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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是論壇

  • 國是論壇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5月8日(星期五)9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主席:卓院長、各位列席閣員早安。我們現在開始進行國是論壇,每位委員發言時間3分鐘。
    首先請蔡春綢委員發言,羅智強委員請準備。
  • 質詢:蔡委員春綢:9:1

  • 蔡委員春綢
    (9時1分)院長、所有同仁以及全國的觀眾,大家早。我們常說臺灣好山好水,但是數據很殘酷,根據統計,臺灣去年的旅遊逆差持續擴大,出國熱、國旅冷,國內的景點如果缺乏核心競爭力,我們拿什麼來吸引國外的旅客?我們又拿什麼來留住我們國人的心呢?
    我認為臺灣觀光要突圍,不能只靠小吃跟老街,而是必須要啟動文化觀光雙引擎,一個是代表世界級的精緻文化─故宮,另外一個是展現臺灣生命力與民俗底蘊的媽祖文化,這兩者才是臺灣在國際市場上無法取代的獨家品牌。去年故宮赴捷克展覽驚豔全歐洲,證明故宮不只是博物館,它正是臺灣最強軟實力的引擎。第二個引擎是媽祖文化,北港朝天宮、大甲媽祖、白沙屯媽祖進香吸引了千萬人參加,對國外來說,它是一個世界級的宗教慶典,政府應該要將媽祖文化提升到國家戰略層次,像西班牙聖雅各之路一樣,將進香路徑優化,結合雲林、臺中、彰化、苗栗在地的產業,打造一條國際級的臺灣媽祖廊道。
    其次,針對國際觀光客,我們的語言設施友善導覽系統還有基礎交通應該要更加優化,在大型遊覽車團缺乏團客下,更適合用小巴、廂型車來結合地方創生做深度的旅遊。
    我們不能放任旅遊逆差持續擴大,針對文化觀光雙引擎,從預算宣傳到基礎建設全面優化、注入燃料,我們要讓世界觀光客來到臺灣,不只是為了要看101,更是為了要感受這份獨一無二的文化震撼,以上報告。
  • 主席
    謝謝蔡春綢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羅智強委員發言,林倩綺委員請準備。
  • 質詢:羅委員智強:9:4

  • 羅委員智強
    (9時4分)李遠打臉蔡英文、賴清德不如蔡英文。在講今天有關於公視董事非法延任的這個主題之前,我先講個笑話,昨天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由於文化部把已經任滿的公視前董事長胡元輝帶到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來備詢,我當場向主席提出程序質疑,因為公視法修正案在2月4日已經經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副署及賴清德總統公布且已生效,取消延任條款。換言之,從那一刻開始,胡元輝就不再是公視董事長,他不能以公視董事長身分出席立法院的委員會,這是立法院的尊嚴,抱歉!也是賴清德公布法律的尊嚴,結果呢?民進黨一樣把胡元輝帶進了委員會,謝謝羅廷瑋召委非常堅持立法院的尊嚴,所以要求胡元輝離席,然而民進黨就開始進行各項議事杯葛,後來兩黨的教文委員達成了協議,讓胡元輝坐在臺底下,民進黨也承諾不會把胡元輝cue上臺,但協商5分鐘後,民進黨連續2位委員接下來的質詢就把胡元輝cue上來。我要告訴大家,遵守承諾這麼難嗎?不騙人就活不下去嗎?離譜至極。
    接下來,回到李遠說他是按照財團法人法來延任胡元輝,但公視法第二條寫得很清楚,除非公視法沒有規定,才適用財團法人法。公視法第十六條明定,我們修正後明定不能延任,要延任6個月前改聘,改聘有第十三條的規定,看不懂中文、看不懂法律。更重要的是,今天要知道蔡英文總統多數國會的時候,也有政黨協商讓國民黨推薦董事,結果賴清德做不到,想要獨吃,違反法律,謝謝大家。
  • 主席
    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林倩綺委員發言,邱慧洳委員請準備。
  • 質詢:林委員倩綺:9:8

  • 林委員倩綺
    (9時8分)院長、院會同仁及媒體朋友,大家好。公視是公共電視,提名就要有共識,本席今天要講的是公共媒體治理的僵局。公視第八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已經有8位委員集體辭職,主要是認為文化部已經背離了公共電視法的精神,使審查實質失去意義,這個制度一開始就不是讓文化部單方面決定名單,但現在文化部堅持片面提名、拒絕協商,甚至將所有不同意見都視為阻撓。
    本席在這邊嚴正的指出,這樣的態度才是真正讓公視陷入僵局的原因:第一,公視的核心價值是公共性跟多元代表性,公視屬於全民,不屬於單一政黨,若是行政部門就片面決定董事名單,公視就可能逐漸淪為執政意志的延伸,失去公共媒體應有的中立性,因此協商是為了讓不同立場的國民都能夠相信公視仍舊屬於全民;第二,法律訂定高同意門檻代表制度要求朝野合作,三分之二的同意門檻在民主制度中是高標準。法律早已預設被提名人必須是朝野都能夠接受的人選,如果完全不協商,直接送進審查委員會,結果就會是一次又一次的火車對撞,讓董事會難產,這不僅是浪費社會成本,更讓被提名人承受不必要的政治消耗。
    第三,審查委員會本來就是依政黨比例組成,既然法律設計是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來推薦審查委員,顯示制度就具有政治制衡的功能,文化部若持續拒絕協商等同架空審查機制,把委員會當成橡皮圖章,這樣的做法是真正違背公共電視精神。更重要的是,過去不是沒有前例,歷屆的公視董事會之所以順利組成,很多時候就是建立在事前的朝野協商,包括過去的文化部長李永德任內,也都曾經透過協商,凝聚共識,讓董事會順利成立。
    本席要特別指出,文化部試圖援引財團法人法來處理董事改變的問題,但是公共電視法第十六條早已明定董事改聘的程序與時程,既然特別法已經規定,就應該優先適用特別法。本席呼籲文化部停止一意孤行的提名方式,回到協商共識與制度精神。公共媒體屬於全民,提名就必須接受共同參與和監督。
  • 主席
    謝謝林倩綺委員的發言,謝謝。
    接下來請邱慧洳委員發言,洪孟楷委員請準備。
  • 質詢:邱委員慧洳:9:11

  • 邱委員慧洳
    (9時11分)主席還有各位先進,大家好。2019年衛福部公告全日平均護病比的標準,根據全日平均護病比的標準,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的全日平均護病比分別是1比9、1比12、1比15。全日平均護病比的標準也被規範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如果機構違反全日平均護病比的規定,依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會被處以一萬到五萬的罰鍰,如果再犯的話,會被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停業處分。
    全日平均護病比有其缺點,它沒有辦法反映每一班別護理人員承受合理工作負荷量,面對全日平均護病比的缺點,不但沒有辦法讓護理人員承受合理的工作負荷量,也會進一步衝擊醫療品質,還有病人的安全。所以我們護理界大聲疾呼,我們不要全日平均護病比,我們要三班護病比。
    賴清德總統在競選總統的時候,曾經開出他的政治承諾,要讓三班護病比兩年內入法,衛福部在113年3月1日實施三班護病比的標準,這個標準有9個數字,但是卻沒有被規範在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換言之,如果醫療機構違反三班護病比的規定,就沒有辦法依醫療法第一百零二條開罰。面對社會各界質疑,衛福部表示沒有開罰機制,他們要先用獎勵先行。所謂獎勵先行就是沒有達到三班護病比的標準,不會開罰,有達到三班護病比的標準會給予獎勵,但是獎勵下來的結果卻是什麼?近日,有一個護理人員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三班護病比的獎勵金額,他只拿到92元。92元,雖然名曰為獎勵,卻是一個傷害性不大但是侮辱性極強的數字。請問這樣的獎勵有什麼意義?
    我們呼籲賴清德總統,趕快把你的三班護病比兩年入法的政治承諾達成,協助我們護理界在爭取三班護病比入法這一條漫漫長路,走完最後一哩路。我們呼籲賴清德趕快把三班護病比入法,因為唯有把三班護病比入法,才能夠把勞動權益還給護理人員,也才能夠把醫療品質還有病人安全,還給我們的病人,希望能夠趕快入法。以上說明,謝謝。
  • 主席
    謝謝邱慧洳委員的發言,謝謝。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陳冠廷委員請準備。
  • 質詢:洪委員孟楷:9:14

  • 洪委員孟楷
    (9時14分)主席,謝謝。主席、兩院院長,以及我們所有的行政官員,還有立院所有同仁。再過兩天是一年一度的母親節。我們在跑地方的時候,常會講一句話:家在哪裡?有媽媽在的地方,家就在那裡。因此,借用今天國是論壇的機會,向全天下無論男性、女性,我們都要母親節快樂,因為我們能夠來到這個世上,都是因為我們有一位最偉大的媽媽。
    讓媽媽安心、安全的生活,放心的生活,這是共同的責任,更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使命,因此我們想要問的是,當本席提出來,我們希望能夠用鞭刑來打擊詐騙、虐童、性侵,詐騙、虐童、性侵這不也是過去幾年我們看到所有女性及所有媽媽們最擔心的議題嗎?這樣的議題,我們正向面對、積極面對,要求政府妥善處理,這是大家的共識。
    我想要分享一個小故事,這也是本席推動鞭刑打詐公投之後,有更多的迴響,以及更多人給我們的回饋,讓我知道原來我們沒有發現的、看不到的角落,比我們想像得更加嚴重。上個禮拜我的選區有一位男性民眾,他嘗試跟我聯絡,聯絡上之後,他說他全力支持鞭刑打擊詐騙,並且他問能不能捐款?能不能幫忙當義工?我心裡想他到底怎麼了?他跟我講,短短一年內,因為詐騙,他的父母跟妹妹相繼離世,因為他妹妹被騙了人生的積蓄600萬元,在那一年內,他的父母、他的妹妹鬱鬱寡歡,每天以淚洗面,甚至怪罪自己,自責為什麼沒有看管好錢?為什麼那麼笨?為什麼那麼輕易相信詐騙集團的套路?到最後把他們的積蓄都騙走了,他們最後那一年身體急速惡化,他一年失去了3個親人。
    我不知道這樣的案例在全臺各地還有多少,但我們要講的是,這件事情凸顯出過去這幾年詐騙集團的猖獗可惡,以及絕對不是冷冰冰的數字告訴我們今天財損多少、明天案件多少,然後我們有案件下降了就可以自滿,不是的!行政院院長,因為我們這一屆相對來講有會議議程要討論,也因此您聽國是論壇的時間比以往都長,本席為什麼每一次都要利用這3分鐘?就是因為我希望能夠把我聽到的真實民意讓您清楚,這是我們共同面對的議題,我們持續加油,感謝。
  • 主席
    謝謝洪孟楷委員對天下母親的祝福,謝謝。
    接下來請登記最後一位陳冠廷委員,請發言。
  • 質詢:陳委員冠廷:9:18

  • 陳委員冠廷
    (9時18分)院長、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要談一個首次有三黨一同參與的類公聽會即安樂死法制化的議題,在上上週由我在立法院召開第二次跟安樂死相關的議題,與第一次不同,第一次只有我們執政黨的黨籍委員,第二次包含莊瑞雄委員、王世堅委員、陳菁徽委員還有王安祥委員,等於是三黨都有一同來參與。過去安樂死的法制化議題,基本上是由小黨提出來,也就是儘管有提出,但是沒有辦法經過實質的討論,沒有辦法經過完整的審查,但這一次不一樣,在我們的任期內,首次有三黨的立法委員全部都站出來,針對安樂死的生命最後階段自主權來參與討論。
    我本屆任期以來,除了在立法院辦理兩次之外,我也在會場外,就是在一般的地方行程,在臺北都已經舉辦7次的論壇。我們討論的重點包含醫師評估、包含痛苦認定、包含良心拒絕權,包含是不是要設置審查委員會還是要直接進入程序審即可,還有醫療人員的保障問題。我們必須要很清楚地知道,臺灣現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我們有,病人自主權利法我們也有,這些制度都很重要,也可以強化,但我們必須誠實面對的是:有些病人即使接受安寧照護,卻還是承受著一般人所無法承受的痛苦。一些神經退化疾病會造成嚴重失能,還有閉鎖症、罕病或罹患長期不可逆的疾病患者,不一定符合末期病人的定義,且其疾病不僅無限延長,也沒有解方。這群民眾朋友一直無法符合傳統末期病人的定義,卻活在難以想像的身心痛苦中,其歷程不斷延伸,法律卻完全不處理,試問他們該怎麼辦?
    安樂死的法制化當然必須非常謹慎,弱者也不會因為貧窮、孤單或照護不足而被迫做出決定!一定都是自身有行為能力者,在沒有任何心理壓迫的狀況下做出自己的決定,我認為這是我們任期內必須要處理的問題。儘管我們要非常審慎,但我也要提醒:審慎不能成為永遠不做的藉口!審查不能設計看得到卻用不到!我們不能替每個人的生命決定答案,但至少國家可以在人民最痛苦、最無助的時候一起做下決定。謝謝各位。
  • 主席
    謝謝陳冠廷委員的發言。
    登記國是論壇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請各黨團幹部上午10點整到議場後方主席辦公室進行本次會議議程之溝通。現在休息。
    休息(9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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