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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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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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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及詢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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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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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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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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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陳培瑜等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依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建議用語修正第六條所列語言名稱。建議處理意見:行政院111年函示,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他文書資料,應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有關規範。委員所提修正內容與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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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陳雪生等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將現行「閩北(福州)語」修正為「馬祖(閩東)語」。建議處理意見:委員提案修正內容與上開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惟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用語為馬祖語,未增列括號閩東文字,本部尊重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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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洪委員孟楷: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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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李委員昆澤: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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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蔡委員其昌: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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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林委員國成: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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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林委員俊憲: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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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徐委員富癸: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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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何委員欣純: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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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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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許委員智傑: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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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邱委員若華: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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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魯委員明哲: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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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葉委員元之: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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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王委員鴻薇: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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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黃委員健豪: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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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陳委員雪生: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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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謝委員龍介: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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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賴委員惠員: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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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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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陳委員冠廷: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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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廖委員先翔: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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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陳委員素月: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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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公司雖表示因港區條件限制及法規要求,須設置地下油槽,暫無新設汽油站規畫;地方政府亦僅評估中芸與蚵子寮漁港可能具備增設條件,尚待與中油協調,顯示中央層級仍缺乏整體性、系統性的解決方案。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6分 @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席:李委員昆澤)
這裡放一些可以連回去原資料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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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昆澤
議 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邀請交通部、農業部及海洋委員會就「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一)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魯明哲等16人擬具「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六十五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三)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一)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二)委員陳雪生等26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
答詢官員 交通部常務次長林國顯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韓振華
交通部觀光署署長陳玉秀
交通部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
交通部觀光署國際組副組長鄭憶萍
交通部觀光署景區發展組組長林秀霞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葉協隆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局長何淑萍
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永暉
農業部漁業署沿近海漁業組組長劉福昇
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建設組副組長陳吉芳 -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
議事錄: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2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國成 洪孟楷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黃健豪 陳雪生 何欣純 徐富癸 蔡其昌 邱若華 魯明哲 游 顥 廖先翔 陳素月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張啓楷 黃國昌 蘇清泉 邱志偉 翁曉玲 賴士葆 羅智強 林倩綺 葉元之 楊瓊瓔 蔡易餘 張嘉郡
委員列席14人
主 席:洪召集委員孟楷
專門委員:邱垂發
主任秘書:李健行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喻 珊 科 長 林宗賢 專 員 劉芳賢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
討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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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一、委員羅智強等55人、二、台灣民眾黨黨團及三、委員翁曉玲等24人分別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陳雪生等23人及五、委員傅崐萁等24人分別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葉元之等22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刪除第五十條條文草案」案、八、委員許智傑等27人及九、委員洪孟楷等22人分別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有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張啓楷、委員翁曉玲、羅智強及葉元之說明提案要旨;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崇樹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國成、黃健豪、許智傑、洪孟楷、陳雪生、李昆澤、何欣純、林俊憲、蔡其昌、邱若華、魯明哲、翁曉玲、廖先翔、張啓楷、黃國昌、鄭天財Sra Kacaw、游顥、賴士葆、徐富癸、陳素月及葉元之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崇樹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議: -
報告及詢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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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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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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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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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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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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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項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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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討論事項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
主席本日會議進行「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之專題報告,及商港法、民用航空法、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等修正草案之審查。
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如果沒有的話就先暫緩。
請列席機關報告,請交通部林國顯次長報告。 -
林次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今天應邀至貴委員會,就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同時就商港法、民用航空法、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等六項修正草案,提出本部的建議處理意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臺灣四面環海,並擁有絕佳的地理優勢,位處於國際航運跟東亞島鏈的樞紐中心位置,在新冠疫情後,本部致力於國際郵輪、郵艇及藍色公路等海洋觀光的復甦跟成長。在郵輪觀光方面,我們不僅成功走過疫情低谷,預估114年旅客人次將突破114萬,超越疫情前108年的歷史新高。在遊艇的推廣方面,透過泊區的建設跟遊艇活動的推廣,遊艇的駕照數跟登記數均有顯著的成長,已讓遊艇休閒活動逐漸走入民眾的生活。在扮演離島往來本島交通重要的藍色公路方面,目前每年服務人次超過500萬人次,除了可以提供基本民行跟滿足觀光旅遊的交通需求之外,在海洋觀光上也頗有發展潛力,本部已著手規劃推動相關的工作,讓藍色公路成為促進國旅升級發展的新選擇。
未來本部將持續統合航港觀光資源,優化港口旅運設施,提升服務品質,並加強郵輪、遊艇及藍色公路等行銷推廣,促進產業的合作,創新豐富的遊程,跟打造海洋旅遊的新模式。
另就貴會委員所擬具的商港法、民用航空法及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等六項修正草案,也提出本部的建議處理意見。首先在商港法修正提案部分,包括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五條及第七十一條等,係就主管機關名稱調整、強化海難應變責任及港區活動的規範等三大面向進行修正。針對本次的修正條文,本部對於完備機關名稱及強化海難應變的機制敬表支持,惟港區活動範圍內涉及民眾權益跟大幅加重罰則的部分,建議採比較審慎的態度來凝聚共識後再行推動。
另外,有關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修正提案委員建議增加命其限期改善,以及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等規定,考量違規之超輕型載具飛航活動,恐對民眾及其財產造成危害與威脅的風險,如果需要累積三次以上才停飛、停權,將增加發生事故的風險,因此我們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最後,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修正提案包括第四條跟第六條,修正條文跟內容與行政院函釋優先使用語言名稱的方向一致,因此,本部尊重委員會審查的結果。
以下請本部航港局葉局長,就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跟各位做專案報告。另外,航政司韓司長就商港法等修正建議處理意見,分別向各位委員提報,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
主席請局長跟司長抓重點報告。 -
葉局長協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至貴委員會就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首先報告郵輪觀光發展現況。新冠疫情後,112年來臺國際郵輪共327艘次,旅客54.7萬人次,旅客人次恢復至疫情最高峰約五成;114年度國際郵輪預計恢復到港數為567艘次,旅客114.4萬人次,將超越疫情前108年旅客最高峰105.5萬人次,創下歷史新高。
疫情期間,港務公司不斷地升級優化各港郵輪旅運中心的軟硬體設施,陸續完成基隆港、高雄港、蘇澳港等郵輪旅運中心的興建或改善工程,同時協調CIQS單位優化通關效率跟服務,目前所轄商港均符合國際郵輪靠泊標準。依照目前預報的資料,115年來臺國際郵輪預計601艘次、114萬人次,整體旅客人次與114年相近,艘次則成長6%,顯示我國郵輪市場呈現穩定的成長趨勢。
為促進我國郵輪觀光持續發展,交通部有關單位將朝以下方向加強推動各項行銷獎勵措施,(1)積極參與國際郵輪論壇,並加強國際的招商行銷。港務公司及觀光署每年4月均組團參加美國全球郵輪展Seatrade論壇,並設臺灣館行銷臺灣郵輪港口及觀光景點。同時今年度也邀請國際郵輪航商來臺實地踩線,今年度分別邀請三井海洋郵輪、公主郵輪、嘉年華郵輪參訪各商港的郵輪設施,並考察各觀光景點。觀光署並與郵輪航商、旅行社推廣Fly-Cruise,包括日本阪急交通社、麗星郵輪合作推廣Fly-Cruise,吸引重遊客來臺,並邀請媒體及業者來臺體驗。此外,航港局113年舉辦跳島郵輪推介會,邀請日韓菲郵輪發展單位,共同行銷亞洲跳島郵輪旅遊。(2)賡續推廣具體的獎勵措施,吸引國際郵輪來臺。觀光署將持續推動「境外郵輪來臺」及「來臺空海聯營旅遊(Fly-Cruise)兩項獎勵誘因。其中境外郵輪的部分,114年度預計獎助25艘次,較去年成長近3倍。港務公司為配合國際郵輪提早1到2年布局航線的特性,均提早2年公布國際客船的優惠措施,提供碼頭碇泊費及旅客服務費的優惠。(3)推廣岸上郵輪遊程。觀光署與學校單位合作,針對疫後郵輪岸上遊程進行調查研究,並整合各區域的觀光圈遊程,提供全臺郵輪港口岸上行程推薦,並向郵輪公司、旅行社及旅客行銷推廣。此外,觀光署已上架全新的臺灣郵輪旅遊主題宣導影片,加強行銷臺灣郵輪觀光整體形象。另為強化郵輪旅客的權益保障,交通部已指定航港局擔任郵輪消費爭議的主政機關,相關的消費爭議將由航港局及觀光署各依權責分別督導郵輪公司及旅行社妥適處理;未來如有重大消費爭議案件,航港局將會同觀光署,邀集消保單位及相關業者共同協調補償措施,並加強資訊揭露的機制,提升資訊透明度。航港局與觀光署已分別檢討增訂郵輪旅遊相關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草案,目前正進行法制作業中,未來公告實施後將督促業者落實辦理。
接下來將報告遊艇觀光的發展現況。為提供我國遊艇活動完善的發展環境,航港局偕同漁業署自112年起執行「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藉由中央政策指導及資源投入,補助地方政府整體盤點適合發展遊艇泊區的相關水域,迄今已補助9個縣市辦理區域的整體規劃、10處水域辦理可行性評估、3處水域建設。商港、國家風景區及國家公園部分,則由相關管理機關(構)負責推動。目前安平、高雄、臺中、花蓮港均已有遊艇業者進駐經營,截至114年12月,全國專供遊艇靠泊的專屬泊區已由111年的18處擴增為26處,席位數由1,138席擴增為1,437席,預計115年度將增加至28處,席位數將增加為1,537席,另有79處非專屬泊區提供靠泊使用。
另外,為促進遊艇觀光的多元發展,觀光署每年4月均舉辦大鵬灣帆船生活節活動,持續加強屏東觀光圈食、宿、遊、購、行各產業的發展,強化大鵬灣作為南臺灣重要海洋遊憩基地的地位。航港局也會同高雄市、臺南市及基隆市等地方政府積極合作舉辦豐富多元的遊艇推廣活動,包含遊艇體驗、結合水域遊憩活動,以及考照推廣與海陸遊程介紹等。110年到113年共計舉辦14場次推廣活動,累計吸引百萬人次參與。在遊艇登記及駕照數的成長部分,國籍遊艇的登記數量由102年的129艘,成長到114年的1,636艘,遊艇駕照數由102年的1,756張,成長到114年的3萬2,417張。另外,為提供民眾從事遊艇活動便利的申辦服務,取得多元活動的旅遊資訊,航港局已整合海委會的相關系統,在112年12月正式推出「臺灣遊艇入口網(YaPo)」單一入口網站,提供遊艇入出境、泊位申請、出海報備,以及遊艇旅遊四大核心功能的一站式服務,截至11月底瀏覽量已達800萬人次。
為促進遊艇觀光的持續發展,交通部相關單位將朝以下方向推動幾項重要工作:1.規劃推動遊艇泊區的發展續期計畫,航港局已研議賡續提報116到119年的「遊艇碼頭整體發展計畫」,期能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推動轄區內水域遊艇泊區的建設,完善熱門景點遊艇泊區設施,建構我國遊艇遊程的整體網絡。2.將研議鬆綁遊艇營業限制,並規劃推動遊艇泊區的獎勵方案,航港局刻正辦理船舶法的檢討修正作業,研議將非自用遊艇修正為營業用遊艇,並鬆綁相關的營業限制。港務公司也研訂了商港區域的遊艇泊區獎勵方案,將於行政程序完備後儘速辦理後續推動事宜。3.賡續推廣遊艇活動,擴大遊艇觀光效益,為持續擴大國內遊艇活動的參與人口,航港局將規劃於116到119年間,繼續與觀光署及地方政府合作辦理遊艇推廣活動,相關規劃已納入「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續期計畫」。
最後報告藍色公路的現況及未來發展規劃。目前國內海運客運固定航線共25條,本島至離島間12條,離島島際間13條,整體的旅運量介於500到560萬人次間。為維持離島海運穩定固定航班服務,航港局每年都持續辦理離島海運客運航線營運虧損補貼、基本航次補貼及居民票價補貼,除固定航班外,也持續精進海運備援措施,維護離島及東部地區交通基本民行權益。在旅運設施的優化方面,航港局跟港務公司藉由國內商港五年計畫及交通船碼頭優化升級建設計畫等計畫的推動,協助地方逐步完善交通船的旅運設施,近年具體成果包括111年啟用布袋港的新旅運中心,113年啟用屏東的新園海洋航運園區,114年完成馬公港旅客中心的擴建,同時啟用馬祖東莒猛澳新建候船室。由於藍色公路不僅是離島交通與緊急輸運的重要運具,同時也是促進海洋觀光發展的重要元素,航港局已會同觀光署於114年夏季試辦基隆─花蓮、基隆─澎湖、布袋─澎湖─金門等3條海洋觀光推廣航線,載客率約六到九成,具初步的推廣成效。為促進藍色公路的持續發展,航港局將持續優化離島交通船的旅運設施,目前已規劃推動多項專案計畫,包括屏東的「東琉線交通碼頭旅運設施改善建設計畫」、臺東的「綠島南寮漁港交通船泊區整體改建計畫」;另刻正辦理蘭嶼開元港候船室的招標作業。為賡續促進海洋觀光及提升海運韌性,航港局除已持續優化蘇花海運備援措施及效能外,另為提升海運交通韌性及擘劃全國優質的藍色公路,刻正規劃構建全國藍色公路暨備援船舶,預計115年奉行政院核定後辦理招標作業,118年建造完成投入營運。在全國藍色公路船舶投入營運前,為先期培養海洋觀光的客源,航港局將會同觀光署與航商、地方政府攜手推出更具多元特色的藍色公路,讓藍色公路成為促進國旅升級發展的新選擇。
最後做一個簡要的結語,臺灣為海洋國家,深具發展國際郵輪、遊艇及藍色公路等海洋觀光的潛力與條件,交通部未來將持續朝優化旅運設施、提升服務品質、加強行銷推廣等面向,與地方政府及業者合作,共同推展海洋觀光各項工作,期能成為促進我國觀光持續成長的新動能。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
主席再次提醒,報告請精簡。 -
韓司長振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委員會,就委員擬具商港法、民用航空法、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修正草案進行報告,謹簡要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一、委員羅美玲等擬具商港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商港法110年修正時,行政院刻正推動組織改造,將交通部改制為交通及建設部,然112年行政院組織法草案恢復交通部名稱,同年交通部組織法三讀通過,爰修正主管機關名稱為交通部。建議處理意見:針對商港法的主管機關名稱修正部分,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
二、委員魯明哲等擬具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六十五條及第七十一條修正草案。修正重點:鑑於現行商港法第三十六條增訂商港區域內不得養殖或以撒網、佈網等方式採捕水產動物、植物及徒手撿拾、採捕水產動、植物等規定及其罰鍰。建議處理意見:原於商港公告區域外違規垂釣者,罰鍰為六百元至三千元,有關建議將罰鍰調高至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額度提高50倍,考量本樣態行為觸犯比例較高,罰鍰建議不宜調整過高。本條文因涉及民眾權益、港區違規態樣及公權力執行,本部將邀集相關單位討論獲致共識後,再納入修法檢討,建議本次暫不修正。
三、委員林岱樺等擬具商港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修正重點:現行商港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船舶因故致擱淺、沉沒或故障漂流,航港局應命採取必要應變措施,並限期打撈、移除船舶及所裝載貨物,爰增加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之規定。建議處理意見:船舶發生海難及其他意外事故,本部航港局均依商港法命船舶所有人及船長採取應變措施,若能修法授權本部航港局得視情況連續處罰,更能有效嚇阻船舶所有人消極拖延,採取更積極之應變措施,爰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並建議保留該局對於不同個案之裁量空間,修正文字為「得視情節按日連續處罰」。
四、委員黃健豪等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現行民航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僅明定得處罰,未賦予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爰增加命其限期改善及屆期未改正之規定。建議處理意見:超輕型載具因低空飛行,任何操作失誤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波及地面第三人。現行規定於事件發生,即要求採取必要改正措施,依法對於違規事件裁處罰鍰,並可依民航法第九十九條之七條文要求限期改善,若違規情節重大,則立即命令停止活動或廢止其操作許可。本次修正條文新增「累積三次未改正後可停飛、停權」規定,但實務上可能在第一次違規未改正,或第二次違規時,即可能構成情節重大,需立即停飛、停權,為免違規者產生誤解,引發裁罰爭議,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委員陳培瑜等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依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建議用語修正第六條所列語言名稱。建議處理意見:行政院111年函示,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他文書資料,應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有關規範。委員所提修正內容與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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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員陳培瑜等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依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建議用語修正第六條所列語言名稱。建議處理意見:行政院111年函示,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他文書資料,應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有關規範。委員所提修正內容與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 -
委員陳雪生等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將現行「閩北(福州)語」修正為「馬祖(閩東)語」。建議處理意見:委員提案修正內容與上開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惟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用語為馬祖語,未增列括號閩東文字,本部尊重委員會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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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員陳雪生等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將現行「閩北(福州)語」修正為「馬祖(閩東)語」。建議處理意見:委員提案修正內容與上開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惟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用語為馬祖語,未增列括號閩東文字,本部尊重委員會審查意見。
針對相關委員之提案,謹提供本部建議處理意見,敬請各位委員參採,謝謝。 -
主席謝謝。其餘機關所送書面報告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交通部書面資料
「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至貴委員會就「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進行報告,謹說明如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郵輪觀光
(一)發展現況
1.疫後郵輪艘次及旅客數成長情形:
112年來臺國際郵輪共327艘次、旅客54.7萬人次,旅客人次恢復至疫情前最高峰(108年)約5成;113年國際郵輪共414艘次、旅客90.01萬人次,恢復至疫情前最高峰(108年)約8成5;114年國際郵輪預估實際到港數共567艘次、旅客114.44萬人次,將超越疫情前(108年)旅客最高峰105.5萬人次,成長8%,創下歷年新高。
2.郵輪旅運設施服務優化情形:
疫情期間,港務公司不斷升級優化各港郵輪旅運中心軟硬體設施,陸續完成基隆港東岸基港大樓改善工程、西2西3碼頭旅客中心活化及後線景觀工程、高雄港郵輪旅運中心、蓬萊旅運中心整建、18號碼頭登船廊道新建工程、蘇澳港旅運中心,以及澎湖港1號碼頭延建工程,並正推動馬公郵輪旅運中心新建工程,同時協調CIQS單位優化提升通關效率與服務,目前港務公司所轄商港均符合國際郵輪靠泊標準。
(二)促進郵輪觀光發展未來規劃作法
1.115年來臺郵輪預報情形:
依目前預報資料,115年來臺國際郵輪,預計共601艘次、114.03萬旅客人次,整體郵輪旅客人次與114年相近,艘次則成長6%,顯示我國郵輪市場發展維持穩定成長。
2.強化行銷獎勵措施:
(1)積極參與國際郵輪論壇並加強國際招商行銷
A.港務公司及觀光署每年4月均組團參加美國全球郵輪展Seatrade論壇,並設立臺灣館,行銷臺灣郵輪港口及觀光景點;另共同前往美國、日本拜訪郵輪航商總部,爭取國際郵輪掛靠臺灣港群;今(114)年7月參加韓國濟州郵輪論壇並設置展攤推廣國際行銷,同時邀請國際郵輪航商來臺實地踩線,今年度已分別邀請「三井海洋郵輪」、「公主遊輪」及「嘉年華集團」參訪基隆、澎湖、高雄、安平、臺中與蘇澳港之郵輪設施並考察觀光景點。港務公司另預計12月赴韓國釜山拜會關鍵郵輪業者及港口主管機關。
B.觀光署與郵輪航商、旅行社合作推廣Fly-Cruise,包括與日本阪急交通社合作推廣MSC郵輪Fly-Cruise來臺行程。另於馬來西亞、香港與麗星郵輪合作推廣Fly-Cruise,吸引重遊客來臺,並邀請媒體及業者來臺體驗,促進相關產品包裝銷售。
C.航港局113年舉辦跳島郵輪推介會,邀請日韓菲郵輪發展單位、國際航商、地方政府及觀光圈與會,共同行銷亞洲跳島郵輪旅遊,期促進國際郵輪規劃造訪我國離島。
(2)賡續提供具體獎勵措施,吸引國際郵輪來臺
A.境外郵輪及來臺空海旅獎助:觀光署持續推動「境外郵輪來臺」及「來臺空海聯營旅遊(Fly-Cruise)」兩項獎助提供誘因,吸引郵輪靠泊。其中境外郵輪114年預計獎助25航次,較去(113)年成長近3倍,並超過疫情前航次。
B.國際客船靠港優惠措施:港務公司為配合國際郵輪公司提早1~2年布局航線之特性,均提早2年公布國際客船優惠措施,提供碼頭碇泊費及旅客服務費優惠,並依照各港口實際需求及狀況滾動修正。
(3)推廣岸上遊程
觀光署與學校單位合作,針對疫後郵輪岸上遊程進行調查研究,並整合各區域觀光圈遊程,及因應永續旅遊趨勢,推廣綠色旅遊目的地,提供全臺郵輪港口岸上行程推薦,並向郵輪公司、旅行社及旅客行銷宣傳(例如基隆港─野柳、和平島地質公園等;高雄港─旗津、西子灣、駁二藝術特區等;臺中港─高美濕地、臺中歌劇院等;安平港─四草綠色隧道、井仔腳瓦盤鹽田、安平老街等)。此外,觀光署已上架全新臺灣郵輪旅遊主題宣傳影片,加強行銷臺灣郵輪觀光整體形象。
3.精進郵輪消費爭議處理機制:
為強化郵輪旅客權益保障,交通部已指定航港局擔任郵輪消費爭議主政機關,相關消費爭議將由航港局及觀光署各依權責分別督責郵輪公司及旅行社妥適處理;未來如有重大消費爭議案件,航港局將會同觀光署,邀集消費者保護單位及相關業者共同協調補償措施,並建立資訊揭露機制,使旅客能即時掌握相關訊息,提升資訊透明度。
另航港局及觀光署已分別就郵輪船票服務、郵輪國外旅遊及郵輪國外個別旅遊等型態,檢討及增訂相關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目前刻正辦理法制作業中,未來公告實施後將督促業者落實辦理,以維護郵輪旅客權益。
參、遊艇觀光
(一)發展現況
1.我國遊艇泊區現況及發展計畫辦理情形:
為提供我國遊艇活動完善發展環境,航港局偕同農業部漁業署自112年起執行「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總經費5.51億元,藉由中央政策指引及資源投入,補助地方政府整體盤點轄內相關適合發展遊艇泊區之漁港、遊艇港及其他水域,並針對具發展潛力之水域,辦理個別可行性評估及遊艇碼頭設施興(整)建工程。迄今已補助9縣市辦理區域整體規劃、10處水域辦理個別可行性評估、及3處水域建設。
至商港、國家風景區或國家公園內等水域設置遊艇泊區部分,則由相關管理機關(構)負責推動,如國際商港部分,港務公司已透過公開招租之委託經營模式,將碼頭設施租賃予專業遊艇業者經營提供服務,目前安平,高雄、臺中及花蓮港已有遊艇業者進駐經營,臺北港正由業者進行遊艇碼頭施工中,預計118年第1季完工。
截至114年12月,全國專供遊艇靠泊之專屬泊區已由111年18處擴增至26處,席位數由1,138席增至1,437席,預計115年遊艇專屬泊區數將達28處,席位數將增至1,537席。另有79處漁港提供可由漁船及遊艇共用使用之非專屬泊區。
2.遊艇活動推廣情形與相關成果:
(1)舉辦遊艇推廣活動,促進遊艇觀光多元發展
觀光署每年4月均定期舉辦大鵬灣帆船生活節活動,規劃各項遊艇體驗、帆船賽事、音樂展演、地方美食等活動,持續加強屏東觀光圈食、宿、遊、購、行各產業發展;強化大鵬灣作為南臺灣重要海洋遊憩基地之地位。114年大鵬灣帆船生活節自114年4月1日至20日,活動以「海洋、生活、遊艇體驗」為主軸,根據觀光大數據統計,活動期間大鵬灣累計進場人次達13萬513人次,相較113年同期9萬1,364人次,成長逾4萬人次,產值逾新臺幣8,100萬元。
航港局亦與高雄市、台南市及基隆市等地方政府積極合作舉辦豐富多元之遊艇推廣活動,包含遊艇體驗(自駕、遊艇繞港、一日船長等)、結合水域遊憩活動(夜宿遊艇、船聚、結合SUP與獨木舟等水域體驗),以及考照推廣與海陸遊程介紹等,提供民眾以更安全、正確以及平價的方式與管道體驗遊艇活動。110年至113年共舉辦14場次推廣活動,吸引累計逾百萬人次參與,有效提升全民親海意識並帶動遊艇觀光風潮。
(2)遊艇登記數及駕照核發數量大幅提升
在近年遊艇活動大力推廣下,我國遊艇普及程度顯著提升。國籍遊艇登記數量(含自用與非自用)由102年之129艘,成長至114年11月底之1,636艘。遊艇與動力小船駕訓機構由111年9家增至目前17家;遊艇駕照數由102年一等6張、二等1,750張(共1,756張),至114年11月底已達一等2,145張、二等30,272張(共32,417張),整體成長幅度達18倍之多。
3.建置「台灣遊艇入口網」提供一站式遊艇服務:
為提供民眾從事遊艇活動便利之申辦服務及取得多元活動旅遊資訊,航港局已整合海洋委員會「海域遊憩船舶進出港線上申請系統」及該局「遊艇申辦服務平臺」,於112年12月正式推出「臺灣遊艇入口網(YaPo)」,提供遊艇入出境、泊位申請、出海報備,以及遊艇旅遊等四大核心功能的一站式服務,自系統上線以來,使用者持續攀升,截至114年11月底網站瀏覽量已超過800萬人次。
(二)促進遊艇觀光發展未來規劃作法
1.規劃推動遊艇泊區發展續期計畫:
航港局已規劃持續透過盤點我國商港、遊艇港、漁港及相關水域遊艇碼頭分布現況,及蒐集遊艇玩家需求,提出遊艇碼頭分級概念,賡續研提「遊艇碼頭整體發展計畫(116-119年)」,計畫總經費7.18億元,期能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推動轄內水域遊艇泊區建設,補足遊艇環島遊程停泊缺口及完善熱門景點遊艇停泊設施,建構我國遊艇遊程整體網絡。
2.研議鬆綁遊艇營業限制,並規劃推動商港遊艇泊區獎勵方案:
航港局刻正辦理船舶法修正檢討作業,研議將非自用遊艇修正為營業用遊艇,並開放營業用遊艇可搭載不特定乘客、不限同團同港進出及開放遊艇多元營業方式,並同步強化船舶監理及公共安全與保險機制。另港務公司考量投資業者興建遊艇泊區投資成本高、興建期長等因素,已研訂商港區域遊艇泊區獎勵方案,將於行政程序完備後儘速辦理後續推動事宜,以共同促進我國遊艇產業發展。
3.賡續推廣遊艇活動,擴大遊艇觀光效益:
為持續擴大國內遊艇活動參與人口,帶動地方經濟並促進在地遊艇產業與海洋特色文化之發展,航港局規劃於116年至119年間,繼續與觀光署及地方政府合作辦理遊艇推廣活動,相關規劃已納入「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續期計畫(116-119年)」,預估每年投入約1,800萬元,以持續擴大深化遊艇觀光休閒推廣效益。
肆、藍色公路現況及未來發展規劃
(一)發展現況
1.我國海運客運固定航線現況:
(1)目前國內海運客運固定航線數共25條,本島至離島間計12條航線,離島島際間計13條航線。旅客人次受天候、離島觀光需求變動等因素影響,各地區航線運量略有增減,每年總旅客人次約介於500萬至560萬之間。
(2)為維持離島海運穩定固定航班服務,航港局持續依據「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及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持續辦理離島海運客運航線營運虧損補貼、基本航次補貼及居民票價補貼,除固定航班外,亦精進海運備援措施,包含蘇花鐵公路中斷及金門霧鎖啟動備援機制等,以維護離島及東部地區交通基本民行權益。
2.藍色公路旅運設施優化情形:
為持續提升海運客貨運設施及服務品質,航港局及港務公司藉由「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及「交通船碼頭旅運服務設施優化升級建設計畫(113-116年)」等計畫之推動,協助地方逐步完善交通船旅運設施,近年具體成果包括111年啟用布袋新旅運中心,113年啟用屏東Taiwan Hi新園海洋航運園區、完成澎湖馬公港郵輪碼頭延建工程,114年完成馬公港旅客中心擴建、啟用馬祖東莒猛澳新建候船室,另預計於115年1月底啟用金門水頭港客運中心、6月啟用臺東富岡交通船客運中心。
3.促進藍色公路海洋觀光辦理情形:
藍色公路不僅是離島交通與緊急應變的重要運具,同時也是促進海洋觀光發展的重要元素,為能積極鼓勵航商及旅行業者跨域合作、產業鏈結,開發創新航程及打造海洋旅遊新模式,航港局已會同觀光屬於114年夏季試辦基隆─花蓮、基隆─澎湖、布袋─澎湖─金門等3條海洋觀光推廣航線,載客率約6至9成,具初步推廣成效。
(二)促進藍色公路發展未來規劃作法
1.持續優化離島交通船旅運設施:
航港局將持續協助離島偏遠地區地方政府提升交通船旅運設施及服務,目前已規劃推動多項專案計畫,包括屏東「東琉線交通碼頭旅運設施改善建設計畫」、臺東「綠島南寮漁港交通船泊區整體改建計畫」;另刻正進行蘭嶼開元港候船室及聯外道路(含風雨走廊)興建工程招標作業,預計116年完工。
2.賡續促進海洋觀光及提升海運韌性:
(1)為打造兼具海洋觀光與交通韌性的藍色公路,航港局除已持續優化蘇花海運備援措施及效能,於確定啟動海運備援後,可於次日至少提供1航次客船之備援服務外,另為提升海運交通韌性及擘劃全國優質藍色公路,刻正規劃購建全國藍色公路暨備援船舶,主要航班任務將納入花蓮鐵公路中斷與金門霧鎖備援、離島基本民行、夏季滿足花蓮與金馬澎離島地區觀光航班等需求,預計115年奉行政院核定後辦理招標作業,118年底建造完成投入營運。
(2)於全國藍色公路船舶投入營運前,為先期培養海洋觀光客源,航港局將會同觀光署與航商、地方政府攜手推出更具多元特色的藍色公路航線與遊程,並積極協助航商開闢基隆─石垣國際定期客貨運航線,讓藍色公路成為促進國旅升級發展的新選擇。
伍、結語
臺灣為海洋國家,深具發展國際郵輪、遊艇及藍色公路等海洋觀光之潛力與條件,交通部未來將持續朝優化旅運設施、提升服務品質、加強行銷推廣等面向,與地方政府及業者合作,共同推展海洋觀光各項工作,期能成為促進我國觀光持續成長的新動能。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
交通部書面資料
「商港法第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五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及「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林岱樺等18人、委員黃健豪等19人、委員陳培瑜等18人及委員陳雪生等26人,擬具「商港法第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五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共3案、「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1案、「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共2案進行報告,本部謹就各委員所擬具草案內容簡要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委員提案修正重點及本部建議處理意見
一、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委員提案修正重點
「商港法」於110年全文修正公布時,行政院正推動組織改造,將交通部改制為「交通及建設部」,然而112年4月26日修正「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恢復交通部名稱及建置,同年交通部組織法三讀通過,爰修正主管機關名稱為交通部。
(二)本部建議處理意見
有關配合「行政院組織法」及「交通部組織法」修正通過,針對「商港法」主管機關名稱修正部分,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
二、委員魯明哲、羅廷瑋等16人擬具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六十五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委員提案修正重點
鑒於現行「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行為規範條文內容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爰增訂商港區域內不得「養殖或以撒網、佈網、動力機具之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及「徒手撿拾、採捕水產動、植物」等規定及其罰鍰,以避免民眾疑慮。
(二)本部建議處理意見
原於商港公告區域外違規垂釣者,罰鍰為六百元至三千元,有關建議將新增違規行為之「徒手撿拾、採捕水產動、植物」及原違規行為之「於公告區域外垂釣者」等樣態,罰鍰調高至三萬元至十五萬元,裁罰額度提高50倍,考量本態樣行為初犯比例較高,宜以導正行為為優先,罰鍰建議不宜調整過高。
本修正條文因涉民眾權益、港區違規態樣及公權力執行,本部將邀集相關單位、團體討論獲共識後,再納入「商港法」修正檢討,以符合實務情境及有效規範,爰建議本次暫不修正。
三、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商港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委員提案修正重點
現行「商港法」第53條規定,船舶於商港區域外因海難或其他意外事故致擱淺、沉沒或故障漂流者,航港局應命令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採取必要之應變措施,並限期打撈、移除船舶及所裝載貨物至指定之區域,爰增加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之規定。
(二)本部建議處理意見
船舶發生海難或其他意外事故,依國際公約及「商港法」規定為船舶所有人責任,為避免船體、殘油及所裝載貨物對環境造成污染及阻礙航行安全,本部航港局均依「商港法」命船舶所有人及船長採取應變措施,若其態度消極並將依法開罰。
本部參考海難案件處理實務已於111年9月14日以交航(一)字第11198002532號令釋公告「商港法」第53條第1項「必要之應變措施」,包含限期提報船內殘油抽除計畫、限期提報船上貨物及其他物件或已落海物件之打撈移除計畫、限期提報船及其殘骸移除計畫等,若能修法授權本部航港局得視情況連續處罰,將可與該解釋令相互搭配,更能有效嚇阻船舶所有人消極拖延,採取更積極之應變措施,爰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並建議保留該局對於不同個案之裁量空間,修正文字為「得『視情節』按日連續處罰」。
四、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一)委員提案修正重點
現行民用航空法第119條之1僅明定得處罰,並未賦予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有違比例原則與裁量彈性,爰增加命其限期改善及屆期未改正之規定。
(二)本部建議處理意見
超輕型載具因低空飛行、受氣象與操作技術高度影響,任何操作失誤都可能迅速造成重大事故,亦可能波及地面第三人。現行條文規定於事件發生,即要求進行調查,並採取必要改善措施,以立即消除飛安風險、避免事故發生或擴大;於調查事證完備,即依法對於違規事件裁處罰鍰,並可依民航法第99-7條要求限期改善,若違規情節重大,則立即命令停止活動或廢止超輕型載具操作證。
考量違規之超輕型載具飛航活動,恐對民眾及其財產造成危害與威脅之風險,本次修正條文,新增「累積三次未改正後可停飛、停權」的規定,並保留「情節重大可停飛、停權」的彈性,但實務上可能在第一次違規未改正,或第二次違規時,即可能構成情節重大,需立即停飛停權。修正條文要求待「累積三次未改正」才啟動停飛停權,可能讓違規者產生誤解,引發裁罰爭議,並將造成在風險未排除前仍允許操作,增加發生事故之風險,爰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五、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委員提案修正重點
建議修正條文用語,並依「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之書面建議用語修正第6條所列語言名稱。
(二)本部建議處理意見
為使國家語言推動有其一致性,行政院已於111年8月22日以院臺文字第1110025587號函示,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他文書資料,應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有關規範,優先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委員提案修正內容與上開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建議可納入本次修正。
六、委員陳雪生等26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委員提案修正重點
建議將現行條文之「閩北(福州)語」修正為「馬祖(閩東)語」。
(二)本部建議處理意見
委員提案修正內容與上開行政院函示方向一致,惟「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用語為馬祖語,並未增列括號閩東文字,本部尊重委員會審查結果。
參、結語
綜上說明,針對相關委員之提案,謹提供本部建議處理意見,敬請各位委員參採。謝謝! -
農業部書面資料
「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召開交通委員會議,邀請本部就「由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一案提出書面報告,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案
事涉郵輪及遊艇等船舶管理及觀光事務,本部尊重主管機關職權。
貳、輔導漁船轉型經營娛樂漁業從事海上休閒活動
一、按「漁業法」立法目的係「為保育、合理利用水產資源,提高漁業生產力,促進漁業健全發展,輔導娛樂漁業,維持漁業秩序,改進漁民生活」,漁業法係管理漁船經營漁業之行為,以漁業產業永續發展為目標。
二、為輔導特定漁業漁船轉型或多元化經營,鼓勵民眾親近海洋,提供從事海上生態觀光,體驗採捕水產動物等活動之合法載具,藉以維持漁民生計,於80年2月1日修正公布「漁業法」增列娛樂漁業之專章,隨後於82年5月26日訂頒「娛樂漁業管理辦法」,開啟了我國娛樂漁業之發展。並在101年間依交通部規定娛樂漁業漁船需符合客船(第4級沿海航線客船)標準,本部協助輔導娛樂漁業業者符合交通部所訂標準。
三、目前全國共221處漁港,在不妨礙漁民使用、航行安全之前提下,依地方發展娛樂漁業需求規劃,適合發展娛樂漁業漁港計有116處,目前計有385艘娛樂漁業漁船,111年至113年搭乘娛樂漁業漁船旅遊年平均約103萬人次,從事賞鯨、海釣、觀賞漁撈作業、生態及生物等活動,帶動漁村及周邊產業發展,為重要漁業休閒產業鏈。
參、結語
在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開放海洋目標下,本部將持續輔導娛樂漁船多元化經營,以提供國人安全體驗海洋休閒活動。 -
海洋委員會書面資料
「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感謝貴委員會邀請本會列席今日全體委員會議,針對「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茲報告如下:
一、本會海巡署基於法定職掌,係負責「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及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等事項。
二、有關郵輪、遊艇航線規劃及航運管理,本會尊重主管機關之政策決定,在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境外疫情入侵前提下,賡續配合主管機關開放相關航線或便民措施之規劃,並落實辦理船舶及人員安全檢查工作。 -
文化部書面資料
文化部對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陳雪生等26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書面報告
本部對審查委員提案「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謹就涉及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說明如次:
一、本部主管之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精神,在於尊重多元語言文化,保障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得以傳承、復振與發展,另依該法第4條規定,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以保障國民使用各國家語言的權利;爰此,本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及112年1月10日「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執行概況檢討會議」決議,為展現國家語言推動一致性,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他文書資料,書面建議用語應優先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臺灣手語、平埔族群語言、金門話」。
二、本部於宣導前述「書面建議用語」的使用原則時,建議各單位優先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言」等各語別用語,並可依語言名稱使用前後文脈絡及實際需求、語言環境等斟酌,惟各機關因考量涉及相關法規及業務性質等面向之選用名稱,本部予以尊重並將持續宣導。
三、委員陳培瑜、張雅琳等18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於第四條修正文字為「本法稱語言者,係指國內各不同族群所使用之國家語言。」經檢視提案相關修正條文,係為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之調整,修正原條文「所慣用之語言」,本部原則支持,並尊重貴委員會綜合審查結果。
四、委員陳培瑜、張雅琳等18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於第六條修正文字為:「大眾運輸工具除華語外,另應以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播音。臺灣原住民族語之播音,由主管機關視當地原住民族族群背景及地方特性酌予增加。但馬祖地區應加播馬祖語。從事國際交通運輸之大眾運輸工具,其播音服務至少應使用一種國家語言。」及委員陳雪生等26人,擬具「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於第六條修正文字為:「大眾運輸工具除國語外,另應以閩南語、客家語播音。其他原住民語言之播音,由主管機關視當地原住民族族群背景及地方特性酌予增加。但馬祖地區應加播馬祖(閩東)語。」;經檢視提案相關修正條文,有關委員陳培瑜、張雅琳等18人擬具版本,本部敬表支持,惟建議可依照書面建議用語,將「臺灣原住民族語」調整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餘尊重貴委員會綜合審查結果;有關委員陳雪生等26人擬具版本係為順應晚近語言學分類及通俗用語,凸顯馬祖語係馬祖地區居民長年使用並有其獨特性之國家語言,為展現國家語言推動一致性,建議參酌書面建議用語,優先採用「馬祖語」,惟為尊重地方自稱,仍尊重貴委員會綜合審查結果。
五、本部謹就行政院函示及「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書面建議用語及尊重地方自稱原則提供意見,惟仍尊重貴委員會綜合審查結果。 -
主席我們先確定議事錄,針對上次會議議事錄,在場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議事錄確定。
現在先進行提案說明,請黃健豪委員。 -
黃委員健豪謝謝主席、各部會的長官。今天是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一的提案說明,近年來所謂超輕型載具活動逐漸成為一種熱門的休閒活動,交通部因應超輕型載具的發展,所以在民用航空法裡面也訂立了針對超輕型載具的管理規章。當然在鼓勵活動多元化的同時,我們也覺得有必要持續檢視現行制度是否完善來確保活動安全。超輕型載具是屬於新型態的休閒活動,它的使用者目前也非常多元,涵蓋個人、協會跟學校單位,活動本身當然有它的專業跟一定程度的風險。依照民航局統計近五年通過檢驗合格的超輕型載具數量,每年大約介於33到44架之間,持有合格操作證人數每年維持在250到280人的規模,我想這樣的人數具有一定的成長性,我們希望未來相關法規應該兼顧輔導跟改善的策略。進一步檢視違規樣態,據民航局的資料顯示,我們看到近五年違規案件有11件,這11件多數都是屬於未完成行政程序或文件未更新,或者是沒有在合法場地、空域活動等技術性違規或行政上的違規,並不是直接造成飛航安全事故的重大危害行為。但是現行法令只有規定直接裁罰的方式,沒有賦予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的法定權限,所以在這次修法的精神跟條文裡面,我們加上了希望主管機關有限期改善的法定權限,除了罰鍰之外,把他輔導到完善,讓他在限期之內能夠改善安全,完全符合相關行政規範,我想應該也是當初修法的目的性之一,所以把它放進去相關的提案。
這次修正是賦予主管機關能夠有命超輕型載具的所有人、操作人、活動團體,或者是製造廠商限期改善的權限,屆期未改善,當然還是按次處罰。如果多次處罰還是沒有改正,就採取停止活動或廢止操作許可證這樣的嚴厲處分,希望透過先改善、後處罰。最後是退場的分級管理機制,讓這樣的行政手段更具有彈性跟時效,也才能夠落實超輕型載具活動的安全管理目標。以上說明,謝謝。 -
主席謝謝黃健豪委員提案說明。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時間出席委員7分鐘;列席委員5分鐘,因今日下午3點有附屬單位預算的協商,所以出席委員7分鐘;列席委員5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點30分截止,各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點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暫定10點30分休息10分鐘。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洪孟楷召委發言。 -
質詢:洪委員孟楷: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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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9時27分)主席好。麻煩請林次長,還有航港局葉局長。 -
主席請次長、葉局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洪委員孟楷次長、局長早。感謝召委這次排相關的議程,其實非常的重要,因為我國四面環海,我們的藍色公路或是觀光郵輪也都需要大幅推動。本席現在讓次長了解一下背景,最近郵輪業務有發生國際郵輪說要推動相關的航程,結果已經開賣要前往菲律賓的旅程,突然間可能是因為賣相不佳或沒有那麼多的客源等等,導致臨時更變行程。原本已經下訂、購買的旅客說,就是因為要去菲律賓,所以才買這個行程,結果沒想到被片面更改,即便有告知,可是已經下訂的旅客權益都已經受損了,你們有沒有掌握這樣的狀況? -
林次長國顯目前我們有掌握,麗星郵輪明年1月份大概有9個航次,原來是要到菲律賓。 -
洪委員孟楷其中有3個是要前往菲律賓的旅程,現在都已經片面更改、調整要去日本沖繩,對不對? -
林次長國顯是。 -
洪委員孟楷消費者的權益在哪邊?尤其是我們看到,他說如果旅客還要前往的話,就給一個房間、2,000塊的船上消費金額。可是對於遊客來講,他可能是臺北、臺中的旅客,光坐高鐵去高雄搭郵輪,就已經要花幾千塊的高鐵費,再加上就是因為他沒去過菲律賓的旅程,所以才想要訂,結果現在突然片面改成要去沖繩,國人哪一個沒有去過沖繩?可以任由業者直接片面說更改就更改,完全不用跟旅客告知,這樣第三方公正機關在哪邊來協助?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遊艇業者開賣各種商品應該是要提前作業,就是您提到的,因為他有準備的期間。 -
洪委員孟楷是。 -
林次長國顯第二個,遊艇業者應該依照原來開售的內容來履行他的服務跟保障旅客的權益。所以如果遊艇業者因為狀況,不管是什麼狀況,包含輪船、郵船的問題或者是當地安排的問題而要提出變更的話,應該依照消費者保護的原則跟精神,要提前告知消費者來調整,譬如明年1月的行程可能就要提早告知消費者,讓他們有機會調整或是變更,也應該要做必要的補償或是修正。所以這個案子我已經要求航港局跟觀光署,因為我們有一個爭議處理小組,目前是由航港局跟觀光署副首長組成,這一類的問題,我們會請他們兩個單位儘早要求郵輪業者協商,提出該有的補償跟說明。 -
洪委員孟楷但我們的底線是什麼?最簡單來講,居然還傳出他不全額退費,還要扣人家的服務費、手續費,強迫旅客一定要搭乘,等於是我就是不想退費啦,你最好是直接就改成我要去沖繩,你就配合我們去沖繩。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應該不可以這樣子。 -
洪委員孟楷當然不可以嘛!所以我們的底線就是要有全額退費的機制,也不能扣除所謂的服務費,因為畢竟那是船公司片面改行程嘛! -
林次長國顯對,不是旅客的因素造成的或也不是不可抗力的話,應該由郵輪公司來負責。 -
洪委員孟楷好,次長,這一個部分你講得也很清楚、也很明確,我覺得我們是站在天平的中間,而左右兩端一方面我們希望郵輪可以多來臺灣開設航線,促進臺灣的郵輪發展,另外一方面,我們也鼓勵消費者能夠去國外多看看,或是鼓勵國外消費者來臺灣搭乘郵輪多看看、多停留,但是我們的消費者權益保障就要做好,這可以當成是一個首例案例,未來有這樣的樣態,我們都應該要有一致的標準。 -
林次長國顯是,謝謝委員。 -
洪委員孟楷我看到今天我們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也都希望能夠針對這個部分更加強所謂的定型化契約,這一些是不是未來能夠寫在定型化契約裡面?讓消費者不要每次出了什麼問題好像都求助無門,都一定要拜託民意代表機關,到最後行政部門才姗姗來遲站出來,當然,遲到總比不到好,但我們的意思是未來的定型化契約是不是寫得更明確,讓郵輪業者片面更改行程之前就知道他們的成本在哪裡? -
林次長國顯是,謝謝委員,確實如此,我們歡迎郵輪來臺灣提供服務跟提供旅遊方案,但是這些方案必須要預先告知消費者,也應該要有一定的保障,所以在今年度行政院消保會有要求交通部到消保處報告,這個案子基本上觀光署跟航港局都有訂定定型化契約,針對郵輪業者的責任以及旅行社的責任,甚至是否因為不可抗力或是旅客因素而造成的延誤都要做…… -
洪委員孟楷顯然過去它沒有想要打算遵守?否則我們已經訂定了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狀況?還是過去沒有把這些樣態給…… -
林次長國顯法制作業還在進行中。 -
洪委員孟楷是、好,什麼時候定型化契約會出來? -
林次長國顯我請局長稍微說明一下。 -
洪委員孟楷簡單說明一下,什麼時候? -
葉局長協隆是,跟委員報告,有關船票的定型化契約,院的消保處已經召開過兩次審議會議,近期會召開第三次,我們會積極的跟院消保處協調,希望儘快審議通過,趕快來發布。觀光署另外還有一個個別旅遊的定型化契約,目前在辦理草案的預告。 -
洪委員孟楷是,我都肯定我們公務同仁的作為,但是你剛剛講的積極,我覺得不夠。次長,你看一下我們今天的報告,通篇都在講說從疫後開始每年郵輪的旅客成長百分之多少,從300萬、400萬、500萬,你今天的報告都講說我們的郵輪市場是活絡的、是增加的,結果我們最基本的定型化契約,到目前為止還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所以很明顯的是我們的法令沒有跟上我們市場復甦的速度,也導致於這一次有發生這樣的狀況,我們還要再用一個會去嚇阻這樣的狀況,但如果有定型化契約的話,其實在購買票之前,那邊就可以銀貨兩訖了嘛!所以次長,能不能確認?因為這個還需要送到立法院嗎? -
林次長國顯不用,我們行政部門來處理。 -
洪委員孟楷不用嘛!行政部確認之後就可以公告了,什麼時候可以確定?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因為還在行政院消保處討論,但是在那個之前…… -
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是行政院消保處在拖? -
林次長國顯在那個之前,至少……我剛剛跟您報告了,我已經要求兩個機關要成立爭議處理小組主動來處理這件事情。 -
洪委員孟楷次長,我們不要疊床架屋,能夠確認的部分,我們就明確法制化嘛!所以我現在只要確認什麼時間點,我想今天召委排這個案子也希望是看到我們的市場越來越活絡,就是要法制化,讓大家有規則可循,能不能給個承諾?三個月內?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謝謝,三個月內。 -
洪委員孟楷三個月內一定出來? -
林次長國顯是。 -
洪委員孟楷包括你剛剛講的票價定型化契約,以及另外一個是什麼? -
林次長國顯個別旅遊的部分。 -
洪委員孟楷個別旅遊? -
林次長國顯一個是船票、一個是個別旅遊。 -
洪委員孟楷應該已經在收尾階段了嘛! -
林次長國顯是。 -
洪委員孟楷所以三個月內,這兩個定型化契約都可以出來並且公告。 -
林次長國顯是。 -
洪委員孟楷好,次長承諾了。
不好意思,再1分鐘的時間,我也幫地方鄉親請命,我們很多港都很不錯,其中本席的臺北港,航港局這邊也一直都講說臺北港是一個發展的重鎮,但是臺北港目前看起來比較偏進出口,郵輪的市場相對比較少,當然你會講很多,譬如包括說它跟基隆港比較近,或者是它的水深等等部分,但我們還是希望是不是有機會?因為畢竟臺北港的發展空間很大,尤其是現在還有第三期、第四期持續地在填外海,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請航港局再加強來研究看看,跟地方政府來溝通,臺北港怎麼樣能夠有更多的郵輪商機進駐? -
林次長國顯是,沒問題,謝謝委員。 -
洪委員孟楷好,會後是不是也請航港局針對這個部分一個月內再給本席相關的規劃報告? -
葉局長協隆是,報告委員,我們遵照辦理。 -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
主席謝謝洪孟楷召委發言完畢。 -
主席(蔡委員其昌代)謝謝,接下來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
質詢:李委員昆澤: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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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9時37分)謝謝主席。請林國顯次長。 -
主席請林次長。 -
李委員昆澤周永暉董事長。 -
主席請周董事長。 -
李委員昆澤葉協隆局長。 -
主席請葉局長。 -
林次長國顯召委早。 -
李委員昆澤次長好。有關於高雄旅運中心以及整體高雄郵輪觀光發展的推動,我們先從細節來談。我們的高雄旅運中心,有旅客來反映相關的長者、銀髮族或者是行動不便的朋友搭乘郵輪,本來郵輪是最便於他們來搭乘觀光,但是我們的旅運中心,對於行動不便的朋友或者是長輩,在要搭乘郵輪的時候竟然沒有專屬或者是優先的通道,這造成很大的不便。當然,我也清楚這都是由船公司來主動安排相關這些通道的程序,但是我們必須檢視這個流程,對於相關長者或行動不便的朋友,他們搭乘郵輪沒有專屬跟優先的通道,造成他們很大的不便,而且也沒有專人來做引導,更別說我們對於相關服務人員的教育訓練也是不足,這個部分請周永暉董事長說明一下。 -
周董事長永暉謝謝召委的質詢,因為我們內部確實也檢討,基本上我們是雙軌制,就是一方面由船提出申請,二方面,我們在路測的部分其實也可以主動,原則上高雄旅運中心是很大的,所以它的動線都沒有問題,我們也經過事後的檢討,發現可以直接設了,包括老幼都可以優先,這個部分的話,我們是沒有問題的。 -
李委員昆澤好,必須要做積極的改善,我們對於高雄郵輪觀光發展的推動,其實我是非常不滿意。在2025年的時候,當然我也提出爭取高雄港相關的一些國際郵輪的獎勵方案,包括一程多港的郵輪,其碼頭碇泊費全免或者是高雄港做為郵輪母港,相關的旅客服務費也是全免的優惠,甚至全年度達到目標航次,高雄港是5航次,則享旅客服務費5折,但是我們看到2023年到2025年高雄郵輪的旅運人次受到疫情衝擊,在疫情之後雖然逐漸恢復,但是進度緩慢,遠遠不及基隆港,2026年郵輪預報甚至比2025年的預報總艘次還少了20艘次,次長、董事長,這樣的優惠方案我認為明年度應該要增加,先請董事長說明一下。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雖然優惠措施很重要,但其實還有兩件事也很重要,有關優惠的部分,我們會滾動式檢討,原來的優惠還是會持續…… -
李委員昆澤除了維持之外,會不會增加?有沒有其他的優惠方案? -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正好也提了一個116年到120年的五年計畫,這部分我們再做一些檢討,最重要的其實還是後面遊程的連結,這部分非常重要,我們希望能跟港市做更多的連結、跟商圈做更大的連結。 -
李委員昆澤好,我提醒一下周董事長,不只是要維持目前方案,而且要提高優惠,增加其他優惠的方案。 -
周董事長永暉是要的。 -
李委員昆澤讓高雄郵輪的旅客人次能夠明顯增加。 -
周董事長永暉也跟召委…… -
李委員昆澤高雄港當然有它的優勢,高雄港是我們的國際空港與國際郵輪港雙門戶這樣的優勢,它鄰近高雄小港機場,轉乘便利,周邊的觀光資源也非常豐富,其實具備發展Fly-Cruise的條件。
在業者方面,我也看到高雄港出發的郵輪母港的這些航程,郵輪公司跟旅行社也積極推動外站市場銷售來吸引Fly-Cruise的旅客,不管是從菲律賓、越南或者是新加坡來臺搭船,未來要持續推動Fly-Cruise的市場。目前相關的規劃情形、辦理情形請簡單說明一下。 -
周董事長永暉針對Fly-Cruise的部分,我們也有再優惠,除了剛剛委員關心的優惠措施之外,如果是Fly-Cruise,我們甚至全船每個旅客再減少服務費100元,除了委員剛剛提的幾個市場之外,我們也發現德國市場的Fly-Cruise有成長的趨勢,歐洲線我們覺得也是可以開源的一個重要來源。 -
李委員昆澤董事長,我有幾個具體要求,高雄港是郵輪重鎮這樣具體的目標,其實一開始臺灣在推動亞洲郵輪市場的發展,我們就期待交通部能夠把高雄港建立成亞洲的邁阿密,離這個目標其實還是非常遙遠。
我有幾個具體要求,你們要具體持續優化相關的旅運場站設施,而且2025年這些我所提出的優惠方案要持續,而且要精進增加各種優惠的方案,推動飛航郵輪來促進高雄郵輪的發展;另外也必須要串聯地方的產業,積極攬客來吸引這些郵輪的旅客到各個景點、商圈旅遊;另外,你們要舉辦國際大型的郵輪論壇,其實當初第一個舉辦郵輪論壇就是我爭取在高雄舉辦,這也很多年前了、十多年前了。我們也希望港務公司出去招商,或是請各郵輪公司到高雄踩線,來強化旅遊的目標;另外,你們對於郵輪到港的服務品質也必須要具體提升。董事長,讓你說明一下。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委員提點的部分,我們都有在整合、推動,但是我們希望能夠把高雄國際郵輪的品牌打出來,所以我們現在在郵輪大樓三樓會變成國際郵輪國際會議廳,在四樓跟五樓的部分,我們也會搭配一個探索館,讓郵輪的品牌能夠像濟州郵輪論壇一樣,能夠每年都在高雄旅運大樓來舉辦國際郵輪論壇,變成一個重要的品牌之後,郵輪就會慢慢的一波一波上來。 -
李委員昆澤謝謝,周董事長,你也是在觀光署擔任署長過,其實你之前在高雄是高雄火車站的站長,也擔任觀光署署長,對於推動郵輪觀光,當然,港務公司有具體相關的業務,但是郵輪觀光也是你一個重要的任務,雖然你新到任,但是我們期待你短期就能提出具體的提升目標跟政策,我們希望能夠看到具體的成績。 -
主席(李委員昆澤)謝謝。
現在請蔡其昌委員發言。 -
質詢:蔡委員其昌: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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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其昌(9時46分)謝謝主席。請林次長、航港局葉局長、民用航空局何局長、周董事長。 -
主席請次長、葉局長、何局長、周董事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蔡委員其昌大家一起上來好了,節省時間。今天首先持續關心清泉崗臺中國際機場的航線問題,局長,我每次看到你都在討論臺中接下來到底可以再增加哪些航線、航點,局長,過去我們一直在談,關西好不容易我們爭取到星宇飛神戶;關東的部分,東京本席一直在期待、也一直在要求、也一直在爭取,何局長,明年你覺得東京怎麼樣? -
何局長淑萍謝謝委員關心,臺中有關東京的部分,明年初會先有一個宮古島;明年夏季班表,我們會讓它儘量朝向東京的部分。 -
蔡委員其昌好,所以星宇飛機沒有問題?我知道、我也跟星宇航空拜託過,他們也覺得運量沒有問題,但現在是日方對於相關落地作業,他們人力不足等等其他的因素,這個民航局可以協助溝通嗎? -
何局長淑萍這個部分我們都一直會透過管道,針對業者有去申請的部分,我們會透過我們的管道再跟日方來表達。 -
蔡委員其昌這個我想一定要民航局來協助啦!本席溝通飛東京的部分,業者很有意願。時間點不可能在3月之前嗎?夏季班表不可能在3月之前? -
何局長淑萍不可能,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國際線分冬季班表跟夏季班表,冬季班表就是10月份到明年3月,夏季班表就是3月以後。 -
蔡委員其昌沒有錯、沒有錯。如果可行更好,因為3月的棒球經典賽在東京舉行,所以很多的鄉親、遊客都很希望有便捷的航空運輸可以搭乘,不過我也知道接下來我們就要靠夏季班表,所以一定過了經典賽的時間。
本席看了一下星宇航空在臺中各個航線的載客率,澳門80%、神戶88%、沖繩89%、富國島82%、高松74%,最糟糕也有74%,所以可見臺中需求量很高啦!我還是覺得有時候不是民意代表不斷去爭取一些航班讓航空公司虧錢,我覺得邏輯不應該是這樣,民航局或者航空公司思考這些航線的時候,應該要考量實際的市場需求。像臺中,除了四國高松在日本相對比較鄉下一點,以神戶來講都有接近九成的載客率,對整體的運輸、運量來講,它是有需求存在,所以本席會一直期待,為什麼臺中明明有市場,但不要因為政策或者其他問題而耽擱了嘛!次長,過去在疫情前,華信航空在臺中有很多航班,過去本席還為了讓華信航空留在臺中作為他的母基地,我們還做了很多的努力,包括興建很多硬體的設施,但在疫情後,華信航空因為飛機數量不足,所以就明顯地幾乎可以說是退出了臺中的市場,讓我們大家都覺得很可惜。
我知道明年華航要交付2台噴射客機給華信,所以明年華信又有2台新的噴射客機,本席可不可以爭取至少一台從臺中飛其他新增的航線,可以嗎?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因為華信航空前一陣子飛機數比較不夠…… -
蔡委員其昌沒錯。 -
林次長國顯您了解吧! -
蔡委員其昌對。 -
林次長國顯華航也確實答應有2架應該是A320等級的飛機會提供給華信來服務。所以我們會請華信來評估,就目前的運能狀況來安排,好不好? -
蔡委員其昌OK!市場是一定有,就我從今年1月到10月的數據來看,臺中的需求明明就存在,但是我希望像華信這種都是國家……交通部在裡面有相當主導的權力,有市場,但在政策上不要去干預啦!希望政策應該不是不要干預,政策應該是要支持,臺中明明就有市場,為什麼不讓華信航空飛臺中?華信可以賺錢,臺中等中部地區旅客可以得到便捷的交通,其實大家都贏嘛!
我知道高雄最近增加很多航班,但是臺中市場明明就有需求存在,所以本席強烈主張跟建議華信航空應該有1架新的飛機……至少恢復疫情前,就算2架都給臺中都還恢復不了疫情前啦!本席認為最少應該有1架飛機要留在臺中作為運輸工作,好不好?你們趕快請華信跟華航做妥善的評估啦! -
林次長國顯好,謝謝委員。 -
蔡委員其昌因為我們臺中真的很需要啦!所以拜託一下。
另外,我想請問周董事長,本席上一次在質詢臺上,有問過我們海線地區的鄉親對於大型量販店的需求,其實殷切盼望。你們上一次也告訴本席說有大型量販店正在評估,而且有相當的興趣,我看最近臺中市政府又宣布大型量販店要捨棄臺中港,要放在大家覺得會癱瘓臺灣大道的東海大學對面的臺中精機舊場址。本席不知道這兩個機關,市政府講的跟本席爭取你們港務公司回答我的,是不是同一家大型量販店?因為大型量販店很多嘛!我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家?市政府公布的是好市多,你們上一次回答本席說:有!本席爭取的,你們已經有一個眉目了。是不是同一家?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針對市府那個部分,我們沒有跟他們特別去確認,但是我們承諾委員的部分,也確實這一家是其中之一啦! -
蔡委員其昌也是好市多? -
周董事長永暉對。 -
蔡委員其昌是其中之一,還是? -
周董事長永暉因為我們是要招商引客,我上任之後,也特別寫了信給總部的CEO,希望他們能夠看重臺灣,也能看重臺中港,而這邊其實未來的捷運站跟三井outlet可以做一些串接,我是特別有這樣表達。 -
蔡委員其昌了解。董事長,我的意思是這定案了嗎?因為大型量販店很多,以好市多而言,已經決定不要在臺中港,而是要在東海大學對面臺灣大道旁邊…… -
周董事長永暉沒有。 -
蔡委員其昌也沒有這樣? -
周董事長永暉目前沒有。 -
蔡委員其昌好,所以臺中港還是有機會? -
周董事長永暉是。 -
蔡委員其昌董事長,本席要再一次拜託!這個你一定要積極去爭取。 -
周董事長永暉是。 -
蔡委員其昌條件啦!你看以臺中市市民的反應而言,就條件來看,臺中港絕對比臺灣大道那裡好,不是那個地方不好,那個地方剛好在半山腰嘛!它在臺灣大道的旁邊,臺灣大道已經是臺中人的惡夢了,因為塞車的狀況很嚴重。 -
周董事長永暉是。 -
蔡委員其昌若又把大型量販店設在那裡,本席認為並不是太妥當的地點,所以臺中港週邊道路大條都可以來做,好不好? -
周董事長永暉對,非常有潛力,謝謝委員支持。 -
蔡委員其昌好,這再麻煩你一下。 -
周董事長永暉是。 -
蔡委員其昌最後一個其實很重要,但因為時間已經到了,但本席還是提一下,我們看一下簡報,這是有網友po在社群平臺上,這行動電源我已經問過很多次了,在飛機上面發生行動電源爆炸燃燒,空服員要拿水去澆鋰電池,幸好事主機警阻止空服員。請教次長跟局長,鋰電池爆炸燒起來了,應該要怎麼滅火?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航空業對這個很敏感,基本上鋰電池或充電電池爆炸燃燒要泡在水桶裡面,或者是用防火毯包住以後再放在固定的箱子裡面才可以,不能用水去澆,也滅不掉,所以我們有要求航空公司要特別注意,也要準備。 -
蔡委員其昌對。所以次長的意思是,當飛機上面鋰電池燒起來了,這時候旅客不應該拿水先去滅,不應該嗎? -
林次長國顯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
蔡委員其昌你覺得正確方式要怎麼處理? -
林次長國顯應該拿防火毯或是相關避免被燒傷的東西,並準備一個水桶泡到水桶裡面,這是最基本的作法。 -
蔡委員其昌所以所有交通部的載具裡,像高鐵、臺鐵、飛機上面都會有水桶嗎?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們目前都有要求,至少要備有防火毯,至於水桶的話,飛機上是有的。 -
蔡委員其昌我看了一下國際民航組織的規定,你們把它翻譯成中文,國際民航組織說,飛機上行動電源的滅火關鍵是水啦! -
林次長國顯但是是要整個泡進去,不是用…… -
蔡委員其昌對啊!所以也沒有防火毯。到底是要怎麼滅行動電源?因為現在行動電源太多了,大家都會隨身攜帶行動電源。再來,它燒起來之後,是要用手去拿,還是要準備防火手套把行動電源放到水裡面?我的意思就是,為什麼這個問題很嚴重?但因為時間到了啦! -
林次長國顯是。 -
蔡委員其昌這邏輯上你們應該……第一個是滅火的知識是什麼?到底用水澆可不可以?因為我看了一下相關的報導,有一派是說先用大量的水去澆,接著用防火手套把它拿起來丟到水桶裡面,這是我現在看到國際上有一些報告的處理程序是這個樣子。 -
林次長國顯是。基本上…… -
蔡委員其昌現在他們不覺得防火毯是有效的。第二個,他不會覺得用水澆是不對的,他是認為用水澆後,再撿起來丟到水桶……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少數水是沒有功效,因為它需要用大量的水來冷卻…… -
蔡委員其昌對。 -
林次長國顯因為它不是靠氧,它是化學反應。 -
蔡委員其昌沒錯,所以水…… -
林次長國顯基本上是泡在裡面降溫。 -
蔡委員其昌對。第一個時間是火燒起來之後,現場還沒有水桶,在什麼都沒有情況下,先用水澆可不可以? -
林次長國顯我請局長說明一下。 -
蔡委員其昌請局長說明一下。 -
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其實這一些處理方式空服組員都有受訓,就是他們會有一個受訓的機制。基本上,當在發生的時候,他會戴防火手套,如果可以的話,是直接用水桶,他會把飛機上所有可能的水、咖啡,不能是酒,所有的水放在一個…… -
蔡委員其昌不會有人倒酒。 -
何局長淑萍對,放在水桶裡面,用防火手套把鋰電池撿起來直接放到水裡面,讓它完全降溫。 -
蔡委員其昌局長,我的意思是我們先分幾個層次,第一個是你們SOP要讓所有的人知道,這個就跟打詐宣導是一樣的嘛!因為就過去我們在做消防宣導,也是告訴大家要怎麼滅火,滅火器要怎麼弄,還要消防演練。但是行動電源鋰電池是大家現在隨身攜帶的,我們怎麼滅行動電源?我的意思是透過社群平臺來看,大家的說法並不一致,有的人說可以用水澆,有的人說不可以用水澆,要直接丟到水桶裡面,因為降溫,有的人意思是說先用水澆讓它降溫,接著丟到水桶裡面,到底用水澆可不可以?我的意思是這個就是SOP嘛!你不把這個事情處理好,大家怎麼會知道…… -
林次長國顯是,謝謝委員。 -
蔡委員其昌大家說法都不一樣嘛!第二個層次就是你們準備好了沒有?所有交通運輸的載具上面,是不是都已經有水桶了?譬如臺鐵公司有水桶嗎?他們火車上面有水桶嗎?有防火手套嗎?或者有夾子嗎?因為那個行動電源在燃燒,甚至用手還不知道怎麼去拿,要不要用夾子?所以我的意思是要問你,臺鐵和高鐵列車上面都已經準備好這些東西了嗎?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們再重新把SOP規定清楚,再要求一次。 -
蔡委員其昌好。 -
林次長國顯昨天我已經要求桃機那邊有一個手提式的、有點類似AED,就是裡面有防火毯、有必要的夾子,跟相關的SOP。我想我們來強化一下,有必要在每個航站和車次都…… -
蔡委員其昌次長,這個常常會發生啦! -
林次長國顯瞭解。 -
蔡委員其昌本席會希望是不是3個月內把SOP弄好? -
林次長國顯是。 -
蔡委員其昌然後把設備做一定程度的採購,接下來,你們的滅火演練要馬上著手進行,同時宣導告訴所有的旅客,如果發生行動電源著火、爆炸要怎麼處理,可以嗎? -
林次長國顯是。謝謝委員,應該的。 -
蔡委員其昌好,謝謝。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 -
主席蔡其昌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國成委員發言。 -
質詢:林委員國成:10:1
-
林委員國成(10時1分)謝謝召委,請交通部林次長。 -
主席請次長。 -
林委員國成還有觀光署陳署長。 -
主席請陳署長。 -
林委員國成航港局葉局長也上來好了。 -
主席請葉局長。 -
林委員國成還有港務公司的周董事長。 -
主席請周董事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林委員國成次長、董事長和局長,我看今天主席對於時間的控制非常嚴謹,所以在本席質詢的過程當中,我希望你們針對問題來回答,不要拐彎抹角,那樣一點意思都沒有!
首先我要談的是早上洪孟楷召委已經談過的麗星郵輪臨時改變航線的事情,這個部分你們現在的監督機制到底是什麼?請次長說明。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們要求郵輪進來臺灣要做好航程的預告跟消費者的保護。 -
林委員國成是啦!它一開始有預告嘛!可是我現在接到一個陳情,很簡單嘛,它本來的航線是要去菲律賓和越南,在二十幾天以前卻變更為沖繩,問題是沖繩他已經去過五、六次了。他本來是喜歡麗星郵輪今年11月份去菲律賓和越南那樣的行程,怎麼臨時更改要到沖繩去呢?所以他現在很納悶,本來規劃好了,結果卻臨時接到通知!針對這個部分,次長還有觀光署、航港局和周董事長,你們到底有沒有瞭解?我也知道你們一直在促進整個郵輪和遊艇的發展,可是怎麼會變成這樣呢?次長,這件事情你瞭解嗎?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我有掌握。 -
林委員國成有掌握?好,現在如何善後? -
林次長國顯我是不是可以先請觀光署來跟委員報告一下? -
林委員國成好。 -
湯組長文琦委員好。麗星郵輪已經提出補償方案,他們現在有3個方案,一個是…… -
林委員國成你不要跟我講這些,補償方案都有,它也可以退票啦!問題是人家規劃好要到菲律賓卻臨時被更改,雖然都有補償制度,但是可不可以這樣? -
湯組長文琦我們之後的定型化契約會納入規定裡面,應該是不會…… -
林委員國成不是啦!這跟你們的監督有關嘛!契約既然已經形成,要更改的話,最起碼也要徵得人家同意。我剛才講過,人家已經去過5次沖繩了,你還要人家再去那裡!針對這個部分,我要拜託你們,發展麗星郵輪是OK的,但是在監督的部分,你們要約法三章,不能只為了促進整個港口和麗星郵輪等這些輪船的發展。最起碼也不能欺騙啊!什麼航線就是什麼航線,怎麼會臨時更改!我要的是你們的監督機制!事情已經發生了,合約裡面寫得很清楚,必須是不可抗力及惡劣天候因素才可以更改,從來沒有說可以隨時變更行程,所以我要的是你們的監督機制。事情已經發生了,監督機制如何去處理?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麗星郵輪的品牌還不錯,它也會珍惜它的品牌…… -
林委員國成「不錯」?就是已經有了一個錯啊! -
周董事長永暉第二個是我們的監督機制,剛剛次長也特別承諾了,就是有3個月嘛!3個月內的相關…… -
林委員國成好! -
周董事長永暉這是一個個案…… -
林委員國成這不是個案!有一件就有兩件! -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3個單位,不管是觀光署、航港局或是港務公司,都有在協助。我想這件事情應該是…… -
林委員國成好,這裡面又衍生一個問題,就是高雄市政府和麗星郵輪配合共同行銷,也就是坐高鐵有什麼優惠、住飯店又有什麼優惠,把它連結起來,變成高雄市政府的好意,也就是要推銷郵輪觀光。現在人家不去了,麗星郵輪可以退費,但是他訂的飯店等等可不可以退?可不可以? -
周董事長永暉這是可以的。請局長來說明。 -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有洽麗星郵輪瞭解,他們已經承諾,旅客有具體損失的話,他們都願意全額退費。 -
林委員國成是啦!次長,你要督促一下,這個是有連貫性的。也就是高雄市政府陳市長的一個品牌,他的好意是為發展郵輪觀光來做促銷,但是違約以後,消費者後續相關行程你們還是要督促,這就跟監督有關啦!所以我要拜託,這件事情你們已經答應3個月內要解決,但是這和監督及督促有關,說實在的,不是為了發展就可以罔顧旅客的權益,這是不可以的!
接下來是有關兩岸觀光逆差的部分,我坦白講,陳署長還是要注意,但是接下來我們國家又要成立一個觀光國家隊,不暪各位,我在議事殿堂可以實在地說,只要是國家隊,我就非常沒有信心!以前的口罩國家隊也不行,還有什麼綠能國家隊,再來是打詐國家隊,可是越打越詐,所以我認為現在這個觀光國家隊是虛有其名,我是沒有信心的,但是針對這個部分,我要拜託次長和署長,既然成立國家隊,就要跟別的國家隊不一樣!
你看,兩岸觀光都逆差耶!我們到大陸去的有450萬人次,大陸來這裡的只有50萬人次,這種對比和逆差必須去面對啊!當然,這和政策有關,賴總統既然要組觀光國家隊,推動在2030年國內觀光產值達兆元,可是上兆的觀光財說來容易做來難,所以針對這點,我要特別提醒林次長和陳署長,這個部分在開會的時候就要把它講清楚,結構不改變,觀光產值怎麼會破兆?虛有其表是沒有什麼意義的!所以我要拜託林次長,在觀光的部分,既然要成立一個國家隊,我們也支持和贊成啊!但是千萬不要龍頭蛇尾,也要有一個規劃,不是只有畫餅充飢式的,不然老百姓最後還是會看破政府的手腳。 -
林次長國顯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行政院裡面是有成立觀光發展諮詢委員會,跨部會跟專家學者都在裡面,所以國家隊的精神應該是藉由跨平臺來整合國內各個部會的資源,是這樣來處理。 -
林委員國成好啦!次長,我跟你講,我剛才已經語重心長講過…… -
林次長國顯是,謝謝委員。 -
林委員國成成立國家隊是立意良善,但是每一次國家隊都失敗,特別是賴總統既然要成立國家隊,我們這次做一個比較有成就、比較符合邏輯的國家隊,觀光立國、觀光要破兆不是那麼簡單,但是不要虛有其表、用嘴巴講一講,我要拜託交通部還有觀光署,這部分要去落實,好不好?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我們會繼續處理。 -
林委員國成謝謝。 -
主席謝謝,林國成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
質詢:林委員俊憲: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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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10時10分)感謝主席,本席邀請交通部林次長、港務公司周董事長。 -
主席請次長、周董事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林委員俊憲次長早。次長,我今天跟你談一下發展觀光,今天的主題提到郵輪的問題,像我們臺南這個月開通了2條國際航線,要不然疫情以後臺南機場就完全沒有定期國際航班、郵輪也是。我記得我在這個地方一直請交通部觀光署還有港務公司要協助郵輪也能來到臺南,臺南也是非常好玩的地方,大家一起來推動,為什麼?因為現在郵輪旅行看起來未來是越來越多人的選擇。
根據國際的報導,2024年全球遠洋郵輪的載客量去年創下新高,有三千四百多萬人,且還要再增加,去年三千四百多萬,到2028年估計要到4,200萬,其中亞洲是一個很重要的市場,去年估算2024年亞洲有超過260萬名亞洲客上了郵輪去旅行,年成長率13%,兩位數的成長,這是非常高的。
另外,東亞的五大市場,就是亞洲主要的五個最大市場,臺灣現在被認為非常有未來性。你看,亞洲第五大市場是我們臺灣,搭乘郵輪的人數將近20萬人次,年增率將近45%,這是非常有未來性的,但我也曾提過,很可惜,臺灣的國際郵輪幾乎都是集中在基隆、高雄,當然他們有先天的優勢,但是就好玩來講的話,還有很多地方,但是郵輪要停靠,當然有一些先天的限制,例如碼頭還有周邊接駁等等的相關配套,這點我希望中央跟地方能夠進一步合作。
2023年跟2024年國際郵輪停靠臺南安平港都是掛零,到今年9月總算來了一艘郵輪叫奧德賽,奧德賽郵輪明年還要再來,根據我拿到的資料,港務公司說明年安平港會有2艘郵輪,等於4個艘次會停靠跟離開,預計會帶來2,300個旅客,這占臺灣所有旅客人次約是0.2%,非常非常少,臺灣一年有113萬停靠的旅客人次,來臺南只有2,300人,所以希望大家一起推動,安平港的部分現在港務公司在周遭也有一些相關的建設,我們也期待這個地方在未來能夠成為臺南一個新的觀光亮點,這點是不是也請說明一下? -
周董事長永暉謝謝委員,其實部長也去了好幾次,確實,我們去年的時候就特別希望今年能夠有郵輪停靠,這次是從菲律賓上來。而這一次看起來安平港的特色應該是以探索郵輪跟精緻郵輪為主要引客的對象,現在相關的設施都出來以後就差最後一哩,就是excess(聯外)的部分,因為臺南確實有非常重要的景點跟美食,這部分是強項,我們也會不斷跟外商接洽,希望能夠到臺南來。 -
林委員俊憲根據資料,明年1月21號有一艘海洋富士號會停靠安平港,明年的6月17號有一艘奧德賽郵輪也會停靠安平港。根據港務公司的分析,郵輪的旅客下船以後多半選擇就近在安平旅遊、觀光,因為港口就在安平,只有少部分的旅客會到市區,甚至更少數的旅客會跑到比較遠,跑到嘉義、跑到高雄,這也說明郵輪公司是否停靠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旅客下船以後、離開船,有沒有東西可以看、交通方不方便…… -
周董事長永暉故宮南院其實有些旅客真的還有點興趣,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夠把服務半徑拉長一點,這個的配套我們也跟相關單位做接洽。 -
林委員俊憲下船以後可能就需要一些接駁,不可能全部只靠旅客自己去找Uber、去搭計程車。另外,對郵輪公司來講,如果旅客下船以後,交通不便利,若沒有安排配套,他通常不大願意選擇停靠,這一點就可能需要港務公司的協助,跟臺南地方政府一定要先把交通的便利性協助解決。請次長。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確實誠如您所提到的,郵輪靠港以後,除了就近以外,應該要有旅程,而且事先就應該跟市府相關單位規劃好,讓郵輪一靠岸就可以讓他們選擇,不是當場讓他們各自去挑才對,這個我們應該要這樣做。 -
林委員俊憲另外,港務公司在旅客下船的港區現在有大量的投資建設,水岸複合觀光遊憩區,這個地方的進度如何? -
周董事長永暉目前就上一次的會勘,按照委員的指示,我們有幾個部分現在正在加強,包括道路的擴建;相關停車場的部分也都建置完了;剩下就是遊客中心的引客,跟委員報告一下,確實商業的服務設施比較不足,我們現在再加強南側的部分。 -
林委員俊憲北觀光、南自貿。現在港區的北邊,就是靠健康路市區這邊,現在有水岸複合觀光遊憩區,目前的進度,我看你寫明年就要開始分期動工了。 -
周董事長永暉對,動工的部分…… -
林委員俊憲這投資不少,投資好像將近200億。 -
周董事長永暉對,現在將近200億。 -
林委員俊憲你的報告裡面寫到有安平星鑽綜合渡假城、商場、海洋生態學苑、廣場、休憩中心、渡假飯店、商務中心,這些都有。 -
周董事長永暉對,我們也希望能夠加強產學合作。 -
林委員俊憲我給你看一下,這個地方其實風景很漂亮,次長,安平這地方很漂亮,你如果能夠更增加…… -
周董事長永暉次長也是臺南人。 -
林委員俊憲對啦,次長是我們臺南人,你如果有回去臺南的時候,去那附近走走,等這裡蓋起來之後,我相信對於吸引郵輪靠港絕對更加有魅力。 -
周董事長永暉相關的服務設施完成之後,我也希望跟航港局做一些合作、跟觀光署合作,跳島旅遊的部分,因為高雄港跟安平港確實很近。臺灣如果天候不錯,海上的旅遊其實是有發展的潛力。 -
林委員俊憲我們一起來推動,好不好?讓中央跟地方能夠進一步緊密合作,謝謝。 -
林次長國顯好,謝謝委員。 -
林委員俊憲謝謝次長。 -
主席林俊憲委員發言完畢。
先作個宣告:徐富癸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我們會處理臨時提案,邱若華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來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徐富癸委員發言。徐富癸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10分鐘。 -
質詢:徐委員富癸: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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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10時20分)謝謝主席,有請林次長。 -
主席請次長。 -
徐委員富癸陳署長。 -
主席請觀光署陳署長。 -
林次長國顯徐委員早。 -
徐委員富癸早安。次長、署長,我們今天的討論主題是觀光,屏東原本過去就是一個觀光大縣,包含恆春半島、我們的原民、客家,還有小琉球都是許多國內外遊客的最愛,我昨天也特別到小琉球發現了很多國外背包客到小琉球去觀光消費,但是我們也發現到在觀光的議題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課題就是高房價的殺傷力,針對國外還有很多的國內鄉親都反映我們的高房價確實跟國外沒有競爭力,針對這個部分,從我們的統計看得出來,今年1月到9月旅館業的平均價格是2,954元,觀光署一直對外說這是一個市場機制,針對這部分,我想許多遊客光是這樣一個旅遊成本,就會造成他們對於國旅市場的接受度明顯降低,針對這部分,次長跟署長有沒有什麼樣的看法? -
林次長國顯跟委員報告,在旅館定位方面,每個旅館有自己選擇的客層,我們曾經請觀光署特別把1月到9月的平均房價做一個統計,它是偏左邊的高峰,也就是中位數平均值在2,950元左右,但是有78%的房價是低於這個數字,所以我想要麻煩觀光署應該按季把全國平均以及各區域的平均價都要適時的公告。第二個,觀光署也把各地的平價旅宿放在網路上,讓民眾可以來挑選,所以我們應該要把這些訊息透明化,讓旅客知道確實是如此。 -
徐委員富癸因為我們有不一樣的價位選擇,客層也有不一樣的區隔,應該是做這樣的處理啦!最近也出現一個新的名詞叫做「輕旅行」,根據觀光署的統計,民眾偏好當日往返的輕旅行,占比高達七成五,平均旅遊的天數是1.39天,遠低於疫情前的1.51天,在旅遊的支出上面有過夜且是住宿支出的部分,金額大概平均在5,348塊,而沒有過夜的部分,當天來回是1,306塊。如果大家都是選擇輕旅行,我想對於觀光業的衝擊會很大,當然目前我知道交通部跟觀光署都有針對國旅的部分一直在努力,很多的業者他們也很關心後續觀光署的作為,所以署長,未來是不是有可能重新建立一個國旅標章或品質的認證?過去我們很多三星的、五星的旅館,很多人反映CP值跟鑑別度沒辦法去區隔,針對這部分,有沒有辦法做一個準確的分級或是品質的檢測嗎?請署長回答。 -
陳署長玉秀謝謝委員持續關心這個議題,在星級旅館的評鑑,我們本來持續就在進行,民宿的部分也有「好客民宿」和「金質好客民宿」,大概有分這樣一個等級,針對這個部分,確實整個國內的旅行現在變成輕旅行,我們也在113年度看到整個研究報告,所以我們才會提出明年度的雙輪驅動,就是希望透過強化平日的住宿這件事情,我們目前編列的預算大概是在23億左右,希望引導大家,有點像是你請假,我們幫你分擔住宿費,這個部分我們當然也是希望各縣市也可以一起來加碼,來引導大家往平日旅行,希望增加更多商機的可能性。 -
徐委員富癸對,我之前也一直提到,觀光署是觀光的主管機關,但是像屏東來講,我們也有墾管處、也有很多的中央單位在那邊,我想應該要考慮怎麼樣跨部會合作,中央跟地方合作,甚至剛剛署長提的住宿優惠上面能夠有更多的誘因。不過我們最近也發現有一些負面的訊息,包含演唱會經濟這一塊,有一些不肖的旅宿業者刻意哄抬價格,造成很多年輕人住宿要花很多錢去看演唱會,針對這部分,是不是有中央結合地方的稽查機制,讓我們的鄉親有一個遵循的標準? -
陳署長玉秀有,這個部分我們也會跟地方政府合作,對於像這種不合理,因為他們的價格會跟觀光署來做報備,如果是違法的部分,我們還是會去稽查的。 -
徐委員富癸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針對國外的朋友來到臺灣,署長,我們有沒有統計過外國人到臺灣最喜歡的三個景點是哪些?你們有統計過嗎? -
陳署長玉秀上面寫的…… -
徐委員富癸上面有寫了,夜市、台北101、西門町跟中正紀念堂,我想這個跟十年前的答案差不多一模一樣,就代表我們過去這十年臺灣很多的特色景點沒有被開發或沒有被關注,尤其像屏東來講,我們有很多很不一樣的景點都出現了,觀光署怎麼去協助縣市政府打造觀光景點的亮點? -
陳署長玉秀確實,比如像我們有觀光100亮點這塊,我們也是跟各地方政府一起合作,這個就是在捲動國旅的部分,同時我們也會再找旅行社一起來踩線,包含像現在,我自己這幾天看到一個數據,比如我們講說過去多數人都停留在北部,但是我發現這個數據好像真的開始有往南部走,現在從高雄小港機場進入的旅客,跟同期比較大概增加23%,我看到來臺旅客大概是亞洲的部分開始增加了,所以表示短程旅行的人,他可能比較常來臺灣,接下來開始會往中南部走,我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現象。 -
徐委員富癸但是要往中南部走很大的一個因素就是交通啦!次長最清楚,就屏東來講,高鐵還沒有來,捷運也沒有到屏東,尤其航空公司,恆春的五里亭機場現在的包機計畫也還在進行當中,我想有很多的課題都必須要去努力。
最後,主席再給我1分鐘,我請港務局葉局長,謝謝。局長,我昨天有去小琉球,我先請教一個問題,你們現在推動東琉線實名制的做法,目前是怎麼處理?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實名制就是現在由客船業者在登船前做檢查,另外,針對散客跟團客的部分,我們也有相關比較便捷的做法,如何提早做查核、做身分的查驗。 -
徐委員富癸我知道過去你們是驗身分證,現在比如改成健保卡,但健保卡的處理上,我覺得對業者來講,第一個,他們碰到有些客人會說:你沒有這樣的公權力,為什麼要稽查我的身分?碰到這個問題的時候,航港局要怎麼去協助業者做這個事情?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是修正客船管理規則,所以都有充分的法據,如果有這樣的問題,我們會跟業者來說明,跟旅客來做溝通。 -
徐委員富癸局長,這部分立意良善,我們也希望能去防堵一些犯罪問題,但是在執行面確實還有很多問題存在,這我會找時間再請你們來討論一下。 -
葉局長協隆是、是、是。 -
徐委員富癸好,謝謝。 -
葉局長協隆謝謝。 -
主席徐富癸委員發言完畢,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29分)
繼續開會(10時39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
質詢:何委員欣純: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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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10時39分)謝謝主席李昆澤召委,請次長及民航局局長。 -
主席請次長及何淑萍局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何委員欣純次長早、局長早。身為臺中的立委,當然最關心的還是臺中的雙港,尤其是空港,非常感謝蔡其昌委員剛剛也共同要求讓臺中的國際機場可以有更多的航線,現在有17條航線、10條包機,我剛才聽到次長跟局長回答蔡其昌委員時提到,日本即將有可能的航線從臺中出發,對不對?局長,你可不可以再說一次? -
何局長淑萍謝謝委員。確實像委員上面所提示的,明年2月會有日本的宮古島,這是在冬季班表,剛剛也提到明年的夏季班表,就是在3月底、4月以後可能也會有成田,主要是涉及到日本方的一些地勤作業。 -
何委員欣純OK,所以你有答應蔡委員,也要答應我們全力來協調、協助,讓臺中除了日本宮古島這一條既定的航線之外,在明年的夏季班表裡面,臺中飛日本東京成田機場的這條航線也能夠確定,這個很重要。其中還有兩條我聽到的國際航線不知道有沒有確認?一個是臺中飛泰國清邁,另一個是臺中飛越南大叻,這有確定嗎? -
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也要謝謝委員支持,有關委員所提到的大叻或者是清邁,它是包機型態…… -
何委員欣純包機型態? -
何局長淑萍對,包機型態,會在農曆春節期間…… -
何委員欣純農曆年假前後包機的期限是維持多久的期間? -
何局長淑萍它大概是從2月14號到22號過年的…… -
何委員欣純就是過年期間的包機航線。 -
何局長淑萍是。 -
何委員欣純未來有沒有可能變成既定的航線? -
何局長淑萍這個部分我們會請航空公司評估,看它包機的情形,如果可以持續,讓它包機之後培養看看有沒有變為定期航線的可能。 -
何委員欣純我希望交通部民航局可以盡力促成。除了星宇航空以臺中為基地,現在又有華信航空,目前看到的是華航即將交付兩架客機給華信,表示未來華信營運的能量會增加,也許就如同蔡其昌委員所講的,是不是請交通部民航局可以協助華航及華信積極的溝通協調,讓華信新的客機營運也能夠有落腳臺中增加航線的可能,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成真,也希望你們能夠實際執行,讓中部的鄉親能夠有更多的國際航線選擇,不管是飛出去或者是讓更多的國際旅客可以飛進來臺中,這是很重要一件事情。我現在沒有把運量表拿出來,因為剛剛我看到蔡其昌委員有拿出來,事實上民航局手上也都有這樣的資料,中部確實有這樣的市場存在,也有這樣子的運量,所以我也希望交通部民航局在這一方面可以多多積極協助臺中清泉崗國際機場,開闢更多的國際航線,好不好? -
何局長淑萍謝謝委員一直以來的支持,剛剛有提到運量,我就跟委員報告一下,今年1月到11月,臺中的運量在國際航線方面是153萬,這已經超越108年的141萬,所以整個成長…… -
何委員欣純就是有增加、有成長。 -
何局長淑萍對,比108年增加118%,整個航班也到達了每週121班,比疫情前增加109%,所以整個運量有增加,而且已經有超越。剛剛提到華信有兩架新機,我們也會來積極溝通協調。 -
何委員欣純好,再拜託次長跟局長。我們拜託交通部要積極協助臺中清泉崗國際機場,爭取更多的國際航線,雖然局長剛剛跟我說臺中的國際機場運量有成長,但是如果跟其他城市或者其他機場比較起來,我們的成長還是有空間的,所以我要拜託局長跟交通部能夠積極協助,我們希望在可見的明年度的運量可以大幅成長,這個就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好不好?
要成長的話,除了中央的努力,當然也需要地方,我剛剛說有雙港,除了臺中空港,再來就是海港,我也謝謝交通部、港務公司及航港局過去積極在推動郵輪觀光,不過我看到一個數字,大家可能可以來進行討論,就是疫後的郵輪觀光大爆發,今年度的旅客達到114.44萬人次,創歷史新高,但是我們反過來看郵輪進來臺灣各個港口的數據,今年1到9月國際來臺旅客12萬人次,這是你們的統計數字,而臺灣人透過郵輪出國觀光的旅客是78萬人次,意思是說,整個逆差達到66萬人次。一言以蔽之,臺灣人出國觀光的多,國際旅客透過郵輪進來臺灣觀光的少,這一題要怎麼解? -
周董事長永暉我跟委員報告最新的數字,現在已經是12月了,所以1月到…… -
何委員欣純我剛剛說的是1月到9月,當然你可以跟我講最新的數字。 -
周董事長永暉第四季會有不同的變化,而且…… -
何委員欣純逆差有縮短? -
周董事長永暉大致上國外客是40%,國內客是60%,原則上他的…… -
何委員欣純所以有六四比了? -
周董事長永暉對,然後我們的艘次也有增加,去年是414艘,今年可以達到567艘,原則上有幾個雙管齊下的方式。 -
何委員欣純董事長,雖然你們預估今年有五百多艘,但是我接著就要問你,進來臺中港的國際郵輪到底能不能破蛋?港務公司一直在跟我講很努力,我也非常肯定大家很積極,起碼你們提供…… -
周董事長永暉是,已經有承諾。 -
何委員欣純你們有承諾,也提供給我一個表單說2026預計有8艘次的郵輪要停靠臺中港,即將到的是三井海洋郵輪會在1月22日停靠,這有確定嗎? -
周董事長永暉郵輪都會早一年,跟一般的旅行不大一樣,所以他們…… -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只關心明年1月22號的三井海洋郵輪。 -
周董事長永暉目前都沒問題啊! -
何委員欣純目前都沒問題? -
周董事長永暉是,確定。 -
何委員欣純好,我聽說4月7號島嶼天空也會停靠,甚至已經預告2027年會再來,我希望不管是臺中港國際郵輪靠港的艘次,或者是帶進來的國外旅客,還有讓中部地區搭郵輪出國旅遊的人次都能夠成長,我看到次長跟董事長都點頭,所以應該是OK,對不對?中央有努力了,不管是空港或是海港,郵輪落地、飛機落地之後,再來就是要擴大臺中的景點行銷,上次跟我說你們有安排郵輪公司來臺中踩線,踩線團來了,行程定案了嗎?配套做好了嗎? -
周董事長永暉對,我們這部分都已經持續按照原訂計畫在走,然後我們也希望能夠擴大踩線的部分,讓他們多看一下臺中港隔壁的高美溼地。 -
何委員欣純所以確定了嗎? -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都已經確認了。 -
何委員欣純聽你這樣的回答是不太確定啦! -
周董事長永暉就是已經踩線了。 -
何委員欣純但是如何跟郵輪公司討論定案的旅遊行程,還有相關的交通配套,這些可能都還沒有決定? -
周董事長永暉對,沒錯,但是他本來就有分不同的規劃方式。 -
何委員欣純沒關係,時間到了,你會後來跟我報告到底我們地方上這些行程,還有交通如何配套,好不好?這很重要。 -
周董事長永暉對,市府也應該多幫忙。 -
何委員欣純因為像剛剛講的清泉崗國際機場,我非常感謝陳世凱部長,我們都說地方政府做得不好,聯外交通還有大眾運輸系統做得不好,中央就馬上又出手協助接駁的交通車輛從清泉崗國際機場進入市區。現在郵輪要靠港了,靠港了之後,郵輪公司與地方政府還有中央,三方要配合得好,才能夠把地方的特色行程、旅遊觀光的配套,還有交通的配套都能夠做好。 -
林次長國顯是,謝謝委員。 -
何委員欣純才能留下好的印象。 -
林次長國顯兩個層次:一個是踩線團,一個就是您剛剛提已經定案的這四艘。我想港務公司這邊就積極跟他們聯絡,看看市府有沒有需要哪些配套,我們主動跟郵輪公司接洽。 -
何委員欣純再拜託,好不好? -
林次長國顯這個我們主動來處理。 -
何委員欣純會後我們再來進行討論,跟我報告,謝謝。 -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
質詢: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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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51分)主席,有請交通部次長,還有文化部副司長。 -
主席請林次長、文化部副司長。 -
林次長國顯鄭委員好。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好。今天其中一個議題是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修正草案,第六條特別提到有關大眾運輸工具使用語言的播音,這個部分寫得很明確,除國語外,另應以閩南語、客家語播音,其他原住民語言之播音,還有馬祖地區,當然大家對這個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提出修正條文要把閩南語改為臺灣台語、原住民族語言加臺灣二字,交通部的報告也支持這樣的修正。
要跟次長、文化部還有各部會,以及所有委員說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106年6月14日公布施行,當初我也提出草案,我堅持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當初有不同的意見,文化部跟原民會也不同意,但是我堅持,後來就通過了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接著國家語言發展法在108年1月9日也公布施行,當時文化部部長就是現在的行政院副院長,為了避免產生很多不同族群的疑慮,早期的條文草案原來不是這樣,後來改成「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就是為了避免各族群對語言的用詞分歧而產生族群的一些問題。國家語言發展法裡面也提到國家語言一律平等,文化部在國家語言發展法公布之後,在Q&A裡面特別提到「未以法律明列各固有族群之語言名稱,係為尊重各族群語言使用者慣常使用之命名權,不宜以法令規範各國家語言名稱」。
今天我們就要談修法,為什麼呢?因為譬如佛光大學黃東秋教授說臺灣使用的語言都叫台語,而羅肇錦教授是台灣客家語言文學會早期的理事長,過去也是中央大學客家語文研究所所長,他說報紙標題上說「台語改稱閩南語是去台灣化」,但他直覺的感觸是「閩南話改稱台語是去客家化」,所以要避免族群問題,這個部分要很審慎。文化部不管客家人,就在第二屆國家語言發展會議的時候要把相關的考試名稱都改成臺灣台語,客家人去抗議,原住民也去抗議,當然這裡面都是客家人,所以這個部分要很審慎,那要怎麼改?閩南人不喜歡用閩南語,用詞要怎麼改?當然是在法律名稱裡面不宜……台語是臺灣語言嘛!臺灣語言的名稱簡稱就是台語,所以這個部分,次長,你的意見如何?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確實您的說明跟重點,我們也理解,這是委員的提案,我建議在委員會裡面針對大家有共識的部分先處理,我們尊重討論。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文化部,你回去也跟部長報告,因為今天你的報告應該也是經過部長看過的,所以還是要回去跟部長報告,既然之前文化部已經跟所有人民宣示「不宜以法令規範各國家語言名稱」,這個部分不要說了現在卻又不一樣了,在這邊也請交通部,當然我們所有委員到時候審查的時候再好好討論,以上,謝謝。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 -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
質詢:許委員智傑: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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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智傑(10時57分)謝謝主席,先請觀光署署長。 -
主席請陳玉秀署長。 -
陳署長玉秀委員好。 -
許委員智傑署長好。這個表是2025年國際郵輪的預報,基隆是436艘次、高雄是95艘次;2026年預報基隆是488艘次、高雄是75艘次,對於將來全臺灣的郵輪倍增或者是高雄的郵輪倍增,署長有沒有什麼概念? -
陳署長玉秀委員,因為這個主政是在港務公司,我們跟他一起合作的,是不是讓周董事長也可以來報告一下? -
許委員智傑好。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確實交通部的分工是在港務公司,然後協助的部分是…… -
許委員智傑所以分工是港務公司為主。 -
周董事長永暉對,我們有分工。我跟委員報告,委員所關心國際郵輪的部分,大概母港就是基隆港跟高雄港,看起來所有郵輪市場的結構確實是往上走,疫情之後全球郵輪的市場在亞太,亞太的重心在亞洲。臺灣目前最重要的兩個母港之外,為了帶動很多地方發展,所以我們掛靠港的部分也在努力。跟委員報告,目前的統計數據,艘次是567艘,顯現郵輪的大小開始做變化,所以我們現在開始走向精緻郵輪跟探索郵輪為主,人次的部分,我們原則上希望能夠質量並重。 -
許委員智傑OK,董事長,我講比較具體的,迪士尼冒險號大概明年3月會登場,時間在3月或4月不一定,預計是3月,它是以新加坡為母港,這是一個很具體的指標,有沒有可能高雄去跟新加坡接觸,有機會變成……以前曾有郵輪以高雄、香港做雙母港,因為政治因素,香港的沒落很正常,現在有沒有可能新加坡、高雄做雙母港的機會? -
周董事長永暉針對迪士尼冒險號這件事情,我們要跟觀光署充分合作,因為觀光署是做品牌行銷跟引客,我們是做港跟船的連結。之前他們在打造迪士尼冒險號的時候,我們也確實……除了當時基隆分公司,我們的總經理也特別到日本去,當時是希望能夠以基隆為優先,如果委員覺得高雄也很重要,我們是要看整個市場的動線。 -
許委員智傑從簡報資料上可以看到,日本現在也啟動要建造迪士尼郵輪了。 -
周董事長永暉對,這是兩件事,雖然事實上是同一個大老闆,但不一樣。 -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可以去思考東北亞跟東南亞的郵輪旅遊,如果從高雄搭郵輪要到東北亞,基本上很多都會在基隆再停一天,所以對高雄人來講,如果要搭乘到日本的郵輪,我從高雄上岸然後到基隆再停一天,倒不如我直接坐高鐵北上,然後從基隆上岸。所以以東北亞的郵輪旅遊來講,可能高雄拚不過基隆,這也很正常,基隆也已經成形了嘛!但如果是東南亞的郵輪旅遊,它就變成一個很值得開發的地點,就像高雄到東北亞一定要經過基隆,基隆到東南亞如果也要經過高雄,對他們來講也划不來嘛!所以如果以郵輪的母港設計來說,應該就是東北亞對基隆、東南亞對高雄,我不曉得觀光署跟港務公司在做規劃跟布局的時候,在長遠的規劃方面應該是怎麼樣去發展?
我有提一個5年郵輪倍增計畫,5年倍增算小case而已,但是你看我的簡報資料第一頁,去年跟今年不要說倍增,甚至是沒有增,算是一樣啦!你如果沒有設定一個目標的話,搞不好10年還是這樣,所以我希望港務公司……你看我們旅運大樓蓋的這麼漂亮,它的各項設施也比基隆港還好,當然基隆港有基隆港的利多,我剛剛講的,如果有分配、分工、分區的話,東北亞的部分去推動基隆,東南亞的部分推動高雄,請問這樣子的布局是不是觀光署跟港務公司可以接受? -
周董事長永暉可以、可以,針對116年到120年的5年計畫我們本來就在擬,委員希望能夠郵輪倍增的部分,我們把納它進來,但是我們真的需要觀光署的幫忙,因為團客部分以及很多優惠措施是觀光署這邊在搭配的。 -
許委員智傑當然! -
周董事長永暉港的部分的服務跟我們旅運大樓變成國際郵輪大樓這件事情,還有搭配剛剛召委垂詢的,我們希望能夠把國際郵輪的品牌,包括國際郵輪的國際會議廳及我們的探索館能夠做串聯,做這些參展、組展,相信高雄港以現在我們講的5年計畫,郵輪倍增應該是可期待的。 -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在這邊跟董事長及署長也報告一下,5年之後也許我們都不在這個位置…… -
周董事長永暉是、是,但現在要做啦! -
許委員智傑但是5年之後,交通部、觀光署跟港務公司都還在,我希望我們現在訂定一個目標,5年之後不管我們在哪個位置,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成果有出來。 -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也希望委員給我們一點……就是質量並重,就是艘次跟人次要兩個一起來衡量,最重要的還是質量並重。 -
許委員智傑當然,所以下一次我希望聽到的是5年倍增計畫你打算怎麼做,好不好? -
周董事長永暉好。 -
許委員智傑因為我沒有看到你的打算,我不知道未來質量並重這句話…… -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會提個計畫,然後跟觀光署一起合作。 -
陳署長玉秀我們會一起合作,把資源投入。 -
許委員智傑下一次我們講到郵輪的時候,我希望觀光署跟港務公司都有一個真的計畫出來,我要看看你們怎麼規劃,才知道未來的機會可不可行嘛,你如果都沒有規劃,只說要質量並重,5年以後也還是質量並重,結果還是沒改變! -
周董事長永暉沒問題,我們也在擬啦,有五個方向的發展,從五個方向去做努力…… -
許委員智傑OK。 -
周董事長永暉包括海外的引客、包括國際品牌的建立、包括我們的優惠,還有國內高雄港的這些商圈跟遊程,半日遊、一日遊的部分做串接…… -
許委員智傑這個都很重要。 -
周董事長永暉當然,我們也希望能夠成立專責單位跟人才的培訓。 -
許委員智傑OK,所以現在簡單說,剛剛董事長講的這一些,你就照你的計畫把它寫進去嘛,我希望5年之後,不管我們在哪裡,我們來看這個的成果的確是倍增,搞不好三倍增,那更好,好不好?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
周董事長永暉好,我們觀光署一起努力。 -
許委員智傑好,下一次就給我們計畫。 -
周董事長永暉希望委員給我們一些指導,所需的經費也麻煩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
許委員智傑好,OK,下一次要看到計畫。謝謝。 -
主席謝謝許智傑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邱若華委員發言,邱若華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處理邱若華委員等人的臨時提案。 -
質詢:邱委員若華: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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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若華(11時7分)謝謝主席,有請港務公司周董事長。 -
主席請周董事長。 -
周董事長永暉委員好。 -
邱委員若華董事長好。同樣的要和董事長討論今天委員會安排這個專題──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本席也特別看了貴單位過去5年核定的幾份報告,包括商港整體發展規劃,還有海洋觀光計畫,現在是114年底,這兩份計畫,一個即將在明年結案,然後另一個的執行期程剛好過半。
當初林佳龍部長在109年業務報告中曾豪語說要投入500億元來打造藍色公路,本席對照計畫書的細項發現預算總數跟承諾有巨大的落差,所以要就教我們董事長。根據港務公司所提出的商港整體發展規劃,這份計畫明年就要結案了吧? -
周董事長永暉是。 -
邱委員若華在報告中有提到客運發展的課題,裡面有明確指出我們面臨到港口與在地觀光資源連結不足的問題,旅客下船後往往都會缺乏深度的消費誘因;另外,我們原本希望外籍船舶能夠帶來補給供應,甚至未來我們可以有維修的商機。可是5年過去了,現在依然是船進船出,我們只賺到微薄的碼頭費,也就是停泊費,沒有賺到相對比較高單價的在地補給,還有產業鏈的加值,也就是說,產業沒有跟上。董事長,我直接問了,商港整體發展規劃執行4年了,現在基隆港、高雄港的郵輪雙母港定位是合作大於競爭還是惡性搶客?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您垂詢的問題大概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整體500億計畫的藍色公路,這是航港局在主政的,所以等一下葉局長會跟您報告。 -
邱委員若華OK。 -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搭配整個商港計畫,我們是5年計畫,確實,新5年計畫我們已經在研擬了,現在執行最後一年的5年計畫,我們也按照進度在執行,所以這個部分也沒問題,然後…… -
邱委員若華是,針對郵輪雙母港有沒有具體的分工機制? -
周董事長永暉有,委員關心的包括幾個層次,希望能夠以在地補給來帶動當地的產業結構,我們也算了一下,以麗晶郵輪的統計,大概三個月在臺灣的母港……我們母港已經建立了,就是基隆港跟高雄港,三個月在地補給的農產品或者日用品的金額大概有1億;如果是郵輪旅客的部分,全球的比例每個人大概平均是96塊美金,按照觀光署的統計是107塊…… -
邱委員若華董事長,我要講的就是您提到的部分,針對Fly-Cruise,它強調說要發展高附加價值,就是機進船出,今年度Fly-Cruise的旅客有沒有超過10%? -
周董事長永暉我們Fly-Cruise的部分是5.5%。 -
邱委員若華5.5%,所以沒有到10%,預期什麼時候可以達到10%呢? -
周董事長永暉原來的規劃是五年計畫,採滾動式的檢討,我們新的五年計畫已經在研議了,然後藍色公路那部分就麻煩葉局長。 -
邱委員若華OK,好。不好意思,再請問董事長,剛剛也有說到產業鏈其實還沒有形成,所以我們不只是要把船拉進來,現在我們看到,旅客下船就只是買一個鳳梨酥就離開了,他這樣就過了…… -
周董事長永暉不會啦,不會只是買鳳梨酥。 -
邱委員若華沒有達到觀光的效益嘛,Fly-Cruise這部分,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創造高產值呢? -
周董事長永暉疫情之後的Fly-Cruise就是一趟飛機、一趟輪船,這個尤其是歐洲的趨勢,亞洲目前也開始在興盛。但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整個郵輪產業區分為四個部分:一個是船舶;一個是航運航線;一個是港口;一個是遊程,就是觀光署他們在負責的。我們的部分是負責港口,在港口的部分,我們有幾個旅運中心都已經慢慢建置完成了,包括蘇澳港也都建置完成,後續就是一些招商的部分,我們會加強。 -
邱委員若華OK,好,謝謝董事長。另外請葉局長。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有關剛剛委員垂詢的藍色公路十年計畫經費差異的部分,特別跟委員報告,藍色公路十年發展計畫是在109年提出,期程是從110年到119年,當時預估的總經費是520億元。520億元由幾個主要部分組成,其中民間投資在商港的部分是307億;另外特別預算22億;航港基金43億跟公務預算148億。其中民間投資的307億裡面,港務公司這邊已經招商完成285億,所以達成率已達93%;特別預算是透過海洋觀光前瞻特別預算來執行,現在也接近計畫完成的階段;基金預算43億的部分是透過布袋跟澎湖國內商港五年計畫來推動…… -
邱委員若華沒關係,本席另外要請教局長,111年度我們核定了海洋觀光計畫,其中就建議航港局的遊艇通平臺應該跟海委會的海域休憩一站式平臺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投入。現在過去四年了,民眾也有反映說申請的流程相當繁瑣,必須要在兩個部會之間做切換,你們有進行改善了嗎?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剛剛在專案報告有提到,我們在112年12月已經跟海委會的海域遊憩進出港的線上申請系統進行整合,現在已經完成單一的入口網叫「臺灣遊艇入口網」,有四大功能:包括遊艇的入出境、泊位的申請、出海的報備跟遊艇旅遊資訊的提供。針對如果還有使用者…… -
邱委員若華局長,沒關係,所以您確定是整合…… -
葉局長協隆已經完成整合。 -
邱委員若華不是只是連結? -
葉局長協隆不是、不是,剛剛跟委員報告的四大功能裡面可以擇一或是所有功能都使用,所以應該是相當方便。 -
邱委員若華好,謝謝局長的說明。 -
葉局長協隆謝謝。 -
邱委員若華請主席再請民航局局長。主席,不好意思,再給我一分鐘。
局長,本週一交通委員會才剛到桃園國際機場T3航廈進行考察,也謝謝李昆澤召委的安排。那天部長、局長還有我們幾位委員也都在現場,我們在現場也看到,其實硬體設施、設備都已經到位了,我們也很期待年底正式啟用。T3航廈的啟用,等於是整個機場的營運能量將會大幅提升,對民航局第一線的人力來說,壓力一定跟過去不一樣,所以本席想要請問局長,人力是充足的嗎? -
何局長淑萍有關桃機第三航廈完工的北廊廳部分,它是第一階段,主要運作是在桃機公司本身相關人員的進駐;另外如果它還是原本的航班,因為是北登(機)廊廳,所以它的使用上會根據T1、T2、T3去做一些處理。 -
邱委員若華因為民航局負責的就是運作監控、異常通報還有跨部會的溝通,更重要的是飛航的安全以及空車作業的安全,本來就高度依賴專業的人力,所以想要請問局長,屆時T3航廈的啟用,民航局的人力是足夠的嗎? -
何局長淑萍基本上我們現在的相關人力,因為民航局有關安全監理的人力,除了桃機以外,還有其他所有的機場,人力這部分我們也一直在積極盤整,也有跟相關的人事行政部門再提出來。 -
邱委員若華局長,因為時間關係,請再提供詳細的資料,OK?好,謝謝。 -
何局長淑萍好。謝謝。 -
主席謝謝邱若華委員發言完畢。
我們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有鑑於郵輪運能量體龐大,主流型郵輪少則2,000名旅客,為能有效保障郵輪消費者之權益,交通部應責成觀光署及航港局全面檢討完備郵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經查觀光署目前已訂定公布「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惟主要適用於團體旅遊,針對多數郵輪旅客屬於未派領隊之個別旅遊型態尚有不足,且針對郵輪公司直接銷售或委託銷售之郵輪產品,亦無完備的保障。
目前航港局雖訂有「郵輪船票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審議中,另觀光署也正在研議訂定「郵輪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爰此,建請交通部責成觀光署及航港局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公布實施,並督導業者落實辦理,俾維護郵輪旅客權益。
提案人:邱若華 洪孟楷 黃健豪 張智倫 -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或補充說明?
現在請行政單位表示意見。 -
葉局長協隆報告召委、委員會,有關邱委員等委員的提案,我們遵照辦理。 -
主席好,本案就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現在請魯明哲委員發言。 -
質詢:魯委員明哲: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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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1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林次長、港務公司周董事長。 -
主席請林次長、周董事長。 -
林次長國顯魯委員早。 -
周董事長永暉委員好。 -
魯委員明哲兩位好。首先請教一下,你們今天提供的專案報告跟7月份經濟日報的相關預估差不多,就是今年度的郵輪旅客大概會超越疫情前的情況,不管是經濟日報評估的成長6%,到你們今天報告的成長8%都是非常接近的。因應現在的郵輪又新又大,載客的人數跟早期的郵輪相較也不斷的提升,在這片榮景之下,我們在預算會期還是要談一下,你們港務公司相關的一些預算損益的部分。
我們看到112年、113年到今年,今年已經突破疫情前,創了新高,我們再看看港務公司郵輪業務的損益,當然我想政府有這種服務也不是說要賺錢,但是我覺得預算的編列有一個最重要的要件,就是你要去預估落點。你明年要做一些行銷,你明年要做一些行政,你的行政跟預算要合一,對不對?怎麼會有這種很大的、負的損益數字?我們就要研究一下,是你之前編列預算的時候亂估,還是今年發生一些比較特別的事情,導致今年1到10月目前的實際數據跟你們預估的預算少了八千多萬?就你的預估,年底會不會超越去年?負的數字會不會超越去年?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一下,這部分應該會慢慢的收斂,但是其中有一部分,就是委員指教的服務機械使用費,這部分因為相關的單位都已經機械化,就不再跟我們租賃了,所以這部分應該算是租賃收入,這部分我們會核實來調整,謝謝委員指教。 -
魯委員明哲以今年的數據,坦白講,我是很多問號,你們預算……因為你是新到任,你還沒編過預算,我們希望你在編預算之後,真的要注意這個問題,我們發覺兩個數字差距最大的,就收入面來講,就是你剛剛講的旅客服務機械使用費,定義是什麼呢?其實不清楚,問了你們,你們說:港務公司有很不錯的旅客天橋,靠港的大郵輪上下旅客很安全。按理說,每個郵輪停港都要,但是因為現在比較新式的郵輪,跟我們早期有這個費用的時代完全不一樣了。 -
周董事長永暉確實。 -
魯委員明哲而且一個郵輪要跳國家、跳港口,它自己當然要用自己熟練操作的空橋,這也很自然嘛!我的意思就是像你今年編了四千多萬,1月到10月相關的使用只有406萬,郵輪就算了,很多是國外籍的郵輪,你不清楚它有沒有旅客空橋,可是X光機你等著誰跟你租?等著移民署跟海關,自己人跟你租,他根本不用啊!他們都有嘛!所以你編預算的時候,非常非常不合理啦!我把這個特別點出來,而且明明收入在去年的時候決算完只有400萬、前年只有297萬,可是你們看了這個數字,還是硬生生把它編了10倍,我就覺得很不應該。
在成本考量的部分,你們估算明年要做什麼、何時編列一定會有落差,但是落差真的要控制在較為精準的範圍,我會覺得比較合理,這個部分,周董事長沒問題吧? -
周董事長永暉是,我們一定核實檢討,謝謝委員。 -
魯委員明哲接下來可能跟觀光有點關係,反正觀光署你也做過了,我就直接詢問,郵輪相關外籍旅客來臺成長,我們覺得緩慢,整個郵輪的人次整體看會覺得:哇,到底多少人次?創了新高了!但是我們分析裡面的元素,因為有些坐船的,原來是國人出國旅遊、出國花錢,而我們比較在意的是,這些旅次裡面真正……尤其目前主要基隆港,他是玩北區,可能新北、臺北,甚至桃園部分都會玩到;高雄港下來的旅客,可能高雄、臺南、屏東都有可能玩到,我們現在看到外國人搭郵輪在這兩個港口,他們分別下來一次,我們都把他算進去了,這個數字感覺是蠻平穩的,我們希望所有外國旅客到臺灣觀光也能夠有所突破,有沒有什麼想法?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大概有幾個重要的市場,一個是東南亞市場,現在大部分都是以新加坡為中心,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多做一些串聯;東北亞的部分,日本跟韓國是我們現在最主要的市場,我們會加強。
我們過去確實在行銷的部分,因為觀光署的行銷有很多面向,針對郵輪主題式的行銷工作,未來我會跟陳署長充分合作,針對郵輪市場國際的宣傳我們會加大力道,還有跟船舶的船商,這些船長真的要來看,否則的話,到基隆他怎麼選都選101跟故宮,這也不是很好的方式。 -
魯委員明哲謝謝董事長,那也要拜託次長,因為這種都是跨單位的,你們要下來稍微協調一下。
我們特別看到,同時也希望……因為董事長,你是新到任的,我也沒有要苛責你的意思,但是我覺得整個預算編列執行都是帶有相關的計畫,你不要讓所有的委員看到每一次審預算的時候講了一大篇,然後到結束的時候,是連頁都沒有翻、書本還翻在那裡,我覺得這樣子是不行的。
你們去年、前年就開始推跳島,希望幫忙一下,除了到臺灣本島之外,也能夠到離島、澎湖、其他島,跳島我覺得很棒,想法很棒,然後也編了預算,立委也支持通過了,從111年到113年,預算執行率大概都一半左右,然後到114年,今年你們規劃的海洋觀光嘉年華試辦航線推廣是失敗的,就今年推廣正式跳島航線宣布失敗,連做都不用做了。
好啦!時間到了,那就務實一點,我看到你們明年預算乾脆不編了,所以四、五年之後,就是跟當時的立委、交通部長、行政院長報告的計畫開了一個大玩笑,然後預算就這樣了。當時申請補助的案子,你們是希望鼓勵船舶運送業、旅行業、郵輪公司或相關協會,希望他們跳島去澎湖或者其他離島,然後給他們相關的一些補助、補貼,前面有4次補貼,也花了幾百萬,但全部都沒有前面三項,因為沒有人要來,業者沒有人要跳島,全部都補助協會辦論壇、活動,所以你今年乾脆不辦,我還是支持的,因為再這樣下去,沒有一個要過去,那是不行的。但我還是希望你們真的要去推跳島、要鎖定特定的郵輪,請它直接跳到我們這些離島、直接去鎖定,而不是協會辦一次性的活動,這樣是沒有意義的,我覺得這部分要好好檢討,同時,也希望整個臺灣、離島都能夠被嘉惠到,好不好? -
周董事長永暉謝謝。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 -
主席魯明哲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葉元之委員發言。 -
質詢:葉委員元之: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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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11時27分)主席,麻煩請交通部次長。 -
主席請林次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葉委員元之次長好。看起來現在交通部要大力推廣郵輪觀光,因為它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這樣一來,消費者保護就變得非常重要。
應該是在半年前,我就曾經針對郵輪的消費者保護提出質詢,當時消費者面臨一個狀況,就是如果他在國際郵輪上消費,遇到消費糾紛,就只能跟旅行社反映,但旅行社說他們只是代收、代付,還是要找郵輪公司,可是如果是國際郵輪,那就變成消費者要打國際官司,通常大家就知難而退,面臨到求助無門的狀況,當時我曾經建議交通部要有一個國際郵輪評鑑機制,為什麼要有評鑑機制?因為這樣才有一個根據,可以據此跟國際郵輪談判、協商,要求他們要照顧消費者,特別針對國際郵輪,因為他們要靠港、要停我們的港口,當然我們就有比較大的籌碼跟他們談。
那個時候是部長列席,部長也覺得可以往這個方向去做,同意三個月內研議出相關評鑑機制,但是後來交通部的回文中完全沒有提到評鑑機制,只講了幾件事情,包括會在網站上公開消費爭議、會做定型化契約,大概就是這樣。這張是你們回給我的文,表示航港局要協同觀光署成立消費爭議處理小組,另外就是針對消費爭議建立一個資訊揭露機制,還有就是我剛剛講的定型化契約,但這就沒有用,為什麼?第一個,你說要成立一個爭議公開專區,可是我們去查了都沒有,只有在郵輪消費的這個部分,列了歌詩達郵輪三次爭議事件的處理協調會議紀錄,其他郵輪所遇到的狀況都完全沒有任何揭露;再來,如果消費者遇到問題怎麼辦呢?可以看觀光署發給消基會的文,表示交通部已經責成航港局擔任郵輪主政機關,針對歌詩達郵輪的爭議事件,因為協調三次還是有很多人不滿意,後續就是透過消費爭議處理程序尋求救濟,什麼意思?你自己去打國際官司啦!最後就是變成這樣啊!沒有評鑑機制,交通部拿不出真正具體會讓國際郵輪害怕的籌碼,最後還是叫消費者去打國際官司,這樣跟我上次質詢的是不是就不一樣了?
我現在看到兩個問題,等一下請次長回答一下。第一個,你們現在是由航港局來當國際郵輪的主管機關,其實我覺得不錯啊,為什麼?因為你剛好就可以用港口讓不讓它停當作籌碼,否則應該是由觀光署來管理才對,因為消費者遇到觀光問題當然是找觀光署嘛!而且航港局私下也講,他們要找旅行社,有的時候旅行社不理他,還要去跟觀光署要資料,但觀光署也不見得理他們,所以你透過旅行社這個機制行不通嘛,你就是要用港口當作跟它談判的籌碼嘛!次長,現在你們繞了一圈,我show出了那麼多資料,你們還是沒辦法給消費者一個具體的保障,不知道次長怎麼看?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您講得非常清楚,因為郵輪要不要進港,我們得根據它的服務跟以往的績效,所以我這次在您提到消費爭議處理的過程中間,也要航港局根據他們處理的過程。如果一直處理得……講白話,等於是擺爛,如果不處理好,我們不見得要准許它下次再來這邊提供服務。雖然我們歡迎郵輪來,但我們要的是高服務品質,而且能對消費者產生保護的郵輪。
目前航港局跟觀光署處理的方式就是,第一個,如果這個郵輪的票跟服務是由郵輪業者賣的,就由航港局來盯、規範,但如果是透過旅行社來包船的話,那就由觀光署來盯,畢竟是旅行社去賣票證的,所以我已經要求兩個單位的副署長成立一個常態的爭議處理小組…… -
葉委員元之沒有,剛剛已經show過了,真相就是沒有用!你要有一個評鑑機制出來,因為並不是只有發生爭議,平常就要去評鑑。譬如說,郵輪上面衛不衛生、有沒有其他的問題,本來就要有一個評鑑機制,根據常態性的評鑑機制當作是它可不可以靠港、靠幾次港的依據,而不是每一次都要等到事情鬧大了,消費者抗議了,你們航港局才出來說「好,我來處理」,然後把幾個協調會議放在網站上。這樣沒有辦法保障到絕大多數的消費者!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我請局長說明一下。 -
葉委員元之這個部分你還是要做啦!我給你參考一下其他國家的案例,譬如像加拿大,加拿大就有,他們類似衛福部的衛生單位就有評鑑,就會去看衛生,會給出幾顆星、幾顆星啊!這就是評鑑指標之一嘛!
再來就是你剛剛提到,其實在你們的網站上我們都只有看到其中一個郵輪的消費爭議事件,可是你知道有多少人在關心郵輪這件事嗎?你知不知道有個叫「靠北郵輪」的社群?有1.4萬人在裡面,這是一個很大的市場,不是你們想像的只有一、兩個國際郵輪發生可能會有的問題啊!
我還是強烈地建議,既然你要發展郵輪觀光,到時候一定會有很多消費爭議,而且這有很大的成長空間,你要把消費爭議的部分用一個機制把它訂好。我還是強烈建議,你要有一個客觀的評鑑機制,不管是在衛生、它對消費者的服務、服務滿意度、它的配合度等各方面,要有一個具體客觀的指標,你才有辦法去跟他談嘛!否則最後是不是還是叫消費者去跟它打官司?剛剛show出來的就是這樣啊,是你發函給消基會的。 -
林次長國顯是,對於委員提的,我想我們就納入航港局跟各個單位邀集做一個聯合評鑑。 -
葉委員元之其實這是我4月來質詢的啦,現在已經過半年了……4月到現在已經過8個月,所以還要多久才能給一個不要問A答B的報告?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我們會遵照委員跟次長的指示,會同相關單位研議一個客觀、具有參考性的評鑑機制。 -
葉委員元之要多久?大概多久?因為之前是4月,你那個時候說3個月,結果是給這樣嘛!看來就是問A答B嘛! -
葉局長協隆是不是可以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 -
葉委員元之還要再3個月? -
葉局長協隆我們來努力把它完成,因為這個涉及到客觀性,還是…… -
葉委員元之好啦,這就是交通部的態度,大家都在看啦!謝謝。 -
主席葉元之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不在。
現在請陳俊宇委員、陳俊宇委員,陳俊宇委員不在。
現在請王鴻薇委員發言。 -
質詢:王委員鴻薇: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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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11時35分)謝謝主席,我請林次長。 -
主席請林次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好。 -
王委員鴻薇次長好。今天鐵道局沒有來,但是因為有一件發生在本月的事情,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一個很合理的答案及解釋,所以我覺得還是趁著交通委員會的時候我來質詢,留下紀錄,也希望、要求交通部要去了解。
今年12月2日,高鐵發生通訊系統的異常事故,造成了班次延誤,當然媒體有注意到這個事件,所以也有去問包含鐵道局及高鐵,但是當時高鐵的說法是具體設備異常原因還在調查中,已經依照鐵路法要求高鐵公司進行設備調查,並且釐清是否為操作及人為因素。
我想請教次長,就您所知道,到目前為止,交通部有沒有掌握12月2日高鐵的通訊系統異常造成班次延誤,你們有掌握到嗎?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鐵道局有做調查,但是目前部裡還沒有收到調查報告…… -
王委員鴻薇還沒有收到調查報告…… -
林次長國顯是不是事後跟您做個回報,好不好? -
王委員鴻薇好。 -
林次長國顯我請鐵道局去跟您回報。 -
王委員鴻薇好的、好的。 -
林次長國顯好。 -
王委員鴻薇我要特別講,事實上,對於這個事件,我們所掌握的資訊,高鐵在第一時間已經發現有相關的人為疏失。我們一直在講,高鐵作為一個國內最重要貫穿南北的交通運輸工具,當然它的安全是非常非常重要,不管是因為設備的故障或人為的疏失,或者有什麼不可抗力的因素,我覺得都要據實回報,對不對? -
林次長國顯應該的。 -
王委員鴻薇但是這件事情據我們後來得到的訊息是其實高鐵在第一時間已經知道有人為疏失,就是有剪錯線的問題,才造成了這樣的訊號故障。在這邊還是非常希望交通部要能夠去掌握、能夠去了解,不要每次發生事件之後,大概都說願意給高鐵一些時間,但是有些事實上是第一時間就已經知道了。
第二件事情也要請交通部責成鐵道局去了解,在12月13日,你看都是在12月,12月13日高鐵列車編組TR26的外側車蓋板竟然在行駛中飛出去了。這個蓋板是鋼鐵做的,它在這麼高速的狀況飛出去,所幸當時經過的是農田區,後來他們找到了這個蓋板,它是掉在農田區,終於讓他們找到了,但是大家也知道,高鐵也會行駛到住宅區,就是人煙比較稠密的地方,假使當天脫落是在都會區或者是在人煙比較稠密的地方,那是非同小可的事情!我所了解,對於這件事情,其實高鐵找到了蓋板,也有做出相關的報告及檢討,次長,但是我不曉得交通部知道這個事情嗎?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們會掌握各個事件,但是像這一類的議題,涉及到行車安全跟周邊環境的民眾,就像您說的,如果是進到都會區,造成的危害就更大了。 -
王委員鴻薇對,那是不得了的事情! -
林次長國顯還有前一個剪錯線的案子,那就是涉及維護跟整理,我想這都有必要要求鐵道局去做專案的查核。 -
王委員鴻薇是,因為這個是…… -
林次長國顯我們事後會要求他們把清楚的狀況…… -
王委員鴻薇今天鐵道局沒有來,但是我覺得必須把我所得知的這兩個事件,還是要在委員會裡面提出質詢,提醒交通部、提醒鐵道局,高鐵的服務很重要,高鐵的安全更重要,像這些事件,所幸並沒有很重大的安全傷亡問題,但是我們總是會想到,因為你螺絲這樣子鬆掉,如果沒有把它栓好、沒有把它釘好,難保下一次會發生什麼樣的事件,好不好?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每一個狀況我們都得盯緊,不再重複發生。 -
王委員鴻薇所以請次長把它帶回去,讓他們趕快了解。謝謝。 -
林次長國顯應該的,謝謝。 -
主席王鴻薇委員發言完畢。現在請黃健豪委員發言。 -
質詢:黃委員健豪: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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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11時41分)謝謝主席,請交通部林次長、民航局何局長。 -
主席請林次長、民航局何淑萍局長。 -
林次長國顯黃委員早。 -
黃委員健豪次長好、局長好。今天要跟你們討論的是無人機的問題,科技不斷在進步,過去我們想說民航局應該是管大飛機,但現在連這種無人機,大概也是屬於民航局在管。大家應該有看到這則新聞,就是國慶煙火的意外中,私人的空拍機砸傷了小朋友,因為現在已經12月了,很快的接下來各城市也會辦跨年晚會,這裡面不管是鄉鎮辦的、縣政府辦的、各地方辦的,可能也都有無人機大型展演活動,畢竟現在無人機大型表演是活動當中一個很重要的亮點,但是像上一次的事件,我想問一下民航局或是交通部,像這樣子無人機突然從空中墜落,它的原因是因為風大被吹掉?還是因為風大導致用電量超過預估所以掉下來?到底是什麼原因?有沒有做過相關的調查? -
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因為當初它是一個群飛,而群飛有可能被影響的原因,包括風速大小或者是什麼樣的情形可以飛,本來就有相關的規定。另外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如果附近又有人干擾到,可能群飛某一些訊號被干擾到以後,無人機就會因為訊號干擾而掉下來,總之,就是有相關的原因,所以這個案子我可能要把細部資料再調回來看一下。 -
黃委員健豪好,我為什麼提這個問題?次長,也讓你知道一下,我想國外針對無人機的使用,包括到底多少的風速可以飛什麼型號的無人機;無人機最大承受風力是多少,都是有明文規定的,但是我們看了一下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或是相關的法規,都沒有看到操作無人機有沒有最大承受風速的數據或者是使用手冊載明最大承受風速的相關規定,這部分規範未來民航局在訂定相關法規時,應該要將其考慮進去,其實我覺得也要快一點,因為就像我剛剛提到的,年底可能很多地方都會有相關的展演,所以針對它風速的承受力或者是它電池消耗程度等等,有沒有辦法列入規範裡面呢?我想國外是有這樣做,但臺灣有沒有要列進去? -
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所有這一些操作手冊,其實法人在做這些展演,不只是展演,像我們講的空拍等等,都有一個法人操作手冊在規範,包含什麼樣的機型,因為每一個機型大小不同,還有它是旋翼機或者是固定翼的,都有所不同,都有一些相關的規定,包含剛剛委員所提的像最大承受風速等等,都會在這個手冊裡面規定,然後在無人機的檢驗階段,也就是測試階段,也會去測相關的…… -
黃委員健豪局長,這個是商品規格,對不對? -
何局長淑萍可是到…… -
黃委員健豪你們在審查這個東西時,像今天我要不要讓它飛;現場的風速有沒有辦法對抗;是否足夠承受風力,這些事情在相關管理規則都有放進去嗎? -
何局長淑萍管理規則它是上位階,我們在下位階的手冊裡面有相關規定。 -
黃委員健豪這個管理規則能不能把這些放進去?我是說放在上位管理的部分,還是你變成…… -
何局長淑萍沒辦法…… -
黃委員健豪因為我後面會提到管理的部分。 -
何局長淑萍因為它是很細節的,管理規則裡面講的全部是上位階,所有的技術細節其實是規範在下位階的相關手冊裡面。 -
黃委員健豪我要談的是執法權限的問題,如果你沒有放在上位階的話,以這次南投燈會取消無人機展演的事情,是因為有人檢舉,現場的機型格式跟本來申請的東西不符,所以你們民航局派人去檢查,派人檢查之後確實發現了事情的存在,進而通知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來宣告這個活動取消。
我為什麼希望把它提升到一定的位階,是因為今天如果飛機有問題,你民航局就可以強制它不能再去飛了,而我們無人機科技發展一直往前走,以後還可能會有大型的無人機載具等等,這些都可能發生,今天如果你把風速等等相關規範定在更上的位階,就不會像今天這樣,這個事情是你們通知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自行判斷要不要繼續做這個行為,萬一主辦單位還是持續要做,那他要負相關責任。
我們今天只是希望,因為你們民航局比較專業,你們有相關的法規範,如果你們把位階訂高一點,是不是就可以強制要求相關的表演就不要繼續進行?即這個無人機就不能飛了,而不是等到你們提出相關建議,甚至當下它還要不要飛,則是別的單位的決定,我是覺得民航局就這個決定是你們就可以承擔的。 -
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我想應該是這樣的,就這上面寫的內容,我們要做的是,當你符合法規規定還有手冊的規範,當你達到標準你就可以飛;如果沒有達到標準,那你就不能飛,其實不用民航局再一一去說你可以飛或不能飛,因為比如說一個月的時間,我們在同一時間大概就有500件,我們不可能去通知每個操作人說,現在風的狀況你可以飛、現在風的狀況你不可以飛,這些全部都是規範在手冊裡面,若這個機型耐風力不夠,操作人自己就要知道,就不能飛,這就是回到手冊還有相關規範。總之,這個部分我們會再來加強宣導,就是操作人應該要符合相關規範,他要有一個預度,不要走在那個邊緣,譬如說風速是50,你的是49,然後你還堅持要飛,也就是說,這個預度要保留,如此就可以避免像這樣的情形發生,這部分我們再來加強宣導。 -
黃委員健豪沒關係,或許你們覺得現階段這樣夠用,但是本席覺得,如果你能夠把相關的位階提升一點,就是你們強勢介入的角度高一點,因為像這個案子,你們也確實派員檢查、也派人到現場、也確定這個事情的存在了,可是當下你們並不能去要求他不可以飛,而是你們要跟主辦單位講,主辦單位再來下這個決定,我覺得這又過了一層,如果你們當下就能決定的話,我想就不用有這麼多聯繫的時間了,畢竟這種飛機的事情,雖然它是無人機,但大多是小型的、商演在使用的,可是無人機的部分,我認為整體來講算是在你們主要業務範圍裡面,好不好? -
何局長淑萍好,謝謝委員提醒。 -
黃委員健豪最後一個問題,因為時間到了,但我還是要講無人機的問題,我為什麼會想到這個事情,因為現在很多是以無人機來取代煙火、取代爆竹等等這樣子的規範,過去爆竹、煙火釋放申請的時候,裡面是規範在特定情況下會有停止釋放措施,比如說安全設置不足、現場風速等等,而現在無人機的表演條件,在相關的規範裡面你們只有限定不在管制區而已,但是很多的活動,包含我剛提到很快就要到跨年相關活動,到底這個把關的機制,是只要不在管制區就可以了嗎?還有沒有更多的規範?比如說現場的人口密集度或是現場有其他的干擾的因素存在,這個會不會在你們相關的審查機制裡面?還是只要不在管制區就可以了? -
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這裡所看到的是申請區域,剛剛講到的,在人群上空或者是建築物等等,我們有「五要五不要」,這個相關的規定其實在民航法裡面也有提到,在真正展演的時候,其實都有要求申請者、操作者要完全符合相關規定,譬如,如果你要在人群上空就要有相關的操作能力、操作限制,所以都有相關的規範,這個部分我們在核准的時候其實都有一再提醒對於民眾公共安全的部分。 -
黃委員健豪謝謝。局長,不要只有提醒,我們希望能夠很明確地讓大家知道,不是只有提醒,因為提醒比較像道德勸說,我們希望很明確地把它放到規範裡面去,讓大家能夠依這個規範去執行,也比較省事,局長、次長,好不好?謝謝。 -
主席黃健豪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陳雪生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雪生: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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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雪生(11時50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次長,還有港務公司、民航局? -
主席請次長、周永暉董事長、何淑萍局長。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陳委員雪生次長早。我今天要跟你聊一下馬祖的觀光,沒有什麼人去,金門都突破100萬了,大陸過來的,我們只有幾千個人,當然我也不能怪觀光署不努力什麼的,也不是。 -
林次長國顯委員提的是小三通,不是國內旅遊。 -
陳委員雪生小三通。 -
林次長國顯國內旅遊去馬祖還是滿多的,一年都有三、四十萬人搭飛機。 -
陳委員雪生我等一下會跟你聊這個。 -
林次長國顯是。 -
陳委員雪生現在機場不是擴建嗎?何局長,你了解嗎?我上次提的半半施工,你聽懂了沒有? -
何局長淑萍有聽懂,這個部分委員過去一直在關切,施工期間關閉,當初依據綜合規劃…… -
陳委員雪生對,一邊施工、一邊進場。 -
何局長淑萍後來有提到是不是有可能一邊施工、一邊進場的考量,現在這個案子因為要築堤造地,所以已經委給港務公司,港務公司也有對外去做細設商的招標,在細設過程中,我們會再來考慮委員的相關提醒。 -
陳委員雪生是不是請港務公司也回答一下?你們是不是照半半施工的方式,請世曦那邊去…… -
周董事長永暉對,目前還在評估中,王錦榮總經理也特別去了一趟馬祖。 -
陳委員雪生不是馬祖,是世曦標的,有沒有跟他們…… -
周董事長永暉有一起討論。 -
陳委員雪生他們的態度怎麼樣? -
周董事長永暉目前還是要做工程分析。 -
陳委員雪生可以達到目標嗎? -
周董事長永暉目前還不曉得。 -
陳委員雪生因為有滿多的案例…… -
周董事長永暉因為它有幾個問題要處理,一方面是工程問題,二方面是海象等相關的氣象,這些都有…… -
陳委員雪生何局長…… -
何局長淑萍跟委員報告,其實最核心的還是因為填築期間,築堤是可以的,可是造地的時候要夯實,所以它需要…… -
陳委員雪生那個沒問題。 -
何局長淑萍可是它的高度…… -
陳委員雪生我是講填海的時候,它的消波塊和沉箱能夠在臺北這邊做、臺灣這邊做,做完以後把它拖過去,成本會比較高一點。 -
何局長淑萍這一個階段我們會朝這樣的方式處理,到了以後如果相關機具沒有在跑道的尾端,委員也清楚跑道尾端不能有障礙物,那一個階段飛機就可以飛,所以再細部一點等到築地的時候,土要夯實這一個階段…… -
陳委員雪生一、兩年沒關係,我們可以忍受,但是如果要八年、十年,我想一想真的受不了。 -
何局長淑萍關於委員的提示,我們會來評估,看有沒有辦法把時間透過工程技術縮短,因為涉及飛安…… -
陳委員雪生因為施工期間造成的不便等等,我們都可以想辦法處理,譬如有一些客人到北竿去,我們在北竿旅館的部分給他一些優惠,還有發購物券,或是乘船的話北竿的居民免費,這些都可以在經費裡面來處理這方面的問題,問題是施工沒辦法處理,你知道嗎?一定會造成民眾的損失,一定會有。我們飛機失事兩次,說真的不做不行,勢在必行,一定要做,現在我希望民航局,次長也是民航局局長出身,你也會很支持這件事情,你指導他們一下,好不好? -
林次長國顯了解,在飛安能確保的情況下,我們儘量朝那個方向來處理。 -
陳委員雪生就是半半施工。 -
林次長國顯對,主要還是飛安要能確保。 -
陳委員雪生周董事長,你剛上任董事長,應該慢慢的業務能夠駕輕就熟,謝謝兩位。
另外,主席,我請觀光署署長。 -
主席請署長。 -
陳委員雪生次長、署長,我好幾次質詢都提到馬祖的土地有80%是軍備局和國產署的,等於縣有20%的土地,王忠銘縣長只管了20%的土地、人民、主權,其他都在軍隊的手裡。有很多廢棄的營區,改天有機會你到馬祖去考察的時候,我帶你去看,以前的師部現在把它圍起來了,沒用,還有很多旅部,廢棄的營區現在只有一個排,我去金門也去看過,金門的師部現在變成一個排在那邊、一個班,那個土地放在那邊幹什麼?是每天準備打仗嗎?也不是吧!
我為什麼要提這個?當然縣政府可以去檢討,我也跟國防部提過,我希望觀光署協助縣政府怎麼樣把廢棄的營區土地,讓縣政府來管理。很麻煩的是,撥用以後的程序不可以作為商業用途,可以跟觀光署這邊商量一下,比如旅館,我們可以協助開發、可以共同持有,土地租給它30年、50年,可以做這樣的動作嗎? -
陳署長玉秀委員好。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請馬管處再配合縣政府一起來盤點相關可用的土地,之後想辦法來活化它? -
陳委員雪生對,我想…… -
林次長國顯委員提的主要就是有哪些地方可以釋出,或者是它有潛力可以開發,剛剛署長提的也確實是這樣,我請馬管處和縣府先去了解、盤點,盤點完就個案去找國防部看看可不可以處理。另外,就你提的法規部分…… -
陳委員雪生我們現在旅客坐飛機去,機位好訂,但是旅館很難,訂不到旅館,一間旅館都訂不到,這個是很麻煩的事情,你要它怎麼發展?當然可以管制觀光人口的數量,問題是它目前還沒有到達飽和,還有發展空間,是不是能夠請署長協助連江縣政府,有關土地利用的部分再協助一下,好不好?今天航港局沒來嗎? -
主席請葉協隆局長。 -
陳委員雪生葉局長,藍色公路不是有做海上運輸的備援船嗎?那個進度怎麼樣了?要做一條8,000噸的船,因為今天講到郵輪觀光,所以我想到這一條船,進度怎麼樣了?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最新的進度,整個綜合規劃已經完成了,我們在9月份報部之後,部裡面有相關的審查意見請局裡再修正,我們最新在12月12日已經重新再報部,我們會跟部裡面密切溝通,儘快完成這個計畫。 -
陳委員雪生你能不能稍微說明一下它的建造期程? -
葉局長協隆好,跟委員報告,我們預計在明年上半年行政院核定之後,馬上進行採購招標作業。 -
陳委員雪生後年編預算? -
葉局長協隆對,116年編預算,118年底建造完成,119年初就下水。 -
陳委員雪生哪一年建造完成? -
葉局長協隆118年底。 -
陳委員雪生118年建造完成? -
葉局長協隆是。 -
陳委員雪生可以建造完成嗎? -
葉局長協隆可以,我們現在船塢的部分也都有…… -
陳委員雪生你們預定在國內造船,還是國外? -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我們目前設定還是以日本船廠為優先,因為他們的技術…… -
陳委員雪生你可以參考一下我們的新臺馬輪,非常不錯的船,你把噸位加大就好了。 -
葉局長協隆有,我們大概是朝委員剛剛指導的方向來做。 -
陳委員雪生謝謝,因為時間到了,召委已經在催了,謝謝你們,謝謝召委。 -
主席陳雪生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謝龍介委員發言。 -
質詢:謝委員龍介: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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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龍介(12時)主席,我請部長。 -
主席請林次長。 -
謝委員龍介部長走了? -
主席部長今天早上沒來。 -
林次長國顯委員早。 -
謝委員龍介早。次長,你會游泳嗎? -
林次長國顯不是很行,會游,但是沒有很厲害。 -
謝委員龍介臺灣是海島國家,四面都是海,我看你們的報告裡面,針對海上旅遊,二十年來大家都說要提倡,到底是因為國防的關係或是風俗的關係,一直都沒辦法得到大幅度的開放。我看你們報告的數字,針對國外郵輪來的次數跟帶來的人潮,你知道現在國家境內旅遊漸漸衰微,數字不太好看,尤其大陸客來觀光的數量大幅度減少,卻不曾看到你們針對海上藍色公路有做一個完美的海上旅遊,串聯臺灣這麼多的港口、這麼美麗的風景。尤其過去曾提到母親是山、母親是海,這個美麗的大海,身為一個海洋國家,四面全是海,但我看你們的報告,可以說是不及格,不知道你有什麼看法? -
林次長國顯跟委員報告,主要就像你所說的,我們以前都說小孩不要去靠近海,所以傳統上是以安全…… -
謝委員龍介那是六十年前的事情。 -
林次長國顯但現在的方式是,希望向海致敬、親近海洋,所以基本上來講,我們報告…… -
謝委員龍介這也已經二十幾年了。 -
林次長國顯對,在我們的報告裡面也有特別提到,郵輪是一回事,另外一個是遊艇操作,我不知道委員有沒有注意到我們的駕照數成長很多。 -
謝委員龍介遊艇,我知道啦!遊艇是屬於人們所說的比較高級的旅遊…… -
林次長國顯我們的駕照數成長到三萬多張。 -
謝委員龍介我現在跟你說的是,除了大型的郵輪以外,臺灣是一個很好可以開發中型輪船海上觀光旅遊的地方,這等於跟島內旅遊一樣,就是國內的海上旅遊。 -
林次長國顯是。 -
謝委員龍介尤其臺灣有這麼美麗的海洋、有這麼多的港口景點,但完全不曾看到你們……本席來這裡快兩年,你們所有的報告裡面都不曾提出。 -
林次長國顯有啦!我們藍色公路開始在發展。 -
謝委員龍介藍色公路…… -
林次長國顯就是一步一步…… -
謝委員龍介你跟我說藍色公路的哪一點有港口到港口裡面,在島內旅遊有抓到這個重點? -
林次長國顯我請局長跟你報告,好不好? -
謝委員龍介好,請講。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今年我們有3條試辦的航線,主要包括基隆到花蓮、布袋到澎湖、金門及澎湖到基隆。 -
謝委員龍介布袋到澎湖、金門是運輸,請你跟我說旅遊的人口跟往來的人次。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布袋到澎湖、金門的部分,今年有兩個往返的航班,總共有1,400人訂位,載客率有六成。 -
謝委員龍介好啦!你不要再說,說這個就漏氣了。本席跟你探討的是,針對國旅的發展,可以將陸上的島內旅遊結合海洋的藍色公路做一個配套,不是點對點的去又回來,不是這樣,你們有辦法擬訂這種初期的計畫嗎?有辦法嗎? -
葉局長協隆有,報告委員,感謝委員的提醒,我們今年試辦的藍色公路遊程活動包括岸上的遊程,也包括船上相關的觀光活動。 -
謝委員龍介我跟你說,你們一個月擬訂這個計畫,本席跟你共同探討,因為本席關注海上活動已經很久了,我也很喜歡遊艇這種的,但這不是一般市民有辦法負擔的。我現在跟你說的是,島內旅遊結合遊艇,臺灣可以開創一條新的觀光財,我們這些觀光產業者現在很困難,這樣好不好? -
葉局長協隆好。 -
林次長國顯好,委員,我請航港局先規劃,規劃完再向你請教。 -
謝委員龍介好,一個月有辦法嗎? -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我們一個月會把計畫的構想提報出來…… -
謝委員龍介來辦公室,我跟你們探討…… -
葉局長協隆再跟委員請教。 -
謝委員龍介我跟你們做一個深度的探討,我本身也有一些初期的計畫與想法,好不好? -
葉局長協隆是,感謝委員,好。 -
林次長國顯好,謝謝委員。 -
主席謝龍介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現在請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現在請黃捷委員、黃捷委員,黃捷委員不在。
現在請賴惠員委員發言。 -
質詢:賴委員惠員: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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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惠員(12時6分)謝謝主席,請交通部次長。 -
主席請林次長。 -
林次長國顯賴委員早。 -
賴委員惠員次長早安。針對藍色公路的現況及未來發展的規劃,本席要利用這個時間跟次長討論一下位在台61線的將軍漁港,而台61線延伸下來,我們知道有新豐、大安、口湖3個大的休息站,基本上這些休息站的來客數非常穩定,變成沿線駕駛必須要停靠的地方,也帶來周邊消費跟地方觀光,證明它是有需求存在、模式是可行的。除了要跟次長溝通將軍休息站以外,還要跟次長提到將軍漁港,事實上它已經存在很長一段時間,它是沿海最大的漁港之一,不管是觀光漁市、漁貨拍賣或餐飲,甚至是海上交通,有它到澎湖南方四島的航線。我在此要請教次長,將軍漁港不管在觀光、休閒或水上交通上,對於目前所有進行的狀況,你是不是滿意?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將軍漁港基本上是歸漁業署跟地方政府輔導。 -
賴委員惠員對。 -
林次長國顯而觀光署的部分,應該是由西拉雅或雲嘉南風景區管理處所管轄,但我們還是可以協助他們來了解這邊的潛力。至於您提到這邊要不要設休息站,我會請公路局評估,您前面提的3個休息站,每個距離大概是1到2個小時的車程,如果以口湖來講,往下到將軍、北門附近也應該有一個休息區,會比較有利於旅客的休息跟補給。 -
賴委員惠員沒有錯,臺南幅員南北狹長,如果從口湖一直貫穿到嘉義縣再延伸到臺南,光是臺南在西濱觀光道路上就要開50分鐘,顯然獨缺台61線的將軍休息站。次長,我要提醒你,2021年11月4號我質詢交通部的時候,其實蘇前院長就允諾落腳將軍交流道旁的公有地,可是三、四年過去了,進度在哪裡?到底哪裡出現了問題?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這是公路局在處理的,我可能要了解一下他在土地的取得上以及相關的開發上有沒有招商的可能,因為畢竟這個地方算是漁港。 -
賴委員惠員對。 -
林次長國顯您剛剛提的海鮮或是…… -
賴委員惠員沒有,我現在講的是台61線。 -
林次長國顯對,西濱公路。 -
賴委員惠員對。 -
林次長國顯它主要是公路局在設置的。 -
賴委員惠員公路局在設置的。 -
林次長國顯對,公路局。基本上我剛剛提的,區位上將軍跟北門附近應該可以有一個休息區,只是這塊地是不是我們公有的,還是需要跟縣府或民間取得?這個必須要再了解。 -
賴委員惠員事實上在早期規劃的時候,這都已經成案了,是地方政府跟中央一直在互踢皮球。 -
林次長國顯委員,我請公路局馬上跟您聯絡,好不好? -
賴委員惠員好。 -
林次長國顯看看目前的問題跟狀況到哪個程度。 -
賴委員惠員對,因為我需要知道後續的規劃,到底這個時程的推動是到什麼樣的階段? -
林次長國顯是,我請公路局來跟您報告。 -
賴委員惠員而且這個都已經是前行政院長答應的休息站,在這裡遲遲沒有辦法推動,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另外,次長,我還是再延伸到將軍漁港,這個將軍漁港是歸誰管? -
林次長國顯將軍漁港是漁業署跟臺南市政府,是不是請漁業署跟您說明? -
賴委員惠員好。已經拿了4,400萬了,4,400萬下來我們也沒有看到整體的進度,這個問題又是出在哪裡?你看,這個4,400萬…… -
林次長國顯委員,您提的是休息站還是漁港? -
賴委員惠員我剛剛講的是休息站,這個前面你已經講要來報告了嘛。 -
林次長國顯是。 -
賴委員惠員現在我要講的是將軍漁港,將軍漁港設立的時候,中央已經補助了4,400萬,除了增加浮動碼頭的建置以外,還有什麼?為什麼這個遲遲沒辦法看到進度?困難點在哪裡? -
林次長國顯是不是請漁業署先說明? -
賴委員惠員好,請漁業署。 -
劉組長福昇委員,因為這個不是我負責的業務,我是不是事後再跟委員報告?我們請業務單位…… -
賴委員惠員這是誰的業務? -
劉組長福昇不是我…… -
賴委員惠員遊艇碼頭的整建工程,這個不是交通部的嗎?不然應該是誰的?還是…… -
劉組長福昇不好意思,我請我們業管的主管來回答一下。 -
賴委員惠員好。 -
陳副組長吉芳遊艇碼頭的部分已經規劃設計,後續的部分我們會在遊艇碼頭發展方案裡面…… -
賴委員惠員規劃設計多久? -
陳副組長吉芳這個部分因為是我們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我們後續會再…… -
賴委員惠員那是中央補助地方政府。 -
陳副組長吉芳對。 -
賴委員惠員中央補助地方政府這麼一大筆錢,然後所有中央單位都不是非常清楚,怎麼會這樣呢?次長,這樣子好不好?你幫我彙整一下,顯然權責單位也不是非常清楚。 -
林次長國顯好。 -
賴委員惠員針對將軍漁港還有休息站的進度,是不是來本席辦公室報告一下? -
林次長國顯好,我請公路局、航港局協同漁業署來跟您報告。 -
賴委員惠員好。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 -
賴委員惠員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
主席賴惠員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月琴委員、林月琴委員,林月琴委員不在。
現在請伍麗華委員發言。 -
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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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13分)謝謝主席,有請交通部次長。 -
主席請林次長。 -
林次長國顯伍委員早。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次長好。交通部有一個針對這些離島地區居民的票價補貼,在離島建設條例裡面第十五條之一有提到,金額不得低於其票價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說,它是一個法定的下限。我在這邊要替族人請命,因為看起來這十年來其實一直沒有調整,特別是蘭嶼的這些居民,他來回臺東一趟,也要自行負擔大概一千六百多。對於很多老人家來講,他們其實往往都是需要到臺東市區去看病,因為可能蘭嶼的醫療資源有一些設備的問題,他們要常常出去,甚至他們到了市區都一定要坐計程車,所以這樣的交通成本對他們來講……要去看病他們就不敢看,我們也是覺得很心疼、很不捨。當然這是航港局的業務,但想要請教一下次長,不曉得這個部分你有沒有什麼想法?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先請局長跟您做個說明。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請局長。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為了提供離島居民基本民行,我們在居民票價補貼上有依照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的規定。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那是法定的下限。 -
葉局長協隆是,這個是下限,但地方政府補貼給居民的比例是高於這個下限,蘭嶼的部分是38%,綠島的部分是32%,每年的預算額度總數大概是800萬,我們是透過行政院核定的六綜建設計畫來協助地方政府進行補貼。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知道,但是我現在要談的是,對於很多老人家來講,他非常需要往返臺東,可是這樣的交通成本讓他們根本不敢出去。我要講的是,我們必須要去正視這個問題,我們怎麼去幫助當地人的特殊需求?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敬老票的部分有另外的優惠規定,我們會再跟地方政府進一步了解民眾的需求,我們儘量來提供協助。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希望要有改善的作為,可以嘛? -
葉局長協隆是。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另外,我們也很關心蘭嶼,一直以來都希望開元港……因為遊客越來越多,也很希望改善環境,目前我知道的是候船室已經發包,港區的聯外道路(含風雨走廊)預計會在116年完工,但是在水域的部分,我比較想要知道進度,因為當初說要納入在地居民的意見,然後提報計畫,我不太曉得提報建設計畫的進度如何?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為了蘭嶼開元港的長遠發展,我們有補助臺東縣政府900萬元做整體的規劃,今年縣府也已經完成規劃,跟蘭嶼地方的鄉親做溝通,今年已經召開過兩次的座談會。目前針對漁港區跟客船區做分流這樣的構想,地方還是有不同的意見,預計在明年3月會再召開第三次會議,我們希望儘快凝聚共識來提出。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我在這邊就是希望有人關心這件事,在地居民很關心,我們希望進度可以更快一點,好不好? -
葉局長協隆好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再請教一下,因為我們在7月份的時候有看到新聞,交通部有特別提到有5條藍色公路要啟航,會補助營運費用跟觀光行銷,特別是像基隆到花蓮的航線,我不太曉得有沒有跟原民會或當地的旅遊公會去研商?有沒有結合部落的旅遊線? -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花蓮的航線,我們一直都有跟縣政府做密切的聯繫。臺東部分,我們115年度的規劃也會跟他們一起進行討論。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希望這個部分兩週內給我一份書面報告,好不好? -
葉局長協隆好的。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最後請教一下次長,幾個月前蘭嶼跟巴丹島其實有做一個世紀首航,也就是他們要在明年6月乘20人的最大拼板舟划向巴丹島。這件事情籌備了好幾年,也謝謝交通部在我們開協調會的時候提供很多的協助。但是我想要請教一下,因為我看到我們的這個藍色公路,像基隆到日本的石垣島……其實在他們來訪的過程中,因為巴丹省的省長、副省長還有伊巴雅特市的市長,他們都有來國會拜訪,也有去高雄市,市長也親自接待,也有到蘭嶼。他們很希望明年的活動,有沒有可能搭配旅行團?有沒有搭配專機的規畫?未來這條航線其實很不錯,基隆到日本石垣島大概270公里,但是從高雄到伊巴雅特(Itbayat),大概只有一百公里左右,其實是非常近的,不曉得次長有什麼樣的想法跟規畫? -
林次長國顯報告委員,這個構想確實滿特別,我想先麻煩航港局跟業者討論一下,也跟您請教。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 -
林次長國顯看看在這個活動中,怎麼來跟縣府搭配。 -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就再找時間到辦公室,我們來討論。謝謝次長、謝謝局長、謝謝主席。 -
林次長國顯謝謝委員。 -
主席伍麗華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
現在請陳冠廷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冠廷: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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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冠廷(12時21分)謝謝主席。請觀光署署長。 -
主席請陳玉秀署長。 -
陳委員冠廷署長好。 -
陳署長玉秀委員好。 -
陳委員冠廷署長,之前我們有跟你反映,有關環境部針對旅宿用品公告一次性用品的限制,我們不斷提到政策的目標是要讓環保跟觀光共榮,而不是讓兩者對立。上次我也同樣向環境部質詢,建議環境部要跟交通部協調政策上面是不是有可以修正的部分,他們跟我們說:一次性備品有經過民調,民調顯示受訪者支持,後來我們仔細把民調的問題調出來,裡面的問題,我不知道觀光署有沒有一起審視,它裡面的問題是:為了地球環境更好,請問您是否支持政府推動旅宿一次性用品減量管制?把所有的民調問題都先套上一個大帽子,為了地球更好,你如果不支持,就是不要讓地球更好,哪有這種民調!這就跟高鐵的民調每次都是八十幾%、七十幾%大家都支持一樣的道理,每一個都是誘導性的問題,我們做民調是要知道民眾對這些問題意識的看法,而不是把他們導引到我們想要的方向去。
當他們用這樣子的問題,針對受訪者提問的時候,當然支持的民眾就會比較多。可是如果你不帶任何情緒性引導民調的結果,現在社會大眾都覺得環保署不知道在想什麼,把這種一次性備品的限制做出來之後,旅宿業的價格不但沒有下降,甚至還提高它的價格,提高它的價格之後,服務還偷斤減兩。我們發覺同樣品牌的飯店、同樣星等的飯店,日本提供的服務及備品都是高於我們臺灣的,臺灣有的時候還比較貴,這對臺灣民眾是不公平的,對其他國外民眾來訪臺灣,也是不公平的,當冤大頭啊!把價格不斷地提高,如果你們提供便宜的價格給房客,我們接受;如果沒有的話,你又不給我們提供一次性的備品,也不給我們其他的服務,這對觀光有什麼幫助?答案是沒有幫助的。
其實包含日本也好,其他國家也好,他們一次性備品的政策,他們也有檢討,比方說他們導入環保材質,而不是讓觀光品質下降!我們不是要針對環境部,跟他們說:環境部講的就是錯的,我們講的就是對的。沒有!我們必須從中取得一個平衡,如果你要鼓勵民眾不使用一次性的備品,可以降價嘛!你用價格引導國民,走向更環保的道路,你不能不降價,反而提高價格,甚至服務品質下降,還叫全民或者其他的觀光客買單。
其實很多飯店經營者也有提到,他們的母公司都覺得,他們品牌的形象建立在各種優異的服務,結果服務不但沒有提升,現在還要依照政府的規定,導致國際住房的旅客覺得,同樣的品牌在臺灣總是差強人意。我可不可以請署長跟環境部討論一下,不要用這種誘導的民調,遂行他們的政策目的,把民眾的權益降低?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署長跟環境部溝通? -
陳署長玉秀謝謝委員。上次提到這個問題,我們後續也跟環境部持續溝通,希望不要用一刀切的方式。減塑跟永續旅遊確實已經是世界趨勢,但是如何顧及我們的政策,同時符合旅客的滿意度,我們希望找到一個協調的方式,確實持續有一直在討論。 -
陳委員冠廷我再次強調,消費端跟製造端都要一起減塑,但是其實很多大廠比方說快時尚,他們才是重要的、必須被target的對象,他們生產所用的資源之多,創造環境的污染物之多,才是我們要去針對的,怎麼會抓小放大?這實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我無法苟同。
署長,接下來談一下跟我們嘉義比較有關的,梅山纜車的進度。今年太平四村跟周邊環境整備的計畫,觀光署說明將會評估興建梅山纜車的可行性,想請教目前梅山纜車的進度跟評估的結果現在是怎麼樣?有沒有更新的進度?我知道阿管處有啟動太平滑索的設計工作,目前各自的進度,你們有聽到最新的進展嗎? -
陳署長玉秀是不是請我們景區組組長? -
陳委員冠廷沒問題。 -
林組長秀霞跟委員報告,有關於梅山纜車跟太平雲梯滑索的部分,阿管處目前委託顧問公司,對於環境地質敏感的部分及一些環境影響衝擊的部分,我們還在積極評估,有最新進度的話,一定跟委員…… -
陳委員冠廷有沒有時程?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時間表?就是請你們自己內部設置一個時間表,好不好?我們才可以知道推進的進度。 -
林組長秀霞我們是不是儘速評估後之後,請管理處跟委員報告? -
陳委員冠廷我的意思是,你們可以儘速或者是怎麼樣都可以,但是要有時間表,我才知道你們有沒有儘速,好不好? -
林組長秀霞好,我們就給你一個我們辦理的時程,目前我沒有辦法明確訂定,因為第一線執行的管理處今天不在。 -
陳委員冠廷好,謝謝。
最後,署長,我們嘉義縣大埔鄉也有藍色公路,我們希望觀光署可以全力協助,其實附近還有退輔會的嘉義農場也在對外招商,所以把兩個整合在一起好不好?跟他們討論一下,謝謝。 -
陳署長玉秀謝謝委員。 -
主席陳冠廷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廖先翔委員發言。 -
質詢:廖委員先翔: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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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12時2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觀光署陳署長。 -
主席請陳玉秀署長。 -
廖委員先翔署長午安。 -
陳署長玉秀委員好。 -
廖委員先翔想先請問一下署長,你有沒有遇過黑熊? -
陳署長玉秀遇過黑熊?還沒。 -
廖委員先翔還沒看過,假設今天真的不小心走在路上遇到黑熊怎麼辦? -
陳署長玉秀慢慢地退,但是不能裝死,因為上個禮拜我才剛去花蓮,結果也被問這個問題。 -
廖委員先翔提這個當然我不是單純問你對黑熊的專業知識,而是最近我們滑不管IG還是其他軟體,因為日本應該是我們國人出國旅遊,最大宗的一個目的地,最近有關於熊襲擊人的新聞,好像又被廣泛討論了,我不曉得觀光署針對這個部分,有沒有對我們可能旅日的遊客,給他們一些相關充分的知識?以北海道來講,自駕的人很多,或者哪邊可能是黑熊熱區,出沒點是高的,如果我們的遊客到那邊去的時候,遇到這種情況要怎麼樣保護自己?或者避免到一個比較危險的場域,有沒有相關公開的資訊或是宣導? -
陳署長玉秀我請我們國際組副組長來說明一下。 -
廖委員先翔他遇過熊,是不是? -
鄭副組長憶萍沒有。 -
廖委員先翔沒有,好。 -
鄭副組長憶萍報告委員,有關於國人海外旅遊的部分,第一個,會由外交部領事局在他們官網上宣導;至於在團客的部分,我們也會透過旅行社的領隊人員做一些安全上的保護。 -
廖委員先翔我覺得你們可以去做一些相關資訊的宣導,你說要國人出國前去看外交部的網站,我感覺可行性是比較低啦!只是我們在出國的時候,會透過哪一些媒介?而在這些媒介給他們一些正確的知識,比如你剛剛講的旅行社,或者是跟我們航空公司合作,因為我也知道,日本好像最近常出現熊,但是到底哪邊比較常出現,我也不可能在東京市區遇到,應該是不會啦!可能是在北海道、東北,或是福岡等可能出沒頻率比較高的地方,請航空公司在飛機上幫忙做一些宣導,給他們一些正確的知識,我覺得這對於我們國人海外旅遊應該是還蠻重要的,好不好?這部分是不是能夠請你們觀光署後續做一些相關的研擬跟宣導? -
陳署長玉秀我們來整備一下,再做宣傳,謝謝。 -
廖委員先翔謝謝署長。我們請航港局葉局長。 -
葉局長協隆委員好。 -
廖委員先翔局長好。請問一下遊艇,好像我都會有……我的選區在北海岸、東北角,你也知道嘛! -
葉局長協隆是。 -
廖委員先翔有些民眾好像會反映我們遊艇停泊的一些問題,想確認一下全臺灣現在遊艇的登記數量大概有多少?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國籍遊艇登記數是1,636艘。 -
廖委員先翔一千六百多艘嘛!我們合法的停泊船位大概多少個位置?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我們遊艇的泊位有兩大類,第一類是專供遊艇停泊的,這叫專屬泊區,現在有26處,1,437席…… -
廖委員先翔一千四百多嘛? -
葉局長協隆1,437席。 -
廖委員先翔這是專屬的? -
葉局長協隆對,這是專屬的。另外有79處的漁港,有提供非專屬的泊區,所謂非專屬是同時可以供遊艇或是漁船共用。這個部分因為有79處,所以也提供一定的停泊位的供給,目前以這樣的數量來估算,大致跟我們現在的登記數是相近。不過,我們還是有持續在進行泊區的建設,所以到115年,我們在專屬泊區的部分,可以從26處增加到28處,泊位數可以增加到1,537席,泊位數會持續增加。 -
廖委員先翔在總量上,其實專屬的位置就不夠了,而且你也知道,我們換個角度,假設全臺灣有1,000萬輛車,只有1,000萬個停車位,一定是有熱區跟非熱區,對不對? -
葉局長協隆了解。 -
廖委員先翔一定會有一部分可能比較擁擠,有些部分可能需求量沒那麼大,雖然位置在足夠的情況下,可能都會發生這些問題,何況是我們提供的總量還沒有到他們的登記數。想確認一下,可能會去漁港的這一些遊艇玩家,是他們自己本身就覺得那邊比較好,還是因為我們提供的專屬位置不夠,所以他們才被迫要到漁港裡面去?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最主要還是遊艇玩家認為在漁港的區位上,搭配遊程的部分是符合他們需求,所以…… -
廖委員先翔數量沒滿嘛!專用的部分都是已經額滿的狀態了嗎? -
葉局長協隆沒有。跟委員報告,根據最新的統計,到10月份,我們遊艇泊區專屬的部分,平均使用率是78.8%,所以還沒有到飽和…… -
廖委員先翔有沒有哪幾個是比較熱門的? -
葉局長協隆比如…… -
廖委員先翔或是比較供不應求的? -
葉局長協隆比如委員選區淡水的領袖海洋淡水遊艇碼頭…… -
廖委員先翔那個在洪孟楷委員那邊。 -
葉局長協隆對不起!抱歉、抱歉。原則上是在新北地區,還有像基隆的八斗子,這都是相當熱門的泊區。 -
廖委員先翔相對起來,假設在漁港跟一些漁業作業可能產生競合或者是摩擦,這部分有沒有哪邊反映的比較多?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這個是我們在泊區的重點…… -
廖委員先翔我本身在野柳那邊,最主要是漁船,對不對? -
葉局長協隆是。 -
廖委員先翔但是實際上,我也都有看到一些遊艇在那邊作業,這兩者的作業會不會有互相衝突的部分?這部分都是怎麼做協調的?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我們在泊區建設的部分,一定是納入優先考量跟評估,還是以尊重漁民、漁會、漁業的使用為優先。在投入建設前,我們都有可行性評估,還有跟居民、漁民、漁會的協調作業,在取得漁會、漁民同意的大原則下,我們才會進行實質泊區的建設,還有開放遊艇的停靠,所以剛剛報告79處的非專屬泊區,也都是經過跟…… -
廖委員先翔經過漁會同意。 -
葉局長協隆經過跟漁會、漁民的同意。 -
廖委員先翔好。當然一部分是我們專屬的場域,為什麼有些比較不喜歡去,有一些會比較熱門?當然它會有些先天的因素,我們怎麼樣來提供一些比較熱門地方的供給量,同時間就會降低對傳統漁港的一些依賴。 -
葉局長協隆是。 -
廖委員先翔這部分再麻煩局長後續再多一些協助。 -
葉局長協隆感謝委員的提醒。我們現在有一個續期計畫,大概就是朝委員提示的這個方向來努力。 -
廖委員先翔好。謝謝局長、謝謝主席。 -
葉局長協隆謝謝委員。 -
主席廖先翔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
質詢:陳委員素月: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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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12時36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觀光署署長。 -
主席請陳玉秀署長。 -
陳署長玉秀委員好。 -
陳委員素月署長早安。我們知道郵輪觀光的旅遊模式越來越熱門,我們也一直在推廣郵輪旅遊。對於臺灣郵輪的觀光,我們看到在疫情後快速的復甦,根據交通部的統計資料,2025年郵輪進出港的旅客預計是可以超過110萬人次,創下歷史的新高。我們也看到在觀光署的郵輪來臺旅客統計資料顯示,從疫情後到現在,臺中港沒有任何的郵輪停泊,至今已經連續7年沒有郵輪靠港,所以本席想先請問一下,我們看到亞洲的郵輪市場這麼熱絡,為什麼獨漏臺中港? -
陳署長玉秀這個是不是請港務公司董事長來回答? -
陳委員素月好,請周董事長。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臺中港是掛靠港,所以它並不是母港,在疫情之後,我們很努力,也特別去幾個航商、郵輪公司拜會,所以在明年確定會進來我們的臺中港。
跟委員報告一下,郵輪市場是有一個市場機制,也需要有我們很多旅行社、地接社跟一些景點串接,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就是優惠,優惠的措施也會吸引船公司希望能夠落點,所以我們在疫情之後,臺中港也當作一個重中之重。我們除了持續努力,尤其是今年我們好幾個團特別去拜會,我們也希望明年能夠在規劃2027年的時候,也把臺中港這樣子的掛靠港當作首選,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努力。
另外,觀光署也有一些郵輪團客的補助方案,新的一年,觀光署也在研議是不是能夠持續?我們對於這個部分的優惠措施也會持續,特別跟委員報告一下。 -
陳委員素月是。就是明年將會有4艘精品級的郵輪停靠臺中港嘛! -
周董事長永暉對。也是去年我們特別拜託航商做一些規劃,所以在2026年我們很確定的就是有4個航次。 -
陳委員素月臺中港這邊都準備好了嗎? -
周董事長永暉是。我們包括了……當然有一些譬如6月的部分,我們還需要跟臺中市政府做一些洽接,尤其是半日遊、一日遊的部分,原則上是半日遊,但是我們希望能夠做一些更細緻的規劃。有一些踩線的部分都已經確定了,譬如自然科學博物館,還有我們很有名的高美濕地及一些亮點景點的串接,加上臺中也有很多美食,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從臺中港這邊掛靠之後,能夠帶動這些旅遊的觀光。 -
陳委員素月郵輪的觀光當然就是你們港務公司跟觀光署…… -
周董事長永暉這是交通部的分工,我們會一起合作。 -
陳委員素月要一起合作嘛!本席也看了一下觀光署網站,有關郵輪觀光的建議行程,針對臺中港有三個建議行程,我先請問一下署長,對於這樣的建議行程,您覺得有吸引力嗎?您覺得這樣滿意嗎? -
陳署長玉秀當然還有優化的機會嘛,對不對?如果未來有機會再引導到彰化,因為彰化的鹿港老街還是非常有魅力的,包含像我們的玻璃媽祖廟,這塊對於外國人而言,我覺得是極具魅力,希望未來可以把這塊再加進來。 -
陳委員素月是。在建議行程裡的第二個行程是有建議到鹿港老街跟玻璃媽祖廟。事實上,在鹿港天后宮也是一個極具代表性的信仰中心,也是一座很美的建築體,因為它也是歷史古蹟;至於玻璃廟,它應該是可以看到我們現代的工藝,我想這都是很不錯的參觀點。我看到明年的4艘郵輪停靠的時間有半天也有2天的行程,所以在他們靠泊的天數,有1天、2天或3天的話,是不是在旅遊規劃行程上可以在彰化有比較多的規劃行程? -
陳署長玉秀這個我們會再來協調,因為我們有觀光圈,把觀光圈找來跟旅行社一起再跑一下路線。 -
周董事長永暉跟委員報告一下,停靠2天的是一定會去鹿港。 -
陳委員素月會去鹿港? -
周董事長永暉對。 -
陳委員素月因為畢竟從臺中港到彰化,也需要一些車程的時間啦!所以在停靠的時間,如果許可的話,我們是希望儘量能夠把它拉到彰化來…… -
陳署長玉秀一定,沒問題。 -
陳委員素月其實彰化也有很多景點可以看,不管是鹿港這邊的古蹟、海線的觀光或者是山線的觀光,我想都有不錯套裝的行程規劃。當然這部分可能要請你們觀光署跟地方政府要做密切的討論,應該也要聽取一下地方政府的意見。 -
陳署長玉秀沒問題,我們再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並推出最好的行程。 -
陳委員素月是。因為我們知道,目前停靠臺中港的是以中小型郵輪為主,郵輪的旅客應該都是比較屬於希望能夠深度旅遊的旅客為主啦!所以,我覺得在這個部分,針對客群的特性,你們可以做一個更細緻的行程規劃,我想這樣對我們,不管是國外旅客對我們臺灣的印象,可能應該會更好。 -
陳署長玉秀謝謝委員提醒。 -
陳委員素月對未來回流的狀況可能也會更好,有那個效益在。接下來,本席再請教一下有關藍色公路的部分,我看到你們推藍色公路應該很多年了,到底有沒有具體的成效?是不是請署長…… -
陳署長玉秀請葉局長說明。 -
陳委員素月好。 -
葉局長協隆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國內海運的固定航線總共有25條,本島、離島是12條,島際間是13條,每年大概有服務500萬人次。委員剛剛提醒的是我們如何再進一步提升藍色公路的功能及觀光的效益?跟委員報告,我們在過去幾年,有鼓勵業者新闢新的藍色公路,包括澎湖的南方四島,還有布袋─東吉、臺北─馬祖,以及成功─綠島,這四條是新闢的航線。
另外一部分,我們今年試辦三條新的航線為海洋觀光嘉年華的活動,包括基隆─花蓮、布袋─澎湖、金門。我們希望透過這樣客源的培養,以持續提升藍色公路觀光的效益。另外,我們也正在呈報比較中期的一個計畫,要建構1艘全國觀光的備援船舶,現在這個部分已經呈報計畫當中。 -
陳委員素月是。我們看到藍色公路是以國內旅客為主嘛? -
葉局長協隆是。 -
陳委員素月一般我們國內的旅客應該就是搭船,都是以運輸,就是交通為主要的目的。所以要怎樣推動這個海洋的觀光?我想這個部分,可能要請你們再多費一些心思。 -
葉局長協隆了解。我們可能要結合岸上的遊程,甚至在船上的搭乘過程,也要有一些創意的作法。 -
陳委員素月OK。 -
葉局長協隆感謝委員。 -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 -
主席謝謝。陳素月委員發言完畢。
現在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現在請游顥委員、游顥委員,游顥委員不在。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吳沛憶、林德福、林倩綺、游顥、王美惠、徐欣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吳沛憶書面質詢
淡水河攸關台北城之發展,輔以周遭山巒景觀,沿河亦有濕地、野鳥等生態議題,故發展淡水河至新店溪、大漢溪航線實具相當之觀光價值,且惟此航線能乘載大台北地區數百年來之發展軌跡,包括台北城之都市發展史、產業史─茶業、樟腦等、軍事史、工程史─如治水工程等各項議題,進而開展出不同取向之觀光遊程。
然實務上,淡水河航運與漁業行為競合;例如設網漁民搭乘舢舨,至遊艇旁與船長協調路徑,避免破壞漁網。惟遊艇航行前無法獲知漁業資訊,僅能臨場水上協調;相關資訊若能統整透明,對發展航運將有正面助益。同時航運受水位、淤積及前日雨量影響,資訊亦需經整合後建立具公信力之發布管道。
據了解,長期淡水河航行區與漁業區資訊不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欠缺整合,顯見對觀光航運之輔導尚有精進空間。應建立跨機關之業務協調整合平台,至少需將交通部觀光署、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分署、農業部漁業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等包括在內並視業務需求擴大邀請其他單位,並建立資訊統整發布之管道,以利各方遵循。
建請由交通部觀光署召集跨機關平台,建立相關業務之協調機制,並主責統整航行所需資訊,並諮詢產官學研各界之意見,以利淡水河航運之發展。 -
委員林德福書面質詢
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
問題一
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資料,搭乘國際郵輪來臺的外籍旅客,114年/1月~114年/9月共18萬7,487人,外國郵輪旅客以日本、韓國為前兩大來源地。
請問交通部觀光署,2026年針對日、韓兩地郵輪外國觀光旅客,是否有設定目標,希望能有多少人數成長?亞大地區還有哪些國家是未來推廣台灣郵輪觀光的發展重點?
問題二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臺灣港務公司」為加速國際郵輪來臺停靠,自112年起推動「國際客船優惠措施」,雖郵輪收入自112起逐年呈成長,但「郵輪業務」112年度至114年1至7月均為虧損,考量「郵輪業務相關營運成本」仍有收回之需求,港務公司應該滾動式檢討郵輪優惠措施之規模及必要性,以使郵輪業務營運成果回復正常水準。
對此,交通部與臺灣港務公司有何看法?預算撒出去,是否有從郵輪外國觀光客身上回收?本席希望至少也要達到損益兩平!不然一直持續補貼下去不是長久之計!
問題三
「違法日租套房」沒有經過消防安檢,過去發生多起重大火災事故,本席希望交通部觀光署要持續稽查,避免憾事發生。
過去媒體曾報導,「知名訂房平台」以「總公司在國外」為由,拒絕將「違法日租套房網頁」下架。
請問交通部觀光署,此一問題是否已獲得具體改善?請說明各大訂房網站配合辦理下架非法旅宿業者情況,若有平台拒絕,請說明該平台拒絕理由。
問題四
之前「交通部」書面公文答覆本席有關「訂房平台之非法旅宿查緝管理」,提到「交通部觀光署」要求「地方政府」主動蒐查並下架「各大訂房平台」之「非法旅宿者」營業資訊,相關執行成效納入「觀光署」年度對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項目。
2025年即將結束,本席希望「交通部」要交出查緝「日租套房」與「非法旅宿業者」的成績單,提高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非法旅宿業者」,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住宿的公共安全。
問題五
鄰國日本觀光廳調查2024年外國遊客旅日遇到的問題,發現最困擾的是「垃圾桶太少」;本席想了解外國觀光客來台是否也有同樣的困擾?
12月14日許多民眾湧入合歡山武嶺欣賞雙子座流星雨,卻有遊客在停車場附近山坡發現滿地垃圾,與高山美景形成強烈對比,引發網友議論。
雖然,合歡山武嶺不是交通部所轄,但其實反映遊客觀光素質,本席想了解「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有關處罰任意拋棄、焚燒垃圾或廢棄物行為,近2年來交通部觀光署所屬13處國家風景區「開罰處罰件數」與「罰鍰金額」,以及各國家風景區有關「垃圾處理」的遊客滿意度調查數據。 -
委員林倩綺書面質詢
案由
就交通部遊艇泊位實際進度、專屬泊區區域失衡,以及遊艇港區配套設施不足等問題,提出書面質詢,請交通部詳實說明。
說明
一、交通部近年配合「向海致敬」政策,加速推動遊艇停泊設施建設,並對外宣示,預計於今年將全國遊艇泊位提升至一千六百席,中央有意推動海洋休閒產業與遊艇觀光,本席予以肯定。
二、惟依交通部「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該計畫總經費達新臺幣五點五一億元,其中中央公務預算三點二七億元、地方配合款二點二四億元,並由臺灣港務公司引入民間投資,預計吸引超過二十六億元資金,推動期程自一百十二年至今年止,相關投資規模與政策目標明確,惟實際成果仍有待檢視。
三、依航港局網站最新公布資料,截至一百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全國實際遊艇泊位僅有一千二百二十五席,與今年一千六百席之政策目標仍有顯著落差,且航港局網站未見更近期之更新資料,資訊透明度顯有不足。
四、就遊艇「專屬泊區」部分,航港局曾對外說明,預計於今年將全國遊艇專屬泊區提升至二十四處,惟依臺灣遊艇入口網目前公開資料,全國實際遊艇專屬停泊區僅有二十處,其中東部地區仍為零,顯示政策執行與區域配置存在明顯失衡。
五、部分地區遊艇泊位逐步增加,港區配套設施仍不足,亦已成為影響遊艇產業發展的重要瓶頸。以高雄為例,高雄遊艇產值占全臺約八成,為全國遊艇產業重鎮,現有三座公有遊艇碼頭與三座民營遊艇碼頭,合計超過兩百個泊位,公有碼頭幾近滿泊,民營碼頭使用率亦接近七成,需求明確存在。
六、惟目前高雄港區雖設有多處漁船加油站,卻僅提供柴油,對使用汽油之小型遊艇而言,船主須自行提油桶至市區購油後再運回碼頭補給,不僅極為不便,亦衍生安全疑慮。倘需拖吊遊艇進市區補給,單次費用動輒萬元,顯著增加民眾使用成本,削弱遊艇觀光與休閒產業競爭力,此外,港區周邊盥洗、照明設施亦對使用者不友善,應盤點全台泊區設施規劃。 -
中油公司雖表示因港區條件限制及法規要求,須設置地下油槽,暫無新設汽油站規畫;地方政府亦僅評估中芸與蚵子寮漁港可能具備增設條件,尚待與中油協調,顯示中央層級仍缺乏整體性、系統性的解決方案。
-
七、中油公司雖表示因港區條件限制及法規要求,須設置地下油槽,暫無新設汽油站規畫;地方政府亦僅評估中芸與蚵子寮漁港可能具備增設條件,尚待與中油協調,顯示中央層級仍缺乏整體性、系統性的解決方案。
問題
一、就遊艇泊位政策目標部分:
(一)目前全國實際遊艇泊位數仍與今年一千六百席之政策目標存在顯著落差,交通部是否已完成整體進度評估?
(二)該政策目標是否仍可如期達成?如無法達成,是否已有調整期程或補救措施之具體規劃?
(三)新年度是否已有明確方案,以促進遊艇泊位數量與政策目標之落實?
二、就遊艇專屬泊區區域失衡問題:
(一)航港局曾宣示今年將全國遊艇專屬泊區提升至二十四處,惟目前實際僅有二十處,且東部地區仍為零,交通部是否已有明確規劃,以補齊東部地區遊艇專屬泊區缺席之問題,並改善區域發展不均衡現象?
三、就政策資訊透明與監督問題:
(一)航港局相關數據未能即時更新,影響政策監督與社會信任,應檢討改善。
(二)交通部是否願意建立更即時、定期公開之資訊揭露機制,以利立法院及社會大眾掌握實際推動進度與成果?
四、就遊艇港區配套設施不足問題:
(一)交通部是否已全面盤點全國主要遊艇港區在加油、補給、維修等基本服務設施之系統性缺口?
(二)交通部推動遊艇泊區政策時,是否僅著重泊位數量之增加,而未同步納入實際使用需求與配套設施規劃?
五、就跨部會協調與整體規劃:
(一)面對地方反映遊艇港區配套設施不足,交通部是否已主動扮演跨部會協調角色,整合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地方政府及中油公司,提出具體改善方案與期程?
(二)未來是否將針對遊艇港區提出更周全之整體設施規劃,以確保遊艇產業能在全臺各地安全、便利且永續地發展?
請交通部就上述事項,於一個月內提供具體說明,並於書面回覆中一併檢附相關區域計畫、評估報告及推動期程資料,以利本席後續監督。 -
委員游顥書面質詢
本席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之制度、責任、法規等」,予以質詢。
據多家媒體與民間團體彙整之資料顯示,我國未成年無照駕駛問題已非零星違規,乃長期、結構性失控之道路安全風險,近年來,每年遭警方取締之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均超過4萬件,其不乏重複違規、肇事,甚或致生人員死傷之案件,相關調查更指出,過半數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涉及家長知情,顯見現行制度無法有效約束未成年人,亦未能對「實質掌握車輛與監護權之成年人」形成任何實質制衡。
然而,交通部長期以來,對此問題之回應仍停留於「提高罰鍰、強化取締、宣導交通安全」等,未正面面對制度設計本身是否失靈,亦未提出完整「事前預防型政策架構」,致使未成年無照駕駛長年居高不下,形成社會默認之風險常態,當同類型違規行為長期維持「每年數萬件」規模,即構成政策失靈之客觀指標,非單純人民守法之意識不足,但迄今未見交通部彙整「完整之趨勢分析、成因分類、政策效果評估」等,顯見主管機關未盡其政策回饋與修正義務。
試問:
1.請交通部提供近5年之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完整統計資料,內容應包括:
(1)年度案件數、年齡分布
(2)重複違規(累犯)比例
(3)涉及交通事故及死傷案件數
(4)與成年人無照駕駛相比之差異分析
2.於案件數長期居高不下之情,交通部是否曾進行「政策成效評估」?若有,請具體佐證評估結論與後續修正作為;若無,請說明未進行政策評估之理由為何?
未成年人依法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際駕車行為往往發生於「監護人知情、車輛為家長或親屬所有、家庭內部默許、甚或提供交通工具」等,然而,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行為人本人」為處罰核心,對監護人與出借車輛者之責任規範極度薄弱,致使制度訊號錯誤,變相實質鼓勵風險外部化。
試問:
1.現行法規對「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中,監護人或車主知情默許」之情,是否有任何專責處理或加重責任設計?
2.交通部是否評估或研議過以下制度設計之可行性:
(1)對明知或可得而知之未成年人無照駕駛仍提供車輛者,明確加重其責。
(2)針對監護人怠於監督之情,建立行政法之監督義務與違反效果。
近年來,法律已提高無照駕駛之罰鍰與處分強度,但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數量並未出現顯著下降,顯見單純依賴處罰工具,對未成年人與其家庭結構並無實質嚇阻效果,交通部若持續以「再提高罰鍰」為主要解方,恐淪為形式責任,非實質改善道路安全。
試問:
1.請交通部提供歷次提高無照駕駛罰鍰後,未成年違規案件是否實質下降之相關數據。
2.交通部是否已研議或願意研議:
(1)以「強制交通安全教育、家庭責任介入、跨部會輔導」等,取代或搭配單純罰鍰處罰?若否,請具體說明反對理由。
就媒體報導,未成年無照駕駛並非單純追求刺激,乃與「偏鄉或郊區公共運輸不足、校園通學交通不便、家庭接送負擔過重」等密切相關,交通部若僅將問題歸因於家庭或個人,未正視交通政策配置失衡,等同政策卸責。
試問:
1.交通部是否曾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案件進行「交通可近性」與「公共運輸不足」之結構性分析?
2.交通部是否規劃:
(1)改善校園周邊交通接駁
(2)補強偏鄉、非都會區通學運輸
(3)以交通政策手段,降低未成年人鋌而走險之誘因。
綜上所述,均須詳覆,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負起制度改革,而非僅執法角色,以未成年無照駕駛而論,已清楚顯示「非法律不夠嚴,是制度不對位,非執法不夠勤,是政策不作為」,交通部身為道路交通制度之主管機關,不能再以「家庭問題、個案違規」等予以卸責,否則即屬政策怠惰,現應正面提出制度改革藍圖。 -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王美惠委員,鑑於高昂的國旅價格成為民眾沉重負擔,尤其是連假期間,高出一般平日的交通與旅宿費用,導致無法留住國人在國內觀光旅遊。為振興國旅,促使國人留在國內觀光,交通部應研議國旅業者連假定價策略,訂定更為合理的價格以留住國人消費。特向交通部提出質詢。
說明:
「太貴了」,是國人對於國旅的感受,而在連假期間,交通與旅宿的費用更是高出一般平日的價格,被民眾戲稱「台灣人窮到只能出國」,導致無法留住國人在國內觀光旅遊。而在國旅業者掌握定價主動權的狀況下,政府雖補貼民眾國旅費用,但緩不濟急,無法徹底解決國旅高價的問題。爰此,為振興國旅,促使國人留在國內觀光,交通部應研議國旅業者連假定價策略,訂定更為合理的價格以留住國人消費。 -
委員徐欣瑩書面質詢
案由:針對交通部「郵輪觀光、遊艇觀光暨藍色公路辦理情形及未來規劃」報告,內容雖擘劃宏大願景,卻嚴重忽視北台灣核心科技聚落──新竹地區。鑑於新竹擁有全台最高消費力與海洋休閒潛在需求,卻長期面臨「有消費無建設、有海岸無港口」之困境,交通部之規劃顯有「跳島式思維」之疏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針對「新竹南寮漁港遊艇泊區升級」、「西海岸藍色公路納入新竹節點」及「竹科海洋觀光腹地整合」等議題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方案,特對交通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產業供需嚴重失衡:交通部忽視全台含金量最高的「遊艇潛在客群」 根據財政部綜合所得稅統計,新竹市及新竹縣之所得中位數長年高居全台前列,竹科從業人員具備極高之消費能力與休閒需求,正是交通部報告中欲爭取之「遊艇與高端海洋觀光」核心客群。然而,檢視交通部報告,關於遊艇泊區擴增至26處之規劃,重點全數置於南部及離島,新竹地區付之闕如。此舉導致許多持有動力小船或遊艇執照之新竹市民,被迫「買船停外縣市(淡水、烏石、安平)」,在地消費嚴重外流。交通部只看見「既有港口」,卻看不見「真實需求」,顯有戰略規劃之盲點。
二、西海岸藍色公路出現「新竹斷層」,基礎建設長期延宕 交通部報告中提及藍色公路試辦「基隆─花蓮」、「基隆─澎湖」及南部航線,唯獨台灣海峽西岸中段之新竹,在國家級藍色公路網中被完全邊緣化。新竹南寮漁港雖受限於自然潮差與漂沙問題,但作為觀光休閒港之潛力巨大。交通部與航港局長年未針對南寮漁港之「遊艇專屬泊區」或「客運碼頭升級」投入足夠之可行性評估與預算支持(如報告所列之5.51億元計畫),導致新竹坐擁17公里海岸線,卻無一處現代化之親海遊憩據點,陷於「只能看海、無法出海」之窘境。
三、岸上觀光缺乏區域整合,風電觀光資源遭閒置 報告中關於國際郵輪「岸上遊程」之推廣,列舉基隆、台中、高雄及其周邊景點,卻獨漏夾在基隆港與台中港中間的新竹。新竹擁有獨特之「科技產業聚落(台積電創新館)」、「客家文化(北埔/內灣)」以及極具潛力之「離岸風場海洋景觀」。國際趨勢顯示,「工業觀光」與「綠能觀光」對歐美高端客群具高度吸引力,交通部觀光署卻未能有效媒合郵輪業者開發新竹遊程,亦未思考結合離岸風電場域開闢特色觀光航線,實屬行政怠惰與創意匱乏。
請交通部針對以下事項進行說明與改善:
1.【數據盤點】:請航港局勾稽遊艇/動力小船駕照持有者之資料,分析「戶籍地位於新竹縣市之持有者比例」,並對照新竹地區現有遊艇泊位數量,以數據證明供需是否失衡。
2.【預算分配】:針對報告中「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5.51億元)」及後續「續期計畫(7.18億元)」,交通部應具體說明未來四年內是否有協助新竹市政府改善南寮漁港遊艇停泊設施之計畫與預算編列?若無,理由為何?
3.【航線規劃】:建請交通部研議「風城海洋觀光示範計畫」,評估利用藍色公路獎勵機制,鼓勵業者開闢結合「南寮漁港─離岸風電場域─竹圍/永安」之西海岸特色觀光航線,將新竹納入藍色公路網絡。
【觀光串聯】:觀光署應於2026年國際郵輪行銷計畫中,正式將新竹縣市納入基隆港與台中港之「岸上觀光腹地」,主動向國際船商推介具新竹特色之科技與文化遊程。 -
主席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作以下決議:討論事項一至三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本次會議結束,散會。
散會(12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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