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15年6月4日(星期四)9時2分至14時6分 @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席:林委員月琴)
  • 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5年6月4日(星期四)9時2分至14時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月琴
    議  程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案)。
    二、繼續審查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繼續開會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本日會議議程為:一、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 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案)。二、繼續審查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
    現在繼續審查勞動部主管公務預算提案,從第109案開始。每案先請行政單位說明,接著請委員表示意見,再提醒一次,於審查中如有提案改為主決議或原主決議文字有修改者,請行政單位於提案處理時宣讀主決議文字修正部分。我們接下來審第109案,請行政機關說明。
  • 白局長麗真
    各位委員,大家早。第109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增列100萬元。在第二段第二行的最後一句文字,「稅入」的「稅」,改為「歲月」的「歲」。以上。
  • 主席
    第109案改增列10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110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0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句文字修正為「爰請勞保局積極取得國有房地,保存被保險人重要檔案,以撙節租金及保障勞工權益。」以上。
  • 主席
    第110案改為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1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1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凍結「一般行政」10萬元。最後一段文字修正為「爰凍結『一般行政』10萬元,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主席
    第111案改凍結10萬元,科目調整為「一般行政」,並按照行政機關剛剛宣讀的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2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2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第二行的後段,從逗號開始的文字修正為「減少向外租用需求,降低租金支出乃為長久之計。」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112案改為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3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3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併案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文字部分,第一段修正為「115年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預算31億2,993萬7,000元」,最後一段的文字修正為「爰凍結該項預算300萬元,俟勞動部於2個月內針對『就業保險投保薪資上限與勞保脫鉤並向上調升』,並向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
    第113案改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一般行政」,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4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4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併案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文字部分,第一段修正為「115年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預算31億2,993萬7,000元」。以上。
  • 主席
    第114案改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一般行政」,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15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5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第一段刪除,第二段的倒數第二行,從句號「正式員額縮減」之後的文字全部刪除。再來是第三段、第四段的文字修正為「查承攬人力已涵蓋一般行政及保險業務等工作內容,與正式人員執行之業務界限應明確維持行政穩定性及服務品質,公務機關應強化專業人力、提升行政效能。爰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第11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6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6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併案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文字部分的話,從第二段的第二行開始,修正為「其中業務費732萬元、設備費1,150萬元,卻動用近2,000萬元預算,未說明搬遷規模、檔案數量、架體單價及施工內容等關鍵細項。爰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
    第116案改凍結300萬,科目調整為「一般行政」,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7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7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第一段刪除,第二段第三行起改為「爰請勞保局持續尋覓公有房舍,減少向外租用需求,以節省公帑」。
  • 主席
    第117案改為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8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8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的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訂定明確績效指標,以確保社會福利津貼政策穩定推動,保障全國民眾保險權益」。以上。
  • 主席
    第11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19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19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的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審慎辦理資通安全與個資保護,提供勞工完善服務」。
  • 主席
    第119案改為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0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0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句改為「請勞保局精進給付案件審核作業,依規定落實補助職業工會、漁會,運用多元管道宣導被保險人權益。另針對農職保被保險人協同在地農會加強宣導,鼓勵實際從農者加保,以提升服務效能,保障被保險人權益」。
  • 主席
    第12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1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1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凍結「保險 業務」100萬元。文字部分的話,第三段第二行的第二句修正為「勞保局應建立相關數據」。以上。
  • 主席
    第121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修正為「保險業務」,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2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2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在第三點的文字修正為「爰此,為確保勞工保險制度財務健全與長期永續,請勞動部研議整體財務改善方案,包括費率調整機制、給付結構合理化及中長期財務平衡規劃,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勞保財務改善之書面報告,以維護勞工保險制度之永續運作。」,並且最後一段文字刪除,以上。
  • 主席
    好,第122案是我的案子,還是要提醒一下,因為高齡少子化和給付支出的增加這些因素影響,我覺得勞工保險基金的財務壓力一定會持續的升高,還是希望你們要有勞工保險基金的財務健全、永續平衡的具體改善方案,還有研議長期收支平衡的機制,來確保未來能夠穩定運作跟勞工給付的權益。
    第12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3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3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在最後一段從第二行開始,文字修正為「因此潛藏負債通常都是有增無減,為利問政及政策研擬施行,請勞動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2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4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4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第一段刪除;第二段第三行「,」開始,文字修正為「為保障該等外籍配偶加保權益,請勞工保險局持續向投保單位及作業人員宣導相關職業知能與法令遵循,落實保障跨國婚姻家庭之勞動權益。」以上。
  • 主席
    涂委員。
  • 涂委員權吉
    謝謝主席。本席今天提這項提案,主要是希望勞保局釐清一項基層實務上的作業落差。目前有部分持有永久居留證大陸地區的配偶反映,在辦理勞保加保的時候,因為證件上少了「免工作許可」的註記字樣,而遭到拒絕投保,甚至被要求另行申請許可。所以我們根據就業服務法的立法宗旨,這類外籍與大陸配偶,本來就應該享有免申請許可直接在臺工作的權益,但基層人員可能因為法令的更新或者認知的落差,在無意間造成了技術性的行政障礙,所以對於隻身嫁到臺灣努力生活的陸配朋友來說,可能是一個很大的打擊。所以我們為了保障基層勞工的勞動與社福的權益,本席也請勞保局還有移民署一起研議,避免類似的誤解再次發生,提醒一下。
  • 主席
    好,所以涂委員同意剛剛的簽署嘛?
  • 涂委員權吉
    對,同意,我是提醒一下。
  • 主席
    好,第124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5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5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在最後一段第三行開始,修正為「爰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就『如何強化鼓勵僱用勞工1-4人事業單位提高成立投保單位及為受僱勞工投保勞保比例』提出具體精進規劃,以維護勞工權益。」以上。
  • 主席
    王正旭委員。
  • 王委員正旭
    好,同意改主決議。
  • 主席
    好,第12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6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6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併案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文字部分第一段文字刪除,以上。
  • 主席
    第126案改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一般行政」,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剛剛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7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6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第一段、第三段刪除;第二段第三行末句開始改為「勞保局應精進源頭管理與防杜機制,以多元管道宣導,減少詐取案件。」以上。
  • 主席
    後面全部刪除嗎?
  • 白局長麗真
    對。
  • 主席
    好,第12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28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28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第一段以及第五段刪除;第四段的第一句改為「爰要求勞動部及勞工保險局」後加四個字「於3個月」,續接「針對勞保投保薪資級距是否提高一級至48,200元」,還有最後一句「以利後續制度研議及預算審查,」再加一句「及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與就保脫鉤之修法,於1個月內送行政院。」以上。
  • 主席
    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謝謝。我針對這個案子發言,是因為這個案子在今年的勞動節有很多團體,包括民團還有很多委員質詢都一直提到,勞保投保薪資級距已經將近二十年沒有真正的調整,薪資成長都沒有反應在津貼上,所以它影響了很多,包括老人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生育給付,還有未來的退休保障。因為之前我常常得到的回應都是審慎研議,但是沒有具體的進度,所以我可以配合勞動部建議的凍結金額,但是希望案由可以保留,可以承諾提出完整的評估,包括提高到48,200元的影響,對勞工雇主政府負擔的估算,還有對未來二十年勞保給付收支跟基金財務的影響,謝謝。
  • 主席
    確認改主決議嘛?好,第12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第129案因為劉委員不在現場,我們先行保留。
  • 白局長麗真
    委員已經簽名了。
  • 主席
    簽了嗎?好,那請行政機關報告。
  • 白局長麗真
    第129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併案凍結「保險業務」30萬元。第一段文字修正為「115年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預算案於第2目『保險業務』編列預算6億4,228萬4,000元。最後一段的文字修正為「爰凍結該預算30萬元,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
  • 主席
    好,第129案改凍結30萬元,科目調整為「保險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0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0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凍結「保險業務」50萬元,提書面報告。文字部分在第一段的一、二行,修正為「115年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預算案於第2目『保險業務』項下編列預算6億4,228萬4,000元。」以上。
  • 主席
    陳委員。
  • 陳委員菁徽
    謝謝。這一案也是最近很多人重視,因為少子化跟高齡化,所以我們一直鼓勵中高齡退休再就業,比如現在有很多範例,像日本都在推動二度就業、延後退休。可是回到臺灣的制度設計,65歲以上繼續工作者的勞保權益很多地方都還沒有銜接上,當他真的需要繼續工作的時候,保險、保障、雇主申報的責任、職災保障、勞保職災的銜接都必須要有規劃,所以既然政府一直鼓勵二度就業延後退休,提高65歲以上繼續工作者的投保保障就不該只是再研議的事情。所以這案我是希望案由保留,至於凍結的金額就依照勞動部的建議,謝謝。
  • 主席
    第130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保險業務」,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1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1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併案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文字部分第一段刪除;第三段最後兩行修正為「相關預算雖持續投入,但勞保財務仍應持續關注及因應,請勞動部研謀勞保財務改善對策。」以上。
  • 主席
    第131案改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一般行政」,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2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2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第二行第二句刪除「時常」兩個字;另外第五行「仍待精進,」後面加上「請勞保局研議相關配套措施,方能避免影響整體離島勞工權益。」接著以下的文字刪除。
  • 主席
    第13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3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3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第一行到第二行115年度預算的文字刪除,最後二行改為「爰請賡續強化提升職業工會、漁會投保覈實性。」以上。
  • 主席
    第13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4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4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併案凍結「保險業務」20萬元。文字部分在最後一段的第三行開始修正為「鑒於勞工保險及職災保險制度攸關勞工基本生活保障,爰請持續精進保險費催收程序,並宣導勞退提繳規定與罰則,避免勞工權益受損。爰保險業務凍結20萬元,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
    第134案改凍結20萬,科目調整為「保險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5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5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併案凍結「保險業務」20萬元,文字部分的話,第一段修正為「115年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預算案於第2目『保險業務』項下編列預算6億4,228萬4,000元」;另第三點文字修正為「爰請依據衛福部提供診所執業醫師名冊,針對診所醫師實際加保情形進行勾稽比對分析,並研擬具體改善措施。」以上。
  • 主席
    好,這一案是我提的,也要提醒你們,因為現在受僱醫師有很多種型態,他們有時候是受僱於多家診所跟醫療機構,因此就會有多重雇主跟部分工時的工作型態,有關是他們的納保狀況,上次也由王正旭委員召開了協調會,我們還是希望你們應該針對受僱醫師的整個納保現況進行專案檢討來釐清,否則會變成他們有在工作,可是好像沒有該有的保障,請你們要去做。
    第135案改凍結20萬,科目調整為「保險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6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6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併案凍結「保險業務」20萬元,最後兩行的文字修正為「故建議凍結保險業務20萬元,待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交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以上。
  • 主席
    第136案改凍結20萬,科目調整為「保險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7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7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是刪除第一段跟第三段。以上。
  • 主席
    第13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8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8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在第二段最後一句「且已超過繳費寬限期。」修正為「且已超過繳費寬限期,爰請持續辦理催收程序。」第三段文字刪除。以上。
  • 主席
    第13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39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39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在倒數第三行「有沒有受到災保法的保障。」之後改為「爰勞保局應提交正式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以瞭解職災勞工續保情形。」以上。
  • 主席
    第13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0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40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是第二段第二行「,」後改為「仍有約13萬人尚未完成檢查。」之後文字刪除;第三段第三行「。」後改為:「爰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強化提高被保險人受檢率,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維護勞工健康。」以上。
  • 主席
    第14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1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41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文字修正為「為保障職災勞工核付效率與生活安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以上。
  • 主席
    第14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2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42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做一些修正,刪除第一行到第二行有關於預算編列的文字;另外,倒數第三行最後一句修正為「爰請勞保局持續強化行政效能並落實基層農民之職業安全保障。」。
  • 主席
    第14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3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43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部分是第一行到第二行的預算文字刪除;最後三行「爰凍結該項預算5%……始得動支。」等文字也全部刪除。以上。
  • 主席
    第14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4案。
  • 白局長麗真
    第144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句修正為「爰請勞保局精進退休金提繳及請領之申辦與受理作業,擴大線上申辦服務並積極運用多元管道宣導勞保局e化服務,以減少委外作業及郵資支出,減低臨櫃或電話服務需求,提升行政與服務效能。」以上。
  • 主席
    第144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45案黃秀芳委員同意科目改為「一般行政」,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45案改凍結100萬,科目調整為「一般行政」,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46案同意減列1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46案改減列100萬元……
  • 黃署長齡玉
    對不起,科目自行調整。
  • 主席
    好,科目自行調整。
    第147案盧委員還沒簽署,是嗎?有嗎?
  • 黃署長齡玉
    我們這邊還沒拿到。
  • 主席
    好,那我們就先行保留。
    接下來是第14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48案委員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這一案是我的提案,還是要提醒一下,我覺得現在製造業高齡勞工的占比還是比較偏高,而且現行減班休息通報資料如果還沒有建立年齡層統計跟追蹤機制,就比較難以掌握,這也是我進來之後一直很關心對於55歲以上被無預警要求離職者,因為這都會造成他們家庭的支撐出現問題,這是一種變相資遣、強迫優退或退出勞動市場的情況,我們已經在缺工了,結果反而是讓資方有這樣一個作為,所以希望勞動部就勞工減班休息通報的年齡層分布追蹤機制以及中高齡勞工離職後流向去進行調查,因為那時候事實上是負擔最大的,結果又被無預警要求以優退方式或是變相資遣,未來對於職務再設計、技能培養跟轉業輔導等都要去執行,要提出方案來,再麻煩勞動部。
  • 黃署長齡玉
    是。
  • 主席
    第148案改凍結100萬,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4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49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2個月內勞發署盤點人力缺口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人力結構優化與承攬人力權益保障』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4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0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5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1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敘明文書暨事務勞務委外之需求、辦公廳舍等相關預算用途及暴增原因,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5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2案委員同意改為減列2萬2,000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涂委員?
  • 涂委員權吉
    有關第152案,我們那時候是針對放寬歸化之外國人適用「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當初在113年3月本席質詢此事以來,發展署於5月有召開專家諮詢會議,本席也多次私下關心進度,其實早在去年2月勞發署就完成了法制作業,但是那時候一直以配合「新住民基本法」正式施行為由拖到了8月,本席認為多等待的這半年對於新住民促進的工作其實是有損害的,會影響到新住民的權益,所以本來是全部減列,後來經過溝通,我希望以後還是要針對這個部分多加注意,因此我們經過協調後,同意改為減列署長特別費十分之一。
  • 主席
    請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首先謝謝涂委員,其實涂委員一直在新住民就業問題上非常關注,也在就業補助作業要點上有給我們很多滿重要的建議,也包括剛剛講到放寬歸化外國人適用的這個點,也是因為涂委員的質詢,我們做了通盤的考慮,所以後來做了制度上面跟要點上面的修訂。第一個還是很謝謝涂委員願意接受我們在跟涂委員辦公室溝通的預算審查方案,我想未來也還是會需要涂委員就更多新住民就業有關的部分可以再給我們多一些指教或建議,我們一起把新住民就業工作做得更好。
  • 主席
    涂委員,可以嗎?好。
  • 黃署長齡玉
    謝謝。
  • 主席
    第152案改減列2萬2,000元。
    接下來續審第15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3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租用辦公廳舍必要性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5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4案委員同意改為「勞動力發展業務─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凍結5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54案改凍結500萬,科目調整為「勞動力發展業務─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
    接下來續審第15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5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5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6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5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7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就外籍、失聯移工或無依兒少所衍生醫療費呆帳之現況釐清並提出因應政策與具體解決方案。」。
  • 主席
    請王正旭委員。
  • 王委員正旭
    謝謝主席,我同意改成主決議,不過到目前為止,失聯移工及無依兒少所衍生的醫療費呆帳問題,對第一線的醫療院所、社福安置體系以及地方政府都形成了沉重的負擔,可是到目前為止,一直都沒有很好且完整的、具體的制度設計來改善這個困境,我是同意改成主決議,不過很期待針對這樣的議題能夠更有效地來解決,就麻煩部裡面真的要好好的加把勁在這個部分。謝謝。
  • 黃署長齡玉
    是,謝謝委員指導,我們在跟各國的雙邊會議裡面也都會把這個議題放進去,也會加強跟在地駐處的相關單位做聯繫。
  • 主席
    第15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8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5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5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9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5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6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0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精進策略與區域輔導據點KPI』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6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6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1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陳菁徽委員有沒有要表達意見?
  • 陳委員菁徽
    第161案同意。
  • 主席
    第16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6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2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6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6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3案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國際勞工事務相關文獻英譯』之文件清單、翻譯用途、預計篇幅、委外必要性之具體說明。」。
  • 主席
    第16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6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4案委員同意改為凍結「訓練發展」1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請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謝謝,針對這一案,我發言一下。因為青年就業問題不只是失業率表面的數字,勞動部自己有一個「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113年度關鍵績效指標達成情形,我查了一下,包含「青年失業率為整體國人失業率之倍數」、「20歲至24歲青年失業率與OECD國家青年失業率之差距」、「15歲至24歲青年勞參率之差距」等指標都沒有達標,這個代表我們跟先進國家比或是跟我們自己所設定的政策目標比都還有落差。
    我知道勞發署每年有辦很多職訓、就業協助跟相關課程,可是我們想問的是,這些訓練到底有沒有真的幫助到他們?訓後就業率如何?找得到穩定的、跟產業對接的工作嗎?這些是希望之後報告可以提出來的。所以這一案並不是要阻礙勞發署做職訓,是希望勞發署針對青年就業政策未達標的原因,還有職訓課程規劃、訓後就業追蹤、青年參訓誘因及與產業需求之連結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所以這一案就凍結10萬元,謝謝。
  • 主席
    陳委員,凍結幾萬元?因為這邊看到的是1萬元。
  • 陳委員菁徽
    這個我們已經簽了?
  • 主席
    簽了。
  • 陳委員菁徽
    好,那就改為1萬元,希望看到你們的具體改善方案,好嗎?
  • 主席
    請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我知道陳委員一直很關心青年就業的問題,我們現在青年失業率的確還是比OECD國家高一些,但是確實未來包括一些新的科技進來,都會讓青年的就業傾向開始出現一些跟過去不太一樣的樣態,我們也非常關注這件事情,也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把剛剛委員提到的幾個政策工具來做一次檢討,在這個檢討裡面,也希望接下來能夠更大程度的來改善這件事情,也謝謝委員。
  • 陳委員菁徽
    部長,我可不可以稍微請問一下,所以你現在想要改善的是哪一個部分最多?因為我剛剛講了很多可能的不同原因。
  • 洪部長申翰
    第一個,其實剛剛在講的裡面,包括訓練的內容,尤其是參訓的內容,我自己認為我們現在有必要與時俱進,尤其是從年輕人需求的角度,包括他們就業傾向的角度,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也要做一些調整跟精進,所以跟委員剛剛講的幾個方向其實是相符的。
  • 陳委員菁徽
    好,謝謝。
  • 主席
    所以確定是1萬喔?好,第164案改凍結1萬,科目調整為「訓練發展」,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6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5案改為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50萬,同意併案處理,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65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勞動力發展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6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6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青年就業獎勵金機制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6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第167案應該還沒拿到盧委員的簽字,他今天不在,我們就保留。
    第167案先行保留。接下來續審第16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8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68案是我的提案,我認為勞動部在少年就業準備計畫已經逐步精進,可是在青年就業這一塊還是要再努力。因為現在看起來就是存在學用落差、職涯探索資源不足、非典型就業比例偏高及初任薪資成長有限等問題,所以有些青年畢業後就面臨求職轉銜不順、就業穩定性不足和低度就業的狀況,所以希望勞動部能夠加強處理關於青年失業和低度就業成因,強化職涯探索、產學接軌機制、數位及新興技能培訓。因為我覺得你們的少年就業準備計畫已經在做,如果能這樣連貫銜接上去是非常好的,所以這一塊還是要多做努力。麻煩你們了。
  • 黃署長齡玉
    是。
  • 主席
    第16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6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9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6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7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0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7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7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1案同意改為凍結20萬元,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並將「專案」二字刪除。
  • 主席
    第171案是我的提案。因為上週我們還在跟團體開記者會,身心障礙者勞動參與率本來就長期偏低,可是目前的統計數據和政策評估機制還是有精進的空間,沒辦法充分掌握不同障別、年齡、教育程度跟特殊情形的就業需求狀況。
    尤其現在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就是定額進用的制度雖然已經建立了,可是有的在學校,甚至我剛進來的時候就發現有開立專門的外包公司,專門收納企業定額進用的身心障礙者,包括在校園裡面。這個制度的原意是希望身障者能漸進式地進入職場,接受前期訓練,結果反而變成好像不是在保障他們,而且在學校可能會有一些被濫用的狀況。請署長說明。
  • 黃署長齡玉
    有關某些企業有這樣比較特殊的狀況,我們已經約同教育部和地方政府,近期就會入場去輔導,跟他們座談,希望他們對這些進用的孩子能夠有真實職場的職涯輔導,而不只是把定額進用的額度用足就好。
  • 主席
    對,只是做文書之類的工作根本就不是在訓練他的職能,而且我們辦公室也接到好幾個申訴案,有時候學校根本變成……事實上是因為我跟老師的關係,而給你這個favor,可是並沒有在做孩子的訓練,甚至有時候在使用這些人力的時候並不是那麼尊重,這些都是需要去考慮的。
    請洪部長說明。
  • 洪部長申翰
    我有看到委員召開的記者會,的確,如果單純從定額進用的量的角度來說,其實在整個政策工具上是不太夠的,這也是我們其實從去年就非常高度地關注合理調整的原因,因為在產業要有合理調整的知能時,我們比較期待的是那個質,能夠促進穩定就業的狀況才會發生,不然如果單只是看量的管制的話,其實都會有所不足。我覺得這幾個工具之間要相輔相成,我們是這樣子想這件事情。
  • 主席
    不能只衝量,說達到93%,重點是這些人本來是要先做職業訓練,結果反而是在做文書,集中的時候根本沒有升遷的管道,這也不見得是好事,而且竟然有公司是特別為了服務這些大企業,而把身心障礙者集中在一個單位;另外一個就是校園這一塊。
  • 洪部長申翰
    我自己是希望如果有公司服務大企業的話,最好是它連同服務,提供合理調整的協助,因為合理調整確實也是一門專業。不過我們還是會從行政部門的角度儘量來推動,用協作的方式。
  • 主席
    好,那就再麻煩。尤其勞動部真的要跟教育部好好地討論這一塊。
    第171案改凍結20萬元,文字按照行政機關宣讀內容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7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2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身障者職務再設計補助與企業進用媒合成效分析』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7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7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3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7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7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4案同意刪減1,000萬元,委員已簽署,科目自行調整;文字修正為「爰提案刪除勞動力發展延攬中心業務費新台幣1,000萬元」「及凍結預算新台幣500萬元」以下文字都刪除。
  • 主席
    第174案改減列1,000萬元,不得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7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5案同意併案減列5%(421萬5,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 主席
    第175案改減列5%,科目可自行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7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6案同意併案凍結3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76案改凍結3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7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7案委員同意併案凍結500萬元,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如下:1,000萬元的部分改為500萬元,然後將「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後,並」等文字刪除,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77案改凍結500萬元,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7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8案同意併案凍結3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78案改凍結300萬元,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7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9案委員是關切「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今年編列了8,430萬元,直聘制度也推動近20年了,但是比例偏低,委員希望我們能夠通盤檢討直聘制度。在這邊跟委員說明,為了提升直聘效能,其實我們這兩年來大力做了一些檢討和修正,包括今年在中部和南部增設直聘分中心,希望能夠擴大服務量能。此外,我們在整個業者和雇主的申請流程上,也有一個專案在進行整個流程的簡化,我們希望能夠增加直聘工作的可近性,提升它的用量。
  • 主席
    陳菁薇委員。
  • 陳委員菁徽
    謝謝。這一案是非常多委員從這一屆開始就一直在追蹤的,就是直聘制度,我們當然都希望可以減少仲介的依賴,而且這也被很多國際組織在觀察我們的狀況,但是預算中心這邊有指出直聘中心過去從9處縮到1處,現在115年又要增加3處,我們也希望官員這邊可以回復我們,為什麼過去從9處縮到1處,現在又要從1處增加到3處,這中間的政策評估是什麼?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這是你們自己的內部調查,目前也只有53%的事業體知道直接聘僱制度,實際使用的比例更低,因為知道是53%,但是知道不代表會去使用,這代表的問題不只是據點的數量,而是你剛剛講的這些,宣導流程、便利性、文件等等的,這邊可以請你回答上述兩個問題嗎?
  • 黃署長齡玉
    有關委員所垂詢的,當時直聘分中心大量廣設其實目的是真的為了要用力的去推直聘,但推動了一段時間之後,發現國人使用直聘的意願真的是偏低,可能也是基於行政效能的撙節,所以我們在評估上,當時就把整個服務集中在北區的直聘中心,去年我們又再行評估了以後,我們認為其實直聘業務可能需要還是有在地的近便性,所以如果只有1處北處的直聘中心,恐怕方便性還是不足,所以經過內部的評估,我們認為至少在中部跟南部,應該還是要有實體的據點,方便在地民眾的送件,所以我們中間的轉折也是基於為了讓業者使用上的方便,以及我們宣導的在地性,所以工作上有了這樣的變化。
  • 陳委員菁徽
    我覺得預算中心有找出你們很奇怪的問題,從9處縮到1處又增加到3處,說原本希望大幅擴展,表示你大幅擴展做得沒有效果,所以縮到1處,現在又說其他地方還是需要,又變3處,所以這一案我提保留這個凍結案,凍結200萬,請勞動部提出專案跟書面報告,謝謝。
  • 主席
    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第一個,謝謝陳委員關心我們直聘的狀況,我其實想做一點說明,整體來說,我們都認為政府在移工的聘僱過程裡面,應該要扮演的角色跟量能要更大的,這是整體來說,直聘是其中的一種形式,對我們現在來說,因為現在大家在關注強迫勞動的問題,包括移工收費的問題,其實直聘一定會是大家希望能夠擴增量能的事情。但我們現在在進行的事情其實不只是直聘的擴大設點,還搭配著我們希望把整個聘僱過程裡的一些程序簡化,因為的確過去可能會有一個狀況,雖然直聘的點多,可是當整個聘僱流程比較繁複的時候,對於一些雇主來說,他可能覺得不太有能力自己完成這些直聘的工作,所以這件事情其實是會需要有內外的配套搭配。聘僱流程必須要簡化,而外部的部分,外部的意思是,你必須跟來源國更大程度的做洽商,包括移工來源的穩定性跟量的這個問題,這個會有個內外之間的配套,所以我們其實是在去年做了一些相關的檢討後,我們認為除了點的擴大以外,其實也希望簡化一些流程,一步一步的把政府在聘僱移工過程的量能做起來。當然這不是要去消滅仲介或者是什麼,而是的確會覺得在聘僱過程裡面,應該有更多政府的角色,這比較有助於因應未來國際越來越關注強迫勞動議題的時候,我們能夠去把控的程度,以上。
  • 主席
    陳委員。
  • 陳委員菁徽
    謝謝主席。我覺得剛剛這樣子聽下來就乾脆從9處縮到3處就好了,中間很多多此一舉的行為,所以我接受凍結200萬,然後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或者如果不同意,我們就送保留就好了,謝謝。
  • 主席
    行政機關。
  • 黃署長齡玉
    請示一下委員,併案凍結可不可以併您自己的4個案?第179案、第184案,後面。
  • 陳委員菁徽
    後面的案由差很多。
  • 黃署長齡玉
    是。
  • 陳委員菁徽
    這個就先保留好了。
  • 黃署長齡玉
    200萬可以。
  • 陳委員菁徽
    好,謝謝。
  • 主席
    那要併案嗎?
  • 陳委員菁徽
    不用、不用。
  • 主席
    好。
    第179案改凍結20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18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0案是王育敏委員提案,他是關切……
  • 主席
    有簽署嗎?
  • 黃署長齡玉
    還沒。
  • 主席
    沒有的話,我們就先行保留。
    第18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1案委員同意併案減列200萬元,科目改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已簽署。
  • 主席
    科目是什麼?
  • 黃署長齡玉
    科目是「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
  • 主席
    文字念一下好不好?
  • 黃署長齡玉
    好,同意併案減列200萬元,科目改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科目自行調整。
  • 主席
    第181案減列200萬元,可併案,科目可自行調整。
    接下來續審第18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2案併案凍結300萬元,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科目有調整嗎?第182案?
  • 黃署長齡玉
    對不起,同意科目改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
  • 主席
    好,第182案改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可併案,並改成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18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3案同意改為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83案是我的提案,還是要再提醒,現在都是缺工的狀態,當然現行中階技術人力的申請,永久居留資格之一是要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可是長期照顧相關的職類,目前僅設有丙級的證照,尚無乙級的證照制度,導致現在照顧服務的產業資格,移工難以透過這樣的專業技能的認定來取得相關資格,是因為沒有設,所以就會影響到留才政策推動成效。可是我們現在又非常需要這些照顧服務的人力,所以勞動部就長期照顧領域中階技術人力的技能認定機制跟永久居留的資格銜接措施提出具體的檢討改進措施,希望你們可以處理。
  • 黃署長齡玉
    跟委員說明,有關這個部分是規範在移民法裡面,永久居留者必須有兩倍基本工資或者是相關的專業技術證明,證照是其中一個方式,再來就是薪資,薪資目前已經有點偏高,快要到6萬,所以我們也跟移民署在溝通,是不是在這個部分可以做多元認定,我們雙邊還在討論當中,以上。
  • 主席
    好。第183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8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4案是陳委員這邊關切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與本部現有的業務多有重疊,相關法制作業跟人力配置尚未完備,就編列相關經費恐有困難。這邊再跟委員說明,有關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是我們去年就已經報行政院核定的一個專案,行政院核定專案之後,裡面有附帶的,就是有關同意我們先以任務編組的方式成立延攬中心,並且也核配了我們預算員額14名的職員,我們也目前也正在逐步的進用當中,所以這個單位的設立是有所依據的,後面我們會持續朝向去跟人總爭取正式的組設,這是後面要努力的作為。有關這個延攬中心跟現行相關其他各中心,其實還是工作有別,因為它的重點是為了讓從海外直接延攬技術人力能夠透過國對國的方式,所以我們有一個很大的工作就是也要在海外建立4國的據點,透過這4國的據點與當地的政府直接對接,讓我們以直聘的方式延攬技術人力。中間我們也需要建立一個資訊平臺,就是當這個人力資料庫成立的時候,我們可以直接在境內讓雇主在平臺上進行選工,海外的移工收到這個需求之後,我們可以要求相應的技術人力及語言能力的人,透過測驗或者是語測通過之後進到這個人力資料庫。所以相關的工作其實是需要經費來促成,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 主席
    請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我先跟主席報告,我就第184案跟第188案一起說,這兩案是可以併案的,因為他們講的東西是一樣的,我一起說明。這兩案都是在討論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這個新單位的設置問題,剛剛官員也講得非常清楚了,它其實就是類似一個國與國之間的單位,但是我們現在連直聘都做不好,剛剛官員自己也承認50%的人知道,實際有應用的人更少,所以我不知道到底重心要放在哪裡。
    另外,你只有說到不同,可是沒有說不同在哪邊,因為既有已經有跨國勞動力管理組,但是在預算書上並沒有把你們之後要跟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的分工講清楚。組織精簡這件事情我們已經講了二十幾年了,所以本來我們就應該要更精實、更有彈性、更有效率,而不是現在推出一個計畫,就設一個新的中心、增加一批人。
    這個案子比較讓人家擔心的是,你剛剛也說就這14名正式人員要跟人總說,但是其實還有16名的承攬人員,這個是沒有講的,你剛剛沒有說出來。這些承攬人員不是通過國家考試進來的常任文官,所以我們要知道的是其他這些人要怎麼進用、有沒有公開程序、他們的職務內容是什麼。預算中心也已經點出這個新單位和既有職掌的性質有重疊的疑慮。
    為什麼把第184案跟第188案合併來說明?是因為第184案是關於人力跟組織問題,第188案是關於投資設備問題,第188案也沒有講清楚是要買什麼系統、買幾套、什麼硬體,都沒有列出細項,跟勞動部既有的外國人工作許可、移工管理及跨國勞動力服務系統有什麼差別,這些都沒有說,所以希望官員現在可以回答這16名承攬人員未來是不是公開招募、標準在哪裡。這個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的主管、主任是現在勞動部正式公務員過去擔任的,你剛剛只有說這個中心不同,但是該中心跟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這3個要怎麼分工?然後2,000萬的設備細項也要講清楚。
    最後,我希望這兩案併案凍結500萬,沒有要調科目。他們要回答。
  • 主席
    好,請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我跟陳委員說明,就像陳委員說的,大家很在意像國對國的直聘,常常會講到日本跟韓國他們國對國的部分確實現在做得比較好。日本跟韓國做國對國直聘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海外據點的設定,這些海外據點的設定裡面也會有跟民間之間的合作,模式不太一樣。我們過去就像剛剛陳委員說的,我們有管理組,管理組是在國內做政策的規劃,事務中心其實是做聘僱相關案件審核的執行工作,相比於日本跟韓國,他們都有海外的延攬據點進行相關延攬的任務。所謂延攬任務的意思是他們也必須了解來源國目前在當地勞動力的狀況,比方我們接下來要招攬特定技能的人,如果都只在國內的話,對海外的狀態是完全不清楚的,這是為什麼要把人派到海外據點去了解當地勞動力市場跟勞動力聘僱狀況的原因,因為每個國家可能又有差異的不同。
    我們過去對海外情境的了解是不夠的,現在希望能夠透過延攬中心把人派出去以後,能夠更清楚這些……我們希望能夠更積極招攬的對象在海外到底……我舉個例子來說,像剛剛召委說的,希望有技術的照顧人力,可是在不同國家,他們的技術照顧人力到底技術程度到什麼程度?哪些學校有在授課?哪些訓練的機構如何?哪些檢定有檢定的機制?這需要了解海外的狀況。所以延攬中心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了解在海外的地方去作為對接,這其實也是相對補足……比方我們跟日本、韓國之間,說實話,大家都講到韓國的國對國,韓國的國對國裡面有一個很大的團隊在海外來做招攬工作,可是過去臺灣是沒有的,我們只有在境內的事務中做核件的工作跟政策規劃的管理組,所以這是我們期待延攬中心角色扮演的地方,可是它的確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性,因為它還要去適應外國或來源母國各種不同的狀況,我們陸陸續續開始要把一些人員給派出去。
    委員剛才講到,第一個,延攬中心的主任是由公務員來擔任,這是當然的。派出去的也會有公務員,可是他們在當地需要一些協助執行任務的協同者,這有可能要從當地來找,因為他們才了解來源母國的狀況,這就是人員編制的邏輯所在。
    所以我想要懇請委員,現在假設是用這個科目凍500萬的話,真的會讓我們這些工作的任務變得很難進行,是不是能夠把這個金額再縮減?
  • 主席
    請陳委員。
  • 陳委員菁徽
    剛剛沒有回答到它現在是要派人到國外,所以是這16名,還是也包括那14名的正式人員?未來他們是不是公開招募?進用的標準是什麼?你們剛剛也有講到必須要熟悉當地,但是你們到當地也還要再委外,變成你們找了熟悉當地的人,可是當地也還要再找人,你剛剛的意思是這樣。
    剛剛有講到第188案關於設備投資的細項沒有列清楚,所以你要不要稍微講一下這些設備投資的細項?還是你再交報告給我,然後我們之後再來……因為剛剛召委已經說維持原科目。
  • 洪部長申翰
    這個可能要再討論一下。
  • 黃署長齡玉
    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 陳委員菁徽
    好。
  • 黃署長齡玉
    好,謝謝。剛剛您垂詢的那14位是我們延攬中心的職員,他們是公務員,16個委外人力是因為那個中心14個人其實人力是不夠的,現在人總並沒有給我們額外的編制,所以我們只能用現有的這14名來做。因為人力不夠,所以我們是用委外的標案把剩下的人再補足,但也不是一次就16名,我們分兩階段,依照業務的成長,我們逐步進用,這是第一個人力的部分。
    海外有派8個人,那8個人是派置在海外的編制,可能預算在這邊不會呈現,因為它是在人事。這8個人也不是一次進用,而是分年、分階段。我們今年已經在菲律賓設據點了,所以已經有兩位同仁派駐過去,後面還有3處據點,我們會陸續派駐人力,這個是員額的配置部分。
    至於系統的部分,剛才有跟您說明我們需要在線上有一個人力資料庫的建置,以及讓國內企業可以在線上選工面試的系統,希望透過這個系統也可以跟來源國對接,減少行政上的損耗,所以這個系統建置的目的是在這裡。
  • 陳委員菁徽
    你剛剛有講到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的工作也是審核文件,你們之後是怎麼樣跟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來做對接?
  • 黃署長齡玉
    跟跟委員報告,原則上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是目前所有外籍人士的審案中心,從移工、技術人力以及白領,全部都是由它來做審核。延攬中心主要是針對技術人力的部分,所以有關前面的……技術人力比較特別,不是全面開放,而是必須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過,如果確實有缺工,我們才能開放,所以目前只有兩個職類,一個是旅宿,一個是商港碼頭,這兩個職類相關的開放與否必須要做政策決定。所以延攬中心的角色比較像是在做第三類技術人力的政策把關,因為目前我們也成立了一部專屬的法規,就是外技辦法,由這個中心來主責。至於署本部的管理事務中心,則是統籌所有外國人的政策,所以這3個單位的角色是有區隔的。
  • 陳委員菁徽
    好,那我們就降到300萬好了,凍結300萬。
  • 主席
    等一下,現在是第184案……
  • 陳委員菁徽
    第184案加第188案,併案。
  • 黃署長齡玉
    對、對、對,併案。
  • 主席
    可是兩邊科目不一樣。
  • 黃署長齡玉
    是不是可以建議委員同意我們統一用「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就不要再往下了?
  • 陳委員菁徽
    好。
  • 黃署長齡玉
    謝謝委員。
  • 主席
    行政單位再說明一次、再念一下。
  • 黃署長齡玉
    科目調整至「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第184案與第188案同意併案凍結300萬元。
  • 主席
    第184案跟第188案我們就一起處理,同意科目調整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然後凍結300萬元,同意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8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5案同意併案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
  • 主席
    第185案改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8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6案同意改科目為「01延攬中心業務」,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86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調整為「01延攬中心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8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7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87案改主決議,並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8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9案同意改科目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併案凍結300萬元,文字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可併案嗎?
  • 黃署長齡玉
    有,可併案,併案凍結300萬元,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89案改凍結300萬元,科目調整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9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0案科目調整至「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同意併案凍結400萬元,但委員還沒簽名。
  • 主席
    請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我是希望可以凍在委辦費,因為第190案比較特別的是你們的對外招標不要上到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就是新的大標案,這案涉及滿高的委辦費,大概有3,750萬的委辦費,所以我為什麼剛才一直想問,你要延攬的這14位、16位,他是具備什麼條件,因為你說他們對於當國很了解,可是你現在還是有很多部分需要委外。此外,這些東西委辦的對象是誰?檢核的標準是誰訂的?培訓內容是誰設計的?收費的方式還有通過標準後續媒合來臺的程序是什麼?這筆錢就是很大,但你的預算書說明的很簡略,你只有寫到「辦理技能檢核及培訓」,這樣子我們很難判斷你原本要延攬的14、16人跟你現在又要再委外的人力,到底差別在哪裡?哪些是委外?為什麼要委外?這一案可不可以稍微說明一下?
  • 主席
    請行政部門說明。
  • 黃署長齡玉
    委員,有關委外人力的部分,主要是因為我們海外派駐人員只有兩名,很多的工作可能沒有辦法就只靠那兩個人,包括海外職能的檢測,華語文的檢定,還有一些相關的溝通事項,所以背後可能需要有一個團隊,而那個團隊我們是擺在延攬中心裡面。目前延攬中心只有14個職員,也還在陸續補齊當中,目前只有7個;我們委外人力的部分是希望快速的針對海外所需要的資料,後面要有一個行政團隊去sponsor它,所以委外人力對我們可能是必要的,如果委員需要凍結的話,是不是可以同意併前面的案併凍?
  • 陳委員菁徽
    這個我們就不併案了,你看要不要凍500萬,或者是減列一點點,因為它是一個很新的案子,我們本來就需要持續地去追蹤它,如果你們真的做得很好,我們下個會期就可以解凍。
  • 黃署長齡玉
    好,我們就直接減列400萬。
  • 陳委員菁徽
    好,減列400萬。
  • 主席
    你們要減列400萬,可以嗎?
  • 黃署長齡玉
    可以。
  • 主席
    第190案改減列400萬元。
  • 黃署長齡玉
    請問科目是自行調整嗎?
  • 主席
    科目可不可以自行調整?
  • 陳委員菁徽
    好,科目可以自行調整。
  • 主席
    第190案改減列400萬元,科目可自行調整。
    接下來續審第19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1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此,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請王正旭委員。
  • 王委員正旭
    謝謝主席。目前全臺失聯移工的問題還是非常的嚴峻,到2026年4月底,還是有九萬多名移工是失聯的,占全臺90萬名移工中的失聯率到達11%,除了這些大量的移工失聯,之後衍生治安、勞動市場秩序跟地下經濟的風險跟問題以外,其實也非常不利於引進新的移工,所以這個問題真的需要好好的來做管理跟強化,我同意改成主決議,不過,真的很期待勞動部能夠具體提出好的方案,來解決這個事情。
  • 主席
    請行政機關說明。
  • 黃署長齡玉
    謝謝委員的垂詢。確實失聯移工這幾年在疫情之間大概衝到了最高點,111年當年度的失聯人數來到4萬1,000人;112年也有3萬1,000人,但這兩年,即113年、114年已經降到兩萬、兩萬五左右,我們還是會跟相關部會持續合作。在上個月4月27日,我們已經召開了一個跨部會的聯繫會議,邀集了這些開放移工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們希望能夠共同聯手、一起協作,從源頭去改善失聯的問題,所以我們找了經濟部、衛福部、交通部等各部會,希望他們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角度出發,針對他們手上有的資源跟一些網絡,看看怎麼協助這些業者在第一線強化他們跟移工之間的管理效能,就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能夠有一個定期的合作,而這個聯繫會議將來預計是每三個月會召開一次,我們希望能夠逐漸看到成效,以上跟委員說明。
  • 主席
    請林淑芬委員。
  • 林委員淑芬
    我想講一個大家都沒有談到的,但這個或許是要跨部會去處理的,就是失聯的或者是現在的移工都有的問題,即現在他們很多人都有駕照可以開車,但是他們在肇事以後、發生意外以後,事實上他們大部分大概都沒有賠償能力,這對臺灣的受害者來說,他可能是車禍的受害者,但這是意外,當然沒有人故意想要這麼做,可是他們真的是很冤枉,在這種狀況下,其實失聯移工開車的還更多,沒有失聯的、合法的,跟失聯的、非法的,還有有駕照的跟沒有駕照的,只要在臺灣一肇事,大概賠償能力幾乎都是沒有的,所以有什麼樣的機制,畢竟我們不能夠不讓人家開車,也不能夠剝奪人家有駕照的權利,可是要在什麼樣的狀況裡面,可以讓被撞的,包括被撞死的、被撞重傷的人,其實是可以得到保障的,這個是不是應該要跨部會的去想一下?
  • 主席
    的確,過去產業也會購買很多微型電動二輪車讓移工使用,而且那個是不要求駕照的,可是它還是一個交通工具,可能會對他人產生傷害,尤其是移工,對臺灣的交通規則很多時候根本不是這麼了解,因為文字能力有限,還有對我們臺灣整個的交通習慣上如何去應對,在風險上他也沒有辦法能有所掌握,現在就現存的狀況,淑芬委員提的更是……
  • 林委員淑芬
    我也補充一下,現在不只是雇主買給移工去騎,不是喔!現在不要忘了在農業生產上,報導者也報導很多,就是移工自己就……
  • 主席
    當司機嗎?
  • 林委員淑芬
    當工頭,他去招聘可能是失聯的,在鄉下……因為現在大家都知道農業缺工嘛!合法、非法都在一起,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自從疫情以後,事實上,國家已經沒有在取締失聯的,執法人員看到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果把他們抓光光的話,臺灣人就沒有飯吃、沒有菜吃了啦!工頭去顧工的狀況,這失聯移工可能就變成雇主了,他自己當雇主,要去載一大堆合法的、非法的這些移工來上工,所以他們現在不是你想像的騎那個二輪電動車,不是!他們真的不是我們能想像的,他們在鄉下地區開廂型車或轎車接移工上下班。可能交通的風險就相對地高,他如果看到警察就會緊張,因為他是失聯移工又違規駕駛,要罰很多錢,所以這個風險真的相對高,老實說也經常發生車禍,被撞的人真的像黃秀芳委員講的衰……被撞的人真的拿不到足以cover他的醫藥費,或是有足夠的損傷賠償,真的沒有!
    針對這部分,真的要請勞動部跟交通部再研議,我們保障他們有權利的時候,你也要有足夠的配套,是不是保險費用還是什麼的,每一輛車子……但是那鎖車子又沒有鎖人,我也不知道這應該要怎麼處理,我也不曉得。
  • 主席
    部長,要不要回應一下?畢竟移工還是您在管理的。
  • 洪部長申翰
    我們來跟交通部討論一下。
  • 主席
    好。所以要麻煩你們,因為這個問題真的……開車的人對自己可能產生傷害,最怕的是像毒駕一樣傷害到其他人的家人。
    第191案為王正旭委員提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9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2案同意併案凍結「分署管理─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管理」100萬元,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92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19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3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9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9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4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94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9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5案同意凍結「分署管理─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管理」45萬,但還沒簽……
  • 主席
    第195案,請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所以你們希望是多少?我可以接受你們的建議。
  • 黃署長齡玉
    謝謝。我們建議可否凍結45萬元?
  • 陳委員菁徽
    好,可以。
  • 主席
    文字要調整嗎?
  • 黃署長齡玉
    科目是剛剛唸的「分署管理─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管理」。
  • 陳委員菁徽
    科目沒有調整。
  • 主席
    科目沒有調整嗎?
  • 陳委員菁徽
    就照原來的。
  • 主席
    科目還是維持,對不對?
  • 黃署長齡玉
    本來是業務費,現在往上調到大一點的科目。
  • 主席
    好。陳菁徽委員同意嗎?
  • 陳委員菁徽
    同意。
  • 主席
    第195案改凍結45萬元,科目變成是「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管理」。
  • 黃署長齡玉
    是。
  • 主席
    接下來續審第19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6案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配合宜蘭縣政府重新審議認定宜蘭縣員山鄉粗坑段第1285地號土地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範圍。」。
  • 主席
    第19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9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7案同意凍結「分署管理─桃竹苗分署管理」10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97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科目可自行調整,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19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8案同意改為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98案改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19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99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該分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辦公廳舍及宿舍修繕之具體範疇、必要性及預計達成之節能標章效益說明。」。
  • 主席
    第19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0案同意凍結「分署管理─雲嘉南分署管理」100萬元,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00案改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20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1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改善臺南溪北地區之中高齡就業輔導及支持網絡建構』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0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2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0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3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提交正式書面報告,就如何提升在地填補說明。」。
  • 主席
    第20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4案遵照辦理,提案文字有誤植,請修正為760萬元,「萬」請改為「千」字;第二個是資安經費10萬元的「萬」字改為「千」。
  • 主席
    第204案按照蘇清泉委員提案,但文字按照剛才行政機關宣讀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5案同意修正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此,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加強原鄉培力輔導,主動協助原鄉部落團體申請多元就業開發。」下面均相同。
  • 主席
    第205案照盧縣一召委提案,並按照剛才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6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06案照王正旭委員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7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07案照王正旭委員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0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08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08案按照劉建國委員提案通過。
    現在休息10分鐘,剛剛盧召委已經到了,也麻煩行政機關就前面還在保留的案子,看要不要先行溝通?以上,謝謝。
    休息(10時32分)
    繼續開會(10時43分)
  •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續審第209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09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主席
    第20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10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0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黃秀芳委員。
  • 黃委員秀芳
    好,我講一下,我們看到勞動部有做一個統計,就是在今年第一季營造業的死亡人數,還是占全產業的54%,我們看到「墜落」可能變成營造業職災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所以我們希望未來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之後,是不是也要再去研究透過修法,對於營造業發生職災的比例是不是會下降?甚至我覺得宣傳也非常重要,針對營造業對於高空墜落的宣傳是不是有做到位?在職業安全就預防職災的部分是不是有做到位?我希望勞動部針對營造業這個部分,應該還要再加強。
  • 林署長毓堂
    是,謝謝委員。
  • 主席
    好,黃秀芳委員同意剛才的說明,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
    第211案,因為提案委員不在,我們先行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21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2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0萬元,可併案。文字部分的修正,在文字裡面有出現「FAP」的,建議修正為「PAS」;在「三、」的最後一段刪除「經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主席
    好,第212案是我的提案。我還是要提醒,在我看來,現在在職災勞工後續關懷跟追蹤資料蒐集,事實上是不足的,另外對職災認定的爭議跟行政程序、時間、服務、資源配置都是有些問題,而且也還有待處理。像這樣的狀況,都會影響勞工跟他家庭的經濟安全跟權益保障,基層也反映關懷派案跟支持服務還是有改善的空間,所以希望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就職災勞工的追蹤機制、調查機制、專業服務人力的配置跟派案的效率,及認定爭議期間的支持措施,應該要有一些具體的檢討,到時候你們要提出來。
  • 林署長毓堂
    是。
  • 主席
    好,第212案改凍結2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13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3案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13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文字按照行政機關宣讀通過。
    接下來第214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4案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第214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15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5案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第215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16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6案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第216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1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7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在最後一段「爰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1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18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8案委員同意改凍結70萬元,可併案,文字修正倒數第三行「爰提案針對01分支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制度凍結預算新臺幣70萬元」。
  • 主席
    第218案改凍結70萬元,可併案,文字按照行政機關剛剛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第219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19案委員同意改凍結200萬元。
  • 主席
    已經同意了嗎?
  • 林署長毓堂
    是。
  • 主席
    好,要發言嗎?
  • 林委員淑芬
    不用啦!
  • 主席
    第219案改凍結20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220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0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元,可併案,期限改2個月。
  • 主席
    王育敏委員。
  • 王委員育敏
    這一案其實滿重要的,是涉及到職業安全部分,我們看到在113年跟114年重大職災的死亡人數,從56人上升到63人,墜落死亡增加得更快,是從15人上升到27人,職災人數是不減反增,墜落死亡人數更是陡升。在這樣的情況下,原本我是提出要凍結20%,經過溝通現在是改凍100萬元,但是我還是要提醒勞動部,職災造成的死亡是一個家庭的破碎,所以這個部分特別提出來要督促職安署,這個是重中之重,你們一定要把這個部分整個環境的安全做好。
  • 林署長毓堂
    好,謝謝委員。
  • 主席
    好,第220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第221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1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可併案,文字修正在「三、」部分後面「俟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提出『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精進報告』」。以上。
  • 主席
    第221案是我提的。因為社工長期在處理家暴、兒少保護、精神疾病、藥酒癮,還有其他高風險的個案,執業過程當中,當然會遇到一些語言暴力、跟騷等人身安全的風險,就其職業安全衛生的保障,攸關社工服務人力的穩定度跟品質。不過現行社工職業安全衛生制度還是以行政輔導跟法遵訪視為主,這之前也質詢過了,比較欠缺符合社工工作特性的風險評估機制跟標準化安全指引,我的確覺得不是勞動部的責任,所以我在總質詢的時候也有要求衛福部要提供社工相關的工作特性給你們,然後兩部會一定要合作把這些訂出來,所以希望你們針對這一塊要多著力,因為事實上社工扛起要去解決臺灣的社會問題,可是我覺得國家應該要做他最好的後盾,否則他們長期在這樣的工作裡面,本來就已經在高風險環境,然後又沒有強度支持的話,我們擔心這樣的專業工作人員最後會離開,對社會問題也沒辦法去解決的話,可能會加劇社會的紛擾,所以就麻煩勞動部要儘速,因為我在總質詢也要求衛福部要來配合。
  • 林署長毓堂
    是。
  • 主席
    第221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2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酌作部分文字修正,在三、第一行一直到後面的句號,這個文字是刪除的;四、第一行的後段「請勞動部研議會同文化部建立影視產業專屬職安訓練制度及課程模組,評估推動高風險拍攝場域『進場安全管理機制』」,以上。
  • 主席
    好。第222案也是我提的,因為剛剛前面講的是社工,還有一個行業就是影視產業,在拍攝的時候會涉及到一些比較特殊的,像高空作業、器材吊掛、特效的執行,或甚至要夜間拍攝及大型場域的調度,這些高風險的工作情境,希望勞動部還是要會同文化部就影視產業職業安全衛生訓練制度跟拍攝場域安全管理機制,否則的話,有時候到現場就強迫一定要拍,如果不拍的話,可能這些影視人員大概當天就拿不到工資,甚至以後就會被阻斷他的工作,所以他就要配合,可是它的風險度是高的,我覺得勞動部可能要會同文化部來做討論,並提出比較具體的改進方案,否則這幾年連續有影視人員因為拍攝場景而發生傷害的事件。
  • 林署長毓堂
    是。
  • 主席
    第22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3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3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酌作部分文字修正,最後一段「爰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外送平臺查核及擴編專案勞檢人力規劃之方案』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第22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4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4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0萬元,可併案,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24案改凍結2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文字按照行政機關宣讀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5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5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2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6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6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2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7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2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8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8案,委員同意改凍結5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第228改凍結5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29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29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陳委員菁徽
    同意。
  • 主席
    第22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30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0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3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31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1案,委員同意改減列「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5萬元、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修正文字為「爰提案建議刪減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5萬元,併凍結50萬元」。
  • 主席
    第231案改減列25萬元、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3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2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請楊曜委員。
  • 楊委員曜
    職安署為了要改善作業環境的空氣品質,其實也做了不少事情,可是根據審計部的報告,有關勞動檢查的結果,事業單位違反相關規定的事情還是很多,表示我們在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改善職安跟工作環境的部分還是有待改善,我們希望可以更強化高風險事業單位的監督跟輔導機制,其實我們審查預算有的時候會限於兩難,我們提的是要減列,也要凍結,不過好像因為做不好,所以要減列也有一點怪,可是照著你們的預算數來照案通過,又怕你們沒有做好,所以我們協調以後,最後折衷還是改為凍結,而且凍結數的金額還是減少很多,希望你們能夠就有關的部分可以趕快提出精進的作為,而且落實。
  • 洪部長申翰
    謝謝楊委員。
  • 主席
    第232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33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3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專案報告改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盧縣一召委。
  • 盧委員縣一
    不好意思,因為我看了一下歷年的資料,我覺得都沒有達標,加上今年第一季還是有17個人墜落死亡,由於我們原住民族大部分都是從事此類工作,所以我改凍結200萬。
  • 主席
    召委確定喔?
    第23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 王委員育敏
    不是,他是要改凍結。
  • 主席
    改凍結?行政機關要不要……因為委員是有簽署。
  • 林署長毓堂
    謝謝委員的垂詢,最近我們配合職安法修法,以及我們的一個減災行動計畫,其實對營造業這邊應該有非常多減災措施準備要展開,從這幾年發現,我們的職災也持續在下降,包括剛剛委員特別關心的原住民重大職災,它的數字也持續在下降,是不是委員同意讓我們再持續努力,改主決議?還是……
  • 盧委員縣一
    沒有,我還是要凍結200萬。
  • 林署長毓堂
    是不是併凍?
  • 盧委員縣一
    併凍可以。
  • 林署長毓堂
    好,謝謝。那就併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00萬。
  • 主席
    第233案改凍結2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34案。
  • 王委員育敏
    第234案,我先講一下。這個一樣是跟營造業的職業安全有關,主要是我看到營造業的死亡人數,事實上在114年的死亡人數占總體42%,但是今(115)年第一季,營造業死亡人數已經占全產業的54%。也就是說,之前我質詢的時候都有特別提醒,營造業占整體死亡的比例,如果按照今年第一季來看的話,它是不降反升,甚至已經過半,因為建築有很多高空作業,的確墜落的風險非常非常高,所以在這部分我還是要督促勞動部,特別是在高風險的營造業裡面,你們剛剛說有一些有改善,但是如果從數據來看的話,它一樣是全產業裡面風險程度滿高的一個職業別,因此這部分我希望要加強改善!
    在這個部分我提出來的本來是要凍300萬,現在改凍100萬。
  • 主席
    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謝謝王委員的提醒。第一個,其實我們以今年第一季的數據來看,相比去年同期第一季,全產業重大職災死亡大概減少了15%,如果我們看第二季的話,還是有機會全產業的死亡人數可以下降。沒有錯,有一個部分滿大的下降是來自於製造業部分的下降,也是因為製造業的下降,變成營造業的死亡比例在整體母數裡面看起來就提高了。確實現在墜落的部分還是一個最大的痛點,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全力整備職安法上路以後,針對營造業,尤其是墜落的部分,要有更多強化的作為,的確過去有很多營造業在工程設計的時候,並沒有把墜落等相關風險考慮進去,反而會讓作業者是在很高的風險下工作,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覺得應該在前期風險管理設計就要考慮進去的原因。我們謝謝委員的指教跟提醒,在職安法開始上路以後當然還會有一段過渡期,而這段過渡期,尤其是針對墜落的部分,這是我們重點中的重點,謝謝。
  • 主席
    第234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35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5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謝謝,這一案我也講一下,因為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到這個部分。我是改凍結100萬,但是我希望案由一定要保留,因為我們去看了一下這個數據,比如說2024年營造墜落死亡83人,其中71個人是沒有接受過職安衛生教育訓練,所以剛剛也有聽到署長一再講,職安法上路之後會有不同的改善方案,我知道部長也很重視這一塊,有拍短影音,還有到市場去宣導,不過我想知道的是,署長可以回復你們回顧之前的原因,到底是查核密度,還是職安教育沒有落實到第一線,讓所有人員都接收到?還是反覆發生的沒有更強的責任追究?然後具體之後你覺得會針對哪幾項改善?這個才是我們想要知道的,謝謝。
  • 林署長毓堂
    跟委員報告,大概分三個點,過去我們把安全責任追究只有到營造廠而已,就是大包,這次修法以後,我們會再往上追到發包單位,就是業主單位,他也要善盡防災責任。第二個就是營造廠的部分,中間這個階段,過去來講,它的統合管理,就是承攬管理的能力,我們這邊發現是很大的一個漏洞,所以這次職安法也特別強化營造廠大包對於整個工地的安全衛生管理責任。第三個部分,就是剛剛委員關心的第一線勞工進到工地沒有接受訓練,這次職安法修法以後,我們的附屬法規最近已經快要發布,就是要求未來進到工地的人都要經過安全教育訓練。
  • 陳委員菁徽
    好,謝謝,就依照剛剛的結論,凍100萬。
  • 主席
    第235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36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6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3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3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7案,委員同意改凍結50萬元。
  • 主席
    第237案改凍結5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238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8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職安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3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39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39案,委員同意改併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
  • 主席
    第239案改凍結50萬元,可併案,科目可自行調整。
    接下來續審第240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0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請於3個月內提出『提升勞工健檢品質訪查機制、輔導C及D等級醫療機構改善成效,以及完善勞工健康檢查資料庫數據運用』之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4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41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1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修正文字為「爰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人力規劃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4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4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2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可併案,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42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文字按照行政機關宣讀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43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3案,向委員說明,委員還沒有簽署,我們說明一下,委員是關心為什麼我們的業務費裡面有一個「提升勞工身心健康監督檢查知能及效能……」,業務費增加450萬?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配合職安法即將上路,所以接下來有關於霸凌專章相關的宣導、檢查、輔導,甚至補助中小企業這些業務都需要用到業務費,所以我們在這個項目下特別會增加四百多萬元,是不是建議委員可以同意我們併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元?
  • 主席
    請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好,這案我稍微說一下,因為剛剛勞動部有給我一些補充的資料,當然我是肯定的,因為你們說要辦2,000家的說明會還有場次,以及圖卡懶人包、線上教材,這些都可以,但是我這案的案由還是要保留,原因是我昨天質詢的時間不夠,所以沒有辦法追蹤到勞動部自己本身發生職場霸凌事後的檢討,因為很多民眾看到新聞也在抱怨,連勞動部自己的職災預防跟重建中心都發生難以想像的霸凌事件,也就是一位懷孕的女員工被長期的刁難、指派超量的工作,經外部委員認定霸凌成立後,外部委員反而被騷擾、被告,最後還敗訴,這是非常離譜的事,可是我們沒有具體的看到勞動部對於此一事件有什麼事後的檢討,這樣子誰還會願意擔任你們的外部委員?
    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可以以身作則,當然霸凌專章上路以後,我們也希望可以具體地追蹤實際的成效,包括你們申訴案件的處理方式、調查的人才、外部委員夠不夠,還有勞動部相關的單位要怎麼落實。所以我可以接受勞動部的建議凍結金額100萬元,另外我要請職安署提出書面報告還有專案說明,我們下半年再繼續追蹤霸凌防制新制的推動狀況,謝謝。
  • 主席
    請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剛剛陳委員講到之前財團法人重建中心的案子,第一個,那個案子當申訴發生後,我們基本上就是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及處置,所以調查跟處置都做了,但後續發生的事情是當時這個被調查成立的主管後來做了提告。其實被告不管是證人或者是相關人員的法律資源都由重建中心給予協助,也就是我們並沒有對於這樣的訴訟行為不聞不問,我們認為這樣的告訴是不應當的,可是訴訟是每個人都有的權利,所以我們無法阻止,比方說無法阻止這個被認定為霸凌成立的人的提告,但是在這個訴訟過程中,我們能夠做的至少是應該要提供被告的證人與專家在經濟上面或是一些相關的支持,這些事情我們是有做的,以上補充,謝謝。
  • 陳委員菁徽
    謝謝,我也想問一下部長,經過這個事件,你們認為之後聘請外部委員會有困難嗎?
  • 洪部長申翰
    第一個還是要跟委員說明,基本上聘外部委員不一定會有困難,我們的邏輯很簡單,如果有申訴案,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一定要做到讓它變成是一個專業的調查與審查,所以不是困不困難的問題,只要有相關的案件,至少在程序上面的要求就必須要做到,這不是困難或不困難的問題。
  • 陳委員菁徽
    好,主席謝謝,就維持凍100萬元,再等職安署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說明,謝謝主席。
  • 主席
    好,第243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調整「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接下來續審第244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4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第244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45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5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陳委員菁徽
    同意。
  • 主席
    第245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246案,
  • 林署長毓堂
    246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4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24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7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修正文字為「請勞動部針對如何強化原住民勞工作業環境之職業災害預防與減災策略,改善非典型勞動之就業媒合與缺工獎勵契合度,落實其勞保與職災保險權益保障,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4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接下來續審第248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8案,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
  • 主席
    第248案改凍結10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249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49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陳菁徽委員要特別說明。
  • 陳委員菁徽
    這一案我們本來是約定多少?
  • 主席
    50萬元。
  • 陳委員菁徽
    可以,同意,謝謝。
  • 主席
    第249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接下來續審第250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0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5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51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1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5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5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2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請職業安全衛生署就如何有效保護職災死亡勞工眷屬之權益,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5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接下來續審第253案。
  • 王委員育敏
    第253案,我要講一下。
  • 主席
    先讓行政機關說明嗎?
  • 王委員育敏
    不用說明,這是我的提案,我先講完。
  • 主席
    好。
  • 王委員育敏
    這案是關於勞檢員,是我的提案,因為我們的勞檢員其實業務量越來越繁重,因為現在大家對於勞檢的需求越來越高,在這樣的情況底下,甚至有的勞檢員出現單月加班時數破70小時,或者每年要出席的勞檢場次高達200場,這已經是一個非常高壓的工作環境。所以,難怪有一些地方的勞檢員缺額一直補不滿。我認為當大家對於職業環境安全越來越重視,要求也越來越高的同時,事實上這些勞檢員的壓力與負荷也越來越重。
    我覺得作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勞動部責無旁貸,應該要看到這樣的現象,讓勞檢員自己去勞檢,結果自己壓力爆表,這實在是一個很不合理的常態。怎麼樣讓勞檢員願意長期協助勞動部在各地方政府進行勞動檢查的工作,一方面讓他們久任,一方面必須幫他們減壓,如果這個業務量已經過大,我認為勞動部應該要有一個積極的改善方案,你要增加員額才能減量,不能讓勞動安全的場次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多,但是你給勞檢員的福利、待遇各方面卻沒有做好的改善。所以我認為這件事情其實蠻關鍵的,不要讓我們的勞檢員最後都受不了壓力而離開這個環境,這樣對我們整體想要提高職業環境安全其實也是沒有辦法達到的,所以這一案要求凍結100萬元,但是要求勞動部必須1個月之內提出一個全面性的改善方案,好不好?
  • 林署長毓堂
    是,謝謝委員,我們會持續努力。這案就建議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好,第253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54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4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安署於1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54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55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5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可併案。
  • 主席
    第255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調整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接下來續審第256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6案委員關心的是我們在勞動監督檢查部分,「其他業務租金」從114年的5萬塊增加到80萬,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也是剛剛委員關心的勞動檢查員的一些相關配套,因為我們職安中心檢查員的檢查場地不是在固定的一個城市,是遍布全省,所以如果公務車不夠的話,就必須要用租賃租車去做勞檢,甚至到偏鄉花蓮、臺東的話,他到定點還要租車,所以這個部分是考量到檢查員出勤都是外勤,所以我們相對的租金會有所提升。
  • 主席
    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我先講一下,我呼應剛剛王育敏委員的想法,我們現在勞檢員有一個很大的人力缺口,他們高風險、高壓、高責任,所以人力的流失非常嚴重,那為什麼會提出這個案由?是由於前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以前有表示他要爭取勞檢員的就任獎金,還有久任獎金,提升留任的意願。雖然勞動部已經從113年4月1號發放每個月三千到五千不等,但是鄒子廉在2025年2月19號又再講一次,說勞檢員即使已經領取高風險作業費,他的薪資跟民間還是有明顯的落差,舉例來說,半導體的大廠挖角,他的薪資是直接提升兩到三倍,所以勞動部後續還要跟行政院爭取久任的獎金來提高留任的誘因。但是距離他在2月19號的發言,到現在我們還沒有看到具體的進展,我們不可能靠風險工作費來留下他們,我只怕留任的人越來越少,造成留下來的人工作越來越重。
    所以我在這邊具體要求,我希望你們可以說明久任獎金的規劃進度以及預計實施的期程,還有相關的配套措施,並全面檢討他們的薪資待遇跟留才機制,跟其他外部可能會挖角的這些機構來做比較,穩定我們的勞動安全保障,謝謝。
  • 林署長毓堂
    謝謝委員關心這個部分,勞動部也非常關心檢查員可以久任,我們還是分三個部分來說明,在人力的部分,我們配合職安法這次上路,不管是正式人力或是地方政府需要的一些聘用人力,我們現在都在跟行政院爭取中,最快我們希望在7月1號之前就會有一些結果出來。
    另外,在剛剛委員關心的待遇部分,除了113年我們爭取的風險工作費之外,其實我們在補助地方的聘用檢查員部分,我們也是有久任獎金的精神,他達到一個年數,薪點就可以直接往上調,過去可能要到……
  • 陳委員菁徽
    你要把年數下降到六年嗎?因為現在十年以上資歷的留任率只有四成。
  • 林署長毓堂
    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努力,這個部分我們都是每個月跟檢查員做定期的會報,他們希望我們在哪一方面可以放寬,讓他們可以久任的部分,我們都會再努力,坦白講,剛剛講聘用人員的部分,到目前為止他們希望達到的滿意度是非常高的。另外有關久任獎金的部分,我跟委員報告,在這次的人力到位以後,我們下一波還會再努力,因為畢竟是公務預算的部分。
    第三個部分就是工作支持的部分,其實剛剛我們提到的這些差旅費,部長也支持,我們連交通費都放寬,可以讓他們領比較寬於現行差旅費的交通費。另外在技術面,我們現在也配合系統優化,導入智慧化的勞檢系統,所以我們希望在各個面向支持勞檢員可以久任,以上,謝謝委員支持。
  • 洪部長申翰
    想跟陳委員說明,第一個,其實勞檢員的福利跟待遇,我們非常重視,我自己也為這個事情開了幾次會,一個部分是薪資,一個部分是對他相關的工作支持,所以比方說,現在這筆業務費,剛剛其實署長有講到,勞檢人員反映,過去他們可能要到比較遠的地方,他如果是開公務車的話,他可能還要把公務車開回到原本他開的地方,這對他工作時間反而是拉長,所以我們也因為這樣開放他可以用租賃的方式,他到那個地方租賃,他不用還要花很多時間去把公務車開回到他原本開的地方,所以這是為什麼業務費增加,其實這個是對他們工作支持非常重要的地方。
  • 陳委員菁徽
    主席,其實我比較在意的是他爭取一年多了,因為當初講的是薪資還有久任獎金等等的,7月1號我們希望可以看到具體的成果,我知道當時部長也有跟鄒子廉開一個記者會,然後他現在也是主秘,所以我們就改為科目可以調整,然後凍結200萬,謝謝。
  • 主席
    行政機關要不要回應?
  • 林署長毓堂
    委員是不是同意我們改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00萬,可併凍?
  • 陳委員菁徽
    我可以調整,但是我就不併凍了。
  • 主席
    金額要不要調整?
  • 洪部長申翰
    太高了。
  • 林署長毓堂
    對,因為我們這個費用是檢查員在使用的,費用不多,是不是讓我們到「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就是檢查機構第一線的檢查員。
  • 林委員淑芬
    他不是跟你講可以,但是他不併凍。
  • 主席
    金額還是很高啊!
  • 林署長毓堂
    併凍就是只有在那個科目下而已。
  • 洪部長申翰
    因為這個科目很小,然後這個科目都是檢查員在用的。
  • 林署長毓堂
    這個科目才900萬。
  • 陳委員菁徽
    那就100萬。
  • 林署長毓堂
    謝謝,那就併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
  • 主席
    第256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5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7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5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58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8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5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可併案。
  • 主席
    第258案改凍結50萬元,科目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259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9案委員同意改凍結400萬元。
  • 林委員淑芬
    我有一點要補充,凍結的數目我們同意了,但是我們是要等職安署提出熱煤油相關的安全指引,他必須要把檢查的指引訂出來以後,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就是要綁定那一個指引的訂定。
  • 林署長毓堂
    委員,這個配合這次職安法的修法,是法規。委員關心的指引是冷氣、空調的指引。
  • 林委員淑芬
    不是,是熱煤油鍋爐相關系統的指引,高危險性化學品應實施風險評估,並且採取防護措施,你們要訂一個指引出來,待你們指引訂定出來,送立法院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加這一個條件而已。
  • 林署長毓堂
    好。
  • 主席
    文字你們要不要擬?
  • 林委員淑芬
    你們擬一個文字。
  • 林署長毓堂
    是,我們調整文字。
  • 洪部長申翰
    可以。
  • 陳委員菁徽
    不好意思,主席,剛剛我的第256案有說沒有併案,但是您在宣讀的時候說成有併案,謝謝。
  • 主席
    好,我再重新宣告:第256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第259案文字要不要調整?那第256案你們還要再……
  • 洪部長申翰
    第256案可不可以保留一下?因為這個案子真的都是檢查員在用的,所以想說再跟委員討論一下,好不好?
  • 主席
    那第256案就先保留,因為的確那個只有900萬,又說他們薪水很欠缺,然後要凍很多。
  • 洪部長申翰
    對,這個看能不能保留,再跟委員溝通一下。
    第259案沒有問題,就照剛剛淑芬委員講的。
  • 林委員淑芬
    文字要出來。
  • 主席
    等你們文字寫完之後,我們再來做確認,再讓淑芬委員確認。
  • 林署長毓堂
    好。
  • 主席
    我們先處理260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0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6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61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1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6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6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2案委員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00萬,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陳委員菁徽
    好。
  • 主席
    第262案改凍結200萬,科目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263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3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6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64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4案,委員提案的部分要做個說明,委員關心的是,現在在蝦皮等購物平臺上會發現很多機械、設備沒有經過我們這邊的登錄,就是所謂TS安全標示,就在那邊販售,可能會在使用端造成一些風險。也跟委員報告,關於這個部分,最近我們跟數發部數位產業署以及那些大型平臺業者也召開多次會議,目前我們利用很多數位科技來做管制,114年我們總共下架了35萬件產品,115年到4月份,我們也下架了40萬件產品,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有持續努力,委員是不是可以同意讓我們改併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
  • 主席
    請陳菁徽委員。
  • 陳委員菁徽
    好,我稍微說一下,因為如果人民不知道這些東西需要有TS安全標示,賣家也不知道,平臺也不知道,所以我們到網路上查,甚至昨天我還發現有很多銷售平臺在賣這樣的東西。但勞動部有個地方需要改善,就是你們有一個列管機械設備器具產品認定諮詢系統,你們可以實際上去操作看看,其實它的查詢門檻滿高的,它要提供公司統編、產品照片、證明文件等等,有時候你在網路平臺找,根本就找不到,因為第一、你不知道需要這個指標,第二、如果你真的想要去查這個認定諮詢系統的話,你到你購買的平臺,你也沒有揭露這樣子的資訊,而如果你們是事後被動的查詢、事後處理的話,其實你們也會很辛苦,因為最後職業安全責任還是在你們,可是前端的風險控管,你們必須要跟多個部門一起去合作。所以我希望你們可以提出精進方案,比如說你剛剛有講到數發部,可能還要跟經濟部、電商平臺,電商平臺你有做了,建立抽查的機制,以及義務、違規處理流程等等的。
  • 林署長毓堂
    是,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未來會加強宣導,就是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我們的網站,要讓大家很清楚。另外,我們會加強剛剛委員提到的跨部會聯繫,看要怎麼去強化,從源頭端來做管制。
  • 陳委員菁徽
    那我們就凍10%。
  • 林署長毓堂
    委員,是不是可以併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
  • 陳委員菁徽
    那100萬,不併案,可以嗎?
  • 林署長毓堂
    委員,那就會跟剛剛那一案一樣,就會又增加100萬,變成200萬,沒有併案就會一直增加。
  • 洪部長申翰
    委員,因為這個真的每一分錢都是用在業務上面的處理,這部分能不能讓我們併案,我可以請職安署特別針對剛剛委員講到的那個系統的可近性、優化的部分,請職安署來跟委員辦公室討論,當然委員可以給我們多一點建議,讓我們儘量來做優化,可是還是希望可以併凍,因為這些真的都是很專業執行上的業務費用,都是減災的經費,所以能不能併凍100萬?
  • 陳委員菁徽
    好,不然我們先保留,等一下再慢慢討論,謝謝。
  • 主席
    好,第264案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265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5案委員同意修正部分文字,是主決議的部分,在第二段「建請職安署加強事業單位裝設監視器之規範,及應加強抽查更衣室、休息室等高隱密空間之硬體設施,並要求事業單位定期執行查核,並留存紀錄備查。此外,亦須嚴格查核雇主是否具備完善的事件通報與處理流程,確保意外發生時……」,這後面文字沒有動。第三段的部分,「爰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就職場防範監視器侵犯隱私之精進作為提出具體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65案照劉建國委員提案,並依據剛才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66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6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66案照蘇清泉委員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6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7案文字修正為「於1個月內向衛環委員會提出規劃方案之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67案照蘇清泉委員提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68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8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68案按照蘇清泉委員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69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9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69案按照蘇清泉委員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0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70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0案按照盧縣一召委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1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71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71案按照盧縣一召委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72案,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72案照蘇清泉委員提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3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73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部分,從第三段第三行後段「勞動基金運用局允宜……」一直到第五行「爰凍結該項預算1,000萬元」,這些文字刪除,然後以下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並將6個月改成3個月內。
  • 主席
    秀芳委員要發言嗎?OK,第27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4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74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刪除最後一段第一句「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然後以下的文字改為「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74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5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75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刪除第二段第五行「並揭露勞動基金整體預計收益率」以下一直到第六行「預算1,000萬元」,然後第六行以下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7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6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76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有文字修正,第六行後段到第七行「爰提案凍結勞動基金運用局業務費……」這兩行文字修正為「勞動基金運用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7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7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77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在最後一段的部分,刪除「爰凍結該項預算10%」,以下改為「請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7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剛剛第259案要跟林淑芬委員溝通文字,請儘速給林淑芬委員。
    接下來續審第278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78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凍結5萬元,文字修正「100萬」改為「5萬元」、「1個月」改為「3個月」。
  • 主席
    第278案改凍結5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9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79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在第二段及第四段的「114年」改為「115年」,最後一段第一句刪除,以下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7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我剛剛也一再提醒,第259案到現在沒辦法有文字給林淑芬委員嗎?請儘速趕快擬出來給林淑芬委員確認。
  • 洪部長申翰
    職安署到前面來處理,好不好?
  • 主席
    接下來續審第280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80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在最後一段「爰凍結……」文字刪除,以下改為「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8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1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81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是在最後一段,「爰原凍結該項預算10%」刪除,以下改為「請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8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2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82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在最後一段,「爰原凍結該項預算50%」等文字刪除,以下改為「請勞動基金運用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下刪除。
  • 主席
    第28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3案。
  • 蘇局長郁卿
    第283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283案照劉建國委員提案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4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84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第三段第二行中間「勞動」兩個字修正為「職業安全衛生」;第四行從句點之後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黃秀芳委員,OK嗎?第284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5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85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行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議規劃撙節預算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8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6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86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一樣是在最後一段的文字,「必須」之後改成「,及擴大照顧屏東、臺東、花蓮及離島等偏鄉勞工與原住民勞工之工作安全衛生,以提升其等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與就業穩定性,爰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將上開議題納入未來研究規劃。」。
  • 主席
    第28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7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87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在倒數第三行部分,修正為「爰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正式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8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8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88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在第二段部分第五行文字後段修正為「爰請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如何具體提升研究成果之應用、增加專利與技術移轉效益,建立有效之研究計畫績效管考機制』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8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9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89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8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90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90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水電節能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9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91案。
  • 王所長厚誠
    第291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2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9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你們唸一下剛剛的第259案,只剩下文字。
  • 林署長毓堂
    第259案委員同意做部分文字修正,修正為「俟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高風險工廠熱煤油及化學設備管線檢查指引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
    林淑芬委員已經有簽名,第259案改凍結400萬,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第1案。
  • 王委員育敏
    公務預算不是要回頭來第二輪嗎?
  • 主席
    全部弄完再第二輪……
  • 王委員育敏
    全部基金完嗎?
  • 主席
    對啊!全部都要走完,我們才會……
  • 王委員育敏
    沒有……
  • 主席
    昨天就有宣告了。
  • 王委員育敏
    公務預算和基金本來就是分開審查,公務預算可以整個審完再審基金嗎?歷年來公務預算與基金就是分開審查,本來就是這樣,公務預算與基金是獨立分開審查的。基金是基金……
  • 主席
    可是我們昨天就已經宣告這樣子走了。
  • 王委員育敏
    因為你這樣子很亂!應該公務預算第二輪就整個把它結束掉,這樣不好嗎?這樣一趴、一趴分開,很清楚啊!
  • 主席
    我們等一下還要時間去處理併案,因為我們昨天宣告就是要這樣走,昨天也沒人有意見。
  • 洪部長申翰
    我們尊重委員會的審案方式、審案順序,我們尊重,但是因為過去公務預算在1月就會審完。
  • 主席
    因為我昨天就已經宣告了。
    我們接下來續審「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第1案請行政部門說明。
  • 蘇局長郁卿
    第1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凍結30萬,文字修正在第三段第一行「凍結」刪除,並刪除第三段第二行倒數第5個字到第三行第1個字「與撤資時程表」等文字,刪除第三段第四行碳排放量之後的「(量化氣候情境分析……)」等文字,一直到第三段的倒數第二行「量化且對齊國家」等文字;最後一段凍結300萬元,改為凍結30萬元,在逗號後加「俟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
    這一案是我提案的,還是要提醒「綠色金融」,事實上是我國淨零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勞動基金規模龐大,因為之前我們也開過記者會,針對臺灣自己政府的四大基金都應該去考慮,勞動基金是其中一個,應該來積極管理氣候風險,引導資金投入淨零轉型的產業,也落實國家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雖已簽署盡職治理守則,但迄今未提出與2050年淨零目標一致的具體投資轉型路徑,也沒有完整去揭露高碳排產業的投資占比及財務碳排放量,還有氣候風險的情境分析及撤資規劃,資訊透明度事實上是不足的,所以希望勞動基金運用局提出高碳排產業的投資議合跟撤資時程及財務碳排放管理的具體改善做法,因為我們不只是開過記者會,也曾經開過協調會,請勞動部要去做。
    所以第1案改凍結3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案。
  • 白局長麗真
    第2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第二段的最後一行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精進保費收取與欠費清理作業,以利勞保基金財務健全。」第三段文字刪除,以上。
  • 主席
    第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案。
  • 林署長毓堂
    第3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於1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4案。
  • 林署長毓堂
    第4案委員保留。
  • 王委員育敏
    對,減列100萬元,要不然就是保留送協商。
  • 主席
    第4案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5案。
  • 林署長毓堂
    第5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修正文字為「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6案。
  • 林署長毓堂
    第6案委員同意改凍結500萬元。
  • 主席
    第6案改凍結50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7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8案同意改為減列1,0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8案改減列1,00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9案同意改為增列10萬元,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為「爰建議增列數10萬,並要求勞動部應專案清查近3年收容費長期墊款轉銷呆帳數、原因、處置結果」,以下相同。
  • 主席
    第9案改增列1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剛剛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0案同意改為就業安定基金分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併案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0案改減列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科目為「就業安定基金─服務費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接下來續審第1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1案,委員關切有關本部就安基金有七千多萬元,經監察院指出相關的使用不當關聯性不高。有關本案主要是說明,因為媒宣費目前本部在規劃上,主要是針對失業者的青年職訓,還有我們的庇護工廠以及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原住民等各項就業服務的宣導。在外國人的部分,我們的一站式1955,還有最近我們新推出的公平招募等相關新措施,以及最近部裡面新送的外送員專法相關平臺的資料,以及勞資爭議,鼓勵他們可以來使用勞工法扶等等的重大資訊,我們希望都要透過此媒宣費加以宣導。有關這個部分,希望委員可以支持,修正為主決議。
  • 主席
    請邱慧洳委員。
  • 邱委員慧洳
    好,我這邊再說明一下,我們之所以會減列1.25億左右的金額,最主要事情的來龍去脈是五年以來,勞動部濫用就安基金7,224萬,當然我們耳熟能詳的就是舉辦音樂會,讓勞動部前部長許銘春高歌,以及砸下千萬拍攝宣傳影片、喬遷活動,還有三節禮品等不當支出,這跟就業安定基金支出用途關連性是不高的。再來,在2025年3月31號,勞動部長洪申翰也承諾將在2026年公務預算編列上會來歸墊,但是這樣的做法,我們覺得也是慷納稅人之慨,由全民買單。我們去檢視勞動部的預算書,實際上也一毛未編,不僅讓人懷疑到底是「沒有編列」,還是「沒有清楚編列」。所以我們對於這種違法濫用就業基金的情事,我們沒有辦法忍耐,每一分錢都應該追討回來,不應該用全民的錢幫民進黨的違法高官買單,基本上這個案件我們的立場是保留送協商。以上說明,謝謝。
  • 主席
    請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我知道邱委員跟民眾黨關心這個案子,對這個案子,我先做幾個說明。第一個,去年大家在討論就業安定基金使用的問題上,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其實已經在115年編列上面,也就是今年,相比於去年減少將近七千多萬,去年就安基金的媒宣費是1億9,000萬,今年是1億2,000萬,其實已經減少了七千多萬,我其實是要求同仁要更精實的編列,避免被說有浮濫的狀況。第二個,去年大家也說相關的編列不應該用就安基金要用公務預算,我們也去爭取,能夠讓部分的媒宣費回到公務預算裡面接受檢驗,而不是編在就安基金,這部分我們也做了,這兩件事情都做了。第三個,對就安基金的使用,我們也提出三個面向、六個策略的方式來做相關制度面的精進,這部分也已經進行,甚至現在包括內控、外稽也都進行中,包括擴大資訊公開揭露的部分,強化管理會管理的量能跟機制的部分,也全部都在做。我只是想要表達在就安基金的使用上面,很多媒宣,事實上是用在相對比較弱勢的勞工去了解他可以有的權利,包括剛才講的身障的勞工、包括失業的勞工,甚至是二度就業的婦女、中高齡等等,其實都是讓他們了解他們可能可以有的勞動福利或權利,相關資源的協助到底在什麼地方。今天大家講到的很多對象都是這一筆媒宣費希望能夠去觸及到,讓他了解其權利的對象,現在以全部減列的方式,真的會讓我們這些業務都很難進行,甚至大家剛才也講到很多的執行率問題,如果我們沒有資源能夠讓這些勞工了解他們應有的權利,那麼相對應的,執行率都是很難真的做出比較好的要求。
    第二個,針對剛剛委員講的狀況,我還是要強調,確實委員提的審計部的那個報告裡面是講到七千多萬的部分,可是審計部的報告其實是修正減列,至於是不是能夠追回或是如何追究的問題,不管是在對媒體或對外也一直強調,我們會跟著司法檢調相關的偵辦,該追究就追究,可是如果沒有一個相關的法源依據的話,不太可能我自己或勞動部想怎麼追回就能追回的,無法這樣來進行這個事情。我想請委員考慮一下,因為這筆就安基金的媒宣費用對整個就業安定的訓練業務、勞動市場業務來說是至關重要,我們真的希望能考慮不要用全數減列的方式,能不能夠有其他的監督做法?不然真的可能會讓我們幾乎兩百多億……整個就安基金一年的支出是兩百多億,雖然我們有業務費,可是如果勞工都不知道的話,其實真的很難做到政策目標的設定,這部分真的希望邱委員可以考慮,我們在去年大家關注的這個案子裡面,我們是能做的都儘量做了,只要能做到的,我們都願意嘗試去做,可是我們不能逾越法規。
  • 邱委員慧洳
    好,理解。我們也說明一下,當然洪部長剛剛有做了未來努力方向的詳盡說明,就是現在的努力希望未來能夠看見成效,比如你們的三個面向、六個策略,然後一些項目都是用公務預算來編列,而非用就業基金來濫用進而編列。我們有看到,但是最主要的其實就是,因為許銘春部長這些……我們要怎麼講?荒腔走板的行為真的在人民的心中留下一個非常負面的形象,也反映出政府部門在這些費用的花費上是非常的沒有節制、非常的離譜。我們也印象深刻,民眾黨立委之前有質詢過你,對於要將這些費用追討回來,其實衛福部的態度應該也是表示支持的,當然法律有法律的規定,也許勞動部有力有未逮的地方,但是起碼要讓我們看到您對於追這一筆費用做出什麼努力、遇到什麼瓶頸,我覺得這至少應該跟民眾黨溝通,甚至是跟全國國民做溝通。您剛剛也口頭講了您對於政策方面所做的努力,我想這個案件我們先保留送協商,也許等您把你的努力不只是口頭講出,而是給我們一些書面的資料,讓我們有進一步的資料可以再做一些審慎的評估,不知道這樣可以嗎?
  • 主席
    這邊我還是表達一下意見,我覺得今天提了很多案子都跟宣導有關係,如果沒有媒宣費,像剛才前面也提到中高齡或青年,我們又期待要讓他們知道這些就業資訊甚至政府的政策,結果勞工不知道的話,要怎麼去應對?政府的政策就傳達不出去,我覺得真的要慎重思考,而不是整個全數減列,那就表示都不要做媒宣、不要讓勞工知道嗎?我認為這應該要慎重。
  • 王委員育敏
    我是相同的提案,的確過去就業安定基金整個媒宣費用的浮濫使用而造成全國矚目,大家也認為在這一塊應該是要強力的監督,即使剛剛部長提到已經自行減列7,000萬,但是你要看一下,你們的總數額高達1.2億。
  • 洪部長申翰
    總數也是下降的。
  • 王委員育敏
    我知道,但是就你們現在的金額,你們可以跟其他部會比較,你們的總媒宣費用是1.2億,我必須坦白講,還是很高,光是衛環委員會,我們就看勞動部、衛福部跟環境部,你們這一筆錢還是非常高額的預算,其實社會有期待在立法院是要高強力的監督,特別在這一筆預算裡面。我自己提出來的當然不是全數減列,但我減列的金額是2,500萬,因為我認為你們編列這筆預算還是太高,大家應該要撙節使用,而且宣導當然可以宣導,但是如何精準的宣導,而不是年復一年,就是都要花同樣的錢,但是沒有去檢討整個宣導的成效、到底有沒有用,加上現在AI的運用非常發達,事實上每個人要求助也不見得是用過去這種舊的宣導模式,大家只要上網問AI,它自動幫你搜尋資料,勞動部任何政策需要讓民眾知道的,其實可近性都已經是很高了。
    關於這一塊,我個人的主張也是要高強度的監督,所以這一次勞動部包括在前面的公務預算裡面,只要是跟媒宣費有關的,我的提案是第6案、第29案、第211案,還有包括之前的勞保基金及現在的就業安定基金,我都主張要送協商,因為這個是要一併的,事實上各黨團還會有意見,大家就整體來看,如果部長覺得你們哪邊改善得很好、哪邊精簡了,還有各業務單位你們提出來的所有的媒宣,因為每一筆大家都會非常仔細的審核,你們如果按照過去而亂編,那很不好意思,在黨團協商時還是照樣會被砍。翁曉玲委員的第1案,我自己的第6案、第29案、第211案,還有剛剛講的第4案勞保局就業基金也是媒宣費,以及第13案就業安定基金,請列入紀錄,這幾案就一併保留送協商。
  • 主席
    當然我覺得立法院真的要高度的監督,這是無庸置疑的,可是如果全數都減列到人家完全都不能做的話,那也是一個很大的疑慮,如果今天有很多要宣導的,卻一點錢都沒有辦法去做。
    請洪部長。
  • 洪部長申翰
    第一個,當然我們尊重委員的權力,剛才王委員或者是邱委員說要送協商,可是我還是要說,我就把實際的數字拿出來,就安基金媒宣費的編列,我們相比於去年是少了七千多萬,即便是加上公務預算,我們整個部的媒宣費用相比於去年也是減少了將近六千萬。我們都盡力用精實的編列來處理這事情,可是我也要提醒,各位委員對我們很多業務上面的精進其實是有期待的,也包括我們有很多新的政策,包含新的職安法、外送專法,甚至接下來的,就像是剛剛這些友善職場法制化的這些工作。
    為什麼我們的確會特別需要媒宣費?因為有1,000萬的勞工,這1,000萬的勞工裡面,有一些有比較好的科技使用能力,可是不要忘了,尤其是就安基金的編列裡面,他的對象很多都是相對比較弱勢的勞工、中高齡的勞工、身障的勞工、二度就業婦女的勞工,他們在使用科技能力上面不一定都跟年輕世代這樣的相近,所以我們也要兼顧到這些不同身分的勞工在使用各種工具上面的差異,這是為什麼我們的媒宣費用要有一定維持的原因。委員剛剛說要保留送協商,這部分我們也是只能尊重,但還是要強調,我們在媒宣費用上並沒有濫編,我們做了很大的改善,從過去的使用,包括機制面、編列的數額,甚至是委員剛剛講到幾個當初可能有爭議的問題,我們都做了非常深切的檢討,我們並不是沒有作為的,我還是要在這邊說明,謝謝。
  • 主席
    第11案,先行保留。
    第12案,因為蘇委員不在,也先行保留。
    第13案,剛剛王育敏委員也是要先行保留嗎?
  • 王委員育敏
    對,保留送協商。
  • 主席
    好,第13案,先行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14案。
  • 呂代理處長美伶
    第14案委員已經簽署,改減列30萬元。文字修正,在最後一段改成「爰提案刪減本項預算30萬元。」後面文字刪除。
  • 主席
    第14案改減列3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1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5案同意改為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5案改刪減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6案同意改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及營舍與設施工程支出─購置無形資產」併案刪減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6案改刪減200萬元,科目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及營舍與設施工程支出─購置無形資產」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7案同意改為減列100萬元,同意併案處理,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17案改減列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1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案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就出席APEC人力資源工作小組(HRDWG)相關會議,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1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第19案、第20案,因為蘇清泉委員不在現場,我們就保留。
    我們早上先審到這,先休息半個小時讓大家用餐,謝謝。
    休息(12時12分)
    繼續開會(12時47分)
  • 主席
    現在我們繼續審查勞動部的基金預算第21案,請行政機關說明。
  • 黃署長齡玉
    第21案嗎?
  • 主席
    第21案。
  • 黃署長齡玉
    好。第21案同意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各地方補助明細、行政資訊支出、國際化業務內容、基金用途適法性、與公務預算區隔及移編檢討之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1案改為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2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第23案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2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4案委員有關心「強化勞動力發展創新效能」,特別是裡面有關創客基地的服務,經過檢討之後,業務有一些減併,委員覺得有一些待檢討之處,以及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抽查個案有未確實填報核銷相關表報的情形,以下說明:針對創客基地的部分,基本上本署經過這半年來跟相關機關以及地方政府溝通,我們認為創客基地裡面有一些成效不佳的部分,我們已經進行了轉型,分別接軌到職業訓練、就業服務以及創業輔導。至於桃分署的創客基地,因為已經具有商轉的成效,所以我們就維持現況,整個功能做了修正。至於多元培力開發方案裡面有一個個案疑似填報有誤的部分,可能是因為雙方對於油資的認定標準不一致,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跟申請機關做過說明,其實他們申請的金額還短於我們所核定的標準,所以並沒有溢領的情況。以上補充說明。
  • 主席
    第24案改減列1,000萬元,科目為「強化勞動力發展創新效能計畫」,可併案。
    接下來第25案保留。
  • 王委員育敏
    第24案我補充說明一下。這一案被減列的金額比較高,也請部長注意,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的「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創新發展與數位學習業務」,下面有一個「強化勞動力發展創新效能計畫」彼此之間業務重疊,重複編列,我覺得以前是不是就安基金太好用了?所以大家在編相關計畫的時候……本來我是要減列5,000萬的,我真的覺得這個部分已經到有點誇張的程度了,這部分我要特別提醒部長,你要好好去督導,出現這樣的情況,其實是很不應該的。
  • 主席
    部長。
  • 洪部長申翰
    好,委員,其實我有請發展署針對我們一些業務來檢討,過去常常是這樣子的,就是因為可能有一些外在情勢的變化或要求,就多一支計畫。我其實現在有請發展署針對這個狀況檢討,一些計畫該做整併,就應該來做整併。現在這些相關的整併也在進行中,所以有些部分也許是婦女相關的,有些也許是青年相關的,甚至有些是與多元就業相關的部分,其實陸陸續續發展署都有在做檢討跟把一些計畫整併,我想未來尤其在今年中或下半年,大家就會看到一些計畫的整併,因為處理的計畫可能有點類似,可是因為在不同的時間點進來,就變成多一個計畫的狀況,我們會請署裡面特別注意。
  • 王委員育敏
    好,這個部分你們做整併,是怎麼整併,你們要出一份報告,好不好?除了減列之外,因為我覺得這個真的是相對誇張,你們整併完之後,要把預算怎麼樣結合出一份完整的計畫,好不好?你多久可以完成?好,一個月內。
  • 主席
    好,接下來第25案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2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6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要求115年該計畫預算執行須於預算數內,不得以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
  • 主席
    第2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7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8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8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29案同意改為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為「經同意,始得動支」。
  • 主席
    第29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0案同意改為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同意,文字修正為「經同意,始得動支」。
  • 主席
    第30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1案同意改為併案刪減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同意併案處理,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為「並要求115年該計畫預算執行須於預算數內」等文字,末段刪除。
  • 主席
    第31案改刪減2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3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2案同意改為凍結「促進國民就業計畫」「綜合規劃業務」150萬元,俟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 主席
    第32案改凍結150萬元,科目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綜合規劃業務」,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3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爰此,提案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二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3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4案同意改為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34案改刪減5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3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5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於1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主席
    第3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6案同意改為主決議,委員已簽署,文字修正為「爰此,提案刪減預算100萬元。」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3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7案同意改為併案凍結722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37案改凍結722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3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8案同意改為凍結100萬元,一個月專案報告改為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38案改凍結10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3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39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針對上述問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主席
    第3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4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0案同意改主決議,一個月專案報告改為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4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4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1案同意改為凍結50萬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41案改凍結5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4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2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爰凍結該項預算10%……」。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4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4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3案同意改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就業服務業務─青年就業服務」,併案刪減150萬元,併案凍結2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43案改刪減150萬元,凍結200萬元,科目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就業服務業務─青年就業服務」,可併案。
  • 黃署長齡玉
    對不起,委員,文字還有一段要補述「待提送書面報告予衛環委員會後解凍」。
  • 主席
    好,按照剛剛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4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4案同意改為刪減「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就業服務業務─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專案缺工就業獎勵」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44案改刪減50萬元,科目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就業服務業務─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專案缺工就業獎勵」科目。
    好,接下來續審第4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5案同意改為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45案改刪減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4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6案同意併案刪減100萬元,另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46案改刪減100萬元,凍結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4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7案委員同意改為併案刪減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47案改刪減15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4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8案同意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文字有調整嗎?
  • 黃署長齡玉
    沒有。
  • 主席
    第48案改減列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4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49案科目改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參加國際技能組織賽事暨交流訪問」,同意併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已簽署。
  • 主席
    第49案改減列100萬元,科目為「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參加國際技能組織賽事暨交流訪問」,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5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50案同意改為併案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50案改刪減5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51案。
  • 林署長毓堂
    第51案,委員同意改凍結「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人才多元就業及營造健康工作環境促進就業計畫」100萬元。
  • 主席
    第51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為「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人才多元就業及營造健康工作環境促進就業計畫」。
    接下來續審第52案。
  • 林署長毓堂
    第52案,委員同意改凍結200萬元。
  • 主席
    文字有沒有調整?
  • 林署長毓堂
    沒有。
  • 主席
    好,第52案改凍結200萬元。
    接下來續審第53案。
  • 王所長厚誠
    第53案委員已同意簽署,改為主決議,倒數第5行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資料治理架構、資料去識別化與資安控管及近三年成果採行情形之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第5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5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54案同意改為刪減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54案改刪減300萬元,科目可自行調整。
    接下來續審第55案。
  • 黃署長齡玉
    第55案同意改為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最後一段文字增加待提送書面報告予衛環委員會後解凍。
  • 主席
    第55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5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56案同意改為併案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56案改刪減50萬元,可併案。
    第57案保留,因為蘇委員不在。
    接下來續審第5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58案同意改為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委員已簽署,文字部分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58案改凍結10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59案,第59案因為陳菁徽委員……第59案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6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0案同意併案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60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6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1案同意改為併案凍結3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61案改凍結3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6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2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有關建議刪除10,000千元等文字刪除。
  • 主席
    第62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63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3案同意改為併案凍結10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63案,改凍結1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64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4案同意改凍結100萬元,文字修正為「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席
    第64案改凍結10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第65案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6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6案同意改為凍結「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100萬元,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66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為「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67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7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6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68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8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6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6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69案同意改為凍結100萬元,並按處理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69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7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70案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修正為「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7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71案。
  • 黃署長齡玉
    第71案同意改為減列「辦理外國人聘僱許可業務等相關事項」50萬元,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71案改減列50萬元,科目為「辦理外國人聘僱許可業務等相關事項」。
  • 黃署長齡玉
    對不起,科目可自行調整。
  • 主席
    科目可自行調整。
    接下來續審第72案。
  • 黃署長齡玉
    第72案同意改為減列100萬元,同意併案處理,科目自行調整,委員已簽署。
  • 主席
    第72案改減列100萬元,科目可調整、可併案。
    第73案、第74案都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75案。
  • 丁司長玉珍
    委員已簽署,改凍結20萬元。
  • 主席
    第75案改凍結20萬元。
    第76案。
  • 黃署長齡玉
    第76案,主決議委員已經簽署,但末行的「始得動支」4個字請刪除。
  • 主席
    第7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77案。
  • 林署長毓堂
    第77案,委員同意改凍結100萬元,修正文字為勞動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77案改凍結10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78案。
  • 王司長厚偉
    第78案經過邱鎮軍委員的同意,改為主決議。文字倒數第二行開始爰「本項經費凍結100萬元,俟」刪除,改為爰請勞動部於2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精進勞工法律扶助措施及相關宣導規劃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第78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79案。
  • 黃署長齡玉
    第79案,委員提案遵照辦理。
  • 主席
    第79案照劉建國委員提案通過。
    接下來進入到新制勞工退休基金,第80案。
  • 蘇局長郁卿
    第80案委員已簽署,委員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爰本項經費凍結100萬元至始得動支之整段文字刪除。
  • 主席
    第8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第81案。
  • 白局長麗真
    第81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為主決議,最後一段文字修正為「爰請勞動部就如何提升追償成效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第8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進入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第1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1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主決議,並將倒數第2行開始之文字修正為「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於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進行書面報告」。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1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2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2案,委員已簽署同意修改減列數為3,000千元,可併案刪減,科目修正為業務支出。文字部分從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建議刪除3,000千元」。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2案改刪減300萬元,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3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3案,委員已簽署同意修改減列數300萬元,可併案刪減,科目修正為「業務支出」。文字部分從倒數第2行修正為:爰建議刪除300萬元。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3案改刪減300萬,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4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4案,委員已簽署同意刪減數修改為200萬元,凍結數修改為100萬元。文字部分倒數第2行修正為「刪減數修改為新臺幣200萬元」,凍結預算數修改為「新臺幣100萬元」。
  • 主席
    第4案改刪減200萬元,凍結100萬元,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5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5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主決議。文字部分倒數第4行刪除「顯見預算編列浮濫,」;倒數第3行,「爰建議刪除……」開始到最後修改為「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5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6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6案,委員已簽署同意修改減列數300萬元,可併案刪減;科目修正為業務支出。文字部分從倒數第2行修正為「爰建議刪除300萬元」。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6案改刪減300萬元,科目為業務支出,可併案。
    接下來續審第7案,陳委員不在,我們先行保留。
    接下來續審第8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8案,委員已簽署同意修改為凍結10萬元。文字部分從倒數第2行「卻未見有說明……」開始,修正為「爰凍結該項預算10萬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上半年度執行成效之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主席
    第8案改凍結10萬,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9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9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主決議。文字部分從倒數第2行「爰建議凍結……」開始,修正為「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主席
    第9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10案。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第10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主決議。文字部分從倒數第2行開始,修正為「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於3個月內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進行書面報告」。以下文字刪除。
  • 主席
    第10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有關勞動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案以及財團法人預算書案第一輪已審查完畢,先休息10分鐘,請部會先行溝通,稍後繼續進行第二輪審查。審查完後,我們會接續處理併案減列凍結案,請勞動部將併案說明表發給與會委員,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3時14分)
    繼續開會(13時28分)
  • 主席
    現在針對保留部分的提案進行第二輪審查。現在先進行公務預算保留部分的主案討論,每案先請行政單位說明,接著請委員表示意見。
    第1案。
  • 王委員育敏
    保留送協商。我一併講好了,我剛剛有講過一次,我的第1案、第6案、第29案、第211案均保留送協商,因為都跟媒宣費有關。第1案、第6案、第29案、第211案都涉及到媒宣,所以保留送協商。
  • 主席
    第1案、第6案、第29案及第211案保留送協商。
    接下來第10案。
  • 陳司長美女
    第10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凍結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可併案。文字修正為第一段:115年度勞動部預算案與第1目勞動……
  • 主席
    不好意思,我們都沒有東西!要給我們東西,給我們資料,因為是有改過的,我們這邊只有三案,你現在唸的第10案我們手上沒有。我們這邊只拿到三案。
    好,第10案重新再講一次。
  • 陳司長美女
    第10案,委員已簽署同意改凍結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可併凍。文字修正為第一段:115年度勞動部預算案與第1目勞動保險業務編列預算2,883億6,275萬4,000元。最後一段修正為「爰凍結勞動保險業務預算10萬元,俟勞動部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
  • 主席
    第10案改凍結10萬元,同意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第17案。
  • 陳司長美女
    第17案,委員已經簽署同意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最後一段「爰請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執行情形之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第17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第20案。
  • 呂代理司長美伶
    第20案,委員已經簽署改減列一般行政100萬元。文字修正在最後一句話為「爰併案減列該項預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主席
    第20案改減列100萬元,科目為一般行政,可併案;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第23案。
  • 呂代理司長美伶
    第23案,委員已經簽署改主決議。文字修正為第2段最後:「權益保障措施」後面增加「請勞動部本於權責強化各項勞動權益保障與促進,並撙節支出,覈實辦理」;最後一段有關減列的文字整個刪除。
  • 主席
    第23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87案。
  • 黃司長琦雅
    第87案,謝謝王委員同意併蘇委員的第71案,併同刪除100萬。昨天審第71案時,蘇委員是刪除100萬;今天早上跟王委員溝通,王委員同意併第71案,刪除100萬,科目可自行調整,蘇委員辦公室有同意。文字修正為「第15款第1項第6目04促進職場平權,落實職業平等刪除,科目為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5億9,915萬5,000元」。最後一行為「請勞動部一個月內邀集全國各地方政府,透過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動育兒彈性工時,爰刪減該項預算100萬」。
  • 主席
    第87案改減列100萬元,科目可自行調整,可併案,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續審第96案。
  • 傅司長慧芝
    第96案,委員已經同意改為主決議。修正文字倒數第4行為「透過分階段漸進推動,以兩年期程深化推動,逐步落實全面法制化之目標」。最後一段為「請勞動部於兩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上。
  • 主席
    第96案改主決議,並按照行政機關宣讀文字通過。
    接下來第147案。第147案有沒有資料?
  • 黃署長齡玉
    有。
  • 主席
    在哪裡?我們這邊沒看到,可不可以第147、167、180案,就你們有的是不是先直接送上來給我們,現在這邊只有第180案有,第147、167案呢?
    請盧委員。
  • 盧委員縣一
    第147案因為我看到的就是互為移編計畫多達16項,所以我是希望能夠……這邊我本來是凍結1,000萬嘛,那溝通後我想凍結減少一點,改凍結500萬。
  • 主席
    那行政機關的意見?
    盧召委,是只要凍結500萬,其他還有沒有?
  • 盧委員縣一
    沒有,可以併案凍結。
  • 主席
    可以併案,科目可不可以自行調整?
  • 盧委員縣一
    可以。
  • 主席
    可以,文字沒有修正?好,第147案改凍結500萬元,可併案,科目可自行調整。
    接下來續審第167案,盧召委要不要發言?
  • 盧委員縣一
    好,謝謝。因為我們看到青年職涯發展中心未訂定服務基線,均以產出型指標來衡量績效,導致達成率屢超標百分之兩百、甚至破千,難以真實衡量提升青年就業力的成效,所以這邊本來是凍結500萬,我改凍結200萬。
  • 主席
    可併案嗎?科目可自行調整?
  • 盧委員縣一
    可以,可以。
  • 主席
    好,第167案改凍結200萬元,科目可自行調整,可併案。
  • 黃署長齡玉
    報告委員,抱歉,因為這個分支計畫主要是支應第一線同仁的人事費用,是不是可以金額再略減100,然後可併案,可以嗎?
  • 主席
    好,那第167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可自行調整,可併案,你們科目可自行調整……
  • 黃署長齡玉
    科目自行調整,好,謝謝。
  • 主席
    接下來第180案。
  • 黃署長齡玉
    第180案王委員同意改為併案凍結500萬元,科目改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文字修正為「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意併案,科目自行調整。
  • 主席
    第180案改凍結500萬元,科目為「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科目可自行調整,可併案,文字按照剛剛行政機關宣讀的通過。
    接下來第256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56案委員已經同意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56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專案報告變成書面報告。
    接下來續審第264案。
  • 林署長毓堂
    第264案委員已簽署,改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 主席
    第264案改凍結100萬元,科目為「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專案報告變書面報告。
    接下來是基金的第4案。
  • 王委員育敏
    第4案保留送協商。
  • 主席
    好,第4案保留送協商。
    第11案。
  • 邱委員慧洳
    保留送協商。
  • 主席
    第11案保留送協商。
    第12案蘇委員今天不在,我們就不予以處理。
    第13案。
  • 王委員育敏
    保留送協商。
  • 主席
    第13案保留送協商。
    第19案。
  • 王委員育敏
    等一下!蘇委員的也是保留送協商。
  • 主席
    他不在,你是簽署人嗎?我是說確認一下有簽署嗎?
  • 陳委員菁徽
    好,議事人員可以幫我確認一下。
    有,謝謝。
  • 主席
    所以第4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都保留送協商。
  • 陳委員菁徽
    是。
  • 主席
    接下來續審第19案,第19案有資料嗎?第19案的資料呢?第19案是蘇委員的……
  • 陳委員菁徽
    蘇委員也是保留,謝謝。
  • 主席
    第19案嗎?我確定一下。
  • 陳委員菁徽
    對。所以我這邊要保留送協商的還有19、20、23、25、57、74。
  • 主席
    好,我確定一次,19、20、23、25、57、74……
  • 陳委員菁徽
    還有一個65,不好意思,57跟74中間有一個第65案。
  • 主席
    好。第4、11、12、13、19、20、23、25、57、65、74都保留送協商。
  • 陳委員菁徽
    謝謝主席。
  • 主席
    接下來我們續審第59案,第59案有資料嗎?行政部門,第59跟第73還有第7案。
  • 陳委員菁徽
    我的第59案也是要保留送協商,謝謝。
  • 主席
    好,第59案也是保留送協商。
    第73案。
  • 陳委員菁徽
    第73案也是保留送協商。
  • 主席
    第73案保留送協商。
    接下來第7案。
  • 陳委員菁徽
    一樣我的嗎?
  • 主席
    所以麻煩請陳委員確認好嗎?
  • 陳委員菁徽
    好的,那我可以講第7案了嗎?
  • 主席
    好。
  • 陳委員菁徽
    第7案昨天已經質詢部長了,後來有非常、非常多熟悉這件事情發生的來龍去脈的人都跟我們反映,就是重建中心的內部治理、人事任用還有資格審查要立刻展開行政調查,因為其實很清楚,我們不能被動的等學校或者是外界。我覺得最被人詬病的當然是,他在審查提拔這13個人的人事案的時候,其實他已經知道自己正在被調查中,那他獲得這個職位,還有獲得任用資格的專業能力居然是抄襲來的。當然我也請部長可以去……其實您可以很清楚地看得出來,那個抄襲的比例是有多大,而且是博士學位去抄襲一個碩士的論文,所以我們會等你的調查報告出來。
    你昨天是說你需要3個月才可以有個調查報告,那第一當然是其實你應該要主動去做這件事情的,而不是等到我們質詢的時候你才開始。第二,未來我們非常想要知道這裡面,因為昨天沒有辦法把全部的過程質詢得很清楚,但是其中顯然是先霸凌後來再內鬥,然後有人事爭議還有學倫的爭議,這個是整體制度管理的失靈,它前後衍生出來的事情太多了,因為昨天也有非常多人來跟我陳情裡面相關的事務,所以這一案看您要不要先說,但是我會傾向保留送協商。謝謝。
  • 洪部長申翰
    我分幾點說明,第一個,關於前執行長,確實現在學倫的部分在學校的認定是有出來,但是我們當然會來檢視他過去在這個職位上面,有沒有因為博士學位而有了加給,我的意思是說,我舉個例子,如果他相關職位的要求是要博士級,可是因為他這個學位的問題,變成他其實是沒有博士級,這當然是有問題的,可是我們檢視了一下,過去他不管是做職安署副署長,或者是勞安所所長,或者是重建中心,基本上,這個職缺的資格、這個職位的資格並沒有以博士級作為前提。我的意思是說,當然學倫是一件事,可是我沒有辦法說他是不符合做這個職位的資格的,因為這個職位的資格,假設他在一開始應聘的時候就是要以博士級為前提的話,那當然就會有問題,可是這幾個位置並沒有這個狀況,這是我第一個要先說的。
    第二件事情,關於重建中心裡面的人事問題,我還是秉持一貫的邏輯,今天如果有相關的投訴,有事證的部分,我們絕對秉公處理,要調查、要有外部委員、要按照現在接下來相關程序的要求,絕對秉公處理,我們希望是這樣子的。可是如果只是……當然我們會來做一些了解,可是我還是要說,其實事證是很重要的事情,昨天有答應陳委員3個月的時間,我們會來做相關行政上面的調查、了解,這部分我會來做,只是我還是要說,法人裡面還是有很多很認真的同仁,包括像我們副執行長,其實都是非常專業的同仁,所以我們也非常希望讓重建中心在人事上面能夠相對的比較穩定下來,也才比較能夠讓他們好好的進行這些專業的工作,我覺得這部分是我們最希望的事情,可是只要有事證,即便過去調查完,倘若有新的事證,我們都願意處理,但是重點是要有事證。
  • 陳委員菁徽
    我先跟你說一下,因為從之前的霸凌到後來外部委員提出告訴等等這些事,一直到抄襲問題被媒體揭露,這些幾乎都不是靠你們內部的機制被發現,幾乎都不是,霸凌那個時候有,對不對?這個是讓新聞先開始,然後外部的壓力,才浮上檯面。首先,我們先不說擁有博士學位是不是讓他獲得這個職位的關係,但是他擁有這一個類別的博士,他用這個東西從106年開始求職,我想也是對他專業的認定吧!不是嗎?否則他不會把它拿出來當作他的申請的表格之一。最奇怪的事情是,當他去處理這13人的人事案,其實他自己已經知道他這個博士的專業能力是造假、是抄襲來的,所以他在倫理上是有重大瑕疵的,為什麼還會讓他在這個時候掌握公共的資源跟人事權呢?所以我覺得這一案我們就保留送協商就好,但是我也希望部長可以儘快調查出來。
  • 主席
    這個不是什麼……沒辦法這樣子……
  • 洪部長申翰
    召委,我還是要說,我尊重委員送協商,把這個案子送協商,我尊重,可是我還是要說,第一個,這個前執行長其實有他在他過去包括在公務體系裡面專業的經歷,這個專業的經歷不管是當職安署副署長或者是法人的執行長,他有他在這方面的經歷,如果今天這個職位是說要博士級,那他這個博士學位被拿掉,當然這就是資格上是有問題,可是因為這幾個位置上並沒有要求一定要博士學位,所以我們不能說他是不符合資格,第一個,我沒有辦法說他是不符合資格的,基本上,在人事上的處理,我們會用有沒有符合法規來去做一輪檢視,可是我還是要說,他沒有不符合資格;第二個,我們來看這些所有的升遷符不符合法規上面的處理,這部分我們會來檢視。
  • 陳委員菁徽
    我先問一下,因為我剛剛翻到,我才看到其他委員也同樣在關注這件事情,這個你應該也知道,在公務預算的第102案,我們有看到陳瑩委員好像還有再更深入的調查,他的意思是說,該執行長任職不到一年,已多次調整內部人事案,致使主管人數恐逾越預算核定職缺數。這一點看你等一下要不要解釋一下。該法人人事預算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有關這個職缺數,這些都表列出來了,然後他也講到,未滿一個月即將去職的執行長,於離職前大幅調整人事並要求不得外洩。昨天你有講到有一些職位本來就有空缺,但是從陳瑩委員這個案子看起來,你們應該還大於我們所掌握到的,未滿一個月,他所調整的人事說不定更多,那就是對於該法人內部管理顯有疏漏,並且這也引起內部人員反彈。所以我覺得這個剛好讓部長有個機會可以做詳細的調查,因為不只一位委員有注意到這件事情,謝謝,謝謝主席。
  • 洪部長申翰
    基本上人事的問題,我們都會依法、依規來檢視,以上。
  • 主席
    所以是保留嗎?
  • 洪部長申翰
    委員要保留,我們就尊重。
  • 主席
    這個不會在總預算的協商裡面哦!因為財團法人不會……
  • 洪部長申翰
    我們尊重委員保留的權利,只是說人事的問題,我們會依法、依規來做檢視。
  • 陳委員菁徽
    我們也希望可以儘快看到,如果可以提前看到您的報告會更好,謝謝。
  • 主席
    請黃署長。
  • 黃署長齡玉
    抱歉,有關基金預算第37案林淑芬委員的提案,他已經簽署,但是他並沒有同意併案,所以特此更正,他不同意併案。
  • 主席
    第37案?
  • 黃署長齡玉
    是,就是凍結722萬元。
  • 主席
    第37案凍結722萬元,不併案。
    現在處理有關提案委員預算減列、凍結案部分,請勞動部將本次公務預算各提案委員同意併案並減列或凍結之提案案號跟科目彙整之部分宣讀併案凍結之提案案號及科目,經現場決議後通過。
    第1案。
  • 林處長美杏
    勞動部公務預算的部分,合併凍結「勞動關係業務」5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2案、第41案、第42案、第43案、第44案、第45案、第46案、第47案、第48案、第49案、第50案、第51案、第54案、第55案、第58案,主案別是第46案。
  • 主席
    委員們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同意通過。
    下一個。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7案、第8案、第9案跟第10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就通過。
    接下來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保險業務」25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12案跟第13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減列「一般行政」10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18案跟第20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減列「綜合規劃業務─策劃政策推展」10萬元,凍結10萬元……
  • 主席
    沒有看到啊!在哪裡?那個劃掉了,沒有了。
  • 林處長美杏
    不好意思,這個沒有,這個劃掉。
  • 主席
    好,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關係業務」2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53案、第57案跟第59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福祉退休業務」5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60案、第61案、第63案、第65案跟第67案,主案是第60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福祉退休業務」1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64案、第69案跟第70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通過。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5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73、75、77、83、90及91案,主案別是第75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減列「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100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71案及第87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通過。
    下一案,勞保局的。
  • 林處長美杏
    勞保局的部分合併凍結「一般行政」30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113、114、116、126、131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保險業務」3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129、134、135及136案,主案別是第129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通過。
    下一個勞動及發展署及所屬。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一般行政」10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145、147及148案。
  • 主席
    中間有跳掉一個,前面還有一個,前面有個合併凍結的「勞動力發展業務」100萬。
  • 林處長美杏
    第167案是下一個科目,第一個科目是「一般行政」,下一個案子是合併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100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165、167案,主案號是第167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500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35、176、177、178、180、182、185、189案,主案別是第177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
  • 王委員育敏
    這一案也併太多了,我的第180案不要併。哪有併案併這麼多的?太離譜了!這樣就把所有的都併在一起。
  • 洪部長申翰
    還是要跟委員說,這都是很多重要業務的執行,我們當然還是希望能夠併案啦,但是如果委員說不併,我們當然也只能尊重委員。那第180案就改成不併案。
  • 主席
    好,那就是把第180案拿掉囉?好,那再重新……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500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35、176、177、178、182、185、189案,主案別是第177案。
  • 主席
    好,前面剛剛有個合併凍結「一般行政」的100萬元,先確認一下你寫第145、147、148案,可是第147案是凍500萬元,這確認一下,可以嗎?他後來有改成100萬元嗎?好。
    合併凍結「一般行政」100萬元的有第145、147、148案,委員沒有意見,我們就通過。
    接下來下一個……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300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184、188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就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勞動力發展業務─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100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183、186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就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減列「勞動力發展業務─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業務」421萬5,000元,併案的案次是第175、181案,主案別是第175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就通過。
    進行職業安全衛生署的。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00萬元,併案的案次是第210、212、220、221、224、232、233、234、239、242、253、255、258案,主案別是第233案。
  • 王委員育敏
    我反對,我的第220、234、253案完全要獨立,不得併凍。
  • 主席
    再念一次,拜託育敏委員再念一次。
  • 王委員育敏
    第220、234、253案都不得併凍,你們太誇張了吧!所有的案子都併在這一案併凍200萬,有這樣做事情的?而且這是委員個別的案子,都併在同一個項目……併凍不是這種方式,太離譜了!那麼便宜行事啊!
  • 林署長毓堂
    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就是委員剛剛提到的第220、233、253案。
  • 王委員育敏
    234、253。
  • 林處長美杏
    對、對、對,第220、234、253案。
  • 王委員育敏
    怎麼可以這樣子做事?
  • 主席
    好,再念一次。
  • 王委員育敏
    委員如果不把關,你們就把全部合在一起只有200萬!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200萬元,併案的案次別是第210、212、221、224、232、233、239、242、255、258案,主案別是第233案。
  • 主席
    還有沒有意見?(無)沒有,就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元,併案案次別是第213、215、244案,主案別是第213案。
  • 主席
    有沒有意見?(無)沒有,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職業安全衛生業務」100萬元,併案案次別是第214、216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就通過了。
    接下來就業安定基金。
  • 林處長美杏
    「就業安定基金」合併減列「促進國民就業計畫─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及營舍與設施工程支出─購置無形資產」200萬元,併案案次別是第16、31案。
  • 主席
    有沒有意見?(無)沒有,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減列「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創新發展與數位學習業務─強化勞動力發展創新效能」1,000萬元,併案案次別為第24、50案。
  • 主席
    有沒有意見?
  • 王委員育敏
    我的第24案不併,以下我的都不併,第24案是我的,我沒有要跟人家併。
  • 洪部長申翰
    尊重委員。
  • 主席
    因為沒有要併案,只有兩案就……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促進國民就業計畫─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100萬元,併案案次別是第29案、第30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就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減列「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就業服務業務─青年就業服務」150萬元、凍結200萬元,併案案次別是第43、46、47案。
  • 主席
    有沒有意見?
  • 王委員育敏
    有意見,第43案要獨立、不併……
  • 主席
    好,第43案拿掉,第46案、第47案併案。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減列促進國民就業計畫─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與競賽業務─參加國際技能組織賽事暨交流訪問100萬元,併案案次別第48案、第49案。
  • 主席
    有沒有意見?沒有,就通過。
    下一案。
  • 林處長美杏
    合併凍結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300萬元,併案案次別第55案、第60案、第61案。
  • 王委員育敏
    有意見,第55案不併案。
  • 主席
    好,那就只有第60案、第61案併案。
    現在作以下決議:第一、中華民國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勞動部主管公務及基金預算業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
  • 王委員育敏
    要。
  • 主席
    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林召集委員月琴補充說明。第二、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5年度預算書案業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是否交由黨團協商?有保留,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林召集委員月琴補充說明。三、今日審議之勞動部預算修正提案尚未提供之部分,請行政機關儘速提供,並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
  • 在場人員
    召委,不好意思,財團法人三件第2案、第3案、第6案有併案。
  • 主席
    為什麼現在才講?你們要不要先補充唸一下讓大家確定?趕快唸一下。
  • 黃代理執行長敬淳
    法人第2案跟第3案、第6案合併刪減300萬元,主案別為第3案。
  • 主席
    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就通過。
    好,我繼續宣告:第四、凡有因依公務預算審議結果而需隨同調整相關非營業基金審議數者,請勞動部會後儘速提供相關資料,並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4時6分)
User Info
林月琴
性別
黨籍
民主進步黨
選區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