最近我們真的積極在協助,委員的提醒,署長也承諾而且正進行中,我想這個凍結就是提醒行政單位,所以基於預算的執行,委員是不是可以酌凍100萬,請署長務必接續馬上進行,然後儘快跟委員說明高雄市後續處理的情形,再麻煩委員,謝謝。
  • 鄭委員正鈐
    好,如果是這個狀態,我想就酌凍100萬,讓我們所有的預算能夠更有彈性的去運作,不過,這個部分我還是要強調,如果教育部完全沒有態度,我覺得對於全國的採購制度會產生很大的破壞,所以我希望能夠有一個更完整的作法,坦白說凍結500萬元和凍結100萬元,對我們來說意義是一樣的,重點是對採購案要有很清楚的態度,那我們就酌凍100萬。我再補述一個狀態,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如果有相關人士需要懲處,我也希望體育署能夠嚴加追蹤,因為管考很重要,這個牽涉到整個制度的問題,所以一定不能夠馬馬虎虎帶過,如果該有懲處也必須要懲處,謝謝。
  • 鄭署長世忠
    謝謝委員。
  • 主席
    第十八案400萬元准予動支,100萬元繼續凍結,提報院會。
    解凍案處理完畢,我們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臨時提案計有4案,進行第1案。
    1、
    針對「如何強化友善校園,織起社會安全網,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有檢討必要。關於:
    1.建立兒少照顧者支援專責單位,負責收集相關資料、提供諮詢和協助,並協調學校和社區資源,以滿足兒少照顧者的需求。
    2.提供心理輔導和支持服務,幫助兒少照顧者處理情緒壓力和應對困難。
    3.提升對兒少照顧者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學校師生對他們的認識和理解,以便提供即時支援與協助。
    4.增加對教師的培訓以及提供支援,提高老師識別和幫助兒少照顧者的能力,並協助他們適應學校生活和發展。
    爰提案要求教育部、衛福部,於三個月內提出可行方案,以守護『兒少照顧者』權益。
    提案人:鄭正鈐  張其祿
    連署人:范 雲  陳秀寳  吳思瑤  王婉諭  林宜瑾
  • 主席
    教育部對於第1案的文字有沒有意見?提案人要不要說明?
  • 鄭委員正鈐
    文字說明很清楚,我就不補充說明了。
  • 潘部長文忠
    教育部配合辦理。
  • 主席
    本案就照案通過。
    進行第2案。
    2、
    2023年東亞青年運動會(下稱「東亞青運」)8月16日至23日於蒙古烏蘭巴托舉行,競賽種類計有田徑、羽球、籃球、拳擊、電子競技、足球、柔道、桌球、跆拳道、排球、角力等11項運動種類。
    據2022年12月23日體育署所召開之「2023年第2屆烏蘭巴托東亞青年運動會」會議紀錄,團體運動賽事中籃球男女隊伍皆有參賽,而排球及足球僅有男子隊組訓參賽。其後臺灣女子足球員工會亦發表聲明,對本次東亞青運僅派男子隊參賽一事表達遺憾。
    經查,體育署以足協稱女子足球於本年度已有U17及U20國際賽事可參加,而男子隊本年度未有相關賽事參加為由,作為僅派男子足球隊出賽之東亞青運根據。惟查,體育署所述女子U17及U20賽事為二年舉辦一次,而東亞青運為四年舉辦一次,長此以往,若據此原則來作為出賽依據,女子足球隊根本無組訓參賽接續東亞青運之可能性。
    此外,體育署又以於本次賽事所編列之預算僅限120人出賽,乃參考最近一屆我國參加亞洲青年運動會參賽人數規模(124人),又以東亞青運為我國第一次出賽,仍需評估其重要性為由,以致出賽規劃、參賽人數等皆保守評估,相關協會僅能根據體育署要求,於男子隊及女子隊間派出一隊參加,以致必然有部分選手參賽機會因此決策而犧牲。
    考量青年選手之國際賽事經驗為競技運動發展過程中之重要養分,據上,為增加我國青年於各項運動參與國際賽事之機會,體育署於經費編列及出賽原則上應增加彈性,並以鼓勵男子組及女子組皆出賽之原則編列預算,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於一個月內檢討本次東亞青運參賽規劃之爭議,並提報改善計畫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培瑜  林宜瑾  陳秀寳  林靜儀
    連署人:張廖萬堅 劉世芳  范 雲  吳思瑤  張其祿  王婉諭
  • 主席
    本案提案人陳培瑜委員要不要提案說明?
  • 陳委員培瑜
    沒有特別說明,請教育部回應,謝謝。
  • 潘部長文忠
    我們配合辦理。
  • 主席
    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3案。
    3、
    現行中央公費HPV疫苗政策,僅補助國一入學青少女施打,但依國際醫學研究,在有固定性伴侶的前提下,男性感染HPV的機率仍為女性的3.5倍,且現行9到19歲男性施打疫苗比例僅0.1%,引起監察院於2018年調查示警。
    觀國際施行經驗,澳洲自2013起即率先平等男女共同施打,現全球已有38國有公費補助男女施打政策。台灣亦有嘉義市於2023年4月正式開辦「補助國中男生施打HPV疫苗」,台北市於同月宣布跟進。為徹底根絕HPV病毒(人類乳突病毒),並達「2030年消滅子宮頸癌」之國際目標,爰請衛福部及教育部共同研議:
    1.請兩部共同普及男性衛生健康教育,使其了解HPV病毒造成男性頭頸癌、陰莖癌、肛門癌等疾病威脅,鼓勵家長及男性充分獲得衛教資訊後施打。
    2.請兩部共於3個月內研議並提出擴大對「補助國一入學男性施打HPV疫苗」政策。
    提案人:吳思瑤  陳培瑜  張其祿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王婉諭  林宜瑾
  • 主席
    關於這一案,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
    我已經看到文字修正,但我也想修正。我想了一下,3個月實在太久了,改為2個月,也就是以2個月進行政策評估。真的,就2個月!我剛才是手滑,把「2」打成「3」,好嗎?
  • 主席
    教育部要說明嗎?
  • 李次長麗芬
    這是衛福部的業務。
  • 主席
    請衛福部李次長說明。
  • 李次長麗芬
    文字這樣修正可以嘛!至於委員希望提前到2個月,我們還要再做一些研析啦!
  • 吳委員思瑤
    這件事講很久了啦!
  • 主席
    我這裡看到的是沒有文字修正耶!
  • 吳委員思瑤
    有。你們怎麼沒有把文字修正送上來?請針對剛剛的文字修正口頭說明一下。
  • 李次長麗芬
    好。我們針對本案建議文字修正,第1行提及「僅補助國一入學青少女」,但由於在國中這段期間都可能施打,如果這樣寫,會被認為只為國一青少女施打,所以我們建議改為「僅補助國中女學生施打」。倒數第2點第1行的概念也一樣,改為「補助國中男學生施打」,做這樣的文字修正。第2點最後「政策」後面加上「之評估」3個字。
  • 吳委員思瑤
    可以。
    你們提出的3項修正我都同意,而我只要求1處修正,就是3個月要改為2個月,拜託!
  • 李次長麗芬
    請委員還是給我們3個月。
  • 吳委員思瑤
    努力啦!好不好?請努力於這段時間完成。
  • 李次長麗芬
    好,那我們努力。
  • 主席
    那就沒問題,改為2個月,按照衛福部與吳思瑤委員的建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4案。
    4、
    嘉義市政府先前向教育部申請「建立縣市圖書館中心實施計畫」,教育部以此計畫的各階段經費已核配完畢,並未補助嘉義市政府。
    為使區域發展平衡,同時促進雲嘉嘉之藝文發展,以桃園市總圖為目標,打造結合圖書館與藝文中心的複合式場館,爰要求教育部,應主動與嘉義市政府溝通,並研擬可補助嘉義市總圖之專案或可行性評估,並以書面函復本席及教文委員會。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吳思瑤  王美惠
  • 主席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吳委員思瑤
    我是共同提案人,建議做一項小小的文字修正,在第2段。照我的理解,這件事還是要由縣市政府先行提出申請,中央再予以協助,所以對於第2段倒數第3行「爰要求教育部,應主動與嘉義市政府溝通」,我覺得怪怪的,我可以同意改為「教育部應積極與嘉義市政府溝通」,因為就主動權而言,不是教育部要去處理的。再來就看部長對其他文字是否要修正。基本上,我們都希望中央與地方合作,如果地方的提案是好的,中央絕對應當幫忙。請主席裁決或請部長回應。
  • 主席
    吳思瑤委員要求將「應主動」改為「應積極」與嘉義市政府溝通,教育部認為OK嗎?
  • 潘部長文忠
    是,謝謝吳委員。過往這樣的案子確實都是由地方政府提案,教育部作補助審核,所以文字上如吳委員建議修正應該更符合現在的狀況。如果這樣修正文字,教育部配合辦理。
  • 主席
    第4案修正通過。
    對於各提案,如果有委員要補簽,請上前補簽,也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於議事錄。
    繼續進行質詢。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 質詢:王委員婉諭:12:51

  • 王委員婉諭
    (12時51分)署長好,剛才討論解凍案與臨時提案的時候,其實大家都大致上提過問題了,我就不再做過多仔細說明。我的主要問題還是來自足協欠款與財務狀況,不論是公開還是私下在辦公室討論時,其實我都提過非常多次。我們知道目前地方與體育署都挹注了相當資源,足協也開始逐步還款,包括部分裁判費用也發下來了。我們也看到足協最近動作頻繁,男足甚至請來外籍教練懷特,可以說是重金禮聘,所以我們相信這相對代表足協的資金愈來愈穩健,而且有其他資金進場。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足協的財務困境不應該影響到選手的權益與年度計畫,但在女足方面,現在收到來函,告知他們女足選手的出場費、集訓費和代課費用居然到現在還沒給。剛才署長承諾應該會儘快協助,也希望不要影響到這些人、也就是女足權益,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想請教到底什麼時候能夠讓這樣的事情─尤其是影響裁判費、集訓費或代課費的情況不再一再出現?如何處理?所以我想請教兩件事,第一,對於女足選手的出場費、集訓費與代課費用,體育署什麼時候能夠協助,讓他們領得到?第二,假設未來這種事件再度發生,難道只能一件個案、一件個案在這裡質詢嗎?
  • 主席
    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 鄭署長世忠
    報告委員,我剛才其實已經開始詢問,也拿到足球協會給我的大致名單,其實我在年初─當時我還是兼任足協秘書長,就已經向國訓中心請求代課、職務派代的經費,當時他們也承諾協助。根據我剛剛拿到的數據,基本上主要有3位選手。對於其中一位選手,國訓在審核時給予至少50%補助,至於另外50%沒有補助的原因,我可能要回去後再進一步了解。第二位選手其實是長期選手,由於他是代理老師,所以對於他提出職務派代,國訓基本上認為不合理,所以沒有給他補助。第三位選手提出的金額其實滿高的,不過重點是他沒有任何單據證明有這樣的需求,所以國訓中心目前也沒有處理。針對這部分,我回去以後會再進行了解。
    足球協會從王理事長接任到現在,已經陸續還款大概六百多萬元的費用,所以其實是持續進行當中。以上報告。
  • 王委員婉諭
    能不能在1個月內了解一下我剛才談的出場費、集訓費與剛才署長已經報告過的代課費用,甚至還有一位是尚有50%沒付款,但不知道原因,這部分能不能在1個月內比較清楚地協助他們?如果是不能處理或不能撥付的情況,是基於什麼原因,也請給我一個說明。
  • 鄭署長世忠
    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持續了解。在出場費方面,剛剛其實也有委員提到,女足工會接下來要與足球協會針對協議做協商,這部分我剛剛已轉達給足球協會,我們也會盡力協助。至於協商內容,我們還是得適度尊重足球協會啦!畢竟不只是女足選手,男足選手的出場費也是一樣的,以過去的出訪費而言,一個人一場賽事要4萬5,000元,對足協來講,當然沒辦法做這樣的協助。但這部分還有討論空間,我們會持續與足球協會討論。是否能請委員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讓我們就這部分做出比較明確的方案?因為賽事才剛開始而已。
  • 王委員婉諭
    逐步處理好不好?就分階段處理。針對剛才提到、您會先了解這幾位選手出場費這部分,答案是否能在兩周內給我?至於其他長期問題,例如賽事進行的出場費用等規劃期限請在3個月內分階段提出,因為比較具體的事項其實應該儘快了解。
  • 鄭署長世忠
    好,沒問題。
  • 王委員婉諭
    另一個部分也一樣,我之前就質詢過,對於這些財務盤點計畫,體育署應該協助處理,當時體育署也表示在3月28日之後兩周內會回復。而現在已經5月中、接近5月底,我想請教,這項盤整計畫或說明什麼時候能夠提供給本辦公室?
  • 鄭署長世忠
    其實協會已在陸續處理,也透過體育署補助,第一場國際賽事會在6月進行。經過這樣的國際賽事之後,他們才會知道目前的社會招募能力能夠好到什麼程度。所以在我們就賽事上給予協助,他們也對自身向社會募款的能力有一定了解之後……
  • 王委員婉諭
    有一定水準之後。
  • 鄭署長世忠
    才知道怎麼做出財務期程。
  • 王委員婉諭
    相關資料是不是能夠提供給我?因為時間有限。我想,既然已經有前期的初步規劃,而且比較明確─剛才署長回覆得其實滿明確的,那是否應該就這些資訊回覆給本辦公室,而不是不回覆,非得等到我來質詢才能得到資料?我覺得這才是爭議。不是每一次都必須是我到這裡才有機會得到回覆,你們當時承諾兩周內要回覆,即使兩周內做不到,到現在其實已經有了,就應該回覆給我,而不是得透過質詢才有辦法得到這樣的說明,我覺得這是不太正確的做法,我還是希望署長正式地把資訊回函給我的辦公室。
  • 鄭署長世忠
    好的。
  • 王委員婉諭
    接下來要請教的是今天引起一些爭議的問題,就是體育署輔導國家選手擔任半導體技術員。這裡面的爭議其實有滿多點,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媒合,可是媒合他們到半導體業做技術員其實讓大家很難理解,包括我們認為體育署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提供好的體育產業環境,又或者是如果要媒合到其他領域,是不是應該適才適性、廣開不同產業機會?如今除了限制在半導體業之外,我們還看到職缺是技術員。就我們所看到現在所開出來的條件─其實這些技術員的徵才訊息在網路上查得到,要求大概都是高中以上,但體育署對媒合對象則要求大學畢業且曾擔任國家代表隊或參加全國性運動大會,顯然比業界原本對同樣技術員職缺已開出的高中學歷需求高出非常多,讓大家非常難以理解。我想請教,到底體育署開出這樣的媒合條件是基於哪一樣評估,以及為什麼選擇技術員以及半導體業?
  • 鄭署長世忠
    報告委員,剛才其他委員也問過,我的回答也跟剛剛一樣。我個人認為行行出狀元,每一個行業各有其專業知識,不能因為某行業可能被外界認為技術性不夠高,就不尊重其專業。
  • 王委員婉諭
    所以應該廣納不同產業啊!我也特別提到這部分。
  • 鄭署長世忠
    沒有錯,現在只是先導計畫,先導計畫的意思就代表不是只有一種行業而已,而是以這個行業試辦。就行業別來講,與其說讓運動員忽略其專業、跨到半導體業,其實應該說半導體業看上的是運動員的持續性、抗壓性以及團體合作這部分,這些都是運動員的個人特質,而半導體業認為他們有這樣潛力。就好比我們如果把選手都轉介從軍、引入國軍,國軍也是任何人都可以直接進去,但是特質是非常重要的。
  • 王委員婉諭
    但我也想請教,這樣的轉介可以提供的是什麼?其實我們知道半導體業界現在缺乏技術員的情況,有非常多缺額希望補足,所以求職者本來就可以申請這樣的公司。
  • 鄭署長世忠
    但是這項計畫是兩年的職業培訓,不只先聘、先給薪水,除此之外,還做一系列訓練。
  • 王委員婉諭
    所謂的先聘與先給薪水……
  • 鄭署長世忠
    先給薪水就代表不是實習生或沒有薪水,而是真正有正職的。我們也在選手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給予所有職業訓練,他們在兩年之內經過類似技職的學習、成長之後,後續會更能夠進入狀況,讓他們快速成為主管、達到升遷,這是我們的最終目的。
  • 王委員婉諭
    意思是會先訓練兩年,之後才正式就職?
  • 鄭署長世忠
    不是,已經就職了。職等目前是技術員沒有錯,但我們希望他們在兩年之後可以成為初級工程師與小主管。
  • 王委員婉諭
    但原本在業界或企業裡就會提供這樣的培訓機會,跟這種升遷管道差異在哪邊?
  • 鄭署長世忠
    如果有其他產業願意提供這樣的協助,我們當然樂於協助,而且未來的薪資成長性應該也相當不錯,有其潛力在。
  • 王委員婉諭
    我想理解的是,運動員進入這個工作,經過兩年的再進修以及培訓之後,有可能往上升遷嘛!
  • 鄭署長世忠
    是的。
  • 王委員婉諭
    但在很多業界、很多企業裡其實原本就有這樣的管道。
  • 鄭署長世忠
    那多多益善,我們歡迎大家一起來提供運動員更多元的就職管道,我們也都願意輔導。
  • 王委員婉諭
    所以體育署只是把這些缺開出來,讓大家知道?
  • 鄭署長世忠
    對,這是其中一項計畫而已。
  • 王委員婉諭
    培養過程其實仍然回到該公司?
  • 鄭署長世忠
    對不起,您指的是?
  • 王委員婉諭
    我剛才提到的是,每一位技術員、不論是否為體育選手,進入公司之後,其實都可能有這樣的升遷管道或培力計畫。
  • 鄭署長世忠
    但是我們的計畫提供兩年紮實訓練為其優勢。
  • 王委員婉諭
    所以這項兩年計畫是由你們提供?
  • 鄭署長世忠
    我們透過學界18所大學攜手合作,這部分比起其他只是單純提供求職還要更好。
  • 王委員婉諭
    所以你剛才是提到運動員進入企業之後,兩年培訓計畫與課程是由體育署處理?
  • 鄭署長世忠
    目前是由高雄大學協助執行,已經攜手18所大學院校,而且目前還在增加當中,我們希望讓效益達到最好。
  • 王委員婉諭
    好,那我稍微了解了。我希望的還是要包含各種行業,當然我覺得不該分職業,各種產業都很需要人才,所以真的不該限制在半導體產業,而是應該廣納。同時,在他們的體育專業大家有目共睹的情況下,我還是很希望他們投入體育產業的發展或投入體育的推廣。
  • 鄭署長世忠
    這一定會持續進行。
  • 王委員婉諭
    我之前曾經提到工會與聯盟合辦的職棒退役人才媒合平臺,其實立意良善,而且是更具吸引力的,當時體育署也表示會增加到其他運動項目。那我想知道,增加到其他運動項目這件事現在進行到哪邊?
  • 鄭署長世忠
    我們目前還在協助。但說實在的,半導體業很棒的是願意先拿出薪水、用正職的方式聘請,這部分其實是非常好的示範,我們希望藉由這樣的先導計畫推廣到其他產業。這項先導計畫目前是第一期,我們希望協助35位選手,目前已經有55位報名,其中不只是棒球選手,還有很多各運動種類的選手,所以我們希望這是好的開始。
  • 王委員婉諭
    所以剛才提到學歷資格等差異都是針對這批選手特別要求,因為希望他們成為優秀人力?
  • 鄭署長世忠
    是的。
  • 王委員婉諭
    了解,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德維、羅委員明才及高委員嘉瑜均不在場。
    本日登記發言委員皆已發言完畢,陳委員靜敏與楊委員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 委員陳靜敏書面質詢

    一、
    案由:本院委員陳靜敏,鑒於近日豐原高中主任教官涉嫌性騷擾與濫用職權欺壓學生一案,針對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獎懲作業要點」以及「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設置要點」所規範不適任教官的獎懲程序以及評審會組成人員上認為有優化之必要。
    故爰請教育部協助以下事項,一個月內以書面資料答覆本辦公室。
    1.針對「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設置要點」考量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增設家長會代表、以及研議增加學生代表,以增加成員多元性,使其作出獎懲裁決更貼近社會期待。
    2.研議是否在現行「陸海空軍懲罰法」與「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獎懲作業要點」等約束校園內軍訓教官的法規外,需頒布其他行政命令或是提出修法,以規範部分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較不合時宜且與大眾期待有落差的管教方式。
    說明:
    1.翻閱「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設置要點」,其人員組成以督導次長與主管司長、科長等體制內人員為主,僅有由召集人遴派擔任的法學或性評專家之一名外部人士,成員多元性與大眾期待有落差,且無少數性別員額之保障。參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建請教育部研議推動「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設置要點」修法,將家長會代表與現在正在討論中的學生代表一併納入評估,增加軍訓人員人事評審會成員的多元性,使其作出獎懲裁決,脫離外界護短等臆測,更貼近社會大眾之期待。
    2.翻閱現行處置學校軍訓教官的相關懲處辦法,包含「陸海空軍懲罰法」與「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獎懲作業要點」,發現其絕大多數篇幅多半是在約束教官作為「軍人」這一身分的言行舉止。但校園軍訓教官除軍人身分之外,也被外界普遍認定為一教育者,其除了該謹遵軍人相關的分際之外,是否也該如同一般教師承擔起相應的教育者義務與責任,故希望教育部能夠研議修改「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獎懲作業要點」。
    二、
    案由:本院委員陳靜敏,鑒於身心障礙學生完成國民教育進入高等教育階段,在比例上與一般學生相較有顯著落差,有違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十四條第五項:「應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於不受歧視及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獲得一般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之精神」之疑慮
    故爰請教育部協助以下事項,一個月內以書面資料答覆本辦公室。
    1.盤點大專院校無障礙設施普及化之比例。
    2.提出大專院校鼓勵招收身心障礙生之規劃。
    說明:
    1.特殊教育法部版草案中第33與34條規範需積極提倡、鼓勵身心障礙學生的高等教育與終身教育,雖目前已有【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與【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等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升學獎助措施,但本席參閱主計總處第163號國情統計通報後發現,相較於國中小特殊教育學童平均百分之三的年增率,大專院校特殊教育的學生人數增加十分緩慢。且依據2019年新北市主計通報統計,單以全台就讀集中式特教班的高中職學生來看,畢業後有51%至74%都選擇就業或準備求職,繼續升學的僅占15.6%,與我國非特殊教育學生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畢業生96.4%的升學率與專業群科畢業生升學率為81.4%,相較有顯著落差。
    2.許多身障生與家長向本席陳情,大專院校教室的無障礙設施建設進度緩慢,嚴重侵蝕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權益。且在身心障礙者之終身教育層面,多半集中技職類的教育部分,長青、高齡教室又會受限於空間與師資的限制,令身心障礙人士望之卻步,顯見教育部在推行身心障礙高等教育與終身教育方面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 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一、本席邀請衛福部。兒少照顧者是一個國際間早已存在的社會現象,做為家庭的照顧者,需要照顧身心失能的父母或家人,被迫提早長大,犧牲睡眠、休息、遊戲、課業投入或社團參與時間,承擔與他們年齡不符的照顧責任,失去快樂成長的機會,甚至影響一生發展。國內目前針對兒少生活調查、老人生活調查、身心障礙者調查等資料庫中,有關國內有多少兒少照顧者,一直缺乏相關調查報告,但在實際的孝行獎活動或募款廣告,卻又常看到有兒少照顧者的身影,表示兒少沒有受到足夠的保障與支持,明顯違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請教次長,目前縣市社福中心及村里長是否有主動了解類似脆弱家庭的案件,並即時通報社福單位介入協助?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要如何連結長照2.0或支持家庭的資源?如何減輕長照對孩子的衝擊與損失?
    二、邀請教育部。校園是給予兒少照顧者支持的第一線,但台灣至今仍缺乏相關調查報告,日本政府的調查顯示,國高中平均每個班級就有一個年輕照顧者,且當中有一成的學生,平均每天要花七小時照顧家人;英國諾丁漢大學推估,約20%的在學生正在承擔照顧責任,英國採取支持行動,如給予兒少照顧者明確的福利身分類別,發展適切評估與處遇對策,敦促學校扮演發現兒少照顧者與提供服務的積極角色。請教部長,學校第一線人員要如何發現兒少照顧者?兒少照顧者犧牲的可能是未來的人生,是否有研議相關支持服務,確保他們能安心就學發展生涯規劃?
    三、根據統計,2017年至2022年全國孝行獎共有161位得獎者,受獎時未滿24歲。內政部頒發獎座及獎金五萬至八萬元給孝行獎得主。然而全日型看護一個月的費用約六萬元,再加上紙尿布、營養素等耗材,這筆一次性獎金大概只夠孩子專心上學一個月。像澳洲針對年輕照顧者提出的扶助措施是針對25歲以下兒少照顧者每年提供3千澳元(約台幣62,640元)獎助學金,限1千名。請教部長,台灣視長照為義務,澳洲則視為勞務,我們是否有跨部會研議針對他們的特定處遇的福利政策?
  • 主席
    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18案業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解凍案第12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2分)
User Info
范雲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