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席::經濟委員會審查部分除保留部分外,均依照協商結論通過。)
  • 主席
    經濟委員會審查部分除保留部分外,均依照協商結論通過。
      宣讀財政委員會。
  • 財政委員會部分

    主席:財政委員會審查部分,均依照協商結論通過。
      請宣讀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部分

    主席: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部分,除保留部分外,均依照協商結論通過。
    請宣讀交通委員會。
  • 交通委員會部分

    主席:交通委員會審查部分,除保留部分外,均依照協商結論通過。
    請宣讀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部分

    主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部分,均依照協商結論通過。
    請宣讀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部分

    (後接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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