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席:)
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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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首先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王定宇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沒有補充說明。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依處理預算案之議事成例,按各委員會審查單位逐款宣讀後均暫行保留,等協商後再行處理。 -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二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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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宣讀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一、歲入部分第2款。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5項 外交部135萬元,照列。
第76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77項 國防部5萬元,照列。
第78項 國防部所屬6億0,226萬2千元,照列。
第210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220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89萬7千元,照列。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3款。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1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36億8,348萬5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2億元,改列為38億8,348萬5千元。
第62項 國防部1萬5千元,照列。
第63項 國防部所屬81萬元,照列。
第172項 僑務委員會2萬4千元,照列。
第178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億8,813萬4千元,照列。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4款。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2,924萬1千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26萬4千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萬元,照列。
第88項 國防部154萬5千元,照列。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原列70億8,777萬3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0億8,877萬3千元。
第220項 僑務委員會858萬3千元,照列。
第23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010萬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3節「租金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10萬元。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5款。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3項 國防部所屬15億元,照列。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7款。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4億2,290萬元,照列。
第85項 領事事務局876萬8千元,照列。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27萬1千元,照列。
第87項 國防部66萬6千元,照列。
第88項 國防部所屬20億4,271萬6千元,照列。
第219項 僑務委員會62萬5千元,照列。
第23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4億8,612萬元,照列。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二、歲出部分第8款。
二、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84億6,558萬5千元,減列:
(一)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
(二)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315萬元(含「一般事務費」100萬元、「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5萬元)。
(三)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出國訪問」2,000萬元。
(四)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3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2,71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4億3,843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78項:
(一)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3,353萬4千元。外交部於114年度編列水電費預算數較113年度2,478萬7千元,增加近35%的幅度。雖然114年度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即將調升電價,但所知調幅約13%至17%,外交部增加金額遠遠超越此增幅。況政府正推動節能減碳計畫,公務機關應率先表態,積極配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沈伯洋
(二)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141萬3千元,較113年度7,776萬1千元增加。查近幾年臺北賓館維修費用有逐漸增加之趨勢,請外交部說明原因以確認預算編列之必要性,避免預算浮編之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三)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285萬元,相較113年度93萬3千元,增加191萬7千元,增加幅度高達67%,已超過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調整之幅度甚多,為撙節開支,配合政府節能政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四)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216萬6千元,係辦理公文歸檔、清理、檔案系統登錄及機密文書解降密作業之相關經費。外交部新建北投檔案大樓作為外交部保管國家機密檔案的主要處所,然截至113年7月底新大樓尚未竣工啟用,而外交部自110年起辦理清查機密檔案之進度亦嚴重落後;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所定:機密檔案應於94年10月1日前重新核定,未重新核定者,自94年10月1日起視為解除機密。查截至113年8月底止,外交部保管機密檔案屬於該法施行前者計4萬7,978冊,僅5,644冊完成重新核定,餘4萬2,334冊已逾規定期限18年餘,是否應視為解密資料,外交部未有積極作為,顯有未當。而汐止庫房屬租賃處所,北投大樓工程進度延宕,致各項搬遷作業及檔案處理流程、清查、管理未如預期,徒增經費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443萬2千元。外交部屬性機敏,常為駭客攻擊之目標,且駐外館處受限於駐地資訊環境非由我方能掌控,外交部自當積極辦理並定期檢討相關成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羅美玲 馬文君 徐巧芯 陳冠廷
(六)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維持」第一、第二及第三航廈貴賓室房屋租金(其他業務租金)編列765萬3千元,第三航廈貴賓室室裝隔間裝修經費(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708萬元。然查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目前施工進度僅達72.26%(113年10月31日),為何需要編列房租租金?目前公告啟用日期為2027年,相關費用是否需提早編列預算?為使資源有效分配,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桃園國際機場接待室基本行政維持」預算編列1,561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七)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390萬元,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推動公眾外交及重要外交文宣業務、以多元媒體管道辦理公眾溝通業務、辦理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等經費。誠然對外媒體宣傳能有效提升我國之國際能見度,外交部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雖大幅增編卻未見具體執行規劃,尤以「多媒體管道辦理公眾溝通案」預算增近八成為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王義川 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羅美玲 林憶君 陳永康
(八)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99萬3千元,係辦理各地區工作會報等議事所需各項經費。外交部傳出霸凌案件,且如今同仁投訴對象已達司長層級,為避免不適任之領導階層繼續對基層同仁霸凌及作出錯誤決策,請外交部先行提出部內各司霸凌調查與懲處結果,確認是否職務調動後,再行討論本項預算支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九)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係辦理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影片預算編列1,500萬元,因說明未盡詳細,無法確認其必要性,外交部應予說明預計合作之頻道、對象以及113年度相關合作成果績效點閱率等,以確保預算編列合理使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十)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33億8,569萬2千元。經查外交部「駐外機構業務」計畫項下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12年度預算編列2,411萬4千元,決算數1,247萬6千元,執行率僅55.86%,未及八成;惟114年度預算案預算編列數2,260萬1千元,卻較112年度決算數增加81.15%,其達成可能性容有疑慮。為提升經費執行效率,允宜覈實編列並嚴謹把關,俾確保宣傳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十一)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亞洲地區44個,非洲地區6個,歐洲地區30個,北美地區17個,拉丁美洲暨加勒比海地區16個,合計113個單位,相較於113年度114個單位,減少1駐外使領單位,惟114年度編列業務費用卻不減反增,鉅額增加3億1,800萬元。基此,外交部應就資源配置兼顧區域均衡與公平性,深入評估駐外使領單位預算管控,以撙節公帑,避免預算規模逐年加劇。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2億7,377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林憶君 陳永康 林倩綺
(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2億7,377萬6千元。據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112年底給予國人免簽證待遇的國家(地區)尚有171個,但至113年4月底,則減為166個,對於給予國人簽證待遇取消或變更或限縮之國家,駐外館處未能有效掌握情況,導致有逾1個月以上未更正網站資訊,駐外館處應積極掌握駐在國對我待遇,並確保現給予我免簽證國家(地區)能維持,甚而提高待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2億7,377萬6千元。較113年度編列29億5,557萬3千元有一定程度之增長。惟113年度外交部並未於其他國家地區增設外館,且113年又失一邦交國,預算不減反增之原因,應予以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360萬元。外交部於113年7月送交立法院之調查報告指出自2019年至今,共受理性騷擾申訴案10案,職場霸凌申訴案5案。在勞動部職員於113年不幸因職場霸凌自縊後,數個外館及外交部本部皆陸續傳出更多疑似高層霸凌案件,顯見外交部在職場教育作業不盡完善,急需改善現行教育及申訴機制。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億1,492萬元。近期我國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發生一系列爭議,其中涉及俞○㵢代表涉嫌浪費公帑購買奢華家具一事,外交部雖嗣後向社會大眾澄清駐美代表處購買總金額,惟在立法院立法委員向外交部索取資料時,外交部以機密為由,未清楚說明法源之依據,使立法委員無法進行有效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預算編列2,630萬3千元。113年7月有駐美大使遭人爆料濫用公務車於私人行程以及接送家眷,亦曾提出申請購換百萬元名車,雖遭拒絕但已顯示外交部對於公務車使用規定與把關有漏洞可循,為避免公務車輛再度淪為私人使用,請外交部提出相關精進做法及稽核機制,以避免公帑濫用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核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31萬7千元。鑑於政府持續推動2026核能歸零政策,我國最後一座核能發電廠即將於114年正式除役,外交部持續編列駐外核安單位預算,顯然與政府目前政策方向背道而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3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待全數核能機組除役後持續維持駐外核安單位必要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之會議、活動與機制之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等;參與APEC領袖會議及部長級年會、專業部長會議、資深官員會議、工作小組、次級論壇會議及推動包括「數位健康倡議」在內之APEC倡議與計畫相關活動;參與民主治理相關會議及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或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億8,002萬元,其中一般事務費5,593萬1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50萬元)。114年度本項經費因APEC年會2025年於韓國舉辦,致總經費較113年度減列2,936萬8千元,其中以減列國外旅費4,877萬8千元為最多,但外交部卻提高一般事務費由3,944萬2千元至5,593萬1千元,差異數高達1,648萬9千元,預算書並未列明增加預算之原因,為撙節開支,增進資源運用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林楚茵
(十九)鑑於近年中國大陸持續競逐國際多邊組織主導權,積極參與聯合國體系,布局主導多邊組織,擔任聯合國專門機構要職,持續加大國際影響力,日益壓縮我方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空間,然我方近年加入或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皆未有具體成效,於聯合國大會期間,112年有12個友邦在聯大總辯論為我執言,113年反而剩下9個友邦為我發聲,顯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未見我方企圖心,文宣經費未見發揮預算效益,應通盤檢討改善。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611萬1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沈伯洋 林楚茵 陳冠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十)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1億8,284萬2千元,為積極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主要項目包括學術、文化、經貿及結合民間力量推動各種交流活動。年度施政目標列有深化鞏固邦交關係、提升與我理念相近及友好國家關係、擴大國際參與並作出具體貢獻等項目。2024年全球多場選舉進行,按勝選者之政治意向攸關與我國關係走向,容須審慎掌握。2024年全球預計進行66場全國性選舉,其中9月份後尚有18場選舉待舉行,允宜密切掌握各國選後政治意向,俾妥適調整外交策略,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二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國內(外)機關及團體赴亞太地區或在臺辦理各項功能性合作、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辦理各項國際研討會等經費預算編列2,929萬6千元。(委辦費1,321萬4千元、國外旅費385萬8千元、對外之捐助899萬8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322萬6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說明協助之對象、活動名稱及內容、研討會項目等,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二)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掌理關於亞東太平洋地區國家之政治、通商、經濟財政及文化、軍事外交、本國僑民及關於轄區區域性組織等事項。然其學術交流活動近年經費支用狀況,過度傾斜日本單一方面,作為臺灣日本關係協會長期補助「日本早稻田大學臺灣研究中心」、「臺日年輕研究者共同研究事業」及「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與日本世界和平研究所合辦台日論壇」等案,而東南亞國家等區域學術交流活動付之闕如,外交部應積極調配預算量能,爭取國際間更多友我之學術力量,避免資源過量集中單一國家。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協助國內(外)機關及團體赴亞太地區或在臺辦理各項功能性合作、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辦理各項國際研討會等經費預算編列2,929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非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24萬元(一般事務費424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00萬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說明欲參加之活動、學術研討會、智庫、名稱及內容項目等,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8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四)針對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113年度辦理學術交流活動概況,該司以書面回覆馬委員文君辦公室內容語焉不詳,無法完整揭露執行情況,難以審視評估其效益;再者,因其屬於補助性質,無固定年度辦理計畫,導致執行率僅及二成,泰半賸餘經費流用至經貿交流活動,顯然不利國人與國會共同審議及監督。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非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24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辦理對美加學術界交流活動、補助美國務院海外語言訓練及交流計畫、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億2,968萬元。(一般事務費50萬元、對外之捐助2億2,821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7萬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表列欲參加之活動、交流計畫內容、捐助對象及團體背景並說明其必要性。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辦理對美加學術界交流活動、補助美國務院海外語言訓練及交流計畫、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億2,968萬元(一般事務費50萬元、對外之捐助2億2,821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97萬元)。查臺美華語文教學「校對校合作」113年度執行率未足70%,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亞西及非洲司推動我與亞非國家相互舉辦旅遊展及文藝展;協助宗教團體參加世界宗教活動;辦理與亞西及非洲友好國家進行藝文及體育交流計畫及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182萬7千元(一般事務費495萬元、對外之捐助100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587萬7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與模糊,應詳細說明欲參加之活動及欲進行體育與藝文交流之國家、時程與內容。請外交部提供上述詳細資料,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加公眾外交等經費預算編列2,481萬4千元(一般事務費1,876萬4千元、對外之捐助605萬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00萬元),查外交部113年度該預算執行率未及六成,工作執行尚有加強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二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有關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預算編列843萬4千元(一般事務費622萬9千元、國外旅費220萬5千元)。查第六屆「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於113年8月舉行,惟對於我國漁民最關心的臺灣漁船頻遭日方扣押及臺日經濟海域重疊等問題未能納入討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三十)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有關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877萬元,其中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322萬元。北美司辦理對美各項會議交流及活動,為何編列對外捐助經費322萬元,未能瞭解此預算用途,為使資源有效分配及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一)外交部為鼓勵國內業者赴邦交國考察並投資,訂有「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就「投資補助」部分,經查近3年外交部鼓勵臺商投資資源過度集中於史瓦帝尼及馬紹爾群島2國,其他邦交國盡付闕如,顯然不利於推動其他友邦邦誼鞏固,實有檢討精進之必要。爰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預算編列1億5,743萬8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三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4億7,365萬5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模糊與概括,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外交部應詳細說明各司欲參加之國際交流會議地點、名稱、對象、內容,並說明捐助對象背景及所謂政界人士交流之對象與必要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編列1億8,835萬6千元,相較113年度增加941萬8千元,經查該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規定:每年循預算程序編列新臺幣1億5,000萬元,顯然外交部捐助預算逐年增加,不符合該基金會之捐助原則,該基金會應依其組織章程積極向政府機關或國內外公司、團體或個人爭取捐助為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4,161萬4千元。鑑於日本政府於二戰期間對慰安婦所造成之名譽及身心損害賠償問題,一直不願正視,南韓及東南亞等國家皆陸續爭取日方就慰安婦受害之道歉補償,反觀我方對日方爭取臺籍原慰安婦尊嚴及道歉賠償仍停滯不前,近3年外交部對所有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毫無進展,113年度執行率僅為7.57%,殊為遺憾。再者,「補助臺籍原日本兵及其他民間相關團體赴日索償日據時期各項對日債權案」113年度執行率為0%,外交部應積極辦理,展現政府對日本索償決心,撫慰慰安婦之家屬及臺籍原日本兵。另113年度該科目預算用途中占78%,編列3,280萬元捐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舉辦「玉山論壇」,惟113年度突遭停辦,預算保留至114年度使用,導致114年度將有6,560萬元辦理「玉山論壇」,預算規模過大,恐有好大喜功、經費虛擲之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三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9,524萬1千元,主要用於為駐美國代表處預算編列聘用公關,為我提供協助聯繫美國各界政要、分析美方相關政策及議題、推動對美工作之主要輔助力量等,經查113年我駐美代表處於雙橡園舉行國慶酒會,美國國會參眾議員皆未親自出席,連華盛頓特區議員皆未參與,顯然公關公司推動對美國會工作及拓展我於華府政界人脈能力亟待加強,有檢討改善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三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億4,019萬1千元,主要係推動邀訪計畫,預訂接待外賓2,418人次。經查於113年度預算編列4億7,446萬4千元,接待外賓2,345人次;114年度預算增列6,572萬7千元,接待人次增至2,418人次,平均每新增1人次支出約90萬元。另查各地域接待人次變動不一,其中歐洲地區及亞西與非洲地區均減少。建議相關單位審慎評估需求變化,調整資源分配,確保效益及資源合理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935萬4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及模糊,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各司應詳細說明各項專案計畫所協助之對象以及培訓內容、外派技術人員地點與技術背景等資料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林憶君 陳永康 陳冠廷 王定宇
(三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258萬5千元,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及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實習服務計畫等。徐委員巧芯接獲陳情,有關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帛琉技術團技師讓外交替代役男接觸有毒臭肚魚,雖經駐團技師同意讓役男體驗,但要求做與組織無關業務是否有過當之嫌。其後該團在無證據情況下,指控役男隨意便溺,且惡意在社群媒體集體霸凌,後續卻不了了之,如今因霸凌案受重視才又重新提出希望再次調查。請外交部針對此案件進行相關調查,以及建立海外技術實習服務、外交替代役男等人員教育訓練、實習安全等增加教育時數並保障國人安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三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中參加或挹注臺灣-中美洲銀行夥伴關係信託基金、亞洲開發銀行、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預算編列2億3,950萬6千元。中美洲銀行(CABEI)成立目的係為協助中美洲地區區域整合及經濟發展。而我國對中美洲開發銀行總認股金額約新臺幣200多億元,持股比例11.42%,目前是中美洲開發銀行最大持股成員國,仍不斷投入經費。然該行卻將巨額之援助資金提供予國際上具有爭議的中美洲數個獨裁政權。此外該地區的邦交國一個接著一個斷交,續投入資金是否造成金錢外交疑慮,況113年度相關預算凍結案尚未解凍。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羅美玲
(四十)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9億元,係與美方及歐洲國家合作協助烏克蘭重建、烏克蘭難民安置計畫及戰後復原工作等(委辦費3億元、對外之捐助6億元)。本案受烏克蘭與我外交關係影響,預算運用監督較難落實,根據「2023年全球清廉指數排名」,烏克蘭位列104名,雖較2021年進步,但仍居全球後位,近日更傳出即使面對戰事,烏克蘭製造之砲彈至少有10萬枚發現缺陷,此事亦可能涉及貪腐,該預算執行情況及如何落實監督並將我國援助發揮最大效益,尚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四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0,229萬元,較113年度大幅增加2億9,984萬6千元,經查亞西及非洲司在113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率為35.54%、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112年度執行率22%,113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率為47%,大部分計畫執行量能不足。再者,我方與捷克政府簽訂「有關建立促進烏克蘭重建初級醫療照護能量夥伴關係」備忘錄,指定部分清單須向臺灣製造商採購,以創造臺灣商機,惟外交部迄今仍未說明執行狀況,不利國會監督,難以審視評估其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四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新增駐雪梨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編列10億2,152萬3千元,分年辦理,114年度預算編列第1年經費8億3,149萬6千元。惟該項計畫僅空泛編列新增館舍,內容並未說明館舍需求及選址規劃,而無從與目標房舍周遭鄰近建物成交價格進行比較,亦無從判斷標的物與館舍功能需求是否相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沈伯洋
(四十三)日前祕魯舉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期間,中國蓄意指使中方人員破壞由我國外交部出資設置之「TAIWAN」看板,並於「拜習會」會後發布虛假新聞稿,散播錯假訊息,進行認知作戰。APEC係亞太地區國家平等參與討論經貿合作之平台,惟中國為阻止習近平於會議期間目視我國外交部在會場設立之「TAIWAN」看板,刻意指派相關人士予以破壞。不僅如此,相關廣告設施亦遭破壞,中國更藉由「拜習會」後官方新聞稿散播假訊息,嚴重影響國際社會對臺灣之認知。鑑於未來仍有諸多國際會議,中國可能持續以各種手段打壓我國參與國際活動,甚至透過錯假訊息進行不當操作,建請外交部儘速研議並制定具體因應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應對機制,確保我國利益免受侵害,並適時向國際社會揭露中國不當行徑,維護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之權益及國家形象。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四十四)國際貨幣基金(IMF)為聯合國轄下之專門機構,素有「金融聯合國」之稱,其主要任務包括:一、監督國際貨幣體系及各國貨幣政策之發展;二、向面臨財務危機或國際收支短絀之成員國提供貸款;三、提供成員國技術援助及人才培訓,以促進經濟及金融制度之健全化。以科索沃為例,其加入IMF不以聯合國成員資格為必要,僅需經IMF理事會決議通過即可成為成員。惟IMF理事會表決採加權投票制度,並非票票等值,表決權重最高之國家為美國,占全體表決權約16.5%;其次依序為日本(6.14%)、中國(6.08%)、德國(5.31%)、法國(4.03%)及英國(4.03%)。鑑於臺灣近年與美國、日本及部分歐洲國家關係穩健發展,應有促成同意我國加入之操作空間。爰建議外交部、財政部、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就推動我國參與IMF共同制定具體可行之策略,以推動臺灣實質且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組織,進一步鞏固我國於國際經濟體系之地位,增進國家利益,彰顯主權實質。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四十五)110年10月我國與立陶宛簽訂半導體合作瞭解備忘錄,提供1,000萬歐元協助立陶宛半導體產業能力建構訓練,惟日前立陶宛電子科技大廠Teltonika卻宣布立陶宛高科技園區開發案中止,外交部已將相關經費交予工業技術研究院,能否如期舉行,外交部應予說明。爰建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四十六)外交部推動「外館購置自有館舍」計畫,除可節省鉅額租金,亦具有經濟效益,且可強化駐館安全維護,避免各項外在因素或突發情勢被迫搬遷之優點。鑑於房市受政經供需、通膨等因素影響甚鉅,爰應滾動檢討及審慎評估購建館舍之財務效益。為推動駐外機構購建館舍計畫,「外交部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奉行政院同意備查,優先購置包括駐雪梨辦事處等館處,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8億3,149萬6千元,請外交部確實執行,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含規劃報告)。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四十七)臺美關係為我國外交重中之重,尤其美方近年在軍事、經濟及政治等面向展現強勁友我力道;此外,美方訪團來臺絡繹不絕,雙邊交流不斷。外交部面對美國新舊政府即將交接,應有具體外交策略之應對作為,以利我對美外交工作之推動以及既有互動框架之維繫。爰請外交部於1個月內就相關進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四十八)114年度外交部「國際合作及關懷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3億4,627萬2千元,辦理斯洛伐克、捷克民主韌性及能力構建計畫與半導體人才培育獎學金,運用我國科技優勢與中東歐國家建立合作關係。惟半導體及先進技術係我國科技產業重要支柱,國際競爭甚為激烈,外交部於推動與中東歐半導體相關合作計畫時,仍應密切關注該合作對我國關鍵技術及產業之潛在影響,並加強保護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濟部及數位發展部等轄管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俾兼顧本國利益。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四十九)依外交部2024年5月1日提供之資料,近年外交部人員因每年退休(屆齡及自願)與離職人數變化,致缺額逐漸增加,恐使既有部內同仁負擔加重、工作環境惡化,超時加班成為常態。外交部請說明具體改善措施,俾利人才長久留用以及我國外交之拓展。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五十)近年我國與美國無論在民間或官方之交流及合作皆較往年熱絡,國會更已連續3年提出挺臺相關法案(2024年「STAND with Taiwan Act」、支持臺灣全面參與世衛等;2023年「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聯大2758號決議不涉臺等;2022年「Taiwan Policy Act」),各項民調也顯示美國民眾對臺灣的支持度明顯高於中國,並認同美政府對臺的支持態度。根據皮猶研究(Pew Research)於2024年1月所做民調顯示,臺海情勢的關注度在美國年輕族群中明顯較為低落。然近年以年輕族群為主要使用者的社群媒體平台已然成為中國認知作戰的重要戰場,應防範美國社會對臺灣之支持被中國針對美年輕族群的宣傳攻勢而削弱。爰要求外交部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加公眾外交時,應留意輿論走向及美國民意調查之結果,適時調整作為方法及目標,以鞏固美國社會各方支持。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五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935萬4千元,包括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實施前之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對駐外技術人員照顧所需經費24萬元。鑑於早期駐外技術人員,對我國推動外交工作之貢獻功不可沒,政府應盡最大努力提供其照顧及協助,惟現行照顧辦法僅得申請慰問金及喪葬補助費,且114年度預算亦僅編列24萬元,在缺乏對早期技術人員勞動權益維護下,對相關人士老年之經濟保障顯有不足,允宜擴大照顧範圍,研擬發放相關福利措施,並爭取必要經費,完善對早期駐外技術人員之照顧,爰建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就辦理早期駐外技術人員福利之調整,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林楚茵 陳俊宇
(五十二)外交部以前年度歲出轉入數自106年度起逐年增加,113年度達134億1,261萬3千元,為歷年新高;檢視105至112年度實現比率介於46.12%至73.17%間,顯見計畫執行情形不佳。而且同期間的減免註銷數也偏高,112年度已達13億9,348萬5千元,預算執行量能亟須提升。分析自106年度起未結清金額與以前年度轉入數同步逐年增加,顯見以前年度轉入數越高,單位之執行負擔也隨之加重,亦可能影響新年度的執行力,非長久之計。倘計畫內容係與援助友邦建設或者技術合作計畫等,會否影響我與友邦的信任度及情誼皆未可知,故此,外交部應完善各項計畫前之評估,以及各項進度之監督評量應予落實,避免匡列預算後卻執行困難,致必須辦理保留,未符預算資源運用效益。根據決算法第7條前段規定:「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4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建議外交部應遵循決算法規定,儘速檢討歷年執行計畫保留數辦理情形,及早結清並依規定繳回國庫。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款「財產收入」項下第1目「財產孳息」中第2節「租金收入」預算編列2,319萬元。主要係駐臺使館專用區辦公及住宅大樓租金收入,請外交部積極鼓勵各駐在國於專用區籌設辦公室,以發揮國有財產效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4,047萬2千元。外交部自110年1月起清查檔案,以辦理搬遷檔案至北投檔案大樓,惟截至113年7月底,尚有近11萬件待清查,另有4萬餘冊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前之機密檔案未重新核定,爰要求外交部持續加速辦理機密檔案清查及核定作業。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8,589萬2千元。外交業務機敏性甚高,易遭網路駭客之攻擊,惟外交部公文屢遭暗網公布,顯見資安防護意識不足,且屢有資安違規及使用中國大陸商品服務情事的問題,外交部應積極辦理,持續強化資安防護意識,並加強監控,以建構安全資訊環境。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五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用於本部及外館系統維護、資訊設備軟硬體維修、網際網路線路暨資訊安全監控維運等經費預算編列7,832萬7千元。據外交部113年度資安健檢發現,部分人員有安裝未奉核軟體、部分作業系統及相關軟體版本未更新、手機利用公務電腦充電、使用者誤啟社交工程演練郵件等違規情形。另外交部於113年1月16日通函盤點發現尚有駐外館處因駐地電信服務搭配特定中國廠牌設備或電信業者遭中國廠商壟斷,致無法汰換或取得非大陸之電信服務商。基於外交部駐外館處握有機密資訊,尤須加強監控,應併前揭違規情形持續管控,落實資安稽查,建構安全資訊環境。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五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各地區工作會報」預算編列1,899萬3千元。近年受疫情影響,外交部各地區工作會報或有取消或改以通訊方式執行,113年度執行情況尚未可知,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74萬4千元,本計畫係辦理外交領事人員進修所需經費,為使外交部同仁遭遇性騷擾及職場霸凌事件時,能有效申訴並獲妥善處理,除應加強新進同仁的自覺意識外,亦須建立健全之制度,提供外交人員安全、尊重且良好的職場環境,以兼顧外交人員身心健康以及外交工作之順利推動。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五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設置」預算編列115萬元。外交部設置外交及國際法研究獎學金,自110年起至113年,每年申請獎學金之論文篇數分別為:16篇、3篇、15篇、9篇,申請數量過低,恐導致獲獎論文品質不佳,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六十)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81萬9千元。有關我國與越南駕照相互承認與換發,疑似違反互惠平等狀況,經民眾陳情,越南駕照換我國駕照僅須提供部分證明文件即可,但我國駕照換越南駕照除居住證外尚要提供工作或其他簽證證明才能申請。請外交部及交通部針對我國與越南駕照換發事宜進行確認及檢討。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82萬8千元。經媒體披露文化部駐紐約文化中心張姓主任被具名檢舉霸凌,請文化部與外交部儘速協助調查相關案件,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並提出霸凌申訴管道精進措施,以杜絕霸凌風氣。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派員出席南海會議、東協及周邊組織會議、太平洋島國論壇會議、農牧類國際組織相關會議、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年會相關會議、華盛頓公約締約國大會及相關會議、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年會、美洲開發銀行年會、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及海洋事務相關會議、防制洗錢類及追討犯罪所得類相關會議、網際網路名稱及號碼指配機構暨其所屬政府諮詢委員會相關會議、經貿外交會議或國際商展活動、美國國際法學會年會;世界國際法學會執行委員會會議及相關國際法學界活動;出國參訪相關國際NGO及參加國際NGO會議;派員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與其他國際組織拜會、訪問、洽助等經費(委辦費150萬元、一般事務費100萬元、國外旅費4,595萬7千元)預算編列4,845萬7千元。我國身為中美洲銀行最大股東,113年曾爆出該銀行款項資助獨裁者,且會員國已多並非我邦交國,在中美洲銀行不斷增資之情形下,是否需要援助其他國家繳納股款,實有爭議,預算支用情形有金錢外交競賽之意圖,對我國經費支用有不利之影響。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8,002萬5千元。外國旅客來臺人數不如預期,依我國統計資料外國來臺旅客前四名中以日韓旅客為大宗,在我國觀光不景氣之情況下,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應統整114年度可協助我國推廣國內觀光,並且深入交流促進經濟貿易與其他交流之相關計畫,並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有關歐洲司「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3,837萬2千元,係歐洲司為強化與歐盟及歐洲民主社群合作關係,持續積極強化與歐盟及英、法、德等理念相近夥伴及歐洲重要智庫之合作;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持續積極推動對歐交流及協助團體辦理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一般事務費1,084萬9千元、國外旅費200萬元、對外之捐助5,994萬7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557萬6千元)。據外交部函送立法院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學術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發文字號外國會一字第1135100064號),立法院決議案由中曾提及「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其支用率偏低,工作執行未如預期,恐有檢討改善之必要。惟外交部函送立法院之報告說明卻對此事隻字未提,立法院仍無從窺知此計畫之成效。再者立法院亦針對外交部在推動與歐盟及英、法、德、及中東等歐洲國家之重要智庫合作之績效,應在外交部官方網站上公開辦理計畫成果及特色訊息揭露。惟外交部於此報告內也無正面回應。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針對「加強歐洲地區華語文計畫」成效,及外交部官網上公開國際學術交流評估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382萬元,係歐洲司補助我優秀藝文團體赴歐洲地區表演及推動在歐洲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等經費(一般事務費200萬元、對外之捐助514萬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68萬元),其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較113年度增加120萬餘元,受補助團體赴歐洲表演計畫及113年度成效尚待說明,請外交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六十六)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有關亞東太平洋司「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43萬4千元,係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等經費(一般事務費622萬9千元、國外旅費220萬5千元)。此預算較113年度預算編列1,118萬元有顯著落差。114年於臺北舉辦之「第10次臺日漁業委員會」除討論「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包括八重山以北倒三角形海域及特別合作海域)的漁船作業規則外,其他事項如同113年第9次會議「要求日方與臺灣就其他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儘早展開協商。」結論相同。如今外交部預算編列較113年度有所縮減,是否會影響到未來我方與日方的後續談判作業。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歐洲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887萬元,係歐洲司加強與歐洲議會及歐盟會員國國會交流合作;加強與歐洲理念相近國家及民主社群合作等經費(一般事務費67萬元、國外旅費640萬元、對外之捐助1,180萬元)。113年度立陶宛多次傳出要求我方將駐外辦事處更名為臺北駐立陶宛經貿辦事處,顯示我國與立陶宛之外交關係有深刻關切之必要,請外交部於6個月內提出我與立陶宛政府外交關係分析報告以及對於將來被要求改名應對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六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據外交部統計,截至113年9月中旬已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協定)者5國、移交受刑人條約(協定)者6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者13國,成效卓著;惟其中仍有與德國簽訂之「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與吐瓦魯國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與聖露西亞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等3項有待立法院完成審議,將有助拓展我與各國之司法互助。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林楚茵
(六十九)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截至113年9月中旬已與我國簽訂引渡條約(協定)者5國、移交受刑人條約(協定)者6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者13國,簽訂情形尚屬有限。與我國簽訂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者13國中已生效者計11項,計簽訂14項條約,尚未生效者係與德國簽訂之「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與吐瓦魯國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與聖露西亞簽訂之「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等3項,為期條約生效使司法合作更為全面堅實,並能於此既有基石之上,持續拓展及深化與各邦交國於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引渡等領域方面之司法合作關係,爰前揭3項條約(協定)待立法院完成審議,將有助我與各國司法互助。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七十)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查我國與德國、吐瓦魯、聖露西亞等國於2023年陸續簽訂之司法互助協議及條約待立法院完成審議,再者與帛琉簽訂之司法互助「協定」,其名稱並非依友邦慣例使用「條約」,係為配合帛琉國內法規所致。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林楚茵
(七十一)114年度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條約法律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與重要國家簽訂司法互助協定等經費(一般事務費50萬元、國外旅費14萬5千元)預算編列64萬5千元。經查「中華民國條約協定資料庫」,目前我國已與美國、越南、諾魯、日本、韓國、帛琉等多國簽署司法互助協定,累計至少30餘項相關協議。然而,尚有許多國家未與我國簽署此類協定,導致當社會重大案件涉及跨國犯罪時,證人或犯罪嫌疑人無法透過司法互助機制請求外國政府協助遣返或提供必要協助。爰建請外交部積極推動相關機關與各國洽簽司法互助協定,以健全我國跨境司法合作體系,確保司法正義得以實現並維護社會秩序。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七十二)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亞西及非洲司預算編列16億5,010萬3千元。項目說明過於概括及模糊,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或挪為他用,請該司詳細說明無邦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內容及對象、專業技術訓練內容、協助非洲國家各項經建中欲協助之對象、項目各項花費。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三)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購置駐雪梨辦事處預算編列8億3,149萬6千元。我國近年來進行駐外館處購置已編列龐大預算卻有計畫延遲等情形發生。請外交部先行提出113年度所編列之駐舊金山、洛杉磯、義大利、澳大利亞等駐外館處購置情形與經費使用狀況,以確保預算有效利用且符合預估成本,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四)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汰購各駐外機構館長座車與公務車預算編列3,657萬元。113年7月我國駐美代表遭踢爆濫用公款購買外館物品及館長宿舍用品,以及提出購置豪車要求,雖遭拒絕但顯見駐外使館經費把關不易,請外交部提出欲汰渙之車輛年限、品牌、損毀情形,以及欲購置車輛價格、品牌等清單表列,以確保本預算依計畫執行,避免公款遭濫用情形發生。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五)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參加或挹注臺灣-中美洲銀行夥伴關係信託基金、亞洲開發銀行、亞蔬-世界蔬菜中心、亞太糧食肥料技術中心、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及國際稻米研究所等國際組織之多邊合作計畫或活動;協助重要非政府組織推動國際合作計畫等經費(一般事務費70萬8千元、國外旅費41萬5千元、對外之捐助2億3,950萬6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613萬7千元)預算編列2億4,676萬6千元。我國身為中美洲銀行最大股東,113年曾爆出該銀行款項資助獨裁者,且會員國已多非我邦交國,在中美洲銀行不斷增資的情形下,請外交部提出中美洲銀行相關投資計畫,銀行未來增資與貸款放貸標準等說明,並確保所編列之預算不會被挪用至協助他國繳納股款,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七十六)針對114年度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101億4,454萬3千元,其中有關辦理114年度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轉投資明細表」編列投資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743萬6千元。為響應政府對於臺灣新農業發展之期許及配合新南向政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農業部)於105年輔導相關企業及法人集資成立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冀透過該公司建立計畫生產、市場導向之外銷產銷體系,落實政府對於新農業之推動,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則於106年配合政策投資200萬股2,000萬元,期以該公司為運作平臺建立友好貿易環境,尋求有助增進我國與友好國家關係之農業合作與交流;茲因該公司初期經營不善,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7及111年度認列損失691萬元及565萬4千元,合計1,256萬4千元,復因該公司111年度辦理減資註銷股份1,507萬7,232股而被註銷125萬6,436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轉投資案之未來獲益主要取決於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狀況,該公司業務項目為蔬果、漁產品、畜產品、加工食品、冷凍食品等農糧產品推廣,外銷地區包括日本、新南向國家、穆斯林國家與北美,尚符合前開外銷產銷目標,已連續2年(111及112年度)獲利,該公司亦表示將積極經營既有市場並開拓新興市場,爭取產地供貨穩定順暢。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雖非該公司董事,惟股份達4.45%,得依公司法第245條規定向法院聲請選派檢查人,對公司進行業務及財產檢查;亦得依公司法第229條查閱第228條規定之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表等書件;另得依公司法第210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檢具證明文件指定範圍請求查閱或抄錄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錄及財務報表等,以瞭解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允宜積極監督,俾提升績效及達成政策目標。綜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配合政策轉投資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該公司初期經營不善,107及111年度認列損失691萬元及565萬4千元,且111年度因該公司減資而被註銷股份125萬6,436股;鑑於未來該項轉投資獲益,主要繫於該公司經營狀況,爰宜積極監督,俾提升績效及達成政策目標,避免再發生減資註銷股份情形。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七十七)114年度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編列1,872萬7千元。對外媒體宣傳雖為彰顯我國在外能見度,然外交部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卻大幅增編,尤以「多媒體管道辦理公眾溝通案」增加近八成之多,卻未見具體執行規劃,恐有浮編之情形,為能積極督導相關業務之進行,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七十八)114年度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8億3,149萬6千元。外交部於2002年11月擬訂「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規劃於15年內完成16處駐外館舍的購置,並於2018年修正為「駐外館處購建館舍清單」,評估優先購置駐外館舍5處,並每兩年視駐在國政經情勢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滾動檢討。有關外館購置規劃,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5億9,117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製申請證照表件及須知」,本計畫印製「中華民國駐外機構緊急聯絡資訊」、「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簽證防偽貼紙、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本局及駐外館處用領務表格、護照申請書、規費收據等經費預算編列1,751萬3千元。政府推行無紙化行動已經行之有年,外交部領務局應與時俱進,並滾動檢討書表手冊等民眾取用成效,以符政策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403萬元。本計畫中列有「旅外安全及領事事務推廣」,經查旅遊警示網站,其分類包括「灰色警示」、「黃色警示」、「橙色警示」及「紅色警示」。惟此等命名方式易使民眾對各地區旅遊風險程度產生誤解,尤其「灰色警示」雖僅為提醒注意,然仍冠以「警示」之名,恐引發外界對該國或地區旅遊安全狀況之誤判,致有偏離實際情形之虞,建請相關單位檢討其適當性,並研議修正為更清晰且符合風險分級之名稱,俾利民眾正確解讀並作出合理之旅遊決策,同時避免對涉外地區造成不必要之負面影響。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陳冠廷 沈伯洋
(三)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2億8,175萬5千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2024年9月3日起開始試辦「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符合條件的民眾在家就可以申請換發護照。條件包括須年滿18歲、持有自然人憑證,以及符合「護照逾期」、「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未涉各類加簽案」、「身處境內」、「戶籍資料未變更」等。雖於2024年11月5日起放寬適用對象,開放居住在國外、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國人亦可適用,並取消「最近10年內未有遺失紀錄」之條件限制,及將原定作業天數由14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天。惟相關資格調整仍未放寬「未滿18歲之國民線上申換護照」。據瞭解主要係配合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申辦資格須年滿18歲,以及如何確保未成年人申請護照確已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與如何克服未成年人容易存在相貌差異過大須本人親自到場以確認人別等問題。對此仍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後續在不影響護照製發安全管控機制的前提下,持續研議放寬適用對象,以期嘉惠更多民眾。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四)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爰建置「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協助國人得以隨時隨地獲得必要資訊,且兩者功能容有部分雷同;惟「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下載次數遠低於LINE官方帳號人數,按其服務人數較少恐致效益不彰,應探究其原因並檢討改善,俾完善國人旅外服務資訊。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五)自疫情解封,我國開放邊境以來,國人出國意願提高,護照申辦需求劇增,領事事務局核發護照量高於疫情前水準;惟該局113年7月底空白護照本存量大幅下降至39.8萬本,預估114年度連續假期多於113年度,春節假期長達9天,亦有暑假等出國旅遊旺季,恐爆發未換照者及季節性需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視情況動態調整庫存管理,俾確保足敷國人需求。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政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促進東南亞國家旅客來臺觀光,自2015年11月1日起,由交通部觀光局(現已改制觀光署)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合作推動所謂「觀宏專案」,該專案性質上為一種團進團出的簽證便捷措施,開放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等6國人民,可透過參加交通部觀光署指定旅行社套裝旅遊團體或企業贊助的獎勵旅遊或飛航郵輪團體(5人以上)申請電子簽證來台,在此計畫之前,東南亞國家旅客申請臺灣簽證或來臺程序相當複雜,不僅要繳交財產證明、工作證明,還須親自到我駐外館處面談,而且可能需要等待10至20天左右才會拿到簽證,「觀宏專案」實施後,這些提交文件都不需要,也無須面試,已經形同有條件的免簽。實施這幾年間發生多次越南旅行團旅客脫逃情形,最嚴重一次是2018年12月21至23日有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共153人入境高雄後,發生152人集體脫逃失蹤事件,據行政院官員表示「觀宏專案」自104至107年間已有超過500名的越南籍旅客失聯;108年底因為全球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國境逐漸關閉,「觀宏專案」也暫停,2022年11月又再度實施。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重新開放後到113年4月已經有越南籍旅客60人脫逃,顯見這項專案被當地某些人力仲介公司鑽漏洞引進非法打工人力。本地業者分析原因之一是臺灣的合法移工條件比非法移工差,相關主管機關應該共謀對策,不能讓政府政策變質,損害國人權益,請外交部會同交通部等相關單位研擬對策。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七)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419萬3千元。1.該局簽證製發系統升級、文件證明系統再造開發改版及臉部辨識比對軟體授權等購置經費計需2,102萬5千元。2.護照申請書掃描伺服器、資料儲存硬體設備及外館領務系統硬體設備購置等經費預算編列316萬8千元。其中包括「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及LINE官方帳號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領事事務局為提供國人旅外急難救助服務多元管道,拓展旅外國人宣導管道,精進旅外安全服務措施,分別於101年2月29日建置「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於104年5月22日啟用LINE官方帳號。「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有部分功能雷同,相關服務功能容有檢討空間,俾利民眾迅速取得完整資訊。「旅外安全指南」提供旅遊、警示、護照申辦及急難救助等資訊,依定位協助查找駐外館處,協助國人獲取重要安全資訊;LINE官方帳號另提供即時翻譯、旅外安全資訊回復等其他功能,Line平臺亦提供透過性別、年齡、地區等屬性篩選,選擇屬性相似民眾,以群發訊息方式精準提供合適訊息,並透過置底圖文選單內容,宣傳部會活動與資訊,提供便捷功能引導民眾等功能,較現行「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服務項目多,相關服務功能容有檢討空間,俾利民眾迅速取得完整資訊。揆諸「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使用情形,「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自101年建置以來,含首次下載及卸載後重新下載在內,各年度新增下載次數介於7,022次至7萬1,639次間,10餘年總累計下載次數僅47萬6,295次;反觀LINE官方帳號,建置次年新增好友數即達73萬3,076人,已超逾「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總累計下載次數,其後各年度新增好友數情況不一,最低8萬2,484人,最高84萬843人,截至113年7月底止官方帳號累計好友數為350萬2,224人,「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下載次數遠低於LINE官方帳號人數,顯示國人恐習慣使用LINE官方帳號,抑或因該帳號提供較多元服務功能,致使用人數較高,均待究其原因,俾完善旅外服務資訊。綜上,國人出國旅遊或有於海外發生急難事件者,領事事務局爰建置「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及LINE官方帳號,協助國人得以隨時隨地獲得必要資訊,且兩者功能容有部分雷同;惟「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下載次數遠低於LINE官方帳號人數,按其服務人數較少恐致效益不彰,允宜究其原因並檢討改善,俾完善國人旅外服務資訊。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陳永康
(八)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419萬3千元,其中包括「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及LINE官方帳號建置與維護費用30萬元。經查「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自101年建置以來,各年度新增下載次數約在7,000至7萬次間,10餘年總累計下載次數僅47萬6,000餘次;反觀LINE官方帳號,建置次年新增好友數即達73萬3,000人,已遠超「旅外安全指南」行動應用程式總累計下載次數,顯示國人偏好使用LINE官方帳號,抑或因該帳號提供較多元服務功能,致使用人數較高,均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究其原因,俾完善旅外服務資訊。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九)114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辦理簽證製發系統升級、文件證明系統再造開發改版及臉部辨識比對軟體授權等購置經費預算編列2,102萬5千元。此設備購置案有關「文件證明系統再造開發改版及臉部辨識比對軟體授權」用途、功能及必要性並未完整說明,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億0,363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較113年度增列辦理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華語班、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培訓計畫及學者智庫交流等經費預算編列291萬3千元。說明欄所列計畫,比較112年度已執行計畫都是繼續性計畫,需要增加經費之原因為何?增加人數或者增加班別?皆須說明,為善盡預算監督之責,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58萬4千元。依外交部所提之預算書所載,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1,458萬4千元,較113年度增列辦理友好國家外交人員華語班、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培訓計畫及學者智庫交流等經費291萬3千元。其中「學者智庫交流」用於接待或訪問友好國家外交學院、智庫及訓練機構,從事國際交流。惟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應有強化外交政策研究之任務,擴大政策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作為外交施政的參考,然而於預算書中並未有詳細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萬元,俟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王定宇 王義川
(三)近期發生多起中國利用外交場合進行假訊息散播之資訊戰事件,如新聞報導〈北京稱習近平會拜登提賴清德知情人士:美方已否認〉(2024年11月20日,中央社)以及〈造謠新加坡總理黃循財「恪守一中」外交部譴責中國、嚴正駁斥〉(2024年11月16日,自由時報)所載。中國亦經常以扭曲我外交人員之發言產生資訊落差,對社會輿論造成影響,動搖國民對我外交之信心。我新進外交人才應對中共資訊戰手法有所掌握,方能對中共之資訊戰攻擊進行有效防範,並能在中共進行攻擊時,快速掌握及應處。爰要求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進行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時加入相關課程,課程內容亦應包含實例應處演練,以及未來可能情狀之沙盤推演。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林楚茵
(四)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主要辦理外交部新進人員、在職人員及跨部會涉外事務人員的培訓課程;外交工作攸關國家主權與人民權益,需要全方位人才。檢視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年度施政目標2、增進在職人員實務經驗及專業技能,開班課程除了外語能力的基礎核心職能重點外,還有高階主管班、高階主管培育班、中階主管班及中階主管培育班等,以增強相關主管或具晉升潛力人員的核心才能。邇來,政府機關發生多起不適任、不適格主管的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甚且影響人民對於政府的不信任感,公務人員是人民公僕,也是國家的資產,但也可能變成政府的負債,所以養成過程對於法律的認知也是重要的一環,建議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應該把法律知識也納入中高階公務員之訓練學程,俾能提升文官的法學素養。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外交領事人員訓練」中「業務費」培訓規劃組全年度應辦20項訓練約逾50個日/夜間班別,訓練人次約2千人,業務繁重增聘研究助理1名預算編列61萬4千元。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現有職員34人,工友2人,114年擬新聘研究助理1名,係因業務繁重承辦單位僅5名人力,需要增聘人員,該用人計畫以業務費支應。負責一般行政庶務,遴聘方式為勞務採購,請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六)114年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汰換國內公務車」汰舊原車號9137-J2小客車,新增購置電動汽車1輛及相關設施等經費預算編列203萬元。本案係新購電動汽車汰舊原車號9137-J2小客車;另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114年度編列出售報廢公務車收入4萬元,復查外交部於114年度編列廢舊物資財產收入445萬1千元,係出售報廢公務車及其他報廢財產等收入。政府機關汰舊公務車可以「舊品標售」亦可以報廢處理,本案報廢公務車車齡12年,雖然已經符合汰換規定,但政府預算來之不易,公務機關應審慎運用,將報廢車輛以最高金額售出,請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9款。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國防部原列17億0,321萬4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億0,221萬4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3項:
(一)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法定編制人員待遇」預算編列1億9,904萬8千元,查法定編制人員待遇係文職人員及國防採購室(駐歐組)駐外人員支領之薪俸、加給等待遇。依據國防部組織法明定,國防部本部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之三分之一,惟查國防部組織法自101年12月2日修正公布後,依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均不得少於203人;另111年1月1日全民防衛動員署成立並移撥人力後須不得少於191人,然截至113年8月底之實際人數僅166人,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仍不足25人。經查國防部近年雖然積極甄補新進文職人員,但退離人數居高不下,甚至離職人數均高於新進人數,顯見對文職人員流動率偏高問題未深入探究原因並妥加改善,致使年度人事費預算賸餘數高達千萬元(112年度甚至高達2,061萬元)。文職人員進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之用意,在期藉由公開考試制度篩選,廣納優秀文官,改變軍中舊有文化及習性,強化國防部政策運籌擘劃能力。為策勵國防部探究原因並妥加改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4億2,242萬7千元,較113年度增列電費及營區滲漏改善工程等經費6,849萬4千元。經詢問業管單位,該項費用將用於博愛營區2棟大樓頂樓及牆壁防水,以及地下油槽滲(積)水改善工程且限於預算額度將分4年執行完畢,114年度編列2,574萬8千元。辦公環境因為滲漏水問題造成同仁辦公不便,甚且影響健康情事,非常不樂見;並且公務機關建築每年都編有房屋建築養護費,何以未能防患未然,或者及時改善?須檢討改進;另執行年度分期4年,恐不符現況需求,國防部是否能有更精進作為,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三)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7,194萬2千元。該業務費編列主要係政務辦公室、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承辦各自業務所需經費。經查國防部政風室於近期辦理所屬人員財產申報作業時發生疏失,將所有申報人員之財產資料不當傳送予每一位申報人,且傳送資料中甚包含軍事情報局人員之身分資訊。基此,足見國防部政風室於人員作業程序及保密安全訓練方面尚有加強及精進之必要,應即檢討改善,以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為確保個人資料及機密資訊之安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四)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484萬3千元,係辦理二代公文管理系統功能擴充、中央監控系統設備研改,以及汰換老舊電腦設施(備)、防火牆、伺服器等。經查國防部自111年5月執行國軍二代公文系統開發,當年12月獲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核發證書,112年1月開始試行,後續將編列建置費用更換全軍公文系統,然系統為國軍開發,使用所有權應歸國軍所有,故建置安裝應利用國軍資訊人員實施,不應另外編列預算委外辦理,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五)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71萬8千元。國防部每年編列預算捐補助中華軍史學會,惟對軍史研究之推展並無明顯之提升與成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精進軍史研究推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六)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國防採購」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083萬3千元。依據112年度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國防部部分機關採購訂約及履約管理作業屢發生「訂定契約單價與採購法規定未符」、「廠商提報之材料送審文件部分內容與圖書規定未符」、「廠商未按契約圖說規定施工」及「機關未確實審查仍通過查驗」等情事,顯見單位採購人員專業性尚顯不足,國防部宜加強各單位採購人員專業職能教育訓練。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七)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114萬1千元。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為國防部重要智庫,基於研究需求,亦掌握相當程度國防機密資料,未料卻發生具中國大陸政協身份之人士持歐洲護照進入國防智庫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拜訪,實有檢討改進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八)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5,049萬8千元,查教育訓練費係辦理安全論壇、戰略論壇、聯合戰力發展評估案、模擬系統建置及國外智庫派訓等。檢視預算書難以推知各項計畫分配情形,亦無從判斷是否符合「教育訓練費」支出內涵及經費是否包含國外旅費部分,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九)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09萬元。國防部將仿照美國國防創新部門(Defense Innovation Unit ,DIU)成立類似之「先進國防科技小組」,將民間產業研發與製造量能應用於國防科技與生產。該小組之運作進度有待國防部說明。另若依國防部日前提供之資料,該小組將部分取代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與國防部軍備局之功能,國防部應說明該小組成立後,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與國防部軍備局相關量能將如何做運用,以免造成疊床架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陳永康 徐巧芯 馬文君
(十)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949萬2千元,用於參加「國防創新相關事務出國交流」、「成本/資源分析年會」及「國際安全論壇」等會議所需之國外旅費,然113年度該項經費比112年度所需經費增列221萬2千元,現114年度又比113年度增列642萬8千元,2年度內增加預算高達864萬元,另114年度新增「國防創新相關事務出國交流」,所需經費358萬4千元,經查114年度國防部預算書內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發現該案預計分上、下半年派遣共10人次至美國訪問美國防創新部門(DIU)、美智庫國防分析中心(IDA)及民間新創公司等,然我國防部「國防創新小組」於113年2月新成立,目前人員組成尚未到位,運作方式亦還未建立,114年度高達10人次出國從事訪問,恐有成效不彰,虛擲預算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十一)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獎補助費」預算1億8,055萬元,較113年度增列捐助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等經費3,949萬9千元。查本新增預算數將有2千餘萬元捐助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但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截至113年8月止對外公開研究成果數量卻遠不如歷年表現(111年研究成果268份、112年184份、113年8月止僅有23份)。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12年度績效評估設定「國防國安軍事發展之研究及分析」1項目標的權重即達40%,顯見公開發表研究報告為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重要之業務;檢視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逐漸縮減公開之研究報告種類及份數,難以呈現該院研究量能,更不利拓展國防學術交流與合作等設置目的。為策勵該院精進,更為善盡預算監督職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十二)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8,055萬元。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定位為國家級研究智庫,對該院補助經費有逐年增加趨勢,其中114年度預算較113年度增加2,000萬元(增幅12.5%),惟查113年度截至11月中公開研究報告僅39份,係自111年度268份、112年度184份以來,連年來研究成果數量形同斷崖式雪崩,另查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自110年起自籌收入比均低於一成,逾九成仰賴政府挹注補助,應針對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訂定關鍵績效指標(KPI),讓公帑得妥適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十三)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係捐助「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預算編列1億8,055萬元,較113年度之1億6,055萬元增加2,000萬元(增幅12.46%)。揆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為國家級國防智庫,專責研究與交流,近年國防部循預算程序捐助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經費有逐年增加之勢,然該院於機關網站公開研究成果之種類及份數卻逐漸縮減。經查111年度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於機關網站公開研究成果尚有268份,112年度降為184份,113年截至8月底則僅有23份。另113年度截至8月底止,「即時評析」僅刊出17篇,「國防情勢特刊」亦僅3份,「戰略與評估」則尚未刊出。按逐漸縮減公開之研究報告種類及份數,除難展現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研究量能及成果外,亦恐不利拓展國防學術交流與合作等目標之達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十四)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係捐助「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預算編列1億8,055萬元,經查國防部對該院已持續補助6年,108年度1億2,000萬元,109年度1億4,000萬元、110年度1億5,200萬元、111年度1億5,200萬元、112年度1億5,200萬元、113年度1億6,900萬元,114年度補助額度又增加1,155萬元,從成立初期補助1億元之規模,增漲至將近2億元,然該院屬財團法人性質,其所需經費必須自籌來源,不宜過度依賴國防部捐助,且國防部不應每年增加補助幅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3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十五)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69萬2千元,查一般事務費中對國軍屆退官兵輔導措施及赴陸出境管制預算編列預期目標不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研擬細部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十六)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2,850萬元,係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作為研發(提升)軍品(製程)之用。據審計部112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稱,政府制定國防產業發展條例,期以軍用需求帶動國內廠商參與發展國防產業,國防部依產發條例核定公告之列管軍品清單,各需求單位112年度提列837項軍品,惟其中軍品屬性為研發品項者僅91項,占10.87%。為扶植國內廠商自主研發、產製及維修,以達成國防獨立自主之立法精神,國防部宜鼓勵相關研發單位結合先進武器裝備研發需求,妥適提列列管軍品清單之研發品項,以提升廠商參與軍品研發之意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林楚茵
(十七)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律事務」預算編列3,128萬4千元,國防部自2022年啟動國防法務官之招募,雖預期從事部隊法務,國防法制、訴訟代理、軍事行動法制諮詢等作業,惟法務官於部隊中之定位仍非明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防法務官整體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十八)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律事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71萬5千元。國軍近年軍紀事件頻傳,例如士官疑似於基地內改造槍械彈藥、役男攜帶喪屍菸彈入營等,顯示國軍法治教育之缺失。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十九)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督察作業」預算編列2,268萬1千元,辦理督察作業所需人事費39萬7千元、業務費2,007萬7千元、設備及投資220萬7千元。鑑於112年度國軍軍官及士官因違法犯紀而遭勒令退伍人數概增,監察院及審計部近年亦屢就軍官違紀問題提出調查(審核)意見;而面對中共在臺滲透活動日益猖獗下,近年軍中亦屢有查獲官兵涉共諜案件,均有待國防部嚴肅面對並妥謀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林楚茵 沈伯洋 林憶君 陳永康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十)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68萬6千元,用於辦理國軍1985諮詢服務專線系統資料更新、系統及網路設備維護所需,經與113年度所需經費19萬5千元相比,漲幅高達765%,其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二十一)114年度國防部第3目「國家軍事博物館」項下「國家軍事博物館」預算編列5億元,辦理國家軍事博物館所需設備及投資。國家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預算共計編列45億0,675萬5千元,研究典藏設備等相關預算共計8億3,900萬元,2項預算共計53億4,575萬5千元;查114年度預算,國防部編列5億元依勞務採購計畫,承攬廠商配合新建主體工程進度,完成典藏,文物整飭圖書資訊等共60項子計畫。依本案執行至今,幾經波折不僅期程推延數次,總經費更已增至54億5,000萬餘元,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已於前2年提出決議要求改進,顯見國人關注程度。然工程進度並未於預算書中說明,而60項5億元的採購計畫亦未見規劃書,立法委員難窺其全貌,更難行監督之實。為國家資源妥善運用,避免浮濫,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十二)鑑於114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再創近年新高,然志願役人力人數卻持續降低,且仍有眾多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經查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變化狀況,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之16萬4,884人後,111及112年底人數分別減少5,492人及4,706人,而113年6月底志願役人數再降至15萬2,885人,於眾多支領戰鬥部隊加給者之編現比不及八成部隊表中,外島步兵部隊赫然在列,而馬祖防衛指揮部高登、亮島守備隊在行政院於113年6月27日核定修正「國軍地域加給表」,將東引及莒光地區志願役官士兵地域加給月支數額,由現行外島第三級調整為第二級後,致使駐地環境惡劣,運補困難的高登、亮島守備區乏人前往,編現更創歷年先低。爰要求國防部研議提升高登及亮島地區志願役官士兵待遇,以提振防區官兵士氣。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陳雪生 游 顥 黃建賓 黃健豪 賴士葆 林沛祥
(二十三)鑑於機場為鄰避設施,其製造之噪音會影響周邊環境及居民健康,且軍用機場與民用航空站對於噪音防制作為並不一致,以台東軍用志航基地為例,為補償民眾又因為經費不多,不但無法解決當地的噪音問題,甚至不斷將公帑用在冷氣、氣密窗等項目,不符合民眾需求,現行作法實際補償作為不大,而噪音改善為政府之責任,而每次噪改小組會議,均由軍方及學者專家代表召開,但最了解當地噪音實際狀況的里長及居民卻無法表達立場,致噪改小組會議,無法真實呈現居民的心聲,因此,建議噪改小組的成員代表,應納入當地里長及居民代表,始能真正聽到當地百姓的聲音,達成共識做出合理的決策。黃委員仁認為包括民航站、軍用機場、飛行場都是鄰避設施,應將參差不齊的防制措施改為一致的補償措施,但目前軍用機場與民航機場的補償不同,尤其是軍用機場噪音問題更加嚴重,應根據平等原則處理方式,民航與軍用機場補償金應有一致性,並檢討編列軍用機場噪音補償金,讓受影響的住戶得以獲得補償。建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檢討修訂「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二十四)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4億2,242萬7千元。國防部本部近年文職人員退離人數居高不下,雖積極辦理甄補新進人員,但文職人員未足額進用狀況日益嚴重,恐影響國防部運作效率,爰請國防部積極研擬對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二十五)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1億8,503萬6千元,用於辦理營區辦公房舍所需之水電費,114年度增列2,532萬5千元,以配合臺灣電力公司調漲電價;雖因應中央政府能源政策及全球溫室效應持續加劇,國防部仍應持恆精進管理及使用效率,嚴格落實節約用電之責任,以為節能減碳之表率;另針對調漲原因及節能措施成效,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游 顥 黃建賓 黃健豪 林沛祥
(二十六)114年度國防預算再創近年新高,但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卻逐漸降低,鑑於有多項對美軍事採購及戰機採購、海空戰力提升等兩項特別預算都將於未來幾年陸續結案,相關武器裝備皆需要足額且訓練精良的人力操作,但作戰部隊主力的志願役人數卻創新低,國防部於編列高額軍事投資預算之際,應妥善思考如何提升志願役編現比,以維持部隊戰力,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羅智強
(二十七)114年度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國防採購」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083萬3千元。依據112年度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防部部分機關採購訂約及履約管理作業屢發生「訂定契約單價與採購法規定未符」、「廠商提報之材料送審文件部分內容與圖書規定未符」、「廠商未按契約圖說規定施工」及「機關未確實審查仍通過查驗」等情事,顯見單位採購人員專業性尚顯不足,國防部宜加強各單位採購人員專業職能教育訓練。爰要求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二十八)美國智庫卡托研究所多次公開研究報告,指出我對美軍購交運進度延宕,政府不斷強調共軍對我威脅日益增加,國防部對於武器交運延宕恐影響戰力,應與美專責團隊(TIGER Team)密切協調合作,除透過各式會議共同管制廠商產製進度外,並運用各式安援及安合手段解決窒礙問題,針對對美軍售延宕罰則部分納入研討,以加速軍購交運。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二十九)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為國防部重要智庫,專注於國家安全與國防軍事研究與分析,面對中共認知作戰與武力脅迫,提供獨立客觀之政策建議。院內研究人員接受媒體採訪,公開發言須保持行政中立,秉持專業、客觀精神,不涉及無關研究之其他議題,不評論未經證實的消息或資料等,以爭取國人支持。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三十)國防部參考美軍的國防創新單位(DIU,Defense Innovation Unit),成立「先進國防科技小組」,針對此小組設立之計畫目標、預算規劃跟預期成效,請國防部藉由健全作業機制,結合國防產業發展及科研成果,持續與國內外國防創新機構及單位交流,接軌民間產業能量及運用成熟科技產品,獲得國軍所需之技術與裝備,以提升部隊戰力。另適時安排向陳委員永康提供書面資料或說明最新辦況及進度。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三十一)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執行我國防安全與國際戰略研究,以掌握區域安全情勢,提供國家專業政策參考與諮詢,拓展國防學術交流與合作,促進國際戰略溝通與對話。經查114年度國防部捐助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預算編列1億8,055萬元,較113年度之1億6,055萬元增加2,000萬元(增幅12.46%),然該院於機關網站公開研究成果之種類及份數卻縮減。111及112年度公開之研究報告尚有「即時評析」等8類,分別有268份及184份報告,而113年度截至8月底對外公開之研究報告僅有23份。依該院說明自112年8月起已將「國防安全雙週報」及「國防安全即時評析」兩刊物進行整併,「戰略與評估」及「國防情勢特刊」則分屬每半年及不定期出版之刊物,惟查113年度截至8月底止,「即時評析」僅刊出17篇,「國防情勢特刊」亦僅3份,「戰略與評估」則尚未刊出。以上難以展現該院研究量能及成果,亦恐不利拓展國防學術交流與合作等目標之達成。爰要求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應聚焦於關鍵議題,並提出權威性政策分析,每年度產出質量並重之研究成果,供各界參考。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三十二)國防部選派國軍人員赴國外智庫駐點研究1年,114年度擇優選派學官至美、英、日、韓等國智庫培訓,所編列教育訓練費預算用以支付學官房租補助費、生活費及交通費。返國後任職於重要政策單位(如國防部戰略規劃司、整合評估司、情報參謀次長室及全民防衛動員署等)1年,應積極辦理國際交流合作等業務,以符合為用而訓宗旨。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三十三)114年度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2,850萬元,用於補助列管軍品合格廠商作為研發(提升)軍品(製程)之作業所需。請國防部持續藉由宣導獎勵措施,鼓勵並輔導廠商申請級別評鑑,參與國防產業供應鏈,另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獎補助費年度預算若未支用完畢,建議應依行政程序辦理報繳國庫。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原列4,486億3,968萬6千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15億4,392萬4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第1目「軍事行政」2,200萬元。
1.政治作戰局-「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200萬元。
2.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2,000萬元(含「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0萬元、「物品」1,000萬元)。
(二)第2目「情報行政」200萬元。
1.「行政管理」項下「業務費」100萬元(含「物品」50萬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萬元)。
2.「行政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100萬元。
(三)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1,500萬元。
1.海軍司令部-「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物品」100萬元。
2.空軍司令部-「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200萬元。
3.全民防衛動員署-「動員整備」900萬元(含「設備及投資」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00萬元、「雜項設備費」200萬元及「業務費」之「物品」500萬元)。
4.國防大學-「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
5.參謀本部-「動員整備」100萬元。
(四)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4,150萬元。
1.陸軍司令部-2,900萬元
(1)「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項下「業務費」200萬元。
(2)「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有關辦理「CM11/M60A3組合型戰車訓練模擬器等十一項(委修)」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納入113至116年度執行,全案減列3,000萬元,114年度減列1,000萬元。
(3)「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有關辦理「AH-64E周邊設施暨保修訓練器及UH-60M保修訓練器維保」及「AH-1W型機飛行訓練模擬器軟(硬)體版件(委修)」等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計畫於114至118年度執行「AH-64E周邊設施暨保修訓練器(FCPTT)及UH-60M保修訓練器(BHMT)維保」案,全案減列6,000萬元,114年度減列1,200萬元。
(4)「後勤補給支援」項下「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辦理國軍各單位執行庫儲作業,「共同供應契約大賣場」及「沐浴機籌購」等採購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500萬元。
2.空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項下「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戰鬥個裝(防護頭盔、戰鬥背心及抗彈板)裝備零附件採購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1,000萬元。
3.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勤補給支援」項下「業務費」之「物品」辦理通用服裝籌補所需物品200萬元。
4.軍事情報局-「後勤補給支援」50萬元。
(五)第5目「一般裝備」陸軍司令部-「攻擊無人機飛彈系統」45億7,960萬元。
(六)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1,317萬元。
1.第2節「營建工程」1,000萬元。
2.海軍司令部-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辦理「林園靶場整修工程」所需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17萬元。
3.軍醫局-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第四作戰區高階磁振暨正子斷層掃描系統整備」2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46億7,327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439億6,641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01項:
(一)114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計畫總經費126億6,996萬6千元,109至115年度執行,以前年度已編列86億7,189萬7千元,114年度編列22億5,368萬8千元。本計畫案係國防部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監控系統」建置,但該案執行情形連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且依原規劃應於112年度完成61處營區,至113年8月底仍有5處尚在施工,而113年度應完成的營區竟還有20處未進場施作。審計部於112年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亦指出,新設警監系統7,616個攝影機於112年1至10月間計發生故障1,157次,而且系統故障維修未依規定時程管理修復,此等品質及施工進度難認符合效益。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監控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22億5,368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114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步槍」預算編列80億9,936萬5千元,114至118年執行,114年度預算編列13億7,623萬8千元,係為汰換全軍老舊T91步槍。然預算書中均僅列示各自所需計畫總經費及分年預算額度,關於新型步槍暨雷射模組等裝備之籌購品項及數量則未揭露,外界難以知悉其建置成本之妥適性,亦恐引起全民皆兵打巷戰之疑慮,不利立法院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所屬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步槍」預算編列13億7,623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林憶君 廖先翔
(三)114年度國防部所屬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編列預算137億9,937萬3千元。查國軍「興安專案」中,九曲堂營區、官田營區及長風營區改善工程皆有因營建專案管理公司(PCM)管理不當,設計規劃反覆不定,造成案場工程無法依需求施工,致生工程延宕、國軍無法如期使用案關營區。顯見國防部營建工程未經完整考量,且疏於監督管考專案管理公司,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億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興安專案各營區工程進度說明及改善方案」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736萬9千元。陸軍第六軍團指揮部所屬陸軍第3地區支援指揮部士官因違紀欲對其實施懲戒行為,於退除程序辦理過程案衍生行政瑕疵、法規引用不當等情事,致二度退除行為人未果,茲因決策人員思慮不周及流程未臻完備,經查108年月中實施懲戒起至113年初案終期間,行為人多未實際於部隊服勤,惟待遇仍照舊支給,源於過程之不周全,故依法補發薪俸,理應針對各節點決策人員儘速展開行政調查並檢討懲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268萬6千元,辦理後續兵力結構規劃作業用所需物品。經查本項目逐年增加,比近年已新增1倍,惟工作項目均不變。因對工作項目需求、預算編列方式,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7,600萬9千元。該事務費預算數龐大,說明卻僅以「辦理各級單位以領據具領定額業務費、編階中校以上正副主官行政費、資料印製、參訪接待、懇親及環境布置等所需一般事務費」三行帶過,說明明顯不盡完善且過於模糊,為防止該費用濫用情形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詳細闡述用途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林沛祥
(七)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辦理「國軍部隊單兵戰傷救護急救包」、衛生單位籌購短缺、緊急藥(衛)材、訓練器材及文具等所需物品預算編列3億4,534萬6千元。經查本項購置經費達3億餘元。因對相關需求項目、預算編列方式、預期目標。仍有疑義須一一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八)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辦理各項動員演習、年度教召結合戰術位置施訓任務及勤務召集等動員整備工作所需物品預算編列5,591萬9千元。國防部為提升國軍後備部隊戰力,雖於111年度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並提出「提升後備戰力」規劃,經查規劃112年度應籌獲部分後備部隊所需武器裝備有辦理進度延宕情事,其中「國軍後備部隊兵器類裝備整備」、「國軍後備部隊火砲類裝備整備」、「國軍後備輕型消毒器」、「國軍後備背負式消毒器」、「國軍夜視鏡」及「雙目望遠鏡」等案均以112年度為辦理期程,惟查截至113年6月底仍有部分裝備尚未籌獲,如榴彈發射器、手槍及榴彈機槍等,均有待國防部妥謀改善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億1,951萬3千元,辦理各項訓練及準則編審相關事務專業諮詢費、出席費、稿費、訓練講習及研討會議講座鐘點費等所需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400萬元。因對各需求項目、預算編列情形及新增預算預劃執行方式、新增預算編列情形,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9,551萬1千元,辦理「靶場自動靶機建置(含軟體提升)」、「神鷹(弓)操演熱源遙控靶機」及「1089靶機作業」等各項重大演訓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本項係陸軍執行靶場提升及訓練用靶機作業需求,因對相關作業成效,及有關採購、委製各案目前作業現況、精進作為、預期成效,仍有疑義須一一釐清,以免無法達成預期目標及浪費公帑之問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億6,449萬1千元,辦理訓練業務用文具紙張、軍事書刊、用品(耗材)、「砲訓部遷建案教育訓練設備及整備」及無人機訓練中心成立等所需物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戰訓處在114年度物品經費內容編列有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遷建案教育訓練整備經費需求,又在一般事務費1億1,065萬3千元預算數中分配,數額未明,另又於雜項費用項下(預算金額2,954萬3千元)也未見實際分配數,為促進預算透明度及責任歸屬,使資金用途更明確且符合實際需求,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7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億5,646萬3千元。惟陸軍「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第一階段執行狀況遭審計部指出尚有將近25%組員,未取得無人機操作手資格,且其中有一半為主管幹部,即使已取得操作資格,仍有部分人複訓時數未達規定標準,且訓練缺乏戰場偵蒐等相關實務訓練課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雷霆2000高爆火箭彈(MK-30及MK-45戰備彈)」、「105公厘高爆戰防曳光彈」及「紅隼反裝甲火箭彈」等委製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2億2,086萬5千元。2024年首梯的一年期義務役男113年11月6日於陸軍部隊訓練南區聯合測考中心實彈射擊48發國造紅隼火箭彈,驗證官兵反裝甲武器成效,射擊過程中有不發彈狀況。此外,即便現場有公布紅隼火箭彈穿甲能力數據,穿甲能力仍遭質疑不足,其後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曾回覆紅隼火箭彈以攻擊「輕裝」戰車、甲車的「履帶與輪胎」為設計目標。國防部應提出紅隼反裝甲火箭彈相關測試報告與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林憶君 陳永康 林沛祥 廖先翔
(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辦理「平日42人座遊覽車(北部地區)委商運輸等16項」、「鐵路委商運輸(人員鐵路委商運輸)」及「公務車輛臨時租賃等3項」等所需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1,646萬7千元,復又編列國內旅費,計畫內容:辦理「鐵路委商運輸(鐵路換票證)」及「國軍人員商附搭運輸-公路換票證」等所需旅費,計1,750萬元,兩者似有重複編列之虞,為符預算監督效益,俾利資源有效分配,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2億2,526萬3千元,辦理「外木山營區兵舍整修」、「太平里營區兵舍整修」及「龍華營區兵舍整修」等計畫性修繕、災損復原及危安搶修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國軍營區建築物修繕係為照顧軍士官兵居住環境舒適安全,責無旁貸,然該計畫性修繕預算數高達10多億元,難以評估災損程度之嚴重性,且國軍每年固定編列修繕費,為何暴增如此高額數字?且政府編列千億元預算執行興安專案已經執行10餘年,營舍為何仍有老舊毀損情況,計畫內容未確實呈現修繕規模,為使資金用途更加明確且符合實際需求,促進預算透明度及問責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十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13億7,141萬5千元,供應本軍官兵戰備演訓及日常生活所需水電費。本預算數較113年度法定預算數增列3億餘元,雖然臺灣電力公司已提出114年度漲價計畫,然節能減碳係我全民守護地球的核心目標,國軍單位亦應一體施行,針對節約用電提出具體計畫,配合政策達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十七)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億2,494萬9千元,辦理電子通信、指管系統、資通安全業務、電子戰業務等。我國國軍近年有多起個資外洩,包含情報人員、高階將領個資外洩等情事,指管系統也曾有故障問題躍上新聞版面。建請國防部針對全國軍資通安全、資安、以及各委辦案件之安全問題進行檢視並提出資安防護計畫。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十八)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之設施」,其中辦理各式直升機等航空裝備單位維保、地區計畫備料零附件購製:「航材零附件」、「攻擊型直升機零附件」及「攻擊型直升機零附件二號訂單」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3億7,155萬元。然而審計部於112年8月查核發現,空軍對美軍購部分零附件下訂後久未獲得,且部分已無庫存;部分F-16戰機零附件軍購案驗收不合格之洽賠(修繕)程序冗長,致修妥時已無使用需求。為避免該預算無法發揮實質效益,淪為向美方繳交「保護費」。國防部應研謀改善零附件購製事宜,確保裝備修復及補給持續穩定。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林憶君 廖先翔
(十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各式飛彈、光電等裝備維修、養護:「刺針飛彈儲存可靠度計畫」軍購案預算3億2,649萬元,納入114至118年度執行,114年度預算編列6,529萬8千元。經查103至113年執行相同計畫僅需2億8,603萬5千元,現執行年度縮短,但所需經費卻增加,其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為撙節國防預算,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各式飛彈、光電等裝備維修、養護:「蜂眼雷達(委修)」、「雷霆2000發射系統後續維持(委修)」及「天弓飛彈裝備基地段維保所需測檯維護」等所需軍裝備養護費預算編列5億9,557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辦理「陸軍兵力結構調整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3項」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億4,704萬4千元。陸軍後勤指揮部委託國防部軍備局辦理各項軍事裝備及設施,或因部分料件獲得時程問題,或因產製量能不足致生延遲供貨情形屢屢發生,例如後勤部隊需要之榴彈發射器、榴彈機槍及手槍等截至113年6月底都未交貨,頭戴式夜視鏡亦僅交貨十分之一數量,顯然不符執行進度,難以發揮預算監督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89億3,414萬元,其中辦理「陸軍兵力結構調整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3項」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億4,704萬4千元。國防部軍備局近期公開展示新一代抗彈板,該局當時稱新式抗彈板可抵擋共軍5.8公厘鋼芯彈,採陶瓷片及聚乙烯纖維三層複合式結構,抗彈板與其適配的新式戰鬥背心,114年將產製6萬組。惟有立法委員指出,新式抗彈板的表面塗層採用韌性較低的低階工業材料、炭化矽陶瓷得標廠商根本沒有生產線、防彈背心還使用國際軍隊都沒用的磁性快扣、且夾層使用透汗性有問題的布料,甚都還是綁規格標,並要求國防部軍備局澈查。防彈背心之品質涉關官士兵作戰人身安全問題,故在國防部軍備局調查結果出來前,陸軍不宜貿然辦理此項業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其中多件送美回修案件,包括「AH-64E直升機總成及組件送美回修」、「UH-60M直升機總成及組件送美回修」、「AH-1W直升機總成及組件送美回修暨技術支援」、「OH-58D直升機總成及組件送美回修暨技術支援」、「響尾蛇飛彈送美回修」、「復仇者系統料件送美回修」、「精密試裝送美校驗」預算編列11億8,461萬1千元。依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防部所屬辦理可修件送美回修作業情形,核有可修件故障申請回運美方修理,美方遲未提供回運指令或送美維修後逾2年仍未修妥,導致部分可修件品項庫存周轉量偏低或已無庫存可用,影響修護周轉彈性;部分國軍老舊裝備之可修件送美維修運回後,因故障未確實排除或測試無動作等問題申請索賠比率偏高。顯見送美回修費用並未實質發揮實質效益,該筆預算恐淪為向美方繳交「保護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林憶君 廖先翔
(二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辦理戰甲砲車、工兵、特種車輛、通用裝備總成委商交修及其他主要武器裝備、設施維修、養護:「賓士U-4000底盤車維修」、「MD-105重型消毒車(底盤)」及「JCB堆高機委商保修」等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8億9,579萬4千元。陸軍執行戰甲砲車、工兵、特種車輛、通用裝備總成修護案,皆以委外方式進行,然經查委外廠商發生多起用大陸製零件之情事,且各零件單價高於市場行情,為撙節國防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辦理「CM11/M60A3組合型戰車訓練模擬器等11項(委修)」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編列4億2,003萬3千元,納入113至116年度執行。114年度經查該案預算編列1億4,001萬1千元原計維修15項目,因故調整為11項,然全案金額卻未下修,恐有浮編預算之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辦理「AH-64E周邊設施暨保修訓練器及UH-60M保修訓練器維保」及「AH-1W型機飛行訓練模擬器軟(硬)體版件(委修)」等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6億5,144萬9千元。陸軍計畫114至118年度執行「AH-64E周邊設施暨保修訓練器(FCPTT)及UH-60M保修訓練器(BHMT)維保」預算編列2億1,000萬元,然經查過往皆簽訂3年合約,114年度起預計簽訂5年,其改變原因為何?另113年度預算書該維保案名為「AH-64E飛行訓練模擬器(LCT)及UH-60M保修訓練器(BHMT)維保」,其說明FCPTT與LCT二者之差異,皆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十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辦理「地面戰鬥個人裝具籌補」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6億元,其中「防護頭盔」預算編列1億9,870萬元,國防部軍備局於2024年4月24日表示國軍現役抗彈頭盔(EMBH105)符合美軍先進戰鬥頭盔ACH(CO/PD-05-04)規範。然經查該款頭盔國防部僅做抗擊穿測試,未做抗凹陷測試,惟戰傷研究已證明,戰場上多數腦部傷亡者係受到未貫穿接觸之內傷(Behind armour blunt trauma, BABT)。因此抗彈頭盔之防護有效性存有疑慮。鑑於國軍官兵與臺灣民眾普遍對國軍制式戰鬥個裝防具之防護力信心不足,取得國際認證,以證明防護具有有效性,不僅與全體官兵生命安全直接相關,亦對民心士氣影響重大,取得防護標準認證有其必要,要求國防部將EMBH105抗彈頭盔於2024年底前送第三方機構檢測,取得美國ACH(CO/PD-05-04)防護標準認證,以證明防護之有效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十七)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辦理「地面戰鬥個人裝具籌補」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6億元,其中「抗彈板」預算編列2億5,000萬元。國防部軍備局於2024年4月24日表示國軍新式抗彈板採美軍ESAPI(Enhanced Small Arms Protective Insert,增強型輕武器防護插件)規範,然經查新式抗彈板防護力測試所使用彈種與ESAPI不同,無法證明其能有效抵擋解放軍5.8mm鋼芯彈。因此國軍新式抗彈板之防護有效性存有疑慮。鑑於國軍官兵與臺灣民眾普遍對國軍制式戰鬥個裝防具之防護力信心不足,取得國際認證,以證明防護具有有效性,不僅與全體官兵生命安全直接相關,亦對民心士氣影響重大,取得防護標準認證有其必要,要求國防部將國軍新式抗彈板須送第三方機構檢測,通過美國ESAPI(CO/PD 04-19REV J)防護標準認證後方能投產,以證明防護之有效性。另新式抗彈板投產前,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兵器試驗場(大福兵試場)須取得財團法人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以確保後續量產抗彈板品質無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十八)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辦理「陸軍兵力結構調整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3項」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億4,704萬4千元,其中「防護頭盔」預算編列2億6,101萬2千元。國防部軍備局於2024年4月24日表示國軍現役抗彈頭盔(EMBH105)符合美軍先進戰鬥頭盔ACH(CO/PD-05-04)規範。然經查該款頭盔國防部僅做抗擊穿測試,未做抗凹陷測試,惟戰傷研究已證明,戰場上多數腦部傷亡者係受到未貫穿接觸之內傷(Behind armour blunt trauma, BABT)。因此抗彈頭盔之防護有效性存有疑慮。鑑於國軍官兵與臺灣民眾普遍對國軍制式戰鬥個裝防具之防護力信心不足,取得國際認證,以證明防護具有有效性,不僅與全體官兵生命安全直接相關,亦對民心士氣影響重大,取得防護標準認證有其必要,要求國防部將EMBH105抗彈頭盔於2024年底前送第三方機構檢測,取得美國ACH(CO/PD-05-04)防護標準認證,以證明防護之有效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十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辦理「陸軍兵力結構調整戰鬥個裝防護頭盔等3項」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億4,704萬4千元,其中抗彈板預算編列3億2,840萬元。國防部軍備局於2024年4月24日表示國軍新式抗彈板採美軍ESAPI(Enhanced Small Arms Protective Insert,增強型輕武器防護插件)規範,然經查新式抗彈板防護力測試所使用彈種與ESAPI不同,無法證明其能有效抵擋解放軍5.8mm鋼芯彈。因此國軍新式抗彈板之防護有效性存有疑慮。鑑於國軍官兵與臺灣民眾普遍對國軍制式戰鬥個裝防具之防護力信心不足,取得國際認證,以證明防護具有有效性,不僅與全體官兵生命安全直接相關,亦對民心士氣影響重大,取得防護標準認證有其必要,要求國防部將國軍新式抗彈板須送第三方機構檢測,通過美國ESAPI(CO/PD 04-19REV J)防護標準認證後方能投產,以證明防護之有效性。另新式抗彈板投產前,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兵器試驗場(大福兵試場)須取得財團法人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以確保後續量產抗彈板品質無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三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辦理一年期義務役、補充兵役、常備兵現役與軍事訓練及後備部隊等所需塑膠水壺、運動鞋、新兵行李袋、防寒夾克、麂皮野戰靴、數位迷彩圓領衫、透氣戰鬥衫及戰鬥個裝配件等籌補所需物品預算編列8億5,832萬8千元。經查陸軍114年度辦理「一年期義務役經理品籌獲補充」採購案預算編列1億3,092萬6千元、「一年期義務役戰鬥個裝配件籌獲補充」採購案預算編列6,016萬8千元、「一年期義務役防寒夾克籌獲補充」採購案預算編列3,075萬3千元,然案內預計籌獲之裝備多數使用週期超過1年,甚至有5年之物品,現義務役僅使用1年就汰除,實過於浪費,為撙節國防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三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3億1,763萬5千元,其中辦理「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21億0,467萬元。國防部於113年5月31日以「國略建軍字第1130141367」號令,大幅度修改「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採購計畫內容。惟此項預算編列之方式,非如以往我國軍購在作業階段先編機密預算,待美方批准,案件底定後再轉為公開預算,具有爭議。為避免此案重蹈陳○扁政府時期預算編列高達1,580億元規模的「鳳隼」專案因美方當時未同意出售F-16戰機,而最後無疾而終之轍。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說明為何此項軍購案不照國軍以往類似軍購前例辦理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林沛祥 廖先翔
(三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21億0,467萬元。我國日前向美採購之500枚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計於114年全數交裝,陸軍已另增購1,985枚,預算亦增至690億1,645萬2千元,若以單枚計算價格,我國購買數量增加3倍,單價卻較高,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有必要釐清相關價格差異,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三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21億1,000萬元。經查該案原訂108至114年度由海軍統建,全案計需133億7,527萬元,現改由陸軍統建,全案期程延長至120年度,預算增至690億1,645萬2千元,然以陸軍為例,115至119年度預算編列470億9,040萬9千元,達陸軍全案所需經費之九成以上,但飛彈、發射系統及敵我識別器等皆尚未獲得,實屬不合理。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三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21億1,000萬元。查陸軍司令部113年度預算書表全案僅編列需求飛彈250枚、發射系統108套及敵我識別器108套,預算編列期程108至114年度,全案預算編列72億6,528萬7千元,114年度預算書表卻編列增加需求飛彈1,985枚、發射系統549套及敵我識別器549套,預算編列期程108至120年度,全案合計593億7,208萬6千元,增加521億679萬9千元,並延後建案期程至120年度,後續1,985枚飛彈等預算,係因交貨延後或有其他因素,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三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9,140萬6千元。114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中,陸軍、海軍及空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及全民防衛動員署就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分別預算編列12億9,154萬2千元、4億4,052萬8千元、5億2,198萬4千元、1萬1千元及3萬6千元。國防部係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揆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2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且截至113年8月底止,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5處施作中,113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20處尚未進場施作。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提高相關罰則,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三十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所需業務費預算編列12億9,140萬6千元。依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第二階段)」原規劃進度,111至113年度應完成營區數分為61處、61處及64處。依陸軍司令部提供截至113年8月底進度,111年度應完成之61處營區已全數驗收合格;112年度應完成61處營區中,仍有5處施作中,進度顯仍有落後情事;另113年度應完成64處營區中,雖已完工11處,施作中33處,惟仍有20處尚未進場施作。雖陸軍司令部已於113年7月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將本案辦結期程延後至115年度,然各建置軍種仍宜督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加速辦理進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三十七)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9,140萬6千元。本案多年來進度延宕,已對營區安全構成隱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宜持續督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加速辦理。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三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建置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第二階段),辦理期程為109至114年度,期使各營區具備告警及防護能力,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系統建置因廠商缺料、單位尚未完成水土保持申請程序等,致辦理期程延宕至115年度;2.原規劃112年度應完成營區61處中,截至113年8月底尚有5處施作中;3.113年度應完64處營區中,雖有已完工11處及施工中33處,惟仍有20處尚未進場施作等情事。國軍規劃建置智慧警監系統,係為有效防範有心人士或敵特攻人員滲透、突襲與破壞等,以達先期預警、即時掌握、迅速反應之目的,惟前述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及系統故障率偏高等情事,亟待研謀改善。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所需業務費預算編列12億9,140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三十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9,154萬2千元。經說明本案112年度應執行進度現仍持續作業中,113年度原規劃應完成31處工程,持續要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趕工中。有關114年度執行規劃能否如期執行令人質疑,應要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依執行現況,擬訂可執行之計畫期程表及相應之預算編列進度,以符實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四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9,154萬2千元。陸軍將期程延後至115年度,且國防部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2年度績效報告中,年年將本案列為未達標案件,國防部允宜督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加速辦理,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四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新型戰車」預算編列81億1,200萬3千元。有關本案113年度原規劃應完成38輛戰車,目前仍未接收。對於114年度執行規劃能否如期執行,令人質疑,應說明實際現況,以釐清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四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高效能反裝甲飛彈」預算編列22億2,545萬1千元。國防部於105年5月4日核定陸軍司令部辦理「高效能反裝甲飛彈」(拖式飛彈)計畫,向美國採購TOW-2BRF飛彈1,700枚、悍馬車100輛、改良式目獲系統100套,辦理期程自107至114年度。經查至113年度10月底,共交裝悍馬車100輛、改良式目獲系統100套,惟TOW-2BRF飛彈仍一彈未交,交裝期程嚴重延宕,影響陸軍建軍規劃。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四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高效能反裝甲飛彈」預算編列22億2,545萬1千元。陸軍於2018至2025年向美國採購高效能反裝甲飛彈,總價約新台幣118億元,其中包括100輛M1167型悍馬拖式飛彈車及1,700枚拖二B式RF(無線射頻)反裝甲飛彈及100套改良式目標獲得系統(ITAS)。除悍馬車已全數抵臺接裝外,改良式目標獲得系統僅交運52套,尚有24套尚未籌獲;拖二B飛彈則至今仍無籌獲,使得已全數籌獲之悍馬車難發揮最大效能。拖二B飛彈113年底是否能交貨仍未知。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四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辦理「高效能反裝甲飛彈」軍事裝備籌購及「高效能反裝甲飛彈駐廠」出國案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2億2,545萬1千元。鑑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06年5月4日經國防部核定辦理「高效能反裝甲飛彈」計畫,以軍購方式向美方政府籌購改良式目標系統100套、TOW-2B RF飛彈1,700枚、悍馬車100輛及附屬裝備等,總經費118億1,516萬4千元,辦理期程107至114年度。依114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書資料,本案111及112年度合計應籌獲改良式目標獲得系統系統76套、TOW-2B RF飛彈460枚及悍馬車76輛,然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提供截至113年6月底辦理進度,除悍馬車已全數籌獲外,改良式目標獲得系統僅交運52套,仍有24套尚未籌獲;TOW-2B RF飛彈首批460枚飛彈雖已於112年11月完成產製,惟出廠測試時發現瑕疵後,合約商復於113年6月完成解決方案,預劃延至113年12月完成交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四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高效能反裝甲飛彈」預算編列22億2,748萬4千元,高效能反裝甲飛彈原規劃應於111及112年度籌獲之分年項量,部分截至113年度仍尚未籌獲,分年籌獲項量存有交運進度延宕情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四十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高效能反裝甲飛彈」預算編列22億2,748萬4千元。經說明本案113年度原規劃應完成項目(目標獲得系統已遞交36套,餘48套未獲得、1,700枚飛彈未獲得),目前尚未完全遞交。有關114年度執行進度,須視113年執行狀況能否如期完成。後續應釐清說明執行狀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6,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四十七)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預算編列40億6,033萬3千元。經說明本案113年度原規劃應完成項目(目標獲得系統11套、64枚飛彈、模擬器2套),目前尚未完全遞交。有關114年度執行進度,須視113年度執行狀況能否如期完成。後續應釐清說明執行狀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8,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四十八)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903萬5千元。本案於113年度預算書中,計畫於114年度籌購2套系統,惟114年度預算書卻調整為115年籌購3套,是否有延宕情事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9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四十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班用機槍」預算編列8,000萬元。該案受託生產單位為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112及113年度應分別等籌獲400挺及60挺,惟其中112 年度應籌獲部分,因產製進度落後,預計於113年12月底前完成製繳,故請國防部軍備局說明當前生產進度,是否能於113年年底前完成製繳。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五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班用機槍」預算編列8,025萬元。經說明本案113年度原規劃應完成項目,目前尚未完全遞交。有關114年度執行進度,須視113年度執行狀況能否如期完成。後續應釐清說明執行實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6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五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班用機槍」預算編列8,025萬元。本案委託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生產「班用機槍」,規劃112及113年度分別籌獲400挺及60挺,惟因產製進度落後延宕交裝,有待妥謀改善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五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上機動布雷系統」預算編列1億9,000萬元。我國採購14套火山陸上機動布雷系統,此布雷系統一度引發國人不安,即使如此,國防部仍堅持採購,原規劃其中7套於2023年底前先行運交臺灣,後7套於2026年度運抵臺灣,目前交運進度延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通用型油罐車採購案」預算編列7,131萬9千元。為汰換老舊的M49油罐車,陸軍擬採購77輛新款「陸通用型油罐車」,但本案招標不順後,確定原定114年度首批交付車輛將不可能實現,本案全案是否延宕及解決辦法須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予以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五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預算編列6億1,179萬5千元。按陸軍為充實旅級(含)以下作戰部隊偵蒐能力,已於110至112年間辦理「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計畫並籌獲無人飛行載具100架。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刻正辦理「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計畫,惟第一階段之籌購過程、操作人員訓練規劃及使用管理情形分遭監察院及審計部指陳多項未臻妥適之處,陸軍允宜檢討改進,並以為第二階段規劃及辦理之借鏡;復查第一階段籌獲飛行載具,截至113年6月底止仍迭有合格操作人員人數不足或意外事故等情事發生,亦宜加強操作人員之培訓工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五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預算編列6億1,179萬5千元。陸軍針對旅級以下作戰部隊的偵蒐能力,以7億7,843萬元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生產50套「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至112年8月止已接裝32套。然審計部報告指出經陸軍部隊實際運用發現,戰術型無人飛行載具偶有情資平台畫面不流暢、無人機操作反應延遲、訊號異常、炎熱天候降低實際可飛航時數等情況。同時陸軍無人機組還有25%組員未取得無人機操作手資格,其中50%為主管幹部,另有部分人員雖然已取得無人機資格,但複訓時數未達規定標準,此一情況直接導致該行無人機自112年4月投入使用至113年5月1年間發生超過20起意外,因而導致多架無人機損失。綜上所述,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儘早針對戰術型近程無人機存在之問題進行改善,並強化飛手訓練,以提升操作單位飛手合格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五十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預算編列6億1,179萬5千元。然第一階段執行狀況分別遭監察院及審計部指出部分未臻妥適之處,例如戰術型近程無人機有情資平台畫面不流暢、無人機操作反應延遲、訊號異常、炎熱天候降低實際可飛航時數等情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五十七)經查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之操作人員訓練規劃及使用管理情形,核有:1.陸軍無人機組截至113年8月底,無人機操作手尚缺11員(需求人數92員,現有88員);2.截至113年6月底已發生22次意外事故,其中不乏「任務超時」及「未依程序操作」等人為因素3.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經陸軍實際運用結果,偶有情資平台畫面不流暢、無人機操作反應延遲、訊號異常、炎熱氣候降低實際可飛航時數等情事。陸軍辦理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操作人員訓練規劃,係為充實旅級(含)以下作戰部隊偵蒐能力,滿足早期預警,爭取反應時間,惟前述操作人員訓練規劃未盡妥善及裝備運用相關問題,亟待改善。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預算編列6億1,179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五十八)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二階段)」預算編列6億1,279萬5千元。本案113年度原規劃應完成項目(目標獲得無人機26套),目前尚未遞交。有關114年度執行進度及預算編列數,須視113年度執行狀況能否如期完成。後續應釐清說明執行狀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五十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術型近程無人飛1行載具(二階段)」預算編列6億1,279萬5千元。該裝備第一階段雖於112年度完成,惟執行過程遭監察院及審計部調查,仍迭有合格操作人員人數不足或意外事故等情事發生,宜加強操作人員之培訓工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六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 下「目獲型無人機」預算編列2億3,611萬2千元。本案113年度原規劃應完成項目(獲得無人機42套),目前尚未遞交。有關114年度執行進度及預算編列數能否如期執行,恐須視113年度執行狀況。後續應釐清說明執行狀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編列4億5,666萬2千元。本案無人機反制系統,經查目前尚未決標,且原規劃113年度執行進度恐無法於年底達成。本案114年度執行進度及相關預算支用,勢須視113年度執行現況再予評估。宜於後續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六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1億3,610萬4千元。根據俄烏戰場經驗,雙方皆已有較成熟電子反制手段用以反制商規無人機,其原理不外乎鎖定特定民用頻段並對其實施電子反制,而我國民用頻段不外乎433MHz、2.4GHz、5.8GHz三頻段,若兩岸發生衝突,共軍並成功登陸,其僅需以人攜式干擾設備進行全向性干擾,我偵型無人機即可能遭到干擾而無法完成偵蒐任務,更何況我國領土不若烏克蘭幅員遼闊,各戰場空間較為限縮,單一全向性干擾設備將對我無人機干擾發揮更大效果。同時本案採購無人機可預期將廣泛應用於有大量障礙物存在之城鎮戰場,因此無人機是否具備自動避障能力將直接影響平時與戰時無人機消耗量。經查114年度預算書中僅揭露監偵型無人機部分作戰需求,並未揭露之性能要求,復查該無人機得標企業網站之無人機性能說說明中,針對抗干擾與自動避障亦無著墨,故軍方應針對本案採購之監偵型無人機抗干擾及避障能力說明。此外本案採購價格亦有過高之虞。以烏克蘭軍方最廣泛採用之商規監偵型無人機「MAVIC3 pro」為例,其採購單價約為8萬元,而本案預算編列9億9,638萬4千元,採購1,552架,平均單價64萬2千元,相較MAVIC3 pro為八倍之譜。故為使預算發揮最大效價比,軍方應針對本案無人機價格較高之原因一併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3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六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步槍」預算編列4億2,605萬4千元。國防部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新型步槍,使其得以加裝各式瞄具、戰術握把、雷射模組等系統化裝備,以利未來在依照任務需求,快速加裝所需裝備,國防部長亦多次證實新型步槍將各式瞄具列為制式裝備,惟114年度預算書僅列出雷射模組,並未說明所採購雷射模組為可見光或不可見光,是否能進行炸射導引,亦未說明採購瞄具種類與數量。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六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步槍」預算編列4億2,605萬4千元。本案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全案計需81億0,656萬4千元,執行期程114至118年度,計畫籌購新型步槍及附屬裝備。相較於國防部憲兵指揮部114年度採購金額7億4,212萬2千元,陸軍規模明顯較憲兵龐大,首年採購卻較憲兵少,陸軍有必要釐清採購計畫及原因。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六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步槍」預算編列4億2,712萬4千元。本案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建案,規劃於114年度開始執行,據消息本款設計構型,疑似有侵犯他國智慧財產權之疑慮,尚待釐清中。另未揭露各年應籌獲數量,不利相關預算審查及管制執行進度,應釐清有關疑點,並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8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六十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後備部隊手持無線電機補充案」預算編列7,073萬8千元。本案係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主辦,案內除採購無線電機還包括相關後勤設施。有關本案無線電系統功能、未來配置規劃與前案系統功能差異及後勤設施能量建置是否得宜,仍須待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清楚說明,以釐清相關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六十七)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陸軍作戰支援服務系統建置案」預算編列36萬6千元。經查本案為新增案,為瞭解全案預期構想、施政計畫目標、相關作業規劃、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浪費公帑,並達成如期、如質完成之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六十八)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後備部隊衛勤裝備整備-第二階段」預算編列715萬元。經查本案為新增案,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主辦。為瞭解全案預期構想、施政計畫目標、相關作業規劃、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浪費公帑及達成如期、如質完成之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十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758萬元,其中辦理「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專案管理會議」所需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01萬1千元、「新型戰車專案管理會議」所需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87萬元、「高效能反裝甲飛彈專案管理會議」所需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03萬5千元。本計畫各子計畫分別編列國外旅費科目,但在文字說明「其他」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分別羅列各計畫的「出國案」,是否與國外旅費有重複編列之虞?為預算有效運用,善盡監督之責,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七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主副食與口糧」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億7,721萬8千元,辦理食勤、糧秣作業及採購一類補給品所需一般事務費。因對各需求項目、預算編列情形及各新式加熱盒規劃使用現況,各偏遠地區分配方式,能否滿足各偏遠地區需要,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七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湳湖彈庫興建工程」預算編列1億8,313萬8千元。經查114年預算已下調。為瞭解相關工程設計規劃、進度、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七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第一階段)」預算編列2億5,000萬元。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近年國軍營產管理及工程建案相關預算編列、執行及值得關注議題之探討」報告指出,陸軍「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第一階段)」於112年底之累計預算數1,756萬元,累計執行數427萬元,執行率為24.31%,進度於國軍35項執行中軍事工程案裡明顯落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陳永康 林沛祥
(七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1億元,辦理「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所需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首批12輛M1A2T即將抵達臺灣,但承擔新式戰車訓練的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長安營區及坑子口訓場工程,進度卻不如預期,恐對部隊進訓造成不良影響。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七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6億4,893萬2千元,辦理「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所需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首批12輛M1A2T即將抵達臺灣,但承擔新式戰車訓練的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長安營區及坑子口訓場工程,進度卻不如預期,恐對部隊進訓造成不良影響。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七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6億4,893萬2千元,辦理「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所需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配合新型戰車接裝及因應後續訓練任務,自110年度開始辦理「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及「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等建案。揆該2項訓練場整建工程均因「專管廠商評估統包工程款與原核定預算金額不符」而將整建工程項目拆分2階段辦理,第1階段完工期程並由原規劃之112年度,分別延後至114及115年度;減項減量部分將俟第2階段再行規劃辦理。相關計畫因故延長辦理期程、增加計畫經費、甚因預算不足而採減項或減量因應,國防部除應督導各軍種加強計畫事前評估外,亦宜就各計畫因經費不足而緩辦項目妥謀因應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七十六)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編列6億4,893萬2千元。為瞭解相關水土保持工程執行現況及後續工程設計規劃、進度、預算編列情形與後續甲車訓練規劃方案。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七十七)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戰場抗壓館新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1,600萬元。經查本案原規劃預算下調。為瞭解相關現況及後續工程設計規劃、進度、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及無法如期、如質完工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沛祥
(七十八)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合理冒險訓練場」預算編列1,000萬元。經查本案原規劃預算下調。為瞭解相關現況及後續工程設計規劃、進度、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及無法如期、如質完工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七十九)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花防部復興營區訓場新建工程案」預算編列5,000萬元。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近年國軍營產管理及工程建案相關預算編列、執行及值得關注議題之探討」報告指出,陸軍於112年底之累計預算數1億1,424萬元,累計執行數1,025萬元,執行率為8.98%,進度於國軍35項執行中軍事工程案之中明顯落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八十)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手榴彈實彈投擲場暨反裝甲射擊場新建工程案」預算編列3,450萬元。經查本案原規劃預算下調。為瞭解相關現況及後續工程設計規劃、進度、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及無法如期、如質完工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八十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輕兵器靶場新建工程先期規劃案」預算編列591萬1千元。經查本案為新增案,為瞭解全案預期構想、施政計畫目標、相關工程規劃、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及無法如期、如質完工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八十二)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城鎮戰訓練場暨核生化訓練場新建工程先期規劃案」預算編列692萬7千元。經查本案為新增案,為瞭解全案預期構想、施政計畫目標、相關工程規劃、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及無法如期、如質完工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憶君 廖先翔
(八十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金湯營區後備訓場整建先期規劃案」預算編列3,096萬9千元。經查本案為新增案,為瞭解全案預期構想、施政計畫目標、相關工程規劃、預算編列情形。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及無法如期、如質完工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八十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中「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編列6,520萬元。經查114年度採購數量修訂,為瞭解全案現況、後續相關採購規劃、預算編列情形。如何達成原施政計畫目標。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及無法如期、如質完成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6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八十五)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辦理本軍廢棄物清除處理、污染改善、病媒與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環保工作執行與督訪等工作,本軍各級單位支付廢棄物委商處理費用、執行「六軍團龍山等13個營區一般廢棄物清除及處理」、「六軍團三支部蘇澳油料分庫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金防部新頭三營區土壤污染改善」等採購、執行營區外來入侵物種委商防治、辦理環保工作示範單位及環保工作成效評比暨績優單位團體獎勵等所需預算編列2億1,416萬8千元。109至113年度國防部所屬軍事營區遭各地方政府環保單位列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且各年度尚未完成整治營區數介於10至12處,113年度各軍種辦理污染整治營區數目多達17處,年度污染整治預算高達10億8,350萬餘元;近3年(110至112年)各軍種辦理自主檢測調查營區數雖逐漸降低,但檢測後須辦理整治營區數占比卻逐漸增加,各軍種應妥思營區各項污染源頭防範對策,撙節開支,俾符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八十六)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227萬1千元,辦理各國外事聯繫、情報及測量作業連絡、資料及物資寄送郵資及中華電信HiCloud雲端服務方案、中華電信網路專線等所需。因對本項中華電信HiCloud雲端服務方案相關服務內容、儲存之資料項目、運用方式,何種資料必須儲存於外網,是否合乎相關規定,仍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八十七)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0萬6千元,辦理法務及法制作業費用。海軍今年發生多起霸凌、性騷擾、鑑測造假等醜聞,嚴重影響國軍形象,且法治觀念未臻周延,應針對軍中加強法制教育及性別平等課程,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以保護國軍服役期間人身安全及加強性別平等觀念。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7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廖偉翔 羅智強
(八十八)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57萬2千元,辦理史政作業各種史籍印製、軍(校、隊)史館陳展、文宣客製化輸出印刷、史政講習及文化性資產維護等所需費用。前開事務費用所需甚高,惟細部計畫不明,為撙節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5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細部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八十九)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辦理政戰綜合工作執行心理衛生研習、領導士官敏感度訓練邀請專家學者授課、舉辦專題講座等所需預算編列21萬1千元。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15餘萬元,因對案內敏感度訓練需求原因、需求預劃執行方式、需求預算編列,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九十)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330萬2千元,辦理醫療裝備及器材、採驗設備檢修等所需。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170餘萬元。因對案內各項需求原因、需求預劃執行方式、需求預算編列,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7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九十一)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辦理教育行政及招募文宣訂製等所需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729萬9千元。經查109至112年底國軍志願役人數分別為16萬4,063人、16萬4,884人、15萬9,392人及15萬4,686人,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後即逐年降低,113年6月底之15萬2,885人則降至近年新低。復依國防部提供近年軍官、士官及士兵編現比資料,士兵編現比雖曾於109及110年度間達成募兵制九成之計畫目標,惟其後年度逐年降低,112年底低於八成,113年6月底更降至76.02%;而軍官及士官編現比始終低於九成,109年度編現比雖尚有88.68%及86.21%,然113年6月底分別降至80.19%及78.98%,有逐年下降的趨勢。其中海軍陸戰隊步兵營、戰車營、砲兵營各連及守備中隊、運輸車中隊、砲車中隊、防備連、飛彈連、各艦隊部隊、戰術偵搜大隊、海鋒大隊之編現比均低於八成,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就志願役人力不足現況妥思因應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林沛祥
(九十二)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億5,430萬3千元。日前傳出海軍陸戰隊戰鬥支援大隊灘勤中隊,有參加游泳體測人員未到場,卻登載通過測驗,顯示相關人員對於訓練業務要求鬆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林沛祥
(九十三)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42萬9千元,辦理「海軍後勤資訊系統精進維護作業」、電腦主機、周邊設備、網路設備及軟體維護等所需。因對案內各項需求原因、預劃執行方式、需求預算編列,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沛祥
(九十四)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0,744萬9千元,辦理設施維修、營區整修等。海軍下湖東營區新建工程有多項缺失,且發包廠商違規違法次數眾多,屢上新聞。由於相關工程金額龐大,應有詳細之維修項目與施工計畫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九十五)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辦理「指管系統後續維持」、「聯戰指管系統委修」及「RT-9000E收發機維護」所需預算編列2億2,266萬元。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8,000餘萬元。因對各式維護方案、新增預算原因,且案內「RT-9000E收發機維護」雖使用於指管系統,然其本質仍為一般通信機,為何無法納入一般通信裝備維護。相關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沛祥
(九十六)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1億1,989萬4千元,係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各項系統維修、雄三飛彈及下湖東營區整修,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之飛彈燃料遭披露燃料有相關疑慮,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對此所提供之資料未盡完善,且海軍下湖東營區工程有多項缺失尚未改正,為確保政府預算有效利用,工程驗收無虞,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8,0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陳永康 林沛祥
(九十七)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4,245萬元。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1億8,000萬元。本案用於基層部隊官兵生活設施改善及場庫設施維修。因對需求原因、各項目需求預劃執行方式、預算編列,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九十八)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設備及投資」辦理「浮塢新建」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億7,513萬元,其中辦理「浮塢新建」所需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預算編列311萬9千元,所需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7,201萬1千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計畫內容說明中指出,海軍第六號浮塢建造已經超過70年,承載無法滿足塢修需求,全案於104年度奉國防部國備計評字第1040009652號令核定,建造淨舉升能量達3,800公噸浮塢一座預算編列經費9億2,097萬7千元,自106至116年度編列;惟查該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逐年編列預算,至111年度建造案都無法決標,預算皆報繳國庫。113年度復編列預算1億7,626萬3千元,該計畫是否如期標出,並未於114年度預算書內揭露,114年度續編列下一年度預算,難以審議。為使資金用途更為明確且符合實際需求,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九十九)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陸用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3億0,120萬元。依照招標公告顯示,海軍「陸用型監偵無人機」導控距離為100公里以上,再依照預算書陳述陸用監偵型無人機之必要性為「利用無人機搜索並識別目標,提供各型制海飛彈車組目標情資,確保提供機動飛彈車發揚火力。」然未來我國機動反艦飛彈將由美國售我RGM-84L-4 Block II(U)、陸射雄風二型,以及陸射雄風三型三款反艦飛彈組成,其中陸射雄風二型射程為148公里、陸射雄風三型為150公里,RGM-84L則不低於150公里,未來增程型雄風三型射程更是高達400公里,若陸用型監偵無人機導控距離僅100公里,將大幅限制現有3款射程150公里陸基反艦飛彈性能,無論在搜索、識別、標定或攻擊後損害評估,都將因無人機導控距離不足而限制陸基反艦飛彈長射程之發揮。綜上所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清楚說明陸用型監偵無人機之作戰需求及其100公里導控距離之需求如何訂定,以及未來是否有提升導控距離之需求。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一○○)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長程潛射重型魚雷」預算編列3億8,424萬7千元。本案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向美軍以軍售案方式購置新式魚雷24枚及操雷4枚,全案54億餘元,現已支付31億餘元,其中以112、113年度為已支付預算高峰期,然迄今尚未得應得相關裝備。現今,又於113年度修訂全案執行由117年度延長至119年度。因對全案發價書修訂過程、美商對海軍購置之魚雷在線生產裝況及美軍後續交付能力等,尚有疑義須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憶君 陳永康
(一○一)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艦載型監偵無人機」預算編列3億1,850萬7千元。案內艦載型監偵無人機,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說明已於113年8月26日簽約,113年度應交付無人機4架、導控系統2套、飛行模擬套件1套。規劃於113年11月26日交付首批,每批次交機後保固2年。因對後續整體後勤規劃、人員訓練、相關規格要求、作業方式等,尚有疑義須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二)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3億6,000萬元。本案係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執行劍龍級2艘性能提升及岸測站1處建置。全案74億餘元,現已支付62億餘元,支付率達84.7%。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說明已於112年度完成岸測站驗收,正執行首艦性能提升,現缺改中,依規劃114年度將執行第2艘性能提升。考量劍龍級艦提升案使用之戰鬥系統與IDS案相同,而IDS案仍在港測缺改中,且延長完成期程。因對本案岸測站完成後(裝備測試、人員訓練)成效、首艦缺改驗收、人員訓練等執行結果尚有疑義,須說明澄清。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三)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預算編列9億4,332萬3千元。本案係以商購委美商執行新式裝備購置與現有系統性能提升,114年度為結案年度,依規劃114年度應僅剩執行整體後勤支援作業乙項工作。依海軍說明已完成廠房整建外,已獲得16部、另2部獲得備運清單運交中,剩餘裝備預計年底於獲得清單後再交運。另剩餘附屬裝備恐須於114年底獲得。因原113年度進度已延誤,且對後續執行尚有疑義,仍須釐清海軍獲得進度,與美商後續進度能否依期程完成,或需延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5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一代輕型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89億7,481萬6千元。本案係建造新一代輕型巡防艦原型艦2艘籌獲。經海軍說明載台部分已於112年5月簽約、113年1月前分別開工,戰系部分於112年6月完成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協議書簽署。本案已支用近40%。因對預算成本編列(資訊軟硬體及服務費、法定編制人員待遇)方式,仍無法清楚說明需求原因及用途,與外購項目需求、來源,仍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五)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預算編列1億4,946萬5千元。依計畫本案於114年度結案,目前經費支用率40%。海軍說明相關工程、裝備採購均已完成決標,正依進度執行,其中工程案執行進度40%。114年度將執行工程驗收與裝備測試。因全案已依各標案決標,有關需求預算均已確認。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六)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訓場複合式標靶建案」預算編列3億0,996萬8千元。依計畫本案於114年度結案,目前經費支用率58%。海軍說明相關工程、裝備採購均已完成決標,其中工程案已完成驗收。114年度將執行裝備測試、驗收。因全案已依各標案決標,有關需求預算均已確認。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七)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康定級艦戰鬥系統性能提升」預算編列72億8,194萬6千元。本案係執行康定級艦含訓練模擬儀館性能提升,支用率約35%。依海軍說明現正執行首艦系統提昇工作,規劃於114年底完成系統提昇工作與作戰測評,惟外購裝備尚有2項主要裝備未運交,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供裝備正安裝中。考量後續將以1年1艦方式實施系統安裝及測試,相關期程十分緊湊,首艦能否如期完成至關重要。因對首艦相關裝備安裝及測試期程能否如期完成及相關種子人員訓練、後續擴訓方案與訓練模擬儀館作業規劃尚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7,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八)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預算編列239億5,596萬1千元。本案至114年度已為全案期程第5年,另考量114、115年度已規劃編列百億預算為全案付款高峰期。依海軍說明美方規劃將於114年度遞交首批裝備。惟是否能如期交付、後續種子人員訓練、人員擴訓方式能否滿足初期運作需求仍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九)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快速布雷艇後續艇」預算編列7億8,908萬元。海軍已於106至110年編列9億1,777萬元籌建4艘快速布雷艇,每艘近2億3,000萬元。現自114年起至116年共編列18億0,672萬8千元,計畫籌獲快速布雷艇後續艇6艘,採載台商購、戰系裝備委製方式執行,每艘計需3億餘元。依海軍說明兩型艇構型有差異。惟本案為後續案,相關建置成本應減少原設計規劃費,另若兩型艇採不同構型,其原因及差異程度須說明,相關成本分析亦須釐清。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憶君 陳永康
(一一○)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4億4,039萬8千元。114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中,陸軍、海軍及空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及全民防衛動員署就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分別編列12億9,154萬2千元、4億4,052萬8千元、5億2,198萬4千元、1萬1千元及3萬6千元。國防部係自108年度起分2階段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然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8至112年度績效評鑑報告中,該案建置執行情形,年年被國防部列為未達標案件;且截至113年8月底止,112年度應完工營區仍有5處施作中,113年度應完工營區亦有20處尚未進場施作。國防部允宜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督導工作、提升相關罰則,要求其依約定期程、如期如質完成各軍種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工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林沛祥
(一一一)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5億1,784萬6千元。考量本案113年8月始與得標廠家簽約,要求廠家於113年11月底,90天內完成首批155架交貨,另規劃於114年底獲得剩餘8百餘架,相關交貨進度能否達成,須檢視113年廠商交貨及國軍驗收後情形,以瞭解廠商製造能量。另對國軍後續訓練擴充及整體後勤規劃方案,亦須一一釐清。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憶君 陳永康
(一一二)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16億0,303萬6千元。本案海軍自106年度執行後已編列支用約44億餘元,然迄今尚未接收1枚飛彈、發射器及識別儀。國防部對外宣稱114年底將接收國軍第一階段籌獲項量含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識別器。在第一階段項目未接收前,又稱獲得美軍同意增購,以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方式,增列全案第二階段籌購,除增購飛彈、發射器、識別儀外又延長全案執行期程至120年度總預算增加至690億餘元。經海軍說明有關(第二階段)發價書需求信函,於陸軍完成、國防部同意後,遞交美方。然原階段延遲獲得原因如俄烏戰爭、原廠產能不足、美軍庫存過低等未消失。113、114年度又編列高額預算,能否於114年底獲得第一階段原規劃數量令人質疑,是否適宜須再提出相關佐證資料予以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沛祥
(一一三)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編列3,757萬5千元。海軍辦理塔型吊車購置原裝備購置費區分為114年度、115年度,分別編列3億餘元執行。113年8月決標後,114年度僅編列作業費,將裝備購置款集中於115年度編列支用。另新式港勤拖船購置於109年度建案後經歷2次流標、重新訪商,現正辦理規劃書修訂。考量國軍軍事投資案建案前均經訪商及各級聯參、專業單位審查,編定預算經審查、通過預算後執行後續作業。然於後續開標作業,經常發生各式原因干擾以致無法順利執行。因上述兩案尚有疑義待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或不當人為干擾之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一四)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新式港勤拖船購置」預算編列36萬3千元。因經費不足而流標多次且預算逾八成辦理報繳,113年度辦理計畫修訂又僅延長辦理期程,總經費仍需俟訪商結果再辦理修訂,顯示計畫評估及修訂作業未臻周妥,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6萬3千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一五)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中「海洋監偵能量整體提升案」預算編列7億2,029萬7千元。案係海軍執行岸基雷達站、情資整合中心及機動雷達車新建或性能提升。經說明目前進度正常。惟考量雷達站間雷情目標關聯整合提升功能,是否能滿足偵測解放軍海上活動能力、全案執行規劃並未揭露說明各年度執行規劃,致無法查核全案執行進度、機動車雷情於赴備用陣地作業如何納入觀通系統整合、全系統自動化程度等仍有疑義,尚待澄清執行效益及如何達成施政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一六)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預算編列10億0,578萬9千元。經查本案相關工程尚有2案延誤,後續能否排除相關風險顯有疑慮,能否如期、如質須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一七)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預算編列54億0,653萬5千元,鑑於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於95年度建案並編列預算,嗣後因受當地居民抗爭及營建物價調整等因素而多次辦理計畫變更,除將總經費調整為404億8,284萬元外,預計完工期程亦延至121年度,此距原訂完工期程(106年)已延後15年,顯見計畫事前評估容待檢討精進。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一八)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辦理「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所需預算編列1億5,000萬元。本案114年度原預算編列已下修,執行期程已過半,相關預算支用迄今僅達2.2%。經海軍說明現正執行專案管理採購案、左營訓場整建工程、左營新建工程。惟因基隆訓場基地產權、蘇澳訓場用地調整等問題,另就個人、組合、特殊模式等訓練功能調整中。且正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俟後續修訂情形,再辦理相關作業。考量本案執行期程已落後、訓場基地獲得待解決,後續執行方式尚須澄清、說明。另考量本訓場之特殊性,海軍應對承包本案之專管設計、監造公司遲未提出滿足海軍訓練需求之功能設計,應給予處罰,以督促其加速辦理。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一九)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中「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編列3,885萬元。海軍辦理載人公務車輛籌購,114年度原規劃4項43輛公務車,現修改為2項35輛車,預算下修為3,800餘萬元。相關原因為何?另如何符合原施政計畫目標,尚待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二○)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國軍後備部隊衛勤裝備整備-第二階段」預算編列4,352萬5千元。海軍配合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國軍後備部隊衛勤裝備整備購置,經比較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案,因對配置規劃、相關裝備項目、需求功能及價格仍有疑義,為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35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二一)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軍事教育設備」中「發展海軍官校基礎暨專業精進教育設備(施)」預算編列4,579萬2千元。海軍軍官學校114年度規劃執行繪圖教室性能提升等7案工作。因須釐清相關規劃與建置需求,以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二二)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億5,021萬3千元,辦理「旗津營區土壤污染整治」、「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辦公場所清潔維護、放流水、土壤污染及噪音檢測等所需。根據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預算說明內容所述:旗津營區土壤污染整治採購案,總經費6億0,575萬元,以前年度編列3億0,935萬餘元,114年度編列2億6,267萬1千元,另外編列「強勢外來入侵種移除防治及復育」採購案預算編列1億2,672萬元,係屬何種外來種?該計畫內容並未具體說明,另外還有6,000多萬元預算數將用於辦公場所清潔維護、放流水、土壤污染及噪音檢測等所需一般事務費,為使預算用途更加明確且符合實際需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羅美玲 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一二三)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838萬3千元,辦理各項教學參訪、教育督考、招生宣導、學術研討會、展場活動、教務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出席講座及受訓人員入學相關業務及宣導等國內旅費所需。經查109至112年底國軍志願役人數分別為16萬4,063人、16萬4,884人、15萬9,392人及15萬4,686人,其人數於110年底達近年最高後即逐年降低,113年6月底之15萬2,885人則降至近年新低。復依國防部提供近年軍官、士官及士兵編現比資料,士兵編現比雖曾於109及110年度間達成募兵制九成之計畫目標,惟其後年度逐年降低,112年底低於八成,113年6月底更降至76.02%;而軍官及士官編現比始終低於九成,109年度編現比雖尚有88.68%及86.21%,然113年6月底分別降至80.19%及78.98%,有逐年下降的趨勢。其中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之編現比低於八成,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就志願役人力不足現況妥思因應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二四)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7,633萬6千元,辦理「安宇後勤維修資訊系統維護」、「聯戰指管系統維護」及「可攜式衛星定位導引防護系統等3項裝備」等電子電戰支援裝備維護等所需。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7,300餘萬元。因對需求原因、各項目需求預劃執行方式、需求預算,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二五)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4,297萬8千元,辦理民用型車輛、戰術輪車、軍事車輛、特種車輛(雷達車、救護車、通信車、起重車、消防車、牽引車等)委商保修等所需。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5,400餘萬元。因對各式車輛保養方案、執行方式、新增預算原因,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6,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二六)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查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F-16型機零附件(開口式合約)」外購案,預算用於採購F-16戰機所需的零附件,以確保維修和運作效率。然而根據審計部112年8月的決算審核報告顯示,空軍在對美零附件採購案中多次發生延遲交付、驗收不合格洽賠程序冗長等問題,導致部分零附件在獲得時已無使用需求。上述問題反映出空軍在零附件採購和庫存管理方面之缺失。為確保國防資源有效運用,建議空軍司令部在加強需求評估和庫存管理後再行使用預算。爰針對該項目凍結部分經費,並要求空軍提交改善報告,以保障預算之合理運用。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F-16型機零附件(開口式合約)」預算編列14億5,986萬8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改善書面報告,包含需求評估、洽賠流程改善及庫存管理加強措施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一二七)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辦理AJT型機裝備零附件採購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8億6,950萬4千元。依照空軍先前公布F-16、M-2000-5、IDF三型主力戰機每小時飛行維護成本為16萬元、25萬元及80萬元,而AJT採用無後燃器發動機,且無雷達等昂貴航電設備需維護,現階段亦無裝備對地、對空攻擊所需之設備,每小時飛行維護成本理應大幅低於三型主力戰機,然經查空軍114年度三型主力戰機裝備零附件採購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依照各型機數量平均費用為F-16每架3,521萬3千元、M-2000-5每架3,355萬5千元、IDF每架4,940萬8千元,AJT以114年度交付期程共45架計算,每架則高達6,376萬6千元,不僅高於三型主力戰機,亦遠高於世界其他相同定位之高級教練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一二八)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447億2,820萬4千元,較113年度增加約91億餘元,因對新增費用需求、預期目標、預算編列方式仍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一二九)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61億8,166萬4千元。空軍勇鷹新式高級教練機依照規劃期程110至114年度應分別交機2架、8架、17架、18架、3架,113年度應交機18架,然至113年10月底僅交付10架,嚴重影響空軍建軍及汰換AT3、F-5E/F兩型老舊高教機及部訓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一三○)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61億8,166萬4千元。本案經說明113年度應繳18架,現僅完成交機10架。另依113年11月14日本案承包商漢翔公司法說會,現因全球供應鏈結構破壞的情勢下,缺料為目前全球產業之普遍挑戰,要重建並非易事。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樣面臨關鍵缺件導致進度落後,挑戰較去年更甚,未來交機進程,存在一定風險。顯見承包商對後續維持正常交機進度,持悲觀立場。短時間恐無法解決。空軍應就產業鏈缺料現況,與合約商擬定符合現況之專案計畫主時程表、要徑節點與預算付款數額,協商解決各風險因素。以利專案能如期、如預算完成,並使交機進度與付款進度相吻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億9,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三一)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愛二性能提升及採購愛三」預算編列34億2,017萬元。本案已於112年簽署愛3增程飛彈發價書,經說明美方刻正依規劃期程產製。因本案114年度編列預算數已下修。顯見美方產製作業恐又受國際情勢影響延後。因對本案執行情形不明,尚須說明,以釐清實際作業情形,能否如期依發價書律定期程交運回國,以發揮原規劃戰力。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億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三二)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愛二性能提升及採購愛三」預算編列34億2,017萬元。國防部已證實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將增編愛國者三型增程型飛彈,國防部並曾表示,108年第22次專案管理暨第8次工項財務審查會議研討後,確定增購愛三增程型飛彈,規劃114年、115年,分批完成交運及部署作業。美國國防部官網113年7月31日亦曾公告,由洛馬生產W31P4Q-20-C-0023相控陣列追蹤雷達,及愛國者三型增程型飛彈專用追蹤雷達,提供巴林、科威特、波蘭、瑞士、台灣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惟113年度預算書中並未提及本案。此外空軍原「疾鋒專案」之愛國者飛彈採購計畫應於110年度結案,然全案不但展延,亦增加不明採購數量,鑑於先前愛國者飛彈採購遭美商高報價格,而使我國國防預算徒增百億元經費,以及空軍防砲部違反規定,擅自向美國政府增購金額高達182億元愛國者飛彈的前車之鑑,空軍司令部應針對本案規劃及採購內容予以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一三三)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4億9,892萬1千元。鑑於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100年提出「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案,將執行142架次戰機之航電、機體結構與次系統、武器、彈藥、飛操軟體及模訓等6大系統性能提升作業,辦理期程101至112年度,總經費1,100億元;嗣因105年度增購「DFRM電戰莢艙」等8項武器設備及108年度再採購「自動防撞系統」裝備與調增「聯合距外武器」預算金額,爰分別修訂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並將總經費調高至1,402億0,404萬5千元,辦理期程仍維持101至112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111年7月15日再次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將辦理期程延長至115年度,依上開國防部「美對臺軍售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就本案辦理進度說明略以,141架戰機性能提升已依規劃於112年底全數完成;惟AGM-154C飛彈因美方軍工產能及新式彈藥測試等因素,由原112年度延宕至115年度交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三四)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5億元。本案戰機性能提升項目雖均已完成,然原114年度預算編列數已下修。依據國防部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時稱,案內購置炸彈因屬「最新構型」,因此系統整合、產線備料等工作耗時,導致交貨期程延後。故對案內購置飛彈交貨時程仍有疑義,是否因廠商備料,美商產製能量受限而將延宕,無法達成原施政計畫目標,應再詳細說明實際現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800萬元,俟國防部於5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三五)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9,052萬2千元。根據俄烏戰場經驗,雙方皆已有較成熟電子反制手段用以反制商規無人機,其原理不外乎鎖定特定民用頻段並對其實施電子反制,而我國民用頻段為433MHz、2.4GHz、5.8GHz三頻段,若兩岸發生衝突,共軍並成功登陸,其僅需以人攜式干擾設備進行全向性干擾,我偵型無人機即可能遭到干擾而無法完成偵蒐任務,更何況我國領土不若烏克蘭幅員遼闊,各戰場空間較為限縮,單一全向性干擾設備將對我無人機干擾發揮更大效果。同時本案採購無人機可預期將廣泛應用於有大量障礙物存在之城鎮戰場,因此無人機是否具備自動避障能力將直接影響平時與戰時無人機消耗量。經查114年度預算書中僅揭露監偵型無人機部分作戰需求,並未揭露其性能要求,復查該無人機得標企業網站之無人機性能說明中,針對抗干擾與自動避障亦無著墨,故軍方應針對本案採購之監偵型無人機抗干擾及避障能力說明。此外本案採購價格亦有過高之虞。以烏克蘭軍方最廣泛採用之商規監偵型無人機「MAVIC3 pro」為例,其採購單價約為8萬元,而本案預算編列9億9,638萬4千元,採購1,552架,平均單價64萬2千元,相較MAVIC3 pro為八倍之譜。故為使預算發揮最大效價比,國防部應針對本案無人機價格較高之原因一併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一三六)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編列5億2,198萬4千元。本案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建案期程調整至115年度,施作進度落後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三七)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F-16型機遠距精準武器籌購案」預算編列4億9,485萬元。經說明本案國內工程現正管制簽約,以利於114年順利開工,另對外軍售飛彈採購部分,美軍尚與合約商研討簽約事宜。然現有國際供應鏈重組、產能及排程尚待安排調整。且原114年度預算編列已下調。故本案後續作業能否依原規劃期程執行,仍有許多不利因素尚待解決,須空軍與美軍協調努力排除,應澄清說明後續規劃執行方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三八)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高高空無人機系統」預算編列103億9,790萬5千元。經查本案已完成發價書簽署,現依發價書期程付款,國內工程已決標。考量114年度為付款高峰期,而交機期程律定於115、116年。有關美方產能規劃情形、國內工程執行進度尚待釐清,另後續如何與國軍現有C4ISR系統連接,以發揮原規劃功能,亦須澄清說明,以提升國軍聯合作戰能力。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億元,俟國防部於5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三九)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1,524萬4千元。空軍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計畫雖經實測達成部分功能,但仍面臨性能表現不穩、設備品質差異及實用性有限等質疑。有報導指出,系統效能與國防需求間存在落差,且測試條件未充分模擬實戰情境,可能導致系統在實際運用中未能發揮預期作用。此外,採購與維修成本之透明性問題也引發外界關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釐清技術效能與財務效益後,再決定是否全面推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一四○)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F-16V(BLK70)型機敵我識別器詢答密碼機」預算編列6,072萬3千元。經查本案112年度解繳項目(密碼機與注碼器),現仍執行測試中。113年度應解繳項目預劃於12月底完成。故114年度規劃執行項目須視測試結果與113年度解繳情形,始能釐清建置裝備是否滿足作業需求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能力。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一)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教機性能科目軌跡噴煙裝置」預算編列7,000萬元。經查本案裝置規劃於高教機生產線上之飛機直接構改執行,尚須執行機體、結構與航電系統等測試與驗證。114年度規劃執行7架飛機。另承包商受供應鏈影響致高教機之產製已受影響,是否能依規劃執行之疑慮仍須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二)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F-16V(BLK70)型機作戰支援莢艙暨武器彈藥籌購案」預算編列15億元。本案除購置相關飛彈外亦實施東部基地飛彈彈庫新建工程,然空軍已於「F-16機遠距精準武器籌購案」內於東部基地新建飛彈彈庫,而「台東基地設施新建工程案」內也含新建飛彈彈庫工程。故本案宜說明空軍東部基地飛彈彈庫整體規劃、新增需求與作業方式,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憶君 陳永康
(一四三)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TPS/FPS-117雷達性能提升案」預算編列3億6,076萬7千元。本案除由美原廠實施雷達性能提升,亦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實施雷達輔具構改建置工作。有關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項目與預算,仍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浮編浪費公帑之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四)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臺東基地設施新建工程」預算編列6億8,000萬元。經查本案114年度下修原預算編列數,空軍說明進度正常。惟因承包商對相關細部設計延誤,衍生延誤全案管制節點乙節,尚須瞭解相關單位處置情形,以維護國軍權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一四五)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跑(滑)道戰備工程」預算編列22億元。經查本案目前有部分基地進度落後,另花蓮基地因東部戰備輪替需要,須俟台東基地完成後,再執行主要作業,然台東基地現為進度落後基地之一,後續是否影響全案完成時限,須再澄清全案專案計畫時程調整與關鍵要徑變動情形,以評估全案能否如期、如質、如預算完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六)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中「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編列6,003萬元。經查,案114年度預算調增,然購置車輛由4項46輛,下修為4項40輛。經說明為車輛價金(單價)調整所致,現空軍全案已調增近1,800餘萬元。惟全案相關車型、數量調整方案對應原施政計畫需求,尚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七)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預算編列3,301萬4千元。本案114年預算下調,經查係原規劃購置7項裝備中,有5項已完成決標。然在尚未決標項目決標前即下修年度預算,須釐清原因,另有關後續處理情形須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八)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軍事教育設備」中「充實航空技術學院技職基礎暨專業精進教育設備(施)」預算編列6,816萬1千元。因對114年度執行項目仍有疑慮,仍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四九)114年度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2,580萬4千元,辦理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長安營區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第六聯隊「屏北營舍污水銜接公共污水下水道工程」、第三聯隊「飛機清洗坪放流設施新建工程」、機場噪音監測、油水分離槽、化糞池及廢水處理廠委商維護所需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經查114年度較113年度新增120萬元。然依已揭露資料如長安營區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等3項工程案外,其餘則未揭露,宜說明需求原因,以免有浮編預算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793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五○)114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0萬元。負責守護總統府之憲兵211營於113年3月1日不幸發生憲兵舉槍自戕事件。國防部憲兵指揮部高層曾在立法院答詢時,保證該營士兵站哨值勤都有維持「站2歇6」,此發言也記載於立法院公報中。惟憲兵被外界發現使用「站2歇6」的假哨表應付上級督考及立法院,顯然該營事發當下之說法明與報予國防部、立法院、以及社會大眾之事實有嚴重明顯誤差。據國防部單位預算部分敘述,憲兵指揮部法務及法制作業在於推展法治教育工作、加強督導法規宣導、提升官兵守法觀念、以及加強官兵法紀觀念。惟此次不幸事件之發生,以及後續對上層欺瞞之不齒行徑,涉及憲兵最高層之失職失能,顯然法紀教育無法有效貫徹至應該以身作則的最上層。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2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憲兵高層欺上瞞下之法治教育實際措施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一五一)114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國軍新型手槍」(第二階段)」預算編列8,069萬5千元及「新型步槍」預算編列7億4,212萬2千元,預算編列共計8億2,281萬7千元。惟依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指出,有關「各機關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規定:「本表所列之預期成果,應具體說明經費投入後可產出之效益,並選定衡量指標,以量化方式表達,然預算書並未詳細說明,不利立法院審議及外界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林憶君 廖先翔
(一五二)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規劃111至114年度於「博愛營區」及「寶慶營區」籌獲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二套,總經費預算編列3億1,346萬7千元,114年度預算編列1億2,958萬9千元,經查該案關鍵零組件籌獲延宕,導致全案進度嚴重落後,後續能否如期、如質完成恐有疑慮,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1億2,958萬9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林沛祥
(一五三)114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編列3,800萬元。近年多有發生我國外島地區遭中國大陸地區民眾以民用無人機入侵拍攝營區內畫面,我國前線軍事部屬有遭洩漏之疑慮,故陸軍編列9億8,000餘元招標建置26套無人機反制系統。惟全案至今已流標2次,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由陸軍辦理的無人機防禦系統委託研究廠商遴選作業,雖已知主導廠商存有系統整合風險,惟未要求提供協力廠商合作意向證明文件,等到交商執行後,由於未能整合各次系統功能而終止合約,延宕計畫執行期程。陸軍應說明第3次招標是否與第2次招標內容相同,並說明投標廠商可能存在風險有何應對計畫,使全案不再持續延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一五四)114年度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步槍」預算編列7億4,212萬2千元。國防部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新型步槍,使其得以加裝各式瞄具、戰術握把、雷射模組等系統化裝備,以利未來在依任務需求,快速加裝所需裝備,國防部長亦多次證實新型步槍將各式瞄具列為制式裝備,惟114年度預算書僅列出雷射模組,並未說明所採購雷射模組為可見光或不可見光,是否能進行炸射導引,未說明採購採購瞄具種類與數量。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一五五)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2,000萬元,辦理各營區公共設施(電梯、路燈、變電站、污水系統、中央空調、消防系統、鍋爐)相關附屬設施維護等所需。因對各工作項目、預劃執行方式、需求預算數,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五六)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3,811萬4千元,辦理國防部本部各單位軍事裝備維護保養、裝備零附件等計畫備料及國軍大賣場供售品項採購、「戰鬥個人裝具」(戰鬥個裝貸與品)採購等所需。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1億1,000萬餘萬元。因對新增需求原因、各項目需求預劃執行方式、需求預算編列方式,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五七)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843萬1千元,辦理裝備維保附油、國軍通用裝備大賣場供售品項及「戰鬥個人裝具」(戰鬥個裝給與品)等所需。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約200萬元,因對新增需求原因、各項目需求預劃執行方式、需求預算編列方式,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浪費公帑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五八)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編列1億2,908萬5千元。考量本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13年度相關產製裝備已延誤,有關風險因素能否有效解決,尚須一一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林沛祥
(一五九)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監偵型無人機」預算編列7,719萬3千元。本案係配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考量本案113年8月始與得標廠家簽約,須檢視113年廠商交貨及國軍驗收後情形,才能瞭解廠商製造能量及是否符合原施政計畫目標與作戰功能。114年度交貨進度能否達成,尚須澄清說明,另對國軍後續訓練擴充及整體後勤規劃方案,亦須一一釐清。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六○)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第三代陸區系統」預算編列29億2,400萬元。經查本案於113年6月才與美方召開啟始會議,因對114年度能否如期完成首套裝接裝,並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製裝備完成整合測試,尚須釐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六一)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環島第二路由及資通系統微波建置案」預算編列5,907萬9千元。國軍通信網路骨幹節點位置與光纖通連情傳網路資訊,應屬機敏資訊。本案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規劃以委商方式,委託民間設計及監造,甚至招標架設,是否合宜。另對後續相關設計規劃,功能需求等,仍有疑義尚須一一釐清。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六二)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002萬4千元。國軍及軍眷福利業務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主要業務之一,然對國軍英雄館須於10年落日條款期間取得旅館業登記乙節輕忽懈怠,致國軍及軍眷之住宿措施將取消。顯見國防部、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有嚴重怠忽職責。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陳永康
(一六三)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388萬元,辦理國軍心理健康照護方案委託代辦心理諮商輔導所需。國軍心理衛生輔導工作重點,在於協助官兵適應部隊生活,防範自我傷害等案件之發生,惟現行三級輔導體系中,心輔人員取具相關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有限,雖國防部已預算編列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然仍宜持續強化心輔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經查國軍心輔人員主要設置於各級心理衛生中心(二級專業輔導)及地區心衛中心(三級專業輔導)。依國防部提供資料,截至113年6月底,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地區心衛中心之編制人數為465人,實際人數395人,取具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等專業證照人數僅69人,占比17.47%,取具專業證照之人數及比率均不高;復從心輔人力身分別觀之,以約聘僱人員取得證照比率62.96%最高、軍官19.62%次之,而士官108人則僅1人取得專業證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六四)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388萬元,用於辦理國軍心理健康照護方案委託代辦心理諮商輔導所需費用,經查國軍從107年度開始實施委外民間心理輔導機構協助維護官兵心理健康,然軍方自殺(自傷)案件仍逐年攀升,113年截至6月份,即有多達19名職業軍人因為工作壓力或個人困境自傷,其中15人不治,可見國防部辦理「自殺防治」及「危安發掘」等措施手段,恐未見成效,另衛生福利部從113年8月至114年12月推行「15至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由於國防預算有限,國防部應善用其他行政單位資源,鼓勵有需要的官兵使用衛生福利部推行之方案,故不宜再自行預算編列實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憶君 黃 仁
(一六五)國軍近5年度(108至112年)自傷人數合計達158人,113年度截至5月底止,自傷人數已高達17人,且112年度自傷死亡人數已超越車禍死亡人數,成為國軍意外事故死因首位,且有逐年上升之趨勢。惟上開158人名自傷人員案發前未經初級發掘輔導者計130人,屬已列初級發掘階段之需關懷人員計有13人,屬二級輔導階段以上之輔導個案計15人,且上述需關懷輔導人員之個案量表均紀錄為無異常,顯示現行心理輔導三級防處機制未能有效發掘自傷人員及時介入輔導。經查國軍心輔人員現行編配情形,編制數為465人、現員數395人,又其中具心輔專業科系畢業者僅179人,持有心輔相關證照人數僅67人,人數及專業度俱顯不足。為促進官兵心理健康及防範自我傷害肇生,應研謀改善心理輔導等相關防處機制,以維持國軍戰力。爰針對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3,527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一六六)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3,527萬4千元,辦理「莒光園地電視教學節目製播」、「全民新視界電視節目製播」、全民國防文宣品製作、民事服務、國軍楷模表揚、國軍形象文宣製作、士官兵軍旅手札印製、保防工作會報、九三軍人節系列活動、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推廣愛國歌曲傳唱、各級部隊慰問、優秀基層官兵參訪、官兵家屬懇親活動、心輔工作、元旦升旗典禮、雙十國慶活動、政戰幹部講習、官兵社團活動教材訂製、全民國防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及新聞工作等政戰工作所需(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445萬元)。根據預算說明欄,此項經費包含全民國防教育宣傳業務與媒體政策。由於全民國防教育也包含軍事科普、闢謠等領域,但從預算書的說明無法了解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如何規劃上述領域的研究規劃與宣傳策略,爰請國防部提出相關說明。關於媒體溝通方面,請國防部說明經營媒體、記者等相關政策。例如部分媒體偶有報導關於國軍不實、扭曲、未經證實的消息,國防部針對此類情形的「應對」措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一六七)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8,731萬8千元,辦理新式抗彈板投產在及增購抗彈頭盔,國防部軍備局所屬規格鑑測中心兵器試驗場應於113年底前取得TAF(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證,以確保新式抗彈板與抗彈頭盔量產之品質檢驗無虞,請國防部軍備局說明兵試場當前取得認證之進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一六八)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7,625萬元,辦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民雄航太暨無人機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計畫」所需。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並不具備園區開發及管理專業,可能為產業園區的發展留下隱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林憶君 陳永康 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林沛祥 廖先翔
(一六九)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軍品生產修護鑑測及其他設備」預算編列8,990萬元。新一代抗彈背心中陶瓷片招標案,針對外界質疑檢測單位未經認證不具備公信力,國防部軍備局回覆未臻周延,多次遭媒體揭露恐有弊端之嫌,故應針對本案始末重新進行檢討與評估,保障基層官兵生命安危。經查列管軍品測試項目之執行單位有明確限縮規範在「國軍列管軍品測試能項目表」中,倘招標列管軍品合約內要求之檢測單位未列於前開表內,請提出其檢測結果正當性疑義排解方法,另國防部軍備局所開標案繞過自行訂定規範之舉,應由政風單位提出調查報告併同本案予以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一七○)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預算編列9億8,184萬9千元。國防部軍備局規劃114年度執行116項先進科學研究計畫案,後續將依各軍種、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國防部軍備局生製中心提案結合臺灣各大專公私立學校合作發展。惟相關科技研究發展後續運用不明,應就如何提升國軍未來各項高精密軍品及戰力,或為基礎性研究等相關規劃澄清說明,以使相關研究各案能與未來國軍戰力需求相結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一七一)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功率電子射頻產業應用發展計畫」預算編列4,524萬元。國防部軍備局於114年度持續執行功率電子射頻技術研究,惟本項研究發展執行進度、成功機率與113年度研究成果、進度、各項風險因子、避險策略與後續展望,迄今未曾說明。應予澄清說明,使國防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七二)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預算編列3,045萬元。國防部軍備局於114年度持續執行動力外骨骼研究,惟本項研究發展執行進度、113年度研究成果、進度、各項風險因子、避險策略與後續展望,迄今未曾說明與前相關研究案關係、如何整合運用。應予澄清說明,使國防預算有效運用。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七三)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辦理「次世代先進製造關鍵技術開發」預算編列3,497萬4千元。查金屬積層製造技術於民間早已發展,國防部軍備局之「次世代先進製造關鍵技術開發」是否無法直接引用民間技術,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一七四)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7,517萬6千元,辦理「光中營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光武教育訓練場土壤污染整治」、環境清潔及廢棄物處理等所需。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光中營區遭環保單位公告列管迄今已逾10年尚未整治完成,光中營區位處高雄市精華地段,國防部軍備局為配合市政發展,將相關土地供高雄市政府開發,卻還需連年編列高額整治費用,長年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國防部軍備局實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一七五)114年度國防部主計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主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200萬3千元。經查國防部主計局轄下業務「國軍同袍儲蓄會」於西元2000年遭監察院糾正,認定該單位運作不符合「銀行法」相關規範,要求國防部將儲蓄會業務納入法制化。然而國防部在遭監察院糾正後,隨即廢止相關法規「軍人儲蓄辦法」,未完成後續法制化措施。另據審計部107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自監察院提案糾正至審計部查核日(民國107年11月9日)止,國軍同袍儲蓄會辦理軍人優惠儲蓄存款等業務,法制化程序迄今尚未完成,其適法性問題仍未能獲得解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國軍同袍儲蓄會法制規劃,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一七六)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360萬元,辦理國軍心理健康照護方案委託代辦心理輔導諮商所需。經查108至113年6月底止,國軍軍士官兵因故自殘人數約在19人至40人間。在既有三級防處體系架構下,各單位對心緒不穩或具自我傷害傾向之官兵,係由營連排班等各級基層領導幹部負責第一線防處工作,再透過轉介第二級及第三級心輔單位進行輔導,然基層單位幹部通常職司多項戰備管理業務且不具心輔專業,國防部雖已預算編列鏈結民間輔導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仍宜持續強化基層幹部及各級心輔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工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七七)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360萬元,辦理國軍心理健康照護方案委託代辦心理輔導諮商所需。114年度新增心理健康照護方案委託代辦心理輔導諮商所需委辦費,因對施政計畫目標、預期成效、需求原因、對象、被委託人員/單位預劃資格及此項經費為何編列於政戰綜合作業等皆有疑義,為避免浮濫編列,浪費公帑等情事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8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七八)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3,112萬3千元,辦理軍事醫療學術講演、國軍緊急救護技術員訓練班隊、戰傷救護訓練班隊及繼續教育訓練班隊與年度軍醫學術大會稿件稿費等所需。本項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4年度調增1,100餘萬元。因對施政計畫目標、預期成效、需求原因、對象、施教與講座人員/單位預劃資格等皆有疑義,為避免浮濫編列,浪費公帑情事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七九)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4億0,830萬8千元,辦理「114至115年度國軍藥品聯標」、「114至115年度衛(檢)材聯標」、藥材、檢材、文具紙張及辦公用具等所需。本項物品費用,114年度調增1億1,000餘萬元。除已知揭露資料預算數外,因對新增預算需求之原因、項目、預算數等須澄清說明以釐清實際需求,以避免浮濫編列,浪費公帑等情事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八○)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418萬3千元,辦理「衛勤訓練中心保全委外」、「內湖院區西病房護理佐理員勞務委外等6項」、「國軍北、中、南、東部地區臨床檢驗毒物中心作業維持暨提升新興毒品檢驗量能」等所需。本項一般事物費114年度調增250餘萬元。因對預算新增原因、預期成效、需求項目等仍須予澄清說明。為避免浮濫編列,浪費公帑等情事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八一)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1億2,989萬2千元,辦理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所需。本項為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14年度調增900餘萬元。因對新增工作項目或原工作項目另有新增預算求例如機械設備費等,以及其施政計畫目標、預期成效、新增需求原因等均須予釐清原因。為避免浮濫編列,浪費公帑等情事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八二)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0,189萬7千元,辦理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介壽大樓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及「內湖院區男醫護宿舍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案等修繕維護及汛期防災、災損復原等工作所需。本項房屋建築養護費,114年度調增3,600餘萬元。另因113年度執行工項餘款過高,甚有未執行繳回國庫者,又於114年度預算編列執行之情形。且114年度除揭露項目外又有近2,000餘萬元執行項目不明,須予釐清說明,並要求強化預算執行能力。為避免浮濫編列,浪費公帑等情事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八三)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國軍前進外科小組裝備整備」預算編列1億9,684萬8千元,辦理採購「多功能抽吸裝置」等26項儀器設備採購所需機械設備費。國防部軍醫局在預算書中說明「前進外科小組」為預應戰時作戰區二級衛勤能量不足、道路中斷致傷患無法立即後送或鄰近急救責任醫院能量無法負荷,並結合二級衛勤(傷患後送管制站或醫療站)規劃建置。請國防部軍醫局說明包含前進外科小組在內的後送機制是否包含民間單位。如有,其協作機制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一八四)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國軍前進外科小組裝備整備」預算編列2億元,係國防部軍醫局參考美軍辦理國軍前進外科小組裝備整備採購,規劃採購相關裝備以預應戰時作戰區二級衛勤能量不足情形。考量臺灣地區為防衛作戰與美軍攻勢前進作戰型態並不相同。且戰時可動員民間遍及各地區醫護力量支援作戰,應可支援國軍戰時需求,且現規劃採購項目,是否為美軍完整功能、相關配置規劃、支援人力來源、補充支援能量等是否已完整預劃。令人質疑此採購案之方案,未以臺澎防衛作戰特性設計、未評估臺灣可動員醫療能量,亦恐無法達成原規劃目標,產生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八五)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國軍醫院軍陣醫學網路設備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1億2,466萬2千元。經查本案於114年度為結案年,然未揭露全案相關採購案實際支用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一八六)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1億2,759萬2千元,辦理人事行政所需人事費1,638萬元、業務費6,343萬2千元、設備及投資35萬7千元、獎補助費4,742萬3千元。我國長期推行全民義務兵役制度,所有符合條件的男性國民,除個人因素緩徵、免役等情況外,年滿18歲後皆須入伍服役。此制度使我國建立了強大的後備軍人戰力。根據全球知名軍事評論雜誌「全球火力」公布的2024年軍事實力排名,我國在全球軍力排名中位列第24名,後備軍人人數更居全球第三,顯見後備軍人在我國國防戰力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部分軍人退伍已久,如何透過教育召集制度維持後備軍人的軍事技能與戰技,成為維繫國家安全的重要因素。過往國防部辦理的後備軍人教育召集制度多為國人詬病。為此,國防部於111年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推行教召新制,並於109年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提升後備戰力』專案報告」,表示透過成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及推動「提升後備戰力」專案改革,擴充後備部隊與訓練設備後,總訓練量能提升至29萬人,可滿足應急作戰後備需求。然而根據羅委員美玲調閱的資料顯示,111至113年間國防部每年教召目標人數平均僅約12萬人,且在扣除免除教召的人數後,這3年期間平均實際召訓人數僅為目標召訓人數的66%。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在目標召募數與實際召訓人數方面,皆與109年向立法院提供「國軍『提升後備戰力』專案報告」中設定的目標存在較大差距,未能達成國防部之提升我國後備軍人戰力之政策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一八七)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1億2,759萬2千元,辦理人事行政所需人事費1,638萬元、業務費6,343萬2千元、設備及投資35萬7千元、獎補助費4,742萬3千元。後備軍人於我國國防戰力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部分軍人退伍已久,如何透過教育召集制度維持後備軍人的軍事技能與戰技,成為維繫國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國防部於109年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提升後備戰力』專案報告」,稱透過成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及推動「提升後備戰力」專案改革、擴充後備部隊與訓練設備後,總訓練量能提升至29萬人,可滿足應急作戰後備需求。國防部並於111年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推行教召新制。惟111至113年間國防部每年教召目標人數平均僅約12萬人,且在扣除免除教召人數後,這3年期間平均實際召訓人數僅為目標召訓人數66%,顯未能達成國防部之提升我國後備軍人戰力之政策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一八八)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620萬8千元。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除於戰時動員民物力支援作戰外,平日亦應對全民國防教育有所作為,惟根據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之調查,有47.9%的民眾對於國軍能夠保衛國土缺乏信心,在此前提下,戰時動員恐生阻礙,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應思考如何提振國人對國軍信心之有效辦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一八九)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514萬7千元,辦理後備動員資訊管理系統、物力動員系統、兵資影像管理、民網召集查詢等動員作業用網路設備、電腦設施(含不可分割之軟體配備)、資訊周邊設備、作業(資料庫)系統及套裝軟體(系統版本)升級等所需。經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計畫汰換縣市後備指揮部逾年限老舊電腦268部預算編列402萬元,及辦理精進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預算編列1,112萬7千元,然113年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才建置完成新一代後備動員管理資訊系統,114年就需精進,恐有待商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九○)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470萬2千元。辦理各項演訓整備、物力動員簽證、後備軍人管理及組訓工作等動員業務購置碎紙機、大圖輸出機、大型掃描機、動員庫房監視系統等所需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470萬2千元。經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計畫核撥三軍部隊辦理自強演習徵購徵用帳棚、發電機等設備所需944萬6千元,然三軍各部隊帳棚、發電機皆已預算編列籌獲,國防預算有限,各項演習所需設備應優先使用已籌獲之設備,以撙節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九一)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893萬4千元,辦理教育(勤務)召集、後備軍人服務、各項演習及組訓工作等動員整備事務所需租賃車機具、工程重機械、帳篷、場地、流動廁所、民用型車輛及其他動產或不動產等所需。該筆預算編列高達8,000餘萬元,其編列基準、項目、數量、地點皆未有說明,基於國防預算有限,為有效撙節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九二)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5,580萬3千元,辦理「應召員消耗性服裝」、動員戰備測考、動員召集令下令作業、專長複訓、後備部隊召集訓練、臺閩會報定期會議、物力動員計畫審查、自強演習整備物資徵購等各項動員作業設備、印表機耗材及文具紙張等所需,該筆預算編列高達5,000餘萬元,其編列基準、項目、數量、地點皆未有說明,基於國防預算有限,為有效撙節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九三)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億8,168萬8千元。惟國防部近年後備軍人教育召集實際召訓人數與目標相差甚遠,以113年為例,截至6月底,仍逾六成後備軍人未曾接受召集訓練,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馬文君
(一九四)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10億2,245萬1千元。國防部近年後備軍人教育召集實際召訓人數與目標差距頗大,且截至113年6月底,仍逾六成後備軍人未曾接受召集訓練,軍事專長技能恐漸喪失,國防部應積極研擬因應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一九五)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辦理後勤補給支援所需業務費4億8,168萬8千元、設備及投資2,984萬9千元,總計預算編列5億1,153萬7千元。現行由國防部全民動員署推行的教育召集訓練新制,採取後備軍人現地編成、戰時就地動員的方式。該政策立意良善,然而根據主計總處發布的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提要分析顯示,國內約有三成民眾並未居住在戶籍地。特別是在臺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高雄市、嘉義縣和屏東縣等地,超過30%的人口未居住在戶籍地。而東部各縣市中,非戶籍地居住人口比例更超過四成,離島地區則全數超過40%,如澎湖縣達49%、金門縣70.3%、連江縣59.9%。顯見我國的戶籍登記制度與實際居住地之間存在嚴重脫鉤現象,這將使國防部目前的現地編成與戰時就地動員政策難以達成預期效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一九六)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編列10億7,284萬2千元。國防部為提升後備部隊戰力,於111年度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並試行14天新式教召訓練,但截至113年6月底列管軍人仍有六成未曾召訓;查111至113年度國防部規劃年度教召目標分別為14萬5,000餘人、11萬8,000餘人及9萬5,800餘人,但實際下令召集人數往往較目標數減少,再扣除依法免召數、應到未到數,實際召訓人數僅達62.5%、70.65%及65.52%。復據國防部統計,截至113年6月底止我國列管後備軍人數為198萬1,822人,退伍後8年(或12年)內列管人數86萬4,167人,曾接受召訓人數24萬3,084人,占比僅約34.21%。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編列教育預算高達10億餘元,但教召人數與需召人數占比太低,顯有改善必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一九七)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步槍」預算編列2億0,827萬8千元,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新型步槍」,總經費預算編列81億0,656萬4千元,經查預算書內未揭露年度籌獲數量,不利後續執行進度之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九八)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微型無人機」預算編列7億2,377萬1千元。根據俄烏戰場經驗,雙方皆已有較成熟電子反制手段用以反制商規無人機,其原理不外乎鎖定特定民用頻段並對其實施電子反置,而我國民用頻段為433MHz、2.4GHz、5.8GHz三頻段,若兩岸發生衝突,共軍並成功登陸,其僅需以人攜式干擾設備進行全向性干擾,我偵型無人機即可能遭到干擾而無法完成偵蒐任務,更何況我國領土不若烏克蘭幅員遼闊,各戰場空間較為限縮,單一全向性干擾設備將對我無人機干擾發揮更大效果。同時本案採購無人機可預期將廣泛應用於有大量障礙物存在之城鎮戰場;加上微型無人機配發各後備旅使用,後備軍人平時無大量時間學習操作微型無人機,因此無人機是否具備自動避障能力將直接影響平時與戰時無人機消耗量。綜上所述,故軍方應針對本案採購之監偵型無人機抗干擾及避障能力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徐巧芯
(一九九)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編列5萬3千元,由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統籌「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總經費預算編列48億3,409萬元,經查該案進度嚴重落後,能否如期、如質獲得,恐有疑慮,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原規劃114年度籌獲62套,現修訂為21套,其原因為何?擬補配套作為又為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萬3千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二○○)114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325萬5千元,辦理「游泳池救生員委外」、「率真校區環境清潔委商維護」、「復興崗校區環境清潔委商維護」、「中正嶺校區環境清潔委商維護」、「館藏圖書無線射頻辨識(RFID)晶片購置、安裝及加工」、校務評鑑、各項學術研討會、招生及考試作業、科技專題實作展活動及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等所需。經查該科目預算編列6,325萬5千元,然預算書內僅說明「游泳池救生員委外」、「率真校區環境清潔委商維護」、「復興崗校區環境清潔委商維護」、「中正嶺校區環境清潔委商維護」、「館藏圖書無線射頻辨識(RFID)晶片購置、安裝及加工」共需2,847萬元,尚餘3,478萬9千元未說明編列基準、項目、數量,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陳永康 徐巧芯 黃 仁
(二○一)114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35萬2千元,辦理「遠朋專案」及「國際人道法軍事院校交流聯誼賽」所需,查遠朋專案係新建之訪問計畫,113年度首度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編列辦理「遠朋專案」預算160萬6千元,並預計於113年11月由國防大學校長率團訪問友邦。由於尚無法了解相關交流成果,且114年度旅費預算費用比例調整之原因尚待釐清(交通費增列2萬8千元、生活費減列2萬4千元、辦公費減列4千元進行調整),為善盡預算監督職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二○二)114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529萬4千元。國防部國防大學率真校區113年有立法委員在質詢國防部長時,疑似隱匿上級單位,謊報該校區未使用中國大陸製路由器、資料處理器等敏感資通設備。經查國防部工程承辦人員未將事實向上級回報,為重大資安及紀律問題,雖然國防部國防大學已依陸海空軍懲罰法,適度懲處相關承辦人員。但鑑於此案處理過程瑕疵重大,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類似事件向上通報程序,及校內敏感資通設備改善情形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三)114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4萬2千元,辦理模式模擬專精班及電腦兵棋圖資參數建置專精班授課教室冷氣機清洗、師生小組討論、開(結)訓晤談及獎牌訂製等所需。查113年度辦理模式模擬專精班及電腦兵棋圖資參數建置專精班所需一般事務費,僅編列18萬8千元;114年度預算卻大幅成長至64萬2千元,其中包含冷氣清洗、獎牌訂製等費用;又編列15萬元作為冷氣機與投影機設備維護費,整筆預算編列雜亂。為確保電腦兵棋系統確實建置,學員如質受惠,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林楚茵 羅美玲
(二○四)114年度國防部國防大學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483萬4千元,辦理「管理學院高耗能電器逾年限汰換」、「理工及管理學院餐廚設備逾年限汰換」、已逾使用年限之冷氣機、餐廳冷藏設備、飲水機及冰箱等汰換與購置等所需。國防部國防大學每年皆預算編列對相關設備進行汰換,汰換需求是否有須如此頻繁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五)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600萬2千元。人事參謀次長室職司國軍人事戰備之綜合規劃、督導及執行單位,國軍近年戰鬥部隊編現比不足屢遭質疑,人事參謀次長室應積極作為,以確保部隊戰力。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六)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600萬2千元。查近年國軍志願役實際人數,該數據於110年達近年最高之16萬4,884人後,自111年起連年下降,至113年6月底降至15萬2,885人,為107年以來新低。受志願役實際人數縮減衝擊,截至113年6月底,計有18類戰鬥部隊編現比低於八成,近年國防部編列高額軍事投資預算,多項軍事投資計畫將陸續結案,所籌獲之眾多新式武器裝備,尚需搭配足額且訓練精良之軍士官兵操作,始能發揮其預期效益,如何提升兵力並長留久用,有待國防部研擬對策。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二○七)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1億0,144萬8千元。鑑於近年國軍志願役人力人數逐漸降低,且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不利新式武器裝備籌獲後,專業操作人力之培訓與長留久用,國防部應積極研議因應作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陳冠廷
(二○八)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281萬8千元。有關共同作戰圖像建置與運用作法如何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九)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708萬3千元。有關共同作戰圖像建置與運用作法如何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一○)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3,754萬8千元。近年國軍志願役人力人數逐漸降低,且第1類型戰鬥部隊編現比不及八成,恐將形成編列大筆預算採購武器,卻缺乏專業人員操作之窘境。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二一一)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3億2,067萬5千元,辦理「國軍微軟軟體授權」、「國軍資安健診軟體授權」、「單向傳輸應用系統等4項軟體授權」、「高階網路設備及周邊等5項維護」、「辦公室自動化系統維護」、「IBM系統主機及周邊維護」、「民用通訊軟體授權」、「高階防火牆及核心網路資訊服務軟體授權」、「國軍資訊磁區加密防護提升暨螢幕浮水印(VES)軟體授權」、「無線網路聯防系統設備軟體授權」、「國軍民網電子郵件駭侵防護軟體授權」、「HEMP機房維護作業」、「網路防護系統維護」、「資料中心環控系統維護」、「國軍民用行動裝置管理系統維護」、「軍網公文電子交換系統維護」、「國軍資訊系統原始碼第三方元件檢測軟體授權」、「國軍軍網郵件服務系統效能提升軟體授權」及各項資訊網路管理系統軟、硬體維護等所需。國防部參謀本部每年辦理資訊網路管理所需預算編列高額的資訊服務費,但近期仍發生資訊安全違規、洩密事件,另114年度預計新增購「高階防火牆及核心網路資訊服務軟體授權」、「國軍資訊磁區加密防護提升暨螢幕浮水印(VES)軟體授權」、「無線網路聯防系統設備軟體授權」、「國軍民網電子郵件駭侵防護軟體授權」等軟體系統,其購置方式、數量及配賦位置未見說明,是否能有效防止駭客入侵、及官兵非法(違規)使用資訊設備,有待商榷,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8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林憶君
(二一二)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41萬元。結合無人機產業發展政策,在通信與指管律定與分配上說明不清,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一三)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9,233萬6千元。根據美國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政治系教授王○恩之研究,中國目前藉由網路平台,透過三種類型的貼文接觸並利誘國軍官兵,分別為:裸拍威脅、低利借貸及高額徵稿。為防範此類滲透行為或網路貼文接觸國軍官兵,國防部應與數位發展部建立快速反應的「綠色通道」,並制定明確的作業標準程序(SOP),以迅速識別並要求下架此類具有滲透意圖的貼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一四)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4億2,835萬3千元。茲因113年中案發國軍行車紀錄器內外組件來源為中國大陸,明顯違反相關法規,惟自庫存取出之供參樣品,未依規將通訊產品管制標籤張貼於機身,顯見通資電產品自源頭管控已未臻完備確實,宜增加抽查稽核等樣態來加強,以利國軍資安意識維持警戒。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二一五)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491萬2千元。共軍機艦擾台頻仍,為維繫戰備,確保國防安全,勢必造成裝備維修費增加,請國防部針對此情況說明維保預算是否適足;另主戰裝備部份零組件須送美維修期程較長,造成妥善率下降,國防部應亟思改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一六)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491萬2千元,用於辦理國軍各型武器裝備、電力系統維保及專案檢整所需費用,然經查該筆預算其編列標準、項目、數量皆未說明,歷年支用情形亦未表達,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黃 仁
(二一七)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預算編列1,710萬8千元,用於辦理國軍各項戰演訓、災防整備或臨時性任務等各型車輛及各項設備維護所需費用,然經查該筆預算除須支應駐美軍事代表團公務車輛養或所需37萬4千元外,其餘預算其編列標準、項目、數量皆未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黃 仁
(二一八)114年度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情報作戰指管系統維護編列預算4,875萬5千元。曾有作戰指管系統故障問題,且新聞曾揭露我國國軍欲採購更新型之作戰指管系統,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提出維護費用詳細使用,以免預算編列後卻要將系統全數更新,造成預算浪費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黃 仁 林沛祥
(二一九)114年度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94萬6千元,用於辦理「精誠營區骨幹傳輸網路設備維護」、「虛擬桌面管理系統維保等3項」及個人電腦等軟(硬)體設備維護所需費用,經查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預計114年度執行「精誠營區骨幹傳輸網路設備維護」案預算編列724萬元,然國軍各單位骨幹傳輸網路設備維護權責屬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相關費用也編列於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故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恐有重複編列之嫌,若實需非骨幹網路設備,那實需為何?因未說明維護設備名稱、數量,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黃 仁 林沛祥
(二二○)114年度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1,072萬1千元,辦理冷暖氣機購買、汰換,廚房淨水設備、辦公處所傢具、冷暖氣機、電熱水器等購置。為釐清相關設備已達使用年限,及購買項目是否有重複編列等,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提出需購置之設備項目與欲汰換清單,以確保預算有效使用,撙節政府預算以利開源節流。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林沛祥
(二二一)近期空軍戰機失事案件肇生,飛行員順利獲救,鑑於飛行軍官養成不易,保障飛行員於每次執行任務的生命安全,完善飛行員的求生裝備運用更是刻不容緩的課題,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續應加強飛行員求生訓練,以維人員安全。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二二)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及軍醫局於「軍事行政業務」計畫項下預算編列委辦費388萬元及1,360萬元,主要委託代辦國軍心理諮商輔導業務,協助官兵適應部隊生活,防範自我傷害等案件發生。國軍心理衛生(輔導)體系係以三級防處為主軸,建立「初級發掘預防」、「二級專業輔導」、「三級醫療處遇」的三級防處架構。然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國軍現行心理輔導三級防處機制未能有效發掘自傷人員及時介入輔導,108至113年度6月底止,國軍軍士官因故自殘人數約在19人至40人之間,在目前的三級防處架構中,第一線防處工作係由營連排班等各級基層領導幹部負責,但是這些人員的專長主要是戰備管理任務,根本不具心理輔導專業,事故後徒增基層人員心理壓力又無助憾事發生。國軍心輔人員主要設置於各級心理衛生中心(二級專業輔導)及地區心衛中心(三級專業輔導)。資料顯示截至113年6月底止,各級心理衛生中心及地區心理衛生中心編制人數為465人,但實際人數為395人,當中取得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的專業證照人數僅69人,占比17.4%,無法及時有效防治軍士官兵心理疾病或許就是缺少專業人力有關。國防部雖然已經預算編列鏈結民間機構支援國軍人員心理輔導協處,但仍未能及時防範,顯有制度上的缺漏,建議國防部應投注資源於強化基層幹部及各級心輔人員專業能力的培訓工作。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二三)海軍現有24艘港勤拖船使用均逾20年,其中5艘於106及107年度已經屆全壽期,而舊拖船馬力僅達1,200匹及1,800匹分別有16艘及8艘;海軍為確保艦艇任務執行及拖船人員作業安全,復於108年度提出新式港勤拖船購置計畫,總經費9億6,800萬2千元,辦理期程109至113年度,規劃購置3,200匹(含)以上馬力拖船7艘。惟本計畫案因招標進度不順,以致109至112年度預算逾八成辦理報繳,海軍114年度僅消極於「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編列36萬3千元,該計畫繼續延宕恐影響海軍艦艇執勤任務以及危害拖船人員安全,建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應積極應對,或以專案管理方式處理,俾能順利開標購置新船,保障全體人員安全。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二四)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統籌各軍種需求提出新式步槍投資建案,規劃籌購新型步槍暨雷射模組等設備,總經費81億餘元,辦理期程114至118年,需求單位包括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及全民防衛動員署,規劃委由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辦理。國防部所屬公開預算中並未揭露全案計畫籌獲項目及數量等相關資訊;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難據以審議。建議國防部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但所涉內容有應秘密事項,應於書表註記原因,得不揭露,以利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其建置成本之妥適性及合理性。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二五)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歲入第7款「其他收入」項下第88項第2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中「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不適用營地週轉金繳庫數預算編列10億元。查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目前帳上餘屋及店鋪未出售數高達數百間,不乏10多年前已興建完成建案,顯有改進空間。為增裕國庫收入,請持續創造基金收益,辦理不適用營地週轉金還款作業,並配合國家政策,提供列管眷地參與社會住宅興建,俾利有效活化眷地。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二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承攬國防部多項工程及研究案,並負責多項軍事投資建案。但屢發生瑕疵或進度延宕案,例如陸軍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計畫案、重要防護營區智慧警監系統建置案等,不僅影響我軍事提升進程,更有預算籌編失衡以及監督執行不利之虞,為提升單位效能,爰建請國防部應要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善盡專案督管之責任,避免計畫進度延宕影響國軍戰備任務;另建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將年度營運賸餘(扣除依法辦理繳庫金額)優先運用於設備投資及民雄院區東側開發建設。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二七)國軍近年軍紀事件頻傳,更有陸軍步兵第257旅爆發新兵毆打安全士官醜聞,顯示官兵法治教育淡薄,已嚴重影響部隊紀律及領導統御,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持續提升多元教育管道及法治教育時機,使法紀觀念深植官兵腦海,以提升官兵守法觀念。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二八)國共戰爭(40至44年間)時期,福建反共救國軍於金門烏坵地區訓練後至金門前線防守,戰爭期間該部隊有825員作戰亡故,前已完成12員入祀,尚有813員無相關資料,請國防部持續調查軍史資料、個人功績或足資證明因作戰死亡史蹟,以利入祀國民革命忠烈祠。建議國防部於114年配合春、秋祭典、八二三或古寧頭追思祭悼典禮等時機,將福建反共救國軍殉職人員納入祭祀儀程內,以表達崇高的敬意與哀思及表彰眾烈士們成仁取義的精神,藉以感念其對社會、國家的貢獻,彰顯其忠勇節義精神,以慰忠靈。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二二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野營裝備採購」,114至116年度採購22個營級單位執行教育召集訓練所需野營裝具,預算編列8,451萬1千元,以滿足單位執行野外炊爨及宿營任務需求。案內購置「數位迷彩帳篷」等項,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應依據部隊實需,將野營裝具納入編裝修訂或建立配賦基準,以確保常備與後備部隊裝備一致性,並爭取預算購置常備部隊所需野營裝具,以提升部隊作戰韌性。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三○)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05萬3千元。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國防部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顯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114年度統籌各軍種需求提出「新型步槍」投資建設案,規劃籌購新型步槍及雷射系模組等設備,總經費高達81億0,656萬4千元。惟步槍及雷射系統等裝備籌獲品項及數量並未揭露,在預算書內預期成果部分僅作以達「遠打準、近打快」之目的,並於作戰階段全程結合地形,障礙、工事,行近距離快速射擊,遂行反登陸、反空(機)降、縱深地區守備、連續反擊及重要目標防護等作戰行動,殲滅敵有生戰力、阻滯敵軍,確保國土防衛任務遂行等大概敘述,不只外界難以知悉其建置成本妥適性,亦不利於立法院預算審查時之合理性評估。請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三一)114年度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預算編列12億2,323萬9千元。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近年國軍營產管理及工程建案相關預算編列、執行及值得關注議題之探討」報告指出,陸軍「合理冒險訓練場」於112年底之累計預算數1億1,392萬7千元,累計執行數4,292萬元,執行率為3.77%,進度於國軍35項執行中軍事工程案裡明顯落後。請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三二)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之「運費」辦理軍購及外購軍品海空運輸、內陸運輸及接轉作業等所需運費。預算編列8,373萬8千元。國軍在採購任何相關產品時,運費皆內含於該產品費用,對於該經費多寡,海軍司令部應予檢討及說明,上級機關亦應盡督導責任,且該筆預算未說明運輸何種軍品採購項目等,有浪費公帑之虞。為確保預算有效使用,撙節政府預算以利開源節流,請國防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三三)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辦理政戰綜合工作,執行心理衛生研習等預算編列4,730萬4千元。茲因國軍自殺自傷人數不斷增加,心理輔導成效不彰,宜先檢討國軍心輔制度,除增加各級營區國軍專業心輔人力外,對國軍之心理輔導、晤談等外部專家管道,而非由直屬長官在營區中對於該訪談狀況加以批閱等情形,請國防部針對心輔機制重新評估,並建立合理及完善之機制與環境保障國軍心理健康,避免自傷事件繼續發生。為使國軍心輔制度完善,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三四)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係辦理艦艇精準彈藥實彈射擊訓練、各項操演演習暨登陸作戰訓練、採購汰換靶標(具)、軍事訓練設施養護、修建及材料購置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556萬元,較113年度增加4,996萬1千元,主要為增列對外軍事協訓相關行政支援所需,應詳列實際需求項目、預算編列及預劃執行等內容,其當年度執行期間不需支用之預算,建議國防部應依行政程序辦理報繳國庫。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三五)國防部「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自108年度簽約執行,113年度依計畫刻正執行原型艦泊港測試(HAT)中,於114年度預算編列5億8,495萬7千元,爰要求國防部以安全品質為首要考量,俟原型艦執行海上動態測試(SAT)時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林楚茵 王義川 王定宇 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林憶君
(二三六)114年度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快速布雷艇後續艇」總經費18億0,672萬8千元,114至116年度執行,114年度預算編列7億8,908萬元。鑑於水雷爆炸會造成水體污染,破壞海洋生態,並對漁業資源造成巨大損失,因此使用水雷必須謹慎。即使戰爭結束,水雷仍然會對航行安全、漁業活動和環境造成威脅。爰要求國防部應詳細說明水雷使用限制及對漁民的衝擊及保護評估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林憶君 廖先翔
(二三七)國防部應指導各工程主辦機關,在不違反契約規範前提下,依單位需求對各標案(專案管理及工程)之契約管理應更具主導權,防範專案管理廠商蓄意及箝制施工廠商,請國防部研議針對未來專案管理契約範本提出修訂精進作為,並將專案管理廠商履約過程之不良事蹟通告所屬單位知悉,作為後續新增標案審查及最有利標評選階段之參考依據。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三八)空軍「清泉崗基地防護機庫構建」前因原物料價格調漲,原訪查商情與預算規模無法順利招商,然配合「一機一庫」政策,空軍爰於111年度重新修訂清泉崗基地36座防護機庫構建可行性評估報告,在不增加預算前提下,將機堡庫數量調降為24座,現已順利招標並履約施工;然為因應當面敵情威脅,國防部仍應依原作戰需求妥適規劃補足其他防護機庫構建,以確保我國空防戰力保存。
提案人:林憶君 陳永康 徐巧芯 馬文君
(二三九)空軍「清泉崗基地防護機庫構建」前因原物料價格調漲,原訪查商情與預算規模無法順利招商,然配合「一機一庫」政策,空軍爰於111年度重新修訂清泉崗基地36座防護機庫構建可行性評估報告,在不增加預算前提下,將機堡庫數量調降為24座,現已順利招標並履約施工;然為因應當面敵情威脅,國防部仍應依原作戰需求妥適規劃補足其他防護機庫構建,以確保我國空防戰力保存。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四○)空軍「岡山基地設施新建工程」全案總經費39億4,662萬4千元,於113年度依施工進度爭取10億元預備金挹注支應。113年度(含)以前已編列2億4,500萬元,114年度編列12億5,000萬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應依全案核定金額,於後續年度預算書表載明減列10億元預備金額度,並妥適編列後續工程經費14億5,162萬4千元,俾利國防資源有效配置。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四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所屬202指揮部負責戍守總統府之維安,然113年初肇生執勤兵員自傷已遂事件,且經媒體報導,202指揮部編現比不足八成,兵源不足現象將造成衛戍區防務空虛,影響衛戍中樞安全,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針對憲兵第202指揮部戍守總統府之211營,優先補充兵源,維持編現比高於八成,以滿足勤(任)務人力需求,確保衛戍中樞安全。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林沛祥
(二四二)經查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動員整備狀況,114年教召人數較113年增加,惟預算編列數卻減少,恐有發生預算編列不足支應之情形,進而導致教召人員無法領取薪餉情事,嚴重影響教召員權益,有損國軍形象。如若發生人事費用不足支應時,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應依規定向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申請預算支應,依實支應教召人員薪餉,且不得挪用其餘科子目支應,影響單位其他任(勤)務之遂行。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永康
(二四三)114年度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辦理「集控式防毒軟體授權」、「桌上型電腦維護」及「公開資訊管理系統維護」等資安監控系統(設備)保養及委商維護所需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8,535萬8千元,較113年度增加逾1,700萬元,應針對新增預算執行項目提供預算編列說明,請國防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四四)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7,949萬5千元。惟根據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之調查,發現有47.5%對國軍防衛能力有信心,但亦有47.9%較沒有信心。顯示國人對國軍防衛能力的信心略微不足。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應強化國軍於國人心中具備保衛國土能力之形象。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四五)為預應戰時作戰區二級衛勤能量不足、道路中斷致傷患無法立即後送或鄰近急救責任醫院能量無法負荷,國防部軍醫局規劃建置前進外科小組(FRSD),納編外科、創傷及急診等專科醫師,考量醫療手術及復甦技術等因素,辦理籌購多功能抽吸裝置、影像輔助插管裝置、製氧機、血袋冷藏箱、醫療攜行箱等26項醫療設備並結合二級衛勤傷患後送管制(醫療)站開設,可讓重傷、無法立即後送之官兵先藉由手術治療,暫時穩定生命徵象,後續運用適當輸具後送。仍請國防部軍醫局持續辦理高級外傷探查手術技術(ASSET)課程及確定性外科創傷照護課程(DSTC),提升國軍醫院外科醫師手術量能,使小組成員可執行快速控制出血等5項復甦作業及開顱減壓等8項手術作業,並結合演習時機累積小組成員經驗及檢視運作機制不足之處。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四六)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2,115萬5千元。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主導編製全民國防應變手冊,是我國一般民眾遇戰事或天然災害時的重要指引,然而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官網建置「全民國防應變手冊」專區,提供民眾下載手冊電子檔,使用效率卻不高,爰建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仍須會同有關部會加強宣導,同時滾動修訂內容,使民眾瞭解戰爭來臨時的準備,提升全民國防意識。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四七)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713萬8千元,辦理跨部會動員業務協調、全民防衛動員會報先期整備、動員召集報到訊息通知書郵遞、各類召集令郵寄、物力訪查、後備軍人管理緩逐儘召、輔導工作會議、主副祕會報及各級輔導組織協調聯繫等動員業務所需通訊費。為達「就地動員、就地備戰」目標,國軍動員準備工作植基於平時,應持續強化三軍常後備部隊完成各項人、物力動員整備,並於年度前寄發動員召集預告書及網路公告召集資訊,建立多元傳遞模式,儘早通知動員編組之後備軍人,做好生活及工作安排,預應召集準備,以提升召集報到率及動員編成速度,充實三軍常後備部隊所需人、物力,有效遂行防衛作戰任務,確維國家人民安全,各項工作預算編列須務實檢討,在撙節預算原則下,達成各項動員整備工作。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四八)114年度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4,982萬元,辦理跨部會動員業務協調、全民防衛動員業務講習、年度物力動員督(輔)導作業及先期審查、動員戰備測考、戰綜會報、三合一會報、教育(勤務)召集應召員報到、動員管理分區審查會、動員後管幹部講習、動員分配暨供需簽證協調會、年度物資經濟動員準備聯合督導(評鑑)、動員整備兵棋推演及綜合實作輔檢、全民防空演練督導、後備動員資訊作業輔檢、後備軍人服務業務輔導、後備軍人輔導幹部協力要員連訪、年計要員現地踏勘及訪查、後備輔導幹部協力災害防救等動員整備業務所需國內旅費。是項預算相較113年度增加約900萬元,爰建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應就教育召集訓練及動員事務持續精進,以提升後備部隊整體戰力。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四九)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精誠營區訓練場域-體育館整修」乙案,鑑於該訓練場域攸關全體官兵及學生訓練及活動,請依規劃節點落實執行,管制如期整修完成,確保人員訓練安全無虞。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五○)鑑於近期共軍敵情威脅日益嚴峻,然國防戰力遂行,尤賴優勢情報支撐,並以早期預警情報獲得為首要目標,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國軍重要情報偵蒐單位,專責偵蒐中共軍事、政治、社會、外交與周邊國家即時動態情資,以掌握中共政軍及周邊國家相關預警情資,所獲情資提供聯戰中心及友軍單位運用,有效支援聯合情監偵需求及三軍作戰任務。爰請國防部電訊發展室針對「一般資訊及資訊戰設備」之「捷訊網路資訊設備暨作業系統升級案」,妥適規劃後續設備籌獲及作業系統升級,以達資安零信任之目標。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五一)114年度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88萬元,辦理國軍心理健康照護方案委託代辦心理諮商輔導所需。國防部近來頻發生官兵自我傷害案件,113年上半年國軍有12人自殺,相較於112年上半年9人增加3人,引發社會關注。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近2年國軍自殺人數逐漸上升,112年發生23起自殺案件,較112年增加6人,達6年來新高。國防部雖強調已積極加強官兵心理輔導作業。惟外界追查發現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原本設置作為官兵情緒抒發出口之心輔諮詢電話,在某些地區竟有出現空號狀況,顯然未發揮實際效果。爰請持續強化心輔專線接聽服務,即時協助官兵紓解心理疑難。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五二)鑑於114年為抗戰勝利80週年,是為寓意深遠的重要時刻,回顧歷史,國軍先賢先烈前仆後繼不畏犧牲奮勇抗敵,成為同盟國在亞洲戰場的主力部隊,為二戰美英盟軍勝利奠定契機,致日本最終無條件投降,臺灣及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協助恢復越南及韓國獨立地位。從二戰迄今,美國為我國最重要盟邦。當前臺海情勢緊張,中共謀我企圖日亟,勢必搶奪中華民國與美英並肩抗戰之話語權,趁抗戰勝利80週年拉攏分化我國社會,竄改歷史,以達成邊緣化中華民國、打壓臺灣之目的。基此,為強化二戰中華民國與美國盟邦友誼、彰顯我國身處自由民主同盟之歷史脈絡,弘揚國軍抗敵精神,建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114年積極研議籌劃抗戰勝利80週年暨九三軍人節大型音樂會及一系列活動,以表彰國軍將士報國氣節,抵禦外侮守護家園,寄望國軍後進永續持守,譴責侵略、防止戰爭、促進和平。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五三)11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獎補助費」之「獎勵及慰問」預算編列300萬元,辦理國防科技貢獻獎相關經費所需獎勵及慰問。經查行政院國防科技貢獻獎共區分六大類,每類獲獎人(團體)可獲得獎金100萬元及獎座一座,故應編列最少600萬元以上,應依計畫覈實預算編列;另當年度執行期間不需支用之預算,建議國防部應依行政程序辦理報繳國庫。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五四)114年度國防部主計局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薪餉」中「人事費」之「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編列30億1,251萬6千元。茲因國防部「國軍聘僱人員休請假規定」第4條,勞動部已表明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疑慮,涉及剝奪約聘僱人員勞動權益,且已行之有年,雖已針對該規定進行修正,後續仍應保障約聘僱人員勞動條件。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林沛祥
(二五五)為提升國軍外離島、高山偏遠營區及艦艇醫療資源,國防部軍醫局自103年度起將國防醫學院醫學系(軍費生)招生員額由70員調增至90員,更於113年度起再調增至130員,並運用「補服隊勤」醫官優先滿足主力(戰)部隊等單位,以滿足基層醫療實需。另持續培訓國軍官兵具備緊急救護證照,強化到院前緊急救護量能。請國防部軍醫局持續檢討各基層單位軍醫編設及人力配置需求,並廣訓國軍官兵具備戰傷救護及緊急救護技能,以提升各單位醫療量能。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五六)114年度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0萬4千元。國軍東部地區、外離島、高山偏遠營區醫療資源普遍不足,請國防部軍醫局說明如何補足其醫療量能。另軍醫申請提前退伍之退賠率遠高其他兵科,退賠辦法上路至今,仍無法有效降低軍醫申請提前退伍,故國防部軍醫局應一併說明軍醫高昂退賠金額之合理性,以及如何提升軍醫福利,以降低其提前退伍意願。請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憶君 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二五七)為強化戰時大量傷患救治於平時整備之預算編列,國防部已規劃由陸軍統建自111至114年度以分年分階段方式購置「國軍單兵戰傷急救包」,除於常備部隊官兵每人配賦1組,更規劃後備部隊藉教召時機配賦運用,作為敵火下環境對戰傷之個人或鄰兵實施自救互救用外,同時籌獲野戰型救護車等輸具,強化傷患後送照護量能。此外為提升一級營救護站及二級傷患後送管制站(醫療站)運作效能,逐步撥發及汰換各項醫療裝備,並藉由每2個月於不同作戰區辦理之「軍公民營醫療資源整合演練」實施驗證。請國防部軍醫局持續加強戰時大量傷患救治,以及戰傷醫療後送應處之人員訓練、醫裝籌購及藥(衛)材推陳等規劃,並於每次「軍公民營醫療資源整合演練」後,逐項檢討及修正,以達預算編列及執行之最大效益。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五八)為減輕學生住宿經濟負擔,教育部自113年2月起實施「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公私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的學生每名每學期5,000元,惟該方案獨漏國防醫學院300多位自費生,恐有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之疑慮。爰請國防醫學院比照教育部方案,對大學部自費生住宿費於114學年度起由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給予補助。
提案人:徐巧芯 陳永康 馬文君 黃 仁
(二五九)花東的醫療資源長期不如西部地區,國軍花蓮總醫院為第二作戰區唯一國軍醫院,照護東部地區軍民的身心健康。再則,國軍花蓮總醫院的中程目標包含深耕新秀社區醫學,因此除了此次第二作戰區心導管檢查及治療設備預算案之外,國防部軍醫局更應規劃時程持續加強對花東軍民醫療的投入(包含人力及量能)。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二六○)國防大學執行游泳教學及訓練任務,其維護安全救生人員係採人力委外方式執行,然國防部參謀本部年度編列辦理「國軍泳池管理及救生員派訓」相關經費,鑑於國防經費有限,請國防大學儘速派員送訓取得救生員資格,自115年起改由單位所屬人員專責擔任維安救生人力,以撙節國防預算。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六一)鑑於中國對臺威脅日益嚴峻,針對在臺原有戶籍的中國籍役男以及長年在中國就學或生活役男入伍服役一事,需謹慎考量這些役男服役的軍事單位以及服役期間的狀態。爰請國防部確實查察入營役男是否曾於中國就學或長期生活等情事,妥適評估分發單位及從事業務,且不宜分發機敏單位或從事機敏業務,以維護國家安全,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二六二)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是我國唯一高級中等軍事學校,多年來為國軍培養重要人才的搖籃。惟在113年發生多名學生集體食品中毒事件,高雄市衛生局隨後前往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餐廳廚房,針對環境清潔及委外廠商進行稽查,現場發現食材儲存及病媒防治未確實等多項缺失,顯示於食品委外廠商的管理與稽核方面存在疏漏等問題。請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伙食人力、督導力度及衛生教育等方面進行檢討及改善,消弭食安風險因子,以維良好用餐環境及品質,確保全校師生膳食安全。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六三)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是我國唯一高級中等軍事學校,多年來為國軍培養重要人才的搖籃。惟在113年發生多名學生集體食品中毒事件,高雄市衛生局隨後前往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餐廳廚房,針對環境清潔及委外廠商進行稽查,現場發現食材儲存及病媒防治未確實等多項缺失,顯示於食品委外廠商的管理與稽核方面存在疏漏等問題。請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伙食人力、督導力度及衛生教育等方面進行檢討及改善,消弭食安風險因子,以維良好用餐環境及品質,確保全校師生膳食安全。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二六四)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是我國唯一高級中等軍事學校,多年來為國軍培養重要人才的搖籃。惟在113年發生多名學生集體食品中毒事件,高雄市衛生局隨後前往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餐廳廚房,針對環境清潔及委外廠商進行稽查,現場發現食材儲存及病媒防治未確實等多項缺失,顯示於食品委外廠商的管理與稽核方面存在疏漏等問題。請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就伙食人力、督導力度及衛生教育等方面進行檢討及改善,消弭食安風險因子,以維良好用餐環境及品質,確保全校師生膳食安全。針對徐委員巧芯預算提案之回復詳實,未來國軍各單位在回復立法院立法委員詢問時,應多以此為範例。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林沛祥
(二六五)114年度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執勤人員夜點費42萬元,鑑於國軍官兵夜點費自114年1月1日起每人從60元調增為100元,爰要求國防部針對增額部分(40元)提出因應作法及說明,以維護官兵權益,並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六六)鑑於中國近年在軍事上侵擾臺灣日漸頻繁,例如自賴總統113年5月就職以來,中國在臺灣附近的挑釁性行動增加三倍之多。因此提議國防部增加國軍招募留營誘因同時穩定軍心。首先,志願役服役滿3年即有每年14天「慰勞假(等同特休)」,另假日留守後亦有「補假」,但常因戰備導致無法全數休完,請國防部持續宣導現行休(補)假規定,並鼓勵官兵於執行任務之餘妥適安排假期,以緩解戰備執勤壓力。其次調增主戰兵力加給金額方面,請國防部研議調增志願役加給及戰鬥部隊加給,藉由提升志願役人員薪資待遇結構,增加招募留營誘因,並鼓勵官兵於戰鬥部隊服役,以提升人力。
提案人: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二六七)我國自113年度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但國軍志願役人力才是作戰部隊構成主力,尤其113年度國防預算再創新高,達4,760億4,383萬9千元,倘加計「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及「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分別編列429億5,949萬9千元及474億3,998萬4千元,總數高達5,664億4,332萬2千元;且政府近年提出多項軍事投資計畫都將在未來幾年內結案,所籌購的精密高端武器裝備更需要訓練精良的軍士官兵操作,方能達到原預期的效益。然近年國軍志願役人數從110年最高的16萬4,884人,111及112年底人數分別減少5,492人及4,706人,到113年6月底志願役人數再降至15萬2,885人,更令人憂心的是眾多第一型戰鬥部隊的國軍部隊編現比竟不到八成,未來新式武器裝備籌獲後恐無專業人力操作,將不利國軍整體戰力提升。初步蒐集軍士官意見以及參考其他國家軍人薪資比較,認為在軍人待遇及福利措施上容有改進空間;例如調增志願役加給與戰鬥部隊加給,或利用營區周邊土地興建志願役官兵職務宿舍等,既有實質所得提升,更能讓士官兵就近照顧家庭,或許可以增加志願役官兵招募與留營服役的誘因。建請國防部積極研擬對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冠廷 羅美玲 林楚茵
(二六八)近年來國軍籌獲許多先進武器,而先進武器之操作需培養專業的人才,然「教育預算」編列不足,直接影響「國防人才培育」之長遠規劃及課程設計,國防部應持續重視國軍人才培育,請國防部協調教育部運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將國防部所屬各軍事校院納入補助,俾有效提升軍事校院教學品質。
提案人:陳永康 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二六九)因應防衛作戰需求,陸軍應完成無人機系統整體運用及數量規劃,同意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攻擊無人機飛彈系統」在行政院核定預算額度內(115億3,640萬4千元),向美洽談反裝甲型無人機增購事宜,藉籌購批量規模,爭取更有利價格,快速獲裝、提升戰力,所需預算於後續年度覈實編列。【本案採舉手表決,在場委員含主席11人,贊成者6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提案人:王定宇 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王義川 陳冠廷 林憶君
(二七○)鑑於原型艦尚未實施海測,考量敵情及強化國軍海上防衛量能,以期籌建潛艦國造政策得以維持,以建構不對稱作戰能力,規劃首年度(114年度)編列,潛艦國造第三階段後續艦籌建之19億9,600萬5千元,爰要求國防部嚴格把關並審慎依驗測期程,俟原型艦通過海上動態測試後動支,以確保所獲裝備符合臺海防衛作戰需求。【本案採舉手表決,在場委員含主席11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5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提案人:王定宇 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王義川
(二七一)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人事費」預算編列5億0,567萬7千元。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研究委員謝○華少將酒後親吻女友人,並經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訓練組前上校組長盧○榮指使下屬造假謝之體測成績,使其通過。惟究竟如何確實落實兩性營規?如何確保體測成績不再造假?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七二)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5,140萬6千元。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曾特別租屋看守賴清德總統萬里老家,媒體踢爆後緊急火速撤哨。惟設哨及撤哨的評估、支出費用、流程仍有疑義,應予說明。為避免浪費公帑之事再度發生,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七三)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9,257萬6千元。為確保預算有效使用,撙節政府預算以利開源節流。且114年度水電費亦較113年度預算數及112年度決算數大幅成長,因政府錯誤電價政策導致水電支出上漲16%,應有新型節能政策或抑制電價上漲回應。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陳永康 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林楚茵 陳冠廷 林憶君
(二七四)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740萬1千元,辦理情報行政業務聯繫所需郵資、電話、數據通訊及網路通訊等費用,然113年度是項預算僅編列1,684萬元,114年度增加56萬1千元,而112年度則編列1,651萬9千元,其預算工作內容皆相同,114年度卻增加逾50萬元,宜在現有資源下妥善利用,避免資源浪費,撙節預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羅美玲
(二七五)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資訊室資訊網路機房設備維護等項經費2,211萬9千元。因所揭露資訊無法說明新增原因,其訪價、需更換設備之必要性及年限等資訊尚有疑慮,宜澄清說明,以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七六)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其他網路空間攻防技能培訓場域統裁部演練管理系統軟體維護等項經費1,101萬7千元。其所揭露資訊無法說明114年度新增項目之必要性,且對實際需求、預期監督、運作方式,尚需釐清。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七七)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5,036萬9千元。國家安全局自111年起,將「維持資安人員專業證照比率」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惟觀其歷年資安人員證照比率,早於111年起就達88.89%,至112年更達91.39%,該績效衡量指標年度目標值下限卻訂於88%,恐不具挑戰性。經查,國家安全局於編列113年度預算書表時,將該指標之年度目標值設定為85%,惟截至113年6月底該比率實際數已達90.83%,國家安全局於編列114年度預算書表時再度提出88%之目標值,實應適度提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二七八)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77萬3千元,辦理國家安全局各單位影印機及洗滌設備等租金費用。該項預算說明提及洗滌設備租金,與「業務費」之「物品」提及訓練中心B棟更新烘衣機等費用53萬8千元恐有重疊情形,國家安全局應確切列出未來相關洗滌設備係以租用或購入為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二七九)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4,261萬6千元,包含各項業務所需物品及辦公用等非消耗品,然而相同項目下,113年度分別編列2,588萬7千元及145萬5千元,各自增加約300萬及100萬元,且各項業務所需物品包含文具、紙張、碳粉匣、圖書、報章雜誌、資訊耗材、設備維修零件及衛生清潔用品等,112年度預算僅編列2,583萬4千元,其增加原由應妥為說明,另業務所需物品及辦公室非消耗品項,宜撙節開支,避免資源浪費。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羅美玲 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二八○)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607萬5千元,辦理各營區清潔、學員膳食及外勤駕駛等勞務委外費用。惟查國家安全局113及114年度預算書表,營區清潔人力自38人增至41人,預算編列自1,878萬元,增列151萬4千元,漲幅8%至2,029萬4千元,考量國家安全局現有辦公房舍面積並無差異情況,對於增加人力之原因尚存疑慮,應予詳盡說明。基於撙節預算原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林楚茵 陳冠廷 陳永康 林憶君
(二八一)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各項工程委商規劃設計暨監造費用226萬5千元。其所揭露資訊無法說明114年度新增項目之原因,且對實際需求、預期監督方式,尚需釐清,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572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八二)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預算編列851萬8千元。查114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備註欄車輛汰換年限規定,一般車輛汰換年限為15年。國家安全局公務車輛明細表中使用年限超過15年之汽車計有近20輛(不含113年度12月預計汰除者),考量政府全力推動節能減碳,然高齡車輛因設備老化及排氣量等因素易造成環境汙染,且維修保養成本及油耗費用較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公務用車輛汰換依據及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陳冠廷 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王定宇
(二八三)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4,996萬8千元,雖114年度比113年度減列980萬元,但有多項設備更新工程,為避免預算浮報或招標延宕以及撙節預算,請重新評估預算使用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馬文君 黃 仁
(二八四)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10萬4千元。114年度並無公職人員選舉,國內旅費之增列應符合比例原則,雖有油價漲幅考量,但該項目連年調升,恐仍有浮編之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徐巧芯 黃 仁
(二八五)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392萬3千元。經查,國家安全局112年度「房屋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執行進度未臻理想,致該年度預算執行率僅60.32%;另該年度國家安全局「房屋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之停止支用數為1,817萬6千元(全數繳庫),停支比率高達39.68%,有待落實預算執行效益,以免影響計畫推展。另查,該計畫112年度執行率欠佳之項目及原因,核有:1.大新房舍新建工程第一階段案,已6度公開招標,屢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2.國家安全局本部H棟B1至1樓辦公處所整修案,因承包商嚴重延宕工期且施作品質堪憂,執行率僅24.24%,已辦理減價驗收並解除契約等情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永康 王定宇 林憶君
(二八六)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722萬元。查國家安全局自111年度起,每年採購數百台個人電腦,其大量採購之實際原因,應予說明,為避免浪費公帑。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八七)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6,127萬6千元。「局本部N棟冰水主機、冷卻水塔更換2,399萬4千元」及「F棟柴油發電機、排煙管更換363萬元」金額合計高達2,762萬4千元,未就其更換之原由、必要性及預期效益提供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陳永康 徐巧芯 黃 仁 陳冠廷 羅美玲 沈伯洋 王定宇 林楚茵
(二八八)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槍擊偵測系統夜間攝影套件2套(含教育訓練)第二階段經費1,399萬元。經查112年度國家安全局編列購置槍擊偵測系統設備預算,其中夜間攝影設備(2套)經費為700萬元,與114年度編列所需預算相差甚遠。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八九)查國家安全局為防杜中共網軍及國際駭客組織透由網路進行攻堅竊密及侵擾,業已統合各國安單位專業能量,逐年檢討精進網路安全防禦機制,全面強化稽核管控作為,以確保國安情報工作成果。惟近年研究顯示,內部威脅相關的資安事件在2020至2022年間增長了44%,並強調內部威脅之防範必須從提升人員的威脅意識做起,投入適當資源加以應對,採取能培養組織信任感的處理作為。為強化國家安全之維護,國家安全局顯有必要將內部威脅防範納入教育訓練內容,並落實於各國安單位。爰針對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78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內部威脅防範教育訓練規劃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九○)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4,996萬8千元。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情報統合機關,業務具高度機敏性,近年中共網軍對我政府發動大規模網域攻擊日益猖獗,該局應持續加強資安人員專業能力,資安人員專業能力如何提升與精進,對已面臨日益嚴峻之網域攻擊挑戰,若僅大幅編列多項資訊軟硬體設備及機房設備購置經費,恐有成效不彰之虞,國家安全局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陳永康 沈伯洋 陳冠廷 羅美玲 黃 仁 徐巧芯
(二九一)中國對我國政府網路攻擊次數逐年增加,查國家安全局近年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所取具之資安技術或管理合格證照多屬初步能力認證,故請國家安全局針對如何提升與精進資安人員專業能力,並強化資安防護提出具體說明及計畫。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九二)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編列國安特勤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171萬元。經查國防部已於113年7月17日函請行政院審議「國軍團體意外保險辦法」草案,針對國軍特殊勤務人員(如憲兵指揮部執行特勤人員),將因公執行任務而意外死亡的保險給付調高至2,000萬元。惟依現行「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團體保險作業實施規定」,因執行特種勤務而致傷害失能或死亡之最高保險給付標準仍為1,000萬元。建請國家安全局儘速修訂「國家安全局特勤人員團體保險作業實施規定」,比照憲兵指揮部特勤人員提高保額,並籌款支應衍生之保費,以確保公平及照顧傷亡人員之遺族生活。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二九三)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114年度預算編列171萬元,依投保人數250人計算,平均保費為6,840元,較113年度平均保費6,040元多編列20萬元,於特勤人員從未出險之情況下,請國家安全局說明增列之原因。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羅美玲
(二九四)查國家安全局自2023年3月起,每月綜整2則影響國家安全、擾亂社會安定之爭議訊息,公布於官網「媒體識讀」頁面,並敘明該爭議訊息係經臺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等具公信力之第三方事實查核機構公布查核報告,以及政府公開澄清之假訊息內容。惟國家安全局每月僅綜整2則爭議訊息,恐不足以呈現我國受侵害之情況;此外,亦未敘明官網呈現之爭議訊息的挑選基準,難以辨明境外敵對勢力操作虛假訊息對我國家安全之危害,且官網於頁面檔案開啟前,民眾難以得知該月爭議訊息內容。為確保國家安全並凝聚全民意識,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應研議精進官網媒體識讀之頁面,以利民眾便於得知訊息要旨,並應敘明爭議訊息挑選基準,以資國人辨識境外敵對勢力之攻擊,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二九五)依據美國波耐蒙研究所(Ponemon Institute)於2022年發表的《全球內部威脅成本報告》指出,內部威脅相關的資安事件,在2020至2022年間增長44%。2023年版本之同類報告透過訪談全球309家組織的1,075位資安從業人員,發現71%的組織在過去一年中經歷21至40起以上內部威脅事件;其中,55%的事件是由內部員工的疏忽引發,另有25%的事件是由內部犯罪者或惡意內部威脅者所引起,剩下20%則涉及內部存取權限相關帳號密碼之竊取。該份報告指出,內部威脅在近年持續被視為組織中最嚴重的資安威脅,而全球企業在應對內部威脅的資安措施上,平均支出費用為162萬美元。鑑於境外敵對勢力除透過網路對我政府進行資安攻擊外,亦不排除可能藉由內部威脅事件取得我國國安情報工作成果;考量全球企業在應對內部威脅的資安措施上,平均支出達162萬美元,建請國家安全局亦應統合各國安單位,評估我國應對內部威脅所需措施之預算經費,並向行政院爭取之。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二九六)鑑於中共網軍近年對我政府發動大規模網域攻擊且日益猖獗,為強化資安防護,國家安全局實有必要提升硬體設備規格,強化專案平台資料傳輸效能、資料存管及備份機制,確保情報蒐研及工具研發環境版本更新,以降低網駭事件風險。查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5,000萬元,用以建置新一代機房所需電力、空調架構及作業環境,提供具備高安全性、高效能、高維運能力及高靈活性支援之複合式機房服務。為確保情報資訊系統於作業機房環境改善期間能運作正常,爰建請國家安全局應就機房改善暨情報資訊系統運作維持進行妥善規劃,並兼顧機房改善之品質,以防杜中共網軍對我政府發動網駭事件之攻擊。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羅美玲
(二九七)近年國際局勢變化劇烈,如俄烏戰爭、以哈衝突及朝鮮半島衝突,皆對美中台關係產生地緣政治效應,甚而加劇台海局勢動盪。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情報工作主管機關,並有第一處及第四處分別負責國際情報工作與國家戰略情報研析,面對中共可能藉由國際局勢變化伺機生端,國家安全局應強化情報研析能量,發揮我國安單位整體情報價值,以提供層峰充分資訊,俾利制定正確策略。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九八)中共持續對我國遂行虛擬認知攻擊,並結合實體戰略武器形成複合性多元威脅,更顯未來科技情蒐工作之之困難性與重要性。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最高情報主管機關,應隨時掌握資通訊科技發展趨勢,並強化各方協作機制,方能有效制敵機先。爰建議國家安全局應積極偕同各情報機關,共同發揮科技情報能量,以應對敵對勢力對我之威脅。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二九九)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之「教育訓練費」編列國安特考暨新進人員訓練費用248萬4千元。查113年國安特考需用人數為24人,114年度相關預算較113年度微幅減少60餘萬元,國家適逢國際及兩岸局勢惡化之際,亟需專業人才投身情報工作為國效力,相關經費編列卻予縮減,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釐清情況。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三○○)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保險費」中,特勤人員團體意外保險費編列預算171萬元。惟113年度特勤人員團體意外險決標數僅151萬元,請國家安全局廣邀台銀人壽等公股保險公司報價及投標,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增列原因。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陳永康
(三○一)114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局長特別費預算編列47萬6千元。國家安全局近年志願士兵招募多未達計畫目標。國家安全局自106至111年度各年度招募志願士兵目標人數皆為60人,然各年度招募率僅21%至35%之間,招募人數嚴重不足,且111、112年度招募率更低至16%,國家安全局遂自112年度起將招募目標數減半為30人,但未說明原因,恐有美化招募率之虞。國家安全局面對長期招募人數不足,應妥思對策,補實基層人力,而非削足適履,下修招募目標。爰請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陳永康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21款。
第21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9億7,345萬5千元,減列:
(一)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業務費」500萬元。
(二)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
以上共計減列6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9億6,745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3項:
(一)114年度僑務委員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編列2,157萬2千元。111及112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執行率分別為78.93%及52.13%,皆未及八成,其中對國內團體及對外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捐助低於二成,執行情形未盡理想,至113年度(截至7月底止)因撙節及尚未核銷之故僅9.61%。惟114年度預算案卻較113年度增編257萬5千元,達成可能性容有疑慮。據審計部抽查111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通知事項指出,僑務委員會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其中藝文表演節目推播影片製作成本未依規定計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與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及「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表件及科目問答集-公務預算部分」等規定未符。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馬文君 林楚茵 沈伯洋 徐巧芯 陳冠廷 王義川 陳永康
(二)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新興系統之i僑卡服務網站及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功能擴充預算編列120萬元,辦理「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114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70萬1千元,建置僑務高價值情資檢索系統(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本2項歲出預算皆用於i僑卡的建置及設備的維護費上,僑務委員會自106年起發行第一代僑胞卡,到111年9月12日發行第二代i僑卡,發行量卻不及第一代的六成,亦僅占海外臺灣僑民人數的3.31%,核發量偏低,影響資源使用效益,114年度增列系統功能擴充經費,難稱符合必要。爰針對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804萬1千元,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義川 林楚茵 王定宇 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徐巧芯 羅美玲
(三)114年度僑務委員會循例編列「辦理返國僑胞慶典聯歡活動」預算係配合國慶籌備委員會協調輪流於各地方政府舉辦「國慶晚會」,並統籌各部會分攤之活動經費。110年度至113年度僑務委員會分攤經費分別為670萬元、560萬元、510萬元、520萬元,僑務委員會列為「國慶晚會」主辦單位之一,分攤所占比例極重。經查113年度國慶晚會在臺北大巨蛋舉行,惟礙於座位有限,歸國僑胞4,100餘人,分配保留僑胞座位2,000席,可謂分配不均、一票難求,但實際開演時,僑胞保留座位卻呈現一區空蕩蕩的無人狀況,引發新聞媒體熱議抨擊,顯然僑務委員會在僑胞入場票證控管及遞補機制須加強,應宜通盤檢討精進。爰針對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67萬4千元,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王定宇 王義川 林楚茵
(四)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研究發展及專案業務」辦理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預算編列909萬1千元。經查較113年度編列719萬1千元,增加190萬元。該計畫自106年辦理迄今,雖可開拓國內大學生國際視野及增進對政府僑務工作之認識,惟尚有精進空間,未來宜優予提供新、原住民學生機會參與,並應集結歷年國內青年參與之經驗,擴大辦理成效,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沈伯洋 陳冠廷 林憶君 王義川 林楚茵 王定宇
(五)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強化僑社聯繫服務,傳達政府施政理念,僑務委員會布局全球僑界網絡,協助僑社永續發展;協導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及節慶等多元活動,依據國家願景及施政重點,促進海外僑社團結和諧,協輔僑社規劃具指標性節慶活動,擴大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擴增友我力量,提升我國際能見度預算編列業務費1,803萬4千元,設備及投資2萬5千元,獎補助費125萬元,合計預算編列1,930萬9千元。經查110至112年度「協輔僑團成立急難救助協會」預算執行率偏低,截至113年9月,執行率38.85%,恐有精進檢討之必要。爰針對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預算編列1,930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黃 仁
(六)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僑團聯繫接待暨僑教中心服務」項下「僑界青年培育交流計畫」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814萬2千元,相較113年度增加1,284萬餘元。其中為鼓勵僑界優秀青年宣傳臺灣國際形象、協助推展臺灣國民外交,辦理「國際青年親善大使」選拔活動。經查2022年國際青年親善大使獲選者計18位,本屆國際青年親善大使獲獎者人數下滑,原規劃遴選30名,卻僅有11位獲獎者,且獲獎者名單缺乏歐洲、東南亞地區僑界優秀青年,顯然該項活動量能及代表性不足,亟待加強檢討問題癥結,研議青年親善大使動力,俾能發揮預算效益。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徐巧芯
(七)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培訓僑校師資及充實教學資源」中「業務費」辦理海外僑校教師研習課程及來臺參訪,並運用數位科技建構具連貫性的語文學習模式,提升僑教量能,計編列預算2,191萬2千元。僑教處於114年度編列之海外華語師資培育經費,其中包含補助教師修習教育學分,以取得主流學校任教資格,檢視112年成果,有21位教師獲得補助,但只有1位進入主流學校任教,難稱符合效益。預算資源來之不易,為監督有效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義川 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八)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校發展暨文化社教輔助」項下「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預算編列1億2,984萬1千元。為爭取目前海外華語文市場擴展契機,僑務委員會輔助歐美地區僑校(團)成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作為海外推廣具臺灣特色之華語文教學重要據點。惟112年度「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22項績效指標有16項未達目標值,執行情形未盡理想,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徐巧芯 黃 仁 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王定宇 王義川 林楚茵
(九)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預算編列2,031萬8千元。僑務委員會僑商處主要工作項目之一:提供僑臺商金融及貿易資訊服務,協助發展事業預算編列輔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業務;截至113年7月底海外信保基金因為借貸人未按期償還金融貸款,以致海外信保基金代位求償案件累計有386件,原始代位清償金額高達5,003萬1,844美元,已全數收回者僅31件(8%),收回232萬4,661美元(4%),收回成效不彰,更造成基金損失。僑務委員會僑商處應督促該基金洽請各承辦銀行落實事前授信審查並審慎控管產業風險,俾減少基金損失。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義川 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十)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其中「配合政府經貿政策辦理全球僑臺商產業升級商機講座、經貿專題講座、舉辦臺灣美食廚藝示範教學及僑臺商事業輔導之巡迴講座或展演活動,優化僑臺商事業經營模式與創新技術」預算編列643萬7千元,相較113年度增加176萬6千元。經查僑務委員會辦理「2024年臺灣美食國際巡迴講座」,其中「美加1線」,據該會資料顯示舉辦13場次教學,參加人數高達1萬1,531人,但從書面成果報告之照片得知,活動地點多在當地富商宅邸、媽媽教室、僑教中心,每場次僅2名主廚,竟可每場平均參加人數高達887名,顯然不合常理,疑有美化數字之虞,另外4條路線是否亦有美化數字,須請僑務委員會具體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編列643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十一)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5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預算編列1,630萬1千元。其中協輔海外僑臺商產業升級與發展,辦理僑臺商產業考察觀摩及商機交流活動中針對非洲僑民鏈結預算編列200萬元。112年蔡前總統出訪我非洲友邦史瓦帝尼王國時曾表示,許多非洲國家對臺灣展現興趣,要求精進「非洲計畫」,惟查近年我國與非洲貿易無論進出口皆衰退,僑務委員會相關工作未能發揮功能。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林憶君
(十二)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7億6,717萬6千元。較113年度編列5億8,357萬1千元,增加1億8,360萬5千元。為加快提升我國勞動力,維持經濟成長所需人力,僑務委員會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及移民政策規劃報告研擬「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經相關會議決議擴增僑外生生源3倍以上量能,惟112年「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計畫」僑生專班執行結果低於設定目標,亟待檢討問題癥結,研議開發生源對策,俾挹注產業發展動力。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黃 仁
(十三)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預算編列7億6,717萬6千元,相較113年度預算5億8,357萬1千元,相比增加31.4%。僑務委員會為執行我國所訂2022至2030年8年間應增加20萬名僑外生留臺就業之施政目標,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深化鼓勵海外僑生來臺就讀各級學校或專班。其中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3年技術型高中+4年科技大學)自啟動以來,確實吸引部分僑生來臺求學並參與產學合作,更逐漸成為臺灣部分高職與科大重要生源之一,惟對於來自不同文化和教育體系的僑生而言,語言、學術和生活支持不足導致不少僑生有因學業、文化或心理壓力選擇退學或無法順利畢業之情況,依僑務委員會提供之數據顯示,未完成「完整7年學程」的僑生比例超過一半。僑務委員會應提出解方以深化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僑生生活照顧與語言強化支持方案,以提升畢業留臺比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4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王義川
(十四)查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168萬元。為配合我國移民政策,僑務委員會自2023年開始擴大辦理培育及留用僑生,惟依據資料顯示,僑生於高中時期因不明原因選擇辦理退學之人數不在少數,綜整原因均係適應不良。僑務委員會作為計畫執行機關,自應協同辦理之學校充分了解學生退學原因,諸如華語能力不足以應付課業、是否遭受不合理對待、生活無法適應等,努力解決僑生在學之困難,以達成訂定之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強化僑生就學規劃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義川 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十五)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算編列2,638萬3千元,運用網際網路傳播全球各地僑社活動之訊息與新聞資訊,以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強化對海外新聞傳播效能。另加強與全球華文媒體之聯繫合作,辦理海外傳媒人士來臺參訪活動,增進對國內政經文教建設等各方面施政之瞭解。僑務委員會111及112年度執行率分別為78.93%及52.13%,皆未及八成,其中對國內團體及對外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捐助低於二成,執行情形未盡理想,惟114年度預算卻較113年度增編257萬5千元,達成可能性容有疑慮。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王義川 林楚茵
(十六)查中國近年對僑務工作愈趨積極,在「中國夢」大戰略總體架構下,僑務成為中國追求民族復興統戰工作的重要一環,中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亦提出「八大惠僑計畫」,包括成立「海外華僑華人互助中心」及「僑夢苑」等統戰項目。此外,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王滬寧於2024年出席全國統戰部長會議時,更發表「今年要著力做好港澳臺海外及民營經濟統戰工作」之言論,明顯看出中國透過各項戰略及招商政策,全面爭取華人社會支持中國夢的企圖,並以「反獨促統」為基調,藉由削弱海外僑社友我力量,達成擴大中共國際版圖的陰謀。另隨著中國外移人口大幅增加,造成海外僑社結構鉅變,海外僑情益發多元複雜,而中國所設置之「海外警僑服務站」,透過「長臂管轄」的海外統戰工作,亦已引起國際社會普遍反感及各國的持續關注。為促進我國各項發展並布局全球行銷,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強化與僑界之聯繫,提醒全球僑領保持警覺,並透過僑社工作研討會及僑界活動廣向僑民宣導,結合外館與當地政府保持充分交流,協助輔導海外僑教體系提升資安防護能力,提供受害僑民法律及陪同協助,以加強對海外僑民的保護和支持,並提升國家利益。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義川
(十七)鑑於旅居國外台僑多已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能有效與所在國行政部門接觸,為臺灣推動公共外交的潛力資源。建議僑務委員會應與外交部合作,建立跨部門溝通網絡及相關計畫,組織化臺僑參與公共外交,展現臺灣共榮價值。此外,僑務委員會自100年起推行「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計畫,目前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泰國及菲律賓,卻未納入歐洲或其他地區。建議僑務委員會研擬擴展計畫地理範圍,增加歐洲及其他地區臺僑青年參與機會,並結合當地僑團資源推動文化與公共外交,以深化臺灣的國際影響力與連結。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十八)近年我國多家大企業計畫於國際設廠,充分展現「世界的臺灣」概念。例如臺灣積體電路製造公司除早期於美國華盛頓州設廠外,近期更於美國亞利桑那州、日本熊本縣及德國德勒斯登等地設廠。根據僑務委員會2025年度施政方針,其主要目標包括:「匯聚海外僑力,擴增友臺力量」、「強化僑教網絡蓬勃發展量能,拓展臺灣海外華語教學市場」、「輔助僑臺商全球布局發展,創新驅動智慧轉型,結合海內外優勢,壯大臺灣」以及「培育海外青年,留用僑生人才」。為有效實現匯聚海外僑力、強化僑教網絡及輔助僑臺商全球布局發展之目標,建議僑務委員會與經濟部等相關機關合作,盤點計畫赴海外設廠之企業及其目標地點,同時研議是否需要增加該地區之僑務秘書、僑校等相關資源,全面支持我國企業國際布局,並深化與僑民社群之聯繫。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十九)鑑於打工度假風氣日漸興盛,我國近年來積極推動與其他國家洽簽度假打工協議。每年皆有逾萬名青年申請,透過跨國文化體驗,學習風險評估管理及培養負責任之生活態度與獨立生活技能,提升我國青年國際觀及國際競爭力。對於赴外打工度假之青年而言,就業前之環境適應,以及取得首份工作機會尤為困難。不乏有青年到海外後因生活所需而打黑工遭受雇主剝削等不當對待之情事發生。外交部雖有成立「度假打工跨部會協調機制」,然臺灣礙於中國因素,難於各地擁有正式使領館或代表處協助赴外打工之臺灣青年。而臺僑同胞遍布全球各地,是我國在外堅實之力量,不乏在僑居國家擁有一定人脈與事業,可為有需求之赴外青年指引安全的工作環境。僑務委員會作為僑民團體之主責機關,可積極協助赴外青年與在地僑民取得聯繫。僑務委員會並應說明現行給予海外打工度假青年之協助措施,以及如何增進僑民團體與赴外青年包含工作、生活在內之聯繫互動。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二十)僑務委員會為加強與海外第二、三代僑民青年之連結,自100年起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培訓,以期增進海外僑民青年對我國之認識、匯聚友我僑青能量等,惟FASCA仍偏重北美僑民,以洽詢地點為例,美加即有11處、另澳洲、泰國及菲律賓各1處,我國歐洲僑民與澳大利亞僑民人數相當,近年我國與歐洲往來日盛,FASCA卻忽略歐洲僑青之可發展性,殊為可惜,爰建議僑務委員會研議擴大FASCA洽詢及申請服務,以落實與僑青之鏈結。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十一)為充實海外僑校師資,內政部及僑務委員會積極推動替代役青年赴海外服務,內政部及僑務委員會自103年起遴派替代役男至10餘所泰北僑校服勤,對華語教育甚有助益。目前全世界都深知學習中文於未來之重要性,認為唯有學會中文才能在未來有更多的競爭力,然泰北的師資嚴重缺乏,主因為無法支應老師的薪資,因此在泰北只能仰賴各界志工老師,當前中國大陸在清邁設立總領事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師資與金援,企圖鬆動當地僑團及僑校立場,替代役男不再至未立案泰北僑校服務,可能使中國大陸有見縫插針之機會。建請僑務委員會偕同內政部依替代役實施計畫,增加派赴泰北僑校服務教育替代役役男員額。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十二)鑑於孤軍的歷史背景,泰北先賢們秉著一股無論如何也要傳承中華文化的精神,並利用晚上和週六不上泰文的時間教導孩子們中文。但目前泰北師資缺乏,僑務委員會雖不斷鼓勵國人前往泰北服務,卻因為薪資及津貼不高,難有誘因,造成國人前往之意願不足,且在地培育的師資每月僅有4,000至5,000泰銖的薪資,無法留住人才。為穩定師資及提升在地華文教育品質、促進華校永續發展,並營造泰北華裔子弟良好的整體學習環境。建請僑務委員會積極研議補助當地培訓師資每人每月生活津貼2,000泰銖之可行性,以強化僑校教師薪資結構。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二十三)鑑於僑務委員會自106年起即發行僑胞卡,惟核發量偏低,影響資源使用效益。經查僑務委員會為邁向「智能僑委會」目標,擬於114年度繼續發行i僑卡,並為鼓勵僑胞申辦,持續採取相關策進作為,包括廣邀國內外各領域優質商家加入特約商店行列,爰建議僑務委員會為協助花蓮0403災後經濟振興,亦應積極主動納入花東地區等知名觀光景點為特約商店,並藉此振興國內觀光。
提案人:林憶君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四)經查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預算編列1,930萬元,主要為配合政府整體政策,每年接待僑胞參加雙十國慶大會、國慶晚會及焰火等大型活動。其中國慶晚會門票經常一位難求,考量僑胞從全球各地遠道而來,倘因主辦單位無法提供充足座位造成僑胞無法入場參加,或主辦縣市勉力提供座位而卻無法滿座,殊屬可惜。僑務委員會列為「國慶晚會」主辦單位之一,應積極與承辦縣市政府協調,爭取僑胞相關權益,提供充足座位數並妥予安排席次,以利更多僑胞返臺參與盛事,加深對臺灣之認同。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五)中共近年運用法律、心理、輿論及認知作戰等複合式攻擊手段,並多次以戰機擾臺的方式對我國領界做出實質侵犯之作為,於此多重戰備壓力下,我國國防部於2022年1月1日成立全民防衛動員署,作為整合跨部會策進各項動員之啟動單位。僑務委員會作為與海外僑胞聯繫之第一線,臺海情事發生時,責無旁貸成為連結海內外各種聯繫及其他業管事務之重責單位,允應及早規劃相關事宜。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義川
(二十六)為鼓勵僑民在海外懸掛中華民國國旗,僑務委員會應持續提供海外各地所需之中華民國國旗及胸章,以支援僑界辦理各項慶祝及聲援活動;若部分僑區資源充裕或有特定臨時需求,可適時提供中華民國國旗或國旗胸章「樣式」,以利僑團在海外自行製作。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二十七)僑務委員會下轄全球16處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其分布於美國(11處),其餘依序澳洲(2處)、加拿大(1處)、巴西(1處)、菲律賓(1處),顯然過重比例侷限北美洲,僑胞數較多的泰國、馬來西亞、印尼、日本卻無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置,據僑務委員會資料顯示,臺僑在澳洲人數約5萬人,反而設置2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恐有資源分配過度集中之情形,不利擴大凝聚海外僑胞及服務僑胞之美意。再者,僑務委員會目前在歐洲未設置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不利推動布局華語文教育市場,僑務委員會為服務全球僑胞,允應適時研議並考量增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可行性,以深化臺灣的國際影響力與連結。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義川
(二十八)僑務委員會辦理「海外華語文學習深耕計畫」,112年度僑務委員會輔助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開辦372班次,學生2,912人次,雖然開辦班次及學生人次已達目標值(開辦130班次、學生1,950人次),惟供應華語文課程教材僅6,734冊,與僑務委員會原先規劃目標值7,800冊並不脗合,顯示在教材供應與管理上與實際需求存有落差,為使預算資源有效運用,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確實評估掌握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材需求及使用情形,以強化教學資源運用效益。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義川
(二十九)僑務委員會辦理「臺灣華語教學國際高峰會」,旨在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等產官學力量,對外推廣臺灣華語文教學的優勢,同時協輔海外僑校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在地深耕發展,並深化海外僑教與臺灣的多元連結與廣泛合作,協助臺灣華語文教學機構及智能教育產業對外交流,提升國內外華語文數位學習內涵,並促進海內外產、官、學、研人士之交流與互動,以推介與行銷臺灣優質正體華語文,擴大正體華語文海外市場,具重要意義及功能。僑務委員會未來辦理「臺灣華語教學國際高峰會」,應著重邀請海外參與者,如僑校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負責人、校長、教師、華語教育者或主流中小學教師,擴大並提升海外參與人數,俾促進海內外華語教學連結與合作之目標。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三十)僑務委員會舉辦「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行之有年,惟綜觀「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臉書粉絲團只200餘人按讚,及僑務電子報youtube有關2024年比賽影片觀看次數(至113年11月中):各支影片觀看次數最高為39次、最低為14次,僑務委員會須積極擬定計畫加強其宣傳,以推廣讓全球更多僑民、臺灣人觀賞僑生歌唱大賽。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陳冠廷
(三十一)僑務委員會為協助全球青商與臺灣連結,協助全球青商事業發展,從110年起開始辦理「全球青商潛力之星」選拔及輔導活動,111年有69位青商報名,30位獲獎,其中15名獲獎者並未親自回臺出席領獎;112年有61位報名,30位獲獎,其中8名獲獎者並未親自回臺出席領獎,揆以近2年獲獎率高,返臺出席率不佳,該活動有無落實輔導青商事業發展,凝聚青商對我向心力,不無疑義,114年之舉辦如何發揮預算效益,僑務委員會允宜積極研議精進。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三十二)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生回國升學暨僑青培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僑生來臺升學及畢業留臺」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79萬元,用於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讀各級學校及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業務,以配合我國高等教育服務產業輸出及國家人口政策之重要目標,強化僑生就業媒合與實習等輔導措施,達到攬才、育才、留才之綜效。惟因國內少子化浪潮,部分大專校院面臨招生不足之辦學困境,自行申請停辦或受教育部停止招生,致時有僑生因不清楚臺灣各大學評價、聲譽,誤填即將退場之私立校院,或就讀新生註冊率低於六成之教育部專案輔導學校,擔憂文憑貶值,就學權益蒙受影響。爰僑務委員會應妥為策進相關僑生回國升學輔導機制,以維僑生就學品質。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林憶君
(三十三)114年度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業務費」之「約用人員酬金」進用協助辦理僑務電子報相關工作人力預算編列80萬元(約用人員酬金)。查僑務委員會112年度提升「僑務電子報」網站營運量能,並規劃特色專欄、主題活動及辦理僑務新聞志工培訓課程,強化海外新聞傳播效能促進海內外資訊交流預算編列783萬4千元,內含臨時人員酬金128萬元,另查113年度該項預算數為719萬9千元,而業務費下2級用途別並無臨時人員酬金或約用人員酬金,114年度預算復新增協助辦理僑務電子報相關工作人力80萬元,有關新增約用人力後之相關辦理成果,請僑務委員會於9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
主席暫行保留。
請宣讀第25款。
第25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309億9,849萬7千元,減列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4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09億9,809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69項:
(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1億0,259萬7千元,係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臨床教學研究經費,較113年度增列2,756萬3千元。審閱本預算數相較113年度增列2,756萬3千元,較112年度決算數增加7,756萬3千元;但是比較112、113年度之執行成果,兩者比較,執行量能明顯降低,為維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501萬5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產訓合作專班」係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用人企業共同進行招募並規劃訓練內容,結訓合格後直接由企業進用,費用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額負擔,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2018至2020年之「產訓合作專班」類別僅有客運項目,直至2022年起新增海運、天然氣、食品、鋼鐵、光電、電子、機械等項目,參訓人數有從2018年的10餘人增加至2024年的260人,成效逐年攀升。2025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產訓合作類別擴大辦理,期許參訓規模再往上提高,以達照顧退除役官兵就業之目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黃 仁 徐巧芯 馬文君
(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預算編列27億2,229萬9千元,較113年度增列4,490萬9千元,查本歲出項目有(1)榮民健康保險經費:(2)榮眷健康保險經費(3)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經費;查112年度決算數補助至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體系醫療機構就醫之無職榮民使用醫療必須,而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等費用,計3億4,097萬6千餘元、130萬6千餘人次。113年迄至6月30日統計本項支出共1億6,522萬4千餘元、64萬2千餘人次,顯見本項歲出預算有高估之虞。為嚴格監督預算,有效運用資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四)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5,693萬3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轄19所榮民服務處,截至113年8月底,仍有多個榮民服務處之「服務對象人數」與榮民服務處聘用之「服務人數」服務比(服務對象人數/服務人數)高居不下,使各地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力工作負荷高。其中服務比較高者包含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等縣市榮民服務處;不包含榮欣志工之職工平均每人須服務超過千人。為兼顧各榮民服務處人力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允宜檢討服務人力之運用,以妥善榮民榮眷之服務照顧工作。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10年6月開辦協助投保「微型保險」,為使經濟弱勢榮民及遺眷因發生意外事故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使其獲得基本保障,然查該工作計畫雖立意完善,但近兩年同期相較,投保人數明顯下滑,恐因保險理賠金額過低,保障項目過少,抑或後續投保缺乏誘因,導致投保人數遞減,應予檢討精進。爰針對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667萬8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667萬8千元。印刷、環境清潔、地區會屬機構首長聯繫、榮民服務處服務品質認證、榮民慶生、員工文康活動(3,000元*687人)等費用227萬9千元、榮民及遺眷微型保險200萬元、辦理退除役官兵法律輔導或業務相關訴訟審判、榮民眷喜慶祝賀、弔唁慰問、百歲慶生及各項聯絡協調作業服務等1,184萬4千元,各榮民服務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55萬5千元,合共1,667萬8千元。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10年中開辦榮民榮眷微型保險,111年10月統計,經濟弱勢退除役官兵及眷屬人數約為2萬2千人,再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2年度決算書顯示,微型保險納保數為6,138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微型保險尚有精進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305萬7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雖透過志工彌補既有編制服務人力之不足,惟各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數與服務人力比例仍有落差,且服務人力之工作負荷仍頗高,在服務人數與主要服務人力數之比例方面,以屏東縣榮民服務處之369.7:1最高,高雄市榮民服務處之365.3:1居次,最小者則為澎湖縣榮民服務處的82.5:1;服務人數與核心服務人力數之比例,以高雄市榮民服務處1,305.1:1最高,次為新北市榮民服務處1,262.2:1,宜蘭縣榮民服務處之377.1:1最低,為兼顧各榮民服務處服務人力之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允宜適切檢討服務人力之運用。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3億2,249萬5千元,經查113年度該會辦理散居榮民遠距照顧服務,截至113年8月底計安裝遠距居家照顧系統155人次,執行率僅24.3%,鑑於居家為榮民榮眷跌倒高風險區域,各榮民服務處應積極有效提升榮民遺眷安裝意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61萬7千元,經查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榮民與新住民配偶生活適應輔導部分,針對新住民配偶接受就業媒合次數、參加職業訓練新住民補助等,具體數據皆逐年下滑,113年截至8月底補助0人,顯然能量不足,未達預期效果,應予檢討改善。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08萬6千元,經查近5年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案件數逐年遞減,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計畫有無執行,尚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3萬2千元,係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等差旅費3萬2千元。鑑於現今兩岸關係緊張,中國近年修訂國安法與相關規定,大幅增加我國公務員赴中風險。為避免赴中執行查核任務人員面臨中國官方刁難,甚至存在被拘禁等威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再拘泥於親自現地訪查,有必要評估以其他科技替代方法進行身分查驗。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00萬元,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軍人團體聯誼、國際交流、重要慶典、紀念日及其他活動經費420萬元;接待外賓及其他相關活動經費179萬元;刊物、名牌及其他等印製作業費1萬元,共計600萬元。本計畫經費辦理內容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有關單位重疊,並且本計畫項下另外編有「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14年4百萬餘元)計畫內容說明也多有重複,無法判斷預算編列是否合理,為善盡監督預算職責,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17萬6千元。查臺北市信義區目前尚有吳興退舍、大我新舍、大我山莊、大我新莊等單身退員宿舍,上述宿舍因歷史原因,有不少遺眷正因侵占爭議與國防部訴訟中,顯見此筆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費用以往並未被合理使用。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儘速瞭解上述單身退員宿舍住民狀況,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協助被排占人員的社會資協助與媒合,以及協助確認申請相關社會救助資格。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林楚茵
(十四)查中共近年來不斷透過各種手法攏絡、利誘我國退除役官兵,意圖透過官兵之言行,達到妨害我國家尊嚴或危害我國家安全之目的;惟現行法僅明定犯國安相關法規者,因已危害國家安全,得以剝奪退除役給與,並喪失輔導安置等權益;倘若妨害我國家尊嚴但非屬情節重大者,僅停止領受退除役給與,並未喪失輔導安置等權益。鑑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雖有明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惟國家與軍人之關係應是建立在「雙向忠誠」之基礎,倘若退除役官兵有違背國家忠誠義務,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自應減免或停止其輔導安置等權益,方能彰顯國家之主權。爰針對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1,256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修法研議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十五)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994萬9千元,相較113年度增加1,948萬餘元。經查預算巨幅增加原因為新聘用9名約僱人員,其中有6名臨時人員月領7萬3千元,協助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業務,還有1名月領5萬元做建檔工作,然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早已結束,為何仍聘請大量臨時人員協助辦理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工作,且此批臨時人員的薪資水平,遠超過退伍軍人上限,難免啟人疑竇,其執行業務內容與必要性必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預算編列545萬2千元。查是項科目,113年度預算數僅296萬2千元,經費突增249萬元,將近113年度預算數之一倍。卻未說明兩年度間預算花用之差異何在,必要性尚有疑義,為有效運用公帑、撙節國家財政支出,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4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183萬6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來有多起資安事件發生,如系統故障、系統遭受攻擊等相關事件,尤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各榮譽國民之家及榮民總醫院也正增加智慧化設備,為確保住民個人資訊安全及杜絕個資洩漏,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先行針對各榮譽國民之家、榮民總醫院智慧設備進行資安檢視或確認設備之資安認證,並提出檢視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8,810萬6千元。其中配合數位發展部辦理強化資料傳輸韌性計畫(期程113-116年度),3所榮民總醫院導入安全及高效傳輸機制之資訊軟體設備費907萬元,具體規劃內容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徐巧芯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黃 仁 羅美玲
(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510萬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5月1日起正式進入解散清算程序,惟辦理勞保補償金追繳作業截至113年8月底止,尚有部分未完成追繳及請領事項未完成。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林憶君
(二十)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配合推動國家政策,以多元管道進行健康傳播及行銷,強化慢性疾病之預防與管理,提升榮民(眷)及民眾之健康素養及活躍老化預算編列26億3,615萬2千元。檢視該會110至113年度8月底止辦理「榮民醫療照護」-「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其中有關「補助醫學系公費生之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補助公私立醫學校院醫學系公費生培育經費」等2項業務合計111及112年度補助決算數及人(件)數分別為4,306萬9千元、673人(件)及4,666萬1千元、714人(件);113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數為390萬4千元、363人(件),占全年度預算數5,901萬3千元之6.62%,預算執行未及一成,有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改善辦理。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二十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預算編列16億7,076萬9千元,較113年度增列獎補助費等222萬8千元。本預算數獎補助內容所述,其中:(1)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2億3,778萬元;(2)補助各級榮民總醫院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收住公務預算補助住民照護作業經費4億8,913萬5千元,此2項計畫內容的對象、執行方式、人數(次)未能呈現,且未有績效評估方法,難以嚴格監督,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二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編列16億6,583萬8千元。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執行公共衛生政策,補助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年資退休撫卹;補助榮民總醫院營運補貼。考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114年度預算編列438萬6千元,計新增223萬餘元。雖係以救助精神,提供被遺棄民眾伙食費用,然卻逐年攀升。應協調政府相關機構、社福組織、縣市政府協調支付或給予全額補助,並積極透過警政、戶政、財政稅務機構通知病患家屬取得聯繫,以降低被遺棄人數,並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預算運用合於施政目標。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預算編列3億5,288萬5千元。本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級榮民總醫院114年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及符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配置照顧符合公務預算補助之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及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轉診至他院住院之馬蘭榮譽國民之家就養榮民,所需照顧服務員400人,計2億4,572萬元;經查該項年度預算編列持平,然規劃照服員人數減少。因對相關服務目標所需照服人員需求規劃方式及是否滿足各類照顧目標存有疑問,仍須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四)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服務」中「獎補助費」之「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預算編列1億0,701萬2千元。購置須長期照顧之失能、精神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物品;補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弱榮民所需各項醫療輔具、維修材料、服務、配送指導。本項雖係服務榮民提供各項補助,然經查114年度新增預算高達1,300萬餘元。因對目前執行情形與新增需求項目、規劃、預期目標、執行方式等仍有疑義,須澄清說明。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五)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補助公私立醫學校院醫學系公費生113學年度下學期139人、114學年度上學期158人,每人每學期培育經費136萬5千元,預算編列4,054萬1千元。本預算數係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所需補助公費醫師的教育經費,每學期136萬5千元,合計上下學期需要每名醫學生需要27萬3千元;復查此項計畫中每年錄取160名公費醫學生,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卻編列158人的教育經費,顯然不符比例,爰針對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預算編列4,054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二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2億1,594萬3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和榮譽國民之家近年來引入智慧照護科技輔具,執行數年後已有一定規模。然而審計部指出在智慧照護產品的經費規劃、績效評估、使用經驗交流,以及資安防護等方面仍有改進空間。因此,應持續完善並有效運用智慧照護科技,建立明確的績效評估指標,同時妥善應對創新科技可能帶來的資安與道德風險,進一步提升照護品質和資源運用效率。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預算編列7,560萬1千元。查我國於2016年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後迄今已約10年,各級榮民總醫院係我國醫療發展重要機構,應著重關心臨終病人心理、家庭倫理等問題,促進預立醫療照顧諮商(ACP)之人數及意願。次查榮眷為各級榮民總醫院重要之服務對象,惟榮民總醫院相關預立醫療照顧諮商優惠對象卻未比照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給予榮眷優惠以提升榮民、榮眷為預立醫療照顧諮商之意願。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二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75億4,560萬2千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全台設有16所榮譽國民之家,結合4所榮民總醫院及12所榮民總醫院分院的醫療資源,發展「醫養合一」的照護模式。目前提供8,782床位(其中失智床位586床),以響應中央長照2.0政策。其中已有1,621床位開放社區民眾入住,以擴大資源共享,善盡社會責任。為進一步擴大榮民總醫院及榮譽國民之家照護能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目前正於板橋、八德、雲林、高雄及馬蘭5所榮譽國民之家增建502床失智床位,預計將於114至115年間陸續啟用;此外,鳳林、玉里、灣橋及屏東4所榮民總醫院分院亦正在增建584床住宿式長照機構床位,預計在117年前完成啟用。然而,根據113年安養機構員額評鑑報告,各榮譽國民之家的人力配置情況顯示「實際辦理業務人數」占比普遍偏低。其中彰化、花蓮、馬蘭、屏東及佳里5所榮譽國民之家的實際執行業務人數比例更低於六成。由於安養機構的實際辦理業務人數包括行政、醫事、藥事、護理及社工人員等,此數據反映了各單位人力配置有待補充,否則恐將影響業務推動及照護品質。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二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各安養機構公務用車、就養榮民就醫租車、智慧床墊、電池及辦公事務機具設備等租賃費,預算編列1,252萬3千元。本項租賃各項設備費用,114年度新增約600萬元,除對智慧床墊以租賃方式使用之原因須澄清外,另因對各需求項目、需求數量、配置單位,未來規劃運用,預算新增原因等有疑義亦待說明,以免有浮濫編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警衛、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駕駛等2,765萬1千元,廚工9,120萬元,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14億7,600萬5千元,各安養機構所需行政業務、員工團體慰勞、榮民團體加菜金、文康活動(3,000元*843人)及榮民證製發等700萬元,安養機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38萬5千元,預算編列16億0,224萬1千元。經查截至2024年8月底止公費榮民以養護床及安養床之占床率最高均為77.7%;自費榮民以失智床之占床率85.0%最高,養護床82.4%居次;自費一般民眾則以養護床之占床率85.9%最高,安養床80.3%居次。顯見榮民對自費養護及失智之床位需求較為迫切,而一般民眾則對養護與安養之床位資源較有需求,惟整體床位占床率未達八成,為滿足各類床位資源共享之政策目標,容有檢討空間。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冠廷 林憶君 林楚茵
(三十一)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5,300萬4千元,包括:(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養護病床、電動護理床、生理監測儀器及復健器械設備等購置。(2)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發電機、電梯、消防等設備費。本項次新增500萬元。因對既有持續、新增項目(生理監測儀器)、編列數需求,配置方式,預期效益等仍有疑義,尚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浮濫編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1,846萬元屬設備及投資,係辦理職業訓練中心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等相關工程。因對各項工程設施現況,更新工程執行範疇、規劃內容、預算編列等尚須澄清說明,以免有浮濫編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三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6,250萬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3年度編列7,800多萬元辦理各榮譽國民之家更新,以及1億9,000萬元進行臺南及雲林榮譽國民之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盤點各榮譽國民之家需更新事項以及與先前預算更新項目是否重疊,避免預算浮編及重複編列問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陳永康 林憶君
(三十四)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辦理「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預算編列4億7,040萬元。112年底審計部查核報告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擬與修正計畫作業欠周,致延宕計畫期程,復因相關榮譽國民之家對工程設計與發包作業之期程管控未妥,致工程進度落後,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忘我園區提出趕工計畫與最新施工日程,以確保工程依計畫進行,避免多次延宕。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五)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4億7,040萬元。該計畫期程為109至114年度,預計建置失智床位共502床,該計畫113年度預算截至8月底,分配執行率及累計預算執行率分別為58.34%、34.12%,計畫預計至114年度,但至今進度仍落後約9%。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林憶君
(三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會本部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327萬6千元,辦理會本部房舍整建等相關工程。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過往評估報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建築有房舍空閒,空間使用率不佳等情形且未見改善,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先行檢討會本部空間利用及相關房舍使用情形,避免空間閒置卻編列預算整修裝潢,導致預算浮編問題。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巧芯 黃 仁 馬文君
(三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汰換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彰化縣等5所榮民服務處公務重型電動機車14輛,每輛9萬元預算編列126萬元。本案以單價9萬元計,是否符合市場行情,且因執行之必要性及適切性尚有疑義,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三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安養機構車輛汰購」預算編列560萬元。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內容如下:1.增購白河榮譽國民之家21人座大客車1輛,計需400萬元。2.增購岡山及雲林榮譽國民之家5人座小客貨兩用車各1輛,每輛80萬元,計需160萬元。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外人力中亦有駕駛人員需求,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車輛除公務預算購置外,亦有榮民、民眾及機構捐贈,相關車輛、人力配置亦需勾稽澄清說明,以免有浮編預算浪費公帑之情形。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三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編列1,056億3,646萬6千元。近年中國大陸方面對我加強「反獨促統」作為,手段逐漸多元,以血脈相連、黃埔傳承與宗教交流為名義,招待我方退除役官兵赴陸旅遊,可謂無孔不入。經查近年陸續有多名退役高階軍官赴陸後發表不利中華民國言論或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加強對退除役官兵與中國大陸人士接觸之宣導,莫讓昔日保家衛國官兵受誤導做出不利國家之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四十)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機關主要職掌業務包含農場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交通部觀光署在104年1月22日修正「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及第70之2條規定,要求經營旅館業者,應於114年1月21日前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始得繼續營業。歷經10年寬限期,截至2024年10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平地農場仍有東河農莊、壽豐會館尚未有委外經營或是轉型規劃,期限屆滿後將無法繼續經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與協助農場儘速完成轉型推動工作。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四十一)臺灣即將於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伴隨高齡、具認知症、獨居者增加,高齡者醫學係未來一大趨勢。根據113年6月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布之「榮民整體狀況」資料顯示,我國榮民約有近五成(46.3%)之高齡比例,為避免高齡榮民於醫療中被客體化致「尊嚴降低」、「自主消極」及「權利休眠」。各級榮民總醫院係我國醫療發展重要機構,應積極提出目前研究發展回顧與未來趨勢,使我國高齡醫療得持續精進兼及高齡者尊嚴自主權提升。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沈伯洋 王定宇
(四十二)近年來中國修訂國安相關法規,對間諜行為及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相關言行進行寬鬆定義,並賦予中國執法人員以反間諜名義隨時查驗個人或組織的電子設備。外界普遍擔憂,若言論涉及支持臺灣或批評中國之內容,可能在此寬鬆定義下遭到羅織入罪。基於此,大陸委員會已將中國及香港、澳門地區的旅遊警示提升至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此外,中國近年對臺灣的文攻武嚇行為持續加劇,羅委員美玲對我方派員赴中執行公務深感憂慮,擔心人員可能遭中國尋釁扣押,並被用作施壓我國接受其政治主張的籌碼。然則,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數據顯示,目前仍有145位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條件的榮譽國民長期旅居中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仍須執行訪視與身分查驗的工作。為此,羅委員美玲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議以科技方法,如線上視訊訪視與身分查驗系統,取代派員赴中執行相關任務,以避免將我國公職人員置於人身安全的風險之中。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四十三)因我國特殊歷史背景,許多1949年隨國民政府撤退來臺之官兵,受限於長期的兩岸對峙局勢,與在中國的親屬分隔兩地。自民國76年兩岸開放探親後,許多退除役官兵選擇返回中國與久別的家人團聚並定居中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此盡力照顧這些曾為國奉獻的退除役官兵,依法核發相關退休俸與慰問金。然則,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8條第1款規定:「現役軍人或退除役官兵死亡而無繼承人、繼承人之有無不明,或繼承人因故不能管理遺產者,由主管機關管理其遺產。」自民國80年代起,部分定居中國的退除役官兵過世後,出現許多冒充親屬身分者向我國政府申請繼承遺產的情形。由於當時中國政局混亂,官方文件資料極易仿造,導致許多身份證明文件的真偽難辨。為解決此問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須編列預算,派員前往中國實地查核,並同時訪視定居在中國的榮民,確認其存續與否,避免出現冒領退休俸與慰問金等情事。然而隨著科技進步,確認定居中國榮民的存續狀況已可透過線上指紋查驗完成,但針對冒領遺產之查核工作,仍須派員赴中國進行確認。根據羅委員美玲調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資料顯示,目前有繼承爭議的案件均為80年代榮民亡故後的遺留問題。隨著近年來中國地區文書驗證與查核流程逐步完善,偽造文件或冒用身分的情形已大幅減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上一次派員前往訪視的時間為民國108年。鑑於現今兩岸關係緊張,中國近年修訂國安法與相關規定,加大對外來人員的限制。大陸委員會也於113年年中將中國大陸旅遊警示調升為橙色。此外,查閱相關報導可知,過往曾有中國官員變造文件,意圖侵占過世榮民的遺產。在此背景下,派員赴中執行查核任務,不僅可能面臨中國官方的刁難,甚至存在被拘禁等風險。羅委員美玲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比照現行確認存續的線上指紋查驗系統,研議可行方案,以先行進行調查或開發其他技術替代方法,避免公務員被迫赴中國執行任務而面臨人身自由受限之風險。
提案人:羅美玲 沈伯洋 林楚茵
(四十四)為協助退伍軍人順利就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負責辦理各項計畫,積極促進退伍軍人謀職媒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透過辦理各類就業媒合活動,並與國內企業聯繫,開拓多元職缺,讓退伍軍人有更多的選擇。近年台積電決定在臺南擴大投資,除整個半導體產業鏈在南部科學園區的群聚,並帶動周邊物流業、生活服務業投資進駐臺南,亦增加在地就業機會。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說明配合南部科學園區產業需求的就業輔導作為,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五)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5年度編列規劃赴中國訪視長居中國就養榮民相關預算顯示,109年度預算編列146萬6千元、110年度預算編列88萬元、111年度預算編列68萬8千元、112年度預算編列69萬8千元、113年度編列48萬9千元、114年度預算編列51萬7千元,經查109年至112年度均受到武肺疫情影響而無法成行,113年受到大陸委員會6月27日發布中港澳旅遊警示影響暫緩辦理亦無法成行,109年至113年度相關預算皆無法執行而繳庫。113年10月9日王委員定宇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詢及此議題,揭示截至113年8月底共有145名榮民長居中國就養,且平均年齡達95歲3個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養護處雖表示每一季都會要求做指紋驗證,由榮民自中國將按壓的指紋卡寄回臺灣,若有疑慮則會由法務部調查局確認,發現問題就停止給與。鑑此,王委員定宇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擬無法赴中訪視長居中國就養榮民之相關配套措施及關懷驗證方式,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六)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王委員定宇有關其轉投資事業持股率及安置率相關資料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率為34.08%,然而安置率僅有18.09%,王委員定宇長期詢及此議題,但其安置率長年未見改善。相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其他轉投資事業之持股率與安置率皆達成衡平,甚至安置率大於持股率,例如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40.06%、安置率45.20%;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25.79%、安置率36.02%;欣嘉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39.00%、安置率60.42%;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率28.80%、安置率甚至高達52.78%。照顧退伍軍人之就業安置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職責,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研商如何改善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之安置率,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七)根據2025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書表顯示,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際退伍軍人事務交流」預算編列1,113萬元,相較於110年度656萬元、111年度641萬元、112年度627萬元及113年度1,103萬元有逐年提升的趨勢。另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3年10月9日送交立法院業務報告書第20頁說明資料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現有美國、日本外,積極拓展英國、愛爾蘭及捷克等國際交流。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說明114年度國際退伍軍人事務交流的展望及具體作為,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股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轉投資事業多達23家,產業類別涵蓋燃氣供應、大眾運輸、製造業及營建工程,多屬公用事業;該等轉投資事業除透過投資收益挹注安置基金外,另一重要功能即為提供退除役官兵就業機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藉由對該等公司派有會薦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高階主管,對事業經營決策及人力運用有較高之影響力,促使轉投資事業在人力運用政策上積極配合,俾利持續拓展退除役官兵之就業機會。
提案人:王定宇 羅美玲 沈伯洋
(四十九)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度第7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導入智慧科技於失智(失能)照護與生活應用相關經費合計1,501萬2千元。惟參據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其中就各榮譽國民之家運用資通訊科技輔助建構智慧照護環境之措施所提重要審核意見指陳:「各榮家使用智慧照護產品經驗缺乏交流平台,軟硬體設備預算規劃及資安防護作業亦未盡妥善;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年度並未編列支應導入智慧照護產品所需購買之軟(硬)體設備及維護等相關經費預算,亦未建立相關績效指標,難以衡量計畫推動成效……」可悉,榮譽國民之家運用智慧照護產品所涉軟硬體設備預算規劃、績效衡量、經驗交流機制,資安防護作業等面向仍有待改善之處。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所屬榮民總醫院、榮譽國民之家導入智慧照護科技輔具所涉之資安防護規範,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五十)為強化退除役官兵向心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3年擴大舉辦陸軍官校百年校慶,成果斐然。惟為防杜中共不時透過各項宣傳搶奪話語權,並利誘我退除役官兵赴中,藉機妨害我國家之尊嚴,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得藉由各項活動之規劃,強化與退除役官兵之連結並凝聚我官兵的向心力,以彰顯我國家之主權。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五十一)為協助官兵順利轉銜民間職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已規劃建立「軍民專長轉銜對照表」,並於官方網站建置軍民專長轉銜運用平台,提供職缺媒合、職能導向課程進修建議等資訊,期能縮短待業時間,使軍中專長得以對接民間職務職能,並幫助官兵習得民間就業所需之職能內涵。而在「適性輔導,促進順利就業」方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有舉辦職涯探索營等服務,協助釐清職涯發展與從業方向;惟現行職涯探索營每年僅舉辦15場次,觸及人數亦僅450人,雖獲好評卻仍顯不足。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職涯探索營之場次增辦,研議相關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五十二)鑑於戰爭發生的不確定性,為能及時因應及有效支援國軍傷患醫療作業、救護民防傷患及維持一般民眾之醫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級榮民總醫院人力及床位已納入醫政動員準備計畫,目前各級榮民總醫院戰傷醫療量能醫事人力計1萬6,546人,床位計1萬5,343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續強化加護病房、手術台等急重症醫療設備,並配合衛生福利部藥政動員準備計畫,完成外傷藥品醫材儲備作業,以強化戰傷醫療,積極備戰與協力應變。
提案人:陳永康 馬文君 林憶君
(五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計畫,主要業務包括職業訓練補助,以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辦理自辦及委外訓練等2項;檢視110至112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自辦或委外職訓,人員參訓後就業率介於82.6%至88.23%間,委辦訓練的就業率僅達67.62%至76.10%間;另參訓人員結訓後取得專業證照比率未達五成,容有提升空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協助志願役國軍官兵以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退伍後順利就業,編列經費辦理職業訓練,升學輔導等課程,但成效未如理想,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繼續追蹤受訓者在職情況顯示每年待業中的退役官兵仍有數百人,約占就學就業輔導者的二至三成,恐對於青年從軍的意願大打折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是退除役官兵服務照顧的專責機關,持續推升退除役官兵的福祉更是核心工作之一,順利再就業應該是最首要的目標,從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製年度預算書內容逐年增加歲出金額,不難發現對於無職榮民的就醫就養費用占比居高不下,準此,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該籌思如何精進退除役官兵之就業輔導,創造退除役官兵順利就業、社會安定進步及政府資源有效運用的三贏成果。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數處農場幾經發展,已經成為國內主要山林資源保存、觀光休憩及農產品供銷的著名景點;位於嘉義縣境的嘉義農場坐落曾文水庫湖畔,面積565.75公頃,生態環境豐富,諸如水庫魚、老鷹、松鼠、五色鳥、蝴蝶及百年黃玉蘭、星蘋果、澳洲湖桃、咖啡、玉荷包荔枝、馬拉加西巨竹等。尤其嘉義縣四季溫暖,陽光日照充足,是非常適合觀光發展的地區。113年11月25日嘉義縣政府在中央的協助下建設完成「大埔藍色公路遊憩廊帶-曾文水庫觀光遊艇碼頭」工程,未來縣府也將同步整合數位軟體行銷及觀光新建工程,大埔「曾文水庫藍色公路十里畫廊景緻」將晉級為臺灣秘境首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嘉義農場正位於此廊帶的範圍內,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該善加運用,積極規劃嘉義農場未來新定位,與縣府互為夥伴,共同推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並增加嘉義農場收益。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主要招募社區志願服務人員及榮欣志工,提供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對年長獨居榮民及遺眷提供就醫協助、送餐服務、日常生活照顧、居家訪視服務等,立意良好。審視成果,的確有提供榮民、榮眷生活上的關懷及照顧作為,令人感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4年度「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3,358萬9千元,作為其中403人之費用,但志工服務並無固定規範,包含職務內容、時數及考核機制等,此項資源運用監督強度為何?亦沒有評估標準,難稱符合規範。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籌思制定該預算用途及支用方式,俾符預算編制相關規定。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五十六)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案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榮民安養及養護」分別編列預算用於訪查大陸地區高額遺產繼承人,及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及辦理指紋驗證,派員赴大陸計畫預計於114年8至11月間執行,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已連續數年未實際派員前往大陸進行關懷與訪查,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未派員赴陸之原因,及114年度若仍未能派員訪查之替代方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五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法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業務,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1及112年度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人事費均較原編預算超支,爰以動支第一預備金、經費流用等預算調整方式因應。為兼顧軍職人員退休金權益與軍職人員退撫基金財務永續性,允宜覈實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之預算,妥為掌握官兵離退情形並做好因應措施。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五十八)鑑於近年退除役特考時有錄取不足額情形,以112年退除役特考三等考試為例,一般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及衛生行政等類科,錄取人數皆未達需用人數,其中勞工行政及社會工作類科,到考人數甚至未達需用人數,導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構缺額難以補實,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職業訓練中心辦理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時可積極宣導,鼓勵報考。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五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多年來自辦班次績效優異,甚受退除役官兵歡迎,為委辦班次無論在班次達成率、訓後就業率、及取得證照率上,皆遜於自辦班次,以近3年數據為例,自辦訓練達成率平均約95%,訓後就業率86.8%、取得證照人數比率97.3%;委辦班次達成率平均約91.4%,訓後就業率67.6%、取得證照人數比率87.9%,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探究原因,積極要求提升委辦班次訓後就業率及取得證照人數比率。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相關原因及提升績效方法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後疫情時代來臨,受疫後「免疫負債」影響,民眾就醫頻率增加,加之醫療自費市場發展,年輕醫師更傾向選擇不用值班、醫療糾紛少,待遇高如:皮膚科、骨科、眼科、泌尿等專科,導致「內、外、婦、兒、急」診等住院醫師招募不順,人力缺乏之情況恐再度發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為國內醫療龍頭,應提早規劃相關醫師人力進用,以確保榮院維持高品質醫療服務。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福壽山、清境及武陵等3高山農場,每年於特定時節皆迎來大量人潮,惟受到地處偏遠,交通不便之影響,3高山農場員工缺額率始終居高不下,最嚴重者如福壽山農場,缺額率近三成,如此恐對服務品質造成不利影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執掌所屬農場機構之督導,應妥思對策,積極擴大人員招募及提升待遇或其他服務誘因,亦可向農場周邊部落積極招募,以充實人力。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二)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739萬7千元。近年來在推動退役官兵的就學和職業訓練輔導方面,應持續關注其學習情況和訓練後的就業成果,並提供進一步輔導,確保學到的技能能實際應用在工作上。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十三)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措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40萬元。查該項預算歷年皆維持不變,考量到歷年合作學校與輔導人數有別,例如:112年合作學校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勤益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113年則另增加致理科技大學、萬能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顯見預算編列方式並不合理。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六十四)鑑於近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訓練機構職業技術訓練雖頗有成效,惟對於花東地區及偏遠地區之退除役官兵欲學習參加職訓之便利性仍不夠友善。就以113年4月3日花蓮地震為例,則因交通中斷問題導致花東地區退除役官兵上課權益受到影響。爰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與國防部及教育部協調溝通、合作未來可將相關職訓或就學課程聯合招生,於就近營區開放課程,讓現役與退除役官兵共同學習,共同有機會取得第二專長機會,此外,並可藉此相互多交流,更可達到全社會防衛韌性之意義。
提案人:林憶君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五)鑑於114年為抗戰勝利80週年,是為寓意深遠的重要時刻,回顧歷史,國軍先賢先烈及榮民袍澤前仆後繼、不畏犧牲奮勇抗敵,成為同盟國在亞洲戰場的主力部隊,為二戰美英盟軍勝利奠定契機,致日本最終無條件投降,臺灣及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協助恢復越南及韓國獨立地位。為緬懷先賢先烈抗戰精神,感念榮民袍澤抵禦外侮守護家園,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宣揚抗戰勝利80週年精神,於榮民節辦理相關系列活動,並編製以抗戰為主題專書刊物,透過史戰記載或實訪參戰前輩口述歷史,擴大宣揚抗戰勝利各項文宣作為,彰顯榮民袍澤共同抗敵禦侮所創造之勝利,表達對榮民前輩的崇敬與感念。
提案人:馬文君 黃 仁 徐巧芯
(六十六)屏東榮民總醫院日前發生1名護理師於工作期間,因性別認同導致身心狀況不佳;屏東榮民總醫院事後卻僅表示:初步調查結果不是職場霸凌事件,可能是性別友善認知不足有關。然依法院實務見解,職場霸凌係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的身心壓力;本案是否屬職場霸凌,仍須待調查結果揭曉後,始得論定。為建立友善工作環境並強化職員心理輔導機制,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導所屬機構同仁每年接受性別平等教育,建構多元性別友善設施及支持性環境,建立透明機制,完善職場申訴與支援系統,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伯洋 林楚茵 王定宇
(六十七)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預算編列6,425萬5千元。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的全日護理人員與病患比例都符合標準。然與衛生福利部推行的各層級醫院三班護病比政策相比,仍有進步空間,需要更周全之規劃,進一步提升各級榮民醫院的醫療照護品質。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定宇 沈伯洋 羅美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十八)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166萬4千元。業務包括補助醫學系公費生之承辦學校教學用設備,及補助公私立醫學校院醫學系公費生培育經費,獎補助費雖因學生有休、退學的情況,使預算執行率未能達到100%,惟考量偏鄉醫療人力缺乏,亟待醫學系公費生畢業後支援,每1位醫學系公費畢業生對偏鄉醫療都發揮極大的助益,爰請國軍退除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各校協調,務必盡量使受獎補助之每1位公費醫學生都能完成學業,以投入偏鄉醫療服務。
提案人:黃 仁 馬文君 徐巧芯
(六十九)114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預算均屬獎補助費,係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補助符合資格之醫師41人,平均每人年148萬2千元,預算編列6,076萬2千元。依據114年度預算書(P17)所稱本計畫112年實施成果:衛生福利部籌組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計畫工作小組」核定國軍退除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54名公費醫師,實際補助50名。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4年度預算擬編41名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補助金,顯與以前年度落差近20%,該項獎補助計畫實質效益、執行方式容有改善空間。考量嘉義縣幅員廣大,偏遠鄉鎮地區醫院因生活機能便利性不佳,影響醫師招募及留任意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積極爭取納入本計畫補助範圍及補助名額,以利醫師羅致及留任,並維護民眾就醫權益。
提案人:陳冠廷 沈伯洋 王定宇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定宇、林召集委員憶君出席說明。 -
主席第25款暫行保留。
報告院會,本案各款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
現有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請院長召集協商。 -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11─2─17)次院會討論事項第1案「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擬請院會作成決議如下:請本院院長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思銘 -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案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擬提請院長召集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議:請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
報告院會,現在總預算公開會議部分,已經處理告一段落,我們現在休息3分鐘,休息後改開秘密會議,處理機密預算部分,現在休息。
休息(10時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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