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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洪委員孟楷: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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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黃委員國昌: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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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沈委員發惠: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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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萬委員美玲: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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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陳委員秀寳: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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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葛委員如鈞: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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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羅委員廷瑋: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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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莊委員瑞雄: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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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陳委員俊宇: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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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林委員思銘: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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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林委員宜瑾: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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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吳委員思瑤: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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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羅委員智強: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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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陳委員培瑜: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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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張委員雅琳: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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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吳委員春城: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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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李委員坤城: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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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傅委員崐萁: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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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吳委員沛憶: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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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郭委員昱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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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范委員雲: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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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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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楊委員瓊瓔: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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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吳委員宗憲: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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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王委員正旭:12:39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9時至13時43分 @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席:鍾委員佳濱)
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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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9時至13時4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鍾委員佳濱
本日議程 討論事項
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五)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
(七)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八)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九)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十)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七)至(十)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第(一)、(三)、(四)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三、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四、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五、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至(三)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六、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第(一)、(五)、(六)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僅進行詢答】
答詢官員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鄭世忠
銓敘部法規司司長雷 諶 eq \o\ad(\s\up3(ㄔ),\s\do3(ㄣ))
ˊ -
張主任秘書智為報告聯席會,出席委員23人,已足法定人數,請主席宣布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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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開會。首先介紹到場委員及應邀列席官員,我們介紹官員包括有教育部鄭英耀部長,歡迎您;以及政務次長張廖萬堅次長,歡迎您;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李秉洲副人事長,歡迎您。其餘我們就請參照名單並列入公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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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次議程討論事項排定6案,分別為併案審查「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現在進行提案說明及機關報告,我們先請機關代表報告,發言時間5分鐘,有請教育部鄭部長報告,請。 -
鄭部長英耀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早安,大家好。今日本人應邀列席,就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等法案及審查多位委員所提版本進行報告,謹向各位委員長期對於運動事務的關心與支持,表示衷心的謝忱,並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謹說明如下。
本部的體育署在102年成立以來,已超過10年,達成階段性的目標,面對國際運動發展潮流,臺灣的社經情勢變化,以及人民健康福祉的發展,的確到了應該調整組織結構的最佳時機。隨著全球化的腳步,國際運動賽事的蓬勃發展,各種運動傳播媒體無遠弗屆的深度影響,職業與商業化運動跨域與全球性的發展也是擋不住的潮流,各式各樣的運動商品與服務,在經濟、文化與運動全球化發展的影響之下,已成為民眾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國體育預算近年來已大幅倍增,隨著場館設施的普及化,高齡人口占比逐漸提高,國人對於觀賞運動、參與運動越來越重視,運動不僅是學校教育的一環,更是自我實現、追求卓越,讓世界看見臺灣的一個方式。
為實現賴總統揭示的願景,以運動壯大臺灣的政策,本部從113年5月啟動研擬作業,6月到7月辦理了四場論壇,廣收各界建言,行政院也在8月15日成立體育運動發展部籌備小組及諮詢小組,分別由龔秘書長、鄭副院長擔任召集人,在8到10月總共召開6次會議,進行組織法案之研議及聽取諮詢委員的建言,進而研訂新部會組織願景、目標、核心價值及政策等方向。經過緊鑼密鼓的籌備後,將成立一個嶄新的專責機關「運動部」統籌相關業務,以打造一個運動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的國家,並強化臺灣的國際參與及影響力。未來「運動部」的組織架構採取新的思維設計,規劃「1部1署3中心」推動全國運動業務,下設「全民運動署」,辦理全民運動發展等業務;另增設「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並透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合作,執行競技運動人才培育及運動科學研究與應用。
其次,為因應全新的機關「運動部」成立,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草案,並提出「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項法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至於委員所擬具「運動部組織法」及「教育部組織法」等相關法案,本部簡要說明如下,詳細意見請參閱書面報告。
一、「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楊瓊瓔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鍾佳濱委員等16人、羅廷瑋等16人、徐富癸等17人、范雲等16人、吳沛憶等16人及林宜瑾等19人計9項提案,本部予以尊重,建議併同行政院提案版本審議。
二、有關「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6人、吳沛憶等21人、林宜瑾等19人等3項提案,本部予以尊重,建議併同行政院提案版本審議。
三、「國家運動產業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及林宜瑾等19人計2項提案,本部予以尊重,建議併同行政院提案版本審議。
四、有關「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委員吳沛憶等20人、林宜瑾等19人等2項提案,本部亦予以尊重,建議併同行政院版審議。
五、「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林宜瑾等19人等2項提案,本部予以尊重,建議併同行政院提案版本審議。
六、「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7人、陳菁徽等18人、羅廷瑋等17人、吳沛憶等21人及林宜瑾等19人計5項提案,本部予以尊重,建議併同行政院提案版本審議。
為落實總統政見以「運動壯大臺灣」的願景,首要成立全新的中央二級運動主管機關,以新思維建構完整運動行政體系,才能大力執行,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振興運動產業,促進幸福經濟」及「推展國際事務,世界看見臺灣」等四大目標。「運動部」之成立已獲各界高度共識,並有高度期待。本次相關組織法及配套法案的提出與修正,尚祈委員能鼎力支持,使1部1署3中心組織法及設置條例草案能順利完成立法。也期於明(114)年下半年「運動部」正式揭牌,讓臺灣的運動發展邁向新的里程碑,為國人創造無限可能。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導,謝謝。 -
主席謝謝鄭部長。另外有提出書面報告的機關,包括銓敘部以及數位發展部,請問雷司長有沒有口頭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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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司長諶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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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數發部法制處陳專門委員有無補充?沒有補充。好,這些書面內容列入公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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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書面資料
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
五、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
今天大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就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等法案及審查多位委員所提版本,本人承邀列席,並聆聽各位委員卓見,至感榮幸。
為實現賴清德總統揭示的願景,以運動壯大臺灣的政策,行政院經過緊鑼密鼓的籌備,將成立嶄新的專責機關「運動部」統籌相關業務,以打造一個運動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的國家,並強化臺灣的國際參與及影響力。「運動部」組織架構採取新的思維設計,規劃「1部、1署、3中心」,推動全國運動業務,下設「全民運動署」,辦理全民運動發展等業務;另增設「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促進運動產業發展,並透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與「國家運動科學中心」的合作,執行競技運動人才培育及運動科學研究與應用。因應全新的機關「運動部」成立,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9條及第39條條文修正草案,並提出「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及第9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項法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感謝各位委員對體育運動之支持與關心,並長期關照運動之發展,今天聯席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草案」等法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
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
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以下謹就本部對成立運動部及提案之意見提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正與支持。
壹、成立運動部說明
本部體育署自102年成立以來,已逾10年,達成階段性目標;面對國際運動發展潮流、臺灣社經情勢變化及人民健康福祉發展,的確到了調整組織結構的最佳時機點。
112年我國總統候選人,不約而同提出運動成立二級部會之政見,也顯見這個議題,已浮出檯面,成為國人及各界關心國家運動發展的重要課題。
隨著全球化的腳步,國際運動賽事的蓬勃發展、各種運動傳播媒體無遠弗屆的深度影響、職業與商業化運動跨域與全球性發展,已是擋不住的潮流;各式各樣的運動商品與服務,在經濟、文化與運動全球化發展的影響之下,已成為民眾生活中的一部分。從世界主要國家的運動行政組織設置形態而言,設置部會級的運動行政組織是個趨勢,或與其他事務領域合併,進行業務整合。我國體育預算已在近年大幅倍增,隨著場館設施的普及化、高齡人口占比逐年提高,國人對於觀賞運動、參與運動越來越重視,運動不僅只是學校教育的一環,更是個人自我實現、追求卓越、讓世界看見臺灣的方式之一。
一、籌備過程
賴清德總統113年5月20日就職演說提到將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推展全民運動。從成立全新的運動主管部會開始,藉由部級機關的成立,以嶄新的思維,從奪牌思維改成重視全民運動投入,希望將競技運動全民化、全齡化、社區化及產業化,推動新的運動政策。
本部自113年5月啟動研擬作業,6月至7月辦理4場論壇蒐集各界建言。行政院於8月15日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籌備小組及諮詢小組,分別由龔秘書長及鄭副院長擔任召集人於8月至10月共召開6次會議進行組織法案之研議,及聽取諮詢委員的建言,進而研訂新部會組織願景、目標、核心價值及政策方向等。
諮詢小組委員意見概述如下:
(一)部會名稱:新部會「名稱」,諮詢小組多數委員認同以「運動部」命名,展現新的思維與價值;期盼未來各部會皆具備推展運動發展的思維,彼此相互銜接、共同協作。
(二)成立目的:從奪牌改成重視全民運動投入的嶄新思維,期將競技運動全民化、形塑運動文化;落實運動多元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之核心價值。
(三)組織設計:全新組織架構,建議成立「適應運動」、「產業及科技」相關業務司;建議設置三級機關;贊同設立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執行產業政策,輔導企業,人員進用彈性,可延攬民間人才。
(四)掌理事項:應注重各年齡層運動推展,對身心障礙運動要有更多資源與關注;運動產業產值可期,應多元發展與健全產業環境;多元培育運動專業人才;以運動員為核心,強化選手生涯發展及權益保障;積極參與運動相關國際組織、辦理國際賽事,建構外交網絡。
二、部的願景、目標及核心價值
近年來我國運動員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不僅激勵人心,帶動運動風氣,更凝聚國人情感,展現國家軟實力,讓世界看到臺灣。國人無不企盼我國的運動能更進一步發展,讓運動往下扎根,讓國民都享有運動的機會與權利,促進全民運動與運動產業發展,以「運動壯大臺灣」為願景。
「運動部」以「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振興運動產業,促進幸福經濟」、「推展國際事務,世界看見臺灣」四大目標為推動方向,展現「運動平權」、「社會包容」、「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
三、組織規劃
(一)部會名稱:經行政院3次諮詢小組會議總結出多數委員認同以「運動部」為名,更能展現全新部會的嶄新視野、思維及核心價值,並與國際接軌。
(二)運動部與本部業務劃分
1.體育為教育重要一環,涉及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及體育教學部分,如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及教學所需之場地修整建,續由本部辦理。
2.部屬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與專任教師同為學校正式編制人員,員額及人事預算經費係編列於學校,其任用係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其退休、撫卹、離職、資遣等均依教育人員相關規定,至於專任教練證照、增能、解聘、停聘、不續聘、申訴之督導由運動部核處。
3.部分屬運動專業領域,如運動績優生升學試務、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及專業領域課程綱要等事項,基礎作業由運動部負責,再交由本部發布;餘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輔導與管理及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維持由運動部續處。
(三)組織架構及職掌─1部1署3中心
1.一部:為辦理全國運動業務,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之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形塑運動文化並落實多元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之價值,特設運動部。
(1)組織架構:研議成立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國際事務司、設施規劃司等6司。
(2)業務職掌:運動政策與法規之研擬、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身心條件、性別、族群、區域與社會經濟地位各面向多元運動平權之規劃、推動、輔導、管理及監督。適應運動發展、帕拉競技與共融運動之規劃、推動、輔導、管理及監督。競技運動發展與選手之培育、選拔、獎勵、輔導、生涯發展及權益保障;教練與多元運動專業人才之培育、增能、認證、聘用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運動產業發展及運動產業人才之培育;職業運動之輔導;運動文化記憶之保存及再現;運動彩券、運動發展基金、多元資金挹注、運動科學發展與創新應用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國際運動事務交流與人才之培育;國際賽事籌辦、鼓勵運動人才參與國際運動組織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運動設施發展與運動場館之興整建及永續營運;運動設施與場館之分級統籌運用與友善運動環境之規劃、推動、管理及監督。全國性運動團體業務健全發展與良善治理之促進及輔導;相關機關(構)、團體運動發展事項之協調。所屬機關辦理全民運動事項之督導。其他有關運動事項。
2.一署:運動部為辦理全民運動之全齡化與社區化發展,促進競技運動全民化、各層級賽事推廣、運動教育及技能發展,形塑運動文化,特設全民運動署。
(1)組織架構:研議成立綜合規劃組、新興運動組、全齡及社區運動組、海洋山林運動組等4組。
(2)業務職掌:全民運動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擬。國民規律運動、運動教育與體適能檢測之規劃、推動及執行。兒童、少年、青年、壯年與高齡者全齡運動之規劃、推動及執行。海洋、水域與山林運動之規劃、推動及執行。新興、極限與傳統民俗運動之規劃、推動及執行。社區運動俱樂部與社團、各層級賽事推廣之規劃、推動及執行。全國性運動團體推動全民運動之輔導。多元運動專業人員之培育及輔導。其他有關全民運動事項。
3.三中心:部規劃設立3個行政法人,原有「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2中心持續精進運作,新設立「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充分運用3個行政法人,以因應運動多元發展,有效執行政策。
(1)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下稱產業中心):運動產業之調查、統計及研究發展。運動產業專業人才之培育與媒合及國際交流。運動產業營運與投融資之輔導、諮詢及協助。運動產業資產之規劃、建置、治理及運用。運動產品或服務之加值運用與市場拓展及商業模式之營運管理。公有、私有運動場域與學校場地開放及社區運動俱樂部設置之輔導。競技運動全民化與全民運動產業化之推動及輔導。運動賽事產業化、傳播、行銷規劃與平臺建立之諮詢及協助。其他與運動產業相關之業務。
(2)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下稱國訓中心):國家級優秀運動選手之選拔、培訓及輔導參賽。國家級優秀運動教練之培育及進修。醫療照護支援訓練之執行。國訓中心場館之營運及管理。國家級優秀運動選手之課業輔導及生涯諮商輔導。競技運動相關事項之國際交流。與國內外運動訓練相關機構之合作交流。其他與競技運動推展相關之事項。
(3)國家運動科學中心(下稱運科中心):辦理國家優秀運動選手培訓、參賽所需之運動科學支援服務、健康管理及運動醫學研究。辦理國際運動賽事資訊之蒐集、分析及支援。推動運動科學之研究及國際交流。進行運動科技之研發、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提升產業競爭力。促進國內外運動科學研究機構之合作交流。協助規劃及培育運動科學專業人才。運動科學成果推廣全民運用。其他與運動科學相關之業務。
(四)雙軌制職務規劃:運動發展日趨多元及專業,並已被賦予更多功能要求,為提高決策的專業性與實務性,並導入創新思維,運動部一級業務單位主管,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
貳、教育部對委員所提各草案之回應說明
委員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及第9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提案,本部回應說明如下:
一、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一)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
1.草案第2條第7款,明定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之規劃、執行及獎勵與補助為運動部業務部分,以其屬地方政府權責事項,應由地方政府負督導與管理之責任,且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亦應配合國家政策規劃與執行,故無需再就地方政府應辦理事項特別規範,本款宜再予斟酌。
2.草案第2條第10款國訓中心之輔導及監督,其國訓中心監督機關,依體例明列定於行政法人之設置條例,爰無須明定於組織法中,本款宜再予斟酌。
3.草案第5條有關成立運動產業局及運動推廣及合作交流局等機關,說明如下:
(1)考量成立行政法人,將具有專業需求或需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得改交由行政法人處理。相較於設立三級機關而言,較貼近未來運動部之業務需求,並考量推動運動產業之業務性質具有專業需求,爾後涉及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之公共事務,得交由行政法人辦理。期待透過行政法人彈性化及自主化之組織特性,並基於多元攬才、彈性用人需求,得更有效率推行有關業務。爰規劃設置產業中心,執行相關業務,而非成立三級機關。
(2)考量草案第2條業明定運動部業務包括各種運動推廣及交流,無另增設運動推廣及合作交流局。另考量運動部成立首重推展全民運動,推動全齡化、社區化及競技運動全民化,為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相關業務龐雜,非一個司所能容納,且就法定事務,需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行使公權力,並兼具政策與執行之專門性,爰規劃部設立三級機關全民運動署。
4.其餘草案內容委員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建議採院版文字。
(二)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
1.草案第2條第7款,明定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之規劃、執行及獎勵與補助為運動部業務部分,以其屬地方政府權責事項,應由地方政府負督導與管理之責任,且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亦應配合國家政策規劃與執行,故無需再就地方政府應辦理事項特別規範,本款宜再予斟酌。
2.有關草案第5條成立運動產業發展局部分,考量成立行政法人,將具有專業需求或需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得改交由行政法人處理。相較於設立三級機關而言,較貼近未來運動部之業務需求,並考量推動運動產業之業務性質具有專業需求,爾後涉及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之公共事務,得交由行政法人辦理。期待透過行政法人彈性化及自主化之組織特性,並基於多元攬才、彈性用人需求,得更有效率推行有關業務。爰規劃設置產業中心,執行相關業務,而非成立三級機關。
3.其餘草案內容委員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建議採院版文字。
(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
1.草案第2條第4款明定學校體育發展之規劃、執行及督導部分,考量目前朝原本部體育署業務原則續由運動部辦理,體育教學業務包含教學所需之場地修繕,將移由本部辦理,而部分業務仍保留由運動部續處,爰請本款宜再予斟酌。
2.草案第2條第9款,明定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之規劃、執行及獎勵與補助為運動部業務部分,以其屬地方政府權責事項,應由地方政府負督導與管理之責任,且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亦應配合國家政策規劃與執行,故無需再就地方政府應辦理事項特別規範,本款宜再予斟酌。
3.有關草案第5條成立運動產業發展局部分,考量成立行政法人,將具有專業需求或需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得改交由行政法人處理。相較於設立三級機關而言,較貼近未來運動部之業務需求,並考量推動運動產業之業務性質具有專業需求,爾後涉及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之公共事務,得交由行政法人辦理。期待透過行政法人彈性化及自主化之組織特性,並基於多元攬才、彈性用人需求,得更有效率推行有關業務。爰規劃設置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執行相關業務,而非成立三級機關。
4.其餘草案內容委員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建議採院版文字。
(四)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1.草案第7條,考量目前各部會一級業務單位,彈性進用部分僅限於主管,且中央政府機關組織法未有明定一級業務單位副主管得彈性進用之相關體例,爰建議免予增列。
2.其餘草案內容委員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建議採院版文字。
(五)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
1.草案第2條第6款,未來運動部推動方向為落實全民運動、競技專業、運動產業及國際事務之發展。有關運動部就學校體育與本部業務分工規劃,因學校體育包括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及體育教學(包括場館設施等)部分,由本部辦理,而涉及運動專業部分仍由運動部續處,本款宜再予斟酌。
2.草案第2條第10款,明定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之規劃、執行及獎勵與補助為運動部業務部分,以其屬地方政府權責事項,應由地方政府負督導與管理之責任,且地方政府運動政策亦應配合國家政策規劃與執行,故無需再就地方政府應辦理事項特別規範,本款宜再予斟酌。
3.其餘草案內容委員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建議採院版文字。
(六)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1.草案第5條有關成立運動產業署部分,考量成立行政法人,將具有專業需求或需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得改交由行政法人處理。相較於設立三級機關而言,較貼近未來運動部之業務需求,並考量推動運動產業之業務性質具有專業需求,爾後涉及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之公共事務,得交由行政法人辦理。期待透過行政法人彈性化及自主化之組織特性,並基於多元攬才、彈性用人需求,得更有效率推行有關業務。爰規劃設置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執行相關業務,而非成立三級機關。
2.其餘草案內容委員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建議採院版文字。
(七)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委員所提運動部組織法草案之方向,本部敬表同意。
(八)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1.草案第2條第2項及第3項,明定運動部業務得委託相關單位辦理一節,後續將依業務實際執行之需要,依相關法規辦理,爰建議免予增列。
2.草案第10條,以該條所定諮詢委員會等任務編組,未來得由業務單位視需求設立,惟中央政府機關組織法未有訂列任務編組之相關體例,爰建議免予增列。
3.其餘草案內容委員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建議採院版文字。
(九)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
委員所提運動部組織法草案之方向,本部敬表同意。
三、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
為落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之核心目標,推展運動向下扎根,形塑運動文化,推動競技運動全民化與全齡化,促進社區運動俱樂部及多元運動社團發展,活絡各層級賽事,並鼓勵運用運動專業人才,擴大全民運動參與,有設全民運動署之必要。有關委員所提組織法草案,本部說明如下:
(一)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
1.組織法草案所載組織名稱部分,經借重諮詢行政院「體育暨運動發展部」諮詢小組委員專業,多數委員認同以「運動部」更能展現全新部會之嶄新視野,並與國際接軌,爰建議得定名為「運動部」;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2.草案第3條部分,明定全民運動署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員額之規定,本部原則支持。惟考量運動發展日趨多元及專業,必要時須借重各大學運動相關專業領域之學者專家,爰建議增列明定「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規範。
(二)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
1.有關草案第1條組織設立目的略與院版不同,惟概念大致相符,且多能對應草案第2條所列權掌,尚無窒礙之處。
2.至第2條第1項第9款草案於組織職掌規範明定推動「全民運動國際交流與運動外交之促進」部分,審酌部分業務將與運動部國際事務司重疊,爰建請再酌;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三)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
委員所提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之方向,本部敬表同意。
四、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一)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委員草案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差異處說明如下:
1.第3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三款業務之輔導、諮詢及協助對象之選擇,應考量其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職業安全衛生法或其他損害勞工權益之違法紀錄。」,有關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說明如下:委員提案增定運動產業營運與投融資之輔導、諮詢及協助業務之輔導、諮詢及協助對象之選擇,應考量其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職業安全衛生法或其他損害勞工權益之違法紀錄部分,亦符合本部業務構想,惟考量產業中心輔導相關單位時,本即應依職權檢視其財務、勞資關係等事項,建議免予增列,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2.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現役或退役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選手與運動產業相關之學者、專家」及同條項第4款規定「法律或會計等相關學識經驗者」,說明如下:委員提案增列現役或退役職業或業餘運動業選手及法律或會計等相關學識經驗者擔任董事部分,考量院版條文第1項第1款至第3款已包括上開成員,故本案建議免予增列,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委員草案所提方向,與院版一致。
五、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
(一)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
1.第3條第3款修正草案,明定國訓中心業務範圍應包含「醫療照護、運動防護、選手心理健康促進等業務以支援訓練之執行」,說明如下:
(1)有關第3條國訓中心業務範圍於運科中心成立後,運動科學支援訓練之執行配合相關業務調整,將後勤支援業務範圍專注於醫療照顧等實務工作。
(2)本次行政院版草案修正條文第3條第3款明定業務範圍為「醫療照護支援訓練之執行。」。其中醫療照護業務規劃及實際執行範圍已涵蓋運動防護、選手心理健康促進等委員修正草案明列項目,前開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2.增列第3條第6款規定,「競技運動相關事項之國際交流及輔導協助選手、教練從事國際交流。」,說明如下:
本次行政院版草案修正條文增列第3條第6款業務範圍「競技運動相關事項之國際交流。」增列目的係本於提升國家培訓隊競技實力,強化接軌國際資源及吸引國際人才業務,於原有國內外訓練機構之合作交流基礎上,擴大國際交流層面,其中亦包含培訓隊教練選手之國際交流及合作競賽。業已涵蓋委員提案「競技運動相關事項之國際交流及輔導協助選手、教練從事國際交流」事項,未來將據以推動各項提升競技運動實力之國際交流活動,前開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3.第6條第1項第2款修正草案,修正國訓中心董事會成員應有「與運動法律、科學、產業及與運動相關之教育、醫療照護、運動防護、心理健康促進之學者、專家。」,納入運動法律、科學以及選手保護之專業,並考量將另設產業中心,故將原第3款之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刪除,說明如下:
(1)第6條第1項第2款明定國訓中心董事會組成應包含「與運動相關之學者、專家」,考量國訓中心業務目的係整體競技運動專業訓練之推展,其董事會應廣納運動各領域並兼容多元知識之專家學者,原列整體性運動領域專業人才業已含括運動領域之法律、科學以及選手權益保障等範圍。另目前國訓中心依據業務範圍及專業需求,業務管理仍有仰賴民間企業菁英、管理學者參與,以提升其效能。
(2)目前現行條文第6條第1項執行並無窒礙,運作順暢,前開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
第14條及15條修正草案,明定「董事、監事、執行長及其關係人之利益迴避事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辦理。」及第3項「第一項人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者,除依該法規定處罰外,監督機關並得為適當之處置;其處置規定,由監督機關定之。」,明定國訓中心董事、監事及執行長利益迴避事項,說明如下:
1.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1項第7款,「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屬該法所稱之公職人員,爰國訓中心董事、監事及執行長應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關利益迴避之相關規定。
2.行政院版草案業將現行條文第14條第1項修正移列第15條第1項規定,並配合刪除現行條文第14條第3項規定,符合前開法律及委員提案修正方向,前開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六、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提案版與行政院版草案第3條有部分差異,其中第3條第1項第3款業務範圍將「醫療照護修正為運動醫學、運動防護科技研究」,第3條第2項增列「第六款至第八款業務得與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合作辦理」等,說明如下:
1.行政院版草案第3條第1項第3款配合實務運作,業務範圍將醫療照護修正為運動醫學研究,其範圍已包含委員所提運動醫學及運動防護科技研究,前開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2.本部運動發展基金支持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為我國選手培訓之第一線,為強化基層選手培訓效果,運科中心得與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合作,使我國運科研發成果能普惠基層選手,前開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二)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提案版與行政院版草案計有2條有部分差異,其中第2條第2項「教育部得委託或指定專責機關督導本中心業務」及第3條第2款業務範圍增列國際交流等,說明如下:
1.運科中心之監督機關配合運動部成立,已改為運動部,無委託或指定專責機關督導之需求。
2.第3條第2款業務範圍委員提案增列國際交流之建議,行政院版草案已於第3款明定,前開委員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六、教育部組織法修正草案
配合運動部成立,行政院提案修正教育部組織法,原由本部體育署辦理之運動教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政策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等事項,改由運動部辦理。爰修正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有關本部掌理事項,及第5條本部次級機關部分刪除設置體育署之相關規定。至於學校體育包括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及體育教學(包括場館設施等)部分,則由本部辦理。以下進一步就委員所提各草案說明如下:
(一)委員羅廷瑋等17人及陳菁徽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上開委員提案版本,分別於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2款增列「哲學教育」及「交通安全教育」為本部職掌事項,經審酌因增訂之事項已能於現行職掌規定含括,爰建請免予增列。說明如下:
1.依現行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第5款規定,本部掌理事項,包括人文社會、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協調與推動,有關哲學教育事項已含括於上開職掌中。又本部為持續提升人文社會科學相關教學品質,112年辦理「人文社會與科技前瞻人才培育計畫」,融入人文關懷及批判思考,建立人文價值之數位創新人才養成模式。另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社會領域,其核心素養係使學生具備問題理解、思辨分析、推理批判的系統思考與後設思考素養,並能行動與反思,以有效處理及解決問題。
2.至於交通安全教育部分,本部已依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及「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116年)」,於各教育階段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並於112年11月編製「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積極推動相關事宜。
3.綜上,哲學教育及交通安全教育均為本部持續推動之政策及業務,且可於本部現行法定職掌規定所含括,本部亦將持續推動相關工作。
(二)委員羅廷瑋等17人、吳沛憶等21人、林宜瑾等19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上開委員提案配合運動部成立,刪除教育部組織法第2條涉及運動部掌理事項之條文以及刪除第5條有關本部設體育署等相關規定,與行政院函送審議之教育部組織法草案一致,建議併同行政院提案版本審議。
另林宜瑾委員等19人提案修正第9條有關教育部組織法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部分,因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應配合運動部組織法由行政院定之,爰建議維持行政院提案版本;其餘委員提案版本與行政院提案版本一致,建議併同審議。
參、結語
為落實總統政見以「運動壯大臺灣」之願景,首要成立全新的中央二級運動主管機關,以新思維建構完整運動行政體系,才能大力執行,並推動「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強化選手培育及權益保障,促進競技專業發展」、「振興運動產業,促進幸福經濟」及「推展國際事務,世界看見臺灣」等四大目標。「運動部」之成立已獲各界高度共識,並有高度期待。本次相關組織法及配套法案的提出及修正,尚祈委員能鼎力支持,使1部1署3中心組織法與設置條例草案,能順利完成立法。期於明(114)年下半年「運動部」正式揭牌,讓臺灣的運動發展邁向新的里程,為國人創造無限可能。
以上報告,敬祈各位委員惠予指導,謝謝各位。 -
銓敘部書面資料
關於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之銓敘部說明
本案行政院函送運動部組織法草案,係經行政院相關機關參酌銓敘部等各機關意見後擬具,爰本部尊重行政院擬議及大院審議結果,其中第7條有關運動部一級業務單位主管,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一節,建議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不另增列副主管亦得比照聘任,以及正、副主管均得比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聘任,謹說明如下:
一、有關運動部一級單位副主管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之資格聘任一節:
基於考試用人之文官制度,除政務職務以外之各層級公務人員職務,歷來考試院均認為需由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始得擔任,大院歷來於審查組織法律案亦給予支持。惟為因應少數行政機關業務有高度專業性,透過考試用人不易羅致人材,現行有例外得由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下簡稱教育條例)所定資格者擔任之職務。目前於組織法規定一級業務單位主管得比照教授資格聘任者,包括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數位發展部等,惟上述機關比照聘任職務範圍,均未擴及副主管,是為避免衝擊現行考試用人制度,引致其他各類型機關競相援引比照,建議維持行政院版本條文及說明文字。
二、有關一級業務單位正、副主管得比照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聘任一節:
按原國立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編制表擬增置比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聘任之「團長」及「副團長」,以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7條條文修正明定各級文化機關(構)得比照大學法規定,聘任專業技術人員等案,本部前考量大學法第17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為大學進用專業人員擔任教學工作之依據,其適用範圍為大學,且該等專業技術人員係因具有特殊專業實務、造詣或成就而進用於大學擔任教學工作,與行政機關高度行使公權力並職掌相當之行政事務,非單純從事教學工作,於組織或職務之性質均有不同,復以專業技術人員聘任之資格審定,於大學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未來審議專業技術人員之機制與標準,在法制及執行層面恐衍生爭議,前分別報經97年12月11日及98年12月17日考試院第11屆第15次及第65次會議決議,基於應就制度設計之合理性、專業技術人員之適任性與實務執行之可行性審慎評估,未予同意。茲再審酌,專業技術人員之母法是大學法而非教育條例,大學法未稱是類人員為教師,主要因為是類專業技術人員係由各大學自行聘任和審核,並無教育部審定之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證書,而大學法所稱比照教授或副教授級聘任,係為專業技術人員之敘薪;又專業技術人員如擔任中央二級機關一級業務單位正、副主管,因該等職務係屬具全國性政策規劃之關鍵性職務,倘由缺乏相關行政主管工作經驗者擔任,除有領導統御之問題外,未來恐引致更多機關援引比照設置,將打擊累積多年行政經驗且逐步陞遷之文官士氣,以上意見供大院委員參酌,並建請維持行政院版本條文。 -
數位發展部書面資料
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本部承邀列席,深感榮幸。貴委員會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茲就其中涉及本部部分,提出書面報告如下:
有關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委員林宜瑾等19人擬具「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草案第6條第1項第1款均規定董事得由「政府相關機關代表」遴選,「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依其立法說明可包括數位發展部,考量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之成立目的包括推動運動產業創新與數位轉型,俾促進運動產業發展,爰本部尊重大院審查結果,以期提升運動產業發展競爭力,有效為國家建構優質運動產業環境。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
主席接下來我們接續進行提案說明,時間3分鐘,依到場先後順序,先邀請提案人羅委員廷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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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謝謝召委排審。為解決體育署組織編制的量能不足,為解決三級機關爭取預算不易的問題,以及為落實運動教育扎根,增進國民健康,提升運動專業,並推動兒少、青壯年以及高齡者的全齡運動,本席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體育暨運動發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以及「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欲提升教育部體育署之位階單獨設部,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以解決上述我所提到的問題。國內如果仍將體育運動視為教育體系的一環,我想將無法反映國內外運動發展現況,亦未能有效推動國際運動事務的情勢,未來我們更希望運動部成立以後,能夠更加重視電競以及冷門賽事相關選手的權益跟運動比賽。
另外,今日亦排審本席於第1會期的第一個提案「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培養學生具有思辨和邏輯能力,是國家富強之根基,亦是國家教育政策未來的方向。哲學是所有科學之母,哲學教育目的在於培養學生具有獨立思考、表達、想像、創造等能力,並將哲學教育從小扎根,納入國家教育體制裡,所以我倡議哲學教育從小學開始,學習思辨邏輯能力,今天都一起排審,也非常感謝有這個機會,我們一起為孩子來努力。謝謝。 -
主席好,謝謝羅委員。接下來請提案人洪委員孟楷進行提案說明,時間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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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今天晚上世界棒球12強賽正式開打,中華隊要出賽,中華隊很值得讓我們期待,我們也希望能夠獲得好成績,所以等一下我在2樓有準備了驅寒的薑母茶,我們希望今天晚上大家都驅「韓」成功。
一樣!感謝主席的排審,今天能夠排定審查運動發展部相關的組織條例,我覺得非常的欣慰,因為自2020年孟楷進入到立法院之後就一直認為,我們應該要把運動發展的項目列為國力的重要指標,也應該要讓它升格變成一個部會,才能夠真真正正的重視以及帶動整體的產業以及人才培訓、國際交流跟永續樂活的發展。在2024年三大黨的總統候選人都有一樣的主張跟政策,都希望能夠來成立運動發展部,因此現在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這是一個對的道路,我們共同坐在這邊要來做相關的討論,就是希望趕快讓運動發展部能夠早日落實,並且能夠真真正正做到我們期待的項目,do the right thing,接下來我們要do the thing right。
我看到教育部以及幾個部會今天所提出來的報告,我首先要予以肯定,就是當時我在推動運動發展部的時候有四大的核心價值,分別是人才培育、國際交流、產業發展、樂活永續,恰恰跟我們這一次報告裡面所提出的四大目標不謀而合,只有順序變動,但實際上這四大目標就是本席所提出的四大核心主張,而接下來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運動發展部能夠做到幾個部分,第一,人才的培育,不只是選手,不只是往下扎根,對於退役選手還有未來的教練,都應該要做人才的永續培育。第二,國際的交流,在國際上的運動發展其實它的交流反而會是我們中華民國能夠真的在國際現實上面走出臺灣、走向世界的重要指標。第三,產業的發展,大家看到運動的產業其實是非常的龐大,甚至包含到更廣泛的電競,以及更廣泛的職業運動等等,運動的產業可說是五花八門,也是現在最龐大的市場,我們絕對不能缺席。還有最後是永續樂活,我們也希望現在一直在推動的所謂壯世代的一個方向,其實從3歲到88歲,我們都應該能夠持續的讓大家都投入這樣子的全民運動,當然,永續樂活絕對是我們共同的目標及方向。所以接下來本席一定會針對我們運動發展部的部分來做大力的督促以及加速的推動,我們期待大家能夠把共識予以納入,並且真真正正去要求,不是只是體育署升格為運動發展部,而是真真正正變成一個全新的部會,能夠帶動臺灣整體的運動發展,以上,謝謝。 -
主席謝謝,接下來有請提案人楊委員瓊瓔進行提案說明,時間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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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有鑑於國內運動人口增加,近年來我們國手表現非常的亮眼,提升了我國在國際的能見度,運動蓬勃的發展,運動已經成為國人生活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我們臺中市的「酷城市、酷運動」已經成為國際的標誌。此外,地方政府陸續設置專責的體育機關,顯示成立專責單位負責推廣整個全民的運動、健全運動產業的發展及培育體育人才等工作當然是刻不容緩。現行將體育運動事務歸類在教育的體系,已經沒有辦法應對整個運動發展的現況,所需的推動人力以及資源不足,恐難以有效地來推動整個運動的事務,因此應該要提升教育部體育署的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的二級機關,才能夠有效地來發揮並處理全球體育交流、體育行銷、全民體育、體育產業以及扶植體育的經濟等,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擬具「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組織法草案」,也敬請各位同仁以及政府部門大家一起好好來討論,我們希望能夠在明年正式落實體育部的成立。
這個案子最重要的是在第三條規定:「本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這個非常的重要。在第四條規定:「本部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這個是在基本的人事方面的布局。最重要的是在第二條明定:「本部掌理以下的事務」,特別是第八款規定「職業運動之推動、聯繫以及協調事項」,這樣才能夠達成整個在推動、聯繫方面更加的有位階,而且能夠在協調方面更有效能。在第九款規定「運動產業之培植、輔導及發展」,這一款對於我們整個運動產業跟運動經濟非常的重要,所以我們希望大家好好討論,希望能夠如實的在明年度正式成立,謝謝。 -
主席謝謝,接下來有請提案人徐委員富癸進行提案說明,時間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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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謝謝主席,我想我們運動力就是國力,臺灣最近幾年透過黃金計畫培育出很好的運動選手,在國際賽事取得亮眼的成績,透過他們讓世界認識了臺灣。但是運動不是只有在我們的奧運賽場上面,也在全國大大小小的運動會,尤其屏東縣的幅員廣大,我們散布在33個鄉鎮中校園的環境,包含跑道、球場,都需要體育署來幫忙,藉由一個升格的機會能夠提供校園更完整的資源。那要如何讓臺灣的運動全面均衡發展?就是運動產業的資源,我想未來臺灣的運動產業生產總額超過5,000億的資金,從業人員超過20萬,未來對臺灣的運動產業具有極大的潛力。但是臺灣的職業運動尚未趨於穩定,所以未來希望藉由成立一個運動產業發展署,透過中央跟行政機關的產業發展,配合數位部跟經濟部來做一個整體規劃,這是本席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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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徐委員,接下來有請提案人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吳委員春城進行提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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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謝謝主席,本席代表台灣民眾黨團提案說明。鑑於社會環境及生活條件提升,國內運動人口增加,帶動運動產業興起,運動發展更加多元化。同時,選手的表現也提升了我國國際的能見度,運動事務在現代社會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
過去體育署單一走向的政策,導致我國體育政策只專注在培養頂尖國手,但在時空背景的改變下,運動風氣的增加,還有國人對健康要求的不斷提升,培養優秀人才,活絡運動產業,促進國人對運動的興趣已是重中之重。
競技運動全民化、全民運動產業化,是推動組織整合重要的架構,前者強調運動推廣不能光是追求競技的成就,發展運動金字塔並強調基層運動的普及是重中之重;後者則是針對部分具有群眾基礎的運動,導入商業思維的發展策略,以利運動產業的發展。但是在現行的架構下,體育署的人力、預算都非常有限,身為署也很難跟各部會溝通,發展運動產業牽涉到經濟、財政及文化的層面,所以若能將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擴充資源、注入民間的人才,臺灣的體育才有機會發展新氣象。
為了避免弱化決策層級,缺乏跨部會的統籌權力,具有策略政策性質卻無常設法源依據的組織問題,藉著提升教育部體育署的位階,成為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方能有效地發揮並處理國際交流、體育行銷、全民運動,並扶持運動經濟及產業,所以提出本黨的草案,敬請各位支持,謝謝。 -
主席謝謝,機關代表報告及提案說明已發言完畢,相關書面內容均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開始詢答,由於今日係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聯席,組成共計28位委員,詢答人數較多,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3分鐘,均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的洪委員孟楷發言。 -
質詢:洪委員孟楷: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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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9時23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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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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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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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好。部長,我先請教一下,今天12強棒球賽開打,本席也很關心,我相信今天中韓大戰應該會非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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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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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上一次其實已經有討論過,在我們臺灣自己國內辦的比賽,如果說今天有很多的球迷帶我們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進場加油,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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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應該是被鼓勵的,是振奮人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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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問題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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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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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因為上一次有講,小國旗是可以帶入,如果想要帶等身高的國旗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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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基本上我認為那應該是要被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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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非常好。本席今天也會去看球,我也希望大家共同參與,我希望能夠揮舞我們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來為我們中華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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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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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再來我想請教部長,雖然大家也都期待運動發展部的成立,其實剛剛聽到本席以及很多委員的講法都是樂觀其成,但是我們要真的能夠做到所謂的核心價值以及規劃。第一個要先請教,運動發展部如果真的成立,因為你現在已經壓時間了,希望明年下半年就可以掛牌,對不對?那地點會在哪邊?關於運動發展部,你現在有想要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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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初步還是在體育署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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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原場地朱崙街,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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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當然會另外再找一個更適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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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現在的場地不夠適當嗎?因為現在體育署的大樓有很多單項協會辦公室,主管機關現在因為要升格、擴編,所以已經有先發函給各單項協會,要求非亞奧運項目協會搬離體育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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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想這樣的訊息可能是傳達有一些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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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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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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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沒有要求單項協會要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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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體育署目前並沒有發這樣的文,要求各單項協會這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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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那怎麼會有傳出這樣的落差呢?本席就很好奇,體育部要成立,大家很樂見其成,但是重點在於,如果要要求這些協會搬離,然後另尋辦公地點,可能對於有些協會來講就不符合當初成立的初衷,因為我們現在認為有些協會的運動人口可能沒那麼多,但它值得鼓勵、值得栽培,所以給它一個場地,結果反而因為升格之後要求單項協會離開,所以到底有沒有這樣子?還是說未來,明年下半年掛牌之後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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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想誠如委員剛才特別提到,我們對許多新興運動或者少數的運動,在這一次體育部裡面,事實上有被特別放在全民運動署,有專組負責的運動業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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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會不會要求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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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就我理解,我們體育署到目前並沒有發這樣的一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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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未來會不會要求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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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因為我們本來就希望全民運動,能夠有更多的協會共同來讓全民動起來,讓國民能夠更健康,這才是運動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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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所以聽起來是不會要求搬離,是不是?好,再請教部長,運動發展部落腳的地點,因為現在很多部會其實是在新莊行政院第二辦公區,也有在臺北市,像現在朱崙街附近,也有人講,現在很多南部的直轄市長也都在喊要落腳南部,你們現在有沒有做相關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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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確實隨著未來運動部的發展,我們當然希望有一個更適當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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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討論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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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至少目前我們還沒有這樣的規劃,但是我們會希望能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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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明年下半年就希望掛牌了,你們現在還沒有想到落腳的地方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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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目前的場址還是以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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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朱崙街嘛,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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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先來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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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本席要提醒,最近在成立相關的部會,本席當然希望運動發展部可長可久,但絕對不要重蹈像數位發展部的覆轍,拿人民的納稅錢去租豪華的辦公室,這個地點租了之後發覺人員其實補得沒有想像中的足夠,員額都沒有用滿,這樣就會造成浪費。
再來,另外一個部分,未來運動部跟教育部的權責,因為你們其中有提到體育班未來歸運動部管,對不對? -
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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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如果校園裡面的操場運動設施在白天上課時間是教育部管,但是下課時間會變成是運動部,這樣會不會讓大家覺得有點混淆?說實在話,如果說用地點來做區分,可能民眾會比較有……或是權責比較容易劃分,否則4點以前下課是教育部的權責,4點以後是運動部的權責,這樣會不會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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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希望在未來就是一個全民運動,我們也希望社區有許多俱樂部開始,所以在屬於專業的這個部分,當然學校提供的是一個運動場域,我們希望校園開放,運動場及所有的體育場館都能夠開放,能夠真正落實讓社區民眾隨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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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現在沒有運動發展部的時候就沒開放嗎?沒有啊,現在開放得可好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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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確實現在各地方隨著地方不同的區域,它並沒有全然的開放,我想委員看到的可能有一部分是開放的,但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配合全民運動,我在7月的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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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時間有限,召委已經站起來了,我是說像現在這樣子的規劃,其實就會讓民眾也覺得混淆,也就是說權責有可能不分,有可能未來變成是運動部跟教育部兩個部會,因為原本under在你們下面,未來則是變成兩個部,這樣子有可能會造成權責不分的狀況,所以本席只是點出來這個問題,有可能會發生這樣一個混淆的狀況,請再做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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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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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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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最後一個部分,關於400人的編制,但現在文官體系沒有那麼多相關運動專業的人才,未來有沒有研擬,譬如說人才的培育,不管是選手、退役的國手或是金牌的教練、金牌的選手進入我們公部門來為大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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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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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也希望能夠借重這些人員的經驗,所以在行政法人或者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部分給予一些規範,這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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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會不會看到,譬如說金牌教練或金牌選手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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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洪委員,因為今天聯席,委員人數較多,我們會比較嚴格控制時間,請部長再跟委員做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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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不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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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不排斥。我們也希望真的就是一棒接一棒的鼓勵我們優秀的選手、教練,能夠持續的貢獻己長,為臺灣的運動來打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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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委員,謝謝鄭部長。接下來請黃委員國昌發言。跟委員會說明,因為今天聯席,委員人數較多,我們會較嚴格來管制時間,請委員把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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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黃委員國昌: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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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9時31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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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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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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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好。時間的關係,直接切入正題,我們如果今天或者是在這個會期完成了二、三讀以後,什麼時候會正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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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預計是明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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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OK。升格以後的員額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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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有40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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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升格以後的預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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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的目標是逐步增加,希望後年能夠達到200億,我們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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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後年能夠2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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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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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我們一個一個往下看,對於我們要成立一個運動部,基本上,我們的立場是樂觀其成,但重點是什麼?重點是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不能只有口號;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更不能浪費公帑;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嘴巴喊出來的口號,跟實際的行動要配合。2025年的預算編列將達200億,這是那時行政院開記者會的時候,龔明鑫秘書長所做的宣示,員額400名,這也是您剛剛所說的。但我們現在來看你們2025年的預算,請問今年實際到底編多少錢?今年編明年的預算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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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155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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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來,你看一下數字,我上面都幫你列出來了,我沒有要考你的記憶,加起來158億,問題是左邊的行政院總預算案說明資料裡面,體育經費有178億,這是編在明年,中間落差20億,請問是編在哪個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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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在其他部會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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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20億在其他部會的什麼地方,會後可不可以1個禮拜之內書面彙整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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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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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第二個,升格需要組織員額,需要經費擴充,實際上面怎麼編,這件事情非常的重要,所以我請部長看一下,你們明年的預算員額134個,這是明年的預算書、我們即將要審議的預算書上面寫的,然後你說要增加400個人,那這個錢從哪裡來?你們明年的人事費跟今年的人事費,實際上如果加上明年要調薪的幅度,幾乎是一模一樣,代表你在預算員額上面明年沒有要擴充,所以剛講的400人是從哪裡來?你預算編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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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如果運動部通過的話,我們當然會隨著員額的增加逐年在預算裡面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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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如何編列?你們明年的預算編出來了,現在就要審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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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明年我們還是用體育署的方式在編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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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啦!所以你明年掛牌部成立,7月也好,8月也好,是剪綵嘛!說我們成立了部,但實際上面在做事的人,按照你們現在編出來的明年的預算書,員額就是一百多個人,沒有到400個人,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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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請署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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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行政院的部分,目前暫時先多編列3億,因應明年運動部如果升格的話,但是明年的預算還是以體育署的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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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們就具體一樣一樣來講,我人事費都列出來了,你們的預算員額還是134個,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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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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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代表你明年可以用的人,不超過134個人,這樣說沒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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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但是掛牌初期,我們沒辦法直接馬上加上去,的確需要後年才有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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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你們預計到後年的時候會增到400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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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不會,會逐年往上升,這是目標,但不會一下子一蹴可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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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所以以後行政院在喊口號的時候,跟大家講清楚,明年幾個人、後年幾個人、大後年幾個人,推動要有步驟嘛!不是一個口號喊出來,說我成立部、有400個人,但實際從預算書上面來看,根本就不可能。
第二個事情,你們明年的預算合計增加了20億,我把所有的預算書看完了,看完了以後,我有一個困惑,跟升格有關係的預算你們到底編在哪裡?剛剛我們已經確認了,人的部分完全沒有變動,就134個人,人的部分沒有變動;其他的部分,我看有增加經費的;要不然就是獎勵金;要不然就出席國際會議及邀訪外賓;要不然就是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看起來就是體育署換了一個招牌叫運動部,可是實際上面的人員,以明年來講,人員數是一樣的;業務量也沒有擴充;實際上編出來的經費也看不出來,從署變成部,除了變一個招牌,除了署長變部長,薪水領得比較多以外,看不出有什麼實際的差別啊!你們跟升格有關係的預算編在哪裡?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明年依照我們預算編列的方式,因為還沒有成立運動部,所以我們還是以體育署的規模來編列,至於明年如果真的成立了,我們明年上半年編列後年預算的時候,預算就會有機會大幅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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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實際上是會反映在2026年的預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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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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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在2025年都還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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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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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沒關係,我們先確認這件事情就好了。我們的行政院說,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我們的立法院在通過相關法律的時候,要遵守財政紀律法,這個你們應該都知道,部長應該很清楚,我們升格為部以後,我們的預算來源是哪裡?請部長說明一下。如果真的要談財政紀律法,它拘束的不是只有立法機關,還包括行政機關,從署變成部,算不算是大幅增加預算?請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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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如果在委員的支持下我們順利升格,我們行政院會另外有3億的公務預算以進行明年所有 的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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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3億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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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剛才署長也特別提到,隨著部的發展,在人員上,我們當然會考慮用人唯才,然後也考慮專業,能夠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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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主席站起來了,他有宣告今天要嚴格執行時間,所以我的問題非常簡單,麻煩部長1個禮拜之內以書面回復,我們中央各級機關,包括我們立法委員的法律案,若要增加政府歲出,要具體指明彌補資金的來源,要先做這件事,目前按照卓榮泰的看法是這樣,但這個法條怎麼解釋,我們不在這邊爭論,我只有一個具體的要求,1個禮拜之內,從體育署變成運動部,它彌補資金的來源是哪裡,請1個禮拜之內回復,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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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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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部長,謝謝黃委員。接下來有請沈委員發惠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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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沈委員發惠: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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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9時39分)主席,我們是不是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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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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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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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部長好!今天主席會嚴格執行時間,只有6分鐘,所以我們就只有挑重點問,紙短情長。
設立運動部是我們賴總統當初所提體育八大政見的第一條,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設置運動部,這八大政見裡面的最後一條是體育預算要突破200億,這你剛剛有提,說希望在後年能夠突破200億。
我們看臺灣體育組織的發展,事實上,過去在二級機關、三級機關這樣子調整來調整去好幾次了,從1945年就設置國民體育委員會,到1973年設教育部體育司,這都是三級組織,到1997年成立二級機關的體委會,到2013年政府組織改造之後,又合併到教育部體育署,我們今天所提的是要把它再提到二級機關。事實上,不管過去是在三級機關或二級機關,我們看到我們國家的體育預算、運動預算是逐年一直在增加,不管它是三級機關或二級機關,事實上,是逐年增加,從1997年,那時候整個體育預算差不多才10億,到現在,今年度的預算已經到137億,今年所編的明年度預算到158億,所以未來運動部成立之後,我相信後年能夠編到200億,沒有問題。
但是我比較關心的是今天我們所送來的「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這裡面有幾個問題,我想在未來逐條討論的時候,它可能也會是大家比較集中焦點討論的地方。
第一個就是組織法第八條,我們規定了本部及所屬機關為應運動發展,多元化進用人才,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運動相關領域專業人員。有這一條,對不對? -
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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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想這是運動部組織法很特別的一個立法,在我看來,目前我們各政府機關大概都還沒有用這麼寬鬆的方式來列我們運用人才可以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這個部分部長要不要說明一下?因為這個對文官體制一定有相當的衝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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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這個運動部所做的不是只有體育發展,還兼顧到運動平權,包括兒少運動,還有運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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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因為時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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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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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部長,我跟你講,目前我們各相關機關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事實上,不只是體育部,國科會也有,金管會也有,數發部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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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數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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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經濟部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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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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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但是我看他們的組織法條文裡面,除都有運用聘用條例之外,對於專業人員的領域都有所規定,對於員額,每一個部會都有規定,例如員額不得超過110人、員額60至100人、員額不得超過100人、員額55人至86人,只有這個運動部的組織法沒有員額的限制,也沒有領域的限制,用一個「運動相關領域」,意思就是任何只要是跟運動有摸到一點邊,就可以用聘用條例,這個在領域上面沒有限制,員額上面沒有限制,對於這個,在未來我們進入逐條之前,我希望部裡面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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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想我們用人唯才、用人專業、有效率,包括運動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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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知道啦!但是我們其他組織沒有這樣在組織法裡面用這麼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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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我想我們在相關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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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也沒有領域的限制,也沒有員額的限制,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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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也許在逐條討論時我們再來看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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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再來,分工的部分,還有很多,例如未來高中的體育班到底是歸運動部管,還是歸教育部管?體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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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基本上,在專業人才的培育是由體育部,但是在學校裡面的體育教學是由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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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體育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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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體育班也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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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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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課程是運動部,因為專業特殊人才上的培養是由運動部來規劃,但是實際教學的進行是由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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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個現在我們這樣子劃分,未來其實還是會有很多問題,包括這些學生運動選手參加國際賽事之後,他的一些相關學業輔導,這些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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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這樣一個規劃跟目前體育署及教育部的運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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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我最後還有一點時間,我就再問這個,我個人覺得很重要。今天我們送來的只有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還有國產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國家運動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等等,但是我們盤點所有相關的行政命令、相關的法規命令,有許多的法規事實上都必須要配套修改,我這樣隨便初步google我們相關設置的法規配套,就有182筆法規必須要配套修正,有一些法規是我們自己修正,就是有關主管機關從「教育部體育署」改成「運動部」,這個有一百八十幾個法規,但是必須經過立法院立法修正的,至少有3個法規必須要修改,就是國民體育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及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這三個是必須要立法修正,如果沒有配套立法修正,未來這個主管機關都還是「教育部體育署」,這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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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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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你們要儘快的在這整個修法過程中一併將國民體育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及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這三個法送出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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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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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請你們3個月內把我剛剛所講的一百八十幾條法規盤點出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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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直接用公告就可以,當我們運動部組織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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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知道,但是你要盤點啊!一百八十幾條是我找的,是我google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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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可以,好,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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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你們要盤點,3個月內把所有必須配套修改的相關法規盤點出來,部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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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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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謝謝,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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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沈委員。也請部長3個月內提交本聯席委員會,謝謝鄭部長。
接下來有請萬召委美玲質詢。 -
質詢:萬委員美玲: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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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47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鄭英耀部長及鄭世忠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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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及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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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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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好!今天晚上中華隊對韓國,有沒有信心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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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一定要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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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一定要贏,有信心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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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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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很好!我想今天晚上我們拭目以待,一起來幫中華隊加油。
回到今天我們的主題──運動發展部或運動部,我想首先請教一下鄭署長,我們知道在鄭署長接任之前,其實體育署的署長懸缺非常久,也代理了很久,流動率也很高,但是鄭署長上來以後,大概也快2年了,也算是對業務相當熟悉,也算是很穩定,所以我想請教一下署長,現在我們運動部預計是明年8月要掛牌,對嗎?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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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關於運動部部長一職,行政院有沒有徵詢您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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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目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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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目前沒有,會不會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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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不會,把階段性任務做好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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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有沒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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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沒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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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沒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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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把現階段的事情做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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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其實我們今天在審運動發展部組織法,我想我們大家都非常支持,在上屆以及上個會期的時候,其實本席就有表達非常支持我們運動部的發展,因為現在不管是專業的體育人口或者是全民運動,在我們臺灣已經算是蓬勃發展,所以這個運動發展部或運動部有它的必要性,但是我們不希望未來的部長淪為多一個部會來酬庸,我們希望要有一個專業又有熱情的人來擔任這個部長,其實我們對鄭署長還滿肯定的,畢竟過去流動率很高,甚至於代理很長一段期間,您來以後算是有穩定,所以我想對你有期待,也加油。
接下來,一樣請教部長,我們現在看到行政院8月15日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籌備小組,總共開過三次的會議,還有第一階段的報告。根據會議紀錄,我們看到組織是1部3中心,可是更早之前好像並不是這樣,現在是1部3中心,但是你們增加了一個全民運動署,所以變成1部1署3中心。我想請教一下,為什麼一開始跟現在相比會多了一個全民運動署?再來,你們署的部分只有增加一個全民運動署,是為什麼? -
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關心,有關運動部的成立,之前行政院剛開始籌備是叫做體育運動發展部,在8月成立這個籌備小組之前,在這個暑假,體育署廣徵全國四個區域的社會大眾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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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你講完以後,我大概6分鐘就沒有了。今天的重點是什麼?今天的重點是,你有沒有認為運動相關產業發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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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運動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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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重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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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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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既然你覺得非常重要,但是我們看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卻是用「中心」這個位階,運動產業發展既然相當重要,本席提供幾個數字給你,因為可能我覺得你並不是那麼熟悉。依照財政部的統計,近五年我國運動服務業的家數持續在增加,從107年的2,280家逐年上升,107年到110年間成長了14.5%,也就是從2,280家上升到將近4,000家。運動服務業的銷售額也是年年成長,除了110年因為疫情影響的關係之外,我們從107年的268億成長到111年的368億,也創下五年的新高。所以你剛剛也說重要嘛!既然運動產業發展相當重要,為什麼運動產業在運動部的底下只是用「中心」來執行業務,而不是署跟局,你們的考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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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運動產業涉及的不只是要熟悉運動,同時對許多企業、產業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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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你講這個大家都知道,能不能針對問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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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所以當時就希望在用人的部分能夠有更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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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本席提醒你,運動產業其實涉及到政策的推動、執行、輔導、補助等等,還有很多相關的協調,這些都涉及了高度公權力的執行。如果是涉及高度公權力的執行,請問一下行政法人要如何執行?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來看,根據行政法人法第二條規定,行政法人設立是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剛剛我們有提到,其實運動發展所涉及的高度公權力的行使恐怕都不是一個行政法人位階可以做到的,所以這一點我希望部長可以把本席的意見帶回去,在開會的時候再把它提出來。
接下來,剩下一分多鐘的時間,這非常重要,剛才本席聽了半天,關於體育班,運動部在籌備會議的時候,有很多人對於體育班的存廢有不一樣的看法,部長,對嗎? -
鄭部長英耀是有一些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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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現在是要存還是要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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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目前還是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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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現在是要存,既然是要存,將來是歸運動部管還是歸教育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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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體育班所有的專業課程,選訓是由運動部,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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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我想你自己可能還搞不明白,為什麼?今天本席看到在你的報告當中,你自己說體育是十二年國教非常重要的一環,你就講到,相關的場地修整是教育部,專業的教練等等是運動部,然後你又說,如果涉及升學的事務等基礎作業是運動部負責,然後再交給教育部來發布,高中以下所有體育班的相關輔導、教練等等又都是運動部。我想請教一下部長,這是怎麼回事?請召委再給我30秒,部長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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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所做的就是,教育部國教署跟體育署裡面的分工,目前就是這樣,未來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之後,我們希望能夠無縫接軌,繼續讓人才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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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你不能只有希望無縫接軌,現在本席看起來就是亂七八糟,能不能在一個月內你把體育班要存還是廢,如果今天是存,到底什麼部分是運動部,什麼部分是教育部來負責,你們把它釐清楚,並以書面來交給本席,可以嗎?一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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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會後再把詳細的資料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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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一個月內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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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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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萬召委,謝謝部長、署長。
接下來有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
質詢:陳委員秀寳: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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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9時55分)謝謝主席,請鄭部長以及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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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部長跟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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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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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早。今天是運動部組織法相關法案的詢答,今天我看部長、署長、次長都在場,大家都十分的關心。運動部是從體育署升格,是既有的分組,然後再增設一個全民運動署以及運動產業發展中心。本席是非常支持行政院對於運動產業及全民運動這個政策推動的決心,對於體育署升格運動部,我也是樂見的,相信民眾也是支持的。今天在這邊我要質詢的是,體育署升格運動部之後,你們的立場跟態度的表達。現在體育署所面臨的這些問題,在你們升格為運動部之後能不能解決?我相信民眾也都非常的關注。
首先我想要請教,對單項協會所發生的各式各樣的問題,你們升格之後有沒有能力來協助解決?我們現在只要在網路上google搜尋某個單項協會,不管是輸入足球、籃球、游泳或是排球,馬上都可以搜尋到協會出包的各種新聞,這一直以來也嚴重的影響到民眾對體育署的觀感。現在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之後,你們之前面對的這些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你們有沒有辦法真正協助到我們的體育選手、我們的運動產業?其實單項協會頻頻出包這些問題,不只是打擊到選手實質上的一些權益,包括出賽的權益種種,其實對他們心理上的傷害也是非常大的,他們的信心、他們的熱忱可能在這些過程裡面被磨滅了。
所以我現在要直接詢問,在運動部成立之後,有沒有預計針對協會出包的狀況制定相因應的問責機制?例如說,如果因為協會的過失造成選手的出賽權益受損,或者因為協會的過失造成選手沒有場地可以使用等等,你們有沒有採扣減協會相關補助金額這樣子的方式,或者是有沒有預計研擬怎樣的方案來有效的管理協會?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我們對單項協會絕對會有一個更嚴密的監督機制,確保所有運動選手的權益。詳細是不是請鄭署長來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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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請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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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我們會設立一個專責的輔導單位,第二個,我們再加強多元意見的交流。其實現在體育署跟過去態度不一樣的是,過去可能不想過度介入協會的自治運作,但是現在因為我們給他大量的經費補助,所以我們其實在很多地方是直接要求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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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你講到重點了,我們給他們大量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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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所以我們現在改成直接要要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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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問責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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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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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現在這樣,署長,你也說出了你們的態度,就是未來對於單項協會的管理會更加嚴謹,也希望我們真的要有具體的措施,不要辜負民眾的期待。
第二個部分我要請教,關於運動/專任教練的管理,運動部這邊的立場如何?會不會更積極?有關專任運動教練跟運動教練管理的問題,其實很多教練都抱持著他們舊有的訓練思維,這個過去本席在教文委員會的時候也特別的關心。我們看一下媒體所整理出來的表格,其實從教練不當管教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學校體育班聘任的專任教練,還是一般的體育老師,或者是外面私人道館、俱樂部內家長自聘或是球館的教練,其實這個狀況我們最基本要關心的就是,這些潛在有問題的教練接觸到的是我們的孩子。所以本席在這邊要給幾點建議,希望運動部一定要納入考量,第一個就是運動教練應該要做系統性的管理,運動教練的聘用方式其實非常的多元,除納入學校體育專任教練以及體育老師之外,我們還有社團自聘、家長自聘、運動俱樂部以及私人球館、私人道場,都會有運動教練的身影。因此,本席在這邊要要求,運動部未來也要針對運動教練做出系統性的管理,教練證的制度一定要落實。
第二個部分,會接觸到青少年的運動教練應該強制修習相關教育心理學等課程,並且一定要納入教練的考核時數。剛剛我有提醒到,這些狀況最基本我們要關心的問題就是,這些潛在有問題的教練,基本上他們接觸到的都是我們的孩子,所以這些運動教練的管理及增能上,本席這邊要求運動部一定要研擬,只要持有教練證,並且持續在進行教學,這些教練應該適時的修習一定時數的教育及教育心理學,並且要定期考核相關的規範。本席強調就是自有形式的教練都要,這個部分一定希望運動部要研擬,既然是升格運動部,這是我們朝野的共識,而且是民眾的期待,那麼你們必須要有更嚴謹的態度跟立場來規範這些相關的教練。
第三個部分是希望我們地方的單項協會委員會應該要重新定義他們的角色,除了我們熟知的單項協會之外,地方會有單項運動會的委員會,在地方它是不屬於體育團體,而是歸在人民團體,但是單項運動委員會在地方會承辦大量單項體育活動,包括比賽、活動、遴選,甚至課程,甚至還包括場地的使用權,但是當有問題、有爭議的時候,地方的體育局是沒有辦法約束,所以這邊也希望我們運動部可以重新定義這些地方單項委員會的角色,你能夠理解我現在所提出的問題嗎? -
鄭署長世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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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這個部分我希望能夠做到。再來就是體育署有設置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可以查詢各縣市體育運動場館,舉例來說,本席搜尋臺北市田徑場,就會出現各間學校的操場以及臺北田徑場,運動部設置之後,學校設施的部分跟所有運動場館到底是歸在教育部,還是歸在運動部?你們會如何分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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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其實我們現在就逐步在輔導各縣市,這部分問題是不少,我們分級的部分已經先做好手冊給各縣市,我們未來會依照委員的建議,督導各個地方政府建置一些預約系統跟分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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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不是,這些場館是歸教育部管,還是歸運動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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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場館的維護管理部分是由學校這邊來處理,但如果今天是外面的廠商來租借場地,其實就由運動部這邊輔導,所以就跟現在學校游泳池上面做OT一樣的道理,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透過行政法人在各個縣市去做每個學校校園開放的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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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你的意思是說教育部跟體育部合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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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還是會有合作,不可能完全分開,一定是合作又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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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主席,再給我30秒,我講一下。關於租借資訊,其實現在有建置起來的就只有臺北田徑場可以連結到臺北市體育局的場地租借系統,其他的縣市點進去是沒有反應、是空的。所以這邊我也希望,對於整個運動場館的租借系統,在運動部成立之後要協助各縣市地方政府建立場地的預約系統,讓這些民眾需要場地租借的時候不會不得其門而入,而且我們要去規範大小活動所使用場地的不同,小型活動不要去占用到大型的場地,因為現在我們既然提升全民運動,希望更多人能參與運動,那就必須有這些場地提供給要運動的民眾來使用。所以這個部分,我再次強調,我對於體育署升格運動部是非常支持的,但是我今天要的是你們升格之後你們的態度、你們的立場跟你們的作法,也希望我剛才所提的這些問題,你們日後一定要加入你們的討論裡面,並研議相對應的規範。以上,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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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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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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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委員。請會後提供給委員。接下來有請葛委員如鈞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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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葛委員如鈞: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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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10時3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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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和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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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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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早。要成立運動部,本席是絕對支持,到底誰是運動部長的人選?我們這裡放了三張都很帥的照片,署長很帥,給你放得特別大,但是也傳出我們的張廖次長也是熱門人選,也有賴友友,這個大家在討論,我把他放小一點,但是都很優秀。我想請教,不曉得署長您對於在這一場比賽當中脫穎而出有沒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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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不是一場比賽,我們把階段性任務做好,其他的交由行政院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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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好,很好,所以我們還是要持續地來了解產業。署長,本席一直以來都非常關心電子競技,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2017年10月就已經說了,電競確實就是運動,我們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四條修正以後,電子競技已經納入了,2022年的杭州亞運也納入了,請問署長,或者也許是未來的部長,您認為電子競技是一項電子運動嗎?目前體育署規劃有6個業務司,您認為電子競技是哪一個司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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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目前我們會把它暫時規劃在全民運動署底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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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所以它是運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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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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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所以它是全民運動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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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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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底下有什麼樣的單位會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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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新興運動組這部分是我們目前暫時研議規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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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運動部本部底下有設施規劃司、國際事務司、產業科技司、競技運動司、適應運動司、綜合規劃司,我想考署長一個假設題,假設明年我們臺灣要舉辦英雄聯盟全球大賽,這個全球性的電子競技要由哪一個司來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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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一部分會是由全民運動署這邊來做一個事前協助的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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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所以它不是競技?它就是一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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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然後由競技運動司協助做賽事的主要規劃,然後運動設施部分則視設施的需求,也會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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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運動設施是教育部協助,還是運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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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還是運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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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這個待會我們還會提到,為什麼我會這樣問?因為電子競技一直以來是被教育部、文化部、數發部很多部會踢皮球,希望未來運動部的成立就是這個皮球踢完了,就算是終局之戰了,希望不要變成外面踢完球內部踢,未來各位如果都有機會是運動部部長的話,希望妥善處理業務分工。我想您也推動全民運動,我還是要再次提醒,運動不是只有流汗才算運動,這個您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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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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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我們現在有超慢跑,電競也是一種運動,您剛才也提到,所以Esports也務必要納入,因為我們有非常多優秀的選手在世界替臺灣爭光。
再來我想請教一下部長,部長知不知道運動部要成立的目的?因為您現在是規劃最主要的人,請教一下運動部成立的目的知不知道? -
鄭部長英耀我想運動部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全民運動,讓全民能夠更健康、更幸福,同時透過運動產業也能夠帶來幸福經濟,我想包括運動平權,這些都是我們希望能夠成立運動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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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很好。部長,可是你這樣回答,有可能會打臉我們的院長,我們的院長在總質詢的時候一直提到奪牌很重要,全民運動也很重要,但我們看到現在的規劃,有全民運動沒錯,您答得很好,有參加國際組織,也答得很好,但這裡面完全沒有奪牌,我覺得接下來的規劃是不是因為想要怎麼樣去挪用這些規劃的預算,還是做一些什麼樣重新的安排?未來如果沒有人奪牌,我們就說現在全民健康了,我們不奪牌了,請教一下,我們就不再注重奪牌了嗎?為什麼裡面完全沒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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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為什麼推動全民運動?過去我們是用體育班,那是從小就開始一個菁英班,但是我們非常清楚,全民運動以後就是兵多將廣,能夠奪牌的人就更多,我們看到Stanford,這一次巴黎奧運讓我感受非常深刻,國際一流的大學,光是奧運就拿了二、三十面金牌,也就是說我們怎麼樣去創造不是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夠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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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是,部長,我的想法跟你一樣,臺灣增光也是很重要,但是為什麼裡面現在就是完全沒有這方面的規劃呢?到底是哪一個署、哪一個司要負責奪牌呢?萬一未來奪牌的表現不好,到底誰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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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事實上是有規劃運動競技司,而且為什麼會除了過去大家熟悉的左訓,也就是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以外,我們還有一個科學中心?加上來就是希望透過運動科學、科技進去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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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還是要奪牌嘛,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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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就是要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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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未來我覺得規劃就要納入這個部分,要講清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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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就是要能夠透過一個精準的研究去支持選手訓練來奪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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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好。我們現在其實民間還是有一些疑慮待化解,就是說跨領域或者跨單位有時候變成掛啦!就是掛掉了!想請教一下部長,假設學校要購買棒球器材,體育班的專業訓練,您剛剛自己也有提到,購買器材申請的相關補助,到底要向教育部申請,還是運動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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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基本上運動部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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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但是對於上述問題,我們的理解是,您過去的說法是人由教育部主管,未來學校相關硬體設施、跑道、游泳池、課綱相關的都還是由教育部主管,體育班的軟體、經費、課程、師資則由運動部負責,你看現在就已經開始搞不清楚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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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屬於一般體育教學的會維持在教育部,國教署會有一個學校體育組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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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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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專業的這些運動器材就是運動部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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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我們也留下紀錄。
最後,請教一下體育班,因為你要做全民健康,你要做全民運動,除了奪牌以外,其實這些選手未來可能沒有足夠的所謂的職業運動可以參與,它應該變成一種育樂,它應該變成一種享受,那其實不應該讓他們有太大的壓力,想請教部長,未來體育班的訓練可不可以納入運動醫學的專業或運動心理的專業,去協助他們做最適合的訓練? -
鄭部長英耀確實,我們成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就有這樣一個目的,然後學校的運動選手也有許多的心理,跟這一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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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好啦,所以運動科學中心也要來協助體育班的運動醫學跟運動心理,是這樣嗎?我們留下紀錄,我們之後一起來檢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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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還有運動防護,這些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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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委員如鈞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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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葛委員,謝謝部長跟署長。
接下來有請羅委員廷瑋發言。 -
質詢:羅委員廷瑋: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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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10時11分)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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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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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部長,運動部最快明年下半年掛牌,體育署就要跟教育部脫離,我想依部長半年來的觀察,請問您個人覺得運動部的部長需要具備什麼樣條件?心中有沒有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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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持平而論,心中沒有人選,我覺得我還蠻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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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你還蠻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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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因為我蠻喜歡運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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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好,那你個人覺得洪一中適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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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許多運動傑出的人才,當然他們都對國家有貢獻,但是就體育事務、政策上的推動,我想當然會希望有更宏觀的國際視野同時有體育的專業,又能夠理解到社區、社會大眾所共同需要的,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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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們都是探討,但是您剛剛脫口而出說您蠻適合的,我想是有前例,我們沒有特別訂定一定要是誰來做,但我們希望一定要重視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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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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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部長,我想要給你一個小考試,無關加分、減分,跟你請問一下,2024英雄聯盟在最近有世界賽,最近奪冠的是哪一國?您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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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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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不、不、不,我跟您分享,我這個問題沒有要特別糾正或怎麼樣,我希望大家一起來重視這個問題,這次2024年的英雄聯盟奪冠的是T1,尤其是韓國,又五連冠,我們在2012年,您還記得是臺灣哪一支隊伍奪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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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對不起,確實我在這個部分是比較生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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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沒關係、沒關係,我們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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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看起來我不太適合當運動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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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做這些事情不會來做批評,因為我想每個人關注的東西不一樣,但是我關注的是電競,我希望能夠邀請你一起來關注,我們一起來加強。2012年是台北暗殺星TPA奪冠,當時掀起一股旋風,全國都為之振奮,我們拿到世界冠軍。而現在我們看到了韓國已經五連冠,我在最近的媒體採訪中直接說了,臺灣的電競已經步入所謂的加護病房,我們到底要怎麼救電競?我想在這一次教育部體育署升格,原因不乏幾個:組織編制量能不足、預算的問題,還有國際運動賽事長置於教育體系下能不能有所發揮,我們希望能夠有一個地方讓它有一個舞台,我想不符合國際的趨勢,讓我們非常的擔憂。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部長,體育署升格後,像是運動產業、運動場館經營等等都已經超出教育範疇的業務,這些問題是否都能夠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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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確實我們就看到整個不管是產業的需求,包括我們對運動品質、健康的一些期待,我想這都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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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好,剛剛其實其他委員也很關心電競的產業、電競的運動比賽,是不是屬於運動部職掌,剛剛部長已經有回應了,對不對?但是每年國際上的電競大賽,過去教育部體育署沒有辦法補助,協會也沒有辦法做什麼,終究選手都還是得靠自己,那運動部成立以後,這個部分經費已經要變多啦,有沒有辦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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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當然所有運動賽會的補助,會看它的分類,就是它是屬於世界層級的、亞洲層級的還是縣市層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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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對嘛,亞運、奧運嘛,我知道你要說這些,但是我是說所有電競選手出國參賽的機票錢,未來可不可以有更明確、更具體的由運動部來協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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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運動部會把相關的辦法做一個更詳細的規劃,然後讓優秀的運動競技選手,也能夠在國際上為臺灣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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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我想你旁邊的體育署署長大概也知道,我們之前為了一個快打旋風的選手,他不一定是所謂的亞運、奧運的一個電競比賽項目,但是他奪得世界冠軍,那他是不是臺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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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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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那後面我們再來關心他,是不是來不及了?我們是不是在前面就有這個機會去幫忙協助?所以我們在上個會期不斷探討,如果我們的法規規定這麼死,我們能不能引入民間的資源?這也是幫忙之一,至少我們讓全國人民知道,我們關心電競,我們不是不協助冷門賽事,我們至少會協助導入一些民間的企業,而不是只是修法等企業來幫忙贊助,這部分我希望運動部能夠在未來有所發揮。我想確保電競的選手不會流失,這也是運動部未來很重要的一個點,因為包括我們幾個好朋友,包括他玩卡丁車,也是電競的比賽冠軍,結果韓國一直在挖角,我們要怎麼想辦法不要讓這些人流失、運動部要怎麼樣把這些事情好好的規劃,我想隨著這些我們所關注的議題,以及未來國人越來越長壽,運動部成立以後,65歲銀髮族壯世代的運動規劃、運動產業也要顯現出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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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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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在最後,我想說,部長,我個人認為學哲學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務,因為我們人生中充滿各式各樣的問題,學習哲學就是幫助我們找到問題解答的一個鑰匙,就是思考,要有思考,才有辦法有邏輯,才有辦法去運作,才有辦法去了解問題、去解決問題,如今天教育部報告所提,哲學教育現行的職掌規定已含括,既然已含括,單獨列出哲學教育又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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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非常佩服委員特別重視學生的思考,我想昨天剛剛公布的全世界電腦與資訊素養的國際評比,我們臺灣在運算思維,也就是在問題解決、邏輯思考、分析問題這個部分,我們八年級的學生表現全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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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數一數二,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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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所以確實委員所提的,怎麼樣去增加我們的學童在面對問題時有更深層的思考,包括人生未來的發展,有一個更高階、更高位的思考,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這也是我們108課綱裡面一直在強調的。所以,其實我們在這個部分所努力的,跟委員所提示對教育人才的培育的方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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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廷瑋最後15秒,我們希望能夠給孩子有更多元的機會,我們在提倡多元教育,但是不要忘記孩子的未來不是用分數來定奪,讓孩子打開這個思考的邏輯,讓孩子有更好的未來,我們一起加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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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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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羅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有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
質詢:莊委員瑞雄: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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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10時18分)謝謝召委,有請教育部鄭部長及體育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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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部長及體育署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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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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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部長,你算很厲害,你看你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你當過大學校長,沒幾個敢跟你裝瘋賣傻,但是我倒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就是說運動部的成立,當然也不是因為三位總統候選人都不約而同提出這樣一個政見,最主要應該是我們到底想解決什麼、原來的問題是什麼、你想達到什麼樣的一個目標。我一直在想這個權責如何去劃分,我最擔心的就是剛才立委都問到的補助,發言的委員差不多都有提到這一點。其實未來整個運動部,不如鄭部長你再順便兼一兼好了,不然,你看大家都只是在跟你討補助,你看那個權責範圍裡面也有衛福部的,也有原來你教育部的,這個大雜燴以後要怎麼樣去分工?那個目標怎麼樣清晰?這很重要,我一直在想我今天問你到底是對還是不對,除非你要兼運動部部長,不然到時候你還是當教育部長,你回答這些都跟你沒關係的,我的感覺啦!所以署長,來,我想請教的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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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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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像運動部的成立當然要解決一些問題,其實本席一直強調的就是,我們其實是在回應我們過去所碰到的一些應該去改革的,然後延續整個體育的改革,回應外界大家對我們的看法,應該是專業分工跟專業解決,而且更需要的是,你要去釐清目前整個運動發展所面臨的具體問題及組織目標指引,以這一次來看,運動部設立的新興運動組負責去推動新興、極限及傳統民俗運動,本席請教部長跟署長,這個新興運動組到底想解決現階段什麼樣的問題?你們到底現在想法有沒有很明確?夠不夠清晰?什麼叫作新興運動?部長還是署長,這要怎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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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在面對這些新興運動的部分,分兩個種類,一個是像自由潛水,它需要很多跨部會法令上面的統合,它們面臨這樣的問題,特別像保險之類的;像三對三籃球或者是霹靂舞與其他傳統這些奧運種類的協會,它們之間有點像附屬的關係,可是之間的權責的確有一些分工上的問題,這部分都是新興運動組未來要去解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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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你看我對你多好,我都先寫題目給你,以三對三籃球來說,我小時候就在打三對三了,到現在幾歲了我還在打三對三,這是不是新興?人多、喜歡打,這樣是不是叫作新興?這是第一個,其實現在我看三對三也受到國際上的重視,甚至納入亞奧會的項目裡面,它到底算不算新興?你看自由潛水確實屬於海洋運動,然後又兼具著極限運動的屬性,現在你們是把它歸類在海洋、山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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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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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搭配著行政院向海致敬的政策來發展,這是很好啦!但是自由潛水深度挑戰更算是極限運動的一種,你很難分的啦!霹靂舞現在已經是奧運項目了,今年也變巴黎奧運的一個正式項目,臺灣本來是今年要舉辦世界盃嘛!被中國打壓,到最後就沒辦法了,我的意思就是說你們到底有沒有一個明確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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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樣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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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這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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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就是說已經發展一個程度以上者像帆船、划船這樣的水域運動,我們把它放在海洋、山林這部分,但是比較需要花更多力氣去整合整個部會,還有跟傳統協會之間的問題者,我們先把它放在新興,因為它們也是最近因為剛進去奧運或亞運,所以才引起大家的注意,但其實它們跟原來的傳統協會存在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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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署長,不用互相欺騙啦!用說的都很好說啦!你叫你底下分組的去分,他就分不清楚了,分不清楚最後會造成什麼問題你知道嗎?大家推啦!大家會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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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在我們公務體系很常見,不過還是要看首長及主秘來做協調啦!這個還是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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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那當然啦!那當然啦!過去十年國內興起的運動多少啊!滑板、飛盤、障礙路跑,甚至於攀岩、空中瑜伽、電競等,剛剛好幾個人問,從小開始跳繩也都是,全部也都是,所以你注意看,比如說剛剛大家問到的電競,電競元年是幾年你知道嗎?2012年就是我們的電競元年,12年過去了,我們現在也還在說它是新興,也好怪!也好奇怪!為什麼大家喜歡被列為新興?很簡單,政府的政策啊!就大力去補助啊!所以這個指引我倒認為應該要特別再去把它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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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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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另外我要就教的是基層的運動教育問題,這些部長你就可以回答了,老師打小孩是國教署管,對吧!以後教練打球員、打這些運動員,這算誰管?還是講到權責的問題,我一直認為整個基層體育班訓練跟基層教練培養的責任範圍及目標,這些都是過去比較不足的地方,要健全最高層級的職業賽事發展,甚至國家隊的成績,三級教育本來就是扎根,我以籃球為例,杭州亞運拿下三對三男籃金牌教練吳正杰老師講:「國小和國中階段的基礎養成教育出現偏差,最終受傷害的將是大學階段和職籃階段的本土球員。」籃球我們常說的區域聯防,這個名詞常常聽得到,署長很清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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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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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基層就被廣泛使用到職業隊,甚至到國家隊,這個戰術就是防守的人站好自己的位置,攻擊的人就顧另外一個位置,這樣一直培養上來,可是在日本,他們15歲以下現在都禁止區域聯防,為什麼要禁止?就是希望運動員的養成到最後攻守他全部都有辦法去做健全的發展,這部分我希望體育署應該可以找少年籃協跟高中體總一起來研議一下,不然對整個未來的發展,這些觀念沒有去做釐清的話,以後整個體育比如說運動部成立以後,觀念沒有跟上來,很難成功,我不知道署長你的看法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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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其實這個議題在國小籃球及高中體總他們其實都開過會,還有籃協都開過會,我覺得是會議主持人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召集他們來做比較明確的會議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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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覺得這很重要,你不要以為這個……我其實也是為基層的教練請命,他們都非常辛苦,要顧飯碗,也要顧成績,對不對?未來又遇到這些,你沒有很明確可以讓他們有一點保障,然後我們整個基層的教育觀念沒有先做釐清、沒有做改變的話,運動部成立,很多事情還是跟以前遇到的問題一樣都沒辦法解決,好好思考一下,尤其是署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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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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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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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莊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接下來有請陳委員俊宇發言。 -
質詢:陳委員俊宇: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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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10時27分)謝謝主席,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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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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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部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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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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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我想我們提倡全民運動是為了要促進國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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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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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不但是政府重要的施政目標之一,運動部也不單是將原有的體育署做一個放大的動作而已,也會成為一個全新的部會,期待我們透過組織之間的各司其職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成效,也希望能夠再建構新的思維來解決過去存在已久比較難改善的相關問題。首先,我想在此對於運動部的架構,還有它未來運作的情形和部長做一個討論,未來運動部所掌管的業務範圍幾乎涵蓋了全國所有運動相關的事項,而且目前已知道在學校的體育還有部分會保留在國教署底下的編制負責,在實務上有關運動的場域、培訓課程的規劃,以及老師還有教練的協調,可能還是會因為專業或是業務範圍的重疊,進而產生權責不清的情況,請部長做簡單的說明,未來兩部會之間的運作還有權責如何分清楚,而且在新舊機關變革的時候,該如何來避免業務過於模糊而疊床架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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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體育署成立新的運動部,我們當然有分工,但是原來的合作事實上還是在的,也就是說目前在學校體育這個區塊我們會在國教署成立一個學校體育教學組,有關學校所有的體育教學事宜,包括相對應的運動設施,都是由教育部來負責;至於學校之外的場館或者屬於運動專業,譬如說體育班許多課程的規劃,包括運動選手前端的選用則是由運動部負責,但是他的缺是派到學校裡會占學校老師員額的缺,他的任用是從學校的機制,以後的續聘不續聘也都是在學校的機制範圍裡面。至於專業運動教練所謂的增能,或是他的一些訓練等等,或是一些懲處,學校的教評會有學校的機制,但是到最後是送到運動部來做最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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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部長,我還是要請你們對於這個部分的權責要劃分清楚,避免業務重疊,導致有一些學校要辦理相關業務,或是我們在關心教育的時候,對口找不到,或是找錯方向,這個部分可能要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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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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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就我們剛剛講的這個部分,未來學校的體育事務就是以教育部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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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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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就是這樣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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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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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我們選手在國外出賽的時候可能會碰到各式不同的問題,包括生活及交通上的不便,甚至是遭受到政治上的刁難等等,我想請教有關於運動外交的事務,是不是可以由國際事務司來專責負責處理?我們處理國際事務的量能是否能夠即時因應選手在國外的需求?這部分是不是請部長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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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運動選手在國際比賽的許多權益上的保護,我想除了運動部未來的國際交流司有相關的協助以外,外交部、各部會有派駐國外的相關人員都可以來協助,也就是在整個政府的團隊裡面來協助維護我們運動選手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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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未來運動部是否會編制駐外單位或是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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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目前是有這樣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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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有這個規劃,好。過去也有像這種國際少年運動會,是以各縣市的名義組隊參加,代表自己的城市來進行相關的交流,也順道來推動我們的運動外交,帶動城市的知名度。在運動外交的工作上,我們該怎麼樣和地方政府的城市外交來結合推動,是不是打造各縣市在地特色的運動項目、競賽活動來進行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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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在這個部分體育署目前就有獎勵辦法,我們也鼓勵各縣市,國際少年運動會的時候,我們會針對不同縣市的意願給予經費支持,鼓勵他們讓縣市的青少年能夠有機會在國際舞臺,獲得不管是在許多交流或是在許多競技上的經驗,這都是我們目前在努力推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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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我想我們也期待透過這種運動外交的推展,能夠建立起強韌的外交網路,不但讓世界能夠看到臺灣,也讓世界能夠更加地來認識臺灣,我相信這是在運動之外,我們最重要要來推動的一個方向,我也請部長跟署長應該對這個部分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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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好,一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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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俊宇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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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鄭部長及署長。
接下來有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
質詢:林委員思銘: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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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0時33分)謝謝主席。主席,請部長及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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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鄭部長、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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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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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今天我們成立運動部,當然成立運動部的原因大家也都非常了解,但我還是想請教兩位,包含署長,對於這次成立運動部主要的原因,可不可以談談你們的講法、你們的說法?雖然大家都知道了,提升運動的主管機關是非常重要,但是你們的看法,從教育部的立場或是從體育署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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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關心。從我個人的觀察,這幾十年來,其實從過去就有希望,從紀政希望成立體育部,後來變成體委會,後來又成為體育署,然後現在又希望有運動部。我覺得過去確實我們在運動的人才,包括文官人才的培育,他有他時空上的一些限制,以現在臺灣在運動的風氣,包括運動產業,包括許多全民運動,大家注重,國人越來越覺得這不只是工作,怎麼樣讓自己更健康、保持運動;我覺得這個時機,包括我們對運動團隊在國際上有更大的期待,因為在那個年代要拿一塊金牌幾乎是不可能,可是這十年來,我們看到我們青少年在各式各樣的國際運動或是一些競技上大放光芒,振奮人心,我們的人才確實也長期由三級的教育部體育署……我覺得這個時候成立運動部剛好能夠符合國人的期待,我們希望組織擴大,給予更多的資源,包括整合社會的資源來支持我們,讓每一個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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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部長,我大概知道你的說明,主要就是鑑於社會變遷,現在運動人口也越來越多了,當然我們的選手在國際上的能見度也越來越大放異彩,增加我們國人對運動的喜好,所以怎麼樣來提升我們不管是在國際的能見度,還有運動產業的發展,以及帶動我們更多元的運動文化,讓運動成為人民最重要的生活的一部分,我想把層級提高是我們成立運動部最主要的原因。署長也表達一下你的看法跟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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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個問題我分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就是要有人、要有錢才能推動;第二個層面就是我們要做健康、我們要做經濟、我們要做運動來壯大臺灣,我們過去在講怎麼輔導產業,問題是消費者人口在哪裡,所以我們把全民運動這件事情做好,擴及到社區,把人口擴大,消費力增加,才有可能有經濟,我們去支持這樣的人口去觀賽,然後我們去做更多的臺灣品牌賽事,才能讓運動外交的部分去影響我們臺灣在國際的影響力,我想這些部分都是我們運動部成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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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我都非常贊成兩位的說法,但是我現在非常關心的就是運動產業的發展,我想我們整個運動產業的發展能夠帶動整個國際城市的能見度,像我們現在舉辦國際城市的馬拉松比賽,我們臺灣好幾個城市都有舉辦,我們看到帶來很多產業周邊商品的熱銷,還有我們的棒球比賽也是,還有城市的馬拉松比賽,把這個城市印記在國外很多這些熱愛運動的人士,他就會到臺灣來觀光,所以也帶來我們周邊觀光的效益。
所以運動現在已經不是只停留在過去,就是由教育部轄下的各級學校來發展我們的體育,對於整個運動發展,我們把它提升,來成立運動部。現在成立的運動部,我們看到相關組織法是1部1署3個中心,我現在有一個疑惑,有關於全民運動署對於我們的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因為你現在又成立一個中心來推廣運動產業的發展,但是我們想了解的就是,現在這個中心跟全民運動署是如何來分工?一個好像是類似研究單位,一個是執行單位,一個是規劃推動執行單位,如何來分工?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全民運動署當然是以國家政策的部分來執行,但是在整個執行層面上,我們希望由行政法人的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來做,舉個例子來講,我們今天把整個全民運動推到社區去,當然全民運動署可以去做整個政策上的規劃,但是要細到各縣市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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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個中心是比較屬於研究單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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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不是,它是執行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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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它也是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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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在各個縣市裡面,我們現在把社區俱樂部扶植的機制,包括開放校園未來跟教育部合作等等細部的機制,我們希望由行政法人在22個縣市去做輔導,所以它比較屬於執行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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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全民運動署就是負責整個政策還有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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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還有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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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還有相關的預算補助,就是由全民運動署來執行。我們非常樂見運動部的成立,我們也希望、期待運動部在提升層級之後,對我們國內不管是觀光啦!或者產業啦!還有運動周邊商品,還有我們體育選手的培養,能夠發揮更大的效能,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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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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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委員,謝謝部長、署長。
接下來有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質詢:林委員宜瑾: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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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0時40分)謝謝主席,有請鄭部長跟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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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及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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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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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部長好。很感動,今天終於要開啟運動部相關的法條審查,2020年我首次把運動要成為部會納入政見,放上選舉公報,然後上一屆花了一整年的時間,不管是委員會的質詢、總質詢,都一直在提出這樣的倡議,好不容易在今年我們相關的設置也成熟到成為總統政見的程度,賴總統也把這樣的倡議成為他八大體育政見之一。
不過本席在這裡想要向全國人民及我們全院委員說明的是,其實運動相關部會的設置並不是這幾年才提出討論,實際上早在1968年就有體育人士做出相關的倡議,在1988年更在立法院有留下委員會的紀錄,直到近年我們也陸續召開了體育署升格體育部的公聽會,我們也委託國立體育大學完成了「教育部體育署組織調整評估計畫成果報告書」。同時我們也看到地方政府改革的趨勢,從今年元旦起,六都全面都有專責體育事務的一級機關,所以問題來了,就誠如剛剛本席所說的,運動相關部會的設置是一個長年倡議,也確實我們看到地方政府的改革趨勢,可是到底中央成立運動部的核心論述是什麼?既然我們要成立一個新的部會,代表它要補齊原本不足之處,所以要請教部長及署長,運動部成立當然絕對有其必要性,可是運動部成立後,你認為首要的改革工作是什麼? -
鄭部長英耀我覺得運動人才的培育,它的典範在改變,過去我們認為只有找特定的一些人來訓練,那叫做體育班,三級教育然後到體育大學,可是我們看到整個臺灣隨著經濟的發展,包括我們對教育的普及,包括人才培育裡面,我們的典範在改變,因為我們很清楚每一個人當然他的生涯會有不同的選擇,但是並不是說只有特定人可以運動,很多全民的運動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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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就是原本我們重在競技運動,可是現在要把它推廣成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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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因為全民的時候,全民運動可以附加的讓全民更健康,同時因為兵多將廣,他未來在國際上為臺灣發光,或者他的生涯整個發展可能會更明亮。事實上我們看到過去它有時空上的一些限制,現在臺灣要來成立運動部,我覺得剛好很多的條件都因緣具足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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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所以部長您剛剛強調的重點就是說,我們把它擴大成運動部之後,我們就是要提升成為全民運動,然後發展所謂的運動產業、體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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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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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那我們就講到運動產業,在接下來一連串的法制作業中,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設置就是一個很大的重點。我們知道產業面的發展,全方位的思維,確實是過去體育署一個署這樣的單位力所未逮的,鄭署長也曾經坦言,如果運動部設立,與原本體育署的思維完全不同,甚至有一點是顛倒,就是說運動部會著重在所謂的基礎運動產業,包括全民運動的推廣,所以根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所謂的運動產業就有13個面向,每一項都涉及不同的專業知識,包括運動博弈啊!運動旅遊啊!運動經濟管理顧問之外,像電競,剛剛也有委員垂詢過,也是其中的一環,其他還有運動保健、運動傳播、運動表演等等,這些大項目底下還有很多小細項,所以教育部公告的「運動產業內容及範圍」就有指出,我們為了撐起整個運動產業,教育部、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衛福部等等,都各有各的角色扮演,各有各的任務承接,所以我要請教署長,未來運動部成立之後,上述這些相關部會的任務分工與合作模式到底是有什麼樣的變革跟推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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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當然我們成立運動部之後,最主要是人力的部分及經費的部分,才有籌碼去跟其他部會來做跨部會的合作。我們的確現階段受限於人力和經費的不足,我們在跟各部會合作的時候,不只是層級的問題而已,最重要、很實在的就是沒有人,沒有足夠的人力來做這些事情,我想這部分是未來最重要的一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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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當然啊!如果運動部成立之後,那預算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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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包括我們有一些新的思維,比方說我們裡面也推動一個適應運動司,未來就是跟衛福部我們從國民他在先天上的遺傳造成,或者是他受傷之後在復健的過程,我們把他納入整個運動,對於他走出來的一個心理發展,還有他未來參與帕拉運動等等,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所以這部分我們的確在現階段的規劃,跟各個部會我們是有一些想法,希望在運動部成立之後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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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今天晚上就是我們棒球12強的首戰,我想棒球稱為我們臺灣的國球,職棒產業也是目前運動產業最上軌道的一環,所以透過運動部的成立,我們期待有更多國人來喜愛運動,甚至是參與其中,因為唯有全民參與,運動產業才有契機,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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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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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接下來有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
質詢:吳委員思瑤: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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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0時47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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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及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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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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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很開心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可以質詢到教育部過去好久不見的同事,我離開教育部門一段時間了,今天把握機會。「以運動壯大臺灣,運動部任重道遠」,而且運動不分黨派,跨越世代,我非常期待在朝野的紛紛擾擾,成立運動部會是我們緩解朝野對立的一線生機,我們希望能夠朝野合作,讓成立運動部為政治的對立來破冰,我也期待我們為黑暗的國會注入一道暖流。
首先,賴清德在競選總統的時候提出體育八大政見,應當都有含括在未來運動部的所有規劃當中,但是我就就教於預算這一個,當初賴清德總統候選人是希望體育預算要一年突破200億,以今年度的預算是158.58億,成長了大概23億,包括公務預算和運發基金,但是我就要問您,要給您資源成立運動部,那什麼時候可以做到一年200億的達標?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也謝謝委員支持,明年如果順利那就是2025年,然後後年2026年新的年度預算,我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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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就可以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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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希望朝那個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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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我們努力,國會要支持,2026年我們希望一年200億的運動預算能夠達標,國會一定要支持。
我也看到你們所有的組織章程裡頭所規劃的,1部1署3中心,新的運動部,新的全民運動署,新的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剛剛賴清德總統候選人的八大體育政見落實於你們的四大目標,我也都非常支持。但是我有四個期許,請部長及署長記得吳思瑤的四個關鍵字,四個期許,第一個,落實運動的多元平權,尤其是女性運動。第二個,競技運動的全民化,真正做到運動的普及。第三,要推展新興運動,與國際接軌。第四,我們要持續深化體育改革,加強對於單項協會的監管機制。我的四個關鍵字請部長及署長一定要來落實。
我投入女子運動,我想你們都參加過我的活動,女棒,我是女子棒球協會的榮譽理事長,女棒走了二十三、四年,今年女棒聯賽第5屆在臺南,謝謝你們都有來參與,甚至女棒協會我們首次往U12開始向下扎根,我希望未來,我因為自己投入女子棒球運動,我才發現運動的性別平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性別平權和年輕化是國際奧委會的改革方向,除了選手1比1,也包括增加性別的混合賽事,東京奧運18項,巴黎奧運來到22項,甚至從進場儀式的掌旗官,以前都是男生,現在男女都有,臺灣隊也是嘛!然後我特別要點出來的是,我們對於國際奧委會的女性參與都高於男性,這些運動政策的制定者,女性的比例都來到四成以上,然後女性教練的員額也被奧運列管成為性別平權國際奧委會的努力方向。
我們來看看臺灣,臺灣女性的運動參與仍有進步的空間,我揪出兩個重點,時間有限,請你們回去改善。第一個,教練的女性統計還是遠遠低於男性,雖然選手我們女性已經多於男性了,做到1比1,但是教練的培植還是女性低於男性,然後以我們的運動參與有決策權的奧委會執行委員,23名男性,只有2名女性,要跟上國際,國際已經來到四成是女性了,所以在運動參與除了運動員,從教練到運動政策的參與者是不是都努力往更高的目標來前進?我在這裡也具體拋出,2017年是臺灣第一本參與女子運動的白皮書,我們能不能夠在運動部成立之後,到現在也已經7年、8年了,是不是就在2026年當我們的運動預算200億達標,同時在2026年成為臺灣女子運動元年,重新頒布一個女性運動白皮書,可以嗎?這應該很簡單,就回應Yes or No,努力。 -
鄭部長英耀這個我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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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謝謝。同樣的,我的第二個關鍵字「全民化」,全民運動,組織到位了,人事到位了,但是預算沒有到位,全民運動組的預算3.8億,我是以114年的預算來看,只占5%,然後在運發基金裡頭,非亞奧項目的基層人才培育計畫只有11.8億,只有14%。我提出問題,如果要做到運動的普及,競技運動的全民化,組織人事到位了,預算也請跟上好嗎?這是我第二個提醒。
第三個,新興運動是臺灣大有可為的項目,2028年對準洛杉磯奧運的新興運動項目,有腰旗美式足球,這臺灣可能比較難啦!但是壁球、衝浪、競技攀岩及滑板,我們可以贏在前期,黃金計畫就重點投資這些新興計畫,也應當可以做到,OK?
下一個,落實體育改革,2017年我跟佳濱委員都在教育委員會,我們努力地改革了國民體育法,但是單項協會的爭議依然層出不窮,這一年來,不管是足協不管是籃協都需要有效監理的加強作為。所以請你們回去把我的四大關鍵,性別平權、全民化、新興運動的投資以及對於單項協會的運動改革都要能夠落實,也請支持吳思瑤版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的修法,今天時間到了,我希望後續有時間再跟您討論,但是2026年200億的預算,2026年我們有第二版的女子運動白皮書2.0,好不好?我們一起努力。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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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謝謝主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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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謝謝部長和署長。
在這裡先作會議程序的宣告:稍後在羅委員智強詢答完畢後休息10分鐘。
接續下來請羅委員智強進行詢答。 -
質詢:羅委員智強: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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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10時55分)有請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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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及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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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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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部長好。政府要成立運動部,您預估明年8月掛牌,員額會到400人,後年的預算就到200億,對不對?我想朝野都樂觀其成,但有幾個問題就教,第一個,我想請問一下,運動部成立,奪牌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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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那也是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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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目標之一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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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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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剛剛有聽葛如鈞委員在質詢你,你也講說奪牌很重要,也是目標之一,可是今天你的報告有個地方我就有點看不懂了,你們在寫運動部成立的目的,第1行就是「從奪牌改成重視全民運動投入的嶄新思維」,因為您是部長嘛!中文語法你也知道,這個寫法我想請教,奪牌跟全民投入運動是衝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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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沒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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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對啊!沒有衝突,它甚至可以相輔相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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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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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一個國家全民運動風氣起來,我們的base變大的話,實質上選手平均的能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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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更有奪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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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奪牌機會會增加嘛!可是你們的目的這樣寫法,我說真的,我覺得第一個,可能要改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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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這我們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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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你要嘛單面表述完全不提奪牌,要嘛就平行表述說奪牌與全民運動同樣重要,但你現在採取的是排他性表述,就跟我講「從奪牌改成重視全民運動投入的嶄新思維」,那這個東西其實我覺得寫法有問題,但我跟部長提醒哦!恐怕不是這個成立目的的寫法有問題,事實上在你的8頁有關於運動部成立目的的報告裡面,關於怎麼提升我們國際運動賽事成績的部分,我沒有看到任何字,我沒有看到任何敘述,我只看到兩次跟奪牌有關都是負性表述,都是說我們要改正奪牌,然後變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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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我們來改善,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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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那這個部分,因為說實在話,實際上你大概看到有些重大國際賽事,如果我們有好成績的話,其實對國內的全民運動投入當然也是正向鼓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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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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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所以這兩個是正循環,我覺得不應該直接在我們運動部成立的目的就先跟大家講,好像一副奪牌要被別的目的取代,部長,我老實講,我的感覺會覺得說是不是在打預防針,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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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沒有、沒有,我想這個表述的文字上我們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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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好。第二個,運動部成立,我看你們第二個寫的目的就是落實運動平權、社會包容及永續發展的核心價值,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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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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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其實裡面也關乎一個很重要就是運動員的權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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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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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想請問,如果運動員的權益受損,我們現在的體育署跟未來的運動部,現在有什麼機制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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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不是能夠請鄭署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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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競技他的參賽權利部分,當然是我們運動部,但是如果講到的是體罰相關,在調查的部分是由國教署這邊,學校統一來進行,但是後續的懲處會由運動部這邊來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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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舉內外兩個例子,也是期勉我們體育署也好或是未來的運動部要注意的,我們先從遠的,就是內部的部分,過去有關於國家隊的思想,常常出現各體育協會與職業選手之間的相關爭議,對不對?體育署也常常挨批沒有作為,以2016年里約奧運為例,那時非常大的一個新聞就是我們的網球選手謝淑薇因為控訴網球協會選拔奧運的教練制度不公,所以當場宣布退出單打跟雙打比賽,教育部跟體育署都還遭到監察院的糾正,這個是講對內我們體育選手的權益問題,我希望現在的體育署跟未來的運動部對體育選手的權益要照顧。
另外一個是最近的問題,我想請教一下,如果我們奧運金牌的選手受辱,現在的體育署或未來的運動部有什麼機制去保障?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過去這段時間,我們一向是以選手的需求為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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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用一個具體的例子問您,您知道川普總統選前在賓州的造勢活動,他提到巴黎奧運中有兩名變性人,他們原來是男生變性為女生,後來參加拳擊賽,然後開始做了一些批評,雖然他沒有直接點名這兩位女選手,但大家普遍認為川普說的就是我們臺灣的拳后林郁婷跟阿爾及利亞的女將克莉芙,我想請教您,其實川普不是第一次這樣講了啦!只是那時候還是總統參選人而已,請問體育署第一時間對於這些國外政壇重要人士,你們的回應是什麼?有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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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這部分還是看選手這邊的意願,由他這邊來進行,除非他同意,我們才會來做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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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那我想請教您,你有去問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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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們從他世錦賽銅牌被奪,一直到奧運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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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先這樣講,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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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們幫他設防火牆都是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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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要跟體育署講,其實他是總統參選人,未來他當了總統之後,他是不是還是同樣的想法?這件事情不能完全推給選手啦!我覺得今天國家有捍衛我們選手尊嚴的義務,你剛剛的說法其實基本上就是體育署沒有作為嘛!在之前是沒有作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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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有的,我們就是跟選手、教練有做很好的溝通協調之後,才去做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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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委員智強我告訴你,你們政府官方去跟選手溝通,對選手而言,他們當然會體諒你們一點,可是作為政府部門要當選手的後盾,同樣的問題我也質詢過外交部,但是我覺得體育署要有基本的立場,將來運動部更要有基本的立場,然後跟外交部協調怎麼去做溝通,當然困難,我不會認為不困難,可是不能沒有態度,這是我對運動部未來的期許,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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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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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羅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我們依先前宣告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2分)
繼續開會(11時15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陳委員培瑜發言。 -
質詢:陳委員培瑜: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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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1時15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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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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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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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部長早安。關於運動部組織法,我們總算看到了,我們辦公室有非常多關於體育的關懷,我想部長應該非常清楚。在上個禮拜鄭麗君副院長接受了相關的專訪,其中有一段話我覺得非常非常重要,它應該也可以呼應國人目前對於即將到來的運動部的想像,也就是一般現代人對於運動的期待和想像,不只是勝負的價值或者是奪牌的思維,而是有更多關於整體對於運動的想像和需求,所以副院長用了「翻轉」這個詞,我覺得很重要,我也要在這邊跟部長提出建議。
我們來看下一個,要翻轉什麼?其實很重要的是翻轉奪牌主義的功利思維,落實全民運動的概念,重建臺灣的運動文化,讓運動不再只是為國爭光,而能夠成為臺灣人共同的生命經驗。但是相關的論述作為所有政策的配套,我想要提出一些積極的建議,在我自己的版本裡面,第一個,我想要談的是運動部的組織規劃應該要解決問題,而不是侷限於現在的框架,我自己特別提出來,除了跟現在行政院的版本比較類似的競技運動司、國際事務司、運動產業司這些之外,我特別提出來運動監理司,我是希望針對特定體育團體的監理,還有體育系統問題的查察。另外,我還提出運動文化與資源司,大家如果還記得周思齊在引退的時候他講了一段話,他說在棒球場外面要放一個碑做紀念,臺灣長期以來忽略運動文化保存這件事情、這個事實,我認為我們未來應該要急起直追,所以我提出運動監理司及運動文化與資源司。
我想要特別談一下運動監理司,請部長看我的投影片,在投影片的左邊是現況,體育署目前的競技組一直都被戲稱為提款機,因為它是單項協會的監督單位,而相關的奪牌KPI其實也在體育署的競技組,有相關的補助也都會落到單項協會裡頭,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過往不管是籃協、足協,有非常多委員不是只有我關心過相關單項協會的問題,可是因為過去他們都跟奪牌綁在一起,因此就有很多的弊病產生。我認為在未來運動部的規劃底下,監理跟補助應該要拉到右邊這張圖來看,單項協會它的監督是由運動監理司,相關的奪牌這件事情國人還是有共同的期待,我認為由運動競技司來規劃。最後,相關的補助應該由目前副院長提出來所謂運動發展中心來做補助這件事情,也就是我們把監督、奪牌跟補助澈底地分離,才不會綁在一起,產生過往的弊病,這個部分要拜託教育部積極地研議,在運動部升格的路上我們真的要認真面對,如果單項協會的改革沒有辦法在這一次升格獲得解決,後續還是有非常非常多的問題跟弊病還是要由立法院不斷地監督,我想到那個時候如果問題沒有解決,對於國人的期待也是相對落空。
我們來看另外一件事情,我一直在倡議兒少運動,在目前行政院的版本裡面,你們全民署的規劃是分成左邊這四個,綜規、新興、全齡及社區運動,還有海洋山林運動。但是我一直在談相關年齡的分隔,我們來看一下,兒少運動組、成人運動組、社區推廣組、適應運動與體育組,還有戶外與民俗運動組,我認為這樣的規劃才能讓全民署發揮最大的功能,因為每一個年齡族群、每一個運動項目都有他們特定的需求,這個是我提出來的建議,也請教育部參考。
最後,我覺得現在非常非常困難理解的,就是關於體育班的業務。部長,你應該非常清楚,體育班從師資從訓練到相關的賽制,還有後續非常多的配套,還有適應體育,長期以來也是我們體育署忽略的,但是在運動部升格之後,到底怎麼樣去面對跟處理這件事情?我知道體育署在相關升格的活動上辦了非常多座談會,我自己在立法院也因著立法院體育政策連線,我們也辦了兩場座談會,關於體育班還有適應體育,我積極地建議教育部,應該要把體育班的業務跟適應體育的業務放在教育部做相關的分工處理,免得會有分工不清的問題。當然很多的細節沒有辦法在今天討論,我們希望後續再跟教育部積極地討論。
我們看下一張。有很多日本的經驗,我今天時間不夠,我就不再贅述,可是我要談日本之所以有這樣的架構,是因為他們對於整個國民體育運動的發展是有一個長年、百年的規劃跟想像,但是如果我們運動部的規劃侷限在目前體育署的業務,我們會受限很多,這個部分要拜託教育部積極地規劃跟處理。
接下來另外一件事情我要一併來談,運動部要成立了,可是還有很多體育現場的傷痕沒有被處理。部長,直到我要上臺之前,我剛剛已經確認過,在松山高中的網頁上,這一位黃萬隆老師,過去有體罰打小孩耳光經驗的這一個老師,他現在依然掛在松山高中的網站上,他是學校的體育老師,很多事情都還沒有處理。部長,我知道你一直都說要依法辦理,我相信等一下部長一定也會承諾我要依法辦理,可是我想要積極地提出來,這個事件不是短期事件,它有過去非常多歷史脈絡,我要求教育部在1個月內積極地去盤點這件事情前後脈絡跟相關處理的過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到現在這個打小孩耳光的老師竟然還掛在松山高中的網站上?
所以我今天的訴求,我希望可以準時結束,運動部的成立是全民的期待,但是相關的組織設計與業務分工,我認為我們要有更多的討論來回應社會的期待,還有相關學校的體育團隊爭議事件,我認為教育部在運動部成立之前就應該要有積極的獨立調查小組,貫徹「體罰、暴力零容忍」的政策宣示,時間有限,可不可以請部長簡單回應一下?謝謝。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支持,對於運動部委員當然有許多創新的想法,我想是不是能夠一併等到我們逐條討論的時候,跟院版一起來討論?
第二個,有關許多運動教練對學生的不適當體罰,我想暴力零容忍、體罰零容忍這是我們既定政策,我們一定會在委員期待的時間內,做一個具體的調查報告。 -
陳委員培瑜好,松山高中的個案真的只是個案,可是因為他到此時此刻有非常多新聞事件,但是他依然還在,我真的覺得太荒謬,而且一定也違反部長跟署長你們的教育理念,所以我們一起積極面對處理,謝謝主席,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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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接下來有請張委員雅琳發言。 -
質詢:張委員雅琳: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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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11時23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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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及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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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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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部長好。首先先講一個,今天世界棒球12強大賽開打,我想每一個選手能夠走到今天站上那個舞臺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為什麼?其實我要延續陳培瑜委員剛剛講的那件事情,非常多的選手在他還沒有機會站上那個舞臺之前,他可能就會因為過度訓練、體罰等等,不僅是他的身體受到傷害,他的信心受到傷害,而折損了他的選手生涯,所以我也是想要呼籲培瑜委員講的這件事情,我們必須要更積極地去面對跟處理,那我想要講的是,我們是不是可以從教練證這邊來做一個管控?
目前在教練證的部分有兩個系統,一個就是專任教練是由體育署來發,但是現在在基層很大量的都是由各單項協會來發,而這些單項協會的教練只要他們考過一些術科、學科考試之後就會去發證了,現實上我們雖然有要求教練要回訓,可是事實上到底回訓有多少?協會真的有在監督嗎?以我自己來說好了,我小孩練足球,我想部長和署長都非常清楚,我在足球看了這麼多教練,我真的很少看到教練去回訓,所以這是一個回訓的系統,如果今天孩子有一個更好的運動科學的支持,有效率的訓練的話,其實成果會更好,才能夠支持我們的孩子站上世界12強的舞臺,我們今天講要有更多的運動人口,這些孩子才有可能成為運動人口。
我想要跟部長及署長來討論,現在各部會其實都有一些發證的系統,教育部每年發了大概5,000張教師證,交通部觀光署大概發了1,000張導遊證,體育署大概發400張的專任教練證,單項協會發了8,000張,過去我們因為人手不足,所以都是由單項協會來各自發,但是未來是不是可以把教練證統一交由中央來發證跟管理?我還想再講一個案例,前陣子有一個擊劍協會的案例,擊劍協會的教練他有性平事件,後來也有一些裁罰,有刑事上面的裁罰,當時我們收到家長舉報說教練帶著小孩出國去比賽,那我們趕快通知體育署,體育署也非常積極,那時候已經廢了他的專任教練證,可是協會的教練證還沒有廢,所以等於還是帶他出去。雖然協會說他沒有來協助,這後面我們都有瞭解,可是這就是一個漏洞,我們必須要經過很漫長的時間,先進入社政系統,再去找到協會才能去處理,有時候真的是緩不濟急,所以這部分我們是不是有可能請部長跟署長來支持,未來由中央來發證呢?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關心所有青少年或者兒少的一些運動權益跟維護,剛才看到委員所提的那個流程,其實它是一個不錯的想法,以目前來講,確實有部分是由體育署來發證,更多的是由單項,因為它確實在整個體制規模上,那我們怎麼樣去做一個更完善的規劃,我想會後我們內部再請體育署跟各單項協會來看,因為我相信維護青少年跟兒少的運動權益,這是大家共同認可的價值,這是一定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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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對,我想我們必須要更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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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那我們怎麼樣在整個機制裡面,包含單項協會都應該要承擔,如果它自己發證,它必須要承擔相對的一些責任,這個部分我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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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部長,我的訴求、我的版本啦!我是希望可以來支持都由中央統一發證跟管理,因為現在變成是由單項協會來處理的時候,有時候時間就是很漫長,我覺得部長可以再回去討論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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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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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另外,因為我們未來會有運產司,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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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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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現在一些運動工作室是由地方縣市來管理,但是大型的機構是由體育署嘛!那我們現在只有「臺北市運動場館業及運動服務業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目前只有臺北市提出來,其他縣市都沒有,未來運產司是不是可以來協助、來督促各縣市訂定相關的一些法規呢?因為這某種程度也是再多一層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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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這也是運動部成立後要做的重要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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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謝謝。再來,競技運動應該要透過社區俱樂部來向下扎根,但是部長跟署長應該非常清楚地知道現在的場地非常不足,而且非常單一,所以我是希望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學校的場地開放給大家來使用,讓社區的俱樂部可以進去使用,這個部分是不是也可以來積極協助呢?建置一些相關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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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事實上委員所關心的,也正是我們教育部跟體育署目前在推動的,在今年7月的全國教育局處首長會議裡面,我個人跟22個縣市的教育局處首長都有共同連署,他們願意承諾各縣市的學校,中小學的校園能夠開放給社區運動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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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但是應該會有一些費用的部分,應該還有一些細節要去做相關的討論,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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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當然有一些場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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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管理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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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場館需要用到水電或者冷氣這些,當然酌予使用者付費,各校裡面都會訂定一些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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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部長,因為我們現在的場館,大部分學校裡面的場地就算開放使用,大概也只有籃球場跟跑道,足球場都非常非常少,我還是希望我們是不是可以根據孩子的需求去做一個盤點?同時因為在這次的部會職掌裡面,還包含了適應體育,這些應該也是要一併去檢討,不然坦白說,如果我們的空間都不適合這一些族群的孩子或是長輩來使用的話,他就是沒有辦法進去,所以這部分是不是也可以做整個場地跟需求的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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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一定會朝這一個方向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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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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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張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接下來有請吳委員春城發言。 -
質詢:吳委員春城: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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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11時30分)主席好。部長,你休息一下好了,我看你很辛苦,所以我們請張廖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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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張廖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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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還有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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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以及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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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你們兩個年輕力壯,所以多站一點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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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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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因為部長也非常地支持第三人生大學,我在外面聽到幾個大學校長都說部長私底下跟他們講很支持,部長也跟我講說他很支持,但他們說部長跟我講的不算數啦!在立法院講的東西都不算數,但是他們私底下講就表示部長是真心支持來推動,這絕對是好事。包括剛剛也是,我要講但鍾召委不讓我講,說他有很重要的活動,所以不讓我講,我也是有活動所以我才急著要講,結果我們去的是同一個活動,叫做「世界良善日」,所以我覺得推動良善,像最近立法院的氣氛有比較好一點,因為我們總預算開始審查了,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開始啦!其實包括行政、立法,包括我們在這裡質詢,其實也做了很多溝通,都是希望幫助行政部門一起做好事。
今年我們參加奧運有很好的戰績,我也有到左營一起去加油,在他們要出發的時候。在麟洋配的時候,因為我也是林口人,所以辦了一個當天的加油,讓我深深地感受到哇!這真的是一個全民運動。我那一天借了醒吾大學的體育館,然後辦了一個公開直播,因為李洋是林口子弟,所以我在那邊辦,來了一千多人哦!提供啤酒,哇!一起為了他們歡呼,所以這個是凝聚全民共識非常好的一件事情。這一次我也提出了體育部的修法版本,重點在於競技運動要全民化,因為全民化我們可以遴選到更多、更優秀的選手,但是支撐這個要有一個很好的生態,所以要有全民運動,來支撐這麼大的一個產業,這麼多的選手需要靠整個社會的重視來支撐。
特別是我也一直提到高齡化社會的來臨,我們的平均餘命不斷的在增加,但是我們的不健康餘命也一直在增加,運動就是很重要的解方,所以關於這一點,其實也不要說這一定是衛福部的事情,即老人、健康一定是衛福部的事情,為什麼呢?其實接下來體育部應該要把這個也納入政策思考當中,次長,是不是? -
張廖次長萬堅對,關於全民運動,這一次成立一個全新的運動部,其實一個很重要的核心概念,就是過去我們比較重視競技運動,但是希望從競技運動裡面,慢慢的走向全民化、全民運動,全民運動一個很重要的目標,就是促進國民健康,這是最重要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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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所以體育部要能夠有這樣一個體悟,體悟到我們整個不要變成東亞病夫還是什麼的,而是應該要強身健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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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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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OK,其實我們現在運動風氣是不錯,但是據一般運動現況調查,一般民眾平常在做的運動的前五名,走路是第一個,占了一半以上;再來就是慢跑、爬山、騎自行車、在家健身,這前五項當然也是運動,不過可以看得出來,當中都沒有政府的角色,這也就是叫做自求多福,因為運動的部分,過去政府就只關心選手,所以這些全民運動就要自求多福,對於這樣一個情況,次長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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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我想剛才部長也有講到,其實全民運動、運動經濟全民化一個很重要的核心概念,就是希望我們的運動環境能夠改善,過去只有俱樂部、只有一個區的運動中心是不夠的,所以現在讓學校的一些運動環境能夠改善,而委員所提的這五項,除了自行車以外,我幾乎也是這樣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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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你也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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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對,如果將來學校的運動環境,在底下有國小、有國中、有高中,將來透過運動部成立之後的產業法人,能夠協助他們成立各個大大小小的俱樂部,我相信運動的型態跟多元這樣的目標就會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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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所以運動是一個好東西、好生意、好政策,因為它會成為一個生態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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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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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它也可以發展出一個很大的產業,增加很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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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如果運動產業發展了,運動選手以後可以有一個正循環,就不會只有運動教練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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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對,就是一個循環,選手花了一輩子的努力,得到奧運獎牌,回來能做什麼?他沒有發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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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就只有教練、老師而已,所以如果運動產業能發展的話,他在運動產業可以有更好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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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對,重要的就是要有全民對運動的一個基礎,企業才會來贊助嘛!OK!
我這裡也提到了,其實這裡有一個很大的運動市場就叫做壯世代,壯世代掌握三分之二的財富,而且很需要運動,包括很多的選手要聘教練或是什麼的,所以對於壯世代這一塊的市場,包括明年的世壯運,其實就是一個推動壯世代運動非常好的機會,還有幾個月時間,是不是可以請體育署加把勁,我已跟署長溝通了很多次,但是不曉得怎麼就半途而廢了,後來我也不曉得你們是怎麼進行的。
最後一句話,是不是可以請體育署重視壯世代的運動,特別利用世壯運帶動全民運動,這也算是給體育署的一個賀禮,開始就這樣鋪展出去,不要只是把它當作是雙北的事情,中央都不管,可不可以呢? -
張廖次長萬堅沒有錯,我相信世壯運會帶來臺灣壯年運動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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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目前還看不出來,因為就還只是當作國外觀光旅遊的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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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我想署長不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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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是不是可以請署長好好規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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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我們有在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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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會後再跟我們吳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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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春城OK,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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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次長萬堅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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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謝謝張廖次長,謝謝鄭署長。接下來有請李委員坤城發言,時間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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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李委員坤城: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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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11時38分)謝謝主席,因為我只有3分鐘,所以我趕快就幾個問題請教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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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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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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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謝謝。時間很短,請教一下,我們都樂見運動部的成立,我要先問的是,運動部未來成立之後,運動部跟體育部之間的分工大概是怎麼樣去做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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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運動部跟教育部的一個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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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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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基本上,學校裡面所有的教學是教育部負責;學校以外所有的場館、所有的專業,包括選訓、比賽、國際的運動賽事,全部都是由運動部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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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學校裡面的場館,學校裡面比如說運動班學生的培訓是誰在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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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由運動部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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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看次長也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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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就是專業訓練這個部分,甚至學校裡面有一些屬於特定項目的發展,那個場館也是會由運動部來支持,但是屬於一般體育教學的活動是歸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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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在學校裡面也是有分一般的、普通的教育,然後還有體育班競技的教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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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目前簡單來講,就是馬照跑、舞照跳,這一個部分,我們在分工上是合作的,也就是說,原來的體育署對學校教育這一塊,不管場館或者運動選手,或者一些國際競技上的補助,本來就在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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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未來一樣是由運動部來做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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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然後學校的部分,就是國教署,但因應新的運動部成立,我們國教署這邊也會成立一個學校的體育教學組,把兩個部會所有的分工、合作,能夠加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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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跟升格沒什麼兩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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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當然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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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聽起來都是一樣,只是過去是體育署,未來變成運動部在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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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們運動部當然不是只有體育人才三級教育上的一個合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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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未來學校的體育班還是會有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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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會看整個的狀況,因為當全民運動一多的時候,當競技運動人才多的時候,我們會看狀況,因為確實在整個人口少子化裡面,我們也在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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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未來就這部分,你說學校體育班未來還是由運動部來做處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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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目前體育班還是會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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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就是由運動部來做處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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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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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第二個,單項協會跟體育部的關係。我請署長來答一下好了,因為過去我們對單項協會都有補助,但是大家認為,你們有補助,但是你對於他們的協調力稍微差了一點,未來升格運動部之後,你們跟單項協會之間的關係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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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除了我們有一個專責的特定體育團體的輔導機制跟組別之外,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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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未來是誰來負責單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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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由運動部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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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運動部的哪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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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會由競技運動司來負責。再來,過去我們不想過度介入協會的自治,但是未來針對我們補助經費的部分,我們會比較強力地去做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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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過去也都有補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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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但這個是我們觀念、做法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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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升格之後會有什麼樣的一個權力,讓你能夠做強力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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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這個部分主要是我們態度的一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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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跟有沒有升格是沒有關係的,而是態度的轉變,即變成運動部之後講話可以比較大聲,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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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因為我們過去只有一個組的人力,其實我們面對72個特定體育團體以及2,000個體育團體,我們在人力上真的是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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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署長,如果按照你這樣講,是態度的轉變,所以現在也可以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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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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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不是升格成運動部才能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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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現在很多協會的補助,我們就是直接要求,比方說選手參加國家隊,他必須要有的後勤等等的基本配備;他擁有的權益等等,我們現在是直接來要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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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是認為關於各個單項協會的評比還有補助,你們在升格成運動部之後,真的就像你講的,態度要轉變,但是如何有一個SOP出來,然後強力去做執行,我相信升格之後,大家對於運動部跟單項協會之間的監督關係,會更強力地做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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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也是把蘿蔔跟棒子分開來,一個是綜規組去做監督,其他的輔導則是由競技運動司這邊來做,所以這是分開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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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李委員,謝謝署長,謝謝部長。接下來請傅委員崐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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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傅委員崐萁: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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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11時43分)主席,請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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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和署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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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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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國家要成立體育部,這是一個大事情,雖然今天主席裁示本委員會只有6分鐘發言的時間,但本席還是儘量來問,畢竟這是國家的大事,我們體育部明年8月份開始要掛牌,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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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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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現在預算大概是200億、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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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目前因為還沒有成立,所以我們114年預算的編列,大概有15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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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所以跟現在體育署的預算差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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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今年相較大概多了二十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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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這個掛牌有這麼急嗎?人也沒準備,錢也沒準備就要掛牌,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就是了?倉促上陣跟完備以後再上路會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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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很多組織的發展,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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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好,可以,沒問題,本席是支持體育部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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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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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本席只是提醒你,既然要做就要做好,不要只是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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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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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200億預算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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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會逐步隨著組織跟任務調整,希望朝2026年那個目標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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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哪一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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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2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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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200億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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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因為我們在未來的運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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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部長看起來是還沒有準備好,本席問的問題都莫衷一是,本席提醒你,要成立一個體育部,關係到全民的健康,200億是不夠的,提醒你一下,總預算是3兆4,000億,堂堂一個關係全民體育的體育部,200億是不夠的,本席在此先提醒你。
再來,運動習慣、運動方法是非常非常的重要,古今中外所有的成功人士,有人類史以來的成功人士,幾乎年輕的時候都是運動員,所以有強健的耐力以及適度的釋放壓力,這時體育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國家的強大必須從強種跟強根做起,所以體育非常非常重要,尤其運動員,揖讓而生,下而飲,其爭也君子,運動家的精神非常重要,所以本席對運動部有高度期待,而且必須請部長全力以赴,不要含含糊糊,200億是不夠的,你給本席一份書面,包括這200億要做什麼東西? -
鄭部長英耀會後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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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200億你能做什麼東西,本席很懷疑。
再來,關於全民運、全中運、全大運,現在的補助金額上,比方說辦一個年度的全中運,場館整理需要3億,我們過去大概補助1億左右,是不是? -
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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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所以本席建議你未來的全中運、全大運,還有全民運,要各縣市打破頭爭相來辦,不是體育署挨家挨戶、沿街托缽,拜託大家來辦;但沒有人要辦;辦完以後,場館的館養誰負責?當然地方政府要負責。本席當過縣市首長,所以很清楚告訴你,大家都在推,照理講,這是全民的好事情,但沒有人要辦,為什麼沒有人要辦?因為要拿自己的縣市預算出來,所以本席在這裡建議,未來用評選方式,要大家來爭取;然後所有場館符合我們國際賽事的相關標準;所有場館的費用必須整個由體育部來負責,未來的館養由地方政府負責,但是他們要來爭取,要讓大家排隊來爭取,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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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我想這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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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好,謝謝。再來,以後體育部或者是教育部,就不用沿街托缽拜託各縣市,大家爭相排隊來爭取,大家爭奇鬥艷,這樣國家的體育才是真正受到重視。
再來,現在我們的國家培訓中心在左營,對不對? -
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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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有沒有考慮過,我們國家有這麼多優秀的選手,都是來自於山地跟部落,部長,東部是不是可以成立國家第二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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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就人才的培育,怎麼樣善用現有的資源,如果有需要,我想我們不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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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你們能儘快跟體育部綁在一起才來考慮這個問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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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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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離家近,就近來訓練、培育選手,他的心理素質、他的寄託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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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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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再來,運動員為何而戰?為自己而戰還是為國而戰、為國爭光?除了自己的榮耀以外,為誰而戰?運動員我們要怎麼樣去培養他們,未來不只能夠在國內,而且更希望能夠在國際為臺灣來爭光,但是不管是過去的金龍少棒或是勇奪世界冠軍的少棒隊,這些運動員最後就只能當什麼清潔隊員等等無疾而終、抑鬱而終,當教練的少之又少,本席在這裡對體育部有高度的期許,他們要為國家爭光,而這些體育人才、這些得獎奪牌的人才,必須考慮終身照護,要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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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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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我們會支持。佳濱,不要那麼快站起來!
再來,我們一定要把運動賽事跟我們的經濟是綁在一起的,把運動員跟國家資源、跟企業還有國際品牌,把它全部綁在一起,這個資源才會豐沛,未來體育部必須要這麼做。比方說F1賽車、國際的馬拉松、國際的自行車賽還有國際的電競大賽,臺灣不只是觀光島,還要成為一個體育島、國際的體育大島,好不好?希望你們能夠全力來推動。
最後一個問題,阿濱不要急。最後一個問題很重要,既然要成立體育部,請問部長,第一任體育部的部長,你希望推薦誰? -
鄭部長英耀關於這個問題,我想我們目前所有的團隊,就是努力把體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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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部長,腰桿要挺直,你應該講,重視專業、尊重專業,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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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當然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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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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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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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當然立法院出去的人才也都不錯,對不對?但是本席還是希望,運動就要專業啦!部會首長就要專業啦!不要都是搞一些政治酬庸。
另外,賴總統的事情,阿濱你們要注意一下。 -
主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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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賴總統說,我們林郁婷奧運金牌得主,在國際上受到污衊,是不是應該為他爭一個公道?賴總統下令要爭取公道,要打國際訴訟,你們做到沒有?做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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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因為選手他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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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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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巴黎奧運期間我們有召開記者會去強烈的做一個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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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這是該做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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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但是選手他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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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署長,本席沒有在問你,我在問部長,你們位階在他下面,當然負責人是他,不是你嘛!請問部長,這個是不是應該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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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確實在巴黎也開了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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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這是國家的運動員拿到奧運金牌,受到這樣的侮辱,是不是我們國家應該硬起來,賴總統都講話了,你們做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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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們在法國巴黎就開了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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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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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很簡單,賴總統講的,現在就請您去做,因為川普先生再度說男變女的事情,請教育部要發聲,要像一個國家的部長,要有國格,好不好?部長,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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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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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要不要發聲?要不要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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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也自我推薦是運動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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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本席會到教育委員會再找你喔!你現在回答本席,要不要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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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國際上他們對運動選手的一些想法,我想我們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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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委員,也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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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要發聲,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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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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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不要什麼尊重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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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沒有特別提到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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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要尊重川普說的男變女,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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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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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部長,也謝謝委員。現在先處理會議時間,上午會議時間繼續進行至所有登記發言委員詢答結束及討論事項提案條文宣讀完畢為止。
接下來請吳委員沛憶發言。 -
質詢:吳委員沛憶: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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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11時53分)謝謝主席,我請體育署署長以及銓敘部法規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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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署長以及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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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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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我先請教一下司長,剛剛聽到前面幾位立委的詢問,其中黃國昌委員相當質疑,因為我們今天是進行法規的詢答,體育部要成立要先有法規,他說我們今天在審法規,你的預算跟員額怎麼都沒有拿過來?怎麼沒有提供給委員參考?我請問一下銓敘部,針對體育部我們要修法,是不是要先有母法才可以編預算、才有人事員額,是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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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司長諶跟委員報告,因為銓敘部主管的是組織法規的合議,至於預算和員額,員額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權限,預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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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就你的權責範圍和你的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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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司長諶我們這邊負責銓敘審定,要銓敘審定人員當然是先要有組織法規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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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好,謝謝,司長您請回。
接下來我請問署長,前面很多委員都相當的關心,因為體育部要成立了,這一件事情民間討論許久,是全民期待的,我們今天處理的法規詢答其實只有六法,未來還有兩個法律還要再修,我們總共要修八個法規才有辦法成立體育部,其中還有全民運動署。我剛剛聽了一下,第一個就是剛剛講的,現在母法都還沒通過,體育部都還沒成立,結果有人在要預算、有人在要人、還有人在問人事,問誰要當部長、誰要當署長,這是在關說嗎?體育部都還沒成立,修法都還沒有通過,連逐條審查都還沒開始討論,所以請千萬要秉持你們的專業。我覺得其中一定要釐清的一點,其實這一次我自己也非常關注的就是全民運動署,因為在你們部的版本跟我自己提案的版本裡面都有提到全民運動,我們有兒少運動,我們有青年體育,我們有社區體育,我們也有新興體育,過去以來我一直相當關心的就是街舞以及霹靂舞,尤其因為霹靂舞被納入奧運賽事,所以所有全臺灣的街舞人……街舞在臺灣的發展已經要超過20年了,大家還沒有關注到奧運的時候,臺灣就有很多的街舞人在民間非常非常辛苦、沒有任何一毛政府的補助資源,靠著老師們之間、靠著大家錄影帶之間在流傳,自己來自我培訓以外,想辦法傳承給下一代,我們的街舞已經來到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都出現了,終於在這一次的體育部成立之後,我們的全民體育有機會讓政府看見,至少有機會讓政府看見,然後我們才能夠來討論究竟這些過去政府看不見的全民運動,需要政府哪些的幫忙呢?除了街舞以外,社區裡面還有非常多的,像是兒少的足球俱樂部,還有很多不是打校隊的棒球,但是他對棒球非常的有興趣,家長也非常支持,利用周末的時間在打社區棒球,這些都叫做全民運動。所以我們相當期盼透過修法的處理,成立運動部之後,全民運動必須獲得更重要的重視,相關的預算、相關的支持都應該要出來,這絕對不是競技運動和全民運動之間的差異,這是加乘的關係,所以我們才要加上預算、加上人事。我現在請問署長,運動部成立之後,對於競技體育的預算會不會減少? -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是在現有競技運動的基礎之下再去強化全民運動,所以競技運動的經費並不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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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競技運動的經費不會減少,而且未來相關的資源,像你們還有運動產業的行政法人等等,支持只會更多,不會更少,這你們在政策上面一定要說明清楚,因為我們現在在做的是法規的詢答,運動部要成立是國家大事,你們要說明清楚,像運動產業的行政法人我就很關心,為什麼?因為我知道很多選手他們的生涯最巔峰時期,畢竟有一定的生命,但是他們是我們國家太優秀的人才了,倘若可以繼續投入我們的運動產業,甚至來培育其他的運動產業人才,這都是我們國家的資產,請問現在運動產業行政法人有沒有預計要增聘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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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在運動部組織法裡面有聘用人員這樣的條文,還有行政法人針對多元的專業人才以及菁英運動員等等,我們都會把他納入,這也就是為什麼要有這樣的組織法條文,當然人數我們現在沒有辦法做太多的預估,但是我們的行政法人預估是希望能夠達到將近80到100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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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但就是會有增聘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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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一定會有增聘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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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我們會有新增的人才,而且可以從民間延攬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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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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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再來我要講的是,針對全民運動署我現在擔心的是,因為運動外交現在是寫在運動部的條文裡面,我們今天是法規詢答,我希望大家還是就法規多討論。目前運動外交是寫在運動部的條文裡面,我很擔心會不會全民運動署就沒有做運動外交?但民間的運動外交也很重要,這一點署長能不能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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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的運動外交分兩層面,第一當然是國際運動司這部分會繼續來做,我們會善用行政法人,特別我們在駐外或者是整個運動外交的部分,我們希望保持一個彈性,比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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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但也是會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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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一定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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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好,這一點很重要。最後要討論的是,我非常關注在我們這次的修法版本當中,我們把臺灣運動的文化記憶保存入法了,這是非常重要的事,臺灣的運動史至今沒有有系統地爬梳整理過。過去體育署有辦過相關的展覽,我發現了幾大問題:第一,我們目前的運動文物,可能重要賽事、重要選手相關文物分散在各機關,甚至可能在民間,然後權責不清,保存的人才過去不夠專業,所以現在已經入法我覺得非常重要。今天署長和部長都在,我希望運動部對於臺灣的運動文化記憶保存要做妥善的規劃,然後我們可以趕快來開始進行,著手建立臺灣的運動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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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其實盤點的部分我們一直在進行,但加值應用以及展覽的部分,的確很多地方要跟文化部來學習,這部分我們在規劃時一定會往這方向來進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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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沛憶好,謝謝,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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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謝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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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范委員雲代)現在我代主席,我們請鍾佳濱委員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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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列席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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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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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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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部長好。今天一上午主持會議,讓我最驚豔的就是對於即將成立的運動部,部長不減雄心壯志,不排除未來也來擔任運動部的部長,是這樣嘛!不排除嘛!有這可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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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我想我們就把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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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那我們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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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因為剛才有委員指名好幾個,不要讓他們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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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假設未來您是運動部長,您自己有興趣的是哪個項目?總是要有項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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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其實從年輕一直有多項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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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哪一項你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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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玩帆船,我打桌球,我打網球,我打籃球、打棒球、打排球、打手球,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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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帆船、桌球、網球、籃球、棒球、排球、手球,很好!很多,至少七項。我想說我也不排除我未來是運動部的部長人選,但是我只有一個項目就是游泳。
好,我們來回應一下,我們看到今天委員提出很多質詢,這是我在今天質詢開始前就寫出來的幾個問題。部長您出身教育界,之前是老師,從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您都經歷過,您覺得體育跟教育有什麼關聯? -
鄭部長英耀簡單來講,就如同委員講的,體育它其實不只是運動,它除了有運動以外,它也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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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教育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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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有一些教育的內涵元素在裡面,譬如包括健康、包括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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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很好。那運動呢?運動是什麼?針對運動,我這邊寫出來的就是追求成就,可以消愁解悶,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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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這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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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很好。我想今天我們來做一些基本的探索,我這邊列了八項,今天可能大家都有談到這些問題。其實我想要關心的就是教育跟體育的關聯,有的委員在關心運動跟教育的差異,以及體育署原本在教育部之下的角色和功能,還有未來運動部成立之後和教育部的分工關係,是不是今天很多委員都集中在這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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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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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我接下來就這四個比較專注的項目來跟你請教,包括運動教練跟體育教師的差異,你覺得教練跟體育老師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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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運動教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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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直接告訴你,體育老師不會因為學生成績不好被fire,但是體育運動教練可能因為隊伍表現不佳,他就沒有飯碗了,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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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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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再者我也關心在學的選手和他在學校的關係,另外我們也談到教練的權益和保障,以及未來的考評,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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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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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今天很多委員也關心在學選手的學習權益以及運動生涯的發展,以下這四個項目我就要來跟你請教,我們提到球員轉隊遭禁賽是因為惡意挖角,為什麼會有這個項目呢?譬如A縣市的國小選手,因為雙親在B縣市工作,他畢業後就到B縣市的國中,結果就因為這樣的關係被禁賽兩年,署長你剛好來了,請問署長有這樣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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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針對國小的部分,這學期開始已經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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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已經解除了?好。那如果就讀A高中,他跟甲教練一起,結果甲教練轉到B高中,所以這選手要跟去B高中,糟糕了,這選手又被禁賽,署長,這種情況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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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是由高中體總組成一個審查委員會,由這個委員會針對個案去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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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部長,我就用這個例子讓你知道為什麼我們重視在學選手跟學校的關係,因為選手本身跟教練非常密切,他的職業、他在運動上的發展跟他的學習是兩個路線,因此他為了運動生涯,他可能會去改變他的學校學習路徑,你同意之後針對這個部分加以檢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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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是的,包含這一次的運動部,我們也希望從社區或學校裡面的運動著手,確實有的是在小學的時候打桌球,結果國中的時候,因為社區的國中沒有桌球這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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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對,我了解,所以我就是請部長未來在所謂的在學選手跟學校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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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我們會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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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另外,針對教練的部分,很多體育協會、運動協會沒有依照規定辦理教練研習,我們看了一下,未達成比率高達六成以上。針對這個部分,辦理教練講習攸關教練證展期的重大權益,請問署長,未來這個部分是由運動部來follow嗎?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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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的,最重要是會影響到他的年度考核,以及年度計畫的金額,這些都會影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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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另外是在役選手申請轉任教練的預算執行率偏低,部長請你看一下,過去體育署在教育部之下,從109年到113年,轉任教練的執行率偏低,請問部長,未來如果運動部成立,這部分是由運動部來執行,還是教育部繼續fol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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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這是由運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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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由運動部,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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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專任教練是運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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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最後我在這邊提點,未來部長如果到運動部當部長的話,許多協會沒有辦理教練研習,在役選手轉任教練的執行率偏低,選手轉學遭禁賽,這個標準請您研議來放寬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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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這我們來努力、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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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所以你答應當運動部長了嘛,謝謝你,鼓掌一下。
最後我提出一個結論,請你通盤檢討各單項體育協會監督不彰的弊病,運動部應該投入資源來解決長期的問題,也請未來通盤檢討在役選手申請轉任教練的相關規定,以配合在學選手生涯規劃。另外,對於惡意挖角的處分,應該處分惡意挖角的學校或教練,不應該讓學生來承擔苦果,尤其最後一項,你現在擔任教育部長就可以承諾,可以嗎? -
鄭部長英耀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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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未來的運動部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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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請回,謝謝鍾佳濱委員的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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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鍾委員佳濱)接下來有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有請翁曉玲委員,翁曉玲委員,翁曉玲委員不在。
有請郭委員昱晴發言。 -
質詢:郭委員昱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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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12時7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跟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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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要請運動部部長還是教育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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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請教育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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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部長和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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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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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部長好。我們只有6分鐘,所以我快速的問一下,我想單項協會的爭議不斷,運動部是不是真的能夠升格,帶來一些解方,其實我們非常樂見也非常的期待。最近大家都在關心棒球的部分,昨天發生一個小小的插曲,就是在韓國隊練球時,居然還有小朋友在場中奔跑,可能棒協在管理上還是有一點小小的疏失,這可能要稍微注意一下。
早在2024年奧運開賽前一月,前游泳國手丁聖祐就在網路上爆料了,他說原本要代表奧運出賽的游泳女將韓安齊,其實他的成績也是破全國紀錄,但是因為泳協遴選的資訊不夠透明,有一些爭議,所以他差點失去參賽奧運的資格。這個消息一出,當然泳協馬上迅速在當天就做了一個回應,就是說它會採納韓姓選手的成績,的確他也游出了相當不錯的漂亮成績。另外,在2023年的杭州亞運,我們的華人溜冰協會也被爆出國手遴選黑箱的狀況。再者,在我們網協的部分,長期要力保詹姓姐妹,當然這次也說他們兩人要出賽奧運,但首輪就遭到淘汰,賽後居然還對媒體說他們已經10個月沒打比賽了。這些狀況不斷地傳出,體育署現在是不是應該根據他們考核的結果來決定補助的金額,才能夠讓所有的遴選制度更加的透明,以及在財務上能夠更加的穩健?針對這部分,關於體育署的輔導跟考核的制度,過去我們聽到這麼多單項協會傳出來的這些爭議,考核的機制似乎形同虛設,這部分請說明一下。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也謝謝委員關心,我們要設法讓優秀的選手能夠代表國家出賽,讓單項協會的運作能夠更符合社會正義,也真正能夠從專業考量,為國家爭取最大的榮譽。我也必須要承認,過去各單項協會確實在選手的遴選以及相關補助上,可能有一些值得再精進跟檢討的地方,我想這部分體育署也都看到了,從過去比較尊重單項協會的決定方式,透過未來在補助各方面的規範,希望能夠藉此找到更好的約束力量,希望在未來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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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既然要升格變成體育部了,針對單項協會的部分,你們可能要更加的嚴謹,因為全臺灣所有國人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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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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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另外我想要提到的就是我們國內的場地到底有沒有達標?我們訓練選手的場地,或者是讓他們練習,甚至於我們可以舉辦國際賽事相關的一些場地,到底有沒有符合標準?根據2023年7月我國申辦亞運之場館布建策略報告,申辦亞運其實需要多方面的條件,但是我們發現其中有11個運動場館並不符合國際賽事的標準,其中有3個場館可能在整修過後能夠達到這標準,但另外有8個項目的場館是不合格的,我想不合格的項目都有可能會影響到我們培訓國手,或者是要提升我們本身的競爭力,或者是要申辦更多的國際賽事,讓臺灣的選手能夠更加適應這樣子的場地,他出國去比賽才能夠有相當的競爭力。針對我們的場地沒有達標的部分,這要怎麼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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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藉由這一次從今年開始的公共建設計畫,其實我們在行政院的支持之下有投入很多的協助,比方像輕艇激流的部分,我們在宜蘭安農溪就有設置一個人工賽道符合比賽的規範等等,其實這部分我們一直在滾動式的修正,我們當然也希望從永續的方向來看,就是說有些賽事不一定要有專屬場館,它可以用大的空間場館去改裝,像這次法國就有很多用現有的場館來改裝,然後就可以進行國際的賽事,我們不希望辦了國際賽事、蓋了非常巨大的場館,結果到最後變成蚊子館,這部分我們都在滾動式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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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但也是要符合國際的標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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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當然、當然,沒有錯。我們一直在滾動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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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其實你說的這些改裝也是需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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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有,在公共建設計畫裡面其實很多部分我們都在進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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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最後還有一點點時間,我想問一下針對培育人才以及運動環境改善計畫當中,我們看到網球協會的金額高達6,517萬,遠遠超過其他的比賽項目,相對來講,像射擊、桌球、羽球以及射箭,其實他們的成績都是蠻穩定的在成長,也是真的有不錯的表現的一些項目,但為什麼就是獨厚……不能說獨厚啦,就是說其他這些項目感覺上好像補助的金額沒有像網球這麼高,這個原因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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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針對現在的黃金計畫或者是潛優計畫,原則上我們是齊頭式的金額,因為每個運動種類的需求都不一樣,每個選手的需要,包括他的比賽環境、他出國比賽、培訓等等,需求都是不一樣的,而且差距非常大,所以不能從這個數字來看我們對他們有不同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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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但我們現在就從正常的速度來看,光是人力的部分、光是選手的部分,其實它就是比例更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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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如果這個協會它的頂尖選手越多,其實它的黃金計畫就會更多,當然我們給它的支持度或它顯示出來的金額就會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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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我們的羽球只有它的三分之一,但人是比較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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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最主要是它的需求面,還有它的黃金計畫等級,這部分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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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因為今天時間有限,我看主席都已經站起來了,這個我們之後再來深度討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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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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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委員昱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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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郭委員,謝謝部長及署長。
接下來有請范委員雲發言。 -
質詢:范委員雲: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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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12時15分)謝謝鍾佳濱召委,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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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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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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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部長辛苦了,我剛才聽說您要爭取擔任運動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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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這是主席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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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開玩笑喔!為了教育,我想您才剛到教育部,我們要積極留下您,雖然運動部也很重要啦!今天其實我比較想問的是,運動部不應該只是體育署的2.0,我相信你們有非常多的願景,所以我想就幾問題來請教您。第一個部分,我查了一下體育署要升格運動部,預算會從目前的130億到未來多達200億,原本體育署的人力是130人,未來會有400人,我想增加預算跟增加人力當然是全民期待的,也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期待的。我比較想問的是,因為過去體育署花比較少的心力在全民運動這個部分,我從新聞也看到你們認為全民運動非常的重要,可是從目前的組織架構來看,我其實沒有看出如何強化全民運動,因為我看所有的組織內容,其實除了多了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之外,另外還多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部長可不可以簡單講一下全民運動如何透過這個組織架構來完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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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針對全民運動,事實上在過去來講,我們校園有許多運動場館沒有普遍為社區所使用,所以我們會加強學校端校園開放場館的使用,同時也因為過去我們的思維大概是早期運動選手的培養,競技型都是從小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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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從校園開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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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都是特定的一些人,我們希望透過全民運動的增加,達成兵多將廣,也就是競技型的全民運動,未來我們當然也能夠滿足許多有潛力的新世代青少年能夠為國家,或者讓他的生涯發展有一個更亮麗的未來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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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部長,我想全民運動不只是為了競技可以做得更好,以臺灣的國力,我們的競技這幾年已經突破很多了,我們也知道教育部花了非常多的資源跟心力在這兒,王正旭醫師待會兒也會質詢,他應該是從健康的角度,我非常的認同。全民運動還有一個重要的目標是健康,不管是對我們的健保或是對我們的國民福祉都很重要。
我們來看一下,如果教育部在思考怎麼樣把全民運動做得好的話,以剛剛部長所講的學校開放,我覺得是不足的,這表示你們沒有仔細去思考怎麼樣讓全民運動可以做得更好。我去查了一下,其實競技項目我們的女選手做得非常不錯,對不對?我們看到這次這麼多的奧運得牌都是女性,這次巴黎奧運的50、50也有達到,可是我們看一下國人的規律運動,如果你看國人規律運動的性別的話,你會發現女性在30歲到39歲是非常驚人的遠低於男性,大概直到50歲以後才開始高於男性一點點。也就是說,其實從一開始的13歲到17歲跟50歲以後,女生並沒有不喜歡運動,對不對? -
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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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50歲以後還高於男性,13歲到17歲也沒有差異那麼大,可是為什麼30歲到39歲女性的運動比值會差異這麼大?部長,您覺得為什麼30歲到39歲的女性比起男性來講,規律運動人口減少了非常多?部長覺得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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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這個社會對女性朋友有一些傳統的想像,或者應該說穩定家庭的力量常常都是來自於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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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那男性沒有家庭嗎?他為什麼運動沒有……雖然他的規律運動有稍微降低一些,但卻是遠高於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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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委員也在追求希望性平、希望全民運動、希望未來家庭的組成是男女要共同分擔責任,而不是女生扛大部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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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是,請部長看一下右邊這則新聞是「小孩交給World Gym最放心,家長盡情運動去」,連World Gym都知道要賺會員費或是要賺錢必須要有小孩,尤其是現在年輕的家長,可能更沒有人手可以幫忙帶小孩,因為現在的家庭也是核心家庭化,而目前我們的公托跟各方面的設施,其實沒有辦法提供家長有這種臨托的服務。你看我們為了推廣文化活動,在很多委員的努力下,文化部都推出演出中孩童陪伴服務。我過去擔任各地方政府性平委員的時候,也曾經提出政府出資的運動中心是不是能夠增加托育服務,讓育齡期的爸媽們能夠增加運動的機會,特別是媽媽可能更容易受到這方面的束縛,可是地方政府跟運動中心都說他們錢不夠,我想這件事情就是未來的運動部可以努力的。如果真的要做全民運動,就應該看到哪一塊人口為什麼不來運動?原因是什麼?我認為應該從這裡加強,不知道部長未來可以去努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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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的,謝謝委員提醒,確實這一個方向就是我們應該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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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再來還有幾點,包括有幾位體育專家提到的場地不足,像部長剛剛講的學校的部分也不足,針對場地不足的解決方案,包含這次大巨蛋在大家的壓力下,它一年才撥出20場到35場給中職的賽事,我想這都是相關規定不足的部分。
我最後還想提的就是,最近有很多的新聞,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4個體操選手出來控訴金牌教練性侵,時間長達十多年,從小學到國中開始發育之後。就我們整個體育環境而言,教育部性平做得非常好,過去潘部長也非常努力,可是我要講的是教育部有一塊一直做得不好,那就是體育署,我們不斷地在接陳情案,就是相關的教練跟環境非常沒有人權跟性平的觀念,不管您是不是運動部長,我想未來的運動部不應該只有升格人力和預算,整個觀念也要從我們建立的過程中就非常清楚的明示好嗎? -
鄭部長英耀是的,這是應該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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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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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范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有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
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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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23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部長及體育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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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和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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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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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署長好。我先請教一下體育署署長,現在有沒有原住民的人員在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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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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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幾位具有原住民身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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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這個我記不得,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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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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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不起,這部分的數據我沒有掌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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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是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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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應該是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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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應該是有?所以是不確定啦!過去體委會時代是有,我知道後來他退休之後有一段時間沒有,現在是不是有我不知道,你回去查證一下再提供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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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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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看原住民人口占臺灣的比率只有2.5%,2024年代表臺灣出賽奧運的原住民選手占21%,這個比率很高。我們在奧運共獲得7面獎牌,原住民青年奪得3面銅牌,占總獎牌數的比率為42%。原住民運動人口為我們國家貢獻的比例都很高,但無論是過去的體委會或是現在的體育署,原住民相關人才包括在我們現在的運動中心都很少,其實本席也提了運動部組織法,以及針對未來要成立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包括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本席都有提出新訂或是修正的條文,這裡面特別明定一定的比例,譬如說聘用人員,聘用人員不需要公務人員的資格,他只要符合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規定就可以進用,所以本席特別提出必須進用具有原住民身分一定的比例,當然這個比例大家可以討論。這個部分請教育部跟體育署,包括我們所有的立委,尤其是人事行政總處也能夠支持。
針對公務人員的部分,本席也提出相當的比例,也許部長或署長會認為他沒有公務人員資格怎麼去進用?事實上,長年以來考試院都有舉辦原住民行政特考,你們只要提供缺額給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就會報給考試院,考選部就會列入缺額,然後可以進用這些人,所以這個管道都有,部長可以往這個方向,我們一起…… -
鄭部長英耀原住民對臺灣的運動跟在國際上的一些貢獻,事實上是有目共睹的,這個方向是對原住民的關照、維護其工作權益,我想我們會來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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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非常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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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委員,謝謝鄭部長,謝謝鄭署長,三位都姓鄭。接下來們有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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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楊委員瓊瓔: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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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2時27分)謝謝主席,麻煩邀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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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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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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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部長好。運動已經成為國人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我們努力的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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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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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大家一起,我們的目標是拚明年8月份要掛牌上路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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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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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也有這個信心一定要達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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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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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知道全民運動、健全運動產業發展及培育體育人才都非常重要,在這三大元素當中,本席要請教部長,也就是運動部成立之後,本席希望它不是只有升格,而是要納入全新的想法及思維來推動全民運動,所以本席想聽聽部長的想法,你認為要怎麼樣協助運動環境的升級?請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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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感謝委員的關心跟支持,確實怎麼樣有全民更友善的運動環境,這就是運動部第一個要考量的,因為當全民能夠維持定期、有效的運動時,身體就會健康,我們其實也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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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是常態性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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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常態性的運動,這時候他就能夠有更好的健康身心,我相信不僅是對家庭、對工作,對許多的發展都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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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我們的目標是共同一致的,在此勉勵一定要落實。我們看到1部1署3中心,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有諮詢委員在諮詢小組裡頭提到,我們現在所規劃的只是一個扁平性的組織,這種類別相對的容易造成責任跟權限不明確,而部外單位也僅有一個行政法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沒有其他的附屬組織,所以比較不利於整個組織的發展。本席非常不希望最後就只是一個較大的體育署,而不是真正的運動部的成立,就這一點,我要請部長特別注意,扁平式的組織沒有辦法落實權限跟責任,這一點我們實際在討論的時候,也請將你們的看法提供給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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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謝謝委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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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那也順便把書面資料給本席。
最後一個議題就是總統說「臺灣走出去,世界走進來」,也就是用運動外交的網絡,這一點非常非常的重要,而且可以幫助臺灣,這真的非常重要。不僅可以鼓勵我們的運動人才跟團體參與整個國際組織,同時也爭取國際賽事在臺灣舉辦,我想這個是非常的重要。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針對運用我們整個運動外交的工作,你實際上有哪些具體的計畫?未來運動部要如何呼應我們社會的需求?尤其運動外交網絡這一點是非常的nice,所以請教部長您的方向呢? -
鄭部長英耀是不是容我請鄭署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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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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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其實我們陸續也在進行,當然包括我們的選手能夠出國去受訓,或者是協助我們的邦交國,或者是我們跟海外僑胞之間,或者是我們與一些邦交國的運動往來,還有幫助一些我們的邦交國家進行教練的培訓、選手的培訓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目前還沒有做,但是我們接下來應該會去進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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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關於你們預計這一部分要怎麼做,請部長把書面資料給本席,我覺得運動外交網絡非常重要,我們一起加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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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好,謝謝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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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部長,謝謝楊委員,請部長再將書面資料提供給楊委員。
接下來有請吳召委宗憲發言。 -
質詢:吳委員宗憲: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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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12時31分)謝謝主席,麻煩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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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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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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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署長你好。本席看了一下臺灣這段時間體育發展的一些問題,在很多問題裡面我們簡單來談幾個,譬如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我們國家的體育被很多體育協會把持著,所以長期以來有很多人開始詬病。甚至都是由政壇人物來擔任理事長,而政壇人物擔任理事長之後,又會衍生一些資源扭曲、分配不公的狀況,黑箱作業的問題就一再的發生,這個在體育圈也是被非常多專業運動員詬病,大家都很有意見。就這段時間的運作,我舉幾個例子,像之前有一個撐竿跳選手葉耀文,他曾經去參加青少年田徑錦標賽的時候,竿子沒有送到會場,結果他沒有竿子可以跳;里約奧運的時候也一樣,當時網球好手謝淑薇退出比賽,他也批評說有非常多不公平的地方;2017年臺北世大運的游泳選手丁聖祐,他也說泳協的國手名單都是黑箱作業,而且還會操弄比賽跟遴選的規則,所以我在想,臺灣到底還有什麼東西不能造假?體育這個東西應該是無國界,應該是一個全民熱愛的東西,但是卻有很多這類的問題存在其中,所以我想請教署長,如果這一次我們讓體育署升格成體育部之後,有沒有辦法去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譬如像政治人物把持著一些協會,透過協會來干預政府組織的運作,這個有沒有辦法去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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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想這些運動團體他們過去面臨的困境,其實癥結點還是在整個協會幹部的專業程度,所以這部分當然未來我們成立運動部之後,我們的人力以及預算的部分能夠成長之後,我們也特別有一個專責的單位來進行特定集團的輔導,我們從今年開始已經針對它的會計人員這部分在做培訓,未來我們針對它的選訓等等,其實說穿了,幹部的專業度才是真正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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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其實有很多黑箱、浮報這一些東西是歷年來都有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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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當然我們現在有很多SOP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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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對,那你們有把握能夠把這個控管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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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大幅度地改善,比方說像今年,謝淑薇就在體育署的支持之下,讓她能夠成功的站上巴黎的奧運,這背後其實有很多的協調跟很多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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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你要知道,像這些人在國際賽事上面得名次,他們甚至是很多不同國家運動員的偶像,當他發表說我們國內對於遴選有這麼多的黑箱、這麼多難堪的地方,那等於是把臺灣的顏面掃地,讓其他的國家來笑話我們臺灣原來政府這麼無能,連這個都管不好。所以要麻煩你們,既然你們希望升格,那你們也要做到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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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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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我再請教一下,我們的選手代表國家出賽,我看了一下其他的國家,這個選手的報酬大概有獎金、出賽費或零用金,署長,選手為國出賽我們國家會不會給予出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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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如果在我們國內舉辦賽事,根據國民體育法的規定,只要是賽事有盈餘,不是,應該說它有一些收益性的收入,比方說像門票或者是贊助等等,它應該要支付我們的選手出賽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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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這是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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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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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上個會期有委員曾經提案,就像您剛剛突然講出「有盈餘」這三個字,我想這是一個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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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在施行細則把它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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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對,這是一個核心問題,我這次就是要請教你這個部分。因為之前的施行細則第七條確實是寫說「有盈餘」,上個會期的時候,有委員就提到說,出賽費這個東西不是獎金,這個跟有無盈餘到底關聯性在哪裡?所以,當時有跟我們回復說,你們會明定未來這個……應該是這麼說,你們是說有無盈餘這個只是一個額度的考量,並不是該有或不該有的認定標準,當時你們好像是回復我們這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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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是說,我們希望他把這部分算是他的成本之一,就是說他今天舉辦賽事,如果他有門票、廣告、媒體轉播等等這些贊助金,他應該把選手的出賽費這個部分列入他的成本,而不是以盈餘的概念來分享給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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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對,但是我們拿到教育部的報告,它說這個東西確實有討論,然後它也認為應該支付代表隊出賽費,維護選手的權益,至於有無盈餘是作為出賽費額度的考量,當時是這樣說,而且有承諾說在113年10月會修改後公告,但是到昨天為止我去查了,還是沒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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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今天下午的部務會議會針對施行細則做討論,以及希望能夠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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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因為你們當時給立法院,給我們的回復是113年10月,但是現在已經11月13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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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我們今天下午應該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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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好,如果這樣子就麻煩你們說到做到,至少施行細則的部分,有盈餘這個條件我覺得是蠻莫名其妙的,而且它跟母法根本沒有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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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這次我們把它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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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你們怎麼會創設去做這個規範?麻煩你們要做到。再來一個就是出賽費的額度問題,我們看了一下去年瓊斯杯籃球邀請賽的出賽費,男子選手每人5,000塊,但是女子選手只有3,000塊,我想了解一下這個差距是什麼?因為剛剛范雲委員也蠻重視男女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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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件事已經討論過,這個不應該,基本上男女生在同樣性質同一場賽事的出賽費就是應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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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你知道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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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我們知道,我們也要求他改正,他也補發了,針對籃協這邊,我們有做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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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好,男女平權這一塊就麻煩你們要注意一下,我延續剛剛范雲委員的論述,這個請你們一定要注意,你們要回去看一下,是不是有一些賽事也有發生男子選手跟女子選手的出賽費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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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會,這個我們有通函去要求各個協會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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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宗憲最後我希望將來如果升格,或是即使現在你們也是主管機關,還是要去注意一下這些協會假單據核銷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一直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嘛,我們希望要避免有這些詐領補助款的案例發生,好不好?因為一直聽到有很多人反映,好不好?這一塊再麻煩你們多注意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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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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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召委,謝謝署長。接下來有請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高金素梅委員不在。
有請王委員正旭發言。 -
質詢:王委員正旭: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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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正旭(12時39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鄭部長、體育署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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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及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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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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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正旭兩位好,部長好。剛剛范雲委員有提到,如果運動部成立以後,不管是競技型或是健康型的運動,都應該要同步的落實,齊頭並進,希望能夠一起來重視。今天司法法制跟教育文化兩委會聯席審查運動部組織法等相關法案,我其實也準備了一些法案正在連署當中,也希望能夠趕得上逐條審查。
其實在2024年健康台灣元年建言書中就有提出「健康台灣10大建言」,其中第三點就是希望能夠注重營養、培養運動習慣。我們知道這是賴總統希望能夠持續強調的,所以他在主持「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提出的8年888計畫,也希望培養國人愛好運動的習慣,能夠具體落實在未來民眾健康的維護上,我們很期待這些目標的落實,都有賴運動部成立以後可以逐步地來加強。
在教育部體育署的新聞稿裡面也提到,成立運動部要推動的四大目標,明確顯示「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健康」是未來很明確要執行的目標之一。我們也了解,我國國人的運動頻率跟次數,事實上還有很需要提升的空間。經調查發現,國人沒有運動習慣的有17.4%,每週運動不到一次的有4.8%,兩者加總起來就超過20%,意思就是每五個國人裡面就有一個對於運動的執行並不是那麼樣落實的,所以,針對運動組織法第一條,我們希望將運動部「促進健康」的成立目標能夠明文入法,以呼應賴總統健康台灣的政策方向;也希望增加推廣全民教育,強調運動科學研究的重要性與需求。
若以教育部採行的7333為規律運動的定義,參考體育署最新112年的運動現況調查,不同「年齡」、「職業」及「月收入」的規律運動人口均有明顯的差異,所以,在第二條的部分,我們也希望政府針對不同年齡層、不同身心健康條件的國民,應透過科學研究,儘量規劃、輔導和推動最適合的運動模式。以我的病人為例,我一直都在照顧癌症病人,癌後康復民眾適合的運動強度跟一般的民眾可能就有所不同,所以我們很期待透過這些問題,希望能夠在現在院版的基礎上做條文的增修,不知道部長或署長有什麼想法,是否同意可以把這些都納進來? -
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的提醒。確實我們成立運動部就是希望能夠促進國民的健康,怎麼樣去因應不同的年齡階段,然後來推動不同的運動方式,我想委員的建議非常有價值,是不是能夠等到我們逐條討論的時候,併院版一起來討論?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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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正旭好,謝謝。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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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委員,謝謝部長跟署長。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委員謝龍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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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謝龍介書面質詢
設立以發展體育、推動全民運動為終極目標的運動部,各界均樂觀其成,但成立後一定能達成目標?要如何避免運動部淪為體育署原地升格,對全民和選手並無助益,許多問題必須仔細討論。
一、根據教育部書面報告提到,運動部籌設是因為賴總統520的就職演說,10月18日運動部的組織法就在行政院院會通過了。11月初送進立法院,足見為了要實踐賴總統以運動壯大台灣,部會加速再加速。未來運動部下設1署、6司、3個中心,預計突破400人,也出現許多新的業務,例如:適應運動司。如何吸納相關運動產業、科學培訓、全齡運動等專業人員?文官體系是否有相應的人才?請教育部、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一個月內提出說明與計畫,不要浪費這些編制員額,辜負民間期待。
二、行政院已經宣誓最遲明年8月要完成運動部掛牌,預算規模高達200億。經查看體育署114年度預算書,比113年預算數增加20億,員額則維持不變,如何可以支持運動部掛牌後的新增業務?未來運動部的業務,是推動全民體育、對優秀選手參與國際賽事及退休後生涯規劃的輔導、競技運動全民化、推動運動產業多元發展、打造台灣品牌國際賽事等,每一項計畫都需要經費挹注與專業人員推動,請教育部於一周內針對如何避免運動部只是原地升格,官員升等加薪,運動選手和全民皆未受惠,提出說明。
三、台灣的體育發展被各協會把持的情況相當嚴重,政治人物更是經常擔任協會的理事長,資源扭曲、分配不公的情況時有所聞,讓各協會常常被稱為「邪會」。這些經年累月的亂象,體育署長期以來都拿不出對策,請說明升格成運動部後,如何督促單項運動協會,發揮功能?並於一週內回覆本席。
四、未來運動部運動部掛牌成立後會落腳何處?現行體育署空間不敷使用,若未來變成1署、6司,勢必再另覓空間,請教育部一週內提供相關規劃。
本席提醒,在討論運動部成立相關法規時,莫忘荒腔走板的數位部。數位部成立時,說得很重要、很先進、很遠見,還為了引進人才打破國家考試用人的限制,結果碰到詐騙或任何問題都兩手一攤、與我無關,只剩「點麵線」和出國考察深植人心。
運動部成立要成為選手、全民運動、產業發展最堅強推手,否則即便短時間或許能討好少數體育界人士,恐怕長遠也很難獲得多數民意的支持。 -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本日僅進行提案條文宣讀,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條文。宣讀時間大約60分鐘,宣讀時列席代表如有要公,可自行斟酌離席。請宣讀。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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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提案條文:
二、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提案條文:
三、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提案條文:
四、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提案條文:
五、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條文:
五、國家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六、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條文:
主席:提案條文已經宣讀。
討論事項所列各案報告及詢答完畢,作如下決議: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3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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