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9時3分至13時32分 @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席:黃委員秀芳)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9時3分至13時3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秀芳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2案。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一)至(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邀請環境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預算。(公務及基金預算)(僅詢答)
    二、審查環境部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僅詢答)
    (以上二案於113年11月19日下午5時截止收案)
    【業務報告及討論事項綜合詢答】
    答詢官員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
    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司長徐淑芷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張順欽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司長王嶽斌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署長顏旭明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署長謝燕儒
  • 主席
    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11月4日(星期一)9時1分至13時30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陳菁徽 林月琴 廖偉翔 邱鎮軍 蘇清泉 涂權吉 王正旭 王育敏 林淑芬 黃秀芳 陳 瑩 劉建國 楊 曜 盧縣一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鍾佳濱 林國成 黃國昌 鄭正鈐 洪孟楷 何欣純 楊瓊瓔 葛如鈞 陳雪生 牛煦庭 高金素梅 謝龍介 張嘉郡 葉元之 賴士葆 羅明才
    (委員列席16人)
    主 席:蘇召集委員清泉
    主任秘書:郭冬瑞
    專門委員:劉厚連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
    薦任科員 何家豪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1案。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五)、(六)及(二十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決定: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針對「社區精神病患照護優化」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報告後,委員陳昭姿、陳菁徽、林月琴、廖偉翔、邱鎮軍、蘇清泉、涂權吉、王正旭、鍾佳濱、林國成、楊瓊瓔、林淑芬、賴士葆、黃秀芳、陳雪生、王育敏、劉建國、牛煦庭、楊曜、陳瑩及黃國昌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盧縣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散會
  • 主席
    請問委員會,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本次會議議程為:一、繼續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2案。二、邀請環境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三、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預算(公務及基金預算)。四、審查環境部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第三案、第四案僅詢答。以上業務報告及討論事項採綜合詢答。
    現在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2案,請一併宣讀。
  • 主席
    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共2案,有無異議?(無)沒有,無異議就這樣通過。凍結案處理完畢,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凍結案已處理完畢,衛福部可以先離開,謝謝。
    在彭部長報告之前,先作以下宣告:114年度環境部公務及基金預算,以及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委員針對審查之書面提案,請於11月19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送交本委員會辦公室。
    接下來請彭部長就本日會議議程環境部業務概況及預算審查,併案報告,時間為10分鐘。
  • 彭部長啓明
    召委、各位委員還有與會的官員,大家好。我先來做環境部的業務報告,待會再做預算的報告。首先環境部的角色是以保護臺灣的環境健康為職志,但是我們要帶動國人的風氣,其實也要跨部會的整合,也要中央跟地方一起合作,跟環團、跟產業密切的合作,其實我們除了過去的監管者的角色,還要加上整合者跟推動者的目的在裡面。我們其實過去完成了非常的多,我從520上任之後,大概完成了重點工作,如這個表所示,不一樣顏色是我們自己花了很多時間,特別是可能跟過去不一樣的,例如我們把氣候法相關的三子法,還有碳費的制度,終於可以上路了,接下來還有包含了空品標準,甚至我們SRF,還有垃圾裸露的問題,我們大概都有一些妥善的處理,未來我們會推動淨零的綠領人才培育,還有環境部相關的計畫,這是我們過去半年重點工作的成果,跟委員報告。至於未來,我舉例,像昨天就是我們跟台積電合作一個MOU,簽訂合作來推碳捕捉,把這個碳抓下來,這對我們未來焚化爐的碳排放有一個很大的幫助。另外,我們未來一年其實最主要還是在氣候變遷,當然污染的管制,包含SRF,還有垃圾等問題,真的會進入一個深水區,我們會密切的來處理。水的管理也是一樣,水流域的治理,還有PFAS的問題,都是我們非常關心的。另外一個是公私協力,我們會有一個永續長的聯盟,各政府都會有一個永續長,由環境部來協助、來承辦,未來我們部內也會加強AI的相關服務。
    我這邊有三件事情特別跟委員報告,一個是環評,我們在環境保護為優先的情況下,我們要鼓勵我們國內再生能源的開發,這包含了在敏感區域跟山坡地,它的太陽光電必須有效的管理,這個是過去沒有的,也感謝委員會在上個會期的要求。小水力、地熱發電、變電站或試驗型計畫,我們都稍微有一點放寬,但是這個都要以國際的標準為基礎。另外一個是中央跟地方的環評管轄,上個會期委員有一些提醒,要我們在這個會期提出來,我們也如期提出來了,目前中央跟地方都有環評的人員,我們也希望提升地方環評人員的職能,這部分則為我們的一個目標,事實上,中央跟地方的環評,我們統計過地方的環評人員大概有50位到80位左右。有些縣市做得很好,有些縣市人力比較短缺,我們都希望可以來支持。因為地方其實在審查環評,同時也要負責監督的工作,我們在中央人力沒那麼多,我們應該督導地方,變成是一個夥伴關係,把這個做得好,才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破壞環境的情形發生。所以其實在過去三、四年的期間內,環保署的時代就已經委託給地方,包含了旅館等等的案件。我們在10月的時候有進行一個預告,目前因為很多環保團體,還有一些人的指教,所以我也很主動地,針對旅館業,我們未來不會完全交給地方,現在還是採由委託的方式,讓中央可以主動地來管轄,未來在文教設施,我們也是一樣,光電設施也是一樣,我們希望我們再花一年多的時間,到了明年,我們環評總體檢完了之後,再向社會大眾告知這樣的制度到底好不好,做為我們未來的參考。所以我們過去其實在環保署時代,都已經委託給地方做了很多這樣的工作,我們會重新再來檢討、再來看這個事情。
    另外,這是一個總體檢的工作,我們希望明年這個時候再跟大院來報告,因為這個環評對我們國家發展來說扮演一個很重要的把關角色,希望可以凝聚共識更穩健前行。
    另外一個是最近大家最關心的中火,其實在中火的環評大會裡面,委員都非常清楚所有減量的目標,空污的減少、碳排的減少、用煤量的減少,都有顯著的承諾,那天才會過關的。我身為環境部長也必須保護我們環評委員的專業,在這個地方,先跟委員報告。
    另外一個也關係到碳費的運用,其實碳費的運用在氣候變遷因應法裡面有13項用途,其中有一項就是給地方。有關地方,其實依我們過去的經驗,包含空污法或是我們溫管基金的時代,都會給一定的比例,甚至我們現在的溫管基金,我們統計過,大概有兩成都是給地方,這個部分我們未來也會給地方,雖然我們也發現有些地方執行的效率或是做比較好,但也有一些為人所詬病的地方,所以我們未來也希望能夠定期有這個基金委員會之後,讓各界的專業人員進來好好運用這筆錢,這個錢在後年才會用,所以我們現在還有一些時間,明年這個委員會組成了之後,會更明確地知道我們往下要怎麼走。
    這個部分因為過去有一定的歷史因素,所以我這邊很簡單地表達,其實這些都要尊重財政紀律法等等,但是這個還是以減碳……以我們最新做的民調來看,民眾是支持的,希望把它用在減碳最大量的目標上,而不完全是用在分配給地方。地方一定要用,但是這個還是要有一些專業的判斷。
    我來報告基金預算案的部分,環境部總共有11項的施政計畫,如簡報上面所述,都跟我們前面講的有連結在一起。我們明年度的預算總共是161億,其實包含了單位預算跟基金預算等等。雖然看起來數字有減少,但是我們大概有10億左右是屬於前瞻基礎建設最後一期的計畫,所以總共大概是171億左右,這些會分配到裡面。
    環境部最重要的歲入來源大概是1.4億左右,主要是規費的收入,或是其他罰款的收入等等。我們歲出的預算跟去年相比,減少了大概七千多萬,有稍微減少,最主要是計畫的銜接稍微少了一點點。在這個地方也跟各位委員承諾,我們已經啟動了一個新爭取的計畫,希望後年之後,政院還有各界可以給我們更多的支持。如果要讓臺灣環境更好,經費適當地增加、人力的增加就是必須的,我希望能夠朝突破百億的目標前進。
    目前分配的預算就如大家所視,其中環管署所占比例以33%為最多,有幾個大的計畫要跟大家報告,包含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這個總共將近有11億7,000萬左右,主要是掌握化學物質相關的運作還有應變體系;第二個是美質環境推動計畫,包含了公廁、環境衛生、災後的復原,總共有四億八千多萬;另外一個是綠色設計,這就跟資源循環有關係,也是配合淨零轉型的計畫,總共有6,800萬。
    附屬基金預算的部分,我們有環保基金,明年編列的預算是九十二億六千多萬,基金的用途,總共有83億,餘絀大概是八億六千多萬。目前各基金分配的來源有不一樣的基金,包含了空污基金、資源回收基金、土壤及地下水基金、水基金等等,其中空污基金是比較多的,有些基金的量比去年少,最主要是因為我們的空氣品質有改善,那與空污的排放量有關係,所以這個基金最好是越收越少,這代表我們的空氣是越來越乾淨的。目前這個用途的比例,總共是83萬如下所示,而空污基金最大的來源還是屬於移動源的管制,包含了所謂轉大客車的補助等等,還有地方政府執行污染防治的工作。其實地方已就固定污染源大概拿了六成,我們額外會再補助給地方,所以地方其實在空污基金的部分比補助多滿多的。資源回收基金大概是兩億多,其實最主要還是補助跟獎勵回收清除處理業、再生利用等等,總共有14億。土壤及地下水的基金大概是九千多萬,也有相關的用途,至於水污染防治基金的部分,各位可以看到,昨天有些新聞說我們收了水污費,目前其實就是希望能夠增加,不過,增加的影響層面不是很多,大概只增加了兩、三……,總基金的規模大概只有到4億左右,我們希望能夠真的有在排的……因為我們的標準希望能夠提高。環教基金總共有三億多元,主要還是辦理環境教育的活動,兩億多。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總共有6.7億,目前因為明年的碳費還沒有正式開徵,要到後年才做,所以我們希望在明年的這個時刻,我們可以提出未來碳費在這個基金的規劃,用途會更清楚,所以我們還有一點時間。另外一個信託基金,包含了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還有清潔隊員執行死亡的濟助基金,都有依照原來的用途做編列。
    最後,我們有四個財團法人,一個是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它的收入大概是7,600萬;環發會總共有一億一千多萬;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現在還有大概兩千多萬;大嵙崁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比較小一點點,這個是由桃園市政府所支持的,總共有一百多萬。以上是我的預算還有業務報告,感謝。
  • 主席
    謝謝彭部長。有關本日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環境部書面資料

    1.環境部業務概況口頭報告
    2.環境部業務概況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感謝委員會邀本部列席報告。
    今年夏天持續破紀錄的高溫,全球暖化下氣候變遷對人類生活,甚至生存的影響,都日益明顯;而國人對於環境議題,空水廢土污等議題也非常關心,政府更須積極採取行動。身為環境部部長,期能帶動各中央部會、民間企業及國人,一起為臺灣打拼,許國人一個永續的未來。
    冀請大院各委員繼續鼎力支持,謹彙整相關施政重點,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落實淨零策略
    一、訂修氣候變遷因應法優先子法
    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於112年2月15日公布施行,本部盤點出12項優先推動子法,以完備碳定價相關機制,強化減碳之經濟誘因。截至本(113)年10月,已完成修正發布「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及訂定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碳費收費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碳費徵收費率」、「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等12項優先子法,藉以補充氣候法細節性事項,並完備碳定價機制多元配套子法。
    二、強化氣候治理基礎及階段目標研訂
    為落實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110-114年)之執行,強化部門減量責任之管控機制,依氣候法第12條規定及112年8月15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決議,各部門據以增列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及個別年度目標,並納入六大部門行動方案年度成果報告對外公開。
    本部依氣候法第13條規定,於113年6月25日發布「2024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24年版)」,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27次締約方大會決議(COP 27),採用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之溫暖化潛勢值(GWP值)進行統計,以檢視階段目標達成情形。
    本部依氣候法第10條規定,刻正研訂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115-119年),於113年成立學者專家技術諮詢小組,並於113年2月16日及3月20日召開2次諮詢小組會議,經綜整六大部門擬定推估結果提至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氣候變遷與淨零轉型專案小組進行討論,由各部門相關部會盤點強化之減碳行動計畫,預計於113年底提出減量目標,後續將公開草案廣徵意見,召開法定公聽會程序,並送行政院核定。
    三、落實氣候法強化資訊公開公眾參與機制
    為建立氣候變遷資訊公開管道,強化公民參與,本部於113年地球日(4月22日)建置並公告「氣候資訊公開平臺」(網址:https://www.cca.gov.tw/info/)為氣候法指定資訊公開網站,以Climate Info Hub的概念讓民眾完整獲得中央至地方氣候變遷法定公開文件及會議資訊,並可透過「氣候公民對話平臺」線上發表意見;另本部於同年9月設立「碳費專區」,完整揭露外界關切之碳費徵收及費率審議相關資訊。
    貳、精進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制度
    一、強化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作業
    依氣候法訂定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相關子法,包含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溫室氣體排放係數」及修正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據以推動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工作,掌握排放來源及排放量。
    為協助事業辦理盤查作業,本部已提供「盤查報告書參考範本」及113年版「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針對事業盤查邊界設定、排放量計算方法、燃料熱值及原物料含碳量檢測規範詳細說明並提供案例;另為提升事業編撰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效率,本部設計「自動產製盤查報告書工具」,將排放量清冊中各排放源使用之原、燃物料種類、數量及燃料熱值或產品產量等相關資料自動帶入,輔助事業產製盤查報告書。
    本部公告列管對象已於113年4月30日完成112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並皆已於113年10月31日完成查驗作業。本部訂定事業溫室氣體排放源查核計畫,持續進行審查作業並將會同地方環保機關執行現場查核,以確保排放量資料正確性。另為擴大溫室氣體排放源盤查,已研擬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條件,並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商,以提升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掌握度。此外,本部將強化碳足跡係數資料庫,持續更新並新增碳足跡係數項目,以因應產業盤查需求。
    二、提升查驗量能與強化查驗管理
    鑑於氣候法新增徵收碳費與強化自願減量等多元的減量機制規定,提高查驗機構量能以滿足各界對溫室氣體查驗之需求,持續開設盤查作業查驗人員訓練班,納增各專業領域人員投入查驗市場,查驗機構已於111年7家增加至113年共15家,查驗人員數已於111年84人增加至113年共152人(統計至113年10月)。
    此外,為確保排放量及減量數據的正確性,已於112年10月5日修正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及11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溫室氣體查驗指引」,作為查驗機構執行查驗作業之技術準據,進一步提昇國內盤查及查驗數據的可靠性和公信力;並依據該管理辦法規定,持續開設查驗人員在職訓練班,以確保在職查驗人員執行查驗工作符合最新法規規定。
    持續針對查驗機構進行稽查作業,確保查驗業務之品質及可信度,以提升查驗品質;另為因應未來逐步擴大應盤查對象之趨勢,將與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合作輔導查驗機構成立、新增查驗項目以及增加人員培訓,以提升查驗量能。
    參、推動碳費徵收配套機制
    一、碳費子法訂定
    本部依據氣候法規定,已於113年8月29日發布「碳費收費辦法」、「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三項子法(下稱碳費三子法),初期收費對象為「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全廠(場)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之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並將自碳費開徵隔年起,於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應繳納之費額。
    至於碳費費率,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第3項規定,碳費之徵收費率,由本部所設之費率審議會審議,送本部核定公告。本部已於113年3月至10月間召開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並於113年10月7日第6次會議決議,經綜合考量各項審議因素,多數委員達成共識,建議114年碳費一般費率訂為新臺幣(下同)3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優惠費率A訂為5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優惠費率B訂為1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環境部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之費率建議,核定碳費費率並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後,於113年10月21日公告「碳費徵收費率」,並訂於114年1月1日生效。
    另一方面,隨著歐盟逐期設定更嚴格的總量上限並降低免費配額比率,歐盟也對進口產品啟動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我國受影響的主要對象為金屬扣件業(如螺絲、螺釘等)、鋼鐵及鋁等相關產業。目前歐盟CBAM還在過渡期間,國內業者在政府充分輔導下都能順利完成相關申報作業。關於產業擔心歐盟CBAM正式實施後,國內的碳定價如何與歐盟接軌。今年九月由彭部長率領氣候變遷署拜訪歐盟,經面對面交流中確定我國碳費可扣抵應繳交的歐盟CBAM憑證數量,但扣抵的詳細規定需待明(2025)年中「第三國支付的碳定價如何扣減」及「EU ETS之下免費核配與CBAM制度調和」等細則公布才能獲知。
    考量其內容複雜且具高度專業性,本部將於明(114)年初指派專業專職人員常駐歐盟,即時掌握CBAM最新發展並參與協商,協助國內產業因應。未來將研議啟動碳交易機制的測試,希望在未來四年內可以實施總量管制排放交易。
    二、碳費徵收配套措施
    為使產業低碳轉型過程中兼顧國際競爭力,碳費三子法參考國際間實施碳定價轉型過渡作法,採行以下配套措施:
    (一)起徵門檻:為避免發生同一行業內,起徵門檻以上之廠家每公噸排放皆需繳費,門檻以下之廠家卻完全無須繳費之不公平競爭問題,目前碳費收費辦法扣除碳費起徵門檻2.5萬公噸CO2e,惟經審查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之事業,即不扣除2.5萬公噸CO2e,後續亦將逐步擴大盤查登錄對象,分階段降低起徵門檻。
    (二)優惠費率: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收費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自主減量計畫係以達成西元2030年減量目標進行規劃,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中訂定2種指定目標的計算方式,一種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之行業別指定削減率,另一種則以國內外排放技術標竿,以及達成西元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前提下所設定的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三)高碳洩漏風險事業排放量調整:參考歐盟及其他國家作法,於實施碳邊境管制前,分階段給予高碳洩漏風險事業排放量調整,第一期適用之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0.2,其費基為排放量乘以排放量調整係數,後續將依國際碳定價推動情形,分期調整係數。申請適用排放量調整之事業,應取得核定之自主減量計畫並由本部依行業別排放密集度及貿易密集度等因素審查認定。
    (四)國內外減量額度扣減:為鼓勵碳費收費對象(大排放源)帶動非碳費收費對象進行減量,優先讓資金留在國內,收費對象可使用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扣除收費排放量,上限為10%。如事業欲使用國外的減量額度,所使用之國外專案應符合本部未來訂定的認可準則,目前規定參考其他國家作法,不得超過5%。
    肆、推動自願減量交易制度
    一、建構自願減量交易制度
    依氣候法第25條規定,推動國內自願減量交易機制,作為碳費推動之重要配套機制,事業或各級政府得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據以執行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向本部申請核准取得減量額度,並應依規定之條件及期限使用,減量額度並得移轉交易或拍賣。
    本部已於112年10月12日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作為我國減量額度核發之依據,復於113年7月1日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針對事業執行先期專案、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取得之國內減量額度規範交易、拍賣及移轉應遵循事項,透過公開透明之自願減量交易市場機制,擴大減量參與,以利國家減量目標之達成。
    依氣候法第36條,本部得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指定之機關(構)執行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及拍賣相關事宜,金管會業於112年5月19日來函指定由臺灣證券交易所及國家發展基金出資成立之碳交所辦理,碳交所並於112年8月7日成立,本部已與碳交所完成交易平臺建置,並於113年9月25日委託臺灣碳權交易所辦理減量額度交易工作,113年10月正式啟動國內碳交易。
    二、減量專案審查核發辦理情形
    截至113年10月,抵換專案已完成註冊計95案,包含19案大型規模、46案小型規模及30案微型規模,已核發減量額度計有37案,總計核發2,573萬739公噸CO2e;自願減量專案註冊申請案共計40案;其中27案審查中、8案審查通過、2案駁回、3案撤回。
    另業於113年2月1日公布首批審定公開13類143項多元減量方法,其中10項減量方法於提出申請註冊階段,可免除經第三方查驗機構驗證程序,以提高申請單位參與意願。事業提出之新減量方法審定申請案,截至113年10月已受理共7項,其中2項農業部所提「加強森林經營碳匯專案」、「竹林經營碳匯專案」經113年10月28日環境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審議會第8次會議決議修正後通過,另農業部所提「改進農業土地管理方法學」,農業部與海洋委員會共同所提「海草復育」、「紅樹林植林」以及民間單位所提「低蓄積林增匯專案」、「有機農法應用草生栽培增加土壤碳匯」,本部將依規定儘速辦理審查事宜。
    三、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本部於113年9月25日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作為企業進行碳中和宣告的操作規範,避免企業不實宣告或未充分揭露資訊而誤導各界,同時藉此教導消費者據以檢視企業的減碳行動,作為後續支持該企業的參考依據。
    「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適用於企業完成溫室氣體盤查、減量及採取抵換作為有具體結果後,進行組織、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宣告,進行碳中和宣告須遵循三大核心階段原則:排放量盤查、減量、抵換,除透過科學合理的計算和外部第三方機構查驗,確保碳中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並應重視公開資訊的完整、具體及正確性,於企業網頁以易於社會大眾及利害關係者查閱的方式完整揭露包括碳中和主體的邊界、計算過程、減量成果、抵換來源等所有相關資訊。
    伍、提升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及建構低碳家園
    一、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
    因應氣候變遷衝擊,本部及易受變遷衝擊領域中央主管機關依據氣候法研提國家調適行動計畫,已於112年10月4日奉行政院核定並執行中。本期行動計畫透過永續會進行跨部會、跨領域、跨層級協調,奠定國家防災、減緩與調適並重基石,朝建構永續韌性國土目標邁進。
    二、啟動地方調適執行方案,因地制宜深化調適工作
    氣候法修法後,地方政府首次擬定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下稱調適執行方案),依氣候法第20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各地方政府應於「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12-115年)」核定後1年內擬定調適執行方案,提送其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為輔導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前述事項,本部邀集國家調適計畫之七大易受氣候變遷衝擊領域機關,分享各領域調適行動方案及執行經驗,以促進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各局處之縱橫向合作及資源分享,引導地方政府透過檢核既有政策、計畫及行動,擇定關鍵領域以研擬調適執行方案。
    地方調適工作涉及跨層級、跨領域、跨部門,本部已建立中央權責機關與地方政府各局處之聯繫管道,後續將持續辦理相關能力建構及輔導,協助地方政府於法定期限完成訂修調適執行方案,並發展因地制宜、由下而上及以社區為本之氣候變遷調適行動。
    三、建構低碳家園
    推行「低碳永續家園評等推動計畫」包含生態綠化、綠能節電、綠色運輸、資源循環、低碳生活與永續經營等6大面向工作、計38項低碳行動,並評核賦予評等榮譽,促使國人積極投入低碳行動。
    截至113年10月村里層級已累積認證1,506個村里,其中137個獲得銀級、1,369個獲銅級;鄉(鎮、市、區)層級累計有156個單位獲得評等(31個銀級/125個銅級);縣市層級計有19個縣市獲得銀級評等,3個縣市獲得銅級評等。將持續擴大我國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建構與公眾參與,凝聚全民氣候調適策略共識。
    陸、形塑淨零永續綠生活
    一、2050淨零排放關鍵戰略
    淨零綠生活為「2050淨零排放路徑」之四大轉型中之「生活轉型」策略並延伸為12項關鍵戰略之一,112年4月21日奉行政院核定,扣合賴總統「形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政見主要內容,為國家希望工程策略之一,並融入「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戰略,從民眾日常生活之食、衣、住、行/樂、育、購各面向引導民眾行為改變,實踐綠生活。
    二、綠生活重點措施推動情形
    由本部、農業部、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教育部、國科會、金管會、勞動部、財政部及文化部等11部會合力推行「零浪費低碳飲食」、「友善環境綠時尚」、「健康近零碳建築」、「低碳運輸網絡」及「全民對話溝通」5大施政重點:
    (一)零浪費低碳飲食:推廣綠色餐飲、地產地消及低碳栽培農產品(農業部/經濟部、本部);113年KPI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面積2.55萬公頃,截至113年10月執行進度達2.67萬公頃。
    1.本部推廣惜食理念,另推廣生態學校執行「永續食物」路徑;經濟部推廣綠色餐飲,輔導餐飲業發展「循環餐盒」、「智慧點餐系統」及「即期品銷售平台」,減少食材廢棄。
    2.農業部輔導慣行農民轉營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對於轉型初期前3年之耕種作物別,給予慣行農民每年每公頃3~5萬元之有機農業生產補貼,另辦理增能培訓推廣食農理念,執行農村再生培根計畫。
    (二)友善環境綠時尚:推廣環境友善的衣物及日常用品、以租代買、循環採購及回收循環利用(本部/經濟部);113年KPI紡織品回收量提升率1%,截至113年9月執行進度達5.93萬公噸,因未達109年為基準7.8萬公噸,故未計算提升率;113年KPI容器回收率76%,截至113年9月執行進度達76.9%,計算方式為回收量/產生量,112年為基準72.51%。
    1.本部訂定「連鎖品牌服飾業及百貨零售業紡織品循環指引」、「機關及公民營單位服飾紡織品循環採購指引」,依據服飾規格及預算需求等,參考易循環材質規範,納入採購合約並建議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2.本部建構化學品租賃模式,輔導產業試辦以租代買,建立「租賃」模式,在供應商及使用者之間循環;本部以共同供應契約推廣「以租代買循環採購服務」,已有商品項目包括筆電、平板電腦。
    (三)健康近零碳建築:推廣智慧建築、綠建築、建築材料及建築營運減碳(內政部/經濟部);113年KPI建築物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件數30件,截至113年10月執行進度達34件。
    1.內政部111年完成建築能效標示制度,分年分階段推動。
    2.經濟部推廣高能效設備及節能知識宣導,透過節能志工推廣活動、線上、社群推廣等通路擴散節能資訊,並辦理宣導推廣活動。
    (四)低碳運輸網絡:推廣公共運輸、完備步行、自行車環境與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交通部/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本部、國科會、金管會、勞動部、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KPI公共運輸載客運輸總量21.91億人次,截至113年6月執行進度達10.92億人次;113年KPI電動市區公車普及率25%,截至113年6月執行進度達36.9%;113年KPI電動小客車市售比6%,截至113年6月執行進度達8.8%;113年KPI電動機車市售比17%,截至113年6月執行進度達9.7%;113年KPI電動公務車普及率未設定目標,截至113年6月執行進度達5.5%;113年KPI公共充電樁慢充1萬槍,截至113年6月執行進度達7,328槍;113年KPI公共充電樁快充2,400槍,截至113年6月執行進度達2,236槍。
    1.交通部推動公路公共運輸永續及交通平權計畫(114-117年),持續辦理行政院通勤月票(TPASS),協助地方政府整合納入多項公共運具,及規劃TPASS2.0,評估擴大既有服務。
    2.交通部以政府帶頭示範公務車電動化,輔導國產電動小客車推升動力,推動氫燃料電池大客車試辦運行計畫。
    (五)全民對話溝通:全齡教育、資訊公開、多元溝通,凝聚共識(本部/教育部、文化部);113年KPI建立民眾淨零綠生活認知及行為基準值,藉由素養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已具備足夠環境知識,然而技能及行動分數較低,需加強環境技能教育及鼓勵行動落實,數據分析中。
    1.運用「淨零綠生活行動指引」,以簡單易行的日常行動,引導民眾改變行為,並將指引內容為主軸製作K12教材結合學校教育,使觀念向下扎根;維運淨零綠生活資訊平臺,提供民眾各種綠生活資訊、最新消息、活動訊息、指引及知識。
    2.舉辦焦點訪談、廠商溝通會議、國際交流,與產業、國際研究單位溝通與交流、調查民眾生活現況、執行困難、政策建議;另針對辦公場所、社區村里、校園進行綠色體檢及輔導,建構淨零生活環境,提高轉型意識引導行為改變,例如能源改善、減污作業、綠生活行為、創新共享經濟模式、環境教育交流活動等;辦理主題常設展,錄製Podcast綠生活特輯、電臺廣播觸及不同聽眾。
    三、後續工作
    持續與部會合作共同投入資源,推廣形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瞭解民眾落實綠生活措施障礙,滾動修正推動措施,並依其他關鍵戰略之主責業務推動之基礎建設或科技發展,調整推動內容。
    柒、綠色成長基金
    面對現有減碳路徑,無法以既有技術來達到目標,必須透過扶植新興的技術才能有所突破。為投資淨零減碳相關新興產業,加速減碳以達成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目標,本部向國發會國發基金爭取100億元成立「綠色成長基金」。
    本部透過洽詢「國發基金管理會」瞭解國發基金加強投資方案規定,及「經濟部中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吸取其操作加強投資方案成功經驗,並於113年10月15-16日辦理座談會,徵詢投資對象、資金需求、搭配投資意願、運作機制等意見後,研擬「國發基金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草案)」及作業要點(草案),期望於11月間提報國發基金管理會進行審議,預計114年第1季正式運作。
    利用國發基金加強投資方案的投入,預期可加速淨零永續新興產業發展,促進創新技術的商轉,提升減碳潛力及調適韌性,並且增加綠色新崗位,創造就業機會,同時更可活化資本市場,帶動綠色經濟成長。
    捌、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
    為解決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與經濟部等部會共同盤點「工業、農業、營建、生活」四大類廢棄物,經行政院於111年9月26日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為強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提報修正,並於113年1月10日核定修正,跨部會合作推動。
    短期(半年內)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合作,輔導及建立中科資源再生(利用)中心,於113年底試營運;建立農膜回收再利用機制,與農業部合作於嘉義縣補助建立農膜清洗循環示範;加強營建產出物管理,於113年7月完成裝潢修繕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經濟部完成彰濱工業區線西西三區氧化碴、還原碴、混燒灰渣實驗室及轉爐石模擬試驗,113年完成現地填築試驗;推動石綿建材廢棄物累計清理量達0.74萬公噸;推動設施興設,木質資材資源化設施促參案將於113年完成2場次政策公告、審查及甄審相關作業。
    可燃廢棄物處理設施,已於110年至113年6月增設6座廢棄物處理設施,累計新增處理量能49.9萬公噸/年,並規劃於113年7月至114年間增設6座廢棄物處理設施,累計110至114年新增處理量能達95.3萬公噸/年;無機廢棄物於既有港區填築工程增加區位及可填築量,目前已填築轉爐石513萬公噸(統計至113年6月);有機廢棄物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及雞糞妥善處理,在廢水減量與改善量及增加處理量為2,629.8萬公噸/年,畜牧糞尿及雞糞於113年完成妥善處理;化學品廢棄物為因應未來擴增處理量能,預計113-116年輔導設置4處增加17萬公噸/年,並加強營建產出物(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管理。
    玖、「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綠色設計源頭減量
    一、綠色設計
    為接軌國際趨勢並推動產品導入綠色設計,將參考歐盟113年7月18日生效之「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範(Ecodesignfor Sustainable Products Regulation, ESPR)」,推動產品使用再生料、易維修、可回收再利用等綠色設計原則,有助於延長產品使用壽命與減少廢棄物產生。近期規劃先以自願性推動,參考歐盟生態設計規範,研擬綠色設計原則之認驗證方法與機制,訂定「綠色設計指引」,與業者合作推動示範計畫。預定於2026年以前完成訂定產品綠色設計準則累計達2項,協助產品導入綠色設計。
    後續持續完備綠色設計管理機制及法制作業,接軌國際管制產品強制性規範,評估我國技術轉型可行性與市場經濟,強制性指定產品至少1項(如:電池或紡織品等)符合綠色設計準則之指定項目及再生料使用比率,提升產品循環永續性與資源使用效率。
    二、推動維修策略延長產品使用壽命
    訂定維修策略延長產品壽命,辦理社區維修種子師資培訓課程35班次、合計至少600人次及推廣課程等維修培力工作,推廣設置社區維修站點至少500個、校園舊物新用reuse站30間,與地方政府合作規劃維修示範區域2座,提升物品維修及二手交換便利性,促使民眾積極響應,建立國內愛物惜物推廣文化,落實廢棄物源頭減量效益。
    三、數位履歷
    推動產品資訊揭露,參考歐盟產品數位護照管理制度規範製造業者揭露產品材料使用、維修方式、碳足跡等資訊,建置我國產品數位履歷系統,並與品牌商、維修商、回收商等業者合作推動試行,評估透過資訊揭露,促進產品資源循環模式與流向追蹤管理,透過數位工具推估各項循環策略減廢效益,滾動檢討循環策略與措施。
    113年上半年參考歐盟產品數位護照管理制度,初步完成產品數位履歷資訊管理模式,為產品數位履歷運作建立基礎。113年度持續以電池及筆記型電腦展開產品數位履歷試行作業,另配合維修度之推動新增手機及平板2品項,並完成手機及平板資訊系統模組建置,透過舉辦說明會廣邀試行產品之品牌製造商、維修商及回收商等業者合作,截至113年10月,共有10家廠商(車用電池產品類型廠商7家、ICT電子產品類型廠商3家)同意參與試行計畫。
    四、購物用塑膠袋減量使用
    91年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規範7類對象,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所需之購物用塑膠袋不得免費提供,且購物用塑膠袋之售價不得內含於消費者所購買之商品中。106年起擴大再次擴大7類對象納入管制,總計管制14類對象。實施管制後,與112年使用購物用塑膠袋約100億個/年,較91年推動前減量50%。
    基於傳統市場、夜市及攤販受限環境因素難以透過法規管制,使用量仍偏大,為近期業務推動重點,主要推動措施包含:
    (一)自111年起補助環保局推動市場減塑,截至112年已試辦42個減塑市場。
    (二)訂定「市場減塑推動作業指引」,透過市場減塑3招─「買菜自備環保袋」、「蔬果儘量併一袋」、「不要每攤都要袋」,減少購物用塑膠袋使用。
    (三)於113年7月2日於臺北市南門市場辦理宣示記者會,今年度串聯全國47市場進行減塑示範。
    五、一次用飲料杯
    「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要求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應提供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於112年應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公告實施後,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統計至112年底,應提供循環杯借用門市,合計約2,843家(包含星巴克主動響應),113年1至6月借出約19.3萬杯循環杯。於113年9月起全國均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預期每年將減少約7.9億個,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
    為降低民眾對於循環杯衛生疑慮,近期著重於加強推動循環杯借用服務,推動措施包含:
    (一)補助於封閉環境中使用:如運動賽事、電影院等封閉場域,將循環杯導入,使用後於封閉場域內歸還,達到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使用並大幅度降低遺失情形。
    (二)訂定循環杯補助:透過補助鼓勵業者以經濟誘因方式,引導消費者借用循環杯,培養使用習慣。
    (三)加強資訊曝光:於6月5日「世界環境日」與3大超商(7-11、全家及萊爾富)循環杯借用快閃活動,以綠點做為誘因鼓勵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並消費。
    六、網購包裝減量
    為減少網際網路購物包裝廢棄物,112年2月16日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12年7月1日起,網購包裝材料不得含PVC材質,並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90%以上及塑膠再生料25%以上摻配比。中型業者須符合分級商品包裝重量比值;大型業者須再擇一達成平均包裝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之分年目標,並需於每年3月底前提報年度減量成果。
    112年5月再推「網購包裝減量指引2.0」,以業者自願性協議採取更高標準包裝減量措施,並搭配網購包裝減量標誌方式推動,截至113年共有23家網購業者取得網購包裝減量標誌,平均包材重由108年0.322公斤/件降低至112年0.218公斤/件。
    七、推動旅宿用品減量
    為呼應全球旅遊減塑倡議及減少一次用旅宿用品廢棄物,112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114年1月1日起,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及其他住宿業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亦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供消費者自由取用。預計公告生效後,每年可減少約4.6億個小瓶裝旅宿用品,減少2,100公噸的塑膠廢棄物。
    為降低新制衝擊,已於近期辦理宣導說明會,並在交通場站及網路平台加強宣傳,提供多語種版本的宣導資訊,呼籲民眾旅遊時自備旅宿用品,逐步養成減塑新習慣。
    八、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一次用產品
    行政機關、學校推動減少一次性產品使用,已訂定「行政機關、學校減少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統計113年1月至5月止,逾9成的機關、學校響應作業指引,可提供循環容器盛裝餐點業者2,324家。累計使用循環容器供餐約86.9萬個、使用循環容器或自備環保杯達619.2萬個。名單持續更新於「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及「環境即時通」。已賡續請各部會及地方環保局,宣導機關學校優先以循環容器供餐供水外,並請輔導餐飲業者提供循環容器供餐服務。
    九、推動手機回收
    推動手機回收新循環模式,規劃手機回收及維修合併設計「循環率」,以訂定目標方式驅動業者循環,本部於112年11月9日預告「應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行動電話製造業、輸入業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規範手機製造、輸入業者需提供租賃、維修服務、標示回收方式及設置回收設施,並邀集品牌業者及相關機關於113年3月及4月召開2場次研商會,經綜整各方意見修正草案內容,於113年8月7日第2次預告「應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行動電話製造業、輸入業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已完成通報WTO,預計於113年底前蒐整國內外利害關係人意見及草案條文修正,於114年1月1日起公告實施。另為提高手機回收率,本部資源循環署預定於113年10月期間辦理手機回收月加碼活動,以增加回收便利性、企業加碼優惠、加強宣傳方式辦理。
    壹拾、能資源循環利用
    一、生物質及有機化學資源循環
    為促進生物質循環利用,透過跨部會數據資料介接,整合國內生物質使用及排出資訊,完成生物質資源循環資訊平台建置並公開上架。另輔導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臺灣食品循環生態圈推動聯盟,協助植物性廢渣建立具經濟價值及可運作回收及應用模式。
    促進我國塑膠資源循環利用,推動塑膠再生料使用,活絡再生料市場,目標於2025年再生料使用比率達25%;2030年再生料使用比率達30%。資源循環署於111年訂定「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優先推動品項包含化粧品、動物清潔保養用品、清潔劑、潤滑油(劑)等,並建立相關經濟誘因。截至113年6月30日完成辦理13式塑膠再生商品審查、核發證明文件,通過審查商品資訊已公布於資源循環署網頁;建構塑膠資源流布資訊平台網頁,包含全國塑膠資源流布圖、全國塑膠資源流布指標及全國塑膠廢棄流向圖等功能。
    二、廢棄物燃料化
    為強化固體再生燃料(SRF)之管理,本署提出精進措施如下:1.參照國際ISO標準,加嚴汞含量產品標準,並建立SRF產品分級制度。2.建立產品履歷管控機制,追蹤產品流向。3.強化製造廠審查,透過書面審查、現勘及試運轉等三階段實質審查及專案技術小組會審,確保製造之SRF符合相關規範。4.強化使用廠空污排放管理,規範使用SRF做為燃料之設施及其應具備之空污防制設施,並由本部大氣環境司訂定資源循環燃料的空污排放標準。
    為化解外界疑慮,本部已於113年6月17日籌組「SRF營運體檢輔導團」,自6月中旬起針對全國66家製造廠及使用廠(製造廠48家及使用廠18家)進行為期3個月全面體檢輔導,已於113年9月13日完成輔導作業,且於113年10月9日公布體檢報告書。依據體檢報告結果,預計於113年12月訂定SRF管理辦法,並於113年底提出SRF白皮書,建構SRF轉廢為能良好的環境。
    三、推動無機資源循環利用
    推動無機再生粒料適材適所分流應用,透過相關妥善政策引導、法規規範、技術研發提高品質及經濟誘因等措施,發揮粒料之循環價值,達到資源循環再利用目標,再利用方式以道路工程、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水泥生料及港區填築為主,目標至2026年循環利用率達78%;2030年循環利用率達81%。
    依行政院111年9月26日核定「推動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工程綱要計畫」,盤點港區可填築區位,相關部會依執行策略及分工事項,推動再生粒料應用於北中南各港區填築工程。中鋼轉爐石完成實驗室試驗、臺北港現地填築試驗、環評作業等三階段評估作業,109年11月至113年6月止,於臺北港造地填築總計約513萬公噸。焚化再生粒料已完成實驗室試驗、臺北港現地填築試驗,目前辦理環評作業。臺中港已完成現地填築試驗作業,113年4月已完成第3次環境監測作業。
    四、營建廢棄物管理策略
    依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之「加強營建產出物(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廢棄物)管理」策略及分工,由內政部與本部共同推動辦理。
    (一)分流管理:112年8月17日函頒修正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格式,要求營建工程載明土石方及廢棄物數量與流向,已於113年3月實施。
    (二)產源管理:為加強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已建置「營建及裝修廢棄物流向管理平台」,要求營建廢棄物清運者申報流向電子聯單,並於113年5月6日函頒為廢棄物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三)輔導分類場所轉型:協助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及臺南市政府修正或訂定輔導管理暫行要點,輔導簡易分類場土地合法化,目前新北市納管34家簡易分類場;桃園市納管9家簡易分類場;臺南市納管12家簡易分類場。
    (四)加強土石方管理:內政部國土署加強工地現場分類、土資場管理、增加剩餘土石方去化量能及全流向追蹤,並配合成立廉政平台。本部加強非法棄置稽查及營建廢棄物妥善去化管理。
    五、金屬及化學品資源循環
    依廢清法第28條第1項第4款推動化學品服務租賃試辦運作,由供應商整合化學品使用者,提供產品生命週期管理與循環再生服務。113年辦理1場次活性碳服務租賃實場示範運作之輔導,整體減少147公噸廢棄物排出量、減少約39%新品活性碳使用,並藉由示範運作進行檢討以強化後續試辦推動之審查程序、申請文件及管理工具,目前完成召開1場次主管機關及產業交流會,以推廣化學品服務租賃試辦計畫之申請。另針對氫氟酸循環產業,輔導1案科技廠含氟污泥分管回收以提升資源化產品純度。
    金屬化學品循環資訊平台已完成112-115年度建置架構規劃,目前已依分年計畫完成整體資源上、中、下游資訊串聯、廢棄物主題流布查詢工具。
    六、廢太陽光電板及風力葉片循環
    現行廢太陽光電模組回收制度由經濟部能源署向案場設置者收取模組回收費用(1,000元/kW,分10年徵收);本部資源循環署推動廢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清除處理體系,已建立「廢太陽光電板回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PVIS)供上網登記廢棄排出,截至113年8月14日,案場業者提出排出登記者合計1萬4,280片(127案)。透過該系統可管理及串聯相關循環產業,並藉由訂定不同支付費用鼓勵業者採行較資源化之處理技術及再利用方式,目前處理後之衍生資源物主要作為磁磚製品、造渣劑使用。另廢風機葉片規劃建置廢風機葉片回收處理體系,係以水泥窯資源化處理,將風機葉片作為替代資源物料,並持續開發低碳化學回收碳纖維技術。
    七、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
    石綿為天然纖維結晶狀矽酸鹽類礦物,因具有防火、耐高溫及耐磨損等特性,故廣泛運用於建材。含石綿建材若狀況良好,不去破壞其結構,原則上不會影響居住者健康。惟石綿建材於拆除時易產生飛散性物質,導致肺部纖維化、癌症等疾病。
    早年建築物石綿瓦屋頂已達使用年限,將陸續拆除排出,考量民眾不易熟悉合法清理途徑及處理費用較高,已建立管理機制,透過補助清除處理費用相關措施,引導民眾妥處石綿建材廢棄物。於112年8月15日函頒「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補助作業原則」使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另依實務運作狀況,分別於112年10月26日及113年6月8日共計2次修正,將違章建築、停工或歇業之事業建築物及非屬住宅之其他民生建築,納入石綿建材廢棄物清理費用補助範疇,後續並將依實務運作情形檢討修正補助對象。
    壹拾壹、加速解決垃圾裸露堆置掩埋場問題
    國內自106年起24座焚化廠進入整改期,因此每年部分垃圾需進入掩埋場處理。雖然衛生掩埋是合法處理方式之一,但是大部分縣市認為暫置只是過渡時期,仍期待可以儘速焚化處理,對進場垃圾未立即進行推平覆土作業,長期下來造成垃圾暫置的情況,依112年底統計資料,裸露暫置垃圾之掩埋場共53場,累計84萬公噸(圖1),集中於新竹縣、屏東縣、南投縣、雲林縣及桃園市等縣市約佔80%。經過這幾個月的努力,本部採用AI等新量測方式,即時掌握裸露量,目前堆置量已持續降低中,未來仍有持續努力空間。
    圖1 84萬公噸裸露垃圾妥善處理分年目標
    垃圾清除處理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地方制度法屬地方政府權責自治事項,中央政府依主管機關角色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垃圾清除處理、辦理環保設施優化及整理整頓等工作,本部未來3年內將投入12億元,補助並督促各縣市依規定對進場垃圾推平覆土掩埋,以及強化掩埋場整理整頓打包及防災措施等工作,截至113年9月底裸露垃圾堆置量已逐步下降為73.4萬公噸,裸露垃圾本部精進作為如下:
    一、掩埋場整理整頓
    (一)裸露垃圾覆土掩埋及打包:補助及督導地方政府將裸露垃圾覆土掩埋、分選打包,並已訂定裸露垃圾掩埋場分年完成84萬公噸妥善處理目標。
    (二)裸露堆置垃圾掩埋場改善期程管控:請各縣市提報有裸露垃圾堆置之掩埋場完成改善期程,並請各縣市確實依本部審查通過之分年目標期程辦理,將每月定期召開進度追蹤檢討會議。
    (三)環境敏感地區場址優先處理:
    1. 位於水源保護區的掩埋場,要求不再掩埋垃圾,做為轉運站者,另覓轉運地點,倘現階段仍需做轉運功能,應調整為倉儲型室內轉運。
    2. 將裸露堆置垃圾數量較少之掩埋場,送至重點使用之掩埋場進行集中處理,除便於監控及管理外,並可降低投入處理成本。
    (四)AI科技工具強化治理:透過UAV無人機建置掩埋場3D數位化模組,圖像化裸露垃圾堆置數量及其分布,同時輔以光學雷達測繪裸露垃圾堆置量體之變化趨勢,並建立全國垃圾掩埋場監控平台,以追蹤裸露堆置垃圾改善情形。
    (五)強化掩埋場防災監控措施:導入紅外線熱像儀,透過「溫度」、「煙霧」、「火焰」等三階段由AI分析比對環境條件判別火災發生前之異常狀況,於災害尚未發生或擴大前即進行通報並作相應救災處置,另補助執行裸露垃圾掩埋覆土、設置沼氣管、篩分打包及消防監控等防災措施。
    二、協助地方政府建立自主處理設施
    (一)截至今(113)年國內增加桃園、花蓮及臺東3座處理設施,以及六輕焚化爐增加協助雲林縣垃圾處理量,全國焚化量能從每年650萬公噸增加到今年681萬公噸。
    (二)114年增加新竹縣焚化廠正式營運、116年臺南市焚化廠汰舊換新也會完工,至116年全國處理量能可達700萬公噸,未來3年內本部將督導地方政府,依照法規標準方式處理,包含焚化及衛生掩埋。(圖2)
    三、目前進度與成果
    (一)持續定期召開「裸露垃圾處置進度追蹤會議」:已分別於113年3月5日、6月20日、7月22日、8月7日及9月26日召開5次會議,結合各縣市於全國圾掩埋場監控平台申報處置情形,本部定期追蹤並督導各縣市暫置垃圾執行進度,督促各縣市於3年內如期如質達成目標。
    (二)裸露堆置垃圾掩埋場之場數及堆置量已逐步下降:統計至113年9月底,全國裸露垃圾暫置量已由84萬公噸下降73.4萬公噸。
    圖2 焚化設施處理量能成長趨勢
    (三)持續補助掩埋場整理整頓計畫:針對裸露垃圾堆置問題嚴重之掩埋場,優先補助地方政府加強掩埋覆土、打包、設置沼氣管、強化消防設施及建置智能監控等整理整頓及防災措施,統計自112年6月至113年10月,已陸續核定新竹縣、屏東縣、南投縣、雲林縣、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臺東縣、澎湖縣等9縣市相關補助計畫經費計5.2億元,加速解決垃圾堆置問題。
    (四)中央拜會各縣市溝通協調輔導:本部彭部長前已現勘桃園市、新竹縣、南投縣、新北市、澎湖縣、高雄市(中區焚化廠)、花蓮縣(台泥DAKA氣化爐)、臺中市(大里掩埋場)、嘉義縣(大林掩埋場及鹿草焚化廠)及屏東縣(小琉球)等縣市之垃圾掩埋場或焚化廠,並拜會屏東縣、嘉義縣、新竹縣、澎湖縣及南投縣等縣長,暸解垃圾裸露暫置及改善情形,本部將持續拜訪各縣市,並邀請縣市首長及關心環境事務人士參與了解,加速妥善解決垃圾處理問題。
    壹拾貳、推動建置非法棄置AI智慧圍籬
    一、建立廢棄物清運車輛智慧監控遠端執法機制
    本部推動檢警環結盟聯合查緝模式,統計104年至113年9月底環保單位與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聯合查緝環保犯罪,共計移送案件計2,456件,法辦7,486人,查扣機具949部,有效打擊環保犯罪,成效有目共睹。
    過去努力查緝犯罪,但破獲時大多已被大量棄置,造成事後環境復原成本大,究其原因為不法業者在清運廢棄物過程中關閉GPS車載裝置,或使用非列管之清運車輛載運廢棄物,以此規避廢棄物流向管制。
    為有效掌握事業廢棄物流向,有必要發展全新可達預防、即時處置效果之智慧監控機制,以避免污染持續擴大,本部從污染預防的角度,將「遠端執法」列為重要政策,以前瞻思維規劃整體環境改善策略,化被動為主動發現污染,針對污染熱區建置「非法棄置AI智慧圍籬」,透過棄置熱區及跨縣市重要路段布建車牌辨識及e-Tag系統,達到24小時執行廢棄物流向遠端監控作業(圖3),可快速發現「照」到在路上行駛卻無軌跡資料或軌跡偏移之異常清運行為,並立即依法辦理,有效提升執法效率,避免污染持續擴大。
    圖3 「非法棄置AI智慧圍籬系統」運作機勢
    二、智慧分析運作成果
    112年9月起已陸續於廢棄物棄置熱區及重要路段佈設11處監控點位,針對大型車輛辨識車牌,並透過AI模組分析其異常樣態,統計至113年8月底已辨識1萬1,163輛列管清運機具,並移交縣市告發433輛異常車輛,本系統可大幅降低不法業者之投機行為,督促列管清運機具軌跡異常改善。此外,透過物件辨識及異常停頓點分析,系統即時發現並掌握2場正遭非法棄置之場址,及早介入以遏止棄置場址擴大。
    三、未來推動事項
    本部將研擬中長程計畫爭取經費4年23.53億元,擴大至1,200處監控點位,另整合政府跨單位既有監控資源,形成更密集智慧圍籬網絡,並建構執法智慧決策中心,應用遠端執法區域治理,提高執法效度。
    壹拾參、新空氣二部曲
    一、檢討空氣品質標準
    113年9月30日修正發布「空氣品質標準」,加嚴懸浮微粒(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濃度標準。另修正各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符合標準,才能劃定為第二級空氣污染防制區,取代過往以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判定方式,逐步落實全民呼吸健康平權。
    本部與國家衛生研究院過去8年攜手合作探討本土空污與健康影響之關係,根據國衛院提出的實證研究成果,考量健康影響、空品現況、污染控制技術、社會及經濟發展等因素,務實逐步加嚴各污染物的標準,其中民眾高度關注的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分別由原先的15及35μg/m3,加嚴為12及30μg/m3,為亞洲最嚴格的標準,且距離前一次(101年)標準訂定歷經12年時間,相較美國花了15年時間才將PM2.5標準由15μg/m3加嚴為12μg/m3來得更快。
    然而,氣候變遷可能加劇空氣污染,使得防制工作更加艱難。由於淨零減碳和空氣污染減量為密不可分,本部刻正盤點淨零路徑之空污排放量情境,進行全面的空氣品質影響評估,使我國未來能朝向減碳及減污共利之目標邁進,以利滾動檢討並調整我國空氣品質標準的各階段目標,有效面對不斷變化的環境挑戰。
    二、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一)橫向跨部會協調工作: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涉及各部會合作事項,包含與交通部防制港區污染;與經濟部、農業部改善裸河川揚塵;與內政部改善民俗習慣、營建工程等。於113年4月24日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執行進展聯繫會報,彙整重點管制策略之四年累計目標,請各部會提列重點管制策略分年工作目標,進行追蹤管考作業,定期檢討執行成效。
    (二)縱向地方政府落實計畫:各地方政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13年至116年),本部亦已邀集專家委員組成審查小組,召開27場次審查會議審核,目前22縣市已通過本部審查會議,除連江縣修正計畫中,21縣市已完成書面核定作業,落實中央與地方一致性政策。
    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規劃重點策略,除持續修正或增訂行業別標準管制、車輛汰舊換新等策略外,新增有害空氣污染物與高臭氧生成潛勢物種之盤查與管制,另強化各項科技工具之應用,如使用AI進行揚塵、露天燃燒、排放管道粒狀物辨識、電子鼻開發及與智慧化工地管理、輔導營建工地使用市電取代柴油發電、改用環保塗料、協助農民回收與清運、推廣有機農作減少農藥使用等方式,多面向執行污染減量策略。
    三、檢討開發行為空氣污染增量抵換制度
    本部為減輕開發行為對空氣品質之影響,業於113年10月1日修正發布「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修正重點如下:
    (一)擴大抵換適用對象:將施工期間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納入抵換處理原則規範。
    (二)訂定抵換優先順序:開發案屬固定污染源者,應優先以固定污染源進行空氣污染排放量增量抵換。
    (三)多元抵換來源:新增園區導入低污染運輸車輛、施工機具取得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認養空氣品質淨化區之作為抵換使用,刪除離島抵換措施。
    (四)抵換由近而遠:限縮抵換地點,採由近而遠抵換,以差別抵換比例(同一縣市1:1.2、同一空品區1:1.3、空品區外相鄰縣市1:1.3),鼓勵開發單位就近抵換。
    現行抵換處理原則包含固定污染源、移動污染源及逸散污染源等抵換來源,由開發單位出資協助既有公私場所改善空氣污染,並藉此取得一定比例之污染減量抵換額度,統計自108年至113年10月止,本部審查之開發案計174件。
    四、固定污染源減量管理
    (一)精進行業排放管理策略
    針對近年指標性空氣污染物種減量加強管制,如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O3),重點固定污染源(電力業/設施、鍋爐、凹版印刷業、印刷電路板製程、表面塗裝、加油站)及高臭氧生成潛勢(OFP)物種(乙烯、丙烯、甲苯、丁二烯、二甲苯等)執行排放減量,並於三級防制區內推動既存大型污染源氮氧化物(NOx)排放減量,持續落實改善空氣品質。
    (二)推動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
    1.針對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包括重金屬、戴奧辛、或有機性揮發性有機物等物種)之重點行業製程,進行污染排放特性及控制技術調查,並加強固定污染源空污減量輔導作業,提供相關意見,協助公私場所藉由加裝空污防制設施或製程改善,俾減少空污排放,用以修訂重點行業別加嚴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如修正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及戴奧辛排放標準等法規。
    2.以保護民眾健康為優先目標,推動高污染潛勢石化工業區有害空氣污染物之減量,於可能造成區域健康高風險之廠家(製程),執行再減量工作(如:增設防制設備、替換更新老舊製程設備、優化製程減少故障跳車),以進一步減緩石化業對環境衝擊。
    3.完善有害空氣污染物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中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狀況,啟動重要固定污染源排放減量工作,勾稽及查驗公私場所自行監測數據有效性及正確性,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並降低健康危害。
    (三)研提高暖化潛勢產業轉型之空氣污染共減效益
    1.掌握高碳排產業如鋼廠、石化、水泥、造紙、紡織、玻璃及電子等主要產業或大型業界之低碳計畫,研擬空氣污染物同步減量方案及可行性技術,達成空污減量共效益目標。
    2.推動製造部門低碳生產與工業節能共減效益,掌握相關部會推動能源效率提升或低碳生產等措施,包括電廠及煉油廠能源效率提升、石化廠能源效率提升等。
    3.因應淨零減碳之國際趨勢,我國亦推動廢棄物燃料化之政策,掌握國內固體再生燃料之需求增量,修訂規範燃料種類、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對象及應實施定期檢測頻率等,提升空氣污染預防之強制性。
    4.掌握國內氫能應用規劃推動情形,並提前規劃對空氣品質可能影響,另因應生質能妥適去化議題,瞭解國內於生質能發電推動情形,並評估對空氣品質可能影響。
    (四)經濟誘因推動減量
    全面檢討檢視調整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率,包含廢氣燃燒塔、重金屬、戴奧辛與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個別物種,及調高大戶排放費率與增加秋冬季節費率,建立完善經濟誘因機制;同時透過評估減免與獎勵,鼓勵公私場所自主調整產能,採行更佳防制措施,推動公私場所加裝及有效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
    五、淨零碳排交通防制管理
    (一)改善老舊高污染車輛
    統計自106年至113年10月止,本部透過推動多元污染改善措施,包括汰舊換新與污染改善補助等,已淘汰7萬5,285輛1至3期大型柴油車,並對2萬1,260輛車輛提供了污染改善補助,累計合計9萬6,545輛車輛獲得污染改善。相較於105年底尚存14.4萬輛1至3期大型柴油車,改善比例達約67%,以改善移動污染源的空氣污染物排放。
    (二)執行汽油車及柴油車定期檢驗制度
    112年6月30日訂定「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及「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之對象、區域、頻率及期限」,並同步增修「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及處理辦法」等4項相關公告及法規,健全汽車排氣定檢業務之推動,規定自112年7月1日起,汽車車齡滿8年者,須每2年接受一次排氣檢驗,若車輛具有檢驗不合格紀錄,則需連續2年到檢,且在此期間無檢驗不合格紀錄者,始恢復為每2年1檢之頻率;而柴油車自113年1月1日起,若在定期檢驗、不定期檢驗或主管機關通知到檢時檢驗不合格,則隔年起應實施連續2年的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並於此期間連續2年追蹤檢驗合格者,第3年起可免實施定期檢驗。
    (三)持續推動車輛汰舊換新抵換量媒合制度建立
    為鼓勵高污染車輛汰換為低污染車、油電混合車或純電動車,自112年起推動各類型車輛汰舊換車減量效益媒合制度,透過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促使環評開發單位導入資金執行增量抵換,達成減碳及減少空氣污染的效益,並履行社會責任。該制度的實施已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及臺南市政府等參與,積極收購車輛汰舊換新所產生的減量效益。統計至113年10月,已完成約6萬2千輛車輛汰舊換新抵換量的媒合,累計減少空氣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排放量6,676.6公噸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1,395.9公噸。
    (四)市區公車電動化
    交通部偕同本部共同向行政院提報「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其中本部自112年起推動電動公車營運里程及載客人次為基準的補助措施,鼓勵客運業者機及使用電動公車營運載客。並辦理自113年起至116年間,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車路網優化計畫,以加速市區電動公車的普及,提升電動公車的使用量,進而降低交通工具排放的空氣污染及溫室氣體。
    (五)友善電動車輛使用環境
    為配合推動淨零排放12項戰略中「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關鍵戰略,本部運用前瞻特別預算辦理112及113年度補助計畫,經由地方政府提案,補助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臺東縣及金門縣等8個縣市,執行公有場域新增或擴充電動車公共能源補充設施示範計畫。該計畫規劃於近500處公有場域進行電力改善,並導入約1千支充電槍,以提升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的普及與效能,本部藉此短期計畫的推動,引導地方政府與民間企業合作,採公私協力方式布建公共能源補充設施,共創電動車輛友善使用環境。
    (六)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惟其相關管制措施,須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公告。
    統計至113年10月共核定20縣市74處,目前仍有4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規劃中。
    六、河川揚塵改善及防制
    本部自100年起即協調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共同辦理9條列管河川揚塵防制及改善工作,近3年僅濁水溪、高屏溪及卑南溪仍發生揚塵事件,其餘6條列管河川的揚塵問題已獲解決。故本部以濁水溪為範本,將治理經驗推展至高屏溪及卑南溪,期全面解決河川揚塵問題,113年至116年規劃重點及執行進度如下:
    (一)抑制上游土砂下移:以崩塌地治理、國有林地復育、土砂災害防治等,加速上游集水區水土資源復育,抑制土砂下移淤積河道,每年預定抑制土砂下移量至少4.8萬立方公尺,4年19.2萬立方公尺。統計至113年10月已完成16.22萬立方公尺。
    (二)防制下游裸露地揚塵:依每年汛期後河川裸露地面積及區位滾動施作揚塵防制措施,預計每年施作2,300公頃,4年9,200公頃。統計至113年10月已完成河川裸露地揚塵防制3,870公頃。
    (三)造林減抑揚塵及防護民眾:於河川區域沿岸植樹造林,減抑河川揚塵及防護下風處民眾居住區域,並加強堤內保安林造林及撫育管理,4年規劃種植171公頃。統計至113年10月已完成堤內河海保安林新植4.62公頃及撫育管理39.87公頃,堤外協助水利署於濁水溪麥寮鄉許厝寮段建構防洪林帶面積計4.36公頃。
    (四)揚塵預警通報:以WRF模式(Weather Research and Forecasting Model)每日預報未來一週濁水溪、卑南溪及高屏溪之風向、風速及降雨機率,依各河川揚塵預警條件,在預報可能發生河川揚塵日期前3日通報水利單位及地方政府,提前啟動防災應變措施,減抑揚塵影響程度。統計至113年10月共預警通報37次,相關部會提前啟動應變措施,僅發生6次河川揚塵事件。
    壹拾肆、好室多計畫
    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第一批及第二批公眾使用頻繁、人潮流量眾多之場所,合計1,600餘家列管場所,已占8成以上大型場所。
    促進多元性場所自願參與維護公眾使用環境,於110年7月2日訂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鼓勵中小型、老人及幼兒族群等場所(如社會福利機構、幼兒園、托嬰中心及產後護理之家等)取得自主管理標章。統計至113年10月,取得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之場所共1,842家(優良級1,298家,良好級544家)。
    本部已完成「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草案」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公告場所修正草案」,刻正進行相關單位之研商,修正草案重點摘錄如下:
    一、推動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修正(增修訂非公告場所標章擴大適用對象),包含修正博物館、美術館、社會福利機構、學校、金融機構及托育機構場所適用類型,並新增其他類。
    二、整併現行公告一、二批之管制場所,並重新檢討管制對象類別及管制範圍,修正重點為航空站及大眾捷運系統車站,規劃全數納管。
    三、已於8月21日及10月14日召集各縣市環保局及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研商會議,並依據各單位意見修正草案。
    壹拾伍、智慧宜適家園管理計畫
    一、精進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為強化對機動車輛噪音的管制及提高稽查執法效能,我國推動車輛噪音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政策,該政策自110年1月1日起執行,並獲得近9成的民眾支持。統計至113年10月,政策的推動進度和未來重點分述如下:
    (一)科技執法設備布建與成果:聲音照相設備全國設置數逾200套,已告發違規案件達1.4萬件以上,累計裁罰金額逾3,700萬元。此外為提升地方環保機關的執法量能,行政院已核定1.9億元的前瞻預算及公共建設經費,並計劃提前2年在114年達成設置至少全國共306套設備目標。
    (二)改裝排氣管車輛噪音源頭管理:為達源頭管理改裝車輛噪音目的,本部及交通部共同合作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本部於112年12月29日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則於113年1月18日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使用中車輛若變更排氣管,應先經本部噪音檢測合格後,再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為此本部已規劃配套措施,提供改裝車主一年緩衝期(自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向各縣市環保局登記檢測,於檢測認證合格後,資料將傳輸至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協助變更登記。
    (三)倍增聲音照相執法量能:為進一步提升科技執法的量能,本部已於113年10月16日向行政院提出智慧宜適家園管理計畫(115年至118年),預計在未來4年全國共設置至少600套聲音照相設備之目標,並已邀集地方政府於113年5月2日召開提升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量能研商會議,以改善車輛噪音擾寧問題。
    (四)噪音管制法罰則檢討:對噪音管制法的罰則規劃進行加重罰鍰等檢討研修工作,113年10月14日邀地方政府及交通部召開研商會議,例如:加重罰鍰金額、吊扣駕照等,更有效地威懾嚇阻車輛噪音擾寧行為,以減少民眾噪音陳情案件。
    二、維護宜適家園進行跨部會合作
    因生活環境中的噪音來源多樣,且涉及多個部會的權責分工,為此需透過跨部會的協力合作才能有效解決噪音相關陳情,未來重點規劃如下:
    (一)科技執法效能提升:持續掌握關注地方政府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方面成效,並檢討和優化稽查方式,以提升執法效能。
    (二)噪音污染地圖建置:為達成噪音案件之嚇阻及改善,擬運用數位治理技術建置噪音陳情地圖及噪音稽查網域聯防工具。
    (三)近鄰噪音合作改善:從源頭減少近鄰噪音引發之陳情,本部將與內政部進行跨部會合作,制定削減各類鄰近噪音及提出建材隔音管理的技術規範。
    (四)智慧宜適家園管理計畫規劃報院:透過跨部會攜手合作方式,向行政院研提公共建設計畫,爭取擴大噪音管制預算並整合各部會的管制措施,全面改善噪音擾寧問題。
    壹拾陸、光污染防制計畫
    統計我國近10年光污染陳情案件數,每年平均約700餘件,占公害案件比率約0.29%,且陳情地點主要集中在都市區。據112年度陳情統計,六都光污染陳情案件比例占全國案件數的92%。推動成果及未來規劃重點如下:
    一、光污染管理指引修正檢討:為進一步減少光污染對環境的影響,於113年1月4日修訂「光污染管理指引」,新增國家公園、自然保育區及生態保育區的路燈色溫建議不得高於3,000K,各級道路不高於3,500K,各級道路的色溫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根據交通安全考量自行訂定。此外,對大型廣告看板的閃爍現象,建議「閃爍干擾指數」在商業區晚上6時至11時不得低於5,晚上11時後則應顯示靜態畫面或關閉廣告看板。同時,經濟部、農業部及教育部等相關部會亦加入跨部會合作,以保護生態環境及提升民眾生活品質。
    二、部會間合作執行:各部會依據修訂後的管理指引共同推動光污染管理工作,本部將制定光污染量測方法和執行程序,供地方環保機關執行,並監督各部會推動修訂法令規範及執行成果。
    三、提升設備量能及量測技術:規劃智慧宜適家園管理計畫(結合噪音管制、電磁波管理工作),爭取擴大光污染管理預算,推動量測技術達到最新國際標準,並完成光污染防制工作所需的技術建置。
    四、光污染防制法立法規劃:持續掌握追蹤國際最新動態,檢討光污染管理指引,並研擬光污染防制法草案,推動跨部會合作,制定各部會權責分工和防制工作。
    壹拾柒、推動永續水質推動計畫2.0-河川環境品質提升計畫
    112年5月10日行政院核定「永續水質推動計畫2.0─河川環境品質提升計畫」,執行期程為113年至116年,總經費44.8億元。以污染源頭削減、水體水質淨化及永續環境管理三大策略,並透過協調相關部會提升生活污水妥善處理、加強事業廢水管制及削減畜牧廢水污染等污染減量措施,再輔以徵收水污費之經濟手段,強化推動河川污染改善相關作為,與各部會、機關或企業協商合作辦理各項污染削減手段,以維護我國河川水質清淨。113年度計畫預期效益:國家保護計畫目標實現率達97.2%(消除污染河段)、嚴重污染測站數降至8站、新增河川生化需氧量污染削減量(累計)500公斤/日、新增河川氨氮削減量(累計)125公斤/日。114年度:國家保護計畫目標實現率達97.5%(消除污染河段)、嚴重污染測站數降至7站、河川水質優化打造城市友善綠色場域1處、新增河川生化需氧量污染削減量(累計)1,500公斤/日、新增河川氨氮削減量(累計)375公斤/日。並將以推動廢水處理節能創能及資源化循環,以及推動非都市計畫地區小規模污水處理示範設施等,作為本計畫未來污染削減及循環再利用之施政軸心。
    壹拾捌、推動廢水處理節能創能及資源化循環
    一、事業廢水能資源化處理及循環再利用
    傳統廢(污)水處理以降低污染符合放流水標準為目標,污染物僅於不同相態間轉移,且有耗能及衍生二次污染等問題。為扣合我國淨零排放、資源循環等政策,本部推動廢污水處理綠色轉型,藉由思維翻轉,將以往管末處理的污染控制,轉變為資源再利用最大化及環境影響最小化的永續理念。
    推動策略包括廢水處理能源化(高有機廢水鼓勵以厭氧處理、產生沼氣再利用)、資源化(廢水氮/磷/金屬等物質資源回收再利用)及低碳智慧化(採用低碳節能技術,導入智慧水管理),除透過法規管制,以法制面驅動外,同時以技術面引導,推動廢水處理新技術研發及推廣,提升本土廢水處理技術;經濟面予以鼓勵,考量水污費減免外,本部提報「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之4年期23億前瞻計畫,以補助地方政府建立廢污水處理能資源化及低碳智慧化之示範案場,期望中央與地方合作建立成功示範案場和回收體系,提升整體廢水處理能力及帶動國內相關產業發展,並維護水體品質,達淨零排放、永續發展之目標。
    二、畜牧糞尿廢水節能創能,資源循環再利用
    近期將進一步推動集中處理措施,畜牧糞尿廢水節能創能資源循環再利用,協助集中處理場發展永續經營模式,促使集中處理場具自償性,以提升民間參與意願。2028年前完成全國8場畜牧糞尿集中處理示範措施,使全國26%飼養肉豬的畜牧場糞尿循環,持續提升資源化比率。改善水體環境及農村生活環境品質,完成大場小場全面資源化,化畜牧廢水及廢棄物為黃金。
    壹拾玖、推動河川水質改善作業及強化飲用水管理
    一、強化跨部會合作改善流域水質
    (一)水體水質管理及污染削減
    全國河川嚴重污染長度比率,由91年14.0%降至112年3.3%,嚴重污染測站數由91年66站減少至112年10站,全國河川水質呈改善趨勢。近年河川水質受氣候異常衝擊,降雨不均導致旱情時基流量不足及污染涵容能力降低,或強降雨集中造成暴雨沖刷,影響河川水質,自106年至今嚴重污染測站數維持在10站上下變動。
    將持續針對嚴重污染測站,提出生活污水、畜牧廢水及工業廢水相關整合性因應對策,滾動檢討脫離嚴重污染。
    另本部自105年起優先督導地方主管機關針對特予保護農地水體推動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或加嚴放流水標準,並陸續規劃擴大管制推動對象,112年新增南投縣日月潭加嚴放流水標準,全國總計10縣市20水體公告總量管制或加嚴放流水標準。其中因應特予保護農地水體需求所劃設之總量管制水體,管制重金屬,該類水體重金屬銅濃度均呈改善趨勢,截至113年9底平均合格率達99.3%較107年合格率93.2%明顯改善。後續將擴大總量管制適用對象,建構多元管制方式,落實污染排放總量管控與削減評估工作。另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河川影響,以科學數據評估,以及推廣至衡酌污染防治策略的有效性,本部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河川水質評估模式技術規範,113年9月16日召開公聽研商會,113年10月31日發布。
    本部與經濟部、內政部及農業部等跨部會合作,共同推動流域內水質改善、稽查管制及環境監測等污染防治工作,並針對不同屬性污染源進行管制及輔導,以提升水體水質,及確保飲用水及灌溉取水安全。
    1.事業廢水
    112年持續追蹤掌握因應放流水新增加嚴標準之事業符合狀況,倘有異常則請地方環保局持續追蹤。並補助各縣市推動試辦事業自主管理,裝設廢水處理效能監測設施。不定期邀集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召開嚴重污染測站工業廢水污染削減跨部會研商推動策略;並與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合作,訂定區內自排事業廢水納管指引,針對區內自排事業有較高污染潛勢或不良違規紀錄者,環保單位及工業區管理機關分別透過排放許可審查及自排區外准駁機制,將其導向納管處理,以提升工業區集中廢水管理效能。完成達672家排放水量大於1,500CMD之事業及污水下水道廢水自動連續監測設施。
    2.畜牧廢水
    本部及農業部於112年組改成立,延續跨部會合作機制,提高資源化再利用比率,透過源頭減量改善河川有機污染物污染情形,加強資源循環再利用,促進畜牧業轉型。統計至113年9月底共4,253場辦理高有機污染物資源化(包括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農業廢棄物個案再利用及符合放流水標準回收澆灌植物)。
    為有效資源化、高值化高有機污染物,推動集中處理措施,迄今已核定補助集中處理中心7案、大場代替小場收集處理13案,共處理124場畜牧場,每日處理水量5,198公噸,總處理頭數約17萬頭,糞尿經厭氧消化後回收沼氣設置沼氣發電,裝置容量約2,300kW,估計年減碳約17萬公噸。
    3.生活污水
    自96年起每年訂定「生活污水污染削減專案計畫」,強化追蹤管考機制,督導各地方環保機關辦理生活污水污染削減工作,113年9月止,地方完成查核公共污水處理廠104處389場次,並查核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操作情形920處1,123場次,推動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與化糞池污物定期清理及生活污水源頭減污等宣導工作。
    本部不定期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地方政府進行跨部會協調,加速嚴重污染河段上游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接管或納入鄰近系統辦理接管,或輔以污水截流等工程,達到改善河川水質之目的。
    (二)水域環境營造、水質淨化及污水現地處理
    前瞻計畫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河川污染整治、水質淨化設施及其他處理設施設置、源頭污染減量等水質改善工程。統計至113年10月底共完工62案,其中水質改善及污水截流設施相關之工程計46案,每日處理污水量約達26萬公噸,降低對河川等地面水體之污染量,維護河川水體水質。
    (三)公私協力共同巡守水環境
    自91年起推動民眾參與水環境巡守工作,結合各地民眾、社區、學校及團體共同加入水環境保護的行列。全國共成立509隊水環境巡守隊,隊員計有1萬3,500名;巡檢路線計617條、總長度1,514公里,維護照顧218處濕地、生態園區、港區及沙灘等共5,946平方公里。
    水環境巡守隊分為社區型、學校型、企業型及其他型等4種類型,早期作為污染稽查的延伸角色,近年來逐步發展成融入社區營造、環境教育、科技監測、人文歷史及生態監測等結合在地特色或具有專業技能的巡守隊。截至113年10月水環境巡守隊員計付出11萬3,094小時辦理巡檢,協助通報水污染事件或清理垃圾髒亂點計1萬2,242次,辦理水質監測、淨溪、淨灘等活動共6,252次,致力維持水環境清潔。
    (四)清淨河面
    補助地方政府針對所轄地面水體(如河/渠/圳面漂浮物、懸浮物或阻塞物等影響水質物質)執行垃圾攔除作業,並統計全國各地面水體權管單位針對不同水體特性之清除方式清運(以人力或機具,包含攔除網、攔除柵、動力清除船、吸引式攔污器、定點式截流攔除站、重機具),113年截至9月份經濟部水利署第一至第十河川分署、農業部農田水利署所屬17個管理處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攔除垃圾量約6,237公噸。
    二、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子法檢討修正
    為使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以下簡稱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時有所依循及可期待性,新增核發機關受理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之審查原則。另為利推動各類環保許可整合業務,減少相關行政及管理作業,新增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提出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或展延,如涉及他類環保許可證(文件)之申請、變更、異動或展延,須同時提出,爰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5條、第49條之1、第56條,並已於113年1月11日完成修正發布。另為保護水體及因應2050年淨零碳排12關鍵戰略之資源循環零廢棄,本部已評估將放流水中氮、磷等污染物資源化,並著手修正放流水標準。
    為維護水體品質與推動污染物減量及管制,修正放流水標準,新增或加嚴氨氮、磷、銅及自由有效餘氯管制標準,並促使廢水處理資源化;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潛勢事業及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變更或展延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時評估優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厭氧處理)及收集沼氣處理或利用,此外,針對廢(污)水含新興關注項目之對象(如一定規模之醫院及醫事機構、科學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及製程有使用相關化學藥劑之事業等),新增應每年檢測申報廢(污)水中藥物類及全氟化物等新興關注項目之規定,檢測數據有環境影響風險之虞,應提出自主削減管理;另為明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罰額度之裁量準據,按不同違反水污法情節及所生影響,修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上述修正均已預告並辦理法制作業程序中。
    此外,配合放流水標準新增氨氮管制項目於110年起實施,已通盤考量環境水體品質等因素,評估水污染防治費徵收項目及費率等,並於112年12月19日第5屆水污染防治費費率審議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提出討論,後參採委員意見,朝新增徵收項目、簡政便民及鼓勵能資源化抵減及費率調整規劃,強化及精簡費率論述及預期效益,並加強與利害關係人之溝通,預定113年預告。
    對於放流水PFAS管理,目前國際上均未將PFOA及PFOS納入放流水標準,本部持續參考國際管理動態,刻正研議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範特定事業分規模、階段進行檢測申報,檢測如有超過監視值情形,應自主削減管理。
    三、飲用水水質管理
    督導地方環保局執行飲用水管理抽驗及稽查管制,自110年1月至113年10月31日止共抽驗自來水水質4萬4,442件,合格率為99.93%;簡易自來水水質825件,合格率98.91%;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水質1萬9,391件,合格率99.72%;飲用水設備維護稽查2萬5,198件,合格率99.88%;自來水淨水場及簡易自來水水源水質4,102場次,合格率為99.98%;包裝及盛裝水水源水質952件、合格率98.63%;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採樣檢驗544件,合格率99.82%。不合格者經地方環保機關依法裁處並要求改善完成,以確保飲用水水質及水源水質安全無虞。
    本部為強化飲用水新興污染物管理,於113年3月11日訂定「飲用水水質新興關注項目檢測管理及篩選作業指引」,將過去計畫作業方式制度化,透過標準程序層級式篩選管理新興污染物,並由自來水事業、國家環境研究院及本部水質保護司三方協力分工,建立標準檢測方法及執行檢測追蹤,並於同年5月24日訂定飲用水新興關注項目第三類清單之6項物質指引值,包括N-亞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 NDMA)0.1ug/L、N-亞硝基二乙胺(N-nitrosodiethylamine, NDEA)0.04ug/L、N-亞硝基吡咯烷(N-nitrosopyrrolidine, NPYR)0.2ug/L、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 acid, PFOA)與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ic acid, PFOS)合計值50ng/L,及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ic acid, PFOS)與全氟己烷磺酸(Perfluorohexane sulfonate, PFHxS)合計值70ng/L,供自來水事業配合定期檢測,必要時研提水質管理改善計畫(如:水源調配、淨水程序改善及水庫清淤等),促使提升自來水處理效能,共同維護飲用水水質。
    本部因應國際管制趨勢,已於113年8月21日預告修正飲用水水質標準,將PFOA、PFOS、PFHxS納入,提高管理強度,並於10月11日辦理研商會議彙集各界意見,後續將儘速踐行法制程序,維護國人飲用水安全。
    四、露營場污水管理
    本部考量露營場非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指定事業規模及類別,於113年1月16日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公告修正「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規範水污染管制區內露營場,產生之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未採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集中處理場或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而未收集或未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者,增列為足使水污染行為。另考量業者改善設施需要,將公告定於114年3月1日起施行,有一年緩衝期,可利業者妥為因應。
    另於公告日同步下達「露營場環境保護事項申請及審查指引」(修正二版),並協請交通部觀光署修正「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污水收集處理規範,相關資訊皆已公開於本部網頁,供露營場主管機關、地方環保機關及露營業者就露營場合法化作業有所依循。
    為使露營場於公告施行日前瞭解並落實規範,本部分別於113年6月17日函送「113-114年露營場污水管理宣導及稽查計畫」請各地方環保機關分兩階段進行全面宣導及重點稽查,及於113年7月12日函建議各地方環保機關,以雙掛號函知各露營場污水管理規定及罰則。另亦製作露營場污水管理宣導案例圖卡及常見問題QA,除公開於本部網頁,亦供地方環保機關與觀光署宣導運用。本部將持續督導環保局,宣導與協助露營場業者符合法規要求。
    貳拾、研修國家環境保護計畫
    一、「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係依環境基本法第7條規定進行推動與定期評估檢討,提出我國近程、中程及長程環境保護施政的因應策略及對應機制,以完善國家環境保護工作。
    二、因112年立法院通過「環境部組織法」,同年8月2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制為環境部,本部啟動評估檢討修正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已於113年5月13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徵詢專家學者意見,並於同年6月24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及於8月13日邀集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召開會議,討論修正範疇、議題目標、執行策略及關鍵績效指標等相關內容。
    三、本部已依民間團體意見,於113年8月26日函請行政院所屬各部會就所管環境保護相關業務納入修訂內容;另本部於9月5日召開部內討論會議,重擬架構、目標及修訂重點及期程,於10月28日召開相關部會研商會,就修訂規劃內容、參與計畫之主協辦機關及規劃期程進行討論及確認。
    四、本部將於明(114)年4月完成修正初稿後,於北、中、南、東再辦理公聽及研商會議,廣納及蒐集各界意見,以做為修訂計畫之參考,未來也會持續滾動檢討修正。
    貳拾壹、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防救
    一、部會合作推動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
    (一)推動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
    為展現化學物質管理制度之決心,參考聯合國「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UN 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以下稱SAICM),並連結「永續發展目標」(SDGs),特集結各部會之力量及資源,進行13個部會法規跨部會協調運作,訂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並報請行政院於107年4月2日核定,以強化化學物質安全管理,保護人體健康與環境不受化學物質使用所產生的風險威脅。
    為使我國管理制度與國際接軌,積極參考聯合國「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之「化學品永續發展策略─邁向無毒環境」(Chemicals Strategy for Sustainability-Towards a Toxic-Free Environment)及112年9月底在德國波昂舉行的「第五屆國際化學品管理大會」(ICCM5)通過之「全球化學品框架」及其他等國際間重要管理精神,修正「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並於113年2月21日奉行政院核定。
    「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以「有效管理化學物質,建構健康永續環境」為化學物質管理之願景,建立「國家治理、降低風險、管理量能、知識建立、跨境管理」5項施政目標及相關23項推動策略,並據此於113年7月10日修正「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113年至116年)」,計101項具體執行措施,以確立部會分工,共同推動相關管理工作。
    (二)運作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
    化學物質管理涉多個部會權責,為加強相關業務之決策及協調,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下稱毒管法)第7條規定,協助行政院定期運作「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下稱化學會報)及相關會議,以強化部會間跨域協調整合及橫向溝通聯繫,協力健全我國管理。
    為籌備化學會報第4次會議,113年於5月至7月間,計辦理1次幕僚會議及1次諮詢會議,邀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委員及部會參與,追蹤管考化學會報第3次會議決議事項,並討論屏東明揚工廠大火案後管理作為、危害性化學品事故應變措施及校園實驗室化學物質管理等議題。
    「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第4次會議於113年9月16日召開,報告案議題為「屏東明揚工廠大火案後續精進管理作為及成效」及「校園實驗室化學物質管理與執行現況」等2案,行政院卓院長決議:跨部會合作管理化學物質,持續加強學校化學品管理知能與訓練。
    二、辦理「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
    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erfluoroalkyl and polyfluoroalkyl substances, PFAS)是一個化學物質家族,成員高達1萬多個,其中包括全氟辛烷磺酸(PFOS)等,已納入斯德哥爾摩公約管制清單,而我國早已於97年邀集跨部會制訂推動「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其中有關PFAS之管理,我國與國際斯德哥爾摩公約一致,現行早已有跨部會管理機制。
    雖現行早已有跨部會管理機制依據斯德哥爾摩公約管理內容推動PFAS管理工作,但由於國際近年來針對PFAS議題日漸重視,為及早蒐整評估公約公告以外之PFAS資訊,本部結合相關部會,由上開國家實施計畫特別延伸研擬「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草案)」,計畫經數度研商,已於113年7月1日陳報行政院,並於113年10月22日核定。
    PFAS管理行動計畫參考公約規定及國際化學品管理規範管理,並基於人體生物監測及健康風險評估規劃,訂定5大目標,分別為源頭管理、流布掌握、國際接軌、產業創新及風險溝通。
    (一)辦理進度說明
    1.陳報行政院審議
    113年7月1日陳報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至行政院審議,國家發展委員會於7月31日請本部進行回復併同調整計畫續審,本部業於113年8月20日函復國發會。
    2.召開跨部會會議
    113年7月16日召開「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跨部會推動小組會議,報告「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草案)」與跨部會推動小組權責分工,並提案討論PFAS飲用水議題及PFAS輿情回應。
    3.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於113年10月22日院臺環字第1131024005號函核定「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請請有關機關務必從食、衣、住、行、育、樂等民眾最常接觸的情境,進行PFAS盤查與管制,並優先以涉及食安之食品容器包裝材及鍋具等物品,加嚴管制及稽查頻率,同時檢討相關標準及法規(如飲用水水質標準)是否合宜,亦請使用PFAS之行業及行為人,除在符合法規之情境下使用外,需積極以改善製程或研發替代品方式,減少或避免使用PFAS,以及妥善處置相關廢棄物,降低PFAS對環境及人體造成危害。請有關機關依權責分工,掌握國際趨勢,調整相關作為,每年將執行成果公布於網站供民眾及業者閱覽,協助各界掌握政策方向。
    (二)預期效益
    1.建立我國跨部會合作推動國內PFAS管制機制,強化連繫溝通,協調各部會依據權責及本計畫,規劃及推動相關管制策略及法規,協力提升執行成效,保護環境與國人健康。
    2.針對食品、商品等進行背景抽測及監控,對於環境與人體健康進行監測,掌握PFAS於我國環境中各介質之濃度及流布,以規劃相關管理作法,減少接觸之危害風險。
    3.與國際同步,推動排放削減、控制與替代技術之研發及推廣應用,並鼓勵產業參與,推廣產業自主及自願制訂優於法規措施並減少使用,共同加速達成計畫目標。
    4.透過加強教育宣導及風險溝通,協助提供各界掌握正確知識、降低疑慮,並凝具管理共識,結合各界力量,提升國人健康。
    三、執行跨部會合作執行2公約1計畫
    (一)「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POPs)
    我國並非公約締約方,但為彰顯我國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POPs)管制積極作為,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邀集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政部及勞動部等部會署,共同制定我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首版於97年7月3日奉行政院核定,並由本部擔任召集機關,作為國內推動工作依據。截至113年5月14日止,公約列入附件A、B、C之POPs化學物質共計34種,禁止或限制其使用。113年已辦理跨部會會議,研議實施計畫修正,並與部會確認年度各部會執行成果報告彙整,113年7月30日2023年執行成果報院,113年8月12日院來函經陳奉悉,後續將辦理實施計畫修正送行政院鑒核作業。
    (二)汞水俣公約
    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於106年8月16日正式生效,我國雖非公約締約方,亦藉由檢視國際汞管理及執行現況,規劃我國管制方向,以達與國際公約管制事項與時程一致。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研擬「執行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推動計畫」(行政院105年6月27日核定),由確立各部會分工,作為國內推動汞管理工作之依據。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113年已完成研提推動計畫修正,113年已完成2023年度各部會執行成果報告彙整,並於113年7月30日將2023年執行成果函知相關部會,且已公開於網站。並為與部會研商後續配合汞水俣公約之管理策略,已於113年4月29日跨部會會議與相關部會說明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最新現況及新增淘汰含汞產品,因應聯合國汞水俣公約締約方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第4次及第5次新增含汞產品項目,說明公約最新管制現況,並針對擴大或新增列管之含汞產品之管制作法進行研商。後續將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照明光源、化粧品及牙科汞合金商品管理等共同努力。亦請各部會評估納入權責業務規劃因應,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並於113年9月12日辦理「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新增淘汰含汞產品管制之跨部會研商會」,研商有關新增管理項目部會分工,後續將持續追蹤相關部會進展,以符合汞水俣公約含汞商品最新淘汰期程,並公告於汞水俣公約資訊網站。
    (三)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
    鑑於國際上對環境荷爾蒙物質可能對人體產生不良健康影響之議題日趨重視,我國亟須有一具體之管理推動計畫,以為國人健康把關,爰前已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擬具本推動「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依據行政院98年10月30日消保企字第0980009983號函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170次委員會議議事錄決議,指定本部為「國內環境荷爾蒙管理機制」之管理召集機關,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每年均召開跨部會會議,113年已完成2023年度各部會執行成果報告彙整,並於113年7月30日將2023年執行成果函知相關部會。
    四、蒐集化學物質登錄資訊,強化管理基礎
    (一)輔導化學物質登錄並受理審查,完備物質危害及暴露相關資料
    賡續推動化學物質登錄制度,蒐集化學物質特性資訊,包括物理化學、毒理、生態毒理、危害及暴露等,作為評估與風險管理基礎。目前新化學物質經核准登錄且仍有效者約4,000案;而須在113年底提交106種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者,約涉及900餘家登錄人,計2,100餘案,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持續提供諮詢輔導(Helpdesk),提供資料撰寫指引與相關工具文件,迄今共辦理資料撰寫工作坊85場,另鼓勵與協助媒合共同登錄,計辦理共同登錄說明會44場,組成112個共同登錄群組,涵蓋58種物質,迄113年10月,屬指定期限在113年前應完成者,已提交既有化學物質標準登錄申請計1,975案(達應提交案件數92%),審查通過1,815案,其中採共同登錄者共392案。所蒐集既有化學物質登錄資料,在商業秘密保護前提下,定期透過化學雲提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作為管理參考,強化資訊之應用性。
    為持續完備危害及暴露相關資訊,提供「化學物質危害及暴露評估撰寫指引」、「化學物質危害評估工具」與操作手冊,及相關教學影片予登錄人參用,登錄人可自行檢視對於化學物質的使用風險是否合理可接受;另規劃建立特定化學物質之「危害評估報告」模板提供登錄人參循,登錄人可參考物質危害與分級結果,後續並將擇定2種物質辦理危害評估撰寫及暴露評估工作坊,進一步加速完備廠場乃至下游的物質用途及暴露途徑等資訊提供。
    (二)推動非動物替代測試,試行多元方式填補物質危害缺口資訊
    鼓勵登錄人利用非動物替代測試方式,如以定量結構活性關係推估、體外試驗或交叉參照應用等替代測試途徑或工具,取得化學物質毒理與生態毒理相關資料。鑑於國內外關於眼睛及皮膚損傷非動物替代技術發展已臻成熟,113年4月提出「眼睛刺激性替代方法使用指引」及「皮膚刺激性/腐蝕性替代方法使用指引」並公開於化學物質登錄平臺,供登錄人參循應用。
    為完善我國整體實驗動物替代政策推動,本部113年起參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統籌之跨部會4年期「臺灣動物實驗替代科技計畫」,與各部會共同對動物實驗相關法規進行調和,推動動物實驗減量策略。透過電腦模式與比對國際資料庫,篩選20種具潛在皮膚刺激性/腐蝕性或皮膚過敏性,且缺乏危害分類之物質清單,並試行以體外試驗方法填補化學物質缺乏之皮膚刺激性/腐蝕性或皮膚過敏性資訊,進一步評析相關資訊缺口以替代測試方法鑑定危害特性,評估登錄特定項目指定採以非動物測試方法繳交資料之可行性;另規劃將魚胚胎急毒性試驗納入登錄相關指引建議測試規範;此外,研析替代測試方法應用於危害篩選或風險評估之案例,逐步建立採非動物替代方法進行化學物質評估之整合應用策略。
    五、擴大化學物質資訊蒐集、進行分級管理評估
    (一)評估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逐步擴大管理
    1.毒性化學物質分類評估及加嚴運作管理
    配合國際管理趨勢及依斯德哥爾摩公約111年6月新增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等147種化學物質於附件A消除清單,本部爰於113年4月24日公告修正全濃度列管該147種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下稱毒化物),並全面禁止輸入、製造、販賣與使用,僅得用於研究、試驗、教育用途。同時加嚴已列管全氟辛酸等4種毒性化學物質之管制濃度,由原來的0.01%修正為全濃度,並因應用於泡沫滅火設備中B類火災之滅火泡沫已屆斯德哥爾摩公約得使用之規定期限,配合刪除其得使用用途。對於可能具非蓄意添加之微量污染物及檢測誤差者,亦參據國際作法及產業實務需求,增列閾值規定。
    此外,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將8種全氟辛烷磺酸(PFOS)鹽類列於附件B限制清單、353種全氟辛酸(PFOA)鹽類和相關化合物列於附件A消除清單,目前本部已公告PFOS、全氟辛烷磺醯氟(PFOSF)、全氟辛烷磺酸鋰鹽(PFOSLi)及PFOA,將針對其他5種PFOS鹽類及352種PFOA鹽類和相關化合物進行評估列管為毒化物,已初步調查國內產業界使用情形及研擬修法草案,並徵詢相關公協會意見,於113年10月21日完成草案預告,持續依法制作業程序進行公告列管。
    因應斯德哥爾摩公約112年5月決議再新增列管得克隆(Dechlorane Plus)、甲氧滴滴涕(Methoxychlor)及紫外線吸收劑UV-328(即2-(2H-苯并三唑-2-基)-4,6-二三級戊基苯酚)於附件A消除清單,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啟動蒐集其毒理資料及調查國內運作情形,並依循「篩選認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作業原則」於113年5月14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評估列管甲氧滴滴涕及得克隆之毒性分類與管制濃度,並研議全面禁止輸入、製造、販賣與使用,僅允許研究、試驗、教育之使用用途。另,UV-328屬毒管法第一批106種標準登錄化學物質,持續蒐集UV-328國際管制動態及國內運作現況,研議禁止運作事項及得使用用途,配合期程辦理專家諮詢會議。
    壬基酚(Nonylphenol, NP)具內分泌干擾素特性,於環境中不易分解且具生物濃縮性;含壬基酚聚乙氧基醇(Nonylphenol polyethylene glycol ether, NPEO)清潔劑經使用後排放於環境中將降解成NP,對環境及人體健康均造成危害風險。本部已自96年公告NP及NPEO為第一類毒化物,並禁止使用於製造家用清潔劑。因應國際管理日趨嚴格,規劃加嚴NP及NPEO之管制,限制工業用清潔劑等可能造成環境危害風險相關用途、調整管制濃度由5%加嚴為0.1%、並參考國際認列清單新增NP及NPEO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增進物質辨識並全面規範NP及NPEO之運作。
    2.賡續關注化學物質篩選評估及落實公告後管理
    配合112年1月12日新增列管1,4-丁二醇等15種化學物質為關注化學物質,除與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完成增列相關貨品分類號列及對應之輸出入規定,落實邊境管理,已專案輔導既有運作業者業者,依規定期限於113年2月1日前完成證件申請,目前已662家取得核可文件,未來倘運作該關注化學物質者應先取得證件,始符合毒管法相關規定。
    新增評估「伽瑪─丁內酯(γ-Butyrolactone, GBL)」為關注化學物質,伽瑪─丁內酯進入人體後可直接轉化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級毒品「伽瑪─羥基丁酸(γ-Hydroxybutyric acid, GHB)」,且國內具產業用途,為避免不當濫用及民眾誤食,有加強管制之必要。另,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2021年第76次會議決議納入《管制船舶有害防污系統國際公約》,管制環丁烴(Cybutryne)作為船舶防污使用物質,歐盟及美國亦將環丁烴禁止做為殺生物劑或防污產品等用途,將參採國際禁用規範,列為關注化學物質管理並增訂相關運作規定。
    (二)執行環境流布調查,回饋管理參據
    為建立本土化學物質環境流布調查資料,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自107年起以每年15條河川、2年期間循環調查方式,進行化學物質在河川、底泥及魚體之採樣調查,並逐階段擴大調查種類。112年完成南崁溪等15條河川之底泥及魚體採樣及分析,檢測項目包括得克隆與甲氧滴滴涕、全氟烷基物質(PFASs)、農藥與其代謝物(嘉磷塞及氨基甲基膦酸、陶斯松、施得圃)、短鏈氯化石蠟、壬基酚與雙酚A、鄰苯二甲酸酯類、多溴二苯醚類與六溴聯苯類、多環芳香烴化合物(PAHs)及金屬等9類、104種物質、1萬7,264筆檢測數據。
    其中全氟烷基物質完成第2輪調查,相較於前一次調查結果,底泥及魚體之PFASs總量整體測值為下降;短鏈氯化石蠟完成第3輪之環境流布調查,相較於前一次調查結果,底泥及魚體整體測值呈微幅下降和持平。壬基酚與雙酚A、鄰苯二甲酸酯類、多溴二苯醚類與六溴聯苯等測項,於國內30條主要河川則累積至少5次調查資料,相較調查初期,112年度之整體測值皆為降低,顯示相關管制策略有助於降低環境濃度。
    持續針對國內30條主要河川建立具時序性之環境流布調查資料,並與歷年調查結果進行比對,提具變化趨勢分析及化學物質管理策略與措施建議。檢討環境流布調查物質篩選機制,研析國際化學物質管理模式及國際公約最新管理動態,並將國內使用量高、環境生態危害及農藥等化學物質逐步納為調查對象,作為後續管理策略參考。
    鑑於監察院與立法院均關切農業管理議題,且配合農業部「化學農藥十年減半」與「國家因應細菌抗藥性行動方案2021-2025」政策,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依農藥作用機制、國內農藥使用量、常用動物用抗生素種類等,併考量暴露、環境、生物累積與健康危害等風險,於112年另新增辦理陶斯松、嘉磷塞、固殺草等12種化學農藥及泰黴素等4種動物常用抗生素之環境流布調查;並以位處農業熱區之北港溪與濁水溪,並結合主要灌排渠道匯流口進行採樣分析。調查顯示,農藥檢出濃度與上下游農作物種型態、施作與耕地位置相關;動物用抗生素檢出較高濃度之採樣點,推測亦與周遭較多畜牧活動有關。
    環境中農藥監測須考量暴露情形、持久與累積性及毒性危害等因素,且屬長期需要累積數據之工作,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113年持續針對陶斯松、嘉磷塞、固殺草等高施用農藥,進行環境流布調查,以至少2年之時空趨勢數據解析,探討化學藥劑施用與環境流布之關聯,及建立具時序性之長期環境流布資料庫並提出精進建議,回饋至相關管制機制。
    六、補強管制斷點,落實源頭控管及邊境查驗
    (一)化工原料行輔導訪查及落實食安源頭控管
    為落實「源頭控管」之食安政策,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自106年起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預防性之化工原料業者輔導訪查,並配合民俗節慶執行專案稽查,以每年達3,000家以上為訪查目標;113年統計至10月已完成3,656家查訪。
    113年本部與衛福部、地方政府合作執行「兼售食品添加物或硼砂之化工原料業者聯合稽查專案」,執行期程自113年5月1日至113年10月30日止,截至113年10月31日已查核88家次,尚無違反毒管法情事。
    (二)環保與食安事件跨部會通報、應變及採檢
    本部與衛福部、農業部合作執行「食品中戴奧辛監測計畫」,由衛福部採樣市售食品、農業部採樣源頭蛋肉蔬果、本部則採樣環境介質,共同檢驗食品供應鏈中戴奧辛含量,一旦超標即快速應變,降低食安風險。112年完成共同溯源採樣30場次(肉品畜牧場18場次、蛋品畜牧場12場次),113年規劃30場次(肉品畜牧場19場次、蛋品畜牧場11場次)之空氣、土壤戴奧辛採樣與檢驗作業。113年截至10月已完成29家次共同溯源採樣。
    另為避免環境污染導致之食安風險,本部經跨部會研商訂定「環境戴奧辛及重金屬等監測檢測通報處理作業原則」,如發現環境介質及污染源調查結果偏高,則可由環保機關即時發起跨部會共同追溯污染來源及追蹤受污染農畜水產品流向。112年通報4件事業排放戴奧辛超過排放標準及1件火警空污案件,113年截至10月通報3件事業排放戴奧辛超過排放標準案件,1件已裁處並完成改善,2件辦理裁處及限期改善程序中,農業部回報2案監測結果未污染農作物及農業用水,餘1案刻由地方農政單位勘查及檢驗農作物中。
    (三)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稽查輔導專案
    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督導並與地方政府共同執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年度稽查與取締計畫;112年度共稽查1萬4,355家次、取締339家次,113年截至9月30日止已稽查6,892家次、取締196家次。另針對特定化學物質,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執行輔導查訪及調查專案,112年及113年每年篩選40家查訪、調查特定化學物質運作業者,深度瞭解製造製程、輸入及販售情形等,確實掌握運作流向。
    每日尋查各大網路平台販售之商品,113年度截至10月計檢索約5萬3,921筆網購名單,查獲疑慮商品27件,均通知網路平台業者令賣家下架停售或移除該拍賣網頁;另查獲13件違規刊登商品,已依法告發。
    (四)笑氣、含石綿產品及含汞產品邊境查驗專案
    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自110年起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執行「一氧化二氮(笑氣)邊境查驗計畫」,針對以氬氣、二氧化碳、氮氣及氦氣等稀有氣體貨品名義報關輸入者,與海關在邊境執行查驗檢測;累計達247案,除110年查獲3件以氬氣名義虛偽報關輸入笑氣之違法案件外,111年迄今無違規輸入笑氣情事。
    另配合本部公告「限制含石綿產品輸入」及「限制含汞產品輸入」,除軍事、研究、試驗、教育用途或因無法取得適當之替代品,經本部專案核准者外【目前核准2家含石綿產品(試驗用途)及1家含汞產品(無替代品)】,全面禁止含石綿產品及含汞產品輸入。爰自112年6月起,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執行「含石綿產品邊境查驗計畫」,針對以37項貨品分類號列、可能輸入含石綿產品者,與海關共同查驗;迄113年10月已查驗30場次,查獲6項輸入貨品含石綿成分,約2.54公噸。「含汞產品邊境查驗計畫」雙方自113年5月起合作,針對以2項貨品分類號列、可能輸入含汞產品之8家業者,與海關共同查驗;迄113年10月已查驗3場次,迄今未有違規輸入案件。
    (五)跨部會危險化學物質(品)管理
    訂定「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作為現有化學物品法規規定外,公私機構落實「運作與存放管理」「場所管理」及「行政管理」之自主安全檢查規範的第一道防線。同時聯合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執行高風險危險化學物品運作貯存場所之現勘查檢,111年及112年分別查檢1,067家及1,419家。
    鑑於112年9月22日屏東縣「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明揚科技)廠房大火、造成重大傷亡,為期透過加強稽查輔導、落實對危險化學物質(品)之管理,避免不幸事件再度發生,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再提出「112-113年特定業別與製程運作貯存危險化學物質(品)稽查(查檢)專案」,就特定體育用品製造業、研磨製程、及製造、使用、貯存揮發性化學物質之場所,於112年10月起至113年3月間,由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進行實地稽查(查檢)。原訂查核1,671家,實際完成查核1,719家,相關稽查單位針對426家提出改善建議,並對其中43家違規者進行裁罰,已裁罰140萬2千元。
    部會精進作為包括落實對工廠化學品登記等機制之查核,並以科技化管理化學物質,提供明確而一致性的化學物品特性等資訊,及強化執法、救災人員及業者對化學物質危害特性辨識、災害預防與整備教育。
    七、跨部會合作、整合應用化學物質資訊
    (一)屏東縣「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災案後之化學雲精進作為
    透過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平台(化學雲)協助內政部消防署擴增介接勞動部優先管理化學品與經濟部工廠危險物品之列管業者座標及化學物質運作資訊。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建議,進行化學物質運作背景報表(下稱廠商快報)版面調整,將廠商運作化學物質之對應聯合國化學品分類及標示全球調和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GHS)圖示及現場平面配置圖等資訊調整至廠商快報首頁,並將GHS圖示依順序排列及顏色標記,便於消防單位人員初步及快速辨識化學物質危害性。此外,完成廠商快報資料擴增,於廠商快報中依消防救災資訊需求擴增危險物品分類資訊。
    考量各部會拋轉至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平台(化學雲)資料品質及時效,攸關提供救災人員資訊可靠性,為使資料能有效整合,建立資料拋轉檢核及稽催機制,113年起調整系統稽催時間,依據各法規申報截止日,要求系統需於20日內將資料介接至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平台(化學雲);若法規無規範申報截止日之系統,則律定資料拋轉日期。
    運用各部會提供轄管業者化學物質運作資料,分別與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及內政部消防署共同研議,建立客製化可疑廠商勾稽功能,協助掌握轄管疑似漏申報工廠或公共危險物品異常業者清單,供稽查及輔導參考。
    擴大跨部會化學物質資訊平台(化學雲)操作宣導,配合內政部消防署及消防單位進行14場次化學雲操作教育訓練。此外,為強化使用者對於平台操作熟稔度,製作操作影片,並於113年6月14日上線供使用者登入後點選查看;另於113年8月辦理3場次消防專場操作教育訓練,由內政部消防署協助調訓各縣市消防單位人員參加。
    (二)推動並建立電子化毒化災防圖資
    現行業者多使用紙本繪製廠區配置圖及標註化學品存放等災防圖資,致資訊多未即時更新,且各主管機關規定之圖表格式,亦無相容性。為利消防救災,及時掌握廠區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與運作化學物質、危害特性等必要資訊,將紙本資料數位化,以利加值運用。
    因此自108年建置「化學物質管理及毒化災防圖資系統」,透過與產業園區(原工業區)及縣市消防單位等單位共同合作,輔導業者建置化學物質空間分布配置影像,利用工廠空間屬性資料透過網路與主流瀏覽器套疊圖資及推動自主管理,並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列管工廠為核心輔導對象。
    截至113年10月,與地方環保機關合作,辦理教育訓練與化學物質安全管理宣導,輔導3,793家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列管業者建置消防救災圖資資訊;另配合16處科學園區及產業園區等區域聚落,建立共3,435家非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列管工廠之圖資,協助業者自主管理化學物質,降低運作風險。
    八、國際交流接軌永續,精進我國化學品管理
    為提升我國化學物質管理知能及國際視野,113年5月21日至23日辦理113年臺灣瑞典化學物質預防控管訓練─無毒家園建構及PFAS管理課程計畫,邀請瑞典化學署(Swedish Chemicals Agency, KEMI)3位資深官員及化學品管理專家來臺交流,交流議題包括無毒家園行動計畫、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歐盟化學品登錄、評估、授權及限制規章介紹、全球新化學品框架(The New Global Framework on Chemicals, GFC)、化學物質與混合物之分類、標示及包裝規章推動經驗及新危害分類介紹等跨部會議題等議題,參與人員包括衛福部、農業部、國防部、內政部、海委會等PFAS國家行動方案成員,促進跨部會化學品管理共識,進而共同推動我國無毒家園願景。
    九、推動專業應變人員訓練制度,強化專業訓場及設施
    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指定公告4家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訓練機構,包含北區(國立聯合大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中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及南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訓練機構,統計自110年8月開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訓練起至113年10月,已辦理537班訓練班,訓練1萬5,117人;另自113年1月1日開辦再訓練起至113年10月,已辦理99班再訓練班,訓練3,533人。
    而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亦持續提升與建置南區及中區毒化災訓練場(下稱南區訓練中心、中區訓練場),透過仿真訓練模組及實作方式辦理訓練;南區訓練中心以實驗室及運輸槽車事故為特色,已於110年8月3日正式啟用;中區訓練場以高科技及石化廠事故訓練為特色,工程於110年12月17日開工,預計於113年12月完工,至113年10月,預定施工進度為97.46%,實際施工97.64%,進度略為超前,本部將配合擴大列管化學物質及中區訓練場進度,並依據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及推動跨部會合作,持續精進訓練設施提升內容及訓場營運。
    十、精進建置環境事故專業應變單位
    為降低毒性化學物質事故危害風險,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依災害防救法及毒管法「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專章相關規定,完成毒災應變體系之建置,設置諮詢、監控兩中心及10隊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約200人,24小時執行環境污染事故監控、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與其他主管機關應變與善後處理,建立出勤與備勤機制,全年無休24小時協處環境事故。
    (一)人力整備
    為擴大專業技術小組毒化災應援量能,規劃採分階段辦理方式推動,說明如下:
    1.短期:整合既有應變量能
    (1)擴大專業技術小組既有備勤人員支援
    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建置毒化災應變體系,已建立出勤與備勤機制,除平日維持應變量能,亦可適時機動調派支援人力,以因應臨時應變事故之需求。
    (2)委託本部認證專業應變機構提升支援彈性
    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已於112年6月12日認證中華民國化學應變協會為國內首間專業應變機構,後續並於113年9月26日通過擴大服務範圍(增加宜蘭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等4縣市,擴大後共計19縣市),以利國內偏遠地區業者亦可委託;同時輔導其他專業團隊成立專業應變機構,期增加服務量能,滿足國內運作業者需求。
    (3)與地區性聯防組織共組策略聯盟就近支援
    地區性聯防組織現約65組、3,200餘家業者(全國聯防組織現約159組、4,300餘家業者),由地方環保局輔導其轄內毒性化學物質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業者籌組。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每年辦理30組聯防組織書面檢核、實作測試以確保聯防組織整體應變能力符合要求,每年辦理1場次觀摩分享及辦理6場次地區聯防組織訓練研討會,提升業者聯防效能。
    2.中期:建置偏遠地區預備隊
    於三區專業技術小組中各增加4名人力共12名另組成分隊,另尋適當之辦公地點後設立運作,除支援花蓮、臺東及金門等偏遠地區環境事故應變以外,平時投入業者臨場輔導工作。
    3.長期:北中南設置派出單位
    設置「化學災防中心」,包括災防資訊監控室、北、中、南區災防技術中心,以統籌辦理災防勤務規劃與應變指揮及業者稽查與輔導工作。
    十一、跨部會災防合作
    本部為有效管理化學物質,建構健康永續環境,與國防部、內政部、衛福部、經濟部合作研提「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行政院並於113年1月10日院臺環字第1121047045號函核定,執行期程114年1月至118年12月止,總經費153億8,708萬元,推動「優化化學物質安全管理」、「掌握化學物質運作風險」、「健全化學災害防護量能」及「完備化學災害應變體系」4大策略。其中「健全化學災害防護量能」及「完備化學災害應變體系」共106億9,088萬元,占總經費69.5%。
    透過計畫執行,各部會共同推動化學災害防救工作,由內政部與地方合作推動智慧消防,精進災害搶救效率;衛福部完備化災醫療應變體系及應變量能調度,整合解毒劑儲備及應用,維護醫療應變人員安全;國防部與時俱進逐年籌購新型救災裝備,強化國軍化災防救能量;經濟部提升製造業化學品安全;本部並與新北市政府合作建置北區複合型災害環境事故應變暨訓練中心,建立專業化、國際化之化災應變訓練模組,全面提升應變人員專業能力,達到「源頭管理」、「安全保障」及「科技救災」3大目標。
    另為展現跨部會合作機制成果,於113年8月6日、7日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資訊整合通報及防救機制研討會」,邀行政院卓院長蒞臨指導並頒發績優運作聯防組織獎項予41個單位;本部亦展示AI智慧影像辨識及預警技術推廣與應用、及運用仿真與虛擬、偵檢機器人等智慧防救災技術,使外界瞭解政府毒化災防救施政績效。
    十二、亞太經濟合作(APEC)─建立化學緊急應變能力培訓計畫
    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於112年8月2日至8月3日及113年2月29日至3月2日分別派員參加於美國西雅圖及秘魯舉行之亞太經濟合作化學對話論壇(下稱化學對話論壇)提案辦理本訓練計畫。本訓練計畫已獲得亞太經濟合作正式認可並公開於官方網站(),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於11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在本部南區毒化災專業訓練中心辦理培訓。
    本次訓練共有秘魯、韓國、越南、馬來西亞、泰國、法國、波蘭及我國等8國共25位政府單位及產業界代表參加,透過我國專業師資群的詳細講解與實際操作,並進行深入的技術交流及經驗分享,訓練成效良好活動圓滿完成,除展現出臺灣在具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應變領域的領先技術與實力,亦透過本次國際合作和技術交流的良好平臺,達到深化APEC會員間甚至是全球各國間的合作與聯繫,並為未來我國的毒化災專業訓練技術輸出與合作邁進一大步。
    圖4 本訓練計畫刊登於APEC官網之畫面截圖
    十三、落實環境用藥管理與安全使用,維護環境及人體健康
    (一)加強環境用藥管理
    1.查核及勾稽列管事業及後市場產品
    為保障消費者使用環境用藥安全,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每年訂定環境用藥查核計畫及律定查核重點,函頒地方政府環保局執行。112年督導地方查核環境用藥廣告4,491件、標示1萬9,998件、抽驗有效成分含量125件。113年1月至10月督導地方查核環境用藥廣告4,575件、標示1萬7,962件、抽驗有效成分含量116件。
    2.環境用藥網路廣告管理
    透過多元管道積極宣導無照不得上網刊登環境用藥廣告,持續與網路平臺業者及個別平臺業者召開研商座談會議,瞭解各平臺業者之產品刊登上架管理機制、相關警語提醒機制作業、環境用藥廣告巡檢作業執行情形,並提供環境用藥網路廣告檢查懶人包及常見違法環境用藥廣告關鍵字予網路平臺業者,持續與網路平臺業者溝通交流,強化環境用藥網路廣告管理。
    3.宣導民眾正確使用環境用藥
    提升民眾安全用藥認知,將安全用藥概念融入民眾生活,避免不當使用環境用藥產生危害,並保護環境、維護人體健康,透過文宣品設計、刊登媒體、宣導網站及宣導活動等,擴大對民眾及環境用藥業者進行宣導,正確安心使用環境用藥。
    (二)辦理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
    1.協助地方政府研訂自治條例
    宜蘭縣、臺北市、高雄市及花蓮縣等4縣市政府已制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另雲林縣政府則以公告禁用除草劑之適用對象及區域。臺中市112年8月修正發布「臺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納入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
    2.補(捐)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措施及相關宣導等
    112年度計有20個地方政府與2個民間團體、學術機構辦理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宣導活動、講座及培訓營等,完成75場次宣導活動,宣導4,450人次,清理雜草面積200萬平方公尺,清理雜草道路長度180公里。113年持續補(捐)助20個地方政府與2個民間團體、學術機構辦理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相關活動與工作。
    3.陶斯松環境用藥禁用、限用管制措施
    111年7月29日公告修正「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明定陶斯松及甲基陶斯松為環境用藥用禁止含有之成分,並因應實務需要訂定陶斯松之分階段管制期程;自111年8月1日起禁止陶斯松環境用藥原體製造、加工、輸入;112年1月1日起禁止一般及特殊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112年1月1日前製造、加工、輸入之一般及特殊環境用藥自113年4月1日起禁止輸出、販賣、使用,以保障國人健康及維護環境安全。查至113年10月環境用藥製造業、輸入業及病媒防治業均無庫存環境用藥陶斯松產品;另未來若查獲市售一般環境用藥陶斯松產品,將請業者立即下架,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辦理。
    十四、規劃設立環境害蟲防治專業技術中心
    為因應氣候變遷、環境用藥抗藥性、新興害蟲發生並兼顧無毒家園願景,環境害蟲防治管理需整合過往經驗及現有資源,規劃設立專業技術中心,進行害蟲防治研究並擬定符合現況之管理策略、培訓專業技術人才等,為國內面對各類環境害蟲議題能有更周全準備。本中心分工,規劃如下:
    (一)蟲源培育
    害蟲品系培育及保存,如蚊子(埃及斑蚊、白線斑蚊)、蒼蠅、蟑螂等害蟲,並建立環境害蟲(含新興害蟲)標準飼養程序,以供後續藥效檢測及研究量能充足。
    (二)藥效檢測
    環境害蟲防治藥劑檢測,確保藥劑之效力能有效防治害蟲,並符合相關法規及標準,使民眾安心使用及購買。
    (三)技術研發
    環境害蟲防治技術研究及開發,針對不同害蟲物種及不同環境背景,發展出有效的防治措施,含新劑型、施藥技術、及新害蟲測試技術之研發。
    (四)害蟲鑑定
    利用人工智慧影像輔助辨識都市環境害蟲,後續精準使用防治環境用藥。
    (五)抗藥性管理
    開發防治抗藥性害蟲策略,以減緩抗藥性害蟲對防治措施的影響。
    (六)人員訓練
    透過模擬實際施作場域訓練,並規劃人員教育訓練課程,精進病媒防治業施藥人員及地方環保機關人員專業應變能力。
    (七)教育推廣
    規劃環境用藥教育及推廣相關措施,提升民眾對於環境害蟲、環境用藥使用及居家防治等之正確知識。
    十五、建立風險溝通量能,落實風險管理
    為強化民眾對化學物質危害之正確認識,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持續利用各類平臺宣導化學科普知識及環境教育成果,包括維運本部化學物質管理署LINE@「@taiwantcsb」官方帳號、「化學知識地圖網站」網頁、臉書「生活中的化學物質Chem Life」粉絲專頁貼文與活動等、及國語日報合作專欄每月刊登1則化學科普文章,達到與不同利害關係群體進行風險溝通目的,113年度辦理「多元媒體溝通人才培力營」進階班,培養多元溝通潛力人才。
    貳拾貳、規劃環評總體檢
    一、凝聚各界共識,聚焦「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精進措施」
    (一)提出環評制度關鍵議題檢討報告
    規劃運用數位科技、社群媒體及實體座談會等方式,邀集產業、環保團體、社會大眾、政府部門等提供環評制度意見或建議,並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聚焦討論,提出環評制度關鍵議題檢討報告。
    (二)研提「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精進措施」
    辦理「環評制度關鍵議題檢討報告」資訊公開,蒐集彙整各方意見後,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精進措施。另為使精進措施更符合各界期待與實務運作,將舉辦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精進措施座談活動(如工作坊、公民咖啡館等方式),邀集產業、環保團體、社會大眾、政府部門等參加,以凝聚各界共識。
    二、探討精進措施可行性並檢討「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需求
    (一)環境影響評估涉及國家建設計劃或民間開發計畫,將邀集專家學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中央部會及各縣市政府),共同參與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精進建議措施可行性座談會,以使建議精進措施兼顧實務運作與各界期待。
    (二)依據「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精進建議措施」,檢討「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需求,並研析對應修正內容及推動期程,以回應各界期待。
    貳拾參、建立技師簽證數位學院
    環工技師如未落實污染調查或確認事業污染防制設備是否具備足夠能力處理污染物種,除致污染物超過環保法規標準值增加環境負荷外,亦影響民眾居住品質。
    為維持技師簽證品質,本部每年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同執行技師簽證案件查核作業,當年度之查核數量原則以前一年度之簽證數量10%作為基準,並優先針對簽證量大及簽證品質不佳之技師為查核對象,經統計112年至113年度9月30日止共計查核525件,研析其查核結果,缺失樣態為質量平衡計算錯誤、書面文件資料誤繕及缺漏、工作底稿未標註該廠特殊情況及不符環工學理等情事。
    本部為提升技師簽證品質及專業知能,除持續執行上開查核作業外,將建立技師簽證數位學院,讓技師以不受地域、時間、天候及交通限制方式,學習簽證重點、程序及最新法規,其學院運作機制,係以「被動式學習」、「主動式學習」及「自動式管理」等模式,除主動提供執業技師學習管道外,並要求簽證不佳及首次執業之技師須上線學習,並設計學習題庫,於上完課後進行測驗,且後續透過自動研析模組,分析技師學習狀況,以作為後續篩選查核對象參考,希冀透過學院機制,能提升技師簽證品質及本質學能,預防環境污染及維護民眾居住品質。
    貳拾肆、推動全國菸蒂不落地方案
    為提升環境品質,113年6月5日邀請文化部李遠部長、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北一女中菸沒綠洲環保組織、重新思考〈Rethink〉創辦人、慈濟慈善基金會、便利商店、企業商家、民間團體等辦理「減菸蒂淨環境全國大聯盟啟動─從改變文化做起」活動,擬定「推動全國菸蒂不落地方案」,推動6大策略21+N措施,從改變文化做起,確實熄菸、不邊走邊抽菸、菸蒂丟垃圾桶,環境更美麗。並且,6月5日公布「減菸蒂淨環境等你來+N創意徵件」活動,8月19日初審、9月2日公布進入複審名單、10月18日公布獲獎、11月15日頒獎及作品發表會。
    113年6月18日與6月19日邀集相關機關、地方、環保團體研商「推動全國菸蒂不落地方案」作法,7月9日下達推動實施。透過「改變文化」、「源頭減量」、「稽查取締」、「環境清理」、「公私協力」及「加強研究」六大策略及21+N措施推動執行。
    為了讓吸菸民眾有地方可丟菸蒂,擬定「設置菸蒂盒推動指引」,113年5月30日、6月19日、6月27日邀集地方政府、企業店家研商,7月9日下達推動實施。優先在被丟菸蒂的熱區設置菸蒂桶。目前金門商圈設置熄菸筒、臺中逢甲商圈亦設菸蒂桶,籲吸菸者確實熄菸後菸蒂丟菸蒂桶,落實菸蒂不落地,截至9月底各地環保局設置或協調店家設置菸蒂盒設施3,759處。
    為強化民眾「菸蒂不落地環境更美麗」觀念,積極利用公益資源─LED公共服務訊息及廣播公共服務,11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期間於全國73處LED跑馬燈據點播出、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於198個電台播放,有1萬1,967檔次的放送。
    為了提升環境生活品質,擬定「環境衛生稽查管制計畫」,6月17日下達實施,就亂丟菸蒂、垃圾,空地空屋及工地積水容器等,推動專案稽查,滾動檢討執行成效。
    貳拾伍、全國公廁管理維護
    一、修繕及新建優質公廁
    依據行政院核定「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108年至113年),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及修繕公共廁所,提升優質公廁環境品質,建置安心舒適及有尊嚴的如廁環境。截至113年9月止,累計補助4,290座公廁新建及修繕,達4,000座目標。
    行政院4月3日核定「美質環境推動計畫」(114年至119年),核定總經費77億7,081萬元,持續推動老舊公廁汰換修繕、協助地方政府天災後復原環境能力,並推動環境美質化,結合在地特色建置特色示範點(如特色公廁等)。4月16日函請立法院備查本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4月17日訂定「公共廁所興建及修繕工程督導指引」送地方政府據以辦理,就設計階段、工程招標階段及工程執行階段等3大階段,提供地方政府督導及掌控工程案件執行進度,以提升公共廁所工程品質。
    為提升公共廁所的美感,設計如廁民眾舒心、放心及舒適的空間,舉辦公共廁所設計競圖活動,期望引入更多創新思維,提升公共設施的空間服務品質。經過3個月的徵件,有24件投稿,選出3件優等及5件甲等的作品,7月1日辦理公廁競圖頒獎及發表會。
    公共廁所是一服務民眾的空間場所,目的就是要給民眾一舒適、安心、有尊嚴的如廁環境,為了不遺落任何一個人,8月6日下達「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透過「設置標準配備」、「專家諮詢」、「性別友善廁所標示」、「績優公廁評比納入性別友善廁所」、「定義性別友善廁所」、「宣導、研討與觀摩」、「納入地方績效考核」及「補助地方興建或修繕」策略,來達成性別友善廁所由113年623座至118年1246座的目標,落實國家永續發展SDG5性別平等、SDG6環境衛生及SDG11建構具有包容、安全及永續特質之城市。
    二、推動公廁品質提升
    為鼓勵公私部門提供優質的公廁空間與品質服務民眾,辦理績優公廁評比活動,並創新新增「企業提供類」、新增「績優性別友善公廁」及「績優清潔單位」獎項、首度導入民眾投票機制等,納入績優公廁評比辦法中。為提升公廁QR code功能,修正4項便民功能,民眾可即時反應改善意見,管理單位應即時派員改善。
    7月26日訂定「公共廁所列管及維護管理指引」送地方政府據以辦理,說明公共廁所列管原則及維護管理要項。推動公廁文化,透過電台廣播宣導民眾優質如廁文化,包含「衛生紙丟馬桶」、「自己弄髒自己清」、「如遇公廁清掃人員不吝說聲真乾淨,感謝您」等。
    貳拾陸、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
    行政院112年9月23日核定「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113~116年)」,由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國防部、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教育部及本部等9個部會盤點各海岸清理及源頭管理等工作,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並透過「定期清」、「立即清」及「緊急清」的清理機制,讓全國1,990公里海岸每吋土地都乾淨。
    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自109年起,均已投入人力、經費清理所轄海岸。自109年至113年9月30日止,全國共清理超過25.5萬公噸垃圾;本部每季結合民間團體進行海岸廢棄物調查,從108年2,294公噸減少到112年940公噸,整體海岸廢棄物已下降6成。民間淨灘及海岸認養成效,統計113年1月至6月共有211段海岸被認養,認養團體346個、認養長度231.4公里,申請淨灘1,364筆。
    為攔截陸源垃圾流入河川,本部與經濟部水利署合作執行河川垃圾攔除作業,統計109年至113年至8月31日止,全國固定攔除點(含水門2,814處、抽水站213處、其他攔除點1萬3,232處)共計1萬6,259處,累計機動攔除點4萬1,832處,攔除垃圾4.3萬公噸。
    113年7月底受凱米颱風影響,本部立即啟動緊急清理機制,7月26日解除颱風警報後,7月27日發文提醒海岸權管單位進行災後巡檢及清理作業。8月6日由行政院陳政務委員金德率本部前往彰化縣瞭解易堆積垃圾海岸在凱米颱風後清理的情況。為使各部會及縣市之間持續相互學習海岸清理與維護作法,精進提升海岸管理成效,同日至臺中港北堤辦理海岸業務觀摩會,邀請港務公司分享海岸廢棄物清理成效,參與人數共111人。
    本部自106年7月與環保團體共同成立「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臺」,定期召開會議,並以「源頭減量」、「循環利用及替代」、「末端攔截及移除」、「海廢現況影響、政策之研究調查」及「擴大合作參與」等五大面向,輔以「政策導向」及「方案明確」為原則訂定42項行動方案,公私協力,共同辦理海洋廢棄物治理等工作。3月8日及7月30日與海洋委員會共同召開第22及23次「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平台」會議,邀請海洋委員會、農業部及13個民間環保團體,共同研商修正「臺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第三版(草案)」,並於5月16日下達。
    貳拾柒、登革熱防治
    本部與衛生福利部二位部長共同主持召開「行政院重要蚊媒傳染病防治會議」,每月1次並因應疫情變化隨時調整,邀集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傳達防疫政策及各項防治工作成果聯繫,並督促中央部會落實「空地、空屋及公共工程工地」場域病媒蚊孳生源的清除。
    持續推動登革熱防治精進措施。為即早整備登革熱防治並預防發生,以及為使孳生源清除能確實落實,增加作戰能力,擬定113年度登革熱精進措施,113年1月25日召集各環保單位研商,113年2月26日下達113年度登革熱十大防治精進措施:落實衛教宣導、複式動員清除孳生源、大動員計畫、建立基本資料及定位、巡檢及評比、外部稽核、加強空屋空地與工地稽查、機具調度、藥品整備、非必要不噴藥措施。
    地方政府113年1-8月執行衛教宣導8,414場次。5月21日督導嘉義縣舉辦登革熱疫情區域聯防實兵演練。5月23日辦理雲林縣古坑鄉登革熱孳生源清除會議。6月1日督導屏東縣舉辦登革熱孳生源清除誓師大會。6月1日部長視察臺南市安平區億載里登革熱巡檢孳清,並慰勞防疫人員。6月15日部長參加高雄市「無痕山林淨山柴有你」淨山活動,向民眾宣導登革熱巡檢孳清。8月1日部長視察臺南市災後復原,呼籲落實登革熱巡檢孳清。
    因應凱米颱風水災積水,及後續豪雨致災積水,113年7月26日函請各環保局持續落實高風險場域巡檢孳生源、加強溝渠清疏。8月1日部長視察臺南市災後復原,呼籲落實登革熱巡檢孳清。8月15日函請各地方政府注意雨後積水,加強環境清理、病媒蚊孳生源清除與環境消毒;並為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請加強登革熱防治工作。10月4日因應山陀兒颱風函請各環保局加強權管場域之環境巡檢並發布新聞提醒民眾於風災後主動檢查居家戶內外環境,落實清除病媒蚊孳生源。
    進行物資整備及巡檢。盤點全國可投入環境清消作業之機具及藥品等。113年度補助地方環保局累計4,051萬4,225元,辦理各項登革熱防治業務如採購防疫物資、藥品、噴藥機、割草機等;辦理環境衛生、病媒防治等抽複查及僱工等。113年1-8月督導地方政府巡檢,動員69萬2,987人次、清除孳生源122萬2,747處、噴藥3萬4,897處及告發3,478件。
    貳拾捌、推廣環保標章產品,促進綠色消費
    一、滾動檢討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一)因應全球資源循環及塑膠再生料再利用之趨勢,於113年修正公告「電腦主機」等14項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增訂使用塑膠再生料相關管制限值,促使產業提升再生料品質,確保再生料塑膠件的使用不含有害物質,亦有助激勵企業進行研發,尋找資源循環生產方式,共同推動我國零廢棄資源永續循環政策。
    (二)完成檢討「水龍頭及其器材配件」及「電冰箱」規格標準,包括修正水龍頭產品特性及電冰箱適用範圍;另因應全球對於含汞產品管制,檢討環保標章相關產品規格標準,將廢止「螢光燈管」及「省電燈泡及燈管」規格標準。
    (三)辦理環保標章申請審查及核發工作,包含各式日常生活所需清潔劑、衛生紙、3C家電及省水省電用品等128種產品規格標準(含第二類評定基準),統計113年至10月,受理新申請、展延換發新證及變更申請案件共1,841件,累計共2萬3,920件產品取得環保標章(含第二類環保標章產品581件),其中產品有效數為5,180件(含第二類環保標章產品有效數30件)。
    二、拓展環保標章產品及加強產品管理
    (一)為推廣製造業與非製造業廠商申請環保標章,每年辦理說明會,積極向民間企業介紹環保標章之意義及申請方式,冀望吸引更多廠商加入環保標章之行列,使其產品或服務符合環保要求;113年已對家庭用紙、辦公室用紙、空氣清淨機、貯備型電熱水器、電冰箱、塑膠類藥用輸液容器及旅館業等7類具拓展環保標章潛力產品之廠商,辦理6場次說明會,並因應113年輔導環保旅店轉型為環保標章旅館政策,邀請旅宿業及旅行業公協會,召開3場次研商會進行討論,並請公協會協助招募業者申請環保標章。
    (二)113年截至10月,完成環保標章產品抽樣檢驗581件;另販賣場所追蹤查核環保標章產品件數1,746件。如產品測試結果不符合者,或其他標示、包裝等缺失,將給予廠商限期改善,經複查不合格者,則廢止環保標章使用權之授與並註銷證書。
    三、促進綠色消費,辦理綠色採購
    (一)為評核各機關辦理綠色採購成效,以及督導地方環保局推動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本部訂定「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及「推動民間企業及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作為推動綠色採購之規範。
    (二)每年召開機關綠色採購評核小組會議,審定各機關綠色採購成績。本部已於113年8月28日辦理「綠色採購及綠色消費推廣績優單位頒獎典禮」,表揚112年之綠色採購優等且滿分之33處機關,以及綠色採購金額達5,000萬元以上之154家績優民間企業,以鼓勵公私單位辦理綠色採購。
    (三)113年度已辦理「機關綠色採購評核方法及採購實務」教育訓練28場次,共2,503人次參加,提升各機關承辦人對綠色採購認知度。
    (四)112年機關綠色採購金額為126億元,民間企業綠色採購為657億元,所達成環境效益為節電1,445萬度,相當於4萬2,758戶家庭1個月的用電量(112年每戶平均每月用電量約338度),總減碳量約7,630公噸二氧化碳,其減碳效益相當於31至69座大安森林公園(大安森林公園1年二氧化碳吸收量約為110.5至242.6公噸);並節省約6.8萬公噸原生紙漿,約可少砍137萬棵樹木。113年機關綠色採購及民間企業團體綠色採購持續申報作業中。
    貳拾玖、國家環境研究院─充實國家環境智庫
    一、發展氣候變遷科學研究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的挑戰及2050淨零轉型,規劃包含氣候變遷科研橋接政策研究、國家低碳技術布局策略研究、氣候變遷調適策略跨域整合及永續循環管理驗證技術精進等四面向氣候變遷科學研究發展,針對氣候風險及衝擊治理相關評估指標及策略建議等進行研究,協助我國提升氣候變遷調適韌性。
    (一)氣候變遷科研橋接政策研究
    推動基礎研究資料整合,建構整體氣候變遷韌性資料,作為橋接上游科研風險圖資,規劃新興中長程綱要科技發展計畫「氣候變遷調適與風險韌性跨域應用整合第1期計畫」,以不同情境針對易受衝擊領域進行推估研究,提供未來國家情境設定所需資料,轉換成綜合性氣候風險韌性指標,並盤點分析我國因應氣候變遷韌性調適管理體系運作、國內外平台服務及資料管理現況,擴展不同環境領域如水環境、大氣環境領域之風險危害及韌性研究,作為推動強化環境韌性政策及措施重要參考依據,達到以科學化工具有效應用於政策決策輔助的目標。
    (二)國家低碳技術布局策略研究
    全方位評估我國低碳/負碳發展政策與環境影響,蒐整國際低碳/負碳技術發展現況及各國應用策略,考量我國產業型態、社會結構、地理環境及永續生態等條件,在總體永續環境發展目標下,積極研析新興低/負碳技術之短中長期發展環境衝擊影響,俾能及早佈局推動相關配套策略研究,並厚植國內相關領域學研量能,支持淨零目標之達成。
    (三)氣候變遷調適策略跨域整合
    藉由蒐集、彙整與評析國內外氣候變遷平台資訊,進行環境風險評估,以氣候變遷主題之環境風險評估標準模式之可行性,規劃氣候韌性調適策略模擬系統架構與發展路徑,整合氣候韌性調適策略研究資料與工具,並搭配進行智能服務平台規劃,提供調適框架工具與調適路徑技術,作為進行氣候風險評估之依據與驗證,評析造成環境風險的主要環境參數,研提最佳調適措施。
    (四)永續循環管理驗證技術精進
    彙整國際與國內資源循環法規、標準及技術發展方向,研析短、中期可優先發展循環項目,提出可行的永續循環管理驗證發展技術及研究議題,並以科學化方式進行驗證資源循環材料(如再生塑膠)可行性、適用範圍及驗證流程的評估,建立永續製程流程和相關驗證方法的研究。另外也建立循環再利用技術之環境風險評估,建置模廠(如SRF使用廠)環境風險評估實場驗證,評析造成環境風險的主要污染物,提供最佳可行控制技術,降低環境污染物排放含量與風險。
    二、辦理淨零人力發展計畫
    為促進2050淨零排放12項關鍵戰略之淨零綠生活推動策略,針對多元對象規劃訓練課程,提升淨零人力專業職能,並持續辦理環保專業訓練及環保證照訓練;截至113年10月止共辦理淨零人力培訓2,785人次訓練、環保專業訓練1萬300人次、環保證照訓練9,209人次,合計共辦理2萬2,294人次訓練。本年度各類訓練規劃及現階段執行成果如下:
    (一)環保專業(含淨零人力)訓練
    1.提供各級環保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事業機構從業人員環保專業知識、技能與管理等訓練外,擴大至非公務體系環境相關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人員,113年度預計辦理9,000人次;截至10月止,共辦理1萬300人次。
    2.協助企業建立自我盤查能力,辦理淨零排放人力培訓,課程內容包括「淨零排放基礎」、「溫室氣體盤查」、「碳足跡查證」、「ESG報告書」及「自願減量專案」等五大主題。前述主題課程均模組套裝化,每個模組期程2至5日不等,參訓學員可依需要挑選主題,並邀請本部相關業務主管擔任師資,可掌握最新政策趨勢。且為回應綠領青年需求,考量其經濟基礎較為薄弱,故減免大專院校在學青年(限18歲至35歲間)每日訓練1,000元之課程費用,本年度預計辦理26班期,參訓1,000人次以上;截至113年10月,共辦理26班期,參訓2,785人次。
    3.開發檢測技術虛擬實境訓練課程:因應溫室氣體量測所需能力養成,本年度將開發2套檢測技術虛擬實境訓練課程,模擬現場採樣及檢監測情境,突破時空限制,為人才訓練及培育注入新動力,目前正進行相關軟體開發。
    (二)環保證照訓練
    1.提升環保專責人員職能與交流服務為主軸,由證照訓練、教材試題管理、訓練機構管理及專責人員交流服務等四大項目執行,強化實務訓練及互動溝通與交流,本年度預計辦理9,000人次訓練,核發環保證照8,000張;截至10月止,辦理355班期,計9,209人次,核發各類環保證照8,459張。
    2.提升環保專責人員淨零排放意識,於在職訓練增加氣候變遷相關課程4小時,本年度預計辦理8,000人次培訓;截至10月止,辦理9,639人次。
    (三)環境教育認證及管理
    為推動環境教育,積極辦理環境教育人員、機構、設施場所3項認證;截至113年10月止,計有環境教育人員1萬1,549人(包含教育部認證5,011人)、環境教育機構25家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267處,本年度將協助環境教育工作推展。
    三、推動環境治理研究發展
    (一)細懸浮微粒(PM2.5)成分解析與溯源技術開發
    PM2.5的污染成因與來源複雜,為進行PM2.5污染溯源,並滾動調整我國的空氣污染管制策略,本部自104年開始持續執行「細懸浮微粒(PM2.5)化學成分監測及分析計畫」,探討本土PM2.5的時間與空間分布特徵及影響因素,本年度將PM2.5成分監測及分析應用於區域污染溯源,於中南部地區進行短時間高流量之採樣,分析化學成分,解析並推估可能之污染來源,進行管制及空污改善策略之建議。同時為強化PM2.5污染溯源能力,本部112年已建置1座無機類空氣污染物檢測行動實驗室,本年度目前已完成增建2座空氣污染物檢測行動實驗室(1座無機類、1座有機類)規劃,同時研發行動實驗室監測數據分析平台,對監測數據進行視覺化和圖表化解析,提升區域空氣污染物現地檢測能力。
    (二)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篩檢技術開發與應用
    隨著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潛在風險日益受到國際關注,發展非目標物篩檢技術以掌握產業中各類PFAS及其降解產物的流布與組成。這些物質因其獨特的界面活性特性,被廣泛應用於半導體和光電產業,特別是在微顯影製程中,用以提升生產效能。面對國際上對PFAS的嚴格管制,許多產業正逐步採用新興替代化學品。為應對這一挑戰,本(113)年上半年已採集光電、半導體產業的廢水進行分析,並使用高解析質譜儀進行篩檢技術的開發,以識別和評估這些廢水中潛在的未知污染物。此項技術的發展進將可提升未知污染物鑑定領域的能力,並能更確實地掌握產業中可能使用的PFAS組成,為管制策略提供準確依據,並提前掌握新興PFAS對環境的潛在影響。
    四、強化檢測認證管理
    (一)提升檢測數據品質
    為強化檢測機構管理,持續從檢測機構許可評鑑、查核管理及法制等面向,執行各項檢測數據品質提升精進作為,另賡續針對現有8項環境檢驗室品質管制指引檢討修正必要,強化指引適用性,俾因應檢測實務需求,精進品質管制事項。
    透過檢測機構申報系統及大數據分析篩選查核對象,本年度規劃辦理390場次檢測機構查核,至10月止已完成390場次環境檢驗室無預警查核、144場次空氣檢測類採樣技術評鑑及31場次許可機動車輛測定機構之檢驗室查核,俾強化管理效能及確保環境檢測品質。
    (二)研議技術設備查證制度
    本年度辦理環境技術及檢測設備查證制度先期研究,至10月止已綜整國內外相關制度推展現況,並完成空氣品質監測車設備之符合性確認測試35車次,全年預計完成35車次,後續將據以評估國內環境技術及設備查證制度之可行性。
    (三)強化人員培力
    為精進檢測機構評鑑委員技能及提升檢測從業人員專業能力,113年度針對評鑑查核人員及品保內部稽核員辦理專業訓練,至10月止已培訓138人;另針對較常使用或較常出現錯誤樣態之檢測方法,已辦理2場次評鑑委員與檢測人員培力課程,並於8月及9月分別在北、中、南部辦理6場次檢測機構輔導交流會議,參與者包括;檢驗室主管、品保品管人員、檢測人員等,共計621人。
    參拾、公私協力.跨域推動環境教育
    一、精進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5條規定,擬定「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且每4年至少通盤檢討一次。「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113-116年)」修正草案於113年1月29日經行政院備查,明確指出環境教育以「地球唯一、環境正義、世代福祉、淨零轉型、永續發展」為理念,明定本部及各部會環境教育推動目標,並呼應聯合國與國家永續發展目標,以及納入2050淨零轉型政策,增進全體國人與環境相關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其重視環境保護,並採取各項行動。
    二、公私協力推動環境教育
    (一)辦理第9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對於推動環境教育績效優良之社區、團體、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及個人,擇優頒發國家環境教育獎項,本獎項是推動環境教育最高的榮譽獎項,以鼓勵各界共同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二)113年共補助83處社區配合本部重點環保施政內容,執行社區環境教育推廣、能資源永續利用、節能減碳等環境保護工作。
    (三)補助社團法人臺灣原住民洄瀾協會等13案民間團體及學校辦理環境教育活動或計畫,廣布環保知能,藉以提升民眾環保行動力。
    (四)配合環境教育法第20條及志願服務法,協助各地方政府鼓勵國民加入環保志工行列,辦理環境教育訓練,提升環境教育知識及技能,並強化全國29萬餘名環保志(義)工之運用管理,以協助環境教育之推動。
    (五)113年起積極與國內大型體育賽事合作,以環境教育理念結合減塑、低碳、淨零等議題來推動賽事的環境友善措施,鼓勵更多民眾能認同與支持,呼籲更多賽事主辦單位參與與響應,進而形成體育環保的新文化。截至9月底,已與「大專羽球積分排名賽」、「高中籃球聯賽(HBL)」、「大專棒球聯賽(UBL)」、「2024美津濃路跑接力賽」及「環法自行車挑戰賽─日月潭站」等賽事進行合作。後續並將與體育署合作研訂體育賽事環境友善指引,供各界應用參考。
    三、跨部會跨領域推動環境教育
    (一)辦理112年度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執行成果績效評比表揚,31個部會依國家環境教育行動方案工作項目融入所屬業務推動。
    (二)地球日至世界環境日間,辦理113年地球與小編有約活動,串聯部會小編擴大宣傳效益,共25個機關粉專參加,追蹤人數超過394萬人次,藉由不同領域專長及社群力量擴大活動宣傳效益。
    (三)與教育部合作辦理「生態學校夥伴計畫」及「環境知識競賽」等活動,提升環境教育知能,傳遞正確環保政策資訊,解決環境問題,並與教育部合辦活動獎勵計畫。
    (四)辦理「環境關懷設計競賽」吸引並激勵青年學子及業界對於「永續發展」、「跨界創新」與「創意實踐」的認同與投入環境關懷設計,期讓環境關懷理念能更全民化、行動化地融入生活。
    參拾壹、國際環保合作
    一、臺美環保交流合作與國際環境夥伴計畫
    本部112年與美國環保署在「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美國在台協會環境保護技術合作協定(簡稱臺美環保合作協定)」及第14號執行辦法的架構下,持續辦理「國際環境夥伴計畫」專案及雙多邊交流活動。臺美環保合作協定於112年6月21日完成續約簽署,展延協定效期至117年6月21日。113年將推動第15號執行辦法簽署執行,除在環境教育、汞監測、電子廢棄物持續開展合作,也凝聚氣候變遷、循環經濟、綠色港口、研究創新等新領域的共同興趣,具體化交流合作的議題。
    二、臺以環境保護合作
    臺以於102年簽署環境保護瞭解備忘錄,合作領域包括水質、固體及有害廢棄物管理、永續消費與生產、空氣品質管理、氣候變遷、環境科技、環境教育及其他。113年9月3日與以色列環境部進行雙邊交流會議。
    三、歐盟執委會薦訓
    為實地瞭解歐盟執委會相關總署運作及專業領域,增進臺歐盟環保相關專業交流及作為我國制定及檢討相關政策之參考,自109年起鼓勵優秀同仁參與歐盟執行委員會「國家專家專業訓練計畫」,迄今已獲歐方核錄6名,109年獲分至研究創新總署,110、111年獲分至環境總署,112年獲分至科研暨創新總署及聯合研究中心,113年4月獲分至氣候行動總署參訓。113年4月推薦1員參加113年10月梯次。
    四、推動新南向區域環保合作
    配合行政院核定之「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書)第3期(111-114年)」及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辦理新南向環保產業參訪活動及環保產業海外輸出座談會,深化與新南向國家環保國際合作,建立與新南向重點國家對話機制,以及協助環保產業爭取海外商機。
    五、參與國際組織及環境議題事務
    在參與國際組織環境議題事務方面,本部將持續與經濟部及外交部共同合作,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我國自由貿易協定(FTA)貿易與環境議題,持續與友我國家分享我國因應氣候變遷推動淨零永續的策略與計畫,及各項環境治理成果與經驗。
    參拾貳、空品密集觀測實驗及亞太汞監測網合作
    一、高屏地區空品密集觀測實驗
    今(113)年春季NASA飛機在臺灣南部完成4次飛航,而國內學研團隊也在飛航前後24小時內進行4次密集觀測,同步監測臭氧(O3)、細懸浮微粒(PM2.5)、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金屬元素、有害物質、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塑膠微粒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物理特性及化學組成,動員超過200人投入,採集1,000個樣本。
    經4次密集觀測實驗,發現高屏地區在污染事件發生時,垂直高度300~500公尺的臭氧(O3)及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較地面測值高。高屏3D實驗於2~3月觀測與模式解析,高屏地區近地面風場為東北風轉西北風(海風),高度600~2,000公尺為地形繞流的南風,南風吹拂引致近地面垂直擴散變差,污染物累積。受海風影響,致屏東潮州臭氧(O3)及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升高。另分析北高雄楠梓區有機污染物濃度較南高雄鳳山區高,如何加強有機污染物等前驅物管制,有效改善PM2.5。本次實驗測得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約為12.5pg/m3,低於亞洲其他國家及義大利的測值。113年11月12~13日辦理2024年七海計畫研討會暨高屏實驗成果發表會,NASA及亞洲國家專家學者約40人來臺與國內學者專家一同討論,交換先進測量技術使用經驗與心得,於11月14日舉行環境部攜手NASA與國內外學研合作高屏3D空品實驗初步成果記者會。
    本部依據高屏密集觀測經驗,規劃明(114)年中央及地方合作進行雲嘉南至高屏地區3D實驗解析區域空污成因,以精進管制策略,並於114年至115年間與美國及東南亞國家同步監測,掌握最新污染趨勢及對臺灣空氣品質的影響。運用最新衛星觀測技術,規劃以跨部會與國科會、國家太空中心、氣象署及中央大學整合衛星資料結合AI應用,輔助空污解析及參考國際經驗協助淨零策略,積極與NASA及國內外合作參考國際經驗提供策略的科學依據。
    二、持續精進空品監測技術
    本部依據行政院114年度施政方針,在氣候變遷的挑戰下,為追求公義永續的臺灣,營造人民更好的生活環境及空氣品質,參考先進國家大氣與空品監測發展,規劃超細懸浮微粒、黑碳、氣膠化學成分、粒徑分佈、臭氧前驅物及有害污染物等。
    有害空氣污染物中揮發性有機物,其標準方法係以手動採樣執行,惟為有效掌握工業區周邊物種特性及逐時變化趨勢,本部發展自動連續監測技術,並於仁大工業區周邊建置示範站,據以建立有害空氣污染物自動連續監測操作維護、數據品保、品管作業實務與技術及設置原則等。藉由一年之連續監測結果,逐步調整儀器設備之耗材更換時間,建置相關SOP及規劃,提升資料獲取率;此外,已初步掌握仁大工業區顯著有害空氣污染物,包含丁二烯、丙烯腈、1,2-二氯乙烷、苯及氯乙烯,此5項物種約占8成的健康風險。
    為了解析3D維度空氣污染物變化,提供管制策略參考,未來規劃垂直觀測氣象流場及污染物傳輸過程,除納入光達、風光達、無人機、探空氣球等相關垂直觀測儀器,地面精密觀測設備可以輔助觀測氣膠成分及物理特性、超細懸浮微粒與能見度相關性、臭氧及其前驅物光化反應、有害空氣污染物分布與傳輸,有助於瞭解中南部環境變化趨勢及大氣剖面解析。
    三、亞太汞監測網合作
    鹿林山國際背景站長期監測溫室氣體及氣膠等大氣國際環境監測,本部與美國環保署合作推動建立亞太地區汞監測網(Asia-Pacific Mercury Monitoring Network, APMMN),協助亞太地區夥伴國家拓展區域大氣汞監測能力。我國作為區域技術中心,自105年至113年8月協助夥伴國分析超過1,800件雨水汞樣本,結果顯示近3年APMMN夥伴國家雨水汞濃度呈下降趨勢,彰顯汞水俁公約執行成效。
    113年9月3至6日於臺北舉辦「第13屆亞太汞監測網年會」,邀請APMMN夥伴國家人員參與。藉由年會活動,夥伴國相互交流監測成果,探討汞監測議題及學習新知,強化共同監測機制及資料分享、促進汞監測多邊合作,辦理技術訓練,提升區域環境監測能量。
    參拾參、邁入AI新世代,環境部推動數位轉型
    一、成立數位轉型推動小組
    本部依據賴總統推動「前瞻未來、智慧永續」及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國家希望工程」政策,因應綠色轉型及數位轉型,提升本部同仁在行政及業務運用人工智慧(AI)能力,推動本部向智慧化和綠色化邁進(圖5)。
    SHAPE \* MERGEFORMAT
    圖5 環境部數位轉型推動小組架構
    二、提升本部同仁數位知能
    自數位轉型的核心概念導入、策略實踐到組織學習,逐步邁入數位轉型之路,建構同仁AI新世代技能。導入以TAIDE為核心基礎的環境領域知識庫,以輔助同仁業務執行。利用AI數位技術優化業務流程,減少環境影響,邁進智慧化及綠色辦公新模式。
    三、公私協力解題
    (一)以終為始,針對急需解決的棘手問題,成立專家輔導團隊,用實驗方式帶領同仁手把手解決問題。由各單位種籽共同學習與分享,擴散、深化數位轉型,作為示範案例參考。
    (二)開放環境數據並輔以AI科技數位化治理,解決環境議題上的AI技術瓶頸(如全國垃圾掩埋場監控平臺,結合UAV、光達及衛星技術建置3D數位化模組,精準掌握及監控堆置數量變化),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透過公私協力解題協助學界接軌實務及產業創新應用,促進環境議題與數據科學領域技術的結合與發展。
    參拾肆、結語
    「環境保護」是為後代子孫,打造一個安居樂業的土地,今天不做,明天後悔,而且還要付出更大的代價;所以,懇請大院委員不只在政策上支持,在預算上也要大力支持,使得政策和業務能順利推展。
    以上報告,懇請大院委員不吝指教。
    3.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環境部主管收支預算部分)
    4.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環境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案暨財團法人預算案口頭報告
    5.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環境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案暨財團法人預算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就各位委員對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業務的關心與支持,使本部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動,表示由衷的感謝。
    大院今天審查本部及所屬機關之歲入、歲出預算案,啓明謹就11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與113年度已過期間之預算執行情形作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
    壹、11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為更有效處理各項重大環境保護議題,本部以貫徹2050淨零排放路徑、落實淨零轉型、推動資源循環零廢棄、營造優質健康家園、完備化學物質管理及防災應變能力、精準掌握環境資源動態、厚植環境科技發展與應用實力、提高民眾減碳及生活轉型意識、提升環境影響評估效率、改善空氣污染危害、確保水資源永續利用、鼓勵社會共同參與環境保護議題等施政理念,籌編114年度預算,期能建構「淨零臺灣,韌性家園」。茲就主要施政重點項目(詳如附件),分別說明如下:
    一、推動能資源循環利用、發展創新技術與制度,落實源頭管理與加強資源回收
    依據行政院核定「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及「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工程綱要計畫」等計畫及方案,積極辦理「資源循環管理」、「源頭管理及循環處理」、「發展資源循環減碳技術」、「資源循環產業發展」、「再生燃料資源管理」、「完善各類資源化及處理設施」、「暢通資源循環網絡」及等工作要領,主要以推廣企業資源循環轉型及政策行銷,促進資源循環零廢棄;補助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發展具地方特色之產品循環設計、廢棄物源頭減量、廢棄資源能資源化循環利用產業、創新技術及商業模式;推動綠色設計管理制度與法制規範,延長產品使用壽命與提升資源使用效益管理措施,研擬永續消費及生產策略;辦理四大物料循環利用技術,建立產品諮詢平臺,輔導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淨零排放關鍵議題及推動方式;鼓勵與補助民間創新研發,強化資源循環零廢棄推動及淨零轉型;推動產品示範導入綠色設計技術,置綠色設計產品資訊管理平臺系統雛形;落實廢棄物量能平衡及管理,規劃設置及完善各類資源化及處理設施,強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推動事業廢棄物資源循環多元管道,提升產品品質管理及促進物料最適化循環利用。
    二、加速碳定價形塑淨零路徑,推動企業減碳誘因工具,強化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跨部會合作推動氣候治理,建構永續韌性臺灣
    積極推動「淨零排放路徑及管制目標」、「強化溫室氣體盤查」、「推動碳費徵收及協助產業升級」、「推動碳定價多元減量制度」及「建構變遷調適能力及韌性家園」等工作要領,主要以建置淨零排放路徑評估模型,評析國際與我國短、中、長期部門別之發展趨勢與減量面臨的挑戰,研析減碳效益;辦理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調查,建立溫室氣體效能標準;建立國內碳封存法規與監測指引及建立相關管理機制;建立我國全球高溫暖化潛勢物質銷毀技術,研析替代品推動導入機制;評估碳費徵收制度效益,精進整體徵收制度架構及應用;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相關工作;辦理碳費費率研訂相關工作。
    三、妥處家戶垃圾,提升垃圾處理效能,建構優質環境,推廣國人菸蒂不落地及如廁文化素養,強化環境智慧執法,提升執法效率,維護土水資源,加速污染場址改善,營造優質健康家園
    辦理「強化多元化垃圾處理」、「提升環境衛生」、「精進環境執法及建立數位化執法作法」及「優化整治技術,預防土水污染」等工作要領,主要以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強化掩埋場整理整頓及防災管理、推動廚餘能資源化及精進離島垃圾分選前處理能力,協助地方完善垃圾自主處理機制,妥善處理家戶垃圾,提升垃圾處理效能;打造優質健康環境落實環境無煙蒂,建置舒適尊嚴如廁環境,整合各部會量能維護海岸環境,完成應變整備工作精進登革熱防治,加強清潔隊員照護;推動環境區域治理,導入專業技術跨域結盟輔助環境執法,提升打擊環保犯罪與污染查核效能;運用資料科學分析技術開發環境執法輔助系統,推動環保機關數位稽查及精進環評監督作為,強化環境執法效率;健全法規制度,積極推動加速改善污染場址,優化整治技術,預防土水污染。
    四、強化並持續擴增化學物質源頭評估與管理,推動綠色化學,落實毒化災預防整備、事故監控,精進科技防救及管理量能,提升業者自主防災及應變能力
    依行政院核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跨部會執行「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協助行政院運作「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落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之檢討修正;精進化學物質登錄制度,跨部會評析擴大化學物質管理之機制及執行化學物質調查與評估;應用科技精進化學物質管理,協助政策規劃及提升治理效能;推廣綠色化學,應用科技評估化學物質安全替代策略;參與國際交流,精進我國綠色化學之推動;遵循行政院核定「化學雲精進措施」,擴增救災輔助資訊、優化危害風險標示及建立客製化勾稽服務;執行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審查與勾稽查核,強化流向追蹤,賡續化工原材料行與危險化學物質運作貯存場所查核輔導,督促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多元分眾之化學物質危害風險溝通,提升民眾對化學物質之正確知識,精進環境用藥管理,宣導安全使用環境用藥;推動專業應變人員訓練與再訓練,持續輔導專業諮詢及應變機構成立並推動產業化,強化企業自主防災,並精進災害應變體系,推動分級輔導管理機制,強化跨部會合作,補強災害防救管制斷點。
    五、推動環境政策研究,建構環境治理技術與跨域合作,發展氣候變遷科學研究,開發新興污染物檢測技術,提升檢測數據品質;推動及強化環境教育認證,培育環保專業人才
    推動「環境及氣候變遷研究應用」、「強化檢測認證管理效能」、「開發檢測技術」、「落實環教認證與管理」、「提升環保專業人才知能」等工作要領,主要以推動環境巨量資料整合研析,辦理流布調查及風險評估、環境污染預防及治理技術發展、氣候變遷淨零科技與環境影響、氣候風險與環境衝擊評估技術研究;推動環境檢測機構許可與管理,實施環境檢驗評鑑及查核,提升檢測機構能力,強化環境檢驗發展規劃及執行;提升環境檢測品保品管系統,修訂環境檢測方法與規範;接軌國際認證評鑑,評估環境技術查證制度發展可行性及逐步推動環境檢測設備驗證;辦理污染物檢測技術開發應用與環境污染調查工作;辦理環境污染源調查、法規稽查、不明廢棄物水體污染、環境水體重金屬、有毒污染物檢測或物種分析等工作與技術開發應用;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檢測及技術開發;建構全國噪音檢測網;提升地方檢測量能,強化檢測機構品質管制;辦理環境教育人員、機構及設施場所三項認證,強化認證品質;辦理環境專業人力訓練及環保證照訓練。
    六、強化環境政策規劃與落實管制考核,推動綠色消費及採購、永續環境及國際合作
    辦理「推動環境保護政策」、「辦理綠色消費及採購」、「落實國家永續發展」等工作要領,主要以規劃環境保護政策,辦理研修國家環境保護計畫、落實施政計畫管理及績效評估與考核;精進綠色採購制度,推動綠色採購模式及擴大綠色採購範疇;修訂環保標章產品規格標準,辦理環保標章產品驗證、審查核發及產品追蹤管理,精進環保標章制度,推廣民眾選購環保產品;辦理國家環境永續發展推動事務及及企業ESG環境面指標揭露推動事項;辦理環境保護科技研究規劃管理;策劃推動國際環保合作交流,提升我環保知能,深化夥伴關係。
    七、形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跨部會執行各項措施,結合民間團體、學校、業者加強推動力道,擴大多元受眾生活轉型資訊,加速綠生活知識及資訊傳遞,提升民眾減碳及生活轉型意識
    積極推動「淨零綠生活轉型」,辦理「零浪費低碳飲食」、「環境綠時尚」、「健康近零碳建築」、「低碳運輸網絡」及「全民對話溝通」等工作要領,主要以建置綠生活轉型基礎建設及工具,盤查與建立生活碳足跡資訊,及建立淨零綠生活成效指標;運用輕推社區綠生活打造地方共享淨零示範區,辦理淨零路徑生活轉型素養資料調查及研析;推動生活轉型多元對話與合作平臺;建構淨零綠生活技術應用、效益評估、管理及考核淨零路徑成效評估;推廣綠色餐飲、地產地消及低碳栽培農產品;推廣環境友善的衣物及日常用品、以租代買、循環採購及回收循環利用;推廣智慧建築、綠建築、建築材料及建築營運減碳;推廣公共運輸、完備步行及自行車環境、推廣綠色觀光與綠色旅遊;推動全齡教育、多元溝通,以凝聚共識。
    八、精進環評法規,提升審查效率,建構明確有效率環評制度
    積極檢討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及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內容,精進強化現有法令執行及改善行政作業程序,持續推動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退場機制;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釐清非屬環保主管法規之爭點,避免於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議處理非環境議題;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目標為6個月至1年內完成;專案小組初審會議3次為原則,提升個案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效率;落實民眾參與及環境影響評估資訊公開,檢核並落實環境影響評估各階段民眾可利用多重管道參與之完備性,利用網路公開與直播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案件資料及審查過程。
    九、改善空氣品質,推動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強化季節性管制及空氣品質不良應變,推動車輛污染改善、運具電動化及車輛噪音改善
    辦理「推動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強化源頭管制」、「推動車輛污染改善」、「提升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運轉監控管理」等工作要領,執行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改善細懸浮微粒及臭氧污染,整合污染源活動強度、空品模式、排放量及空氣品質變化資訊,導入視覺化數據分析工具提升政策分析效率,強化空氣污染減量監督及查核機制工具;推動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排放標準管制,精進三級防制區污染管理、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防制及監測數據應用工作,應用智慧執法工具落實各項固定污染源管制措施;實施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制度,並精進新車排放管制,落實移動污染源減量;提高岸電使用及涵蓋率改善港區及船舶污染排放、推動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邁向機具清潔排放,加強推動河川揚塵防制及執行民生及逸散源污染管制;加強推動都市綠化及河川揚塵防制;推動空品政策各項宣導,提升室內空氣品質及推廣自主管理;噪音陳情案件改善及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量能提升,精進光及非游離等物理性公害管制作業。
    十、推動廢水處理節能創能及資源化循環,跨部會合作推動河川水質改善,維護飲用水安全
    辦理「推動受損水體污染總量控管作業」、「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推動廢水能、資源化技術」、「推動生活污水管理」、「落實飲用水管理稽查管制」及「精進陸域水體水質監測」等工作要領,主要推動事業廢水能、資源化之綠色轉型,總量管制2.0公告受損水體,強化水體水質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示範畜牧糞尿集中處理回收氨氮轉廢為能,削減畜牧廢水排放水體污染量;精進事業廢水管理,補助廢水能、資源化技術創新。強化污染管制,優化許可申請及檢測申報管理;加強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水排放管制,優化智慧監控;推動生活污水管理,督導強化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強化飲用水管理,落實飲用水管理稽查管制,督導自來水事業等供水單位確保飲用水水質,加強飲用水PFAS監管、推動露營場污水管理,維護飲用水安全及品質;精進陸域水體水質監測,建立全國河川、水庫、地下水水質基礎資料,強化長期水質變化趨勢解析,提供管制改善策略參考。
    十一、應用AI技術,結合衛星影像解析,加強擴展環境監測與國際合作,共享環境品質資訊
    推動「導入AI資訊技術」、「環境監測管理與品質保證」、「環境監測整合與規劃」、「環境資訊規劃及數位服務」等工作要領,主要以推動開放資料品質再提升,強化環境資料治理,加速導入AI資訊技術,持續精進智慧政府服務,並執行「資安即國安2.0」戰略,建立堅韌、多層次資安防護監控,及行政數位化辦公環境,奠定數位轉型發展基石;整合空品密集觀測實驗,精進防制策略及運用衛星反演AI技術解析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變化趨勢,透過國際監測合作提高國際能見度;結合AI科技優化數據評核,定期品保查核確保環境水質監測數據品質,並依水污染防治需要,執行水體水質增加採集或檢測工作;強化水質資訊平臺建立及數據分析展示系統,整合跨機關水質水量與降雨資訊,增進我國水質資訊流通應用;打造高精度環境監測網擴大便民服務,整合中央與地方站網數據監測數據品質及應用,妥善維運確保監測數據品質,落實監測資訊公開透明;維運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導入數位AI技術,創新加值空氣品質數據資料;落實環境資料開放政策,持續精進資料品質,強化環境資料治理;建立可信賴之數據治理環境,活化跨域的多元資料應用。
    貳、114年度收支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部主管114年度歲入預算新臺幣(下同)1億4,152萬2,000元,較上(113)年度法定預算數1億6,609萬9,000元,減列2,457萬7,000元,約減14.80%(詳如附表1),主要係因本部環境管理署應組改業務調整,將裁罰案件移由地方政府處理,致罰款及賠償收入減少。
    二、歲出部分
    本部主管114年度歲出預算77億1,779萬6,000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77億9,739萬2,000元,減列7,959萬6,000元,約減1.02%,(詳如附表2、3),主要係新增美質環境推動計畫等3項計畫計5億3,945萬元及減列屆期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6億4,460萬1,000元所致,因新增計畫之初期大部分辦理規劃工作,經費需求較低,未來配合工作進度將增編以後年度分年預算,積極推動環保政策相關目標,編列項目內容說明如下:
    (一)推動能資源循環利用、發展創新技術與制度,落實源頭管理與加強資源回收編列10億250萬3,000元,占12.99%
    1.依據行政院核定「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及「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工程綱要計畫」等計畫及方案,落實「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目標;落實永續發展指標SDG12、全球塑膠公約,並辦理資源循環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工作,計編列1億1,161萬2,000元。
    2.持續落實源頭管理,推廣消費性產品綠色設計,推動源頭減量,延長產品使用壽命,建構循環服務產業資訊媒合平台,以及促進循環採購產品服務化新商業模式等工作,計編列1億4,093萬元。
    3.推動生物質資源、有機化學資源、金屬及化學品資源及無機資源等四大物料資源循環,並建置資源循環管理平台輔助推動,以及加強廢棄物轉製固體再生燃料(SRF)之製造及使用管理等工作,計編列5億9,972萬1,000元。
    4.落實廢棄物量能平衡及管理,擴大去化量能平衡,並強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推動事業廢棄物資源循環多元管道;強化各項資源循環法制,發展資源循環減碳技術,鼓勵民間創新研發、導入新穎或精進既有技術,輔導管理資源循環機構投入淨零轉型等工作,計編列1億5,024萬元。
    (二)加速碳定價形塑淨零路徑,推動企業減碳誘因工具,強化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跨部會合作推動氣候治理,建構永續韌性臺灣編列4億3,962萬9,000元,占5.70%
    1.落實淨零排放路徑及管制目標,計編列3億9,769萬4,000元。
    2.強化溫室氣體盤查登錄與查驗;推動碳費徵收及協助產業升級;穩健推動碳定價多元減量制度;建構變遷調適能力及韌性家園等,計編列4,193萬5,000元。
    (三)妥處家戶垃圾,提升垃圾處理效能,建構優質環境,推廣國人菸蒂不落地及如廁文化素養,強化環境智慧執法,提升執法效率,維護土水資源,加速污染場址改善,營造優質健康家園編列21億3,838萬8,000元,占27.71%
    1.加強管理全國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及提升處理量能,計編列14億8,400萬元,主要項目包括:
    (1)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強化掩埋場整理整頓及防災管理、推動廚餘能資源化及精進離島垃圾分選前處理能力、交流環保設施淨零排碳技術等,協助地方完善垃圾自主處理機制,妥善處理家戶垃圾,提升垃圾處理效能,計編列12億2,035萬元。
    (2)補助民有民營垃圾焚化廠建設攤提經費與垃圾轉運及區域合作相關工作,計編列2億4,545萬元。
    (3)補助地方政府更新及設置水肥處理設施,計編列1,820萬元。
    2.推動地方政府辦理公廁新建修繕、海岸維護清理工作、提升環境衛生、推動菸蒂不落地方案、蚊媒疫病防治、促進清潔隊員福利照護及災害應變工作,提升環境品質,計編列5億6,351萬5,000元。
    3.推動環境區域治理,環境執法轉型遠端數位監控智慧決策,精進環評監督作為、推動數位稽查及公害陳情大數據應用等工作,並導入專業技術跨域結盟輔助環境執法,擴充環境執法量能,提高執法效度,打造綠色幸福家園等工作,計編列4,880萬1,000元。
    4.辦理本部環境管理署之政策與法令規劃、管制考核及拓展國際環保合作及資訊網站與內部系統建置、資訊軟體與硬體設備之維護管理及資訊安全相關工作,計編列4,207萬2,000元。
    (四)強化並持續擴增化學物質源頭評估與管理,推動綠色化學,落實毒化災預防整備、事故監控,精進科技防救及管理量能,提升業者自主防災及應變能力編列13億6,540萬2,000元,占17.69%
    1.依行政院核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部會聯合推動「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落實「汞水俣公約」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管制內容,推動「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第三期)」及「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等工作,計編列8,606萬8,000元。
    2.精進化學物質登錄制度,評析擴大化學物質管理之機制及執行化學物質調查與評估,依毒理特性與管理需求,評估公告為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遵循行政院核定「化學雲精進措施」,擴增救災輔助資訊、優化危害風險標示及建立客製化勾稽服務;執行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審查與勾稽查核,強化流向追蹤;加強多元分眾之化學物質危害風險溝通;精進環境用藥管理;規劃建置環境害蟲防治專業技術中心等工作,計編列5億1,173萬元。
    3.建置北區複合型災害環境事故應變訓練中心,強化既有訓場設施設備;推動專業應變人員訓練與再訓練,持續輔導專業諮詢及應變機構成立並推動產業化;精進災害應變體系,推動分級輔導管理機制;推動科技救災與強化危害化學品風險評估等工作,計編列7億6,760萬4,000元。
    (五)推動環境政策研究,建構環境治理技術與跨域合作,發展氣候變遷科學研究,開發新興污染物檢測技術,提升檢測數據品質;推動及強化環境教育認證,培育環保專業人才編列2億543萬3,000元,占2.66%
    1.多元進用人才,充實研究量能,計編列3,448萬5,000元。
    2.因應氣候變遷,發展減碳調適工具,計編列224萬元。
    3.推動環境治理,研擬先趨科研,計編列8,100萬6,000元。
    4.強化檢測認證管理,確保數據公信力,計編列2,373萬3,000元。
    5.開發檢測技術,建立標準方法,計編列3,599萬5,000元。
    6.提升環保專業人才知能,落實環教認證與管理,計編列2,797萬4,000元。
    (六)強化環境政策規劃與落實管制考核,推動綠色消費及採購、永續環境及國際合作編列3,220萬8,000元,占0.42%
    1.強化國家環境保護政策規劃,落實施政計畫管理與追蹤管考,推動重大環保公共建設追蹤管考及地方環保機關績效考核,計編列735萬3,000元
    2.拓展國際環保合作,實質參與相關國際會議,辦理國家環境永續發展推動事務,計編列1,271萬1,000元。
    3.鼓勵使用環保標章產品,推動機關、民間企業及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編列1,214萬4,000元。
    (七)形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跨部會執行各項措施,結合民間團體、學校、業者加強推動力道,擴大多元受眾生活轉型資訊,加速綠生活知識及資訊傳遞,提升民眾減碳及生活轉型意識編列1億1,686萬3,000元,占1.51%
    1.持續辦理淨零綠生活轉型技術示範及推廣計畫,精進淨零基礎綠生活工具及指標、低碳及減碳技術示範推廣、淨零綠生活多元溝通及推廣平台、淨零綠生活效益評估等相關業務,並編製各學齡層淨零綠生活教材,進行校園淨零綠生活種子講師培力及教育扎根等,計編列1億950萬6,000元。
    2.持續辦理氣候變遷與淨零排放素養調查計畫,研析輕推理論運用於淨零路徑生活轉型之措施與實務,計編列735萬7,000元。
    (八)精進環評法規,提升審查效率,建構明確有效率環評制度編列3,759萬6,000元,占0.49%
    1.檢討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制度,持續推動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退場機制,計編列133萬5,000元。
    2.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釐清非屬環保主管法規之爭點,計編列1,190萬元。
    3.環評審查目標為6個月至1年內完成,計編列2,141萬1,000元。
    4.利用網路公開環評案件審查資料,即時直播環評審查過程,落實民眾參與及環評資訊公開,計編列295萬元。
    (九)改善空氣品質,推動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強化季節性管制及空氣品質不良應變,推動車輛污染改善、運具電動化及車輛噪音改善編列1億7,773萬元,占2.30%
    1.推動車輛污染改善,實施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制度,並推動「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精進新車及使用中車輛污染防制等措施,落實移動污染源減量,計編列1億79萬3,000元。
    2.提升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量能及噪音陳情案件改善,精進光及非游離等物理性公害管制作業,並持續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及提升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運轉監控管理等,計編列7,693萬7,000元。
    (十)推動廢水處理節能創能及資源化循環,跨部會合作推動河川水質改善,維護飲用水安全編列5億3,416萬1,000元,占6.92%。
    1.推動受損水體污染總量2.0控管作業,強化水體水質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建構零排生質綠能循環體系,削減高有機污染廢水排放水體污染量;精進事業廢水綠色轉型,推動廢水新興能、資源化技術;加強工業區廢水排放智慧監控,削減生活污水污染;強化飲用水管理,落實飲用水管理稽查管制等工作,計編列4億7,942萬6,000元。
    2.精進陸域水體水質監測,建立全國河川、水庫、地下水水質基礎資料,強化長期水質變化趨勢解析,計編列5,473萬5,000元。
    (十一)應用AI技術,結合衛星影像解析,加強擴展環境監測與國際合作,共享環境品質資訊編列5,146萬元,占0.67%
    1.推動開放資料品質再提升,強化環境資料治理,加速導入AI資訊技術,提供可信賴的數據治理環境,持續精進智慧政府服務,編列2,417萬4,000元。
    2.整合空品密集觀測實驗,精進防制策略及運用衛星反演AI技術解析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變化趨勢,透過國際監測合作提高國際能見度計編列1,083萬2,000元。
    3.依循「資安即國安2.0」戰略,建立堅韌、多層次資安防護監控,及行政數位化辦公環境,奠定數位轉型發展碁石,編列1,645萬4,000元。
    (十二)辦理環保業務之人員維持及業務費用等編列16億1,642萬3,000元,占20.94%
    參、11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詳如附表4)
    一、歲入部分
    本部主管113年度歲入預算數1億6,609萬9,000元,截至10月份累計分配數1億1,426萬元,累計執行數1億7,426萬元,執行率152.51%。
    二、歲出部分
    本部主管113年度歲出預算數77億9,739萬2,000元,截至10月份累計分配數55億2,411萬元,累計支用數49億1,563萬1,000元,執行率88.99%。
    肆、結語
    臺灣環境面對來自全球與國內的挑戰,正處於永續發展轉捩點上,本部將竭盡所能,凝聚各界力量,形成社會共識,堅守環保立場,強化國家永續力。啓明與本部同仁將克盡職責,賡續全力以赴。敬請各位 委員、先進,鼎力支持並惠賜指正。
    謝謝!
    附件
    環境部主管114年度施政重點說明
    為邁向「淨零轉型 永續臺灣」,建造「福爾摩沙」美麗的寶島,維護民眾健康及建構優質生活環境,以科學為基礎,研訂相關政策及法規,並結合地方政府力量及協調相關部會,共同推動環保工作,其目標及重點如次:
    一、推動能資源循環利用、發展創新技術與制度,落實源頭管理與加強資源回收
    (一)依據行政院核定「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及「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工程綱要計畫」等計畫及方案,落實「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目標。
    (二)因應國際資源循環發展趨勢,落實永續發展指標SDG12、全球塑膠公約,並辦理資源循環國際交流與合作等事宜。
    (三)持續落實源頭管理,推廣消費性產品綠色設計,推動源頭減量,延長產品使用壽命,建構循環服務產業資訊媒合平台,以及促進循環採購產品服務化新商業模式。
    (四)提升資源回收效能,透過經濟誘因建立分級分類管理架構,推動生物質資源、有機化學資源、金屬及化學品資源及無機資源等四大物料資源循環,並建置資源循環管理平台輔助推動,以及加強廢棄物轉製固體再生燃料(SRF)之製造及使用管理。
    (五)落實廢棄物量能平衡及管理,針對市場上規模不足、需關注或特殊技術處理之廢棄物,規劃設置及完善各類資源化及處理設施,擴大去化量能平衡,同時強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
    (六)推動事業廢棄物資源循環多元管道,串聯上、中、下游產業鏈,暢通資源循環網絡,並持續提升資源化產品品質及流向管理。
    (七)強化各項資源循環法制,發展資源循環減碳技術,鼓勵民間創新研發、導入新穎或精進既有技術,輔導管理資源循環機構投入淨零轉型,促進資源循環產業發展,邁向淨零排放之目標。
    二、加速碳定價形塑淨零路徑,推動企業減碳誘因工具,強化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跨部會合作推動氣候治理,建構永續韌性臺灣
    (一)落實淨零排放路徑及管制目標。
    (二)強化溫室氣體盤查登錄與查驗。
    (三)推動碳費徵收及協助產業升級。
    (四)穩健推動碳定價多元減量制度。
    (五)建構變遷調適能力及韌性家園。
    三、妥處家戶垃圾,提升垃圾處理效能,建構優質環境,推廣國人菸蒂不落地及如廁文化素養,強化環境智慧執法,提升執法效率,維護土水資源,加速污染場址改善,營造優質健康家園
    (一)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強化掩埋場整理整頓及防災管理、推動廚餘能資源化及精進離島垃圾分選前處理能力,協助地方完善垃圾自主處理機制,妥善處理家戶垃圾,提升垃圾處理效能。
    (二)打造優質健康環境落實環境無煙蒂,建置舒適尊嚴如廁環境,整合各部會量能維護海岸環境,完成應變整備工作精進登革熱防治,加強清潔隊員照護。
    (三)推動環境區域治理,專業技術跨域結盟輔助環境執法,遠端數位監控智慧決策,精進環評監督,提高執法效度,打造綠色幸福家園。
    (四)健全法規制度,積極推動加速改善污染場址,優化整治技術,預防土水污染。
    四、強化並持續擴增化學物質源頭評估與管理,推動綠色化學,落實毒化災預防整備、事故監控,精進科技防救及管理量能,提升業者自主防災及應變能力
    (一)法規政策根基:依行政院核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部會聯合推動「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協助行政院運作「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落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之檢討修正,強化溝通及推動毒物及化學物質管理基金設置及徵收機制。
    (二)擴大分級管理:精進化學物質登錄制度,研析優化物質資訊蒐集方式,完善危害及暴露資料完整度;跨部會評析擴大化學物質管理之機制及執行化學物質調查與評估,依毒理特性與管理需求,評估公告為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
    (三)串聯統整資訊:應用科技精進化學物質管理,藉整合不同來源資料與視覺化呈現,協助政策規劃及提升治理效能;遵循行政院核定「化學雲精進措施」,擴增救災輔助資訊、優化危害風險標示及建立客製化勾稽服務。
    (四)補強管制斷點:執行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審查與勾稽查核,強化流向追蹤;提升跨部會及與地方政府之合作機制,由源頭管理延伸至邊境查驗與後市場查訪;賡續化工原材料行與危險化學物質運作貯存場所查核輔導,督促落實自主管理。
    (五)落實風險管理:跨部會合作推動實驗動物減量與替代方法驗證平台,逐步將新興技術導入化學物質評估流程架構,強化以科學為基礎之風險管理;加強多元分眾之化學物質危害風險溝通,提升民眾對化學物質之正確知識;精進環境用藥管理,宣導安全使用環境用藥;因應氣候變遷,規劃建置環境害蟲防治專業技術中心。
    (六)全面災防應變:因應多元災害事故類型,擴充訓練場所與設施,建置北區複合型災害環境事故應變訓練中心,強化既有訓場設施設備;推動專業應變人員訓練與再訓練,持續輔導專業諮詢及應變機構成立並推動產業化,強化企業自主防災;精進災害應變體系,推動分級輔導管理機制,強化跨部會合作,補強災害防救管制斷點;推動科技救災與強化危害化學品風險評估,降低危害發生。
    (七)轉型無毒環境:參據國際趨勢,規劃無毒家園推動計畫重點項目;落實「汞水公約」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管制內容,推動「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第三期)」及「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畫。推廣綠色化學,扎根人才培育,鼓勵學生創意研究及業界應用創新;應用科技評估化學物質安全替代策略;參與國際交流,精進我國綠色化學之推動。
    五、推動環境政策研究,建構環境治理技術與跨域合作,發展氣候變遷科學研究,開發新興污染物檢測技術,提升檢測數據品質;推動及強化環境教育認證,培育環保專業人才
    (一)多元進用人才,充實研究量能。
    (二)因應氣候變遷,發展減碳調適工具。
    (三)推動環境治理,研擬先趨科研。
    (四)強化檢測認證管理,確保數據公信力。
    (五)開發檢測技術,建立標準方法。
    (六)提升環保專業人才知能,落實環教認證與管理。
    六、強化環境政策規劃與落實管制考核,推動綠色消費及採購、永續環境及國際合作
    (一)辦理國家環境永續發展及國際合作相關推動事務。
    (二)鼓勵使用環保標章產品,推動機關、民間企業及團體實施綠色採購。
    七、形塑淨零永續的綠生活,跨部會執行各項措施,結合民間團體、學校、業者加強推動力道,擴大多元受眾生活轉型資訊,加速綠生活知識及資訊傳遞,提升民眾減碳及生活轉型意識
    (一)零浪費低碳飲食:推廣綠色餐飲、地產地消及低碳栽培農產品。
    (二)友善環境綠時尚:推廣環境友善的衣物及日常用品、以租代買、循環採購及回收循環利用。
    (三)健康近零碳建築:推廣智慧建築、綠建築、建築材料及建築營運減碳。
    (四)低碳運輸網絡:推廣公共運輸、完備步行及自行車環境、推廣綠色觀光與綠色旅遊。
    (五)全民對話溝通:全齡教育、資訊公開、多元溝通,凝聚共識。
    八、精進環評法規,提升審查效率,建構明確有效率環評制度
    (一)檢討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內容,包含持續檢討實務執行上疑義,並考量相關法令發布修正及各機關所提建議修正相關子法;另亦持續推動已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案件退場機制。
    (二)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釐清非屬環保主管法規之爭點,避免於環評審查會議處理非環境議題。
    (三)環評審查目標為6個月至1年內完成。
    (四)落實民眾參與及環評資訊公開,檢核並落實環評各階段民眾可利用多重管道參與之完備性,另環評審查案件資料及審查過程亦利用網路公開與直播。
    九、改善空氣品質,推動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強化季節性管制及空氣品質不良應變,推動車輛污染改善、運具電動化及車輛噪音改善
    (一)打造高精度環境監測網擴大便民服務,整合中央與地方站網數據監測數據品質及應用。
    (二)執行第二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改善細懸浮微粒及臭氧污染,整合污染源活動強度、空品模式、排放量及空氣品質變化資訊,導入視覺化數據分析工具提升政策分析效率,強化空氣污染減量監督及查核機制工具。
    (三)提升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運轉監控管理,妥善維運確保監測數據品質,維持資料完整率96%以上,落實監測資訊公開透明。
    (四)強化源頭管制,推動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排放標準管制,完善固定污染源許可、定檢及空氣污染防制費率徵收制度,掌握污染收集、防制設備與排放狀況以提升收集及防制效能,精進三級防制區污染管理、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防制及監測數據應用工作,應用智慧執法工具落實各項固定污染源管制措施。
    (五)推動車輛污染改善,實施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制度及客運車輛電動化計畫,並精進新車排放管制、使用中車輛污染防制及車隊管理等措施,落實移動污染源減量。
    (六)提高岸電使用及涵蓋率,改善港區及船舶污染排放,推動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邁向機具清潔排放,加強推動河川揚塵防制及執行民生及逸散源污染管制。
    (七)強化空氣品質不良應變作為及系統建置,並推動空品政策各項宣導,評估空污費減免獎勵機制及效益,提升室內空氣品質及推廣自主管理。
    (八)噪音陳情案件改善及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量能提升,精進光及非游離等物理性公害管制作業。
    (九)維運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導入數位AI技術,創新加值空氣品質數據資料。
    十、推動廢水處理節能創能及資源化循環,跨部會合作推動河川水質改善,維護飲用水安全
    (一)推動受損水體污染總量控管作業,強化水體水質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
    (二)推動畜牧糞尿資源化利用,建構零排生質綠能循環園區,督導加強稽查畜牧廢水違規排放,削減高有機污染廢水排放水體污染量。
    (三)精進事業廢水管制,推動廢水資源化技術;強化污染管制,優化許可申請及檢測申報管理。
    (四)加強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水排放管制,推動生活污水管理。
    (五)強化飲用水管理,落實飲用水管理稽查管制,督導自來水事業等供水單位確保飲用水水質,維護飲用水安全及品質。
    (六)與經濟部合作執行前瞻基礎建設;採行污染物削減、污水截流、河川淨化、濕地淨化等方法,改善河川水質。
    (七)精進陸域水體水質監測,建立全國河川、水庫、地下水水質基礎資料,強化長期水質變化趨勢解析,提供管制改善策略參考。
    十一、應用AI技術,結合衛星影像解析,加強擴展環境監測與國際合作,共享環境品質資訊
    (一)推動開放資料品質再提升,強化環境資料治理,加速導入AI資訊技術,提供可信賴的數據治理環境,持續精進智慧政府服務,並執行「資安即國安2.0」戰略,建立堅韌、多層次資安防護監控,及行政數位化辦公環境,奠定數位轉型發展基石。
    (二)整合空品密集觀測實驗,精進防制策略及運用衛星反演AI技術解析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變化趨勢,透過國際監測合作提高國際能見度。
  • 主席
    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6加2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果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點30分休息10分鐘,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陳昭姿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昭姿:9:20

  • 陳委員昭姿
    (9時20分)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陳委員好。
  • 陳委員昭姿
    部長好。本來10月31號有安排淨零轉型對勞動市場的影響,但因為颱風假的關係,所以這個就錯過了,但我覺得這個題目非常重要,所以我今天還是就這個部分來就教部長。針對勞動部10月22號提出了淨零轉型勞動市場的研究報告,社會上有一些討論,勞動部有點出淨零排放政策會導致失去以萬人來計算的工作機會,也就是失業。部長,您當初一開始的反應是說,推估的跟現實狀況可能有一些不同,我想請問您現在的想法還是一樣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其實它是一個學者的探討,有一些模型,也都算是負面的,但是事實上,我們也問過電子業,並沒有影響那麼地大,但是我們增加的工作機會更多,它沒有算到增加的,所以我們等於是尊重學者的研究。
  • 陳委員昭姿
    謝謝部長,因為當時您是說不相關。
  • 彭部長啓明
    對。
  • 陳委員昭姿
    所以我再跟你確認一次。我再請教部長,環境部計劃未來跟勞動部、經濟部來搭建淨零職場轉型的一個跨部會平臺,這個具體內容或綱要都已經設定了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我們這3個部會,已經有跨平臺的討論了,我們大概會在12月中把一個綠領人才的報告向社會大眾報告,以後就是由3個部會一起推動做這個事情。
  • 陳委員昭姿
    好期待。但是我還是想問一下,除了勞動部、環境部或是經濟部,當然還有國發會等,這個部分是不是有做過調查,以瞭解剛剛您說的?說有衝擊的是學者的報告,但是真正的衝擊對象,你們有做過研究嗎?
  • 彭部長啓明
    我們有研究增加的工作,增加的大概現在……
  • 陳委員昭姿
    減少的呢?
  • 彭部長啓明
    其實減少的目前還看不到,因為我們碳費還沒有開始徵收。
  • 陳委員昭姿
    是嗎?OK,所以是討論過,但是你對於每個行業類別或衝擊,已經有初步的資料了嗎?
  • 彭部長啓明
    我們其實在準備計算碳費金額的時候,都有做衝擊評估,但是因為碳費是後年才會真的拿到錢,所以明年還不會馬上影響到。但是也跟委員報告,其實氣候轉型全世界都在轉,所以我們也關注到一些弱勢的產業,恐怕會因為碳排比較高,所以我們要有一個針對弱勢產業的勞工還有產業做一些輔導。
  • 陳委員昭姿
    這個是很重要的部分,部長,對於這個氣候變遷所衍生的,有一些社會不公平。
  • 彭部長啓明
    對。
  • 陳委員昭姿
    也引發了不少學者的討論,所以我請問部長,環境部針對協助勞動市場調查,未來將依法規劃運用碳費收入,已經有具體內容了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這個還沒有,因為我覺得我們政府大概有5個部會都有培育相關的人才,我們很主動地說各個部會氣候變遷淨零的,我們會負責一部分,他們針對他們的目的事業機關,他們可以來輔導,所以我們希望由環境部、國環院搭起一個平台來做這件事情。
  • 陳委員昭姿
    所以未來我再繼續來了解。你剛剛也有提到綠領,請問你預估的綠領職缺有多少?
  • 彭部長啓明
    從2017年的話,大概只有4、5,000人,現在已經到2萬2,300個人。
  • 陳委員昭姿
    兩萬多人,你看從這個資料報告,國家政策能不能夠支持將近五分之一的失業勞工,這是來自台灣氣候行動網路,你認為有五分之一的會面臨失業,要怎麼樣讓他們獲得完善的就業保障?這個衝擊很大。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綠領的收入會比傳統的工作來得高,根據我們最近新統計的結果……
  • 陳委員昭姿
    所以要幫助他們做……
  • 彭部長啓明
    轉型,所以像英國把化石燃料的,大概有20個勞工轉到新的再生能源的方向在走。
  • 陳委員昭姿
    部長,那我們繼續來追蹤,往這個方向走。
  • 彭部長啓明
    可以,沒問題。
  • 陳委員昭姿
    但是接下來我跟部長討論一個比較嚴肅的事情。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在臺南學甲等地不法掩埋爐碴案,郭再欽在2010年到2015年之間,在臺南學甲等地,用低價購買土地,占用國有地,非法掩埋數十萬公噸的事業廢棄物爐碴,其不法所得高達21.6億元,請問部長能接受這個作法嗎?
  • 彭部長啓明
    我是不能接受啦,但是委員,這個案例是它已經興建了,如果我們把它全部挖掉的話……
  • 陳委員昭姿
    沒有,我們還在討論這件事情,就這個照片上面,上周五我辦公室去辦理現勘,邀請環境部跟臺南市環保局去查看清除狀況,有走動的那邊目前是一家叫做全程興業公司的廠房,有積水的地方是國有土地,就是興業段804-2地號,全程興業廠房地下至今仍埋了二十幾萬噸的爐碴,這個稍後再來跟部長討論,但是臺南市環保局說804-2地號裡面掩埋的爐碴都已經清除了,我們也親耳聽到好多次,但是從照片中,部長可以稍微看一下,那個積水呈現不尋常的顏色,當地里長甚至北上來陳情過,檢舉國有土地部分掩埋的爐碴根本沒有清除乾淨,因為土地泥濘的關係,所以挖土機沒有辦法順利進入去挖掘,所以你很難查看國有地底下爐碴的情形,但是它上面那片積水能檢驗出具有強鹼性,酸鹼值是11,請問部長,用你的專業能力來說明為何積水會有這麼高的強鹼性,pH值11耶!
  • 彭部長啓明
    就代表它這個土壤是有問題的。
  • 陳委員昭姿
    有問題嘛!
  • 彭部長啓明
    對、對。
  • 陳委員昭姿
    有問題嘛!部長,環境部同仁當天在場說導致積水呈現強鹼性有很多可能性,但其中的可能性還是不能排除,就是隔壁全程興業廠房底下的爐碴沒有移除所造成的,我要請問部長,位在全程興業廠房下的爐碴環境部要怎麼處理?就放任臺南市環保局繼續擺爛嗎?就放著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這個已經蓋起來了,而且這個是民間的企業,我們也不能叫它拆掉。
  • 陳委員昭姿
    部長,請稍候,我很少說這麼重的話,大家來公評啦!你看臺南市環保局上周五會勘後的新聞稿,臺南市環保局的意思是,因為全程興業是合法興建的廠房,是善意第三人,所以不能隨便拆,會造成對方損失3億元,還說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跟比例原則,要用善意第三人損害最小的方式去處理,當天會勘現場,環境部出席人員也這麼說,跟部長說的話一樣,我想請問部長,我剛剛聽了,顯然你也認同這個說法,但我必須要這樣講,我當然懂什麼叫信賴保護原則,我也懂比例原則,但是你這樣子的解釋等於告訴全臺灣的違法業者,只要去山上或鄉下買一塊很便宜的土地,然後把事業廢棄物非法掩埋了,再把土地賣給第三人,這第三人趕快去蓋建築或趕快蓋廠房,只要環保機關沒有辦法認定他不是善意的第三人,就再也不用去清除埋在地下的事業廢棄物,就任憑這些事業廢棄物去污染土地跟地下水,你們會說你們再監測,但是今天如果全程興業旁邊的國有土地上有強鹼性,這個是可以檢驗的啊!這麼嚴重!假設它真的是來自原來不法掩埋的爐碴,部長還是這句話嗎?因為有善意的第三者蓋了廠房,我們不管了,我們就不管了嗎?是這樣嗎?數十萬公噸耶!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第一個,因為主要是它被蓋起來,如果我們去處理它的話,對於現在這個業者會造成很大的影響,這個我們後續再去討論一下。另外,因為過去的爐碴是有用的,那時候不知道有這樣的一個危害,所以,第一個,還是要監測啦!因為這個會影響到地下水……
  • 陳委員昭姿
    部長,郭再欽會不知道嗎?你現在這個作法,你這種包庇行為,等於是叫全國怎麼樣去做違法的事還可以獲利耶!獲得幾十億的獲利,你等於告訴大家怎麼樣違法可以賺錢。
  • 彭部長啓明
    請我們署長……
  • 顏署長旭明
    跟委員報告,它當時蓋的時候,這個爐碴在工業區裡面是可以合法使用,所以它已經蓋起來,不過現在有這種狀況,我們就持續監測,如果有違反土污法的相關規定,就採取……
  • 陳委員昭姿
    如果有違反什麼狀況?現在當地里長也都生活在那裡,他來告訴我們,他當時在看勘的時候明明沒有清除乾淨,他們看得清清楚楚……
  • 顏署長旭明
    所以會持續去監測。
  • 陳委員昭姿
    那現在怎麼辦?怎麼處理?就放任不管嗎?
  • 顏署長旭明
    不會,委員關心後續會不會有違法的事情,因為現在……
  • 陳委員昭姿
    不是後續,它已經違法中了……
  • 顏署長旭明
    現在的爐碴已經不能用在這一些地區了,所以後續不會有這種事情。
  • 陳委員昭姿
    部長,這意思就是說學甲那塊地就是永遠這樣了,是不是?就投降、擺爛了?好,我們就讓學甲的居民聽聽看嘛,大家聽聽看,不然怎麼辦?你要不要處理?
  • 彭部長啓明
    委員,這個我再了解一下,好不好?第一個,這有法律的問題,因為它已經蓋上來了,然後我們現在是採取監測的方式,看它會不會影響到地下水……
  • 陳委員昭姿
    國家沒有做好就國家去國賠嘛!你該做的是讓居民安心啊,讓在地的活得安心啊,明明這個案子就發啦,就是已經被揭露啦,不法獲利、不法掩埋也都是事實,你沒有清除乾淨,你唯一的證明就是去搞清楚。
  • 彭部長啓明
    好。
  • 陳委員昭姿
    所謂的善意第三人,我們也不知道是不是善意第三人,你還是要賠償人家,我不管你怎麼做,我覺得一件壞事情在那個地方,居民、里民都證實了,但是你擺爛不做,臺南耶!
  • 彭部長啓明
    好,委員,我們再來了解,再跟委員報告。
  • 陳委員昭姿
    希望部長把這件事當作一回事,好嗎?謝謝。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陳昭姿委員。接下來請林月琴委員發言。
  • 質詢:林委員月琴:9:30

  • 林委員月琴
    (9時30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彭部長跟氣候變遷署的蔡玲儀署長。
  • 主席
    請彭部長、請蔡署長。
  • 彭部長啓明
    委員好。
  • 林委員月琴
    部長早。今天是環境部的業務報告跟114年預算的詢答,大概就三件事來跟你做討論,就碳費的目標跟碳費要怎麼分配,跟我們目前觀察到的綠領人才,本來是上次要質詢這個,可是因為颱風而延後。針對2026年就要開始收碳費,2024年就有地方政府、現在盧市長就已經出來喊說八成要留在地方,你針對媒體報導也提到整個的碳費使用跟分配要修所謂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這個年底會完成嗎?
  • 彭部長啓明
    對,現在正在預公告,請署長報告。
  • 蔡署長玲儀
    跟委員報告,我們溫管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依照預算法是要由行政院訂定,我們現在已經完成預告的程序,目前報請行政院在審查當中。
  • 林委員月琴
    因為這次在你預算裡面我們沒有看到針對碳費要怎麼運用或用什麼方法進行研究,所以部長、署長,整個碳費規劃預計會用在哪些方面呃?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碳費是後年才會有,所以我們是不會在明年的預算上面呈現。
  • 林委員月琴
    那有沒有去研究要怎麼規劃?
  • 彭部長啓明
    有,這個管理辦法要經行政院核定,我們現在在預公告,然後行政院在審核當中,通過了之後,因為這個跟我們過去是不一樣的,因為過去最早要訂碳費的時候,其實那時候試想可能會到1,000億,所以基本上是拉得很大,但現在規模比較小,所以裡面的組成成員還有特性可能會不大一樣,因此我們在修正當中,如果按照這個速度的話,希望最快在年底這個子法可以通過,通過之後,我們就開始聘任委員,就有一個委員會可以來討論這個事情。
  • 林委員月琴
    好,剛剛前面陳昭姿委員也在問,這是上次我們要質詢的議題,我有看勞動部職安衛生研究所的報告,淨零轉型首當其衝的就是電子零組件業、金屬製品業及機械設備業,甚至零售業都會面對到就業機會的減少,整個層面非常地大,光明年電子零組件業大概就有1.7萬人失業。這是勞動部得出來的資料,這背後事實上是一萬多個家庭受到影響,勞工要轉型或者你們也提到新型的綠領人才就會成為很重要的議題,這也是我一直在關心下一代權益的時候,我們不能忽視的。
    可是我們看到什麼呢?目前的確綠領人才培育有一些困境,等一下我們會舉幾個問題,人才也有缺口,但是我們的訓練機制趕不上,而且現階段整個人力專業需求不明確,以至於民間目前存在很多種課程,價格差異很大;而且就職、轉職的證照需求不明確,甚至學校的課程、大學的養成到底可不可以銜接職場,所以使得要轉職或就職的勞工朋友們、社會新鮮人常常都會躊躇不前,不知道他要怎麼做。雖然這些業務,有的像學校課程應該是教育部,有的跟經濟部有關係,可是談到淨零減碳還是以環境部最為專業,所以關於未來人才的培育,我相信你們當然沒有辦法置身事外。
    我們就來看現在碰到的問題,這都是我們辦公室……針對目前如果環境部不出來處理的話,首先以ISO 14064-1的證照為例,這是一張有關溫室氣體盤查的內部查證人員,我請我們的同仁去看,並整個比對之後,發現同樣一套課程有人開價5,250元一堂課,可是也有高達3萬3,500元的,價差非常地大,對於有志要踏入這個行業的人就要問,他是否需要證明有綠領專業的證照?他要去哪裡考取證照?他要上課還是接受什麼樣的訓練?甚至證照考取跟他的薪資有沒有正相關?以上這些問題,不管在PTT或者是Dcard的求職版面都有不少年輕人在詢問,並且目前政府的回應是相對少的,而且你們自己國家環境研究院開設的課程量非常地少,也沒辦法解決我剛剛前面提的這些問題,要踏入這個行業裡面要有的證照,這些是關鍵。
    第二個,到底要用什麼證照?打開104人力銀行,我們搜尋永續管理師的職缺,就分別有兩間科技公司以及一間大型旅行社都在徵才,的確目前我們的綠領人才仍依照媒體報導的,各行各業都在努力找人,那到底要找什麼人?可是工作條件上,有的是不拘,就是根本沒有要求一定要有證照或什麼,有的是一定要有證照為佳,那到底什麼證照呢?可是有的直接明確要求要有證照,所以就讓人家很懷疑到底轉職、求職要不要考證照,還有要不要受訓,想要進入綠領行業的夥伴,真的是一頭霧水。以上這些案例,環境部是不是可以跟民眾們解釋?就是你跟我們說明到底綠領人才要不要考證照。
  • 彭部長啓明
    謝謝委員,委員果然把這個問題都點出來了,也跟委員報告,其實環境部在過去這幾個月很努力地將各個跨部會做整合,發現了委員說的就是這個問題,還包含民間的亂象,所以我們現在是透過國環院來整合大家,大概在12月中會有一個完整的,委員說的都是問題,我們已經把它彙整起來了,到時候也希望委員一起來參加我們的報告,那個報告其實就指出,例如證照需要什麼、政府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所以我們大概在12月中會正式推出一個新的政策,也會整合很多的部會。
  • 林委員月琴
    12月中會拿到這些報告嗎?
  • 彭部長啓明
    對,像這個證照的確有些是政府有在推的,但是很多民間花了很多錢,甚至還有30萬的、詐騙都有,過去這個是很難去處理的,但是我們經過這幾個月會推出一套政策,讓大家知道這是綠領,環境部會來承擔,然後跨部會來進行合作。
  • 林委員月琴
    我希望環境部真的要扛起來,否則的話,過去我們在看的幼兒園園長也是,因為政府沒有很明確地公告,所以就不斷不斷上課,3年上一套課,每一次都要交兩、三萬塊,事實上這真的讓民間勞民傷財,所以可能要去考慮。
  • 彭部長啓明
    對。
  • 林委員月琴
    另外,在2026年真的碳費起徵,可是我也要很擔心的是,會不會有不法企業繳交假報告,因為過去我在民間團體擔任遊戲場審議會委員的時候,對於誰可以審議,甚至簽證,然後資格怎麼去認定是有一套規定的,為什麼?因為要避免假報告橫行,假報告一旦橫行,不合格的遊戲場被簽署合格的話,最後受害的是孩子。所以一樣的,環境部這邊我們當然就有期待,因此請環境部能夠先說明,未來2026年徵收碳費,從計算碳排到繳交報告,政府怎麼審報告,最後核定費率的流程大致會怎麼進行,這過程是不是都要有人員需要有相關證照來驗證,或透過上課時數來認證,因為目前像遊戲場,要拿到合格證明書的人才有辦法去做這樣的一個簽證,以表示這個遊戲場是合格的。目前綠領人才的課程又滿天飛,我們還是希望環境部在課程跟費用上都要有一定的標準,我們也是期待12月中旬可以拿到你的報告。
    最後,針對114年的預算,希望有幾件事情是你要務必注意的,第一個,預算已經有編列研究費用,就應該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十條的規定,儘速訂出我國溫室氣體的減量目標。第二個,碳費徵收的SOP及過程中需要認證的,以及避免繳交假報告,請環境部儘速對外做說明,讓大家不要很慌亂地不知道要怎麼做。第三個,綠領人才培育目前課程亂糟糟,國家環境研究院也有開課,花了八千三百多萬,所以請環境部對外說明的時候,一定要針對未來證照的必要性、課程內容及師資培育,避免求職或轉職的夥伴花了很多時間、金錢卻發現沒有用。以上這三點,請環境部要注意到。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的意見,委員果然把這個問題都點出來,我們也的確正在進行當中,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指教,把它納進到我們12月中的報告。
  • 林委員月琴
    好,謝謝部長。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主席
    謝謝林月琴委員。
    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菁徽:9:41

  • 陳委員菁徽
    (9時41分)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官員還有委員的出席,我也要請環境部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陳委員好。
  • 陳委員菁徽
    部長早安。部長,因為我們現在是要討論明年度的預算,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彭部長,你知道環境部明年會開始執行一項專案,大概是5年的專案,叫做「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總共經費大概97億元,您知道這個計畫嗎?
  • 彭部長啓明
    知道。
  • 陳委員菁徽
    可是今天的業務報告卻隻字未提,這麼大的一個金額。
  • 彭部長啓明
    其實是有在我們未來要工作的項目裡面,但是細節沒有特別提到太多,因為時間的限制。
  • 陳委員菁徽
    所以你知道為什麼我們國家的化學危機風險突然增加,因此你們需要編列一個5年97億的預算嗎?
  • 彭部長啓明
    知道,例如PFAS的問題等等,我們希望更主動地來解決,所以這個經費也爭取了很久,是不是請我們謝署長簡單地回答一下?
  • 陳委員菁徽
    署長,可不可以30秒講完?
  • 謝署長燕儒
    報告委員,這是一個5年計畫,總共大概有157億,跨了包括內政部、國防部、衛福部、經濟部等,屬於我們本部預算有九十六億多……
  • 陳委員菁徽
    97億嘛!
  • 謝署長燕儒
    九十七億多,對。分別是化學署、大氣司,還有國環院等相關的計畫,從流向追蹤、災害防救等等來分別編列。
  • 陳委員菁徽
    就是這一本?
  • 謝署長燕儒
    對。
  • 陳委員菁徽
    這在你們的網站上都是公開透明的資訊?
  • 謝署長燕儒
    公開的,對,因為這是院核定的計畫。
  • 陳委員菁徽
    我們來討論一下為什麼這些事是環境部來做,你的專案計畫裡面寫到因為國軍訓練薄弱、訓練打折,幾乎都是以原則性的教學為主,所以你們要協助提升國軍訓練量能及成效,又說國軍裝備老了、舊了,所以是要開始協助他們做實地操作嗎?
  • 謝署長燕儒
    跟委員報告,根據災害防救法,其實如果有發生毒化災的整個防救計畫裡面,不管是中央或地方政府是可以申請國軍協助,目前國軍的量能部分都在我們的災害防救計畫裡面,因為國軍的經費其實是屬於戰備方面,所以以往這部分的經費是由我們環境部門來編列。
  • 陳委員菁徽
    為什麼113年以前不需要環境部編列?
  • 謝署長燕儒
    都有。
  • 陳委員菁徽
    114年以後突然需要5年的計畫?
  • 謝署長燕儒
    前一期的計畫我們也有納進來,但是當時的經費整體的話是範圍比較少,所以國軍只有一部分,也是由我們這邊來協助。
  • 陳委員菁徽
    部長,你還是回來好了。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陳委員菁徽
    部長,今年的國防預算已經是創下歷史新高,大概是六千四百七十多億,我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還需要環境部來分工?那你分工分了這麼大一塊,你的業務報告卻隻字未提,這件事情非常的奇怪。
  • 彭部長啓明
    其實簡報是有,我們簡報裡面有一頁是專門講這97億的事情。
  • 陳委員菁徽
    好,沒關係,我們等一下把一些細項拿出來討論一下。你說這件事情很重要,好,今天有一個救災用空拍無人機組,你把它分在5個不同的頁數,一頁是360萬買4臺;一頁是1,170萬買13臺;810萬買9臺;2,520萬買28臺;最後1,620萬買18臺,你分成5個頁面,總共花了6,480萬大肆購買下來,換算一臺居然要90萬,你們是買什麼特別的規格、什麼特別的功能協助你的化學韌性,需要買到一臺90萬,還買了非常大的批量?
  • 謝署長燕儒
    跟委員報告,其實應該不會那麼多,因為我們是有3個,北、中、南……
  • 陳委員菁徽
    我有附頁數給你,你可以回去翻一下這一本。
  • 謝署長燕儒
    好,我們再把它仔細看一下,不過依法……
  • 陳委員菁徽
    你就是有買這麼多。
  • 謝署長燕儒
    對,我們無人機的部分……
  • 陳委員菁徽
    你看一下你的無人機上面還分5筆,不只是無人機分5筆,上面還有個救災機器人,一個機器人是一千多萬,然後你分別買了7具、5具、5具,請問到底是什麼狀況會需要編這個計畫買這麼多救災機器人跟空拍無人機?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我有看過我們的毒化災總隊,像昨天在桃園環科工業區排放那個氣體,其實就需要像這樣的空拍機,那個是特殊的,不是一般的空拍機。
  • 陳委員菁徽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113年以前我們國家不會有這麼多的化學災害,但是114年之後,你擔心這五年可能會有重大化學災害,所以編列這樣子的預算嗎?
  • 謝署長燕儒
    跟委員報告,113年前還是有,無人機這部分也都是有,然後我們也有少部分的偵檢機器人的研發或購入,在未來五年裡面,我們在科技防災這一部分會加強投資,國際上大概是類似機器犬這種都有。
  • 陳委員菁徽
    我覺得環境部的業務非常重要,但是我們翻到你的計畫第183頁,你居然是用環境部的基金來支應這個韌性計畫5億5,000萬元,其中包括空氣污染防制基金1億5,000萬元、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2億5,000萬元,還有環境教育基金1億5,000萬元,你是覺得你這三個業務都已經做得很棒了,還有多餘的錢,你看一下你的品項是籌購陸軍司令部毒化災救援裝備,你把你的基金拿出來做這些事情。
  • 謝署長燕儒
    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跟行政院提報計畫的時候,對於工作事項行政院也請我們檢討屬於我們自己經費部分的負擔,那麼在這三項基金裡面,像土污基金的部分,我們會再補助地方政府,還有流布計畫,就是環境流布計畫,河川、底泥這邊我們會來做,然後在教育宣導的部分,我們會用環境教育……
  • 陳委員菁徽
    沒有、沒有,部長,你來回答好了。
  • 彭部長啓明
    其實這個因為……
  • 陳委員菁徽
    我沒有在問你的基金是用來幹嘛,我是在問你,你的基金為什麼要撥5億5,000萬來籌購陸軍司令部毒化災救援裝備?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我們化學署是全臺灣最專業的化學物質管理,那國軍有他的化學物質項目,他也會來支援我們,所以這個經費是一起來做這件事情。
  • 陳委員菁徽
    可是它跟前面對不起來,你的環境教育基金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
  • 謝署長燕儒
    因為這個部分其實在整個國軍在協助救災這一部分,不管是毒化災這些訓練也好,或者是對於人員的講習也好,我們會在這邊來支應這方面的經費。
  • 陳委員菁徽
    好,我會再去查這個經費的細項。
  • 彭部長啓明
    好。
  • 謝署長燕儒
    是,我們可以到委員那邊做說明。
  • 陳委員菁徽
    再來,從114年開始,上面寫你要協助地方政府,雖然我不知道是哪四個地方政府或是一個地方政府,也希望你可以告訴我,現在政府賴總統跟執政黨就是朝著核電歸零的政策,為什麼我們需要買到4臺核生化車輛,一臺三千多萬?另外,我們還要買化學災害處理車輛,一臺也是三千多萬,整個加起來買了13臺,花了3億9,000萬,然後核生化災害處理車輛花了一億多,而且是協助地方政府,是給地方政府用的喔!請問地方政府的環境部相關人員會用這些車輛嗎?
  • 謝署長燕儒
    跟委員報告,我剛剛講這個計畫是跨部會提出,內政部消防署有41億,這個經費是內政部消防署執行的,有些他購買,有些是補助地方購買,他們來執行……
  • 陳委員菁徽
    可是由環境部出錢、寫計畫?
  • 謝署長燕儒
    不是,是計畫經我們彙整之後報院,然後分項核定之後分頭編列在各部會的預算書裡面,那剛剛九十幾億是我們環境部主管,沒問題,這一部分是在……
  • 陳委員菁徽
    所以你們會知道是哪個地方政府需要充實核生化災害處理車輛,還有化學災害處理車輛嗎?
  • 謝署長燕儒
    這部分的話是消防署他們去規劃,但資訊上,我們是可以把它彙整過來了解。
  • 陳委員菁徽
    所以你們協助的部分是?
  • 謝署長燕儒
    這部分都是他們執行,我們就把整個計畫執行的管考部分,我們會把它彙整過來。
  • 陳委員菁徽
    好,但是我都是從你的報告裡面抓出來的,還是說這個報告不是你寫的?
  • 謝署長燕儒
    這個報告是院核定的計畫,是我們主政的。
  • 彭部長啓明
    院核定的。
  • 陳委員菁徽
    好,這個報告下面掛的是環境部喔!
  • 謝署長燕儒
    是。
  • 陳委員菁徽
    下面掛的就是你的名字,你在上面寫到這個97億的專案內容是要縮減後續增援部隊整備時間,這是你寫的,這是掛名你的報告,我也想問什麼叫作後續的增援部隊?然後還要達成作戰任務為主要考量?
  • 謝署長燕儒
    這部分文字內容是國防部提供的啦!
  • 陳委員菁徽
    國防部提供給你,你把它貼到環境部的報告上?
  • 謝署長燕儒
    不是,因為這個計畫是我們整個彙整,內容有涉及部會文字的部分是由各部會寫出來經過院審查之後核定完,那核定本上面我們也可以把部會都寫上去,不過因為我們是主政部會,所以我們是這樣寫。
  • 陳委員菁徽
    可是你是主責,你應該要去了解你裡面的內容寫了哪些東西吧?
  • 謝署長燕儒
    是。
  • 陳委員菁徽
    你掛你的名字,掛你的5年計畫,然後你說內容都是別人寫的,也是別人在主責的,這樣對嗎?
  • 彭部長啓明
    沒有,委員,這個是整個毒化災,是我們化學署在統籌的,就很像說未來的資源循環、循環經濟也是我們循環署統合來處理,所以化學署是走得比較快,把各個部會毒化災的部分由我們這邊來統籌。
  • 陳委員菁徽
    那我也想知道為什麼113年以前毒化災沒有需要這麼多,包括增援部隊,包括達成作戰任務,覺得以前都只有原則性的學習,為什麼突然今年會有這些東西?
  • 謝署長燕儒
    跟委員報告,因為化學署成立是105年底,當時我們就嘗試把跨部會整合起來,所以前一期的計畫其實也是跨部會整合的,只是工作項目跟預算沒有像這一期這麼多。
  • 陳委員菁徽
    對,那為什麼這麼多,你可以說明嗎?
  • 謝署長燕儒
    因為事實上,從107年的敬鵬案,後來陸陸續續有一些化災的案件之後,其實我們發現在部會的統合跟科技防災的部分要持續去加強,我想我們這兩個計畫可以跟委員這邊做報告。
  • 陳委員菁徽
    所以在非核家園的政府政策下,您又把這些核生化災害車輛加入這個計畫裡面的原因是什麼呢?
  • 謝署長燕儒
    核生化的部分,消防署在處理核生化災害時第一線都會到消防單位來,所以消防署這邊就會去補助重點縣市購置核生化的處理車,這部分還是由內政部他們來執行。
  • 陳委員菁徽
    要問內政部?你們的計畫但是要問內政部?
  • 謝署長燕儒
    不是,我們可以把這個資料蒐集起來,再跟委員做報告。
  • 陳委員菁徽
    好。部長,我還是希望,這麼大的一筆預算,如果你沒有在業務報告中跟我們大家稍微提一下的話,好像很不負責任,而且是掛你的名字。
  • 彭部長啓明
    好,可以,有啦,我們……
  • 陳委員菁徽
    裡面的金額很多都還對不起來,所以後續我還會再繼續跟您請教。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指教,再提供相關的數據跟資料,謝謝。
  • 陳委員菁徽
    好,謝謝。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陳菁徽委員。
    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發言。
  • 質詢:王委員育敏:9:54

  • 王委員育敏
    (9時54分)謝謝主席。我們是不是有請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王委員好。
  • 王委員育敏
    部長好。部長,我追問一下,剛剛陳菁徽委員問那麼多,是不是總而言之一句話,就是環境部你們其實是在幫國防部分擔萬一戰時所需要的一些相關準備工作?這90億是不是就是這樣?一句話就好。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不是,因為我們是在統合所有的化災……
  • 王委員育敏
    這是你例行性的業務?
  • 彭部長啓明
    我們是希望統合,因為毒化災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
  • 王委員育敏
    那你過去的經費預算有編列這麼高額嗎?
  • 彭部長啓明
    過去其實我們很想要整合的很多,現在他們還在努力。
  • 王委員育敏
    所以過去沒有,現在才編嘛?
  • 彭部長啓明
    其實過去就有整合。
  • 王委員育敏
    所以是不是配合國防部跟內政部的全民防衛韌性計畫?應該就是啊!
  • 彭部長啓明
    應該不是,不是、不是,因為我們是要保障國人……
  • 王委員育敏
    那怎麼突然你可以有這麼多錢?
  • 彭部長啓明
    我們努力了很久,其實……
  • 王委員育敏
    部長,容我提醒,別的地方更需要錢,你不要本業還沒有做好,然後把環境部的預算就割一塊肉出去,讓國防部來占你這邊的經費,我覺得這樣就有點本末倒置。我現在就要來檢討你環境部本身的業務是不是已經做好了。剛剛你特別提到昨天在桃園爆發了橘色濃煙狂竄的這件事情,讓桃園的居民非常地膽顫心驚,我看了這個畫面都覺得很害怕,這個橘色含有硝酸的毒物這樣擴散,對人體其實產生非常大的影響,我要問你,這件事情你們現在監督跟追究的情況怎麼樣?我看到當地環保單位說最高可以罰到兩千萬,請問有嗎?這個案子你們現在掌握的情況怎麼樣?
  • 彭部長啓明
    這個是由地方環保局……
  • 王委員育敏
    你們要監督啊。
  • 彭部長啓明
    對,我們會再監督。事實上,那天七點多發生,我們八點二十幾分的時候,我們化學署的應變小組已經進到那個地方了,也做好附近的整個監測。委員提到的那個監測數據,因為其實這個空污是位在一個小地方,它飄到一個地方,不見得會飄到那個監測站,附近也有一些自動的站……
  • 王委員育敏
    沒有,我先講昨天桃園的這一件,待會我要跟你討論數據造假的問題。
  • 彭部長啓明
    好。
  • 王委員育敏
    所以桃園這個現在已經整個處理完畢了?
  • 彭部長啓明
    對。
  • 王委員育敏
    預計要開罰多少?像這樣的重大空污事件會開罰多少?
  • 彭部長啓明
    這個目前來說應該是十萬到兩千萬。
  • 王委員育敏
    這個range非常大。
  • 彭部長啓明
    對。
  • 王委員育敏
    昨天這樣的情況,情節是嚴重還是不嚴重?
  • 彭部長啓明
    如果從這個樣子來看,特別是紅褐色的話,那是很嚴重的。
  • 王委員育敏
    好,我希望你們不要又輕輕放下,為什麼我會這樣子講?接下來這一案就是發生在竹科的空污數據造假案,現在已經被起訴,這一案當時其實才開罰多少錢你知道嗎?四十萬,連續三年的數據造假,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怎麼會只有罰四十萬?都是低標再低標,後來空污法修到最高兩千萬也沒有用啊,實質上,你們在做這樣的事情時,你們有在督導地方政府嗎?特別這還是竹科園區,連續三年的造假,你們通通不知道,這件事情是怎麼爆發出來的,部長,你知道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這是我們環境部大氣司主動偵查出來的,要不要請我們大氣司……
  • 王委員育敏
    自己監測出來的嗎?
  • 彭部長啓明
    對。
  • 王委員育敏
    還是有吹哨者舉發的?
  • 彭部長啓明
    這個當然有吹哨者,但是我們也主動看到這個證據……
  • 王委員育敏
    因為你們連續三年渾然不知啊!連續三年都造假,其實你們根本就不知道啊,如果這麼容易造假,今天我要問的就是,那會有多少不肖的廠商比照辦理?只要他的環安人員懂得去調控數據,數據都很好看,通通都沒有超標,如果今天不是吹哨者勇敢站出來,會被揭發嗎?你們的監控數據也監控不到啊,都沒有發現,這才是重大的問題,這個部分你們要怎麼改善?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我們部內其實已經主動檢舉、移送檢調有幾個案例了,也都在偵辦當中。像這個案子,除了吹哨者之外,我們也主動看到那個數據,所以基本上……
  • 王委員育敏
    它數據造假,你怎麼會看到數據?
  • 彭部長啓明
    數據造假其實可以從源頭各種的波譜分析出來它是不是造假,我們大氣司的團隊都有這樣的能力來做這個事情。
  • 王委員育敏
    三年耶,還說有這樣的能力。我就問你,今年到目前為止,依照空污法,這種違法數據造假的案件,到目前為止裁罰了幾例,你們主動發現了幾例?
  • 彭部長啓明
    要不要請我們大氣司來講?
  • 張司長順欽
    跟委員報告,目前這個資料報的第一關是報到環保局,環保局審查有問題的時候,我們會去協助,因為數量實在相當多啦,目前在進行中的有一個案子,應該是這兩天罰單會開出來。
  • 王委員育敏
    到今年目前為止只有一個案子?
  • 張司長順欽
    這個都有進到檢調系統,我們就不方便在這邊談太細。
  • 王委員育敏
    我知道,我要問你的是,現在你們自己主動,透過中央跟地方揪出來的這種數據造假的案件,今年到目前為止有幾件?就一件?
  • 張司長順欽
    今年目前具體成案的是一件,有一些是小缺失的部分……
  • 王委員育敏
    就是非常地少啊。
  • 張司長順欽
    有一些是小缺失,因為這個要判斷真正是偽造的其實有它的難度。
  • 王委員育敏
    部長,我今天要求環境部,你們要去澈底檢討,如果有人膽敢三年來都偽造數據,不排除還有其他人也是這樣子做啦,如果這樣的話,你們到今年目前為止也才揪出一件,就表示你們主動去偵查的能力還是太弱,你們應該要檢討,你剛剛說得很好,你說你們可以比對任何數值,但目前為止才一件嘛。所以我的要求是,這個空污的管制非常重要,昨天我們看到桃園這樣的案例,它一飄散出來,你叫民眾做什麼?趕快把窗戶關起來、不要外出,就是你根本就沒有能力再進一步去阻止,而是叫民眾自救,所以你前端的防制變得非常重要,所以我要求這個部分環境部應該要強化你們主動偵查的能力,讓這一些有心造假數據的公司無所遁形,這才是你的正辦啊,你在這部分才應該要花更多錢,但你的空污基金拿去給國防部用,假裝一些名目就去支出,這個都不是正辦,你自己的本業,我拜託你,你們的基金要用在真正的刀口上,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
  • 王委員育敏
    這件事情我要求你們要澈底再去檢討。
    第二件事情,你們的本業,你們從環保署好不容易升格環境部,結果現在環評細則的部分你們自己要自廢武功,說光電最好是地方自己去審就好,那幹麼把你們升格?幹麼升格?這個連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都看不下去,好不容易權力到你手上的時候,又升格、又有資源,結果你要把你的責任下放給地方,你就不想管。賴清德總統昨天在民進黨中常會還說什麼?面對地方政治勢力跟黑道勾結,絕不寬貸。光電弊案叢生,你們竟然還要把審核環評的監督權丟給地方,那不就是讓地方官官相護嗎?部長,你的態度是怎麼樣,你為什麼會允許這樣的事情呢?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這是上個會期立法院的需求,就是希望我們在對……
  • 王委員育敏
    立法院的需求?
  • 彭部長啓明
    立法院有提醒我們要修改中央跟地方的相關子法,也提醒我們要把光電放進來,所以我們光電……
  • 王委員育敏
    是要你加嚴,不是放鬆啊!
  • 彭部長啓明
    加嚴、加嚴,新增的,因為過去光電的部分是沒有的。
  • 王委員育敏
    那你怎麼會反而要讓地方政府自己來審呢?
  • 彭部長啓明
    沒有、沒有,委員,15到30MW屬於可由地方審,30以上是中央審,但是其實我今天也正式宣布,這些還是全部由我們來處理。
  • 王委員育敏
    好,部長,你現在正式對委員會、對媒體講,就是正式宣布這個環評還是應該要留在環境部?
  • 彭部長啓明
    沒錯、沒錯。
  • 王委員育敏
    好,那就正式承諾,這樣才是擔起環境部該有的責任。因為連檢察總長邢泰釗都說,地方裁量權過大,勾結索賄,導致現在弊端叢生的問題,所以,環境部就要擔起中央監督的責任。我肯定部長你今天具體做出這樣的承諾,應該就是要這樣做。
    最後,我要再問部長一個小學堂的問題,請看簡報中的A、B、C、D,如果發電量都相同,怎麼樣的能源組合排碳量最低?A、B、C、D,來,請回答。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你的答案看起來就是D,但是其實前面A、B、C的部分,如果燃氣或是燃煤有很好的CCS碳捕捉與封存的話,它的排碳其實也可以很低。
  • 王委員育敏
    不會比加核能低吧?很低也不會比核能低啊!這是基本的科學問題,難怪今天社論就說,氣候變遷大會開假的,因為你主動把可以減碳的選項變不見了。如果燃煤機組可以保留,為什麼核能機組一定要全面廢核?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那個……
  • 王委員育敏
    這個可以是選擇題啊!
  • 彭部長啓明
    對。
  • 王委員育敏
    那為什麼上次開環評大會的時候,你們執意臺中中火的燃煤機組不可以廢,國安考量所以通通要保留下來,而且還保留下來全部都集中在臺中,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不是保留原來的核能機組?還可以北部、南部分散,來作為你的備用能源,不是也很好嗎?而且還可以減碳。這是科學的問題,部長,連我們的中研院院長廖俊智都敢說出核能,他認為還是不能排除核能的選項,那我問你,你認為臺灣的能源選項跟你肩負著減碳重任,臺灣可不可以完全排除核能的選項?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其實你說的問題是因為,我們的核能電廠,根據核子設施處理的相關法令,它是有使用期限的,而那個期限也有法律的規定,如果要按照規定新設置的話,恐怕又要經過很多程序,所以其實它跟環評通過增設燃氣機組並保留燃煤機組是不一樣的個案。
  • 王委員育敏
    不是不一樣的個案,你如果覺得核能很重要的話,那世界各國……核能就是可以延役,可以延役處理,作為執政黨,可以提出延役修法的選項,但是為什麼執意不要這個選項呢?
  • 彭部長啓明
    但是如果說……因為委員,我們是環評的主管機關,如果要做延役評估的話,其實包含了它的廠址是不是位於斷層,或是說各種的敏感環境……
  • 王委員育敏
    部長,如果你是環評的機關,你更應該知道,就是我剛剛問你的問題,核能的減碳效果才是最好的,會比燃煤真的好太多了,結果你們現在開的環評大會是保留燃煤機組,但是要廢除核能設施,這個就是政府錯誤的能源政策,你氣候變遷大會開十遍也是一樣啊!因為上面的源頭、你的政策就是錯誤的。部長,我對你還是有點期許,你還是要秉持你從民間來的、比較客觀的精神,要敢講真話,有一些真的是對的事情就敢講真話、就敢堅持,你才會贏得民心,才會得到更多民意的支持……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的……
  • 王委員育敏
    我覺得政務官就是這樣,做對的事就對了,好不好?謝謝。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王育敏委員。接下來請邱鎮軍委員發言。
  • 質詢:邱委員鎮軍:10:7

  • 邱委員鎮軍
    (10時7分)謝謝主席,一樣有請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邱委員好。
  • 邱委員鎮軍
    部長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114年度環境部主管預算編列了77.18億,比今年還少了0.79億元,其中包括氣候署少了5,349萬;環管署也減少一成多,大概是3.3億;循環署也減少了四分之一,大概是3.5億;另外部本部增加了3.3億;化學署增加了4億。我想大家都看得到,我們中央政府的總預算年年都在增加,至今已經突破了3兆,各部會的預算都在增加,只有環境部不增反減,是所有部會中倒數的前兩名,你覺得你可以接受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我第一次當公務人員,我上任之後其實也很想增加預算,但是我後來才知道,預算的編訂在公建計畫或是科技計畫都要提早半年就要做決定……
  • 邱委員鎮軍
    所以你是說明年就會增加就對了?
  • 彭部長啓明
    我現在一直督促我們所有司、署的同仁都要提新的計畫,我們的確希望在後年可以大幅度的增加,當然也需要委員給我們支持。
  • 邱委員鎮軍
    好,我希望你要為你的業務負責,該做的事情不能省略的,還是要繼續加油啦!
  • 彭部長啓明
    委員,你說的都是我心裡面的話啦。
  • 邱委員鎮軍
    我再請問,明年的預算刪減,你認為影響最大的業務是什麼?
  • 彭部長啓明
    目前我們的經費減少主要是因為計畫跟計畫之間有一個時間性的落差,剛好有些計畫這時候變少了、到期了;有些計畫新增加了,所以這個數字基本上對於我們的業務不會有直接的影響,但是我還是期待有增加的機會。
  • 邱委員鎮軍
    垃圾處理那個部分你覺得你可以嗎?減少了3.3億。
  • 彭部長啓明
    因為垃圾的處理,我們預計有12億在未來大概兩年內可以完成,所以不會排擠到我們現在垃圾處理的預算。
  • 邱委員鎮軍
    就是你之前的預算還有就對了?還沒有用完?
  • 彭部長啓明
    還有、還有,其實這是一個長期的計畫,包含垃圾的處理有一個長期的預算。
  • 邱委員鎮軍
    你前陣子信誓旦旦的說,兩年內要讓53座的垃圾山消失?
  • 彭部長啓明
    對。
  • 邱委員鎮軍
    結果我看到最近的預算少了7億,你說這個預算不會影響嗎?
  • 彭部長啓明
    我請我們署長來回答,好不好?
  • 顏署長旭明
    是,謝謝委員。垃圾的部分我們是不同的科目在執行,12億這部分在未來3年內的執行上,要減少這53座不會有問題。我們的預算有減少的大概是在多元垃圾處理計畫跟焚化廠那個部分,目前焚化廠在整改的數目有稍微減少一點點,我們依照實際的年度需求去編列……
  • 邱委員鎮軍
    你說的那個垃圾山,你們少了5座嘛,你們是怎麼處理?
  • 顏署長旭明
    是、是、是,會持續再……
  • 邱委員鎮軍
    我是說你那5座是怎麼消失的?
  • 顏署長旭明
    當然這5座就是比較小的,但是……
  • 邱委員鎮軍
    那個全部都是垃圾嗎?
  • 彭部長啓明
    是,把它包裹起來。
  • 邱委員鎮軍
    整個都可以焚化,都可以燒就對了?
  • 顏署長旭明
    但是跟委員特別報告,不是消失,而是依照標準的掩埋操作,把它操作完成,不影響環境。
  • 邱委員鎮軍
    就是埋起來,所以那些打包的是已經不能進焚化爐的?
  • 顏署長旭明
    以後還是可以。
  • 邱委員鎮軍
    那現在怎麼處理,你先埋起來?
  • 顏署長旭明
    現在就是打包好,符合這個……
  • 邱委員鎮軍
    那只是埋起來看不到,不是嗎?
  • 顏署長旭明
    先放在那裡,先放在標準的掩埋場裡面,不影響環境。
  • 邱委員鎮軍
    標準的掩埋場?
  • 顏署長旭明
    是,我們掩埋場的標準是……
  • 邱委員鎮軍
    那以後還要挖出來?
  • 顏署長旭明
    這些打包的……
  • 邱委員鎮軍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焚化爐的數量不夠?焚化爐的數量不夠,沒辦法燒是嗎?
  • 顏署長旭明
    現在正在整改。
  • 彭部長啓明
    現在量能不夠。
  • 邱委員鎮軍
    要多久能解決這個問題?
  • 彭部長啓明
    兩年,就是我們從目前到後年的年底要把它完成。
  • 顏署長旭明
    我們完成打包跟掩埋。
  • 邱委員鎮軍
    就把這53座全部處理掉?
  • 彭部長啓明
    對。
  • 邱委員鎮軍
    53座就可以通通拿去燒就對了?那原本處理掉的咧?你現在處理好的這5座山,你不是說只是暫時掩埋嗎?
  • 彭部長啓明
    是。
  • 顏署長旭明
    對。
  • 邱委員鎮軍
    還要挖起來?
  • 彭部長啓明
    沒有,我們是先不要讓它露天裸露,但是我們有的是把它蓋起來,或是更好的篩分處理,目前是先這樣做,這是兩年內要完成的事情,不要露天裸露。
  • 邱委員鎮軍
    好。我希望我們不要把工作分好幾段去做,能夠一次解決最好,要不然的話,我看幾年之內我們的垃圾山又會跑出來,對不對?臺灣很小,對不對?臺灣不大,臺灣哪有那麼多地方可以埋垃圾?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邱委員鎮軍
    另外,環管署針對空污、水污還有廢棄物查案,明年只編了62萬的業務費,233萬的差旅費,預計要查空污520件,水污290件,噪音15件,廢棄物處理950件以及毒性化學物質7件。其中噪音稽查件數比今年少了40%,反而地方的噪音稽查件數去年已經接近11萬件,請問部長,這麼少的預算要怎麼樣有效去控制這個東西?中央跟地方要怎麼分工?
  • 彭部長啓明
    請我們署長來回答。
  • 顏署長旭明
    跟委員報告,其實中央跟地方有分工,原則上,這些空水費除了環評監督是由中央來做主導以外,地方如果發生重大案件或技術設備不足的部分,我們才會前往支援。
  • 邱委員鎮軍
    所以你是丟給地方去做就對了?
  • 顏署長旭明
    不是丟給地方。
  • 彭部長啓明
    權責上就是地方在處理。
  • 顏署長旭明
    權責是依照所有的環保法規,在地方就是地方政府,沒有錯。
  • 邱委員鎮軍
    所以它的責任是在地方就對了?
  • 顏署長旭明
    是。
  • 邱委員鎮軍
    那你們要做好監督的角色,好不好?
  • 顏署長旭明
    對。
  • 邱委員鎮軍
    不然我看你這個就算是監督,你們這個錢,我真的不曉得你們要怎麼做。
  • 顏署長旭明
    是,我們……
  • 邱委員鎮軍
    這個經費有點少吧!
  • 顏署長旭明
    主要是我們人力不足。
  • 邱委員鎮軍
    對,我怕你們做不了事,你沒有辦法完成預期的效果。
  • 顏署長旭明
    謝謝委員,我們會努力。
  • 邱委員鎮軍
    請署長再加油。
  • 顏署長旭明
    好。
  • 邱委員鎮軍
    另外,循環署的預算本來就不夠,明年再減少3.5億,剩下11億元,地方受到很大的影響,部長,你知不知道我們苗栗後龍的資源回收處理場因為中央政策改變而被迫關場?好不容易找到用地,需要1.6億,循環署卻只能補助2,500萬,這是今年才增加的限制,還要求他們必須能夠跨區處理,其他像公館、頭份的資源回收場計畫到目前都還沒有下文,你要怎麼樣來推動呢?
  • 彭部長啓明
    好,我們先請循環署說明。
  • 賴署長瑩瑩
    是,我想在回收場部分我們是儘量讓它可以民營,因為後龍那個需要做一些水土保持,所以希望地方政府這邊也可以來支持一下。
  • 邱委員鎮軍
    你說地方,可是苗栗就沒有錢,它的財政就非常困難,哪有辦法去協助呢?這是一億多的東西,你們只給兩千多萬,我們怎麼做?對不對?像這個東西,你們既然要補助,既然要做,就要做得澈底,你丟在那邊,我們到底是要整地還是做什麼用?到時候還是不能用啊!對不對?我希望我們提一個政策出來,既然要做,就把它做好嘛!你丟這個東西,地方根本沒辦法處理啊!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我們現在在爭取後年的預算,希望可以再更多一點點,因為預算的申請會有一個時間的落差。
  • 邱委員鎮軍
    好,請部長再多幫忙。
  • 彭部長啓明
    沒問題。
  • 邱委員鎮軍
    最後,我想請問,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川普已經籌備行政命令,將宣布退出巴黎氣候協定,並擴大石化、鑽探和採礦及撤銷甲烷的排放費,部長,這位大哥如果退出氣候協定成真,我們臺灣小弟要不要隨時跟上?
  • 彭部長啓明
    我們正在密切注意。
  • 邱委員鎮軍
    所以我們會跟上嗎?
  • 彭部長啓明
    基本上,我們臺灣很多的出口還是要到歐洲、美國,而且我們是國際社會的一份子,美國這個可能也只是短暫的,所以我們正在密切觀察。
  • 邱委員鎮軍
    因為如果它這個通過了、確定了,可能會帶動其他國家再跟進,據我所知,其實很多國家都一直在觀望,我們臺灣是跑得比較快的,當然其他國家可能因為經濟的原因所以不敢衝太快,我也希望部長能夠多為我們臺灣的企業來考量,這個部分我們當然要配合全世界的腳步,也不要自己衝得太快,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可以。
  • 邱委員鎮軍
    希望部長也能考慮一下臺灣整體的經濟面,不要被這個影響到。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我們正在研究,謝謝委員的建議。
  • 邱委員鎮軍
    好,謝謝。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主席
    謝謝邱鎮軍委員,等一下在蘇清泉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10分鐘。接下來請廖偉翔委員發言。
  • 質詢:廖委員偉翔:10:17

  • 廖委員偉翔
    (10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廖委員好。
  • 廖委員偉翔
    部長,你好。部長,我想要請教一下,政府歷年來都有進行水質保護的計畫,最近一期剛結束的是108年到112年的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氮削減示範計畫,這個計畫在過去也明定了,聚焦在整治南崁溪等7條河流,等一下請看我的簡報,但是到了去年通過永續水質推動計畫2.0,也就是113年到116年的時候,2.0卻不再聚焦要整治這7條河川,我現在想要請問部長,這7條河川第1期在108年到112年總共編列了大概20.2億,包括基金那三億多,快三億五,那想要請問您覺得治理成效如何?
  • 彭部長啓明
    委員,這個其實還是有在治理,我必須說這個還是有延續的在做,至於到底每一條河做得好不好,我請司長來回答,好不好?
  • 廖委員偉翔
    我想要請問你們覺得過去的治理成效如何?
  • 王司長嶽斌
    是,剛才委員關心的這個計畫在當時訂定的目標是氨氮的削減,就是它的濃度要小於3mg/l(milligrams per liter)的目標……
  • 廖委員偉翔
    沒關係,我只是想要問你們覺得你們自己做得怎麼樣?
  • 王司長嶽斌
    我們從整體來檢討,基本上有符合目標要求的70%,那我們的達標率是71%。
  • 廖委員偉翔
    你們看一下這個PPT,你們現在說分數是99.82%、是優等,換言之,你們覺得自己治理的成效是很好的,對不對?
  • 王司長嶽斌
    就是按照計畫要求的工項,我們是有把它完成。
  • 廖委員偉翔
    好,部長,我想請你看,從這個表格可以清楚的看到108年到112年氨氮含量為嚴重污染的河川,最下面依序是從6條變9條,再變10條,再變6條,又回到9條,所以整治的效果其實並不好,因為又回到原點。如果看計畫最後兩年的數據,部分溪流的污染程度也是嚴重,算是越整治越差,所以我只是想要問,這樣子經費算不算真的丟到水裡了呢?那我也想問,是不是因為這樣所以2.0不敢寫為什麼沒有聚焦在這些河川?
  • 王司長嶽斌
    我跟委員報告,雖然112年年底的水質狀況是呈現這樣,但是事實上我們有兩個工程因為在今年上半年才陸續完工跟啟用,分別是南崁溪跟二仁溪,目前的濃度都有大幅的下降,基本上,那個工程雖然當時是在年底完工了,但是正式的啟用是在今年的上半年,所以從今年的上半年我們……
  • 廖委員偉翔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接下來才會更好?
  • 王司長嶽斌
    對。
  • 廖委員偉翔
    上一年是因為有一些工程的問題嗎?
  • 王司長嶽斌
    對。
  • 廖委員偉翔
    好,另外一張表格的數據顯示,從108年之後,只有111年稍微短暫下降,其他的各項評比都是偏高,尤其嚴重污染程度從2.58上升到3.31,然後懸浮固體數更是從135.7提高到183。部長,現在2.0還要編將近26億9,000萬,我想要請問這個具體的目標是什麼?因為從數據上面看起來都是不好的,總不能跟第1期一樣都要丟到水裡面吧?
  • 王司長嶽斌
    跟委員報告,我們不會,我們的重點還是放在嚴重污染河段的削減,像在112年的時候我們水質濃度的狀況會受到降雨跟水庫排放的狀況……
  • 廖委員偉翔
    請問你們具體的目標會是什麼?就是你們覺得這個經費最終所要達到的數值,因為我們可以看到的就是你的最終結果嘛!
  • 王司長嶽斌
    是。
  • 廖委員偉翔
    我剛剛已經講了,很多的結果是不好的,那你現在跟我說因為有工程等等的問題。好,那我問你,你現在新的第2期的目標是什麼?
  • 王司長嶽斌
    我們是依據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在119年我們要把所有嚴重污染的測站全部脫嚴,目前我們覺得這個目標因為在中南部的河川有一些畜牧業的污染而相較比較嚴重,還有一些生活污水因為下水道的管線沒有到達,所以對於嚴重污染測站的削減我們接下來的目標會著重在中南部河川的削減。
  • 廖委員偉翔
    好,我想要講的事情是,因為你第1期前面那4年的二十多億,我們現在是預算會期,那二十多億表現的就不是……你們當然自評覺得好像很好,可是剛剛我也看到這個數據的變化是這樣。好,現在新的部分,我剛剛也講了,其實它的數據是這樣,所以我要提醒你,在未來4年你們對這筆經費究竟是有什麼具體目標?是不是在審預算的時候要提供出來讓大家知道?
  • 彭部長啓明
    好,可以。
  • 王司長嶽斌
    是,我們會再跟委員報告。
  • 廖委員偉翔
    部長,除了氨氮減量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河川垃圾,也就是所謂的川廢,請看簡報,日前報導綠色和平對我國的指標河川塑膠垃圾調查發現,塑膠垃圾的占比非常高,這些河廢沖到海裡又會變海廢,所以會讓我們臺灣許多海岸都布滿垃圾,清都清不完,請教部長要如何降低川廢的情形?
  • 彭部長啓明
    這個其實還是要從整個源頭的減量做起,所以我們會努力,不過以目前來說的話,其實要改變大家的習慣,的確我自己也去撿了很多在海邊、河邊的垃圾,雖然一直撿,還是一直都有。
  • 廖委員偉翔
    是啊!我再進一步就教,根據112年度「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護計畫,評核報告中的結論表示,分析海岸垃圾的組成,漁業相關廢棄物占總量大概七成,其中發泡浮球占29%、漁網繩索28%、硬塑膠浮球12%、塑膠瓶11%等等,這些有包含上述川廢沖刷到海中變成海岸廢棄物的塑膠垃圾嗎?
  • 彭部長啓明
    沒有、沒有,海廢是海廢。
  • 廖委員偉翔
    但是因為川廢也會跑到海廢去,所以我的意思就是有沒有包含?我想要請教的部分就是因為這個數據讓我覺得有一點落差,如果是綠色和平講的,它的報告統計塑膠川廢是占91%,到了海廢,其實海廢的部分就沒有占這麼多,我可不可以反過來推,意思就是因為海廢的量更大,是不是這樣說?因為海廢量非常大,所以川廢九成的塑膠料到了海廢之後,也沒有增加多少海廢的塑膠廢料,是這樣的意思嗎?
  • 彭部長啓明
    我請署長來回答。
  • 顏署長旭明
    謝謝委員,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這些浮球等等之類的大概是養殖海洋活動所產生,其實近幾年來,我們在海岸的垃圾已經從每年2,200噸左右,降到大概每年900噸左右,有大幅的降低,這裡面很重要的就是這些漁網或是浮球,目前漁網是百分之百實名制,浮球也逐次改成……
  • 廖委員偉翔
    沒關係,不好意思,我想請教,所以這些川廢到了海之後會變海廢,你們是不是也把它統計進去計算,所以他們兩個數據有一個很大落差?也就是說,在川廢時九成是塑膠垃圾,到了海岸之後,不是九成,可能是十幾、二十%,是不是代表海岸垃圾還是更多?所以川廢進來到海岸變海岸垃圾時,它的比例並沒有因此而增高?
  • 彭部長啓明
    因為海廢其實包含全世界各種地方……
  • 廖委員偉翔
    對,當然,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我這樣推論是對的嗎?
  • 彭部長啓明
    沒錯、沒錯。
  • 廖委員偉翔
    是這個意思,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一部分。
  • 廖委員偉翔
    好,沒關係,我再進一步來問,河川廢棄物沖刷到海中就會合併成海岸廢棄物,其中大部分還是有塑膠飲料的包裝,國內大型業者責無旁貸,想要請教部長,是不是也要要求飲料品牌廠商負起減塑責任呢?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其實我們一直在推循環杯,儘量減少一次性的飲料杯,其實也希望通路的循環杯也一起來做這個事情……
  • 廖委員偉翔
    所以我進一步想要看一下,在這次川廢統計中,非塑膠垃圾類的品牌排名,數量最多第一名大概是占了48%,其次是臺灣菸酒的9%,所以兩者相差六倍,我想要問,這是不是證明與臺灣菸酒的退瓶押金制創造民眾有確實回收的誘因有關呢?
  • 賴署長瑩瑩
    是,因為河川寶特瓶,我們有要求他們要綠色設計,而且要有回收的工作,也推動可以重複裝填,至於海洋廢棄物的部分,有時候不一定是我們臺灣的。
  • 廖委員偉翔
    我現在已經跟你討論到減塑的部分,剛剛我是就教數據的部分,我現在跟你討論到減塑的部分,因為塑膠公約中的減塑目標或是我們制定明年的減塑目標,明顯是達不到的,整體一次性塑膠品的產量不減反增,剛剛雖然你們說好像做了很多措施,可是相關數據,部長在媒體採訪的時候也承認。
  • 彭部長啓明
    對。
  • 廖委員偉翔
    在傳統市場、零售商的限塑遇到強力的挑戰,同樣的邏輯,一昧依靠禁止顯然也不是一個好的效果,也有反效果,有沒有什麼能夠提供具有誘因的政策,讓廠商也願意進行改善呢?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其實因為11月底就有塑膠公約,我們一直在密切注意塑膠公約的動態。
  • 廖委員偉翔
    所以現在還沒有比較……我意思是說,有沒有什麼具體的誘因、政策可以讓這些廠商也一起加入、進行改善?
  • 彭部長啓明
    目前第一個,還是綠色製造;第二個,我們邀請了很多的廠商包含外送業者等等,一直在討論這個問題,希望大家一起來配合塑膠公約。
  • 廖委員偉翔
    另外一個我想提,是不是也有可能至少增加補助?比如說降低有機再生生質塑料的生產成本,因為它的生產成本就相對比較高,這個部分是有可能的嗎?
  • 賴署長瑩瑩
    有機?我們這邊是有這個……
  • 廖委員偉翔
    有機再生生質塑料。
  • 賴署長瑩瑩
    因為它有在這個裡面,我們會來輔導它,看怎麼樣可以來替代我們原生的塑料。
  • 廖委員偉翔
    因為現在看起來的狀況,一般的塑膠製品成本就是很低,這種有機再生的生質塑料成本就是很高,這個的確是很環保的東西,但是兩個因為成本的關係,所以大家還是選擇製造一次性的塑膠製品,所以我剛剛提的就是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
  • 彭部長啓明
    委員,其實我也去看了這些的產業,的確可能可以被鼓勵,但是那邊也有那邊的問題,包含價錢,還有它的產量問題。
  • 廖委員偉翔
    就是成本跟量的問題,所以我是說這個部分應該要去想用什麼政策方式去鼓勵他們使用。
  • 彭部長啓明
    好,委員,我們再努力,我們的確也去看了這些,但是還要一點點時間能夠把這個生態系建立起來。
  • 廖委員偉翔
    如果部長到時候有這方面進一步的研究,或是有什麼相關的政策也可以供本席辦公室參考。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沒問題。謝謝委員指教,謝謝。
  • 廖委員偉翔
    謝謝部長。
  • 主席
    謝謝廖偉翔委員。
    接下來請盧縣一委員發言。
  • 質詢:盧委員縣一:10:29

  • 盧委員縣一
    (10時29分)主席,有請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盧委員早。
  • 盧委員縣一
    部長早,通常我們在看環境問題,會先看都會區的,再想一下原鄉的問題,我們先看屏東縣都會區為例,大概一個月之內可以告發27個業者關於農畜牧產業一些廢棄污染物、污染水源,我看了一下,裁罰大概就是10萬塊,如果按照空氣污染的告發是10萬塊,如果是因為牧場的流水設備不佳,可以裁罰6,000到60萬元,我想說常常發生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因為它的罰款太低了?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這就是因為一個比較高,所以我們的地方環保稽查人員可能會開不下去,一個是如果比較低,他可能很輕易的就可以……
  • 盧委員縣一
    一個月內告發27個業者,你先用這個邏輯來想,我們再想原住民地區。我是來自屏東縣瑪家鄉,瑪家鄉有一個部落叫做筏灣村,筏灣村原本的舊部落是我們排灣族的根源地,也就是我們的發祥地,在民國四十幾年搬到這個地方以後,他們是先來的,到了一個地區,在沿山公路,後來有些公司就在旁邊開了畜牧業,結果到現在,如果我們在那邊辦婚禮、辦活動,你都是跟蒼蠅一起享用那個宴席,或者說享用那個味道,可是我剛才說了,屏東縣的都會區一個月可以告發27次,這個部落可說是天天可以告發,卻沒有人去理會他們,所以我希望可以組個專案小組,比如你針對卜蜂畜牧場,它已經收購目前這邊周圍的一些農地準備要蓋飼料場,我們先看一下影片。
    沒有關係,我的意思就是說,這個距離部落都不到500公尺,也就是500公尺以內,甚至是300公尺,大概兩、三百公尺左右,它現在在那邊要蓋一個非常大的畜牧場,第一,它沒有睦鄰專案;第二,它沒有窗口可以跟部落的居民來做溝通,到底要怎麼來改善他們居住的環境?我希望政府能夠把關,因為它是我們排灣族的發祥地,第一個部落在那裡,如果我要去那邊,我都要考慮說我等一下是不是又要跟蒼蠅在一起、又要跟那些異味在一起?對他們來講是非常的可憐,所以請你能夠針對卜蜂公司做一個研究可以嗎?
  • 彭部長啓明
    好,可以,也報告委員,我看了很多類似這樣的案例,已經有一些新的作法,卜蜂是臺灣很大型的企業,找機會我也去看一下……
  • 盧委員縣一
    通常我們都會很羨慕人家說日本的養雞場、養豬場都沒有異味,然後還可以聽音樂,我們不想這麼天堂的事情,我們先解決部落的問題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對,因為卜蜂是大型的企業,其實我相信我們臺灣已經有很多畜牧業主動改善它的廢水還有氣味的問題,都有很好的成效,我們也希望大家一起來推動,這個也需要委員帶我們去看一看多支持。
  • 盧委員縣一
    OK!如果你去瑪家鄉的話,我帶你去。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沒問題。
  • 盧委員縣一
    還有蘇清泉召委,他也是屏東縣民。第二個,我有參加關山戰備跑道的說明會,去關心我們臺東市噪音管制的補助方法,目前國防部的噪音專案補助是根據國防部相關規定,但是這麼多年來沒有改變過,希望環境部可以針對臺東市的噪音做一個研究,如果增加10分貝是10倍,20分貝是100倍,30分貝是1,000倍,以這樣的方式研究每個村里和軍用機場志航基地的距離,針對每5公里或每1公里的分貝數去研究,因為現在有很多居民在那邊開民宿,但沒有人要去住,因為噪音太大,根本沒辦法睡覺,所以我希望這個噪音補償能夠改依據民航相關規定。依據噪音管制辦法規定,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但現在卻完全由國防部一個單位在做,沒有辦法取得民眾諒解,所以請環境部跟國防部一起來研究,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這個是國防部主管,但我會跟我們同仁討論如何研議解決這個事情。
  • 盧委員縣一
    好,因為我知道你們明年噪音相關經費大概增加72.34%,希望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好好研究,而不是只是劃一個什麼航空噪音管制區而已,應該要有一個很清楚的距離區分,距離機場500公尺、1公里、2公里等各個分貝數多少,而做不同的補償,可以嗎?
  • 彭部長啓明
    OK,報告委員,我們這個計畫是針對重機、摩托車加強稽核,而不是機場噪音的部分。
  • 盧委員縣一
    我知道,因為對一般民眾來講,他們沒有相關設備可以檢測噪音對他們生活上的影響,所以是不是在臺東也可以有這樣的研究,讓他們的補償有一個依據?
  • 彭部長啓明
    我請大氣司司長跟委員說明。
  • 張司長順欽
    跟委員報告,目前的軍用航空機場噪音管制,國防部會把每一個機場每一季的噪音監測結果報到環保局,如果整個……
  • 盧委員縣一
    民眾的疑慮是因為他們是用24小時監測,當然24小時是低於……
  • 張司長順欽
    因為噪音量測有個規定,如果委員這邊有建議,我們可以找環保局再測一次……
  • 盧委員縣一
    他應該是採取最高……
  • 張司長順欽
    我們測一次是10天,10天做下來,再去評估噪音等級,是不是近期戰機起降比較頻繁,噪音的問題比較嚴重,我們要……
  • 盧委員縣一
    當地的居民表示願意配合國家政策,不過這10年來,只補助他們一台冷氣機3萬塊,還有氣密窗而已,其他什麼都沒有……
  • 張司長順欽
    是,因為那是……
  • 盧委員縣一
    而且是一視同仁,沒有因為地域關係而有不同的補助,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等級、級距,可以嗎?
  • 張司長順欽
    兩點報告,一個是量測部分我們會再安排,至於國防部的部分,因為補助是他們主導,我們再跟他們協調看看。
  • 盧委員縣一
    最後也是有關睦鄰部分,11月6號有民眾到關山鎮月眉堆肥廠抗議,不願意跟堆肥場當鄰居,包括議員,還有布農族人,不過業者態度非常強硬,不願意跟他們溝通,並表示沒有要跟大家商量的意思,只有中央農業部要跟他們開說明會,並沒有要採共識決,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要採取部落同意的意思,這部分我希望你們也可以去關心一下,因為這個堆肥廠距離學校不到500公尺,以後學校上課真的要緊閉門窗,還要開空調、開空氣清淨機,這些費用要誰來支付?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關山鎮鎮長非常積極在改善畜牧業、養豬廢水的部分,所以我們會一起來了解。
  • 盧委員縣一
    這個部分要通盤檢討、研議對策,可以嗎?如果勢必要蓋,也要有一個因應的睦鄰方案,可以嗎?
  • 彭部長啓明
    OK,我們來研究一下。
  • 盧委員縣一
    好,謝謝。
  • 彭部長啓明
    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盧縣一委員。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發言。
  • 質詢:蘇委員清泉:10:37

  • 蘇委員清泉
    (10時37分)請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蘇委員好。
  • 蘇委員清泉
    部長好。預算案已經開始審查了,所以大家提出來的問題五花八門,我今天就先就小琉球的問題請問部長,因為上次我們有去小琉球。
  • 彭部長啓明
    對。
  • 蘇委員清泉
    小琉球有兩個港,一個是白沙港,以客運為主;另一個是大福港,商業用的沙石等貨運船,都是從大福港上來比較多。好,我們看大福港,大福港西側現在有一些工程在施作,應該不是環境部的吧?
  • 彭部長啓明
    不是。
  • 蘇委員清泉
    不是,看起來應該是大鵬灣國家公園管理處,現在是要填土,弄個比較好行走的斜坡,請問,一般這個土方是臺灣過去的,還是在地的?
  • 彭部長啓明
    這個要查一下,要看源頭在什麼地方。
  • 蘇委員清泉
    因為這個土方裡面有寶特瓶、垃圾、袋子、玻璃等,什麼都有,那些土被推到消波塊這邊,弄得整個消波塊很髒,這個環境部有沒有辦法出手?
  • 彭部長啓明
    我們請署長說明。
  • 顏署長旭明
    跟委員報告,這個港的興建權責機關不在環境部,不過如果有像委員講的裡面夾雜一些垃圾,我們會去看一下,如果確實是垃圾堆在這個地方,其實也牽涉到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那是有刑責的。
  • 蘇委員清泉
    好,你們派人去看一下!
  • 彭部長啓明
    好,我們會派人去看一下。
  • 蘇委員清泉
    另外,我們再看一下這個影片。
    (播放影片)
  • 蘇委員清泉
    上次我跟部長去的時候也有看到,現在的綠蠵龜差不多將近有1,000隻,在全世界可能是數一數二,綠蠵龜能夠在那邊存活,第一要有東西吃,第二就是環境很友善,所以綠蠵龜來了就不想走,部長,這你上次有看到嘛!
  • 彭部長啓明
    有啊!很漂亮。
  • 蘇委員清泉
    每隻都很大,有的近幾百公斤,綠蠵龜到底能活多久我也不知道,有人說可以活到200年,到底是真的嗎?我沒辦法活200年,所以沒辦法考究。現在看到的這個是防波堤,不知道以前是哪個天才把它蓋成防波堤,那裡本來是一片沙灘,現在蓋成這樣,上次交通部也有去考察,我問是不是可以把防波堤拆掉,因為完全沒有功能,拆掉以後,鋪上沙子,因為這一片本來是綠蠵龜可以產卵的地方,這個部長有辦法處理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我很想處理,但這很像是農業部的權責。
  • 蘇委員清泉
    你不要推啦!看要怎樣處理,把它弄一弄,有辦法嗎?把它敲掉,然後鋪上沙子,不然生態會出問題,這個很重要。
  • 彭部長啓明
    好,我們來跟農業部反映。
  • 蘇委員清泉
    當初會搞這個東西,實在是很好玩,上次交通部次長也覺得匪夷所思,所以那一片要處理。
    再來,有關空污部分,因為時間有限,我講快一點。屏東縣的工廠是高雄的六分之一,高雄那邊有六千六百多間,包括林園石化工業園區、興達火力發電廠、大林火力發電廠等等,空污差不多都是從那邊來的,像PM2.5、PM10、臭氧、懸浮微粒等,屏東都比高雄還要高,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
  • 蘇委員清泉
    我們屏東人是用愛在呼吸,都沒什麼補償,也沒什麼回饋,我們的空污費又遠低於高雄,差不多只有十分之一而已……
  • 彭部長啓明
    差不多。
  • 蘇委員清泉
    差不多嘛!
  • 彭部長啓明
    我請司長來回答相關數字。
  • 蘇委員清泉
    司長,你們都沒有作為耶!
  • 張司長順欽
    不是,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很積極的作為,因為空污費部分,在固定源部分,有60%是地方自己收,也就是如果工廠比較多,就會收的比較多;第二個是移動源,這是依據加油站的發油量付20%;第三個是營建工地,百分之百是地方自己收,這樣算下來,屏東去年大概收了二億一千多萬的空污費,這是他們自己收的。另外……
  • 蘇委員清泉
    高雄市是不是收三十億?
  • 張司長順欽
    沒有啦!他們是七億多,不到八億,差不多是4倍,因為他們的工廠多。
  • 蘇委員清泉
    那中央的空污怎麼補助……
  • 張司長順欽
    這就是下一個重點。我們每年的補助是透過中央收的那些微薄的錢來調配,如果空污費比較少的,像屏東,我們的補助款歷年來都是第一名,明年也是第一名,有三千多萬補助款是透過空污基金來補助的,所以對我們來講,只要他提得出來,我們……
  • 蘇委員清泉
    你們微薄的空污費,到底有多少?
  • 張司長順欽
    我們前幾年才破產啦!
  • 蘇委員清泉
    部長,環境部的預算太少啦!77億多,實在有夠「漏氣」!
  • 彭部長啓明
    好啦!我也沒面子啦!所以委員我努力,我都有跟我的同事勉勵,要破百億!
  • 蘇委員清泉
    當然啦!太少了,這要怎麼玩?高雄PM2.5全部飄到屏東來,就像剛剛盧縣一委員講的,整個太武、來義一年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都是紫爆,潮州、內埔也很糟糕,有辦法改善嗎?你們每天在這裡講這些,講一講……
  • 彭部長啓明
    有啦!高雄有改善,而高雄改善,屏東也會一起改善,這個會啦!我們會來處理。
  • 蘇委員清泉
    源頭要嚴格啊!
  • 彭部長啓明
    源頭有啦!他們有注意啦!
  • 蘇委員清泉
    興達火力發電廠是最大污染源,還有大林,他們一直說要改善,中鼎說要用最新的燒煤方法,真的有效嗎?
  • 彭部長啓明
    如果他是用超超臨界的話,是有效的,不過換成天然氣會更好。
  • 蘇委員清泉
    換成天然氣會更好?天然氣二氧化碳排放比較多啊!
  • 彭部長啓明
    其實它少很多,大概只有燃煤的一半左右。
  • 蘇委員清泉
    空污費多一點給屏東,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這個我們會努力,我們會努力。
  • 蘇委員清泉
    多擠一些,我們是農業縣,結果因為中央山脈尾端就在那邊,都是一、二千公尺的山,都擋住了,我每天看中央山脈山腳下都是灰茫茫一片,以為是山嵐之氣,結果都是空氣污染,要等到下雨、颱風掃一掃,才有辦法讓空氣乾乾淨淨,這是很糟糕的事情。
    好,最後一個我要問的是有關廁所的問題。這次感覺非常好,署長非常努力,我去赫爾辛基時,看到機場的廁所都是一間一間的,進去都有小便斗,也有坐式馬桶,馬桶還是可以沖水的免治馬桶,沒有分男女,廁所就是廁所,都是一間一間,男女都可以使用,所以也沒有什麼一比幾的問題。第二個,尊重你是男的、女的、中性的,都是你家的事情,進去後要站、要坐,也是你家的事情,這很文明、很現代化,我們為什麼不推這個?現在還停留在男廁一個小便斗,女廁這邊就要3間,如果3個小便斗,另一邊就要十多間,嚇死人啊!當然,女性廁所多一點是我們通過的,但可以採用我剛剛講的赫爾辛基、北歐的例子,我想我們應該往前跳出去,就是尊重這個啊!你的看法怎麼樣?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這就是性別友善廁所,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目前比例的確還有點低,但新的部分我們都鼓勵要這麼做。
  • 蘇委員清泉
    就是這樣,沒有分男女廁所……
  • 彭部長啓明
    對,我們希望新的是這樣,不過也要跟委員報告,這個還是會遭遇到一些團體的阻力,但我覺得這是國際趨勢,還是要往那方面走。
  • 蘇委員清泉
    因為我們現在真的都尊重兩性平等、三性平等,這都無所謂,你自己認為今天要用坐的就坐著,要站的就站著,隨便你啊!我從醫生的角度來看,覺得這個真的是非常文明,而且非常衛生,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
  • 蘇委員清泉
    有關廁所比例、補助公共廁所部分,署長,我們的執行效率好像不好,是不是?
  • 彭部長啓明
    請署長說明。
  • 顏署長旭明
    報告委員,未來到118年,我們還會有46億8,750萬興建2,500座新建或修建廁所,這個我們在努力,之前已經興建補助4,290座,大於我們的KPI,我們原先訂定的目標是4,000,這個我們會再努力。委員剛才講的那個性別友善廁所,除了這些人以外,可能也有一些人工造口的人要使用廁所,這些我們都會一併考慮進去,以上。
  • 蘇委員清泉
    好,廁所要做好,像我們這次去屏東東港,就都很棒,但是廁所的維護也是大問題,以前我幫墾丁大街申請了一座,那個時候好像花了五百多萬,墾丁大街管理委員會接到後,就請了歐巴桑幫忙整理,其實整理最重要,不然做好了,沒人整理,馬上又很髒,所以推廣廁所文明非常重要,廁所做好要交給當地團體,請他們維護,這樣才能長長久久,不是只幫他們蓋一蓋送給他而已,後續要怎麼維護反而比較重要,部長,你覺得怎麼樣?
  • 彭部長啓明
    第一個是要養成尊重清潔人員的文化,例如上完廁所之後說聲很乾淨,謝謝清潔人員。另外要把這個工作的尊榮感拉高一點,等於這件事情一定要去鼓勵,不要讓大家覺得這是最基本、最低賤的事情,而是有榮譽感,就像日本的職人文化一樣,這是我們要努力的目標。
  • 蘇委員清泉
    好,預算搞多一點,人家都是2、3,000億,1、2,000億,你這77億笑死人了!
  • 彭部長啓明
    委員,我會加油。
  • 蘇委員清泉
    加油啦!謝謝。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主席
    謝謝蘇清泉委員。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50分)
    繼續開會(11時)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 質詢:王委員正旭:11:00

  • 王委員正旭
    (11時)謝謝主席,有請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王委員正旭
    還有水保司王司長。
  • 主席
    請王司長。
  • 彭部長啓明
    王委員好。
  • 王委員正旭
    部長好,司長好。部長,今天想要跟你討論有關於「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預告修正草案以後相關的內容,我們知道這個部分其實影響滿大的,尤其是對醫療院所來講,他們未來如何能夠根據環境保護,尤其是水資源的保護,有做更好的一些措施。我們也知道今天部長在做相關報告的時候,對於明年有關於環境保護,尤其在水資源保護部分,也下了很多的功夫,我想這是非常正確,而且是對整個臺灣環境有非常好的保護作用的一些比較前瞻式的做法。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王委員正旭
    不過也因為它影響層面很大,所以利用這個機會來和部長做一些討論。
    今年9月26日環境部做了一個預告修正,針對這個管理辦法,尤其是關於廢棄藥物跟一些全氟化學藥物對於環境的影響,因為我們知道如果使用抗生素不當管理的話,對於抗生素的抗藥性造成的影響是非常的大。如果是全氟化學藥物這一類對環境的影響,對環境造成污染或者是有過量的話,它對於癌症的產生也有滿大的疑慮,所以對民眾的影響其實都是滿大的。針對這一部分,特別規定一定規模以上的醫院及醫療機構都需要做相關的檢測申報,未來可能會每年都要做一些申報,在這部分很希望能夠有更多的瞭解及資訊,那為了因應這一些,環境部在6月5日也召開了諮商的座談會,應該是王司長主持的嘛?
  • 彭部長啓明
    是。
  • 王委員正旭
    在這個座談會裡面,衛福部也有派了官員去參加,當場衛福部其實是有提供一些意見來做參考,包括環境部進行更多醫院放流水的調查,要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統一施行日期,希望在116年以後來施行。因為我們知道相關的醫院,尤其是公立醫院,如果他們要做這些改善的話,必須要依照預算編列的程序,在時程上可能有時候也需要確定地掌握他們這個程序的部分。
    第二點,如果院內要進行加氯消毒作業等等的話,希望能夠針對大型醫院或醫學中心來辦理教育訓練及輔導,提升藥品削減成效,才能夠達到比較好的措施管控結果。
    另外,有關於環境部要規劃相關環境費用的時候,醫療成本也會相對地提升,尤其是針對這些內容要做適當申報、監控的話,對於整體醫療的成本其實是會上升的,所以也希望能夠考量醫療成本提升以後對整個社會的衝擊。
    第四點,它也希望環境部針對所有會影響到醫院及醫療機構的部分,包括長照機構及照護中心,都有一個比較聚焦型的會議來進行相關的處理。不知道到目前為止,針對衛福部的這些意見,部長或是司長有沒有其他需要說明的部分以及處理的進度?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的建議,其實目前就是照委員的建議正在進行當中,包含116年開始實施,我們就照這樣的方式進行,其實不管環境部或衛福部,都有對醫療院所的廢水處理進行教育訓練。
    另外一個是社會的衝擊,我們也知道,因為驗一次也要花個9到10萬,所以的確會造成醫院的成本,但是也有一些醫生認為那個是醫院本來就要做的,所以也有一些正反的意見。
    另外一個,目前我們在9月、10月包含11月,都會有一些研商的法案,細節的部分是不是請我們司長簡單地回應?
  • 王委員正旭
    好,麻煩司長。
  • 王司長嶽斌
    謝謝委員關心跟指教,我們包括調查的部分,包括116年實施,事實上我們有分兩階段,有一些項目是118年才實施,這個部分會處理。
    另外,最後一個是對於影響到的醫療院所,基本上我們在下個禮拜四就會有草案的公聽研商會議,我們也會通知衛福部及相關的醫院,受影響的醫院,我們會一起來聽聽大家的意見,因為各界正反的意見都有,希望我們擴大辦理的也有,我們會再滾動地檢討。
  • 王委員正旭
    我確定一下,11月21日這個研商會議是很大型的會議,還是針對醫院及醫療機構相關的,比較聚焦型的會議?
  • 王司長嶽斌
    我們這個是公開的公聽研商會,公聽會,所以大家都可以參加。除了實體會議之外,我們也開放視訊,連上視訊之後,可以一起來聽聽各界的意見跟給我們的建言。
  • 王委員正旭
    瞭解,所以我的意思是說,如果這是一個很大型的公聽會,可能不只是醫療相關的院所,可是我們也知道醫院的廢棄物或者是排放水有它特殊的層面,所以是不是可以請司長這邊針對醫療機構,有一個屬於比較聚焦型的相關會議,讓他們在執行的時候更能夠掌握到這些重點?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指示,例如說醫療院所或是相關的單位我們分門別類來處理,因為這樣聚焦才可以得到更精準的意見。
  • 王委員正旭
    好,謝謝。我們知道大家對於抗生素的使用都非常非常地擔心,也希望能夠該用就應該用,如果可以做一個好的控制的話,最重要就是抗生素的抗藥性已經是全球要面對的問題,新型的抗生素要研發出來也相當地困難,所以針對抗生素的處理模式,大家都非常非常需要去用更好的方式來處理。
    在這個修正草案裡面也提供了不同的新興關注項目,包括某一些抗生素跟後面要去處理的抗生素,在這邊我們可以看到,第一項是在115年1月1日開始適用,另外是118年會適用,其實醫院這邊也相當地擔心,包括這些列管項目是不是能夠透過設備跟技術來做有效的污水處理?如何協助院所於辦法施行後有機會來達標?最後就是他們也很希望瞭解這個列管項目是不是與國際標準一致,這部分不知道目前部裡面或者是司裡面有沒有相關的處理措施?
  • 彭部長啓明
    這個其實是草案,現在在研議當中,我們細節請司長來報告。
  • 王司長嶽斌
    跟委員說明,剛才提到的這三點,有關廢水中如果排放抗生素的濃度過高,我們的規定基本上是有一個預警值,如果有預警值的話就要採取作為,包括污水處理設備,根據我們的調查發現,污水處理設備如果正常操作效能提升的話,也是有很好的處理效率,所以基本上我們會希望能夠輔導,就是在處理技術上面及設備上面能不能夠妥善地處理,達到處理的效能,這是第一個。
    如果處理效能沒有辦法達標的話,進一步的改善做法可以有一些評估的程序,我們來協助看看怎麼樣跟衛福部有一些輔導的做法,讓醫院的廢污水處理設備也能夠有一定的升級跟處理。當然藥品的部分如果能夠妥善地去瞭解,因為基本上我們也是一個預警,從環境的角度、最後的角度來預警這個用量跟回收有沒有其他可以加強的地方,也是要醫院自主去做相關的檢視跟管理。
  • 王委員正旭
    是,瞭解。其實我們知道國際有很多先進國家都有類似的管控措施,所以我相信我們如果能夠繼續努力的話,應該可以把這些內容做得更好。
    最後是有關於醫院ESCO形式節能減碳進度的部分,我上次在10月7日的時候也有跟部長討論過這個問題,這一次是在兩個禮拜前去嘉義大埔考察有關於太陽光電造成的環境影響,在現場有跟葉次長瞭解這一部分,針對醫療院所如何能夠節能減碳,他有跟我做了一些說明,在這個說明裡面就有包括如何能夠深度節能,尤其是大型醫院的部分,他也讓我知道目前的進度其實是很值得大家共同關注,那麼我們也知道環境部真的做了很多很多的努力,這一部分可不可以在年底之前提供書面資料,讓我這邊來做一些參考?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是有3個部會,金管會、衛福部、經濟部3個次長有一個平臺特別來處理這件事情,到最後討論完的結果,年底之前再跟委員特別報告。
  • 王委員正旭
    好,那就麻煩部長。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王正旭委員。
    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 質詢:楊委員瓊瓔:11:11

  • 楊委員瓊瓔
    (11時11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楊委員好。
  • 楊委員瓊瓔
    部長好。部長,我們繼續來討論中火的議題,我們知道目前為止,政府跟我們地方的民眾,跟我們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的意見還是有一些分歧,當然我們必須以民眾的健康為基準,尤其站在你環境部維護環境的立場,我想這一點你可以認同吧?
  • 彭部長啓明
    認同。
  • 楊委員瓊瓔
    是,所以我們繼續討論,因為在環評會當中並沒有說明整個減煤的量數要怎麼去減,當然二期的部分4部天然氣機組環評已經通過,但是我們回想,來回看,為什麼在環評會裡頭沒有去說明減煤的量數?如果站在你是環境部的立場,尤其在8日的時候,卓院長也親自到中火去會勘,他特別提出,在2031年之後可以去檢討另外6部燃煤機組要怎麼樣去處理,這是第一個。尤其曾董事長在現場也說了,1,260萬公噸的燃煤量可以由2031年之後去遞減,也就是減煤多少?300萬公噸,換句話說,到2031年之後有可能達到900萬噸,但是當我們地方聽到這個訊息很緊張,很緊張的意思是什麼?現在我們每一年大概是1,100萬公噸,為什麼在2031年竟然說的是1,260萬公噸?這個是公開的訊息,所以本席要在這邊請教,在整個環評沒有說明煤量要怎麼做的情況之下,增氣我們支持,但是增氣的必要條件是要減煤,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是。
  • 楊委員瓊瓔
    你認同這個方向吧?
  • 彭部長啓明
    認同。
  • 楊委員瓊瓔
    這樣子才能夠達到你環境部的立場嘛!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看到中火已經是全國最大的火力發電廠,如果以卓揆跟曾董事長所說,我們未來有可能會成為全世界最大的火力發電廠,這個會嚴重地影響到整個臺中人,所以本席要請教,您身為部長,你要怎麼樣把關?你要怎麼樣把關?我們臺中人不能擁有低污染嗎?我們不能擁有低污染低排碳的環境嗎?我們已經付出了那麼那麼的多,請教部長,要怎麼應對?
  • 彭部長啓明
    因為那天環評的結論,包含了減煤量都有把它提供出來,跟卓院長及曾董事長到臺中所說的,其實我們有對照,都是一樣的數據。
  • 楊委員瓊瓔
    一樣的數據就更恐怖了,我現在只有1,100到1,200萬公噸,你明明白白赤裸裸地告訴我,2031年是1,260萬公噸,我們中部人怎麼辦?怎麼可以如此?你環評通過了,你就赤裸裸告訴我煤炭的量,我們中部人怎麼辦?部長,我幾乎要用懇求……
  • 彭部長啓明
    沒有,報告委員,您……
  • 楊委員瓊瓔
    因為你是部長欸!你是環境部的部長,你不能當經濟部底下的環境司欸!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沒有哦!我們沒有,我們完全是嚴格審查,我們也會嚴格監督它使用煤的量。
  • 楊委員瓊瓔
    那為什麼告訴我們2031年是1,260萬公噸?換句話說,從現在開始到2031年,7年,你的減煤怎麼減?怎麼減?
  • 彭部長啓明
    因為它從煤改成氣的過程中,氣要蓋好,煤才能夠減下來變成備用。
  • 楊委員瓊瓔
    當然!我再一次告訴你,現在的量是1,100至1,200萬公噸,對不對?你怎麼可以到2031年是1,260萬公噸?部長,就這個議題你一時間答不出來,我願意給你時間,你去幫我釐清楚,我要求的……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其實是……
  • 楊委員瓊瓔
    沒關係,我要求的是說,環評通過了,我們中部人很無奈,可是我們還是要捍衛我們的健康,你們的減煤,你從現在開始到2031年,減煤的量數要怎麼樣去攤提,請你書面資料給本席,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謝謝委員的指教。
  • 楊委員瓊瓔
    多久時間給我?
  • 彭部長啓明
    減煤的量要台電他們提供,我們是監督他們。
  • 楊委員瓊瓔
    多久時間給我?沒關係,你告訴我。
  • 彭部長啓明
    2週內。
  • 楊委員瓊瓔
    2週內告訴我。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楊委員瓊瓔
    以人民的健康為基準。
  • 彭部長啓明
    沒問題,不過……
  • 楊委員瓊瓔
    以減煤的量數為基準,好不好?沒關係,你提供給本席。
    接下來本席要告訴你,肺癌已經是國人10大癌症死因第1名,這已經很多年,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是。
  • 楊委員瓊瓔
    我們中部地區更可憐,沒有人就成不了國家了啦!所以我要拜託部長,我們看到WHO已經將PM2.5的平均濃度標準下修,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沒錯。
  • 楊委員瓊瓔
    從15微克下修,加嚴到12微克每立方米,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它最終目標,最終最終,不是現在的。
  • 楊委員瓊瓔
    沒有,不是最終目標,而且離WHO的5微克,它最終目標是5微克,對不對?最終目標是5微克哦!您是專家,你講清楚,最終目標是5微克,它現在是加嚴修到12微克,顯示出這一個議題的嚴重性,危害到人民的健康,所以部長,本席要要求,我們怎麼樣去管制這個措施的成效?你要怎麼樣滾動性地去檢討空污的防制方案?請你告訴我。
  • 彭部長啓明
    其實空污的來源除了點源,像中火;也有線源,交通;也有面源,整個範圍。
  • 楊委員瓊瓔
    當然,本席瞭解。
  • 彭部長啓明
    其實中部的汽機車還是在增加的。
  • 楊委員瓊瓔
    對對對,本席瞭解。
  • 彭部長啓明
    還要各方面多方的管制。
  • 楊委員瓊瓔
    但是我們的中火還是最大宗,還是最大宗。
  • 彭部長啓明
    沒有,其實中火在過去這幾年我們有監督它,它的用煤量顯著地減少,總污染量也顯著地減少,但是臺中有很多的……
  • 楊委員瓊瓔
    部長,有一個觀念本席要告訴你,我以臺中人的身分告訴你,中火減煤是應當的,空污要改善也是應當的,因為我們已經付出了那麼多,這是應當的。不要再告訴我以前我們有減多少煤,院長已經告訴我們了,2031年1,260萬公噸,讓我嚇一跳,現在才1,100到1,200萬公噸,他告訴我的是如此,這7年我們怎麼過?你是不是要不斷地給我增加?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那是……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我願意跟你理性討論,你告訴我,你的書面資料給我,怎麼樣去防範這些空污,你怎麼樣滾動式去討論這些措施。
  • 彭部長啓明
    好。
  • 楊委員瓊瓔
    碳費的問題,上一次本席跟你討論過了,專款專用在碳的制度改善,這個大家有共識,碳費給地方大家也有共識,所以在這樣情況之下,我也謝謝你,上次你也認同我說中火是很嚴重、很嚴肅的一個議題,所以分配的時候應該要加成的分配,這個你也說你同意納入考量嘛?
  • 彭部長啓明
    是,沒問題。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我請教部長,討論碳費用途的溫管基金會的委員,將地方政府納入,聽到人民真正的聲音,是否成案?會不會將地方政府納入,讓他們成為委員來共同討論?
  • 彭部長啓明
    目前這個法,因為溫管基金的子法現在正在送行政院審查,我們也預公告……
  • 楊委員瓊瓔
    對,所以這個是時機啊!
  • 彭部長啓明
    對,這個未來我們真的會列入考慮。
  • 楊委員瓊瓔
    會列入?
  • 彭部長啓明
    對,會列入考慮。
  • 楊委員瓊瓔
    不是考慮啦!你要去達陣成功,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但是也報告委員,因為我舉例啦!
  • 楊委員瓊瓔
    這個是方向嘛!你的立場是贊成,是不是?
  • 彭部長啓明
    其實我們環境部有一半的預算都是給地方在做使用的。
  • 楊委員瓊瓔
    沒關係,我請問,將地方政府納入成為委員,你的立場是贊成的,所以你才會送嘛!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其實我們未來就是看法案修正的狀況,但是這個原則性,包含委員也是來自於地方,所以我們與地方的合作是非常密切的。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會納入嘛?
  • 彭部長啓明
    可以納入來考慮。
  • 楊委員瓊瓔
    可以納入?
  • 彭部長啓明
    對。
  • 楊委員瓊瓔
    那你們什麼時候會開會?你們KPI大概多久達成?
  • 彭部長啓明
    目前預計是明年年初,因為這個法案還在審查。
  • 楊委員瓊瓔
    明年年初開會嘛?
  • 彭部長啓明
    因為還要委員的遴聘等等。
  • 楊委員瓊瓔
    對對對,所以明年年初開會,我也希望你的提供,將地方政府納為委員,實際上聽到民眾的聲音、基層的聲音,你頻頻點頭。
    接下來我最後一個議題,中火的碳排如此,所以我們盧市長說八成碳費分給地方,你還有二成可以去分配啊!這個是全國一致性,但不管分配多少,我還是要拜託,中火的地區你應該要有加成的比例分配,因為我們付出最多,我們必須要減的、要改的也是最多,同意嗎?
  • 彭部長啓明
    二氧化碳跟空污污染物是不一樣的東西,例如說我現在在講話也排出二氧化碳,你會受到我的影響,有健康傷害嗎?不會!所以碳排跟空污這是兩件事情,是不一樣的來看待啦!委員的建議我們會納入考慮,謝謝。
  • 楊委員瓊瓔
    是不一樣的看待,當然,但是還是回歸本席的議題,所以我具體建議,付出那麼多的人,尤其我們看到PM2.5,世界WHO已經加嚴,那麼未來的方向是更嚴的情況之下,我們除了要怎麼與世界接軌之外,先決條件必須要讓地方可以一起來參與,實際上去改善嘛!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
  • 楊委員瓊瓔
    所以我還是具體建議,這一個「對」我要謝謝你,具體建議我們中火的地區,我們臺中在分配的時候必須要加成,加重比例分配給我們去改善,我認為這個對全國絕對是有幫助的。
  • 彭部長啓明
    對,報告委員,地方環保局還有更多可以改善空污的空間,我們也希望臺中市更努力啦!
  • 楊委員瓊瓔
    我們非常地努力,但是我們的污染源這麼多。
  • 彭部長啓明
    但是還有很多縣市更努力,希望臺中很努力。
  • 楊委員瓊瓔
    對,我們非常努力,你不用跟我辯,因為跟我辯沒有用!跟我辯是沒有用的,你懂意思嗎?
  • 彭部長啓明
    謝謝委員的指教,謝謝。
  • 楊委員瓊瓔
    因為人民的健康只有一個,所以希望你能夠納入,好嗎?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指教。
  • 楊委員瓊瓔
    謝謝。
  •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
    謝謝楊瓊瓔委員的發言,謝謝部長。
    下一位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 質詢:林委員淑芬:11:23

  • 林委員淑芬
    (11時23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彭部長?
  • 主席
    有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林委員好。
  • 林委員淑芬
    部長,最近你們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大家都在問,因為大家長期以來所關注的,比如說老舊環評要退場,環現差只做一次,比如說環境監測還有督察的資料你們都沒有公開,比如說採礦的要不要納入管理,這些細節的討論你們統統沒有優先去做,社會所高度關注的你們沒有做,而你們現在陷立法院於不義、陷我們衛環委員會於不義的是說,你們因為今年3月衛環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立法院的臨時提案你們曾幾何時會這麼地重視?你們說臨時提案要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立法院要求你們做修正,可是大家都知道立法院要求的是你們要從嚴,結果你陷我們衛環委員會於不義,你把我們要求要從嚴去修正的,你給它放寬了,然後說這是立法院提案要求的,你給我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的委員「裝肖仔」!這是陷我們衛環於不義,然後去行你們要放寬之實啊!
    今天在這裡,我們對於你打算把觀光旅館及旅館、文教設施、光電等開發的這一些環評權限,你把本來要中央審的這些項目全部都開放,下放給地方審查,被媒體披露以後,像剛才王育敏委員質詢你也是這樣子,觀光旅館業你也是這樣子,被媒體披露以後你就說好,旅館開發我暫時不下放了,然後王育敏質詢了光電產業以後,你就說好,30公頃以上的我暫時也不下放了,我覺得部長,上一次我問你,你也都是這種態度,如果在立法院沒有開會,如果民意上沒有反彈,你們就把不應該下放的全部下放掉,不應該開放的開放了,等到有人反彈你再縮回去,我就有點懷疑,這是彭部長的風格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不是的啦!
  • 林委員淑芬
    你一向走來一直都這樣子,本來我對你是高度肯定,因為你認真,看起來認真又專業,而且好像有心要做一點作為,可是在這種大家看起來最不應該放水、最不應該放鬆的地方,你老是先放寬放鬆了,然後再縮回去,被人家罵了再縮回去,這一點讓你的專業、能力、認真打折扣。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在今年年初的時候,環境部就已經要委託給15個地方做這件事情,然後他們也通過了。
  • 林委員淑芬
    年初的時候,所以不是因為立法院的臨時提案要求的囉!你剛才在回答其他立委的時候,你說的是因為立法院要求,現在你又不是了,你現在又說是因為你們自己早就在評估了,要下放了。
  • 彭部長啓明
    那時候是委託給15個地方在做這個。
  • 林委員淑芬
    所以我問你的是,你本來就在準備要下放給地方了,就旅館業而言,不是因為立法院要求的嘛!
  • 彭部長啓明
    當時有一部分是立法院要求這個施行細則要更明確化。
  • 林委員淑芬
    部長,你在這裡都亂講,其實年初的時候,你們施行了什麼東西?就是觀光旅館業的開發環評下放給地方去審理,是吧?
  • 彭部長啓明
    是。
  • 林委員淑芬
    反應怎麼樣?
  • 彭部長啓明
    我請司長來回答。
  • 林委員淑芬
    不用,我幫你回答。事實上你們說要健全環評審查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結果你們把中央的項目,你們在今年年初就試辦,交給地方政府去做,然後就只有審了2個案子,全臺灣二十幾個縣市,只審了2個案子,然後你們就說審起來效果不錯啊!執行狀況尚無不妥啊!所以應該把觀光旅館業全部都交給地方政府,可是這個是事實嗎?這個是事實嗎?
    你們在8月21日邀請了地方縣市政府環保局進行環評施行細則的座談會,就是這一些要下放給地方,地方的反應是什麼?部長,你知道嗎?不知道?我唸給你聽,第一個,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說,分工表原意係指考量開發行為對環境衝擊的大小不同進行分工,除了考量環境敏感區域外,也考量到開發規模大小來定分工,本次分工表的修正,就是你們要下放給地方政府森林遊樂區育樂設施的開發、觀光旅館業的開發、文教設施的開發,全數下放改為地方權責,新北市環保局建議,仍應以對環境衝擊大小為考量來劃定分工,新北市政府不同意。
    苗栗縣環保局它也講,考量到地方人力不足,倘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的案件,是否應一併調整回中央審查?地方環保局人力缺乏,如果你沒有考量到給我們經費或人力以解決地方人力、財力不足的困擾,現未補助經費或人力協助,卻持續增加業務到地方環保局造成負擔,所以鈞部欲修法未考慮到地方人力負擔等需求,就將案件下放地方,他們不同意。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他們也建議,依開發規模調整,降低地方政府行政負荷。
    新竹縣地方環保局也認為,你們升格為環境部,地方業務隨之增加,你們的升格多了人、多了錢,可是把這些業務下放給地方,你還要求它為了能夠有效管理環評案件,清查老舊環評,並包含例行的環評判定,應否實施環評案件認定與日益增加的開發案件需求,進行環評審查及監督等業務,地方政府人力已經明顯不足,請鈞部再行考量上述原因,重新調整權責分工,並考慮是否補助地方政府相關經費或人力,以提升環評相關作業。
    包括臺南市環保局他們也講,實務上太陽光電開發案鮮少有30公頃以上,且申請開發過程涉及的行政程序、權管機關、利益層面甚廣,地方主管機關難以把關,建議仍維持現行規定。
    你們從年初自己的試行計畫,到假借立法院臨時提案之名,要把光電產業、觀光旅館產業下放給地方政府,而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都反對這一個修法方向,8月底人家開完會跟你這樣講,你們一意孤行,10月份就預告了這個草案,要推卸責任、推卸工作的時候效率很高,我想部長你應該不知道這件事啦!
  • 彭部長啓明
    所以我知道這個情況,全面瞭解了之後,我已經把3個全部收回來。
  • 林委員淑芬
    所以你的業務單位是欺上瞞下哦!地方政府的意見沒有給你知道,然後你看一看就說可行,因為他說2個試辦的案件沒有困難,可行,然後你就聽了,然後你就公告預告了,是這樣子嗎?可是你知道嗎?真正的問題不只是這樣子,真正的問題是你的業務單位改了環評法施行細則以後,大開後門,人家在質疑你是為了美麗灣在解套!為了財團開發在解套!環評權限全部下放給地方審查,不是只有敏感地區要由中央認定,必要的時候收回這幾句話而已,不是!美麗灣渡假村,你知道這影響多大嗎?你看了報導了。
  • 彭部長啓明
    知道。
  • 林委員淑芬
    你現在知道這個不是單純的環評爭議,它澈底地暴露了地方環評制度系統性的缺陷,如果不是環團站出來,不是社會人士有反對,你們本來就要在錯誤的基礎上,在制度系統性的缺陷上,還要再下放給地方政府。當初臺東縣政府說美麗灣不到1公頃,不用環評,它怎麼搞烏龍的?它怎麼搞的你記得嗎?
  • 彭部長啓明
    我依稀記得。
  • 林委員淑芬
    怎麼搞的?
  • 彭部長啓明
    就是地方有地方的勢力。
  • 林委員淑芬
    它的開發面積好幾公頃,然後它說這個建築基地不到1公頃所以免環評,這樣子可以叫環評,環評可以這樣做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這件事情在流程當中有很多時間的序列,那我們有在這個子法裡面……
  • 林委員淑芬
    我不是在講這個,部長,你聽好哦!
  • 彭部長啓明
    我知道、我知道。
  • 林委員淑芬
    開發的環評與否應該以開發全面積為主,舉臺東縣政府這個例子可以證明,臺東縣政府當時就敢恣意妄為,違法亂紀,不依法行政,而且是這樣子護航業者,然後直到大家民意反對,2007年中央,欸!從2005年拖到2007年中央才發文糾正,然後臺東縣政府才說好吧!那我要求他們做環評,結果環評過程粗糙到令人髮指,程序黑箱,拒絕公民參與,環評委員都只有環工、土木背景,沒有海洋生態,沒有文化人類學,沒有相關社會人文領域的專家,所以導致2012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他們所做的環評違反環評法無效定讞,而離譜的是,臺東縣政府沒有反省,現在臺東縣政府沒有思考如何確實改善環評的品質,反而是要重啟環評欸!所以看到這個我們才知道這種東西你沒有收緊交回到中央來審查,環境敏感區、動物保護區、濕地、自然保育區開發面積大,你不但沒有收回中央來把關,你反而還要再繼續下放,這能看嗎?
  • 彭部長啓明
    我在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已經知道這樣的過程,如果這個過程思慮不周,跟委員致歉,但是我們目前……
  • 林委員淑芬
    你不要跟我致歉,這不是我個人的事啊!
  • 彭部長啓明
    也報告委員,目前已經全部都收回來了,然後我們未來環評總體檢的時候,在明年統一再做一個討論。
  • 林委員淑芬
    不是啦!如果大家沒有站出來或是沒看到,或者不是你,然後你下面的人這樣子欺上瞞下,你知道你打算放寬環評標準的同時,臺東縣政府現在完成了美麗灣的委外招標哦!它花了6.29億去把一個環評不可能通過的案子買回到臺東縣政府手上,然後它現在又OT出去,它用文教設施為名去OT,文教設施你有沒有下放了?
  • 彭部長啓明
    沒有。
  • 林委員淑芬
    有啦!怎麼會沒有?
  • 彭部長啓明
    沒有,報告委員,這個全部都收回來了,我已經宣布了。
  • 林委員淑芬
    文教設施跟住宿旅館會不會有爭議?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那3個東西我今天已經有宣布全部都收回來了。
  • 林委員淑芬
    還會不會有爭議啊?臺東縣政府打算以文教設施之名行觀光住宿之實,還要這樣子搞下去,然後惹到爭議再去訴訟,所以你把所有的漏洞都堵住了嗎?
  • 彭部長啓明
    這個漏洞我絕對會全力來堵住,但是我們必須跟委員報告,因為環評有審查,還有監督,監督很大一部分也在地方,當然有些地方很弱……
  • 林委員淑芬
    他們有能力嗎?
  • 彭部長啓明
    但是有些地方是有能力,它的標準規格也跟環境部一樣。
  • 林委員淑芬
    大多數都很弱,而大多數很弱的地方的觀光產業,財團的勢力都很大,地方政府都很願意配合。
  • 彭部長啓明
    東部沒有、東部沒有,這一次沒有委託。
  • 林委員淑芬
    美麗灣不是東部嗎?
  • 彭部長啓明
    花蓮、臺東、宜蘭都沒有委託。
  • 林委員淑芬
    你是試辦計畫沒有委託啦!你們以後下放就全部都放出去了!我現在要跟你講,不是只有觀光旅館業,太陽光電的環評審查權也下放給地方政府。
  • 彭部長啓明
    沒有,也都收回來了,也都收回來了,真的。
  • 林委員淑芬
    沒有分面積,全部?當初……
  • 彭部長啓明
    15公頃。
  • 林委員淑芬
    所以啊!當初你們是太天真,還是要為虎作倀?從2020年到現在,各地方檢察署已經偵辦且起訴多位地方首長、民代甚至議長索賄的案件,而雲林兩位議長,他們拿錢索賄的理由是什麼?回饋地方,他打點地方黑白兩大勢力,那個錢都是在做這個的,所以你就知道他們有能力把關嗎?用膝蓋想也知道,地方政府就是亂搞的始作俑者,而且已經起訴這麼多,事實上對業者進行勒索這麼多,如果不是在這裡立委質詢,如果不是社會上反彈,你們已經公告,還要繼續全部下放給地方政府。
    連檢察總長邢泰釗都表示,綠能產業申請流程繁瑣,各地方政府審查標準不一,導致審核公務機關裁量權過大,勾結地方勢力及民意代表,甚至向廠商索賄,這種東西大家都知道,膝蓋想都知道,你怎麼還會繼續下放,而且還大規模地繼續下放,把本來中央把關的大面積開發案繼續下放呢?你怎麼有辦法看得過去?你不要說現在你收回來了,你當初怎麼會這樣做決策?部長,你也說說看,怎麼會這樣做?是太天真還是為虎作倀?是笨還是壞?部長,你說說看。
  • 彭部長啓明
    當時的決策我相信有一定的時空背景,這件事情我必須說,它是有一段時序的,我並沒有參與得太多,也跟各委員致歉,但是目前我也跟委員保證,我們會全面收回來,由中央處理,但是……
  • 林委員淑芬
    你沒有參與得太多,這是什麼意思?你知道投資一個100公頃的太陽光電案場,投資金額要多少錢嗎?100公頃。
  • 彭部長啓明
    因為過去的光電廠並沒有特別做環評,這一次我們才把它納進來的。
  • 林委員淑芬
    不是啦,這個我們知道啦,但我們要求納入環評的,中央管的都是幾十公頃的大面積。
  • 彭部長啓明
    我們管的是山坡地15公頃以上的。
  • 林委員淑芬
    對啊,大面積的啊,15公頃很大耶。
  • 彭部長啓明
    對。
  • 林委員淑芬
    你在這種狀況裡面,這種東西,案場一開發,投資要幾十億欸。然後你把生死大權交到前科累累的地方政府手上,現在被罵了,你又收回去,我就會問你當初你怎麼會思考到要把它交給地方政府,為什麼?你講不出來喔?當初你們怎麼思考的?
  • 彭部長啓明
    這個有一點前因後果的過程。
  • 林委員淑芬
    你把環評的權限下放給地方,會讓業者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和多餘的一些額外成本,難道不會削弱政府的能源轉型政策,讓正派的業者卻步,而讓市場的劣幣驅逐良幣嗎?而我們總統說2030年再生能源發電比要到30%,你覺得這些可以做大面積的有規模能力的業者,讓這些地方勢力這樣子敲詐勒索,這樣子會讓正派的業者敢投資嗎?所以你們欲速則不達,你以為這樣比較快,卻是欲速則不達。你說要健全環評審查制度,提升政府效能,然後我們看到你是這樣子欲速則不達,所以在這裡我們最後要問你,你口口聲聲說要強化中央跟地方政府分工,你說你要下放,下放了以後,中央的監督機制沒有看到,出了問題,介入的機制和權限沒有看到,地方環評的量能配套,你們沒有評估,也沒有給資源,各地方政府現在環評制度不一致,他們審查,連這個審查程序都不一致,連民眾能不能參與審查會議都不一致,你要怎麼確保環評審查基準的一致性呢?對不對?像美麗灣,現在開發單位買回去了,變成是臺東縣政府主管,然後它又要做環評審查,你們要如何避免利益衝突?所以環境部升格,不是為了讓你們甩鍋,而是要讓你更積極地去守護臺灣的環境,當年就是因為地方政府這麼重大的缺失,以美麗灣為例,真的是違法亂紀,地方政府天高皇帝遠,視法律如無物,才會衍生後續十幾年的爭議,你們不但沒有加強把關,反而要全面放寬管制,你們這樣做對嗎?部長,雖然現在你們被罵一罵都縮回去了,但是當初你們這樣做對嗎?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你現在都宣稱你不知道,你沒有參與很多,然後你現在要改,你未來還會這樣子繼續放任業務單位這樣參與嗎?你參與不多,然後讓他們在每個領域,在每個議題上都這樣子搞嗎?部長,你要承諾一下。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當時有前因後果,那……
  • 林委員淑芬
    前因是什麼?後果是什麼?你就用「前因後果」四個字就搪塞了,前因是什麼?後果是什麼?你在這裡就跟立委說這個有前因後果,前什麼因?後什麼果?講出來啊!
  • 彭部長啓明
    有一個時間序列,我在這5個月當中,對這個參與比較少,也跟委員致歉,未來類似的情形絕對不會再發生,在這邊跟委員保證。
  • 林委員淑芬
    你不能只是講碳費啦!只是講碳交易啦!這個是最重要的,環境部最核心的業務在這裡,不是只有碳費。
  • 彭部長啓明
    委員,你不用懷疑我對環境的堅持,這個事件處理不周,也跟委員致歉,我保證未來一定會嚴格管理。
  • 林委員淑芬
    好,我就跟你再分享最後一句話,環境部的核心業務就在這裡,也在廢棄物管理,當然還有碳費,所以你不能偏私啊。不要頭重腳輕,花的時間要一樣多,謝謝。
  • 彭部長啓明
    謝謝委員指教,謝謝。
  • 主席
    好,謝謝林淑芬委員的發言,謝謝部長。
    下一位我們請黃秀芳委員發言。
  • 質詢:黃委員秀芳:11:44

  • 黃委員秀芳
    (11時44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 主席
    好,請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黃委員好。
  • 黃委員秀芳
    部長好。部長,就剛剛林委員講的,我們最近也看到,不論是彰化或雲林,鄉長和代表會主席都涉入光電弊案,所以我非常贊同剛剛林委員講的,確實一些環評應該是中央要來主導,而不是交給地方,如果地方的權限太大,這種弊端還是會層出不窮,所以剛剛林委員講的這一點,我真的也非常贊同,而且我在前一陣子又看到一個報導,有一些在做光電的外商,可能還要額外去付一些地方的公關費用,讓他們覺得要在臺灣投資這個,他們玩不下去。所以我覺得,部長,真的要非常鄭重地來正視這個議題,那部長你是不是再回應一下?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謝謝林委員和黃委員的指教,我以後絕對會妥善地來處理。我再次重申,旅館業、文教業和太陽光電未來的處理,還是收回中央,未來我們希望花一年的時間,因為在3月、4月的時候,環境部已經委託15個地方來幫助旅館業做環評整合,目前只有兩個案例,我希望到明年年底,我們配合環評總體檢,全部再來看過一次。當然地方已經有一些環評能力是不錯,但是委員說到的一個問題我也看到了,所以我們未來總體檢之後,希望年底再來看一次要做什麼樣的分工,因為如果沒有地方的監督,都靠中央的人力,一方面要做環評,一方面要監督,以我們的人力,是沒有辦法做得到那麼精準的,我希望中央跟地方要一起合作。
  • 黃委員秀芳
    是。好。那接下來我想請教部長,環境部在本月12日預告修正水污費的收費辦法,有新增加氨氮、鋅、錫等收費的項目,目前氨氮是河川中重度污染河段主要的污染項目,那我想請教的是,其實我們也看到臺灣很多河川都是受到污染的,部長這一陣子也時常跑地方,你看到地方有很多河川,我們到國外去看到河川是很乾淨的,可是臺灣的河川確實是很髒,河水的顏色跟正常的顏色真的差很多。我們看工業區,以彰化為例,彰化以前有很多電鍍廠,電鍍廠可能直接把廢水灌到地下水去,在2013年就有檢察官帶隊去搜查,罪證確定,也開罰了,罰了一億多,在今年還是有抓到業者非法排放,甚至查到鎳含量超標,超標四百多倍。目前經濟部也在鼓勵這些電鍍業者遷往彰濱工業區,就是崙尾區有一個電鍍區,希望能夠遷到那邊去。我們也看到一個狀況,就是工業區的污水管理,在環境污染的裁罰總額中,工業區是被裁罰的大戶,就像經濟部管理的桃園的觀音、大園、中壢的工業區,觀音工業區在16年被罰了一百六十多次,總額將近臺幣一億。各個工業區的污水處理,很多工業區都是委外處理,其實工業區管理中心應該也要負起監督的責任,屢屢發生這樣子的情形,針對這一部分,經濟部的工業區應該要自己負起責任,那環境部應該要怎麼去督導這件事?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這個我請我們司長來回答。
  • 黃委員秀芳
    好,謝謝。
  • 王司長嶽斌
    謝謝委員關心這個事情,工業區基本上有一個經濟部園區管理局,負責工業區所設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的監督管理跟計畫的補助,有一些工業區區內事業的廢污水特性相對複雜,污水處理的操作量能基本上有不足的現象,所以園管局目前的做法就是針對需要改善的部分,透過ROT的方式,引入外界的資源,公私協力,增進技術的能力,來改善污水處理設備。但是我們覺得,除了污水處理設備的提升之外,更大的問題是區內事業的管理,也就是說,區內事業要符合納管現值來排放,然後透過一個專用的污水下水道系統,送到污水處理場來處理,所以區內事業的納管,常常會有超排的現象,超排之後,造成污水處理廠的負荷,變化變異太大,然後這個污水處理的操作常常會有當掉的問題,所以我們有提出建議,我們也開過一個協調會,開過一個研商會,討論怎麼樣來整合現有的技術,特別是感測的技術,怎麼樣在源頭來做納管的監控,透過污水下水道系統的收集,然後來做一些相關的溯源追蹤,讓區內事業符合納管現值。
  • 黃委員秀芳
    那你們現在已經開始做了嗎?
  • 王司長嶽斌
    這個部分我們已經開始在做一個類似AIoT的試辦,我們也了解到園管局在土城工業區有類似的試辦,我們正在追蹤試辦的情形跟效果,至於怎麼樣複製這樣子的科技執法,結合我們的相關稽查管制,來輔導協助我們區內事業管理機構的管理。
  • 黃委員秀芳
    好。應該是要從我們自己可以管的工業區,應該是經濟部工業區,然後跟你們應該要互相合作,因為污水放流出去了,然後污染物超標罰錢,罰錢就沒事了嗎?這一件事我後面還會繼續追。
    另外,我想請教,彰化還是有很多地方都是喝地下水,彰化很多地方都還是喝地下水,而且我們一直在申請,希望中央政府能夠持續協助無自來水地區的民眾,做自來水的接管,可是很可惜,速度還是滿慢的,我剛剛有講到彰化電鍍業者,在這幾年,我們希望他們能夠遷到電鍍專區,還是有一些沒辦法遷,雖然有合法申請,但還是沒辦法遷,還是有偷排的狀況,所以我想請教,這樣子偷排的狀況造成我們彰化的農地污染,我記得我在前幾年針對農地污染的部分一直在追蹤,我們政府環境部這邊也編了一大筆錢來整治污染的農地,在這幾年也幾乎全部都已經解禁了,就是回歸農地,但如果源頭沒有控管的話,農地還是會繼續受到污染,你知道嗎?就像彰化的東西二圳,兩邊有很多農地工廠,如果源頭我們沒有去管控的話,這些受污染的農地還是會持續受到污染,我們看到彰化縣政府一下子解禁了,然後農地一下子又受到污染了,解禁之後這些農地所種出來的農產品,其實大家都會擔心,所以我在這邊也是要請部長針對這一部分,管控源頭也是要跨部會來做,不是只有一個環境部可以做到的,這個一定要跨部會來做。而且我們看到彰化幾乎一半以上目前都還是使用地下水,如果地下水一直受到污染的話,其實對國民的健康會有很大的影響,你看,這個是家裡面使用水的過濾器,可能幾個禮拜就要換濾心,然後你看這種過濾出來的水,其實大家都很擔心。所以我在這邊還是要提醒,部長,環境部要做的事情真的是非常多,不論是空氣污染、垃圾的問題、水的問題,那這個水的問題我覺得確實要做跨部會的溝通,不論是經濟部、內政部,我覺得這個一定要跨部會的溝通,而且彰化地下水這個問題真的大家都會擔心,兩、三個禮拜濾心就要換一次,民眾長期使用這樣的水,身體健康確實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的意見。其實我還沒有上任之前,有一些環工風險的專家就跟我講過這個問題,那我也很樂意找時間再全面瞭解,然後這個可能要整合很多部會,包含農水署、經濟部等等,所以我們會來做這個事情,委員再給我一點點時間,謝謝。
  • 黃委員秀芳
    好,謝謝,繼續加油,謝謝。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主席
    好,謝謝黃秀芳委員的發言。
    下一位我們請洪申翰委員發言。
  • 質詢:洪委員申翰:11:56

  • 洪委員申翰
    (11時56分)請彭部長。
  • 主席
    好,有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洪委員好。
  • 洪委員申翰
    部長早。部長,我時間有限。這幾天我們大家都有看到,環境部針對今年在亞塞拜然進行的COP29中,有一些我們的記者會或者是一些發生的狀況,部長,但是我有看到,你在COP29第一天的記者會上面有提到,有許多參與的專家朋友都有收到一封來自UNFCCC主辦方的信件,在信件上面表示參與此會議的目的要很清楚,是為了減碳,而不是為了漂綠或是會議後做某些商業利益的宣稱,部長,你覺得UNFCCC主辦方為什麼要做這樣子的提醒?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其實的確有一些單位或團體藉由參加會議,用代表團的身分,或是花錢購買了一些記者會或是周邊會議的入場機會,然後就宣稱他是聯合國的相關人員,然後透過新聞的傳送,就變成他是這個領域的人士,或是他是最棒的,那的確會造成整個社會的困擾。
  • 洪委員申翰
    部長,我們現在很關心一件事情,第一個是,這兩個月很多單位都有收到一封檢舉信,這封檢舉信就是發自Verra,也就是國際碳權的核發跟認證機構,在VCS的平台上有這封檢舉信,這一封檢舉信的內容提到,有來自臺灣的機構在參與COP28的會議的時候,宣稱自己通過了Verra相關的碳權的批准,這個檢舉信的內容指說,這樣子的宣稱恐怕跟實質的狀況是不吻合的、是不符合的、是有落差的。部長,您有沒有收到這封檢舉信?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有的。我們氣候署署長有在處理這個事情。
  • 洪委員申翰
    我們看到這個東西,我跟部長說,其實你應該知道,這段時間很多關心氣候變遷的國際組織,包括碳權相關的組織,都有收到這封信,我們看了以後,很多國際的氣候組織都紛紛來問我們,這一封檢舉信上面的內容是否屬實,到底說的是對的還是不對的,裡面的指控到底是對的還是不對的,因為裡面的內容還包括來自臺灣的機構是不是有違反其它國家在碳權認定上面相關的法規或方法學上面的規範,對於這封信上面的內容是不是真的,我沒有進行調查,我無法斷定,可是我認為環境部應該要積極地查明這件事情,這件事情為什麼重要?我們不能讓其他的國家,不管是官方單位、民間單位、專業單位,對跟臺灣有關的碳權相關的問題,產生信任上面的質疑。我想部長應該很清楚,一個合法的碳權的申請,尤其經過國際組織,是相當繁瑣的,為什麼要走過這麼多步驟,原因就是要去確認,credit這個字,有些人翻譯成信用,某部分也是大家對它產生信任,有這個信任,你才有辦法進行經濟市場上面的流通或交易等事情,重點是在於要有一定可信的正當性,包括合法性,是很重要的。所以部長,我們能夠在多短的時間裡面把剛剛這個訊息查明?到底指控是否屬實?如果有誤會,也澄清有誤會,但如果說的是真的,那我們環境部的態度是什麼?
  • 彭部長啓明
    好。報告委員,我們請氣候署署長來說明。
  • 蔡署長玲儀
    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一個案件是跟國際民間單位Verra來申請註冊,檢舉信的內容,據我們了解,是Verra他們自己本身也有請這個案件的申請單位要去釐清,那當然會涉及到我們國內,就是包括金管單位,因為可能也有上市、上櫃公司相關的事情,目前已經確認金管會已經掌握這個案子的進展。剛剛委員提醒在某個國家做的專案是不是符合該國相關法規,這個部分我們也可以再找我們國內的相關單位來查,但畢竟我們沒有辦法去對它的申請去釐清確認,但我們可以再進一步地去掌握。
  • 洪委員申翰
    署長,這個是向Verra這些國際上最重要的幾個國際碳權認證機構的檢舉,但是我自己認為,我們自己的環境部對於像這樣子的事情,到底具體掌握如何?看到這封檢舉信出來的時間是9月,其實距今已經兩個月了,到底我們掌握如何?我剛剛聽起來,覺得掌握的內容是不太足夠的。到底有沒有違反其他國家相關的法律?當然這件事情本身的釐清,Verra會去做某些部分它該做的事情,可是我認為我們的環境部要扮演的角色,就是要讓我們自己的企業很清楚規矩是什麼、規範是什麼、不能夠違反的是什麼,因為只要今天有一家企業在一個國際的平台上面違反規範的時候,很可能會讓其他的國際組織對同樣都是來自於臺灣的計畫、來自於臺灣的project,產生質疑,這就不只是單純一個計畫的問題了,它就是對於你這個國家的碳權認定都產生懷疑的問題,我覺得環境部必須扮演這個角色,所以我要說的事情是,有幾個部分,我們現在看到,當然現在大家都在談減碳,很多企業、很多民眾、很多事情都在談減碳,我覺得這是好事,可是我們也可以看到,有很多利用資訊不對稱的狀況讓很多人受騙。之前我已經開記者會提過了,包括讓不了解碳權或淨零的民眾,可能付了高昂的補習費用,或者是拿了明明不被官方認證的證書,這都是在利用資訊不對稱的狀況,甚至有些還造成在股市股價上面的波動,對一些資訊不對稱的投資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事情,我認為環境部應該要很清楚地告訴大家,我要再講一次,要告訴大家,線在哪裡?要符合什麼規矩?要符合什麼規範?不然這樣子資訊不對等的狀況如果繼續延燒的話,或者更廣泛地出現這個狀況的話,很有可能引起社會以後都會覺得在講減碳的是不是都是投機行為。我們當然不希望,大家現在非常非常期待的氣候行動,都被認知為可能都是投機行為,我覺得這對於未來環境部減碳淨零的工作也會出現很大的阻礙。所以部長,我覺得有幾個部分我們要思考怎麼避免漂綠,考慮應該依據國際市場的高標準來進行審核跟運作,資訊應該透明,不可以過度地做不實的宣傳,要符合申請國的規範要求,不可以濫用頭銜來誤導民眾,現在很多人在幹這個事情,媒體如果不確定的話,應該要請教環境部,請環境部給予明確的資訊,至少給予清楚的、透明化的資訊,我覺得這個是環境部可以做的事情。部長,我們應該更積極,這應該沒有問題吧?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您說的這個部分,我們有在做,但是或許我們做得還不夠,我會持續地加強,而且要更加大力道對外宣示。
  • 洪委員申翰
    部長,我看到你最近跟外交部有合作,關於一些氣候外交的部分,也談到一些可能的碳權合作,我們要談到跨國碳權前,如果沒有辦法把這個規範清清楚楚地讓外界知道的話,其實也會有疑慮,太快進到國際碳權,會不會有更多這樣的投機行為?或者是利用更大的跨國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在做炒作的部分,如果我們在這方面有更大的雄心,我覺得態度要更嚴謹,要更嚴格,好不好?這部分麻煩部長。
    針對剛剛我提的那個檢舉信的事件,你覺得再多久時間,可以更清楚地把這個事情查明?
  • 彭部長啓明
    現在正在處理當中,一個月的時間可不可以?
  • 洪委員申翰
    一個月的時間,好不好?不管他說的內容是對的或不對的,我們都讓大家知道,不要讓外面對我們有疑慮,如果他說的是對的,那我們就應該積極地來處理,如果是不對的,我們也可以澄清,我覺得這都很好,但是重點是我們態度要清楚,查要快,已經兩個月了,好不好?部長。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努力來做。
  • 洪委員申翰
    謝謝。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洪申翰委員。
    接下來請黃建賓委員發言。
  • 質詢:黃委員建賓:12:6

  • 黃委員建賓
    (12時6分)好,謝謝主席。主席,我們有請環境部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黃委員好。
  • 黃委員建賓
    部長好。部長,剛剛聽到有其他委員提到關於臺東縣的問題,每一個縣市、每一個地方發展,都有因為法令上的關係或是管理上的一些疏失,造成一些問題,不過我相信臺東縣政府這幾年其實也很用心,想要把這些問題解決,像部長你上次來臺東,應該也有感受到臺東整個環境的改變,包括整個環保的概念其實也有提升。
  • 彭部長啓明
    對,提升很多。
  • 黃委員建賓
    所以我們都希望能夠在產業發展跟永續上能夠取得平衡,而不是零和遊戲,自己的家自己最在乎,但是也請部長放心,臺東這些相關的問題,我們都會來努力,也希望一起跟部裡面來合作。部長上次也口頭允諾,說要協助臺東縣政府在焚化爐外圍改造跟粉刷的部分,先謝謝部長,臺東縣政府之後也會趕快把計畫送到部裡面來,也請部裡來協助,讓整個環境能夠更好。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黃委員建賓
    臺東縣其實得天獨厚,像我們的縱谷地區,它是在中央山脈跟海岸山脈中間有一塊平原,就是我們所謂的縱谷平原,這是我們臺東的糧倉,就是池上、關山跟鹿野這一塊,也是全臺灣最大的有機米生產基地,部長也知道,五穀豐收之後,就會帶動很多其他的產業,像畜牧業,養豬、養雞、養鴨、養牛,畜牧業會帶來另外一個比較讓人家頭痛的問題,就是排泄物的問題,我在這邊就是要跟部長來討論,臺東縣政府這幾年想要澈底改善這些問題,因為在產業發展的過程裡面產生這些嫌惡的設施跟這些氣味,是讓整個關山鎮地區的民眾非常困擾的,臺東縣政府這次找了關山鎮公所,還有相關業者一起來討論,未來要送出一個叫做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的計畫,希望在這個事情上能夠澈底將幾十年來的問題改善,我們也謝謝環境部,昨天我邀請了王司長,還有我們的環保局,共同來商討,因為這個計畫當時送了兩次都被退件,也謝謝司裡面指導,讓我們有第三次的計畫。我們希望透過這一次計畫,真的能夠達到未來整個產業跟環境同樣地進行,所以要請部長來協助,站在部裡面按照我們的法規和相關的規範,來協助我們地方政府來做這件事情,部長,可以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其實我非常關心關山,我也到了花蓮玉里的璞石閣,我們未來至少要打造成跟璞石閣一樣,但是每一個地方有每一個地方的特色,特別是它的財務規劃,目前計畫已經送進來,在我們環境部審核當中,我們一定會全力支持。
  • 黃委員建賓
    部長,這個案子不但可以解決惡臭的問題,我們也可以有效地排出這些廢棄物,不管是做未來綠能的發展,或者是利用菌的發酵生成營養液,來做循環的經濟,這個是我們要共同努力的目標。臺東縣其實一直想要走的是這樣的路,我們好山好水,我們沒有工業的汙染,我們也希望朝永續來發展。在這邊再一次謝謝部長對臺東縣的支持,也希望未來有相關的計畫,部裡面能夠來支持我們。
  • 彭部長啓明
    好,沒有問題,關山的這個案子,我們會全力來支持。
  • 黃委員建賓
    好,感謝部長,感謝司長。
  • 彭部長啓明
    謝謝,謝謝。
  • 黃委員建賓
    謝謝。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黃建賓委員。
    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發言。
  • 質詢:涂委員權吉:12:10

  • 涂委員權吉
    (12時10分)好,謝謝主席,請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涂委員好。
  • 涂委員權吉
    彭部長,今天也有很多委員針對環評法施行細則在做討論,環境部在上個月通過環評法施行細則,其中有關旅館、文教設施以及光電的設置,環評權下放地方,我也看到很多立委表達了很多反對的意見,針對這個部分,部長,你現在到底有什麼想法?
  • 彭部長啓明
    好,報告委員,那個原來是預告,當然我剛才也跟幾位委員報告,當時這個程序可能我沒有參與太多,但是我也承諾了全部都收回來,包含了旅館、文教設施和光電,還是我們中央來處理,但是像桃園環保局,其實也有它的環評的量能,我們還是希望地方有一些案子可以審,所以現在的確在旅館的部分有委託給地方處理,像桃園就是有委託地方的,我們也希望它的量能、它的專業度能夠提升起來,我們的環保司有一系列的計畫在推動這件事,但是無論如何,這個要有社會的共識才是最重要的,我們要等一段時間,明年的時候再來看,所以現在只是預告,目前沒有正式實施,我也宣示全部都收回來了。
  • 涂委員權吉
    所以在這之前部長跟下面的同仁沒有充分溝通,針對環評法試行細則的部分,沒有做充分溝通嗎?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我剛上任,可能對這件事情不是太了解,所以也造成了一些困擾,在這邊致歉。
  • 涂委員權吉
    剛剛也聽到很多立委在講,我們也很擔心,環境部針對這一部分,在垂直溝通的地方是不是有一些問題?
  • 彭部長啓明
    好,報告委員,這個我會改進,我保證未來是絕對不會有問題的。
  • 涂委員權吉
    好。針對預算的部分,去年8月22日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當然規模跟預算一定比之前都還大,剛剛我們瞭解一下,針對環評的部分,因為你們在編預算的時候我們想,環評的部分有很多你們當下是說交由地方去做,既然交由地方去做,為什麼明(114)年還成長了12.8%,大概四百多萬,不知道當初這個預算是怎麼編列的?
  • 彭部長啓明
    這個當時是他們希望補助給地方,比如說,讓地方的人力和量能可以增加,而且要跟我們中央同一個標準。
  • 涂委員權吉
    所以針對這個預算,當初本來環境部的意思是,這些環評下放給地方的部分,中央會補助給地方,是嗎?預算編列的時候有這樣嗎?
  • 彭部長啓明
    我請我們司長回應。
  • 徐司長淑芷
    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的公務預算是沒有補助地方,但是對於地方的人員培訓或者人力的補償,我們是有研議其他的方式來補足,甚至未來可能用約聘的人力來補足。那我們的預算會增加比較多,其實是因為審的案子比較多,應該是說,我們環評的錢本來就少,所以增加一點錢,比例就好像比較高,實際上我們是希望未來可以導入AI,甚至是我們現在正在委辦環評總體檢,這些都需要費用,我們公務預算主要是用在這相關方面。
  • 涂委員權吉
    所以我們也覺得很奇怪,當初編列這個預算的時候是把環評權五大項的分工、地方針對環評權的部分,讓地方去處理。
  • 徐司長淑芷
    沒有,沒有,要跟委員講,我們這個預算並沒有把下放給地方的部分納進去,這個預算完全是中央在運用的,包括我們審案子要給委員的出席費、審查費,甚至我們要去現勘,還有我們自己也有一些相關的行政事務要處理,甚至是我們導入AI來協助我們辦環評,還有我們環評總體檢,都需要用到這些經費。
  • 涂委員權吉
    那時候我們就覺得這個部分的預算可能要檢討一下,環評權下放地方,正常來講,案件應該是減少的,我們認為,環評權下放地方,案件應該是減少,結果反而預算是增加,所以我們針對這一部分的預算編列有一些質疑,到時候我希望還是針對最近跟未來我們審查數量的部分,讓我們來瞭解一下,為什麼下放地方之後,正常應該是數量減少,結果反而預算增加,針對這一部分,希望提供一些數據讓我們來瞭解一下。
  • 彭部長啓明
    好,委員,謝謝,謝謝委員的指正,我們會來處理。
  • 涂委員權吉
    好。還有,我也想瞭解,我不知道當初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的動機是什麼,我們看了一下,2015年修正的版本跟2024年修正的版本,我們看起來,今年修正的版本跟9年前好像幾乎是一模一樣,部長,你有沒有注意到?你看,這兩個版本幾乎是一模一樣,當初又說中央、地方權責要分工分清,結果2015年的修正版本跟現在2024年的修正版本幾乎一模一樣,針對這一部分,不知道是參考過去的版本,還是有參考我們學者的意見?
  • 徐司長淑芷
    跟委員報告,2015年修正,是因為我們以前沒有做分工的附表,所以那時候常常就會有爭議,到底權限在中央還是地方,所以我們2015年修法的時候是訂定這個附表,把權限分清楚。後來在修法的時候,是把旅館、文教設施這個敏感區域的審查,修法變成是中央來審查,主要就是因為美麗灣的事件,所以後來修法變成是中央來審查。我們後來為什麼會想地方是不是能辦,是因為經過這麼多年以來,地方主動跟我們講說旅館能不能給他們審,這樣子他們審查的依據才會一致,相關的考量點也一樣。我們想,一個案子,地方也要把敏感區當成非常重要的來看,所以我們當初才會考量是不是要下放給地方,才提出這個預告的版本,主要就是要蒐集各界的意見,現在還在預告蒐集意見的期間,所以這個施行細則並不是分舊版本、新版本,施行細則其實主要就是在講權責分工的部分。
  • 涂委員權吉
    對。所以這個部分我希望還是要注意一下,當初修法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央地方環評的權責能夠分工清楚,而且希望能夠儘量利益迴避,可是沒有想到2024年我們感覺又修回這樣子。對於我們2015年修法所要講的事情、所要做的事情,包括希望分工清楚、利益迴避等等,結果沒有想到2024年又重蹈覆轍,又走回原來的老路,所以這部分希望部長也能夠瞭解一下。因為我剛剛也聽到很多委員在講,針對新的預告修正版本,我們之前的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有講,把30公頃以下的太陽光電開發案環評交給地方,這是再生能源的大災難,而且我們也知道,地檢署一直在偵辦很多鄉鎮長、議長、議員、地方代表等等涉入的光電弊案,結果環境部現在不但沒有去改善,而且居然還預告修正,要把我們光電環評權下放地方,這不但沒有改善,還助長地方的首長,讓他們更名正言順地去要回饋金,是不是讓弊案發生的頻率更高?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原來是沒有太陽光電的,然後我們這次做的是針對15公頃以上的部分,15公頃以上的案子,經過山坡地,要環評,目前因為剛好這個細則修正的關係,所以就把15公頃到30公頃的部分讓地方來審,超過30公頃的部分是中央審。不過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已經宣布了,所以這個全部都收回到中央來處理。謝謝。
  • 涂委員權吉
    好。把光電納入環評,其實真的也是大眾的期待,只是說把環評權下放地方,大家還是怕會造成弊案叢生,球員兼裁判,擔心會有這樣子的問題,既然部長已經說不會下放,我希望部長針對這部分,跟我們同仁好好討論,好好評估,大家擔心沒有辦法改善,結果卻變成好像去助長地方跟光電業者產生弊案的機會,所以我希望我們環境部要做好監督的責任,保證不下放的部分,真的也希望部長能夠審慎評估。
  • 彭部長啓明
    是,我絕對不會下放,謝謝委員。
  • 涂委員權吉
    好,謝謝部長。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主席
    好,謝謝涂權吉委員。我們中午不休息,直到質詢結束,環境部備詢的人可以用餐。
    接下來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 質詢:林委員俊憲:12:20

  • 林委員俊憲
    (12時20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環境部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林委員好。
  • 林委員俊憲
    部長好。部長,前幾天有颱風且下大雨,我們臺南的南區,就是臺南和高雄邊界的二仁溪,這裡曾經是全世界最毒的河川之一,因為下大雨沖刷,你看一下,過去的一些廢棄物,現在都顯露出來了,所以很多人擔心,水會不會再把一些有毒的東西溶蝕出來。這個其實是歷史共業,情況真的非常淒慘,也是臺灣環保的一個大災難。以前沒有這樣的觀念,灣裡那個地方因為燒廢五金的關係,讓二仁溪變成世界最毒的河川之一,像戴奧辛等等,還有很多的重金屬污染,這樣的污染一直影響到現在。
    我們來看一下,二仁溪的問題已經二十來年,部長有看到這個表吧?黃色的這個地方大概是中度汙染,其實這二十年來二仁溪都一直維持在中度污染,經過我們的調查,整條二仁溪沒有受到污染的只有800公尺。二仁溪有65公里長,就是6萬5,000公尺,只有800公尺是乾淨的,其他地方的污染狀況都非常恐怖,我們要清理這樣的歷史共業一定需要中央的支持啦!不知道部長的看法如何?
  • 彭部長啓明
    我禮拜一的時候也去臺南看了,委員看到的那個圖片,我也看到了,真的沒想到臺灣還有這樣的地方。
  • 林委員俊憲
    真的。
  • 彭部長啓明
    因為這也是歷史共業,其實主管單位過去幾年討論了很久,上禮拜行政院也召集各部會討論這個事情,環境部願意以專案的方式負責整合中央的窗口,我們已經告知臺南市政府,希望他們趕快提一個計畫,然後由環境部協助爭取經費,雙方合作清除。
  • 林委員俊憲
    感謝部長的支持。其實二仁溪的整治,最早是從賴清德總統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開始,本席就是承接他的立委選區,賴清德總統擔任立委時,他每一年都會邀請環保署署長去走一趟二仁溪,本席剛準備邀請你到二仁溪,體會一下在上面搭船的感覺,因為你昨天只是在岸邊看。
  • 彭部長啓明
    對,在岸邊看。
  • 林委員俊憲
    本席邀請你搭船去看看,你就知道有多恐怖。
  • 彭部長啓明
    好的。
  • 林委員俊憲
    現在經過一些初步的場域分劃,就是本席給你看的這個表,大概分成A、B、C、D四個地方,D是在高雄,A、B、C是在臺南,估計還有1萬4,000噸廢棄物等待清理,所需經費非常龐大,初步算起來,因為有各種計算方式,像臺南市一個專案大概就要七億多元。部長,你有看過這個表嗎?
  • 彭部長啓明
    有看過。
  • 林委員俊憲
    這是臺南市的廢棄物清理費用估算,這筆經費一定要請中央支持啦!一定要請部長用專案全力援助,坦白說,這也是在洗刷臺灣的恥辱啦!灣裡那個地方禁燒廢五金已經很多年,但是這種行為對環境的破壞,幾十年都難以恢復,過去二十年來雖然有減輕,但還是一直維持在中度污染。我們可以看到二仁溪裡面也有魚啦!但是禁止垂釣,因為不能吃,而且也沒人敢吃啦!雖然水鳥有回來,但是基本上它的環境污染指數還是屬於中度污染。關於後續的計畫,部長,你的看法呢?
  • 彭部長啓明
    我們已經告知市府,尤其是環保局,請他們提相關計畫,未來會由我們審核,也會向中央的行政院爭取經費,我們希望儘快推動這個事情。未來要推動的時候也希望委員支持,我們也會和地方的環保單位、環團一起合作。
  • 林委員俊憲
    這個部分本席也向卓榮泰院長報告過啦!這個部分一定要做,因為事情已經拖到現在。其實過去每年都是稍微治標而已,本席大概統計了一下,中央歷年來對二仁溪整治的經費補助,平均每年大概只有800萬元,都不到1,000萬元,不知道在做什麼。
  • 彭部長啓明
    這是不夠的。
  • 林委員俊憲
    現場大概還留有將近1萬5,000噸的廢棄物,這裡面有水利署的估算,還有環保署的估算。
  • 彭部長啓明
    對,也有環境部的估算。
  • 林委員俊憲
    雖然會有一些落差,但基本上大概是1萬5,000噸上下,甚至是更多。所以這個部分希望彭部長重視,第一個,經費上,你答應要支持。第二個就是儘速進行,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是,沒問題,謝謝委員。
  • 林委員俊憲
    好,感謝部長,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林俊憲委員。接下來請陳瑩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瑩:12:26

  • 陳委員瑩
    (12時26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陳委員好。
  • 陳委員瑩
    部長好,你現在肚子餓嗎?血糖還可以嗎?
  • 彭部長啓明
    還可以。
  • 陳委員瑩
    所以我們今天應該不會發生因為你太餓了,然後就結束本席質詢的狀況吧?
  • 彭部長啓明
    不會。
  • 陳委員瑩
    好,希望你能夠撐下去。
  • 彭部長啓明
    好。
  • 陳委員瑩
    最近從媒體報導看到,環境部成立第29次全球氣候變遷締約國大會COP29的戰情中心,這是過去從來沒有過的創舉,因此本席要在這邊請教,這個戰情中心是一個任務編組嗎?
  • 彭部長啓明
    因為UNFCCC有197個締約方,全世界大概2二百多個國家,我有上ChatGPT查過,全世界有三個環境部長負責氣候變遷,但是沒辦法去,一個是梵蒂岡,一個是科索沃,另外一個就是臺灣。我以前參與很多這類的活動,但這次我沒有辦法參與,不過我們覺得還是要積極和國際接軌,要知道他們在做什麼,所以我們就設了這個戰情中心。現在就是從每天中午12點一直工作到晚上,我們會隨時蒐集資訊,它是這兩個禮拜的任務編組。
  • 陳委員瑩
    所以你們大概編列多少預算?
  • 彭部長啓明
    沒有預算。
  • 陳委員瑩
    本席了解一下,這個戰情中心大概有多少人?
  • 彭部長啓明
    我平常去看的時候,大概有15個人左右。
  • 陳委員瑩
    戰情室的指揮官是誰?應該不是趙少康啦!
  • 彭部長啓明
    不是的,是我們蔡署長。
  • 陳委員瑩
    前線派出去參加會議的組織或團體有多少個?他們有什麼樣的配備?可以即時回傳訊息?
  • 彭部長啓明
    可以。但是因為這次亞塞拜然這個國家的立場比較特別一點點,所以我們也保持低調,以務實獲取臺灣最大的權利為基礎,所以人的部分,還有層級的部分,請委員給我一點空間,我們的確派了很多智庫參加。
  • 陳委員瑩
    就是要保密的意思,是不是?給你空間是要保密的意思,還是怎麼樣?因為本席聽了好久還是聽不到具體的數字。
  • 彭部長啓明
    對。我們都有保持暢通的聯絡,但是有些不適宜對外曝光。
  • 陳委員瑩
    你們不方便在這裡回答?
  • 彭部長啓明
    對。
  • 陳委員瑩
    好,本席不會逼你啦!你們只要照實說就好,因為回答太……
  • 彭部長啓明
    國內大概有幾十個人參與。
  • 陳委員瑩
    本席已經沒有要你說了,因為你說是秘密就秘密了。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陳委員瑩
    本席又不是某個立委,愛亂噴,不會的!根據戰情中心成立的意旨,這次會議的主題有什麼樣的訊息和情資,需要環境部派這些人熬夜輪值,而且必要時要下達部長的指令?大家有在熬夜吧?辛苦了。
  • 彭部長啓明
    應該沒有熬夜,因為那邊也是……
  • 陳委員瑩
    還是有睡覺啦!
  • 彭部長啓明
    有睡覺。因為他們和我們的時差大概是4個小時,所以大概工作到晚上8、9點左右就結束,中午開始工作。
  • 陳委員瑩
    感覺大家都很有熱忱。
  • 彭部長啓明
    有的。
  • 陳委員瑩
    根據本辦的了解,這次的主席是亞塞拜然生態與自然資源部部長,除了部長層級之外,有其他國家的領導人出席嗎?
  • 彭部長啓明
    有,非常多,不過並沒有像往年那麼多,我聽說拜登也會去,但是還沒有確認。
  • 陳委員瑩
    臺灣並不是締約國,只是這個會議討論出來的決議,會有影響到我國的政策和權益嗎?
  • 彭部長啓明
    目前最關注的就是巴黎氣候協定的第六條──6.4,這個部分主要關係到全球的碳市場建立,所以目前我們最關注這一條,因為和臺灣未來有很顯著的關係,包含我們的出口、碳定價,這次可能會有一個很重大的議案通過,所以我們密切關注這一條。
  • 陳委員瑩
    所以部長,本席這樣聽下來,覺得你真的非常投入、很有熱情,也成立了戰情中心,這樣是否會增加我們未來成為締約國的機會,可以再更進一步?
  • 彭部長啓明
    我個人是期待,也希望有朝一日能用環境部長的身分參加UNFCCC,但是我也知道國際的現實,所以我會很務實、低調的進行。
  • 陳委員瑩
    這次戰情中心成立記者會,部長有提到,擔心美國總統當選人可能會造成全球淨零轉型的亂流,本席不太清楚你這麼說的原因是什麼啦!我們這樣評論他國的決定,特別是美國這樣的泱泱大國,會不會太過偏頗?本席是有一點擔心,而且我們也不是締約國。
    我們雖然不是締約國,但是我們一直很努力在推動保護環境的工作,也朝著節能減碳的目標努力。現在已經當選的川普總統,當時說了讓美國退出締約國,但是就算他說了這樣的話,你怎麼斷定他們退出之後就不會致力於善盡地球公民的責任,反而成為你口中的亂流?部長,你現在應該已經沒有在播報氣象了?
  • 彭部長啓明
    沒有。
  • 陳委員瑩
    所以到底是怎麼樣?因為本席有點擔心這樣的言論會有不良影響。
  • 彭部長啓明
    因為那幾天全世界的所有評論都非常負面。其實經過這幾次,我們也成立一個小組專門探討川普總統未來的政策,我也必須說,其實現在和川普8年前退出巴黎氣候協定的方法和形勢應該會不一樣,所以我們現在是很正面、正向看待未來他們可能會有的變化。尤其美國在淨零的科技上面,其實是居於全世界領先的地位,所以我們也很努力的,未來要主動做接軌的工作。我們不擔心他是亂流,因為亂流不是主流,只是短暫的波折而已。
  • 陳委員瑩
    其實本席有點聽不太懂部長的意思,所以亂流這樣的說詞是一個正向的字眼?還是……
  • 彭部長啓明
    就是我們坐飛機……
  • 陳委員瑩
    還是亂流之後會雨過天晴,然後迎向未來?
  • 彭部長啓明
    應該會雨過天晴,而且會慢慢回到正軌,我個人不是很擔心,因為我們目前……
  • 陳委員瑩
    所以你說的亂流不是指川普?
  • 彭部長啓明
    關於國際的氣候談判,目前大家的確是有一點擔心未來會怎麼樣,因為有不確定性,所以用亂流形容是非常貼切的。但是我也必須說,因為川普總統過去8年參與很多選舉,他對於治國有一定的看法,根據我們現在的評估,相信他在淨零部分一定有他的看法,我們也很樂意……
  • 陳委員瑩
    你一直在談論這個問題,但有一點讓本席很擔心,就是怕之後會有什麼差錯,所以有關這樣的討論,我們還是先跳過。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
  • 陳委員瑩
    所以本席剛剛提出的問題,就是你所謂的亂流,聽起來它就是一個過程。
  • 彭部長啓明
    對,是一個過程。
  • 陳委員瑩
    但結果會是好的。
  • 彭部長啓明
    對,謝謝。
  • 陳委員瑩
    好,大家聽到了。事實上,本席在第28次會議的時候就提醒過,從地球憲章的內容來看,善用原住民對自然資源的智慧,一直是各國規劃保護地球的很重要政策,我們不能忘記,COP29會議特別邀請原住民代表參與,這也是會議的一項重點。部長過去參加了這麼多次,是不是也應該要做同樣的思考?就是邀請原住民代表參加相關活動,藉此吸收各國當時運用原住民智慧的具體做法,並且帶回來參考?
  • 彭部長啓明
    過去我參加過11次,每次原住民都有相對應的活動,我都非常感動。臺灣參與的的確比較少,我們也希望明年COP30在巴西舉辦的時候……
  • 陳委員瑩
    我們參與的比較少,一來是因為資訊少,二來也是因為沒有受到邀請。
  • 彭部長啓明
    對。好,我們會促成這件事情。
  • 陳委員瑩
    希望部長上任之後會有新的氣象。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陳委員瑩
    本席還要在這裡特別呼籲環境部,有關這次會議的永續發展議題,這是各國優先推動的具體目標,藉助原住民和自然生態、環境融合的智慧,規範在地球憲章裡面,環境部未來在碳費基金的運用上也不能偏離世界潮流,一定要記住原住民這個重要的角色,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這個部分我們會考慮進去。
  • 陳委員瑩
    你們這一次的戰情中心對各國因應氣候變遷的作為,應該也蒐集了不少資訊。
  • 彭部長啓明
    對。
  • 陳委員瑩
    本席在這裡特別要求,針對各國運用原住民智慧的作為,也請你們一併蒐集,把整理好的資料提供本辦參考。
  • 彭部長啓明
    好。
  • 陳委員瑩
    同時也要參採、運用、轉化,擬定未來政策時也要一併加以規劃。更重要的是,明年你們派出去支持的民間團體部分,也應該要包含原住民的團體或代表。部長是不是可以認同本席的要求?
  • 彭部長啓明
    非常認同,也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促成這些事情。
  • 陳委員瑩
    好,謝謝。
  • 彭部長啓明
    委員,生日快樂。
  • 陳委員瑩
    這樣本席會害羞啦!謝謝。
  • 主席
    好,謝謝陳瑩委員。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培瑜:12:37

  • 陳委員培瑜
    (12時37分)陳瑩委員生日快樂。謝謝主席,有請環境部部長,謝謝。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陳委員好。
  • 陳委員培瑜
    部長,現在已經中午,今天早上您接受記者詢問的時候,關於環評的事情,您已經表態了,您說旅館、光電、文教全由中央審查。
  • 彭部長啓明
    對。
  • 陳委員培瑜
    關於這個說法,您可不可以說一下為什麼會有這個改變?
  • 彭部長啓明
    其實我上任不到6個月,環評的部分,我參與的時間可能沒那麼多,我相信很多事情上半年的時候都有討論很多了,所以我沒有參與很多,可能沒有完全了解。當然,這個法令預告出來的時候,的確引發社會很大的討論,所以我去了解之後,也有和同仁討論,其實我們一步、一步來,畢竟旅館的部分已經先做了,但是包含文教設施、光電,因為它是不一樣的,我很嚴格的檢視,所以後來我完全了解之後,今天就透過委員會宣布把這三項全面收回來。
  • 陳委員培瑜
    謝謝部長的調整。請問一下部長,這張照片,你覺得是旅館還是文教設施?
  • 彭部長啓明
    這個應該是旅館。
  • 陳委員培瑜
    對嘛!一般人都覺得是旅館。現場在吃便當的各位也可以看一下,這應該是旅館,就是當年的美麗灣案,可是它現在被臺東縣政府認定為文教設施。所以本席很開心聽到部長早上對媒體的說明,文教設施的部分會收回來由中央審慎評估,本席覺得這非常重要,但本席還是要和部長討論後續的問題。本席知道你們明年底才會公告,而且你們應該也會和地方政府討論,但是本席要指出的是,在這樣的案例現場,我們看到的是地方政府的態度,和他們專業度不足的問題。
    我們回到前一張。部長,你說那是旅館,本席也認為它是旅館,可是臺東縣政府說它是文教設施。你們有沒有看到標題?它叫做供文教用途。它的租期是42年,臺東縣政府先以新臺幣6.29億元買回來,再租出去42年,他們說租出去42年,未來可以收進來6億元,所以可以達到財政平衡。
    部長,你不用擔心,本席並沒有要問這個案子,本席只是要讓你知道,你早上的宣示是對的,因為地方政府在做環評的時候,不知道他們是什麼樣的心態,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態度,結果做成這樣的決議。因為本席很怕美麗灣案件再次重演,所以本席要拜託部長,您要有所堅持,如同您說的,你也認為它是旅館。但是你知道嗎?文教用途的環評和旅館的環評標準是不一樣的,旅館是1公頃以上就要環評,可是文教設施則是5公頃以上,如果差別這麼大,你可以想像地方政府有非常多漏洞可以鑽。
    如果他們想要圖利廠商,本席必須做出這麼嚴重的指控,因為當年抗議美麗灣案的時候,本席就住在花蓮,有非常多花東的好朋友去抗議,沒想到現在變成這個樣子,本席覺得非常難過。所以本席要請部長協助,後續你們公布相關法規之前,有非常多地方的聲音,你們要聽見,民間團體的聲音也要聽見,剛剛陳瑩委員也說了,我們到世界上開會的時候,原住民的聲音要被聽見,花蓮和臺東是有最多原住民的地方,可是他們的居住經驗、生活想望,並沒有被縣市政府聽見,這個時候環境部應該要有角色,對嗎?
  • 彭部長啓明
    對,沒錯,我們會把它考慮進來,謝謝委員的指教。
  • 陳委員培瑜
    好,謝謝部長。我們來看下一個案例,這是花蓮的193縣道,當年進行環評的時候,最後一個階段是所謂的閉門會議,根據過去的案例,通常在閉門會議的時候,行政團體、行政官員都會把民間團體趕出去,只留下媒體做紀錄,這是大家普遍可以接受的。但是當年的花蓮193縣道在最後環評會議的階段把記者也趕出去了,成為真正的閉門會議,所以後來花蓮193縣道案就通過了,結果產生我們後續看到的很多現象。
    部長,本席只是要告訴你,雖然你早上把旅館和文教設施的環評權限收回來,但是一樣會有本席剛剛說的那些問題,像花蓮193縣道,我們當年的所有論述就是它和海洋之間的關係、它和花蓮當地人生活之間的關係,但是都沒有被納入考量。這時候,如果中央有積極的配套和角色,把你們的專業度帶進地方,本席認為會讓所有的環評變得更適切,而且更符合大家對生活的想望。
    所以本席積極建議,雖然你們說明年年底才會做出相關預告,但是在相關人員的訓練或者委員的遴選、民眾的參與機制、明確的審查程序,還有不同項目的指引,本席認為都要積極做出相應的標準。本席剛剛已經舉了其中兩個案例,部長,你怎麼看?
  • 彭部長啓明
    委員,關於您的指教,我們都可以做到,我們會推動這個事情。
  • 陳委員培瑜
    好。也就是說,中央當然有中央的權責,也有中央的專業,但是回到地方,如果地方縣市政府沒有你們的指引,他們可能就會像本席剛剛說的,以非常低的標準、非常草率的程序審查,甚至是不公開、不透明的狀態,我們就可能一再、一再發生在地方環境評估之後的衝突,我們不樂見這些衝突,我們歡迎開發,但我們不樂見這樣的衝突,或者是不公開、不透明的情況。
    所以部長,你覺得有沒有機會在12月10日預告時間截止之前再做調整?還是因為你們會再做調整,所以這個時間也可以往後?如果你們不做出相關指引給地方政府參考,他們依然會繼續亂搞。
  • 彭部長啓明
    因為這個背後有一個指引,它會比較複雜一點。
  • 陳委員培瑜
    是。
  • 彭部長啓明
    因為我們那個預告裡面最核心的三項,我都收回了,所以我覺得還有很大的調整空間,我們會儘快推動這個事情,會再做修正。
  • 陳委員培瑜
    好,沒關係,這個時間本席可以調整,但是相關的指引,本席認為還是要做,我們辦公室也會積極和環境部討論,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 彭部長啓明
    好,沒有問題,謝謝。
  • 陳委員培瑜
    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陳培瑜委員。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 質詢:洪委員孟楷:12:44

  • 洪委員孟楷
    (12時44分)主席,謝謝,麻煩請環境部彭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洪委員好。
  • 洪委員孟楷
    部長好。部長,COP29──第29屆氣候高峰會議現在正在開啟,當然,我們沒辦法受邀參加,但是我們也有總統級的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你也是委員之一嘛!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我是執行秘書。
  • 洪委員孟楷
    今天有個社論標題下得很重──「總統府氣候大拜拜,再開下去有什麼意義?」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這個社論?
  • 彭部長啓明
    有看到。
  • 洪委員孟楷
    其中說到兩個部分,就是開了兩次會議,第一次的結論根本不能算是結論,第二次比較重要,第二次是說什麼?有兩個結論,一個是明年1月要提出我國的2032年減碳目標,第二個是政府要帶頭減碳。本席先姑且不論政府帶頭減碳是過去十幾、二十年來的共同共識,大家對節能減碳都耳熟能詳了。
    關於2032年的減碳目標,本席上一次也在這個委員會請教過您,第一,2025年你們要減碳10%,你已經親口證實會跳票,做不到!第二,2030年減碳25%的正負一,我們還不知道狀況。但是2030年還沒到,馬上又要再提出2032年的目標,所以現在時間是一直往後推嗎?
  • 彭部長啓明
    不是的。因為這次COP29要進到NDC3.0,所以等於是要拉到2035年,要到2035年這一關,一定包含2032年。
  • 洪委員孟楷
    對,到2035年,沒有錯,COP29就是所有先進國家或是主要參與國家都提出2035年的減碳目標嘛!
  • 彭部長啓明
    是,我們也在往這個方向做。
  • 洪委員孟楷
    OK。所以這次的氣候變遷會議其實主要是因為COP29,是不是?
  • 彭部長啓明
    不是。其實大家都知道COP29要訂出到2035年的目標,其實我們都是順著國際公約在做,所以我們正在準備的過程當中。
  • 洪委員孟楷
    好。我們拉回來,如果要說COP29,我們就來討論這個部分,因為本席也注意到環境部有所謂的戰情中心。
  • 彭部長啓明
    是。
  • 洪委員孟楷
    有兩個部分,大家也都說了,其實就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門道就是在這一次的會議中,到底已開發國家願意拿出多少錢給開發中國家做共同減碳的目標?錢才是重點嘛!沒錢沒有辦法做嘛!
  • 彭部長啓明
    是。
  • 洪委員孟楷
    第二,他們提出來的2035年減碳計畫、減碳目標,到底能不能具體落實?大家去看減碳路徑就可以看出來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國際原子能總署開幕那天也強調,COP28的時候有提出核能運用在2050年的時候要提高3倍,就是2020年的3倍以上,這個目標是不變的,為什麼?他們認為能源,不管是燃氣、燃煤都是排碳大宗,等於是減碳時很難對抗的敵人,因此希望用核能或者其他再生能源取代火力發電。所以去年COP28的時候就已經提出,2050年3倍的核能發電目標不變。現在……
  • 彭部長啓明
    那個……
  • 洪委員孟楷
    本席先說完啦!您不用著急。川普總統上任,大家之前都在談他有沒有可能也退出巴黎協定,這是第一個,或者他有沒有可能支持石油和燃氣發電?但不要忘記,川普總統即便是在選舉期間說支持石油和燃氣發電以及開採,但是他也同樣支持核能,而且他也認為核能應該要重啟,對美國很多地方來說。
    所以拉回來,其實本席的問題很簡單,這也是老問題,臺灣有什麼本錢和條件能夠和世界趨勢背道而馳?當世界看到減碳目標訂在那裡,當世界對於能源的運用,認為燃煤、燃氣都是排碳大宗的時候,結果臺灣背道而馳把核電廠關掉。剛剛本席查了台電的官網,超過84%、85%的火力全開發電,如果這樣的情況不改變,就是世界都在重新重啟核能,世界都在重新用核能,甚至是2050年要達到3倍的核能發電,結果我們反而背道而馳,請部長說明。
  • 彭部長啓明
    國際原子能總署是提倡核能的,所以我們一般會看IEA國際能源總署的主張,這就和國際燃煤聯盟當然希望全世界都使用燃煤發電一樣。
  • 洪委員孟楷
    但是本席要請教,COP28的結論是2050年提高至2020年發電量的3倍。
  • 彭部長啓明
    沒有這個決議,那是場外幾個國家的倡議。
  • 洪委員孟楷
    但包括美國、包括主要幾個加入的國家也都有這樣一個倡議。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那個沒有列入COP28的主決議,那個只是一個倡議。
  • 洪委員孟楷
    那有沒有這樣的倡議?有沒有這樣的一個討論?有沒有這樣的一個方向?
  • 彭部長啓明
    某些國家的倡議。
  • 洪委員孟楷
    是,某些國家的倡議,包括美國、包括主要國家。
  • 彭部長啓明
    只有幾個國家而已。
  • 洪委員孟楷
    是,另外我剛剛講了,部長,我現在不是要跟你爭執……
  • 彭部長啓明
    我沒有爭執,我在陳述事實啊!
  • 洪委員孟楷
    我現在講的是客觀的事實,就是當世界各國,即便是日本發生了311事件,但日本有沒有完全拋棄核能?沒有啊!日本現在還是有重啟核能的計畫,美國、微軟、Google他們有沒有再重啟核能?有啊!那我不懂你現在一直跟我爭執說這個不是決議、這個只是倡議、這個只是什麼,但重點是當全世界大家都往這個方向走。本席再一次強調,我也沒有說我一定要支持哪一個能源不可,但現在我們全體人類面對的目標是什麼?是2050要淨零碳排,2032年是你們自己提出來的減碳目標,2030年是你們自己講的減碳25%正負1,你達不達得到?所以其實大家是幫你想方設法,你既然已經講出了減碳25%正負1的話,那你要怎麼做?我們大家在關心、我們大家在害怕,其中排碳的大宗──火力每天都全開,那你跟我講時間到了2030就是減碳25%,誰相信?當川普也在擁抱核能,當美國、當COP29這一些國家大家都在擁抱,他們也不一定都覺得核能好啊,但是核能要幹嘛?核能取代不是取代再生能源,核能取代的是火力發電,是用核能取代、用不排碳的能源發電方式去取代排碳的能源方式,我們持續推動再生能源的技術,當哪一天再生能源技術我們人類真的有辦法把太陽能轉換成電能,把太陽能、把風力轉換100%電能的時候,我們當然可以捨棄其他我們不要的能源發電啊!但在這個過渡的過程當中我們要很務實,不是嗎?你身為環境部,我現在提出來,你不是經濟部,你不是台電主管,你是環境部,現在國內最大的排碳大宗就是發電占其中之一不是嗎?結果我們開了兩次的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會議,難怪社論講那是大拜拜,因為你沒有針對問題解決問題啊……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那個社論沒有……
  • 洪委員孟楷
    你只是要求大家去節能減碳啊,我想請教,哪一個人不知道要隨手關燈、隨手關電?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那個是深度節能,不是……
  • 洪委員孟楷
    但如果我們需要讓一個總統找環境部部長當執行秘書,那麼國家級的大拜拜結果到最後得出的結論不是我們要怎麼樣解決問題、怎麼樣提出問題,而是只告訴大家說:大家共體時艱一下吧!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那個結論不是這個樣子,那個深度節能有很深的意義在裡面,不是叫大家只有節能而已。
  • 洪委員孟楷
    部長,你不要一直看著召委啦,你好像希望召委說時間到了、召委怎麼還不站起來?
  • 彭部長啓明
    我沒有、我沒有,我是看著你。
  • 主席
    確實是時間超過3分鐘了。
  • 洪委員孟楷
    我知道,感謝召委,感謝你多讓我講這幾分鐘,因為我看部長好像眼神一直跟你求救說:欸!洪孟楷怎麼還在講,你還不站起來?
    部長,說實在我不喜歡一直重複講這些事情,但是我覺得如果我們環境部主管國家環境的主責單位都沒有辦法把真正客觀的事實告訴我們的上位,然後一味的讓這種民粹拉著走,那我真的覺得就印證了這樣的總統府氣候大拜拜到底有什麼用?開了兩次會議,但是真正的核心問題不解決、不面對,到底有什麼用?謝謝。
  • 彭部長啓明
    其實內容非常的多啦,謝謝。
  • 主席
    好,謝謝洪孟楷委員。
  • 洪委員孟楷
    但是就是每一個內容都沒有針對問題、解決問題嘛!
  • 主席
    好,謝謝。
    接下來請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伍麗華委員發言。
  • 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54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12時54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委員好。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部長好!我剛從財政委員會下來,今天財政委員會的專報是針對美國川普當選之後對我們整個前景的衝擊跟影響,這很有趣,因為川普一當選,COP29就上場,感覺上也很低迷,好像籠罩在川普當選的陰影,為什麼?因為很多科技工業大國都沒有參加嘛!這個部分大家就會說未來我們的碳政策會不會因為美國而有所改變?我們也覺得好像不是空穴來風,因為他任命新的環保署長是反綠能的,我們也看到他在第一次當選的時候就立刻退出巴黎協定,他競選期間說如果他再當選還會再退出,所以種種這些跡象,包括未來他們的一些氣候法案,看起來他都會把它給消除掉,所以面對未來整個關稅因應還有碳費這樣一個時代的來臨,我們都會很擔心。
    我想先請教,因為剛才我們在財政委員會,金管會主委、央行他們都說我們國家的綠能經濟政策、減碳政策是對的方向,既定不會改變,也覺得未來不會受到影響,那我就想請教第一個問題,部長您覺得那些歐盟會不會退出?
  • 彭部長啓明
    歐盟是不會退出,美國可能會暫時有一點影響,不過目前因為我們也非常深刻研究了川普總統可能的政策走向,我們認為是正向樂觀的,因為其實他可能對巴黎協定有些意見,但是其實整個全世界這個淨零的路是非常筆直的,而且不會回頭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是,這是必須走的一條道路。
  • 彭部長啓明
    必須走,而且其實美國也因為這個減碳淨零,全世界氣候科技的投資都在美國,所以我們認為他不會放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所以有沒有預算的支持其實反而是我們必須要關注的一個方向,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我認為對臺灣的利益來看,我們還是需要跟美國做好一個好朋友,所以我們未來的調整策略也會審時度勢來做該有的應對。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謝謝。部長,那我就要開始講了,為什麼呢?因為對於我們來講現在綠色經濟就是顯學嘛,我們也希望可以在我們的山林開始去種碳,所以我們有很多原住民族人這兩三年來他們也不斷聽說未來碳有價的時代會來臨,我們對於自己的自然碳匯也覺得很有信心,但是因為大家也不是很懂,所以他們常面臨到企業來找他們談合作,可是現在是一個詐騙的時代嘛,所以大家也都會很害怕,因此我在8月2日有開了一個公聽會,就是讓這一些企業跟我們的原鄉族人能不能夠有一個原鄉碳匯ESG的公益平臺,在這當中其實我很高興,因為後續有了一些迴響,像11月25日臺灣集保結算所願意來支持這個原鄉碳匯ESG的平臺,所以他們也找到了桃園復興區一個幾百公頃的地,要來跟他們做一個MOU的簽署儀式,就是讓企業臺灣集保結算所以及我們的族人去做一個三方契約的MOU簽署儀式,我也在想部長如果有空、有機會的話應該可以去給他們鼓勵一下。
    另外一個部分,公聽會之後我們有一群原鄉做產業、做企業的,他們成立了一個灣臺原住民淨零永續發展協會,內政部也即將核發他們協會的證照,他們想做什麼呢?他們想要來推動產業淨零,做相關的認證,他們也想做原住民的綠色產銷供需鏈,他們也想做一些原鄉綠能的自給率,例如小水力發電等等,然後讓產業可以永續、可以再升級。好,部長,我現在就是想問,因為大家都已經躍躍欲試,可是很多的問題需要去確認,特別是方法學的部分。在這邊我們也看到去年10月有發布一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公開了13類143項多元減量的方法,2025年也開始要做碳費的申請,2026就會來徵收。我現在是想要問,原鄉在自然碳匯的部分,我們很想要去肯認,因為現在只有新植林、只有濕地,但是我們很關心,竹林呢?森林呢?還有土地的管理方法呢?像這一些我們的自然碳匯才可能有一席之地,所以這個部分我想要了解現在的進度如何?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前面兩個方法學已經公告了、通過了,另外一個是我們環境部跟原民會跟農業部組成一個平台,是不是請署長來報告,因為剛開過會。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謝謝。
  • 賴署長瑩瑩
    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除了原本的植樹造林之外,還有竹林經營跟森林經營,但是因為這些內容比較複雜,所以環境部會把它做成懶人包。另外因為還涉及到未來要有查驗人員,所以農業部也要去輔導,就是要有查驗人員,那我們也希望原民會能去推廣,以上報告。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謝謝署長這麼說。因為所有的減量都需要驗證,我們也發現到現在第一波推的是重工業,但是國內外第三方驗證機構現在是不到15家,而且這個驗證費用對目前上路的這些所謂重工業,其實驗證費100萬對他們來說也沒有什麼。可是我要說的是,未來呢?未來呢?我們要面對這些。我有看到你們的專報有講,為了強化自願減量機制的規定,提高查驗機構的量能來滿足需求,你們有開設盤查作業查驗人員的訓練班,這個部分查驗機構的成立、新增查驗的項目、增加人員的培訓,我們來看一下預算。我這邊看到溫室氣體的管理基金目前114年從公務預算有撥補6.7億進來,但是我想先請教,因為我們知道未來徵收的碳費會撥入到溫室氣體的管理基金,請教部長,請問2026年你們預估會收多少進來?
  • 彭部長啓明
    大概60億左右。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會有60億拿進來。
  • 彭部長啓明
    對。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那我看一下,以目前114年撥補進來的6.7億放在人力培育的只有4,469萬,占將近8%,部長您覺得這樣夠嗎?
  • 彭部長啓明
    因為我們還有一個是國環院也有一部分的經費,所以當然現在還是不夠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不夠齁!
  • 彭部長啓明
    所以希望碳費的時候可以加強。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就是要提醒,我希望未來2026年收進來,這個溫管基金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我想要問部長,溫管基金的分配跟用途誰可以參與決定?為什麼我很關心?因為我們有參與氣遷法的修法,把溫室管理辦法變成氣遷法之後,法條有寫得很清楚,政府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所以我在這裡就是想要問一下,部長,就您所知,你們有沒有往利益共享的部分來去做這樣一個規劃?
  • 彭部長啓明
    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部分我們會來推動,因為原住民在氣候變遷裡面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是,公正轉型。
  • 彭部長啓明
    但是怎麼做還有公正轉型這個部分,的確是要委員到時候來給我們指教。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這個利益共享的部分我希望部長您可能要特別的注意,因為這個部分包括未來審議的機關學者代表、原住民的代表,我們希望部長在推動碳匯的計畫要重視原住民的權益跟參與,希望我們有決策發言權,也能夠參與這個很重要的邁向碳有價的時代。
  • 彭部長啓明
    好,沒問題。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淨零碳排的時代,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來做。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主席,也希望在一週內就我剛才所講的來做一個說明。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伍麗華委員。
    接下來請牛煦庭委員發言。
  • 質詢:牛委員煦庭:13:4

  • 牛委員煦庭
    (13時4分)謝謝主席,彭部長有請。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牛委員好。
  • 牛委員煦庭
    我們等一下投影片。部長是桃園人嗎?
  • 彭部長啓明
    桃園住了很久,中央大學,觀音出生。
  • 牛委員煦庭
    觀音出生嘛,今天就從家鄉的悲劇開始說起。
    環科的硝酸外洩案非常嚴重,相信部長身為觀音人看了一定很傷心,觀音在桃園乘載全國工業發展還有各式各樣最辛苦的產業,也是高污染桃園的重災區。這個硝酸外洩的意外,部長有沒有掌握相關的情況?
  • 彭部長啓明
    有,它7點多的時候發生,我們大概8點多一點,不到三十幾分鐘,我們化學署的團隊就已經去那邊監測了。
  • 牛委員煦庭
    你們是怎麼知道這件事情?是廠區通報的嗎?
  • 彭部長啓明
    消防單位。
  • 牛委員煦庭
    消防單位通報。
  • 彭部長啓明
    我們有一個平台。
  • 牛委員煦庭
    部長,你知不知道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嚴重的空氣污染,嚴重的公害事件,我們可以依什麼樣的法規處以什麼樣的罰鍰?
  • 彭部長啓明
    第一個是空污法,空污法對這種外洩,各種的下面都有一個處罰的比例,一小時內要通報。
  • 牛委員煦庭
    對,空污防制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如果業者沒有即時通報,執行協助救災這個義務的話,可以裁罰10萬到1,000萬元的罰款。
  • 彭部長啓明
    對。
  • 牛委員煦庭
    那這個案子他有沒有通報?
  • 彭部長啓明
    有通報。
  • 牛委員煦庭
    有通報,你們掌握是有通報?
  • 彭部長啓明
    空污的部分他有通報。
  • 牛委員煦庭
    那罰不罰得到?今天的問題就這個。
  • 彭部長啓明
    你要不要回答一下?請我們大氣司司長,謝謝。
  • 牛委員煦庭
    可以。
  • 張司長順欽
    跟委員報告,空污的罰款要看他整個過程,包括有意無意、是不是設備故障等等,要再去判定。
  • 牛委員煦庭
    再去判定對不對,所以有沒有可能是最後罰不到?
  • 張司長順欽
    這我現在不能講,還是要看整個環節。
  • 牛委員煦庭
    實務上狀況對不對?
  • 張司長順欽
    對。
  • 牛委員煦庭
    部長,我現在跟你討論這件事情的原因就在這個地方,就是我們現行空污防制法的規範都是規範業者的程序作為,也就是有沒有積極處理、積極配合,有沒有及早預防,但是我們整部法令從來沒有針對他們這些行為造成的後果進行裁罰。所以很有可能這個案子,如果目前部裡面掌握的訊息他是有通報的,很有可能到最後他沒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以至於橘色煙霧裡面是硝酸,然後造成大家恐慌也好,或是實際上身體損害,很有可能到最後他可以全身而退,有沒有可能發生這樣的事,部長?
  • 彭部長啓明
    這個請大氣司。
  • 張司長順欽
    我們還在看最後的後果。
  • 牛委員煦庭
    還是要看最後的後果,對不對?
  • 張司長順欽
    對,結果還是……
  • 牛委員煦庭
    實務上在執行是桃園市環保局,當然第一時間重罰,這是不是發生這種事情的標準作業流程?
  • 彭部長啓明
    是,我想環保局是第一線。
  • 牛委員煦庭
    第一線對不對,第一線掌握後一定是第一時間重罰,然後重罰之後會發生什麼事,部長你知道嗎?
  • 彭部長啓明
    細節還是要看當時。
  • 牛委員煦庭
    還是要看案件,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
  • 牛委員煦庭
    所以業者有沒有機會依法訴願?就是說我不服這個罰單,我其實有配合啊!我沒有違反相關法令,可以撤銷,有沒有可能?有可能對不對?
  • 張司長順欽
    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剛剛查,他通報時間超過1個小時。
  • 牛委員煦庭
    超過1個小時。
  • 張司長順欽
    一定會罰。
  • 牛委員煦庭
    一定會嘛,好。可是再來我就要問。如果他超過一點點,比如1個小時5分鐘,那你是不是要依比例原則來權衡裁罰的額度?他如果整天都沒通報,你就可以罰最高,罰2,000萬,對不對?可是如果他很積極呢?
  • 彭部長啓明
    超過1個小時就罰。
  • 牛委員煦庭
    你覺得會罰2,000萬嗎?
  • 彭部長啓明
    不是。
  • 牛委員煦庭
    不是嘛,對不對?
  • 張司長順欽
    這是有好幾個因子算在一起。
  • 牛委員煦庭
    今天拿這個題目來開頭,本席是要點出空污防制法很大的一個問題。這之前是倉儲大火,美福的案子,雖然消防法通過了,可是一樣啊,當初美福工廠造成的公害持續了好幾個禮拜,簡直是市民的災難。當初桃園市政府也是第一時間開罰500萬,最高額給他罰下去,後來發生什麼事?業者講說「我按照空污防制法,我沒有什麼相關的義務,我前期有配合,我也不想要這樣」。我很擔心像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他也講我有配合、我很積極,也許他沒有達到法律1個小時的標準,但是他都講了,按照比例原則你沒有辦法重罰。關於空污防制法,你看之前美福大火,500萬被撤銷,最後只能依廢清法罰6,000元,這跟人民的期待有巨大的落差,這是本席要提的事。
    其實在部長上任之前,之前薛部長的時候我就有講,空污防制法是不是只能針對程序性的東西予以規範?還是要從嚴處理?對於這些固定污染源造成公害的後果,只要造成,我不管你什麼原因,就要課予相關責任。有的時候重罰是為了讓他前期去配合,今天這個觀音的廠商搞不好就是因為,反正發生了我只要配合要件還可以逃脫處罰,所以他在前期的管理就跟你賭,他很有可能就疏於應付,我覺得這是法規上面巨大的問題。過去我們在討論空氣污染防制法的時候,包含前朝的修正,重點都放在移動污染源的管控,可是固定污染源難道不是空污的大宗嗎?我是認為有全面檢討的必要。部長?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給我一點時間再重新了解一下,因為委員提到的也非常有道理,目前我們是有不一樣的環節去做一些處理,不過委員你說的意見非常好,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再來評估一下是不是空污法有些缺陷。
  • 牛委員煦庭
    部長,你要多少時間?因為薛部長也講說要給他一點時間,當然他任期快到了,所以我也不怪他,但是你現在新上任,你除了碳的東西很專業之外,其他是環境部本來的守備範圍嘛。
  • 彭部長啓明
    好,委員給我們1個月的時間,好不好?我們再評估一下空污法是不是可以適應這些問題。
  • 牛委員煦庭
    第一個就是空氣污染防制法要不要再重新針對固定污染源部分做一些修正,譬如說倉儲的大火,譬如說這樣的一個公安意外造成的公害事件,有沒有一個專門的罰則來做處理?當然你可以講這個東西對業者來講是一個規範,是一個成本的增加,但有時候就是要這樣子才能維護我們的空氣或是水的安全,對不對?自律不成只好他律,過去我們在設定法律的時候都說,他們只要自律、只要好好的做,我們都相信他是好人,結論就是發生一大堆這樣的事,我不希望桃園再發生這樣的事,不管是倉儲也好、工廠也好,都不應該再發生公害,所以我認為空污防制法有檢討的必要,我們現在1個月的時間。
  • 彭部長啓明
    OK,好。
  • 牛委員煦庭
    部裡面做一下想法、做一下研討,開公聽會都很好,我們這邊也會做研討,我們可以長期來做討論,部長,可以嗎?
  • 彭部長啓明
    好,可以,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來進行。
  • 牛委員煦庭
    麻煩你,謝謝。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主席
    謝謝牛煦庭委員。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發言。
  • 質詢:葉委員元之:13:11

  • 葉委員元之
    (13時11分)請環境部。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葉委員好。
  • 葉委員元之
    部長好。我想請教一下,根據環境部的資料,你們有一份資料裡面有550筆碳排量,我特別去看了一下,前10名有7名都是電力供應業,電力供應業大概占了總排量36.45%,這資料應該是正確的嘛?是你們提供的。
  • 彭部長啓明
    前10名是電力業嗎?
  • 賴署長瑩瑩
    跟委員報告,那個是……
  • 彭部長啓明
    那個是工廠,你說的是廠,不是公司。
  • 葉委員元之
    工廠,好。我想問一下,因為裡面很多是電力供應業。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請問在電力供應業要繳碳費嗎?
  • 彭部長啓明
    要扣掉他給別人用的,他自身的或是輸配電的他自己要付。
  • 葉委員元之
    他要付嘛?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因為他也有產生二氧化碳,所以要付碳費。
  • 彭部長啓明
    對,但是他的比例不高,大概7、8%左右。
  • 葉委員元之
    為什麼?怎麼算?
  • 彭部長啓明
    這個我們有一套算法,例如台電產生1億噸的排碳量左右,可是他自己大概只有不到1,000萬噸左右。
  • 葉委員元之
    那剩下的是誰付?
  • 彭部長啓明
    剩下是我們使用者。
  • 葉委員元之
    使用者來付?為什麼台電造成二氧化碳,卻是使用者來付?
  • 彭部長啓明
    就是使用者用了這個碳排。
  • 葉委員元之
    當然啊,一般工廠生產東西所製造出來的碳費也是由消費者買單嗎?
  • 彭部長啓明
    我們請署長解釋一下。
  • 賴署長瑩瑩
    跟委員報告,當時在討論氣候變遷因應法的時候,有關碳費的徵收,對於電力的使用,當時立法院討論的時候就是由使用電力的一方,譬如這些工廠會用到電,所以碳費就由工廠端來負擔,而不是由電力發電端,不然如果兩邊都算的話,就會重複計算。但是如果像……
  • 葉委員元之
    可是如果一般的工廠生產東西,有排二氧化碳的話,是工廠付碳費,還是終端消費者付碳費?
  • 賴署長瑩瑩
    是工廠,而且是……
  • 彭部長啓明
    工廠。
  • 葉委員元之
    工廠嘛,所以只有台電特別,台電是由消費者來付碳費,台電是……
  • 賴署長瑩瑩
    只有會被收到碳費的大工廠才會要負擔碳費。
  • 葉委員元之
    我知道。
  • 賴署長瑩瑩
    一般的中小企業、服務業、民生都不會被收到碳費。
  • 葉委員元之
    不是消費者付,是只要生產當中有排出二氧化碳,他就要付碳費,一般的工廠是這樣,沒錯吧?台電的話是由使用者來付碳費,他只要負擔一部分,剛剛詢答是這樣,沒錯吧?問題很簡單嘛。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不要講那麼複雜。我想問明年台電大概要繳多少碳費?
  • 彭部長啓明
    他們其實會很努力,目前我們估應該是5億以下。
  • 葉委員元之
    5億以下,是不是?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5億以下,好,沒關係。因為明年就非核家園,核電退出,那二氧化碳會增加嗎?發電過程排放二氧化碳會增加嗎?
  • 彭部長啓明
    目前我所掌握的數據,我們綠能比例是持續在往上走,所以排碳係數是逐步往下走當中。
  • 葉委員元之
    所以明年非核家園以後,因為綠能的增加,所以台電要負擔的碳費會減少,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 彭部長啓明
    台電負擔的電費……
  • 葉委員元之
    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 彭部長啓明
    基本上不會減太多,因為目前來講……
  • 葉委員元之
    不會減太多,那到底是會減,還是會增加?不會減太多是減還增?
  • 彭部長啓明
    應該還是會減少的,因為……
  • 葉委員元之
    會減少,確定?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你確定喔?好,那我想問一下,台電如果未來因為能源配比的變化產生碳費,不管是增加、減少,請問一下它會轉嫁給消費者嗎?
  • 彭部長啓明
    不會,因為這個比例很低。
  • 葉委員元之
    比例很低。
  • 彭部長啓明
    因為不到5億。
  • 葉委員元之
    所以它不會因為這個課徵碳費的理由而漲電價?
  • 彭部長啓明
    不會。
  • 葉委員元之
    也不會造成所謂的虧損嗎?不會?
  • 彭部長啓明
    不會,虧損是自己營運的虧損。
  • 葉委員元之
    確定?確定喔?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營運虧損當然是因為發電成本增加而造成營運的虧損,我們現在講的是成本的部分,會不會因為碳費的成本增加,所以把電費提高,轉嫁給消費者?有沒有可能造成這個狀況?不會?
  • 彭部長啓明
    不會,因為這個占它的比例非常的低。
  • 葉委員元之
    非常低,你確定喔?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我這邊要指出另外一個問題,你剛剛講說因為還有綠能,所以可以cover到一些排碳的,因為綠能會cover到核電,所以不會增加碳排。可是你知道譬如說中研院現在在發展氫能,中研院不是跟台電合作,說他們用去碳燃氫發電。
  • 彭部長啓明
    是。
  • 葉委員元之
    這個東西也不會有二氧化碳。可是學者指出,你要去碳燃氫,要能夠甲烷熱分裂的話,是要在高溫700度到900度的狀況下,請問一下你要用什麼方式讓高溫維持在700度到900度?要用什麼方式?
  • 彭部長啓明
    這個是中研院的專業。
  • 葉委員元之
    它可能也是燃燒天然氣,也是燃媒嘛!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它是用LNG去做催化劑之後……
  • 葉委員元之
    那它在維持高溫的過程當中,有沒有可能會排出二氧化碳?
  • 彭部長啓明
    當然會。
  • 葉委員元之
    也會嘛!
  • 彭部長啓明
    對。
  • 葉委員元之
    所以實際上綠能不是完全不會排二氧化碳,它也是會排二氧化碳。
  • 彭部長啓明
    比較少。
  • 葉委員元之
    維持在700到900度的過程中,其實二氧化碳就是會排嘛,所以你們在預估所謂會不會增加碳費或者碳排,你不能只算它純粹發電,應該要把整個過程都算進去,不是說綠能就完全沒有碳排,沒錯吧?
  • 彭部長啓明
    很低,相對的低很多。
  • 葉委員元之
    這個也都要算進去,因為剛剛感覺部長這一塊沒有精算過,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沒有,其實整個去碳燃氫有它的算法邏輯,像目前我們看他們的計畫,到2028年只有5MW的發電量,所以相對比較少。
  • 葉委員元之
    我只是舉這個例子,就是說其實綠能不是完全沒有碳排的,大家一般會以為只要綠能就完全沒有碳排,但其實不是,還是會有。
  • 彭部長啓明
    幾乎是非常的低,非常的低。
  • 葉委員元之
    還是會有。再跟你請教一下,我們現在算碳費必須要外面檢核,對不對?現在19萬企業裡面,大概只有15家有檢核能力,是不是?
  • 賴署長瑩瑩
    那個是它的排放量要經過查驗機構的查驗。
  • 葉委員元之
    查驗證明嘛,只有15家,那我們的人力應該是不夠啦!
  • 賴署長瑩瑩
    夠,因為……
  • 葉委員元之
    不夠啦,那……
  • 彭部長啓明
    夠。
  • 賴署長瑩瑩
    夠。
  • 葉委員元之
    確定?15家就夠了?
  • 賴署長瑩瑩
    確定,因為這個制度已經實施很久。
  • 葉委員元之
    因為檢核的過程當中,查驗就要3個月的時間。
  • 彭部長啓明
    不會,報告委員,其實現在的人力150人左右,15家公司,我們有推算過每一個人的量能是多少,因為每一個查驗1個人大概2、3天左右,所以目前是夠。但是唯一一個情況是,如果社會恐慌,我每一個都要去做碳盤查、碳驗證,那就會不夠了,所以基本上現在要做的就是例如說金管會要求、我們要求還有供應鏈要求做就可以了,其他中小企業不需要做。
  • 葉委員元之
    好,謝謝。
  • 彭部長啓明
    謝謝。
  • 主席
    謝謝葉元之委員。
    接下來請劉建國委員。
  • 質詢:劉委員建國:13:18

  • 劉委員建國
    (13時18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 主席
    請彭部長。
  • 彭部長啓明
    劉委員好。
  • 劉委員建國
    部長好,部長辛苦了。部長應該很清楚,本身也是有氣象的專業,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是。
  • 劉委員建國
    臺灣入秋以後就是這麼多的颱風,現在有可能下午會再發布另外一個颱風。
  • 彭部長啓明
    對。
  • 劉委員建國
    像對雲林縣,我的母縣,還有臺灣全國的其他農業大縣,影響甚鉅。這幾天我一直也跟農業部農糧署還有農改場一起去看到很多作物的損害,而且非常嚴重,蠻多延遲性的傷害,颱風剛進來的時候還看不出受損狀況,不過經過一、二十天之後就慢慢的看到延遲性傷害一直展現出來。我是想要請教部長,因為你是氣象的專家,會不會預估這次颱風又會造成臺灣什麼樣的損害?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我已經沒有在做這個專業,我專心做環境部的業務。我沒有在算,也沒有特別在看。我回到民間,一定會給你這個資料。
  • 劉委員建國
    不過底下剛剛一直笑有點奇怪,是不太相信部長的專業,還是怎樣?你們可以說給我聽,我不會跟部長講。我要表達的是,因為這個對農業的損害真的甚鉅。部長可以再看一下,報導是11月份會有四颱共舞,可能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狀況,要部長馬上答復我,可能會造成整個農業的損害到什麼程度,當然是有困難,不過我為什麼會這麼問?是希望都透過你的專業也適時的……因為對災害的部分經常是由跨部會來整合跟支持,也不只這樣,今年11月有四颱共舞,2021年臺灣遇到百年大旱,再往前推,2016年有霸王級的寒流,這種極端氣候在在都造成環境還有農業巨大的損害,所以我才會希望可以透過未雨綢繆的方式來請教部長,面對這種全球氣候異常的狀態,已經很難用過去的經驗值去判斷的狀況下,站在環境部的角度,可以做到什麼樣的程度來做一些預防?
  • 彭部長啓明
    這個就是氣候變遷調適能力的建構。環境部其實是調適的主管機關,目前各個縣市有在提調適的計畫,我們在審核當中。也就是我們知道會越來越嚴重,可能以後會有癌症,每個人都會生老病死,但是要提早準備,所以環境部是扮演這個角色。
  • 劉委員建國
    調適,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調適。
  • 劉委員建國
    部長可以看以下的資料,這是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我就不再贅述。最主要有委員部長講的第六點,氣候變遷調適之協調、研擬及推動事項,還有相關內容,我就不再贅述。我要再請教部長,我們預估在2026年開始開徵60億的碳費。我記得我看了一個報導,應該是10月17號彭部長特別強調,碳費的目標是要以減碳最有成效作為目標,並幫助因應氣候變遷造成的弱勢,例如可能會受到海水倒灌影響的嘉義或整個西南邊沿海地區,你認為這些地區需要一些調適的方案,碳費應該可以提供幫助,沒有錯吧?
  • 彭部長啓明
    沒錯。
  • 劉委員建國
    謝謝部長,未雨綢繆講了這些先知的話,事實上就應該是這樣。再看底下一些資料,部長就可以知道。你看106年到112年的農業損失,106年是39億,107年44億,來到110年已經156億,甚至於去年是129億。從39億一直到這幾年最高的156億,可想而知,這是倍數、倍數、倍數的一直在成長,臺灣的農民怎麼有辦法承受這種打擊?臺灣的農業又何嘗不是?我要跟你表達,站在環境部的角度,你們跟農業部有一些相關的合作,好比循環、畜牧業等等,所以站在環境保護的立場,到底針對這樣的情事有沒有辦法在你的調適方案裡面,對臺灣的農業、臺灣的農民或多或少有一些挹注?
  • 彭部長啓明
    基本上碳費要直接補助給農業是有點困難的,因為碳費有13個項目,比較沒有農業方面的,但是我們現在會督導每一個部會要做調適,像農業部也要做它的調適,所以農業部自己也會編調適的經費,如果有一個調適是更明確、更有效益的,或許有一些部分就可以來進行補助。
  • 劉委員建國
    要更明確嘛?
  • 彭部長啓明
    要更明確。因為有時候……
  • 劉委員建國
    但是部長的明確在10月17號的記者會已經講了,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
  • 劉委員建國
    海水倒灌影響嘉義或整個西南邊的沿海地區,海水倒灌影響的農業叫做漁業,基本上就是漁業的養殖池一定會受到影響,當海水倒灌,當地所有的養殖池,不管是文蛤,不管是蛤蜊,不管是什麼,也一定會受影響嘛!這個就符合你講的話,你講的有一個具體的計畫內容裡面,對啊!不然你講的這些內容是指什麼?
  • 彭部長啓明
    沒有,我們講的是例如說它的海平面上升,海水倒灌會變得更頻繁,如果未來的碳費在調適的部分,可以補助海邊的堤防可以拉高,減少海水倒灌的機會。
  • 劉委員建國
    對啊!你就是補助海邊的堤防可以拉高,對不對?
  • 彭部長啓明
    對,如果是這樣……
  • 劉委員建國
    那海邊的堤防基本上主責是在經濟部,對不對?在河川分署,應該是這麼說。
  • 彭部長啓明
    對。
  • 劉委員建國
    你已經可以想到這樣了,當然對農業的部分,你是不是可以多加著墨一些?應該可以吧?
  • 彭部長啓明
    好,委員,這個我們來研究一下。
  • 劉委員建國
    我是應你講的話來想出環境部在碳費的部分可以更周延、更周全的為臺灣的農業跟農民做更多的挹注,應該是這樣,而且你最後一句話特別還強調:並幫助因應氣候變遷造成的弱勢。那絕對是農民,絕對是臺灣的農業,應該是這樣。我知道部長沒有辦法馬上答復我,是不是可以研擬一下?就像你剛才比喻的,針對這種西海岸的堤防,我們或多或少可以在碳費部分來做一些挹注,相關沿海的農業也應該可以比照這樣的比例來做支持嘛!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我們研究一下。
  • 劉委員建國
    好啦,一個月,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我們試看看,謝謝。
  • 劉委員建國
    這不能試啦!
  • 彭部長啓明
    我們研究一下。
  • 劉委員建國
    研究之後就做啦,好不好?你就想到堤防了,不然我覺得你對經濟部比較好,你對農業部不好啊!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農業部預算比我們大十幾倍。
  • 劉委員建國
    沒有啦,沒有、沒有、絕對沒有,農委會之前平均才多少預算,後來是升格變部之後才逐步慢慢調高起來,對不對?你們以前是環保署,現在叫環境部,你們的預算如果比人家少,你們就漏氣了啊!我再問你一次,你知道環保署變成環境部是誰主責處理的?
  • 彭部長啓明
    謝謝委員、謝謝委員。
  • 劉委員建國
    對啊!那個也是我處理的,人家預算可以增加,為什麼你預算不能增加?對啊!那下面的人就有問題了。
  • 彭部長啓明
    委員,我們要加油啦,我們希望增加啦!
  • 劉委員建國
    好,謝謝。
  • 彭部長啓明
    好,謝謝委員,一個月。
  • 劉委員建國
    還有一題,很快、很快,不好意思啦。昨天桃園市有工廠發生大火,部長很清楚。
  • 彭部長啓明
    有。
  • 劉委員建國
    傳有酸氣外洩引起很大的恐慌,化學署的技術小組第一時間也趕到現場,我想毒化災絕對是近幾年來最棘手的災害之一,像我們雲林又是我的母縣,有石化工業園區,我們更深知毒化災的危險性跟影響性,所以我在委員會也特別拜託之前的環保署,現在是毒化署,儘速在雲林六輕又成立了一支叫麥寮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這個原本有,在斗六,但是從斗六趕到六輕的石化園區要一個鐘頭,緩不濟急,我也特別感謝環境部跟毒化署可以做這樣來處理,對於在地民心的安撫來講,就達到一定程度的效果。請教部長,目前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總共有幾隊?
  • 彭部長啓明
    現在有10隊。
  • 劉委員建國
    有10隊嘛!
  • 彭部長啓明
    我們希望擴增啦!
  • 劉委員建國
    擴增?為什麼要擴增?
  • 彭部長啓明
    因為其實有一些地方,例如說東半部,花蓮、臺東、金門目前還沒有,我們現在考慮在那個地方先來設分隊。
  • 劉委員建國
    好,花蓮、臺東,你們現在有多增加一隊,就是要進駐花蓮的東華大學。
  • 彭部長啓明
    對,正在規劃當中。
  • 劉委員建國
    對啊,為什麼會花蓮多一處,然後又進到東華大學?為什麼選擇這個地方?能不能簡單說明就好?
  • 彭部長啓明
    就是0403花蓮地震導致東華大學的實驗室大火。
  • 劉委員建國
    對,那個非常嚴重。
  • 彭部長啓明
    是。
  • 劉委員建國
    相關的化學物質延燒24小時,整個校舍全毀。
  • 彭部長啓明
    是。
  • 劉委員建國
    為什麼第一時間沒有我們的應變隊去做處理?
  • 彭部長啓明
    我們請署長說明。
  • 謝署長燕儒
    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們在花東的部分是委託花蓮市中華紙漿,因為它也有聯防小組,所以平常我們都是委託它去處理啦!但是這次因為地震導致地……
  • 彭部長啓明
    錯動。
  • 謝署長燕儒
    應該說路線受阻,結果它進不到裡面。
  • 劉委員建國
    你們不是要從宜蘭調派應變小組過去嗎?
  • 謝署長燕儒
    那是北區。
  • 劉委員建國
    對。
  • 謝署長燕儒
    就是我們10隊的話是由我們去啦!
  • 劉委員建國
    對啊、對啊!
  • 謝署長燕儒
    但是在比較緊急的狀況,像花蓮當時的話,我們有一個合作協定,請那個聯防小組來幫忙。
  • 劉委員建國
    好啦!那個聯防小組也因為地震道路中斷、道路坍塌,那個小組一樣沒有辦法到東華大學直接去做相關的應變作為嘛,對不對?
  • 謝署長燕儒
    對。
  • 劉委員建國
    一樣道理嘛,從宜蘭要調過來道理還是一樣嘛!道路中斷都沒辦法處理嘛!那你們現在只有給花蓮,花蓮要再設,花蓮設是要應付未來的花東嘛,是不是這樣?
  • 謝署長燕儒
    不是,我們臺東跟金門都會同時規劃。
  • 劉委員建國
    好,這樣我就放心了啦!就像剛剛開始講的要未雨綢繆,不要重蹈覆轍!不然像花蓮發生這個事情,在地的沒辦法處理,要從宜蘭調過來,也因為路況問題沒辦法,所以各縣市有一個,我想這是一個我們應該的基本作為啦!如果要這樣處理,我就問到這邊。好,謝謝。
  • 謝署長燕儒
    謝謝委員。
  • 彭部長啓明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謝謝劉建國委員。
    接下來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吳宗憲委員、吳宗憲委員、吳宗憲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張雅琳委員、張雅琳委員、張雅琳委員不在。
    今天的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楊曜、委員張雅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一、氣候變遷因應法授權修訂子法及行政措施尚未完成修訂,恐影響氣候調適推動之進程。
    氣候變遷因應法於去年完成修法,明定我國應在2050年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並分階段對排放溫室氣體之排放源徵收碳費。
    問題: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環境部考量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需配合修訂之法令及行政措施眾多,將盤查登錄作業、查驗認證機構管理、碳費徵收及費率、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等項目列為優先修訂事項,合計納入優先修訂者計16項,截至今年8月底止,尚有4項仍未完成發布,此外,以氣候變遷因應法授權修訂子法及行政措施之條文來看,另有13項項目未排修訂期程,恐影響氣候調適推動之進程,請教環境部,相關氣候變遷因應法授權修訂子法及行政措施預計何時完成規劃發布?又前述修訂子法恐涉及到跨部會協調,如訂定各行業碳洩漏對國家整體競爭力影響之認定,將曠日廢時,環境部要如何因應?
    二、環境部審查自主減量計畫人力不足,恐影響後續開徵碳費之期程,環境部如何因應?
    環境部規劃,針對第一階段碳費徵收對象281間公司(500個工廠),預計於114年6月底前業者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115年四月底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執行進度報告,5月底繳納114年度碳費。
    問題:
    (負責審查業者所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為氣候變遷署的碳費推動組,該業務組除了前述業務外,仍需負責碳定價及碳費徵收的政策、制度與法規之規劃執行以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之作業,但審查自主減量計畫僅5名承辦,審查500個工廠所提出之計畫,若審查人力不足,恐影響後續開徵碳費之作業,為此,環境部有無向行政院提出增加人力之需求?
    三、請環境部研議與國科會合作,規劃打造監測環境品質的衛星?
    媒體報導,環境部今年初與美國NASA及多個亞洲國家合作進行跨境空污監測,在11月初發表成果,部長也希望持續與NASA跨國合作,未來的目標是發射空氣品質衛星。
    問題:
    (部長表示未來希望持續與NASA合作,可行的合作模式為何?簽訂備忘錄?
    (部長也曾說未來的目標是發射空氣品質衛星,以日本為例,已擁有二顆溫室氣體觀測衛星,能夠掌握長期溫室氣體濃度變化的趨勢,請問環境部,若我國擁有監測環境品質的衛星,優點為何?
    (目前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以係數法為主,但衛星數據具有高透明度,可降低人為因素,提高數據公信力,此外,我國已有自製衛星的技術能力,請教環境部,是否研議與國科會合作,規劃打造監測環境品質的衛星?
  • 委員張雅琳書面質詢

    (今年7月,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ónio Guterres)呼籲各國注意在極端天氣下,應多注意保護脆弱族群及暴露高溫下工作者。因為今年7月21日至23日間,出現了全球有紀錄以來最高溫,氣候學家根據樹木年輪和冰蕊推估,這可能是地球12萬年以來最熱的日子。國科會與環境部今年(2024)度發表的《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指出,台灣氣候變遷加速,近30年來平均氣溫每10年上升0.27°C,不僅使得夏季天數逐漸延長,在高溫方面,台北更在2020年7月24日達到39.7°C,打破台北觀測站設站以來的百年高溫紀錄。針對極端天氣產生的影響,已經開始影響人民的生命財產狀況之下,請環境部應該針對弱勢族群,特別是兒童,應採取何種協助方案和措施,請環境部與相關部會研擬相關的措施。
    (針對世界各國對於高溫氣候變遷對於兒童的影響,已經陸續有相關的研究產生,研究多項指出針對氣候變遷對兒童健康的負面影響應受到關注,但目前的研究多集中於食物供應、居所、心理健康以及疾病等方面,而臺灣對於這方面的研究目前偏少,希望可以全面的增加這類的研究,其中針對極端天氣而剝奪孩子到外面休憩時間,應特別針對這個部分特別委託研究,以作為未來政策研擬的重要方針。請環境部研擬明年增加這方面研究的計畫。
  • 主席
    現在作以下決定及決議: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環境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以及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4年度預算書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32分)
User Info
黃秀芳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彰化縣第2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