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星期五)10時 @ 本院議場 (主席:韓院長國瑜)
  • 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長 周萬來
    副秘書長 張裕榮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卓榮泰
    外交部次長吳志中
    國防部部長顧立雄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
    經濟部部長郭智輝
    交通部部長陳世凱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
    農業部部長陳駿季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泰源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
    文化部部長李遠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垂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
    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范佐銘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
  • 主席
    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請副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 張副秘書長裕榮
    出席委員51人,已足法定人數。
  • 主席
    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請副秘書長宣讀第3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 報告事項

  • 項目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 主席
    報告院會,針對第3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決定:第3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請宣讀第二案。
  • 項目
    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 項目
    三、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三、本院委員葛如鈞等3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四、本院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五、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六、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七、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八、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2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十九、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2人擬具「電影法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六、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5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七、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八、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二十九、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一、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三十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四、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五、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八、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三十九、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一、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二、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9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三、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四、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四十六案,現有本院賴瑞隆委員提出撤回提案。
  • 委員賴瑞隆來函

    案由:本席擬撤回「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並自行通知其他共同提案人及連署人。
    賴瑞隆
  • 主席
    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同意撤回。
  • 項目
    四十七、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四十七案,現有本院蔡其昌委員提出撤回提案。
  • 委員蔡其昌來函

    案由:本院委員蔡其昌撤回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並自行通知其他連署人。
    蔡其昌
  • 主席
    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本案同意撤回。
  • 項目
    四十八、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四十九、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6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4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二、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三、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五、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六、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五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擬撤回前提之「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三、內政部函,為本院制定新住民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針對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身分者,盤點現行相關法令及政策措施,並規劃應享有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四、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六十五、經濟部、交通部函,為修正「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一條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六、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阿肯色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七、農業部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六十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主席
    台灣民眾黨、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七十、司法院函送本院制定資恐防制法之附帶決議113年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二、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通過附帶決議第1項、第2項及第4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三、勞動部函送本院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通過附帶決議第1項至第3項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凱米颱風風災災區範圍」,並自113年7月22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五、行政院函,為修正「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六、行政院函,為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113年11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七、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3年11月27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八、行政院函,為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並自113年11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七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內政部函,為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三、內政部函送「槍砲彈藥審認爭議諮詢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四、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罰鍰提撥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姓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七、大陸委員會函,為修正「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 主席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八十八、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僑務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經濟部函,為修正「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其總支出預算比例」,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九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資料收費標準」第四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三、經濟部函送「高雄臨海產業園區特殊性工業區空氣品質監測特定設施使用費費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汽車用輪胎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五、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加油站商業」團體業別名稱為「加油(氫)站商業」及其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六、經濟部、財政部函,為修正「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及「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七、農業部函送「朱蕉及紫薇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亞利桑那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九十九、農業部函,為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三,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伊利諾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農業部函送「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修正條文及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農業部函,為修正「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瑞士及美國紐約州、密蘇里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北達科他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五、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六、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紐西蘭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七、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田納西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奧克拉荷馬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九、財政部函,為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六條之三及第二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財政部函,為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一、財政部函送「國有房地參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二、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三、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四條之一條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一條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一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一條之一條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交通部函,為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營運管理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一、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高雄國際航空站編制表」等5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二、交通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三、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四、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事務官辦理各類事務之範圍」貳之三,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五、司法院函,為修正「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六、司法院函,為修正「公證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七、司法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編制表」等9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二九、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新增「舞蹈症─棘紅細胞增多症」為罕見疾病,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一、環境部函送「排放管道中氨氣之檢測方法─靛酚法(NIEA A408.73B)」,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二、環境部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氨氣之檢測方法─靛酚法(NIEA A408.72B)」,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三、環境部函送「水中濁度檢測方法─濁度計法(NIEA W219.53C)」,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四、環境部函,為廢止「水中濁度檢測方法─濁度計法(NIEA W219.52C)」,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五、環境部函,為修正「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三六、環境部函送「排放管道中總硫氧化物檢測方法─沈澱滴定法(NIEA A405.75A)」,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七、環境部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總硫氧化物檢測方法─沈澱滴定法(NIEA A405.74A)」,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項目
    一三八、環境部函送「碳費徵收費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 項目
    一三九、環境部函,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名稱修正為「環境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1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主席
    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140案至第234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143至146、149至151、153、155至162、164、165、167至170、201、212 及230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請宣讀。
  • 項目
    一四○、國防部函送「113年度第4季管制預算運用暨全年度撤案情形統計表」(公開部分),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一、國防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二、國防部函送113年第4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統計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四、經濟部函送台電公司「離岸風電與太陽光電所需饋線之規劃與目標及各再生能源饋線分布、預算與期程」113年1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五、經濟部函送產業園區管理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113年度第4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六、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3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七、經濟部函送「晶創臺灣方案執行情形」113年1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八、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高雄市前鎮及小港地區土地利用情形及可活化土地規劃情形」113年下半年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四九、經濟部函送商業發展署113年度截至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經濟部函送「再生能源轉型─供電可靠度配套措施」114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二、財政部函送公股金融機構進用香港金融人才去識別化資料113年12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三、財政部函送「臺美基礎建設計畫融資」及「離岸風電融資項目」去識別化資料截至113年12月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五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截至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3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五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科技最新發展與政策113年下半年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七、中央銀行函送113年度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五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3年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 項目
    一五九、文化部函送113年1─12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六○、核能安全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三、交通部函送鐵道局代辦臺鐵新建工程執行情形114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六四、交通部函送113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五、交通部函送113年度第4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六六、交通部函送「觀光署辦理穩定旅宿服務量能」114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3年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六八、數位發展部函送113年第4季堵詐、阻詐作為成效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六九、數位發展部函送資通安全署113年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七○、數位發展部函送數位產業署113年度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楠梓科技產業園區第三園區財務配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核融合技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核融合技術及國際鏈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七四、中央研究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研究基金新增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五、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公共服務委託專業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七六、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健全員工管理營造合理友善工作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七、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七八、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學產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七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出版品與衍生商品之產銷現狀研議及改善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八○、文化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文化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4項「文化發展基金113年度推動客家文化相關業務及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i郵購外部客源不足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1項盤點清查貨轉郵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3項i郵箱推廣之具體精進作為與收益提升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9項貨轉郵業務強化郵件源頭管理及重新開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財務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33項「重新審視各項規劃中及進行中建設之財務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42項資通訊安全防護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43項獎補助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八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8項推動亞洲跳島郵輪聯盟及促進北海岸整體觀光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航空警察局治安防治、案件偵辦與查緝執法等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2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6項及新增決議第9項提升數位存款帳戶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提升i郵箱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8項及新增決議第11項提升未滿40歲存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0項協助精進政府執行防詐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2項提供資費調整及週日、國定假日快捷遞送服務相關效益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4項推動與國內金融業者洽談以中華郵政存簿儲金帳戶進行身分驗證服務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一九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決議第10項強化客運及觀光遊憩水岸開發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8項「對中天新聞台訴訟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9項「新型電信工具詐騙防範與偵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1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之專業服務費委外辦理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2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法定業務與對應預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5項「因疫情影響,降低民眾裝設4K機上盒與業者製作推廣地方文化內容節目之意願,112年度改善情形及113年度加強推動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6項「專業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0項「網際網路傳播計畫之專業服務費委外辦理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第3項「避免兒少接觸性影像犯罪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 項目
    二○八、考選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考場試場環境噪音改善工程進度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九、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一○、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一一、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一二、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一三、法務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項目
    二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盤點「長期照顧服務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子法照顧服務辦法等相關法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二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預防及延緩失能整合服務計畫之執行成果與相關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二一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17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二一七、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0項及第21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二一八、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二一九、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新增決議第15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項目
    二二○、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2,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研究發展費用之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行車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新增決議第3項「如何在基金財源大幅銳減之困境中,確實保障有線廣播電視用戶之收視權益與品質,並維持各項相關業務順利推展」專題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5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6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預算凍結專案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 項目
    二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決議第3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 主席
    報告院會,第二三五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之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 項目
    二三五、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該條例施行執行情形書面報告」案等350案,均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六、本院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2年6月30日)」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0年度預算書等1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0年度決算書等8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 項目
    二三九、本院委員翁曉玲、沈發惠當選第11屆第3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 質詢事項

  • 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 項目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就非法槍枝問題持續嚴峻,查獲數量高居不下,影響社會治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 項目
    二、本院羅委員智強,就住院醫師人員短缺,薪酬福利過少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 主席
    報告院會,本院今天有兩位委員過生日,第一位是陳俊宇委員,第二位是蔡易餘委員,我們掌聲祝賀他們生日快樂!
    報告院會,現在針對行政院院長的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 主席
    在進行質詢之前,我們先請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張副秘書長裕榮
    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外交部林部長佳龍本日因公請假,由吳次長志中代表列席;客家委員會古主任委員秀妃本日因事請假。報告完畢。
  • 主席
    現在我們開始繼續進行施政質詢。
    請王育敏委員質詢。
  • 質詢:王委員育敏:10:32

  • 王委員育敏
    (10時32分)謝謝院長,有請卓院長還有顧立雄部長。
  • 主席
    麻煩請卓院長備詢,請國防部長備詢。
  • 卓院長榮泰
    王委員好。
  • 王委員育敏
    院長好。院長,你昨天有參與總統所召開的國安會議嗎?
  • 卓院長榮泰
    有參加。
  • 王委員育敏
    昨天總統正式召開記者會,宣布臺灣要恢復軍事審判,今天所有媒體都以頭版頭條在談這件事情,引發高度的關注。過去民進黨,特別是我要先請教我們的國防部部長,過去在2013年的時候,我們的顧立雄部長當時是人權律師,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在洪仲丘案的時候,你要幫他平反,你當時還高喊:我們絕對不允許軍法復辟。當時整個修法就是廢除了軍事審判,軍事法庭要提釋憲的時候,你還高喊:絕對不允許軍法復辟。你當時喊得這麼大聲,說要捍衛洪仲丘的軍中人權;說要捍衛許許多多軍中好朋友的人權,請問您背棄您的價值了嗎?今天賴總統宣布要恢復軍事審判,請問是不是有背於當時您所主張的價值跟理念?
  • 顧部長立雄
    跟委員報告,過去的軍事審判確實有違反憲法而且不被人民信任的這樣一個情況,所以我的見解並沒有改變,過去的軍事審判確實是違反憲法。
  • 王委員育敏
    現在有改變了嗎?
  • 顧部長立雄
    接下來我當然會……
  • 王委員育敏
    現在也沒有改變啊!這十年來有做任何的改變嗎?
  • 顧部長立雄
    接下來我當然要盡我個人最大的努力,確保我們重新開機的軍事審判制度會跟過去的制度是不一樣的,我們要確保公平審判,我們要確保合乎正當法律程序的原則。
  • 王委員育敏
    那你的方案出來了嗎?
  • 顧部長立雄
    我們現在……
  • 王委員育敏
    方案如果還沒有出來,賴總統就已經高喊要恢復軍事審判,這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因為他已經決定要恢復了。
  • 顧部長立雄
    我們現在正在全盤的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
  • 王委員育敏
    但你不知道你的配套做不做得到。
  • 顧部長立雄
    關於相關的配套措施,譬如說,過去有一個被詬病的地方,就是軍法官的身分保障容易被外部干預,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就要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然後也要訂定軍事法院的組織法,提到法律的位階,軍事檢察署的組織法也要提到法律的位階。
  • 王委員育敏
    部長,容我提醒你,如果修法就可以完成這些事項,為什麼在當年(2013年)的時候你那麼的堅持,一步都不讓,絕對要廢止軍事審判?因為你不相信軍中這種官官相護的文化會有所改變,當時你是非常非常堅定的,寸步不讓,這個讓大家印象非常的深刻。但是你現在又說透過修法其實可以改善,如果透過修法可以改善,我記得當時國防部、法務部也提出相關的說法,他們也可以改善,但是你並沒有給他們任何的機會,你也說絕對不可行。所以當時在民進黨的主導底下,我想柯總召也在現場,當時民進黨立院黨團,包括顧立雄律師,包括我們今天的外交部林佳龍部長,他當時是立法委員,因為洪仲丘事件是發生在臺中市,你們的態度是寸步不讓,你們認為這是最好的改革,這是進步的改革。我今天要問的是,如果當時你們堅持這樣的價值跟理想,覺得這個是最進步的象徵,那今天我們軍中的人權是要倒退走了嗎?你們當時捍衛軍中人權,喊得震天價響,今天總統講一句話,你們就完全退讓,當總統提出要恢復軍審制度的時候,你都沒有任何意見嗎?你沒有表達反對嗎?你沒有把你當時的堅持跟理想都說出來嗎?
  • 顧部長立雄
    跟委員報告,如果您去看現在的軍事審判法,它並沒有完全廢除軍事審判制度的存在可能性,也就是說……
  • 王委員育敏
    平時是沒有的,平時是完全廢除的,只有戰時。
  • 顧部長立雄
    平時是沒有,但是戰時要恢復。那麼平時如果我們不做好全盤的修正規劃,讓軍事審判制度合乎一個公平法院設計的話,到了戰時,我們如何憑空出現一個可以兼顧人權、真實發現,然後能夠兼顧軍紀維護的這樣一個審判制度?所以我們現在……
  • 王委員育敏
    請問你當時主張要廢除的時候,你怎麼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呢?當你是人權律師的時候,你怎麼沒有考慮到?當時的國防部也這樣告訴你,法務部也有這樣的聲音啊!但是你們的價值跟主張就說這個完全不需要考慮,就是一般的司法絕對會優於現在的軍事審判,這個才是對人權最大的保障,這是你們的堅持。
  • 顧部長立雄
    我想我現在……
  • 王委員育敏
    但你現在都變了!
  • 顧部長立雄
    沒有,我沒有變,我的見解沒有變。我已經講過了,我們現在要重新打造的軍事審判制度是一個符合公平法院設計的審判制度,而要揮別過去那一段被人詬病、不被人信任的軍事審判,這一點是重新開機、重新打造,而不是恢復過去那樣的軍事審判。
  • 王委員育敏
    那過去的國防部都不能做?部長,過去國防部這樣主張的時候,你們就認為它通通做不到,它還是會官官相護,這個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到你當部長的時候,你就覺得這個可以?這個就是昨是今非嘛!接下來我要講,我想你的立場轉變了,大家也看得非常清楚,我要問卓院長,事實上,我們現在的軍事審判制度只有到戰時的時候才會啟動,當總統一宣布恢復軍事審判的時候,是不是宣告我們要進入準戰爭的狀態?
  • 卓院長榮泰
    報告委員,並非如此,當年廢除軍事審判所著重的是國內的內在因素,針對因為凌虐而產生對軍人人權……
  • 王委員育敏
    我們的現行的法條是這樣子嘛!只有戰時才可以啟動、恢復軍事審判,那當總統這樣宣告的時候,今天這件事情都上了頭版,很多民眾的感覺就是,我們現在法令是這樣子規定,戰時我們才啟動軍事審判,所以當總統這樣一宣告的時候,給人家的感覺就是我們要進入準戰爭狀態了,所以各方面就是異於平時,我們要做更好的準備,是這樣子嗎?
  • 卓院長榮泰
    真的並非如此,當年是因為內在的因素,今天是有外來的威脅,我們多少現役軍人因為不當的被利用、被教唆,而且被不同的條件、被不同的人引誘,做了一些不利於國家的事情,這是來自於外來的威脅,不同於當年的內在威脅、內在因素。同時,我們現在也會加強軍法官人事條例,讓軍法官能有一個更具法律程序、人權教育完全訓練的人事條例,這樣一來,我們只對特定的對象──現役軍人,特定的軍事犯罪行為,包括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五大行為的軍事犯罪,有特定對象、特定行為,而不是平戰之分,只是對於這些現役軍人,國家、國人不容許他們違背對國家忠誠的義務,在這樣的時候才會啟動。
  • 王委員育敏
    我們當然不允許這樣子的情況發生,但是當時修法廢掉軍事審判,規定平常時候完全、絕對不能啟用的就是民進黨,所以今天你們必須面對的就是昨是今非這樣的問題,大家都不知道你們的立場為什麼會做這麼大的轉變。
    另外,昨天總統所宣告的這17項事實上讓人民感覺到他的言論自由、行動自由、兩岸交流受到了很大的心理上的威脅,因為用一些不確定的概念來指控,只要今天交流,你可能就是中共同路人。
  • 卓院長榮泰
    並非如此。
  • 王委員育敏
    這一個部分若並非如此?我要告訴院長的是民間的感受現在就是如此,因為你們列出來的這17項統統都是限縮,包括文化的、教育的、青年求學的,甚至是連民意代表,中央級和地方的民意代表過去沒有管制的,現在都要管制,觀光業者也大跳腳,現在要去大陸旅遊的統統都要登錄、報備。觀光業者也直接告訴你們,如果這樣,就宣布戒嚴就好了,就說兩岸不交流就好了,不用大費周章,直接說從此以後我不贊成大家兩岸交流,兩岸交流從此可能會中斷,這樣宣布是不是比較乾脆一點?
  • 卓院長榮泰
    但無論是旅遊、觀光、訪問、宗教活動,把人帶到中國大陸去卻沒有帶回來,留在那邊的人,難道政府一點都不需關心嗎?
  • 王委員育敏
    當然要關心啊!
  • 卓院長榮泰
    揭露制度是希望大家……
  • 王委員育敏
    比例有很高嗎?要因噎廢食嗎?只是因為幾個案例,就去阻礙了一般正常的交流嗎?
  • 卓院長榮泰
    沒有,報告委員,案例已經相當多了。
  • 王委員育敏
    有多少?請說。
  • 卓院長榮泰
    包括一貫道,包括其他的宗教團體。
  • 王委員育敏
    總共有多少案例?請報告。
  • 卓院長榮泰
    這個我們會後給……
  • 王委員育敏
    很多是多少?
  • 邱主任委員垂正
    目前在中國大陸跟我們舉報的案件加總起來有71件,他的人身安全,他被中國大陸……
  • 王委員育敏
    是累計的,還是每一年有71件?
  • 邱主任委員垂正
    從去年(2024年)到現在有71件,隱藏的案件搞不好更多……
  • 王委員育敏
    相較以往多多少?
  • 邱主任委員垂正
    加上剛剛院長所說……
  • 王委員育敏
    相較於一年200萬人次的交流,請問這個比例是高還是低?
  • 卓院長榮泰
    不能用比例來看,任何一個國人我們都需要關心。
  • 王委員育敏
    我覺得院長,不如你們就宣布,民進黨現在由賴總統主政,其實是反對兩岸交流的,這樣宣布真的比較快,不要讓大家模棱兩可了。
  • 卓院長榮泰
    並非如此。
  • 王委員育敏
    再列17項的話,我覺得大家就是多做工而已,其實真的就直接講,主張兩岸不交流了,我真的覺得這樣比較快。
  • 卓院長榮泰
    對等尊嚴、健康有序的交流是我們在推動的。
  • 王委員育敏
    但你們現在是大幅限縮,也不算健康耶!現在要交流的人心生恐懼,因為很容易就被戴上一頂紅帽子,宗教方面大概也沒有辦法自由交流,學術交流也說這樣可能是有問題的,都會被臆測。
  • 邱主任委員垂正
    委員,你這樣是言過其實,我們反而是推動健康有序的正常交流,去風險化、去政治化,讓從事交流的人單純化。
  • 王委員育敏
    健康在哪裡?怎麼去風險化?你現在跟大陸都不交流,到那邊的人你也都愛莫能助,你說現在有七十幾個,你也沒有辦法去救人,那怎麼去風險化?也沒有啊!
  • 邱主任委員垂正
    其實現在有風險,因為中國大陸才推出懲獨22條,對國人的人身安全確實造成風險。
  • 王委員育敏
    現在的陸委會是完全沒有功能的!主委,真的很抱歉,我必須這樣子講。陸委會是要促進兩岸人民相互之間的交流才有業務,如果不交流,你們其實根本就沒有業務,所以你們的組織應該要重新好好思考一下要不要再造。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我們對於對等尊嚴、健康有序的交流還是持續推動。
  • 王委員育敏
    好,因為時間的關係,我還有下一個議題。我想請卓院長好好思考,昨天賴總統這樣宣告之後,對於整個臺灣社會人心所產生的衝擊效應是什麼?我剛剛講的不是危言聳聽,大家真的心裡會覺得:臺灣是準備要打仗了嗎?民間這一股聲音已經出來了。如果治國是要安定民心的話,事實上,你們這樣的作法,我只能說其實還滿不智的,會引起民心的騷亂。
    接下來,我要問另外一個重要的能源議題,3月5號在政大國關中心舉辦了一場TTX區域兵推,請問卓院長有掌握這一場兵推嗎?知道嗎?
  • 卓院長榮泰
    這個階段的兵推我沒有參加。
  • 王委員育敏
    部長有掌握嗎?
  • 顧部長立雄
    我想這是民間所進行的一個……
  • 王委員育敏
    你們國防部也沒掌握?
  • 顧部長立雄
    我們國防部沒有參與。
  • 王委員育敏
    民間舉辦的你們應該要掌握。其中結果特別提到這場兵推所下的幾個參數,從裡面跑出來的發現臺灣能源風險係數高達0.99,呈現了一個緊急狀態。那一場兵推當中,AIT的前處長司徒文其實也有參與,他提出來的質疑是臺灣明明有電力缺口,其他國家都積極地擁抱核電,為什麼民進黨政府對於核電有所排斥?而兵推結論的建議是臺灣應該參考日本及韓國核能政策,立即重啟既有核電廠,提升電力系統的穩定及效率。請問院長,對於這樣的兵推結果、這樣的建言,你有什麼樣的看法?
  • 卓院長榮泰
    任何團體經過嚴謹的程序所做出來的建議,我想政府都應該列為重要的參考,但是我們也會反覆去檢驗它內部結果所呈現出來的資訊,如果認為政府應該有調整空間,我們會樂於跟大家來做溝通,但是……
  • 王委員育敏
    所以院長,你的態度是開放的嗎?對於這樣的結論,你的態度是開放的嗎?
  • 卓院長榮泰
    對於任何一個嚴謹的研究,我們都開放跟他討論。
  • 王委員育敏
    你個人有沒有排斥核電?
  • 卓院長榮泰
    核電現在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在法律規定下,我們是朝非核家園……
  • 王委員育敏
    如果說今天我們的能源風險已經危及國安了,前面你說恢復軍事審判是因為危及國安,如果今天已經有兵推的結果告訴你,臺灣的能源風險高達0.99,呈現一種緊急狀態,我們要繼續反核嗎?我們要繼續非核嗎?還是國家安全比較重要,在這樣的節骨眼,我們應該以國家安全為優先,所謂的非核政策也可以考慮轉彎、也可以考慮修改?
  • 卓院長榮泰
    我們在環境基本法裡面,國家朝非核家園邁進,這個是法律規定,但如何邁進,路徑很多……
  • 王委員育敏
    法可以修啊!剛剛部長也說要修軍審法。
  • 卓院長榮泰
    現在我們採取的是以發展多元綠能,以及增加儲能、增加各種方式、節能,走向我們這個路徑,至於未來新的核能技術如果成熟發展,臺灣願意跟各國來接受這種先進科技的共同討論、研究,甚至我們進一步來做各種的規劃。
  • 王委員育敏
    所以院長,你不排除核能這個選項嗎?在我們多元能源裡面,有沒有完全排除核能這個選項?
  • 卓院長榮泰
    如果它能夠保障核安的安全、能夠沒有核廢料處理的困難,而且社會上大家都有普遍的共識,我們當然願意就新的核能技術來做更多的討論跟研發。
  • 王委員育敏
    所以我們不用繼續擁抱非核家園,對不對?以臺灣現在的處境,我們是獨立的島嶼,在天然資源相對匱乏的情況底下,我們還希望我們的台積電不要去美國,多留在臺灣,我們的能源供應穩定一直是一個大問題啊!所以這一題,如果你們前面在軍事審判上面立場做這麼大的轉彎,為什麼非核這個議題不能轉彎?
  • 卓院長榮泰
    我們是開放討論的,如果有核安的保障……
  • 王委員育敏
    所以有必要的時候,可以使用核能,對不對?
  • 卓院長榮泰
    有核安的保障,沒有核廢料處理的困難,社會有共同的共識,我們都願意開放討論,接受新核能技術的共同討論。
  • 王委員育敏
    好。立法院現在有相關的法案──關於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的修法,請問行政院,您的書面報告意見是要贊成,還是反對,還是不置可否,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 卓院長榮泰
    只要大院通過的法律沒有違背憲法的精神,破壞五院的體制,能夠充分地討論、民主的表決,任何出來的,行政院該遵守,我們會尊重立法院。
  •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們不會表達反對的立場,對不對?行政院不會表態反對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的修法,讓核三廠再延役?
  • 卓院長榮泰
    這個在大院朝野內部的協商,我們沒有表示意見,但如果來問行政院意見,我們會看朝野協商的內容如何,再一起討論。
  • 王委員育敏
    好,我希望院長你應該拿出你的高度喔!能源的問題其實沒有政黨之分,它真的是為了國家的永續發展,就是怎麼樣是一個穩定的能源選項,所以在這一題方面,我真的覺得非核家園可以退散了,就是現在全世界沒有人在談非核,都在談減碳,這個經濟部長應該也很清楚。所以在符合世界潮流的趨勢底下,加上美方已經多次提醒,連兵推時前AIT處長都直白地講,他不知道為什麼臺灣不要使用核電,都講得這麼大白話了,我覺得我們的政策應該到了調整跟轉彎的時候,希望到時候如果有相關的修法,行政院可以拿出你的態度,不應該是繼續的阻擋。
    接下來我要問一個,5月世界衛生大會又即將要召開了,院長,你知道嗎?川普一當選之後,就說他要退出世界衛生組織,然後現在聯合國也已經證實了,明年1月22號美國正式退出WHO。過去我們說我們希望重返WHA,我們希望可以拿到門票去開會,但是這個消息傳出來,我覺得對我們來講是一個非常不利的訊號,當我們最強大的盟友──美國都要退出WHO的時候,請問將來在裡面誰要幫臺灣發聲?誰要幫臺灣建言說,讓我們有機會再拿到門票,重返世衛的大門?是不是美國退出之後,我們沒有機會重返世界衛生大會,那個門我們再也進不去了?
  • 卓院長榮泰
    我國一直很積極地想要設法參與任何正式的國際社會組織,即使在目前政治環境下,我們也認為有意義的參與是我們至少要達到的目標,那麼在任何的國際組織裡面,我們都還有我們的盟友、盟邦可以幫我們發出正義的聲音。
  • 王委員育敏
    但是院長容我提醒你,我們的友邦從2019年16個友邦,2024年已經掉到只剩下11個友邦了,我們的朋友真的也越來越少了,少了美國這個超級好朋友之後,我們的力量會越來越薄弱,我要問的是,我們的因應方案是什麼?我們的因應策略、對策到底是什麼?
  • 卓院長榮泰
    首先,我國的公共衛生體系一樣是得到世界各國的肯定,在這個情況底下,我想我們會爭取更多即使是非我們的盟邦,能夠共同在這個利基點上替我們發出更大的聲音,臺灣參與對國際組織是有利的,對全球的公共衛生體系是有利的。至於具體的措施,之前我們都會有很多的宣達團,會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 王委員育敏
    你們還沒有研擬相關的措施吧?有嗎?外交部有方案嗎?衛福部有方案嗎?這個訊息你們有看見嗎?
  • 吳次長志中
    報告委員,我們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美國當然是我們最重要的盟邦,第二大在世界衛生組織貢獻最大的,在財務上是德國,歐洲、歐盟各國在這邊都有非常大的貢獻,其實有關參與世界衛生組織,我們已經可以聽到很多次,像法國、像德國,不斷在表達支持臺灣的有意義參與,所以目前外交部的方案是強化跟歐洲這些在世界衛生組織有強大影響力的民主國家的……
  • 王委員育敏
    好,次長,我就直白的問,今年5月,請問在世衛大會裡面會積極幫我們發聲的會有幾個國家?會有幾個盟友?
  • 吳次長志中
    這是我們現在正在努力的,但我們確認絕對會有民主國家或是歐洲國家發聲支持我們的。
  • 王委員育敏
    會比去年更多嗎?
  • 吳次長志中
    現在我們正在努力當中,因為還有一段時間,這就是外交部現在正在做的事情。
  • 王委員育敏
    我想這個部分大概次長也不敢給出任何的承諾跟保證,我只是要讓院長跟部長們看到國際局勢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好,特別是川普上任之後,他有他自己的政策主張,有一些國際組織他不見得要繼續待在裡面,如果我們仰賴的是美國的力量的話,恐怕要思考再去多爭取其他的盟友,更加大力量,我們在國際上面想要繼續加入一些國際組織才可能有希望,要不然連美國自己都退出了,我們哪有什麼力量可以加入?這個情境對我們來講其實是很險峻的,我希望大家上緊發條,知道在國際局勢上面並沒有我們自己想像的那麼穩定,這個部分真的是請我們的外交團隊要多努力。
    接下來我要問的是……
  • 卓院長榮泰
    謝謝委員,我覺得我們的國際情勢當然不是那麼順暢,但最大的障礙是來自中國,而不是幫我們的人,阻擋我們的人才是我們最大的對手。
  • 王委員育敏
    它的挑戰一直都在,這個是我們早就知道的……
  • 卓院長榮泰
    所以我們……幫助我們的人,我們很感謝。
  • 王委員育敏
    所以我們自己要想辦法再去做更大的突破,當民進黨政府選擇跟對岸持續對立的時候,這個狀況只會更糟,不會更好,所以這個部分就是你們要有心理準備的。
    接下來我要講的是我們的觀光,我們的觀光出入人次逆差達到899萬,產值逆差高達6,922億,交通部訂下千萬觀光人次來臺灣的目標,但是2024年還是沒有達到,這部分我不會責怪交通部,因為交通部已經非常努力了,在外國人來臺灣的部分也有一些增加,這當中其實缺的是什麼?陸客!大家可以看到,雖然我們現在兩岸很緊張,賴政府可能覺得陸客來不來沒有什麼關係,我讓你看看鄰近國家是怎麼做的,新加坡他們也有自己的獨立自主,但是他沒有抗拒陸客,他讓陸客來,我2月份才去訪問新加坡,我看到了他們的欣欣向榮、他們整個經濟力的提升,因為他採取的是一個開放策略,所以新加坡的陸客觀光人數是占他們觀光的第一名,產值將近1,700億。另外,跟我們鄰近的日本,日本跟大陸的關係也沒有很好,但是日本的陸客觀光人次高達689萬,也占了三千多億的觀光產值。臺灣呢?臺灣禁陸客團,所以我們的陸客觀光人數是43萬,產值大概只有200億,過去臺灣也曾經有陸客達到3,000億消費產值的情況,但現在很慘,只剩下三、四十萬。觀光業者一再請命,希望可不可以不要再禁陸客團了,但是昨天賴總統宣告兩岸的多項限制政策之後,我想觀光業者應該可以死心了,陸客團應該從此不會來臺灣了吧?陸委會主委是不是可以大膽預言,昨天這樣的政策宣告讓兩岸關係更緊張,所以不要想陸客團來臺灣這件事情了,觀光業者也可以不用再陳情了,浪費時間。
  • 邱主任委員垂正
    跟委員報告,有關於陸客來臺,我們政府主張先透過觀光小兩會,就旅遊的安全、品質跟穩定性以及公平性先來做溝通,然後再來做開放,我們也希望陸方趕快有回應,就如同現在對於陸客來臺,我們國人有非常多不同的意見,我們施作的民調顯示,也有超過七成的人支持政府的作為,相對地,我們透過民調……
  • 王委員育敏
    主委,你有做民調是不是?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是。
  • 王委員育敏
    你那份民調什麼時候做的?可不可以把民調提供給我辦公室,好不好?
  • 邱主任委員垂正
    好的。
  • 王委員育敏
    也提供給媒體。
  • 邱主任委員垂正
    好的。
  • 王委員育敏
    你說有七成的民眾反對……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有,我們已經有對外公開。
  • 王委員育敏
    你說七成的民眾反對陸客來臺?
  • 邱主任委員垂正
    不是,不是反對,是支持政府透過小兩會把應該要商定的部分講好,溝通完再來開放,國人是支持政府的作為。
  • 王委員育敏
    你們有做過這樣的一個民調?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是的。
  •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覺得你現在的路線是正確的,就繼續堅持小兩會,然後都不要開放也沒有關係?
  • 邱主任委員垂正
    當然我們也會持續跟社會溝通,跟業者展現政府的作為是跟他們站在一起的,是為了維護整體國人的安全。
  • 王委員育敏
    業者沒有買單吧?有哪些業者支持你?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有,業者也都支持我們,絕大部分的業者都支持政府的立場跟作法。
  • 王委員育敏
    到現在觀光業者對外發表的意見都是政府在阻擋,他們在苦苦哀求啊!
  • 邱主任委員垂正
    只有少數人,大部分的業者都支持政府的作為跟立場,因為唯有這樣,才能把過去觀光1.0的亂象降到最低。
  • 王委員育敏
    主委,你不要活在自己的世界裡面。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沒有,我們都有跟觀光業者保持密切的溝通。
  • 王委員育敏
    聽了你的談話,我覺得你自我感覺非常良好,讓我嚇出一身冷汗,其實你跟民意脫節非常的嚴重。
    我想問一下交通部部長,你接觸到的業者、觀光署這邊接觸到的業者是希望陸委會堅持到底、都不要鬆動、也不要開放,然後讓陸客團都不要來臺灣,是這樣子嗎?業者都很滿意?
  • 陳部長世凱
    報告委員,其實所有的業者都希望陸客如果來臺灣,能夠有序以外,還要有品質,所以在我們一直希望有品質的狀況底下,希望小兩會好好的去談未來陸客來臺灣之後要怎麼保障陸客的權益,讓他們住好的飯店、有好的旅途過程,對臺灣未來的觀光發展才是有利的。
  • 王委員育敏
    你們現在談的結果是一個陸客團都不來呀!好不容易蔣萬安市長幫你們鋪了一條路,藉由海峽論壇、藉由城市交流……
  • 陳部長世凱
    報告委員,其實過去也有小兩會這些對談。
  • 王委員育敏
    然後好不容易上海也說他們可以組團來,結果就是不接球,陸委會強硬到底……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我們沒有強硬。
  • 王委員育敏
    該接的球不接,就讓它掉到地上,然後繼續喊說我們一定堅持小兩會……
  • 邱主任委員垂正
    我們是不希望陸客說斷就斷、說停就停,讓業者血本無歸。
  • 王委員育敏
    官員可以繼續講你想的話,但是我要告訴大家的是,請以民生為念、請以人民為念!有多少觀光業者現在是嗷嗷待哺,他們需要這樣的生意,你知道過去他們可以來的時候,像我現在在跑嘉義縣,過去阿里山是他們會去的,他們會跟那邊的茶農買茶葉、會去餐廳消費。現在阿里山雖然榮登全世界最值得來觀光的地方,但是來客人次下降,為什麼?少了過去大陸客的消費跟觀光,這個人次回不去了,那怎麼辦?當地人民的生活怎麼辦?
    不是只堅持你想堅持的、講你想講的,我覺得所有官員今天的為官之道是,你要服務人民。而人民要什麼?這就是你的政策應該去思考的嘛,不是死板板一塊,你看人家日本,他現在要對陸客發放簽證,新開放的有效期限是10年的旅遊簽證,即使他們跟大陸的關係沒有那麼好,但是在商言商,可以賺陸客的錢為什麼不賺呢?新加坡也是這樣子,所以新加坡現在GDP比我們高,人家現在收入比我們高,因為該賺的錢還是得賺,我覺得這才是讓人民過上好生活,希望院長跟部長可以把人民的利益永遠放在最優先,謝謝。
  • 主席
    謝謝王育敏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以及各部會首長的備詢。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2樓旁邊是來自美麗花蓮瑞穗鄉的一些好朋友,我們掌聲歡迎,從很遠的地方來,謝謝。
    接下來請邱議瑩委員質詢,陳昭姿委員請準備。
  • 質詢:邱委員議瑩:11:3

  • 邱委員議瑩
    (11時3分)謝謝主席,請卓院長。
  • 主席
    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 卓院長榮泰
    邱委員好。
  • 邱委員議瑩
    院長早。剛剛前一位王育敏委員質詢的最後一句話,我不曉得您有沒有聽清楚,他說的是,請您把人民的利益擺在最前面!
  • 卓院長榮泰
    他很了解我。
  • 邱委員議瑩
    我今天要問你的是,當這些少數人民利益跟國家利益衝突的時候,哪一個重要、哪一個要放在前面?昨天賴總統的談話說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所以他要恢復軍事審判因應滲透。院長,這一句話對嗎?有哪裡說錯了嗎?我請您解釋一下。
  • 卓院長榮泰
    我認為完全沒有錯,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中國當然是境外,他每天飛機、軍艦來臺灣繞,不時在臺灣周遭做不同狀況的演習,定時、不定時,而且他的海警船也不時騷擾我們的漁船,甚至他很多的權宜輪也破壞我們的海纜,難道我們會把他定義為一個對我們友善或是一般的對象嗎?所以以我們來看,他是有相當的敵意。
  • 邱委員議瑩
    好,如果面對這樣一個境外敵對的勢力,每天不只利用各種方式階段來文攻武嚇,您剛剛講到的是武嚇的部分,文攻的部分我待會再繼續跟您討論。為什麼賴總統說要恢復軍事審判?我想這個數字行政院應該掌握得很清楚,中國正在滲透我們的國軍,2024年共諜案起訴的對象有66%是軍人,被滲透的幾乎都是軍人,但是依照現行的法令,這一些叛國的、出賣國家安全利益的,判刑其實都相對非常的輕微,院長同意我的看法嗎?
  • 卓院長榮泰
    他對我們的民間也透過各種關係來做有利於自己的部分。
  • 邱委員議瑩
    是嘛!
  • 卓院長榮泰
    更嚴重的是對軍中的人士,我們的現役軍人。
  • 邱委員議瑩
    所以對於現役軍人或者是退役軍人採取不斷滲透的手段。小的時候、我們上學的時候,都要背一句話叫做保密防諜,人人有責。
  • 卓院長榮泰
    就在你身邊。
  • 邱委員議瑩
    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我現在覺得匪諜無所不在!共諜無所不在!剛剛講的是武嚇,文攻的部分則透過宗教宮廟的交流、透過村里長的交流、透過文化藝術的交流、透過媒體的滲透,甚至我都懷疑透過立法院國會議員在這裡進行文攻武嚇、在這裡進行滲透!這不恐怖嗎?這不嚇人嗎?就有委員、國會的議員在開議前、開議中要到中國去聽命領旨,然後回來進行顛覆政府的工作,這不嚇人嗎?
  • 卓院長榮泰
    所以對於這種滲透的行為,我們要有積極有效的反制,所以反滲透是我們現階段很重要的工作。
  • 邱委員議瑩
    所以院長,我現在要跟您提的是,如果昨天賴總統這一個恢復軍事審判只針對軍人的職責,不涉及一般的治安犯罪,我是大力支持,而我認為國防部在軍審法這些相關法令的配套上面,甚至在國安法庭的相關配套上面,應該要加速去進行,顧部長同意我的看法嗎?
  • 顧部長立雄
    跟委員報告,我想就剛剛講的,恢復軍事審判的範圍就是限於現役軍人犯軍人職務上的犯罪這一塊,也就是屬於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相關的這些犯罪。
  • 邱委員議瑩
    是。
  • 顧部長立雄
    所以不涉及有關他一般的刑事案件。
  • 邱委員議瑩
    一般的治安犯罪。
  • 顧部長立雄
    也不涉及非現役軍人的部分。
  • 邱委員議瑩
    所以這個沒有扯到什麼所謂軍中人權的問題,我們談的是他涉及了國家安全、妨礙了國家安全的部分,我覺得這個在你們的軍事法庭或者是這些國安法庭的設計上面,我不知道未來你們會不會有所謂的國安法庭,但是在這個軍審法恢復的時候,相關的配套措施國防部是不是要儘速研議?
  • 顧部長立雄
    對,我們會來儘速研議,過去被人詬病的、有一些不符合憲法意旨的部分,我們都會來進行大幅的檢討修正。主要是因為這些還是有涉及一些軍事的專業性,因為涉及軍事專業性,所以我們會來檢討像這些要從事軍法審判的審判人員,他可能要具有一定的部隊實務經驗,透過多元甄選的管道拔擢之後,給他一定的身分保障,確保他的獨立性之後,再來從事相關的審判,一方面能夠兼顧人權,同時能夠嚴肅軍紀,這是我們現在努力的方向。
  • 邱委員議瑩
    好,這個部分我是全力支持,我也希望國防部能夠加速進行,對於人權的保障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對於國家安全的維護,會是在這個階段裡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這我也要請國防部多加進行。
  • 顧部長立雄
    是,我們儘速來研議。
  • 卓院長榮泰
    也跟委員報告,剛剛部長說得非常清楚,重新啟動的軍事審判,針對特定對象、特定的軍事犯罪行為,跟過去的軍事審判是截然不同的,有一句話是「同款不同師傅」,而這件是「不同款又不同師傅」。
  • 邱委員議瑩
    是嘛!所以剛才有人就是偷換概念,他就跟你講說軍中人權怎樣、怎樣,說民進黨現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完全不顧軍中人權,但是我們現在恢復的軍事審判是針對特定的對象、特定的議題,不涉及一般的治安犯罪,我覺得這個部分也要對外說明清楚。臺灣的國家安全重不重要?當然非常重要啊!臺灣的人民藉由宗教交流去到中國,你覺得沒有政治嗎?如果沒有政治,為什麼一貫道的信徒在那裡會被抓起來?你覺得一般的商業交流沒有政治嗎?如果沒有政治的話,為什麼跟著國民黨立法院的總召去到香港也會被抓起來?人在哪裡還不知道,還救不回來!你覺得一般學生的參訪沒有政治嗎?如果沒有政治的話,為什麼那些學生來到臺灣會講「中國台北」?你覺得一般的藝人來到中國會沒有政治嗎?昨天楊紫瓊女士到101參加一個珠寶展,他本來講說很開心來到這個國家,回去之後,他的臉書、他的IG寫的是「中國台北」,沒有政治嗎?政治無所不在啊!滲透無所不在啊!破壞無所不在啊!所以我覺得政府現在真的是應該硬起來啊!針對境外敵對勢力,我百分之百支持政府這樣做,所以我也要請國防部、陸委會真的要強硬起來,好不好?
    我接下來要請問第二個議題。院長,我記得去年6月14號問您的時候,我們談的是覆議案,當時是講國會擴權,你說你相信人類有高尚的心靈、立委是正義的化身,所以覆議會過。不過從去年到現在,您已經連五敗,覆議一直不會過。覆議不過,國會擴權跟民生可能他們還不覺得有什麼;總預算沒過,應該怎麼辦呢?過去賴總統一直講他要依憲依法,如果依憲依法的話,這個總預算沒過,10天之內就要公布實施,很顯然這個總預算你們是沒有辦法做的。我想請教行政院的救濟管道是什麼?
  • 卓院長榮泰
    現在我們確實遇到相當大的困難,比如監察院的預算幾乎是完全被刪除跟凍結的,現在他們連調查費都很難支應,連水電費都付不出來,還欠費喔!
  • 邱委員議瑩
    我知道啊!
  • 卓院長榮泰
    欠費可能要收到停……
  • 邱委員議瑩
    其實有一些部會是被刪過頭了嘛!
  • 卓院長榮泰
    刪過頭那個是……
  • 邱委員議瑩
    刪過頭是更多嘛,完全是刪到負數;業務費百分之百被刪掉,或者是被刪掉百分之九十九的部會所在多有。
  • 卓院長榮泰
    對,像外交部、內政部。
  • 邱委員議瑩
    但是院長,我要請教你的是,你接下來的救濟管道是什麼?你如果要聲請釋憲,依照現在的憲訴法規定,參與評議的要多過10個大法官,違憲宣告要多於9個大法官,但是現在只有8個大法官,這樣要怎麼處理?你要走這一條路,看起來也走不通啊!如果要等總統重新提名,然後等立法院通過人事同意權,我不知道要等多久,那這段時間怎麼辦?你可不可以告訴我這段時間怎麼辦?
  • 卓院長榮泰
    依照憲法的規定跟精神,我們當然還有憲政的救濟啦!
  • 邱委員議瑩
    對啦!
  • 卓院長榮泰
    但如果……
  • 邱委員議瑩
    我剛剛跟你講的就是憲政的救濟嘛!
  • 卓院長榮泰
    依照過去91年的案例,是經由兩院繼續協商,但是我不曉得現在這種協商的基礎是否存在,以及協商後續的執行是否可能。
  • 邱委員議瑩
    我不知道你們要怎麼協商啦!派誰來協商、誰能夠主持協商、誰說了算?過去的行政、立法兩院是兩院的院長坐下來協商,立法院的院長有絕對的主導權。可是我不知道現在國民黨是否看扁這個立法院院長,看扁他啊!院長說要來協商,人家不理他,那你要怎麼協商?接下來你會面臨到的這些,比如說我剛剛講的預算刪過頭,你們預算要怎麼執行?你的空窗期現在預算要怎麼執行?我不知道你接下來要怎麼辦。
    我後面要講到的是跟地方的補助有相關的,中央的部會沒有辦法執行,地方的建設要不要繼續做?當然要繼續做啊!臺中市長第一個出來喊說,不管覆議過不過,都不應該刪凍地方的補助款。如果他這麼在意地方的補助款,他臺中有這麼多的子弟兵,為什麼不支持覆議案呢?為什麼不支持地方的建設呢?為什麼讓我們這一些支持總預算的、支持要大幅增加臺灣建設的立法委員來擔這個後果呢?院長,你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我不太懂耶。所以你們的那三個排除條件,我建議你再增加一個排除條件,就是挺總預算的立委,他的縣市不應該被你們排除建設經費,您可以同意我嗎?
  • 卓院長榮泰
    挺總預算的立委,我想在立法……
  • 邱委員議瑩
    挺總預算的立委。
  • 卓院長榮泰
    對總預算支持的委員還是相當多數,我覺得他們很著重的是,一方面要國家發展,一方面要地方建設,同時要中央、地方財政均衡合理,所以我們對地方的補助、地方的任何發展會朝健康的方向去想,但是如果……
  • 邱委員議瑩
    你講得很委婉,你會朝健康的方向去做。
  • 卓院長榮泰
    但是如果……
  • 邱委員議瑩
    好,那我就直接問你高雄啦,高雄的8席立委拼得要死,我們好不容易從過去小英總統的時代,從蘇貞昌院長或者是從賴清德當行政院長一路下來,給高雄這麼多的建設,給高雄這麼多可以往前邁進一大步的機會。
  • 卓院長榮泰
    所以我最後……
  • 邱委員議瑩
    財劃法覆議輸掉了,高雄竟然是最大的輸家。高雄竟然是最大的輸家喔!我看到這個財劃法實在是頭都昏了,花蓮增加228%,我不是說花蓮不值得,但是花蓮增加這麼多,結果高雄是最少的,高雄只有增加49%,所有的部分裡面,它是增加最少的。高雄需不需要建設?高雄當然需要大建設啊!甚至我們現在都在跟您談,未來高雄機場的運量,很快到了2045年就會達到飽和,包括陳市長、包括本席、包括幾位立委,我們都一直在大力疾呼,行政院應該要開始開啟高雄新機場的規劃,這是一個往前看20年的重大建設,這是讓高雄再起飛,讓高雄更好的一個重大的轉折點,可是因為這樣的財劃法、因為這樣的一個補助案覆議沒通過而扼殺了地方的大幅發展啊!院長,您要怎麼做?
  • 卓院長榮泰
    所以支持中央有更健全財政能力的委員,當然會得到中央更多的支持,如果把錢都下放到地方去,在這樣不合理的規劃之下,未來地方就由地方……
  • 邱委員議瑩
    所以高雄的8席對行政院是大力支持,我覺得高雄的建設一毛都不能少,院長,答應我吧?
  • 卓院長榮泰
    我們會合理地來做補助的規劃,謝謝。
  • 邱委員議瑩
    謝謝。
  • 主席
    好,謝謝邱議瑩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各部會首長的備詢。
    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2樓旁聽的是來自於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的同學們,未來的棟梁,歡迎你們,掌聲歡迎!在議場右邊是來自臺中市東區的所有好朋友,熱情歡迎大家!
    接下來我們請陳昭姿委員質詢,賴瑞隆委員請準備。
  • 質詢:陳委員昭姿:11:19

  • 陳委員昭姿
    (11時19分)謝謝主席,有請卓院長。
  • 主席
    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 卓院長榮泰
    陳委員好。
  • 陳委員昭姿
    院長好。院長,2月26號邱部長帶著一群官員去視察了幾家醫院急診壅塞的問題,當他出來的時候,他向媒體說急診壅塞、塞爆的情形已經趨緩了,這句話後來引起醫護的大反彈,為什麼呢?因為它不是真相啦!為什麼不是真相呢?院長,因為官員,我當然不是說部長本身,向來官員要視察很多單位的時候,都會事先讓他們知道嘛!你看大家都習慣性要先做現場的清理和戰場的清理,就好像我們家裡有客人要來,我們就會清理一下客廳之類這樣的作法。所以部長如果真的要去了解真相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採用不事先通知、不預告的方式?那你才有辦法得到真相啊!所以當你說狀況趨緩的時候,後來醫護是大反彈。對於我這樣的建議,我不知道院長您的想法如何?
  • 卓院長榮泰
    實際狀況部長清楚,但是我認為我們對衛福部在處理這件事情的很多方法,我們可以給它很多的建議與指正,但是對他們的態度還是給予基本的尊重。
  • 陳委員昭姿
    不是,我們支持,但是我也跟其中的院長了解,長官來,他總是要習慣性清理戰場嘛,這是一個習慣性的動作……
  • 卓院長榮泰
    請邱部長回答,因為我知道他那天跑了好幾個醫院,到底狀況如何……
  • 陳委員昭姿
    不是,部長,我知道,因為這不是您做,但是我現在想要談這個官場文化啦!我的重點不在於那天的狀況……
  • 邱部長泰源
    我可不可以報告……
  • 陳委員昭姿
    但是後來醫護反彈,你這個小颱風掃過以後,醫護反彈啦,對不對?你知道嘛!
  • 邱部長泰源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謝謝委員關心。我想如果只要數據的話,這些醫院所有的候床人數,我們都掌握在手上,可是我們真的是想要去給他打氣,所以絕對不是視察。而且所有的院長……
  • 陳委員昭姿
    好,部長,你要去打氣,你不是要去了解真相……
  • 邱部長泰源
    你也清楚嘛!大家都是非常熟悉的好朋友……
  • 陳委員昭姿
    是啦,部長……
  • 邱部長泰源
    事後所有醫院的院長都表達……
  • 陳委員昭姿
    我們看一下……
  • 邱部長泰源
    公開跟媒體說他們完全是正常的運作,沒有特別……
  • 陳委員昭姿
    看一下小颱風掃過以後的影片好嗎?
    (播放影片)
  • 陳委員昭姿
    院長,我是想跟你討論一個官場文化啦!我們不得不提到當年的交通部長連戰先生,當他面對人家指責臺北交通紊亂難行的時候,他回答說他每天中午都有回家用餐,但是沒有浪費多少時間。我覺得連部長當時不知道他氣派的部長車前面有所謂的引導車……
  • 卓院長榮泰
    是。
  • 陳委員昭姿
    前導車會引導開道,還有交通警察也會去控制紅綠燈,所以他一路暢通無阻,當然回家的路是很順暢的。所以我想起這一段連戰交通部長當時對臺北交通的評語,因為他是交通部長,而這和邱部長您要去了解到底急診壅塞到什麼狀況其實有點類似,就是有一點點「何不食肉糜」的這個情況啦!
    所以我的意思是說,院長,我今天想跟你討論,這樣的官場文化我們是不是可以思考來改變?我想請教院長,您知道銀行查核金庫庫存是用什麼方式嗎?您知道嗎?那是它的核心查核項目。
  • 卓院長榮泰
    如果是不定期的查核,比較能產生效果。
  • 陳委員昭姿
    不止喔,他們是這樣做:第一個,不預先告知;第二個,他一大早門還沒有開,就站在銀行面前,門一開他就進去查,為什麼?因為這樣才有真相,有真相就知道如何解決問題嘛,這樣才能解決問題。所以我是想請院長考慮一下官場文化啦!我們要去視察,第一個,也不要勞師動眾啦;第二個,也不要事先通知讓他們準備。當然你去安慰他、給他打氣是OK的,可是那天我們明明是要去了解一個大危機、急診壅塞的大危機。所以銀行才用surprise check,院長,您同意這個觀念跟想法嗎?
  • 卓院長榮泰
    是的。
  • 陳委員昭姿
    好,謝謝院長。衛福部後來說要就醫分流,就醫分流就要談分級醫療,談分級醫療就要談醫院評鑑。我會讓院長知道,今周刊在2015年就做過一個專題,它指出現在的醫院評鑑是假面臺灣的縮影,這都是它的用詞喔!不少認證或評鑑是為了製造這個醫院有完善管理的假象,但是我要告訴兩位,我想部長都知道,醫護人員為了處理、應付評鑑,其實花很多時間在整理資料,有時候還必須有點虛應甚至造假,這個名詞還是他們用的喔,而且這些造假已經危及醫療品質了。其實我現在拿這些話去問我的好朋友、醫院的高層,他們也都不否認。
    我要告訴院長的是,現在醫院評鑑每年都花很多錢跟人力,升格的醫院越來越多。院長,你有覺得很奇怪嗎?你明明聽到醫護人員說:我們是血汗!我們是血汗!然後醫護人員要出走,那為什麼醫院評鑑的成績越來越好?大家一直升格,通過的越來越多,而且一直往上升,院長,你不覺得奇怪嗎?你不覺得這件事很奇怪嗎?
  • 卓院長榮泰
    我們的醫院評鑑制度已經20年沒有大幅度的修改了,我覺得現在應該是大幅度修改的時候,而且要針對目前這種社會現象,我也要求衛福部這樣在做。
  • 陳委員昭姿
    謝謝院長認同。我們明明聽他們的聲音,知道他們的困境,怎麼會成績越來越好?這是一個很奇怪的事嘛!所以衛福部是否該研議?我知道這有點困難,但總要起步,讓醫院評鑑也效法銀行金庫查庫存的精神,不事先通知,做surprise check,不事先通知,才有機會得到真相,不然評鑑當天都是滿分,什麼都沒有問題啊!急診也沒有塞爆啊!那天看起來工作量合理,人力也都足夠,那平常天呢?你三、四年才評鑑一次耶,其他的日子怎麼辦?部長,請你想想看,因為院長也不反對我們去研議這個方向嘛,我們要求真相,在國外也有人這樣做啊!
  • 卓院長榮泰
    報告委員,針對現行的制度,是不是可以請部長說明一下?我們現在有抽查的機制,不定期的追蹤輔導。
  • 陳委員昭姿
    那是因為被發現缺點了,我也當過10年的評鑑委員耶!
  • 卓院長榮泰
    現在有,但是我們把它更健全,我覺得應該要發揮效果,依照現在的社會現象……
  • 陳委員昭姿
    部長,因為那是過去長久的作法,我覺得你是在概括承受,但是不是可以研議?我們總要進步嘛!方法總要進步嘛!
  • 邱部長泰源
    報告委員,我們已經成立醫院評鑑改革小組,由你很熟悉的蔡森田教授擔任召集人。
  • 陳委員昭姿
    要換一些腦袋不同的人去處理啦。
  • 邱部長泰源
    您剛剛提的意見,我們都會把它列入評鑑裡面來討論。
  • 陳委員昭姿
    如果沿襲過去就沒用了。謝謝你,至少要去檢討。
    院長,去年就有人向我檢舉臺大醫院留觀床的問題,因為它距離最近,所以我們就去看。有教授會不定時的寄照片給我,那個留觀床常態的壅塞到正門大廳,正門大廳有一個舞臺,那個舞臺可以辦活動、可以辦音樂會,你知道嗎?旁邊有留觀床還繼續辦音樂會,這是臺大醫院耶!當然我不說責任要怎麼討論啦,我當時有請臺大醫院來說明,它是我們的母校嘛,部長,我的重點第一個當然先問,我們都知道一定有上面的病床問題,我先問臺大醫院,他們來的是副院長跟一個急診部副主任,我就問他們說:你們護理師足夠嗎?他們立馬告訴我說:臺大醫院不缺護理師。不過這個跟後來臺大工會跟我講的不太一樣,但他們是這樣告訴我的。接下來我當然問它內行人的話,我問它說:那醫院評鑑哪天呢?因為不會過嘛!這是不對的,怎麼讓留觀床塞到正門大廳呢?他們很老實跟我講說:我們會清乾淨。好,就是這樣子。
    難怪醫改會劉前董事長說:醫院評鑑,戲都排好了,不會有意外。還有一位具醫師身分的魏福全院士,他公開投書表示:「膨風」虛偽的醫院評鑑制度敗壞醫療,評鑑委員缺乏現實感或同理心,條文越來越嚴,越訂越脫離現實。當然這個魏院士是從不同角度切入,他認為你訂得太嚴了,但是結果都是一樣,都是沒有真相。所以我是不是可以再一次鄭重的要求,醫院評鑑也應該效法銀行金庫查庫存的精神,儘量不做事先告知的評鑑,否則沒有真相?我今天可不可以得到答案,就是院長您往這個方向去研議?
  • 卓院長榮泰
    是的,剛剛部長答復我們已經有醫院評鑑改革小組,我們委任這個改革小組去進行未來的精進作為。
  • 陳委員昭姿
    我的重點是……
  • 卓院長榮泰
    這就要帶到改革小組裡面去……
  • 邱部長泰源
    是的。
  • 卓院長榮泰
    委員極力的建議要把這樣的機制放到未來的評鑑機制裡面去。
  • 陳委員昭姿
    當然,還是有些東西可以準備,但有些事情想要真相的話,就是去現場看他怎麼照顧病人!你可以直接突襲看他平常怎麼照顧病人,而不是4年考試一次,到了那一天才去照顧病人!可以嗎?
  • 邱部長泰源
    報告委員,我們都長期當過評鑑委員,評鑑委員都非常德高望重,而且都是院長級的人,他們都很瞭解infrastructure processes以及outcome來評鑑……
  • 陳委員昭姿
    重點是你要有新思維!
  • 邱部長泰源
    委員的意見我們一定列入評鑑改革小組……
  • 陳委員昭姿
    院長,您支持往這個方向?我們試試看,看有沒有真相。
  • 卓院長榮泰
    這就像評鑑餐廳採秘密客的方式……
  • 陳委員昭姿
    不然你們說工作量都合理,人力都足夠……
  • 卓院長榮泰
    秘密的評鑑委員不露身分去了解現場的狀況……
  • 陳委員昭姿
    大家都足夠……
  • 卓院長榮泰
    回來以後蒐集起來……
  • 陳委員昭姿
    其實是叫苦連天,結果成績都越來越好?
    今年是健保30週年,我跟院長談一個法的問題。健保法規定政府應該負擔30%的保費經費,我想說的是,一直以來這30%有沒有付滿、付足、付夠?這部分我稍後跟院長討論。那一天賴總統跟邱部長都出席了健保30永續研討會,照片上的人物被認為是這幾十年來對健保非常有貢獻的人,其中的楊志良署長在健保面臨嚴重虧損時講了一些話。他認為調漲保費才能減緩問題,並維持永續經營跟社會公義。當時他這樣說,他說:健保不能倒,醫療不能少,保費不能漲,只有請上帝來當署長!院長,你同意這句話嗎?
  • 卓院長榮泰
    我們還是有很負責、很努力的……
  • 陳委員昭姿
    你每樣都要加……
  • 卓院長榮泰
    健保保費的調整一直是最後的手段,我們過去也只用到補充保費而已,目前也不輕易動。我認為還是我過去講的一句話:小病不要保,大病沒煩惱。
  • 陳委員昭姿
    那就是分級醫療,不過分級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今天沒有時間討論。院長,我跟你說,現在醫療進步太快了!但是像精準醫療非常昂貴,因為研究方式、規格等等越來越高,所以便宜又大碗的時代過了!
  • 卓院長榮泰
    是、是。
  • 陳委員昭姿
    30年了,這是貴黨執政的第9年,貴黨也很有機會長期執政,所以你要承擔這個責任!其實30年來只漲了3次保費,一次是陳總統時代的李明亮署長,他就把保費漲了,然後華麗轉身下臺;楊志良署長也一樣,他把保費漲了,之後承擔政治責任下臺!可是現在已經搞成政治議題,搞到每一位衛福部部長上來都先宣稱任內不漲保費,部長,你也有說!你在去年8月也講了這句話!我要告訴院長的是,我知道人性,人性有他的弱點或限制點,但總是要跟民眾溝通,你要跟他溝通啊,怎能任由醫護人員繼續做功德,直到有一天醫療大崩壞?你現在看到的是急診,將來就會看到整個醫療大崩壞!院長,請你思考一下。
  • 卓院長榮泰
    我常常呼籲國人,30年來,我們受到健保保障國人的健康,現在經過30年,是我們回頭去保障健保制度的時代。每個人都要知道:自己多負一點責任,讓健保延續下去,也是留給我們後代子孫最大的健康保障!
  • 陳委員昭姿
    謝謝院長。部長,您承諾不漲保費,當然,我知道你有過去的包袱,但是你也強調一個重點,提高政府負擔的健保經費,也就是部長考慮從現在的36%提高至38%,很多人支持提高政府負擔健保經費。我現在要告訴院長一個我幾十年來長期熟悉的數字。臺灣的醫療支出占整個GDP大概6%,接近6.1%,但目前OECD 30個國家的中位數或平均數都很靠近9%,我們輸人家一大截,甚至是末段班倒數第二個、第三個,這是第一個事實。如果把長照經費也加進來的話,大概可以到7.5%;可是如果別人也加進來的話,那麼韓國是9.8%,將近GDP的10%,而我們是7.5%,日本是超過11%,但靠近12%。所以醫界一定有一直在跟你們吶喊,我們的健康是長期投資不足的啊!現在我們先從基本點做起,我們提到政府負擔的部分,因為依據健保法的規定,政府負擔是36%,你覺得可以提高到38%,可是問題是這個36%,我剛剛說它並沒有付足,一直在吵,因為大家都隨便解釋啊,各自解讀啊!到底這36%你是怎麼計算的?院長,我再唸一次給你聽,健保法第三條規定「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不得少於每年度保險經費扣除法定收入後金額之百分之三十六。」但是卻任由各部會亂七八糟解讀。螢幕上這一張簡報資料最上面那一條,也就是我匡起來的部分,我剛剛唸一次給院長聽了。
    院長,我現在先在這裡跟您澄清,希望你能夠向大家澄清,請問36%是上限還是下限?
  • 卓院長榮泰
    文字的記載是「不得少於」啊。
  • 陳委員昭姿
    所以呢?
  • 邱部長泰源
    下限。
  • 卓院長榮泰
    不得少於就是如果政府的財政能力可以的話,當然是可以酌加。
  • 陳委員昭姿
    不是啦!依法、依法嘛,你們常常說要依法嘛!你剛剛說是下限,是不是?沒錯吧?照這文字「不得少於」嘛,就各機關遵照辦理啊,不要再吵了,就遵照辦理,到底有沒有付到36%?如果是上限的話,那剛剛衛福部建議的百分比就要調啊,要修法啊,我們來修法,趕快修法啊,對不對?我們先把這個36%先釐清。
    第二個問題點,院長,我麻煩您再用心一下,健保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五條有列出補助七類人員的保費,但這可以算是36%的一部分嗎?這個算法。這七類人員,我隨便提一下,就包括原住民、中低收入戶或中重度的身心障礙者。現在我想說的是,這個部分政府有時候把它當作社會福利支出,然後又說是保費的補助,然後又是保費本身,這樣是一魚多吃耶!你想烤鴨三吃喔!你們是要算幾次?院長,我跟你複習一下,有關我們的保費負擔,雇主是60%,員工或是當事人、勞工是30%,然後政府是10%,也就是6比3比1。如果以公務人員為例,因為你同時扮演雇主跟政府的角色,請問你,你用雇主身分付的錢也要算進去政府的部分喔,這樣算是在吃人家豆腐啊,院長,怎麼辦?吃人家豆腐啊,你怎麼算?
  • 邱部長泰源
    報告委員,我想施行細則裡面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剛剛你也提到了嘛,政府依其他規定補助的保險費,也含社會福利,所以過去常常就把它塞在這36%,但是我們……
  • 陳委員昭姿
    好啦,那就是不能塞嘛!
  • 邱部長泰源
    我們的政府在卓院長指示之下,我們確實把它的財務責任跟落實健康臺灣、永續健保這個政策……
  • 陳委員昭姿
    這個沒問題,我們都支持。
  • 邱部長泰源
    所以我們把那個保費裡的社會福利部分拿出來,特別再編了134億的公務預算,這是有史以來對這個36%……
  • 陳委員昭姿
    部長,這36%,健保會也吵來吵去啊,講不清楚啊!
  • 邱部長泰源
    36%最落實的啦!
  • 陳委員昭姿
    所以我今天才來請問。
  • 邱部長泰源
    也就是這樣子,讓我們的健保總額也是一起成長。
  • 陳委員昭姿
    好,我時間有限,謝謝部長。
    我們先回到醫學中心,院長,螢幕上這個圖沒有人會畫給你看,但我畫給你看。監察院已經糾正衛福部,但他們照樣當耳邊風嘛,因為醫學中心就是越來越多啊!我非常驚喜,謝謝院長上次在我質詢的時候,非常精準的回答我200萬人一家醫學中心,可是每個部長都會加碼啊,薛瑞元加碼3家啊,邱部長,昨天我質詢的時候也提到你又加碼1家,你先不要說明,我知道你講了很多理由,但是你的規範就是增加嘛!就是這樣子。臺灣如果照人數來算大概是12家,因為有2,340萬人嘛,但現在我們有27家,加上兒童醫院就到29家了!你允許我這樣感受啦,如果說勞動部動用了就業安定基金去做公關人情,因為現在已經有人被收押禁見了嘛,就是這樣,那我可不可以說衛福部用醫院評鑑在大做公關人情呢?
  • 卓院長榮泰
    絕不允許!
  • 陳委員昭姿
    不是!我的意思是說,醫院評鑑已違反規定,有越來越多的醫學中心。院長,醫學中心是最高層級,而層級越高的給付就越好嘛!
  • 卓院長榮泰
    是的。
  • 陳委員昭姿
    議價能力、買藥、買醫材的能力越好嘛,病人越多嘛,因為臺灣人大家都被引導成要到大醫院才好嘛,好康很多啦!所以部長,你看這個圖,1995年是健保開辦元年,那時候的結構很清楚,醫學中心13家,區域醫院48家,最下面是568家的地區醫院。25年後,醫學中心變兩倍啊,區域醫院也長胖了1.5倍,唯獨地區醫院剩六成不到,腰斬嘛!我就問過薛部長將來會變什麼,他也不理我,所以將來是要變成最右邊這樣頭重腳輕嗎?所以院長,這個圖就是要跟你說醫療分級在崩壞啦!
    剛剛我們談到急診壅塞,最後的解讀也是要處理分級醫療的事情啊,所以拜託院長你把這個圖放在心中,好嗎?
  • 卓院長榮泰
    謝謝委員。
  • 陳委員昭姿
    這是事實嘛,這是個事實。
  • 卓院長榮泰
    委員,30年前,我們在看這個金字塔型的,最重要的還是基層醫療,讓它能夠強壯。
  • 陳委員昭姿
    好,謝謝院長,我還有很多要跟你分享啦。院長,本來龍寶寶是特別多的啦,但是過去這一年龍寶寶誕生了多少?大概14萬4,856人,是歷史上的新低啦,所以無論你們如何努力,少子化的對策目前是失敗的,你也必須承認啦。儘管如此,我的人工生殖法案,就是代孕的法案,你們是以拖待騙嘛,你把代孕弄成政治議題了,你有沒有跟賴總統商量過啊?他早期挺我到不行耶,我近期也是有跟他溝通,您那一次跟我說什麼平臺上的意見有八成是反對,院長,你從政這麼久了,你也知道網路平臺不是民調,它不是民調喔,它是一個意見,可能有一些意見我們知道他們concern、他們關心的點是什麼,可是真正的民調國健署做過,連游盈隆教授最近也幫我做了民調,支持的跟反對的至少差十幾個百分點,不然衛福部也做一次民調啊!我的意思是說,部長他們也不敢說完全禁止,他一直說要脫鉤、要專法,那我請問你,寫出來了沒有?寫出來了嗎?你的代孕專法寫出來了嗎?你在應付我嗎?
  • 卓院長榮泰
    請部長再答復,但部長不是光靠……
  • 陳委員昭姿
    沒有啦,他沒有啦!
  • 卓院長榮泰
    不是光靠網路來了解,也開過了50次的專家會議……
  • 陳委員昭姿
    對,因為那天我跟你溝通,你說八成的人反對,那不是事實,因為它不是一個科學性的民調嘛!全世界有40個國家都已經通過代孕,很多大法官歷年來也都表態他們是支持喔,不孕症醫師他們有專業技術等著幫忙喔,我拜託不要再凌遲這些病人了!著名女演員Lilli Collins在Instagram就表達了他們永遠感謝代孕媽媽,他們有一些美好的經驗。接下來我要告訴院長的重點是,很多國際級的企業都給員工家庭強力的後盾,例如Google為代孕的員工提供最高2萬美金的補助,Netflix 7.5萬,我們親愛的臺灣之光NVIDIA的黃仁勳對代孕全補助,您可以跟黃仁勳商量一下,為什麼他有這個想法。所以我今天談的不是病人的問題,是人權還有國安的問題。院長,大罷免重要還是亡國滅種重要啊?趕快搶救亡國滅種啦,好嗎?謝謝邱部長。
    接下來有請四接環評鬧劇的兩位主角上臺,環境部彭部長、經濟部郭部長。
    我就先開始談了,我要讓院長知道,四接環評委員要求台電要進行土壤污染偵測,來分析總石油碳氫化合物,叫TPH,這個代表污染的一個指標。結果台電在偵測時只選了一處、一個點位,採樣時間是2019年12月6號,請記好喔,兩位部長,是2019年12月6號且只有一處,他告訴你說沒問題,偵測不到、沒有污染。我先請問院長跟彭部長,環境部跟環評會對於污染的偵測只選一個點位、一處,你們接受嗎?一處就可以了、一個點就可以了?你們都不知道吧?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土污跟開發是兩件不一樣的……
  • 陳委員昭姿
    wait、wait!等一下、等一下!我知道你大概會這樣說,問題是這是二階(第二階段)的環評要求,你的環評委員會也要求,還有個土污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也規定你必須整治完善後才能再利用啊!你現在就是要再利用啊,所以部長,這個法不是這樣講的啦!我再給你更多證據,請兩位部長先等我一下,本席今天要正式揭發協和四接開發單位台電公司在2019年的二階(第二階段)環評土壤檢測數據涉嫌造假、舞弊營私,我有證據,台電公司和受託本案的泰興工程利用經濟部所謂的自主調查,提前獲得土壤污染的位置資訊,所以在二階環評正式啟動之前的一個月,他們開了一個會議,在我的投影片上,左邊是這個會議的封面,右邊一個數字,12月二階環評要正式採樣,在11月的時候他們去偷做了,偷做了所謂的調查,你看我框起來的那個東西,11月泰興工程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告訴台電,因為已經知道污染點的位置,正式調查時可以移點避開再來做採樣檢測。它事先去做了所謂自主性調查,它採了59個點位,它知道哪些地方污染,然後它竟然在會議上,說我們已經知道哪些污染點,請你正式採樣的時候要避開。當然這是揭弊者給我的資料,台電根本就是用這種內部調查手段來規避環評的評語。
    好,下一個,這是2019年,台電委託他們去做調查,你看到它做了59個點位,這個時間剛剛我請你們記得,2019年的12月是正式的要去採樣,環評會採樣,但是它這個檢查是9月就去偷做了,然後11月他們內部會議就說,我告訴你哪裡有污染了,你要避開,你不能去碰這些,正式採樣的時候要避開。
    這是揭弊者的爆料,而且,院長,我今天告訴你這個數字,我想要請你接受我這個建議,你要不要啟動行政調查?我提出這樣的資料,你要不要啟動行政調查?我們給了這樣的事證,我們都有,這個都是來自內部的揭弊者資料。第二個,這個行政調查要多久完成?我要知道進度。第三個,在這個行政調查真相出來之前,因為也許要請當地的基隆市再做一次確認,那是不是把2月26號強行碾壓過的四接環評暫時撤回來?我請院長回答,兩個部長聽就好了。
  • 卓院長榮泰
    我很重視委員剛剛提的這個事,但是對內容,我請經濟部先去調查,先請台電……
  • 陳委員昭姿
    好,你要去查證可以,我們都有資料。
  • 卓院長榮泰
    就這個地方做說明……
  • 陳委員昭姿
    好,那行政調查可以吧?
  • 卓院長榮泰
    說明之後我們再來決定,視資料正確與否、台電的說明是否有理,如果當中有出現問題,我們就循程序來進行。
  • 陳委員昭姿
    好。這個內部調查,彭部長,我想問你,我有函文給貴部喔!那你在這之前,你是不是已經收到這個土壤有污染的訊息?我的證據在這裡。
  • 彭部長啓明
    這份報告我們沒有。
  • 陳委員昭姿
    你沒有?
  • 彭部長啓明
    對。報告委員,大院在今年1月公告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 陳委員昭姿
    好,你沒有沒關係、你沒有沒關係,那天我們提出來了,我們3位立委都在現場,我們提出來,為什麼環評會17比0年碾壓性通過?我們提出這個資料,我們要求程序問題,因為我們有發現新的事證。其實事證早就存在,是發現新的事證。我還函文給環境部,結果環評會根本不理我們,反而配合台電火速召開會議,而且他獨漏第6張的核心污染資料沒有上網,違反規定。而且本來要7天前就要上網。我要告訴院長,我手邊都有資料,包括剛剛的內部會議,我要告訴院長的就是……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
  • 陳委員昭姿
    當天的會議用17比0,因為你缺席,我在場,所以讓我先講。
    院長,那天會議是用17比0碾壓式通過,你聽起來好像覺得這個比較像金正恩、習近平的會議嘛,那個整個碾壓……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不是這個樣子的。
  • 陳委員昭姿
    然後我要告訴你,院長,在這個正式的環評會議之前有一個專案小組會議,專案小組會議可是兩案併陳喔,是通過跟不通過兩案併陳喔,兩案併陳是什麼意思?表示5比5嘛!正反雙方都很靠近嘛!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不是這個樣子的。
  • 陳委員昭姿
    但是前面是5比5,後來是17比0,這是護航到底啊,就是怎麼樣都要通過啊!
  • 卓院長榮泰
    讓部長解釋一下程序……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因為初審會議有民間的代表,他不願意讓我們進行閉門會議,如果閉門會議討論完全是有在討論的過程當中,完全不是輾壓。第二個,委員,如果你對於這個有興趣,我們大院也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你送給我,我們就照程序來處理。
  • 陳委員昭姿
    我們會給你,其實我們早就函送給你了。當天我們三個立委在現場,我們要求程序的發言,結果被阻止,說我們沒有資格談程序發言。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土污及污水跟環評,這是兩個不一樣的法規程序,像南部五輕,它過去也是重度污染區,經過整治,現在台積電也在裡面蓋廠。
  • 陳委員昭姿
    好啦!時間來不及了,我請你看看,當天你不在,你的部屬是怎麼對待這些與會的團體。請放投影片,先看環保司司長如何行政不中立。
    (播放影片)
  • 陳委員昭姿
    司長在安撫支持方,他對我們不禮貌,但是我們沒有……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他是在做解釋,另外一個,當天其實包含有一些參與的環團,他們丟椅子其實也造成我們很大的公務損害。
  • 陳委員昭姿
    但是為什麼呢?你們支持他!再繼續播另外兩個影片。
    (播放影片)
  • 陳委員昭姿
    支持方都打人了!支持方都打人了!院長,這都是你的內閣啦!
  • 主席
    好……
  • 陳委員昭姿
    我知道我時間到了,我期待你的行政調查,好不好?
  • 彭部長啓明
    報告委員,歡迎你把資料拿來,其實當天也有四個員警遭遇到很嚴重的傷害。
  • 主席
    好,謝謝。
  • 卓院長榮泰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陳昭姿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各部會首長的備詢。
    接下來我們請賴瑞隆委員,請質詢。
  • 質詢:賴委員瑞隆:11:50

  • 賴委員瑞隆
    (11時50分)好,謝謝院長。請卓院長。
  • 主席
    麻煩再請卓院長備詢。
  • 卓院長榮泰
    賴委員好。
  • 賴委員瑞隆
    院長辛苦了。院長,首先,昨天看到總統有提出了國安會議,我認為其實這是民主的臺灣面對專制中國,甚至有統一企圖所必須做的一個行動、所必須面對的一個行動。院長怎麼看待總統昨天這樣一個國安會議?
  • 卓院長榮泰
    當我們在面對這種境外的、敵對的勢力持續對臺灣國家安全有重大的威脅,而且在國內,我們發現,它不僅對一般國人,它對軍人、現役的軍人,都有進行相當深度的滲透,這個時候,身為國家領導人──總統,如果沒有啟動一個有效的機制,國家的安全將會受到更大、更大的傷害,所以我認為總統在適時,而且提出這樣一個緊縮性,只針對現役軍人在他的軍事犯罪行為,也就是判亂、有洩密、有利敵、有廢弛職務,還有其他情況,才有辦法用軍事審判,這個是特定對象的特定行為,它已經限縮了,所以在這個情況底下,對一般的國人,甚至對所有軍人、國人的人權跟軍中的人權,都不會做任何的傷害。
  • 賴委員瑞隆
    我想這幾年來,這些狀況越來越多──文攻武嚇,甚至共諜的滲透越來越多。我認為其實這是民主臺灣在面對專制中國,到後來必須要面對,然後全世界都在面對專制中國的這些手段,臺灣做為民主陣營的第一線,而且是它有統一企圖的時候,我們更應該提高我們所有的防禦能力,這個才能確保我們自由民主的生活,確保我們臺灣的下一代還能保有自由民主的生活,院長應該同意這樣的看法吧?
  • 卓院長榮泰
    是的。
  • 賴委員瑞隆
    我再請教院長,接下來行政院有哪些需要配合總統這些作為要來推動的?
  • 卓院長榮泰
    我們有十幾項,包括修法、包括立法,都一一要來做一個處理。
  • 賴委員瑞隆
    我看到有相當法律要推動,院長,多久時間會把這些修法提出來?
  • 卓院長榮泰
    昨天的會議上面我說了,在總統的裁示之後,我們就會依照總統裁示的內容,由各部會就它自己訂定的行動方案或是各種策略,但是要有專案來執行。第二個,要定期考核,而且要限期完成。
  • 賴委員瑞隆
    院長,這些都有時效性,什麼時候會把大家各個需要修法的方案提出來?
  • 卓院長榮泰
    昨天總統的裁示,經過一天,我想各部會正在緊密的作業,過去都有做一些準備,目前還要做一些橫向的聯繫,包括國防部、陸委會、內政部,都要有一些相關的……
  • 賴委員瑞隆
    一個月?三個月?還是要多久時間?院長認為應該要多久時間儘速提出這些修正?
  • 卓院長榮泰
    我覺得一個月我們會把整套計畫都做出來。
  • 賴委員瑞隆
    用一個月的方式努力做出來。
  • 卓院長榮泰
    把整套計畫做出來。
  • 賴委員瑞隆
    因為這個是有相當急迫性的。
  • 卓院長榮泰
    是。
  • 賴委員瑞隆
    我們希望一個月的時間各部會盤點提出來。
  • 卓院長榮泰
    可以。
  • 賴委員瑞隆
    只是修法,應該相當的快。
  • 卓院長榮泰
    是,可以。
  • 賴委員瑞隆
    至少提出來,然後讓國人清楚知道整體配合總統的修法方向出來。
  • 卓院長榮泰
    是。
  • 賴委員瑞隆
    再來我想請教,今天的民調也有出來,對於總預算濫砍、亂刪的部分,有53%的國人認為不適當,只有27%認為適當而已,所以有過半數的民意確實對於這樣亂砍、亂刪是不認同的。院長,接下來我們會提出什麼樣的動作?會進行釋憲嗎?
  • 卓院長榮泰
    是,很抱歉,因為我們也知道這樣的狀況,但是如果我們回到大院的場景,很多部會首長在這裡是沒有辦法把政策說明清楚的,除非像前兩天我們主計長才能夠把一些數字說得清楚,但說的過程,我想也不見得每個都懂……
  • 賴委員瑞隆
    院長,釋憲會提出來嗎?
  • 卓院長榮泰
    釋憲當然是我們現在合法合憲的憲法救濟程序之一種。
  • 賴委員瑞隆
    所以釋憲會提,另外也會跟人民做說明,是這樣嗎?
  • 卓院長榮泰
    會向國人做正面的報告。
  • 賴委員瑞隆
    院長,黨部辦這8場的部分,院長都會親自出席嗎?
  • 卓院長榮泰
    現在就比較近期的有列入行程。
  • 賴委員瑞隆
    有列入行程。那為什麼需要院長親自站出來?這個過去其實並不多見,顯然行政院遇到相當大的挑戰,所以院長才要親自站出來跟人民做說明。
  • 卓院長榮泰
    因為捍衛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我想行政院責無旁貸必須向國人說明,在中央政府總預算如果在合理執行底下,國家會有什麼樣的全面發展,但如果受到這樣不合理的刪減,那多少計畫會因此受影響。同時在對財劃法方面,把中央3,753億的經費預算挪到地方去、歲入挪到地方去,會造成中央多少財政的空虛,這一點我必須也向國人說清楚,未來在落實地方自治的精神底下,該地方政府來支應的就地方政府支應;該中央來負責的就中央來負責。
  • 賴委員瑞隆
    我也認為到了這個時間點,確實作為最高的行政首長也有責任跟人民說清楚,當在立法院沒有機會可以清楚的時候,那透過地方上不管是民團或其他邀請方式,跟人民做更清楚的說明,讓人民更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認為這也是行政院長的職責,院長應該同意這樣的看法?
  • 卓院長榮泰
    是。
  • 賴委員瑞隆
    接下來我也想請教一下,高雄是這一次的重災區,在財劃法的修正幾乎是六都裡面增幅最少,相較於臺北增加了416億,高雄只增加245億,所以還有很多人得意洋洋說我們拿了245億,但是沒有講到三千七百多億被拿掉之後,未來有一半的錢是補助不下去的,所以等同今年本來高雄也許有機會拿到700億補助款,只剩350億,所以最後高雄實質上減少了100億,是全臺灣最大的重災區,所以我認為這個怎麼能不說明?就是這樣重北輕南的狀況,甚至重藍輕綠的狀況,我認為應該要去改變,所以從民調看來為什麼人民這麼不滿,顯然人民也看到這個問題,這樣的作法絕對不是臺灣長治久安的作法。我接下來倒回來問,院長,能不能還是請你持續支持區域均衡發展,特別對於中南部的建設還是要大力去支持,院長可以承諾嗎?
  • 卓院長榮泰
    當然,在總統的理念底下,均衡臺灣所衍生出來的臺灣六大區域治理計畫,這是今年度開始要執行的,即使在這樣總預算跟財劃法不合理的調整底下,我們還是要衡量所有的財政,把其中財政可行的範圍在可以的地方先行來開始。
  • 賴委員瑞隆
    中南部的鄉親很支持政府,包括供電也支持,甚至於各項產業全力支持,我也希望中央一樣持續支持中南部,鄉親們需要的建設還是希望中央支持。
    我先問一下,大林蒲遷村從2019年10月8號核定到現在已經過五年多了,院長,可不可以加快速度在今年底讓它開始能夠登記、讓整個環評跟都市計畫程序加快一點,已經過五年多了,就快要6年了,真的相當長的時間,能不能儘快給大林蒲鄉親們一個明確的答案,在今年底開始來做登記。
  • 卓院長榮泰
    好,最後包括它的安置類社宅的一些規劃,經濟部跟內政部我知道已經達成了相當的協議,可以往這個方向來執行,這個例子我們就在大林蒲這個地方來做一個實施。但是實施的時間,我會把它拉著進來,因為大林蒲遷村計畫還會牽到其他周遭的南星計畫等等,這是牽扯……
  • 賴委員瑞隆
    這是對國家非常、非常重要的計畫,對鄉親也很重要、對國家競爭力發展都很重要的計畫,我希望院長持續緊盯這個計畫,也能夠在今年底前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答案,鄉親已經等5年多快6年了,能夠做登記好不好?朝這個方向努力,好不好?
  • 郭部長智輝
    報告委員,我想……
  • 賴委員瑞隆
    因為時間有限。院長,是不是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好不好?
  • 卓院長榮泰
    對。給部長講一句就可以。
  • 郭部長智輝
    我們現在會加速辦理環評,環評過了以後,我想就是會開始辦理遷村。
  • 賴委員瑞隆
    好不好?院長,請努力朝今年年底前這個方向,好嗎?
  • 卓院長榮泰
    好的、好的。
  • 賴委員瑞隆
    謝謝院長。再來,其實高雄很多的交通建設跟產業建設都需要院裡面大力的支持,我想問的是國道七號拖了13年,貨櫃車基本上都在這邊跑,對人民生命安全的影響非常大,院長,能不能再趕一下,在明年6月如期開工?這個是當時預定的開工日期,明年6月能不能如期開工?院長能不能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 卓院長榮泰
    我請部長答復。
  • 陳部長世凱
    跟委員報告,之前會拖延是因為土地徵收的問題,那目前土地徵收看起來次序上應該是可以,所以我們希望明年6月可以準時開工。
  • 賴委員瑞隆
    所以明年6月如期來開工?
  • 陳部長世凱
    會,我們努力往這個方向……
  • 賴委員瑞隆
    我們希望院長跟部長都盯緊這程序。這一條對高雄、對鄉親們都很重要,不要讓貨櫃車在平面道路跑,造成很多重大的死亡車禍,A1死亡車禍在沿海路上常常就是因為貨櫃車跟轎車發生的,所以我們希望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那國道七號本來就應該要配合第七貨櫃中心一起來啟用,現在七貨已經啟用了,但是國道七號連動工都還沒有,動工之後還要興建五到六年的時間,我們希望能夠加速,至少明年6月先動工,讓人民感受到政府的效率,好不好?請院長、部長來大力支持。
  • 陳部長世凱
    好,我們來努力。
  • 賴委員瑞隆
    再來我要請教一下,高雄的紫線現在也全力在推了,這是一條新的路線,院長能不能大力支持,在今年以前給予一個比較明確的支持?
  • 陳部長世凱
    報告委員,目前是在可行性研究的階段,這個部分我們來加速進行。
  • 賴委員瑞隆
    我知道已經在進行可行性研究,那可行性研究完之後,當然接下來就有要不要支持的議題,我們看到大臺北的捷運是一條蓋過一條,高雄已經很努力了,包括第三條已經準備要做了,紫線這一條經過非常多的人口密集區,也經過許多學校,我們希望中央儘速來支持,可行性研究通過之後,也希望中央今年底能夠來核定這些經費,繼續支持高雄的交通運輸建設,好嗎?
  • 陳部長世凱
    好,我們來加速。
  • 卓院長榮泰
    去年底才送到交通部。
  • 賴委員瑞隆
    對,去年底可行性研究進來了,那今年可行性完成,接下來就是編列經費的程序。
  • 陳部長世凱
    對,綜合規劃。
  • 賴委員瑞隆
    請院長跟部長再大力來支持。
  • 陳部長世凱
    好,我們來加強。
  • 賴委員瑞隆
    現在臺南、高雄常常塞得很厲害,如果有在跑就知道,因為高雄是南北向的,我們看到臺北已經做得很好了,從汐止到五股、到楊梅,現在要做到頭份了,一整條高架道路非常的便利,讓整個交通得到紓解。而高雄現在從市區到岡山,甚至到臺南塞得很嚴重,上下班時間塞得嚴重,假日前更嚴重,我希望能夠啟動高架道路系統,如同北臺灣的高架系統一樣,讓穿越性的車流能夠直接穿越,而不要在下面堵在一起,這個可不可以請院長跟部長也能朝這個方向來規劃?
  • 卓院長榮泰
    國一、國七有一個連貫性,請部長來答復。
  • 陳部長世凱
    報告委員,國七我們加速來推動,國七完成之後,其實對於整個交通的紓解會有很大幫助,國一的部分確實那段非常的塞,不過因為它的邊坡都已經變成擋土牆,所以如果要做高架的話,會影響到一些民房跟一些徵收的問題,但這個部分我們來研究。
  • 賴委員瑞隆
    可不可以請部長先做規劃?因為國七比較偏東邊,它離市區比較遠,高雄因為最左邊有軍港的影響,所以它不能夠像台61那麼暢通,變成南北向的主要道路就是在國一,那國一如果能夠比照北臺灣興建高架道路的話,基本上就會讓整個市區的車流方便很多。我希望我們的建設都走在前端,現在壅塞已經出現了,如果我們能提早來做規劃的話,對於十年、二十年後下一代子孫的交通跟發展會有很大的幫助,我希望能夠提早來規劃,好不好?
  • 陳部長世凱
    好,這部分我們來研議。
  • 賴委員瑞隆
    北部從汐止現在已經做到苗栗的頭份了,我希望南部的部分也儘早來啟動,讓兩大都會區未來的交通更加便利,好不好?
  • 陳部長世凱
    好,這個我們來研議。
  • 賴委員瑞隆
    謝謝院長、謝謝部長,請優先來規劃。
    再來,高雄機場其實是臺灣第二大的國際機場,雖然一直增加日本或其他的航線,但是很可惜我們一直還沒有美國跟歐洲的航線,美國航線今年7月有機會從臺灣到日本東京轉到洛杉磯去,美國跟歐洲的航線有沒有可能在院長跟部長支持下來開闢?讓南臺灣的鄉親不用很辛苦,一定要一早跑到桃園機場,才有機會飛出去,而是有機會可以從南臺灣直接飛出去,可以嗎?院長。
  • 卓院長榮泰
    是的,我們在推動臺灣南北雙空港,就是桃園機場跟小港機場,小港機場今年的7月,委員已經秀出來了,將可以有一個美國的航班,同時其他地方的航班也會持續的增加,另外部長也應該在規劃讓比較大型的客機能夠在小港機場起降。
  • 賴委員瑞隆
    對,大型的客機要持續拉來高雄,不要只是中型的。另外是航班、航點持續增加,很多委員大家都在努力。另外是飛往歐洲或者是飛往美國這一塊,也希望持續來推動,歐洲的部分,部長有沒有初步的規劃?飛往歐洲的。
  • 陳部長世凱
    報告委員,市場有這樣的需求,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在爭取,目前當然跟各個航站都在溝通當中,那也跟航空公司在溝通當中,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 賴委員瑞隆
    希望儘快有好消息,讓高雄、南臺灣的鄉親飛往美國、飛往歐洲有更便利的一個方式,不用一大清早要趕到桃園去坐飛機。
    最後一個是高雄有小港機場,也在我的選區內,但小港機場因為周邊是住戶,所以它有宵禁的問題,半夜兩、三點起降對他們的生活干擾相當大。那我們看到不管是東京的羽田機場跟成田機場,或者是首爾一樣有兩個機場──國內的金浦機場跟仁川機場,高雄有沒有可能也再來提早規劃未來有個南星的海上機場、24小時起降的機場,讓南臺灣的發展能夠更加的便利,北部一樣有桃園機場跟松山機場,相當的便利,有沒有機會讓南部一樣有個南星機場、海上機場,讓它更安全、更便利?請院長跟部長……
  • 卓院長榮泰
    長期以來一直在解決高雄這種航管、飛航區域的問題,所以現在是說2032年、2040年兩階段先把小港機場……
  • 賴委員瑞隆
    這是第一優先。
  • 卓院長榮泰
    將來如何找尋一個24小時可用的機場,這個一直是政府、交通部長期在思考的。
  • 賴委員瑞隆
    這個就拜託院長長期來做規劃,好不好?
  • 卓院長榮泰
    好的。
  • 賴委員瑞隆
    謝謝。
  • 主席
    謝謝賴瑞隆委員的質詢,謝謝卓院長跟部會首長的備詢,謝謝。
    報告院會,我們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點30分我們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12時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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