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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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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
肆、審查經過及總結果(修正版)
本案由財政委員會與各委員會依照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分配表及審查日程,自113年11月11日起分別舉行會議審查行政院所送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惟截至114年3月17日止,尚有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尚未將審查報告送達,致未及彙整列入審查總報告中;其餘已提出之審查報告,由財政委員會彙總整理,於3月20日舉行全體委員會議討論後,完成審查總報告,並於3月21日函請議事處提報院會討論。有關前揭未及審查完竣部分,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3月19日審查完竣,並於4月8日提出審查報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4月2日審查完竣,並於4月9日提出審查報告,由財政委員會彙總整理後,函請議事處提報院會併案討論。茲將各委員會審查結果分別詳列於後,提請討論,並概要說明於下︰
一、營業部分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原列營業總收入3兆5,507億7,998萬8千元,營業總支出3兆3,255億5,328萬7千元,稅後淨利2,252億2,670萬1千元。審查結果,增列營業總收入6億7,400萬元,減列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65億4,250萬元,增列稅前淨利72億1,650萬元(詳表三修正版)。至於所得稅費用及盈虧撥補事項,俟院會審議確定後,再由行政院依法核算及分配。各單位有關之業務計畫、轉投資、重大建設、資金運用及資產負債預計等部分,應分別依本案審定數額予以調整。
二、非營業部分
(一)作業基金原列業務總收入2兆4,329億4,145萬7千元,業務總支出2兆3,729億9,314萬7千元,本期賸餘599億4,831萬元。審查結果,增列業務總收入2億3,662萬7千元,減列業務總支出6,570萬元,增列本期賸餘3億0,232萬7千元(詳表四、五修正版)。至於餘絀撥補事項,俟院會審議確定後,再由行政院依法核算及分配。各單位有關之業務計畫、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國庫增撥基金額及資金運用等部分,應分別依本案審定數額予以調整。
(二)債務基金原列基金來源9,129億6,726萬5千元,基金用途9,129億6,525萬1千元,本期賸餘201萬4千元。審查結果,減列基金來源10億0,500萬元,減列基金用途10億0,500萬元(詳表六修正版)。至於業務計畫及資金運用等部分,應依本案審定數額予以調整。
(三)特別收入基金原列基金來源3,480億4,331萬3千元,基金用途3,338億9,716萬9千元,本期賸餘141億4,614萬4千元。審查結果,增列基金來源2億1,318萬8千元,減列基金用途9,748萬8千元,增列本期賸餘3億1,067萬6千元(詳表六修正版)。至於各單位之業務計畫及資金運用等部分,應分別依本案審定數額予以調整。
(四)資本計畫基金原列基金來源147億4,735萬5千元,基金用途393億0,126萬3千元,本期短絀245億5,390萬8千元。審查結果,減列基金用途6億7,800萬元,減列本期短絀6億7,800萬元(詳表六修正版)。
三、信託基金部分
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信託基金項下,計有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等17個基金,共編列總收入2,424億0,859萬1千元,總支出131億0,091萬9千元,本期賸餘2,293億0,767萬2千元。審查結果,均照列(詳表七修正版)。
四、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本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8次會議審議結果,其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應隨同本(附屬單位預算)案審議結果調整,其中歲入歲出之調整,仍應依本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及預算法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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