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前接第四冊)
@ (主席:)
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主管機關應公告前二項行為人之姓名或名稱及違法事實,並通知限期完成違規採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前接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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