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4年5月7日(星期三)9時至13時34分 @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席:林委員宜瑾)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7日(星期三)9時至13時3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宜瑾
    議  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29案。
    (一)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七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4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6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9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七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委辦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2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3項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5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文化部函,為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文化部函,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4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8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博物館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七)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八)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文學館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九)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文學館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就「藝文票券黃牛防制現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案20案。
    一、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四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六一)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三、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六九)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四、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6項新增決議(三一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五、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9項新增決議(三二四)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六、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9項新增決議(三二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七、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八、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九、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一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七九)「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預算凍結1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新增決議(二九○)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4項新增決議(三○六)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5項新增決議(三一○)「業務費」預算凍結3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二三)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三五)「文化資源業務」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九八)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博物館新增決議(三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新增決議(三二三)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文化部函,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文學館新增決議(三三二)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如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經各黨團簽署同意不予復議,則僅處理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
    答詢官員 文化部部長李遠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司長吳宜璇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長陳濟民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
    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社長胡婉玲
    TaiwanPlus執行長余佳璋
  • 主席
    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今日議程原先排定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及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就「藝文票券黃牛防制現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如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經各黨團簽署同意不予復議,則僅處理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由於接獲各黨團同意不復議函,今天我們就只處理文化部解凍案49案。
    首先進行報告事項。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3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柯志恩 劉書彬 葛如鈞 羅廷瑋 陳秀寳 林宜瑾 郭昱晴 吳沛憶 謝龍介 林沛祥 范 雲 葉元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林德福 鍾佳濱 顏寬恒 洪孟楷 鄭正鈐 楊瓊瓔 何欣純 陳冠廷 王美惠 羅明才 蘇清泉 張嘉郡 蔡易餘
    委員列席14人
    列席人員: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蕭宗煌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葛召集委員如鈞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白智榮
    紀 錄:簡任秘書 盧焜鑫 科長 楊永綨 薦任科員 陳怡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議程有委員萬美玲、柯志恩、劉書彬、葛如鈞、林宜瑾、陳秀寳、羅廷瑋、吳沛憶、范雲、郭昱晴、陳冠廷、葉元之、楊瓊瓔、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蕭宗煌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沛祥、張雅琳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 主席
    請問各位委員,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跟遺漏之處?(無)沒有,我們議事錄確定。
    今天的議程是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
    我們現在來處理報告事項第二案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第(一)案至第(二十九)案,請宣讀。
  • 主席
    由於現在委員未足3人,所以這個預算的書面解凍案,我們就先暫不處理。
    接下來進行討論事項,我們現在請李部長進行報告,時間8分鐘。
  • 李部長遠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好,還有各位文化部的同仁,大家辛苦。非常感謝大院安排文化部在11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提出報告,加上備詢。114年度文化部預算凍結項目一共49案,總金額34億461萬2,000元,我們各項報告資料已經送到大院,以下就凍結的重點項目跟各位報告。
    文化部的本部業務費凍結30%,幾乎影響到整個文化部,包括推廣文化平權、推動社會營造和地方創生、支持博物館的內容開發、影視音的發展、文創產業的活絡,還有文學的發展、閱讀的推廣、表演藝術和視覺藝術的扶持,甚至於到國際文化外交,都會運用到業務費。這筆預算凍結的理由是文化部的黑潮計畫支持劇集如「零日攻擊」,我在這裡再次跟委員報告文化部所有的補助或投資都很嚴謹地按照相關辦法來進行,由委員會審查,一切都符合規定,我們將來也會以這個精神繼續鼓勵多元題材的創作。
    文化資產局的業務費被凍結30%,這筆預算直接影響到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的各種層面,我們常常要跟時間賽跑,以搶救文化資產,尤其以臺灣的地理特質,經常地震、颱風,許多文化資產的修復一刻都不能等。我們的人間國寶也是,他們多半年紀都已經很大,他們的知識、記憶傳承非常急迫,所以我們都抱著不能失傳的使命來執行這些業務。不義遺址的專法沒有通過前,我們也將持續進行相關的研究,做好準備,加速未來審議的公告期程。
    影視局的業務費也被凍結30%,現在是臺灣影視音發展產業的關鍵時刻,這筆預算對我們的影視音產業發展、人才培育都非常重要,像是金鐘獎、金曲獎及金音獎等等,以及電影國片的推廣、國際專業人士的交流都會利用到這筆預算,我們會持續努力推廣業務,健全整個臺灣影視音產業的生態系。
    傳統藝術中心的業務費被凍結30%,臺灣的傳統藝術是非常有辨識度的文化,我們除了一直在培育人才,鼓勵創作、創新、展演,也致力於推廣和國際交流,培養更多新興的觀眾。我們會持續努力,特別是向下扎根,扶植兒童劇團,讓臺灣的傳統藝術傳承下去。
    國美館及其所屬的業務費用也是被凍結30%,這筆預算影響到文化外交與在地深耕,國美館作為國家級的美術館,長期以來扮演與國際藝術交流的橋梁,生活美學館則深耕地方,就像文化部的微血管,把資源送到地方,服務新住民、兒少、高齡等族群,推動文化平權,我們將持續努力,深化國家藝術發展,保障地方文化的近用。
    工藝中心的業務費被凍結50%,臺灣的工藝文化面臨人力老化,在技術傳承、行銷推廣方面缺乏足夠的資源,所以我們編列預算推動,健全臺灣工藝產業的生態系,我們會持續努力吸引人才投入工藝,培養消費人口,強化工藝產業的發展。
    TaiwanPlus被凍結30%,TaiwanPlus成立到現在快四年,他們非常努力,希望把新聞與節目都做好,把臺灣觀點與故事傳播到全世界,除了傳統方式之外,現在TaiwanPlus也利用社群媒體將內容推廣出去,也跟國際合作,授權節目到國外頻道播放,不斷開拓新的新聞主題報導,加強CNN、Fox News等國際媒體的露出。雖然這一路上跌跌撞撞,TaiwanPlus始終做出了一些成績,漸漸獲得國際肯定,他們會繼續努力製作優質的內容傳向世界。
    公共電視被凍結25%,其實從國際的標準來看,臺灣的公共電視預算非常少,但是公共電視近年來的成績大家有目共睹,不管是製作出非常優質的劇集、節目,現在公視將TaiwanPlus納入經營,甚至還增加一個兒少頻道的經營,他們的任務更加重大,在新聞與節目的製播上,他們有一套專業的準則和程序,他們會持續努力製作更好的節目。
    最後是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畫與發展被凍結10%,這筆預算直接影響到我們的表演團體、視覺藝術家、青年藝術家等等到國外,未來我們會持續努力投入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的正向發展,並落實公共藝術政策,營造多元豐富的藝文環境。
    我個人在這裡要非常感謝這一年來教文會的召委范雲、萬美玲及各位委員對我們的照顧,其實預算在委員會當初只被刪減2,000萬元、凍結5億元,後來到了大院才被刪11億及被凍34億,但是我們的同仁還是很努力,並沒有因為這些刪除而工作減輕,反而是更加努力,所以今天希望各位委員讓我們可以解凍,也非常感謝你們幫我們排第一個。以上簡要報告,再次感謝各位委員,懇請各位委員同意動支預算,謝謝大家。
  • 主席
    謝謝李部長的口頭報告。
    我們現在先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第一案至第二十九案,我們在場委員足夠,現在決定: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現在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點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也請於上午10點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范雲委員質詢結束後進行解凍的專案報告案及臨時提案的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接下來進行質詢。
  • 主席(吳委員沛憶代)
    首先請登記發言第1位林宜瑾委員。
  • 質詢:林委員宜瑾:9:16

  • 林委員宜瑾
    (9時16分)謝謝主席,有請李遠部長及公共電視胡元輝董事長。
  • 主席
    請部長、董事長。
  • 李部長遠
    委員好。
  • 林委員宜瑾
    部長好。進入質詢前,我首先還是要跟大家說明一下,為什麼本週的議程直到禮拜一才終於正式決定?這其實跟黨團簽預算解凍案不復議同意書的進度有關,本來預期上週五就能確定各黨可以同意解凍案的不復議,畢竟早日審查解凍案是大家的共識,民進黨當然沒有反對的理由,同時也是國民黨在本會期每次質詢都強烈要求你們要趕快送出解凍案。可是國民黨在上個禮拜五下班後才簽出不復議的同意書,這個禮拜一又把不復議書抽回,直到昨天教文委員會才正式收到公文是他們不復議的同意書,所以確定今天可以來解凍文化部的預算,其實是考量到諸多的不確定性,因此本席才會用黃牛的專報來當預備的議程,我想透過這個機會跟大家說明一下。
    文化部的預算解凍案有49案,其中有29案是要求提出書面報告,20案是要提出專案報告,剛剛書面報告已經處理完畢,我們等一下來處理所謂的專案報告部分。我想total剛剛部長也有報告,這次解凍案的總金額是34億,其中有五億兩千四百多萬是在委員會凍結的,其他的二十八億八千多萬是在院會被凍結的,其實想到這個就覺得,今年度教文委員會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是零案保留,也就是說,沒有任何的預算案是要進到協商程序,這是不分黨派、教文委員會的最大共識,而且花了一整個會期努力的討論,是大家努力研究之下的結果。換句話說,在院會被凍結將近29億的預算,等於是非本委員會同意的,所以其實我們對這個過程覺得很不滿。當然,今天我們還是要呼籲一下,我們一定要無條件攜手來支持這個解凍案全數可以解凍。
    第二點,我是希望大家能考量,文化部除了預算被凍結了34億,另外我們還被刪掉11億,不只文化部的宣傳費被刪掉,作為第四權的公共電視及TaiwanPlus被刪了2.4億、中央社也被刪了1,600萬,連最基本的文化部的事務費、旅費、水電費,這些行政的必要資源也都被刪了5.9億。所以今天處理的解凍案,其實就算是委員會解凍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綜合評估我國文化預算的整體損失,以最大程度地給予解凍,因為也是解一時的燃眉之急而已。
    剛剛部長在報告提到,今天面對這樣解凍的態度,是不是再請你說明一下,跟所有的委員做一些呼籲?關於今天的解凍案。
  • 李部長遠
    好,謝謝委員。我剛剛一直強調,本來我們在委員會裡只被刪2,000萬,然後凍5億左右,我以為這樣子是蠻合理的,後來得到這樣的一個結果。其實這個結果對我們來講影響太大,譬如我們每一個館所的錢都用在像業務費這種是水電、清潔、保全、景觀等等,還有我們很多錢如果在不解凍的情況下,在8月之後就完全沒有辦法營運了。還有一些是跟國際簽約,這些合約我們也沒辦法付款。我講一個蠻實際的就是,當我們被刪以後、被凍以後,其實我們有些活動已經透過企業募款……
  • 林委員宜瑾
    是。
  • 李部長遠
    才能夠出去,因為所有的活動都從去年就開始簽約。
  • 林委員宜瑾
    對。
  • 李部長遠
    我們不可能等到錢下來,所以開始跟企業募款,包括在臺中那一場跟龐畢度的展覽,我們也是透過企業募款。講到這裡我就覺得,我們大家都很努力,所以請求大家一定要把這個錢給我們,不然我們8月份以後真的是會停擺。
  • 林委員宜瑾
    當然,剛剛部長提到,所有文化部轄下的藝文館舍也都被無差別凍結了30%,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一一請這些藝文館舍的館長或主任上臺,可是我還是要請部長代表說明,如果這30%的業務費沒有順利解凍的話,對這些館社的影響。
  • 李部長遠
    每一個館舍都有一定的功能,譬如有的是保存一些很重要的史料所需要的經費,還有就是它每一檔、每一檔的活動都排下去,如果你這個錢不給的話,我們那個檔可能要縮減,對民眾來講會覺得我們一直在變動。其實說穿了,文化部的預算非常地緊。
  • 林委員宜瑾
    對。
  • 李部長遠
    每一筆錢都用到剛剛好,而且全世界國家都會把錢用在文化部,所以為什麼這次文化部被砍或者凍這些錢,整個文化界會覺得非常驚訝,就是因為這筆錢,尤其是這些館所分布在每一個縣市,直接跟地方上每一個人的近用有切身關係。所以我剛剛解釋了,每一個館要付的錢,聽起來好像說保全、清潔什麼的要那麼少的錢,包括薪水,很多都是我們的外僱人員……
  • 林委員宜瑾
    那都是基本的維運費用。
  • 李部長遠
    對,這個都發不出來。我這樣講其實是真的,所以希望大家趕快讓我們過。
  • 林委員宜瑾
    好,那我們再來先請教一下公共電視胡董事長,公共電視跟TaiwanPlus的預算遭刪除及凍結的數目相加總共有十億多,想請董事長說明,少了這些預算,到目前為止,你在媒體經營上遇到什麼樣的困難跟挑戰?另外,就你服務於媒體跟學界的專業,也請你說明一下什麼叫做政治與媒體互動的臂距原則?
  • 胡董事長元輝
    謝謝委員的關心。這一次我們在凍結的部分,TaiwanPlus大概有四億三千多萬,在公視、小公視還有台語台的部分大概凍結了六億兩千多萬。這些比例事實上對我們的影響是很大的,舉例來講,我們幾乎所有要新開發的項目,因為這樣的凍結,很多都已經把它暫停或者取消。對於例常業務來講,其實它會構成很大的一個影響,就是我們很多的作業,您知道影視產品是分年期進行,對於在未來要如何進行下一期的作業我們都非常謹慎,所以這一塊我們也要小心。
    那有關於臂距原則的部分,謝謝委員的關心,當然一般運用到媒體領域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因為媒體跟政治力的關係非常密切,但是因為這樣地密切,所以需要政府對於媒體有一定的尊重跟保障它的自由。所以在這個角度上來講,就類似我們的手臂,看起來只有臂距之遙,但事實上一定要有這樣的一個距離,保持政治跟媒體之間敏感的那種微妙關係。對公共電視來講尤其如此,因為任何一個作業的副作用是很微妙的,所以這種政治上的臂距原則對我們來講,也是全球民主國家的公共媒體都在重視的一個基本原則,跟委員報告。
  • 林委員宜瑾
    好,謝謝董事長的說明,所以就是不能用政治去干涉。剛剛部長在報告時也說,不能用政治去干涉這個劇要怎麼樣做、那個劇不能這樣做,某個程度上,媒體跟戲劇的角色是這樣,政治跟媒體的距離其實就是一個手臂的距離,這個手臂的距離雖然不長,可是確實有一定的距離,對不對?
  • 李部長遠
    其實自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後,我個人在這些年當評審,從來沒有人干預過要選哪一部或者新聞要怎麼報,這點外界一直誤會,我們這點做得非常好。至少就我個人的經驗,從來沒有干預過任何一部戲、任何一則新聞,我時常在最後才看到哪些戲要拍、通過了補助等等。這點我在這裡保證,其實這方面從解除戒嚴以後走到今天算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所有媒體都謹守分寸,文化部也絕對謹守分寸,跟政治意識型態等等都不會干預。
  • 林委員宜瑾
    所以因為這樣成為凍結的理由,我們會覺得其實是非常不合理。
    另外30秒時間,不好意思。跟部長討論在臺南國家美術館籌備處揭牌那天,包括陳澄波、郭雪湖在內,很多臺灣前輩藝術家的後代都共同簽署這些前輩藝術家作品捐贈典藏的意向,這是臺南人的榮幸,也是臺灣人的幸福。可是我們現在遇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典藏空間不足,新成立的臺南國家美術館的庫房非常不足,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文化部也決定要在臺南的首府大學退場校地興建一個聯合典藏中心,也編了一筆預算,總共一億多,可是要做遷徙的規劃,這一億多現在被全部刪掉。請問部長,面對這些珍貴的藝術品,這個經費又被刪掉,那你打算要怎麼因應、怎麼解決?
  • 李部長遠
    這點其實我們很著急,因為很多前輩藝術家這幾年都有宣布,就是後代願意把他父母親或者祖父母的精彩作品捐給我們,我們有責任保存。還沒有南美館之前我們就不太夠,每蓋一個館舍需要非常長的時間規劃、設計到蓋,這點真的是我們心裡很著急,只能盤點現有的空間看還能不能夠保存。甚至於有一些還是保存在家屬那邊,他們用他們的庫房在保存,我們付錢。
  • 林委員宜瑾
    好,那就期待明年再續編,把先期規劃做好。
  • 李部長遠
    是。
  • 林委員宜瑾
    謝謝部長。
  • 李部長遠
    謝謝。
  • 林委員宜瑾
    謝謝董事長,謝謝主席。
  • 主席(林委員宜瑾)
    再來請郭昱晴委員。
  • 質詢:郭委員昱晴:9:29

  • 郭委員昱晴
    (9時29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 主席
    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委員,你好。
  • 郭委員昱晴
    部長早安。本席現在要質詢的其實不單純是黃牛的問題,而是是否有所謂的境外中資要透過港澳的空殼公司,到臺灣來主辦相關的藝文活動。因為這一陣子我們接到不少相關的陳情,當然也會擔心類似這樣子的藝文活動會有壟斷票源、規避法規,甚至破壞我們的文化治理和消費者權益的重大漏洞。近期我們接獲的陳情以LING & ORM的見面會為例,主辦單位是超奇娛樂澳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宣布5月10日(禮拜六)才要在臺灣正式售票。但是目前我們在網路上看到一些中國相關的境外平臺已經在預售大量高價票券,甚至還附加選位或加價服務。這種完全跳過臺灣的票務系統跟管道的做法,會不會讓文化部原本應有的監管功能失去效果?講白一點,就是消費者其實沒得選擇,也沒有辦法保障自己的權益,那麼我們的藝文產業是不是也有可能被這樣的境外資本牽著鼻子走?這是我們比較擔心的。
    過去我們碰到的黃牛大部分是用搶票程式取得票券,再釋放到網路上轉賣,對此,目前我們是根據文創法第十條之一來開罰,效果當然是有,但抓到的可能還是有限。以我剛剛講的5月10日即將舉辦的見面會的售票狀況而言,如果它的操作完全發生在境外,我們根本監管不到,屆時如果發生消費糾紛,消費者會不會沒有申訴管道和任何保障,以致其權益形同處在真空狀態?
    我們知道文化部其實從去年12月開始就推廣票券實名制,也跟六都開過會,針對萬人以上的大型活動進行相關的補助。但是如果從這次的事件來看,針對境外主辦繞過正規售票,甚至大規模黃牛化的行為,文化部要怎麼正視這個問題?怎麼補上這個缺口?將來是不是也會主動和投審會及陸委會成立跨部門的稽核機制?
  • 李部長遠
    謝謝委員問這個問題,這次的事件過去的確沒有發生過,我們也展開非常清楚的瞭解,藝尚有限公司本身是在臺灣負責一些活動,另外那家超奇娛樂是一家澳門公司,負責在境外和藝人聯絡,所以我們就去找經濟部詢問,超奇娛樂並沒有在臺灣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沒有辦法得到它的股權結構,所以它本身在臺灣是不能經營這個的。根據文創法第十條之一,文化部所管轄的活動非常具體地定義在音樂、戲劇、舞蹈這些形式的表演,中間發生這種黃牛事件,委員知道我們這些年來已經花了很大的力氣在阻止這些事情,尤其是……
  • 郭委員昱晴
    所以部長的意思是在臺灣正式售票是由藝尚公司主導,也就是說,目前粉絲在網路上看到的境外售票是不受保障的,是這個意思嗎?
  • 李部長遠
    應該這樣講,因為我們對藝尚公司在這邊辦這個活動,見面會也好、其他的會也好,我們可能要呼籲大家不要去買網路上販售的不明票券,除了可能是詐欺之外,我們還有一個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用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對於黃牛票本身的檢舉案,我們會視個案來處理,不過委員問到這個問題,我覺得的確是一種灰色地帶……
  • 郭委員昱晴
    對,因為我們不知道剛剛我所提到的超奇娛樂澳門文化傳播公司的狀況,雖然藝尚公司跟文化部提及超奇娛樂公司是處理藝人的部分,並沒有介入票券的處理,但我們怎麼知道藝尚公司和這家公司有沒有關聯性,就是在網路上直接讓黃牛檯面化了!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更嚴謹地去查核?
    再來是剛剛有提到的粉絲見面會,現在我們的規範並沒有包含粉絲見面會,但這其實是滿大一塊需要被約束、被查核的部分,我們的文創法是不是應該把相關的藝文表演活動納進去?因為粉絲見面會還是具有表演的性質,所以之後是不是應該針對這個部分與時俱進地進行修法?
  • 李部長遠
    當初制定文創法本來是在鼓勵文創事業,後來是因為黃牛的問題而增訂第十條之一,但是我剛剛也有提到,我們一直侷限在音樂、戲劇、舞蹈的正式表演,至於衍生出來的非常多為了吸引粉絲的見面會、簽名會等等,這些可能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外……
  • 郭委員昱晴
    因為我們也擔心這些具有中資背景的平臺會繞道掌控票券販賣的操作,針對這個灰色地帶,文化部可能還要再加把勁予以杜絕,以保障更多消費者的權益。可想而知,就算這個活動的票券是在5月10開始正式由藝尚公司開賣,但在這之前可能已經有很多人在網路上用加價的方式來選位,到時候如果真的產生消費糾紛,藝尚公司可能會說不歸它管、這是那家境外公司的問題、是你自己活該上當啊!而我們在法規上確實又無法可管,就有可能發生很多類似的糾紛,這個部分請文化部再來研議,好嗎?
  • 李部長遠
    沒問題,我們再來研議像它這樣的行為……
  • 郭委員昱晴
    時間有限,最新一則媒體報導指出,川普再次拋出一個相當強硬的政策,就是他主張對境外製作的電影課徵100%的關稅,來保護好萊塢和美國本土的內容產業,針對這一點,我們有沒有因應的方法?因為現在臺灣有很多戲劇或影音作品會到美國取景,或者是和美國方面有相關的合作、發行,也有很多部戲劇或類似作品是跟OTT平臺合作,如果這類作品將來也會被課重稅,我們會不會失去國家競爭力?文化部有沒有因應之道?
  • 李部長遠
    其實基本上美國電影來臺灣的比例遠遠高過我們臺灣電影去美國的比例,這5年我們大概只有5部電影去美國,但是未來的確會有很多國際合作,還有就是剛剛講的OTT才更嚴重,譬如Netflix,它大部分的影片都是在國外拍的,其實我們這幾天已經重新盤點未來所有的可能,因為川普講了100%關稅之後,它所附帶的其他細節,包括OTT或者是合拍等等還沒有講出來,但是我想我們整個文化部……
  • 郭委員昱晴
    因為不只是在那邊拍才叫做這樣的作品,可能很多後製或者是很多其他的部分都是在那個地方做的。
  • 李部長遠
    沒錯!包括動畫在臺灣後製也滿多的,所以剛剛委員講的這些東西我們已經請部內各單位在盤點,未來萬一有新的狀況發生,我們有一些因應之道。
  • 郭委員昱晴
    如果我們現在開始來做盤點,其實也不能靜觀其變,因為我們永遠趕不上川普隨時說出來的這些變化,所以可能隨時都要準備好。
  • 李部長遠
    好!
  • 郭委員昱晴
    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問到這裡。謝謝。
  • 李部長遠
    謝謝委員。
  • 郭委員昱晴
    謝謝主席,謝謝。
  • 主席
    謝謝郭昱晴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劉書彬委員。
  • 質詢:劉委員書彬:9:39

  • 劉委員書彬
    (9時39分)請李部長。
  • 主席
    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劉委員,你好。
  • 劉委員書彬
    你好。想要跟部長溝通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立法委員針對凍結預算要質詢等等是我們的法定職權,因為在預算法當中說了,立法院如果針對預算有一些疑義的時候,要透過凍結預算的方式,請行政部門來專案報告。這部分是我們的法定職權,是吧?
  • 李部長遠
    是,當然是。
  • 劉委員書彬
    對,所以針對有疑義的部分,我覺得這樣非常好。剛才我聽到部長提到,文化部對公廣集團都沒有下一些政治上面的指令,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對吧?你們沒有下政治指令,就是說要怎麼樣,對不對?
  • 李部長遠
    對。文化部針對包括中央社也好或者是剛才講的公廣集團也好,絕對沒辦法下指令。
  • 劉委員書彬
    這樣非常好,但是下面的公廣集團或是中央社遇到有問題的情況,例如TaiwanPlus在美選的議題上面有爭議,我知道你們有處理,如果你們沒辦法透過新聞自律達到效果的時候,媒體或立法院的監督事實上是有必要的,不是嗎?是吧?
  • 李部長遠
    是,沒問題。
  • 劉委員書彬
    非常好。另外,公廣集團的戲劇節目聽海湧有提到婆羅洲羅領事夫人的事情,雖然還原史實不容易,但廠商在徵詢的過程當中,對內容涉及史實的部分應該做更多的偵查,而媒體的這些報導事實上是很必要的,對吧?
  • 李部長遠
    講到這裡,我想跟委員報告一下,最近從斯卡羅到聽海湧等幾個歷史劇,都是我心目中最棒的,拍得非常好。
  • 劉委員書彬
    我也覺得蠻棒的。
  • 李部長遠
    而且已經拍到臺灣所有戲劇裡面最高的境界,我不太知道為什麼民間會有一些人從歷史的角度去挑剔,所以這個……
  • 劉委員書彬
    不是!因為婆羅州領事這部分有涉及到史實。
  • 李部長遠
    對,因為我自己是做電影出身的,臺灣的劇集跟電影能夠拍到這樣,我們要給它拍拍手。
  • 劉委員書彬
    這部分我可以跟你溝通一下,我們是要讓它好上加好。部長,你承認吧?好上加好這部分需要……
  • 李部長遠
    好上加好就是包括品質,譬如……
  • 劉委員書彬
    對,我覺得品質不錯,但是要好上加好,如果有不符史實的部分真的要更正,因為對外交官的後代影響是非常大的。
  • 李部長遠
    基本上,我們只要透過小說也好、電影也好,它就是有……
  • 劉委員書彬
    創作不能夠違背史實,這是很重要的原則。
  • 李部長遠
    它是歷史劇,不是紀錄片,基本上我們講小說、fiction就是虛構,我們一定要接受虛構的部分。
  • 劉委員書彬
    沒有!你們可能必須要做一些更正,因為這部分有涉及到史實。我就繼續往下看,因為今天是解凍報告,在TaiwanPlus的部分,我們看到有一個擴散國際鏈的規劃,當中有提到如何加強TaiwanPlus的影響力,可是裡面並沒有針對怎麼樣擴展國際鏈結有內容規劃,包括地區、期程、人力跟法規,因為它也涉及到有些國家,像馬來西亞、印度,還包括加拿大跟英、法等國。請問TaiwanPlus有針對國際鏈結未來規劃的地區、期程,做一下事實內容的了解嗎?
  • 李部長遠
    有,我是不是請執行長直接講更仔細?
  • 劉委員書彬
    好。
  • 李部長遠
    謝謝。
  • 余執行長佳璋
    主要鏈結的部分有兩種管道,主要的是在傳播的方式,比方我們如何讓節目新聞內容能夠到當地落地,這是一種。第二種是合作製作節目,比方戲劇、節目或者新聞合製,像現在我們一直在跟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還有英國方面都開始接觸。因為這些都需要預算的進度跟有把握……
  • 劉委員書彬
    對,但是你沒有提出詳細的規劃,在你的報告書當中沒有看到。
  • 余執行長佳璋
    因為目前沒有辦法知道預算規模,所以我還沒有辦法跟人家談判,如果能夠有具體的規模,這個期程是抓得出來的,沒有問題,可以報告給委員。
  • 劉委員書彬
    好,你就報告給本席。我們繼續再看一下,同樣是TaiwanPlus的部分。根據立法院的提案與審計部的審核通知有說,應該要將KPI調整為觀看次數、影音觀看時數、滿意度,還有app下載的次數。你們卻把剛才四項當中第四項的app次數刪除,而且呈現其他三項的次數、滿意度等等都是累計。可是這樣產生的效果是,你們大概從110年就把這些數目累計,如果沒有算每年度的,它的效果是不彰的!
  • 余執行長佳璋
    每年度都有算,每年度都在成長……
  • 劉委員書彬
    可是你們在上面並沒有呈現出來,給我們的是累計數。
  • 余執行長佳璋
    有,我可以把資料再補給委員,沒有問題,因為每年度都在成長。至於app本身,因為在疫情過後,全世界國際媒體的趨勢都不太用app作為收視管道,因此,我們改計國際常用的觀看次數、觀看時數作為統計。觀眾滿意度是公廣集團本身在自律還有評量公共性來講很重要的指標,所以我們就符合國際趨勢因應來調整,報請文化部核准。
  • 劉委員書彬
    你應該要說明一下,跟審計部、立法院做個說明,但我們現在知道了,所以對審計部可能要再說明。
    另外一部分就是黃牛票,我們看到的黃牛票情況,特別是文創法規範的應該是所有藝文票券,包括一些比較大型的藝文活動,可是現在只涉及到所謂流行音樂的部分,對不對?為什麼其他內容沒有納入所謂的實名制呢?
  • 余執行長佳璋
    所有表演藝術都算吧?包括舞蹈,只要是正式演出,音樂各方面都算。
  • 劉委員書彬
    沒有!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還有你們的各個辦法當中並沒有,而是只針對流行音樂,我希望能夠擴展到其他領域,尤其是有些國際性的熱門表演、大型的或者是知名的舞臺劇,都希望有。我希望您能夠承諾,是不是可以再擴及到其他大型的、國際性的節目?
  • 李部長遠
    原來文創法裡面,音樂、戲劇、舞蹈都算,有列入這個法裡面。
  • 劉委員書彬
    對,但是我希望能夠擴展,可以承諾擴展到其他也是屬於大型的嗎?
  • 李部長遠
    是,我們再來考慮,在法律裡面……
  • 劉委員書彬
    另外,我看到透過實名制的部分,你們有補助的方式,發現到補助有34場,但是有人沒有透過補助,自己用實名制的效果倒是不錯,你們要杜絕黃牛票只有兩種方式,一個是蘿蔔,就是用補助,讓有些可以採取實名制;有些則是用棍棒,就是要檢舉。想請問去年有演唱會沒有採取實名制,包括在大巨蛋,還有臺北小巨蛋、高雄小巨蛋,你們知道有些沒有採取實名制的理由是什麼嗎?
  • 李部長遠
    因為實名制本身的進場手續非常麻煩,我們沒有辦法強迫他們用實名制,所以除了鼓勵之外,其實文化部最近做得最具體的就是跟各大場館溝通,比如大巨蛋、小巨蛋、南港表演場等等,希望他們租給對方的時候就給一些折扣。換句話說,這個部分我們做的已經比過去有進步,所以願意用實名制的表演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多的場館願意用,譬如小巨蛋用85折來鼓勵用實名制等等,剩下的部分如果不用實名,就回到用黃牛去……
  • 劉委員書彬
    檢舉?
  • 李部長遠
    對,可是那個過程說句實話,是很多人用非常麻煩的,譬如……
  • 劉委員書彬
    這就是我想要問的部分,因為在沒有實名制的活動當中,就有8,000件的檢舉,部長剛才說人力不夠,怎麼辦呢?
  • 李部長遠
    其實8,000件檢舉裡面,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我們必須從裡面去找資料看是不是真的有這個人,從開始找資料到補件、到去平臺確定是誰,再到地方由警察來抓,抓到之後罰多少錢,如果不服還可以行使訴願,文化部……
  • 劉委員書彬
    所以曠日費時嘛?
  • 李部長遠
    對,這個方法其實已經把文化部搞到非常吃力,最後我們在開訴願委員會,我有時候覺得黃牛如果不從原始來杜絕的話,光是用抓他,包括地方政府也一直哀哀叫人力不夠。事實上,文化……
  • 劉委員書彬
    部長也已經發現問題了,應該就是朝向鼓勵的,或是像你剛才說的,跟場館、節目活動場地合作……
  • 李部長遠
    從根本杜絕它。
  • 劉委員書彬
    對,就是這樣子,希望您繼續往這部分,如果是在明年度的預算當中編列,我想我們立法院會支持的,因為在這個地方才有一個公平性。
  • 李部長遠
    是。
  • 劉委員書彬
    也有一個效果存在,那就這樣,謝謝。
  • 李部長遠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好,謝謝劉書彬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吳沛憶委員。
  • 質詢:吳委員沛憶:9:50

  • 吳委員沛憶
    (9時50分)謝謝主席,我請文化部部長。
  • 主席
    好,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吳委員,你好。
  • 吳委員沛憶
    部長好。國人對於黃牛票的查緝都相當關心,我想請教部長,因為依照文創法,屬於文創產業的部分其實至少15項以上,相當之廣泛。現在有一種樣態,很多是國外影集或電影演員來臺灣舉辦粉絲見面會,像這樣類型的見面會,你認為屬不屬於比如是電影或電視產業相關?
  • 李部長遠
    這一點我們完全釐清,剛剛我也有講到文創法裡面有限制要真正的表演,如舞蹈、戲劇,還有演唱會才歸文創法所管,你剛才講到這種見面會拍拍照或者別的方式的見面,它只能算是廠商在促銷、增加粉絲的商業行為,這真的不是屬於文化部文創法裡所規範的,它應該是屬社會秩序維護法,這一點對文化部來講是非常清楚而具體的。
  • 吳委員沛憶
    我認為,針對這種影視、電影演員相關衍生的這些活動,也包括有一些表演,屬不屬於文創法所歸納的範疇應該是在文化部裁量認定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法規並沒有限制,但卻是在我們的裁量權之內。所以我認為文化部應該要跟上時代,這種影視演員的粉絲見面會其實數量越來越多,尤其很多是國外特別來到臺灣舉辦,這對我們來講也是很重要的文創產業。部長,你知道最近有一個個案,現在這個個案就有民眾發現可能疑似有黃牛票這樣的行為,部長,你認為能不能夠在未來研議納入文創法規範的範圍之內?
  • 李部長遠
    目前我們的進度,按照原來文創法所規定的是一定要有表演過程,我剛剛一再強調音樂、舞蹈等等,要有表演過程才屬於文創法,但是如果是剛剛委員講到的那個現象,我們也可以接受個案的檢舉來做判斷,至於要修文創法這件事情非常茲事體大,因為我剛剛一再強調,光是把黃牛這件事情……
  • 吳委員沛憶
    是,部長,你聽清楚我剛剛講的,所以我認為目前其實按照既有法規,我們在認定裁量上,如你剛剛所說依個案來看,裡面如果確實有表演的活動行為,我們就可以納入文創法來規範,目的是什麼?文創法當初設立就是為了能夠防堵黃牛票,對不對?所以我希望文化部可以按照現行文創法的法規,更仔細去分析跟了解現在這種影視產業所衍生的活動樣態,倘若是屬於文創法的範圍,我們應當在有黃牛票疑慮的時候就要開始來關注,部長,這可不可以做到?
  • 李部長遠
    黃牛票本身,如果它是一個……還是回到剛才那個商業行為是自己有票券的話,它違反的不是文創法,它違反的是它的商業行為,我們可以接受個別檢舉,在檢舉中,我們再慢慢去了解這算不算文創,因為……
  • 吳委員沛憶
    所以在個案的檢舉當中,如果你們認定它裡面的活動確實屬於文創產業相關的,文化部就可以來關注嘛,是不是這樣子?
  • 李部長遠
    對,就是剛才講到,如果它跟……
  • 吳委員沛憶
    好,我要告訴部長,未來這些個案,我希望你們不要還沒開始了解就直接說這不屬於文創法的範圍,如同剛剛部長所說,你必須要了解裡面的內容,再來看是不是屬於文創法的範圍。
  • 李部長遠
    對,我們去瞭解。
  • 吳委員沛憶
    倘若屬於我們的範圍,文化部當然就要來關心,好不好?
  • 李部長遠
    比如他的簽名會有沒有唱歌,唱一首或兩首等等,我們會來了解。
  • 吳委員沛憶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希望文化部要更廣泛就細節來了解。除了個案以外,黃牛票的查緝,文化部給我們的數字在今年3月底總共收到的檢舉案件將近1萬件,最後屬於文創法管轄範圍又完備的是兩千多件,這個比例大概就是四分之一,也就是說4件裡面有3件是不符合我們的範圍,不符合當中有很多、最大宗的是因為你們認為它的資料不完備、不全,這個部分我們在行政的措施上面能不能再透過加強宣導,讓民眾提供完備的資料,讓確實有受到黃牛票影響的受害個案能夠有一個申訴的空間?
  • 李部長遠
    你是說我們好像只能加強宣導。
  • 吳委員沛憶
    對啊,我的意思就是說我認為你們宣導不足。
  • 李部長遠
    是。
  • 吳委員沛憶
    就是在這1萬件裡面有這麼大量都是因為資料不備、不全,所以根本沒有辦法申訴跟救濟。
  • 李部長遠
    對。
  • 吳委員沛憶
    這當中有可能是可以救回來的個案。
  • 李部長遠
    是。
  • 吳委員沛憶
    有可能民眾是真的因為黃牛票而受害,只是資料不全,這部分我希望文化部和地方政府可以再來加強,好不好?
  • 李部長遠
    好、是。
  • 吳委員沛憶
    關於這個預算的解凍案,我們今天要處理的總共有49案,其中最嚴重的是,當時我們在委員會只刪除了2,000萬、凍結了5億,但是跑到院會去之後,凍結立刻膨脹到6倍,而刪除的部分,膨脹的數字更是達數十倍,我認為簡直是亂刪、亂凍一通,這樣的結果其實等於我們整個委員會中心主義形同虛設,因為我們在委員會是經過仔細討論的。
    其中我舉兩個最不合理的,公視今年被凍結5億,凍結理由是因為TaiwanPlus,可以說根本是走錯棚、刪錯筆、凍錯筆,TaiwanPlus有另外一筆預算,這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不只是公視臺本身,包括台語台、小公視的營運一併受影響,然後我們今年有一些新的節目、新的動畫在預算解凍前到現在不敢來啟動,公視有很多相關的協力團隊,例如跨年度的專案,像什麼梳化等等這些到現在都受到影響,但真正到院會去,當時提案委員是國民黨陳玉珍委員,由國民黨黨團提案凍結,但事實上真正跟TaiwanPlus營運有相關的是另外一筆預算──發展國際數位傳播,怎麼會理由跟預算科目根本搭不起來?我覺得非常可惡,不應該出現這種錯誤。
    真正的這筆預算原列10億,最後被刪減跟凍結加總是六億多,也就是有七成五都遭刪凍,造成什麼影響?TaiwanPlus本來是由公視跟文化部簽約,到現在簽約了沒有?還沒!沒簽約會造成什麼影響?TaiwanPlus不敢做新節目,都還沒簽約,怎麼去跟廠商簽約?所以TaiwanPlus更不敢去找廠商、不敢簽約,而且TaiwanPlus總是要有每日新聞、常態性內容這些日常營運經費,結果甚至有公視先行墊付的情況,所以立法院對於文化部預算,尤其我剛剛舉的這兩筆,我覺得最荒謬的是不成比例、不合比例原則的刪凍,它造成的不是幾個數字的改變,而是連日常營運、整個過去執行的節奏通通都受到影響,今年已經過到5月了,到現在今年度的計畫還沒有簽約,可想而知受到的影響之大。
    有關TaiwanPlus的定位,目前它是我們臺灣唯一對國際發聲的全英語平臺,我個人也認為TaiwanPlus有很多改進的空間,但是我希望我們委員會在針對預算凍刪的時候,第一個,理由跟預算科目至少要合一,怎麼會出現理由跟預算科目根本不合的情況?相當之荒謬,對不起國人對我們的期待。第二個,要提出具體可改善的理由,依我現在看到的情況,去年對於文化部預算的凍刪造成的結果,不是讓我們業務進步成長,反而是造成業務的阻礙,所以你們文化部也有責任,我希望未來再加強跟立法院、再加強跟國人的說明,在預算審查的時候不只要跟委員說明,我期待你們在預算審查的期間,就可以更積極的向社會說明為什麼文化部需要這些預算,你們打算為國家、為臺灣帶來怎麼樣的文化進步。不只跟委員說明,要跟民眾說明,因為他們是真正的民意,不希望之後再有預算錯誤被立法院凍刪之後,社會才開始了解到,原來我們哪些文化預算已經遭受到災難性的凍刪,好不好?
  • 李部長遠
    委員說得非常好,他刪到的項目是不相同的,這個是非常荒謬的,想刪TaiwanPlus,卻刪到公共電視所有頻道的錢,如你剛才講的真的最荒謬。文化部也努力跟所有本來對文化部預算結構不太懂的民眾,其實我非常努力去解釋,到底什麼是文化預算、到底要怎麼用,這點我們倒是因為在這一次被刪減的機會,我們的確有努力對外宣導、解釋。
  • 吳委員沛憶
    是。我的期待是未來我們可以在委員會審查期間,你們可以再積極地跟民眾來說明,因為其實很多國人都相當關心政府的預算到底是如何被運用,他們也相當關心,立委當然是要監督預算,但是監督的理由要合理,這是國人的標準,所以我們可以更積極地向民眾來說明,好不好?
  • 李部長遠
    好,謝謝。
  • 吳委員沛憶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吳沛憶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葛如鈞召委質詢。
  • 質詢:葛委員如鈞:10:1

  • 葛委員如鈞
    (10時1分)謝謝主席,有請文化部李遠部長。
  • 主席
    好,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委員你好。
  • 葛委員如鈞
    部長好。非常感謝召委安排今天相關的議程,我們現在因應到關稅的變局,匯率大幅地波動,臺灣有可能在這個時間點真的是變窮了,所以我想預算相關的說明,我們都積極地來進行。再來,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也跟您說明一下,大阪萬博已經在4月13號開幕,上一次本席有質詢王時思次長,當時有跟次長一起呼籲,經濟部不要忽略了文化部也是有出錢、出力的,文化部這一次光是勞務採購就花費將近2,000萬,大概一千九百多萬,雖然文化部8月才要赴日參展,既然錢已經花了,就必須要達到臺灣文化宣傳的效果,我們最近都沒有看到更多的曝光,我想也許背後是不是經濟部忘了給還是不給機會?沒有關係!本席希望在此給部長30秒的時間,宣傳一下大阪萬博展覽文化部的參與,是不是對布展重點的部分簡要向國內外的媒體朋友及有興趣的民眾做個簡短的說明?
  • 李部長遠
    我們的時間是在8月2號到8月20號範圍內在兩個場地舉辦,我覺得我們很不錯,很早就去跟日本當地的政府接觸,有些名稱我們就與當地的日本文化中心去接觸,幾乎是動員到全臺灣所有藝文的可能性,包括表演的、音樂的、演唱會還有繪本、漫畫,幾乎動員到所有能夠表達臺灣文化的特色,那臺灣文化有什麼特色呢?就是我們的包容、多元、融合,我們設計的logo是一個史萊姆那樣的東西,非常可愛,它隨時可以變形、吸收別人的文化等等,我預期它的效果會非常好。至於你剛剛講的經濟部或者外交部,其實我們都有聯絡,希望它是整個團隊在做的。
  • 葛委員如鈞
    很好,除了萬博會以外,大家持續期待,也希望民眾都可以一起參與。本席認為另外一個非常需要好好宣傳的,其實就是我們的國片,部長,您上任至今,我是一直沒有機會跟您談談國片政策的構想及相關的擘畫,前幾天有看到您出席國片的宣傳造勢活動,在致詞當中,你有提到聽到「國片起飛」這四個字,心中不免泛起一絲感傷,因為這句話您聽了很久,甚至在二十多歲的時候便投身電影產業,希望能夠讓國片真正地起飛。我身為國粉,不是蘋果的「果」,是「國」片粉,對於這樣的一句話,其實也是非常感同身受的,但是,您就任也將近一年了,依據文化部電影年報的統計數據,我們去年國片的市場是大幅衰退的,我想43%的衰退真的可以說是大幅,近乎腰斬,到2024年剩下263萬人次,想請教部長,您自己對提振國片的表現打幾分?
  • 李部長遠
    大家都知道關於電影的衰退是因為OTT平臺起來以後,大家觀影的習慣改變,所以整體來講,國片本身的確總營業額是下降,但是它占了整個臺灣電影的比例是增加的,前年大概是占全臺灣營業額的7%,去年是11%,這點我當然是非常焦慮,所以必須由政府提供一些投資或者是輔導,讓這個產業不能夠消失。
  • 葛委員如鈞
    沒錯,我想不能說OTT這樣子,我們就放手,確實您講的這個結果也很棒,占比是增加的,但我們還是要有中長期的規劃,不要被短期的狀況打亂陣腳,本席有向文化部索資,想要了解部長對我國國片發展的中長程規劃到底是什麼,結果文化部的同仁是用一面A4紙拿給我們作為回應。部長,您可以看一下,我不確定這一份A4紙,你有沒有看過?這是我們國片起飛的中長程規劃嗎?事實上,我們其實非常驚訝,裡面一共只有407個字,我想您是電影人,用這樣的方式來帶領國片起飛,這會不會在您的任內變成口號?我相信不會!我是您的忠實影迷,我剛剛也說了我是國粉,我們不希望這種態度去影響我們的國片發展,文化部會後能不能提供一份完整的部長對於臺灣國片發展的中長程規劃,我相信你們有,可不可以提供給本席辦公室?不然,這407字說是我們國片中長期規劃,我覺得有點太精華了。
  • 李部長遠
    這個沒問題,因為這個起點大概是每一個項目,我們有非常仔細的……甚至於輔導政策的調整。
  • 葛委員如鈞
    為什麼我們問的時候不能提供完整的?
  • 李部長遠
    不是,它太多了、它項目太多。
  • 葛委員如鈞
    我們很有時間閱讀,因為這是我們的工作,好不好?
  • 李部長遠
    是,沒問題。
  • 葛委員如鈞
    請文化部同仁一起配合我們。
  • 李部長遠
    我事後提供。
  • 葛委員如鈞
    接下來關稅的議題,大家也很關心,我們這次的談判代表團帶隊的是鄭麗君副院長,他過去也是前文化部部長,我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有沒有參與行政院對美關稅談判小組?
  • 李部長遠
    這個部分真的是沒有,文化產業目前在這一波裡面並沒有被列入,但是最近因為川普的一句話,我們就超前部署,各部門已經開始討論,未來有可能包括電影百分之一百進入美國等等這些,我們都開始做一些預備。
  • 葛委員如鈞
    沒錯,我想部長,您應該也可以發現臺灣對美國來講,可以說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電影入超大國,我們也幫忙整理了美國電影在臺灣上映的情況,這個數字琳瑯滿目,2025年光第一季四分之一就99部,收入也不錯,美國說他們都沒有賺我們的錢,我們賺他很多錢,但他賺我們很多錢啊!在數位、在文化上面啊!結果臺灣根本沒有賣過去,我先講,我要給這幾部賣到美國的拍拍手,謝謝文化部支持,但我們今年到目前為止還是掛零的,這些數據都可以幫助行政院在跟美國關稅談判的時候,去講我們臺灣買了你很多東西,買了你的文化、買了你的內容。不僅如此,我們就發現這一次的特別條例,在執行部會裡面完全沒有文化部,4,100億裡面完全沒有文化部,難道我們的關稅變局、我們的匯率波動就不會影響到文化人嗎?就不會影響到文化產業嗎?
    再講一次,我作為一個國粉,我作為一個關心臺灣文化的人,我相信我們都很關心。我想要請教一下相關的特別條例,文化產業能不能列入進去、能不能爭取一下?現在又看到有川普的電影稅要進來了,我們中長期的發展裡面有一大堆都提到拓展國外的海外市場、跨國合資合製,全部都在走這個路線,所以現在川普這件事情假設成真,我們中長期規劃可能還要修改,因為它來臺灣做反而變貴了,我們去跟人家合作,他可能不願意,連電影都要美國製造了,所以文化可能會遇到跟科技業、電子業一樣的問題,有沒有要做調整?能不能去爭取一下列入特別條例?
  • 李部長遠
    其實你講到這點,它真的會影響到我們整個產業。2001年WTO美國電影全面進臺灣的時候,國片甚至於跌到占全部電影的0.3%,連1%都不到;2003年的時候,我們已經跌到1%都不到,國片甚至於已經被消滅;到了2011年的時候,國片整個又復甦,占16%,所以我在這裡要替臺灣的電影人講話,就是我們完全靠自己努力地突破。您剛剛講到我心裡的要害,就是文化產業並沒有被列入第一波,所以我剛剛已經講了我們超前部署,其實開過很多會,就是開始把未來有可能跟美國之間涉及到文創產業的一些發生狀況更了解。
  • 葛委員如鈞
    上次我幫王時思次長向經濟部喊話,不要忽略文化部,我們幫你們向行政院卓院長喊話,不要忽略文化部、不要忽略文化,為什麼?因為這張圖,我幫您整理的,我們現在電子業、科技業的實體貿易第一大對象是中國大陸,第二大是美洲、美國。文化的情況一模一樣,我們電影產業的海外收入來源,一樣,第一大是我們的中國大陸,第二大就是美洲,所以如果美國在關稅或全世界關稅有變動的時候,我們的文化產業是會有變化的,我們一起努力。
    最後一個地方也還是要再請教一下部長,最後一塊主題就是我們的主權AI,我先非常謝謝文化部,之前我們質詢YouTube繁體中文出不來,相信應該是文化部有去幫忙溝通,現在修復了,雖然尚不完美,但持續改進,真的非常感謝。但是我想現在的大語言模型、AI的工具都有簡體中文覆蓋的問題,因為它們讀了10倍甚至百倍以上的簡體資料,我們繁中資料不足,我在總質詢跟許多部會都提到,我們應該要有國家層級的AI訓練資料庫,數發部有著手在訂定所謂的臺灣語料訓練資料庫的授權條款,我想請教第一點,部長贊不贊同有這樣一個AI訓練資料的資料庫?
  • 李部長遠
    贊成啊!
  • 葛委員如鈞
    太好了,那我想問數發部在著手制定臺灣語料訓練資料庫,有沒有跟您徵詢文化部的意見?
  • 李部長遠
    有,而且我們已經開始進行整理。
  • 葛委員如鈞
    太好了。
  • 李部長遠
    文化部的東西其實非常多。
  • 葛委員如鈞
    是。我們其實還看到有一個寶庫叫做中央社,其實中央社社長有跟我們來溝通說它有非常多的語料資料、歷史的內容,可是我們最近看到中央社的方向好像有點多頭馬車,好像一下又說要做電視台、一下又要做文化內容,我想請教文化部部長,中央社的定位到底是什麼?
  • 李部長遠
    中央社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媒體,它有兩個很重要的任務,一個任務就是它本身的資料保存是非常完整的,所以你剛才講的AI這個部分,它的確是身負重任。第二個,它是代表國家的媒體,它必須向國外發聲,作為國外的駐點,然後向國外宣揚臺灣的所有狀態,所以中央社的責任是滿重大的。
  • 葛委員如鈞
    所以它到底是文字媒體還是網路媒體?它現在YouTube也做還是電視台?它現在好像說又要做中央社電視台,太分散了會不會力量不集中?
  • 李部長遠
    根據我了解,以前中央社就有做一部分YouTube,大概是因為目前大家在瀏覽的情況下,還是很習慣看這種影音的,它只要不違反本身中央社原來做的事情的話,這個部分我不知道結果會如何,但是我一再跟委員強調中央社它最大任務就這兩個。
  • 葛委員如鈞
    好,召委已經站起來了,希望我們能夠一起加速國家級AI訓練資料庫的設立,並且文化部持續有跟數發部來交流,再把交流結果3個月內以書面提供給本席,我們真的非常關心。
  • 李部長遠
    好。
  • 葛委員如鈞
    最後提醒部長,公眾的錢就是應該要給公眾── public money、public knowledge,我們相關的資料、歷史的內容、文化的內容,希望讓AI來訓練,讓全世界的AI都有臺灣語料、臺灣資料,當然也才會有臺灣價值,我們的主權才能夠確立,這樣可以嗎?
  • 李部長遠
    是,文化主權應該是文化部最重要的一個任務,讓臺灣有文化主權的方式就是您剛才講的AI內容,這點我非常同意,我們也會努力做。
  • 葛委員如鈞
    謝謝召委、謝謝部長。
  • 主席
    謝謝,謝謝葛如鈞召委,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柯志恩委員。
  • 質詢:柯委員志恩:10:14

  • 柯委員志恩
    (10時14分)好,謝謝,我們請部長。
  • 主席
    好,有請部長。
  • 李部長遠
    柯委員你好。
  • 柯委員志恩
    部長好。剛剛聽到葛委員問你有關中央社的問題,顯然中央社目前新任社長的一些未來走向,跟你剛剛所回應有關於中央社的宗旨跟目標是有一點點落差,不過這個部分,我們等一下在審預算、在解凍案的時候,我們再一一來做討教。在沒有進入解凍案之前,我先用一個比較大的方向來請教部長,我們看一下這個數據,政府的文化支出,部長你知道嗎?在10年當中實際上是增加100億的,數據可以顯示出來,但是比較可惜的是,占政府總預算的比率是略降的,所以表示我們對文化這一塊來說,顯然這10年當中政府的看重度不如我們所看到的。接下來我們再來看一個,通常文化部的預算很多是在做獎補助的,從2013年56億,到2024年可以增加到193億,它的增幅是244%,膨脹大概是3.45倍,我想部長看到這個,你可以說因為很多的人事成本還有很多的技術都會膨脹,這沒有問題,但是膨脹到3.45倍,很顯然我們的補助是逐年在增加的。好,既然在逐年增加當中,我們就要問這麼大量的補助到底成效會在什麼地方?那我們就從很多不同的面向可以一一去看,部長,近5年來我們休閒、文化跟教育支出大概占家庭消費支出比率是下降,也就是大家……即使我們花了這麼多錢來做一些補助、來做一些獎勵,但是大家因為很多不同的因素,對於這樣的開銷是下降的。我們的電影的參與率從2016年基本上是47%,中間當然是經過新冠肺炎的關係,可是到現在大概是35.3%,所以身為電影人的小野部長,你應該看得也非常有感慨吧!川普對於好萊塢,他前天特別提到,因為好萊塢電影太多的因素了,讓他們的編劇以及工作人員大概是有兩萬多個人失業,所以他提出的一個方法就是100%關稅,只要進到美國,不是美國產的,他就給你扣,你建議這種方法在臺灣嗎?有機會嗎?應該不太可能。
  • 李部長遠
    你說我們會不會這樣做嗎?
  • 柯委員志恩
    對啊!
  • 李部長遠
    我們去抵制好萊塢嗎?
  • 柯委員志恩
    沒有,我是說川普就是大刀一揮,部長,我也相信你不會做出這樣的建議,只是川普為了救美國的電影產業,他對於國外進入美國的,他做100%關稅上面的提高。
  • 李部長遠
    你說我贊不贊成嗎?
  • 柯委員志恩
    對啊。
  • 李部長遠
    那可能川普不太懂電影啦!
  • 柯委員志恩
    OK,因為電影本來是一個非常多元……這句話你不要讓他聽到,因為你現在還在關稅時間,但他的確不太懂電影,所以才會做出這樣的一個說法,你比他懂很多。但是你看我們的文化參與率給了這麼多的補助,除了視覺藝術比較調升之外,其他部分都是下滑,更不要說國外藝文團體或個人來臺,我們這10年當中場次大概少了一萬多場,全國文化展演不管是場地減少、人口稍微增加一點點,但是每百萬民眾享受的文化展演確實從189個變到154個,所以部長,我們補助參加影展的人次是增加了,然後入選的也是增加了,但是真正獲獎是下降的,當然你也會告訴我因為獲獎不代表什麼,只要能夠入圍就是得獎。但是我還是要提出我們有了這麼多的補助,這些是我們可以用一些數據來做成效上的佐證。所以我們就要問這10年來,到底我們的文化有了這麼多的部分,你身為一個文化部長,可不可以用很簡單的方法,你對於文化涵養的提升,這10年來有所增加嗎?部長。
  • 李部長遠
    我如果用「文化涵養」這個字眼,我覺得我沒辦法回答你、我沒辦法回答到底臺灣大家的文化水準有沒有變高,但是對於文化部來講,努力要做的部分是能不能提高民眾參與文化的活動,包括剛才講到用文化幣來鼓勵民眾去看表演,我們有青年席位,類似這種的鼓勵……
  • 柯委員志恩
    因為我給予的是2023年,我希望到2024、到2025年已經開始有文化幣、開始有很多你的政策,特別是你站在這邊、身為文化部長,我希望人次還有計次可以增加,因為這是代表一個我們的努力可以讓民眾更多公眾的參與,但過去10年到目前為止,錢多了,但顯然參與度是逐年下降,這才是一個我們需要注意的很大警訊。
    接下來我們要請教一下,公視第七屆董事長於5月19號就要屆滿,審查委員很早就出來了,請問什麼時候新的董監事名單會出來?
  • 李部長遠
    委員請給我一點時間,半年前我們就按照規定開始做這件事情,我們希望列出來的名單能夠被大家接受,也就是能被文化界及審查委員接受。
  • 柯委員志恩
    所以呢?
  • 李部長遠
    名單經過行政院同意之後就開始一一去邀約。在這裡我要跟你講一個我很心酸的心情,本來所有人接到電話應該是高高興興可以當到這個董監事,委員,你也知道……
  • 柯委員志恩
    還好啦!沒有人很高興啦!
  • 李部長遠
    No!
  • 柯委員志恩
    因為這都是一個非常辛苦的工作。目前結果是怎麼樣?
  • 李部長遠
    結果就是我邀不到人啊!
  • 柯委員志恩
    你現在邀不到人,是不是?
  • 李部長遠
    我電話一個一個打,去他家裡談……
  • 柯委員志恩
    理由是什麼?
  • 李部長遠
    理由就是他不一定會被選上啊!如果我電話打去他同意的話,我想一個禮拜內就可以把這個團湊起來。
  • 柯委員志恩
    所以很多人不願意是因為他不見得會選上,可能因為這樣的審查委員會裡面有不同的意見?
  • 李部長遠
    對!
  • 柯委員志恩
    你已經打電話,再把名單都放出來,他自己的名字在委員會裡面被互相這樣做處理的時候……
  • 李部長遠
    對!你講到重點,他要是社會上很有名望的人,為什麼要把名字擺在上面被……
  • 柯委員志恩
    你怎麼辦呢?我還是要提醒,現在怎麼辦?
  • 李部長遠
    我能怎麼辦?我就是一直求啊!我就求那些本來……
  • 柯委員志恩
    你求到什麼時候?我還是要提醒喔!
  • 李部長遠
    請放心,我在……
  • 柯委員志恩
    5月19號就要屆滿了喔!
  • 李部長遠
    對啊!我現在只差一、兩個。
  • 柯委員志恩
    你現在差一、兩個?
  • 李部長遠
    對啊!我求到現在為止,你不曉得我多麼辛苦地去拜託他們。
  • 柯委員志恩
    好,我們就來看一下吧!我還是要提醒,第七屆於5月5號公布,5月9號就開審查會,是很短的時間,而且第一次審查沒通過還要第二次到第三次,每天對這些人來說就像凌遲一樣。
  • 李部長遠
    問題是過去就審查過好幾年啊!
  • 柯委員志恩
    是啊!
  • 李部長遠
    那個是多麼羞辱的,我多麼期望這一次兩黨派出來的議員讓我一次就過。
  • 柯委員志恩
    我還是要提醒5月19號就馬上屆滿,如果沒有的話,真的有些時候……我們不知道你有這麼地努力,還好能利用這個時間讓你講出來你的心酸史,否則我們都會認為過了5月19號是不是要讓原班人馬再繼續延任。
  • 李部長遠
    是的。
  • 柯委員志恩
    對很多人來說、對公視來說,公視董監事名單一向都是一個非常困難、難產的層面,你保證在5月19號之前應該會有個明朗的結果就對了?
  • 李部長遠
    是,只差一、兩個。
  • 柯委員志恩
    只差一、兩個?
  • 李部長遠
    我在這裡懇求所有的審議委員,不要像過去一樣一直用羞辱的方式去刪掉一些人,那些人實在是很糗,這些人都是社會上很有名望的人。
  • 柯委員志恩
    部長跟評審委員已經不斷呼籲,我們很快再來提到。
  • 李部長遠
    好。
  • 柯委員志恩
    上次我有提到的,華視為了要出租而進行整裝,我真的覺得目前是搞大罷免,而華視是在搞大搬遷。為什麼我要特別提出來?因為大樓整裝必須要有室裝許可,但由於臺中新光三越的事件,所以引發很多人的注意,就需要有嚴格的審查。這一次華視被檢舉了,因為他們認為對照原始的設計圖累積加罰的話可能會受到罰款,這些還不包括華視大樓的六、七、八樓為了對外租賃要開始隔間,預估總經費要七、八百萬。部長,我覺得這有點本末倒置,該關心的應該是新聞及節目製作等等,但它現在又搞租賃,我相信胡董事長應該非常辛苦,他為了要讓華視起死回生用了非常多的方法,我相信他要租賃也是要減少華視的虧損,我同意,應該是這樣子,對不對?我接下來把問題問完,你可以再一併回答。以這些花費來說的話,租金到底可以回收多少,整個部分對華視的虧損到底有沒有任何的幫助?我還是要說,第一季是虧損6,800萬,一年要到2.5億左右,虧損的原因及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止血?
    接下來很快,因為等一下跟我們的討論有關,我們知道華視為了要減損虧損,不僅有新創公司還有租賃的部分,我現在只提出一個,因為等一下我們馬上就要解凍。你們給我的這個資料當中,對於新創公司,上次我們花了很多時間來討論,你們雖然給我一些資料,但是我還是要請求部長,我先請問你,我請公視提供新創公司未來三年現金流量的預估、風險管理的機制、投資管理的辦法,你覺得提供這些應該合理吧?
  • 李部長遠
    因為目前還沒有通過,所以它沒有辦法寫出這些東西。
  • 柯委員志恩
    怎麼可能?它要預估啊!成立一個公司,總要告訴大家它未來三年的規劃,怎麼可以說沒有辦法?這是一個預估,雖然新創公司是華視投資51%、公視49%,但是公視占華視的股權83%,所以不是只有表象上面的49%。我覺得對一個新創公司來說,雖然它是新創公司,但我覺得也應要求做這些東西,不是不解凍,但是解凍要有前提,就是我要看到資料,可以讓我們覺得未來不要再虧損下去。我只問部長,提供這些合不合理?
  • 李部長遠
    應該它的董事會都還沒有通過這個案子。
  • 柯委員志恩
    董事會還沒有通過?
  • 李部長遠
    是。
  • 柯委員志恩
    但是你要跟我們講,這個部分目前是凍結的。
  • 胡董事長元輝
    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基本上是華視的部分通過了,您監理的是公視,公視董事會還沒有通過,而且公視董事會並沒有放在預算裡面。
  • 柯委員志恩
    可是目前這是在我們的解凍案當中。
  • 胡董事長元輝
    它沒有放在預算裡面。
  • 柯委員志恩
    我們現在只能說,如果這個部分有提供的話,我必須要看到這三個,才有辦法讓我對這個新創公司的未來發展有一個依據,才可以有辦法來做一個討論,我覺得提供這個東西算合理吧!可以吧?接下來還有一個……
  • 胡董事長元輝
    它不在預算裡面。
  • 柯委員志恩
    還有一個是關於TaiwanPlus,我還是強調TaiwanPlus很多人有意見,等一下解凍案也會稍微看到,一些項目要合理,完全同意,因為我們在委員會裡面對這個部分做了非常多的討論。很多員工的爆料,還有我們看到一些我直指的問題,我必須很遺憾地說,沒有人在事後跟我報告到底這些處理的狀況是怎麼樣,面對等一下要討論的解凍案,我希望能利用空檔的時間可以讓我多了解,這樣可以節省彼此的時間,這一點應該是TaiwanPlus或是公視可以做到的,對不對?好,感謝,我們等一下再一一跟大家就教。
  • 李部長遠
    好。
  • 主席
    謝謝柯志恩委員,部長請回。我們在陳秀寳委員質詢後休息5分鐘。
    接下來請伍麗華委員。
  • 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27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10時27分)謝謝主席,再次有請部長。
  • 主席
    有請部長。
  • 李部長遠
    委員好。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部長早。部長,在臺灣原住民有一種文化叫做靈媒文化或者巫師文化,我想你都很清楚。我要跟你講一個故事,過去我們有推動太空發展法,在這個法三讀通過之前,也有在屏東旭海三射坪做一個科研火箭的發射場域,2022年7月我們在等待第一枚科研火箭升空,當時的科技部長、前瞻司長邀請很多人,我們在那個地方借了早上6點到8點的空域要等待那枚科研火箭發射。第一次,我們從凌晨4點等到8點,升空失敗就解散;第二次的時候部長沒有來,剩下前瞻司長,我們也是從凌晨一直等到早上8點,失敗就解散,那個時候我就忍不住跟太空中心主任吳宗信阿伯講,你們來到原住民的傳統領域,應該要做一個敬天拜地的祭儀,其實這邊就有所謂的pulingaw,我說要不要試試看,至少來到這個地方,總要跟這邊的土地拜一下嘛!他欣然接受,所以第三次,也就是7月10號的時候,我們請到張順枝vuvu,他5點多就開始準備,在那邊敬天拜地,6點12分一次升空,吳宗信太空中心阿伯說:飛得非常漂亮。我其實不是在這個地方要告訴大家靈媒有多厲害,我不是要在這邊怪力亂神,而是說,其實原住民這樣的一個文化很珍貴,但是式微卻很重要。
    到了2023年,我給您看第二個例子,因為去(2024)年是牡丹社事件的150週年,我們在愛丁堡大學有發現牡丹社事件的遺骨,為了迎接這150週年,我也協助原民會在那個地方交涉,他們也欣然地願意把這個遺骨返還。去迎接的過程中,你看這個照片,是牡丹社的頭目跟他們的靈媒在那個地方做祭儀,當時愛丁堡大學的解剖學主任吉陵瓦特在旁邊觀禮,他說:「這是很動人的經驗,我可以感受到儀式對在場所有人而言有多麼重要。」
    現在屏東4月22日到10月26日終於……其實我們很多人一直在談這件事情,就是我們怎麼樣去重視這些靈媒,終於在今年周春米縣長有在屏東屏菸那個地方辦了一個「靈媒與她們的產地─屏東縣靈媒文化特展」,現場這一些就是碩果僅存的靈媒,這個其實比起10年前是多的,為什麼?因為這些年有很多年輕的靈媒具備這樣的傳統身分,他們很多人都放棄了工作,像我以前在原民處,我的一個同仁就放棄工作,因為他覺得一直在召喚他回去接這個工作,所以他就毅然決然地回去投入靈媒文化。所以我在這邊要講的,其實是文化資產這一塊很重要,我們也看到這些年的一些文化保存者,像去年的新聞,有一個阿美族的巫師祭儀保存者,叫Api,他在去年7月過世,享年86歲;去年年底12月也有一個阿美族的巫師祭儀保存者,叫做Epah Akus,96歲過世。一個一個凋零,我們很擔心這樣的文化就要結束了嗎?有沒有年輕人願意接?但是我們看到作為這樣的保存者其實不容易、很困難,雖然剛才我們看到屏東出現這麼多的靈媒,但是有做文化保存的是零,沒有,為什麼?因為他們這個工作其實很重要,像是我們所有的祭典,其實都會想要請靈媒出來做祭儀,就很像現在我們也會在後面補一個宗教的禱告、祈福,是一樣的意思,對傳統祭典、傳統醫療、心理的輔導等等,在這裡他的文資身分就很困難,因為它必須要跟著人才能夠被保存,但是有一些東西,像祭詞,它是古文言文,其實我們一般人根本也聽不懂,對於這些學習的學生來講,他們也覺得很困難,因為他們可能要用錄音的方式一直聽、一直背、一直問,所以他們現在面臨的困難非常地多,所以很難被認定文資身分。為什麼我們現在很在意文資身分?因為政府會給予一些資源,例如會有師徒制,給予徒弟,這樣子對一些把工作辭掉的人來講,就會增加他的誘因,投入這樣的文化傳承。
    我也看到去年監察院的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他們也有針對我們很多族人的陳情做了一個建議報告。他們是希望文化部跟原民會可以來討論原民文化保存的具體合作機制,建立文資保存跟傳統智慧保護的整合平臺,所以這個部分,我想問一下部長,您有沒有收到這樣的相關訊息?你們有沒有做什麼樣的回應跟預備?
  • 李部長遠
    有,屏東縣政府已經有送來一個研究計畫的案子,在5月會提送給我們申請。委員剛才講的東西,我個人是滿感動的,因為無形文化資產,尤其是剛剛講的靈媒,其實在電影也好、小說也好,已經開始被很多作家描述,但是因為我們鑑定無形文化資產的時候會組織專家學者,我覺得我們可能要打破這樣一個制度。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是。
  • 李部長遠
    因為了解的人太少了,包括剛才講的祭文等等,文化部很願意努力來研究這個部分,看能不能來保存它,我個人是覺得臺灣最珍貴的都在這些信仰,尤其是快要失傳的這些東西,我們會來努力。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謝謝部長以肯定積極的態度回復。其實我在解凍報告當中也有看到文資普查機制,你們也有提到鼓勵優先提報普查的補助計畫,我覺得這很好,因為追根究柢地方政府基於人力不足或專業不足,其實他們要完成這件事情是很困難的。我常常講,地方上這些擁有文化智慧知識的人,他不見得懂得行政機關的遊戲規則,對他們來講很困難,所以應該是由政府主動積極地去找到他們、協助他們,我希望這樣的補助計畫能夠多加的宣傳、推廣,讓需要的人可以用得到。
    您剛才有提到,像全世界最多人看的哈利波特,就是一個西方巫師學校的故事,它是很被推崇的、很吸引人的,在這個當中,他們是跟我講:「我們可不可以也有巫師學校?」他們說:「委員,那個那麼好,我們一樣是在傳承語言文化,可是現在政府教族語的都有給他們族語專職教師,縣政府、地方政府、鄉公所的語言推動組織、人員都有給他們薪水,我們這種這麼稀罕、稀有的文化保存,文化部也可以比照,給我們一個老師的頭銜,至少老師有收入,他就可以教學生」,我不知道部長對於地方這樣的聲音,你有什麼看法?
  • 李部長遠
    這點我是不是請我們文資局局長來回答?因為這個滿具體的,譬如我們要有一個類似巫師學校這樣的,我想請他來回答。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謝謝。
  • 陳局長濟民
    委員剛才提到靈媒這個案子,我想第一個就是我們希望他有文化資產身分,現在屏東縣政府會做先期調查研究,我們會輔導一些個案,像上次提來南排灣族靈媒的案子,有一些還要修正後再送來,我們讓他有文資身分之後,會補助他做所謂的保存維護計畫,計畫裡面有一些相關……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那可不可以又快又多?
  • 陳局長濟民
    這個部分我想我們可以跟屏東縣政府……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們很痛苦的就是文資保存,我們都覺得又慢又少。
  • 陳局長濟民
    是,我們會加速,也會主動跟屏東縣政府積極聯繫。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我是覺得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又快又多,倒不如就推一個政策,就像我們現在很多的族語推動政策,也有語推人員、也有族語專職教師,它其實也可以用政策來推動,我請局長跟部長思考看看,好不好?
  • 陳局長濟民
    好。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以上這些問題,我是希望也能夠再到辦公室跟我做一個說明,可以嗎,部長?
  • 李部長遠
    可以,沒問題。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好,謝謝部長,也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伍麗華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陳秀寳委員。
  • 質詢:陳委員秀寳:10:38

  • 陳委員秀寳
    (10時38分)謝謝主席,請文化部李遠部長。
  • 主席
    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陳委員你好。
  • 陳委員秀寳
    部長好。在本席質詢之前,針對你們這些又多又繁雜,近乎是刁難的解凍報告,本席在這邊要先肯認文化部同仁盡心來撰寫解凍報告。因為其實文化部的預算在我們委員會的刪凍之外,還有被大會刪凍的,還有被統刪、統凍之後你們分配到的,所以這可以說是史上規模最大、最複雜的預算刪凍。文化部同仁真的已經非常的努力了,所以我希望在野的同仁可以一起來支持文化部的解凍。
    接下來我要先關心小公視的經費狀況,預算案中文化部對公視的補助是減列2,300萬,並且凍結了25%,再加上影視及流行音樂與輔導凍結了5,000萬。文化部的報告裡面有提到預算刪凍會影響到小公視,本席這邊先請教對於小公視的影響,以及目前節目製播有沒有延宕或是停擺的狀況?
  • 李部長遠
    我想一定會吧!請董事長報告,因為這部分我們固定預算如果不能給的話,節目的……
  • 陳委員秀寳
    請董事長先簡單報告一下。
  • 胡董事長元輝
    謝謝委員的關心。目前對小公視的影響還滿大的,刪的部分我們當然必須做一點項目調整,也使得有些計畫沒辦法繼續。最主要是被凍結的數字滿大的,以致目前十三個新創計畫都必須先暫停。至於其他在進行中的項目,有些必須斟酌修減或做一些調整,所以我們滿希望立法院能儘快解凍,因為這對國家兒少教育的發展,對兒少的成長……
  • 陳委員秀寳
    影響很大?
  • 胡董事長元輝
    是、是。
  • 陳委員秀寳
    好。因為今天是處理解凍案,我們都希望審查可以順利。今天之所以會提到小公視,是因為近期有不少家長跟我分享、也稱讚「歡迎光臨我的牧場」這個節目,也就是帶孩子去認識養殖動物的辛苦與相關工作,內容很有趣,孩子很喜歡看,像我們家的小姪子就很喜歡。不過家長會擔心,這麼優質的節目如果相關經費沒有順利解凍,是不是就會影響節目的製播?部長,你有看過節目影片嗎?
  • 李部長遠
    有。
  • 陳委員秀寳
    你自己有看過?
  • 李部長遠
    其實文化節目的製播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並不是臨時做的,所以預算的刪凍對我們來講傷害很大,因為會做到一半做不下去。
  • 陳委員秀寳
    這個節目在YouTube可以看到,所以家長非常喜歡,可以重複播放給孩子們看。我想部長你一定了解家長的憂心,而我在這邊也要呼籲在野黨,真的要放下砍預算的屠刀,回歸審查預算的專業,不要讓這麼優質的兒少節目受到影響,從而影響到兒少的權益,謝謝。
    再來我要針對文資修復的部分,這點本席也非常關心。本席的選區鹿港是我國著名的古蹟聚落,對文資修復的需求量非常大!本席在週一才到鹿港三山國王廟及興安宮考察修繕的成果,相信部長一定也很支持文資的修復與再利用。但目前文資局的文化資產業務被凍結了500萬,業務費被凍結了30%,這些都會影響到文資局所推動有形、無形的與文化資產保存相關的維護工作。這次考察時,地方文史工作者及古蹟管理者都提出了需要再協助的事項,因為古蹟修繕之後會有彩繪、泥作等後續的維護需求。當然,文資的修復與再利用不會有終點,所以我希望能替鹿港大大小小的文資來爭取,並支持文資局的預算解凍。不過我也希望以後在編列預算時,是不是可以逐年增加與文資有關的預算呢?請部長說一下想法。
  • 李部長遠
    其實我們的預算始終不夠!剛剛我在報告時說過,臺灣隨時會有災情發生,地方上的宮廟或古蹟隨時需要我們的幫忙,因此文資局所承擔的業務跟修繕工作是很重要的,所以這部分的預算當然一定要增加。我剛剛一直強調,為什麼文化部的預算被刪或者被凍,我會覺得很難過?是因為本來就不太夠,就像委員剛才講的,是不夠的!
  • 陳委員秀寳
    隨著時間推移,需要修繕與維護的會越來越多,經費會越來越龐大,所以在每次質詢時我會一再提到,希望對於文資的修復可以更重視,可以爭取到更多的預算。當然,有些民眾不理解,以為就算今年的預算被刪凍,但規模不是跟以前一樣嗎?其實我們對預算的需求只會越來越高,甚至必須逐年增加,逐年編列。因此,將來在編預算時就這一塊能多注意、多支持。預算部分就先這樣子,我現在要講民眾非常關心,且網路上很熱議的查緝黃牛票的問題,畢竟攸關民眾權益。
    在查緝黃牛票時如果擾民的話,是不是應該改善檢舉資訊?日前有媒體指出,有民眾在社群平臺原價讓售演唱會票券,卻遭到文化局要求說明,引起大家熱烈的討論,其中有討論到文化部黃牛檢舉專區資訊填寫的問題。據悉,資訊填寫包含座位等詳細訊息,這提升了檢舉難度,因為現在很多黃牛透過LINE群組賣票,並不會透露真正的座位訊息,只會提供大概的區間,大概第幾排第幾個座位之類的。一旦民眾發現有這樣的情事時,其實是無法檢舉的,因為沒有買到票!既然沒有買到票,就不知道真正的座位訊息!所以文化部是不是可以研議、檢討並改善這樣的機制?
  • 李部長遠
    其實這真的是兩難!因為如果資訊不足的話,我們就無法確定是不是由本人所檢舉的,以及如何去確定資料,所以這對我們文化部來講真的是兩難,畢竟資訊不足,甚至光確定坐在哪裡、在哪個位置都沒有辦法。
  • 陳委員秀寳
    但如果要填寫這樣的訊息,在沒有拿到票的情況下,就不知道真正的訊息為何。明明知道有黃牛票,卻沒有辦法去追!
  • 李部長遠
    是,這點我們再來改進,我來了解一下,因為……
  • 陳委員秀寳
    拜託研議一下看如何來改善。
  • 李部長遠
    好,是。
  • 陳委員秀寳
    也有民眾反映說,只要在網路上有加價販售的……因為你們現在已經擴及到只要有上架的行為就算觸法,即使票券沒有賣出也一樣。所以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會衍生出檢舉黃牛產業的隱憂?對於文化部追黃牛票.擾民這點,部長說可以研議看有什麼比較周全的方法,日前內政委員會初審社維法修正草案,提高運輸、有料票券的黃牛票罰鍰,以打擊黃牛,文化部是不是可以跟內政部加強合作,提升打擊黃牛票的效率及精準度?
  • 李部長遠
    是,講到販售定義,凡上架、陳列、兜售都算;至於擾民跟效率,這的確是我們未來需要討論的,也就是在不擾民的情況下,又要很有效率抓到黃牛,且在抓到黃牛之後要罰多少錢?譬如以最近抓到的來說,如果黃牛覺得罰太重就會提起訴訟,甚至向文化部提起訴願,所以這一套機制其實是……
  • 陳委員秀寳
    其實黃牛之所以有這樣的販售手法就在於鑽漏洞!所以我們如何去補這些漏洞?我想可能要多費心……
  • 李部長遠
    是,對。
  • 陳委員秀寳
    我還想請教部長,這是剛才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的,也就是粉絲見面會是不是屬於藝文表演的一種型態?您覺得呢?
  • 李部長遠
    我剛才一再強調,當年文化部把黃牛拉進文創法,並界定表演藝術、音樂表演一定要有正式的表演與售票。至於您講到的粉絲見面會的情況則各式各樣,且會一直變化,若將其界定為表演,那麼將來的量會非常大,而且這是一個灰色地帶!
  • 陳委員秀寳
    部長,影視產業的內容非常多元,有各種態樣,如果很狹隘地認定粉絲見面會不屬於藝文表演,不在文創法規範的話,試問我們要如何抑制黃牛票的四處竄行?以民眾來講,會認為任何與藝文表演有關的都適用文創法,但現在部長的想法卻覺得不算表演,所以不適用文創法?
  • 李部長遠
    是,不算表演!我剛才有特別提到,這是一個灰色地帶,將來會一直蔓延。譬如見面、簽名、唱一首歌算不算?唱兩首歌算不算?這其實是一種商業行為,在圈粉絲過程中的商業行為,跟賣票表演不太一樣。文化部當年把黃牛拉進文創法規範,其實已經給我們帶來無限的麻煩,整個文化部為了抓黃牛……我剛才講過,地方警察抓到黃牛之後,他可以提訴願等等,如果再加進這一項……
  • 陳委員秀寳
    部長講到文化部的困擾,我可以理解。對於一個文化推動者,一個產業的推動者、協助者來說,在文化推動、商業行為跟黃牛票之間,你們要如何在中間找到平衡且能夠扶植到產業,也不會讓黃牛有機可趁,進而傷害到產業或民眾的熱情。其中的取捨或者說斟酌,當然也需要文化部同仁來費心,但是如果你沒有一個相關的規範、制度去遏止黃牛票的話,對產業的傷害也是很大的。
    我再請教部長,您之前說跟各場館洽談實名制的優惠方案,我想知道相關的進度如何?
  • 李部長遠
    我覺得還不錯,像小巨蛋,如果你願意實名制就給八五折,這可能是我們最有進度的部分,不斷地跟最大型的場館去談實名制,文化部也編了預算鼓勵實名制。
  • 陳委員秀寳
    其實已經有願意開始配合的場館。
  • 李部長遠
    比過去好很多,而且各場館也知道黃牛的問題之後,他們會主動編列優惠,像剛剛講的小巨蛋,如果你願意用實名制的話,租賃是給你八五折,像這個就算是很大的進步。
  • 陳委員秀寳
    這就很成功啦!
  • 李部長遠
    對,因為我們如果不從源頭去解決的話,我剛剛講到,一方面又要維護個人的個資,一方面要去抓他,抓到之後他又訴願,整個文化部真的是為了黃牛,我們的同仁真的很辛苦,所以必須從源頭把它杜絕,源頭杜絕就是拜託這些場館他們在……
  • 陳委員秀寳
    實名制。
  • 李部長遠
    對,這個真的是……
  • 陳委員秀寳
    我也希望文化部繼續努力。還有我剛剛提到關於粉絲見面會、握手會、簽唱會或是相關各種名稱的活動,希望你們要通盤檢討相關的機制,要納入各種的態樣來考量,才能真正的落實查緝黃牛票。
  • 李部長遠
    是。
  • 陳委員秀寳
    以上,謝謝。
  • 李部長遠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陳秀寳委員,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51分)
    繼續開會(11時00分)
  • 主席
    我們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邀請張雅琳委員質詢。
  • 質詢:張委員雅琳:11:00

  • 張委員雅琳
    (11時00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 主席
    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委員好。
  • 張委員雅琳
    部長好。今天我想要針對一個議題,我想最近你們收到也看到網路上面有非常多討論,有關泰國知名GL劇的組合LingOrm,他們現在要來臺灣辦一個見面會,但是有幾個疑點要跟部長討論,第一個疑點,這一場的主辦單位似乎是境外公司,是中資的超奇娛樂,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資訊上面,它登記在中國澳門,總公司位於中國珠海,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港澳條例,或是公司法未經許可其實都不可以在臺灣舉辦相關的活動、營業,因為它是金流在境外,它會有很多的問題,我想請教,因為我們之前就已經詢問文化部了,但是文化部告訴我們這一場的主辦不是超奇娛樂,而是臺灣一間叫做藝尚公司,但是我們在ibon上面看到的主辦單位都還是超奇娛樂,到底是超奇娛樂還是藝尚製作?這一點可以先幫我們釐清嗎?
  • 李部長遠
    剛剛我其實有回答過,他們是一個合作的方式。
  • 張委員雅琳
    但是主辦到底是誰?
  • 李部長遠
    在臺灣的部分,主辦是由藝尚負責,但是超奇是澳門公司,它有負責找藝人,大概是這樣的關係。
  • 張委員雅琳
    我想先確認一下,因為這個東西最主要就是如果到時候發生了票務上的糾紛等等,到底是誰要來處理?或是現場發生了一些狀況、意外,而需要求償的時候,到底是向主辦求償還是向協辦來求償?因為我們認定他們是合作……
  • 李部長遠
    對。
  • 張委員雅琳
    通常我們辦活動都會分主辦跟協辦,所以到時候發生這些糾紛是跟誰來求償?
  • 李部長遠
    藝尚公司在臺灣負責全部這些活動,我們當然是找藝尚。
  • 張委員雅琳
    好,我想問部長,知不知道藝尚的資本多少?
  • 李部長遠
    這個我不曉得。
  • 張委員雅琳
    100萬。
  • 李部長遠
    是。
  • 張委員雅琳
    我大概算了一下,以這個票價乘以現在的座位數,而且我是以最低票價來算,我不是以7,980塊的票價,我大概以一個5,000塊的票價來計算席次,大概收入就會有1,500萬,到時候如果資本額只有100萬的公司,第一個,它有辦法去負責賠償這1,500萬的糾紛嗎?第二個,如果它到時候說,我只是一個協辦,主辦是超奇娛樂,它推到超奇娛樂身上的時候,會不會最後不了了之?部長,我們需要釐清到底誰要來承擔這些相關的責任,因為這是影響到臺灣追星人的消費權益,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要再跟藝尚確認嗎?還是怎麼來處理呢?
  • 李部長遠
    我們有去跟經濟部了解,剛剛講到超奇的股權結構、資金等等,然後藝尚所扮演的角色,我們目前所知道就是負責全部臺灣這個部分。
  • 張委員雅琳
    對。
  • 李部長遠
    我覺得這種事情就是我們未來要很注意的一個灰色地帶。
  • 張委員雅琳
    我們現在就要非常注意這個灰色地帶,因為像這樣子的模式,這個不是第一起,今年、去年也都有,有非常多中資用這種方式,它在臺灣沒有落地,它找了一個小型的公司,甚至網路上面有在傳,這可能是個空殼公司,可能在活動的前幾個月它才舉辦,有些資本額可能只有20萬,這個就會變成是一個漏洞,讓中資可以用漏洞的方式來臺灣做這樣的工作,除了消費爭議,可能還會有逃漏稅等等的問題,會不會甚至有詐騙?部長,我們可能需要儘快來針對這個方面去做一些處置,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儘快來幫我們做個研議呢?
  • 李部長遠
    這個其實已經不是只有黃牛問題,它可能涉及到國安等等,我想……
  • 張委員雅琳
    沒錯。
  • 李部長遠
    經濟部也好,陸委會也好,我們儘快跟各單位來協調。
  • 張委員雅琳
    對,我們是不是可以跟陸委會、經濟部……
  • 李部長遠
    像這種事情已經是到國安,或是中資換一個方式進到臺灣來決定這些演唱會的內容等等,這點的確不只是黃牛了,我們儘快……
  • 張委員雅琳
    好,但是我先跟部長講,因為這個票10號就要開賣了,可是這可能就已經有我們剛剛講的消費爭議存在,我們是不是可以在這幾天跟文化部一起開個會來討論這件事情,我們可以怎麼來處理?
  • 李部長遠
    是,其實我們可以接受個案來檢舉,雖然在文創法裡面沒有這一條,比如見面會算不算是文化部?但是我們可以接受個案來檢舉,委員您剛剛講到的,我們儘快跟相關單位來協調。
  • 張委員雅琳
    好,這個會後我們來約時間,好不好?
  • 李部長遠
    OK。
  • 張委員雅琳
    因為我們還是要確保我們消費者的權益,讓他們追得到人,找得到錢,好不好?
  • 李部長遠
    沒問題。
  • 張委員雅琳
    再來,第二個部分就是見面會到底適不適用文創法?我先跟部長有個簡單的概念,在我小時候,因為小時候我就開始追星,那時候叫做簽唱會,那是對於歌手的部分,部長也非常清楚,對於演員的部分,過去在臺灣沒有任何形式可以跟喜愛他的粉絲去做交流,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後來韓劇大夯之後,我們看到韓國發展出了一個叫做見面會的形式,他就是透過這樣的形式來跟粉絲做互動,這些藝人本身就非常有名,因為他的戲劇作品而受到非常大的喜愛的一個人物,可是我們現在的文創法裡面,卻不把這個東西納進去,而導致我們不能抓黃牛,可是我要跟部長講,在見面會裡面都一定有歌舞表演,而且這些見面會的營收是相當驚人的,如果我們來看2023年,這是我自己從網路上面,我們用工人智慧去手動計算出的一些場次,所以可能有一些沒有抓到的,但是以2023年33場,2024年40場,2025年到4月而已已經11場了,這個場次是越來越多的。如果以不是很大場館的席次來算,以臺大體育館一個館大概2,000席次,我算八成就好,2023年收入大概就1.85億,2024年就2.24億,那2025年到現在4月才就已經0.62億了,這是一筆不小的錢,而且他們的票價都是像剛剛你有看到7,980塊,這個東西不納入文創法,我覺得就是讓黃牛可以鑽漏洞,這部分是不是可以來做一些處理?是不是可以研議把文創法做一些調整?
  • 李部長遠
    我們可以討論一下,因為黃牛這個事情,也許有的是在運動、有的是在藝文,我們能夠做到就是先接受個案的處理,再下一步就是法案要不要修?怎麼修?這是我們要慎重的。
  • 張委員雅琳
    我聽起來,部長您是開放的,對不對?
  • 李部長遠
    對,開放的。
  • 張委員雅琳
    因為見面會這個形式跟粉絲的交流跟互動,其實是一直不停的變化。
  • 李部長遠
    對,個案每次都做到什麼程度,見面會本身到底有沒有唱歌?剛才講賣票當然沒問題,一定有賣票,我們要怎麼去界定它是屬於文創法裡面可以管轄的,這點我們要慎重地來考慮,但是我們目前能做到就是個案來審查。
  • 張委員雅琳
    我到時候可能會再問一下,到底要怎麼提供相關的資訊來審查這個個案,好不好?
  • 李部長遠
    沒問題。
  • 張委員雅琳
    我先問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因為之前文化部都有講,如果有大咖要來臺灣的時候,你們一定會先跟他遊說,希望他可以使用實名制,我想要問一下7月GD,這是震撼亞洲非常大的一個大咖,他要來臺灣了,我們準備好了嗎?我們跟他們接觸了嗎?可不可以說明?
  • 李部長遠
    請我們的司長回答。
  • 吳司長宜璇
    委員好。因為基本上民間辦理演唱會還是民間的自由機制,委員提醒的這一場,我們試著找一下臺灣是由哪一家公司來辦理,我們會事前先試著聯繫跟打電話提醒。
  • 張委員雅琳
    好,因為這個一定會有非常多的關注,大概什麼時候我們可以追蹤後續的進度?
  • 吳司長宜璇
    委員,因為我們現在真的不知道它現在在臺灣是找哪一間。
  • 張委員雅琳
    對。
  • 吳司長宜璇
    所以我們真的只能多方的詢問看看,願不願意先事先透露給我們,委員,可不可以讓我們能夠有消息的時候,就趕緊跟您這邊做說明?
  • 張委員雅琳
    不然這樣,我們5月底之前再來徵詢一下現在的進度,好不好?
  • 吳司長宜璇
    好。
  • 張委員雅琳
    這邊我再做一個提醒,之前在周杰倫、蔡依林的時候,這種非常大咖都有黃牛詐騙的問題,我非常擔心GD這一場也會有黃牛詐騙,他們在網路上面說是賣票,可是最後他們是用黃牛這個形式來做詐騙,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跟法務部及數發部一起來討論,我們要如何預防這樣的詐騙行為?是不是可以來做這件事情?部長。
  • 李部長遠
    是,我們其實跟數發部已經有在合作,怎麼樣把詐騙網站下架等等,我們會再進一步來研究。
  • 張委員雅琳
    這部分我5月底再跟文化部做進一步的討論,好不好?我們如何來預防這一場也變成黃牛,因為這是一個犯罪行為,好不好?謝謝。
  • 李部長遠
    OK,好。
  • 主席
    謝謝張雅琳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
  • 質詢:羅委員廷瑋:11:10

  • 羅委員廷瑋
    (11時10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
  • 主席
    好,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羅委員您好。
  • 羅委員廷瑋
    部長,我先跟你請教一下,委員會答詢的回復,大概多久會回復?平均的時段。
  • 李部長遠
    要看什麼案子吧!
  • 羅委員廷瑋
    您覺得2個月會不會有點久?
  • 李部長遠
    還是要看什麼案子。
  • 羅委員廷瑋
    好,我們來討論看看,您還記得上一次在委員會的時候,我有給你考各個布袋戲相關的角色人物,您還記得嗎?
  • 李部長遠
    記得啊!記得你有考我那個布袋戲,可是我又忘記了。
  • 羅委員廷瑋
    沒事、沒事,我們沒有說要你記得。我在3月27日文化部的業務報告,有問到文化傳承的布袋戲問題,那時候考了幾個人物問題,我是希望為避免繼續失去寶貴的偶戲文化,布袋戲的扎根教育從國小、國中、高中要怎麼來做?在文化的保存又要怎麼來做?那時候有強調嘛!教育體系對整個布袋戲完整的一個傳承的重要性,當時我建議是不要把它當成是短期的興趣培養,這樣會不夠長久,部長您也有回應,我非常認同,但是從3月27日到5月7日一個月過去了,並沒有看到文化部的回復,部長覺得這樣是不是好像不夠重視呢?
  • 李部長遠
    當初有答應多久?
  • 羅委員廷瑋
    是沒有答應。
  • 李部長遠
    沒有答應時間。
  • 羅委員廷瑋
    但是我記得正常有要回復的話,至少不要超過15天吧!
  • 李部長遠
    其實我們對整個布袋戲的傳承,我們負責的部門固定每一年都有在編列預算,還有加強推廣布袋戲,我們從頭到尾都沒有減少過,包括劇本的創作、人才培育……
  • 羅委員廷瑋
    這個我相信,但我需要資料啊!部長,兩天可以給我資料嗎?因為等了一段時間了。
  • 李部長遠
    我問問看……其實這個東西我們真的每一年都有在做,所以一個禮拜給您詳細的計畫。
  • 羅委員廷瑋
    當時我有跟您建議,你也有認同不只是把現有的這些計畫給我,還有更重要的是我們當時有講的,不要把它當短期的興趣,在教育體系上如何做一個重視,讓這個部分能有所突破,這個部分有沒有在做研擬?
  • 李部長遠
    有啊!最近我們在討論明年預算的時候,還特別針對布袋戲要如何作推廣,這個有啦!
  • 羅委員廷瑋
    好,就一個禮拜把資料給我,可以嗎?
  • 李部長遠
    好。
  • 羅委員廷瑋
    第二個問題,請教部長中央社作為國家通訊社,你對它的期許是什麼?
  • 李部長遠
    中央社非常重要,因為它的歷史悠久,所以有兩個非常重要的任務,第一個,它本身對過去所拍攝到東西的保存,因為其他單位大概沒有它這麼多;第二個,另外一個任務,就是我們國外的駐點採訪,我記得文化部有一直撥預算給中央社,試著到每一個地方駐點,包括實習生等等……
  • 羅委員廷瑋
    沒有錯,中央社是國家的通訊社,我相信它不是商業的電視臺,外媒對臺灣的新聞需求是越來越高的情況之下,但是最近「上報」一連4篇有關中央社的報導,不曉得部長有沒有看過?
  • 李部長遠
    我大概知道,但是沒有仔細看,基本上,我們文化部針對我們周邊這些,譬如中央社、公廣集團等等,我們是維持尊重他們怎麼樣去經營團隊,而且每個團隊都是歷史悠久,文化部的立場就是尊重。
  • 羅委員廷瑋
    部長,我們探討是希望精進,不會是希望藉由這樣的探討變成是批判,我們更希望中央社越來越好;中央社員工從上班的8小時改為8加1,部長請問為什麼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您個人有研究嗎?
  • 李部長遠
    這點我必須了解整個細節,因為我們都是聽到簡單的8加1,我並不了解這裡面的細節是什麼。
  • 羅委員廷瑋
    因為媒體新聞報導是,整個中央社員工的工時從8個小時變成8加1的背景,主因是絕大多數的員工一直都依照8小時工時上下班,中間如需用餐休息,則是請員工自行安排時間找空檔,如果按照這樣的新聞所述,部長覺得中央社實際上班8小時的工時,到底有沒有符合勞基法裡「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的規定呢?
  • 李部長遠
    中央社針對上報這個事件已經有對外聲明,您介不介意請中央社社長說明?
  • 羅委員廷瑋
    我不介意,我們來探討嘛!大家都是希望對這事件有所回應,也讓中央社能夠解釋一下。
  • 胡社長婉玲
    謝謝委員,現在來這裡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有點委屈,但是我會來面對。
  • 羅委員廷瑋
    沒事、沒事。社長,我們是來探討的,我剛說沒有要批判。
  • 胡社長婉玲
    有關「上報」的報導,我覺得非常不實在,它前面擬的一些題目,我們也做了說明,它也不見的採信,我覺得它有加入它的立場報導出來,我在社內也有跟同仁在作溝通,因為有些東西是我見了報導才知道,我們內部有在作協調跟說明,我先說明一下這8加1的工作制度,是央社配合政府,我們在103年就已經納入社規,而且經過勞資協議……
  • 羅委員廷瑋
    有涉及勞資協議。
  • 胡社長婉玲
    是有通過勞資協議,所以這是在政府的立法有案有字號的,到我進了中央社以後,我才發現這個社裡面怎麼有人上班是8加1,我們的記者是8加1或8加2,在外場的是依實際工作時間計算,但是有少部分輪值的同仁是全天,一來上班不管中間有沒有休息、吃飯、喝咖啡等等,就是上足8個小時後就可以走……
  • 羅委員廷瑋
    好。
  • 胡社長婉玲
    這就變成兩個制度,所以我們那時候探討的結果,在探討過程中有協議要不要統一,可是後來討論到有些輪班制度的同仁,尤其是編輯同仁,其實這部分同仁不到社內的三分之一,我要講我們三分之二同仁都是8加1的工時,所以後來……
  • 羅委員廷瑋
    沒關係,我只要有確認有跟個別勞工協商嗎?
  • 胡社長婉玲
    有,當初8加1是經過勞工協商,而且是納入了社規,所以我們後來也不勉強同仁,因為同仁……
  • 羅委員廷瑋
    好,也是給你這個機會來做解釋嘛,好不好?
  • 胡社長婉玲
    好,謝謝。
  • 羅委員廷瑋
    我們都是可以溝通、可以解釋的,好不好?藉由這個平臺讓我們來了解,我們也希望任何一個員工不要有勞動權益的受損,好不好?謝謝你的一個解釋。
  • 胡社長婉玲
    謝謝。
  • 羅委員廷瑋
    再來,請教一下部長,這幾年演唱會經濟,大家都非常關心,在臺灣可以說是百花齊放,帶動文化的產業發展也深受年輕世代的喜愛,這個議題我們在委員會已經有很多次的討論,像是周杰倫演唱會那一次,我們說即將發生搶票的時機點,我想印象你也很深刻,但是相關政策,我們看到黃牛票的問題,並沒有因為修法而因此有所改善,反而逐漸成為文化部必須面對的一個尖銳挑戰,我肯定文化部對於黃牛亂象的積極態度。
    在2023年5月修正的文創法,明確禁止藝文票券加價販售,同時也設置了檢舉專區,展現整個要打擊黃牛的決心,但是修法之後,法條是否真正的落實?效果是否有如預期?這是我們目前最大的一個考驗,我想引用臺中市實際狀況來作為案例說明,因為文創法最後修法後,目前警察如果查獲相關的黃牛行為,會將案件移送至縣市政府裁罰,但是上次我們在內政委員會審查社維法的時候,警政署有說,自今年開始就沒有在用社維法開罰;在5月1日的時候,臺中市政府新聞局就對媒體說,文化部在修法之後,臺中市政府新聞局已經收受了113件的檢舉案件,包含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4件及加價轉售109件,其中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有3件資料不齊、1件是資料完整,經警察局協助調查之後,已經移送地檢署,但是加價轉售的案件多達63件檢舉資料不全,所以已經結案了。資料完備可進行後續調查的只有46件,針對可續行調查的46案,其中29件已經處理完畢,其餘17件辦理行政調查。我提這些數據是要反映兩點,第一、地方政府確實有投入行政資源執行法規,但是大量案件無法進入實質調查,主因是資料不完備還有蒐證困難。我沒有要你記剛剛的數據,只是要引述資料舉證困難。部長,現在各地方文化局在第一線接受檢舉、執行行政調查,有些縣市政府的人力只有兩、三人,卻得處理數十案,像這樣的案件不只要向原始購票的單位查證,還要找警方協助調閱票券轉售紀錄,還要取得平臺的資料調查、電信紀錄。我們都知道現在已經高度數位化,常透過匿名社團、網路拍賣、私人的LINE去轉傳相關信用卡預購的權利,這樣的方式變成檢舉成功率偏低,文化部有沒有辦法提供統一的行政查處流程,支援地方來執法?有沒有規劃?
  • 李部長遠
    其實文化部有做教育訓練,也會了解各地方所遇到的問題,我們一直在做這些事情,但是……
  • 羅委員廷瑋
    我剛剛講出這些,我希望你最後能夠關心。
  • 李部長遠
    是,沒有問題。
  • 羅委員廷瑋
    有關統一的行政查處,我真的要提醒文化部,黃牛亂象不只還在,民眾也感受不到修法的改善,地方有壓力,但無論是人力或其他相關資源完全不足,畢竟他們也是兼著在做。既然中央訂了規則就應該給予地方配套,還要幫忙檢討到底這套制度哪個地方的設計卡關。我們會繼續關注這一項政策,但希望文化部不要只是開了門,而讓政府沒辦法實際執行,讓民眾感受不到我們有改善。這個我們一起來努力,部長,可以嗎?
  • 李部長遠
    可以,沒問題。
  • 羅委員廷瑋
    我剛剛提的希望你能夠感受到,好不好?
  • 李部長遠
    好。
  • 羅委員廷瑋
    一起來努力!
  • 主席
    謝謝羅廷瑋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萬美玲委員。
  • 質詢:萬委員美玲:11:22

  • 萬委員美玲
    (11時22分)謝謝召委。有請李遠部長。
  • 主席
    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萬委員,你好。
  • 萬委員美玲
    部長好。日前本席有質詢文化部,那時候我才說到娛樂文創產業受到關稅的影響是最少的,當時有講出一些背景,同時我也有要求文化部跟文策院,在投資上要非常謹慎。我們才剛談完這個議題就看到,美國川普總統馬上在週一宣布,要針對所有在美國以外製作的電影課徵100%的關稅,這件事情其實影響蠻大的。當然部長好像也有提到,事實上,現在臺灣製作的電影不多,不過我想部長是不是還是認為會影響到影視產業的發展?
  • 李部長遠
    會,因為我們未來想要開始發展國際合作,就要考慮要不要跟美國合作,而這一點就是所謂的影響。
  • 萬委員美玲
    除了國際合作,還有交流很重要,當然這也會影響到,雖然現在我們自己自製的國片進軍到美國的不多,但我們總是希望就有朝一日國片的水準、製作、成果,在世界各地,不管美國、歐洲,也許都可以進軍,這一定是一個我們長遠的目標、遠大的理想,我們希望去達成,所以我想這些都是有短、中、長期的影響。
    第二個、除了我們自己的國片進去以後會課100%的稅之外,如果美國自己的片子是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取景或者製作,或是哪些地方有參與到,是不是也會在課稅範圍之內?第一個、文化部有沒有去了解。第二個、如果是的話,這個影響真的很大。其實有很多美國的片子在我們這邊取景,對於雙方的交流、對於提升臺灣在國際的能見度都是很好的。到底怎麼課稅、範圍,部長有了解嗎?
  • 李部長遠
    我覺得川普當時講課稅100%,裡面更詳細的情況我們真的沒有辦法了解。
  • 萬委員美玲
    現在還是不了解?
  • 李部長遠
    因為他沒有再往下講,包括您剛才講他鼓勵大家,他其實是鼓勵所有的美國片回美國拍攝,不要到紐西蘭、澳洲各國去拍,他想用這個方式來抵制。可是事實上因為這樣,結果成本會變更高等等,文化部所接到的訊息大概就是這樣。
  • 萬委員美玲
    部長,您看一下我今天提出來的,來臺取景拍攝的國際電影其實不少,不管是《台北追緝令》、《露西》等等。事實上,對於臺灣電影的鼓勵跟雙方的交流,我覺得都有達到一定的目標。川普發表電影要課徵100%的關稅,本席看到文化部在第一時間的回應是,你們會去了解這個關稅政策所包含的範圍,然後會研擬因應的方案。不過剛才在我跟部長交換意見當中,顯然我們不知道,恐怕連好萊塢的媒體產業都一頭霧水,那我們怎麼去了解,又要怎麼去因應呢?我們短期有沒有一個想法?
  • 李部長遠
    有,文化部本來就有一個單位是經貿小組,就在前幾天我們自己開了會,決定把各種跟美國之間有可能輸入的文創產品,將來萬一課稅變多了,我們怎麼因應?其實我們有在做,只是因為事實上我們真的輸進美國的電影,譬如這幾年只有五、六部,加起來的票房約五、六千萬,就是說……
  • 萬委員美玲
    沒關係,這樣我了解,目前我們當然是比較少。我們分兩個,第一個就是我們輸出到美國的電影,第二個就是他來取景的部分,這都是有影響的,是不是會後請文化部提供給我們,你們模擬的這幾個狀態大概是要怎麼因應?會後給我一份這樣的資料。
  • 李部長遠
    好。
  • 萬委員美玲
    另外,這一次立法院朝野委員有訪美團,委員同仁回來有講到,我國應該是關稅談判第1群4國,也就是臺、日、韓、越,我們會在這裡面,所以看起來這個談判很快就會來到。關於這樣的情形,你們有沒有向行政院臺美貿易談判小組反映,到時候是不是要順便把電影的關稅納入談判當中?
  • 李部長遠
    沒有,因為我剛剛在前面也解釋過,在WTO之後,因為我們對美國讓步,臺灣電影幾乎是被消滅的,所以我也不知道我們能夠……
  • 萬委員美玲
    本席希望我們在文化上的努力是全面的,我們看到的問題都是全面想辦法去解決,所以我認為還是可以反映一下,我們能夠多談一下,對雙方電影的交流都是好事,所以這個可以反映一下嗎?
  • 李部長遠
    我想我們主動提供一些我們可以想像的狀況給行政院,也提供給……
  • 萬委員美玲
    好,謝謝。
    再來,文化部最近幾年為了國產電影的量跟質,就是產量跟品質的提升也提供國產電影長短片的輔導金。輔導金顯然蠻重要的,但我們看一下這個數據,從111年的76部到113年的83部,我們看到量是增加了,您認為這個增加跟輔導金有沒有關係?
  • 李部長遠
    當然是有,因為我覺得……
  • 萬委員美玲
    有關係?好。
  • 李部長遠
    有直接關係。
  • 萬委員美玲
    我們看到在文化部自己的資料上面還有顯示,接受文化部輔導金的國產電影數量其實呈現下降的趨勢,雖然您剛剛說有關係,但我們看到有接受文化部輔導金的數量是下降的。111年接受國片輔導金的有57部,113年下降到51部,這個意味什麼?這是第一件事。第二個、剛剛本席有提到輔導金的補助案件雖然是下降的,可是我們看到整體輔導金的金額並沒有下降,反而是上升,從111年補助3.6億提升到4億,這是什麼情況?是因為要刻意減少補助的量,讓受補助的金額增加,還是評選上有什麼問題?這個補助的方向是什麼?部長能不能提一下這兩個數字?
  • 李部長遠
    好,簡單講,我們在輔導上不但沒有減少,還把上限從3,000萬提到5,000萬,但是我覺得根本的問題還是在民間的資金,因為我們大概都只能給到一半,不可能給全部,於是剩下的那一半要找到有人願意投資,但願意投資的人一定看回收,而電影的確是沒有辦法承諾投資者一定有回收,所以它被減少有各種原因……
  • 萬委員美玲
    部長,我能理解你現在要講的,但是我覺得你還是去看一下,因為並不是它送上來,我們全部都核,所以我們核的量其實是有下降的,但是雖然核的量是下降的,結果我們自己的輔導金總預算是往上的,所以這一點很奇怪,部長,針對這部分有說法嗎?還是會後你再把資料給我?
  • 李部長遠
    這個部分有各種原因,譬如我們會選比較少一點是因為過去的經驗就是選太多,結果它都沒有完成,所以我們的評審委員可能會挑選一些在判斷上會完成的影片,有各種原因。
  • 萬委員美玲
    好,部長,針對各種原因,未來我們的輔導金其實要更公開透明一些,我們希望儘量來輔導,但是怎麼做的機制,我覺得要更清楚。
    再來,我們的國產電影在國際影展當中的獲獎數逐年提升,我覺得也是能支持我們正面看待我們的電影。我們看到從111年8部電影獲得10個獎項;到112年13部電影獲得18個獎項;113年13部電影更獲得23個獎項,我想這是非常值得讚許的,但是我們看到在國際影展獲獎的電影裡面,得到文化部國產電影輔導金的電影真的是沒有幾部,寥寥可數。你看到在111年剛剛說獲獎的電影當中,8部只有兩部,112年的13部也只有4部,113年的13部獲獎電影當中也僅有6部,二分之一都不到,所以能不能在這裡說明一下,為什麼我們獲獎的成績其實很好,但我們的輔導金是不是沒有給予幫助或者方向是錯誤的?
  • 李部長遠
    這點我沒有辦法立刻回答的原因是我也不太了解它沒有拿到輔導金,但它得了獎,我必須承認我來以後,剛剛您講到機制,譬如評審委員怎麼組成,然後他到底要給哪一種電影?比較商業還是比較藝術?這個我覺得……
  • 萬委員美玲
    這樣子好不好?謝謝部長,其實您對於不太了解的狀況就是直述回答,我們共同面對這樣的問題。
  • 李部長遠
    對、好。
  • 萬委員美玲
    本席既然把它提出來,我覺得值得部長去了解看看。
  • 李部長遠
    好。
  • 萬委員美玲
    是不是能夠在一個月之內,針對今天我所提的問題當中,你也發現萬委員提出來的問題的確是一個問題,我們怎麼樣讓輔導金的機制更透明,剛剛本席所提到獲獎電影無數,但是其實我們給的輔導金又這麼少,整個原因是什麼,我們怎麼去做改善?在一個月之內,給本席書面答復,可以嗎?
  • 李部長遠
    可以,其實我們多了一個文策院之後,有些是文策院來投資,這是我猜想,因為我看這幾部感覺不可能自己拍,可能是文策院有投資,跟輔導金是兩個不同的機制,我們整理一下,好不好?
  • 萬委員美玲
    好,部長,就整體的因素,你們用書面一個月之內給本席回復。
  • 李部長遠
    好,沒問題,一個月可以嗎?因為這個我們滿完整的,謝謝。
  • 萬委員美玲
    好,謝謝。
  • 主席
    謝謝萬美玲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
  • 質詢:葉委員元之:11:33

  • 葉委員元之
    (11時33分)你好,麻煩請部長。
  • 主席
    好,有請部長。
  • 葉委員元之
    部長好。
  • 李部長遠
    葉委員你好。
  • 葉委員元之
    部長,我也是想要來請教一下,延續剛剛的輔導金,因為我們有列另外一個標準,就是用市占率,看它的票房。以票房來講,這是前10名,可不可以一樣提供給我一個報告,講一下為什麼有的電影有領到輔導金,然後是領多少、標準是什麼?好不好?今天不用回答了,就是事後再給書面報告。
  • 李部長遠
    OK!好,這也是我們文化部本身應該重新去想那個機制……
  • 葉委員元之
    對、對、對。
  • 李部長遠
    謝謝你問這個。
  • 葉委員元之
    因為我們看到市占率比較高的電影,就是票房比較好的電影好像都沒有來申請輔導金,有的可能是他認為申請也申請不到,所以就放棄申請,也有的可能是沒有給。有的是領到領到輔導金之後,票房很好;有的可能是領到輔導金,票房不好,所以我想要依票房順序,可不可以提供給我們一個書面資料?謝謝。
    第二個,我還是想講一個我蠻關心的就是黃牛的議題,之前文化部二千多萬成立打黃牛辦公室,後來我們都沒有凍結、也沒有刪除,就是希望文化部針對打黃牛這一塊可以非常認真去做。3月多的時候,我有質詢,結果發現裁罰量在3月時是145件,其實比例很低,到今天已經5月初了,大概過了一個多月,裁罰量增加到160件,一個多月只增加15件,全臺灣黃牛的裁罰量只有增加15件,我也是非常不滿意啦,等一下再請部長回答。
    有一個地方政府的局長在媒體上面公開把問題點出來,他說因為地方人力不足,以桃園來講,人力大概只有兩個人,所以結案率很低,目前結案不到三分之一。所謂的結案,應該是中央打黃牛辦公室收案之後,分案分給桃園,分給桃園的案子到現在結案不到三分之一,也不是說他們不認真,他們非常認真,但是人力就不足啊,而且中央分給他們的案子裡面,後來發現無效案件高達四成,等於花了很多時間在查無效案。其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需要很多不同機關的支持,例如他們需要警察的支持,他們還要去問當事人,甚至於還要去問售票系統,售票系統會不會願意把資料給他們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困難重重,地方沒有什麼人力,所以現在他們桃園是直接跟中央要人。我的了解應該不是只有桃園有這樣的狀況,因為機制是一樣的嘛!中央接到案子之後,由打黃牛辦公室來分案,分給地方去查,最後做裁罰,地方現在面臨人力不足,所以黃牛票在查的速度比較慢,一直沒有辦法結案。請問一下部長,能不能調整一下人力分配?既然你們都已經編了二千多萬在中央成立打黃牛辦公室,中央這個打黃牛辦公室能不能分擔一些地方的負擔?部長。
  • 李部長遠
    你剛才講到桃園市政府這一點,我們能夠做的就是來評估一下他們需要什麼經費、評估一下它需要什麼協助,其實我們的經費也不多,對於地方上,我們有個法律諮詢單位,也做過教育訓練,一個是法律知識,一個是人力,人力在地方上不足,這是普遍的現象,我們文化部能做的就是知道它需要什麼,我們能不能幫助……
  • 葉委員元之
    這個應該不會只有桃園有這個狀況……
  • 李部長遠
    對、對、對,所以……
  • 葉委員元之
    因為我們剛剛看到全國的整個黃牛票裁罰量就是很少,一個多月只增加15件,全國只增加15件。
  • 李部長遠
    主要是它的裁罰過程非常繁複。
  • 葉委員元之
    對,中央已經花二千多萬成立打黃牛辦公室,這個打黃牛辦公室不能多負擔一點工作嗎?
  • 李部長遠
    二千多萬其實……
  • 葉委員元之
    為什麼他們只負責收案跟分案?然後是由律師事務所承接,其實他們也可以初步做一些查詢的工作,不見得全部都要丟給地方去做。
  • 李部長遠
    我們人力也不太夠。
  • 葉委員元之
    你們怎麼人力不夠?你們都編那麼多錢,成立打黃牛辦公室,國家隊耶!
  • 李部長遠
    主要是那個程序……
  • 葉委員元之
    沒有啦,我們現在是把這個問題提出來。
  • 李部長遠
    OK!好。
  • 葉委員元之
    因為對於黃牛,大家都深惡痛絕,不要因為什麼中央地方權責及人力這種東西讓黃牛沒辦法打下去嘛!
  • 李部長遠
    是。
  • 葉委員元之
    這其實影響的是消費者的權益,因為打黃牛也是文化部既定政策,而且我們文創法也修了嘛!法律也有配套。
  • 李部長遠
    的確。
  • 葉委員元之
    現在應該思考在執行過程如何讓它更完美,現在的問題就是:第一、結果確實不好,因為增加的件數不多,第二、其實是卡在人力不足,造成結案率很低。這些問題我們都看到了,當然文化部應該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一個解決的方法,才能讓打黃牛這件事比較順利。
  • 李部長遠
    長遠來看的話,這個問題應該是由地方上編預算,把人力再補出來……
  • 葉委員元之
    部長,長遠怎麼樣,我希望你們去找地方政府討論啦,現在你也不能說中央怪地方、地方怪中央,然後事情沒得做,黃牛就是一直存在啊!
  • 李部長遠
    對,的確是一直存在……
  • 葉委員元之
    好不好?部長,我希望快一點啦,因為文創法修法也好幾年了嘛!可不可以提出一個檢討報告出來,可以嗎?部長。
  • 吳司長宜璇
    委員這邊是希望我們再跟地方政府討論一下是嗎?
  • 葉委員元之
    現在問題已經提出來給你們了啊!
  • 吳司長宜璇
    好,我們會準備一個檢討報告。
  • 葉委員元之
    你總是要提出一個解決的方法出來,可以嗎?多久?
  • 李部長遠
    其實黃牛的問題,從我上任以來,委員大概還記得,你的質詢也一直在問黃牛,其實我們已經到了行政院層級開了很多會,跟每個部會都討論過,最後我們能夠執行的就是到地方去找每一個場館拜託,在實名制部分……
  • 葉委員元之
    現在的結果就是這樣。
  • 李部長遠
    不然我們會一直在循環這些查證,警察抓完之後,抓到要罰錢,然後他再來訴願,這會把人力全部……
  • 葉委員元之
    部長,你不要一直找理由,聰明的人找方法,現在問題就是沒有解決,請大家針對問題想一個方法來解決,就是這樣子,儘快想一個解決方案出來,部長,好不好?
  • 李部長遠
    好,儘快。
  • 葉委員元之
    叫你想一個方法,解決問題本來就是你的工作,又不是我……
  • 李部長遠
    No,這個本來就是個難題,譬如……
  • 葉委員元之
    要解決、要處理啦!不然我們的文創法是修心酸的喔?現在就是卡在人力不足,結案率不到三分之一。
  • 李部長遠
    結案率的問題太明顯了。
  • 葉委員元之
    而且全國都這樣,我剛剛有講了一個全國的數字,一兩個月才增加15件而已,可是有那麼多人在檢舉,部長,這個問題要解決,這絕對不會是在為難你,這真的是要解決的問題。
    再來,我提醒幾件事情,第一個是我們在平臺上面賣黃牛票的狀況,可能還是滿嚴重的,所以要請你瞭解一下,這個是6月份的五月天演唱會,門票在售票官方系統上面都已經完售了,可是我們有發現一個以前曾經媒體有報導過的跨國票券販售平臺,你可以看到在這個平臺上面還是買得到五月天的門票,而且一張票可以賣到9,000塊,這個很擺明就是黃牛票,因為有加價出售的情況。因為我不想幫這個平臺打廣告,所以我就把這個平臺隱蔽,在上面討論演唱會門票的人非常踴躍,而且2018年的時候曾經有媒體報導過這個平臺,當時是直接把這個平臺定位為黃牛票網站,2023年文創法修正之後,可能沒有那麼猖獗,已經不敢那麼明目張膽,但是它還是繼續以一個門票販售平臺的形式經營,只是以平臺形式經營就是會出現黃牛票。這個資料我們會後再提供給文化部,像這種媒體報導過、民眾也關注的、很知名的類似平臺,文化部應該會有相關的訊息,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連這種東西都沒有?
  • 李部長遠
    有,其實剛才委員問的,我們有找過數發部去研究,檢舉裡面有7個常見的售票帳號、22篇文章,數發部也協助我們把它下架了,基本上,剛才委員所提的問題,其實我們有非常努力的用各種方式去防堵,包括與其他部會合作,還有警政單位。
  • 葉委員元之
    你們可以建議數發部成立一個app,他們之前有做一個打詐app讓民眾去檢舉,然後它會立刻找相關單位回復這是不是詐騙,其實你們也可以弄一個打黃牛的app,只要有人看到黃牛資訊就趕快去app檢舉,它就可以自動回復,謝謝。
  • 李部長遠
    是,謝謝。
  • 主席
    謝謝葉元之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范雲委員。
  • 質詢:范委員雲:11:43

  • 范委員雲
    (11時43分)有請部長。
  • 主席
    有請李部長。
  • 李部長遠
    范委員,你好。
  • 范委員雲
    部長,早安。首先,我也想針對黃牛繼續追問,林宜瑾召委也在這裡,我們從上一屆就一直在關心黃牛議題,以我個人找出黃牛議題的追蹤紀錄,從一開始質詢文化部要求解決,到擔任召委的時候辦過黃牛票的公聽會,後來我們終於排審了。當時我排審了文創法的修法、制定了黃牛條款,後來也發現還是不夠,所以又過了半年我再提出預算案以及質詢,要求文化部說明實名制的鼓勵政策,因為當時你們主張要鼓勵,還有二手票券交易平臺的規劃,到去年4月我們發現其實已經有黃牛檢舉專區,這是文化部做的,所以也不一定要再去做app,你們本來就有黃牛檢舉專區,可是我們發現檢舉門檻太高,所以我兩次都要求文化部要降低。今天我們就不用再講修法的內容,現在問題是出在這個檢舉專區的未成案比例太高,因為很多人認為要有座位號碼,所以變成要先成交,才能檢舉成功,關於這個部分,我之前的質詢就是希望你們修改檢舉黃牛專區的設計,當時你們也答應不需要先成交就可以檢舉,因為成交就更難了,為什麼超過一年你們還是沒有修正?根據你們給我們的公文,其實臺北市政府也來問過這個問題,你們有函復臺北市政府說明未成交也可以開罰,最重要的是你的相關辦法也還沒改,一個是黃牛專區,因為我們查了一下,其實你可以自己修正這個子法,就是「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裡面規範的座位號碼、入場序號,不就等於要買成這個黃牛票才能夠檢舉,這是你們明明就可以改變的部分,我發現你們沒有處理這個部分,這是我今天第一個想問的問題。
    第二個,我覺得我們現在要聚焦問題,當時我們鼓勵你們做實名制,因為日本的實名制非常有名,其實也證明實名制的成效,你們給我們的報告中有95%檢舉是發生在沒有實名制的活動,所以其實只要實名制就不會有這個部分。可是我們現在看到的,譬如,周杰倫、張學友在臺北大巨蛋,以及高雄世運主場館還是有一些活動沒有實名制,你鼓勵實名制已經有一些成效,你核定的效果、目前的計畫是這樣。所以我今天很具體地想問,第一個,就實名制文化部如何繼續推動?對於這些還沒有辦法施行的,譬如,小巨蛋這一次就有推出方案,實名制可以享受活動日場租八五折,這樣不是很好嗎?主辦單位就會去考慮實名制,可是臺北大巨蛋、林口體育館還有其他的場館都還在研議,所以文化部就實名制的部分,針對未來多場大型演唱會,譬如我自己也很喜歡的孫燕姿要來了,大家都有看到新聞,能不能夠採實名制?困難在哪裡?還有我剛剛前面所講的,其實你們自己的子法要修正,還有黃牛專區平臺的修改,部長是不是可以簡要回答我?一個是實名制,目前還是有一些場館沒有辦法推動成功,部長是不是可以更積極地去推動?還有剛剛講的你們只要修正子法,拿掉那些票券等具體名稱,這兩個事情是不是可以再精進、再努力?
  • 李部長遠
    謝謝,其實我剛才有在前面回答過,因為我沒辦法在法律上限制要用實名制,但是我也……
  • 范委員雲
    對,這是用鼓勵的,我們其實都知道是要鼓勵的。
  • 李部長遠
    但是我們也很感謝各地方政府跟那些場館,我們開完會之後,他們也積極地儘量鼓勵要用實名制,效果的確不錯,大家可以看到增加的速度滿快的,我們也補助它。另外,他們也有獎勵,譬如實名制就打八五折,目前只有小巨蛋,這個部分我們會再來努力。
  • 范委員雲
    你們再精進,好嗎?
  • 李部長遠
    是。
  • 范委員雲
    還有剛剛我講的修正子法的部分,還有檢舉黃牛專區的改變,是不是可以簡單說明,這是你們自己就可以做到的?
  • 李部長遠
    這個好像很難耶!
  • 范委員雲
    很難嗎?
  • 李部長遠
    我是不是請……
  • 范委員雲
    因為時間的緣故,你們去研議,可不可以一個月內再給本席相關的報告?好嗎?
  • 吳司長宜璇
    好的,委員如果需要報告,我們會再提供,這邊先簡單說明一下,之所以需要有這些檢舉資訊,主要是因為我必須能夠循線追查,不然其實地方政府沒有任何可以去追查的線索的時候,這些事情都沒有辦法做進一步的查證。
  • 范委員雲
    這樣有一個矛盾,因為你們給臺北市的公文是不需要買成票。
  • 吳司長宜璇
    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也一直在跟民眾、消費者大眾呼籲,現在網路上有非常多他宣稱他有票,但是無法提供票號或是座位號的時候,實際上他可能99.9%是詐騙,所以基本上我們不鼓勵買黃牛票。
  • 范委員雲
    這個矛盾是在哪裡,不用買成票就可以檢舉,可是黃牛專區卻要有詳細的票號,這個部分……
  • 吳司長宜璇
    沒有買成的,他其實是有跟對方詢問你是不是可以給我看你的票號,在提供票號之後,我們這邊就可以追查到那個票源。
  • 范委員雲
    他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可能就知道要檢舉嘛!那就給我相關報告,好不好?如何精進這兩件事,還沒有辦法實名制的場館提出誘因,另外有沒有辦法不需要票號就檢舉,我覺得還是要再努力一下啦!
  • 李部長遠
    好。
  • 范委員雲
    另外一題是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這跟今天的解凍案有關,我當時跟大家一起併凍100萬,明明有第二條本館掌理威權時期相關人權檔案等之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等業務,關於政治檔案就是威權時期的人權檔案,這部分部長了解嘛!所以我的預算希望你們能夠針對當時的政治監控檔案提出研究或服務計畫,研究是指能夠有人去研究是最好的,不管是鼓勵,或是你們的研究員;服務計畫就是也許有很多人不知道怎麼去看政治檔案、怎麼去了解,像你們有辦過的工作坊,就相當不錯嘛!可是你們回給我的好像是模棱兩可,解凍報告提到「可就……」,「可就」不代表要研究;第三個說你們已經研究了,可是你們已經研究的是以不義遺址空間為主體的政治檔案,跟我所講的以受害者為主體的政治檔案是不太一樣的,我覺得這個非常好,以不義遺址是安康接待所、金門歷史場址,可是有更多的部分,譬如說軍中的政治檔案,這些其實並沒有被抓去關的,或者在抓去關之前,他其實也有相關的政治檔案,譬如說,這是你們目前有做的,我覺得第三個部分,政治檔案解讀工作坊就非常好,報名就馬上截止、馬上爆滿,應該要繼續辦。
    跟部長分享一下,經濟學人最近刊出的這一期都是臺灣專題,有一個專題是講臺灣的政治檔案,它說我們的政治檔案疊起來,等於是6倍的高塔,就是6倍101的高度,這算起來是多少量啊?現在我們的研究跟有知還是非常非常的少,因為國家人權博物館幾乎就是促轉會解散後,非常少數能夠針對人權檔案做研究的,所以是不是能夠請人權館……我知道你們的預算有些被刪凍,在你們能夠努力的範圍內,更加積極地去研究政治檔案,並向大眾推廣怎麼去申請使用、閱覽這些政治檔案,好嗎?這個部長可以答應嗎?
  • 李部長遠
    其實我們的預算真的很少,我來之後才發現非常少,所以他們能夠做的東西,包括空間的不義遺址等,但是研究我們會往下做,所以……
  • 范委員雲
    好。針對我剛剛講的,不是以遺址空間,而是以受害者為核心……
  • 李部長遠
    受害者,對!
  • 范委員雲
    你們可以用訪談或是工作坊繼續辦,教大家怎麼做,好不好?
  • 李部長遠
    這個部分請多給我們一點預算,我們可以增加人力。
  • 范委員雲
    我們一定願意多給你們。
  • 李部長遠
    因為這個部分我自己看我們的預算編列,人權館真的非常少。
  • 范委員雲
    如果不夠的話,部長,明年也可以自己再增加預算,好不好?
  • 李部長遠
    對、對!這個部分我覺得的確要增加預算,才會有人力。
  • 范委員雲
    因為這次有些被刪掉了,我知道。好,但是開始規劃是必要的,是不是一個月內可以給我一份規劃的報告,好嗎?
  • 李部長遠
    好,OK。
  • 范委員雲
    可以嗎?好,謝謝。
  • 李部長遠
    其實我們有在做,謝謝。
  • 范委員雲
    謝謝召委,謝謝部長。
  • 主席
    謝謝范雲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要處理解凍專案報告案,我們先休息3分鐘。
    休息(11時53分)
    繼續開會(11時58分)
  • 主席
    各位同仁,現在開始開會。
    我們現在來處理解凍專案報告案第一案至第二十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現場請安靜,也請文化部同仁是不是回座?
  • 主席
    好,我們一案一案處理。第一案凍結20%、2,047萬5,000元……
  • 柯委員志恩
    你現在是處理專案的解凍,是不是?
  • 主席
    對、對!剛剛宣讀完了。
  • 柯委員志恩
    有二十案……
  • 主席
    第一案,大家有沒有意見?柯委員,第一案?(無)沒有意見,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二案是凍結30%、2億3,208萬元,第二案有沒有什麼意見?好,我們請柯志恩委員,再來請萬美玲委員。
  • 柯委員志恩
    好,因為第二案,我說現在預算的解凍真的是包山包海,第二案大家比較關切的,剛剛也有很多委員質詢,就是有關於黃牛票的這個部分,我當然也問了文化部,也給我一些檢舉案的資料,謝謝文化部,但我還是要講,還是沒有辦法告訴我對於黃牛的猖狂,到底文化部有沒有比較積極的作法?雖然你條列了非常多像檢舉數等等之類的資料,我也看了,但我還是要提出,這兩個樣態有關於加價轉售的案件當中,抱歉,成案率只有26%,而且裁罰率大概只有6%而已,這個東西還是沒有太大的改進。有關於你說的不正方法的案件,像什麼機器人等等這些更慘,成案率只有2%,起訴率大概也只有7%,所以對於文化部給本席的回應,好像還是沒有達到在我們當初要凍結時,希望你們能夠拿出一個更積極的作法,所以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要再請文化部是否可以給我們更正向的回應,好不好?因為這個回應還是沒有辦法釐清當初我們凍結理由上面的疑慮。
  • 主席
    好,這個案子好像是TaiwanPlus的案!第二案。
  • 柯委員志恩
    有啊!都有包含在裡面,TaiwanPlus也有,這裡面都有。
  • 主席
    好,不好意思。
  • 柯委員志恩
    都有,它裡面包山包海。
  • 主席
    好,理解錯誤。
    我們再來請萬美玲委員。
  • 萬委員美玲
    謝謝召委。我想徵求召委的同意,等一下針對第二案、第三案跟第七案其實是跟它相關的,我同時講一下,因為第二案、第三案跟第七案,我想召委應該也知道。
  • 主席
    好!
  • 萬委員美玲
    第一個,我們針對公視及TaiwanPlus的預算凍結案,我們可以看到文化部提出來的報告其實很多,那裡面也列舉了,不管是在公視主頻,還有小公視或者是台語台,在過去有很多很豐碩的成果,包括了金馬獎或者影展得獎作品等等,我想我們都相當的肯定,但是這一些其實大概都是過去我們拍攝的成果,我們報告上比較聚焦的可能是過去的一些榮光,但是我們更希望可以看到的是我們對於未來的精進以及相關的檢討能不能更仔細、更詳細。
    這份報告其實本席很仔細地看過,我們對於未來規劃的描述上面,我覺得還是略顯薄弱,針對這次解凍案,最關鍵在公視的新聞及節目製作上面的相關成效,還有我們在委員會審查,那時候提出來的很多的問題,文化部雖然有大概提到,我希望還有在三個比較核心的問題上面,能夠得到更明確的答復。
    第一個就是TaiwanPlus,我們在歐美地區低觀看率的部分還有內容定位的問題,我們是不是已經完成了觀眾需求調查還有策略的調整?尤其是我們現在看到了美國關稅政策的衝擊,會不會有一些其他的變化?再來,我們看到我們的影劇產業透過TaiwanPlus的播出,會不會也有相關的課稅、有沒有一些影響,這些能不能夠再說得更仔細一點?
    第二個部分是我們的新聞內容,曾經因為一些新聞節目事件,可能有一些立場比較偏頗的部分,有影響到我國一些相關的形象,我們也要求公視要能夠強化新聞編採的標準跟內控的機制,但我們還沒有看到,尤其是文化部有提到,我們的作法就是要加強教育訓練,延攬臺籍主編加入,來研議、制定國際新聞製播的一個準則專章,可是本席在看的時候,還是沒有看到我們到底要怎麼強化公視的節目暨新聞自律委員會對於新聞製播要如何確保客觀性跟中立性的一個方案。另外,文化部提到國際新聞製播準則要有相關的研擬,這個進度是什麼?什麼時候可以完成?這個部分也希望文化部能夠再說清楚一些。
    第三個,我們看到我們在預算執行透明度跟責任的機制上面仍顯不足,能夠看到TaiwanPlus歷年的預算是非常龐大的,可是相關的資金分配還有我們內容採購的流程以及成效的評估等等,其資訊公開是不足的,過去都是看到公視的一個董事會,外界其實難以全面地了解跟監督,現在報告上有說要把年度報告放在公共電視的官方網站當中,在年報跟訊息的專區,想要充分地去公開具體的成果,我必須要請教一下部長,我們實際到底會揭露哪些內容及怎麼揭露?還有,過去TaiwanPlus的KPI指標修訂,我們把下載數改成觀看數跟滿意度,我想是不是可以建議我們應該要主動建立定期可供查核的制度以及公開這個平臺的流量,還有觀眾分析的相關數據,也就是說,我們可不可以把今天你所提出來的一個大方向更加的落實起來?我們的預算其實是人民納稅錢,我們要嚴格的監督並落實執行,這個是最重要的,所以在這裡我也特別提出來,今天這些解凍案,我想今天文化部提出了很詳細的說明,我們也很仔細地去了解,原則上我們都是支持,但我希望能不能在解凍的這個部分,即我剛剛提到那幾項,我們請文化部督促公視在3個月內可以完成對外公布關於我們提到的國際新聞製播準則,而且能夠針對TaiwanPlus的國際行銷成效還有收視表現跟觀眾……
    我們是不是可以稍微那個……?謝謝,因為我怕部長聽不太聽清楚我們現在跟他提的要求,所以拜託各位同仁一下,謝謝你們。
    最重要的是這一點,我們請文化部督促公視在3個月內完成對外公布國際新聞製播準則,這個很重要,因為也是文化部提的。另外,能夠針對TaiwanPlus國際行銷的成效、收視表現還有觀眾輪廓進一步來做評估,讓我們的委員會能夠更清楚知道,這個補充報告麻煩文化部在3個月之內能夠把它提出來,以上等一下請文化部回答,謝謝。
  • 柯委員志恩
    等一下,我們現在是一案還是?
  • 主席
    我想是一案、一案,是因為萬美玲委員說他一併把第二案、第三案、第七案一起講,等於他第三案跟第七案基本上就不發言了,是這個意思。好,現在還是第二案,好不好?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第二案。
  • 主席
    關於第二案,請伍麗華委員、劉書彬委員、柯志恩委員。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
    謝謝主席。針對第二案,我其實也有收看這個TaiwanPlus,我之前質詢的時候也有提過,因為我們都知道TaiwanPlus標榜要掌握國際話語權,向世界傳播臺灣的觀點,但是我經常看到裡頭的一些內容,例如像原住民小朋友穿著族服喝珍奶講華語,那我想華語怎麼說,全世界很多人都聽得出來,但是當臺灣的原住民小朋友穿著族服講著華語,它其實是把原住民的文化當作是客體,而不是一個主體,所以在這個部分,我想要請文化部具體的說明一下,一旦涉及到不同的族群文化跟族群語言的這種內容,未來會怎麼去強化它的品質,然後尊重族群的主體性?讓我們在跟世界發聲的時候,能夠去傳達一種正確的臺灣觀點,謝謝。
  • 主席
    接下來請劉書彬委員。
  • 劉委員書彬
    謝謝召委。早上的詢答當中已經有提到黃牛票採實名制這一部分有一些成果,但是在沒有採取實名制的活動,影視藝文這一部分的情況卻有8,000件檢舉,文化部部長也提到人力是否足夠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然後警察機關配合這部分,它也承認這是很大很大的問題,它覺得包括後來定罪等等的,都是曠日費時,等於文化部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人力沒辦法支應的狀況,可是文化部卻沒有對於怎麼樣再去處理這些部分……尤其是目前只有說80場是針對有實名制的部分,可是可能還有上百場沒有實名制的情況,產生8,000件檢舉。
    因此本席要詢問的是,針對文化部在檢舉案件上面的處理,我覺得應該要做更深度的、有些時程上面的一些回應,不然的話,其實這個部分其實會造成更多的問題出現。
  • 主席
    謝謝。再來請柯志恩委員。
  • 柯委員志恩
    對,因為我剛剛特別提到,第二案真的是包山包海,既然是扯到TaiwanPlus,那我們當然就把有關TaiwanPlus的部分稍微提出來,第三案其實跟這個也都是有關係的,誠如我上次所提到的,但是我覺得在這一次的解凍當中,並沒有針對我的問題提出我希望能夠得到的答案,希望利用這次的機會,像我上次就特別提到了,很多內部的檢舉說它完全是高於市價的外包製作費,節目部都是外包,成本高的驚人,這一塊我不曉得TaiwanPlus的相關單位有沒有要來做一個澄清?
    還有我上次也特別提到,因為去年度的預算花不完,但113年度的預算還剩下一億多,還跟文化部有做預算延約的程序,也就是說,你還有半年要處理去年花不完的錢,然後你現在又告訴我們還要更多的,這樣一個預算的控管、管理的部分,在給我的回應上面,顯然沒有讓我得到某種程度的澄清。所以我個人覺得,還有包括上一次內部檢舉的信函當中,我比較遺憾的是,經過這麼久的時間,在質詢臺上問的這些問題,我都沒有得到立即的回應,我想利用這次解凍案的機會,請文化部一併來說明,謝謝。
  • 主席
    好,如果其他委員沒有意見的話,就請文化部來回答,請部長。
  • 李部長遠
    剛剛萬委員提到3個月內公布國際新聞製播準則還有國際成效,這些我已經問過TaiwanPlus,他們說他們可以做到。剛剛提到其他的問題,我是不是請TaiwanPlus來回答?
  • 主席
    好,請胡董事長嗎?
  • 胡董事長元輝
    謝謝委員指教。關於TaiwanPlus改革的部分,事實上,剛剛5月份的董事會才經過深入的討論,奠基於前面,我們有一個3人小組的調查案,提出這個調查報告之後,經過TaiwanPlus提出改善方案,一共有四項,董事會同時也通過了一些相關的決議,希望能夠貫徹新階段的改革,這所有的資料我們都可以提供。至於在方向上,基本上是包括媒體定位、內容策略、新聞資源跟主管遴聘,這些東西我們都已經提出一些改革方案,希望在未來三個月內能夠初步落實,跟委員做個說明,如果需要這些資料,我們都可以提供。
  • 柯委員志恩
    你是在回應萬美玲委員跟我的問題嗎?
  • 胡董事長元輝
    是,有關於其中的一部分,也關於您剛才提到有一部分內部的組織還有同仁提出檢舉等等的相關事項。
  • 柯委員志恩
    現在已經有了,對不對?
  • 胡董事長元輝
    對。
  • 柯委員志恩
    可以立即給我?
  • 胡董事長元輝
    就是本月份的董事會通過,可以立即給你,沒有問題。
  • 柯委員志恩
    可以立即給我?董事長,你們可以立即給我,為什麼要我提出來你們才給我?在這次解凍案之前就應該先給我們。
  • 胡董事長元輝
    因為是這個月的董事會才通過,所以現在才有這個資料。
  • 柯委員志恩
    你們這個月的董事會是什麼時候開?
  • 胡董事長元輝
    5月的……
  • 柯委員志恩
    今天是5月7號。
  • 胡董事長元輝
    對不起,是4月的董事會。
  • 柯委員志恩
    是啊!4月董事會,今天是5月7號。
  • 胡董事長元輝
    我們董事會的會議紀錄還要經過每一位董事的確認,它有一個流程,最後還要報文化部。
  • 柯委員志恩
    這個是我上次在質詢臺上面,然後這就是解凍案的一個先決條件,也就是說,我如果今天坐在這個地方不提出這個部分,你們4月份開完董事會,我現在不提出來,你就不會給我了嗎?
  • 胡董事長元輝
    不會啊!我們這些東西還沒有經過……我剛剛已經報告過,它有一個process,這個流程還沒經過……我們會正式對外公開的。
  • 柯委員志恩
    我還要make sure這裡面包含我剛剛所提到的,有關於外包的製作費、有關於113年剩1億的預算延約,這些都可以在你要給我的報告當中?都會有清楚的呈現,是不是?
  • 胡董事長元輝
    沒有,有關於您所謂的外包製作費部分,我們現在馬上就可以做個說明。但有一個部分,您剛才提到延續的部分,其實公廣集團的其他單位也都常常有一些預算,因為這是影視製作裡面所發生的一個問題,它不可能在所有的流程都能夠確定的掌握,所以在處理上它都有一些預算要保留到未來,所以它不是一個唯一的狀況,當然TaiwanPlus這一次的數字是比較大,原因是什麼,我們請執行長可以很快地解說一下。
  • 柯委員志恩
    好,麻煩。
  • 余執行長佳璋
    跟委員很快地報告,您上次有提到跟國際合作,像是Discovery,最主要是因為在TaiwanPlus成立第一年的時候還沒有在國外落地,在TaiwanPlus還沒有落地之前要委託Discovery來播映,就需要當地落地的費用以及當地channel的費用,因此第一年費用比較高的原因是在這裡,第二年之後我們就減了,變成七成的比例,因為我們可以自行落地,第三年就沒有再繼續合作,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個,有關您提到預算沒有完全用完的部分,是因為去年我們跟文化部申請到獲得的是只有7到12月,也就是去年只有6個月的製作期,所以6個月製作期,在6個月簽約以後,跟日本、韓國啟動國際合作的簽約花了大概兩、三個月才成案,所以這一億多大概其中大部分是包含跟日本、韓國、新加坡以及跟歐洲的丹麥、德國合作的費用,所以它negotiate的談判期會比較長,今年6月以前都會完成。
  • 柯委員志恩
    6月以前都會完成?
  • 余執行長佳璋
    是。
  • 柯委員志恩
    我先承接你剛解釋Discovery的部分,你說第一年大家付出的成本比較高,第二年就會變成七成,然後你說第三年怎麼樣?
  • 余執行長佳璋
    我們就沒有再合作續辦,因為我們可以自己自製或者做其他的節目來替代,所以第三年……
  • 柯委員志恩
    所以兩年還是花6,000萬,到目前為止,你覺得這個部分應該是合理的嗎?
  • 余執行長佳璋
    因為第一年真的是比較高,因為它含在Discovery的頻道,我們在東南亞地區一共大概有6個國家播映,這個費用他們有依照Discovery的報價,這報價都經過公共電視的採購合法計價。
  • 柯委員志恩
    所以你應該告訴我們,你們因為有了6,000萬的投資,因此第三年開始就可以有辦法自製了,是這樣的概念嗎?
  • 余執行長佳璋
    對,相關類似主題我們可以自己來處理,就沒有再委託Discovery了。
  • 柯委員志恩
    好,OK,兩年6,000萬這個部分,好。
  • 余執行長佳璋
    因為它東南亞的上架費,依照它的報價,再經過議價程序,我們依法再跟它……
  • 柯委員志恩
    你認為這樣的支出還是合理的?
  • 余執行長佳璋
    其實國際媒體的價格是有一定的行情,我們就依照它的報價來處理。
  • 柯委員志恩
    好。
  • 主席
    如果沒有其他委員有問題的話,是不是第二案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好。
    現在處理第三案,第三案也是TaiwanPlus,還有公共電視的一些預算,凍結25%,5億7,151萬2,000元,委員對這一案有沒有意見?
  • 范委員雲
    沒有,陳玉珍又沒來。
  • 主席
    好,我們請吳沛憶委員。
  • 吳委員沛憶
    第三案在我們報告當中是第307頁,是不是?這個因為我剛質詢的時候有提到,當初的提案人是陳玉珍委員、國民黨的黨團,然後這個提案的理由是講TaiwanPlus,但是其實這一筆預算的項目是公視的業務,所以你看後面文化部提供的報告說明都是關於公視的業務內容,因為有很多國人都很關切,所以我還是希望可以請……如果提案委員不在,國民黨黨團的委員是不是可以來協助說明一下這當初的提案理由是不是有錯置?
  • 柯委員志恩
    沒有。
  • 吳委員沛憶
    如果有錯置的話,我覺得應該要去說明,不然這樣是浪費大家的時間,其實今天不需要做這一案的專案報告,因為這個裡面的內容根本跟TaiwanPlus無關,結果我們竟然在這邊看這個凍結預算理由跟業務內容完全不搭嘎的東西,就浪費大家時間,所以我還是希望可以說明清楚,有沒有國民黨的委員可以協助說明呢?
  • 柯委員志恩
    不好意思,你們很多民進黨黨團提出來的也不見得民進……因為你不是屬於我們教文的委員,也不是每一個黨團提出來,你們每一個委員都可以回應,對這個問題來說,我覺得沛憶委員不需要直指國民黨黨團的人,因為對於第三案來說,我想第三案……
  • 范委員雲
    舉手表決啊!
  • 柯委員志恩
    第三案舉手表決?但是基本上裡面一些內容的部分,我還是講,你要我們來做這個部分的說明,我想陳玉珍委員當初是提案人,他沒有過來,很顯然他也看到公視給予他這樣的一個回應,他沒有意見,請問我們個人還需要再做出什麼樣的部分嗎?你好像直指我們必須要做出什麼樣的回應。
  • 吳委員沛憶
    沒有,舉手表決的都有宣讀內容,不是嗎?
  • 柯委員志恩
    有需要這樣子的必要嗎?好,我們是不是hold住,等陳玉珍委員過來的時候,我們再來看看這案是不是要解凍?我覺得這也是一種方法。
  • 范委員雲
    我想這邊我個人要表達……
  • 柯委員志恩
    如果要這樣子的話,我們是不是就請當初的提案委員過來……
  • 范委員雲
    譴責陳玉珍委員……
  • 柯委員志恩
    我們就先hold在這邊嘛!
  • 范委員雲
    亂刪、亂凍,然後今天又不在現場。
  • 柯委員志恩
    對不起,如果是這樣的話,第三案就暫時……
  • 吳委員沛憶
    沒有,我對於解凍是沒有意見,但是我還是認為必須要表達清楚,因為事實上這一案今天是不應該來這裡進行解凍專案報告的,因為當初提案的理由根本跟這個業務內容無關啊!
  • 柯委員志恩
    如果是這樣子,我們尊重當初的提案委員。
  • 吳委員沛憶
    我們當然不必代當時的提案委員來回答。
  • 柯委員志恩
    當然是啊!
  • 吳委員沛憶
    但是我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清楚我們現在……因為我們不應該就是大家很鄉愿地坐在這邊,假裝沒有這件事啊!因為文化部提供的公視內容根本跟當初委員的凍結理由是不同的啊!
  • 柯委員志恩
    我個人……
  • 吳委員沛憶
    我要講的時候必須指出來。
  • 柯委員志恩
    好吧!是不是黨團請陳玉珍委員過來?我們就暫時hold住,如果是要這樣子,你們剛剛也特別提到不需要其他委員代為回答,的確這是委員會審查的機制……
  • 吳委員沛憶
    我尊重,我並不是要請委員代為回答,但是我就是表達我的意見、表達我的陳述,這樣可以留下一個紀錄。
  • 柯委員志恩
    沒有問題,但是你剛剛也特別提到。國民黨黨團要代表來回應,我們目前的提案,黨團可以代表回應的就是陳玉珍委員,是不是這一案就暫時hold住?這麼大的部分大家有意見,那就呼叫陳玉珍委員過來吧!等他過來,我們就暫時hold住。主席,你裁示吧!
  • 主席
    好啦!我們先請范雲委員發言。
  • 范委員雲
    我真的覺得我們已經為了陳玉珍委員浪費很多的時間,現在解凍非常的重要,但是我要講一下,陳玉珍委員一個人是沒有辦法讓一個預算的提案通過,是當天藍白都一起投票,所以大家都有責任。我想剛剛吳沛憶委員是要表達很大的不滿跟譴責,我們不想浪費時間,我們繼續下去,這個東西都有會議紀錄,也希望大家可以廣為告知。我要再次提醒,他的提案如果沒有藍白的支持跟舉手是不會通過的。
  • 主席
    好,我想吳沛憶委員很明顯就是對於當初的提案委員要做一些譴責跟不滿,沒關係,我們就是實際上解決問題,今天就是要針對第三案來解凍。請萬美玲委員。
  • 萬委員美玲
    我來補充一下,因為我們委員會在審查文化部預算的時候,我也是召委,我們花了很多的時間,不管是國民黨的委員或者是民進黨的委員或者是當時民眾黨的委員,我們對於每一筆、每一筆的預算都盡我們的職責,我們看得很清楚,也問得很詳細。每一個我們有刪除的預算或有凍結的預算,其實當時文化部也都接受,所以從過去到現在,大家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非常非常久,幾乎都是很久,我們其實都很認真在做……
  • 吳委員沛憶
    院會……
  • 萬委員美玲
    我在發言,我們互相尊重一下,因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向來真的彼此都非常尊重。我也很贊成剛才召委所講的,今天召委排案其實很清楚就是針對解凍案,而且我必須要講,在各部會,我們對於文化部的解凍案也是第一個出來做的,針對過去小野部長,也就是李遠部長所提的一些窒礙難行的地方,我們馬上重新來審視,今天我們應該要趕快針對解凍案的部分來看一看你們提出來的報告跟說明,看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有認真的委員能不能接受,有沒有什麼地方是要再良性的告訴他們說:提出來的地方可能還不夠,什麼地方要仔細再看。如果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就把它解凍掉,這也是過去這麼多屆、這麼多年,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直以來做的就是這樣的事情,我想沒有人要刻意去刁難。當然大家對於事情的看法有不同的情緒跟表達,我都是充分尊重,但我建議召委是不是能夠回到預算解凍的部分來做。以上,謝謝。
  • 主席
    好,那我們就實際來處理這個案子。柯志恩委員,這樣子的話,第三案如果沒有其他委員有其他意見,那文化部是不是要回復?
  • 李部長遠
    沒有……
  • 主席
    你們沒有要回復,因為剛剛針對TaiwanPlus也回復的差不多了,如果對第三案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現在來進行第四案。第四案是凍結50%,凍結1億2,826萬6,000元,這個案子是工藝中心業務費的凍結,有沒有委員有什麼意見?沒有的話,這個案子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進行第五案,第五案是凍結30%,凍結了5,788萬4,000元,那是有關於人權館的相關預算,有沒有什麼問題?
  • 張委員雅琳
    沒有。
  • 主席
    好,第五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進行第六案。第六案也是關於人權館的問題,有沒有委員有意見?第六案是凍結300萬元。
  • 張委員雅琳
    沒有。
  • 主席
    好,謝謝。那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七案。第七案凍結了5,000萬元,是我們委員會的。
  • 柯委員志恩
    對不起,針對第七案,剛剛胡董事長已經跟我解釋,因為我在質詢臺上不斷提到對於新創公司的意見,雖然它不在預算當中,但那也是文化部撥款給公視,麻煩請你們在成案之後,未來在公視董事會成立完之後,是否可以把你們更細節的問題再交一份報告給本委員會,可以嗎?針對第七案的部分。雖然你剛剛已經跟我解釋過了,但你說很多東西現在沒有辦法,要在你們公視董事會成立完之後,你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更細節的部分,可以嗎?
  • 主席
    OK嗎?第七案是有關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的業務。
  • 李部長遠
    可以。
  • 柯委員志恩
    可以嘛!通過之後就給本席一份更細節的部分,好,謝謝。
  • 主席
    好,藉由這個案子,我也提醒一下,有關於華視資產活化的問題,我想針對這個問題,其實部長也對這個事情有很大的想法,但是我想這應該是要好好的再進一步思考那個資產要怎麼樣去處理,看是不是要買回民股或者資產要怎麼樣活化,我想這應該要在你的任內來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就這樣放著不管,部長,OK?好,第七案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八案。第八案是凍結5,000萬元,有關於傳藝中心,有沒有意見?好,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九案。第九案凍結了30%,凍結8億6,607萬6,000元,是文化部全部的業務費,一共是八億多。好,有沒有委員有什麼意見?第九案。
  • 陳委員秀寳
    沒有。
  • 主席
    好,文化部的業務費就解凍,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案。第十案凍結了1億2,730萬6,000元,第十案有沒有意見?
  • 陳委員秀寳
    沒有。
  • 主席
    好,沒有意見。第十案是公共藝術經費,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一案。第十一案凍結了30%,凍結了2億3,841萬4,000元,是有關於文資局的相關預算,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二案。凍結30%,凍結了1億7,250萬。第十二案是傳藝中心業務費,沒有意見,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三案。凍結了1億1,357萬5,000元,是有關於國美館業務費,沒有意見,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四案。凍結了1,000萬元,這個好像是我們委員會的,第十四案。
  • 柯委員志恩
    我有意見。
  • 主席
    好,請柯志恩委員。
  • 柯委員志恩
    因為這是委員會的部分,我不是說要如何,我只是希望……因為部長當初也特別提到了,一次12塊,你自己是一個受害者,對不對?部長還記得我們之間的對話吧,那我還是要了解到底明年在電子書的部分要怎麼去做?我們第一次質詢的時候就希望部長能夠跟出版業者來辦一個座談,我不知道部長到底跟他們談了沒有?你到底舉辦了多少場?有多少出版社來參與?因為這個案子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擴大閱讀,但不代表其中隱藏的問題可以不用去改善,所以我覺得一次12元看起來已經沒有辦法撼動文化部的政策,但我還是希望文化部能夠提出一個比較有效的輔導策略,可以增加出版業的收入,因為出版業真的是寒冬,出版業真的賺得非常的卑微,這是我要特別提出呼籲的。還有,有些時候你們在補助當中,很多中小型而且有很有特色且很努力的出版社好像拿不到這些補助,對他們來說也是非常辛苦的,所以我們只希望在文化產業上真的是……雖然已經沒有辦法拿到很多,你現在告訴我,你們已經增加了133萬,好像增加了9.6%,但是家數也增加了9家,所以沒有辦法拿到更多的補助,因為加入了新的出版社,這就變成粥增多但是和尚更多嘛,這個部分沒有辦法讓出版社在文化產業裡面有很多的貢獻,對於這個部分,在你們給我的回應當中,我需要有一個更具體的層面,特別是在電子書層面。現在蘇巧慧坐在這邊,我想到在第9屆的時候,我們曾經為了出版業著力很多,你有沒有發現,第11屆坐在這邊講的也是同樣的問題,好不好?請你發表一下,也要請文化部多多努力一下,為什麼我們第9屆講的事情到了第11屆講還是講得一模一樣,你有沒有發現?不然你坐在這邊幹嘛?不讓你發表一下好像也對你說不太過去。
  • 蘇委員巧慧
    我是在等……
  • 主席
    他在等待臨時提案。
  • 柯委員志恩
    你還有便當可以吃,我們都還沒有。
  • 主席
    好,文化部要不要回復柯志恩委員的問題?
  • 李部長遠
    我要現場回復還是提供書面資料?
  • 柯委員志恩
    你可以先回答一下,然後細節部分給我書面資料,因為我覺得出版業真的是相當相當的辛苦,好不好?我知道你有更細節的可以提供,但是你現在有什麼問題可以趁這個時間也稍微說一下,因為都有會議紀錄的。
  • 李部長遠
    我沒什麼問題,我只是努力,其實我們今年所有的補助策略只有增加、沒有減少。對於出版業本身的感受,我覺得這一、兩年我們給他們的活動費還有補助是更好的,至於你說它是寒冬,那是整個出版業都一直在往下滑,跟電影一樣,但是我們有在努力,從去年到今年的補助是增加的,我們是不是請次長報告一下?
  • 柯委員志恩
    細節提供書面報告就好了。
  • 李部長遠
    好。
  • 主席
    好,劉書彬委員要發言。
  • 劉委員書彬
    好,關於這一案,因為國家語言政策要凍結的理由是希望跟國科會密切合作,充實TAIDE模型資料庫跟國家語言的應用,目前我想要了解一下,我知道國科會在開發這樣的資料庫,而且我們實際去參訪時有看到,你們可以提出來,目前國家語言研究中心跟國科會的合作是什麼情況嗎?請簡單說明一下,因為好像在運用方面並沒有被推廣。
  • 李部長遠
    這個中心還沒有成立,因為法案還在立法院,所以中心還沒有成立……
  • 劉委員書彬
    為什麼會寫……所以是如何整合?
  • 李部長遠
    我們有編預算在做。
  • 劉委員書彬
    這個中心現在還沒有成立?
  • 李部長遠
    案子已經送到立法院,但還沒有審。
  • 劉委員書彬
    還沒有審?但為什麼……
  • 李部長遠
    這個中心一旦設立起來,會是一個滿大的組織。
  • 劉委員書彬
    好,所以立法院的教文委員會可能要排進議程來討論,這樣才有可能成立?
  • 主席
    對,沒錯,我們要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
  • 劉委員書彬
    那就請兩位召委幫忙我們的語言教育,我發覺該中心其實還滿重視原住民語言,這是一件好事。
  • 主席
    好,謝謝。
    如果第十四案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五案。第十五案是凍結1,500萬元,有關綜合規劃業務對國內團體的獎補助被凍結。這個案子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六案。第十六案凍結100萬元,文化資源業務。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七案。凍結30%,1億2,410萬8,000元,有關影視局業務費,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第十七案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八案。有關於國立臺灣博物館,凍結30%,6,705萬元,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十九案。有關於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凍結30%,5,455萬2,000元,沒有意見的話就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第二十案。臺灣文學館凍結30%,5,216萬2,000元,沒有意見的話就准予動支……
  • 范委員雲
    莫名其妙凍結業務費!
  • 主席
    謝謝各位,凍結案處理完畢。
    接著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兩案,請宣讀。
    一、
    鑑於近期泰國藝人LINGORM來台舉辦之見面會引發嚴重黃牛票爭議,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然文化部對此回應指出,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之規定,所謂藝文表演票券係指「音樂、戲劇、舞蹈或其他形式之現場藝文表演」,並未將「見面會」、「握手會」等偶像與粉絲互動性質之活動納入範疇,致使此類票券無法受到本法第十條之一針對黃牛票行為之規範。
    惟實際目前見面會與握手會活動形式多元,常態包含歌唱、舞蹈、談話與舞台互動等現場表演內容,其本質應屬於藝文演出之一環。若以現行定義排除是類演出,不僅無法有效遏止此等活動黃牛現象,亦與現行藝文產業脫節,恐使法律出現漏洞,因而影響臺灣消費者權益。
    爰此,請文化部儘速研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明確將見面會、握手會等活動形式納入「藝文表演」定義之範疇,使相關票券之交易與轉售行為得以依法管理,並強化藝文演出市場秩序與觀眾權益保障。
    提案人:張雅琳  黃 捷  吳沛憶  蘇巧慧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宜瑾  范 雲  
    二、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條文於去年五月修正通過,其中特別因應社會事件以及產業變化通過了「打擊黃牛」以及「投資內容產業應享有租稅優惠」的相關條文。其中本法有關打擊黃牛之立法條文第10條之1已於2023年6月2日施行,然近期卻出現貴部對於「藝文表演」的僵固解釋,認為粉絲見面會之形式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所規範之範圍。然藝文表演形式眾多,粉絲見面會、脫口秀、音樂會等皆為形式之一,因此建請貴部認定藝文表演時,應以是否有售票之行為為認定基準,並積極打擊黃牛票券,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
    提案人:蘇巧慧  吳沛憶  黃 捷  林宜瑾  陳秀寳  范 雲  張雅琳  
  • 主席
    我們現在處理第1案。第1案提案人是張雅琳委員,要不要提案說明一下?
  • 張委員雅琳
    好。最主要就是現在見面會的場次非常、非常多,而且是年年增加,所以大家也可以非常清楚看到炒作見面會的黃牛票問題。就藝文表演而言,文化部不認為見面會是藝文表演,但其實在許多見面會裡都有許多表演,不管是歌唱、音樂、戲劇等等,換句話說,作為一個演員跟粉絲互動的一些方式,就是透過這些表演形式呈現,所以我還是希望文化部可以把這件事納入,否則等於讓黃牛有機可趁,這是個很大的漏洞。
  • 主席
    請黃捷委員。
  • 黃委員捷
    謝謝,我補充說明一下。大家都知道現在見面會、牽手會的表演形式非常多元,甚至買票時並不知道現場會有什麼表演,可能是包裝在驚喜裡面,可能現場會有舞蹈、歌唱或更多元形式的表演for粉絲,如果現在不放進去的話,屆時黃牛將猖獗到無法處理,也無法符合當初修文創法的意旨。再者,如果你們是事後才認定,請問粉絲是要先買黃牛票,到時候由你們認定了再來救濟嗎?當事情已經在發生了,到底要怎麼處理?到底是鼓勵粉絲事後檢舉,還是事前就不要買?若事前不要買,難道粉絲都不能去參加見面會,也不能參加握手會、簽名會嗎?是不是可以給大家一個指引?所以我具體建議,既然表演形式非常多元,是不是就把見面會、握手會這種只要有售票的藝文表演,一旦有轉售加價的行為都納入黃牛開罰範圍?
  • 主席
    第1案跟第2案的內容基本上是一樣的,所以我們就一併討論,好不好?我們先請第2案提案的蘇巧慧委員,再來是范雲委員。
  • 蘇委員巧慧
    謝謝主席。主席英明,我就是覺得兩案乾脆一起說就好了。今天不管是張雅琳委員的提案或我的提案,其實兩案簽名的委員幾乎是一樣的,代表了蘇巧慧、吳沛憶、黃捷、林宜瑾、陳秀寳這幾位委員,都認為現在的藝文表演活動形式非常多,甚至有新增的,包括粉絲見面會、握手會,甚至脫口秀、音樂會,都是藝文表演活動的形式之一。今天我們跟文化部討論及爭執的點在於,在處理社會上大家所厭惡的黃牛行為時,我們是立了文創法來規範,但該法到底能不能包含這麼多元類型的活動?爭點就是:我們認為它是藝文活動,而且是表演活動,應該屬於文創法所規範的項目,是會被處理的黃牛行為。可是文化部舉第十條之一的立法理由來跟委員們討論辯證說,當時對所謂的表演活動時有明確規定,並以第二項為例,本條所稱藝文表演票券,指針對現場演出之音樂、戲劇、舞蹈。所以如果一場表演裡面沒有音樂、戲劇、舞蹈,就不算表演,我覺得這是非常荒謬的說法,為什麼呢?因為當時第十條之一的立法理由,其實在音樂、戲劇、舞蹈的後面,就有「或其他形式」四個字啊,白紙黑字,其他形式之藝文表演活動。
    然後,我們再看一下第三項、第四項當時的立法理由,清清楚楚地說,鑑於文化創意產業之蓬勃發展,相關藝文活動日趨興盛,逐漸成為人民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針對藝文活動的票券,政府應建立健全的市場機制,以促進文化產業之發展,及保障民眾近用文化的權利,這就是本法規訂立的目的啊。所以,我們的定義、我們的目的是這樣,然後我們的第四項,甚至是考量以高價轉售藝文票券牟暴利的行為,嚴重傷害消費者合理票價參與藝文活動權益,我們的立法目的是這樣,當時在立法的時候,以列舉的方式,把音樂、戲劇、舞蹈列在其中,然後後面還加了一個概括的「或其他形式」,怎麼會今天用立法理由的三項列舉來把其他的新興項目排除在外呢?這真的是非常荒謬的理由。
    而且我說實在的,剛剛如果舉例今年什麼2月玄彬見面會,然後2,000元,這個因為他只有握手、簽名,所以就不算表演。各位,有人會相信,玄彬站到那個舞臺上不是表演嗎?玄彬的一舉一動,穿什麼衣服、笑不笑,其實跟粉絲的眨眼都是表演啊,怎麼會有人認為這不是表演呢?好,那你再說,如果你真的認定他不是表演,你說那他就不能用文創產業來罰,如果玄彬這張2,000塊的票變成是2萬塊錢了,請問你要用什麼來罰?用社維法嗎?你不覺得這很荒謬嗎?所以今天我們這些委員在這裡跟你討論的是,現在社會上有非常多元形式的藝文活動,正是應該用當時第十條之一立法理由裡面的「或其他形式」,被列入在該法規管轄範圍之內,以遏止社會上大家痛恨的黃牛行為,就這麼簡單而已,我不曉得文化部在抗拒什麼。
  • 主席
    再來,我們請范雲委員。
  • 范委員雲
    剛剛蘇巧慧委員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了,我想當時我們為什麼會有這個第十條之一,就是希望處理大家近用這些表演活動的公平權益,條文說明又有一個「其他形式之藝文表演活動」,所以我想你如果去問所有關心文化產業的人,問說見面會、粉絲會算不算,大家一定都會說算嘛,因為他怎麼可能沒有表演,搞不好還唱了一點點歌,所以我覺得……
    重點是你們這裡是現場藝文表演,重點是現場嘛,所以我想文化部不要因為工作量的緣故,因為從我們來講的話,其他形式當然就包含見面會跟握手會。以上。
  • 主席
    好,看起來,我們委員會的委員都充分表達,文化部是不是來具體回答一下,對於這兩個提案。
  • 李部長遠
    好,謝謝。先謝謝各位委員幫助我們把所有的預算解凍了,但是我自己回顧當年這個文創法其實是要強調創作,然後保障創作,這個跟黃牛其實是兩件事情,我還是希望要以現場演出,主體為售票,但是為什麼我覺得見面會、握手,有沒有唱歌,我還是認為它是一個商業行為,它不是一個創作行為,他是要盡量吸收粉絲,他在做的是商業行為,我不覺得它是一個創作行為。雖然每個委員都這樣想,但是我要表達我的個人看法,我們是文化部,再做下去,我們會變黃牛部。我不是怕我們工作增加,是它的表演形式各式各樣,我們可不可以個案處理,因為他握個手,玄彬站起來,他穿的衣服、設計,OK,他就是要商業,他就是要賺錢嘛,他有什麼文化創意呢?他所有的行為都是商業啊,他所有的行為都是商業,跟文化有什麼關係呢?
  • 范委員雲
    流行文化。
  • 李部長遠
    流行文化,但是他本身是在經營粉絲啊,我們的文創法當年三讀通過……
  • 張委員雅琳
    部長,他也是透過很多的戲劇作品,很多的戲劇表演去累積的,這些戲劇表演不就是以其中的我們所說的藝文表演……
  • 李部長遠
    沒關係,讓你們……
  • 主席
    沒關係、沒關係,雅琳,你繼續講完。
  • 李部長遠
    我是表達我個人的看法,因為我覺得他們在經營這個藝人,在經營這個藝人用各種方式,見面、拍照、握手、唱兩首歌,它就是一個商業行為,它不是一個文化行為、它不是一個文化創意。當年我們在通過這個法的時候,我是沒有參與,因為我現在才接手,可是我現在重讀這個法律,當初文創法是要保護文創的,它是保護文創,這個跟黃牛沒有關係。
  • 主席
    部長,我個人的看法,這個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產業」,重點是產業,它或許不是你認定的文創,可是它是文創衍生出來的產業。
    好,我們請沛憶委員。
  • 吳委員沛憶
    我想每個人對於文化都有主觀的認知跟想法,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文創法規,所以我覺得還是回到法規面的定義來看。剛剛前面蘇巧慧委員有提到了過去第十條之一的立法理由,所以我們認為依現在現行的文創法條文本身,以及當時的立法理由,應當是沒有排除其他形式之現場表演活動的黃牛售票行為納入文化部來主管,這一點我想應該跟部長也可以有共識。
    再來,我就要回到法規面來談,在行政裁量權上面,接下來文化部有沒有要把這些其他形式納入研擬,剛剛部長你也同意、認同,有些可以個案來認定,代表是可以有討論的空間,是有討論空間的,是不是也認同要去研擬,回去討論嘛,到底有多少樣態,見面會只是其中一種,我們剛剛講的,我今天質詢時講的這個泰百影劇人員,這也是其中一種,樣態非常多。今天我們有一個共識,基於委員的提案,我們認為現在回到當初第十條之一的立法理由,音樂、戲劇、舞蹈以外,還有其他形式的現場表演活動,這一點請文化部回去研擬,倘若有黃牛售票行為,是否也納入文創法來管理。部長,如果剛剛你也認同有個案討論空間的話,我認為就應該要去做,文化部要接受,回去去研擬更多的樣態。
  • 李部長遠
    我接受個案,因為我剛剛……
  • 吳委員沛憶
    我們回到法規面來談,我跟你對於剛剛講的文化創意可能想法就不同,彼此尊重,但是應該要回到法規面來談,以法規面來說,是沒有排除。
  • 李部長遠
    對,我沒有完全排除,我們去研議……
  • 吳委員沛憶
    其他樣態的喔,是不是部長?回到法規面,並沒有排除嘛。
  • 李部長遠
    我們回去研議這個內容到底到什麼程度算是表演、算是文化,我剛才強調的是它的內容各式各樣,你說拍個照、握個手……
  • 吳委員沛憶
    回到法規來講,沒有排除!
  • 李部長遠
    它的型態太多樣了,我們把它一股腦全部納在我們這個法案裡面,你可以想像我們將來要怎麼去判定它,真的滿困難的。
  • 主席
    再來先請陳培瑜委員,然後是蘇巧慧委員、黃捷委員、范雲委員。
  • 陳委員培瑜
    謝謝主席,我認同剛剛沛憶委員說的,我真的要拜託文化部帶回去研議,我們今天坐在現場的人,平均年齡可能是40歲,我們是不是主要的文化產業消費者,要看我們過去的生活經驗跟我們的成長經驗,可是如果我們只用我們自己的成長經驗跟生活經驗來看待現在跟我們不同年紀的族群,我指的是可能是40歲以上、40歲以下,不同年紀族群的消費在文化產業這件事情上,是不是我們認為的文化,大家可以討論個三天三夜都講不完。所以我要談的是我手上有一個這個,我不知道部長您知不知道,它是非常重要的,在兒童文學界裡面非常重要的經典角色,它叫Miffy,不認識兒童文學的人,可能以為它就是一個IP,就是一個好可愛的小兔子嘛,它就是我在某某文創園區辦周邊的時候,我會去買的東西。但是回到兒童文學界,它剛開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它站在理解兒童的角色上去做這個故事,可是等到這個故事有不同價值的可能性的時候,周邊商品的廠商就會過來了。部長,你記不記得我們之前在審文化部預算的時候,你發下一個豪語,你說要讓臺灣的動漫產業在3年、5年內走上跟日本一樣的國際發展,但是部長如果你以日本的動漫產業為例,你可知道日本動漫產業不是關起門來畫了IP就沒事了,他們在研究IP、研發IP的第一時間,周邊廠商都已經進來討論,這個是日本現在的現實。我舉前幾年一個非常紅的例子,叫做鬼滅之刃,鬼滅在畫的時候,創作者有發想出版商覺得是可以做的角色之後,所有做周邊要做電影的、要做動畫的、要做各式各樣開發的人就已經進來團隊了,所以那個漫畫家絕對不是關起來做文化創作而已,因此它才會叫做文化創意產業。如果部長您發下的豪語希望成真,我相信所有在座委員都希望成真的情況下,請部長跟相關文化部的同仁要把產業發展的思維放進去,不是只有文化創作而已,它才有可能產業化。而我們在面對產業化的時候,請不要再跟所有這些幫助我們發展產業化的商業廠商站在對立的角色,商業跟文化在現在這個時代不可能分得這麼清楚,我當然認同部長你說的文化創作是一回事,但是我要拜託文化部帶回去討論,而不是在這裡就做出結論,如果按照部長剛剛講的那個角色,現在每一個人手上,假設每個人手上我發一個Miffy這件事情,搞不好部長你都覺得不屑,如果你只回到兒童文學角度來看,你會覺得它是商品化的東西,它可能污衊了這個角色在兒童文學當中的地位,但是對我們來說,我再說一次,所有要做文化創意產業的人在想的都是用各式各樣的方法跟行銷、企劃讓這個角色的影響力深植每一個人的心中,當這個角色發揮了影響力,它才有產業的可能。但在部長剛剛您的回答當中,我認為您確實忽略產業的多元面向,在現在2025年的當下已經有不同的樣子了。再回扣剛剛巧慧委員說的玄彬,玄彬之所以站在舞臺上有賣點,或者是所有的明星站在舞臺上辦簽名會有賣點都不只是因為他每天出來裝可愛拍個照,他一定是先有腳本、先有劇本、先有戲劇、先有電影,他才有後續的見面會。如果因為我們今天舉的都是國外的明星讓部長覺得聽了不舒服,我要提醒部長,臺灣在發展臺劇、臺流、臺灣電影的這些明星未來也有可能走上國際,站在文化部的角度要不要協助他們做額外的創意活動,去promote這些角色、promote這些演員?是要的。所以站在文化部的角色,我再次強調,站在文化部的角色當然要去想這件事情。以上,謝謝。
  • 主席
    好,我們再請蘇巧慧委員。
  • 蘇委員巧慧
    好,謝謝。我想我們繼續講下去其實可以講非常久,尤其是我們在座的這幾位,你可以說立法院的追星人都在這裡了啦。所以我也很感謝部長剛剛回答的態度上已經說至少可以研議,這個感謝部長已經有打開第一步,那我們等一下看看大家可以共同推進的結論是到什麼程度。但我在這裡,因為這個是要必須留下紀錄的,所以因應剛剛前面大家討論,我想我們還是再把這段話重申一下,我們今天引用的法規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它第一條就開宗明義:「為促進文化產業之發展,建構具有豐富文化及創意內涵之社會環境,運用科技與創新研發,健全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並積極開發國內外市場,特制定本法。」第三條:「本法所稱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之潛力,並促進全民美學素養,使國民生活環境提升之下列產業」。從一到十五是列舉、十六是概括,中間第五款是電影產業,第六款是廣播電視產業,所以我剛剛舉例的玄彬確實就是影視界的明星,那如果他在這個框框螢幕上面,你說他表演,那麼他走出了框框以後,到真實的世界裡面跟你互動,但這個行為需要售票,這到底算不算是在文化創意產業裡面呢?我認為當然是啊!那這個算不算表演,或至少是在當年所規定的第十條之一的立法理由的其他形式呢?當然算啊!這是我們的見解,我們今天如果因為這樣跟文化部還沒有辦法達成共識,那我至少要期待文化部在一定時間內,不但要帶回去研議,而且在一定時間內要有結論。
  • 主席
    好,我們再請雅琳補充一下。
  • 張委員雅琳
    簡單補充一下。我知道文化部這邊可能會覺得見面會的形式跟樣態非常多元,我覺得因為見面會的確是現在流行文化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個樣態,是不是可以回去把所有的樣態盤點出來,我們再來看看到底這個地方應該要怎麼來把它納入,可以嗎?我們是不是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討論?不然我覺得你說一條線切下去,完全不討論、完全不放進去,我覺得這也不合理,因為這不符合現在流行文化的發展。
  • 李部長遠
    對、對、對,我可不可以講一點話?短短的。
  • 主席
    不然先請范雲講完,您再做個結論。
  • 范委員雲
    要跟部長對話一下,部長當時講的是,我們要有這個……當然一開始是對文化弱勢的、還不夠產業化的,協助他能夠減稅,讓大家投入,讓它更商業化、更產業化,可是這個法條當時定義的文化創意產業裡面就有廣播電視產業、流行文化產業,所以是規範到的。部長擔心文化部變成黃牛部,是因為我們要解決黃牛的事情的時候,當時主要都是來自音樂、流行文化表演,所以把它放在第十條之一,是因為這樣子,所以文化部感覺為什麼大家都關心黃牛,當然就是搶不到票,商業化很成功的,我覺得您會有這個誤解是因為我們第十條之一掛在這下面,可是回到這個產業裡面,是包含流行、影視、文化的,就不能說是只有創業的,本來商業化程度高的就不在它規範內容內了,所以我是想澄清這樣啦,因為部長剛剛這樣講,我擔心大家會有誤解,那我們就回到當時的定義,就包含影視、流行、文化,都在裡面,以上。
    主席、好,接下來請黃捷委員。
  • 黃委員捷
    我在這邊還是要跟部長鄭重的說明,因為剛剛部長那一番話,其實不只是對非常多的追星人是一個很嚴重的打擊,也對於所有文化創意產業的從業人員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打擊。我真的認真建議部長,你去參加一場見面會,再來跟我們說見面會算不算在文創法涵蓋的範圍,好不好?你完全不懂什麼叫做粉絲見面會,它就是一個影視從業人員跟他的粉絲之間的互動,他完全就是一個表演的形式啊!我不懂為什麼在文化部認定的定義裡面,會把表演形式如此的狹隘化,為什麼會如此的,甚至可以說是食古不化?我非常的驚訝,我真的非常的驚訝,因為在見面會裡面,偶像跟粉絲之間多元的互動,包括他可能會隨口唱一、兩首歌,他可能會隨時跳一、兩首歌曲,甚至是他有非常多應粉絲觀眾要求的,可能是一些影劇的畫面,或者是說他有非常多元的跟飯撒等等的,我不知道部長懂不懂,但是無論如何,你剛剛講那一句說,粉絲見面會不是文化創作,只是純粹商業行為,這句話真的對文化非常的不尊重,難道演唱會就是文化創作,不是商業行為嗎?各式各樣你們說的現場……難道一場舞蹈的表演就只是文化創作,就不是商業行為嗎?商業行為跟文化創作怎麼會是分開的呢?所以我是覺得部長剛剛那一番話,我建議你收回去,因為非常嚴重,這個聽在所有的追星人、所有的影視從業人員,還有文化創意的產業人員耳裡非常的刺耳,而且極其不尊重,甚至是法規的內容,剛剛其他委員都已經提過,第三條裡面已經把各式各樣的文化產業都寫出來了,在臺灣,一個影星、一個非常有名的,例如誰?
  • 范委員雲
    蔡依林好了,大家都知道。
  • 黃委員捷
    好,蔡依林。
  • 張委員雅琳
    許光漢。
  • 黃委員捷
    蔡依林、許光漢、張惠妹,他們難道沒有文化的成分嗎?他們沒有帶動臺流嗎?所以這個怎麼會用一個商業行為去定義它呢?所以我還是誠摯建議,看是不是今天你們要回去研議,我們願意給你們時間,一個月好不好?一個月研擬看看這些多元的樣態,不要就馬上打槍,拜託!
  • 范委員雲
    我最後舉例一下,瑪丹娜超紅,他在性別的流行文化上占有非常重要的角色,蔡依林最近的蛇蠍頭造型也是非常有創意,我看了覺得好厲害喔!所以這個東西就是文化創意,只是他商業化比較成功。
  • 主席
    再來就請部長做回答。
  • 李部長遠
    我想各位有點誤會,你們對我有點誤會,好像說我看不起商業,看不起這個……真的是誤會,我來到文化部之後把每樣東西都當作產業,我從以前的工作都是到戲院看,有幾票、賺多少錢,所以第一,你們有點誤會了,我純粹是想把它分類,它屬不屬於我們這個、屬不屬於文創法第十條之一,由文化部來管。
    第二,你們對我有點誤會,因為我年紀比較大,我74歲,你們在跟我講話的時候有帶一點覺得我這個老頭子,我怎麼會懂流行?我跟你們講,我也曾經是偶像欸,我也曾經是偶像欸,對不起,我在24歲去大學演講的時候是滿坑滿谷的人,我知道什麼是偶像。
  • 張委員雅琳
    你可以辦見面會啊!
  • 李部長遠
    而且你們也不要把我……因為我74歲,我知道你們現在講的那個形式,但是也不要因為我的年齡,你們略帶諷刺,我有4個孫子,他們才10歲,他們玩什麼東西我都知道,我不會因為我的年齡而不懂年輕,那個見面形式,你叫我去看他們表演,我是一點興趣都沒有,真的啊!為什麼叫我去看他們表演?為什麼我要去了解那個?我一點都沒有藐視,我沒有藐視商業,我也沒有藐視表演,我只是想把它區隔說它屬不屬於文創法第十條之一,我願意帶回去研議,研議的原因是因為我想知道這個法律當初是怎麼訂的,然後我也想知道全世界對這樣的見面會是怎麼研議的,我只是希望你們不要誤會,以我的年齡來看,好像很看不起年輕人、玄彬怎樣怎樣,不要這樣想我。
  • 黃委員捷
    我完全沒有……
  • 李部長遠
    我非常年輕的,我非常年輕的,所以這件事情請大家不要誤會,我只是就法律論法律,OK?讓我回去研議好嗎?然後時間……
  • 張委員雅琳
    我簡單……部長你回應了嗎?
  • 主席
    好、好……
  • 李部長遠
    可以、可以……
  • 主席
    有、有,好、好,雅琳。
  • 張委員雅琳
    我簡單講一下就好。部長,我覺得大家可能在這個……因為剛剛你有講一句話,就是說他們只是站在那邊,他們有做什麼表演?我覺得在這一點上面我們聽起來,可能就會覺得好像有點貶低這樣子的文化,但是你剛剛這樣說明,這樣子我們理解,因為現在追星人的文化,雖然可能過去……就像以前的動漫,這些都屬於次文化,可是現在其實有非常非常多人關注,所以我們剛剛只是想要多做這些說明,讓部長來了解而已。
  • 蘇委員巧慧
    我們也要留紀錄,我們很尊敬部長,所以剛剛都是解釋法條,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
  • 黃委員捷
    我也要澄清,真的。
  • 蘇委員巧慧
    小野是我們當年課本都要讀的。
  • 黃委員捷
    絕對沒有對部長有任何關於年齡的發言跟態度……
  • 范委員雲
    我們家有買小野的書,不只一本。
  • 黃委員捷
    這個跟年齡都沒有關係,純粹就是希望我們一起來討論到底怎麼讓文化產業能夠更好,拜託,謝謝,不要亂貼標籤。
  • 主席
    好、好、好,我們具體聚焦,我們就聚焦在臨時提案上好不好?部長答應要研議,所以基本上第一個案子應該就沒有問題吧!要修改嗎?
  • 李部長遠
    就是把見面會跟握手會等形式改成是第三段……
  • 張委員雅琳
    研議……
  • 李部長遠
    研議,對,請文化部研議,後面都不要可以嗎?
  • 張委員雅琳
    後面哪裡都不要?什麼意思?
  • 主席
    因為你……
  • 李部長遠
    目前我們想接受的是以現場演出為主體,還有售票行為的,但是……
  • 蘇委員巧慧
    沒有啦,部長……
  • 李部長遠
    至於剛剛講說握手、見面那個,我們以檢舉的個案來判定,另外要不要進入到文化創意產業,我們來研議嘛!是不是這樣子?
  • 蘇委員巧慧
    應該不是喔!
  • 李部長遠
    不是嗎?
  • 蘇委員巧慧
    部長,我們現在手上拿到的有明確見面會形式這個地方劃掉,然後有加藍字的這個版本,是在我們剛剛這麼長一段將近二、三十分鐘討論之前就拿到的,那麼現在我們兩邊討論過之後,部長也充分了解我們的訴求,同時願意研議了嘛!既然是研議了,我們剛剛在講的就是見面會、握手會了,只是研議,好不好?就是完全……
  • 主席
    只是研議,就不要再糾結這些文字,就是研議委員提出來的提案。
  • 蘇委員巧慧
    就是原本的文字,我們現在留作紀錄的也很清楚──研議,我們知道「研議」是什麼意思啊!我們現在沒有叫你直接納入啊!
  • 主席
    好,我們請常次。
  • 李部長遠
    我們請次長,他比較瞭解這個法令。
  • 徐次長宜君
    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在最後這一段寫的是要明確將見面會、握手會等活動形式納入,事實上就如委員講的,因為形式非常多元,所以明確將見面會、握手會納入的時候,它反而是一種限制,所以我們是建議……
  • 張委員雅琳
    我們是寫「等活動形式」,「等」。
  • 徐次長宜君
    所以,我們建議可不可以不要有「明確」兩個字,因為既然是研議,可不可以不要有「明確」?
  • 張委員雅琳
    好,就是將「明確」拿掉而已,是嗎?好,可以,我可以接受。
  • 李部長遠
    就是研議後再……
  • 蘇委員巧慧
    沒有,所以就是這段文字裡面,原文只刪除「明確」兩個字嘛!這樣好不好?就是張雅琳委員的提案,只有……
  • 張委員雅琳
    我們可以再唸一次,好不好?我們可不可以這段再唸一次?
  • 主席
    就最後一段。
  • 徐次長宜君
    爰此,請文化部儘速研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將見面會、握手會等活動形式納入藝文表演定義之範疇,使相關票券之交易與轉售行為得以依法管理,並強化藝文演出市場秩序與觀眾權益保障。
  • 主席
    OK!
  • 張委員雅琳
    好,我沒有問題。
  • 主席
    好,那就修正通過。
  • 蘇委員巧慧
    我的後面這個……
  • 主席
    第2案要怎麼樣具體修改?是不是建請貴部研議認定藝文表演時……
  • 蘇委員巧慧
    對啊!如果我可以同意的話,我這邊建請貴部研議,好不好?我的認定……
  • 主席
    研議認定藝文表演……
  • 蘇委員巧慧
    然後這後面是我的建議,我的想法最簡單就是以有沒有售票行為為認定基準嘛!因為藝文活動實在是太多了,形式也很多,所以我認為是用有沒有售票來區分,是不是納入本法適用範圍?這是我的建議嘛!給你研議,這樣還不行喔?這是我的建議,我已經從認定改成研議了嘛!
  • 主席
    好,就後面那一段,因此……
  • 李部長遠
    最前面應該是前年5月。
  • 徐次長宜君
    112年5月修正通過,就是第一句話:文化創意產業……
  • 李部長遠
    就是差一個前年。
  • 主席
    可是它是修正通過,去年不是有修正嗎?
  • 李部長遠
    沒有。
  • 主席
    喔,是前年!時間過那麼快!
  • 蘇委員巧慧
    好,那這個地方應該是筆誤。但是剛剛來溝通的時候有答應是在一個月之內要提出研議結果,但是現在兩邊都沒有寫上去,不要以為我忘記了,我有記得你來溝通的時候有說。
  • 李部長遠
    兩個月。
  • 蘇委員巧慧
    沒有,我們不同意,所以我們說一個月,就是研議結果,可以再討論啊!
  • 主席
    兩個案子都要加在後面。
  • 蘇委員巧慧
    於一個月內提出結果,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 主席
    不然兩個月好不好?折衷啦!
  • 蘇委員巧慧
    不是,原因是怕會期結束。
  • 主席
    可是會期不是要……喔,不一定會延會。
  • 蘇委員巧慧
    你知道今年千變萬化,誰知道!好,兩個月,折衷嘛!好不好?
  • 主席
    兩個月!
  • 李部長遠
    還在會期內嘛?
  • 主席
    如果有延會的話。
    好,第1個案子就是在最後方加入:於兩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教文會。
  • 徐次長宜君
    最後一段:爰此,請文化部儘速於兩個月內研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這樣子是不是一個方法?就是在第三段第一句話的後面,這樣後面就不用再寫教文會。爰此,請文化部儘速於兩個月內研議……
  • 主席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後面就都不用了。
  • 徐次長宜君
    後面就是照原來的。
  • 主席
    將見面會、握手會等活動形式……
  • 張委員雅琳
    我可以接受。
  • 徐次長宜君
    兩個月內。
  • 主席
    OK喔?
  • 蘇委員巧慧
    好啦!我們是基於對你的信任,不然的話,只是兩個月內研議,我要的是結果啊!
  • 主席
    他會研議結果出來。
  • 蘇委員巧慧
    我們是基於對你的信任,我要連署,我等一下去簽名。
  • 主席
    好,第1個案子就這樣修正通過。
    第2案是巧慧的案子,我們就是……
  • 蘇委員巧慧
    倒數第二行……
  • 主席
    第一句:修正條文於前年5月修正通過;「去年」改為「前年」;然後在倒數第二行:因此建請貴部研議認定藝文表演時……最後是不是再加……或者是次長有什麼……
  • 蘇委員巧慧
    就比照剛剛次長的寫法就好,兩個一樣的寫法就好。
  • 主席
    對喔!
  • 徐次長宜君
    因此建請貴部於兩個月內研議認定藝文表演時……就是都這樣。
  • 主席
    好。
  • 蘇委員巧慧
    可以。
  • 主席
    這樣子沒問題喔?
  • 張委員雅琳
    好。
  • 范委員雲
    好。
  • 主席
    好,第2案也修正通過。謝謝提案委員。
    接下來進行質詢,委員如果有補簽,來我的左邊簽名,我們再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再來請陳培瑜委員。
  • 質詢:陳委員培瑜:13:16

  • 陳委員培瑜
    (13時16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謝謝。
  • 主席
    我們請李部長。
  • 陳委員培瑜
    謝謝部長。
  • 李部長遠
    委員好。
  • 陳委員培瑜
    部長,我們絕對沒有年齡歧視的問題,我要再次重申這個立場,非常的嚴肅!
  • 李部長遠
    好。
  • 陳委員培瑜
    我想要跟部長討論,有一個案子是最近發生在花蓮的新城,因為他們要蓋一個新建大樓,是用國發基金,結果在蓋大樓的過程當中發現有非常少見的大坌坑文化層,是目前臺灣最早的新石器時代群,當地議員跟文化局已經開了相關的考察會議,很多專家學者說不要倉促搶救,要嚴謹評估。主要是因為在我們的相關辦法裡面,如果有發現考古遺址在新建的大樓原地,我們可以有幾個方法,分別是原地保留、變更設計、搶救發掘,目前可能最好的方法是原地保留,可是花蓮縣政府說,因為國發基金這個錢來得不容易爭取,很怕如果沒有往下蓋,這個錢就不見了。但是我們看到相關的文資審議跟辦法裡頭,其實文化部應該可以有一些作為,應該不要放任地方政府做出倉促的決定。在之前2018年,南投埔里鄉為了設置「鎮長歡迎您」的一個電子看板,就破壞了當地的文資,已經無可挽回,我們很希望最近這個新的案例,文化部可以有一些角色,可不可以請部長回應一下?
  • 李部長遠
    其實這個東西因為權利在地方政府,我們已經知道這個事情。
  • 陳委員培瑜
    是。
  • 李部長遠
    我們有請花蓮縣政府要按照文資法相關規定來辦理,尊重審議會,因為會成立一個審議會專業審議,這是在法令上。但是在我個人來講,這個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發現,距今6,000年到4,300年,這個對臺灣的歷史來講是非常重要的新石器時代。所以我想在我們權力範圍內,我們會要求花蓮縣政府慎重處理。
  • 陳委員培瑜
    好。因為我很怕花蓮縣政府只是備查,報請文化部備查。
  • 李部長遠
    對。
  • 陳委員培瑜
    不管是審議會的專家委員夠不夠,或者是可信任度夠不夠,或者是有沒有傾聽民意、傾聽當地議員的聲音,我都希望文化部可以在合法規範的情況下積極督導跟協助地方政府。謝謝。
    接下來跟部長快速討論一下,文化幣已經上路兩年了,感謝文化部今年開始把年齡向下延伸到13歲,這個事情非常重要,可是相關政策我們都要來看現在實行的狀況。第一個,我們來看文化幣消費點的分類,我覺得有值得討論的地方。現在把所謂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框在一起,全臺灣的體驗點有一萬五千多,也就是占百分之八十幾,可是到底什麼叫表演藝術?什麼叫文化體驗?說實話,現在的分類是不清不楚的。根據文化部給我們的說明,所謂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含音樂、表演、視覺等藝術展演及文化體驗活動的據點、周邊展會、市集活動、票券售票平台,可是如果我們要把文化幣消費的資料跟消費者的喜好變成未來產業發展,或文化部在擬定相關政策時,這些數據絕對是重要參考,但是因為現在都混在一起了,其實我認為光是文化部未來做政策規劃都會覺得很困擾,到底所謂的一萬五千多個點混在一起是什麼狀況,所以我認為這樣的統計沒有問題,但是分類有問題,所以才會得到這個統計數字,這是第一個我覺得分類有問題。
    第二個,我們可以看到目前文化幣的消費點跟主要消費區域,集中在臺北、臺中、高雄,接下來才是另外三都新北、桃園跟臺南,這是目前你們給我們的數據,我們來看在不同縣市的消費點,我抓一個最大的好了,最大消費族群在圖書及出版跟點位最多的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這個變化量都不大,可是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的變化量比較大,因為縣市落差實在太大,例如在臺北跟嘉義的獨立書店、臺中跟新竹的表演藝術文化,部長,這個相關數字你都看得見,這些現象我認為剛好文化幣上路兩年了,我們應該要用這些珍貴的數字來看,未來臺灣在做圖書及出版也好、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也好,不管是考慮到城鄉差距、考慮到補助扶植產業,各式各樣,我們都要回過頭來看這些數據,這是第二個方向提供給部長參考。
    第三個,我們來看領取率,其實領取率對文化部應該最重要,因為你們要知道達成率。現在各縣市的領取率全臺灣是86%,我們如果把不足80%的標出來,部長,你有看到臺北市是不足80%的,可是我覺得有一個點很有趣,部長,你看臺東有全臺灣第三多的文化幣消費點,它有2,090個消費點,僅次於臺北4,180個、臺中6,796個,臺東的消費點是第三多,可是它的領取率卻只有56%,如果我們希望文化幣的發放是促成改善城鄉差距的話,應該要回過頭問,臺東有這麼多個點,可是為什麼臺東的青年領取率很低?我覺得我們有沒有機會來做這個分析跟研究?或者是我們去做相關問卷,去傾聽戶籍在臺東的青年,他可能是沒有下載、也可能是不知道,或是下載之後他發現這兩千多個點都不好用,因為我覺得很奇怪,臺東的點數量這麼多,是全臺灣第三多,但是領取率卻非常低,幾乎是最低,只有56%。
    所以我剛剛講了這麼多,我想要快速給文化部一些建議,第一個,我想請文化部把表演藝術跟視覺藝術單獨拉出來統計,而文化體驗所含括的市集活動、票券消費平台應該標示出來,並且要在文化幣網站、使用報告上說明各類別的商家定義、種類等重要資訊,給藝文界參考,也給文化部部內自己做政策規劃的參考。還有要設計相關的使用回饋問卷,因為已經上路兩年了,錢已經花這麼多,我認為相關的問卷會讓我們更加理解13到22歲青年領文化幣的需求跟這些政策如何更靠近他們。部長,兩個月內可不可以給我們這個報告?我剛剛提了這麼多的問題。
    好,可以喔!兩個月內,我們會往下追蹤。
  • 李部長遠
    謝謝委員剛剛提的建議,非常有意思,我們來做一個報告。
  • 陳委員培瑜
    對,一定需要的,因為你們後續也需要做政策規劃,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 李部長遠
    謝謝。
  • 主席
    謝謝陳培瑜委員,部長請回。
    再來請黃捷委員。
  • 質詢:黃委員捷:13:24

  • 黃委員捷
    (13時2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 主席
    有請部長。
  • 李部長遠
    黃委員你好。
  • 黃委員捷
    好,謝謝,大家辛苦了到下午這個時間。我還是跟部長再次澄清,絕對沒有任何年齡歧視的問題,這整件事情都跟年齡沒有關係,我相信所有的年齡層都非常喜歡追星、都有各式各樣的追星活動,所以我今天也是想要藉這個機會再次跟部長來請教,這是一個已經即將發生的個案,因為它們5月10號就要賣票了,其實早上有委員提到,他們兩位是一個泰劇的女性偶像,即將在臺灣辦粉絲見面會。首先我要請教的是,因為我已經跟文化部詢問過,也進行過調查,這個活動的主辦單位到底是澳門的超奇公司,還是臺灣的藝尚公司?文化部跟我回復,是臺灣的藝尚公司,可是請部長看這兩張圖,一個是官方網站上的頁面,直接寫到主辦單位超奇娛樂,右邊是一位粉絲去私訊它們認定的主辦單位藝尚公司,他想要詢問一些售票的細節,結果藝尚公司跟他說:你好,如果有問題請詢問超奇娛樂,並說它們不是主辦。所以現在出現一個非常大的問題是,有這麼多接下來可能會遇到的消費爭議,可是連主辦到底是誰都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在這邊請文化部同仁回去好好的調查,因為這攸關接下來粉絲到底會不會遇到任何的消費爭議問題,現在的消費爭議就已經很多了,這是第一個,想要請部長幫我們回去調查到底有沒有合法?因為如果它是澳門的公司,必須還要符合一些中港澳在臺的商業行為規範,也要符合兩岸條例跟公司法。
    第二個,我們也去調查超奇娛樂背後的負責人是澳門人,他其實是中國統一戰線工作部底下共青團的成員,如果他的身分又這麼複雜的話,也有可能會違反兩岸條例裡面跟中國黨務有一些合作的行為,所以第二件事情想要請文化部回去再跟陸委會一起協助的部分,就是如果超奇娛樂背後有一些類似統戰相關合作的話,是不是有違反兩岸條例?這個也要拜託部長。
    再來就進到整件事情最大的爭議點,這是直接在網路上看起來已經是黃牛的販售行為,我說5月10號才開始賣票,可是在還沒有開賣之前網路上已經有人在販售,而且還是加價販售,它們是中國的公司。所以臺灣很多粉絲就很困惑說,請問現在像這個已經是明確的黃牛,我到底要怎麼處理?如果你說在臺灣的主辦單位叫藝尚公司的話,像這種情況到底該怎麼處理呢?這兩張圖都是目前已經出現在中國網站上的黃牛售票資訊,像這部分到底該怎麼辦?是不是先請文化部部長或同仁跟我們說明一下,像這種情形到底該怎麼處理?
  • 李部長遠
    好,這個問題其實我覺得蠻嚴重,因為這件事情如果不面對,未來這種灰色地帶會一直重複。
  • 黃委員捷
    沒錯。
  • 李部長遠
    所以文化部能夠了解,其實我們也已經開始跟經濟部談,將來下一步就是要跟陸委會、經濟部來一起討論,目前我們能做的就是希望大家不要買,因為它是在中國境外的操作,剛剛委員有提供我們一個更勁爆的,就是它的負責人是有官方背景的。我一直很贊成文化交流,可是文化交流的另外一面就是文化滲透,我們都了解中國現在對文化滲透是非常積極的,像這樣的事情其實就已經有點接近了。這件事情很嚴重,我們會積極地去跟陸委會,還有經濟部了解,像這樣的情況我們怎麼制裁它,在這麼短時間內,我們除了呼籲之外,就只能追究在臺灣的藝尚公司。
  • 黃委員捷
    好,所以我覺得接下來要趕快釐清,因為其實文化部初步給我的回復是說,在5月10號官方開賣之前所有網站的票券都不要買,呼籲大家不要買,因為就很有可能受騙上當,等於是類似詐騙的行為了嘛!它不只是黃牛,因為它沒有任何保障,不是來自官方的訊息,所以在此之前也呼籲大家就不要購買了,一切資訊以5月10號官方網站公告的資訊為主,對嗎?這是第一個。
  • 李部長遠
    對啊!我覺得委員提出來之後,這個馬上就會變成一個話題、一個議題,應該很多人會注意到這個地方。
  • 黃委員捷
    好,這是第一個。但是現在的問題是,很明顯現在這個藝尚公司很有可能只是一個境內的代理,它是一個空的、沒有實質在運作的。所以接下來如果消費者跟主辦單位有任何的消費爭議,就例如說它售票、退票、換票,或者有任何可能私下的一些黃牛的行為,我們是可以請這個藝尚公司出來負責的嗎?
  • 李部長遠
    我們已經通知藝尚公司,跟它講說所有行為,包括ibon要怎麼賣,這些我們都提醒過它,萬一出事,我們就追究。
  • 黃委員捷
    好,謝謝部長的承諾,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因為直到現在官方網站上面寫的主辦單位都還叫做超奇,也就是說,他們大辣辣地把這個澳門的公司,當然背後也是中國的一個母公司,它直接寫它是主辦單位,等於是如果我們沒有去跟它確認在臺有一個合法的公司的話,看起來就是我們讓一個中國的公司在臺灣辦一個非法的活動,這個必須要釐清。
  • 李部長遠
    它沒有在臺灣登記子公司……
  • 黃委員捷
    沒錯。
  • 李部長遠
    所以它是違法的。
  • 黃委員捷
    它在臺灣沒有登記,所以這件事情一定要讓更多人知道,主辦單位上面寫超奇是不對的!不可以這樣寫。這個也要拜託文化部跟藝尚公司講清楚,你不能在臺灣辦活動,結果卻用一個境外的公司直接大辣辣地寫你是主辦。
    最後兩個投影片就是我給部長看的一個示範圖,這個是朴信惠的見面會,然後下一個是李敏鎬的見面會,其實從照片就可以很明確看到他們在演出,我在這邊還是最後一次誠摯地建議,我們剛剛也做成了臨時提案的建議,拜託文化部回去研擬,因為實質上粉絲見面會、這種簽名握手會,雖然是叫這個名稱,但它實質上就是一個演藝人員的表演活動,他們這種販售的售票行為其實往往都是更搶手的,因為可以互動可能名額很有限,所以等於有點類似小型的演藝活動,也因為名額很少,所以搶購的樣態更多,很擔心會有人從中謀利,當然我們要杜絕這樣的黃牛,一定是要更積極的查處才行。我也知道因為檢舉量很大,文化部非常辛苦,然後跟各地的縣市政府合作也必須要非常保持密切,非常感謝你們。但是最後我還是建議,像這類型的表演活動都是一種文化產業的型態,所以希望能夠適用文創法,最後建議,謝謝部長。
  • 李部長遠
    謝謝。
  • 主席
    謝謝黃捷委員,部長請回。
    接下來請邱志偉、邱志偉,邱志偉委員質詢不在。
    今天質詢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外有邱志偉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之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邱志偉書面質詢
  • 主席
    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3時34分)
User Info
林宜瑾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臺南市第4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