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星期三)9時至12時21分 @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席:劉委員建國)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星期三)9時至12時2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建國
    議  程 邀請環境部部長、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就「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環境部常務次長沈志修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黃偉鳴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劉瑞祥
    環境部監測資訊司司長張順欽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
    經濟部能源署代理署長李君禮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本日會議議程為邀請環境部部長、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就「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接下來請環境部沈次長報告。
  • 沈次長志修
    主席、各位委員、部會同仁還有媒體朋友,大家早安、大家好。環境部今天來專案報告「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今天簡報分三個部分跟大家報告,我們都知道超細懸浮微粒就是比PM2.5、甚至PM1還要小的微粒,指的是PM0.1,它的大小大概是頭髮的七百分之一,我們可以大概想像它真的是很細,細到一般人體的防疫機制沒有辦法抵禦,所以它很容易進到肺部,甚至會進到血液裡面,歐盟對這個部分的定義就是直徑小於0.1微米。
    世界衛生組織第一次是在2021年開始重視這樣的議題,並把它納入全球空氣品質的指引,為什麼會納進來?主要是因為它會增加全身性發炎、心肺疾病的發生風險等等,目前因為健康證據比較少,所以沒有訂定濃度的限制。歐盟在去年11月也發布了空品指令,規範各國在兩年之內,也就是規範歐盟的會員國在2026(明)年12月12號之前要開始監測超細懸浮微粒。
    過去都是用質量濃度來監控PM2.5,但因為它實在太細了,超細懸浮微粒只有0.1,所以用數目濃度來代表,因此一般的單位都會用每立方公分多少顆(顆/立方公分)來呈現。以現在世界衛生組織所進行的監測發現,大概在城市地區,特別是在道路交通頻繁或者航空、航運運輸的地方,可能是PM0.1的主要來源,當然工廠排放也是PM0.1的一個來源。
    臺灣從112年底就開始部署了北、中、南的PM0.1監測,首先是在112年10月,我們跟臺大環工所的教授開始合作進行,測站是擺在基隆路、長興街口,這個實驗還持續在進行當中;另外在高雄的部分,去年我們跟美國太空總署NASA合作,國內有15所大學、40位教授也參與這一個研究計畫,開始進行監測高屏地區垂直的污染分布情況,這部分也有把PM0.1納進來;中部的部分,我們也開始在今年進行測站。
    從臺大這個實驗裡面我們發現,PM0.1的確跟交通來源是有關的,特別是上下班尖峰時刻跟非上班尖峰時刻的對比就非常明顯!另外,我們在高雄進行的NASA合作計畫也得到了一個結果,如果能夠降低PM2.5前驅物硝酸鹽的話,對於管制PM2.5是有幫助的;如果要管制PM0.1,就會跟空氣中的有機成分具相關性。這些試驗的結果都可以列為臺灣未來在管制PM0.1時很重要的一些參考。
    其實我們跟歐盟一樣,對於新車的部分已經都開始將微粒數目納入排放管制標準,這個是新車的管制標準;對於使用中的柴油車我們正在研擬,當然這個部分我們也會跟歐盟接軌。
    過去是從質量來管制,現在從數量來管制,一開始也有特別報告,因為它會進到血液循環影響健康,而它的粒徑很小,所以它的「比表面積」相對就會很大,它會吸附更多的有害物質,因此它需要特別被重視。環境部在去年底也試著跟國人報告,我們要來制定空品白皮書,也花了一段時間讓全民許願,當時大家對於交通污染源部分特別關注,待會會跟各位報告。
    空品白皮書我們在今年5月16號發表,這裡面提到全民健康永續的部分,我們特別建置健康導向的空品目標,也會注意兒少校園防護;在工業健康風險部分,我們會強化有害空氣污染管制,對於新興的空氣污染物──像PFAS等等也會進行一些管理;交通源的部分,全國運具電動化的推動會帶來減污的效果,我們也會加強管制高污染車輛;我們也開始注意民生的生活,例如在家裡面煮飯的時候、廚房的機具、熱水器等等,以及民生消費會使用到含VOCs成分的商品,或者是餐飲業油煙、夜市等等,這些都被我們注意到,這部分也是民眾在許願池特別提出來關注的。
    過去我們在管制PM2.5的部分,從102年當時的年平均24微克/每立方公尺(μg/m3),一直到去年已經降到12.8微克/每立方公尺(μg/m3),我們在116年訂了13、119年訂到10、124年降到8,最終的目標是希望能夠追尋世界衛生組織的最終目標5。
    健康風險管理的部分,我們會先從風險熱區,特別是工業區等等,我們會加強有害健康物質的管制,鼓勵企業自主減量、協談等等,對於高臭氧生成物的部分,我們要進行一些管制,對於新興污染物的部分,我們要即時掌控。
    未來我們一定要攜手各部會,包括跟交通部門、運輸部門,繼續推動運具電動化,提升公共運輸的量能。能源轉型的部分,我們會跟能源部門繼續推再生能源,推動電力業低污染燃料,及高碳排國營事業的減排、減污等等。農業的部分,我們也會跟農業部攜手,包含在農廢的去化、合理精準的施肥、改善臭異味等等,植生淨化空氣品質。住商部門的部分,我們推廣節能、營建工程低碳工法等等,還有低碳建材等等。
    剛剛也特別提到在許願的部分,我們也蒐集了319項民眾的許願,民眾比較關心的還是在交通污染源、工業污染源,還有民生逸散污染源這幾項。事實上,交通污染源也是PM0.1的一個重要來源,所以民眾建議政府能夠繼續推車輛電動化、大眾交通工具,針對特定的地區要採取運具的限制等等,還有露天燃燒、加強稽查等等,這都是民眾所關心的空污的議題。
    關於如何精進的部分,我們未來會提升燃油的品質,劃定空品維護區,除了排放之外,非排放源包括煞車、輪胎等等,可能會造成PM的部分,我們都會加強來管制,對於車輛的定期檢測以及加強怠速熄火及攔檢等等。
    未來我們會跟歐盟接軌,開始針對超細懸浮微粒進行監測,歐盟是在明年底要求會員國開始監測,我們已經提前開始在進行。這個部分進行監測之後,我們就會得到污染的來源,當掌握到污染來源的時候,就能進一步對污染來源進行管制,以上是我們今天的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 主席
    謝謝沈次長的報告。有關本次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環境部書面資料

    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感謝委員會邀本部列席報告。
    過去十年間,臺灣的空氣品質顯著改善,細懸浮微粒(PM2.5)年均濃度已由105年20.0μg/m3,改善至12.8μg/m3。又近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及歐盟開始關注超細懸浮微粒(PM0.1)之健康影響,本部自112年底起與學界及國際合作,開始布署我國北中南超細懸浮微粒監測,以逐步提升我國對於超細懸浮微粒的掌握能力。
    在我國空氣品質逐漸改善下,我國民眾對於更健康生活環境的期待提高,特別是對兒少、敏感族群的保護、室內外空氣品質的提升,以及科技與AI的應用,皆反映出大眾對空氣品質政策的新需求與新視野。
    本部為維護生活環境及國民健康,爰透過公民參與機制辦理一系列活動,廣泛徵詢民眾、專家及各界意見,凝聚共識,將各界對空氣品質的期盼,轉化聚焦為《空氣品質政策白皮書》,成為我國未來10年空氣品質改善的願景,並作為未來空氣污染防制方案檢討時所依循方向。此外,空氣品質政策白皮書將過去掌握粒狀污染物「質量」濃度的思維,擴及至「數目」濃度,預計投入超細懸浮微粒之大氣流佈特徵與排放源調查等相關科學研究。
    壹、國際趨勢說明
    一、世界衛生組織(WHO)
    世界衛生組織於2021年發布的《全球空氣品質指引》(以下簡稱WHO指引),是基於最新的科學證據,針對主要空氣污染物對人類健康的影響所提出的建議。並考量到全球各國在經濟發展、技術能力、社會文化以及現有空氣污染狀況上存在巨大差異,因此WHO指引不具法律約束力,而是提供各國政府針對空氣品質管理的立法、政策制定與規劃之參考。
    依據WHO指引內容,超細懸浮微粒(Ultrafine Particles, UFP)是指空氣動力學直徑小於或等於0.1微米的顆粒物(即PM0.1)。由於其質量極小,超細懸浮微粒的濃度通常以單位體積空氣中的顆粒數濃度(Particle Number Concentration, PNC)來表示,例如每立方公分的顆粒數。科學研究發現,超細懸浮微粒的濃度在城市內部存在顯著的空間差異,其變化幅度大,這與細懸浮微粒(PM2.5)分布較為均勻之特性有所不同。
    2021年WHO指引,首次將超細懸浮微粒納入,因其會增加全身性發炎、心血管及肺部等疾病的發生風險。值得注意的是,不像細懸浮微粒(PM2.5)、懸浮微粒(PM10)、臭氧(O3)、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及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WHO指引提供濃度建議值,因目前全球對於超細懸浮微粒的監測數據和流行病學證據仍相對有限,無足夠的量化證據以制定濃度標準,但其對健康的影響已引發關注,因此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採取監測及研究行動。WHO指引說明在城市地區,道路交通、航空和航運通常是超細懸浮微粒的主要來源,這些顆粒的來源包含直接排放,或由前驅物氣態物污染物反應生成。此外,來自工業、發電廠和生物質燃燒的排放也是超細懸浮微粒的來源,對城市空氣中的超細懸浮微粒濃度產生不同程度的貢獻。
    二、歐盟
    基於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歐盟2024年11月發布環境空氣品質和清潔空氣指令(Directive 2024/2881 on ambient air quality and cleaner air for Europe),此指令將超細懸浮微粒納為一項「新興關注污染物」(pollutant of emerging concern),歐盟指令規範各國未來應規劃監測超細懸浮微粒,目的是為了「支持對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影響的科學理解」,重點在於數據收集和研究,而非立即性的管制。
    WHO指引明確指出,儘管有證據表明超細懸浮微粒對健康構成威脅,但目前「尚無足夠的證據來推導出超細懸浮微粒的量化濃度─反應關係函數」。這意味著,還無法精確地回答「超細懸浮微粒濃度達到多少時,會導致多大程度的健康風險增加」這個問題。這個科學上的不確定性,構成了歐盟立法面臨的核心兩難。一方面,有證據顯示超細懸浮微粒會構成健康威脅;另一方面,缺乏設定一個具有充分科學依據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安全限值」所需的精確數據。面對此一困境,歐盟著重於要求各會員國應規劃適當地點監測超細懸浮微粒,掌握其在大氣環境中的情形。
    歐盟會員國有2年的時間來通過和轉換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亦即在2026年12月11日前,須完成會員國內的監測設置,並自2026年12月12日起適用。歐盟指引也建議各會員國持續支持超細懸浮微粒對人體健康與環境影響的科學研究,並與WHO等國際組織的最新建議保持同步。
    貳、我國超細懸浮微粒監測
    我國自112年底起逐步部署北、中、南部之超細懸浮微粒監測,分別針對不同污染特性及監測目的,展開先期試驗性監測工作。此外,我國在移動污染源排放標準中,已針對汽油車與柴油車納入粒狀污染物之顆粒數作為排放管制指標之一,重點說明如下:
    一、與國內學術單位合作,並於本部測站逐步穩定監測超細懸浮微粒
    本部自112年10月起與臺灣大學合作,於臺北市交通流量密集地點設立空氣品質監測站,針對超細懸浮微粒進行觀測,監測項目涵蓋粒狀污染物(如PM2.5、超細懸浮微粒粒徑分布)、氣狀污染物(如NOx、O3、CO、SO2)以及氣象條件,並搭配車流量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結果顯示,超細懸浮微粒在大氣中的總微粒數目濃度具主導地位,約占九成。並發現交通車輛為臺北市最主要的超細懸浮微粒來源,超細懸浮微粒濃度與交通流量變化高度相關,尤其在平日上下班時段,濃度明顯上升,週末則因車流減少,濃度變化趨於平緩。此外,本部自115年起於臺中市及高雄市的部分空氣品質監測站進行超細懸浮微粒的試驗性監測,逐步建構我國超細懸浮微粒的穩定監測。
    二、國際合作情形
    我國長期推動空氣污染防制,空氣品質已大幅改善,惟在每年10月至隔年3月東北季風盛行季節,南部仍有空品不良事件發生,民眾期盼持續推動改善。因此,自113年2月起,本部與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 NASA)、氣象署、中研院、國防部及國內15所大學等超過40位專家學者組成進行密集觀測,以探討高屏地區空污問題,掌握高屏污染成因、跨區傳輸變化、驗證衛星反演資料及提供管制策略研擬的重要參考資料,為本部成立後第一個國內外合作大型研究實驗計畫。
    本部目前藉由NASA的化學、光學及微物理測量測站(Chemical, Optical, and Microphysical Measurements of In-situ Troposphere, COMMIT)在高雄市進行空氣品質監測,包含超細懸浮微粒(PM0.1)、細懸浮微粒(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迄今仍持續監測。初步研究成果顯示,若要進一步降低南部PM2.5及PM0.1 污染,同時管制粒狀物前驅物硝酸鹽及有機成分為未來重點。
    三、我國移動污染源排放標準
    目前我國在移動污染源排放標準中,已針對汽油車與柴油車納入粒狀污染物之顆粒數作為排放管制指標之一,與國際趨勢接軌。針對柴油車輛部分,隨著排放標準日益嚴格,粒狀污染物之顆粒數指標已逐步成為重要污染物之一,有效反映車輛超細懸浮微粒實際排放狀況。
    為提升柴油車實際排放監測效能,本部已著手於部分柴油車排氣檢測站設置簡易監測設備,可用以快速篩選新型車輛高污染排放(主要對象為配備濾煙器車輛),作為不定期檢驗輔助工具。此類設備具備操作簡便、反應靈敏之特性,有助於實務執行與違規查核效率提升。
    參、未來精進作為─空氣品質政策白皮書
    近年來,臺灣空氣品質已有顯著進步,PM2.5年均濃度自105年的20.0μg/m3,降至113年的12.8μg/m3,顯示各項空污治理措施已展現成效。隨著國際間對超細懸浮微粒對健康影響的關注日益升高,特別是世界衛生組織(WHO)與歐盟均已將其列為重點議題,本部也積極因應,啟動相關監測與研究計畫。然而,目前國內關於超細懸浮微粒的監測數據與本土研究成果仍相對有限,尚難全面掌握其污染來源與特性。為強化未來空氣品質管理科學依據,本部已將超細懸浮微粒相關議題正式納入《空氣品質政策白皮書》,作為我國未來10年空品管理的重要方向。未來將持續推動相關研究工作,包含超細懸浮微粒的成分組成、量測數據穩定性、大氣流佈特徵與排放源調查等研究,藉由科學化資料累積,作為後續政策制定的核心依據。
    《空氣品質政策白皮書》透過「好空氣許願池」、「專家平台」、「公民咖啡館」及「科技論壇」等四部曲進程,與全民共同審視空氣品質的改善成果與面臨課題,並據此提出政策行動方向。本部歸納各界建言及討論建議,於本白皮書提出下列4大面向重點,於114年5月16日公開發表網頁(https://gov.tw/c75),作為未來逐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需納入規劃工作,秉持全民共創精神,本部亦於 114年6年12日起至7月12日,啟動為期一個月的意見徵詢,誠摯邀請社會各界,踴躍提出寶貴意見。
    面向一、促進全民永續健康
    (一)建立健康導向空氣品質目標
    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空氣品質指引與我國本土健康研究成果,擬定短中長期空氣品質改善目標,願景設定PM2.5年平均濃度於2030年達成10μg/m3以下,2035年達成8μg/m3以下,並發展以人口加權濃度等副指標,精確反映健康風險。
    (二)優化空氣品質指標與即時預警:
    強化即時資訊發布與多元傳遞管道,提前提=供預警通知,提升民眾防護反應時間,特別針對PM2.5與臭氧高值時段採行更靈敏的預測與應變模式。
    (三)強化兒少與敏感族群健康防護
    因學童呼吸速率與代謝特性,對空污影響更敏感,優先盤點校園周邊污染熱區,與地方政府合作強化固定與移動污染源管理,並推動學校周邊交通管制措施及設置空氣品質維護區,守護兒少呼吸權。
    (四)提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持續滾動檢討公告場所類型與納管標準,並推動智慧化自動監測系統整合通風與淨化設備。同步擴大推動「自主管理標章」制度,簡化申請流程並提高資訊揭露透明度,提升場所自主管理意識。
    面向二、精進污染源管理
    (一)降低工業健康風險危害
    針對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熱區,推動環境監測、風險評估與減量協談。強化熱區識別與排放熱點追蹤,結合PDCA循環機制推動源頭減量;導入誘因機制鼓勵企業自願減量,並與地方政府協同建立長期追蹤體系。
    (二)精進交通及機具管理
    強化移動污染源管理,包車輛定檢、強化檢測、納入非尾氣污染(如剎車粉塵、輪胎磨損)
    控管,推動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擴大老舊車輛汰舊換新媒合機制,並推動港區岸電普及化,降低船舶污染。
    (三)改善鄰近生活污染問題
    針對化學製品VOCs含量加強管理,推動餐飲油煙與民俗祭祀污染控制法制化。強化家戶使用設備(如熱水器、廚房通風)之排放規範,並擴大河川沿岸及乾旱區域揚塵防制措施,如裸露地覆蓋與施工控塵。
    面向三、淨零排放共利減污
    (一)運輸部門:推動運具電動化、車廠販售電動車比例,鼓勵生產平價安全電動車/氫能車,關注先進車輛充電技術,提升公共運輸運量,優化公共運具路網連結。
    (二)能源部門: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加速再生能源發展。針對國營高碳排事業(如台電、中鋼),於低污染燃料轉換過程,同時推動空氣污染排放減量,實施共伴減碳減污行動,實現協同效益。
    (三)農業部門:針對農業與畜牧業空氣污染排放來源(如焚燒稻草、畜舍氨排放)跨部會合作提升管理,納入施肥與新興耕種技術,降低農業空污排放,推動適地適木推動減污共利減碳。
    (四)住商部門:推廣節能行動,納入評鑑標準,以推動營建工程使用低碳工法、低碳循環建材,維護生態環境之綠建築,管制資源循環燃料之空氣污染。
    面向四、科技應用與社會參與
    (一)發展科技監控與AI應用:多面向監測與數據整合,提升空氣品質解析能力;導入智慧管理查緝工廠不法排放,發展交通智慧化AI管理,應用遙測及科技監視,開發影像識別執法工具掌握未知污染來源。
    (二)建立減碳與空污協同評估工具:導入科學化評估模型,整合排放清冊、空品模擬與健康風險分析,量化淨零減碳與空污改善之共同效益,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三)推動資訊公開與強化公民參與:建置環境資訊互動地圖及相關資訊應用,提高公民空氣品質知識改變生活習慣,投入培育未來空污防制領域專業人員。
    肆、結語
    《空氣品質政策白皮書》是我國邁向清新健康臺灣的重要政策藍圖,秉持公開透明、科學治理與全民參與三大原則,持續滾動檢討、逐步落實,攜手社會各界共同打造更健康、永續的空氣品質環境。為回應國際趨勢與民眾健康關切,未來空氣品質政策將由以往著重於粒狀污染物「質量濃度」的監測模式,進一步拓展至「數目濃度」的掌握,逐步建構我國超細懸浮微粒監測制度,強化對超細懸浮微粒的大氣流佈特徵與排放源等科學研究,積極與世界衛生組織、歐盟的最新資訊保持同步。同時,也透過與學術界的合作與國際經驗交流,深入探討我國本土超細懸浮微粒的污染特性與來源,以作為未來空氣品質管理策略擬定的重要依據。
    以上報告,恭請 指正。並祝主席、各位委員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 交通部書面資料

    「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專題報告
    一、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進行報告,謹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二、交通部及所屬機關之執行策略與辦理情形
    交通部依據淨零轉型及發展綠運輸等政策,配合環境部「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116年)」辦理相關方案策略,以期持續改善空氣品質,保障國人健康安全。重點策略包含港區空氣污染防制全面升級、推廣運具電動化、建立友善電動車能源環境及優化大眾交通路線等,分述如次:
    (一)港區空氣污染防制全面升級
    本策略以港區為管制重點,延續既有管制方式並強化港區主管機關、營運單位與環保單位之合作,推動港區運輸管理與加強港區排放減量,針對粒狀物(含懸浮微粒及細懸浮微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再減量,推動重點及成果如次:
    1.推動港區船舶減速:港務公司透過信號台並搭配船舶自動辨別系統(AIS),積極向航商宣導港區範圍外至20浬處,船舶進出港減速至12節以下。113年度國內商港船舶進港減速達2萬7,580艘次。
    2.推動港區船舶使用高壓岸電:港務公司依據行政院113年5月14日核定之「臺灣岸電推動試辦計畫」,持續辦理岸電建置及統計使用率,統計至113年12月止,國內7大國際商港、2座國內商港等備有低壓岸電219座、高壓岸電11座。具岸電設施船舶靠泊岸電碼頭艘次總計141艘次,排除各項不可抗因素53艘次後,餘88艘次使用岸電,各岸電設施使用率100%。
    (二)中部及南部重要排放源加強減量
    本項策略為盤點中部及南部重要固定源,依區域排放特徵及實際技術可達成性,導入固定源公私場所減量協談、持續推動總量管制、加強推動大型商港操作排放減量、農業行為污染預防及管制進一步加強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減量。
    有關加強國際商港之港區操作粒狀污染物減量之中部及南部商港裝卸排放減量由港務公司基於港區經營管理權責主政辦理,交通部航港局將持續就監理面掌握國際商港業者裝卸作業粒狀污染物排放情形,並納為例行性港區巡察作業中。倘有因裝卸作業導致空氣污染業者,交通部航港局將依商港法第37條規定裁處,114年迄今尚未發生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裁罰案件。
    (三)推廣運具電動化
    運具電動化已成為國際趨勢,國家發展委員會111年3月公布之「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亦已納入推動運具電動化工作,為運輸部門重要措施。為配合國家重要政策布局,交通部持續辦理推廣車輛電動化(公車/大客車、小型車、機車)、鼓勵使用共享電動機車、航空站車輛/設施電動化、內水載客船舶電動化等重點工作,推動重點及成果如次:
    1.持續推廣電動大客車:行政院112年5月26日核定「2030年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113-119年)」總經費約643億元(交通部購車補助451億元、環境部營運補助192億元),協助各縣市政府及客運業者加速汰換電動大客車,預計2030年推動1萬1,700輛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截至114年5月底,全國電動大客車領牌數為2,028輛,打造中車輛數為1,260輛,合計3,288輛,達成113年底市區客運電動化25%目標。另交通部公路局已於114年3月27日核定各縣市第114年第1波補助額度760輛,預計114年底領牌數及打造數可達4,000輛以上,達成114年底市區客運電動化35%目標。
    2.鼓勵民間業者使用電動小型車:依據行政院112年4月核定關鍵戰略七「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因應電動車輛國產化技術之發展,整合經濟部、交通部、環境部等跨部會資源,推動小型車電動化。目前經濟部已輔導業者推出2款國產電動小客車(中華菱利電動車E300、納智捷LUXGEN n7),並持續輔導推出更多平價國產電動小客車,以及環境部持續提供車輛汰舊換新獎勵,作為電動車使用之推升動力,降低電動車門檻,以提高使用意願。截至113年底電動小客車市售比9.2%(普及率1.3%),已達113年6%目標。
    3.鼓勵使用電動機車(協助外送平台業推廣外送員使用電動機車):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113年已辦理48場外送平台人員教育訓練,向外送員宣導使用電動機車;另截至114年4月底止,外送員註冊人數為23萬9,522人,其中有3萬6,728人使用電動機車,占整體外送員之15%,已較111年10月(12%)增加3%,將持續鼓勵推廣。
    4.鼓勵使用共享電動機車:為推動偏鄉使用電動運具示範計畫,協助偏鄉以電動化之公共運輸、共享運具或機車示範運行,交通部已於113年11~12月間與地方政府及電動機車業者,研商離島地區租賃機車電動化相關推動措施及課題,已盤點2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及臺東縣政府)及9家電動機車業者均持正面態度,將持續滾動檢討政策推動。
    5.鼓勵公部門燃油公務車優先更換為電動車輛:
    依據行政院112年4月核定關鍵戰略七「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以政府帶頭示範,推動公務車全面電動化。行政院於114年3月28日核定通過「公務車電動化推動計畫」,優先聚焦技術成熟「純電小客車」,以行政體系(包含:行政院暨所屬二至四級機關(構)(含行政法人)、國營事業機構,以及各直轄市,以及縣(市)政府暨所屬一級機關)為優先推動對象,並採正副首長帶頭示範策略,自115年分階段推動公務車電動化,目標於2030年正副首長專用車全面電動化、2035年公務小客車全面電動化。
    中華郵政公司預估於114年完成採購電動機車共3,940輛,達成占比50%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目標。115年後,預計以二輪機車總數(7,880輛)每年2%(158輛)為汰換目標,滾動式調整購置數量。
    6.內水載客船舶電動化:交通部航港局已擬具中長程計畫草案,刻正與受補助單位就推動作業流程圖、地方政府與業者配合事項、業者負擔義務及補助限制條件等規劃持續協調,預計於114年9月將中長程計畫陳報到交通部。計畫推動範圍涵蓋臺北市及新北市(藍色公路)、臺南市(運河、烏山頭水庫)、南投縣(日月潭)、高雄市(旗津、愛河)等5縣市,交通航港局規劃補助電動載客船舶之新建、汰換、改建之費用(補助比例最高達49%),並依既有運具總噸位給予汰換獎勵、依據營運起始年份,按服務期間及績效,於6年分階段補助電池汰換費用49%,及補助建置岸電設施費用等項目。
    (四)建立友善電動車能源環境及優化大眾交通路線
    搭配車輛運具電動化策略,同步配合建置支援系統,本項策略納入友善電動車能源補充及優化人行道及自行車環境等工作,推動重點及成果如次:
    1.建立友善的電動車能源補充環境:
    (1)為建構電動車友善充電環境,交通部於112年至113年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編列9.7億元,補助地方政府、交通部所屬機關及轄有觀光景點之中央機關於公共停車場增設公共充電樁,共計核定補助4,865槍,截至114年5月底已啟用1,620槍(已計入總數11,622槍)。
    (2)至114年5月底,我國公共充電樁數量共11,622槍(慢充8,403槍、快充3,219槍),以同期電動小客車登記數105,445輛計算,整體公共充電樁數量之車樁比為9.1:1,優於歐盟建議整體公共充電樁之車樁比達10:1;其中快充之車樁比為32.8:1,亦優於歐盟建議快充車樁比達80:1。
    (3)另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已於113年8月於全國15處國道服務區及東草屯休息站均設有電動車快充站,共154格充電車位,全數為200kW以上快充樁,且7成為350、360kW。
    2.優化人行道及自行車環境:
    (1)為有效提升國內行人路權,並持續精進改善實質人行空間環境,內政部及交通部透過各項補助型計畫積極改善路口與人行道安全通行環境,建置提供滿足各類行人需求之安全庇護設施,113年完成784處行人易肇事路口改善及228校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案件。
    (2)在自行車道建置部分,交通部持續補助縣市建置示範性自行車路網,優化通勤自行車道使用環境,113年度已完成10縣市政府自行車路網規劃補助審議,已核定4縣市,餘6縣市俟修正後再行核定。
    三、結語
    交通部依照「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施政目標,持續與環境部、經濟部等各部會合作辦理「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116年)」各項執行策略,以建立友善淨零低碳交通環境,提升空氣品質,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尚請各位委員不吝請教,謝謝!
  • 教育部書面資料

    「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書面報告
    壹、前言
    為提升學校教職員生對於環境空氣品質不良之正確知能,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訂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並訂有「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計畫」,以協助前揭校園空品惡化應變流程之執行推動。
    另環境部與本部針對空氣污染風險較高學校之協助機制,已召開「校園室內、外之空氣品質議題」及「兒少校園空氣品質管理」研商會議。本部未來將配合各部會因應超細懸浮微粒(PM0.1)頒布之法令規定,滾動式檢討及修正政策內容,持續督導各級學校落實空氣品質管理,確保師生建康。
    貳、執行情形
    一、跨部會研議協助機制:環境部與本部透過跨部門合作,並邀請相關部會研擬改善方案,討論鄰近工業區學校提升空氣品質方法,從教室內部到學校周界之防護措施如下:
    (一)研議教室裝設即時監測設備及新風系統:當室外空氣品質不良時,以室內空氣換氣設備,除增加室內空氣換氣率外,亦達到增進室內空氣品質之目的。
    (二)校園設置綠牆:環境部108-112年間示範推動清淨空氣綠牆計畫,透過綠化降低粉塵與有害氣體影響。
    (三)研議學校通學區結合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環境部與本部、交通部及相關權責機關,共同研析推動於特定時段禁止特定車輛進入之可行性。
    (四)校園周邊工業區輔導及改善:環境部與經濟部規劃推動固定污染源減量行動,優先啟動鄰近校園工業區污染調查、減量作業。
    (五)空污事件通報機制:依本部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計畫,協請環境部就工業區周界3公里範圍之中小學名單,加強監測周界空氣品質狀況及稽查次數。
    二、完備應變機制與作為:本部推動「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計畫」,並因應環境部AQI制度、相關行政規則及空氣污染防制法滾動式修正,執行重點包括學校因應空污事件應採取之警示措施及進行相對應之防護等。
    三、宣導學校通報與回應機制以加重處罰違規污染源: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5條規定,其違規情節對學校有影響者,應從重處罰。本部業以公文向學校宣導,若發現有影響空氣品質之緊急或立即性污染情形,可逕撥0800066666或洽各縣市政府環保局受理窗口(各縣市1999專線)通報。
    四、加強宣導環境部訂定之相關指引:本部加強宣導環境部訂定之「校園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指引」及「校園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手冊」,請學校依前開指引及手冊,因地制宜調整,落實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五、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依「環境部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申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創造安全無慮之學習環境。
    參、後續辦理事項
    一、鼓勵學校申請劃定空氣品質維護區:為維護師生健康,營造安全、優質的學習環境,本部鼓勵各級學校積極關注校園周邊空氣品質狀況,並主動與地方政府合作,評估並申請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
    二、建請環境部評估增設PM0.1測站:本部持續配合環境部有關超細懸浮微粒政策辦理,另建議如下:
    (一)建請環境部掌握PM0.1監測情形,以利評估對於學童通勤暴露情形。
    (二)另有關長期暴露污染環境的社區居民,建議啟動長期公共衛生健康監測計畫,以維護民眾及學生健康。
    三、建請環境部強化空氣污染源管制:鑒於空氣污染對學校師生健康與校園學習環境之潛在衝擊,空氣污染防制應首重源頭管理,方能有效遏止污染擴散。爰此,建請環境部持續強化學校周邊對固定污染源(如工廠排放)、移動污染源(如老舊柴油車輛)及逸散性污染源(如工地揚塵)之全面性管制,並優先檢視鄰近學校之潛在高風險排放源。
    肆、結語
    本部將持續與環境部等相關部會合作,配合各部會未來因應超細懸浮微粒(PM0.1)頒布之法令規定,定期滾動式檢討政策內容,加強中小學改善校園及教室空氣品質,以保障學童健康。
  • 衛生福利部書面資料

    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安全專題報告(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安全」,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關於空氣污染影響國人健康之虞,本部持續配合環境部辦理空污防制跨部會合作及推動國人自我健康防護,以降低空氣污染對健康之影響。
    貳、因應作為
    一、依環境部之空氣污染預報,當空氣中粒狀物(PM₁₀、PM₂.₅)及臭氧(O₃)小時濃度值,空品區達空氣品質指標(AQI>150)紅色警示等級,環境部透過LINE群組推播訊息通知地方政府,啟動「敏弱族群健康防護提醒通知」,包括醫療院所、老人照護機構及托嬰中心等敏弱族群關懷。由本部醫事司、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長期照顧司、社會及家庭署與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分別督導辦理。
    二、有關環境部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與地方政府共同協助民俗活動以功代金執行空氣污染物減量措施,本部配合辦理。
    三、本部國民健康署今(114)年依據環境部空氣品質監測網中不良空氣品質預測資訊,於空氣品質不佳時共發布5篇新聞稿,並結合時事背景,如冬季冷氣團南下或空氣擴散條件不良等資訊,提醒民眾即早因應不良空氣品質,以維護自身健康。
    參、結語
    本部將積極與環境部辦理跨部會相關因應作為,以降低空氣污染對人民健康帶來的衝擊。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 經濟部書面資料

    「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今天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進行專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電力業對整體空污的影響
    在現行能源政策推動下,我國積極發展「多元綠能」,並透過氣主煤從的方式調度電力結構,使電力系統逐漸朝向低碳化之趨勢邁進。此一能源轉型趨勢亦在空氣品質上有所反映。根據環境部公布資料,僅約2.3%的細懸浮微粒(PM2.5)來自電力業,且2024年台灣PM2.5濃度已降至12.8微克/立方公尺,為歷年新低,僅次於日本,居亞洲第二佳。
    貳、台電公司近年來對於空污減量的精進作為以及減量實績
    根據環境部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公布的《空氣污染物排放量清冊》(TEDS10.1版至12.0版)資料所示,全國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量自105年起到110年止,明顯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其中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正是PM2.5形成的前驅物。而台電公司的整體火力空污排放量,透過「短期降載、中期環保改善、長期新建燃氣機組」等措施,已從105年的10.7萬噸,大幅降低至113年的3.4萬噸,減幅接近7成(如下圖),說明如下:
    一、短期─空品不良期間執行燃煤機組降載,優先調度燃氣機組
    台電公司自106年11月3日起配合環境部發布各節空品預報及監測結果,啟動火力電廠友善降載及自主降載措施,自106年11月起截至114年5月底止合計已執行9,500次降載減排作業。
    二、中期─盤點既有火力電廠防制設備,進行防制設備功能改善
    台電公司進行既有防制設備全面盤點,自106年至115年共投入692.29億元改善空污防制設備及興建室內煤倉等,預期可削減粒狀物約398公噸/年、硫氧化物約7,118公噸/年及氮氧化物約15,460公噸/年。
    三、長期─興建燃氣機組,調整為氣主煤從
    火力發電結構將由過去「煤主氣從」調整為未來「氣主煤從」。依電源開發規劃,除了已興建完成之林口計畫及大林計畫為燃煤機組(超超臨界機組)外,其餘皆為燃氣機組,包括協和、通霄、大潭、台中、興達等新增燃氣機組,且台中與興達發電廠之新設燃氣機組完工商轉後,部分既有燃煤機組將陸續除役或轉為備用,對於維護環境空氣品質具有正面效益。
    參、結語
    電力業對空污的影響有限,空污問題實則涉及更廣泛的污染源與結構性因素。從移動污染源的減量,到發電結構的調整,均需整合政策、技術與社會參與,共同推動空品改善與永續能源轉型。
    長期而言,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政策係以「先低碳後零碳」路徑,按部就班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長程目標,電力業亦配合逐步汰換舊燃煤機組,並加速綠能布建創造友善併網環境,提升再生能源的發電占比,不僅穩定供電能力,同時有助於達到減碳低污染的電力結構。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 主席
    現在詢答,作以下宣告:第一,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如委員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點半休息10分鐘,原則上11點30分處理臨時提案,10點半截止收案。
    現在請登記第1位委員陳昭姿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昭姿:9:13

  • 陳委員昭姿
    (9時13分)謝謝主席,有請次長。
  • 主席
    來,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陳委員昭姿
    次長好。次長,部長在5月22號行政院會時有提到移動污染源的污染量,已經超過了固定污染源的污染量。他提到這個,延續這個基礎,我想跟環境部討論空氣品質監測站。它有眾多種類,當中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的問題,有關中央設置固定的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當初環境部是選擇在交通流量繁忙的路口,希望它能夠如實反映污染源對於行人還有用路人的暴露狀態,以保護、提醒民眾的健康,但是據我現在的了解,中央設置的監測站只有6座,請問次長,臺灣難道只有這6處是交通繁忙區嗎?
    再加上柯文哲當市長的時候,在臺北市設了3站,這是地方政府,桃園市、臺中市也各設1站,所以整個臺灣目前僅僅只有11個固定交通測站,對比臺灣的交通狀況,其實是很不夠的,次長有掌握這個資訊嗎?好,現在不但不夠,而且我要跟次長說明一下,分布很不均!目前環境部設置的固定交通測站,雙北加上桃園有4座、高雄有2座,從新竹到臺南地區甚至1座都沒有,但是臺灣西半部幾乎每個縣市在交通尖峰的時間都會有塞車問題,行人加上機車族每天上下班塞在車陣中,民眾都會長時間暴露在可能致癌的空氣污染中,目前卻只有北高受到比較多的關注,其他縣市好像淪為次等公民,請問次長要承諾改善嗎?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的確委員所講的數字都對,剛剛提出的指教,全國空氣品質的監測站,中央有78站,地方有34站,如果以專屬的交通測站來講,只有11站,確實是有不足,可是過去對於空氣污染的管制,我們是從工廠,慢慢地逐步到現在,已經把交通當作是比較前面的順序。
  • 陳委員昭姿
    既然你今天的報告是PM0.1嘛?主要來源是交通,那我們就要開始在這邊加強。
  • 沈次長志修
    是,交通是要被注意的。
  • 陳委員昭姿
    好,請部長看左邊這張圖,這是新北市永和的交通空品測站,它離地3公尺,就在人行道旁邊,另外右邊這張是頂樓的一般測站,離地大概12公尺以上,我想請問次長,哪一個可以真正反映交通族、通勤族吸進去的空氣呢?是離地3公尺的,還是?
  • 沈次長志修
    我們都知道排氣的位置跟人體呼吸越接近的地方,當然就能夠精準的反映……
  • 陳委員昭姿
    好,這是一個共識。我們之前都提到PM2.5是一個長期的毒害,剛剛你也提到說要偵測,包括一氧化碳,甚至氮氧化物等,會有立即的呼吸道感染或心血管的風險,關於交通測站跟一般測站,我現在就暫時這樣分,他們的差別就是以離採樣口距離地面的遠近來比,比起一般的測站,交通測站其實更能夠反映民眾生活當中所暴露的情況,對嗎?
  • 沈次長志修
    是。
  • 陳委員昭姿
    你剛剛也提到這一點,它比較能夠測出高風險,但是根據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應該設置在交通流量比較頻繁或是反映可能因為交通高排放所造成污染的地區,所以次長同意交通空氣品質監測站很重要嗎?您覺得很重要嗎?
  • 沈次長志修
    是。
  • 陳委員昭姿
    要不要增加?
  • 沈次長志修
    我們很務實的去檢討……
  • 陳委員昭姿
    11站嘛?
  • 沈次長志修
    過去是從工業污染,現在轉為這個,我們也重視到交通跟民生的部分,所以我們也規劃了,我們在未來,包括像中部跟南部都需要增加。
  • 陳委員昭姿
    次長,日本從一開始就有控管PM2.5,但他同時間會公布一般測站跟交通測站的數據,但是我國目前只有一般空氣測站的法源依據,根據我剛剛提到的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像右邊這個圖,它有明定應設站數的最低數量,但是交通測站的硬體好像不受重視。請問次長同不同意要修正第四條第二項?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以外的其他種類,應該也要把交通測站的應設置站數寫在裡面。因為目前是寫這幾個字,次長有看到嗎?「視實際需要設置之」這幾個字很空泛、很主觀,隨人解釋,你有考慮再修正嗎?把它寫入準則中?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其實「視實際需要」,我們現在就是實際需要的時候,所以這個沒有問題……
  • 陳委員昭姿
    沒有,次長,很空泛啦!實際需要很空泛啊!
  • 沈次長志修
    我們會每次一直改,我們保留這樣的東西,其實這樣的文字就有這樣的機制在……
  • 陳委員昭姿
    尤其我們今天談交通嘛!今天我們討論的主題就是來自交通的污染源,這個部分之前就有了,一般測站就有數字的規定,minimum最少要怎麼放,這個地方要考慮一下,好嗎?有問題嗎?
  • 沈次長志修
    我們就實際需要來檢討。
  • 陳委員昭姿
    次長,昨天有多位醫師跟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PM2.5應該要加嚴管制到PM0.1,剛剛主席開宗明義也有講。上週劉建國召委也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創會理事長葉光芃醫師召開記者會,他們訴求環境部也應該要加嚴管制PM0.1,他們有舉出許多證據,包括剛剛報告稍微提到空氣污染會傷害到腦部健康,現在證明可能跟成年人的失智也有關聯,當然根據我的醫學背景,只要越細,就無孔不入全身都跑,可能進入血液跟組織,所以它走到哪裡傷害到哪裡,所以這就是讓人非常擔心的事,而且這個東西不是戴一般醫療口罩就能夠處理的。你剛剛也提到,既然今天的主角PM0.1主要來自交通污染,你們也跟大學合作開始做了一些研究,我剛剛才聽到有這樣的部分,這個也很好,但是我想請教這些測站離地面有多遠?就是合作單位監測PM0.1的測站離地面有多遠?
  • 沈次長志修
    像臺大環工所的測站,就是設在長興街跟基隆路三段路口,測站就直接擺在地面上……
  • 陳委員昭姿
    所以是離地面比較近的?
  • 沈次長志修
    對。
  • 陳委員昭姿
    因為我們剛剛提到,這是以交通污染為主要來源,你要測來自交通的污染源,監測站就不能夠像一般觀測空污的做法,是這樣做嗎?
  • 沈次長志修
    是的。
  • 陳委員昭姿
    我想學者應該不會犯下這個錯,那什麼時候要開始擴大?開始起步了,有沒有要擴大?規劃的進度如何?
  • 沈次長志修
    我們現在是這樣,因為歐盟也是明年底才開始要求會員國去監測嘛……
  • 陳委員昭姿
    好啦!盡量趕上,因為我們常常自許我們是……
  • 沈次長志修
    我們是臺北先設1站,現在是臺中有2站,高雄會設3站,就除了剛剛講的交通站之外,另外的這6站。
  • 陳委員昭姿
    次長,我現在要跟你說一個很嚴肅的問題。2020年臺中市政府依法開罰中火1,800萬,結果當時的環保署卻逕自撤銷罰單,上星期臺北高等法院一審判決表明環境部沒有權力撤銷地方政府的裁罰處分,依地方制度法只有行政院才能夠撤銷、變更、停止或廢止。換句話說,當時環保署進行撤銷臺中市政府對台電的開罰是違法、是越權、是程序不當,請問你知道當時是誰做這個決定嗎?誰把它撤銷掉?要不要處分?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審判還在進行當中,還沒有終結,所以不會在這個時候進行處分。我們要講的是,這次法院的裁定,並沒有說臺中市政府是合法的,它只是說我們在程序上……我要跟委員報告……
  • 陳委員昭姿
    程序問題就是出問題啊!
  • 沈次長志修
    如果委員有時間,我可以說明……
  • 陳委員昭姿
    竟然罰單出來,你就把它撤掉。
  • 沈次長志修
    NO!我們要去看為什麼臺中市政府是違法的?我們有一些論述,但是因為時間上可能不夠說明這個部分……
  • 陳委員昭姿
    我也盡量把這些文字就放在這個投影片上。
  • 沈次長志修
    是這樣子,委員,簡單講……
  • 陳委員昭姿
    這是最壞的官官相護示範。
  • 沈次長志修
    不是,絕對不是,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全國各縣市的環保局、環保單位都必須要維護全民的環境空氣品質,很重要,但是要依法行政……
  • 陳委員昭姿
    中火……
  • 沈次長志修
    要不要讓我列舉一下,沒有依法行政原因……
  • 陳委員昭姿
    難道法官沒依法嗎?
  • 沈次長志修
    不,法官是從程序面來判斷這件事情,但是沒有對實質進行審判。
  • 陳委員昭姿
    空污是地方自治的事項,是地方政府依照空污法開罰……
  • 沈次長志修
    是,我們尊重,的確。
  • 陳委員昭姿
    它是依法執行,臺中市民飽受中火的污染,它是污染大戶,我們也承認,地方政府行使職權,為人民主張公道,結果環境部不是支持,卻把罰單撤銷掉。
  • 沈次長志修
    不是,我們要求地方政府開罰之前,要保障所有事業及國民的事情依法,不然就亂掉了,空污法就沒有辦法依法執行啊!
  • 陳委員昭姿
    那個動作就違法程序,我是引用法官的判決在跟你講話耶!
  • 沈次長志修
    不,跟委員報告,這是環境部的職責,我們必須要上訴。
  • 陳委員昭姿
    你要上訴,換句話說,你們沒有認錯?
  • 沈次長志修
    不是,這沒有錯……
  • 陳委員昭姿
    你們要繼續上訴、要耗費資源,護航中火。
  • 沈次長志修
    這是程序上的問題。
  • 陳委員昭姿
    護航中火,所以你們反對法官……
  • 沈次長志修
    不是護航誰,今天任何一個產業或是任何一個國民被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的時候,中央政府就必須要導正。
  • 陳委員昭姿
    你們違反地方自治法,你們沒有權力做,是行政院才有權力做這件事,但是你做……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現在只是高等行政法院一審而已,還沒有到最終,謝謝委員。
  • 陳委員昭姿
    次長,聽了你的解釋大家大概都會很驚訝,雖然已經被法院裁決了,但是事實上你們還要繼續上訴,很遺憾、非常遺憾。
  • 沈次長志修
    但我們跟律師有討論過,律師也是這樣建議。環境部不能失職,謝謝委員指教。
  • 陳委員昭姿
    好,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陳委員,謝謝次長。
    接下來請林月琴委員詢答。
  • 質詢:林委員月琴:9:24

  • 林委員月琴
    (9時24分)麻煩次長。
  • 主席
    有請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林委員月琴
    次長早。
  • 沈次長志修
    早。
  • 林委員月琴
    很高興看到環境部開始探討國際近來關注的超細懸浮微粒(PM0.1)的議題。PM0.1對健康的危害,我想近年來很多國際的研究都有在做,環境部大概去年也編了800萬委託臺大的專業團隊在進行研究,報告中大家對環境部的建議,裡面從污染物偵測到內容的調整、減少移動污染源的影響都有。這個報告事實上在去年都已經結案了,現在半年過去了,針對這份研究建議,環境部到底有沒有設定要優先處理的項目?有沒有清楚的執行目標跟期程?因為報告裡面非常清楚地指出,交通污染事實上是都市區超細懸浮微粒的主要來源,可是環團指出,目前環境部在臺中設置5座固定式空氣品質監測站當中,沒有任何一個交通空品監測站,為什麼這樣提?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就提到,如果按照臺中市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來看,交通污染事實上是臺中空污主要的來源之一,為什麼只有設5座固定的,可是又完全沒有交通空品監測站?顯然跟臺中市移動污染源的量不成比例,所以想問次長,到底要不要評估增設?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因為過去可能臺中市政府都把重點放在固定污染源,認為只要管制好那個污染源,所有的空氣品質就都改善了,其實不然,這個報告也告訴我們,移動式污染源才是應該要關心、要注意的。一開始我也有報告全國設了78個空品監測站,這是環境部設的,地方政府也有34個,如果地方政府覺得重要,地方政府自己可以加設,像臺北市就設了3個交通站。我要跟委員報告,沒有關係,PM0.1這個部分歐盟明年開始要測了,但是我們現在會在臺中市的臺灣大道,車輛最多的臺灣大道以及西屯站會各設一個,針對PM0.1的部分,有了這個監測資料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始找出污染的來源,然後找出對策。
  • 林委員月琴
    因為我覺得這很重要,事實上,從它們的排放清冊裡面也看出來,交通空污是臺中最主要的污染來源之一,我覺得要趕快處理。同樣的,剛剛陳昭姿委員也有提到,整個大概只有共設6站,看起來應該是不夠,而且比較偏向北部,所以我想問現在設置的評估標準是什麼?為什麼只有6站?可是今天又提到交通空污也是來源之一,整個臺灣難道只有北部的交通空污比較嚴重嗎?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我們過去設置的78站,主要都是靠近工業區,影響民生比較大的地方,因為大家重視工廠排放黑煙,設置的想法大概都是這樣,本來臺北的工廠跟中南部比起來會相對少,反而是交通部分是比較頻繁的,所以臺北市會設比較多的交通測站,過去這是合乎邏輯的。但是今天我們發現交通污染源已經開始竄到上面的時候,就要改變一些對策,所以交通測站未來一定是我們會重視的。特別是今天這個議題,在召委主持的這個會議上,我們對於PM0.1的部分要開始關注了。
  • 林委員月琴
    所以未來要納入超細懸浮微粒的監測,有可能嗎?
  • 沈次長志修
    是!
  • 林委員月琴
    今天環境部的專案報告當中也指出,超細懸浮微粒對兒童健康事實上有潛在風險,更應該被重視。我想提醒次長,3月17號我第一次質詢校園空污的時候,就提到你們要3個月交資料給我,到上週你們的確正式發文給我,就簡簡單單大概這麼一頁,我問了4個題項,要你們做的東西就只有這樣回復,基本上環境部給的內容就是把查到的資料再貼一次,然後再告訴我一次有開會準備調查。我在4月17日也再度質詢同樣的議題,可是得到的資料也是同樣這麼的簡單。部長,上個月我跟地球公民基金會一起開了記者會,民間單位靠Google地圖跟開放資料就先把特殊性工業區周邊學校都盤點出來了,環境部是不是可以盤點得更完整、更有行動力?人家簡單用Google就可以盤點,你們三個月還不能盤點,然後給我一張A4的公文交代四項我期待要做的事情。你可以看到像現在距離工業區不到500公尺,就有超過4,500個小朋友在這些學校要上學,旁邊是大車不斷經過,還緊鄰石化廠,不管是PM2.5還是PM0.1,暴露風險都很高。所以今天要問次長的是,就環境部目前的規劃,不要談太多,就以這幾間學校為例,你們打算怎麼加強防護?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一下,簡單講,其實今天在座有很多部會都跟這個議題有相關,我們提出了如何降低校園空氣污染的影響,有四層的防護。第一層防護,我們要跟教育部合作。今天邱副司長也在……
  • 林委員月琴
    等一下我會問五層防護,可是有沒有清楚的監控跟列管機制?還有能不能比照現在現行法規裡面的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把降低環境風險水準當成目標來面對學校的狀況?孩子每天都生活在那邊,他們必須上學,我之前就一直提醒你們,每一個月幾乎有碰到環境部我都會質詢這個題項,所以請你們應該要注意還給孩子一個好空氣的學校環境。
    次長,事實上我知道整個環境部都是願意做事的人,有些規劃部裡也有在進行,我針對你們提出來的校園五大防護也有提出建議,希望你們能夠盯緊一點,至少優先分級列管特殊性。我覺得先不要要求太多,但至少特殊性工業區附近風險明顯的學校,以學生健康為主的排序來列管。次長,工廠周邊的校園盤點跟應對策略到底什麼時候會完整?如果民間團體用Google表單都可以盤得出來,我不知道你們盤出來……因為盤出來,後面才有對應策略。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盤出來有18個學校,我們會跟環保團體再來開會,提出管制的策略,然後會即時地跟委員報告。
  • 林委員月琴
    可是我也要提醒,因為特殊性工業區現在的問題是社區跟校園的學生、師生對當地污染的實際狀況都缺乏知情權,他們並不了解整個狀況,所以除了更友善易懂的監測資訊主動介入,可不可以在上課期間只要監測到空污異常超標就即時通知學校,讓學生這個時間至少先不要到戶外活動來保護健康?次長,這部分要做到有沒有困難?現在現階段不可能很立即做到,但可不可以至少讓學生、師生都知道,先減少戶外的活動?如果一監測到馬上通知學校,有辦法做到嗎?
  • 沈次長志修
    是,這個本來就是在防護的機制裡面要共同去做的,這一項一個是從學校裡面自己發現的部分,立即跟當地的環保局怎麼樣去連結、通報,這個很重要;如果是從外部監測到的,當然要提醒,這個我們會要求。
  • 林委員月琴
    所以接下來我也會針對那些學校來了解你們大概做的狀況。針對五大防護,當初我們辦公室就提出四項,希望你們在學校空污通報的列管追蹤機制,還有裝設空氣濾淨防護設備的效益跟裝設標準也儘快說明,一個月內要給我答案,不要再給我複製貼上的東西,對於那些東西我已經看好幾遍了。
    在這幾天又連續有高溫,根據衛福部的資料,大概今年5月熱傷害的人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六成,現在6月都還沒有結束,單月熱傷害的人數就逼近400人。我現在還是要關心,環境部的抗高溫政策究竟要怎麼跟社福系統對接?因為上次我提過無家者安置機構,甚至弱勢家庭,事實上對於抗高溫這一件事情難以處理。我的辦公室也一直有參與你們的相關會議,包括抗高溫對策大會,也有了解到你們跟社福團體有開會的內容。想問次長,針對能源貧窮的問題,要透過內政部的大數據來鎖定政策對象,能不能具體說明一下你們所說的大數據要怎麼比對出能源貧窮的對象?
  • 沈次長志修
    我請我們蔡署長說明一下。
  • 蔡署長玲儀
    跟委員說明,我們現在首先是因為衛福部已經有包括弱勢的住戶分布……
  • 林委員月琴
    是我上面列的嗎?什麼老人人口清冊、獨居老人的清冊、台電用電的數據,這些真的可以比對的出來嗎?
  • 蔡署長玲儀
    我們現在要進行的是對於區位,就是希望在分布上面會配合,因為可能會從六都先開始。
  • 林委員月琴
    對,你們目前優先試辦的是獨居長者有特別的原因,其他族群呢?
  • 蔡署長玲儀
    其他族群的話,我們還是必須要透過社政單位,現在有可能的是跟已經有資源的,包括衛福部還有內政部來討論。因為我們6月3號才啟動聯盟,所以會在7月趕快來把這些工作分工。
  • 林委員月琴
    根據歐盟跟其他國家經驗,要處理能源貧窮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要清楚辨識目標族群跟實際需求,因為貧窮不只是沒有錢,而各國的政策不會只有發錢,還會有配套服務跟資源,所以我們今天談的政策也都參考歐盟經驗。歐盟在2023年更新的能源效率指令已經明確定義能源貧窮,所以我希望先定義清楚才能夠找到數據是什麼,否則定義不清楚大家很難做。歐盟也要求各國要根據指引來處理民眾的基本生存跟健康需求,包括長期欠繳能源費用的,或住家環境耗能評估和缺乏必要節能家電,這些都是指標,所以我希望你們可以納入。最後想問一下次長,參考歐盟,臺灣現在到底可不可以更快地對能源貧窮提出清楚的定義?還有相關的法規指引可能要相對應地趕快弄出來。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剛剛提到的特別是弱勢族群,我們一直在講汰舊換新就是提高效能這個部分,他們連最基本要汰舊的錢都沒有,一汰舊之後,可以節省電費、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這個部分我們跟經濟部會來合作。
  • 林委員月琴
    你們要趕快談,否則事實上要自負額的話,我覺得弱勢家庭根本沒有辦法拿出來……
  • 沈次長志修
    是、是、是。
  • 林委員月琴
    所以就不能取得節能減碳的一些電器用品,最後他們就是越吹用越窮。麻煩你們一個月給我相關的資料。
  • 沈次長志修
    好,謝謝委員。
  • 林委員月琴
    謝謝。
  • 主席
    謝謝林委員的詢問。
    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來詢答。
  • 質詢:陳委員菁徽:9:38

  • 陳委員菁徽
    (9時38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我想請次長。
  • 主席
    次長。
  • 陳委員菁徽
    次長你好。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陳委員菁徽
    剛剛非常遺憾,有看到陳昭姿委員詢問您關於臺中市政府跟環境部之間的訴訟,雖然已經一審判決,臺灣高等法院行政法院一審判決說環境部是沒有這個職責的,環境部也不應該去撤銷這個罰單,你剛剛已經很明確地說環境部會上訴,是不是?
  • 沈次長志修
    是。
  • 陳委員菁徽
    我們很遺憾,因為中火影響人民的健康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就算到WHO的網站也會看到不管是PM多少都跟power generation有相關,可是你一直在強調這些交通的移動污染源,我認為臺中市民會非常寒心,畢竟自從核電延役之後,他們每天都會上台電的網站去看,白天就突破了九成;夜晚沒有綠電可以支援更是到95%!變成一個火燒島。
    剛剛也有告訴你,這幾天聯合報就有專題講到國人的十大死因,幾乎都跟空污相關!空污會影響什麼?心血管,這是現任衛福部部長以前當委員的時候質詢的,影響到肺、影響到氣喘、影響到肺部的疾病、影響到腦等等,全身各處都跟空污有相關。我想知道,當時對於它的廢水懸浮物被裁罰了7次,你們不講話,可是對於超燃煤被判,你們就開始為它講話,請問你的標準何在啊?
  • 沈次長志修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現在大家都聚焦在減煤這個事情上面,的確煤的使用量減少,我們以邏輯推斷,就知道它應該排污會減少,是這樣的想法,但是很重要的是,空氣污染防制不是只有減少燃料的使用,還有一個就是污染防制設備技術的提升,能夠讓它排出來的污染量降低,這個才是最終對環境的影響。我跟委員報告一下,今天它沒有達到減煤40%,因此台電被臺中市政府處罰了,它的減煤量大概是百分之三十一點多,有個數據可能大家都不清楚,我藉這個機會跟大家報告,但是不要又說環境部又在幫台電護航,我講的是事實。105年到113年台電投入了740億做污染防制設備的提升,以至於他們空污的總排放量從3.8萬公噸,到113年降到只有九千多公噸,減排了76%,減少真正排出來的才是對市民的影響,用多少燃料只是在前端管制,後端的管制才是最重要的結果。
  • 陳委員菁徽
    我跟你說,臺中人都知道,2022年臺中的電廠是全世界的碳排第一名,這是世界第一,你現在用來訴訟的這些費用你知道來自於哪裡嗎?你訴訟的費用來自於空污防制基金,你自己不覺得很矛盾嗎?空污防制基金應該是要幫助人民減少空污,結果他們是把他們的納稅錢交給你打這個行政訴訟,然後增加他們的空污,拿來爭取中火可以超量的燃煤,很明顯那個時候他們就是超量的燃煤嘛!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一下,108年11月20號臺中市政府發文給台電公司,它的文裡面寫的是,兩年前核給它的許可證的內容,上面的文字寫:從109年1月26日起。它把它改為:至109年1月26日前。這個差別在哪裡,你知道嗎?這個差別在於,本來是往後一年它必須要減40%的量,變成它只剩下兩個月的時間去減,根本來不及啊!臺中市政府的理由是「誤繕」,一個政府可以用「誤繕」對任何一個事業或者對任何一個民眾的行為……我們今天站在一個空氣污染防制法上級機關的立場,有監督的責任,如果都不監督,那我們是不是就失職了呢?
  • 陳委員菁徽
    我是真的很遺憾,我已經告訴你,當時他們有多項被裁罰,包括廢水懸浮固體7度超標、包括超燃煤也超標,廢水你就不去管,燃煤你就拚命的上訴。我很遺憾環境部現在沒有站在臺中人民健康的立場,而是站在中火的立場,我還是在這邊希望你們可以體會住在臺中那邊的人的心情,好嗎?
    我問下一題,這個是最近高雄發現的,你應該知道高雄有這個地方吧?我先播影片給你看。
    (播放影片)
  • 陳委員菁徽
    這邊是高雄大樹區的和山里,從剛剛的中火,一直到這裡滿山遍谷的光電板,都是民進黨錯誤的能源政策所造成的,現在那邊的居民吃飯是配沙,因為他們要把山頭先弄平,弄平以後去填比較低窪的窪地,使得那裡黃沙滾滾,居民吃飯都配沙,還污染了他們的水源地。本來這個山坡地是以種玉荷包、鳳梨還有水源、水果等等聞名,占地51公頃,但是自來水公司2022年為了要資產活化,而且配合政府的綠能、綠電政策,把土地租給廠商開發光電。這不是什麼能源轉型,這個叫做對土地的背叛、對環境的掠奪,我想知道你們未來對這件事情會有什麼作法?
  • 沈次長志修
    我想政府應該依法行政,這個事情能源署也許可以做一下說明,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可不可以請能源署署長?
  • 陳委員菁徽
    好,簡短。
  • 李代理署長君禮
    這部分違反水保法的規定,高雄市政府已經撤銷執照,我們昨天也已經撤銷本案的籌設許可。
  • 陳委員菁徽
    第一期還會繼續,你知道吧?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已完工,就是看它違反水保法,因為它是在水保施工的時候有很多違反水保法的地方,高雄市政府處理,罰它7次,我們也處理過1次,但它沒有改善,所以現在就它違規、違法的部分,高雄市政府已經撤銷它的執照,我們也撤銷它的籌設許可。
  • 陳委員菁徽
    我希望你這樣的態度也可以發揮在中火。次長,我們回來討論這個,2025年我們有幫太陽能光電板訂一個目標,它必須達到20GW,但中間有調整過,所以最後我們希望太陽能地面型可以達到12GW,但你知道我們現在還差多少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我們2026年11月要達到20GW,我們目前做了14.8GW,大概還差五點多……
  • 陳委員菁徽
    我是說地面型還差多少?
  • 李代理署長君禮
    這主要大概有4GW都是來自於地面型,屋頂型的目前比較少,因為屋頂型基本上已經達標了。
  • 陳委員菁徽
    對,屋頂型達標,我知道,我幫你們算了一下,地面型還缺6.7GW。我昨天還特別去問了經濟部,經濟部給我們的條件是說,考量太陽能模板的發電效益,還有案場邊界可能會退縮,以及要保留一些運作、維修的空間,排除既有雜項工作物、案場的遮蔭等等因素,每千瓦所需的空間約為1公頃,所以我們還需要6,700公頃這樣子的土地,我光看到那個畫面就覺得怵目驚心,那只有51公頃,要達到經濟部的目標,還要上百倍剛剛看到的影片中這樣子的土地被夷平。我幫你換算一下,算起來是0.25個臺北市、1,400座的大巨蛋、3.4個左營區、258座大安森林公園,我們真的有這麼多地面可以放光電板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目前設置的地區大概是在所謂地力不足的地區,我們有特別區分。另外,我們現在用的土地通常不是農地,我們現在推的漁電共生也就是在魚塭上設太陽光電,一方面養魚,同時一方面做太陽光電。
  • 陳委員菁徽
    我剛剛已經給你看了,那個才51公頃,我們用空拍機拍過去,才51公頃,你現在跟我說你要用魚塭,小塊、小塊的,我們還缺幾百個剛剛那樣子的畫面耶!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不會,我們現在推的主要是漁電共生,是跟農委會合作的,剛才那個當然是一個違法的案例,剛才也報告我們撤銷它的籌設許可,但是我們未來做的還是希望能源跟……
  • 陳委員菁徽
    我具體先給你一個建議,我們看一下螢幕上的條文,等一下我會提出一個臨時提案,就是因為本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六目。很久以前蘇清泉召委也有質詢過,他們屏東有整個台糖的地全部都砍樹拿來放光電板,因為屬於國有土地、公有土地、國營事業土地,但經能源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也就是不在環評的限制,位於山坡地設置累積面積15公頃以上才需要環評,你認為未來不會發生化整為零的現象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不會,我們會嚴格把關。關於剛才講的林地,事實上,國有地造林……
  • 陳委員菁徽
    你要怎麼嚴格把關?你先講你要怎麼嚴格把關?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每一個案我們都會審查,然後我們會找相關單位來……
  • 陳委員菁徽
    可是山坡地如果在15公頃以下,你要怎麼審查?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我們還是會審查,事實上,每一個案子在審查的時候,我們都有找相關單位來看它的環境生態是不是在敏感地區,這個還是要審查。如果它是在環境生態敏感地區,依照相關規定本來就要環評,這是應施環評項目中間的一條,但是其他的部分,比如附近有生態敏感或是環境敏感、地質敏感等等,還是要依照其他規定來做。
  • 陳委員菁徽
    它不一定會有。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是,所以我們會來看……
  • 陳委員菁徽
    等一下我的臨時提案會請你們提出報告,我們希望不要有漏洞,其實我已經把你的漏洞圈起來了,就是因為之前那51公頃沒有接受環評,才會發生這麼恐怖的事情,居民現在擔心會發生土石流啊!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不會,我剛才也講那是一個違法的案件,我們已經把它取消了。
  • 陳委員菁徽
    還有其他案件我們都在這邊質詢過彭部長,那就先這樣子,謝謝。
  • 主席
    謝謝陳委員。
    接下來請邱鎮軍委員質詢。
  • 質詢:邱委員鎮軍:9:51

  • 邱委員鎮軍
    (9時51分)主席好,有請沈次長。
  • 主席
    請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邱委員鎮軍
    次長好。今天我們談PM0.1超細懸浮微粒的生成機制,這大概分成兩大類,也就是一次粒子與二次粒子對吧?是這樣分嗎?
  • 沈次長志修
    是,包括直接排放的跟衍生物。
  • 邱委員鎮軍
    一次粒子是直接從污染源排放出來的粒狀物,像是燃煤電廠、工業鍋爐、柴油引擎直接排放的黑煙、黑碳、重金屬微粒,這些都是PM0.1的主要來源之一;二次粒子則是經由空氣中的氣體污染物,像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揮發性有機物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同樣會形成PM0.1。在這些來源當中,固定污染源也就是工業燃燒及火力發電會直接排出一次粒子,同時也排放大量二次粒子的前驅氣體,可以說是雙重貢獻者。我很好奇為什麼在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在移動污染源的部分特別加粗,只有在講汽機車、交通流量這些移動污染源的監測設備,卻完全不提固定污染源的後續對策?我想請問一下,到底是因為談論空污關係到能源議題,就會讓你們很焦慮,所以要特別閃躲?還是臺灣的PM0.1長了導航系統,為什麼我們的監測設備總是裝在馬路上,車流一多就有大數據分析,而電廠冒煙卻全部都沒有資訊?這究竟是科學監測還是政策選擇的閃躲,抑或其實是民進黨政府不想面對最核心、最沉重的能源污染問題?我想請問次長,接下來你們有準備在火力發電廠周邊設置檢測站嗎?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有關工廠的部分,包括火力發電廠,本來就是大家很關心的固定污染源的排放,過去政府的測站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也都是針對這樣的污染來源去設這樣的測站,要知道它對我們生活居家環境所造成的衝擊跟影響。過去對於移動污染源的部分測得比較少,現在就是世界衛生組織以及歐盟提醒我們,移動污染源會產生超細懸浮微粒……
  • 邱委員鎮軍
    你現在是說我們的火力發電廠都已經有設了?
  • 沈次長志修
    過去都有在監測。
  • 邱委員鎮軍
    都有監測?
  • 沈次長志修
    對,而且它自己也要設監測站。
  • 邱委員鎮軍
    數據呢?你們都沒有提出來。
  • 沈次長志修
    數據有連線,都有公開。
  • 邱委員鎮軍
    都有公開是嗎?
  • 沈次長志修
    是。
  • 邱委員鎮軍
    我們覺得不能只是測移動污染源……
  • 沈次長志修
    當然,就是過去移動污染源比較少。
  • 邱委員鎮軍
    其實固定的工廠排放量更大,你們現在把責任推到說是移動污染源引起的……
  • 沈次長志修
    不是推責任,這是國際的趨勢,是大家共同研究的結果。
  • 邱委員鎮軍
    我再請問你,臺中市依法對中火裁罰,總共開出1,800萬的罰單,請問環境部是不是覺得台電繳1,800萬太可憐?你們是要守護環境還是心疼台電?而且中火排放超標被罰1,800萬,你們馬上跳出來撤罰,現在敗訴你們還要上訴嗎?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它不是只有罰1,800萬,另外還要撤銷三號、四號機組的許可。當然不管中央還是地方政府都要維護空氣品質,保護人民的健康,但是我們必須依法行政,重點就是在執法的過程當中,你用誤繕的方式去說明變更許可證的內容,讓這一個事業單位沒有辦法達到你的標準,那你等於就是準備要罰它,你去做這樣的處分時,會讓人家覺得不服氣,如果今天是……
  • 邱委員鎮軍
    你認為人民的健康不值得你們嚴格把關,對不對?
  • 沈次長志修
    當然要,但是如果為了人民健康,大家都不依法行政的話……
  • 邱委員鎮軍
    它今天確實超標了才會罰錢,不是嗎?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用煤量有沒有超標這件事情是根據所謂的誤繕、修改之後才超標,如果他不去改那個文字,依照兩年前發給許可證的內容去執行的話,事業單位是可以達標的,因為地方政府……
  • 邱委員鎮軍
    我這樣講,地方政府想減煤,環境部卻跳出來阻擋,請問你們是空品的主管機關,還是台電的法律部?這讓我們覺得你們是……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我們當然在乎燃料的項目及使用量,但我們更在乎的是排放出來的污染物有沒有減量,我剛剛已經有說明,從105年到113年它的排放量減少了76%,我們會繼續督促臺中市政府,對臺中所有的事業污染源或是移動污染源等等加強管制,主要是為了維護臺中市民的健康。
  • 邱委員鎮軍
    環境部設立的宗旨是為了維護國人的健康,保護生活品質,讓生態資源永續發展,同時要守護國人有乾淨的呼吸權。環境部存在的目的不是守護台電,如果身為環境部卻不守護環境和健康,乾脆就改名叫「護航部」,我覺得環境部要誠實一點、公平一點,好不好?
  • 沈次長志修
    報告委員,我們要守護國民健康,也要依法行政。
  • 邱委員鎮軍
    我們現在看Google map上面,網友為了紀念民進黨這幾年的最大成就就是把山林變成黑色海洋,特地把地名改成「滿滿的光電板──臺灣的價值世界奇觀綠色奇蹟」,你們阻止臺中市政府守護健康,但面對大樹和山光電開發案,高雄市政府讓山坡地光電毀山滅林,引發土石流的安全疑慮,面對種電毀林的問題,我都沒有看到環境部有聲音,請問貴部只在管縣市的空污,但面對執政縣市的問題直接就不管嗎?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光電如果是設在敏感地區的話,當然有一定的法規要依循,對於其他設置的地點,規模以下的當然就是依照各部會去管制……
  • 邱委員鎮軍
    它現在是規避環評,對不對?
  • 沈次長志修
    這個案子是不是請能源署署長來說明?
  • 邱委員鎮軍
    好。
  • 李代理署長君禮
    跟委員報告,環評目前已經修正,超過15公頃就要環評,不過這個案子是早期的開發案,它做水土保持的時候違反水土保持法,高雄市政府開罰7次,昨天高雄市政府就撤銷了它的開發許可,經濟部也在昨天同時撤銷了它的籌設許可。
  • 邱委員鎮軍
    那後續會怎麼樣?後續怎麼處理?
  • 李代理署長君禮
    關於後續,一個就是水保法,因為它現在違反的是水保法……
  • 邱委員鎮軍
    除了罰款,你們罰了然後呢?要恢復原狀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要恢復原狀,就是超出原來核准範圍外的要恢復原狀,它要拔除已經設置的部分。至於它另外有一個是違反水保法,這部分高雄市政府會依水保法處理,目前已經開罰7次,而且高雄市政府已經撤銷它的執照。
  • 邱委員鎮軍
    它當初應該是1公頃、1公頃申請,是吧?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沒有,當時內政部核准光電場面積51公頃,但是光電鋪設面積只核准21公頃,現在的整地違反水保法是它把這整個51公頃大概都快推平了。
  • 邱委員鎮軍
    環評法第十八條規定:「開發行為進行中及完成後使用時,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追蹤,並由主管機關監督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及審查結論之執行情形;必要時,得命開發單位定期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我的意思是說,沒有錯,當時的法令是許可的……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早期。
  • 邱委員鎮軍
    對,早期的,但是隨著時間一直在變,我們在後續追蹤認為它確實有影響的時候,是不是就要要求這些業者要做這些事情?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是的,環評是要做後續追蹤的。
  • 邱委員鎮軍
    好,我希望你們確實執行啦!好,謝謝。
  • 主席
    謝謝邱委員,謝謝次長及代理署長。
    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詢答。
  • 質詢:王委員育敏:10:1

  • 王委員育敏
    (10時1分)謝謝主席,請次長及能源署代理署長。
  • 主席
    請次長、李代理署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王委員育敏
    次長,今天環境部及能源署都有來,我要關心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場的情況,這個案場是超高強度開發,高達51公頃,而且這樣的山坡地其實有超過一半是四級坡,也就是它的坡度是30%到40%,所以它必須鏟平山頭、填平窪地,讓整個山谷可以放置太陽能板,這樣的毀林種電還可以稱為是綠電嗎?童子賢是總統府的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他說這種破壞植被、森林的方式產生能源,不應稱為綠能,因為這是「綠色不利」,我請教次長跟署長,你們同意這句話嗎?次長,作為環境部次長,你同意嗎?
  • 沈次長志修
    當然要依法,當然要依法,這個違法的話,就不是我們所……
  • 王委員育敏
    他是破壞環境!
  • 沈次長志修
    是,的確是這樣子。
  • 王委員育敏
    署長,你同意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是的,這是一個違法的案件,所以我們撤銷他的籌設許可,高雄市政府也取消他的開發。
  • 王委員育敏
    好,這個案子不在於它是一個違法的案件,接下來,我要讓大家看到這個始作俑者是誰。這一件事情是始於2020年9月,當時為了達到行政院院長蘇貞昌的6.5GW光電目標,經濟部所屬的自來水公司就去招標土地,所以現在大家看到的這一大片51公頃地是誰的?署長,你說,這塊地是誰的?
  • 李代理署長君禮
    自來水公司。
  • 王委員育敏
    自來水公司去招標的,所以是政府的經濟部所屬的自來水公司主動去招標土地,為什麼招標這麼大片的土地?為什麼?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招標是完全合法的,也是希望得標的廠商要合法合規去做,所以……
  • 王委員育敏
    合法的?
  • 李代理署長君禮
    這個程序是沒有問題,但他後來違法了,所以才有處分。
  • 王委員育敏
    合法的?面積高達51公頃,我剛剛講過了,那裡的四級坡(坡度30%到40%)超過一半,所以造成的後果就是他必須砍平山頭才有可能種電。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報告委員,整個基地的面積是51公頃,但是當時並不是全部核准種電,所以他才有今天違規的這個事實。
  • 王委員育敏
    我再問你,當時他可以申請的裝置容量是多少?署長,你說。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是,我們……
  • 王委員育敏
    我就看你們要說謊到什麼時候!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不是,我們這個有資料,是25……
  • 王委員育敏
    你的裝置容量高達多少?他的是51公頃喔!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是。
  • 王委員育敏
    你的裝置容量是不是70MW?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沒有,那是……
  • 王委員育敏
    如果70MW,是不是要開發高達超過40公頃以上的土地?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不是這樣子,我們核准鋪設的面積是21公頃,他現在超過了,他有兩個,一個是……
  • 王委員育敏
    你總共只核准21公頃?
  • 李代理署長君禮
    設置太陽光電,對。
  • 王委員育敏
    那為什麼會通過51公頃的山坡地開發?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整個土地面積是51公頃,但當時沒有核准他全部……
  • 王委員育敏
    那他現在超出多少?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他現在開發的範圍已經超出我們核准的範圍,所以我們做兩個……
  • 王委員育敏
    他超出幾公頃?請告訴大家。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因為他現在還沒有,他現在違反的其實是……
  • 王委員育敏
    他現在開發幾公頃?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他整地的範圍已經超過21公頃了,所以……
  • 王委員育敏
    多少?
  • 李代理署長君禮
    這個可能要問高雄市政府,因為他現在是在整地,還沒有設置。
  • 王委員育敏
    你到現在還沒有掌握?媒體講的好像只超出2公頃,是不是?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我們會跟高雄市政府……因為現在有兩個部分,他還沒有設置……
  • 王委員育敏
    你們會跟高雄市政府……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合作。
  • 王委員育敏
    我今天要告訴大家的就是,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叫做經濟部,經濟部要求自來水公司標租土地……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報告委員,不是,我們是要他……
  • 王委員育敏
    2022年12月21號內政部許可開發,所以他是有經過合法程序的,2022年12月21號的公文都在這邊,內政部行文給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也很配合,12月21號發文,12月29號高雄市政府就公告了。為什麼當時你們在審理程序的過程當中,沒有人去質疑這個四級坡占比高達53%的土地真的適合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報告委員……
  • 王委員育敏
    你們在這個過程當中好好審理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這個程序是沒有問題的,這是山坡地開發,所以他要做水土保持,他也送了水土保持計畫,今天這個案的問題是他沒有依照他的計畫來執行,所以才會開罰,高雄市政府開罰過7次,我們也開罰過1次,罰150萬,要他恢復原狀,因為他都沒有改善,所以高雄市政府取消他的開發許可,我們也取消他的籌設許可……
  • 王委員育敏
    是因為這樣子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是,政府的核准程序是沒有問題的,是因為他違法。
  • 王委員育敏
    是因為這樣嗎?如果今天不是國民黨的議員跟立委帶隊去考察,媒體報的這麼大,請問這整個案子會這樣子終止嗎?高雄市政府會發聲嗎?經濟部會發聲嗎?自己回去看「上下游新聞市集」之前的報導,在5月份的時候,高雄市政府還說這個還要評估看看,就是沒有覺得這個業者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你們是有開罰,但是不覺得應該要終止,為什麼現在終止了?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報告委員,高雄市政府是有很認真在處理,它開罰了7次,因為業者一直沒有改善……
  • 王委員育敏
    你們也沒有要終止啊!你們只是開罰,不痛不癢,你們罰到目前的金額對照未來巨大的獲利根本就是不痛不癢,所以是什麼原因你們才會立刻終止?因為民意的反彈,輿論的壓力,你們現在才出手去廢止嘛!我今天要點出來的問題就是,當時為什麼會覺得這麼大規模51公頃的開發案可以呢?然後也都不用徵詢環境部的意見。環境部次長,從頭到尾,針對這個開發案,你們有被邀請過去表示一下意見嗎?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是早期的開發案,現在的環評有規定……
  • 王委員育敏
    多早期?這個是2022年12月29號高雄市政府才公告的,三年前是有多早期?
  • 李代理署長君禮
    當時不是因為土地面積,現在環保署已經修正,開發超過15公頃就要做……
  • 王委員育敏
    所以過去就是一個錯誤!政策的錯誤引領而造成這樣的後果,而這樣的代價是高雄市民要去承擔的,你根本回復不了!
    另外一個案子,我要繼續問的是,台糖嘉義東石案場的規模更大,毀林種電高達77公頃,如果按照你們現在的環評標準,只要位於政府核定補助或獎勵實施造林之土地,經能源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所以嘉義東石的鄉親已經起來抗議,這個案場要毀林種電高達77公頃,對當地的破壞非常的大,我就問你,這個案子要不要環評?新的辦法已經通過了,這個正在進行中的案子要不要終止?要不要比照高雄的案子停下來?
  • 李代理署長君禮
    這個我們會來評估,因為這個案子我們還沒有核准。剛才委員提到的這個法令上的規定,主要是過去規定的造林地是行政院核定的經濟林,本來經濟造林就是一定時間之後要砍伐再重新種植,但是我們會來評估,如果林相已經很好、形成生態的話,那我們就不會讓他去做了。
  • 王委員育敏
    我坦白講,經濟部的評估我們都不相信,我要求環境部次長表態。
    次長,像這個這麼大規模的、高達77公頃,在現行的環評裡面,你為什麼給經濟部能源主管機關一個尚方寶劍?就是只要是他們的造林土地,屬於國有土地、公有土地、國營事業土地或公營事業土地,能源主管機關只要同意就不在此限,就沒有你的角色,就把你們踢開了,這個合理嗎?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漏洞啊!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坦白講,剛剛高雄的那個案例就是自來水公司的土地,一樣也沒有環境部的角色,都是經濟部說了算,這樣子合理嗎?環境部現在升格之後,你的角色應該要展現出來吧?你覺得這一條是不是應該要再修,為什麼要給予能源主管機關這麼大的權限?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當時有特別提到因為整個國家的政策在推動綠能,經濟部也會嚴格的把關……
  • 王委員育敏
    沒有嚴格把關。
  • 沈次長志修
    我們是相信他要……
  • 王委員育敏
    不可以用相信,現在就是前面高雄的案例已經看出來了,由他一手主導的就是造成破壞環境的元兇,你們都沒有角色。這個部分我要求,環境部回去要重修整個環評的標準,要不然就是一個大漏洞。你什麼都交給經濟部,但經濟部是以衝綠色光電為第一目標,根本不顧環境正義,他就是努力往前衝,所以你可以看到高雄的光電廠這麼的離譜,就是因為他主導的嘛!那個源頭就是經濟部嘛!而這當中都看不到環境部的角色。部會之間是要發揮彼此各自的角色,然後共同去監督,結果我們沒有看到環境部的角色,所以這個我要求。
    第二個我的要求是,現行到底還有多少案場其實是有問題的,經濟部自己主導免環評,但是他可能還是存在一些環境影響評估的問題。署長,你能回答嗎?你現在自己去盤點你手上有多少案例,我剛剛已經講了一個,東石大規模要毀林種電的77公頃,這是一例,現在還有多少案例也是大規模的開發?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委員如果需要,我們可以來盤點,因為現在整個光電案,連屋頂型加起來……
  • 王委員育敏
    好,我要求你們盤點,要多久可以盤點出來送給委員會?
  • 李代理署長君禮
    我們大概一個月的時間盤點出來,那……
  • 王委員育敏
    好,一個月要盤點出來。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因為我們現在核准的案件大概有九萬多件,但大部分是屋頂型的,那我們會盤大型的地面型……
  • 王委員育敏
    這種毀林種電的,好不好?毀林種電,無論是造林或者是山坡地的,這種大規模開發一定要列出來
  • 李代理署長君禮
    好,就是在這個……
  • 王委員育敏
    然後我要求經濟部盤點出來之後,環境部要召開會議,你們要評估這當中有沒有涉及到跟高雄這個光電場案很像的。
  • 李代理署長君禮
    不會,跟委員報告,在人工造林地,我們一定是在林相不佳的地方才會做。雖然人工造林是經濟林,但是我們現在的政策是,如果已經形成一個生態了,那我們就不會去砍伐了,一定是在林相不佳的地方,所以我們會跟農委會來檢討什麼叫做林相不佳的地方,才會來利用。
  • 王委員育敏
    好。我們現在在發展綠能,發展綠能是一件好事,但是做過頭了、衝過頭了、不顧環境正義就是一件壞事。我們已經看到陸續的情況都出來了,包括漁電共生,最近大家也看到這個議題,只種電不養魚其實也造成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我要求環境部,這個部分你們的角色要出來。
    最後我再提醒環境部一點,剛剛提到中火的部分,次長,我希望你在表達上面要以一個環境部次長的高度來回答問題。你有沒有看過北高行真正的意見?他說空污防治是環境保護的重要項目,因為各地方地理環境、自然條件、社會發展狀況、產業結構等都不同,因此環境保護事項有因地制宜的必要,空污防治為臺中市地方自治範疇,臺中環保局裁處中火罰鍰並廢止許可證屬於地方自治事項,所以他要釐清的就是,這是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的地方自治事項,我覺得環境部就是自己跳進來,跳進來公親變事主,而且還要繼續上訴,我真的覺得這件事,你們到此為止吧!你們這樣干預地方政府執行空污防治作業,你們這樣子根本就違反了環境部基本的職責所在。針對這個部分,我認為環境部失職,你們應該去支持臺中市環保局,對於任何的空污可以嚴格查緝,而不是出來阻擋他們要裁罰過度燃煤,這樣的情況你們還要出來阻止,我覺得環境部是做錯了。好,以上,謝謝。
  • 主席
    好,謝謝。
    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詢答。涂委員詢答完,我們就先休息10分鐘,謝謝。
  • 質詢:涂委員權吉:10:15

  • 涂委員權吉
    (10時15分)謝謝主席,我要請次長。
  • 主席
    來,請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涂委員權吉
    次長好。今天我們先來關心一下,環境部在5月初有成立一個資源循環新創產業聯盟,這也是延續去年8+N資源循環聯盟,請問一下這兩個聯盟的差別在哪裡?去年成立的跟今年成立的差別在哪裡?
  • 沈次長志修
    我請副署長說明一下。
  • 林副署長健三
    跟委員報告一下,兩者的成員不一樣,它的目的也不大一樣。
  • 涂委員權吉
    成員不一樣,目的也不同?
  • 林副署長健三
    是。
  • 涂委員權吉
    那我想請問一下,在這個聯盟成立之前,有公開報名的資訊嗎?
  • 林副署長健三
    是,我們是有一個公開的資訊,然後請各個產業別……
  • 涂委員權吉
    在哪裡?在哪裡?
  • 林副署長健三
    產業別的話,在網路上有進行公告。
  • 涂委員權吉
    在網路上?
  • 林副署長健三
    是。
  • 涂委員權吉
    那可能宣傳不夠,因為我們也找不到這個公開的資訊,你是在環境部……
  • 林副署長健三
    我們循環署的網路。
  • 涂委員權吉
    循環署的網路?
  • 林副署長健三
    是。
  • 涂委員權吉
    因為有一些產業有一些質疑,沒關係,先問一下。要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入選?有限制規模、大小還是資本額嗎?
  • 林副署長健三
    基本上是沒有,沒有這個。
  • 涂委員權吉
    都沒有限制?
  • 林副署長健三
    是,我們是用鼓勵的性質。
  • 涂委員權吉
    是鼓勵的性質?
  • 林副署長健三
    是。
  • 涂委員權吉
    我們現在收到很多產業反映,他們不知道有這一件事情,很多產業也希望能夠參加這個8+N的N,當然也希望跟公部門建立一些交流。我們希望在這一部分,往後公開報名遴選的資訊要盡量廣宣,因為很多是後來才知道,就覺得奇怪,怎麼環境部有做這個。產業都很想參加,居然都不知道有這個訊息。
  • 林副署長健三
    是,我們再來加強。
  • 涂委員權吉
    針對這一部分,希望以後宣傳要再多加強。
  • 林副署長健三
    是。
  • 涂委員權吉
    因為產業會覺得,這有一點好像不是很公開在做,這一部分你們再加強一下。
    針對非洲豬瘟的部分,我想請問一下,非洲豬瘟也是之前農業部加快廚餘養豬轉型最大的因素,因為非洲豬瘟才讓農業部推動廚餘養豬的轉型。107年非洲豬瘟入境之後,那時候農業部有查了一下,當時全國用廚餘養豬的有2,045家,那時候就發現有66場沒有廚餘蒸煮設備,全國只有三百多家蒸煮廚餘的方式達到環保署要求的標準。後來農業部也針對這一波提出了一些政策,包含自願退場補助,還有飼料差額補助,在補助飼料之後就規定10年內不能使用廚餘養豬。在110年10月政府也有公告200頭以下的豬場禁止使用廚餘飼養,200頭以上使用廚餘廢棄物須經直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從此小型豬農廚餘養豬就正式走入歷史。
    當然我講的這些是農業部的政策,跟環境部沒有關係,但是後來在去年8月27號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31次會議的時候,農業部部長陳駿季在會中就要求環境部環管署研議現有養豬場的蒸煮設施週邊裝設即時監控影像系統的可行性。我們查過目前有435間。請教一下次長,是不是有這個事情?
  • 沈次長志修
    有,的確是有。目前有要求飼養200頭以上的四百三十幾場裝設CCTV監控,而且飼料每天要在攝氏90度以上蒸煮一個小時,他們必須要把蒸煮的照片上傳,讓我們可以去管控。
  • 涂委員權吉
    據我們瞭解,今天下午環管署要召開廚餘養豬場裝設即時錄影監視系統的溝通諮商會議,是不是這樣?
  • 沈次長志修
    是,今天下午有一個會議。
  • 涂委員權吉
    據我們瞭解,研議規劃要求廚餘養豬農裝設以下這些設備變成強制規定,就是必須要有即時監測設備設置在指定的地點,監測廚餘運送車輛車牌等資訊,還有就是要有即時的溫度監測設備,設置在廚餘蒸煮中心位置,以上的監控資訊必須即時傳送到環保機關的監控系統平臺,是不是這樣?
  • 劉副署長瑞祥
    這個部分我們今天還在研議中,我們會找相關的行政機關還有業界,也會先做一個示範,可能在今年6月到下半年找一個場先示範,看看可不可行,如果各界都覺得可行的話,我們就會持續推動下去。
  • 涂委員權吉
    據我們瞭解,環境部針對剛剛講的這些設備,好像傾向要把它變成強制規定,是不是這樣?
  • 劉副署長瑞祥
    這還是要看我們的設備跟不跟得上,如果是即時追蹤系統的話,GPS是已經有的,主要是中心的蒸煮溫度能不能看得到、能不能即時反映這個溫度,我們現在也在找業界和養豬戶大家一起來討論;今天下午就會做一個比較深入的討論。
  • 涂委員權吉
    請問一下,之前我們沒有相關的管理規範嗎?
  • 劉副署長瑞祥
    我們之前有規範,但是沒有CCTV、沒有即時監測,都要靠稽查員到現場採證。
  • 涂委員權吉
    所以就是農業部認為環境部在這一部分的監管強度不足?
  • 劉副署長瑞祥
    它是建議如果能有更好的科學方法,我們可以共同投入非洲豬瘟的防治工作。
  • 涂委員權吉
    所以現在農業部針對這部分是希望能夠加強來做,是不是?
  • 劉副署長瑞祥
    是,他們希望能夠一起加強來做。
  • 涂委員權吉
    針對這一部分,我們瞭解,去年8月防疫中心會議決定並指定環境部必須研議豬農設置即時監測裝置,所以它現在要求監管的方式和強度,我請問一下,農業部是否有提供環境部針對監管手段必要性的說明或報告?農業部有提供嗎?
  • 劉副署長瑞祥
    這個部分倒是沒有,都是在會議上大家交換意見,我們也正在研議中。
  • 涂委員權吉
    所以農業部針對這一部分自己都沒有去做,為什麼一下子就要求環境部一定要實施?
  • 劉副署長瑞祥
    因為養豬廚餘的來源很多是家戶或事業所產生的廚餘廢棄物,所以這部分我們有責任來做部分的監控,基於部會一體,我們來協助共同防治非洲豬瘟。
  • 涂委員權吉
    我覺得農業部自己針對監管手段必要性的說明和報告都沒有去做,現在就要求環境部要去做,難怪現在很多豬農反映,據他們說,這個做法非常繁瑣,最主要是會大幅加重他們的成本。當然,他們說之前因為非洲豬瘟,廚餘全部轉型,就已經有很多豬農被滅了,如果現在再這樣做,根本就有再次消滅豬農之嫌!
  • 劉副署長瑞祥
    我們會蒐集各界的意見、達到共識,確實可行之後才會落實推動。
  • 涂委員權吉
    農業部自己應該之前就要有完善的研究,等到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再來實施,這樣是不是才比較正確?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因為今天農業部沒有代表在場……
  • 涂委員權吉
    對啊!我現在的意思就是,農業部自己該做的沒有做,環境部就去配合,這很奇怪啊!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
  • 涂委員權吉
    他們沒有一個手段、必要性的完整報告給你……
  • 沈次長志修
    對、對、對……
  • 涂委員權吉
    就要求你們環境部去做。環境部沒有看到這個報告,現在就去配合,難怪豬農會認為你們沒有完整的研究數據,就貿然要求豬農設置這些即時監測的設備!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針對非洲豬瘟的防治,採用高溫蒸煮和即時回傳的方式,執行成效其實是好的,也達到管控效果了。過去廚餘桶在路邊隨意擺設,怕人家會丟入肉食類的廚餘,這個部分也都把它移除了,所以加強巡檢以及各養豬場配合,這些都做到了,因此現在非洲豬瘟在臺灣是絕跡的。至於這樣的強度為什麼還要再加強,可能農業部必須和養豬場這邊好好溝通,這樣做可能會增加成本,當然也會造成一些不方便,但是對我們稽查管制來講,是比較方便的,所以這個部分請容許我們今天下午跟農業部開會的時候,再把委員關心的事情一併納入討論。
  • 涂委員權吉
    對啊!本席今天會提這件事情,就是因為你們下午要開會,而且據他們瞭解,你們好像準備要強制規定,所以我才會說,農業部針對這些手段的報告和說明都沒有去完善。當然,針對非洲豬瘟,除了豬農和本席,我相信一般民眾也都希望把相關的防疫工作做好,這不只是大家希望的,也是我們要求的,但是現在豬農認為,養豬場在廚餘管理之前,其實前面就有邊境管制,針對非洲豬瘟,肉品的邊境管制是第一關,在進入養豬場之前,還有一個渠道管制,就是廚餘進入回收場之前的運送過程,所以不能說前面幾個階段沒有去做,全部加重在後面的豬農身上。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不會!前面各個關卡,各相關部會都各司其職在做這件事情,我們只是希望確保這件事情不要有破口,不然整個防疫體制就破功了;是這樣的原因。這樣做當然會造成成本的增加等等,這個部分我們下午開會的時候再看看怎麼樣來討論。
  • 涂委員權吉
    非洲豬瘟的防疫工作能做得完善當然是最好,所以我們剛剛有講,前面在進場之前有一個邊境管制,還有一個渠道的管制,第三關才是進入養豬場之後廚餘蒸煮的部分,豬農擔心的是,現在好像把所有的責任都加諸他們身上……
  • 沈次長志修
    沒有,不是這樣子啦!
  • 涂委員權吉
    我們也希望如果要去做,就要針對它的必要性有一個完整的報告,還有你今天要求他們去做,勢必會增加他們很多成本,那麼有沒有完整的配套和補助?不然這樣把所有的成本都加諸豬農身上,最後勢必還是反映在消費者身上啊!
  • 沈次長志修
    豬農是最後一個把關的,滴水不漏是我們最重要的終極目標,我們會好好地跟豬農溝通。謝謝委員。
  • 涂委員權吉
    我今天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希望你們下午開會討論的時候,針對這幾個部分,包括前面的邊境管制、渠道管制,再來才是第三個──豬農的蒸煮設備,是不是這三個地方都要去做,不能全部加諸豬農身上?而且你們今天要去做,相關配套和補助有想過嗎?全部的成本都加諸他們身上,勢必會反映在消費者身上,造成豬價上漲。這部分也希望環境部和農業部好好地研議。謝謝。
  • 主席
    謝謝涂委員,謝謝次長。現在休息10分鐘,謝謝。
    休息(10時28分)
    繼續開會(10時41分)
  • 主席
    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詢答。
  • 質詢:王委員正旭:10:41

  • 王委員正旭
    (10時41分)謝謝主席。麻煩沈次長。
  • 主席
    請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王委員正旭
    次長好。今天早上有聽您的口頭報告,知道針對今天的主題,希望空氣品質能夠符合歐盟的期待,從原來我們在監測的PM2.5,希望能夠有機會進展到PM0.1。早上也滿多委員都提到怎麼精進未來的監測,這個是很重要的,所以今天用三個相關的內容來跟次長討論,包括檢視PM2.5減量的成效跟區域的落差。第二個部分,PM0.1的監測是一個願景,從願景宣示到監測行動,如何能夠有效的縮短距離,這是第二部分。第三個部分,我們也了解其實空污對於人體的影響是滿明顯的,未來在管理空污跟溫管基金的部分,能不能夠研議也把醫學、公衛的代表納為重要的成員,包括衛福部是不是應該也是一個重要的主管機關?
    我們也知道環境部這幾年非常努力的希望能夠改善空污,也看到了具體的成果,目前已經能夠有效的從原來105年的20μg/m3減低到去年的12.8μg/m3,這個是非常明顯的成效,可是我們也知道其實還是存在著滿明顯的區域性差異,包括看到宜蘭、花東空氣品質都特別好,北部也還不錯,竹苗也都還可以,中部相對差一點,更不好的地方就是雲嘉南,雲嘉南的空品PM2.5濃度是17.4,高屏是17.0,未來我們也希望在113年到116年當中執行的空氣污染防制方案裡面,根據污染源做排放減量的占比可以再有效提高,包括不管是電力業、石化業、車輛機具、露天燃燒等等。現在是114年,113年到目前也執行了一年多,請問次長,目前有沒有比較明確的數據來支撐這樣的方案執行是能夠達到預期目標?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委員對於空污改善這個部分也能夠理解,其實全國都全面在改善當中,但是對於雲嘉南跟高屏的地區改善的結果,目前的確還是這個區域裡面比較高的。我們如果看過去這5年來,雲嘉南跟高屏其實減幅也都不小,雲嘉南大概減少了21%,高屏大概減少了14%,因為它目前的濃度還是比較高的,但是我們今天關心的PM0.1未必是這樣的結果。
  • 王委員正旭
    是。
  • 沈次長志修
    當然我們現在講的是PM2.5,我們就會針對PM2.5的產生源,提出移除解決的對策,所以雲嘉南跟高雄過去空氣污染物主要就是來自於工廠、移動污染源、逸散污染源,當然有時候也會受到一些境外的影響等等。我們事先知道或有一些預警的時候,會提醒工地或者是有一些排放源必須要降載等等,我們希望透過這些機制讓會超標的紅色警示站數能夠降低,我們做的大概是這些事情。但是我們仍然會朝著持續全國各區平均往下走的方式進行,所以才會訂出一個目標,要達到12、達到10、達到8、達到5,我們有分年的目標,當然必須要有一定的願景,我們知道要達到5,真的是很難,全球大概都要做到才有可能。
  • 王委員正旭
    我的用意是,因為我們有一定的目標,而且有一定的路徑,才有辦法達到最後的成果。
  • 沈次長志修
    是。
  • 王委員正旭
    當初從PM10變成PM2.5的過程也是非常努力,本來是預定到PM1,後來又提前到PM0.1這樣的訴求,如果我們有一定的路徑,未來跟隨這樣的路徑,機會就會相對高一點,我們希望透過這些討論,也提供次長一些參考。次長也是這方面的專家。
  • 沈次長志修
    謝謝委員,其實我們在去年底啟動了全國對空氣品質的許願,然後我們也蒐集了319則民眾對於空氣品質的祈禱或者願望,也因為這樣,我們擬了空品白皮書,在今年的5月16日就發布了。我們在6月12日到7月12日之間徵詢全國的意見,包括今天的質詢,委員給我們的意見,我們都會把它納入,就是未來10年臺灣的空氣品質到底要走到哪個方向,包括今天重要的主題就是超細懸浮微粒,一定會擺在這裡。
  • 王委員正旭
    對,超細懸浮微粒是0.1,這個定義是很清楚的。我今天看到教育部的報告裡面,其實也有提到關於校園設置綠牆的部分,這個對我來講,我覺得是非常有亮點的一個執行方案,我們看到108年到112年,環境部其實也執行過相關的計畫來做示範區的處理,不知道最後的成果是如何,我們也希望清淨空氣綠牆的計畫能夠有效,如果之前的試辦成果良好,因為不只是學校,尤其包括年長者,或者是相關比較需要長照的機構,如果能夠來設置的話,因為我們知道兩個年齡群,一個是兒童呼吸道的敏感度是高的,一個是長者或者長照的需求是高的,所以空氣綠牆計畫能夠再有效的處理,希望它能夠發揮這部分的效應,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計畫在推行?
  • 沈次長志修
    是,因為我們很關心中部,包括南部,過去在中部跟南部的幾所學校裡面,我們都有綠牆的計畫在進行,其實效果是好的,包括當時我們在雲林有導入所謂的新風系統等等,重點就是希望改善在教室裡面的這些小朋友們、學生們的空氣品質,我們透過這樣的方式,現在是不是進一步把它擴展到像長照機構等等我們把這個部分納入研議,等於是委員今天也許了一個願,我們把它放進來。
  • 王委員正旭
    好,上了我們的許願池。
  • 沈次長志修
    是,我們都會把它列入。
  • 王委員正旭
    好,謝謝次長。針對PM對健康的影響,大家都很清楚,這個跟顆粒的大小有非常密切的關係,我自己本身是來自醫界,對健康的維護也特別敏感。我們知道PM10對呼吸道的刺激,主要是針對比較黏膜表層會明顯的影響到引起氣喘跟支氣管疾病;如果是PM2.5,容易引起肺部發炎,還有慢性阻塞性的肺病為主;如果是PM1的話,就會比較深入到肺部裡面加劇呼吸道的問題,導致全身性的發炎;如果是PM0.1的話,可能更危險,這個可以理解,那麼超微細的顆粒會穿越細胞的屏障,進入到全身的血液循環,影響到大腦、肝臟跟腎臟等等的,這個就是目前我們所擔心未來對健康的影響,當然這個驗證需要持續的透過這些醫學研究,讓民眾可以更理解PM0.1的影響,今天我們也看到PM0.1納入空品政策的白皮書裡面,這就是我們看到白皮書。不過跟次長報告一下,其實這裡面是有提到超懸浮微粒,可是都沒有提到PM0.1,可能當初在編這個白皮書的時候,還沒有把PM0.1想要設定的部分編列進去,這可能到時候再麻煩部裡面來精進。
  • 沈次長志修
    因為我們過去都是到PM2.5,我們那個時候是把PM1放進來了,現在大家談的都是PM0.1,這個一定會是我們未來的重點。
  • 王委員正旭
    對,所以那個重點就變成要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我們如何能夠啟動科學模式的推估就變得非常、非常的重要,任何事情的進步一定要有科學的依據,我們也知道之前在PM2.5的部分是透過AERMOD本土化的模式來建構,了解、知道PM2.5有26%來自於逸散源、47%來自境外傳輸等等,在未來我們啟動PM0.1研究的過程當中,我還是希望有科學模式的推估。針對這項推估將來會怎麼執行,可能還會請次長來進一步報告。
    除此以外,目前的全國空氣品質指標裡面還沒有PM0.1這個項次,當然是因為還沒有好的模型或者是政策方案……
  • 沈次長志修
    是,現在還沒有一致的標準。
  • 王委員正旭
    不知道什麼時候這個指標有機會把PM0.1也放進來?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歐盟也是去年11月才要求會員國在兩年之內要設置監測站。關於監測站的密度,現在大家都在談我們是不是要增加一些站、每縣市都要設等等。其實歐盟是人口每一千萬人才需要設一站,如果以這個為標準,臺灣設3站就好。但是我們當然不會這樣,開始設監測站、取得監測數據有助於做研究,做研究之後,就要找出污染的成因、來源,再擬定政策予以管制,但目前歐盟或世界衛生組織也都沒有做任何管制標準的建議,只是在指引裡提醒大家要注意PM0.1。其實目前臺灣很多單位,包含學界與健康組織,已經開始關心這個問題。環境部也把它納進來了,我們在102年就已經跟臺大環工所蕭老師進行一項計畫,一直持續著。除了臺北之外,在臺中、高雄,我們也都會加強資料的監測跟蒐集,接下來就會擬定政策執行。
  • 王委員正旭
    好,如果將來全國空氣品質指標把PM0.1也納進來的話,我想就是走在世界最前端了,也能讓民眾了解PM0.1真的會影響體內、更知道怎麼保障自己的健康,尤其是呼吸道,也包括全身防護。
    最後一個部分就是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管理會如何把醫學跟公衛領域代表也納進來。其實我之前也跟彭部長討論過這個問題,期待能夠讓相關代表在管理會裡發揮作用,部長那時候也認為的確有這個需要,在管理會代表更多元的同時,也希望發揮作用。我們也知道,目前管理會裡面有不同代表,包括目前的委員設計了17到23人,其中有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跟民間團體,可是很湊巧,之前好像沒有確認醫療或公衛部分與未來環境、尤其是空污影響造成的疾病或對公共衛生帶來的衝擊之間如何關聯,所以並沒有把相關專家學者納為委員之一,這部分也要麻煩您,是不是有機會請部長或次長考量?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這次空污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之後,我們已經準備新聘,現在已經有了,是一位臺大公衛的教授。未來也一定會再納入,不一定是他,但一定會有公衛領域或醫療領域的學者專家在裡面。謝謝委員的提醒。
  • 王委員正旭
    好。在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第八款有談到氣候變遷調適之協調、研擬跟推動事項,這些都需要相關專家或學者一起努力。我們也知道衛福部針對因應氣候變遷出了政策白皮書,基本上,如果這些重要的委員代表都能納入這個基金會的話,相信就能夠讓整體處理更為周全。以上就麻煩部裡面參考,謝謝。
  • 沈次長志修
    是。
  • 主席
    謝謝王委員、謝謝次長。
    接下來請黃秀芳委員詢答。
  • 質詢:黃委員秀芳:10:57

  • 黃委員秀芳
    (10時57分)謝謝主席,我請次長。
  • 主席
    請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黃委員秀芳
    次長好。今天大家關心的就是空氣當中的細懸浮微粒或超細懸浮微粒,我想請教的是環境部在2024年跟教育部舉辦過第五屆空品競賽,其中中央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生構思、創新出機車煞車集塵系統。其實臺灣有很多人騎摩托車或開車,如果這樣的機車煞車集塵系統可以市場化,未來可能可以改善機車煞車時產生超細懸浮微粒的情況。當時次長也有參加嘛?
  • 沈次長志修
    我頒獎。
  • 黃委員秀芳
    對,你頒獎,而且也特別提到這個好像也不錯,會協助讓它市場化。針對這個部分、也就是未來可能用在機車上,我覺得應該也有些市場,那我想請教次長,你對這部分有什麼樣的想法?
  • 沈次長志修
    謝謝委員的質詢。在我們的空品白皮書裡其實也提到,除了汽機車的排氣要管制之外,非尾氣排放─它是因為煞車或輪胎在地面磨損造成揚起的粉塵,也是我們必須特別關注的議題,也顯示我們已經進階到未來十年空品這樣的方向。在那天的頒獎典禮之後,其實也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覺得這是很好的研究,後續應該值得推廣或媒合。據我了解,後來我們也跟團隊討論過,了解他們的想法,因為目前沒有車廠或者是有人願意投入這樣的經費讓它可以量化,我們再來看後續怎麼樣可以應用,我想應用是蠻好的,可是如果沒有人要採用的話就很可惜。
  • 黃委員秀芳
    其實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我會覺得這一個學生團隊願意去研發這樣的東西出來,其實就符合現在非排氣出來的細懸浮微粒,如果它可以收集,而且相關經費預算又不是很高的話,我覺得應該可以推動到機車上面,也就是未來這個法訂定之後,如果要處理這種非排氣出來的細懸浮微粒,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所以我們也希望環境部能夠去協助,未來我們希望能夠收集這樣子的粉塵,我覺得這如果可以大量運用在機車上面的話,我們的空氣品質應該可以改善,因為從臺北市的上下班時間,你看到整個馬路上或是橋上的機車真的非常多,甚至在其他都市地區,機車就是很多人代步的工具,如果要讓我們的空氣品質再更好的話,其實我覺得這應該也是改善的方式之一,所以我們希望環境部針對這部分應該也要去協助。
  • 沈次長志修
    黃委員,你剛剛的質詢也許了一個願望,我們會把它納進來,就跟王委員講的那個一樣。
  • 黃委員秀芳
    好。另外我想請教,目前針對非排氣出來的這種細懸浮微粒,譬如煞車皮或者是金屬粉塵之類的,你們有做這樣的管控嗎?有做這樣的監測嗎?
  • 沈次長志修
    針對非尾氣排放的部分,我們現在有納入空品白皮書裡面,所以我剛剛報告的時候也特別提到,未來環境部每半年會選定全國至少22處的空氣品質監測站,來執行空氣中的重金屬,包括鉛、鎘、汞、鎳、砷及戴奧辛的採樣檢測工作,藉此掌握粒狀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情況,我想這是未來十年我們在空氣品質管理上的重點。
  • 黃委員秀芳
    所以這是未來十年要做的工作?
  • 沈次長志修
    現在已經開始做這樣的事情了。
  • 黃委員秀芳
    你是說針對非車輛排放的部分你們已經開始做了嗎?還是還沒有?
  • 黃司長偉鳴
    跟委員報告,有關非尾氣部分的相關方法,雖然學術界有在進行,但是我們也需要再蒐集才能推動。因為非尾氣排放以後會散逸到空氣中,而空氣中的情況是民眾所關切的,其實我們現在已經有每半年擇定22個空氣品質監測站來進行相關的……
  • 黃委員秀芳
    所以現在已經開始做了?
  • 黃司長偉鳴
    對,但不是針對非尾氣,而是針對整個空氣中的情況。
  • 黃委員秀芳
    就是在整個空氣中,不一定是排氣,包括其他可能的狀況,你們已經開始試著在做?
  • 黃司長偉鳴
    是,我們已經每半年都有監測,目前監測的結果,相較於歐美國家的標準,我們目前都還遠低於那個標準。
  • 黃委員秀芳
    國人會覺得冬天的時候空氣品質不是那麼好,尤其是中部地區,一個可能是因為擴散不好,所以造成整個冬天的空氣不好。大家對我們的空氣品質也有所要求,所以剛剛部長有特別提到未來針對細懸浮微粒或是超細懸浮微粒的部分還要再加強監測,我知道歐盟可能明年就要開始實施。
  • 沈次長志修
    他們是希望所有會員國在兩年之內,也就是明年12月11號的時候開始進行監測,只有開始監測而已。
  • 黃委員秀芳
    那我們也是明年開始嗎?
  • 沈次長志修
    我們112年就已經在臺大那邊開始監測了,高雄是在113年結合NASA(美國太空總署)……至於臺中的部分,目前我們也要設站,在臺中大道跟西屯那邊會設站來監測。
  • 黃委員秀芳
    所以我們是走在歐盟的前面?
  • 沈次長志修
    等於是之前有學者關心到這個議題,然後我們就開始啟動了,未來這個部分當然也會跟衛福部密切合作。
  • 黃委員秀芳
    針對改善全國的空氣品質,其實本席剛剛提的那個部分,也就是研究團隊所研發出來收集粉塵的方式,我覺得這個應該可以去協助。
    另外,早上也有幾位委員特別提到有關光電的議題,我在這邊要跟次長提到,雖然現在能源多元,包括風電、光電、火力發電、水力發電等等,光電目前已經讓大家印象很差了,地方政府核准之後他們也許就違法亂開發,我覺得這一點是讓所有人……本來大家會覺得光電可能比較環保,現在想一想,如果他們是這樣子不按照規定、不按照正常程序的話,其實會讓所有國人對於光電的印象非常差。針對高雄這一件,環境部應該也有所了解,未來針對相關的光電開發,我覺得中央跟地方政府應該也要負起責任,而不是核准之後就放手不管,如果業者不按照圖面或是不按照規定去開發的話,我覺得應該要有更嚴厲的罰則,甚至未來就不能讓這家公司有任何的開發行為,是不是請次長回復一下?
  • 沈次長志修
    謝謝,其實在環評的規定裡面已經有寫了,就是說如果經過經濟部同意的時候……但我覺得經濟部同意應該是要有條件的,所以我剛剛也跟署長詢問及了解,對於使用的條件它是有一些審查的機制,未來怎麼樣去加強與落實,避免像這樣對環境的危害,本來是要創造綠能的,結果它先把環境破壞了,這樣就不是我們要追求的方向。
  • 黃委員秀芳
    沒錯,所以我覺得如果違規的話,應該要有更重的罰則,也希望中央跟地方針對這一部分,就像剛剛次長講的,我們是希望創造綠能,而不是因為要創造綠能,結果反而去破壞整個環境,這是我們不樂見的。
  • 沈次長志修
    謝謝委員。
  • 黃委員秀芳
    謝謝。
  •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
    謝謝黃秀芳委員發言、謝謝次長。
    下一位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 質詢:林委員淑芬:11:8

  • 林委員淑芬
    (11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次長。
  • 主席
    有請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林委員淑芬
    次長,你們的部長出國嘛!
  • 沈次長志修
    公務行程。
  • 林委員淑芬
    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十九條以及環境部公布的子法內容,現在企業只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而且獲得你們的核定之後,他們的碳費費率可以享受打到一折,甚至打到骨折的最惠費率,如果企業選擇對齊國際的SBT削減率,碳費一噸是50元;如果是對齊我國的NDC國家自訂貢獻技術標竿,一噸是100元;更關鍵的是,高碳洩漏風險行業還可以適用排放量調整係數,就是我剛才講的打一折、打到骨折,使最終實際繳納的碳費降到一噸只要10元或是20元,對企業來講,這是非常非常非常的便宜,但是他要申請自主減量的時候,必須填寫四個表格、四種資料,第一個是事業的基本資料,第二個是指定目標計畫,第三個是減量的措施規劃,第四個是年度指定的目標和查核點的規劃。以上是個別企業申報自主減量要填寫的4項資料,對不對?如果是共同申請模式,要額外再填寫哪一種資料?
  • 沈次長志修
    可以請蔡署長說明嗎?
  • 林委員淑芬
    你不知道,你是不是主管這個的?
  • 沈次長志修
    我不是督導這個業務的。
  • 林委員淑芬
    好,那沒關係,你不用說明,我跟你報告就好了。
  • 沈次長志修
    不敢。
  • 林委員淑芬
    同一個法人下屬事業加總排放量的資料表,計算各年度預估排放量及加總排放量,署長,對吧?是吧?
  • 蔡署長玲儀
    是。
  • 林委員淑芬
    可是我現在要談的是,你們這種自主減量計畫的資訊公開卻做得很爛。署長,你要知道,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課題,當一個計畫可以為企業帶來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碳費減免的時候,其內容的嚴謹性、真實性及可執行性要受到最嚴格的公共檢視,而我現在討論的就是你們怎麼樣讓這份公共檢視的公開透明給打折了,所以我要問你們,自主減量計畫為企業省掉數千萬、上億元,你知道數千萬、上億元的意思何在嗎?就是這本來是企業的經營成本,你讓它省掉了這些費率,它就可以把成本給外部化,它到底是要用在真的實質減碳,或者是丟給社會,讓成本外部化,去擴大公司的利潤?這是兩件事,所以你們的制度設計是動見觀瞻,我今天就要請教,你們的自主減量計畫制度從誘因的設計到監督的機制,到底是在鼓勵實質的減碳,還是制度性地偷渡、鼓勵投機漂綠、玩假的?
    次長,你不知道不要緊,署長在。署長,資訊公開非常不足,因為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講到:「中央主管機關得定期將前項核定事項公開……」,為什麼是「得」?跟國際比起來,它的碳費已經非常非常便宜了,還可以從一噸50元、100元,打折打到骨折,剩下10元、20元,然後它到底做了什麼自主減量,你們不強制要求公開,而且公開的項目還設限。一般的個別企業申報必須公開包括計畫邊界、目標年指定目標及年度指定目標、執行期間、優惠費率的級別、核定之減量措施及查核方式,同時,如果是個別事業,事業須同時達到各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和逐年減量措施執行的進度都要標示出來,才可以有所謂的優惠費率。也就是說,他們要把到底設定多少目標、執行這個目標的進度怎麼樣給我們看了、核定了,瞭解他們有沒有在做,這樣才可以適用優惠費率。
    然後在資訊公開的設計上,你們的個別申請跟共同申請就不一樣了。通常共同申請的企業規模大過於個別企業申請的規模,共同申請是大企業裡面下屬的所有事業全部加總,一起申報、一起申請,在這裡面只需要公開查核總排放量,如果沒有達到查核的總排放量時,才會進一步查核各子公司的年度指定目標。在資訊公開機制的設計上,個別企業的申報跟共同申請的法人之間差太多、太離譜,單一企業獨立申請的時候,所有資料都要公開,但是多個事業、子公司合在母公司一起共同申請的時候,只需要揭露那個年度指定的目標加總,而不需要公開具體的減量措施,也不需要公開查核的方式,導致在共同申請的模式下,揭露資訊的透明度相當低,影響了政策的公平性及成效。署長,你有什麼講法?
  • 蔡署長玲儀
    跟委員報告,只要是我們碳費徵收對象的工廠,其所提的自主減量計畫就必須按照剛剛委員提到的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七條來做資訊公開……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在說什麼?我現在說的重點是,個別企業申請跟共同申請為什麼資訊公開透明的內容差這麼多?我們知道個別企業的自主減量其實相對於共同申請的模式,共同申請模式的企業是多大規模、多大的財團,結果其資訊公開不透明,被課責的公共公開資訊、接受檢視的項目這麼少,這樣掩護大企業、大財團,我現在講的是這樣。
  • 蔡署長玲儀
    不會……
  • 林委員淑芬
    什麼不會?
  • 蔡署長玲儀
    這個共同申請,我們還是會要求它底下每一個廠要提出來的這些資訊……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講的是的公開給大家看,不是你要求啦!我當然知道它申請的時候,資料統統都要給你們檢視,我現在講的是人民要看、公民要檢視!動輒給他們省下幾千萬、上億元繳交的碳費,不用交給全國人民一起來檢視嗎?它的核心目標是鼓勵企業自主減碳,而不是只有被動地繳納少一點的碳費。所以享有優惠碳費的時候,除了政府要建立嚴格的審查機制,確保減碳行動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以外,不是在變相地減輕企業負擔、削弱政策的效果,我們要的是公開透明、資訊揭露,我在問你資訊揭露的問題。
  • 蔡署長玲儀
    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進行的進度是正在受理這些自主減量計畫的審查,接下來審查之後的資訊公開,我想不管是共同申請或者是個別提出來的申請,我們都會用同樣的方式來做資訊公開。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問你,作為一個署長,個別申請跟共同申請所需要揭露的所有內容都會完全一致、一模一樣嗎?
  • 蔡署長玲儀
    是,我們接下來會用這樣的方式辦理……
  • 林委員淑芬
    目前沒有看到喔。
  • 蔡署長玲儀
    因為我們現在正在做受理審查的工作……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要看到的是,他們的指定目標、基準年安全廠排放計算、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計算、全廠排放活動數據、減量措施成效說明、減量措施預算經費、目標年溫室氣體逐年排放量、執行進度、查核點的規劃統統會公開嗎?
  • 蔡署長玲儀
    我們對共同申請跟個別申請的資訊公開要求會是一樣的。
  • 林委員淑芬
    資訊公開一樣是我講的剛才那些全部嗎?還是一樣地精簡?
  • 蔡署長玲儀
    我們現在的資訊公開一定是按照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七條來辦理。
  • 林委員淑芬
    你的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第七條怎麼講?計畫邊界、目標年指定目標及年度指定目標、執行期間、優惠費率級別、核定之減量措施及查核方式,統統都會公開嗎?全部嗎?
  • 蔡署長玲儀
    我們目前是按照這個條文來做規劃,會公開在自主減量計畫的網站……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假設你會不會全部都公開,你不要講那些有的沒有的……
  • 蔡署長玲儀
    會按照這個規定來做公開。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跟你講,自主減量計畫的資訊完全揭露、公開,也可以避免企業漂綠,讓社會大眾檢視企業的減碳承諾是否真實可信,不然它承諾這樣,但是資訊沒有公開給大家看,只有你們內部看得到,我們都看不到,誰知道到底給它減的成本是用來實質減碳了,還是去擴大公司的利潤累積;是為了賺更多的錢,還是真正投入到實質的減碳裡面?我們為什麼要求公開,你知道嗎?是為了幫你們政府,有助於提高企業對外負責的壓力,讓減排的承諾具體化,而且揭露自主減量計畫有助於機構投資人掌握企業的碳排放情況、減量的策略及目標、執行進度,強化企業影響力,你知道在這種自主減量計畫當中,企業需要計算個別減量措施及其對應的預估年削減量,而且加總計算出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這些資訊可以評估不同產業的技術可行性和減排的能力,要作為未來計算各排放源排放總量的基礎,進而制定合理的逐年總量減排路徑。所以你省下這筆巨額的碳費,是真的要挹注到實質的減碳行動上面,而不是讓企業財報上的利潤不斷累積。所以署長,在制度設計上,絕對不能允許共同申請的資訊揭露標準低於單一企業的申請,民間團體已經很明確地跟你們講,要公開每年的執行報告、個別減量措施的預估年削減量,還有減量措施預算經費表等相關資訊,署長,你這裡到底有沒有辦法?我剛剛講的每年的執行報告、個別減量的預估年削減量還有減量措施預算經費表,建置一個公開、透明、可供全民檢視的自主減量計畫申報平臺給大家看,可以嗎?
  • 蔡署長玲儀
    是,這個我們本來在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就有規定要公開……
  • 林委員淑芬
    沒有,我現在告訴你本來是「政府『得』」。
  • 蔡署長玲儀
    對,在這個條文裡面得公開的這些項目,我們都會公開。
  • 林委員淑芬
    我現在要問你的是每年的執行報告會公開嗎?
  • 蔡署長玲儀
    會。
  • 林委員淑芬
    共同申請喔!
  • 蔡署長玲儀
    是。
  • 林委員淑芬
    個別減量措施的預估年削減量會公開嗎?
  • 蔡署長玲儀
    會公開。
  • 林委員淑芬
    減量措施的預算經費表會公開嗎?
  • 蔡署長玲儀
    會。
  • 林委員淑芬
    我希望全部都公開,因為公開資訊有助於讓大企業的投資者、股票上市公司的投資者、消費者都可以評估企業低碳轉型或清潔製程導入的速度和方向,並判斷其是否符合政策目標,作為投資及消費這家大企業的依據,建立起人民對它的信任,且再生能源使用率提升或燃煤鍋爐淘汰進度這些資訊都攸關到企業減碳的績效,並且也影響到一般民眾的健康權益,所以這個很重要。這麼少,1噸10塊、20塊的碳費,一間公司省了好幾千萬、好幾億的稅金費率,到底有沒有真的在做減排?我們要檢視,不是只有政府在檢視,我們人民也要檢視。
    所以今天我先談到這裡,公開透明,這是引進公民監督,進而減少政府的壓力,大家一起幫你看,監督企業這件事情不只是施壓於政府而已,壓力全民都扛著,大家一起看,減輕政府的壓力,有效嗎?有啊,所以我們絕對不允許將經營成本丟給社會,然後它不減排,只把稅金省起來,他們的盈餘分得更多,我們不能接受,這樣子可以嗎?署長。
  • 蔡署長玲儀
    是,我們會……
  • 林委員淑芬
    你們什麼時候要公告他們共同申請的模式所有應該公開的細項,你們什麼時候要公告?
  • 蔡署長玲儀
    我們應該在年底吧,因為現在正在進行這些資料的審查,資訊公開網站的作法我們會在年底前公告。
  • 林委員淑芬
    你們資料的審查其實是停留在20世紀,我就不講了,因為是下一個要質詢的問題,但時間有限,我是要告訴你,依據第七條,得將自主減碳計畫應核定事項定期公開,你們全部的應公開事項,這個部分你說年底會公開?
  • 蔡署長玲儀
    是。
  • 林委員淑芬
    好,那我們就等著看,謝謝。
  • 蔡署長玲儀
    謝謝委員。
  • 主席
    謝謝林淑芬委員的發言,也謝謝次長跟署長的答詢。
    下一位請我們的召委劉建國委員發言。
  • 質詢:劉委員建國:11:25

  • 劉委員建國
    (11時25分)謝謝主席,有請次長還有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
  • 主席
    有請次長、司長。
  • 劉委員建國
    首先我先感謝沈次長還有彭部長,針對主席今天所排的PM0.1相關議題有公開地做一些正向的回應,預計要來設兩站的PM0.1監測站,甚至還有相關一些比較積極的回應,不過我還是覺得可以再更具體一點,因為過去從PM10一直到PM2.5,我們縮到的範疇是對人體更有危害的細懸浮微粒PM2.5,這部分當時也有很多民間的朋友透過影片、透過記者會、透過很多的方式,到最後政府來重視,剛剛次長的報告裡面也有提到,PM10、PM2.5也都有明顯的下降趨勢,所以這部分我們必須要給環境部一定程度的肯定,當然也有相關部會機關來配合,包含過去教育部的空品旗等等諸如此類,我想政府是一致來面對這件事情,共同分工來做處理;一樣,現在我們面對到PM0.1,可能要更積極、速度更快,因為從PM10到PM0.1是將近差了100倍,也就是超細懸浮微粒,王正旭委員有醫療背景,剛剛他也特別提出這對人體的危害更深層、更加劇,當然也必須要有相關依據來進行整個施政應變的處理方式。
    所以我要特別提醒環境部,我們不要再以過去剛面對到社會輿論重視PM2.5的情況之下,當時說因為還沒有得到正確數據,所以還必須要等蒐集到一定的完整程度之後才來做,這有時候會為時已晚,一個民主進步國家不應該有這樣的態度。現在包括歐盟及世界衛生組織都有特別提到PM0.1,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可以讓我們公部門動得更快,蒐集的速度更快、數據更多,甚至我們可以超前部署來維護國人的身體健康?畢竟我是從6月10日,包含昨天也有醫界先進、包含王正旭委員大家都非常關心,醫界從維護國人健康的角度,看到這種空氣的危害,PM0.1是叫做超細懸浮微粒,有更深層的對身體的危害,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的速度可能……不敢講說有到100倍,但是確實從PM10對照PM2.5,對照現在PM0.1,我們的速度可能真的要更快一些,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過去我們要治理沙塵暴的時候,這叫做百年風吹砂,很多人也覺得這是不可能改變的事情,因為整個河川的流向,因上游集集攔河堰破壞了整體水流的生態,大家也覺得這件事情很難去改善,但是最終、最終,我們從106年看到超過好幾天的1,000微克/立方米的情況之下,最終也是我們現在的總統、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講的一句讓大家非常感動,又配合公部門積極的處理,所以我們從過去東北季風來臨時將近有60天空氣品質非常惡劣的情況,限縮到2天,甚至去年度有3次的颱風,破壞了原有的這些工法,還可以縮在13天左右,這代表只是要不要做而已。再來一點就是,當時賴院長有特別強調:只要政府願意做,經費無上限!有這樣的一個魄力跟決心,我想很多事情都可以去克服、改善。
    所以我現在就要請教次長,現在全國所有的空品站,地方先不算,就你們環境部轄管的空品站,固定跟移動的總共有幾站?
  • 沈次長志修
    我們有78座監測站,這是中央的。
  • 劉委員建國
    好,78座監測站,那固定式幾站、移動式幾站?
  • 沈次長志修
    移動車的部分我們有……我請監測司。
  • 劉委員建國
    好,沒關係。
  • 張司長順欽
    跟委員報告,關於監測車的部分,一般的監測車就跟監測站一樣,是12臺,另外有光化學的監測車……
  • 劉委員建國
    這個是移動的空品站,對不對?
  • 張司長順欽
    對。
  • 劉委員建國
    那78座測固定污染源跟測移動污染源的比例是怎麼樣?
  • 張司長順欽
    跟委員報告,其實分類上面我們是以人體暴露的角度來分類,所以一般監測站就是針對人體暴露、人口比較多的地方設置,這是56個站,大部分都是這種站;交通的站比較少,目前是6個站;另外,工業站目前是2個站、國家公園站有2個、還有背景站3個。
  • 劉委員建國
    依照人口數去設固定的空品站,對不對?所以有56個,然後其他工業區等等諸如此類,對不對?而交通監測站的設置根據是什麼?一個按照人口,一個是不是按照車輛?
  • 張司長順欽
    車流量的密度……
  • 劉委員建國
    車流量的密度,對不對?所以車流量的密度隨著車輛的增加,它的密度也應該會相對增加,邏輯上應該是這樣,對不對?
  • 張司長順欽
    是。
  • 劉委員建國
    那人口數增加,你的空品站也會隨著增加,對不對、沒有錯嘛?
  • 張司長順欽
    如果從空污的角度,人口增加除了排放增加之外,就空間來看的話,我不可能隨著人口數增加,測站就無上限一直上升,房子會往上長……
  • 劉委員建國
    你不用講到極端,你講那個極端就不對了!是說隨著人口的增加,基本上空品站的布建還是要相對增加,這是一定比例。當然在設置空間有限的情況之下,你還是要想辦法去克服,但不是無限上升到極致,也不可能嘛,對不對?但是我要提醒次長,2021年開始是生不如死的人口結構快速轉變,所以有很多地方縣市的人口快速下降,就像我的本縣、就像你的故鄉雲林縣,從104年一直到現在,你知道一年減少多少人口嗎?不知道,你都沒有關心你自己的故鄉,所以你的故鄉、中南部的空氣品質一直不是很好!你知道嗎?一年不見了6,000人!這樣的空品、這樣的設置如果按照人口數,先不談增加,所以你不用去擔心那個極致的東西,反而是在下降的情況之下,空品站的布建是不是要重新盤整思考去做處理?這是其一。
    我們先來討論交通測站,交通測站為什麼會請司長上來?司長,你可不可以大致跟我們說明一下,3年就好,還是你如果記得更清楚講5年都好,臺灣整體的機動車(含電車、工程車、公車、汽機車)這5年是往上成長還是往下掉?total。
  • 林司長福山
    跟委員報告,total的話應該是微幅往上升。
  • 劉委員建國
    微幅往上升嘛,對不對?
  • 林司長福山
    對。
  • 劉委員建國
    如果依照剛剛司長所講的,按人口數增加,固定空品站的布建必須也要相對增加,那車輛持續在增加,交通的監測站也勢必一定要隨著增加才對!中央轄管這6站已經維持幾年了,不增不減,請回答我一下,好不好?
  • 張司長順欽
    6個站的部分應該是從民國80年初的時候開始到現在。
  • 劉委員建國
    民國80年初嘛,對不對?
    那司長可不可以再答復我一下,80年一直到現在114年,我剛剛講到全國機動車的成長比例幅度是不是可以大致上跟我們說明一下?
  • 林司長福山
    跟委員報告一下,大概每年都是微幅成長,如果從八十幾年到現在的話,是有一定的數量,目前整個總數的部分大概跟委員報告一下,機車不管是燃油或電動的部分,大概是一千四百多萬輛;小客車的部分,就是小型車輛、包括小貨車等等,目前大概736萬輛;大型車包括大貨車、大客車等等相關部分,大概也有三十幾萬輛;所以目前國內大大小小的車輛加起來基本上是超過我們的人口數。
  • 劉委員建國
    對,超過人口數嘛,對不對?現今已經超過2,300萬嘛,對不對?那民國80年的時候?
  • 林司長福山
    應該沒有那麼多。
  • 劉委員建國
    大致多少?那時候你還沒有當司長。
  • 林司長福山
    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數據我可能再查一下,因為……
  • 劉委員建國
    每年有微幅增加嘛,對不對?
  • 林司長福山
    對!
  • 劉委員建國
    微幅增加可能0.5%到1%,假設八十幾年到現在,應該增加20%、30%不為過吧?
  • 林司長福山
    不為過。
  • 劉委員建國
    不為過嘛,對不對?好,相對我們二十幾年前就是6站的交通品質監測站,然後二十幾年後還是6站,這樣的比例對嗎?這樣監測出來的數據夠科學嗎?請教一下,答復我。
  • 張司長順欽
    以過去的監測來講,我們發現了一些主要的污染物,包括PM2.5、PM10,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臭氧,臭氧在交通站事實上測不太出來,因為交通排放會抵銷,所以過去著重在臭氧的污染跟懸浮微粒的污染,也是比較著重在一般測站的設置。
  • 劉委員建國
    不是啦,司長,剛剛有委員垂詢次長時提到,那個固定站在3樓、在頂樓跟交通測站是在平面,基本上測出來的狀況就不一了,對不對?比較貼近的應該是在平面。而你剛剛答復我,固定的基本上按人口數增加與否,對不對?車輛部分我就用這種邏輯來討論就好了,應該是要改善了啦、應該是要更積極來面對啦!在這二十幾年來臺灣車輛總數快速成長到已經超過臺灣總人口數的情況之下,當然你還可以把它細分出來,電動車的污染當然是低,你還是可以把它區分出來,不過我相信二、三十年來電動車占全部增加車輛雖然有一定的比例,不過扣掉電動車還是不會高於當初民國八十幾年前的車輛總數。
    所以我是提醒,今天我們是要面對更嚴峻的超細懸浮微粒對人體的危害,所以我希望我們基本上的工具就叫做空氣品質監測站,而且歐盟這邊也提出最主要的來源是來自交通的污染源,所以臺灣這個島嶼國家有兩千三百多萬輛車行駛在我們的土地上,你的空品站這樣就不可能維持在民國八十幾年時候的數量,而提供出來的數據我就要向你挑戰!
  • 沈次長志修
    委員,謝謝你的質詢……
  • 劉委員建國
    簡單講,就這樣而已啦。
  • 沈次長志修
    了解,我知道。剛剛一開始就講,以前根本沒有人在關心PM1、甚至PM0.1,以前沒有嘛!
  • 劉委員建國
    是啦!
  • 沈次長志修
    現在已經知道PM0.1主要的成因就是車輛移動所造成的,所以去調查、監測也是歐盟跟國際的趨勢,沒有監測怎麼知道那個數據、怎麼可以去研究、怎麼可以去找出對策,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當然也要與時俱進、做一下調整,回去之後我們再來研議一下。
  • 劉委員建國
    這個監測也要有一定的……就像我們要做相關研究,data的資料要採得足夠嘛,對不對?
  • 沈次長志修
    是。
  • 劉委員建國
    你要怎麼去採集足夠的data資料?可能你在布建上就不能依照民國80年前的布建來應付現在114年的狀態,我要表達的是這樣。
  • 沈次長志修
    是。
  • 劉委員建國
    我剛剛開場白就講,以前你講到PM10的時候大家還搞不清楚;講PM2.5的時候,還有人說那是下午兩點半嗎?還是有很多人搞不清楚!但是現在跟大家講PM10、PM2.5,可能大家都很會講、都很清楚,而且現在是醫界主動發起這樣的聲音,從過去PM10、PM2.5的經驗,然後歐盟也在2026年12月底就要入法了,所以我今天具體要跟次長及司長講的是,可能我們要更積極一點,空污法要大修了嘛,要不要順勢而為,把PM0.1也一併納入考量,這是其一嘛。
    其二,你的交通監測站要不要擴大布建?多少的布建才符合現在你要去採集的data資料可做為真正實際上的科學根據,來維護我們的空氣品質,然後保障國人的健康,也符合醫界的一個發想跟期待嘛,應該要這樣做吧?
  • 沈次長志修
    是。
  • 劉委員建國
    一個月可以嗎?
  • 沈次長志修
    我們來研議,一個月。
  • 劉委員建國
    這是每天都要呼吸的空氣耶,有的人一秒鐘沒吸到空氣身體就不好了、兩秒鐘沒吸到空氣身體就不好了。
    我最後再講一句話,站在你這個位置,曾經也是我們的前衛生署署長、心臟科權威、三家醫學中心的院長,最後確診失智長達5年,人都已經走了,空氣污染跟失智有直接的關係喔!跟臺灣的十大疾病有直接、間接的關係喔!所以維護國人健康不是只有衛福部,環境部站在整體環境保護的立場,我想在速度跟與時俱進的這種作為上應該要更積極啦!一個月的時間其實已經是很長的了,因為每天都要呼吸嘛,每天都要面對這個事情嘛,一個月內,好不好?
  • 沈次長志修
    好。
  • 劉委員建國
    我只有這兩個事情而已,好不好?
  • 沈次長志修
    好。
  • 劉委員建國
    好,謝謝。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劉建國委員的發言,也謝謝次長跟司長的回應。
    下一位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下一位請麥玉珍委員發言。
  • 質詢:麥委員玉珍:11:42

  • 麥委員玉珍
    (11時42分)主席好,有請環境部次長。
  • 主席
    請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麥委員玉珍
    次長好。大家都知道PM2.5是空氣污染的重要指標,但其實更細、更危害的就是PM0.1,這種連口罩都擋不住的超細懸浮微粒,現在臺灣幾乎沒有人在監測,也沒有人在管制,我們要請教一下環境部,現在有針對像臺中火力發電廠這種大型燃煤設施去監測PM0.1的排放嗎?不是PM2.5喔,是PM0.1,有沒有專案監測?如果我們火力全開,對周邊PM0.1的濃度影響,你們有數據嗎?
  • 沈次長志修
    跟委員報告一下,剛剛委員講到歐盟的部分,歐盟是在2024年11月的時候才要求歐盟會員國在兩年之內必須要開始設監測站去監測PM0.1,也就是說,去年年底的時候才開始要求。我們臺灣是在112年的時候,我們委請臺大一位教授的團隊開始監測,在基隆路三段、長興街口設有一個PM0.1的監測站;在去年2月的時候,高雄也結合了美國太空總署(NASA),他們剛好有一個計畫要做亞洲地區的垂直監測,國內總共有15所大學、40位教授投入這個計畫,所以在高雄我們也有PM0.1的監測站。而歐盟是去年底才要求會員國兩年後要設監測站,這個部分也跟委員做一個說明。
  • 麥委員玉珍
    你停留在上一個委員的時空,我要問的是臺中啦,我問的是臺中的部分,你們有沒有這個數據?
  • 沈次長志修
    過去……
  • 麥委員玉珍
    不是要去講別人怎麼做怎麼做,你們現在對於全國的PM0.1的來源及比例有掌握嗎?有數據嗎?就是燃煤電廠、車流、工業、製造業等,哪一個的占比最高?我們希望你能直接說明,而不是去講別人怎麼講怎麼做,是不是根本沒有PM0.1的排放清單?不是學校在做還是別人在做,或是高雄在做,臺中的人民很可憐耶,我現在問的是臺中,你說到高雄去,你是要拍高雄的馬屁嗎?所以重點就是你們有沒有這個數據?有沒有PM0.1的排放清單?你們有沒有在做啦?我問的是你們有沒有要做,如果說國語你聽不懂,說臺語也可以吧?
  • 沈次長志修
    用臺語也可以,以臺中市來說,現在臺中的臺灣大道,也就是以前的中港路,也設了一個站,西屯那邊也設一個站,臺中設有兩個站。所以現在是臺北市有一個、臺中市有兩個、高雄市有三個,北中南共計有六個。
  • 麥委員玉珍
    我問的是PM0.1,不是PM2.5喔!
  • 沈次長志修
    是PM0.1,之前大家都沒有在注意PM0.1這個問題,歐盟去年開始要求他們的會員國在兩年內要設置PM0.1的監測站。而我跟委員報告的就是,我們臺灣已經開始做了,已經起步了,我們沒有比人家慢啦!
  • 麥委員玉珍
    所以我們已經開始了嘛?
  • 沈次長志修
    是。
  • 麥委員玉珍
    好,我們已經開始了,但是我們有參考歐盟的標準,對不對?不是歐盟叫我們怎麼做,我們是參考。次長,現在我們的法規及管制方法有沒有具體的時程表?我希望你不要回答「在研議中」喔,因為每次都聽你們說「在研議中」、「在討論中」,還有「在檢討中」,我們希望你們能夠說清楚現在進入哪一個階段?有沒有相關的時程表?因為我們現在都在說PM0.1的法規及管制方法,有沒有具體的法規出來?針對這樣的排放技術,有沒有評估過燃煤電廠的設備能不能處理PM0.1?臺中電廠的這些空污防制設備能不能處理?你說有,有哪一支?又有多少?不是只有「有」、不是你講「有」就好,但是很多人沒有看到,也沒有具體的數據,所以我們希望的是,如果要處理,我們的環境部是不是應該要求台電淘汰設備或者是改為燃氣發電,這個部分要有具體的數據啦!
  • 沈次長志修
    好,謝謝委員的質詢,這個很重要,委員也點出了一個重點,有關PM0.1,因為過去沒有做監測,所以缺少監測的數據,到目前為止,世界衛生組織或是歐盟都還沒有管制標準,現在還沒有,現在是在指引裡面提醒大家要注意,所以現在我們的醫界聯盟及很多公衛專家也開始在提醒大家要注意PM0.1。
    我要講的就是說,以PM0.1目前所看到的研究,大概指出最主要的來源是在道路繁忙的交通排放,這是其一。另外,工業排放及剛剛您關心的電力業的部分也是來源之一,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一併把它納入數據的蒐集之後,我們找出排放的來源,才能夠擬出管制的對策,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跟歐盟接軌,委員關心的這個部分。至於臺中電廠,以台中火力發電廠來說,過去其實也沒有人在測PM0.1嘛,過去都只有做PM2.5,現在因為PM0.1是我們的重點了,所以我們也會要求去做監測,因為剛剛有講到電力業也是主要來源之一,所以當然我們會請台電自己也要做這樣一個自主的監測,我們這邊也會啟動相關的,跟臺中市政府一起來努力。
  • 麥委員玉珍
    好,我們希望你要說到做到啦,不能說歐盟在做了我們就等歐盟的結果,我們是臺灣,我們就是要以我們臺灣的情況為依據,看看要怎麼樣去設或怎麼樣去做才能達到這個效果。
    最後,我想要請教一下,因為現在已經是夏天了,所以剛才也說到是不是改成燃氣發電,夏天燃煤機組火力全開的狀況,就像剛才你說的,會導致環境這邊的空氣更污染,所以環境部有沒有和經濟部、台電去協調過,是否可以優先使用燃氣機組來減少空污,這個部分有沒有協調的紀錄或者是會議紀錄?我們的能源調度有沒有納入空污的考量?這些部分我們都想要知道,不能都說別人怎樣怎樣,我們希望知道的是你們怎麼做啦,這樣我們才會知道結果。所以我們希望知道這個部分有沒有納入空污的考量?還有我們看到的這些黑煙,可能就跟著呼吸進入我們的肺泡,甚至進入我們的血液,因為它這是很微小的,所以我們不能再說「研議」、「討論」,或者是別人在做,我們要的是你在做,所以我們希望你必須把這個排放清單提出來,不要讓我們臺中民眾的聲音沒人聽,講出來的沒人理,所以請你明確交代,環境部在PM0.1的作為裡面能不能針對這些東西,就是不能放任這些污染在空氣裡面自由排放,你做得到嗎?是你們要去做的喔,你們要怎麼樣做或是相關規劃,不要說別人怎麼做,我要的是你有沒有明確的相關規劃。
  • 沈次長志修
    是,針對PM0.1我們就是先監測、找來源、訂策略,我們會這樣來管制。謝謝。
  • 麥委員玉珍
    好,所以相關的排放清單及數據,這個部分可以給我們嗎?一個禮拜?
  • 沈次長志修
    現在都還沒有監測,怎麼會有清單呢?給我們……
  • 麥委員玉珍
    你剛才有說到你的排測清單,就表示你有這樣的PM0.1……
  • 沈次長志修
    PM0.1沒有清單。
  • 麥委員玉珍
    你剛才不是說高雄哪裡哪裡有設站,臺中也有啊,你不是說有了嗎?
  • 主席(劉委員建國)
    麥委員,不好意思……
  • 麥委員玉珍
    有的話你就是要去用嘛!
  • 主席
    麥委員,臺灣還沒有建置PM0.1的監測站。
  • 麥委員玉珍
    他剛才說有啊!
  • 沈次長志修
    我們有幾個站。
  • 麥委員玉珍
    他說有幾個站啊!召委,剛才你不在,他說有喔!不是我說的,是他說的。
  • 主席
    你們已經有監測站?
  • 沈次長志修
    在基隆路三段跟長興街口的臺大環工所裡面有設一個站,那是委託研究計畫在進行的。
  • 主席
    那個是委託研究計畫?
  • 沈次長志修
    對,我們有一些研究的數據。
  • 主席
    好,那你就提供給麥委員。
  • 沈次長志修
    如果委員要那個東西,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
  • 主席
    好,謝謝。
  • 麥委員玉珍
    好,我再問一題,因為接下來我要問的是……
  • 主席
    麥委員,我已經多給你5分鐘了,好不好?後面還有委員……
  • 麥委員玉珍
    但是林淑芬講半個小時都可以,我才多5分鐘而已。
  • 主席
    誰半個小時都可以?
  • 麥委員玉珍
    林淑芬,每次質詢排在他的後面我都要等很久。
  • 主席
    沒有啦,如果大家都要講半小時,那你也排不上啊!現在也不還輪不到你發言啊!時間到了,好不好?你剩下的問題可以私底下……
  • 麥委員玉珍
    你趕高鐵,但我們在後面也是趕高鐵啊……
  • 主席
    你私底下可以……
  • 麥委員玉珍
    我們也是在後面再延啊!
  • 主席
    你私底下可以問啦,好不好?
  • 麥委員玉珍
    我就是還沒有問好,所以要再問嘛!
  • 主席
    不是,我已經多給你5分鐘了,好不好?謝謝!麥委員,謝謝啦!
  • 麥委員玉珍
    再給我1分鐘。
  • 主席
    不好意思啦!因為後面有委員在等,還有其他委員要發言,有時間的問題嘛,好不好?
  • 麥委員玉珍
    我們召委不能大小眼!
  • 主席
    你每次來,我都有給你多一點時間,你不要說我大小眼!
  • 麥委員玉珍
    我來的時候……
  • 主席
    我的眼睛確實是比較小,這是天生的,但你不要這樣說我,好不好?我已經多給你5分鐘了,你說我大小眼,不要這樣!同事間不需要這樣!時間到了該換別人就換別人。
  • 麥委員玉珍
    不是,我時間到,我就說請你再給我1分鐘。
  • 主席
    我就已經多給你5分鐘了嘛!我就已經多給你5分鐘了!
  • 麥委員玉珍
    多5分鐘是前面的,後面再多1分鐘都不行嗎?
  • 主席
    我為什麼在後面要再多給你1分鐘?後面有委員的行程嘛!
  • 麥委員玉珍
    每一個人都有行程,但是我每次在林淑芬後面都等很久……
  • 主席
    來,請下去了,好不好?請下去。
  • 麥委員玉珍
    跟你說我們還沒有問完,這是不是在演戲?
  • 主席
    我已經給你五分多鐘了,其實再講下去已經六分多鐘了,你的時間到是47分21秒,現在是11點54分……
  • 麥委員玉珍
    你有讓我講嗎?
  • 主席
    我怎麼沒有讓你講?
  • 麥委員玉珍
    對啊!你就一直在講啊!
  • 主席
    沒關係啊!不然你繼續講啊!
  • 麥委員玉珍
    對啊!
  • 主席
    我尊重你,也希望你尊重我,好不好?
  • 麥委員玉珍
    我也尊重,我說……
  • 主席
    我當主席沒有在跟委員有任何的衝突啦,好不好?
  • 麥委員玉珍
    我就跟你說再給我1分鐘,所以我就說……
  • 主席
    時間到就請你下去,我已經多給你時間了,到現在已經多了7分鐘了!
  • 麥委員玉珍
    你一直講,怎麼是多給1分鐘!
  • 主席
    你都沒講嗎?
  • 麥委員玉珍
    沒辦法讓我講啊!對不對?
  • 主席
    你都沒講嗎?
  • 麥委員玉珍
    你不讓我講,我就沒辦法講嘛!
  • 主席
    好啦,時間到了,好不好?
  • 麥委員玉珍
    再給我1分鐘,可以嗎?主席?
  • 主席
    好,再給你1分鐘。
  • 麥委員玉珍
    我想要問的就是我們的環境部沒有辦法做到,那衛福部有沒有辦法做到?因為現在PM0.1特別會對孕婦、胎兒、長輩造成傷害,難道我們都要戴特殊的口罩嗎?還是在家裡也要戴?像我們臺中在家裡也都戴著口罩,所以我們是害怕這些會危害我們,因為這個PM0.1會導致中風、失智、腦癌,會穿透孕婦的胎盤,影響我們的健康,所以我們希望環境部、衛福部共同去把這件事情做好,我們只是希望這樣而已。
  • 沈次長志修
    好,謝謝委員。今天召委安排這個專報,也就是因為PM0.1太微細了,戴口罩是沒有辦法過濾掉的,它會進到我們人體影響健康,所以召委才會安排這個專案報告。我想我們會跟衛福部,不只衛福部,跟今天在座的所有相關部會,我們都會一起來努力,交通部、教育部等等大家一起來。
  • 麥委員玉珍
    好,我們要的就是你答應這樣做,謝謝召委。
  • 主席
    謝謝麥委員,謝謝次長。
    接下來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請陳瑩委員做詢答。
  • 質詢:陳委員瑩:11:56

  • 陳委員瑩
    (11時56分)我今天的質詢不會太長,也謝謝召委,其實召委對於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已經相當優待了,這個也請前面委員要理解。召委,麻煩請次長。
  • 主席
    請沈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陳委員瑩
    次長好。今天我們來討論因應歐盟管制PM0.1的這個議題,首先我想要釐清問題的本質,在你們新發布的白皮書第63頁有指出,推動AI與感測科技建構全方位監控體系,加強PM1(細懸浮微粒)等微細污染掌握。對於彭部長跟環境部的專業跟承擔,本席是非常的期待,但是部長也有講到,問題的本質在於很難精準量測,需要引進國際新的監測技術跟儀器,以及監測人力的培養,請問環境部是不是已經有能力來監測PM1了呢?
  • 沈次長志修
    PM1可以啦。
  • 陳委員瑩
    PM1可以監測?
  • 沈次長志修
    是。
  • 陳委員瑩
    目前我們的法規有沒有PM1的相關標準?
  • 沈次長志修
    目前PM1的部分還沒有法規,我想這個部分也是會跟美國、歐洲等接軌管制標準。
  • 陳委員瑩
    好,可以追蹤掌握PM1的污染源嗎?
  • 黃司長偉鳴
    向委員報告,像PM1的部分,可能它的來源也是相當複雜,我們也還需要更多的資料來做分析,不外乎,PM1的部分跟交通源也是有密切相關啦。
  • 陳委員瑩
    所以你的答案是現在可以追蹤、掌握嗎?
  • 黃司長偉鳴
    目前可以去做進一步的調查跟蒐集資料,PM1的部分最主要還是來自於光化學反應,還有交通源的排放等等,這個是我們現階段所理解的,如果要建構到像PM2.5這樣的來源,我們可能還需要更多的資料跟時間。
  • 陳委員瑩
    好,所以看起來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啦,如果未來事業單位的排放超標的話,目前看起來應該是還不能開罰吧?
  • 沈次長志修
    因為管制標準還沒有訂定。
  • 陳委員瑩
    沒錯。空氣品質的監測跟個別污染源的監測可能是不同層次的技術,空氣品質監測是在一定時間、空間的平均值概念,但如果是事業單位或特定污染源的話,就會涉及到短時間高濃度的排放值,你們現在有能力去克服這個部分的技術嗎?
  • 黃司長偉鳴
    向委員報告,相關的空氣品質監測或固定污染源監測,基本上都可以執行,不過剛才提到那個比較小的微粒,像PM1或者是PM0.1,如果在煙道裡面,就是所謂的個別污染源監測來講,這需要再克服,因為它的粒徑太小,它的運動不像我們一般測的那種大顆的粒狀污染物,現階段可能都還要再進一步的研究才可以。
  • 陳委員瑩
    好。現在看起來低濃度的PM1和空氣品質可能是比較難監測的,常常會測不到或測不準,卻被認為就是0,這是有可能的。超過設備的偵測極限就會被定義為「Non Detectable」,所以未來你們訂定標準如果訂太低,儀器很難監測的到,非常有可能通通會出現ND值嘛!大家都以為偵測到的是0,白話文的說法,其實就是驗不到,如果發布這樣的標準或者數據,看起來可能也沒有什麼意義,環境部基於這些問題要如何避免這樣的結果出現?
  • 沈次長志修
    檢測方法的訂定一定會根據偵測極限、用什麼方法及極限到哪裡?訂出那一個檢測出來數據的標準,所以不可能訂一個標準,結果偵測極限已經沒有辦法偵測到,那個都沒有意義了,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想國際管制也都是一樣,他們一定會訂出一個技術上可以測出來的部分。剛剛有提到過去對PM0.1的偵測方式,因為太細了,所以不會用質量濃度而是改用顆粒數濃度的方式,以計算每立方公分裡大概有多少顆,目前我們也是用這種方式在測,比如我們在臺大環工所的測站,在白天的時候測出來濃度就會比晚上……就是上下班尖峰時刻測出來濃度就會比不是尖峰時刻會有很明顯的差異,所以我們就證實的確這個PM0.1的濃度會是移動污染源,交通所造成的影響是有的。
  • 陳委員瑩
    好,謝謝次長的說明。如果是人為排放高濃度PM1的話,也就是比較容易偵測得到,但是這樣採樣可能還是比較困難,而且還會受到其他溫度、溼度、風力及風向的影響嘛!誤差範圍會很大,在你們實務上要怎麼去克服解決這樣的問題?
  • 沈次長志修
    像歐盟要求他們會員國要在兩年之內都要開始設置監測站做偵測,監測站的監測儀器經過校正之後,每天所執行監測出來的結果為每立方公分有多少顆數,那個結果都可以當作是我們監測的結果;至於固定污染源或者其他的排放點所排放出來的,另外還要有監測的方法,再訂出管制標準,都是後續會去做的事情。
  • 陳委員瑩
    好,所以你們還是要循序漸進。
  • 沈次長志修
    對,我們先去了解現在大氣中監測的結果,再去找出可能的來源,之後開始就會訂定管制標準。
  • 陳委員瑩
    好,你們目前掌握歐盟的管制措施大概有哪些?
  • 沈次長志修
    我們也是根據一些研究報告所呈現的,大家知道這個對人體健康是會有影響的啦!譬如我們過去可能比較重視的是排氣所直接排出來的,現在不只是排氣,還包括煞車皮在煞車過程中的磨損或者輪胎在路面上磨的,這些都會揚起粉塵,也都是污染來源,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把它納入我們的空品白皮書裡,在未來10年裡,這些都是我們施政的重點。
  • 陳委員瑩
    所以我們臺灣未來也會有能力比照辦理嗎?
  • 沈次長志修
    是。現在新車的部分……
  • 陳委員瑩
    現在就沒辦法?
  • 沈次長志修
    沒有,就是跟歐盟一樣啊!他們現在也沒有說有管制標準可以提供給各國來參考。
  • 陳委員瑩
    好。最後,我先請教以PM2.5來講,你們有沒有辦法收集處理?
  • 沈次長志修
    我們針對PM2.5的改善已經從105年20微克/立方公尺降到去年的12.8微克/立方公尺,所以各縣市都在往下降。
  • 陳委員瑩
    對阿!你說下降,但我問的是收集處理。
  • 沈次長志修
    偵測當然就是測出它最後排放出來的污染源,它為什麼排放出來會下降,就是因為被我們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所收集了。
  • 陳委員瑩
    我們回到PM1的污染控制,實務上,這個PM1有沒有辦法收集處理?業界有沒有能力去做污染防制?
  • 黃司長偉鳴
    向委員報告,如果PM1是原生性就是直接排放的話,目前還是有機會用過濾的方式,或是用靜電集塵的方式做處理。
  • 陳委員瑩
    所以你們未來標準訂下去會不會影響到產業的競爭力?司長,我不知道你們的看法怎樣?
  • 黃司長偉鳴
    這個就誠如剛才次長說明的,我們需要更多的資料來做研議。
  • 陳委員瑩
    好,所以聽起來目前大家資訊都不是很足夠的前提之下,我覺得在未來如果你們要開始訂定這個標準的時候,可能要很謹慎啦!因為這個標準訂下去,業界有沒有能力做污染防制?會不會影響到整個產業的競爭力?我想在你們訂定的時候,都要非常非常的謹慎小心。
  • 沈次長志修
    是,我們任何管制標準都是會有一定的程序,學者專家的研議、跟國際的法規接軌及業界這邊改進的技術是不是到位,這些都會把它考量進去,還有鄰近國家的情況。
  • 陳委員瑩
    好,本席認為雖然歐盟已經開始要管制,環境部……
  • 沈次長志修
    開始監測。
  • 陳委員瑩
    開始監測,好。環境部也已經都重視到這個議題的嚴重性,但是你們還是要考慮產業界是不是有能力來因應啦!所以剛剛也特別強調,在這個偵測技術及人才都可能還有待加強的背景之下,我們貿然訂下一個測不到或測不準的環境品質標準,或者是事業單位的排放標準,你們真的要非常謹慎,絕對不能為了貪圖這個速度去訂一個做不到,甚至是訂出全世界最嚴格的標準,我想這樣子對民眾或者事業單位不僅是沒有好處,可能是弊大於利,而且我們也還不知道,到底環境部最後會訂什麼樣的標準?是兩種都訂呢?還是先訂某一種?我想這個影響都是很大的,希望環境部能夠審慎考慮本席所提出的建議。
    最後,我有在網路查詢到一些相關的資料,有看到網友的留言來分享給大家,就是環境部的種種政策跟評論「燈紅酒綠不帶我,地球暖化全怪我」,這個一併給大家參考,謝謝。
  • 主席(楊委員曜代)
    好,謝謝陳瑩委員、謝謝次長。
  •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
    下一位麻煩楊曜委員質詢。
  • 質詢:楊委員曜:12:9

  • 楊委員曜
    (12時9分)謝謝主席,請次長。
  • 主席
    好,麻煩次長。
  • 沈次長志修
    委員好。
  • 楊委員曜
    次長好。次長,我們今天討論一個比較新的題目,我還是要先肯定一下執政團隊,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有關臺灣空氣中PM2.5的濃度,在過去10年有顯著的下降,我不知道你們這邊有沒有數據?
  • 沈次長志修
    有。
  • 楊委員曜
    有啊!次長在這邊稍微報告一下……
  • 沈次長志修
    好,我們102年……
  • 楊委員曜
    讓國人知道一下,還是必須要宣導一下,因為空污確實是伴隨著生活帶來很大的恐懼。
  • 沈次長志修
    是,謝謝委員。過去我們比較關心的是PM2.5的部分,從102年開始,不管馬總統時代或者小英總統時代,其實大家都有努力。在全國各縣市的環保單位,或者是各事業的減污、減排,還有全民的努力之下,PM2.5從102年的24,到了去年113年已經降到12.8,減幅相當大。
  • 楊委員曜
    減幅將近50%。
  • 沈次長志修
    是,超過了,改善88%,這是全民努力的結果。因為現在大家比較關心的除了PM2.5之外,還有更細的PM1,甚至今天的議題,超細懸浮微粒(PM0.1),也才有這個專報。
  • 楊委員曜
    科技越來越發達,對於生活中有害物質的發現,就會越來越多。世衛組織跟歐盟就PM0.1對人體造成的健康風險,提出了高度的關注跟警告,認為PM0.1對於心血管、肺部、腦部都可能帶來疾病,世衛組織也將PM0.1定為一級的致癌物,危害更甚於PM2.5。我想請問次長,對於PM0.1減排的政策方向,請你大概說明。
  • 沈次長志修
    我簡單說明,因為PM0.1太細小,所以人體沒有辦法去抵禦,戴口罩也沒辦法保護自己……
  • 楊委員曜
    戴口罩也沒有辦法?
  • 沈次長志修
    我們的鼻孔、氣管都沒辦法把它排除掉,它會進到肺部,甚至進到血液裡面。
  • 楊委員曜
    戴口罩也沒有辦法?
  • 沈次長志修
    沒辦法,它太細了,所以這個是我們……
  • 楊委員曜
    像這個就必須要讓國人很清楚知道,好不好?
  • 沈次長志修
    是啊!所以現在要關心這個東西。現在世界衛生組織開始提醒,歐盟也注意到了,要開始做監測。以前都沒監測這個東西,現在開始要監測,測了之後才能夠知道它主要的來源為何?開始監測之後發現,它跟交通密集經過的車輛是有關的,大概可以比較確定它跟交通來源是有相關性的,所以我們要去管制移動污染源的原因,也在這個地方。另外有一些工廠的排放等等,也是可能造成的原因,現在因為數量還不足夠讓我們可以確認,所以先進行監測之後……因為歐盟也是去年才開始要會員國2年之內設監測站,也就是明年底要完成監測,現在開始有實驗性的監測在進行,監測出來的數據都會提供給我們做參考,將來會參考歐盟及先進國家的管制策略,然後看本土的情況再來採取對策。
  • 楊委員曜
    因為它是新的東西,所以我們的空氣品質監測站會不會配合PM0.1逐步更新?
  • 沈次長志修
    現在的空品監測站有78個,環保署的時代到現在環境部,中央設了78個監測站,其中有6個跟交通有關。地方也有34個監測站,地方也有在測交通的部分,像臺北市的測站就有3個在測。可是過去都是在測PM2.5,像粒狀蹤污染物、氮氧化物等等,PM0.1不是它們的重點,那時候也沒有注意到這些這麼細小、微細的東西。
  • 楊委員曜
    我現在問的是有沒有逐步更新?
  • 沈次長志修
    所以現在開始有試驗性的測站出來了,在臺北有一個站,就是在臺大環工所,由臺大環工所的教授協助我們做一個試驗計畫,從102年開始到現在持續進行當中,一直在蒐集資料。我們在高雄、臺中也都有設站,北、中、南都有,這樣可以對比來瞭解成因是什麼?找出成因之後,才能提出解決的對策。
  • 楊委員曜
    對,因為是太新的東西,所以……
  • 沈次長志修
    是,以前都忽略了,沒有注意到,現在開始提醒我們要注意。
  • 楊委員曜
    這邊也提醒次長,關於監測站逐步更新的部分,假如它目前的資料,照次長講的,可能是來自移動污染源產生PM0.1的情況比較多,那有沒有要增加監測站?然後人力的培訓,你們這邊目前可能也還沒有……
  • 沈次長志修
    是,謝謝委員。你講到的是重點,不是想要設就設,設立的地點也要適當,也要有足夠的人力去維護等等,這些都要相關的支援。在預算不足的情況之下,預算可能都撥到地方去了,地方也要加強,所以必須要大家一起來努力。這個部分我們會就目前既有的測站怎麼樣去做轉型或調整,來因應這一個新興的PM0.1議題。
  • 楊委員曜
    就像次長講的,除了部裡面自己的監測站以外,有很多是地方的,其實很多工作本來就是中央跟地方必須要協力來完成。因為根據研究顯示,PM0.1確實對人體有很多的危害,但包括世衛組織都沒有辦法精確的掌握,到底PM0.1的濃度達到多少,會造成多大程度的健康風險危害?環境部會不會跟衛福部或相關單位來分析研究,當然也隨時加入國際的數據,以分析PM0.1所帶來的健康風險評估?最慢什麼時候會啟動相類似的計畫?
  • 沈次長志修
    我們跟衛福部會有一個所謂的雙次長會議,由兩個次長跟學者專家一起啟動這樣的機制,希望能夠在下個月就開始。這個部分很重要,我們開始跨部會去重視這個議題,把公衛的專家都找進來,之後進行跟健康的連結,PM0.1會是其中的一個議題。
  • 楊委員曜
    因為有研究成果的資料基礎,才能夠有科學的依據,在法律的制定跟政策的制定、安全值的制定上才會有依據,國人的健康也才可以獲得確保。相類似的問題,因為這是一個很新的議題,所以請環境部這邊還是必須要加快腳步跟世界相關組織接軌,我們有自己的進度,假如國際有新的資料出來,我們可以借鏡的,也必須要一併處理,好不好?
  • 沈次長志修
    好,謝謝委員的提醒。
  • 楊委員曜
    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 主席
    謝謝楊曜委員精闢的發言,也謝謝次長的答詢。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廖偉翔、蘇清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廖偉翔書面質詢

    案由:鑒於歐盟預計將超細懸浮微粒(PM0.1)納入空氣品質管制範疇,且世界衛生組織2021年起亦建議各國加強監測與管理,以降低對人民健康之危害。我國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政策雖對PM2.5等指標污染物已有官制標準,惟針對PM0.1之監測與管制仍屬起步階段。為保障國人健康、接軌國際標準,爰向環境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1.歐盟及世界衛生組織已將PM0.1列為潛在健康風險因子,因其粒徑更小,易深入肺部及血液循環系統,對孕婦、兒童及慢性病患者影響尤甚。我國近年雖於PM2.5管制上取得進展,全國年均濃度已降至12.8微克/立方公尺,惟PM0.1監測與標準尚未明確。環境部雖已於北中南三地試行PM0.1監測,尚未全面納管,請問現階段監測數據為何?是否已有監測結果顯示PM0.1於我國之污染現況?
    2.目前國際上對PM0.1之監測技術、數據累積及流行病學研究仍有限,我國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13年至116年)雖強調精準治理與跨部會合作,但未將PM0.1明確納入重點管制對象。請問環境部是否計畫擴大PM0.1監測站點,並將監測數據公開?未來是否考慮將PM0.1納入國家空氣品質標準,並參照歐盟或世衛標準,制定我國管制目標與行動方案?
    3.根據醫療團體建議,PM0.1對神經系統、心血管及肺部健康影響甚鉅,建議普設交通監測站並將PM0.1列為優先施政。請問環境部如何與衛福部、交通部等跨部會合作,針對交通、工業等主要污染源加強監測與減量?是否有具體時程規劃,於全國重點區域逐步導入PM0.1監測與管制措施?
  • 委員蘇清泉書面質詢

    環境部今日報告第2頁,提及「PM2.5從105年20μg/m3降至113年的12.8μg/m3」,我發現2024/04/29在環境部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也是同樣的數據跟文字,且這次未提供完整年度數據趨勢圖或誤差範圍,缺乏說服力,環境監測數據會受到多種因素影響,若無完整數據,會不會影響判斷?
    鑑於PM0.1的「空間分布差異顯著」特性,請問環境部目前已部署的PM0.1監測站點是否足以精準捕捉城市內部的高度變化性?
    PM0.1對人體的危害性被證實遠超PM2.5,特別是可能導致「胎兒與大腦影響」以及「流產與早產」。請問環境部與衛福部是否有針對PM0.1的特性,共同研擬更具針對性、更具操作性的公眾健康防護指引?例如,針對孕婦、嬰幼兒等高敏感族群,除了避免外出,是否有建議的室內空氣淨化標準或設備選用原則?加拿大研究推估台灣每年約有9,529至10,511人的非意外死亡可能歸因於PM0.1。請問環境部與衛福部是否已啟動本土性的PM0.1相關健康影響評估與風險推估研究?若有,預計何時能提出具台灣本土數據支持的死亡率或疾病負擔評估報告?若無,原因為何,以及是否有啟動規劃?
    醫界強烈呼籲,PM0.1的管制需要中央跨部會的共同努力,包括勞動部、交通部、衛福部、經濟部、國科會、教育部、中研院等都應有所作為。環境部如何確保這些跨部會之間的實際合作與權責釐清,尤其是在工業有害空氣污染物、車輛非尾氣污染以及農業污染等涉及多個主管機關的議題?目前是否有針對PM0.1管制,考慮提出更具法律約束力的法規修訂或新增草案?以強化各部會的執行力?
    資料指出高屏地區PM0.1的主要來源包括柴油車等移動污染源、鋼鐵與電力業等固定污染源,以及道路揚塵、露天燃燒等逸散污染源。針對高屏地區高密度的汽機車排放,尤其柴油車被指出是PM2.5(間接包含PM0.1)的主要移動源貢獻者,環境部與交通部將如何合作,在高屏地區推動更積極的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加強路邊攔檢及非尾氣(如煞車粉塵、輪胎磨損)的管制?請提供具體的執行計畫與預計減量目標。
    高屏地區位於下風處,污染物易累積,且PM0.1的濃度在城市內部呈現顯著空間差異。面對如此複雜的區域污染特性,環境部將如何強化中央與屏東縣環保局之間的區域聯防機制?屏東縣環保局雖持續針對露天燃燒、畜牧場異味、廢水偷排等進行稽查,這些行為產生的懸浮微粒也可能包含PM0.1。請問環境部將如何協助屏東縣環保局提升PM0.1的稽查量能與技術,並確保對各類污染源的查處能更有效降低PM0.1排放?是否有專案計畫協助地方提升此方面的能力?
    未來是否會考慮在交通要道、工業區周邊、學校及醫院等高風險且人口密集區域,增設更密集的PM0.1監測點位?以提供更即時、更細緻的區域性空品資訊?
  • 主席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計有2案,請一併宣讀。
    一、
    近年地面型光電擴建快速推進,卻在缺乏完善監管下,引發生態破壞與民怨四起。高雄大樹區山谷地區面積51公頃的國有土地,由自來水公司出租開發光電,開發過程中山頭遭剷平、植被消失,重型車輛進出導致揚塵嚴重、村民生活受干擾,水源與坡地安全亦深受威脅,顯見現行制度無法有效防範高風險區域之開發亂象。
    根據經濟部能源署資料,要達成12GW的地面型光電裝置容量目標,尚需約6.7GW。針對太陽光電設置所需面積,通案性除需考量太陽光電模組發電效益外,尚有案場邊界退縮、運維空間保留、排除既有雜項工作物、案場遮蔭等因素考量,每千瓱所需空間約為1公頃。
    也就是說,為達成政府光電發電的目標,還需要約6,700公頃的土地。現在爭議的是51公頃,未來可能是百倍規模的山林被夷為平地。如果換算,大約相當於四分之一個台北市、1,400座大巨蛋、3.4個左營區、258座大安森林公園,影響規模之大,令人憂心。
    現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對光電案場開發設有重大漏洞,不僅明定「位於政府核定補助或獎勵實施造林之土地,屬國有、公有、國營或公營事業土地者,但經能源主管機關同意者」可免行環評,且山坡地發電量裝置容量二萬瓱、或面積超過15公頃始須辦理環評,導致大量開發案可能得藉由土地屬性或面積條件規避審查,實際運作中不僅難以涵蓋非山坡地區,更難防範國營事業如台糖林地遭大規模砍伐種設光電。
    為維護國土生態安全與居民環境品質,爰提案要求環境部重新研議並加嚴光電設置之環評標準,應移除國有土地、公營或國營事業土地得免環評之除外條款,並檢討山坡地面積門檻與審查範圍,確保未來大規模光電開發在推動能源轉型之餘,不再以破壞台灣最引以為傲的美麗環境與大自然為代價。
    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邱鎮軍
    二、
    台灣交通測站自82幾年起至今都維持6站,然而全國機動車輛登記已在今年五月達到2,335萬輛,因此交通測站的建置也需重新盤點,依照現今車輛數進行更精準的建置與監測。
    要求環境部,一個月內針對PM0.1研議納入法規及管理提出具體規劃,並就交通測站增加站點,提出具體報告。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王正旭  楊 曜
  • 主席
    請問第一案,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 徐司長淑芷
    建議文字修正。倒數第三行第二句「應移除國有土地……」的「移除」兩個字建議改成「研擬加嚴」,謝謝。
  • 陳委員菁徽
    謝謝環境部的配合。
  • 主席
    請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我希望可以在一、兩個月內看到你們預計加嚴的想法以及從哪邊去調整,謝謝。
  • 主席
    那就以剛剛所提的修正後通過。
    請問第二案,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 張司長順欽
    報告委員,在第二段的第一行,「納入法規……」加入「監測」兩個字,就是目前還是以監測先行,所以監測法規面還是以監測為主,這個部分跟委員辦公室有溝通過。
  • 主席
    請問是要修正成為……再確認一次。
  • 張司長順欽
    就是前面都沒變,PM0.1研議納入「監測」法規,後面其他都沒有改,只增加「監測」兩個字。因為目前都還不知道怎麼管,所以監測先做,以後要怎麼管,我們再來想辦法。
  • 主席
    所以同意?那就依照修正後通過。
    臨時提案全部處理結束。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星期四早上9時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12時21分)
User Info
劉建國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雲林縣第2選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